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1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乡镇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全面提升乡镇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为载体,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卫生应急快速有效应对能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应急工作格局,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平战结合、持续发展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能力明显增强,卫生应急综合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年10月底前,全区卫生应急示范乡镇建成率达100%。

三、卫生应急示范乡镇合格标准

根据《区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建设标准》,区卫生局对各乡镇卫生应急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得分达到85分即可授予“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称号,对得分较高的单位可以申报“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卫生应急组织体系。乡镇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设立应急办,并要有专(兼)职的卫生应急管理人员、资料员,建立乡村两级卫生应急体系,形成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

(二)建立完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完善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网络,实现与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网,保证信息传递通畅,指挥调度高效运作。

(三)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根据卫生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卫生应急预案,同时也应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技术方案,初步构建政府、专业机构较完善的预案体系,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水平。

(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

(五)强化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按要求组建完善的分类卫生应急处置和急救医疗队伍。

(六)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加强和规范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推动卫生应急知识进乡镇、社区、工地、企业、学校等单项卫生应急演练及宣传工作。

(七)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满足要求、平战结合的原则,乡镇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应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和及时补充、更新工作,保障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八)完善公共卫生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区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镇公共卫生职能建设,有效整合公共卫生各类资源,建成平战结合、沉边盖底的卫生应急工作网络,有效推进卫生应急示范乡镇建设。

(九)强化应急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要建立与安监、财政、公安、教育、农林等单位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和机构之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联动和信息沟通。有计划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和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度,努力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

(十)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科学、规范、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全力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中的医疗、餐饮保障工作。

五、创建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建立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应急队伍力量,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召开创建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职责。

(二)实施阶段

1、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人员职责,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措施,制定和更新应急预案,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对创建工作开展自查工作,根据检查结果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整合、规范各类台帐资料。

3、开展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应急培训工作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演练评价工作。

4、建立种类齐全、数量合理的应急物资库。

5、开展卫生应急进乡镇、社区、工地、学校、企业等活动,推动卫生应急示范乡镇建设,全面普及卫生应急知识。

6、迎接区卫生局督查,根据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三)验收阶段

10月上旬报验收申请,区卫生局组织业务指导单位专家对卫生应急示范乡镇进行验收。并组织申报“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创建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领导小组,把创建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应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二)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加大卫生应急工作软硬件改造的协调和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创建活动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2篇

这次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宣传学习《突发性事件应对法》,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等会,市应急办滕琪主任、市法制办郑颜芳主任将分别就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作进一步指导,请大家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全县各镇(乡、街道)、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应急机制初步形成。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加强应急机制建设的要求,成立了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全县应急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同时,设立了*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县应急办),并落实了专职人员开展工作。二是预案体系基本完善。到目前为止,《*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2个专项预案、27个部门预案已基本编修完成,镇(乡、街道)和基层应急预案正在陆续编修之中。三是应急保障能力有所提高。去年以来,妥善处置了冰冻雨雪灾害、12.12煤矿透水事故抢救等多起突发性事件,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尽管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有了良好开端,但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压力:一是自然灾害多发,社会安全隐患较多;二是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较薄弱,公共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不及时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少数乡镇和部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应急管理意识,存在侥幸心理。对上述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我县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涉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必须统筹研究,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抓紧完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已经作了明确要求,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制订、修订和完善了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但到目前为止,仍有个别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后没有出台,请有关责任单位务必要抓紧实施到位。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是今年是我县应急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乡、街道)、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事件发生后谁去处理、怎么处理等重点环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地对基层应急预案进行编制。年底,县政府将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二是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各镇(乡、街道)、有关单位要本着“立足实际、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各镇(乡、街道)、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森林防火等专业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行机制。各镇(乡、街道)、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和制度,信息报送要及时、真实、准确,信息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避免猜测性、歪曲性的报道。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阵不乱。

四是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要建立健全应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调集和发放机制,确保群众一旦受灾,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能就医。要完善物资、装备、技术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应急处理所必需的物资、器材和装备,并建档建册,建立数据库,以备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要不断提高公共设施的保障能力,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应考虑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和备用系统;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要合理配置和调度运输、通讯资源,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事关国家安危、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镇(乡、街道)、应急委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要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镇(乡、街道)、相关单位要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重要职责,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明确专人负责,以对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乡、街道)、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这里强调两点。第一,要严格按照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立即如实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县政府应急办要及时汇总上报有关重要信息,并将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传达给有关乡镇和部门,跟踪反馈落实情况。第二,要高度重视对的处置。各镇(乡、街道)要及时掌握辖区内不安定因素,对于一些重大敏感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并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做工作,早发现,早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一旦发生,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采取措施,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

二是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各镇(乡、街道)、应急委成员单位一定要有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在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同时,还要加强纵向和横向的配合协调,确保及时、有序地做好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3篇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l一6604(2012)00—0071—0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由于它的突发性、意外性和群体性等多重特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个体健康与社会秩序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虽然从2003年SARS事件之后,我国明显加快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步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已经初步建立。然而,我国的卫生机构,尤其是广大乡镇卫生院所面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与构建小康型乡镇卫生院的要求存在明显差距,因此,完善现有的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则显得十分重要。

一、我国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现状分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可以划分为结构体系与功能体系两个既相互独立又密切关联的系统。其中,结构体系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身所涉及的包括决策、信息、执行、保障等四大系统的处理机制。而功能体系则是对应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周期性波动(潜伏、爆发、蔓延、稳定、下降、回复)而进行的指向不同阶段的举措,主要包括预防、反应、扩散、恢复和总结等五方面内容。功能体系是结构体系重要的外显性表征。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套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该系统以传染病个案报告为基础,实施中能够实现报告的动态性、实时性和网络化管理。2004年1月,卫生部正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已有70.3%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这为我国乡镇卫生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反应和评估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然而,我国广大乡镇卫生院的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基础设施落后、设备简陋,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经费匮乏等问题依然突出,导致识别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低下,报告意识淡漠,易造成监测盲区和空白点,这与建设小康型乡镇卫生院的目标存在明显差距。

公共管理学指出,组织协调是组织运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组织管理者的基本任务之一。其中,水平协调是指组织间水平方向上的合作,其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利益相关的组织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以明确相互间的边界;二是成立机构间委员之类的组织进行协调,推动在共同参与的领域的合作。

Ouarantelli认为,危机管理需要一个富有弹性的、适应性很强的组织结构以满足各种危机所需。应急组织协调机构是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保障。2004年3月,卫生部专门设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然而,截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仅有3.3%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也相应设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这对于广大的乡镇卫生院而言,组织动员的辐射力度十分有限,普遍存在反应速度慢、指挥协调乏力等问题。

