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1篇

最早的审计市场结构研究出现在美国,上世纪七十年代,在美国民间审计市场上“”形成,引起了审计市场格局的变化,学术界希望对“”格局的形成是否形成行业垄断的问题做出合理的分析与解答,Zeff和Fossum(1967)[2]认为要深入了解审计市场竞争情况,必须研究事务所的成长、发展和自身特性,从而了解其市场行为,他们以1964年美国63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以客户收入、资产等在总和中的占比推断事务所市场份额,发现“”取得了垄断地位,但各事务所都呈现出了一定专业化。后来又有学者在他们的基础上进行改进,选取不同指标对不同事务所市场份额和专业性进行衡量,大多数研究都表明审计市场集中度在不断地提高,表现出寡头垄断的结构,比如:Rhodeetal(1974)[3]、Tomzyk和Read(1989)[4]、Pong(1999)[5]等。我国也有许多学者对民间审计市场结构进行了衡量,夏冬林等(2003)[6]以2001年上市公司披露的支付给事务所的费用为标准,使用行业集中度、利润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三个因素评判审计市场竞争度,我国审计市场竞争激烈的结论。审计行业自身的激烈竞争是造成我国事务所独立性不高,违规操作频频出现的原因之一。易琮(2002)[7]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资料对其市场份额进行分析,认为尽管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相比西方国家仍然较低,但在1997-2000年,集中度有不断提高的趋势。周红(2002)[8]通过分析认为我国大事务所太小,小事务所太少,建议在扶持大所发展的同时应鼓励小所发展,2005年通过分析发现国际审计市场的集中度有降低趋势,并从理论上说明了审计市场集中度应与股票市场集中度相适应。胡文霞、逄俊(2005)[9]用“贝恩分类法”对2002年业务收入排名前4、10、30位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占全行业总收入、总人数的比重分析,认为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较低,我国当前审计市场应属于竞争型。叶丰滢(2007)[10]以审计收费为度量基础,得出我国A股审计市场已出具多头垄断格局。王敏(2011)[11]对我国审计市场2005-2009的结构状况进行了分析,发现相比于西方国家,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较低。陈璐(2013)[12]认为我国审计市场发展较晚,且有着一定的特殊性,我国审计市场以行政力量占主导、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集中程度较低。她利用审计市场经验数据对我国审计市场的结构和变化的诱因进行了分析,发现我国审计市场处于低集中寡占型的市场结构。国内外学者的诸多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基础和借鉴,本文将收集最新的市场数据对我国审计市场结构进行评价和分析。

2.实证研究

由于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后才能披露年报,在我国,上市公司审计需求占审计总需求的绝大部分,且只有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才可能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主要从2011—2013年上市公司审计的角度进行审计市场的结构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数据处理使用了EXCEL2007。本部分先通过对民间审计数据、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事务所数量变化等,总体上分析市场结构变化;再以不同的指标为基础,分析审计市场集中度,从指标角度衡量市场结构特征;最后按事务所规模进行分类划分,分析何种规模等级的事务所效率高,对目前我国民间审计领域的竞争状况进行研究评价。

2.1审计市场总体结构分析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强信息,整理得到了2011-2013分别综合评价前十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每年的业务收入情况。总体来说,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三年来呈递增趋势,入围十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总体变化不大。2011年及以前,国际“四大”的中国分所,在我国审计市场上稳居前四强,且与中国本土所拉开了较大的差距,2012年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在当年进入行业前四,改变了国际“四大”在我国的格局,2013年,立信也跻身前四。国际“四大”的垄断格局被进一步打破。说明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两年发展较快。从表2中可以看到,从2011年到2013年,我国上市公司总数呈现增加趋势,而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家数却不断减少,说明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在总体上呈现出不断集中的趋势。从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信息中可以看出,参与审计的事务所数量减少主要是由于事务所合并加剧。为了分析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均产出情况,计算了师均产出率(师均产出率=事务所总收入/注册跨及时人数),发现“四大”的产出效率远远高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有差距不断加大的趋势。

2.2市场集中度研究

2.2.1测算方法与数据选择集中度能最直观的体现市场的结构特征。行业集中率(CRn)①最为常用,但它不能反映出这个行业相关市场中竞争的企业的总数;赫芬达尔指数(HHI)②具有数学上绝对法和相对法的优点是较理想的市场集中度计量指标,它可以衡量企业的市场份额对市场集中度产生的影响。本文同时选用行业集中率(CRn)与赫芬达尔指数(HHI)反映市场的集中度。本文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获得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的数目以及事务所业务收入的数据,分别以这两个指标为基础衡量市场份额,对审计市场集中率进行了描述性分析。

2.2.2研究结果根据贝恩对美国产业的垄断和竞争分析,我国审计市场目前呈现出中集中度寡占型的市场结构。以事务所业务收入为标准CR4三年来呈下降趋势,说明业务收入前四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有所下降。CR8在60%左右波动,CR20呈略微上升趋势,总体来说以业务收入为基础的市场集中度三年来变化不大。HHI指数轻微下降,根据美国司法部的《合并指引》给出的标准,HHI位于1000以下,市场集中度较低。以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数目为标准,CRn指标都呈现出逐年上升,尤其是2011年—2012年上升非常明显,与2011年前十大事务所中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二者的客户数得到合并有很大的关系。从HHI指数来看,市场集中度有所增加但仍然较低。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的美国审计市场已经较为成熟,美国审计市场的集中度非常高,2013年CR8达到99%③,我国的审计市场集中程度与美国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2.3规模经济变化分析

2.3.1测算方法与数据选择产业组织理论中测定规模经济的方法主要有:生存竞争法、利润分析法、统计成本法和技术比较法(余东华,2004)[13]由于审计行业有成本、利润等相关数据不易获得的特殊性,故选择生存竞争法测算审计市场的规模经济。生存竞争法最早由施蒂格勒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他认为,不同规模的厂商会通过竞争促使行业筛选出效率最高的企业,进一步产生该行业的最佳规模经济。具体测定过程为:先按照一定规模标准对目标行业的厂商分类,然后计算不同规模等级的厂商在不同时期内所占市场份额比重;若某规模等级厂商所占比重呈现增加趋势,则该等级的厂商效率较高,存在规模经济效应;若某规模等级厂商所占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则该等级的厂商效率较低,规模经济效应不明显。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作为事务所规模的衡量指标对2011-2013年审计市场进行进一步研究。将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划分为:国际四大、CPA人数>1000人、500人<CPA人数<1000人、以及CPA人数<500人四个等级,通过是否连续3年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对事务所进行了筛选,共有40家事务所符合要求。

2.3.2研究结果表6和图1对近三年我国审计市场上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的变化进行了直观的描述,据此,得出以下结论:(1)国际“四大”对审计市场的占比最大,但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国际“四大”在审计市场上的占比从2011年的近50%,下降到了2013年的35.35%,下降近14%,效率下降,对市场的垄断地位已一去不复返。(2)国超内大所发展迅猛,规模经济提升显著。国内超大所(CPA人数>150人)随着市场的发展,发展迅猛,市场份额日益提升,与国际“四大”的市场份额差距在逐年缩小,甚至有赶超“四大”的势头,呈现出了一定的规模经济特征,这与我国近年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政策引导密不可分,也体现出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能力不断加强,大型事务所见竞争加剧。(3)中小事务所规模效率较低,规模不经济。中小事务所的效率随事务所规模的减小而递减,CPA人数在500—1000人的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略微上升但几乎没有变化,CPA人数小于500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在逐步降低,说明市场需求对事务所的规模要求不断提高。

3.结论与局限性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2篇

加强上市公司审计费用信息披露对建立公平有序的审计市场竞争环境有着重大影响,也可以加强对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管,使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审计关系更加透明化。但是从目前的披露状况看,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效果非常不理想,受到了法律法规和公司行为的双重影响。因此,本文拟从博弈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字】审计费用披露影响因素博弈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应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意见。然而在现实的资本市场中,由于审计市场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诱惑或威逼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形成审计合谋,侵害广大股东的利益,或者是以高额的审计费用作为代价,或者是以较大比例的非审计服务作为补偿,或者结合其他一些方法手段。通常情况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这些信息资源只是掌握在公司内部人手中,广大股东和信息使用者很难通过外部渠道获得。所以,无论是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角度来看,还是从维护审计市场秩序角度来看,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都势在必行。

为此,国家在2001年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文件,并陆续了一系列《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上市公司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的审计费用等情况进行披露,以增加二者之间交易的透明度。从理论上讲,审计费用信息的披露有益于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独立性做出理性的判断,进而影响其投资决策的行为,并减少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恶性低价竞争。

但是从2001年《问答第6号》文件颁布以来的披露状况看,披露效果非常不理想。每年只有接近半数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其中大部分公司没有按照法规文件的要求进行详细披露,只是简单的、笼统的一带而过。从公司报表的披露内容中无法清晰的获取相关的有用信息,如:审计费用的决策程序和标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会计师事务所的任期情况、财务审计费用和非财务审计费用的类别区分及金额、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的欠费情况、年度费用比较信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前后任期事务所的比较信息、国内所与国外所的比较信息、审计费用的期间归属等。

从本质上来讲,加强审计费用信息披露应该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资本市场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标志,是广大股东自我权利意识的觉醒。但是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从而沿着一条曲折的道路不断前进。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审计费用信息披露效果非常不理想,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在制约着审计费用信息披露呢?下面我们将采用博弈论方法进行简单的分析。

一、影响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披露的因素

(一)法规机制的约束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资本市场中,受托责任论认为,上市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其他的利益相关者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其他相关的非财务信息。为了保证这些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其进行审计。

然而,从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来看,审计业务并不是会计师事务所唯一的业务事项,此外还会涉及对公司的评估、提供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等一系列的非审计业务。目前国内外的经济案件和权威研究已经表明,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较大比重的非审计业务,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但是,作为公司的内幕消息,这些信息只是掌握在少数的公司管理者手中,外部投资者和其他的信息使用者无法取得。在这种信息不对称形式下,将会极大影响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

此外,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讲,一方面,在我国尚不完善的审计市场中,由于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繁多,从而造成审计业务的“买方市场”。也就是说有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形,上市公司产生购买“清洁的审计意见”的动机。那么,在激烈的审计市场竞争中,为了招揽审计客户,总会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会丧失审计独立性,转向与上市公司进行合谋,从而造成“劣币驱逐良币”,难以保证审计质量,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或签字注册会计师多年为审计客户服务或提供较多的非审计服务,由于这种审计关系的复杂化和审计业务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会计师往往也会放松对审计独立性的要求。

