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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战论文范文

贸易战论文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1篇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按商品和劳务流向不同可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不同国家根据本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结合国内外的客观环境条件,对国际贸易的发展目标和实现手段,特别是对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或鼓励或抑制的不同政策,都制订有各自的战略规划,以作为本国对外贸易总的指导思想,即称对外贸易的总体战略。

西方经济学家和一些国际组织,把近几十年来亚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发展中国家采取的对外贸易总体战略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进口替代型战略。最早实施这种战略的是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该战略主要是高筑贸易壁垒,限制进口,通过建立和发展本国的民族工业替代工业制品的进口,减少对国外经济的依赖,保护和扶植民族的幼稚工业。为了解决本国工业发展进口机械设备所需外汇,也出口一定数量的资源型产品和初级产品。

二是出口导向型战略。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等实施的是这种战略。该战略与进口替代型正好相反,主张大力发展外向型的加工业,扩大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这些国家把国际市场作为本国经济的活动中心,把制成品出口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其主要措施是鼓励出口贸易的同时,也大量引进外资、技术、进口原料,以弥补内资金和原材料的严重不足。

三是混合型战略。该战略是上述两种战略的结合,把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既不过分限制进口,也不过分鼓励出口。印度在20世纪70年代一度采取过这种战略。

以上三种战略的共同地方是都包含有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进口替代型把保护、限制进口作为战略重点,出口导向型把鼓励出口作为战略核心,混合型二者兼顾,视为同等重要。

我国过去几十年实行的究竟是何种对外贸易战略,从来没有过统一的认识和非常明确的定位。改革开放前谈不上贸易战略这个概念,当时按实际做法是在过分强调自力更生思想的指导下,基本上采取了闭关锁国及几乎封闭式的进口替代型。至于市场的选择,更是反复多变、忽而是“东方”,忽而是“西方”,忽而又四面撒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国际间的经贸联系日益加强,对外贸易不断扩大,但外贸战略仍然摇摆不定。大体而言,20世纪90年代以前基本上实行的是类似进口替代型与出口导向型相结合的混合战略;1994年以后,由外经贸部提出了以进出口贸易为基础,商品、资金、劳务合作与交流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协调发展的“大经贸”战略。这实际是一种内容复杂、实施困难、含糊不清的战略。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对外贸易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但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总体战略。最后在争论无果的情况下,又提出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选择可持续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比较自由的,配以适当保护的综合战略”和有管理的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这更是一种没有具体战略的战略。

2外贸总体战略中出口贸易的战略地位

尽管我国的对外贸易,在过去甚至今后的战略选择问题,总是没有形成过完全统一的认识,但有一点是大家都无可争辩的,这就是出口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战略中始终处于主导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关键所在,更关系到我国对外开放的前途问题。实践证明,正是这些年我国坚持了以出口贸易为先导,才以此带动了进口贸易,推动了对外开放,促进了国民经济增长,主要表现在:

(1)从外贸依存度方面,出口依存度始终高于进口依存度。从1990~2005年的16年间,出口贸易依存度有15个年份高于进口依存度,16年中出口依存度平均为20%以上,最高年超过3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GDP的20%以上来自出口贸易。

(2)从外贸贡献度方面,出口贸易是国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的增长,必然会带动国民收入的增长。根据林毅夫等学者的测算,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外贸出口每增10.0%,基本上能拉动GDP增长1.0%。而进口贸易,由于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国内市场一直处于供给过剩有效需求不足的状况,对经济增长不仅没有贡献,而且体现为漏损,二者呈负相关,进口每增长10.0%GDP增长为负0.56%。由此可知,我国目前的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四位,出口贸易的大幅增长功不可没。出口贸易已成为与投资,消费一起拉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尤其在目前内需不足的情况下,出口这驾马车显得更有活力。出口的增长还会刺激消费增加和投资扩大,对后两驾马车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

(3)出口贸易是我国换取外汇的重要来源。从1978~2005年我国年出口贸易额由97.5亿美元增长到7620亿美元,增长了78倍;1991~2005年的15年间,除1993年贸易呈逆差外,有14年都是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其中2005年顺差超千亿美元。多年的贸易顺差为我国换取了大量的外汇,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出口的迅速增长,同时也带动了进口的增长。进口额由1978年的108.8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6601.2亿美元,增长了约61倍。

出口贸易能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战略重点,并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出如此重要的作用,是与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首先,出口贸易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需要。实行对外开放,就要大力发展外经贸事业,就要大规模地引进技术设备、利用外资、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等,所有这一些都需要出口贸易换取的外汇提供资金保证。其次是我国产业结构,乃至整个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一方面因为发展出口贸易必须积极发展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这对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出口贸易也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所需资金创造条件。第三,我国具有发展出口贸易的比较优势。如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成本优势,稀有金属、煤炭等的矿产资源优势,机电等制成品的工业基础、生产规模和成熟的国际市场优势,新开发生产的高科技产品优势等都比较明显。

3出口贸易的商品结构的战略选择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贸易的物质商品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发生了两个明显的转变:一是由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出口商品是以食品、土特产品、矿物燃料产品等为主,工业制成品不占主要地位。到80年代后期,特别是90年代以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2005年初级产品的出口仅占全部出口产品的7.9%,工业制成品已占到92.1%。二是工业制成品中由粗加工型为主向精加工型为主的转变。过去我国出口的工业制成品多属于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近年来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逐渐增多。目前我国出口的几大类产品中,高科技产品仅次于机电、轻纺排在第三位,而且还有明显上升的趋势。

但是目前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总体上讲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轻纺产品中的绝大部分和机电产品中的相当一部分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不仅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上不去,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我国国内原材料价格、劳动工资的上升,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优势也正在减弱。二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较少,市场竞争力不强。贴牌产品虽然市场看好,但我国付出的成本代价太高。

鉴于目前的现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笔者认为应根据我国传统的比较优势和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向,坚持走以轻纺类产品为基础,以机电类产品为重点,以高新科技产品为发展目标的出口战略,其内容如下:

3.1以轻纺产品为基础

轻纺产品是我国的传统出口商品,轻纺产品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是我国发展出口贸易的根本所在,特别是纺织服装、儿童玩具,国内有庞大的生产能力,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出口大国的地位不易被撼动,是我国出口战略的基础。但是由于我国轻纺产品一般档次较低、质量较差、名牌较少,竞争力不强,轻纺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国多为欧美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日趋升温,对从我国进口的纺织品等歧视性限制逐渐增加,再加上国内成本优势正在减弱,因此出口形势依然严峻。今后要坚守轻纺产品出口这一根基不被动摇,就必须采取以质取胜、提高质量、提高档次、创立品牌。

3.2以机电产品为重点

把机电产品作为我国出口贸易战略的重点,不仅这是我国目前出口的第一大类产品,出口额占全部出口的45%以上,还在于:一是机电产品中的一些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发展机电产品出口,可以改变长期以来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状况,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二是机电产品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生产规模较大,与国民经济其他许多部门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加机电产业的发展,也可为其他部门提供更多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三是发达国家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国内机电产业出现萎缩,所需机电产品多为进口;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因经济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大,对机电产品,尤其是对成套设备的需求也明显增加。因此,机电产品的世界市场容量很大,贸易额占世界总贸易额的50%,出口贸易的空间较大。

3.3以高新科技产品为发展目标

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第三次技术革命而出现的计算机等电子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航空航天等新的产业,代表着世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的方向。这些新的高科技产业不仅本身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越来越大,同时还通过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可以普遍提高其他产业的技术含量,增加其附加值,从而增强同类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因此下大力气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产品的出口,不仅是我国出口贸易追求的战略目标和新的增长点,更可极大改变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迅速,2005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总出口额接近30%。虽然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但今后发展潜力巨大,前景良好。因此大力发展新技术产品出口,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影响的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作为我国出口贸易的战略目标,是符合我国情况和千变万化的国际市场需求,是保持我国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和驱动力。

4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

我国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曾明确提出实行“多元化的市场战略”,其内容包括:继续开拓欧(盟)、美、日等发达国家市场,稳定巩固包括港、澳、台在内的亚洲市场,加快发展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市场,积极开发非洲、拉丁美洲市场。但不同时期,多元化市场战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今后这一战略如何实施,笔者认为,鉴于我国加入WTO后国际经贸环境的新变化及国内“十一五”规划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应当在坚持创汇增收、出口与进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出口产品适销对路、发展国家间友好合作关系等原则下,把纷繁复杂的国际市场分为三大不同类型,区别对待。三大类型是:以出口创汇为主要目标的市场,以促进进口、服务于进口贸易为主要目标的市场,以销售中低档次产品和发展国家友好关系为主要目标的市场。

(1)欧、美、日等西方发达国家和包括我国港、澳在内的东亚、东南亚市场,当属于以创汇为主要目标的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市场容量大、消费水平高、需求稳定,我国产品在这里享有一定信誉。因此长期以来这里一直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市场,年出口额一般要占全国出口总额的85%左右,是我国名副其实的外汇收入的摇钱树,同时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需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主要来源地。对于这些地区要在坚决巩固的基础上,不遗余力地向纵深发展。

(2)以促进进口,服务进口为主要目标的出口市场。这类市场包括俄罗斯、中亚的哈萨克斯坦、西亚的沙特、科威特、卡塔尔、北非的埃及、利比亚、阿尔及利亚、西非的尼日利亚、拉美的委内瑞拉、巴西等国家和地区。

我国不仅是出口大国,同样也是进口大国,不仅要进口先进的技术设备,还要进口我国储备有限但需求量很大的资源性产品,如被称为我国发展瓶颈的石油、天然气,以及铁矿石、化肥、铜矿等,上述地区正是这些资源储量、生产、出口的重要地,同时又不受发达国家所控制,因而是我国的重要进口基地,巩固与这些地区的贸易关系对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是十分必要的。维持与这些地区的贸易关系,一是要尽量保持贸易平衡,用扩大出口解决进口所需外汇;二是为建立可靠稳定的进口基地,应以提供设备技术、直接投资、劳务输出等方式与对方建立多种经济合作关系。总之,把这些地区作为我国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不应以换取外汇为目标,而是满足进口需要。

(3)亚、非、拉其他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起步比较晚,工业制成品比较短缺,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购买力不高,我国出口的中低档为主的轻纺类产品,价格低廉,非常适合这些国家的消费需求;我国的机械设备、操作技术要求不高,价格合理,与这些国家的产业结构、生产力水平相配套。因此这些地区理所当然的应是我国,特别是众多中小企业产品的出口市场。此外,这些国家长期以来与我国保持着友好关系,在许多国际活动中是我国的忠实朋友与合作伙伴,加强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关系,进一步开拓出口市场既可落实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战略,又可以巩固国家间的友好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应坚持以出口为主导的战略方向,在出口贸易中发挥比较优势,坚持创汇增收,同时通过技术设备引进及自我发展实现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在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战略实施上,根据不同的目的,市场的选择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我国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荣林.中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转型的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2曲如晓.中国对外贸易概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3赵玉阁.中国对外贸易教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2篇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按商品和劳务流向不同可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不同国家根据本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结合国内外的客观环境条件,对国际贸易的发展目标和实现手段,特别是对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或鼓励或抑制的不同政策,都制订有各自的战略规划,以作为本国对外贸易总的指导思想,即称对外贸易的总体战略。

西方经济学家和一些国际组织,把近几十年来亚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发展中国家采取的对外贸易总体战略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进口替代型战略。最早实施这种战略的是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该战略主要是高筑贸易壁垒,限制进口,通过建立和发展本国的民族工业替代工业制品的进口,减少对国外经济的依赖,保护和扶植民族的幼稚工业。为了解决本国工业发展进口机械设备所需外汇,也出口一定数量的资源型产品和初级产品。

二是出口导向型战略。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等实施的是这种战略。该战略与进口替代型正好相反,主张大力发展外向型的加工业,扩大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这些国家把国际市场作为本国经济的活动中心,把制成品出口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其主要措施是鼓励出口贸易的同时,也大量引进外资、技术、进口原料,以弥补内资金和原材料的严重不足。

三是混合型战略。该战略是上述两种战略的结合,把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既不过分限制进口,也不过分鼓励出口。印度在20世纪70年代一度采取过这种战略。

以上三种战略的共同地方是都包含有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进口替代型把保护、限制进口作为战略重点,出口导向型把鼓励出口作为战略核心,混合型二者兼顾,视为同等重要。

我国过去几十年实行的究竟是何种对外贸易战略,从来没有过统一的认识和非常明确的定位。改革开放前谈不上贸易战略这个概念,当时按实际做法是在过分强调自力更生思想的指导下,基本上采取了闭关锁国及几乎封闭式的进口替代型。至于市场的选择,更是反复多变、忽而是“东方”,忽而是“西方”,忽而又四面撒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国际间的经贸联系日益加强,对外贸易不断扩大,但外贸战略仍然摇摆不定。大体而言,20世纪90年代以前基本上实行的是类似进口替代型与出口导向型相结合的混合战略;1994年以后,由外经贸部提出了以进出口贸易为基础,商品、资金、劳务合作与交流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协调发展的“大经贸”战略。这实际是一种内容复杂、实施困难、含糊不清的战略。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对外贸易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但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总体战略。最后在争论无果的情况下,又提出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选择可持续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比较自由的,配以适当保护的综合战略”和有管理的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这更是一种没有具体战略的战略。

2外贸总体战略中出口贸易的战略地位

尽管我国的对外贸易,在过去甚至今后的战略选择问题,总是没有形成过完全统一的认识,但有一点是大家都无可争辩的,这就是出口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战略中始终处于主导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关键所在,更关系到我国对外开放的前途问题。实践证明,正是这些年我国坚持了以出口贸易为先导,才以此带动了进口贸易,推动了对外开放,促进了国民经济增长,主要表现在:

(1)从外贸依存度方面,出口依存度始终高于进口依存度。从1990~2005年的16年间,出口贸易依存度有15个年份高于进口依存度,16年中出口依存度平均为20%以上,最高年超过3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GDP的20%以上来自出口贸易。

(2)从外贸贡献度方面,出口贸易是国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的增长,必然会带动国民收入的增长。根据林毅夫等学者的测算,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外贸出口每增10.0%,基本上能拉动GDP增长1.0%。而进口贸易,由于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国内市场一直处于供给过剩有效需求不足的状况,对经济增长不仅没有贡献,而且体现为漏损,二者呈负相关,进口每增长10.0%GDP增长为负0.56%。由此可知,我国目前的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四位,出口贸易的大幅增长功不可没。出口贸易已成为与投资,消费一起拉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尤其在目前内需不足的情况下,出口这驾马车显得更有活力。出口的增长还会刺激消费增加和投资扩大,对后两驾马车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

(3)出口贸易是我国换取外汇的重要来源。从1978~2005年我国年出口贸易额由97.5亿美元增长到7620亿美元,增长了78倍;1991~2005年的15年间,除1993年贸易呈逆差外,有14年都是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其中2005年顺差超千亿美元。多年的贸易顺差为我国换取了大量的外汇,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出口的迅速增长,同时也带动了进口的增长。进口额由1978年的108.8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6601.2亿美元,增长了约61倍。

出口贸易能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战略重点,并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出如此重要的作用,是与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首先,出口贸易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需要。实行对外开放,就要大力发展外经贸事业,就要大规模地引进技术设备、利用外资、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等,所有这一些都需要出口贸易换取的外汇提供资金保证。其次是我国产业结构,乃至整个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一方面因为发展出口贸易必须积极发展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这对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出口贸易也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所需资金创造条件。第三,我国具有发展出口贸易的比较优势。如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成本优势,稀有金属、煤炭等的矿产资源优势,机电等制成品的工业基础、生产规模和成熟的国际市场优势,新开发生产的高科技产品优势等都比较明显。

3出口贸易的商品结构的战略选择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贸易的物质商品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发生了两个明显的转变:一是由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出口商品是以食品、土特产品、矿物燃料产品等为主,工业制成品不占主要地位。到80年代后期,特别是90年代以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2005年初级产品的出口仅占全部出口产品的7.9%,工业制成品已占到92.1%。二是工业制成品中由粗加工型为主向精加工型为主的转变。过去我国出口的工业制成品多属于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近年来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逐渐增多。目前我国出口的几大类产品中,高科技产品仅次于机电、轻纺排在第三位,而且还有明显上升的趋势。

但是目前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总体上讲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轻纺产品中的绝大部分和机电产品中的相当一部分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不仅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上不去,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我国国内原材料价格、劳动工资的上升,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优势也正在减弱。二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较少,市场竞争力不强。贴牌产品虽然市场看好,但我国付出的成本代价太高。

鉴于目前的现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笔者认为应根据我国传统的比较优势和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向,坚持走以轻纺类产品为基础,以机电类产品为重点,以高新科技产品为发展目标的出口战略,其内容如下:

3.1以轻纺产品为基础

轻纺产品是我国的传统出口商品,轻纺产品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是我国发展出口贸易的根本所在,特别是纺织服装、儿童玩具,国内有庞大的生产能力,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出口大国的地位不易被撼动,是我国出口战略的基础。但是由于我国轻纺产品一般档次较低、质量较差、名牌较少,竞争力不强,轻纺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国多为欧美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日趋升温,对从我国进口的纺织品等歧视性限制逐渐增加,再加上国内成本优势正在减弱,因此出口形势依然严峻。今后要坚守轻纺产品出口这一根基不被动摇,就必须采取以质取胜、提高质量、提高档次、创立品牌。

3.2以机电产品为重点

把机电产品作为我国出口贸易战略的重点,不仅这是我国目前出口的第一大类产品,出口额占全部出口的45%以上,还在于:一是机电产品中的一些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发展机电产品出口,可以改变长期以来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状况,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二是机电产品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生产规模较大,与国民经济其他许多部门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加机电产业的发展,也可为其他部门提供更多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三是发达国家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国内机电产业出现萎缩,所需机电产品多为进口;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因经济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大,对机电产品,尤其是对成套设备的需求也明显增加。因此,机电产品的世界市场容量很大,贸易额占世界总贸易额的50%,出口贸易的空间较大。

3.3以高新科技产品为发展目标

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第三次技术革命而出现的计算机等电子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航空航天等新的产业,代表着世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的方向。这些新的高科技产业不仅本身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越来越大,同时还通过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可以普遍提高其他产业的技术含量,增加其附加值,从而增强同类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因此下大力气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产品的出口,不仅是我国出口贸易追求的战略目标和新的增长点,更可极大改变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迅速,2005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总出口额接近30%。虽然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但今后发展潜力巨大,前景良好。因此大力发展新技术产品出口,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影响的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作为我国出口贸易的战略目标,是符合我国情况和千变万化的国际市场需求,是保持我国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和驱动力。

4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

我国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曾明确提出实行“多元化的市场战略”,其内容包括:继续开拓欧(盟)、美、日等发达国家市场,稳定巩固包括港、澳、台在内的亚洲市场,加快发展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市场,积极开发非洲、拉丁美洲市场。但不同时期,多元化市场战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今后这一战略如何实施,笔者认为,鉴于我国加入WTO后国际经贸环境的新变化及国内“十一五”规划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应当在坚持创汇增收、出口与进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出口产品适销对路、发展国家间友好合作关系等原则下,把纷繁复杂的国际市场分为三大不同类型,区别对待。三大类型是:以出口创汇为主要目标的市场,以促进进口、服务于进口贸易为主要目标的市场,以销售中低档次产品和发展国家友好关系为主要目标的市场。

(1)欧、美、日等西方发达国家和包括我国港、澳在内的东亚、东南亚市场,当属于以创汇为主要目标的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市场容量大、消费水平高、需求稳定,我国产品在这里享有一定信誉。因此长期以来这里一直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市场,年出口额一般要占全国出口总额的85%左右,是我国名副其实的外汇收入的摇钱树,同时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需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主要来源地。对于这些地区要在坚决巩固的基础上,不遗余力地向纵深发展。

(2)以促进进口,服务进口为主要目标的出口市场。这类市场包括俄罗斯、中亚的哈萨克斯坦、西亚的沙特、科威特、卡塔尔、北非的埃及、利比亚、阿尔及利亚、西非的尼日利亚、拉美的委内瑞拉、巴西等国家和地区。

我国不仅是出口大国,同样也是进口大国,不仅要进口先进的技术设备,还要进口我国储备有限但需求量很大的资源性产品,如被称为我国发展瓶颈的石油、天然气,以及铁矿石、化肥、铜矿等,上述地区正是这些资源储量、生产、出口的重要地,同时又不受发达国家所控制,因而是我国的重要进口基地,巩固与这些地区的贸易关系对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是十分必要的。维持与这些地区的贸易关系,一是要尽量保持贸易平衡,用扩大出口解决进口所需外汇;二是为建立可靠稳定的进口基地,应以提供设备技术、直接投资、劳务输出等方式与对方建立多种经济合作关系。总之,把这些地区作为我国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不应以换取外汇为目标,而是满足进口需要。

(3)亚、非、拉其他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起步比较晚,工业制成品比较短缺,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购买力不高,我国出口的中低档为主的轻纺类产品,价格低廉,非常适合这些国家的消费需求;我国的机械设备、操作技术要求不高,价格合理,与这些国家的产业结构、生产力水平相配套。因此这些地区理所当然的应是我国,特别是众多中小企业产品的出口市场。此外,这些国家长期以来与我国保持着友好关系,在许多国际活动中是我国的忠实朋友与合作伙伴,加强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关系,进一步开拓出口市场既可落实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战略,又可以巩固国家间的友好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应坚持以出口为主导的战略方向,在出口贸易中发挥比较优势,坚持创汇增收,同时通过技术设备引进及自我发展实现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在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战略实施上,根据不同的目的,市场的选择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我国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荣林.中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转型的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2曲如晓.中国对外贸易概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3赵玉阁.中国对外贸易教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3篇

稍微观察过当今的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历史的人都会注意到,它们经济增长的共同特征之一是其产业结构的不断技术密集化,这种技术密集化的主要表现就是一国最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变得具有了更高的技术含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是一国能够形成净出口的产品,这种产品的技术密集化集中体现了一国全部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技术密集化。这种产业结构技术密集化的过程就是台湾人所说的“产业升级”。这也与当代的经济增长理论相符:按照当代的经济增长理论,现代的经济增长、特别是人均收入的提高主要来源于生产中的技术进步。

确实,上述说法的前提是可以按生产的产品不同把生产分为“技术含量高的”与“技术含量低的”。这种分法当然并不很严格。可以用不同的方法生产同一种产品如棉布,这些不同的方法有着不同的技术含量。但是,如果考虑到企业总是在生产同种产品的不同生产技术中挑选成本最低的那种,不同种类的产品生产在技术密集的程度上就还是有着显著的区别。例如,纺纱的技术含量显然低机生产的技术含量。

19世纪以来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走过的技术密集化道路有相当大的共同性。一国进入了开始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之后,首先具有了国际竞争力的行业一般都是纺织业,因为它需要的技术水平比较低。此后的技术密集化道路取决于一国走哪一条产业升级的路径:在发展重工业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如德国、日本和韩国),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依次变为钢铁、化工、造船、汽车和机器制造、飞机制造和计算机高技术成分(大规模集成电路和大型数据机)等等;而在发展轻工业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则依次变为日用消费品、服装、电子产品等等。走这样的技术密集化和产业升级道路,世界各国几乎没有例外;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越快,经济增长就越快;不能迅速实现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的国家,其可持续的经济增长速度必定不快。最近几年陷入经济困境的东亚国家,多半都是由于没能将整个经济的支柱转向更加技术密集化的产业。例如,自80年代以来日本的优势产业就是汽车制造和家用电器产品,这种产业结构至今没有明显的改变,这就从根本上妨碍了日本经济的进一步增长。这是最近10年来日本经济陷入困境的深层原因之一。

由此看来,对一国实现快速的经济增长来说,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例有多高、对外贸易增长速度有多快,这些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尽快实现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一个国家完全可能在短期中出现对外贸易增长快、整个经济增长慢甚至经济衰退的现象,这种情况下的对外贸易增长快是该国经济出现了重大问题的表现。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重更不是一个好的追求目标。任何严肃的经济分析都可以证明,对任何国家来说都存在着一个最优的对外贸易依存度,高于这个依存度和低于这个依存度都不是什么好事情;而且由于运输成本的限制,国家越大,其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就越低。新加坡这样的城市国家对外贸易占GDP的比例可以高达100%,而美国、日本的对外贸易占GDP的比例不过是20%。最有意思的是,象德国这样的国家对外贸易虽然占GDP的60%,但是它的大部分对外贸易是对周围的欧共体国家进行的,对欧共体以外国家的贸易只占其GDP的20%。整个欧共体对欧共体以外国家的贸易也只占其总产出的20%。而欧共体在土地面积和人口上与美国处于一个数量级。这是一个典型的证据,说明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例与国家的规模成反比。这被克鲁格曼概括成一个规律:越小的经济体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例越高。

