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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1篇

一、贯彻落实各级全会及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注重理论教育,切实传达上级重大会议精神。采取座谈会,召开职工大会,分科室所学习、集中诫勉谈话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中纪委的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第十届四次全会、省、市廉政工作会议和司法部反腐倡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目标要求,开展作风整顿,深入自查整改,使会议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指导实际工作。

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推进情况

(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司法局党组围绕县委“六个加快、六个转变”工作重点,注重“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纪律建设,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2015年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明确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加强纪律建设,将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全系统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二是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是加强案件查办,持续保持严惩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五是加强监督制约,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六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有力保障。2、根据科室、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职责职能的不同,有针对性制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其相应负责人与“一把手”亲自签订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25份,进一步强化责任到人。同时,与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59份,让每个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3、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分管领域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开展专项纪律作风督查3次;4、单位5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县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同时39名司法干警认真填写《政法系统干部纪律作风信息表》,依规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5、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目前,未发现人员有违反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行为。

(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我局纪检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指导思想,严格履行《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古委办发[2014]13号)文件中明确的5项纪委监督责任。1、目前配备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室主任,由于纪检组长于3月调离,已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配备纪检组长,尚未到岗。2、收到县纪委和市局纪委转来件1件,已于4月份办结。3、“一把手”组织中层及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进行集中谈话1次,分管领导对分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2次,对岗位调整人员进行任前谈话2次。4、在三早三卡制度执行方面,目前已发放岗位风险、预防“五一”、“端午”节日病、大操大办等方面黄色提醒卡50张。

三、作风建设情况

今年,我局作风建设工作以纠“”问题为重点,严格按照“坚持、巩固、深化、拓展”的要求,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新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办法》及《县乡镇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周隆钊、相关责任人阎湖严肃处理。(二)“一把手”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深入学习王东明书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订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书籍,发放到各科室及基层司法所,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三)开展了全系统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和司法协理员适应新形势和拒腐防变能力。(四)整顿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律师及法律服务队伍,组织全县2个律师事务所28名职业律师进行了述职述廉活动,并更新完善了每名律师廉洁执业诚信档案。(五)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力度,防控岗位风险。实行“县乡共管、乡镇主导、严管单列、全天监控、责任包保、问责倒查”的工作方式,推行分管领导联系包片,机关科室包乡镇,科室人员包严管对象,层层签订责任书,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常态监管全覆盖。科室、机关工作人员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共签订责任书25份,对重点人员开展走访谈话300余人次,及时纠查违规社区矫正人员3人次,下达警告5人次。(六)规范透明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立了督查督办和案件质量跟踪管理制度。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出去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采取电话回访受援人、督促承办人等方式加大案件办理进度,同时采取抽查方式旁听庭审,掌握案件办理质量,有效提升为受援人服务实效,努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利。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选择承办人制度。通过将有资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在法律援助中心张榜公示,让受援人自由选择案件承办人,最大限度提高受援群众满意度。目前,已受理援助案件250件、解答咨询1600余件,超前完成半年目标任务。(七)严格管理公车。制定了专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将公务用车停放在车库,实行封存停驶。车辆运行费用凭证齐全,落实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要求。目前为止未发现有违规使用公车行为。(八)按照县纪委有关正风肃纪文件要求,我局对乱发钱物补助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整改,自2015年以来无以电话费名义乱发钱物补助的问题、无以工会名义违规发放钱物补助的问题、无以党支部活动名义乱发钱物补助的问题、无以职工生日慰问、慰问职工家属等名义违规乱发钱物补助的问题、无以年休假名义违规乱发钱物补助的问题、无以节假日等各种名目乱发钱物、购物卡等问题。

四、廉政教育情况

(一)结合职能制定县司法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古司发[2015]42号)文件,并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制定《2015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古司党组发[2015]8号)文件,将廉政教育方面列为学习重点内容,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相关学习。(二)3月组织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并通报政法系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职工,下半年将继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中层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到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三)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市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内部读本《悔恨的泪II》,并撰写学习心得。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局机关的走廊、过道等显著位置精心制作了廉政文化的牌匾,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四)6月初,“一把手”组织全系统中层以上及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专题党课讲座,对李万忠书记在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动员会上的党课报告进行了认真学习,使党员干部职工受益匪浅。同时,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用以指导活动有序开展。

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2015年上半年,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惩防体系建设积极融入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中,扎实推动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制定《2015年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工作意见》,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任务,研究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三化”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由“一把手”亲自与各所、科室签订了责任书。同时,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惩防体系工作的有力推进。(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惩防体系。我局于去年下半年详细拟定了制度建设计划表,废止了不适应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制度,修改了《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开制度》、《关于制止大操大办酒席风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时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新建了《县机关管理制度》、《县司法局服务承诺制度》、《县律师工作管理办法》、《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尤其在今年上半年制定了《县司法局旅差报销管理办法》,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司法行政行为,提高了业务工作水平,为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起到了防范作用。(三)加强监督,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我局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加强了对制度落实贯彻的监督,针对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分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详尽的监察和督促,争取将各项廉政制度落到实处,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六、案件查办情况

我局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无严肃查办本单位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年初,对在全系统职工上迟到的司法所助理员给予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同时追究了其所在司法所所长责任,对两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取消其年终评先选优资格。目前案件查办工作尚在搜集查办案件案源。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2篇

(一)刘光和组长对分管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民政部纪检组监察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二)朱朝英局长协助刘光和组长抓好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分管的驻部监察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室主任对本室分工任务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室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推动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1、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保证作用。召开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负责单位: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厅、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政研中心、信息中心、社会新闻出版总社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加自觉地完善民政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和有效途径,着力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负责单位:办公厅、部机关各司局、全国老龄办、政研中心、福利发行管理中心、减灾中心、社会新闻出版总社、民政管理干部学院、收养中心、福利中心、中华慈善总会、社工协会,(监察局办公室注意了解掌握情况)

(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3、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民政部的实施意见,搞好任务分解。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4、继续抓好民政部党组关于贯彻实施纲要意见的落实,着力深化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科学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反腐倡廉相关制度,抓好计划2008年度建立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工作。

负责单位: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5、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负责单位:法制办、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一室

6、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负责单位:人事教育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7、深入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负责单位: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一室、二室

