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2019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贯彻党的路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和乡党委的中心工作,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下面就2019年履行职责情况向党组织和与会的各位领导同志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一年来我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并把加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宪法等法律法规。利用走访代表期间,就新农合、新农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精准脱贫等民生工程开展深入调研。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核心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政治信念,激发工作热情,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中央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惩治腐败等治国理政的重大决策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果断处理复杂事件、应对突发事件以及驾驭全局的能力,提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能力,使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治定律,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提升了我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激情,并做到始终坚持和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创新求实履行职责,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按照党委分工,主管乡人大日常工作,代管公安司法、文教卫生和光伏发电项目协调等工作,在工作中能够主动作为,创新求实,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创新活动载体  助力精准脱贫

一年来,共召开主席团会议6次,分别听取了春季护林防火、危旧房屋改造情况、精准脱贫情况、新农合政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情况、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落实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开展三查(察)活动4次,一是蒙满风情小镇工程建设项目;二是视察了改造建设的1000多平方米中心医院项目;三是视察了xxx中草药种植,xxx的刀豆种植等土地流转大户经营管理状况;四是视察了xx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情况。对以上活动,主席团成员和各位代表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经乡人大整理后已上报到党委政府,为今后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发挥着积极作用。

乡人大主席团根据代表的岗位职能、专业特长,提出每名乡代表必须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在助学上给予捐资,在项目扶贫上献计献策,做到了精准施策到户,既加强了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又发挥着人大代表在精准脱贫工作中的作用。

2、依法选举代表  完成换届任务

按照县委对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乡6至10月圆满完成换届任务。在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了换届工作方案,召开了换届动员大会,并按步骤分阶段对参与换届的工作人员进行了3次业务培训,签订了相关的承诺书和责任状,并按照时间节点张贴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选举委员会公告,严格按照代表的结构比例要求对初步候选人进行把关,严格法律程序,确保了我乡组织提名的51名乡代表和7名县代表高票当选。10月26日召开乡十六届一次人代会,完成乡人大政府换届。

3、开展两学一做  提高代表素质

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灵活多样地开展学习活动。乡人大主席团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法律法规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材料及时印发给3个代表小组,由各组召集人组织学习讨论,通过学习使代表进一步明晰了自己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让代表懂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主席团成员和乡人大代表的政治敏锐性和坚定性,逐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水平和效能,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成为党和群众信赖的、为民务实的有朝气、有锐气、有正气的队伍。

4、做好分管工作 完成中心工作

扎实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儿不出村,大事儿不出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完成医院改造建设,完成2020年度新农合收缴工作任务。

包村工作完成了2019年脱贫工作目标,完成了xxx组1000米的路基改造任务,现已经全部硬化;实施高标准治河700延长米,完成村部广场硬化1600平方米,新修院墙200延长米;全村完成危旧房屋和水毁房屋的改造建设。

负责xxx建光伏发电400多亩和作业路的协调工作,现已全部竣工实现并网发电;负责昌盛光伏能源有限公司在xxx的9个村级电站的工作协调,工程全部竣工;负责xxx建扶贫光伏电站10个占地144亩,目前布板工作基本结束。

三、不忘初心 ,保持本色,甘为清正廉洁

1、认真学习反腐倡廉理论知识。

组织代表观看了反腐教育大片《镜鉴》和《警钟》,深刻反思拉票贿选案的沉痛教训。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纪委向的工作报告,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老虎”和“苍蝇”一起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

反腐倡廉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强化政治纪律和责任担当。

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时刻把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刻领会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有为有位,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日常管理,及时纠正人大代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主动适应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机制,树立责任担当意识,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弘扬社会主旋律和正能量。要以“三个决不允许”和“五个不允许”为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提高党性修养,改变工作作风,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错误思想的侵袭,实现作风建设的新常态;时刻警醒自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牢记两个“务必”,努力做到《党章》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个基本条件。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你们好!现在,我把自己三年来思想工作方面的情况作一汇报,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是2002年9月**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的。在三年来的工作中,我努力做到思想上积极进取,工作上发奋努力,作风上求真务实,生活上从严要求,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在镇党委的正确下,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围绕本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推动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现将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如下:

一、三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认真学习钻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具备有一定的政治和法律水平,是依法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质量的关键。为此,我始终自觉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人大的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三年来,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我特别反复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以及与人大工作相关的程序法和实体法。经常阅读《中国人大》和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刊物,自费订阅《南宁日报》、《广西日报》等,还认真通读了《党的知识读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俗读本》、《地方依法行政知识读本》、《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从中吸取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并通过参加上级人大有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和“参观考察”工作实践,进一步加深对人大工作性质、地位、作用、以及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同时,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委和人大的决议、决定,努力为履行好职责打好基础。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自己也深感获益匪浅,既开阔了眼界,提高了自身素质,增强了工作的灵活性,又能更好地把贯彻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与维护群众的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

(二)牢记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三年来,我在镇党委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我和本届主席团的全体成员,为找准本镇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结合点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围绕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工作。经济建设是全党的工作中心,也是人大的工作中心。三年来,我们始终立足于自身的职能,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全镇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截止到目前,协助镇人大主席组织召开了主席团会议20次,人民代表大会4次,先后听取审议了镇人民政府工作和关于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此外,根据镇党委中心任务,我们会相应的调整工作安排,以配合镇党委经济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还通过围绕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水利基础设施、乡村道路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检查或视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馈,要求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组织落实;对超出本镇职权(财力)范围的,我们将建议、意见形成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上级支持。三年来共通过县、区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区市人大会提交书面意见、建议40多件,部分建议得到上级政府采纳并得到了落实。如**--**柏油路、**-**四级砂石路建设,***工程等等。有力地推动了全镇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是通过强化监督职能,推进镇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年来,我们先后10多次分别对人口与生育法、安全法、农业法、交通法、土地承包法、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人口与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多次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我镇两个集市的市场秩序进行整顿,取缔违禁物品销售摊点;打击黄、赌、毒等的执法大检查。检查中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权代法的现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认真查处和整改。通过执法检查,对保证政令畅通、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通过镇人大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自己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强化对政府领导干部的监督。为把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和监督结合起来,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我们认真组织开展评议工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每年人大例会召开前组织人大代表听取和评议镇政府正副职领导的报告,半年中又组织主席团及部分人大代表听取部分单位(部门)如财政所、卫生院等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作本单位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评议和提出了建议。三年来共开展述职评议六次,对大部分单位进行了评议,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了程序化、规范化和实事求是原则,使述职评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也进一步促进了相关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 ( 三)立足本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近年来,有些同志认为人大工作,开开会,举举手就行了。但我始终觉得,受党培养十多年,自己既不能忘记入党的誓言,更不能忘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人大代表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正逐步在提高,期望值也越来越大,因此,我经常提醒自己,作为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更是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牢记自己的职责,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以不辜负选民的信任。三年来,我丝毫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而是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图私利,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经常地到各村走访,听取和收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力所能及地为代表和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去年秋,我到**村了解秋旱情况,**坡代表、部分群众向我反映:**坡晚稻受旱非常严重,部分稻苗已开始枯萎,所有鱼塘、山塘水库已干沽,无水灌溉,唯一办法是修通至**水库的水利渠道,但由于该渠道失修二十多年,水毁严重;当地群众非常着急。接到反映我当即与水库领导联系,要求水库领导以急事急办形式,立即派技术员上渠道堪察,同时布置**坡代表及群众骨干,通知本坡群众,当晚我与分管水利的领导到该坡主持召开群众大会作动员,第二天代表及群众骨干带领一百多群众上水利,水库技术员现场进行指导,经两天的努力,长2.5公里,20多年无法通水的渠道恢复了灌溉,从而解决了旱情,挽回粮食损失10多万斤。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深受群众欢迎。

(四)配合镇党委,参与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包村工作:如计生服务活动、农业税征收、生态村建设、沼气池建设、抗旱救灾、社会稳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2、中心工作:农村税费改革工件、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城区人大代表工作等。

3、其它工作:市场开发、道路建设、招商引资等等。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总的看,通过自己几年来的努力工作,使人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我觉得这是镇党委重视人大工作和政府以及有关单位(部门)支持人大工作的结果,是人大主席团全体同志及全体人大代表积极主动工作的结果,我个人尽管也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面对领导的信任、人民的重托,深感自己做的还很不够。一是理论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够高;二是在充分发挥人大主席团及代表的作用方面工作做得还不够;三是开拓创新精神还不够足。为此,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人大工作的业务水平。我将从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出发,充分认识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并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重点学习和掌握有关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等方面的论述,进一步学习好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全面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把握好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二)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带头发扬民主,支持班子领导正确地集中班子组成人员的集体智慧,维护班子团结,更好地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要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积极提出建议,对集体决定的事项带头抓好落实。要协助领导健全和完善人大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办事规则和质量要求,使我镇的人大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更加珍惜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事业心,扎实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努力做到遵纪守法、勤政为民;通过从自身做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尊敬的考核组组长,副组长,各位评议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三个月以来个人履职尽责、党风廉政情况向各位作一个专题述职,请大家批评指正。

主要工作

我是20xx年2月担任乡人大主席的。三个月来,在区人大的指导下,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相关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好乡人大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乡第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区人大交办的工作任务。现将三个月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一是挤时间学习理论,确保在政治、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每天阅览党报党刊,研读十七大报告和有关重要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政令畅通。三是积极参加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积极兑现承诺。四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实践中增长阅历和才干。五是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人大工作中认真贯彻乡党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强主席团成员之间的协调,支持主席团成员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二、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岗位职责

