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化工污染案例范文

化工污染案例范文

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化工污染案例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化工污染案例

化工污染案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应急监测信息化,查询功能,评估功能,预测功能

1应急监测信息化管理的意义

由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突然、污染物种类繁多、危害严重。为了在短时间内解答应急指挥所必需的几个问题“是什么?是多少?范围有多大?风险有多少?”不仅需要过硬的硬件支持,同时还需要结合现代互联网技术,把需要的信息贮存起来以便快捷查询;把需要的分散的技术经验向导化,使现场应急更有序;把可能用到的技术集成起来,使现场技术使用一键化;把报告模块化。同时通过搭建上下互通联动的应急监测指挥系统,全省应急资源能共享与调度,实现应急监测全省一盘棋。

2应急监测信息化系统概况

针对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突然性、急切性、复杂性、重大危害性等特点的需求,建立环境应急监测现场支持系统。基于当地环境监测网络和GIS平台,建立查询、向导、事故地点确定与直接导航、地图直接布点与导航、监测方案自动生成、预测、评估、报告自动生成等功能,通过手机与电脑端的实时关联,实现应急信息的现场与指挥之间、上下级环保部门之间的远程实时互动,使系统服务更加集成化、科学化和智能化,为应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针对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特点建立网络版和手机版2个版本的软件系统。网络版:提供系统主要功能和各种信息的实时更新。手机版:是网络版的补充。在应急监测实施过程中,方便实时记录样本采集时间、地点、分析结果、处理人员安排、上传现场照片等相关信息,同时也具备简单的查询功能。

3实施的技术路线

3.1采用云平台方式构建系统框架并支持多种部署方案充分利用云平台的优点,按环境应急决策系统功能需求构建一个集应急环境数据管理、应急环境现状评价与分析为一体的应急环境信息服务系统。网上空间数据,采用纯Internet的形式,利用网上GIS技术实现。系统功能如数据库、网页前端、模拟系统、手机版应用连接器等都以完全模块化形式开发。各模块可在不同虚拟机上独立运行,也可在单一服务器上运行。部分模块可按需要运行一个或多个虚拟实例,配合负载平衡设置,达致更快速有效的应急环境评价与分析。

3.2利用GIS技术提供空间数据管理功能GIS是分析、处理和挖掘海量地理数据的通用技术。利用百度提供的遥感地图作为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同时,用户地理信息数据导入模块以实现传统GIS系统的基本功能和导出模块,实现与商用GIS系统(如ArcGIS)的数据结合。可以更灵活和经济地实现一向只有传统但昂贵的GIS系统才能实现的功能,而且可以和Web无缝整合。

3.3基于大型关系型数据库实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统一管理MicrosoftSQLServer数据库系统是现今最流行而具有工业强度的关系型数据库系统。SQLServer具有功能强大、使用灵活和形式多样等特点。SQLServer采用了2018年第5期环境与可持续发展ENVIRONMENT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No.5,2018对象/关系模型,能够支持多种数据类型,包括文本、视频、图形、空间对象等。SQLServer提供了自动备份和恢复功能,改进了对大规模和更加细化的分布式操作系统的支持,通过安全服务器中提供的安全服务,加强了WebServer中原有用户验证和用户管理。基于SQLServer数据库,可实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一体化存储和访问操作。此外,SQLServer有云平台版本,可以更有效地支持网上应用。

4实施方案

横向功能实现查询、应急监测向导、地图直接布点、预测、评估、报告随时自动生成,同时通过当地污染源筛选,根据污染源特征建设重点源库、化学品库、技术人员信息库、设备库、应急监测专家库、应急监测案例库、监测方法库。整个系统以污染事故发展为主线,污染物为核心,以应急向导为纽带实现各项功能的集成化、运作高效化、服务智能化。具体应实现以下功能和要求:

4.1查询功能根据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的需求,建立重点源库、化学品库、技术人员信息库、应急监测设备库、应急监测专家库、应急监测案例库、监测方法库。

4.1.1重点危险源库重点危险源的筛选:在事故状态下其排放物、产品、中间体等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可以选为重点危险源,所以以化学品为基础进行筛选,筛选的目标主要以化工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故状态下,对环境危害比较大的化合物。筛选工作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化学品的致癌性(Carcinogenic):化合物的致癌性评估引用目前较具公信力的美国环保署的综合风险咨询系统(IntegratedRiskInformationSystem,IRIS),网址为:www.epa.gov/iris。目前根据现有的毒性资料将致癌性分为五大类:人体致癌物、可能的人体致癌物、毒理资料显示致癌性,但无足够的资料量化对人体的致癌作用、缺乏对人体致癌性毒理资料、对人体无致癌可能性。据该数据库的评价结果,得到名单中4种致癌物:苯、1,3丁二烯、氯乙烯、甲醛。(2)化学品的急性毒性(Toxicity):急性毒性以LD50(mg/kg)或LC50(mg/m3)评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杨友明等将LD50和LC50分成四个等级。(3)化工区化学品的用量(Quantity):经过致癌性和急性毒性筛选后,余下的化合物筛选重点是化合物用量是否在1000t/a以上,用量不到的排除在筛选范围之外。(4)化学品的生物累积性(Bioaccumulative):生物累积性以生物富集系数(BCF)来评价,但数据较难收集,由于化合物在正辛醇和水中的分配值与生物富集有一定的相关性,也可采用正辛醇/水的分配系数(POLw)来表示。logPOLw=1作为分级点,大于1的作为特征污染物,反之需进一步筛选。重金属用POLw很难评价其生物累积性,但其进入水体后可以通过食物链进行累积。(5)化学品的持久性(Persistent)化合物的持久性:本次筛选主要考虑化合物在水中的稳定性,即其水解性。本系统化合物的水解特性资料是通过查询欧洲化学物质系统(EuropeanChemicalSubstanceInformationsystem,ESIS)得到的。在以上筛查的基础上,只要包含某种化学品的以上性质,无论它以污染物还是产品或中间体形式,都把该企业的该化合物列为危险源,列入危险源库。通过资料搜集、现场调查与监测,结合本地区污染源普查企业信息库,对所有化工行业的企业进行筛选,通过考虑企业原辅材料、产品情况等,来判定该企业所使用的化合物种类和用量,然后把各个企业化合物种类进行汇总。由于化工行业类型很多,本筛选的企业类型是按照污染源普查的分类方法,结合本地区现有的化工行业,可分为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腈纶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农药制造、氮肥制造、染料制造、医药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无机盐及无机酸碱制造、有机化工原料制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专项化学品制造、化学品仓储与运输、电镀行业等。

4.1.2化学品库及半定性库将收录包括4000种危险品的理化常数:编号、化学特性、物理特性、主要用途,应急处理、防护措施、急救措施、监测方法、对环境的影响,泄漏紧急疏散距离等。并将对其中695种危险品的各种监测方法和各类相关评价标准进行归类分析,包括国标、行标、美国EPA标准、日本JIS标准、前苏联居民区等标准,为应急监测向导做基本依据。系统将具有搜索、添加、修改功能,可及时对危险品信息进行更新。由于应急的复杂性,当污染物不在化学品库之内时,系统将直接链接到百度库进行查询。半定性库:当污染物种类难以确认时,建立根据污染物气味、颜色查询可能污染物的种类。

4.1.3应急监测设备库应急监测设备是应急监测的关键,需要所有仪器设备365天24小时处于待命中,需对设备的精细化进行管理。在设备需充电、充气前,提前一天短信提醒相关负责人;在需要质保前,提前一周提醒相关负责人;在仪器需更换之前,提前一个月提醒相关负责人(如检测管,正压空气呼吸器等),实施设备的动态管理。

4.1.4应急监测技术人员库应急监测技术人员是实施应急监测的关键。如何在应急时能快速到现场有序开展应急监测工作,需要对应急监测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管理,包括专业特长、培训演练记录、值班周期。

4.1.5案例库收录发生在国内外的各类具有典型意义的突发性污染事故案例,其目的是为了在相似的污染事故中,为建立应急监测方案提供参考。案例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监测项目及监测值、事故处理方法、现场描述及事故现场录像等,在案例清单基础上可以点开每个案例进行详细查询。如果有新的事故发生,在事故结束后,整个过程自动生成案例,可以对整个过程进行回放总结,也可存进案例库作为以后事故的参考。

