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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1篇

摘要:在分析银行业大数据需求和现状的基础上,基于电信行业大数据的特点和应用,梳理电信行业大数据在银行业的主要需求,结合需求设计提出16项具体的场景化应用,最后介绍了部分电信行业大数据在银行业的场景化应用实际案例。

关键词:大数据;银行业;电信行业;场景化;行业应用;电信运营商

1银行业大数据业务需求及现状

1.1银行业发展现状

截至2016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为232万亿,同比增长15.8%;本外币负债总额为215万亿,同比增长16.0%,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增长;商业银行全年实现净利润16490亿元,同比增长3.54%,整体行业发展良好。随着互联网、移动手机的普及,传统银行的业务形态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金融科技的发展正在逐步重塑银行业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支付等新兴渠道正在快速替代传统的柜员服务,目前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的电子交易占比已超过80%;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对于传统银行业造成巨大冲击,互联网消费、互联网借贷等业务快速扩展,传统银行业面临管道化危险。因此,银行业面临迫切的转型需求,即从原来的账务性、交易性处理转向经济生活全场景化的服务。面对压力,银行业积极探索通过创新驱动业务增长和市场发展。作为金融服务业的一个分支,银行业创新的本质在于更好地吸引和服务客户,提升综合竞争力。其中,数据作为金融行业的核心资产,是服务好客户的前提和保障,而大数据的出现则为银行业充分利用数据手段提升客户服务效能、拉动业务增长提供了有效途径。在这种背景下,银行业也成为大数据应用最为广泛和深入的行业之一。

1.2银行业大数据业务需求及现状

从应用维度来看,银行业对于大数据业务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客户精准识别画像、产品精准营销以及金融风险防范。从应用领域来看,银行业对于大数据的业务需求分布于零售业务、公司业务、资本市场业务、交易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从银行业实际需求来看,银行业对于大数据业务的需求集中在应用、平台和数据3个维度。现阶段国内外银行业都在积极探索使用大数据创新业务模式,拉动银行业务快速增长。如建设银行已经实现在实时数据仓库上对客户经理做实时的数据提供和交付,并设计6类数据应用模式,包括挖掘类、数据实验室、机器查询、仪表盘、固定报表、自动查询等。中国银行则通过打造中银开放平台,将中国银行的大数据整合开发为1000多个标准的API接口,在将其应用于自身业务开展的同时,探索面向外部合作伙伴提供API接口服务。银行业在积极探索大数据应用的同时,也面临如下问题和挑战。a)随着客户交易行为越来越线上化以及第三方支付与店商的合作,银行对客户交易行为的了解相比以前减弱了,银行业急需通过多维度数据资源补全客户行为画像。b)由其行业特点所决定,银行业大数据需要使用个人类数据较多,如何获得数据拥有者的许可和信任,即合法合规利用大数据优化现有业务模式,也是银行业在开展大数据业务时不可忽视的问题。c)银行业积累了较强的数据研发能力,基本都已建完备的数据平台。但银行业细分业务场景繁多,如何将大数据与细分业务流程融合,寻求大数据业务合理的切入点,是目前银行业大数据应用的核心问题。

2电信行业大数据特点及应用现状

2.1电信行业大数据的4V特征

按照业界常用的方法,从体量(Volume)、速度(Velocity)、价值密度(Value)和多样性(Variety)4个维度分析电信行业大数据。a)体量:电信行业大数据具有体量大和覆盖广的特点。截至2016年底,全国移动通信用户累计达到13.278亿户,全国宽带用户累计达到2.76亿户。同时电信行业用户覆盖国内各级自然行政区域及国外漫游区域,数据采集基本不受地理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b)速度:电信行业在多年处理用户信息消费的过程中,通过计费、管理、服务等平台的多维度建设,已经建成可以快速处理海量用户数据的计算分析平台,能够快速地对外提供数据加工和挖掘服务。c)价值密度:大数据以低价值密度为主要特征,电信行业具有相对优质和高价值密度的数据资源。以国内电信运营商为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内已100%实现电话用户的实名登记。此外,电信运营商以号码为唯一的ID来整合各类数据,其刻画客户的完整性是一般企业难以企及的,因为号码就是业务本身,而且还有终端ID作为移动通信网业务属性而存在。d)多样性:从数据来源区分,电信运营商数据来源涵盖B域(Businesssupportsys),O域(Operationsup⁃portsys),M域(Managementsupportsys)。从数据类型区分,电信运营商数据分类包括消费、位置、终端、网络行为等多个维度,而且维度间存在强关联。

2.2电信行业大数据在细分行业应用情况

电信行业大数据因其数据质量高、数据应用经验丰富已经在许多细分行业得到深入应用,如表1所示,此处结合电信行业数据类型,对部分目前使用电信行业大数据较多的行业进行了分析。

3电信行业大数据在银行业场景化应用

3.1应用思路

在为银行业设计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时,应该立足电信行业已具备的大数据能力,通过深入了解银行业务应用场景,寻求电信行业大数据与银行业务流程的结合点,完成电信行业大数据在银行业的应用。

3.2电信行业大数据在银行业主要应用

按照上述思路,电信行业在银行业的主要应用可分为6类,分别是精准营销获客、用户特质描绘、消费信用评估、欺诈识别防范、智能投顾辅助和业务运营优化。a)精准营销获客:利用电信行业积累的用户消费、信息等数据,结合营销产品和计划,通过电信行业设定的用户标签筛选重点目标客户群体,然后开展精准触达营销。b)用户特质描绘:利用电信行业用户标签,完善银行业已有用户画像库,为后续开展针对和营销提供数据参考基础。c)消费信用评估:将用户在电信领域的消费、投诉等历史记录,作为银行业客户消费信用评估的重要参考维度,辅助银行开展互联网借贷等新业务,或者直接通过API接口比对验证用户在电信侧的相关数据。d)欺诈识别防范: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3个环节的欺诈识别预防。利用电信行业用户位置、朋友圈等有效数据,合理设计场景,辅助识别金融欺诈行为,避免银行客户损失。e)智能投顾辅助:依托电信行业完整的用户画像,为银行业开展智能化投资理财提供用户分群参考。f)业务运营优化:利用电信行业的位置数据以及积累的PoI数据库等信息,辅助银行业开展日常业务运营优化,如网点选址、市场分析等。

3.3电信行业大数据在银行业通用场景化应用

基于上述6类应用场景,本文对电信行业大数据在银行业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详细划分,在充分研究银行业务场景需求和用户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共设计提出16项银行需求较为急迫的通用场景化应用,对场景化应用进行了详细介绍。

4电信行业大数据在银行业场景化应用案例

4.1银行客户征信

4.1.1应用场景银行在信用卡用户开卡、银行账户开立或者金融借贷发生时,利用电信行业大数据,判断用户提供的部分初始信息是否准确,进行金融业务的事前风险防范。

4.1.2应用方案数据传递:通过API接口传递数据,传输协议使用SOAP。银行客户通过调用接口完成数据征信。

4.2银行电子交易风控

4.2.1应用场景在电子银行交易过程中,存在用户交易确认短信被不法分子以非法手段截取的欺诈场景,如植入木马、复制SIM卡等。通过引入电信运营商的位置大数据服务,可在银行电子银行交易过程中实时比对用户登录电子银行、用户接收短信以及用户操作U盾等交易环节的位置数据,然后通过比对各交易环节位置数据,通过位置差值触发和阻断可疑交易。该思路同样适用于手机银行登录、手机银行交易等。

4.2.2应用方案引入电信运营商大数据服务以后的电子银行交易流程,通过运营商处位置和银行获取的用户交易位置进行比对,在发现距离超限后,银行实时阻断和挂起交易,减少欺诈的发生。

4.3利用电信行业大数据完成银行客户精准分群

4.3.1应用场景某银行希望对其部分有潜在理财需求的客户进行电话营销前,进行精准分群,针对不同属性的客户提供针对性的理财产品,并设计个性化的营销方案,进而提高电话营销的成功率。

4.3.2应用方案基于客户应用场景,在进行客户分群时共使用个性化定制标签34个,包括近3~6个月出账收入、触媒偏好、在网时长、终端类型、访问特定类型网站情况等,数据类型涵盖用户身份属性、终端基本属性、位置状态、上网行为、兴趣偏好等。最终,通过使用上述标签对银行提供的客户样本进行分析,完成客户精准分群如表5所示。按照营销产品属性,将样本用户分为4类,分别是关注商务应用类网站、关注炒股类APP、接听客服电话超过30s和关注××银行APP,针对分群后的不同用户,建议银行采用不同的营销方案,如针对接听客服电话超过30s的客户,建议通过外呼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

4.4利用电信行业大数据风控模型帮助银行开展贷前授信评估

4.4.1应用场景

银行在提供小额信贷、消费贷等面向个人的灵活类型借贷时,需要通过一系列风控模型对借贷人进行信用评估。电信行业大数据可帮助银行从移动号码维度出发,对借贷人进行信用评估。

4.4.2应用方案

参考银行业借贷业务场景,贷前审核分为身份核实、授信额度信用评估两部分,由于个人信贷额度一般较小,因此对用户还款意愿的评估比还款能力的评估更为重要。提炼电信行业侧与用户小额借贷等个人借贷行为相关联通信信息行为属性,构建风控模型,经过模型能力训练,部署至实际数据生产环境,在借贷业务场景下调用模型接口,为银行提供风控参考。

5结束语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大数据已经成为银行业保持业务增长的重要手段。聚焦融合行业特色的场景化应用,电信行业大数据可有效助力银行业大数据应用,帮助银行业创造更多价值。通过跟踪银行业实际业务需求和新业务发展,电信行业大数据在银行业的应用将不断深入,应用场景将不断丰富,电信行业大数据在银行业的场景化应用将同时推动2个行业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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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2篇

关键词:景德镇;艺术品陶瓷;文化产业;艺术品金融化

1.景德镇艺术品陶瓷文化产业中已经开展的艺术品金融化实践

(1)农行推出的艺术品陶瓷质押业务。2011年11月11日上午,全国首例陶瓷艺术品质押贷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发放,受贷人方小丽接过这笔300万元的以自己收藏的陶瓷艺术品为质押的贷款,景东陶瓷有限公司为陶瓷艺术品质押贷款担保。这标志着在中国金融业诞生了一个新型业务品种。

农行景德镇分行主动把支持陶瓷文化产业作为全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战略基点,采取“专家评估+艺术品质押+专业公司回购”模式,探索性推出了陶瓷艺术品质押贷款品种,极大方便了陶瓷投资创业担保难这一瓶颈问题,截止到目前,人间瓷画、夏圣陶瓷等几十家陶瓷生产、经销、流通等企业受益于该产品,有利“贷”动了当地陶瓷文化产业壮大。

(2)交通银行推出的“瓷金融”品牌系列金融产品与服务。

交通银行创新推出的“瓷金融”品牌系列金融产品与服务,让陶瓷大师们了解了金融,一方面使大师们能更加专注于陶瓷艺术品的创作;另一方面,活跃了整个陶瓷艺术品交易市场,促进了中国陶瓷文化的推广交流。

依托交通银行全国性的渠道平台,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策略,邀请陶瓷大师到其他省分行去进行巡展,邀请的其他省分行的高端客户到景德镇来,“观古窑、逛瑶里、购陶瓷、听讲座、见大师”,不断传播景德镇的陶瓷文化,促进陶瓷作品的销售,也带动了景德镇当地旅游经济发展。

“瓷金融”品牌推出以来,通过不断创新丰富品牌内涵,使交通银行逐渐成为陶瓷大师们的财富管理银行、陶瓷企业和陶瓷商户的财务规划银行、陶瓷文化交流的金融品牌银行,与当地经济形成良好的互动发展,为交行景德镇分行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3)上海文交所(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成立。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等机构主办的“陶瓷艺术品金融化的路径――上海文交所(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运营开启暨首期产品仪式”,2015年12月23日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隆重举行。