上面的国际比较表明,在当代,人口、土地面积与美国大致相当的工业化经济体的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例只应当在20%左右。中国的土地面积与美国大致相等,人口为美国的数倍,最近几年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却在40%上下。从发达国家的角度看,这是高得不正常的。形成这种过高的对外贸易依存度的原因,是相对于国外的生产率,中国生产可贸易商品的生产率相对较低而生产非贸易商品(如理发)的生产率相对较高,从而使中国国内以人民币计算的非贸易商品对可贸易商品的相对比价,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非贸易商品对可贸易商品的比价。这一方面低估了中国的总产出,另一方面又高估了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有人以购买力平价方法估算,认为就实际产出来说,中国的GDP应当比现在的统计数字高4倍,相应地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就降到只有10%了。这说明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统计方法问题,是由于按国内现行价格和汇率进行统计的结果。但是,对于我们现在研究的问题十分重要的是,在经济增长很快的国家,由于可贸易品相对于国外的生产率增长得快于非贸易品相对于国外的生产率,在进一步的高速经济增长中以本国货币计算的对外贸易额增长慢于当年价格GDP的增长,就是按国内现行价格和汇率统计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也会下降。日本和韩国都曾经出现过按现行统计数字计算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先上升后下降的现象。这不仅说明对外贸易依存度并非越高越好,而且说明经济高速成长到一定时期后还要求统计上的对外贸易依存度适当下降。

总之,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尽快实现产业升级,尽快实现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必须围绕着这一点来决定国家的对外贸易战略,使国家的对外贸易战略完全服务于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东亚国家前几十年经济高速增长的根本原因不是它们实行了外向型经济,而是它们使自己的对外贸易战略、外向性经济以致整个的经济政策都为尽快的产业结构技术密集化服务。

对于中国来说,最有效地为产业结构技术密集化服务的对外贸易战略肯定不会是自由贸易政策。一般说来,自由贸易政策对任何发展中国家都不会是一个最优的政策。

二、自由贸易政策有害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自由贸易已经成为西方经济界不可动摇的教条。西方人的灌输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世界的舆论,以致发展中国家的许多人也相信,只有自由贸易政策才是真正的发展经济之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有人还煞有介事地搬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算出了”中国如果接受一系列贸易自由化措施,2005年时的实际GDP会因此提高1.5%等等。按照这一类的论调,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要想发展经济,就应当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放弃对本国产业的一切保护措施。而在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鼓吹自由贸易,是披着科学的外衣贩卖其损人利己的私货。自由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是一副毒药。

西方发达国家不断地向发展中国家兜售贸易自由化的药方,但是它们自己就不是靠自由贸易政策发展起来的。近200年来担当过世界经济最强国的那些西方发达国家,如英国、法国、美国、德国、日本,在历史上都曾经是工商业落后于别的国家的“发展中国家”。当它们急起直追发展自己的工商业时,它们都对自己的新兴产业实行了严格的保护,而且一般都是在自己成为世界第一(至少是第一流)的经济强国之后才转而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克鲁格曼这个国际贸易理论的权威自己就承认,美国、德国和日本“都是在贸易壁垒的保护下开始它们的工业化进程的”。其实何止是这三国,第一个现代工业化国家--英国就是靠保护贸易发展工商业的。英国转向自由贸易政策是在19世纪上半期,那时英国早已坐稳了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的宝座。在这之前,当英国的纺织业还大大落后于其它国家时(那时纺织业是最“先进”的产业),英国政府曾经用最极端的手段保护本国的纺织工业,以致于禁止本国臣民使用别国生产的纺织品。而英国正是靠从纺织业开始的“产业革命”才成了以后一个世纪的世界第一经济强国。

把当今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美国与南美国家、与中国比较一下,就知道自由贸易政策如何有害于经济发展了。虽然南美国家取得政治独立的时间比美国晚了40年,但是19世纪初它们的经济发展水平没有明显差别,其它的经济条件(如人均可耕地面积、人种)都相差不多,当时它们在经济上都远远落后于英国。但是在整个19世纪中,美国人在不断反对英国人干涉其内政的斗争中对自己的制造业实行高度的贸易保护主义,结果是很快就发展起了最先进的工业和经济,在19世纪末成了世界第一经济强国;而南美各国却被英国政府的“友好”姿态所迷惑,听信了英国人的甜言蜜语,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听任英国的工业来摧毁自己的制造业,到20世际初终于全部落入第三世界国家的行列。世人现在都在传说拉美国家本世纪50年代以来保护本国制造业的“进口替代战略”如何不成功,他们却不知道,正是由于拉美国家吃够了19世纪的自由贸易政策的苦头,它们才在本世纪中期转向了“进口替代”的经济发展战略。我们现在有理由怀疑,这样大肆渲染拉美国家进口替代战略的失败,又闭口不提它们过去自由贸易的失败,是西方发达国家为破坏落后国家的自主发展以永远保持自己经济上的优势而搞的宣传伎俩。

中国与美国是一个更好的对比:自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被迫开放,到20世纪初清朝灭亡前夕,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应当说是最合乎自由贸易理想的了。那时候在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下,中国政府不能也不敢保护本国的制造业,仅有的关税壁垒也被国际条约限制而不得超过5%,实际上平均关税率连5%都不到。可是这样的自由贸易并没有使中国发展起来。1912年,当中国的进口关税平均还不到5%之时,美国全部进口的平均关税负担却为18.5%。须知美国当时已经是世界的第一经济强国、工业最发达的国家,却仍然以这样高的关税保护本国的产业,中国那样落后,却只有那么低的关税保护,中国的工业怎么能发展!现在的人都批评那时的洋务运动,认为它的封建主义本质注定了它发展中国工业的努力不可能成功。其实,这样落后的国家,光是没有象样的关税保护这一条,就注定了中国工业不能发展。

现实和西方人信奉的鼓吹“自由贸易优越性”的经济理论形成了如此明显的对立,有些人还是如此虔诚地相信和宣传这一套学说,这是为什么?

这里只说一个理论上的根本问题:按可计算一般均衡“算出”的自由贸易好处根本就不可信。对自由贸易好处的全部论证都是以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为基础的。按照这个学说,只要两国生产同样两种物品的相对成本不一样,这两个国家就都可以出口自己生产的相对成本比较低的产品,进口自己生产相对成本比较高的产品,这种贸易可以使这两个国家都获益,因为它们都由此用自己有限的资源而得到了更多的商品。例如,如果英国用生产1单位呢绒的成本可以生产0.9单位酒,葡萄牙用生产1单位呢绒的成本可以生产0.83单位酒,那就不管它们的绝对生产成本是多少,都应该由英国向葡萄牙出口酒,而由葡萄牙向英国出口呢绒。而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贸易结构自动就会达到资源最优配置的这个要求。李嘉图自己认为国家之间在相对成本上的差别来源于它们在生产率上的技术差别;而以后的新古典贸易理论则强调这种相对成本上的差别来源于不同国家在生产要素禀赋上的差别,即不同国家拥有的生产要素之间有不同的比例。可计算一般均衡不过是把这些理论化为具体的数学模型,再利用统计数据对这些模型作了估算而已。

为什么现在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作出的估算不可靠?为什么作为这个模型基础的比较成本理论成了“自由贸易优越论”的论据,而自由贸易优越论与成功的发展经验有如此大的矛盾?其根源就在于,比较成本学说和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都用僵死的眼光去看待生产要素的生产率,不承认生产要素的生产率取决于生产的历史,不承认对外贸易政策可以影响生产率。如果一国生产某种产品的相对生产率高一些,它生产这种产品的相对成本自然就会低一些。但是生产率的高低不是天生的,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在实践中的学习和锻炼。一般来说,人们干同一种工作的次数越多,工作效率就会越高;同样,一个企业生产过的同一种产品越多,生产效率就越高,其生产成本也就越低。这个道理,有工作经验的人都会感觉到。而美国人早就作过测算:一种型号的飞机的累积产量增加一倍,其生产成本就会降低20%。这种“学习效应”有两个特点:一种产品的生产率取决于它的生产历史,历史上生产过的越多成本就越低;一种产品的生产历史越长,其成本降低的潜力越小。从生产第一架飞机到生产第二架飞机就可以降低成本20%,而生产出一万架飞机之后,要再生产一万架飞机才可以降低20%的成本。由此看来,生产没有生产过的产品可以很快降低其生产成本,而生产老产品则不会降低多少它的成本。

如果考虑到这种学习效应,我们就可以知道比较成本学说对自由贸易政策所作的论证错在哪里:发展中国家生产过的“新产品”(现代工业产品)一定很少,新产品相对于旧产品的生产率一定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新产品相对于旧产品的相对成本也一定高于发达国家。这就是人们抱怨“国产小汽车的价格高”的根本原因。出现这种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生产率取决于生产的历史。而要使现代的新产品的相对成本降下来,最主要的途径就是要多生产这些现代的新产品。发展中国家降低现代工业产品的潜力最大,只要坚持生产这些新产品,许多产品的相对成本就会迅速下降。但是由于这些新产品的相对成本最初很高,如果实行自由贸易,这些产业中的企业就会亏本,这些新产品的生产就无法进行。但是不从事这些现代产品的生产,就永远得不到学习效应,这些新产品的相对生产效率也永远不会提高。而如果以高额关税保护本国的这些新产品的生产,使生产它们的企业不至于亏损,这些新产品的生产就会发展,坚持一个时期之后,这些新产品的相对生产率就会提高,其相对成本会随之下降。这样,自由贸易政策实际上可能阻止了一国提高其历史上生产很少的产品的生产率,而保护关税政策则有利于提高这种生产率。用保护幼稚产业理论之父、19世纪的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的话说,保护关税牺牲的是现在的价值,得到的却是国家生产力的发展。这是经济政策本身可以影响生产率的最典型例证。

以其现在的情况看,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根本就没法考虑政策对生产率的这种影响。它根本就不考虑“学习效应”,因而必然夸大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好处,低估它对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长远的坏处。使用这样的模型作出的测算根本就是不可信的。

针对19世纪中期的发达国家英国扼杀后起国家德国的经济的阴谋,李斯特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自由贸易政策是最发达的国家扼杀其未来的竞争对手的手段。这在今日仍然是至理明言。克鲁格曼作为当代国际贸易理论的权威,在其所著的《国际经济学》教材中明确承认我们前边所说的学习效应的作用,也明确承认今日的发达国家多半都是靠保护本国幼稚产业起家,但是一谈到今日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就通篇都是它们的保护本国产业的政策如何失败,给人的印象就是发展中国家根本就不该保护本国的产业。对一种理论上完全有道理、历史上又是行之有效的贸易政策,他却硬要说它不适用于今日的发展中国家。这样的写法不能不让人怀疑他写作的真正动机:我们有理由怀疑他在这里并不是抱着真正的科学态度,而是为了某种利益而从某种偏见出发来说话。这种利益就是当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的利益,而这种偏见就是由美国的利益而产生的对落后国家发展的敌视。

落后的国家不应忘记,自由贸易政策是破坏其经济发展的一副毒药;而许多向第三世界鼓吹“自由贸易优越论”的人是披着科学的外衣贩卖毒药。

自由贸易的信徒们还有一个颇令人信服的论据:自由贸易可以打破国内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垄断,而这种垄断是无效率的,必然会造成低产出、高价格。这是对自由贸易的“促进竞争论据”。但是这个论据有偷换概念之嫌。从逻辑上说,也可以靠允许以致鼓励本国企业进入来促进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打破垄断并不意味着需要引入外国企业。如果考虑到企业的最优规模这种效率因素,我们可以承认,“促进竞争论据”对小国是相当有道理的。以汽车制造业为例。当今这个行业最有效率的公司规模是年产150万辆轿车。如果每个汽车厂商都达到这个规模的话,按“一户一车”即平均3个人保有一台车、每台车使用10年计,象韩国这样的小国有一个汽车厂商就足够满足本国需要了。但是一家企业独占国内汽车市场当然会造成极严重的垄断。问题在于,这个例子也恰好说明,“促进竞争论据”并不适用于中国。由于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即使达到“3户一车”、每台车使用15年,也要有6个年产150万辆的汽车厂才能满足中国的“稳态”需求。6个汽车企业还不足以造成足够的竞争吗?为什么只有外国企业来了才算竞争呢?实际上,中国汽车行业今日的问题仍然是厂商过多,竞争过度,而不是企业太少、竞争不足。这种举例分析的意义在于,它证明了,只要国内的经济政策得当,中国这样的大国完全可以即取得规模经济的好处,又仅靠国内企业就产生足够的竞争,完全不需要靠自由贸易让外国企业来制造竞争。“促进竞争论据”并不适用于中国这样的大国。

三、中国应当采取的对外贸易战略

前边的分析告诉我们,中国既不应当采取片面追求扩大出口的对外贸易战略,更不应当为了换取出口的扩大而过度开放进口。在今日之中国,对国内市场和产业的保护必不可少,问题只是应当保护哪些产业,开放哪些产业的国内市场。

关于保护幼稚产业的理论分析告诉我们,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贸易政策是保护它们的现在生产率相对较低、但是提高生产率的潜力又很大的产业,这些产业可以将本国产业的技术密集程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根据这种考虑来选择贸易保护的对象时,中国有一个很好的参照系,那就是现在已有的产业结构。

在转向改革开放政策之前,中国为了不受美国和苏联等超级大国支配,曾经致力于建立一个独立自主的工业系统,从而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它包括了几乎任何一种工业部门。以当时甚至现在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来衡量,这样建立起来的许多工业部门必定是产品性能和质量差、成本高从而缺乏国际竞争力的。生产要求的技术含量越高的部门情况越是如此。这在航空工业等部门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在转向改革和开放政策之后,这种部门的企业大都陷入了亏损的困境,成了经济上的包袱。

现在的人们大都忙于嘲笑建立这些企业时没有考虑经济上的承受能力,嘲笑这些企业是闭关自守的落后思想的产物。但是,现在真正重要的已经不再是清算过去,而是在现在的情况下将来应当怎么办。从经济发展要求产业结构技术密集化的角度看,这些现在还没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技术产品生产正是中国今后几十年的产业升级中应当大力发展的生产部门。一个产业的成长需要时间和经验,决不是有了资金能够买进设备就可以一下子办成的。台湾90年代初期的经济已经足够发达,但是当它要建立自己的航空工业时却没有任何基础可作支持。当时台湾为了发展自己的飞机制造业,曾经想买下美国的麦道飞机公司,只是由于美国政府的干预而没有成功。这个例子生动地说明一国现有的工业基础是多么重要,它本身就是国家的一笔最为宝贵的财富。

如果我们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和扶植这些现在还没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技术产品的生产,保存并发展其技术力量,我们将会大大加快整个国家技术能力提高的速度,并且为国家将来达到发达水平时的经济准备好支柱性的产业部门。如果我们听任这些现在还没有竞争能力的部门在市场竞争中消亡,国家也还是要解决这些部门的那些往往是高技术的员工的就业和生活救济问题,还是要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得失相权,最有利的作法只能是不仅不放弃、反而要进一步扶植和发展这些部门的生产。而扶植这些已有的高技术产品生产的主要方法,除了国家通过各种渠道给予补贴之外,就是在对外贸易上保护这些部门的国内市场。

经济发展上的一般规律是,一国新生产的一种产品通常都是先占领本国市场,然后才发展到对外出口。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如此众多的国家来说,只要人均收入能够很快提高,任何高技术产品在国内都可以有极其广阔的市场。就是对客运飞机这种最高技术水平的产品,中国也已经是世界最大的需求国之一。问题只是要以适当的贸易政策保护好自己的这个国内市场。

从中国目前的生产和贸易模式看,中国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水平:中国的技术含量相当于造船和家用电器生产的部门已具有了国际竞争力,因为中国已经开始大量出口技术档次比较低一点的家用电器和船舶。在这种情况下,目前中国应当全面放弃对技术含量低于这些产品生产的部门的贸易保护措施,将有限的关税和非关税贸易保护的可能性集中用于技术含量高于这些产品生产的部门。那些原则上放弃保护的技术含量较低的生产部门从纺织品和服装生产部门一直到钢铁生产部门。在这些部门的国内生产中,只有个别的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品种生产需要保护。因此,限制这些部门产品进口的贸易保护措施应当集中在它们的那些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品种上,如某些特殊的纺织面料、某些特殊的合金钢或钢材等等。在这些技术含量比较低的生产部门中,只有一个部门应当是例外,那就是农业部门。尽管农业部门产品生产的技术含量一般比较低,但中国还是应当对农产品实行高度的贸易保护措施,以尽可能地保护本国的农业生产。这不仅是为了保证中国的农业和食品安全,更是为了保护仍然占中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民的利益。

根据这样一种对外贸易战略,目前中国需要重点保护的国内工业部门有:化工(包括石油化工)、机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飞机制造和计算机产业中的高技术组成部分的生产(如集成电路的生产和软件开发)。我们应当动用可能使用的一切关税和非关税贸易保护措施,将这些部门的国内生产保护好。为此必须对目前的关税和其它各种对外贸易政策作重大调整。目前我国的关税和对外贸易政策是鼓励企业使用外国产的设备而不使用国产设备,鼓励企业使用进口飞机而不使用国产飞机,这种状况不应当再持续下去了。

目前机器设备的进口占中国进口的一个很大部分。转向重点保护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可能导致中国的进口增长以致整个对外贸易的增长放慢,甚至导致对外贸易占中国GDP的比例下降。但是本文的第一部分中已经说明,在经济进一步高速增长的过程中,统计上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下降是正常的。对目前的中国来说,只要这种下降是逐渐的而非急剧的,在对外贸易对GDP的比重下降到20%以前,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大惊小怪。

中国未来真正的经济问题在于中国的人均资源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中国要变成一个经济上的发达国家,就必须成为一个以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的生产、包括机器设备的生产为支柱产业的国家,在国际分工的体系中侧重于生产机器设备和其它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中国的经济发展是一个向这一地位迈进的过程,而为了完成这一发展,中国必须在对外贸易中全力保护和发展这样的产业。如果能够完成向这种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中国的进口将以资源和初级产品、特别是原油为主;向这种经济结构的转变同时就是进口结构向以原油等初级产品为主的转变。我们现在就必须准备并着手开始这一转变。为此必须对整个对外贸易战略作大调整,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科技政策也都必须作大调整。

对外贸易战略上的最大调整,就是转向全力以赴地以关税和非关税手段保护本国的装备和机器制造业、高科技产业。这一方面会加快中国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因此加快中国长远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又将出口所得的外汇收入节约下来进口石油及其它重要原材料。在成功地作到这一点的前提下,中国应当学习美国的战略,减少对本国领土上的石油资源的开采,将本国的石油资源储存起来作为应付重大国际危机的战略储备。在对外经济关系上,中国还应当尽可能加入俄罗斯和中亚的石油开发,与这些当事国达成“投资开发后换取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协议。这样可以使中国未来的原油进口来源多元化,一方面可以分散供应上的风险,更重要的是使中国能够顶住未来可能出现的西方的“禁运”和封锁。

