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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就业形势;劳动力资源;城乡就业;城乡发展;创业

就业是增长之源、民生之本、稳定之基。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我国将长期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

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我国16-60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于2014年达到9.3亿的高峰,并长期保持在这样高的水平。由于处于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阶段性、地区性、群体性的高失业以及灵活就业现象将长期存在。“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形势更为严峻,就业压力更大,主要表现为:

(一)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长期存在。

从总体上看,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十分突出,劳动力供给总量远远大于需求总量的基本格局将长期存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统计,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达到8.3亿人。在城镇,需要就业的人数达2400万人,其中包括每年新成长劳动力大约1000多万人。按照现有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计算,每年新增就业岗位数约为800万个,加上自然减员腾出的岗位,城镇就业岗位约1100万个。可见,城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缺口仍然维持在1300万人左右。在农村,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目前大约有近2亿人富余劳动力存量;加上因为退耕还林、项目建设征地而失地的农民和新成长的劳动力,我国农村劳动力每年以1300万人的速度递增。这些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均需要转移到城镇就业。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城镇就业形势异常严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2009年6月15日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2)》指出,2009年企业生产、收缩财政现象仍将持续,全年新增就业岗位与往年相比将大幅减少。据对五省15个企业的持续监测,自2009年3月底,企业就业岗位减幅达5.3%。劳动部3月份的统计数据表明,尚有1100万农民工未实现就业。今年大学毕业生达600万人,另有历年来毕业但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100万人。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工失业、大学生毕业就业难问题更加突出,城镇实际失业率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二) 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

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加速调整时期,当前就业的结构性矛盾表现得尤其突出。

1.劳动力供大于求与技能人才相对不足的矛盾。一方面,从总体上看,劳动力供给的总量远远大于需求总量;但另一方面,各类技能人才尤其是需求量最多的技工人才却严重短缺。一些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而一些新兴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才又供不应求。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现代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高技术行业等企业对劳动者的技能素质要求逐步提高。而大量劳动者特别是首次外出求职的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职业技能水平偏低,难以满足企业岗位要求,导致这些行业所需人员供不应求。根据2009年8月21日的南方日报报道,今年6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中,技工的需求比重上升至63.68%,技工的求人倍率①为1.37,今年以来缺口数达75.4万人次;而同期普工的求人倍率为0.74,市场普工供过于求达72.7万人次。

2.第二产业用工需求不足与第三产业人才供不应求的矛盾。2009年在上半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上,第三产业用工需求比重由2月的48.79%上升到6月的50.89%;同期第二产业的用工需求比重下降1.6%。上半年91.4万城镇新增就业中,约54%集中在第三产业就业,比第二产业多出约7万人。但与其他国家相比,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偏低,就业人数比例不到30%,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40%的水平。第三产业是吸纳就业的主要产业,其就业比重偏低,意味着对增加就业岗位的贡献就少。

从长远看,我国城乡就业还存在三对值得关注的结构性矛盾。一是城乡矛盾,农村有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因文化水平、技术素质偏低而就业困难,而城市特别是一些工业发达的大城市则劳动力供应相对不足;二是地区矛盾,部分资源型城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压力较大,而东部沿海地区则普遍缺乏劳动力;三是企业矛盾,大型企业富余劳动力多,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普遍人才不足。

二、统筹城乡就业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统筹城乡就业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所谓统筹城乡就业,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的要求,在搞好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从体制、政策和工作体系入手,建设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

(一)统筹城乡就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之首是统筹城乡发展,而统筹城乡就业则是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突破口。发展离不开人,要发展,必须充分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人这个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得到合理的配置。我国现行城乡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人为地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使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不能与生产资料有效结合而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限制了发展。因此,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首先必须统筹城乡之间的劳动就业。

(二)统筹城乡就业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制度创新。

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城乡就业是对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变革,是一种制度创新。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一系列就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造成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距。统筹城乡就业就是要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用行政手段将劳动力人为地分割成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本地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的就业管理体制,取消地域、户籍、行业等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性政策,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让所有劳动力都能够自主地选择职业和工作地点,在城乡间、区域间和行业间自由、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的自由公平竞争,并逐步建立起与此相适应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三)统筹城乡就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就社会整体而言,人与人之间能否和谐相处,贫富差距则是最为关键的因素。根据2004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我国的基尼系数②为0.47。从全国来看,贫富差距较大,但城乡内部贫富差距并不大,而城乡之间的差距非常大,“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这是城乡贫富差距的生动写照。农业部的统计资料表明:2007年我国城乡收入比高达3.33:1,收入绝对差距接近1万元。2008年我国城乡收入比是3.31:1,假如考虑到可比性的因素,城乡收入差距大约在4―6倍左右③。因此,缩小贫富差距关键是要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就业是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农民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是当前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近年来农民收入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一个重要因素是外出务工和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民的非农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四)统筹城乡就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

统筹城乡就业不仅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发育要素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和政策限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机制,使城乡共同增强发展能力,共同提高发展水平,共同分享发展成果。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着力培育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特别是培育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民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

三、统筹城乡就业的对策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就业压力,要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大就业工作力度,统筹城乡就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调整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

(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切实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2010年10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充分就业。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加快实施积极的就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再就业,推出了一系列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我国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就业总量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4200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已控制在4.3%以内。党的十七大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调动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就业再就业。

2.实施有利于就业的配套政策。加强财政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千方百计创造就业机会。一要继续加大就业资金的投入,努力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二要充分利用税收等宏观经济政策的杠杆作用,在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时,优先考虑其对就业的影响和效应。三是在制订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以及安排产业结构、主要产业布局、重大项目时,要优先考虑对就业的影响。四要改革不利于就业的相关政策、制度。重点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解决长期在城镇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限制性规定。

3.逐步推进积极就业政策向乡镇和农村延伸。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就业问题,就要把积极的就业政策延伸到农村地区和所有劳动者。统筹城乡就业,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不仅要促进2亿多农民工稳定就业,还要促进每年近千万农村新增劳动力就业以及大量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加强统筹城乡就业的体系制度建设。

统筹城乡就业,需要有一系列的体系、制度作为保障。当前急需加快“三个体系,两个制度”的建设。

1.完善管理城乡就业的组织体系。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由人事局、工会、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乡镇职业介绍所等单位组成的管理城乡就业的组织体系,统筹规划和管理城乡就业工作。

2.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分割十分严重,农民进城就业壁垒重重,对缓解短期劳动力供给局部短缺矛盾极为不利。为此,要按照十七大报告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构建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有效机制,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

3.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要结合工作实际,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形式多样的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的有效服务。一是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在乡镇、村逐步建立起信息员队伍,加强供求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为劳动者及时提供就业信息;通过定期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面对面的招聘洽谈,提高职业介绍的成功率。二是加强就业指导服务。针对部分劳动者择业观念陈旧、缺乏求职经验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及跟踪服务就业,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4.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一要完善就业登记制度。凡在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人均可到街道或乡镇职业介绍所进行就业登记。二是实行劳动力招聘备案制度。用人单位招聘劳动力,应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到单位所在地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招聘备案手续。三是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制度。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劳动执法监督,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重点监督劳动合同、最低工资的执行情况,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逐步解决农民工的户口问题。要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条件。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

5.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一要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行为,认真实施工时、休息休假、最低工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标准。二是建立健全就业与再就业援助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建立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与再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三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统计制度、就业和失业的评估制度、失业预警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三)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

坚持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互动,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

1.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保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既要注重发展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又要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总量和利用劳动力资源的经济产业和形态,通过经济增长拉动就业增加。优先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新兴产业,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产业结构体系,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尽可能多地增加就业岗位。在增加各要素投入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经济增长,将人口包袱变为人力资源财富。

2.加快发展服务业。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调整税费和土地、水、电等要素价格政策,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大力发展生产业和生活业,积极发展旅游业。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3.重点发展民营经济。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实现就业最广泛的渠道,在民营企业就业的人数占全国就业人数的75%。据测算,在我国,1个个体户至少可提供2个就业机会,1家私营企业可提供13个就业机会。因此,政府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突出困难、提高自身素质、开拓市场空间,为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较多的民营企业,政府应在税收、信贷、毕业生落户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4.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做好产业承接,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贺州市而言,既是加速本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有利于增加本市的就业岗位,使城乡劳动力在本市内实现就业。

5.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农村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积极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农民家庭大户企业招用农村富余劳动力。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

1.落实职业教育培训经费。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足够的经费用于普通劳动者培训,使财政政策真正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要逐步把对城镇失业人员在就业和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到农村富余劳动力身上。

2.建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以县、区职业技术学校为骨干和依托,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为城乡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提供有效服务,不断提高劳动力的职业技能素质。同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起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

3.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按照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提供的岗位需求,开发相应的培训项目,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增强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创业能力、择业能力、岗位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使劳动者素质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对已经就业的劳动者,要指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向,结合岗位要求进一步开展相应的培训,提高他们就业的稳定性。

4.加强就业观念教育,转变劳动者的就业观念。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就业的方针、政策,促进广大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传统的观念认为,实现就业就是到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上班。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曾经是城镇劳动者就业的主阵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最多时就业8000万人,现在不到3000万人;集体经济从最多的5700多万人减少到现在的600万人。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越来越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要通过就业观念教育,使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摆正心态,及时转变就业观念,意识到城乡基层就业是大方向,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是主渠道,把目光更多放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上。使劳动者主动适应劳务派遣、家政服务、承揽大公司的外包业务等多种灵活就业方式,或实现就业,或组建公司去创业。

(五)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扩大就业,一方面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鼓励开展各种类型的创业活动,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减弱。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经济增长吸纳劳动力的作用有所减弱。我国GDP每增长1%,改革开放初期能带来240万个就业岗位,上个世纪90年代能带来120万左右的就业岗位;但是现在只能带来70-80万就业岗位。因此,仅仅依靠发展经济来扩大就业是不够的,必须以创业带动就业,形成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2.创业具有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劳动者创业不但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还可以通过合伙创业、组建公司等方式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创业主体。劳动保障部门近年来组织创业培训的实践证明,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下,1个人创业一般可以带动5个人实现就业。

3.我国劳动者普遍缺乏创业精神。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普查,我国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量只有2.5个,比一般发展中国家还少22-27个。企业数量少,就业的容量当然也就小。企业少与我国劳动者普遍缺乏创业精神有关。不论是学有所长的大学毕业生,还是转移到城市就业的农民工,多数人都是希望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很少有人主动去创业。教育部的统计表明,2005年只有0.4%本科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北京作为全国的“人才大本营”,在2006年17.5万名高校毕业生中,仅有146人选择自主创业,不到毕业生总数的0.1%。这表明我国新成长劳动力的创业精神还很不适应扩大就业的要求,必须鼓励全体社会劳动者大胆创业。

4.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创业。为了调动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政府要从鼓励劳动者创业出发,落实《就业促进法》对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的规定,在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经营场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给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方便,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和风险,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要加快制定面向全体城乡创业者的优惠政策,扩大扶持创业的范围。

5.加强创业培训,提高创业的成功率。把创业培训作为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培训的方式,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努力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注释:

①求人倍率是一个经济指标,指职位空缺数与求职者数之比,该值为1时市场达到供需平衡;小于1时说明很多人找不到工作;大于1时说明一些公司招聘不到人。

②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

③数据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于2009年6月15日的《城市蓝皮书》。

参考文献

[1]我省市场求人倍率上升至6月的1.01 技工人才成为“香饽饽”[N].南方日报(网络版),2009-08-21.

[2]潘家华,牛凤瑞.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2)[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6.

[3]中国青年报.2009-4-25.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小城镇战略 统筹城乡 城市经济圈

一、小城镇不足以承担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任

1、传统小城镇战略的历史局限性――小城镇无力改变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1)小城镇无力打破农村人才缺乏的累积性恶性循环。刘易斯认为,在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传统的农业部门缺乏资本投入,人口增长迅速,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极低,一部分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为零甚至为负数,在这种条件下现代工业部门在现行一个固定工资水平上能够得到它所需要的任何数量的劳动力。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基本符合刘易斯模型。小城镇和农村,由于非农产业数量、规模有限,发展第三产业的空间很小,新创造的就业岗位十分有限,这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空间转移的主要因素。流向城市的劳动力大多数是文化水平较高或是有一技之长,是农村中的精英。农村高文化素质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使文化素质本来就低的农业劳动力整体素质进一步下降,制约了农村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新技术的传播和扩散,进一步降低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反过来,农村收入水平的下降,城乡收入水平的拉大,会促进新一轮的人才流失,最终会使农村地区陷入人才缺乏的恶性循环。

(2)小城镇无力打破农村资本短缺的低水平陷阱。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Q=ALαKβ,其中,0

(3)小城镇无力扭转生产技术的梯度分工。梯度转移理论,源于弗农提出的工业生产生命周期阶段理论。该理论认为,工业各部门及各种工业产品,都处于生命周期的不同发展阶段,即经历创新、发展、成熟、衰退等四个阶段。区域经济学家将这一理论引入到区域经济学中,便产生了区域经济发展梯度转移理论。该理论认为,创新活动是决定区域发展梯度层次的决定性因素,而创新活动大都发生在高梯度地区。随着时间的推移及生命周期阶段的变化,生产活动逐渐从高梯度地区向低梯度地区转移,而这种梯度转移过程主要是通过多层次的城市系统扩展开的。城市很明显处于技术创新的高梯度地区,广大小城镇和农村处于技术创新的低梯度地区。处于技术创新高梯度的城市,主要从事附加价值较高的产业和产品的生产,而处于技术创新低梯度的城市,只能从事附加价值较低的产业和产品的生产。打破技术和产业梯度转移规律,需要内力和外力的结合。广大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内力、外力有限,无力打破技术的低梯度分布。

2、小城镇战略的现实制约性――小城镇不足以承担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任

(1)小城镇吸纳剩余劳动力的制约性。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规模正呈逐年增长态势,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目的是城市而不是小城镇。对中国这样一个疆域辽阔、区域差异十分显著的国家来说,要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仅有小城镇发展是远远不够。在统筹地区协调发展中,小城镇不足以承担消除城乡差别的任务。

(2)小城镇规模经济的有限性。产业向城市聚集的原因在于城市所带来的集聚经济和规模经济。我国星罗旗布的小城镇,由于规模太小,达不到大城市的集聚效益、规模效益和投资效益,达不到企业投资所要求的起码临界值。

(3)小城镇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性。城市化过程,是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也是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改善的过程。小城镇模式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集中表现在:它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中的联系效率。如乡镇企业分散布局,村村点火、处处冒烟,这种聚集障碍,使资源不能合理流动,不能有效发挥协作效应和分工效应,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承担不起统筹城乡发展的重任。