与此同时,我国长期以来的危机管理模式属于一种“条块分割”模式,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各职能部门、专业救灾队伍发挥其作用,但也带来了一种难以克服的局限,那就是部门间责任与权力的不对称关系导致了各个危机管理部门之间“界面关系”的模糊,其结果往往是各自为政,难以协调,这无疑不利于小康型乡镇卫生院的建设。

二、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较差,应急能力薄弱。受体制机制、地理环境、经营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乡镇卫生院普遍缺乏活力,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下,造成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较差,应急能力薄弱。尤其面对市场经济的竞争以及市场经营模式的挑战,乡镇卫生院只有及时转变观念,针对自身发展瓶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治理水平,改变发展模式,才能实现乡镇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峻挑战。

乡镇卫生院缺乏对高素质适宜人才的吸引力。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是长期以来制约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乡镇卫生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我国农村卫生工作的主要力量和重要阵地,除了必须对在岗人员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之外,还需要从根本上提高乡镇卫生院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改革现有用人制度,吸引和稳定专业人才,优化乡镇卫生院的人力资源配置。

乡镇卫生院资金投入不足,制约其应急能力的发挥。由于乡镇卫生院基础薄弱、起点较低,在我国卫生工作中地位不高,再加上部分地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长期忽视,造成了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严重不足,甚至难以为继,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部分乡镇卫生院将主要精力转到有偿服务与创收上,制衡了对公共卫生等工作的投入,恶化了乡镇卫生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的发挥。

三、小康型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构建思路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4篇

应急管理工作,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能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牢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不断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县政府应急办要切实履行运转枢纽、综合协调职责,督导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负责制,健全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会商制度;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原则”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组织民间应急资源,逐步形成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机制。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整合资源、便于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明确职能职责,尽快完善各乡镇、社区、村组等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变动要及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所有单位、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县政府应急办每两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县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县国土、公安(消防)、水务、农业(气象)、林业、安监、交通、卫生、环保、畜牧、食品药品、供电、地震等牵头责任部门每两年组织对各类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组织各专项应急预案成员单位修订完善《部门应急预案》;县教育、卫生、经信、商务、文广、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学校、医院、工矿商贸企业、大型商场、娱乐场所、施工工地等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要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战性。

(三)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政办〔〕38号)要求,尽快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情报员,负责所在乡镇、单位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实现与县和各类专业应急指挥平台的对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把握突发事件的分类标准和报告标准,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

(四)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各牵头部门要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要逐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及应对处置专家队伍、抢险救灾骨干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数据库。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要求,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加强分析研判。严肃紧急状态下的工作纪律,县政府应急办要充分发挥统筹、督导职能作用,及时、准确地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传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应急指令,按照预案要求,快速、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三、不断加大应急资源保障监管力度

财政部门要将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的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此外,每年还要安排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群众疏散安置专项经费和抗灾救灾专项资金,并建立紧急情况下财政资金安排拨付特事特办“绿色通道”,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资金保障有力。配齐配足重点部门必需的应急救援设施,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投入机制。有效整合抗灾救灾资源是提高应急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县政府应急办要切实做好抗灾救灾组织指导工作,统筹抗灾救灾资源,准确统计、审核、报送灾害损失,积极向上争取抗灾救灾的资金和物资,妥善处理抗灾救灾相关事宜。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的抗灾救灾各项工作。

四、及时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和预案演练活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政办[]83号)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宣教活动,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的社会氛围。县文广部门要定期组织媒体开办应急宣传专栏、专题、专访,刊播应急知识、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公益广告。各乡、镇要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推进到社区、乡村。县教育部门要负责让应急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力求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县经信、民政、国土、公安、水务、卫生、农业(气象)、林业、环保、畜牧、安监、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岗位培训,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定期举办应急知识专题讲座,增强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5篇

一、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乡镇和成员单位都能按照全县的统一要求,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目前,全县11个乡镇和县直26个纳入考核的成员单位都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办事机构;每个村(社区)都成立了应急工作联系小组,基本形成了县、乡镇、村委会(社区)三级应急管理工作联系网络。二是预案编制逐步完善。全县11个乡镇都结合实际编制了总体应急预案和防汛抢险、地质灾害防治、医疗卫生、学校安全、森林防火、动物疫病防治、处置等专项预案。各乡镇所辖的村和社区也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县直相关部门修改完善了部门预案,并要求相关企业、公共场所和高危行业制定了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覆盖面已达到90%以上。三是应急队伍不断壮大。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都按要求建立了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如:歇马镇组建了森林防火、防洪抢险、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马桥镇结合辖区矿山企业多、流动人口多、安全隐患多的实际,组建了矿山救护队和交通事故救援队;公安局组建了机动应急分队;安监局组建了矿山救护队等。四是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城关、寺坪、过渡湾、马桥、后坪等乡镇和国土、公安、气象、民政、交通、水务等部门积极开展了应急管理知识培训,还聘请专业人员就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与责任主体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门培训,取得了较好效果。五是应急演练活动有序开展。县直部分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县公安局开展了反恐和防暴越狱应急演练;县教育局、地震局在县一中联合举行了防火防震逃生应急演练;县供销社在美联超市举行了防火应急演练;县安监局开展了矿山安全救护应急演练;县卫生局举行了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演练;县安监局、环保局指导楚烽公司举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六是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各乡镇和部门都制定了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乡镇的信息网络已延伸至村(社区)。同时,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并建立了预警、排查机制。县安监局、国土资源局、马桥镇实行重大危险隐患建档和分级监控制度,并督促企业开展排查、登记、治理工作。

根据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指标和实地考核情况汇总,镇、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气象局等10个单位达到优秀等次;镇、经信局、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环保局、人社局、旅游局、工商局、药监局、物价局商务局、粮食局、质监局、文体局、水务局、供销社、供电公司等27个单位基本达标。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年度,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应急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各部门之间主动协调、相互协作的意识不强,多方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不完善,相关部门人员、信息、资源难以快速集成形成合力。二是应急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各乡镇和部门现有应急队伍存在救援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救援能力不强、救援装备落后等诸多问题,与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救援需要不相适应。三是预案操作性不强,缺乏实战演练。部分基层单位编制的预案没有与当地处突实际需要相结合,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大部分有预案的单位还没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四是突发事件信息处理能力还有待提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信息报告员的编报水平不高,不清楚哪些信息该报、该怎么报,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的现象时有发生。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6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春运期间乡村道路安全管理,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春运期间乡村道路安全保畅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春运期间乡村道路安全保畅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公路养护站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乡村道路安全保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安全保畅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责任人员和工作标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为2013年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二、强化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要立即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内公路桥梁、涵洞、隧道、山岭、陡坡、路面溢冰路段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处置,登记造册,并上报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特别是对四、五类危桥,要完善限速、限载标志;确需封闭交通时,要报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车辆分流指示标志,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三、强化日常管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各乡镇要按照《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加强对辖区内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要建立日巡查制度,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查。对事故易发路段、存在隐患路段以及冰雪路面,要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7篇