因此,从上述分析结果来看,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存在着两个需求方:一方面是公司的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信息使用者。他们需要通过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来判断会计师事务所潜在的审计独立性,从而做出合理的决策。另一方面是国家的监管部门,由于目前审计市场比较混乱,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的迹象,因此国家监管部门需要对此监管,而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是中国证监会获取信息的一个有效途径。所以,现在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开始致力于在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中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和支付报酬的信息,我国证监会也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文件对其进行监管。

(二)公司行为的选择

虽然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逐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管,但是目前信息披露的效果并不理想。我们从信息供给方——上市公司——自身角度来看,如果公司外部审计不存在问题,完全符合国家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那么具体、翔实的信息披露并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不利影响,而且会坚定投资者的信心;反之,如果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存在问题,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那么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就会直接或间接的将这种暗箱操作映射出来。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这种结果肯定不是上市公司所愿意看到的。因此,上市公司就会想方设法钻法律法规的漏洞,延迟披露或者蒙混过关。

二、影响因素的博弈分析

下面本文拟从博弈的角度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信息披露的行为选择进行分析,为此不妨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如果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不存在审计合谋、审计费用转移等非正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在审计过程中所支付的审计成本不会影响到其披露过程中的行为,也就是说审计成本已经转化为沉没成本。因此,我们分析的时候将不再考虑审计成本,而只考虑处罚成本。为此提出以下几个假设:

1.如果上市公司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不受到处罚的情况是正常的,不可能出现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情况,而且由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完全,审计过程完全正规,会坚定投资者的信心,能够带来潜在的收益为A;

2.如果上市公司未完全披露或未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假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成本为B,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可能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C;

3.假设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监管成本为G;如果放松监管会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为H,但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I。

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如表1-2:

表1-2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

上市公司的行为选择勤于监管(补充披露并处罚)放松监管(未强制披露、不处罚)

完全披露A,-GA,H-I

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A-B-C,-G0,H-I

由上面的成本数据可以看出,A-B-C肯定会小于A,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理性的上市公司应该会选择完全披露,因为完全披露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不利影响,反而会坚定投资者的信心。但是对监管部门而言,只要H-I>0,那么监管者出于“偷懒”的心理就会放松监管。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信息使用者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对信息披露不全但监管不严现象反映比较冷淡,因此对监管部门声誉上也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失,所以也就造成了放松监管现象的滋生。

情况二:如果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审计合谋、审计费用转移等暗箱操作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暗箱操作属于违规行为,会影响会计报表的真实有用性,进而影响投资者的正确决策。这部分信息一旦完全披露出来,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损失。因此,在这里审计成本就不再是沉没成本,而应该是公司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本文先做以下假设:

1.公司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成本为B;

2.上市公司由于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可能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C;

3.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合谋而支付较高的审计费用为D;如果不被查出可能会得到的额外的合谋收益为E;

4.如果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审计合谋,审计合谋被发现的可能性存在两种情况:①如果公司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的信息(包括由中国证监会强制要求补充完全披露的情况),那么审计合谋被发现的可能性为P1;②如果上市公司不披露或不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包括中国证监会放松监管、未强制要求其补充披露的情况),那么审计合谋被发现的可能性为P2。很显然,P1要远远大于P2。

5.由于审计合谋行为被发现,上市公司在未来股票价格、投资者信心等方面带来的巨大损失为F;

6.假设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监管成本为G;如果放松监管会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为H,但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I。

那么,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如表1-3:

表1-3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

上市公司行为选择勤于监管(补充披露并处罚)放松监管(未强制披露、不处罚)

完全披露E(1-P1)-D-P1F①,-GE(1-P1)-D-P1F②,H-I

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E(1-P1)-B-C-D-P1F③,-GE(1-P2)-D-P2F④,H-I

下面拟对表1-3的公式进行简要地分析。

首先,对监管部门的分析与情况一相同,对此我们不再赘述。

其次,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本文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如果中国证监会勤于监管,对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上市公司强制要求补充披露并加以处罚,那么E(1-P1)-D-P1F肯定大于E(1-P1)-B-C-D-P1F,因此从理性上来讲,上市公司应该会选择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只要③E(1-P1)-B-C-D-P1F>0,即E(1-P1)>B+C+D+P1F,那么上市公司出于投机和侥幸的心理,还是会选择不完全披露或不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由于公司审计合谋行为能够极大的影响财务报表,进而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投资决策,所以E值是比较大的。因此,要使上市公司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必须要使B+C+D+P1F的数值大于E(1-P1)。而我们知道,在披露过程中,审计费用D值已经是既定的了,声誉损失C和审计合谋被发现所带来的损失F是由整个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决定的,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要使上市公司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必须加大处罚成本,减少上市公司的投机机会。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证监会对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上市公司没有进一步进行监管并采取任何的处罚措施。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3篇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1)在我国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上市公司中,股权高度集中,国有股和法人股占绝大多数,处于垄断地位,董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由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人——政府指定,政府目标与真正所有者的目标不同,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也常存在目标冲突;与真正的股东不同的是,政府官员并不为决策的后果承担直接的风险和获取直接的收益。所以,作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人——政府官员缺乏对公司管理当局的监督动力,缺乏对公司管理当局会计报表信息质量和审计质量的高度关注。

(2)我国公司监事会人员普遍文化程度低,内部人员比例高,党组干部比例高,业务能力低,致使监督职能弱化。鉴于此,股东对管理层的“用手投票”的约束非常虚弱。

(3)我国经理劳务市场、资本市场还很不成熟,公司控股权市场不健全;居于垄断地位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自由流通,公司控制权被接管的可能性很小,这样即使中小股东“用脚投票”也难以对公司管理当局产生重大影响。简而言之,目前在我国公司治理中,内部治理结构失衡,外部治理结构失效,严重缺乏对公司管理当局的产权约束。

2、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扭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事务所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但在中国现有的股权结构下,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于一身,上市公司无法形成相应的权力制衡机制,不仅导致混乱而误导的会计信息披露,同时还扭曲了事务所聘任制度,导致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严重失衡。

3、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体制存在缺陷。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事务所既可以被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被改为合伙制。虽然两者在开展会计业务方面具有同等资格,所出具的会计报告也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在承担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上却存在极大差别。

无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实践中验证,有限责任制的事务所会降低注册会计师的风险压力,弱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其公证职能。有限责任制在经济方面的法律责任相对较少,所以不仅不适合事务所内部管理要求,也不利于加大事务所民事责任,从而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同时还有逃避责任之嫌。

4、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完善。注册会计师诚信的重要体现就是遵循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主要应靠制度来约束。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没有一套完善的职业道德规范来对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进行约束。

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滞后性导致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现象,如会计师事务所竞相压价、不顾审计质量恶性竞争,面对客户的压力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原则而违心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5、审计收费不规范。审计质量与审计收费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高质量的审计需要较强的敬业精神、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声誉,显然,拥有这些品质的注册会计师收费应较高。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CPA行业缺乏相关的收费标准。目前,上市公司在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时都会考虑公司期末资产总额、合并会计报表单位数等指标以及审计收费标准,甚至还要参考同类公司的收费标准,然后由事务所报价,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报酬。这其中,资产总额或资本总额是个相当重要的衡量指标,而较少考虑客户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因素。随着CPA行业竞争的加剧,事务所为了揽取客户,不惜血本相互压价,压低收费。为了生存和发展,审计人员不得不降低审计成本,也就不可能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审计某个项目,审计质量必然低下。衡量一个行业的竞争是否有效和有益,往往由消费者根据产品、服务的质量以及价格的高低做出判断,而CPA行业的竞争有其特殊性,消费者不能像对其他行业一样作出恰当的评价。因此,会计职业界一直将价格竞争视为错误的竞争因素,因为这种竞争是基于金钱而不是能力的竞争,价格降低所带来的压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及行业和客户之间的互信关系的弱化。、

二、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现状

1999年,财政部组织对100户企业1998年度会计信息及其出具审计报告的82家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了《公告》(第三号),抽审发现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编制审计计划,或虽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但内容不全,遗漏重要条款;未严格履行必要审计程序、审计范围偏小、审计方法不当;未按《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未对现金、存货进行监盘,为对应收款作必要的函证或缺少替代程序;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底稿摘记整理杂乱无章,格式、标识前后不一,勾稽关系不明;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还存在严重违规执业问题。

2001年,国家审计署组织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01年完成的审计业务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质量令人担忧。检查中,有关部门共抽查了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报告,发现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71.43亿元,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审计署已经将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1名注册会计师,以及信息披露严重不实的上市公司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

由上述可以看出:由于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严格执行审计专业标准,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缺乏应有的职业关注,审计结论出现偏差,审计报告严重失实,致使一些企业会计信息重大失真问题未被充分揭示和披露,给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了严重误导。

三、提高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措施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独立董事的产生机制,改现行的由董事会选拔为中小股东选举制度,保证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同时增加独立董事的相关信息的披露及独立董事的考核制度。

2、改革事务所聘任制度,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由上市公司管理者聘任事务所将极大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最终影响审计质量,那么就应该终止由上市公司管理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按照国际惯例,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是目前制度安排下的一个理性选择。实践表明,审计委员会作为一种公司治理机制,在防止和发现财务报告舞弊、保持审计人员独立性方面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3、完善会计事务所组织形式。有在合伙制约束下,合伙人才会有对切身利益的关注。因此,我们应加快有关法规的修订;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推行配套政策,对合伙事务所采取如税收优惠等政策倾斜;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共有财产分割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风险保险制度等。

4、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提高审计质量就必须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其中核心任务是尽快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其职业道德行为,完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同时,还应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披露制度,使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提供更好的审计服务。

5、完善审计收费标准。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采用固定收费与变动收费相结合的制度:一是产品费用,即执业必要的审极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费用,随委托人的特征,如规模、业务性质等而定;二是预期损失费用,包括诉讼损失和恢复名誉的潜在成本等,一般委托人的偿债能力、获力能力等财务比率为依据;三是会计公司的正常利润。

【论文关键词】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现状及成因

【论文摘要】上市公司审计造假案,不仅使众多的投资者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是几乎摧毁了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心。本文对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现状及成因进行分析,对如何提高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给出相应的建议。

【参考文献】

[1]王英姿: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评价与控制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叶少琴:中国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研究.中国财经出版社,2004.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独立审计是由于财务信息在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不对称而产生的。所有者为了用最低的成本监督经营者,采取的方法就是由信息的非知情者——所有者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信息的知情者——经营者进行审计。当前,大股东控制在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具有普遍性。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由于大股东掌握着公司的经营权,是公司财务信息的知情者,公司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矛盾,而是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矛盾了。由财务信息的知情者——大股东掌握对注册会计师的聘用权是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如果我们仍然沿用传统的独立审计委托模式,则显然是不合适了。因此,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对注册会计师的聘用权必须回归到财务信息的非知情股东——中小股东手中,才有可能保证独立审计的有效。