(一)人大工作。三个月来,我和人大主席团一班人坚持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抓住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群治关心的热点问题,履行监督职能。

1、依法按规召开好人代会。做到会前准备充分,会议程序规范、会后落实到位。2月24日顺利召开了乡人大五届六次会议。

2、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以法律为准绳,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督促减轻农民负担和粮种补贴的落实到位;督促政府抓好农村动物卫生保健及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督促政府完善教学基础设施,改善教学条件;组织乡人大代表监督乡、村两级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3、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切实抓好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使代表通过对《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自身的职权义务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乡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牢固树立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崇高意识。

(二)民政工作。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全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25户, 161人,月发保障金17831元;农村低保对象764户, 930人,月发保障金51618 元;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乡内现有集中供养点2处,五保户208人,其中集中供养27人,分散供养181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1---3月全乡已救助36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 63200 元。

(三)计生工作。进一步加强计生工作领导,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及经常性工作制度,落实“一票否决”制;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动态掌握外出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去向,积极联系现居地政府,做好委托管理和双向服务工作,杜绝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生育对象,及时调查取证,发现一例,征收一例,并尽快足额征收到位。1—3月征收社会抚养费113100元,享受独生子女费补助192人,计生奖励扶助对象197人。

(四)国土管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把土地复垦关,确保全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地籍管理,抓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力度,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完善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定为21个村(社区)和12个部门(工作组),共划分为33个网格,做到每个网格实行点状管理,实施任务包干、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1—3月,拆除各类雨篷和违章搭建8处,规范商招店招15处,整治乱停乱放25起,突击抓好了农村“四清”工作,对农村房前屋后的污泥、道路、河道进行了全面清理,实行了庭院美化工程,规范家禽、牲畜饲养行为;城建成立突击队,每两个月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场镇保洁员队伍,定时清扫,全天候保洁,社区卫生监督员每天坚持上午、下午各一次督查,确保整个场镇的清洁卫生;加强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按照区上制发的考核细则每月对各村社进行一次督查、评比排位及目标考核。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自今年4月18日调到xx以来,时间过得真快,转眼XX年即将过去,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作为一名人大副主席,协助xx主席主持人大工作,跟xx副书记当助手,分管粮、棉、油生产、农民负担和农业统计,主管镇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等。

故地新岗新使命,回到家乡从头起。在家乡工作,我深知自己职微责重,恪尽职守,务实清廉,做好本职,是组织、是家乡、是同志们对我的基本要求。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班子成员的大力帮助下,在机关同事和镇村干部的支持配合下,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比较让人满意,自己满意。现将我的工作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人大工作

人大工作是我的主业,一是如期完成了镇第四届第四次人代会的召开。在镇委的直接领导下,从文件资料、材料打印、装订成册以及会务组织、过程把控等,自始自终全程参与,为镇第四届第四次人代会的如期圆满奠定了基础;二是认真制定了全年人大工作要点,并积极组织实施人大各阶段的日常工作,做到了有条不紊;三是周到接待了市人大关于土地流转工作的视察,有效推出了风波岭村“由村统一,调块集中,合同签订,有序流转”的经验模式,得到了视察组领导人的好评;四是及时参与了市镇两级代表议案落实工作。积极组织代表议案与代表见面,及时反馈代表意见等工作。

二、农线工作

一是传统的粮棉油生产,根据各季农事,及时组织农技部门进行优良品种推介、技术推广、农情指导,下发农技信息8期,推广优良品种6个,落实双低油菜“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模式、统一要求”等,为明年的夏收打下了物质基础。由于市场行情好,今年粮棉油全面增产增收已成定势;积极配合促成了石首市和谐水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同时还组织撰写了全镇十个种养加的典型,收录为市级资料汇编,主笔撰写了xx寺镇《掘山水资源优势,走农业兴镇之路》的调研材料;二是农业统计工作,对农业各项数据进行了反复比对,各项报表数据准确,上交及时,深得主管部门的肯定;同时还落实了农业统计记帐户的轮换工作。三是农民负担工作,由于分管这项工作时,已是年中,年初此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财政所积极组织实施,各村和涉农部门,严格按农民负担政策落实很好,在省市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验收中,深受检查组领导的好评等。

三、人普工作。

人口普查是我主管的工作,这是十年一次,全国性的普查工作,全镇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自六月组建人普办公室以来,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人普工作紧张有序,特点显现,受到了主管领导的肯定。一是建立健全了镇村两人普机构,落实专班42个,领导成员235人,选聘镇村两级指导员24人,普查员179人;二是广泛营造了人普宣传氛围。全镇上下积极开展了“五个一”活动:每个村(社区)召开一次人普广播会,共58次;办一期宣传专栏,共40多处;拉一条过街横幅共64条;各写10条标语共580多条,每家每户贴一张公开信共8000多张。镇还就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工作细则及普查表格的填写方法等,对全镇 “两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单位负责人共240人,进行了人普知识的专业培训;同时,我们还自行编印了两员“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下发给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诗歌朗朗上口,好记又实用;在入户登记前期,还组织普查员进行了集体宣誓等活动,使人普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主动参与。三是认真组织了摸底工作。在摸底工作组织上,分步实施,督办落实了普查区内各普查小区的房屋平面图,绘制普查小区的房屋平面图共179张,摸清现有4515栋平房、3079栋楼房、153间临时用房,单位房屋162栋;有效督办落实了《石首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申报表》的填写工作;交流编制了《户主姓名底册》等情况;并就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情况进行了反复比对,摸清了全镇户口9359户、人口32632人;并就计生提供的出生情况和民政部门提供的死亡情况也进行了反复比对,摸清普查年度出生人口244人,死亡人口178人等。目前,正是人普工作的攻坚阶段,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人普工作能按时、出色完成任务。

四、廉洁自律

一是做到思想上倡廉。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准则,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学习,在今年市纪委组织的竞赛活动中以第一的成绩进入决赛,获得良好成绩。二是做到工作上事廉。大小事跟领导汇报,大小钱进财政笼子,有支领导作主,时刻按倡廉要求行事,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如在公车私用方面,不仅没做,就是私车公用也成常事;加之本人分管工作比较清贫,一年过去了,还没有看到钱,即使有开支,也是私人先支,可以说,在开支方面做到了公家的支当私人的事来开,谨慎从事,紧把细捏,节约开支。三是做到生活上行廉。个人敢于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始终秉承“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全心全意为民”的理念,坚持加强党性锻炼讲政治,爱岗敬业讲奉献,严格要求讲自律。八小时之外,坚持道德规范,带头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勤政廉政、勤俭节约、洁身自好、防微杜渐。时刻警示自己:年轻时都没有犯违纪之事,中年了更不能将老时饭一口吃完。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努力进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近年来,我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和能力、推动工作开展的立足点,通过参加每周一的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地学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组织法》、《代表法》和省、州、市有关人大工作的《办法》、《规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科技文化等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和把握《廉政准则》52个不准的要求;时刻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保持清醒 头脑,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教育身边亲人和身边的同事,稳住心神,管住手脚,抗住诱惑。通过向领导学、向同事学、向基层学、向实践学,不仅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更重要的是把理论知识转化成了自己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自己观察事物、判断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有力武器,有效提高了自身的理论素质和水平,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协调,扎实推进工作作风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抓住全乡中心工作、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视协调分管站所、联系村委会的各项工作,使站所与站所、站所与村委会之间在各项工作中增进理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党性原则,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自觉服从组织决定,维护班子的团结,尊重他人意见,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的关系,坚决执行乡党委的决定,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全乡各项重大工作事项的研究和决策,使各项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乡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大胆负责,敢抓敢管,从不推诿,积极为班子排忧解难。与其他领导成员之间注意相互尊重、相互配合;认真听取其他领导同志和站所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以利于科学决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二、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规定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每个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目标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因此,在工作中自己始终坚持“约法三章”,即不该得的利益坚决不要,违反原则的事坚决不做,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坚决抵制,随时做到自警、自省、自励。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任何时候都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在各项经济活动和各种公务活动中,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从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活动;三是生活上从不讲排场,不摆阔气,做到厉行节约,艰苦奋斗,为分管站所执行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四是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经常教育和管理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重自爱,奉公守法,不搞特殊化。

三、积极履职,抓好人大工作

按照围绕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两个重点(监督决策和代表工作)、落实三个创新(创新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工作内容)的工作思路,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开展代表活动,做好代表工作。经常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实现了代表工作生动活泼的局面。

(二)发挥代表作用,树立了良好形象。开展了代表争先创优活动,组织代表为民办实事、好事,做到人民代表为人民,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三)加强人大监督,支持行政工作。坚持“帮忙不添乱、尽职不移位、建议不强求”的原则。一是贯彻监督法,积极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围绕经济建设和热点问题多形式开展监督活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工作,更好的服务行政工作,对行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人大优势,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不定期组织学习和开展活动,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健全各项制度,使自身建设得到了全面提高和加强,为做好人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务实求新,任劳任怨,抓好黄草岭水库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服从乡党委的安排,认真配合市移民开发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水务局做好黄草岭水库建设的实物调查、征地、移民搬迁等协调工作,确保黄草岭水库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积极配合乡党委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两年来,积极参与调查丫口林地纠纷、旧衙门林地纠纷、大寨子林地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20余次;三是积极做好部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自乡党委确切申报部级生态乡镇以来,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学习生态乡镇相关指标和要求,并要求他们做好本村的宣传动员工作。

五、坚持两条原则,堂堂正正做人

我始终坚持“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工作理念。对人始终以诚相待,对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我作为一名人大主席,在工作和生活中注意做到:一是坚持公正的原则。坚持办事要出以公心,做人既要讲感情,讲义气,更要讲原则,讲正气;二是坚持廉洁的原则。我作为一名乡镇领导干部,深知农民的疾苦,保持着农民的本色,一贯注意廉洁自律。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6篇

