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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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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管理

旅游资源管理范文第1篇

一、旅游资源的内涵及旅游资源的价值属性

1.旅游资源的内涵“要对旅游资源有一个客观合理的评价,首先要能精准地认识什么是旅游资源、以及旅游资源评价的主要目的。”[2]目前,国际上对旅游资源没有统一的定义。旅游界专家学者的观点主要集中于:旅游资源等同于吸引物;旅游资源包括旅游吸引物以及旅游产品;经济学家认为只有让人们产生兴趣并为之消费的资源才是旅游资源。总体来说,研究者们认为研究旅游资源应以市场作为出发点,着眼大旅游。国标《GB/T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中将旅游资源定义为:“自然界以及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为旅游业开发利用,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3]。可见,旅游者是决定资源能否成为旅游资源的重要主体,旅游资源的认定是与市场紧密相关的,脱离了市场而存在的旅游资源,即“唯资源论”,对旅游来讲,价值甚微。

2.旅游资源的价值属性所谓资源,即对人类可以利用并产生一定功能的物质或非物质的总称。资源具有的价值可能包含文化、科学、效用等方面。然而并不是所有资源都是旅游资源。旅游资源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就是对旅游者的吸引力,离开吸引力,旅游资源就不能称之为旅游资源了。这个本质属性根源于旅游资源作为资源的有用性和基础性,旅游资源能够从不同方面满足旅游者的旅游休闲需要,具有实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因此旅游资源价值与其他资源价值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对人产生了吸引,是否由此引发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旅游资源价值评定的目的及意义旅游资源评价,实质上是在旅游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进行深入的剖析和研究,它是旅游规划的前提。因为只有当一个地区的旅游资源具备了一定价值,才可进行旅游规划和开发工作。在实际运用中,也是依托评价结果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规划和管理。评定其价值,主要是为政府和开发商投资决策提供合理依据,从而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贡献,使旅游资源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二、现行旅游资源评价指标体系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优化旅游资源评价指标体系的政策基础2003年,国家旅游局在1992年版《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的基础上做了一定修改,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院共同合作制定了现行的《GB/T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201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宏伟目标,这间接要求旅游资源评价要为开发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完善旅游发展政策,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国家旅游发展政策的更新,同时要求旅游规划和资源评价进行更新。为了适应国家新政策与新时代要求,对现行旅游资源评价做出变革迫在眉睫。

2.现行旅游资源评价指标体系要素和指标构成目前国标所采用的旅游资源评价体系,主要分为3个部分,即资源要素价值、资源影响力和附加值[4]。在这个评价体系中,评价的重点是资源本身的品质评价,即资源要素价值部分,有5个评价因子共85分,具体如表1所示。由表1可见,该评价体系赋予资源品质方面很大的比重,尤其是“观赏游憩使用价值”和“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两者所占分值极高。因此,一些极具历史价值或者自然完整性高的旅游资源的评价值会很高。而那些区位条件好,易于开发和吸引游客,能够带来持续经济增长的旅游资源的评价值则会相对较低。

3.现行旅游资源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主要问题尽管现行国标为资源评价提供了一个可行简易的标准,但由于国标在实际运用中的困难、旅游观念的转变、旅游形式不断变化等多重原因,国标中的旅游资源评价标准已很难满足现实需要,不能为决策者提供客观的评价结果。从旅游资源定义的角度而言,它忽略了旅游资源作为经济市场部分的价值;从评价最初目的而言,现有的评价体系未能完整地评价出开发条件和旅游市场部分的价值,也未能全面评估旅游资源的影响,这会间接导致管理当局或投资者做出错误决断,从而影响地区经济发展;从系统科学理论上说,旅游资源个体品质、资源影响力和开发条件这几个评价角度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共同构成区域旅游资源的综合评价体系,不宜分开使用。

三、基于市场要素的旅游资源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市场要素在旅游资源评价中的重要性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致使旅游资源始终具有动态性。这就要求我们在对旅游资源科学评价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源本身的考虑,还要充分认识旅游市场需求、环境质量、开发前景等各方面的问题。旅游资源价值的组成也是随社会发展动态变化的。从旅游资源的定义和资源评价的最终目的出发,我们可以发现“游客是旅游市场的主体”[5],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有多大,旅游资源的价值就有多大。因此对旅游资源评价而言,旅游市场是旅游资源评价必有要素;市场价值评价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管理当局进行资源管理和相关投资做出投资决策,因此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利用是投资人和管理当局关注的重点,所以市场要素在旅游资源评价中是至关重要的。

2.旅游资源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对旅游资源的评价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方面或者某一个角度,要系统全面地考虑各个可能涵盖的面,例如自身品质、开发条件、市场影响力等一系列内容。(2)层次系统性原则。指标选取不易混乱、交叉、重复,应分门别类,并体现出一定的层次性,以便于之后对选取的因子做出权重判断。各因子的选取应体现系统性,因子之间既有区别又有互补,构成一个整体的评价系统。(3)可比可行原则。即要求评价结果之间存在相互可比性,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可以对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能反映旅游资源在这些因子上具有的优势或缺陷;并且要求评价体系建立时数据资料容易获取,易于分析和计算。(4)游客参与性原则。旅游资源最终消费群体是游客,因此游客的参与能加强评价的导向性和科学性。

3.基于市场要素的旅游资源综合评价指标体系(1)评价指标的建立。依据评价项目和目的,评价指标主要从3个方面选取:1)原有评价指标体系、经典指标体系模型的借鉴;2)采用频度分析法对现有研究、论文、报告的评价指标进行频度统计,采用频度较高的指标;3)通过当面咨询和在线交流的方式征求专家意见,进一步补充验证选取的评价指标。(2)指标遴选的方法。先通过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然后依据所得到的显著性和相关系数的进行筛选。(3)权重确定的方法。结合层次分析法和德尔菲法进行指标权重的确定。首先对体系中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依次建立反应各层中因子两两比较的重要性判断矩阵;然后征询参与指标遴选的专家,并综合整理不同专家给出的判断矩阵的数据,得到最终的判断矩阵,并将该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后,得到单因子权重[6];最后建立一个由3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构成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指标设立分两个层级,第一层级包括3个方面:资源个性品性、资源影响力和开发条件;第二层级共18个指标,各指标相互独立,分别反应旅游资源不同方面的价值。其中,旅游资源经济价值即市场要素中的重要评价因子,其权重体可体现它在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性。二级指标的评价分值建议为1~10分。

