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

乡镇行政论文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农村经济文化状况、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自治、县乡关系、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所构成的农村社会环境,形成现实乡镇行政环境基本特质,对乡镇行政系统有着直接的、决定性的作用。根据农村社会环境的客观要求,乡镇政府应长期存在并以供给公共产品为基本职能,合理设定政府规模,提高行政效益。

乡镇行政发展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长期以来一直为人们所关注。近几年来,理论界关于乡镇行政发展,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观点。但是从乡镇行政环境出发立论者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实践的指导意义。行政环境是行政系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决定行政系统的性质和模式,而行政系统对行政环境具有反作用,二者之间应当经常保持大体的平衡。行政系统必须不断进行调整、改革、创新和完善,也即通过行政发展,以达到与行政环境的协调。行政环境引起行政发展,决定行政发展的目标、途径等等。行政环境包括制约或影响行政系统的各种条件和因素,其中无论是社会因素,还是自然因素都影响着行政系统,但直接制约行政系统的主要是生产力和经济结构等社会环境。乡镇行政发展是复杂、宏大的系统工程,有着复杂的内因和外部背景。农村社会环境,对乡镇行政发展的方向、内容和目标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农村社会环境的基本特点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行政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2000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又使乡镇行政环境出现了新的特点。影响乡镇行政系统的环境因素广泛而复杂,相对而言,形成现在乡镇行政环境基本特质,对乡镇行政系统有着直接的、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主要有农村经济文化状况、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自治的实践、县乡关系、城市化进程等。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村自然环境的特点。

1.农村经济文化有了巨大发展,但总体上比较落后,而且呈不平衡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短短20多年时间,国内生产总值由1918年的3624.1亿元(本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收入、人口数据,未说明的,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增加到2004年的136515亿元,增幅达到30多倍。农村经济文化有了巨大的发展,农村面貌出现了极大的变化。粮食产量、农村二、三产业、农村社会总产值连上台阶。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57元,增加到2004年的2936元。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广播电视覆盖率逐年扩大。但是,农村经济文化总体比较落后,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城乡之间、东部与中西部之间、城市周边与边远地区之间差距悬殊。农村税费改革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农民收入仍然相对较低。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相当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的3.2l倍。如果考虑城市居民的福利、保障、补贴等因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更大。按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68元的标准,2004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2610万人。与农民收入增长相比,道路、水利、卫生等农村基础设施更是滞后。给笔者印象很深的是,春节在关中某县农村看到,人们开着汽车、骑着摩托车在坎坷不平、尘土飞扬的乡村土路上行驶。城市的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农村的3.5倍、16.5倍、55.5倍、261.55倍、323倍。

2.农村经济改革稳步推进,同时遇到一些问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了农村经济改革的步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与经营权,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可以自由参与市场竞争、选择职业。如今,大部分农民除了从事传统农业外,还从事各种副业,如运输、修理、餐饮、服务等行业。随着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肯定和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各种非传统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它们在农村所有制结构中比重不断上升。农村税费改革,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和分配行为,进一步明晰了政府与农民的经济关系。已经形成了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经营方式多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特征。但是,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遇到不少困难。不少乡镇政府使用行政指令手段干预农民的经营活动。农村市场环境不尽人意,既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又存在假冒伪劣商品畅通销售,坑农害农情况。农民渴望的科技教育、技术培训、市场服务等少有人问津。

3.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存在不少问题。

198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先后施行以后,农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依法管理农村公共事务。村民自治对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遇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乡村关系普遍存在错位现象。如乡镇政府违法调整村委会成员,给村委会下达指令性任务。村委会充当着政府派出机构角色,难以避免地将更多精力用于为上级政府工作服务。第二,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两个权力中心,分工不明,容易滋生事端,引起内耗。第三,由于多种原因,有些地方宗族家族势力影响和干扰村民自治,一些地方出现恶势力控制村治。第四,某些地方,村组干部打着民意旗号,抵制上级政府。另一方面,又利用村民自治制度的不完善,违背民意。导致村民无法约束村组干部,政府难以控制村干部,使村组干部胡作非为无法避免和消除。

4.县乡职责和权限划分不尽完善,县乡体制有待改进。

不少学者认为我国各级政府之间存在“压力型体制”,通过层层政府传递压力,处于整个国家行政系统末端的乡镇政府成了最终的承受者。县级政府将经济增长、社会事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税费征缴等任务,分解下达给乡镇政府,依据乡镇政府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评和奖惩。同时。县级政府不少职能部门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大都属于权力重要、有利可图的领域,如财政、工商、税务、公安、土地等。县乡“压力型体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县乡镇政府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和利益矛盾。一方面乡镇政府承受着来自上级行政机关的巨大压力,完全听命于上级政府,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变成了单纯完成上级任务的工作机器。另一方面形成乡镇政府责任重大而职权、机构残缺的局面,难以有效管理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和社会等各项事业。正在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很大程度上堵塞了乡镇政府对农民摊派和收费的渠道,但是县级部门分支机构到农村罚款和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

5.城市化速度很高,但进程仍艰巨而漫长。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1984年以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城市的发展增添了活力,工业化水平与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1978年到2004年,城镇人1:3由17245万人增加到54283万人,城市化率由17.92%提高到41.8%。在短短的26年问,城市化率提高23.88个百分点。但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将是十分艰巨而漫长的过程,大部分农民仍将长期滞留在幅源辽阔、地域差异明显的农村地区。一个被一些学者忽视的简单而重要的问题是,城市化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但是农村人121绝对数量并未同幅度减少。1978年农村人121为79014万,在1990年城市化率提高为26.41%时,农村人121达84142万,比1978年还多5128万。2004年,农村人121仍达75705万,如果考虑到上亿被统计为城镇人121的农村户籍人121中的绝大多数,目前还难以算作真正的城镇人121(比如他们仅仅面对近几年来涨势如洪的城市房价,也只能慕城兴叹了)。据此计算,农村人121至少超过8.5亿。即使我国今后城市化率不断提高,农村人口数量也会长期维持在高位。

考察乡镇环境不能忽视乡村的主体——农民的状况。随着经济改革的进行、村民自治的推行、经济文化环境的改善(如广播电视对农民的法制政策、现代文明意识的形成、普及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农民素质不断提高。特别要看到,农民主体意识明显增强。一些年来,农民权益被忽视、被侵犯的现象比比皆是。税费改革后,农民税费负担显著下降,但是在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居高不下。许多农民土地被征之后,未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和保障。农民的不满甚至反抗情绪上涨,已影响到基层政府的治理效能和合法性。从另一个角度看,农民的不满甚至反抗证明了农民主体意识大大增强了,政府必须正视农民主体性,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乡镇行政发展的路径

农村经济基础、农民与国家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行政系统的反应滞后。乡镇行政系统(乡镇行政系统或乡镇政府是指农村地区的现存政府或改革以后的行政管理系统,本文使用这些概念并不意味主张乡镇政府保持现状,改革后也许会有新的称谓)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极其尖锐。对此,很多学者有客观详尽的论述,不再赘述。人们一致的看法是,行政环境尤其是农村社会环境的新情况,强烈地呼唤着乡镇行政发展。虽然设计一个全面的乡镇行政发展的模式令人“过瘾”,但是考虑到乡镇行政发展受到多种复杂因素影响,那样做却失之轻率。这里主要就农村社会环境制约下的乡镇行政发展路径方面的几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探讨。设计乡镇行政发展的路径,要以现实农村的状况为基础,着眼于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着的问题,而且适应农村未来发展趋势。

1.适应农村发展需要,建设相对独立的、完整的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根本出路何在?不少论者主张或完全废除,或改为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或实行自治,或乡镇分治,这些主张的重要论据是乡镇政府缺乏相应的财政基础,或以为农村人121将随着城市化而减少。通过对农村环境的考察,这些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第一,城市化进程的艰巨而漫长,加之人121自然增长,使得农村人121将长期居于高位,农村人121的减少将非常缓慢。农村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空间的属性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以城市化将使农民减少或消失作为理由,认为农村不需要政府或不需要完整政府的结论是缺乏客观依据的。第二,七、八亿农民(或由于城市化数量不断减少的农民)对公共产品有着迫切的需要。公共产品不可能由私人部门提供,这样看来,以减轻农民负担为理由提出取消乡镇政府等主张,其实是有意或无意地歧视农民,以为农民不需要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或应该由农民自己承担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第三,人121众多的农村地区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诸如市场经济环境的管理,社会秩序的维护,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落实,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缓解、调节等等。村民自治的能力是有限的,而且其本身也在不断完善之中。目前,依靠村民自治或扩大为乡镇自治,很难承担农村发展的重任,反而可能增加治理成本,出现新的混乱。乡镇分治或设置派出机构不见得能消除乡镇政府的弊端,而且会降低管理效率。从财政角度看,乡镇政府之存、废、改,不应限于考察乡镇政府本级征收的财政收入是否能够维持其运转,而应分析国家总财力是否能够维持包括乡镇政府在内的整个国家行政系统的运转。据财政部报告,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26396.47亿元,国家财力足以维持包括乡镇政府在内的必须的整个国家行政系统的运转。现代公共财政体制下。大多数乡镇政府相当一部分财政收入应来自于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资金以确保基本公共产品的(按照国家财力规模确定的标准)供给为限。

农村客观环境要求农村必须存在具有能力的管理系统。广泛而不是局部、复杂而不是单一的农村公共问题的解决,需要农村地区具有完整的政府。据《中国民政事业发展报告(2004-2005)),2004年底,全国有县级政府2862个,村民委员会64.4万个,如果县级政府直接管理行政村,不计城市居民委员会,那么平均每个县级政府管理的村民委员会就达225个。如果县级政府直接管理行政村,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而可能出现管理失控、服务空缺的情况。前述几种方式又难以符合农村实际,因此完整的乡镇政府长期存在,也就成为应有结论。事实上,乡镇政府的残缺性是造成农村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通过改革,改变“压力型体制”缺陷,使乡镇政府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成为职责权统一的主体,是乡镇改革的合理选择。在科技文明主导的时代,在奉行“城市偏好”的社会中,农村的发展必须由乡镇政府来推动,至少需要它为本社区提供公共产品、处理外部效应和促进经济增长。

2.转变行政职能,把为本地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作为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

正确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是乡镇行政发展的关键。从农村现实看,乡镇政府要重新赢得农民的信任.提高合法性,必须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转变行政职能和管理方式。笔者在调查中感到很多农民对基层政府和干部不满,这种不满最强烈的说法莫过于乡镇政府和基层干部“无用而有害”。其实农民最无奈,他们的真正意愿不是不要政府,而是不想要不为农民服务,甚至坑农害农的政府。农民真正需要为农民服务,能够解决农村问题的政府。界定乡镇政府职能,以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为前提,以农村社会环境的需要为主要依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要遵循(在转移支付之后)事权和财权、财政支出责任与财政收入功能相统一原则,可以不拘泥于政府本级征收的收入的数量,而更多地考虑国家总财力、政府管理能力和公共产品的属性、供给效率。以农村义务教育为例,属于全国性公共产品,应由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标准所需要的费用数额)通过向农村基层政府转移支付的方式负担费用;而从效率看,发展义务教育的事权和责任适宜农村基层政府承担。中央财政和上级财政应当通过转移支付保证所有的基层政府给本地区居民供给最起码的公共产品。而乡镇政府应该承担自身管理能力允许而且能够最有效率地完成的职能。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应该是为本地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承担起乡村发展规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任务,满足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技术培训、社会保障、卫生防疫、抗灾救灾、扶贫救困等需要。维护农村地区公共安全、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

3.撤并乡镇,适当扩大乡镇政府管理幅度。

农村现实决定了扩大乡镇政府管理幅度是可能的。随着农村经济、交通、通讯的发展,乡镇政府管理幅度可以适当扩大,乡镇政府在其可能管理的最大区域和人口范围以内设立。乡镇政府在尊重村民自治,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委托、台同等形式)依靠村民委员会管理辖区的某些公共事务。这样,确定乡镇政府的管理幅度,不妨以村民委员会数量为依据。从一些地方实践看,通过搬迁、并村,可以减少村庄数量。乡镇政府管辖地域和人口会随着辖区的村民委员会数量的增加而更大幅度地增加。从扩大乡镇政府管理幅度角度而言,实践中所进行的撤并乡镇的路径无疑是正确的。

如果乡镇政府管理幅度增加,县级政府管理幅度(乡镇数量)将会减少,而且造成现在乡镇政府问题的根子很大程度上在县级政府,那么县级政府的改革不可避免。或取消县级政府,或合并县市而直辖于省级政府未尝不可(改革后的县也可以使用其它名称),这样,我国行政层级在省与乡镇之间将会减少一级,行政效率将会提高。如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改革开放时代一样,科学的乡镇改革或许会为我国整个行政系统的改革创出一条新路。

4.合理设定乡镇政府规模,提高行政效益。

一般而言,政府规模取决于政府职能、财政收入、行政成本等因素。不能简单地认为乡镇政府规模越小或越大越好,而是要适应农村环境,高效率地促进农村发展,满足农民需要。在国家总财力所允许的整个国家行政系统的框架里,根据乡镇管理组织所扮演的角色及所承担的职能,设定乡镇政府的合理规模。乡镇政府最低规模按照提供基本公共产品(这部分公共产品的内容和数量、质量随着经济发展的水平而调整)必须的工作人员和机构数量确定。最大规模要考虑财政供养能力,经济发展状况和公共事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如果乡镇政府管理幅度扩大,那么把乡镇政府建设为完整的政府,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一个完整的乡镇政府比以前几个残缺的乡镇政府加县级部门的分支机构的规模可能会小许多),但是通过“规模效益”,行政成本会相对减少,机构专业化、功能化和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会提高,行政产品会增加,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益。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2篇