一、工作情况

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在新农村建设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修养和能力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时刻的把加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并贯穿在全年的工作过程中。

(一)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开好镇人大一届四次例会

为确保镇人大一届四次例会的召开和补选工作成功,我镇人大一届三次会议主席团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制订会议计划、会议方案,并向党委作了汇报,围绕会议做好五项工作,一是组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悟班子,下设×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相关工作;二是做好会前的调研工作,主席团成员深入到村、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基层情况,为看懂草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建议;三是以“代表之家”召开各小组代表会议,征求代表意见,同时要求各代表做好会前的调研走访群众工作,了解收集社情民意,确保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四是召开主席团扩大会议,征求代表对人大主席团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的建议;意见;五是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开展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含义、目的、任务,由于各项工作准备充分,确保了镇人大一届四次例会的成功召开和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

(二)加强对代表提案的督办力度,确保提案得到有效的办理

一是抓好对镇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批评的督办工作,我镇人大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件,按照建议、意见的内容进行分类,并召开了政府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办理工作督办会,明确了要求和办结时间,同时同政府继续签订了代表建议办理责任书。

(三)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结合防汛工作,开展水利设施建设的视察;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的视察;结合农村创建“五化三有”、“三清一绿”活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视察;结合村务公开情况,组织开展村务公开落实情况的视察;结合校园维稳工作,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情况的视察。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四)抓好对为民办实事工程的督办力度

我镇人大根据市人大关于组织代表开展民生工程督查的实施,结合我镇XX年实施的民生工程,制订了我镇人大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上下联动,开展民生工程督查的实施意见,对督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7篇

但是,笔者认为,乡镇人大这个权力基础也好,权力中心也好,在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四川省《主席团条例》等规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职责中,还必须同上下左右的有关机关组织打交道,还必须同人民群众加强联系。在这些交道和联系之中,联系最多最广泛最直接的是同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因此乡镇人大机关以及乡镇人大工作者必须明确和摆正同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才能更清醒地认识乡镇人大的自身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的自身作用,才能更高地树立起乡镇人大的自身权威。

县级人大同乡镇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指导的关系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本行政辖区内的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人大主席团的关系是法律监督关系和工作指导关系。这是由《地方组织法》第8条和第44条规定分别赋予给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各项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同时可以依法撤销下一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议。我省的《主席团条例》第9条又作出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工作接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同乡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关系,其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主要有以下二点:一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本级以上的人大的各项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势必对每个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二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决议、决定报送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制度,要认真审查各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是否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如有抵触,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撤销。去年以来,达县的赵固乡、米城乡、新进乡、石板镇在年初换届选举中选出的部分人大主席、乡长、副乡长因不合法,经达县人大常委会派员调查后,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依法撤销了上述四个乡镇的不合法领导人选。达县管村镇人大主席团今年对一煤矿股份进行确权并发出主席团书面确权决定,当事人反映到达县人大常委会后,领导十分重视,常委会主任亲自到该镇调查情况属实,当即指出该镇人大主席团越权行使,应当立即纠正,并指出该镇人大主席团近期开会自行撤销其决定。随后不久,笔者调查,该镇人大主席团撤销了此决定。

县级人大常委会同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的工作指导关系,其指导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是组织指导好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搞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同时指导好乡镇人代会的顺利召开;第二是指导好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七站八所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重要监督工作;第三是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联系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人大代表,并指导其开展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活动;第四是可分别通知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县级人代会或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五是由县级人大常委会适时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以及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第六是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逐步使其工作走向规范化;第七是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初可对乡镇人大工作发出考核意见,年终可给予考核奖惩或对工作最优者授予荣誉称号。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处在最基层,同人民群众接触联系的时间和机会最多最广泛,基层的工作任务繁重。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及其各工作委员会应当抽出更多的时间深入乡镇,监督乡镇人大依法办事,指导乡镇人大搞好工作,还特别要关心和鼓励乡镇人大工作者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乐于在人大工作岗位勤操劳,多奉献。乡镇人大工作者更要主动多向县级人大常委会联系汇报,主动接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工作才会更有起色,上下级人大的关系也会更加融洽。

乡镇党委同乡镇人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委要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党组以及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在依法进行职责范围的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定。”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和逐步完善起来的,是我国宪法确认的。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人民管理着国家事务的机关。因此,乡镇党委同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的关系应当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乡镇人大必须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乡镇人大工作者应当把自己的工作视为党委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党委也应当把同级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关心,研究和办理。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要主动争取和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一是乡镇人大工作者在思想上必须明确服从党委领导,“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必须坚持乡镇党委对乡镇人大的领导地位,必须自觉地把乡镇人大置于乡镇党委的领导之下,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应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独立地开展着,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汇报;如每年一次的人代会的筹备和召开,每三个月至少一次的主席团会议的重要内容,乡镇人代会和主席团的重要决议、决定,重要的执法检查,对乡镇政府的工作评议和对乡镇政府领导成员的述职评议等重要事项均应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取得乡镇党委的支持,甚至有些工作在进行中还需要乡镇党委去协调才会使人大的工作更完善、更满意;三是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的重要决议、决定中,特别需要动员全乡镇干部群众去遵守和实施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通过乡镇党委号召全乡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去模范地遵守和执行,这对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全乡镇人民群众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乡镇人大同乡镇政府——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关系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乡镇一级的政权机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在这一级政权机构中居于首要地位。同级的乡镇人民政府是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的,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向同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同级人大的监督。因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人大主席团同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只有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三套班子的领导者都明确了这个关系,摆正了这个关系,处理好了这个关系,才有利于乡镇党委的领导地位,有利于乡镇人大的权力发挥,有利于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笔者认为,法治国家并不是不需要老百姓守法,老百姓也要守法,而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更为重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官,其意义也在于此。乡镇人大监督同级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其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对乡镇人民政府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听取和审查乡镇政府的工作和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乡镇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依法撤销乡镇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四是有权罢免不称职的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五是可以向乡镇政府提出质询案,等等。

其二,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主席团会议上监督乡镇人民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听取乡镇政府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审查乡镇政府财政预算和部分变更后再向下次人代会报告;三是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答复;四是受理群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五是检查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情况;六是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对乡镇政府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等等。

其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参加乡镇政府的重要会议,向政府反映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等。

李鹏同志曾讲过,“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的工作,只是职责分工不同,目的都是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这种意义上讲,监督也是支持。”近几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日显成效,大多数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已经敢于和善于依法监督同级政府的工作了。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也自觉地主动地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主动同人大联系工作,沟通情况,共同承担起基层政权机构的重担。有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对乡镇政府和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对乡镇长、副乡镇长开展述职评议,有力地促进了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支持乡镇政府依法办事,提高了乡镇政府领导人员的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党委满意、人大满意、政府满意、人民群众也很满意。

乡镇人大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政治的融合与补充的关系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8篇

但是,笔者认为,乡镇人大这个权力基础也好,权力中心也好,在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四川省《主席团条例》等规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职责中,还必须同上下左右的有关机关组织打交道,还必须同人民群众加强联系。在这些交道和联系之中,联系最多最广泛最直接的是同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因此乡镇人大机关以及乡镇人大工作者必须明确和摆正同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才能更清醒地认识乡镇人大的自身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的自身作用,才能更高地树立起乡镇人大的自身权威。

县级人大同乡镇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指导的关系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本行政辖区内的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人大主席团的关系是法律监督关系和工作指导关系。这是由《地方组织法》第8条和第44条规定分别赋予给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各项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同时可以依法撤销下一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议。我省的《主席团条例》第9条又作出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工作接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同乡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关系,其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主要有以下二点:一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本级以上的人大的各项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势必对每个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二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决议、决定报送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制度,要认真审查各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是否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如有抵触,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撤销。去年以来,达县的赵固乡、米城乡、新进乡、石板镇在年初换届选举中选出的部分人大主席、乡长、副乡长因不合法,经达县人大常委会派员调查后,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依法撤销了上述四个乡镇的不合法领导人选。达县管村镇人大主席团今年对一煤矿股份进行确权并发出主席团书面确权决定,当事人反映到达县人大常委会后,领导十分重视,常委会主任亲自到该镇调查情况属实,当即指出该镇人大主席团越权行使,应当立即纠正,并指出该镇人大主席团近期开会自行撤销其决定。随后不久,笔者调查,该镇人大主席团撤销了此决定。

县级人大常委会同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的工作指导关系,其指导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是组织指导好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搞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同时指导好乡镇人代会的顺利召开;第二是指导好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七站八所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重要监督工作;第三是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联系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人大代表,并指导其开展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活动;第四是可分别通知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县级人代会或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五是由县级人大常委会适时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以及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第六是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逐步使其工作走向规范化;第七是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初可对乡镇人大工作发出考核意见,年终可给予考核奖惩或对工作最优者授予荣誉称号。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处在最基层,同人民群众接触联系的时间和机会最多最广泛,基层的工作任务繁重。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及其各工作委员会应当抽出更多的时间深入乡镇,监督乡镇人大依法办事,指导乡镇人大搞好工作,还特别要关心和鼓励乡镇人大工作者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乐于在人大工作岗位勤操劳,多奉献。乡镇人大工作者更要主动多向县级人大常委会联系汇报,主动接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工作才会更有起色,上下级人大的关系也会更加融洽。

