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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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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论文

第1篇

1.1重点把握粮食生产

粮食生产一直以来都是南涧县农业经济发展、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支柱,而且其粮食生产凸显出“两项”骨干措施与“两杂”种子的普及使用,严格把握并提早落实各类生产方法与生产措施,极大地拓展了农作物种植规模,达到1.61万hm2,农作物普及率达到100%,为整个南涧地区的粮食增产增收打下了坚实根基,积极贯彻并落实各种惠农政策,广泛开展了退耕还林制度,兑换了上百万元的现金。

1.2发展壮大肉牛产业

南涧县利用本地区的地理环境、社会条件等优势立足本地肉牛产业,发展牛肉经济,严格进行肉牛品种改良、优化调配饲料饲草、积极防治病灾,并不断健全社会服务等。发展壮大了当地的肉牛产业,当前来看,肉牛产业大有发展前景,加强示范引导,实施奖励代替补贴制度来培养一大批养牛专业户,并在不断推广普及,已经形成了更多的示范户。现阶段,这些肉牛示范户形成了专业化的经营,打造出了集“建厩、植草、筑池”为一体的发展规模,配备了专业的科技工作者,积极完善肉牛冻精改良技术,而且成功开展了水牛挤奶试验,免疫工作也开展的有声有色,肉牛疾病防控程度显著增强。

1.3烤烟支柱产业稳固发展

南涧县严抓烤烟业的发展,加大基本烟农、烟地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入现代科技,实行科技兴烟制度,创造出了“红大”优质烟叶品牌,扩大了烤烟种植面积,并不断强化中耕管理。

1.4发展优质茶叶产业

打造出了乌龙茶、绿茶、普洱茶等特色茶叶产品,建设了茶叶园生产基地,积极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很多茶产品已经获得了国家QS认证,并发展了特色有机、无公害的绿色茶产品,极大地提升了茶产品的技术含量。

2南涧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问题

南涧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和成就,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科学总结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

2.1农业科学技术有待发展和更新

农业科学技术是支持农业发展的硬性保障,南涧县由于所处地理环境较为落后、地区农业科技发展速度与普及程度仍然相对有限,农业机械化程度相对有限,例如:代表性的茶产业、烤烟产业等仍未引入最新品种,茶叶种植技术仍然相对落后。

2.2缺乏健全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由于地域地区发展相对落后,商业经济发展有限,尚未形成健全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这无疑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流通不畅、营销不佳也成为一大问题,例如: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不佳,缺乏有效的市场信息传播机制,影响农产品营销渠道的拓展。

2.3缺乏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健全、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保证,然而,当前南涧县虽然在农业生产方面创造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缺乏健全、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个农业项目服务相对落后,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长期经营与发展。

3南涧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3.1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

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为农产品打进市场创造了条件和机遇,也是产业化发展的终极目标。南涧县必须摒弃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经营理念。本着集中规划、科学布局、规模合理、功能完善的理念,把握一些关键的农产品生产、销售基地,创建一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同时附带集贸市场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沟通纽带作用,开拓更加广泛、广阔的营销市场,促进本地特色农产品走向全国,创建一个科学完善的市场信息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并负责及时采集、传播有效的市场信息,把农产品生产、销售有效联系起来,积极而全面地促进农产品的销售与普及,从而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更广阔的经济效益。

3.2加大科技兴农力度

农业产业化发展离不开农业科学技术的支持,南涧县必须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加强农业教育,加快先进农业技术引进力度,并广泛地推广与普及农业科技,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例如:核桃的机械化种植、收割。不断加大农业技术、农产品的研究力度,积极开发与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吸收并引进农业科技人才,积极打造出一大批规模较大、效益显著、高科技的农产品示范基地,创建科技示范农业园,使农业技术、农产品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对应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3.3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了实现农业产业发展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增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济效益,就要积极创建完善的服务组织,打造出功能完善、服务周到、覆盖面广的服务网络,这一服务网络不仅能够为农民的农业经营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科学的技术指导,也能够确保农产品的有效加工、运输和服务,为农产品客户提供健全、周到、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创建完备的农业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从而赢得广大客户的支持和信赖,进而占据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4总结

第2篇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现已成为推动我国农村发展的核心力量,并表现出广泛的社会适应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但与国外相比,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仍然存在着起步晚、规模小、农业市场机制不完善、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在充分认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供以下解决思路。

1.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经营产区,为农业产业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原料供给,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2.提高农民自身认识,加强农业产业化意识。

各地政府应组织农业产业化培训,让农民在思想上对产业化经营有一定认识,逐渐改变落后的观念,把农业真正作为一种产业来对待,以奠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想基础,这样农业产业化经营才能进一步发展。

3.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民组织化程度过低是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因素,政府和服务机构要引导农民建立起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并由农民自发管理,实行民主决策制。同时鼓励有能力的农民和组织跨区域经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4.完善市场服务机制,改善农村经济融资环境。

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长期发展滞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得不到有效的金融支持,要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金融需求问题,应从三方面入手。第一,努力开拓融资渠道以扩大信贷资金的来源,同时政府加强统筹安排,保证划拨的支农资金切实到位。第二,加强农业产业化资本运营管理。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农业投资基金,采取并购等手段发展股份制企业或上市公司,以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第三,创建完善的农业金融体系。整合农村信用社,使之成为农民参与的金融实体;同时发挥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固有优势,加大其支农范围和力度。

5.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力,提高产业化的市场竞争力。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龙头企业起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企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有桥梁的作用,发展龙头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政府应引导集中各类资本,发展优质龙头企业,并加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联系,带动农户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的经营过程中来。同时围绕地区的特色产业开展系列产品的研发,扩充产业链,促进农村区域化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发展,实现农户、龙头企业与市场经济的联动发展。

二、小结与展望

第3篇

(一)农业产业化通过工业布局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韦伯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经济学家,是工业区位论的奠基人。韦伯理论认为,区位因子决定生产区位,即将生产吸引到生产费用最小的地点。具体做法是根据运输费用来确定生产成本最小的地点,因此农产品加工一般会聚在城镇地区。城镇地区的交通业十分发达,信息传递也十分高效,为降低成本,农业产业主体也会集中在城镇区域。这种聚集既促进了产业发展的高度化,又进一步推动了城镇化的发展。而目前,对于中国农村发展状况来讲,农村的运输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农业产业主体会因地制宜地布局在农村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给农村地区带来更多的生产要素,如资金,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是推动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条件,主要原因就是要素的流通和使用决定了农村城镇化的快慢。农业产业化要求以盈利为目,以经济效应为导向,此种导向必然会使产业生产主体降低成本。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比城市劳动力的价格低,这会吸引大量的农业产业主体到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生产工作,这也会加速农村的城镇化进程。以前从事耕作的农民会因为更高的工薪去从事龙头企业雇佣下的工作,农村劳动力会以这种方式转化成城镇劳动力。这种最优区位布局驱动着农业产业化对农村城镇化产生作用。

(二)农业产业化通过发展规模经济促进农村城镇化

在全球发生二次工业革命和信息产业革命后,大部分的生产劳作工具已经规范化,如生产线更是普及,规模经济发展得以形成,产业化的发展与规模经济紧密相连。产业内部达到合适的经济规模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条件,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充分使用规模经济所带来的利益,而如何使用规模经济也显得格外重要,使用标准化的分工,不断提高科技进步,高效率的融资和大企业的收购等,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规模经济效应。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求劳动工具不断革新,所需的劳动力素质也不断提高,原本的耕地发展成为农业生产基地。目前,发展较为成熟的方式是龙头企业去经营生产基地,具体措施为建立农民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机制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的基本要素,农业产业化发展地是否成熟,最重要的就是在于利益联结机制是否能够有效地发挥。在这个利益联结体里,不管是生产者,消费者,还是销售者,都会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但不是每个参与者的利益都是均等的,要根据其对整体效益的贡献来作出合适的分配,并且分配要以公平为原则,这样的利益联结机制才是有效的。目前,我国的农业大企业比较少,其吸收能力有限,并不能和农民的利益有效地结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龙头企业的运行效率就会很低。为了更好地与农民互动,可以让农民更加地融入到这个企业,可以通过农民参股的模式,农民会因为了自己的利益会积极参与到龙头企业经营工作中,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支撑力量,可以更好地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规模经济。生产基地的规模经济效益会使农业产业经营收入增高,农民反过来也会因为更好的社会福利而涌入城镇,这就壮大了城镇化的发展。这些涌入的劳动力资源在经济资源中是最不可或缺的,因为除了劳动力要素,其他的生产要素都需要劳动力要素去支配,其他生产要素只有和劳动力要素结合,才能产生价值,所以农业产业化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化为城镇劳动力,不仅将人口城镇化,也促使了劳动力资源在城镇区域的合理配置,加速了城镇化的发展,为发展中的城镇创造经济价值。

(三)农业产业化的外部效益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当农业产业化发展成熟时,它的影响就超出了农业的范围,其外部效益会影响到农村经济的方方面面,从而推动农村城镇化。比如发展生态农业旅游,这种旅游业可以增加农民的就业收入,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农业产业化发展成熟可以带来的不仅是农村第一产业的发展,也促会促进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如生态农业旅游,餐饮,物流等。由于第三产业即服务业会吸引大量的就业,对农村劳动力转化为城镇劳动力具有重要贡献,而且服务业与人们的生活联系紧密,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更能直接对人们的生活舒适度产生影响。因而,城镇化的发展不能忽视服务业,城镇化的发展应以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结合点为着力点,这样农业产业化就能通过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城镇化的发展。此外,产业化的农业已经与单纯的第一产业不同,基本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需要拥有大量的资金,农业产业化也要与运输,计算机技术相结合,这些都为城镇化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也将城镇化过程中分散的资源聚拢后进行科学配置,使城镇化的发展不断达到新的高度。

二、农村城镇化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一)农村城镇化可以抵消产业化的副作用

当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时,产业主体所运用的技术会进步,设备更换的频率会提高,生产经营模式会向现代经营方式转变,对耕作土地面积的需求越来越大,而对人力的需求越来越小,因而农村劳动力已经超出了需求,农民会到城市去寻求就业机会,但是城市本身的就业吸收量是有限的,城市如果拥有过多的劳动力,会造成资源闲置,城市科学治理就会变得有难度,而农村城镇化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城市过度饱和的问题,所以农业产业化要想健康发展就必须农村城镇化。

(二)农村城镇化会促进农业产业走向规模经济模式

农业依靠自然资源,在自然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人均所拥有的资源比较少,目前来看,农民依然会保留一定的土地并且耕作,但是更多的时间,他们会进城务工,获取更高薪水,土地耕作却变成了副业。这种情况会导致农村的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而土地经营权却不能及时转移到农业龙头公司,龙头公司就无法扩大企业规模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城镇化的发展会将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劳动力转移的障碍清除,现有土地经营权就会得到合理的利用而不会荒废,所有的生产要素会随着市场规律的变化而科学地流动。只有规模经济体所需的各种要素资源都得到满足,农业产业化才会有机会发展。