4.1.6专家库专家库的专家分为两种,一种是固定污染源专家(即已知污染物是哪一种化学物质),对这些比较熟悉的专家如工厂里的技术人员、环保局工作人员等;另一种是不固定污染源专家(未知污染物是哪一种化学物),这方面的专家有大学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等。

4.1.7应急监测方法库应急监测方法库的构建一方面考虑通用污染物,另一方面要根据当地污染源的状况,筛选化工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故状态下,对环境危害比较大的化合物。本系统的方法库将收集实验室快速方法和现场快速方法216种,同时将收集汇总695种污染物的实验室方法,供现场监测参考。这些方法可以随着污染源和技术的变化而增加、修改、删除。对每一种检测方法均可点开详细查询。

4.2布点与导航功能

在应急监测实施过程中,应急监测布点是关键,由于应急事故发生的不定性,应急监测布点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有的放矢地去布。因此,系统在地图上可以直接布点,同时布点的信息传输到应急人员的手机端,在手机端按一下点位,可以直接链接到百度或高得导航,可以准确导航到该位置进行监测。这些布点可以在应急现场布点,也可以远程指挥布点实现,实现现场与指挥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双向互动。

4.2.1数据与图片双向传输监测人员到了点位监测后,监测结果和现场手机拍照的图片,通过手机传输到PC端,根据监测的位置GPS,在地图上直接显示监测结果。现场指挥可以在地图上直观看到现场的监测情况和事故的发展状况,并根据现场事故发展态势,可以实施布点更新或其他命令的传输。实现现场与指挥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双向互动。

4.2.2向导功能当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为快速查明污染事故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程度、范围以及污染发展趋势,用单一的仪器设备往往难以完成,在具体实施现场监测时,针对不同的应急类型和应急时段,选择最适合的仪器和分析方法,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简单有效的方法获取最有价值的监测数据。根据污染事故处理过程及各种仪器设备的特点,建立粗-精-粗-精的应急监测仪器选用向导。科学合理的应急监测程序是保证在事故现场开展有序快速监测。

4.3预测功能突发性污染事故属于非正常排放,本系统采用当地适用的污染物扩散模型,并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对非正常排放情况进行预报。本系统建立了污染预报和事故后果分析的数学模型。该数学模型能够预报事故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根据危险物浓度划分危险区,同时可查出该区域的人口、单位等,由此确定疏散人口数量。信息系统模型参考系统在地理信息系统中,内置空气污染扩散。污染事故发生后,可以使用某一点污染物浓度值,展示污染物发展走向;空气污染扩散模型,系统根据简单参数及地貌环境等因素渲染变化趋势;系统内置模型提供简单计算,作为管理者的决策参考。大气扩散模型的建立,在气象参数完整的情况下,采用动力学模型,危险品扩散多为点源扩散,采用高斯模型的方法;在气象参数不完整的情况下,系统根据国家总局应急手册上的紧急疏散距离作为依据,同时采用统计学的方法、结合案例库和现场数据,计算扩散距离。水质模型分析是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先进的空间数据管理功能和模型分析能力,将区域水环境质量、水污染状况与地理信息等结合在一起,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其进行综合分析、计算、评价,为区域水污染控制提供可操作的环境管理决策支持。

4.4评估功能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经常需要判断遭受到污染或应急处置后的环境质量状况,但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级别之间差距较大难以准确的反应污染或治理的状况,同时由于指标有限,难以客观评估在指标外的污染状况,因此,需要通过以毒理为基础的模型计算来判断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健康风险。本系统结合气象和水系状况参数,采用目前公认的美国NAS健康风险模型如图1所示,经过气和水污染源扩散模型计算,预测污染源对人体健康的污染范围和污染等级。采用“浓度-暴露-剂量-效应”模式评价污染源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

化工污染案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化工园区;废气;监测监控;预警预报

0 引言

化工行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1 世纪以来,因政策导向和产业集聚效应,化工园区的数目迅速增加,已成为化工行业的主战场[1]。国务院2016 年明确提出:“全面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化工园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化工园区。” 作为一种集约化的发展模式,化工园区带来大量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对环境空气构成一些威胁[2-3]。化工园区企业聚集,废气排放量大且类别繁多,排放不规律,无组织排放多,如何监管是个大难题[4-6]。除了恶臭等扰民问题外,化工园区排放大量废气也会对周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比如臭氧、光化学烟雾等的产生,另外还涉及周边群众健康风险[7-9]。目前,化工园区周边群众对废气投诉事件频发,政府部门整治压力很大,管理上对于溯源现实需求强烈。现有溯源分析方法在城市、大区域尺度上应用良好,但在小区域尺度实现精准溯源分析比较困难,研究成果少,也缺少好的应用案例[10]。化工园区废气监测监控与预警预报技术为各化工园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废气整体管控方案。该技术在化工园区大气特征污染物筛选、监测点位优选、污染溯源、预警预报等方面进行集成研究,指导化工园区大气监测网络构建,提升大气环境监控预警整体水平与能力。

1 技术路线

建立化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是降低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遏制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化工园区大气监测监控与预警预报集成技术主要创新在于集成大气污染物监测监控预警-排放溯源-应急响应关键技术,通过特征因子筛选、监测网络优化、监控平台搭建、污染动态溯源、有效预警预报等手段,建立化工园区全过程大气监管体系 (如图 1 所示),最终实现环境管理提升、企业整治提升、空气质量提升。

2 技术内容

2.1 监控指标筛选

该技术全面梳理园区内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料类别,掌握各企业产排污环节,识别片区存在的大气环境高风险物质及其排放特征,确立重点关注污染源的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特征污染物因子。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检出率、毒性、嗅阈值、光化学活性等指标,结合现有实施监测与控制的必要技术条件,建立筛选特征污染物方法。同时将化工园区内已造成严重污染、嗅阈值较低、环境风险较大的大气污染物筛选为特征污染物。管理者可以根据污染物种类、环境标准、监测能力等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治理措施实施。在针对特定污染源监测时,优先监控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在园区边界和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监控时,优先监控园区的特征污染物。

2.2 监测网络优化

构建“点、线、面、域”多级监测网络。监测点的选择需综合考虑园区地形地貌、气象条件等自然特征,以及园区内企业的类型、规模、工艺技术及排放控制手段等多种因素[11]。通过模式模拟计算污染物扩散、迁移及转化规律,预测污染分布状况,进而寻找合理的监测点位。基于园区优先管控大气特征污染物,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运行稳定的相关仪器和设备开展监测,并结合区域污染状况考虑建站条件[12]。根据污染排放情况、污染路径、敏感目标,合理优化布局监测网络点位,后期根据园区环境管理工作需要以及园区发展实际情况可做动态调整。在固定点布设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增加移动监测站来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移动站点则作为应急监测设备,移动至事发地点,实施应急监测。

2.3 监控平台建设建立

环境信监控共享平台,将模型分析结果、统计分析结果、数据审核结果、超标事件分析统计结果、仪器运行状态统计结果及时共享给相关业务部门,通过系统采集其他部门的数据,包括气象数据、污染源一厂一档数据、居民投诉信息、现场处置信息反馈等。通过监控平台“一张图”功能,直观展示目前园区存在的监测站点、排污单元、周边环境以及污染物分布等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建立环境数据分析储库,对汇总数据进行清理、分类、分析,例如结合气象数据、地理信息、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污染趋势分析[13]。利用大数据挖掘手段找出各园区污染特征以及潜在关联,形成区域污染特征属性,提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决策依据。