“我们盼望已久的事,今天得到了政府的兑。”近日,在吉林省乡村120急救车发车仪式上,乡镇卫生院代表如此感慨。

2013年,吉林省计划向全省790家乡镇卫生院统一配备急诊急救车辆和车载急救设备。首批100辆已于6月中旬正式交付使用。后期690辆车也将在7~8月陆续到位。吉林省卫生厅厅长隋殿军向《中国医院院长》记者表示,此次乡村急救车的配备,将结束省内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没有救护车的历史。同时,吉林省也将成为全国首个建立覆盖全省乡村急救体系的省份。

建网至村

近年来,中国城市急救体系不断完善,但乡村急救体系建设一直严重滞后。作为东北部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省,由于长期缺乏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急诊、急救体系建设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吉林省乡村急救技术水平较低,设备相对落后。

为提高乡村卫生院中转急救能力,2010年,吉林省将农村急救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六大体系建设中。从2012年起,吉林省加大对乡村急救体系建设资金,开始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并由省政府统一招标采购急救车辆。

与城市急救系统相比,农村地区急救服务主要涉及急诊救治与医疗转运,并本着“就近、救急、尊重患者意愿、综合考虑乡镇卫生院、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的原则,展开转运工作。吉林省卫生厅副厅长刘中正表示,吉林省将以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为龙头,连接乡镇卫生院,建立“指挥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应急机制,和覆盖农村的县乡急救网络。县级急救中心设置覆盖所辖乡村地区的120急救电话,并对其进行统一调度指挥。

而就具体模式而言,在吉林省卫生厅农卫处副处长沈文生表示,目前吉林省县级急救网络平台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县级医疗机构为依托的急救指挥调度中心。此种模式下,县级120医疗急救中心设在县级医疗机构内,通过借助医疗机构有医疗资源和急诊急救专业能力,提升整个专业技术能力;另一种是个别县市独立建立急救中心,通过指挥和调度不同医疗机构力量,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救治等工作任务。

“在城市某一区域内患者发病,可以通过120急救指挥中心分散在不同医疗机构的救护车急救;而在农村地区,我们规划设计以县为龙头的应急救治指挥中心,同一个调度中心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急救人才专业队伍网络,提升整个区域内应急救治的快速反应能力。”沈文生表示,如此可从根本上提高吉林省农村地区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医疗救援能力。

而在沈文生看来,乡村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将加快农村危急重症患者的转运效率,从而更好地发挥城市医疗机构的急救作用。

基层试水

“虽然卫生院领取了急救车,但目前为止,并未使用。”记者赴吉林省兰家镇采访时,兰家镇卫生院院长鲁晓峰透露。

兰家镇是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唯一的乡镇,常住人口5.5万人。该镇共有卫生院一家,即兰家镇卫生院。该卫生院设有全科急救、中医科、外科、内科、妇科及手术室。一个月前,刚配备了一台救护车。

鲁晓峰介绍:“我院患者转诊的目标医院一般是宽城区医院,比较急的患者则会转到武警医院。”在急救车的帮助下,可在35分钟内完成转诊。

该卫生院每月将会对该镇村医轮流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卫生院将救护车的配备情况告知村民。

目前,卫生院尚未得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于急救车使用的具体说明,也尚未配备专业随车医生和岗前培训。急救车司机也由原卫生院班车司机兼任。鲁晓峰猜测,目前急救车的使用开销,在未得到上级单位明确说明的情况下,很可能由卫生院承担。

对于基层医院的担心与疑虑,刘中正表示,吉林省乡村急救体系将逐步完善。政府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性支出,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政府将承担急救车的保养及运维等费用,以确保乡镇卫生院急救车的正常运行。而救护车从事普通医疗救治得到的收入,也将上交财政。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8篇

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20**]59号)文件及省、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县乡两级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我县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全面建设我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根据全县特点和需要,制订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与专业队伍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新晨

(二)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要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完善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在全面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基层防汛抗旱队伍组建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县、乡级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点乡镇要指导协调有关村委会,组织本村村民和属地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村防汛抗旱队伍。基层防汛抗旱队伍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有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合理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

(二)深入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政府、国有林(农)场、森工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各旅游风景区等,要组织本单位职工、社会相关人员建立森林消防队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森林扑火装备配套,开展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建立与公安消防、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联动机制,满足防扑火工作需要。

(三)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县气象局要结合乡镇政府组织村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村镇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容易受气象、地质灾害影响的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县气象、地质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四)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安监局要指导协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资质认定管理。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建立队伍调运机制,组织队伍参加社会化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县、乡财政可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五)推进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电力、供水、建设、供热、交通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职工,分别组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新晨

(六)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县卫生局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各县级医院要与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帮助组建基层应急队伍作为对口支援重要内容。卫生应急队伍的装备配备、培训、演练和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费用由县、乡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七)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建立由兽医、卫生、公安、工商、质监和林业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家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及疫苗、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队伍应急能力。

四、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制度

(一)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县、乡两级政府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规划,确定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并加强指导,加强对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督促检查。公安、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林业、气象、安监、环保、电力、通信、建设、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出明确的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各基层应急队伍组成人员*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在当地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乡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乡镇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加强知识培训。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由团县委、卫生局负责组织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志愿者组建单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新晨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9篇

一、维护管理

(一)市数字办负责对全市政务网的运行保障与管理工作,确保政务网7×24小时正常运行;负责市本级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市级多点控制单元(MCU)硬件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政府终端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直有关终端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检查县级政府视频终端的使用、维护等管理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务网管理机构负责对本级政府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多点控制单元(MCU)硬件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对县级有关部门视频终端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检查乡镇(街道)视频终端的使用、维护等管理工作。

(三)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的网络线路传输单位(电信、广电)负责对各自传输线路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保障7×24小时畅通;各县(市、区)广电部门负责视听到建制村的信号源的采集工作;负责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实现视听到建制村的信号覆盖。

(四)各视频终端应指定专门负责人和联络员(操作员)并建立其技术培训制度和执证上岗制度,由县(市、区)政务网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对本辖区各终端负责人、联络员进行培训,培训后填报《市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操作证申请表》并经县级政务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报市数字办审查和制发操作证。如遇终端负责人或联络员工作变动,各终端所在单位应及时将负责人或联络员的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等)向所辖县(市、区)政务网管理机构报告并逐级报至市数字办,市数字办立即将新增人员联系方式等加入短信平台,审查制发操作证,并按规定报省经济信息中心。由乡镇(街道)负责建立建制村联络员制度。