4.市场经济价值的计算方法对市场要素的定量评价,国外目前采用的主要方法有旅游资源货币价值评价法、旅行费用法、费用支出法、市场价值法、享乐定价法等[7]。其中条件价值法(CVM)对游客市场的反映更加直观和可预测,可作为旅游资源价值评价中市场要素部分的评价因子的测算方法。其适用范围广,对未来市场发展和开发程度都可进行有效预测。因此本研究采用条件价值法计算旅游资源经济价值因子。条件价值法的估算,首先是对游客进行问卷调查,然后对样本抽样,得到游客对旅游区平均支付意愿,将得到的结果作为旅游区的门票价格。“同时预测旅游区该年的游客量,最后用平均支付意愿乘以该年的游客数得到该旅游区当年的经济价值。如果要计算未来几年或几十年总的经济价值,则可以折算到具体要评价的时点。”[8](1)支付意愿的测算。假设游客获得一次旅游经历,并愿意为此景观的存在和持续利用支付费用,即消费者支付意愿。支付意愿测算方法目前有两种:连续型条件价值评估和离散型条件价值评估。国内一般采用连续型条件价值评估中的开放式和支付卡两种方式。“开放式提问,调查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说出最高支付价格。支付卡格式是指,让游客从一系列给定的备选数据中挑出最大支付意愿;离散型条件价值评估是指抽样调查被访者,一般采用封闭式提问。

四、结语

旅游资源管理范文第2篇

生态旅游是指对环境负责的、不干扰自然区域的旅游,其目的是享受自然,观赏自然和促进自然保护,并通过旅游使旅游区域的居民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获益。其主要特点:

1、具有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重特性。生态旅游的经济效益体现了生态环境的存在价值,有利于人们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旅游区群众的参与有利于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2、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游客参与生态旅游的动机多为享受和了解自然,人们通过参加生态旅游活动实现了与自然的交流,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3、生态旅游与高国民素质相关连。体现的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生态旅游融休闲和科学普及教育于一体,需要依靠科学标准进行规划和管理,对旅游者、游客、导游和经营者都有较高的要求。

生态旅游一方面强调旅游对象是自然景物和原始景观,另一方面强调旅游对象不应该受到损害。生态旅游的核心是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它要求人们从长远的角度进行旅游经济的开发,确保旅游话动的开展不会超越旅游接待地区目前和未来的接待能力。因此它要求各级政府和旅游规划者从战略高度上认识旅游地的生态问题,用生态学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来开发和规划旅游地,做到旅游区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完美的结合,使旅游业真正成为一种“无污染的产业”。

二、我国生态旅游的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拥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据国家林业局统计显示,我国的自然保护区总数已达到175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8个,被正式批准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的有26个。这些保护区集中了我国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中最精华的区域,是生态旅游的理想场所。

但由于我国的旅游业发展的历史较短,人们对旅游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还缺乏科学的理解,生态旅游的发展大多还停留在初级阶段,人们只强调到大自然中旅游,强调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却忽视了旅游本身对环境的影响和对资源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导致旅游环境的恶化。有关报告显示,我国目前的生态环境状况部分在改善,总体在恶化,大部分生态系统处于退化中。目前己有22%的自然保护区因开展生态旅游遭受破坏,77%出现旅游资源出现退化现象。许多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也出现不同程度的环境退化问题,水体流失加重,植被覆盖率下降,植物有效保护范围缩小。有些在名山上修建索道,破坏了自然风景区的原貌,导致了景观和生态的破坏。

2、旅游人群环保意识不高。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活动,目前我国国民教育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对大多数旅游者来说,自觉的旅游环保观念远未形成。攀爬名胜古迹,在古迹上乱刻乱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旅游者随便丢弃垃圾,也致使风景区的美观大打折扣。更有少数旅游者竟在旅游区狩猎、采集、露营、野炊,这既加重了旅游区的生态负担,又可能造成物种稀少,甚至灭绝,使旅游区的平衡受到严重破坏。

三、开展生态旅游的思考

1、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生态旅游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它沟通了人和自然的情感联系,人与自然应该是和谐统一的关系,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人们应该走进自然,认识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同时也能使后人在旅游中享受自然美景与人文景观,当代人不能以牺牲和破坏旅游资源为代价,而剥夺后人本应享有同等旅游资源的机会。

2、提高旅游者的生态道德素质

旅游者作为旅游主体,对旅游资源有着绝对的影响。许多旅游者认为自己花了钱就要享受,完全忽视了自然生态和资源自身存在的内在价值。因此有必要对旅游者进行引导,倡导选择性旅游方式和绿色消费观念。选择性旅游是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术界颇为流行的一个概念,包括生态旅游、绿色旅游、弱影响旅游、自然旅游、渐进旅游、责任旅游、适宜性旅游等,其根本目的是在满足游人不同旅游需求基础上,开展多种旅游形式,将旅游对自然及社会环境的消极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如在旅游区倡导绿色消费,就是要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者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可见,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放弃以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为主的消费观念,坚持生态价值观和绿色消费理念,对生态旅游大有裨益。

3、积极开展生态旅游教育

积极开展生态旅游宣传教育是十分必要的。旅游资源的保护首要解决的是广大民众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问题,让民众了解旅游资源是千百年自然造化和人类文化遗产的精髓,人类精神需要的宝贵财富,保护旅游资源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让旅游者清楚地认识到,旅游资源是脆弱的,一旦破坏难以复原,通过大力宣传旅游资源的价值和旅游资源保护的知识,提高全民素质,使宝贵的旅游资源免遭无知的摧残。

旅游资源管理范文第3篇

一、红色旅游管理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合理

我国红色旅游景点都由文化部门与旅游部门一起管理,由于各自职责的不同往往产生冲突。旅游部门有开发景点的积极性,却要受到文化部门的限制。而文化部门为事业单位,缺乏发展红色旅游的内动力,即便有开发的想法,但经验和能力又有限。同时,文化部门出于对文物资源保护的考虑,也不愿放手让旅游部门来开发。这种管理体制造成了部门间的利益冲突,使其难以形成合力,对我国红色旅游发展极为不利。

2.资金管理乏力

我国红色旅游资金大多数是由政府拨款扶持的,商业投资较少。尽管政府设立了红色旅游专项基金,一些景点也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拨款,但由于资金管理不力,一些景点的改扩建工程往往都因受资金数量、使用方式和资金到位时间等方面的限制而搁浅。由此导致红色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开发利用不足、建设档次低、陈列馆陈旧甚至破烂等一系列问题。资金管理乏力成为制约我国红色旅游发展的瓶颈,使红色旅游资源优势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3.质量管理老套