关健词:乡镇行欢体制机构精简

现行乡镇建制是取消还是保留,这个问题近年在学术界引起了争论。两种主要的不同意见已经形成:一种意见明确地主张取消现行乡镇建制,另一种意见则不赞成取消,认为取消现行乡镇建制是过激的主张。

取消乡镇建制的想法,主要基于乡镇不当行政行为及机构膨胀给农民造成的严重负担,归纳起来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

1.乡镇政府的“三乱”行为,不仅加重农民的负担,而且损害农民同政府的关系。行政性事业收费、摊派、集资、罚没等款项负担都是不正规负担。虽有一部分是合法的,但非法的负担占到相当大的比重,在农民负担总量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恰恰这一部分是农民意见最大的。这些款项无论合法与否,其随意性都比较大,而且很不正规,收人记录也不完整,很难测度,农民称这一部分负担是个无底洞。

2,乡镇政府职能过宽,机构臃肿,支出膨胀仍然是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现在一般乡镇干部都有上百人,多的有二、三百人,甚至四、五百人,其中很多是自聘人员。

3.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导致农民群众产生抵触悄绪和思想上的困惑。在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态度粗暴、中饱私囊等情况还不算是最严重的情况,最严重的情况是逼死人命,简直达到了“鱼肉百姓”的程度。

4,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及各类不切实际的项目、指标,造成对农民利益的损害。凡此类行政行为都打着为农民造福牌子,而其背后却是少数人利益。这类行为使农民渐渐产生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基层政府的不信任感。

5.乡镇干部“城镇化”的问题,也使得人们对乡镇建制产生可有可无的感觉。乡镇干部城镇化是指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把家安在县城,每天乘车到乡镇上下班的现象。这种现象造成农民到乡镇办事经常找不到人,尤其是双体日。其结果,农民同乡镇政府的关系渐渐疏远。

6.长期以来,乡镇建制事实上就是作为县级政府的一个部门而存在的,一直没有达到一级健全的政权机关的充分条件,没有具备一级政权机关的充分功能。即使当前,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及实际运作,大多也不是按一级独立的政府而是作为事实上的县级派出机构来安排的。乡镇人大也大多名存实亡,没有发挥作为乡镇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结果,导致乡镇权力行使随意性过大,难以建立责任型政府。

7.从乡镇职能转变的情况来看,乡镇己经放开了一部分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例如教师工资由县财政发放,计划生育工作也已经上轨道,乡镇干部剩下的工作应该主要是收取税费。如果收取税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养人、尤其是超编的自聘人员、临时人员,则没有理由再保留乡镇建制。

8.从环境因素来看,随着村级自治能力的增强,村委会对乡镇政权机关的依赖程度会越来越小,对乡镇行政的不当干预也会更加不满,必然导致乡镇建制存在的必要性逐渐降低

不赞成取消乡镇建制的观点,其理由亦有相当份量:

l,认为取消乡镇建制的主张忽视了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向现代化的转变,农民传统生活方式向现代城镇生活方式的转变,将是十分漫长的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能够顺利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农民只可能是其中有能力的少部分人,大部分将不得不长期滞留在农村。所以,乡镇行政还要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2.如果取消乡镇建制,未来中国社会,尤其是农村社会,可能会出现各种波动。由于农村人口众多,且当前的实际情况是,经济、社会、文化乃至政治,农村均日渐边缘化,农村的变数太大,很容易出现各种特殊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农村的发展和稳定会受到影响,整个中国现代化进程也会受到影响。

3.取消乡镇建制后,县政府不可能直接管理好数百个村庄。这是一个值得慎重考虑的实际情况,是决定乡镇建制存废的重要现实因素。在县级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情况下取消乡镇建制,等于是将农村抛弃。

4.当前,绝大部分村委会的治村能力还不是很强,相当多的行政村村级组织还有待健全,因此,还需要乡镇行政的帮助与扶持。还有村级干部素质偏低的问题,宗族势力的影响和干扰问题,村委会财务混乱的问题等,都要求镇重考虑乡镇建制的取消与保留。

5.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状况还有较多问题,维护农村社会治安还要靠乡镇政府发挥重要作用。

关于乡镇建制存废问题不同意见的争鸣,表明中国的乡镇建制己经走到了十字路口,处在一个进行历史性抉择的重要时刻。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3篇

关于乡镇实行政府采购的设想

【摘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等方面,,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乡镇由于未实行政府采购,办公费、接待费开支浪费严重,对本来就紧缺的乡镇财政无疑是雪上加霜。为了解决乡镇财政困难问题,必须尽快在乡镇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关键词】政府采购;工作;乡镇;现状;问题;对策

国家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国家资金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有人认为,这种制度只适用于县级以上单位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作为乡镇,特别是向我县这样经济落后、财力紧张的乡镇,根本不需要推行,作为长期工作于乡镇的一名财会人员,通过在工作实际中的观察、了解,我认为乡镇更需要推行,而且急需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乡镇近年来实行收入上缴后,日子极其难过,大部分乡镇不同程度都有外债。解决这一问题,我认为从基层自己这一方面出发,首要是节约资金,加强管理。因为在帐务处理中,我们发现,很多公务费支出其实并不需那么多资金,完全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资金浪费。

原因之一,在于乡镇大部分物资购置采用记账方式。由于不支付现金,因此卖家说多少钱就多少钱,只要东西能买到,形成商家是爷爷,乡镇单位是孙子的畸形购销关系。我们可以算一笔帐:一支普通的中性笔,市场价格为1元/支,而我们在当地买,价格为2元/支一2.5元/支不等,就算为2元/支,一个乡镇所有单位(小乡镇)每年用笔一项支出为700元(350×2),其中350元就为浪费资金,资金使用率之低,令人不敢相信。这还只是一只普通的笔,再加上必须的一些办公用品购置,我们每年要浪费多少资金?以招待费为例,每年审计帐务,总是会有招待费超标这一项违规支出,实际上超在哪里?一盒普通香烟,市面零售价为5元/盒,但到了乡镇采购时,最低为6元/盒,超市价20%,全年招待费共为0.6万元,公务费总支出为8万元,则超出支出4400元;若按市价正常计算,我们又超标准多少呢?

原因之二,在于各单位、各部门各自单独采购,零星购买。管理混乱,没有统一的采购规定,谁用谁买,买了东西之后到底用在哪里,也没有人管,因此,很多支出都是不需要的重复支出,比如办公用品,今天甲买了稿纸,明天乙买了笔。但到了用时,甲没有笔,又去买几支笔;乙没有稿纸,又去拿了几份稿纸。其实只要有统一的管理,甲乙二人都只需—支笔、一份稿纸而已,而不必每人每次买几支笔,几份稿纸,造成资金极大浪费。零星购买,对于质量就很难保证,今天买这种牌子,明天又是另一种,哪一种质量好,也没有人去注意。在帐务处理中,我们发现很多类似现象,但谁也不可能去看看笔用了几支,纸用了多少,只能就帐处理,加大了公务费支出。

最后一个原因,在于由于没有统一采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造成资金浪费,导致腐败滋生,乡镇公务费支出最多的是办公用品支出,但是由于是零星购置,造成标准不一,价格相差甚大。就一个公文包,甲领导买了20元钱一个,乙见了,想着,你买20块钱的,我就买50块钱的,不久甲就觉得心里不平衡,凭什么你的包比我的好?于是又去买了个100元钱的。如此攀比,难免滋生腐败现象,大量浪费国家财力,对于乡镇财政无疑于雪上加霜。

通过以上现象,我认为要解决乡镇吃饭难问题,必须首先解决以上问题,尽快在我县推行乡镇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一方面缓解财政吃出现状,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乡镇统一管理,理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成立专门机构,由乡镇集中采购或由县级组织统一采购,各乡镇各单位只需将采购计划上报,由采购机构制定出详细规定,大规模统一采购,公开采购,统一管理,可一次性解决零星采购中存在的因价格、质量等造成的资金浪费问题,我们可以货比三家、四家,挑出价低、质好的予以采购,而不必拿钱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其二,制定统一标准。来人接待用什么烟,吃什么标准的饭,办公用什么样的办公用品,都应该有个统一的标准,采购同样的东西,以免造成标准不同浪费资金及相互攀比而重复购买,追求豪华、高档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事件再度延续、发展。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4篇

一、当前乡镇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

为了保障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的一级国家机关,其行政行为依据应当来都自这些法律法规。考察这些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看到,当前乡镇政府行政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以下五个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数量庞杂。笔者在CGRS全文数据库上(1949-2002)搜索涉“农”法律法规多达14664篇,涉及“乡镇”的就有4006篇。涉农法律除了少量基本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外,大多数法律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其中尤以部门规章为多。各个省及以下政府对口部门依据部门规章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更是难以统计。

二是法律的现实适用性差。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后在CGRS上可搜索到的法律只有553篇,97%的法律法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许多法律虽然未被废止,但实践上已经不可用。1992年以后制定的法律前瞻性也不强,有的法律刚刚颁布,就面临修改。比如,计划生育法是建立在城乡二元制结构下的法律,2002年颁布后,各省在2002、2003年相继颁布地方条例,但是,随着2004年全国性的户口制度改革,城乡生育差别将面临再次重大修改。

三是法律部门化、利益化倾向严重。乡镇现实工作中,主要是依据上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来执行政务,政府部门间各自依据文件收费、罚款,争夺利益。有的一件事、一个行政相对人,往往要受到多个部门的审查、收费,稍不小心,就会受到部门责难和处罚。这种现象尤以县市涉农垂直部门为多见。由于“政府工作部门化、部门行政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农村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部门“赚钱”的法宝。《行政许可法》出台后,这些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将在一定时间内得到清理。

四是重实体,轻程序。乡镇行政的实体法非常多,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法较少,实体法在实施过程中非常容易变形,达不到立法的期望值。实体法又多设立收费、罚款等职能,没有具体的程序做保障。这样致使不少地方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异化成了“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造成了干群矛盾的激化,常常出一些恶性案件。为了弥补程序的缺位,实践中党委部门又出台许多的政策。比如,计划生育法“七不准”政策、农民负担“八不准”政策,工作中的“一票否决”制度。由于“一票否决”的实效性,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一系列的一票否决制,导致一票否决过多过滥,乡镇行政行为无所适从,无法正常开展。

五是现实行政中政策依据多于法律依据。乡镇实际工作一般都使用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政策,依政策行政。当出现政策与法律冲突时,乡镇一般会抛开法律,按照政策来执行政务。乡镇如果要执意依据法律行事,将会受到方方面面的制约,惹上非常多的麻烦。

二、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的困惑

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以往在农村具有很高的权威。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机构设置、职能设定的变更和政府行为立法的相对滞后,乡镇政府的权威在农村受到严峻的挑战。乡镇逐步演化成一个权力空壳化、责任无限化的政府,被人戏称为“芝麻大的官,巴掌大的权力,天大的责任”。当前,乡镇行政权力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困惑:

一是机构设置与职能变更的“垂直运动”导致权力虚化。在20世纪80年代,乡镇的各项管理职能都非常集中,乡镇属于强权状态。随着部门立法的兴起,为了强化某一项职能,一些部门,特别是具有收费和处罚职能的部门,纷纷从乡镇独立出去。随着一些权力在实际运作中的弱化,一些原先属于县市管理的义务性权力又纷纷下放给乡镇,实际上就是甩“包袱”给乡镇,如农机、农技、文化等站所。时至今日,乡镇法定的职能仅有计划生育、民政救济、武装动员等几项,其余的国地税收、工商管理、土地管理、社会治安、农田水利、林业管理,其资金、人员、项目和相关权限实际上上收到县市主管局,乡镇只留存计划生育、民政救济等义务性职能。这也是近些年来一些学者提出要取消乡镇政府的现实依据。

二是行政权力的“租借行使”导致权力的风险加大。由于乡镇政府在政府机关序列中处于最底层,在权力“垂直运动”的影响下,乡镇政府为了“生计”,千方百计地寻求权力支撑;一些已经垂直的部门为了更好地行使在农村的权力,将一部分权力“租让”给乡镇政府,与乡镇政府分摊收益,比如地税部门的小税种征收;一些部门将一些难以行使的权力强行推让给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乡镇政府,将该项工作与乡镇政府的收入状况、评先评优挂钩,如财政的农税征收(财政局是农税征收法定主体)、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局是计划生育执法主体)。一部分本应由市场运作的业务,在一些利益部门的指使下变成一种行政命令,通过乡镇得以实施,如强行征订党报党刊、强行推广某种农作物种子等。在扭曲的权力格局下,乡镇政府成了各种权力的主动和被动行使者。“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使乡镇政府变成了有限权力、无限责任的现状。乡镇政府在“胡萝卜+大棒”的驱使下,在本辖区内“借权”开展行政工作,这种现象往往是部门“无风险”受益,乡镇政府高“风险”受益,一旦出现恶性案件,乡镇政府就成了替罪羊,乡镇党政“一把手”就成了打板子的首选对象。

三是搞“运动”的行政方式导致乡镇行政的高成本,低效益。“运动”式乡镇工作程序一般是先由上级层层开会下达行政指令,由乡镇负责人亲自挂帅,层层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定责任状。再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然后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分步实施。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上级一般会建立临时检查组到乡镇检查工作。由于许多工作本来没有经过可行性论证,工作要求难以达到,乡镇只好采取省略步骤或集中办“点”的方式应付上级检查。检查过关就等于交差完事。这种“运动”式行政方式常见于达标升级活动,建立“政绩工程”活动,具有非常“高”的效率,对政绩评价有很强的蒙蔽性,能浪费大量有限的行政经费,造成地方不可估量的损失。如在“普九”、农业基地开发等方面,已经出现了很多的教训。当前,一些地方的“招商引资”正在以这种方式出现。,令人担忧。

