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

投资风险论文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1篇

1.风险投资的定义。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一种全新的投资方式。根据美国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1998年3月,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由民建中央提交的《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中认为,风险投资是一种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技术及其产品的开发领域,旨在促进高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风险投资家不仅要投入资本,还要以股权所有者的身份,发挥他们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企业经营管理。

2.风险投资的特征。就风险投资的实践来看,它主要选择未公开上市的有高增长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创新性或高科技导向的企业,以可转换债券,优先股、认股权的方式参与企业的投资,同时参与企业的管理,使企业获得专业化的管理及充足的财务资源,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和实现目标。在企业发展成熟后,风险资本通过资本市场转让企业的股权获得较高的回报。风险投资不同于一般投资,有其自身的特点:(1)高风险性,高收益性。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是与其投资对象相联系的。传统投资的对象往往是成熟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地位和信誉,因而风险很小。而风险投资的对象则是刚刚起步或还没有起步的高技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它看重的是投资对象潜在的技术能力和市场潜力,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确实性即风险性。在美国硅谷,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所谓“大拇指定律”,即如果风险资本一年投资10家高科技创业公司,在5年左右的发展过程中,会有3家公司垮掉;另有3家停滞不前;有3家能够上市,并有不错的业绩;只有1家能够脱颖而出,迅速发展,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给投资者以巨额回报,而这家企业就成为“大拇指定律”中的“大拇指”。据统计,美国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中有50%左右是完全失败的,40%是不赚不赔或有微利,只有10%是大获成功。与高风险相联系的是高收益,风险投资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战略性投资。投资家们对于所投资项目的高风险性并非视而不见,而是因为风险背后蕴含的巨额利润即预期的高成长、高增值是其投资的动因。(2)风险投资具有很强的参与性。与传统工业信贷只提供资金而不介入企业或项目管理的方式不同,风险投资者在向高技术企业投资的同时,也参与企业项目的经营管理,因而表现出很强的“参与性”。风险投资者一旦将资金投入高技术风险企业,它与风险企业就结成了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生体,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要求风险投资者参与风险企业全过程的管理。(3)风险资本的低流动性。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的流动性低的权益资本。一般的金融投资进行投资主要是为了赚取手续费或者利息收入,而风险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拥有公司的股权,并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最终再通过股权转让来收回投资资本,获得投资收益。风险投资所追求的并不是基本可预计的短期收益,而是长远的权益增长所带来的高额利润。正因为此,人们将风险资本称为“有耐心和勇敢”的资金。另外,在风险资本最后退出时,若出口不畅,撤资将非常困难,这也使得风险投资的流动性较低。

二、风险投资的风险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投资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风险投资体系的三方参与者: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ist)和创业者(Inventor),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形成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的双重委托关系。委托人的利益要靠人的行动来实现,投资者一般不参与风险资本的投资运作管理决策,而风险投资家虽然参与了风险资本的管理,但也不可能像风险企业家那样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这就给人向委托人隐瞒信息的机会。当人和委托人的利益不一致时,人就可能利用这种不对称的信息作出对委托人不利的行为选择,风险就此产生。

1.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风险投资家就可能凭借其掌握信息的优势,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具体表现为:(1)风险投资家根据个人的情况或者个人的关系,向股东们歪曲要投资企业的情况,误导投资决策;(2)在投资后,参与被投资企业管理时,内外勾结,年取私利;(3)用风险投资资金去投机而不是投资,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以取得自身收益的短期最大化。

2.风险资本家对风险企业的第二重委托关系。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在这里,风险投资家是委托人,也是财产的名义所有者,企业家是人,他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实际管理资金财产的运用。其风险具体表现为:(1)在获得投资后,企业家用假账或转移资产手段处理账目,造成虚假财务信息,出现实盈而账亏现象;(2)企业家可能会不惜一切代价进行高风险投资,并不理会所投项目是否是“最优的”,或把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市场化抛到脑后,为了个人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地位,而把资金投向“劣质”项目。

三、国外风险投资对风险防范的制度设计

1.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1)有限合伙制:在美国的风险投资机构组织中,有限合伙制公司约占80%,其余为企业或金融机构所属的风险投资公司和政府支持的小企业投资公司,有限合伙制组织能成为风险投资机构的主流模式,在于它能通过投资者,风险投资家之间责、权、利的基础制度安排和他们之间一系列的激励约束的契约连接来有效地降低风险,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激励机制:有限合伙制通常规定,普通合伙人(风险投资家)出资1%,而取得风险投资基金受益的20%,有限合伙人(投资者)出资99%,而取得风险投资基金收益的80%,这种制度安排,充分考虑了对风险投资家的利益激励,为了追求自身利益,风险投资家将尽全力争取成功。同时,有限合伙制规定,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参与基金管理,有限合伙人不直接干预经营活动,这就保证了风险投资家在管理活动中的独立地位,有利于其不受外界干预发挥自己的经营管理才能。约束机制:一是风险投资家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但对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而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则仅在出资99%范围内承担责任,为风险的承担设置了上限,特别在美、英等风险投资发达的国家,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大多采取承诺制的形式,为其控制风险留出了余地。二是强制性的分配政策解决了对出售投资资产所得收入分配问题,禁止了风险投资家从事一些自我利益的交易。三是在有限合伙制中,可以对普通合伙人的违约做出许多规定。比如,基金持续年限、有限合伙人的投票表决权,管理人须定期报告基金运作情况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信息不对称。(2)通过基金管理人对市场声誉的激励约束功能。在一个有效的基金管理人市场,基金管理人出于声誉方面的考虑,总是倾向于选择对投资者效用最大化的行动,以获得市场对他的信任,以便能够受托管理更多的基金。且具有良好行业和市场信誉的风险投资家将更容易、更迅速,并以更低的成本募集到新资金。“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基金管理人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通过以上的制度设计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从而有效的规避和降低了风险。

2.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1)分阶段投资策略。分阶段投资策略是风险投资家一开始只注入项目发展所需资本的一小部分,后来的融资与中间目标的成功完全挂钩,或者说,与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家行动的观察结果挂钩。它赋予了风险投资家保留放弃追加投资的权力,也保留优先购买追加投资的权力。对风险企业家来说,既面临风险投资家中止投资的压力,又有企业价值不断上升后,等量资本所能换取的股份随着企业的成长而减少,对风险企业家股份的稀释作用降低,成功风险企业家的收入份额增加,构成了对风险企业家的激励。(2)可转换优先股合同。风险投资家根据风险企业的业绩来确定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比例,灵活的转换条件将改变风险收益的分配,可防止风险企业家过分夸大赢利预测,同时,它赋予了风险投资家较大的投票权,它能在清算中优先受偿,从而减弱了风险企业家将企业经营至破产的动机,它较普通股合同给予风险企业家更多的股份,使得他们受到充分激励。除了转换特征外,可转换优先股还附带一些限制性条款,如限制新股发行,强制性股份回购以及股份转移等,从而尽量降低委托的风险。(3)股票期权的激励约束功能。在风险企业内部实行股票期权制度,赋予了风险企业家在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公司股票的权利,增强了风险企业家的激励。股票期权是一种长期激励,风险企业家在获得期权后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行使,并且行使期权时公司股票价格超出期权约定价格越多,风险企业家收益也就越大。当风险企业家失职时,企业价值会下降,期权得不到执行且可能被解聘。当风险企业家尽职时,企业价值增长,风险企业家可以通过股票期权获得额外收益,远远高于其固定的薪酬。因此,风险企业家会采取尽职策略,努力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实现双赢。(4)通过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提供咨询增值服务来进行投资监督。在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这一委托关系中,由于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更强,所以在较大程度上需要风险投资家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来防范和控制风险。由于风险企业不受强制性信息披露的约束,风险投资家通常可采取直接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通过为风险企业提供多方面咨询增值服务,在密切合作中来掌握风险企业实际情况,从而有助于克服风险企业的风险。

四、对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相关启示

1.大胆创新企业组织结构,放宽公司法中对风险投资公司的限制,探索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中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完美结合,从而提高投资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有限合伙制企业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组织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但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处理投资业务,依然要控制这一层面上的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以避免创业投资中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因此,也有的公司探索采取准合伙制(项目合伙制或内部募集制)的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项目经过必要的审查和评估程序准备投资时进行内部募集,这个环节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项目才能获得通过。(1)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公司如果投资,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也必须投资,而且根据项目的规模公司有一个基本投资额的要求;(2)在投资决策通过后,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3)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对投资的总人数有一个最低的基本要求,一般是要求三个人或三人以上;(4)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内部募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说明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自愿的原则。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奖金,其中的50%发给项目人员,体现提成业绩向项目人员倾斜。项目合伙制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和激励制度,对于解决人问题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有限合伙制没有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试行项目合伙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

2.积极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加强风险企业产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首先,应加强风险企业产权制度的建设,促进风险企业的产权明晰,只有在风险企业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风险投资才能明确其对风险企业经营管理的监控权利,普通股和优先股都应该按投资时期不同进行合理的选择,还可以发展可转换优先股,以增加风险投资获取收益和参与监督的灵活性。其次,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三,实施分段投资,保留放弃或追加投资的权利,对企业经营层既是一个压力也是一个激励,如果一旦风险投资家中止投资,就意味着这个企业有极大的风险,将很难再获得其他投资者和银行的支持。在风险投资体系中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能大大降低甚至避免风险的产生。

3.建立健全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体系。风险投资涉及到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公司、中介机构、风险企业等要素。中介机构集中了各方面的专业人才,能够弥补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的不足。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为风险企业的发展和风险投资公司的运作提供融资、投资以及提供科技、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中介机构是否健全是衡量一国风险投资业是否发达的重要标志之一。

4.大力培养熟悉风险投资业务、综合素质高的风险投资人才和风险企业家队伍。目前我国还十分缺乏这样的风险投资人才,因此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同时提供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科技的等各方面完善的配套机制,为风险投资人才的快速成长提供必要的机会。

5.构造发展风险投资的良好外部环境,有效降低风险投资风险产生的外部因素。其中最迫切的是:(1)加强风险投资的立法工作,使风险投资获得法律上的保证。风险投资涉及到向社会公众筹资和向风险投资企业投资两个阶段的行为,牵涉到较为复杂的关系,加上它本身的高风险性质,这就要求为它的运行建立一个完备的法律构架。目前,我国还缺少有关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法律,因此,必须要加强风险投资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完整的风险资本市场法规和监管法规,并颁布与此相配套的政策措施,为风险投资的正常运作提供法律保障。(2)进一步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以确保风险资本“进得来,出得去”。风险投资主要是以股份形式投资的,作为一种中长期投资,其价值实现的主要途径也是最佳途径是实现公司上市,因此,应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尽快建立创业板市场,促进风险资本和投资的循环流通,使风险投资者顺利退出,以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参考文献:

1.盛立军.风险投资——操作、机制和策略.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

2.黄江南,王进等.风险投资与投资银行实务.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

3.科斯,哈特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4..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5.卢长利,郑兴山.风险投资和风险控制.山西大学学报,2002(8)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2篇

1.1融资理论

(1)风险资本的来源。风险资本的来源都是有规律和固定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来源的资本在风险投资市场中所占的比例不尽相同。在我国,目前风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政府商业银行科技开发的贷款,资金规模偏小,没有调动起民间主体投资的积极性,投资主体单一且投入严重不足,不能达到有效分散风险的目的。

(2)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关于我国风险投资基金组织模式的选择,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设立契约型基金,即是按照一定的信托契约原则,通过发行收益凭证而形成的投资基金组织。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没有自身的办事机构系统。基金证券的发行不是由基金公司作为发行人,而是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发行人;第二种观点主张设立公司型基金,即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以盈利为目的的投资基金公司,它的主要特点是其公司性质,即基金公司本身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在公司型基金中,基金的持有人是基金公司的股东,反映的是所有权关系,因而所有权以股息的形式获得投资收益;第三种观点主张根据风险投资的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组织模式。在起始阶段,采用契约型封闭式投资基金,随着条件的成熟,可逐步试点契约型半开放式、契约型开放式、有限合伙公司型封闭式、公司型封闭式、有限合伙公司型半开放式、公司型半开放式、公司型开放式等基金形式。

1.2投资决策理论

(1)项目筛选与审查。风险投资项目评估可以说是整个风险创业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而其中对项目的战略筛选是评估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而该阶段也最能体现风险投资家的宏观眼光和战略水准。从众多没有或只有少量经营历史纪录的风险企业中选出最具有获利潜力的投资项目,是风险投资有别于其他投资形式的特色之一。

(2)项目价值评估。目前,在企业价值评估中采用的方法有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市场价值法、清算价值法、折现现金流法和实物期权定价法。各种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缺点,在实践中,美国创业投资家是用拇指规则方法(修正风险贴现率的折现现金流法)对创业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而我国评估创业企业价值的方法则一般是使用重置成本法。相比较而言,修正风险折现率的折现现金流方法对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是一种可行的方法,因为它既考虑了创业者对预测值的乐观估计,也考虑对早期投资的稀释,可纠正过高的预测估计,并能保护早期投资,并对创业投者和创业投资家起到激励的作用。而重置成本法虽然也考虑了无形资产,但所占股份份额较小,以现有的实有资本为主体,无法充分反映创业企业的特点,因而不适用于创业企业的价值评估。由于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家的成熟度的差异,折现率的确定要根据各国的情况而定。我国的创业资本刚刚起步,还不是完全的创业资本投资,股市的市盈率过高,因此,不能完全照搬美国创业投资家的模型,否则会使得本来就乐观的估计更为放大。相反,应该在借鉴美国创业投资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特点,探寻适合中国的、客观的、合理的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3)项目投资协议。风险投资家还需要与创业企业家签署投资协议以完成投资行为。从根本上来说,投资协议的实质是控制权的分配。在风险投资协议中,风险投资家可以将现金流量分配权、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清算权等对创业企业的控制权根据某先事先确定的业绩指标相互独立地进行分配。一旦创业企业经营业绩太差(低于某些预设的标准),风险投资家可以获得对企业的完全控制权。此外,风险投资家通常会利用竞业限制条款和股份逐步落实条款,提高企业家离开企业的成本。

(4)参与管理——基于价值增殖型管理。投资后参与管理是风险投资家控制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的重要环节。这种基于价值增殖型的管理,可以使企业获得专业化的管理及充足的财务资源,充分发挥创新型企业潜在的资源优势,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和实现企业的价值增殖的目标。风险投资家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包括帮助企业获得后续融资、协助企业进行战略规划、招聘管理人员、协助安排经营计划、介绍潜在的客户和供应商、解决企业家报酬问题等。

1.3撤资理论

(1)撤资时机的选择。关于撤资时机的选择,大部分研究都集中于分析首次公开上市(IPO)的时机。风险投资家都希望被投资企业在对自己最有利的时候上市,至于什么时候对风险投资家最为有利。理论界认为,对于具有高质量项目的企业来说,风险投资家的参与有利于增加被投资企业的价值,但由于参与企业管理也有时间、机会和资金上的成本,风险投资家会选择边际利润为零时退出企业,让企业实现IPO。

但在实践中,由于风险投资家需要筹集下一个基金,为了及时报告前一个基金的投资业绩,风险投资家可能会在时机尚未成熟时将企业推上市。

(2)撤资方式。关于退出的方式选择,风险投资家们首选公开上市。研究证明,在同等条件下,IPO是利润最高的退出方式,是推动风险投资的动力。在公开上市市场表现更已成为风险投资业的景气指标。尽管IPO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在实践中,将股份出售给第三方是最常见的退出方式。对于投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风险投资家来说,如果不打算长期留在被投资企业,将股份出售可能是最佳的退出方式。(3)收益分配的决策。首先,如果风险投资家将股份出售后分配现金,短时间内出售大量股份会导致股价下跌,这是风险投资家不愿意看到的;其次,分配现金会让有纳税义务的投资者立即产生资本所得税纳税义务,而分配股份则可以推迟纳税;再次,在许多情况下,风险投资家需要首先让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者先行收回其全部投资,然后才能开始得到附带收益(即投资利润分成),为了完成让有限合伙人收益投资的任务,在股份价格被高估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家一般会选择分配股份而不是现金。除此之外,证券监管机构往往限制公司内部人(管理人员、董事、大股东等)出售股份的数量,这在客观上也影响了风险投资家的分配行为。

2风险投资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实践

中国风险投资事业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仍然处于对如何将国际通行做法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艰难探索之中,必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从各地发展风险投资的实践分析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政府主导型的风险投资

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风险投资机构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创立的,并且直属政府部门领导。实践证明,这种模式缺乏市场操作经验和风险意识,抑制了民间主体的积极性,使得经济没有效率和活力,不符合风险投资自身的特点和运作规律。从各地区不同公司类型风险投资机构实际风险投资总量进行对比分析,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比例占据了重要比例(见表1)。该项调查的有效样本为64家风险投资机构。本项调查的有效样本数为64家,其中政府类风险投资公司27家,外资风险投资公司(含中外合资)3家,其他商业风险投资公司34家。

2.2融资渠道的单一化

中国风险投资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单一,目前尚没有充分利用个人、企业、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等具有投资潜力的力量共同构筑一个有机的风险投资网络。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风险投资公司都是在政府的主导投资下创立的,其资金来源也主要是由政府出资,其弊端已暴露无遗,因而,风险投资公司设立时要注意政企分开,鼓励非国有企业、个人、外商及其他机构投资入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实现投资多元化,努力使民间资本在风险投资中扮演重要角色。

2.3风险投资业务地域分布不均

中国风险投资主要集中于深圳、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无论是从新增投资项目数、投资金额还是新增管理资本方面,深圳、上海、北京三城市都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而西部地区却发生退减现象。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的问卷调查,对全国141家风险投资机构进行了考察(见表2)。

