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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1篇

一、传统文化的内涵和现实意义

将传统文化与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对于提高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意义重大。首先,它能有效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比如说从屈原、岳飞、文天祥、戚继光、郑成功、冯子材等历史英雄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爱国主义情操能够深深地鼓舞学生,激发高职学生爱国主义情感,培养他们热爱祖国、忠于祖国、奉献祖国的思想品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思想可以帮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能够有效增强学生的意志品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的自强精神;“头悬梁、锥刺骨”、“梅花香自苦寒来”、“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刻苦钻研精神;“慎独”、“见贤思齐,见不贤自省”的自律精神;等等都是大多数高职学生身上缺少的意志品质。再则,能够有效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传统文化中强调的“术业有专攻”、“业精于勤荒于嬉”可引导高职学生专注于学业,热爱自己的专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岗敬业精神。传统文化中“和为贵”、“将相和”、“和气生财”的主张对于培养高职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识大体顾大局意识、协调好人际关系、达到利益双赢不无裨益。传统文化遗产中的众多文化遗址、发明创造、长城、故宫、兵马俑等物质和精神文化遗产时刻提醒着子孙后代要继往开来,刻苦钻研,不断创新,把中国文化发扬光大。

二、传统文化教育在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渗透方法

在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渗透传统文化教育的方法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首先,我们要将传统文化教学融入到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去。在平时的教学中将历史故事穿插在教学内容中,既可以提高思想政治课的趣味性,又可以用实例增强教学的效果,避免干巴巴的说教。比如在教育学生要刻苦学习、爱岗敬业时,我们给学生讲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精神风貌,让学生讨论颜回所乐为何事,引导他们专心投入学习,体会忘我的境界。也可以讲匡衡“凿壁偷光”;车胤、孙康“囊萤映雪”;杨时“程门立雪”;孙敬“头悬梁”;苏秦“锥刺股”;孔子“韦编三绝”;祖逖“闻鸡起舞”;等等故事。并以一些当代的励志人物做典范,让学生看到从古到今成大事者都能克服惰性,战胜自我,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明白“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道理。在讲到人生态度、人生目标等问题上,我们可以给学生讲诸子百家的学说,对比他们的思想和观点,让学生体会传统思想文化的奥妙。结合当前青少年中的非主流思想,给学生讲“竹林七贤”的故事、讲王充和范缜的故事,使他们了解到历史上的非主流思想和人物,让他们比较古今非主流的相同与不同,鼓励他们的想法向更深的层次迈进。其次,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也很重要。我们向学院相关部门积极申请举办传统文化讲座、聘请传统文化方面的专家定期登上学院的职大讲坛,为学生呈现一场场精美的文化大餐,让学生真正领略到传统文化的魅力;编排、表演优秀传统文化节目,以话剧、戏剧、电影、讲故事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展现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思想。比如说庄子“鼓盆而歌”的话剧、三十六孝故事等;组织阅读传统文化书籍等活动,读后组织学生开讨论会,谈阅读心得。向学生大力推荐国学网站,鼓励学生业余阅读,力求使得传统优秀文化深入学生心中,让高职学生从思想观念上能得到触动,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以期从思想到行动上能对学生产生较大的改观,同时能营造出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再次,开展践行优秀传统文化实践活动。在给学生灌输“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之后,以“我做孝子30天”的活动作为学生的课后作业,让他们坚持在30天内,每天为父母或其他长辈做一件尽孝的事情,从而体验古人的孝道思想和守孝三年的不易。再比如对于孔子“吾日三省吾身”的体验,以作业的形式让学生每天休息前做自我反省,将反省的结果记录下来,作为下次课堂讨论的内容。对于日常的行为规范,教育学生做到“礼”(现实中的礼仪规范)与“仁”(内心的自觉维护)的统一,同时让学生讨论实践心得,互相学习,在生活中将好的做法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在这些活动中,我们细致观察学生的进步和每一项活动所产生的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好的做法予以推广,收到了极好的成效。

作者:徐盛雷张宏单位: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2篇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其核心目标在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政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增进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认知与认同,具体地讲,就是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在培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认知与认同的过程中,我们曾经走过一小段弯路。正如金耀基1998年指出:“我们不会不注意到,中国内地这个华人社会的高等教育,自1949年之后所推展的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根源的社会主义教育,它有系统地清除资本主义(以美国为主)的教育思想与中国传统儒家的(被认定为封建主义的)教育思想。”这种认知确实揭露了当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脱节甚至人为制造对立的状况,需要我们进一步反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在关系。这种反思自20世纪90年代末已经开始,时至今日,学者们仍然十分关注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互补、互动、互利性,进而更新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的重要生长点,有利于增进大学生对世情、国情、党情的了解,特别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增进学生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知与认同。2014年,教育部印发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要“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作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紧密结合,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进一步丰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升教学效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共同承担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班人之重任,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既有利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又有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打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融合之窗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仅可以引用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思想作为论据,而且可以在适当的内容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论据,以此丰富教学内容,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认识到两者功能的内在互补性,更新教育理念,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自优势,找准结合点,充分展现合力育人功能。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需要内容对接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不仅要注重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而且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合其中。就二者的关系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身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可以实现内容上的完美对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我国当前的主流文化,它是以马克思主义文化为指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多种文化和谐共生的文化。盘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可以从中挖掘出诸多育人的宝贵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如在“原理”课的具体教学实践中,可以通过揭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在契合深化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如从古代神话的开天到女娲补天中可以看到,中国古人对人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探索的渴求。通过神话故事的推介激起学生学习与思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通过中国古代经典文献的思想介绍加深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并形成深入思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智慧的习惯,增进文化自信。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部分的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开发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经济思想。尽管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存在某种“抑商”倾向,但在发展经济、解决民生问题上,中国古代先哲也形成了自己的“经商之道”,并积极探索经济运行规律。如春秋末年的“范蠡认为物价变化是有规律的,可以预测的”。他指出:“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所揭示的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受供求关系影响,商品的价格围绕商品的价值自发波动”,中国古代的经商之道与价值规律虽表述形式稍有不同,但实质相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直崇尚大同理想,在科学社会主义部分,不能忽略诸如“大同理想”一类的重要社会理想资源。如《礼记•礼运》中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及近代康有为、孙中山等分别阐扬的“大同理想”,尽管他们的大同理想有美化资本主义制度的某种痕迹,但其在中国社会形成较为广泛的影响,是中国本土关于未来美好社会理想的典型代表,其思想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存在内在契合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就是要充分挖掘其中有代表性的思想、观点,通过两者的比对、分析,建立两者间的内在联系。不仅通过马克思主义自身的逻辑证明马克思主义,还从西方文化,特别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理论资源,拉近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大学生的空间距离,缩小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大学生的时间跨度,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其在育人化人中的作用。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需要载体创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需要创新传播载体,即不断创新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具体而言,要注重实现口语表达精致化和演示文稿即PPT展示精美化。口语表达精致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个充满智慧的宝库,在其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对接过程中,要注重实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话语方式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话语方式现代性的双重转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以学生喜闻乐见的语言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以现代语言展现古典文化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魅力与奇效。口语表达可以采用古文的方式,但要做适当的解释,否则,学生没有听懂,起不到交流的作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在教学语言上做好马克思主义话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话语的结合,展现出其历史的生命力与思想的深邃力。PPT展示精美化:现代化条件下的教学往往借助PPT的手段,PPT具有易保存、易共享的特点,特别是学生在课后可以下载PPT,考前复习会阅读PPT,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这一资源。PPT展示精美化不仅体现在制作的精细与美工上,还应注重将现代艺术元素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艺术元素有机结合,在PPT平台上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文化的灵动性。

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需要理性批判

大学时代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代大学生的认知特点,恢复其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为自主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积极发挥理性思维的批判作用。教师在介绍中国传统文化时,要特别注重引导学生自觉开展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性思考,学会用理性批判的方式对中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讲到历史观时,涉及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可以引入历史上现实存在的、且争议较大的人或事,如清末帝后之争。有的同学可能将清朝的灭亡归结为慈禧一人之过,甚至将中国近代的受欺压、受的悲惨史实归到慈禧一人头上。一方面,允许学生积极思考,开动头脑,对问题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另一方面,通过引导,让学生从思考“历史人物在历史发展过程的作用”转到思考“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让学生从人物的批判到封建制度的批判,并在批判封建制度的同时,正确对待封建制度中的优秀文化。除了在课上引入中国历史上的人与事外,还可以引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若干观点,如讲人的本质时,引入孟子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告子的性非善非恶论等,一方面,介绍他们思想中的合理之处;另一方面,引导学生辩证看待他们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并与马克思“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学说加以对比,进一步指出强调阶级社会中人性是具有阶级性的。

五、结语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传统德治政治文化 法治精神 创造性转化

自从伽达默尔提出关于传统的多元历史性和创造性转化的理论以来( Gadamer,1975),伴随着西方现代性思潮剧烈冲击中国传统文化这一现实情境的展开,学者们越来越关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问题。正如汪丁丁所指出的:我们没有办法摆脱我们各自的已经“消解”的传统(生物的、社会的、与个人的),传统是不能被消解的,它只可以转化。[1]不管你是否承认,我们似乎已经“消解”的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一直存在着,且作为“集体下意识”内化入民族深层心理结构,影响着中国的政治发展。

江泽民同志今年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2]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如何与标志现代性的法治精神相融合?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对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有一个仔细的梳理和反思。

一、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及其特征

中国封建社会延绵二千多年,传统政治文化主要表现为王权基础上,通过礼仪规范而施行的德治传统。集中体现为儒家的治政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3] 。应当指出,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中的德并非仅指“政治道德”,而是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道德修养,即儒家的“圣王”理想。它要求为政者事君如父、爱民如子、清正廉明、尊贤敬教、谦虚谨慎、光明磊落、先天下之忧而忧等品德。政道合一,伦理道德成为政治价值评价标准,完美的道德修养是从政者至关重要的条件。如唐太宗在警戒他的儿子们时曾说:“桀纣虽为天子,今若相唤桀纣,人必大怒。彦回,闵子骞,郭林宗,黄叔度,虽是布衣,今若相唤赞道类此四贤,人必大喜,故知人之立身,所贵者唯在德行,何必论荣贵。” [4]可见道德之重要性。虽然,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中也有法制思想的存在,如孔子在《论语》结尾处指出:“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这与罪刑法定思想、法治思想相去不远,但从总体上说,在“德”、“法”关系上,儒家主张“德主刑辅”。儒家并不否定法的存在,但认为“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德,有耻且格。” [5],法律治表不治本,诛恶不劝善,所以儒家提出“礼”这个层次更高的类制度化的道德要求。“法”成为“德”的辅助工具。在儒家德治政治文化的德法关系上,大木雅夫的剖析颇为公允:儒家主张明君贤相之说,其基调是人格主义,但由于明君贤相不可能连接出现,为使平庸的执政者、执政官也能公正地施政和司法,儒家因此也强调完善法制以及把法作为信赏必罚的公正政治的基础。[6]

中国传统的“德主刑辅”德治政治文化与英、美国家以“自由、民主、平等”为核心的法治、立宪主义政治文化传统相比,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1)高调的政治道德传统(2)自律本位的政治文化(3)家长本位的政治文化。

(1)高调的政治道德传统。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有着浓厚的人性可至善的理想主义色彩。在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及“内圣外王”传统文化影响之下,人们要求为官者具有完美的品德,要求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并认为“政治是高尚的事情,参与政治是人具有良好品行的体现” [7],所谓“学而优则仕”。这与西人的 “原罪”观和自马基雅维里以来认为政治是争夺、维护权力、利益的思想大相径庭。

(2)自律本位的政治文化。在传统的“德主刑辅”的德治政治文化中,政治约束主要途径是,倡导为官者提高自身修养和遵循类制度化的礼仪规范。这种自律本位政治文化一直存在于国民的政治价值评判意识之中,表现在国人几千年来的“期盼清官情结”及对“他律”政治——宪政——的失望、疏离和无知。

(3)家长本位的政治文化。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而及天下。得“德”之人先志在齐家,是一家之主;治国,是一国之主;平天下,则是天下之主。中国传统的礼制秩序或伦理角色定位系统保障着这种家长本位政治文化的推行和延续。当下,它表现为“权威主义”、“一言堂”、“百管干部”;表现为从政者对下要求绝对服从,对上则具有天然依附心理。

二、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的历史评价

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是在小农自然经济方式、宗法族制的社会构造及政治意识形态化的儒家学说基础上形成的。在传统的、较为封闭的、文化高度统一的封建社会中,传统德治政治文化适应并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以孔孟为代表的德治政治思想发端于春秋战国时代,在这两个战乱动荡的时代里,德治政治思想并没有得到重视。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焚书坑儒,力主法治,“罪人不孥,刑杀无度”,终于二世而亡,一统天下仅15年。[8]汉兴之初,重黄老之学,先有吕后之乱,后有七国之争。汉武帝继位后,采纳了以董仲舒为首的汉儒提出 “德主刑辅”德治政治思想,从此中国政治进入一个基本上长久治安,朝代更替的封建统治时期。由于德治政治思想基本上切合了封建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现实,而得以成功贯彻。那些崇儒的朝代基本上也都得到较好地延续和发展。西汉215年,东汉196年,唐290年,宋320年,明277年,清268年。德治政治思想经几朝几展,逐渐升华为政治文化,对统治者实现社会控制,确保社会稳定、发展和繁荣,有不可抹杀的功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18世纪以前的中国能在农业文明中独占鳌头,与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