四是“三农”问题等矛盾的日益凸现导致乡镇权力难以招架。“三农”问题归纳起来就是中国农村人口众多与土地环境资源、教育资源、就业岗位、社会保障资源的相对匮乏的矛盾,中国农村一切问题均因此而起。在这种矛盾运动中,乡镇政府一直以来起到了稳定的作用。在乡镇政府的“作风粗暴”式的工作下,高效率的在短短20年间使中国至少少出生了4亿人口,乡镇干部以牺牲自己名誉的方式完成了中国建国以来最难、功劳也最大的一项工作,为中国改革开放赢得了难得的环境。现在,“三农”问题还非常复杂,税费改革对缓和干群矛盾、促进农村稳定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各种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性别比问题、老龄化问题、因“非典”引起重视的农村医疗体系问题,税费改革后农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问题都在不断出现,乡镇现行行政权力格局将难以胜任今后的工作。

五是行政成本难以承受。随着国地税的改革,乡镇财政日益空虚。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在县级财政“空空荡荡”的情况下,乡镇财政更是捉襟见肘。税费改革以前,乡镇可以通过制定一些收费项目来保工资、保运转、保建设、保稳定。但是,由于上级各种决策失误,加上地方盲目投资、挥霍浪费、供养系数过大,多数乡镇已经形成数额较大的债务。税改后,乡镇预算内收入大幅度缩减,预算外收入几近枯竭,债主催款、年度工资性支出让一些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成天官司缠身,艰难维持。对于现行高成本、低效益的行政工作,乡镇更是难以承受。

三、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保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有限政府,将是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方向。乡镇政府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

一是乡镇依法行政的法律保障。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的外部行政行为,使乡镇工作做到有法可依。需要对当前农村的所有法律法规进清理和编纂,取消过时的法律,协调有冲突的法律,填补有空白的法律,形成一整套有机协调、科学规范的农村法律体系。通过立法的方式合理划分县乡行政权力,使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就其位,不越权办事,不推卸责任。在制定《行政许可法》之后,要出台政府行政行为法,规范政府的办事程序,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从程序上保证政府行为的公平与正义。

二是乡镇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要修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按照《宪法》修正案对乡镇人大和政府任期进行变更。同时,明确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能,政府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设置。制定专门的乡镇政府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行为规则,进一步规范内部行政行为。大力培训乡镇行政工作人员,提高乡镇公务员的执法水平,适量引进一批高学历的人员到乡镇工作,提高乡镇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5篇

乡镇干部位居前沿,承担着繁重的稳定与发展的任务。我作为一名乡镇干部,对此有一点肤浅的体会。就是想通过此文,谈谈这方面的体会和想法。

本文从乡镇的历史沿革谈起,以乡镇政府行政职能如何发挥为主线,试论了乡镇政府的职权职能,分析了目前我国乡镇政府所面临的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了乡镇政府职能发挥的思考。

关键词:政府、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的职权及职能

应通过改革乡镇领导体制、加强乡镇机构改革、下放县级部门权力于乡镇的办法,加强乡镇政府建设。同时,乡镇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以农民增收为出发点,“还权于民”,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发挥好新形势下的乡镇政府行政职能。

政府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各级行政机关就是各级人民政府,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乡镇政府是我国是最基层的地方人民政府,是我国行政机构链条中的基层行政机关。

我国乡镇政府的历史沿革

乡镇建制的历史可追溯到我国古代的战国时期,那时在县以下就设有乡、里,设有野司寇、乡正、伍侯等官职,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确立了郡县为地方行政体制。但在县以下,也设有乡、亭、里等机构,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乡设有秩,由郡任免,掌管一乡。汉承秦制。隋唐时期,县以下为里,设里正,里以下设乡。置耆老,管理日常事务。元代县下设里、社,为社会自治组织。明清时县下为乡,设乡长、纵观古代行政历史,虽然,县以下设有乡或里等机构和朝庭命官,但乡并非一级行政权力机构,而是县级政权的派出机构或自治机构。直至近代,乡级才逐渐深化成一级行政建制,为基层行政单位。民国时期,县以下设有区或多,乡设乡公所,设有乡长1人,乡丁和办事员若干人。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领导农民在农村建立了乡级政权,由乡苏维埃主席或乡长和工作人员若干人组成乡政府机构,乡级政权为革命根据地的基础政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乡级人民政府为我国的基层人民政府,所谓的“基层政权”,即主要是指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乡人民政府,新中国的乡级行政体制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

(1)建立乡人民政府阶段(1949--1979);

(2)实行化阶段(1958--1982年);

(3)恢复乡级人民政府阶段(1982至今天)。

从1982年开始,我国对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政社分开,全国农村普遍恢复和建立了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我国共有乡镇56481个,其中乡42417个,民族乡1980个,镇12084个,乡镇干部编制数为136.2万人,实有人员为350万。我国乡镇管辖人口平均1.5万人。河南、山东两省大乡较多,一般5万人左右,多的超过10万人。

(二)乡镇行政体制的特点

乡镇是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管理者。同时,它又是把一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传输到国家政权组织中去的第一道入口。乡镇的地位和作用,使乡镇管理体制具有了自己的鲜明特征。

1、执行性。乡镇人民政府既是我国基层政权机关--乡镇人大的执行机关,又是我国行政体制的最基层行政机关。它既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又要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还要执行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即乡镇党委的指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都要通过乡镇行政机关来贯彻执行,并具体落实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因此,乡镇行政管理具有明显的执行性。

2、综合性。乡镇行政区域是我国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根据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民政根据乡镇人大通过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因此,乡镇行政体制及其功能具有明显的综合性。

3、直接性。乡镇行政机关为我国最基层的行政组织,它没有下属行政组织,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其管理方式具有明显的直接性。乡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言论与行为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声誉。威信,关系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关系到党和国家政权的生死存亡。荣辱兴衰。

4、非完整性。乡镇行政体制不象中央、省、市、县那样功能完备、机构齐全。虽设立了许多与上面有联系的对应机构,但许多机构往往只有一名工作人员,一机构多功能,一干部多职务的现象十分普遍。而且党政、政事、政企也难以分开。因此,乡镇行政体制具有明显的非完整性。

我国乡镇政府的职权和职能

乡镇政府的职权是依法具有的权力,这一权力由法律规定,且与乡镇所拥有的职位是相一致的。我国《宪法》规定我国从法律角度规定了其行使的职权:(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4)保障少数民族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政府职能与职权有一定区别,政府职能就是在一定时期内,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所负有的职责和作用。其应承担以下基本职能:管理职能、教育职能、服务职能、分配职能、职能。

乡镇政府是国家设在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直面黎民百姓。目前,乡镇政府在新的发展时期如何发挥作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职能是对其自身职责、任务和功能的高度浓缩。市场经济呼唤乡镇政府转换职能。我们作为乡镇干部就应对乡镇政府的职能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准确的定位。

一是引导发展农村经济职能。我国入世后,入世后,消除了关税“壁垒”,国外低价高质的农副产品大量涌入,而且由于进口关税极大降低,大大减少了这些农副产品进入我国的成本,其进入我国市场的销售价格将大大低于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这必然会造成我国农副产品“卖难”。因此,乡镇政府引导农民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已迫在眉睫。这是当前乡镇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

二是市场培育职能。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增强市场的辐射能力,形成与外地大市场相衔接的网络,为农民增收架设“金桥”,是乡镇政府的首要职能。目前,多数乡镇市场功能还显得很单一,与产业化的要求还很不适应。今后,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市场功能,广辟流通渠道,为把农民的“物”变成“钱”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要引导农民进入市场,鼓励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产品销售队伍,清除各种关卡和乱收费,保证农产品销售畅通无阻,推动产业化健康发展;三是打破地域封闭,培育大市场,搞活大流通。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投资环境,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需要,它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首先是要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强农业抗御灾害的能力。其次是包装整合小城镇建设资源,提升小城镇建设功能。

三是科技服务职能。科技知识是广大农民致富的“金钥匙”。基层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传播科普知识,组织一批明白人、科技爱好者、回乡知青成立农民科普协会,健全科普网络,有针对性地举办农民培训班,传播实用技术。建成一批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让农业科技成为他们致富的“灵丹妙药”。

四是引导发展生产职能。乡镇政府要勇当“掌舵人”、“导航者”,因村、因地制宜,调查研究,把脉号诊,帮助各村出点子、找路子、想法子,引导村组干部转变观念,增强素质,及时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农民解除后顾之忧。产前服务主要是给农民提供先进技术、优良品种、优质农资和水、电、路等必备的条件;产中服务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民解决生产难题;产后服务主要是市场的引导问题,解决农副产品的销售问题,买难卖难问题,深度加工问题。

五是公共事业管理职能。乡镇政府不仅担负着一方经济发展的重任,而且还担负着地方事业发展重要职责,负有对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公开事业的服务管理职能。

乡镇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政府处在我国政府管理体制的末稍,尚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乡镇政府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其“角色”难当

乡镇政府、党委、乡镇人大按其职级来说,都是同等职级的。但从我国政治体制来说,在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既要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也要执行乡镇人大的各项决议。从决策机制上看,所谓乡镇决策是指乡镇人民政府将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上级机关的指令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制定目标,按照程序作出决策,从决策的现实看,乡镇党委是乡镇的决策主体,它决定着乡镇的重大问题(如人员分工、人事安排、中心工作)。乡镇重大决策一般通过两大会议作出,一是党委会议。凡属党内兼职的行政干部以党委付书记和党委委员的身份参加会议,然后以行政干部的身份落实党委会的决定。其二是党政联席会议。党政会议表面上由党政干部联合作出的决定,由于交叉任职。这个会议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党委扩大会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但它只能是通过一年一次的代表仗参与决策,而且基本上是流于形式。乡镇政府是乡镇人大的执行机关,根据组织法,行政组织没有全体会议和党务会议这种权威决策形式,乡镇长会一般是布置具体工作的。可见,乡镇政府成了党委的执行机关。

2、党政两个“一把手”,不利于领导核心的形成

乡镇党政存在两个“一把手”,使乡镇工作在实际运行中造成很多矛盾。如,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全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是作为政府的职能来说,经济工作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大量的具体工作都是由政府来完成的。那么作为乡镇党委如何实施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好,要么造成党委包揽政府工作过多,不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政府领导有意见,要造成政府权力过多,不尊重党委领导,党委无法驾驭局面。这两种情况的发生,往往都是造成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矛盾。为什么目前县市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不得不采取组织措施进行调整。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方面与领导干部本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关系,需要对领导干部加强党性教育,加强顾全大局的教育,但是客观上讲,这也是一个领导体制不清,关系维处理的问题。

3、乡镇政府难以很好地处理好与乡镇人大的关系。

乡镇人大代表主要来源于基层的农民群众,他们普遍是文化等各方面的素质不高,对如何真正发挥好其代表人民意志的作用,他们不完全清楚。把乡镇政府成员交由素质不高的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很难完全作出公正的选择。有的代表是带着自己的情绪在履行其职责,甚至在选举过程中拉帮结派,把其“集团”的代言人选进政府班子。而党委书记却由上级任命,在现实工作,他显得比乡镇长更超脱,乡镇长还要时时考虑要接受人民的选择和监督,虽然这有利于乡镇行政干部更好地走群众路线,但其工作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况且,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主要职能是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行职权。乡镇人大主席团一般都设一名常务主席,有的专访还配备一名干事来主持工作,这名常务的安排一般是由于不适应党委和政府工作出于照顾而任命的,所以主席团的作用发挥十分有限。而且有的地方人大主席团是形同虚设。再就是乡镇人大对政府的同级监督显得苍白无力。应该说同级监督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是一种最有效的监督形式。但是在目前,这种乡镇体制模式中,乡镇人大好象是乡镇党政的一个工作部门,同级人大也是由乡镇政府的各级机构选举产生的,由于地位不高,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缺乏强有力的监督。

4、条块分割,乡镇政府职责权限不清

这不是一个新问题,“条”主要是指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设在乡镇的各种分支机构所拥有的行政管辖权,“块”是指乡镇人民政府本身对乡镇行政区域应该拥有的行政管理权。条块关系是指乡与县政府的各职能部门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在管理权上的权力和分配。目前,县级有关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达10多个,占整个乡镇的50%左右,而且大多掌握着一些有得可图的职权。如公安、税收、工商、电力、邮电、土地等部门在乡镇均有派出机构,这些机构都以乡镇为工作对象,在行政上虽明确是双重领导,以块为主,但这些机构除党团关系在乡镇外,其它的人、财、物的权力和业务管理权大多都在上级部门,乡镇政府无权过问。这样就造成了以下后果:一是乡镇责任大,权力小。乡镇政权是国家的基层政权,国家的各项工作都要通过乡镇来完成,乡镇干部形象地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政府责任重大。为了督促乡镇政府的各项工作,县和乡镇签订了各种形式的目标责任书,加大乡镇政府工作压力,以此督促乡镇政府完成任务,但由于以条条垂直领导为主体制大大削减了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使乡镇政府难以难完成。二是块块无法约束条条。派出机构的人、财、物权大多在县里,而且这些职能部门和乡镇是平级或者是级别更高的单位。乡镇这些机构的一些不合理做法无法管束和制止。三是不利于乡镇统一行政管理。各派出机构人员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总是强调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并且出台一些特殊政策,结果造成政出多门,多个中心,难以形成合力。四是影响了乡镇干部和积极性。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条属机构人员存在较为严重的苦乐不均的现象,政府工作人员繁杂,待遇较差,而条属工作部门工作轻闲,福利待遇比政府工作部门好得多,形成了互相攀比的现象,影响了政府干部的工作热情。这种条块管理的模式,虽然条属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而乡镇干部不但要管自己份内的事,其他部门的事也要兼而管之。这样做,表面上看好像有一定道理,但实际上恰恰说明需要对我们的管理体制加以彻底的改革。彻底解决条块分割问题,使乡镇政府真正成为有权威、有活力、高效能的一级政府,使责、权、利统一起来,充分调动乡镇政府的积极性。