8、加强责任追究,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执行、不落实,由此发生腐败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坚决追究第一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二室

9、抓紧民政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研究,开展重点领域廉洁从政制度评估试点工作。

负责单位:政研中心、法制办、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10、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对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部直属机关各单位在10月底前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年底前将部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党中央、中央纪委。

负责单位: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三)加大作风建设力度,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1、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和部直属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和部直属机关作风的转变。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监察局办公室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12、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做好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小汽车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的问题。

负责单位:财务和机关事务司、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机关服务局

13、加强对部直属机关各单位举办节庆活动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加强监督检查。

负责单位:办公厅、财务和机关事务司、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办公室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14、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负责单位:人事教育司、办公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驻部监察局一室

15、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境)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负责单位:外事司、直属机关纪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16、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搞好社会组织预防腐败课题的调研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配合有关部委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局、驻部监察局一室、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17、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中召开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经验交流会。

负责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一室(办公室配合做好会务工作)、办公厅、优抚安置局、最低生活保障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人事教育司、福利发行管理中心

(四)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8、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纳入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内容。

负责单位:人事教育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民政部培训中心

19、发挥民政舆论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理念,弘扬反腐倡廉先进典型,营造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新闻办、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新闻出版总社、中国民政杂志、中国老年报社、民政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公益时报

20、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不断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注重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21、制定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指导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

负责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22、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务、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将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对照检查的内容。(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及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对照检查的内容。(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负责单位: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机关服务局

2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视对解决民生、促进基层民主、优化民政公共服务、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负责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一室、办公厅、优抚安置局、救灾救济司、最低生活保障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24、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完善监督措施和制度。上半年,按照中央的要求,组织召开一次以“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25、加强对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单位:法制办、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一室

26、着手开展建立民政电子监察系统的调研。

负责单位:办公厅、信息中心、驻部监察局一室

27、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确保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开展对2007年度救灾专项资金、“蓝天计划”、“霞光计划”等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工作。

负责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一室、救灾救济司、最低生活保障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28、做好中央纪委分工民政部负责的“强化对扶贫、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的监管”牵头工作,维护资金安全。

负责单位:救灾救济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一室

29、加强干部人事监督,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组织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30、继续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民政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负责单位: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人事教育司(监察局办公室、一室、二室注意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3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依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职权目录,逐步推广行政权力全程网上审批。大力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负责单位:办公厅、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驻部监察局一室

32、做好中央纪委分工的“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牵头任务,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各地开展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拓展农村社区建设领域,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委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委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工作。

负责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驻部监察局一室

(五)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33、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整合办案力量,加强对领导批示重要案件的督办和对转办举报信件核查的督办工作。建立实名举报反馈和回复制度。加强对重大案件和违纪案件特点、规律的剖析研究,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作用。

负责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直属机关纪委、全国老龄办、机关服务局、福利发行管理中心、新闻出版总社、民政管理干部学院

34、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也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负责单位: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二室

(六)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认真落实中央、省、县纪委全会精神,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发展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核心,以投资商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机关效能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开展评议工作,进一步扩大评议的范围,拓宽群众参与评议的渠道,充分激发群众参与效能及政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积极探索解决各部门各行业机关效能及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效率低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机关效能建设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机关效能建设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投资商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评议对象

根据考评单位的工作性质、职能、管理范围等,将考评单位具体划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类:执法和行政管理部门(43个)

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事局、审计局、规划局、招商局、市容局、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教育局、人口计生委、卫生局、交通局、公路分局、商贸委、安监局、发改委、劳动保障局、统计局、物价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建设局、环保局、财政局、科技局、经委、房产局、国土局、建管局、畜牧水产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

第二类:综合部门和其他单位(23个)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宗教局、局、档案局、机关工委、老干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党校、新闻传播中心、工商联、残联、扶贫办、招管办。

第三类:公共服务行业(15个)

邮政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人行、农行、农发行、建行、工行、联社、财险公司、寿险公司、盐业公司、安广公司。

第四类:乡镇(开发区)(16个)

三、评议内容

(一)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情况: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履行职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情况。

(2)规范服务情况:建立和完善具有政府部门特点的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措施落实情况;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规范服务推行和落实情况;各项社会服务承诺兑现情况;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情况。

(3)勤政效能情况:勤政为民、职能转变、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纠风专项治理情况;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和突出的问题解决情况。

(4)政务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基础工作和公开场所落实情况;监督保障措施和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情况;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

(5)廉洁自律情况:、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治理情况;党员干部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纪律要求情况;认真调查、公开处理涉及政风建设问题的案件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源头治理情况。

(6)招商引资服务情况:为外来投资项目限时服务、特事特办、主动协调情况;为外来投资者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情况;组织或参加招商引资活动情况;主动到外来投资企业调研走访,做好服务协调沟通工作情况。

(二)公共服务行业评议内容

(1)依法经营情况:是否存在欺诈、不公平交易等违规违法问题。

(2)诚信服务情况:是否存在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等问题。

(3)办事效率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等问题。

(4)办事公开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

(5)服务态度情况: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6)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刁难群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

评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综合评定、注重实效的方法。

(一)问卷测评。问卷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县统计局和县效能办负责组织。县统计局组织的测评面向全社会,主要对参评单位存在的机关效能及政风行风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县效能办组织的测评面向县纪委、监察局聘请的“两员”及100名企业监督员代表。

(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纪委领导对参评单位全年效能建设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由县纠风办、县效能办汇总统计。

(三)工作考核。工作考核采用扣分制,由县纠风办、县效能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工作考核包括:纠风工作(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效能建设、12345服务热线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或批办的任务完成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情况;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等。

(四)社会舆论评议。通过政府网站和长丰报调查问卷,接受群众评议,由县纠风办汇总统计。

(五)暗访考核。主要对窗口服务、依法行政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暗访考核,凡发现问题均予以扣分。

(六)开展公开述职评议试点。首批选择十个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部门,直接面向服务对象和县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效能环境监督员公开述职,接受现场质询,现场评议打分。首批试点单位有:县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公安局、市容局、国税局、工商局、民政局、房产局、供电公司。

五、记分方法

评议采用百分制。问卷测评占30%,工作考核占30%,综合评价占15%,社会舆论评议占15%,暗访考核占10%。

六、结果运用

(一)县直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考评第一类前5名、二类的前3名,三类的前2名,乡镇(开发区)前3名为先进单位,各类最后1名为后进单位,其他为良好单位。