(4)小城镇环境补偿能力外部不经济性。由于受到分散型、粗放式的小城镇化发展模式影响,我国许多小城镇以产值、数量、速度为经济突进目标,表现为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质量等。小城镇的这种粗放型发展模式,使企业只关注内部经济效益,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等外部不经济现象漠不关心,这种发展给我们的环境补偿能力造成了特有的压力。

二、城市具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明显优势

城市不仅是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地,更是先进文化、发明创造、高等教育等的发源地。城市具有更大的规模经济和聚集效应,更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更高的资本回报率,更先进文明的生活方式,对农村区域经济有很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目前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首都三大城市圈以及我国各种大中城市已经成为提升我国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强劲动力。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关系改善,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将日益凸显。

城市化本质是城市文明取代乡村文明,是城市现代化工业部门改造农村落后农业部门的过程。城市作为区域的发展中心,在城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承担着重大使命。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带动的作用,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城市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统筹城乡发展。

第一,中心带动方式。城市是现代经济发展中心、市场运行中心、科教文化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交通通信中心、社会活动中心,完全有条件通过发挥多种中心的作用,带动周边农村的发展。这种中心通过为农村提供经济要素,调节经济活动,指导生产经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如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对周边农村的带动作用。

第二,枢纽辐射方式。城市是各种网络的枢纽,农村是网络的延伸,城市通过枢纽向周边农村辐射,提供各种服务,输出各种商品,满足农村需要。为此,城市就必须强化枢纽,并以自身的为龙头,支持各种网络建设,完善交通、科技、信息、社会服务网络建设,提高网络联系程度和功能,从而通过网络服务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如西部省会城市对周边农村辐射等。

第三,建设示范方式。城市在经济活动、城市建设、市场消费、科技文化、人的发展等各方面对广大小城镇、农村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示范引导效应,对于带动农村发展,对于改造农村生活方式,提高社会生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

第四,市带县发展方式。施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我们可以充分发挥我国市管县、市带县的行政管理优势,使之成为城市通过县带动农村发展的一种有效方式。

三、新世纪以城市为主导,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及现实举措

1、新世纪统筹城乡发展要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平等原则,即要确保城乡地位的平等性。城市和乡村只是地域上的不同,城乡居民只有分工上的差异,而不存在社会地位上的高低,公民待遇上的优劣。因而走城乡统筹的城市化道路,必须取消城乡间长期存在的种种不平等,保障城乡居民一律享受国民待遇,拥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和发展机会,使城市和乡村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

二是开放原则,即要确保城乡资源的开放性。城乡统筹发展,有赖于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走城乡统筹的城市化道路,必将致力于打破城乡界限,消除城乡分割,推动城乡劳动力自由迁徙,各种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最终实现资源要素在城乡更广阔的空间范围内优化配置。

三是互补原则,即要确保城乡产业发展的互补性。城乡作为两个不同空间的经济体,由于先天自然禀赋及后天经济社会传统不同形成的差异,具有各自资源的相对优势。根据城乡优势互补原则,从城乡两个层次统筹考虑产业结构和地域结构,形成既有分工又有联系,优势叠加、劣势互补、产业协调的区域综合经济体。

四是协调原则,即要确保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在坚持城乡平等地位的基础上,通过城乡开放互通、互补互促机制的作用,协调好城乡产业关系、城乡资源流动和配置关系、城乡居民权利义务关系、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关系,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农民与市民的差距,实现城乡共同进步。

2、新世纪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举措

(1)城乡空间一体化。首先是加强城乡空间布局的总体规划。将城市中心与周围乡镇及乡村居民点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编制城乡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城市人口、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最终建立一个城乡相互配套、衔接,管理有序、落实到位的规划体系。其次,空间一体化的实现有赖于快捷畅通的联系渠道和联建共享的基础设施。因此,城乡交通、通信等区域性基础设施必须先行规划和建设,尽快形成内外衔接、城乡互通、方便快捷的交通通信网络,从而保证城乡生产活动联系的密切性、城乡居民远距离就业以及乡村居民生活消费行为的便利性。

(2)城乡市场一体化。市场是生产要素、中间产品和最终消费品流通、配置、交换的主要途径和载体。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经济自由”,重要的一条就是废除旧有的城乡二元化的市场管理手段,统一乡村市场与城市市场。首先,要消除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各种体制性政策,营造城乡一体化的要素市场。其次,实现城乡产品市场的一体化,主要是破除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增强城乡市场的联系。如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市的展销市场、中小城镇的专业市场、乡村的农贸市场间的纵向联系,使城乡市场系统由孤立的市场区向相互依赖且等级多样的一体化网络系统转变。

(3)城乡产业结构一体化。根据城市和农村的不同要求和发展优势,合理分工,互促共进。中心城市作为区域的发展极,重点应发展金融、贸易、信息、服务、文化和教育等第三产业;中小城镇以生产为主,充当中心城市向农村扩散经济技术能量的中介和农村向城市集聚各种要素的节点;农村以规模化、联片种植的农业生产支撑大中小城市对资源和要素的需求,获取农业经营的规模效益和城市化发展的整体效益。

(4)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从当前城乡发展的综合情况判断,失衡现象仍然突出,农业依旧是弱质产业,农民依旧是弱势群体,农村依旧是落后地区。长此下去,城乡不协调的发展会演化为互相牵制的恶性循环,最终影响全面小康建设及现代化进程。因而需尽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财政、金融、税收体制上采取突破性大举措,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农民与市民的差距。

【参考文献】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3篇

一、2004年厦门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情况

2004年厦门市按照“优化本岛、拓展海湾、扩充腹地、联动发展”的海湾型城市战略部署,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

(一)政策制定

一是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从创新农村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机制、农业产业化发展机制、农村城市化工作机制、多元化农村发展投入机制、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农业农村服务机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机制、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机制、农村“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机制等十个方面提出要求。

二是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机制。开创全省先河,制定出台了《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按照“行政推动、政策引导、农民参保、财政补贴”的原则,采取多档选择、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并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障体系并轨运行。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厦门岛内进行试点。

三是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台地方性法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农民纳入低保,使低保工作法制化,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同时,采取“政府政策主导、财政资金引导、农户量力而出、商业保险介入”的办法,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参保人数达49.7万人,覆盖率由2003年的51.1%上升到2004年的80.6%,居全国前列。

(二)发展规划

一是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围绕构筑海湾型城市这个目标,把全市1565平方公里纳入了海湾型城市这个总体框架进行规划,进行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修编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十一五”编制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各区的分区规划,全面地统筹安排城乡布局、产业分工、功能区划。

二是做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如何统筹城乡建设,正确处理好农业保护和城市建设的关系,积极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开展了《厦门市农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和《厦门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制定今后全市农业发展战略及相应的农业功能分区和定位,切实有效地指导农业投资、产业布局与村镇建设。

(三)项目投入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投资进一步向岛外和农村倾斜。2004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4.6亿元,其中岛外136.9亿元,增长56.6%,占全市的45%,同比提高9个百分点,这也是厦门历史上对岛外和农村地区投入力度最大的一年。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岛外基础设施完成投资35.82亿元,增长1.34倍,建成了一批岛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16.8亿元,增长22.6%。由市、区政府和市水务集团共同投资2.5亿元,全面启动农村自来水进村入户工程建设,2004年完成投资1.6亿元,完成了101个行政村439个自然村主次干管工程。为鼓励农民使用自来水,市政府还专门制定优惠水价,每吨水费比城市低0.5元。去年市里还把公共客运交通体系延伸到各行政村,解决广大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二是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岛外完成社会事业投资8.50亿元,增长1.2倍。为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到2007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共4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共确定改造建设项目163个。这些项目的建成,将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教育和卫生条件。

三是加大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投入。积极推进农业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建成10个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5个畜禽生产基地、5个水产养殖基地和1.45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市区两级共安排专项资金3500万元,用于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的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400万元,用于加固工程、防护林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向海沧、翔安区提供总额为2.1亿元和1.2亿元的“三农”贷款,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户创业基础建设。

二、今后工作重点

厦门市统筹城乡发展已经破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统筹城乡的进一步深入,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农民增收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与社会事业建设任务还很艰巨。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城乡统一制度,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三农”的发展,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要保持稳定,狠抓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还要根据厦门市“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以及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保障和教育制度,建构起能够覆盖全体公民的公共保障和教育网络,凡是城市居民享有的各种保障和教育待遇,要创造条件,让农民也应同样享有。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制度。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纳入各级财政负担的范围,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财政新增的相当一部分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开支用于农村。

(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投资将进一步向岛外(农村)倾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5年筛选提出的市重点建设项目70项(含87个单项工程),年度投资138亿元以上,其中安排岛外项目28项,年度投资90亿元,占全部重点项目投资的65%。预计2005年岛外固定资产投资投入占全市的比重,将在去年45%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将超过岛内达到50%以上。

(三)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城乡协调进步

1.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抓好二批已下达的尚未完工的136个项目建设。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村卫生院职能转型,基本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体系,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和新发传染病的快速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水平。

2.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认真做好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试点工作,争取尽早在岛外推开。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巩固和提高农村基本合作医疗参保率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农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因病返贫的问题。全面启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进入保障范围。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基本学习费用保障制度,确保农村贫困学生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1.加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一批在《厦门市农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内农业生产用地内,以农村“六小工程”为重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和基本农田水利项目建设。

2.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积极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扩大订单规模和范围,规范订单合同行为,力争全年订单面积新增2万亩,达到14万亩。推进生态风景、绿色通道、沿海防护、绿色海岸和林分改造等林业五大生态工程建设,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3.加强防灾减害能力建设。做好岛外各区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实施一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项目。重点做好海堤除险加固工程等建设,建设涵盖所有小(二)型水库的区级洪水预警系统和重要防洪工程远程监控系统,水利防洪防汛远程预警系统建设监测系统、水库防汛公路、防火便道和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新一代多普勒气象雷达的作用,建立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预警预防机制,制订和完善各种防灾减灾预案。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城乡统筹  协调发展  方式  途径

城乡二元结构及发展失衡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典型特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落后的局面仍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之间的结构性失衡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近年来有扩大之势。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治国方略。笔者认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应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城市辐射、反哺农村是目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形式。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城市经济陷入困难时期,开展的上山下乡运动,大约有2000万的城镇“知青”来到农村,热情朴实的广大农民群众张开臂膀,象欢迎亲人一样欢迎他们,帮助他们度过那段艰难的日子,那时是农村对城市的支持,虽然后来这些“知青”大多返城了,但农民的无私付出决不是一句“谢谢你给我的爱,伴我度过那个年代”所能回报的。如今,城市有能力有义务反哺农村,我们应该尽早实现由过去农村支持城市向城市反哺农村转变,在规划、交通、社保、经济、户籍、就业等方面打造城乡平等对接、良性互动的平台。

一、用“五个统筹”的指导思想,构建城乡“大规划”体系

我国现行的城乡地域是以城市建成区为标准进行分界的,城市建成区覆盖的范围是城市,其它区域为乡村。《城市规划法》基本上保证了城市的合理有序发展,村镇建设活动,则由乡镇依据村镇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比较,两者的规范性、执行力度等差距大,加上乡镇的规划管理粗放,资金、人员明显不足,使城乡出现明显的落差,造成了如基础设施落后、建设布局不合理、资源的协调利用难等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对城乡协调发展极为不利。

城市与乡村统筹发展是一种互动的发展关系,城市和农村本来就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个整体,要使城乡最大限度地相互协调,需要通过合理的城乡规划来实现。城乡空间布局的一体化、协调发展,需要规划先行,需要规划工作者从更高的层面、更宽的视野来考虑城乡规划的整体性。目前,国家加大了村镇规划的编制力度,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完善村镇规划,这正是从“大规划”着眼,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们要抓住三年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契机,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乡村规划纳入城市规划总盘子,形成区域内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一个力度抓落实,要逐渐形成城市与乡村一盘棋格局。所以说,要用“五个统筹”的指导思想,构建城乡“大规划”体系,用规划把城市与乡村有机衔接起来,是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前提。城乡“大规划”,是以规划工作为载体和抓手,通过对城乡空间布局、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资源利用等诸多要素,实施综合部署和有效管理,因此,要充分考虑近期与远期、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等关系,围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编制城乡一体化“大规划”。

各村镇也应依据上一层次的总体规划及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各自的总体规划及建设规划,从而建立一套完善的、自上而下的规划体系。

编制城乡“大规划”,思想上要坚持与时俱进,树立起城乡并重,破除二元结构的旧观念,解决城乡规划分隔问题,将城乡规划作为宏观调控、协调城乡发展的手段,利用村庄规划、移民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完善城乡一体空间结构体系。实际工作中要从“大规划”出发,重点抓好村镇规划体系的编制,对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进行统筹安排,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公用设施资源城乡共享。

二、以一体化交通为目标,构建城乡“大交通”网络

我国对交通建设一直是比较重视的,上世纪50年代就明确交通是“两个先行”之一,相当长时期内,在公路建设上我们的投入是非常大的,但主要是用于城际间和全国性的交通干道上。随着城乡关联性越来越强,城乡交通问题越来越突出,交通作为城乡统筹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发挥着联系城乡的重要作用,交通问题没有解决好,城乡就不可能协调发展。乡村交通,包括它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若在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跟不上城市交通的发展,将严重影响着乡村人的生活质量、人员结构调整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近些年来,农村交通的确有所发展,但没有综合上的整体发展,仍未形成一个综合体系,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大农村路网建设力度,构建起城乡“大交通”。

一是加大乡村路网建设,加强城乡人、物流动。事实证明,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它的内外交通也都比较发达,因此乡村道路建设是各项基础设施的重中之重,针对我省特殊地理环境,道路建设需因地制宜,或新建、或拓宽、或改造,无论哪种都要朔本求源,着眼统筹城乡,最终达到城乡交通体系完善,交通负荷均匀,路网密度合理。

二是以一体化交通为目标,大力实施公交进村。一体化交通和公交优先是近百年来中外反复证实并推崇的交通可持续发展战略。我们应以城市为中心,以乡村特别是山区为重点,按照“市场化经营,公交化营运,福利化票价”的原则,实现村村通公交,缩短城市与乡村的时间距离,加快城市与乡村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流转及资源整合,强化城市的辐射和集聚作用,促进城市要素和乡村资源互为流动。