2.景德镇艺术品陶瓷金融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市场的无序性。长期以来,中国的陶瓷艺术品投资领域发展潜力巨大,然而市场却一直处于无序状态。一方面,市场规范和价格参照体系的缺位,致使收藏界对于陶瓷艺术品的价值没有科学、系统的评估标准,陶瓷艺术品的定价存在较多的非客观因素,价格波动较大。近年来,一件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价格动则几十万、上百万元人民币,如果贷款放出去了,出现还款问题,而质押物被认为是赝品,银行将承担很大一笔损失。即使银行有条件维权,也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这是影响景德镇陶瓷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不利因素之一。

(2)缺乏规范的交易平台。市场缺少规范的交易流程和权威的交易平台,致使陶瓷艺术品的流通性大打折扣,陶瓷艺术品价值更加难以体现。解决了陶瓷艺术品的真伪问题,接下来,银行又要考虑到陶瓷艺术品评估和变现等多方面问题。银行贷款是标准化产物,所以抵押物有两个属性是必须要具备的,第一是准确权威的标准化体系;第二是公开流通和公开处置的变现渠道。有数据显示:“陶瓷艺术品都不具备这两个属性。所以银行现在的抵押物60%是房产。”

(3)缺乏配套的服务体系。陶瓷艺术品收藏与投资的配套服务缺位,包括鉴定、评估、质押、仓储等相关服务环节良莠不齐,陶瓷艺术品产业链亟待完善。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总经理李丹阳认为,“人们表面上看到的只是拍卖会上的举槌落槌,其实这背后还包括艺术品的包装、运输、保险、融资等十几道服务体系,是一套全产业链的服务体系”

3.发展艺术品金融,提升景德镇艺术品陶瓷文化产业的对策

作为一座陶瓷艺术型城市,陶瓷影响着景德镇社会经济各个层面,发展好景德镇陶瓷艺术品金融化业务,对盘活景德镇陶瓷融资市场,开拓新的金融产品都有很大的益处,进而对提升景德镇艺术品陶瓷文化产业都是至关重要的。

(1)借力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与中国陶瓷艺术品数据库,为艺术品陶瓷金融化搭建更好的产业平台。

(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借助银行、信托、评估等金融服务机构,同时依托专业运营团队的服务优势,建立陶瓷艺术品产业对接机制、打通陶瓷艺术品与市场的合作渠道,力求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集聚,致力于建设成为创新规范、功能完善的陶瓷艺术品交易平台。而中国陶瓷艺术品数据库上线将为规范和促进陶瓷艺术品交易、交流产生深刻影响,是加强陶瓷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

景德镇应当很好地依托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与中国陶瓷艺术品数据库,为艺术品陶瓷金融化搭建更好的产业平台。

(2)发展景德镇的画廊业。

艺术品一级市场是指从艺术家直接取得艺术品,通过或合理机制发现艺术家,以展览等多种形式直接介绍或者销售给藏家,艺术经纪人、画廊与艺术博览会都属于一级市场的范畴(也有学者把艺术博览会作为介乎于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中间的业态)。一级市场的主要作用在于其发现功能

景德镇也有一批类似于画廊的艺术品经销公司,我们应当更好地规范其运作,切实加强其在景德镇艺术品陶瓷一级市场中的发现功能。

(3)加强与拍卖行的沟通。

收藏家从一级市场买入作品之后,如果想再出手,这件作品就会再度进入市场,进行二次流通,即进入了二级市场,拍卖行就是标准的二级市场。

时至今日,我国的艺术品拍卖业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且其在艺术品交易的二级市场中处于绝对主导的地位。对景德镇陶瓷艺术品业的发展而言,理应加强与各拍卖行的联系与沟通,更好地将艺术品陶瓷推向更加广阔的市场。

(4)打通艺术品物流环节。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3篇

关键词:数字人民币;DC/EP;商业银行

数字人民币(DC/EP,全称DigitalCurrencyElectronicPayment,字面意思是数字货币电子支付。)是由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是一种电子支付手段,主要定位为M0,即流通中的现金,本质与人民币现钞无异,是中央银行的负债,具有价值特征和无限法偿性。主要定位于小额高频零售场景的使用。2019年底数字人民币相继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启动封闭试点测试。2020年10月深圳展开面向公众的数字人民币公开测试,发放数字人民币1000万元,中签民众5万人,约191万名在深个人通过“i深圳”系统成功完成试点预约登记。深数字人民币从10月12日18时发放,到10月18日24时收回,47573名测试者使用了数字人民币充值消费,交易6.2788万笔,交易金额876.4万元。数据显示,部分中签个人还对数字钱包进行充值,充值消费金额90.1万元,民众参与测试的热情十分高涨。2021年以来,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有序扩大,应用场景逐步丰富。虽然当前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的参与人数、笔数、兑换金额总体较小,使用场景覆盖生活缴费、餐饮服务、交通出行、购物消费等多个领域。目前数字人民币总体处于小范围试点测试阶段,正式推出还没有时间表。我国央行已确立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模式为基础的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体系,其中商业银行发挥现有金融基础设施资源向公众提供法定数字货币及相关服务。央行选择商业银行作为法定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符合当前大众通过银行办理金融业务的习惯,也能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信息推广能力,增强公众的使用意愿,更易于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和使用。承担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的任务,对商业银行现有支付结算体系及日常运营都将带来直接而深远的影响,促成商业银行完成从业务拓展到战略转型的多层次变革,实现一次跨越式发展。

一、数字人民币对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模式产生的机遇

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和推广,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探索、用户基数和习惯上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甚至有可能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因此,在未来10年短期内对商业银行难以产生明显的影响。但随着数字人民币试点的不断成熟,各商业银行需要在积极未雨绸缪,在未来正式发行前抢占行业竞争高地。

(一)提升了商业银行的主导地位

数字人民币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实现银行账户的松耦合,即对于不使用移动第三方支付工具、没有银行账户的公众而言省去了不少限制,从这个角度来看,数字人民币可以覆盖更广泛的人群。此外,数字人民币将能融合现有的多种电子支付方式和技术来进行支付,同时基于其作为国家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效力,能打破现有第三方支付渠道相互不兼容的现象。而双离线支付功能的实现,也可以满足在极端环境(信号不佳、没有网络)下进行支付交易的需求。2017年8月,央行支付结算司印发《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此即所谓的第三方支付“断直连”。“断直连”直接改变了第三方支付产业的直连结构、监管方式、盈利模式和未来发展方向。“断直连”以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直连商业银行,并且往往在多个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备付金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资金。这些资金所有权属于用户,以第三方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商业银行,并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商业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备付金利息理论上应该由用户所有,但实际上一般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有,并构成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重要收入来源。特别是,相当部分的备付金以同业协议存款形式存放在商业银行,利率比较高。为保障数字人民币的平稳发行和流通,央行利用双层运营体系选择多家机构办理数字人民币业务,充分调动市场技术力量。央行已与多家机构达成战略协议,搭建数字人民币的运用场景,实现数字人民币与物联网相结合,助于商业银行对各行业数据指标进行实时搜集和统计,丰富商业银行信贷审批判断的维度和准确性,改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通过表1的比较,可以发现基于机构的运营能力和技术实力,央行往往选择多家商业银行或其他支付机构作为数字钱包的运营机构,其中商业银行直接与央行进行数字人民币的兑换,将在未来数字人民币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二)降低商业银行日常运营成本

数字人民币时代,商业银行仍将货币流通的重要节点,但相比于现钞,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将降低商业银行日常运营成本。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为应对客户的现金需求,需承担大量的安保费用(如安保体系、武装押运等)、保管费用(如现金贮藏开支)、运输费用(现金运输)、ATM机日常维护费用等,仅就现金整点清分及ATM运营两项成本而言,商业银行每年支出要超过200亿元。数字人民币作为现金的有效补充,银行柜面业务逐步向线上办理转型,在小额支付等业务中可以极大限度地降低商业银行的上述费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释放人力和财力资源。数字人民币流通需要底层技术支持,银行业务面临升级系统、创新产品等挑战,要求银行向金融科技靠拢,提升自身营运能力。

(三)提升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的效率

商业银行只承担数字人民币流通的职能,数字人民币点对点支付结算模式降低了对银行账户的依赖,提高了资金流通效率,在数字人民币发行初期可能发生存款减少、金融脱媒、用户流失等问题,但整体影响较小。恰如第三方支付的崛起,虽然对银行产生了较大的挑战,但更多的是对银行体系支付结算效率提高的促进和带动作用。由于数字人民币基于分布式账簿技术,可实现点对点实时结算,省去了中间清算、对账、结算的过程,打破了商业银行之间的账户信息壁垒,因而大大提高了单笔业务的结算效率。但是,这种脱离金融账户的货币流通模式对商业银行现有的中心化记账、对账模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冲击目前各商业银行拥有的独立且互不相通的支付结算体系,对储蓄存款造成一定的分流影响,但这种分流影响和第三方支付的分流影响一样,短期内并不大。短期货币需求稳定的情况下,居民手中的现金满足各项日常交易,同时电子支付发展较为完备,作为M0定位的数字人民币的必要需求量不大,难以对储蓄存款造成较大的分流影响;对企业而言,数字人民币具备现金交易的及时性和银行转账交易的便捷性,对数字人民币的需求将会致使企业现金化程度进一步降低,企业存款有所下降。在长期,数字人民币流通使用的接受度提高,人们对现金的持有需求有较大概率转移至对数字人民币的持有。但由于数字人民币M0定位,不计付利息,银行存款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仍然更具有吸引力,当商业银行完成数字人民币和存款之间的无门槛转换,通货进一步向银行存款聚集,银行存款有望进入新的动态平衡阶段。

(四)提高了商业银行跨境结算的效率和流程的简化,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对提升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过程中,综合考虑跨境结算支付相关要求,通过分布式账簿特性完善数字人民币的跨境结算相关功能,可以有效提高人民币结算效率,促进更多国家接受、使用人民币进行日常交易结算。商业银行在跨境支付结算业务中,利用数字人民币的高效和便利,可以简化交易审批流程,极大缩短结算时间。

(五)有助于商业银行开展反洗钱、反诈骗等工作

洗钱、诈骗行为不可避免地经过银行系统,因此商业银行在反洗钱、反诈骗等方面的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目前,商业银行的反洗钱、反诈骗工作是建立在KYC基础上的甄别体系,包括数据采集、检测、甄别等一系列功能,存在对人工依赖程度较高、实施干预能力不足、处理时效性不高、系统自学习能力不强等问题。而数字人民币的发行有助于改善商业银行上述问题。第一,数字人民币的数字化全流通有利于及时发现洗钱、诈骗活动。数字人民币可以记录货币的每一笔交易,提高交易全程监督,有效解决目前洗钱、诈骗活动链条繁杂隐秘、需要大量人工进行甄别的问题。第二,增强对洗钱、诈骗活动干预的力度和效率。数字人民币的可控匿名性帮助银行有效甄别确定洗钱、诈骗行为的同时,及时对数字钱包进行支付功能的限制,增强对潜在洗钱活动进行干预的能力。第三,有助于提高反洗钱、反诈骗系统的处理效率和智能化程度。基于大数据技术,银行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对由数字人民币产生的大数据进行不断地训练学习,利用提取的洗钱、早活动最新行为特征,改善反洗钱、反诈骗系统存在的自学能力不强的问题。

二、数字人民币发现对商业银行发展的挑战

数字货币的应用前景非常广泛,既包括央行-商业银行层面的应用前景,也包括商业银行-公众层面的应用前景。在商业银行-公众的大场景下,数字货币可用于C端、B端和G端,如小额零售支付、数字票据、企业支付、政府补贴发放和消费券发放等。它还可以用于跨境支付场景。以C端场景为例,央行数字货币可用于收钱和信用卡还款等资金服务、理财和借款等金融活动、及缴费和购物等生活服务。中国央行数字货币跟其他央行数字货币相比,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在政府主导下不断扩展和试验使用数字货币的各种生活场景。以B端场景为例,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涉及支付、信贷服务、供应链金融和保险等多个领域。