(二)考评结果经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授予“年度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称号,被评为后进单位的,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整改方案,单位在当年目标管理考核中不得定为良好以上等次;连续两年处于后进的,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连续三年处于后进的,其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2、在考评中被评为后进单位,县效能办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3、垂直管理单位的考评结果由县效能办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被评为后进单位的,县效能办要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县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七、评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评议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依靠人大、政协支持,县监察局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和行业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层层抓落实,保证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加强整改。被评乡镇(开发区)、部门和行业要把评议工作与促进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活动的始终,探索和建立机关效能及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机关效能及政风行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4篇

指导思想

维护群众利益,综合发挥行政监察、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通过网上引导网民与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和构建繁荣幸福新服务。

栏目设置

纠风网站共设12个子栏目:

“职责范围”:介绍纠风工作的职责与内容;介绍民主评议参评各部门、行业的工作职能、公开部门政务和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时事新闻”:及时刊登与国际国内民生、社会建设、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里发生的重要新闻。

“本地动态”:公开近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纠风工作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及文件、会议精神,使群众更好的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纠风工作。

“外地动态”:刊登外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纠风工作开展情况,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纠风工作提供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的平台。

“专项治理”:共8项治理工作,治理教育收费、治理公路“三乱”、治理医药医疗、减轻农民负担、物价监管、四金监管、社团组织监管、其他专项治理。栏目主要刊登纠风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及相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治理成果等。

“政策法规”: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群众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信息交流”:刊发纠风信息,为各镇和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纠风工作的交流平台,使群众更好的了解纠风工作,方便群众监督纠风工作。

“制度建设”:宣传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纠风工作、机关效能建设及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制度建设情况,展示工作成果,促进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政效能及服务质量。

“典型案例”:列举本地和外地纠风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警示、教育功能,使各级各部门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查找漏洞,增强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抓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扩大纠风工作的影响,进一步树立纠风部门的权威性,增强组织协调的号召力。

“政风行风建设”:宣传中央、省、市等上级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展示参评部门、行业形象;重点突出部门、行业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举措、成果等。设立“行风热线”分栏,整合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举报电话“12346”资源,利用举报电话局域性优势,方便群众投诉,受理群众举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企业之声”:公布国家对企业的扶持发展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对企业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咨询、建议、投诉的平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受理企业投诉举报,及时解决企业反映实际问题,督促涉及部门落实整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民生诉求”:公开纠风信箱,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的平台。对群众留言帖子,正常工作日当日内转办到涉及部门,部门接到后,质询类问题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类问题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下设分栏目“办理统计”,对各部门(单位)群众诉求的回复以及满意率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并定期进行排行,对没有及时办理的单位进行超时提醒,投诉办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同时将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对于好的意见建议及群众反映较普遍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参与部门(单位)

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14个):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25个):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电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统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经济运行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园林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市环卫局、市农机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公益经营部门(18个):市供电公司、市邮政局、人行市支行、建行市支行、工商行市支行、中行市支行、农行市支行、农发行市支行、市热力总公司、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烟草专卖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窗口单位(16个):南城派出所、北城派出所、市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农机局农机监理站、市交通局运管站、市交通局公路站、市交通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市交通局客运出租管理大队、市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燕郊人民医院、市卫生局卫生防疫站。

材料上报要求

为保证纠风网站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及时总结纠风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协助市纠风办做好各项工作。

(一)报送纠风工作信息。

1、信息上报数量。各相关单位、参评部门和行业必须在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两期信息(每月不少于2篇)。

2、信息编写标准。信息要做到快、实、准、简、全,内容要真实、准确,以200-600字为宜;问题反映、情况专报、调研文章要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分析透彻、事例具体、数字准确、方案精炼,掌握在1500字以内。标题为黑体二号,内容为仿宋三号,报送前须经有关领导审核。

3、信息报送重点。(1)基层纠风工作动态及做法和经验;(2)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3)案例剖析及通报;(4)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民生问题;(5)对纠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其他重要信息。

4、信息报送时限。对有关信息特别是动态信息要及时上报,尽量缩短事情发生与信息之间的时间差,做到迅速、快捷、客观、准确。

5、严格制度考核。实行通报制度,市纠风办定期对各相关单位、参评部门上报信息情况进行公布,实行考核制度,将纠风信息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全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将影响考核成绩,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二)报送部门职能及服务承诺

各民主评议参评部门、行业要详细报送本单位、本行业工作职能、部门政务和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各参评部门、行业要上报本单位(部门)“一把手”姓名、职务、照片(照片为7寸红底)。

(三)解决群众关心问题

纠风网站开办“民生诉求”栏目,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的平台。各相关部门、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为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对群众反映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受理,及时办结。

各部门务必于7月14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单位“一把手”签字。同时,将受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负责人姓名(包括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市纠风办登记备案。

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纠风网站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纠风工作任务、举措、成效的重要平台,也是接受群众咨询和反应诉求、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平台。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网站建设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责成专人负责,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网站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5篇

今年,“提高效能,服务发展”主题评议活动按原方案进行,由市纠风办负责组织实施,对评议对象的测评结果进行单独考核。20__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以及其他市级部门(“提高效能,服务发展”主题评议活动涉及的11个部门和__经开区、枣山商贸物流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外的市级部门除外)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测评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__调查队具体实施,对“回头看”活动评议对象的测评结果进行单独考核。

一、测评对象

(一)“提高效能,服务发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测评对象(11个):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其他市级部门类(43个):邓小平故里管理局、邓小平图书馆、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侨港澳台办、市畜牧食品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扶贫移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档案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民宗局、市科协、市残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__质监

局、市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__调查队、__日报社、__职业技术学院。

(三)20__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测评对象(11个):中国电信__分公司、中国移动__分公司、中国联通__分公司、工商银行__分行、农业银行__分行、中国银行__分行、建设银行__分行、__省信用联社__办事处、邮政储蓄银行__分行、国家电网__省电力公司__电业局、__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其他公共服务行业类(14个):市邮政局、市盐业分公司、市烟草公司、人行__市中心支行、__银监分局、农发行__市分行、成都银行__分行、中国人寿__市分公司、人保财险__市分公司、广电公司、x东公司、广能集团公司、中国石油__销售分公司、新华发行__市管理中心。