5、财政困难,经费缺乏保障。这是一个普遍现象

现在乡镇财政困难,债务沉重是一件非常严重的问题。据有关资料统计,现在,作为中国基层政权的乡镇,全国乡镇政府总的背负着2000亿元庞大的债务。绝大多数的乡镇都有数量不等的债务。就拿我县来说,全县每个乡镇都有沉重债务,少则500多万元,多则4000多万元。这些债务还不包括乡镇企业的债务。这不仅严重影响到中国乡镇经济的发展和基层政权的建设,也严重威胁着国家的安全。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过去脱离实际地搞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或“政绩工程”,由此背上沉重的工程欠款。二是前几年不合实际地强行推行“普六、普九”,大搞学校升级达标活动,其结果留下了难以偿还的教育欠帐。三是盲目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留下了大量企业贷款或工人的集资款和一些“夕阳企业”。四是1998年进行的“三金”清理整顿。关闭了各乡镇辖区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原存入这些合作基金会的各种存款则由所在乡镇全部负责清偿,造成了乡镇政府债务成倍增长。这是乡镇债务的重要构成部份。五是由于资金紧缺,为了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进行学校各项建设,一些乡镇学校一般都采取了向各学生家长借款维持运转的作法,现在这种借款政策取消后,为乡镇留下了一笔可观的亟待偿还的债务。这种状况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造成了乡镇政府运转难、保稳定难,政府在群众中的可信度越来越低。,由于政府困难,对新的投资项目极少,老的项目又难以维持,税源越来越少。同时由于政府困难,致使政府对农业等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少,造成了农民增收越来越难,而且造成了很多地区经济持续低迷,农民增产不增收,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

6、开展工作缺乏有效的手段

乡镇政府对农民在经济上没有制约手段,工作上又不能搞强迫命令,只能采取协商、发动、示范、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因此,乡镇干部普遍感觉推动工作缺乏手段,农村工作越来越难干,压力越来越大。一是工作压力大。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已由昔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改变为今天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就意味着乡镇干部已不能像过去那样对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采取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然而一些上级领导和部门却忽视了这一变化,对乡镇政府仍习惯于计划经济年代的行政管理模式,致使乡镇干部工作压力增大。二是生活压力。实行乡镇财政包干体制后,乡镇干部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由于财税任务要完成,有的地方乡镇干部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再扣除工作保证金和各种捐款,所剩无几。由于财政困难,有的地方乡镇干部福利待遇中应发的部分如独生子女费、降温费、烤火费乃至普调后的增资部分不能到位。乡镇干部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双休日很少休息。三是舆论压力。由于诸多原因,乡镇政府给农民的少,向农民“索取”的多。作为农村基层矛盾的处理者和“索取”的执行者,乡镇干部不可避免地成了少数农民不满情绪的发泄对象和上面追查责任的承担者以及社会舆论的指责者。有的新闻媒体忽视了乡镇干部的主流和工作上的困难,片面报道乡镇干部的工作失误或不足,使乡镇干部的形象受到影响,工作难度加大。

乡镇干部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者,其生存状况和现实表现如何,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能否正常运转,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能否贯彻落实到位。上级有关组织和部门应当体谅和善待乡镇干部,通过深化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等途径来为乡镇干部减压,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7、政府信用缺失,干群关系紧张,乡镇干部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

政府信用缺失,是由诸如兴办并清理整顿“三金”、一些干部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违法乱纪以及某些乡镇政府在土地承包上朝令夕改等原因造成的,严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一旦出现恶性事故,某些地方政府则竭力封锁消息、推卸责任、提供假情况甚至粗预新闻采访;统计报表、政绩“掺水”以及热衷于“花架子”工程已成公开的秘密……。乡镇政府本来是为农民服务的,但现在在农民群众的威信和可信度越来越低,有的成了农民的对立面,这种对立状况把乡镇政府和乡镇干部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政府信用与民间信用、商业信用有着不同的意义。其一,自然人以及商家信用缺失所造成的多半是私有利益的失衡,假如说受损方在追索利益时处在与施损人对等的地位,那么政府出现信用缺失,作为受损方的百姓在追索利益时则往往处于不对等、不平等的地位,因为政府拥有很大的公共权力。其二,自然人、商业伙伴一旦失信,人们在交往、商业合作中具有充分的可选择性,而政府一旦失信,百姓对政府几乎没有选择余地。其三,任何社会体制下,政府毫无疑问都应为民表率,假如政府信用缺失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重塑社会信用机制几乎是不可能的。

由于政府信用缺失,极易造成诸多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一些不稳定因素,一般县政府都采取了维护各乡镇社会稳定的责任均加在了各乡镇政府的办法,把这件当作了“一把手工程”。一旦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责任均由乡镇承担,轻则“揭帽子”、减“饷子”,重则进“笼子“。

乡镇政府应发挥好行政管理职能

根据以上对乡镇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的分析,是传统体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难以避免的。解决这些问题,仍然需要在改革和发展中寻求出路。根据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方针以及我国农村工作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选举法》及相关组织法的前提下,乡镇政府行政体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好其行政职能:

1、大胆改革乡镇领导体制。鉴于乡镇这一级,它直接面对基层,面对广大农民群众,会遇到很多纷繁复杂的情况,因此必须要有一个高度统一、高效、能干的领导机构。相对于分权型的领导模式来说,需要一个相关集权型的领导模式。其目的就是在于保证决策的高度统一性和时效性。要减少领导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可以一肩挑,完全形成一个领导核心,这个人选应该是一个既懂党务,又懂经济,又能左右协调的一个复合性人才,但是这种人选很难确定,需要认真选拔和培养才行,乡镇党委委员和乡镇政府副职也可以交叉兼职。仅此一项,乡镇领导的职数至少可比原来减少一半左右。也可以考虑乡镇党委书记与人大主席团主席由一人担任,因党委和人大主席团都是由最高权力的赏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且乡镇的一切重大问题由学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这样既可减少乡镇领导职数,也便于乡镇各项工作更能协调统一。

2、下放权力,充分调动乡镇政府的积极性。乡镇工作面对千家万户,面临千变万化的市场,职责之大、责任之重不言而喻。为便于乡镇机关开展工作,解决好乡镇条块分割,乡镇政府职责不清的问题,县机关职能部门应当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力下放到乡镇,把这些部门分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的事权、人权,财权下放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便于乡镇政府充分行使管理职能。县机关部门和乡镇都要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互相支持,共同为振兴地方经济作贡献。

3、加快发展是解决目前乡镇财政压力的唯一途径。发展经济是最大的政治,各项政治工作都是为经济工作服务的。现在经济持续低迷,各种困难和矛盾呈出不穷,要解决目前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实现乡镇经济新的振兴,核心是加快发展。这是解决目前所有问题的关键。因此,乡镇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机遇,积极进取,促进乡镇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抓发展的问题上,我认为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重点要抓好以下几点:(1)要优化经济结构。经济结构是否合理,是制约一个地区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乡镇在经济结构调整中,要抓住我国入世等机遇,抓好结构调整。培育支柱产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抓好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努力提高二、三产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的总要求,着力加强第一产业,优化提高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要推进科技长入农业,发展高效优质高产农业,发展有地方特色的项目和品种。要积极发展以工业经济为的私营经济的发展。工业经济是镇域经济的重要支撑,现代代必须经过工业化这一步。现在政府投入发展工业经济是根本不现实的,就是要靠政府积极引导,激励一些业主来乡镇发展。要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流通销售、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改变目前许多乡镇三产发展滞后的局面。二是抓好产品结构调整。无论是一产,还是二产,都要努力寻找和开发适应市场变化、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创造良好的品牌优势,以形成一乡(镇)一品、一村一业的格局,增强乡镇经济的竞争能力。三是抓好组织结构调整。要依托一些的优势的企业,通过改革、资产重组等方式,使乡镇存量资产向这些优势企业转移。四是抓好技术结构调整。要积极培养和引进农村实用性人才,指导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要组织和引导企业重视和培养引进人才,搞好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2)搞好对外开放,努力招商引资。要实现乡镇经济新的振兴,解决目前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仅靠自身“内力”(自身投入)发展是很有限的,必须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借“外力”发展。要牢固树立“人人、事事、处处”都是投资环境的意识,充分利用好各乡镇的区位和资源等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招商引资。招商引资要面向基础设施建设、老企业嫁接改造、前景较好新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和第三产业。要坚持市场导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趋利避害,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大胆推动以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乡镇经济的发展。(3)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城镇化步伐,让更多的农村富余人员进城是目前城市化很低的我国经济发展过程的必然趋势。乡镇政府可以采取出台优惠政策,作好城镇开发这篇文章,不断扩大城镇规模。同时改革户籍政策,降低农民进城“门坎”,不断扩大城镇“容积”。通过这样进一步活跃城乡经济,也可让农村土地逐步向业主或经营大户转移,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才能增加农业经济效益。

4、以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转变政府职能,集中精力搞好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乡镇政府必须坚决地从直接从事的经营管理中退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这是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句名言,乡镇政府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对此,乡镇政府必须痛下决心,忍痛割爱,彻底从经营活动中淡出,把发展经济的职能交给社会,交给企业,然后干自己该干的事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乡镇政府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应合理地补位,对农民的发展经济中的事不能完全越俎代疱,应积极作好发动、引导、协调、服务工作。在搞好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上,我认为,乡镇政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点:(1)合理制定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规划。乡镇政府一方面要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和稳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另一方面要结合这些方针政策,结合各乡镇的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农业结构调整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指导农民突出区域特色,形成合理珠种植、养殖、加工基地,实现规模型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2)建立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信息服务体系。政府通过以市场供求预测为主的信息服务,帮助农民根据市场决定结构调整的方向的经营规模。二是技术服务体系。要通过科技人员下乡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形式,帮助农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以及搞好技术管理。三是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服务体系。特别是政府应可能发展“订单农业”,强化产销环节的衔接。四是农副产品市场体系。这个市场的培育和建设是建立在农副产品规模发展、规模效益的基础之上的。一方面政府要通过疏通产品销售流通环节,积极活跃商品交易,培育起无形的市场。另一方面政府要想办法投资建设有地方区域特色的商品交易有形的市场。促进农副产品能顺利变成“钱”。(3)切实提高农业结构调整效益,减轻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业结构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增加农民的收入。农民收入增加啊反过来又会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为结构调整提供新的动力。为此,第一,积极推进费税改革,把农民负担真正减下来。同时也可把乡村干部从忙于收税收费的矛盾中解脱出来。今后乡镇政府可以依法收税,这样,就可以把乡镇干部从收税收费中解脱出来,避免与群众直接对立,也可增加群众信任度。第二,在农业结构调整中,乡镇不能借上项目之机,对农户摊派,增加农民负担。第三,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农民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主体,应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拥有完全的自,种什么,种多少,怎样种,都应由农民自己根据市场情况自己决策。政府主要对农民是提供政策、资金、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支持,为农民自己进入市场创造条件。农民是否满意,应是评价政府服务工作的重要尺度。任何代替农民主体地位的行为可放任自流、撤手不管的作法,都是不可取的。对确已证明市场前景好、效益明显的项目,乡镇政府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应主要通过示范、典型引路等方式引导农民,变“要”为“我要干”。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6篇

【论文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1.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教育、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与“大服务”“强政府”与“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

3.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

4.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市)、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须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耳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如何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1.应当充分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在中国乡镇既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治权力中心,又是满足农民各种需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当前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实质是把它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规范到合理的空间,逐步形成一种“国家、社会、农民”三者良性互动、密切合作的关系。而其核心是解决过去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所形成的“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互相交叉.“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互相渗透。“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事权”与“财权”互相脱节等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无论怎么改革,“乡镇”作为一种地方基层行政建制.应当保持其行政地域的完整性,人口规模的适度性。管理层级的有序性,职能定位的科学性,机构设置的合理性,人员编制的法律约束性,政权名称的固定性和运行程序的规范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之逐渐成为直接面向9亿农民的法制型、公共服务型政府。

2.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多年来,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乡镇政府体制改革遇到的最棘手问题是如何处理党政关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在农村的组织体系,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不能轻易改变的。乡镇党委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是作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前沿指挥部”,与乡镇其他各种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同时,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也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改善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重塑乡镇一级的”政府形象“,使之逐渐形成一种整合的、协调互动的社会政治力量,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乡镇行政组织;法治文化;法治观念

一、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存在的现状以及问题

(一)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逐步深化,乡镇行政组织法治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尤其自党的十四大以来,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为目标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如在2007年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政府机构和编制管理步入法制化。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

乡镇行政组织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执法工作和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也得到明显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为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乡镇行政组织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行政法律体系不完善

政府法制建设三十年来,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是由于行政法本身的复杂性,再加上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挑战,行政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另外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等明显欠缺,尤其是行政程序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差异性等特点,对其进行立法归类和统一规范,困难重重。

2.乡镇行政组织人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基层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国封建专制统治思想仍然普遍存在,法治思想相对缺失,人治行政代替法治行政。人们迷信权力,推崇权力至上,导致了行政官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法律权威虚无。