红色旅游质量管理主要指红色旅游资源的开发方式。我国多数红色旅游景点目前仍以传统的参观、观光等游览方式为主,缺乏参与性项目。此外,景点强调教化功能,开发的内容形式、展示方法和导游词的设置都只基于让游客了解历史。然而,红色旅游作为一项旅游活动,亦是以休闲为目的的。红色旅游质量管理的这些方式不能为旅游地招来更多游客,更不能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

4.人力资源管理不到位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我国红色旅游从业人数不断增加,但整体素质偏低。虽有调查显示这种现象是由高校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不愿从事旅游行业而致,但是人力资源管理不到位,对在业人员培训意识不强,对人员招聘重视程度不够也是造成红色旅游人才缺乏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红色旅游管理问题的对策

1.理顺管理体制

针对红色旅游多头管理的现象,要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可借鉴其他景点的成功经验,如四川华蓥山“国家拥有资源、民间投入资本、委托专家管理”模式,它实现了所有权、开发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并使国家利益的长期效益、企业开发项目的经济收效和专家管理的品牌效益达到了和谐统一。另外,景点所在省市要建立统一的红色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对红色旅游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以使红色旅游真正成为驱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助跑器和动力源。

2.强化资金管理手段

资金管理手段有效与否是红色旅游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各景点除积极争取国家、政府的各种资金外,还要树立市场意识,广泛吸纳社会投资(包括投资商、当地居民、社会团体等)参与景区建设,包括采取招商引资、股份制开发等方式,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另外,要成立专门的红色旅游资金监督与调查委员会,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同时,为了确保专款专用,要把资金的利用情况适时公布,以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3.创新质量管理方式

在红色旅游质量管理的思路上要努力贴近生活、贴近老百姓的现实需要,要体现时代感,注重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以完善旅游产品结构,增强旅游产品的综合吸引力。在具体操作时要充分挖掘红色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做到深度开发与创新开发相结合,以提升红色旅游产品的品位。同时,红色旅游景点应与其他景区和其他旅游形式结合起来进行开发,以拓展红色旅游的市场空间。为了改变教化式的讲解方式,可设计开发吸引游客参与的互动节目,以丰富游客的身心体验,避免枯燥与单调。

4.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对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增强景区的吸引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市旅游局要组织专家编写相关教材,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要定时组织人员到旅游发达地区学习,吸收外地的先进管理经验。同时,实行导游人员竞聘上岗,让游客选择自己喜爱的讲解员,进而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另外,应从高校相关专业中吸收优秀的毕业生,在全国甚至是全球范围内公开招聘优秀旅游营销人才和旅游高层管理人才。

旅游资源管理范文第4篇

1当前我国体育旅游资源的状况

发展体育旅游自然资源在于地理环境和地貌的特色,从总体来看,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各种气候并存,山川湖泊较多,可以说我国蕴藏有发展体育旅游的丰富自然资源,很适宜发展体育旅游项目。但也应当看到,我国体育旅游资源也存在自然条件和发展因素上的诸多劣势,具体表现在:

(1)中国体育旅游起步较晚,各地发展不均衡。我国体育旅游资源的发展,是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的。在建国初期,国家贫穷落后,人民生活困苦,整天忙于生计,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追求健康和时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民生活逐渐富裕,讲究健康、崇尚运动逐渐被人们重视和追求,尤其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各种经济实体的兴起,为人们提供体育旅游的产品和服务应运而生。在我国体育事业大发展的条件下,在人民生活不断富裕的发展环境中,很多地方的体育旅游开发逐渐兴起。因此,我国体育旅游起步于改革开放后,发展较晚,各地发展严重不平衡,表现为京津、沿海开放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体育旅游开发较早,发展超前,而很多内陆地区和偏远地区发展体育旅游较晚,体育旅游开发不足。

(2)体育旅游资源分布比较分散,整体开发不足。发展体育旅游要依赖于一定的体育自然资源,凭借具有高山、湖泊、水域以及特色地貌自然环境。从我国基本的地理自然环境看,这种发展体育旅游的自然资源相对集中于一些沿海发达省份、偏远地区,而内地资源相对较少。尤其是处于边远地区的省份、地区,由于其经济不发达,缺乏开展体育旅游资源开发的资金,无力进行体育旅游自然资源进行配套建设和整体开发,所以,这些地区的丰富的体育旅游自然资源,往往缺乏交通条件、管理条件、宣传条件等配套条件而不得不白白闲置,造成了体育旅游资源的实际浪费。

(3)体育旅游资源缺乏深度开发,产品缺乏特色。在很多局部地区,虽然发展了体育旅游,但是由于对现有旅游资源的开发处于浅显的层次,没能对自然资源优势进行深度挖掘、开发,致使这些地区的体育旅游项目大众化,没有体现地方的特殊,没有发挥地方的体育旅游优势,在体育旅游产品上品种单一,类型较少,缺乏产品包装与推介,使得当地体育旅游形不成优势,不能对游客形成较强的吸引力,谈不上体育旅游项目创出名牌,造出较好的声势。

(4)体育旅游市场化程度低,缺乏市场开拓。当前,很多政府对体育旅游资源的管理还采用传统的思想,认为资源、土地是国家的,要么应当公益化,要么应当实行政府部门管理。所以,缺乏用市场化的手段,采取实体经营的方式,对体育旅游资源进行管理、开发。尤其没有制定政策,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缺乏社会对体育旅游资源开发的支持和参与,所以在政府部门经费短缺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国家财政的力量进行体育旅游资源开发,只能是开发程度低,机制僵化,体育旅游的经营和生产缺乏应有的市场经济活力。

(5)体育旅游设施有待完善,相关产业链条应当同步发展。体育旅游的发展不是单方面开发体育旅游资源的问题,而很多地方的体育旅游资源发展,没有注重从地方经济的真挑剔协调发展关系中,加强体育旅游相关设施的建设,开发思维狭隘,缺乏对相关的交通、餐饮、住房等相关基本产业的建设,没有从体育旅游所关联的产业链条同步、配套、协调发展中,实现整体开发,总体布局,从而影响到体育旅游的真正发展。

2进行我国体育旅游资源的整合

基于我国体育旅游资源的现存状况,应当在体育旅游资源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对现有体育资源与旅游产品进行有效整合,以发挥整合效应,实现体育旅游产品的配套成龙,实现整体联动,整体发展。