二、测评内容

(一)“提高效能,服务发展”评议活动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履职。是否将认真履行本单位法定职能职责融入服务中;是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履行在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项目业主职责、行政审批(核准)职责和牵头职责、协助职责;是否存在乱执法、乱收费问题。

——工作效能。是否存在执行上级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的要求打折扣、搞变通;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致使项目推进缓慢;弄虚作假、隐瞒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真实情况;不严格执行行政集中审批规定,致使其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件窗口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或因业务不熟导致行政审批申请人往返跑路;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态度恶劣、服务承诺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清正廉洁。领导班子是否勤政廉政、坚强有力,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审批申请人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服务的问题;干部队伍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不拿钱、不送礼、不请客就不办事”,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等问题。

(二)市级部门类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履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和监管职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政府目标任务;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

——服务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在全省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次级突破”中跨越升位提供坚强保证。

——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 “十一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等情况。

——政务公开。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情况。

——办事效率。加强效能建设,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庸、懒、散、拖”等问题的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坚决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的情况。

(三)20__年公用企事业单位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评议对象和其他公共服务行业类主要测评内容。

——依法经营。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等情况。

——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整治虚假宣传、恶性竞争、违规收费等情况。

——办事公开。依法依规对群众关心的各类事项进行全面、及时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情况。

——办事效率。遵守行业规范,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情况。

——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设施,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为群众服务,及时认真办理群众诉求等情况。

——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加强行业管理监督,坚决整治各种吃拿卡要、以权以业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

三、调查对象

每个被测评部门(行业)完成2015个有效样本,调查对象分为四类:

(一)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多阶段随机分层抽样、pps抽样和配额抽样结合的方法抽取测评样本,每个部门(行业)完成1400个管理服务对象样本,占总分值65%的权重。

(二)部门(行业)职工。对被测评部门(行业)职工(包括市、县、乡三级)进行分层随机等距抽样,每个部门(行业)完成20个部门(行业)职工样本,占总分值5%的权重。

(三)党代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用随机起点等距抽样,每个部门(行业)完成580个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样本,占总分值20%的权重。

(四)特邀监察员。集中测评,每个部门(行业)完成15个特邀监察员样本,占总分值10%的权重。

四、计分办法(测评满分为100分)

(一)调查对象对测评部门(行业)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0-10分,很不满意0分,不满意1-2分,基本满意3-6分,满意7-9分,/,!/很满意10分,剔除“不了解”的样本数计算分值。各项指标的平均分换算为百分制后为被测评部门(行业)该类调查对象的测评得分。

(二)按照各类调查对象的不同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管理服务对象评分×65%+部门(行业)职工评分×5%+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分×20%+特邀监察员评分×10%。

五、测评步骤

(一)测评准备阶段(7—8月)。制发文件和测评方案,培训工作人员,准备相关资料;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参与度。

(二)测评实施阶段(9月)。国家统计局__调查队按照测评工作方案开展各项调查。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督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等中心工作及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行政督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确保市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和重点工作任务得到高质高效完成,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常态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监督保障。

二、组织领导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督查工作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局成立行政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具体负责全系统行政督查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纪委书记为督查组组长,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督查组成员。

三、督查对象

全市司法行政各单位,包括监狱、劳教所、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一)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及监狱和劳教所的督查。

1、制度执行、办事程序和办事效率情况。重点督查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质量、办事效率等情况,主要包括:办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务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手续是否规范,材料是否完备,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是否符合程序,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效能建设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2、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情况。重点督查执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法》和落实政务公开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否正确履行职能,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是否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期限,有无办事不公开、不透明现象发生;“五条禁令”、“双六条禁令”等制度是否得到认真落实;干警警容警纪及警车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落实情况。

(二)对县区司法局、司法所的督查。主要是对省厅、市局开展的重大活动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的三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即社会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创新以及高位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的督查。

(三)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督查。主要是对法律服务机构的行风建设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督查方式

督查主要采用明查和暗访方式进行。明查主要采取预先告知制、事前制定督查计划、下发督查方案的方式进行。暗访主要采取事先不作任何通知,随机检要工作或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措施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方式进行。

六、督查结果运用

市局对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对在督查中发现有工作进展迟缓、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等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要求限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其主管单位追究责任人责任,并严肃处理。对工作积极落实,有成效的,予以通报表扬。同时,督查结果作为单项工作或活动评比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并与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挂钩。

七、具体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行政督查工作,是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和手段的有益尝试,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监管、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应着眼于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大局,从提高执政能力、执行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行政督查工作对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常态化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做好行政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7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整改落实工作,由县司法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余东平作为第一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各司法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情况负责本股室及司法所的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人。

二、整改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开展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建设,以法律七进和依法治县为载体,营造崇尚廉洁从警氛围。加强日常监督,将遵守不准收送红包礼金规定情况作为个人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是组织干警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开展廉政宣誓结合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

三是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严厉查处违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

四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局干警都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半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五是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从严治警,继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狠抓查办案件工作的落实,确保办案质量,严厉惩治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党纪法规学习,使之知法、守纪、思廉;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清廉的教育效果。

六是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综合执法办案能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依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夯实打造服务为民的理想和信念,组织力量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规范执法、行政管理及业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干警执法和服务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公证、法援、调解以及社区矫正等列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重点单位,从规范工作流程入手,加大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办案考评机制,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开展对严格公正执法办案情况、廉洁建设情况、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等情况的定期测评,并作为执法办案考评的重要依据,以确保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七是大力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大开展“阳光执法”,促进司法公开。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现有的县普法网等基础上,有序开展在手机报、广播电视、短信的执法司法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确保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能公开的执法司法内容全部公开。通过深入开展执法司法公开活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工作公开,让执法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对执法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知情权、监督权,更加有效地防止各种非法干预执法司法活动公正运行的影响,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以透明保廉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司法工作的公信力。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清理。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严肃政治纪律。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落实作为司法干警首要政治任务,严格遵守党规党法,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求每名干警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并一言一行均与干警身份相符,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关键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力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全力维护中央权威的表率。

二是深化“铸忠诚警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为民转变作风”主题活动,按照李仲彬厅长“信念要坚定、干警要干净、队伍要纯洁、执法要公正”的队伍建设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之中。

