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明确市局财务事项的审批范围、权限和程序,合理安排经费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推进“阳光财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财务事项是指项目立项、预算分配、固定资产处置、银行账户审签、内部审计及其他财务事项等。

第二章审批范围与权限

第三条财务事项审批范围:

一、项目立项

(一)基建项目立项。全市各级国税局按有关规定由总局、省局审批的基建项目立项,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购建、修缮、装修项目,与其他部门合建的基建项目的立项。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包括由总局、省局批准的信息化项目的立项。

(三)其他事项立项。包括市局的会议、出书、宣传、出国、培训和政府采购等项目。

二、预算分配

(一)我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方案。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中分为基建、办案、双代、两费、金税运行费等项目的预算。

(二)市局机关年度预算方案。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预算中包括会议、出书、宣传、出国、培训、购置、租赁、修缮、政府采购项目等分项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中分为基建、办案、两费、金税运行费等分项预算。

(三)预算管理,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确定之前所拨付的经费(包括年度预算确定之前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申请临时拨付的经费)均纳入正常的预算管理范畴,没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预算经费不作调整。

(四)调整预算。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经费和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

三、固定资产处置

(一)区级国家税务局原值在3000万元(不含,下同)以下房屋建筑物的处置。

(二)全市各级国税局除房屋建筑物外单价原值在50万元(不含,下同)以下的固定资产处置。

(三)市局备案基层分局除房屋建筑物外单价原值在2万元(含,下同)以下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5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

四、银行账户报送、备案

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的报送、备案。

五、内部审计

(一)内部财务审计年度计划、审计方案、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含离任审计,下同)建议、审计方案、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

六、其他财务事项

(一)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

(二)市局借给各基层预算单位因预算执行中临时资金周转困难且一年内可在预算拨款中扣还的临时借款,以及因特殊情况发生的临时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

(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委托采购机构资格和供应商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等。

(四)基建项目开工报送。

(五)其他财务事项。

第四条财务事项审批权限:

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的审批权限:

(一)审议基建项目的上报和市局信息化项目立项。

(二)审议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分配方案及50万元以上的预算调整。

(三)审议系统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四)审议市局局长提交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市局局长的审批权限:

(一)审签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财务事项文件。

(二)审签报省局的全市各级国税局原值在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物的处置和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单价原值在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处置。

(三)审签报省局的全市国税局系统属于总局、省局政府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

(四)审签报总局、省局审批立项、开工的基建项目。

(五)审签报省局的全市国税局系统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年度预算、年度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

(六)审签报省局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总结。

(七)审批投资总额10万元(不含,下同)以下5万元以上的装修、维修基建项目立项申请。

(八)审批区级国税局原值在3000万元以下房屋建筑物的处置。

(九)审批市局机关及基层预算单位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

(十)审批超过2万元的机关日常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差旅费、汽车维修费;对50万元以下的预算调整或经费划拨以及临时借款和其他借款进行审批。

(十一)审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

(十二)审批其他需要由市局局长审批的财务事项。

三、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的审批权限:

(一)审核拟提交市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和拟提交市局局长审批(审签)的财务事项。

(二)审签上报省局的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申请。

(三)审批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预算开支,审批市局机关内部经费支出划拨,并对区(分)局10万元或以下的经费划拨进行审批。

(四)审批年度内部财务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五)审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机构资格和供应商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等。

(六)审批由市局审批立项的基建项目开工;按合同规定结合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审批基建经费开支;审批投资总额5万元以下的装修、维修基建支出。

(七)审批市局机关单价原值在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基层预算单位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

(八)审批机关日常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差旅费、医疗费、汽车及计算机技术设备维修费的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临时借款限额在2万元以下。

(九)审批其他需要由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的财务事项。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处以上主管领导的审批权限:

(一)审查分管单位提出的信息化项目和其他事项立项。

(二)审批分管单位2万元以下的临时借款。

(三)审批分管单位的差旅费开支单次(项)支出金额不超过5000元。

(四)学历教育及其他教育报销,由主管教育的局领导审批。

五、接待费用的审批权限:

(一)定点酒家签单的转账事项由主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二)除定点酒家签单限额按上述经费审批权限办理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在其他地点接待的,2000元以内的由服务中心主任或计划财务管理科科长审批,500元以内的由服务中心副主任或计划财务管理科财务副科长审批,办公室所需的接待费用10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5000元以内的由副处以上的局领导审批,超过5000元的由正局长审批。

六、计划财务管理科的审批权限:

(一)审核全市各级国税局基建项目立项、开工。

(二)审核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固定资产处置、财务决算、基建决算、临时借款和其他借款等。

(三)审核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委托采购机构资格和供应商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等。

(四)审核并提出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的意见。

(五)审批凡属正常损耗、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

(六)市局机关日常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差旅费、汽车维修费的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3000元以下,临时借款限额和按规定报销的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下由计划财务管理科科长审批;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下,由计划财务管理科财务副科长审批;计算机技术设备的维修,由信息中心领导审核,列册登记,耗材及维修费用在5000之内的由信息中心领导和计划财务管理科科长审批。

(七)审批经服务中心主任根据合同审核的市局大楼正常水电费用、机关办公电话、电梯维护、保安、绿化费、清洁费、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费等费用。

(八)审核其他需要由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的财务事项。

七、机关服务中心的审批权限:

(一)根据合同审核市局大楼的正常水电费用、汽车维修及保养、机关办公电话、电梯维护、保安、绿化费、清洁费、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费等费用。

(二)属市局的各类办公、招待所、集体宿舍、住宅等房产,需维修的,一律填列有关申请表,提交申请报告,由服务中心主任审核。

(三)审核市局每次开支在10万元之内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及小型零星基建施工开支,并提交施工预算单、结算单、合同。

(四)按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及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按规定程序和手续审签有关招待费用。

(五)审核其他需要由服务中心审核的财务事项。

八、办公室的审批权限:

根据办公室业务的实际需要,办公室的日常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一节项目立项

第五条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上报基建项目立项审批由计划财务管理科商人事、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核,提交党组会议审议,投资总额10万元以下的装修、维修基建项目立项申请通过审议后由市局局长审批,投资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装修、维修等基建项目立项申请通过审议后由市局局长审签,上报省局申请列入省局基建项目库,其中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由省局上报申请列入总局项目库。

培训中心基建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由省局报总局审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含)的由省局审批后报总局备案。

对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投资总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装修、维修基建项目采用简易程序办理。

第六条主办部门提出的市局信息化立项申请(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预算说明),由分管局领导审查,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市局计划财务管理科列入年度预算方案;需要向省局申请经费的项目,待省局批复预算后列入同期预算方案。确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的,经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后再提交党组会议审定。

第七条市局其他事项立项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分管局领导审查,由市局局长审批后列入市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方案。

第二节预算分配

第八条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方案由各级国税局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方案和项目支出预算方案两部分组成。

按照财政部、总局预算编制规定,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方案须经以下三个程序确定:

一、编制上报年度预算。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汇总后形成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后报省局。

二、调整上报年度预算。省局下达全市国税局系统预算控制数后,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省局下达总的预算控制数,按省局要求和全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形成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后报省局。

三、确定年度预算方案。省局正式批复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后,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省局正式批复的总预算数对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进行相应调整,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核,提交市局党组会议审议。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市局党组会议决议办理预算批复文件。

第九条两费、办案费等项目经费的预算分配方案由相关部门提出,会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相关部门的分管局领导复核,报市局局长审批或提交党组会议审议。

第十条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遇突发事件不能自行解决,需要市局拨付应急经费,以及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由基层预算单位提出调整预算申请,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后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50万元以上的预算调整提交党组会议审议,50万元以下的预算调整报市局局长审批。计划财务管理科办理调整预算批复文件。

第三节固定资产处置

第十一条全市各级国税局处置原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和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单价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均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签后报省局、总局审批。

第十二条区级国税局处置原值在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物,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并报省局备案。

第十三条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处置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分管局领导审查,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处置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主管局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市局集中支付和调拨至各基层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实物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和固定资产调拨计划,分管局领导审查,分管系统财务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实物采购部门提供的相关支付凭证、合同等,以及《固定资产调拨单》,办理固定资产款项的支付及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计划财务管理科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批复与固定资产调拨文件。

第四节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市局系统财务即市局计划财务管理科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由计划财务管理科提出申请,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报省局财务管理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财专办审批。

第十七条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经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或分管局领导审查,由市局计划财务管理科备案后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签后报省局及省财专办审批。

第五节内部审计

第十八条计划财务管理科提出年度内部财务审计计划,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计划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后,报送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重要的应同时报送市局局长和上级内部财务审计部门。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提出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送达被审计单位。年度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总结经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核,报市局局长审批后报省局。