乡镇党委同乡镇人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委要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党组以及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在依法进行职责范围的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定。”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和逐步完善起来的,是我国宪法确认的。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人民管理着国家事务的机关。因此,乡镇党委同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的关系应当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乡镇人大必须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乡镇人大工作者应当把自己的工作视为党委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党委也应当把同级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关心,研究和办理。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要主动争取和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一是乡镇人大工作者在思想上必须明确服从党委领导,“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必须坚持乡镇党委对乡镇人大的领导地位,必须自觉地把乡镇人大置于乡镇党委的领导之下,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应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独立地开展着,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汇报;如每年一次的人代会的筹备和召开,每三个月至少一次的主席团会议的重要内容,乡镇人代会和主席团的重要决议、决定,重要的执法检查,对乡镇政府的工作评议和对乡镇政府领导成员的述职评议等重要事项均应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取得乡镇党委的支持,甚至有些工作在进行中还需要乡镇党委去协调才会使人大的工作更完善、更满意;三是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的重要决议、决定中,特别需要动员全乡镇干部群众去遵守和实施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通过乡镇党委号召全乡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去模范地遵守和执行,这对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全乡镇人民群众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乡镇人大同乡镇政府——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关系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乡镇一级的政权机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在这一级政权机构中居于首要地位。同级的乡镇人民政府是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的,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向同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同级人大的监督。因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人大主席团同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只有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三套班子的领导者都明确了这个关系,摆正了这个关系,处理好了这个关系,才有利于乡镇党委的领导地位,有利于乡镇人大的权力发挥,有利于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笔者认为,法治国家并不是不需要老百姓守法,老百姓也要守法,而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更为重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官,其意义也在于此。乡镇人大监督同级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其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对乡镇人民政府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听取和审查乡镇政府的工作和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乡镇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依法撤销乡镇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四是有权罢免不称职的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五是可以向乡镇政府提出质询案,等等。

其二,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主席团会议上监督乡镇人民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听取乡镇政府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审查乡镇政府财政预算和部分变更后再向下次人代会报告;三是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答复;四是受理群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五是检查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情况;六是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对乡镇政府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等等。

其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参加乡镇政府的重要会议,向政府反映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等。

李鹏同志曾讲过,“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的工作,只是职责分工不同,目的都是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这种意义上讲,监督也是支持。”近几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日显成效,大多数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已经敢于和善于依法监督同级政府的工作了。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也自觉地主动地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主动同人大联系工作,沟通情况,共同承担起基层政权机构的重担。有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对乡镇政府和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对乡镇长、副乡镇长开展述职评议,有力地促进了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支持乡镇政府依法办事,提高了乡镇政府领导人员的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党委满意、人大满意、政府满意、人民群众也很满意。

乡镇人大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政治的融合与补充的关系

乡镇人大通过全乡镇人民自己选出的代表来集体行使乡镇的国家权力,它代表着全乡镇选民的意愿、全乡镇人民群众的意愿,同时也是各村(居)民委员会的意愿。村(居)民委员会则是通过全体村(居)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来办理自己的事情。因此乡镇人大同村(居)民委员会这两种民主形式的关系便体现为当代中国最广阔的最基层的民主政治的最佳融合与补充。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9篇

  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的规定,从纵向来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它是我国国家从中央到地方五级权力机关体系的基础,如果没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权力基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整个国家的政权组织体系就不完整,人民民主也只能是空中楼阁。从横向来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它是农村基层政权的权力机关和权力中心,乡镇的政权机构由乡镇人大和乡镇人民政府二者共同构成,而乡镇人大同乡镇人民政府相比又具有全权性和至上性,因此乡镇人大又成为了乡镇政权的权力中心。   但是,笔者认为,乡镇人大这个权力基础也好,权力中心也好,在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四川省《主席团条例》等规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职责中,还必须同上下左右的有关机关组织打交道,还必须同人民群众加强联系。在这些交道和联系之中,联系最多最广泛最直接的是同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因此乡镇人大机关以及乡镇人大工作者必须明确和摆正同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才能更清醒地认识乡镇人大的自身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的自身作用,才能更高地树立起乡镇人大的自身权威。   县级人大同乡镇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指导的关系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本行政辖区内的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人大主席团的关系是法律监督关系和工作指导关系。这是由《地方组织法》第8条和第44条规定分别赋予给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各项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同时可以依法撤销下一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议。我省的《主席团条例》第9条又作出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工作接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同乡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关系,其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主要有以下二点:一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本级以上的人大的各项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势必对每个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二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决议、决定报送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制度,要认真审查各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是否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如有抵触,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撤销。去年以来,达县的赵固乡、米城乡、新进乡、石板镇在年初换届选举中选出的部分人大主席、乡长、副乡长因不合法,经达县人大常委会派员调查后,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依法撤销了上述四个乡镇的不合法领导人选。达县管村镇人大主席团今年对一煤矿股份进行确权并发出主席团书面确权决定,当事人反映到达县人大常委会后,领导十分重视,常委会主任亲自到该镇调查情况属实,当即指出该镇人大主席团越权行使,应当立即纠正,并指出该镇人大主席团近期开会自行撤销其决定。随后不久,笔者调查,该镇人大主席团撤销了此决定。   县级人大常委会同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的工作指导关系,其指导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是组织指导好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搞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同时指导好乡镇人代会的顺利召开;第二是指导好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七站八所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重要监督工作;第三是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联系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人大代表,并指导其开展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活动;第四是可分别通知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县级人代会或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五是由县级人大常委会适时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以及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第六是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逐步使其工作走向规范化;第七是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初可对乡镇人大工作发出考核意见,年终可给予考核奖惩或对工作最优者授予荣誉称号。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处在最基层,同人民群众接触联系的时间和机会最多最广泛,基层的工作任务繁重。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及其各工作委员会应当抽出更多的时间深入乡镇,监督乡镇人大依法办事,指导乡镇人大搞好工作,还特别要关心和鼓励乡镇人大工作者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乐于在人大工作岗位勤操劳,多奉献。乡镇人大工作者更要主动多向县级人大常委会联系汇报,主动接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工作才会更有起色,上下级人大的关系也会更加融洽。   乡镇党委同乡镇人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委要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党组以及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在依法进行职责范围的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定。”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和逐步完善起来的,是我国宪法确认的。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人民管理着国家事务的机关。因此,乡镇党委同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的关系应当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乡镇人大必须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乡镇人大工作者应当把自己的工作视为党委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党委也应当把同级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关心,研究和办理。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要主动争取和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一是乡镇人大工作者在思想上必须明确服从党委领导,“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必须坚持乡镇党委对乡镇人大的领导地位,必须自觉地把乡镇人大置于乡镇党委的领导之下,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应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独立地开展着,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汇报;如每年一次的人代会的筹备和召开,每三个月至少一次的主席团会议的重要内容,乡镇人代会和主席团的重要决议、决定,重要的执法检查,对乡镇政府的工作评议和对乡镇政府领导成员的述职评议等重要事项均应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取得乡镇党委的支持,甚至有些工作在进行中还需要乡镇党委去协调才会使人大的工作更完善、更满意;三是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的重要决议、决定中,特别需要动员全乡镇干部群众去遵守和实施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通过乡镇党委号召全乡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去模范地遵守和执行,这对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全乡镇人民群众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乡镇人大同乡镇政府——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关系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乡镇一级的政权机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在这一级政权机构中居于首要地位。同级的乡镇人民政府是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的,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向同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同级人大的监督。因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人大主席团同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只有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三套班子的领导者都明确了这个关系,摆正了这个关系,处理好了这个关系,才有利于乡镇党委的领导地位,有利于乡镇人大的权力发挥,有利于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笔者认为,法治国家并不是不需要老百姓守法,老百姓也要守法,而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更为重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官,其意义也在于此。乡镇人大监督同级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其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对乡镇人民政府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听取和审查乡镇政府的工作和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乡镇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依法撤销乡镇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四是有权罢免不称职的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五是可以向乡镇政府提出质询案,等等。   其二,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主席团会议上监督乡镇人民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听取乡镇政府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审查乡镇政府财政预算和部分变更后再向下次人代会报告;三是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答复;四是受理群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五是检查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情况;六是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对乡镇政府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等等。   其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参加乡镇政府的重要会议,向政府反映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等。   李鹏同志曾讲过,“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的工作,只是职责分工不同,目的都是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这种意义上讲,监督也是支持。”近几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日显成效,大多数乡镇人大以及主席团已经敢于和善于依法监督同级政府的工作了。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也自觉地主动地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主动同人大联系工作,沟通情况,共同承担起基层政权机构的重担。有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对乡镇政府和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对乡镇长、副乡镇长开展述职评议,有力地促进了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支持乡镇政府依法办事,提高了乡镇政府领导人员的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党委满意、人大满意、政府满意、人民群众也很满意。   乡镇人大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政治的融合与补充的关系   乡镇人大通过全乡镇人民自己选出的代表来集体行使乡镇的国家权力,它代表着全乡镇选民的意愿、全乡镇人民群众的意愿,同时也是各村(居)民委员会的意愿。村(居)民委员会则是通过全体村(居)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来办理自己的事情。因此乡镇人大同村(居)民委员会这两种民主形式的关系便体现为当代中国最广阔的最基层的民主政治的最佳融合与补充。   乡镇人大同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政治的融合与补充的关系,主要通过以下几点内容和形式来体现:一是乡镇人大决定重大事项,可以先请各村(居)委会组织讨论,征求村(居)民意见,使其更加合乎民意。二是乡镇人大以及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检查村(居)民在各项自治活动中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对违法的督促其纠正,合法的给予支持。三是乡镇人大开展依法治乡镇和各村(居)委员会依法治村(居)工作,每年开展的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乡镇人大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相互积极配合支持。四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代表的工作,乡镇人大应当同村(居)委会密切配合。五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活动以及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村(居)委员会都应当积极支持。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10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18号)和《中共河北省委转发<中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发〔2015〕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活力,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根据《海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就在全乡开展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述职对象