(三)农村城镇化可以为农业产业化提供良好环境

想要发展农村产业化,必需有城镇化发展环境。农村城镇化以它集中的生产资源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当农业经营发展成集约化,现代化模式时,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会转化成城镇劳动力,它们作为城镇人口,有着比之前更多的需求。城镇化可以拉动大量的需求,比如有更多与第三产业有关的需求,而在农村,最大的需求也是基本的生存需求。农村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原来农民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被打破,他们需要以工作换取生存和生活用品,像房地产,旅游业,服装业等就会进一步的扩大,这种蓬勃发展的服务业会为农业的产业化提供服务,就会大大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增加的城镇人口比以前拥有更多的需求,要满足这些需求需要更多的生产,而单纯依靠传统工具生产已经跟不上日益扩大的消费需求。增加的需求会刺激农业进行产业化,因为只有发展农业产业化,采用现代农业经营方式,才能提高生产效率。城镇化地区拥有比农村地区更多的研发技术资源,农业产业化必须以科学进步来提高产业经济效益。产业主体仅仅依靠增加产量来扩大市场规模是十分缓慢的,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才能反向刺激需求,产生新的分工,新的目标市场,提高生产效率。农村城镇化可以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研发环境,刺进新的需求,间接促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另外,我国目前农业仍然存在大量的小农经济,并且农村人口数目远远超过城镇人口数目,而人均可耕土地资源却少之又少,这就加深了农村人口和可耕土地的矛盾,这些是导致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的因素。城镇化的发展可以从整体上为农业产业化服务,有序地将农业剩余人口转移而不会导致社会问题,这是农业产业化发展所必需的发展环境。

三、结语

第4篇

内部经济理论是阿弗里德·马歇尔(A.Marschall)在他的代表作《经济学原理》(1890年)中提出来的概念。“内部性是指由交易者所经受的但没有在交易条款中说明的交易的成本和效益”。②内部经济是指一个厂商由于市场需求增加而扩大经营规模,通过充分利用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专业化和经营管理而获得的经济利益。与之相对应的内部不经济指的是一个厂商由于生产规模过大、生产效率低而蒙受的经济损失。而外部经济是指一个厂商因相关的其他厂商的经营活动而获得的经济利益。与之相对应的是外部不经济,是指一个厂商因其他厂商的经营活动而蒙受的经济损失。农业产业化在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要注意自身的规模,实现内部经济,推动农业产业化良性发展。

二、帕累托最优理论

帕累托最优(ParetoOptimality),也称为帕累托效率,这一概念被广泛应用于经济学、博弈论以及相关社会学科。而帕累托改进是与帕累托最优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资源分配与利用的一种理想状态。二者区分可以理解为,帕累托改进强调的是资源分配从一种形式到另一种形式的变化过程中,在没有任何参与者境况变差的条件下,使得至少一个参与者境况变好;而帕累托最优强调没有任何一个参与者可以在不损害其他参与者利益的前提下,获得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最优理论告诉我们,在农业产业化过程,要注意各方利益关系,努力实现双赢,甚至多赢状态。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强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交易各方对商品信息的了解具有不对等性,即交易各方中存在掌握商品信息较为充分的主体,也同时存在信息较为匮乏的主体,其分别处于市场交易中的有利地位和不利地位。该理论是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和迈克尔·斯彭斯三位美国经济学家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市场交易中卖方相比较买方而言掌握更多交易商品的相关信息,处于有利地位;信息拥有者可以通过向信息匮乏者交易信息而获益;买方总是通过各种方法试图获得交易商品的更多信息;信息不对称是“看不见的手”指挥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必然出现的弊病,可以通过提升除买卖双方之外第三方(如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规制来减少其负面效应。这一理论为诸如股市波动、择业失业、商品促销、劣质品驱逐优质品等市场现象提供了经济学解释,被广泛应用到从传统的农产品市场到现代金融市场等多个领域。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要积极出台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龙头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的交易行为,使交易各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③。

四、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是著名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Ronald·Coase)于1937年《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次提出的。该理论认为,企业和市场在市场经济中是具有相互替代性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与不确定性是市场交易费用高昂的重要原因。企业存在的必然性就在于大大节约了交易费用,企业通过统筹生产要素所有者和产品所有者的行为,减少交易各方的数目从而降低摩擦与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而另一方面节约交易费用也是企业采取各种不同的组织形式的终极目标。企业取代市场的原因也在于企业能够通过统筹组织获得低于市场交易的交易费用。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以农企合作为核心的产业化发展可以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经营,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寻找适合本地区农业经济发展、节约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的发展方式。

五、专业化人力资本理论

专业化人力资本是20世纪80年代新经济增长理论在解释经济持续增长问题时首次提出的,指劳动者通过边学边干、正规教育和专业培训等途径获得的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存量。该理论与专门职业技能的掌握紧密相连。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提出的以物质资本和同质性劳动为基本生产要素的产出增长模型,强调市场竞争中资本和同质性劳动的投入和产出的替代作用,这种替代作用只可能得出规模报酬递减的结论,无法解释经济现实中的规模效应,因而就不可能解释经济的持续和快速增长。这种理论的增长的均衡条件就是人口的自然增长大于零,即经济增长以人口增长为前提,这与现实经济状况是相违背的。于是,新经济增长理论模型极力将技术进步内生化。其中,R.E.卢卡斯(R.E.Lucas()1988年)提出了一个用专业化人力资本内生化技术进步因素的增长模型,将人力资本作为一个独立的因素纳入经济增长模型,运用更微观的、个量的分析方法,将T.W.舒尔茨(T.W.Schultz)的人力资本和索洛(Solow)的“技术进步”的另一种增长动力形式,视人力资本积累为经济长期增长的决定因素,使之内生化,具体化为个人的、专业化的人力资本,导出了不依赖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经济均衡增长的约束条件,不仅解决了新古典增长模型的“不愉快的结果”问题,而且为长久困扰着经济增长理论的规模效应和市场竞争的矛盾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工具。专业化人力资本能说明现代社会专业分工导致生产率提高的内在原因。农业产业化进程,迫切需要农业科技推广队伍进行科普推广,需要专业人才的科学指导和合理建议。

六、非均衡发展理论

发展经济学认为,均衡和不均衡是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两种固有选择。纳克斯(RagnarNurkse)的贫困恶性循环论、哈罗德(R.F.Harrod)—多马(E.D.Domar)模型、P.N.罗森斯坦—罗丹的大推进理论构成了产业均衡发展理论的核心内容,这是农村经济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均衡选择。即强调在经济发展区域中全面布局以工业为核心的生产力,通过全局发展实现地区经济和产业的均衡发展。这种战略的出发点虽好,但却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即贫困不发达地区不可能拥有推动本地区所有区域、所有产业全面发展的丰裕的资金。农村经济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另一个选择是各部门各地区的非均衡发展理论。该理论以A.D.赫希曼·佩尔鲁克斯等为代表,认为由于缺乏全面均衡增长的资本资源等先决条件,不发达地区无法实现各部门的全面投资,只能通过利用产业的前后旁侧带动效应和地区发展的增长极辐射效应而实现梯度增长,在这种情况下综合认为非均衡发展优于均衡发展。而这种观点忽略了产业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分工,其所形成的产业、空间二元结构会导致城市发展增长点单一、地区差异扩大等问题,无法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目标。所以,农村经济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发展,应根据自身发展条件找寻均衡发展理论和非均衡发展的融合点,充分认识到非均衡发展以点带面增长的必然性,允许农业产业化发展中部分产业、部门实现非均衡发展。同时,在推动非均衡发展的过程中注意产业和地区之间的协同合作,先发展的企业、地区带动后发展的企业、地区,先进的行业带动后进的行业,在非均衡发展中实现经济产业化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七、制度创新理论

第5篇

1.1“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优势还不明显

虽然近年来蜜瓜、中药材、果蔬、草食畜四大主导产业发展迅速,但相当一部分乡镇农业布局及品种多、乱、杂现象依然存在,从布局、规模、品种、标准化管理模式上没有形成优势产品集群,“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优势还不明显,不利于产业发展和品牌创建。

1.2农业产业化水平低,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提高比较效益为中心,依靠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现一体化经营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目前我县农业产业化还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大多属于低端、初级产品,在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上没有带来真正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但运作乏力,还不能有效带动产业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在摸索发展中规范、完善,进而形成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1.3农业技术力量薄弱,新技术推广应用有差距

一是农业技术干部队伍力量相对不足,尤其乡镇农技服务队伍不稳定、专业性不强,制约了基层农业技术能力和水平;二是我县移民多,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文盲、半文盲人数达2.1万人,占到移民总数的26.3%,加之部分少数民族受宗教因素影响,接受科学技术培训的主动性差;三是技术更新和新品种、新产业的更替之间的差距,加大了技术培训与推广的难度和重要性。

1.4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不足,制约农业产业发展

一是项目建设政策壁垒仍然存在,如建设规划、环评、安评等过程中存在的因素影响企业建设;二是企业融资难仍然存在,由于贷款风险,银行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三是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建设项目财政扶持不足,由于农业产业化企业投资大,见效慢,影响企业投资信心和决心。

2相关建议与解决对策

2.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牢固树立扶持产业化经营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转变思想观念,用工业化的理念引领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和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消除思想认识上的障碍。

2.2提品质、扩规模,加快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按照”三品、两化、双千“的发展思路,打破地域界限和乡村限制,建立"一片一业、一村一品或数村一品"的产业布局,减少特色作物品种上的多、乱、杂,把效益高、风险低的特色作物培育为新的主导产业,逐步替代增收乏力的粮食、棉花产业,兴建一批有地方特色的优质产品和产业基地。要积极发展蜜瓜、葡萄、甘草、等新兴高效产业,特色产业要树立品牌意识,做响做亮特色品牌。

2.3完善组织体系和机制建设

通过扶持发展和建设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市场等,将产业发展诸环节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确保产业按照一体化方向顺利发展。积极开拓农副产品外销终端市场,实现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市场之间的有效对接,争取新建农产品加工贸易市场。通过组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带动基地建设,推动产业发展,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的。