虽说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楔合了传统农业国家的社会结构,促进了封建中国的稳定发展,但其终究是农业文明的一部分,与现代工商业文明存在着强烈的时代落差。传统德治政治文化表现出的诸多非现代性特征,使其在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捉襟见肘,在当下中国的社会转型期,面临久久走不出的困境。

三、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在社会转型期面临的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一个新的社会转型时期。转型的基本特征是: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异性的多样性社会转型,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9]面对逐渐趋向开放、多元的现代社会,道德调节、控制生活的能力显著下降,因此传统德治文化传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面临着三个久久走不出的困境。

(一)社会转型期,价值取向多元化带来的政治道德困境

在社会转型期,逐渐涌起的市场经济大潮激荡起多种多样的价值目标追求,不同地位、不同利益、不同经历的社会成员对同一件事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和价值目标追求,从而出现多元化的政治道德取向。当下,政治道德面临的主要困境是,一方面传统高调政治道德作为理想追求似乎仍然存在,但无法与现实政治生活融合,也规范不了现实政治生活。另一方面,价值取向多元化状态下,又不能形成适应转型期的、被人民广为接受的政治道德。于是就出现了我们在考察、评价干部时还总是从“是不是老实人”、“能不能团结人”、“关不关心群众疾苦”、“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伦理或高调政治道德出发,而现实中的政治却越来越要与人情、伦理相分离,用公正和正义来做为其价值支点。

(二)社会转型期,利益分化导致的“自律律不住、他律跟不上”困境

市场经济对社会的触动,主要表现在利益分化和重组。利益分配改变了以往单一的计划经济分配模式,这大大激发人的主体意识、竞争意识的觉醒。受个体利益驱动,加之,新旧体制转轨中的政策漏洞,使一部分人有用不正当手段和不公平竞争攫取利益的机会。靠自我道德觉悟和道德舆论来控制权力,在纷繁的利益诱惑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开放社会的人们不会在任何时候将任何行为都置于道德监督之下,在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时其行为总是想而且也总是能逃避道德约束。在法律尚不完善,他律意识淡漠的政治领域,利益分化所带来的冲击可想而知的。

(三)社会转型时期,中西文化碰撞引起的家长本位政治文化的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西方文化进入我们的视野,以民主、自由、平等为核心的西方政治文化与中国传统的家长本位政治文化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民主、自由、平等理念,使我们感觉到了家长式作风所带来的权力对私人领域的侵犯,及其对经济、政治发展的危害。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的深入、教育的普及更唤醒了人们要求平等、要求公正的意识,从而对家长权威产生了不服从心理。然而,延绵几千年德治政治文化所蕴含的家长本位文化根植于民族心理之中,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把家长降格为人民公仆,但人民公仆仍然行使着家长的权力,“当官就是为民做主”的思想至今仍有很大市场。

四、从 “德主刑辅”政治文化向“德法并重”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从倡导提升个人道德修养入手,以礼仪规范为秩序框架,保障了我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政治稳定和发展,但自中国被迫加入世界现代化行列以降,特别在当下社会的艰难转型时期,传统“德主刑辅”的政治文化,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困境重重。如何走出困境,实现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以期政治文化在促进变革政治体制、维系政治关系、指导政治行为上发挥积极作用,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要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不仅需要精密而深刻地理解传统文化,也需要精密而深刻地理解其他文化之精神。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的逻辑起点是对这一文化中的某一价值有理解后的批判,而这一批判的依据则是其他文化中与之有联系的另一价值。因此,要实现德治政治的创造性转化,我们必须深刻理解与之相联系的法治精神,以探求法治精神与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楔合之必要性和可能性。

传统德主刑辅政治文化是价值探求型(或曰理想型)的政治文化,它把治理国家的大事寄望于“圣君”、“贤臣”,这在处于封闭状态的农业社会确有可行之理由和事证。但在一个经济市场化、利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里,儒家伦理道德很难成为直接可以普遍制度化的、明确且可操作的硬性规范体系,而且其道德内涵也难以满足现代民主社会的公共理性要求。因此,现代民主政治必须由“法治”作为其支撑框架。尽管法治主义者对“法” 的来源、形成过程存在分歧,但对“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地位上都有一致的共识。法治主义者认为:在社会的治理中,一切人都要按照既定的普遍为人知晓的规则办事,不违背既定的规则,不凭个人的主观爱好行事,即使是统治者也不例外。(10)法治主义的核心是:“王”在法下。与“德治”主张“德主刑辅”一样,在现实政治中,法治主义并不反对发挥人的道德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也不反对统治者个性的“奇里斯玛”的魅力。绝对的法治主义要统治者和管理者成为一个“只服从法律的人”没有个人“爱、憎”、“激情”的人,也是一种糟糕的理想主义,其设想不仅不可能实现,即使实现,也将导致人被“法”异化,丧失人合理批判现实的能力。所以,德治与法治作为两种不同的治国手段,在现实政治中,是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这是法治精神与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楔合的逻辑起点。

在厘清“德治”与“法治”各自特点、相互联系之后,实现德治政治文化向德法并重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关键是在于处理好“德”与“法”两者之间的关系。如前所述,“法治”在当代社会是一种现实的治国思想。它通过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因此,“法治”进入政治制度领域,必须在外在制度层面上加以落实。在当下社会,应该具体落实在: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成为一个能够立良法的机构,应该依法组织起良好的政府、法院,更应该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依法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在感召个人道德上,具有一定作用,但其进入政治领域,与自由、平等、民主等现代法治精神难以楔合。正如,中国历史上“以道德理想转化政治”的儒家“圣王”理想,在实际上总是表现为政治化的儒家,变为统治者对人民进行思想控制的工具,“圣王”理想也沦落为“王圣”。[11]由此,笔者认为,我们不妨把“德”的内涵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政治道德。它在社会政治领域内,规范社会治理方式,对社会政治伦理的或国家公民的政治行为起内在制度化的约束作用,体现现代民主社会的公共理性要求,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楔合。如公平、正义等范畴即可归入此类。第二个层次为社团道德。它主要来源于原有的民间道德规范,发展空间是正在发育的第三部门,社区等。它根据社团的不同传统、不同性质,对不直接触犯政府制定的法律、但是违反了社团普遍道德准则的行为 ,进行道德舆论谴责。第三个层次是私人道德。在这个层次上,个人可根据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修养自身道德。只要其行为不触犯法律、不有悖于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和社区成员的政治道德和社区道德,其道德选择便是正当的。儒家传统中的修身及三不朽思想在此无疑有很大发展空间。当然,三个层次上的“德”并不是截然分开的。私人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必然会受到社区道德的影响,而社区道德的演进的根源则在于私人道德的变迁。政治道德的社会化过程必然会形塑社区道德,而其能否有效的社会化,则有赖于社区道德对它的吸纳程度。这一道德内涵上的划分,有助于我们在政治领域寻找到“德”与“法”的楔合点。

以上转化,只是理论上的应然分析,传统德主刑辅政治文化经几千年历史积淀,弥漫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信仰、情感、行为等各个角落,要真正实现传统“德主刑辅”文化的转化,我们必须自觉在社会制度、民众的心理结构及行为模式等三个层面接受“法治”精神的挑战,只有在对挑战的不断回应中,才有可能发展出“德法并重”的政治文化。

注释:

[1] 汪丁丁.《知识动力学与文化传统变革的三类契机》.《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1期

[2] 罗国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人民日报.2001年2月22日第9版

[3]《论语.为政篇》.中华书局.1980年第2版

[4]《贞观政要》卷四.教戒太子诸王

[5]《论语.为政篇》.中华书局.1980年第2版

[6] 大木雅夫.《法治与德治——立宪主义的基础》.《二十一世纪》.1998年6月号第47期

[7]1992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的公民政治素质调查中,1995位调查对象有931明确认

为“政治是一件好事情”占46.7%,只有73位认为“政治是一件坏事件”仅点3.7%。

《中国政治人》张明澍.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4年1月第1版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发展逻辑》马庆钰《政治学研究》1998年第二期

[8]《史记.秦本记》

[9]《论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政治发展》包心鉴,《政治学研究》1996年第1期

[10] 大木雅夫.《法治与德治——立宪主义的基础》.《二十一世纪》.1998年6月号第47期

[11]方克立.《现代新儒学与中国现代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版

on the creative transform of the rule of virtue in traditional political culture

gong hong bo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4篇

(一)传统文化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有较强思政教育功能,为高校思政教育提供重要的教育资源,传统文化精髓对于大学生“大到价值观、人生观的养成,爱国主义精神的培养,小到修身养性,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心理健康问题等”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高校思政教育具有深层的文化内涵,其本质是对学生进行有意识、有计划、有步骤的思想干预和行为引导,目标是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提升大学生综合文化素养。因此,思政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文化活动,具有较深厚的文化底蕴,与传统文化更有互通互补的紧密联系。当前,部分高校将《论语》《大学》等传统文化经典读物作为教学教材,开设专门的国学课程,这说明将传统文化元素运用到高校思政教育中势在必行。

(二)传统文化元素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现状

目前,部分高校正积极着手加强传统文化在思政教育中的实际运用,但这项工作仍有欠缺,仍需进行全新、全面的构建。首先,各方的重视度不足。受应试教育影响,部分思政工作者难以转变固有观念。部分高校由于教学资金、资源等方面顾虑,无法全面推进传统文化教育。教育部门也缺乏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方针,未形成机制保障;其次,在思政教育中的传统文化教学内容缺乏实效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通过“两课”开展,课程中涉及的传统文化内容尚不完善。尽管部分高校开设了《国学经典解读》《传统文化导论》等选修课程,但仍存在内容不充实、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最后,在思政教育中运用传统文化元素方法相对陈旧。各类现代教育手段未能广泛应用到高校思政教育工作中,部分高校只是直接搬用教育手段,没有与实际教学结合起来,也“没有形成教育手段现代化的覆盖网络”。

二、拓展传统文化元素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途径

(一)立足传统文化完善教育理念

首先,在传统文化元素运用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教育观,并进行批判性继承和吸收。既要尊重传统文化和民族历史,也不能颂古非今,要以辩证的、发展的态度挖掘传统文化中的有益成分,并在教学活动中对其进行时代性的解读和运用,使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结合,与大学生实际相结合;其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传统文化讲求以“德”为立人之本,这与当前以德育人的教育方针相契合,也为高校思政教育提供了方向。思政教育者应充分了解传统文化中对立人、育人、树人的要求,结合人才发展需求设定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从学生发展的角度出发,培养其成为具有一定文化底蕴和较高社会价值的人才;最后,要做到现代教育观与传统文化的结合。例如,建构主义教育观认为,教学活动应注重学生对所学知识的主动探索和建构。这就要求思政教育者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和吸收传统文化精髓,实现其对传统文化的自主建构和应用,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感受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二)丰富和创新教育形式及内容

第一,从形式方面讲应寻求多样化的教育形式。例如,以传统节日、学校重大事件为契机,通过文艺节目、典礼活动、演出、论坛等大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将传统文化元素运用到思政教育中。还可开展以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展示、文学作品创作、网页制作、网站设计、宣传片设计等竞赛,促进大学生吸收优秀传统文化元素,使其自觉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另外,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介展现和传播传统文化。例如,可组织大学生收看“百家讲坛”等电视栏目及反映传统文化的影视剧、纪录片、宣传片等。教师也可以运用微博、微信等向大学生传播传统文化,形成线上线下思政教育的合力;第二,从教学内容方面讲,应充分挖掘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核,创造性地将其转化为思政教学内容。例如,“儒家讲求‘人不知而不愠’和‘吾日三省乎吾身’的内修和内省,道家主张‘道法自然’”,这些传统文化思想精髓、琴棋书画礼等文化技能以及传统文学、古典戏剧、古代建筑、中医养生等文化知识,都应作为思政教育的教学内容。

(三)全面优化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首先,各高校应围绕思政教育目标及自身办学特点,结合传统文化构建,激发大学生爱国感情、爱校深情、学习热情和生活激情的大学精神。在大学精神的构建过程中可聘请传统文化方面的专家,结合教学实情和人才培养方案将传统文化创造性地体现在大学精神中;其次,通过高校校园自然环境建设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从校园建设、建筑布置、校园管理等角度着手为大学生创造优美舒适的环境,使学生树立向往美好生活、热爱自然、追求崇高理想的心态,对学习传统文化起到寓学于情、寓教于景的效果。例如,北京大学的建筑物多为古式建筑,校园的湖泊、拱桥、楼阁等也具有传统文化元素,使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提升对传统文化的了解程度和情感认同;最后,通过校园文化宣传系统,加强传统文化在大学生中的宣传力度。可充分利用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等场所,建立集校报、校刊、校园电视、校园广播、校内网、报栏、展品等宣传设施于一体的传统文化宣传系统。

三、结语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5篇

理论价值。中国传统文化包含着许多伦理道德因素,比如,《大学》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修身是实现人生最高理想的首要条件,也是造就最完美人格的基本途径。《礼记•中庸》中,“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体群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工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修身被奉为治理“天下国家”的“九经”之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确立,就把传统伦理道德的积极成分上升到国家层面,与社会主义价值理念有机结合在一起,这正是运用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道德价值的有力体现。这也正是当前我们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理论基础。育人价值。《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中指出,“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礼记•坊记》曰:“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私财。”对于大学生来说,大到国家、社会,小到家庭、自身,责任无处不在,承担责任是一种高尚的精神文化,这种精神蕴涵远大的理想、无私的情操与仁善的心灵,人的价值也因为承担责任才有了分量和精彩。以传统文化为载体,培养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德育价值。“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个人层面的要求和规范,也是大学生应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是大学生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关系时应当表现的德行。

