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8 10:08:34
环境卫生措施范文第1篇
全面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镇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是: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进一步解决城镇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镇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镇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到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6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市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搞好室内外卫生。
(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四)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铁路、公路和河流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加强学校、车站和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与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镇结合部和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和河流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六)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降低城镇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七)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镇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城镇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八)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城镇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要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落实。
(二)部门合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市爱卫办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洁行动。
(四)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城镇卫生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积极推动卫生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在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环境卫生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环境卫生;环境意识;管理方式;资金投入
一个城市的环境卫生水平,能够体现出城市的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城市环境优美,在公众中的形象也会有所提升,对城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因此,相应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制定相应政策,建设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1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市未来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同时对于城市神态文明建设带来一定帮助。对于一个城市而言,其环境卫生情况,能够体现这一城市的人文环境和市民的素质情况和精神面貌。对城市环境进行科学管理,能够吸引大量的投资,能够在极大程度上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一个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越高,越能够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并且对于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具有重要推动作用[1]。当前,在部分城市当中,相应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仍旧存在着大量没有解决的问题,城市公共卫生条件相对较差,导致城市的整体形象受到影响,这不但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阻碍,同时还降低了城市在公众内心的地位。因此,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相应部门责任重大,相关管理人员需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情况,针对环境卫生管理作出系统性规划,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为城市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居民环境意识淡薄城市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淡薄,和社会的发展有着紧密联系。主要表现在居民缺少公德心,卫生习惯差等。还差存在部分公民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现象。此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增多,这就导致城市环境卫生保护工作的难度增加。
2.2环境资金不足导致环境设施不齐全城市环境卫生属于一项相对系统的工作,管理内容相对复杂,为了提高环卫工作质量,需为城市配备相应的环卫设施。特别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这就给环卫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例如清洁车配置有限,导致垃圾不能及时运送等。
2.3环卫管理方式不够完善在城市环卫管理中,管理方式决定环卫工做是否能够有效开展,只有相对系统和全面的管理方式,才能够确保环卫工做的顺利开展[2]。在部分城市中,采用的环卫管理模式不够完善,导致环卫工作落不到位。在城市经济水平迅速发展过程中,度环境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用传统管理方式,势必和当前城市发展不相适应,从而导致环境卫生达不到预期效果。
2.4环卫监管体系不健全环境监管工作主要是对环境卫生的执行效果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该方式能够有效提升环卫工作质量。但是部分城市中,环卫工作缺乏完善的监督制度,并没有对监察机制没有进行系统的检查。对此,这种情况下,相应监察人员仅例行公事,导致工作流于形式。因此,环卫工作缺乏相应的约束力,在具体工作中应付了事,难以达到预想结果。
3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3.1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和综合素质城市居民文化程度不同,道德修养也存在一定差异,居民属于城市的主人,因此其有责任承担城市环境保护的责任。当前,存在较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问题的源头出于居民,为了提升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相应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广播、网站等对相应内容进行大力宣传,将环境卫生作为城市发展的主要内容。第市民进行引导,使其参与进来,通过这种方式让每个居民均能够感受到自身存在的社会责任感,采用这种方式,减少环境卫生管理的压力。除了对环境卫生保护内容进行宣传之外,还应当适当提升市民道德素养,引导市民形成荣辱感,让市民认识到以保护环境为荣,以破坏环境为耻[3]。同时,政府还可以将校园作为出发点,提升学生的道德水平,为社会培养出道德素质较高的人才。如果市民道德素质增提提高,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环卫工作的难度,建立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3.2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政府需提高对城市环境卫生治理的重视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投入相应资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相应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垃圾的胡乱丢弃行为,避免出现市民找不到垃圾桶而将垃圾随处丢弃现象。此外,如果资金充足,需对资金进行合理应用,集中建设相应设施,确保人口密度笔筒地区的基础设施比例。最后,对基础设施进行科学布局,环卫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原则,突出工作人性化特点。让居民充分感受到相应政府对环卫工作的重视力度,对于一些污染相对严重的地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重点解决,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能力,对居民力量进行充分利用,提高城市环境的建设力度。