第十九条人事科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分管局领导审核,报市局局长批准后,由“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和领导干部本人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根据存在问题的程度,作出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核,报经市局局长批准后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第六节其他重要财务事项

第二十条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计划财务管理科对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进行审核、汇总,经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报市局局长审批。

第二十一条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科室其他借款,由借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市局机关科室须经分管局领导审查),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报市局局长审批。

第二十二条属于总局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报送采购计划,市局政府采购部门汇总,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局局长审签后报省局。

属于市局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各基层预算单位报送采购计划,市局政府采购部门审核、汇总,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查(审批),市局政府采购部门组织采购。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意见和建议是指审计机关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查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以及管理不规范等行为,提出的对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整改建议。

第三条区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由区审计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督办。区财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负责协助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

第四条实行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办、组织、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协调解决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关问题的建议,并对被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五条区审计局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第六条区审计局及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依据下列审计文书,督促和办理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

(一)向区政府提交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在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中查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

(三)根据审计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书;

(四)发现案件线索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移送处理书;

(五)区审计部门依照审计程序查出问题下达的其他有关审计文书。

第七条区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第八条区审计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移送处理书,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区审计部门对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纠正和处理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建议书。

第十条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并将依法应当缴纳的款项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有关规定缴入关账户。涉及追缴税款、滞纳金或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的,除被审计单位已准备缴纳以及区审计部门认为被审计单位能够落实外,区审计部门在对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决定书的同时,应当抄送给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建议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及时收缴落实,并于60日内将协助办理落实情况书面通知区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决定执行期内书面向区审计部门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十二条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被审计单位,与同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审计部门可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时抵缴,或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计决定事项。

第十三条区审计部门向有关部门发送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依法予以办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有关部门认为不能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并退回移送资料。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对审计移送处理书不予办理的,区审计部门应当提请区政府或建议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区审计局应当将审计重要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列入政府督查范围,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六条对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实行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意见建议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

第十七条组织部门应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干部提拔、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档案。

第十八条区审计部门对各部门单位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予以公告,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督促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3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意见和建议是指审计机关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查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以及管理不规范等行为,提出的对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整改建议。

第三条区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由区审计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督办。区财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负责协助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

第四条实行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办、组织、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协调解决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关问题的建议,并对被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五条区审计局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第六条区审计局及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依据下列审计文书,督促和办理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

(一)向区政府提交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在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中查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

(三)根据审计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书;

(四)发现案件线索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移送处理书;

(五)区审计部门依照审计程序查出问题下达的其他有关审计文书。

第七条区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第八条区审计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移送处理书,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区审计部门对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纠正和处理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建议书。

第十条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并将依法应当缴纳的款项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有关规定缴入关账户。涉及追缴税款、滞纳金或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的,除被审计单位已准备缴纳以及区审计部门认为被审计单位能够落实外,区审计部门在对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决定书的同时,应当抄送给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建议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及时收缴落实,并于60日内将协助办理落实情况书面通知区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决定执行期内书面向区审计部门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十二条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被审计单位,与同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审计部门可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时抵缴,或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计决定事项。

第十三条区审计部门向有关部门发送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依法予以办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有关部门认为不能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并退回移送资料。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对审计移送处理书不予办理的,区审计部门应当提请区政府或建议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区审计局应当将审计重要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列入政府督查范围,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六条对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实行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意见建议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

第十七条组织部门应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干部提拔、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档案。

第十八条区审计部门对各部门单位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予以公告,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督促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4篇

(一)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区长、协管审计工作副区长为正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由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国资办组成的经济责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机构。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区审计局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科合署办公,联席会议办公室设主任一名,为区审计局副职领导。

(三)建立完善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及办公室规章等,并注意服务大局、协调各方,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工作高效的联席会议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既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二、提高审计计划和组织实施的科学管理水平

(四)做好审计计划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管理,指导和支持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审计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建立被审计单位数据库,全面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按照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性质、经济责任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科学拟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

(五)突出审计重点。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有效为基础。

街道、园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有:本地区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

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订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六)科学组织实施。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和“三责联审”相结合、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审计内容上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与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预算执行、财政决算、专项资金审计等相结合,有效调配和整合审计资源,实现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资源共享。

三、推进审计评价与审计规范化建设

(七)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审计评价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既要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取得的相关业绩,又要反映其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明确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对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1、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5、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对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1、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2、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加强规范化建设。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指导本区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指南,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程序及成果运用等,明确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操作流程、审计方式方法等。

四、健全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九)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审计整改和情况反馈制度。审计对象及所在部门自收到审计部门送达的审计决定书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当日起,两个月内(特殊情况需要书面申请延期)应当进行认真整改,并把整改资料和报告反馈审计部门,审计部门适时组织回访检查并将审计情况及审计对象和所在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综合性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及组织人事等部门,并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十)逐步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逐步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特定载体、特定范围、特定对象、特定内容的公告制度,逐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五、推进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一)加强机构和人员建设。各街道(园区)、区级机关各部门及软件谷各部门凡具有下属独立法人企事业机构的单位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充实审计力量,配强配齐专兼职审计人员,切实发挥服务干部管理监督和单位发展目标有效实现的重要作用。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5篇

审计建议是审计机关依法向被审计对象就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对被审计单位改进规范管理、遏制问题再次发生的一些措施和意见的行为。好的审计建议可以帮助被审计单位起到治本的作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也是审计建议与审计处理处罚相比最大的不同。审计机关一定要重视审计建议的质量。写好审计建议应注意这几个方面:

一、要有针对性。我们在审计建议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针对性不强,泛泛而论。例如我们经常用到“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对单位的资金管理”等建议。这样的建议没有特定、明确的对象,很难产生好的效果。在提出的好的建议前,一定要对审计问题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一针见血”地提出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规范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堵塞管理中的漏洞。

二、可操作性要强。提出的审计建议要明确、具体、到位,增强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要想将审计建议落到实处,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一)针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责任人提出建议。(二)针对具体问题,具体指出如何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这样的建议才真正具有可操作性,能提示、引导有关单位从治标和治本两方面作出改进。例如,我们在发现存在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时,可以提出由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定期对资产的账、卡、实进行核对,加强对新购及废置的固定资产登记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关注效益性。现阶段的审计工作中,资金使用效益高低,已经是国家审计的重要目标之一。提出的建议要在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工作效益的改进方面多做文章。帮助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提高效益,实现最佳管理。

四、要有强制性。为了督促被审计单位很好地落实建议和意见,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必须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审计机关应加强审计回访制度,通过审计回访调查,确保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能被采纳并能积极落实到实处。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6篇

央行行长周小川:对抗通胀是央行的目标。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出席国际清算银行会议上表示,对通货膨胀感到担忧,同时指出,对抗通胀是央行的目标。统计显示,今年1~7月份的单月CPI同比涨幅分别为:2.2%、2.7%、3.3%、3%、3.4%、4.4%、5.6%。特别是7月份CPI已创下10年来最高水平。而随着通胀的进一步攀升,央行自年初以来,已累计4次上调基准1年期存款利率,升至3.60%。而市场预期,央行为缓解通胀的压力可能再次采取加息措施。此前不少分析人士就曾指出,今年内还有1~2次的加息过程。

(摘自《上海证券报》)

八月份中国贸易顺差为249.8亿美元。数据显示,八月当月,进出口值为1977.4亿美元,增长21.6%。其中出口1113.6亿美元,增长22.7%,单月出口总值为历史新高。专家指出,依然强劲增长的贸易顺差和不断攀升的CPI可能导致进一步紧缩措施的加快出台。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八月当月中国CPI较去年同期增长6.5%,创逾十年来最高水平。中央已打出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定向票据等组合拳,吸纳市场过剩资金。业内人士预计,顺差的大幅增长将增加人民币升值压力。(摘自中国新闻网)

千亿特别国债月内直发,9月底将有2 800亿被冻结。财政部通知称,将在9月份分三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 000亿元特别国债,并在第四季度发行另外1 000亿元。其中,首批1 000亿元的特别国债将在12天内发完:9月17日计划发行15年期特别国债;9月21日计划发行10年期特别国债;9月28日计划发行15年期特别国债。央行宣布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交款时间为9月25日,冻结资金1 800亿元左右,加上9月份面向市场发行的三期特别国债,这意味着自此至9月底将有2800亿元资金被深度冻结。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层雏形初现。据透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有望挂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层雏形初现。楼继伟、高西庆、张弘力、谢平、胡祖六等进入了即将成立的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首任管理层名单中。著名金融专家、高盛(亚洲)董事总经理胡祖六对加盟中司的说法没有正面回答。但他认为,专业化、商业化、独立化的经营对即将成立的中国投资公司至关重要,“中国投资公司应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的资产组合,包括股票、债券、商品期货、其他的特殊资产,包括PE、房地产、对冲基金等都可以考虑在资产组合中”。