(一)数字人民币对未来应用场景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

商业银行是数字人民币运行中的重要一环,从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到民营银行纷纷加入试点,不断丰富应用场景。2020年12月,中国银行在北京冬奥试点中展示了徽章、手环、手表等多种可穿戴形式的数字人民币钱包。2021年1月初,邮储银行在上海同仁医院测试中展示了数字人民币“可视卡”。日前,农业银行在深圳部分支行率先推出ATM机数字人民币存取现功能。随后,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对外推出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开立申请渠道。数字人民币聚焦零售场景,但这类场景需求已基本被现有移动支付手段所满足,所以发掘合适的潜在场景或与深耕消费场景的互联网企业合作共建迫在眉睫。在技术、场景和服务能力中,场景整合能力尤为关键。需要场景融入普通民众的“吃穿住行”中,这也更要求参与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建设的企业,要拥有较强竞争力的核心产品和自有生态,发挥深耕产业优势,通过开放连接的平台模式,运用数字科技手段,服务好实体企业的产业金融需求、服务好金融机构的转型升级需求、服务好广大消费者的个人金融需求。

(二)来自第三方金融科技的挑战

商业银行无法满足所有场景的需求,需要借助更多消费场景的金融科技公司的助力,才能更好地提升数字人民币的用户体验。数字人民币发行“二元”体系中的中央银行和指定商业银行外,也吸引了一批第三方金融科技企业的积极参与。京东科技、美团、滴滴、中国银联、华为、拉卡拉等科技巨头都出现在了相关测试中。以京东科技集团为例,作为综合科技服务商的角色,深度参与苏州、北京和成都的数字人民币多地试点。从线上、线下消费场景搭建到收单系统改造,从数字人民币预约抽签到后台系统接入试点银行。一方面为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运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并帮助商家进行收银机具的改造升级,提供与现有支付方式一致的数字人民币支付体验。一方面为试点城市的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线上线下数字人民币消费场景,比如线下可在京东五星电器、京东家电专卖店、京东电脑数码实体门店等线下门店进行消费。相较于互联网的开放,银行是相对保守封闭的一方,往往只有到了迫不得已,银行才去寻求改变。但在数字人民币的历史潮流之下,积极寻求转型是数字人民币时代传统商业银行的必然之路。

(三)加剧了银行间的竞争

对商业银行来说,数字人民币所带来的新技术、新场景和新业务都可能给银行现有的运营模式带来巨大挑战和不确定性。由于央行只负责制定数字货币、数字钱包的行业标准,而运营数字和服务还是交给五大国有银行、银联、三大电信公司等运营商。技术水平低的商业银行处于劣势,更多客户被技术体验好的运营商吸引过去。大型商业银行在资金、技术和人才储备方面都具备相当的竞争实力,随着数字人民币试点扩容和全面推开,重掌支付入口的大行完全可以从自己的战略考量出发,重新梳理数字化转型路径,扩展更多数字化业务场景,但需要面临巨大投入的不确定性以及应用场景的匮乏。而中小银行面临的数字化转型痛点则是全方位的,从战略到组织,从人才到意识,从资金到技术。中小银行想要在数字化转型中迈开步伐,举步维艰。商业银行除了渠道、场景、数据运用、产品研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之外,数字化能力在竞争中的重要性明显提升。面对这种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在自身创新变革的同时,也亟需从外部获取技术和场景赋能,以得到更多的确定性。

三、商业银行未来应对策略分析

当前,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已指日可待,各类金融科技企业和技术也不断推陈出新,商业银行也应提前布局,实现运营效率、风险控制、经营成本等方面经营能力提升,应对各类业务模式的转型。

(一)商业银行应积极布局金融科技,大力推动业务转型升级

发行数字人民币会对商业银行账户体系、业务模式、跨境结算、反洗钱工作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数字人民币领域提前布局,完成科技赋能和业务转型,将对银行在下一阶段业务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银行布局数字人民币领域,最终目标是完成科技银行转型,构建网络金融业务和实体金融业务之间的搭配,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升级转型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科技赋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二是业务格局调整,注重金融服务实体能力。第一,利用金融科技与现有业务相融合,推动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数字人民币的优势之一,在于对数据搜集的实时性、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数字人民币时代,银行交易管理系统升级成为成长驱动点。通过技术研发,升级数据处理系统,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实现数字人民币包含的信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相结合,做到数据的实时更新,进一步实现对数据的高效处理和智能判断。借力金融科技,在业务前端为客户提供更为精准、快捷的服务,在业务中后端对运营管理、风控水平产生积极影响。商业银行通过金融科技的技术手段,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构建多层次、智能化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丰富信用管理维度,实现业务全流程数字化办理。第二,业务格局调整,固定的柜台业务移至云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能力。经历了新冠疫情,商业银行已经认识到线上业务办理能力的重要性,截至2019年底我国银行业务离柜率已经达90%以上。在数字人民币落地发行的时间点,现金业务比重逐渐降低,数字化支付体系和信用管理系统的建设成为商业银行未来拓展业务的基石。商业银行注重搭建“一站式”线上业务办理体系,将线下网点向智能化、自助化模式发展,将定时定点的网点业务向线上全时段业务办理转型。通过业务格局调整,整合存款、理财、基金等多项金融服务,打造全时段金融服务机构。

(二)多方合作,积极构建支付应用场景

电子支付领域,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成为人民日常进行交易的重要工具,商业银行之间不通畅的支付体系致使其在这一轮竞争中落于下风。而央行发行数字人民币对现有的电子支付行业是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商业银行因其运营关系,在以数字人民币为核心、以数字钱包为载体的新型支付结算体系中占有先机。商业银行不应仅局限于发挥法定数字货币账户管理、安全管控的作用,更是要借助数字人民币拓展消费金融领域,在新一轮支付场景的竞争中夺取市场份额。在打造银行自身特色的支付场景时,开发适用于多个支付场景的智能合约,搭建更多元、更具特色的支付场景吸引客户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各商业银行在抢抓客户,深度布局支付场景时,应通过透明、高效、安全的智能合约,丰富客户端的场景应用,吸引更多的客户使用商业银行的数字钱包。目前各家银行已经开始从原来简单的揽存活动转向多元化金融服务,通过线上和线下多个领域的开发合作,搭建符合地方特色和银行自身特点的支付场景,实现客户挖潜和引流。

(三)加强银行间合作,发挥规模优势,避免恶性竞争

数字人民币发行采取“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双层运营模式,出发点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充分利用银行现有资源。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和运转,对现有商业银行金融基础设施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计算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金融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升级,前期设备改造和后期维护都需要商业银行进行投入。因此,在建立数字人民币运营的统一标准之上,银行间必须注重沟通协作,共同开发和使用的数字人民币的营运体系。通过银行间加强协作沟通,一是有助于发挥商业银行的规模优势,形成商业银行间支付结算系统的网络效应,降低商业硬件改造和维护的成本,也有助于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工作;二是可以有效避免数字人民币系统遭受外部网络的攻击。

(四)拓展银行金融业务,实现多元化发展

在数字人民币双层运营体系下,商业银行除原有的现金业务外,将增加关于数字人民币的表外业务,如央行数字货币发行、数字货币钱包托管等。新冠疫情期间,央行释放流动性实现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其中多项货币政策工具投放的是基础货币M0。在未来数字人民币发行后,央行将更为密切的跟踪监控基础货币的流向,以确保其发挥作用。商业银行在运营带有“政治使命”的数字人民币时,也将面临更为复杂的业务模式,应进一步拓宽政企合作、企企合作、B2C合作业务范围,实现多元化发展。

四、结语

数字人民币发行指日可待,各商业银行也应在数字人民币正在发行之前,战略上引起重视,积极谋划战略布局,细化市场竞争优势,在数字人民币时代,抢占金融科技和市场制高点,从而实现传统商业银行新的转型和新的突破。

参考文献:

[1]裴鸣岐,王军.数字人民币对银行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金融,2021(04):52-53.

[2]汤奎,陈仪珏.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和运营:商业银行的机遇与挑战研究[J].西南金融,2020(11):24-34.

[3]赵辉.银行逐浪“数字人民币”[N].中国银行保险报,2021-06-21(005).

[4]胡坤.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的实践难点——基于数字人民币“红包”实验的思考[J].经济学家,2021(06):42-52.

[5]黄国平,丁一,李婉溶.数字人民币的发展态势、影响冲击及政策建议[J].财经问题研究,2021(06):60-69.

[6]赵金金,王蕾.一线银行人:数字人民币对金融机构数字化的机遇和挑战[EB/OL].百度,2021-03-16[2021-07-07].

[7]武颖,刘振.数字人民币与反洗钱:机遇、挑战和应对[J].海南金融,2021(06):77-82.

[8]高佳彬.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的优势与挑战[J].大众标准化,2021(09):93-95.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4篇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9月23日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具有风险低、流动性高、收益稳定、占用经济资本少,可以为经办行带来中间业务收入和保证金存款等优势,一段时期以来,该项业务快速发展,已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品种之一。但是,贸易背景真实性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影响业务的健康发展,潜在风险亟待关注。

一、认识贸易背景真实性的重要意义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承兑申请人的付款委托,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贸易背景真实性是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基本要求,是合规经营的基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贸易背景不真实会导致银行信贷规模虚增,尤其是当企业资金链断裂时,银行方面的风险敞口增加,随着风险的不断暴露,处理不当会带给商业银行巨大经济损失。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让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建立在真实贸易背景基础上,既是内外部监管政策的要求,也是防范票据风险的重要措施。

二、贸易背景真实性不足的主要表现

企业承兑总量与其经营规模不匹配;前后手之间的交易不合理;购销合同或增值税发票虚假、购销合同或增值税重复使用多次开票;合同、发票、汇票的日期、金额和双方名称的逻辑关系不合理;承兑保证金、汇票到期解付资金不是承兑申请人自有资金;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利用关联交易开具符合银行合规性要求的“真”合同和“真”发票,但实际为利用虚假贸易背景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

三、贸易背景真实性不足的原因及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银行自身业务发展压力逐年加大,经办机构在业务考核压力下,对一些产品的营销未考虑客户的需求,而是从完成存款和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考核指标出发向客户搭售,导致放松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也为少数客户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提供可乘之机;二是经办人员工作不细致,没有认真审核贸易背景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而影响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确认;三是当前经济下行,部分客户资金流动性减弱、抗风险能力下降、违约概率增大,急需周转资金,个别客户利用银行信息不对称,单纯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融资工具套取银行信用。

为贸易背景真实性不足的客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可能导致银行资金脱离客户的实际经营。同时,因客户第一还款来源不足,可能导致信贷资金不能按时收回。

四、判别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几种方法

(一)从客户的银承业务总量与经营规模的匹配程度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需要分析客户承兑总量是否与其基本需求一致,从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总量与客户经营规模的匹配度上整体考量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一方面通过查询人行征信系统,统计客户在各家商业银行累计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量;分析客户的财务报表,根据其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和增值税率,判断客户实际的采购支出金额,结合客户其他信贷业务分析其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总量是否与采用银承结算方式支付的货款金额相匹配;另一方面分析客户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总量是否超过其当年或同期经税务认证的进项增值税发票含税金额。

(二)通过审核交易合同和发票识别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审核交易合同,要关注客户所签购销合同是否符合其经营能力和经营规律,需要注意合同标的物是否属于该客户的营业范围,标的物价格是否在市场合理范围内,交易双方是否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是否具有交易该类合同标的物的合理性。查询发票真伪,可以实地走访开票税务机构或拨打“12366”纳税热线电话,需要核实发票是否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购买,所提供发票或开票金额与税务机关采集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增值税发票先开立后作废的现象。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5篇

一、票据业务违规的表现形式

目前票据业务违规主要表现在:

1.无贸易背景承兑或贴现票据

《支付结算办法》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票据要有增值税发票、商品发运单据和商品交易合同。但实际执行中,有的银行无贸易背景承兑或贴现票据,表现为签订虚假合同,合同没有明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增值税发票金额与贴现金额不相对应,贴现票据贸易合同在 企业 名称时间与成退回票记载和贴现时间存在出入,发票或合同金额小于票据额,增值税发票重复使用,使用过期或不合规范的贸易合同文本办理承兑汇票,以增值税发票代替贸易合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2.不收或少收手续费签发承兑汇票