3.3转变管理观念,调整管理方式相关政府领导以及相应工作者,需适当转变固有思想,高度重视城市环境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发展和环境之间可能会出现相应矛盾[4]。一些领导经常会选择牺牲环境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同时还存在着城市领导对城市环境卫生政绩不够重视,管理工作者也忽略了这项工作。当前,相应管理人员需对固有的不科学观念进行转变,充分把控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注重城市发展的基础上,更应当注重环境卫生。相关部门对城市环境卫生进行管理过程中,不能只注重形式,更需要对相应管理政策进行进一步落实,从而提升城市吸引力以及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加快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夜市为例,大部分城市的保洁是在白天开展的,但事实上,我国现代化城市的夜生活十分丰富,市民除了娱乐消遣之外,一些市民的工作时间并非传统的朝九晚五,因此白天保洁难以适应现代化城市对环境卫生的需求。
3.4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为了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成果进行监管,就一定要建立并健全监督机制。主要是对不同区域的各个地段中,每天的垃圾进行清洁、垃圾的运送等进行监督和管理,检查垃圾清洁是否及时,运送是否完善等。不同地区的保洁、清理道路工作等是否到位。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从而实现不同岗位均管理得力。同时针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还需建立起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于工作中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个人和部门提供相应奖励,针对工作失职、消极的人员和部门予以相应惩罚。此外,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还需建立起和市民之间沟通的渠道,针对各种类型的居民,如商户、群众等,能够顺利和畅通的和管理部门之间进行沟通,反馈城市环境保护情况,通过这种方式,让市民和相应管理者共同监管,从而帮助市民降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难度,促使城市环境卫生验收和监督能力得到有效提升[5]。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环境卫生对于一个环境来说十分重要,良好的环境,给市民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生活形象,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因此,相应管理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视力度,加大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投资力度,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从而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郑丹.强化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探讨[J].才智,2017(22):277.
[2]牛美英.浅谈如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7(04):184.
[3]崔洪杰.浅谈如何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黑龙江省同江市环卫处[J].现代经济信息,2016(23):104.
[4]赵丽慧.浅谈如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J].赤子(上中旬),2016(15):140.
环境卫生措施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载体,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同管理,城乡统筹,条块结合,市、县负责,镇街主抓,村居行动,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一年的集中整治,到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垃圾及时清运,镇村集贸市场垃圾及时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镇容村貌整洁,无卫生死角。
(二)居民生活污水不乱排、不横流。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10%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8%
(三)有效控制“四害”,“四害”密度显著下降。鼠密度不超过7%,外环境白天不见活鼠活动。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厂、饭店、旅社、饮食店等重点行业蝇房间不超过2%,一般单位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各类积水的蚊蚴阳性率不超过8%。蟑密度不超过10%。
(四)镇村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五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做好3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完成镇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使家园清洁行动全镇所有村。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44%。
(五)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环卫设施、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完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评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乡镇至少配备1辆垃圾运输机动车,镇村按人口每1000人配备1名保洁人员,乡镇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配1名垃圾清运工。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群众投诉反馈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等。树立卫生示范典型,评选20%的卫生之家,3个下派村都要成为卫生村。
三、主要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镇重点清理影响场镇容貌环境卫生的死角,保持场镇容貌和居民院落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突击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五乱”现象,清洁公厕,平整道路,疏通沟渠。
(二)广泛发动除“四害”。在集中开展清理垃圾、污水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下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填堵鼠洞,抹平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扎实开展以灭鼠为主的“除四害”药物防制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三)农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继续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和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场,每户农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每村设立若干垃圾收集场所等环卫设施;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每天对镇、村、池塘、水沟、公共场所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运送;制定镇、村垃圾卫生管理制度或乡规民约,做到镇、村内外无暴露垃圾堆,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集中处理。
(四)整治农村河流保障饮水安全。加强对农村中小河流的治理,在突出防洪效益的同时,兼顾河流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五)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活动。结合生态村创建,组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生态文明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六)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集镇、乡村集贸市场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农村集贸市场整洁有序。集贸市场的环卫设施力争基本配齐,环境卫生符合要求,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七)重点部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学校、车站、乡镇与集市、畜禽养殖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强化公路和河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八)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步伐,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农村新村建设、沼气建设项目及安居造福工程中共同推进我镇农村改厕工作。