(五)非会议时间,各视频终端应处在关机状态,市、县政务网管理机构一旦发现未关机的情况,应及时督促视频终端所在地及时关机。

(六)会议期间,各视频终端保证有一名技术人员在场,及时做好临时故障的排除工作。如遇会场会议冲突,应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要求,做好协调工作。

(七)遇设备损坏,各视频终端使用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联系设备供应商售后,并及时做好设备送修维护工作。

二、联调联试

(一)市数字办负责以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应急办名义通过应急视频会商系统召开的各类会议的运行控制工作和技术保障工作;按会议要求通过短信通知会议所延伸各县视频终端负责人、联络员提前做好调试和会场准备工作。

(二)市各应急指挥专项机构和市直有关部门通过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召开的各类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报市数字办备案,并由专项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或市直相关主办单位负责运行控制协调工作和会前调试工作,市数字办负责做好MCU、GK和线路保障工作。

(三)全省视频会议按省里通知要求进行调试,市、县、乡要做好衔接,市数字办对全省联调的结果做好相关记录。全市视频会议提前半天调试和会前调试共二次,每次二小时,前一小时为各县(市、区)对所辖乡镇(街道)的联调时间,县(市、区)对联调的情况应及时书面和电话报送市数字办和会议组织单位;后一小时为市、县、乡三级抽查联调时间,市数字办负责登记调试情况。会前调试时如遇视频终端故障、停电等情况,并在一时无法排除或修复的情况下,应立即书面逐级报告至市数字办,并电话通知数字办和组织会议的单位,属应急类会议的,市县两级政务网管理机构应将各故障视频终端情况报告同级政府应急办,县级应急办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督促故障所在地终端组织相关参会人员到就近分会场参加会议和设备送修等故障排除工作。

(四)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联调制度。每月日上午8:30-10:30(遇双休日、节假日或已安排会议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具体已短信通知为准)为定期联调时间,定期联调时各终端应提前开机,至少有一名负责人或联络员在场。市数字办负责通过短信通知所有终端负责人、联络员做好联调,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联调。联调当日的8:30-9:30为各县(市、区)对所辖乡镇、街道的联调时间,9:30-10:30为市、县、乡三级抽查联调时间,但抽查数不少于视频终端总数的1/3。在汛期等情况下,应加密联调次数,保证系统正常使用,加密联调工作由各专项指挥机构或会议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县、乡两级联调记录由县(市、区)政务网管理机构负责填写《市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联调记录表》并报市数字办,市、县、乡三级抽查联调记录由市数字办负责填写《市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联调记录表》报市应急办备案。

(五)联调参加单位为市政府办、市防汛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各县(市、区)政府办、防汛办、东侨经济开发区防汛办和各乡镇(街道)的应急视频会议终端。

(六)在接到开会通知或联调通知后,各视频终端应立即做好所在地会场的摄像头、麦克风和采光等调试工作,保证会场处于正常会议状态。

(七)在紧急情况下,市、县、乡三级各视频终端要确保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开启所在地视频终端,并做好会场准备工作;若会议延伸到建制村的,由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通知建制村及时打开视听设备,做好收听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责任追查

(一)对通过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召开的各类会议组织不力或联调联试工作不落实的,由市应急办予以通报,并责成有关单位做出整改;造成一定影响的,将移交监察、效能部门予以追查。

(二)各有关单位对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维护不及时,导致会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或不按规定报告情况的,将追究有关主管领导、责任人、联络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要求强化领导、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正常有序运行。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10篇

基层应急队伍是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县基层应急队伍不断充实,在应急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各乡镇在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机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任务不明确、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工作目标。到2011年底,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各乡镇、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

(一)全面建设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财政、水务、国土、林业、卫生、建设、教育、科技、民政、交通、安监、环保、农业、畜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单位配合,建成一支200人的“一专多能”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制订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与专业队伍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

(二)加快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组建一支以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为主60-100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发挥就近优势,在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各乡镇要确定一名应急专干,每个行政村确定一名信息员,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各乡镇要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完善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1、加强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建设。各乡镇和县水利局、农牧局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县、乡防汛抗旱专业队伍。村委会要组织本村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的村级防汛抗旱队伍。各乡镇防汛抗旱队伍要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合理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

2、加强山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政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和山林风景区等单位,要在现有应急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数量和规模,加强防扑火装备配套建设,不断提高防扑火装备的数量和质量,经常性的开展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践演练。在火灾易发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先期处置、信息报告等工作,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要建立与公安消防、驻军、武警、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的联动机制,配合开展扑灭火和人员的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努力把火灾造成的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3、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县安监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要指导协调非煤矿山、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要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要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要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科学组织抢险救援。矿山、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要组织应急队伍积极参加社会化应急救援。

4、加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在现有医疗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卫生专业应急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处理,并进行相应的培训、演练活动。各县级医院要与乡级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组建基层应急队伍及时作为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

5、加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电力、交通、广电、建设、燃气、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和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要组织本单位本企业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干部职工,分别组建公用事业保障专业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同时,要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6、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县气象局牵头,各乡镇配合,组织村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应急信息员可兼任)建成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强降雨、大风、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乡村气象灾害防预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县国土局牵头,各乡镇配合,组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气象、国土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7、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县农牧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公安、工商、质监、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单位配合,建立由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专业队伍,具体负责家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及疫苗、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应急能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政府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应急办要对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规划,确定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各乡镇政府要把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作为促发展、保稳定的大事来抓,量化指标,落实责任,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公安、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林业、气象、安监、环保、电力、通信、建设、卫生、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出明确的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二)完善运行机制。各基层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在当地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乡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三)动员社会参与。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乡镇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加强知识培训。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由团县委、卫生局负责组织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志愿者组建单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11篇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6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工作机构

2.4 乡镇街道机构

2.5 专家组

2.6 联络员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与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与

3.2 应急处置

3.2.1信息处置

3.2.2先期处置

3.2.3应急响应

3.2.4指挥与协调

3.2.5紧急状态

3.2.6应急结束

3.3 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理

3.3.2社会救助

3.3.3调查评估

3.3.4恢复重建

3.4 信息

4 应急保障

4.1 人力保障

4.2 财力保障

4.3 物资保障

4.4 基本生活保障

4.3 物资保障

4.4 基本生活保障

4.5 医疗卫生保障

4.6 交通运输保障

4.7 治安维护

4.8 人员防护

4.9 通信保障

4.10 公共设施

4.11 科技支撑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7 附件

7.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标准(试行)》

7.2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7.3专项应急预案构成图

7.4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7.5专项预案分指挥部一览表

7.6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市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__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7.1;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国家和省、州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分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镇、街道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以政府为核心,以军事机关为协助,军警民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 应急预案体系

