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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1篇

关键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重要工作,其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和保管将是城建业务档案一项崭新工作内容。

1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法律背景

2021年4月29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2020年6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职责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承担的行政职能。作为在城市建设管理等活动中一项崭新的工作内容,由此形成的资料文件对社会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长治久安和稳定具有重要价值。作为一类城建业务档案,其收集齐全、保存完好、开发利用全面是城建档案工作的一项崭新内容。

2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收集面临的问题

2.1多部门实施的不统一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虽然是住建部门的重要业务性工作,但由住建多部门共同实施完成。以安徽省芜湖市为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由住建局科技科室实施,消防验收工作由市质监站实施,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据工程体量不同分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分工协作实施。城建档案部门需与多部门协调,从不同业务部门手中收集档案资料。

2.2标准体系的不统一

消防类档案收集,一部分来自市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平台(以下简称“市工改平台”),其后期要与消防救援机构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目前,档案信息资源融合面临标准体系不完善的突出问题,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存在不兼容、不匹配现象,档案长期保存格式标准、数据的备份标准、数据采集标准,以及在互联网背景下软硬件的建设标准,都亟待解决[1]。

2.3归档渠道的不统一

消防类档案收集除部分来自市工改平台,绝大部分是来自审批过程和现场检查的记录,这就需要消防业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紧密配合,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对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上传和补充。

3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建设策略

3.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作为建设工程的关键组成部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工作贯穿始终。大量的调查研究表明,一些建筑在建设的初期就已存在火灾隐患,对建筑的整体质量与使用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2020年6月1日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从消防救援机构划转至住建部门,近两年时间产生了大量的消防资料文件,由于认识不足,缺乏专人负责收集鉴定,没有统一的部门整理保管,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此类资料文件的散失和利用的困难,一旦发生火灾险情必将有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建设工程消防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异常重要、迫在眉睫。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前期调研,印发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档案管理规定》),作出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所形成的有保存价值资料作为档案保存的规定,强化过程可追溯性,明确消防业务管理部门、档案管理机构等各方主体在此项工作中的内容、职责和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此类档案管理。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和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深刻领会新修订的《消防法》和住建部51号令精神,结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61号)要求,主动作为,认真做好消防类档案归档的流程设计、系统开发、业务指导和共享服务等多项工作。

3.2规范收集,制定工作流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纳入工程审批改革的四个审批环节中,实行“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个机制”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各地市依规建立统一工改平台实施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类资料文件收集大多来源于此平台,归档流程设计应将项目申报、行政审批、档案归档、数据共享统一考虑,将档案验收要求关口前移,项目申报的材料内容、电子数据格式等按照归档要求来设计,归档时档案系统只需从审批平台统一抓取申报数据,审批过程资料和审批结果资料将进行后期补录、完善归档。

3.3归档内容和归档形式

《档案管理规定》在归档内容上充分考虑业务申报中需满足的条件、审查验收过程中记录、审批结果等三个方面,列举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类、消防验收类、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类等归档内容和编目顺序和归档方式。消防各业务管理部门应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同步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市工改平台系统中已经存在的归档资料,在业务办结后将自动提交归档,其余资料将由各业务管理部门在档案系统中,按目录提交补充完善归档资料后,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同时各业务管理部门需线下提交一套和电子资料一致的纸质档案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3.4建立高品质档案管理平台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消防类档案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平台效应,与“互联网+”、智慧政府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档案管理系统。一是要建立与各业务管理系统相互兼容的数据存储格式和备份标准,打通各平台之间数据传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二是从审批源头对将归档的数字化档案进行管控,对色彩模式、分辨率、图像处理、纸张端正、内容完整、清晰度等数据质量进行设定;三是实现高效检索,系统平台便捷的检索功能,在发生火灾危情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相关建筑物消防设施信息,同时针对不同工作需要设定相应的检索方式,采用高级检索和模糊检索相结合,计算机能够根据输入的实际指令选择最合适的方式对档案进行检索查询,以满足住建部门实际工作需要[3]。

3.5加强人才专业培训

消防类档案对于住建业务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来说,都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内容,首先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消防类档案专业培训,通过邀请专家进行座谈或现场指导,促进档案管理人员了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知识、工作内容和流程,熟练掌握此类专业档案收集内容、模式和系统操作,同时还要结合相应的激励机制,通过提高福利待遇提升其工作积极性,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4]。其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与业务管理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增强业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归档意识和归档水平并落实到位,确保归档及时、准确、齐全、完整。

4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4.1有利于形成消防类档案数据库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是以防范建筑工程火灾,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目的。实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制度能够有效减少建筑工程火灾隐患,并在火灾来临时将其隔绝在最小范围内,保证建筑物内人员能够及时逃生,减少火灾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5]。《消防法》的修订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从消防救援机构划转至住建部门,其意在从设计、建造方面把好建筑物消防安全关。工作中所形成的验收申报、材料审查、实施验收和审批文书等四个方面的文件资料正是住建部门在城市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并对未来城市维护、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建档案部门应加强消防业务档案的收集,建立本地区域范围内统一的消防类档案数据库,并实现与消防救援机构应急抢险数据共享。

4.2有利于实现科学技术积累

通过档案收集,能够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进行真实记录和反映,消防类档案中不仅包含大量管理部门审批信息,还包含科学含量高、技术性强的建筑物消防图纸、消防设备配备和安全通道等,长期的档案积累将有利于住建主管部门不断积累建筑消防经验,完善建筑消防专业管理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对提升行业治理、建筑科技和科学化运用,具有十分广阔前景。同时现场评定报告、视频、专家意见和整改证明资料等资料的收集,还能有助于消防责任事故的认定,从而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予以维护,对社会和谐稳定起到有效促进作用。

4.3有利于实施共享助力防灾

建筑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市住建部门由于地方区划调整、职责划分等多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一个行政区域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由几个层级多个部门共同实施完成,消防类资料散落在各业务管理部门,难以形成全市统一的消防共享数据。城建档案馆消防档案工作有利于实施数据共享助力防灾救灾,首先,城建档案部门作为一个行政区域档案管理部门,能够较完整地反映一个行政区域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全貌,资料全面、集中、完整,更好地实现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实现共享,在防火险情发生时,及时、准确、全面提供建筑物图纸,反映现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情况,为消防救援工作开展赢得宝贵时间;其次城建档案部门统一的消防档案数据库的建立,更有利于使用数字化技术对消防档案进行分析,实现档案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对于接近使用年限消防设备适时进行检修和更换,发挥出档案社会治理功能。

5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作为住建部门的重要工作,其档案管理是城建档案部门一项新的挑战,在当前没有成功先例的情况下,城建档案部门要全面做好流程梳理、系统设计和收集方式和内容的确定;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要有深刻的认识,从进行档案收集管理工作中掌握、提炼、总结该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技巧,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6],实现档案为经济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姚翠艳.基于“互联网+”背景下的档案信息资源融合要点分析[J].城建档案,2021(06):48-49.

[2]土木工程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问题[EB/OL].

[3]徐建华.数字化技术在房地产档案分类管理中的应用[J].城建档案,2021(06):30-31.

[4]穆永刚.城建档案开发利用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措施[J].城建档案,2020(04):47-48.

[5]王东.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与措施分析[J].中国房地产业,2011(11):343.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强消防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以“消防审验要依法,化解风险在萌芽”为主题,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宣传活动,强化消防工程各方参建主体及人员的遵法守法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依法做好相关新、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施工质量,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活动时间

4月19日至23日。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形式多样。采取印发传单、普法教育、案例警示、业务培训、知识讲座等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査验收管理行办法》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宣传贯彻活动。

(二)强化系统学习。组织全体审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审验业务专题学习;开展一次集中观看《正风防腐就在身边》第三集一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的警示教育。通过系统学习,加深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相关法律规定、政策要求的理解,提高全体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审验能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审验工作,从源头杜绝遗留火灾隐患的可能。

(三)优化服务环境。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悬挂消防审验宣传横。在办事窗口显著位置张贴审查验收的申报要件、办事流程、完结时限、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常见问题解答等,让办事群众熟恐法律法规要求,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 提升运行水平。为社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办公楼、临街商铺等经营性单位和场所发放消防审验知识问答和业务咨询电话,提示他们在进行新、改、扩建时需要办理消防审验手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利用住宅小区的宣传栏、橱窗,因地制宜宣传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常识畅通“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管理制度等安全知识促进广大社区商户和业主将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这一社会最小细胞的消防安全运行水平。

