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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新加坡职业教育 发展特色 启示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20世纪80年代后期,新加坡政府开始重视和大力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职业教育。从新加坡技术教育和训练的发展来看,新加坡的职业教育促进了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普遍提高,对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起到了非常积极作用,极大促动了经济的发展。新加坡的职业技术教育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探索和改革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1新加坡职业教育的发展特色

1.1改进和完善职业教育行政领导体制

新加坡为加强成人与职业技术教育,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于1960年成立了成人教育局,简称成教局,主要任务是加强成人和校外青年的职业训练。1969年,新加坡政府设立了一个部长级委员会(由教育部、劳工部和财政部部长组成),监督全国职业技术训练的配合。1972年又成立了生产力局,是国家法定的成人培训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培训企业员工,国家每年拨款给该局用于培训。1973年成立工业训练局,负责管理职业专科学校和26个技能发展委员会。1979年工业训练局与成人教育局合并为工业与职业训练局,简称工职局,由教育部次长兼任该局局长。工职局的成立标志着新加坡的职业技术教育在组织、职能和影响上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1982年,在实施技能训练基本教育计划(该项国家计划鼓励和协助职工获得英语和数学的基本教育)的同时,新加坡政府设立了基本教育委员会,由负责教育的政务部长领导,其成员有工职局、教育部和企业主的代表,职责是为工人制定基本教育方案。各领导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顺应了时展要求。

1.2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技能发展基金

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政府除了每年由国家拨款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外,从1979年10月起,还制定了一项政策,即通过向企业集资建立了技能发展基金。技能发展基金其目的在于促进雇主对技术文化水平低的工人进行再培训和募集对低能技术工人的培训基金。政府规定,企业要为工资每月不满750 新元的职工向国家缴纳相当于该职工工资1―4%的技能发展基金,由生产力局掌握此项基金。凡是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都有资格申请津贴,只要公司所提出的申请符合新加坡经济发展的目标,能够提高职工生产技能,就能获得技能发展基金的津贴或奖励。这项基金的建立,一方面使广大职工有可能得到提高技能水平的训练机会,以便通过技能的提高而相应地增加工资收入;另一方面,它实际上是对雇主的一种强制性征税,迫使雇主重视对技能低的职工的培训,以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独特的募集办法有效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据统计,自技能发展基金设立以来,已通过推行奖励训练津贴计划,拨出了3亿新元,资助训练的职工达18万多人。

1.3加强立法,使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高低与文凭、待遇挂钩

新加坡政府通过立法强化职业技术教育,使“先培训,后就业,未经培训不得就业”成为一种制度。新加坡拥有严密的考试制度,所有技术经考核可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有职业证书者方可就业。职工受聘后的第一次工资基本上是按文凭学历确定的。以后工资增长与职工能力的高低和贡献的大小呈正相关,将职业技术等级与待遇挂钩。同时还规定,各种证书之间可以互相衔接。如职工取得了相当于高中毕业的证书,就可以报考大学,继续深造,这种制度打破门户之见,有效地鼓励职工在职进修和深造。

1.4成立高职教育体系,注重高职与普高的衔接

新加坡中学后教育分大学预科和工艺学院及工艺教育学院。大学预科是为升入大学做准备,工艺学院和工艺教育学院学制两年,为高职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为理工学院与技术学院,学制两年,直接从高中招生或选拔工艺教育学院的优秀毕业生,为专科层次;第三层次是本科大学教育,学制四年。低层次可以升入高层次学习,上下衔接,为职教学生创造了一条深造的道路。新加坡不仅高职上下衔接,而且高职与普高也相互沟通。凭课程学习获得证书后,技术员可进入本科大学接受教育。普通高中毕业者除直接进入本科大学外,也可横向进入职教机构接受技术员教育与培训。

1.5多种途径开展职业技术培训,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

(1)官方设立系统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和训练中心,通过课程考试的人员,可获得训练局发给的工业技术员证书、国家贸易证书及职称证书。训练局根据有关工业部门的特殊需要灵活安排训练内容,培训急需的人才。

(2)通过正规大学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如南洋理工学院、国立新加坡大学、新加坡理工学院等高校分别设立职业技术培训部,负责组织各种职业技能训练。

(3)借助工业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设备、专家培养本国尚缺乏的专业技术人才。与外国厂商或政府联合创办训练中心、科技学院,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和培训;同时引进外国人才来弥补国内技术人才的不足,加速本国人才培养。引进一个,培训一片的“借鸡下蛋”培训方式,是新加坡刺激经济发展的一贯方法;选派一定数量的人员到国外实习、进修,或接受高级培训,对出国实习、进修的人员,政府提供旅费和生活补助。

(4)举办厂内训练,实施“企业学徒计划”。有条件的工厂须执行二至四年学徒厂内训练计划,工人“边学边领薪”,既学技术又学管理;倡导行业培训、社区培训和私人培训,私人企业举办培训班,生产力局为之提供训练设备和30%的补助。

1.6根据区域经济的实际需要,灵活调整培训重点

新加坡对职工培训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改革,根据经济建设的实际需要,不断调整培训重点。在独立初期,340万工人小学未毕业,政府首先鼓励工人学文化,工职局开设了相当于小学程度的“培智课程”和相当于初中程度的“汇智课程”,接着又开展了技能训练,设立了1―3级国家技术工人证书。1981年开展生产力运动,各项培训都围绕提高生产率的总要求进行。90年代以后,在激烈的世界经济竞争的形势下,新加坡政府注重开发仅有的人力资源,以培训世界级工人队伍为目标,注重就业前的训练,注重为工人提供继续教育和训练的机会,力求学以致用,颁发证书承认新的技术和技能,为雇主提供有关训练员工的咨询服务,突出技能训练。对于在职工人,根据其特点,强调能力考核,技工考核采取现场操作评分的办法,闭卷考试占极小的比例。

1.7倡导师资国际化,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新加坡职业教育,尤其是高职学院很看重教师的企业经验,80%的教师都曾是企业的经理或业务骨干,如果没有经过企业实践的锻炼,没有企业业绩,一般很难进高职学院当教师。学院也非常重视教师的进修和培训,专业教师每隔2~3年就要从事一段时间的工业项目的研制,使专业教师不断能从生产实践中汲取营养,充实自己。学院还重视师资接轨国际,鼓励并帮助教师创造机会在海外企业学习或兼职,培养师资的区域化和国际化水平。

2对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

职业教育在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职业教育的发展状况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近些年来,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2004年高职院校在校生已达595.65万人,但质量却不尽如人意,国内劳动市场仍然大量缺乏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水平的技工,职业教育还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新加坡职业教育体系不但完备,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纵横交错的结构,而且相互之间交流畅通,为民众提供了更广阔、更自由的选择空间。其发展经历给我们提供了许许多多宝贵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2.1政府重视,法制保障,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金钟罩”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普遍存在重视普通教育轻视职业教育的倾向,与普通教育文凭证书相比,职业教育文凭证书缺乏“含金量”,职业教育有“次品库”之说,处于弱势地位。这种现状严重制约了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应从政策上向职业教育倾斜,采取多种措施扶持职业教育:通过立法保证职业教育的优先发展地位,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加大经费投入,职业院校免收或少收学费,增加职校学生专项补贴;强化劳动准入制度,使“先培训,后就业,未经培训不得就业”成为一种制度;成立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评审机构,规范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等等,。

2.2树立终身教育观念,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衔接

目前,我国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地位相差悬殊,普通教育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两者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沟通渠道,加剧了普教职教的不平衡发展。在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未能得到根本改变之前,我们应该努力让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衔接,以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应该在普通院校与职业院校之间建立“立交桥”,让普通院校的学生有途径进入职业院校学习,职业院校的学生也有到普通院校深造的机会。同时要建立职业教育证书与普通教育证书“等值”“换算”的渠道,让职业教育证书享有普通教育证书的效力。

2.3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培养学生职业技能

现代职业教育的新理念认为,职业教育是面向全民的教育,让所有的人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准备就业。在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上可以实行初中毕业生就近申请入学,社会在职人员随时报名参加培训的办法。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资源目前还比较有限,暂时还不能普遍实行免试申请入学的方式,必须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合格人才进入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应该坚持“职业技能考查为主,文化基础考试为辅”的原则,同时为社会在职人员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深造开辟“绿色通道”。社会在职人员只要具备相当水平的职业技能,就可以申请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同时,要大力深化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院校应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重视实训环节教学,鼓励和引导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

2.4强化校企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师质量

职业教育的发展不能离开企业的参与,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建立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教学、管理与评估的渠道,让企业与职业院校形成“互动”,实现“双赢”。职业院校应以企业的需要为主导,制定新型的职业资格标准,利用企业资源,加强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地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市场与就业方式的变化,督促职业院校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满足企业对高质量劳动者和技术人才的需求,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高薇.新加坡教育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关系[J].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9(6).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2篇

1.是贯彻落实科普政策法规的重要举措。

国家和浙江省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浙江省科普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政策法规,尤其是《科普法》是提高科学技术普及能力和水平,提高公众的科学技术素质的重要法制保障,从思想上、制度上、保障措施、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有关规定,保证了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有序进行。不断加强科普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力度,使科普工作的重要性得到党政部门的进一步重视,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如2015年浙江省《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会议工作报告为科普教育培训做出明确部署: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气象局、省科协等举办全省青少年科学嘉年华、第28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高校科学营浙江分营、第五届中学生科普征文大赛等,超过4000所学校近20万名师生参加。省农办、省农业厅、省妇联等以“浙江农民大学”为依托,大力推进农民专业技能、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等,开展送科技下乡、博士生科技服务,举办林业科技周、农村妇女科学素质知识竞赛等。省财政厅、省科协等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对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教育基地、农技协等给予奖补。省人力社保厅新建部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12家,部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0余家,职工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47家,开展职业技能大赛。省总工会完成首批20家省级培训基地挂牌,开展职工技术服务月、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月等。

2.是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优秀科普人才,尤其是动员科学家,为他们搭建平台、拓展渠道、提供服务,参与到科学普及的队伍中来。2015年1月28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听取《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情况汇报时发表讲话,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院士们做科普,这是院士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个科技规划中也都要有科普的内容。开展高层次科普人才交流,建立由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者、科学家和科普志愿者等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事业持续发展。扎实推进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扎实有效地培训工作予以保障。

3.是抓好重点科普人群的科普工作关键手段。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提出,要面向全体公民,但就公民科学素质现状、国家及社会的主观能力、条件出发,也要突出重点,把公职人员、城镇劳动人口、农民及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点人群,以点带面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要使未成年人参与科学活动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城镇劳动人口和农民的科学素养有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科学素养水平差距逐渐缩小;公职人员的科学素养水平在整体中位居前列。抓好上述重点人群的科普工作,离不开教育培训工作。

4.是落实重点科普内容的基本载体。

科普工作涉及到科学和技术方方面面,但每年乃至每个时期应该有科普内容重点,如“十二五”时期,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重点内容的教育培训,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刘延东副总理指出,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离不开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帮助社会公众理解、掌握和运用科学技术,激发科技兴趣和创新热情,团结和依靠社会公众特别是科技工作者广泛开展创新创造创业,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筑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要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地方、基层、群众首创精神,积极广泛宣传改革,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地认识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形成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促进改革发展进程。

5.是整合教育培训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

科学普及的资源包括中小学科学教师,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职业、成人教育和各类继续教育,党校、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及化技术学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机构中从事专兼职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和专家,以及离退休科技、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中的管理者组成的志愿者,其中有硬件设施,也有潜在的个体,这些潜在的个体通过后期的教育培训,便可成为科普教育培训资源为科普工作服务。

二、科普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科普教育培训的重视不够。

根据国家科技部的《中国科普统计2014版》,2013年科普培训参与人数为1.65亿人次,比2012年减少630.57万人次,降幅为3.69%,其中浙江省降幅较大,达到了18%。从部门来看,科技部门举办的科普培训次数和参与人次都位于教育、科协、农业和卫生部门之后,仅列第5位。在现实工作中,各级部门对科普工作的重视还存在一些误区,有的地方更加重视科普设施基地建设,因为这些是有形的科普资源,而搞教育培训是无形科普,很难得到领导的重视,一般的人民群众也看不到。

2.对科普教育培训机构的投入不足。

《中国科普统计2014版》显示,2013年,全国投入的科普专项经费为463989万元,浙江省投入为30057万元,用于科普教育培训机构建设、科普教育培训工作的经费屈指可数。2014年,浙江省科协系统科普经费20521.8万元,全省69个市、县(市、区)落实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经费近1000万元,但全省科普经费呈负增长、零增长的市县占18.8%。政府财政科普投入不足、鼓励科普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不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体系不够完善和缺乏良好的科普市场环境。

3.对科普教育培训的考核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改善。

考核机制是推进工作的重要“指挥棒”,刘延东副总理表示,要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自身改革,完善政策激励机制,更多用制度、政策、机制来推进科普工作,加强监测评估和督查落实,适应公众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形成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的新局面。现行的科普考核激励机制,侧重于经费投入、基地建设、设施建设,有关部门只是定期通报各市、县(市、区)年度科普经费投入情况,监测科普设施建设面积等情况并排名,科普培训教育侧重于惠及人员数,对科普师资队伍建设,科普成效如何没有形成考核激励机制,对有关科技人员年度应该履行规定义务从事科普活动的时间、要求等也缺乏详细的规定。

4.开展创新方法等科普培训不够。

自主创新,方法先行。科学素养是公民素养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的科学素养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软实力。自主创新、科技发展不仅依赖于社会的物质保障,还与社会文化环境和广大公众的科学素养高低密切相关。要提升全民科学素养,不仅要加强公众对科学内容的了解,更要提高对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使公众形成对科学具体而丰富的把握。但是,现阶段,创新方法教育与应用还没有作为科普的重要内容予以部署,学校与TRIZ创新方法相关的课程开设还只是个案,对于国家主导推广的TRIZ创新方法还知之甚少,创新创业活动所积累成果的创新层次和级别偏低,缺乏必要的创新方法技术含量,成为创新创业发展的瓶颈。

三、完善科普教育培训工作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科普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创新工作模式,进一步研究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社区、高校、群团、媒体等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主动性,共同开展科普工作。进一步完善“三微”平台等新媒体宣传网络,优化大众传媒科普类节目、栏目、频道,利用视频、短信、博客等新媒体丰富科普手段,逐步建立由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构成的大众科技传媒网络。通过外出考察、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科普师资的业务水平。完善正规教育体系中科普基础设施适用人才培养工作,利用现有科技传播学、科学教育、科学技术史等学科点和相关专业博士后流动站,培养科普领域的专业教师人才。定期组织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升在职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与社会兼职科普专家的密切联系,发展和壮大兼职、志愿者队伍。