3.法治教育和宣传方法陈旧单一

一方面,由于乡镇经济发展的限制性、财政经费等问题,乡镇行政组织由于缺乏经费的支持,在法治教育方面,培训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行政经济发展以及工作人员思想观念的落后,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仍然限制在以前的陈旧的宣传方法中,缺乏创新性,与经济发展不协调。

4.乡镇行政组织的监督激励机制不健全

与迅速发展的现实相比,现行的监督机制仍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在激励方面,我国对乡镇行政人员的正当利益实现主要还是以精神激励为主,相对忽视物质激励。乡镇行政人员的物质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其在行政过程中就会以滥用权力为己谋私的方式表现出来。

二、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对策

(一)加强立法工作

当前,立法机关应当加快制定关于基层行政组织的组织法(或条例),完善、修订现有的基层政府的组织法,明确规定基层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立、职责权限、基本准则、调整程序。上述的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是乡镇政府法制建设的几个薄弱环节,立法机关应当着重在这些方面加强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基层政府的机构设置、编制、职能等。通过加强行政立法,充分做到有法可依,使行政组织立法体系更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转变乡镇人员执法观念,树立现代行政法治观念

因此,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和进行有效地培训,使其知法、懂法、用法,培养行政法治观念。乡镇行政组织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行政法律法规,并定期举行严格的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要建立健全政府内部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使乡镇行政组织的工作人员通过教育培训,推动观念更新。

(三)健全乡镇行政组织监督激励机制

1.健全乡镇行政人员监督机制

要强化多方位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乡镇一级的行政行为,纠正执法中的偏差。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务,提高透明度,从依法办事做起,建立起农民对广大机关干部的信赖,逐步树立起法律的权威;要采取有力的手段教育和警醒广大机关干部。

2.健全乡镇行政人员激励机制

在物质激励方面,针对不同行政人员的具体需求来采取不同的措施。同志在《2015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将会得到较大提升。在精神激励方面,精神激励是相对于物质激励而存在的,通过对行政人员的正确行为加以表彰和肯定,满足其精神需求,来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

(四)创新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机制

第一,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应用。法治建设必须适时更新观念,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载体平台。第二,创新载体,寓文化于队伍建设,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多层次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如,举行专题笔试,创办法制季刊,开展案例评析,组织模拟审庭等,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领作用。

注释:

[1]王雅琴.行政体制改革法制化研究[J].理论与现代化,2015(5).

[2]新华网.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

[3]丁宪.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3(2)

参考文献:

[1]张国庆.行政管理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刘能.等级制和社会网络视野下的乡镇行政:北镇的个案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赵树凯.困局中的乡镇[N].中国经济时报,2004-9-03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本文以个案调查为基础,描述了我国乡镇行政权力的运作模式及其特征,在此基础上,对影响乡镇政府绩效的几方面因素进行了合理解释。

一、引言

在我国农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也从农村基层拉开了序幕。使得农村基层政治体制改革也成为我国学术界所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乡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体系在乡村基层设立的行政组织.是整个国家行政体系运作的基础,国家的各项农村政策、工作任务必须通过乡镇一级政府才能贯彻落实。它是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输出终端,而乡镇政府的一切行政活动,无论领导、决策还是实施。都是通过政府行政权力的运作来实现的。正如诺顿·朗所说“行政管理的生命线就是权力。权力的获得、保持、增长和丧失是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所不能忽视的。忽视了这点。其后果几乎可以肯定就会是丧失现实性和导致失败。”

如果乡镇行政体系中出现权力失效或部分失效。这一行政体系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就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仅影响到国家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国广大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其地位与作用可见一斑。

二、理论关照下的实证调查

乡镇行政权力的运作建立于政府权力结构的基础之上。因此,必须首先考察该乡政府行政权力的实体性结构。所谓行政权力结构是指“行政权力整体性的关系状态和有序性的活动过程。”[从纵向来看。它表现为与行政组织体系相一致的层级结构,体现出行政权力主体在垂直方向上的差异。韦伯把这种结构称作科层制或官僚制,认为它具有强制性的法规、明确的分工与责任、稳固而有秩序的上下级制度和层级制原则.其中的权力地位按照等级排列.存在着一种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之间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从横向来看,行政权力结构包括行政体系中的部门结构以及行政部门之间进行管理活动所需要的专业化分工,表现为功能、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差异。这种横向的部门结构往往为研究者所忽视。这里,我们以乡为例进行实证分析。

H省县位于该省中部.乡位于县境内北部偏东。据2000年统计辖31个行政村,196个村民小组,12000户,51585人。乡政府西南距县直新区18公里。乡政府有乡长1人.副乡长2人.

其中一个分管工业、小城镇、土地等.另一个分管农业。全乡31个行政村,分为五个工作区,有5名区长,5名副区长,由副书记、副乡长兼任。在乡政府机构方面,属于乡政府“块块”管理的有:水管站、财政所、农经站、林业站、土管所、民政所、广播站、计生指导所、农机站、水利站、统计站、畜牧站、文化站.它们的人、财、物权全部由乡政府全面管理和领导;属于上级对口机构“条条”自上而下垂直领导的有:邮政所、电信所、工商所、法庭、保险站、交管站、电管站、烟草专卖站.其行政隶属关系以及人、财、物均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属于乡政府和县对口组织双重领导“条块”共管的有:地税所、粮食所、信用社、供销社、派出所、教育办,其中地税所、信用社、供销社的人、财、物都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负责党团组织关系和政治学习,派出所和教育办的业务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负责其工资的发放、党团组织关系和政治学习。

广义而言,行政权力是一种政治权力,因而其运作也体现出一种南权力作用的方向、方式、轨道、层次、时间和结果等要素有机组合而成的权力运行模式。}1同家行政管理的目的与使命只有通过行政权力的运作才能实现,这一运作过程即是行政权力主体对客体施加影响并使客体按照主体意愿采取行动的过程,包括计划、组织、用人、指挥、执行、控制、监督和反馈等一系列具体行为。

首先,行政权力是一种矢量,其作用方向和轨道具有明显的指向。在运作过程中其作用呈现出自上而下的方向。运行轨道呈伞状放射。从乡政府行政权力的实际运作过程来看.它主要通过个渠道来贯彻上级的行政命令、执行县级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和决定以推动行政权力的运作:一是县级政府直接对乡政府下指令.如县提出争创“三城”(即卫生城、园林城、旅游城),实施蓝天绿水工程,并成立了争创“三城”指挥部,下发有关文件到乡政府.要求以任务形式完成;二是通过县党委对乡党委下指令.如强制性完成党报党刊和各种机关刊物的发行任务:三是通过县直下派部门和机构对乡政府下指令,如每年的国税、地税任务。

其次,行政权力的运作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其中间过程存在许多中介。国家行政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按照严密的层次进行划分.行政管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往往不能简单地发生直接作用.而是要经过若干中介的传递过程。在乡政府组织的人事权上.人事变更由乡党委提议,党政联席会议(包括乡党委全体党委委员和乡政府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在事务权上,重大决策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集体作出,具体事务分工负责,政策性事务由集体研究;在财权上,2000元以内的费用由乡长一支笔审批,200010000元的费用由乡长、书记共同审批.1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党政联席会议共同审批。这样就形成了乡党委/乡政府——各职能站所——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村村民的行政权力运作的层次,乡行政权力正是在权力体系中的不同层次运作中产生效用。

再次.行政权力的根本目标,是要通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各类政策来有效地实现国家意志.行政权力的作用方式主要是强制性地推行政令。乡政府开展工作时经常向村下达种类繁多的指令性任务,凡是涉及到公粮收购、计划生育、税费收取及上报各种材料统计等大都下达严格的任务指标,并规定完成期限及奖惩办法;同时县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乡政府每年分解到各村,向村下达农业生产任务及工业产值指标,如乡政府制定的有关建立乡工业企业和有关调整农业结构的文件中就明确划分了各村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并将完成任务的情况与村干部的工资待遇直接挂钩,年终结算,给予一定的奖惩。

从乡政府行政权力的具体运作来看,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第一,乡政府行政权力基础性的组织结构受到县级政府的控制,县级政府对乡十部拥有较强的人事管理权。曾在县委组织部、政研室工作过的乡现任党委书记和曾经在基层工作过十几年的现任乡长就是由县委、政府直接任命;县政府在乡村下派机构的人、财、物大都由上级部门控制,其行政隶属关系以及人、财、物均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即使属于双重领导、“条块”共管的地税所、信用社、供销社等,其人、财、物都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第二,乡政府行政权力在运作中的实际能力和影响力是有限的,对重大经济、社会事务没有最终处理权。乡造纸产业由于污染严重,而且过度开采当地有限的水资源,使得水资源枯竭,吃水灌溉困难,给乡政府所在地的村民生产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利,村民因此4年未缴纳农业税费。水污染问题曾多次受到新闻媒体的曝光,但由于造纸产业的高利润和高税收,县政府在与乡的税收分成中占有大头,而且这些纸厂每年交给县环保局的排污费就有80万一100万元,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县政府一直迟迟未能关闭该乡造纸厂。

第三,乡政府的行政权力在运作中权限不明确,尤其表现在政企不分的问题上。首先,乡政府虽然表面上不干预企业的生产销售经营活动,但是在企业投资方向上却经常指手画脚。其次,在企业的发展目标和规模上,乡政府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如在有关文件上规定,“十五期间每年新增公有制企业10家,其中500万元以上的企业2家”,这种发展速度已经远远超出整个乡经济的承受力。

第四,乡政府目前采取的行政强制手段已经不能保证行政权力正常的运作。在调查中了解到各村与乡政府之间的矛盾使得乡政府的行为方式有所改变。在不发达的农业经济环境下,自上而下层层加码的各种收费摊派、日益加重的农民负担是矛盾的现实根源所在。过去那种体制下的政治动员和行政强制的工作方式已经不能完成当前的各项任务,更不用说化解矛盾和冲突。在调查中乡的乡干部有一个共识,即“过去的手段粗暴,但是行之有效”,“(现在)工作手段太软,对不尽义务的群众没有有效的办法”,“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环境的变化和形势的变迁使得乡干部不得不采取由过去简单的工作方法转变到“恩威并施”的手段,既有说服动员、讲道理的一面,又不得不“拿出狠气”,粗暴地对待不上交公粮、税费的“刁民”。

三、梳理与思考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围行政权力的状况异常复杂,它既要受到各种传统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现代化及全球化的冲击,其运作及绩效呈现出复杂的局面:

从乡的状况来看,其行政权力的运作并不令人满意。在我们看来,乡镇行政权力运作不畅主要是由行政权力的目的、手段、基础、主体结构、客体状况和环境因素所决定。就其自身而言,提高乡级政府绩效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从行政权力体系的组织结构来看。组织结构合理与否对行政权力的运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乡党政关系的现实结构和状况受制于上级政权的党政关系现状,它直接决定着乡政府行政权力的运作状况。在县乡两级政府之间的纵向行政组织关系上,乡政府与县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争夺资源。如果要求县政府放权让利,势必侵害县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的利益,上下级之间的组织矛盾与摩擦将会加剧。

其次,影响行政绩效的原因也包括行政权力作用的范围。范围的大小需要视权力的强度、基础、手段、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而定,范围的适当与否会影响到行政权力的实际作用力并进而影响到政府的行政绩效。在乡党政组织之间的横向关系上,党政权力不分,乡政府行政权力缺乏自身应有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乡政府管了不该管的事。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干预乡村社会经济事务,将行政、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社会职能混为一谈,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行政成本的极大增加和行政绩效的降低。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取消农业税行政体制改服务型政府

中央在全国农村全面取消农业税整整三年,它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已成为政府和学界强烈关注的问题,在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干群关系改善、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上意义重大,但同时也使县乡村三级特别是乡村两级收人大幅度减少,给乡镇行政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基层政府如何适应取消农业税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本级财政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切实改善广大农村群众的民生现状,保障农民享受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这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正在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也是对我国改革开放30年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认真反思,只有顺应改革发展趋势,把握内在规律,才能在农村真正建设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服务型政府。

一、全面取消农业税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内动力

建国后,从农村汲取发展资源的思路使农村“养”的负担十分沉重。国家制定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也使国家工业化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剩余。这样,“以农养政”和“以农补工”的格局,形成了整个国家的资源输送渠道和模式。“以农养政”的模式以公共权力的强制性为基础,在有的农村地区导致了乡镇干部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紧张。

改革开放后,我国进行了多轮行政体制改革,但是在乡镇一级成效并不明显,其难点是职能转变和人员分流,而根本原因是缺乏内在动力,尤其是来自经济方面的压力。“以农养政”的模式一直延续至2006年1月1日从制度上全面取消农业税。全面免征农业税使我国实行了2600年的农业税告结,作为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取消农业税是建国以来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举措,对农村上层建筑和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完善,以及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必然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取消农业税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农村发展的方面显现出来,给基层政府改革提供了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它促成农村行政管理必须以“善政养民”为政府唯一合法的目标,即基层政府必须顺应对农产品收益进行的重新分配,通过自身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农业生产的宏观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政府由原来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者转变为服务者,围绕提供廉价优质的公共物品和进行高效的社会管理来再造服务型和责任型政府,是对农村行政管理角色的回归。这种对“善政养民式”的政府合法性追求,为转换基层政府职能,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创造了条件。