全体县乡人大代表11月20日前向乡人大主席团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县乡双重身份代表要分别提交述职报告),乡人大主席团按照“每年进行口头述职评议代表不少于20%”的要求,确定参加2020年度向选民述职活动的县乡代表名单(县人大代表5名,镇人代代表11名)。

二、述职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30日—12月10日。

三、述职地点

县乡人大代表述职均在乡“人大代表之家”进行。

四、述职内容

重点报告本人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足本职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2、出席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议案和各项报告,提出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3、出席或者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以及代表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

4、联系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推动和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5、参加“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联系选民、接待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情况;

6、参加履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能力的情况;

7、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带头奉献,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

8、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的情况等;

9、各级党委和人大安排的其他工作落实情况。

五、参加人员

参与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选民代表不得少于20人,参与乡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选民代表不得少于10人。

六、工作要求

(一)各位代表述职完毕,选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代表述职情况进行测评,满意率>50%为“满意”;满意率≤50%,满意率+基本满意率>50%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率≥50%为“不满意”。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代表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向县乡人大报送整改报告。

(二)代表小组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述职工作,指导代表认真撰写好述职报告,确定选民代表名单、召开好述职评议大会,为代表述职创造有利条件。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11篇

实事求是地说,在近二十年来一次次机构改革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调整中,乡镇人大已日益“边缘化”,各项法定职权难以有效行使。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的地方人大工作专题调研中,一些基层人大工作者直言,乡镇人大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离不开乡镇人大这最基层一环的发展壮大。没有基层群众的民主历练,没有基层治理体系的法治化,整个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就难有蓬勃生机和广泛共识。从这个意义上讲,“做实”乡镇人大,让“人民当家作主”从宪法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不仅是乡镇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的职责,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使命,更是各级党委的时代课题。

历史的启示:机构实才能工作实

乡镇人大面临职权虚置、工作边缘的境地,有许多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如乡级政权的不完整性、工作资源的欠缺、理论创新的停滞、机构改革的削弱等。但无论是前人的研究,还是基层人大工作者的体会,都认为常设机构的缺失是最关键的因素。

回顾乡镇人大建设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推进权力常态化行使的奋斗史。1986年9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健全基层政权的方案得到省委批准,沅江市新湾镇作为试点单位,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及其常务主席,这是全国第一个常设性质的乡镇人大机构。湖南的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认可,在当年12月修改地方组织法时被采纳。据统计,1987年乡镇人大换届时,湖南3478个乡镇人大主席团有3393个设立常务主席;全国除和天津的极少数乡镇未设常务主席外,25712个乡和19216个镇都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和常务主席。

在这个探索的过程中,“磁县模式”和“新晃改制”最引人注目。1992年以来,河北省磁县35个乡镇除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外,还根据需要,共召开了78次专题人代会。由此,“专题人代会”逐渐成为乡镇人大在年度例会之外的一种重要职权行使方式。而2002年12月14日《湖南日报》上的一则消息――《新晃侗族自治县设立乡镇人大常委会》,让新晃以一个“探路者”的角色迅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新晃改制”的核心内容是乡镇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设置和行使:常委会可以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进行人事任免、开展监督工作,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等。尽管“乡镇设立人大常委会”在后来的宪法修改中没有被吸收,并最终于2003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叫停”,但它为未来的改革带来了想象空间。

“磁县模式”虽已成为历史印记,但在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的制度设计下,增加代表大会的频次不失为一条现实的改革路径。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大从2007年4月起,将过去一年一次人代会改为一个季度召开一次人代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或单项工作报告,并安排代表轮流在人代会上述职。经过7年来的实践与完善,“季会制”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已成长为乡镇人大工作改革的最新样本。

现实的尴尬:落不了地的法定职权

宪法和法律规定,乡镇人大有13项职权,主要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内的实施,决定本行政区内的重大事项,选举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政府组成人员,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等。但调查发现,当前乡镇人大的职权行使非常有限,除一年一次代表大会外,只有闭会期间开展1~2次代表活动,并且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每次会议或开展活动前找乡镇长临时申报,工作协调难度大,乡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坦言,除了选举必须按组织意图不折不扣落实,以及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相关监督活动外,其他如决定重大事项、撤销政府不当决定、保护公民和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和妇女权益等职能,基本上没有行使过。

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也普遍不高。乡镇人代会一般会期一天,主要是听取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时间大概半天,代表几乎没有审议报告和提出建议的时间,会议决议也缺乏相应的力量来保障和监督,难以得到有效落实。个别地方由于主要党政领导变更频繁,甚至一年多没有举行代表大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性、权威性成了一句空话。

当前乡镇人大工作还存在着一个非常普遍的矛盾,一方面是乡镇人大各项法定职权得不到有效行使,另一方面则是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不能专职专岗,绝大部分精力与时间用在党务工作和政府工作上。“荒自家田,种他人地”,个中缘由,值得深思。2007年,安徽省六安市对160个乡镇进行调查,发现60%的乡镇人大主席分管了政府工作。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项调查中,各地反映,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的工作,往往由乡镇党委书记指定人大主席牵头。乡镇人大主席平时负责的工作,少的七八项,多的十来项,最多的承担了17项具体事务,除了代表大会,基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开展人大工作。

这样的角色错位,与乡镇人大主席的现实处境与成长路径有关。在2007年安徽省六安市的调查中,全市160个乡镇,127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在党内无职无位。湖南省122个县市区中,乡镇(街道)设立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人大秘书的44个,设立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的44个,设立人大主席(主任)、人大秘书的34个,除部分地方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外,大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兼任党委委员,副主席(副主任)则不是领导班子成员。另外,当前乡镇领导干部的成长路径多为政协联工委主任――人大主席――乡镇长――党委书记,副主席(副主任)要成为班子成员,则必须转任副镇长或党委委员。所以日常工作中,普遍以党政工作为重,人大则成了一项季节性、突击性的工作,乡镇人大的各项职权自然也就无处落地。

未来的畅想:加快释放制度改革“红利”

随着乡镇体制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推进,广大农村以土地为主要纽带的生产关系、以家族为主要群体的生存状态和以“为民作主”为主要特征的治理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未来的乡镇政权,必须能在法治框架内引导、规范各方博弈行为,并有能力、有资源、有渠道来整合各方利益,最终实现国家、公民、社会在基层的良性互动。因此,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健全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的渠道,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乡村治理现代转型,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要让乡镇人大真正成为代议制民主的重要一环,必须重视和发挥代表大会的作用。近些年来,各地在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和职权行使上进行了不懈探索。如2013年10月,广东省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各镇人大成立非常设的预算审查委员会,负责大会期间的预算审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闭会期间的预算监督工作,有效提高了乡镇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及时性。发源于2005年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并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级产生影响的“参与式预算改革”,则把代议制民主与基层民主自治有机结合起来,让代表大会真正成为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决策平台和民意协商机关,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

作为闭会期间最主要的工作承担者,乡镇人大主席的党内地位对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至关重要。如被誉为“乡镇人大现象”的北京市昌平区乡镇人大建设,其基本的一项就是15个镇均配备专职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全部进入镇党委领导班子,并在镇人大设立独立的人大办公室,配正科级以上的办公室主任,专职从事人大工作。这样有位子、有机构、有人员,各项工作自然就开展得有声有色。在基层调研时,一些“老人大”很怀念20世纪90年代乡镇人大主席兼任党委副书记、副主席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的时期,认为那时的乡镇人大工作有声势、有活力。

如果说,代表大会职权行使方式和人大主席党内职务安排属“小改”的话,那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实体化则属于“中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2003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黑龙江、河南、河北、福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新疆、宁夏等省市区的地方性法规,把乡镇人大主席团定位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关,主席团有权接受政府组成人员辞职,决定乡镇长的人选和个别任免,监督政府。但十余年过去了,在乡镇人大主席团实体化的改革上,似乎鲜有新声。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12篇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等方面的报告,审议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要事项,选举或补选本地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二、会议的召集

县(乡)级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由上届县级人大常委会(上次乡级人大主席团)召集。召集本级人大会议,不只是发个通知,还必须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提出会议的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及其他事项。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常委会、乡级人大主席团)决定上述事项都要交付表决。开会的时间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都应当提前通知代表,以便使代表做好安排和准备工作。

三、会议的主持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一)大会主席团的职权

主席团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持者,只能就会议召开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主要是一些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主席团负责决定副秘书长的人选、会议日程、议案表决办法、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主席团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集体主持,也就是说,会议召开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应当由主席团集体决定,不能由主席团成员个人决定。

1.主席团常务主席职责。实践中,主席团需要推选若干人为常务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处理主席团的一些具体事务。主席团常务主席一般由同级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和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等)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职责是:(1)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2)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会议日程作必要的调整。(3)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会议所审议的有关重大问题听取意见,并将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向主席团报告等。

2.大会执行主席职责。根据大会全体会议举行的次数,将主席团成员划分为若干个小组,轮流主持各次大会的全体会议,即为大会执行主席。开幕式和闭幕式一般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大会执行主席的职责是:主持大会全体会议;宣布开会和休会;安排大会发言顺序;决定是否可临时要求的发言;对大会全体会议召开过程出现的问题,有权作出处理,执行主席处理不了的,可以宣布休会,召开主席团会议决定;宣布表决结果等。