2.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普教育培训的激励和考核机制。

积极构建全省科普教育培训工作网络,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完善科普考核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人员科普情况考核激励指标和考核标准,设置科学的量化指标,将科普教育培训情况列入科普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建立科技类博物馆馆长的职业化管理模式,增加在编专职科学教育或展教人员的比例。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加强与大学、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根据科普工作的特点和需求,选聘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担任兼职科普教师,同时积极引进和培养专职教师,建设一支以兼职为主、多领域多学科的科普师资队伍。落实将相关科普人才的培养列入国家人才工作规划。

3.进一步加大科普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

各地要将科普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财政对科普的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促进科普事业发展。各级财政科普经费年增幅与当年科技支出增幅同步,支持重点科普专题宣传活动的开展,扶持欠发达地区和农村科普宣传及教育培训工作,建立有效的科普设施维护管理机制,确保现有的科普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良好作用。定期开展科普实施情况监测评估,促进科普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进一步推进创新方法等科普培训。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3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加快培养职业技能人才,全面提高我市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地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机制

(一)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选、师资培训、教材开发、竞赛、考核和奖励等。各级财政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部分,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技工院校的发展,并列入年初预算。对技工学校示范专业设置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二)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每年在我市主导或紧缺工种中选拔1000名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技术工人参加高技能人才集约培训。各级政府要对实施上述培训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支持。

(三)加大引进高技能人才工作力度。市政府定期公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企业可面向国内多渠道、多形式引进我市紧缺工种的高技能人才。40周岁以下国家承认的高级技师、技师和35周岁以下确有专长的高级技工,已在本市主城区工作,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调、迁入主城区,其中已婚人员须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其未成年或在校初、高中子女可以随迁。我市大中型国有企业录用的高级技师、高级技工允许办理《居住证》。我市企业录用的高级技师、技工,已办理《居住证》,连续在企业工作5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允许迁入落户。对于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接受职业学历教育,毕业后在城镇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我市农村学生,落户时可以转为城镇户口。

(四)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制度。每两年公开评选50名“大连市有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每两年评选100名“大连市技术能手”,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取得市级职业大赛技术标兵、技术能手和优胜者称号的选手,给予适当奖励。各级政府和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及其培训机构,逐步建立市、区市县、行业企业多层次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

(五)完善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制度。做好高技能人才跨统筹地区流动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按规定转移。有条件的企业对在聘技师、高级技师建立年金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对获得政府重奖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相应优秀专家健康疗养待遇。企业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如企业确属需要,经本人同意,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适当延期退休,但不得超过5年。

三、推动建立现代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和技师研修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企业要建立发展、激励、约束相结合的职工教育培训运行机制,普遍建立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不少于技术工人总数的20%。全市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建立健全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相结合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情况监督机制。对未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企业,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收取企业应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二)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企业可结合生产和科研活动实际和国家职业标准要求,通过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式重点评价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企业可在重要生产岗位推行“首席员工”制度,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可直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认定。企业建立技能等级与业绩贡献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实行特聘岗位津贴或实行年薪制。

(三)做好职业技能培训院校学生实习工作。全市有条件的企业要向职业技能培训院校开放,为院校的学生和教师提供实习、培训场所和设备,并积极为院校提供兼职教师。企业接收学生实习要提供教学和实习的基本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对企业支付实习学生的报酬,允许企业进入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列支。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四)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对在职工培训工作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大中型企业,市政府授予“大连市职工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称号。

四、深入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

(一)扩大普惠制就业培训对象范围。城镇失业人员培训资金补贴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国有集体离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人员、退役士兵和其他失业者。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资金补贴对象: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等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农村退役士兵、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力、有意愿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放宽普惠制就业培训条件。凡符合参加普惠制就业培训条件,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可参加政府提供补贴的普惠制就业培训。已享受一次免费培训,一年内没有就业的,或虽已就业但工资收入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倍以下的,可再享受一次以提高就业收入为目标的免费技能培训。

(三)提高普惠制就业培训课时补贴标准。一是对城镇普惠制就业培训对象实行免费培训、政府提高补贴的办法。培训课时补贴标准为:一般专业工种就业培训,每人每课时补贴3元;第二产业等专业工种的初中级培训,补贴标准为5元;高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0元。在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普惠制培训机构技能培训的,享受城镇培训对象同等培训待遇。二是对农村专业劳动力普惠制就业培训实行定额培训补贴办法。开展对农村新生劳动力为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期限6至12个月,培训费用补贴1500至3000元;开展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对象的劳务输出培训,培训期限3至6个月,其中第二产业类专业培训补贴800至1600元,第三产业类专业培训补贴300元,引导性培训补贴50元。对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属于劳动力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按城镇普惠制就业培训人员同等标准予以补贴。

(四)对就业困难和城镇生活困难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对大龄、身体残疾、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调整创业培训补贴拨付办法。普惠制就业培训机构组织创业培训的,开班前按培训计划人数预拨50%培训费。培训合格后50%的学员办理营业执照,并经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再拨付50%的培训补贴。

(六)对重点专业培训增加培训补贴。对因培训时间长(3个月以上)、实际操作耗材多导致培训成本较高、职业培训补贴不足以弥补培训成本的重点专业和急需专业培训,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后,可给予培训机构补贴。补贴标准为: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补贴不超过300元,其他人员不超过200元。具体标准和操作办法,由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不同培训项目、培训成本和培训后的就业率确定。培训后的就业率应不低于75%。

(七)依托企业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在全市选择20家培训设施好、实训设备精良的大中型企业,作为普惠制就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所有普惠制就业培训机构,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实训任务。聘任企业中优秀的技师、工程师为实训教师,按照普惠制就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同等标准支付授课补贴,由普惠制就业培训补贴资金支出。对用人单位急需或已签订劳务输出意向协议的普惠制就业培训,鼓励采取“快速通道”办法开展定单培训;对已签订《培训就业协议》的,培训前按培训人数所需培训费的70%拨付培训费,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拨付剩余的30%培训费;对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培训前先行拨付培训费。

(八)完善普惠制就业培训的管理机制。完善我市职业培训和职业鉴定补贴办法,积极探索职业培训项目化运作模式,将补贴资金与项目运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职业培训补贴与职业培训质量、鉴定持证情况、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劳动者参加培训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培训的积极性。建立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用工需求信息库和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岗位技能对接活动,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信息服务。各地区要加强对各类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监督、检查和指导,从基地认定、招标投标、监督实施、检查验收等方面,加强经常性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每年要对普惠制就业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对不符合标准、未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教学质量低劣、学员评价差和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其普惠制就业培训机构资格。

五、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一)大力扶持职业技能培训院校的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职业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在录取批次上与其他职业院校相同。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与其他职业院校毕业生一样实行派遣证制度,由市人事部门统一办理。技工院校在招生、收费、税收、建房、征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同等待遇。技工学校学生享受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同等待遇。政府办技工院校生均经费补贴由市财政拨付,企业办技工院校从教育费附加返款中支出。不断扩展技工院校的技工教育功能,把技工院校建设成为集职业需求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于一体的多功能的综合基地。

(二)突出培训重点,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重点发展与我市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院校,对我市辖区内的所有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进行统筹规划、资源整合、优化配置、提高效益,集中力量办好1至2所示范性技工院校。围绕重点产业,以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和骨干企业为主体,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鼓励和引导职业技能培训院校与相关行业企业联合组建职业技能培训集团。

(三)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筹建以数控、机电技术、机械制造等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各地区至少建立1个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品牌技工教育和示范实训基地。市财政、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研究制订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尽快实现公共实训基地的高效运行。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专项用于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专业设备购置和基本建设。

(四)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开展培训。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要把校企合作开展情况,作为高级技工学校评估、技师学院备案的必要条件。技工院校参与承担企业职工进修、晋级培训任务的,所需培训经费由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企业要结合对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与职业技能培训院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积极开展定单培训。实行校企合作的定单培训费用可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实习见习任务、培训成效显著的企业,各级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4篇

1、1—3月举办《行政许可法》的再培训工作。

2、4—7月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班,开展“三德”教育活动,学习庆“五一”文体活动,学习《工会法》。

3、8—12月征收技能培训。举办迎“三观”、“三德”学习讨论,行风廉政学习培训班。

4、全年雷打不动的周五学习日系统的学习了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民主评议行风、业务知识培训、电脑技能培训等相关知识。

二、 职工教育工作的具体做法

1、 成立组织、健全制度、制定规划、编制计划,

紧紧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民道德实施钢要,努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时政教育。

为把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站成立职工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了站领导班子成员中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制定了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常年坚持。我站印发了《职工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和《职工教育规划》,编制《职工教育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三个代表”和公民道德教育和时政教育,并组织相关知识考试或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思想教育,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没有一个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 加强职工业务技术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

工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职工业务培训工作安排都是以选送青年职工为重点,

以获得高一级职历学位为目标,针对于此我站成立了专项文化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站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于今年11月4日专门组织本站九名干部职工参于省、市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岗前培训工作,受到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3、 精心组织“四五”普法规划,落实年度普法计

划,进一步提高职工法制观念。

针对全年“四五”普法教育工作,站专门成立“四五”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四五”普法教育规划》,编制了年度普法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一是认真学同志以法治国方略,认真学习航道法律法规及其相关业务知识,加强业务理论水平的提高。二是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二五”、“三五”普法教育,全站干部法律知识普遍得到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 职工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由于我站重视职教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措施得力、落实到位,使职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完成今年“两个文明”建设任务提供了保证。

1、 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

2、 行风廉政工作成效明显,没有出现一个干部职

工违纪违法“三乱”现象;

3、 职工增强了民主法制意识,没有出现违法犯罪

现象;

4、 职工社会主义精神风貌得到发扬,向贫困村捐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5篇

【关键词】普通高师;教师教育;困惑;一体化

【Abstract】This paper attempts to analyze the confusions that engage the university teachers’ education in their development, and offers fundamental approaches and solutions therewith in order to integrate the university teachers’ educational reform and make it sustainable.

【Key words】University; Teachers’ education;Puzzle;Integration

教师教育是融教师职前培养、入职任用、在职进修的一体化教育。履行这种教育的体系是教师教育体系,它是当今普通高师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普通高师除传统的教师职前培养外,正愈来愈多的承担教育硕士培养和教师在职进修的各类培训工作,教师教育的发展促进了普通高师的教师教育模式的改革,尤其是教师教育一体化改革。普通高师尤其是地方高师如何优化、整合校内外的教育资源,推进教师教育模式的改革,增强其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的能力,使教师教育尽快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则应成为普通高师教育决策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思考的问题。

1 普通高师教师教育所面临的困惑

我国高师院校教师教育模式从封闭式到开放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普通高师也由传统的“师范教育”这单一的教师培养模式向教师职前培养、教育硕士培养和教师在职培训等多层次的教师培养模式转变。随着我国教师专业化进程的推进,普通高师所承担的教师在职进修的各类培训工作愈来愈多,尤其是2010年起我国“中小学教师部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的实施,使普通高师教师教育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1.1 教师教育一体化观念淡漠

由于历史原因,人们认识的普通高师只是“师范教育”,这单一的教师职前培养模式和思维在普通高师根深蒂固。虽然现在也承担教育硕士培养和教师在职培训,但这仅仅是从单层次到多层次、从封闭式到开放式的变化。终身教育思想、教师教育一体化观念和意识并未在普通高师领导和教师头脑中形成,也未真正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师教育”更多的是表现在口头上和形式上,教师教育机构并未真正建立或受到应有的重视,教师教育的实施仍限于学校层面。观念的淡漠带来教师教育工作定位模糊,绝大多数地方高师在性质上把教师教育机构定位为培训或实践基地,这种偏移造成了教师教育机构的职能与工作任务上漂忽不定,工作方向偏离教师教育轨道,工作内容和教学功能上除了传统的“师范教育”这一教师职前培养外只是完成某项教师在职培训任务而已。

定位模糊带来体制混乱,职能含糊不清自然形成了一种多头并行管理体制,学校教务、教师培训基地、教育科学院系、各教学院系等部门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使得教师教育工作无法正常运行,同时由于认识上的不足和利益上的分配,教师教育工作又被人为肢解,诸如单设教师教育中心、教师实训中心、师资培训中心、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有限的教学资源,使教师教育研究与应用无法全方位展开。

1.2 教师教育一体化机构缺失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教师教育改革不断深入,但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教育机构缺乏自上而下的宏观指导与统一规划,致使教师教育机构存在着不确定性,即培养和培训教师应由什么机构和组织来实施。许多普通高师尤其是地方高师没有设置专门实施教师教育的一体化机构,教师教育资源仍分散在从事各相关学科专业活动的院系中。由于教师教育一体化机构缺失,相对独立的各部门就形成了多头并行的管理,致使课程设置不科学,教育教学内容重叠交叉,教师在职培训的方式方法、教学计划、教学评价等多方面只是教师职前培养的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这些在很大程度上与上级部门的规划不力有关。由于宏观管理不力,微观管理不畅,教师教育机构缺失,组织分散、效率低下,使普通高师教师教育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也使得我国的教师教育改革成效不高。

1.3 教师教育师资队伍薄弱

目前普通高师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基本上以本校学科专业教师为主,他们是教师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培训者)。由于长期在高师院校工作或硕、博士毕业刚入职,他们在思想观念上、知识结构和教学方法上主要还是倾向于封闭式的学科专业教学。由于各种因素和条件所限,他们没有,也无法深入到中小学进行实地考察,因此缺乏对基础教育改革的现状直观的、全面的了解,更缺少与培训对象(中小学教师)的有效沟通。由于教师教育专业教师紧缺,只能用学科专业教师来代替,导致校内外一些教育专家、教育专业教师重复聘任,资源浪费,甚至竞争资源。

普通高师正因缺少既能进行职前培养又能进行职后培训的一体化师资,导致因人设置培训课程、在职培训脱离基础教育教学实际、培训内容是大学相关学科专业课程内容的补遗等等。还有不少因为“运动式”的培训任务重,虽然培训项目和培训对象不同,但聘任同一培训者使用相同培训内容。单纯地完成培训任务,使得教师在职培训的实效性不强。

2 推进普通高师教师教育发展的基本思路及对策

针对目前普通高师尤其是地方高师教师教育发展的困惑,分析教师教育体系所涉及的各种要素可知,普通高师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应结合本校的实际,推进教师教育一体化建设,努力构建和完善教师教育体系。

2.1 在观念上树立教师教育的一体观

教师教育是对教育者本身实施的教育,是以教师为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其教育性表现在使受教时段延伸即终生教育,使从教素养提高即教师专业化,教师专业化也就是要促进教师群体的专业化和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

教师教育一体观,其核心“在于将教师的成长与发展视为一个连续的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为教师提供持续的培养和培训,使教师在职业生涯中受到连贯的、符合其阶段发展特点的教育。”[1]一体观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可持续性,表现在教师专业发展的各阶段相互衔接的连贯性、一致性和动态性。