(五)组织系列活动。在施工现场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向工程参建人员发放消防安全知识资料;在公共部位张贴消防安全提示标语,组织实施“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消防法》关于注法律责任的宣讲活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部署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化解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施工现场举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活动,提升火灾自救能力。通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各方参建主体和人员消防质量安全责任,预防和降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概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工程消防审计审查验收工作宣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宣传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消防审查;消防监管;消防知识普及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持续高速发展,城市建设日益向着高层化方向发展。高层建筑往往人员密集、结构复杂、装修投入大,导致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造成可燃物多火势蔓延猛烈,人流多疏散困难的现象;同时,由于大量的装修材料和储存的可燃物品产生的有毒气体和烟雾,将给室内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版)[1]的相关要求,高层建筑应当设置专门的消防设施,以确保发生火灾时的扑救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建筑室内人员的安全疏散。本文针对我国高层建筑设计、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消防审查与监管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以探讨可行的改进对策和措施,有利于高层建筑消防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 高层建筑消防监管现状分析

2.1 建筑设计存在隐患

一直以来,建筑设计人员对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为满足业主单位的使用功能要求和追求建筑艺术效果的体现,在进行建筑设计和布局时没有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的需求,甚至部分高层建筑项目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实际工程中,如城市中央重要的公共场所不设消防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消防水源配置不足,疏散楼梯通道设计不满足要求,消防各系统之间不能联动控制等问题的存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这些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消防隐患,成为了极难整顿改进的缺陷。

2.2 消防审核难于落到实处

高层建筑项目的消防审核,其目的是为了在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中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把关可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但实际条件下,消防部门在建筑项目防火审核时可能会遇到各种难题使得消防审查难于真正落实。例如“三边工程”的存在,建设单位为节省工程投资和项目实施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将设计和施工过程同时进行,甚至擅自改变消防设计及其设施的安装管理方案;又如“一把手工程”,有时某位领导的一句话使得消防审查难于真正落到实处;还有就是部门项目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采取边施工边报审的实施手段,在消防审核暂未通过的条件下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已过大半,造成未按消防审核的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消防措施,给高层建筑自身留存了先天隐患。

2.3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难

高层建筑的消防技术经过多年发展,消防设施名目繁多,通常情况下主要包括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操作系统,喷淋或水幕灭火系统,有的还包括自动闭门装置系统和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等。而现在建筑领域内的消防监管人员采用的工程制度往往还是沿用以前传统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针对上述各类消防设施和设备,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和设备的常规操作等问题,部门消防管理人员根本掌握不全或者不熟,甚至有的连灭火器的基本使用也不懂。

3 加强消防监管的措施

3.1 把好设计源头关

3.1.1 强制执行建筑设计师消防资格证制度

对每个建筑设计院或者每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应至少确定一名具有消防资格证的工程师负责项目的消防总设计,强制执行建筑设计师消防资格证有利于促使建筑设计人员坚持学习消防新规范,不断提高建筑的消防设计质量。对参与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消防设计人员,应从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各个细分专业划分相应的资质等级,定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关资质考试。设计院出具的建筑消防设计图纸,必须经过项目消防设计总负责签字盖章,才能对外有效使用。

3.1.2 严格实行消防专项设计

根据相关规定,带自动消防工程系统的高层建筑必须进行相应的消防专项设计。因此,该消防专项设计应该包括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的专业消防设计内容,专项设计应在项目初步设计中体现完善,并应在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完成查漏和会审工作,并由消防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签字,经由设计院盖章负责才能交付使用。

3.2 严把审核关

3.2.1 提高消防审查人员的专业水平

建筑消防审查工作是一项专业知识性与实践经验要求都叫高的工作,没有长期的实际经验,要真正搞好建筑消防审查工作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应不断加强建筑消防审查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做到建筑消防审查专业人员的相对稳定。

3.2.2 执行建筑施工图纸报签制度

传统的建筑消防审查制度是建设单位将报批阶段的项目设计图纸送至消防主管部门,消防部门经过相关的审查过程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书。针对高层建筑的发展现状,可考虑在传统审查模式上进行改进,建立相应的施工图纸报签制度。项目施工图是高层建筑结构最后定型的关键阶段和程序,为确保项目报批图与施工图的一致性,应当建立高层建筑项目施工图纸报签制度。

3.3 严抓施工管理

3.3.1 执行施工凭资格证书上岗制度

高层建筑消防专业的项目施工,应由具有相应消防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但实际操作中,施工单位将施工任务转手分包,换人施工等做法普遍存在,消防监管部门也难以对其进行全面细致地控制和监管。为真正控制防止施工资质挂靠或分包制度,可执行施工单位的消防水、电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凭证上岗制度。使得消防监管部门在项目施工检查中,可以直观查验现场施工人员的专业资格上岗证,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制,确保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施工质量到位。

3.3.2 执行消防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制

高层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具有专业技术含量高,施工过程复杂等特点,因此施工过程中技术性的相关咨询指导工作也就尤为重要。建立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的专业监理制度,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的实际施工操作过程,又可以掌握施工中的项目实际状况。

3.3.3 加强高层建筑装修施工的消防检查

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项目装修施工过程中。加强高层建筑的装修施工过程的消防监督,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等国家消防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控制可燃性建筑装饰材料的使用,监督施工隐蔽工程中对可燃性材料(如吊顶木龙骨、木框架等)的防火涂料处理,电气、照明线路的穿管敷设,空调、通风管道的安装等方面;另一方面,还要严抓装修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及时清理装修施工现场内可燃、易燃性的材料,消防主管部门应监督施工单位采取封闭式管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规章制度的落实。

4 严抓后期管理

高层建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完整,必须确定专门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管理[3]。因此,消防主管部门在高层建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及时签订项目的消防验收移交书,根据高层建筑的有关规定签订相应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确保建筑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均能正常运转。

5 结语

目前,从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建筑消防审查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还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仍普遍较低。基于上述现状,我们应发挥消防培训和消防知识普及的巨大作用,加强全民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建筑消防执法的力度,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审查和监管制度的有力实施。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版)[S].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4篇

1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的新特点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的《消防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相关规定尤为引人注目。建设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学科、各领域。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标准不断出现,一项建筑的涉及面更为宽泛、更加复杂。从全国近几年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可以发现,大部分建设工程的火灾都是由建设之初就存在的先天性火灾隐患引起的。

2现行《消防法》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制度的新特点

首先,新规定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体现了便民利民的理念。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历来是消防监督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现代社会建设工程的数量大大增加,建筑难度和技术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依照原来《消防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设计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分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也是技术部门,公安消防机构承担了大量技术性行政事务。《消防法》将公安消防机构从技术性事务中解放出来,便于集中力量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管理执法,提升重点项目的审批速度。新法坚持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行政立法方向和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的原则,以确保政府履行职能时更为便民利民。

其次,新法多种措施并举,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明确消防设计质量的责任主体。新法规定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承担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责任。各责任主体的确定,有助于从源头上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其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履行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执法职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往往是火灾易发的高危场所,容易造成人员大量死伤,必须对此类工程的消防设计严格审批,杜绝任何有先天消防隐患的工程投入使用。新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对审核结果负责,加重了该机构对此类工程的审核责任。另,公安消防机构须对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在建工程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其三,加重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建设工程处罚力度。《消防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列举了新增的消防违法行为,其中很大部分针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如:(1)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2)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3)建设单位未依法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的;(4)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5)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6)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等。对于上述几种情况,新法规定必须加重对建设工程消防违法的处罚,通过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安全。

3现行《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监管规定解析

新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进行了区分处理,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实行不同的监管方式。与修订前的《消防法》相比,新法一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全面审核、验收的规定,现只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进行审核。而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则由以前的审批制改为备案抽查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再事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而是由建设单位依法取得施工许可后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再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抽查。

在与新《消防法》同时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用列举的方式明确了“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和验收、备案抽查的内容、程序和具体要求。新法对建设工程做出区分,分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将公安消防机构从技术性事务中解放出来,更有利于集中人力、精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4关于现行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制度的思考

《消防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工程验收的改革符合建立现代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方向。然而,根据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设计单位目前尚不能完全承担起消防设计把关的责任,备案审查制或将引发一些新的问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各责任主体消防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可能导致消防监管流于形式。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消防意识和责任意识并不可能随着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而发生质的飞跃。如果消防部门不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大多数新建设工程不会主动备案抽查。公安消防机构只能通过长期主动的宣传、督促来逐渐改变这种对建设工程消防不够重视的情况,同时加大对新建建设工程的监督抽查力度,尽可能做到最大量减少先天火灾隐患。而由于公安消防机构人员有限,在审查变为抽查的情况下,也容易使这一抽查监督方式流于形式。