2.4加强扶持引导

第6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合作制市场+农户合作社+农户

早在40年代~50年代,美国一些大的工商企业就有自上而下地把农业生产中的产供销三个环节连结起来的做法。1955年美国哈佛大学的约翰·戴维斯提出了“农业企业”的概念,这是国外较早提出农业产业化概念。所谓农业产业化就是现代农业的一种综合经营体制,它更大地发挥了市场力量,将资源、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在市场机制下紧密结合起来,进而实现农、工、商的一体化经营。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中,荷兰的做法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地方,荷兰大田作物的马铃薯和甜菜,园艺作物的花卉和蔬菜,畜牧业的奶类、肉类和禽蛋生产均形成了高度的专业化,已经不再是“政府羽翼”下过度支持和保护的一种产业,而是成长为有竞争力的产业。荷兰的农业产业化对农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具体表现在: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荷兰农产品成为出口主导型产业,促进了荷兰农业一体化市场机制的完善,壮大了农业集体经济。

一、荷兰的农业产业化

1.荷兰是农业产业化高度发达的国家。主要表现在:

(1)生产的专业化。1995年荷兰全国从事专业生产的各类农牧场占农场总数的82.33%。生产专业化,使农产品高度商品化。1995年,荷兰农业劳动力仅占全国人口的1.9%,生产的主要农产品不仅满足国内市场需要,还大量出口,出口率均在80%以上,商品率近100%。

(2)经营一体化。荷兰大多数农户实现了一体化经营,把种养加工、产供销、贸工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了农业的增值能力和比较效益,形成了自我发展,自我积累机制。

(3)服务社会化。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全部实现了社会化服务,全国形成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合作社体系,对农业的产供销进行“一条龙”全程服务。

(4)管理的企业化。每一农户、每一个农牧场都是依法注册的经营性公司,独立法人实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按企业化进行科学管理和成本核算。

2.荷兰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模式。荷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模式主要有3种:市场+农户、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

(1)市场+农户。这是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的重要形式,市场+农户模式具体表现为“拍卖市场”与农户连接和超级市场与农户连接两种模式。

“拍卖市场”+农户是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最富特色的模式,在国际上亦享有盛誉。“拍卖市场”的具体运作程序是:农户将所生产的产品按照质量标准规定进行分类、分级和包装并经检验合格后,送入拍卖大厅,购买者(一般是大批发商)按照规则进行竞价,出价高者获得产品,成交后市场内部系统自动结算货款和配发产品。拍卖市场的最大优点就是交易效率很高,一般在几个小时之内就可完成全部的交易。

除“拍卖市场”为中心的一体化经营外,以“超级市场”为中心的农业一体化经营在荷兰也很盛行。

(2)合作社+农户模式。荷兰的农业合作社不仅存在于农业生产领域,而且广泛存在并发挥作用于农产品加工、销售、贸易和农业信贷、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领域。

荷兰农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合作社完全基于农民之间的协定,按照自愿原则,以民主方式进行管理,参加合作社的农民对自身的生产决策和生产过程享有完全的责任和独立性;合作社完全独立于政府,其活动不受政府的干预;合作社实行多重会员制,即一个农民可以同时是几个合作社的社员;合作社的层次分为基层合作社、地区合作社和全国性合作社,为了保护合作社的利益,全部农业合作社都被组织于“全国农业合作局”(NCR),NCR的职责主要是代表合作社的利益,协调合作社之间的关系,协调合作社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推动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合作社在农业技术交流、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合作社的加工、销售活动,使农户与合作社之间形成了紧密联系,发展了农业一体化经营。

(3)企业+农户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一些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或贸易企业,直接与农户连接,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一体化经营。由于拍卖市场的发达,使得这种经营模式未能成为荷兰农业一体化的主要模式。

3.荷兰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经验。(1)充分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和农业发展获得成功的一个基本原因就是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农业资源配置和结构组合,充分发挥了农业比较优势。

荷兰的农业发展和一体化经营坚持从农业的比较优势出发,农业的资源配置和结构组合充分体现了比较优势原则,即对于优势领域就多发展、多出口,对于非优势领域就少发展甚至不发展,用进口来弥补国内消费。

(2)高度重视市场体系建设。荷兰的市场体系十分完善,农产品交易系统非常发达,形成了有效的农产品营销制度,使农产品营销链把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项活动联结为一个有机整体。政府非常重视市场体系建设,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制度,维护市场秩序,对市场交易活动进行严格管理,为农业一体化经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3)为农民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荷兰为了解决农业一体化经营中的瓶颈问题-资金,发展了农民合作金融制度。农民合作金融制度的组织资源是“农民合作银行”,该行成立于1896年,是世界上最早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之一,现已发展成为荷兰的第二大银行并跃身世界400家大银行之列。农民合作银行的职能是为其社员提供信贷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务,其信贷资金完全来源于所吸收的存款和经营活动,目前荷兰农民的全部信贷中,90%以上来源于农民合作银行。政府并不向农民合作银行注入信贷资金,也不干预农民合作银行的经营活动,政府的作用是允许农民合作银行的存在,并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环境。

(4)为农业构建坚实的科技基础。荷兰有着相当发达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系统,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被誉为荷兰农业发展和一体化经营的三个支柱。政府对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非常重视,把发展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事业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农业教育已经形成了十分完善的体系,由初等、中等、高等和大学四个层次组成。除正规农业教育外,荷兰的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也很发达,培训系统几乎覆盖了农村的每个角落,同业农民之间还有自发组织的“学习俱乐部”,相互切磋和交流经验。教育使荷兰农民具有了很高的素质,大多数农民都能讲流利的英语,能够跟上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步伐,这是荷兰农业具有高竞争力的基石所在。农业科研和推广为农民提供了雄厚的科技支持,有效地推动了农产品科技含量的提高,科技进步对荷兰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了80%,这是荷兰农业具有持续竞争力的根本原因所在。政府对农业教育和科研给予了充足的经费支持。

(5)对农业进行一体化的行政管理,处处体现农民利益。荷兰政府对农业实行一体化行政管理,这为农业一体化经营的发展提供了组织制度条件。荷兰有着强大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作为中央政府管理农业的行政机构的农业部,职能包括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及国际贸易,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及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督,农业政策以及对农民的财政支持等,都形成对农业完整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我国目前农业发展主要的不足

1.对农业科技的研究、引进投入不足。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2%,财政对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比例占财政农业投入总额的0.8%左右。

2.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还不健全。而在以色列,高度发达和集约化的农业是以强大的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系作为后盾和支柱的,并建立了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以及地区性研究开发机构,大学中也设有一些专业性的研究单位。

3.对农业教育重视不够,尤其是培养青年农民。

4.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缺少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在我国典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是“公司+农户”或“企业+农户”,在这种产业机制中,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处于从属地位,农产品的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而是服从于企业需求量的大小,农业的主体根本谈不上和需求方进行讨价还价的保护机制。

三、荷兰农业产业化发展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借鉴

1.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2%,而发达国家一般为60%~80%,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制约了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

2.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要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政府的财政投入。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但力度仍显不够。在财政经济明显转好的情况下,每年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占农业生产量总值的比重一直处于4%左右,这一比例即使在发展中国家也算是很低的;财政对农业投入占财政总投入的比重一直徘徊在7%~8%之间,如果扣除具有广泛外部性的水利基础设施等投入,这一比例则更低,仅为4%~5%,这种投入力度对于增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显然是不够的。

3.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近年来,通过发展区域支柱产业、区域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其规模、市场占有量和发育程度还不够,而且地区性发展很不平衡。

4.培养农业推广服务人员,提高农民素质。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农业推广服务人员培训中心,定期对农业推广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利用现代教育资源培养高级专业人才。

第7篇

l、明确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和意义

政府要推进农业产业化,首先要对农业发展有正确的定位。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曾经在经济形势发展良好时,忽视农业的发展,对农业投资下降,如20世纪80年代,国家对农业投资由1978年的53.34亿元减少到1988年的47.19亿元(《宏观经济计划与管理》谭作平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第130页),而当强调农业重要时,却又往往就农业抓农业,孤立地对待农业问题,未能把它与二三产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两种倾向都是由于未能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给农业以正确的定位,因而不可能把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落到实处。

众所周知,现代经济,某一国家、地区的产业结构状况,反映着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越发达,第三产业比重就越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农业社会,农业是单一产业,而到了工业社会,第二产业——工业发展起来,它就成了社会经济的主导,现代社会发达国家经济的主导是第三产业,2l世纪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业必将占据主导地位。就是说,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经济形成一个复杂的产业系统,各产业之间相互结合、渗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要解决任何层次的产业发展,必须在整个产业经济系统中进行。所以,要解决农业发展问题,必须在以二、三产业为主导的条件下去拓展思路,孤立地去发展农业是行不通的。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即社会基本上只有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农业生产是分散和落后的,当时的农业生产还算不上现代意义的“产业”,现代意义的产业是工业的同义语,人们称工业革命为“产业革命”,称大工厂的工人为“产业工人”(见《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786页)。由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产生和发展,形成了复杂的产业经济结构,而后起的产业相对来说生产经营水平更先进,经济效益也更高。现代经济由于第二、三产业在整个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因而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必然要改变其存在意义和发展方式,与其他产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去发展,要在其他产业的主导下去发展,其生产和经营方式、水平必然要向先进的二三产业靠拢、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兴起,正是体现了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升,使我国农业由传统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状况转向与二、三产业相结合。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们对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只能着眼于从宏观上、从外部联系上去认识。比如只看到计划方式的工农轻重顺序;只讲农业的“基础”作用,而不愿讲它是二、三产业的附属,要为二三产业服务的作用;不承认现代的农业是工业的农业、城市的农业……。因而导致不懂得和不可能从微观方面,从一、二、三产业的内在结合上去发展农业,不善于通过三大产业之间的交叉经营去发展经济。应当看到,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率很高,正是一、二、三产业的内外有机结合的结果。如美国农业人口只占2%,一个农业人口可供养100~120人。能有如此高的效率是二三产业为其提供机械、技术以及资金、供销、储存、加工、运输、市场信息、经营咨询等一系列服务的结果,是一、二、三产业微观结合的结果。我国当前的农业产业化正是一种一、二、三产业微观上的内在结合,因而能提升农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能发挥复杂的、系统的优势。这正是农业产业化具有强大魅力之所在。

因此,作为政府,当前要使我国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首要的仍是要克服那种传统自然经济观念的影响,加深对经济发展的辩证性、系统性认识,要克服那种为农业而农业的思维习惯,不能孤立地,违背经济规律去抓农业。要克服在农业生产经营上安于现状,任其自由发展的倾向,或是把发展工业与抓农业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不积极主动地以第二、三产业的先进技术、先进经营机制去武装农业,不善于提升农业的经营水平、管理水平。总之,必须从战略上、从国民经济整体上去给农业以正确定位,使农业发展与二三产业发展从微观上有机地、内在地结合起来,真正认识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和实质。这是政府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想认识基础。