银行为招揽承兑汇票业务完成存款或中间业务考核任务,一般视客户情况采取不收或少收手续费的方法签发承兑汇票。

3.降低利率贴现票据

目前商业银行争相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不仅贴现本地票据,而且向异地找票贴现,为了取得票据,在办理贴现时放松条件,有的银行对贴现申请文件和是否开有帐户不作要求,或为了迎合客户需要补办业务手续,以达到形式上合规;银行之间在争夺贴现时还通过降低利率贴现票据,或付给客户好处费等方式招揽业务

4.超额授信

现在好企业银行争相授信,部分银行在授信时也不再考虑其他银行是否已授信或授信多少,企业只要有要求银行就签发承兑汇票,综合授信额度往往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

5.逆程序操作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贴现人对贴现申请人提交的商业汇票,应按规定向承兑人以书面方式查询,以控制交易风险,但有的银行对一些长期往来客户,为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提高竞争力,在与企业达成相关协议基础上,采取了先贴现后查方式逆程序操作。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先签发后补办手续,存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等现象。

6.保证金不足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向承兑申请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要按签发票据金额收取一定保证金,或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但有的银行对保证金或其他担保执行并不严格,表现为保证金不足或担保不到位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用本行贷款作保证金,未按规定比率收取保证金,保证金帐户未实行一一对应管理,一笔保证金开出多笔承兑汇票等现象。

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原因分析

1.票据业务收费低,成本高,银行审查贸易背景没有积极性

按照现行 法律 规定和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只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而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审批都集中在市分行,办理却在个支行,办一笔承兑汇票花费的各种人工费用,管理费用要高于承兑手续费。因此从实际操作和成本效益方面来讲,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只能对贸易背景作形式上的审查,不会花大气力去调查 企业 是否有真实的交易,了解签发承兑汇票后的经营状况,但迫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商业银行对贸易背景往往会作形式上的要求,但不会作实质上的审查。

而且,银行审查贸易背景还会妨碍银行自身承兑汇票业务的 发展 。目前在商业银行办理全额质押或100%保证金业务的基本上都是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还有的是不符合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如果商业银行把这些客户拒之门外,损害的则是自己的利益。

2.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贸易背景非常复杂,银行在审查中不好操作

(1) 经济 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与实际付款日期往往不一致,银行若依据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与承兑汇票日期核对,交易真实性便不好判断,若不要求两者日期在约定的付款日期内,承兑汇票开出日期则更不好确定,承兑汇票对应的合同也不好却定

(2)付款方式往往有多种形式,很多经济交易要求部分用承兑汇票,部分用现款,合同金额与承兑汇票金额不好对应,判断贸易背景也有困难。

(3)合同规定金额与实际成交金额不能对应,但又不能武断的认定该承兑汇票无贸易背景。

(4)与上述情况相对应签订年度合同的企业,签发下笔承兑汇票所需上笔交易增值税发票到底应是那一份便不好确定,要求增值税发票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该时间段内,企业会有很多增值税发票,有的是原来用其他方式付款的。如现在企业在异地办理承兑汇票或办理贴现,即使银行要求增值税发票原件,企业也会采取同一份发票多次使用的办法,但银行只是形式上要求有复印件,企业便可多次使用同一份增值税发票。

(5)交易合同形式多样,银行审查合同有困难,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又有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银行很难区分这些合同的真假。

3.严厉的考核机制迫使商业银行违规操作

目前商业银行都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为了完成考核任务,有的银行被迫采取曲折的形式来完成一些考核指标。

(1)为了完成中间业务考核指标违规办理汇票业务,时下各商业银行都规定由中间业务考核指标,但内地经济 金融 发展水平很低,各种金融创新产品使用率,完成中间业务指标的渠道很窄,发展票据业务对商业银行来讲能同时完成存款与中间业务两项考核指标,所以银行的积极性很高,但是否合规,银行则很少考虑。

(2)为完成存款考核任务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实际操作中,银行为企业办理票据业务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吸收存款。

4.不正当竞争迫使银行违规操作

近几年来,商业银行把票据业务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品种进行发展,票据总量增加很快。本地票据市场被分割后,有的金融企业把目光转向外地市场。随着竞争加剧,银行在竞争手法上也花样翻新,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银行违规操作。

三、改进措施

因此,目前要治理商业票据业务中的违规问题需要从制度,操作技术,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监管等多个方面入手,加强对票据市场的管理,切实降低银行票据业务风险。

1.发展融资性票据业务

融资性票据业务是指没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纯粹以融资为目的的商业票据,其实质是一种优于信用放款的融资信用工具。我国现有的,《票据法》明确规定票据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没有规定融资性票据业务的合法地位,而且目前融资性票据需求较为旺盛,现在银行办理的不具备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实质上是融资性票据业务,因此应确立融资性票据业务的法律地位,扩展票据的融资性功能,允许发行融资性票据,完善我国票据市场结构,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2.明确对票据业务只进行形式上审查

国际上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只重形式上的审查,不作实质上的审查,目前票据法要求付款人在实质上审查贸易背景,在操作上成本很高,很难做到,因此要借鉴国际上票据业务的通行做法,要求付款人对票据业务只注重单据审查,而不作为实质审查。

3.适当提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收费比率

由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手续费低,银行只考虑自身风险,不愿意承担社会义务,从而防范票据业务系统风险,因此适当提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比率,有利与调动商业银行审批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的积极性。

4.修订有关票据业务制度

如现行制度要求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需要有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商品发运单据和商品交易合同,并且在交易日期,交易金额等方面要与银行承兑汇票相对应,以便证实承兑或贴现的真实贸易背景,但实际执行很难做到这一点,因此在交易日期,交易金额与承兑汇票日期,金额等方面实行更为灵活的办法以确认企业的交易背景。

5.应调控票据业务总量

票据业务通过真实贸易背景和期限来限制票据风险,但有的银行无贸易背景或滚动签发承兑汇票,打破l了票据业务自身内在的风险控制机制,为防止票据业务总量过分膨胀,形成票据业务系统风险,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有必要从总量上控制票据业务签发总量,通过总量限制把票据业务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状范围。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6篇

一、票据业务违规的表现形式

目前票据业务违规主要表现在:

1.无贸易背景承兑或贴现票据

《支付结算办法》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票据要有增值税发票、商品发运单据和商品交易合同。但实际执行中,有的银行无贸易背景承兑或贴现票据,表现为签订虚假合同,合同没有明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增值税发票金额与贴现金额不相对应,贴现票据贸易合同在企业名称时间与成退回票记载和贴现时间存在出入,发票或合同金额小于票据额,增值税发票重复使用,使用过期或不合规范的贸易合同文本办理承兑汇票,以增值税发票代替贸易合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2.不收或少收手续费签发承兑汇票

银行为招揽承兑汇票业务完成存款或中间业务考核任务,一般视客户情况采取不收或少收手续费的方法签发承兑汇票。

3.降低利率贴现票据

目前商业银行争相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不仅贴现本地票据,而且向异地找票贴现,为了取得票据,在办理贴现时放松条件,有的银行对贴现申请文件和是否开有帐户不作要求,或为了迎合客户需要补办业务手续,以达到形式上合规;银行之间在争夺贴现时还通过降低利率贴现票据,或付给客户好处费等方式招揽业务

4.超额授信

现在好企业银行争相授信,部分银行在授信时也不再考虑其他银行是否已授信或授信多少,企业只要有要求银行就签发承兑汇票,综合授信额度往往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

5.逆程序操作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贴现人对贴现申请人提交的商业汇票,应按规定向承兑人以书面方式查询,以控制交易风险,但有的银行对一些长期往来客户,为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提高竞争力,在与企业达成相关协议基础上,采取了先贴现后查方式逆程序操作。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先签发后补办手续,存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等现象。

6.保证金不足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向承兑申请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要按签发票据金额收取一定保证金,或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但有的银行对保证金或其他担保执行并不严格,表现为保证金不足或担保不到位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用本行贷款作保证金,未按规定比率收取保证金,保证金帐户未实行一一对应管理,一笔保证金开出多笔承兑汇票等现象。

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原因分析

1.票据业务收费低,成本高,银行审查贸易背景没有积极性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只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而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审批都集中在市分行,办理却在个支行,办一笔承兑汇票花费的各种人工费用,管理费用要高于承兑手续费。因此从实际操作和成本效益方面来讲,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只能对贸易背景作形式上的审查,不会花大气力去调查企业是否有真实的交易,了解签发承兑汇票后的经营状况,但迫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商业银行对贸易背景往往会作形式上的要求,但不会作实质上的审查。

而且,银行审查贸易背景还会妨碍银行自身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目前在商业银行办理全额质押或100%保证金业务的基本上都是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还有的是不符合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如果商业银行把这些客户拒之门外,损害的则是自己的利益。

2.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贸易背景非常复杂,银行在审查中不好操作

(1)经济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与实际付款日期往往不一致,银行若依据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与承兑汇票日期核对,交易真实性便不好判断,若不要求两者日期在约定的付款日期内,承兑汇票开出日期则更不好确定,承兑汇票对应的合同也不好却定

(2)付款方式往往有多种形式,很多经济交易要求部分用承兑汇票,部分用现款,合同金额与承兑汇票金额不好对应,判断贸易背景也有困难。

(3)合同规定金额与实际成交金额不能对应,但又不能武断的认定该承兑汇票无贸易背景。

(4)与上述情况相对应签订年度合同的企业,签发下笔承兑汇票所需上笔交易增值税发票到底应是那一份便不好确定,要求增值税发票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该时间段内,企业会有很多增值税发票,有的是原来用其他方式付款的。如现在企业在异地办理承兑汇票或办理贴现,即使银行要求增值税发票原件,企业也会采取同一份发票多次使用的办法,但银行只是形式上要求有复印件,企业便可多次使用同一份增值税发票。

(5)交易合同形式多样,银行审查合同有困难,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又有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银行很难区分这些合同的真假。

3.严厉的考核机制迫使商业银行违规操作

目前商业银行都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为了完成考核任务,有的银行被迫采取曲折的形式来完成一些考核指标。

(1)为了完成中间业务考核指标违规办理汇票业务,时下各商业银行都规定由中间业务考核指标,但内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很低,各种金融创新产品使用率,完成中间业务指标的渠道很窄,发展票据业务对商业银行来讲能同时完成存款与中间业务两项考核指标,所以银行的积极性很高,但是否合规,银行则很少考虑。

(2)为完成存款考核任务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实际操作中,银行为企业办理票据业务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吸收存款。

4.不正当竞争迫使银行违规操作

近几年来,商业银行把票据业务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品种进行发展,票据总量增加很快。本地票据市场被分割后,有的金融企业把目光转向外地市场。随着竞争加剧,银行在竞争手法上也花样翻新,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银行违规操作。

三、改进措施

因此,目前要治理商业票据业务中的违规问题需要从制度,操作技术,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监管等多个方面入手,加强对票据市场的管理,切实降低银行票据业务风险。

1.发展融资性票据业务

融资性票据业务是指没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纯粹以融资为目的的商业票据,其实质是一种优于信用放款的融资信用工具。我国现有的,《票据法》明确规定票据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没有规定融资性票据业务的合法地位,而且目前融资性票据需求较为旺盛,现在银行办理的不具备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实质上是融资性票据业务,因此应确立融资性票据业务的法律地位,扩展票据的融资,允许发行融资性票据,完善我国票据市场结构,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2.明确对票据业务只进行形式上审查

国际上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只重形式上的审查,不作实质上的审查,目前票据法要求付款人在实质上审查贸易背景,在操作上成本很高,很难做到,因此要借鉴国际上票据业务的通行做法,要求付款人对票据业务只注重单据审查,而不作为实质审查。

3.适当提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收费比率

由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手续费低,银行只考虑自身风险,不愿意承担社会义务,从而防范票据业务系统风险,因此适当提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比率,有利与调动商业银行审批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的积极性。