2.4政策法律环境的制约

完善的外部运行环境是支持风险投资体系顺畅运作的前提条件,是风险投资发展壮大的基础。风险投资发达的国家实践证明,要使风险投资获得大力发展,政府必须要有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支持,要有对应的法律体系和资本市场体系与之相配套。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对政策环境具有很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国风险投资发展迅速,但政策法规建设还显得相对滞后。

2.5文化环境的缺失

从文化环境看,鼓励冒险、崇尚创新、倡导创业的民族精神有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而我国还没有完全给人提供创新和创业的环境,这方面的支持和激励也很少。另外,诚信合作的商业氛围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我国高发的经济欺诈案件表明了信用环境并不佳,而整体信用环境对风险投资资金的筹资和退出都有很大影响。此外,人才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缺少具有竞争力的项目等方面也问题颇多,如困扰我国软件产业的盗版问题已经严重地损害了许多软件公司的利益,抑制了风险投资的本土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夏清泉,凌婕.风险投资理论和政策的研究[J].国际商务研究,2002(5)

2范柏乃,沈荣芳,陈德棉.国际风险投资理论综述[J].浙江金融,2000(9)

3刘志迎,汪莹.风险投资理论研究综述[J].中国科技产业,2000(12)

4陈昭.风险投资运行机制与风险投资理论研究[J].学习与探索,2005(4)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保险公司;机制

一、风险投资的含义

所谓风险投资,顾名思义是一种投资行为。因为其自身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而吸引众多投资者,但是由于其技术和市场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失败风险,特别是针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行为,风险则会更大。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取得卓越的成绩。面对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挑战,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更应当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不断创新科技体系,当科技成果进一步转化为高新技术产业,从而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就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情况来看,要想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离不开发展高科技产业,这就要求我们要建立风险投资相关的金融体系,并给风险投资以政策性的鼓励。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优势,离不开最基础的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因此,要想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优势,风险投资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我国风险投资业存在问题分析

中国高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专业性的风险投资金融机构,它创建于1985年,已经为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实践了20余年,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风险投资体系,公司具有自身发展的基本特征:从投资主体的角度分析,国家创办的风险投资公司是现阶段的主要形式,很多公司的载体是依托国有银行等机构。一般仅对科技型企业进行信贷,这是仅限的形式,因此现阶段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与银行的贷款没有太大的差别。由这些特征分析,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还不能完全称之为风险投资,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尚不成熟,相应的配套机制也不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存在众多问题,结合几年来的具体实践,总结如下:

(一)风险资本规模偏小,投资主体单一

风险投资应当是一种商业行为,从国外的风险投资实践来看,大多风险投资只有在政府对特定条件下政府才给予直接的支持,例如整个市场失灵时,或企业无能为力的领域时。但是在我国,风险投资却是直属于政府的,是一种政府操纵和主导下而创立相关公司的,这在形式上违背于风险投资的商业行为,将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政府行为,也直接导致了其主体结构的单一化。近几年新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仍然是政府部门,直接造成了投资效益构成的不良影响。

(二)退出机制急待完善

没有退出机制的风险投资,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只有退出这一环节正常化,才能使风险投资运转正常,资本退出是否能够成功也决定了风险投资是否能够成功。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关于退出机制方面存在众多问题,例如,现阶段的证券市场仍健全,自证券市场成立以来,已有十多年时间,但是相应的配套机制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特别是主板市场及二板市场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问题,风险投资的出口问题仍然是棘手的问题。另外,我国的产权市场也有很大的完善空间,高新技术企业还不能掌握一定层面的技术进步及创新能力,自由转换产权的行为还不能依靠企业自身完成,这也直接阻碍了风险投资行为的政策运行。

(三)外部环境有待改进

一个良好的风险投资行为离不开外部环境的影响,这也是该系统得以正常运行的前提。现阶段,我国的外部环境还需要革新。政府在引导和调控方面存在不足,没有科学的手段及相应的措施,更没有相对较为得体的约束措施。而与之相对应的金融体制革新速度较慢,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风险投资更需要适时革新体制,这就更加凸显出当前的配套机制落后程度。风险投资行为的出现,在我国却没有约束其行为的法律法规,缺乏一定的规范措施也使得整个行业的发展缺乏规范化、系统化。风险投资公司所提供的服务种类较少,无法满足市场的真实需求,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四)风险投资的项目太少

项目来源少,因此可以提供科研的素材较少,科研成果也就不会丰富。要想使风险投资转换的速度加快,需要首先具备先进的科研成果做为前提条件。

(五)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十分紧缺

风险投资缺乏专业人士,很多人从事金融行业却不精通技术层面的内容,有的人则了解技术但是不精通金融层面的知识,这样的专业人士不能称之为投资家。而我国现阶段,从事风险投资的人士大多是不够专业化,严重缺乏专业人士的风险投资行业,使其投资的成功率大打折扣。国际市场上,风险投资领域的专门人才通常有以下几类:风险资本运作主导型;输出企业管理型;财务分析评价主导型;风险控制规避主导型。这几类人才可以对风险投资进行全方位的测评,不仅能够深入了解投资及融资的行为,更能够将各个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并加以利用,从财务层面作为投资的主要依据,采取系统分析及评价的方式对接下来的投资行为进行判定,有效防范投资中的风险。

三、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思路

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众多问题,可以通过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改进风险投资行为的发展思路,具体应当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

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的主体较为单一,因此将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是必由之路,改变以往政府一手主导风险的传统模式,放宽对大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限制条件,丰富风险投资的资本来源,尽可能建立起有效的机制,引入国外的风险资本,如果有资金实力雄厚的个人投资者,也应当给他们以市场,允许其开办私人性质的风险投资公司。日常投资中,应当放宽对普通百姓的限制条件,允许他们通过购买债券或股票的方式进行一定规模的风险投资行为,也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入伙风险投资的企业,多角度、多元化地丰富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

关于建立风险运行机制,大体有三个方面的发展方向,首先,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遴选,这一机制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国外关于投资项目遴选的机制早已成熟,我们可以参照国外的先进经验,通过对高新技术投资具体项目的审核,从技术层面、企业发展能力层面及外界的环境层面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确定接下来的投资项目是否是成熟的投资项目,是否入围投资范围。其次,适时微观监控风险投资行为,这一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约束企业的管理层。企业的创业股、风险股等都属于风险企业的产权,因此产权在其结构上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对股权及指定项目享有股份的形式来激励风险企业的领导层,将企业未来发展的利益与个人利益相联系,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风险投资企业可以加强对投资的风险企业的管理能力,确定自身在企业中领导层拥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一旦企业发生决策性的失误或风险时,可以及时制止企业的决策方向,解雇风险性较强的领导层人员,约束企业的领导层,加强有效监管。第三,退出机制一定要及时实行。退出机制对风险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它可以帮助企业的创业投资层面完成可持续发展,有效鉴别创业中的众多不对称问题,筛选并评定相应的项目机制,只有退出机制得到完善,创业资本才能够得到持续的流动,增强创业投资的稳定性及持续性,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大力优化风险投资外部环境

优化风险投资的外部环境,其中包括对政策层面环境的优化、法律层面环境的优化以及中介服务体系的优化。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并适时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其发展的步伐。针对风险投资行为,我国应当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规范这一领域的行为,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帮助风险投资公司管理所投资的企业,机构从设立到运营再到风险转换都有据可依。风险投资的中介服务也应当得以优化,证券公司及银行可以针对风险投资行为出台一系列服务项目,可以帮助企业提品的定位及市场研究,对资金的筹措给出一定的参考信息,还可以培育一些专业人员及顾问机构,为风险企业及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信息,帮助他们判断投资价值,并提供一定的专业咨询。会计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的建立也会对风险投资领域带来一定的作用,可以帮助相关的评估机构完成财务方面的审计工作,从技术层面及业绩层面给予评估,一旦机构确立,在运营及退出机制方面也会运用到一定的法律知识。

(四)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提高科技成果的创新性

产学研现阶段出现一定的脱节现象,很多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相关成果并没有通过企业得以利用,因此这些成果往往还只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利用率偏低,成果的转换效率不高,因此科技链与产业链之间有严重的脱节现象。针对这与的现象,政府应当提供一定的平台,帮助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及时沟通,将产学研相结合的利好政策应用到风险投资行业中来,开拓科研人员的思路,为企业开辟新的道路,将科研成果高效率转换为产业链条,在产学研方面开展合作,并鼓励三者间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五)抓紧培养风险投资人才

风险投资行业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这些人才可以直接决定未来的风险投资成功率如何,因此抓紧派样这样一批风险投资人才时不我待。正如前文所述,风险投资行业需要四类人才,即风险运作主导型、输出企业管理主导型、财务分析评价主导型、风险控制规避主导型。要想将风险投资行业做得更稳定更长远,培养专业人才可以将风险投资行业推向更高的发展领域。

(六)建立独资、合作、合资的创业投资公司

我国在风险投资时除了利用国内资金外,还应当有效利用好国外的投资资金,将风险投资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的重要途径,这样做对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发展带来积极的意义,除了能大量利用国外资金外,还会将更多的先进理念及投资经验带入国内,将投资的高新技术领域作为我国与国际沟通联系的有效渠道,获取国际层面的创业市场信息,增加同国际间的交流互动。我国可以出台相应的策略,以鼓励和支持外商来我国投资创业。可以针对国外投资机构的特点,给予一定的补贴,让他们享有国内同等待遇的投资环境。可能让国外的机构直接投资到我国市场的创业领域中来,针对从业三年以上的投资创业公司给出更多优惠政策,将他们投资在我国的本金到期后,可能不受任何限制的转出我国市场。当国外投资商在创办投资机构时,如果外资比例超过本国的投资比例时,可以就起使用的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一定的时间限制。要求起达到十年以上,并报送监管部门给予备案,自此不再纳入外债的相关指标管理单位内。针对高新技术领域可以开辟一定的特权,我国的一些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鼓励其开辟海外市场,鼓励他们通过投资机构及基金管理公司获得投资方面的信息帮扶,建立一个相应的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

作者:连一赫 单位:辽宁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汝林.网络营销战略[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4篇

(一)宏观货币政策与微观企业投资效率

根据货币政策非对称性框架(Cover,1992),不同宏观货币政策对微观经济主体施加影响的作用效果是不对称的。在紧缩货币政策期间,由于企业的外源融资通道受阻,内源融资成为提供资金的主要方式(Almeidaetal.,2004),而内源融资方式缺少监督,往往因信息不对称或问题导致低效的投资决策:对于自有资金短缺的企业,银根紧缩无疑“雪上加霜”,会加剧企业的投资不足;而对于自有资金充足的企业,企业管理层可能利用此契机“抄底”,加大投资力度,但是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背景下,极易引发过度投资问题。在宽松货币政策期间,银行、债券等社会融资为企业注入大量流动性,能极大缓解资金紧张企业的投资不足问题;而对于资金充裕的企业,外部融资的便利会促使企业降低现金持有水平,因而由内源融资导致的现金流滥用问题得到缓解,同时企业接受来自资本市场的广泛监督,会更加科学合理地决策,以减少过度投资。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假设1:H1:紧缩的货币政策加剧企业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宽松的货币政策能够抑制企业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

(二)货币政策、未预期的风险投资与投资效率

由于风投机构的监督、认证功能(Nahata,2008),有风险投资参与的企业治理机制比无风险投资的企业更健全(Celikyurtetal.,2012;黄福广等,2013),此外投资者的预期会对资本市场造成冲击(张荣武等,2011),因而在企业IPO解禁期后,预期风险投资退出而实际上风险投资未退出,即“未预期的风险投资参与”,会对企业投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而货币政策对未预期风险投资的作用效果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不同的货币政策导致投资者形成不同预期,由于紧缩政策下的紧缩预期比宽松政策下的扩张预期对经济影响更大(Dimsdale,2012),故紧缩政策下未预期的风险投资参与会对企业投资造成重大冲击;另一方面不同的货币政策影响未预期风险投资者作用的发挥,如宽松货币期间,市场流动性充足,企业投资较为理性,未预期风险投资者的监督作用不明显,而货币从紧时,依赖自由现金流进行投资的企业问题较为严重,因而未预期的风险投资者能够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假设2:H2:在紧缩货币期间,未预期的风险投资参与能够抑制企业过度投资,并缓解企业投资不足;在宽松货币期间,未预期的风险投资作用不明显。

(三)货币政策、风险投资与机构投资者

在紧缩货币政策期间,外部融资机会的匮乏使得上市企业的利益相关人寻租、行为盛行,困窘的外部投资环境加剧了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复杂性,会出现诸如“搭便车”等监督低效问题,使得风险投资和机构投资者难以协同发挥监督作用;而宽松的货币政策给予经济主体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使得二者可以共同发挥对上市企业的监督作用,尤其对我国易于出现的过度投资现象能够很好地抑制。因此,本文提出假设3:H3:在宽松货币政策期间,未预期的风险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相互作用,抑制企业过度投资。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与数据

本文选取2007—2012年中国A股市场共6年的数据①,剔除了ST类、PT类、金融保险类公司,以及股东控股权和主营业务发生重大改变的公司,剔除了样本数据不完整和上市时间不到一年的公司,最后得到1917组样本,共计7452条非平衡面板数据。为消除极端值的影响,本文对小于1%和大于99%的极端值进行Winsorize处理。本文中财务数据和风险投资数据均来自CSMAR数据库,而机构投资者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

(二)变量和模型说明

1.未预期的风险投资模型模型构建如下:先建立企业实际的风险投资Logit模型,得到系数估计值;再以估计值建立预期的风险投资Logit模型;最后对实际和预期的风险投资哑变量进行比对判断,得到未预期的风险投资选择方程。(1)实际的风险投资Logit模型VC*i,t代表t期企业实际吸纳的风险投资数量,VCi,t代表实际是否有风投参与的哑变量,VC_Si,t-1代表风投机构持股比例,Liqi,t-1代表股票流动性,等于股票交易总量/流通股股数。Growthi,t-1是代表企业成长性的一组控制变量,包括净资产收益率ROEi,t-1,净利润增长率NPGi,t-1,总资产周转率TATi,t-1以及每股经营现金净流量NOCFi,t-1。此外,Dk代表年度哑变量,Dj是行业哑变量,并按照CSMAR数据库分类方法分为6大类,分别为:农业、公共事业、房地产业、商业、工业和综合。(2)预期的风险投资Logit模型对上述模型回归得到系数估计值^β0、^β1、^β2和^β3,代入模型可计算得到预期的风险投资数量,并进而构建预期的风险投资Logit模型其中,^VC*i,t代表预期的风险投资数量,^VCi,t代表预期是否有风投参与的哑变量。(3)未预期的风险投资选择模型实际和预期的风险投资参与情况可能不一致:若预计t期风险投资会退出企业,但实际风投并未退出,此时实际和预期的哑变量相减得1,即VCi,t-^VCi,t=1,表示存在“未预期的风险投资参与”;若预计t期风险投资不会退出,实际上风险投资退出或未退出均有可能,则VCi,t-^VCi,t≤0,即不存在“未预期的风险投资参与”。2.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模型本文借鉴Richardson(2006)和Biddle等(2009)的设计建立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模型,以考察未预期的风险投资参与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其步骤为:先估计投资方程,根据其残差得到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变量;再建立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模型,引入未预期的风险投资变量和其他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如表1所示,我国上市公司的风投参与程度普遍偏低,只有10%左右,但数量和比例的总体趋势是增加的,反应了风投行业在我国尚处于成长阶段。而机构投资者参与程度非常高,是我国股市的绝对主体,对于规范证券市场、监督上市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从A栏看到,从7452个总样本中筛选出投资过度且内部现金流富余的观测值只有771个,企业投资过度和富余自由现金流的匹配度不高。而B栏中投资不足且内部现金流缺口的样本观测值约占总体一半,二者匹配度高,说明内部现金流缺口是引起企业投资不足的重要因素。此外,投资不足变量的最大值、均值和中位数值均小于投资过度相应变量的值,表明企业过度投资是我国更为严重的问题。为探究主要变量的相互关联性,我们还报告了其相关系数,具体见表3。从A栏Spearman相关系数来看,过度投资与货币增长率M2显著负相关,但其Pearson相关系数不显著,说明仅有微弱的证据证明紧缩货币政策抑制了过度投资。从控制变量看,过度投资与富余自由现金流的Spearman相关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富余自由现金流滋长了企业的过度投资。从B栏看到,投资不足变量和内部现金流缺口的Spearman相关系数和Pearson相关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内部现金流缺口是造成投资不足的重要原因,与表2的分析结果相一致。