2、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

从深化农村改革来看,政府必然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主要是以下三方面:一是体制改革与创新,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会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导致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地区分割的制约及所有制的界限,按照市场合理配置资源与要素,这是体制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二是组织形式的改革与创新。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将生产、加工、销售实现一体化经营,这种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呈多样化,从大类来分有垂直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与横向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从表象上有“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和专业市场+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科研院校+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三是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机制创新,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将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合同制、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等经济关系,形成有机连结,互相促进的新机制,从而逐步建立利益共同体。只有机制创新,才能不仅使龙头企业得利,也能使所带动的农户得到实惠。

另外,政府在实践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农业产业化应该是自由选择下平等合作的结果。所谓自由选择是指双向的,既不是强加给农民的,也不是强加给企业的。平等合作,是指参与者均有退出的权利。作为政府,不宜抑强扶劣。要为农业产业化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以确保优胜劣汰。

3、把农业产业化作为系统工程来抓

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种一体化、系统化的经营,如果用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去指导,是不可能有农业产业化的实践的,它必须要用大农业、大经济、大系统的观念去指导。

农业产业化内涵有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的要求。这几“化”又是互相有机地联系着的,缺少了任何一个方面,农业产业化都不能运行,任何一方面搞得不好,都会影响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如社会服务,要做到产前(供)、产中(产)、产后(销)一体化,整个经营要做到贸易、加工业、种养(农)业一条龙,还应形成科技、教育、生产相结合。这些都说明农业产业化本身是一个相当庞大复杂的系统。其中每个部分,比如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等则是其中一个子系统。而在一体化经营的子系统中,供、产、销,贸、工、农等又是它的子系统。再者,作为一个地区要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有许多实体性环节,包括资源的依托、主导产业的形成、龙头企业的发展、商品基地的建立、农业专业户的培养等,这里每个环节也是一个子系统。因此,整个农业产业化实践就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

一些地区往往由于市场意识淡薄,系统观念不强,造成一些环节脱节,因而形不成系统效应,甚至造成经济损失。一些地区受为生产而生产的传统观念束缚,以为只要生产出产品,经济就会发展,因而只顾抓这样那样的基地建设,结果产品出来了,销不出去,这些“商品基地”也就跨了,有些则只是号召农民发展某种项目,但科技服务严重滞后,结果病虫害一旦发生,将血本无归。有些地区只顾发展加工厂、甚至搞不少“皮包公司”,原材料无着落,技术跟不上去,成本很高,工厂成了政府的包袱。有的忽视市场信息,不懂得市场预测,盲目随从,造成大量农产品的积压浪费,损失惨重。因此,必须用系统观去认识和处理农业产业化问题。

作为地方政府要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抓好利益关系的协调,基础设施、政策环境的优化,总体发展规划的明确。具体来说,一是对本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资源依托、地理条件、历史背景要有充分了解,从而把握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特点、方向,做出正确的定位,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规划;二是制定和运用好政策,去协调利益关系,深化体制改革,重点扶持关键环节;三是抓好市场法规建设和运行,使农业经济在与整个国内外市场衔接中,有序地运行,平等地竞争;四是大力抓好农业信息设施建设,做好市场预测。政府农业部门应开展信息服务工作,鼓励民间信息行业、农业咨询行业的发展;五是抓好农业投资的软硬设施、环境的配套建设;六是抓好农业产业化经验、典型的宣传、推广和总结工作。

从方法论角度讲,地方政府必须善于把握系统论与重点论的结合。既要全面地从整体上、宏观上去认识、规划、处理农业产业化的方方面面的发展问题,又要善于从当前实际出发,看准当前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处于什么发展阶段,抓准薄弱环节和能牵一发动全身的切人口,突击去抓,以带动整体的发展。由于各地发展特点、发展阶段的不同,必须明确当前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所在,通过解决一个又一个不同时期的“瓶颈”,去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4、促使农业产业化建立起协调的利益机制

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企业包括农户的经济活动都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只有存在共同的利益并使总体和个体的利益最大化,农业产业化的不同产业组织之间的连结才有可能。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各个实体必须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可以是“企业+基地+农户”,可以是“专业市场(或专业协会)+基地+农户+科研”等等。市场经济要求这个“+”必须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然而由于各地区搞农业产业比。政府必然要发挥作用,而我国受几十年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所以很容易利用行政手段、而忽视经济纽带作用。这样建立起来的“一体化”、“一条龙”必然是形式主义的,失去农业产业化的实质。

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既然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问题,因而必然涉及产权问题,所有制结构问题,政府必须推动农业产业化各个实体环节的产权改革,通过改革去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协调的利益机制。各地实践证明,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实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既有外部的关系。也有内部的关系。外部关系一般可用契约、合同等办法规范,内部关系一般应用股份制的办法结合。比如广东温氏集团公司和7000多户养鸡农户的关系是以合同形式确定的。据1986~1994年的统计,农户获利6277.5万元,公司获利6888万元,约各占一半,从而形成一种互利的紧密关系。华南农业大学与温氏集团的紧密结合就是用技术参股办法,该集团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也是用参股、控股等办法实现的。还有不少企业实行职工持股办法,这些都较好地协调了内部的利益关系。因此,正确协调处理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内外部利益关系,涉及到产权改革、所有制实现形式改革等较深层次的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农业产业化才能健康地发展。

5、引导农业产业化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的历史时期进行的。农业产业化,必须与“科技兴农”、“三高”农业紧密结合,必须以吸纳科技力量为根本,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的科技含量。

农业产业化过程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其实质是必须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相一致。近二十多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工业社会带来了种种问题,使人们认识到,人的行为除了对当代人类社会有益的同时。要重视对人类后代的利益,重视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而要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对农业产业化的问题也是如此。因此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要成为农业产业化实践的战略目标。

第8篇

l、明确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和意义

政府要推进农业产业化,首先要对农业发展有正确的定位。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曾经在经济形势发展良好时,忽视农业的发展,对农业投资下降,如20世纪80年代,国家对农业投资由1978年的53.34亿元减少到1988年的47.19亿元(《宏观经济计划与管理》谭作平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第130页),而当强调农业重要时,却又往往就农业抓农业,孤立地对待农业问题,未能把它与二三产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两种倾向都是由于未能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给农业以正确的定位,因而不可能把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落到实处。

众所周知,现代经济,某一国家、地区的产业结构状况,反映着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越发达,第三产业比重就越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农业社会,农业是单一产业,而到了工业社会,第二产业——工业发展起来,它就成了社会经济的主导,现代社会发达国家经济的主导是第三产业,2l世纪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业必将占据主导地位。就是说,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经济形成一个复杂的产业系统,各产业之间相互结合、渗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要解决任何层次的产业发展,必须在整个产业经济系统中进行。所以,要解决农业发展问题,必须在以二、三产业为主导的条件下去拓展思路,孤立地去发展农业是行不通的。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即社会基本上只有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农业生产是分散和落后的,当时的农业生产还算不上现代意义的“产业”,现代意义的产业是工业的同义语,人们称工业革命为“产业革命”,称大工厂的工人为“产业工人”(见《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786页)。由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产生和发展,形成了复杂的产业经济结构,而后起的产业相对来说生产经营水平更先进,经济效益也更高。现代经济由于第二、三产业在整个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因而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必然要改变其存在意义和发展方式,与其他产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去发展,要在其他产业的主导下去发展,其生产和经营方式、水平必然要向先进的二三产业靠拢、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兴起,正是体现了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升,使我国农业由传统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状况转向与二、三产业相结合。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们对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只能着眼于从宏观上、从外部联系上去认识。比如只看到计划方式的工农轻重顺序;只讲农业的“基础”作用,而不愿讲它是二、三产业的附属,要为二三产业服务的作用;不承认现代的农业是工业的农业、城市的农业……。因而导致不懂得和不可能从微观方面,从一、二、三产业的内在结合上去发展农业,不善于通过三大产业之间的交叉经营去发展经济。应当看到,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率很高,正是一、二、三产业的内外有机结合的结果。如美国农业人口只占2%,一个农业人口可供养100~120人。能有如此高的效率是二三产业为其提供机械、技术以及资金、供销、储存、加工、运输、市场信息、经营咨询等一系列服务的结果,是一、二、三产业微观结合的结果。我国当前的农业产业化正是一种一、二、三产业微观上的内在结合,因而能提升农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能发挥复杂的、系统的优势。这正是农业产业化具有强大魅力之所在。

因此,作为政府,当前要使我国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首要的仍是要克服那种传统自然经济观念的影响,加深对经济发展的辩证性、系统性认识,要克服那种为农业而农业的思维习惯,不能孤立地,违背经济规律去抓农业。要克服在农业生产经营上安于现状,任其自由发展的倾向,或是把发展工业与抓农业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不积极主动地以第二、三产业的先进技术、先进经营机制去武装农业,不善于提升农业的经营水平、管理水平。总之,必须从战略上、从国民经济整体上去给农业以正确定位,使农业发展与二三产业发展从微观上有机地、内在地结合起来,真正认识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和实质。这是政府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想认识基础。

2、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

从深化农村改革来看,政府必然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主要是以下三方面:一是体制改革与创新,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会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导致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地区分割的制约及所有制的界限,按照市场合理配置资源与要素,这是体制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二是组织形式的改革与创新。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将生产、加工、销售实现一体化经营,这种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呈多样化,从大类来分有垂直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与横向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从表象上有“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和专业市场+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科研院校+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三是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机制创新,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将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合同制、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等经济关系,形成有机连结,互相促进的新机制,从而逐步建立利益共同体。只有机制创新,才能不仅使龙头企业得利,也能使所带动的农户得到实惠。

另外,政府在实践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农业产业化应该是自由选择下平等合作的结果。所谓自由选择是指双向的,既不是强加给农民的,也不是强加给企业的。平等合作,是指参与者均有退出的权利。作为政府,不宜抑强扶劣。要为农业产业化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以确保优胜劣汰。

3、把农业产业化作为系统工程来抓

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种一体化、系统化的经营,如果用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去指导,是不可能有农业产业化的实践的,它必须要用大农业、大经济、大系统的观念去指导。

农业产业化内涵有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的要求。这几“化”又是互相有机地联系着的,缺少了任何一个方面,农业产业化都不能运行,任何一方面搞得不好,都会影响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如社会服务,要做到产前(供)、产中(产)、产后(销)一体化,整个经营要做到贸易、加工业、种养(农)业一条龙,还应形成科技、教育、生产相结合。这些都说明农业产业化本身是一个相当庞大复杂的系统。其中每个部分,比如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等则是其中一个子系统。而在一体化经营的子系统中,供、产、销,贸、工、农等又是它的子系统。再者,作为一个地区要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有许多实体性环节,包括资源的依托、主导产业的形成、龙头企业的发展、商品基地的建立、农业专业户的培养等,这里每个环节也是一个子系统。因此,整个农业产业化实践就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