一、传统的两权分离条件下独立审计委托模式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在两权分离条件下,独立审计是由于财务信息在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不对称而产生的。经营者是企业财务信息的知情者,而所有者是企业财务信息的非知情者。所有者为了用最低的成本监督经营者,采取的方法就是由所有者委托注册会计师对经营者进行审计。

传统的两权分离条件下的审计制度安排,是建立在企业经营委托关系的委托方(财产所有权的所有者)和受托方(拥有财产经营权的经营者)是确定的基础上。这种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清晰明确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的人数有限且相对固定,投资者之间在对经营者实施监督和激励时容易达成一致。作为委托方的投资人和作为受托方的经营者有明确的委托协议或合同条款,投资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在时间上和空间上不受限制且容易做到。建立在这些条件基础上才形成了传统的审计制度安排模式,即在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委托关系中,投资者是委托人、外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是审计人、经营者是被审计人,三者身份明确,并构建起环环相扣,严密闭合的审计三种人关系。

作为审计人的注册会计师是超然独立于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和作为被审计人的经营者之外的,从而保证注册会计师客观公证的发表审计意见。这种关系体现在公司法中,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公司法都将审计委托权作为股东大会的权限之一。

可见,在传统的两权分离条件下独立审计委托模式中,独立审计是为了解决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问题。

二、大股东控制下的传统独立审计委托模式的缺陷

通过对中国现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笔者发现,大股东控制在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具有普遍性。在股权高度分散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公司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内部人控制问题,是股东对内部人怎样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的问题,内部人控制的仅仅是经营管理权。而大股东控制问题,是中小股东对大股东怎样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的问题,大股东不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而且还控制了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董事会经营权、经理层管理权和监事会监督权等权利。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按照现行的股东大会表决机制,大股东往往亲自或通过其人掌握或控制着公司的经营权和对注册会计师的聘用权。大股东集信息的知情者和聘用注册会计师的权力于一体。由此可见,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公司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矛盾,而是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矛盾了。

从独立审计的产生我们知道,独立审计是为了解决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问题,并不是为了解决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监督问题。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如果我们仍然沿用传统的两权分离条件下独立审计委托模式,则显然是不合适了。目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注册会计师的聘任权仍然是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掌握。

当前,在我国,由于大股东直接或间接地掌控了独立审计的委托权,对注册会计师的取舍有着决定作用。当会计舞弊是出于大股东的某些意图时,大多数注册会计师无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根据笔者的调查分析,大部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计舞弊都源自于大股东的授意。因此,笔者认为,由财务信息的知情者大股东掌握对注册会计师的聘用权是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既然大股东和会计舞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由大股东来控制独立审计的委托权显然不合适。

另外,在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其所有者是一批经常变动的股东,并且股东人数成千上万,虽然法律赋予股东大会选择、委托注册会计师的权力,但很难落到实处。所以,在传统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模式中,由所有者行使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权力也变得不现实了。

因此,笔者认为,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对注册会计师的聘任权必须回归到财务信息的非知情股东——中小股东手中,才有可能保证独立审计的有效。

三、中小股东掌握独立审计委托权的可行性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由于我国现有法律无法有效约束公司的幕后操控者———大股东,因此有必要设计一整套相互关联的法律制约机制来约束大股东。如何对大股东权力滥用进行有效制约呢?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公司治理中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权力制衡结构。基本思路如下:

经营管理决策权与监督权分开,这是权力制衡的基本要求。由大股东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权,中小股东掌握公司的监督权,这种思路源于独立审计的起源。16世纪意大利出现了合伙制企业,尽管当时的合伙人都是出资者,但并不是所有的合伙人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那些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人怎样监督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就成了一个问题。当时解决问题的办法是:由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人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参与经营管理的人进行审计,这就是独立审计的起源。沿着这个思路,笔者认为: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董事会的产生仍然遵循资本多数决原则,经理层也仍然由董事会聘任,这就自然使得大股东掌握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权。但监督权必须要由中小股东掌握,那么它应当怎样产生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对大股东掌握的权力进行分析。虽然大股东掌握着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但股东大会的每一次表决,都是在公开、中小股东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时大股东的实际利益还没有得到,或者说中小股东的实际损失还没有发生,中小股东完全可以用脚投票来规避这个风险。由于中小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所以,在董事会、经理层与中小股东之间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因此,制度安排中主要是要解决中小股东监督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会、经理层的问题。笔者设想,监督权仍然由监事会掌握,但监事会的成员由中小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会不对股东大会负责,而对中小股东负责。监事会除了具有现行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外,还应具有以下职权:

1、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现行制度安排中,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聘任,同时董事会又是被审计人员,这种审计委托人与被审人员合一的状态,破坏了审计关系中三方(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员和审计人员)有序的平衡关系,使独立审计的作用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剥夺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控制权。由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同时又控制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为了避免大股东既是审计委托人,又是被审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或解聘的权利必须由中小股东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掌握。

2、独立董事任免权。由于监事只能列席董事会,对决策并无表决权,因此中小股东的监督权只是一种事后监督,具有较为显著的被动性特点。为了弥补这个不足,必须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这是一种事前和事中的监督。由于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享有普通董事的所有权力,对董事会的决策享有表决权,并享有一些法定的特别职权。如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可权;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发表独立意见的权力等等。这些职权确立了独立董事在监控大股东、监控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其可以监督公司高管人员是否串通损害股东利益,监控控股股东是否损害公司的利益。但是,独立董事实现这些权利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自身必须具有“独立性”。由于独立董事所监督的是大股东及其所控制的董事会和经理层,因此这里的“独立性”主要是指与大股东的独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在大股东控制股权结构下,独立董事实质上是由大股东决定的。而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我国大股东控制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下,独立董事薪酬的多少实质上也是由大股东决定的。这一独立董事产生程序及其薪酬决定模式都严重动摇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地位,使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能的时候,很可能只会迎合董事会中的大股东的口味从而丧失其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独立董事制度不能保证独立董事与大股东的独立,独立董事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避免大股东既是独立董事委托人,又是被监督人员,独立董事聘请或解聘的权利必须由中小股东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掌握。中小股东掌握监事会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首先,它确保了大股东对经营管理决策权的控制。这符合股权资本多数决原则,能够调动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其次,它能确保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监督。中小股东通过其控制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决策过程进行监督,通过其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经营管理层的财务进行监督;最后,由于大股东的牵制,可以有效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出现。

从上面的论述可知,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中小股东掌握监事会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可以使中小股东从制度上对大股东进行监督。但如何定义中小股东?具体的监督权应如何组织实施呢?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笔者认为,可以将持有股份在一定比例以下,不参加公司董事会、高管层的股东界定为中小股东。在监督权的具体组织实施上,笔者建议在中小股东控制的监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中小股东担任独立审计的委托人,而大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仍然由内部审计部门来完成。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1、人员遴选。在股东大会日,从到会的中、小股东中依据其所持股份比例的多少自动生成中小股东代表5~7人,另随机选定中小股东代表2~4人。

2、工作概要。股东大会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举行审计大会,并邀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当天,审计委员会选定2~4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参加竞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第二天,举行审计竞标会,最终选定审计人,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3、领导体制及权利保障。审计委员会属于真正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机构,其审计监督权应通过《公司法》等法律形式予以明确。

上述模式操作方便,执行成本低廉,确保了中小股东的审计委托人地位——注册会计师可以毫无顾忌、名正言顺地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而努力。同时,由于大股东要依赖内部审计部门对经营者进行监控,内部审计必定会在大股东的推动下得到发展。

参考文献: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5篇

近几年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不断冲击着我国的证券市场,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也引起了社会对财务报告舞弊审计的极大关注。如何对舞弊进行审计,已成为审计界的一个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舞弊审计最初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以美国和加拿大为首的西方国家异军突起,并完成从传统审计查错纠弊的职能到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别的转变。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指出,舞弊“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主要包括:(一)伪造、编造记录或凭证;(二)侵占资产;(三)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四)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五)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可以看到,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对舞弊的定义与美国会计界对职业舞弊的定义是基本相同的。挪用财产和都是侵占资产的具体方式,“虚假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实际上就是采用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中所指出的(一)、(三)、(四)以及(五)这四种方式。

我们知道,舞弊审计是为防止、识别和用文件证明贪污、盗窃、欺诈、腐败这类舞弊行为而进行的审计活动,与财务审计关注各种财务报表和会计数据不同,舞弊审计需要更多的思维形式而不是常规的技术方法,它重点放在研究和分析例外、古怪的事,以及会计违规事项和行为结构上,而不是放在对会计报表的错误和遗漏上。舞弊审计人员的知识主要是从经验中,而不是从审计教科书或上年的工作底稿中学到的。因此,对于舞弊进行审计就要采取与传统的财务审计不同的方法,很多在财务审计中适用的方法在舞弊审计中却不适用。

舞弊审计就是要创造一种环境,激励审计人员有意识地去查询和预防经济活动中的舞弊行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地舞弊审计人员,就要了解舞弊人员的思维方式,舞弊审计人员头脑里最重要的问题不是检查会计系统和内部控制是否遵循会计标准和审计准则,而是要思考“在企业会计控制制度的各个环节中,哪个是最薄弱环节,哪些人会利用这些环节,哪个环节最容易诱发舞弊行为等。

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充分关注那些容易引发舞弊的会计“信号”,比如一些非常交易事项,像非主营业务占公司业绩主导地位的事项、非货币易、关联交易、复杂股权控制关系等事项。另外某些会计变更、资产重组涉及诉讼纠纷等重要会计事项以及经营出现危急的事项也是舞弊行为经常发生的地方,应引起审计人员的关注。

在舞弊审计中,审计人员必须始终保持正确的心态:怀疑、谨慎。在关注每一个审计环节时都要假定它是有问题的,存在着舞弊行为。然后要搜集容易产生舞弊风险的信息。比如,询问公司管理当局、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有效运用分析性程序识别、评估造成舞弊风险的因素等。

1、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怀疑精神,并将其贯穿于审计过程的始终。“职业怀疑主义”观点是由美国SAS第99号提出的,它为注册会计师如何履行职业谨慎这一概念提供了具体的指导。第99号首先假设不同层次上管理层舞弊的可能性,包括共谋、违反内部控制的规定等,并要求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这种精神状态。它要求审计舞弊必须先了解舞弊环境及特征,强调计划阶段审计小组就应集中讨论和思考舞弊可能会怎样发生及会在哪发生,促使其对潜在的舞弊保持更高的警觉,以共享审计经验,共同提高发现舞弊的意识和能力。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全过程保持职业谨慎,获取必要信息,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并据此作出适当反应。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每个项目时都要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精神,应首先思考是否有舞弊的嫌疑,不能推测管理层是诚实可信的。