教师教育一体观是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一体化的进程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普通高师首先要正确树立教师教育一体化观念,在终身教育思想的指导下,依据教师专业发展理论,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和完善一个体系完备、机构合理、内容科学、管理得当、培养培训衔接连贯、运行有序的教师教育体系。[2]

2.2 在体制上建立教师教育一体化机构

“教师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推进教师教育一体化。教师教育一体化的关键是教师教育机构的一体化。”[3]普通高师应充分认识到教师教育体制改革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因素,设置专门实施教师教育的机构,并不意味着学校层面领导的削弱,而只是学校领导方式的转变。应结合本校的现状,正确定位教师教育机构的性质和机构的归属,对原教师教育中心、教师实训中心、师资培训中心、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教育科学院系、继续教育学院等职能管理和教学资源部门进行整合。同时,建立与校外教师教育机构、中小学的合作伙伴关系。优化、整合校内外教师教育资源,构建起一个科学合理、开放性的教师教育一体化机构。

普通高师教师教育机构应建立起现代教师教育制度和支持体系,要把提高教师职后培训质量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教师教育课程是培养高质量教师的重要条件,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应符合各阶段教师发展的特点和要求,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既要显示教育的阶段性,又能体现终身教育的整体性。

普通高师教师教育机构更应主动融入国家教师职业制度中,积极参与国家教师资格的认证。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面对的是教师人才市场,必须加强教师教育研究,打造自身的教师教育品牌,以品牌和特色在教师人才市场中立足。

2.3 在师资上建设既能进行职前培养又能进行职后培训的一体化师资队伍

建设一支既能进行职前培养,又能进行职后培训的师资队伍是关系到教师教育一体化的成败。普通高师应高度重视一体化师资队伍的建设,努力建立以本校教师为基础的教师职后培训团队。在职称晋级、课时待遇、职后教育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并给予充分保障,鼓励学科专业教师深入中小学进行实地考察和定期支教,使之对基础教育改革的现状有直观的、全面的了解,以弥补在教师教育研究和职后培训方面的经验不足。同时,注重选拔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教育专家和中小学一线优秀骨干参与教师职后培训,形成动态更新的职后培训团队。通过对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促进教师教育一体化师资队伍的建设。

我国教师教育进人一个历史性转折和改革发展新时期,建立学习型社会要求教师教育加快一体化进程。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完善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与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普通高师尤其是地方高师作为基础教育师资力量的重要培养基地,应更新观念,突破体制上的障碍,建设教师教育一体化师资,努力构建和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普通高师的特色与优势,积极探索和创新教师教育模式,逐渐由“师范”学历教育转向教师资格教育,完成向教师教育一体化的战略性转变,尽快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董吉贺,穆国华.推进教师教育一体化的思考[J].开放教育研究,2006(3).

[2]任少静.中国教师教育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探析[J].学园,2009(3).

[3]管培俊.为全而建设小康社会准备高素质教师[J].人民教育,2003(17).

[4]朱旭东.论当前我国教师教育存在的十大问题及其解决途径[J].当代教师教育,2012,9.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6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国家立法保障;社会认可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2)08-0007-03

企业直接参与职业教育、职业院校按企业要求培养人才的“校企合作”方式是全世界经济发达国家职业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普遍经验。在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经济发达国家。企业直接参与职业院校的课程开发与评价,为学生提供实习基地,学校依照行业的能力标准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尽管具体操作方式不同,但这些国家都建立了一定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并进行专项投资,以保障企业有能力、有动力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

一、德国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受到各国教育界的高度赞许。所谓“双元制”,是指职业院校的学生必须经过两个场所的职业培训,一个是职业学校,其主要职能是传授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另一个是企业或公共事业单位等校外实训场所,其主要职能是让学生在企业里接受职业技能方面的专业培训。 “双元制”的核心是企业与职业学校紧密配合,德国企业同联邦政府合作共同研究职业培训章程,同州政府合作开发技能培训课程。德国政府设立专门的“双元制”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企业所辖范围内的教育培训。

德国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较为完备,与《职业教育法》相配套的《职业教育促进法》、《培训员资格条例》、《企业基本法》、《青年劳动保护法》、《手工业条例》、《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详细规定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过程的责任和义务,对培训期限、工作时间、试用期、学徒报酬等做出了具体要求。德国所有企业都必须定期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的中央基金,该基金由国家按照严格的分配制度和资金申请条件统一分配和发放。培训企业或跨企业培训中心一般可获得占其净培训费用50%~80%的培训补助。尽管企业需要承担各项培训费用,包括付给学徒相当于德国一般技术工人30%的培训津贴,但企业能从学徒的劳动中获得一定的净利润。学生在企业实习,企业每月补贴150~200欧元,人,但是雇用一个熟练工的工资每月1500~2000欧元/人:而且,提供培训的企业还能获得税务优惠;另外,只有符合《联邦德国职业教育法》要求的企业才能被允许开展培训项目,能够进行“双元制”职业培训对企业来是一种荣誉,所以大多数中小企业愿意以这种方式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

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澳大利亚政府专门设立国家培训局,负责管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强企业、行业及学校的合作。各州、各学校设立行业咨询委员会,负责协调行业、政府和院校之间的关系,向政府和学校提供岗位需求和就业信息,将行业对职业教育的改革建议告知政府,协助政府实施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向企业推荐学校的教育培训项目,对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学进行监督,评估,等等。国家培训局通过与各级地方政府职教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咨询委员会达成共识后,制定有关职业教育政策和行业标准,职业学校则必须按照行业标准组织教学。澳大利亚各个行业组织直接参与指导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组织相关行业技能资格考试、共同制定教育培训项目等,并投入一定的经费协助职业院校建设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和政府或其他投资部门,以及各用人企业之间顺畅沟通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

与澳大利亚一样,新西兰非常重视职业教育培训与行业之间的联系,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学院都设有行业咨询组织,负责协调政府、行业、与学院之间的关系,参与从制订职业培训政策、职业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标准,还参与财政经费分配、课程设置、教材开发等具体事宜。部级行业咨询组织对职业学院的专业设置、教学大纲、教材编审、培训规范和标准具有审批权和制定权。所有职业学校必须定期根据行业要求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行业所需的合格人才。

三、瑞士和奥地利

根据2011世界经济论坛国际竞争力报告,全球竞争力排名第一为瑞士。专家认为,瑞士先进的职业教育制度为瑞士的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瑞士中职学校经费由政府负担59%,行业协会、企业和学生共同负担41%,其中州政府负责政府经费的75%。多数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徒培训制,学徒每周1至2天在校学习,3至4天在企业实习。与德国一样,因为培训学徒对企业来,说是有利可图的,很多行业组织都愿意建立专门的实训场所供学徒实习,并为学徒提供培训教师、职业咨询和实习机会,依法发给学徒实习工资。有些企业还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根据劳动力市场实时岗位空缺情况和对职业资格的要求,帮助学校决定教学内容和培训计划。各有关高校则必须符合与遵守有关标准的要求,不达到要求者将被撤消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瑞士各州政府每月收集企业用工信息,每年两次公开学徒供求信息,确保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紧跟市场需求,这是瑞士年轻人失业率最低的主要原因。

奥地利的商业经济类职业学校一般都设有独具特色的模拟公司,旨在为学生锻炼和培养职业能力提供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模拟公司常与多家真实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从伙伴那里获得信息、资料和设备援助,模拟公司则在模拟市场上为伙伴广告,宣传品牌,提高知名度。同时,还能使学生与各大公司建立密切的人际关系,为学生的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奥地利企业界对职业学校的大力支持,不少大企业都将先进的设备无偿捐献给学校,许多职业学校的设备甚至优于一般企业,这使得不少职业学校成为了行业中的技术龙头,学校的鉴定报告成为产品的质量认证,并且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四、英国和爱尔兰

英国设立行业技能理事会负责管理全国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监督和帮助更新企业的职业标准。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通过在岗观察、问卷调查、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等方式考核职业资格申请者的职业资格,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行业知识结构、对工作情境的理解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由国家资格权威机构、课程权威机构,以及苏格兰资格权威机构批准的评价委员会或评价中心负责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爱尔兰的高等教育实用化、职业化的水平非常高,以都柏林城市大学为例,该校与上千家企业签有学生实习协议,学生实习实行双向选择,学校负责定期向企业推荐学生参加实习,学生也可以通过学校申请意向中的单位参加实习,学生的实习几乎都由学校负责。另外,该校教师全部来自业界,具有丰富的行业工作

经验,能够提供给学生非常实用的教育。

五、韩国和新加坡

韩国政府一向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从法律上规定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1967年颁布《职业训练法》,1976年颁布《职业训练基本法》,为实现《教育立法》和《尖端产业技术立国》的战略目标,又先后颁布了《产业教育振兴法》、《技能大学法》和《为产业内劳动青少年所设置的特别班级标准令》等法令,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提倡社会力量兴办职业学校。政府把产学合作作为职教发展的战略措施之一,将其写入《产业教育振兴法》。该项法令规定,企业有义务积极协助学生进行现场实习,由学校、产业界、地方自治团体、民间代表参加的“产学合作教育协议会”负责指导和协调该地区的“产学合作”。韩国政府为提高职业教育水平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国库投入占50%,地方财政投入占1.5%,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赞助占48.5%。

新加坡教育历来以办学认真、学术成就卓越而享誉盛名。特别是职业教育在新加坡的经济发展中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新加坡政府设立人力理事会(NationaI Manpower Council),该理事会下设教育部、人力部和贸工部三个机构,负责确立和审查大学、理工学院,以及工艺教育机构的职业培训目标,确保不同层次的相关专业和技术熟练的人力资源的供应,满足未来行业的需求。在新加坡,技术教育学院的目标是培养熟练技术人员,理工学院的目标是培养技师,大学的目标是培养专业人员和研究人员。各级教育机构在录取新生时会考虑每个学生的能力水平及其潜在的就业机会。

新加坡的职业教育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企业老总、政府官员参与校董事会,这些人能够把最新的职业需求信息直接传达给学校,学校会根据国家的整体人才需求和企业的特殊人才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另外,技术教育学院与学术咨询委员会中的产业代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获取产业发展信息,以便在课程确定、课程设计和课程审查方面随时做出必要修改或增删,并通过与业界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技术中心或人才中心,将项目工作与课程相结合,为工作人员和学生提供专业进修和学习机会,从而确保毕业生总能够满足毕业时的行业需求。

纵观以上各个经济发达国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之现状,国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最主要的动因是国家立法规范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之责任与义务,并保障了企业从中获得利益。经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相关法律和制度较为完备,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有利的支持和保障。尽管各国职业教育立法各有不同,但目的部是让企业和学校双方达到“双赢”,校企合作的紧密程度依当事方情况而定,但不管程度深浅如何,学校的学生和老师到企业实习或企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到校讲课都应从制度上约束,从制度上保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可使校企双方找到共同的利益诉求点。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7篇

[论文关键词]巴西 职业技术教育 发展 参考

与中国同为“金砖”国家的南美大国巴西,近年来经济增长保持了良好的态势,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之一。在促进巴西经济发展的众多因素当中,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被认为对其经济腾飞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在职业技术教育方面,随着工业的现代化,巴西逐步形成了学校教育体系与校外教育体系相互补充、相互交叉的教育体系。那么,巴西的职业技术教育是如何发展的?其现状如何?有哪些特点?对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有何启示?这是本文力图探究的问题。

一、巴西职业技术教育的历史沿革

巴西作为幅员辽阔、物产丰富的南美大国,其经济成就与其普职一体化的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是分不开的,根据巴西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与演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时期。

1.19世纪中期~20世纪40年代:发展萌芽期。1822年巴立以后进入帝国时期(1822~1889年),文化教育开始有所发展。1816年创立了第一所学校——皇家科学艺术学院,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巴西资本主义经济获得较大发展,工业企业的兴起对专门技术人才的需求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1892年巴西颁布了第一部《教育法》。随后联邦政府、州政府以及私人集团都纷纷增设小学、创建了中学,并建成一些农业和职业技术学校。

在随后的共和国时期(1889~1930年),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的形式是以职业化的分科学校为主。1930年,瓦加斯政府(1930~1946年)设立了第一个主管教育的职能机构——教育卫生部。代表巴西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瓦加斯上台后,为了适应新兴工业生产发展对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比较重视教育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1931年,联邦政府签署了巴西高等和中等教育组织法,强调发展工程技术专业、发展自然科学和综合大学。20世纪30年代,巴西建立了一批综合大学和技术专科学校。瓦加斯政府在1937年的宪法中规定:普通劳动者在就业前应该接受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训练。总之,这一时期,巴西的职业技术教育还处于萌芽阶段,职业技术教育零星地分布于技术专科学校和工程技术院校中,尚未形成体系。

2.20世纪40~60年代:发展初期。20世纪40年代初期,巴西工业发展较快,生产体系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大规模的集约生产对技术工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私营工商业主的倡议下,政府分别于1942年和1946年创立了专门为工商业界培训合格技术工人的国家工业培训服务中心和国家贸易培训服务中心。由于这些培训机构系正统学校教育体系外机构,故被称为非正规或校外技术教育培训体系。这一时期,校外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体系开始形成。至此,巴西教育体系得以完善,并开始培训两种不同的劳动者:知识分子和技术工人。截至2007年,国家工业培训中心已经拥有600个独立的教育中心和260多个与企业合办的教育中心。作为技术员学校的补充,工业培训服务中心还开展技术员教育。而国家贸易服务中心则有598个独立的教育中心、75个教学企业和25个移动学习机构,其学习期限从6个月到18个月不等,并在交通工具(如火车车厢、大型集装箱、在这汽车和轮船)上开设流动学习机构,为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提供流动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此外,在正规学校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内,1942年巴西当时已有的中学组成了联邦技术学校,中学职业技术教育开始发展。

3.20世纪60~80年代末:蓬勃发展期。从1964年开始,巴西开始了长达21年之久的军人统治,军政府采取强硬政策稳定政治,经济上实行“专家治国”政策,巴西逐渐由进口替代经济战略转向进口替代与促进出口相结合的经济发展战略。巴西经济逐渐复苏,为实现民族经济独立发展和国民经济现代化,政府把教育与国家经济发展联系在一起,把人才培养作为实现国家经济现代化的战略措施之一。因此,这一时期巴西教育发展很快。由于当时大中型企业大规模生产对劳动力需求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也进入了蓬勃发展期。