4.修订有关票据业务制度

如现行制度要求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需要有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商品发运单据和商品交易合同,并且在交易日期,交易金额等方面要与银行承兑汇票相对应,以便证实承兑或贴现的真实贸易背景,但实际执行很难做到这一点,因此在交易日期,交易金额与承兑汇票日期,金额等方面实行更为灵活的办法以确认企业的交易背景。

5.应调控票据业务总量

票据业务通过真实贸易背景和期限来限制票据风险,但有的银行无贸易背景或滚动签发承兑汇票,打破l了票据业务自身内在的风险控制机制,为防止票据业务总量过分膨胀,形成票据业务系统风险,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有必要从总量上控制票据业务签发总量,通过总量限制把票据业务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状范围。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7篇

(一)票据无因性的表现

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而受影响。出票人签发票据,只要形式上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即为有效出票行为,出票行为成立后不受基础关系的影响。

票据的无因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票据行为成立或票据权利发生上的适用。票据行为是以发生票据上权利、义务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它只要符合一定构成要件,即实体方面的票据能力和意思表示及形式方面的票面记载与交付,便能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票据意思表示行为,既适用民法上意思表示的有关规定,又有所不同,票据行为的意思表示更多地采取表示主义。票据行为的意思表示与原因关系的意思表示既有区分,又有联系。即原因关系中意思表示的瑕疵在一定条件下将会影响到票据行为上,构成票据行为动机或目的上的瑕疵。如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支付购买毒品款项而发生票据行为,便能使票据行为目的具有不法性。但是,票据行为是抽象的法律行为,法律对其不作实质上的要求,仅有形式上的规范,因此票据行为便不可能出现违反法律(形式上违反票据法例外)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这有助于对流通中善意受让票据者的保护。

2、在票据权利取得上的适用。持票人除采取票据法所明确规定的不法行为或基于恶意、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不能享有票据权利者外,一般而言,可以依其他任何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即持票人无论是通过交易行为还是非交易行为,无论支付对价或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均合法地享有票据权利。只不过所取得的票据权利因法律的规定不同而质量有所不同。如各国一般规定无对价或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者不得享有优于其前手的票据权利。这是因为,对价关系从本质上而言,构成原因关系的一部分,不能对票据行为效力发生影响,只能因其不对等性而影响票据权利的质量。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不论汇票以何种方式脱离原持有人的占有,持票人只要能依前款的(指按背书连续证明其权利-引者注)主张其权利,就合法占有汇票,但持票人恶意取得票据或在取得票据时有重大过失的除外。”这便是对票据权利取得上无因性适用的最明确的表述。

据此,持票人不受原因关系无效或被撤销而合法地享有票据权利,便使持票人享有本不该享有的利益。对于这一问题,法国学者解释为票据债务人得提出不当得利的抗辩,即票据债务人虽履行票据债务,仍可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因为当事人的票据债权是由票据成立的原因关系所产生。

3、在票据权利行使与票据债务履行上的适用。依票据的提示证券性,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提示票据(票据丧失经法院判决的除外),同时也可以凭背书连续证明其权利主体资格,无须再就原因关系及其提供证明。票据债务人履行义务时,也无权要求持票人提供该证明,亦不能以其与持票人前手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可能基于原因关系或实质关系而生)对抗持票人(也称对人抗辩切断)。付款义务人在付款时仅负对持票人形式主体资格的审查义务,只要对形式上符合要求的持票人进行支付,即使出票人对该持票人有抗辩权,善意支付人仍免除付款义务。

4、票据权利的无因性还表现在,票据权利的转让与一般民事权利的转让不同,票据权利转让时,不必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而民事权利转让时,债权人必须将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才对债务人生效。

无庸置疑,票据的无因性是票据的本质特征。但是,“票据的无因性从来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其相对的程度取决于一时、一地、一国的实际情况,取决于的阶段,取决于银行的信誉状况和其他票据当事人的信用程度。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票据的绝对无因性,必然事与愿违⑴”。一般情况下,根据公认的票据法理论,只有在票据未背书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之前,票据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完全一致、主体相互重叠的情况下,票据的债务人才可以原因关系对与自己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行使抗辩权。

(二)票据无因性的重要意义

1、票据的无因性促进了票据的流通。

票据是商品交换的产物。一般认为,票据的早期发展包括三个时期:兑换商票据时期,市场票据时期和流通证券时期。⑵最早的现代意义上票据产生于12世纪的意大利,当时,欧洲各国贸易发达,但是由于各国票制不统一,因而不利于交易。于是,产生了最初的本票,其具体做法为货币兑换商在某地收受商人现金,然后给相对方一个目的地付款凭证,商人以此凭证向兑换商在目的地的分店和店支取现金,从而便利了交易。因为这一时期的票据主要用作货币的代替品,其职能仅限于兑换,故此时期称为兑换商时期。在交易过程中,兑换商因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于是增加了付款委托证书的业务,即委托其他兑换商代为付款,于是,汇票亦产生了。到15世纪,票据开始具有流通职能,彼时,商人往往以支付票据代替现金。一系列相应的制度也开始建立起来,如承兑、保证等。此时为市场票据时期。至16世纪,背书制度产生,票据的流通性大大加强,此时,进入流通证券时期。在票据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随着客观经济需要的变化,票据的功能逐步增加,从单一的结算工具功能向支付、信用、结算、融资等多功能演变,不过尽管票据具有众多的功能,但是,流通功能一直是其最基本的功能,而且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票据的流通性也不断加强。

由于票据功能的增加,形成了票据的诸多独特的性质,同时由于票据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产生了近代票据法律制度,并演变成现代票据法律制度。现代票据法律制度是建立在票据流通的基础之上的。票据的流通在法律上就是票据权利的转让。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没有票据的流通,就不会产生现代票据法律制度。而票据流通是建立在票据的无因性基础之上的。无因性使得票据在流通中不受票据基础关系的影响而独立发挥其作用,使票据作为一种流通工具需要具有了一定的公示性,从而保护了第三人的合理的信赖利益,促使票据流通能为人们所接受。此外,票据关系脱离票据基础关系而独立存在,能够在票据的转让中保证了票据权利的确实与安全,限制票据债务人的抗辩,进而大大减少合法持票人的风险,减轻合法持票人的审查责任,保障合法持票人的权利,使得人们愿意接受票据。相反,如果将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联系在一起,即票据基础关系的存在和有效,决定票据行为或票据关系的效力,则必然大大增加票据转让的难度,实质上就是限制票据的流通,票据法律制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2、票据的无因性,是票据理论的基础,并与其他票据理论一起共同构筑了完善的票据理论体系。

一般说来,票据的基本特性除无因性外,尚包括独立性、文义性、要式性。这几项特性和无因性都是有着内在的联系的。

票据无因性与公认的票据行为独立性理论是相辅相成的。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理论和现代各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和保付等种。这些行为一经发生,各行为之间就相互独立,并且一行为的效力对他行为不发生影响,与票据的原因关系没有联系。原因关系属于民法上的法律关系(非票据关系),这种关系在票据授受之前就存在了,而票据关系则只能发生在票据授受之后;因此,票据关系与原因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应由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一般而言,票据为不要因而要式的有价证券,如果其格式齐备,内容记载完整,符合法律定式就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即可依票据文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票据关系一旦与原因关系分离,债务人就不得以原因关系对抗持票人。这样才有利于票据流通,实现票据职能,保护持票人,特别是善意持票人的合法权益。票据行为的独立性这一特性主要在于加强票据的流通性,和无因性不同,但两者共同促进票据的流通,保护人们对票据的合理信赖。如果否定了票据的无因性,票据行为独立性理论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票据的流通也便成为了空谈。

票据无因性与票据的文义性联系密切。文义性是各国票据法公认的票据的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所谓票据的文义性是指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按照票据上所记载的内容来确定,票据上记载的内容由其文义为依据,文义以外的任何理由、事项均不得作为根据,在票据上签章的人,要根据票据上记载的文义来承担责任,而基础关系不可能成为记载事项,因而票据的有效性与其无关。票据的文义性使票面记载具有一定的公示性,当事人对此文义的合理信赖均受到法律保护,促进了票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准确确定,避免了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票据的无因性与票据的文义性一脉相承,二者缺一不可。

要式性,指票据的制作必须符合票据法的要求,这样,通过对必要记载事项的规定,使得人们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判断票据的有效与否,而无须去追查其前手与他人之间的交易关系。

从社会意义而言,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独立性、文义性、要式性,从不同角度反映了票据行为的实质,对于发挥票据的功能,促进交易,加速物资有序流动,以达到通过市场对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们保障了票据流通的安全性,反映了在安全性保障下票据流通的迅速与快捷,而这正是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

3、票据无因性是票据法中的一项经过国际票据实践检验的高度技术性规则。

从世界票据法系的形成和演进来看,存在英美法系的票据法和日内瓦统一法系的票据法的分野⑶。但无论是日内瓦统一票据法,还是英美票据法,在贯彻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方面都是一致的。同时票据无因性作为一项高度技术性规则,经各国票据法实践证明它很好地适应了现代各国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

19世纪以前,法国革命尚未充分进行,因而大规模的商品生产和交换很少出现,这种时候,票据关系之有因并不至于影响过大,制定于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法国票据法以《法国商法典》第一编第8章的内容为代表)的特点之一便是不承认票据关系的无因性。在其商法典中,曾将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混在一起,汇票和本票主要作为汇兑工具来输送现金,其流通和信用功能尚未充分显示。而德国票据法于1871年公布实施,当时,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革命已经基本完成,商品生产和交换大规模的进行对人们而言已经习以为常,这时一桩交易往往涉及众多的参与者,因而有必要将票据关系和基础关系相分离,从而维护票据功能的实现。

随着的发展、商业的发达,法国票据法的这一原则已不能适应近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妨碍了票据的流通及信用,无法适应现代经济生活的需要。 一些原来仿效法国票据法的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以及拉丁美洲各国都纷纷弃之而采纳票据无因性的德国法。就连法国自身后来也于1935年转采日内瓦统一票据法的规定,以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并使之符合国际立法通例。

综上所述,强调在票据关系中坚持无因性,坚持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相分离,不仅是中外票据法理论共守之原则,也是现代各国票据法所采纳的准则,这一原则是被经济活动实践所检验,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因此可以说,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票据理论的基础,是现代票据法的灵魂,是票据法的生命力的源泉。

二、我国票据法渊源与票据无因性

根据法学基本理论,我国的法律渊源就是法律的表现形式。不同的法律渊源,其效力亦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高位阶的法律的效力高于低位阶的法律。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我国的法律渊源分为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具体就我国票据法而言,法律渊源主要有法律、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等。为维护法治的统一,不同的法律渊源理应协调一致。然而十分遗憾的是我国票据法的上述三种主要渊源对票据的无因性的规定上并不相同。

(一)票据法律

票据法渊源中,属于法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在对待无因性这一问题上,《票据法(草案)》与《票据法》有重大不同。

从立法资料看,原中国人民银行周正庆副行长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票据法(草案)》的说明时指出:“票据属于无因证券。……因此,签发票据是否有商品交易或者交易是否合法,不属于票据法规定的内容,应由其它有关的法律加以规范⑷。”

而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审议报告却指出:“许多部门、地方和机构指出,票据当事人在签发票据或取得票据时,应当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取得票据的人应给付相对应的代价”,目的是防止“有些当事人签发票据没有真实的经济关系为基础,利用票据进行欺骗活动⑸。”结果便有了现行《票据法》第10、11条的规定。

我国《票据法》是否确立了票据的无因性,人们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绝对否定论。该意见认为,《票据法》第10、11条的规定是关于票据关系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规定。“票据是债权债务的凭证……而不是一种虚构的经济往来工具,也不是不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因此,在票据活动中必须具有起初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将其作为基本原则,也是基本的条件”,“……要承担票据责任也应当得到……代价”。“凭证”二字否定了现代票据的设权和流通证券性,而基本原则的强行性也表明此说赞成票据有因性而否定无因性⑹。对票据无因性的否定遭到了许多学者的批评和反对⑺。