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见附件7.2。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专项应急预案构成见附件7.3。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各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目录见附件7.4。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备案。

(5)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各类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应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应急委员会是全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联合救援工作。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市人武部部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市政府副市长、市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按照业务分工和在各专项应急预案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市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 办事机构

市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对外称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应急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负责向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 工作机构

各专项应急预案、乡镇(街道)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均应设立相应的处理指挥机构,下设工作机构。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结合我市实际,市应急委员会建立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既作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又作为应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见附件7.5。

2.4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本行政区各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5 专家组

市应急委员会建立专业人才库,各专项指挥部成立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6 联络员

市应急委员会负责组建全市应急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在各类应急预案工作机构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指定两名联络员,主要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下传、反馈、落实和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应急时,相关部门须固定一名联络员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

3 运行机制

市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应急工作所需,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市直(含驻敦省、州直)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及时整合有关资源,建立健全各预案快速反应系统;建立各乡镇(含乡镇所在地)应急中心,建设好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村屯及森工、矿山等重点企业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各应急中心的骨干作用,积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7.6。

3.1 预测与预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常规数据监测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与预警系统

依托__政务信息网及相关网络,以专家组和业务部门为支撑,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接收和处置各类应急信息。

3.1.2 预警级别和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特别严重级(Ⅰ),由单灾种引发多灾种,造成群死群伤、经济损失特别严重,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危害范围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严重级(Ⅱ),由单灾种引发多灾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较重级(Ⅲ),灾种单一,造成较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一般级(Ⅳ),灾种单一,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一般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一至四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涉及到跨行政区域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和解除,须经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7.6。

3.2.1 信息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标准》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政府报告,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如需核实的信息,上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将核实后的信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级别或灾害种类、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整理、核实、报送、落实、通报、沟通和反馈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及时、准确、要素齐全地上报应急信息,迅速将省、州、市政府领导作出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掌握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及较大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应及时向州政府及外事部门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向市政府及外事部门报告。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在境外发生涉及__市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按程序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

3.2.3 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突发公共事件,或者需要市政府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事发地政府的请求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议,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市政府领导提出处置建议,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后启动相关预案,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市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负责人、专家组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市直(含驻敦省、州直)单位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和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需要多个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在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先期处置并成立现成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市或者个别乡镇、街道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市政府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需要宣布乡镇、街道范围内部分村屯、社区进入紧急状态的,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3.2.6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任务终结。

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

以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救助体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 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社会救助

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为主体,建立社会救助、救济、捐赠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救助。

3.3.3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向市政府作出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市政府报。

3.3.4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4 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由市政府部门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跨行政区划的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信息;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通过市级和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信息。具体按照《__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4 应急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保障

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各专项指挥机构为主体,建立并完善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环境监控、日遗化武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 财力保障

市政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请市和州级财政适当给以支持。

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市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市经济局具体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商务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重点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 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 交通运输保障

铁路、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公安、武警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 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 人员防护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 通信保障

市电信局、广电局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应与电信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协商,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4.10 公共设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 科技支撑

市科技局、教育局、科协等有关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借助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教学力量,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及投入力度,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市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重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5.2 宣传和培训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印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通俗读本。宣传、教育、文体、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本地特点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5.3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制定,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

7 附件

7.1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州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自然灾害类

(一)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4.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多个乡镇发生特大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

3.多个乡镇、街道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重点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5.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6.多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一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

(二)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特大暴雨、大雪、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乡镇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城区一个或多个乡镇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在相邻市发生的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雪崩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三)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

2.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2.发生在周边市区5.0级以上地震;

3.发生在周边地区7.0级以上地震(无人地区除外);

4.市内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四)地质灾害

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包括: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地质灾害包括: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五)生物灾害

特别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在2个以上乡镇、街道病虫鼠草等有害生物暴发流行,或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乡镇、街道内发生,或在1个乡镇、街道内的2个以上村屯、社区发生,对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1.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 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2.新传入我市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六)森林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包括:

1、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火灾;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的草原火灾;

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市政府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5.国内外大面积火场距我市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市森林草原构成严重威胁的火灾。

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包括:

1.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或连续燃烧120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草原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20__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火灾;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或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草原火灾;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乡镇、街道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5.市外大面积火场距我市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市森林草原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

二、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造成区域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乡镇、街道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6.多个乡镇、街道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7.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市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8.市区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9.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10.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境内发生的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害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6.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轨道、道路交通、大中乡镇、街道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7.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8.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事件需要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市区及重要乡镇、街道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5.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6.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

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环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因环境污染造成界河和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乡镇、街道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

4.对部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旅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6.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严重核辐射超标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7.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一)公共卫生事件

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市区及乡镇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乡镇、街道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市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市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对部分城乡居民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周边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市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8.发生跨地区、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9.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1.在我市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市范 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乡镇、街道;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疑似病例;

4.霍乱在我市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街道,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市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乡镇、街道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

10.对1个乡镇、街道内2个以上村屯、社区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2.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3.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市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4.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动物疫情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省和市区有10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在我省境内有20个以上县(市)发生或10个以上县(市)连片发生疫情;或在多个县(市)内呈多发态势;

2.口蹄疫在14日内,5个以上县(市)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重大动物疫情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省和市区有2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市内有2个以上相邻县(市)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20个以上县(市)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的传入或其他疫病的发生;

5.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县(市),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一)

特别重大包括:

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阻断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事件;

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6.学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7.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8.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越狱或者聚众劫狱事件;

9.出现全市范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

10.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对待的事件。

重大包括:

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

3.学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或因学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

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5.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

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7.已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8.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对待的事件。

(二)金融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影响全市的金融(含证券、期货)突发事件;

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市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影响全市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县(市)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县(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三)涉外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一次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较大财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四)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市区及2个乡镇、街道所在地村屯、社区或在一定区域内多个村屯、社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以及超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和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在市区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2.在相邻乡镇、街道有2个以上乡镇、街道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3.在多个乡镇、街道内呈多发态势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市区或2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状况;

2.市区或2个以上乡镇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五)恐怖袭击事件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航空器的;

4.劫持航空器、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6.袭击外国驻我市商务机构、国际组织驻我市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寓所等重要、敏感涉外场所的;

7.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六)刑事案件

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包括:

1.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3.在市内发生的劫持民用运输航空器等案件;

4.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10支以上的案件;

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数量特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案件;

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走私固体废物达100吨以上的案件;

7.制贩(海洛因、冰毒)20公斤以上案件;

8.盗窃、出 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9.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

10.在我市境内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侨重大刑事案件。

重大刑事案件包括:

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2.抢劫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00万元以上,盗窃现金10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3.有组织团伙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案件;

4.案值数额在20__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

5.因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大面积绝收、减产的坑农案件;