第二,建设工程备案抽查制可能形成先天消防隐患,或将使消防监督工作陷于被动。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在一些发展相对落后地区,人们消防意识普遍不高,经济效益和消防设计有冲突时,往往忽略消防隐患,减小消防成本投入,以获得更大利润。一些建设单位为降低开发成本,违规授意设计单位降低建筑火灾危险等级,或把公共娱乐场所改为普通公共建筑,以降低消防标准要求,减少投资,建设单位在装修或使用时再“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另外,由于备案是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再去消防机构备案,这样造成的结果只能是大量建设工程根本不主动进行事前备案,从而导致天然隐患的形成。即使事中、事后监督加强,也很难整改一些诸如防火间距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不够、安全疏散设施不合格(如楼梯设置、疏散距离等问题)等隐患。消防监督部门虽然有责令停产、停业的权力,但在具体实施时,需要当地政府和其他行政部门支持,当得不到政府支持时,很多隐患只能在工作报告中进行“备案”,而得不到有效整改。

第三,建议适时引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中介机构审核制度。《消防法》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中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审查,并将审查后的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让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起依照家质量标准审核工程设计图纸的职责是世界各国的一个通行做法。由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中介机构审核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抽查,可以发挥消防设计图纸审核人员的专业优势,提高审核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施行).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5篇

关键词:消防审核制度;现存问题;可行性对策

中图分类号:X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32-0175-02

在建设消防领域,我国颁布实施了新《消防法》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审验有所改变,原来是全审全验,现今为有针对性的审验,针对于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工程,其他未涉及到的建设工程,需建设单位于依法获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审验制度改革使建筑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产生重大改变,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需要相关部门转变自身观念,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使各责任主体履行自身职责,杜绝设计、建设、监理等诸多单位出现违法行为,推进消防审验制度改革的进行。

1 消防审验制度改革实施中所存在的问题

新《消防法》具有超前性和创新性,对促进与完善我国消防审验工作有重大现实意义。但也应看到,我国消防审验制度改革是长期的过程,在推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 行政部门规定不统一

现阶段,因为建设单位所获得的备案凭证相关印记的缺失,建委、规划和房管等相关行政部门无法对建设工程做明确区别,无法认定其简单备案,还是需强制性审验。建委会发放施工许可证,房管部门会发放产权证,而这将作为相关部门程序管理的凭证,并非技术性审查,行政部门难以实现规定上的统一,不利于消防审验工作的开展。

1.2 能随意取得备案凭证

现阶段,我国获取备案凭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建设单位到消防机构办证窗口申报备案;二是建设单位利用网络资源实施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方式无法考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且建设项目有很大几率不被抽查到,被抽中的建设单位才需报送相关资料接受审查。为逃避消防审查,有些建设单位采取不法手段,如多次录入申报信息的策略,以取得免于抽查的备案凭证,加大建设工程消防隐患。

1.3 含糊的装修审批规定

相关规定表明,对建筑项目装修审批规定大多针对于强制性审核项目,对其他备案范围的建筑项目装修未做明确规定。如对建筑装修备案程序、备案时间运算、备案监督管理等,都缺乏明确性的规定,给建筑消防工作带来隐患。

1.4 审核不能只用强制性条文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指出: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只依据强制性条文而进行。但消防法规与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不多,还存在许多非强制性的条文,消防机构无法确定是否遵循非强制性条文进行审验。

1.5 加大建筑工程火灾隐患

现阶段,我国建筑项目实施随机备案,这加大了对其进行消防监督的难度。每年大量建筑项目免于消防审验,这些建筑项目的设计、建设与监理等单位离开消防监管后,有可能为谋取私利而存在违法行为,在消防设计执行、装修材料应用、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等环节出现问题,增加后期消防监管火灾隐患。

1.6 易激化社会各层矛盾

对于未按规定报送备案的建设单位,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其于五日内备案。对于五日到期却仍未备案的建设单位,消防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但对于未被随机抽查到的建设项目,却能够轻易过关,两者间存在巨大反差,在给消防审验工作带来取证难、调查难、处罚难等诸多困难的同时,也易于激化消防机构与社会各基层的矛盾。

2 推行消防审验制度改革的可行性对策

2.1 完善备案程序

项目备案是必要的消防监督行为,新《消防法》对窗口备案加以规范,但却忽视了网上备案环节。为了完善消防审验工作,完善备案程序,应将网上直接备案就能获取备案凭证的方式剔除,建设单位可以从网上下载、打印相关备案资料和表格,但却需要到消防监管机构窗口备案,规范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内容,为日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有用依据。

2.2 加大抽查幅度

有必要加强对公众聚集场的消防检查力度,保障该行政许可行为的准确性,实现对消防隐患的有效防护,从而打破事前管理松散、事后监督被动的不利局面,而这必须加大对建设项目的抽查力度。对于强制审验规定要求之外的公众聚集场所的土建与装修项目,也应进行全面的审验。除此之外,应加大对高层和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抽查力度,消除源头性和先无性的火灾隐患。

2.3 强化动态监管

建筑项目完工后所进行的装修工作,也存在巨大的火灾危险,对建筑装修所进行的备案监管和审核验收工作必不可少。建筑装修施工具有隐蔽性,对于全审全检的项目而言,易于实现对其消防监管,但却难以实现对建筑装修工程的动态监管。为此,可以由消防大队直接负责建筑土建的防火检查工作,而建筑内部装修工作则由辖区消防大队来负责,如建筑装修的备案、审批和验收等,从而实现无缝衔接消防监管。

2.4 加强培训宣传

设计部门是关乎建筑消防质量的重要部门,有必要加强对其职员的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从而使设计部门职员对其自身及部门的职责有全面了解,明晰建筑设计强制性要求,避免出现建筑设计违背强制性条文的现象。在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建设方案、设计会审时,消防部门可以派职员参加,提出可行性的消防优化意见;对建筑项目规模有所了解,督促建设单位完善自身消防备案。

2.5 提升审验质量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直接对消防审核结果负责,随着消防审验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审验项目由消防大队向消防支队转移,审验人员肩负更大的法律责任,他们的工作量也大幅增加,因此有必要完善对消防队审验人员的配置和管理,对建设项目消防审验形成有效监管,完善建筑自身设计缺陷,加大建筑项目的安全系数。

2.6 完善监督模式

消防监督检查的诸多工作中,建审和验收是其前沿与源头工作,消防监督部门应规范自身行为,改变原有的消防监督模式,形成依法治火的局面。消防监督部门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各部门履行自身职责,引导建设单位履行消防质量责任,加强其与设计、施工、监理等诸多单位间的合作,形成各部门间依法协作的良好局面。

3 结语

面对我国消防审验制度改革的现状,广大消防部门应转变原有观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推动我国消防审验工作的合理、有序开展。在该项工作开展的进程中,可以树立典型,积极利用多种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对于表现良好的建设单位,应给予鼓励和表彰,而对于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应将处罚结果公布于众,对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起到警醒作用,促进其自觉规范自身建设行为,推动我国消防审验制度改革的进行。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Z].2009.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6篇

关键词:在建工程,消防隐患,形成原因,对策

Abstract: the current needle in the project under construction design, construction, installation, decorate a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makes an analysis of the reason for the building fire hidden danger under construction, and then puts forward the prevention and decrease of new project a fire hazar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the project under construction, fire hazard, formation reason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在建工程主要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1.1部分在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擅自施工、使用。许多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致使在建工程存在大量违法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有的单位为了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不顾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尚未通过消防审核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

1.2在建设中擅自改变原有消防设计,人为造成火灾隐患。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便于经营、销售,只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忽视了消防安全要求,建筑各层的使用功能不是在设计阶段确定,而是根据售出后的单位使用需要来确定。在建设中随意改变建筑原平面布局和功能,改变原消防设计,致使工程在许多方面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如有的建筑原设计为办公等场所,但在施工或出售后,改变为餐饮娱乐场所,随着使用性质的变化,消防安全要求也相应提高,但这些场所消防工程仍按原设计施工,致使新场所消防安全不能达标。1.3内装修工程破坏原有消防设施。许多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都要进行一些室内外装修,装修工程往往是消防工程施工、安装阶段完成后进行。但许多工程原设计中往往没有考虑后期装修对消防设施的影响,而装修设计只注重装饰装修效果和场所使用功能,忽略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加上装修队伍对消防设施的功能、施工要求知之甚少,在装修过程中极易对原有消防设施造成破坏。

1.4建筑内单位多,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许多高层写字楼、综合楼内经营单位多达十几家,几十家,这些单位往往在消防工作中各自为阵,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装修,随意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挪用,圈占消防设施等现象普遍存在。

2建筑工程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分析 2.1许多单位和个人消防法制意识淡薄,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消防法制意识淡薄。不能正确认识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的目的和意义,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核,擅自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一旦被消防部门发现查处。不是积极去改正自己的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而是到处找领导、托关系,希望消防部门给予特殊照顾;有的地方政府领导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对辖区内各类投资建设项目大开绿灯,在行政手续尚未办理的情况下同意开工建设,等消防部门介入时,已形成许多现实火灾隐患。