1971年,巴西政府颁布《初、中等教育改革法》(LDB 5.692/71),明确规定中等教育(14岁之后)的主要任务和目的:既要给学生讲授科学基础知识和进行基础理论训练,为他们进入高等院校深造打基础;同时,也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培养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使其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成为具有中等技术水平的劳动者和有一定文化知识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巴西中等教育机构的课程设置中,都加入了技术教育课程,使进入中等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都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与此同时,还大量增设职业技术学校,正规学校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这一时期成为政府优先发展的教育目标。据统计,1970年巴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为68万人,占全国中学生总数的17%,到1978年职业技术学校和实现职业化改革的学校已有学生150多万人,占中学生总数的59.2%,换而言之,半数以上的中学毕业生具备了服务于社会的条件。截至1981年,巴西全国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共有7140所,其中私立学校占50%。

此外,这一时期,巴西校外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进一步发展壮大,1972年成立巴西支持小微企业培训中心,推动巴西小微企业的发展。1987年,巴西制定了《职业技术教育国家政策》,涉及改善职业准备和职业咨询、建立国家“职业证书”制度、购置代表最新技术的教学设备、强化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和开展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合作等内容。

4.20世纪90年代至今:调整完善期。这一时期重点发展高等教育领域的职业技术教育,校外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20世纪90年代,全球化趋势加强,产品必须达到国际标准才能保持其国际竞争力,这就对技术工人的资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校外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建设方面,1992年巴西成立了国家农业培训服务中心,1993年成立了国家交通培训服务中心,1998年成立国家合作培训服务中心。这些校外职业培训机构为巴西培养了大量的技术工人,由于这个体系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巴西文都以S开头,因此也称为“S”培训系统。校外培训机构主要提供一些灵活多样的培训课程,与学校职业技术教育相辅相成。目前,巴西校外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无处不在,逐渐发展成一个体制外的终身学习体系。

这一时期,巴西政府非常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加大了对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和资金的投入。1995~2002年,巴西劳工部推行“全国工人职业培训计划”,联邦政府对全国职业培训计划投资30亿雷亚尔(约合10亿美元)。1996年,总统卡多佐宣布1996年为“巴西教育年”,并要求政府和全社会把教育放在首要地位。2002年,巴西总统卡多佐签署《中学普及电脑及网络教育计划》,政府投资5亿美元,为全国所有公立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配置上网电脑等。值得一提的是,巴西政府1996年颁布了第LDB 9.394号法律,即《国民教育方针与基础法》,并首次对高等教育多样化进行创新改革,规定在高等教育阶段开设职业技术教育,即继续教育课程。

巴西的高职教育为两种类型:一是为个体或团体提供的补充教育;二是只面向团体提供的职业技术教育。其中,补充教育高职课程的对象是已经大学本科在读、希望补充所学专业知识或增加具体工作技能和资质的个人或团体。而职业技术教育类高职课程是专门针对那些未接受过任何高等教育、需要接受某种特定工作技能教育和训练的学生开设的。该类高职专业的总课时不得少于1600小时,且授课时间不得少于400天。

在高等教育机构开设职业技术教育的规定受到了巴西传统大学的抵制,但近年来巴西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速度很快。1996年高职教育改革实施以后,据教育部数据显示,1999年巴西全国有178门继续课程,2002年年底增至612门,仅圣保罗州的一所大学就开设了60门继续课程。2000~2002年,选择技术课程的大学生数量增加了29%,完成技术课程的学生增加了18.7%。1996年新教育法还推出“技术教育改革”方针,加强职业培训与正规基础教育的联系,允许受训者经常返回培训机构进行技术教育,以跟上技术变革的步伐。

二、巴西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特征

1.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一体化。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巴西职业技术教育在巴西教育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1971年巴西颁布的《初、中等教育改革法》,为巴西中等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技术教育普通化的发展方向奠定了基础,实现了巴西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良好结合。经过改革,目前的巴西教育体系(学前教育及成人教育除外)分为三级:初等教育(6~13岁),中等教育与技术教育(14~17岁),及高等教育(18岁之后),其中初等教育8年,包括小学4年和初中4年,为义务教育;中等教育即高中,学制3年,高中又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高中;高等教育包括高职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级。初中课程分为普通教育课程和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两类。在初中阶段的最初两年,只开设普通教育课程,在初中阶段后两年,开始开设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但是普通教育课程仍占主要地位。在职业技术高中,职业技术教育占主要地位,课程分为非技术员课程和技术员课程。在初中阶段开设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开始接触生产劳动。在职业技术高中,开设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并为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培养中级技术人才。

经过改革,巴西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逐渐实现了一体化,使得第一级和第二级教育都具有终结性教育的性质,两级学校的毕业生都受过专门的职业技术训练,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具有就业的准备训练或就业的资格。此外,巴西教育法还规定,职业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高等院校,与普通中学学生一样有升入大学深造的权利。这一规定有利于职业高中的发展和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

2.校外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与学校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相辅相成。目前,巴西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包括两个体系:学校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也称正规职业技术教育)、校外职业技术教育(也称非正规职业技术教育)。学校职业技术教育包括中等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两个级别,由公立或私立的技术学校或大学开设。如前文所析,校外非正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工业培训服务中心、国家贸易培训服务中心、国家农业培训服务中心、巴西支持小微企业培训服务中心、国家交通培训服务中心等。此外,校外非正规技术教育体系还包括非政府组织、工会、企业基金会及宗教团体提供的相关培训。

巴西的校外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系统与学校教育系统相并列,又与之相连接,成为学校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有力补充。校外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机构除提供职前教育之外,还提供多形式、多规格的职后教育。近年来,这些教育机构为巴西的经济建设输送了大批合格的劳动者。这一贴近职业实践、符合经济需求的职业技术教育模式,获得了国际上广泛的认可,德国、瑞士、法国等多个发达国家与其开展了职业技术教育合作。

3.巴西职业技术教育发展适应其工业化发展的需求。纵观巴西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历史,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巴西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与巴西工业化发展进程紧密相关,是适应其工业化发展需求的结果。20世纪40年代,巴西经历国家重组和工业化起步,巴西职业技术教育也因此应运而生;20世纪70年代,巴西进入进口替代工业化模式的巅峰时期,巴西职业技术教育也随之作出重要改革,高中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壮大,巴西职业技术教育达到发展的高潮期;20世纪90年代,工业资本主义进一步巩固,为适应工业与经济发展更高的要求,高等教育阶段开始开设职业技术教育。总之,巴西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以振兴民族经济为目的的,以经济和就业为导向的。此外,巴西职业技术教育注意与企业密切合作,巴西强大的校外培训机制本身也是在企业家倡议下建立的,是企业支持和控制的。这使得巴西职业技术教育具有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特点。

三、巴西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1.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一体化,加强中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中学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趋势。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已经开始,但是至今为止,中学阶段的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基本上处于隔裂状态。而巴西积极推动中学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一体化的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巴西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紧密结合,第一级教育与第二级教育都具有终结性教育的性质,两级学校的毕业生都受过专门的职业技术训练,具有就业的准备训练或就业资格。这种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一体化的做法顺应经济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中学毕业生的失业率,减轻高等教育压力,缓解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等。在未来的教育发展中,我们应该转变重学历教育的思想,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实际需要,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视,更好地实现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良好结合,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并为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

2.政府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与支持力度。巴西与中国同为发展中国家,但相比之下,巴西政府更加重视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支持与投入。巴西政府通过立法,向企业收取工资税(占企业工资总额的1%~2%)并向农民收取农产品销售税,国家将这笔税款作为办学经费拨给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专门用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此外,根据巴西有关法律,学生在与职业技术教育服务机构签订教育合同后可获得生活津贴。青少年就读职业培训学校基本是免费的。

近年来,为了加速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巴西政府已经与世界银行和美洲发展银行签署了贷款协议,帮助改善校舍条件和提高职业技术学科教师的培训质量。教育部门要求企业界更多地参与教育事务,帮助学校制定职业技术教育规划。同时,组织力量翻译了大量有关职业技术教育的教材和其他资料。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也很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确立了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方针,增加了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但职业学校目前基本上只能保证正常经费,基建费、设备费等专项经费还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职业学校的发展。十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现代”两字赋予了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新的内涵。未来政府只有继续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大投入,才可能实现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这一新的目标。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8篇

[关键词]人力资源开发;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F2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1)1-2-0022-02

一、印度人力资源开发的经验

(一)智力开发的经验

1.实施扫盲计划。印度政府通过向社会底层的广大农民提供黑板、地图、图表等基本教学工具的“黑板行动”开展扫盲运动,还动员社会上层的志愿者帮助那些没有机会入学的人扫盲。随着“黑板行动”的展开,印度国民的识字率有了很大提高。据统计,到2004年为止,全国已有四分之三的男性人口和一半以上的女性人口能够识文断字,男女受教育水平的差距也在逐渐缩小。此外,印度的扫盲计划还包括“大众半文盲行动计划”、“农村半文盲计划”等。

2.普及初等教育。主要包括:普及教育设施,即为所有6至14岁的儿童提供就近入学的教育设施,使学校与家庭住所的距离保持在初小(1至5年)步行1公里之内、高小(6至8年)步行3公里之内;普及入学率,使所有6至14岁的儿童全部入学;普及保持率,使所有学生从1年级起就按部就班地完成小学8年学业;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使小学的师资力量和教学大纲能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印度政府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对所有的学校从1至5年级全部实行免费教育,除北方邦之外,其它所有小学中的6至8年级也是免费教育;为在学儿童免费提供午餐、校服、课本、文具以及为女生提供出勤奖学金;通过大力开展对教师的培训活动和编制出高质量的《十年制学校课程大纲》的方法来提高初等教育的质量。

3.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之一。印度高等教育的规模一直在稳步扩张,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9.2%,其中有两点经验特别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1)实行低收费政策发展高等教育。印度把高等教育视作社会福利事业,因此印度的公立高校一直实行低收费政策,收费标准上调幅度很小,有的学校则几十年没有调整标准。以尼赫鲁大学为例,2006-2007学年,尼赫鲁大学的本科生和硕士生年学费仅为216卢比(约合37.24元人民币)、杂费114.5卢比(约合19.74元人民币)①;印度理学院2006-2007学年硕士生年学费为4000卢比(约合689.66元人民币),但该校每个学生每月都享受5000-10000卢比(约合862.07-1724.14元人民币)的奖学金,所以缴费也只是象征意义的了②。(2)出台多项措施帮助弱势群体学生完成学业。其一,专门为弱势群体学生保留了较大比例的大学入学名额,如印度中央所属高校52.5%的大学入学名额都保留给弱势群体学生了;其二,免除学杂费和住宿费;其三,发放教育贷款。

(二)生存和劳动能力开发的经验

1.普通教育职业化。为了使普通教育与学生日后的两种需要(继续深造和直接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印度政府在1978年开始实施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制,即在前10年对中小学生着重进行普通教育,然后在接下来的两年分别设立两套课程,一套是着重帮助学生准备到高等院校继续深造的相关课程,另一套则是帮助学生通过职业教育培训以便顺利实现就业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能力以及实际需要自主进行选择。

2.注重对技术工人的培养。印度政府非常注重通过多种专业技术学校培养技术工人。如工业职业培训学校招收受过8年教育或11年教育的学生,在学校进行工程和非工程专业的脱产训练,工程专业学制为2~4年,非工程专业的学制为1年,主要培养技术工人以及各种水平的手工艺工人和工匠。技术高中或多科技术学校招收学完两年普通初中的学生,修业3年,培养手工艺工人,发给技术员证书。在高中顺利完成工业科目的职业科学生也可以提前毕业,直接进多科技术学校的最后学年学习。

3.推行学徒培训制。适应印度上个世纪60年代工业迅速发展、技术工人严重缺乏的实际需要,印度政府制定了《学徒法》并在大中型企业中执行。该法规定:在140个专业中必须实行学徒制;学徒期限一般为1~3年;不同的工种,技术工人带培学徒的比例不同,如机械工要求10名技术工人带1名学徒,工具模工和餐饮服务业每2名技术工人带1名学徒③。

4.实施高级职业培训计划和针对特殊人群的培训计划。实施高级职业培训计划的目的是培养从事高等和尖端技术的技术员和高级技工。印度政府先是在马德拉斯创立了高级职业培训学院,随后各地纷纷建立了上百个高级职业培训机构从事培养技术员和高级技工的工作。针对特殊人群的培训计划,主要是指专门针对妇女和残疾人提供的职业培训。印度有专门的职业培训学校为妇女提供高级技术培训,各邦政府还有专门面向妇女推行的123项工业培训计划,培训的专业主要是服装、缝纫、刺绣、针织、秘书和电子操作等。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由政府机构、私人团体和企业各自筹办。

(三)其他相关经验

1.注重师资培训。小学教师的职前培训期限一般是两年,受培训的小学教师大多是初中毕业生,学习的课程包括教育理论、与社区共同工作、教育内容与方法及教学实践;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教育或师范学院修满一年师范课程并取得教育学士或教育硕士后方能担任中学教师,这一年师范课程的内容包括教育学理论、教学法和教育实习、参与社区教育工作;职业技术教师资格由全印度职业技术教育理事会规定,地区性的技术师范学院培养多科技术学校教师,中央训练学院培养工业训练学校和艺徒训练学校教师,还有一所中央教育培训与研究院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的研究工作和培训教师。印度还十分重视对教师进行在职培训。各地的教育学院和其他师资培训机构都承担对教师进行函授与面授相结合的培训任务。

2.把培养软件人才当成国策。印度软件业的成就举世瞩目,其IT领域创造的辉煌首先应归功于被誉为“计算机总理”的拉吉夫・甘地,他于1984年高瞻远瞩地提出了“要用电子革命把印度带入21世纪”的治国方略。在这一正确思想的引导下,从1998年起,印度政府制订了一系列促进国家信息化的政策,其中下大力量培养软件人才的政策尤为引人注目。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制订了加速培训和吸引软件人才回国的具体政策、从儿童开始普及计算机教育、通过职业教育培养大批软件应用人才、通过高等学校培养出类拔萃的软件工程师、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教育模式等。

二、印度人力资源开发经验给我们的启示

(一)智力开发经验给我们的启示

1.通过大力发展基础教育有效提高整个民族的知识和文化水平。各国的基础教育既有普遍适用的相同之处,又有各具特色的差别之点,而正是这些差别之点给了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印度下大力量实施扫盲计划,其“黑板行动”和从“普及教育设施、普及入学率、普及保持率、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四个方面普及基础教育的经验,对我国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2.通过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培养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世界各国均把“培养高科技人才和应用型、实用型人才”作为高等院校的主要目标。印度实行低收费政策发展高等教育和出台多项措施帮助弱势群体学生完成学业的做法尤其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虽然我国在发放教育贷款方面已经做了多年的尝试,但在专门为贫困群体学生保留较大比例的大学入学名额和免除学杂费、住宿费方面尚未起步。

(二)生存和劳动能力开发经验给我们的启示

印度的普通教育职业化,使得初中以上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能力以及实际需要,自主选择继续深造或直接就业,这一制度有效地避免了出现中国这种“千军万马挤上独木桥”现象的发生;注重对技术工人的培养、推行学徒培训制和实施高级职业培训计划,可以有效解决技术工人和高级技工严重缺乏的状况,这对解决我国面临的相关问题至关重要;实施针对特殊人群的培训计划,可以有力促进弱势群体就业的顺利实现,从而有助于保持社会稳定。

(三)其他相关经验给我们的启示

1.师资培养是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的人力保障。印度为了加强对师资的在职培训和保证培训质量,全国师范教育委员会提出,职前教育和在职教育应保持一贯性,职前教育的目标和奖励办法在在职培训计划中应有所反映,凡经过学习又获得证书者,其证书需经过邦政府或雇佣单位认可方能有效。上述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印度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这为印度进行成功的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了坚实的人力保障。

2.法律支持是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的制度保障。适应工业迅速发展和技术工人严重缺乏的实际需要,印度政府制定了《学徒法》并在大中型企业中执行,此举有效地培养了大批适应印度实际需要的合格技术工人。《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法》规定,享受政府拨款的大学不得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为规范私立院校和不享受政府拨款学校的收费行为,印度人力资源开发部颁布了《关于实施高等和技术教育包括管理教育的私立和不享受拨款的教育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这些法律和规定为印度有效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宋晓梧、张小建、陈宇:《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中国劳动出版社,1997年,第555页.