目前,楼继伟任国务院副秘书长,高西庆任全国 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张弘力任财政部副部长,谢平任汇金公司总经理。(摘自《上中国证券报》)

商务部:国内猪肉批发价连续5周下跌。据中国商务部市场运行司的市场监测,受生猪收购价格回落影响,全国猪肉批发价格连续5周下跌。据监测,上周全国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总水平较前一周上涨1.69%。112种主要产品中,价格周环比上涨的54种,持平的40种,下降的18种%。国内市场铁矿石价格继续大幅上涨,上周涨幅达到13.89%,并拉动钢材价格上涨1.56%。下游消费需求不旺,铝价持续回落,本周国内铝锭A00现货价格较上周下降90元/吨。(摘自新华网)

美财长保尔森称若对华制裁将危及美国经济。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再次警告国会:如果针对中国出台单方面的惩罚性贸易法案,不仅可能危及美国未来的经济发展,还可能令已经因次贷危机而岌岌可危的美国金融市场更加混乱。“就目前的形势看,所有人都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极为敏感,许多国家已然产生了贸易保护情绪。”保尔森说,“采取单边惩罚性行动将引发贸易战,或者搅乱金融市场秩序。”保尔森担心会失去中国这样一个引领全球经济增长、并已成为美国产品重要出口市场的贸易伙伴。(摘自东方网)

同 业 视 点

昆明办救灾资金审计调查开展计算机审计取得良好效果。最近,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在广西壮族自治区2005、2006年救灾资金审计调查中,针对救灾资金使用部门信息化程度不高、数据比较分散、数据接口不统一等情况,积极利用AO系统分析和查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使用AO系统建立数据库并分析数据,确立审计重点;二是AO系统与被审单位软件合用,核实救灾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利用AO系统数据排序方法发现虚报冒领救灾资金。

湖北财政审计抢占信息技术制高点实现“四个突破”。近年来,湖北省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审计信息化建设,明确提出以计算机应用推进财政审计手段创新,按照这一思路,财政审计部门创新审计手段,实现了“四个突破”:(一)建立财政审计数据库及分析系统,实现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二)开发适用性审计模块,实现从账套式审计向数据式审计转变;(三)打造网络平台,实现对审计质量实时控制;(四)运用“一拖N”技术,实现对大批量审计数据一次性整合处理。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为财政审计深入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障,财政审计工作多次得到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济南办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审计实务导师制。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经过全方位准备,15对指导老师同指导对象,在全办大会上举行了隆重的签字仪式,标志着审计实务导师制开始实施。为把审计实务导师制落到实处,该办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制实施细则;二是落实责任,规范指导老师和指导对象行为;三是跟踪考核,力求效果;四是建立奖罚制度。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做出突出成绩的实务导师,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指导老师和指导对象年度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射阳出台审计质量历史责任追究办法。最近,江苏射阳县审计局为贯彻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审计质量推进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预防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6号令的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射阳县审计局审计质量历史责任追究办法》。

该办法共19条,分别就审计质量历史责任的概念,适用对象、适用范围,适用程序,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办法划分了审计质量历史责任追究的范围,凡该局机关及依法委托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审计执法职权违法或不当,并形成后果的,均要追究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当、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导致形成错误结论被复议或诉讼,并变更或撤销原审计结论的;(二)政府法制部门、上级审计机关通过行政执法检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诉、检举等途径发现并责令撤销或变更的审计结论;(三)属于已审结项目审计应查出而未查出的经济案件线索,后被司法机关处理法办的;(四)属于已审结项目审计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问题,被政府或上级审计部门查出并通报批评的,或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五)其他出现审计质量历史责任,需要追究的问题。

武汉部署构筑全市审计系统安全网络平台。该局组织专家对全市计算机审计系统网络建设情况、“1拖N”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专门调研,实地了解基层审计部门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防范策略,并向全市13个区审计局各赠送网络防火墙设备一台,在全市审计系统安装设置网络防火墙,建立市区两级网络连接,切实对网络架构作好网络防护措施,构建安全保密的审计专网,有效地保障了计算机审计系统的安全性与执行效能,为整体推进该市计算机审计系统建设水平上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该市审计管理系统(OA)与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在武汉市审计局已成功部署并顺利对接,基层审计部门也陆续开始两个系统的交互试点,系统各项功能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组织方法正在逐步规范。

赣 审 动 态

樟树市审计局通过黑板报、印发宣传资料、新闻媒体等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实施、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聘请了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评议员,组成评议组,开展评议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深入到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设立了投诉电话、举报信箱,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向上级审计机关提供被审计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个人电话号码200余个,接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的评议。会同统计部门共同制定了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目前,各项评议工作正在按方案抓紧组织实施。(黄 涛)

宜春市农业局针对审计局在年度预算执行和其它财务收支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专门召开了局机关的直属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及会计会议,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工作。决定从今年二季度开始,每半年组织一次直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内部审计;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原有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增补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在具体工作中提出了“四个不准”,即:不准白打入账、不准违规大额支付现金、不准偷漏和拖欠各种应交的税费、不准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三是计划从下半年开始不定期对直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开展业务培训,以提高财务人员会计核算能力。(赵幼平)

《新余市审计局关于全市2005~2006年度计划生育专项金审计调查的报告》清晰地表明了该市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及2005~2006年度资金收支情况,指出了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不足、挤占挪用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社会抚养费管理体制不一、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并深入剖析了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同时,从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计划生育发展,规范管理办法、落实管规定,规范征收程序和管理、细化支出预算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报告得到了市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王 璐)

南康市审计局把民生审计做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将民众反映强烈、贴近民众切身利益及社会各界关注的项目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对医疗保险、医疗收费、基础教育及教育收费、新农村建设及扶贫、水保及环保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8个方面的审计项目进行了全面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892.73万元,审计处理归还原资金渠道453.53万元,处罚收缴财政4.45万元。根据后续审计回访,目前,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要求整改全部到位,向市政府提交8条审计建议已被采纳。(李世明)

高安市委、市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城区范围内自2002年元月以来开工的6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费缴交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共清查核实并补征欠缴税费3 334.93万元(在自查及清查期间,开发商主动补交786.06万元)。此次房地产税费清查,不仅有效纠正了以往房地产市场普遍欠缴税费的行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房地产开发商投机取巧的心理,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奠定了良好基础。(金早秀)

安源区审计局对安源区200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向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报告中提出的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区政府在7月份以安府字(2007)32号文件向全区各单位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各项专项资金管理的紧急通知”重新规范了专项资金的范围及管理要求,通知还要求对违反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姚素娟)

吉安县在整合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实行“一卡通”发放改革。“一卡通”就是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各种财政惠农补贴资金集中整合,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入农户个人存折的一种兑付方式。目前,吉安县将凡补贴给农民个人的资金,包括粮食直补资金、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村组干部报酬等30多项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实行“一卡一折一号”的管理方式,在操作中做到指标统一下、服务一站办、资金统一拨、补助一卡发、收支一本账,明确了财政、农业、民政、计生、水利等部门的职责义务,使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规范透明,既节约了发放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农民。(王 斌 刘小林)

婺源县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从审计机构、审计力量、审计手段入手,切实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积极争取机构编制,稳定队伍。经县编委批准,增设了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编制和总审计师职位;二是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力量。今年,婺源县委以务字[2007]111号文件,任命了总审计师1名,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力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创新了经济责任审计方法,确保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婺源县纪委、组织部分三次下达了26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该局都在规定期限内向县纪委、县组织部出具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胡相如)

铜鼓县审计局要求审计人员进行换位思考,开展“如果我是被审计单位怎么看审计”的活动,真正放下执法机关的架子,充分利用审计业务专长,树立即当“裁判员”又当“教练员”的思想,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要避免走极端,不因服务而放弃监督,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通过高质量的审计监督,有效地净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为县城发展服务。同时要求审计人员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树立行业新风。(胡巧萍)

遂川县审计局今年初对全县移民扶贫、退耕还林、粮补资金等涉农资金进行审计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改进发放方式,提高为民办事效率,保证涉农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手中”等审计建议。审计报告和建议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该县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出台了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五个一”措施,使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驶上了“阳光安全道”。即一是“指标统一下”;二是“资金一户管”;三是“服务一站式”;四是“补助一卡发”;五是“收支一本账”。

(李卫民)

新干县审计局为切实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征社会意见,取得了很好效果:一是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公布了举保电话和电子邮箱;二是群发短信。先后两次群发460人条征求意见和回复信息;三是发放征求意见函。共向审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发放征求意见函260封,目前已收回202封;四是现场征求意见。参加县组织的广场现场征求意见活动,征求意见60条。通过这些形式,梳理了意见和建议4条,为搞好整改建制打下了基础。(曾建军)