三、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城乡“大社保”体系

城乡“大社保”是抓住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体制根基,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现象,实现城乡体制、城乡居民地位和待遇的平等和统一。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制度体系,必须建立以乡村养老保险为重点,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优抚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大社保”体系。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种国家重点工程大面积征地,失地农民越来越多,且就业困难,失地又无业的农民没有生活保障,就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当前应当抓紧在农村建立起三种社会化保障制度。一是建立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建立起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交社保金,年老时领取养老金,对于无交费能力的农民,城市政府应当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集中帮助解决农村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无交费能力的问题;二是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低保覆盖的人群主要是城镇居民,广大农村大量的贫困群众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纳入低保范围,城市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调整保障对象范围和保障标准,做到“符合标准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个不保”。同时对低保户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照顾,形成全方位的救助格局;三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首先是确定参保对象,其次是规定基金征缴数额和征缴方式,采取“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的办法,建立起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并把基金委托给商业基金公司专业化、商业化管理。

四、发展乡村经济,建立城乡“大经济”框架

城乡“大经济”就是打破城乡分隔的观念,逐步在体制和政策上达到城乡统筹,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富了,“三农”问题才能得到解决,才能真正使城乡形成良性循环,最终使农村居民达到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

一是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过去城市、农村隔离的封闭状态,使资源要素能够在城市和乡村较好的流动与自由组合,从而实现城乡在产业上的协调发展。发展乡镇企业要象发展城市园区工业一样,以招商引资和利用民间资金为统揽,以乡镇企业集中发展区为载体,以培养特色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来增强乡村的经济实力。

二是承接城市产业辐射。统筹城乡,城市反哺农村最主要的方式是积极推进城市工业结构调整,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扩大产业辐射能力,同时搞好农业产品的二次开发,做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拉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产业集约化、多元化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是农业、农村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我省是农业大省,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主要表现为种植业由过去产量政策向质量政策调整,养殖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由自养自给向规模化、产业化调整,农村外部向农村内部结构调整等,积极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扶优扶强农业骨干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结构的调整和规模、效益的进一步提高,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动二、三产业在乡村的发展,逐步形成一、二、三产业之间在乡村的合理分布。

四是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方式。土地是农民千百年来的依靠,但农民对土地的经营仅满足于口粮和日常生活补贴。改革开放以来,土地作为资本已经体现了它应有的价值,特别是在城市,土地成了重要资源,同样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国家土地与集体土地存在很大差异。目前农村的存量建设用地不能进入一、二级土地市场,制约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在我省目前经济欠发达、城镇建设尚落后的情况下,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作股参与小城镇建设,建立乡村土地招拍挂制度,促进乡村土地流转,不但可以有效解决小城镇建设资金不足问题而且可以推进我省小城镇建设。目前广东试行农村土地和集体资产权“土地股权制”,是对乡村土地新的探索。

五、改革城乡户籍,建立城乡“大户籍”制度

户籍改革的目的不是取消户籍制度,而是消除城乡“户籍墙”,是城乡之间一次利益和资源的重新分配,是部门之间的一次权利重组,通过改革使城乡居民在劳动、教育、就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首先,要全面改革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淡化户籍制度的“福利化”色彩。事实上,农民进城不仅不会减少就业总量,反而会增加就业机会,并不是有了就业机会再进行人口迁移流动,而是人口的迁移流动和集中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可以促进城镇就业人员优胜劣汰,可以促进人力资源效益最大化。因此,要实行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和乡镇集中居住的制度,引导农民流向城镇,真正使农民向市民转变。一方面可以使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高效农业、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人口向城市有序转移,提高城市资源的共享度,更好发挥和强化城市的凝聚效益和规模效益。

其次,要创造平等就业的良好环境。我省是劳动力输出大省,多数劳动力在兄弟省市务工,证明我省的进城务工制度还不完善,很多制度和措施还不同程度的制约着农民进城务工,政府应该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一些限制和歧视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构建城乡统筹就业管理制度,建立城镇与乡村、本地与外地劳动者平等就业机制,建立农民与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制度,提高农民进城就业的竞争力,还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动员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农民工。通过各种宣传,改变“农民进城抢城里人的饭碗”的片面认识,使城乡劳动者拥有平等就业机会。

三是建立城乡居民共享国民教育机制。一方面把农村基础教育费用列入城市政府财政预算,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另一方面,取消农民工子弟赞助费、择校费,建立“零门槛”教育体制,让每一个农村儿童和青少年享有平等享受教育的机会。

六、严格各项管理,建立城乡“大管理”机制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5篇

这次全县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工作会议,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去年全县农业农村、城市建设与管理、集镇及中心村建设、绿化造林及城镇绿化、建筑业、服务业、文明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各项任务,动员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群,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双倍”目标的早日实现而努力奋斗。刚才,季书记、符书记、苏书记、张县长分别就有关工作作了报告,有关部门作了发言,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是党的十六大着眼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提出的一个重大发展思路和战略举措。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坚持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城市与农村,在推动城市社会加快发展的同时,通过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建立健全以城带乡机制,优化各种社会资源在城乡间的配置,带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坚持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等关系,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适应,把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城乡的产业发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建设,促进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各个环节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形成农村支撑城市、城市促进农村的生态环境优化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促进城市的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的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的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让所有农民共享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带来的利益。落实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无论是对于推动城乡经济持续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实现全社会文明进步和长治久安,还是对于促进整个县域经济倍增发展,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可以说,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既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课题,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既是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方略,也是推进城市乃至全局工作的根本大计;既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

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围绕“双倍”目标,高度重视城乡协调发展,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县农业农村、城市建设、三产建筑、文明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新的一年,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仍然是我们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必须适应当前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统一规划,充分发挥城镇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镇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在大力发展工业主体经济,加速工业化进程的同时,紧紧把握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⒈加快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谈不上城乡协调发展,就没有全面的小康。我们不能因为强调工业主体经济就放松“三农”工作,不能因为全面免征农业税就忽视“三农”问题。如果“三农”工作搞不好,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就无法得到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将成为空谈。今年中央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土地产出和资源利用、农产品加工转化和市场开拓、农业综合支持和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我们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跳出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思维方式,以工业化思维抓农业,以项目推进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以全民创业推进农村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目标。要高强度实施农业项目招商引资。组织各镇和有关部门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开展农业项目招商,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培植—个投入在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年内要新增—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要研究国家、省、市有关扶持农业的政策措施,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有针对地包装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嫁接农业产业化项目。要大力度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富裕农民,必先减少农民。要多渠道搞好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用—年时间,使全县农村劳动力轮训一遍。要在满足县内企业用工的同时,多层次组织对外劳务输出,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要全力打造农业品牌。在畜牧业上,要叫响方圆禽业公司“盐阜”牌草鸡品牌,争创省、市名牌产品。在种植业上,要积极扩大“建麦号”饼干小麦种植面积,强化市场运作,提高种植户的经济效益。同时要精心包装,认真运作,努力形成建湖自己的绿色大米品牌,为农民争取更多的实惠。在水产业上,要认真研究,积极谋划,加大九龙口螃蟹的宣传推介和包装力度,使其成为苏北地区的知名品牌。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闸站桥涵等水利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全面提高整体防洪能力。继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突出抓好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嫁接农业产业化项目,改造中低产田。加快林业发展步伐,重点实施平原绿化、绿色通道等林业生态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强化灾害性、关键时期天气预警预报服务。要高度重视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完善。加快土地流转,进一步完善二轮承包工作,引导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大力发展村级经济,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增加村级积累。要引入市场化手段,加快水利设施和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村集体经济和农户的“双赢”。积极探索化解村级债务的新举措、新方法,确保上年新增债务全部化解,无新增债务的化解。要按照“民办、民管、民收益”的要求,多层次、多门类、多成份、多形式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配强“领头雁”,加大“三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村级正常运转。

⒉加快城镇及中心村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

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加快城市化进程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切入点,是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运行的重大举措。推进城市化进程,既要谋划县城的做大做强,又要考虑镇村的发展;既要搞好市容市貌,又要优化城乡产业布局;既要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又要推进以道路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突出规划的龙头作用。树立大规划理念,突出前瞻性、综合性和权威性,从城乡资源的合理利用出发,在高起点上规划,把劳动力转移、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放在一起进行考虑,真正用产业聚集和城乡互动来支撑和推动城市的发展。要坚持以规划统揽城乡建设。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建设水乡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尽快完善县城第四轮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规划体系,搞好方案的深化和细化,科学地编制好各项专业性、控制性、修建性详规,抓好规划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居民的规划意识。高度重视镇村规划,加快城乡整体规划的对接和实施,在完善城镇规划体系的基础上,把规划延伸到村,抓好全县村庄布局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形成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三位一体”的城乡规划体系。中心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发展规划,要符合全面达小康的要求,充分体现地方个性特色、文化特色,融田园风光、人文景观和现代文明于一体。要搞好交通干道沿线的规划与建设,迅速改变落后面貌。要加快县城建设步伐。重点突出规划、绿化、亮化、美化四个水平的提高。继续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城市建设大投入态势,加快实施汇文西路及湖中路、向阳路改造和城市防洪、污水处理等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着力提高单体建筑物的个性化特色,丰富文化内涵,切实抓好金基东方广场、振亚广场、明星住宅小区等标志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拆迁行为,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章建设。大力推进县城绿化建设,重点实施建港沟风光带、东方御花园广场和向阳西路、明珠东路、东付路、经六路等绿化建设,提升绿化档次,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三项指标有较大幅度增长。精心打造“十里塘河十里胜景”,使其成为精品工程,成为建湖的标志,成为建湖的骄傲和自豪。继续完善人民路、湖中路、冠华路、滨河路等路段沿街建筑物的亮化设施,构建多层次的亮化体系。要搞活城市经营。坚持市场化运作,盘活城市资源。加强城市有形资产经营,继续加大城建土地招商力度,集中排出一批大宗地块对外公开招标拍卖,推进城市建设良性发展。开发利用城市无形资产,倾力打造和推介城市亮点,显化城市隐形资产价值。积极探索新型城建投融资机制,大力吸引民资、外资注入城市建设,努力实现城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要加强城市管理。加大城市管理创新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城管法制化进程,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责任及检查考核奖惩机制,着力构建城乡一体、部门联动的大城管格局。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充分展示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形象。要强化重点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深入开展“五个一”工程竞赛活动,着力提高重点中心镇的建设档次,扩大建设规模,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小城镇整体功能,以重点中心镇建设来推动全县小城镇的发展,力争城镇化率达。要加快农民新村、农民公寓的规划建设,农村新建住房一律到中心村,今年每镇至少有一个村先行试点,然后逐年推开,迅速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要按照清洁家园、秀美田园、优质水源、生活乐园的要求,搞好文明村庄创建工作,加快“生态镇”、“生态村”建设,全力推进改路、改水、改厕、改线和秸杆垃圾集中处理、村庄绿化等环境整治,努力建成一批环境优美、服务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切实改变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⒊加快服务业和建筑业的发展,推进全民创业、富民强县。版权所有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制造业升级的重要支撑,是完善城市功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塑造城市品牌以及满足消费需求的内在要求,是增加就业岗位、改善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要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开拓信息服务市场,培育信息服务业群体,发展信息咨询、网络增值等服务形式,建立全方位、多功能的信息服务体系。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实施电信宽带扩容、广电光纤联网等工程,抓紧构筑高速、宽带、智能化信息传输平台。要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依托产品资源优势、经纪人优势,吸纳民资外资建市场,引进和开发一批规模较大的三产项目,重点培植德容装饰城等服务业亮点。加快规划建设皮鞋、节能灯具等专业批发市场和家具家电、轻纺商贸、装饰装璜等专业营销市场,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加快铁路港口物流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铁、公、水联运优势,沿新长铁路建湖港口兴建农资、煤炭、建材和粮食饲料等专业市场。引导县内外流通企业,将经营触角向农村延伸,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要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稳步推进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发展社区服务、现代物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典当担保等新型服务业,打造服务品牌,努力培育具有较大规模、较强竞争力的连锁企业集团和大型物流企业。要大力发展旅游业。要明确定位,着力塑创旅游业特色,将我县建设成湿地生态旅游胜地、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加快以九龙口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使广大游客在建湖由走马观花“一刻游”向静心观赏“一日游”转变,由“景色怡人”向“景色留人”转变,推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建筑业是我县城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县国民经济发展中最直接的富民产业。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建筑业成为富民强县支柱产业,全力实现建筑业发展的新跨越。要加大组织推进力度。把建筑业纳入各镇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组织领导。大力实施“凤还巢”工程,把建筑能人、建筑小老板组织起来,形成建筑业发展的有效抓手。精心谋划全县建筑业发展方略,加强行业规划管理。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帮助和引导建安企业积极向发展前景广阔的沿海、沿江地区推进,向国家投资巨大的中西部地区推进,着力培植京津、沪宁线、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建筑市场,扩大外派劳务输出规模。要构建市场竞争优势。加快建筑行业多元发展步伐,重点开拓投资巨大的市政、路桥、电力、水利、环保、装饰、绿化等领域,重点扶持多元化发展施工企业,形成全方位经营格局。要加大装备投入,大力度培养人才,不断提升资质等级。要推进企业改革创新。按照市场化方向,对已改制企业,进一步深化内部配套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企业运行活力。加快建业建工集团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尽快改制到位。版权所有

⒋加快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县域综合竞争力的不断增强。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金字招牌和无形资产,是吸引外商投资的无声信誉。文明创建是推动城市发展,促进良好环境形成,提升城市对外形象的需要,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增强县域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抓手。城市文明程度不仅取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水平,更取决于市民的文明素质;要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建城与育人必须有机结合。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字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省级文明城、做现代建湖人”主题教育,继续搞好“现代建湖人”形象大讨论,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要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小区、文明镇、文明村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志愿者”、“送温暖”、“扶困助弱”、“希望工程”和“清洁家园、美化社区”活动,通过多种载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在参与中进行自我教育,得到自我提高。要搞好环境建设。继续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努力建设和完善一批绿化、卫生、文教、体育等环境设施,为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提供物质基础和条件。要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与打击等活动,彻底根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为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提供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

⒌加快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县创建步伐,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国家统计部门制定的小康标准,五个方面共项指标,其中人口数量直接影响前个指标的水平,而人口素质则直接关系到后个指标的高低。我们强调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必须讲人口,看人均,努力创造一流的人口环境。要进一步加强计生工作的领导。今年是我县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县的决战之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统筹协调发展的高度,健全计生工作责任机制,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动真碰硬地处理违反政策的人和事。强化部门协调动作,推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进一步造浓全社会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把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与增强村班子抓计生工作战斗力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打牢村级基础,提高合格村创建率。采取多种形式提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全社会形成计划生育工作不是“松了”而是“更紧”的工作氛围。扎实抓好后进村居的转化工作,责任人要包干重点村。要扎实抓好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综合治理婴儿出生性别比失控问题。要大力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切实转变育龄群众婚育观念。要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大计划生育投入,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造成的困难家庭实行救助,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6篇