与这些对外战略相适用,中国应当结合“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在企业自主开发先进技术、取得自主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在使用和开发技术上将应用节约能源的技术、特别是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4篇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产生的背景 传统的贸易理论告诉我们,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在于交易国之间的差异,以及劳动生产率、生产技术的差异(李嘉图的比较利益学说),或是要素禀赋的差异(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并由此决定贸易格局。这对于解释南—北贸易较为有效。然而,当今世界贸易的将近一半是在要素禀赋比较相似的工业化国家之间进行的,而且发达国家之间的制成品贸易占整个世界贸易总额的比例超过2/3,传统贸易理论对此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 1979~1980年前后,克鲁格曼、兰开斯特、迪克西特和诺曼几乎同时独立地发表了关于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国际贸易的论文,成为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这些模型里,不完全竞争不再被看作例外,而被视为世界经济中大量存在的普遍现象。建立在规模收益和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新理论,一方面赋予“贸易获益”定理的证明以新的内容,强化了自由贸易优于闭关自守的传统结论。因为除了传统理论所揭示的比较利益以外,进行国际贸易还能促进规模经济,使本国消费者获得以较低的价格享受同一商品不同种类的选择机会。另一方面,对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和常数规模经济的背离使市场本身运行处于一种“次优”的境地。这种次优的境地并不能保证潜在的收益一定能实现,所以适当的政策干预或许有可能改进市场的运行,从而使自由贸易政策失去其最优的地位,也为一些情况下的适度干预和保护提供了某种理论上的支持,出现了所谓的“战略性贸易政策(Strategic TradePolicy)”理论。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博弈理论基础 战略性的贸易和产业政策中的“战略”两字,是从博弈论中引用过来的,所以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全面认识,也离不开对其博弈理论基础的考察。进行战略性的政策干预,就是要把市场竞争处理成一场竞赛或博弈(Game)。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市场份额对各国厂商变得更为重要,市场竞争变成了一场少数几家企业之间的博弈:谁能占领市场,谁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在这场博弈中,政府能够通过补贴、关税、配额等各种政策工具来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胜。这样,贸易政策通过影响本国厂商及其外国竞争对手的决策行为而产生了转移“经济租(Rent)”和扩大本国企业市场份额,从而提高本国福利水平的效果。政府政策起到了寡头竞争模型中的战略性行为的作用,从而被称之为“战略性贸易政策”。这一思想在以下的一个简单例子中表现得很清楚。 假定美国和欧盟各有一个企业,波音和空中客车公司,它们有相同的生产150架喷气式客机的技术能力。 如果两个公司都生产并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喷气式客机,这种喷气式客机的市场就是一个双寡头垄断的市场。假定波音和空中客车公司分别只有两种战略选择:生产或者不生产。考虑到该行业中规模经济的存在和市场容量,国际市场只能容纳一个生产者,此时该生产者享受垄断利润,即经济租。如果两个生产者都进入,则它们都会遭受损失。因为飞机制造业中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巨大,所以这一假定应该是合理的。下表是这一简单博弈模型的利润矩阵。 表1 无欧盟补贴时的利润矩阵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 不生产 波音 生产 -5, -5 100, 0 公司 不生产 0, 100 0, 0 矩阵有4个单元,分别表示波音和空中客车采取不同的战略组合,每个单元内的第一个数字代表波音公司的利润,第二个数字代表空中客车公司的利润。假定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波音公司由于历史原因而先于空中客车公司生产并占领了150架的客机市场。此时的均衡结果是右上方的单元(100,0),即波音公司生产并获得100的利润, 空中客车公司不生产,利润为零。若空中客车公司硬要挤入市场,结果则是两败俱伤,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都亏损5,即左上方单元所示。由于-5<0,空中客车公司在投入生产前已认识到会亏损5, 所以不会进入竞争。 现在假定欧盟希望通过积极的干预来改变美国垄断的局面,即欧盟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从而影响市场均衡点。不论波音公司采取什么战略,欧盟都补贴空中客车公司10。政府的介入完全改变了这场博弈的起始条件,此时的利润矩阵如下表。 表2 欧盟进行补贴时的利润矩阵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 不生产 波音 生产 -5, 5 100, 0公司 不生产 0, 110 0, 0 在新的情况下,空中客车公司只要生产就有利润,而不管波音公司是否生产,因为5>0,所以在欧盟补贴的情况下,空中客车公司显然愿意生产。形势变得对波音公司不利:如果坚持生产,则亏损5;如果停止生产,则损失为0,因为-5<0, 博弈的结果是波音公司被迫停产以避免损失。此时市场均衡是左下方的单元(0,110):波音公司不生产,空中客车公司生产并独占世界市场。这一简单例子的令人吃惊的结果是:10的补贴给空中客车公司带来110的利润,其中100纯粹是从波音公司转移过来的超额利润,或称经济租。从欧盟角度看,其福利水平净增了100。由该例子得出,在某种市场结构下,积极的政府干预有可能提高一国的福利水平,当然不可避免地损伤他国的利益。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实践 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实践中比较成功的范例当属日本和韩国。政府的干预政策在帮助这两个国家的私人企业,乃至整个产业的发展壮大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实际上,也是日、韩等国实践的成功,使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本身受到了更大的关注。 从世界范围来看,近年来取得成功、发展较快的行业,如钢铁、汽车、电子等,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积极支持与资助。积极的贸易政策加快了经济增长与对外贸易的相互作用过程。特别是日本政府,这种战略性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成效更为显著。50~60年代,日本政府利用外汇供应和低息贷款,加之进口限制和关税保护,支持发展了重化工业,特别是钢铁、汽车工业,从而将工业重心从劳动密集型的轻纺工业转变为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重化工业。就汽车工业而言,50年代日本的汽车质量差、成本高。为了帮助汽车工业,日本政府不仅限制外国汽车的进口,而且通过日本发展银行为其提供优惠贷款。其他促进出口的措施还包括设备加速折旧、出口补贴、出口贷款、特殊优惠税收条款等。由于受到进口限制的保护而免于外国竞争,汽车工业得到了加强并在60年代中期变得具有国际竞争力。7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又对半导体等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研究开发加以资助,并鼓励政府和工业部门联合研究开发新技术,从而使日本企业在80年代控制了世界芯片市场。 事实上,包括极力主张自由贸易的美国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都越来越重视那些具有战略意义、充满希望的高科技部门,如半导体、飞机和生物技术部门等,实行有利的贸易政策保证它们在现在和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例如,美国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三个重要的政府干预:美国政府通过那些接受大量补贴具有生产技术能力的大学研究部门而对许多产业提供巨大的R&D补贴,例如斯坦福大学附近的“硅谷”。再者,政府公开资助的防御和空间研究为美国企业提供了受保护的市场,例如通过国防预算对波音公司资助了大量的R&D费用。另外,美国进出口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非常成功的高技术产业,比如飞机产业,提供直接的出口补贴。 三、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对发展中国的借鉴意义 在世界贸易总额中,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所占比重最大,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诞生最先也是为了解释发达国家之间的日益增长的贸易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贸易政策的研究成果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以及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就没有借鉴意义。在世界制成品出口总额中,发展中国家的份额在过去30多年中一直在上升,尤其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表现更为突出。这表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和产业政策无疑对其经济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从理论上讲,许多制成品的世界市场具有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性质,所以战略性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发展贸易和制定贸易政策有着积极的意义,对于经济迅速发展并迅速走向国际竞争市场的中国来说也不例外。 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趋势是对外直接投资,即跨国公司的发展。1970~1989年,全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400%,总出口增长速度为总产出增长速度的20倍,国外直接投资增长了1400%以上。而东亚地区包括中国,又是各大跨国公司关注的焦点。如果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进行生产,那么由于跨国公司在技术、管理、资金等方面有优势,生产成本会比国内同行业厂家低,当两家企业在中国市场以同一价格出售同质产品时,跨国公司会获得较高的利润。这种情况目前并不罕见,甚至在某些行业中使中国企业举步维艰。根据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经济租的存在为适当的政策干预提供了机会。不仅如此,从国内市场直至世界市场工业品的 竞争而言,的确有许多行业只有走向规模经济与垄断,才能取得优势。因此我国在某些战略性产业方面应发展较大经济规模的企业集团或大跨国公司和大型国际经济贸易公司,以在中国市场和世界市场上进行竞争。 回头看我国目前的情况:431家最大企业中, 核心企业国有资产原值在10亿元以上的只有27家,1~10亿元之间的有144家,5000万~1 亿元之间的有83家,5000万元以下的有177家。翻开世界级企业的名录,还没有中国企业的名字。尽管许多产业中存在着明显的规模经济,但我国的机械、电子、汽车、化工、医药、钢铁等行业都远未达到最优生产规模。以汽车行业为例,汽车行业对资金和生产规模的要求较高,国际汽车行业都是大企业制,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各国前三大汽车生产厂家国内市场集中度美国为90%,韩国为93%,巴西为78%,印度为72%,马来西亚为74%,而中国在40%以下。1990年,中国汽车年产能力超过10万辆的企业只有“一汽”、“二汽”两家,其他数百家企业的年生产能力不足1000辆。而根据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份研究报告,汽车生产最小有效规模的临界值50年代为60万辆,60年代为100万辆,70 年代末期已达到2000万辆。所以在这种状况下我国汽车行业竞争力的提高无从谈起。不仅汽车的生产是这样,其他重要制成品的生产也是这样。 所以,从根本上讲仍然需要建立大企业集团,充分利用规模经济效应,以新的姿态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经济合作。日、韩等国就十分重视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大企业集团的发展,在政府支持的产业中培植企业集团。我国的汽车等行业,应借鉴它们的经验,积极促进汽车行业的合并,大企业兼并小企业,大企业与大企业合并,使三、四家大企业合并成为支柱性的寡头企业,其他中小企业成为其配套企业。然后政府再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中引导、支持它们,以最终达到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目标。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警惕政府干预无效、特殊利益集团的出现以及道德风险问题,而以本国企业快速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竞争者为主旨。 根据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在外贸进出口方面也有可作为之处。发展中国家面临的进口商国外供货者常常是发达国家的大企业,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某种垄断地位。它的产品标价大于其边际生产成本,从而存在经济租。那么我们就可以将多家进口公司通过政府干预组成一个买主集团,增强讨价还价的能力,将一部分外国垄断厂商从我国所获得的超额利润转回到国内,增加国民收入。在出口方面,克服目前许多外贸企业分散、小型、单一的弱点,杜绝多家卖主追逐同一国外买主、竞相压价甚至遭反倾销起诉的现象,而成立大型外贸集团,发挥资金、规模、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所以,认真地研究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并在实践中恰当地加以借鉴和利用是十分有益的。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 国际贸易理论的第三个发展阶段——新贸易理论将传统贸易理论的相对要素禀赋原理修正为相对要素禀赋和规模经济优势原理,较好地解释了现实世界中的各种新的贸易现象。其中战略性贸易政策是建立在不完全竞争、规模收益递增基础上的新贸易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贸易理论为我们的贸易政策提出了许多新思路,对我国对外贸易战略的选择具有重要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 新贸易理论对外贸易发展战略中国 一、国际贸易理论的第三个发展阶段——新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经历了从古典贸易理论到新古典贸易理论,进而从新古典贸易理论到新贸易理论三个发展阶段。传统国际贸易理论自它诞生之日起,就不断遭到严峻的挑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国际贸易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现象。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额超过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额;发达国家之间制成品的产业内贸易比重上升等。对此,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一筹莫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斯蒂格利、克鲁格曼、格罗斯曼以及赫尔普曼为主要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创建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吸取了以往诸多贸易理论的合理因素,发展出自己的理论,这一理论被称为“新贸易理论”。起初新贸易理论旨在用实证的方法解释贸易格局,填补传统贸易理论的逻辑空白,后来发展成为以规模经济和非完全竞争市场为两大支柱的完整的经济理论体系。 新贸易理论在企业生产具有规模经济、国际市场的竞争是不完全的、国际技术外溢等假设上,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的一些观点。 1.国际贸易形成的根本原因 传统贸易理论认为:商品价格差异是贸易产生的最直接的原因。新贸易理论则认为相对要素禀赋差异与相对要素价格差异是等价的,但由于技术因素的引入,两者与相对商品价格差异不再等价,相对要素禀赋差异与经济规模的差异共同作用的结果是贸易的根本原因。反过来说,即使两国间没有要素禀赋的差异,由于经济规模的不同也会出现贸易。这就解释了战后工业化国家之间的贸易大增,直到今天占世界贸易额的60%以上的现象。 2.贸易构成和贸易量 传统的贸易理论认为:两国间只存在产业间贸易,产业内贸易(要素密集度相似的产品的贸易)不可能存在。现实情况却不然,不仅许多产业内(如小汽车、机械、电子)等存在着大量贸易量,更有甚者,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增长更快。新贸易理论引入了相异产品的概念来建立贸易模型。就总的贸易量而言,要素禀赋的相对差异(决定产业间贸易量)和国家相对规模(决定产业内贸易量)共同决定了贸易量。 3.贸易利益 传统的贸易理论认为:当存在着要素禀赋相对差异的两国分别进行不完全专业化生产,各自发挥比较优势,然后进行贸易,双方都能获利。这种静态的贸易来自专业化生产的生产效率的提高。新贸易理论则指出,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经济不可能达到完全竞争市场下的资源最佳配置状态,只能在一种次优状态下运行。但相比于各国自给自足的情况,开展贸易后,全世界的总体福利水平提高。 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从本质上说,新贸易理论是将传统贸易理论的相对要素禀赋原理修正为相对要素禀赋和规模经济优势原理,较好地解释了现实世界中的各种新的贸易现象。新贸易理论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它替代了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传统贸易理论与新贸易理论争论的实质是干预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争论。 二、新贸易理论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贸易理论是贸易政策制定的依据,理论发生变化必然导致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尽管新贸易理论家一再强调“新贸易理论最初绝非是政策导向型的”,但新贸易理论却在理论上为贸易政策提供了支持。贸易理论家们和许多政府就借助新贸易理论所提供的分析工具或局部结论,努力寻找那些适合于不完全竞争的新的贸易政策。在这种努力中,最引人注目的和最具争议性的贸易政策就是战略性贸易政策了。 战略性贸易政策是建立在不完全竞争、规模收益递增基础上的新贸易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性贸易政策从本质上说并不是关于战略性产业的贸易政策,但却是一种有利于促进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政府有效干预的对外贸易政策。 战略性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由布兰德(J.A.Brander)、斯潘塞(B.J.Spencer)、克鲁格曼(P.R.Krugman)等人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贸易政策理论。自产生之初,就由 于它为政府干预对外贸易提供理论依据而倍受关注。支持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观点有两个:一个是利润转移的论点;另一个是外部经济的论点。 1.利润转移 利润转移论点是以内部规模经济为基础的,该论点主张政府通过关税和配额等进口保护和出口补贴等出口促进政策,加强本国厂商的竞争地位,扩大本国厂商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以外国向本国转移利润为直接目的。其政策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用出口补贴为本国寡头厂商夺取市场份额;二是用关税来抽取外国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三是以进口保护作为出口促进的有效手段。 2.外部经济 外部经济论点则是以外部规模经济为基础的,该论点认为某些产业或厂商能够产生巨大的外部经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出口扩张,但由于这些外部经济不能完全被该厂商占有,因此,这些产业或厂商就不能发展到社会最优状态。如果政府能对这些产业或厂商给予适当的保护和扶持,则能促进这些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能力,获得长远的战略利益。 总而言之,新贸易理论政策认为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借助生产补贴、出口补贴、进口关税、研发补贴、保护国内市场等措施扶植本国战略性产业的增长增强其国际竞争能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从而转移国外垄断厂商的超额利润、提高本国的福利水平。 三、新贸易理论对我国对外贸易战略选择的启示 中国在对外贸易实践中一直主要采取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贸易发展战略。随着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以及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比较优势战略呈现出了明显的不适应性。而新贸易理论为我们的贸易政策提出了许多新思路。例如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提出了一个“战略性贸易保护”的问题。国际贸易的新理论并不告诉我们应不应该保护的问题,而是为了我们贸易政策的选择提供了更多需要考虑的问题。 新贸易理论对我国对外贸易战略选择的启示如下: 1.重视培育国家竞争优势 一国兴衰的根本在于国际竞争力的大小,在于国家的竞争优势。国家竞争优势要以主导产业的竞争优势为基础,应大力发展高科技、优化产业结构。我国创造产业的竞争优势,首先需要用科技对原有的比较优势产业进行改造,使其具有竞争优势,但劳动密集型产业不能成为带动产业结构升级的领头产业;其次是发展新的高科技含量的产业,培育新的优势产业,带动全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获得国家的竞争优势。所以,我国的对外贸易,不管是实施出口替代战略,还是进口替代战略,都始终要把提高产业结构水平做为重点。 2.重视国内市场 巨大的国内市场可以形成企业的规模经济,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可以缓冲出口不利时的风险,也可以容纳下大量进口商品以免国内产业受到毁灭性的冲击。对国内市场的适度保护有利于培育本国战略产业的竞争能力。我国的外贸发展必须以努力保护而非损坏国内市场为代价,即在努力扩大出口的同时,实施进口替代战略,对国内市场进行适度保护。 3.重视规模经济的作用 从实际情况来看,国际竞争力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加以培养和获得:资源禀赋竞争力、规模竞争力、资本竞争力和技术竞争力。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优势可以增强国际竞争的能力,但目前我国多数企业规模小、相互分工缺乏、平均成本很高,这削弱了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使国际竞争能力下降。所以,培育我国外贸企业的规模经济迫在眉睫。 4.重视发挥政府的作用 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创造出新的比较优势。国家对主导产业的支持,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提高,有利于培育产业竞争优势和国家竞争优势;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保护国内市场,促进外部经济产业的发展,重视对高级要素的培育,有利于尽快获得强大的国际竞争能力。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6篇

传统的贸易理论认为自由贸易,即不干预政策是最佳政策选择,但这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当这些条件不存在时,对贸易实施政策干预可能是最佳的选择。幼稚产业保护论、最优关税论、经济机制扭曲下的政策干预论及发展中国家进口替代与出口导向政策都是基于传统贸易理论基础上的贸易政策主张。当然,它们都有各自特定的适用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主张都暗含传统贸易理论的两个基本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及规模经济不变。

80年代初,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的集大成之作《市场结构和对外贸易》(Helpmanandkrugman,1985)标志着新贸易理论的形成。新贸易理论认为市场中不完全竞争是普遍现象,完全竞争才是特例;而且,产业领域存在规模经济递增。基于这种现实,新贸易理论对国际贸易的形成、格局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解释,并提出了新的贸易政策主张。现实经济中,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使一国经济运行并非处于最佳状态。适当的政策干预可改善经济运行。战略性贸易政策(Strat-egicPolicy)便是干预性政策之一,又称策略性贸易政策,主张对存在规模经济递增和垄断性的行业,在同国外厂商竞争时,采取关税或对本国厂商补贴等措施,使本国厂商企业获得“垄断租”(rent)。它之所以称作“战略性的”,是因为这种干预政策把市场竞争看作一场竞赛成博弈,双方的反应都具有“战略性”。另一方面,象通信产品、计算机、飞机制造等知识密集性的高技术产业,存在外部经济,若一国对其扶持,将有利于这些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这种国家干预性的政策也被认为具有“战略”意义,但这种干预政策基本上属于国内产业政策,在多大程度上与贸易政策相关,还存在很大争论(Alam,Asand,1995),故本文不加详述。要注意的是,战略性贸易政策主张的干预是以市场不完全竞争和产业规模经济递增为前提的条件的,不同于传统贸易理论的干预政策主张。

2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目的:争夺垄断租金

2.1理论分析

在一些产业里,只由几家大公司垄断和控制,它们获取的利润远高于存在充分竞争情况下的利润,即存在垄断租金。在一个开放的世界经济中,各国都竞相角逐垄断租金。假定目前该垄断租金由国外公司所有,那么,从理论上讲,本国政府可以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诸如征收关税,对本国企业进行补贴等,把垄断租金从国外企业转移到国内企业,从而使本国总福利水平改善(当补贴或关税额低于垄断租金时)。

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是BarbaraSpencer和JamesBrander(1981)。他们构建的模型表明,从国外厂商手中夺取垄断租金的最简单方式是,当国内厂商是垄断市场一个潜在的进入者时,对国外厂商征收关税。这与最佳关税论采取的措施结果相同。但二者在本质上有所区别:最佳关税论要求一国是“大国”,以便能影响贸易双方的贸易条件。而垄断租金转移没有这种限制,这就为小国对处于寡占结构下的国外供应厂商征收关税提供了理论依据。

当本国厂商与国外厂商在第三国进行双头垄断竞争时,对本国厂商给予补贴,也能达到转移垄断租金的目的。(RranderandSpebcer,1985)但其前提是国内企业得到政府补贴后,必须采取进攻性的策略,以扩大在第三国的市场份额。上述情况是假定本国和外国均只有一家企业的情况。Dixit(1984)进一步证实,当本国有多家企业,但数目不太多时,Brander和Spencer的结论仍能成立。不过,在双头垄断时,由政府给予补贴的方式,并非最佳选择。Bhgwati,Ramaswami和Srinivas-an(1969),及Bhagwati(1971)早就指出,在双头垄断竞争中,最佳政策应该是政府向本国厂商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

另外,Spencer和Blander(1983)还说明了,若竞争对手不采取相同措施,那么只对本国厂商在研究开发阶段给予补贴,使本国厂商在技术上处于优势,从而使其在以后的市场竞争中以高质量、低成本占有较大市场份额,也能逐步将垄断租金转移到本国。

除上述方式外,战略性贸易理论认为,从长远看,保护幼稚产业也能转移垄断租金(Krugman,1984a)。其基本思想是:假定存在规模经济,全部产业都存在动态的外部经济,那么政府可以对其未达到规模经济的行业进行保护,直至该行业达到最佳规模,并与国外竞争对手竞争时拥有优势为止,同时,转向对下一个行业进行保护。这样,可使本国厂商拥有更大的市场份额,从而达到转移垄断租金的目的。在这里,国内必须有足够大的市场容量以便使被保护产业达到最佳规模。克鲁格曼的这一观点是在基于他的另一论文(Krugman,1984b)中形成的,该文论述了进口保护能促进出口,从而干预性贸易政策能行之有效。戈登(Gorden,1990)认为克鲁格曼(Krugman,1984a)的结论没有古诺寡头竞争假定也能成立。

2.2实证研究

克鲁格曼和鲍德温对战略性贸易政策进行了实证分析(Krugmana-ndBaldwin,1988)。他们发现,日本对半导体芯片的保护尽管扩大了其市场份额,但日本国内使用芯片的产业由于支付较高价格而受到损失。所以,从整体上看,日本经济的净福利并未得到改善。他们对战略性贸易政策分析结果为:虽然能通过转移垄断租金提高一国的福利水平,但其幅度并不太大。

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证研究,以前主要集中在汽车、半导体及飞机制造领域。90年代以来,其它行业也受到了关注,有关的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证研究》一书中(KrugmanandSmith,1994)。该书收入了一系列的论文,其中比较共同的结论为:①一些国际性公司的行为确实带有战略性,至少,涉及国际贸易时,其行为受到市场结构的影响。②一般来说,单方面的关税或补贴确实使本国受益,但幅度有限。③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有效程度与各自模型的特殊限制条件相关。一旦改变其假定条件,其有效性便大打折扣,甚至结论完全相反。

3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批评

战略性贸易政策都是在有损他国利益的基础上来改变本国的福利,因而被指责为掠夺性政策或以邻为壑战略;同时,它又不利于整个世界福利水平的改善,因而受到了许多尖锐的批评。对其批评主要来自两方面:实证的和规范的。

3.1实证的批评

Eaton和Grossman(EatonandGrossman,1986)指出,据战略贸易模型的古诺寡头竞争假定,每一厂商的最佳产出是假定对手的产量给定而推测出来的。但是,当对手采取的是贝尔兰特(Bertrand)战略,即以价格而非产出竞争时,得出的结论就成了出口税是最佳选择。这与战略贸易措施正好相反。这一批评,几乎动摇了战略贸易模型的基础。对此,Spencer(1986)作出了回应。他认为,寡头垄断厂商之间的竞争可以分为研究与开发、生产、销售三阶段。只有销售阶段是以价格竞争为主,前两阶段仍将以产量竞争为主,故古诺假定在前两阶段仍成立,可以用来达到转移垄断租金的目标。

国内厂商占有的市场份额扩大之后,能转移的垄断租是否相应增加,也是值得怀疑的(HerstrumanandMarkusen,1986)。因为,得到补贴的国内厂商,其效率原本就很低,进入市场之后,其平均成本曲线不是下降,反而会上升,从而会使向国内转移的垄断租金越来越少。此时,从国内厂商得到的回报远小于期望值,国内总福利水平就会低于不采取补贴时的情况。

Grossman(1986)认为,获得高利润率的厂商,都是产品研究和开发、市场调查等早期作了大量风险投资的企业,它们的失败率较高。平时所观察到的企业,仅仅是幸存的取得成功的企业,失败的高风险投资则没被估算在内,从而在总体上高估了这些厂商的行业总利润率。而政府给予补贴的又恰恰是这些存在风险的寡头垄断企业。因此,被转移垄断租没有考虑到行业总风险成本而被夸大了,政府补贴方式的效果也就不如原先估计的大。

当国内出口行业面临共同的外部环境,又具有相同生产能力时,对其中一两个行业进行补贴,会把国内资源从其它行转移到受补贴的行业,从而受补贴行业的扩大和出口增加是以其它行业规模缩小及出口减少为代价的,而且,这种情况下,代价往往要高于转移的垄断租,所以,自由贸易仍是最佳选择(DixitandGrossman,1986)。若各出口行业面临的条件不相同时,一国之福利确实有可能得到改善,这要取决于国内稀缺资源用于出口行业扩张后每一单位资源取得的额外垄断利润大小,而这又取决于国内外技术条件对比、国内外产品替代程度、出口市场需求弹性及寡头竞争性质等因素。这样,要选择一个目标行业对其进行补贴就需大量的信息,而这往往又是难以办到的。总之,若忽视了国内产业间要素转移及要素价格变化的影响,会使战略贸易政策模型的说明力大受影响。

3.2规范的批评

以邻为壑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常会遇到其它国家的报复而两败俱伤。Bhagwati(1989)认为,在知识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更易出现相互报复的现象。另外,作为小国,遭到报复的可能性也极大。这样,世界总福利水平也因之而下降。即使战略性贸易政策充分有效,它也是一方受损另一方得益的一种政策,世界总福利水平绝不会增加,而只是全球福利分配的再调整。这种把本来由市场力量决定的贸易福利分配格局代之以人为的手段加以干预,必然不及市场有效,从而,从长远看,会使世界总福利水平下降。

Bhagwati(1989)指出,政府干预的有效性也值得怀疑。政府作出的决策,有时并不符合改善大多数人福利的目标。少数人或特殊利益集团把持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情况并不少见,其后果是少数人或特殊集团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而获得巨大的利益。所以,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也许总体上能改善一国的福利,但其分配可能极不公正。

另外,得到政府补贴的国内厂商往往会发现依赖补贴本身较参与同国外厂商的激烈竞争收益更大。于是,它们转而进行寻求补贴的活动,而不关注国家赋于它们的转移垄断租的职责。这是一种典型的DUP(D-irectlyUnproductiveProfit-seeking)活动,因为它占有了资源而毫无产出(Bhagwati1982)。

总之,大部分经济学家坚持认为战略性贸易政策要在特定限制条件下才有效,并不具有普遍性。而且,世界各国都从日益增长的世界贸易中获得了巨大利益这一不容置疑的事实也证明自由贸易依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Bhagwati,1992;Baldwin,1992)。