南丰县审计局近日根据《南丰县关于举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现场征询群众意见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现场征询群众意见活动在活动会上,全局干职工积极向群众宣传审计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群众主要提出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审计结果公告方面,力度不够,透明度不高;二是监督面不够广,对一些行业部门缺乏有效监督。对于群众提出的疑问,该局主要领导现场作了解答,群众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现场气氛十分热烈。社会各界对审计局的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新的要求。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李 玮 邹继兴)

峡江县近年来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该县印发的《峡江县加强县直单位内部行政管理权监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对单位“一把手”实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管人事、不直接管财务、不直接管基建、不直接管物资采购、不直接管产权交易,全部交由单位副职分工负责,“一把手”只负责宏观管理,对副职的工作进行监督。此《规定》也成为该县审计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划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邓宏秋)

鄱阳县审计局切实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审计事业有了明显进步。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全面落实“一个把握”、“三个到位”、“八个严禁”的工作要求,广开言路,听取意见不怕刺,自我剖析不怕痛,面对责任不推卸,找准问题扎实整改,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各项工作做得到了鄱阳调研的江西省审计厅厅长伍自尧的充分肯定。(鄱阳县审计局)

寻乌县近日在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人大常委们听取和审议了寻乌县200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对工作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报告有亮点,有新意,审计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评价了预算收支情况,指出了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预算收支不真实、不准确,部分专款拔付不及时等问题。所提出的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是可行的,建议政府要给予重视,认真加以落实。”该局在每周五下午的集中学习日上,对会议情况进行了及时传达,审计人员听后,倍受鼓舞,进一步增加了做好该项工作的信心。(温俊杰)

上饶县审计局在对旭日街道办2006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时发现,城建办财务账中白条支付坂头村委出纳罗某某拆迁费、值班费、周转金等现金33 050元,审计组对此情况及时进行了核实,发现罗某某已发放房屋开裂搬迁户周转金等21 600元,至2007年7月13日审计时,余额11 450元现金仍在罗某某处,未在该村财务账面反映。鉴于罗某某的违法违纪行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收缴被罗某某占用11 450元专项合专项资金,并移交县纪检委立案进一步查处。(温晓芳 章黎清)

东乡县政府胡领高县长在听取审计局关于《200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后说:“这个报告写得好、质量高,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做出了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对县财政有关情况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意见”。胡领高县长最后强调:“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做好本级预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增强财政预算的约束力,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和提高预算的执行效果;要加强对预算资金管理及专项结余的清理;进一步细化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安排。

(吴跃忠 万海九 乐宣广)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7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原国家教委第24号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实施内部监督的活动。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对学校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起到促进的作用。

第三条 学校设立审计处,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审计处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为适应学校内部管理,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审计处应配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形成专业、知识、年龄结构合理的审计队伍,而且保持相对稳定。也可根据需要聘请兼职审计员或特约审计员。

第五条 审计人员要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严守审计纪律,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六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七条 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八条 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评聘。

第九条 学校审计处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 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 预算内外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四) 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 企业单位、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六) 基建、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

(七) 办学效益,经济效益;

(八) 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以及本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

(九)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十) 所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十一) 学校主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及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学校审计处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的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目等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内部审计或审计调查。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需经学校审计处审签,方为有效:

(一) 学校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决算的上报;

(二) 各种专项经费结算和决算的上报;

(三) 自筹基建经费的使用,基建、维修工程的结算;

(四) 企业单位、校办产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报表,关、停、并、转时清产核资的结果;

(五) 学校主管领导决定需要审签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审计处在审计范围内,具有下列主要权限:

(一) 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财务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 审核凭证、账表和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 参加研究财经工作的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

(四)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五)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六) 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采取封存账册和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七) 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表彰模范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并建议给予奖励,对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有关人员提出经济处罚措施或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的建议;

(八) 根据学校的授权,进行经济处理和经济处罚;

(九) 检查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

(十) 对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审计机关或上级审计机构反映。

第十三条 学校审计处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机构的要求和部署,拟定审计工作计划,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学校审计处根据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事项,并应于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填写审计工作底稿,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要在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学校审计处,逾期即视为无异议。

第十七条 学校审计处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需要依法处理的还应做出审计决定,并应将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一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学校主管领导要在20天内批复,并责成学校审计处具体办理和监督执行。经批准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应及时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必须执行。

第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主管领导书面提出,学校主管领导要在20日内作出是否更改的决定。如被审计单位、有关单位或学校审计处对学校主管领导的决定仍有异议,可按规定向上级审计机关或上级审计机构提出复审。

第十九条 学校审计处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学校审计处可以提出警告、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等建议,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一) 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 转移、隐匿、篡改、销毁有关文件和会计资料的;

(三) 转移、隐匿违法所得的财产的;

(四)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 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六) 拒不执行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的;

(七) 报复陷害审计人员和检举人的。

以上各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审计工作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党纪、政纪处分:

(一)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 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 泄露秘密的;

上述各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8篇

审计目标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层次发展,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的会计行为将逐步走向规范。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要目标将不再是会计报表的“三性”鉴证,而应向管理的领域有所深入和发展。

一、从审计的产生和发展论审计目标

独立审计产生于工业革命时代。那时,财产所有者对财产经营者最关心的是其真实性。他们想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存在贪污、盗窃和其他舞弊行为。因而,此时的审计目标是查错防弊。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会计业务也日趋复杂,此时,审计对象已由会计账目扩大到资产负债表,审计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数据的审查,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在此阶段,查错防弊这一目标依然存在,但已退居第二位,审计的功能从防护性发展到公证性。

进入20世纪30~40年代,随着世界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证券市场的涌现及广大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情况的关心,整个社会注意力转而集中于收益表上。特别是1929~1933年间的世界经济危机,从客观上促使企业利益相关者从仅仅关心企业财务状况,转变到更加关心企业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在此期间,审计总目标是判定被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确定会计报表的可信性。

20世纪中叶以后,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各经济发达国家通过各种渠道推动本国的企业向海外拓展,跨国公司得到空前发展。国家间资本的相互渗透,使审计对象日趋复杂。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审计目标也从原来的仅限于验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公允性扩展到内部控制、经营决策、职能分工、企业素质、工作效率、经营效益等方面。因此,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等便从传统审计中分离出来,评价企业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成为独立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

二、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可谓煞费苦心。因此,注册会计师单纯的报表审计并不能解决企业所关心的问题,企业迫切需要事务所能通过审计,为其在改革管理体制,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提供信息,提出建议,给予帮助。但很多事务所尚无足够的能力或尚未注意紧扣企业想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工作。这也是企业对社会审计缺乏内在需求的原因之一,应引起事务所的足够重视。注册会计师应牢记,客户是上帝,企业的需求就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9篇

一、前期财务管理审计概述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前期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单独设立基建账,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簿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活动中的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依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财务管理审计是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前期使用及建设项目财政财务活动情况实施的审计管理和监督,目的是合理确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增加资金使用透明度。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资本金审计、前期费用支出情况审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审计内容。

二、项目资本金审计

项目资本金是指在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根据《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的规定,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主要审计重点是:

1.审查建设项目资本金的来源是否真实、合规,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认缴法人资本;是否依据相关规定按计划足额到位;是否有违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相关规定,存在挪作他用、抽回情况。

2.审查建设项目资本金是否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审计组织的验资报告,资金是否安全、完整,有无高估或低估的情况。

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审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服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主要审计重点是:

1.规费缴纳情况审计

审查缴纳的各项规费是否有文件依据,有无行政部门利用权利乱收费的情况,如有应要求立即纠正,退还无依据收取的规费;审查缴纳的各项规费是否有正确,根据标准复核,验证有无多缴和少缴的情况;审查减免的各项规费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为自身利益随意减免应缴纳规费的情况。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审计

审查地方各级政府拟定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是否落实等;审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用;审查征地拆迁补偿费专项资金的核算和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拆迁方案核算补偿费,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审查拆迁安置部门有无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情况;延伸审查检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

3.其他前期费用支出情况审计。主要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项目评估费、咨询费、通水、通电、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理,是否有依据,是否签订了相关合同协议;审查实施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支出票据是否合规,核算是否准确,有无超支行为。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10篇

对外投资效益审计应遵循内部控制导向原则和综合分析原则。审计人员首先评估对外投资决策、执行、处置等环节控制的健全性;根据健全性评估结果进行符合性测试,并提出完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建议;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考虑到对外投资效益影响因素的复杂多样性,审计人员应根据对外投资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综合运用多种科学的审计方法,从而使审计证据更有力,效益评价结论更可靠。评价指标的选择应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必要时依靠专家的经验与能力对问题和现象本质做出定性判断。定量分析指标体系必须合理,并呈动态修正变化,以及时适应对外投资效益审计的时效性要求。