(二)货币政策、未预期的风险投资参与和投资效率:回归结果

本文结合自由现金流,对样本进行如下分组回归以考察企业投资行为:投资过度且自由现金流为正样本(简称“投资过度样本”)、投资不足且自由现金流为负样本(简称“投资不足样本”)。表4是检验假说1的回归结果。从(1)(3)列可以看出,在紧缩货币政策期间,货币政策哑变量MC均显著为正,说明货币政策越紧缩,企业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的程度越大,即紧缩的货币政策加剧了企业非效率投资,强烈支持了假说1。而在宽松货币政策期间,(2)(4)列的MC哑变量均显著为负,即宽松的货币政策能够抑制企业过度投资,并能缓解投资不足,也验证了假说1。控制变量自由现金流FCF在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情形时均显著为正,说明富余自由现金流导致企业过度投资,而内部现金流缺口容易引起企业投资不足。我们再分别将投资过度和投资不足样本按照货币松紧进一步分组以检验假说2、3。依照本文第三部分的分类方法,2008年、2012年划分为紧缩货币期间,而2009年、2010年、2012年划为宽松货币期间。表5的第(1)(4)列是对假说2的回归结果。从中看出,紧缩货币期间未预期的风险投资系数为负但不显著,微弱证明了未预期的风险投资能抑制企业过度投资;而在投资不足时T值显著,表明货币紧缩时未预期的风险投资能发挥治理作用,减缓企业投资不足。而在货币宽松时,如第(2)(5)列所示,未预期的风险投资作用不显著,和前文的理论综述一致,验证了假说2。表5的第(3)列是对假说3的回归结果。从中看到,宽松货币期间未预期的风险投资和机构投资者交乘项系数显著为负,其他情形均不显著,表明货币宽松时市场的扭曲程度小,中间市场投资者能协同发挥监督治理作用,抑制企业过度投资。从系数绝对值来看,交乘项系数的绝对值大于未预期风险资本珚VC和机构投资者Inst系数的相加值,说明联合作用力度大于单独作用力度之和,验证了假说3。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检验结果的稳健性,我们进行以下替换:(1)用“营业收入增长率”替代托宾Q值;(2)关于货币政策松紧度的指标,取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银行家感受货币政策“适度”比例的中位数,低于中位数的定义为“紧缩”货币政策,高于中位数的为“宽松”货币政策;(3)依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重新分类,除工业类因行业内差异显著而按二级代码分类外,其余行业按一级代码分类进行计算。对所有的替代变量重新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表明在所有的重要结论上基本与前文保持一致,表明模型的稳健性。

四、结论和建议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5篇

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寻求快速发展,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因此它们为了得到风险投资资金,会展开竞争。在竞争过程中,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可能会极力把自己“包装“的非常完美,隐藏自己的不利信息,从而他们各自有两种策略可供选择:欺骗和不欺骗两种策略。选择欺骗策略时,创业企业会向风险投资家公开自己的有利信息,但隐藏自己的不利信息。如果选择不欺骗策略,创业企业会向风险投资家公开自己的有利信息,并公开自己的不利信息。两个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在争取风险投资者投资时,可以选择欺骗和不欺骗。它们的策略空间如下:(1)两个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同时选择欺骗的策略:他们争取到风险投资家的投资,收益均为E1。(2)两个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同时选择不欺骗策略:他们争取到风险投资家的投资,设收益均为E2。(3)一个高新技术创业企业欺骗、一个不欺骗:如果一个高新技术创业企业采取欺骗的投资测,那么他的收益肯定会高于采取不欺骗的创业企业的收益,设其收益为(E4,E3)两个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博弈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这个博弈中,E4>E2>E1>E3,存在一个占优策略均衡,即创业企业都会采取欺骗策略,而他们都采取不欺骗的策略不是一个均衡,因此,任何一个理性的创业股东都不会提供真实信息。结论1:从高新技术创业企业争取风险投资资金的角度看,采取欺骗的策略是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竞争的最优策略,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会因此加剧,进而最终导致二手车市场的出现。

2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博弈模型(II)

风险资本家无时无刻不在寻找着好的创业企业,因为好的高新技术创业企业能不断提供好的创意,让其资本得到升值。但通过上面的博弈分析知道,高新技术创业企业之间为了争取到风险资本家的投资,会采取欺骗策略,即隐藏其企业的不利信息。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特殊性,风险资本家搜集创业企业信息的成本很高。虽然如此,风险投资家为了得到有发展潜力的创业公司,他们可能会先投资,以抢占先机。此时,面对众多的高新技术创业企业,风险资本家可以选择两种投资策略:严格的审查创业企业和不严格审查创业企业,前者会严格审查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信息,后者则不做严格审查。两个风险投资家的具体策略如下:(1)两个风险投资家同时选择不严格审查的策,他们投资的高新技术创业企业有好的创业企业和坏的创业企业,收益均为V1。(2)两个风险投资家同时选择严格审查的策略:他们投资的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应为好的创业企业,设收益均为V2。(3)一个风险投资家严格审查、一个不严格审查:如果一个风险投资家采取不严格审查策略,其投资的创业企业就较多,投资风险越大,预期收益也就越高,因此选择不严格审查的风险投资家的收益会大于另一个风险投资家,其收益为(V4,V3)在风险投资市场上,风险投资业务发展初期,风险投资家的目的是为了寻找好的创业企业,因为它们能够为风险投资提供高额回报。与此同时,由于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创业成本很低,只需注册个公司,其后续运营资本则主要依靠风险投资家的投资,因此存在一些专门为了骗取风险投资家投资而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随着风险投资家投资的创业企业的增加,其投资的不好的创业企业的占有率也在不断增加,承受的风险增长速度比收益增长速度快,另外结合上面的博弈中V4>V2>V1>V3,可以看出风险投资家对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投资存在“囚徒困境”情况。如果进行无限次博弈,可以看出两者的最佳策略均为不严格的审查投资策略,这样就会造成很多投资是不必要的,也就是说,博弈均衡状态下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即对风险投资家A、B来说,他们无法集中精力去管理所投资的创业企业,而是去寻找更多的创业企业进行投资,从而使自己的资金发挥更大控制作用。从整体来看,不严格审查创业企业的情况下,整个社会的收益是2V1,小于风险投资家都严格审查创业企业可能获得的收益2V2,也不是最佳选择。只有两个风险投资家都严格审查创业企业的投资条件,即采取(严格,严格)的博弈策略,才能在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同时使得整体效益最大化就无限次博弈来说,两个风险投资家的最佳策略均为不严格审查。然而这非常容易导致风险投资家之间的激烈竞争,一方面高新技术创业企业欺骗风险投资家以获得更多的投资,另一方面风险投资家也通过不严格审核创业企业的的信息等方式投资更多的创业企业。这会使风险投资市场越来越混乱,创业企业欺骗投资的行为经常发生,最终导致像我国温州地区的民间借贷一样,很多企业老板因无法偿还贷款而“跑路”。最后国务院不得不专门针对温州的民间借贷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这对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可见胡乱投资会给风险投资市场造成很严重的负面影响。结论2:如果仅从风险投资家寻找好的创业企业来看,则风险投资家博弈的最优策略为采取不严格审查策略,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会因此加剧,最终会导致骗取投资行为的发生。

3基于声誉模型(KMRW)模型的风险投资家与高新技术创业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III)

由于风险投资家与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非常普遍,因此,很容易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根据模型(II),风险投资家投资时的最佳策略为不严格的审查策略,对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信息不做严格审查。于是风险越大的高新技术创业企业越热衷于争取风险投资家的投资。而争取投资成功后越容易给风险投资家造成损失。由于风险投资家搜集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信息不仅困难而且成本大,只有合作中才能发现企业的好坏,为了寻找到更多好的创业企业进行投资,他们就“广泛撒网”,很多创业企业利用这个机会骗取投资,造成风险投资市场上的二手车问题,即最后风险投资市场上争取到风险投资的创业企业的信用越来越差。声誉可以在市场交易中保证契约执行的作用,从而缓解了由于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声誉由此成为在不同的市场中提高交易效率的机制。下面本文用声誉模型来分析风险投资家和高新技术创业企业之间的博弈行为,以减少风险投资市场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影响,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参照模型(I),假设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在争取风险投资家投资时,可以采取欺骗和不欺骗风险投资家的策略。根据结论2的情况,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风险投资家往往会采取信任高新技术创业企业,设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和风险投资家采用(欺骗,信任)的策略的收益为(E1,V1),而采用(不欺骗,信任)策略收益为(E2,V2),这种情况的结果如表3所示:表3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博弈支付矩阵假设风险投资家、高新技术创业企业进行不完全信息博弈,他们之间的博弈分为如下两个阶段:(1)在第一阶段,风险投资家首先采取行动,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风险投资家可以选择信任企业,也可以不信任。如果风险投资家选择不信任,则博弈结束;如果风险投资家选择信任,则博弈进入第二阶段。(2)在第二阶段,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将会采取行动。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可以选择欺骗风险投资家,也可以选择不欺骗。如果高新技术创业企业选择后一种情况,即不欺骗,他们博弈结果如图3所示,为(E1,V1),否则为(E2,V2)。为了使分析更有意义,本文结合实际情况,假设E1>E2,V1<0<V2。如果这场博弈是单次博弈,那么博弈的均衡结果就是风险投资股东不相信高新技术创业企业,两者的收益均为0。因为风险投资家如果选择信任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就会使创业企业占选择主导权,其会在欺骗不欺骗之间进行选择,选择欺骗给他带来的收益为E1,而选择不欺骗给他带来的收益为E2。当博弈均衡时,高新技术创业企业一定会选择欺骗风险投资家而使风险投资家损失V1。因此,选择信任会使风险投资家损失V1,风险投资家最佳选择是不信任。因此,如果是单次博弈,那么互相不信任就是唯一均衡的结果。假设风险投资家和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可以进行无限次重复博弈。并假定他们共同的时间贴现因子为δ(0<δ<1),如果风险投资家选择信任高新技术创业企业,高新技术创业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信誉以争取到更多投资,就会认真对待风险投资家的信任。因此,如果风险投资家和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相互信任,在无限期情况下,他们的贴现收益分别为式(1)和(2)所示。在模型(II)中,只要贴现因子高于某一临界值,高新技术创业企业从欺骗中得到的收益的贴现值小于未来收益的贴现值时,就会出现合作的结果。但是,在这个博弈中,需要博弈双方都是固定不变的。如果博弈双方中一方固定而另一方变动,合作博弈仍然是可以实现的。结论:(1)高新技术创业企业选择不欺骗带来的收益越大,即创业企业的良好声誉给其带来的收益越大,创业企业越不会进行欺骗;(2)高新技术创业企业选择欺骗带来的收益越大,即创业企业的坏声誉对其收益的影响越小,创业企业越有激励进行欺骗;(3)声誉对高新技术创业企业长期利益的影响越大,即贴现因子越大,创业企业越有激励表现的诚实。风险投资家投资后通常采取分阶段投资的方式,而每个阶段的投资必须建立在创业企业已经完成上一阶段要求的基础上,才会继续投资。但是,分阶段投资时风险投资家的道德风险就会损害高新技术创业企业的利益。青木昌严(2000)通过对美国硅谷的创业投资案例分析会发现,风险投资家的投资模式一般是“锦标赛”式,即他们在第一阶段投资很多家企业,然后观察各个企业的市场表现,从而选定一家最受市场“亲睐”的企业,抛弃其他的企业,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创业企业的利益。Bachimann和Schindele(2006)研究风险投资家在参与创业企业技术创新开发的过程中,风险投资家可能会“窃取”商业机密,最终影响创业企业的成功。Kishida(2002)的研究也发现,有实力的风险投资家掌握了创业企业的技术后,以单独开发创意来要挟创业企业,也是导致创业企业利益受损的现象。因此,本文提出模型4。模型4:风险投资家投资后,他可以选择的策略有:长期合作或者中途欺骗。如表4所示:表险投资家和高新技术创业企业之间的博弈支付矩阵风险投资家欺骗不欺骗高新技术创业企业信任(X1,Y1)(X2,Y2)不信任(0,0)(0,0)这个博弈的过程和模型(II)中的情形相似,因此,可以得到如下结论:结论:(1)风险投资家选择不欺骗带来的收益越大,即风险投资家的良好声誉给其带来的收益越大,风险投资家就不会进行欺骗;(2)风险投资家选择欺骗带来的收益越大,即风险投资家的坏声誉对其收益的影响越小,风险投资家就越有激励进行欺骗;(3)声誉对风险投资家长期利益的影响越大,即贴现因子越大,风险投资家越有激励表现的诚实。

4结论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风险投资作为高科技产业的催化剂和孵化器,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本文对国内外学者在风险投资后管理内容方面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并指出风险投资后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增值服务和监控两大部分,并介绍了各部分所包括的各种管理活动。[关键词]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后管理内容增值服务和监控风险投资后管理包括了除现金投入外的其他一系列投入(Fried和Hisrich,1995),Tyebjee和Bruno(1984)将风险投资后管理的内容归纳为4个方面:帮助招募关键员工、帮助制定战略计划、帮助筹集追加资本、帮助组织兼并收购或公开上市等。随着风险投资实践的发展,国内外一些学者在Tyebjee和Bruno的基础上对风险投资后管理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研究。一、国外研究综述Gorman和Sahlman(1989)发现风险投资家在投资后参与管理活动上大约花费60%的时间,他们根据对风险投资家的调查得出如下的结论:风险投资除了向被投资企业提供资金外,还提供建立投资者网络、评估和制定经营战略、为管理团队物色合适人选等三方面的支持。Barney等(1996)发现风险投资家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的帮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管理建议,包括提供有效的财务建议,提供合理化的经营建议、提供合理化的管理建议等;另一类是运营帮助,包括为被投资企业介绍客户、介绍供应商、帮助被投资企业招募员工等。Dotzler(2001)发现风险投资家的管理参与活动包括融资顾问、战略建议、招募高层管理者、充当CEO智囊团、组织和激励体系建设、管理层业绩反馈、选择其他专业服务(如法律等)、与其他公司的战略联系、营销、工程技术咨询等多个方面。Knockaert等(2005)将风险投资后管理活动分为监控活动和增值活动两部分,其中,风险投资家的监控活动包括监控财务状况、监控市场营销状况、监控股权变动、监控CEO的报酬、监控追加借款等;增值活动包括制定战略计划、充当管理团队的参谋、招募CEO或CFO等高层管理人员、招募新员工、联系潜在客户、组建有效运行的董事会、运作管理等。二、国内研究综述和许小松(1999)将“Post-investmentActivities”译为“投资后管理”,并指出其内容包括“设立控制机制以保护投资、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募集追加资本、将企业带入资本市场运作以顺利实现必要的兼并收购和发行上市”。[1][2][][]项喜章(2002)指出风险投资后管理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两部分即增值服务和监控,增值服务是风险投资家为被投资企业所提供的一系列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帮助寻找和选择重要管理人员、参与制定战略与经营计划、帮助企业筹集后续资金、帮助寻找重要的客户和供应商、帮助聘请外部专家、帮助实现并购或公开上市。付玉秀(2003)通过调查发现风险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监控主要包括对重大决策的制定、重大人事变动、资金运用、财务状况、市场营销等活动的监控,对经营计划的制订的监控强度一般,而对被投资企业的融资行为和日常经营监控较弱;风险投资家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的增值服务主要是参与制定战略与经营计划、辅助财会管理、帮助企业筹集后续资金、帮助聘请外部专家、提供管理技术/经验知识、传授营销技能开拓市场、帮助寻找重要的客户和供应商。三、国内外研究述评综合国内外有关风险投资后管理内容的研究,本文归纳出风险投资后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值服务和监控两部分,并认为,增值服务主要包括风险投资企业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的战略上的支持、关系网络资源上的支持、人力资源管理上的支持、后续融资上的支持、生产运作上的支持等几方面(Liu、Cui和Fan,2006;Liu和Fan,2006);风险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监控主要包括对被投资企业重大决策、经营计划的制定、重大人事变动、市场营销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运营绩效等的监控。参考文献:[1]FriedVH.andHisrichRD.Theventurecapitalist:Arelationshipinvestor[J].CaliforniaManagementReview,1995,37(2):101~113[2]TyebjeeT.T.,BrunoA.V.Amodelofventurecapitalistinvestmentactivity[J].ManagementScience,1984,30(9):1051~1066[3]GormanM.andSahlmanW.A.Whatdoventurecapitalistsdo?[J].BusinessVenturing,1989,4:231~248[4]BarneyJ.B.,BusenitzL.W.,FietJ.O.,etal.Newventureteams''''assessmentoflearningassistancefromventurecapitalfirms[J].JournalofBusinessVenturing,1996,11(4):257~272[5]DotzlerF.Whatdoventurecapitalistsreallydo,andwheredotheylearntodoit[J].TheJournalofPrivateEquity,2001,winter:6~12[6]KnockaertM.,LockettA.,ClarysseB.,etal.Dohumancapitalandfundcharacteristicsdrivefollow-upbehavourofearlystagehightech.VCS[A].VlerickLeuvenGentManagementSchoolWorkingpaper,2005,20[7]许小松:风险资本市场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8]项喜章:论风险投资后管理[J].探索,2002,4:97~100[9]付玉秀:创业投资风险管理机制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3[][][1][2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有限合伙制税收风险投资者结构风险投资家市场

一、有限合伙制及其在我国风险投资领域的应用现状

有限合伙(LimitedPartnership)制是英美法系国家中一种十分重要的企业形式。它是指一个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和其他法人组成的经营商业、分享利益的团体。在有限合伙制中包括普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两种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并且对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的参与,对有限合伙的债务也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作为一种“人合”和“资合”的企业制度,有限合伙制能够有效地解决风险投资行业中的委托人—人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大大降低企业的成本和运营成本,并且能够有效激励风险投资家努力工作等优势,现在已经成为了国际上风险投资组织的主流模式。但是,我国在2006年8月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中明确和引入了“有限合伙企业”这一新的商业组织形式后,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中大多数仍以公司制为主,采用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组织可谓凤毛麟角。究竟是哪些因素造成了有限合伙制在我国的应用和推广,本文将从这个角度进行探讨。

二、阻碍有限合伙制应用的几个因素

1.税收风险对有限合伙企业造成的负担

对于税收方面的政策,各国的通行做法是只对法律上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企业才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国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机构作为非独立主体资格的营业组织,在税收上享有直接课税的待遇(flowthroughtreatment),而投资人在风险投资组织具有盈利并且接受收益时,仅仅以分配额承担纳税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避免了既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由于这种运营成本上的降低,也是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大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而非公司制的主要原因之一。而我国的有限合伙制企业尽管不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主体资格,仍要面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而作为个人投资者同时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目前我国有关的税法,涉及到有限合伙纳税的解释至少有3种~5种。根据合伙企业所得税纳税细则来讲,可能是35%,假如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是2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是25%,参照美国(黑石)有限合伙人,纳税则是15%;而如果根据合伙企业法,是个人股,则无需纳税。

