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国土调查管理范文

国土调查管理范文

国土调查管理

国土调查管理范文第1篇

1.国土资源调查与监测:

围绕实现对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状况的全面调查与监测,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目标,从以往单一的技术方法攻关,转向更加注重天—空—地一体化的技术方法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完整的土地资源调查、监测技术方法支撑体系,为我省国土资源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利用提供理论和数据支持。

2.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

围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目标,针对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关系,响应国家国土资源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探寻面向区域国土资源保障需求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之道。重点研究地质矿产及土地利用行业技术标准制定与修订,创建相应的理论与技术方法体系。

国土调查管理范文第2篇

一、调查范围、内容和任务

这次城镇地籍调查的范围为1997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2年《县小城镇规划》测定的规划区域,面积16.2平方公里。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权属调查、地籍测量、编绘图件、面积量算。通过地籍调查,在明确每一宗土地的位置、界线、数量、权属及用途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准确掌握6个建制镇区域内的土地数量以及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市政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水域用地、农业用地及其它用地的分类,以满足土地权属管理、土地登记管理、土地信息管理、土地利用管理、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县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调查方法

本次地籍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安排部署,采用联合调查的方式,权属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完成,测绘工作向外承包,在县国土资源局的监督下完成。

三、调查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2年2月1日)

1、举办培训班。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地籍调查有关政策和技术业务知识,通过岗前培训,明确任务,熟悉规程,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由县国土资源局对协作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用,双方共同编写《县建制镇地籍调查技术任务设计书》,经审核批准后,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正式签订合同,付诸实施;

3、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规程》要求,印制各种表册,制作界址标桩;

4、“通告”,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使地籍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外业工作阶段(2012年2月2日-2012年6月30日)

1、权属调查;

2、平面控制测量;

3、地籍细部测量。

(三)内业工作阶段(2012年7月1日-2012年8月31日)

1、依据控制测量的工作底图,按土地类型进行宗地面积量算;

2、汇总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3、整理编绘1:500城镇地籍图;

4、建立数据库。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9月1日-2012年9月30日)

1、编写地籍调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

2、整理资料,分类归档,迎接省、市全面检查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与我县经济的整体运行紧密相连,直接关系到我县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区建设的速度,因此,我们要以切实保护耕地为治本之策,落实在本次地籍调查工作中,地籍调查工作难度大,涉及部门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土地权益。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中,深入研究、周密组织,精心指导,要做好宣传动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保证,为地籍调查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国土调查管理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3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府发〔**〕20号)精神,切实开展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增强土地调查工作的责任感

开展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土地调查,将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统筹城乡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土地调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顺利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

二、落实责任,全面启动调查工作

(一)调查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地类和面积,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区)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及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二)时间及进度。**年7月底前编制调查方案、组建领导班子、设置工作机构、确定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落实调查经费等准备工作;**年7月至**年底各区县完成农村土地利用状况、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包括基本农田数据库在内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市城区、县城、重点建制城镇土地调查工作,并力争完成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年第一季度完成全市的数据汇总,提交市级成果申请验收,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年下半年统一组织整理调查成果,并以**年10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进行数据更新,逐级汇总成果。**年以后,全市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以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实性。各县(区)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计划,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三)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及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及网络通讯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提高土地调查的科技含量。

(四)强化技术培训。土地调查技术性、专业性强,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班子和技术队伍,加强对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调查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五)广泛宣传动员。土地调查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各地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意义宣传到各单位、村、社和千家万户,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的认识,积极支持调查工作。

(六)调查职责分工。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的要求,各相关单位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民政、建设、水利、林业、农业、规划、环保等部门负责协助提供民政勘界、城镇建设、水利、林业、基本农田和农业用地、环保等方面的资料,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土地调查中项目招投标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统计局负责处理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各新闻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舆论宣传工作,涉及推进调查进度的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进行专项督查。

农村土地的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县(区)城和重点建制镇城镇土地调查以及各类数据库建设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城市规划区内城镇土地调查及建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的农村土地调查由船山区人民政府统一牵头组织实施,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落实经费,加强督查,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

(一)切实落实调查经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土地调查经费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确保土地调查的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国土调查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土地调查;界限;地籍测绘

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自2017年起的第三次的全国土地调查正在进行中,预计于2020年完成调查。地籍测绘是土地调查中重要的一环,甚至可以说地籍测绘的结果直接影响到土地调查结果的最终准确性。本文对地籍测绘的定义和地籍测绘与全国土地调查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和讨论,刍议如何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做好地籍测绘工作。