[2]李建忠:《中国教育报》,2006年9月22日.

[3]王鑫、吴先球:《中国教育报》,2003年9月7日,第四版.

注 释:

①据印度2005-2006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印度人均年收入为17823卢比,学杂费仅占人均收入的1.8%.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9篇

教学问题,主要是教师问题。目前职业教育专业师资缺乏,经过严格高等师范教育的教师不足,已成为影响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和质量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国教师法规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对教师的学历资格已经有了法定的要求。据1998年统计,上海现在共有职业学校274所,在职教师15688名,承担了28万名学生的教学任务。从这支队伍的学历结构来看,目前已达到本科学历的7893名(研究生54名),占教师队伍总数的50.63%,也就是说,还有将近50%左右的教师没有达到《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全国有将近51万职教师资,学历达标的也不足31%。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则有断层危险。目前,上海职教师资中51岁~60岁的有5760名,占职教师资队伍的38%左右,不到10年时间,这批教师将陆续退休。另外在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新形势下,高职招生规模急骤扩大,从2000年开始,上海每年的招生计划数约为20000人左右,但就目前而言,无论是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或高等专科学校举办高职,师资基本上由本校教师转岗,普通文化课教师改行担任专业课教师的占28%,这些教师大部分是从学校走向学校,从课堂走向课堂,既没经过系统的师范教育,又缺乏企业工作、生产实践的经历和阅历,实践性差。高职教育发展速度之快,使得针对职业教育的专业教材跟不上需求。仍然是这样一批教师授课,仍然使用原来大学、大专的教材,要办出职业教育的特点、特色,要培养出实用性、技能性的人才,严峻的现实与职业教育发展的规模与速度之间存在很大的不适应性。

二、德国模式的借鉴

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应是既懂理论又有技能、既懂专业又有知识面、既会管理又善协调的新型的技术型应用型人才,而作为从事此类教育的师资,更应该是集理论、技能、师范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要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教师是关键。在职教师资培养方面,我们既要大胆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培养模式,又要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职业教育之路。德国推行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曾对战后德国的经济腾飞作出巨大贡献,并被世人称为楷模。德国职教师资资格培养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普通采用的专业与师范教育叠加的模式,我们称它为“物理型”培养模式,一种是在不来梅地区实行的专业与师范教育混合模式,我们称它为“化学型”培养模式。德国普遍实行的职教师资培养叠加式模式通过对德国职教师资培养模式的剖析和探讨,我们体会到德国注重职教师资培养是通过严格的过程控制来达到其质量要求的。报考职教师资专业,首先有一个入学资格要求,除了必须持有文理学校的毕业证书外,还至少要有一年以上的企业实习等工作经历。其次是任职资格要求,学生完成九个学期的大学学业后,要参加二次国家考试。第一次国家统考,是对学生知识与技能的鉴定。之后经过两年的预备教师期或实习实践后,还要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这是对学生经验与能力的验证。通过了国家两次统一考试,才能获得职业教育教师的资格,其间各个教学环节,使一个职教预备教师在此期间,既学到了专业知识、师范内容,又多次经历了实践和实习的锻炼,为今后的职教生涯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这是一个较为全面而富有特色的培养模式。政府还制订了继续教育法规,要求在职教师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进修。SWS为计算单位,即每学期每周一学时严格的教师资格认定,及其教师地位的确立,加上继续教育法规,使得德国的职教师资质量和数量得到充分保证,社会地位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三、中国模式的探索

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教师资的教学水平与质量,是当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一项十分重要、紧迫的任务,我们应按照《教师法》、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条例和《职业教育法》的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有效地建立一套与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相匹配的职教师资培训、培训的机制和体制,开垦出一块适应职教师资茁壮成长的土壤和基地,以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模式确定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是技术型应用人才,这种人才的培养应以能力为本,其教师除应具备各类教育的教师都应具备的共同素质外,更应具备技术型人才的各种能力素质,也就是说:职教师资是一种复合型人才,与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相比,知识储备更为全面,专业技术的应用和实践能力更高,相关常识和知识面更广。总之,由于职业教育有其自身的教育特点与教育规律,因此,对其也需提出特殊要求。像德国,非常重视职教师资的培养,为了加强对学生实践性、技能性培养,德国的高等专业学校、职教所往往建有自己的实践、实训基地,甚至实习工厂。他们通过部分接受实际生产订单来实现实践和理论培训一体化。他们有自己的培训车间,可承担实际工程项目,生产的产品可直接投放市场,真正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起来。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与其有一支要求严格,富有特色的职教师资队伍是分不开的。中国的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要走向成功,走向未来,教师培养是关键,是龙头,要办出高职的特色,就不能把职教师资的培养等同于普通师范生的培养,就不能直接从大学毕业的学生直接选来当职教专业课教师,必须建立起我国职教师资培养的特定模式。在职教师资的培养目标确定以后,还需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

(1)入学资格要求:应有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根据中国国情,宜提6个月的实践要求,对中专生可免此要求,而高中生则应6个月实践环节。

(2)国家统考要求:对其能力可通过一定的国家考试,包括知识、技能及继续教育考核要求。

(3)待遇与地位的确定:建议定为国家公务员待遇,并不应低于普通教师待遇等。

(4)学制、计划、大纲、教材、招生等确定:这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必须按照培养目标和职业教育的特点,在国内迅速探索一种相对统一的培养模式,制订教学计划、大纲,确定课程、教材等。法规制订经过了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国家对开展职业教育已采取了积极发展的方针,明确了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的目的,并提出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有利于高等教育结构的调整和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师资队伍

一、我国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师资主要来源

鉴于成人教育学生的特点和学科开设的特殊性,为了充分利用普通高校的学科和师资优势,我国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师资主要有两个部分组成:

(一)专职教师来源

应该说,专职教师是成人教育师资的中坚力量。部分学校拥有一定比例的专职教师,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教师一样,通过聘任、考核等程序录用,并且具有规定的学历、学位或技术职称,主要担任一些比较难以聘请兼职教师的课程和基础课程,另外还负责对所担任相关课程兼职教师的联络与组织等工作。专职教师中,还可能就是负责成人教育的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相对于兼职教师,专职教师数量较少,但比较熟悉成人教育学生的特点,能够掌握其相关教学规律,进行施教;在所从事研究的专业知识方面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同时在如何专业地进行施教、如何灵活地运用技巧、如何进行有效的课程设计等方面都有相当的经验或者接受过有关职业培训。但是,相对来说,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课程涉及面比较广,因此,对于专职教师的课程安排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解决。

(二)兼职教师来源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和不断完善兼职教师队伍,也是满足成人教育发展需求的师资建设途径之一。它可以根据专业设置、课程安排等需要,有选择地聘请师资。兼职教师中,有本校教师,有负责成人教育工作的领导,以及来自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甚至还包括大量的在校的研究生。为了有效利用学校普通教育学科优势和保证教学质量,一般来说,聘请的兼职教师中本校教师要占到70%~80%或者更高;社会聘请人员占到20%~30%,必须是按照规定具备一定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的教师。

二、我国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师资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师资队伍普遍存在兼职教师过多,教师更换频繁的现象,对教学管理造成很大的难度,甚至影响到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相当一部分学校,有的甚至是国家重点大学竟然没有自己的专职教师,有的刚刚进行师资建设。为了弥补师资不足的情况,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成人教育中将存在一大批社会兼职教师。聘请兼职教师虽然有它的优点,但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就聘请的本校教师而言,成人教育毕竟不同于普通本科教育,所面对施教的对象不同,他们的学习基础、学习目的、学习方法也不一样,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也应不同;但在没有接受任何培训的情况下,很难一下子转变角色,又由于本身还有自己的主要工作业务,无论时间,还是精力上都不太可能全身心投入兼职的工作,这种不稳定性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教学质量。

就来自社会上的兼职教师而言,尽管这些人在某一领域实践经验丰富,在教学中可以将理论更好地结合实际进行讲授,但由于这些人员没有经过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因此比较容易引发教学事故。尤其是在有些学校,成人教育几乎成了在校研究生的职业,这不仅对成人教育的质量不能保证,更会影响全日制的研究生教育。此外,由于对社会聘请教师没有相互的约束机制,社会人员的随机性和不稳定性对成人教育存在着很大的危机,容易对正常教学秩序造成冲击,使成人教育陷于被动局面。

(一)观念问题影响教师的重视程度

在一次教师聘任会上,有位比较资深的老教师谈自己的工作经验时,提到“给成人教育学生上课,总觉得不好意思,当别人问起在哪里上课的时候,总是底气不足,低声回答――给成人教育学生上课”。显然,有很大一部分教师认为给成人教育学生上课降低了自己的水平,感觉低人一等,怕人瞧不起,没有给正规本科生上课那么理直气壮,也难怪,这是长期把普高成人教育看作是普通高教的一种衍生物、附带品,长期被受到歧视的结果。因此对所担任的课程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总是觉得本科生或者研究生的科才是重要的,是自己的本行,担任成人教育学生的课作为副业来对待,只是增加收入的一种手段,或者是调剂生活的插曲,或者是很多研究生锻炼锻炼胆子、练习练习口舌以便作为将来工作的资本。

(二)普遍缺乏必要的培训

知识经济时代的特色是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各种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的生命周期缩短,这不仅使社会人员需要更多的成人教育,同时也要求成人教育教师自身不断地进行在职教育,加强职业培训,使自己对于所在领域的知识、技能、设备有最新的了解。培训是专业技术的发展方式,它能使教师在特定岗位上的工作更有效。培训针对教学工作所需的特定技能,交给教师新的基本技能,使他们接触到新的工作方法,以提高工作绩效。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师资队伍普遍缺乏必要的培训。相对来讲,专职教师或许接受过相关的培训,但兼职教师根本就没有参加培训的要求和机会。导致这些问题的关键是我国缺少对成人教育教师的培训机构及胜任的培训师,以及成人教育院(校)缺乏对他们进行培训的意识。

(三)科学理论研究不够

相对于普通教育来说,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理论研究较为薄弱,科研成果较少,教师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不高。

三 、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探讨

(一)建设独立的成人教育专职师资队伍

要想办好教育,必须有自己稳定的师资队伍。成人教育也不例外,目前成人教育师资队伍主要依靠普通高校教师兼职的做法,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成人教育发展的需求。随着终身教育观念深入人心,人们对成人教育的重视程度的提高,人们对成人教育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是获取高校学历文凭的附属渠道,更多地需要成人教育能够提供高校以外的专业技术指导,成人教育也已经不仅仅是高校的附属品,更将会成为教育独立的发展方向。拥有自己的学科建设体系,建立自己的专业师资队伍,成人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成人教育固然不需要建立一支 “大而全”的教师队伍,但满足成人教育性质要求的教师却不可不要,尤其是应更强调 “双师型”的特色,这是因为成人教育生源的特殊性,对教师的专业实践性要求更强。因此造就一支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职师资队伍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更是大势所趋。

(二)建立稳定的流动师资队伍

随着我国成人教育的大规模发展,教育需求增加和师资队伍不足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为了完成成人教育的发展目标,除了建立完善和充分使用自己的专业师资队伍以外,成人教育不可避免地要采用聘请兼职教师的方式解决师资短缺的矛盾,但关键是要建立一支稳定的流动师资队伍。要充分利用社会上有能力、又有从事成人教育意愿的人员,建立流动师资队伍的数据库,加以规范管理,做到有备无患。对于社会人员从事教育,应该审查其是否具备教书育人的资格,随着我国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的完善,应该要求所有成人教育的兼职教师除了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水平以外,还应该拥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职业资格,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师资整体素质。因此,建立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兼职成人教育教师队伍是我国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长期战略选择。

(三)领导重视,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也开始注意到对成人教育教师的资格培训,这对提高教师的水平很有必要。但直至目前却一直进展缓慢。成人教育师资培训是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工作,制定出师资培训计划并加以正确执行,是成人教育的重要部分。各高校应当根据学校的性质与任务,深入了解本校师资队伍的详细情况,并对学校学科发展趋势,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人才培养任务作科学预测,提出对成人教育担任教学任务师资队伍培训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1.领导重视,是开展培训的首要条件。加大培养力度,提高教师待遇,普通高校的各级领导要认识到,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开创职业教育工作新局面的需要,因此在成人教育师资培训工作上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是值得的。要把成人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纳入学校总体发展中统筹考虑,使该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学校不仅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对成人教育教师进行热情的关怀和帮助,还要使他们与普教教师一样有机会获得同样的荣誉和承认。

2.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1)建立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师资培训的专门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聘请或者设置自己专门的在成人教育领域教学或研究有造诣的培训师。在具体制定成人教育师资培训计划时,可根据各高校性质、规模和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不同的培养方案和培训计划,或者是有要求、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使师资培训经常化,或者通过专业教师与兼职教师所形成的学科队伍的科研实践进行,也可以通过教学实践进行内部交流。另外,为使师资培训工作经常化,各普通高校和地方成人教育当局应当每年从教育总经费中拨出相应的款项用于师培工作。

(2)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送有关专业教师到有关厂矿企业、部门进行实践操作训练,实践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三个月。学校鼓励专业教师利用指导学生到厂矿企业、酒店实习的机会或节假日到厂矿企业、酒店拜师学艺。对在这方面的比较好的教师要给予表彰,以此来激励专业教师尽快提高技能水平。通过实际操作训练,可极大地提高了专业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使其所学专业理论知识与生产实际得以有机结合,为今后的课堂教学积累丰富的素材。