这样,由于税法规定上的混乱和解释不清,国内风险投资机构采取有限合伙制将面临很大的风险。如果相关的税收政策不能进行调整,有限合伙制的企业仍将面临双重征税的负担,其制度的优势将大打折扣,影响其推广。同时,由于这种高税收政策,也势必将我国庞大的民间闲置资本拦在了风险投资大门之外。

2.投资者结构对选择有限合伙制的限制

发达国家风险资本组织的演变过程中是一种很特殊的“逆向演变过程”,即一般的企业制度是从业主制到合伙制,再发展到有限公司制,最后演变为公众公司;而风险投资组织是从公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到有限合伙制组织。在这样的一个逆向演变过程中,我们认为投资者结构的变化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从最初的天使投资到现在的各种风险投资组织,风险投资的投资者从个人投资者转变为成熟的机构投资者,例如:在美国,最大的风险投资者是养老基金、各种保险公司等等。拥有成熟投资理念和获取信息充分的机构投资者是有限合伙制能够实行的重要原因。个人投资者盛行会导致分散的股权结构而造成“搭便车”问题,这样会严重影响风险投资组织的治理效率;而当投资者仅仅为有限个机构投资者组成有限合伙人时,其治理效率无疑会提高。

在我国的投资者中,绝大部分是个人投资者,缺乏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并且,《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这种限制主要是出于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以防国有资产流失。但是,这样一来,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等虽是国内大量闲散资金的主要汇集者,其从事投资活动就受到了法律的限制。同时,各种非金融机构,如许多国有企业,由于其体制和盈利能力有限的问题,尚不具备投资风险事业的能力。再次,许多富裕的个人,要么投资理念趋于保守要么投机心理强,追求短期利益,均不能够成为有限合作人。因此,在我国目前这样的投资者结构中,能够成为合格的有限合伙人的机构和个人少之又少,这对于我们选择有限合作制无疑是一个很大的限制。

3.风险投资家市场的不健全

有限合伙制企业的最基本结构就是包含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如果说我国目前投资者结构的现状使得有限合伙人的选择面临困难,那么风险投资家的现状就使得选择合适的普通合伙人的情况更加严峻。在国外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的运作中,风险投资家起着关键作用。风险投资家作为普通合伙人,是风险资本的经营管理者,对企业亏损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投资家的责任同风险资本的成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就对风险投资家管理风险资本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同时,风险投资家个人的声誉和信用等问题也成为了投资者选择的重要指标,进而影响企业的融资能力。再者,由于有限合伙制要求风险投资家的出资比例虽然仅为1%,但是其绝对数额很大。同时,根据张维迎(1994)提出的一种“财富传递”理论,即认为物质资本作为信号可以反映个人的经营能力,因此,对于有限合伙制中对风险投资家个人财富的高要求也有利于解决其甄别问题。

国外风险投资较为发达的国家一般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风险投资家市场,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化创业投资管理人才。而在我国,由于风险投资处于探索阶段,发展时间比较短,国内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人绝大多数只有几年的从业经历,积累的实践经验较少,个人出资能力有限,甚至还有很大一部分创业投资管理人员是直接由政府部门任命,素质不高,未能形成一个有效的风险投资家市场。因此,如何催生真正能凝聚财富、知识和管理智慧的普通合伙人市场,是我国采取有限合伙制对风险资本进行管理需要解决的最迫切的问题。

三、建议和对策

上述三个方面的探讨主要是从我国相关法律和资本市场的环境来进行的,要真正实现有限合伙制的本土化必须从我国特有的社会制度和经济背景出发,积极探索这种制度的适应方式。具体来说,可以从下述几个方面入手:

1.减轻有限合伙制企业的纳税负担

对税法的解读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应该再缴纳企业所得税,避免双重纳税对企业造成的负担。

2.放宽对有限合伙人的限制

吸引有实力的有限合伙人,对现有的《保险法》和《商业银行法》进行修订,鼓励各种保险机构以及有实力的企业进入风险投资行业。

3.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进一步加强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声誉机制的作用,积极培养一大批职业风险投资家市场,为有限合伙制风投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张陆洋:风险投资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

[2]肖阳李爱平:高科技产业发展与风险投资的治理机制风险投资导论.管理科学,2003年12月

[3]邓金鑫郭振国:中国创业投融资对接效率初探———基于创业投资公司委托问题的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6年第6期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8篇

近年来,随着高科技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竞争也转变为以高科技为主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状况成为决定一国国际竞争实力的关键因素。因此,与高科技密切相关的风险投资也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

(一)风险投资的定义

风险投资指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科技项目及其产品开发领域,以期在促进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过程中获得资本收益的一种独特的投资活动。由于风险投资是一种将资金投向风险较大,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创企业以谋求高收益的特殊商业性活动。它有以下四个特点:

1、由风险投资人周而复始地进行风险投资。

2、以股权投资方式,积极参与投资事业,不仅投入资金还提供咨询帮助并协助企业进行经营管理。

3、它是一种长期性、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与股票、基金、国库券等投资方式相比,风险投资的长期回报率可以达到20%左右。但这种高回报率是建立在高风险基础上的,因此必须具备驾驭风险的能力。

4、它的目的是追求投资的股权早日收回,而不是以控制被投资公司所有权为目的。

5、风险投资不只是一种投融资体系,而且是一种集资金融通、企业管理、科技与试产品的开发等诸多因素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活动。

(二)风险投资的构成要素

风险投资是由风险资本、风险投资人、投资对象、投资期限、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式六要素构成的。

1、风险资本

风险资本是指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的快速成长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公司的一种资本。风险资本通过购买股权、提供贷款或既购买股权又提供贷款的方式投入这些企业。

2、风险投资人

风险投资人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风险资本家:他们是向其他企业投资的企业家,与其他风险投资人一样,他们通过投资来获得利润,但不同的是风险资本家所投出的资本全部归其自身所有,而不是受托管理的资本。

(2)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的种类有很多种,但是大部分公司通过风险投资基金来进行投资,这些基金一般以有限合伙制为组织形式。

(3)产业附属投资公司:这类投资公司往往是一些非金融性实业公司下属的独立风险投资机构,他们代表母公司的利益进行投资。这类投资人通常主要将资金投向一些特定的行业。和传统风险投资一样,产业附属投资公司也同样要对被投资企业递交的投资建议书进行评估,深入企业作尽职调查并期待得到较高的回报。

(4)天使投资人:这类投资人通常投资于非常年轻的公司以帮助这些公司迅速运营。在风险投资领域,“天使投资人”这个词指的是企业家的第一批投资人,这些投资人在公司产品和业务成型之前就把资金投入进来。

3、投资目的

风险投资虽然是一种股权投资,但投资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企业的所有权,不是为了控股,更不是为了经营企业,而是通过投资和提供增值服务把投资企业作大,然后通过公开上市、兼并收购或其它方式退出,在产权流动中实现投资回报。

4、投资期限

风险投资人帮助企业成长,但他们最终寻求渠道将投资撤出,以实现增值。风险资本从投入被投资企业起到撤出投资为止所间隔的时间长短就称为风险投资的投资期限。作为股权投资的一种,风险投资的期限一般较长。其中,创业期的风险投资通常在7-10年内进入成熟期,而后续投资大多只有几年的期限。

5、投资对象

风险投资的产业领域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以美国为例,1992年对电脑和软件的投资占27%;其次是医疗保健产业,占17%;再次是通信产业,占14%;生物科技产业占10%.

6、投资方式

从投资性质看,风险投资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直接投资,二是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三是提供一部分贷款或担保资金同时投入一部分风险资本购买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但不管是哪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人一般都附带提供增值服务。

风险投资还有两种不同的进入方式:第一种是将风险资本分期分批投入被投资企业,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既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又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第二种是一次性投入,这种方式不常见,一般风险资本家和天使投资人可能采取这种方式,一次投入后,很难也不愿提供后续资金支持。

(三)风险投资的发展及意义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风险投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是因为一方面,一个国家或地区风险投资发展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关系到这个国家或地区高新技术的发展水平和实际活能力的高低,并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国和该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一个最好的例子是美国,1964年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mericanResearchAndDevelopmentCoporation简称ARD)的建立,正式标志着风险投资登上历史舞台,美国在其高科技企业的推动下,缔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神话,引发了互联网为特征的新一轮产业革命,同时也开创了“新经济”时代。另一方面,风险投资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风险投资本身也迅速的发展壮大起来。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最早萌发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受我国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政策的影响,我国的高科技企业将会越来越多,对风险投资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从风险投资主体来看,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已呈多元化格局;从行业发展的环境来看,政府、企业及其他组织的介入,为风险投资行业的运作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提供了有利条件;从风险投资运作方式看,国内形成了许多运作模式,为探索有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正进行着积极的实践。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风险投资的财务运作研究和以完善和规范风险投资的实际经营运作,有利于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和经济的腾飞。

综上所述:发展风险投资,有利于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发展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整个产业体系的质量水平,支持了整个工业中最先进的部分,有利于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发展风险投资,有利于增加大量就业机会。发展风险投资,有利于受风险投资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研究开发事业,增加我国研究开发资金的来源,弥补政府科技投入的不足,增强了本国经济的全球竞争力。发展风险投资,培育了一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都已经成为新技术革命中的生力军。发展风险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带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的需要。

二、风险投资财务运作

风险投资一般不控股风险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也不直接干预风险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依靠风险投资家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广泛的信息渠道为风险企业提供指导,协助创业家使风险企业快速成长。风险投资的主要收益来源不是风险企业的利润分配,而是投资的资本收益即选择合适的退出渠道,通过转让或出售风险投资家手中所持有的风险企业的股票来实现其投资收益。风险投资的发展要有投资、融资和退出的结合。

风险投资的财务运作包括筹集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和风险投资的退出四个过程。

(一)筹集风险资本

风险资本,即风险投资资金,指用于高科技创业,高科技产品或项目开发的高风险资金。筹集风险投资资金是风险投资企业进行运作的第一步,风险资金的筹集方式受风险资金来源主体的影响和制约。筹集的难易、快慢取决于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风险投资企业的过往业绩在同行业中的声誉和从业经验等因素。风险资本是权益资本,其投入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企业的所有权,而是投资对象的高增长高收益,因此其筹集方式主要是私募。就一般的风险投资公司所设立的风险投资基金而言,风险资金的筹集主要是通过私募方式进行,即以私下的方式向机构投资者,大企业和富有家庭进行筹集,风险投资企业可以先向从前合作过的投资者募集资金,因为彼此之间相互了解,可以降低由于信息缺乏而导致的成本,同时也节约了时间,其次,风险投资企业,还得向可能的潜在投资者及其咨询者游说,以尽可能扩大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增加稳定性。因为风险投资基金一般都进行长期投资,是作为长期资本的,一旦投资者中途撤出资金将对基金造成很大的压力。

由于我国正处于风险投资的初始阶段,我国的风险投资的法规还不健全,公募的筹资方式还不宜,如果采用这种方式易形成非法集资。

政府的直接参与也可以大大推动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政府政策性资金投入一般包括政府政策性贷款和直接的财政投资。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政府在发展风险投资时都给予了大力支持,虽然这种政策性资金投入在风险筹集的资金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它却能起到引导投资的推动作用。例如,美国政府在1985年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局(SBA),并建立SBIC.它直接受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管辖,并可从后者得到低息贷款。此外,SBIC还享受一些税收上的优惠。1958-1963年,美国约有692个公司注册为SBIC,共筹集私有权益资本4.64亿美元。与此相比,ARD在它建立的头13年共筹集了740万美元。

从其它筹资渠道上看,风险投资家难以通过商业贷款这种金融渠道从传统商业银行筹集到风险资本。因为首先传统商业银行一般仅提供借贷资本,其次,传统商业银行投放资金强调安全性、流动性、风险承受低且大多数还需要抵押或担保。

(二)风险投资决策

风险投资,主要以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项目或企业投资为对象。因此,对企业或项目价值进行计算分析与评价是不可少的,有利于对项目的选择。目前,项目投资分析评价指标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贴现指标,即考虑了时间价值因素,主要包括净现值、现值指数、内含报酬率等;另一类是非贴现的指标,即没有考虑时间价值因素的指标,主要有投资回收期、会计收益率等。但是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中的绝大多数的项目为公司或企业或是一个可以独立运作的研制或经营实体,因此在运用这些指标时就要把项目放在一个企业的高度来整体、系统地考虑其相关因素对投资的影响。

对投资进行评价的第一步就是确定现金流量。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的最基本原则是:只有增量现金流量才是与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投资一个项目,从现金流的角度来看,最终目的是看其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量以保证每年的投资收益以及资本退出时的高收益。在实际分析评价中,营业现金流量=税后利润+折旧=收入*(1-税率)-付现成本*(1-税率)+折旧*税率,其中:税率为所得税率,收入为现销收入,付现成本为需用现金支付的成本。计算营业现金流量的重要意义在于:营业现金为企业的最主要的一项现金流量,只有在短期内,就能产生足够的营业现金流量的项目,才是真正的具有高成长性的项目,才属于风险投资的对象。

1、常用的贴现现金流量分析评价方法有以下三种:

(1)净现值法

净现值是指投资项目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减去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的差额。即把所有现金流入流出都按照一定的贴现率进行折现,然后求差额。如净现值为正数,即贴现后现金流入大于现金流出,该项目的投资报酬率就大于预定的贴现率;如净现值为零,即贴现后的现金流入等于现金流出,该项目的投资报酬率就与预定的贴现率相当;如净现值为负数,即贴现后的现金流入小于现金流出,该项目的投资报酬率就小于预定的贴现率。

现金流出量主要为风险投资公司对项目的投资款,包括初始投资及其分阶段的后续投资款,现金流入量主要为投资后项目自身产生的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NPV为净现值;

贴现率i应采用风险投资公司规定的最低收益率;

年限n应为从投资之日起至拟定退出之日止;

Ik第K年的现金流入量;

Ok第K年的现金流出量。

净现值为正数且大,从现金流量的角度而言项目可行;为零时或稍大于零则需要结合其它情况判断是否值得投资;为负数时通常不可取。与净现值相对的还有是现值指数,只不过是将差数变成比值来确定投资可行度,净现值反映的是投资的效益,而现值指数则反映的是投资的效率。

(2)内含报酬率法

内含报酬率是指能够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的现值的贴现率,或者称为使投资项目净现值为零时的贴现率,其是根据项目的现金流量计算的是项目自身的投资报酬率,其准确性直接取决于投资项目现金流量数据的准确性。即使下式相等的i:

式中各因素的含义同净现值,其判断标准是项目自身的报酬率要超过风险投资公司要求的最低报酬率。

(3)投资回收期法

回收期是指投资引起的现金流入累计到与投资额相等所需要的时间,其表示收回投资所需要的年限。贴现的投资回收期分析法就是直接利用净现值法的公式,改变其条件而进行计算分析,使净现值等于零时的个数就是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

使NPV等于零时的N点,即项目的投资全部收回,现金流入等于流出,只要超过N就可以获得超额收益,此期间越短就越符合风险投资的规则,但至于短的标准的回收期的判定则需要或投资公司的投资人员有一定的经验和总结。

2、非贴现的分析评价方法有两种:

(1)投资回收期法

当原始投资一次投出,每年的现金净流入量相等时:回收期=投资额/每年的现金净流量;当每年的现金净流量不等,或原始投资分阶段投出的,按其全部投资与逐步收回的现金净流入量相比较计算得出,也即是使下式成立的N为回收期,这种方法不能反映投资的主要目标——净现值的大小,与风险投资所注重的起步快、成长迅速的项目仍有着较大的区别,同时因其未考虑时间价值,导致夸大了投资回收的速度,因此提出的结论只作参考。

(2)会计收益率法

会计收益率=年平均净收益/原始投资额

由于其使用的是普通的会计收益,而此收益容易受到人为等因素的调节,不如现金流量那样客观;同时没有考虑时间价值因素,等额收益在不同年度价值相等地,实际上会夸大项目的盈利水平,所以有时会导致错误决策。

在运用上述的分析评价之后,就可以对项目进行初步的财务判断。当项目的历史财务报告数据及其它资料较为真实,未来财务预测资料较为准确,近年和未来预计收益质量较高,企业自身价值较大,相关投资决策指标都较令人满意且符合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要求时,拟投资项目的初步财务论证可以通过。否则,初步财务论证淘汰,除非其具有战略投资意义或其它特殊情况。因此,对企业或项目价值进行计算分析与评价就成为不可或缺的一步,同时也成为决定投资进入和投资退出营运的重要依据。

(三)投资管理

风险投资家向风险企业投入资金后,将加入其董事会并或多或少地参与对企业的监管。某些风险投资公司倾向于想参与管理,但是没有能力,与企业保持一种松散关系;但绝大多数公司则保持了较为紧密的联系。以上做法通常在双方刚开始的投资协议中已被专门列示,一旦企业违背了这些条款,风险投资公司便可以自动获得控制权,通过其委派的董事对企业经营进行干预,并从此对所作的投资进行密切的监督管理,同时通过协助与建议的方式,为风险企业创造更大价值。