1.1城乡间存在的差距

我国城乡差距主要是城乡政治差距、经济差距和社会差距。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出台的政策以优先发展城市为出发点,因此在资源配置上国家重点扶持城市经济,优先发展城市工业生产[3-4]。由于政策的偏导性,城市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忽略了农村的社会进步,农村与城市间的经济差距也由此拉开。经济资源和社会公共产品资源的不平衡加剧了城乡之间的社会与经济差距。城市拥有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良好的公共交通体系,先进的教育文化理念,这些系统的建立客观上拉大了城乡发展差距[5-6]。

1.2统筹城乡发展的含义

统筹城乡发展,就是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前提下,以城市工业经济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渐缩小城乡差距,以城带乡,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实现共同发展[7-8]。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关注的重点是城市与乡村的协调和均衡,侧重于城市与农村之间和谐与平衡。在建设新农村的指导下,城市与农村经济上的相互促进,能够加快农村的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协同发展战略的实现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城乡建设,以先进帮助落后,让城市拉动农村地区经济,促进城市与农村协调、均衡、共同发展。

1.3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意义

统筹城乡发展是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是在正确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矛盾、新挑战及新机遇的基础上,针对“三农”问题提出的,具有极强的时代性、创新性和针对性的治国方略,且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9]。平衡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建设一个繁荣、稳定的社会是目前摆在执政党面前最重要的任务。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实现均衡发展,为城市和农村建设一个均衡的发展环境,平衡城市化的内在要求、促进农村经济良性循环,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农村与城市经济发展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离不开城市的发展与促进,因此统筹城乡发展,不但能促进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更能反哺城市,为城市提供人力资源和原材料,实现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

2我国城乡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与快速发展的城市相比较,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问题日益显现。虽然我国城市化进程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农村人口仍然占总人口的大多数,城市与农村发展缺乏协调,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生产力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无法得到提高,显然也限制了国内市场的扩大[10]。农村发展的滞后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已成为影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大瓶颈。从经济发面看,我国乡镇企业规模总体偏小,经济实力和功能不强,中小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不足,这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距;广大农村地区资金匮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严重不足;城乡居民收入存在较大的差距,大宗消费群体集中于城市,广大农民没有享受到优惠资源所带来的利益以及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导致农村地区落后于城市。在就业方面,农民工待遇差,工作环境恶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干最苦最累的活,却无法享受应有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备,无法满足广大农民就医和社保需求[11]。此外,农村的教育资源匮乏,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远低于城市,使得农村人口整体素质偏低。农村教学设施落后,教学质量不高,导致农民思想落后,无法接受新知识和新思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都加大了城乡统筹的压力,阻碍了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开展[12]。

3统筹城乡发展的措施与方法

统筹城乡建设用工业经济来带动农业经济发展,通过城市发展拉动农村发展,从而实现城市与农村协调均衡和共同发展。

3.1加强教育投入,提高人文素养

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教育事业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整个社会未来的发展前途,统筹城乡发展与建设,最关键的是要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完善学校的硬件设施。只有提高了教学质量,培养出的学生才能为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社会才会不断向前发展。教育事业是一个国家的根本,一个国家公民的素质直接体现了这个国家的教育情况,提高了教学质量,就提高了公民的道德素养,也就提高了国家的整体实力。与此同时,要加强乡镇居民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养,不断加强文化建设,加强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提高人们的文化程度,丰富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大力倡导做个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3.2加强政策引导,增加乡镇资金投入

在经济发展方面,加强农村地区资金投入。广开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只有解决了投资问题,才会有更大和更强的行业出现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实现城乡良好互动,保持城市与农村平衡发展。

3.3加强农村耕地管理,严守土地最低红线

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是农民的私人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农民耕地,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应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应受到国家的保护,尽量避免把农田变高楼的现象出现。如今在农村,大片的农田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工业固体废弃物堆积场和工业污水排放场,导致农村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发展不应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欧美发达国家曾实行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就不能再重蹈覆辙走老路[13]。应加强耕地管理,实现农业种植专业化、机械化和规模化,鼓励公司集约化经营土地,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3.4注重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人民群众能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又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然而,如今的工作是一岗难求,就业形势很不乐观。在农村,农业种植需要机械化、专业化生产,从土地中释放的劳动力需要寻找新的工作,而农村剩余劳动力,缺乏专业技能,他们的资本只有自身的劳动,没有与大学生和工业技师竞争的资本,并且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对大学生和技师都是严峻的考验,更何况没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所以,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让农民拥有学习和掌握1~2门实用技术的机会,让他们参加就业培训,从农民工转换为产业工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应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吸收和接纳更多的农民,最大限度地解决就业问题。

3.5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需要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体系,要大力实施各种惠农政策,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权益,实施各种新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在农村推行社区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适度推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化建设,逐步扩充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城乡五保及低保和鳏寡孤独等老人提供政府援助,实现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的普惠型转变。要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加大对乡镇贫困群体的社会救助,重点解决失业人群和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逐步完善社会养老体系,提高社会福利,实现平等享受社会保障体系带来的福利。促进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缩小城乡医疗卫生和医疗设施差距,提高农村人民的医疗水平,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减少疾病的发生。

4结论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7篇

新中国成立至今,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工业化成绩斐然,农业也获得了较大发展,但从工农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社会发展差距等方面综合判断,我国城乡关系的失衡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一)工农差距扩大,农业的弱质地位未能改变

我国长期以来以不平等交换体制为基础,通过“剪刀差”形式挤压农业、索取农业剩余,加快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发展的做法,至今犹在。改革开放前20多年里,依靠它转移农村积累给工业和城市的规模估计在6000亿元—8000亿元之间。有专家估计,1990年代以来每年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约为1000多亿元,总体上仍旧是农村背负城市,“以乡养城”。

(二)城乡经济差距扩大,农民仍是弱势群体

在收入方面,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475.6元,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为3.11倍,比1978年扩大了0.54倍,比1985年扩大了1.25倍,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高。如果把城市在养老、就业、医疗等方面福利性保障考虑在内,据测算,这方面的差距每年人均约3000多元,那么,我国城乡收入的实际差距为6倍左右。在消费方面,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品零售额是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品零售额2.69倍。60.9%的农村人口消费品零售额只占36.7%,而39.1%的城镇居民却占据着63.3%的零售额。2002年,我国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6.2%,刚刚进入总体小康阶段,但我国城镇早在1997年就达到了这一水平。在储蓄方面,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储蓄是农户储蓄4.65倍。60.1%的农村居民,占有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总额仅有17.7%,而39.1%的城镇居民却占据着82.3%的储蓄存款总额。农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不到城镇居民的1/10,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差距悬殊。

(三)社会差距扩大,使农村成为落后地区

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等方面所享有的发展机会和政府福利,被边缘化的程度相当严重。在社会保障方面。近年来,农村社会保障(包括优抚救济、养老、医疗保险、福利等)每年约400多亿元,仅占GDP的0.5%左右,其中有2/3来自乡镇企业和农民个人自筹,基本上是农民自我保障。农村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的比例为22:1,城乡人均社会保障费的比例为24:1。据民政部统计,2002年,农村仅有404万人得到了低保,占应保人数的25%,城镇低保人数达到了2054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在科教方面,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农村人口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口的39.1%,远低于城市人口占65.4%的水平,小学文化程度占42.8%,15岁以上文盲率为8.3%,高于城市23.8%和4.0%的水平。2001年,农村人口小学文化程度占41.1%,较2000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但仍比城市的19.7%高21.4个百分点,高中文化程度占5.22%,比城市的23.6%低18.4个百分点。农村人口文化科技素质低下,影响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科技人员流失严重,在农业第一线的农技人员更少,平均每万名农业劳动力只拥有21人,与每万名职工拥有专业技术人员2800多人相差甚远。在医疗卫生方面,由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生存困难造成机构人员不稳定,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被严重削弱。在环境方面,八亿农民滞留农村,加剧了土地资源、能源缺乏与人口增长的矛盾。由于乱开滥垦超载过牧,我国90%的草地已经或正在退化;工业“三废”在农村扩散,以煤烟型为主的大气污染导致酸雨的覆盖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主要流域的水污染比较严重;我国人均耕地为0.11公顷,有1/5耕地受到污染。大量数据表明,在未来的较长时期内,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仍将处于高污染、低控制阶段,导致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严峻。失衡的城乡关系不仅使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为落后地区的格局得以强化,而且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影响社会稳定,对经济效率也带来负面影响,这种状况如果继续下去,必将破坏城乡协调发展机制,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制约先进生产力向农村的渗透,影响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加大社会稳定成本,最终影响全面小康建设及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二、“三农”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没有解决好城乡二元发展模式的改革问题

“三农”问题现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并且折射出诸多的深层次的体制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探其原因,既有机制性问题,也有体制性弊端,从根本上说是没有根除城乡二元经济制度结构。

(一)农村财政资金的多收少支

依然存在的工农产品剪刀差制度使农民仍承受着每年约1000亿元的“暗税”,再加上明的农业各税,近年来平均每年400多亿,工农关系因此长期处于扭曲状态。同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绝对数和占总支出的比重却很低。2001年财政用于支援农村生产和各项事业费为905.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4.8%,仅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财政总支出2001年比上年增长18.7%,而支农支出仅增长2.1%。如果把农业基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救济费计算在内,2001年支出为146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74%。如再把扶贫和农业政策性补贴计算在内,按此口径,2001年综合支出总额为2509.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3.3%。各项对农业的支出都没有达到《农业法》规定“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农村财政多收少支的直接后果就是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城市占有。城市对教育、卫生、文化等资源的占用,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均大大优于农村。

(二)农村金融多存少贷

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企业贷款所占比重较低,与农业的贡献不对称。改革开放前,金融部门的农业贷款占所有贷款的比重一直维持在13%左右,而1978年后一直维持在两位数以下,1998年以来徘徊在5%左右,对乡镇企业的贷款也一直保持在6%左右。2000年,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99371亿元,而用于农业和乡镇企业的贷款余额仅占10%左右。目前,国内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着重吸储、轻放贷的现象,只要有足够的存款,上解到上级金融机构,就可以过上赢利的安稳日子。这种体制和做法,造成了金融机构从农村吸储多、放贷少,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农业和农民办的乡镇企业贷款十分困难。

(三)农村土地多征少补

随着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人,城镇非农建设用地已从行政划拨全面转向市场化的出让,土地出让价格大幅飚升,但向农民集体征用土地的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仍停留在行政划拨年代,土地出让的价格远远高于对农民的补偿。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以乡养城”的一种新形式,是政府筹集城镇建设资金的主要途径,也是当前农民利益流失最严重的一条渠道。目前,征地纠纷已成为当前农民最多的领域,尤其是在城镇边上的农村,大片土地被征用后,其补偿费根本不足以让“失地农民”在城镇创业和安居,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四)歧视性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

目前,以歧视性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分割体制并没有彻底改变,由此造成的城乡“鸿沟”还没有完全消除,结构性偏差在继续维系。进入1990年代以来,随着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以及城市用工制度的松动,农村大量劳动力开始进入城市打工,农民进城务工作为城市反哺农业的现实途径,对城乡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但这是一种体制外的、暂时的流动,他们的户口仍然在农村,也不纳入城市的就业管理。我国失业统计一直不包括农村人口就是一个有力说明。这种制度导致了农民与市民天生不平等,把广大农民禁锢在农村,享受不到公民应有的权利和待遇,失去了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总之,大量事实表明,一系列剥夺农业和农民、保护工业,限制农民、保护市民的不平等、不公正的二元经济制度结构,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

三、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国际经验值得借鉴

尽管各国工业化模式不尽相同,“三农”问题的表现形式、基本特征和应对措施也有很大区别,但世界多数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在工业化进程中不失时机地统筹城乡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以此缩小工农收入差异,解决“三农”问题,完成结构转变,是带有普遍性的发展规律。其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无启示和借鉴。

(一)处理好工业化发展阶段与反哺农业的关系

普遍的经验是,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800—1000美元的水平时,即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后,就进入了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转换过渡,工农、城乡关系开始改善的最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为确保农业积累不再为工业发展所吸取,农业与非农产业平等发展,不同国家往往从各自国情出发,采取相应的平衡发展措施,一般都是以工业反哺农业为主要手段。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国依靠从农业提取积累来支持工业发展的历史阶段已经结束,这是人们的基本共识。因此,在共同农业政策方面,应保证农业不再被工业挤压,在体制上给农业再一次松梆,以求资源不再从农业和农村被剥夺而流出。

(二)处理好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

农业与工业相比,由于受自然因素、技术因素和规模经济的影响,其生产率水平相对低下,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较小。随之,农民无论在收入,还是社会地位上处于弱势地位,城镇化、非农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大势。因此,为了农业的持续发展、发挥农业的多功能作用、稳定农村,各国政府制定各种保护措施,千方百计维护农民和农村利益。比如澳大利亚以“均等化机制”实施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平等公平地向经济不发达地区提供公共物品,缩小地区经济差距的经验;美国、日本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欧盟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及对农民的直接收入补贴政策等。

(三)处理好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

按照“木桶效应”理论,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其限制必定来自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对落后,特别是农村社会事业的不发达。因此,处理好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至关重要。与我国情况最相近的就是韩国,他们实施农村“新村运动”的做法值得借鉴。

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财政、金融、税收体制上采取突破性的举措

(一)调整农村财政政策

基本方向是明确公共财政职能,增加农村财政资金总量,转换运行机制。一是逐步将县以下以改善农民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为重点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将国债资金政策的重点应由城市转向农村,并增加预算内财政支农资金比例。要尽快改变中小型基础设施主要依靠农民群众投资投劳的办法,逐步把县以下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特别要重点支持与农业生产与农民增收关系密切的节水旱作农业、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草场围栏、农机具更新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大“绿箱”支出,用足“黄箱”政策。“绿箱”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引进,调整过去以数量增长为中心的政策取向;“黄箱”补贴应继续对良种、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生产经营贷款实行优惠政策。三是加大支持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建立规范的农业补贴制度

农业补贴是实施对农业支持与保护的主要政策工具。为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竞争力,必须改革近年来国家财政投入巨资用于粮棉等农产品流通环节补贴的做法,从价格补贴方式逐步转向对农民直接补贴方式,建立有效规范的农业补贴制度。主要途径有:逐步将粮食风险基金转为对农民收入的直接补贴;在主产区建立对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性补贴;逐步将一部分农产品出口补贴转为对农民的直接收入补贴;继续加大对受灾地区农民的收入补贴;逐步增加对农民的生态环境补贴。

(三)调整农村金融政策

校正金融资源的城市偏向,要从规范农村金融政策入手,形成五方面的支持:一是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保证县及县以下的邮政储蓄机构、信用社、其他商业银行从农村吸收的资金,要争取全额或绝大部分返还用于农村。二是国家在利率浮动幅度、再贷款、贴息、补亏、税收等方面支持商业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三是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农户需求,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范围,注意进行贷款品种和方式的创新。四是按照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五是适时将农业保险提上议程,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现代农业保险制度。