2.4 污染动态溯源

当园区内空气质量自动站监测到因子超标时,系统自动启动溯源功能,根据园区内的空气监测站点进行散点图初步溯源,再通过模型进一步缩小溯源范围。利用污染源追踪技术先将站点监测组分聚类或主成分分析,然后与污染源指纹谱进行相关性分析,进一步锁定疑似源。结合气象条件,快速调取周边污染源档案,分析周边企业的原料、产品、副产品,排查污染来源。随着新的科技手段不断出现和应用,鼓励创新利用走航监测等先进手段进行污染定位[14-15],辅助人工现场排查,最终锁定污染源。找到问题源头后,要在监控平台对相关事件建档立册,辅助执法和管理,并限期督促整改。2.5 预警预报机制积极的预警预报机制,有利于园区对于污染事件提前开始有效预防,化被动为主动,化解环境风险。预警预报的前提是对于污染物分布情况的准确预测。根据源排放特征、气象、地形等因素,运用大气污染扩散模型,如:AERMOD、WRF/CALPUFF等[16],模拟污染物浓度分布特点,建立特定源强排放、气象等条件下区域网格内污染物浓度分布特点及规律,形成原始情景案例库。通过要素 (气象、工况等) 和历史情景的匹配度来进行筛选,以最高接近度情形为依据,判断大气污染排放和分布情况,实现特征污染物未来分布预测。对环境空气质量等进行 1 h、12 h、48 h、168 h 实时预测分析,并显示污染气团扩散趋势及影响范围、强度。可依据园区产业布局、企业风险源产生及分布特点、园区所在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象条件、周边敏感目标属性和分布特点及被监测风险因子的物化性质、毒性、易燃易爆性、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环境质量排放限值等关键因素进行论证并对污染因子设置对应的预警阈值。将预警信号划分级别,建立分级响应机制,一定情形下提前发出预警信息,积极及时处置。此外,还可以根据减排目标,指导园区提前采取产能调整等预防应急措施,化解可能出现的不利环境事件。

3 结语

化工污染案例范文第3篇

1案例厂址综合评价及筛选

由表1不难发现,项目5个厂址各有优缺点,部分厂址优缺点相对突出,但也有部分厂址优缺点相差不大,让人一时难以取舍。针对此种情况,我们需要首先明确厂址的关键限制因素,进行厂址初步筛选,剔除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厂址,然后对符合要求但优势不突出的厂址进行细化比较分析,从而选出最佳厂址[11]。

1.1关键制约因素的选取及厂址初步筛选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存在或多或少的环境制约因素。出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需要,国家和地方会依法制定一些保护规划和保护政策,在一定区域内或条件下禁止全部或某类项目建设。通常这些限制性规划或保护政策能够直接判定项目厂址选择是否合理,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项目环评是否能够通过,我们称这些决定环评能否审批通过的限制性规划或保护政策为“政策红线”。本文政策红线,侧重环评,故会因各区域环评审批要求不同,与规划红线、生态红线等重叠,也有可能范围小或者不相关,因此应在厂址比选时根据区域环境要求及特点进行具体确定。根据国家和地方项目环境保护要求,经分析该省“政策红线”有3个:(1)该地区为主要农作物产区,原则上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国家特大项目等除外。(2)根据该地区出台的化工项目准入指导意见,要求该地区的化工企业进入有化工产业定位的专业园区。(3)该地区为国家南水北调穿越区,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化工项目。根据该省3个“政策红线”,厂址2和3均不在专业园区且所占土地为基本农田,不符合“政策红线1”,故被首先剔除;厂址4部分位于南水北调保护区范围内,该问题虽然能够通过优化平面布置和减少土地使用面积等措施进行避让解决。但其所在工业园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不适合布置化工等重污染项目,其拟环评编制过程中定位为化工,明显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不符合“政策红线2”,因此予以进一步剔除;厂址1所在工业园虽然没有化工产业定位,但经工业园调整后,能够满足进驻专业园区的要求,以及用地规划,不在“政策红线”限制范围内。厂址5虽然不在工业园内,但经工业园扩区后能够满足专业园区和用地要求,亦不在“政策红线”限制范围内。由上分析不难得出,厂址1和厂址5适合作为该项目的厂址。

1.2厂址细化比较分析经初步筛选,厂址1和厂址5均可作为该项目的厂址。从环评角度讲,厂址周围环境限制因素越少,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越小。因此需在厂址初步筛选的基础上,进一步筛选出最佳厂址。根据该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政策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结合厂址1和厂址5周围环境特点,选取产业定位及用地性质,环境敏感点,区域水环境保护,交通及配套设施等4项指标进行细化分析,采用加权系数法进行综合评价,各项指标基础分为25分,共100分。加权系数法系数设定见表2。厂址1和厂址5综合比较见表3。由表4对比分析结果不难发现,厂址5为该化工项目最佳厂址。在实际厂址选择中,因考虑地方发展等因素,当地政府最初建议企业选择厂址1作为建设厂址,但在其环评开展过程中因厂址地下水较敏感等问题,当地环保部门和厂址1周围公众的对其有较大意见。后经多方论证及环评单位协同企业从企业自身风险防范和区域环境保护需要等角度向该政府进行厂址比选专题汇报,最终同意企业选择厂址5。经企业初期建设证实,厂址5较厂址1在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方面,不仅在投资上有较大的节省,而且获得了当地公众的对其项目建设的肯定和大力支持。

2案例厂址比选启示

由案例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项目前期,积极开展项目环评厂址方案比选,不仅有助于削减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而且在获得公众支持和节省投资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在实际项目建设中,与案例相反,存在很多企业在未进行环评厂址比选的前提下,便直接选址建设,即通常所说的“未批先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评是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未批先建属于违法建设,应由相关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这种做法不仅违法,而且往往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旦经环评论证发现,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可调控,必须变更厂址,则会导致企业前期投资全部或大部分损失,甚至可能间接引发企业资金链断裂,进而导致企业破产。在与企业开展环评业务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之所以“未批先建”,除了因为环评周期较长外,还与企业对环评的认知态度有关,不少企业在一定程度认为:不管厂址选在什么地方,影响大小,环境影响评价都能够通过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削减。但在实际环评过程中,环评不是“万能”,如果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在可调控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能够通过污染防治、风险防范等措施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合理范围;如其对当地环境影响在不可调控范围内,则必须在其它地方另选厂址,以保证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在可调控范围内。因此在项目开展前期,积极开展环评厂址比选具有重大意义。它不仅能够避免因厂址选择不当而造成的重大损失,提前发现制约项目建设的关键因素,进而根据这些关键因素采取相应的策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且能够有效减少企业在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和人力投入。

3结语

3.1由案例分析可知,项目环评厂址比选采用“政策红线”剔除法和加权系数细化比较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能够有效地对企业厂址进行筛选和优化,并得到最佳厂址。

化工污染案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污染环境;共同犯罪;类型化

1问题缘由

1.1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也遭受了较为严重地破坏。污染环境罪作为环境犯罪中的主要罪名之一,其司法适用的状况将直接或间接地对整个环境犯罪产生重大影响[1]。自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以来,我国生态环境犯罪形势日趋严峻,其中以生态环境共同犯罪最为突出(具体详见表1)。为有效遏制和打击生态环境犯罪,有必要对污染环境罪犯罪构成在理论上的疑难问题进行正确阐释,并结合生态环境共同犯罪的特点,尝试构建生态环境共同犯罪认定的类型化规则。

1.2案例导入

案例一:田建国租赁炼铅厂,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利用火法冶金工艺进行废旧铅酸蓄电池还原铅生产,并先后从张柱芳等人(已另案处理)处购买废旧铅酸蓄电池,用于还原铅生产,严重污染环境。厉恩国建设炼铅厂租赁给田建国,且为田建国经营提供帮助。法院判决田建国和厉恩国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案例二:严海兴为汇德隆公司和腾达公司两公司实际控制人,经与潘得峰、潘华林商议,将汇德隆公司的精馏残液外运至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腾达公司。精馏残液经与腾达公司自身产生的废水混合后,通过暗管直接排入管网。潘得峰又委托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汝建国外运处置汇德隆公司的精馏残液,严海兴明知且默许上述外运处置行为。汝建国伙同汝建成、汝俊分别雇佣徐夫锁等人采用槽罐车将上述精馏残液运至某区外海塘等地直接倾倒。潘德凤明知汇德隆公司非法外运处置精馏残液,仍接受潘得峰的指派,组织人员负责对运输精馏残液的槽罐车过磅、填写供货清单等工作。法院判决汇德隆公司、汝建国、汝建成、汝俊、潘得峰等人构成污染环境罪。案例三:方埠化工厂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草甘膦母液因得不到及时处理而胀库,杜忠祥、宋秋琴经蒲建国默许,委托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联环公司等非法外运处置草甘膦母液。李小峰明知生产产生的草甘膦母液应委托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置,仍负责联系宋秋琴通知新禾公司等单位非法拉运草甘膦母液,并通过黄小东等将草甘膦母液从方埠化工厂运至衢州,倾倒在小溪、沙滩、林地等处。法院判决金帆达公司、新禾公司、黄小东等人构成污染环境罪。