(九)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月底前镇、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部署,认真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镇中小学校要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校园内外环境整洁活动;组织师生开展对群众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镇工会开展以企业为载体、以职工为主体、以“做文明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使企业内外环境整洁,通过“职工志愿者”示范、引导作用,让更多职工加入净化美化环境的行列。镇共青团要组织“青年突击队”开展环境卫生整洁活动。镇妇联要组织广大妇女开展“我爱我家—家庭清洁行动”,搞好户内、外环境卫生。
(十)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开展卫生村镇、卫生之家的评选活动,并将评选结果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前置条件,形成一批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村镇、卫生之家。3个下派村支书的村都要成为卫生村。通过卫生考评,起到示范作用,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
四、集中行动安排
(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
从年月份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清理垃圾、污水,整治环境卫生,广泛开展消除“四害”活动,完善硬件设施,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镇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具体内容见《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
(二)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
年月结合创建精神文明活动评比,在全镇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镇村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
(三)迎新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年月结合全国爱卫会《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年度指标落实情况的考核,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发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乡新面貌迎接新年。
五、保障措施
(一)镇政府和村委会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责任主体。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组长的开展镇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信息组、督查考评组,负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收集汇总、督导检查和卫生单位的考评等有关工作。各村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投入。
(二)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照民生工程战役的要求,建立镇村环境整洁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各村以及镇直有关单位于每月日前汇总整洁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汇总后,上报县爱卫办。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到各村检查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春季城乡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洁行动的村及镇直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在主干道悬挂起写有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宣传标语的横幅,营造浓厚的氛围;利用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意义。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整洁行动宣传报道,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各村及镇卫生院、建设站、水工站、环保站、经委等有关单位要以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投诉举办电话,建立群众投诉渠道,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有记录,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和反馈。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参与度、满意度。
环境卫生措施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为重点,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目标,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确保农村环境优美、卫生清洁。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二是坚持统筹规划、科学管理、整体推进的原则,将农村清洁工程与重点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环保村建设等紧密结合,整合农村改水改厕、民居改造和圈厨改建等项目,实施统筹推进,发挥综合效益;三是坚持突出重点、规范建设、建管并重的的原则,分年度实施垃圾填埋场、垃圾收集池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环卫管理与作业人员,完善农村环卫设施;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联动的原则,区分重点镇、一般镇的不同特点,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推动城乡一体发展;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引导长效的原则,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强化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整体提高。
二、目标任务
从2011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区集镇建成区、川道地区国、省沿线的村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条件。同时,在各镇办同步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建立长效清扫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五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设施、有经费、有考核)目标。到2013年底,在全区各镇办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卫基础设施,使环卫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村民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公共秩序明显好转,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的目标,使我区广大农村成为整洁美丽的生态宜居之地。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全方位、多渠道筹集资金,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备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达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软硬件规范的标准。针对中心镇、重点镇和一般镇的不同情况,在有条件的镇办推广“村收集、镇办转运、区集中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在山区镇推广“村收集、镇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各镇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一书两图”(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现状图、规划图)要求,编制本辖区清洁工程建设规划,经区城管局初审同意后,报区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实施。区城管局要加强对在建环卫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施工标准,把好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关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和施工安全。
(二)强化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理顺乡镇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按标准基本配齐镇、村两级环卫保洁人员,建立完善区、镇(办)、村三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网络,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经费,夯实执法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强化单位、住户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广泛开展群众国卫生运动,动员群众参与卫生清扫工作。整合农村建设相关项目,统筹实施农村改水改厕、村庄道路硬化绿化、民居建筑物整饰改造、民居房前屋后平整绿化、农村节能推广、镇村污水治理等工作,加强环境卫生健康教育,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建成洁化、硬化、绿化、美化的良好人居环境。