6.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

7.重大制贩(海洛因、冰毒)案件;

8.涉及50人以上,或者偷渡人员较多,且有人员伤亡,在国际、国内造成一定影响的偷渡案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附2:

__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名单主 任:刘有林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洪日南市委副书记

苏景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何效义市政府副市长

马义武市政府副市长

王文学市政府副市长

王静慧市政府副市长

戴兆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金吉南市政府副市长

张旗威市政府副市长

宋文辉市人武部部长

徐永江市政府市长助理

张国凯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孟庆慧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占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玉生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洪雨市经济局局长

徐立君市教育局局长

张久鹏市民政局局长

齐宏市监察局局长

孟兆光市科技局局长

公海波市司法局局长

杨志坚市商务局局长

邹卫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淳市建设局局长

宗立福市房产局局长

徐树森市交通局局长

许斌市农业局局长

刘维义市水利局局长

张宝库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福财市牧业管理局局长

姜明学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史桂娟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局长

管玉华市卫生局局长

王玉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树满市人武部副部长

刘洪松市局局长

刘善发市人防办主任

田玉光市广播电视管理局局长

孙景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刘国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申延军市旅游局局长

吴庆良市气象局局长

傅默然市邮政局局长

唐永新银行业延边监管分局__办事处主任

韩春雨通信公司__分公司经理

吴志义市供电公司经理

祃安源市农电局局长祃

李希根市红十字会会长

苏循延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君市林业局副局长

关元波江南镇党委书记、镇长

柳库大石头镇党委书记

王亚平黄泥河镇党委书记

杨伟有官地镇党委书记

宁欣沙河沿镇党委书记、镇长

金建新额穆镇党委书记、镇长

卢仕洲贤儒镇党委书记

吕立国雁鸣湖镇党委书记、镇长

刘兆华秋梨沟镇党委书记

王凤林江源镇党委书记

曹士忠大蒲柴河镇党委书记

程德辉黑石乡党委书记

王海军大桥乡党委书记

王启立翰章乡党

委书记

孙延富红石乡党委书记

毛廷兴青沟子乡党委书记

刘朋林渤海街党工委书记

刘伟胜利街党工委书记

隋凤贤民主街党工委书记

路景林丹江街党工委书记

赵 红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主 任:张国凯(兼)

副主任:孟庆慧(兼)

杨树满(兼)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12篇

为深入贯彻《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绍市委办发[20*]50号)和《绍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7号)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在认真总结全市基层应急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推进新跨越,迈向现代化”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体制。

2.坚持依靠群众,共享共建。鼓励社会参与,依靠群众,多渠道、全方位构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3.坚持立足基层,强化基础。立足于基层自我防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和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4.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推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工作载体,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全市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监测预警制度,全面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广泛建立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自救队伍,基本形成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的应急工作网络,使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应急管理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突发公共事件明显下降。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

(一)规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工作目标: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充实应急管理机构。

1.20*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应急管理责任办公室,落实专职干部抓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市直有关部门在20*年底前明确应急管理分管领导,确定应急管理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加强基层应急组织建设。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建立专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规范预案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构建相对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在横向上,结合实际确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保障等各类专项预案框架,确保预案基本覆盖本地可能发生的主要突发公共事件;在纵向上,初步构建完成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等的预案体系。

到20*年底,80%以上乡镇(街道)、50%以上村(社区)制订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到20*年,乡镇(街道)要达到100%,村(社区)要达到80%。到20*年底,100%的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制订应对企业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80%以上的其他企业结合企业特点制订防火、防毒、防传染病、防自然灾害、防生产事故等危及企业和员工安全的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100%的学校制订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重大财产安全,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教体局]

(三)规范监测预警制度建设

工作目标: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程序进行规范,对信息报送的渠道和责任进行明确,不断完善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预警系统,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市、乡(镇)、村三级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系统。

到20*年底,全市80%以上的乡镇(街道)要培养基层应急信息员队伍,针对重点区域、群体、行业设立基层应急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乡镇(街道)应结合实际明确领导分工、落实现场处置及协调工作职责,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程序,明确信息报送的范围、责任主体和报送要求,建立和完善24小时的信息报告制度;市级应急平台的信息、预警等功能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锣鼓等方式,着力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和预警中“最后一个人”的瓶颈问题,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办]

(四)规范社区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街道、社区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使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逐步完善社区应急救援体系

到20*年底,全市所有社区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警信息的渠道;100%的街道办事处建立维稳调解、民兵应急救援、专职消防、事故救援等队伍;100%社区建立护区队、义务消防队等队伍。各社区居委会要重视应急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素质培训,每年开展二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办]

2.加强社区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对居民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社区居民教育体系,通过课堂培训、板报宣传等形式宣讲应急处置和安全知识。到20*年底,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80%以上,到20*年达到90%以上;到20*年底,懂得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的居民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年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办]

3.建立集日常服务和应急指挥于一体的群众热线电话

到20*年底,5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群众热线电话,到20*年达到70%以上,到2010年,群众热线电话在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办]

(五)规范农村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乡镇、行政村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使农村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在每年开展的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中,增加应急管理知识“下乡”,编印应急管理实用手册和宣传资料进农村;到20*年底,农村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60%以上,到20*年达到70%以上;20*年农村居民对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的认知率达到50%以上,到20*年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办]

2.规范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

在农村用电方面,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扯,杜绝使用老化线路,建筑物内严禁使用电线。[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供电局]

在农机和农村运输车辆、船舶管理方面,所有运输车辆、农用船舶和大型农业机械都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司驾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脱保、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违法行为,渔船、农耕船不得从事经营通运输活动。[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农林局]

在农村消防管理方面,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全面落实防灭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在农村道路安全方面,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改,学校附近等重点路段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在农村危房管理方面,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教堂、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办、市建设局]

在农村自然灾害预防方面,普及自然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应对地震、洪水、暴风潮、冰雹、雷电、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增强群众临灾自救互救能力,保护农作物不受病虫害侵蚀、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的损害;普及防止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的环保知识,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的敏感性和防范能力,不断完善基层群测群防体系。[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环保局]

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要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市应急办要定期督查,并将有关督查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制定防范和应急措施

针对交通、消防、公共场所、学校、用电等可能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预防计划、防范对策及应急措施,推广应急管理“枫桥经验”的“四早法”,每年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针对性的对电路、道路、农机作业现场、公共场所、大型家宴聚餐、村民生活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记录,有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对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办]

(六)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实现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应急队伍专业化、应急演练定期化、处置突发事件自主化,应急能力全面提高,各类事故发生率严控在指标之内。

1.编制完善企业预案

到20*年底,各类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预案内容简明、管用、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安监局]

2.加强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20*年底前完成企业应急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的职工,既要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术,也要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安监局]