三是认真开展“庸懒散浮拖”集中整治。在对照全局庸懒散浮拖主要表现的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要重点整治少数干部办事效率不高、便民利民措施不多、服务意识不到位等问题,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机关。法律服务队伍重点整治行业不正之风等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诚信阳光执业水平。其中律师行业着力解决律师对当事人不尽职尽责,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问题;公证行业着力解决重收费、轻服务,重数量、轻质量,重利益分配、轻责任落实等倾向性问题。

四是开展警车管理集中整治。重点整顿我局在用警车车牌不全、不按规定涂装警车外观、安装警灯警报器;非法转借、赠送、转卖司法警车、牌证;警车私用,非因公务驾驶司法警车出入或停放在营业性餐饮、娱乐、休闲场所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五是大力推进“集成式”、“一站式”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法律援助便民行动”、“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积极组织由律师、公证员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队伍,走访、集中问诊、法律体检、结对服务,为群众提供“集成式”、“一站式”法律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办理紧急公证事项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实行预约服务或者上门服务,并减免费用。开展“法制宣传利民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依法治县、法律七进等活动,送法上门。

六是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活动、“走基层”活动、“司法为民转变作风”活动、“铸忠诚警魂”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等活动成效,推动全局干警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

七是全局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和党政规章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委从严管党治吏的新安排、新部署,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为契合点,以群众工作全覆盖、“依法治县专项整治行动”、基层党建工作年等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认真落实省委“两个意见”,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和“法律七进”工作,全面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着力解决了精神不振、担当不力、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八是把作风转变贯穿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依法治县集中整治行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年工作任务等工作的始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整改“回头看”,持续深化“走基层”活动和“转作风”活动,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选人用人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双重信仰问题专项整治,注意党员干部是否搞双重信仰、是否把严格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始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把斗争和维稳工作放在首位,务必做到政治立场考察全面、客观、准确。对现在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发现有整治立场不坚定的给予批评改正,如不改正,考虑取消其党员资格。

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在与县纪委签订“拒收拒送”承诺书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警人人签订“拒收拒送”承诺书,严格执行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惩处。

三是组织开展作风巡察和执法作风专项检查活动,局班子采取明察暗访、社会调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法律服务窗口,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局干警坚持按时上下班、上班中没有溜岗脱岗、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现象。12月底前,要开展一次暗访督查。

四是以依法治县为载体,充分发挥我局法制宣传的作用,在法制宣传、会前学法、法律七进等过程中广泛宣传选人用人重要精神、相关纪律禁令和法律法规。同时,向群众宣传监督方式,如“12380”举报平台。

五是以“信念坚定、干警干净、队伍纯洁、执法公正”为操守,坚定不移地把《干部任用条例》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在运用选举制时,应给予民利,不能以实现组织意图为名强迫他们选谁或不选谁,坚决维护选民或代表的民利,不能以个人意志随意改变选举结果。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把干部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落到实处。务必坚信,优秀的干部只能是干出来的,不是跑出来的。

六是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七是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八是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8篇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我局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局多次召开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等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对外公开内容包括通过板面上墙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及各科室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理业务情况、联系电话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并设置投诉信箱,及时答复群众的各种疑问,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互动,是我局政务公开的最主要窗口;对内公开内容包括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考勤、车辆使用情况、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差旅费等财务收支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并设立政务公开栏,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局办公室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司法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

建立和完善了《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区司法局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等五项制度并狠抓落实,有效促进和推动了局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创新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9篇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做法及效果

(一)广泛发动动员,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及时召开党组成员会,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县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副职为副组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领导责任意识。5月5日,我局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深入发动动员,对年度整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长俞福福同志还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一是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人民满意不满意的标准检验和开展工作;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民主评议行风紧密结合,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三是要把“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同民主评议行风相结合,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整改提高,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信赖;四是要以主题实践活动贯穿民主评议的全过程,对照职能,完善措施,服务群众,促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社会宣传,接受群众评议。加强职能宣传,坚持开门整风,接受群众监督,是搞好政风行风评议的前提和基础。自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发放宣传册、刷制宣传标语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司法行政业务职能、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并坚持开门评议,面向社会设立检举箱、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监督司法行政工作,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截止目前,我局机关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视察指导工作50余人次,向全县各种有关部门寄发“作风建设年”活动征求意见函500余份,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正视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针对社会反馈和主动征求的意见建议,我们及时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意见建议通报会,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严格按照纠风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原则,深刻查找问题原因,明确整改目标,落实任务到人,进行深入查改,狠抓整改落实。在整改阶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素质教育,提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是搞好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行风评议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坚持素质强警,加强了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宗旨观念、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开展了(“岗位履职作表率、服务发展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党员创先解优活动)、(“机关作风年建设”活动)、(“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文明服务、诚信为民的执业观念,切实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2、加强制度建设,推行政务公开。3月份,我局重申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对抓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我们把局财务收支、公务招待、公务用车、党费使用情况每月予以公布,接受干警监督。

3、加强行业监管,树立良好形象。法律服务行业是司法行政系统的窗口,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社会形象。为促进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我们先后对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对公证机构办证质量情况和律师事务所行业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了法律服务市场,规范了服务秩序。同时,我们还在法律服务行业积极推行办事公开和服务质量反馈制,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法律服务人员文明执业、诚信执业。

4、加强执行力建设,转变政风行风。结合推行效能问责制、实施“治庸计划”,我局还开展了政风行风建设“六查六看”活动。即:一查人员在岗情况,看接待群众来访态度是否热情,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二查服务意识是否增强,看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三查主题实践活动是否落实到位,看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的内容是否清楚;四查司法行政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意识强不强,看工作是否主动,职能是否充分发挥;五查司法行政干警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绩效管理制度是否到位,看工作中有无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现象;六查法律服务队伍行风情况,看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是否有私自受案、私自收费、包打官司和道德缺失等现象。通过“六查六看”,进一步严肃了各项纪律,规范了机关管理,转变了行业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切实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执行力建设。

在抓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中,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最后一年,我局以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为抓手,以综合治理1+N联动力工作模式为载体,突出重点,普治并举,不断推进我县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实现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为及时督促各司法所在辖区每个村(居)显著位置刷一条宣传司法所职能的固定标语,为农村、城镇每户居民和个体工商户免费发放一份法制宣传页,并开展了“法律进企业”活动,进行法律宣传和为当地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9-10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还开展了“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向城镇和农村居民宣传法律知识,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体会