(三)突出抓好环境集中整治。各镇办事处要以“三线”(公路、河道、铁路沿线)为重点,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理垃圾,确保“三线”周边村组干净整洁。要大力开展集镇市容环境、村容村貌清理整治活动,彻底消除“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摆乱占”“乱搭乱建”等“四乱”现象及公路沿线集镇、村组、院落的柴草乱放、畜禽乱跑等问题,维护良好的村容、镇容环境。加大城乡集贸市场整顿力度,取缔马路市场,整治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现象,规范沿街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等管理,依法拆除乱搭乱建、有碍市容观瞻的棚罩,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明亮、美观。
(四)开展卫生镇卫生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卫生集镇、卫生村创建工作,到2013年,恒口镇要达到部级卫生镇标准,张滩、关庙、建民、吉河、瀛湖、五里、大同、县河、流水等镇要达到省级卫生镇标准;各镇办事处创建区级以上卫生村总数要占到辖区村总数的30%以上,进一步改善辖区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全区农村清洁工程从2011年启动到2013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底以前)。各级各部门进行调查摸底,制订工作计划,成立工作机构,启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至2013年10月)。各级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抓好环卫设施建设,加强日常保洁管理。爱卫办分年度组织检查考核。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1至12月)。区上对各镇办落实农村清洁工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落实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李珺同志任组长,区卫生、城管、宣传、人事、编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环保、交通、水利、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具体负责全区农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及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扎实开展工作,推动农村清洁工程在我区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农村清洁工程由区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按照“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推进。区卫生局、爱卫办要认真做好农村清洁工程的检查、指导、协调、评比考核等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区城管局要做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标准制定、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从自身职能出发,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大对农村清洁工程的项目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各镇办事处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强辖区村(社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卫生集镇、卫生村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机制,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加大经费投入。从2011年起到2013年,区财政列支1500万元用于各镇办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补助,经费按年度考核情况拨付。同时,整合捆绑项目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各镇办要积极探索筹措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资金的新方式、新方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多方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的投入。
(四)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在乡镇组建成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明确机构职责,合理核定编制,落实市容环卫管理执法权限。二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公益性岗位开发向农村倾斜,落实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目标管理体系,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双重考核,即对农村清洁实行单项考核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办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在各类先进评选中运用。四是建立农村清洁工程定期督查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大暗访抽查频次,促进工作顺利落实。
环境卫生措施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树立“综合治理、环境优先”的新农村建设理念,以开展“最佳清洁村”及“优胜清洁村”和“优秀清洁员”评比活动为抓手,实行动态管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落实新农村长效保洁和督查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打造最干净的农村,提升中心镇的品位。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镇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机构。1、各村(居)应落实一个专门负责环境卫生的工作人员(建议由两委委员兼任),并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指导。2、环卫所主要负责集镇范围内的环卫工作及垃圾中转工作。
(三)监管机构。由镇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镇老年协会和镇城建监察一起实行监督。职责为督查各村居及环卫所环卫工人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不定期地对村居及环卫所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形成台帐,每月进行统计计分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环卫设施建设
(一)建设垃圾堆放处理设施。蓬街镇今年计划扩建垃圾中转站一座,现有的51个行政村(除集镇以外),各村先自行修补原来的简易砖砌垃圾箱,这项任务各村(居)在4月20日前完成,由镇统一安排进行统一着色统一标语,村(居)如果叫环卫所统一清运的话,按照方便运输原则选择合理地段,每个村筹建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点。
(二)建立卫生保洁队伍。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各行政村配备1-2名卫生保洁员(1000人以下为1名,1000人以上为2人),负责本村居的垃圾保洁、清运,各村(居)在4月20日前把保洁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城建办郑坚。
(三)配置垃圾清扫清运设备。各村(居)自筹资金,配备简易垃圾收集车、垃圾清运车辆,用于本收集点或本村的垃圾清运,在4月20日前完成。镇环卫所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满足垃圾清扫、收集、清运需要。
(四)日常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途径(除集镇由环卫所负责以外)。各行政村将本村清扫的垃圾,统一清运至黄琅垃圾填埋场或清运至蓬街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处理(如需交环卫所压缩站处理,环卫所将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
四、工作职责
城乡环卫垃圾处理一体化工作,实行镇、行政村(居)、农户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同作战。
(一)农户的职责。一是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放入指定区域;二是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三是共同维护村庄内外的环境卫生。
(二)行政村(居)的职责。一是根据需要配置垃圾收集车和垃圾收集设施;二是建立和落实农户(企业)户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和责任包干制度;三是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制度,组建村级卫生保洁队伍,负责村内主干道、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四是负责将村(居)垃圾收集并清运,各村(居)在4月30日前集中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清理陈年存量垃圾,保洁人员5月1日开始工作。