1、监督管理

风险投资家必须对风险企业的运行进行密切的监督,一旦发现潜在的危险,就迅速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防止损失。为此,风险投资家都派出代表进驻企业进行“贴身”管理。他们要掌握企业技术开发和新产品试制的最新结果,了解市场同行的最新动向,阅览风险企业每月的财务报表并出席几乎所有的董事会议。具体来说,风险投资家通常是通过以下一些方式和手段控制或影响风险企业的:

(1)拥有风险企业的董事会席位而且都超过半数席位,以掌握控股权。

(2)拥有投票权。风险投资家无论是否持有可转换优先股,都将拥有投票权。

(3)控制新一轮融资。在风险企业有融资要求时,风险投资家有优先注资的权利。风险投资家也可以发挥自己控股的优势,不仅可以自己拒绝继续融资,还能影响其他投资者也拒绝融资。

(4)风险企业出售公司股份或与其他公司合并等重大事件必须经过风险投资企业的同意。

(5)风险投资企业定期视察风险企业,检查产品开发计划书、工资及奖金发放情况、会计报表等。

2、创造价值

风险投资家队伍一般是优秀的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金融家、法律咨询专家的组合,某些人甚至集以上多种专长于一身,对风险企业的各种情况都比较了解。他们经验丰富,既可以较早地察觉到诸如现金流量不足等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降低企业的运行风险,也可以作为企业的重要的咨询顾问,为企业的发展战略、重大经营决策提出重要的建议;而且,他们敏锐的洞察力也常有助于发现未来将出现的新机会。他们通常在如下方面对风险企业提供指导与协助:

(1)风险投资家为风险企业扩充人才资源和调整人才结构发挥关键的作用,能为风企业招募重要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风险投资家见多识广,经验丰富,掌握着较大的人才库,对人才的特长、薪酬了解比较到位。风险投资家可以以合适的代价协助招募合适人选,使风险企业少走弯路。另外,风险企业的管理多不完善,任人唯亲,在人员调整上下不了“狠手”,而风险投资家目光犀利,在企业管理中相对独立,可以相对独立地解雇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风险投资家为风险企业带来最新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方法,对风险企业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风险投资家长期从事协助新企业成长的事务,并经历了许多类似的事,他们的丰富经验与建议对新企业十分重要;而且,他们对潜在的机会与问题的敏锐洞察力也是风险企业的宝贵资源。

(3)风险投资家为企业走向更宽广的发展道路提供无可取代的助力。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的发展战略提供咨询与建议,并协助其完成。风险投资家通常对行业状况和金融市场都非常熟悉,对于新企业的成长、发展战略联盟、收购、出售、合并等相关事务有丰富经验,并与业内企业集团有广泛而深入的接触,通过把新企业家介绍给相关大企业等方法,为新企业与大企业集团合作甚至并购搭起信任的桥梁。

(4)风险投资家协助风险企业把产品导入市场。新企业的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是价值实现的新鲜的血液,这个过程比较艰难。特别是对凭借新技术产品创业的技术专家来说,这是一个陌生的领域。但由于有熟悉行业和市场的风险投资家对市场营销策略的建议,如市场细分策略与产品的定价策略等,并通过自身的关系协助风险企业与关键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建立并维持稳定关系,这个过程就变得相对简单了。因为风险投资家与行业内的许多商户都有接触,甚至有时候这些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就是风险投资家现在或以前所投资的企业,这无疑极大地方便了风险企业的运营。

(5)风险投资家帮助风险企业建立银行信誉和商业信誉,为风险企业融资拓宽渠道。新企业由于经营时间短、资金势力弱、抵押物少,银行信誉难以建立起来。风险投资家把新企业介绍给银行家、金融机构等,协助其与信贷部门建立信任关系,为风险企业获得更多的或低成本的资金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由于风险投资家从中作保,风险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相互赊销、免息挂帐、期货买卖成为可能,风险企业有限的运营资金能产生乘数效应,经营发展的路更宽了。

(四)风险投资的退出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整个风险投资运作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高额投资回报的吸引和诱惑,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家是不会冒着高风险去投资的。这样风险资本市场也就无从发展,风险资金就会成为无米之炊、无源之水。因此无论以何种形式组成的风险投资基金,它都会在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一定时间后,选择适当的时机退出风险企业,收回原来的投资。

撤出投资的方式有首次公开上市、合并收购、企业回购和破产清算四种。

1、首次公开上市。风险企业通过公开上市将获得最高的市场价值,因此,上市变现是对风险企业投资各方最好的结果,是首选方案。而且,对风险企业的原业主来说,企业可以维持独立性,并且日后可以继续从公开市场上融资;对于风险投资家来说,有关法规限定必须在一定时期内继续持有企业股票,继续参与风险企业的事务直到股票最终售出或分配给投资者。

2、合并收购。风险企业的价值通过谈判决定,一般不如公开上市高,但风险投资家和投资者却可以马上得到现金或具有流动性的有价证券。

3、企业回购。实际上,为了保证风险投资者的利益,回购的定价方式、期限等通常在投资之初就已在投资协议当中商定好了。这种回购是指由风险企业在限定期限内购回风险投资家所持有的有价证券。对于大多数投资来说,这是一种后备撤出方式,只有当风险投资失败时才使用。

4、破产清算。还有比企业回购更差的情况,即当风险企业连回购的能力都没有了,风险投资者只有通过申请破产清算才能部分保证自己的权利,象征性地收回投资资金。

风险投资家从风险投资企业撤出投资后就可能开始向基金投资者返还本金和分配利润。时间与方式在基金的投资协议中通常都有原则性规定,但是具体由风险投资家灵活掌握。大多数风险基金采用80/20的利润分成方案,即一般合伙人获得20%的净投资利润,有限合伙人获得80%的净投资利润。

三、风险投资在IT创业企业中的应用

在风险投资活动中,一般都是高新技术企业,IT创业企业正是适合这一类型的企业,下面就来简单介绍风险投资的财务运作在IT创业企业中的应用。

(一)IT创业企业风险投资

一般来说,IT创业企业从开始筹备到上市会经历四个阶段,分别是种子期、创业期、扩展期与成熟期。在不同的阶段,风险投资给予了不同的支持。

1、种子阶段。在这一阶段,相当于风险投资的筹资阶段,创业的企业家或团队提出创业构想,它们需要资金使其商品化。风险投资通过与创业企业家的了解,会在这一阶段对看好的创业项目投入适当的试探性的资金作为产品的研发费用。这种投资一般称为种子资本。

2、创业阶段。经过种子期,创业企业家的产品成功以后,市场化的过程就开始了,进入了风险投资的投资阶段。企业需要在这一阶段建立初始的产品销售渠道,建立有关的企业架构,招聘自己的员工,组织生产等。在这一阶段,风险投资者会进行第二期的投资,他们提供IT企业维持生存,拓展业务所必需的资金,扶植它们顺利度过生存期。这一阶段对于IT创业企业来说,短的一般要经过6个月时间,长的要经过5-6年。

3、扩展阶段。进入扩展阶段(即投资管理阶段),在这一时期,它们需要比创业时期更多的资金投入,但因为与上市融资还有一定的距离,借贷对企业的负担又太重,所以它们需要风险投资的大力支持,弥补企业短期内不能自给的巨大资金缺口。而风险投资商会提供两种性质的投资,一是运转资本,二是扩展资本。运转资本是面对产品已经上市,但公司还是不能实现盈亏平衡的企业。风险投资商提供给企业所需的资本运作基金,保证企业在早期的发展中不受资金限制。扩展资本是风险投资在这一阶段提供给IT企业用于快速抢占市场所使用的资本。企业利用这部分资本可以迅速地建立起自己的品牌形象,产品影响力。

4、成熟阶段。企业进入成熟阶段后,整体实力已经有一定的基础。公司对资金的要求也不像先前那么迫切,因为企业在收入上已经有一定的保证,产品的市场能力与赢利能力都较强。这一时期,公司需要的是引入有实力的股东,提高企业知名度,并美化财务报表准备上市。风险投资商在这一阶段,给予IT企业的资金支持仅仅限于装点企业所需。它们已经开始进入收割期。

(二)IT创业企业风险投资的融资

风险投资对IT企业的融资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分阶段的。IT创业企业风险投资的融资方式常见的有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和混合融资。这三种融资方式各有各的好处与特点,作为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相比较,在适应性上有所不同。

股票融资因为属于投资者参与企业经营形式,投资者作为股东进入企业,他除了分红以外并不享有任何其他收益。作为企业来说不必要为其在创业期间支付现金额;所以这种方式能减轻企业负担。但这种方式也有它的弊病:首先第一点是以股权形式投资企业的股东可以左右企业的经营。尤其当风险投资者股权大的情况下,他们甚至可以违背原来创业者的思路形式。第二,要是企业的红利收入远远超过一般的利率的话,分红对于企业来说就等于摊薄企业应有的收益。第三点是股权收益在理财上并不具有节税功能。

而相对来说因为IT创业企业只需提供给债权人固定的利息,他对于具有良好红利预期的企业来说不但可以增加收入流,还可以节税。不过问题是对于一般的IT企业来说,股权形势更为通用。原因是对于一般的IT企业来说,他的问题并不是短期内红利会太多,而是短期内不可能得到赢利,也因此他们根本没有任何节税问题需要考虑。再说,风险投资商本身的目标仅仅是获取利益回套,他们与战略投资者不一样,对于企业的经营问题他们根本不关心,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希望介入。所以对于IT企业来说,股权形式更适合于IT企业在创业阶段使用。而所谓的混合形融资指的是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综合运用这两种杠杆进行理财。

由于风险投资内在的高度确定性,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商务活动,同时与风险投资相关的管理过程也不同于普通商务活动的管理过程。企业如果想从风险投资过程中获取新的经验,首先必须设置明确的目标以及计划。企业和风险投资倡导者如果想从风险投资过程中得到最大收益,就必须精心实施这一步骤。例如,新英格兰电气系统公司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NEES能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该公司就明确提出企业的风险投资目标是获取商务利润,同时为母公司提供一个如何开办风险投资实体的学习机会。

参考文献

[1]陈尔瑞,杜沔。风险投资概论[M].北京:中国时政经济出版社,2001.10-1

[2]李宝山,王建军。我国风险投资现状分析[N]。高新技术产业导报。1997.10-24

[3]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2-28

[4]黄瑞玲。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成长[N]。南京经济学院报。1999-1

[5]唐翰岫。风险投资决策[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55-67

[6]何树平,胡筱舟。高新技术与风险投资[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168-200

[7]任天元。风险投资的运作与评估[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124-125

[8]谢科范。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管理[J]。科技进步与对策。1999.第4期

[9]傅会平。纵论风险投资财务运作的特点[J]。财会月刊。2000.18.33-34

[10]张景安。风险投资与操作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64-66

[11]盛立军。风险投资-操作、机制、与策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122-126

[12]王明珠。风险投资与案例评析[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9.89-91

[13]晓宏、李武。论风险投资的风险分担[N]。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0.第3期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9篇

在关于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方面,国外许多学者对风险投资者选择投资项目的程序和选择标准进行了研究,其中最著名的是TyebjeeandBruno以及FriedandHisrich的研究。而Dixon通过问卷的形式研究了风险投资者评估风险企业时对各个指标的重视程度,他发现投资者最重视的指标依次:管理者技能、市场容量、营销技能、项目成长性、投资规模和财务技能。具体在模型的构建方面,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传统方法是现金流折现法,其中以净现值法(法)最具有代表性。然而,法暗含着两个假设:1)投资者必须立刻决定是否进行投资;2)投资项目完全可逆(即放弃投资项目不花费任务成本)。这两个假设说明了法没有很好地处理风险投资项目投资的时间选择问题。而对风险投资项目而言,收益率变动大,更注重投资时机的选择。仅仅用NPV法无法很好地解决风险投资的时机决策以及评价问题。

目前我国对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研究多集中于通过各种手段对净现值法进行改进,如风险调整贴现率法和肯定当量法。风险调整贴现率法是将净现值法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结合起来,利用模型依据项目的风险程度调整基准折现率的一种方法。但这种方法是有缺陷的,因为项目寿命期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很难准确估计。肯定当量法是用一个系数把风险的现金收支调整为无风险的现金收支,然后用无风险的贴现率计算净现值,以此作为判断投资是否可行的依据,但肯定当量系数很难科学的确定。所以改良过的净现值法依然不能胜任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工作。彭寿康(2000)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基本思想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风险补偿率比较法。但笔者认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或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方法(如风险调整贴现率法)很不适合用于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Pindyck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投资具有不可逆性(Irreversibility)和可延迟性(Delayability)(风险投资更是如此)。这类似与金融学上的期权概念,拥有投资机会就像拥有买方期权一样,通过耗费一定的资本(即支付一定的期权价格),可以选择现在或将来投资,以达到价值最大化。这说明,企业投资的灵活性(Flexibility)或投资机会具有相当的价值。20世纪70年展起来的期权定价理论恰好为这种投资灵活性的评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基于风险投资具有期权的性质,本文对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方法进行改进,具体安排如下:首先分析风险投资的期权性质;其次利用期权理念进行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价;最后总结有关结论。

风险投资的期权性质

研究国内外的风险投资以及Pindyck的研究成果就会发现,风险投资具有以下性质:①风险投资具有期权性质。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的投资就像购买了一份期权,一旦成功将获得巨大收益,即使失败其最大的损失也只是投入的风险资本。②风险投资家向风险企业投入一定的风险资本从而拥有一定的股份,但其目的不是为了拥有企业,而是为了在风险企业增值后出售自己所占的股份以获得投资收益。所以风险投资家相当于以投入的资本为期权费购买了一份看跌期权putoption又称卖出期权),它赋予投资家在T时刻T为投资期满日)以某一价格出售自己手中股份的权利。

事实上,风险投资项目的可延迟性Delayability(即风险投资项目的机会价值)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欧式期权,我们用下图来表示风险投资中的期权特性。在下图中,期权的标的物是风险投资项目在不同时刻投资后,未来的净营运收入按一定折现率(通常可取内部收益率)折现到时刻的值。假设当前时刻作出投资决策时的净现值是并假设投资者处于风险中性世界里。根据无套利均衡的思想,曲线2的轨迹表示当前投资获得的按无风险连续复利计算的在时刻的值,其中为符合风险中性假设的无风险利率。曲线1表示时刻进行风险投资时,标的物的价值大于风险中性世界中在时刻的值,此时风险投资机会价值可看作一种看涨的欧式期权,执行价为,标的物价格为。曲线3表示时刻进行风险投资时,标的物的价值()小于风险中性世界中在时刻的值,此时风险投资价值可看作一种看跌的欧式期权,执行价为,标的物价格为。风险投资的期权特性

如果投资项目出现曲线1情况,则可延迟投资;出现曲线3情况,且又满足(为设定的进行项目投资所需的的临界点),则应在当前进行投资。

基本模型的建立

风险投资决策考虑在什么时机投资。假设不同时机风险投资额为,风险投资的现金流入量折现值(指折现值到时刻)为。则表示当前投资时的投资额,表示当前投资时的现金流入量。根据风险投资的特征,高度的不确定性是风险投资项目的主要特征之一。在进行风险投资时,不同时刻进行投资,投资成本和投资现金流入量的不确定性变化主要是由于投入材料、设备、劳动价格及项目产品的市场价格变化造成的,而描述这些价格变化的随机过程主要有几何布朗运动,均值回复过程等。因而,可以假定、的变化是一个随机过程,并服从几何布朗运动。则:

(1)

(2)

式中:、分别表示V、C的期望增长率,符号可取正负;

、分别是V、C变动率的标准差;

、为维纳过程,其中,、满足标准正态分布。根据等式(1)、(2),可得:

令,则。从而有:

(3)

同理:(4)

设表示标的物V的衍生产品的价格,并有:

(5)

式中:;。则表示t时刻投资比当前投资增加的现金流入量。

同理,假设:(6)

式中:;。表示标的物C的衍生产品的价格。则表示t时刻投资成本比当前投资成本的增加额。

由(3)、(4)、(5)、(6)得:

(7)

(8)

根据投资机会价值的含义和风险中性假设,记t时刻的投资机会价值折现到当前时刻的值为则:

(9)

式中:表示欲在时刻拥有该项投资权利,需要付出的费用。若设该项投资权利拥有期限为期,风险投资项目的最大投资机会价值为:

(10)

根据不同的()和的值,在风险投资时机选择时应遵循以下准则:

1),则项目不投资;

2)则项目在当前进行投资;

3),则在取得值的时期进行投资;

4),则项目不投资。

从以上时机选择准则中,认识到准则3)、4)与图1中的曲线1相符合,说明风险投资项目的可延迟性,即存在风险投资机会价值,类似于一种看涨欧式期权。准则1)、2)与图1中的曲线3相符合,该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投资机会价值为负。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10篇

风险投资是指在高风险的情况下,向处于起步阶段或发展初期、具有市场前景和风险的高科技项目进行的投资,是一种高风险和高收益的长期投资,它不需要任何资本抵押和担保,一般通过企业上市或收购、兼并获得回报。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风险投资在拓展融资渠道、克服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障碍、加快高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是知识经济的重要支持体系。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为了提高我国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培育和发展风险投资体系在我国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拟从税收政策的角度探讨如何对我国风险投资进行扶持。

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发展起来的。1985年,中央在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科技工业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同年初,选择以深圳为代表的华南地域四个经济特区作为第一批研究风险投资可行性的调研地。9月,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一一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成立,1987年全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基金在深圳成立。

90年代后期,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一批超大规模的风险投资基金开始形成。例如,经过近一年的调查与研究,中国国家科技部、深圳市科技局、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国情证券有限公司联合发起,于1997年12月决定成立“深圳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该基金的规模为10亿元。再如1998年10月28曰由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创立的“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至1999年底,全国规模超过1亿元的风险投资基金已经超过30个。