2.2工程施工队伍多,素质参差不齐,工作协调不够,在施工中造成许多火灾隐患。许多建筑工程的土建、装修、安装、消防工程施工等项目由多家单位施工,由于工作协调、沟通不够,在施工过程中容易造成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破坏,而在装修图纸报审时,在装修图纸中主要反映的是装饰装修效果和所选用的材料,没有反映建筑原消防设施的具置,消防部门在图纸审核中不能全面掌握装修设计、施工对原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影响情况。在具体装修中,由于装修设计和消防设计的脱节,装修施工使许多已经安装完毕的消防工程遭到破坏。2.3消防部门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存在较多漏洞,由于消防机构警力少,任务重。很难对所有审核的工程在施工期间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致使这些工程在施工中缺乏及时有效的消防监督,在施工中存在失控漏管的情况,部分单位擅自降低消防工程等级、变更原消防设计的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查处。

3预防和减少新建工程火灾隐患的对策 3.1加强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把好审批源头关,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施工许可证时,要把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是否通过消防审核作为前提条件之一,凡未经消防审核同意的工程,一律不予发给施工许可证,不许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同意,建设部门不得予以验收备案。3.2严格依照消防法对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消防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依法对申报审核的建筑工程进行审核的同时,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各类建筑工程是否通过消防审核、是否按照消防审核过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工程中有无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在建筑行业进行通报。要充分发挥基层公安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能,对辖区内重点工程,省市消防部门在审核完毕后将工程防火设计和消防部门审核意见向辖区消防大队进行技术交底,委托消防大队定期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原审核单位通报检查情况,避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失控漏管现象。3.3加强对消防工程施工队伍的消防管理。消防部门在对在建工程进行审核、验收、抽查备案时,应当严格审查消防工程施工队伍的资质,严防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参与消防工程施工。消防部门还应联合建设部门定期对在建或已建成的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对工地检查、工程消防验收中发现的擅自改变工程原设计、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施工,造成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照消防法从严查处。3.4加强对预出售房屋的消防监督管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预先出售的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时,工程建设单位和房屋产权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确保原有消防设施功能不受影响。并将方案报消防部门审核,对于建筑由多家产权单位使用时,大楼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和各使用单位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各单位代表成立大楼消防管理组织,明确各单位在使用中应当履行的消防职责。按照使用面积分摊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确保大楼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正确行使消防监督职责,规范消防监督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建筑工程消防监督、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和火灾调查处理。

第三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能时,应当依法监督,保障安全,促进生产。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事先通知被检查单位,必要时可要求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公安消防监督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

第五条公安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检查时,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应按下列要求填发法律文书:

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应当作出详细记录,由被检查单位防火负责人和公安消防监督员签字,一式两份,分别存档备查。

重大火险隐患,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视情况抄送被检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检察院、保险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填写《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核签发,视情况抄送被检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检察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有权责令被检查单位对危险部位立即停产停业。

停产停业对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发出通知后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第六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的执行情况,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整改期限届满时进行复查验收。复查验收后,填发《复查验收意见书》,并抄送有关部门。

第七条对被检查单位在整改火险隐患中,提出变通防范措施,或者要求延期整改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于五日内作出决定。

第八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重大火险隐患应当建立档案。

第三章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

第九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生产、储存、经营、购买、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制度。

第十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申报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防火资料,应当自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核完毕,并签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第十一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申请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审核其主管部门的证明以及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船舶运输许可证等是否齐全、准确、有效,然后决定办理或者不办理准运手续。

第十二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申领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按照商业部等部门联合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单位申请变更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种类、数量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章建筑工程消防监督

第十四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施工、验收,应当按照普遍审查、重点审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建设和设计单位申报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和防火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审查。重点工程应当于三十日内、一般工程应当于二十日内审核完毕,并填发《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第十六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未经防火审核而擅自施工或施工中擅自改变防火设计的工程,应当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填发《违反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通知书》。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重点工程应当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于验收后十五日内向建筑单位填发《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

第五章消防产品质量监督

第十八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对本地区生产、维修消防产品的单位进行验证检查,并对其产品实行抽样检测。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申请生产、维修消防产品的单位,应当在接到《生产消防产品申报表》、《维修消防产品申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后三十日内,对其生产技术条件(含检测手段)、质量保障体系以及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发《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8篇

关键词:火灾;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房地产行业;责任体系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U89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7)11-0331-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11.168

在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的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但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高频发生的火灾事件。火灾事件总是无情地剥夺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在建筑工程进行之时,消防审核工作应该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目前常见的情况是,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工作的参与人员往往十分有限,而消防审核的程序比较繁杂,使得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的工作进行得往往不是特别高效率。针对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排查,本文将提出一些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针。

1 当前火灾频发的原因分析

1.1 建筑工程在管理上存在一些不足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建筑工程的消防管理工作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建筑工程进行的期间,建筑施工人员往往将自己的精力主要放在工程的进度之上,较少地关注消防安全管理,因此建筑工程的消防管理制度往往处于空缺的状态。同时,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主要的建筑工作会分派给多个施工单位或队伍,在不同的施工方之间会存在消防管理工作脱节的现象。在部分有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筑单位之中,也存在对于消防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设置形同虚设的问题。

1.2 消防审核重要性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目前,在大多数建筑工程之中,消防审核的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最终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部分建筑工地甚至电气路线等存在不符合建设标准等问题,电气线路不按照要求的路线建设,保护套管设置不足等细节问题都是日后会导致火灾的隐患因素。但一些建设单位在主观意识上就有节省消防投资以降低成本的偏差认识,这样的行为会导致火灾因子积累越来越多。

1.3 当前建筑工程消防审核中存在一些问题

就目前建筑工程的消防审核工作来看,主要有以下比较突出的问题:

1.3.1 工作量与消防审核人员数量不匹配。目前因为人员编制的限制,消防审核工作的工作量较大,造成了人员数量与工作量不匹配的矛盾。对于每一项建筑工程的评审,会需要相关审核人员深入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这样无疑需要消耗消防审核人员大量的时间,而繁重的工作量必然会影响审核人员的工作质量,最终影响到消防审核效果。对于一些规模更小的审核队伍,编制人员就更少了。在审核工作本身就已经十分繁重的基础上,审核人员在审核的过程中还需要实地检查建筑项目的每一个细节之处,按照规定的消防设施的设计进行比对。对于图纸上表达不清晰或是与实际建筑相比出现了分歧的地方,检查人员还需要与建筑人员核实。检查之后,审核人员还需要根据具体的信息内容进行此项目的评审,从合理性等多角度得出最后的审核结论。这样繁重的工作与消防审核人员数量的设置严重偏离,使得每一位审核人员的工作任务相当较重,不仅让消防审核人员疲于应付工作,更让他们没有了主动思考进行工作创新和提升自我的意识。

1.3.2 消防审核环节多,程序复杂。大部分需要建设建筑工程的单位,需要建设一个工程的机会较少,因而真正开始计划一项工程时,单位大多数对于需要各部门报批的环节了解得较少,而审批环节又是相当多的,这无疑为消防工作的进行增加了难度。更有些有建筑需求的单位,在面对环节众多和繁琐的手续时,出现畏惧的情绪。因此在实际的消防申报和建设的工作中,想方设法地偷懒和偷工减料,这必然会给工程建设带来一定的负面的影响,既不利于消防工作的进行,也不利于满足经济建设的发展要求。单纯地就消防审核报批的程序来看,从总平面定位开始,到有建设需求的单位准备好所有的申报材料以及相关的设计图纸之后,距离最终的审核意见,最少也需要15个工作日,有时甚至还需要花费一个多月的时间,若将每个工程花费在消防报批审核的时间总和起来,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当然,审核机构设置这些申报环节与条例,是要求各个施工建设单位对消防安全给予足够的重视,但其中的环节或许存在过于臃肿及效率不够高的问题,导致建设单位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用于办理各项申报和手续。

2 应对目前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工作问题的措施

基于对上文所提到的目前建筑工程消防审核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该要从现有的模式中不足的问题入手,尽可能地做出改进,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施行对策:

2.1 完善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9篇

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动态过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效管理,能够有效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避免相关施工问题的发生,减少施工企业及工程单位的经济损失。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来说,应该制定良好的管理制度,实现建设工程的动态消防管理,保证消防工程的最终质量。目前,我国公安消防机构往往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开展不定期的抽查和封板前的检查工作,这样的过程管理模式,在检查次数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监管深度和检查力度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对于施工监理企业来说,往往过于重视对土建工程的管理工作,疏于对消防施工环节的管理,使得建设消防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出现严重的脱节现象,导致建设工程消防工程质量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

消防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素质问题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对于建设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和安全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受管理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如果管理人员个人素质不达标,将会严重影响到消防管理水平,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建设安全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就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来说,消防管理人员个人能力素质方面存在很大问题,工作经验不足,专业技术能力缺失,技术人员的稳定性也有待提高,加上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导致消防监督机构的技术水平和监管水平都无法适应现代建设施工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政府监督部门的权威性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的促进策略