第二种观点,绝对肯定论。该意见认为,我国现行《票据法》,肯定了票据无因性,《票据法》第10、11条的规定属于“宣示性”规定,并不否定票据无因性。宣示性规定仅具有引导功能,违反它并不直接发生票据法上的不利后果,故该条规定与票据无因性并不矛盾⑻。

第三种观点,有条件肯定论。该意见认为,《票据法》既未采纳绝对的票据无因主义,也未对其给予全盘否定,而只是要求没有交易关系不能有合法的票据关系,但有了交易关系,其是否合法有效,并不导致票据行为效力受,可见是有条件地承认了票据无因性原理⑼。

关于《票据法》是否确立了票据的无因性,人们意见至今仍不统一,仍然存在争论和分歧。不过,争论和分歧本身即表明《票据法》对票据的无因性规定的模糊不清。

(二)票据行政规章

笔者认为,与《票据法》不同,人民银行制定的有关票据的行政规章一直旗帜鲜明地否定票据的无因性,坚持将票据关系和原因关系联系在一起。

中国人民银行1988年12月19日印发的《银行结算办法》(现已废止)第14条第3款规定:“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上述规定典型地体现了票据有因性的立法思想。上述法条在多年内,曾经给我国的票据使用造成了许多混乱。

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12月1日颁布实行的《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该办法第83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进行认真审查”。第92条规定:“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2)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第93条规定:“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时,应作为成转让背书,并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 上述规定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时要审查交易背景,同时也明确了银行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了对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的审查。

1999年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支付管理,保障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的通知》,再次强调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支付资金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审查监督,通知再次要求商业银行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时要认真审查票据签发人与收款人是否签有合同,办理贴现时要认真审查贴现申请人与汇票签发人或其前手之间是否签有经济合同和有无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和发运单据,并将增值税发票和发运单据复印留存⑽。

与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相对应,中国人民银行的各地分支行在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一直重视对商业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是否坚持贸易的真实背景的监管,并对“违规”商业银行进行行政处罚。

(三)票据司法解释

鉴于《票据法》对票据无因性的规定模糊不清,存在争论和分歧,长期以来,实践中在发生纠纷时,受现实利益的驱动,一方当事人往往主张票据具有无因性,另一方当事人则常常主张票据的有因性,司法机关在此上的立场摇摆不定,经常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不断出现基于原因关系否定票据有效性的裁决。

2000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以票据法第10条,第21条的规定为由,对业已背书转让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票据的无因性问地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未明确确立票据的无因性原则。

然而遗憾的是,上述司法解释生效后,法院在上述司法解释的适用上依然比较混乱,少数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仍将票据关系和原因关系混为一谈,置有关规定于不顾违法基于原因关系冻结票据款项,甚至做出以原因关系否定票据关系的裁决,严重影响了票据的流通,阻碍了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

三、我国现行票据立法(尤其使票据行政规章)存在的问题

孤立地根据《票据法》条文判断我国是否确立无因性原则难免有失片面。综合考虑我国票据立法(含、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等,下同),笔者认为,我国票据立法并未明确确立无因性原则,尤其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票据行政规章更是与票据无因性的精神背道而驰。我国票据业务实践中更是严格坚持票据的有因性。在无因性问题上,我国票据立法在上是欠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

1、影响了票据的流通。根据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原则,通常情况下,票据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是分离的,票据债务人不得以没有原因关系或原因关系无效为理由对抗善意持票人。但我国票据立法把票据原因关系扩大到整个票据行为领域中,其结果是各票据行为原因关系“捆绑”起来,失去了其独立性。当事人在签发、转让票据时就必须考虑其前手之间的基础关系,后手必须要求其前手对这些关系负举证责任,否则便不敢接受这种票据的。而在数个票据背书中,这种关系就显得尤为复杂,付款人所负注意义务更大,这样票据的流通功能就大大减弱,从根本上违反了票据立法的目的。

2、与各国公认的票据法理相背道而驰。各国公认的票据法理论认为,票据权利的产生、取得和转让而形成的票据债权与票据债务关系,必须与票据基础关系互相独立,形成两类不同的、互相分离的法律关系,它们应分别由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形成,即作为票据基础关系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由票据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来规范和调整;而形成票据权利和转让票据权利等等票据行为由独立的票据法来规范和调整。作为基础关系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应影响独立存在的票据关系的效力(直接当事人除外)。民法上的债权债务以基础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而票据法上则强调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的分离,不受基础关系制约。我国票据行政规章的规定是与上述各国公认的票据法理相背道而驰的。

3、影响了我国整个票据法体系的科学性。如上所述,票据的无因性,是票据理论的基础,并与其他票据理论一起共同构筑了完善的票据理论体系。而无因性的缺失无疑使我国整个票据法体系的科学性大打折扣。

4、赋予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中对交易的真实背景实质审查义务更是荒谬。

《票据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对承兑人在商业汇票承兑过程是否需要对交易关系、交易背景进行审查。虽然《支付结算办法》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仅仅是行政规章,其法律效力层次低于作为法律的《票据法》,但其却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在承兑时要审查交易背景的法定义务,所以商业银行在承兑时实际负担了审查其真实交易背景的义务。同时鉴于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是否坚持交易真实背景的严格监管和严厉处罚,商业银行在开展票据业务时审查交易的真实背景更是丝毫不敢有所懈怠,甚至连增殖税发票的日期都要审查、辨别。

笔者认为,赋予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中对交易的真实背景实质审查义务是荒谬的:

(1)加大了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的成本,也影响了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的效率。为防范风险,商业银行在办理票据业务时不得不对票据的交易背景进行严格审查,进而避免办理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业务。为此商业银行在办理业务不得不通过审查商品购销合同、劳务合同、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等证据来认定票据是否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大大加大了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的成本,也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的效率。

(2)要求商业银行审查交易的真实背景进行实质审查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商业银行对贸易真实性的判断依据是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由于虚构贸易背景、虚签合同以及虚假增值税发票现象大量存在,商业银行又缺乏辨别其真伪的手段,银行在确认购销合同的真实性上存在技术上的审查困难(如对方当事人的公章是否真实,对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名是否属实、双方的合同是否会得到履行等银行难以辨别和确认)。尤其是关联企业之间基于隐蔽、复杂、甚至虚假的关联交易向银行申请开票据时,贸易背景是否真实银行更是难以审查。此外,银行在审查了合同和增殖税发票的基础上开出票据后,合同是否履行、是全部履行还是部分履行,银行无法知悉,更谈不上确保企业严格按照合同全面履行。因此商业银行对真实贸易背景和真实商品交易难以确认。而在上述情况下,商业银行不得不承担双重风险:人民银行监管时的行政处罚风险和诉讼时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遭受损失的风险。

(3)交易和结算方式的多样化、复杂化使商业银行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审查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为追求交易的效率与安全,交易和结算方式日趋多样化、复杂化,许多交易无须签定书面合同,仅凭传真、电传、电话甚至口头意见一致就进行交易。不少交易是先付款后交货,需要先申请开出票据,然后才能取得增殖税发票;许多交易是分期付款,需多次申请开具票据,但增殖税发票却仅有一张,在此情况下,增殖税发票很难与合同、票据金额、日期完全一致。因此,在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中常常面临没有合同或增殖税发票可供审查的交易。

(4)审查交易的真实背景与商业银行的职能不相关。要求商业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时严格审查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实质上是要求商业银行承担了防范票据诈骗、维护票据市场秩序的职能并负担为履行此职能而付出的成本,而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其宗旨应是利润最大化,要求商业银行过多地承担与自身经营无关、理应由有关国家机关(如公安机关等)承担的社会职能是不恰当的,为履行上述职能而付出的成本得不到任何回报更是有失公允。

(5)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是否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监管及处罚与其监管职能不相适应。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承担着金融监管职能。但其监管职能的目的在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促进金融业开展公平竞争,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从国际情况来看,主要监管内容有金融机构的审批、流动性(清偿能力)监管、资本充足性监管、银行准备金监管、内部控制监管等。而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是否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监管及处罚显然与其监管职能不相适应,也与国际金融监管惯例不相吻合。

四、确立票据无因性立法的迫切性

票据无因性作为票据法的基础原则,早已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然而遗憾的是,票据无因性原则,尚未在我国的法律理论和票据业务实践中形成共识。我国是否应确立票据的无因性原则,人们意见依然不一。至今仍有部分同志认为,“在我国目前假冒伪劣产品屡见不鲜,商业欺诈、金融欺诈时有发生的社会背景下,强调票据无因性有害无利”,“票据属无因性证券的理论,虽曾在立法草案中出现,但已被立法机关否定,且与生效法律规定相悖,既不应再作不适当宣传,更不能在司法实践中⑾”。笔者认为,统一思想认识,尽早在票据立法明确确立票据无因性已是当务之急。

首先,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各国经济联系的日益密切客观上要求中国票据立法与国际接轨。从世界范围看,票据法在商事法中的国际性表现得最为突出。票据法中大多数规定属于技术性规范,其目的在于保障票据的流通,其中的一些规范已为各国立法共同采用。而这些共同性的东西正是国际经济活动与发展所遵守的共同准则,而国际经济发展的日益一体化迫切要求有共同的法律准则进行调整。而票据行为无因性正是一项经过各国票据法实践长时间检验的高度技术性规则,为各国普遍遵守,对国际间票据结算与支付产生着积极的作用。我国正在实行改革开放,与各国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与广泛,尤其是随着中国加入WTO,这种联系会不断加强,因此理顺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的关系,确立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实现与国际票据立法的接轨,对于促进我国与他国的经济与贸易交往无疑具有深远的的意义。

其次,我国票据市场的迅猛发展和票据应用范围的日益广泛呼唤确立无因性原则。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稳定持续增长,我国票据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票据应用范围也日益广泛,贸易结算票据化趋势日益加强,票据功能也由单一的结算工具向支付、信用、结算、融资等多功能演变。而票据的无因性是现代票据法的灵魂,是现代票据法的基本立法原则。将票据关系和原因关系不加区分的立法模式已严重阻碍了票据市场的发展,与国内经济形势不相适应。在此背景下,确立票据的无因性,加快票据流通,提高资金流转速度,促进经济发展日益迫切。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8篇

[关键词]网络银行 电子商务 发展前景

网上银行作为21世纪一种新兴的金融业,其低廉的成本和广阔和前景,已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它是金融领域的一场革命,将引发金融业经营管理模式,业务运作方式,经营理念等一系列重大变革。同时,网络经济特别是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为网上银行提供了极其广阔的市场。

一、网络银行的运行特点

1.业务智能化、虚拟化。传统“砖瓦型”银行,其分行是物理网络,主要借助于物质资本,通过众多银行员工辛苦劳动为客户提供服务。而网络银行没有建筑物、没有地址,只有网址,其分行是终端机和因特网带来的虚拟化的电子空间,主要借助智能资本,客户无须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可以自己在短时间内完成账户查询、资金转账、现金存取等银行业务,即可自助式地获得网络银行高质、快速、准确、方便的服务。

2.服务个性化。传统银行一般是单方面开发业务品种,向客户推销产品和服务,客户只能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选择自己需要的银行服务,而因特网向银行服务提供了交互式的沟通渠道,客户可以在访问网络银行站点时提出具体的服务要求,网络银行与客户之间采用一对一金融解决方案,使金融机构在于客户的互动中,实行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服务,通过主动服务赢得客户。

3.金融业务创新的平台。传统银行的业务创新主要围绕资产业务,针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进行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产品进行改造与组合,满足客户和银行新的需求,而网络银行侧重于利用其成本低廉的优势和因特网丰富的信息资源,对金融信息提供企业资信评估,公司个人理财顾问、专家投资分析等业务进行创新和完善,提高信息的附加价值,强化银行信息中介职能。

二、网络银行的发展前景

随着网络整体水平的提高和综合实力的增强,它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会不断提高,它将成为一个行业,成为金融业发展的一种趋势,今后网络银行发展的潜力很大,市场前景广阔。