我国目前上市公司造假成风。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业绩都不可信,都存在粉饰报表嫌疑。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必须要有足够的专业怀疑精神,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搜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的报表是公允的,就应认为其不能公允反映企业情况,存在舞弊嫌疑。

审计人员不仅应了解会计审计问题,对于客户的营业性质与风险及交易的经济实质,也必须彻底了解。作为一个优秀的审计人员,必须要有好奇心及敏锐的观察力,对于看似无关的问题或线索,能锲而不舍。

2、充分关注审计风险点,并借助新的舞弊风险评价模式进行评价。审计风险点对注册会计师起着提示和导向作用,因此,精心设计并有效制定审计风险点,对审计人员发现舞弊起着重要的作用。审计风险点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和监控等方面的因素,还包括宏观政策、法律限制等方面的因素。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分析性程序的运用,应能识别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信号。新的舞弊风险评价模式,将重点放在舞弊产生的根源上,而非舞弊产生的表面结果。该准则建议注册会计师将足够的注意力放在舞弊产生的主要条件上,这些条件可以归纳为:压力、机会和借口。当三个条件同时成立时,就意味着出现舞弊的可能性很大,注册会计师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采取有效的审计程序以控制风险。

3、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是企业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对企业既有防错防弊,又有促进经营管理效果的作用;能起到事前预防、事中、事后及时发现工作漏洞。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从对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来发现舞弊的存在。

从审计角度分析,舞弊的存在与发生,说明被审单位组织管理上有漏洞,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实施舞弊审计时,需考虑并注意对内部控制的审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有效,以及相应地检查和评价经营业务的各个部门可能暴露的风险,来发现舞弊。为此,审计人员应确定被审单位是否建立了现实的企业目标,是否有书面政策以说明具体的规则及在发现违规行为时应采取的行动,是否建立和保持了恰当的授权政策,是否已制定了用以控制一些活动和保护资产的政策与程序及其机制,是否具有为管理层提供足够、可靠信息的通讯渠道,是否具备能够保证控制的控制环境,是否需要提出一些协助防止舞弊的建议等。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6篇

论上市公司的粉饰行为及其审计风险(1)李钊(长沙交通学院湖南长沙410076)摘要: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日益出现粉饰行为。这些粉饰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藏性,给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严重的后果。上市公司的粉饰行为与审计风险有直接的关系,必须引起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对此种行为的严正关注。关键词:上市公司粉饰行为审论上市公司的粉饰行为及其审计风险(1) 李钊(长沙交通学院湖南长沙410076)摘要: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日益出现粉饰行为。这些粉饰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藏性,给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严重的后果。上市公司的粉饰行为与审计风险有直接的关系,必须引起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对此种行为的严正关注。关键词:上市公司粉饰行为审计风险中图分类号:F239 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00)02 0073 02本文试图探讨一下关于目前上市公司日益出现的粉饰造假行为及其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以期引起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对此种行为予以关注,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降低和控制审计执业风险。一、关于上市公司的粉饰行为(一)粉饰行为的分类 尽管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处于不断建设和发展完善过程中,但是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日益出现的粉饰造假手段与发达国家相比,并不相差多少。由于我国目前的财务分析侧重于分析公司的变现偿债能力、资产管理效率、获利能力等方面,因此尽管目前上市公司粉饰造假的手段很多,笔者仅从上述几方面来对其进行分类,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1.粉饰公司的变现偿债能力 公司生存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到期偿债。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或维持经营周转,一般会借入款项;国家为了维持市场经济正常秩序,通过立法规定公司必须清偿到期债务,否则破产偿债。因此,会计信息使用者特别是债权人一般很关心公司的变现偿债能力和本金的安全程度,会利用各种各样的会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以判断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为了博取商业信用和获得信贷资金,往往会利用各种手段来粉饰公司的会计报表,美化偿债能力。我国目前对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的评价多体现在象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一些静态指标上,而这些指标并不能全面反映公司的变现偿债能力。上市公司利用这些指标本身的缺陷和不足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掌握的会计信息的不均衡性,在期末采用各种手段达到其粉饰会计报表的目的。其典型做法有:年度结帐前将有价证券出售或将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以清偿债务;对残、损、冷、背的存货长期搁置不处理;短期投资当市价低于成本时不处理也不披露;逾期应收账款长期挂帐等等。2.粉饰公司的营运能力 营运能力是对公司在资产管理效率能力方面的一种评价,所以也称运营效率能力,它是用来衡量管理者运用公司资产赚取收入的能力。它不仅是对公司总体经营状况的评价,而且是对公司厂长经理的经营业绩的评价。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往往会利用各种手段粉饰公司管理当局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如利用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的信息和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的不对称性,不区分现销与赊销在销货中的比例,把现销也包括进去,从而夸大公司的变现能力;在存货计价时,将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而在会计报表中不披露,以提高公司的现金净流量;在年末大幅下降销售额或采用现金结算,或降低信用标准收回应收账款,销出商品;将应收账款卖给代收机构等等。3.粉饰公司的获利能力 赢利不但体现公司的出发点和归宿,而且概括了其他目标的实现程度,并有助于其他目标的实现。而会计信息使用者特别是投资者其投资的目的就是在将来获利,债权人不会忽略公司的获利能力。公司的赢利能力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正常评价,影响到公司的价值、股票的价格等。因此,公司管理当局常用各种手段粉饰会计报表。常见手段有:任意收缩在短期内不易察觉具有不良影响的支出(如研究开发费、资产维护费、广告费及员工训练费),经营欠佳时,有意减少这类开支,可以提高赢余,虽然当期不会产生立即影响,但必将削弱企业的根基及损害公司未来的获利能力;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如期货期权、掉期等工具在签订合约时提前确认资产与收益,但是实际上无法保证这种收益的实现;提前确认收入;利用关联交易获得收入等等。(二)粉饰行为的特征1.粉饰行为的欺骗性。随着市场的扩大,公司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其经营环境越来越难以预测,商业风险不断增大,从而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不确定性增大。因此,作为会计信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7篇

上市公司审计风险面面观(1)韩守富(作者单位:河南大学财务处)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和舞台,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程度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特别是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时,面临着很大的审计风险。笔者结合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实务中出现的风险情况,暂将上市公司审计风险面面观(1) 韩守富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财务处)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和舞台,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程度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特别是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时,面临着很大的审计风险。笔者结合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实务中出现的风险情况,暂将其归纳为十大审计风险。1 不合理关联交易中的审计风险。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利用与改组前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利用关联方购销、转嫁费用负担等手段调节其报告业绩。如低价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高价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无偿占用关联方的资产;集团公司将获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以低收益形式让上市公司托管,以填充上市公司利润等。但上市公司在对关联交易的披露上大多简单含糊,故意避开实质性内容。对此,注册会计师首先应让上市公司提供关联方及其交易清单,并对其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必要的内控检查和实质性测试,尤其应关注该公司是否已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否则注册会计师将要承担不必要的审计风险。2 非合理交易和非货币交易中的审计风险。在上市公司面临着连续三年亏损遭“摘牌”和要达到配股资格线的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往往以“看得见的手”帮助上市公司通过不等价交换的资产转让及置换、税费返还、补贴收入等非合理交易方式改善报表形象。上市公司的非货币交易主要有:①转让土地、股权等收益,这些收益往往并无现金流入,与应收账款同时增加的只是账面转让利润;②对无法收回的投资和拆借资金仍然确认为投资收益、利息收入;③购买母公司优质资产的款项计入往来账中,且不计利息及资金占用费,上市公司既获得了优质资产的经营收益,又无须支付任何代价。如果上市公司非货币性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的比例过高,就难免令人对该公司的生产和获利能力产生怀疑。因此,大额的非常交易和非货币交易只要加以必要的关注并不难审查。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这些交易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协议约定的交易条款是否均已完成、产权是否已过户,在确认大额收益无现金流入时,应考虑谨慎性原则。大额非常交易和非货币交易应作为重大事项予以披露,注册会计师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审计报告类型。3 主管收入萎缩,一次性收益骤增情况下的审计风险。有些上市公司的主营持续萎缩,主营业绩严重滑坡,经营难以为继。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产业结构调整,全行业不景气,如纺织业;有的是因产品在市场上日趋饱和,市场竞争激烈,如商业零售业;有的是因公司管理混乱,导致主营业绩萎缩,公司亏损,等等。但为了不使会计报表太难堪,有的公司便设法虚计主营收入,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或者在其他利润构成上煞费苦心,以期公司业绩一次性得到改观,如变卖家产,出售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出让股权,以取得巨额收益;有的地方政府为维护本地上市公司形象,还会以各种手段进行补贴。目前,上市公司作为稀缺的“壳资源”,在危难时刻,母公司或上市公司往往会伸出“看不见的手”进行粉饰打扮,或由政府伸出“看得见的手”进行援助。注册会计师对此必须给予重点关注,尤其要关注以出售长期资产方式取得高额收益的行为,还要密切关注其协议中是否有回购条款,或虽无回购条款但存在回购可能性。4 资产重组和“报表重组”中的审计风险。资产重组在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改善资产结构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在实施了“突击重组”后就产生了立竿见影的丰厚收益,未免有“报表重组”之嫌,因此,资产出售和股权置换作为业绩提升最快的方式,颇受上市公司青睐。在资本市场上,资产出售是上市公司将盈利能力弱、流动性差的资产售出,以优化企业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新肌体的健康发展。但在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现实中,“魔术游戏”层出不穷,人为操纵痕迹明显,似乎企业在主业不景气、扭亏无望的情况下,舍此就无他途。对于资产重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关注交易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如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及确认,有关部分是否获得批准,董事会、股东会是否表决通过并如实公告,涉及收益的,还应检查收入确认的条件是否已具备等。5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8篇