(三)乡镇的职责。一是负责辖区内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配备垃圾清运设备,指导各行政村修补原来的简易砖砌垃圾箱、建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点、村内主干道路和通村公路硬化建设;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三是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监督和管理;四是制定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村(居)卫生保洁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提高农村卫生保洁水平。
五、工作要求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为落实“清洁家园,和谐乡村”专项行动和村庄整治成果,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各村居要把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领导,做到村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人员具体抓。按“镇、村”各出一点的办法,设立农村环境卫生专项经费,因地制宜地出台各村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和具体奖补办法,强势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镇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安排农村环境卫生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作出贡献人员的表彰奖励,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环境卫生责任意识、争先意识和长效意识,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进程(具体奖励政策见附件3)。
(二)加大监管力度。农村环境卫生除了靠自觉还要靠督查。镇成立专门环卫考核督查小组,各村(居)也要专门安排责任心比较强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村、镇”两级联动监管机制,上下联动,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日常督查考评。督查小组实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存在问题以督查整改单(详见附件2)形式下发到各村居,作为扣分奖惩的依据。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业务的培训指导,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
(三)开展清洁村评比活动。农村环境卫生各村居是主体,由镇环卫督查小组每月对各村(居)实行动态考核,并建立台帐。年终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产生“最佳清洁村”,作为全镇的样板村,及产生5个“优胜清洁村”和若干名“优秀清洁员”,由镇政府表彰奖励(具体评比标准见附件1)。评比活动列入年底对村居的考核。
环境卫生措施范文第6篇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卫生设施。主要包括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和环境卫生作业场所等。
指公共厕所、化粪池、垃圾容器(袋)容器间、垃圾收集房、废物箱、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指垃圾转运站、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垃圾焚烧炉、废物粉碎机、废水脱干机、储粪池、专用车辆停放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车辆清洗站等。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指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作业、休息用房等。环境卫生作业场所。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环境卫生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的指导。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第六条市、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增强市民维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意识和公共道德水平。
第七条市、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设施科学技术研究,使环境卫生设施发展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
第八条应当符合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项目应当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等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含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并征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确定的规划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配套建设密闭式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第十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定点后。不得擅自移动位置或减少建设数量。已建成使用的主要道路、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建或补充配置方案,相关单位或者部门统一建设。
第十一条垃圾、粪便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第十二条广场、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其他人流集散场所。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并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集散地和各类船舶。设置垃圾、粪便收集容器,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按照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总体资金预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其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以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经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项目所在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建设项目竣工后。方可交付使用。
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前的各项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按照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执行国家一类标准;风景名胜区应当建设星级旅游公厕;其他城市化地区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应当执行国家二类标准。
第十五条垃圾转运站、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以及独立配置的公共厕所等大中型环境卫生设施。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环卫部门或者街道负责管理。
第十六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检查。恢复正常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占用、迁移、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
第十八条公共厕所、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容器、转运站、运输车辆、粪便终端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等垃圾处置消纳场所。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单位或者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灭蝇、灭蚊、灭鼠、消毒等工作。
第十九条因城市建设需要确需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提出迁建方案。对独立设置的环境卫生设施,按“先建后拆”原则,应当先建好后方可拆除;确需先拆后建的建设期间必须在拆迁区域设置移动式环境卫生设施。按规划拆除后不复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易地建造同类设施的标准进行补偿。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采取补救措施;逾期未改正的可以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占用、迁移、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卫生设施损毁或者丧失使用功能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可以处以应建配套设施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建设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市场、车站、码头、船舶及摊主未按照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盗窃、破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以及侮辱、殴打市容环卫管理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