二、传统文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缺失现状

社会认知程度不高。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当代大学生在享受更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面临多元化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选择,传统文化正逐渐从他们的观念中退化,多数大学生对传统文化的了解和认知是片面的、笼统的。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他们的健康成长。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当今社会思潮多元化、信息良莠不齐、言论环境相对宽松和自由,90后大学生过分强调自我价值的实现,整体协作观念差,缺乏社会责任感。社会、学校、家庭对学生的独立人格和个性发展的重视不足,使学生的主体性被压抑,缺乏责任感。从当代大学生身上深刻反映出一种由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体制的变迁带来意识形态的多元化而导致的价值观选择性的迷茫。心理素质趋向弱化。当前,部分大学生无法实现从依赖型向独立型的过度;人际关系紧张,甚至对老师的教育和同学的帮助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缺乏应对压力和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择业心理压力加大,甚至对生活缺乏信心,造成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大学生出现心理健康方面问题的比例不断上升,这一问题已成为影响大学生健康成长及高校稳定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传统文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实现途径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6篇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高职学生也在转型中塑造着自己的思维、人生观和价值观。伴随着世界一体化、信息化浪潮的同步进行,社会转型中的各种社会问题几乎同时呈现出来,理想与现实、传统与现代、本土文化与西方文明多重因素交织在一起,使高职学生面临空前的困惑与迷惘,这些都迫切期待我们教育工作者去解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努力拓展新形势下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离不开人的需要,因为需要是人们能动性的源泉。高职学生目前的这种现状迫切需要我们运用新的方法和手段去改变他们。因此,运用中国传统文化来加强和进行思想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传统文化的内涵和现实意义

我们所说的传统文化是指以华夏民族为主流的多元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融合、形成、发展起来,具有稳定形态的中国文化,它包括思想观念、思维方式、道德情操、价值取向、礼仪制度、风俗习惯、、教育科技、生活方式等诸多层面的丰富内容。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经过数千年的文明积淀,我们的祖先为我们遗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这些都是取之不尽的、用之不竭的思想教育资源。弘扬传统文化,将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儒家的“礼”与“仁”,“民为贵”;道家的“旷达”、“天人合一”等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环保、科学发展观等结合起来,既生动有趣,又能提高校园文化氛围,对于有效改变高职学生所存在的不良风气,提高高职学生思想素养和专业课的学习热情,增强学习效果具有良好的作用。将传统文化与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对于提高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意义重大。首先,它能有效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比如说从屈原、岳飞、文天祥、戚继光、郑成功、冯子材等历史英雄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爱国主义情操能够深深地鼓舞学生,激发高职学生爱国主义情感,培养他们热爱祖国、忠于祖国、奉献祖国的思想品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思想可以帮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能够有效增强学生的意志品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的自强精神;“头悬梁、锥刺骨”、“梅花香自苦寒来”、“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刻苦钻研精神;“慎独”、“见贤思齐,见不贤自省”的自律精神;等等都是大多数高职学生身上缺少的意志品质。再则,能够有效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传统文化中强调的“术业有专攻”、“业精于勤荒于嬉”可引导高职学生专注于学业,热爱自己的专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岗敬业精神。传统文化中“和为贵”、“将相和”、“和气生财”的主张对于培养高职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识大体顾大局意识、协调好人际关系、达到利益双赢不无裨益。传统文化遗产中的众多文化遗址、发明创造、长城、故宫、兵马俑等物质和精神文化遗产时刻提醒着子孙后代要继往开来,刻苦钻研,不断创新,把中国文化发扬光大。

三、传统文化教育在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渗透方法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7篇

【英文摘要】Asurveyofthethousandsofyearsof

我国著名散文家余秋雨先生,在对世界四大文明的发祥地考察后曾表达过这样一个观点:中华文明为什么没有像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那样,在时间和空间的无限中销声匿迹而绵延不绝、延展至今?其原因之一是整个社会没有形成一种远征的力量。[1]近年来,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海外出现了一种“中国”论调。《大国的兴衰》一书的作者保罗·肯尼迪撰文,称全球化将使中国受益,反过来威胁美国的地位,“美国现在拥有不可撼动的世界霸主地位”,但“不能在本世纪续写荣耀”,理由是中国可能赶上来。耶鲁大学商学院院长杰弗礼·加腾(JeffreyGarten)在《商业周刊》上撰文指出:世界经济对中国这个“世界工厂”的依赖,已经到了危险的地步。一旦中国经济受到战争、恐怖袭击、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的打击,美国经济的“生命线”就可能被掐断。针对这一论点,一些中国学者也纷纷撰文指出:中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国势日盛,对他国的土地与资源并无染指之心,所想的只是维护本国的合法权益。而且回顾历史,中国式的战略文化和战略思维,一直是指向和平的。“亲邻善友,国之宝也。”[2]和平主义精神便显而易见。不过,这种和平主义的宣讲也招致了许多学者的反驳。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崇尚和平的事实固然很多,可相反的事实也不胜枚举。许多研究中国文化的海外学者和西方学者,可以赞扬中国人的深刻、广阔、单纯、恬静、勤俭等美德,似乎还很少承认中国是一个和平之邦。[3](P34)特别近代以来,中西双方的接触常常是通过战争形态表现出来的。义和团运动之后,中国文化在西方所得的一点“好感”,被一扫而空,很多西方学者都认为中国是一个“野蛮”、“残忍”的民族。至此,也易于得出一个结论:恐怕实在难有这样的民族和国家,天生就喜好和平。

然而近读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儒教与道教》和英国大哲学家罗素的《中国问题》以及相关资料,然后重温了中国数千年文明史,对这一问题便有所厘清:中华民族实在是一个崇尚和平的民族,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取向,一直是和平主义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积累而沉淀下来的精神财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存在于民族大众的心理的、知识的、生活的结构之中,并通过人们的政治社会化过程而得以延续。尽管这种延续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和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而有所发展、嬗变,但中华民族政治文化的主流仍绵延不断地得以保持。被誉为“世纪的智者”的大哲学家罗素,曾于1920年至1921年间,在中国进行了长时间的讲学,讲学完成之后,他根据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写成了《中国问题》一书。书中说中国人向以博大的文化为荣,而中国文化的核心精神在于追求自由而非支配别人。正如罗素所言:“他们追求的只是自由,而不是支配……中国虽是两千年帝国的后裔,然而对帝国的热衷却已极其淡漠了。”[4](P154)在这种文化熏染下的中国人非常骄傲,以致骄傲到不屑于打仗的程度。诚如罗素所言,“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有骄傲到不屑于打仗的民族,那就是中国”[4](P154)。按罗素先生的意思自然是中国人爱好和平已习而成瘾。中国历史上虽征战连绵,但老百姓是天生爱好和平的。罗素接着论证了这一个观点:“我不知道哪国的诗人会像白居易那样,塑造了一个自残逃避的新兵……他们和平主义扎根于深思熟虑的观点,事实上扎根于他们不愿意改变任何所见到的一切。”[4](P154)马克斯·韦伯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指出:“中国尽管战事频仍,但进入历史时代后,即逐渐成为和平化的世界帝国。”[5](P30)韦伯首先承认,中国文化的发展最初是以纯粹默武主义为标志的。但随着文官当政,意识形态自然地转向和平主义。[5](P32)因此,和平主义自有文明史以来,基本上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脉络。

综观中国历史,除却一些失常的行为,中国政治文化之崇尚和平,也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在中国与异族的战争中,多半是因异族入寇,我方才起而抗战;抗战胜利,亦能适可而止,以穷兵默武为戒。中国自秦以来屡筑长城就是明证:长城是由历史命运铸成的一座巨大的纪念碑,它代表防御和不出击,是积淀着一种内向防范型文化的深厚思想的事物。西汉时,有个叫陈汤的,他以单车之使,攻克了西域匈奴遗族这支强敌,回到朝内,不但得不到英雄式的欢迎,还受到种种责难。就是因为中国有“兴灭国,继绝世”的理想,这理想便代表一种崇高的和平精神。[6]并且,中国人至少在士人阶级,是向不崇拜英雄的。成吉思汗,曾横扫欧亚两洲,英雄气概,史无前例,然最终也落得个“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评价。同时,中国历史上的名将,立大功,建大业,但重文轻武的传统始终没变。在历史上能不朽的军事人物,也往往因其有儒将之风,国人视班超高于李广、卫青,其故在此。马克斯·韦伯也曾指出,武人在中国被鄙视,就像在英国亦受过200年的蔑视一样,一个有教养的士人是不会在社交场合中与武官平起平坐的。[5](P137)重文轻武的传统,虽曾使中国流于文弱,但正是这文弱之气,成就了中国和平主义之源。

任何精神气质的获得,都离不开具体的土壤。和平主义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神特质,更离不开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制约。

(一)自然环境的影响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当然也是人类意识或精神形成的基础。地理环境对人类和人类社会有一定的决定作用,虽然这种作用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终的。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方式的多样化,人们开始能动地利用地理环境,于是地理环境对人类具体活动的决定作用就逐渐减轻。生产力越发达,人类对地理的利用能力程度越大也越深,但这一切都是以地理环境所提供的条件为前提的。

中国的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大部分领土处于北温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为发展农业提供了最适宜的条件,我国黄河中下游很早就形成了大片的农业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黄河文明。与西方的大海文明即蓝色文明相比,黄河文明是一种大陆文明。占主导地位的传统政治思想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基础上的。农业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对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重视。西方政治文化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才能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中国古代思想家地主张“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思想的实质,就是强调人的行为与自然协调。由这种地理环境决定的思想长期实践的结果,是实现对完满和谐的和平精神的追求。

(二)社会环境的制约

社会环境的制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基础的制约。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中比照斯密之术语“商业之系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农业之系统”[5](P39),农业民族与商业民族、游牧民族的不同,在于商业民族好竞争,游牧民族好争斗,而农业民族自耕自食所以好和平。农业民族不但要居有定所,耕种也需有定时,因此,最怕骚动和变乱。一旦战事兴起,往往流离失所,不得耕种,影响民生。因此,中国农民的最高要求就是过太平日子。金耀基在对中国人人格特征进行分析时提到农业社会对中国人性格的影响,并进而影响到中国的政治文化。他认为,古典中国是典型的传统的农业社会,这形成了中国人顺乎自然的人生观,他们把自然界和人事界的种种安排视为天经地义,很少去改变世界。金耀基借用冷纳的术语,称为“闭固性人格”,这与现代工业社会的“流动性人格”相反。[3](P36)此外,在技术尚未进步的时代,农业是靠天吃饭的,每遇丰年,农民便对上天感恩报德;遇到灾年,便要进行祈祷,这也有助于培养和平精神。马克斯·韦伯也认为,对文化的发展来说,起决定作用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即战斗君主军事上的神性和巫师的和平主义的神性是否能结合于一人之手。[3](P38)而在中国,这种决定作用却偏向于后者,诚如马克斯·韦伯随后所指出的,中国的君主是一个大祭师,是凭借古老天生的神性进行统治的。这种巫师般的神性恰恰是和平主义的。[3](P38)

2.思想观念的提倡。人类所以不能和平,战乱连年,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权力之争及对资源的占有。权力欲是人类最常见最具潜力的动机。古人似乎很早就看到了这一点,而以权力禅让为政治崇高道德。尧舜禅让,数千年来传诵不绝,奉为圭臬。孔子也曾有言:“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孟、荀也都主张“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也”。到了宋明理学,更主张以通过心性的工夫,彻底超化权力欲,这便为和平主义在中国的延续提供了思想上的教化。“中庸”之道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早已成了人们普遍的思维原则。由于全民族在“贵和尚中”观念上的认同,使得中国人十分注重和谐局面的实现和保持。“中庸”与政治的关系最集中地体现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思维方式上。中庸思想可谓博大精深,它要求执政者“执其二端,用其中于民”(《中庸》),妥善协调各方面的矛盾,实现和谐(“和为贵”)的价值目标。在评价中庸思想时,不能简单地把中庸等同于折衷主义,把中国古代官场讲求不偏不倚的折衷倾向理解为中庸之道。应该说中庸思想倡导的崇尚和平,讲究信义,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群体的和谐,是社会政治稳定与发展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对调适、化解、规范社会各方面利益的矛盾与冲突,使社会不至于在无谓的利益冲突中频繁动乱乃户至消亡,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3.国人性格的影响。中国之热衷于和平,实乃是中国人性格淋漓尽致的表现。在这一点上,海外学者和西方思想大家都曾有过精彩的论述。我国台湾学者金耀基在对中国人性格进行一般性观察时列举了辜鸿铭、史密斯、威廉姆斯和美国汉学家亚瑟·莱特关于中国人性格的观点,莱特提到了中国人的13种性格特征,其中之一就是与人无争。[3]正是这样的性格特征,造就了中国文化特有的价值取向。罗素也提到中国人性格不利于战争而有志于和平的方面。他的一位北京友人向他展示的一些画,令他印象十分深刻:苍鹰捕雀,鹫栖大枝,水鸟傲立于冰雪之中。罗素认为,这些画表现了中国人的善于体恤,这种性格不利于战争。[7]罗素还同时提到中国人性格中的宽容和忍耐精神,并对这两种精神表现出极大地惊讶,中国人的宽容,欧洲人根据本国经历是无法想象的,但最让欧洲人惊讶的莫过于中国人的忍耐了。正是这两种精神形塑着中国人的性格,使中国趋向和平而不是战争。