(一)认真学好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是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础。我们不仅集中学习了上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还结合学习对各个阶段均进行了反复动员,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先后召开5次全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从而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保证了顺利开展。实践证明,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能工作措施到位。

(二)坚持群众路线,正确对待和虚心采纳群众意见,才能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人心,取得成效。我们坚持把充分发挥民主,贯彻群众路线,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局领导班子、各个部门、各科室、广大干警从互相团结、互相帮助的良好愿望出发,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分析、反思,尽量采纳。同时,坚持做到凡是属实的,则认真整改;与事实有出入的,也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

(三)严密组织,加强监督检查是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保障。在行风评议活动中,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时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领导小组先后5次深入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了整改落实。

(四)联系实际,边整边改是把握工作主动性的关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目的就是要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我们注重将评议工作与各专项活动、业务工作相结合,一步一步抓好整改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用工作实效检验评议成效,避免了“虎头蛇尾”和“查改两张皮”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10篇

局党组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市局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政治部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根据市纠风办和局党组意见,我们认真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评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实施方法、时间和步骤以及工作要求予以明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搞好结合,建立纠建并举长效机制;强化督导、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取得预期效果。随后,各区(县)司法局、市劳教所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搞好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

为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全面展开,9月13日,市局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会上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向我局聘请的8名来自人大、政协、派、监督机关、新闻媒体、服务对象的行风评议员颁发了聘书,并对评议员进行了培训。在召开好动员大会的同时,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警职工集中学习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和省、市委、政府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领导讲话,并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高了广大干警职工对民主评议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激发了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热情。我局共编写民主评议工作简报9期(其中区县5期),在市主要新闻媒体报道4次,进一步增加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社会了解度。

三、广泛征求意见找准薄弱环节

为深入查找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力争找准薄弱环节,为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9月22日,我局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员到基层明查暗访,先后走访了市劳教所、东区司法局。评议员认真听取了市劳教所和东区司法局的专项汇报,了解该单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业务目标执行情况等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还特别听取了基层干警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建议,广泛收集了各方面意见,确保了评议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这次调查,评议员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工作的了解得到了加深,情况掌握更加全面,为切实履行好评议员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局还制作发放了《*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调查问卷》60份,收到反馈33份。9月29日,我局邀请各位评议员召开了座谈会,向评议员汇报了我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第一、二阶段所做的具体工作。与会各评议员将自己在基层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向我局反馈了意见及建议,达到了互相沟通、增进了解、促进工作的目的。11月2日,市纠风办和我局联合在*会展中心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大会,会议认真听取了评议员和服务对象代表对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出的中肯评价、意见和建议,有关方面负责人针对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对进一步搞好此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提出了要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开展民主评议,为切实搞好整改工作提供了明确方向。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民主监督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六个新发展”,以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与“三个走在前面”活动、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和建立惩防体系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力度,切实解决存在的行业作风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树立司法行政系统和司法行政干部新形象,以此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评议目标

我们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整改提高,扎实工作,力争行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全系统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强化,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形式职权,依据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事。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办事规范高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关心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更强,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更牢固,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完善“窗口”的服务功能;政务、事务更加公开,法缓处、公证处等“窗口”的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便民服务措施、收费标准等方面公开透明;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高度重视,及时解决;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全面提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规范司法行政工作运行机制。民主、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监督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工作运作规范,监督有力;落实机关作风六项制度,推进政风建设,制度建设更趋健全;进一步推行执法执业服务规范化建设,将其纳入科学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四)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务实高效工作,为东莞经济社会发展营创良好的政务环境。工作职责明确,运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服务行为,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执业服务素质,使人民群众对执法执业服务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责,充分发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东莞”的作用。

(五)干净干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巩固。全系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深入,群众观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的理念在各项政策法规和各项实践工作中得到体现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廉洁从政;“标本廉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得到贯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机制不断完善,干净干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巩固。

三、评议内容

(一)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行风评议工作是否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执行《xx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按“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风评议工作责任制和日常考核机制,分解任务,强化责任;是否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室配合协调,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人员、责任、工作三落实。

(二)廉洁勤政、干净干事的情况。是否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狠刹、“红包”、“跑官要官”等歪风;各项领导干部是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的规定;是否重视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收费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法律服务单位是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公证处是否建立良好的公证秩序,不断提高公证质量,法律援助处是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能力,依法无偿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制度是否健全,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收费是否完全按国家标准、明确收费项目、明码标价收取。

(四)转变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是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作风,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是否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是否注意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积极创新,主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群众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情况。是否能根据形势的变化,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积极主动制订和推行切实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市公证处实行双休日办公制,推行限时服务制、预约服务制等便民服务措施,市法律援助处加强镇(街)办事处建设,实行周六、日值班制度等举措,方便了群众,维护了东莞的稳定,在此基础上能否立足实际、积极创新,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人性化的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和优化发展环境。

四、工作安排

整个行风评议工作从3月至12月底结束,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阶段(3—4月份)。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行风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好路。并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政务公开抓实抓好。

1、组织落实。司法所所长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2、制定方案。根据市政府、市纠风办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

3、思想发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全所会议的形式,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司法行政行风评议工作,并签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行风评议的目的以及司法行政系统迎接行风评议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和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树立危机意识,积极主动投身到这次行风评议工作上来。

4、组织学习。结合“三个走在前面”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上党课、座谈讨论、举办培训和搞好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司法行政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同志最近提出的关于“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执政为民的自觉性。

5、健全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业务操作等规章制度,并编印成册,形成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6、抓好政务公开。进一步落实机关作风六项制度,规范和完善“办证窗口”服务功能,将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二)自评阶段(5—7月份)。通过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评和自查自纠,按“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要解决什么问题。

1、抓好自查。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和有关部门、设置评议意见箱、公示栏、开设投诉电话22480263、完善投诉机制等多种形式,内外结合,把系统内部、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起来进行自查。查按法定依据、权限和程序执法、规范收费、工作作风、遵纪守法、抓行风工作是否到位等问题。