二、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严峻挑战

1、县乡财政收入减少,乡村债务化解难度加大,组织功能弱化,公益事业发展困难。这是取消农业税后最直接和首先遇到的问题。事实上,如果不取消农业税,由财政困难导致组织功能弱化的问题依然会产生,这是基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的必然结果,取消农业税无非加速了这一结果的到来,它迫使乡镇思考今后的政府改革问题。从乡镇财权与事权的状况分析,“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使农村基层政府承担了过多的事务,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和成本比过去增加;而财政收入上移,支出责任下放的分配,却使乡镇财政收入与事权的扩大不同步,乡镇财政状况十分拮据,甚至逐渐大面积地发生赤字。因为取消农业税基本切断了过去农村基层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至使乡级财政形势严峻,旧账不能归还,新的赤字还在发生,财政难以为继。值得一提的是,废除农业税,被取消的不仅仅是农业税本身,还有和农业税有关的“搭车”收费。按照财政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的统计,这笔资金起码在1600—1800亿元左右,至少是农业税的3倍。财政困难导致农村基层政府的服务能力弱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能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无力为公共事务如社会治安、水利设施等投入基本的力量,无法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公共服务的质量与人们的期望有相当的差距。

2、乡镇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难分流,运转效率低。乡级财政紧张,直接结果是养不起人,发不出工资,在取消农业税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只有中央、省、县三级政府,而我国却有中央、省、地(市)、县、乡(镇)五级政府。乡镇一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共青团、妇联、人武部等各种组织一应俱全。此外,还有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农经站、农技站、农机站、水管站、土管站、乡镇企业办公室、文化站、广播电视站等七站八所。“生之者寡,食之者众”使农村行政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转发生困难。为减少乡镇行政支出成本,许多地方开始了乡镇合并,但是,合并后的乡镇又不得不面临另一难题,就是乡镇管辖区域面积扩大,在贫困山区由于路远和交通不便,客观上损害了农民获得公共资源的机会,读书和看病的困难短时间内难以完全解决。人员分流是乡镇机构改革中最难的,一方面无处分流,另一方面即使能够分流,由于乡镇财政拮据也难于补偿,人员不愿走、政府补不起的问题不解决,农村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就无法深入。

3、乡镇工作人员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取消农业税后,传统的农村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干部思想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旧的工作内容已经改变,新的工作方式尚未形成,面对新形势,不少乡村干部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在“以农养政”时代,乡镇人员的大部分精力用于收取税费、催收粮款。取消农业税后,政府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服务主体的乡镇干部必须具备一技之长和过硬的富民本领,才可能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服务,但是,由于诸多原因,贫困地区的乡镇干部大多能力欠缺,普遍感到“管理无门、服务无路、引导无方、工作无劲”,不知道今后“乡镇应该干什么?怎么干?”无论思维方式还是工作方式都显得力不从心。

三、深化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

要解决全面取消农业税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释放农业生产发展潜力,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深入推进,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整体性制度创新,增强行政管理职能的服务性、责任性和参号陛,这是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的要求。事实上,也只有通过上层建筑的适应性调整才能巩固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经济基础变革的成果,从制度上为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社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1、以农村经济发展为支撑,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夯实物质基础。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政府自身具有较强的整合社会资源和调动公共资源的能力,因为政府是责无旁贷的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要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农村群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乡镇政府如何才能履行好这些职能呢?

农村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我国当前的一个基本国情。乡镇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已经进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只有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政府职能的履行才能落到实处。基于此,政府首要的任务,就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农村的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寻找农村经济发展的切人点和生长点,尤其要通过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科技示范,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等多种方式来引导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的步伐,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以及农村科技水平,拓宽农民增收的空间,挖掘农民增收的潜力,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提高。

2、深化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2000年3月2H,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后,政府和学界就轰轰烈烈地讨论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可至今从实际情况看,乡镇机构改革仍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全面推进。取消农业税是农村分配关系和经济利益的调整,也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动力。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就是按照建立服务型、责任型和参与型政府的要求,重新界定乡镇政府职能,从发展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注重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注重农村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确立,社会发展的公平性和效率,以及农村社会预警和应急机制的建立等,削弱、淡化、转移、合并那些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处理好国家、市场、农民的关系。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二是优化政府机构。要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严守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切实加强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的运行机制,妥善安排分流人员,解决高成本、低效能的问题。三是提高乡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以农养政”时代向农民收取税费的角色,转变为“善政养民”时代服务者的角色,需要提高乡镇公职人员的服务能力,为此,应完善对公职人员的选任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行上级考核和社会公众评议的双重机制,让农民拥有按法定、民主的程序选举和评价公职人员的权利,使考评对象始终“对下负责”,服务于农民,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人和维护人。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目标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做好市场监管、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应借助取消农业税带来的改革助推力,推进职能转变,全面提高政府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机构在无法向下汲取资源的情况下,会为了获得更多的上级财政支持和转移支付,“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对此,必须规范和完善财政体制,解决乡镇财政收支的巨大缺口和巨额债务,保证免税的好处真正使农民受益。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的额度和力度。对取消农业税后形成的财政缺口,应及时足额地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予以补齐。除保证用于县乡基层组织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村优抚和五保户供养等方面需要的转移支付资金外,还要加大对乡镇承担的社会公共产品的转移支付力度,避免过多的资金用于养机构养人,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效益。二是要按照属地化原则。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提高乡镇财政的分配比例,保障取消农业税后乡镇人员应有的行政成本的开支。三是要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公共财政应以农村的公共需要为前提,要有利于推动农村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制的形成,确保财政支出主要用在民生问题上。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10篇

论文摘要:政务公开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乡镇政务公开是我国政务公开的基础。现在对于乡镇政务公开的研究才起步,许多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实行乡镇政务公开,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改革的一种有效手段。为使乡镇政务公开运作更科学、更规范, 本文就当前乡镇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对策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以期引起大家对乡镇政务公开更多的关注与思考。 关健词:乡镇政务公开 存在问题 有效管理思路 一、乡镇政务公开的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可以调动广大干部投身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化解农村一些矛盾。乡镇政务公开可加快乡镇人民政府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最基层的人民政府,实行政务公开,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处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既充分发挥民主,又提高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行政务公开可以增强政府和基层干部、农民的双向约束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不仅要要求乡镇干部勤政为民,而且要廉洁奉公,否则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就要戳背脊骨。政务公开有利于调动乡镇干部和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监督功能,有效地提高乡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尽心尽责地为当地群众办实事,能赢得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的理解、支持、拥护。 二、当前乡镇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公开的观念滞后,认识不统一 乡镇干部对政务公开的必要性、作用、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农民对乡镇政务公开的迫切要求的回应性不对称。有些干部认识不到乡镇政务公开对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抑制权力寻租及腐败现象,对减轻农民负担、密切干群关系、治理农村经济环境、提高乡镇政权机关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意义。有些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缺乏正确的和深入的了解,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自己的行为不规范,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道。怕失权不想公开,怕丢权不愿公开,自身有毛病不敢公开,方式方法不得当不会公开。由于上述原因,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并没有把政务公开看成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仆应向主人承担的一项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有些人总怕家丑外扬,因而很不主动,很不认真,推一推动一动,应付了事,在时间上,往往一再延误,在内容上,往往含含糊糊。 (二)政务公开存在行为偏差和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现象 从调查中发现,一是公开的主体单位不全。极少数乡镇和有些乡镇部门并没有把推进政务公开纳入工作中去,存在“等、观、拖”等现象。二是存在公开的随意性。主要有内容上的随意性、公开手段的随意性、走过场流于形式和时间上的随意性及公开对象不按要求办事。公开什么,心中无数,全凭想当然。三是公开的利益选择性。有的趋“利”避“害”。对本单位有利的就公开,反之就暗箱操作。对群众公开的主要是群众的义务方面的内容,回避群众权利方面的内容。 (三)乡镇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完善 有的乡镇没有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局工作之中,政务公开的领导责任制没有理顺,责任分工不明确,组织实施不力,表现为政务公开中乡镇、站所和行政村上搞下不搞或下搞上不搞孤立脱节的局面。如果把它们的某个方面割裂开来,顾此失彼,必然会出现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使党在农村的政策难以全面落实。同时监督制约机制也不够健全和有效,有的乡镇监督权力对决策执行权力无能为力。纪检监督部门没有权威,缺乏强制力。有监督职能的各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制度不配套,缺乏合力。监督结果奖罚不及时不得力,缺乏影响力,群众的监督还没有对掌权的人的奖惩升降起决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11篇

(一)

2001年12月中办、出的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后,乡镇政务公开普遍推行开来。从各地乡镇的实践来看,普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为首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人大主席或党委、纪委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确定了具体承办单位和人员;在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建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的内容注重突出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和热点问题;制定实施办法和加强检查督促,讲求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在强化对乡镇政务公开的监督中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

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效,归纳为四条:一是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干群之间增加了理解,减少了误会,化解了矛盾,促使“热点不热、难点不难”。二是改进了作风,提高了公仆意识,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三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开,一方面强化了群众监督和制度约束,另一方面增强了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铺张浪费和吃喝招待明显减少,乱收费现象受到很大遏制。四是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由于政务公开维护了群众的民利和合法权益,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基层干部办事按照章法进行,从而使各项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地正常发展。

(二)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认识有高低,发展不一样,少数地方呈现出被动应付走形式的状况。由于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是把它看成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仆应向主人承担的一项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有些人总怕家丑外扬,因而很不主动,很不认真,推一推动一动,应付了事,在时间上,往往一再延误,在内容上,往往含含糊糊。

2.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组成存在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没有参加监督小组。我们在肥西县调查时,接触到三位乡镇人大主席,在监督小组中都没有位置。中办国办通知规定:“乡镇要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乡镇人大主席或纪委书记任组长”。乡镇人大主席不参加监督小组,既不符合中办国办通知,也不利于把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活动与乡镇人大的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二是人员偏少,组织不健全。有的乡镇监督小组只有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人,没有吸收县、乡(镇)人大代表,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缺乏代表性和群众性。三是由行政人员参加监督小组,显然不合适。有的地方把副乡(镇)长、财政所长、农经站长、乡(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都安排进了监督小组,形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不分。

3.有些地方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做法同群众要求不相适应,没有紧紧扣住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这条主线。在公布的内容上,不是想群众之所想。有的把领导人员分工写得很显眼,而且长期保留,把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写得很具体,也很少更换,缺少的就是群众关心的当前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往往少有公布或者很不具体,所以看的人不多,作用也不大。在公布的时间上,不是急群众之所急、对时间性强的内容及时公布(例如学校开学时应立即公布收费标准),而是按部就班地几个月换一次,紧急事情一多还往往被挤掉。在公开栏的设置上,不是尽量方便群众,便利大家阅览,有的设在机关大院,公开栏前冷冷清清。有的根本没有考虑和安排如何广开言路、接受群众监督,相关材料一公布就了事,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

(三)

根据中办、国办通知精神,考虑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趋势,针对当前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要求,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进一步健全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目前一般由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任组长,我们意见还是按规定“成立以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则负责统一领导,总揽全局,这样有利于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至于监督小组,一般应以乡(镇)人大主席为组长,有的也可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现在有一些乡镇人大主席根本没有参加监督小组,这种情况应当尽快改变。安排人大主席作为监督小组主要成员。有利于强化其监督职能。监督小组中凡有政府及其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应予调整出去,补充一些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退休干部以及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增强监督小组的代表性与群众性,有利于发挥监督小组的作用。再就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也以统一为宜,现在有的地方由党委组织委员承办,往往兼顾不过来,一般应由党政办公室承担,以落到实处。

第二,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及时,贴近群众。中央“决定”指出,乡镇政务公开的目的,主要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因此,政务公开的内容一定要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出现不公正和腐败的问题。在公开栏中,公布一些单位和职责范围、政策规定和任务、要求,也是必要的,但更应因时因地制宜,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布。此外,有些重要事项的决策,也可以先预告,听取各方意见,然后按民主程序作决定。人员调进和干部选拔,也应加以公示,利于群众了解,加强监督。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必须强化监督。正如中办国办通知所指出的:“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首先要加强乡(镇)政府及七所八站的内部监督制约,保证公开的内容可靠。其次,要加强乡(镇)人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再次,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认真审阅政务公开的内容,注意听取群众的反映,有计划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12篇