(四)调整农村税收政策

近年来,我国农村税费改革成效显著,但改革方案没有跳出“摊丁入亩”的框架,不是对商品征税,而是对土地征税。2003年全国税费改革后,如不继续深化改革,势必出现收费反弹。应考虑按市场经济原则进一步改革的方案,将对土地征税改为对农业商品征税。具体方案是对进入商品市场的农产品征收商品税,对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所得征收所得税;并且按照国际惯例,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者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五、建立完善城乡劳动力统一管理制度和土地征用市场化管理办法

(一)调整农村就业政策

调整农村就业政策的基本方向是实施城乡统筹就业政策,实现城乡间劳动力市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统筹就业战略,重点要实施就业政策和管理体制一体化的创新、劳动力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创新和劳动就业的机会均等的制度创新。因此,需要对城市利益导向的国民经济分配格局和城乡关系进行重大调整。实施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当务之急是要明确政府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负有重要职能和重大责任,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根本的解决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五大体系,即建立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体系、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体系、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就业信息体系和建立维护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体系。为了从体制上根本解决农村劳动力无序流动的状况,建议设置管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资源及转移就业的监测,指导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提供比较准确的劳务信息,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8篇

推动一个跨越――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

柳河县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着力点,以各具优势的龙头企业为载体,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明确提出率先在柳河镇初步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建成以山葡萄、中药材两大产业深加工为主的吉林省柳河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示范区内入驻农产品加工企业23户,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户,年销售收入11.23亿元,年利税总额1.1亿元,为柳河现代农业的发展、财政收入增加、人民收入增长、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

着力推进粗放型农业向精细型农业转变。强力实施玉米产业提升、稻米产业振兴、烤烟产业推进、山葡萄产业跨越、北药现代建设和劳务产业增收“六大工程”。积极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全县共有“一村一品”专业村近百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44.8%;着力推进温饱型农业向效益型农业转变。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3户,总资产已达到65450万元,年产值达到50204万元。带动农户46800户,助农增收效益明显。

抓紧两个突破――城乡差距缩小; 一三产业互动发展

城乡差距缩小实现突破 柳河县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初见成效。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455元,2009年预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947元,同比增长11%。2009年, 25.45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6.27%。全县建立省、市级新农村示范村83个,一村一品村、科技示范村近百个。2400户农民修建沼气池。2009年投入9.02亿元进行新农村建设。

产业互动发展实现突破 探索“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会主体、市场运作、文化提升、农户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实现一、三产业良性互动发展。以向阳红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吉林紫鑫药业红石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柳河县烟叶科技示范园区等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点、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农民致富的支撑点。

抓实三个做强――龙头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机制

做强龙头产业,形成特色产业体系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截止目前,全县拥有三品认证64个,其中有机认证12个;绿色认证23个;无公害认证29个。分类编制不同产业规划,形成优质稻米、山葡萄、烤烟、中药材四大支柱产业。全县共认证基地32个,29.082万亩,涉及13个乡镇。今年成功实现了国家30万亩水稻和10万亩山葡萄,2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批复,完成了6个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和棚膜经济发展5年规划。建立了种植面积1.8万亩的三源浦、向阳、凉水3个中药材产业园区,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发展到4万亩。

做强龙头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农业资源就地加工,形成产业互动。依托禾兴米业、蛙田米业等,做强优质稻产业,争创柳河知名稻米品牌;依托清木园、雪兰山等葡萄酒企业,带动全县葡萄酒企业精深加工山葡萄。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9篇

一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力求形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使全体国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这既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是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与强劲的出口和投资需求相比,我国宏观经济面临着国内消费需求相对不足,尤其是农民和低收入群体消费不足的问题,影响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事业,能够减少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改善其消费预期,增强当期消费。这是扩大居民消费特别是挖掘农民消费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内需与外需平衡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的重要保证。

三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是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中国正处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关键阶段,也是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社会保障作为社会运行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我们的发展不仅要追求效率,也要注重公平;不仅要加快经济发展,也要推动社会进步;不仅要增加物质财富,更要全面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对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农民收入,逐步解决其各种生活风险等民生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关键在于,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当前要努力缓解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的矛盾,努力扩大居民消费,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积极促进就业,着力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协调发展。要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实力,针对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不同特点和薄弱环节,加强对社会保障理论和实践的全局性问题研究,统筹规划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其适应性和普惠性,保障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障需求,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促进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康复设施、养老设施等建设的支持。合理配置地区、城乡间的社会保障服务资源,改善落后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条件,切实提高社会保障领域的公共服务质量。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10篇

这次全县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工作会议,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去年全县农业农村、城市建设与管理、集镇及中心村建设、绿化造林及城镇绿化、建筑业、服务业、文明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各项任务,动员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群,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双倍”目标的早日实现而努力奋斗。刚才,季书记、符书记、苏书记、张县长分别就有关工作作了报告,有关部门作了发言,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是党的十六大着眼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提出的一个重大发展思路和战略举措。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坚持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城市与农村,在推动城市社会加快发展的同时,通过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建立健全以城带乡机制,优化各种社会资源在城乡间的配置,带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坚持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等关系,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适应,把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城乡的产业发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建设,促进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各个环节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形成农村支撑城市、城市促进农村的生态环境优化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促进城市的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的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的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让所有农民共享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带来的利益。落实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无论是对于推动城乡经济持续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实现全社会文明进步和长治久安,还是对于促进整个县域经济倍增发展,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可以说,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既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课题,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既是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方略,也是推进城市乃至全局工作的根本大计;既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

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围绕“双倍”目标,高度重视城乡协调发展,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县农业农村、城市建设、三产建筑、文明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新的一年,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仍然是我们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必须适应当前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统一规划,充分发挥城镇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镇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在大力发展工业主体经济,加速工业化进程的同时,紧紧把握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⒈加快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谈不上城乡协调发展,就没有全面的小康。我们不能因为强调工业主体经济就放松“三农”工作,不能因为全面免征农业税就忽视“三农”问题。如果“三农”工作搞不好,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就无法得到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将成为空谈。今年中央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土地产出和资源利用、农产品加工转化和市场开拓、农业综合支持和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我们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跳出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思维方式,以工业化思维抓农业,以项目推进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以全民创业推进农村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目标。要高强度实施农业项目招商引资。组织各镇和有关部门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开展农业项目招商,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培植—个投入在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年内要新增—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要研究国家、省、市有关扶持农业的政策措施,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有针对地包装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嫁接农业产业化项目。要大力度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富裕农民,必先减少农民。要多渠道搞好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用—年时间,使全县农村劳动力轮训一遍。要在满足县内企业用工的同时,多层次组织对外劳务输出,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要全力打造农业品牌。在畜牧业上,要叫响方圆禽业公司“盐阜”牌草鸡品牌,争创省、市名牌产品。在种植业上,要积极扩大“建麦号”饼干小麦种植面积,强化市场运作,提高种植户的经济效益。同时要精心包装,认真运作,努力形成建湖自己的绿色大米品牌,为农民争取更多的实惠。在水产业上,要认真研究,积极谋划,加大九龙口螃蟹的宣传推介和包装力度,使其成为苏北地区的知名品牌。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闸站桥涵等水利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全面提高整体防洪能力。继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突出抓好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嫁接农业产业化项目,改造中低产田。加快林业发展步伐,重点实施平原绿化、绿色通道等林业生态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强化灾害性、关键时期天气预警预报服务。要高度重视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完善。加快土地流转,进一步完善二轮承包工作,引导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大力发展村级经济,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增加村级积累。要引入市场化手段,加快水利设施和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村集体经济和农户的“双赢”。积极探索化解村级债务的新举措、新方法,确保上年新增债务全部化解,无新增债务的化解。要按照“民办、民管、民收益”的要求,多层次、多门类、多成份、多形式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配强“领头雁”,加大“三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村级正常运转。

⒉加快城镇及中心村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

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加快城市化进程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切入点,是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运行的重大举措。推进城市化进程,既要谋划县城的做大做强,又要考虑镇村的发展;既要搞好市容市貌,又要优化城乡产业布局;既要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又要推进以道路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突出规划的龙头作用。树立大规划理念,突出前瞻性、综合性和权威性,从城乡资源的合理利用出发,在高起点上规划,把劳动力转移、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放在一起进行考虑,真正用产业聚集和城乡互动来支撑和推动城市的发展。要坚持以规划统揽城乡建设。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建设水乡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尽快完善县城第四轮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规划体系,搞好方案的深化和细化,科学地编制好各项专业性、控制性、修建性详规,抓好规划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居民的规划意识。高度重视镇村规划,加快城乡整体规划的对接和实施,在完善城镇规划体系的基础上,把规划延伸到村,抓好全县村庄布局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形成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三位一体”的城乡规划体系。中心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发展规划,要符合全面达小康的要求,充分体现地方个性特色、文化特色,融田园风光、人文景观和现代文明于一体。要搞好交通干道沿线的规划与建设,迅速改变落后面貌。要加快县城建设步伐。重点突出规划、绿化、亮化、美化四个水平的提高。继续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城市建设大投入态势,加快实施汇文西路及湖中路、向阳路改造和城市防洪、污水处理等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着力提高单体建筑物的个性化特色,丰富文化内涵,切实抓好金基东方广场、振亚广场、明星住宅小区等标志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拆迁行为,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章建设。大力推进县城绿化建设,重点实施建港沟风光带、东方御花园广场和向阳西路、明珠东路、东付路、经六路等绿化建设,提升绿化档次,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三项指标有较大幅度增长。精心打造“十里塘河十里胜景”,使其成为精品工程,成为建湖的标志,成为建湖的骄傲和自豪。继续完善人民路、湖中路、冠华路、滨河路等路段沿街建筑物的亮化设施,构建多层次的亮化体系。要搞活城市经营。坚持市场化运作,盘活城市资源。加强城市有形资产经营,继续加大城建土地招商力度,集中排出一批大宗地块对外公开招标拍卖,推进城市建设良性发展。开发利用城市无形资产,倾力打造和推介城市亮点,显化城市隐形资产价值。积极探索新型城建投融资机制,大力吸引民资、外资注入城市建设,努力实现城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要加强城市管理。加大城市管理创新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城管法制化进程,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责任及检查考核奖惩机制,着力构建城乡一体、部门联动的大城管格局。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充分展示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形象。要强化重点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深入开展“五个一”工程竞赛活动,着力提高重点中心镇的建设档次,扩大建设规模,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小城镇整体功能,以重点中心镇建设来推动全县小城镇的发展,力争城镇化率达。要加快农民新村、农民公寓的规划建设,农村新建住房一律到中心村,今年每镇至少有一个村先行试点,然后逐年推开,迅速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要按照清洁家园、秀美田园、优质水源、生活乐园的要求,搞好文明村庄创建工作,加快“生态镇”、“生态村”建设,全力推进改路、改水、改厕、改线和秸杆垃圾集中处理、村庄绿化等环境整治,努力建成一批环境优美、服务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切实改变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⒊加快服务业和建筑业的发展,推进全民创业、富民强县。版权所有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制造业升级的重要支撑,是完善城市功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塑造城市品牌以及满足消费需求的内在要求,是增加就业岗位、改善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要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开拓信息服务市场,培育信息服务业群体,发展信息咨询、网络增值等服务形式,建立全方位、多功能的信息服务体系。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实施电信宽带扩容、广电光纤联网等工程,抓紧构筑高速、宽带、智能化信息传输平台。要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依托产品资源优势、经纪人优势,吸纳民资外资建市场,引进和开发一批规模较大的三产项目,重点培植德容装饰城等服务业亮点。加快规划建设皮鞋、节能灯具等专业批发市场和家具家电、轻纺商贸、装饰装璜等专业营销市场,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加快铁路港口物流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铁、公、水联运优势,沿新长铁路建湖港口兴建农资、煤炭、建材和粮食饲料等专业市场。引导县内外流通企业,将经营触角向农村延伸,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要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稳步推进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发展社区服务、现代物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典当担保等新型服务业,打造服务品牌,努力培育具有较大规模、较强竞争力的连锁企业集团和大型物流企业。要大力发展旅游业。要明确定位,着力塑创旅游业特色,将我县建设成湿地生态旅游胜地、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加快以九龙口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使广大游客在建湖由走马观花“一刻游”向静心观赏“一日游”转变,由“景色怡人”向“景色留人”转变,推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建筑业是我县城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县国民经济发展中最直接的富民产业。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建筑业成为富民强县支柱产业,全力实现建筑业发展的新跨越。要加大组织推进力度。把建筑业纳入各镇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组织领导。大力实施“凤还巢”工程,把建筑能人、建筑小老板组织起来,形成建筑业发展的有效抓手。精心谋划全县建筑业发展方略,加强行业规划管理。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帮助和引导建安企业积极向发展前景广阔的沿海、沿江地区推进,向国家投资巨大的中西部地区推进,着力培植京津、沪宁线、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建筑市场,扩大外派劳务输出规模。要构建市场竞争优势。加快建筑行业多元发展步伐,重点开拓投资巨大的市政、路桥、电力、水利、环保、装饰、绿化等领域,重点扶持多元化发展施工企业,形成全方位经营格局。要加大装备投入,大力度培养人才,不断提升资质等级。要推进企业改革创新。按照市场化方向,对已改制企业,进一步深化内部配套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企业运行活力。加快建业建工集团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尽快改制到位。版权所有

⒋加快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县域综合竞争力的不断增强。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金字招牌和无形资产,是吸引外商投资的无声信誉。文明创建是推动城市发展,促进良好环境形成,提升城市对外形象的需要,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增强县域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抓手。城市文明程度不仅取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水平,更取决于市民的文明素质;要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建城与育人必须有机结合。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字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省级文明城、做现代建湖人”主题教育,继续搞好“现代建湖人”形象大讨论,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要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小区、文明镇、文明村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志愿者”、“送温暖”、“扶困助弱”、“希望工程”和“清洁家园、美化社区”活动,通过多种载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在参与中进行自我教育,得到自我提高。要搞好环境建设。继续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努力建设和完善一批绿化、卫生、文教、体育等环境设施,为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提供物质基础和条件。要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与打击等活动,彻底根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为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提供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