4小结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7篇

论文摘要: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可以为一国带来垄断利润,但是在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扭曲的规模经济风险、竞争模式风险、资源竞争风险、信息风险、国外报复风险、政府行为的非理性风险等。因此在中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一些具体问题,以克服因条件的不完备而带来实施效果的弱化。 论文关键词:中国;战略性贸易政策;风险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内涵、 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研究中,Brander和Spen—cer(1981,1984,1985)描述了政府如何将外国生产者的垄断利润转移到国内生产者手中来,并得出结论:一国政府总存在出口补贴的单边干预动机。他们运用“第三国市场”模型,分析了一国政府通过对生产者干预如何提高本国生产者从双头垄断的共同出口市场中所获得利润的,在自由贸易和Coumot竞争的情况下,企业间会达成一个Coumot—Nash均衡,该产业最终趋于均衡状态。但当有一方政府进行干预时,竞争就会演变为Stackelberg竞争,有政府补贴的一方厂商就会处于Stackelberg领导者的地位,而外国竞争企业则处于跟随者的地位,外国企业会做出向本国企业让渡市场份额和利润的反应,此时,即产生利润转移效应。也就是说,政府已经承诺对行业的干预行为,并且外国企业也会认为,即使其拒绝退却而使得转移利润失败,补贴也会持续下去,此时的政府补贴成为可以置信的威胁。因此,政府最佳反应是给予一定的出口补贴。 Krugman(1984,1987,1992)设计了一个模型从保护幼稚产业的角度进行了战略方面的分析。他通过一个含有一种机会的非正统假定,从根本上改变了分析的焦点,该假定使一个国家通过限制进口的战略部署来实现另外一种福利。其分析依赖于两个基本要素:卖方的国际垄断和规模经济。对于卖方的国际垄断,类似Brander和Speneer的分析,他假定有两个企业,一个国内企业和一个外国企业,每个企业只生产单一产品,企业之间进行Coumot竞争,但有一点的差别是,Brander和Spencer仅分析第三国市场,而Krugman的模型允许产品向多个市场销售,这样,国内和国外市场由于政府的政策就有可能被分割开来。其结果是获得了一个多元市场的Cournot模型。对于规模经济,他通过给予本国生产者在本国市场上拥有特权的地位,这样,本国生产者可以获得一种较外国生产者在生产规模上的优势,这种规模上的优势即使在没有保护的市场上也将转化为较低的边际成本和较高的市场份额。规模经济的获得有静态的规模经济、动态规模经济以及干中学。而当一国政府把外国生产者从开放的市场中挤出的时候,干预行为会在竞争双方的边际成本上引起相反的变化,结果是国内生产者产量扩大,边际成本继续降低,而外国生产者产量减少,边际成本增加,这样就形成了从产量到边际成本再到产量的循环的因果关系链条,而这一循环过程就形成了进口保护和出口促进的机制。 二、我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风险分析 1、扭曲的规模经济风险。规模经济是战略性贸易政策存在的理论假定,但在一些国家和一些行业却存在很大的扭曲。在相当多的国家和行业,规模经济的存在实际上并不是该行业存在着高效率与低成本,而有可能是政府垄断的结果,在中国就存在这种大量的情况。尽管目前我国国内市场巨大,规模经济明显,但是全国并没有形成统一有序的国内大市场,这种分割的国内市场严重阻碍着一些行业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所需要的规模经济。另外,Markusen和Ven—ables(1988)以及Horstmann和Markusen(1986)认为,如果该行业是自由进入的,出口补贴给本国企业带来的利润会诱使新的企业加入,这将会造成行业集中度的降低,提高行业的平均成本,从而降低利润转移效应。对于中国来讲,如何设定行业准入机制,既保证行业的一定寡头垄断来保证规模经济的存在,又要保持企业的竞争能力,也是战略性贸易政策能否获益的重要因素。 2、微观基础的缺乏风险。在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中需要通过一定的市场途径来进行。如果一国不存在微观基础,或者国内市场处于分割的状态,就会影响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效果。缺乏国内市场运行传导机制,政策就缺乏实施的渠道。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中,市场主体、市场机制及市场体系等因素发育不全,创新机制还没有有效建立,在我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缺乏企业和企业家的推动。 3、竞争模式风险。Eaton和Gros sman(1986)指出,根据战略贸易模型的Cournot竞争假定,每一厂商的最佳产出是假定对手的产量给定而推测出来的,但是,如果厂商进行的是Bertrrad竞争而非Coumot竞争,那么最佳政策应该是出口税而非补贴,因为出口税可以使得本国厂商做出不与外国厂商打价格战的承诺,这样,两家厂商可以维持较高程度的合谋;另外,他们认为,在Brander和Spencer模型中只有一个本国企业,如果本国企业的数目大于1,在确定政府干预政策时会出现相互矛盾的倾向,这种矛盾会存在于以出口补贴来转移利润的动机和传统的为改善贸易条件而施加出口税的动机之间,所以,只有当本国的企业数目不太大,出口补贴才是合理的。如果寡头双方致力于不变的推测变量,而且每一厂商的推测变量与其竞争对手的实际政策的反应是一致的,那么,租金转移到国内公司或利润转移是不可能的而自由贸易政策成了一种最优政策。 4、资源竞争风险。Dixit和Grossman(1986)放松了经济中只有一个寡头行业的假定,考虑了存在多个寡占行业的情况。他们研究了与一种固定供给资源相关的几个垄断性行业的情况,称之为“科学家”,其研究表明,当国内出口行业面临共同的外部环境,具有相同的生产能力时,被补贴厂商大量使用国内竞争性稀缺资源“科学家”,对其中一两个行业进行补贴,会把国内竞争性稀缺资源“科学家”从其他行业转移到被补贴的行业,从而使得被补贴行业的出口增加是以其他行业的规模缩小和出口萎缩为代价的,其代价往往要高于利润转移效应,因此自由贸易仍然是最佳选择。在中国很多行业都存在类似的资源竞争状况,如何化解不同行业对于同一资源竞争的状况将是中国战略性贸易政策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能否获益的关键。 5、政府行为的非理性风险。政府干预论也忽略了特殊利益集团采用某些政策的可能性。当进行微观经济干预时,政府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这些集团随时准备获取更大的利益,而成本却由大的分散的集团承担,他们不能获得有关政策的所有信息。结果,政策的干预经常被误导。因此,进行经济决策时依靠政治和官僚的强制命令,而不是依靠经济手段,必然会降低国家福利。政府为了履行政策的承诺对厂商提供补贴时还存在着一个固有的道德公害问题。国内厂商会发现追求补贴比追求生产行为有更高的收益,这样只能增加依赖性。这种追求补贴的做法属于扭曲引起的直接的寻求非生产性利润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寻租行为。 6、收入分配风险。Gruenspecht(1988)和Neary(1991,1994)认为在Brander和Spencer模型中,隐含了出口补贴和企业利润被同等对待的假定,政府并不关心国内收入的转移支付,但在实际生活中,筹集补贴资金会给经济带来扭曲的成本,这意味着1美元公共基金的机会成本大于1,另外两国企业的成本也被认为是一致的。Gruenspeeht和Neary分析了这种情况后得出结论,只有当公共基金的机会成本不太高时,出口补贴才是合理的。另外,政府的有效干预不可避免会产生有害的再分配效应。出口补贴将有助于把收入从社会其它方向转移给被保护行业的所有者和雇员。因为,受补贴的行业一般是高科技行业,这种收入的转移将或是表现在已被雇用的高薪熟练技术工人的工资增长或是股东超乎寻常利润的增加。 7、信息风险。Qiu(1994)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对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的风险进行了分析。他首先假定外国企业的成本是公共知识,而本国企业有可能是高成本也有可能是低成本,本国企业完全了解自己,但外国企业和本国政府不了解。得出结论,在信息不对称时,如果企业进行的是Coumot竞争,那么政府倾向于设计分离政策,分离政策具有信号作用和信息甄别作用,提高社会福利。但如果企业进行的是Bet-trand竞争,政府将选择一个统一的政策,允许本国公司隐藏其信息,这样,利润转移效应较大。Wong(1991)、Brainard和Martimort(1992)以及Collie和Hviid(1993)也对不完全信息进行了类似的研究,从中可以得到一些共同的结论,其中之一就是政府政策对于信息依赖的重要性。而政府要获得这些信息却是几乎不可能的。 8、国外报复风险。Collie(1991)指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很容易引起对方国家的报复,尤其是在知识密集性行业。这样,即使政策是有效的,也只是一方受益另外一方受损,世界总体福利水平并没有上升,而只是全球福利的再调整。这种报复更可能发生于知识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中,那里与世界市场相 关的规模经济被这些新理论的支持者假定为更具意义,因为,这些产业被普遍认为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总体上看,中国存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条件和可能。具体说,市场化的总体推进程度已达到60%以上,市场在经济运行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有独立的决策能力,信息完备性比较差,但有改进的可能,并且在中国有一些特定的寡占行业,如汽车等行业(胡昭玲,2002)。但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因条件的不完备而带来实施效果的弱化。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已经加入WTO的背景之下,必须正确处理好应用战略性贸易政策与贸易自由化及遵守WTO规则的关系。中国在加入WTO后,在适应WTO规则的同时,受到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不可能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应根据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要求,对某些不完全竞争和具有规模经济特征的行业实行一定的关税保护或其他产业政策进行支持,但也必须确定适度的保护时间和保护强度。 2、处理好利用外资和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关系。随着外资的大量流入,外资企业在我国寡占行业中可能会占有一定的比重,这样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时,可能不仅仅会提高本国企业的利润,同时还会提高外资或外资股东的收益,所以在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时,应估计整体的国民福利。 3、进一步加强市场化改革的步伐,继续推进对外开放,实行国内外市场的接轨,在更深层次上推进中国市场化改革,同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加强信息能力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的自组织作用和政府政策的作用,促使产业集中以形成规模经济,为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创造更好的条件。由于战略性贸易政策产生于发达国家,西方学者在研究贸易政策时,是在市场经济既定的框架中进行的,因此在将这一理论运用到发展中国家时,尤其是转轨体制的中国时,要充分考虑市场体制的问题。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就是要求价格机制能真正成为资源配置的信号,并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市场体系的传导机制能够良好的运行,这样,政府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后,厂商才能做出适当的反应。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8篇

进入WTO后过渡期以来,我国已进入贸易摩擦高发期,并已逐渐从一般贸易摩擦向战略性贸易摩擦发展。本文从对战略性贸易摩擦含义的解释入手,简要回顾了我国遭遇战略性贸易摩擦的现状,分析了战略性贸易摩擦在我国兴起的原因,进而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了应对战略性贸易摩擦的一些对策。 一 入世后过渡期已经结束,我国与世贸组织各成员方,特别是主要发达成员方之间的贸易摩擦,开始在性质上发生重大变化,逐渐从一般贸易摩擦向战略性贸易摩擦发展。何谓“战略性贸易摩擦”,要理清这个问题,我们首先从当前国际贸易理论界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战略性贸易政策”说起。 所谓“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可以凭借种种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并借机劫掠他人的市场份额和工业利润。该政策理论突破了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学说,强调了政府适度干预贸易对于本国企业和产业发展的作用。这一政策蕴含着这样一个理论逻辑和政策导向:某国某一产业即使处于比较劣势或没有比较优势,通过政府干预仍可实现国际分工并取得贸易利益,这不失成为一种聪明的见识。不过,许多学者也清醒地提出,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有悖于自由贸易学说的经典结论。从政策实施国来看,虽然政策的实施是以本国获取尽量大的利润为宗旨,但是,干预国际贸易的做法也有可能把进口产品增加的价格转嫁到国内消费者身上,从而部分抵消转移利润的效果;从世界市场的角度来看,整个世界也会有净损失;最重要的是,从贸易对象国来看,一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是以抽取对象国的利润为前提,故而不分场合地盲目滥用该政策,必然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泛滥和贸易摩擦的频发。 可见,战略性贸易摩擦的发生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贸易伙伴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也正因为如此,相比一般性贸易摩擦,战略性贸易摩擦往往更具有结构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的特点。其一,所谓结构性特点是指,战略性贸易摩擦往往起因于国与国之间存在的巨大的贸易不平衡,这种贸易不平衡是结构性的,很难通过以单个产品为对象的贸易救济措施来缓和,而需要通过双方的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体制的调整来解决。其二,由于贸易不平衡是结构性的,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体制的调整又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战略性贸易摩擦往往是长期的。在长期的贸易摩擦过程中,受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这种战略性贸易摩擦又呈现出随机博弈的特征。其三,在经济全球化和生产国际化条件下,新兴贸易大国与传统贸易大国之间的战略性贸易摩擦会对其它贸易国家产生一系列波及和影响,因此又呈现出影响全球贸易利益格局的全局性特征。 战略性贸易摩擦对于我国政府和企业来讲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由于贸易伙伴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战略性贸易摩擦对我国来讲,已经成为一种频发的常态,中国的战略性贸易摩擦时代已经到来。世界贸易组织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已连续十年居反倾销被调查国之首,2011年加拿大首度提起对华反补贴调查,以发达国家为首的WTO成员,技术标准、环保标准也层出不穷。自1979年以来,截至2005年10月底,我国企业共遭遇来自国外的733起“两反两保”诉讼案件。其中最大量的是反倾销诉讼,为650起,占88.7%。其他还有反补贴案件3起,保障措施调查63起,特保调查17起。更令人担忧的是,发生摩擦的领域,除单个产品、行业之外,也开始向人民币汇率、土地制度、出口退税制度等体制、制度问题蔓延。 二 客观地讲,贸易摩擦的发生,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庞大的新兴出口国的发生,是非常正常的,如同踢足球一样,大家接触得多,互相碰撞在所难免。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增长,2005年我国实现进出口总值14221.2亿美元,同比增长23.2%,已跃居世界第四贸易大国;2006年全国进出口总值为17606.9亿美元,又同比增长了23.8%。我国对外贸易的高速增长,对世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强占别国的就业资源与发展机会,到处动别人的奶酪,也就必然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可以预测,在未来的几十年内,中国经济都将在国际贸易摩擦中成长,其主要特点可能为: 1、对外贸易摩擦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额在全球国际贸易中比重的不断加大,世界更多的商品进口国陆续向 我国开放,中国制造的出口产品全球市场不断拓展,除欧盟、美国、日本乃至东盟等传统贸易伙伴外,越来越多的WTO成员国家,特别是印度、巴西和欧盟东扩新成员等许多发展中国家陆续与我国进行日益频繁的贸易往来。由于这些新兴市场的国家与我国比较优势相似,出于国内政治和民族产业保护等原因,各种类型的贸易摩擦必将迅速增长。 2、对外贸易摩擦的产业特征日趋明显 随着国内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产品已经由传统的轻工纺织、服装鞋帽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向电子信息、通讯、精密机械、汽车以及生物科技等高科技领域转移;与此同时,服务贸易在国内日兴月异,低成本、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比较优势使得其它同类产品的生产国家感觉受到的威胁日趋严重,处于自我保护所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对象已经由进口的单一或几类产品发展成对中国整个产业入侵的抵制。 3、对外贸易摩擦对国内出口企业的影响日益加剧 基于国内利益集团压力及政党竞选等政治主张的影响,欧盟、美国等与我国存在贸易摩擦的国家所采取的制裁手段日益严酷,技术性贸易保护政策的使用日益隐蔽。可以预见,我国出口企业面临国际市场的阻力将日益增强,企业的产品出口成本不断加大,海外市场的拓展举步维艰。 无疑,对外贸易摩擦的增长给我国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究其原因,主要可以概括为: 一是一些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试图以贸易保护减轻本国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压力。二是由于我国贸易规模快速扩大、贸易增速持续提高,原有的国际贸易格局被打破,建立新的利益格局需要时间。三是我国贸易方式仍以价格竞争为主要优势,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仅有少数企业以自主品牌或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领国际市场,多数企业还是以数量求发展,还有部分企业通过加工和贴牌生产获得部分新技术和市场,多数企业在国际上还没有建立完善的营销网络,市场主导权相对薄弱,这种比较落后的贸易方式也是我国贸易摩擦频发的原因之一。 三 贸易摩擦在我国如此频发,我们的应对经验也日渐丰富,近年来,我国应对贸易摩擦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要看到,外有不利条款的限制,内有经营秩序的问题,我们在应对上还存在困难。如在全球各国法律法规建设强调公开透明与可操作性结合的同时,我国的立法程序与内容同国际接轨的意识仍较薄弱;出口企业应对摩擦的积极性不强、信心不足,主动采取措施避免贸易摩擦的意识就更为缺乏;中介组织在化解贸易摩擦中的作用发挥不到位;政府应对贸易摩擦的手段和协调机制也有待完善。如何更好地应对战略性贸易摩擦,笔者认为,可以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来考虑。 从政府层面来看:贸易摩擦频繁发生,不但考验着国家领导人对国家利益的保护意识,也审视着政府对于外经贸事业发展的战略眼光。中国对外贸易在如此庞大的规模基础上以如此高的速度增长,要想谋得长远的发展,就必须与贸易伙伴达成“战略上的双赢”,一方面,一味追求中方的独赢不可能带来长期的合作与发展;另一方面,一味的让步会使得中国只承受全球化的代价,而不能享受全球化带来的收益。要达到“战略上的双赢”,可以依赖以下几种途径: 1.建立妥善的进出口协调预警机制。 要通过建立解决双边贸易争端的协商和对话机制,尽可能更好地利用政府间谈判资源,通过润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大环境,以使“中国制造”能够在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更为顺畅地出口,减少企业的成本;加强国内各进出口商会与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合作,提倡行业自律与产业利益协调,提高企业应对国外贸易争端的群体力量。 2、培育出口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近年来,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大量的产业向中国转移,给中国利用全球资源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出口产品结构长期处于产业结构“微笑曲线”的底端,国内企业群体大多依靠劳动力等比较优势而初步形成的以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价值初级产品为主的出口导向,也一步一步地将中国引入了全球产业链的低端。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是我国改善贸易环境,应对战略性贸易摩擦的必经之路。 3.积极有效地拉动国内需求。贸易摩擦背后隐藏的一个问题是,中国经济增长对外依存度过高,过于依赖出口。一定意义上讲,国内需求的不足,直接导致的就是 企业竞相压价争取出口。事实证明,通过此种大进大出的‘打工经济’,国人自己获到的实惠并不多。因此统筹对外开放与国内发展的关系,把重心放到扩大内需上来,是缓解贸易争端的另一个有效途径。 从企业层面讲:企业要成为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必须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贸易摩擦也不是洪水猛兽。五年入世路,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贸易摩擦中发现,原来国际市场并不永远是碧海微波,也有惊涛骇浪,不小心就会落入水中。殊不知,贸易摩擦不但不可避免,而且只有敢于面对国际贸易摩擦,才会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对于企业来说,关键是要从长远利益考虑,并采取应对措施。 1.出口企业要团结一致,面对贸易摩擦。现在是内斗猛于虎,非洲某个国家在进行电话程控交换机采购招标时,竞争十分激烈,结果中国一家企业顺利夺标,而且报价比英国企业低30%。该国领导人十分高兴,向中国大使表示感谢。不料,刚感谢没多久,另一家中国企业获悉后公开表示:“我还可以再便宜20%!”这让本来很满意招标结果的非洲国家领导人非常惊讶而且不悦。这种相互拆台的做法,既使得中国企业在经济上没得到好处,在政治上也丢了分。可以预见,以后我国企业遭遇的贸易摩擦会越来越多,要尽量避免防止内斗。 2.出口企业要当心被自己打倒。中国企业惯于一窝蜂出口、一窝蜂降价,结果搞得大家都没有饭吃。举个简单的例子,中国的袜子在美国是4美元一打,在日本是3美元一打,而且占据了国际袜子贸易的90%,本来完全可以控制整个市场的。可国内有些企业为了“竞争”,把价格降到了99美分一打,然后拼命出口。这样做毫无疑问会招致进口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当然,也会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要想在国际市场打造中国知名品牌,尽可能减少贸易摩擦,出口企业间就不能搞恶性竞争,否则就会自己打垮自己。 3.出口企业要为贸易伙伴国带来更多的福祉。2011年发生在西班牙的埃尔切小镇的烧鞋风波应该在中国人脑海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这里我们权且不去声讨西班牙暴徒的恶劣行径,冷静分析一下,这一事件也侧面反映了我国商人在当地只注意赚钱,没有搞好当地的公共关系,没有融入到当地主流社会。今后,中国企业在扩大出口的情况下,可以尝试通过在当地建立分销体系、雇佣当地工人等途径提供就业机会,消除某些国家日益高涨的仇视中国产品进入当地市场的不安情绪,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9篇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产生的背景

传统的贸易理论告诉我们,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在于交易国之间的差异,以及劳动生产率、生产技术的差异(李嘉图的比较利益学说),或是要素禀赋的差异(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并由此决定贸易格局。这对于解释南—北贸易较为有效。然而,当今世界贸易的将近一半是在要素禀赋比较相似的工业化国家之间进行的,而且发达国家之间的制成品贸易占整个世界贸易总额的比例超过2/3,传统贸易理论对此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

1979~1980年前后,克鲁格曼、兰开斯特、迪克西特和诺曼几乎同时独立地发表了关于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国际贸易的论文,成为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这些模型里,不完全竞争不再被看作例外,而被视为世界经济中大量存在的普遍现象。建立在规模收益和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新理论,一方面赋予“贸易获益”定理的证明以新的内容,强化了自由贸易优于闭关自守的传统结论。因为除了传统理论所揭示的比较利益以外,进行国际贸易还能促进规模经济,使本国消费者获得以较低的价格享受同一商品不同种类的选择机会。另一方面,对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和常数规模经济的背离使市场本身运行处于一种“次优”的境地。这种次优的境地并不能保证潜在的收益一定能实现,所以适当的政策干预或许有可能改进市场的运行,从而使自由贸易政策失去其最优的地位,也为一些情况下的适度干预和保护提供了某种理论上的支持,出现了所谓的“战略性贸易政策(StrategicTradePolicy)”理论。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博弈理论基础

战略性的贸易和产业政策中的“战略”两字,是从博弈论中引用过来的,所以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全面认识,也离不开对其博弈理论基础的考察。进行战略性的政策干预,就是要把市场竞争处理成一场竞赛或博弈(Game)。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市场份额对各国厂商变得更为重要,市场竞争变成了一场少数几家企业之间的博弈:谁能占领市场,谁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在这场博弈中,政府能够通过补贴、关税、配额等各种政策工具来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胜。这样,贸易政策通过影响本国厂商及其外国竞争对手的决策行为而产生了转移“经济租(Rent)”和扩大本国企业市场份额,从而提高本国福利水平的效果。政府政策起到了寡头竞争模型中的战略的作用,从而被称之为“战略性贸易政策”。这一思想在以下的一个简单例子中表现得很清楚。

假定美国和欧盟各有一个企业,波音和空中客车公司,它们有相同的生产150架喷气式客机的技术能力。如果两个公司都生产并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喷气式客机,这种喷气式客机的市场就是一个双寡头垄断的市场。假定波音和空中客车公司分别只有两种战略选择:生产或者不生产。考虑到该行业中规模经济的存在和市场容量,国际市场只能容纳一个生产者,此时该生产者享受垄断利润,即经济租。如果两个生产者都进入,则它们都会遭受损失。因为飞机制造业中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巨大,所以这一假定应该是合理的。下表是这一简单博弈模型的利润矩阵。

表1无欧盟补贴时的利润矩阵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不生产

波音生产-5,-5100,0

公司不生产0,1000,0

矩阵有4个单元,分别表示波音和空中客车采取不同的战略组合,每个单元内的第一个数字代表波音公司的利润,第二个数字代表空中客车公司的利润。假定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波音公司由于历史原因而先于空中客车公司生产并占领了150架的客机市场。此时的均衡结果是右上方的单元(100,0),即波音公司生产并获得100的利润,空中客车公司不生产,利润为零。若空中客车公司硬要挤入市场,结果则是两败俱伤,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都亏损5,即左上方单元所示。由于-5<0,空中客车公司在投入生产前已认识到会亏损5,所以不会进入竞争。

现在假定欧盟希望通过积极的干预来改变美国垄断的局面,即欧盟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从而影响市场均衡点。不论波音公司采取什么战略,欧盟都补贴空中客车公司10。政府的介入完全改变了这场博弈的起始条件,此时的利润矩阵如下表。

表2欧盟进行补贴时的利润矩阵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不生产

波音生产-5,5100,0

公司不生产0,1100,0

在新的情况下,空中客车公司只要生产就有利润,而不管波音公司是否生产,因为5>0,所以在欧盟补贴的情况下,空中客车公司显然愿意生产。形势变得对波音公司不利:如果坚持生产,则亏损5;如果停止生产,则损失为0,因为-5<0,博弈的结果是波音公司被迫停产以避免损失。此时市场均衡是左下方的单元(0,110):波音公司不生产,空中客车公司生产并独占世界市场。这一简单例子的令人吃惊的结果是:10的补贴给空中客车公司带来110的利润,其中100纯粹是从波音公司转移过来的超额利润,或称经济租。从欧盟角度看,其福利水平净增了100。由该例子得出,在某种市场结构下,积极的政府干预有可能提高一国的福利水平,当然不可避免地损伤他国的利益。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实践

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实践中比较成功的范例当属日本和韩国。政府的干预政策在帮助这两个国家的私人企业,乃至整个产业的发展壮大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实际上,也是日、韩等国实践的成功,使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本身受到了更大的关注。

从世界范围来看,近年来取得成功、发展较快的行业,如钢铁、汽车、电子等,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积极支持与资助。积极的贸易政策加快了经济增长与对外贸易的相互作用过程。特别是日本政府,这种战略性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成效更为显著。50~60年代,日本政府利用外汇供应和低息贷款,加之进口限制和关税保护,支持发展了重化工业,特别是钢铁、汽车工业,从而将工业重心从劳动密集型的轻纺工业转变为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重化工业。就汽车工业而言,50年代日本的汽车质量差、成本高。为了帮助汽车工业,日本政府不仅限制外国汽车的进口,而且通过日本发展银行为其提供优惠贷款。其他促进出口的措施还包括设备加速折旧、出口补贴、出口贷款、特殊优惠税收条款等。由于受到进口限制的保护而免于外国竞争,汽车工业得到了加强并在60年代中期变得具有国际竞争力。7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又对半导体等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研究开发加以资助,并鼓励政府和工业部门联合研究开发新技术,从而使日本企业在80年代控制了世界芯片市场。

事实上,包括极力主张自由贸易的美国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都越来越重视那些具有战略意义、充满希望的高科技部门,如半导体、飞机和生物技术部门等,实行有利的贸易政策保证它们在现在和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例如,美国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三个重要的政府干预:美国政府通过那些接受大量补贴具有生产技术能力的大学研究部门而对许多产业提供巨大的R&D补贴,例如斯坦福大学附近的“硅谷”。再者,政府公开资助的防御和空间研究为美国企业提供了受保护的市场,例如通过国防预算对波音公司资助了大量的R&D费用。另外,美国进出口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非常成功的高技术产业,比如飞机产业,提供直接的出口补贴。

三、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对发展中国的借鉴意义

在世界贸易总额中,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所占比重最大,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诞生最先也是为了解释发达国家之间的日益增长的贸易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贸易政策的研究成果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以及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就没有借鉴意义。在世界制成品出口总额中,发展中国家的份额在过去30多年中一直在上升,尤其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表现更为突出。这表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和产业政策无疑对其经济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从理论上讲,许多制成品的世界市场具有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性质,所以战略性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发展贸易和制定贸易政策有着积极的意义,对于经济迅速发展并迅速走向国际竞争市场的中国来说也不例外。