2.1改变审查模式,保证监管效果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应该加强对审查模式的改革,完善审查流程,确保审查工作实际质量,并有效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消防机构需要负责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初步的审查,保证各设计环节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并对消防设计中的相关问题及时发现和提出,保证修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该负责对建设工程整体施工设计方案进行二次审核,以保证建设工程整体施工设计方案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保证消防设计内容同其他环节的设计相协调,相一致,确保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

2.2规范监督机构的工作责任和监管内容,保证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针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必须要合理规范和划分监督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保证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于消防机构来说,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力度存在很大不足,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主要原因是由于消防机构的工作性质所决定,消防机构属于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宏观管理工作,因此,很难保证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因此,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工作,应该由社会性较强的工程建设监理及其他技术服务组织承担,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建设工程施工环节,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管理法律,对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设计、施工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约束,从而提升工程项目的综合质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明确消防机构和监理企业的区别和联系,做好管理行为方面的区别和定性,公安消防结构要加强定期抽查的次数和深度,监理企业则需要全程有效的监控和约束,把握工程项目进度,避免施工问题的发生。

2.3加强验收管理,提高技术含量工程验收工作,是对建设工程整体质量审核的重要环节,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工作,提高验收工作的合理性和全面性,是证工程建设消防水平的重要手段。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必须要秉承严格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认真进行相关工程内容的审查,操作上必须严密,为建设工程质量把好最后一关。在建设工程验收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对施工档案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施工档案也称为施工记录,记录有关施工中的全部内容,是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开展验收工作时,必须要做好档案的存档和备案,充分履行消防监督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2.4加强监督人员引进工作,确保监督质量消防监督人员的个人能力和个人素质,是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的关键因素,加强消防监督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工作,是提高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水平的重要措施。首先,消防机构应该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加强同专业院校的合作和联系,保证有效的人才获取途径。同时,消防机构应该向社会公开招聘经验丰富、技术能力较强的专业人才,从而有效提升消防技术团队的整体工作水平。

3结语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建审;现场勘查;图纸审核;消防设施审核;消防用水量计算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5-0139-02

从建审工作的内容和性质来分析,其定义可概括为:具有从业资质的消防监督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新建工程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对已竣工工程进行消防验收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毋庸质疑,建审工作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源头和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建审工作对于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控制火灾隐患存量,减少火灾隐患增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在此,笔者将结合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阐述一下自己的见解,与大家分享。

一、规范运用问题

建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无论出具《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还是《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等许可类法律文书,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当有充足的依据,即现场清、规范明、站得住、驳不倒。但是要将所有的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都背得滚瓜烂熟显然是不切实际也是没有必要的。对此,我们应当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对于经常用到的《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等要熟练掌握、深入钻研、灵活应用;第二、对于其它规范要总体把握、熟练应用,能够迅速、准确地查找到相应条文依据。

对于规范的学习和把握,在熟练掌握、运用原文的基础上,千万不要忽略以下几个方面:名词解释(在规范的开头或末尾);备注(在每条规定之后);用词说明(在规范末尾);附录(在规范末尾);使用范围(在规范的开头);实施日期(在规范的开头)。这些非条文文字对于我们实际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规范修订步伐也相应加快。例如,《建规》(GBJ16-87)自1987年版到2001年版实施了14年,再到2006年版(GB50016-2006)仅实施了5年。再如《高规》(GB50045-95)自1995年版到2001年版实施了6年,再到2005年版仅实施了4年,而目前又在广泛征求意见,准备修订。因此,作为建审工作人员一定要与专业书店、出版机构或设计人员建立长期、稳固的联系,以便在第一时间掌握新规范、新技术的出版、修订信息,并及时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否则,用旧规范解决新问题,不仅“驴唇不对马嘴”,而且一旦遇到上访、上诉等情况只会“败下阵来”。

二、现场勘查问题

建审工作不能偏离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也不能远离现场这一客观实际而纸上谈兵。一般说来,建审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办理审核前的施工现场勘察

建审人员在出具《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之前,首要做的工作是审查报送的图纸、资料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在进行勘察时应当仔细、深入地对照规划图,不仅要看本工程也要看周围相邻工程,主要是建筑布局和防火间距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附近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的设置情况。建筑布局一旦确定,若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方面遗留下火灾隐患,将是无法补救和整改的。

(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建审人员应当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尽可能做到难点在一线破解、矛盾在一线化解。其作用主要有:(1)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2)及时发现擅自变更原设计或违反《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施工的行为;(3)及时发现隐蔽工程中出现的问题;(4)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5)能够向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学到更多的在图纸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

(三)工程竣工后的现场勘验

建筑工程竣工后、使用前,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向原审核的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在进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时必备几样物品:测距仪或卷尺、审核意见书、竣工图等。

现场勘验的步骤大体分为:(1)查看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耐火等级、建筑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安全疏散、防烟防火分区、疏散指示标志、事故应急照明、消防电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内部装修、灭火器配置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图纸审核问题

图纸审核是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环节。图纸审核的步骤可归纳为:先后内部、先整体后局部、先土建后水电、先主体后附属。

图纸审核的重点是:(1)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储罐区和高层厂房;(2)高层、地下民用建筑;(3)重要的公共建筑;(4)学校、幼儿园、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图纸审核的难点是消防用水量以及建筑消防设施,下面就这两个问题具体分析一下:

(一)消防用水量的计算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储罐区、堆场的消防用水量无外乎室外消防用水量与室内消防用水量总和。对于建筑物、构筑物,无论是室内、外消火栓还是自动喷水系统,其用水量都是单位时间内用水量与灭火延续时间的乘积。而单位时间内用水量与灭火延续时间这两个参数均可在《建规》、《高规》中查到。

对于堆场,仅需要计算室外消火栓单位时间内用水量与灭火延续时间的乘积。对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消防用水量是灭火用水量(水枪用水量)与冷却用水量的和。其中灭火用水量可从《建规》、《高规》、《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查到,是一个固定值。而冷却用水量则要根据着火罐、相邻罐的不同组合得出不同的数值,并取其中最大值。

(二)建筑消防设施审核

要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审核工作,首先要彻底理解、掌握相关规范。《建规》、《高规》告诉我们何时何地设置消防设施,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则告诉我们该如何设置消防设施。

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审核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消防控制室的位置;(2)系统供电;(3)联动功能;(4)探头的选型和布置。

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审核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消防泵房的位置;(2)消防泵的功率和备用泵;(3)消防泵进、出水管的环状连接;(4)喷头的布置;(5)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容积和连接。

另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依据规范要求可采取以下措施:(1)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够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2)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11篇

(1)部分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擅自。施工、使用。许多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消防审核、验收,致使新建工程存在大量违法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有的单位为了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不顾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尚未通过消防审核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甚至有的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但还没有拿到同意施工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有的单位对消防审核中提出的问题仅仅以书面答复,在取得同意施工的审核意见后。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按照答复修改意见施工,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使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流于形式。没有达到应有的目的,由于以上种种违法违章行为,使许多工程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施工变为现实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工程在建成后即成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2)在建设中擅自改变原有消防设计,人为造成火灾隐患。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便于经营、销售,只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忽视了消防安全要求,建筑各层的使用功能不是在设计阶段确定,而是根据售出后的单位使用需要来确定。在建设中随意改变建筑原平面布局和功能,改变原消防设计,致使工程在许多方面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如有的高层建筑原设计为办公、宾馆客房等场所,但在施工或出售后,改变为餐饮娱乐场所,随着使用性质的变化,消防安全要求也相应提高,但这些场所消防工程仍按原设计施工,致使新场所消防安全不能达标。

(3)内装修工程破坏原有消防设施。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单位在新建工程竣工后,都要进行一些室内外装修,装修工程往往是消防工程施工、安装阶段完成后进行。但许多工程原设计中往往没有考虑后期装修对消防设施的影响,而装修设计只注重装饰装修效果和场所使用功能,忽略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加上装修队伍对消防设施的功能、施工要求知之甚少,在装修过程中极易对原有消防设施造成破坏。如有些营业性场所在进行吊顶装修时,未考虑原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头等设施的设置要求,造成许多喷淋头被新装修的吊顶造型、梁、隔断等障碍物所遮挡,其灭火功能受到很大影响{有的场所单纯追求装饰效果,擅自将场所内原有的自然排烟窗口封堵。使场所防排烟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的场所为了美观。在消火栓箱、末端试水阀等处设置装饰面板,影响这些设施使用,

(4)建筑内单位多,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许多高层写字楼、综合楼内经营单位多达十几家,几十家,这些单位往往在消防工作中各自为阵,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装修,随意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挪用,圈占消防设施等现象普遍存在。给大楼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2新建工程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分析