⒌加快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县创建步伐,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国家统计部门制定的小康标准,五个方面共项指标,其中人口数量直接影响前个指标的水平,而人口素质则直接关系到后个指标的高低。我们强调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必须讲人口,看人均,努力创造一流的人口环境。要进一步加强计生工作的领导。今年是我县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县的决战之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统筹协调发展的高度,健全计生工作责任机制,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动真碰硬地处理违反政策的人和事。强化部门协调动作,推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进一步造浓全社会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把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与增强村班子抓计生工作战斗力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打牢村级基础,提高合格村创建率。采取多种形式提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全社会形成计划生育工作不是“松了”而是“更紧”的工作氛围。扎实抓好后进村居的转化工作,责任人要包干重点村。要扎实抓好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综合治理婴儿出生性别比失控问题。要大力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切实转变育龄群众婚育观念。要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大计划生育投入,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造成的困难家庭实行救助,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财政政策;研究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落后地区的跨越式发展,缩小贫富差距的根本战略选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判断,我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化中期,总体上已经达到了以工促农的发展阶段,应实行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就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使农村和全国一起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进而实现城乡一体化。

近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农业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城乡关系失衡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差距过大问题,不仅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制约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在推进城乡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在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财政是实现各级政府职能的调控手段和物质基础。如何运用财政政策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迫切需要加以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城乡建设与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区稳妥做好农村和农业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支农惠农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生产增收和农村个体经济的高速发展。农业生产总量和农民生活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但是,从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的方面来看,仍还有着一些缺陷和不足。

(一)城乡经济发展不相协调。近年来,城镇经济保持高速发展,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步伐较慢,规模较小,尤其是在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水平得到快速提高的同时,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明显扩大,城乡差距大的矛盾未能得到根本改善。

(二)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差距在扩大。由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靠政府投资,农村的路、水电气、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依靠村集体和农民投资,地方政府只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长期“城乡分治”的资源配置方式致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与滞后于城镇地区,并且差距在不断增大。

(三)城乡地区的社会保障不平衡。农村地区的初级教育、基本养老和大病医保等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无法满足农村社会快速发展的须要。同社会性基础设施投入一样,我国各城镇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资源投入上也实行向城市地区倾斜的政策。各级财政将多数公共卫生资源和公共教育资源优先投向城市,而广大农村地区获得的公共财政资金较少,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四)资源要素向城市快速流动。由于近年来的城市建设飞速发展,促使大量土地、资金和劳动力快速向城市流动,而受现行的户籍制度限制以及人为制约因素影响,农村劳动力可以进城务工,但不能随便落户进城,农民工只有劳动的付出而没有在城市享受劳动成果的权利,这也是我国当前阶段普遍存在的痼疾。

二、推动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产业间的关联度加大。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之间发展的联动性加大,一大批独具特色的地方经济已小有规模,产业协调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为实行统筹城乡发展打下了夯实的物质基础。

(二)城乡之间逐步融合。农民离开本土,迈进城镇的比重日益提高,农村务农人员已大面积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农民年收入总量的大部分来自这两个产业。城市带动乡村,乡村服务城市的发展方式已初现端倪,为城乡联动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局面。

三、改革现行财政体制的若干建议

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统筹发展,财政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责任。财政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城乡统筹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主要的任务是明确事权与支出的划分。界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改变昔日政府大包大揽的问题,进一步区分财政供应的范畴。属于全区范围的事务,由县区政府承担;属于农村范围的事务由镇政府承担。合理划分财权和事权,做到各项权利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根据事权核定所需的财力,镇一级财力不足的,县区级财政给予补助,以提高基层财政自给率,确保镇政府有充足的财力用来提供农村的公共产品。

(二)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产品的供给体系。要树立公共产品城乡一体化供给的科学发展观念,从制度上给予农村和城市同等待遇,彻底改变过去长期实行的城乡分离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使农民能均等地享受公共资源,从而获得较好的发展机会。加快调整公共支出政策,加大农村地区的投资力度。增加各部门安排支援农业资金的规模,保证财政支农资金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一般支出增长幅度;调整地方财政支农结构,加大农村和农业的基础设施投入。

(三)积极构建多元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农村地区的纯公共产品由公共财政提供。如大型水利工程、基础科学研究、乡村间道路建设以及全县区范围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属于纯粹的公共产品范畴,适合于公共财政提供。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引入个体私营资金,或者将公共产品直接交由生产商制作,再由政府出资购入。农村准公共产品则按照财政补助和私营投资相联合的方式由地方政府和农民一道提供。如小范围的病虫害防治、小型水利灌溉工程、农业技术应用和推广等,这些既有社会受益,又有生产者个人受益的特点,可在政府补贴基础上,遵循享有收益与负担支出对等的原则,由当地村民依照受益程度的大小进行投入。一些个别范围得益的低等农业公共产品,可考虑通过农村合作社的方式提供。

(四)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服务乡村的优先次序。发挥财政资金的效能,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基层急需之处。由于每年地方政府财力要受经济增长幅度的限制,财政资金投入农村基础建设的金额受到限制。导致地方财力投入到农村要分片区、分时段地进行,首先要保障农村地区的社会安定以及广大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须求,之后再创造条件安排资金发展农村事业。

(五)统筹城乡重大公共设施建设。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推进公共设施建设向农村地区进一步深入。加快乡村间的道路建设,形成城乡统筹的交通运输网。加速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供水供电、信息通讯等设施网络,逐步完善公共设施的城乡对接和产品共用。加强乡村地区的小城镇改造进程,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实现农村地区整体面貌的提升。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12篇

一、推进城镇化成效显著

(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十五”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有所加快。到2003年底,全国设市城市为660个,建制镇比上年增加400多个;全国城镇人口达到5237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0.5%。“十五”前3年,城镇化率平均每年提高1.4个百分点,高于1990―2000年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的幅度。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镇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的转移。2003年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为18.5%,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外出务工人数增加约830万人,增长10.3%。

(二)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城镇经济实力进一步壮大

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中心城市大力推行“退二进三”,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就业比重显著提高。2003年,北京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61.4%,上海达到48.4%,广州达到53.6%;重庆、沈阳、武汉、深圳、厦门、青岛等中心城市服务业比重都超过了40%。城镇就业结构逐步改善,服务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多,在解决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小城镇经济实力增强,涌现出一批人口规模大、乡镇企业多、经济发展水平高、聚集能力强的小城镇,成为振兴和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载体。2002年,全国平均每个建制镇财政收入1136万元,居民年末存款8008万元,分别比1999年增长了58%和27%。全国财政收入超亿元的镇已达357个。

(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

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持较高增速。2003年完成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39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有效供给普遍增加,人均普及率有所提高。全年城市供水总量达到458亿立方米,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78.6%。综合燃气普及率达到69.03%,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6.3亿平方米。城市道路长度达到19.8万公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8.6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量139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达到21.75万吨,全年清运生活垃圾1.528亿吨。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82.7万公顷,绿化覆盖率30.3%,人均拥有公共绿地5.86平方米。

(四)城镇布局和城镇体系逐步调整和完善

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重心向东部偏移,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密集区城乡一体化趋势增强。经济发达地区出现超大城市群现象,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充实提高。上海、北京、天津、广州等具有跨省区影响的区域中心城市,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不断完善面向辐射区域的金融、信息、贸易、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发挥了区域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城市发展加快。中小城市的人口在整个城市体系中的比重上升,城市人口的增量和城镇化重心呈现向中小城市倾斜的趋势。小城镇健康发展。建制镇数量已超过乡的数量。小城镇规模有所扩大,非农就业比重增加。2002年平均每个建制镇有32309人,建制镇镇区人口5600人,镇区占地面积为305公顷,从业人员16719人,其中非农从业人员占40.3%。

二、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认识上出现偏差,一些地方不是把城镇化作为经济发展的结果,没有把推进城镇化的工作重点放到发展城镇经济、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上,而是把推进城镇化片面地理解为加强城镇建设,热衷于城镇建设,热衷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甚至不惜举债建设大广场、大马路、高标准绿地及标志性建筑等。既浪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加重财政负担,也抬高了农民进城的成本。一些地方力图通过修编城镇规划、设置开发区以及“县改区”、“乡改镇”等扩大城镇规模,城镇规划面积和建成区面积的扩张速度大大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许多大城市不满足于单一的服务功能,不切实际地试图把本市建成经济中心、国际大都市等。一些生态脆弱、污染物不宜排放、自然灾害频发、水资源严重短缺等不适宜推进城镇化的地区,也不顾实际地盲目扩大城镇规模。

二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与农民流动的方向错位,没有起到使进城农民成为城镇居民的实际效果。小城镇尽管放开了落户条件,但由于经济规模和就业岗位有限,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够。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向了大中城市及东部地区城镇。但大城市户籍门槛依然较高,只对有较高技术层次的人才和具有投资能力的人放开了落户限制,很多在城市工作多年、有稳定收入的进城农民仍不能成为城市居民。现行税制不能使基层城镇政府从人口规模的扩大中获得税源,是城镇政府不愿意接受农民进城落户、盲目开发和经营土地筹措资金以及压低征地补偿金的体制性原因。

三是在城镇建设和开发中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利益受损,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利益受损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利益纠纷和补偿不足,已成为一些地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四是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将进城务工和经商农民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保障范围的工作刚刚起步,养老保险尚未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由于大多数进城打工的农民难以成为当地市民,社会保障集体账户不能随个人流动,农民工集体账户的社会保障积累实际上留给了打工所在地。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以后,绝大多数失地农民不能得到可靠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补偿。

五是一些地方政府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过度投资”导致“过度负债”。为解决城镇建设资金严重短缺问题,目前多数地方政府大力开展了“经营城市”活动,其核心是经营城市的土地,即在政府未来收入增长预期的基础上,以政府信用获得银行贷款,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以未来一定期限内的土地转让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但只有在经济发展前景看好的前提下,土地转让收入预期才能成为现实,才能成为地方政府还债的来源,否则,只能是增加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和债务风险,影响银行的信贷质量,增加不良贷款比例,降低政府的信用。

三、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准确把握城镇化的内涵

加大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使各方面充分认识城镇化是人口从乡村迁移到城镇,改变农村人口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过程,不是单纯地加强城镇建设和行政区划调整。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共同发展,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功能分工和空间结构的过程,不宜简单地以城镇规模的大小确定政策。推进城镇化,必须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城镇体系的形成和城市的壮大,要与区域的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基础设施的布局、水资源的分布、人口和资金流动的方向等相协调。城镇化不仅仅是工业化的结果,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要建成制造业中心。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消除阻碍城镇化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政策障碍,做好规划,创造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

(二)深化城乡管理体制改革

要进一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将户籍制度改革的覆盖面扩大到城市,使更多进城就业的农民成为城市居民,最终建立城乡居民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地的人口登记制度。把农民工跨地区就业以及带来的各种问题,作为一个大的战略性课题加紧研究。要以扩大社会保障面为重点,研究探索把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要研究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财税体制,形成人口增加必然带来税收增加的机制。将一部分收入稳定、收益较高的税种留给城镇政府,适当提高财政收入中市县级地方政府的分成比例。要完善现行城镇用地制度,研究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逐年收取的制度。要依法促进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探索进城农民以承包地换取社会保障补偿的机制。

(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衔接协调的工作机制

要改变分头出台政策的状况,统筹推进城镇化所涉及的体制、法律法规、政策、资金、规划和管理问题,统筹考虑城镇化涉及的户籍管理制度、行政区划调整、设市设镇标准、城镇建设用地、城镇体系布局、财税体制等问题。统筹规划推进城镇化与区域经济、基础设施网络布局、跨区域调水、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协调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比例关系。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13篇

金融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金融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必然会带来在城乡之间配置差异性问题。我国城乡金融统筹协调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不协调

金融相关比率(FIR)是衡量金融发展水平最广泛的指标,一般用金融资产总额与GDP的比值来表示。从图1可以看出,1992年以前農村FIR处于缓升趋势,之后稍有回落徘徊,就一直处在比较稳定的状态,基本上都在100%以下。相比之下,城市FIR则处于一路上升趋势,从1978年的119.6%上升到2007年的578.4%,2008年由于股市低迷而有所下降。整体上,我国金融资产扩张迅速,但这种快速扩张主要发生在城市区域,農村金融化水平较低,二者相差4倍左右。按照戈德史密斯的标准,農村金融发展刚跨越初级阶段,而城市金融则已经步入中高级发展阶段,城市的金融发展水平远远领先于農村。

(二)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

由于農村金融发展中证券、保险等现代金融特点的交易比例很小,農村基础性金融资源主要以存贷款为主,这里就从存贷款的配置来反映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的统筹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城乡各项存贷款规模整体上都呈现上升趋势,但城市存贷款规模增长速度大于農村存贷款规模增长速度,城乡之间存贷款差距呈现出显著的“倒U型”变化。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之间的存款差距逐渐缩小到1988年的4.02倍,然后,从1989年开始扩大,到2003年就达到8倍以上,最近几年一直稳定在8倍左右。城乡之间的贷款差距从最初的10.19倍下降到1993年的3.77倍,之后开始逐年拉大,到2008年二者之差已经达到11倍以上。从表1还可以看出,農村存款的增加幅度远远大于農村贷款的增加幅度,如2008年農村存款增加9620.4亿元,而贷款仅增加2541亿元,这说明大量的農村金融资源外流到城市,据黄季煜等人(2006)的估计,在1979-2000年间,通过金融系统由農业流向工业和農村流向城市的资金总额分别高达14785亿元和10337亿元。从農户的角度说,他们以“净存款人”的身份为经济的其他部门贡献了自己的储蓄资源,但却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意愿的贷款。从金融机构角度说,尽管他们从農户那里吸收了越来越多的储蓄,但却难以有效实现储蓄资源向信贷资源的转换。農村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极大的限制。

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配置失衡还可以从信贷比率(金融机构贷款与GDP的比例,反映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情况)这个指标来反映,如表2所示。1978年農村贷款与農村GDP之比为0.13:1,即1个单位的農村GDP产出获得的信贷支持为0.13个单位,而同年城市贷款与城市GDP之比为0.70:1,即1个单位的城市GDP产出获得的信贷支持为0.70个单位,两者相差达5.21倍之多。尽管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有所缓和,但从1995年起差距显著拉大(6倍左右)。農村GDP在不断增加,但单位GDP产出获取的信贷支持却徘徊不前,一直没有突破0.3个单位。相比之下,城市单位GDP产出获取的信贷支持达到1.5左右。虽然農业部门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单位GDP所需信贷可能比城市二、三产业要低一些,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单位農村GDP获得信贷的支持明显偏低,農村的金融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