一些地区往往由于市场意识淡薄,系统观念不强,造成一些环节脱节,因而形不成系统效应,甚至造成经济损失。一些地区受为生产而生产的传统观念束缚,以为只要生产出产品,经济就会发展,因而只顾抓这样那样的基地建设,结果产品出来了,销不出去,这些“商品基地”也就跨了,有些则只是号召农民发展某种项目,但科技服务严重滞后,结果病虫害一旦发生,将血本无归。有些地区只顾发展加工厂、甚至搞不少“皮包公司”,原材料无着落,技术跟不上去,成本很高,工厂成了政府的包袱。有的忽视市场信息,不懂得市场预测,盲目随从,造成大量农产品的积压浪费,损失惨重。因此,必须用系统观去认识和处理农业产业化问题。

作为地方政府要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抓好利益关系的协调,基础设施、政策环境的优化,总体发展规划的明确。具体来说,一是对本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资源依托、地理条件、历史背景要有充分了解,从而把握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特点、方向,做出正确的定位,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规划;二是制定和运用好政策,去协调利益关系,深化体制改革,重点扶持关键环节;三是抓好市场法规建设和运行,使农业经济在与整个国内外市场衔接中,有序地运行,平等地竞争;四是大力抓好农业信息设施建设,做好市场预测。政府农业部门应开展信息服务工作,鼓励民间信息行业、农业咨询行业的发展;五是抓好农业投资的软硬设施、环境的配套建设;六是抓好农业产业化经验、典型的宣传、推广和总结工作。

从方法论角度讲,地方政府必须善于把握系统论与重点论的结合。既要全面地从整体上、宏观上去认识、规划、处理农业产业化的方方面面的发展问题,又要善于从当前实际出发,看准当前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处于什么发展阶段,抓准薄弱环节和能牵一发动全身的切人口,突击去抓,以带动整体的发展。由于各地发展特点、发展阶段的不同,必须明确当前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所在,通过解决一个又一个不同时期的“瓶颈”,去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4、促使农业产业化建立起协调的利益机制

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企业包括农户的经济活动都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只有存在共同的利益并使总体和个体的利益最大化,农业产业化的不同产业组织之间的连结才有可能。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各个实体必须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可以是“企业+基地+农户”,可以是“专业市场(或专业协会)+基地+农户+科研”等等。市场经济要求这个“+”必须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然而由于各地区搞农业产业比。政府必然要发挥作用,而我国受几十年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所以很容易利用行政手段、而忽视经济纽带作用。这样建立起来的“一体化”、“一条龙”必然是形式主义的,失去农业产业化的实质。

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既然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问题,因而必然涉及产权问题,所有制结构问题,政府必须推动农业产业化各个实体环节的产权改革,通过改革去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协调的利益机制。各地实践证明,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实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既有外部的关系。也有内部的关系。外部关系一般可用契约、合同等办法规范,内部关系一般应用股份制的办法结合。比如广东温氏集团公司和7000多户养鸡农户的关系是以合同形式确定的。据1986~1994年的统计,农户获利6277.5万元,公司获利6888万元,约各占一半,从而形成一种互利的紧密关系。华南农业大学与温氏集团的紧密结合就是用技术参股办法,该集团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也是用参股、控股等办法实现的。还有不少企业实行职工持股办法,这些都较好地协调了内部的利益关系。因此,正确协调处理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内外部利益关系,涉及到产权改革、所有制实现形式改革等较深层次的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农业产业化才能健康地发展。

5、引导农业产业化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的历史时期进行的。农业产业化,必须与“科技兴农”、“三高”农业紧密结合,必须以吸纳科技力量为根本,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的科技含量。

农业产业化过程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其实质是必须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相一致。近二十多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工业社会带来了种种问题,使人们认识到,人的行为除了对当代人类社会有益的同时。要重视对人类后代的利益,重视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而要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对农业产业化的问题也是如此。因此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要成为农业产业化实践的战略目标。

第9篇

重专大户为突破口,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奔小康的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1999年农业增加值还呈负增长,起连续三年保持高速增长,实现农业增加值6.1亿元,较上年增长6%,分别高于全国、重庆市和万州区3.5、1.8和1.7个百分点,其中重专大户在农业增加值增长的6个百分点中贡献了1.9个百分点。中央电视台、《中国农村科技》、《重庆日报》等多家媒体曾先后报道了五桥农业发展模式。

成效:破解了贫困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五大难题

——扶持发展重专大户,有效解决了贫困山区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商贸薄弱,“龙头”带动不强的问题。五桥是1993年新建的县级行政区,工业及商贸基础十分薄弱,在实践中实施农业产业化,推行发达地区“公司农户”的模式,缺乏工业“发动机”,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因而产业化十分艰难。面对现实,五桥探索扶持发展重专大户,让重专大户充当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化链条中的作用,取得好的效果。全开发区从1999年至对没有龙头企业的产业中新发展346户加工大户、672户运销大户,引领农民奔市场,推动了辖区走马片的长毛兔产业、沿江一线柑桔产业、城郊商品蔬菜产业的起步发展。

——扶持发展重专大户为突破口,有效解决了贫困山区推进农业产业化链条不紧,质量不高的问题。重专大户是五桥探索产业化“龙头联大户,大户带农户,大户撑基地”模式的中心环节,在产业化链条中起着十分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以往产业化发展实践中,龙头企业无法与普通农户实施有效的经济对接,产业化基地因分散在完全没有抗御市场风险的千家万户中发展,践约率低,结果是公司埋怨农户,农户埋怨政府。同时,由于农民经济实力有限,种养规模化程度不高,农民往往视产业为副业,基地建设难以避免一年种二年毁的局面。五桥发展有实力的重专大户支撑基地建设,并通过重专大户签订经济合同,一头连接龙头企业,一头连接广大农户,有效地克服了以上两个问题。五桥突出在林业产业发展中推行重专户、业主制,近年实施退耕还林产业化项目85由重专户承担,发展了29.7万亩中纤板原料林、2.3万亩香料林、3.2万亩笋竹、2.2万亩果桑、1万亩柑桔等基地,通过以重专户为主体实施的退耕还林效果,受到重庆市林业部门的高度评价。以上林产业基地的重专大户正逐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实力的林业公司。

——扶持发展重专大户,有效解决了贫困山区推进农业产业化农资转“非”,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贫困山区农业比较效益一直较低,不仅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而且农村资金(储蓄)也大量溢出,农业各类生产要素大量“农转非”,农业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通过发展重专大户,从三个方面有效扭转了农村资金“转非”势头,增加了农业投入。一是发展重专大户为信贷部门扶持农业找准了投资主体。重专大户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吸引信贷部门为其倾斜投资,解决了过去银行投资农业主体难找的问题,减缓了农村储蓄向二三产业及发达地区转移的趋势。近年为重专户发放的信贷资金呈逐年上升趋势,达到1500万元,带动农业投入年增长7.5。二是发展重专大户使外出务工人员找到了回乡创业投资农业的主渠道。五桥年外出务工人员12万人,年务工收入超过3亿元,近年共有850人回乡创业成为重专大户,投入农业项目的资金达到2400余万元,年递增15.6。三是发展重专大户吸引了城镇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业主投资农业。近年共有万州名亨集团、万州中学等10余家单位及68户城镇个体户到五桥开发农业项目,累计投入资金940万元。据统计,五桥近年共发展重专大户2500户,年投入农业领域的资金达到4260万元。

——扶持发展重专大户有效解决了贫困山区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民素质不高,发展现代农业市场主体缺位的问题。现代农业的特征是产供销一体化、生产发展集约化、经营管理企业化、农业服务社会化。贫困山区农民长期在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下,形成了“种粮饱肚子、养猪供孩子、打工盖房子”的生产生活模式。农民素质和资本实力决定了他们只能是传统温饱农业的主体,而不是现代市场农业的主体。特别是现阶段农村有一定素质的青壮劳力大量外出,发展现代农业主体缺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重专大户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有头脑、有知识、有技术、有实力,有的已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他们才能担当起推进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的重任。通过发展重专大户,也解决过去内地与沿海发达地区

现代农业实施有效对接的主体问题,重专户成为贫困山区推进农业对外开放的“桥头堡”。-,五桥共组织4批200余名重专大户到上海、宁波考察学习,他们带回了先进的理念、技术、项目,在当地办起了一个又一个的种植场、养殖场,成为当地农民学习的样板。近两年五桥重专大户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经济阶层,支撑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撑了农业产值的年年增长

——扶持发展重专大户,有效解决了贫困山区推进农业产业化政府职能错位、工作方式不适应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抓农业的抓手是什么?是沿袭过去抓千家万户催种催收,政府找市场逼农民致富?还是培育重专大户,让大户找市场,示范引导带动农民致富,这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方式。五桥近几年发展重专大户的实践,一方面有力推进了广大群众思想观念的解放,另一方面促进了广大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式的转变。政府抓农业由过去对农民的普遍号召变为了培育重专大户,依靠重专大户示范带动,依靠重专大户协会组织引导农民发展农业的全新工作方式,政府职能归了位,找准了以市场手段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突破口,既提高了行政效率,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做法:两个保障、三种模式、四条途径、五项改革

——建立各级领导分工抓产业和强力推行村组干部重专户化两个组织保障。一是针对现行领导分工从上到下基本上是按条条分工,不利于农工贸联动发展的实际,五桥对开发区“四大家”领导分工实行双轨制,即在抓好原有分管工作的基础上,一个领导负责一个或几个主导产业项目,对产业基地建设、龙头企业的招商引资及发展、市场开拓全程负责。各乡镇街道也根据产业化发展要求,实行领导牵头抓产业的责任制,整合了开发区干部资源,形成了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产业化的合力,为产业化发展在领导干部层面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大力实施村组干部重专户化,切实解决村组干部发展经济无思路、无组织力、无带动力的老问题。在-四年内,村组干部重专户化率达到85以上,重专户在五桥成为了村组干部的“入场券”,基层党建工作找到了一条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的路子,探索出了贫困地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

——因地制宜实施三种模式推进产业化。五桥把重专大户作为产业化链条的中心环节,实行“龙头联大户,大户带农户”的产业化发展三种模式。一是对有龙头加工企业的农产品,推行龙头联大户、大户带基地的发展模式。如五桥发展的3万亩榨菜产业就是引导重庆鱼泉榨菜、万州华龙食品、九洲食品等榨菜加工企业与348个种植大户签订合约带动广大农户实施的。二是对有一定规模、无龙头加工企业的特色农产品,推行以重专大户为骨干,政府引导上规模,招商引资办龙头的发展模式。近年在退耕还林所实施的项目中80实施了这一模式。三是对大宗农产品,实行运销大户找市场,种植大户带基地的发展模式。五桥的红桔、柠檬等年产量达到5万吨,所发展的上百户运销户从事柑桔运销,把市场拓展到了香港、俄罗斯等国际市场,带动了产业的发展。