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效益审计能够加强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确保国资公司资产安全、有效、保值增值。

一、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效益审计发现的问题

国资公司对外投资可分为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及股权投资三类。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日渐成熟,国资公司股权性投资大幅度增长,投资的行业分布较广,主要有水电、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等,其中对房地产业和餐饮业的投资剧增,以某市为例:国资公司投资房地产总额2007及2008两年比2006年增加了3.8倍,餐饮业的投资增加了8倍,有明显向一般性竞争领域集中的趋势。对外投资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对外投资项目未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某市审计抽查发现有13个项目涉及金额2 863.83万元对外投资项目未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例如某公司2005年出资1 884.49万元,全资收购一家私人公司;某集团公司涉及10个项目,投资增、减额775.45万元,投资项目是对以前改制退出企业的增资扩股。上述国资公司对外投资均未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

(二)个别国资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设立的宗旨不尽相符,其主业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例如某公司是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而设立的,据审计调查该公司2007~2008年非农企业投资项目担保金额占73%。

(三)少数企业利润分配关系未理顺。例如某公司原由某国资公司投资设立,政企分开后已划归某集团管理,但审计发现,该公司2006~2008年实现利润仍分配给原投资单位作为部门经费来源,不符合政企政资分开的原则,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不利于加强部门预算的管理。

(四)部分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收益核算不规范。例如某市至2008年末有3家公司未按权益法核算要求体现投资收益,存在调节利润倾向,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五)部分投资资金被长期占用,面临损失风险。例如2003年以来某集团被下属公司占用的5 000万元资金,至2008年末尚有大部分资金未收回;某公司于2001年6月与其他公司合作投资本金2 020.75万元至2008年末未收回,同时在2003年4月购入国债1 000万元被证券公司挪用,目前该证券公司正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

(六)部分政府调拨资产尚未操作到位。如按政府抄告单要求某公司应将其部分资产注入其他公司,但至2008年末账面尚未调整到位。

二、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效益审计内容与评价指标

审计机关依法审计对外投资决策过程、合规性、日常管理等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评价指标对国资公司对外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评价和监督。

(一)对外投资经济性审计

经济性审计主要审计对外投资项目的建设成本,应重点审计对外投资项目(预)决算。审计对外投资项目的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正确;审计项目设计变更手续是否齐全、变更内容是否真实;对外投资项目最终决算与项目预算有无重大差异;审计建设单位有无及时办理工程决算等问题。经济性审计更注重对外投资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建议根据审计计划采用跟踪审计方式,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审计可以防患于未然,对于不当费用的发生以及其不利因素,能够及时纠正和剔除。对外投资项目经济性审计评价指标主要有:

1.实际投资变化率=[(审定竣工决算-批复概算)/批复概算]×100%=0

数据采集:审定竣工决算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批复概算来源于工程项目的概算批复文件中批复的概算数。

审计标准:实际投资变化率≤0为好,说明决算没有超概算,投资计划控制较好。

2.单位建筑面积造价=审定的单位工程竣工决算造价/建筑面积

数据采集:单位工程竣工决算造价包括简易的水电,不包括设备投资和待摊投资。建筑面积从竣工验收报告中取得。

审计标准:单位建筑面积造价≤该地区同类工程单位建筑面积平均价,如果偏高建议以后加强造价全过程控制与跟踪审计。

3.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增减率=[(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来源于审定的建设项目概况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来源于概算批复文件。

审计标准: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增减率≤0,说明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决算没有超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计划控制较好。

4.单位工程建安造价变化率=[(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位工程预算造价)/单位工程预算造价]×100%

数据采集: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审定后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单位工程预算造价是指批复预算。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是单位工程实际发生的建筑和安装工程费。

审计标准:单位工程建安造价变化率≤0,说明建安造价决算没有超预算,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划控制较好。

(二)对外投资效率性审计

效率性审计主要审计对外投资经营活动过程中投入资源与产出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并对外投资经营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查与评价的活动。对外投资效率性审计应审查对外投资投入的资源和产出成果的真实性,分析影响组织经营活动效率的主要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效率性审计应该围绕资金运用展开,注重对外投资项目资金支出过程的控制,是一种动态审计。对外投资项目效率性审计评价指标主要有:

1.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额/总投资)×100%

数据采集:计算投资利润率时,年利润总额,可选择评审年份的利润总额。总投资的数据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

审计标准:项目投资利润率≥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可行。

2.投资利税率=(年利税总额/总投资)×100%

数据采集:计算投资利税率时,年利税总额,可选择评审年份的利润总额与销售税金之和,即:年利税总额=年利润总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年利润总额、总投资的数据直接引用计算上一个指标时的数据。

审计标准:大于或等于行业平均投资利税率,可行。

3.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本期新增总产值/本期新增固定资产)×100%

数据采集:本期新增总产值即由新增的固定资产带来的营业收入,可从新增了固定资产的营业网点的损益表中取得,这是一个增量数据,要用审计前一年和审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的差额。本期新增固定资产这个数据可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的工程概况表中取得。

审计标准:与同类项目比较,大于同类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为良好。

4.静态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年份-1+|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当年净现金流量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项目年利税总额+折旧)

数据采集:总投资的数据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现金流量有关数据从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年利税总额可直接引用投资利税率计算时的数据,折旧=投资总额×行业固定资产折旧率。

审计标准:小于行业静态投资回收期(年),可行。

(三)对外投资效果性审计

效果性审计主要审计对外投资经营活动实际取得成果与预期取得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审计分析无法按原定对外投资计划开展相应项目、业务或者中途停止项目、业务的原因;是否建立对外投资管理控制系统并评价、报告和监督对外投资的效果性。效果性审计主要关注的是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既要审计评价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也要评价其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环境影响。对外投资项目效果性审计评价指标主要有:

1.NPV=∑(CI-CO)t×(1+i)-t

数据采集:CI和CO可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中采集,ic为行业基准收益率或投资者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审计标准:NPV≥0,说明项目IRR大于项目行业基准收益率,可行。建议NPV用Excel求。

2.IRR,∑(CI+CO)t×(1+IRR)-t=0

数据采集:CI,CO和t可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中采集。

审计标准:IRR≥行业基准收益率,效果好。

3.净现值率NPVR,NPVR=(NPV/PVI)×100%

NPVR为项目财务净现值率;NPV为项目净现值;PVI为项目总投资现值。财务净现值率表示项目单位投资现值能够获得净收益现值的能力。

审计标准:净现值率大于零,可行。

4.工程计划工期率=[竣工工程实际工期/竣工工程计划工期]×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设项目概况表

审计标准:工程计划工期率≤1,说明节省了工期,工期控制效果良好。

三、改善和提高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效益的审计建议

对外投资是国有企业进行资本运作的重要手段,对外投资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效益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一)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一是国资公司要建立对外投资的制度约束机制并涵盖对外投资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效益评价以及相关的资金拆借、担保等各个方面,并能做到有效执行;二是对已有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增强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加强对股票、债券、理财产品等高风险的金融性投资行为及担保业务的范围、投向等方面的管理;三是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考核制度,加大投资项目效益评估力度,防范投资风险,使国有资产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值增值;四是建议创新对外投资管理模式,建议国资管理部门对所属国资公司采用统一的网络版财务软件,提高国资管理部门的财务监控能力,同时统一组织对所属国资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统一方案,明确重点关注的内容,准确全面掌握国企经营动态。

(二)进一步加强国资公司对外投资的清理工作。一是对未经审批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清理,完善审批手续;二是对外投资项目的盈亏情况进行排查,针对长期无收益或亏损的经营性投资项目要分析查找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促进提高投资收益;三是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核算投资损益,应收回的投资收益要及时督促收回,未反映的投资损益要如实反映,以全面、准确反映对外投资损益情况以及国有资产营运状况;四是对某些投资公司托管未纳入考核范围的企业集团的债权债务情况应及时进行清理。

(三)进一步完善国资公司对外投资的发展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尽快制定国资公司对外投资“十二五”规划,使国有经济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推动国资公司对外投资向优势行业、关键领域集中,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四)进一步理顺利润分配关系。国资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分配企业利润,要改变目前将国资公司对外投资的利润作为部门经费来源的局面,理顺部门利益与国资公司管理体制关系的矛盾,以及建立更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体制等深层次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11篇

一、资产公司的治理结构与内部审计

公司治理结构也叫法人治理结构,它是指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完善的公司治理应保持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检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外如实披露内部控制状况、保持强有力的内部审计。资产公司的治理结构现状是:

1、资产公司的运作机制:作为特殊时期成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国外资产公司比,我国的资产公司也是独立法人,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但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目标是在处置不良资产时要最大限度的保全资产和减少损失。在税收和费用上享受政府给予的特殊减免待遇,可以综合运用多种专业化手段,进行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2、资产公司的内部治理:资产公司没有设立三会,但其治理结构总体是按制度设置的,法定代表人即公司总裁由国务院直接任命,其机构设置是公司和办事处形式的二级运营模式,并按照前台、后台和支持保障三个系统设立相关职能部门。资产公司管理的资产数额巨大,业务种类繁多。资产处置涉及的方面多种多样,故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监控,采取资产管理和处置的业务是操作授权、决策权限上移,职能部门对办事处垂直管理,办事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格局。资产公司现在实行的激励考核办法,不管是财政对公司的考核还是公司内部的考核,都是以现金回收考核为主。

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和办事处两级设置的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提高资产回收率为核心、以各项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为对象,对公司收购、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资产、资金财务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行为。资产公司实行的内部审计制度,是在公司总裁和办事处总经理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其目标就是为了在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建立良好的秩序方面发挥作用。资产公司的审计部门是重要的内部监督部门,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向公司总裁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接受财政部、银监会及公司监事会的指导。

3、资产公司的外部治理:我国实现的是由多家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参与的混合型监管体制,即行政管理由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为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央金融工委)、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原为国家经贸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署、财政部驻各地财政专员办等机构负责,每一个管理机构都有自己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财政部作为惟一的出资人,负责对资产公司的预决算管理,制定目标考核方案,规定债权资产处置的时限和进度,拟定现金回收率、现金费用率等考核指标,并决定资产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银监会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方式,审批资产公司的业务范围,核准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查处不良资产处置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督促防范和化解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风险,推动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在资产公司收购不良资产时发放了大量再贷款,是最大的债权人,对其经营行为有监管职责。证监会负责证券业务的审批和监管。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审计署依法可对资产公司进行审计监督。财政专员办负责对各办事处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

4、资产公司的监事会:资产公司现在都未设股东会和董事会,其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监事会代表国家对资产公司的资产管理、资产处置和财务收支状况实施监督,它不参与也不干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财务活动及总裁等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和监察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二、内部审计在资产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资产公司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为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是必要的。内部审计是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服务、监督和评价三项基本职能,更是公司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通过审计、检查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活动在规定范围内沿着正常的轨道健康运行,检查受托经济责任人忠实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借以揭露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而确定和追究经济责任;同时内部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查,依据相应的标准对所查明的事实做出和判断,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总结经验,从而改善经营管理,寻求提高效率和效益的途径。事实说明,内部审计在为公司的发展和部门的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建立良好的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有利于风险管理和防范风险。内部审计针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改善是公司治理所必需的,资产公司从不良资产的收购、管理到处置及资本金运作的整个过程,都伴随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主要包括政策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尤其是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围绕资产定价可能遇到的风险更多更复杂;内部审计作为风险管理的一种和手段,而风险管理则是内部审计的一项新的内容和领域。面对风险,内审人员可以运用自己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从独立客观的角度为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服务、分析识别和评估控制作用。

2、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有利于合规处置不良资产。资产处置跟进审计是资产公司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审计工作,做好这项审计对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防范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对逐个项目出具审计报告的跟进审计为遵循性审计,即合规性审计;其目的是通过对处置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对审计结果予以客观、准确的披露,对存在的不合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资产处置依法合规操作。其目标是审查和评价资产处置方式的公开性、处置程序的合规性和处置方案的优化过程及结果。由于不良资产处置量大户多,内审人员日常工作有相当大的工作量,其对促进依法合规处置不良资产的作用勿容置疑。

3、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有利于规范资金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具有经济监督、评价与鉴证的职能,是强化内部会计监督不可或缺的制衡机制,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采取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财务审计,在资产公司的发展中起着制约与促进性的作用。财务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财务部门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以及执行会计政策的一致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其目的是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财务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

4、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有利于建章建制,开展内部控制测评。资产公司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根据经营环境变化,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办法,对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其含义应该是公司机构内部为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办法和程序的总称,是由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和不同操作环节相互交织、紧密的动态过程,是按照一定控制目的而由有关控制所组成的控制体系。加强内控机制的建设,是资产公司实现安全稳健经营所得到,内部审计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测评,揭露内部控制系统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形成内部责任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都会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

5、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有利于对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资产公司的任期责任(含离任)审计,是指对资产公司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在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资金营运和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上市承销、投资理财等各项业务经营中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的审计。这项工作有效地拓宽了对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管渠道,为干部管理部门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运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其他在职干部的廉洁和自律。

三、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作用的对策

资产公司的政策性业务已宣告完成,正处在向商业化转型的转轨阶段,尚未完全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实现有效的公司治理,内外部治理机制还很不完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内部审计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是对决策层(股东会、董事会)负责还是对执行层(总裁)负责,直接决定内部审计的身份或角色,也决定作用的发挥。要真正发挥资产公司内部审计的作用,特提以下建议:

1、资产公司应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要“完善资产管理公司运营机制”,这为资产公司的提供了新的机遇。在新的挑战面前,资产公司要按制度的框架,建立起精简、高效、灵活运作的组织结构,以利于增强资产处置决策机制的科学性和促进建立符合市场化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同时要建立相对独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建议按《公司法》的要求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资产公司应建立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从我国现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看,有隶属财务副总(财务总监)、总裁(总经理)、监事会、董事会和董事会领导的审计委员会等五种管理模式。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包括审计委员会都由总裁(经理层)领导,属于执行、监督职能为一体,自己监督、自己执行的现象,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表现;为有效避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存在的自己监督审计自己的不合理现象,更符合审计需要双向独立原则,建议资产公司的审计部门应隶属于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接受监事会的指导,对行政方面的要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办事处审计人员由公司审计委员会统管,人事劳资关系全部集中总公司,切断现行人员关系同所在办事处利益挂钩做法。

3、资产公司应加强对经营者有效激励和监督约束的审计。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不仅要在财务信息的确认方面发挥作用,而且要在经营领域发挥作用,最终降低交易成本和成本,更要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经理层违反内部控制的行为,使内部审计有利于国家对经营者的监督,使公司的每个层次都能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4、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审计人员要提高工作质量,能够及时发现资产公司经营中的问题,及时掌握各类员工的行为动态,找准风险部位,根据风险点具体防范办法,重点关注对资产处置项目尽职调查、双人谈判、评估定价、信息公开、处置权限、时效管理和维权、处置方案实施及协议履行等重要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审计深度,从源头上去研究和寻找预防和治理的对策,标本兼治的抓好和建章建制,通过管理和监督打消有私心、谋私利人员的念头,使处置中的不当行为能被甄别和曝光,从而有所畏惧并受到控制。

5、拓宽审计覆盖面,加强对公司治理环境的审计和对治理结构的监督。现在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已经包括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财务会计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审计,随着改革的深入,财政部出台了资产公司有关投资、委托和商业化收购等业务的风险管理办法,资产公司的业务面将更宽,内部审计业务也应从财务审计到内部管理审计,再扩展到内部治理审计,除原来的内部控制审计,还应向公司治理环境审计和风险管理审计与战略审计方向延伸。

6、配足审计专业人员,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公司治理环境下的内部审计要求更高,现在资产公司内部审计队伍不稳定,人员大多是财务会计、金融和审计专业出身,其他专业人员较少,尚未达到公司治理环境下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难于适应财务审计和资产处置以外的其他审计。公司治理环境下,审计人员要具备广博的知识和多元化的技能,建议配备足够数量和能胜任审计专业工作的人员,逐步做好人员结构调整和现有审计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报告路线,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12篇

一、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概述

1.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的含义

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是指通过对境外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合理使用、处置及财务核算一系列活动的计划、组织、控制等管理工作进行复核与鉴证,找出问题并给出解决问题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境外项目物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的特点

(1)不同项目审计环境千差万别。境外项目所在国经济水平、社会环境、国际环境等状况均有较大不同,不同境外项目的业务类型、管理水平、员工素质、当地气候和工作语言也不一样。(2)审计链条长。石油企业境外项目多位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大部分物资需要从国内购买,自主采购物资较少。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涉及到从物资采购、报关发运、境外入关、入库、保管、出库使用和财务核算等全过程的审计。(3)审计方式与国内项目不同。因出入境管制等方面的原因,对境外项目进行物资管理审计不可能像国内项目那样同时对多个项目进行物资管理专项审计。

二、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的原则和方法

1.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的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要充分考虑到所在国的审计环境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二是内外结合,要同时考虑到国内和项目所在国的会计准则和物资管理制度规定。三是风险导向,以物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四是简化原则,因境外项目规模所限,不能按照国内物资管理的细化水平进行衡量。