1地籍测绘的定义

地籍测绘是获取土地信息时采取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定义是在符合一些地方特殊规定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利用专业的技术将土地的权属界线、土地的形状位置等在相关的图件上面进行准确的标示[1]。在地籍测绘上所取得的成果可以作为土地开发利用以及监管时的重要参照依据,并且还能为房子产权纠纷的处理和城市的规划等提供出相关有效的土地信息,可以说地籍测绘有利于国家发展法律和规范城市建设。

2全国土地调查与地籍测绘两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调查的目标任务主要为:一是对于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其中包括调查农村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城镇村庄内部土地的利用现状;二是对于土地权属的调查;三是对于专项用地的调查与评价,又包括对耕地的细化调查,对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查,对永久性的基本农田进行调查,对耕地的质量等级进行调查和评级;四是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的专业性调查;五是建立出四级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和专项调查数据分享与共享的平台;六是将所有的调查成果汇聚在一起[1]。对于地籍测绘在全国土地调查中所占有的关键位置,其实可以从前两次全国土地调查里看出来,优质的地籍测绘必定会为土地调查奠定牢固的基础,不良的地籍测绘则使土地调查没有效率,最终结果也不尽人意,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

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地籍测绘技术的有效应用

3.1将GPS技术应用于测绘技术中GPS技术

现在在我国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应用广泛,GPS在地籍测绘应用中也有很不错的成效。地籍测绘运用GPS的主要目的是采集数据信息,并在测绘的具体过程中做好相应的记录。采用这一技术的地籍测绘会比以往的传统测绘效果好很多,可以使得测绘工作的效率提高而成本降低。

3.2采用业内扫描测量数字化技术

采用这种技术的地籍测绘主要为了对地形图和地籍图的数据进行收集,还要根据坐标数据做一些相关的计算。在业内数字化扫描测绘技术中比较常用的形式就是“准地籍”。这种形式尽管在测绘的精度或者标度方面不是很清晰,但是能在日后地籍调查和变更填充时进行弥补。

3.3地籍测绘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

优化城市建设并促进城市周边用地得到充分和合理的利用,就必然需要对于城郊地区的地籍情况进行调查。而想要进一步规范城市用地,就需要对土地实行集约化的经营模式,并在遵守着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土地的使用进行严格的控制。而达成这些目的就是加强地籍测绘,才能提高土地管理的社会效益,并且能优化生态效益,从而实现可持续性的利用。

3.4遥感技术在建设用地的勘定测绘中的应用

在以前建设用地的勘测界定中,通常是需要技术以及经验丰富的测量人员进行勘定的,但这种传统的测量方式对技术的要求会比较高,而且还会受到一些恶劣环境因素的影响,其测量的精度和结果都无法准确把握。而利用最新的遥感技术,可以有效地在进行地籍勘测时避免一些外在恶劣环境的阻碍,并能够突破避免关系放样方法和解析法的复杂性,尤其是这项技术还简化了一些铁路、公路等建设用地所需要的勘定工作程序,极大地节省约了工程需要的成本。

4结语

全国土地调查是各级政府的一项法定工作,因此调查得出的成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2]。地籍测绘作为这项任务中的关键环节,一定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取得相对较大的进步,让其在生态化建设、土地资源合理运用以及工程建设方面都发挥出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各个地方的土地管理部门都要重视地籍测绘技术的应用,要将其应用范围进一步的拓展,加大研究力度。只有地籍测绘的水平有效提高,才能确保我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结果具备准确真实性,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吴勇.刍议新时期如何做好日常土地测绘工作[J].中国房地产业:理论版,2012(07):480.