(1)加强体育旅游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改变有些地方存在的体育旅游资源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资源的统一整顿、开发,坚持高标准,运营模式走市场化道路,这样可以节约开发和管理的成本,有利于集中优势资金进行体育产品的开发,从而很容易形成特色鲜明的体育旅游开发项目,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提高资源的整体效益。

(2)加强体育资源与自然资源的整合。体育旅游资源的形成,主要由体育项目与旅游地的自然资源契合而成,所以,要借助现有的自然地貌环境,结合当地的传统体育项目,尤其是赋有特色的地方体育项目或民间体育项目,整合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体育旅游产品,精心进行设计、打造,创造出完美的,具有能够对消费者形成强劲影响力的体育旅游项目,提升体育旅游地的知名度。

(3)加强地方文化与体育旅游资源的整合。我国地域辽阔,是多民族国家,各地的风俗习惯和人文历史发展环境不同,这是打造特质鲜明旅游文化,打造旅游地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尤其是要积极开发体育文化资源,丰富现有体育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提高体育旅游文化的影响力。

(4)加强体育旅游管理的机制建设。我国体育旅游要打破原有的传统模式,走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模式,依靠市场机制来发展体育旅游,促进体育旅游的建设、开发和管理。要形成体育旅游发展的良性发展机制,从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到法律制度保障,都要进行认真的设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形成体育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5)加强体育旅游相关产业发展。体育旅游的发展,可以带动餐饮、服务、交通、房地产、制造业、商业的发展,同时,体育旅游的产业的发展,需要相关配套产业链条的发展,从优化体育旅游的发展环境、条件出发,积极为体育旅游的发展提供基础的配套建设服务,打造良好的体育旅游发展环境。

旅游资源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Mapinfo;西江千户苗寨;数据库;旅游资源

地理信息系统既是管理和分析空间数据的应用工程技术,又是跨越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和空间科学的应用基础学科[1].它由计算机硬件、软件、数据、模型、人员五部分组成,具有空间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建模和显示的基本功能,在国土监测、资源管理、灾害评估、商业领域都有广泛应用,用于解决复杂的规划和管理问题.MapInfo软件属于专业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产品之一,是一种数据可视化、信息地图化的桌面解决方案.它能完成空间数据的输入与编辑、空间数据的查询与显示、空间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空间分析和图形的输出等基本操作.本研究以西江千户苗寨为例,对村域旅游资源信息数据库技术进行初步探索,为今后的乡村旅游规划、旅游产业升级和优化提供基础的数据准备;同时为今后开展“智慧西江千户苗寨”工程提供数据仓库的职能.

1研究区概况

西江千户苗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东北部的雷公山麓,它的纬度位置约处于26.498622度,经度位置约处于108.180502度,向西北方向约39km为州府凯里市,向西南方向约37km为雷山县城,向西约220km为省会贵阳;属亚热带湿润山地季风气候,年降水量约1300~1500mm,年平均气温14~16℃,气候宜人.西江有1250多户,5600多人,为目前中国乃至世界最大的苗寨,是苗族第五次大迁徒的主要集结地;它的牯藏节、苗年,闻名四海,是一个保存苗族原生态文化完整的地方,是领略和认识中国苗族漫长演变历史和苗族文化沉淀其精华的首选之地;苗寨被誉为苗族文化艺术馆,展览着一部苗族发展的史诗,成为观赏和研究苗族历史文化的活化石.

2空间数据库建库原则

数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是建立基础地理数据库的需要.为了村域旅游资源数据共享,就必须先对数据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然而村域旅游资源数据与一般以的基础地理数据并不相同,在数据规范化时须有坚持以下原则:首先,在基础地理要素及属性数据标准方面,要拥有完整的基础地理底图,及反应属性数据在西江内的分布情况;在属性数据标准化方面,尽量使用行业标准,这样便于实现数据的通用和共享;其次,所建数据库需有利于数据库的更新和数据库的管理,空间数据之间、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之间的紧密关系,使它们的修改、删除、更新变成一个联动的过程;再次,空间要素和属性数据的规范和结构必须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相对稳定性,即以各数据最稳定的特征和属性为基础,能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不变.

3空间数据库建库的方法及步骤

3.1空间数据库的建立

首先,打开Mapinfo软件,打开底图的JPG文件,在“图象配准”对话框中选择地图上(任意3点不在同一条直线)至少4个控制点,输入相应的地形图上的真实坐标数据完成图形的配准(如图1),从而获得公里格网的坐标.

3.2属性数据库建立

打开Mapinfo软件,新建Table,建立景点表、餐饮表、商铺表等,追加相应字段,输入对应数据.

3.3空间数据库功能设计

空间数据库的建设是为合理高效管理各类旅游资源各类空间数据,实现各类旅游资源空间数据的入库、更新、删除、查询、显示等功能.此次建立的空间数据库主要实现数据的存储、更新、游览、查询及显示功能.

3.3.1系统管理模块

在系统管理功能模块,包括用户登录和管理员登录,通过管理员密码设置不同用户拥有不同权限.管理员权限很高,除了拥有一般用户的浏览、查询等功能,拥有系统数据的修改、增加、删除等高级功能.此系统的开放程度较高,数据可以进行完善和补充,在旅游管理、生产生活方面具有提供服务.

3.3.2数据编辑与查询模块

在数据编辑与查询模块,包括数据更新、数据删除、空间查询、属性查询功能.在数据更新功能里,管理员可以进行上传新的数据、数据修改操作;在空间查询功能里,用户可以通过图形查属性,也可以通过属性查图形,图形会高亮显示.

3.3.3地图操作模块

在地图操作模块里,用户可以实现地图放大、地图缩小、地图漫游的功能.3.4空间数据库功能实现数据库采用了Mapinfo的Mapx二次开发工具,设计系统的主界面,充分利用其强大的显示及查询功能,实现系统功能,系统界面友好灵活,操作简单、实用.

4小结

基于Mapinfo的西江千户苗寨旅游资源空间数据库的建立,有助于政府部门管理和决策,有利于整合西江旅游资源,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西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转化;有利于社会对资源信息的需求,加快西江旅游信息化的步伐.