上市公司审计风险面面观(1)韩守富(作者单位:河南大学财务处)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和舞台,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程度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特别是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时,面临着很大的审计风险。笔者结合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实务中出现的风险情况,暂将上市公司审计风险面面观(1) 韩守富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财务处)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和舞台,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程度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特别是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时,面临着很大的审计风险。笔者结合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实务中出现的风险情况,暂将其归纳为十大审计风险。1 不合理关联交易中的审计风险。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利用与改组前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利用关联方购销、转嫁费用负担等手段调节其报告业绩。如低价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高价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无偿占用关联方的资产;集团公司将获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以低收益形式让上市公司托管,以填充上市公司利润等。但上市公司在对关联交易的披露上大多简单含糊,故意避开实质性内容。对此,注册会计师首先应让上市公司提供关联方及其交易清单,并对其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必要的内控检查和实质性测试,尤其应关注该公司是否已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否则注册会计师将要承担不必要的审计风险。2 非合理交易和非货币交易中的审计风险。在上市公司面临着连续三年亏损遭“摘牌”和要达到配股资格线的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往往以“看得见的手”帮助上市公司通过不等价交换的资产转让及置换、税费返还、补贴收入等非合理交易方式改善报表形象。上市公司的非货币交易主要有:①转让土地、股权等收益,这些收益往往并无现金流入,与应收账款同时增加的只是账面转让利润;②对无法收回的投资和拆借资金仍然确认为投资收益、利息收入;③购买母公司优质资产的款项计入往来账中,且不计利息及资金占用费,上市公司既获得了优质资产的经营收益,又无须支付任何代价。如果上市公司非货币性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的比例过高,就难免令人对该公司的生产和获利能力产生怀疑。因此,大额的非常交易和非货币交易只要加以必要的关注并不难审查。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这些交易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协议约定的交易条款是否均已完成、产权是否已过户,在确认大额收益无现金流入时,应考虑谨慎性原则。大额非常交易和非货币交易应作为重大事项予以披露,注册会计师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审计报告类型。3 主管收入萎缩,一次性收益骤增情况下的审计风险。有些上市公司的主营持续萎缩,主营业绩严重滑坡,经营难以为继。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产业结构调整,全行业不景气,如纺织业;有的是因产品在市场上日趋饱和,市场竞争激烈,如商业零售业;有的是因公司管理混乱,导致主营业绩萎缩,公司亏损,等等。但为了不使会计报表太难堪,有的公司便设法虚计主营收入,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或者在其他利润构成上煞费苦心,以期公司业绩一次性得到改观,如变卖家产,出售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出让股权,以取得巨额收益;有的地方政府为维护本地上市公司形象,还会以各种手段进行补贴。目前,上市公司作为稀缺的“壳资源”,在危难时刻,母公司或上市公司往往会伸出“看不见的手”进行粉饰打扮,或由政府伸出“看得见的手”进行援助。注册会计师对此必须给予重点关注,尤其要关注以出售长期资产方式取得高额收益的行为,还要密切关注其协议中是否有回购条款,或虽无回购条款但存在回购可能性。4 资产重组和“报表重组”中的审计风险。资产重组在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改善资产结构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在实施了“突击重组”后就产生了立竿见影的丰厚收益,未免有“报表重组”之嫌,因此,资产出售和股权置换作为业绩提升最快的方式,颇受上市公司青睐。在资本市场上,资产出售是上市公司将盈利能力弱、流动性差的资产售出,以优化企业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新肌体的健康发展。但在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现实中,“魔术游戏”层出不穷,人为操纵痕迹明显,似乎企业在主业不景气、扭亏无望的情况下,舍此就无他途。对于资产重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关注交易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如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及确认,有关部分是否获得批准,董事会、股东会是否表决通过并如实公告,涉及收益的,还应检查收入确认的条件是否已具备等。5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9篇

(一)重大错报风险方面的成因分析1.关联交易形式多样上市公司的规模一般会较大,所经营的业务也经常是多元化的,涉及的业务范围较宽泛,这些都给关联交易创造了可供隐藏的环境。为了保障大股东的权益,在广泛经营业务中利用隐蔽的手段进行关联交易,然而这些关联交易却会侵害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近几十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关联交易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有些关联交易与新旧经济业务混杂在一起,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也增加了审计风险。2.关联交易定价不规范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在交易中通常是按照公允价进行交易,但是上市公司和其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定价就会比较灵活,经常采用协议价,然而协议价往往会比公允价高或者是比公允价低。在交易过程中,交易价格往往是交易的重点内容,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直接决定了交易是否公平。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早已把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同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下称“36号准则”)中也规定了企业应该对外界披露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但是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提出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和标准,也未明确法律禁止的定价方法。不完善的规定不仅不能监督制约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还有可能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提供方便,也给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带来更多的风险[2]。3.关联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在关联交易事项中,交易的双方通常都是独立法人,彼此间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但是由于交易双方,也就是关联方之间存在影响、被影响以及控制、被控制关系,这种关系使双方地位不再平等。有时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比如操纵盈余、改善报表所显示的经营状况,上市公司会运用它所掌握的影响力或者控制权来操纵交易,使交易不再公平。4.公司治理和内审监督机制不健全公司治理的好坏对于上市公司十分重要,如果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很完善,就可以带动企业形成一种正向的的激励约束机制,就会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在有效开展工作的同时能够彼此制衡。但是,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往往不尽如人意,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另外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不够健全,比如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差、监督制度不够完善,从而导致非公允的关联交易经常发生。公司治理不健全和内审监督不完善都会引起关联交易审计风险的增大。

(二)检查风险方面的成因分析1.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不足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本应该客观、公正、独立,但是在现实情况中往往很难做到。首先,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由被审计单位聘用的,如果被审计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不满意,下一年有可能就不会让该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审计。这就是被审计单位与会计师事务所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这种雇佣关系往往会对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独立产生影响。其次,有些会计师事务所有帮助企业处理账务的业务,如果事务所过多地干预被审企业的日常业务,就会使事务所和企业的利益关系更紧密,这种情况下审计工作就不再具有独立性,也更不再客观、公正。当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的错报、漏报时,会计师事务所里的审计师会倾向于忽视这些错报和漏报,就增加了审计工作的检查风险。2.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难以准确认定要想准确认定关联交易,就要先准确认定关联方,因为只有明确了哪些公司是关联方,才能准确界定关联方交易。“36号准则”中指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4]。究竟怎样判断一方可以控制另一方、一方对另一方有重大影响呢?除了要按照相关规定外,还需要注册会计师根据自己已有的经验做出判断,这样不仅给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而且增加了审计风险。关联方关系存在争议的情况下,相应的关联交易也很难把握,有时使用一般的审计程序不太容易识别,这也就变相提高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审计的检查风险。3.注册会计师获取信息不充分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披露关联交易时仅披露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经营性质、法人代表、主营业务等,对具体交易的情况,比如交易的价格、交易金额等信息却不披露。即使披露出来,也不会披露得十分详细。另外,上市公司通常不会主动全面披露隐秘的关联交易,这些都使注册会计师很难全面了解交易相关情况。因此,公司披露中片面、模糊的关联交易传达的信息对于审计师来说不够充分,这也就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检查风险。

二、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审计风险控制对策

(一)重大错报风险的控制对策1.健全关联方交易披露的法律法规针对企业关联方交易中法律法规、制度准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应进一步完善与企业关联方交易相关的会计、审计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36号准则”对于关联方具体分类和关联方交易具体规定方面还有些不足。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57号》将关联方定义为:“某一企业所涉及的各方,其中一方有能力对其他各方实施重大影响,或者控制其他各方的管理和经营决策,从而达到防止交易中的一方或多方完全追求自身单独利益的程度”[5]。我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选择的参考美国的定义方式来完善“36号准则”,规范对关联方的认定。2.准确判断关联方交易价格关联方交易审计中比较难把握的问题之一就是交易的定价问题,这也是隐含风险最大的问题。审计人员觉察企业交易的价格不公允时,应该把交易价格和市场上的公允价格或者企业对外销售时的价格对比,如果价格差比较大就应该重点关注。相关法律部门应制定具体准则明确要求企业披露关联交易中的定价政策、非关联交易定价和市场价格等,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注册会计师更好地判断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进而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公平。3.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仍存在很多问题,然而公司治理又会影响其他问题,经常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了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其中一条就是完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比如完善股权结构、完善投票表决制度、建立审计委员会等,通过这些完善来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同时,会计师事务所控制审计风险的一个重要保障就是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人员应该加强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了解,因为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肯定会存在某些缺陷,而审计人员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可信赖度把握不准就会产生审计风险。4.加大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相关的监管部门要研究并制定合适的惩罚措施和惩罚力度,比如可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赋予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对于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的行为,就要对该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及企业进行处罚,这样就可以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曾经有学者研究在关联交易中,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博弈,研究结果是监管部门的监管频率越高、惩罚力度越大,上市公司违规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可能性就越小[6]。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10篇

论文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委托理论,保险理论,信号理论

 

近年来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为了私利的最大化对财务报告进行包装,以完美的财务报告来取悦投资者,不仅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保险理论,而且使投资者对财务报告产生了一种不信任的感觉。财务报告信息失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严重缺位和失灵。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投资者开始关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并认识到内部控制是影响会计信息可靠性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样注意到仅仅披露财务报表不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和具有说服力的信息,从而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来满足各方使用者的需要。

任何事物都有某种客观需要,在特定条件下产生并遵循一定的规律向前发展演进的,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亦是如此小论文。审计动因是指审计产生、存在与发展的动力和原因。主要的审计动因理论包括信息理论、理论、委托责任理论、保险理论、冲突理论。其中,保险理论认为审计动因是风险的分担;理论认为审计动因在于促进股东利益和企业管理者人员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并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信息理论认为审计动因在增进财务信息的价值,提高财务信息使用者决策人员的利益达到最大化。本文从理论假说、保险理论假说、信息理论假说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动因。

一.理论假说

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保险理论,这种分离必然形成了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和受托这样一种经济责任关系,也就是委托人和人的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人的目标不一致,导致了委托问题。正是由于委托人与人存在着利益冲突,使得委托人往往倾向于通过与人达成的契约来解决因目标差异而产生利益冲突。对行为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报告正是所有者能够用以监督管理人履行契约关系的一种手段或途径,而管理者则有责任和义务是如实地向所有者反映行为责任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小论文。由此可见,信息披露制度是缓解管理者和所有者冲突的有效的制度设计之一,也说明了理论为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而言,管理者有责任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完整有效,保证公司的正常有序高效的运转保险理论,从而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有利于管理者证明其工作并检验其对公司的诚信;所有者不仅仅通过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更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了解公司的业务运转情况和财务信息是否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和反映。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合理有效的缓解了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使两者利益最大化。

二.保险理论假说

上市公司披露财务报告信息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一方面各方报表使用者可以理智的获取信息,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以规避风险,对自身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出正确的披露,给信息使用者一个透明的信息。但在一些列虚假财务报表曝光使信息使用者对其上市公司丧失信心的时候,上市公司开始注意到仅仅通过财务报表的披露是远远不够的,逐渐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于财务信息的重要性,为了重塑披露信息在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地位,各大上市公司开始寻求资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鉴证和披露保险理论,从而降低信息使用者的风险,有利于提高企业形象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目前,有人认为保险理论在我国并不能做到,由于证券体制的不健全和使用者取证难的现实状况,保险理论在我国难以实现。