2.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方法

一是以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为主线。境外项目物资管理链条长,物资管理人员缺乏,物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好坏直接决定着项目物资管理水平。二是抓住物资管理风险点。既要考虑物资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又要考虑境外项目的特有情况,如转移定价、当地法律规定及会计准则不同带来的风险。

三、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的重点及具体措施

(一)审计重点

境外项目物资管理涉及从计划、采购到消耗、核算的整个过程。从物资管理风险的角度看,应重点关注内外账物资核算差异、到岸物资投资决策过程、物资计划执行过程、物料消耗过程、直采物资、库房管理、固定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废旧物资处置等8个方面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二)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的具体措施

境外项目物资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管理原则,据物资管理风险角度归纳出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的重点,围绕8个重点对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进行分析和探索,以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1.审计内外账物资核算差异合理性

因国内会计准则与项目所在国会计准则存在差异,境外项目一般会依据项目所在国法律和会计准则设置外账来对项目进行核算,同时,为了便于国内统一核算和管理,还会依据国内会计准则设置内账。国内外会计准则对原材料、固定资产、递延资产的认定往往存在差异,固定资产折旧、递延资产摊销年限的不同、境外项目税收筹划进行的转移定价等都会对内外账损益造成较大影响。内外账中物资管理核算差异的合理性是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审计关注的重点。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应提前搜集国内和项目所在国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递延资产认定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递延资产摊销年限的相关规定,并对税收筹划中物资转移定价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综合评价。

2.审计到岸物资的投资决策过程合规性

项目所在国法律对进口物资具有严格的规定,除了严格区分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原材料并分类进行进口限制外,还对进口物资特别是进口设备的入关属性有严格规定。如有的国家规定进口石油设备必须以甲方的名义入关,并在一定年限内办理出关再入关手续;有的国家规定在当地注册的子公司才能对进口设备办理永久入关,当地注册的分公司只能办理临时入关,临时入关期限届满必须办理出关。在对境外项目进行物资管理审计时,应严格审核进口设备入关是否符合当地法律并评定相应的法律风险。在对某境外项目进口设备进行法律风险评定时发现,该项目在当地注册的是分公司,但该项目对主要设备办理了永久性入关,因相关设备永久性入关免关税。当地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后给该项目开出巨额罚单,虽经交流沟通减免部分罚款,但仍给项目带来了较大损失。

3.审计物资采购计划执行过程合规性

境外项目的物资采购中因未按计划实施采购产生许多问题。在审计物资采购计划执行情况时,要特别关注采购单项是否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内;直采物资是否经过国内物资管理部门审批;直采物资中是否存在未经计划部门审批直接采购的固定资产、递延资产项目等相关内容。往年在对某境外项目物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该项目年初下达计划从国内采购的一批物资已到库、部分已消耗,但未入库也未进行账务处理。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内物资采购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以及物资采购部门与境外项目之间沟通不畅,内部单据尚未到达项目。审计组提出建议:国内物资采购部门与境外项目沟通渠道应保持双向畅通,在办理物资出关手续后,及时将关单明细以电子形式传递到境外项目,境外项目在收到物资实物和报关单后及时反馈。

4.审计物料消耗过程的真实性

物资消耗情况审计是境外物资管理审计的重点,物资消耗的核算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境外项目的损益是否真实。审计过程中应主要关注核算方法是否正确,账面核销数量与物资盘点表数量是否一致。在对某境外项目物资消耗情况审计时发现,该项目财务对账面物资进行分期摊销,年底根据库存再一次性调整。究其原因,主要是该项目未配备专门的库管员,物资盘点工作由作业经理完成,因为施工的原因,作业经理不能按时提供盘点数据,财务人员因此采用了分期摊销账面物资余额的方法。审计组提出建议:应严格按照物资实际消耗来核算物资成本,每月作业经理可根据施工情况估算物资消耗,但应保证至少每个季度对物资消耗情况进行盘点核实并进行账务调整。

5.审计直采物资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因项目急需、所在国能够采购所需物资且价格合理的情况下,公司允许项目部在当地直接采购。在对直采物资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关注:是否经过计划审批,采购过程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直采变相购买固定资产的情况。对某境外项目审计发现,该项目2009年从当地自购空调43台,活动板房7间,均一次性计入材料成本。究其原因,主要是该项目为了核算简便,绕过公司计划部门审批,直接从当地采购,严重违反了公司直采物资相关规定。审计组提出建议:空调和活动板房属于固定资产和递延资产,要按照相关核算办法分别对空调和活动板房进行账务调整,并登入台账,按期折旧、摊销,做好实物管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审计库房管理的合规性

库房管理是境外项目物资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因各境外项目基本情况、工作语言、材料管理员素质等情况各不相同,面临的问题也不同。库房管理情况审计应该重点关注物资台账的建立及更新情况,台账与实际是否相符,物资盘点情况及盘盈、盘亏的处置等。在对某境外项目的审计中发现,该项目存在未定期盘库、台账不全、未区分固定资产和原材料、账账不符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唯一的外籍材料员因语言障碍无法独立开展库房管理工作,物资管理水平不高。审计组提出建议:实现库房管理人员和设备的专业化,库房管理信息化。在人员上,国内派出专业人员到境外项目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帮助盘库建账。在设备上,推行境内外一体化、多语种的物资管理系统,实行条形码管理,消除因语言障碍带来的工作不便。在管理方法上,实行标准化,并向精细化和可视化方向迈进。

7.审计固定资产、递延资产管理的合理性、合规性

固定资产和递延资产是境外项目物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递延资产与原材料核算方式不同,错误的归类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损益。在对境外项目进行物资管理审计时,应主要关注固定资产、递延资产的台账建立情况和实物管理情况,是否按期计提折旧、摊销,库房管理上是否将原材料、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区分开来。在对某境外项目的审计中发现,该项目未区分固定资产、递延资产与原材料,统一按照原材料进行核算与管理。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项目材料管理水平不高,未能明确区分固定资产、递延资产与原材料。审计组提出建议:对现有库存进行清查盘点,将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和原材料分别归类并进行台账登记,同时进行账务调整。

8.审计废旧物资处置的合规性

境外项目同样会产生报废资产、废弃原材料等废旧物资。对废旧物资的审计应主要关注废旧物资的处置是否合规。在对某境外项目的审计中发现,该项目存在2台报废的皮卡车,其中1台已达到报废年限,但尚可使用,另1台已经完全废弃。2台车一直放在车库,占用车库,未处置。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以前年度境外项目涉及到废旧物质处置的情况较少,现在境外项目尚未开始对废旧物资实施处置。审计组提出建议:境外项目应该按照集团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认真进行废旧物资的计划申请和处置。

四、结语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13篇

一、从审计的产生和发展论审计目标

独立审计产生于工业革命时代。那时,财产所有者对财产经营者最关心的是其真实性。他们想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存在贪污、盗窃和其他舞弊行为。因而,此时的审计目标是查错防弊。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会计业务也日趋复杂,此时,审计对象已由会计账目扩大到资产负债表,审计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数据的审查,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在此阶段,查错防弊这一目标依然存在,但已退居第二位,审计的功能从防护性发展到公证性。

进入20世纪30~40年代,随着世界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证券市场的涌现及广大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情况的关心,整个社会注意力转而集中于收益表上。特别是1929~1933年间的世界经济危机,从客观上促使企业利益相关者从仅仅关心企业财务状况,转变到更加关心企业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在此期间,审计总目标是判定被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确定会计报表的可信性。

20世纪中叶以后,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各经济发达国家通过各种渠道推动本国的企业向海外拓展,跨国公司得到空前发展。国家间资本的相互渗透,使审计对象日趋复杂。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审计目标也从原来的仅限于验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公允性扩展到内部控制、经营决策、职能分工、企业素质、工作效率、经营效益等方面。因此,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等便从传统审计中分离出来,评价企业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成为独立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

二、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可谓煞费苦心。因此,注册会计师单纯的报表审计并不能解决企业所关心的问题,企业迫切需要事务所能通过审计,为其在改革管理体制,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提供信息,提出建议,给予帮助。但很多事务所尚无足够的能力或尚未注意紧扣企业想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工作。这也是企业对社会审计缺乏内在需求的原因之一,应引起事务所的足够重视。注册会计师应牢记,客户是上帝,企业的需求就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审计报告,仅仅是对被审计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但对改进管理的建议在审计报告中不便详细表述,然而众多的对企业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意见,恰恰是委托人最需要的,也是他们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所期盼的,因此,注册会计师除对会计报表“三性”表示意见外,如企业需要,可以出具管理建议书。管理建议对委托人管理当局提供了建立和改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建议,有利于企业发展,同时也检查了前期建议改进结果情况。正是这种建议和改进的循环,对委托人管理当局提高管理水平起了重大的作用,深受委托人的欢迎。