1.3问题提出

通过对上述案例进行梳理和分析,不难发现,我国目前的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在处理生态环境共同犯罪这一命题上,存在很大的差距。具言之,我国生态环境共同犯罪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疑难问题:一是租赁等帮助行为是否可以构成生态环境共同犯罪;二是自然人与单位之间是否可成立污染环境的共同犯罪;三是生态环境单位犯罪中主体处罚范围如何进行界定。

2生态环境共同犯罪中相关疑难问题

2.1租赁等帮助行为是否可以构成生态环境共同犯罪

从我国《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来看,以分工作为分类标准,共同犯罪可分为帮助犯、教唆犯、实行犯。就帮助行为而言,帮助行为可分为有犯意联络的帮助行为和无犯意联络的帮助行为[2]。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有犯意联络的帮助行为均认为应定罪处罚,但对于无犯意联络的帮助行为是否应当处罚的认识却存在较大的偏差。这种无犯意联络的帮助行为被称之为“中立帮助行为”,在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又称之为“外部中立行为”。[3]鉴于此,有必要对生态环境共同犯罪领域的租赁等帮助行为是否可以构成生态环境共同犯罪进行论证。就案例一而言,厉恩国将炼铅厂租赁给田建国,并为田建国经营提供帮助,法院之所以将此案认定为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其处罚的本意并不在于厉恩国将炼铅厂租赁给田建国,而是在于厉恩国为田建国利用火法冶金工艺进行废旧铅酸蓄电池还原铅生产严重污染环境的非法经营行为提供了帮助。倘若厉恩国只是单一地将炼铅厂租赁给田建国使用,且田建国在承租炼铅厂时并未向厉恩国表明犯罪意图,厉恩国的出租行为虽然客观上为田建国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帮助,但其出租行为本身并无任何社会危害性,不应将其认定为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

2.2自然人与单位之间是否可成立生态环境共同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关于单位与自然人是否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理论界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持否定说的学者认为单位不具有意识和意志能力,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更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4]。持肯定说的学者认为单位犯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社会危害性大,应承认自然人和法人一起可以成立共同犯罪[5]。结合当前生态环境犯罪的特点和我国生态环境犯罪的刑事政策来看,后一种观点更为合理。就案列二而言,首先,严海兴等人商议将汇德隆公司的精馏残液外运至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腾达公司的行为,达成了单位污染环境的犯罪意志,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其次,潘得峰委托汝建国非法外运处置和汝建国伙同汝建成、汝俊非法处置精馏残液的行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可依法认定为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但对于徐夫锁等人采用槽罐车将上述精馏残液运至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外海塘等地直接倾倒的被雇佣行为,是否应认定为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还取决于徐夫锁等人对其所运输的对象是否有认识。再次,对于潘德凤对运输精馏残液的槽罐车过磅、填写供货清单等工作的行为,虽然其明知汇德隆公司非法外运处置精馏残液,但因其行为是接受潘得峰指派而实施,是在单位犯罪意志下进行,属于中立的职务行为,不应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2.3生态环境单位犯罪中主体处罚范围如何进行界定

如前文所述,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可以成立生态环境共同犯罪,而单位和自然人都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刑事责任主体,故同理单位与单位之间可成立生态环境共同犯罪。但对于司法实践而言,如何把握污染环境罪共同犯罪的主体处罚范围才是问题关键所在[6]。结合生态环境共同犯罪的特点,拟将主要对受雇运输或搬运者、受雇生产或加工者、场地或设备出租者三类主体行为的刑法规制进行分析。就案例三而言,首先,方埠化工厂等非法外运处置草甘膦母液的单位,均参与到污染环境的犯罪过程,有必要追究其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其次,杜忠祥等人虽然参与或负责了污染环境犯罪过程的某一环节,但因其所实施的行为是在单位意志指导下实施的,应依法认定为单位犯罪主体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再次,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而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但对于黄小东等人运输处置草甘膦母液的行为是否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需根据其自身违法性进行判定。

3生态环境共同犯罪类型化规则构建

在承认单位与自然人构成污染环境罪共同犯罪的前提下,可将犯罪主体类型作为分类标准来构建生态环境共同犯罪的类型化规则。

3.1自然人与自然人共同犯罪类型化

根据自然人是否属于单位内部自然人为标准,可将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共同犯罪分为单位外部自然人与单位外部自然人之间的共同犯罪、单位内部自然人与单位内部自然人之间的共同犯罪、单位内部自然人与单位外部自然人之间的共同犯罪。因单位外部自然人与单位外部自然人之间的共同犯罪已有法律规定[7],故不在此赘述。对于单位内部自然人与单位内部自然人之间的共同犯罪,应侧重考虑如何界定单位内部自然人是否可以独立于单位之外成为污染环境罪的犯罪主体。若单位内部自然人是在单位犯罪意志下实施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危害行为,则该单位内部自然人不具有独立作为犯罪主体的资格;反之,则不应当将污染环境的严重后果归属于单位,即此时的单位内部自然人之间有成立污染环境罪共同犯罪的余地。对于单位内部自然人与单位外部自然人之间的共同犯罪,在侧重考虑如何界定单位内部自然人是否可以独立于单位之外的同时,还应当注重对单位犯罪意志的认定。若单位内部成员所实施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在单位负责人的指示下或是在单位的集体决定下实施,即使最终导致了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后果的发生,也不应将污染环境的危害行为归属于单位内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2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类型化

根据自然人是否属于单位内部自然人为标准,可将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共同犯罪分为单位内部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共同犯罪和单位外部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共同犯罪[8]。单位内部自然人与单位之间既具有重合性又具有独立性,其重合性集中体现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身上。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言,其所作的决定或决策既是出自于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的个人意思表示,又是单位犯罪意志的体现;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言,其所实施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危害行为往往是在单位犯罪意志的驱使下进行的。因此,判定单位内部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共同犯罪是否成立时,应主要考察单位内部自然人在按照单位的犯罪意志实施排放、倾倒危险废物、有毒物质或有害物质时,是否具有超出单位犯罪意图范围之外的主观犯罪意图或客观行为。倘若单位内部自然人所实施的严重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是在超出了单位犯罪意志之外的情形下进行的,则应当认为单位内部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共同犯罪可以成立;反之,则不应将其认定为单位内部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共同犯罪。

3.3单位与单位共同犯罪类型化

就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共同犯罪而言,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的复杂性与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的复杂性共同叠加出了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的双重复杂性,对污染环境罪单位共同犯罪问题进行探讨既是刑法理论本身的需要,更是刑法实践的迫切需求。首先,在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学界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单位犯罪的主观罪过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只不过在我国单位故意犯罪是主要表现形式罢了,但理论和实践上都不应该把过失犯罪排除于单位犯罪范围之外[9]。另一种观点认为,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不可能是过失。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从理论上讲单位犯罪的主观要件之中既然有故意形式,也就必然能有过失形式[10]。本研究认为,污染环境罪中的单位犯罪只能是故意犯罪,不能包括过失犯罪。其次,在单位犯罪主体方面,单位犯罪作为刑事责任主体,符合共同犯罪的主体规定。再次,在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各单位之间应当是一起故意实施犯罪,即各个共同犯罪主体必须有协同一致的犯罪行为,各个主体的行为围绕共同侵害的客体相互配合、密切联系,共同完成犯罪。最后,在单位犯罪的客体方面,亦应当侵害的是污染环境犯罪的客体。

4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生态环境法治日益完善的同时,生态环境也遭受犯罪越来越严厉的挑战。为有效遏制我国生态环境犯罪,必须首先对生态环境共同犯罪问题进行研究。出租人与承租人无犯意联络的租赁等帮助行为不能构成生态环境共同犯罪,出租人与承租人有犯意联络的租赁等帮助行为可构成生态环境共同犯罪,自然人与单位之间可成立生态环境共同犯罪,生态环境单位犯罪中主体处罚范围应根据具体主体类型进行界定。此外,结合生态环境犯罪主体的特点,尝试以自然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共同犯罪为支点,构建出生态环境共同犯罪类型化规则,进而达到有效规制生态环境犯罪立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赵雷.论污染环境罪之防控[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5):76.