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趋势是对外直接投资,即跨国公司的发展。1970~1989年,全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400%,总出口增长速度为总产出增长速度的20倍,国外直接投资增长了1400%以上。而东亚地区包括中国,又是各大跨国公司关注的焦点。如果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进行生产,那么由于跨国公司在技术、管理、资金等方面有优势,生产成本会比国内同行业厂家低,当两家企业在中国市场以同一价格出售同质产品时,跨国公司会获得较高的利润。这种情况目前并不罕见,甚至在某些行业中使中国企业举步维艰。根据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经济租的存在为适当的政策干预提供了机会。不仅如此,从国内市场直至世界市场工业品的竞争而言,的确有许多行业只有走向规模经济与垄断,才能取得优势。因此我国在某些战略性产业方面应发展较大经济规模的企业集团或大跨国公司和大型国际经济贸易公司,以在中国市场和世界市场上进行竞争。

回头看我国目前的情况:431家最大企业中,核心企业国有资产原值在10亿元以上的只有27家,1~10亿元之间的有144家,5000万~1亿元之间的有83家,5000万元以下的有177家。翻开世界级企业的名录,还没有中国企业的名字。尽管许多产业中存在着明显的规模经济,但我国的机械、电子、汽车、化工、医药、钢铁等行业都远未达到最优生产规模。以汽车行业为例,汽车行业对资金和生产规模的要求较高,国际汽车行业都是大企业制,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各国前三大汽车生产厂家国内市场集中度美国为90%,韩国为93%,巴西为78%,印度为72%,马来西亚为74%,而中国在40%以下。1990年,中国汽车年产能力超过10万辆的企业只有“一汽”、“二汽”两家,其他数百家企业的年生产能力不足1000辆。而根据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份研究报告,汽车生产最小有效规模的临界值50年代为60万辆,60年代为100万辆,70年代末期已达到2000万辆。所以在这种状况下我国汽车行业竞争力的提高无从谈起。不仅汽车的生产是这样,其他重要制成品的生产也是这样。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10篇

论文摘要:从GATT到WTO的变迁,标志着二战后建立的多边贸易体制迈进了一个新的里程碑。相对以GATT为核心的旧多边贸易体制而言,以WTO为核心的新体制在国际贸易规则方面作了重要修改和突破。WTO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可行的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包括GATT、以往自由化努力的结果以及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全部成果。但多边贸易体制已进入一个政策不稳定的时期并面临着新的挑战,多边贸易体制必须及时地适应世界经济的变化和应对新的挑战,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多边贸易体制改革之间求得妥善的平衡。多哈谈判肩负着修复多边贸易体制信任危机和重塑权威的重任。推动多边贸易自由化谈判仍是WTO成员各方共同的现实选择。只有建立在制度性合作基础上的互利、共赢、共存、共生理念才是多边贸易体制赖以存在,并继续扮演全球贸易管理者和协调者角色的现实基础。 论文关键词:多边贸易体制;成就;挑战;未来 一、多边贸易体制:从GATT到WTO 按照当代美国著名国际贸易专家巴格瓦蒂的观点,摆脱贸易自由化的“囚徒困境”途径主要有4种不同的方式,其中两种方式与单边主义有关,另外两种方式与互惠协定有关。单边主义方法包括激进的单边主义和传统的单边主义。互惠协定有两种传统的降低贸易壁垒的形式,即GATT/WTO支持下的多边贸易谈判中的互惠和特惠贸易协定中的互惠。从多边贸易体制的产生历程来看,人类正是通过这两种手段来不断推进贸易自由化的。 1947年10月30日,23个国家在日内瓦共同签署《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并于1948年1月1日正式生效。GATT947以《哈瓦那宪章》第四章的条款为基础起草,有3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由关税减让表和最惠国待遇条款组成,关税减让表规定了23国政府关税减让的义务,是一个法律性的行为准贴第二部分包括商业政策规;第三部分专门列出了有关适用领土和区域安排的规定。根据GATT,建立一个非正式的、事实上的国际组织,也被非正式称为GATT。 在建立战后新自由经济秩序中,同设想的国际贸易组织一样,GATT的任务是恢复已被30年代大萧条时的保护主义与双边互惠主义及第二次世界大战窒息了的世界贸易。因此,GATT的诞生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一方面它是国际贸易组织流产的遗留物,不禁让人勾起对大国势力的悻悻之情,另一方面,人们又有理由觉得庆幸,它毕竟是在战后建立一个更自由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开端。在其存在的40多年中,GATT逐步发展成一个实际意义上的WTO,其相当复杂的基本法律文件被无数补充规则及安排、解释、豁免、争端解决专家小组报告和委员会决议延展和修改。 GATT的创立和成功成为在历史上曾以重商主义为准则的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杰出范例。然而,GATT毕竟最初是作为一个临时性的工具,且在许多方面不足以成为建立一个多边贸易体制的框架。这些不足主要表现为:第一,GATT条文的漏洞较多;第二,争端解决机制有待改善;第三,GATT成员数目激增使GATT难以堪当新的时代重任;第四,全球性的新问题不断涌现,需要新的贸易组织相伴而生;第五,区域集团化的趋势和现象不断削弱GATT的调节作用,使人们认为除非贸易体制能有实质性的强化,否则恐将造成强大区域集团间的冲突。 GATT的不足注定了它仅仅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一个过渡产物,人类探索创建一个正式的国际经济组织来协调、监督和管理世界贸易的想法并未停止脚步。1990年,欧共体轮值主席国意大利首先提出了建立一个“多边贸易组织”(MTO)的倡议,这个倡议后来以欧共体12国的名义,正式向乌拉圭回合谈判职能小组提出。1993年12月15日,乌拉圭回合结束时,根据美国的提议将“多边贸易组织”(MTO)更名为“世界贸易组织”(WTO)。1994年4月15日,《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在摩洛哥马拉喀什部长会议上获得通过,连同其4个附件加上部长会议宣言与决定共同构成了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一揽子成果,并采取“一揽子”义务和无保留接受的形式,经104个参加方政府代表签署,于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与GATT共存一年后,1996年1月1日WTO正式取代GATT,成为多边贸易体制新的运行基础和法律载体。 从GATT到WTO的变迁,标志着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设想的由“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构成的世界经济秩序三大支柱的理想在50年之后终于成为了现实,也标志着二战后建立的多边贸易体制迈进了一个新的 里程碑。相对以GATT为核心的旧多边贸易体制而言,以WTO为核心的新体制在国际贸易规则方面作了重要修改和突破。作为国际组织,GATT已经不复存在,但作为协议,GATT仍然存在,但已不再是国际贸易的主要规则。WTO的成立掀开了国际经贸史上新的一页,也开创了多边贸易体制的新时代。WTO把世界上许多国家同时纳入一个统一的规则中,所有缔约方带来的潜在出口收益远比在双边协定下大,当一个缔约国违约实行保护贸易时,所有其他缔约国对他的惩罚所带来的损失远比他单方面采取的保护贸易政策所带来的利益大得多。因此,从GATT到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完善进一步推动了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进程。WTO基本哲学就是开放市场、非歧视以及国际贸易的全球竞争是有益于全世界各国福利的。WTO成为磋商和扩展多边自由化以及对贸易和相关政策进行合作的场所。它扮演着一个保证人的角色,确保想要取消进口壁垒的政府进行国内贸易政策改革。 二、多边贸易体制60周年取得的成就 GATT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为20世纪后50年的国际贸易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保证作用。GATT主持下的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取得了巨大成功,缔约方的关税水平进行了史无前例的大幅削减,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也更为密切。但是,GATT只是一个临时性协定,并非正式的国际组织,也不具备国际法人的主体资格,这一非正式地位妨碍了其正常活动的进行,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使其作为管理和协调国际贸易的“准机构”的权威性大打折扣。WTO继承了GATT的宗旨,但与GATT对比,WTO的宗旨有两点不同,一是强调国际贸易活动必须有利于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二是优先考虑了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经济发展,并提出要根据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给予相应的差别或优惠待遇。WTO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可行的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包括GATT、以往自由化努力的结果以及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全部成果。自WTO成立以来,基于WTO的多边贸易体制不断发展,在世界经济和贸易中的作用日益扩大,在促进贸易自由化、规范世界贸易行为、解决贸易争端方面都具有了更大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1、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 WTO是具有国际法资格的正式国际组织,必须有一整套完整机构处理日常事务,使其得以运转。WTO成立以来,基本延续了GATT机构设置方法,但重新明确 了WTO各机构的权限、构成和法律地位,并目,根据管辖范围的扩大及相应职能的增加,适时地调整和建立新的组织机构。截至2008年7月,WTO组织机构共包含4个层次,依次为:部长级大会、总理事会、专门理事会、次一级委员会。此外,WTO还设立一个由总干事领导下的秘书处,总干事由部长级大会任命并确定其权力和责任、服务条件和任期。总干事任命秘书处的职员,并根据部长级会议的规定确定他们的责任和服务条件。总干事和秘书处的职责完全是国际性质的,在履行其任务方面,总干事和秘书处的职员不寻求或接受除WTO以外来自任何政府或其他当局的指示,他们可以制止任何可能影响其作为国际官员地位的行为。WTO成立以来,历经四任总干事,首任是意大利前外贸部部长鲁杰罗(任期为1994年4月-1999年4月);第二任是新西兰前总理穆尔(任期为1999年4月-2002年9月);第三任是泰国前商务部部长兼副总理素帕猜(任期为2002年9月-2005年9月)。现任总干事是帕斯卡尔·拉米(欧盟前贸易委员)。值得一提的是,素帕猜是多边贸易体制成立60年来历史上第一个担任此职务的发展中国家代表。 2、落实乌拉圭回合协议与推进新协议谈判 谈判工作是WTO成立以来的重要工作之一,乌拉圭回合后,WTO积极组织成员方进行有关领域的谈判。尽管谈判的结果不尽如人意,但表明了WTO推进贸易自由化的决心。1997年3月26日,43个成员率先达成《信息技术产品协议》,旨在推动世界信息技术产品取得最大限度的自由化。1995年7月28日,自然人流动谈判按期完成,所达成的6项承诺作为GATS第三议定书附件。1997年2月15日,69个成员达成《基础电信服务协议》,要求各国电信市场向国外公司开放。1997年12月30日,70个成员达成《金融服务协议》,涉及95%以上的有关银行、保险、证券和金 融信息等方面的贸易。2001年12月,多哈回合在经历了西雅图失败之后终于启动。《多哈部长宣言》就规则的修订和完善专门作出谈判授权:“鉴于越来越多的成员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手段,部长会议同意,在保留基本原则、概念、协定的有效性与其规定的措施、目标和进一步考虑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情况的前提下,就澄清《反倾销协议》和《反补贴协议》的有关规定和增强使用协议的约束性进行谈判。同时还指出,应当进行旨在澄清与提高WTO关于渔业补贴规则的谈判,特别要考虑渔业补贴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进一步澄清和提高现有的关于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则和程序,且有关谈判应当考虑到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性特点。”此外,为落实乌拉圭回合协议与推进新协议谈判,促进多边贸易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截至2008年,WTO共召开过六届部长级会议(见表1)。在GATT时期,虽然也召开部长级会议,但并不定期限,也无议事范围与规则。WTO成立后则更加制度化,职责明确,也提高了国际贸易在国际政治事务中的地位。 3、管辖范围不断延伸,成员方数目不断增加 WTO制定和实施的一整套多边贸易规则涵盖面非常广泛,几乎触及到当今世界经济贸易的各个方面。随着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WTO的涵盖范围已经从原先纯粹的货物贸易、在边境采取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进一步延伸到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以及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讨论的一系列新议题,如竞争政策、贸易与劳工标准、环境政策和电子贸易等。与此同时,伴随着WTO在世界经贸发展中日益重要的地位提升,WTO吸引力不断增强,成员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发展中成员在WTO中的地位和数量不断上升。截至2008年7月,WTO的正式成员已从1995年1月1日成立初的113个增加到152个,此外,还有31个观察员正在申请加入以及数百个国际政府间组织被授予观察员地位。2001年12月11日,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转型经济体成为WTO第143个正式成员。2011年4月23日,尼泊尔成为WTO第147个正式成员。2011年10月13日,柬埔寨成为WTO第148个正式成员。尼泊尔和柬埔寨是WTO成立以来首批成为其正式成员的最不发达国家,使得多边贸易体制更具有完整性和代表性。2007年1月和7月,越南和汤加分别成为WTO第151和152个成员。目前,WTO调节全球贸易比重达90%以上,长期目标是吸纳世界上每个国家(地区),加快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这充分显示出了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性和巨大吸引力。 4、争端解决机制日益受到信任 WTO成立以来,争端解决机构不断就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进行调解和仲裁。根据WTO年度报告,1995年至2007年底,WTO共受理投诉案件369起,远远超过GATT运作48年所受理的238起(见表2)。其中,发展中国家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的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根据WTO统计,1995年至2007年底,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369起案件中,发达国家成员所提出的投诉案件共222件,其中,以发达成员方为应诉方的136件,以发展中成员方为应诉方的86件;发展中成员方所提出的投诉案件共141件,其中,以发达成员方为应诉方的83件,以发展中成员方为应诉方的58件;发达成员方与发展中成员方共同提出的投诉案件共6件,均以发达成员方为应诉方。总体来看,发达成员方为投诉方和应诉方的大约略多于60%,发展中成员方为投诉方和应诉方的大约接近40%。此外,近几年,争端解决机构受理贸易纠纷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农业、纺织品、食品、卫生、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等领域。根据WTO统计,在迄今受理的369起案件中,共有15个多边贸易协定的适用与解释引发了WTO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从引发争议的主要领域看,位居首位的是《1994年关贸总协定》(GATT1994)(281件投诉),且很多投诉不仅涉及其他很具体的实体协定,也涉及关贸总协定的一般原则性规定(例如,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数量限制)。WTO成员方普遍认为,在促进贸易关系和及时有效稳妥地解决具体贸易问题方面,WTO争端解决机制较好地服务于了全体成员方的利益,是一个更加有效和值得信任的争端解决工具。 5、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积极发挥监督作用 从乌拉圭回合中期谈判决定建立贸易政策审议 机制之后,众多的国家已经接受过审议。实践证明,政策审议机制可以通过对成员方的贸易政策进行有效的监督来增强透明度确保对多边规则的遵守,以保证WTO各成员之间在完全信息基础上进行合作。通过定期审议各国贸易政策的机制,还可以确保成员做出使其国内贸易政策与WTO的规定相一致的努力,从而促进乌拉圭回合协议所承担的义务得到全面而迅速的履行。1995-2007年,WTO年度审议的成员方数量基本保持在15-18个左右。根据2007年《WTO政策审议机构年度报告》,1989年至2007年底,TPRB共完成248次的贸易政策审议,覆盖了WTO152个成员中的133个,接受审议的成员方数目占WTO成员总数的87.5%。其中,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接受的 审议最多,分别达到8次;其次为澳大利亚、泰国、中国香港,各为5次。共有23个最不发达成员先后接受了审议。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为各国贸易政策措施在更大程度上接受多边贸易体制约束,为这些政策措施建立在更加公开和稳定的基础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从而改善各成员市场准入的可预见性。 6、不断改善市场准入条件 根据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关税减让协议,发达成员的平均关税水平从1995年6%降到3%左右,发展中成员从15%降至12%左右(见表3)。同时,关税约束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了影响商品进出口的不确定因素,市场的可靠程度显著提高。根据WTO《2007年世界贸易报告》,1972-2000年,主要发达国家工业品约束关税比例普遍增加,其中,美国自肯尼迪回合后,关税约束比例达到100%;日本从90%增至99.6%;欧盟从98%增至100%(见表4)。在推进贸易自由化方面,WTO还通过把一些在GATT规则下难以严格约束的,或游离于GATT规则之外的领域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管辖范围。在非关税壁垒取消方面,在多边贸易体制建立后60年的岁月里,GATT/WTO同非关税措施多次交锋并获取了一些胜利。东京回合期间,各谈判方取得的成就被认为是自GATT建立以来贸易谈判所取得的最卓越成果。谈判以肯尼迪回合后草拟的目录为基础,通过谈判达成了5个与非关税壁垒相关的协议,分别包含补贴与反补贴、海关估价、政府采购、标准、进口许可程序。其中,《反倾销守则》最初是肯尼迪回合谈判的一部分,在东京回合进一步做出了修改。其他非关税措施在不同协议中均成为谈判的主要内容。《民用航空器协议》、《农业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及《国际牛肉协议》均对非关税措施做了规定。1982年2月,仅有约65个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签署了有关协议,但截至1995年12月,发展中国家签署方的数目逐年增加(见表5)。此外,WTO成立以来,《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涉及的领域日益广泛。作为第一套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多边商定的、在法律上可以实施的规则与纪律,GATS总体框架在乌拉圭回合上形成以后,已按既定的目标在若干具体方面逐步完善。 三、多边贸易体制60年来面临的挑战 多边贸易体制的成就表明这种国际贸易的多边制度安排是成功的,史无前例的民主治理和经济开放也预示着规则基础上的多边贸易体制有着美好的前景。但是同时,多边贸易体制也进入了一个政策不稳定的时期并面临着新的挑战,多边贸易体制必须及时地适应世界经济的变化和应对新的挑战,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多边贸易体制改革之间求得妥善的平衡。 1、多边管辖范围过于拓宽导致不堪重负 多边贸易体制60年来,谈判议题在不断增多,新议题大多是“贸易有关的问题”或“非贸易问题”。多边贸易谈判的范围扩大到了成员的国内规则、文化偏好、政治经济制度、甚至伦理问题等国内规则领域,这些问题非常敏感,而且要比削减关税复杂得多。据统计,WTO所管辖的范围已达30多个,其中新议题有贸易便利化、竞争政策、技术援助、能力建设、电子商务、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环境、劳工标 准等。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预计还会有越来越多的问题被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照此下去,WTO甚至有可能发展成世界经济组织(WEO)之虞。有专家将这种贸易谈判关注焦点的变化称为“范式转变”。有些议题还越来越涉及各国的主权管辖领域,即一些根本的制度性问题,涉及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利益直接冲突的事项,并不断逼近各国经济管理的核心。多边贸易体制管辖范围的不断扩大最终使得它的负担越来越重,对各成员国内政策的涉及也使得市民社会和各类利益相关者越来越关注多边贸易体制。多边贸易管辖范围和谈判性质正在发生改变,多边贸易谈判不断演进的性质构成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一大挑战。 2、不断增多的参与者和关注者对运行机制提出严峻考验 截至2008年7月,WTO的正式成员已达到152个,此外还有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正在进行加入WTO的谈判。各成员方在经济规模、发展水平、参与能力上都千差万别,多边贸易体制要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让152个成员达成协议,决非轻而易举之事。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到底有多大的承受力,其有效边界在哪里,如果成员数目越来越多,协商_致的决策机制是否还能正常运行,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再有,发展中成员的迅速增多和庞大的成员比例,要求实现更多的利益诉求,并对传统的国际经济治理模式提出挑战。特别是,如何避免最不发达成员被边缘化,也是多边贸易体制必须面对的问题。与此同时,WTO现在缺乏强有力的领导,主要发达成员保持立场的一致对于多边贸易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和多边贸易体制完成制度改革非常重要,但是主要发达成员往往意见不一,他们对建设一个更开放多边贸易体制制度的贡献令世人失望。此外,多边贸易体制的关注者正在发生着变化,除了传统的各成员政府和贸易商之外,工会、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称之为“市民社会”)也越来越关注多边贸易体制(见表6)。但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谈判程序,多边贸易体制都没有做好准备来接纳市民社会的介入,作为第三部门,市民社会已经成为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的新的挑战。 3、WTO面临的全球治理问题正在削弱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 目前,无论是国家层面上还是国际层面上,国际治理能力已经远远跟不上世界经济发展的步伐。国际治理不当使得很多成员政府不能很好地充分利用全球化的机会,也使得一个更开放的世界经济缺乏有力的政治支持。更有效的全球治理要求有新的政策出台,对国际机构进行相应的制度改革以及重塑应对挑战的领导战略。国际机构职能不足、职能缺位及职能重叠,不充分的机构管理,缺乏-%明确各机构分工职能的机制,这些WTO所面临的全球治理问题正在削弱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全球经济治理面临的挑战还体现在各国政府和国际治理机构在制定规则和标准时并不仅仅要考虑使世界经济更稳定地向前发展,还要考虑兼顾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避免出现经济全球化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断层。要想更好地实现全球经济发展的目标,将全球化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现行的国际经济、政治和社会机构都需要变革、重新定位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同时这些国际机构的运作也需要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和政治支持。 4、区域主义盛行对多边贸易体制构成巨大威胁 作为GATT1947第24条和GATS第5条的重要例外,由于规则制订上的含糊和笼统,使以WTO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协调区域经济合作的作用逐渐丧失,而且不受多边贸易体制管理和监督的区域经济合作反过来在一定程度上也干扰和侵蚀了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和多边贸易体制的职能。多边贸易体制对其成员参加区域的放任甚至鼓励,使得WTO许多成员对于区域内贸易的重视远远大于对区域外的重视,这直接诱导了WTO成员一种无所谓的机会主义态度。WTO达成的协议对自己有用,不妨用之,如果对自己不利或者用途不大,则束之高阁。许多国家之所以不愿意在WTO?成员内部达成妥协的重要原因,就是开始转向了区域经济合作。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平均每个发展中国家参与了5个自由贸易区,每个拉美国家参与了7个,每个非洲国家参与了4个;智利和墨西哥均与40多个国家建立了自由贸易区关系。另根据WTO统计,截至2008年5月,向WTO通报生效的区域经济合作协定已达205个,其中80%是近10年来缔结的新协定,目前正在以平均每月1个的速度递增。全球GDP排名前30位的国家或地区,无一例外 参与了不同类型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一些传统对多边贸易体制过分依赖的国家也越来越将区域经济合作作为其商业政策的中心,还有一些国家把区域政策作为与多边贸易体制并行不悖的政策目标,连一些微型国家和小岛国都不同程度地卷入了所在地区的区域贸易协定。因此,如何在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加强对区域经济集团的监督和约束,使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集团协调发展,必将成为WTO责无旁贷的重要任务。 5、贸易与发展问题日益突显 对于发展中成员而言,发展是终极目标,贸易政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工具之一。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的挑战是如何更好地帮助发展中成员实现发展目标,通过遵守非歧视原则和透明度原则,保证国际市场不仅仅是一个开放的和高效的市场,更应该是一个公平的和公正的市场,使所有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从中受益。正如罗伯特·鲍德温(RobertE.Baldwin,2004)指出,波达成员应该向发展中成员提供进一步改善的市场准入条件,特别是农产品和纺织品、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不仅要降低这些产品的平均关税水平,还应该减少阻碍发展中成员工业增长的关税峰值和关税升级模式,并相应地减少发达成员对农产品的高额出口补贴。在多哈回合中,发达成员提出用横向概念的方法实行特殊和差别待遇(S&D)的目标,而发展中成员则提出88个具体提议,要求对乌拉圭回合以来WTO所采纳的S&D条款进行重新考虑和修订。发达成员坚持如果不对目前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发展中成员进行分类从而明确S&D的针对性,他们不会同意任何具体的提议谈判;而发展中成员坚持发达成员必须一视同仁地对所有发展中成员都给予S&D,并且就具体的议题进行谈判。因此,在S&D的谈判上,基本没有达成任何实质性的结果。多边贸易体制在S&D谈判上毫无进展,使得发展目标的实现也变得遥遥无期。 6、多边贸易体制正面临反全球化与新贸易保护主义危机 1999年11月,在责难和街头暴力的反全球化示威中,西雅图部长级大会不仅标志着WTO发动新贸易回合谈判尝试的溃败,也标志着20世纪末多边贸易体制倡导的自由贸易理念遭遇到“反全球化运动”前所未有的挑战。美国一个非政府组织领袖说,“WTO是一个失败的模式”,世界绿色组织领导人也声称“WTO推行的全球化严重危害世界环境”。“反全球化运动”一幕幕的屡次上演充分说明,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冲突的过程,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和推动的贸易自由化并没有也不可能代表全人类的利益,只有所有民族和国家站在全人类的立场,平等协商,共同参与,普遍受益,同步发展,这样的多边贸易体制才能有效解决人类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此外,近年来,随着WTO所倡导的贸易自由化使关税、配额、许可证等传统保护手段的作用大大削弱,全球贸易自由化中的非自由化的倾向亦日趋加强,新贸易保护主义危机正威胁着多边贸易体制的信誉和有效性,成为推动公平贸易和自由贸易的隐患和阻碍。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地市场,以保障人类健康、安全、卫生和保护环境为借口大量采用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安全标准、质量标准等技术壁垒激增;“两反一保”、动植物卫生检疫等非关税壁垒不断呈上升趋势;新的道德标准、社会责任、劳工标准、环境标准等被一些国家和地区用来作为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 四、多边贸易体制的未来:多哈谈判前景 多边贸易体制在过去60年致力于贸易自由化的努力是富有成效的——关税大幅度降低,非关税壁垒有所减少,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和范围不断扩大。GATT/WTO诞生以来的实践和努力使人们相信多边贸易体制的存在是必要和有益的。然而,区域主义的盛行、反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全球治理危机……,对多边贸易体制带来的一系列新挑战,不仅延缓了多边贸易谈判,而且不得不引起人们对多边贸易体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提出质疑和担忧。现在,WTO面临的问题是:如果发达国家撇开WTO,那么WTO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虽然人们热切希望通过多哈谈判继续推动贸易自由化向前发展,进而继续促进全球经济增长。但WTO发展进程中所暴露出来种种问题表明,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一方面,不管是发达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都对WTO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和信心。发达成员希望借WTO之名打开发展中成员广大市场,为其制成品出口找寻更广阔的市场;为初级产品提供稳定的来源;为其资本流动创造更大的投资领域(尤其是服务业);有些发达成员甚至期望通过WTO增加自己的国际影响力和提高国 际地位,加强对发展中成员的控制等。广大发展中成员也为自己的利益而谋划,他们希望借助WTO来推动发达成员市场准入程度的降低,为其初级产品和低技术含量制成品的出口提供国际市场(如纺织品);通过WTO加强与发达成员的贸易和合作,利用和吸收发达成员的先进技术,进而促进产业升级和增强竞争能力。 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充满矛盾的进程,WTO在带给当代世界积极变化的同时,其迅速发展又不可避免地伴随和产生了一系列严重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及其严重性已经使WTO处于一种危机和困境中。虽然这种危机不仅仅是来自它自身的失败,还有来自它快速行进中的结构性缺陷,如世界经济一体化已经逐步走向以各国经济贸易政策的协调和趋同为重要特征的政策一体化等。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搏击中,世界各国都面临着越来越窘迫的双层博弈困境。在国内社会方面,应同等重视财富创造与财富分配问题,让经济全球化的受益面扩大;在国际社会方面,应努力协调发展中国家为摆脱贫穷而要求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发达国家要求更自由的贸易、更一体化的全球经济之间的矛盾。 作为WTO成立后发起的首轮回合,多哈谈判肩负着修复多边贸易体制信任危机和重塑权威的重任,是多边贸易体制迄今为止发动的最为雄心勃勃的多边贸易谈判,被全世界人们寄予了深切希望。《多哈部长宣言》指出:“大多数WTO成员属于发展中国家。我们寻求将他们的利益和需要放在本宣言所通过的工作计划的中心位置。”这是多边贸易体制60年来首次将“发展”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主题,发达成员答应开放农业与纺织品市场,并为发展中成员提供一系列特别帮助。并且,多哈谈判的议题充分考虑到世界经贸中出现的新事物,把关系世界经贸发展的重要问题都列为新议题。 尽管多哈回合自启动以来谈判进程一波三折,但推动多边贸易自由化谈判仍是WTO成员各方共同的现实选择。正如WTO前任总干事素帕猜所说,“只要WTO各成员政府有政治勇气、承诺并努力工作,是能够创造伟大的成就的”。因此,作为贸易自由化的主要获益者,发达成员必须主动承担解决多边贸易体制存在和出现危机的更大责任,对不发达成员主动开放自己的市场,减免那些高负债国家的债务,更慷慨地提供发展和环境援助。世界正面临史无前例的全球化下的危机汇合,它提醒我们,世界需要的是一个更加包容、均衡和持久的,能造福于全体人类的和平与发展的全球化,只有有效克服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诸多负面问题,人类才能迎来新兴的全球化文明。在多边贸易体制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发展中成员要坚决反对超级大国试图控制经济全球化“游戏规则”的霸权行为,通过协调立场和加强合作来促进国际体系的民主变革。当然,无论发达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都要在共同努力中求妥协,在利益平衡中求共同发展,在共同发展中求公平贸易。在这一过程中,WTO自身进行适当的改革也是亟须和必要的,如多边磋商机制和区域性贸易协议需要确定新的平衡标准等,以维护和加强WTO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只有建立在制度性合作基础上的互利、共赢、共存、共生理念才是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精髓和关键,才是多边贸易体制赖以存在,并继续扮演全球贸易管理者和协调者角色的现实基础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11篇