(3)在有关专业可定期举行专业技能考核和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教师的动手能力。学校要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凡在考核和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作为职称评定和晋级的参考依据之一,还可与奖金挂钩。这样可以有力地促进专业教师技能训练的自觉性,增强其竟争意识,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

3.开设切合自身实际的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可以涉及教学的各个方面,但必须有针对性,大体来讲主要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培训:

首先加强成人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市场经济带来的多元价值碰撞对成人教育中的职业道德教育已经形成极大的冲击,尤其是日前人们对职业价值观的判断和趋向较多都按则现实利益标准而不是传统道德标准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念的形成。由于成人教育学生来源复杂,而且在成人教育学生逐渐年轻化的今天,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问题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教师以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而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高尚的师德。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因此更有必要对成人教育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一方面有利于加强自身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有利于掌握必要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施教,可以说只有两者的结合才达到言传和身教的目的。

其次,技术培训。一般来说,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的教师,大部分是来自本校普教的教师,他们或许早已经具备广泛的基础知识、牢固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育科学知识,也具备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所需要的能力,但毕竟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无论是脱产、函授、业余还是各种形式培训。要想使他们尽快地在成人教育领域也能游刃有余的运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师资培训工作,掌握适合成人教育学生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相关教学技巧,使他们尽快熟悉成人教育学生的特点和教学规律,以至在教学中能够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

(四)构建成人教育教师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系

更新管理观念,广开人力资源。成人教育师资管理人员的管理观念具有导向功能、凝聚功能和强化功能。成人教育师资管理观念要具有时代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等特征。管理者首先要树立坚定的服务观,努力为教师创建和营造良好的教学物质环境和舒心的教学氛围。其次,树立全面的系统观,准确清楚地把握和处理整个系统中的每一个因素。再次,树立科学的评价观,要应用辩证的发展的观念全面综合地进行评价,使评估工作日常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树立正确的人力资源观,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成人教育师资是一种可以重复利用的资源,具有积累效应和强大的潜能。既要注意到这种资源的持久性和可重复利用性,更要注意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比如聘请一些离退休的教师作为成教师资。高校离退休教师多,数量有保障,且职称高,经验多,教学质量有保证。他们中的不少人德高望重,对青年教师具有带动作用。他们有较多的时间和兴趣研究成教的特点和规律,编写教材和辅导资料;比如鼓励和引导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实践中锻炼自己,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青年教师中培养一批教学、科研骨干,让他们在主要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中担任主角;比如考虑老中青比例合理、按照国家要求的成人教育的师生比例进行配备师资队伍等等。

此外,有效开展科学研究。通过设立专项基金,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成人教育教学规律和专业学识研究活动,以科研促教学,以教学带科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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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印度;职业教育体系;特征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5)10-0087-06

对于印度职业教育体系的构成,不同的学者在不同时期、从不同角度出发,有不同的观点。但已有的构成观过于狭隘或笼统,也略显滞后,已难以真实反映印度现代职业教育的最新发展。199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次使用了“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的概念,即包括职业教育、技术教育与职业培训在内的大职业教育观。综合一些学者的已有观点,借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职业教育观,笔者分析印度现有最新的教育资料,认为印度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由劳动体验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技术教育、学士学位职业教育五大部分构成,且具有初等、中等和高等三级职业教育分层。本文还将对印度现代职业教育的各构成部分加以介绍和分析,归纳印度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特征,以期展现印度职业教育的全貌,为中印职业教育的比较研究、交流合作提供准确坐标。

一、印度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成

(一)劳动体验教育(Labour Experiences Education)

劳动体验教育指在整个10年基础教育期间开设的为将来职业技术和理论发展做准备的劳动体验课程。为缓解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比例结构失调日渐加剧的困境,印度教育委员会于1966年提出了普通教育职业化、在高中阶段实行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分流等建议,并特别提出在基础教育阶段开设“劳动体验课”的建议。教育委员会的建议引起了印度教育的激烈变革,同年,印度在全国推行统一的“10+2+3”三层正规教育学制。前10年基础教育阶段为所有学生提供无差别的普通教育,同时将生产劳动知识和劳动观念融入基础教育的全部课程中,以图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效结合。这主要通过劳动体验(实习)课程来实施。劳动体验(实习)包括各种符合学生兴趣、能力和需要的活动以及随教育的各个阶段而不断升级的技能和知识。劳动体验教育不仅可使学习者获得职业技能和知识,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培育学生最初的职业意识、职业精神和对技能的尊重,也可为后续的更高层级的专门职业教育奠定以劳动为中心的教育基础。由此,印度最初级的职业教育蕴含在基础教育阶段的劳动体验教育之中,可以视为初等职业教育,仅是学历教育的补充。这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值得我国借鉴,因为我国青少年极度缺乏由基础教育阶段培养而来的宝贵的职业意识和劳动精神,致使职业教育悬于真空之中,沦为学生和家长的末流选择。

(二)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

印度的职业教育一般指狭义的职业教育,即特指高中阶段即11、12年级实施的职业课程教育,又称为中等教育或高级中等教育职业化,是印度的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977年,印度政府在高中阶段实行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分流,并启动了高级中等教育职业化规划,鼓励各邦政府在+2阶段实施职业教育。1988年2月,政府启动了中等教育职业化规划,为各邦和中央直辖区在高中阶段引入职业教育课程提供资金支持。高中阶段与学历教育系统分流的职业教育是终结性的,以就业为方向。

实施高级中等教育职业化的主要机构是职业学校(Vocational School),类似于我国的职业高中。因投资不足,这类学校一般存在于11―12年级的普通高级中学或同等程度的学校中。职业学校自20世纪70年代末起步,80年代末有了较大发展,主要培养技能型的技术工人和操作工,学制2年,招收完成10年级普通教育学业的学生。毕业生若选择接受高职教育,可进修综合技术学校的高级文凭课程,或与来自学历教育系统的学生竞争进入技术学院的本科课程。这为职业教育不同层次间的流动沟通提供了机会。

中等教育职业化的专业,主要有工程技术、农业、商业、家政、医护、纺织等。近年来,家电维修、信息处理、计算机应用、汽车维修、餐饮服务等专业发展较快。在课程体系结构方面,各邦大体采用1977年全国高级中学检查委员会提议的课程框架,即语言类课程占15%、与职业有关的普通基础课程占15%、职业教育选修课程和实践占70%。职业实践分别在校内和当地企业现场实施,至少要占总学时数的50%。

印度的教育行政管理采用中央和各邦共同管理、地方分权的两极管理体制。国家层面,职业教育的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开发部(MHRD),其下属的全印技术教育理事会负责在国家层面制定职业教育的规划、引导和协调。职业教育的具体实施由各邦的教育部或职业教育董事会执行。

中等教育职业化是印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印度政府也一直致力于职业教育的发展,但其实施一直不尽理想,进展缓慢,在整个中等教育发展中,职业教育所占的比例也较低。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高中生修习职业课程的比例基本上在4.5%左右徘徊,与国家政策所定25%的新目标相距甚远。

(三)职业培训(Vocational Training)

职业培训是指由普通学校系统之外的各种机构根据一定的准入条件对受训者提供时限不等的职业课程。依据印度宪法的规定,职业培训是中央政府和邦政府的共同责任。开发培训项目、评估政策、设置培训标准、进行考试、授予资格等活动由中央政府进行,而培训项目的实施则绝大部分由邦政府完成。在印度,职业培训与技术教育、职业教育有很大区别,它不属于普通学校教育范畴,在中央层面由劳动部管辖。与职业教育相比,职业培训在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的指导训练上,更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印度劳动部管辖的培训计划主要包括技术工人培训、学徒培训、高级职业培训和妇女、残疾人职业培训。

1.技术工人培训(Craftsman Training)

20世纪50年代,印度确立了技术工人培训计划(CTS)。技工培训主要由工业培训学校(Industrial Training Institute,ITIs)进行,类似于我国的技校,主要培养熟练工人和手艺工人,招收10年级(通过高中入学考试的学生)以上的学生,学制通常为1年半至2年。ITIs以工业技艺类专业为主,满足工业企业需求。其课程体系凸显技能培训的地位,技能操作占总学时的50%以上,理论课占40%左右,绘图课、车间计算与科学课程占10%左右。通过全国职业行业委员会考试合格的学生可获“全国行业证书”,在此基础上还可获“全国艺徒培训证书”。技工培训也具有流动性,追求高等教育或高级培训的学生可接受综合技术学校的高级技工课程或技术员课程。工业培训学校既有公立的,也有私立的,隶属于全国职业培训委员会,由劳动部统一领导,劳动部在国家层面规范工业培训学校的活动,落实职业培训政策。印度政府向工业培训学校投入了大量经费以促进技能开发。

2.学徒培训(Apprenticeship Training)

印度学徒培训制度根据1961年制定的《学徒法》建立。该法规定,在140个专业中由大中型企业按技术工人的一定比例代培学徒,如每10名机械技术工带1名学徒;每2名模具工带1名学徒;每2名餐馆服务业职工带1名学徒。由此,学徒培训成为印度企业的法律义务,无力承担者必须交纳培训费以作为其他企业代培的补偿。企业雇主须制定学徒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基本技能训练、实地见习与现场训练等。学徒培训计划由劳动部下属的“中央学徒委员会”全面负责实施,在邦一级由学徒培训局或邦学徒委员会实施。

根据1973年修正的《学徒法》,学徒训练的对象主要有四类:工程技术院校毕业的工程师、综合技术学校毕业的技术员(必须具备毕业文凭)、工业培训学校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学徒期是就业前的必经阶段,因专业要求和学徒文化基础而异,短则半年,长则4年,以3年居多。期满考核合格者由中央学徒委员会颁发全国通用的合格证书,无合格证书者企业不得录用。

高级职业培训和妇女、残疾人职业培训已有学者做了概述性介绍,但非常简略,亟待更深入的研究。除劳动部管辖的职业培训计划外,医卫部门、农业部门、商业和贸易等部门也有多种多样的培训计划,但其质量参差不齐,且大多是终结性的培训,学员没有机会进入高等教育体系。

(四)技术教育(Technical Education)

根据1987年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法案规定,所谓技术教育是指工程技术、建筑、城镇规划、管理、制药、农业、应用艺术和手工艺等领域以及由中央政府与全印技术教育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并由官方公报正式声明的其他领域的教育、研究和培训项目。印度的技术教育包括综合技术学校教育和工程技术教育,主要培养技术员和工程师,学历层次有中专、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

1.综合技术学校教育

综合技术学校(Polytechnics)也称为多科技术学校,是印度中等层次的技术教育机构,类似我国的中专学校,主要培养技术员,由人力资源开发部统一领导。技术员是指技术和相关理论知识介于技术工人与工程师(技师)之间,主要进行车间和现场操作的专业技能人才,是技术工人与工程师之间的桥梁。技术员在工程技术项目的实际操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因为他们在识图、成本核算和计费、监督、计量、监测和维护方面具备特殊技能。

进入综合技术学校的最低门槛是必须完成10年级或11年级学业,学制2~4年,以3年为最常见。综合技术学校主要提供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机工程和电气工程等传统领域的技术员证书课程。近二十年里,许多综合技术学校开始提供电子、计算机科学、医学实验室技术、医学工程、建筑助理等新兴领域的专业课程,部分学校也提供诸如皮革技术、制糖技术、印刷技术等课程,服装、美容、纺织设计技术等专业课程也专向女性提供。在课程结构和学时分配方面,专业课程占总学时的一半,语言课程占5%,基础课程占10%,应用课程占10%,专门技能课程占15%,人文与管理课程占10%。值得关注的是,部分综合技术学校在3年技术员教育后可再提供一年半到两年的高级文凭教育(中等后技术教育),培养高级技术员,可与我国的高职教育相对应。

综合技术学校的合格毕业生可获得“技术员”证书,可从事企业技术指导、初级技师以及教育培训工作,也可考取印度工程师协会的工程技术资格证书,还可进入高等技术教育院校深造。

多年来,综合技术学校的证书课程逐渐丧失其技术成分,沦落为学位教育的稀释版,聘用其毕业生的企业不得不重新对他们进行基本技能培训。综合技术学校教育在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关于新兴领域的课程缺乏可用性;基础设施不足、设备陈旧过时;难以吸引优秀教师资源;财政经费不足;地方政府缺乏对教职员工进行培训和再培训的机制;本身缺乏灵活性和独立性;企业参与不足;对技术教育领域的研究与开发不足;课程陈旧等。

2.工程技术教育(Engineering or Technological Education)

工程技术教育在印度职业教育体系中处于较高层次,属于高等教育范畴,是印度教育中成效最显著、颇具盛名的领域,更是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专业教育。在印度,四年的工程技术教育属于专业高等教育范畴,与三年的普通本科教育处于同等地位。

工程技术教育主要培养工程师,以招收完成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系统的学生或综合技术学校的毕业生为主,也招收在高中修完职业教育课程的学生,毕业生可获取工程学学士学位。工程技术教育主要设置计算机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生化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冶金与材料工程、制药工程等专业。在国家层面,由人力资源开发部下属的全印技术教育理事会负责协调技术教育发展并制定发展规划。

工程技术教育系统从管理层次上大致可分为三类:中央政府资助机构、邦政府或公共资助机构、自助机构。截至2012年,印度有78所中央资助的工程技术教育机构(如下页表1所示)。从层级上看,工程技术教育院校首先是国家重点院校,如印度理工学院(IITs)、国立技术学院(NITs)、印度科学学院(IISc)等,这类院校毕业生数占总量的3%,其次是邦立的工程技术类大学或学院,毕业生数占21%,再次是私立的工程技术类大学及学院,毕业生数占76%。

印度理工学院(IITs)是印度工程技术教育的第一梯队,是主流与正统。IITs成立于印度独立初期,至20世纪80年代成立了7所,2008年新建了9所。1956年通过的印度理工学院法案赋予IITs国家重点学院地位,享有大学自治权力和多元充足的经费。IITs提供学士、硕士和博士课程,在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领域也功勋卓著。IITs以严酷的入学考试、卓越的人才培养模式、极高的淘汰率、国际化办学而著称。

国立技术学院(NITs)是印度工程技术教育的第二梯队。2002年开始陆续升格和新成立了30所NITs。2007年通过的国立技术学院法案赋予NITs与IITs相同的国家重点院校的重要地位、学术自治权和独立学位颁发权,只是从中央政府获得的拨款经费少于IITs。NITs侧重进行本科教育,难度仅次于IITs的入学考试(全印工程学入学考试,AIEEE)、相当有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严格的教师聘用及与工业界的紧密合作是NITs成功的重要因素。

邦立工程技术学院是印度工程技术教育的第三梯队。邦立学院办学经费由所在邦负责划拨,由于较少或没有办学自和独立学位颁发权,一般附属于本邦有名望的大学。其所设置的专业通常集中在计算机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等方面。邦立学院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著名的浦那工程学院、维尔梅塔吉加拜理工学院、孟加拉工程学院等堪与NITs相媲美,但绝大多数院校教学与科研实力薄弱,与私立院校相较无差。