参考文献:

[1]黄杏元,马劲松,汤勤.地理信息系统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旅游资源管理范文第6篇

1.1民俗文化概念及文化生态

民俗文化是在特定地域环境下形成的人与环境互动的风俗传统。从文化资源的整体来看,民俗文化是展现地域风采、弘扬民族文化精神的有效载体,也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从民俗学视角来探讨民俗文化,主要从其构成要素来分析,一方面民俗文化是对传统物质文化生活的传承,比如某一民族区域的生产、生活习俗、衣食住行特点等;另一方面是对民族社会生活的传承,主要包括民族区域内的节日习俗、婚丧嫁娶礼仪习俗、家族文化、语言艺术及游艺竞技习俗等内容。民俗文化旅游是对文化旅游的深化和发展,对其定义和阐述尚未获得统一的界定。有学者从“民俗”与“旅游”的结缘上,提出民俗文化旅游是以民俗事象为主要载体的旅游活动;民俗文化旅游是借助于民俗来开展旅游项目,并将某区域的民俗事象和风俗文化作为旅游资源,进一步体现出鲜明的民族性和独特性,并将其鲜明的文化内容和形式呈现给游客,以增强其民俗文化的深刻内涵;民俗文化旅游就是以某特定区域民俗事象为资源来吸引异地游客从事体验和观赏活动的总和;民俗文化旅游是建立在特定区域民族文化传统风俗资源基础上,以保护和开发旅游产品为主要方式,并以展现地方民族性风俗为主要标志的旅游产业。从广义来看,民俗文化旅游作为民俗与文化的统一体,既要强调民俗旅游的生命力,又要开发民俗文化资源。随着生态旅游发展趋势的日益突显,民俗文化旅游的生态性特征更是受到普遍的关注。藉于民俗旅游、生态文化研究的不断深入,从民俗、文化、环境、人所构成的文化生态,将民俗文化、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进行融合,从而构成以文化为核心,强调文化与环境的生态和谐,从而实现对地域民俗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与传承。

1.2民俗文化与旅游的关系

民俗文化是建立在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并作为一种生活文化得以传承。民俗文化在逐渐被抛离原生态的生存环境下,作为被观赏的对象,并在承载原有意义的形式外壳下,体现出独特的文化底蕴和审美价值。民俗文化作为一种资源、一种产品,在越发需要给予保护的生存空间里,尊重和延续原生民族的有形、无形文化,从文化生态学的视角来审视民俗文化与旅游活动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出生态化民俗文化旅游的概念。借助于生态旅游的发展思路,将民俗文化与旅游资源开发作为双重目标的新型旅游模式,既能够满足游客对地域性民俗文化的精神需求,又能够实现对民族区域自然和生态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因此,从民俗文化与旅游的关系来看,民俗文化旅游将民俗文化的整合与保护作为旅游资源,增强了生态旅游的文化内涵,提升了生态旅游的文化品质,从而为民俗文化的生态保护和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构建成双赢局面。

2我国民俗文化旅游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2.1我国民俗文化旅游的现状

我国民俗文化旅游产业起步较晚,但随着国内旅游市场的迅猛发展,民俗文化旅游产业化发展势头也是显著的。特别是基于民族区域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如湘西民俗文化旅游、山西民俗文化旅游、江西民俗文化旅游、内蒙民俗文化旅游、云南民俗文化旅游等资源的开发,更是将民俗文化旅游推向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民俗文化旅游作为新兴的旅游产业,在展现民族文化风采、弘扬民族文化上,其地位和作用尤为突出。我国民俗文化资源丰富,既能够满足游客对文化空间“求新、求异、求知、求乐”的心理需求,又能够从浓郁的民俗文化氛围中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随着全球化经济发展新时期的到来,民俗文化旅游作为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发模式上逐渐形成了民俗观赏、民俗活动、民俗商品、民俗服务四大类型,并从民俗文化资源基地建设到产品服务包装、设计,以及民俗文化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

2.2我国民俗文化旅游存在的问题

“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国际化旅游产业迅猛发展的趋势,对于民俗文化旅游产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民俗文化旅游产业在资源开发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弊端,不仅使得原本优秀的民俗文化资源失去吸引力,还造成对民俗文化的污染,降低了民俗文化独特的个性。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一是在民俗文化资源整体开发上缺乏有效规划,特别是依据常规开发模式,无法从历史学、文学、艺术学,以及社会学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挖掘,仅仅在民俗文化基础上重视“旅游牌”,难以从旅游资源的规划上体现科学性、文化性、时代性。浅层次的文化宣传、一味地追求民俗文化项目,同质化、模式化、公式化现象不仅降低了民俗文化旅游的品质,还带来资源的浪费。二是在民俗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上显得落后,特别是对于偏远民族区域旅游业来说,由于交通不便导致的游客数量不足,不仅无法实现对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也制约了区域旅游业的有效发展。三是在民俗文化旅游投入上力度不足。我国民俗文化资源是丰富的,而缺少有力的资金投入又是现实问题,因资金投入不够而使得民俗文化资源只能“养在深闺人未识”。四是在民俗文化旅游人力资源管理上显得不匹配,特别是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水平较低,如导游人才的缺乏,旅游资源开发专门人才的不足,不仅难以支撑民族文化的有效传播,也给民俗文化旅游带来发展瓶颈。五是在民俗文化资源开发上轻保护现象普遍。开发旅游资源是一把双刃剑,在处理开发与保护问题上,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的盲目开发,不仅对环境资源造成损耗,也对民俗文化的传承带来灾难。为此,积极分析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存在的不足,协调好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在促进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同时,推动民俗文化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我国民俗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思路

民俗文化旅游作为高层次的生态文化旅游,在推进民俗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上,既要遵循文化传承的规律,又要协调好旅游产业的有序化发展思路,以实现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科学性、可持续性。

3.1文化生态视角下规划好民俗文化旅游的建设目标

科学规划是实现民俗文化旅游生态化发展的前提,其设计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处理好文化生态、自然生态与民俗文化之间的协调发展。民俗文化旅游在规划上首先要平衡好生态民俗文化与社会发展及自然环境的关系,注重民俗文化的本真性、多样性、完整性,以及文化传承的延续性,在维护民俗文化生态资源不枯竭的前提下来促进民俗文化、自然环境的健康发展。二是处理好旅游资源开发、社区居民、游客等多方利益平衡。作为对民俗文化资源的开发者,要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上,做好开发者、当地居民、游客多方的利益分享与公平,既要组织好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又要通过市场机制来促进旅游利益的合理分配,并在积极地改造自然、合理控制利用的基础上,维护好民俗文化生态系统的完整与稳定。三要从生态民俗文化开发中体现生态教育的目的,作为以民俗旅游为导向的文化资源开发,要平衡好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关系,通过对生态民俗文化的合理开发来传播和促进各方面人群对生态环境的认识,提高维护文化生态平衡的自觉意识。