国家战略贸易政策实质是将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竞争主体和利益主体由企业扩展到国家,将企业竞争力提升到国家竞争力,将企业竞争策略上升到国家经济政策,借助政府的力量和国家公共财力来应对国际化经营中的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效应。根据Brander&Spencer的战略性出口贸易政策,这种“增进本国福利”的主要来源是它把寡头行业利润从外国企业转移到本国企业,即贸易政策的利润转移效应(Profit-ShiftingEffects)。

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借鉴和运用战略贸易政策。笔者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对战略贸易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存在误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原发性自主创新能力决定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战略贸易政策形成的基础和定位的基点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强大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发达国家,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上存在很大差距,合作创新和模仿创新是发展中国家科技进步的主要方式。因此,发达国家的战略贸易政策对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并不适用。以下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采取的战略贸易政策进行研究和对比分析。

一、国家战略贸易政策的导向

发达国家的战略贸易政策导向是:通过国家支持和政府介入,综合运用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帮助企业率先进入和开发新产业,构筑先发优势和规模经济,通过成本领先优势抢占市场份额,扼杀潜在的和成长中的竞争对手,形成国家资助下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优势,借助国家竞争力确立本国大企业在新兴产业开发方面的国际领先和主导地位,抢占世界高科技领域的制高点。例如,美国自90年代初就开始制定和推出“国家出口发展战略”,其内容包括财政和金融措施、产业部门支持、特定市场准入、技术性支持等各个方面,而确定为优先支持的领域均为美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其目的正如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所说:“是保持美国在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领导地位”。

发展中国家应采取的战略贸易政策导向是: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和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产业实施“空心化”战略(研发机构在本国,生产向海外劳动力价廉的地区转移)带来的有利发展机遇,通过政府介入和国家财政支持,形成最有利于国际加工业集聚和发展的战略“凹地”,吸引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流入“凹地”,融入高新技术产业链中劳动密集度相对较高的环节,通过国际化生产的外溢效应,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分享当代科技创新的成果和扩散效应。

这种政策目标的确定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在新产业开发和技术创新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不对称竞争”的地位:由于缺乏高新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很少,产业发展主要沿袭产业技术梯度转移的模式,技术发展也是以跟踪、引进、模仿为主,无论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还是在新产业开发研究领域都滞后于发达国家十几年到几十年,本国独立完整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体系尚未形成。在这种非对称竞争的情况下,即使发展中国家仿效发达国家资助本国企业进行R&D投资,也很难从创新能力和新产业开发能力上击败发达国家的竞争对手。因此,只能将战略贸易政策的目标定位由“竞争”转向“合作”,借助跨国公司的力量,进入全球配套市场,在较短的时间内,缩小在高新技术领域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以往的国际经验证明:大量引进国际资本是发展中国家实现产业技术升级最迅速、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情况为例实证分析:据外经贸部统计,2000年我国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98.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8.9%,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76%攀升到80.51%.这说明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的自主开发能力相当薄弱,外商投资企业是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要力量,而且从其增长轨迹看,90年代以来,一直保持高于全国外贸出口平均增幅的发展态势。2001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64.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4%,高于全国平均出口增幅18.6个百分点,在全国新增出口总量中,高新技术产品占55.5%.如果离开“外资”,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不足现有规模的1/5而技术贸易逆差将高达500亿美元。从企业的创新能力来看,据外经贸部调查统计,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专利数占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申请数的2/3以上。再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构成分析,2001年,计算机和电子、通信技术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约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90%,而这类产品绝大部分是由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由此可见,我国的战略贸易政策导向(尤其在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领域)只能是“合作”。经济的“融合度”决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度”,只有不断提升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度”才能逐步缩小与世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

二、战略贸易政策的实施

从发达国家情况分析,在生产力诸要素构成中,资本要素相对充裕,因此发达国家资本的边际生产力低于发展中国家资本的边际生产力。在资本可以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发达国家存在输出资本,使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趋向均等化的倾向。根据联合国贸发组织的估计,2000年发展中国家接受外国直接投资金额高达2400亿美元,2001年,受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和“9.11”事件对投资者信心打击的影响,降至2250亿美元,但仍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25%.例如,美国的国家贸易政策中非常注重“全球资源的置换效应”,即用美国的投资、知识产权、技术装备与世界其他地区的生产要素进行置换和组合,以实现美国经济从“后工业化经济”向“智能和创造型”经济演进。这种以全球资源置换为内核的对外投资方式绩效十分显著,1998年,美国海外分支机构的销售额高达2.4万亿美元,是美国同期外贸出口的25倍。

发展中国家战略贸易政策实施的关键是通过国家财力和政府的经贸政策,改善本国的投资软硬环境,营造一个有利于国际生产要素流人的战略“凹地”,吸引发达国家处于成熟期的加工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链中劳动密集度相对较高的“环节”,形成国际化生产加工基地。并通过不断改善加工贸易条件,拓展加工贸易业务,最终成为跨国公司国际化生产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加工链”。据《商业周刊》最近统计,全球5.3万家跨国公司内部和相互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0%以上。因此,融入跨国公司的国际生产体系,大力发展产业内加工贸易应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今后发展的基本取向。从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方式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着年均8%的增长速度,已连续9年成为世界上吸收国际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平均每年都有400亿美元以上的国际资金流入。作为“世界工厂”,加工贸易逐步成长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方式。2001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1474.5亿美元,占外贸出口总额的55.4%,加工贸易进口939.8亿美元,占外贸进口总额的38.6%,其中高新技术产品的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装配贸易约占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90%.这表明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方式仍以加工装配为主,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程度和自身的加工水平,加工贸易是现阶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要方式。我国沿海地区制造业发达、人才集中、劳动力素质较高、技资环境较好,如何构建和形成这样一个战略“凹地”,主动吸纳国际生产要素的流入,应成为我国制定和实施战略贸易政策的切入点。

发展中国家战略贸易政策实施的首要前提是如何构建对国际加工业最具吸引力的战略“凹地”,而战略“凹地”的构成要素取决于外国公司选择海外投资的标准和主要促成因素,以及各国在吸引国际投资方面的相对优势。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近年来经济政策的导向看,各国日益意识到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对发展本国经济的重要性,在吸引外资的政策取向上更加趋向促进投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放宽对投资领域的限制以及放松外汇管制,各国都在致力于为投资者创造更加有利、更具吸引力的政策环境。因此,作为国际化的加工贸易战略“凹地”一定要具备国际大环境中的政策优势和环境优势,要为吸引国际直接投资创造优越的政策条件和投资环境。各国的实践表明,只有当一个国家致力于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教育体系,提供透明的、可预见性的政策、法律环境,并且中央政府与地方当局之间能够政令畅通、协调一致、高效运作,才能对国际投资形成强大的集聚效应。

三、对策措施

外商选择来华投资的最主要决定因素首先是成本,其次是市场,第三是环境。以下就这三个核心因素以及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1.成本因素

在产品成本构成要素中,我国最具竞争力(也是外商最看中)的是劳动力成本。劳动力竞争优势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在可用性基础上的劳动力资源充裕和价格低廉,即较容易雇佣到大批熟练的产业工人;

二是,具备一大批比较优秀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薪水与国际同类人员相比又非常低;

三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劳动力的可塑性很强,表现在文化基础知识较好,渴望学习、刻苦钻研,而且吃苦耐劳、便于管理。

但另一方面,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而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人力资源要素将逐步取代自然资源要素的主导地位,成为构成贸易条件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我国的人力资源优势绝不能仅仅建立在价廉的基础上,因为劳动力的绝对成本优势终将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丧失,而劳动力的相对成本优势(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其成本的比较)是我国可以长期依托的支点。我国应加快普及高等教育的步伐,加大教育投资的力度,为现代加工贸易的运作提供厚实的智力支撑,主动迎合国际跨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行的人才本土化战略。同时要加强人力资源的国际合作,通过国外高技术劳务的引进,与国内低成本的劳动力相结合,形成人力资源方面的组合效应和互补优势。

2.市场因素

市场是构成外商来华投资的第二大要素。目前,外商最大的不满在于市场体系的发育程度不完善:

一是,在某些市场的准入方面存在明显的经济成分歧视,限制和排斥外资企业,即使对外商部分开放的领域,还存在地域、企业数量和股权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二是,市场约束机制不完善,外商普遍感到中国法律的聚焦点是大公司、大企业,而对小企业缺乏约束力。如对小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盗用国际名牌商标、偷税漏税等行为很少有人问津,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三是,市场供给体系不完善,外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进口受高关税的约束,影响了产品成本和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

四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很不成熟。风险投资的发展依赖于证券市场的发展,高科技与风险投资是一对“孪生子”,缺少风险投资的孵化,高科技产业就很难成长和扩张。从我国情况看,由于受各项政策法规的限制,一方面我国风险投资尚未完全对外资开放,尤其是国内二板市场尚末启动,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国内上市很困难,运用证券市场资本运作实现高科技企业战略扩张的策略难以实施,再加上风险投资成功后的退出机制很不流畅等因素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国际风险资本的进入;另一方面,国内私人资本市场一直处于“地下运作”。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报告显示,仅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就有3600多家公司从事私人资金运作,这类公司控制的资金高达7000多亿元,其主要功能是从事股票市场的投机。如何清除金融限制方面的政策法规障碍,使庞大的私人资本合法地“浮出水面”,同时,加快出台和完善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运作的法律法规,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风险投资管理体系,加快二板市场的出台,吸引国外风险资本,清除影响风险投资进入和退出的体制障碍,引导国际资本投向我国高科技产业,对培育资本市场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将会产生巨大影响。

3.环境因素

在投资硬环境方面,外商认为我国东部地区在硬件设施(运输、通讯、电力等)方面已有重大改善,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工业整体配套能力很差,上下游产业和相关产业的配套能力均很弱,缺乏支撑现代加工业发展的完善的工业整体环境,即使沿海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跨国公司在当地的平均采购水平仅20%左右。从目前吸引外资的新动态分析,外商在投资地区的选择上越来越注重产品价值链的衔接和增值,即投资区的整体工业配套水平,包括加工配套、人力资源配套,以及同行企业和相关企业的集聚效应,在我国沿海部分工业整体配套水平较高的地区已出现大规模的区域性外资集聚现象。例如,紧邻上海的苏州市吸引外资约占江苏全省利用外资总量的一半。

因此,在改善投资硬环境方面不仅要具有能承载现代化加工业的一流的基础设施,还要具备高速便捷、立体化的大交通网络,覆盖面广的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的信息高速传输平台。在国家建设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更应加大基础设施领域与国际跨国公司的战略性合作,扩大BOT、项目融资、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等方式的利用外资,加快出台相应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同时,要注重不断提高加工水平,增强配套能力,支持国内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配套产业,在较小的协作半径内形成很强的产品乃至产业配套功能。此外,要创建高品位的文化生活环境,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在吸引外资过程中许多地方重视生产环境建设,忽视生活环境建设,这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一个表现:东方人强调“艰苦创业”,而西方人非常注重生活环境和质量。例如,在长江三角洲利用外资较多的地方,经常会出现外企白领阶层“江浙上班,回沪住宿”这种东方人很难理解的现象。因此,在构建国际化加工贸易战略“凹地”过程中要注重生活和生态环境建设,如休闲娱乐设施的建设,国际学校和国际医院的建设,注重防治污染,加强水资源、山体资源的保护,扩大绿化覆盖面,提高生活环境的质量和品位。

国际投资对软环境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国有稳定的政治、发达的经济发展水平(或快速、持续的经济增长条件)、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没有地理文化上的进入障碍。外商对中国的投资软环境总体评价较好,认为我国在投资软环境方面的国际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经济高增长、低通货膨胀、人民币币值稳定;优惠的税收政策(所得税减免、进口技术设备减免税、境内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等);投资成本低,特别是土地使用费低和建设费用低;当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政治经济环境的相对稳定。在投资软环境方面外商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法制不健全,经济纠纷的执法难度很大;二是,经济贸易政策方面存在随意性、复杂性,尤其是不可预见性,使外商很难了解和把握;三是,我国税收政策与国际不接轨,仍存在较大差异和一些不合理因素。如我国企业所得税率和个人所得税率与国际相比都很高,出口退税不到位,依然采用国际上仅少数落后国家采用的生产型增值税(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税,制约投资),以及在税收政策上重税率、轻税基等等;四是,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复杂,环节多、效率低。

在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要注意创造以下条件:

1.具备完善的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框架和经济贸易管理体制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外贸管理体制变化的最主要特征是从政策性管理转向法律框架下的规范化和可预见性管理。加入世贸组织就要求政府在管理经济贸易的法律制度方面符合WTO的各项规则,从自主制定各项规则向逐步采取世贸规则转变,使涉外经济贸易政策和法规简洁、统一、连贯和透明。只有在稳定的、与国际一致的法律框架下才有可能吸引国际跨国公司的中长期战略性投资。

在经济和贸易管理体制上与国际接轨,一是,要更新行政管理的观念和方式,逐步转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调整行政管理的职能,减少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上下之间的职能重叠,压缩政府对经济领域的管理面和干预面;三是,调整和压缩行政管理权限,减化繁琐的管理程序和制约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各类审批手续,积极推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

2.建立国际化的高速物流通道

国际加工贸易区的三个基本要广素是加工水平、通关速度和货物集散能力。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跨国公司越来越注重选择全球最有利的地区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产品销售。随着加工贸易供应链的拉长,对货物在国际间穿梭的时间限制将更趋严格,以适应制造业向零库存生产演进。只有具备高速、便捷、流畅的物流通道和覆盖面广的供应链体系,才能为构筑国际化的生产加工基地创造基本条件。因此,要大力发展与大交通、大流通、电子商务有效结合的现代物流业和开放型的物流网络体系,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物流企业,建设以港口为依托的现代化、智能化的物流基地,开发BtoB(企业到企业)和BtoC(企业到消费者)的第三方物流,以集装箱等“组合包装”、“门到门”的多式联运,以及以EDI为先导的现代交易方式。海关、商检、外管、税务、银行等单位要简化办事程序,加强彼此间的协作、协调和配合,构筑现代化的物流交易平台。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12篇

国家战略贸易政策实质是将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竞争主体和利益主体由企业扩展到国家,将企业竞争力提升到国家竞争力,将企业竞争策略上升到国家经济政策,借助政府的力量和国家公共财力来应对国际化经营中的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效应。根据Brander&Spencer的战略性出口贸易政策,这种“增进本国福利”的主要来源是它把寡头行业利润从外国企业转移到本国企业,即贸易政策的利润转移效应(Profit-ShiftingEffects)。

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借鉴和运用战略贸易政策。笔者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对战略贸易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存在误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原发性自主创新能力决定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战略贸易政策形成的基础和定位的基点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强大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发达国家,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上存在很大差距,合作创新和模仿创新是发展中国家科技进步的主要方式。因此,发达国家的战略贸易政策对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并不适用。以下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采取的战略贸易政策进行研究和对比分析。

一、国家战略贸易政策的导向

发达国家的战略贸易政策导向是:通过国家支持和政府介入,综合运用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帮助企业率先进入和开发新产业,构筑先发优势和规模经济,通过成本领先优势抢占市场份额,扼杀潜在的和成长中的竞争对手,形成国家资助下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优势,借助国家竞争力确立本国大企业在新兴产业开发方面的国际领先和主导地位,抢占世界高科技领域的制高点。例如,美国自90年代初就开始制定和推出“国家出口发展战略”,其内容包括财政和金融措施、产业部门支持、特定市场准入、技术性支持等各个方面,而确定为优先支持的领域均为美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其目的正如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所说:“是保持美国在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领导地位”。

发展中国家应采取的战略贸易政策导向是: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和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产业实施“空心化”战略(研发机构在本国,生产向海外劳动力价廉的地区转移)带来的有利发展机遇,通过政府介入和国家财政支持,形成最有利于国际加工业集聚和发展的战略“凹地”,吸引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流入“凹地”,融入高新技术产业链中劳动密集度相对较高的环节,通过国际化生产的外溢效应,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分享当代科技创新的成果和扩散效应。

这种政策目标的确定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在新产业开发和技术创新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不对称竞争”的地位:由于缺乏高新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很少,产业发展主要沿袭产业技术梯度转移的模式,技术发展也是以跟踪、引进、模仿为主,无论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还是在新产业开发研究领域都滞后于发达国家十几年到几十年,本国独立完整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体系尚未形成。在这种非对称竞争的情况下,即使发展中国家仿效发达国家资助本国企业进行R&D投资,也很难从创新能力和新产业开发能力上击败发达国家的竞争对手。因此,只能将战略贸易政策的目标定位由“竞争”转向“合作”,借助跨国公司的力量,进入全球配套市场,在较短的时间内,缩小在高新技术领域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以往的国际经验证明:大量引进国际资本是发展中国家实现产业技术升级最迅速、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情况为例实证分析:据外经贸部统计,2000年我国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98.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8.9%,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76%攀升到80.51%.这说明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的自主开发能力相当薄弱,外商投资企业是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要力量,而且从其增长轨迹看,90年代以来,一直保持高于全国外贸出口平均增幅的发展态势。2001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64.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4%,高于全国平均出口增幅18.6个百分点,在全国新增出口总量中,高新技术产品占55.5%.如果离开“外资”,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不足现有规模的1/5而技术贸易逆差将高达500亿美元。从企业的创新能力来看,据外经贸部调查统计,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专利数占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申请数的2/3以上。再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构成分析,2001年,计算机和电子、通信技术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约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90%,而这类产品绝大部分是由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由此可见,我国的战略贸易政策导向(尤其在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领域)只能是“合作”。经济的“融合度”决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度”,只有不断提升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度”才能逐步缩小与世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

二、战略贸易政策的实施

从发达国家情况分析,在生产力诸要素构成中,资本要素相对充裕,因此发达国家资本的边际生产力低于发展中国家资本的边际生产力。在资本可以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发达国家存在输出资本,使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趋向均等化的倾向。根据联合国贸发组织的估计,2000年发展中国家接受外国直接投资金额高达2400亿美元,2001年,受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和“9.11”事件对投资者信心打击的影响,降至2250亿美元,但仍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25%.例如,美国的国家贸易政策中非常注重“全球资源的置换效应”,即用美国的投资、知识产权、技术装备与世界其他地区的生产要素进行置换和组合,以实现美国经济从“后工业化经济”向“智能和创造型”经济演进。这种以全球资源置换为内核的对外投资方式绩效十分显著,1998年,美国海外分支机构的销售额高达2.4万亿美元,是美国同期外贸出口的25倍。

发展中国家战略贸易政策实施的关键是通过国家财力和政府的经贸政策,改善本国的投资软硬环境,营造一个有利于国际生产要素流人的战略“凹地”,吸引发达国家处于成熟期的加工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链中劳动密集度相对较高的“环节”,形成国际化生产加工基地。并通过不断改善加工贸易条件,拓展加工贸易业务,最终成为跨国公司国际化生产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加工链”。据《商业周刊》最近统计,全球5.3万家跨国公司内部和相互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0%以上。因此,融入跨国公司的国际生产体系,大力发展产业内加工贸易应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今后发展的基本取向。从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方式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着年均8%的增长速度,已连续9年成为世界上吸收国际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平均每年都有400亿美元以上的国际资金流入。作为“世界工厂”,加工贸易逐步成长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方式。2001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1474.5亿美元,占外贸出口总额的55.4%,加工贸易进口939.8亿美元,占外贸进口总额的38.6%,其中高新技术产品的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装配贸易约占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90%.这表明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方式仍以加工装配为主,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程度和自身的加工水平,加工贸易是现阶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要方式。我国沿海地区制造业发达、人才集中、劳动力素质较高、技资环境较好,如何构建和形成这样一个战略“凹地”,主动吸纳国际生产要素的流入,应成为我国制定和实施战略贸易政策的切入点。

发展中国家战略贸易政策实施的首要前提是如何构建对国际加工业最具吸引力的战略“凹地”,而战略“凹地”的构成要素取决于外国公司选择海外投资的标准和主要促成因素,以及各国在吸引国际投资方面的相对优势。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近年来经济政策的导向看,各国日益意识到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对发展本国经济的重要性,在吸引外资的政策取向上更加趋向促进投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放宽对投资领域的限制以及放松外汇管制,各国都在致力于为投资者创造更加有利、更具吸引力的政策环境。因此,作为国际化的加工贸易战略“凹地”一定要具备国际大环境中的政策优势和环境优势,要为吸引国际直接投资创造优越的政策条件和投资环境。各国的实践表明,只有当一个国家致力于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教育体系,提供透明的、可预见性的政策、法律环境,并且中央政府与地方当局之间能够政令畅通、协调一致、高效运作,才能对国际投资形成强大的集聚效应。

三、对策措施

外商选择来华投资的最主要决定因素首先是成本,其次是市场,第三是环境。以下就这三个核心因素以及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1.成本因素

在产品成本构成要素中,我国最具竞争力(也是外商最看中)的是劳动力成本。劳动力竞争优势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在可用性基础上的劳动力资源充裕和价格低廉,即较容易雇佣到大批熟练的产业工人;

