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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畜牧建设意见范文

时间:2022-07-24 09:33:26

加强畜牧建设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县畜牧业转型跨越发展,不断推动畜牧业向规模、高效、安全、环保、节能发展,切实改变养殖发展环境,持续增加养殖效益和农民收入,加快畜牧强县建设步伐,实现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新突破,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畜牧强县、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提高畜牧业整体效益为核心,依托资源优势,全力推动规模健康养殖及畜产品加工业发展,统筹推进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畜牧业生产水平,实现养殖大县向畜牧强县的跨越。

二、发展目标

通过政策、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的扶持,大力推进规模健康养殖发展,用3-5年时间,扩规模、提标准、增效益、保安全,逐步实现畜牧业转型跨越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县猪、牛、羊、鸡饲养量分别达到61万头、10万头、30万只、1900万只;肉、蛋、奶总产达到20万吨以上;农民人均畜牧业纯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35%;打造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力争每年新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15个。到“十二五”末,全县各类规模养殖场(区)累计新增60个以上。通过县财政持续扶持,力争拉动包括房地产、煤焦等行业在内的社会资金5亿元以上转投畜牧产业,带动全县1/3农户从事畜牧行业,形成养殖、加工、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畜牧生产产业链,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步增加。

三、工作重点

(一)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规模健康养殖。

依托我县资源优势和蛋鸡基地县政策优势,突出发展蛋鸡,大力推进猪、牛、羊养殖,形成“猪鸡牛羊四轮驱动、四大畜种各显神通”的发展局面。今后五年要拿出专项资金持续扶持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转变饲养方式,提升饲养标准,扩大饲养规模,增加养殖效益。

1、建设任务。除古陶镇、孟山乡外,其余12个乡镇每年至少按标准完成1个养殖小区(场)的建设任务。

2、建设标准。重点发展蛋鸡3万只以上、生猪2000头以上、奶牛100头以上、肉牛500头以上、肉羊2000只以上、肉鸡肉鸭5万只以上的规模健康小区(场)。

3、强化扶持。今后五年,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新建和改扩建养殖小区(场)予以扶持。凡是当年已提交申请且由县畜牧中心统一规划设计后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养殖小区(场),根据不同畜种和建设规模,按标准进行统一补贴。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的信贷扶持,对建成并验收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场)优先予以扶持。畜牧、农业、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对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场)优先予以捆绑扶持。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积极推广先进养殖技术,促进科技转化。加速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大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搞好畜牧业集成技术创新。

一是重点推广养殖小区规模生产技术、瘦肉型猪配套养殖技术、高产奶牛繁育与规范化饲养技术、优质牛羊经济杂交技术、禽类生产技术、疫病综合防控技术、全株玉米青贮及秸秆利用技术、配合饲料生产应用技术、活性乳酸菌饲料添加饲养技术等。

二是重点支持建设1-2个奶牛、肉牛、生猪、肉羊、家禽等各类畜禽高代次的种畜禽场,配套建设2个以上一、二级繁育场。加强人工授精改良站点建设,通过政府建设和企业自建,培训200名技术人员,形成7个瘦肉型猪站点、14个良种牛站点、4个良种鸡站点的人工授精改良网络。同时,加大对畜禽良种引进、繁育和推广的支持力度。到2015年,鸡、猪、奶牛、肉牛、羊良种覆盖率要分别达到100%、90%、95%、80%、50%。

2、健全防控体系,提升疫病防控能力。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县、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按照《平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规定,承担相应责任。要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体系,实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重点强化县级兽医部门的责任和力量,逐步补足缺员,建立布局合理的骨干防疫队伍和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

二是加强疫情测报网络建设。根据农业部和省农业厅每个行政村须配备1名村级防疫员的要求,补充114名村级防疫员,完善以县、乡、村为主干,以防检疫人员为支点的疫情测报网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科学指导疫病防控。不断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县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储备物资不少于30万元。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提高快速反应和果断处置疫情的能力,县级组建15人的技术专家组和120人的应急队伍,各乡镇要成立不少于100人的疫情应急队伍。