3.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的主持。大会会议主席团的第一次会议,一般是先由上届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由上一次的乡级人大主席主持,如果上届的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乡级人大主席,仍是本届人大代表,且又被推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的,则可继续主持主席团会议,并持续进行会议议程。如果上届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乡级人大主席不是本届人大代表的,则在主持推选出主席团常务主席后,移交给一位新被推选的主席团常务主席接着主持会议,进行以下会议议程。如果上届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乡级人大主席因故缺席,则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是县级的可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乡级的可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推选出主席团常务主席后,接着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会议,持续进行会议议程。以后的每次主席团会议,都分别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

(二)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一般是由负责召集会议的县级人大常委会或乡级上次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名单草案,代表一般不提名主席团成员的候选人,但代表可以对所提出的大会会议主席团成员名单草案提出意见,根据代表的意见对大会会议主席团成员名单草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最后由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三)大会主席团会议的议程及其内容

在县、乡两级人大整个人代会会议期间,主席团会议的次数,依会议的内容而定,一般地讲,有选举任务的为五次,没有选举任务的为四次。

县级人大新一届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各次会议的程序和内容为:

1.预备会议之后,新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其内容是:(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2)表决会议日程草案;(3)表决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4)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5)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6)决定将县(市、区)?菖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2.在代表分团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的基础上,主席团召开第二次会议。其内容为:(1)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讨论选举办法草案情况的汇报,并决定提请大会表决;(2)决定代表提名各职候选人的截止时间;(3)讨论提出?菖?菖?菖候选人名单草案,并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3.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在代表分团审议县(市、区)政府三个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其内容为:(1)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审议县(市、区)政府三个工作报告情况的综合汇报;(2)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各职候选人情况的汇报,并决定提交各代表团讨论;(3)表决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报告;(4)表决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

4.在代表分团审议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法检两院工作报告的同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召开会议。其内容为:(1)研究拟提交大会审议表决的各项决议草案;(2)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候选人名单情况的汇报;(3)提出总监票人建议名单。

5.第二次全体会议后,在代表分团审议县级人大常委会及法检两院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主席团召开第四次会议。其内容为:(1)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县级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2)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候选人名单情况的汇报,确定各职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3)提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表决监票人名单草案;(4)表决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5)决定将各项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审议。

6.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大会选举计票结束后,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其内容为:(1)确认选举结果;(2)决定将各项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

乡(镇)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各次会议的程序及内容是:

1.预备会议之后,新选举产生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其内容是:(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2)表决会议日程草案;(3)表决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4)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5)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6)决定将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7)决定将新一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2.在代表分团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及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的基础上,主席团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其内容为:(1)听取各代表团对各项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2)听取各代表团对选举办法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3)听取各代表团对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4)决定代表联合提名乡(镇)国家机关各职候选人的截止时间;(5)讨论提出乡(镇)国家机关各职候选人名单,并决定提交代表团酝酿、讨论。

3.在代表分团审议主席团提名领导候选人的基础上,主席团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进行以下议程:(1)听取代表联合提名各职候选人的情况汇报,并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2)表决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3)表决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财政预算审查的报告草案。

4.召开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其内容为:(1)听取代表对主席团印发的各职候选人的审议情况,并决定交主席团会议审议;(2)初审各项决议草案,并决定提交主席团会议审议;(3)提出授权人大主席团负责闭会期间乡(镇)人大工作的决定,并决定提交主席团会议审议;(4)提出总监票人建议名单。

5.在代表分团审议各职候选人、各项决议草案、提名监票人的基础上,主席团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其内容为:(1)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各职候选人名单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2)提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通过监票人名单草案;(3)表决各项决议草案,并提交各代表团审议;(4)提出关于授权人大主席团负责闭会期间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决定草案,并提请代表团审议。

6.在大会选举计票结束后,主席团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其内容为:(1)听取总监票人关于计票结果的情况汇报;(2)确认选举结果;(3)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各项决议草案及授权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并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四、会议召开的原则、程序与方法

(一)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应把握的原则

开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一件具有重大政治影响的事情,实际工作中,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原则;

2.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原则;

3.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4.坚持会议的公开性原则;

5.坚持会议的实效性原则。

(二)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程序与方法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法律程序很强。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必须遵循下述工作程序和方法:

1.精心组织会前活动。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前活动和主要任务是:

(1)组织报到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①代表和列席人员报到,领取会议证件和有关文件材料;填写好人代会代表出席人数报告单,并报送大会秘书处;②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通报会议的有关情况。③以代表团为单位,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精神,推选正、副团长;讨论大会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征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召开中共党员代表会议,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支部书记由代表团团长担任。

(2)召开预备会议。它是大会正式召开的前期准备工作会议,就会议的有关事项作出决定(一般以举手表决或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进行,并取得较多数代表团同意)。预备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人大常委会主持。

在预备会议前,人大常委会应将准备提交预备会议通过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等,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由各代表团提出修改意见。常委会根据各代表团的讨论情况,对各项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然后提请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否召开预备会议,地方组织法未作规定。根据各地的实践,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各次会议前也需要召开预备会议,由上一届会议的主席团主持召开。

县、乡两级人代会的预备会议程序和内容相同,其主要任务和议程为:①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②表决大会议程草案;③表决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④表决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3)召开中共党员代表会议。宣布成立临时党委,并向党员代表提出会议的有关要求。临时党委通常由同级党委书记、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常委和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组成,同级党委书记任临时党委书记。

(4)召开新一届人大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新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后,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同时,大会秘书处要根据大会日程以表格形式列出大会的工作日程。按照大会工作日程安排进行各项事宜。

2.举行正式会议。举行正式会议时,主席团成员和邀请人员在主席台上就座,其座位排列:主席团常务主席和执行主席坐前排,也可以只有执行主席坐前排,不是执行主席的主席团成员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人员和部分老同志坐第二排;其他主席团成员坐第三、四排,可按姓名笔画依次排列。代表团的就座,可按代表团名称笔画顺序或者按惯例排列就座,也可以将会场座位分成几个区域。代表的座位按代表的姓名笔划顺序从前排至后排依次按排,不是主席团成员的代表团负责人一般坐在最前排。列席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指定的座位上就座。

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后的各次人代会的全体会议,如果没有选举和补选任务的,县级人代会会议一般举行三次全体会议,乡级人代会会议一般举行两次全体会议。人大换届后的第一次会议因有选举任务,其全体会议县级人大应举行四次或五次、乡级人大应举行三次。

县级人大新一届第一次会议的各项程序及工作内容为:

(1)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前,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2)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①大会执行主席宣布本次大会应到和实到代表人数。如符合法定人数,则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②?菖?菖?菖作县(市、区)政府工作报告;③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代表分团审议:①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发展计划报告、预算报告;②酝酿各职候选人名单(草案);③推荐监票人。

(4)在代表分团审议的基础上,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

(5)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①?菖?菖?菖作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②?菖?菖?菖作县(市、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③?菖?菖?菖作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代表分团审议。审议县级人大常委会、法检两院工作报告。

(7)在代表分团审议的同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召开会议。

(8)在代表分团审议的基础上,主席团召开第四次会议。

(9)代表继续分团审议:①审议六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②审议各职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

(10)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①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②选举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市、区)长、副县(市、区)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计票结束后,主席团召开第五次会议)③宣布选举结果。

(11)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①表决各项决议草案;②县(市、区)长讲话;③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④奏国歌;⑤宣布大会闭幕。

乡级人大新一届第一次会议的各项程序及工作内容为:

(1)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前,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2)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为:①执行主席宣布本次大会应到和实到代表人数,如符合法定人数,则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②?菖?菖作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③?菖?菖作乡(镇)?菖?菖?菖?菖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菖?菖?菖?菖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④?菖?菖作乡(镇)人大工作报告;⑤其他需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如民政工作实施计划的报告、农经站工作报告等。

(3)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代表分团审议,审议内容为:①各项工作报告;②选举办法(草案);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代表在本级人代会期间,要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工作报告,通常审议的工作报告主要是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和乡(镇)人大工作报告。

(4)在代表分团审议的基础上,主席团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5)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①通过选举办法(草案);②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6)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代表分团审议。审议内容为:①主席团提名的各职候选人名单(草案);②代表联合提名各职候选人。

在代表分团审议期间,议案、预算审查委员会分别适时召开会议并提出议案、预算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7)在代表分团审议的基础上,主席团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8)代表分团审议,审议内容为:①主席团提交的各职候选人名单(草案);②提名监票人。

(9)在代表分团审议的基础上,主席团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

(10)代表分团审议;①审议主席团提交的各职候选人名单(草案);②审议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11)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为:①通过总监票人名单、监票人名单;②选举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到指定地点计票,会议继续进行。)③通过各项决议、决定草案,如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授权人大主席团的决定(草案)等。(计票结束后,主席团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确认选举结果)④宣布选举结果;⑤新当选的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作表态发言;⑥奏国歌;⑦宣布大会闭幕。

3.会后工作。县、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的结束,并不等于人代会工作的全面完成,还必须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整理大会文件、资料,有关公告。(2)报送人代会工作总结。(3)召开议案、建议交办工作会议。(4)传达贯彻大会精神。(5)其他方面的工作。

4.几个常见问题的把握。

(1)关于选举时间的把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法律未对乡(镇)人大的选举时间安排作出明确规定,但乡(镇)人大换届也要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因此,乡(镇)人代会的会期也应以安排不少于两天为宜。

(2)关于“过半数”问题把握。县、乡两级人大选举、补选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通过决议、决定等问题,都必须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始得通过。不能将全体代表的过半数理解成到会代表的过半数。