三.信息理论假说

自愿审计动机与信号假说有着天然的联系。审计是一项有成本的行为,在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强制审计要求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之所以愿意负担审计成本,自愿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其动机很可能是向财务信息使用者发送信号小论文。事实上保险理论,上市公司自愿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信号,意在向外界表明自己提供的财务信息可靠,增加信息的可信性。

1.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相关性需要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由于公司的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缺陷;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寻找并改善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内控控制鉴证,首先,避免了企业内部审计师作为公司员工的关系,内部审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有所隐瞒,或者碍于内部管理人员个人之间的关系不愿按原则披露;其次,内部审计师所接触和了解到的企业内部控制状况不如外部注册会计师了解该行业及企业内部控制状况全面保险理论,外部注册会计师更加熟悉和掌握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及有效合理性;最后,注册会计师较企业内部审计师更加注重其在审计市场中自身的声誉,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会更加严谨,以便提供给报告使用者以清晰透明的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任何一个企业有序高效的运作都离不开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就如同水与过滤系统的关系,水在经过各各过滤环节都会有效的去除杂质最终得到纯净水,如果某一过滤环节出现问题最终不会得到我们想要的纯净水。内部控制在上市公司中它设计的是否完整、是否合理、是否有效都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仅仅通过财务报表的披露并不能让信息使用者更加清晰了解上市公司的整体情况,只有通过内部控制信息的有效披露才可以让使用者了解企业,达到信息披露的目的。

可见,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鉴证保险理论,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小论文。

2.上市公司的筹融资动机需要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对于有新发行证券再融资的公司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会要求借贷款企业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最近的中期报告,并对企业年度报告进行审计要求,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报告并没有要求但我国近几年也要求一些金融企业提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而其他企业没有相关规定;并且,在筹融资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险理论,一类是签订贷款契约之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另一类是签订贷款契约之后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诸如上述问题归根结底就需要有一个良好资金流向监管,而它则需要上市公司有着有效的内部控制做保证,从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势在必行。

3.审计声誉和审计质量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声誉常指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赞美的程度,通常由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构成。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则可以认为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予以信任和赞美的程度。既然审计质量可以理解为审计师发现并报告客户财务报告错报的概率,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想要获得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他就必须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比如发现并且报告更多客户财务报告的错报。

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每年对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职业培训和监管并且对一些违规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罚,说明我国政府为力求塑造一个良好的审计市场不断努力;上市公司也力求四大会计事务所和具有良好声誉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相信我国审计市场的良好声誉渐渐形成。对于投资者来说保险理论,会偏重相信那有良好声誉的审计师所做的鉴证报告,这就促使上市公司寻求具有良好声誉和良好审计质量的审计师进行审计,期望通过审计师的审计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做出正确的评估和内部控制进一步的改善,并提供给投资者透明的信息,从而给上市公司带来融筹资的机会小论文。可见,无论从投资者的角度还是从上市公司的角度都倾向于相信具有良好声誉的注册会计师,从而上市公司会自愿寻求审计声誉良好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内部控制鉴证。

4.企业的规模和企业的形象可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部分上市公司其涉足的领域较多,例如原本以房地产经营为主的上市公司,由于企规模的扩大不断涉足其他行业比如食品加工保险理论,外贸等行业,这就造成投资者和其他相关信息使用者怀疑该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的运作状况。上市公司渐渐意识到在资本市场上筹融资的重要性,让投资者更加对企业有信心就有必要提供给投资者更加可信和透明的企业内部控制信息,使其相信企业具有良好的运作情况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给投资者以更大的回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便成为信息使用者较为可信的信息来源,这就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且,最近财务丑闻不断出现,企业信誉也成为考量企业的一把尺子,财务报表的披露已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信息使用者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更加重要,更为可靠。上市公司同样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有助于提高企业良好运转的形象,并有助于企业改善内部控制使其健康发展。可见,企业的规模和企业形象可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通过从理论、保险理论、信息理论的研究分析,可见,在国家法规的不断完善、监管力度的加大及信息使用者对信息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不断意识到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不仅有利于信息使用者,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喻少华.2008.自愿审计动机与质量研究大连出版社

2.周莉.2010.信息理论与自愿审计动机探究科技创业第7期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字: 审计师变更; 市场反应; 理论基础

中图分类号: F23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11-12)-0008-02

审计师变更是证券审计市场中的一项重大事件,同时也是国际会计学界所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审计师变更是一种途径和手段,一些财务状况不好的公司可能会对其财务报表进行粉饰,而审计师的不合作行为可能会导致审计师变更的发生。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对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这一行为进行研究。面对这么多的审计师变更事件的发生,证券市场是否做出了及时反应?这种反应又是否是适当的?这种反应又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这对于我们研究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否健康、有序、有效都有着重大的意义。任何一项实证研究得以进行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上,本文尝试从冲突、有效市场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三个方面对审计师变更的市场反应这一研究的的理论可行性进行分析。

首先,理论认为,因为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人会通过独立第三方机构对人的经营成果进行监督与评价。而由于委托人和人受各自利益的驱动,会存在冲突,独立审计被认为是解决冲突的一种机制。上市公司的冲突越激烈,越存在更大的动机去降低成本,对独立审计的依赖性,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也越强。而如果原来的审计师不能够使得公司的冲突得以解决,那么公司就存在更换审计师的动机。而我们一般认为,不同的事务所会提供不同质量的审计服务,如规模大的事务所可能审计质量更高,因此市场有可能对于不同规模事务所之间的变更做出反应。

一、冲突

现代企业由于规模的增大以及分工的细化,往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企业的股东由于不能时刻参与并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会委托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与管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这种行为就使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委托关系。Jensen和 Meckling(1976)认为,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委托人和人的目标不同,并且对人的行为无法直接观察或者观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这样人就会存在机会主义动机。人可以选择在职消费等方式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委托人需要对对人的工作业绩进行监督与考核,委托人由于受时间、地点及专业知识的限制,监督人的能力有限,因此他们倾向于寻找具有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的独立第三人对委托人实施监督,而人也出于对其业绩的证明,进而对其报酬的保证也会要求独立的第三人对其进行审计与监督,这个独立的第三人就是审计师。成本分为监督成本、保证人的保证成本和剩余损失。独立审计就是解决冲突的外部约束机制,外部审计的监督成本也是成本的一部分。

基于委托理论,监督机制中的独立审计会带来双重的委托关系。首先是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关系,这是首要的委托关系;其次是投资者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委托关系,即次要的委托关系。投资者与管理者的委托关系是投资者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委托关系产生的基础。

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都由经营者全权负责,所有者只是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所有者受诸多条件的限制,不能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随时随地进行监督,因此经营者有可能利用其掌握的信息优势采用隐瞒、粉饰等手段欺骗投资者为自己谋福利,因此损害了所有者的利益。同时也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即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

在委托理论下,审计师受所有者和经营者委托进行审计,使公司的信息透明化,降低了公司的成本。因此可以说,上市公司的冲突越激烈,越存在更大的动机去降低成本,对独立审计的依赖性,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也越强。因此,成本越高的公司越会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进行审计。而以往的研究及经验表明,事务所的规模及声誉不同,其所提供的审计质量也会存在不同。

因为市场的一些缺陷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以及委托人和人之间力量的博弈,委托关系会发生变异。这种变异会影响到包括审计师的选择、审计的定价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并最终影响审计功能的正常发挥。

根据前面的分析,审计师变更主要分为自愿变更与强制性变更。自愿变更的原因在于购买审计意见、公司财务困境、公司需要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或者公司管理层的变更等,这些原因都在于公司内部冲突需要通过外部审计来解决。如果原来的审计师不能够使得公司的冲突得以解决,那么公司就存在更换审计师的动机。

有效市场理论认为,市场上所有的信息都会以价格的变动的形式来反应。审计师变更作为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事件,当获得有效的披露后,有效市场的投资者会依此作出及时地、相应地反应,即股价会有所变动。

二、有效市场理论

在证券市场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拥有信息的一方,如上市公司处于信息的优势一方,而不掌握信息的另一方,如投资者及证券监管部门处于信息的劣势。信息优势一方试图通过一种途径传播对其有利的消息,同时掩饰对其不利的消息。而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试图通过各种种途径掌握尽可能多的信息,并依据获得的信息作出自己的投资或管理决策。

正因为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才使会计、审计的存在成为可能。证券市场中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试图寻找一种图径,通过这种途径,可以有效地获取信息,而会计师事务所正是由于其专业性而被投资者和证券监管部门所需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所做出的报告,信息劣势一方可能依此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证券监管部门也可以更好地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上市公司本身也有传递信息的需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可以对市场传达公司财务状况的好的消息。而一公司发生的审计师变更往往将公司的内部信息传递给市场,市场众多的投资者根据所获得的信息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有效市场理论设想证券市场中所有的信息都会获得有效的传递,而信息使用者都会依此做出自己的适当的反应,因此价格总是能适当地反应一公司的经营状况,市场在这样的良性循环中有序前进。

信号传递理论认为,上市公司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服务时,有可能考虑选择什么样的事务所即是向市场传递什么样的信号,如上市公司需向投资者传递其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增强投资者信心时,会选择规模大的事务所,因为大所通常代表着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而事务所以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的重大公告为信号向委托人传递上市公司的信息,委托人依据获得的信息进行理性分析,最终完成自己的投资决策,并以此形成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影响。

三、信号传递理论

信号传递理论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斯宾塞提出。Spence(1973)进行了有关劳动力市场的研究,他指出劳动力市场上由于雇主对于雇工的经验、能力等并不了解,因此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而受教育程度可作为一种信号传递给雇主,因为受教育程度是可以了解和掌握的。因此,在雇佣者决定是否聘用一名雇工时,应当,也很可能采用受教育水平这一指标作为对应聘者的考核标准,从而做出决定。可以说受教育水平成为应聘者工作能力的可靠信号。与之相似,管理当局接受审计的愿望并由其担保,正是在向外界传递一个重要信号即其报告真实、可靠。因此可以说,独立审计需求也是出于信号传递的需要。