(1)许多单位和个人消防法制意识淡薄,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消防法制意识淡薄。不能正确认识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目的和意义,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核,擅自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一旦被消防部门发现查处。不是积极去改正自己的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而是到处找领导、托关系,希望消防部门给予特殊照顾;有的地方政府领导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对辖区内各类投资建设项目大开绿灯,在行政手续尚未办理的情况下同意开工建设,等消防部门介入时,已形成许多现实火灾隐患。

(2)工程施工队伍多,素质参差不齐,工作协调不够,在施工中造成许多火灾隐患。许多建筑工程的土建、装修、安装、消防工程施工等项目由多家单位施工,由于工作协调、沟通不够,在施工过程中容易造成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破坏,而在装修图纸报审时,在装修图纸中主要反映的是装饰装修效果和所选用的材料,没有反映建筑原消防设施的具置,由于装修图纸反映的情况有限,消防部门在图纸审棱中不能全面掌握装修设计、施工对原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影响情况。在审核意见中只是笼统地提出内装修工程不得对建筑原有消防设施遮挡。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功能的意见,而在具体装修中,由于装修设计和消防设计的脱节,装修施工使许多已经安装完毕的消防工程遭到破坏。

(3)消防部门对新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存在较多漏洞,由于消防机构警力少。任务重,很难对所审核的工程在施工期间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致使这些工程在施工中缺乏及时有效的消防监督,在施工中存在失控漏管的情况,部分单位擅自降低消防工程等级、变更原消防设计的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查处。3预防和减少新建工程火灾隐患的对策

(1)加强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把好审批源头关,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施工许可证时,要把工程消防设计是否通过消防审核作为前提条件之一,凡未经消防审核同意的工程,一律不予发给施工许可证,不许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同意,建设部门不得予以验收备案,以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对新建工程进行申报审核、验收。

(2)严格对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消防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依法对申报审核的建筑工程进行审核的同时,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各类建筑工程是否通过消防审核、是否按照消防审核过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工程中有无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在建筑行业进行通报。要充分发挥基层公安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能,对辖区内重点工程,省市消防部门在审核完毕后将工程防火设计和消防部门审核意见向辖区消防大队进行技术交底,委托消防大队定期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原审核单位通报检查情况,避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失控漏管现象。另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推行对重点工程的消防监理制度。由监理人员对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以保证工程质量。

(3)加强对消防工程施工队伍的消防管理。消防部门在对新建工程进行审核、验收时,应当严格审查消防工程施工队伍的资质,严防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参与消防工程施工。另外,消防部门还应联合建设部门定期对在建或已建成的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对工地检查、工程消防验收中发现的擅自改变工程原设计、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施工,造成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国家法规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工程,对施工单位除根据消防法律进行处罚外,还应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降低或取消施工资质的处罚。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12篇

(一)审计意识淡薄,审计力量不足公安消防部队长期以来存在“重训练轻管理”的思想,重视对消防官兵的体能训练、应急演练等,而对于内部管理则置之不理。一些消防部队缺乏专门的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审计编制长期未予落实,审计力量严重不足。这种不均衡的发展理念同消防部队的现代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要求相距甚远,不利于我国消防事业的快速发展。此外,不少消防部队领导对于审计的认识还停留在会计和财务审计的层次,以为审计就是查查账,对审计的管理作用缺乏必要的认识。有的单位领导认为审计就是搞人,在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推进。

(二)审计活动不科学,缺乏规划审计是一项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需要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检查通过审计行为实现一定的管理目标。这就需要审计活动提前进行科学的目标规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然而,当前一些公安消防部队在审计调查上存在敷衍了事、推诿塞责的心态,年初没有依据单位的财务管理目标制订科学有效的审计目标和计划,纯粹是应付上级检查需要,导致审计活动缺乏指导和规范,没有目的性。而且,随着信息化社会建设进程的加快,审计信息化已经成为未来审计发展的一大趋势。然而,当前我国消防部队的审计信息化建设仍相对滞后,一些地方消防部队还以人工查账为主要审计手段,计算机审计没有得到有效的推广和应用。此外,审计方法的单一也是审计活动效果不佳的原因之一。

(三)审计范围过于狭窄经济活动是互相联系的,并不是单独的、孤立的。因此,在对经济活动的审计过程中也应加强对审计对象的全面覆盖,以保证能够全面、及时地追踪和监控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状况。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消防部队并没有将内部各单位都纳入审计体系覆盖范围之内,导致审计调查所得到的信息碎片化,成为难以研判的孤证,不利于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此外,消防部队过分强调事后审计,而忽视了事前、事中的有效控制,也使得审计往往成为马后炮,难以体现避险功能。再加之现阶段消防部队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因为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审计什么、评价什么的问题,实务工作中一直存在争议,理论上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规避争议和风险的保全之策就是去重就轻,形成了目前较为普遍的财务收支式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常规审计雷同。

(四)审计人员素质跟不上发展要求审计是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工种,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知识结构、专业能力等都有比较高的要求。尤其是随着当前消防部队越来越多地参与地方公共管理事务,其所涉足的经济活动更加复杂,审计的内容和所涉及的领域也更为多元化。传统的单一的财务专业知识结构已经难以胜任当前复杂的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需要对基建、装备、工程管理等都具备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否则,缺乏相应的认识或经验,审计人员很难通过账目发现其中的问题,指出存在的管理漏洞。目前消防部队存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化、后续教育跟不上等问题,严重桎梏了审计队伍的发展和建设,影响了部队审计工作的进展。

二、完善消防部队审计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从财务审计向效益型审计和管理审计转变公安消防部队应提高对审计的重视和支持程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支持和推动审计工作的开展。在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的发展建设上,应取得党委的支持和重视。各级消防部队应提高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保证开展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编制、办公设备及相关硬件设施等。无法建立独立审计部门的,也应尽快指定专兼职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对于审计工作,应实行单位首长负责制。总队以上可以设置总审计师,负责对全队的审计和指导工作。同时,在审计意识上,应加快从财务审计向效益型审计和管理审计的转变,并树立起风险导向型的审计理念。

(二)丰富审计手段和方法,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消防部队应根据部队的建设任务和财务管理目标,科学制订审计工作计划,确立审计项目。审计部门在开展相关审计调查活动之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审计调查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在审计方法上,应确立普通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定期审计与抽查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检查力度。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各种专项审计,如固定资产审计、基建审计、后勤管理审计、采购审计等提高审计活动的针对性。同时,消防部门应建立起审计报告和问询机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由上级部门组织研讨会商量解决的办法,尽快消除隐患。同时,消防部门还应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通过同一些软件企业合作,开发设计出能够满足部队审计需求的软件,加快内部信息资源的采集、传递和共享过程,提高审计效率。

(三)拓宽审计活动调查范围,建立全过程跟踪审计公安消防部队应扩大审计调查活动的覆盖面,将单位内部的所有管理对象、所有经济活动及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审计管理的监督范围之内,建立起全面的审计监督覆盖体系。消防部队应在内部加强审计宣传教育,并积极推广审计在各部门的开展和应用,提高各部门对审计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程度。同时,在建立全面审计体系的过程中,要由过去事后审计的理念逐步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以事前预防为主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理念,加强源头防控。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项目前期的审计监督,如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审计、工程概算审计、征地拆迁审计、工程量清单审计等,及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决策调整和纠偏,避免出现大的投资失误。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工程;造价审核;工程效益

为促进建筑市场发展,规范建筑工程计价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行为,保障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基于此,贵州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了《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规范,为建筑装饰、通用安装等工程项目,提供计价定额标准,为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与设计概算等,提供了依据。

1消防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开展消防工程建设,对提升建筑消防工程质量,消除火险隐患,保护使用者的财产安全与生命安全,有着积极的作用。现阶段,各地区不断加强消防设施投入建设,将建筑消防工程作为重点,通过提高建筑消防工程质量,加强对火灾的预防与控制,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消防工程建设的效益。

2建筑工程中消防工程造价审核的内容

2.1工程量审核

消防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内容是工程量审核,为确保工程造价控制的效果,审核人员要熟悉计算规则。在进行工程量审核时,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借助现场签证单与设计修改通知书等,按照预算定额,开展相关的计算工作。在审核消防工程量时,要注重做好现场调查工作,保障现场签证单的真实有效性与及时性。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好费用审核工作。建筑工程中的消防工程,其费用审核,主要包括间接费用与计划利润等。在进行审核时,需要注意费用定额要和使用的预算定额相互配套,不可以随意搭配,要正确选择费用基础,要明晰工程直接费用和人工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工程招投标文件审核时,要确保规范性,检查相关信息,比如日期。检查费率计算的正确性,并且要检查人工价差调整工作,看其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等。