4.本土宗教的渗透。佛教戒杀生,慈悲为怀,在崇尚和平这一点上,较之中国正统文化,有过之而无不及。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以后,便逐渐渗透到民间,至隋唐曾盛极一时。佛教的基本精神,于是为正统文化所吸纳,成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隋唐以后多年,佛教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不在本土文化之下,这从佛寺的数目和孔庙数目的比较中可明显看出。这种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曾有效地培养了和平精神,这是绝无可疑的。在宗教的影响中,儒教和道教也无处不在地渗透着和平主义。在这方面,马克斯·韦伯在其所著《儒教和道教》一书中有透彻的论述。马克斯·韦伯分析中国为什么没有发展出理性的、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时认为,最基本的原因是中国缺乏一种像禁欲的新教教义那样的精神气质。用韦伯的话来说,“儒教的理性主义是去理性地适应于此世,清教的理性主义是去理性地支配这个世界。”[5](序)这两种理性主义的区别在于一种是消极适应,一种是积极支配;一种是秩序,一种是反秩序的。对于儒教的这两种理性主义,陈秀同说:“宁作太平犬,不作离乱民。”[5]正如这句话所显示的,儒教的理性主义本质上具有和平主义的性质。罗素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在中国虽然革命和战争时有发生,但往往不甚激烈,这是因为儒教的平静观起了重大作用。[4](P31)他又指出,中国很少发生血淋淋的战争,在这样的国度里,兵祸之灾没有我们厉害,那就是因为儒学的缘故。[4](P31)尽管罗素的观点有点武断和偏激,但儒教内含的和平主义因素却是不容置否的。和儒教一样,传统道德也具有和平主义的精神气质。道教引导人们隐匿于世的方式或作为隐士离群索居于山林,以保全一己的纯真与谦逊。在韦伯看来,这种精神是与鼓励人们跳出狭隘的生活圈子到广阔的天地里施展自己才能的创业精神背道而驰的。[5](序)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富含和平精神,中国的传统社会也足以培养和平精神。但一部世界文明史,同时也是一部血淋淋的战争史。那么,如何使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这种和平主义精神成为世界的和平主义,便是每一位关注世界和平和人类命运的学者要探讨的理论课题。诚如罗素所言,中国人摸索出的富含和平的生活方式,已沿袭了数千年,若能够被全世界所采纳,地球上肯定会比现在有更多的欢乐祥和。[4](P7)站在新世纪的前沿,重新审视近百年前哲人的明导,便知中国之和平对于世界争取和平的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余秋雨.行者无疆·在浙江大学第九届登攀节开幕式上的演讲[Z].北京:华艺出版社,2001.2.

[2].在美国哈佛大学的演讲[N].人民日报,1997-11-3(1).

[3]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罗素.中国问题(秦悦译)[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

[5]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洪天宝译)[M].杭州: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8篇

【英文摘要】Asurveyofthethousandsofyearsof

我国著名散文家余秋雨先生,在对世界四大文明的发祥地考察后曾表达过这样一个观点:中华文明为什么没有像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那样,在时间和空间的无限中销声匿迹而绵延不绝、延展至今?其原因之一是整个社会没有形成一种远征的力量。[1]近年来,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海外出现了一种“中国”论调。《大国的兴衰》一书的作者保罗·肯尼迪撰文,称全球化将使中国受益,反过来威胁美国的地位,“美国现在拥有不可撼动的世界霸主地位”,但“不能在本世纪续写荣耀”,理由是中国可能赶上来。耶鲁大学商学院院长杰弗礼·加腾(JeffreyGarten)在《商业周刊》上撰文指出:世界经济对中国这个“世界工厂”的依赖,已经到了危险的地步。一旦中国经济受到战争、恐怖袭击、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的打击,美国经济的“生命线”就可能被掐断。针对这一论点,一些中国学者也纷纷撰文指出:中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国势日盛,对他国的土地与资源并无染指之心,所想的只是维护本国的合法权益。而且回顾历史,中国式的战略文化和战略思维,一直是指向和平的。“亲邻善友,国之宝也。”[2]和平主义精神便显而易见。不过,这种和平主义的宣讲也招致了许多学者的反驳。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崇尚和平的事实固然很多,可相反的事实也不胜枚举。许多研究中国文化的海外学者和西方学者,可以赞扬中国人的深刻、广阔、单纯、恬静、勤俭等美德,似乎还很少承认中国是一个和平之邦。[3](P34)特别近代以来,中西双方的接触常常是通过战争形态表现出来的。义和团运动之后,中国文化在西方所得的一点“好感”,被一扫而空,很多西方学者都认为中国是一个“野蛮”、“残忍”的民族。至此,也易于得出一个结论:恐怕实在难有这样的民族和国家,天生就喜好和平。

然而近读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儒教与道教》和英国大哲学家罗素的《中国问题》以及相关资料,然后重温了中国数千年文明史,对这一问题便有所厘清:中华民族实在是一个崇尚和平的民族,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取向,一直是和平主义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积累而沉淀下来的精神财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存在于民族大众的心理的、知识的、生活的结构之中,并通过人们的政治社会化过程而得以延续。尽管这种延续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和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而有所发展、嬗变,但中华民族政治文化的主流仍绵延不断地得以保持。被誉为“世纪的智者”的大哲学家罗素,曾于1920年至1921年间,在中国进行了长时间的讲学,讲学完成之后,他根据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写成了《中国问题》一书。书中说中国人向以博大的文化为荣,而中国文化的核心精神在于追求自由而非支配别人。正如罗素所言:“他们追求的只是自由,而不是支配……中国虽是两千年帝国的后裔,然而对帝国的热衷却已极其淡漠了。”[4](P154)在这种文化熏染下的中国人非常骄傲,以致骄傲到不屑于打仗的程度。诚如罗素所言,“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有骄傲到不屑于打仗的民族,那就是中国”[4](P154)。按罗素先生的意思自然是中国人爱好和平已习而成瘾。中国历史上虽征战连绵,但老百姓是天生爱好和平的。罗素接着论证了这一个观点:“我不知道哪国的诗人会像白居易那样,塑造了一个自残逃避的新兵……他们和平主义扎根于深思熟虑的观点,事实上扎根于他们不愿意改变任何所见到的一切。”[4](P154)马克斯·韦伯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指出:“中国尽管战事频仍,但进入历史时代后,即逐渐成为和平化的世界帝国。”[5](P30)韦伯首先承认,中国文化的发展最初是以纯粹默武主义为标志的。但随着文官当政,意识形态自然地转向和平主义。[5](P32)因此,和平主义自有文明史以来,基本上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脉络。

综观中国历史,除却一些失常的行为,中国政治文化之崇尚和平,也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在中国与异族的战争中,多半是因异族入寇,我方才起而抗战;抗战胜利,亦能适可而止,以穷兵默武为戒。中国自秦以来屡筑长城就是明证:长城是由历史命运铸成的一座巨大的纪念碑,它代表防御和不出击,是积淀着一种内向防范型文化的深厚思想的事物。西汉时,有个叫陈汤的,他以单车之使,攻克了西域匈奴遗族这支强敌,回到朝内,不但得不到英雄式的欢迎,还受到种种责难。就是因为中国有“兴灭国,继绝世”的理想,这理想便代表一种崇高的和平精神。[6]并且,中国人至少在士人阶级,是向不崇拜英雄的。成吉思汗,曾横扫欧亚两洲,英雄气概,史无前例,然最终也落得个“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评价。同时,中国历史上的名将,立大功,建大业,但重文轻武的传统始终没变。在历史上能不朽的军事人物,也往往因其有儒将之风,国人视班超高于李广、卫青,其故在此。马克斯·韦伯也曾指出,武人在中国被鄙视,就像在英国亦受过200年的蔑视一样,一个有教养的士人是不会在社交场合中与武官平起平坐的。[5](P137)重文轻武的传统,虽曾使中国流于文弱,但正是这文弱之气,成就了中国和平主义之源。

任何精神气质的获得,都离不开具体的土壤。和平主义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神特质,更离不开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制约。

(一)自然环境的影响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当然也是人类意识或精神形成的基础。地理环境对人类和人类社会有一定的决定作用,虽然这种作用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终的。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方式的多样化,人们开始能动地利用地理环境,于是地理环境对人类具体活动的决定作用就逐渐减轻。生产力越发达,人类对地理的利用能力程度越大也越深,但这一切都是以地理环境所提供的条件为前提的。

中国的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大部分领土处于北温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为发展农业提供了最适宜的条件,我国黄河中下游很早就形成了大片的农业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黄河文明。与西方的大海文明即蓝色文明相比,黄河文明是一种大陆文明。占主导地位的传统政治思想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基础上的。农业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对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重视。西方政治文化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才能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中国古代思想家地主张“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思想的实质,就是强调人的行为与自然协调。由这种地理环境决定的思想长期实践的结果,是实现对完满和谐的和平精神的追求。

(二)社会环境的制约

社会环境的制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基础的制约。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中比照斯密之术语“商业之系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农业之系统”[5](P39),农业民族与商业民族、游牧民族的不同,在于商业民族好竞争,游牧民族好争斗,而农业民族自耕自食所以好和平。农业民族不但要居有定所,耕种也需有定时,因此,最怕骚动和变乱。一旦战事兴起,往往流离失所,不得耕种,影响民生。因此,中国农民的最高要求就是过太平日子。金耀基在对中国人人格特征进行分析时提到农业社会对中国人性格的影响,并进而影响到中国的政治文化。他认为,古典中国是典型的传统的农业社会,这形成了中国人顺乎自然的人生观,他们把自然界和人事界的种种安排视为天经地义,很少去改变世界。金耀基借用冷纳的术语,称为“闭固性人格”,这与现代工业社会的“流动性人格”相反。[3](P36)此外,在技术尚未进步的时代,农业是靠天吃饭的,每遇丰年,农民便对上天感恩报德;遇到灾年,便要进行祈祷,这也有助于培养和平精神。马克斯·韦伯也认为,对文化的发展来说,起决定作用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即战斗君主军事上的神性和巫师的和平主义的神性是否能结合于一人之手。[3](P38)而在中国,这种决定作用却偏向于后者,诚如马克斯·韦伯随后所指出的,中国的君主是一个大祭师,是凭借古老天生的神性进行统治的。这种巫师般的神性恰恰是和平主义的。[3](P38)

2.思想观念的提倡。人类所以不能和平,战乱连年,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权力之争及对资源的占有。权力欲是人类最常见最具潜力的动机。古人似乎很早就看到了这一点,而以权力禅让为政治崇高道德。尧舜禅让,数千年来传诵不绝,奉为圭臬。孔子也曾有言:“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孟、荀也都主张“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也”。到了宋明理学,更主张以通过心性的工夫,彻底超化权力欲,这便为和平主义在中国的延续提供了思想上的教化。“中庸”之道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早已成了人们普遍的思维原则。由于全民族在“贵和尚中”观念上的认同,使得中国人十分注重和谐局面的实现和保持。“中庸”与政治的关系最集中地体现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思维方式上。中庸思想可谓博大精深,它要求执政者“执其二端,用其中于民”(《中庸》),妥善协调各方面的矛盾,实现和谐(“和为贵”)的价值目标。在评价中庸思想时,不能简单地把中庸等同于折衷主义,把中国古代官场讲求不偏不倚的折衷倾向理解为中庸之道。应该说中庸思想倡导的崇尚和平,讲究信义,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群体的和谐,是社会政治稳定与发展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对调适、化解、规范社会各方面利益的矛盾与冲突,使社会不至于在无谓的利益冲突中频繁动乱乃户至消亡,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3.国人性格的影响。中国之热衷于和平,实乃是中国人性格淋漓尽致的表现。在这一点上,海外学者和西方思想大家都曾有过精彩的论述。我国台湾学者金耀基在对中国人性格进行一般性观察时列举了辜鸿铭、史密斯、威廉姆斯和美国汉学家亚瑟·莱特关于中国人性格的观点,莱特提到了中国人的13种性格特征,其中之一就是与人无争。[3]正是这样的性格特征,造就了中国文化特有的价值取向。罗素也提到中国人性格不利于战争而有志于和平的方面。他的一位北京友人向他展示的一些画,令他印象十分深刻:苍鹰捕雀,鹫栖大枝,水鸟傲立于冰雪之中。罗素认为,这些画表现了中国人的善于体恤,这种性格不利于战争。[7]罗素还同时提到中国人性格中的宽容和忍耐精神,并对这两种精神表现出极大地惊讶,中国人的宽容,欧洲人根据本国经历是无法想象的,但最让欧洲人惊讶的莫过于中国人的忍耐了。正是这两种精神形塑着中国人的性格,使中国趋向和平而不是战争。

4.本土宗教的渗透。佛教戒杀生,慈悲为怀,在崇尚和平这一点上,较之中国正统文化,有过之而无不及。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以后,便逐渐渗透到民间,至隋唐曾盛极一时。佛教的基本精神,于是为正统文化所吸纳,成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隋唐以后多年,佛教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不在本土文化之下,这从佛寺的数目和孔庙数目的比较中可明显看出。这种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曾有效地培养了和平精神,这是绝无可疑的。在宗教的影响中,儒教和道教也无处不在地渗透着和平主义。在这方面,马克斯·韦伯在其所著《儒教和道教》一书中有透彻的论述。马克斯·韦伯分析中国为什么没有发展出理性的、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时认为,最基本的原因是中国缺乏一种像禁欲的新教教义那样的精神气质。用韦伯的话来说,“儒教的理性主义是去理性地适应于此世,清教的理性主义是去理性地支配这个世界。”[5](序)这两种理性主义的区别在于一种是消极适应,一种是积极支配;一种是秩序,一种是反秩序的。对于儒教的这两种理性主义,陈秀同说:“宁作太平犬,不作离乱民。”[5]正如这句话所显示的,儒教的理性主义本质上具有和平主义的性质。罗素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在中国虽然革命和战争时有发生,但往往不甚激烈,这是因为儒教的平静观起了重大作用。[4](P31)他又指出,中国很少发生血淋淋的战争,在这样的国度里,兵祸之灾没有我们厉害,那就是因为儒学的缘故。[4](P31)尽管罗素的观点有点武断和偏激,但儒教内含的和平主义因素却是不容置否的。和儒教一样,传统道德也具有和平主义的精神气质。道教引导人们隐匿于世的方式或作为隐士离群索居于山林,以保全一己的纯真与谦逊。在韦伯看来,这种精神是与鼓励人们跳出狭隘的生活圈子到广阔的天地里施展自己才能的创业精神背道而驰的。[5](序)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富含和平精神,中国的传统社会也足以培养和平精神。但一部世界文明史,同时也是一部血淋淋的战争史。那么,如何使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这种和平主义精神成为世界的和平主义,便是每一位关注世界和平和人类命运的学者要探讨的理论课题。诚如罗素所言,中国人摸索出的富含和平的生活方式,已沿袭了数千年,若能够被全世界所采纳,地球上肯定会比现在有更多的欢乐祥和。[4](P7)站在新世纪的前沿,重新审视近百年前哲人的明导,便知中国之和平对于世界争取和平的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余秋雨.行者无疆·在浙江大学第九届登攀节开幕式上的演讲[Z].北京:华艺出版社,2001.2.