在审计市场中,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相关部门作为信息的需求者,他们就是审计的委托人。他们与被审计人,即上市公司以及审计人即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委托人由于对公司信息的不了解,或由于知识结构与时间的限制,不能对企业的各项信息有足够的掌握,为此他们聘请具有专门技术与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审计。事务所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各项情况进行合规性与正确性的审计,依据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敦促被审计单位对其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及时完整的披露。事务所以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的重大公告即信号向委托人传递上市公司的信息,委托人依据获得的信息进行理性分析,最终完成自己的投资决策,并以此形成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影响。在审计市场中,事务所的选择由上市公司来完成。上市公司依据事务所的相关特征来决定是否与事务所进行合作,这其中上市公司考虑的有:事务所的规模、事务所的行业专长、地域特征、提供非审计服务的能力等。上市公司出于不同的目的,有可能选择不相同的事务所。如上市公司需向投资者传递其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增强投资者信心时,上市公司会选择规模大的事务所;如上市公司出于公司经费的考虑有可能会选择一些小所,因为规模大、信誉好的事务所意味着高额的审计收费。经过多方面分析后,上市公司会选择适合自己的事务所,与之签定委托与关系。但之后上市公司评价审计师的审计结果是依据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现实中,在通常情况下,审计师会出具令上市公司满意的审计报告,以此来获取以后年度的审计工作。但随着近年来审计诉讼的不断增加,事务所承担的审计风险越来越大,一些信誉好、规模大的事务所,或不愿承担高风险的事务所,会对上市公司意见购买行为说“不”,这就导致了审计师的辞聘或上市公司的解聘。上市公司只能通过更换审计师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综上所述,对于审计师变更市场反应的研究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上的。首先,冲突是导致审计师更换行为发生的前提。而市场是否有效则是研究审计师变更市场反应的最终意义,即通过审计师更换这一信息对证券市场价格的影响来判定市场是否有效。信号传递理论,即公司通过审计师更换这一行为向投资者传递一定的信息,则使审计师变更的市场反应这一研究的实现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Smith D.B.An investigation of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regulation of auditor change disclosures:The case of accounting series release.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8,3:134-145.

[2]李爽,吴溪.证券市场审计师变更的信息披露――制度比较与现状分析[J].审计研究,2001,3:29-33.

[3]熊建益.对我国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几点建议[J].财务与会计,2001,11:41-45.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12篇

论文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委托理论,保险理论,信号理论

 

近年来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为了私利的最大化对财务报告进行包装,以完美的财务报告来取悦投资者,不仅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保险理论,而且使投资者对财务报告产生了一种不信任的感觉。财务报告信息失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严重缺位和失灵。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投资者开始关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并认识到内部控制是影响会计信息可靠性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样注意到仅仅披露财务报表不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和具有说服力的信息,从而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来满足各方使用者的需要。

任何事物都有某种客观需要,在特定条件下产生并遵循一定的规律向前发展演进的,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亦是如此小论文。审计动因是指审计产生、存在与发展的动力和原因。主要的审计动因理论包括信息理论、理论、委托责任理论、保险理论、冲突理论。其中,保险理论认为审计动因是风险的分担;理论认为审计动因在于促进股东利益和企业管理者人员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并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信息理论认为审计动因在增进财务信息的价值,提高财务信息使用者决策人员的利益达到最大化。本文从理论假说、保险理论假说、信息理论假说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动因。

一.理论假说

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保险理论,这种分离必然形成了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和受托这样一种经济责任关系,也就是委托人和人的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人的目标不一致,导致了委托问题。正是由于委托人与人存在着利益冲突,使得委托人往往倾向于通过与人达成的契约来解决因目标差异而产生利益冲突。对行为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报告正是所有者能够用以监督管理人履行契约关系的一种手段或途径,而管理者则有责任和义务是如实地向所有者反映行为责任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小论文。由此可见,信息披露制度是缓解管理者和所有者冲突的有效的制度设计之一,也说明了理论为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而言,管理者有责任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完整有效,保证公司的正常有序高效的运转保险理论,从而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有利于管理者证明其工作并检验其对公司的诚信;所有者不仅仅通过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更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了解公司的业务运转情况和财务信息是否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和反映。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合理有效的缓解了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使两者利益最大化。

二.保险理论假说

上市公司披露财务报告信息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一方面各方报表使用者可以理智的获取信息,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以规避风险,对自身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出正确的披露,给信息使用者一个透明的信息。但在一些列虚假财务报表曝光使信息使用者对其上市公司丧失信心的时候,上市公司开始注意到仅仅通过财务报表的披露是远远不够的,逐渐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于财务信息的重要性,为了重塑披露信息在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地位,各大上市公司开始寻求资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鉴证和披露保险理论,从而降低信息使用者的风险,有利于提高企业形象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目前,有人认为保险理论在我国并不能做到,由于证券体制的不健全和使用者取证难的现实状况,保险理论在我国难以实现。

三.信息理论假说

自愿审计动机与信号假说有着天然的联系。审计是一项有成本的行为,在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强制审计要求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之所以愿意负担审计成本,自愿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其动机很可能是向财务信息使用者发送信号小论文。事实上保险理论,上市公司自愿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信号,意在向外界表明自己提供的财务信息可靠,增加信息的可信性。

1.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相关性需要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由于公司的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缺陷;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寻找并改善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内控控制鉴证,首先,避免了企业内部审计师作为公司员工的关系,内部审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有所隐瞒,或者碍于内部管理人员个人之间的关系不愿按原则披露;其次,内部审计师所接触和了解到的企业内部控制状况不如外部注册会计师了解该行业及企业内部控制状况全面保险理论,外部注册会计师更加熟悉和掌握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及有效合理性;最后,注册会计师较企业内部审计师更加注重其在审计市场中自身的声誉,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会更加严谨,以便提供给报告使用者以清晰透明的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任何一个企业有序高效的运作都离不开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就如同水与过滤系统的关系,水在经过各各过滤环节都会有效的去除杂质最终得到纯净水,如果某一过滤环节出现问题最终不会得到我们想要的纯净水。内部控制在上市公司中它设计的是否完整、是否合理、是否有效都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仅仅通过财务报表的披露并不能让信息使用者更加清晰了解上市公司的整体情况,只有通过内部控制信息的有效披露才可以让使用者了解企业,达到信息披露的目的。

可见,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鉴证保险理论,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小论文。

2.上市公司的筹融资动机需要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对于有新发行证券再融资的公司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会要求借贷款企业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最近的中期报告,并对企业年度报告进行审计要求,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报告并没有要求但我国近几年也要求一些金融企业提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而其他企业没有相关规定;并且,在筹融资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险理论,一类是签订贷款契约之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另一类是签订贷款契约之后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诸如上述问题归根结底就需要有一个良好资金流向监管,而它则需要上市公司有着有效的内部控制做保证,从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势在必行。

3.审计声誉和审计质量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声誉常指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赞美的程度,通常由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构成。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则可以认为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予以信任和赞美的程度。既然审计质量可以理解为审计师发现并报告客户财务报告错报的概率,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想要获得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他就必须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比如发现并且报告更多客户财务报告的错报。

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每年对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职业培训和监管并且对一些违规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罚,说明我国政府为力求塑造一个良好的审计市场不断努力;上市公司也力求四大会计事务所和具有良好声誉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相信我国审计市场的良好声誉渐渐形成。对于投资者来说保险理论,会偏重相信那有良好声誉的审计师所做的鉴证报告,这就促使上市公司寻求具有良好声誉和良好审计质量的审计师进行审计,期望通过审计师的审计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做出正确的评估和内部控制进一步的改善,并提供给投资者透明的信息,从而给上市公司带来融筹资的机会小论文。可见,无论从投资者的角度还是从上市公司的角度都倾向于相信具有良好声誉的注册会计师,从而上市公司会自愿寻求审计声誉良好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内部控制鉴证。

4.企业的规模和企业的形象可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部分上市公司其涉足的领域较多,例如原本以房地产经营为主的上市公司,由于企规模的扩大不断涉足其他行业比如食品加工保险理论,外贸等行业,这就造成投资者和其他相关信息使用者怀疑该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的运作状况。上市公司渐渐意识到在资本市场上筹融资的重要性,让投资者更加对企业有信心就有必要提供给投资者更加可信和透明的企业内部控制信息,使其相信企业具有良好的运作情况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给投资者以更大的回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便成为信息使用者较为可信的信息来源,这就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且,最近财务丑闻不断出现,企业信誉也成为考量企业的一把尺子,财务报表的披露已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信息使用者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更加重要,更为可靠。上市公司同样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有助于提高企业良好运转的形象,并有助于企业改善内部控制使其健康发展。可见,企业的规模和企业形象可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通过从理论、保险理论、信息理论的研究分析,可见,在国家法规的不断完善、监管力度的加大及信息使用者对信息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不断意识到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不仅有利于信息使用者,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喻少华.2008.自愿审计动机与质量研究大连出版社

2.周莉.2010.信息理论与自愿审计动机探究科技创业第7期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自愿性;实证研究

鉴于内部审计的作用逐渐受到重视、关于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关系研究有限,本文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设立的自愿性作为衡量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的变量,检验了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的研究是立足于公司治理对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之上的一次研究突破。

关于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国外学者大部分集中在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的关系、内部审计部门设立的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研究。国内学者对内部审计问题的实证研究在2005年才开始,多是借鉴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围绕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动机等因素展开的。如Carey(2000)的研究表明,公司债务、企业对外部审计的需求与这两个替代变量均存在相关性。蔡利等(2011)研究内部审计功能与企业价值增值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内部审计质量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一、研究假设

本文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主要是以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以及内部监督三方面五个角度来探讨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关系。

1、股权结构

在国家股比例较高时,会导致国有产权模糊,对企业高管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失效,进而形成“内部人控制”,管理层不会轻易向外披露内部审计情况,只有在证监会和法规的压力下才向外公布企业内部审计情况,内部审计质量的水平相对较低。在非国有控制权下,公司内部审计的质量更高。

2、董事会特征

本文认为小规模的董事会易于被控股股东所控制,而大规模的董事会的成员更具广泛的代表性,更有可能吸引独立董事的加入,对“一股独大”的问题起一定的抑制作用。内部审计的质量与董事会规模呈正相关关系。

独立董事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独立董事人数的增加能提高对分权制度的制衡作用,从而对企业管理当局的经济决策和个人行为产生有效的监督作用,从而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内部审计的质量与独立董事比例呈正相关关系。

3、内部监督

相对小规模的监事会而言,大规模的监事会拥有多方面的专长,更能够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从而有助于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提升,使上市公司更加注重内部审计质量的改善。内部审计的质量与监事会规模呈正相关关系。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可以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加强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减少公司管理层的舞弊行为。由此可见,审计委员会能通过对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的改善,使公司内部审计质量得以提升。内部审计的质量与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呈正相关关系。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2007年3月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完成自查报告,以披露公司的治理结构状况。