二是,具备一大批比较优秀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薪水与国际同类人员相比又非常低;

三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劳动力的可塑性很强,表现在文化基础知识较好,渴望学习、刻苦钻研,而且吃苦耐劳、便于管理。

但另一方面,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而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人力资源要素将逐步取代自然资源要素的主导地位,成为构成贸易条件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我国的人力资源优势绝不能仅仅建立在价廉的基础上,因为劳动力的绝对成本优势终将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丧失,而劳动力的相对成本优势(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其成本的比较)是我国可以长期依托的支点。我国应加快普及高等教育的步伐,加大教育投资的力度,为现代加工贸易的运作提供厚实的智力支撑,主动迎合国际跨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行的人才本土化战略。同时要加强人力资源的国际合作,通过国外高技术劳务的引进,与国内低成本的劳动力相结合,形成人力资源方面的组合效应和互补优势。

2.市场因素

市场是构成外商来华投资的第二大要素。目前,外商最大的不满在于市场体系的发育程度不完善:

一是,在某些市场的准入方面存在明显的经济成分歧视,限制和排斥外资企业,即使对外商部分开放的领域,还存在地域、企业数量和股权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二是,市场约束机制不完善,外商普遍感到中国法律的聚焦点是大公司、大企业,而对小企业缺乏约束力。如对小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盗用国际名牌商标、偷税漏税等行为很少有人问津,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三是,市场供给体系不完善,外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进口受高关税的约束,影响了产品成本和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

四是,资本市场的发育很不成熟。风险投资的发展依赖于证券市场的发展,高科技与风险投资是一对“孪生子”,缺少风险投资的孵化,高科技产业就很难成长和扩张。从我国情况看,由于受各项政策法规的限制,一方面我国风险投资尚未完全对外资开放,尤其是国内二板市场尚末启动,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国内上市很困难,运用证券市场资本运作实现高科技企业战略扩张的策略难以实施,再加上风险投资成功后的退出机制很不流畅等因素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国际风险资本的进入;另一方面,国内私人资本市场一直处于“地下运作”。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报告显示,仅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就有3600多家公司从事私人资金运作,这类公司控制的资金高达7000多亿元,其主要功能是从事股票市场的投机。如何清除金融限制方面的政策法规障碍,使庞大的私人资本合法地“浮出水面”,同时,加快出台和完善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运作的法律法规,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风险投资管理体系,加快二板市场的出台,吸引国外风险资本,清除影响风险投资进入和退出的体制障碍,引导国际资本投向我国高科技产业,对培育资本市场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将会产生巨大影响。

3.环境因素

在投资硬环境方面,外商认为我国东部地区在硬件设施(运输、通讯、电力等)方面已有重大改善,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工业整体配套能力很差,上下游产业和相关产业的配套能力均很弱,缺乏支撑现代加工业发展的完善的工业整体环境,即使沿海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跨国公司在当地的平均采购水平仅20%左右。从目前吸引外资的新动态分析,外商在投资地区的选择上越来越注重产品价值链的衔接和增值,即投资区的整体工业配套水平,包括加工配套、人力资源配套,以及同行企业和相关企业的集聚效应,在我国沿海部分工业整体配套水平较高的地区已出现大规模的区域性外资集聚现象。例如,紧邻上海的苏州市吸引外资约占江苏全省利用外资总量的一半。

因此,在改善投资硬环境方面不仅要具有能承载现代化加工业的一流的基础设施,还要具备高速便捷、立体化的大交通网络,覆盖面广的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的信息高速传输平台。在国家建设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更应加大基础设施领域与国际跨国公司的战略性合作,扩大BOT、项目融资、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等方式的利用外资,加快出台相应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同时,要注重不断提高加工水平,增强配套能力,支持国内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配套产业,在较小的协作半径内形成很强的产品乃至产业配套功能。此外,要创建高品位的文化生活环境,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在吸引外资过程中许多地方重视生产环境建设,忽视生活环境建设,这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一个表现:东方人强调“艰苦创业”,而西方人非常注重生活环境和质量。例如,在长江三角洲利用外资较多的地方,经常会出现外企白领阶层“江浙上班,回沪住宿”这种东方人很难理解的现象。因此,在构建国际化加工贸易战略“凹地”过程中要注重生活和生态环境建设,如休闲娱乐设施的建设,国际学校和国际医院的建设,注重防治污染,加强水资源、山体资源的保护,扩大绿化覆盖面,提高生活环境的质量和品位。

国际投资对软环境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国有稳定的政治、发达的经济发展水平(或快速、持续的经济增长条件)、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没有地理文化上的进入障碍。外商对中国的投资软环境总体评价较好,认为我国在投资软环境方面的国际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经济高增长、低通货膨胀、人民币币值稳定;优惠的税收政策(所得税减免、进口技术设备减免税、境内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等);投资成本低,特别是土地使用费低和建设费用低;当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政治经济环境的相对稳定。在投资软环境方面外商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法制不健全,经济纠纷的执法难度很大;二是,经济贸易政策方面存在随意性、复杂性,尤其是不可预见性,使外商很难了解和把握;三是,我国税收政策与国际不接轨,仍存在较大差异和一些不合理因素。如我国企业所得税率和个人所得税率与国际相比都很高,出口退税不到位,依然采用国际上仅少数落后国家采用的生产型增值税(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税,制约投资),以及在税收政策上重税率、轻税基等等;四是,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复杂,环节多、效率低。

在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要注意创造以下条件:

1.具备完善的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框架和经济贸易管理体制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外贸管理体制变化的最主要特征是从政策性管理转向法律框架下的规范化和可预见性管理。加入世贸组织就要求政府在管理经济贸易的法律制度方面符合WTO的各项规则,从自主制定各项规则向逐步采取世贸规则转变,使涉外经济贸易政策和法规简洁、统一、连贯和透明。只有在稳定的、与国际一致的法律框架下才有可能吸引国际跨国公司的中长期战略性投资。

在经济和贸易管理体制上与国际接轨,一是,要更新行政管理的观念和方式,逐步转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调整行政管理的职能,减少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上下之间的职能重叠,压缩政府对经济领域的管理面和干预面;三是,调整和压缩行政管理权限,减化繁琐的管理程序和制约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各类审批手续,积极推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

2.建立国际化的高速物流通道

国际加工贸易区的三个基本要广素是加工水平、通关速度和货物集散能力。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跨国公司越来越注重选择全球最有利的地区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产品销售。随着加工贸易供应链的拉长,对货物在国际间穿梭的时间限制将更趋严格,以适应制造业向零库存生产演进。只有具备高速、便捷、流畅的物流通道和覆盖面广的供应链体系,才能为构筑国际化的生产加工基地创造基本条件。因此,要大力发展与大交通、大流通、电子商务有效结合的现代物流业和开放型的物流网络体系,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物流企业,建设以港口为依托的现代化、智能化的物流基地,开发BtoB(企业到企业)和BtoC(企业到消费者)的第三方物流,以集装箱等“组合包装”、“门到门”的多式联运,以及以EDI为先导的现代交易方式。海关、商检、外管、税务、银行等单位要简化办事程序,加强彼此间的协作、协调和配合,构筑现代化的物流交易平台。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13篇

随着关税和其他非关税壁垒日益减弱,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变得更加普遍。技术性贸易措施是指一个国家以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以及保护消费者利益为由,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措施。此外,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各国还制定和实施了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这两方面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与以往关税和其他非关税手段只会限制贸易的性质不同,它们具有以下两方面性质。

(一)技术性贸易措施具有创造贸易和纠正市场失灵的性质

技术性贸易措施具有促进生产技术进步的积极作用,能促进和便利贸易。或者说,技术性措施具有提高公共福利的潜力,对市场失灵具有改正功能,能够创造贸易。为了追求各种公众的福利,为了努力增加贸易和规范贸易,政府制定了法规以及政策措施,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确保卫生健康和产品质量安全。

技术标准是技术性措施的主要成分,它是国际商业语言。标准体系能够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全球自由贸易体系。没有标准,将难以想象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它对于一个稳定的国民经济和全球贸易的便利化都是重要的。它有助于消费者选购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为外国消费者提供购物的保险,增加产品贸易。因此,标准是公正自由贸易成功的基础,它是现代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具有限制和扭曲贸易的性质

技术性贸易措施同时又具有阻碍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市场的性质。据WTO统计,从1995年至2007年5月31日,各成员通报影响贸易的新规则总量为23897件,其中技术性贸易措施16974件,占总量的71%。据估计,2006年技术标准影响了全球80%的贸易,影响全球贸易额达8万亿美元。

不同于配额、自愿出El限制等其他非关税措施对贸易的显,技术性贸易措施对贸易的障碍具有隐蔽性。有许多技术性措施宣称是增进福利的措施,却打算作为达到其他目的的政策工具正日益变成重要的贸易障碍。在国际认可的合法外衣下制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能在某些措施背后隐藏着战略目的,例如,通过对潜在外国竞争者增加成本保护国内产业,通过对外国进入者制造足够高的障碍以完全有效地排除他们。不同的技术标准能够明显地增加进出口成本或者阻止市场准入,造成对潜在和现有进出口商的额外障碍,对外国企业进行歧视,影响或限制贸易。在出口商品进入国际市场之前,技术性贸易措施迫使潜在出口商做出符合法规或服从检测的产品或工艺改变。无论制定的技术性措施具有歧视性或者仅仅起增加出口商成本的作用,对潜在出口商制造额外的穿越障碍,都可能影响贸易。

二、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软约束力

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成员间达成并遵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这项协议确保各国采取的技术性措施不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可是,协议没有界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概念本身,而是原则性地界定了有关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可接受行为。协议规定技术性措施必须用于非歧视目的,不允许影响贸易的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鼓励给予国内产品不公平优势的任何方法。

WTO协议承认政府为了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环境保护和消费者利益可以适当考虑采用标准,不阻止政府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标准实施,鼓励政府使用适当的国际标准,不要求其改变保护水平。虽然协议制定了避免“不必要”贸易障碍和对进口产品歧视的基本规则,但把技术性贸易壁垒间接地定义为协议框架内可接受行为的失败。协议试图确保法规、标准和认证程序对贸易不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并且覆盖生产工艺和方法。可是,协议中“不必要”这个界定太笼统了,在区分合法与非法上不具有明确的硬性约束力。

由于各国在究竟哪些具体管制措施应该是什么上缺乏共同看法,加深了各国具体措施的差异性。在每个国家政治过程之外,各国社会经济条件、需要和对科学技术发现的不同理解水平都是可能导致政府采取不同的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因素。各国具体技术性措施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所以,WTO对各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可能要求整齐划一。WTO协议允许政策措施多样性,同时鼓励但不要求采用国际标准。

不同于其他扭曲贸易的政策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具有纠正市场失灵等提高效率和社会福利的性质。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在某些情况下承认这些影响贸易的技术性措施的合法性,允许独特国情的成员所需要的政策差异。虽然协议对技术性措施提供了高度相关和有用的参考框架,但仍然留有足够的理解空间。由于提高效率的可能性,评估这些技术性措施影响贸易的损失比关税及其他非关税壁垒更加复杂。作出一项技术性措施是否充当贸易壁垒的评估难度在于需要更多这些措施对贸易影响的信息和资料以及评估这些资料的分析工具。因此,当~项技术性措施可能对出口到某个市场的企业比对国内制造商具有更大影响时,可能难以结论性地展现这项技术性措施不是保护目标市场上消费者的合法工具,而天生就是歧视性的手段。即使某些技术性措施缺乏合法理由,因而要求取消或修改,但实践中总是悬而未决。总之,世界贸易组织对各国具体的技术性措施最多只有软约束力。这是各国纷纷采用技术性措施进行歧视性保护和伤害对手的重要原因。

三、中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WFO提供了中国与外国协商和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争端的机制。随着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国与其他成员之间发生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的纠纷和争执案件会逐年增加,所遭受外国技术性壁垒的损失会日益扩大。WTO为中国与其他成员之间解决纠纷提供了一个协商和最终裁决的平台,为中国解决面临的技术性壁垒问题提供了过去所没有的新机制和新机遇。

中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制定/修订和发展技术标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西方国家长期以来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全球化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达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促进了中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建立起科学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战略的步伐。近年来,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了国家和产业界的研发投入快速增加;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大幅度提升。到2020年中国将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自主创新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主要动力。目前,中国强调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推动科技兴贸,到了一个全民共识的历史时代。这些都为中国制定/修订技术标准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进程提供了坚实的科技基础,迎来了中国技术标准、法规和认证快速发展的新机遇。

发达国家比以往更加重视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快更新速度,这对发展中国家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发展中国家需要增加研发和教育投入,吸收发达国家的既有技术成就,同时加快自主创新;反过来,又迫使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技术,以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创新打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局面。这也为中国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准备了物质技术条件。

(二)挑战

1.欧、美、日等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开始抬头。近年来,欧、美、日等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它们是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它们特定、清晰的政策目标、歧视性的政策取向、广泛的保护对象和体系化的保护措施,使得其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有效地保护了本国市场,为本国企业进入目标市场提供有效技术支持。

欧、美、日等运用技术性壁垒实现贸易保护主义的思潮和行动已经展露,并鲜明地带有以下一些新特点:第一,它们技术性壁垒高、要求严格、覆盖领域广泛、扩散效应明显;第二,其技术性贸易壁垒正逐渐体系化;第三,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置既提高政府行为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又充分发挥非政府行为的作用;第四,其TBT体系从单边保护转向多边贸易体系下的合法性保护;第五,其积极将本国或本地区标准制定成国际标准,并向其他国家推行;第六,其积极采取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互认制度,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2.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尽管中国在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已经开展了不少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技术性贸易措施这一非关税壁垒的制定和实施正在不断强化。而中国产业技术水平不高,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落后,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法规体系不完善,制定程序和管理工作不规范,这些都很难满足进出口贸易发展的要求,致使外贸受到巨大损失和代价,使中国现行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已经远远不能适应近年来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这样的发展趋势对中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3.中国遭遇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出口竞争力和市场准入的巨大影响。较高要求的技术性措施能够显著地增加进出口的成本,甚至完全阻止产品市场准入。商务部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大陆有15.13%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在中国22大类出口产品中,有18类遇困,直接损失达691亿美元,约占当年全年出口额的9.07%;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给中国企业造成的出口贸易机会损失高达1470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年出口额的19.29%。2006年中国大陆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所增加的生产成本为262亿美元,同比增加20.74%,约占当年全国出口贸易额的2.7%;出口行业遭受直接损失金额达758亿美元,同比增加9.7%;有15.22%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中国出口规模的日益扩大,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会随之继续提高,对中国出口造成的损害将会继续增加。

4.中国遭遇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对进口的影响。外国稀缺矿产资源和尖端技术对华输出限制对中国产业发展造成巨大的影响。外国为了保护其本国稀缺矿产资源,采取种种关税及非关税手段限制这些资源对中国的出口。同时,发达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和政治势力对中国一直采取尖端技术封锁、高端产品限制、低档产品倾销的歧视政策。中国进口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很不完善,大量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已经严重滞后。技术性贸易壁垒门槛低,进口产品不符合国际标准的问题比较严重。而且环境问题突出,这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中国发现和控制外国问题产品的行政能力、技术能力仍然面临巨大挑战。

四、中国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战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随着关税措施对国际贸易影响的逐步弱化,技术性壁垒已经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的主要政策调节工具。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贸易规模的急速扩大,国际贸易摩擦开始频繁出现,且愈演愈烈,潜伏着贸易战的危险。特别是欧、美、日等国通常以维护本国的经济安全、保障本国消费者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等为借口,对中国进出口贸易设置越来越多和极为严格甚至苛刻的贸易技术壁垒,目前已成为影响中国对外贸易正常发展的重大而突出的障碍,并且已经对中国经济的长远和整体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为此,国家需要建立、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推动中国标准、认证体系的完善。这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产品出口和保障人民卫生安全的战略措施。因此,中国现在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战略具有强烈的紧迫性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目前,国家对建立进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重视程度仍显不够,树立国家进出口技术性战略措施的意识不强。中国应对外国TBT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标准总体水平不高,合格评定程序不健全,环境、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方面措施尚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中介服务职能缺失。中国建设完善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任务异常繁重,与发达国家完善程度和管理水平差距很大,面临着巨大的建设压力和紧迫性。因此,中国有必要利用中国市场优势、人才优势和知识产权优势,建立中国独立的标准体系,增强中国外贸竞争力。

五、中国的战略措施

(一)采取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国际先进技术两条腿走路

1.通过加强自主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中国要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使中国真正成为拥有大规模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国家。企业需要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以自主技术和品牌掌握知识产权竞争主导权,以领先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赢得国际市场,掌握国际贸易的主动权,进而规避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风险。国家要整合研发、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工作,使标准化过程尊重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利,同时确保用户接触标准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

2.花大力气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国家需要继续加大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的优惠和扶持政策,通过大量高精尖技术以及产品进口,带动与之相关联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的引进,通过消化吸收以及再创新,努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跨越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政府和产业界要加快制定/修订、推广和实施技术标准

1.加强标准体系、检验检疫指标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提高中国制定/修订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水平,把中国先进专利技术尽快纳入标准体系,并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使中国逐步成为国际标准大国。加速推进国际标准化战略进程,扭转中国在“技术标准”方面的被动局面。

2.设立国家推广标准和认证的项目基金,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有必要设立标准推广项目基金,鼓励企业积极实施国家/国际标准,大力推广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和ISO18000安全标准认证,使出口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进口国的各项技术规定和标准。

3.放开国家标准市场,扶持中国标准服务产业发展。中国要改革过去政府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体制,放开市场,培养和扶持标准服务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形成标准制定、推广、实施咨询、交易、法律服务等完善的产业体系。

(三)重点发展服务出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直接投资

1.大力发展服务、劳务出口。调整和转移外经贸工作重心,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对外劳务及工程承包业务,以先进技术、管理和知识服务国际市场,可以有效避开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

2.鼓励和扶持企业走出去,构建跨国公司。在重视货物出口和服务贸易的同时,要更加鼓励有实力的资源型、耗能污染型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把商品输出优势转变为资本输出优势,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扩大中国GNP规模和中国资本在国际市场上的控制力,避开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获取中国的国际经济利益。国家有关部委要协调措施的执行,打破外国对中国输入紧缺资源、尖端技术的控制,鼓励企业走出去获取和利用外国资源和技术,为国内经济建设服务。

(四)形成政府、行业组织与企业的联合互动反应机制

1.建立企业与有关政府机构信息通报渠道。各出口环节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建立灵敏、有效的技术性壁垒防御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传递体系,提供国外技术标准及法规的信息服务。

2.建立咨询和技术服务体系。根据技术性措施技术含量高、知识性强、应对弹性较大的特点,设立多层次的业务咨询窗口,提供公共技术咨询服务,培养相关技术服务行业,完善技术服务体系。

3.大力挖掘行业协会的协调功能。在国际贸易中,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维护本国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及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中,发挥着独特的政府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和职能。

(五)建立完善的进口贸易技术性壁垒的保障体系

1.提高进口商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检验检疫的门槛。随着国内标准化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推进,逐步提高中国进口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门槛,降低外国产品对产业、市场和消费者健康安全造成损害的风险。

2.加强中国进口贸易技术性措施的管理。协调海关、质量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管理,防止工作疏漏、贪图小利损害生态环境和国民长期利益的行为。

3.建立进口环节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形成预警信息的传输网络。

(六)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外交和国际合作工作

1.加强与国外政府、行业和企业间的对话与合作。加强与国外政府、行业和企业问的对话与合作,是消除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途径。

2.加强多边、双边磋商,协商处理阻碍贸易发展的分歧。做好有关国家的政府工作,阻止外国技术法规和标准变成对中国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3.积极开展与其他贸易伙伴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的互认互换。

(七)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制定适当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法律条文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14篇

随着关税和其他非关税壁垒日益减弱,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变得更加普遍。技术性贸易措施是指一个国家以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以及保护消费者利益为由,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措施。此外,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各国还制定和实施了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这两方面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与以往关税和其他非关税手段只会限制贸易的性质不同,它们具有以下两方面性质。

(一)技术性贸易措施具有创造贸易和纠正市场失灵的性质

技术性贸易措施具有促进生产技术进步的积极作用,能促进和便利贸易。或者说,技术性措施具有提高公共福利的潜力,对市场失灵具有改正功能,能够创造贸易。为了追求各种公众的福利,为了努力增加贸易和规范贸易,政府制定了法规以及政策措施,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确保卫生健康和产品质量安全。 技术标准是技术性措施的主要成分,它是国际商业语言。标准体系能够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全球自由贸易体系。没有标准,将难以想象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它对于一个稳定的国民经济和全球贸易的便利化都是重要的。它有助于消费者选购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为外国消费者提供购物的保险,增加产品贸易。因此,标准是公正自由贸易成功的基础,它是现代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具有限制和扭曲贸易的性质

技术性贸易措施同时又具有阻碍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市场的性质。据WTO统计,从1995年至2007年5月31日,各成员通报影响贸易的新规则总量为23897件,其中技术性贸易措施16974件,占总量的71%。据估计,2006年技术标准影响了全球80%的贸易,影响全球贸易额达8万亿美元。

不同于配额、自愿出El限制等其他非关税措施对贸易的显性障碍,技术性贸易措施对贸易的障碍具有隐蔽性。有许多技术性措施宣称是增进福利的措施,却打算作为达到其他目的的政策工具正日益变成重要的贸易障碍。在国际认可的合法外衣下制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能在某些措施背后隐藏着战略目的,例如,通过对潜在外国竞争者增加成本保护国内产业,通过对外国进入者制造足够高的障碍以完全有效地排除他们。不同的技术标准能够明显地增加进出口成本或者阻止市场准入,造成对潜在和现有进出口商的额外障碍,对外国企业进行歧视,影响或限制贸易。在出口商品进入国际市场之前,技术性贸易措施迫使潜在出口商做出符合法规或服从检测的产品或工艺改变。无论制定的技术性措施具有歧视性或者仅仅起增加出口商成本的作用,对潜在出口商制造额外的穿越障碍,都可能影响贸易。

二、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软约束力 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成员间达成并遵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这项协议确保各国采取的技术性措施不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可是,协议没有界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概念本身,而是原则性地界定了有关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可接受行为。协议规定技术性措施必须用于非歧视目的,不允许影响贸易的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鼓励给予国内产品不公平优势的任何方法。

WTO协议承认政府为了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环境保护和消费者利益可以适当考虑采用标准,不阻止政府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标准实施,鼓励政府使用适当的国际标准,不要求其改变保护水平。虽然协议制定了避免“不必要”贸易障碍和对进口产品歧视的基本规则,但把技术性贸易壁垒间接地定义为协议框架内可接受行为的失败。协议试图确保法规、标准和认证程序对贸易不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并且覆盖生产工艺和方法。可是,协议中“不必要”这个界定太笼统了,在区分合法与非法上不具有明确的硬性约束力。 由于各国在究竟哪些具体管制措施应该是什么上缺乏共同看法,加深了各国具体措施的差异性。在每个国家政治过程之外,各国社会经济条件、需要和对科学技术发现的不同理解水平都是可能导致政府采取不同的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因素。各国具体技术性措施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所以,WTO对各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可能要求整齐划一。WTO协议允许政策措施多样性,同时鼓励但不要求采用国际标准。

不同于其他扭曲贸易的政策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具有纠正市场失灵等提高效率和社会福利的性质。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在某些情况下承认这些影响贸易的技术性措施的合法性,允许独特国情的成员所需要的政策 差异。虽然协议对技术性措施提供了高度相关和有用的参考框架,但仍然留有足够的理解空间。由于提高效率的可能性,评估这些技术性措施影响贸易的损失比关税及其他非关税壁垒更加复杂。作出一项技术性措施是否充当贸易壁垒的评估难度在于需要更多这些措施对贸易影响的信息和资料以及评估这些资料的分析工具。因此,当~项技术性措施可能对出口到某个市场的企业比对国内制造商具有更大影响时,可能难以结论性地展现这项技术性措施不是保护目标市场上消费者的合法工具,而天生就是歧视性的手段。即使某些技术性措施缺乏合法理由,因而要求取消或修改,但实践中总是悬而未决。总之,世界贸易组织对各国具体的技术性措施最多只有软约束力。这是各国纷纷采用技术性措施进行歧视性保护和伤害对手的重要原因。

三、中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WFO提供了中国与外国协商和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争端的机制。随着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国与其他成员之间发生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的纠纷和争执案件会逐年增加,所遭受外国技术性壁垒的损失会日益扩大。WTO为中国与其他成员之间解决纠纷提供了一个协商和最终裁决的平台,为中国解决面临的技术性壁垒问题提供了过去所没有的新机制和新机遇。 中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制定/修订和发展技术标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西方国家长期以来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全球化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达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促进了中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建立起科学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战略的步伐。