[2]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M].5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163-165.

[3]陈洪兵.论中立帮助行为的处罚边界[J].中国法学,2017(1):189-208.

[4]杨敦先.刑法运用问题探讨[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2:62.

[5]李赪.单位与自然人共同犯罪的成立根据和条件[J].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5(6):35-38.

[6]陈洪兵.环境犯罪主体处罚范围的厘定———以中立帮助行为理论为视角[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1(6):149-153.

[7]李辉.论单位与自然人之共同犯罪[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3):70.

[8]李静.单位与自然人共同经济犯罪的司法认定探究[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4,16(4):28-31.

[9]张弟.生态法益理念下污染环境罪的罪过与归责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28(2):9-11+30.

化工污染案例范文第5篇

1教学内容全程渗透环保教育

在教学过程中,笔者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环保方面的知识、案例,然后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灵活穿插,对环保知识使学生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从根本上了解化学污染的原因。学生感到学有所用,兴趣提高,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学到了环保方面的知识。例如,化工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多数从事化工生产或与化工有关的工作,有可能接触到重金属,针对近几年频频出现的河流、湖泊水质污染事件,在学习铅、铬、镉、汞等金属时,联系其性质向学生介绍其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重金属离子可使生物体内蛋白质凝固,一旦饮用了被重金属离子污染的水,就会使生物体中运输血液的血红蛋白凝固,从而导致缺氧,甚至窒息而死。水的污染源主要是化工生产中含有金属离子的工业废水的排放以及农药的使用等等。再如,近年来我国某些地区出现的酸雨,在学习硫、氮等非金属时,根据其性质穿插介绍含氮、含硫氧化物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二气化氮是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质,这些物质主要是由于工业上大量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造成的,每年全世界排入大气的二氧化硫约有一亿五千万吨。酸雨可以使工业机械锈蚀,寿命缩短,可以使河流、湖泊中沉积的某些重金属元素化合物溶出,从而进入鱼、贝类体中,这些有毒的重金属元素通过食物链而危害人类的健康;可以使土壤酸化,造成农作物的大幅度减产,我国农业因遭受酸雨而每年损失达15亿元;可以使一些价值很高的古文物腐蚀;可以造成水质酸化,毒害水生生物等。让学生意识到废气污染的严重性,学生感到环境保护离不开化学知识的学习,起到了一石数鸟的作用。

2结合实训内容,培养学生的环保素质

实训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操作技能的重要课堂。在实训过程中学生经常接触到有毒、有害的物质,还有可能向环境排放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废液等。因此,结合实训内容渗透环保教育,也是学生获取环保知识的重要途径。现在的实训教材涉及到实训后的“三废”处理问题较少,因此在实训教学中进行这方面的教育至关重要。比如实训中教育学生怎样减少化学污染,怎样正确处理有毒、有害物质,怎样利用最少的实验药品,获得最佳的实验效果,怎样最大限度的减少废弃物等等。实训活动中一是要求学生实训方案设计中一定要有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如实训中产生有害酸性气体(Cl2、HCl、SO2、NO2等)要用碱性溶液吸收、有害碱性气体(NH3等)要用酸性溶液吸收,避免其排入大气污染环境;实验中的苯系有机物(萃取后的苯、实验中残余的溴苯等)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根据其性质进行无毒处理(苯可以燃烧、溴苯可以碱解);废液中的重金属离子镉、汞等可用化学沉淀等方法除去,然后才能排放。二是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精神,鼓励学生进行实验方法改革,在不影响实验效果的基础上,减少药品用量,减少环境污染。如对于一些重金属离子如银离子、镍离子、铜离子、镉离子等的鉴别,可把试管实验改为微型点滴•43•第5卷第4期潍坊高等职业教育Vo.l5No.42009年12月Weifang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Dec.2009板实验,试剂用量从原来的1—2mL减小到几滴,不仅节约了药品,同时减少了废液、废渣等污染物的排放,在一块点滴板上实验,还有助于现象的比较。

3利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普及环保知识

校园是学生活动的主阵地,也是学生获取环保知识重要场所。要挖掘校园环保教育的潜力,一是在校园宣传栏或校报上开辟专门的“环保知识”小栏目,及时登载环保知识,引起学生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例如,针对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随意丢弃塑料袋的现象,登载“白色污染的危害”小知识,让学生了解长期食用用塑料袋或发泡塑料餐具盛装的食物会对人的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严重的会出现手腕、手指浮肿,皮肤硬化,还可能出现脾肿大、肝损伤等症状,随意丢弃会使土壤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由于塑料难于降解,目前有效的防治办法是尽量少用或不用,对废弃的塑料袋要回收后再处理。对于随意丢弃废旧电池现象,登载“废旧电池污染的危害”,介绍废旧电池中含有重金属镉、铅、汞,是对环境危害较大的物质,一节一号电池在地里腐烂,它的有毒物质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使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丢进水里,它其中所含的有毒物质会造成60万升水体的污染等等。这些知识使学生深刻认识到随意丢弃有毒物质的危害,学生们就会自觉行动起来,对废品分类放置、集中处理,使校园环境大大改善。二是在校园网站上,开辟环保教育专页。在专页上设立化学污染新闻、环保动态、环保知识问答、师生论坛等栏目,如环保知识问答栏目,可以以问卷的形式出现:你知道世界著名的八大公害吗?你知道形成“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物质是什么吗?重金属离子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哪些危害?2004年4月15日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发生氯气泄漏事件,消防人员为什么采用消防用水与碱液对泄漏氯气进行处理?如果氨气发生泄露事故,应如何处理?学生通过这个栏目,可以了解到很多环保方面知识,同时也把所学的化学知识与实际联系了起来,既巩固了化学知识,又进行了环保教育。

4举办专题讲座,宣传环保理念

专题讲座也是学生获取环保知识的重要途径。讲座的形式灵活多样,可以是老师讲,也可以是学生讲,还可以请校外专家讲,可以在化工系举行,也可以面向全校,专题以发生的化学污染案例形式进行,如“伦敦烟雾事件与光化学烟雾”,介绍1952年12月5日至8日在英国伦敦发生的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预防光化学烟雾主要是控制污染源,减少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的排放。“日本水俣病事件与重金属污染”,介绍在日本由于工厂任意排放含汞废水,汞通过鱼虾进入人体,被肠胃吸收,在体内累积,侵害脑部和身体其他部分,出现患口齿不清、面部发呆、手脚发抖、神经失常等症状,最终全身弯曲,悲惨死去。而且水俣病的遗传性也很强,要解除水俣病的影响并非易事,其它一些重金属如镉、钴、铜、锌、铬等,以及非金属砷,它们的许多化学性质都与汞相近,因此,为了我们的生存环境,要杜绝含重金属的废液、废渣的排放。学生听后都深受触动,感到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化工污染案例范文第6篇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化工医药产业

一、引言

众所周知,“经济高速发展”与“环境治理保护”二者的关系并非二律背反式的矛盾冲突,只不过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以往在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环境资源往往采取掠夺式的发掘利用,不可避免地严重影响到了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家园,最终又反向制约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北京日益加重的沙尘暴和2017年新年前华北地区持续半月之久的雾霾,再一次为我们敲响警钟:环境保护与治理已迫在眉睫,“重发展轻环境”、“先发展后治理”的认识谬误和有害实践,必须尽早予以摒弃和修正,否则将给人类自身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既然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们生存与发展中不得不面对和重视的课题,那么就必须善于在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寻求平衡点,变“环境换取增长”为“环境优化增长”,强化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本文结合环境会计理论研究,选取淄博东大化工为案例分析对象,发现化工医药产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力求从方法论上帮助化工医药类企业全面完整地做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二、化工医药产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必要性分析