2.2审核套用定额

消防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开展,套用定额审核是重点内容。在进行审核时,要做好以下要点的把控:①检查项目名称与内容等,看其是否和设计图纸相符。②检查工程项目,看是否存在重复使用情况。③检查材料价格,看其套用的合理性。若进行套用情况审核,要做好允许换算内容定额的核算,包括人工、机械、材料等。④补充定额审核。在进行审核时,要检查编制依据和方法,看其是否正确。同时还需要检查定额消耗量与材料预算价格等,看其是否合理。

2.3成本控制分析

对于建筑工程中的消防工程,若想实现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要从投标阶段入手,做好工程成本预测分析,力求做到科学决策。在编制工程成本控制计划时,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做好成本控制,不断纠正偏差,达到工程成本控制目标。对于消防工程成本控制,要明确工程成本构成。一般来说,消防工程项目成本包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其中消防工程造价的直接费用包括直接工程费用与措施费用。间接费用主要包括规费与管理费用。除此之外项目费用还包括利润与税金。具体构成如下:①直接工程费用。建筑工程中,消防工程成本包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②安措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夜间施工费用等。③规费。具体包括工程排污费用与社会保障费用等。④企业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与办公费用等。在进行成本控制分析时,要从成本、安全、质量、进度入手,采取模糊综合价法,做好影响因素全面与定量分析评价工作[1]。

3建筑项目中工程造价审核方法

3.1全面审核法

在建筑工程中,消防工程造价审核通常采取全面审核法,此方法的应用,对实现消防工程成本控制,达到审核目标,有着积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全面审核法,主要是按照施工图、施工方案等内容,对消防工程造价,开展全面审核工作。为确保审核的质量,需要结合现行定额或者相关定额,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消防工程造价,包括工程量、工程费用等。全面审核消防工程造价时,相关管理部门要明晰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费用和支出,以实现消防工程成本管控目标,保证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目标的实现[2]。

3.2重点审核法

建筑消防工程造价审核法中,重点审核法的应用,主要是针对工程内容,有重点的进行造价审核。通常情况下,采取此方法进行造价审核,重点审核的项目,主要包括消防栓安装情况、消防通道敷设等项目。在制定消防项目造价审核重点方法时,要明确消防造价审核的难点和重点,做好工程造价管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确保消防工程造价全面审核的开展,达到工程造价管理目标。从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全过程来说,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是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阶段。在工程设计阶段,设计人员要结合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消防工程设计方案与施工技术。此阶段的工程造价审核,要做好分析与研究,预测工程施工环节的可能会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工程造价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在施工阶段,开展造价审核工作,要注重做好消防设备采购的把控与把关,坚持经济实惠的原则,确保设备的质量,同时还需要做好成本控制。在竣工阶段,开展消防工程造价审核,主要是开展工程造价总结与结算。此阶段不仅需要计算工程利润,还需要做好造价管理工作,为后续项目的开展,积累相关经验。

3.3分组计算项目审核法

此计算方法的运用,主要是对各项造价控制,按照标准、性质、内容等指标,做好消防项目分组,将其合理划分为具有代表性的组合形式,便于工作人员对建筑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分组,开展造价管理工作。运用分组造价审核法,开展消防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能够明确显示工程造价管理的弊端和成效,有利于管理者及时掌握此项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调整管理策略,保证项目造价审核的效益[3]。

3.4案例分析

3.4.1案例概述某建筑工程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89m,需要设置避难层。现以避难层消防工程为例,进行工程造价审核方法的应用分析。此工程选择重点审核法,从设计阶段到施工阶段等入手,采取系列措施,做好工程造价控制。3.4.2设计阶段的造价工程此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如下:①将避难层和设备层相互结合布置,利用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把设备层和避难区域分隔开来。②避难层设置4个不同的疏散方向。对于防烟楼梯间,采取断开布置的方式,来设置上下层。在避难层,进入楼梯间入口位置处,设置安全指示表示。③设置应急照明,供电时间>2h,照度>1.001x。④避难层设置在消防电梯出口。考虑到建筑的实际情况,设置2部消防电梯。将消防电梯,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数量为2台。需要注意的是,消防电梯要具备防火、防水、防烟功能。在设计阶段,为强化工程造价,引入BIM模型和IOT技术,将消防工程项目,集中在系统平台上,构建3D模型,集成消防工程各类信息,进行模拟分析。在3D界面中,通过模拟火灾报警、设备展示等,开展碰撞分析,及时发现设计问题,提出优化调整方案,避免后期发生设计不合理的情况,造成工程造价变动,增加工程成本。除此之外,在设计阶段,能够利用此技术,能够获得消防设备各类信息,利用大数据,进行造价分析,准确计算工程量,为工程造价管控,提供有力的保障。3.4.3消防工程施工与竣工阶段的造价审核在消防工程施工与竣工阶段,重点从消防材料、安装等全过程入手,做好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利用建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消防工程物资管理工作,从材料质量与使用数量等方面入手,做好全面的把控。在消防工程施工方面,开展工程造价审核,采取3D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的方式,使得施工人员能够明确设计意图,按照施工设计标准,开展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避免发生返工情况,增加工程造价成本。同时注重现场签证管理,尤其是设计变更资料的管理,为工程结算,收集完整的数据信息。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利用BIM模型,可以获得工程验收各类信息,如图1所示。同时能够为消防工程造价审核,提供的工程量信息,整合消防工程各类数据,来进行结算,实现工程全过程的造价审核质量把控。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中,对于消防工程造价审核质量的把控,通常采取全面审核法与重点审核法等,进行工程造价把控。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均需要坚持全面把控与动态控制的原则,落实各项工作。

参考文献

[1]哈晓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其预结算审核方法研究[J].科技视界,2015(09):76+103.

[2]欧少玲.建筑工程造价审核技术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9):248.

[3]赵丽萍,曾雅丽.建筑工程中消防工程造价的审核研究[J].山西建筑,2015(4134):209~210.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工程;造价审核;工程效益

为促进建筑市场发展,规范建筑工程计价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行为,保障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基于此,贵州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了《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规范,为建筑装饰、通用安装等工程项目,提供计价定额标准,为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与设计概算等,提供了依据。

1消防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开展消防工程建设,对提升建筑消防工程质量,消除火险隐患,保护使用者的财产安全与生命安全,有着积极的作用。现阶段,各地区不断加强消防设施投入建设,将建筑消防工程作为重点,通过提高建筑消防工程质量,加强对火灾的预防与控制,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消防工程建设的效益。

2建筑工程中消防工程造价审核的内容

2.1工程量审核

消防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内容是工程量审核,为确保工程造价控制的效果,审核人员要熟悉计算规则。在进行工程量审核时,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借助现场签证单与设计修改通知书等,按照预算定额,开展相关的计算工作。在审核消防工程量时,要注重做好现场调查工作,保障现场签证单的真实有效性与及时性。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好费用审核工作。建筑工程中的消防工程,其费用审核,主要包括间接费用与计划利润等。在进行审核时,需要注意费用定额要和使用的预算定额相互配套,不可以随意搭配,要正确选择费用基础,要明晰工程直接费用和人工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工程招投标文件审核时,要确保规范性,检查相关信息,比如日期。检查费率计算的正确性,并且要检查人工价差调整工作,看其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等。

2.2审核套用定额

消防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开展,套用定额审核是重点内容。在进行审核时,要做好以下要点的把控:①检查项目名称与内容等,看其是否和设计图纸相符。②检查工程项目,看是否存在重复使用情况。③检查材料价格,看其套用的合理性。若进行套用情况审核,要做好允许换算内容定额的核算,包括人工、机械、材料等。④补充定额审核。在进行审核时,要检查编制依据和方法,看其是否正确。同时还需要检查定额消耗量与材料预算价格等,看其是否合理。

2.3成本控制分析

对于建筑工程中的消防工程,若想实现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要从投标阶段入手,做好工程成本预测分析,力求做到科学决策。在编制工程成本控制计划时,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做好成本控制,不断纠正偏差,达到工程成本控制目标。对于消防工程成本控制,要明确工程成本构成。一般来说,消防工程项目成本包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其中消防工程造价的直接费用包括直接工程费用与措施费用。间接费用主要包括规费与管理费用。除此之外项目费用还包括利润与税金。具体构成如下:①直接工程费用。建筑工程中,消防工程成本包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②安措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夜间施工费用等。③规费。具体包括工程排污费用与社会保障费用等。④企业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与办公费用等。在进行成本控制分析时,要从成本、安全、质量、进度入手,采取模糊综合价法,做好影响因素全面与定量分析评价工作[1]。