[2].在美国哈佛大学的演讲[N].人民日报,1997-11-3(1).

[3]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罗素.中国问题(秦悦译)[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

[5]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洪天宝译)[M].杭州: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9篇

(一)运用传统文化中的漫画来丰富教学内容

漫画浅显易懂,也是学生感兴趣和喜欢的素材。漫画以社会各种事态为素材,与时事联系密切,通过夸张的寓意,讽刺、批判某些人和事。政治课堂中巧用漫画,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帮助学生突破难点。

(二)引入传统文化中的文学作品,来激发学生的共鸣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引人注目、经久传扬的当属文学作品,众多的优秀文学作品,其思想性、艺术性完美统一。其中不乏与思想政治课知识点相结合的作品。在政治课堂上,要充分发挥文学作品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引入文学作品,营造课堂氛围,弘扬民族精神。例如,在学习“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时,教师适时地引入学生十分熟悉的梁启超的名作《少年中国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在学生朗朗的吟诵中,整个课堂气氛达到高潮,实现心灵的撞击,同时激发起学生对国家对社会强烈的责任感。

(三)运用传统文化中的名言名句

在政治课教学中,引用名言名句,发挥它的释疑解惑功能,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如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讲物质和意识的关系;用“劈柴不照纹,累死劈柴人”说明规律是客观的,发挥主观能动性,要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用“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分析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的关系;用“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说明发展的实质和普遍性;用“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风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操守,来分析正确价值观和价值观的实现等道理。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适当地运用一些传统文化,使某些深奥的理论简单化,使教学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学生不仅记住了这些传统文化,更重要的是真正掌握了所揭示的政治观点,大大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效果。

二、政治课在运用传统文化资源时,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引用的传统文化资源要注意精选

所谓精选,是指注意选择适合初中学生年龄段、思维发展的素材。初中阶段的学生是处于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他们更习惯于那些形象、具体的知识作为解决问题的参照,所以我们在选材时,引用的资源能恰如其分地说明和揭示教材中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并富有启发性和教育性。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和授课过程中,不仅要准确把握教材基本原理的内涵和外延,而且必须使所引用的传统文化资源的内涵和外延与教材保持一致,否则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引用传统文化资源要注意适时

我们都清楚,现在教学要求我们要在教材的基础上对知识进行合理的扩展和延伸,来深化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和知识面的扩展。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可以融入传统文化,盲目地添加,一方面会增加课堂的内容,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另一方面也可能引起学生的误解,导致在知识理解上出现问题。所以我们要在引用时注意时机。适时引用,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适时引用,可帮助学生突破重点难点,促成学生思维发展,培养学生独特的创造性思维;适时引用,抓住教育的最佳时机,可收到教育的最佳效果。

(三)引用传统文化资源要注意适度,防止喧宾夺主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10篇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迅速发展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人才培养要求,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不仅要具有熟练的实践操作技能和专业理论水平,而且也应具有很高的人文素质。然而,近年来经济不景气,随着“大学生就业难”局面的加剧,相当部分的高职院校在追求“高就业率”的利益驱使下,挥动教学改革的大旗,在课程开设及学时分配上,往往倾向于重视对学生谋生技能的传授,关注作为工具性人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的培养,相关的人文素质基础课程则被边缘化,甚而流于形式。从高职大学生的入学群体分析,近年来随着高考生源滑坡,高职录取分数线的降低,加上单招学生群体的出现。我们在教学中明显感受到:由于高职录取学生的文化分数差异很大,部分学生综合素质表现令人堪忧:不仅仅体现在文化基础知识薄弱,基本的书面表达、口头表达能力都较差,对传统文化的认识相当肤浅,而且很多学生的行为习惯自律性较差,公德意识不强,出口成“脏”,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团队合作精神缺乏,审美情趣不高,人生理想追求淡化,精神世界相对空虚。如果我们培养的学生缺乏人文精神,仅凭知识和技能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既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也难以体会生活的幸福和尊严。掌握知识与技能,终极目标是为了更好地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借助人文教育,尤其通过传统文化的熏陶,开阔视野、陶冶情操、丰富学识、完善人格,这是一个提高、体验和提升生命质量的过程,目的就是让高职学生学会做人,做一个真正有修养、有智慧的人。

二、发掘传统道德文化在育人工作中的现实价值

在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教学中,适时引入传统道德文化的精髓,实现传统文化与现实文化的有机融合,既是对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内容新的补充,也是培养品德高尚合格人才,提升人文修养的有效举措。

1.培育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的道德情感:千百年来,中国传统社会一直主张建立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与人为善、推己及人。中国的传统伦理思想一向推崇儒家的“仁爱”原则,崇尚“仁者爱人”,尤其要“推己及人”,关心他人。因此“仁爱”是我国千百年来的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最为重要的价值,孔子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在现代社会人和人的相处中,我们应当学会从别人的立场出发,设身处地地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不愿意别人强加于我的一切事情,也应当自觉地不施加于别人,伤害到他人;我希望做成实现的事情,也允许和帮助别人去实现。而“泛爱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我国则长期以来是百姓的生活处事哲学,今天尤其应当广泛推广。从构建和谐社会这个长远目标来看,儒家的“仁爱”思想可以纯洁世道人心,整合社群利益,调整人与天、地、人、物、我的关系,以和为真,以和为善,以和为美,以和为贵,这在天、地、人、物、我日益疏离和紧张的当今现实社会,尤显独特的意义和价值。助人为乐一直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君子成人之美”、“为善最乐”、“博施济众”等流传久远的格言。把帮助他人看作自己的份内之事,看作自己的人生快乐之源,这是现代社会公民应有的社会公德,是富有爱心的表现。对于我们的大学生来说,要求他们在社会生活中践行乐于助人的精神,把助人为乐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修养,进而养成为一种习惯,上升到精神境界,将会是他们未来人生路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正如有人云:“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2.形成相互尊重、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中国的传统道德一直认为,礼是人与其他动物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记•冠义》)礼也是人的立身之本。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左传》中也曾说:“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左传•昭公七年》)礼与谦敬是联系在一起的“,恭敬之心,礼也。”(《孟子•告子上》)谦即自谦,虚以处己;敬即敬人,礼以待人。“道德者,行也,而非言也。”思想教育工作是一项周期长、成效慢的工作,文化化人、素质培养更是一项润物细无声、功到自然成的伟业。要真正让学生“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传统的德育教育必须从“宏大”走向“细节”,不能停留在传统的“老三样”:照本宣科、树典型、学英雄,高高在上,让学生觉得空洞乏味。而是要改革方式方法,让德育从课堂走向生活,使德育知识与学生生活行为融为一体,让德育教育基于学生的生活土壤,引导学生“知行统一”,知晓“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我们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及相关人文课程的教学中,加大实践考核力度,从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礼节开始,通过一些具体的技术性训练改变学生的精神面貌。同时老师要做到言教与身教的结合,切实践行“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细节化教育是提高德育实效性的重要前提。规范的具体,权利的明确,首先可以让学生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看到自己的不足,永不自满;其次是发现别人的长处,能宽容地看待他人的缺点,尊重他人;第三是正确对待名利,不居功,不争名夺利,增强合作意识,正确处理分工与合作、竞争与协调的关系。传统与现实的融合,人文的熏陶,胸襟的开阔,长此以往经过努力,营造出一种关爱他人、团结互助、维护公平、伸张正义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比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提倡互谅互让、友好协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最终建成自由平等、敬老携幼、扶贫济困、扶弱助残、宽容礼让的和谐社会。

3.践行见利思义、顾全大局的行为准则:中国古代思想家强调在“义”和“利”发生矛盾时,从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主张“义以为上”、“先义后利”、“见利思义”,首先“义然后取”,“重利轻义”和“见利忘义”被否定。这种倡导“先义后利”和否定“见利忘义”的思想,强调奉献牺牲和责任担当的传统,不仅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在当前对提高我国广大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今校园里,大多数大学生仍然保持着中国传统的、朴实的与人为善的品格,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友好地和谐地与人相处,但现实社会上的种种不良风气,诸如市场经济的逐利性及各种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已经严重侵蚀了大学校园,影响着师生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不少学生过分看重个人利益和个人价值,在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时,片面偏向个人一边,片面追求个人利益的实现,甚而为了一己私利,黑白是非不分,又或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与他人的人际交往中,表现出明显的功利色彩,尽量选择对自己有益处的、有帮助的、有影响的交往对象,并以之提高充实自己。古人云:“小胜靠智,大胜靠德。”现代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表明,一个人事业的成功,更多是由非智力因素特别是人的道德品行来决定的。纵观古今中外凡是成大器者,都具有一些共同的优秀品质: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进取心、自信心,爱国、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勤奋上进、勇于奉献。一个内心缺乏精神信仰、道德低下、意志品质不坚定的人,很容易在物欲泛滥的洪流中随波逐流,堕落沉沦。欲立事,先立人。所谓“厚德载物”,就是说,想要载物必须要有厚德,即深厚的德泽育人利物。人生在世,修德第一。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11篇

近些年来许多高校积极开设所谓的热门专业,较多关注学生的就业需求,认为学生只要有一技之长和顺利找到工作就是教育目标的实现。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完全以市场为导向来进行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而对学生发展影响相对缓慢和隐性的传统文化及道德心理教育等有所忽视,更没有找到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相融合的平台和有效模式。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是学校必须给予应有的重视,要真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指导意见以及十会议的精神要求。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或形式上,而要从组织机构到学科建设、课程体系等各方面形成共识并制订具体措施。比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必须作为独立的教学机构并在课程课时的安排上有独立决策权;要将传统文化列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共同体现到学校的育人目标、教学设计和教学评价当中去;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综合素质,鼓励教师从事传统文化开发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研究项目并保证经费支持;充实相关的图书资料,积极开展系列校园文化活动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优秀传统文化以及道德心理教育的独特魅力。与此相应的是学校分工负责,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并积极配合。一方面须从正面引导学生理解优秀传统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两者对于个人专业学习乃至今后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要组织成立相关的学生社团,委派有经验的老师指导他们开展学习或竞赛,从而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和促进彼此间的进步。

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相结合

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思想政治教育目的与任务的具体化,直接关系到这一目的与任务的有效完成。优良的传统道德教育既是思想政治教育也是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载体对大学生进行道德心理观教育,就是将传统文化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统一起来,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来帮助学生获得认知和理解,做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有机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偏重心性修养和道德自觉,强调自强不息与和谐共处,这里面有太多的人物典故,而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涉及的人生理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内容无不深深植根于中国优秀文化之中。因此采用以史带论,史中融论,史论结合的教学方法必然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共鸣。讲解的同时穿插多媒体影视资料,可让学生进一步亲近重大历史事件及有关人物思想,以获得更多的感性认识。另外还可以分组安排学生课后搜集历史资料,通过演讲辩论和教师点评来丰富课堂内容。目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存在一些重复的内容和简略的地方,教师必须依靠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对教材内容加以整合归纳,突出问题意识并把握其与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点。这样结合历史事实来启发学生进行现实思考,将优秀传统文化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呈现出来,抽象的思想政治理论不再枯燥乏味和变得通俗易懂,课堂效果自然大大增加了。

三、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

完整的教学过程应该包括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力求实现二者之间的相得益彰。勿容置疑,课堂是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场所,课内教学有利于集中学生的意志并进行系统的理论阐述,应充分重视课堂教学和努力打造精品课程,以保证必要的知识传授和增加学生文化功底。但仅仅满足于课内教学显然是不够的,通过生动活泼和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可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点拨或启发,课内教学所获取的知识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深化。所以将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结合起来,是进行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实效性的必然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既涉及哲学、政治学、伦理学、历史学等多科知识,又与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以及现实社会的热点问题紧密关联。与此相关的民族传统文化也不只是理论形态的,完全可以在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得以感触和经受教育。除了在校内举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加强道德心理教育的讲座、论坛、座谈、晚会、竞赛、展览等活动,还可以组织学生深入社区或农村进行实地调研以及参观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古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做出感想,这对于帮助大学生增强身心体验、理论联系实际、丰富课余生活、培养优良学风乃至疏导消极情绪等方面,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被视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二课堂。