国外的风险投资资金也开始进入我国,例如,中外合资的“北京太平洋优联风险技术创业有限公司(BPTV)”,它是美国国际数据集团所属的美国太平洋技术风险基金会与北京市优联科技发展公司共同创办的。该公司拥有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投资总额达3000万美元。与此同时,我国一些企业也开始积极地引进外资,例如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初是在吸引500万港币种子贷金的基础上创立的,它经过长期准备与精心挑选,终于得到美洲银行罗世公司、华登国际投资集团、艾芬豪国际集团等三家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650万美元新投资。

显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是比较快的,它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和成长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只经历了较短的发展历史,至今尚处于初始阶段,还无法独立支撑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在发展中还存在大量的问题,其发展的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

1、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不足。据统计,1990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的资金总额为1257.3亿元,而实际仅投入资金188.49亿元,存在1068.8亿元的缺口。

2、风险投资主体单一。目前,我国许多风险投资总会看到政府的身影,主角大多是政府,或者是带有很明显的行政色彩。

3、风险投资人才极度缺乏。搞风险投资既要有经验丰富的风险资本家,又要有具备创新能力和创业管理能力的风险企业家或创业家。而我国这方面的人才还是比较匮泛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不利于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

风险投资的最明显特征,即这种投资行为具有较高的失败率。从一些发达国家的有关数据可以看出,它的失败率平均在50%以上。例如日本,1983年所进行的26项重要投资中,有10项最后成功了,另外16项却失败了。另外根据美国权威杂志《风险投资期刊》刊登的研究报告中对1969年至1985年接受了风险投资的393家风险企业进行统计表明,有6.9%的风险企业当初的投资在回收时翻了10倍,而投资收不回来的企业占60%。

正是由于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性,收益很不稳定,与传统投资相比处于不利的地位。而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却不利于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从企业所得税来看,主要存在两个问题。首先,风险企业的无形资产(技术投入)投入比重大,资产更新换代的时间短,而当前折旧速度不够快,往往是资产的自然寿命尚未到达就因为技术进步而不得不被淘汰。其次,当前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重产品和企业,轻研究开发过程,但风险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往往占企业支出的相当大部分。

2、从增值税来看,生产型的增值税不利于鼓励投资。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通常是高科技企业,一般都是知识密集型企业,尤其是软件开发行业的风险企业,其产品附加值高,销售收入也较高,但由于它消耗的原料较少,而且由于技术转让费不能抵扣,所以风险企业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就低,因而事实上承受了比一股企业更高的增值税负担。

3、从个人所得税来看,没有年度抵扣制度,不利于发挥风险资金提供者的积极性。对于投资者来说,他们进行投资必然希望获得一个较高的收益,而风险投资者的收益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有的年度可能会获得很高的收益,而有的年度则一无所获,甚至要承受较大的亏损。而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的,并且没有亏损前转或后转的条款,显然这非常不利于风险投资者的经营,在他们获得较高收益时,他们要承受较高的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在亏损时则只能完全自己消化,而亏损的情形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又是经常发生的。而且,国家对高科技企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我国应该制定促进风险投资事业的税收政策

从理论上讲,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在设计税收制度时,必须考虑税收的两个基本原则,即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笔者认为,从税收原则的角度出发,我国应该制定促进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它既有必要性又有现实可能性。

前面已经讨论,风险投资由于它独有的特征,使得它在税收负担方面与传统投资相比处于不利的地位,即处于劣势地位。而通过对它实行税收上的优惠政策,让政府也分担部分投资风险,这显然可以降低风险投贸的风险程度,从而使风险投资的竞争条件有所改善,使之与其他类型的投资处于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下。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风险投资实施税收激励措施具有必要性,它有利于维护税收的公平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收制度的设计应该有利于提高资源在全社会配置的效率,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即通过税收的征收,引导或促使资源从低效率部门流向高效率部门,并促进人们更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开发新资源,以此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的进步。对风险投资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可以促进风险资金的形成,推动对高科技企业的投入,加快高技术成果的转化,从而可以把资金引导到效率更高的部门,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益和效率,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从税收效率的原则来看,对风险投资实施税收激励措施是可行的。

我国促进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措施选择

既然对风险投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既有必要性,

又是切实可行的,那么,我们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税收激励措施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首先,企业所得税应当给予风险投资适当的优惠。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净收益的多少,影响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结果。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其收益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对风险投资适当给予企业所得税上的优惠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允许接受风险投资资金的企业在计提折旧时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高新技术生产部门是风险投资的主要对象之一,它们所采用的生产设备及技术更新速度大大高于传统生产部门,经常在它们的自然寿命结束之前就不得不被淘汰,因而,对于这类资产应当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以支持其技术发展。2、允许把风险投资的损失直接用于抵减其他投资的资本利得。风险投资发生亏损的情况是很常见的,这项措施可以直接降低风险投资的风险,有利于增强风险投资者进行投资的愿望和信心。3、对风险投资者实行再投贸减免。也即如果风险投资者把从其风险投资中取得的收益再用于风险投资,则这部分收益应当免征所得税。从理论上说,这项措施可以促进新风险投资行为的发生,加速风险投资资金积累。4、适当降低风险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边际税率,或者实行所得税的适当减免。这是最直接的措施,也是最有效的措施,许多国家已经实际采取了该项措施,例加瑞典的税收改革之一就是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其减免总额达到股东所获股利的70%,减免额最高达到70万克郎。这样做可以鼓励小企业支付股利,从而促进小企业的股票交易,增加小企业吸引权益资本的可能性。

其次,结合风险投资企业及被投资企业的特征,应当改革当前增值税的征税方法,即由生产型增值税改革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把购入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去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收入型增值税则允许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分次把其所含增值税额纳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而消费型增值税则允许把购入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额一次性地用于抵减当期销项税额。显然,消费型增值税对于新企业和生产设备更新速度快的企业来说是一个有利条件。这也有利于扶持风险投资的发展,因为风险投资企业大多投资于那些高技术产业,相对而言,它们所投资的企业一般都是比较年轻的企业。由此可见,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促进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加速生产设备更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从而鼓励风险投资行为的发生。

再次,促进风险投资行为还要注意发挥风险投资资金提供者和管理者的积极性,这主要从个人所得税上入手。为了确保风险投资者不至于在税收上处于劣势,可以采取一种求平均的方式,即对于投资于风险行业所取得的收益,在每年年末按其实际收益适用税率预交个人所得税,然后按照一定的期限(例如5年)确定该期限内每年的平均收益,并根据这个平均收益选择适用的边际税率.按照该税率计算出风险投资者在此期限内(投资期限内)应该缴纳的税款。假设该税为B、而投资者实际已缴纳的税款为A,比较B与A,以此来决定是否应当对投资者退税或补征税款,若B大于A,则应当对其退税,反之则应当补税。而对于投资管理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其实也在进行投资,只不过他们所提供的不是货币资金,而是人力资本,他们代表了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体现了管理技能与资金的结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对其进行扶持的,因此,对他们的个人所得也应该适当照顾,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促进他们更好地进行风险运营,具体采取的措施可以是提高他们的免征额,或者专门为他们制定一个减税条款,降低其所得适用的边际税率。

对促进风险投资税收政策措施的效应分析

那么,对风险投资实施税收优惠,将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我们不妨以个人所得税为例来分析一下实施这些税收优惠措施的效应。

我们现在假设有一个风险投资者,其拥有的资金总额为Q,市场利率为r,税率为t,他们可以投资于三个方案,其投资项目税前收益的概率分布情况

A方案相当于进行储蓄,B方案是一般性的投资方案,而c具有风险投资的特性。该投资者投资于A,B,c方案,税前收益的期望值都为r,(A方案显然是r,而对于B方案,为:

-r×15%+O×20%+r×35%+2r×40%=r,对于C方案,为:一2r×20%十(-r)×40%十O×O十r×5%十2r×5%十5r×15%十6×15%=r)

可以看出,这三种投资方案的税前预期收益率相等,但我们接着再考虑税后的情况,则会发现c方案将处于很不利的地位。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一般没有亏损后延的做法,所以这三种方案的纳税情况加下表2:

从表2可以看出,投资于方案A,该投资者预期缴纳的税收颇为Qrt,投资于方案B,该投资者预期缴纳的税额为Q(O.35rt+O.8rt),而投资于C方案,预期缴纳的税额为Q(O.O5+O.1+O.75+O.9)rt=1.8Qrt。显然,C方案明显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而且,如果我们注意到绝大多数国家奉行的都是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则这种税收上的不利地位将会更加突出。如果不给予其一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显然,任何理性的投资者都会把资金从这种方案撤出,造成大量类似c方案的投资项目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不利于新兴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而扶持新兴产业,尤其是高科技产业,是大多数国家的一贯做法。从税收方面,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弥补这种不平等的状况。假设我们对高风险产业实行减税的政策,减税率为50%,则经过计算后,可知C方案应纳税额将降为O.9Qrt,此时c方案在税收上不仅没有处于劣势,还拥有一定程度上的优势。就一般情况来说,任何产业都会经历产生、发展、成熟和衰弱四个阶段,从此意义上说,风险投资行业目前可以被归入处于发展阶段的行业,它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在以高科技为竞争基础的当今,它的发展对于国民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应该对其采取一定的扶持措施。因此,对c方案实行减半征收后,税收负担为O.9Qrt,这在短期内可能被看作是产生了新的不公平(不考虑到实际中的累进税制,情况也许未必如此),但从长期的产业发展计划来看,这其实是符合公平原则的,因为所谓公平并不是平均主义,对弱者的扶持就是对强者的激励,只有采取相应的支持策略,才会有更多的弱势产业成长为强势产业。

另外,从表现来看,对c方案实行减税后,国家就会减少从类似c的产业中获得的税收收入,便如本例中该投资者所交纳的税收额将会减少0.9Qrt,但注意到长期的效应,我们就会发

现情况就未必如此了,假设实行优惠措施后,该投资者的经营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他的投资资金迅速成长为3Q,那么尽管税率下降为以前的50%,但税额反而多于减税之前的税额。因此,对c方案实行一定税收优惠措施,从长期来看,并不会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

总之,一系列实践和理论证明,税收激励措施对风险投资行业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至少它可以使风险投资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投资而言不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并使之在“公平的基础上”竞争。许多发达国家从相关的税收政策方面给予了风险投资一定的优惠,我国也应及早重视和完善有关的税收政策。

注释:

①见《风险投资:理论、政策、实务》第217页经济学出版社99年12月黄宝印等著

②《风险投资和中国经济建设》《中国对外贸易》99年第5、6期作者:张海燕

②《资本利得—一无原则的税种》《税收译丛》99年第5期罗宁、杜毅辉译

参考资料:

王峻峰主编:《风险投资:实务与案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

Venturecapital作者:MIKE·Wright

Ken·Robbiel994

BuildingEuropeanVentures编者:SUE.BIRIEY1995

RISKYASSETSANDTHECHOICEOFTAXBASE作者:IBA·KOBOWITZANNR.KOROWITZ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投资工程;风险控制;有效解决方式

针对目前工程建设情况来看,投资工程逐渐成为工程建设的领头军,其国内外的建设地位逐渐提高,并带动了一定数量的企业飞速发展。然而,在发展的同时,其风险也在逐步增加,因此,如何在投资工程发展的同时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是至关重要的。对此,本文着重于投资工程存在的风险问题以及解决措施展开叙述。

1投资工程存在的风险分析

1.1设计技术存在的风险

无论是何种建设工程,其设计技术是工程建设的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正所谓,设计是一切建设的灵魂之处。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证明,大多数发生工程索赔的原因都源于工程设计。首先,相关人员所设计的方案出现不确定性的问题,将使整体工程建设处于劣势地位。其次,相关政府及部门在进行工程技术审查时,没有清楚问题关键所在,将其与行政命令相混合,并没有过多的注重设计技术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而导致工程投资建设的风险。

1.2施工技术存在的风险

一项工程项目都具有较多的施工方案,每一个施工方案都有其优点及缺点,对此,投资者应当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案采取不同的评价及管理措施,并进行恰当的风险估测[1]。由于建设工程创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愈来愈多新颖的施工技术出现在施工中,然而新的施工技术,倘若处理不当,会造成工程施工问题的出现,严重的拖延施工工期,并增加投资风险。因此,在遇到新型施工技术时,要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运用。

1.3自然气候环境带来的风险

自然环境对工程项目具有较大的影响,由于我们无法了解自然环境的变化以及无法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因此会带给施工极大的困难。对此,在进行施工计划制定时,要全方面的考虑自然条件,不可违抗自然环境,并且要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所有问题考虑其中,并做好相应的解决措施。

1.4签订合同所带来的风险

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实施的主要依据。并且工程合同需要相关的法律文件作为基础。因此,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所制定的合同也要充分地考虑存在的投资风险,同时对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有较为完善的理解。

2降低工程投资风险的有效措施

2.1设置较为全面的工程担保方案

(1)采取投标担保措施。相关公司可以开展招标投标活动,采取一定数量一定金额进行投标责任担保。此方式主要的目地便是防止投标方随意毁约以及无理由拒绝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切勿向招标方提出在合同之外不合理的条件[2]。否则,招标方有足够的理由不退还投标担保。(2)采取预付款担保措施。预付款担保,顾名思义是为了防止承包人随意的进行挪用以及转移预付款,不遵守所签订合同的规则所采用的有效的保障措施。整个预付款的期限为发包人在支付预付款之时一直到承包人收回全部的预付款结束。至于担保的金额,相关公司可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3)采取承包商履约担保措施。对于履约担保这一方式,通常采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进而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履约保证金制度,而这一制度必须严格的按照《招标投标法》进行[3]。并且据相关资料显示,根据招标法的相关规定,极大程度的保障了合同实施的安全性及有效性。降低了违约风险的概率,从而降低了工程投资管理风险。(4)采取保修担保的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质量方面保修问题给予了详细的书面规定。为了使后期工程质量问题得到有效的保障,必须建立相应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并以项目成本为基础资金并作为保修资金。从而,减少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以及人力物力的资金投入。为相应公司排除了后顾之忧。(5)采取业主付款保证措施。据相关资料得知,业主付款担保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为基础所制定的担保措施。一定程度上,使承包人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同时,衍射出反担保措施使发包人的利益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这属于一种健康有效的担保措施,当遇到棘手问题时,可以根据法律来维护个人的利益,并极大的降低了投保风险。

2.2合理有效的制定投标文件并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由于工程担保制度并不能达到足够权威的程度,因此工程建设公司需要建设项目中的投标文件[4]。总体来讲,降低承包商以及招标业主投资风险的关键就在于要消除招标文件中所存在的风险。因此,在进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时要注意运用严谨的书面语,一份合同所表达的意思切勿模模糊糊,要进行明确严格的表述,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其次,要注意选择恰当的合同定价形式[5]。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来选取合理恰当的计价方式,从而可以减少相关的项目管理风险。进行风险的合理分配也是至关重要的,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会存在多种多样的风险,相关公司要将风险降到最低,就应合理的分配承担风险的对象,从而节约一定的资金成本。

3总结

综上所述,投资风险所存在的问题主要便是技术环境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是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以上的几种策略,随着建设工程的发展,施工技术也会大幅度的改进提高,因此,我们还需应用先进的理念来更好降低投资风险。

作者:张帆 单位:崇阳县商务局

参考文献:

[1]麻长安.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改革探讨[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9,14(3):109-110.

[2]黄正荣.工程系统及环境的不确定性与工程风险控制——基于工程哲学的启示[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11(21):224-225.