2、抓好自评。要围绕评议内容、主要目标认真做好自查自评自摆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3、抓好自纠。在自查、自摆、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及时发现并掌握本所党风、政风、行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存在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地解剖,找原因、查苗头,坚持边查边纠边改,纠建并举,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和强化内部管理。

4、抓好汇报。我所及时总结并上报有关的信息,向镇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汇报。

(三)接受评议阶段(8月份)。认真准备,主动配合和接受市政府纠风办、市行风评议团和评议组开展评议活动,认真向行风评议团汇报本单位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抓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贯彻执行上级纠风工作情况,并虚心接受其检查评议。对行风评议团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四)总结整改阶段(9-12月份)。总结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并根据评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抓重点,破难点,研究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写出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分别报送市政府纠风办和市行风评议团。对评议工作表现优秀和履行评议“责任状”好的单位进行适当奖励;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和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单位,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措施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行风评议工作作为我局今年的首要工作抓紧抓好,成立领导机构,负责评议工作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抽调力量,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了解情况、交流信息、具体协调督查、材料综合等日常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业务单位、部门要按“管行业必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所辖业务行风建设工作的落实。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民主监督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六个新发展”,以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与“三个走在前面”活动、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和建立惩防体系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力度,切实解决存在的行业作风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树立司法行政系统和司法行政干部新形象,以此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评议目标

我们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整改提高,扎实工作,力争行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全系统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强化,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形式职权,依据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事。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办事规范高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关心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更强,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更牢固,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完善“窗口”的服务功能;政务、事务更加公开,法缓处、公证处等“窗口”的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便民服务措施、收费标准等方面公开透明;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高度重视,及时解决;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全面提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规范司法行政工作运行机制。民主、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监督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工作运作规范,监督有力;落实机关作风六项制度,推进政风建设,制度建设更趋健全;进一步推行执法执业服务规范化建设,将其纳入科学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四)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务实高效工作,为东莞经济社会发展营创良好的政务环境。工作职责明确,运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服务行为,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执业服务素质,使人民群众对执法执业服务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责,充分发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东莞”的作用。

(五)干净干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巩固。全系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深入,群众观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的理念在各项政策法规和各项实践工作中得到体现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廉洁从政;“标本廉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得到贯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机制不断完善,干净干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巩固。

三、评议内容

(一)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行风评议工作是否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执行《xx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按“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风评议工作责任制和日常考核机制,分解任务,强化责任;是否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室配合协调,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人员、责任、工作三落实。

(二)廉洁勤政、干净干事的情况。是否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狠刹、“红包”、“跑官要官”等歪风;各项领导干部是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的规定;是否重视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收费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法律服务单位是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公证处是否建立良好的公证秩序,不断提高公证质量,法律援助处是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能力,依法无偿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制度是否健全,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收费是否完全按国家标准、明确收费项目、明码标价收取。

(四)转变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是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作风,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是否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是否注意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积极创新,主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群众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情况。是否能根据形势的变化,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积极主动制订和推行切实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市公证处实行双休日办公制,推行限时服务制、预约服务制等便民服务措施,市法律援助处加强镇(街)办事处建设,实行周六、日值班制度等举措,方便了群众,维护了东莞的稳定,在此基础上能否立足实际、积极创新,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人性化的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和优化发展环境。

四、工作安排

整个行风评议工作从3月至12月底结束,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阶段(3—4月份)。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行风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好路。并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政务公开抓实抓好。

1、组织落实。司法所所长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2、制定方案。根据市政府、市纠风办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

3、思想发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全所会议的形式,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司法行政行风评议工作,并签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行风评议的目的以及司法行政系统迎接行风评议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和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树立危机意识,积极主动投身到这次行风评议工作上来。

4、组织学习。结合“三个走在前面”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上党课、座谈讨论、举办培训和搞好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司法行政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同志最近提出的关于“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执政为民的自觉性。

5、健全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业务操作等规章制度,并编印成册,形成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6、抓好政务公开。进一步落实机关作风六项制度,规范和完善“办证窗口”服务功能,将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二)自评阶段(5—7月份)。通过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评和自查自纠,按“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要解决什么问题。

1、抓好自查。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和有关部门、设置评议意见箱、公示栏、开设投诉电话22480263、完善投诉机制等多种形式,内外结合,把系统内部、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起来进行自查。查按法定依据、权限和程序执法、规范收费、工作作风、遵纪守法、抓行风工作是否到位等问题。

2、抓好自评。要围绕评议内容、主要目标认真做好自查自评自摆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3、抓好自纠。在自查、自摆、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及时发现并掌握本所党风、政风、行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存在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地解剖,找原因、查苗头,坚持边查边纠边改,纠建并举,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和强化内部管理。

4、抓好汇报。我所及时总结并上报有关的信息,向镇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汇报。

(三)接受评议阶段(8月份)。认真准备,主动配合和接受市政府纠风办、市行风评议团和评议组开展评议活动,认真向行风评议团汇报本单位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抓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贯彻执行上级纠风工作情况,并虚心接受其检查评议。对行风评议团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四)总结整改阶段(9-12月份)。总结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并根据评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抓重点,破难点,研究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写出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分别报送市政府纠风办和市行风评议团。对评议工作表现优秀和履行评议“责任状”好的单位进行适当奖励;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和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单位,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措施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行风评议工作作为我局今年的首要工作抓紧抓好,成立领导机构,负责评议工作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抽调力量,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了解情况、交流信息、具体协调督查、材料综合等日常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业务单位、部门要按“管行业必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所辖业务行风建设工作的落实。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13篇

一、目标任务

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对本局自2013年以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履职的法治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全面“体检”,掌握本局法治健康状况,发现“疾病”,排查隐患,分析“病因”,开出“处方”,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助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检查项目

本次“法律体检”旨在对本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近三年的执法及履职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项目及重点如下:

(一)本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外出管理、日常监管、心理矫正、考核奖惩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行政执行活动,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举报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情况。

3、内部管理涉法事项,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安监、质监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流程,财政转移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干警参赌涉毒,消防、安全保卫、政府采购、收费(政府收费项目以及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法人登记、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对外合同、内部劳动(劳务)合同、法律文书制作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事项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与行使等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改判率和维持率等办理情况,行政赔偿工作适用和执行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投诉查处、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

(六)本部门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三、方法步骤

(一)制作方案。4月上旬,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法制部门牵头,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参与,其他股室协助,制定本局法治状况检查具体方案。