——因势利导采取四条途径发展重专大户。重专大户发展的数量、质量关系到产业化的质量。五桥近年来采取营造氛围、政策扶持等多种措施发展了重专大户2500户。一是引导农村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经济头脑的能人扩大经营规模成为重专大户,共1470户,占开发区重专大户的58.8;二是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成为重专大户,共850户,占开发区重专大户的34。三是鼓励乡镇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下海”领办创办农业实体、成为重专大户,共124户,占开发区重专大户的5;四是吸引城镇个体工商业主由二三产业转向投资农业成为重专大户,共56户,占开发区重专大户的2.2。

——配套推进五项改革。一是积极探索推行土地“三权分离”,推进土地有效流转。适应发展产业化重专大户对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要求,在稳定的基础上,在农民依法、自愿和有偿的前提下,实施土地“三权分离”:即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农民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大户有偿获得土地经营权。实施土地“三权”分离后,确保了农民基本生产资料不丧失,并可获得土地租金和劳务收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促进了土地向大户集中,使土地生产要素发挥最大效益。据统计,五桥移民开发区累计流转土地面积达到4.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二是改革农业科技服务体制。为推进重专大户发展,五桥对乡镇农业站所进行了合并,优化了人员配置,组建了开发区重专大户服务中心和36个乡镇重专大户服务站;对农业事业站所引入竞争机制,合理分流,开展有偿服务,组建了26个乡镇重专户协会和8个专业协会,促进了产业化发展。三是改革政策性投入机制。改变过去国家政策性投入平均撒“胡椒面”的做法,捆绑各类农业项目资金集中投入产业化重点项目,促使主导产业尽快做成特色,形成规模、形成拳头;对国家政策性资金重点向大户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农业项目资金向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倾斜的力度,近年共落实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重点扶持企业的基地建设、新产品开发、市场拓展等,增强了龙头企业对产业化的带动力。四是改革财税分配机制。五桥在产业化发展中,实行城区和中心镇办龙头、一般乡镇建基地的分工,为解决产业化发展中办加工业的乡镇有税收、基地乡镇没有税收这个利益矛盾,探索实行按乡镇重专大户签约供应原材料多少分配龙头企业税收的机制,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五是改革农村工作考核方式。为增强政府指导农村工作的实效性,对乡镇的农村工作不再考核农业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软指标,重点考核重专大户发展、产业化项目、招商引资、财税收入等硬指标,各地形成了围绕中心一心一意抓发展的良好局面。

启示:扶持发展重专大户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扶持发展重专大户是贫困山区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工程。现代农业的特征是农业经济市场化、农业经营产业化、农业增长集约化、农业管理企业化。一般农户和重专大户的本质区别,前者是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后者为面向市场的集约经营。只有发展重专大户,才能推进农业生产向农业经营的根本转变。重专大户是农业企业的雏型,是产业化链条中连接龙头企业的纽带,是带领千家万户农民奔市场的领头羊。贫困山区工业的发展现状、农民的基本素质、市场的发育程度,决定只有打牢重专大户发展基础,才能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扶持发展重专大户是贫困山区奔小康的有效途径。推进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是农村奔小康的必由之路,重专大户是贫困山区发展经济的排头兵,是乡镇企业发展的后备军,是进入集镇安家落户的主力军,扶持发展重专大户对于加快推进贫困山区奔小康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前瞻未来农村小康社会结构变迁,小康社会的进程就是农村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民不断减少的过程。现实山区农村人多地少,大量农民附着在有限的土地上只能解决温饱,不可能奔小康。按照农民人均1.5亩耕地平均收入约200美元计算,要达到人均1000美元的小康基本标准,农民必须向外转移约80,留下的20应该是重专大户为主体,否则农村生产力水平就难以提高,小康难以实现。因此,贫困山区农村奔小康的进程就是重专大户阶层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

第10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农业金融服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业产业化打破了原有农业发展的产业边界,涵盖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了农民、企业与市场,实际上贯穿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在资金配置方式上,由于产业化过程中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方式会出现变化,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地会出现变化。一是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农户的生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三是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各级政府的财力有限,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农户的资金实力较弱以及社会资金流入产业化的渠道不畅,导致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严重缺乏,农村金融的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需要

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体。目前农业投入主要来自财政、银行、农户(家庭开发经营支出)。据《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计算,近十年在财政、银行、农户的农业总投入中,财政平均占17%,银行平均占61%,农户占22%,三者总投入平均增长20,6%,其中财政占7%,农户占17%,银行占76%。但是,相对于农业产业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仍难以有效满足客户需要。

(一)从金融层面分析

1、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狭窄。农发行调整职能,将业务范围由原来重点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农产品转化企业拓展,在拓展新业务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从其支持的范围来看,支持对象仍局限于粮油购销企业和粮油深加工企业,对畜禽养殖业、竹制品加工业、丝绸加工业等产业较少介入,支持“大农业”目标未得到充分体现。而农业产业化是以“大农业”为前提的。

2、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外流。从县域商业银行近年情况来看,存差逐年扩大。由于上存资金元风险,收益性高,县辖国有商业银行均将吸收的存款通过二级准备金形式上存到市级分行,然后再以同样形式上存。县域资金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减少了支持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

3、农村信用社重负难当。随着农业银行在乡镇网点的减少,农发行业务缩小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撤并,客观上赋予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但由于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坚阶段,资本充足率较低,抗风险能力弱,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显得力不从心。

4、担保基金品种单一,规模较小。虽然地方县市设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但专门针对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担保基金数量有限,且担保基金的规模不大。这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

5、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我国产业化发展时间不长,大量的企业还未达到规模。由于原有贷款制度的制约,信贷资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业集中。由此产生的“马太效应”,压挤了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空间,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

6、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场信息反映调整,利率机制不完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小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能降低监督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但目前的集中贷款决策权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变化作出灵敏的反应。信贷等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二是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保险市场、担保市场等还未完善。

(二)从农业产业化层面分析

1、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规模不大,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较低,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品牌意识不浓,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竞争力不强制约了其融资需求。

2、财务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身运作不规范,生产经营多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甚至提供虚假报表,因而难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小,家底薄,有效资产存量少,而要取得扩大再生产贷款必须有可行的担保单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质押不足,信用评级低,寻求担保单位较难,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满足。

4、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是弱势产业,整体效益比较低,受自然环境(如台风、禽流感等)的影响大,而目前农业保险体系、农业风险补偿体系、农业担保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使农业及其产业化经营的弱质性显得尤为突出。同时,农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又较高,特别是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更是需要大量信贷资金投入,在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为防范风险而谨慎投入信贷资金,从而使企业丧失发展良机。

二、构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

应当建立以非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基于市场机制的、受法律制约的、规范的金融组织。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对符合国家发展意图的农业政策扶持项目的直接或间接投入,可以诱导更多的商业性、社会性资金投入,形成乘数效应,以达到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目的。

农业银行要调整发展的思路。鉴于农业发展银行功能仍然缺位、农村信用社实力有待增强、民间金融尚需规范等历史和现实因素,农业银行应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业化。要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作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由于农业银行继续部分政策性支农业务,国家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人民银行也应给予其更多的优惠再贷款,解决支农资金不足和成本过高的问题。

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完善其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建立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民主的产权制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

邮政储蓄要大力推进小额贷款的试点,为加人产业化环节的农户提供更及时的资金帮助。要建立规范化的中央银行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支持制度,借此促进邮政储蓄存款回流农村。

国家要扶持农村各类金融合作组织的发展。目前,广大的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的资金,基本上是依靠自身的积累和农村中的私人间借贷发展起来的。农村中私人间借贷每年可以达到几千亿元,这个事实说明,各类金融合作组织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村镇银行的试点在这方面是个有益的尝试。

(二)优化投融资环境,确保农业投融资持久、高效运行

健全的农业投融资机制和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有利于吸引资金投入农业,稳定农业企业的资金来源和有效运用农业资金。应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应逐步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要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财政应对农民、农村企业所交纳的保费以及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亏损提供适当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建立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和信用登记系统,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诸如农业风险基金等专项基金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对因遭受洪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解除农业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对农业投资的信心和决心。要优化农业投资环境,使农业资金持久投入、高效运行。

(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着手制定当地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及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发展措施。

农发行要突出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加工企业,营造农发行信贷业务的品牌优势。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有目标、分步骤地实施营销和发展战略。要积极巩固现有客户,着力培养一批优质客户,适当集中审批权限,抓好制度建设,探索积累经验,可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扩大省分行审批权限,并赋予二级分行一定限额内的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办贷效率,壮大优质客户和黄金客户群。金融机构要在促进粮油产业化和加工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及时满足农户与企业的资金需求。坚持因企因户制宜的原则,把握企业和农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掌握企业和农户的资产负债、经营效益、市场占有率、发展潜力、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债权债务关系等情况,分析其现实的风险承受能力,注重从第一还款来源判断和把握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改变单纯依赖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来把握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方法。灵活选择贷款方式及信贷支持方式,降低客户交易成本,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不同的营销策略,提供有区别的信贷服务,采取相应的贷款管理方式。将农发行的资金、营销资源和管理投入,按照客户的层级优化配置,从而不断优化贷款结构,提高贷款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11篇

1.1云南农业科技水平稳步提升云南省高稳产农田达3800万亩,农作物综合机械水平达1亿亩。建立了元谋无公害特色蔬菜、思茅茶叶、大理野生食用菌等6个国家级加工示范基地,还有丘北辣椒系列产品加工基地等6个国家农业产业化创业基地。云南农业科技成果有935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云南省农业植物新品种累计申请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247个,获得授权74件,居全国第11位。拥有嵩明县、宣威市、砚山县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有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云南红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石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国家级科技平台和农业科技园。科技机构渐成体系,云南省拥有农业研究机构55个,农业研究机构科技活动人员数3598人。云南高等院校内设了科研机构,如在云南农业大学建立了生物多样性国家工程中心、高原特色农业协同中心等。

1.2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云南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将许多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直接运用于生产加工过程,直接推广到户,覆盖从技术设备、良种供应、种养管理到产品收购、加工、储运和销售全过程,大大缩短了科学技术的推广周期,开发出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农产品。

1.3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云南省逐步建立起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构建起省、州、县三级农业部门运作体系,拥有各类信息服务机构155个,工作人员735人、农村信息员3685人。建成覆盖全省乡村的云南农业信息网、云南农业技术推广网等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平台,金农工程“、三电合一”等项目扎实推进,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云南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2013年12月12日,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力推进的淘宝特色中国云南馆在“双十二”试运营,云南馆销售定单数超过4万单,总销售金额达到200多万元人民币。