(三)城乡实体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

实体性金融资源包括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两大类。如表3所示,从金融机构体系来看,城市金融机构体系相对完善,已形成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消费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多种类、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从金融功能的要求而言,基本具备了发展金融所需要的各种机构载体。与城市相比,虽然農村金融组织表面上具备了農村信用社、農业银行、農业发展等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但在结构上还存在很大的缺陷,各类金融机构未能在支持農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国有银行在完成为工业化积聚资金的历史任务后,不断撤离農村,业务重点逐步向大中城市转移,唯一保留的農行也显示出较大的“城市化”倾向,县级行实行了严格的贷款权限控制,更多的贷款投向工业领域。農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作为主力军的農村信用社居于垄断地位,受体制与政策因素制约,農村信用社经营不善,削弱了其服务能力,经营中商业化倾向也比较严重。证券机构基本上与農村无关,農村保险市场极不发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消费公司等基本没有。近年来,随着邮政储蓄的转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農村金融机构的数量虽有一定的改观,但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服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根据银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中国農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2008年末,县及县以下平均每万名農村人口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仅为1.5个,而城市已经达到2个以上。机构网点≤1的乡镇有11885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

39%。全国尚有2751个镇(乡)未设任何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落后的中西部偏远農村(2303个,占83.7%)。这些農村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得不到任何金融服务而成为“盲区”,出现所谓的“金融空洞化”现象。

从金融工具体系来看,城市金融工具门类齐全,不仅包括存款、贷款、票据、信用证、信用卡、股票、债券等原生性金融工具,还包括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性金融工具。農村金融工具则相应单一,衍生性金融工具基本没有,而原生性的金融工具基本上以存、贷、汇“老三样”为主。因此,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实体性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配置是非常不均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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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城乡金融非协调发展的根源

从上可以看出,我国金融系统在金融资源的分配上表现出了明显的城市化倾向,在信贷配置中倾斜于城市非農业部门,農村金融发展滞后,農村金融机构只是动员農村储蓄以提供城市工业化资金的一个渠道,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这种状况依然没有完全改变。统计显示,城市占据了85%的金融资源,而广大農村只占15%左右,即使这15%左右的金融资源,真正投向農村的更是微乎其微。金融资源配置的“非農偏好”非常明显。城乡金融发展失调以及金融资源的低效率配置所产生的经济增长抑制效应和城乡收入差距效应是非常明显的,这已经被我们的实证研究所证明。政府行为(有形之手)与市场机制(无形之手)是影响资源配置的两种主要机制,有必要深刻分析它们在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而找到制约城乡金融协调发展背后的根源。

(一)政府行为的主导作用导致非协调性

中国的金融改革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其变迁路径完全体现了政府的意志。20世纪90年代以前,国家实行的是金融抑制政策,这一政策是内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推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为了配合这一战略,金融抑制的结果就是大量的金融剩余被外生的金融机构政策性地从農业抽向工业,从農村转移到城市。这一时期城乡金融资源配置是完全扭曲的。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政府为了化解国有金融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强化国有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发起了以企业化、商业化、股份化、市场化为特征的国有金融改革,使国有金融逐渐显露出按规模经济和利润最大化行事的“嫌贫爱富”的本性,大规模撤出農村。与此同时,国家已经注意到農村金融改革的滞后对農村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开始直接或间接地将金融资源引向農村。对農村金融政策从抑制逐渐转为支持,然而,原有制度变迁所产生的路径依赖以及政府过分谨慎所采取的国有金融资本主导農村金融市场的方式,使得这种金融支持政策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2009年计划设立312家村镇银行,实际设立57家,大大低于政策的预期,掌控全国近2/3金融资源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并没有响应政策的号召,参与的热情非常低,3年多总共才设立18家。即使很多金融机构热情参与设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但其动机并非出于贷款监督效率的提高与盈利考虑,而是能够带来特许权价值。農村金融改革依然处于欲破待解的困局之中。“工业反哺農业,城市支持農村”的城乡金融协调政策落实需要更多的智慧与勇气。

(二)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加剧非协调性

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金融资源流向、流量和组合等均受利益驱动。金融资源的供给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金融资源向比较利益高的地区流动,这是市场经济过程中一个基本的普遍的现象。由于農业较之非農产业具有投资的长期性、经营的零散性以及高风险、低收益性等典型“弱质性”的产业特征,農村金融生态环境不理想,金融资源向城市集聚,经济效益显然要高于農村。因此,市场机制作用下,農村十分稀缺的金融资源大量外流是势所难免的。同时,市场机制下,更容易诱致金融机构的排斥行为。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是为了实现自己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规避风险采取的一种理性市场行为。金融机构通过在農村地区少设立网点(地理排斥),采取严格的风险评估手段(风险排斥),苛刻的信贷条件(条件排斥),较高浮动的信贷利率(价格排斥),以及差异化的营销手段(营销排斥)将“三農”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金融排斥的五个维度相互强化,不断累积,加上其他因素的合力影响,导致我国不少農村,特别是落后地区的農村陷入经济与金融的恶性循环之中。可见,市场机制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剧了農村金融资源的外流,政府的“输血”赶不上自身体系的“失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差距越来越大。

四、促进我国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的对策选择

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趋向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统筹。所以,必须将金融发展置于城乡统筹的视野下。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初级阶段的農村金融与中高级阶段的城市金融协调发展。在协调发展过程中,要将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既要体现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的积极引导作用。

(一)强化政府城乡金融统筹职能

在现有城乡经济金融差距的基础上,城乡金融发展要实现从失调到协调的转变,政府的作用依然不可或缺。但其作用的发挥不应是行政性干预,而是提供更多符合市场规律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首先,完善農村保障支持体系。在保障支持体系缺乏的状态下,農村金融机构难以抵御和分散由農业风险所引致的借贷风险。因此,引导金融支持農村,必须要求完善農业保险、担保基金、信用评级等農村保障支持体系。其次,综合协调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通过利率优惠、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措施,建立農村资金回流机制。再次,加强農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付体系、信息管理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等,降低金融机构开展農村金融业务的成本。最后,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应尽快落实国务院2010年5月7日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在農村地区积极组建和参股新型農村金融机构等,促进農村金融需求和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二)构建包容性的農村普惠金融体系

農村金融排斥是農村金融服务领域的市场失灵,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政府合理的干预是必要的。首先,政府应建立包容性的農村普惠金融体系,保障社会每个经济主体金融权利的平等。完整的金融体系应为包容性的,普遍惠及一切需要金融服务的社会群体,尤其应惠及于被传统金融体系所忽视的農村贫困群体。“嫌贫爱富”是金融的天性,无可非议,但政府要思考如何调动各类金融机构对農民融资的内在积极性和责任心,而且这种调动还必须是可持续的,讲效率的。当前,可以探索设立普惠金融服务基金,一方面强制要求所有正规金融机构都缴纳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1%至2%)作为普惠服务基金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则通过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引导更多的机构到贫困地区开展业务,为低收入農民提供支付得起的正规金融服务。其次,出台激励相容的法规政策,对金融机构在農村地区撤并与新设机构、新增存款投放比例做出相关规定,遏制農村资金的持续外流。

(三)建立有效的城乡金融联动机制

城乡金融机构之间也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实现城乡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城市金融机构和農村金融机构之间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参股、同业拆借等形式实现金融资源向農村流动。其次,城市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人才培训、宣传和信息服务等方式发挥对農村金融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最后,城市大型金融机构可以借鉴国际成功的运作经验,采取“连锁店”形式,按照统一的品牌,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流程,独立、专业的经营方式,设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还是有利可图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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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修华,邱兆祥,農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与实证研究[J],经济学动态,2011,(2).

[3]王修华,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与优化设计[J],農业经济问题,2010,(8).

[4]洪正,新型農村金融机构改革可行吗——基于监督效率的视角的分析[J],经济研究,2011,(2).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14篇

金融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金融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必然会带来在城乡之间配置差异性问题。我国城乡金融统筹协调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不协调

金融相关比率(fir)是衡量金融发展水平最广泛的指标,一般用金融资产总额与gdp的比值来表示。从图1可以看出,1992年以前農村fir处于缓升趋势,之后稍有回落徘徊,就一直处在比较稳定的状态,基本上都在100%以下。相比之下,城市fir则处于一路上升趋势,从1978年的119.6%上升到2007年的578.4%,2008年由于股市低迷而有所下降。整体上,我国金融资产扩张迅速,但这种快速扩张主要发生在城市区域,農村金融化水平较低,二者相差4倍左右。按照戈德史密斯的标准,農村金融发展刚跨越初级阶段,而城市金融则已经步入中高级发展阶段,城市的金融发展水平远远领先于農村。

(二)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

由于農村金融发展中证券、保险等现代金融特点的交易比例很小,農村基础性金融资源主要以存贷款为主,这里就从存贷款的配置来反映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的统筹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城乡各项存贷款规模整体上都呈现上升趋势,但城市存贷款规模增长速度大于農村存贷款规模增长速度,城乡之间存贷款差距呈现出显著的“倒u型”变化。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之间的存款差距逐渐缩小到1988年的4.02倍,然后,从1989年开始扩大,到2003年就达到8倍以上,最近几年一直稳定在8倍左右。城乡之间的贷款差距从最初的10.19倍下降到1993年的3.77倍,之后开始逐年拉大,到2008年二者之差已经达到11倍以上。从表1还可以看出,農村存款的增加幅度远远大于農村贷款的增加幅度,如2008年農村存款增加9620.4亿元,而贷款仅增加2541亿元,这说明大量的農村金融资源外流到城市,据黄季煜等人(2006)的估计,在1979-2000年间,通过金融系统由農业流向工业和農村流向城市的资金总额分别高达14785亿元和10337亿元。从農户的角度说,他们以“净存款人”的身份为经济的其他部门贡献了自己的储蓄资源,但却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意愿的贷款。从金融机构角度说,尽管他们从農户那里吸收了越来越多的储蓄,但却难以有效实现储蓄资源向信贷资源的转换。農村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极大的限制。

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配置失衡还可以从信贷比率(金融机构贷款与gdp的比例,反映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情况)这个指标来反映,如表2所示。1978年農村贷款与農村gdp之比为0.13:1,即1个单位的農村gdp产出获得的信贷支持为0.13个单位,而同年城市贷款与城市gdp之比为0.70:1,即1个单位的城市gdp产出获得的信贷支持为0.70个单位,两者相差达5.21倍之多。尽管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有所缓和,但从1995年起差距显著拉大(6倍左右)。農村gdp在不断增加,但单位gdp产出获取的信贷支持却徘徊不前,一直没有突破0.3个单位。相比之下,城市单位gdp产出获取的信贷支持达到1.5左右。虽然農业部门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单位gdp所需信贷可能比城市二、三产业要低一些,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单位農村gdp获得信贷的支持明显偏低,農村的金融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

(三)城乡实体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

实体性金融资源包括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两大类。如表3所示,从金融机构体系来看,城市金融机构体系相对完善,已形成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消费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多种类、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从金融功能的要求而言,基本具备了发展金融所需要的各种机构载体。与城市相比,虽然農村金融组织表面上具备了農村信用社、農业银行、農业发展等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但在结构上还存在很大的缺陷,各类金融机构未能在支持農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国有银行在完成为工业化积聚资金的历史任务后,不断撤离農村,业务重点逐步向大中城市转移,唯一保留的農行也显示出较大的“城市化”倾向,县级行实行了严格的贷款权限控制,更多的贷款投向工业领域。農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作为主力军的農村信用社居于垄断地位,受体制与政策因素制约,農村信用社经营不善,削弱了其服务能力,经营中商业化倾向也比较严重。证券机构基本上与農村无关,農村保险市场极不发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消费公司等基本没有。近年来,随着邮政储蓄的转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農村金融机构的数量虽有一定的改观,但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服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根据银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中国農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2008年末,县及县以下平均每万名農村人口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仅为1.5个,而城市已经达到2个以上。机构网点≤1的乡镇有11885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

 

39%。全国尚有2751个镇(乡)未设任何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落后的中西部偏远農村(2303个,占83.7%)。这些農村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得不到任何金融服务而成为“盲区”,出现所谓的“金融空洞化”现象。

从金融工具体系来看,城市金融工具门类齐全,不仅包括存款、贷款、票据、信用证、信用卡、股票、债券等原生性金融工具,还包括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性金融工具。農村金融工具则相应单一,衍生性金融工具基本没有,而原生性的金融工具基本上以存、贷、汇“老三样”为主。因此,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实体性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配置是非常不均衡的。

三、我国城乡金融非协调发展的根源

从上可以看出,我国金融系统在金融资源的分配上表现出了明显的城市化倾向,在信贷配置中倾斜于城市非農业部门,農村金融发展滞后,農村金融机构只是动员農村储蓄以提供城市工业化资金的一个渠道,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这种状况依然没有完全改变。统计显示,城市占据了85%的金融资源,而广大農村只占15%左右,即使这15%左右的金融资源,真正投向農村的更是微乎其微。金融资源配置的“非農偏好”非常明显。城乡金融发展失调以及金融资源的低效率配置所产生的经济增长抑制效应和城乡收入差距效应是非常明显的,这已经被我们的实证研究所证明。政府行为(有形之手)与市场机制(无形之手)是影响资源配置的两种主要机制,有必要深刻分析它们在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而找到制约城乡金融协调发展背后的根源。

(一)政府行为的主导作用导致非协调性

中国的金融改革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其变迁路径完全体现了政府的意志。20世纪90年代以前,国家实行的是金融抑制政策,这一政策是内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推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为了配合这一战略,金融抑制的结果就是大量的金融剩余被外生的金融机构政策性地从農业抽向工业,从農村转移到城市。这一时期城乡金融资源配置是完全扭曲的。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政府为了化解国有金融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强化国有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发起了以企业化、商业化、股份化、市场化为特征的国有金融改革,使国有金融逐渐显露出按规模经济和利润最大化行事的“嫌贫爱富”的本性,大规模撤出農村。与此同时,国家已经注意到農村金融改革的滞后对農村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开始直接或间接地将金融资源引向農村。对農村金融政策从抑制逐渐转为支持,然而,原有制度变迁所产生的路径依赖以及政府过分谨慎所采取的国有金融资本主导農村金融市场的方式,使得这种金融支持政策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2009年计划设立312家村镇银行,实际设立57家,大大低于政策的预期,掌控全国近2/3金融资源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并没有响应政策的号召,参与的热情非常低,3年多总共才设立18家。即使很多金融机构热情参与设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但其动机并非出于贷款监督效率的提高与盈利考虑,而是能够带来特许权价值。農村金融改革依然处于欲破待解的困局之中。“工业反哺農业,城市支持農村”的城乡金融协调政策落实需要更多的智慧与勇气。