(二)自查。4月中旬,各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及重点检查内容、法律体检项目清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股室自查报告,形成本局机关书面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股室的自查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股室现有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将有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予以特别说明。

(三)分片复查。4月21日至5月15日,市局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分片对我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情况和法治现状进行复查,此次复查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股室自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准不准、自查的责任心强不强,特别是要查找没有自查出来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病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意见。开具“法律体检报告单”,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治疗”整改意见。

(四)迎接抽查。5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厅将组成抽查组对各市州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的法治现状进行抽查,各股室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6月中旬至下旬,在自查与抽查工作结束之后,局党组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对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提出“治疗”整改方案,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参加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将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法治状况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下半年开展全面、系统整改打下基础。具体应做到:

(一)高度重视。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状况抽查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法治状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法治状况检查任务重、要求高。县局决定成立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法规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局政策法规股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各股室要组织精通业务的专门力量开展自查,要明确责任,各股室要在自查、抽查等各个阶段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于自查、抽查中不认真负责导致没有发现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由此产生严重法律问题的股室和检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端正政风行风、创优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推行政务业务公开为龙头,突出“作风建设”和“狠抓落实”两大重点,以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评议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为突破口,以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目的,按照“突出重点、抓出特点、形成特色、切实有效”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执法管理和法律服务行为,促进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议对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执法权力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联系,对社会发展和稳定有影响的窗口部门和基层所。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

市县两级公证处。

市县两级的法律援助中心。

市县两级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乡镇司法所。

市县两级的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乡镇司法所是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单位。

三、评议内容

清正廉洁情况。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情况。

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

(2)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是否按照公开办事的要求,做到了程序、标准、期限和结果公开。

(3)是否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发生。

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

(1)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

(2)是否提高了执法水平。

(3)深化办事、政务、业务公开工作,是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1)是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外部、内部监督制度、自身管理制度、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制度。

(2)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否得到了全面提高。

(3)法律服务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和服务态度生、冷、硬现象。

(4)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

(5)在承办案件期间,有无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问题。

(6)有无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

(7)有无违反收费标准、私自降低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的现象。

(8)有无采取回扣、压价、夸大其词和随意许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的问题。

(9)有无超越执业范围从事法律服务现象。

(10)有无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

(11)行业管理部门有无纵容、庇护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现象。

(12)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

(13)有无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一是全系统各参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20*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或方案,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二是明确评议的内容和重点;三是充实调整行评组织领导机构;四是召开会议进行再动员;五是所有参评部门在4月底前将政风行风监督热线电话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各参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办事程序、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收费依据、标准、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制度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自查阶段。(5月份)

各参评单位要围绕评议的内容和重点,按照公开承诺的内容和自查、调查中发现问题,自行组织召开对话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自身的实际,采取走访服务对象,邀请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认真自查、自评,写出自查自评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市局行评办公室。

整改阶段(6月——9月份)

行风问题的整改工作,是行风建设的关键,也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焦点,要始终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各评议单位要在6——9月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在整改中有针对性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法律服务单位的自查、整改和自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并将结果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问卷测评(10月份)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随机抽样,集中测评的办法,在广大群众和法律服务对象中,对评议重点单位开展行风评议的情况进行测评。

检查考核(11月-12月份)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参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县司法局在检查考核后要将考核的结果以书面形式于11月20日前报市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市局行评办将根据全市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引深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引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的行风评议工作在县(市、区)和市司法局行风评议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行评议工作由局行评办组织进行。

(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通过行风评议,不仅要掌握本部门行业行风的状况,还要进一步分析产生不正之风的源头在哪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带根本性的制度和措施,力求做到“评议一点、带动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司法局作风建设情况范文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端正政风行风、创优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推行政务业务公开为龙头,突出“作风建设”和“狠抓落实”两大重点,以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评议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为突破口,以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目的,按照“突出重点、抓出特点、形成特色、切实有效”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执法管理和法律服务行为,促进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议对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执法权力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联系,对社会发展和稳定有影响的窗口部门和基层所。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

市县两级公证处。

市县两级的法律援助中心。

市县两级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乡镇司法所。

市县两级的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乡镇司法所是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单位。

三、评议内容

清正廉洁情况。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情况。

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

(2)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是否按照公开办事的要求,做到了程序、标准、期限和结果公开。

(3)是否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发生。

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

(1)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

(2)是否提高了执法水平。

(3)深化办事、政务、业务公开工作,是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1)是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外部、内部监督制度、自身管理制度、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制度。

(2)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否得到了全面提高。

(3)法律服务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和服务态度生、冷、硬现象。

(4)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

(5)在承办案件期间,有无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问题。

(6)有无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

(7)有无违反收费标准、私自降低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的现象。

(8)有无采取回扣、压价、夸大其词和随意许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的问题。

(9)有无超越执业范围从事法律服务现象。

(10)有无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

(11)行业管理部门有无纵容、庇护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现象。

(12)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

(13)有无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一是全系统各参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20*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或方案,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二是明确评议的内容和重点;三是充实调整行评组织领导机构;四是召开会议进行再动员;五是所有参评部门在4月底前将政风行风监督热线电话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各参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办事程序、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收费依据、标准、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制度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自查阶段。(5月份)

各参评单位要围绕评议的内容和重点,按照公开承诺的内容和自查、调查中发现问题,自行组织召开对话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自身的实际,采取走访服务对象,邀请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认真自查、自评,写出自查自评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市局行评办公室。

整改阶段(6月——9月份)

行风问题的整改工作,是行风建设的关键,也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焦点,要始终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各评议单位要在6——9月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在整改中有针对性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法律服务单位的自查、整改和自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并将结果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问卷测评(10月份)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随机抽样,集中测评的办法,在广大群众和法律服务对象中,对评议重点单位开展行风评议的情况进行测评。

检查考核(11月-12月份)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参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县司法局在检查考核后要将考核的结果以书面形式于11月20日前报市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市局行评办将根据全市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引深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引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的行风评议工作在县(市、区)和市司法局行风评议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行评议工作由局行评办组织进行。

(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通过行风评议,不仅要掌握本部门行业行风的状况,还要进一步分析产生不正之风的源头在哪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带根本性的制度和措施,力求做到“评议一点、带动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