3.开展企业隐患排查监管

每年年初、年中和事故高发时段,认真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隐患大排查,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安监局]

4.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迅速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安监局]

(七)规范学校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全面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常识纳入课堂教育,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的报告,各类事故的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危机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到20*年底,学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年,每个学生每学期应急知识授课数要达到3课时以上,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教体局]

2.建立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危机防范措施。全面推广学校食堂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的“五常法”,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防火、学校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工作,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严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教体局]

3.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紧急灾情、传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论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只要涉及学校师生,都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教体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办。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加以推进。

(二)严格考评,及时总结

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诸暨经验,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内容和推进工作进程要求,严格考评验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对在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级应急组织要加大对推进工作的指导、检查、督查,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开设宣传栏、宣传车,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手册等途径,有计划地宣传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重点报道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中“走进矛盾,解决问题”的工作典型,大力营造氛围,加快工作进程。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13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郊开发区、二十里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事。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区编制完成了崆峒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配备了突发公共事件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预案编制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预案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滞后,面向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宣传培训还不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弱。为了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5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平政发〔2007〕7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全区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规规章,建立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据《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编制专项应急规划,区发改局汇总提出《“十一五”期间崆峒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力争10月底前完成,并抓紧组织实施。规划应体现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的原则,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专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要根据崆峒区总体应急预案,尽快构建覆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的预案体系。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本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区政府统一协调全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崆峒区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统一为应急委员会,区应急委员会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均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本地区及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加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

三、认真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

(一)开展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区政办发〔2007〕94号)文件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监控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同时,要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务必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风险隐患的普查工作,并将普查结果汇总后及时报区政府应急办公室。

(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报预警工作。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07〕2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预警体系,增强应急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进一步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报告程序、报告时限等,确保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项目,明确责任主体。特别要关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报送、研判、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建立预警信息通报和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对不及时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大力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区党校培训内容。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逐步推广应急识别系统。要在各种招考和资格认证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内容。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并支持社会各界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作用。

四、不断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一)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和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应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规范技术标准,按照资源共享和功能整合的基本要求,在加快区改府网络应急平台和移动应急平台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乡镇人民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逐步建成连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加大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力度,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二)大力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坚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乡村要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实际问题。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十一五”规划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建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武警、、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逐步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抓紧开展应急管理专家组的筹建。要把筹建应急管理专家组作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过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应急管理的重大理论和技术研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民主决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事业类、社会安全事业类和综合管理类五个类别,抓紧选择适当数量的优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建完成各自的应急管理专家组,并于10月底前将专家组名单以文件形式报送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将从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中通过遴选确定区政府专家组成员,建立区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

(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要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演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演练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原则上每年都要安排一次总体应急预案演练,区级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都要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同时,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演练,增强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使各项预案切实可用、行之有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区政府应急办公室。

(六)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管理。建立区、乡两级及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应急能力和紧急避难场所,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区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七)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事发地人民政府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要积极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制度,研究制订客观、科学的评估方法。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完善分类分级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要研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事件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五、强化领导,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合力

(一)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区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西郊开发区、工业园区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主持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地方、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同时研究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承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财政部门建立储备金制度,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对规划布局内的监测预警、应急平台、物资保障等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应急管理部门工作经费给予保障。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14篇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事。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区编制完成了崆峒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配备了突发公共事件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预案编制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预案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滞后,面向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宣传培训还不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弱。为了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5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平政发〔2007〕7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全区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规规章,建立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据《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编制专项应急规划,区发改局汇总提出《“十一五”期间崆峒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力争10月底前完成,并抓紧组织实施。规划应体现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的原则,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专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要根据崆峒区总体应急预案,尽快构建覆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的预案体系。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本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区政府统一协调全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崆峒区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统一为应急委员会,区应急委员会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均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本地区及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加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

三、认真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

(一)开展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区政办发〔2007〕94号)文件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监控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同时,要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务必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风险隐患的普查工作,并将普查结果汇总后及时报区政府应急办公室。

(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报预警工作。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07〕2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预警体系,增强应急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进一步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报告程序、报告时限等,确保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项目,明确责任主体。特别要关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报送、研判、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建立预警信息通报和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对不及时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大力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区党校培训内容。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逐步推广应急识别系统。要在各种招考和资格认证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内容。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并支持社会各界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作用。

四、不断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一)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和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应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规范技术标准,按照资源共享和功能整合的基本要求,在加快区改府网络应急平台和移动应急平台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乡镇人民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逐步建成连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加大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力度,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二)大力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坚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乡村要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实际问题。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十一五”规划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建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武警、、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逐步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抓紧开展应急管理专家组的筹建。要把筹建应急管理专家组作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过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应急管理的重大理论和技术研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民主决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事业类、社会安全事业类和综合管理类五个类别,抓紧选择适当数量的优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建完成各自的应急管理专家组,并于10月底前将专家组名单以文件形式报送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将从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中通过遴选确定区政府专家组成员,建立区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

(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要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演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演练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原则上每年都要安排一次总体应急预案演练,区级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都要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同时,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演练,增强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使各项预案切实可用、行之有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区政府应急办公室。

(六)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管理。建立区、乡两级及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应急能力和紧急避难场所,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区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七)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事发地人民政府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要积极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制度,研究制订客观、科学的评估方法。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完善分类分级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要研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事件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五、强化领导,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合力

(一)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区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西郊开发区、工业园区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主持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地方、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同时研究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承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财政部门建立储备金制度,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对规划布局内的监测预警、应急平台、物资保障等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应急管理部门工作经费给予保障。

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第15篇

一、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市公共卫生工作取得的成绩

去年,我市公共卫生工作按照“卫生强省”建设要求,围绕“和谐惠民”的工作主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通过增加卫生投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一是组织领导力度更大。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对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全市公共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会议,出台了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文件;市人大对乡镇卫生院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市政协对有关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促进了公共卫生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经费投入更多。市财政安排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公共卫生项目、农民健康体检、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等专项资金,全年累计2796万元,保障了公共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督查考核更严。市委、市政府把农民健康工程和集中处理农村垃圾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的政绩考核内容;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对12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估;市爱卫会每半年对集中处理农村垃圾工作“二建三比”竞赛活动和乡镇(街道)机关环境卫生竞赛活动进行检查通报。

(二)工作网络更加完善

主要是建立健全了“两线三级”的管理体制,即行政管理线和技术服务线,市级、乡镇(街道)级、行政村级。“两线”相融,“三级”相通,实行了农村公共卫生的“网格化”管理。行政管理线做到纵向到底,全市现有42个部门分管领导,22名分管乡镇长、主任,22名镇级公共卫生管理员,1153名村级公共卫生联系员从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技术服务线做到横向到边,主要是在市级建立了以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院为主体的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了公共卫生科,在村级配备了441名责任医师,共同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三)工作成效更加显著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去年,全市参合率达到97.57%,累计报销53.93万人次,报销金额3369万元,农民受益率达93.38%;今年参合农民57.48万人次,参合率98.06%。