各职领导人员的选举

选举本届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乡两级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下完善人事管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换届选举中最为关键的工作步骤,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一、确定选举对象

地方组织法第8条规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市、区)长、副县(市、区)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地方组织法第9条规定,乡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而召开会议是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因此,选举必须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

二、制定选举办法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都应在选举前制定选举办法。一般地讲,选举办法应包括以下十项内容:

(一)制定选举办法的原则与目的。

(二)明确本次大会选举的领导人员职务及应选人数。

(三)根据应选人数确定各项职务候选人的差额人数。

(四)提名与确定各项职务候选人的办法。

(五)投票选举的方式程序。

(六)规定填写选票的方法和投票注意的事项。

(七)规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的产生办法。

(八)规定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判定规则。

(九)规定选举结果的确认以及公布方式。

(十)规定本办法的生效时间与解释权限。

选举办法草案由大会组织负责起草,应在征求同级党委意见的基础上,经大会主席团研究、讨论原则通过后,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根据代表的意见作必要的修改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表决通过“选举办法”的时间,应在大会主席团向大会提名,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各职候选人名单之前进行,以便使整个选举工作有所遵循。不能在选举时才通过“选举办法”。表决选举办法草案可以采用举手的方式进行。

三、合理确定差额人数

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乡级人大主席、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个,也可以等额选举。县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乡级人大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进行差额选举。

领导人员候选人的确定,既要合法,更要合理,处理好这两个方面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两点:

(一)正确把握正职领导人员的差额选举原则

地方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员实行差额选举是原则,实行等额选举是例外。法律规定只能是在没有提出第二个候选人的特殊情况下,才可能实行等额选举。只要有依法提出差额的情况,就必须进行差额选举,不能在选举办法中直接规定等额选举。

(二)正确把握副职领导人员选举的具体差额幅度

在实践中,一般地副职领导人员选举的差额数,应按选举1名―3名,差额1名;选举3名―5名,差额2名;选举6名以上的,差额3名的原则掌握为宜。

四、依法提名候选人

一是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县、乡两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国家机关各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二是不同选区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三是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代表联合提出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据此,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提名程序和方法是:

(一)候选人的提出程序

提名候选人应遵循的程序是:

1.按不超过应选人数提名。

2.大会主席团提名。县、乡两级人大举行会议期间,县、乡两级党委在同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接到同级党委的建议名单后,召开主席团会议进行酝酿、讨论,如赞成意见比较一致时,即以大会主席团名义分别向大会等额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即县级的向县级人代会提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人民政府县(市、区)长、副县(市、区)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乡级的向乡级人代会提出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建议名单。为便于代表酝酿、讨论,候选人建议名单在印发代表的同时,还要印发候选人的情况介绍。

3.代表联合提名。代表在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出的各职候选人的同时,可以联名提出候选人。一是一般最先由一人或几个人提议,再和其他代表联名达到法定的提名人数,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提名。二是代表联合提名可以在本团内联名,也可以跨代表团联名,这两种方式均是民主合法的联合形式。

(二)提名候选人的方法

1.要处理好党委推荐与主席团提名的关系。

2.要把握好代表联合提名与主席团提名的关系。

3.要严格执行差额候选人的提名原则。

(三)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应注意的问题

1.联合提名须以书面形式。

2.联合提名必须达到法定人数。

3.联合提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4.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的名额。

5.要尊重被提名人的意见。

6.联合提名可以要求撤回。

7.被提名人应符合法定要求。

五、候选人介绍的组织与引导

作为提名人的大会主席团和代表,对于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应当是谁提名谁介绍。

(一)介绍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

1.平等原则

2.客观原则。

3.公正原则。

(二)介绍候选人的时间安排

对候选人的介绍应在宣布进入选举程序后,直到投票选举前这一段时间内进行。

(三)介绍候选人的内容与形式

1.候选人的介绍内容。“候选人的情况”主要应说明两项内容,一项是个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学历、现工作单位、职务、专长、个人简历等基本内容。另一项是个人的政绩,包括现实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政勤政与否等。

2.介绍候选人的形式。按照地方组织法关于各职候选人谁提名谁介绍的原则,候选人的情况介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提名人向大会主席团介绍。

(2)大会主席团向代表介绍。

(3)提名人在全体会议上或代表团会议上向代表介绍。

(4)候选人的自我介绍。

(四)候选人与代表见面的程序及方法

见面活动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见面活动必须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不能自行安排。

(2)候选人的陈述以及接受与会者的提问并回答问题,应逐一进行,不应先让所有候选人陈述后再由与会者提问。

(3)见面活动的时间不宜太短,应鼓励参加者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而不是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走完过场”。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13篇

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作为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政权,乡镇人大的工作与亿万农民的关系最密切,它饱含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就如同渗入到基层民主土壤中的毛须根系,为国家层面的民主政治汲取旺盛的生命力。

当前,我省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开展了诸多有益探索,特别是财政预算监督、政府实事工程票决、组织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方面,已经具有鲜明的“浙江符号”。然而,我省乡镇人大工作也还存在薄弱环节,全省各地客观上也存在差异。制定我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是回应基层人大期待、固化基层有效经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有序引领和推动全省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迫切要求。

条例深入总结我省乡镇人大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就乡镇人大有关机构职责、会议制度、监督工作以及履职保障等内容作了规定。

全面规范乡镇人大机构职责

背景资料:运行难一直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通病”。调研资料显示,2009 年,重庆市862 个乡镇中,有649 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在开展工作,有213 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已停止行使职权,人大工作在闭会期间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原因在于“专职主席、副主席配备不足”。

“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成了目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履职的基本状态。受制于时间、精力,主席团日常事务没有专人负责,人大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人大监督权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处境尴尬。

明确乡镇人大相关机构的工作职责,是保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在立法调研过程中,基层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完善性意见建议,建议应当详细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同时认为,为更好地开展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应当在条例中明确规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产生及其职责。

条例吸收了这些意见,对乡镇人大相关机构及其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一是规定了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产生和人数,并明确了其在召集和主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相关职权和工作职责。二是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专职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经济比较发达或者人口较多的乡镇应当配备专职副主席。同时,详细规定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三是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大会会议议程需要,可以设立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职责作了明确。

为了督促和激励乡镇人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条例还规定,具备条件的乡镇可以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办事机构,或者与乡镇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合署办公,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完善乡镇人大会议制度

背景资料: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大常委会2013 年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透露,“从上届的情况看,有的乡镇没有每年都召开人代会。”还有一些乡镇,把人代会与经济工作会同时开,既有人大代表参加,又有村干部出席,被称为“两会合一”。

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显示,广安市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有人对此评价称,“会议主席团,会后没有团。”

由此可见,目前乡镇人代会开会难现象绝非个例。召开人代会是乡镇人大最主要、最根本的履职方式,一旦人代会无法按期召开,乡镇人大的职权难免不被束之高阁。

乡镇人大改革和建设应着眼于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突出其制度效益,做实乡镇人大运行的保障机制和民主程序,关键是如何开好乡镇人代会,让乡镇人大在基层政权体系中不做“聋子耳朵”。

立法调研过程中,有的地方提出,合理安排会议次数和会期,明确年初人代会和年中人代会的会议议程,保证代表深入进行审议,是确保乡镇人代会取得实效的关键。目前,全省有多个乡镇一年召开两次人代会,同时,年初和年中的两次人代会的会议议程相对固定,可以明确。条例吸收了上述意见,对这些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会议次数和会期,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年初和年中各举行一次,并分别对年初和年中大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作了明确。

二是为了提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制定大会议事规则,明确政府工作等各项报告的要求,规范审议和表决等相关事项;主席团应当在大会会议举行前,做好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等会前审议以及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三是规定政府和相关机构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并回答询问;对代表审议时提出的建议、意见,应当当场予以答复,或者在会后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反馈。

切实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

背景资料:2016年1月,宁海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由228名代表投票表决,2016年政府10项实事工程名单正式出炉。据介绍,这10项实事工程分别是新农村建设工程、市欠发达地区村庄环境整治建设提升工程等。

宁海县实行的实事工程项目票决制由代表提出、由代表票决确定、由代表监督实施、由代表评估结果,是该县用多年基层实践总结出的宝贵经验。2009年12月,宁海县委发文《关于全面推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2010年票决制推广到宁海县所有乡镇。2012年10月,宁海县委又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在2013年初开展县级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近年来,我省温岭市在乡镇推行预算和重大事项“民主恳谈”、宁波市推行乡镇人大票决民生工程等举措为乡镇人大工作实践创新提供了一些新的视角。这表明,乡镇人大在现行的法治框架内,可以依法行使实体性职权,并且空间广阔、民望殷切。条例对相关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提炼,努力让创新做法的“盆景”,成为全省乡镇人大工作发展的“风景”。

一是规定代表听取和讨论专项工作报告制度,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事先应当组织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

二是细化执法检查规定,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代表进行执法检查并由主席团提出执法检查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反馈。

三是规定政府实事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票决制,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在组织代表对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实事工程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后,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估。

四是规定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制定财政预算审查批准制度、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算监督制度,对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加强审查和监督。

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作用

背景资料:2014年,浙江按照“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动代表联络站的建设和运行,已建成代表联络站2478个,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联络站网络体系,打通了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在此基础上,全省还规划建设网上代表联络站,实现网上网下全天候、便捷化联系,人民群众表达民意的渠道更加通畅。

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与建设,必须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一是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制定代表联络站工作规则,定期组织代表到联络站联系接待选民,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作用。

二是充分保障代表履职。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开设乡镇人大工作网页,建设网上代表联络站,推进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的应用。

三是切实加强代表培训。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当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应当对培训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