私立工程技术院校是第四梯队,在20世纪80年代后异军突起并迅速占据了主体地位。该梯队可分为受助私立工程技术学院、自筹经费工程技术学院、自筹经费准大学和私立工程技术大学四类。目前印度约有1 100所私立工程技术学院,90%以上都是附属学院,拥有极少的办学自治权。排名前50位的院校中极少有私立院校,但也有如麦力普技术学院和伯拉科技学院等较为优异的院校;另一部分以非正规私立教育机构为主,出类拔萃者当属闻名于世的国际教育机构――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这类教育机构绝大多数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办学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五)学士学位职业教育(Bachelor Degre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普通高等教育职业化是当前印度教育发展趋势之一,学士学位职业教育是这一背景下的重大改革尝试,属于高职教育范畴。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UGC)于1994年实施了学士学位职业教育计划,确定了209所大学机构启动学士学位职业教育课程,尝试整合大学和职业教育。这些机构提供1~3门职业课程。在最近的改革中,职业课程已在更大的范围内引入普通高等院校,有将近1 500所学院已被授权实施职业教育,允许1/3的课程为职业课程。继此之后,印度UGC于2014年再次出台重磅举措,提出在普通高等教育中设置职业学士学位,并与国家技能资格框架对接,按学年设置资格证书等级。职业学士学位有明确的人才培养分级标准,专业课程内容包括理论教学和技能发展两部分,理论教学内容不超过全部课时的40%。要求大学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推行以学习结果为导向的学分制,教学突出实践导向,实习实训学分占全部学分数的60%;大学需具有必要的实训设施和条件,保证学生能够接受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大学需建立以学分为基础的职业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评价制度。职业学士学位的设置打破了印度中等职业教育的终结性,破解了其“断头式”教育困境,可为职业高中毕业生提供向上晋升的通道,对于印度职业教育体系的垂直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二、印度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特征

(一)体系的完整性

印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其成分包括基础教育中的劳动体验教育、高级中等教育职业化、职业培训、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中的学士学位职业教育等,使印度的职业教育体系具备了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完整阶段。其职业教育构成成分之间和不同层次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都存在一定的沟通通道,为不同教育之间的流动提供了机会。

(二)沟通通道的封闭性

虽然构成印度职业教育体系的成分是完整存在且多样的,构成成分之间也存在一定的流动通道,但这些通道是不连贯的,也是非常狭窄的。就中等教育职业化而言,印度有些学者认为,中等教育职业化不能实现预期目标的根本原因在于职业教育被设计成与学术教育完全平行的、缺乏纵向和横向沟通的终结性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沟通也非常态化,其成分之间的隔绝和封闭,必然不能为学生职业技术的晋升提供有效而多样化的选择。

(三)体系的非独立性

无论是劳动体验教育、中等教育职业化,还是学士学位职业教育,都附着于普通教育体系之内,缺乏独立自主性。在印度人力资源开发部的年度报告中,也未有职业教育内容的独立阐述,可见,印度并未从大职业教育观念出发,将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技术教育作为独立的职业教育体系进行系统的整体性的设计和规划,而是分散零落、各自为政,这导致印度职业教育体系内部各成分之间隔绝、沟通不畅,也是其职业教育整体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事实证明,独立专门的职业教育的成效远胜于附属性的职业教育。

(四)发展的不平衡性

在印度职业教育体系中,颇具影响力、效果较显著的当属技术教育,尤其是以印度理工学院为代表的工程技术教育享有世界盛名,这也是值得我国深入研究和学习借鉴的。而其他阶段的职业教育则是非常逊色的,而印度当前的工业化发展对中低技能人才的需求远超过对高层次工程师的需求,由此导致人才需求和就业人群之间的结构性错位和大量高层次人才失业和流失。这种不平衡性与印度政府重视和投入的偏好有极大关系,也与印度重高等教育和学术教育而轻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相关。职业教育作为支撑国家经济发展的体系,不能只追求某一层次或某一领域的独自繁荣,而应考量职业教育体系的整体效应及其对经济社会的整体贡献度。从这一点评判,印度的职业教育很难说是成功的。

笔者依据大职业教育观对上述五部分,尤其对劳动体验教育、工程技术教育和学士学位职业教育纳入印度职业教育体系及其整体性特征进行了剖析,考察了这一体系的完整性,立体展示了印度职业教育的全景视图,但作为一种全新的尝试,这一研究仍显粗略和表象化。就笔者对已有文献的分析,我国对印度职业教育体系的研究尚存在诸多问题。首先,研究的同质化现象异常突出,很多文献的结构和内容都显得重复。其次,深入研究者少,概述性介绍多;再次,就某一成分的研究多,但对印度职教体系的整体性研究少。最后,有关印度职业教育的基础性研究极其薄弱,主要表现在权威著作如凤毛麟角,对印度国内职业教育研究原著的翻译几乎是空白,对印度的职教政策和最新发展趋势关注较少。这也是笔者在研究印度职业教育的过程中深感资料收集难、研究深度难以拓展的重要原因。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激励更多的学者对印度的职业教育进行更多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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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12篇

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省、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往年,*县工商局被省局评为“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工商行政执法职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近年来有了明显进步。广大经营者、消费者遵法意识、法律知识得到了增强。工商行政治理法制工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化解行政争议、行政矛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按照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省、市工商局的要求和部署,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核心,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努力打造“法治工商”,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同一治理、分级实施、条块结合”的原则,正在有序扎实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进步普法工作的熟悉。

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监管观,按照省、市工商局和县政府“五五”普法的要求,深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进步工商行政治理法治化治理水平,进步执法干部职员依法执法能力,进步经营者法律意识和遵法生产经营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深进扎实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进步全县工商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职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步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进步依法治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指导等执法行为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营造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氛围,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法治工商的机制建设日趋完善。力争通过“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职员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知识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进步。

二、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职责,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五”普法工作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工作可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矛盾,所以我局把“五五”普法目标纳进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是县局成立池运金局长任组长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承担普法工作日常事务。各工商所设兼职法制员一名,负责案件核审、法律宣传等工作。二是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县局印发了《*县工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工作规划》,并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要点予以推进我局的普法工作。由于工商部分涉及工商法律、法规、规章多,又面对大量经营者和消费者,所以我局年初制定普法要点时,将普通法由法规科负责牵头宣传和培训;特别法由各业务科室承担宣传培训。

三、强化行政执法职员业务学习培训,进步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组织全体工商干部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的重点工作,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全局工商干部、职工*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同一意识。主要是:

(一)参加市局组织的中层干部培训班。今年市工商局在市委党校组织举办“走进矛盾,攻坚破难”培训,我局参训职员40人。学习了《公司法》、《城乡个体工商户治理暂行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参训职员通过培训,在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心理健康、公务礼节等方面有了较大进步。

(二)参加市局业务知识竞赛。今年8月份县局组织注册核准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合伙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竞赛。县局取得集体、个人一等奖。进步了全体执法职员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制定计划,以干部自学为主,聘请老师讲授为辅,认真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相关法律知识。县局印发了20*、20*年度《县工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局干部参加县人事局组织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考试,参考率达100%。

(四)处罚与教育并举,普法宣传寓处罚之中。按照“攻大*、戒小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20*年至今,我局查处违法违章案件900多件,每年查处的案件数目呈逐年下降趋势,从一个方面说明通过普法宣传教育,经营者的遵法意识在增强,“攻大*、戒小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得到贯彻落实。

通过上述一系列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全局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工商、个私协会、消保委齐心协力共抓“五五”普法对外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治理者和个私民营企业从业职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经营,老实、取信的经营理念,一直以来作为工商、协会的重要工作。对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培训也越来越重视。

(一)举办专业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往年以来,工商与协会共同举办《合同法》、《商标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伙企业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往年以来共举办各类讲座培训28期,参加职员达到3600人。今年9月,县个协组织个民企业工会参加了县总工会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100家企业参加了这次竞赛活动。近二年我局、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参训职员多,受训面广,讲座培训形式多样,内容新。我局“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五年工作规划正在逐步推进。

(二)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今年开展了“3。15”宣传日活动和法制宣传月活动,发送各种法律知识宣传资料近3500份,如:商标注册程序、企业设立登记事项、传销与直销的区别、消费者如何保护权益等等。

(三)宣传《消法》,“倡导新消费理念、促进消费*”。县工商局、县消保委组织开展“倡导新消费理念、促进消费*”主题消费教育活动。消保委往年以来共组织10期《消法》宣传培训,受训消费者、经营者和维权监视员近300人,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份。消保委为老年大学成员结合消费争议案例讲解《消法》知识,得到老年大学成员欢迎。

各位领导,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和上级工商部分的领导下,正有序开展。经过二年来的普法工作,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与“五五”普法目标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间隔。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

一是继续加大对外宣传,充分发挥个协、消保委的职能,多形式、多渠道、多方法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13篇

摘要:澳大利亚是世界上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之一,近年来以高中为本位的职业教育培训受到了职教界的关注。本文介绍了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的最新概况,分析了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的特点,总结了此种教育体制对我国的启示,对我国职业教育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

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高辍学率,澳大利亚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普通高中实行职业教育培训,经过近十年的发展,高中职业教育培训在澳大利亚已经取得很大的成效,成为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参加高中职业教育培训的人数已经达到了全国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总人数的30%。本文介绍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的最新概况,以期对我国的职业教育有所启示。

一、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的最新概况

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包括为高中提供的职业教育课程以及以高中为本位的新学徒制。自从1997年以来,澳大利亚全国范围内参加高中职业教育培训的人数平均每年以25%的速度增长。2004年全国有211885名11、12年级的高中学生参加了高中提供的职业教育培训,占所有高中学生人数的50%左右,是1996年参加此培训人数的4倍。

1.政府支持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澳大利亚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高中职业教育培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高中职业教育培训

(1)法律上支持除《职业教育法》和《培训保障法》之外,2003年澳大利亚政府同意修改1996年制订的《工作场所关系法》,以减少企业与高中制订职业教育培训标准时产生冲突与矛盾,《工作场所关系法》的修改也将会为更多高中学生提供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机会。

(2)建立职业技术学院为了让更多的高中学生有机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澳大利亚政府2003年决定未来5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24所职业技术学院,每年为7200名11、12年级的学生提供参加以高中为本位的新学徒制的机会。新建立的第一所技术学院将在2006年开始招生,2008年时24所学院全部投入使用。

(3)建立国家机构2005年6月3日,澳大利亚政府咨询委员会同意建立一个国家机构,通过职业教育体系以关注高中职业教育培训,解决学生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时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4)实行奖学金制为了进一步鼓励学生参加高中职业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参加高中职业教育培训的积极性,澳大利亚政府2005年首次决定为450名参加高中职业教育课程及50名参加以高中为本位新学徒制的学生每人每年提供2000澳元的奖学金。

从1997年起,澳大利亚开始加大对高中职业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2005年,澳大利亚政府决定从2006年6月到2008年9月期间投资大约101亿澳元用来支持和扩大学校职业教育培训,包括以高中为本位的新学徒制。另外,政府将与培训机构合作,自2005年6月起每年为7000个提供以高中为本位的新学徒制的学校提供2590万澳元,充分体现了政府对高中职业教育的支持。随着对教育系统以及对学校职业教育培训资金投入的增加,澳大利亚政府对提供职业教育培训的学校以及学校的技术中心也提供了专门的经费,每年分别提供2130万澳元和400万澳元,用来改善学校职业教育培训的设备。除此之外,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每年也将提供2000万澳元用来支持和扩大高中职业教育培训,2006年时这个资金数目将会增加到4000万澳元。

2.课程设置

截至2005年,几乎所有的澳大利亚公立高中都开设了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7070以上的高中学生参加了职业教育培训。在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课程的开设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行业、企业需要此类人才;二是此专业是学生感兴趣的。根据以上要求学校主要开设如下职业教育培训课程:商业、文秘、计算机、艺术、娱乐、体育、工程与矿业、建筑、纺织服装、制鞋、社区服务、健康教育、销售、第一产业、汽车、通讯、科学技术、制造业、设备、食物加工、金融保险等等。最受欢迎的职业领域有旅游与招待、商业与办公、计算机等,占2004年培训总人数的48%。

3.严格师资标准

在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师资标准与普通教育不同。职业教育师资既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教育教师的标准(取得一定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又要符合普通教育教师资格的要求。因此,各个高中在招聘职业教育教师时(包括兼职教师)都有一定的严格标准,例如:有3-5年的相关实践工作经历;至少获得4级职业资格证书;受过高等教育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等等。在澳大利亚,大部分教师是从企业中聘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或者工程师,以兼职教师为主,只有少部分的专职教师。

4.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

澳大利亚2003年在《21世纪国家教育目标》中规定,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年级都要体验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后的高中阶段必须参加学校的职业教育培训,并且把学校职业教育培训作为高中教育的一部分,学生必须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课程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也做出了相关规定,职业教育培训应该包括高中职业教育培训,并且作为学生获得高中普通教育证书的一个必要条件,学生通过学校职业教育培训课程后,可以在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之内获得国家认可的VET(职业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根据澳大利

亚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字显示,2004年共有211885名11、12年级的学生参加了高中的职业教育课程,其中9%的学生获得了职业教育培训的三级资格证书(相当于熟练工人),65%的学生获得了二级证书(高级操作员),18%的学生获得了一级证书(半熟练工人)。

二、澳大利亚高中职业教育的特点

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澳大利亚的高中职业教育培训取得很大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1.课程实用性强,内容多样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专业和课程设置是以行业组织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的证书制度为依据的。

学校所开设的职业教育课程是企业和学校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共同制定的,因此学生在高中所接受到的职业教育培训与具体的企业有关,学生从中可以获得具体企业的工作经验,所学到的技术实用性强,毕业后有优先获得工作的机会。另外,高中提供的职业教育培训门类很多,例如计算机、商业与文秘、旅游与招待、机械制造、建筑等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来进行选择。

2.学分灵活

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体系特别灵活,学生在高中学习的职业教育课程所修的学分不仅在TAFE(技术与继续教育)继续学习时得到承认,而且在普通大学学习时也会得到认可,高中学习职业教育并不否认以后在学术性大学学习的可能性。在澳大利亚,30%左右的高中学生毕业后升入大学,70%左右的学生进入TAFE继续学习职业教育或者就业。澳大利亚培训局规定学生在高中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所修的学分到TAFE继续学习时也会得到承认,学生进入TAFE后可以按照原来的培训模块继续学习职业教育培训,一般学生进入TAFE学习职业教育培训要3-4年的时间,而在高中参加过职业教育培训并获得证书的学生只需要2年时间就可以毕业,这样就大大缩短了学生的培训时间,为他们就业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这是高中职业教育培训受到越来越多学生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