3建筑项目中工程造价审核方法

3.1全面审核法

在建筑工程中,消防工程造价审核通常采取全面审核法,此方法的应用,对实现消防工程成本控制,达到审核目标,有着积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全面审核法,主要是按照施工图、施工方案等内容,对消防工程造价,开展全面审核工作。为确保审核的质量,需要结合现行定额或者相关定额,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消防工程造价,包括工程量、工程费用等。全面审核消防工程造价时,相关管理部门要明晰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费用和支出,以实现消防工程成本管控目标,保证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目标的实现[2]。

3.2重点审核法

建筑消防工程造价审核法中,重点审核法的应用,主要是针对工程内容,有重点的进行造价审核。通常情况下,采取此方法进行造价审核,重点审核的项目,主要包括消防栓安装情况、消防通道敷设等项目。在制定消防项目造价审核重点方法时,要明确消防造价审核的难点和重点,做好工程造价管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确保消防工程造价全面审核的开展,达到工程造价管理目标。从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全过程来说,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是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阶段。在工程设计阶段,设计人员要结合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消防工程设计方案与施工技术。此阶段的工程造价审核,要做好分析与研究,预测工程施工环节的可能会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工程造价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在施工阶段,开展造价审核工作,要注重做好消防设备采购的把控与把关,坚持经济实惠的原则,确保设备的质量,同时还需要做好成本控制。在竣工阶段,开展消防工程造价审核,主要是开展工程造价总结与结算。此阶段不仅需要计算工程利润,还需要做好造价管理工作,为后续项目的开展,积累相关经验。

3.3分组计算项目审核法

此计算方法的运用,主要是对各项造价控制,按照标准、性质、内容等指标,做好消防项目分组,将其合理划分为具有代表性的组合形式,便于工作人员对建筑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分组,开展造价管理工作。运用分组造价审核法,开展消防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能够明确显示工程造价管理的弊端和成效,有利于管理者及时掌握此项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调整管理策略,保证项目造价审核的效益[3]。

3.4案例分析

3.4.1案例概述

某建筑工程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89m,需要设置避难层。现以避难层消防工程为例,进行工程造价审核方法的应用分析。此工程选择重点审核法,从设计阶段到施工阶段等入手,采取系列措施,做好工程造价控制。

3.4.2设计阶段的造价工程

此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如下:①将避难层和设备层相互结合布置,利用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把设备层和避难区域分隔开来。②避难层设置4个不同的疏散方向。对于防烟楼梯间,采取断开布置的方式,来设置上下层。在避难层,进入楼梯间入口位置处,设置安全指示表示。③设置应急照明,供电时间>2h,照度>1.001x。④避难层设置在消防电梯出口。考虑到建筑的实际情况,设置2部消防电梯。将消防电梯,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数量为2台。需要注意的是,消防电梯要具备防火、防水、防烟功能。在设计阶段,为强化工程造价,引入BIM模型和IOT技术,将消防工程项目,集中在系统平台上,构建3D模型,集成消防工程各类信息,进行模拟分析。在3D界面中,通过模拟火灾报警、设备展示等,开展碰撞分析,及时发现设计问题,提出优化调整方案,避免后期发生设计不合理的情况,造成工程造价变动,增加工程成本。除此之外,在设计阶段,能够利用此技术,能够获得消防设备各类信息,利用大数据,进行造价分析,准确计算工程量,为工程造价管控,提供有力的保障。

3.4.3消防工程施工与竣工阶段的造价审核

在消防工程施工与竣工阶段,重点从消防材料、安装等全过程入手,做好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利用建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消防工程物资管理工作,从材料质量与使用数量等方面入手,做好全面的把控。在消防工程施工方面,开展工程造价审核,采取3D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的方式,使得施工人员能够明确设计意图,按照施工设计标准,开展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避免发生返工情况,增加工程造价成本。同时注重现场签证管理,尤其是设计变更资料的管理,为工程结算,收集完整的数据信息。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利用BIM模型,可以获得工程验收各类信息,如图1所示。同时能够为消防工程造价审核,提供的工程量信息,整合消防工程各类数据,来进行结算,实现工程全过程的造价审核质量把控[4]。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中,对于消防工程造价审核质量的把控,通常采取全面审核法与重点审核法等,进行工程造价把控。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均需要坚持全面把控与动态控制的原则,落实各项工作。

参考文献

[1]哈晓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其预结算审核方法研究[J].科技视界,2015(09):76+103.

[2]欧少玲.建筑工程造价审核技术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9):248.

[3]赵丽萍,曾雅丽.建筑工程中消防工程造价的审核研究[J].山西建筑,2015(4134):209~210.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范文第15篇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当前新建工程存在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1)部分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擅自施工、使用。许多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消防审核、验收,致使新建工程存在大量违法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有的单位为了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不顾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尚未通过消防审核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甚至有的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但还没有拿到同意施工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有的单位对消防审核中提出的问题仅仅以书面答复,在取得同意施工的审核意见后。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按照答复修改意见施工,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使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流于形式。没有达到应有的目的,由于以上种种违法违章行为,使许多工程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施工变为现实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工程在建成后即成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2)在建设中擅自改变原有消防设计,人为造成火灾隐患。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便于经营、销售,只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忽视了消防安全要求,建筑各层的使用功能不是在设计阶段确定,而是根据售出后的单位使用需要来确定。在建设中随意改变建筑原平面布局和功能,改变原消防设计,致使工程在许多方面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如有的高层建筑原设计为办公、宾馆客房等场所,但在施工或出售后,改变为餐饮娱乐场所,随着使用性质的变化,消防安全要求也相应提高,但这些场所消防工程仍按原设计施工,致使新场所消防安全不能达标。

(3)内装修工程破坏原有消防设施。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单位在新建工程竣工后,都要进行一些室内外装修,装修工程往往是消防工程施工、安装阶段完成后进行。但许多工程原设计中往往没有考虑后期装修对消防设施的影响,而装修设计只注重装饰装修效果和场所使用功能,忽略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加上装修队伍对消防设施的功能、施工要求知之甚少,在装修过程中极易对原有消防设施造成破坏。如有些营业性场所在进行吊顶装修时,未考虑原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头等设施的设置要求,造成许多喷淋头被新装修的吊顶造型、梁、隔断等障碍物所遮挡,其灭火功能受到很大影响{有的场所单纯追求装饰效果,擅自将场所内原有的自然排烟窗口封堵。使场所防排烟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的场所为了美观。在消火栓箱、末端试水阀等处设置装饰面板,影响这些设施使用,

(4)建筑内单位多,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许多高层写字楼、综合楼内经营单位多达十几家,几十家,这些单位往往在消防工作中各自为阵,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装修,随意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挪用,圈占消防设施等现象普遍存在。给大楼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二、新建工程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分析

(1)许多单位和个人消防法制意识淡薄,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消防法制意识淡薄。不能正确认识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目的和意义,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核,擅自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一旦被消防部门发现查处。不是积极去改正自己的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而是到处找领导、托关系,希望消防部门给予特殊照顾;有的地方政府领导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对辖区内各类投资建设项目大开绿灯,在行政手续尚未办理的情况下同意开工建设,等消防部门介入时,已形成许多现实火灾隐患。

(2)工程施工队伍多,素质参差不齐,工作协调不够,在施工中造成许多火灾隐患。许多建筑工程的土建、装修、安装、消防工程施工等项目由多家单位施工,由于工作协调、沟通不够,在施工过程中容易造成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破坏,而在装修图纸报审时,在装修图纸中主要反映的是装饰装修效果和所选用的材料,没有反映建筑原消防设施的具置,由于装修图纸反映的情况有限,消防部门在图纸审棱中不能全面掌握装修设计、施工对原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影响情况。在审核意见中只是笼统地提出内装修工程不得对建筑原有消防设施遮挡。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功能的意见,而在具体装修中,由于装修设计和消防设计的脱节,装修施工使许多已经安装完毕的消防工程遭到破坏。

(3)消防部门对新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存在较多漏洞,由于消防机构警力少。任务重,很难对所审核的工程在施工期间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致使这些工程在施工中缺乏及时有效的消防监督,在施工中存在失控漏管的情况,部分单位擅自降低消防工程等级、变更原消防设计的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查处。 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三、预防和减少新建工程火灾隐患的对策

(1)加强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把好审批源头关,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施工许可证时,要把工程消防设计是否通过消防审核作为前提条件之一,凡未经消防审核同意的工程,一律不予发给施工许可证,不许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同意,建设部门不得予以验收备案,以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对新建工程进行申报审核、验收。

(2)严格对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消防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依法对申报审核的建筑工程进行审核的同时,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各类建筑工程是否通过消防审核、是否按照消防审核过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工程中有无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在建筑行业进行通报。要充分发挥基层公安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能,对辖区内重点工程,省市消防部门在审核完毕后将工程防火设计和消防部门审核意见向辖区消防大队进行技术交底,委托消防大队定期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原审核单位通报检查情况,避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失控漏管现象。另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推行对重点工程的消防监理制度。由监理人员对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以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