3.2文化生态视角下设计好民俗文化旅游产品

生态化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的设计,需要从其区域自身特点来进行分析,结合民俗文化生态旅游的特殊性,从生态民俗文化实体的开发、参与性民俗活动的开发、民俗精神文化的开发、民俗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等方面来进行研究。对于以景观实体为特征的民俗文化旅游设计,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是对于原生态民俗村寨的挖掘与保护并重,在展示民俗文化的过程中要强调对原生态景观的保护。二是对于人造民俗文化景观的开发上,要在文化移植的同时,注重对民俗文化趣味性和观赏性的挖掘,并能够从鲜明的民俗文化氛围中,运用多种表现手段来增进游客对文化的认知和体验。三是对于生态博物馆的开发上,要从自然资源的整体性,民俗文化的思想性,以及文化遗产保护上来进行全面开发。对于参与性民俗活动的旅游设计来说,重在引导游客的参与,强调游客从亲身体验中来获得对民俗文化的精神感受。如对于一些民间节庆活动,从活动内容的组织上要积极健康,并能够在展现民俗文化的同时,让游客从参与中感受到民俗文化的鲜明性和差异性;对于民族餐饮文化,在体现“食”的同时,也要赋予其新的审美价值,如引入礼仪、禁忌、艺术等文化内涵,既展现民族传统饮食文化,又对地方民俗特色饮食文化进行了宣传;对于民间文艺如戏曲、绘画、雕塑、歌舞等资源的开发,则从民族文化的历史意义,以及传统文艺的鲜明特征上来进行丰富和宣传。

3.3文化生态视角下保障好民俗文化旅游开发

旅游资源管理范文第7篇

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构建的一种生态经济。它运用生态学和经济学原理组织生产、消费和废物处理等经济活动,将清洁生产、生态设计、资源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等融为一体,使经济系统和谐地融入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使物质和能量能够在不断进行的循环和流动中得到充分合理和持久地利用。循环经济提出,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应当主要依靠人的智力来推动科技进步,合理的循环利用资源和减少废弃物,并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非和谐”行为,力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相辅。简言之,它追求的是一种高效益、低污染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有一个“3R”原则需要遵循,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它所要求的并不只是资源的简单循环利用,它最根本的目标是在经济活动中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对资源的浪费与破坏,并要求制定相应的合理的资源开发计划及保护措施,并尽可能使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值,尽量避免和减少废弃物的排放,真正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

2我国旅游经济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2.1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旅游经济管理体制

旅游经济管理涉及财政、物价、交通等许多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许多方面要求必须通过政府牵引、部门联合行动,但是由于目前国内旅游经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旅游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旅游行业内存在主管部门职能不明确、行权薄弱、执行力差、执业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对旅游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难,并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旅游环境的有效改善和旅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也间接降低了旅游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效率。

2.2旅游经费投入不合理,旅游基本设施的落后

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我国对旅游管理方面及各项设施的投入不合理,导致旅游设施的不全与落后,造成旅游经济管理许多方面的无意义重复与滞后,许多天然优良旅游资源遭到严重浪费和闲置,旅游设施不配套与景区环境和现代旅游的发展不协调,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迟滞,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旅游经济开发,以致经济与环境的恶性此消彼长,严重违背了循环经济所要求的可持续发展。

2.3缺乏长远的旅游经济发展眼光,地区旅游开发不合理

很多旅游景点对资源只开发、不保护,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完全基于经济利益,只顾眼前利益,急功近利,导致不可再生资源的日益破坏与减少,可再利用资源的循环再生滞后。比如,在某些地区旅游景区为了追求眼前利益,以牺牲生态和谐系统为代价,盲目开发旅游资源,导致景区环境失调,影响旅游经济的长远发展。这种旅游资源的开发模式是极度不科学的,严重违背了循环经济的基本理念与原则。

2.4缺乏创新理念,旅游产品陈旧无特色

经济开放型旅游景区普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产品供需错位,缺乏新颖的旅游资源和个性化的产品设计,游客需求无法满足,激烈竞争下自然会被市场所淘汰。某些景区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而盲目投资导致旅游资源与产品的重复低水平建设与恶性的市场价格竞争,使行业信誉严重受损,自然与社会难以和谐共处,这完全与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

3循环经济在旅游经济管理中的意义

3.1是推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旅游业是资源依托型产业,景区环境质量直接影响旅游业的发展前景。循环经济的本质是生态经济,是一种尊重生态自然规律与经济发展规律的经济,它的主要目的是实现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循环经济模式在旅游经济管理中的运用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趋势与要求。

3.2是从根本上防治旅游环境污染、遏制资源浪费与保持旅游生态和谐的重要途径

目前,各旅游景区环境问题污染与资源浪费问题相当严重,更有旅游景区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闲置旅游资源的现象存在。循环经济“3R”原则可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比如在旅游景区内尽可能多置分类垃圾箱,在回收垃圾并利用的同时也解决了游客因找不到垃圾桶而随地乱扔垃圾的问题。再比如,用过的废水可通过自置净化系统再处理再用来绿化景区等,这可以从根本上减少污水大量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3.3是提高旅游经济效益,确保旅游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

循环利用资源,并合理的再处理利用垃圾废弃物,这在无形之中就为旅游经济节省了资金成本,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有益于旅游景区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增强了旅游资源的生命力与发展力,这同时也提高了旅游的经济效益,确保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循环经济模式适用于旅游经济管理的措施与对策

要扭转现在旅游经济扭曲而无序的发展模式,贯彻循环经济理念于实际,实现旅游经济真正的可持续发展。适当的措施与良好的对策是确保循环经济模式顺利被执行的前提条件。

4.1加强技术支持

循环经济在旅游景区的贯彻执行少不了一定的技术支持。在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如在废水处理过程中,运用环保技术净化后的水可作为景区绿化用水、卫生用水等。此外,良好的技术支持可保证管理措施的有力实施,如在人员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大幅度调动,在旅游资源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开发、配置、保护等复杂环节等。

4.2建立健全教育宣传与经济奖惩机制

一种政策的贯彻执行离不开良好的宣传与鼓动。通过教育与宣传可以让人们更好的认识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具体流程与方法,灌输人们保护环境与节约资源的重要性,使更多的人能够自觉地身体力行打造和谐生态自然。具体方法,比如可以在旅游景区做一些相关的宣传教育标识牌,在景区设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场表演等,以让游客与管理人员引起重视,打造强大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品牌。另外,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制度则可以保证教育宣传的效果与落实,这主要是针对景区旅游经济的人员管理问题。