1.金融网络结合的趋势将会加强。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传统工作方式的更替,资本市场的发展,直接融资比例的提高,一大批企业将会设立自己的网站网页,居民也会积极投身于网络银行之中,网络企业的扩展,网络消费者的增加,使众多的网络企业从开展电子商务转而向网络银行结合,相互持股和参股,大企业集团将与传统银行合作共同建立网络银行,提高网络金融服务业务,产融网络化结合将使众多企业和居民对网络平分的可信度提高,对网络平台的依赖性增强,网络客户群将稳定发展,网络银行的经济效益会显著提高。

2.网络银行业务将向多样化、创新化发展。网络银行的出现,使传统银行经受了一场技术革命,传统银行业务将受到挑战,网络银行具有灵活强大的业务创新能力,不仅可延伸改造传统的业务,而且会不断设计业务新品种,创新业务方式,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网络银行利用现代金融技术,大力开展网上交易,网上支付和清单业务,拓宽业务范围、增加业务收入,利用网上银行为企业和居民进行资金余额查询、账户转移、第三方支持,银行业务通知等基本业务服务,还要利用互联网作为营销渠道,交叉出售产品和服务,如存款产品、消费信贷、保险、股票交易、资金托管等高级业务,并且不断进行升级换代,拓宽技术创新空间和领域。

3.网络银行业务的创新将会推动金融市场网络化发展,并可能再现综合性市场。随着网络银行业务的深入开展,迫切需求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及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网络化长足发展;反过来,这些市场网络化的发展也能提升和促进网络银行的进一步发展。网络金融市场的地区整合和行业互动将会带动金融市场结构的优化和银行合业经营的出现,深化网络金融市场和非金融市场之间的界限模糊,距离缩短,各类市场将混为一体,并且可能出现综合性市场。

4.网络银行全球化、国际化发展趋势明显。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发展步子的加快,世界各国银行业运用并购重组方式积极向海外扩张,采取“打出去,请进来”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扩展业务,占领世界市场。网络银行的发展使整个金融市场融为一体,它缩短了国与国之间遥远的距离,模糊了国与国、洲与洲之间的地域界限和文化传统,业务的竞争将变为信誉的主角和技术装备水平及服务质量的竞争,在传统银行基础上的网络银行模式近几年有较大的发展。网络银行经过结构调整和休养生息后,也将会有一个大的发展。

三、网上银行的发展情况

网上银行起源于美国,其后迅速发展到其他国家。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从1996年就开始了网上金融服务。美国银行业有6%~7%的客户使用网上银行系统。目前,国际上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机构分两种:一种是原有的负担银行,机构密集,人员众多,在提供传统银行服务的同时推出网上银行系统,形成营业网点、机、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综合服务体系;另外一种是信息时代倔起的直接银行,机构少,人员精,采用电话、Internet等高科技服务手段与客户建立密切的联系,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例如,德国的Entrium Direct Bankers直接银行,没有分支机构,员工共计370人,依靠电话和因特网开拓市场、提供服务。370人服务77万客户,人均资产达1000万美元,Entrium经营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消费信贷、循环周转贷款、信用卡、投资、在线交易等。

再如,美国第七大银行Wells Fargo资产总额218亿美元,拥有5925个分支机构,资本收益率高达34%。目前,它被认为是美国银行业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优秀代表,网上银行客户数量高达160万,银行网站每月访问人数100多万人,接受网上银行服务的客户占其全部客户的20%。Wells Fargo的网上银行系统不仅节约成本,更主要的是带来新增收入和客户;使用网上银行的客户素质好、收入高、账户余额大、需求种类多,银行赚取的收益和手续费收入相对较多;在160万网上银行客户中,15%是由网上银行服务带来的新客户。

国内从1996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网上金融服务业务:“一网通――网上支付”开始,初步构造了中国网上银行的经营模式。1997年10月,工商银行在因特网上建立银行主页,向外界宣传工商银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为网络用户提供业务指南。1998年3月,中国银行成功的进行了第一笔电子交易,从此各家银行都加快了网上银行的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了较大的规模。

参考文献:

[1]令武.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与监管.中国金融,2006.6.

[2]刘昊.论我国网络银行的风险及其控制.新金融,2006.1.

[3]冯彬.网络银行发展中的安全问题.中国金融,2005.6.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9篇

利率是交易资金的价格,是衡量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重要指标,也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中介变量。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趋势下,利率从最初的自由到管制,再到逐渐放开制度,最终走向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是指利率不受监管当局的强制干预,中央银行把利率的决定权交给资金交易的主体,而资金交易的主体即为市场。在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尽管市场是调控利率的主体,但中央银行也会对利率进行适当的调节和操作,以达到宏观调控效果。总体来说,利率市场化的主要特点是:

1.利率形成方式为市场化。金融市场环境中,资金交易双方通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设定交易数量、交易期限、交易风险,进而确定一个交易结果。这一交易过程是不受中央银行所控制的,也不在当局管理范畴之内,而是在市场环境下完成的。市场环境的变化可以直接影响金融交易的数量、期限以及风险等,那么市场也就能够间接影响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风险结构等。所以说,利率形成方式为市场化。

2.利率管理方式市场化。就形式上来讲,利率的管理主要是由中央银行和市场。但中央银行对市场利率进行管理只是出于宏观调控的目的,通过间接的手段来影响市场利率。总体来说,利率管理方式为市场化。

3.利率定价权有交易主体掌握。资金交易过程中的细枝末节都是由交易双方来决定的,这与利率是否市场化毫无关系。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利率市场化是金融领域尤其是银行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对商业银行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是一把“双刃剑”,在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以下,笔者就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

1.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机遇(1)促进商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长久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处于利率管制的阶段,再加上其国有产权的属性,所以经营策略多多少少带有比较强的行政色彩。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所面对的客户多半是国有企业。由于一些国有企业具有预算软约束等问题存在,就会经常性的拖欠商业银行的贷款。长此以往,商业银行就会出现不良资产现象,这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有效的改善了这一现象。利率市场化的形成,使得市场成为决定利率的主体。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环境中,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需要面对诸多风险,其中就包括利率风险。商业银行要想持续发展,就需要改变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经营策略等,提高经营水平,不仅可以抵御风险,还能够促进企业发展。

(2)扩大商业银行的经营自,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扩大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自,提升了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以往在利率管制时期,商业银行需要执行中央银行统一的贷款利率标准,使得商业银行不能从经营状况;资金规模等等方面出发,主导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使得商业银行具有绝对的经营主导权,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可以银行的发展目标、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市场环境等,合理的规划银行经营策略,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

(3)促进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在利率管制时期,商业银行没有自行决定利率的权利,只能按照中央银行提出的统一利率标准来执行利率。此种情况下,我国所有商业银行都要依据统一的利率标准进行业务活动或开展产品。各个商业银行所推出的产品或业务大同小异,难以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创新和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得利率不再受当局或中央银行的控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银行经营情况适当的调整利率,以此来促进银行发展。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获得更大的自主定价权,其可以根据当前金融市场形式、企业经营情况等,创新多种不同的金融产品或业务活动,提高商业银行的业务水平、服务水平等,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

2.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

(1)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利率管制时期,所有商业银行都要按照统一的利率标准进行业务活动或金融商品销售,这使得所有商业银行都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促使商业银行开展的经营活动比较相似,并且服务的客户多为国有企业。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之间竞争小,可以在同一个市场环境下共同发展。但利率市场化的逐渐形成,打破了商业银行这种经营状况,使商业银行不得不面对金融市场中的各种挑战和困难。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有绝对的经营,并且有更大的自由定价权,可以自由创造金融产品,在金融市场中销售。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之间形成真正的价格性竞争,市场竞争将会变得更加激烈。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若没有组足够的实力和能力,很可能被淘汰。

(2)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增强之所以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加大。主要是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有了更大的自由定价权,可以提高存款利率,进而招揽更多的客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提高就意味着银行融资成本增加。商业银行融资成本增加对于商业银行融资是有很大影响,很可能需要借助于高利贷,这将会大大增加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所以说,利率市场化的形成,会增加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需要商业银行慎重考虑银行经营策略,避免银行守信用风险的影响。

(3)商业银行利率风险增强利率风险是指经营主体由于利率的变化而受到损失的可能。在利率管制时期,商业银行没有自由定价权,无法自由的进行利率调整,按照中央银行统一确定的利率标准进行金融商品销售,商业银行需要面多的利率风险较小。但利率市场化情况下则不同。商业银行有更大的自由定价权,可以根据经营活动需要或金融市场形势等原因适当的调整贷款利率。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为了与客户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往往会增加贷款利率,这会增加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

三、商业银行管理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优化对策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面对多种机遇和挑战。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要想在金融市场中更好的发展,需要不断强化商业银行管理,促使其在商业银行中科学、合理、有效的应用,严格监督和控制商业银行经营活动,提高经营活动效果的同时,预防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风险,促进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商业银行管理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优化策略主要为:

1.加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管理利率逐渐走向市场化,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权将逐渐扩大,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产品的定价能力。为了提高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能力,应当加强金融产品定价管理。金融产品管理可以结合当前金融市场实际情况及商业银行发展目标,就产品类型、产品定价、产品定位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控制,以此提高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能力,促使金融产品定价更为合理,不仅可以促进商业银行经营利润提高,还可以降低风险。所以,加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价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可以约束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定位,避免商业银金融产品盲目定价的情况发生。

2.加强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受利率市场化的影响,商业银行要想在金融市场中更好的发展,就需要进行业务转型,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环境。然而,商业银行业务转型是有一定困难的,需要从客户需求出发,合理的进行业务转型,保证所转型的商业银行业务符合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并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益。为了保证商业银行业务转型能够快速的进行,并且所转型的业务活动适用市场的转变,应当加强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可以就利率市场化改革进行分析,从利率市场化角度出发,就当前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考虑,从而科学、合理的管理商业银行业务,促使业务活动的客户结构得以优化,传统利差收入情况减少、中间业务增强,促使商业银行业务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更好的开展。所以,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应当在商业银行管理的监督和控制下进行,这样才能够保证业务活动正确合理的转型,使其适于金融市场。3.加强商业风险防范利率市场化之后,商业银行应该警惕和防范银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尤其是利率风险。要想促使商业银行在激烈金融市场中发展,商业银行找到行之有效的规避商业风险的有效措施。而规避商业风险的有效措施就是加强商业银行管理。加强商业银行管理的有效措施是:

(1)加强建设完善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完善的、健全的风险管理体制,可以就商业银行管理现状及商业银行内外部环境,合理的规划商业银行管理,促使其科学合理的实施。

(2)加强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评估。在进行商业银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评估是非常必要,可以了解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进而合理的规划商业银行管理,提高商业银行水平。

四、结束语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10篇

一、制度约束背景下微观主体几种制度创新途径

(一)通过非法途径突破现有制度框架

虽然现有票据制度明确限制了融资性票据的发展空间,但事实上经过“技术操作”披上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大量充斥市场。据宁波市一项调查:2004年宁波市商业银行办理的商业承兑、贴现业务,表面上虽有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文件,但实际上有80-90%无真实贸易背景。当前非法突破现有制度框架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采取开新票还旧票的方式对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出票人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二是为无效商品交易合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三是超商品交易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四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贴息申请人为非贸易合同的签订人;五是为贸易合同不真实或者无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的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六是为同一号码的增值税发票办理多笔贴现等。这些现象早已存在,而且随着企业结构的不断变化而更具隐蔽性。

(二)通过合法的渠道突破现有制度框架

主要体现在关联企业或者集团企业相互做票。一是出票人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关联企业作为持票人申请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出票人;二是企业集团向下属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下属企业向银行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集团企业;三是同一法人代表各个企业之间签发票据,由持票企业申请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出票企业。这些行为显然不符合当初《票据法》的立法初衷,但由于不违法,且缺乏监管法律依据,从而为融资性票据发展提供了变通空间。