[3]杨正.地铁工程的风险控制[J].铁道标准设计.2008,1(12):132-133.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12篇

一、人员管理

风险投资做为知识经济社会中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而生成的一种新型事物,其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人的管理。财务上对人的管理,即对在风险投资这个特定行业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完善的制度都是人制定的,而它的执行与实施效果完全是依赖于人的素质与能力而定。如果没有适当的财务管理人员,就无法满足公司对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需要。对人员的管理表现在:

1、实行严格的选聘标准。应该说公司目前对人员选聘的门槛不低,财务人员的招聘条件一是要求人品好,要诚实、敬业,要有责任心,要有对工作的挚爱和热情。二是要求大学财会专业本科毕业,有三至五年的工作经验,CPA(注册会计师)和硕士研究生优先。这两年来,BVCC招聘了一批学有专长,业务素质良好,可以独当一面的财务管理人员,其中CPA和硕士研究生占到一半以上。财务人员良好的素质是公司向投资企业派出财务经理以保障公司利益的关键。

2、实行定期汇报制度。风险公司的外派财务经理通常每天工作在投资企业,财务部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部务会议,专门汇报交流投资企业的财务情况及管理心得,其中重要的财务信息汇成文件上报公司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以利于公司对投资企业的管理。

3、实行定期培训制度。应该说风险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有别于一般的财务管理,它要求较高的财务前瞻性及较综合的财务管理能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为尽快跟上这种变化,公司财务部门需要不断地培训。定期培训制度一是适应会计制度的变革,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二是向国际惯例靠拢,加强对国际会计准则的了解,以适应国际化的步伐,三是加强对科技动态与财会专业的发展等相关业务的了解,比如,已进行过包括新旧会计制度的对比、企业价值评价、内资企业与合资企业税收政策的比较、网络与会计、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异同系列专题培训。

4、注重总结研究成果。风险投资业务在我国是这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在公司开展风险投资的实践活动中,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风险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问题、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等,我们把在实践中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加以总结,形成了《风险投资财务分析与评价模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评述》、《风险投资企业财务管理的探讨》、《关于产权交易市场的思考》等研究成果。研究和总结的结果,使大家都有很多收获,既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又对下一步的工作有指导意义。

二、制度设计

设计财务管理制度,也就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和系统、一定的规章制度保证对投资企业管理的有效实施。风险投资的财务管理应该是一个系统,对于投资项目来说,它起始于项目的考察论证阶段,结束于项目资本变现退出以后,贯穿于风险投资公司从资金——资本化——资金的长循环之中。

1、投资前期财务评价

项目投资前的财务评价很重要,它关系到投资项目的价值认定问题,没有较大价值的项目是不值得投资的,但投资的价值点在何处,它是否真实可靠,这不能仅仅根据项目的技术是否先进,有没有市场来定性判断,还要做细致的经济可行性及投资价值的评价。财务评价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缺乏财务评价的经济可行性是令人怀疑的。在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中,其中一个环节就是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由财务部门参与并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公司制定了一套标准的《尽职调查-财务可行性分析工作底稿》,从搜集资料的完整程度到资产、负债、权益的个体评价的认定细节做了规范性的描述,使投资评价工作有章可寻,对投资项目的论证过程起到既有提示又有要求的作用。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前调查与了解是否充分,对其价值的判断是否准确,定价是否合理,谈判条件是否有利,直接决定了投资后管理的难度,也决定了将来退出时获利空间的大小,因此,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各种评审就显得非常重要。财务部门对可行性报告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项目的投资价值,规避投资风险,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投资企业动态财务管理

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是风险投资实现增值的必然阶段。一般在公司与投资企业签定合同文本时,从财务审核与监督的角度出发,专门设计了财务管理方面的约定,其中包括由风险投资公司委派财务经理的约定,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约定,对股东定期公布财务信息的约定等等。这些必要的法律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风险投资公司对投资企业的管理权和监控权,从而更好地保证了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企业的收益权。

三、管理手段

在财务管理具体实践中,实行纵横交叉的网络式管理,可以既保证对投资企业的动态全面了解,又重点掌控一些核心企业。在管理方式上,财务部门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讨,目前公司对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财务经理双任联签制

风险公司从成立以来实行了独具特色的投资企业财务经理双任联签制,对投资企业的各项资金运转由公司派驻的财务经理与项目方的财务经理实行联签,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相对比较成熟,有自己比较独立和完善的财务会计体系的公司比较适合采用这种模式。

2、财务经理单任制

财务经理单任制即由我方派出唯一的财务经理,负责管理投资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优点是控制比较严密,管理风险小,缺点是一个企业一个财务经理,管理成本高。新成立的大型公司,我公司在其中占较大股份的投资企业,或者是对我公司有较大影响的企业适合采取这种管理方式。我公司投资的华诺公司即采取了这种财务管理方式。

3、记帐制

对一些比较小型的创投项目,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延伸,我们采取记帐的方式,以相应降低管理成本。

4、中介机构审计的方式

还有部分项目是根据公司的需求,采取聘请我们信任的中介机构审计的方式进行管理。

5、数据库管理方式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13篇

1.1融资风险

融资风险主要发生在风险投资行业进行投资运作的第一阶段。风险投资的领域多数为高新技术或者是产品研发领域,成功与失败的可能性都很大。成功的话,拥有高额的资金收益,失败的话也要风险共担。这样的投资伴随着高收益的同时,也有着很高的风险,因此很难从银行或者资本市场进行资金的筹集。风险投资的筹资方式,一般是通过股权募集、或者是吸收直接投资来筹集风险投资的资金。这样的情况下,风险投资要多多的考虑资金供给的成本,即融资风险。

1.2经营管理风险

经营管理风险主要发生在投资和管理阶段,主要包括对投资项目评估的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财务监控风险等。对于投资项目评估的风险,主要是由于风险投资的企业管理者各自能力不同,工作背景不同,对当前经济形势判断不一,再加上风险投资的技术性较强,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由此带来了投资项目评估的风险。对于投资决策方面的风险,涉及的因素较多,包括投资项目的商业规划、管理者团队的能力、项目可行性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分析等。财务监控制度就是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对该企业经营活动在财务账目上表达准确的信息。但是,由于我国的财务监督制度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不足,所以企业内部的财务监督难以发挥实效,为投资产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障碍。

1.3资本退出风险

资本退出风险是风险投资运作最后一个阶段的风险。在进行了风险投资以后,在投资成功并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后,怎么样将资金进行安全退出或者是更高利益的退出是最后一个阶段,总的说来,一共有四种方式:收购、兼并、股权回购和清算。这四种资本退出方式分别适用于企业发展的不同状态,通过不同的方式的选择,降低资本退出造成的损失。

2风险投资财务风险防范的对策

2.1深入调研分析,降低融资风险

风险投资多数为高新技术或者是产品研发领域。面对新研发的产品或者是技术,投资公司要通过调研,深入分析该产品的市场前景和潜在消费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多关注的是健康、绿色、环保和便捷。在这样的情况下,符合人们新理念的产品要更有市场。其次,对于产品的潜在消费群体进行调研和分析,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进行不同的市场营销。再次,要对市场进行细分,新产品的上市要符合市场空白。简而言之即确保风险投资的项目具有较强的收益率。最后进行融资的时候,在正当合法方式的基础上,选择较为安全可靠的资本进行融资。

2.2多措并举,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2.2.1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形成财务风险管理的氛围。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数据依据,进行偿债能力、资产运行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其中偿债能力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通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分析,体现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通过长期负债与总资产和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体现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和发展前景。资产运用效率分析主要是通过流动资产周转情况指标、固定资产周转情况指标和总资产周转情况指标,来分析企业的各项资产的运用能力。盈利能力分析通过主营业务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的数值变化,了解一定时期内企业的经营业绩。2.2.2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素质一是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重视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从严考核、从严要求,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于业务熟练知识扎实的会计人员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中不断出错的会计人员则进行一定的惩罚,以此来激励会计从业人员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二是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企业负责人要有较高的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仅要懂得业务知识,还应具备参与管理、决策、进行分析的能力,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求,全面提高会计工作的水平。2.2.3加强监督检查首先要将会计监督落实到基层,放在会计工作的首要位置。不仅让会计人员知道,更是要企业的负责人重视起来。从而帮助企业负责人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使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其次,要让企业负责人明确会计工作以及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自己也是需要履行职责的,转变他们只是抓生产和利润的管理信念。最后,企业负责人要对企业的内部会计信息进行适时监督检查。

2.3加强市场预测,降低资金退出风险

一是要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体制,在对企业进行财务指标分析的同时,注意企业其他相关信息的披露,结合市场经济中的相关政策信息等,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预测。二是要联系企业寿命周期、产品寿命周期等情况进行分析,综合考虑国家宏观政策、国际国内政治气候、所处行业的变化情况等方面的因素等,真实反映企业的综合发展能力。三是根据风险投资的主要目的,即在回收资本时套取高额利润,而并不是参与企业的分红。因此,要在合适的阶段选择有利的资金退出方式,从而降低资金的退出风险,达到风险投资获得高利润的目的。

3结论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出售或回购

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高科技产业成为了中国产业升级中的一个焦点,在高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风险资本作为一种金融资本,它需要在高科技项目之间灵活的进入和退出实现自身价值增值,为高科技成长提供助力。所以退出是进入的先决条件。中国风险投资自发展以来,退出渠道不畅通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所在。

一、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是风险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

所谓风险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是指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风险投资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动态循环的过程。风险投资者以自身的相关产业或行业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结合高效的企业管理技能与金融专长,对风险企业或风险项目积极主动地参与管理经营,直至风险企业或风险项目公开交易或通过并购方式实现资本增值与资金的流动性。一轮风险资本投资退出以后,该资本将投向被选中的下一个风险企业或风险项目,这样循环往复,不断获取风险资本增值。

所谓风险投资退出,是指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风险投资者认为有必要是时候将风险资本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而选择一定的方式(公开上市、出售或回购、清算)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高收益是通过风险投资成功的退出而实现的,可行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

二、几种退出渠道

一般而言,按照法律条款限制、交易市场环境制约以及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退出渠道一般可以分为:竞价式转让——股份公开上市;契约式转让——出售或回购;强迫式转让——清算。以下根据不同方式逐一比较分析。

(一)竞价式转让——股份公开上市(IPO)

股份公开上市(IPO)是指风险投资者通过风险企业股份公开上市,将拥有的私人权益转换成为公共股权,在获得市场认可后,转手以实现资本增值。股份公开上市被一致认为是风险投资最理想的退出渠道,其主要原因是在证券市场公开上市可以让风险资本家取得高额的回报。

风险企业股份上市离不开“第二证券市场”的作用,这类证券市场以发行高科技风险企业的股票为主,发行的标准低于一般的证券“主板”市场,只要风险企业的规模和资金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可以在这类市场上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在欧美发达国家中,著名的“第二证券市场”有:美国专为没有资格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等主板市场上市的较小的企业的股票交易而建立的0TC(柜台交易)市场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NASDAQ(全国证券自营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英国于1980年建立的USM(未正式上市公司股票市场);日本政府于1983年在大阪、东京和名古屋建立的“第二证券市场”等。

(二)契约式转让——出售或回购

美国风险投资以契约式方式退出有两种形式——股份出售或回购。股份出售是指一家一般的公司或另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按协商的价格收购或兼并风险投资企业或风险资本家所持有的股份的一种退出渠道,也称收购。股份出售分两种:一般购并和第二期购并。一般购并主要是指公司间的收购与兼并;第二期购并是指由另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收购,接受第二期投资。股份回购是指风险企业或风险企业家本人出资购买风险投资企业家手中的股份。随着兼并的第五次浪潮的开始,风险资本更多的采用回购或出售的方式退出。

(三)强迫式转让——破产清算

众所周知,相当大部分的风险投资不会很成功,当风险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股东、有关专业人员和单位成立清算组,对风险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确认风险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或者成长太慢,不能给予预期的高额回报,就要果断地撤出,将能收回的资金用于下一个投资循环。

三、几种退出渠道的比较分析

(一)几种退出渠道自身优缺点比较

(二)几种退出渠道的国别分析

1、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国家,30年代美国就有了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在政府、法律、税收方方面面的帮助支持下,美国风险投资蓬勃发展,为美国经济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时至今日,美国已经毫无疑问的成为了世界上风险投资最发达的国家。美国风险投资多元化的退出渠道,发达健全的产权市场,一直是世界各国争相模仿的对象。美国的风险企业既可以通过NASDAQ市场公开上市,也可以在不同发展时期在私人权益市场上以出售或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所谓NASDAQ是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tionalAssociationofSecuritiesDealersAutomatedQuotations)的英文缩写,但目前已成为那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NasdaqStockMarket,Inc.)的代名词,其职能是操作并维持NASDAQ报价系统的运转,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1999年NASDAQ成交额11万亿美元,首次超过纽约证交所,占美国三大股市的51%。虽然2001年以来,世界市场对NASDAQ的影响很大,但也不能改变影响它在世界金融领域的重要地位。

NASDAQ是全世界风险投资公开上市最大的市场,90年代美国通过风险基金和原始股上市等途径进行的风险投资每年都在450亿至650亿美元之间,其中NASDAQ吸纳的约占半数。更有微软、英特尔、西斯科、戴尔、雅虎等等著名的风险企业都在NASDAQ实现了成功退出和再度融资。NASDAQ不仅是美国的创业板市场,更是世界优秀风险投资企业展示自己的舞台。

所谓私人权益资本市场是指不必经过美国政权交易委员会审批登记的,在私人之间或各金融与非金融机构之间交易的权益资本。最常见的权益资本投资是普通股和可转换的优先股或带有优先权及认股权证的次级贷款。这些有价证券可能是上市公司发行的,但大多数是由私人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发行的。美国私人权益资本市场是整个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私人权益资本其中又包括了风险资本和非风险资本。私人权益市场一般具有四种形式:有组织的私人权益资本市场;天使市场;非正式的私人资本市场以及144法规资本市场。可以说私人权益资本市场是为风险投资进行出售或回购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由表2可看出,在风险投资最发达的美国第二种退出方式——出售或回购达到了60%(一般购并25%,管理层回购25%,二次购并10%,共60%),成为最主要的退出渠道。这种方式投资年限是最短的,报酬率中等,但是对于风险投资企业来说,要注重投资资本的赢利性和流动性的统一,才能达到收益最大化,所以多数的风险投资企业会选择这种退出渠道。公开上市回报率最高,达到了7.1,属于完全成功,但只占到了20%。破产清算是无奈之举,不仅长期占用资金而且成本都只能回收20%,试想如果没有这么高的风险,岂不是人人都来涉足风险投资,所以正是存在很高的失败率,才能保证风险投资者的高收益。

2、中国

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国人开始了解美国的“硅谷神话”。“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兴起标志着我国高科技产业步入了探索和发展的阶段,同时也开始了我国风险投资的探索之路。短短十几年,中国的风险投资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见表3)。

现行的条件下,当前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中,出售和回购占据绝对优势。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回购、直接被上市公司收购、被跨国公司兼并甚至风险企业之间进行重组达到退出的目的(见下页表4)。

尽管我国风险投资已经取得了较快速度的增长,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我们还处于起步阶段。当前,退出渠道的不畅通已经成为严重阻碍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

当前的中国,不存在二板市场,主板市场限制多,主板市场相对于大多数的风险企业来说门槛太高。如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3000万元,股票发行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有三年以上的营业业绩且连续盈利,无形资产

根据王松奇、王国刚主编《2002年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中的风险投资项目退出渠道分析整理而成占总资产的比重不高于20%等等;现有的制度框架内,主板市场上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与交易,可流通股仅限于社会公众股,而我国许多风险企业都是国家参股扶持的,这与风险投资要求一次性全部退出实现回报相矛盾。

此外,产权市场不健全,产权制度还待完善。风险投资是长期股权投资,没有产权明晰的股份制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就很难通过产权交易,全身而退。风险投资发达的国家股票市场和产权市场非常健全。在我国,风险企业大多有政府背景,国有股法人股一般通过协议转让。这样做往往不能获得充分的市场信息,风险企业股份并不一定能根据自身的情况在最合适的时间找到最合适的买家和最真实的价格,影响风险资本的流动性及其收益。

四、当前我国风险投资最佳退出渠道——出售或回购

公开上市和出售或回购已经是世界上最频繁采取的退出渠道,也是当前我国风险投资最佳退出渠道(见表5),这是因为:

第一、我国目前不存在二板市场,而主板条件对风险企业来说要求太高。

由于不存在二板市场,风险投资企业在国内只能选择主板上市。从表5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主板市场对“先天弱小”的风险企业“门槛”太高。《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且必须达到连续三年盈利的要求,香港的创业板市场和新加坡的SESDAQ市场对此没有要求,其他方面创业板的上市条件相对我国主板市场的要求也较宽泛。因此,通过主板上市对中国大多数风险企业来说是行不通的。

第二、公开上市成本很高。近几年来,美国风险投资以IPO方式退出的数量正在逐年减少。风险投资家不愿采用IPO方式退出的原因主要是这种退出渠道的费用十分昂贵,如作为承销商的投资银行,一般索取投资总额5%-10%的佣金,美国NASDAQ在2001年10月宣布提高企业在NASDAQ市场的上市交易费用,NASDAQ全国市场首次上市费用从95,000美元上调58%,至150,000美元;小型股市场IPO交易费用从10,000美元调到40,000美元。香港创业板也根据实际情况,相对提高了企业上市的费用,这为中国风险投资海外上市设置了不小的障碍。除了昂贵的上市费用以外,对风险企业的公众监督更广泛,信息披露要求更充分,公司必须更加规范地运作,实际上失去了公司部分控制权和灵活性,也可能增加运作成本。

第三、出售或回购相对于公开上市操作简单,费用低,可以实现一次性全部撤出且适合各种规模类型的公司。股份出售或回购的谈判对手通常只有几个,所涉及的部门和手续相对要少,可以做到股份的全部转让而没有后顾之忧。对于处于萌芽阶段规模弱小、风险巨大的高新技术企业,这可能是唯一可行的退出渠道。

第四、股份的出售或回购还可以作为风险投资企业回避风险的一种工具。例如,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科投)投资于华诺公司(从事宽带网络通讯技术开发及其应用推广的高新技术企业)之初,双方在遵循国际惯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设定了管理层回购条约,即北科投投资1500万人民币,占有30%的股份,一年以后,管理层以1500万人民币的价格,回购风险投资公司一半的股份。这一条款最大限度地锁定了投资风险,它保证北科投可以获得较其他投资人更为优先的套现权利。

第五、就是在二板市场发达的国家,出售或回购已经成为最主要的退出渠道。

在欧洲出售和回购已经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几年来NASDAQ市场走跌,行情不明朗,投资者对走势信心不足;其次是公开上市费用太高。

综上所述,由于现实的种种原因,中国二板市场呼之未出,时机还未成熟,笔者认为当前中国风险投资的最适宜的退出渠道是出售或回购,同时也呼吁政府与相关各界加快健全产权市场,完善产权制度,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张树中.美国创业资本的退出机制分析[J].经济管理文摘,1999,(2).

[2]龚超、贾石国.试论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J].金融科学,2000,(2).

[3]王松奇、王国刚.2002年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Z].中国财经出版社,2002.