(一)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概述

环境会计又被称作“绿色会计”和“环境保护会计”,最早的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是会计学、环境学和经济学的综合产物。环境会计作为应用性学科,可以反映和控制企业与环境相关的各类经济活动,督促污染企业主动进行有效治理,并自觉对外进行披露。我国于1989年颁布施行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全国人大修订通过最新的环保法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保法的颁布和实施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需求,兼顾资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问题,为我国的生态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政策规范和法律约束,也对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要求。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而这些问题的始作俑者无疑是形形色色的高污染企业,其中化工医药类企业就占了很大的比例,这也是本文选取化工医药类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化工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医药作为化工的下游产业在区域GDP贡献方面的作用也举足轻重。以淄博市为例,该市2015年化工医药类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965.2亿元,是该地级市税收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化工医药产业可以细分为很多类别,但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高污染、强腐蚀和强毒性,从原材料采集、生产加工到储存运输甚至是污染物处理的每个环节,都存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各级政府对于这些高污染企业的环保治理必须立足于从源头抓起,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对其与环境相关的财会信息进行严格督查监管,督促这些企业如实完整地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加大环保专项投入。

环境会计对外信息披露模式的多样性决定了众多化工医药类企业所选择的披露方法也是千差万别各不相同。本文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从我国A股市场262家化工企业和188家医药企业中选取40家,对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进行抽样统计分析,其中包括泰山石油、神马股份、上海莱士、恒瑞医药等龙头企业。通过抽样分析研究发现,我国化工医药产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规模以上化工医药企业均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迫于政府监管和社会舆论压力,加之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近十余年来,包括化工医药产业在内的所有重工业污染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至2009年,规模以上化工医药类企业已全部做到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二是披露方式上存在瑕疵。从表2可见,在披露方式方面,“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表附注”是绝大多数化工医药类企业在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的首选,直接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则很少。表明大多数企业并未单独设立环境会计信息科目,更谈不上单独核算,只是将其融汇贯穿于其他相应会计科目的明细之中,科学性和直观性不够,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也有待提高。三是披露内容尚不够完整全面。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多涉及已发生的环保投入(比如排污费和绿化费等),以及变废为宝、节能降耗的额外收益,以体现自身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对于能够反映当下和未来潜在的可能危害自然环境的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往往被多数企业所忽略或绕过。

(二)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分析

(1)法律法规的客观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了企业的环保责任,从立法高度督促企业树立环保意识,在共享环境保护红利的同时,对自身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企业环境会计体系应运而生,监管部门要求企业环境会计要如实反映企业在环保方面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真实记录企业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方面所衍生的经济效益,并及时、完整地对外进行披露。

(2)有助于提升企业自身的形象和声誉。无论所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是正面抑或负面,只要企业致力于完善环境会计体系机制,坚持真实对外披露环境污染所产生的相应成本,以及环境保护所衍生的相应收益,自然会在信息使用者和广大民众心目中树立起有良知、负责任企业的形象,进而影响社会舆论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有利于企业的永续发展。在新经济和移动互联迅猛发展的当下,只追求自身眼前利益最大化而不能承担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企业,是难以负重行远、做大做强的。环境污染的日益加重已经唤醒了民众的环保意识,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已超过以往任何历史阶段。在此背景下,企业只有重视环境会计披露,勇于承担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获取并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获得永续科学发展的不竭原动力。

三、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案例分析

(一)公司简介

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化工)长期致力于离子交换树脂的研发和生产,年产量3万吨规模,为行业内国内重点骨干企业。目前已开发生产强酸、弱酸、强碱、弱碱和螯合、吸附树脂等九大系列百余个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电力、冶金、化工、医药、制糖等行业领域,产品获得中石化、国家电力等系统的入网许可证,畅销全国并出口欧美日和东南亚地区。从东大化工的产品结构不难看出,该企业为典型的化工企业,且在离子交换树脂生产的两个主要工序(聚苯乙烯磺化和转型)中会产生大量含酸废水废气,另外1台75t/h、2台35t/h和1台15t/h生产锅炉会产生烟气污染物排放。因此,按照环保法规定和政府环保部门要求,东大化工必须定期对外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科学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的关系,立足防范杜绝乱排乱放,为缓解淄博乃至鲁中地区的环境压力贡献力量。

(二)公司环保机构运作情况

东大化工专门设有环保处,由一名分管副总兼任处长,现有专职环保工作人员7名,其中环保专业本科毕业生4名。主要职责是起草制订公司环保管理条例,组织、指导、协调公司涉及环境治理的各项事务,对口联络省及市区政府环保部门,监督公司各部门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配合其他部门组织员工进行环保培训,负责公司环保设备的日常巡查维护,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环境会计一手资料和信息。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多年来还无偿为淄博市张店区环保局“东部化工区环保监测站”提供半层楼的办公场地,环保处与之相邻办公,变被动接受监管为主动参与环保治理,成为该市首家勇于在监管部门眼皮底下治理环境问题的化工污染企业。

(三)污染物处理情况

(1)废水处理。自建了含有两套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站,1号设施设计处理含酸以外工艺废水和办公生活废水,处理规模260立方/d;2号设施专门处理含酸废水,处理规模260立方/d。

(2)废气处理。1台75t/h锅炉采用两电场静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外加半干法炉外脱硫和低氮燃烧法(SDA)进行除尘脱硫处理;2台35t/h锅炉采用三电场静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外加半干法炉外脱硫和低氮燃烧法(SDA)进行除尘脱硫处理;1台15t/h锅炉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后送75t/h锅炉合并脱硫。

(3)固体废物储存。东大化工共建有5个钢筋水泥防渗漏全封闭固体危险废物储存场,总面积800㎡;另建有燃料棚、灰仓、脱硫渣仓、炉渣棚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地若干;此外,内部还预设了总容量3000立方的3座三级防控应急事故水池。

(四)环保投入情况

如表3所示,东大化工近三年的排污费、水资源费、绿化费、环保罚款和环保设备购置费,这些明显属于环保投入的费用均未单独列入环境会计科目,其他间接涉及环保的人工费、电费、维修费和资产减值更是合并列入了制造费用科目。反映出东大化工在逐步加大环保力度的同时,环境会计体系建设尚有待加强,对外披露方式也有待改进。

(五)年报摘要分析

东大化工的年度报告一般于次年3月初披露。本文只能摘录分析其2015年年报涉及环境会计信息的部分(包括重要事项、财务报表等),综合得出如下分析结果:

(1)列入议程,摆上位置,企业高层高度重视环保问题。随着环境污染公众事件的增多,政府环保部门对于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公众对环境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东大化工作为典型的化工污染企业,面临的社会舆论压力可想而知。在此背景下,东大化工高层在年报中披露风险与价值时,特别将环境保护摆上关键位置,表现出应有的环保意识和决心。

(2)改善工艺,创新技术,最大程度降低环境污染。从东大化工2014年经营情况回顾中可以看出,公司着力于工艺改善和技术创新,力求通过研发绿色环保的新产品,达到节能减排、降低污染危害的美好愿景。

(3)调整战略,把握机遇,以转型升级提升环保成效。从东大化工企业发展战略和未来趋势描述中可以看出,公司已将战略性化工新材料作为未来转型升级的目标重点,在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改性环氧树脂和丙烯酸树脂等方面都将加大研发投资力度,决心以企业产品升级转型推动解决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问题。

(4)直面问题,勇于担当,确立绿色发展长远目标。从东大化工年报中还可以看出,公司对于已经发生和潜在的环境风险都采取了勇于面对担当的态度,不回避、不遮掩,让信息使用者和潜在投资者都能一目了然,全面掌握企业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和环保压力,有利于他们行使舆论监督权力和做出相关投资决策。对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东大化工立足“绿色化工”发展愿景,表现出较强的敬畏自然、尊重环境的环保意识。综合上述,东大化工在环保治理方面还是有所成效,基本做到了机构组织有保障,环保投入有保证,污染物处理有措施,未来规划有目标。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也作了积极探索,能够将自身的环境问题和风险在年报中如实反映,并在未来发展趋势展望中给予环境问题较多笔墨,制订出了可行性较强的环保规划和蓝图。应当引起公司决策层注意的是,年报“三大件”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和利润中并未专门单列环境会计科目,相关环保费用开支都融合归类到了其他子科目,有的甚至界限不清,使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显得还不够专业具体。