国土调查管理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凤凰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应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章地质灾害等级和灾情报告

第五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六条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或者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24小时内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24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12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24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6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24小时向国土资源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第七条发现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接到报告后,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应急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凤凰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国土、交通、水利、卫生、公安、武装、农业、民政、财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凤凰路国土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审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七、治安保卫组职责:

由公安、武装等部门组成。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七、治安保卫组职责:

由公安、武装等部门组成。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国土调查管理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国土部门的服务形象,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区开展 “服务百村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局机关与基层所联动,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政策宣传、工作调研、优质服务”为载体,通过深入开展国土政策宣传、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建立服务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良好的服务软环境,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国土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二、服务对象

“服务百村行动”服务对象主要是在全区选择100个左右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和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万顷良田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所在的村(社区)。

三、服务内容

一是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政策宣传。重点宣传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以及国土窗口的业务办理流程、便捷通道。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基层群众熟悉了解国土政策、形势和要求,增强国土资源保护意识,积极支持国土事业的发展。

二是以维护农民权益为目标,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深入村(社区)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在推进“四集中”、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和城乡增减挂钩项目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调查了解征地补偿款、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了解集体土地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积极探索研究各种问题的处理方式和解决途径,为将来各项配套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三是以切实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积极开展优质服务。要把切实解决问题作为“服务百村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中要主动热情、创新举措、坚持政策、依法规范,做到基层需求掌握清楚,部门职能作为到位,困难问题基本解决,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全力帮助基层群众排忧解难。

四、工作步骤

“服务百村行动”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组织准备阶段。专题部署“服务百村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挂钩服务人员和服务村(社区),建立服务网络。

(二)政策宣传阶段。通过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万顷良田开工建设、发放服务手册和宣传资料、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国土政策、形势的宣传,不断扩大国土政策的覆盖面和群众的知晓率。

(三)调查研究阶段。局机关、基层国土所分组对挂钩服务的村(社区)进行走访调查,与村(社区)和基层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座谈,系统全面地了解村(社区)和基层群众涉土方面的难题和需求,收集村(社区)和基层群众对国土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四)解决问题阶段。根据村(社区)和基层群众所反映的内容,及时进行归纳整理,按照"依法规范、重在落实"的原则,对照政策、结合实际落实解决方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涉土问题,能够处理解决的,制定处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办理时限;对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形成处理建议和答复意见,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代。

(五)跟踪管理阶段。建立服务百村档案,收集整理挂钩服务村(社区)的基本情况、需求、服务事项、服务措施、办理结果等信息及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基层需求并相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活动。使我局对基层的服务通过“服务百村行动”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百村行动”领导小组。“服务百村行动”服务人员由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组成,成立若干服务小组,领导挂帅,上下联动,开展挂钩服务活动。

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要突出以开展“服务百村行动”为主线,妥善处理好“服务百村行动”与正常工作的关系、与日常管理的关系,精心组织安排,上下全力以赴,在全系统掀起“走进基层、 服务基层”的热潮,保证“服务百村行动”顺利开展。

国土调查管理范文第7篇

(一)总体目标

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农业用地使用权确登记发证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农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市、县两级农村土地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二)具体任务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2012年底完成全市7个县(市、区)422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宗地统一编码工作。

2、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稳步开展乡(镇)村庄地籍调查。2012年底前,区完成一个乡(镇)村庄地籍调查试点工作,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换)证率达到90%以上,完成当年登记发证宗地统一编码工作;2013年底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换)证率达到50%以上;2014年底以前,全面完成7个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换)证,实现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宗地统一编码工作全覆盖。

3、农村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确权登记发证范围包括:农村国有农、林、园艺场(站)的农业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乡(镇)、村驻辖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穿越乡村辖区的国有线状地物(铁路、公路、支渠以上的灌溉渠道)、零星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讯设施)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以上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任务时限内,依照所在属地区域,一并完成权属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宗地统一编码工作。

4、建立市、县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等技术标准,应用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开发省市县三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积极推进市、县农村土地登记数据库建设,建立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信息库,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宗地统一编码。进一步完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市、县地籍管理系统与省级地籍管理系统相对接。

二、职责分工

(一)市、县工作职责

市级负责全市工作方案、技术指导意见制定,安排部署工作、技术培训指导、督促检查核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协调落实市本级工作经费,调处本市区域内跨县(市、区)土地权属纠纷,组织县级成果初验、省级验收及市级数据汇总,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做好“省国土资源连续卫星综合服务系统”本市的建站工作,完成市本级地籍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市级数据库。

县(市、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制定具体实施办案,协调落实本级工作经费,解决辖区内土地权属纠纷,完成地籍调查、权属审核、质量检核、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维护县级“国土资源连续卫星综合服务系统”基站,进行成果自验及县级数据汇总,完成县级地籍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县级数据库。

(二)各部门职责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指导和质量检核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解决本级工作经费。

农(牧)业部门负责处理并协调涉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草地等权属方面的相关问题。

公安部门负责户籍资料的审核。

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行政界线划定资料,调处因涉及土地权属发生的行政界线纠纷。