近年来,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了国家和产业界的研发投入快速增加;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大幅度提升。到2020年中国将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自主创新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主要动力。目前,中国强调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推动科技兴贸,到了一个全民共识的历史时代。这些都为中国制定/修订技术标准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进程提供了坚实的科技基础,迎来了中国技术标准、法规和认证快速发展的新机遇。 发达国家比以往更加重视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快更新速度,这对发展中国家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发展中国家需要增加研发和教育投入,吸收发达国家的既有技术成就,同时加快自主创新;反过来,又迫使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技术,以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创新打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局面。这也为中国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准备了物质技术条件。

(二)挑战

1.欧、美、日等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开始抬头。近年来,欧、美、日等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它们是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它们特定、清晰的政策目标、歧视性的政策取向、广泛的保护对象和体系化的保护措施,使得其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有效地保护了本国市场,为本国企业进入目标市场提供有效技术支持。 欧、美、日等运用技术性壁垒实现贸易保护主义的思潮和行动已经展露,并鲜明地带有以下一些新特点:第一,它们技术性壁垒高、要求严格、覆盖领域广泛、扩散效应明显;第二,其技术性贸易壁垒正逐渐体系化;第

三,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置既提高政府行为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又充分发挥非政府行为的作用;第四,其TBT体系从单边保护转向多边贸易体系下的合法性保护;第五,其积极将本国或本地区标准制定成国际标准,并向其他国家推行;第六,其积极采取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互认制度,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2.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尽管中国在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已经开展了不少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技术性贸易措施这一非关税壁垒的制定和实施正在不断强化。而中国产业技术水平不高,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落后,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法规体系不完善,制定程序和管理工作不规范,这些都很难满足进出口贸易发展的要求,致使外贸受到巨大损失和代价,使中国现行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已经远远不能适应近年来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这样的发展趋势对中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3.中国遭遇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出口竞争力和市场准入的巨大影响。较高要求的技术性措施能够显著地增加进出口的成本,甚至完全阻止产品市场准入。商务部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大陆有15.13%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在中国22大类出口产品中,有18类遇困,直接损失达691亿美元,约占当年全年出口额的9. 07%;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给中国企业造成的出口贸易机会损失高达1470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年出口额的19.29%。2006年中国大陆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所增加的生产成本为262亿美元,同比增加20.74%,约占当年全国出口贸易额的2.7%;出口行业遭受直接损失金额达758亿美元,同比增加9.7%;有15.22%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中国出口规模的日益扩大,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会随之继续提高,对中国出口造成的损害将会继续增加。

4.中国遭遇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对进口的影响。外国稀缺矿产资源和尖端技术对华输出限制对中国产业发展造成巨大的影响。外国为了保护其本国稀缺矿产资源,采取种种关税及非关税手段限制这些资源对中国的出口。同时,发达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和政治势力对中国一直采取尖端技术封锁、高端产品限制、低档产品倾销的歧视政策。中国进口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很不完善,大量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已经严重滞后。技术性贸易壁垒门槛低,进口产品不符合国际标准的问题比较严重。而且环境问题突出,这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中国发现和控制外国问题产品的行政能力、技术能力仍然面临巨大挑战。

四、中国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战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随着关税措施对国际贸易影响的逐步弱化,技术性壁垒已经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的主要政策调节工具。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贸易规模的急速扩大,国际贸易摩擦开始频繁出现,且愈演愈烈,潜伏着贸易战的危险。特别是欧、美、日等国通常以维护本国的经济安全、保障本国消费者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等为借口,对中国进出口贸易设置越来越多和极为严格甚至苛刻的贸易技术壁垒,目前已成为影响中国对外贸易正常发展的重大而突出的障碍,并且已经对中国经济的长远和整体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为此,国家需要建立、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推动中国标准、认证体系的完善。这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产品出口和保障人民卫生安全的战略措施。因此,中国现在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战略具有强烈的紧迫性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目前,国家对建立进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重视程度仍显不够,树立国家进出口技术性战略措施的意识不强。中国应对外国TBT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标准总体水平不高,合格评定程序不健全,环境、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方面措施尚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中介服务职能缺失。中国建设完善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任务异常繁重,与发达国家完善程度和管理水平差距很大,面临着巨大的建设压力和紧迫性。因此,中国有必要利用中国市场优势、人才优势和知识产权优势,建立中国独立的标准体系,增强中国外贸竞争力。

五、中国的战略措施

(一)采取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国际先进技术两条腿走路

1.通过加强自主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中国要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使中国真正成为拥有大规模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国家。企业需要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以自主技术和品牌掌握知识产权竞争主导权,以领先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赢得国际市场,掌握国际贸易的主动权,进而规避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风险。国家要整合研发、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工作,使标准化过程尊重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利,同时确保用户接触标准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 2.花大力气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国家需要继续加大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的优惠和扶持政策,通过大量高精尖技术以及产品进口,带动与之相关联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的引进,通过消化吸收以及再创新,努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跨越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政府和产业界要加快制定/修订、推广和实施技术标准

1.加强标准体系、检验检疫指标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提高中国制定/修订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水平,把中国先进专利技术尽快纳入标准体系,并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使中国逐步成为国际标准大国。加速推进国际标准化战略进程,扭转中国在“技术标准”方面的被动局面。 2.设立国家推广标准和认证的项目基金,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有必要设立标准推广项目基金,鼓励企业积极实施国家/国际标准,大力推广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和ISO18000安全标准认证,使出口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进 口国的各项技术规定和标准。 3.放开国家标准市场,扶持中国标准服务产业发展。中国要改革过去政府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体制,放开市场,培养和扶持标准服务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形成标准制定、推广、实施咨询、交易、法律服务等完善的产业体系。

(三)重点发展服务出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直接投资

1.大力发展服务、劳务出口。调整和转移外经贸工作重心,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对外劳务及工程承包业务,以先进技术、管理和知识服务国际市场,可以有效避开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 2.鼓励和扶持企业走出去,构建跨国公司。在重视货物出口和服务贸易的同时,要更加鼓励有实力的资源型、耗能污染型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把商品输出优势转变为资本输出优势,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扩大中国GNP规模和中国资本在国际市场上的控制力,避开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获取中国的国际经济利益。国家有关部委要协调措施的执行,打破外国对中国输入紧缺资源、尖端技术的控制,鼓励企业走出去获取和利用外国资源和技术,为国内经济建设服务。

(四)形成政府、行业组织与企业的联合互动反应机制

1.建立企业与有关政府机构信息通报渠道。各出口环节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建立灵敏、有效的技术性壁垒防御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传递体系,提供国外技术标准及法规的信息服务。 2.建立咨询和技术服务体系。根据技术性措施技术含量高、知识性强、应对弹性较大的特点,设立多层次的业务咨询窗口,提供公共技术咨询服务,培养相关技术服务行业,完善技术服务体系。 3.大力挖掘行业协会的协调功能。在国际贸易中,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维护本国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及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中,发挥着独特的政府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和职能。

(五)建立完善的进口贸易技术性壁垒的保障体系

1.提高进口商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检验检疫的门槛。随着国内标准化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推进,逐步提高中国进口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门槛,降低外国产品对产业、市场和消费者健康安全造成损害的风险。 2.加强中国进口贸易技术性措施的管理。协调海关、质量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管理,防止工作疏漏、贪图小利损害生态环境和国民长期利益的行为。 3.建立进口环节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形成预警信息的传输网络。

(六)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外交和国际合作工作

贸易战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区域经济;农产品绿色贸易;发展战略

绿色壁垒已成为新时期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如何冲破绿色壁垒、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已成为急待解决的战略问题。

一、现阶段实现农产品绿色贸易和加速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建立在现代农业资源、生产、贸易、环境和人类消费需求变化以及上述各方面间和谐统一基础之上的现代农业生产贸易方式,是现代农业可持续生产、经营和贸易活动过程的总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增长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是现代农业经贸史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最终选择,是农业贸易与环境和谐统一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农村区域特色经济的必然要求。

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的必然选择。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生产要素的不完全流动性、生产要素的地域间不均衡性和产品与服务不完全流动性决定任何一个地区、任何时候都具有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利用地区资源优势,集中和发展规模经济,减少产品与服务的转移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产品国际间贸易的必要性。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循环,为稀缺的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置换与整合创造条件。区域经济集团化使区域经济集团组织在自由贸易、关税、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政治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区域同盟成员之间的资源配置优化,经济上互补、互利、互惠,共同促进经济增长,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基础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农业经济发展初期不具备推动所有农业产业和所有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的资本、技术和其他资源,政府对农业各地区、各部门或各产业进行广泛的、大规模投资是不现实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很难做到地区均衡发展,因此,区域农业经济非均衡发展也就成为客观现实。区域农业经济非均衡发展过程实质上就是要因地制宜地加速发展地区绿色农业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和贸易。

农产品绿色贸易不仅是当前和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也是当前和今后农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当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和战略制定来推进农产品绿色贸易和区域经济的加速发展。

二、农产品绿色贸易与区域经济发展间的关系

(一)实施农产品绿色贸易发展战略的重要性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的理性选择。农业经济发展史实质上是农产品贸易战略变化的历史。从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的阶段看,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依附阶段、自主阶段和战略阶段等三个不同的贸易发展阶段。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小,农业问题已不再是农业本身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基础。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把农产品贸易发展看作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从社会经贸发展史看,贸易与环境和谐统一是现代社会经贸史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最终选择;从国际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看,国际贸易协议谈判中,农产品贸易谈判历来成为国际贸易谈判的焦点问题;从当今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看,近年来由于国际农产品绿色贸易的兴起和绿色贸易壁垒的抬头,使我国农产品贸易受到严重挫折。以福建农产品贸易为例,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2001年全省农产品出口贸易额下滑到156376万美元,比2000年的170041万美元下降了8个百分点。因此,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战略问题。

(二)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是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我国国内农产品自身品质、质量与安全性等方面的问题也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是主要原因。表现在:第一,农产品产前、产中的安全卫生与过量用药的污染问题。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过度使用严重影响农产品品质、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有害微生物等严重影响茶叶、蔬菜、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出口贸易。第二,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水平不高问题。一是环保安全型生产资料少。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造成产品污染严重的常规肥料、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市场份额占到95%以上,用于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资料不足5%。二是缺乏相对完整、配套、可操作的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技术体系、标准和具体措施。一些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由于缺少无公害型的农用生产资料作为技术保障支撑,产品质量名不符实。三是产品检测技术与手段落后。农产品质量控制手段相对薄弱,已有的检测技术和各种设备重点是针对产后商品的安全性检测,普遍忽视了产前、产中生产过程控制的质量检测。第三,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差距问题。我国现行制定的有关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等项目少,标准也相对低,与发达国家差距甚大。长期以来,我国技术标准体系落后,技术标准水平低(现有国家标准中,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率为43%),技术标准更新慢(现有国家标准中有一半应废止和急需修改),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等,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质量和产品竞争力。第四,农产品产后加工、储藏保鲜技术落后,产品流通、市场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品种较单一,成熟期过分集中。初级产品直接上市多,产品出口主要以初级产品形式为主;产业化程度不高、产品营销方式落后,如,大多数果农还停留在果熟才找出路的无序竞争阶段;储藏、冷冻、保鲜技术不过关,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保鲜剂应用影响品质;流通运输条件差,产品长途运输影响质量,产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设落后;农产品地区市场结构雷同、产品缺乏特色;农产品出口地区过于集中等。

(三)农产品绿色贸易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1.农产品绿色贸易是现代区域农业经济增长的前提和动力源泉农产品绿色贸易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表现在:第一,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区域农业经济增长的前提和动力源泉。发展绿色农业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现代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也是绿色经济社会的重要特征。第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克服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危险性的重要途径。传统以粮食为主的自给农业,是一种土地密集型产业,并以资源消耗的增加为农业增长的基础。随着土地及其它资源稀缺性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机会成本不断增加,农业产业比较利益不断降低,使传统农业增长方式最终难以为继。第三,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发达国家依靠技术优势制定了一系列严格标准,限制国外农产品流进本国,只有大力发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经济,才能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效打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第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的必要途径。受边际投资回报率递减规律的影响,随着发达地区某一阶段农业外向型绿色经济的边际投资回报率递减和不发达地区农业边际投资回报率的递增,发达地区农业投资增加最终会过渡或转移到不发达地区,实现农业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的转移。

2.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增长国际化的重要前提首先,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改善农业的贸易环境,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使农业的贸易免受其他国家在非关税壁垒方面的种种歧视及农产品进出口带来的压力,降低农产品贸易的谈判成本和交易成本,赢得更多的国际市场;有利于推动农业的对外开放,为国外投资者创造更为宽松、透明、稳定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使农业贸易获得主动权,维护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其次,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区域农业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农产品贸易可以从世界范围解决农产品供求平衡问题和有效配置稀缺农业资源问题,有利于促进各国资本、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通,为农业增长国际化提供了从世界范围寻求要素资源与产品市场的空间和机会;有利于使农业增长从国际国内分工和产业转移中获得结构调整、外向发展的机遇,实现供给创新,创造新的需求,开拓新的市场;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和产品布局调整,压缩、淘汰那些落后的过剩生产能力,解决适地适种或适养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的产业素质和经济效益,发挥比较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

3.农产品绿色贸易是适应WTO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客观需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循环,为我国相对富余的劳动力要素与稀缺的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置换与整合创造条件。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同时,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也在迅速发展。区域经济集团化使区域经济集团组织在自由贸易、关税、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政治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它通过区域集团组织的协议、条约等形式在资本、技术、商品、信息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区域同盟成员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经济上互补、互利、互惠,共同促进经济增长,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适应WTO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4.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区域农业生产水平从农业国际间技术和产品的交流角度看,农产品贸易是获得农业技术外部经济和资本外部经济的基本前提条件。国际贸易理论认为,一国或地区在经济成长过程中,其相对优势会由劳动密集向资本和技术密集的产品转移。农产品绿色贸易,通过国际间产品、技术的贸易和交流,可以有效促进农产品生产水平和技术的提高和进步,克服国际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有效促进农业技术引进、创新和交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提高。因此,在不妨碍我国自主发展能力的前提下,要积极鼓励外国农业高技术产业公司来我国投资,并在地域上集中布局,以扩大技术外溢效应;同时,积极帮助国内农业新兴、幼稚产业和中级产业的发展,培育农业后劲产业,为农业结构升级提供了基础。

5.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满足消费者需求不断变化的必然选择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制定了先出口环境资源发展经济后治理环境的发展战略,利用环境资源的比较优势发展对外贸易进而推动经济增长。我们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正确地处理好对外贸易、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走社会、经济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第一,实现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保护贸易环境,减少、消除污染和环境破坏,维护动植物和人类自身的安全与健康,维护生态平衡,是实现农业生态文明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是追求人与自然共生与循环的不可逆转趋势。第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国际化发展趋势的要求。随着农业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优化,关税和非关税限制逐步减少,自由贸易原则得到贯彻,绿色贸易政策的透明度逐步增强,农产品绿色贸易成为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然要求。第三,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人类消费需求变化的结果。人类消费需求变化导致国际农产品市场供求格局发生重大改变。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变化将集中表现在具有优质、卫生安全、便利和品种、风味多样化等特征的产品上。

6.农产品绿色贸易符合比较利益原则,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经济发展的过程,实质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实现农业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参与国际、国内分工与合作的重要途径。我国人均水资源是世界的1/4,人均土地资源是世界1/3,人均森林资源是世界的1/7,人均草地资源是世界的1/2-1/3,人均海洋资源是世界的1/4,通过实现农业国际化,可利用国际资源解决中国农业资源不足的问题,将自身资源配置到能发挥最大效率的地方,从而促进农业提高比较效益。

7.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实现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实行负保护,农业为实现工业化发展资本积累提供重要来源,农产品出口仍是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农业部门在工业化过程中的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仍是一个不断作“贡献”的部门,政府不可能也没有能力通过价格支持、收入补贴、市场收购等方式对农业部门进行较大程度特别保护和支持,只有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和特色,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才能有效保护农业本身发展,促进二元结构的根本转变。

三、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的战略构想与对策措施

如何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呢?本文认为其指导思想应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为基本指导,以科技为依托,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国家(区域)技术标准战略、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战略、项目工程带动战略以及打造绿色贸易区等为主要战略内容,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农产品绿色贸易,以点带面、梯度推进,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重视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重视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体系创新相结合,有目标、有重点、按步骤、分阶段地发展农产品绿色贸易区;重视加强贸易环境立法和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区域贸易与生态环境和谐统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绿色壁垒,反对以环境保护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全面提高区域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循环、可持续发展。具体对策如下:

(一)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促进农产品贸易和区域绿色经济的发展政府要不断转变职能,从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由行使企业和市场职能转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投资与发展环境职能上来。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必须处理好以下关系:

1.要重视做好六个结合一是把区域优势发展总体战略的选择、制定同区域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设计、区域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设计和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的时空布局及平衡发展结合起来;二是把区域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体系创新结合起来;三是把提倡发展绿色贸易、鼓励绿色产品生产和销售及促进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同反对以环境保护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结合起来;四是把促进提升农产品品质质量、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同国内农业的扶持和保护结合起来;五是把促进国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同加快环境法制建设的步伐、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起来;六是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同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

2.要正确处理好观念更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体系建设间的关系观念更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观念更新,才有目标、手段和方法的更新。技术创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的重要依托。技术创新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和最有效方法。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高所表现的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低廉的优势、农产品质量(包括安全性)高的优势和农产品花色品种多、精深加工产品的优势等这三个方面优势的发挥均离不开科技进步。科技进步可以降低单位农产品物化过程的劳动消耗,可以减少单位农产品生产的劳动支出,可以以同样多的投入获得更多的产品和收益,或以较少的投入获得同样的产品和收益,从而达到单位农业资源利用率和效用满足度的提高,并降低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科技进步又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先决条件,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质量差、品种花色少、缺乏加工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制度创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的关键。制度创新是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制度创新可以合理整合、利用各种优势的资源,提高资源生产利用效率,发挥比较效益和规模效益;通过制度创新可以调整生产结构和社会再生产的产品分配过程,通过生产结构的调整,促进资源和产品向有效资源利用的部门或产品生产的部门和方向转移,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益;通过制度创新可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经济行为,提高绿色产品、绿色生产和绿色经营的法律意识,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度创新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组织创新和体系建设是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绿色贸易的重要环节。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体系建设和管理创新是实现制度目标的根本和重要保证。

3.发挥政府战略指导作用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二要成立实施“绿色农业工程”统一领导机构和组织管理协调机构。制定区域项目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确立重点项目发展的主要内容以及指导思想、战略方针和实施步骤,组织项目的落实,协调项目的管理,组织监督、检查、评定项目的进展与完成质量等。三要加强政府对发展绿色经济的扶持力度。从减免农业税费、增加农业科技教育投入、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成本、降低农产品市场流通成本、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技术水平、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四要特别重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要加快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农产品,不断增加农产品的花色品种;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业;要打好非转基因农产品的牌子,增加非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出口;要增加农产品的文化含量,丰富农产品的文化内涵,并以此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把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到发展战略高度,作为区域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关键内容。要特别重视制定农产品国家(区域)绿色技术标准体系,把它列入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建立农产品区域绿色技术标准体系是全面、合理、科学地规划、配置、利用区域内农业科技资源以及其他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全面提高区域科技水平、实现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和区域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关键措施。长期以来,我国技术标准体系落后,技术标准水平低,技术标准更新慢,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等,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质量和产品竞争力。

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要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实现蔬菜、水果、茶叶、水产等大宗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建立食物安全生产基地为依托,以生产过程源头控制为切入点,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依法加强质量监测管理为手段,力争用较短时间基本上解决我国农产品品质和污染物超标问题。当前首要任务是建立大宗农产品绿色技术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参照世界著名(权威)产品认证机构和主要产品认证制度,在广泛开展农产品贸易国际技术法规、标准的搜集和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通过规范技术,制定食物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包括种子种苗技术、施肥技术、植物保护技术、栽培管理技术、食品加工、运输、储存等技术措施。加强现有标准修订工作,引入竞争机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要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加大对采标项目的资金投入,保证国际标准转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涉及人身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要保证实施效果。要加强采标示范,扩大标准化示范规模。

(三)整合科技力量,创新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体系

整合科技力量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首要环节,是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要把整合科技力量同建立新型的农业技术创新、技术扩散、技术推广的科技支撑系统结合起来,同建立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体系结合起来。整合科技力量要重视机制创新,鼓励多学科联合协作攻关,鼓励产、学、研结合,降低技术创新与技术流通应用成本。

当前要特别重视把整合科技力量与确立技术发展目标和优先领域结合起来。要重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综合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重点加速新型无公害农产品替代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技术的研究和创新,研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关键技术、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技术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技术和设备,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程控制高技术成果。重点包括优质品种选育、产地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以及安全生产、加工与卫生技术;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及生物防治技术;高效、低残留(化学生物)农药、作物生长调节剂和新型高效专用复合肥、叶面肥技术;城郊农业和设施农业中的无公害生产技术;微生物肥料技术、基因工程疫苗、生物有机肥料、生物调节剂等生物技术;农产品信息、安全、预警、预报的网络体系建设技术等。要加快建立农业环保技术研究中心,从无公害新型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入手,分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无公害农业的发展。要积极促进技术扩散、技术推广,重视建立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按照“五统一”(统一环境质量、统一关键技术、统一规程标准、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的要求,重点创建一批无公害蔬菜、水果和茶叶生产示范基地,加强产地源头控制。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产销顺畅。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姻,创办农业生产基地、科技示范园、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基地示范、企业带动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

(四)建立农产品绿色贸易区,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

任何一个地区都具有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经济优势的必要。建立农产品绿色贸易区,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是克服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的有效措施。要重视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重视建立绿色贸易经济区、绿色贸易特区、闽台农业绿色贸易区等绿色贸易经济区。要明确区域发展优势,因地制宜地发挥优势,提高质量;要善于抓主要矛盾,重点治理,以点带面,梯度推进;要把打造“绿色特区”同实施梯度推进战略结合起来。

第二,重视实施绿色项目工程带动发展战略。要积极促进绿色基地建设、绿色园区、绿色示范区建设;要积极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组织多元化、推广形式综合化、推广措施一体化的工程项目,促进区域综合生产开发能力的提高。

第三,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针对南北、东西的差距,积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如水产品、畜产品、蔬菜、水果、花卉、烤烟等)的调整,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发展步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努力开拓国际高档农产品市场,积极改善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条件。加快建立大统一、大流通的市场体系,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培植和扶持一批农产品营销公司,树立名优农产品形象,建立生产、经营连锁店。对于缺乏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战略调整,应在保证安全供给的条件下适当减少生产,调整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布局。要建立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制度,鼓励和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既要保证粮食安全供给,又要促进粮食生产结构的优化升级。重点加强落后产区的技术培训,通过规范技术,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区域生产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并与国际接轨。

(五)加强体系创新与制度建设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加强生产监管、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

第一,加强生产监管。一要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分期分批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加强动植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二要净化产地环境,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三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公告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四要推行标准化生产;五要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促进农业产业化,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品种布局和结构,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

第二,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一要建立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二要推广速测技术。在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技术,推广速测技术,公布检测结果。三要创建专销网点。在国家和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连锁超市推进安全优质认证农产品的专销区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四要实施标识管理。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求标明产地和生产者(经营者)。五要实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2.加快完善保障体系建设第一,要健全标准体系。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二,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疫、检测体系建设。有关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快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疫、检验和检测设备,制定相关制度,培训人员,强化检测手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纠正。要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检验检疫方面的差距。第三,要加快认证体系建设。整顿绿色产品市场,规范绿色产品的认证、发证工作;加强认证机构建设,重视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认证工作的权威性;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第四,要加强生态环境污染监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建设。尽快启动农产品食品污染监控和预警系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加强研究收集国外的绿色壁垒条款、措施,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国际合作,开展南北对话,建立环境与贸易协调的良性机制,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第五,要加强管理机构与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标准化研究及管理机构的整合,建立起布局合理、分工合作、共同发展的标准研究和信息服务格局,提高标准化工作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加强与绿色贸易有关的环境法制及制度建设要加快建立贸易与环境法制建设专门机构,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要健全环境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的环境标志制度,促进环境标准与国际接轨;要提高贸易与环境执法水平;要积极鼓励技术创新,扶持绿色产业。

4.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农业国内政策支持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农村新一轮改革。要建立健全一个能适应新阶段和农业国际化要求的集中、高效、协调的农业管理体制。要积极培育农村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龙头企业、专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其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搞活农产品流通,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抓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体系建设,鼓励组建农业行业技术协会、商会等组织进入流通行业。加强农业国内政策支持,要用好农业协议“绿箱”政策条款,强化对农业的投入支持,重点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质量标准和市场信息等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要加强农产品安全宣传培训,从正反两方面对食物安全生产和市场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在《农民日报》或《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开辟“食物安全”宣传专栏,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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