会计报表,是企业经营状况的综合反映,每一个科目都反映着经营活动的某一方面,从每一科目中都可以分析比较,看出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强弱点,注册会计师有能力通过专业知识对会计报表各科目反映经济事项进行深入的对比分析,以管理建议书的方式给委托人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从管理建议书中获得收益的企业,把审计工作看作是企业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谋,对审计十分欢迎。审计只是规范企业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其最终目标应是企业改善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管理建议书虽只是书面建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切不可忽视。

三、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发展论审计目标

随着会计市场的建立与完善,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仅靠报表审计是难以保住市场份额的。事务所必须要有超前意识和高瞻远瞩的思想,必须调整审计目标以适应市场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的会计行为将逐步走向规范。因此,企业的报表审计将处于次要地位,而评价企业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将成为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

据统计,国际“六大”会计公司,对管理咨询业都有不同程度的介入,最突出的是安达信国际会计公司,它不仅在管理咨询业务方面所取得的收入已逐步超过了其在审计和税务等传统领域所取得收入的总和,而且,它还取得了在世界所有管理咨询公司中排名第一的地位。国际6大会计公司中的其它几家会计公司管理咨询业务所得的收入也达到其总收入的20%以上。并且,它们也都分别在世界排名前10位的管理咨询公司中拥有席位。难怪有人说,现在的会计公司究竟是应当继续叫会计公司,还是应当称之为管理咨询公司。可见,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管理咨询业的挑战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为此,注册会计师必须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目前竞争较为激烈,国外同行的介入使行业竞争更为激烈,注册会计师的业务领域被分解,业务范围不断缩小。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注册会计师除了巩固已有的业务阵地外,还应向周围辐射,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同时,努力向国际同行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寻求自己的发展途径。想企业之所想,把企业需求当作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同时,把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好,把形象塑造好,牢记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真谛,相信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一定会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崔华清,等.影响独立审计目标的因素[J].注册会计师通讯,1997,(7).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14篇

近年来,渭南市固定资产投资每年以20%―30%幅度增长,对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摸清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资金投向、投资结构、重点工程进度情况。该局于2011年上半年对市直各单位2008年至2010年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涉及建设项目9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593934万元。调查发现项目建设前期存在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未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工程进行核算;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部分项目建设未完全履行建设程序、未履行项目报建手续开工建设、个别项目未公开招标或招标不规范、工程造价超概算情况突出;项目建设后期存在建设单位审核不严,违规使用中介机构出具不规范报告、未严格执行《渭南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建设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等问题。通过调查建议政府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管、招投标管理、项目决算管理、对建设项目的国家审计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政府投资项目的负债管理。确保国有资金在推进地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安全高效运行。

(马笃祥 邢毅)

旬阳县保障审计准则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旬阳县审计局为了贯彻落实好新《审计准则》,狠抓软硬件建设,促进审计业务质量大提高。

“软件”建设方面。修订完善了“报送审计”、“责任追究”、“审计回访”、审计档案管理、计算机维护等9个管理制度,出台了《旬阳县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 二是健全了审计执法监督机制,审计执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均提交局执法领导小组研究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报县法制办审核。三是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对一些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审计项目,由审计机关牵头,纪检、监察、财政、组织、人事等部门配合审计,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保审计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健全了考核奖惩体系,审计业务纳入绩效考核,今年在业务考核中新增了“审理”等方面内容,修订了《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奖励办法》。五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把“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与“岗位争先创优”结合,重奖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学习落实《审计准则》。

(龚德慧)

铜川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单位

全部实行了报送审计

铜川市审计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以全局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为契机,狠抓廉政勤政建设,截至2010年底,行政事业审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全部实行了报送审计。

报送审计作为加强审计管理的一种审计方式创新,有着明显的积极作用。报送审计有效地改进了审计过程和质量控制,提高了审计质量;减少了费用支出,降低了审计成本;解决了审计取证资料的安全保密问题,从而保证了审计取证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减少了对被审计单位日常工作的影响,避免了不必要的迎来送往;切断了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推进了廉政建设;为严格审计执法和提高审计质量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张民堂)

大荔县审计局建立

“审计人才储备库”

近日,大荔县审计局整合审计资源,聘请了10名具有专业特长和技能的人员,建立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专业人才储备库。

“审计人才储备库”兼职审计人员可以参与审计项目的实施,参加有关业务会议并常年接受审计部门的业务咨询;对所参与的审计项目、业务会议或被咨询事项提供专业指导,按时完成交办事项;对相关审计事项做出专业判断,独立发表评价和意见;自觉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及职业道德规范,接受审计局的监督管理。

(李华平)

白水县审计局全面推行

审计项目总结评议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建议范文第15篇

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和“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主题,根据省、州安排和我局实际,现就*年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今年的审计项目任务

今年的审计项目安排,继续贯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控制项目总量,在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上坚持“两个并重”,全面推进效益审计,进一步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彻底打破股室界线,科学配置审计资源,控制和降低审计成本;强力推进AO和OA系统运用,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努力提高审计效应,为县委、政府宏观决策服务。

(一)财政财务收支审计(7个)

1、财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个)

按照《审计法》规定和党的*大关于“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的要求,对财政局、县地税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县地税局机关经费进行审计。重点检查预算变动及超收安排情况,人大审查部分部门预算变动依据和执行结果;激励约束机制运行效果;项目库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上年列报资金的安排,专项资金安排管理以及惠民行动资金情况。通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从管理和运行机制层面查找、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为维护我县财经秩序,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

*年5月底完成。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4个)

按照“一体化”的审计思路,按照“摸清家底、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制约权力、提高效益”的要求,选择省、州安排的县人劳社保局、县委党校和县委办、县政协办4个规模大、预算资金多、有收费权的部门和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以揭露和纠正重大违法问题,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检查是否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了预算执行的职责;是否依法加强了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认真审计部门预算分配中预算定额、支出标准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上的突出问题,有无管理混乱和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及建议。

*年5月底完成。

3、财政财务收支审计(1个)

以促进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法规、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为目标,对县总工会*至*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及管理质量;检查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情况;审查被审计单位预算外资金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重点揭露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有无违规开户、隐瞒收入、虚报支付、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有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及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从完善财务制度,加强管理方面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

*年3月底完成。

(二)效益审计(调查)(9个)

1、“民族地区教育十年行动计划”专项经费审计(1个)

按照省委、省政府《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对县教育局*年十年行动计划专项经费的落实、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揭露有无拖欠、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截留滞留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以确保十年行动计划资金的合规合法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年10月底完成。

2、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审计(1个)

按照《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战略规划(*年-2010年)》规定,对县疾控中心*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进行审计,重点检查经费的落实、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揭露有无拖欠、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违法违纪问题,确保资金的合规合法使用和发挥应有的效益。

*年10月底完成。

3、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审计调查(1个)

根据省厅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县教育局实施的农村中小学*-*年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现象;有无上报虚假项目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实行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通过审计调查,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

*年4月完成。

4、扶贫资金及农村能源沼气审计(3个)

根据省厅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县政府领导交办,对*-*年县扶贫办实施的扶贫资金、全县涉农部门扶贫资金及*年农村能源沼气资金进行审计,重点摸清和掌握各专项资金的投入规模、来源渠道和分配使用等基本情况,查处和纠正改变、挤占、挪用各专项工程及匹配的各专项资金的行为。弄清问题,分析原因,认真研究管理体制、机制、管理方面存在的的问题,为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专项资金利用水平,提出建设性的审计建议。

*年9月完成。

5、重点项目竣工决算及投资效益审计(3个)

根据省厅、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节约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重点项目审计的要求。对县卫生局实施的乡村卫生院建设、县国土局实施的瓦岩乡新林村河滩地开发、县委办实施的县委车库等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揭示建设项目过程中决策不当、管理不严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审查财务核算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现象;有无以虚列建设成本、多报投资完成额等手段转移建设资金;项目建设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标,查处违规征地、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截留克扣农民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提出促进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以促进我县投资管理体制的完善。

*年8月底完成。

(三)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7个)

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审计原则,依据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确定的审计重点和审计单位,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县政府办主任、县人大办主任、县发改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县疾控中心主任6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全县9个工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及个人遵纪守法情况,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工作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对所在地区、单位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以及不能有效履行经济责任而造成业绩平庸,过度负债、管理不善等情况,注意发现和揭露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为领导干部的任免使用提供依据。

*年10底完成

(四)破产终结审计(1个)

对川西水泥厂破产清算终结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破产清算法定程序,破产财产评估、审计、处置、分配是否合法合规;国有资产有无流失,有无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通过审计,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年3月底完成。

二、完成全年审计目标任务的基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