林业部门负责提供林权划定资料,调处因涉及土地权属发生的林权纠纷。

水务部门负责提供水利设施及所站等用地划定的相关权源资料。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公路及管理道班等用地界定的有关权源资料。

三、政策规定

(一)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等有关法规,结合各项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依规,扎实有序地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加大土地权属纠纷争议调处力度,确保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顺利进行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涉及千家万户,量大面广,任务繁重。各县(市、区)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过程中出现的土地纠纷和权属争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展。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

为加强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国土、财政、农牧、公安、民政、林业、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技术支撑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调查队伍,具体负责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编制方案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相关政策技术规定,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及细则,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批复后实施(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待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批复后随即下发)。

(三)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按照“组建队伍,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进”的原则,依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结合各地实际,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严把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确权发证、检查验收、数据建库等各个工作环节,确保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

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时限:

2012年3月5日前,完成机构成立、通告、方案制订报批;

2012年3月15日前,完成资料收集、人员技术培训;

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

20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外业权属调查、内业数据整合、图件数字化工作;

2012年7月1日至10月底以前,完成权属审核、纠纷调处、审批确权、公示发证、资料整理归档;

2012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县级自验、市级初验、县级成果汇总、地籍管理数据库建设工作;

2012年11月底以前,提交省级验收。

2012年12月10日以前,完成市级成果汇总、工作总结上报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密切协作

为确保2014年实现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目标,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列入今后三年市、县两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分工职责,通力做好协调配合服务工作。凡不能如期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县市,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规定,农地转用、土地征收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二)分级负责,落实经费

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牧厅《关于下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30号)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经费足额落实到位,保证农村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对已安排的资金要加强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三)严把准入,规范调查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对承担调查任务的作业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规定,未取得行业准入资质的中介机构及系统内事业单位等调查队伍不得承担本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业务。各县(市、区)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招标等方式,在省国土资源厅公告的调查队伍范围内择优选择作业单位承担本区域内土地调查任务。同时,各县(市、区)要抽调人员组成工作队伍,配合作业单位,严格按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组织实施,保证调查质量。

国土调查管理范文第8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工程,加快推进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刚才,德胜同志代表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总结了信息化工作(*工程)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肥城局作了典型发言,并向大家演示了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开展情况,市局交易中心演示了*工程系统软件开发阶段性成果。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肥城局的好做法、好经验,按照德胜同志作的具体安排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实施*工程为契机,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电子政务建设进展顺利。全市电子政务整体构架基本形成,技术体系逐渐完善。市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投入资金550万元,电子政务平台即将建成,建成后可以实现国土资源主要审批流程、管理事项以及收发文的网上操作和运转。

(二)信息化基础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在基础网络、业务数据系统、信息服务系统、安全系统建设和信息化工作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肥城局、新泰局、岱岳区分局、泰山区分局已完成局域网建设,为开展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注重信息系统的应用,特别是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起步早、应用好,在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加快各类系统的研发,覆盖土地、矿产、地质、测绘领域的基础空间数据库相继建成应用,“数字*”地理信息平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信息报备、矿山开发利用统计、采矿权登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建设用地报盘等管理系统已经安装运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即将开发完成。

(三)信息化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依据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高标准规划、分步骤实施的原则,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编写完善了《*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程)建设工作规划》,并于去年4月底通过了*市信息产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规划确定了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和工作计划,明确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思路,确立了信息化建设投资框架,为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四)服务社会水平不断提高。市局和泰山区分局、新泰局、肥城局、宁阳局建立了门户网站和网页,并通过开发应用动态信息、数据查询、导航等网上服务系统,向社会国土资源法规、政策、新闻和公告,提供信息公开查询和服务,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的需要。

(五)工作机构不断健全。市局和各县市区局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局在交易中心专门设立了信息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肥城局、宁阳局成立了具体工作机构,明确编制和人员,保障经费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建立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强信息队伍建设,为开展信息化工作提供了技术人才保障。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信息化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准确把握国土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提高国土资源工作合理规划、高效管理、快速反应和科学决策的能力与水平。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转变,坚守耕地红线,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国土规划,严格保护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要全面履行好我们所担负的职责,就必须更新管理理念,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进程,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土地、矿产、测绘管理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国土资源部把基本完成*工程作为“十一五”国土资源工作规划的四大目标任务之一。省厅把实施*工程,全面推进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作为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任务。去年10月下旬省厅专题召开信息化建设座谈会,对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近期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强调要加快全省业务网和视频会议会商系统建设。