四是强化对代表履职的监督。要求乡镇人大代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进行履职情况登记,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对其履职情况的评议和监督。

摄影 蔡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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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14篇

一、工作监督抓重点,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监督,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5年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经济运行“提速”“提质”的文章,围绕县十三届人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检查落实,努力完成。常委会重视和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通过专题调查,提出审议意见,建议政府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科学生财;坚持应收尽收,严格依法聚财;立足于公共需要,公平合理用财;坚决稳定基层,缓解乡镇困难。为此,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两办下发的14、15、16号三个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用开支的管理和控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0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促进“两院”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005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6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并批准了##县2006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安排。

常委会准确把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高中教育方面,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高中学校的债务偿还问题,大力整顿招生秩序;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方面,要求要重点打牢基层基础,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及司法队伍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发出整改意见交办函并跟踪督办,促进了全县高中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为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准确,还从监察、审计、财政、建设、重点办等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调查。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了我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表彰全县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根据县政府提请审议的##县2006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议案,审议决定了冯应龙等20名同志为##县2006年劳动模范。

二、法律监督求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组织执法检查。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对《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交办,促进了我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6月份,常委会组织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整理出书面的执法检查报告,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了这两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进一步实施。此外,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

开展调查视察。为切实提高常委会监督和审议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社会治安、教育、旅游、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计生、环保、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调查视察。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工作汇报,针对调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进行了交办,并督促认真整改落实。

加强个案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个案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特别突出的个案,依法提请主任会议进行个案监督。在注重对司法机关的个案进行监督的同时,加大了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个案的监督。全年共计对13起案件进行了个案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一个“窗口”,坚持了领导批办信访件和督办落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把办理来信来访作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一年来,共接待来访785人次,受理来信355件,同时,还受理上级转来信件79件,依法督促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组织“环保世纪行”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常委会围绕“保护水环境,促进创建文明县城”的主题,组织了2006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组织开展了以查禁“瘦肉精”等违禁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资打假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人事任免抓规范,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组成局局长3人,决定免去组成局局长职务3人;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副局长、庭长、副庭长共10人,免去庭长职务7人、副庭长职务5人、审判员1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1人。任命县人民法院陪审员8人,决定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2人,免去委室主任、副主任5人,同时决定恢复执行代表职务1人。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人事任免程序,对所有拟任人员,严格按照任前调查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任职前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投票表决的程序操作,确保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志的高度统一。既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执政为民的使命感。

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 今年,常委会根据本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对县人民政府1名副县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的会议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严格按照《##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邀请全县三分之一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民主推荐,主任会议按得票多少确定述职评议对象,并将述职评议对象名单在县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成立3个调查组,历时一个多月,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走访,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了5位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评议发言以事实为依据,经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了述职人员的成绩,又对某些不足提出了批评和建议。常委会对会议述职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另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审阅了“一府两院”未列入会议述职评议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对于会议述职对象的评议意见,常委会进行了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交办函,要求述职人员按期整改,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增强了述职人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促进了述职人员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增强,有力推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委建设,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代表工作抓服务,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重视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71件,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以来,还先后收到代表建议17件,同时收到市转县办代表建议3件,都已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常委会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健全了交办、办理、督办等工作制度。5月份会同县政府对全县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组织代表现场调查视察,会同承办单位召开见面会,实地督促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帮助市、县代表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并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约见领导现场办公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先后参与代表小组活动7次,指导响水、花石等乡镇开展了市、县、乡、镇四级代表的法律培训,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拓宽了代表的知情权和知政权。建立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针对性地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全年共有40人次列席了常委会,为代表们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继续开展代表工作“争优创先”活动,经民主推荐,县人大常委会审定,2006年共评选出优秀县人大代表 46 人,优秀县代表小组5 个。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年初,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分管主任带队在会前深入各乡镇分别进行指导,规范会议程序,指导补选乡镇人大主席5人、人大副主席1人、乡镇长5人,副乡镇长27人。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举办了一期乡镇人大秘书培训班,对全县乡镇人大秘书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3次,召开了一次乡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座谈会,交流了工作情况。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组织集中检查1次,评选出先进人大主席团5 个,优秀人大工作者 22 人,并进行了通报表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五、自身建设抓经常,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扎实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和先进性教育的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步骤操作,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学习动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扎实搞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使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要求,顺利通过了县委督导组的验收。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常委会领导带头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得到健全,明确每周的第一个星期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次由一个委室负责组织。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了以民为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意识。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制度、人事任免办法,继续坚持和完善机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车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内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促进了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并产生了很好的实效。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先进性教育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在“双走”“双联”和办乡镇联系点等工作中,着力为基层和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常委会注重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宣传。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为重点,围绕强化监督实效、构建和谐社会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讨,有5篇论文被市人大制度第十次理论研讨会采用。两次参加全国二十县(市)区人大工作理论研讨活动,加强了与外地人大的联系与交流。 

乡镇人大主席述职报告范文第15篇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按照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开展工作,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工作监督抓重点,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监督,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__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__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__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__年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经济运行“提速”“提质”的文章,围绕县十三届人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检查落实,努力完成。常委会重视和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通过专题调查,提出审议意见,建议政府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科学生财;坚持应收尽收,严格依法聚财;立足于公共需要,公平合理用财;坚决稳定基层,缓解乡镇困难。为此,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两办下发的14、15、16号三个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用开支的管理和控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__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促进“两院”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0__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__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并批准了##县20__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安排。

常委会准确把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高中教育方面,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高中学校的债务偿还问题,大力整顿招生秩序;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方面,要求要重点打牢基层基础,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及司法队伍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发出整改意见交办函并跟踪督办,促进了全县高中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为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准确,还从监察、审计、财政、建设、重点办等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调查。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了我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表彰全县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根据县政府提请审议的##县20__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议案,审议决定了冯应龙等20名同志为##县20__年劳动模范。

二、法律监督求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组织执法检查。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对《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交办,促进了我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6月份,常委会组织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整理出书面的执法检查报告,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了这两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进一步实施。此外,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

开展调查视察。为切实提高常委会监督和审议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社会治安、教育、旅游、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计生、环保、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调查视察。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工作汇报,针对调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进行了交办,并督促认真整改落实。

加强个案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个案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别突出的个案,依法提请主任会议进行个案监督。在注重对司法机关的个案进行监督的同时,加大了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个案的监督。全年共计对13起案件进行了个案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做好工作。常委会始终把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一个“窗口”,坚持了领导批办件和督办落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把办理来信来访作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一年来,共接待来访785人次,受理来信355件,同时,还受理上级转来信件79件,依法督促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组织“环保世纪行”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常委会围绕“保护水环境,促进创建文明县城”的主题,组织了20__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组织开展了以查禁“瘦肉精”等违禁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资打假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人事任免抓规范,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组成局局长3人,决定免去组成局局长职务3人;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副局长、庭长、副庭长共10人,免去庭长职务7人、副庭长职务5人、审判员1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1人。任命县人民法院陪审员8人,决定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2人,免去委室主任、副主任5人,同时决定恢复执行代表职务1人。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人事任免程序,对所有拟任人员,严格按照任前调查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任职前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投票表决的程序操作,确保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志的高度统一。既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执政为民的使命感。

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今年,常委会根据本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对县人民政府1名副县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的会议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严格按照《##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邀请全县三分之一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民主推荐,主任会议按得票多少确定述职评议对象 ,并将述职评议对象名单在县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成立3个调查组,历时一个多月,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走访,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了5位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评议发言以事实为依据,经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了述职人员的成绩,又对某些不足提出了批评和建议。常委会对会议述职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另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审阅了“一府两院”未列入会议述职评议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对于会议述职对象的评议意见,常委会进行了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交办函,要求述职人员按期整改,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增强了述职人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促进了述职人员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增强,有力推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委建设,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代表工作抓服务,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重视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71件,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以来,还先后收到代表建议17件,同时收到市转县办代表建议3件,都已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常委会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健全了交办、办理、督办等工作制度。5月份会同县政府对全县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组织代表现场调查视察,会同承办单位召开见面会,实地督促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帮助市、县代表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并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约见领导现场办公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先后参与代表小组活动7次,指导响水、花石等乡镇开展了市、县、乡、镇四级代表的法律培训,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拓宽了代表的知情权和知政权。建立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针对性地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全年共有40人次列席了常委会,为代表们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继续开展代表工作“争优创先”活动,经民主推荐,县人大常委会审定,20__年共评选出优秀县人大代表46人,优秀县代表小组5个。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年初,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分管主任带队在会前深入各乡镇分别进行指导,规范会议程序,指导补选乡镇人大主席5人、人大副主席1人、乡镇长5人,副乡镇长27人。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举办了一期乡镇人文秘站培训班,对全县乡镇人文秘站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3次,召开了一次乡镇人大主席、人文秘站座谈会,交流了工作情况。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组织集中检查1次,评选出先进人大主席团5个,优秀人大工作者22人,并进行了通报表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五、自身建设抓经常,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扎实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和先进性教育的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步骤操作,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学习动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扎实搞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使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要求,顺利通过了县委督导组的验收。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常委会领导带头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得到健全,明确每周的第一个星期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次由一个委室负责组织。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了以民为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意识。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制度、人事任免办法,继续坚持和完善机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车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内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促进了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并产生了很好的实效。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先进性教育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在“双走”“双联”和办乡镇联系点等工作中,着力为基层和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常委会注重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宣传。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为重点,围绕强化监督实效、构建和谐社会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讨,有5篇论文被市人大制度第十次理论研讨会采用。两次参加全国二十县(市)区人大工作理论研讨活动,加强了与外地人大的联系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