4.3系统整合旅游资源,贯彻以政府为主导与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开发旅游经济的政策

旅游经济管理过程中必须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地区环境与文化资源差异。以政府为主导,强调宏观调控,并因各地区环境资源与文化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合理开发与发展,才能有计划地对旅游资源及其所依存的环境与文化条件进行长远规划和综合高效利用。

4.4强调旅游产品创新,理性旅游消费

旅游资源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市场化价格程序

自1982年我国第一处森林公园——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批准建立至今,我国共有森林公园1540处,其家森林公园503处。自1990年始,我国森林旅游人数每年都保持30%的高增长率。①2002年全国森林公园接待森林旅游人数达到1.1亿人次,以门票为主的直接收入37亿元,森林旅游综合产值达850亿元。全国已涌现出张家界、千岛湖、太白山、瓦屋山等一批旅游收入超千万、上亿元的国家森林公园,成为了带动当地旅游业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龙头产业。②

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指对森林旅游资源一定时期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一种法律上的用益物权。广义的经营权可以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对已进行一定程度开发或投入的的森林(主要表现为已建成的森林公园)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可直接称为森林(或森林公园)经营权;另一种是对未来进行开发或投入的状态的森林(也即拟建的森林公园)旅游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可称为狭义的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但不管是广义还是狭义的经营权都是在资源国家所有下的占有权、在合同约束下资源的使用权和部分的收益权,以及受到严格限制的资源处置权的结合。

一、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市场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从法律性质上看,森林资源是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公共资源,具有多方面的价值,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森林旅游是生态旅游中最典型的一种,作为近十年来旅游业兴起的全新领域,对旅游业、林业的发展有巨大的力,但如开发不当,也会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因此,从人类理性上讲,均能认识到森林旅游必须以生态和环境保护为核心,并非纯粹地追求经营利润最大化。森林旅游的受益者除游客和经营者外,还必须包括当地居民和当地经济、未来居民和未来经济,这也就是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的特别之处。

我国《宪法》是从物权的角度对森林资源的属性进行明确的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我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依据宪法对森林资源的归属做出了具体规定。我国的森林旅游绝大多数也就是在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经过了的十多年的发展,固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各种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也日益体现。

首先,由于森林旅游开发的投资大、回收慢,各级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建设和管理资金短缺,投入严重不足,已是森林公园建设和发展的最大障碍。目前我国森林公园建设尚未纳入中央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应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保护管理事业经费大多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而林业部门自身对森林公园的投入能力也相当有限,原有的体制也无法从市场上吸收资本进入,这就造成大批森林公园设施落后,对环境的维护、文化遗迹的修缮保护显得力不从心,更有大量的森林资源优势不能尽快转化为强大的经济优势,这制约森林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其次,我国森林旅游业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低,市场化水平低,多数林业部门仍然将建立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作为国有林场的多种经营项目来对待。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规模小、分布散、精品少、知名度低、服务管理质量差,在全球森林旅游业中的竞争力低,与我国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优势不相称。

究其根源,最根本的就是目前我国森林旅游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社会的要求。我国森林公园主要是由管委会来经营和管理的,管委会作为行政单位,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无偿使用资源,没有任何风险,缺乏相应的责任感和压力。此外,森林旅游资源管理的“婆婆”众多,地方政府、林业部、旅游局、建设部都有依进行行政管理的权力。对投入少收益快的项目,大家抢着管,都要管,对要找投资、收益期长的项目,大家互相推诿。再加上目前我国有关的法规制度、政策措施的不完善,一些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在森林公园内乱批、乱占、乱建,破坏了生态环境,还有一些地方将森林公园划入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借招商引资之名,随意改变森林公园的性质和原有的隶属关系,上述情况均严重影响了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的发展,甚至威胁到了森林生态功能的发挥。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能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这已是一个为我国建设实践所证明的命题。我国土地资源二权分离改革首先在进行,实践证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并没有影响到土地的国有,反而促进了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包括森林旅游资源在内的风景名胜区经营权转让的实践也有七个年头了,虽有不少问题尚待解决,但也有不少成功的案例可供评鉴。

1997年,湖南省分别以委托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方式出让了张家界黄龙洞和宝峰湖的经营权。经过几年的开发建设,二大景区均显示了勃勃生机。2000年安徽省旅游局也出让了歙县牌坊、安徽宏村等部分景区的经营权,目前经营状况良好。2001年2月,四川省旅游局向海内外宣布出让包括九寨沟、三星堆遗址等的十大景区和100余个景点经营权,这使旅游资源经营权的市场化从小打小闹、悄悄推进发展到了有计划地、系统化的推广,在旅游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地震。

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上述行为的合法性有待进一步探讨。2001年3月,国家建设部在《关于对四川省风景名胜区出让、转让经营权问题的复函》中指出,任何地区、部门都没有将“风景名胜区的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整体或部分出让、转让给经营管理”的权利。2002年5月,国务院[2002]1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特别就风景区和文物保护问题作了严格规定,并指出“风景名胜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国家资源,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土地也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等。”换句说,在地方政府尤其是旅游部门大力推行经营权市场化的过程中,建设部门、林业部门所持的均为否定态度。建设部提出了两个反对理由:一是目前国内还没有评估旅游景区无形资产的标准,经营权转让价格远远不及其潜在价值,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担心在出让经营权时过分注重眼前利益,介入的民间资本只顾逐利,对资源竭泽而渔,而忽略了对长远资源的维护和投资的限制。而实际上,前一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可以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加以解决,后一问题是个管理问题,可以通过立法进行规制。从实际情况看,并不见得国有资本开发经营就一定有利于保护资源,反面的例证不胜枚举,而四川、浙江的民营资本成功开发了4A级景区的先例也确实存在。

笔者认为,有关森林公园景区经营权是否可以分离只是问题的表面,因为在市场经济社会,由谁来经营是个市场问题,只要是符合市场的法律规定,谁都有权力来经营。目前有关争论的本质是因为森林公园的所有权不明晰、部门与部门之间利益纠葛不清造成的。如前所述,从法律规定看,我国森林资源主要属于国家所有,各级政府是国家这一所有人的人。从近几年市场经济的实践可以看到,中央政府到省政府这一级的所有权应该更集中的应表现为税收的收益权和立法权;而地方政府作为直接的人行使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将森林公园的经营权有偿出让本身就是其行使收益权的一种形式,这与其他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并无差异。当然基于森林公园的生态属性,政府应精心制订整体规划,对开发商人员的资格进行必要的限制,并加强对经营者经营过程的必要监督。