四、案例揭示问题及改进对策建议

(一)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问题分析

(1)环境会计信息对外披露意愿低、主动性差。从对东大化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案例分析不难看出,信息披露的主体是化工医药类企业公司,而该类企业的特点往往是规模体量较大、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很大,相较其他类别企业而言环保投入挤占压缩利润空间的几率也更大。然而当下环境污染源来自各个方面,既有工业污染,也有生活污染和汽车尾气排放,既来自化工医药企业,也来自其他类别企业。因此,化工医药类企业普遍认为单凭一己之力难以改变环境恶化的现状和趋势,出于保护未来经济利益和规避环境风险的考虑,往往主动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意愿都不高,多为迫于法规和监管压力之下的不得已而为之,这是导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较差的根本原因之一。另外,部分化工医药类企业面对环境问题存在侥幸心理,自以为应付好环保部门的例行检查即可、不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污染事故就好,对待环保事务能应付就应付,能规避就规避,喜欢避繁就简、能省则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显然没有得到高层应有的重视,自然缺乏应有的专业规范性。

(2)披露内容不全面、不具体。环保法是国家层面的立法,虽对企业的环保责任进行了规范,但不可能具体到为某类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出详细要求;证监会虽然要求上市公司中的化工医药企业必须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但又很难提出类似会计准则般的规范细则;而我国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和实务的相对滞后,也让绝大多数化工医药类企业的财会人员缺乏必要的环境会计业务知识和技能,更遑论对外披露方法和技巧。以上原因综合作用下,造成了企业在选择采集环境会计信息时主观随意性很强,报喜不报忧,乐于体现自身的成就和对环境的正面建设作用,不愿真实反映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危害,有的甚至玩弄数字游戏虚增环保投入费用,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此外,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关联性不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和效果,常常将非报告期内的环保投入挪移添加,而对于报告期内发生的环保罚没则作隐形处理,笼统地归入营业外支出等其他科目,甚至干脆不对外披露。总之,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具体、不充分问题是普遍存在的。

(3)披露信息定量性不强、科目划分凌乱、可用性差。调研中还发现,化工医药类企业在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选择文字描述型的不定量性信息多于数字直观型的定量性信息。例如,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活动,放在“重要事项”中连同领导批示一起作文字描述披露;在“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表附注”这两处被最多化工医药类企业选择用来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地方(见表2),对涉及环境事宜的解释说明也多采用文字描述,鲜见具体数字比对。信息定量性不强、笼统模糊必然造成可用性差的后果,让信息使用者难以作出纵向和横向比较,影响判断和决策效率。此外,即使有的企业作出了环境会计定量性信息披露,但在科目划分上不够规范科学,都没有单独形成报告和单列种类,而是将环境会计信息视作普通财会信息,归于二级子科目下记录了事。比如,废水处理设备、绿化设备等都笼统归类于固定资产,专门从事污染物处理工作员工的薪酬都归于整个工资支出等,都未单列科目或者清晰界定,势必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果。

(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不科学、不标准。目前国外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固定模式,理论研究也处在逐步成熟的过程中,起步更晚的国内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和方法就更不成型,理论界和实务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企业作为披露主体选择披露模式的自由度和随意性很大,加之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化工医药行业自律组织在这方面都没有作硬性规定和要求,企业出于逐利避害的本能对环境问题多采取逃避态度,使得各个企业在年报中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所选取的模式更加不统一、不标准,横向比较无坐标,纵向比较无关联,致使信息披露效果不佳。在披露形式方面,企业选择的披露载体也是千差万别,让信息使用者一头雾水,降低了信息使用的便捷度。此外,在披露内容、格式、科目设置、在年报中位置等也没有一定之规,常常出现内容重叠、格式杂乱、表达模糊等问题,使整个化工医药产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显得缺乏应有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改进对策和建议

(1)政府层面。改进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首先需要政府强力推动。政府部门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法监督,因而也是改善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最有力的引导者和监督者。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范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方式和方法,让化工医药类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强化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实施督导,对于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不守规矩的企业,要依法整治查处,加大它们的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增加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威慑力。第二,定期出台指导文件和规范指南。对于法律难以穷尽的地方,要随着形势的变化及时出台政府文件和规范指南进行引导约束。在文件和指南的起草酝酿阶段,要充分发挥化工医药行业协会的作用,利用他们了解行业现状、熟悉工艺技术、摸透企业心理的优势,更多地征求他们对文件、指南的意见建议,邀请他们参与到起草和讨论工作中来,确保指导文件和规范指南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三,完善细化会计准则。环境会计毕竟是会计的一个细分门类和专项分支,必须遵循会计准则的统一规则。因此,改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首先要完善会计准则,尽快为环境会计及其信息披露制定统一规范的准则。具体到化工医药产业会计信息披露,则需要政府部门紧紧围绕化工医药企业的行业特点,制定合理实用的专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准则。第四,营造良好的环保社会氛围。环境保护与治理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政府有责任督促新闻机构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让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反过来督促企业改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移动互联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要注重网络舆情动向的把控和引导,借助热点公众事件处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巧妙地将环保宣传工作寓于其中,使社会各界都成为环保工作的志愿者、践行者和监督人。

(2)企业层面。化工医药类企业既是大量污染物的制造源头,也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在调整环境会计信息、控制应计项目和完善改进信息披露模式方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根源性作用,必须顺应潮流在政府的监管之下作出如下改变:第一,将环保理念寓于企业文化之中。环保理念是先进企业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对于环境污染较重的化工医药类企业而言,更应该在自身企业文化构建中积极植入环保元素,以此凝聚包括自己员工在内的社会人心。要善于利用例会和各类教育培训等平台和机会,把环保理念作为永恒主题进行宣讲灌输。要把环保作为各类奖励和职位晋级的硬性条件,让环保与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挂钩,确保企业文化和环保体系的正向融合、同步发展。第二,建立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在财务预决算审计、公司领导离任审计等各类审计中,设立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专项,真正给危害环境的经济行为戴上紧箍咒;成立环境会计部门,可以内设于财务部门,也可以单列于董事会下,从组织机构方面保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实施;借助第三方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时,必须要有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评价内容。第三,强化专业培训。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也是决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要强化现有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其知识结构,确保他们知晓掌握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方面的新理论和新法规。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真正把精通环境会计理论和富有实务经验的专门人才吸引到企业中来,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新形势的要求和需要。

参考文献:

[1]张景:《环境会计理论及未来走向》,《现代审计与会计》2011年第3期。

化工污染案例范文第7篇

一、重视案例教学,增强学生对制药工艺绿色化的感性认识

采用绿色工艺、实行清洁生产是制药工业的发展趋势和必然选择。为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授课中可以适时引入几个经典案例配合理论方面的讲解,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美国女生物学家RachelCarson1962年出版了题为SilentSpring的专著。她告诫人们,DDT等农药的使用导致鸟类数量急剧下降,使万物复苏的春天居然听不到鸟鸣,成为“寂静的春天”。该书揭示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吹响了环境保护的号角。为了从化学和化工的源头防止污染,以原子经济反应为核心的绿色化学应运而生。本案例可以让学生体会传统制药业忽视污染控制、破坏生态环境,竟成了催生绿色化学、绿色过程工程的重要因素;绿色化学是化学发展的必由之路,绿色过程工程是过程工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从而产生学习绿色过程工程原理与技术的自觉性。1984年12月3日凌晨,作为农药生产原料的光气溢出到印度博帕尔市(Bhopal)的人口密集地区,导致32万人中毒、2500人直接死亡的严重后果,业界由此得到一个减免使用剧毒原料的警示信号。调查显示在事故发生时,冷却系统、温度指示器、燃烧塔都不能起作用,这表明事故还与设计错误、疏于管理等有关。此案例让学生体会到要提高工业过程的绿色度,一方面要采用无毒、无公害的合成或天然原料,从源头上尽量减少甚至杜绝污染和危害;另一方面,必须从工艺和设备两方面着手,大力研究和开发从整个工程链中消减污染的绿色工程技术,并强化生产系统的优化管理,提升员工素质。20世纪50年代,沙利度胺曾作为镇静剂用于缓解孕妇妊娠反应。1961年发现服用外消旋的沙利度胺(反应停)的孕妇产下了四肢呈海豹状的畸形儿,累计致畸案例多达17000例,成为20世纪医药界最大的药害事件。后来的研究表明,沙利度胺的致畸性是由(S)-异构体引起的。此案例能让学生体会产品的绿色化是绿色过程工程的重要指标,绿色化工产品应对人类和环境无毒无害;若对映体具有不同的药理活性,开发单一旋光异构体药物符合绿色过程工程原理。