四、个人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通过集体教育来促进大学生共同发展是一贯强调的目标和要求,但个性多样化是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和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也要注意教育目标的追求从一元质量观向多元质量观的转变。由于学生所学专业和文化基础的各不相同,在运用现代教育理念引导全体学生的价值观取向时,必须用心体察每一个学生原有思想觉悟的差异以及接受能力的差异,深入挖掘这些理念与个体思想实际的对接点,寻找和确定对于不同个体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并建立多元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要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三贴近”原则并结合因材施教的科学方法,根据不同层次和对象的特点而采取不同的手段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个体教育与集体教育始终是相互依赖和不可分割的,故在常态化教学中首先坚持集体教育为主,将民族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全过程,这是保证整体教学效果的需要,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解决个别学生的思想道德认识问题,帮助学生提高自信及其学习水平。采用个体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的模式,有助于将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理论课融合在一起,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与作用。

五、现实环境与虚拟环境相结合

现实环境难免存在各方面的不足或局限,网络环境作为极其重要的虚拟环境,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产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如今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为日益社会化的高校教育提供了科技的条件和物质的基础,成为大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新途径;另一方面又会因其开放性、娱乐性、自由性等特点,给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所以高校的思想理论宣传除了占领现实的教育阵地,还要注意占据虚拟的网络阵地。将传统文化融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也必须注意现实环境教育与虚假环境教育的有机结合。学校和老师要经常宣传并引导学生浏览健康有益的网页,切实加强网络媒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网上信息的监督审查,及时过滤并删除黄、赌、毒等不健康的内容和其他垃圾信息,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网站,净化网络空间,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为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培养大学生优良品质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学校内部要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校园网,开设富有特色的传统文化网站,大力宣扬传统文化的精华及其思想教育价值,做到集文字、图象、声音、动画于一体,使大学生身临其境并获得视觉美感,同时鼓励大家在网上交流心得体会并及时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从而激发大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积极性,为传统文化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结语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传统文化;伦理政治观

各派学者对于政治文化的含义是什么,看法相左,众说纷纭。但不谋而合的是,大家都把政治文化看作是政治体系活动中的主观性成分,认为政治文化是指政治活动中的价值、情感与态度。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在其杰作《比较政治学》中,把文化界定为一个民族在特定时间内对政治潮流的态度、信念和感情的总和,是政治体系的基本领向。要正确认识政治文化的含义,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去了解:

首先,政治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文化成分,是社会文化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政治文化属于非物质文化的一种,它反映了人们对政治体系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必须注意的是,政治文化虽然是社会文化系统中的一部分,但这并不意味着政治文化是政治与文化的简单媾和,也不是说政治文化就是文化在政治领域中的表现和作用。其次,一方面,政治文化在内容上是关于政治体系的主观性因素的复杂综合;另一方面,政治文化在方法论意义上,是通过对个人、集团、民族的政治倾向或态度类型的分析,来研究政治体系的一种新方法,对政治体系的持续与调节发生巨大影响。其三,政治文化属于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文化现象,具有阶级的和社会的内容,在一定意义上是经济利益的必然反映。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将政治文化概括为如下定义:政治文化作为深层次的社会政治现象,指的是政治共同体成员在一定政治体系中形成的关于政治及政治活动的感受、态度、心理习惯以及价值评估等主观意识的总和,主要包括政治价值、政治情感、政治心理等。 具体而言,政治文化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是政治认知成分,即一定社会中的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的认识和意识,它是政治文化中的理性部分;二是政治情感性成分,即对政治体系的感情、态度,包括热爱、忠诚、怀疑、疏远等情绪;三是政治评价成分,即对政治体系的价值判断、意见。

阿尔蒙德进而把各种各样的政治文化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地域型政治文化,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所知甚少或一无所知,也不抱任何期望,更不做出任何努力;第二类是传统依附型(或臣属型)政治文化,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体系施加给他们生活的影响有所认识,但他们只处于政治体系的输出端,对政治体系持被动态,充当执行者的角色,而不是积极地去影响政治体系,不能主动地把自己的要求输入政治体系;第三类是参与型政治文化,社会成员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不仅意识到政治体系的输出部分,而且还要对“输出部分”施加影响,并有较高的政治技能。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发轫于夏商周三代,定型于秦汉,又经唐宋元明清历代沿革发展,近代开始衰微。根据马克思主义划分社会形态的标准,参考阿尔蒙德对政治文化的分类,可以发现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臣属型”政治文化极为相似。无论是它所赖以形成和延续的社会环境、经济基础、政治结构和文化土壤,还是它的本体,都带有浓厚的等级依附色彩,有着极其深刻的臣属型烙印。具体表现为:以君主为中心的单向辐射性政治意识形态,天、君、国、家长合为一体的政治认知;依附着家国、君父的各色臣民――士、农、工、商、官,其主体性的普遍沦丧,等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最为直接、集中地反映,也最为能动地反作用于其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表现出的人对人的依附关系也最为突出和典型。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形成过程中,以儒、墨、道、法四家影响最大。但墨家的影响不出战国,其他三家的思想则相互作用,在中国封建社会一直延续下来,构成了中国社会政治的一大特色。其中又以儒家学说为主体,居于支配地位,所以人们又常常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称为封建政治文化或儒家政治文化。因为自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加之儒家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占有着最为发达的传播手段,其他阶层人士均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儒家的思维方式、社会观、道德观的影响,并逐渐被儒家思想所同化。儒家思想以其独立性及其与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同构性,作为中国文化的内核渗透到中华民族的心理结构和行为方式中,构成了中国政治文化的大背景。

对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本质特征,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钟明善先生在其《中国传统文化精义》中做出如下统计:一是“人文主义说”,认为从商周时期早期政治思想产生时起,其基点就是从人事去体察天命,而不是从天命中去体察人事;二是“王权主义说”,认为中国古代人文主义思想的主题是伦理道德,而不是政治的平等、自由和人权,这种认识结构便决定了人文思想只能导致专制主义即王权主义;三是“实用理性说”,认为血缘宗法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结构的现实历史基础,而“实用理性”则是这一文化心理结构的主要特征,主张对人生世事采取一种既乐观进取又清醒冷静的生活态度;四是“不断变化说”,或者叫做“不固定说”,少数学者实际上否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存在核心精神和本质特征,理由是包括政治文化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本身是不断变化着的,这种观点过于偏颇。

客观而言,伦理政治观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而中国古代政治哲学是以“礼”、“仁”结合为本体的,它适应了伦理型社会的需要。在这个基础上生成的伦理政治观,不仅包含着政治意识、政治价值、政治情感、政治心理等方面的内容,而且它本身就是政治实践的最高原则。

什么是“伦理”?其本义指事物的条理,如《礼记・乐记》所言:“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郑玄注:“伦,犹来也;理,分也。”后引申为伦理道德之理,亦即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伦理”又与“伦常”相提并论。“礼”与“仁”是儒家学说两大思想支柱。

所谓“仁”,源出于《尚书・金滕》:“予仁若考。”仁,指一种好品德。孔子将仁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并把恭、宽、信、敏、惠、智、勇、孝、悌等都纳入“仁”的范畴。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孟子说:“仁,人心也”(《孟子・告子上》)。他认为“得天下者谓其仁”(《孟子・公孙丑上》)。总之,仁既是一种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又是一种个体人格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和全面修养的标志,同时从社会而言是一种至善至美的“理想国”,是人类最高的社会境界。

所谓“礼”,最初是指祭神的器物和仪式,周代把礼从形式中区别出来,发展成为一种以血缘关系和等级制度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左传・隐公十一年》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也。”孔子推崇周礼,主张对民“齐之以礼”。汉儒对礼作了进一步论述,认为“礼者,理也”,“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礼记・曲礼》)。到宋明时,礼学更成为理学的范畴,如《直讲先生文集・礼论第一》言道:“夫礼,人道之准,世教之主也”,“曰仁,曰义,曰信,礼之别名也”。总之,礼既是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又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即以血缘为根基、以等级为特征的统治体系。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13篇

论文摘要:西方“公民文化”之政治文化传统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组成部分。其公民文化从古代、经欧洲中世纪至近现代,经历长期涵养涵育过程,其前提是公民身份在商品经济持续发展和民主政治曲折发展基础上的确立,其内容主要是在西方社会历史条件下,公民自由、权利义务、民主和法治等政治价值观的树立。就其在各国的实现而言,至今离其理想诉求和理念要求差距仍很大;但从普遍可以借用、借鉴的概念、理念、意识、观念而言,值得认真研究,吸取其理论和实践上的有益成果为我所用,其重视公民文化建设的经验也应引以为参考。

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起,我国政治学界对公民文化间题从理论与实践结合展开了持续近20年的研究和讨论,取得一些进展,但至今未取得共识。公民文化是政治文化的社会基础性内容,公民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主体,公民文化素质水平,直接影响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从世界宏观角度说,公民文化的形成,始于西方古希腊,经中世纪,近代直至现当代,西方各国迭经政治变迁和政治文化在不同时期的历史演绎,其公民文化持续发展,一直走在世界前列。从人类政治文明的广义视角审视,西方“公民文化”之政治文化传统有许多可供参考、借鉴之处。本文就此简要论断和评价,就教学界人士。

公民身份的确立是公民文化形成的社会主体性根基。公民身份的确立是指公民作为政治生活的主体和国家构成的基本单位而存在和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从西方社会史上说,西方社会进人奴隶社会后,经历了城邦制度、罗马帝国、封建国家和近代民族国家几个阶段,在每种社会下,个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局部性差异,但其共性有着历史继承和不同时代创新关系。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不争的史实表明,古代希腊、罗马社会创造并奠定了西方在个人与国家关系上,即个人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个人为本位的基础。全世界的史学家都认可的一点是:古希腊、罗马社会留给西方近代社会的宝贵政治财富、政治珍品之一是它的民主共和制度,而公民的产生、存在及其政治参与,以及由公民政治实践形成的公民文化的核心、主导政治观念—公民观念,正是西方古代民主共和制度的最重要、最根本性内容之一。

在古希腊,公民(polite)的原始本义就是“属于城邦的人”。当时,自由人包括公民、外籍人、妇女等,但自由人中只有公民才属于城邦国家的人。在人们的意识中,公民属于城邦,城邦也属于公民。城邦国家是公民的集合体、联合体、共同体,城邦作为公民的组织,公民之所以组合成城邦,是为过公共政治生活,实现正义的价值目标。据此,一个人的公民身份也就是意味着他自然享有参与城邦政治生活的权利,其他人没有这个身份,当然也就没有这个权利。在古希腊社会,公民身份来自血缘关系,当时的法律规定,只有父亲为城邦公民的成年男子才有公民身份。然而,公民身份来自血缘关系,但血缘关系只限制在家庭和经济生活之中,并不涉及公共生活领域。罗马法虽然有亲属权的规定,确认父亲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但同时也规定:“家庭权不触及公法”,从而将人的身份区分为“家人”和“公民”,这是西方社会公民身份确立和存在的前提。亦即一个人“私”身份和“公”身份是严格区分开来的。

在欧洲中世纪,公民的政治角色被“臣民”取代。随着城市的发展,新兴起了市民阶级和市民社会,他们按照民主共和制形式建立起城市共和国,公民又成为城市政治生活的基本角色。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公民作为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角色扩展到整个西方社会,并在各国宪法中明确确认公民身份,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它表明,与希腊、罗马不同,近代西方社会的公民身份不是因血缘关系而取得的,公民权利也不是由身份而来,而是由立法予以确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角色从古代到近代的历史性变化,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转换。在人定法中提到的一切形成的身份都起源于古代属于家庭、家族所有的权力和特权(家父权),而社会契约乃是独立的个人“自由同意”的产物。西方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公民身份和公民政治权利的依据在不同历史时期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公民作为公民参与的公共政治的主体地位和公民作为“政治动物”构成国家的基本单位,从古代至近代是一脉相承的。

西方社会发展史造就了公民,同时也造就涵育了公民特有的政治心理和政治价值观。在他们的观念中,不论是城邦国家还是近代民主共和国,都是公民自由同意建立的公民联合体、共同体,那么,热爱自由、追求自由自然是西方公民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它是西方公民文化的核心政治生活理念。这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西方人自古以来就将自由看做是人的一种不可剥夺、不可侵犯的权利,因为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在古希腊、罗马,自由就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自由权被理解为公民在公共政治生活中自主、自治、政治参与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由于习惯而凭身份具有的一种资格,即凭公民身份参与政治生活的资格,这种资格(自由)是凭公民身份取得的,因此是自然的、与生俱来的。亚里士多德说:人在本性上应该是一个政治动物,就是对这种观念经典的总结和概括。亚里士多德的意思是,既然公共政治生活是人的本性需要,那么,参与政治生活也就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而然享有的不可剥夺、不容侵犯的公民基本权利。

古代希腊人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认识,不仅影响到罗马、欧洲中世纪,而且对近代西方社会人们的自由观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由于时代不同,近代西方社会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认识同古代希腊社会的认识有所不同,但是,在将自由视为依据人的本性而具有的一种权利这一点上是共同的或一致的。近代西方流行的,世纪人们普遍认同的天赋人权论就认为生命、自由、财产是人自然享有的,不可剥夺、不容侵犯的权利,人们正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才经同意通过契约组成国家,制定法律,而国家和法律的基本目的是保护个人自然拥有的这些权利。