1.4境外农业合作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与东南亚各国开展农业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老挺、柬埔寨、缅甸等国建立了农业示范园、境外动物疫情监测站,开展如“老北农业示范中心”、“越中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技友谊示范园”等项目。云南省培育的杂交水稻、陆稻、杂交小麦等品种已被周边国家引进、示范和大面积推广,推动云南乃至中国农业先进技术、良种、农资和农产品“走出去”,提高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

2云南农业科技发展存在的问题

2.1科技经费投入不足云南农业科技资金投入不足,从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到产业转化,经费保障不足,严重阻碍科技兴农技术进步。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投资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为5%,发展中国家为0.67%,中国平均为0.27%,云南省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15%,远远落后于其他省市,大部分科研推广机构出现“牌子空了”、“队伍散了”,农技服务职能空洞化的状况。云南涉农企业对于农业科技研发的经费投入有限,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加工增值低,而个人科研投资几乎是看不见的。由于科研经费的不足,导致云南农业科技试验及示范工作难以开展,造成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慢。也导致云南农业科研设施建设落后,新仪器设备缺乏,影响科技工作水平的提高。

2.2农业科技人员缺乏一是涉农科技人员不足。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农业科技人才约1600人,农技推广人才约4.5万人。平均每万亩耕地有农业科研人才0.23人,技术推广人才6.54人。农村实用人才、农技推广人才和农业科研人才等农业农村人才不足,农技推广人员待遇太低,不愿深入到农业生产一线中去,导致了农业科技创新动力的严重不足。二是农业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老化,熟悉传统农业技能占大部分,熟悉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少。全国农技推广人员本科学历不到10%,推广人员中具有对口专业学历的不到55%,云南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人员老化现象尤为突出。三是一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仍以当地的“土专家”,农民特派员为主,懂技术人才缺乏,制约了科技推广的创新和发展。

2.3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目前科技进步对农业产业化的贡献率水平不高,科技参与产业链发展的范围较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2012年云南农业科技贡献率为50%,农业综合机械化率为3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省绝大多数农产品以初级产品为主,农产品深加工转化率只有31%,深加工比例不到5%。农技推广的“最后一公里”存在困难,大量科技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造成农业科技资源的严重浪费。农民是农业技术应用的使用者,但云南农村农民科技意识淡薄,对于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吸收、利用、消化的能力不足。此外,科技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关系不密切,科技服务组织不了解农户和农村对于科技的需求,导致一部分科学研究缺乏实际应用价值,降低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2.4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农业科技与生产脱节的现象突出。云南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行政色彩较浓,以政府基层农技推广部门为主,政府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之间相对独立,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合作。云南农业科技研究多集中在产中环节研究,产前、产后技术力量薄弱,尤其产前的良种良苗、产中的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产后的农产品的加工和综合利用、保鲜技术等的研发和利用十分薄弱。科研体系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也存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负责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农业科研部门负责农业科学的研究,造成农业技术与科技成果之间分离。同时,许多部门对农业的科研项目进行立项和管理,带来较多的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少。

3促进云南农业科技发展的对策

3.1提升农业科学技术水平构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平台,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优良品种的选育、示范,推广高效栽培和养殖关键技术、设施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病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加大无公害生产技术的推广,保证农产品良好品质。加强配方施肥、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治等农业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加大重大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区和示范场。不仅要开发、引进和推广降耗增效和优化农产品品质的技术,还要加大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3.2创新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体系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采用一流的设备,改进加工生产工艺,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支持龙头企业购买科研院所的最新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积极扶持科技型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科技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

第12篇

现代农业物流的基础是信息技术和物流技术,同时市场供求信息也比较充分,建设的配送网络也非常成熟,提高了农业物流管理的信息化程度,推动了统一市场的形成,增加了农业产业化规模,进而提高了农产品的价值,拓展了农产品的生产空间。

二、农业物流的发展策略

以上对农业物流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分析,充分表明农业物流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所以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发展农业物流。

(一)从政策上扶持农业物流发展农业物流可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推动三农发展,所以政府部门一定要加以重视,并积极宣传,促使人们意识到农业物流的重要意义;然后政府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税收、财政政策,激发农民和物流企业的积极性,创设良好的政策和经济环境,对当前的农业物流管理机制进行改善,进而统一和协调农业物流企业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二)提高物流技术物流技术是现代农业物流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所以创新和应用物流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首先,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程度,在生产的整个过程中严格依照标准执行,确保农业生产的效率。其次,对营销观念和手段进行创新,更好的推动农业物流的发展,例如在商贸中心设置网点、发展商等,健全农业物流体系。再次,对加工和包装技术进行改善,为了延长农产品的保存时间,需要应用新的包装和保鲜技术,进而延长销售期,促使产品可以销售到更远的地方。

(三)推动第三方物流的发展第三方物流是现代物流发展的趋势,为了更好的转变物流模式,就要对观念进行更新,重视第三方物流的重要作用;并且形成共赢的理念,紧密联系物流服务商和农业生产者的利益;也要不断提高服务,以顾客为营销中心,进而挖掘更大的市场价值,降低物流成本;还要建立健全公共信息平台,从信息上支持第三方物流的发展。

(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对农业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并且改善农村的交通,形成农产品以及生产资料的仓储系统,并且促使仓储更加自动和调节职能,还要建立由生产、配送超市、批发市场组成的农业园区,为农业物流发展提供良好的配套设施。

(五)对信息网络进行完善信息技术对农业物流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农业物流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首先加强建设硬件设施,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全程控制管理,将生产者、消费者、第三方有效联系到一起,并且及时的互动和共享信息。其次,形成一个完善的农业信息网络平台,为农业企业、农业管理部门、农户等提供相应的农业信息,促使他们正确决策和合理发展。

三、结语

第13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分包,投包,农业政策。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O%以上,我国只有2O%一3O%。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广东南海市农村改革试验区资料汇编

第14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合作制市场+农户合作社+农户

早在40年代~50年代,美国一些大的工商企业就有自上而下地把农业生产中的产供销三个环节连结起来的做法。1955年美国哈佛大学的约翰·戴维斯提出了“农业企业”的概念,这是国外较早提出农业产业化概念。所谓农业产业化就是现代农业的一种综合经营体制,它更大地发挥了市场力量,将资源、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在市场机制下紧密结合起来,进而实现农、工、商的一体化经营。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中,荷兰的做法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地方,荷兰大田作物的马铃薯和甜菜,园艺作物的花卉和蔬菜,畜牧业的奶类、肉类和禽蛋生产均形成了高度的专业化,已经不再是“政府羽翼”下过度支持和保护的一种产业,而是成长为有竞争力的产业。荷兰的农业产业化对农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具体表现在: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荷兰农产品成为出口主导型产业,促进了荷兰农业一体化市场机制的完善,壮大了农业集体经济。

一、荷兰的农业产业化

1.荷兰是农业产业化高度发达的国家。主要表现在:

(1)生产的专业化。1995年荷兰全国从事专业生产的各类农牧场占农场总数的82.33%。生产专业化,使农产品高度商品化。1995年,荷兰农业劳动力仅占全国人口的1.9%,生产的主要农产品不仅满足国内市场需要,还大量出口,出口率均在80%以上,商品率近100%。

(2)经营一体化。荷兰大多数农户实现了一体化经营,把种养加工、产供销、贸工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了农业的增值能力和比较效益,形成了自我发展,自我积累机制。

(3)服务社会化。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全部实现了社会化服务,全国形成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合作社体系,对农业的产供销进行“一条龙”全程服务。

(4)管理的企业化。每一农户、每一个农牧场都是依法注册的经营性公司,独立法人实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按企业化进行科学管理和成本核算。

2.荷兰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模式。荷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模式主要有3种:市场+农户、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

(1)市场+农户。这是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的重要形式,市场+农户模式具体表现为“拍卖市场”与农户连接和超级市场与农户连接两种模式。

“拍卖市场”+农户是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最富特色的模式,在国际上亦享有盛誉。“拍卖市场”的具体运作程序是:农户将所生产的产品按照质量标准规定进行分类、分级和包装并经检验合格后,送入拍卖大厅,购买者(一般是大批发商)按照规则进行竞价,出价高者获得产品,成交后市场内部系统自动结算货款和配发产品。拍卖市场的最大优点就是交易效率很高,一般在几个小时之内就可完成全部的交易。

除“拍卖市场”为中心的一体化经营外,以“超级市场”为中心的农业一体化经营在荷兰也很盛行。

(2)合作社+农户模式。荷兰的农业合作社不仅存在于农业生产领域,而且广泛存在并发挥作用于农产品加工、销售、贸易和农业信贷、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领域。

荷兰农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合作社完全基于农民之间的协定,按照自愿原则,以民主方式进行管理,参加合作社的农民对自身的生产决策和生产过程享有完全的责任和独立性;合作社完全独立于政府,其活动不受政府的干预;合作社实行多重会员制,即一个农民可以同时是几个合作社的社员;合作社的层次分为基层合作社、地区合作社和全国性合作社,为了保护合作社的利益,全部农业合作社都被组织于“全国农业合作局”(NCR),NCR的职责主要是代表合作社的利益,协调合作社之间的关系,协调合作社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推动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合作社在农业技术交流、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合作社的加工、销售活动,使农户与合作社之间形成了紧密联系,发展了农业一体化经营。

(3)企业+农户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一些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或贸易企业,直接与农户连接,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一体化经营。由于拍卖市场的发达,使得这种经营模式未能成为荷兰农业一体化的主要模式。

3.荷兰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经验。(1)充分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和农业发展获得成功的一个基本原因就是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农业资源配置和结构组合,充分发挥了农业比较优势。

荷兰的农业发展和一体化经营坚持从农业的比较优势出发,农业的资源配置和结构组合充分体现了比较优势原则,即对于优势领域就多发展、多出口,对于非优势领域就少发展甚至不发展,用进口来弥补国内消费。

(2)高度重视市场体系建设。荷兰的市场体系十分完善,农产品交易系统非常发达,形成了有效的农产品营销制度,使农产品营销链把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项活动联结为一个有机整体。政府非常重视市场体系建设,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制度,维护市场秩序,对市场交易活动进行严格管理,为农业一体化经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3)为农民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荷兰为了解决农业一体化经营中的瓶颈问题-资金,发展了农民合作金融制度。农民合作金融制度的组织资源是“农民合作银行”,该行成立于1896年,是世界上最早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之一,现已发展成为荷兰的第二大银行并跃身世界400家大银行之列。农民合作银行的职能是为其社员提供信贷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务,其信贷资金完全来源于所吸收的存款和经营活动,目前荷兰农民的全部信贷中,90%以上来源于农民合作银行。政府并不向农民合作银行注入信贷资金,也不干预农民合作银行的经营活动,政府的作用是允许农民合作银行的存在,并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环境。