二、用绿色过程工程原理引导学生改变传统的工程观念,培养学生的“当代工程观”

工程观念的强弱和趋向直接决定着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实践能力,教学中应加强学生的工程观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工程思维。工程观是人们关于工程活动的基本理念,是认识和进行工程活动的指南。在当代学科交叉渗透的趋势下形成的当代工程观是对传统工程观的扬弃和超越。[4]传统工程观以科学理性和技术理性为主导,而对人文理性和生态优化较为忽视。当代工程观把工程理解为生态循环系统中的生态社会现象,视生态环境为工程活动的内生因素,工程活动不但受生态环境的制约,而且应按照生态规律重塑生态活动的方式。[4]这与绿色过程工程的内涵一致,强化绿色过程工程教学,有利于贯彻当代工程观教育,有助于培养对可持续发展具有强烈责任意识并具有良好创新素质的未来建设者和管理者。化学制药工艺学是研究、优选符合大规模药物生产的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从而以最安全、最经济、最切实可行的方式完成药物制备的一门学科。生产工艺研究按研究阶段可分为实验室工艺研究、中试放大研究和工业生产工艺研究。该课程与生产实际紧密相关,适宜强化工程观念教学。朱宏吉、元英进等指出,[5]制药工艺学可指导学生完成制药工程课程设计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即工艺计算和工艺流程的组织,使学生将符合GMP要求的制药车间工程设计基本原则、制药设备选型与设备结构的设计结合起来。笔者认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还应该学会按当代工程观的要求,根据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环境友好的原则,选择、优化药物及中间体的制备工艺。实践表明,强化绿色过程工程教育,对学生在制药工程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中选择、设计绿色工艺具有非常突出的指导作用。据众多学习过本课程的毕业生的反馈信息,不论他们是否从事制药业,都能自觉运用绿色过程工程的观念开展工程项目的开发、评价和实施,学生毕业后体会到了学习绿色过程工程原理的更大收获。

三、强化绿色过程工程教育的教学设计

经过多年的摸索,绪论部分教学中引入生命周期评价(LCA)、[6]原子经济性(AE)、[7,8]环境因子(EFactor)、[8-10]环境商(EQ)四个概念是必要的和可行的。[8-10]生命周期评价(LCA)是一种评价产品、工艺或活动,从原材料采集,到产品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回用、维护和最终处置整个生命周期阶段环境负荷的过程,是从“摇篮”到“坟墓”的过程。它首先辨识整个生命周期阶段中能量、物质的消耗以及环境释放,然后评价这些消耗和释放对环境的影响,最后辨识和评价减少这些影响的机会。生命周期评价是实施绿色过程工程的重要工具。掌握生命周期评价的概念有助于学生从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综合思考新产品设计、新工艺开发和旧工艺改造,生命周期评价的概念为在授课过程中灌输、剖析绿色过程工程原理提供了线索。传统化学采用收率作为评价某化学反应过程或某一产品合成工艺优劣的标准,这种做法已沿用了上百年。只注重收率往往会忽略合成中使用或产生的不必要的化学品,收率指标难以反映废物产生数量的多少,不足以完全反映原料的综合利用效率。欲充分利用资源和消减废弃物排放,只有使反应物分子中的原子尽可能多的进入目标产物中。B.M.Trost于1991年提出了原子经济性(AE)概念,[7]为评价化工过程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原子经济反应处于绿色过程的核心地位。R.A.Sheldon提出了E因子和环境商(EQ)两个概念分别用于快速评价反应过程中废物产生的数量和废物对环境产生的潜在影响。[9]R.A.Sheldon给出了传统制药业的E因子范围常在25~100kg/kg,[8]远高于炼油和大宗商品生产行业,这说明制药业实施绿色过程工程技术任重道远且正当其时,强化绿色过程工程教育是制药业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绪论部分在介绍绿色过程工程内涵的基础上,着重辨析上述四个概念,生命周期评价为绿色过程工程教学提供了线索,其余概念则可直接服务于每一部分教学。依据制药工艺学主要讲授内容,总体教学设计如图1所示,绿色过程工程教育是一个线索分明、重点突出的有机的整体。期望学生能够学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例如,热力学以经验概况的热力学第一、第二定律为基础,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建立了几个热力学函数,通过“状态函数法”,即在相同的始终态间,能动地设计可计算的过程,解决了化学反应的方向和限度问题。理想气体、理想溶液是实际气体、实际溶液的理想化模型,实际气体通过逸度、实际溶液通过活度进行相应校正,可以简单地解决热力学、动力学问题。

(一)通过公式的推导过程,培养学生严谨的逻辑思维物理化学课程公式繁多。对于有代表性的公式,授课中用板书逐步推导,一方面有利于学生理解和记忆,另一方面能教会学生处理问题的方法,培养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例如,在化学热力学公式的推导过程中,每一步都可能引入限制条件,这种条件也是该公式的适用条件,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在授课过程中,我强调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注重学生思维的梳理。

化工污染案例范文第8篇

关键词: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目前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所面临的形势

1.1煤化工企业自身的快速发展使得安全问题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煤化工企业的生产规模也在迅速扩大,煤化工企业数量也在迅速增长,企业所引进的各类大型机械设备越来越多,这在无形中给企业干部职工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潜在危险。同时现在煤化工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也在逐渐扩大,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任务越来越艰巨。

1.2国家对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煤化工企业的快速发展,一些不良企业一味谋求自身利益,淡化了生态安全的底线,将未达标的废弃物进行随意排放,这不仅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而且干部职工和周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国家相关管理执法部门也在通过逐步完善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加强对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

2.1成立相关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

从事煤化工行业的相关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成煤化工行业协会,开展业务交流,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煤化工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煤化工企业作为一个新兴的工业领域,应注重加强科学研究,可通过成立相关科研院所或学会机构,组织科研人员和企业职工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研究,促进企业生产向着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企业应当鼓励干部职工参与相关活动。

2.2建立健全日常督查巡视机制

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筑牢安全红线,建立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不断完善和发展日常督查制度和巡视整改制度,将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座谈交流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现场查看与走访调研相结合,抓住关键环节和紧盯关键人物相结合,从而建立健全督查巡视机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从快从重予以处理,并及时向属地所有企业予以通报。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层面广泛公布相关举报渠道,对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违规线索的相关人员予以奖励,并为当事人保密。

2.3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对煤化工企业职工定期组织进行安全专题培训工作,如举办知识竞赛、技能大赛、演讲比赛等,加强安全操作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企业应为职工深刻剖析行业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解析杜绝相应事故发生的措施,让有冲击力的数字、图片和视频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特别注重加强对重型机械设备规范操作和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剧毒、腐蚀性等物质的储运操作培训,坚决做到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通过制定一系列更细更严的安全生产岗位细则,让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一线员工有规定可遵守,有规定必遵守。从而切实全面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的安全操作能力、安全防范意识和综合素质。

2.4强化对重点企业的过程性监管

煤化工企业由于环境污染物较多、易燃易爆的特点导致其安全风险居高不下。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建立健全定期安全巡检制度,加大对运行过程中涉及到的重型器械、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生产流程等进行严格监管的力度,做到监控检查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坚决避免出现漏查和盲区。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存在环境污染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废弃物污染环境的情况。对于特大型企业或环境污染、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企业,政府部门应派驻工作人员进行值日值班,开展全方位、全流程、全时段的过程性监管。

2.5高度重视职工防护工作

煤化工企业工作环境噪声较大,普遍存在有毒物质、煤尘污染,特别是粉尘污染问题已逐步上升为部分企业职业病诱发的主要因素,加强对职工的职业病检测以及防控尤为重要。煤化工企业必须要为企业职工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政府部门应督导企业建立相关机构设施,为职工开展义务诊断工作,切实增强职工的职业安全感。同时,应注意建立心理咨询室,加强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完善职业病防控体系,细化相关管理制度。

3结束语

煤化工企业自身的快速发展使得安全问题越来越多,同时国家对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煤化工企业要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需要政府、企业、职工、社会全方位的参与,着力加强相关科学研究,建立健全督查巡视机制,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对重点企业的过程性监管,同时高度重视职工防护工作,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双重重大损失。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