3.培训时间灵活

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实行教育分权制,各州要求学生参加高中职业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同,塔斯马尼亚岛培训时间最长,为387个小时,澳大利亚首都地区培训时间最短,为112个小时。11、12年级的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参加以学校为本位的职业教育培训课程或者以高中为本位的新学徒制。参加新学徒制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在企业里,每星期工作8-15个小时。假期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三、对我国职业教育培训的启示

1.在普通高中阶段开设职业教育选修课,逐渐改变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脱节现象

近年来由于社会转型,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对具有初中级技术人才的需求,高中教育不仅要为大学输送人才,还要为社会培养具有高中学历的初、中级技术人才。而我国现在高中偏重学术教育,高中的主要任务是为大学输送人才。因此,在高中开设职业教育选修课,加强高中职业教育与企业的联系,逐渐改变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脱节的现象,开设实用性职业课程,适合学生的需要。高中阶段教育既要为高等教育输送人才,也要为一部分就业的学生提供职业教育课程。

2.实行高中职业教育与高职院校学分互换制

目前,我国相当一大部分学生高中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如果学生在高中听修职业教育课程的学分能够在大学或者高职院校得到认可,可大大提高学生学习职业教育课程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职业教育培训。

3.实行全国统一资格证书

澳大利亚政府规定对技能要求的各行各业必须持有职业教育培训证书才能就业,即使是研究生毕业,也要在TAFE培训半年,获得职业教育培训证书后才能就业,我国至今仍无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动部门,就业部门提供的证书不一样,学生参加资格证书考试时也很迷茫。因此,借鉴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体系,提供全国统一职业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是吸引更多学生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一项好措施。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14篇

职业教育经济效能高于普通教育,是和经济发展联系最紧密的教育。但目前民众对职业教育的有成见,包括制度上的偏颇和观念上的偏见、教育选拔形式和人才培养方式单一、职教教师供给不足、职教毕业生难以获得深造机会。针对这些问题,文章依次提出了相应的职业教育改革思路。

【关键词】

职业教育;改革;自主选择;终身教育

1中国职业教育的现状

1.1职业教育的规模

1980-2007年,中国高中阶段的在校生规模总体呈扩大趋势,2000年起由于职业教育收费,中职在校生比例有所下降。截至2013年,高中阶段学生数共有4407.1万人1,其中普高2435.9万人,占55.27%,中职1960.2万人,占44.48%,中职在校生数略低于普高。

1.2普教、职教的教育经费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教育经费数据,从2007-2011年,国家拨给中职和普高的教育经费均有所增加,但是就人均而言,中职人均教育经费没有普高增长得快,2007年中职和普高的人均教育经费相差无几,而2011年中职的人均教育经费仅为普高的73.12%,职业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大幅下降。数据表明,国家在中职和普高的教育经费投入方面有欠公平,这主要与目前职业教育在中国的地位不如普通教育有关。

1.3普教、职教毕业生就业情况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网的消息,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达749万,比2014年增加22万人。2001年以来,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增加飞快,与此同时就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2012年底,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中国城镇失业报告》表示,小学毕业的劳动者失业率仅为4.2%,而大学生则高达16.4%,21岁-25岁的青年劳动者失业率逐渐上升,就业市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2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新思路

2.1建立具体的职业教育制度,实现职教、普教公平对待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对技术工人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在近几年的统计数据中,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率均已超过本科毕业生,职业教育已成为教育改革的趋势。然而现存的制度和观念却严重限制和阻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一些本应具备的针对校企合作、职业学校教师培养、职业学校教学方案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出现了“制度真空”。现有的制度也完全没有落实到位。对此,政府应当完善职业教育各项制度并确切落实。具体措施有:建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制度,如《校企合作制》、《职业教师培养方案》、《职业学校教学方案》等,使职业教育建设有章可循;将现有的职业教育规划具体化,确切落实到各个单位,如在经费支出方面,要明确经费的数量、来源、分配比例,以及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措施等;增加对职业学校学生的补贴,降低职教就学相对成本,吸引成绩较好的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提高普通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消除目前技术工人在职称评定、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等。

2.2采取灵活的职业教育模式,注重学生的自主选择

中国目前的教育模式由于课时多、课程复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必须统一而使教学不够灵活,导致教育收益率低、毕业生就业难。要增加教育的灵活度,提高教育收益率,解决毕业生就业对口问题,不妨考虑以下六点:一是,扩大职业教育的比重,顺应国家产业结构转型的需要。二是,职业教育中减少理论部分比重并侧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这能使毕业生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提早投入工作,增加社会财富的积累。三是,细分专业技能,给予学生自主选择的机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资源的丰富,专业的细分和教育的选择不仅成为必要并将成为可能。四是,加强校企合作办学,让学生接触生产第一线。这需要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企业以劳动的形式学习实践,并将一定名额的优秀毕业生推荐到企业工作,从而提高企业对职业学校建设的参与度。五是,建立新型的教学模式,使教育机制市场化,教学管理弹性化。学校和学生之间需要一种由供需决定的新型互选方式,由利润动机驱动学校的教学模式改良,市场竞争确保教学质量。六是,实行完全学分制,允许学生提前毕业、延长学习年限和工学交替,同时让学生获得转校或转专业的自主选择权,改变过去“留级”、“退学”、“肄业”等强制执行的教学管理方法。

2.3培养与引进优秀的职业教师

在中国,职业教育的学校数和在校生数略低于普通教育,但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却不及普通教育的一半,职业教师的匮乏成为阻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原因。为增加中国的职业教师数量,提高职业教师能力,国家不妨从以下三方面做起:一是,增加职业教师培养数量。国家应该对培养职业教师的专业采取扩招,并给予职业教师更高的工资福利,以吸引更多毕业生就任职业教师。二是,聘请企业员工到校兼职培训。鼓励学校与企业合作签约,聘请企业员工到校给学生讲述专业知识,带领学生进行技能操作。三是,大力引进国外职业教师。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职业教育实施较好的国家引进优秀的职业教师,此法虽然成本较高,但效益也是巨大的。

2.4支持培训机构发展,鼓励终身教育

当前职业教育成为“断头教育”,一方面导致学生初中毕业就不愿选择进入中职,另一方面加大了职校毕业生深造的难度,不利于精英人才的培养。实践证明,培训收益率大于教育收益率。国家应当支持和鼓励各类专业化培训机构的发展以及各种网络学习平台的开发,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机会,具体措施有二:一是,规定企业每年提供给员工一定金额的培训费用报销额度(企业原有的员工培训除外)。目前已经有不少企业给一定级别以上的员工提供了培训费用报销的福利。但是要提倡全民终身教育,使不同级别的员工都能获得深造机会,必须由国家对企业做出明文规定,员工按照年龄、职称、级别享有不同的培训费用报销福利,并由国家提供给企业一定比例的补贴。二是,规定部分大学向专业化培训机构转型,将其特色专业办成更具专业性和层次性的培训课程。转型后的这部分大学将取消高考统一招生的方式,而是面向社会各年龄段的各界人士招生,在学生经过专业能力测评后,由学校根据其专业水平推荐适合其层次的培训课程,由学生自主付费参加培训,并在通过考核后得到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和能力资格证书。大学向专业化培训机构的转型将实现由学校筛选学生向学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根本性转变,切合终身教育的理念,使大学教育挣脱学历的限制,满足更多人的专业培训需求,在市场经济的主导下变得更开放,更普及,更具竞争力。

作者:骆蕾 单位:江西卫生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张韦韦,闫志刚.以改革的思路发展职业教育[J].教育与职业,2014(10):33-38.

[2]韩兵,张华腾.当今职业教育创新与改革探究[J].学术交流,2014(10):215-219.

职工普法教育培训范文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全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围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主要工程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工程

目标:

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开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内外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

措施:

1.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推进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课程,逐步推进高中科学课程改革;城乡中小学应积极开设科学课程,深化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改革科学教育评价制度,定期监督科学教育质量。

2.建立中小学科普活动组织,指导未成年人课外科技活动。中小学普遍成立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青少年电脑作品制作竞赛”等科技实践活动,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举办各种类型的科普活动,增加未年人接受科普教育的机会。继续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普报告团老区行”、“大学生暑期帮扶行动”、“科普希望快车”等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大学生走进农村、社区和校园,直接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科普教育。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科普知识竞赛活动。

4.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位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加强现有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的科普教育功能。设区市、县(市、区)应建立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专门的科普活动场所。鼓励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和高校设置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普教育场所和设施,并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有条件的社区应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5.鼓励和支持大众传媒加大科普宣传的力度,扩大未成年人接受科普教育的渠道。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农民科学素质工程

目标:

全面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着力培养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措施:

1.突出农村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施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努力办好农村村干学历教育、乡村管理大专班和农村致富培训班,做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

2.突出农村基层科普网络建设。稳定和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扶持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扶持农技协的改革与发展,构建农村科技服务网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科技进步。开展福建省“百强”农业技术协会创建活动。

3.突出农村科普载体平台建设。依托农村中小学、村党员活动室、乡(镇)化技术学校、文化站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民合作组织,大力推动农村科普宣传栏、科普活动站、科普人才队伍的建设,开发和充实适应需求、富有特色的展示教育内容。

4.突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县级科协能力建设,支持县级科协配备科普车和加强办公手段自动化建设,增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农村科技人员服务、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服务的能力。

5.突出农村科普活动项目开展。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院士专家八闽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巾帼科技致富培训工程”、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969155农业服务热线、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教兴村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组织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科普志愿者到农村为农民服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辅导活动,宣传和推广先进适用的优良品种和实用技术。

6.开展农村科技和科普先进、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和福建省科普先进县(市、区)、乡镇等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发挥它们的示范作用。

7.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按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要求,在全省评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带动更多的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掌握劳动技能,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8.发挥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高等、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成人教育机构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在全省各县(市、区)建立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室和教学实践基地。

9.依托星火培训基地和星火学校开展星火科技培训。以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造就一批新型农民和种田能手;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为重点,开展农民工非农产业就业技能培训,并注重供需对接,积极开展星火科技培训。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工程

目标:

提高城镇劳动人口科学意识、学习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适应城市社会和自身发展要求。

措施:

1.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对劳动科技教育培训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合理分工,加强合作。

2.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各行业的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3.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科技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和“阳光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继续推进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以城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在提高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5.加强企业科普。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着力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工业设计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

6.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在职业培训中,加大有关科学知识的内容。

7.支持发展科普旅游。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科普资源,以科普教育基地为主要依托,将科普与旅游紧密结合,面向城镇劳动人口开展科普旅游。支持发展科普旅行社,为城镇劳动人口科普旅游提供服务平台。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工程

目标:

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能力。

措施:

1.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在制定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应增加学员科学素质培训内容。

2.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各级机关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鼓励支持各级机关开设科普宣传栏、科普图书资料室,在广大公务员中大力普及科学知识。

3.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科普活动。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作科技发展动态和提高科学素质的专题报告。

4.发挥有利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的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全省科普场馆、科普期刊、科普教育基地、学术年会、院士专家八闽行、“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等科普资源和平台,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接受科学思想、科学知识教育提供服务。

5.将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纳入综合素质的考核内容。在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测试环节,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工程

目标:

加强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

措施:

1.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村化技术学校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尤其重视县及县以下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的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2.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动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

3.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各县(市、区)要建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组织,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5.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并逐年出版。

6.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电脑网络教室、科技活动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7.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学校、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运用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目标: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科普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措施:

1.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网络平台。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资源,构建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2.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和发展。扶持和鼓励原创性科普作品创作,表彰优秀科普作品,开展优秀科普作品推介、展演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作品的影响。

3.支持和鼓励面向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的科普创作。鼓励并组织创作公众普遍关注的卫生保健、生活常识、致富技术、环境保护等科普作品。

4.加强科普创作队伍建设。以省科普作家协会等为骨干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和造就一批科普作家及热心创作的科普工作者,构成我省科普创作队伍的主体。

5.建立健全科普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和交流机制。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共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目标:

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公众通过大众传媒接受科普教育的渠道明显增多。

措施:

1.发挥广电在科普宣传的作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应安排科普专栏固定节目,继续办好“走进科学”、“农家新事”等电视、广播科技栏目。

2.在报刊开设科技、科普专栏。办好《福建科技报》、《科学与文化》等综合性科普报刊,使其成为我省报刊科普宣传重要阵地。由省科协指导和协调,定期设计出版适合城镇、社区、学校、农村等公共场所张贴的科普宣传挂图。

3.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等综合网络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海峡科学网》、《福建科技网》等专业科技网站扩大科技新信息、新知识内容,建立网上“虚拟科技馆”,开发科普教育游戏软件,提高科技传播的吸引力、时效性和覆盖面。

4.积极开拓科普宣传领域。利用电视、电影、声像、摄影、戏剧、文艺等传播形式,增进科普教育的效果。

5.编撰科普重点人群科普读本。鼓励编写适合本省青少年、农民、城镇务工人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需要的科普读本。

6.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各类媒体要加强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普宣传报道。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目标:

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新旧结合,各具特色的科普基础设施体系。

措施:

1.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多渠道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的公共投入。

2.加强科技馆及科普活动场所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及设施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投资计划。设区的市和县(市、区)应当建立科技馆和科技活动中心。乡(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科普画廊(橱窗)、科普活动室。在社区和街头设立科普画廊(橱窗)的,有关部门应当免收有关费用。

3.支持和鼓励社会办科普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投资兴建科普场所、提供科普展品和教具、维护场所运行等方式兴办科普事业。鼓励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继续命名和表彰省科普教育基地和省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

4.支持基层科普设施及功能的改造和完善。引进和开发适应公众需求的科普活动项目、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吸引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5.支持和发展科普展品巡展。鼓励科技馆定期为乡村、社区、学校,特别是贫困地区举办科普展品巡展,提供科普服务。

6.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四、保障条件

(一)政策法规

建立和逐步完善我省科普政策法规体系,明确党政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及公民的科普责任、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科普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贯彻实施《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促进各地制定本地区科普发展的具体政策。

——协助各级人大、政协对执行科普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视察,严格执法检查监督,保障科普法律法规实施到位。

(二)经费投入

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科普经费投入,为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将科普专项经费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投资纳入公共财政框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增加对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科普资金扶持,保障科普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科普工作。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科普产业,落实国家有关减免税费等具体政策。

(三)队伍建设

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落实激励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相关政策。为科普工作者在科普研究、科普创作、学术交流、出国考察、技术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请科普项目经费和奖励等方面提供政策引导与服务。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

——通过高等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培养大批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门人才;改革文博专业课程内容,为不同类型科普场馆培养适应性广泛的专业人才。

——增强科技界的责任感,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

——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省内外及海峡两岸学术交流,把握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践提供指导。

五、组织实施

——成立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领导。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