「 内容 提要本文主要考察了乡镇 企业 发展 的制度环境和乡镇企业改制的 政治 经济 影响 。提出乡镇企业早期的发展主要得宜于集体所有制度、人民公社制度的管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消费品市场真空等因素的结合。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权力对市场的替代。在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以后,市场竞争凸显了乡镇企业在改革初期形成的弱势性格。乡镇企业自身的改革 问题 变得日见突出。从承包责任制到股份制的改革又是一个让乡镇政府渐渐退出地方企业经营活动的过程。当乡镇政府完全退出乡镇企业经营活动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人民公社时期制度化的那种由地方政府操纵的集体所有制度的破产,同时也宣告了建立在没有退出权的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地方威权主义的终结。 到1993年为止,乡镇企业的出现与发展构成了 中国 经济改革中最有特色的部分。正如邓小平1987年6月12日在会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主席团委员科罗舍茨时所说,“ 农村 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1993,238)。1992年田纪云也谈到,国营企业在40多年里用了4-5万亿元,形成了1.7万亿元的固定资产、2万亿元的产值,吸纳1亿多人就业。乡镇企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就形成了5300亿元的固定资产,吸纳的就业人数也是1亿,中国的 社会 总产值从1000亿元到11000亿元用了31年的时间;而乡镇企业从1000亿元到1991年的11000亿元,仅用了8年的时间。(注:参见《经济日报》1992年1月4日。) 进入90年代以后,乡镇企业的意义除了原来的多种经济成份、资产积累、吸收劳动力就业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其经营绩效对国民经济的增长直接构成影响。根据测算,乡镇企业的速度每增减3个百分点,就会影响国内生产总值1个百分点; 工业 增加值每增减2个百分点,就会影响全国工业增加值1个百分点;在今天的国家政策制定中,乡镇企业已经与国企相提并论(高以诺,1998;朱永旗,1998)。 与80年代迅速崛起的势头一样,从1994年开始,乡镇企业的发展开始急速减缓。到1997年底,尽管乡镇企业仍然具有骄人的业绩,(注:譬如,全国乡镇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9427亿元,平均每户达到了9.62万元;完成增加值20740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7.7%;完成工业增加值15037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47.3%;上交国家税金1526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20.4%;出口交货值6747亿元,占全国出口交货值的36.1%(农业部乡镇企业司,1998a ,1-7)。)却仍然不能抹去人们对其前景的忧虑,因为,1997年乡镇企业的各项指针与1993年相比均有相当大的距离。第一,乡镇企业产值增长幅度明显回落,1991年的增长率为22.4%,1992年52.3%,1993年65.1%,1994年35%,1995年33.6%,1996年21%,1997年15.4%(农业部乡镇企业司,1998a ,1)。第二,效益平均水平持续下降,从1994年开始,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和营业额利润率均逐年下滑,到1997年,总资产报酬率由1996年的12.8%下降到11.7%;资本收益率由1996年的25.1%下降到22.4%;同时,企业的债务偿还减弱、资金周转速度减缓(农业部乡镇企业司,1998a ,28)。第三,亏损呈日益严重趋势,与1995年相比,乡镇企业的亏损面不断加大,亏损额增加了0.7倍,达806亿元(农业部乡镇企业司,1998a ,34)。在这个时候,人们不禁要问;乡镇企业怎么了?为什么在经历10多年的蓬勃发展之后突然陷入了困境?乡镇企业的前景如何,还能恢复往日的辉煌吗? 也如当初乡镇企业高速发展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一样,1994年开始的乡镇企业困境也引发了学术界的热烈讨论。但是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13篇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新农村建设开启了由从农村汲取资源到反哺农村的战略转向,各级政府开始加大了对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作为基层政权组织,乡镇政府直接面对农村社区,是沟通国家与乡村社会的“桥梁”,是各种惠农政策的执行者和操作者,其公共治理的水平和效果直接影响到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一独特地位,决定了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着不可推卸的服务责任,提高服务能力成为迫切需求。如何适应需要,应对挑战,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型基层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乡镇政府提高服务能力的制约因素分析。

乡镇政府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需要对当前存在的服务困境及其成因进行深层次的剖析。 理论研究的不足使乡镇政府服务职能的发挥缺乏理论指导。我国学术界对于政府职能的研究很多,但主要针对的是高层级政府。而乡级政府与这些高层级政府所拥有的权限、管理区域都有很大差别,适合于高层级政府的职能未必适合于乡级政府。所以,理论界的这种宏观性的研究成果不能为乡镇政府职能定位、能力提高提供理论依据。由于理论认识不足导致乡镇政府仍习惯于强制性管理,意识不到到底应该怎样发挥自己的服务作用,提高服务能力。

县乡压力型体制不利于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提高。县乡压力型体制的主要特点就是县级政府将确定的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论文范文,层层下包给各个乡镇政府,实行“分包式”的任务考核机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考核方式,而且,考核结果跟乡镇干部的“政绩、荣辱、升迁”相挂钩。这种单向问责机制使得乡镇政府只对上面的县级政府负责,不对下面的农民负责,把工作中心和工作重点都转移到了完成县级政府或上级部门下达的考核任务,使出浑身解数搞好各种接待、检查、评比、达标、考核,而对于乡镇的本职工作则没有时间和精力来顾及,该管的没有能力管,不该管的又不得不管,造成乡镇政府职能的异化。

乡镇干部服务“三农”的本领相对欠缺导致服务质量低。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干部的服务能力上,但乡镇干部队伍素质低导致很难提高服务水平。表现在:(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农业型、管理型的干部多;经济型、技术服务型的干部少。据统计,在我国的乡镇干部中,行政管理型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近80%,技术服务型干部数量非常少。[1](二)是干部队伍管理不合理。乡镇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往往成为上级机关的“减压器”。乡镇主要领导多从上级机关下派,往往是到下面“镀金”,真正安心基层工作的较少;而在乡镇基层工作的同志,虽然经验丰富,业务熟悉,却感到政治上没有出路,工作积极性难以充分发挥。(三)是乡镇干部的服务水平急需提高。不少乡镇干部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大中专教育,法律、经济、管理、农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文化素质低、科技水平低、致富能力低的状况严重。

机构设置不科学,乡镇政府逐步演化成一个权力空壳化、责任无限化的行政组织,而且这种职能弱化、责权分离的趋势仍在进一步加剧。长期以来,我国乡镇建制遵循与上级“对口”模式,上面多少庙,下面多少神,这种机构和岗位设置是根据上级部门的需要而不是根据乡镇实际需要,这些县职能部门派驻的乡镇机构,代表各部门行使职能,人权、事权、财权属于上级部门,乡镇政府无权对他们管理,严重影响农村全面工作的开展。

财政赤字突出,影响了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发挥。中西部地区,在税费时代乡镇财政来源主要是农业税及与农业相关的各种税费,工商税和所得税是微乎其微。农业税取消后,这些乡镇几乎断绝了财政来源,乡镇已经无力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收入缺口增大的同时,乡镇道路建设、公益事业、优抚、五保户赡养、计划生育等支出基本上都转移到乡镇财政的预算中开支论文范文,进一步加剧财政困难。总之,基层政权处于高负债、高风险的运转状态,财政困难重重,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改革管理体制,强化资源配置,提高乡镇政府的服务能力。

乡镇政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提供公共产品。承担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与生活、生产、治理、社会发展等相关的半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或纯公共产品。(二)提供公共服务。为农民提供如市场信息、技术推广、抗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解除地区封锁与垄断,取消行业保护,构建较完善的乡镇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三)进行公共治理。在治理过程中做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社会治理与资源治理、结果治理与过程治理、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的统一。

新形势下,乡镇政府要不断强化资源培植,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关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理论研究,为提高服务能力提供理论支持。理论界和各级政府部门要密切关注乡镇政府服务性职能的理论研究,要充分考虑到我国乡镇政府的特殊地位以及社会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国情,解决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如何服务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借鉴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管理经验,努力形成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型乡镇政府职能框架。乡镇政府应坚持“把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根本宗旨”、全面实现“为全社会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以不断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治理的制度安排。”[2]树立引导农民发展生产、勇当“掌舵人”、“导航者”的理念,积极帮助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规模农业,积极为农民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法律等服务。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传播科普知识,有针对性的举办农民培训班,建立一批科技示范村组和基地,带动农民学科技、用科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致富增收的能力。

调整对乡镇基层政府的考核标准。乡镇要提高服务能力,就必须改变政绩考核标准,建立起公共服务取向的政绩考核体系。考核评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一)社会安全服务。即社会治安能否得到保障,当地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得到有力打击,法律法规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二)农民增收问题。能否千方百计扩大社会就业空间,增加就业机会;能否为农民提供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技能水平;能否为农产品打开销路;能否给予农民创业进行金融贷款资助。(三)农民生活保障问题。能否千方百计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线标准,切实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四)基础设施服务。能否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尤其是加快水、电、路、桥梁、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五)其他公共服务。能否在不增加农民付费基础之上,发展义务教育,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农民子女受教育水平。能否推进医疗卫生改革论文范文,提高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否开展新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精神文化享受水平。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乡镇干部选拨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录用那些有一技之长、有较强服务意识的人员。另外,对现有的乡镇人员也要进行培训,让他们成为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一)要建立按需所学机制,“三农”需要什么,干部就学习什么,把每位干部逐步培养为“有技能、会服务”的复合型人才。(二)要建立每学必考机制,完善干部技能“考核与服务档案”,建立干部技能证书制度,激发干部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三)要建立学以致用机制,给真正掌握服务技能的干部以用武之地,增强干部的学习动力。通过学习各项技能,使乡镇干部成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农业生产的技术员、农村矛盾的调解员、发展经济的服务员、为民办事的勤务员。

创新乡镇管理机制。(一)取消“七站八所”,综合设置“一办若干中心”。“一办”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乡镇的全面工作,“若干中心”主要从县直机关部门选派农村指导员、企业助理、科技助理、平安助理、金融助理等组成多种服务中心,深入乡村基层一线,提供技能服务,指导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二)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保证上级惠民政策畅通无阻。随着支农力度的不断加大,上级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会不断强化,各项惠农资金会逐年增长,乡镇政府必须保证农民群众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得到及时兑现。为此,乡镇政府要设置专业机构,通过及时、准确、多途径的信息公开,确保惠农政策在阳光下运行;要以全程代办和服务承诺制为主要措施,采取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把上级惠农政策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建立村务运行质询监督制,全面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解决村民参与村务知情难、作主难、监督难的“三难”问题,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建立合理的财政体制,为提高服务能力提供财力支持。财是政的基础,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要保障乡镇政府有较为充分的财力服务“三农”。(一)国家和省市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2010年中央财政拟安排“三农”投入8183亿元,比上年增加930亿元论文范文,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增加投入。[3](二)乡镇要不断发展经济、壮大财源,形成稳定增长的收入来源。乡镇应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既注重发展投入少、见效快的项目,又注意发展生产周期长、税源稳定的项目,走农、工、贸、产、供、销一条龙的路子,以形成稳定可靠的财源体系。同时优化环境,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加强城镇和中心村建设,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增加财政能力。(三)要妥善解决农村公益事业的费用。国家和省市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减少乡镇财务配套和农民自筹资金的份额,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谁的孩子谁监护”的原则,应由国家承担的义务由国家承担,应由省市政府承担的责任由省市承担。例如:普九义务教育方面的费用,象危房改造、教学设施改进、两免一补等都应由国家承担;而乡村公路的建设、农田管网的改进则由省市承担。温家宝总理指出:201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让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4]

参考文献:

[1]于明志.乡镇职能转变与行政权力的重构[J].《实事求是》,2008(01),38-40页.

[2]杨静.如何用法治手段保障“服务型政府”构建[J]《中国司法》,2008(08)101-103页

[3][4]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N]金融时报,2010-03-16,第四版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转型时期;乡镇公务员;主观幸福感。

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简称swb),主要是指个体依据自己设定的标准对其某个阶段生活质量所作的整体评价。它是衡量个体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作为一种心理反应,人们对幸福的体验存在一定的个人偏好和差异,但是幸福在本质上是指一种愉快和满足的客观心理反应。对生活整体的满足程度愈高,体验到的积极情感愈多,消极情感愈少,则个体的主观幸福感愈强。如何提升乡镇公务员的主观幸福感,激发他们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当前政府面临的一个要题。

一转型时期乡镇公务员主观幸福感的现状分析。

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是指自我意识、自我效能、人格因素、价值观等,而外部因素则主要包括生活状况(收入状况、居住状况、医疗保障等)、工作状况(权力资源、福利待遇、晋升考核制度、工作环境等)和社会关系(婚姻关系、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等)。乡镇公务员主观幸福感不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中国传统官权弊病遗存。一是权力层级化产生扭曲。部分乡镇公务员存在“官本位”思想,权力配置等级化,身份等级森严。官权制要求的是绝对服从关系,使团体盲从现象时有发生。例如一些乡镇公务员在面临制度与人情时,通常难以抉择。一些法院、公安等有执法权力的部门工作人员常常需要冒着违规违法的风险,违心地妥协于领导干预等外部压力,在明知要依法行政的情况下,最终却选择了相反的方向。不仅要面对自己良知的拷问,还要担心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个体人格扭曲。受传统官僚制的影响,部分乡镇公务员的个体人格遭受压抑,产生消极顺势、心理逃避与幼稚等病态行为,自己缺乏信心,对待别人既不信任又阳奉阴违。

(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一是职能转变没跟上。有些上级部门不顾乡镇的实际情况,盲目制定政策措施,布置任务没有针对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政府一个部门要应付上级好几个部门的工作。基层工作本身具有繁杂性,上级工作安排的临时性和突击性,导致基层工作开展困难重重。乡镇公务员感觉工作压力大,工作倦怠感增强。二是权力责任不对等。转型时期,乡镇政府及乡镇干部的权力逐步缩小,责任不断扩大;乡镇政府组织财权和事权不对应;相关上挂部门由于不属于乡镇政府管理,在工作安排和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上很难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导致管理混乱,部门职责不清,办事效率低下。三是相关制度不健全。第一,考核问责不合理。现行的考核制度不规范不健全,考核指标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年度测评不公平不公正,“人情票”现象严重。

有些上级领导因为掌握乡镇公务员的资源分配权、提拔调动权,就对乡镇公务员层层施压,盲目问责。本该上级部门担负的责任,却把问题推给基层。第二,晋升机制不完善。转型时期引入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新的晋升形式,使那些工龄长、能力强、资历深的乡镇公务员由于年龄、学历等原因失去了之前的晋升优势。对于年轻的乡镇公务员,由于晋升并未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晋升结果与其理想存在较大差距。此外,乡镇成长空间有限,乡镇正职从上级单位下派的多,直接从乡镇副职提拔的比例小,让乡镇公务员觉得前途渺茫。