西方人自古以来,在其价值体系中,将自由视为人生的最高价值,从古代到中世纪直至近代现代都是如此,“不自由,毋宁死”是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中追求自由这一人生最高价值并与之战斗的精神的集中概括和政治情感的热切表达。希波战争中,雅典统帅弥提阿狄斯在马拉松战役前,即用自由激励公民们为祖国去战斗:“雅典将披上奴隶的枷锁,还是永远保存其自由,关键就在他们自己身上。近代,卢梭的“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这一名言,有力地激起人们反封建的斗志,为实现自由这一人生最高价值而奋斗。值得一提的是,西方人的自由价值观,反映出西方政治文化传统的强调“自我”、“个体独立”、鼓励个性发展、崇尚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倾向,这种倾向在传留至今的西方政治思想家的著述中显而易见。

苏格拉底最先指出,人必须从他自己去寻找他的天职,他的目的,世界的最终目的、真理,自在自我的东西,必须通过他自己而达到真理。亚里士多德更简明精要地指出:“人是自由的,他为自己而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存在。正是基于这种自由的价值观,推动、促进了西方社会人们的平等观念和法制观念。按照西方政治思维逻辑,既然自由是人的本性要求,那么人人都是自由、独立的,因而人人也是平等的,即大家享有同等的自由。因此,自由与平等互为前提、互为因果。反映在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中,自由观念和平等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亚里士多德在分析政治家的权威时,就将平等和自由联结在一起。他指出,政治家的权威和家长制、君主制的权威决然不同。政治家的权威是“平等的自由人之间所托付的权威”。当然,西方人把自由作为最高价值追求,同时将平等也作为要实现的价值目标。但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近现代,甚至迄今为止,人们追求的理想的自由、平等的价值目标也始终没有真正实现。不过,平等观念作为一种理念、理想,在西方人的政治心态中是一直明确地存在着的,而且流传至西方社会以外的世界各个角落。其作为公民文化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中,人类共同追求的与自由联结在一起的普遍价值。与此同时,西方人对自由、平等的价值诉求,也和对法律、法制的认知联系在一起,形成尊重、服从法律权威的习惯、观念、精神,成为公民文化中“自我强制性的内容”。人们普遍地共识:公民的自由并非不要约束,自由必须服从法律,接受法律的限制。因为,法律是公民共同同意的公共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公共意志的体现,公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就是服从自己。西塞罗有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它集中反映了西方人崇尚法律、法制、法治的“自我意识”和尊重法律权威,服从法律习惯的政治心理,以及将平等的价值追求,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联系在一起的政治生活理念和公民崇尚法律的精神。

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中的公民文化的主体性内容是公民权利义务观念和民主观念。从其形成的历史流程而言,时间久远,影响深广。

西方社会,公民权利义务观念是以公民个体的权利主体地位为基础的,在权利义务关系上,是以权利为主位的。在整体与群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基于个体自由是人的本性、本质特征的认知,强调个体独立与自主,个体自由、个体人格的存在又是和个体的私人利益,尤其是对物的占有权即所有权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从梭伦立法、罗马私法、英国大宪章、近代西方各国宪法、民法中,清晰可见,也是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一贯显示的一个特点。

西方历史上和现实中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同契约观念紧密相连。契约观念源自商品经济的发展。希腊城邦时期,契约活动还仅限于经济领域。随着希腊城邦的解体,公民从城邦生活中分离出来,开始出现以契约解释国家起源的观念。古代罗马,由于平民在与贵族的斗争中不断以法律确认其斗争成果,契约观念也发展起来。欧洲中世纪时,在以君主为核心的封建等级制底下,契约关系和契约观念也没有中止其发展,相反,正是契约观念催生出暴君可抗的思想。至西方近代,由于市场经济的巨大发展,人们的契约观念被理论化,契约理论成为解释国家、政治社会产生根源的通行理论。人们普遍认为,政治社会乃是享有自由、生命、财产等自然权利的人们共同约定(同意)的产物。人们通过契约立国,不仅建立了政府和法律,也取得个人的公民资格,政府和法律旨在保护、保障公民权利,个人在订立契约时,放弃了白己惩罚他人的权利,承担了服从法律和政府管理的义务。公民怀持契约观念,其意义在于:其一,它确认公民个体在公共政治生活中的独立、自主的主体地位。契约作为个体的一种自由、自主参与的活动,是个体独立意志的体现。公共政治生活包括建立国家、政府、立法,是众多个体自主选择,共同同意选择的产物,公民个体必然是独立自主的。其二,它使权利和义务在公民个体身上实现了有机的统一。订立契约的前提是享有多种权利的独立个体的存在,契约的内容是双方为了各自利益的交换。每个个体在契约中都承诺放弃原有的一部分权利,以建立公共权力、法律,也就承诺了个体自愿承担起服从公共权力与法律的义务。每个个体建立契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体的权益,政府也就承担起保护公民权益的义务。对此,卢梭指出:“要寻找一种结合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西方社会人们的权利义务观念又是和法律、法治观念紧密相连的。

一般认为,法律是公民整体意志的体现,是公民公共意志的记录,是公正的权威。基于这样的认知,西方的法治主体—公民法治主义的法治观便顺理成章地形成了。其基本内涵是法律体现公共意志的意志普遍性和主体对象的对象普遍性;政府只能以既定的向全社会公布周知且经常有效的法律进行统治和管理;政府执法的目的只是为了人民的和平、安全和公众福利。法律将公民权利义务统一起来,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并得到法律的权利卫护,又要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形成有效地法治局面。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14篇

论文摘要:西方“公民文化”之政治文化传统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组成部分。其公民文化从古代、经欧洲中世纪至近现代,经历长期涵养涵育过程,其前提是公民身份在商品经济持续发展和民主政治曲折发展基础上的确立,其内容主要是在西方社会历史条件下,公民自由、权利义务、民主和法治等政治价值观的树立。就其在各国的实现而言,至今离其理想诉求和理念要求差距仍很大;但从普遍可以借用、借鉴的概念、理念、意识、观念而言,值得认真研究,吸取其理论和实践上的有益成果为我所用,其重视公民文化建设的经验也应引以为参考。

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起,我国政治学界对公民文化间题从理论与实践结合展开了持续近20年的研究和讨论,取得一些进展,但至今未取得共识。公民文化是政治文化的社会基础性内容,公民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主体,公民文化素质水平,直接影响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从世界宏观角度说,公民文化的形成,始于西方古希腊,经中世纪,近代直至现当代,西方各国迭经政治变迁和政治文化在不同时期的历史演绎,其公民文化持续发展,一直走在世界前列。从人类政治文明的广义视角审视,西方“公民文化”之政治文化传统有许多可供参考、借鉴之处。本文就此简要论断和评价,就教学界人士。

公民身份的确立是公民文化形成的社会主体性根基。公民身份的确立是指公民作为政治生活的主体和国家构成的基本单位而存在和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从西方社会史上说,西方社会进人奴隶社会后,经历了城邦制度、罗马帝国、封建国家和近代民族国家几个阶段,在每种社会下,个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局部性差异,但其共性有着历史继承和不同时代创新关系。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不争的史实表明,古代希腊、罗马社会创造并奠定了西方在个人与国家关系上,即个人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个人为本位的基础。全世界的史学家都认可的一点是:古希腊、罗马社会留给西方近代社会的宝贵政治财富、政治珍品之一是它的民主共和制度,而公民的产生、存在及其政治参与,以及由公民政治实践形成的公民文化的核心、主导政治观念—公民观念,正是西方古代民主共和制度的最重要、最根本性内容之一。

在古希腊,公民(polite)的原始本义就是“属于城邦的人”。当时,自由人包括公民、外籍人、妇女等,但自由人中只有公民才属于城邦国家的人。在人们的意识中,公民属于城邦,城邦也属于公民。城邦国家是公民的集合体、联合体、共同体,城邦作为公民的组织,公民之所以组合成城邦,是为过公共政治生活,实现正义的价值目标。据此,一个人的公民身份也就是意味着他自然享有参与城邦政治生活的权利,其他人没有这个身份,当然也就没有这个权利。在古希腊社会,公民身份来自血缘关系,当时的法律规定,只有父亲为城邦公民的成年男子才有公民身份。然而,公民身份来自血缘关系,但血缘关系只限制在家庭和经济生活之中,并不涉及公共生活领域。罗马法虽然有亲属权的规定,确认父亲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但同时也规定:“家庭权不触及公法”,从而将人的身份区分为“家人”和“公民”,这是西方社会公民身份确立和存在的前提。亦即一个人“私”身份和“公”身份是严格区分开来的。

在欧洲中世纪,公民的政治角色被“臣民”取代。随着城市的发展,新兴起了市民阶级和市民社会,他们按照民主共和制形式建立起城市共和国,公民又成为城市政治生活的基本角色。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公民作为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角色扩展到整个西方社会,并在各国宪法中明确确认公民身份,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它表明,与希腊、罗马不同,近代西方社会的公民身份不是因血缘关系而取得的,公民权利也不是由身份而来,而是由立法予以确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角色从古代到近代的历史性变化,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转换。在人定法中提到的一切形成的身份都起源于古代属于家庭、家族所有的权力和特权(家父权),而社会契约乃是独立的个人“自由同意”的产物。西方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公民身份和公民政治权利的依据在不同历史时期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公民作为公民参与的公共政治的主体地位和公民作为“政治动物”构成国家的基本单位,从古代至近代是一脉相承的。

西方社会发展史造就了公民,同时也造就涵育了公民特有的政治心理和政治价值观。在他们的观念中,不论是城邦国家还是近代民主共和国,都是公民自由同意建立的公民联合体、共同体,那么,热爱自由、追求自由自然是西方公民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它是西方公民文化的核心政治生活理念。这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西方人自古以来就将自由看做是人的一种不可剥夺、不可侵犯的权利,因为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在古希腊、罗马,自由就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自由权被理解为公民在公共政治生活中自主、自治、政治参与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由于习惯而凭身份具有的一种资格,即凭公民身份参与政治生活的资格,这种资格(自由)是凭公民身份取得的,因此是自然的、与生俱来的。亚里士多德说:人在本性上应该是一个政治动物,就是对这种观念经典的总结和概括。亚里士多德的意思是,既然公共政治生活是人的本性需要,那么,参与政治生活也就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而然享有的不可剥夺、不容侵犯的公民基本权利。

古代希腊人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认识,不仅影响到罗马、欧洲中世纪,而且对近代西方社会人们的自由观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由于时代不同,近代西方社会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认识同古代希腊社会的认识有所不同,但是,在将自由视为依据人的本性而具有的一种权利这一点上是共同的或一致的。近代西方流行的,世纪人们普遍认同的天赋人权论就认为生命、自由、财产是人自然享有的,不可剥夺、不容侵犯的权利,人们正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才经同意通过契约组成国家,制定法律,而国家和法律的基本目的是保护个人自然拥有的这些权利。

西方人自古以来,在其价值体系中,将自由视为人生的最高价值,从古代到中世纪直至近代现代都是如此,“不自由,毋宁死”是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中追求自由这一人生最高价值并与之战斗的精神的集中概括和政治情感的热切表达。希波战争中,雅典统帅弥提阿狄斯在马拉松战役前,即用自由激励公民们为祖国去战斗:“雅典将披上奴隶的枷锁,还是永远保存其自由,关键就在他们自己身上。近代,卢梭的“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这一名言,有力地激起人们反封建的斗志,为实现自由这一人生最高价值而奋斗。值得一提的是,西方人的自由价值观,反映出西方政治文化传统的强调“自我”、“个体独立”、鼓励个性发展、崇尚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倾向,这种倾向在传留至今的西方政治思想家的著述中显而易见。

苏格拉底最先指出,人必须从他自己去寻找他的天职,他的目的,世界的最终目的、真理,自在自我的东西,必须通过他自己而达到真理。亚里士多德更简明精要地指出:“人是自由的,他为自己而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存在。正是基于这种自由的价值观,推动、促进了西方社会人们的平等观念和法制观念。按照西方政治思维逻辑,既然自由是人的本性要求,那么人人都是自由、独立的,因而人人也是平等的,即大家享有同等的自由。因此,自由与平等互为前提、互为因果。反映在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中,自由观念和平等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亚里士多德在分析政治家的权威时,就将平等和自由联结在一起。他指出,政治家的权威和家长制、君主制的权威决然不同。政治家的权威是“平等的自由人之间所托付的权威”。当然,西方人把自由作为最高价值追求,同时将平等也作为要实现的价值目标。但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近现代,甚至迄今为止,人们追求的理想的自由、平等的价值目标也始终没有真正实现。不过,平等观念作为一种理念、理想,在西方人的政治心态中是一直明确地存在着的,而且流传至西方社会以外的世界各个角落。其作为公民文化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中,人类共同追求的与自由联结在一起的普遍价值。与此同时,西方人对自由、平等的价值诉求,也和对法律、法制的认知联系在一起,形成尊重、服从法律权威的习惯、观念、精神,成为公民文化中“自我强制性的内容”。人们普遍地共识:公民的自由并非不要约束,自由必须服从法律,接受法律的限制。因为,法律是公民共同同意的公共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公共意志的体现,公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就是服从自己。西塞罗有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它集中反映了西方人崇尚法律、法制、法治的“自我意识”和尊重法律权威,服从法律习惯的政治心理,以及将平等的价值追求,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联系在一起的政治生活理念和公民崇尚法律的精神。

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中的公民文化的主体性内容是公民权利义务观念和民主观念。从其形成的历史流程而言,时间久远,影响深广。