(二)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加剧非协调性

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金融资源流向、流量和组合等均受利益驱动。金融资源的供给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金融资源向比较利益高的地区流动,这是市场经济过程中一个基本的普遍的现象。由于農业较之非農产业具有投资的长期性、经营的零散性以及高风险、低收益性等典型“弱质性”的产业特征,農村金融生态环境不理想,金融资源向城市集聚,经济效益显然要高于農村。因此,市场机制作用下,農村十分稀缺的金融资源大量外流是势所难免的。同时,市场机制下,更容易诱致金融机构的排斥行为。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是为了实现自己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规避风险采取的一种理性市场行为。金融机构通过在農村地区少设立网点(地理排斥),采取严格的风险评估手段(风险排斥),苛刻的信贷条件(条件排斥),较高浮动的信贷利率(价格排斥),以及差异化的营销手段(营销排斥)将“三農”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金融排斥的五个维度相互强化,不断累积,加上其他因素的合力影响,导致我国不少農村,特别是落后地区的農村陷入经济与金融的恶性循环之中。可见,市场机制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剧了農村金融资源的外流,政府的“输血”赶不上自身体系的“失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差距越来越大。

四、促进我国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的对策选择

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趋向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统筹。所以,必须将金融发展置于城乡统筹的视野下。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初级阶段的農村金融与中高级阶段的城市金融协调发展。在协调发展过程中,要将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既要体现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的积极引导作用。

(一)强化政府城乡金融统筹职能

在现有城乡经济金融差距的基础上,城乡金融发展要实现从失调到协调的转变,政府的作用依然不可或缺。但其作用的发挥不应是行政性干预,而是提供更多符合市场规律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首先,完善農村保障支持体系。在保障支持体系缺乏的状态下,農村金融机构难以抵御和分散由農业风险所引致的借贷风险。因此,引导金融支持農村,必须要求完善農业保险、担保基金、信用评级等農村保障支持体系。其次,综合协调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通过利率优惠、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措施,建立農村资金回流机制。再次,加强農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付体系、信息管理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等,降低金融机构开展農村金融业务的成本。最后,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应尽快落实国务院2010年5月7日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在農村地区积极组建和参股新型農村金融机构等,促进農村金融需求和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二)构建包容性的農村普惠金融体系

農村金融排斥是農村金融服务领域的市场失灵,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政府合理的干预是必要的。首先,政府应建立包容性的農村普惠金融体系,保障社会每个经济主体金融权利的平等。完整的金融体系应为包容性的,普遍惠及一切需要金融服务的社会群体,尤其应惠及于被传统金融体系所忽视的農村贫困群体。“嫌贫爱富”是金融的天性,无可非议,但政府要思考如何调动各类金融机构对農民融资的内在积极性和责任心,而且这种调动还必须是可持续的,讲效率的。当前,可以探索设立普惠金融服务基金,一方面强制要求所有正规金融机构都缴纳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1%至2%)作为普惠服务基金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则通过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引导更多的机构到贫困地区开展业务,为低收入農民提供支付得起的正规金融服务。其次,出台激励相容的法规政策,对金融机构在農村地区撤并与新设机构、新增存款投放比例做出相关规定,遏制農村资金的持续外流。

(三)建立有效的城乡金融联动机制

城乡金融机构之间也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实现城乡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城市金融机构和農村金融机构之间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参股、同业拆借等形式实现金融资源向農村流动。其次,城市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人才培训、宣传和信息服务等方式发挥对農村金融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最后,城市大型金融机构可以借鉴国际成功的运作经验,采取“连锁店”形式,按照统一的品牌,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流程,独立、专业的经营方式,设立新型農村金融机构还是有利可图的。

参考文献

[1]何广文,我国農村金融供求抑制及均衡供求的路径选择[j],中国農村信用合作,2002,(2).

[2]王修华,邱兆祥,農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与实证研究[j],经济学动态,2011,(2).

[3]王修华,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与优化设计[j],農业经济问题,2010,(8).

[4]洪正,新型農村金融机构改革可行吗——基于监督效率的视角的分析[j],经济研究,2011,(2).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范文第15篇

金融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金融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必然会带来在城乡之间配置差异性问题。我国城乡金融统筹协调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不协调

金融相关比率(fir)是衡量金融发展水平最广泛的指标,一般用金融资产总额与gdp的比值来表示。从图1可以看出,1992年以前?村fir处于缓升趋势,之后稍有回落徘徊,就一直处在比较稳定的状态,基本上都在100%以下。相比之下,城市fir则处于一路上升趋势,从1978年的119.6%上升到2007年的578.4%,2008年由于股市低迷而有所下降。整体上,我国金融资产扩张迅速,但这种快速扩张主要发生在城市区域,?村金融化水平较低,二者相差4倍左右。按照戈德史密斯的标准,?村金融发展刚跨越初级阶段,而城市金融则已经步入中高级发展阶段,城市的金融发展水平远远领先于?村。

(二)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

由于?村金融发展中证券、保险等现代金融特点的交易比例很小,?村基础性金融资源主要以存贷款为主,这里就从存贷款的配置来反映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的统筹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城乡各项存贷款规模整体上都呈现上升趋势,但城市存贷款规模增长速度大于?村存贷款规模增长速度,城乡之间存贷款差距呈现出显著的“倒u型”变化。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之间的存款差距逐渐缩小到1988年的4.02倍,然后,从1989年开始扩大,到2003年就达到8倍以上,最近几年一直稳定在8倍左右。城乡之间的贷款差距从最初的10.19倍下降到1993年的3.77倍,之后开始逐年拉大,到2008年二者之差已经达到11倍以上。从表1还可以看出,?村存款的增加幅度远远大于?村贷款的增加幅度,如2008年?村存款增加9620.4亿元,而贷款仅增加2541亿元,这说明大量的?村金融资源外流到城市,据黄季煜等人(2006)的估计,在1979-2000年间,通过金融系统由?业流向工业和?村流向城市的资金总额分别高达14785亿元和10337亿元。从?户的角度说,他们以“净存款人”的身份为经济的其他部门贡献了自己的储蓄资源,但却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意愿的贷款。从金融机构角度说,尽管他们从?户那里吸收了越来越多的储蓄,但却难以有效实现储蓄资源向信贷资源的转换。?村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极大的限制。

城乡基础性金融资源配置失衡还可以从信贷比率(金融机构贷款与gdp的比例,反映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情况)这个指标来反映,如表2所示。1978年?村贷款与?村gdp之比为0.13:1,即1个单位的?村gdp产出获得的信贷支持为0.13个单位,而同年城市贷款与城市gdp之比为0.70:1,即1个单位的城市gdp产出获得的信贷支持为0.70个单位,两者相差达5.21倍之多。尽管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有所缓和,但从1995年起差距显著拉大(6倍左右)。?村gdp在不断增加,但单位gdp产出获取的信贷支持却徘徊不前,一直没有突破0.3个单位。相比之下,城市单位gdp产出获取的信贷支持达到1.5左右。虽然?业部门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单位gdp所需信贷可能比城市二、三产业要低一些,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单位?村gdp获得信贷的支持明显偏低,?村的金融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

(三)城乡实体性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

实体性金融资源包括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两大类。如表3所示,从金融机构体系来看,城市金融机构体系相对完善,已形成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消费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多种类、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从金融功能的要求而言,基本具备了发展金融所需要的各种机构载体。与城市相比,虽然?村金融组织表面上具备了?村信用社、?业银行、?业发展等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但在结构上还存在很大的缺陷,各类金融机构未能在支持?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国有银行在完成为工业化积聚资金的历史任务后,不断撤离?村,业务重点逐步向大中城市转移,唯一保留的?行也显示出较大的“城市化”倾向,县级行实行了严格的贷款权限控制,更多的贷款投向工业领域。?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作为主力军的?村信用社居于垄断地位,受体制与政策因素制约,?村信用社经营不善,削弱了其服务能力,经营中商业化倾向也比较严重。证券机构基本上与?村无关,?村保险市场极不发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消费公司等基本没有。近年来,随着邮政储蓄的转型,新型?村金融机构的设立,?村金融机构的数量虽有一定的改观,但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服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根据银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中国?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2008年末,县及县以下平均每万名?村人口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仅为1.5个,而城市已经达到2个以上。机构网点≤1的乡镇有11885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

39%。全国尚有2751个镇(乡)未设任何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落后的中西部偏远?村(2303个,占83.7%)。这些?村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得不到任何金融服务而成为“盲区”,出现所谓的“金融空洞化”现象。

从金融工具体系来看,城市金融工具门类齐全,不仅包括存款、贷款、票据、信用证、信用卡、股票、债券等原生性金融工具,还包括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性金融工具。?村金融工具则相应单一,衍生性金融工具基本没有,而原生性的金融工具基本上以存、贷、汇“老三样”为主。因此,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实体性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配置是非常不均衡的。

三、我国城乡金融非协调发展的根源

从上可以看出,我国金融系统在金融资源的分配上表现出了明显的城市化倾向,在信贷配置中倾斜于城市非?业部门,?村金融发展滞后,?村金融机构只是动员?村储蓄以提供城市工业化资金的一个渠道,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这种状况依然没有完全改变。统计显示,城市占据了85%的金融资源,而广大?村只占15%左右,即使这15%左右的金融资源,真正投向?村的更是微乎其微。金融资源配置的“非?偏好”非常明显。城乡金融发展失调以及金融资源的低效率配置所产生的经济增长抑制效应和城乡收入差距效应是非常明显的,这已经被我们的实证研究所证明。政府行为(有形之手)与市场机制(无形之手)是影响资源配置的两种主要机制,有必要深刻分析它们在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而找到制约城乡金融协调发展背后的根源。

(一)政府行为的主导作用导致非协调性

中国的金融改革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其变迁路径完全体现了政府的意志。20世纪90年代以前,国家实行的是金融抑制政策,这一政策是内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推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为了配合这一战略,金融抑制的结果就是大量的金融剩余被外生的金融机构政策性地从?业抽向工业,从?村转移到城市。这一时期城乡金融资源配置是完全扭曲的。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政府为了化解国有金融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强化国有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发起了以企业化、商业化、股份化、市场化为特征的国有金融改革,使国有金融逐渐显露出按规模经济和利润最大化行事的“嫌贫爱富”的本性,大规模撤出?村。与此同时,国家已经注意到?村金融改革的滞后对?村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开始直接或间接地将金融资源引向?村。对?村金融政策从抑制逐渐转为支持,然而,原有制度变迁所产生的路径依赖以及政府过分谨慎所采取的国有金融资本主导?村金融市场的方式,使得这种金融支持政策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2009年计划设立312家村镇银行,实际设立57家,大大低于政策的预期,掌控全国近2/3金融资源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并没有响应政策的号召,参与的热情非常低,3年多总共才设立18家。即使很多金融机构热情参与设立新型?村金融机构,但其动机并非出于贷款监督效率的提高与盈利考虑,而是能够带来特许权价值。?村金融改革依然处于欲破待解的困局之中。“工业反哺?业,城市支持?村”的城乡金融协调政策落实需要更多的智慧与勇气。

(二)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加剧非协调性

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金融资源流向、流量和组合等均受利益驱动。金融资源的供给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金融资源向比较利益高的地区流动,这是市场经济过程中一个基本的普遍的现象。由于?业较之非?产业具有投资的长期性、经营的零散性以及高风险、低收益性等典型“弱质性”的产业特征,?村金融生态环境不理想,金融资源向城市集聚,经济效益显然要高于?村。因此,市场机制作用下,?村十分稀缺的金融资源大量外流是势所难免的。同时,市场机制下,更容易诱致金融机构的排斥行为。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是为了实现自己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规避风险采取的一种理性市场行为。金融机构通过在?村地区少设立网点(地理排斥),采取严格的风险评估手段(风险排斥),苛刻的信贷条件(条件排斥),较高浮动的信贷利率(价格排斥),以及差异化的营销手段(营销排斥)将“三?”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金融排斥的五个维度相互强化,不断累积,加上其他因素的合力影响,导致我国不少?村,特别是落后地区的?村陷入经济与金融的恶性循环之中。可见,市场机制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剧了?村金融资源的外流,政府的“输血”赶不上自身体系的“失血”,城乡金融发展水平差距越来越大。

四、促进我国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的对策选择

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趋向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统筹。所以,必须将金融发展置于城乡统筹的视野下。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初级阶段的?村金融与中高级阶段的城市金融协调发展。在协调发展过程中,要将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既要体现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的积极引导作用。

(一)强化政府城乡金融统筹职能

在现有城乡经济金融差距的基础上,城乡金融发展要实现从失调到协调的转变,政府的作用依然不可或缺。但其作用的发挥不应是行政性干预,而是提供更多符合市场规律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首先,完善?村保障支持体系。在保障支持体系缺乏的状态下,?村金融机构难以抵御和分散由?业风险所引致的借贷风险。因此,引导金融支持?村,必须要求完善?业保险、担保基金、信用评级等?村保障支持体系。其次,综合协调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通过利率优惠、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措施,建立?村资金回流机制。再次,加强?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付体系、信息管理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等,降低金融机构开展?村金融业务的成本。最后,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应尽快落实国务院2010年5月7日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在?村地区积极组建和参股新型?村金融机构等,促进?村金融需求和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二)构建包容性的?村普惠金融体系

?村金融排斥是?村金融服务领域的市场失灵,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政府合理的干预是必要的。首先,政府应建立包容性的?村普惠金融体系,保障社会每个经济主体金融权利的平等。完整的金融体系应为包容性的,普遍惠及一切需要金融服务的社会群体,尤其应惠及于被传统金融体系所忽视的?村贫困群体。“嫌贫爱富”是金融的天性,无可非议,但政府要思考如何调动各类金融机构对?民融资的内在积极性和责任心,而且这种调动还必须是可持续的,讲效率的。当前,可以探索设立普惠金融服务基金,一方面强制要求所有正规金融机构都缴纳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1%至2%)作为普惠服务基金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则通过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引导更多的机构到贫困地区开展业务,为低收入?民提供支付得起的正规金融服务。其次,出台激励相容的法规政策,对金融机构在?村地区撤并与新设机构、新增存款投放比例做出相关规定,遏制?村资金的持续外流。

(三)建立有效的城乡金融联动机制

城乡金融机构之间也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实现城乡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城市金融机构和?村金融机构之间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参股、同业拆借等形式实现金融资源向?村流动。其次,城市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人才培训、宣传和信息服务等方式发挥对?村金融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最后,城市大型金融机构可以借鉴国际成功的运作经验,采取“连锁店”形式,按照统一的品牌,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流程,独立、专业的经营方式,设立新型?村金融机构还是有利可图的。

参考文献

[1]何广文,我国?村金融供求抑制及均衡供求的路径选择[j],中国?村信用合作,2002,(2).

[2]王修华,邱兆祥,?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与实证研究[j],经济学动态,2011,(2).

[3]王修华,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约束与优化设计[j],?业经济问题,2010,(8).

[4]洪正,新型?村金融机构改革可行吗——基于监督效率的视角的分析[j],经济研究,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