(三)外部环境压力大。一是部分基层群众素质不高。部分基层群众由于自身思想、素质不高,对乡镇政府工作不支持、不关心;有的不能正确看待中央的政策,对乡镇政府期望过高,导致乡镇公务员工作不好做,思想工作做不通。例如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大量棚户区需要拆迁,有的群众开天价要拆迁费用,导致拆迁工作不能顺利进行。二是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长期以来,媒体的片面报道也让乡镇公务员感到有压力。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炒作给人们制造了这样一种错觉:乡镇干部态度粗暴,个人主义膨胀。在不少人眼中,乡镇公务员成为了乱作为、不作为、无法无天的代名词。三是生活状况不理想。第一,经济收入方面。不同地区乡镇政府同一性质的单位、部门、职位的待遇存在明显差别;且近两年物价涨幅较大,而工资未涨,导致乡镇公务员经济压力大。第二,住房方面。目前全国房价普遍较高,部分乡镇公务员有改善住房条件的迫切需求,但房价涨幅远远超过工资待遇涨幅;而那些新进机关的年轻乡镇公务员,有的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有的即使购买了也要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第三,医疗保障方面。自新一轮医疗改革以来,乡镇公务员的医疗保障与普通市民基本趋同,也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第四,家庭氛围方面。由于乡镇工作是一个大杂烩,乡镇公务员没有多余的休息时间,有的甚至周末也要加班,无暇顾及家中的情况,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和理解。

4.乡镇公务员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一是知识水平缺失,处事能力不强。一些乡镇公务员文化程度偏低,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不重视学习,对国家的政策法规缺乏了解,对新形势新问题缺乏正确的判断和分析,遇到、征地、拆迁等问题时,缺乏正确的方法和手段,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二是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实。有些乡镇公务员习惯于浮在机关,忙碌于“文山会海”,群众观念淡薄,对基层工作深入不够,对老百姓的事总是推、拖、躲。部分乡镇公务员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政绩观,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腐化。三是心理素质差。乡镇工作具有繁杂性,乡镇公务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时有碰壁现象。部分乡镇公务员在面对困难时,无法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工作压力。而当压力不能及时排除时,日积月累就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

二提升乡镇公务员主观幸福感的途径。

(一)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一是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明确乡镇政府的责任和权力,做到责权统一;建立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乡镇政府工作资金到位;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给乡镇政府更多的自,便于乡镇政府充分行使管理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改变市直、区直单位的垂直管理模式,实行垂直管理与地方协助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赋予乡镇政府一定的话语权;合理配置乡镇行政资源,根据乡镇政府职能分工设置机构、人员;合理布置工作任务,避免职责不清和职责交叉,避免不切实际地增加乡镇工作任务和工作压力。二是健全相关制度。乡镇公务员考核制度应以业绩为取向,以民意为根本,让群众参与评议干部。各级各部门在部署落实任务时,要考虑乡镇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乡镇公务员晋升制度,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定员的晋升制度,晋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组织开展地方、国家机关公开选拔工作,积极推动中央和地方政府面向基层一线遴选优秀公务员,为乡镇公务员提供更多的晋升空间。三是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的构建。

转型时期,乡镇政府要重新进行职能定位,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增强服务基层群众理念,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完善群众参与决策制度,多方协调基层社会利益关系,营造官民和谐的工作氛围。建立健全乡镇政府的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各种腐败现象滋生,营造清廉的工作环境。

(二)建设现代行政文化。一是建设服务型乡镇行政文化。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服务型乡镇政府的构建,乡镇行政文化也将从领导型转向服务型。服务型乡镇行政文化要求乡镇公务员从官本位思想转向民本位思想,增强对社会的服务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自身工作的认同感。二是营造和谐的机关人文氛围。和谐的机关人文环境是提升乡镇公务员主观幸福感的催化剂,是机关稳定、工作顺利、事业兴旺的最重要的人文基础,不但有利于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减少部门利益竞争,还能充分调动乡镇公务员的积极性。各乡镇机关应进一步把“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始终、落到实处,时刻关心乡镇公务员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身心愉悦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工作之余,适当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增强同事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乡镇公务员也应主动提高与人和谐相处的能力,学会与人沟通,学会换位思考,积极营造和谐的人文氛围。

(三)优化乡镇工作外部环境。一是保障乡镇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第一,经济收入方面,地方政府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相关规定,合理调整乡镇公务员的工资待遇。第二,改善住房条件。对住房条件特别差的乡镇公务员给予相应补贴,对年轻乡镇公务员则建立廉租房,有效解决住房问题带来的烦恼。第三,医疗保障问题。加强对乡镇公务员的医疗保障,地方财政可支出一部分费用统筹安排乡镇公务员年度体检,并逐步制度化。第四,保障各种福利制度落实到位,例如节假日正常放假制度、带薪休假制度等,让乡镇公务员有时间与家人增进了解,加强沟通,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二是各类媒体正确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各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不应该一味追求炒作,把乡镇公务员推向群众的对立面,而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正确引导基层群众,合理保护乡镇公务员的权益。

(四)全面提升乡镇公务员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培训。加强乡镇公务员对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和国家政策、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乡镇公务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积极传播廉政文化、宣传廉政知识、开展廉政活动,引导乡镇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问题,牢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能力培训。加强乡镇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必备的职业能力建设,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调查研究、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为乡镇公务员提供各种免费培训的学习机会,如计算机操作、网络应用等技能培训,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提高综合素质。乡镇公务员自身素质的提高,将有利于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快乐感和成就感,提升主观幸福感。三加强乡镇公务员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课程,使其成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引导乡镇公务员用科学的方法走出心理误区,合理排除心理压力,身体健康、心情愉悦地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

参考文献:

[1]水:《管理心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张成福、党秀云:《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乡镇行政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转型时期;乡镇公务员;主观幸福感。

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简称swb),主要是指个体依据自己设定的标准对其某个阶段生活质量所作的整体评价。它是衡量个体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作为一种心理反应,人们对幸福的体验存在一定的个人偏好和差异,但是幸福在本质上是指一种愉快和满足的客观心理反应。对生活整体的满足程度愈高,体验到的积极情感愈多,消极情感愈少,则个体的主观幸福感愈强。如何提升乡镇公务员的主观幸福感,激发他们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当前政府面临的一个要题。

一转型时期乡镇公务员主观幸福感的现状分析。

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是指自我意识、自我效能、人格因素、价值观等,而外部因素则主要包括生活状况(收入状况、居住状况、医疗保障等)、工作状况(权力资源、福利待遇、晋升考核制度、工作环境等)和社会关系(婚姻关系、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等)。乡镇公务员主观幸福感不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中国传统官权弊病遗存。一是权力层级化产生扭曲。部分乡镇公务员存在“官本位”思想,权力配置等级化,身份等级森严。官权制要求的是绝对服从关系,使团体盲从现象时有发生。例如一些乡镇公务员在面临制度与人情时,通常难以抉择。一些法院、公安等有执法权力的部门工作人员常常需要冒着违规违法的风险,违心地妥协于领导干预等外部压力,在明知要依法行政的情况下,最终却选择了相反的方向。不仅要面对自己良知的拷问,还要担心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个体人格扭曲。受传统官僚制的影响,部分乡镇公务员的个体人格遭受压抑,产生消极顺势、心理逃避与幼稚等病态行为,自己缺乏信心,对待别人既不信任又阳奉阴违。

(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一是职能转变没跟上。有些上级部门不顾乡镇的实际情况,盲目制定政策措施,布置任务没有针对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政府一个部门要应付上级好几个部门的工作。基层工作本身具有繁杂性,上级工作安排的临时性和突击性,导致基层工作开展困难重重。乡镇公务员感觉工作压力大,工作倦怠感增强。二是权力责任不对等。转型时期,乡镇政府及乡镇干部的权力逐步缩小,责任不断扩大;乡镇政府组织财权和事权不对应;相关上挂部门由于不属于乡镇政府管理,在工作安排和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上很难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导致管理混乱,部门职责不清,办事效率低下。三是相关制度不健全。第一,考核问责不合理。现行的考核制度不规范不健全,考核指标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年度测评不公平不公正,“人情票”现象严重。

有些上级领导因为掌握乡镇公务员的资源分配权、提拔调动权,就对乡镇公务员层层施压,盲目问责。本该上级部门担负的责任,却把问题推给基层。第二,晋升机制不完善。转型时期引入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新的晋升形式,使那些工龄长、能力强、资历深的乡镇公务员由于年龄、学历等原因失去了之前的晋升优势。对于年轻的乡镇公务员,由于晋升并未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晋升结果与其理想存在较大差距。此外,乡镇成长空间有限,乡镇正职从上级单位下派的多,直接从乡镇副职提拔的比例小,让乡镇公务员觉得前途渺茫。

(三)外部环境压力大。一是部分基层群众素质不高。部分基层群众由于自身思想、素质不高,对乡镇政府工作不支持、不关心;有的不能正确看待中央的政策,对乡镇政府期望过高,导致乡镇公务员工作不好做,思想工作做不通。例如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大量棚户区需要拆迁,有的群众开天价要拆迁费用,导致拆迁工作不能顺利进行。二是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长期以来,媒体的片面报道也让乡镇公务员感到有压力。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炒作给人们制造了这样一种错觉:乡镇干部态度粗暴,个人主义膨胀。在不少人眼中,乡镇公务员成为了乱作为、不作为、无法无天的代名词。三是生活状况不理想。第一,经济收入方面。不同地区乡镇政府同一性质的单位、部门、职位的待遇存在明显差别;且近两年物价涨幅较大,而工资未涨,导致乡镇公务员经济压力大。第二,住房方面。目前全国房价普遍较高,部分乡镇公务员有改善住房条件的迫切需求,但房价涨幅远远超过工资待遇涨幅;而那些新进机关的年轻乡镇公务员,有的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有的即使购买了也要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第三,医疗保障方面。自新一轮医疗改革以来,乡镇公务员的医疗保障与普通市民基本趋同,也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第四,家庭氛围方面。由于乡镇工作是一个大杂烩,乡镇公务员没有多余的休息时间,有的甚至周末也要加班,无暇顾及家中的情况,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和理解。

4.乡镇公务员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一是知识水平缺失,处事能力不强。一些乡镇公务员文化程度偏低,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不重视学习,对国家的政策法规缺乏了解,对新形势新问题缺乏正确的判断和分析,遇到信访、征地、拆迁等问题时,缺乏正确的方法和手段,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二是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实。有些乡镇公务员习惯于浮在机关,忙碌于“文山会海”,群众观念淡薄,对基层工作深入不够,对老百姓的事总是推、拖、躲。部分乡镇公务员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政绩观,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腐化。三是心理素质差。乡镇工作具有繁杂性,乡镇公务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时有碰壁现象。部分乡镇公务员在面对困难时,无法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工作压力。而当压力不能及时排除时,日积月累就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

二提升乡镇公务员主观幸福感的途径。

(一)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一是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明确乡镇政府的责任和权力,做到责权统一;建立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乡镇政府工作资金到位;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给乡镇政府更多的自主权,便于乡镇政府充分行使管理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改变市直、区直单位的垂直管理模式,实行垂直管理与地方协助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赋予乡镇政府一定的话语权;合理配置乡镇行政资源,根据乡镇政府职能分工设置机构、人员;合理布置工作任务,避免职责不清和职责交叉,避免不切实际地增加乡镇工作任务和工作压力。二是健全相关制度。乡镇公务员考核制度应以业绩为取向,以民意为根本,让群众参与评议干部。各级各部门在部署落实任务时,要考虑乡镇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乡镇公务员晋升制度,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定员的晋升制度,晋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组织开展地方、国家机关公开选拔工作,积极推动中央和地方政府面向基层一线遴选优秀公务员,为乡镇公务员提供更多的晋升空间。三是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的构建。

 

转型时期,乡镇政府要重新进行职能定位,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增强服务基层群众理念,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完善群众参与决策制度,多方协调基层社会利益关系,营造官民和谐的工作氛围。建立健全乡镇政府的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各种腐败现象滋生,营造清廉的工作环境。

(二)建设现代行政文化。一是建设服务型乡镇行政文化。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服务型乡镇政府的构建,乡镇行政文化也将从领导型转向服务型。服务型乡镇行政文化要求乡镇公务员从官本位思想转向民本位思想,增强对社会的服务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自身工作的认同感。二是营造和谐的机关人文氛围。和谐的机关人文环境是提升乡镇公务员主观幸福感的催化剂,是机关稳定、工作顺利、事业兴旺的最重要的人文基础,不但有利于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减少部门利益竞争,还能充分调动乡镇公务员的积极性。各乡镇机关应进一步把“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始终、落到实处,时刻关心乡镇公务员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身心愉悦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工作之余,适当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增强同事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乡镇公务员也应主动提高与人和谐相处的能力,学会与人沟通,学会换位思考,积极营造和谐的人文氛围。

(三)优化乡镇工作外部环境。一是保障乡镇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第一,经济收入方面,地方政府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相关规定,合理调整乡镇公务员的工资待遇。第二,改善住房条件。对住房条件特别差的乡镇公务员给予相应补贴,对年轻乡镇公务员则建立廉租房,有效解决住房问题带来的烦恼。第三,医疗保障问题。加强对乡镇公务员的医疗保障,地方财政可支出一部分费用统筹安排乡镇公务员年度体检,并逐步制度化。第四,保障各种福利制度落实到位,例如节假日正常放假制度、带薪休假制度等,让乡镇公务员有时间与家人增进了解,加强沟通,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二是各类媒体正确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各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不应该一味追求炒作,把乡镇公务员推向群众的对立面,而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正确引导基层群众,合理保护乡镇公务员的权益。

(四)全面提升乡镇公务员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培训。加强乡镇公务员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和国家政策、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乡镇公务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积极传播廉政文化、宣传廉政知识、开展廉政活动,引导乡镇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问题,牢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能力培训。加强乡镇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必备的职业能力建设,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调查研究、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为乡镇公务员提供各种免费培训的学习机会,如计算机操作、网络应用等技能培训,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提高综合素质。乡镇公务员自身素质的提高,将有利于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快乐感和成就感,提升主观幸福感。三加强乡镇公务员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课程,使其成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引导乡镇公务员用科学的方法走出心理误区,合理排除心理压力,身体健康、心情愉悦地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

参考文献:

[1]苏东水:《管理心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张成福、党秀云:《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