此外,经营权的出让还有助于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使知名旅游景区与知名企业强强联合,产生共振效应。企业在资金、人才和信息方面的优势保证了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市场的开拓。更进一步讲,把经营权分离出来,容易消除政府既是经营者又是管理者(所有者的人)存在的弊端,这是政府转变职能的一个具体体现,便于政府充分发挥监督与管理的职能。

我国政府在入世时对景区开放做出了承诺:外商可以在中国投资景区,景区景点可以对外资实行转让经营、出租经营、委托经营等新的模式。包括森林旅游资源在内的旅游业的市场化步伐已迫近。采用合资、独资、股份制合作、租赁、承包和出让开发权等方式,将景区的开发经营权从资产中剥离出来,通过协议的形式出让给一定的法人主体,在相应的约定期内进行开发经营成了必然。当然针对不同的地区,由于生产力水平和资源资状况不同,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意识不同,对新思想、新观念接受能力不同,旅游资源市场化的步骤和具体方式应因地制宜。西方国家普遍采用托管方式也值得我们尝试,因为专业化的运作机构和运作方式更有利于森林公园原始生态环境的保护。这里的主要问题是我国目前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还无法举办这类微利或纯粹公益性质的运营机构,现阶段我国任何企业介入森林旅游资源的经营还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营利的目的。

二、森林资源经营权的价格形成和确定

在情况下,旅游资源经营权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就是由于缺乏具体的管理办法及的评估机构,很容易导致经营权以低价的形式转让出去,从而间接地导致了国家资产的流失。而且目前经营权的转让,通常的做法还多是与景区所在地方主管部门签订开发经营协议,其他利益主体并不参与协议的商定,如此也很容易引发国有资源利益受损或寻租行为。

从学上说,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是其标的——森林旅游资源一定期间的资本化价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价格的形成,符合一般价值的作用,主要受到以下几方面的:

1、森林旅游资源的管理级别。按照管理级别,我国森林旅游资源可分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四种类型。上述类型较准确地反映了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品位的高低,是其价格形成的价值基础,是价格确定的主要因素。

2.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条件,包括该资源的空间范围、地理位置、条件等,这直接决定了开发的前期投入和投资回报效果,是确定旅游资源价格的重要因素。这里还应考虑国家政策导向、旅游状况等动态条件。

3.投资者对旅游资源经营权的市场需求,也即在自由的市场上,投资者可以在多大程度上选择相类似的经营权,这将直接决定其交易价格。

4.现有收入,即资源目前的收益状况,这也是确定其经营权的价格的重要因素。现有收入的确定应从总收入中扣除周期内的实际经营成本,并合理地考虑到物价因素和经济发展水平。

5.经营权的年限。经营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时也与资源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有关,一般从30年到50年不等。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某些地方的实践中采用经营权买断的方式,是不合法理的,这实际上变成了所有权的买卖。

森林旅游资源定价还有几个问题也需引起重视:一是目前相当部分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的交易除进行公开拍卖的外,大部分表现为“点对点”方式,即分散的地方政府对具体的企业进行谈判的形式,或形式上的政府对若干企业的招标行为等实质上的非市场化运作,这在一些面积较小的地方性森林公园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这不利于国有森林资源的利益保护,也与入世后所要求的统

一、透明和可预见的原则要求不相适应。二是在现有低效率经营的巨大财政压力和一哄而上急于出让经营权的激烈竞争下,过分压低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的价格,甚至出现“零转让”,这显然是有违两权分离的基本出发点。三是森林资源作为可开发的旅游资源,其价值有长期与短期之分,有显性与隐性之分;其利益主体包括国家、当地、企业等不同方面;保护和开发森林旅游资源需要进行不同层次的投入,而不同的利益主体投入的是不一样的,比如国家更注重社会大环境方面的投入,当地政府可能会在大的基础和公共设施比如道路等项目上投入,而企业则更注重于在可以直接赢利的缆车、饭店上投入,其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必须正确处理全社会、当地社群和开发商等利益群体的关系,部分经营权市场化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前期投入对经营权价格的影响。

对森林资源经营权价格的确定,应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法定的评估体系实行综合评估,以评估价计算市场价。林业主管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评估体系,从技术层面上解决这一根本性问题。

三、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市场化的基本程序

由于经营权市场化过程中,一方是代表着国家所有权的管理者,另一方是纯粹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因此,从制度层面上确立市场化的基本程序,建立省、市两级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市场,通过经营权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以市场价的形式实现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市场化进程的顺利进行。

1.明晰权属。拟进行两权分离的森林资源必须具有完备的林权证书。属于集体属于的森林资源应在经营权市场化前完成收归国有的基本手续,并给予原所有权人相应补偿;在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区域内及与待开发的森林旅游资源相毗邻可能影响开发的农田、农舍等应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征用,避免经营者接受经营权后发生纠纷,导致无法继续顺利经营,拖延开发进度。由于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在我国还是试行阶段,对于有世界文化遗产性质的景区,一方面由于其本身的影响力和收益能力基本不错,另一方面如发生决策错误,后果不堪设想,故应在对经营权出让管理有一定的经验后,再考虑其市场化。

2.行政审批。根据森林公园或森林资源的管理级别和涉及到的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审批,以保证经营权的合法性。

3.资产评估。对经转让的经营权依据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评估结果要报集体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4.合理确定底价。凡采取招标承包、竞标拍卖和租赁经营方式的,要合理确定出售底价。底价应以评估价为依据,并考虑资源所有者收益、管理费用及投资回报率等因素综合测算而定。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底价过程应予以公开。

5.坚持公开招标。不论采取何种具体经营方式,都必须坚持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招标要预先公示,广泛宣传。条件允许的可以在全省、全国甚至更大范围内公开招标。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6.签约。要制定详尽的经营权转让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报林业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出让方要建立档案。为对全国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的转让进行规范指导,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或旅游主管部门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起草经营权转让范本。合同内容中必须强调森林生态的保护。

7.合同履行与监管。经营者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以森林旅游发展规划为基础依法进行森林旅游资源的经营和建设,支付有关费用。如经营者有违反合同的行为,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经营者的行为损害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管理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予以处罚,经营者不服的,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在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应定期对森林资源的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如发现有生态恶化现象或其他不利于森林资源的永续性保护情况,应及时提出,要求经营者作出说明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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