(二)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是转变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市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浪费和低效利用资源、破坏生态地质环境、违法违规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等现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和保护,有利于准确掌握资源家底,更加精细地管好资源,提高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利于强化资源监管,化解因资源占用引发的社会矛盾;有利于科学制定资源分配政策,实施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有利于转变职能,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

(三)准确把握信息化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存在问题。一方面,国家*工程的实施为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国家*工程于20*年6月正式实施,通过实施*工程,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我市前几年做了一些工作,特别是地籍变更调查数据库、“数字*”地理信息平台和电子报件的应用,为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土资源信息化整体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先进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信息化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思想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机构不健全,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缺少统筹规划,标准和规范不统一,资金投入不足、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快推进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三、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强力推进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强化应用”的建设方针,以全面实施*工程为总抓手,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进程,以国土资源信息化带动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跨越式发展,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监管和社会服务水平,确保我市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达到“*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跨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当前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加快*工程实施步伐。要根据省厅*工程的总体框架和我市实施*工程一期建设的现状,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规划部署我市*工程,做到既与省厅*工程相衔接,又充分体现*特色,实现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全覆盖,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加快推进涵盖土地、矿产、测绘三大领域,包括基础设施、运行平台、业务系统、基础数据建设等内容的*工程。要抓紧落实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加强与市发改委、市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确保我市*工程顺利实施。市局信息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市局交易中心信息综合科全力做好技术支持,各有关科室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在市局的统一指导下,按照部省*工程的总体框架和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二)加快以国土资源网上审批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政务建设。国土资源电子政务是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主要任务是在构建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的基础上,实现数据库间的集成整合,建成全市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运行环境。在土地管理方面,要以建设用地审批为主线,将规划审查、权属审查、指标审查、占补审查、执法监察、项目审批等审批业务进行集成,建立完善耕地后备资源规划与利用、基本农田保护等系统。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要以矿业权管理为主线,将矿业权管理、储量管理、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管理、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地质环境与灾害管理、地热矿泉水资源登记管理等业务在数据和应用方面进行整合,以矿业权数据库、储量数据库、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为支持,形成综合的矿产管理信息系统。在测绘管理方面,以基础测绘管理为主线,加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测绘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更新补充完善测量标志、测绘成果等数据库,加快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步伐,建立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电子政务的建设进度。当前要抓紧建立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业务网和网络视频会议会商系统,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配置软硬件设备,统一调试,确保今年投入使用。

(三)加快构建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支撑标准体系。*工程要成功实施并高效运行,关键是要构建全市统一的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支撑标准体系,确保在统一的技术框架下,组织开发应用。要抓紧组织制定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平台环境标准、应用体系标准、数据体系标准、系统集成标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等。在严格执行国家及部业务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各类业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业务标准的培训和推广应用,促进市、县信息化建设标准统

一、协调一致,确保全市信息化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运行。

(四)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搞好信息化的前提条件。要加快国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科学设计和建设国土资源业务网络系统,建成覆盖全市的市、县两级网络。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好中心机房,配备满足信息化建设需要的高性能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要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着力抓好数字“*”地理空间框架等重点工程实施。要建立国土资源信息交换体系,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维护和服务。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应用先进的安全保护技术,建立国土资源信息安全防御系统,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各级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安全保护能力。

(五)切实搞好国土资源信息开发利用。要切实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开发,提高国土资源信息综合利用水平。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规划修编等重点工作,加大开发力度,为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提供有效支持。要按照统一标准,对国土资源基础数据进行挖掘整合,建立综合的数据交换和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利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今年各县市区局(分局)务必要把门户网站建设起来,搞好网上政务信息的组织、和更新,整合网上政务公开内容,面向社会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技术复杂、标准较高的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使用信息系统办公,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把国土资源信息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信息化建设任务列为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市局信息办要加强统筹和协调,搞好技术支撑,加强对全市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从大局出发,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

(二)统筹规划,强化应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逐步实施,始终把系统及数据的实用性摆在第一位,边建边用,注重实效,逐步完善提高。要围绕需求,做好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推进。要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职责,特别是加强资源监管的实际需要做好调查,搞好整体规划,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时要与市局总体规划相衔接,信息化建设方案要经局信息办统一审核把关后实施,确保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统一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