西方社会,公民权利义务观念是以公民个体的权利主体地位为基础的,在权利义务关系上,是以权利为主位的。在整体与群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基于个体自由是人的本性、本质特征的认知,强调个体独立与自主,个体自由、个体人格的存在又是和个体的私人利益,尤其是对物的占有权即所有权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从梭伦立法、罗马私法、英国大、近代西方各国宪法、民法中,清晰可见,也是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一贯显示的一个特点。

西方历史上和现实中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同契约观念紧密相连。契约观念源自商品经济的发展。希腊城邦时期,契约活动还仅限于经济领域。随着希腊城邦的解体,公民从城邦生活中分离出来,开始出现以契约解释国家起源的观念。古代罗马,由于平民在与贵族的斗争中不断以法律确认其斗争成果,契约观念也发展起来。欧洲中世纪时,在以君主为核心的封建等级制底下,契约关系和契约观念也没有中止其发展,相反,正是契约观念催生出暴君可抗的思想。至西方近代,由于市场经济的巨大发展,人们的契约观念被理论化,契约理论成为解释国家、政治社会产生根源的通行理论。人们普遍认为,政治社会乃是享有自由、生命、财产等自然权利的人们共同约定(同意)的产物。人们通过契约立国,不仅建立了政府和法律,也取得个人的公民资格,政府和法律旨在保护、保障公民权利,个人在订立契约时,放弃了白己惩罚他人的权利,承担了服从法律和政府管理的义务。公民怀持契约观念,其意义在于:其一,它确认公民个体在公共政治生活中的独立、自主的主体地位。契约作为个体的一种自由、自主参与的活动,是个体独立意志的体现。公共政治生活包括建立国家、政府、立法,是众多个体自主选择,共同同意选择的产物,公民个体必然是独立自主的。其二,它使权利和义务在公民个体身上实现了有机的统一。订立契约的前提是享有多种权利的独立个体的存在,契约的内容是双方为了各自利益的交换。每个个体在契约中都承诺放弃原有的一部分权利,以建立公共权力、法律,也就承诺了个体自愿承担起服从公共权力与法律的义务。每个个体建立契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体的权益,政府也就承担起保护公民权益的义务。对此,卢梭指出:“要寻找一种结合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西方社会人们的权利义务观念又是和法律、法治观念紧密相连的。

一般认为,法律是公民整体意志的体现,是公民公共意志的记录,是公正的权威。基于这样的认知,西方的法治主体—公民法治主义的法治观便顺理成章地形成了。其基本内涵是法律体现公共意志的意志普遍性和主体对象的对象普遍性;政府只能以既定的向全社会公布周知且经常有效的法律进行统治和管理;政府执法的目的只是为了人民的和平、安全和公众福利。法律将公民权利义务统一起来,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并得到法律的权利卫护,又要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形成有效地法治局面。

传统政治文化论文范文第15篇

论文摘要:西方“公民文化”之政治文化传统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组成部分。其公民文化从古代、经欧洲中世纪至近现代,经历长期涵养涵育过程,其前提是公民身份在商品经济持续发展和民主政治曲折发展基础上的确立,其内容主要是在西方社会历史条件下,公民自由、权利义务、民主和法治等政治价值观的树立。就其在各国的实现而言,至今离其理想诉求和理念要求差距仍很大;但从普遍可以借用、借鉴的概念、理念、意识、观念而言,值得认真研究,吸取其理论和实践上的有益成果为我所用,其重视公民文化建设的经验也应引以为参考。

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起,我国政治学界对公民文化间题从理论与实践结合展开了持续近20年的研究和讨论,取得一些进展,但至今未取得共识。公民文化是政治文化的社会基础性内容,公民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主体,公民文化素质水平,直接影响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从世界宏观角度说,公民文化的形成,始于西方古希腊,经中世纪,近代直至现当代,西方各国迭经政治变迁和政治文化在不同时期的历史演绎,其公民文化持续发展,一直走在世界前列。从人类政治文明的广义视角审视,西方“公民文化”之政治文化传统有许多可供参考、借鉴之处。本文就此简要论断和评价,就教学界人士。

    公民身份的确立是公民文化形成的社会主体性根基。公民身份的确立是指公民作为政治生活的主体和国家构成的基本单位而存在和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从西方社会史上说,西方社会进人奴隶社会后,经历了城邦制度、罗马帝国、封建国家和近代民族国家几个阶段,在每种社会下,个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局部性差异,但其共性有着历史继承和不同时代创新关系。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不争的史实表明,古代希腊、罗马社会创造并奠定了西方在个人与国家关系上,即个人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个人为本位的基础。全世界的史学家都认可的一点是:古希腊、罗马社会留给西方近代社会的宝贵政治财富、政治珍品之一是它的民主共和制度,而公民的产生、存在及其政治参与,以及由公民政治实践形成的公民文化的核心、主导政治观念—公民观念,正是西方古代民主共和制度的最重要、最根本性内容之一。

    在古希腊,公民(polite)的原始本义就是“属于城邦的人”。当时,自由人包括公民、外籍人、妇女等,但自由人中只有公民才属于城邦国家的人。在人们的意识中,公民属于城邦,城邦也属于公民。城邦国家是公民的集合体、联合体、共同体,城邦作为公民的组织,公民之所以组合成城邦,是为过公共政治生活,实现正义的价值目标。据此,一个人的公民身份也就是意味着他自然享有参与城邦政治生活的权利,其他人没有这个身份,当然也就没有这个权利。在古希腊社会,公民身份来自血缘关系,当时的法律规定,只有父亲为城邦公民的成年男子才有公民身份。然而,公民身份来自血缘关系,但血缘关系只限制在家庭和经济生活之中,并不涉及公共生活领域。罗马法虽然有亲属权的规定,确认父亲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但同时也规定:“家庭权不触及公法”,从而将人的身份区分为“家人”和“公民”,这是西方社会公民身份确立和存在的前提。亦即一个人“私”身份和“公”身份是严格区分开来的。

    在欧洲中世纪,公民的政治角色被“臣民”取代。随着城市的发展,新兴起了市民阶级和市民社会,他们按照民主共和制形式建立起城市共和国,公民又成为城市政治生活的基本角色。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公民作为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角色扩展到整个西方社会,并在各国宪法中明确确认公民身份,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它表明,与希腊、罗马不同,近代西方社会的公民身份不是因血缘关系而取得的,公民权利也不是由身份而来,而是由立法予以确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角色从古代到近代的历史性变化,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转换。在人定法中提到的一切形成的身份都起源于古代属于家庭、家族所有的权力和特权(家父权),而社会契约乃是独立的个人“自由同意”的产物。西方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公民身份和公民政治权利的依据在不同历史时期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公民作为公民参与的公共政治的主体地位和公民作为“政治动物”构成国家的基本单位,从古代至近代是一脉相承的。

    西方社会发展史造就了公民,同时也造就涵育了公民特有的政治心理和政治价值观。在他们的观念中,不论是城邦国家还是近代民主共和国,都是公民自由同意建立的公民联合体、共同体,那么,热爱自由、追求自由自然是西方公民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它是西方公民文化的核心政治生活理念。这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西方人自古以来就将自由看做是人的一种不可剥夺、不可侵犯的权利,因为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在古希腊、罗马,自由就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自由权被理解为公民在公共政治生活中自主、自治、政治参与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由于习惯而凭身份具有的一种资格,即凭公民身份参与政治生活的资格,这种资格(自由)是凭公民身份取得的,因此是自然的、与生俱来的。亚里士多德说:人在本性上应该是一个政治动物,就是对这种观念经典的总结和概括。亚里士多德的意思是,既然公共政治生活是人的本性需要,那么,参与政治生活也就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而然享有的不可剥夺、不容侵犯的公民基本权利。

    古代希腊人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认识,不仅影响到罗马、欧洲中世纪,而且对近代西方社会人们的自由观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由于时代不同,近代西方社会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认识同古代希腊社会的认识有所不同,但是,在将自由视为依据人的本性而具有的一种权利这一点上是共同的或一致的。近代西方流行的,世纪人们普遍认同的天赋人权论就认为生命、自由、财产是人自然享有的,不可剥夺、不容侵犯的权利,人们正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才经同意通过契约组成国家,制定法律,而国家和法律的基本目的是保护个人自然拥有的这些权利。

    西方人自古以来,在其价值体系中,将自由视为人生的最高价值,从古代到中世纪直至近代现代都是如此,“不自由,毋宁死”是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中追求自由这一人生最高价值并与之战斗的精神的集中概括和政治情感的热切表达。希波战争中,雅典统帅弥提阿狄斯在马拉松战役前,即用自由激励公民们为祖国去战斗:“雅典将披上奴隶的枷锁,还是永远保存其自由,关键就在他们自己身上。近代,卢梭的“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这一名言,有力地激起人们反封建的斗志,为实现自由这一人生最高价值而奋斗。值得一提的是,西方人的自由价值观,反映出西方政治文化传统的强调“自我”、“个体独立”、鼓励个性发展、崇尚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倾向,这种倾向在传留至今的西方政治思想家的著述中显而易见。

    苏格拉底最先指出,人必须从他自己去寻找他的天职,他的目的,世界的最终目的、真理,自在自我的东西,必须通过他自己而达到真理。亚里士多德更简明精要地指出:“人是自由的,他为自己而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存在。正是基于这种自由的价值观,推动、促进了西方社会人们的平等观念和法制观念。按照西方政治思维逻辑,既然自由是人的本性要求,那么人人都是自由、独立的,因而人人也是平等的,即大家享有同等的自由。因此,自由与平等互为前提、互为因果。反映在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中,自由观念和平等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亚里士多德在分析政治家的权威时,就将平等和自由联结在一起。他指出,政治家的权威和家长制、君主制的权威决然不同。政治家的权威是“平等的自由人之间所托付的权威”。当然,西方人把自由作为最高价值追求,同时将平等也作为要实现的价值目标。但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近现代,甚至迄今为止,人们追求的理想的自由、平等的价值目标也始终没有真正实现。不过,平等观念作为一种理念、理想,在西方人的政治心态中是一直明确地存在着的,而且流传至西方社会以外的世界各个角落。其作为公民文化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中,人类共同追求的与自由联结在一起的普遍价值。与此同时,西方人对自由、平等的价值诉求,也和对法律、法制的认知联系在一起,形成尊重、服从法律权威的习惯、观念、精神,成为公民文化中“自我强制性的内容”。人们普遍地共识:公民的自由并非不要约束,自由必须服从法律,接受法律的限制。因为,法律是公民共同同意的公共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公共意志的体现,公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就是服从自己。西塞罗有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它集中反映了西方人崇尚法律、法制、法治的“自我意识”和尊重法律权威,服从法律习惯的政治心理,以及将平等的价值追求,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联系在一起的政治生活理念和公民崇尚法律的精神。

    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中的公民文化的主体性内容是公民权利义务观念和民主观念。从其形成的历史流程而言,时间久远,影响深广。

    西方社会,公民权利义务观念是以公民个体的权利主体地位为基础的,在权利义务关系上,是以权利为主位的。在整体与群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基于个体自由是人的本性、本质特征的认知,强调个体独立与自主,个体自由、个体人格的存在又是和个体的私人利益,尤其是对物的占有权即所有权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从梭伦立法、罗马私法、英国大宪章、近代西方各国宪法、民法中,清晰可见,也是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一贯显示的一个特点。

    西方历史上和现实中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同契约观念紧密相连。契约观念源自商品经济的发展。希腊城邦时期,契约活动还仅限于经济领域。随着希腊城邦的解体,公民从城邦生活中分离出来,开始出现以契约解释国家起源的观念。古代罗马,由于平民在与贵族的斗争中不断以法律确认其斗争成果,契约观念也发展起来。欧洲中世纪时,在以君主为核心的封建等级制底下,契约关系和契约观念也没有中止其发展,相反,正是契约观念催生出暴君可抗的思想。至西方近代,由于市场经济的巨大发展,人们的契约观念被理论化,契约理论成为解释国家、政治社会产生根源的通行理论。人们普遍认为,政治社会乃是享有自由、生命、财产等自然权利的人们共同约定(同意)的产物。人们通过契约立国,不仅建立了政府和法律,也取得个人的公民资格,政府和法律旨在保护、保障公民权利,个人在订立契约时,放弃了白己惩罚他人的权利,承担了服从法律和政府管理的义务。公民怀持契约观念,其意义在于:其一,它确认公民个体在公共政治生活中的独立、自主的主体地位。契约作为个体的一种自由、自主参与的活动,是个体独立意志的体现。公共政治生活包括建立国家、政府、立法,是众多个体自主选择,共同同意选择的产物,公民个体必然是独立自主的。其二,它使权利和义务在公民个体身上实现了有机的统一。订立契约的前提是享有多种权利的独立个体的存在,契约的内容是双方为了各自利益的交换。每个个体在契约中都承诺放弃原有的一部分权利,以建立公共权力、法律,也就承诺了个体自愿承担起服从公共权力与法律的义务。每个个体建立契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体的权益,政府也就承担起保护公民权益的义务。对此,卢梭指出:“要寻找一种结合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西方社会人们的权利义务观念又是和法律、法治观念紧密相连的。

    一般认为,法律是公民整体意志的体现,是公民公共意志的记录,是公正的权威。基于这样的认知,西方的法治主体—公民法治主义的法治观便顺理成章地形成了。其基本内涵是法律体现公共意志的意志普遍性和主体对象的对象普遍性;政府只能以既定的向全社会公布周知且经常有效的法律进行统治和管理;政府执法的目的只是为了人民的和平、安全和公众福利。法律将公民权利义务统一起来,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并得到法律的权利卫护,又要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形成有效地法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