(4)为农业构建坚实的科技基础。荷兰有着相当发达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系统,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被誉为荷兰农业发展和一体化经营的三个支柱。政府对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非常重视,把发展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事业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农业教育已经形成了十分完善的体系,由初等、中等、高等和大学四个层次组成。除正规农业教育外,荷兰的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也很发达,培训系统几乎覆盖了农村的每个角落,同业农民之间还有自发组织的“学习俱乐部”,相互切磋和交流经验。教育使荷兰农民具有了很高的素质,大多数农民都能讲流利的英语,能够跟上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步伐,这是荷兰农业具有高竞争力的基石所在。农业科研和推广为农民提供了雄厚的科技支持,有效地推动了农产品科技含量的提高,科技进步对荷兰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了80%,这是荷兰农业具有持续竞争力的根本原因所在。政府对农业教育和科研给予了充足的经费支持。

(5)对农业进行一体化的行政管理,处处体现农民利益。荷兰政府对农业实行一体化行政管理,这为农业一体化经营的发展提供了组织制度条件。荷兰有着强大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作为中央政府管理农业的行政机构的农业部,职能包括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及国际贸易,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及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督,农业政策以及对农民的财政支持等,都形成对农业完整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我国目前农业发展主要的不足

1.对农业科技的研究、引进投入不足。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2%,财政对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比例占财政农业投入总额的0.8%左右。

2.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还不健全。而在以色列,高度发达和集约化的农业是以强大的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系作为后盾和支柱的,并建立了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以及地区性研究开发机构,大学中也设有一些专业性的研究单位。

3.对农业教育重视不够,尤其是培养青年农民。

4.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缺少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在我国典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是“公司+农户”或“企业+农户”,在这种产业机制中,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处于从属地位,农产品的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而是服从于企业需求量的大小,农业的主体根本谈不上和需求方进行讨价还价的保护机制。

三、荷兰农业产业化发展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借鉴

1.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2%,而发达国家一般为60%~80%,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制约了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

2.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要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政府的财政投入。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但力度仍显不够。在财政经济明显转好的情况下,每年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占农业生产量总值的比重一直处于4%左右,这一比例即使在发展中国家也算是很低的;财政对农业投入占财政总投入的比重一直徘徊在7%~8%之间,如果扣除具有广泛外部性的水利基础设施等投入,这一比例则更低,仅为4%~5%,这种投入力度对于增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显然是不够的。

3.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近年来,通过发展区域支柱产业、区域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其规模、市场占有量和发育程度还不够,而且地区性发展很不平衡。

4.培养农业推广服务人员,提高农民素质。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农业推广服务人员培训中心,定期对农业推广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利用现代教育资源培养高级专业人才。

第15篇

近年来,福建省农业产业化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是分不开的。2010~2012年,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累计投入1.5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511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202万元,带动了自筹资金4.3亿元投入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央财政贴息资金1.37亿元,带动了自筹资金41亿元和银行贷款45.45亿元投入农业产业化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中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占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比重分别为3.1%、48.5%和48.4%。从投入构成情况来看,自筹资金所占比重与银行贷款相当,财政资金比重则非常小,由此可见财政资金的“引致效应”非常显著。这些财政资金共支持龙头企业32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88个。扶持了416个产业化经营项目(贷款贴息项目222个,财政补助项目194个),其中种养殖项目135个、农副产品加工项目270个、农产品储藏保鲜和产地批发市场11个。从经济效益来看,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可以新增农产品加工能力24.3亿公斤,水果生产能力1952万公斤,茶叶260万公斤,油料33万公斤,竹笋3224万公斤,蔬菜3795万公斤,其他农产品1305.5万公斤,肉类382万公斤,水产品208.6万公斤。

新增产值142.69亿元,新增利税16.29亿元,净利润11.35亿元。从社会效益来看,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农户10.7万户,带动18.3万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43.5亿元,社会效益显著。通过对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持续大力的财政扶持,福建省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有效提高肉禽蛋奶、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储运能力,壮大了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了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对推进福建省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以及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福建省农业产业化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在财政支持和产业化发展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1)财政支持的力度不够。受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僧多粥少”的局限,虽然财政支持资金逐年都有增加,但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求相比,仍有不足。在扶持项目的选择上倾向于面面俱到,导致有限的资金使用较为分散,对一些发展势头较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难以给予有力的、连续的扶持。

(2)项目管理滞后。项目的申报和评审、项目资金拨付和验收等项目相关管理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如涉及到项目的补助原则,一般执行先建后补的原则和先用自筹资金再用财政资金的原则,但在具体项目实施中,项目部分资金使用是交叉的,项目进展中也是不平衡的,可能需要用到财政资金的部分率先完工,自筹资金部分滞后完工,以及部分项目建设年限跨度超过设计年限,因此实际工作中,管理制度如何灵活运用和如何进一步完善,需要每个管理者深度掌控。

(3)项目管理人员能力弱。部分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管理者以农民为主,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市场意识淡薄,缺乏市场开拓能力,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难以适应产业化项目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经营管理知识和管理合作组织的必备能力,使其难以规范运作。合作社治理结构、经营组织、帐目管理等运行机制还不完善、不健全、不规范。有的虽然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但日常运作包括重大事务决策往往个别人说了算,不按章程办事。

(4)财政支持的效果不够明显。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关系不够紧密,企业与农户之间收购产品数量、价格大部分无签订合同,公司与农户的协作关系难以稳定,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程度还不高,产业化组织运行机制不完善。致使财政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带动农民增收的效益依然不够明显。(5)项目管理重视不够。部分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对项目管理的重视不够,尤其是部分基层部门,把农业产业化项目作为争取财政补助的一种方式,或作为个人的一种政绩,而不是真正想在项目上有所为,不注重项目管理,导致很多项目不按规章制度执行或执行得不规范。项目申报时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夸大信息,造成立项决策失误;建设实施阶段政府部门容易介入干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却又缺乏有效的监管检查,出现“越位、缺位”现象。由于对项目管理工作的不重视,许多部门往往重视立项评审而忽视建设管理。有些部门一旦确定了这批财政支持项目名单,就将工作重心转向划拨资金或者着手准备下一批项目名单,而忽视对项目的跟踪和管理。由于政府部门非项目法人,既不能代替农业产业化项目对所涉及的资源进行配置,也不会制定有关项目进度、成本和质量的全面计划,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最终导致了项目实施绩效不高。

(6)项目管理积极性不高。部分管理人员对项目管理处于“被动”状态。在产业化项目的管理程序上,一般都是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下达指标和计划后,市县部门仅对企业项目情况进行调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产业化项目,并没有对项目立项具有审批权和决定权。在此管理模式下,受指标和额度不确定性的影响,不利于市县部门在计划下达前对项目实施和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制约了市县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7)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农业产业化组织对成员不进行利润二次分配,不能充分体现农民加入合作社的好处,缺乏合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致使可持续发展能力差。许多企业无法做到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记账机构记账、核算,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因是会计人员缺乏,影响了财政资金的监管。

2规范和加强财政支持产业化项目的建议

2.1加强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

(1)做好项目储备。选择好的项目进行扶持是项目管理最关键因素之一。应对各个项目进行充分比较,深入挖掘项目潜力,做好项目的筛选、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全面分析评估,选择重点扶持带动辐射能力强的企业,特别是发展前景好的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提高财政支持资金带动力和影响力。

(2)完善专家评审制度。财政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都应经过专家评审,以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根据重点扶持的项目类型和特点,选择涵盖相关行业理论水平高、熟悉政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进一步健全专家库。项目库专家库应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更新,适应项目立项需要。对公信力差、责任心不强、存有私心的专家,从专家库除名,不再聘用,保证评审科学公正。

(3)确保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项目评审时,可研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财务审计报告应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户数,以工商部门注册或审计结果为准。在此基础上,应组织相关专家深入项目现场进行调查研究,杜绝弄虚作假或过分夸大。这样既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会遗漏,同时又防止对企业进行过分包装,提高评审质量和实际效果。

(4)探索“简政放权”。通过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管理职责,在严格执行现行项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简化和下放省级部门项目管理权限。在培育市县部门项目管理能力的基础上,下放部分项目立项审批权,扩大项目计划调整权限,委托市县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通过这些管理手段来优化市级、强化县级管理职责,激发市县基层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主动性,提升全省农业产业化项目管理水平。

(5)做好宣传工作。在涉及农民利益时,应坚持“一事一议”和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征求当地干部群众意见,积极争取农民理解支持。应避免项目启动后,因得不到群众支持而无法继续开展。

2.2抓好项目的建设实施

(1)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重点加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面上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消除阻碍施工的各种因素,推动项目加快实施进度。

(2)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农业产业化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既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实行财政扶持资金监控的有效手段。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可规范项目的建设活动,避免浪费财政支持资金。

(3)完善通报制度。项目进展情况应由各县、市(区)农发部门应定期逐级上报,保持与项目单位紧密联系,督促项目单位按计划进度完成项目建设要求。

2.3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1)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资金财政报帐制,实行专用账户和统一核算。项目单位应认真核对原始凭证,确保报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严禁挤占、挪用财政支持资金,严格遵守“不报账不拨款”原则。对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弄虚作假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停止项目资金拨付,追究相关行政和法律责任。

(2)完善有关政策。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制定合理的监理合同和考核办法,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检查办法,加强资金管理,重点应核查财政支持资金的使用是否偏离农业产业化政策,项目资金是否按计划使用到位。坚持项目审计原则,在项目完成后,应组织审计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项目建设中的监督作用。

(3)强化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评价办法,突出主要指标考核,量化关键环节要求,从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监督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4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服务效率

(1)充分调动积极性。重视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理顺市、县农发机构设置,充实农发人员力量,为做好农发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按照依法办事、科学办公的要求,积极探索以目标导向或者目标导向与过程导向相兼顾的政策激励和工作考核体系,逐步将奖罚措施具体化、系统化、规范化。

(2)强化责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业产业化项目管理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制定计划安排,进一步形成人人有压力、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沟通情况、研究问题、部署工作,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3)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和服务职责。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掌握好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律和要领,提高做好农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优质高效为群众和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使决策和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更加科学有效推进农发工作。同时,可借助社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外部力量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可通过媒体中介等向社会公布,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科技发展推动力。可以开展“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科技部门+农户”经营模式试点工作。通过增加科技部门的力量,提升科技在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有利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5)注重总结创新。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机制,拓展作为空间,推动创新发展。对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树立项目样板和工作典型。探索“先建后补”的建设模式,调动业主投入积极性,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安排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改进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方式,重点支持关键环节、薄弱环节,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坚持建管并重,完善竣工项目管护机制,确保已建成的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