截止2007年11月14日,本文从国泰安数据库中搜索到“‘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共有580家。本文从中收集了2006至2007年深交所的230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观测值,在选取样本时遵循了以下原则:披露了2007年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并披露了具体的自查情况;财务数据齐全;非金融行业;非ST、PT的上市公司。剔除了自变量数据不全的观测值,剩余204家。

(二)内部审计质量的度量

自通知日止,已有上市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这部分公司属于自愿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而在通知日后,迫于证监会的压力,其余上市公司也逐渐设置内审部门这部分公司属于被动设立内审部门。自愿设立内审部门的公司比被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公司更加注重公司的规范化和合法化,所以本文将自愿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公司具有高质量内部审计的标志。

本文认为在2007年之前已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上市公司为自愿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审计质量较高;在2007年之后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上市公司视为被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审计质量较低。

(三)模型和变量

本文以内部审计质量为因变量,以控股权性质、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监事会规模、审计委员会设置情况为自变量,构建了Logistic回归模型如下:

从表2可以看出,模型(1)中控股权性质(Statep)的显著性概率为0.000,且与假设1的预期符号一致,表明国家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越大,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较差,内部审计质量偏低。董事会规模(Board)的显著性概率为0.021,且与预期符号一致,表明内部审计质量与公司董事会人数显著正相关,董事会规模越大,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越强。此外,独立董事比例(RIND)和监事会规模(NUMJ)均没有通过检验,说明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规模对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影响不大。设置审计委员会情况(AUDITCOM)的显著性概率是0.004,符号与预期符号相同,说明了内部监督水平的提高对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起一定的推动作用。至于控制变量,资产负债率(DEBT)通过了显著性水平;公司规模(ASSET)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公司规模对内部审计质量的影响不大。另外,Nagelkerke R square在0.3以上,说明模型的拟合度良好。

四、研究结论

本文在相关结论分析的基础上,以2006至2007年深交所的230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观测值,基于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通知的内容,尝试以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衡量内审质量。主要采用Logistic回归等方法,分析了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得出以下结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上市公司,即非国有控股企业、董事会功效显著的企业以及内部监管水平高的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更强,内部审计质量更高。本文的主要贡献是为加强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提供重要证据。

本文的研究局限:本文仅采用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来度量内部审计质量的高低,而内部审计的质量受多方面影响的,如经济、法律、文化等等,这就需要我们今后为内部审计质量的计量方法寻找更适合的指标与方法;本文的样本观测值选自2006年至2007年,与目前的时间距离过长。若本文结论用于最近的政策方案恐怕会出现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参考文献:

[1]刘立国,杜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3(2):28-36.

[2]蔡利,田秋蓉,蔡春.内部审计功能和公司价值[J].中国会计评论,2011,9(3).

[3]La Porta R.F.,Lopez-De-Silanes,A.Shleifer,R.Vishny.Corporate Ownership Around the World[J].Journal of Finance,1999,54(2):471-517.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14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审计市场竞争的加剧,审计费用问题已成为审计理论界、实务界以及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关注的热点。尤其是 2001年以来,证监会相继和修订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内容和形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要求上市公司除披露报告年度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之外,还需要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

二、国外审计费用研究文献综述

Taylo 和Baker(1981)以英国证券市场为研究对象,选取英国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从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和业务的难度出发进行研究,表明这两变量在置信区间为0.01的水平上显著,对审计费用的影响程度为大。

Francis (1984)对Simunic经典范式做出有效的改进,以澳大利亚的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结论表明被审计单位单位的期末资产总额、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数目、会计师事务所的品牌是审计费用的显著影响因素,同时法相事务所的规模对审计费用有显著的影响。

Firth(1985) 是以新西兰证券市场为研究范围,选取其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为研究样本,其结论认为审计费用的显著影响因素包括:被审计单位规模、总资产中应收账款的比重、非系统风险;而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品牌优势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并不明显.

Low和Tan等(1990)选取新加坡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设定了上市公司历史因素,如前三年的审计意见类型等为自变量,做出了创新;同时结论表明审计费用影响因素在不同行业间存在差。

Ezzamel和Chen(1993) 以英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建立多元回归模型,结论表明股权分散与否、以报告日和报表日间隔衡量的审计耗用时间、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会计师事务所品牌规模与审计费用显著相关。

Anderson和Zeghal(1994) 以加拿大上市公司中选取1980、1981、1982年三年的数据,发现审计收费与被审计单位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关,内部审计费用与外部审计收费显著正相关。

三、国内审计费用研究文献综述

国内对审计费用影响因素的经验研究从王振林 始,研究了我国审计市场中审计费用具体影响因素,以及相关因素的契合度。

王振林(2002)沿用了Simunic经典模型范式,对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问卷调查,结论表明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子公司数目、应收账款和存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审计任期、是否发生会计师事务所更替、流通股比重、国有股比重和年度逻辑变量是审计费用的显著影响因子。但是他所使用的审计收费数据来源于中国证监会进行上市公司调查问卷而得来的数据,并非公开披露的数据,不太具有可信度和可比性。

罗栋梁(2002)以2001年284家在年报中明确披露审计收费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从客户规模、客户的复杂程度和审计风险三方面为自变量,建立多元回归方程进行实证研究。结论表明,被审计单位规模、公司所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个数对上市公司的审计费用有着显著的影响。

朱红军、章立军(2003)选取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639家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为样本,在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情况的整体性分析的基础上, 着重分析了审计费用的影响因素,剥离出会计师事务所的品牌、被审计单位从事的行业类型、净资产收益率、股权性质与审计费用显著相关。

刘斌、叶建中、堂毅(2003)选取了我国证券市场2001年上市公司中的590家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回归分析的结论表明:上市公司规模、经济业务复杂程度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是审计费用的正相关因素;总资产中存货的比例、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是否发生亏损、会计师事务所品牌规模、长期负债与总资产的比率对审计费用的影响不显著。

四、总结

上市公司审计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审计意见 财务危机预警 信息含量 logistic回归模型

审计意见作为企业经营状况的指示灯,能够从其独特的视角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关于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研究,国外开始的比较早,相关文献表明,审计意见在财务危机预警中的作用尚无定论。与国外的研究结果相一致,我国学者对审计意见在财务危机预警中是否具有信息含量研究的结论也不一致。

研究设计

审计意见的分类。本文在研究时,审计意见的划分为标准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除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之外的其他审计意见)两类。

财务危机的界定。本文在研究时,采用两种较为常见的财务危机标志事件选择方法并比较这两种选择方法在财务危机预警中作用的异同。取值规则(fda,financial distress affair)如下:

研究假设。国内一些学者关注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实证研究,基本着重于考察审计意见在股票市场上的市场反应,而没有对审计意见能否预测财务危机给予正面回答。由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财务危机公司获得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h2:加入审计意见的预测模型的预测能力高于未加入审计意见模型的预测能力。

h3:离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时间越短,预测精度就越高。

h4:对财务危机的不同界定方法(fad1和fad2)对模型的预测正确率有显著影响。

本文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选取1998~2006年度的所有亏损上市公司和因财务状况异常而被st的所有上市公司作为统计分析的研究样本。

实证研究

(一)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的描述性统计

按照以上审计意见分类标准和财务危机的界定方法,本文对1998-2006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披露的审计意见作了描述性统计,具体结果如表1。

为了更好地反映不同类型公司在不同年度的审计意见,按照本文的划分方法(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得到1999-2006年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如图1、图2所示。

从表1、图1、图2中,我们可以看出:

第一,亏损公司和st公司获得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均显著大于所有上市公司,也可以说,所有上市公司获得的标准审计意见显著大于亏损公司和st公司,所以h1成立。

第二,从时间序列上来看,st公司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亏损公司,或者可以说,亏损公司出具的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st公司。

(二)预测审计意见类型的logistic回归

1.样本选取与设计。选择2006年度被st的上市公司50家,同时选择与st公司处于同一行业,资产规模相近、上市时间相近的50家公司作为配对公司(记作sample1),然后选取st公司前一年和前两年的数据分别建立模型。

选择2006年度亏损上市公司50家,同时选择与亏损公司处于同一行业,资产规模相近、上市时间相近的50家公司作为配对公司(记作sample2),然后选取亏损公司前一年和前两年的数据分别建立模型。

2.模型设计。本文采用logistic多元回归模型进行研究。为了比较两种财务危机的界定方法(fda1和fda2)对回归模型的影响,本文将以这两种划分标志分别建立模型,并且比较它们的预测效果;此外,由于本文的侧重点在于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研究,所以没有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建立复杂的财务预警模型上,最终本文从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增长能力和资产利用能力等方面考虑,最终确定以下变量: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比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分别用x1,x2,x3,x4表示,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

理性的管理者往往希望通过以前年度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类型,结合其他重要会计信息来合理预测本年度公司的情况,所以,我们把在2006年被st(或亏损)公司记为i年,因此i-1(2005),i-2(2004年)分别表示陷入财务困境前一年、前两年。

未加入审计意见模型,

其中,

其中,i=1,2,分别表示i-1和i-2年;p表示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概率。对于st(或亏损)公司,yi取1,否则取0,根据所得到的logistic方程,以0.5为最佳判定点对原始数据进行判定,若p>0.5,则判定该样本为财务危机的公司,否则为正常公司。

加入审计意见x5建立新模型。在原来模型的基础上引入审计意见这一指标,用x5表示。

建立的新模型如下:

3.预测模型及结果分析。为考察以上模型的预测效果,我们把样本sample1中的3/5作为估计样本,共60家,其中st公司和匹配公司各30家;其余的2/5作为预测样本,共40家,其中st公司和匹配公司各20家;此外,我们把样本sample2中的3/5作为估计样本,共60家,其中亏损公司和匹配公司各30家;其余的2/5作为预测样本,共40家,其中亏损公司和匹配公司各20家,通过估计样本数据,分别建立预测模型。

由表2可得:无论采取哪种界定财务危机的方法,加入审计意见后,模型的预测正确率都会大大提高,也就证明了审计意见具有增量信息含量,从而证明h2成立。离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时间越短,预测精度就越高。我们可以看出2005年综合模型的预测正确率要大于2005所对应的综合模型。从而证明h3成立。财务危机的界定方法对模型的影响不大,所以h4不成立。

结论

本文通过对1998~2006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披露的审计意见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财务危机公司(亏损公司和st公司)获得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均显著大于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从时间序列上来看,st公司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亏损公司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审计意见在财务预警中具有信息含量,即加入审计意见后,提高了预测正确率。

参考文献:

1.陈梅花.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研究-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实证证据[d].上海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