二是首轮农民健康体检任务圆满完成。全市已累计体检44.6万人次,占参合农民的82.2%,并将筛出的10万多名慢性病人落实到责任医生,由责任医生上门随访,跟踪服务。

三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推进。组织开展以卫生知识进农家、卫生法规进企业、卫生服务进村庄和创农民健康教育示范村(社区)、创职业卫生管理示范厂(企业)、创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站(中心)为主要内容的“三进三创”活动,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项目指标完成率达90.5%。

四是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目标基本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委全面完成了乡镇级环卫基础设施和各行政村的垃圾站(房)建设任务,共建成垃圾填埋场4个、压缩式中转站6座、焚烧炉2只,简易式片级转运站41个、村级转运站338个,垃圾站(房)6156只,配垃圾清运车937辆;已实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行政村423个,占91.3%;共配备专(兼)职农村保洁员1453人、清运员639人。甘霖镇创建成省级卫生镇,三界镇创建成*卫生强镇,雅璜乡创建成*市卫生乡(全*市第一个卫生乡),并创建了一大批卫生村。

五是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三界镇创建成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甘霖镇创建成省级中医药进社区先进单位,市精神病防治院迁入新址。同时上海中山医院*医疗合作中心在市人民医院成立,市民可以在家门口享受国内顶尖医疗专家的服务。

六是重点疾病防治成效明显。血防工作开展了以“全面清查螺情,有效压缩面积”为重点的查灭螺工作,灭螺*万平方米,查病*万人,继续保持“三无”目标(无新发病人、无病畜、无阳性钉螺)。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全年共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起,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

七是卫生监督执法切实加强。组织开展了“餐饮消费环节百日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在餐饮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农村家宴实行申报制,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职业卫生进一步加强,取缔游医窝点3家。

八是无偿献血全面普及。增强有效宣传,加强献血服务,继续保持*%实现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目标,满足了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全年累计无偿献血*人次,献血量达*万毫升,占临床用血的*%;街头献血*毫升*人次,占街头献血人次的*%。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各部门重民生、办实事、谋创新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群众和卫生系统广大医务工作者努力工作、辛勤劳动的结果。工作中涌现出了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向大家的辛勤劳动和全力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公共卫生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城乡公共卫生网络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村级公共卫生力量薄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条件还较差,特别是用房建设任务很重;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项目与农民实际需求不符;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重点疾病防治工作任重道远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努力和加强。

二、扎实做好今年我市公共卫生的各项工作

今年,我市公共卫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卫生强省”建设要求,把握重点,稳步推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健康保障。具体有三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以“四张网”为保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公共卫生管理网。推行公共卫生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模式,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城市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强化市级妇幼保健、疾控、卫监、精防等机构的技术指导功能,构建覆盖城乡、盖边沉底的公共卫生管理网络。

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网。提高各类传染病防治能力,各级各类医院设立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建设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应急检验队伍,加强艾滋病等实验室建设;完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新建市传染病区;继续抓好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和精神病、高血压、肿瘤等常见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三是构筑医疗卫生急救网。加强市急救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的急诊科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急救水平;整合医疗应急处置资源,完善医疗救治途径,建立快速反应、准确定位、有序抢救的急救网络,保障人民群众在紧急状态下的生命安全。

四是健全卫生监督管理网。加快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在市区和乡镇建立7个监督分所,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对突发性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预警等工作,提高对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水平。

(二)以“三项工程”为基础,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质量

一是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程。根据《*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今年扩建金庭镇、下王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1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工程建设按照“乡镇(街道)是建设主体、医院是服务主体、市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的模式进行操作:市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20元、15元的标准落实城镇、农村居民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对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每家分别补助20万元和5万元;乡镇(街道)要落实建设土地,筹集建设资金,建好中心、站。

二是推进卫生人才建设工程。市级重点是加快名科、名医培养步伐,乡镇重点是加大责任医生、全科医生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上海中山医院*市医疗合作中心、上海华山医院神经内科基地作用,推动全市医疗技术整体水平的提高,解决看得好病的问题。

三是推进农村中医创优工程。全力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活动,力争创建成功。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提高中医药资源利用率和服务参与率。为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我市将把今年省财政新增的人均10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用于中医药报销。

(三)以“七项工作”为重点,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一是落实城乡公共卫生项目任务。按照省政府要求,从今年起,城市和农村都要实施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我市还被省卫生厅列入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个示范县(市)之一。今年卫生部门要完善城乡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抓好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项目任务;要创新项目考核与保障机制,以公共卫生项目落实率和群众对责任医生的满意率为根本建立综合评价制度,形成“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经费到人”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全市每个家庭都拥有责任医生,项目的落实率达到85%以上。

二是推进农村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今年,省财政将增加农民健康体检补助经费,增设乙肝病毒抗体等监测项目,加强对农民重点疾病的监测管理。我们要认真总结首轮农民健康体检的经验,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不断提高健康体检质量。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体检的宣传、组织工作,发动农民主动参加体检,第二轮农民健康体检当年体检率要达到45%以上。

三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21个乡镇、街道和开发委,已有21个单位参合率达到90%以上,说明这项工作已真正得到群众拥护和欢迎。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重点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提高报销水平,加强信息化管理,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市政府今年又拨出132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建设,力争从6月1日起在市内各定点医院门诊实行刷卡即时即报,这样就实现了住院、门诊“一条龙”刷卡即时报销。

四是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在基本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是“建、清、创”:“建”就是各乡镇(街道)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爱卫会要不定期进行暗访,加强面上工作指导、检查,进行录像点评、情况通报;“清”的重点是清理垃圾、清洁家园、清洁村庄;“创”是创卫生乡镇、卫生村,今年新农村建设将对重点村的改水、改厕、道路硬化、绿化、洁化等开展一体化的建设和管理,希望大家抓住这个契机开展卫生村镇创建,制订好创建规划。市区是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这项工作不仅量大面广,而且创建任务很重。市区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照标准,搞好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并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是巩固无偿献血成果。要巩固和完善“以街头献血和志愿者献血为主,单位应急献血为补充”的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工作模式,保持无偿献血比例100%的目标,街头献血量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75%以上,成份输血率达到95%以上。要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不断营造无偿献血的浓厚氛围。要搞好日常血源组织工作,保障医疗临床用血。要做好应急献血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献血队伍建设,落实职能科室和献血联络员,切实做好献血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在冬夏季血源紧缺和血液偏型时应急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积极探索志愿者无偿献血工作模式,壮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以保障应急献血的血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