三是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用3年时间,逐步解决杜家庄乡畜牧兽医站无站址和香乐、襄垣、南政、中都、段村5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危房改造,以及东泉镇畜牧兽医站办公场所面积不足的问题。改扩建县级畜产品安全检测化验中心,并把检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全县疫病防控提供技术保证。启动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运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为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四是建立完善动物防疫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

3、强化执法监督,保障畜产品安全。切实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行业管理,严格执法监督,保障动物产品安全。

一是强化动物检疫。切实抓好动物产地、运输、屠宰检疫,严禁病害动物及产品进入市场。

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对养殖、生产、加工、经营动物产品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对生产、销售、使用兽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监管,严禁使用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有害、有毒兽药饲料,严格控制药物残留超标。

三是实行市场准入。凡进入我县的动物产品、兽药、饲料均实行登记备案,建立备案追溯制度,严禁病害动物产品和伪劣兽药、饲料进入我县。

四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各单位、各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畴,逐项落实。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存有恶意添加违禁物行为的企业法人及相关责任人,要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突出龙头建设,提升产业化水平。按照“上联市场、下联千家万户”的要求,不断强化龙头企业建设,积极发挥龙头企业的桥梁纽带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在发展方向上,继续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突出实施几个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的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优、设施水平先进、具有样板和示范作用的精品畜牧业工程,提高畜牧业产业化水平和层次。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力强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提高深加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把重点放在冠云、龙海、国青、全根等加工型和流通型企业的培育壮大上来,提高企业带动发展能力。

二是在发展方式上,重点抓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投资畜牧业,逐步使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成为畜牧业生产新的经营主体,致力提高畜牧业基地化水平。充分整合项目、资金、服务等优势资源,重点扶持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特别要扶持冠云牛肉、同盈鸡蛋、辰宇鸡肉等特色产品向规模化、工业化方向发展,提高产品档次和竞争力。

三是在经营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产业化运行机制。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契约制、合同制、会员制、股份制等形式,积极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市场+饲养场+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养殖场(户)”等经营模式,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是在发展重点上要抓好“三创”。一是创新品种。培育、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提高生产能力,为健康畜牧业提供良种保障。二是创优品质。加强畜产品质量建设,加大无公害畜产品基地监管力度,提升无公害绿色产品档次。三是创响品牌。积极拓宽“冠云牛肉”、“同盈鸡蛋”、“辰宇鸡肉”等品牌效应,加强新品牌的培育创建,努力新增10个以上注册商标。狠抓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推动畜牧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与标准化生产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养殖小区(场)污物治理相结合,与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相结合,与畜禽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相结合。通过建设养殖示范小区(场),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根本改变,逐步实现畜牧业转型跨越发展。各乡镇要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奖惩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要把畜牧产业发展(包括畜禽饲养量、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管、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等)作为考核各乡镇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县畜牧中心要严格按照畜禽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畜禽养殖小区(场)管理规范要求,加强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防疫网络的技术支撑作用,从品种引进、饲养管理、疫病防治、严格消毒、封闭管理等多方面对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严格把关,提供全方位服务。

3、创优产业用地机制。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畜禽规模化养殖、畜产品加工用地政策,支持养殖户租赁非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用于发展规模养殖业。畜禽养殖小区(场)占地要选择在远离村庄、学校、厂矿、医院、交通要道且隔离较好的地方。要充分利用废弃砖窑、废弃焦化厂等空闲土地发展畜禽养殖,统筹解决好养殖用地问题。

4、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要采取“聚集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向”的方式,积极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优势畜产品板块基地和饲养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资金、扶贫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科技三项经费等涉农资金,要重点倾斜支持畜牧业发展。农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对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畜牧龙头企业的建设。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发放小额农贷和联保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发展畜牧经济。特别是农业、林业部门在实施项目时,要结合畜牧业配合实施,综合推进。沼气建设要与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相配合,封山禁牧要与牛羊舍饲圈养相配合,移民工程要与养殖小区建设相配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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