[4]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5]EVCJ(EuropeVentureCapitalJournal),November,2002

投资风险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财务目标

风险投资体系通常涉及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ist)、创业者(Inventor)三方参与者,他们是相互独立的财务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构成了双重委托的关系。如图1所示。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一、风险资本家对投资者的首重及其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投资者,往往是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退休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基金、投资基金等,此外还有少数富有的个人和家庭。在美国,养老退休基金是最大的风险资本的来源。投资于这一行业需要非同寻常的勇气、耐心和专业投资经验,广大中小散户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而且缺乏承受高风险的能力,一般只投资于证券,而不会冒险涉足风险投资领域。

风险资本家大都来自工商企业和金融界的精英,并拥有良好的业界关系网络,他们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同时,风险资本家还具备相当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在选择和评估投资项目、组建风险企业、物色职业经理人时游刃有余。通过预期的研究和背景审核的帮助,风险资本家利用其专业人员来评估投资的前景,但是,与成功投资项目相关的因素太复杂,而且多为主观上的判断,这些判断包括所提供的经营管理队伍的质量,再加上风险资本家先前对此行业的个人经验,有时甚至只是“勇敢的直觉”。因此,风险投资更多的像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

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不论是事前的逆向选择,还是事后的道德风险,其外在表现最终都归结为财务目标的冲突。投资者的财务目标是预期投资回报最大化,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最终获得最大化声誉和个人收益。那么,风险投资公司采取什么样的产权组织形式,如何构造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才能有效地克服人问题,降低成本呢?

“一种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道格拉斯。诺斯,1989)。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其效率性集中表现为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也就是“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微观表现过程。换言之,需要建立能够促使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趋同的风险投资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实践经验表明,有限合伙人公司(VentureCapitallimitedPartnership)是最有效率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美国风险投资产业组织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公司占80%以上。在这个制度下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投资者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风险资本家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双方通过签订契约来组建风险投资公司。

有限合伙人只对所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不能参与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但对一些重要事项亦有表决权,如合伙人契约的修改,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伙组织,或延长基金的期限,解雇一般合伙人,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上述内容变更才会有效。

一般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他们投入占风险资本1%左右的自有资金,但一般不用现金,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承诺和税务优惠上的考虑。一般合伙人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一般可拿到所有投资收益的20%,另外80%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回报。通常要在风险资本产生了最低的投资收益率(至少是保本)之后,一般合伙人才能兑现这20%的投资回报。

一般合伙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所投资企业的业务进展和资产价值变化,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三方联席会议。由有限合伙人或他们的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技术评估服务,如风险企业的资产评估,因为这是影响到最后投资者所获利润的关键。

契约同时还规定一般合伙人不能在风险基金之外用自己的资金去投资该基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或从企业获得股票;追加募集的同名基金不能投放于一般合伙人先前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以防止他们为解决已投资企业的亏损而盲目追加投资;一般合伙人必须在用完一定比例的前期基金(如5%左右),才能再次募集下一轮基金。

上述契约条款所构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分散了投资风险,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诱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使双方福利同时趋于最大化。

二、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家的第二重与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这些项目多为高新技术,也可能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更新换代的产品和技术、新开放的行业、新的经营服务方式等等。在信息社会,推动知识型企业发展的基本力量既不是产品,也不是市场,而是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就连IBM这样的跨国大企业也宣称自己不属于制造业,而是提供全面服务的公司。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服务,最后争取成为规则制定者,是大企业集团梦寐以求的目标。

前面已经提到,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创业者的财务目标是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在风险企业中往往通过经理股票期权计划(ExecutiveStockOptionsPlan)来实现。同时,创业者也追求一种领导自己企业的成就感,体现了双因素(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激励效应。风险投资就是把宝押在创业者及经理人身上,对打算介入的“种子公司”的经理人和管理队伍素质反复打量、严格遵选,“一个公司最大的资产不是它的经营思想,而是站在它身后的人,包括自络在内的现代技术永远是一种工具,而管理永远是一切工具的驾驭者”(Amadeus投资公司AutonRichard),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投资者甚至愿意给他下跪,而没有这些条件,他转身就走。

美国IDG国际数据集团总裁麦戈文在《国际资本眼中的因特网投资》报告中,提出风险资本选择投资项目的三条标准:成长速度快、有望成为行业排头兵、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第三条,同时,他认为当前国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有四大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法制风险、政策风险。其中,管理风险就是指中国缺乏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创业管理滞后。

风险企业仍然存在人问题,风险资本家(委托人)和创业者(人)双方利益的平衡机制同样是通过签订契约来构造的。在投资契约中,确定可转换优先股这一类复合式证券作为融资工具。风险资本家名义上是一个非执行董事,但他是最有影响力的董事,他注重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他的专长和经验使他完全有能力(也完全有必要)控制企业,对企业的发展过程充分了解,有效地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人风险。

长期持有可转换代先股的风险资本家也可以拥有普通股表决权,相当于优先股已经提前转换为普通股,并且由于利益的捆绑,不会出现“用脚投票”的退出现象。这是风险企业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区别。“混合经济”概念的使用与扩散,是二十世纪对经济思想史的巨大贡献,风险企业实际上是一种混合式或边缘式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合同确保风险资本家参与风险企业管理,并分享风险企业的成长。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决定各自所占的股份;并根据转换比例来调整双方所持有的股份,还与风险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这个转换比例是动态的,可以随风险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程度而调整,这是对不完全契约的一种修正,是协调双方财务目标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起到了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和激励管理层等作用。事实上,这种对未来成长性的预期将比已经明晰的股权更具有激励作用。在受让资本权益的分配上采取建立于资产增量基础上的“经营者基金”模式,利用经营者自身创造的效益,通过再投入生产的价值来激励分配。经营者基金不是简单的股权量化,而是一种动态的股权分配与管理方式,经营者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股份和利益,其效果就是让经营者永不满足。经营者基金突破了传统的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把资产量化,建立存量基础上的做法,而是把分配建立在增量的基础上,也就是在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将增量部分资产按比例分成,并以此来达到持久地激励经营者、凝聚人力资源的目的。

三、风险投资及其启示

现代商业社会中,个人价值最终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来体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注入有99%来自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仅以1%的资金承诺便可获得20%的收益分配权,这付高比例利润分成的“金手铐”,表明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公司中有直接的重大经济利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风险资本家参与收益分配所凭借的要素就是其私有股权化的智力资本,从“资本雇佣劳动”到“智力劳动雇佣资本”,既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人类精神自由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实际上,风险投资产业是投资于人(People)而不是投资于证券(Paper)。在新经济时代,公司价值的创造主要体现在知识及其创新方面,传统的资本运作时代将逐步成为历史。如果说知识代表了过去和现在,创新则意味着未来。尽管契约中有苛刻的约束条件,优秀而充满自信的风险资本家,还是愿意接受这种固定期限的合伙制基金与投资业绩挂钩的高额利润分成措施。

企业组织结构的创新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中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完美结合,从而提高投资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有限合伙制企业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组织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从世界立法趋势来看,为了适应高效快捷的市场经济运作节奏,降低民事主体的交易成本,很多国家都尽可能多地赋予民事主体以法人资格。英美法系国家在法人与非法人的民事权利认定上,更是没有太大差异。

从监管的角度看,风险投资公司一般资本金较普通合伙制企业要大,业务复杂,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较大,各国通常将其作为金融机构来对待,由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正因为法律对法人的监管比对非法人的监管要严格和有效,所以也应适时赋予有限合伙人的风险投资机构以法人资格。只有当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制成为风险投资市场的主流形式,各类资金才能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规范运作,民间资金才能真正进入风险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并不仅仅局限于高科技领域,在成熟产业推行高附加值的服务化经营方面,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方面,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一认识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西部大开发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朱总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要“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加快对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在主要行业形成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调整结构、促进升级的骨干和依托”。

例如,成立于2000年6月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深圳鼎尊投资有限公司、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交大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股东投资3.35亿元人民币组建的。鉴于目前中国的《公司法》中没有明确有限合伙制这一公司组织形式,而且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处理投资业务,依然要控制这一层面上的道德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以避免创业投资中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因此该公司从成立伊始,就考虑了如何控制人风险,采取了准合伙制(项目合伙制或内部募集制)的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项目经过必要的审查和评估程序准备投资时进行内部募集,这个环节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项目才能获得通过。

(1)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公司如果投资,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也必须投资,而且根据项目的规模公司有一个基本投资额的要求;

(2)在投资决策通过后,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

(3)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对投资的总人数有一个最低的基本要求,目前是要求三个人或三人以上;

(4)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

内部募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说明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自愿的原则。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奖金,其中的50%发给项目人员,体现提成业绩向项目人员倾斜。

项目合伙制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和激励制度,对于解决人问题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有限合伙制没有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试行项目合伙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

上述分析表明,在风险企业中产权关系的发展出现了有趣的现象。风险资本家持有可转换优先股并参与管理,使得所有者管理者化;创业者(代表管理层)从事经营并拥有经理股票期权计划,使得管理者所有者化。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投票权)应当尽可能对应,即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当拥有控制权;或者反之,拥有控制权的人应当承担风险。“廉价的投票权”会使得不称职的经理更有可能控制企业。在风险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得到恰当的匹配,各独立经济利益主体的财务目标呈现趋同效应。如同桥牌比赛中的交叉将吃局面,极大地提高了双方协同作战的效率。

以长期持股、股权集中、智力资本股权化为特征的风险投资财务机制,在推动多元财务主体利益目标趋同的进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资本市场的变革方向。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对于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双重关系,探讨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财务目标的协调方法,研究西方风险投资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风险投资;;财务目标风险投资体系通常涉及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ist)、创业者(Inventor)三方参与者,他们是相互独立的财务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构成了双重委托的关系。如图1所示。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一、风险资本家对投资者的首重及其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投资者,往往是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退休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基金、投资基金等,此外还有少数富有的个人和家庭。在美国,养老退休基金是最大的风险资本的来源。投资于这一行业需要非同寻常的勇气、耐心和专业投资经验,广大中小散户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而且缺乏承受高风险的能力,一般只投资于证券,而不会冒险涉足风险投资领域。

风险资本家大都来自工商企业和金融界的精英,并拥有良好的业界关系网络,他们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同时,风险资本家还具备相当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在选择和评估投资项目、组建风险企业、物色职业经理人时游刃有余。通过预期的研究和背景审核的帮助,风险资本家利用其专业人员来评估投资的前景,但是,与成功投资项目相关的因素太复杂,而且多为主观上的判断,这些判断包括所提供的经营管理队伍的质量,再加上风险资本家先前对此行业的个人经验,有时甚至只是“勇敢的直觉”。因此,风险投资更多的像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

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不论是事前的逆向选择,还是事后的道德风险,其外在表现最终都归结为财务目标的冲突。投资者的财务目标是预期投资回报最大化,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最终获得最大化声誉和个人收益。那么,风险投资公司采取什么样的产权组织形式,如何构造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才能有效地克服人问题,降低成本呢?

“一种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道格拉斯。诺斯,1989)。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其效率性集中表现为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也就是“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微观表现过程。换言之,需要建立能够促使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趋同的风险投资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实践经验表明,有限合伙人公司(VentureCapitallimitedPartnership)是最有效率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美国风险投资产业组织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公司占80%以上。在这个制度下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投资者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风险资本家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双方通过签订契约来组建风险投资公司。

有限合伙人只对所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不能参与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但对一些重要事项亦有表决权,如合伙人契约的修改,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伙组织,或延长基金的期限,解雇一般合伙人,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上述内容变更才会有效。

一般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他们投入占风险资本1%左右的自有资金,但一般不用现金,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承诺和税务优惠上的考虑。一般合伙人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一般可拿到所有投资收益的20%,另外80%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回报。通常要在风险资本产生了最低的投资收益率(至少是保本)之后,一般合伙人才能兑现这20%的投资回报。

一般合伙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所投资企业的业务进展和资产价值变化,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三方联席会议。由有限合伙人或他们的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技术评估服务,如风险企业的资产评估,因为这是影响到最后投资者所获利润的关键。

契约同时还规定一般合伙人不能在风险基金之外用自己的资金去投资该基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或从企业获得股票;追加募集的同名基金不能投放于一般合伙人先前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以防止他们为解决已投资企业的亏损而盲目追加投资;一般合伙人必须在用完一定比例的前期基金(如5%左右),才能再次募集下一轮基金。

上述契约条款所构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分散了投资风险,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诱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使双方福利同时趋于最大化。

二、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家的第二重与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这些项目多为高新技术,也可能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更新换代的产品和技术、新开放的行业、新的经营服务方式等等。在信息社会,推动知识型企业发展的基本力量既不是产品,也不是市场,而是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就连IBM这样的跨国大企业也宣称自己不属于制造业,而是提供全面服务的公司。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服务,最后争取成为规则制定者,是大企业集团梦寐以求的目标。

前面已经提到,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创业者的财务目标是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在风险企业中往往通过经理股票期权计划(ExecutiveStockOptionsPlan)来实现。同时,创业者也追求一种领导自己企业的成就感,体现了双因素(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激励效应。风险投资就是把宝押在创业者及经理人身上,对打算介入的“种子公司”的经理人和管理队伍素质反复打量、严格遵选,“一个公司最大的资产不是它的经营思想,而是站在它身后的人,包括自络在内的现代技术永远是一种工具,而管理永远是一切工具的驾驭者”(Amadeus投资公司AutonRichard),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投资者甚至愿意给他下跪,而没有这些条件,他转身就走。

美国IDG国际数据集团总裁麦戈文在《国际资本眼中的因特网投资》报告中,提出风险资本选择投资项目的三条标准:成长速度快、有望成为行业排头兵、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第三条,同时,他认为当前国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有四大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法制风险、政策风险。其中,管理风险就是指中国缺乏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创业管理滞后。

风险企业仍然存在人问题,风险资本家(委托人)和创业者(人)双方利益的平衡机制同样是通过签订契约来构造的。在投资契约中,确定可转换优先股这一类复合式证券作为融资工具。风险资本家名义上是一个非执行董事,但他是最有影响力的董事,他注重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他的专长和经验使他完全有能力(也完全有必要)控制企业,对企业的发展过程充分了解,有效地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人风险。

长期持有可转换代先股的风险资本家也可以拥有普通股表决权,相当于优先股已经提前转换为普通股,并且由于利益的捆绑,不会出现“用脚投票”的退出现象。这是风险企业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区别。“混合经济”概念的使用与扩散,是二十世纪对经济思想史的巨大贡献,风险企业实际上是一种混合式或边缘式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合同确保风险资本家参与风险企业管理,并分享风险企业的成长。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决定各自所占的股份;并根据转换比例来调整双方所持有的股份,还与风险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这个转换比例是动态的,可以随风险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程度而调整,这是对不完全契约的一种修正,是协调双方财务目标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起到了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和激励管理层等作用。事实上,这种对未来成长性的预期将比已经明晰的股权更具有激励作用。在受让资本权益的分配上采取建立于资产增量基础上的“经营者基金”模式,利用经营者自身创造的效益,通过再投入生产的价值来激励分配。经营者基金不是简单的股权量化,而是一种动态的股权分配与管理方式,经营者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股份和利益,其效果就是让经营者永不满足。经营者基金突破了传统的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把资产量化,建立存量基础上的做法,而是把分配建立在增量的基础上,也就是在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将增量部分资产按比例分成,并以此来达到持久地激励经营者、凝聚人力资源的目的。

三、风险投资及其启示

现代商业社会中,个人价值最终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来体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注入有99%来自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仅以1%的资金承诺便可获得20%的收益分配权,这付高比例利润分成的“金手铐”,表明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公司中有直接的重大经济利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风险资本家参与收益分配所凭借的要素就是其私有股权化的智力资本,从“资本雇佣劳动”到“智力劳动雇佣资本”,既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人类精神自由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实际上,风险投资产业是投资于人(People)而不是投资于证券(Paper)。在新经济时代,公司价值的创造主要体现在知识及其创新方面,传统的资本运作时代将逐步成为历史。如果说知识代表了过去和现在,创新则意味着未来。尽管契约中有苛刻的约束条件,优秀而充满自信的风险资本家,还是愿意接受这种固定期限的合伙制基金与投资业绩挂钩的高额利润分成措施。

企业组织结构的创新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中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完美结合,从而提高投资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有限合伙制企业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组织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从世界立法趋势来看,为了适应高效快捷的市场经济运作节奏,降低民事主体的交易成本,很多国家都尽可能多地赋予民事主体以法人资格。英美法系国家在法人与非法人的民事权利认定上,更是没有太大差异。

从监管的角度看,风险投资公司一般资本金较普通合伙制企业要大,业务复杂,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较大,各国通常将其作为金融机构来对待,由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正因为法律对法人的监管比对非法人的监管要严格和有效,所以也应适时赋予有限合伙人的风险投资机构以法人资格。只有当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制成为风险投资市场的主流形式,各类资金才能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规范运作,民间资金才能真正进入风险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并不仅仅局限于高科技领域,在成熟产业推行高附加值的服务化经营方面,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方面,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一认识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西部大开发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朱总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要“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加快对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在主要行业形成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调整结构、促进升级的骨干和依托”。

例如,成立于2000年6月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深圳鼎尊投资有限公司、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交大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股东投资3.35亿元人民币组建的。鉴于目前中国的《公司法》中没有明确有限合伙制这一公司组织形式,而且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处理投资业务,依然要控制这一层面上的道德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以避免创业投资中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因此该公司从成立伊始,就考虑了如何控制人风险,采取了准合伙制(项目合伙制或内部募集制)的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项目经过必要的审查和评估程序准备投资时进行内部募集,这个环节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项目才能获得通过。

(1)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公司如果投资,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也必须投资,而且根据项目的规模公司有一个基本投资额的要求;

(2)在投资决策通过后,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

(3)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对投资的总人数有一个最低的基本要求,目前是要求三个人或三人以上;

(4)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

内部募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说明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自愿的原则。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奖金,其中的50%发给项目人员,体现提成业绩向项目人员倾斜。

项目合伙制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和激励制度,对于解决人问题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有限合伙制没有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试行项目合伙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