(三)通过地下渠道突破现有制度框架

在当前我国正规渠道票据融资功能不足的情形下,民间票据融资以其信息、效率、成本的优势对正规票据市场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钱涛(2005)对浙江永康民间票据市场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表明,浙江永康存在大量的“钱票”交换式的民间票据交易,“目前永康民营企业手中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年流转量约为45-50亿元,永康民间票据交易的规模约为15亿元”,“民间贴现利率比同一时期银行贴现利率更低”,资金宽裕的企业通过购买票据来投资获利,永康地区的流通票据更多地成了一种投融资工具。另有资料表明:拥有众多煤矿出口企业的山西省,票据贴现需求一直十分旺盛,在正规票据市场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民间票据融资交易非常活跃。据统计,2005年,山西全省民间票据融资额占全部民间融资额的比重达40%以上。民间票据贴现的主体大多是银行关系人和资金充裕的企业,交易时可以不要求提供贸易背景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等必要文件,采取“一手交钱,一手交票”方式,手续简单,方便快捷。山西省一位长期从事票据买卖的“银行关系人”表示,经他办理的票据贴现资金一般48小时之内就可以到账。在利率方面,民间贴现利率也低于商业银行贴现利率,一般在32%以下,而商业银行的贴现利率一般在35%-38%左右。

(四)通过正式制度供给突破现有制度框架

作为票据市场的行动主体,央行正不断增加制度供给,使票据市场潜在的“外部收益”内部化,这不仅推动了票据市场制度边界扩张,而且也支配着中国票据市场制度创新的进程。2004年10月18日,央行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人发行短期融资券;2005年5月24日,央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两个配套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央行推出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实质上是一种融资性的无担保商业本票,类似于国外的商业票据,弥补了融资性商业本票的空白。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61家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79只,筹资金额142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融资规模远远超过同年企业债、首发、配股等筹资额。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转贴现自10月1日起可不再对买入票据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进行审查,转贴现开始回归其资金业务面目,这也可以看作中央银行突破现有制度框架的一个举措。

以上票据制度创新可用图1的灰色区域表示,它存在于真实票据制度框架外、融资性票据制度框架内,表明一部分初级行动团体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制度创新正不断突破现有制度框架,获取存在于融资性票据制度内的潜在利润,它也预示了今后票据制度的变迁方向。

二、我国票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制度变迁路径

根据以上票据制度创新实践分析,并结合国际票据市场经验,可以认为,在当前我国票据市场存在制度供给滞后于制度需求的非均衡状态下,票据市场发展也即票据制度变迁的方向,应是建立以票据无因性理论为基础的票据制度体系,通过有序发展融资性票据来推动票据市场发展。这一结论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涵:一是票据种类日益齐全。不仅包括现在的银行承兑汇票,还包括商业承兑汇票,更包括企业为筹集短期流动资金而发行的纯粹融资性票据。二是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日趋广泛。不仅包括中央银行、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企业,还包括中小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三是票据市场的功能日益得到充分发挥。票据市场的功能不仅包括现在的交易、结算功能,更包括票据市场的融资功能及货币政策功能。四是票据市场的监管规则发生相应变化。过去的真实贸易审查标准将逐步弱化,除必要的票据在签发环节进行真实贸易背景审核外,其余环节和其他票据将不再审查真实贸易背景。

总体来看,我国票据市场发展将有以下的变化:一是票据市场的功能定位将发生变化,将更多考虑繁荣票据市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融资性票据将获得合法经营权,经过一段时间市场检验和合理引导,将逐步占领市场的主导地位。二是票据市场电子化程度将日益提高,可以预见,无纸化票据(即电子化票据)将逐步在票据市场流通。今后一段时期,电子化票据和纸质票据并行流通也将成为市场的基本特征。与此相应,必要的配套法规如“电子签章法”、“电子票据规章”等也将逐步建立起来。三是随着票据市场的逐步繁荣,央行在票据市场上的货币政策操作将增多,票据市场利率将逐步成为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四是短期贷款票据化、商业票据证券化将成为票据市场的一个主要特征,以进一步解决商业票据的流动性问题。

为减少票据制度变迁过程中的组织成本、协调成本,减少制度变迁的机会成本和震荡成本,快速高效地实施制度变迁,金融管理当局在制度供给中会依照渐进的制度变迁路径进行,即先试点后铺开,以增强制度变迁的可测性和可控性。具体来说,票据市场制度变迁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坚持票据真实交易的政策背景下,加大对票据市场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在关注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放松对真实票据制度的管制,有意识引导融资性票据的发展,具体来说可先行试点,形成经验后再予以推广,以积极培育更多的初级行动团体。第二阶段:融资性票据合法化,与真实交易背景票据并行。在此期间,融资性票据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以前的灰色地带变成了阳光地带,但由于初期管理当局经验不足,各地市场发育程度和信用环境存在差异,各地金融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同时,由于市场对融资性票据有不断认知和熟悉的过程,因此,融资性票据的发展也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融资性票据处于从属地位。第三阶段:融资性票据占主导地位。随着相关制度日趋成熟,融资性票据的前期发展对市场其他主体产生了正向激励和示范作用,融资性票据也越来越得到更多主体的认同,票据的流动性显著增强,发行量显著增多,融资性票据已占据主导地位,票据市场成为货币市场中最重要的子市场。票据制度变迁可用图2表示。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在无因票据理论基础上修改完善《票据法》及相应规章

一是启动《票据法》的修订工作,除确有需要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情形以外,确立票据无因性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要相应的修改与《票据法》相适应的具体行政法规,比如修改现有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有关真实交易背景的条款等。二是考虑到电子票据的发展问题,将电子票据纳入《票据法》的规范和调整范围,同时,针对此前

提到的《票据法》中关于持票、等方面的制度缺陷一并修改调整。三是相应补充、修改、调整涉及到融资性票据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规章。

(二)培育和完善票据市场主体

通过相应的制度供给,放宽对市场主体的限制,广泛吸纳中小企业、中小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票据市场结算、融资,推动市场多元化。扶持和鼓励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和公司发行商业汇票,培育和发展票据专营机构,进一步繁荣票据市场。

(三)继续强化信用建设,为票据制度变迁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立法约束,对不守信用者以及票据欺诈和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二是加强道德规范。道德规范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对其他的制度安排有着广泛、深刻而持久的影响。三是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执法力度。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付款或有意延票、压票的行为要由监管部门严密监管并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库中予以披露,视其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罚款直至取消其票据市场参与资格。四是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完备的信用信息系统,为信用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四)充分引导各制度变迁主体进行积极的制度创新

营造鼓励和支持制度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减少制度创新的外部性,充分激发各微观主体创造性。监管部门应逐步改变监管理念和方式,更加注重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不应过分注重监管而忽视金融创新,监管部门自身应在制度变迁过程中扮演日益重要的初级行动团体角色。

(五)规范资本市场,增加股票市场投资性,逐步打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连通渠道,实现金融市场一体化

目前我国股市内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股市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主要表现为投机性过强、股市波动大,这也是吸引票据市场短期资金大规模流入股市的重要原因。因此,严查股市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增强股市的投资性,也是开放融资性票据的一个重要前提。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小而美”的微银行 将产品服务融入到场景中 泛化思维聚焦全量客户 强化产品端比较优势 大数据驱动智慧转型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趋势一:“小而美”的微银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加快、城市面积的飞速扩张和城市人口的迅猛增加,大型住宅区、商业区、产业园等为依托的各类社区(社区的广义概念是指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聚集体,不单指日常交流中的以住宅为主的群体)集群快速发展,社区金融服务需求日益突出。同时,信息存储、运算和交换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在有力推动金融业态的迭代更新。

其中,社区微银行作为一种遵循“场景化、智慧化、全量化”原则的运营模式,以“社区金融生态圈”为业务模式,依托电商资源的渠道模式,通过不断创新社区金融服务模式从而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

社区微银行将以更好体验、更低成本、更贴近客户的优势,成为探路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先行者,在渠道转型中以“小而美”的姿态成为银行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

趋势二:将产品服务融入到场景中

场景触发业务。正如Brett King的《Bank 3.0》一书中所提到的:“银行不再是你前往的地方,而是你使用的一N服务”。未来的金融服务不再像工业时代一样只是以企业为中心,而是以互联网思维创新驱动,围绕客户衣食住行等需求,从客户生活痛点切入,将金融产品与服务嵌入生活、生产的各种场景之中,提升客户体验。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价值链思维,社区微银行通过开放生态,整合教育、医疗、生活缴费、家装等方面的资源,将居民吃、穿、住、行各领域的服务融入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微信银行的互联网场景思维,实现客户通过互联网就可以浏览各种信息、办理各种业务,进而增强客户粘性。

平安银行在场景化运用方面值得学习借鉴。该行战略是以“三个聚焦(管理财富、管理健康、管理生活)+四个市场(资产交易市场、积分交易市场、汽车交易市场、房产金融市场 )+五扇门(医、食、住、行、玩)”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全面满足客户金融与非金融服务需求,已实现300余项生活场景应用。

建设银行的全支付产品“龙支付”,也是场景运用的典范,融合多项技术,以客户为中心运用互联网思维设计,支付结算优势突出,在金融生态体系建设中独树一帜。运用场景化、生活化、高渗透的总体思路进行设计和整合,将金融服务嵌入到客户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并联动线上线下,实现不同渠道在产品和服务、流程、技术上的无缝对接,从而快捷、便利地将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客户,形成全覆盖、全景化、一站式的新型服务模式。

趋势三:泛化思维聚焦全量客户

传统金融是客户思维,而互联网金融的思维则是用户思维。两者的区别在于:客户思维是收费模式,服从“二八定律”,用户思维则是免费模式,不服从“二八定律”,用户能够使用即可,只要用户中有一部分人达成交易即可创造价值。这两种思维的差别强调了银行业发展中全量客户的重要性。

在互联网时代的“长尾效应”下,银行业应当泛化思维,在关注大客户需求的同时,也需要关注尾部、即大众客户的需求,并通过持续创新产品、改进流程,服务全量客户。

波士顿咨询开展的一项调研显示,有50%的消费者将金融机构的官网作为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同时选择社交网络、手机应用等作为信息来源的客户占比快速增长。客户的交易行为及获取信息等方面的意识与行为的转变,在客观上要求金融机构不断提升产品服务的“智能化”和“自助化”水平,根据客户需求和行为,制定相应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并有针对性的向客户主动推送,通过“推送+定制”的方式,为客户打造适合“1对1”的个性化服务,进而降低为客户服务的成本,打造智慧型社区金融生态圈。

如某支行创建了社区微信银行平台,用于维护好中高档社区居民,重点针对网点AUM5-20万元的潜力客户的维护与升级工作。微信公众号通过配置趣味活动、奖品等吸引客户参与,借助社交化网络增强客户粘性,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化营销活动,如手机尽情摇、手机挖宝、0元购等,打造互联网+娱乐的金融场景。微信公众号推出后,短短两个月拥有“粉丝”近千人,后期将实现全行网点的推广应用,面向全量客户推送定制型产品宣传与服务。

趋势四:强化产品端比较优势

随着我国经济由投资拉动型向消费拉动型转变,在金融服务的需求中,个人及家庭需求将占主导地位,而当前我国个人及家庭的消费结构正从吃、穿等生存型消费向教育、旅游等发展型和品质型消费过渡,消费金融业务迎来了爆发式增长,银行业应当顺势而为,从“跑马圈地”向“深耕细作”转型。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银行业同互联网公司相比,在“入口”,即获客渠道方面存在短板,但在产品方面,如产品风险控制、全服务链管理方面却有着明显优势。银行业必须立足“高效、无缝、闭环、安全”的原则,以社区为单元,建立和完善全服务链管理,解决服务环节中卡壳、分割、空白等一系列问题,运用已有大数据系统对客户偏好进行分析,优化产品,降低产品风险,从而强化其在产品端的比较优势,提升客户黏性。

趋势五:大数据驱动智慧转型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12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生态系统;发展策略;场景构建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6.053

商业银行建设以客户为中心的生态系统,将更加具有活力;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带动下,对公客户的数量和活力将被进一步激发,行业形态和客户需求将更趋多有浴;チ网金融生态系统将以大数据为支持,为客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应用场景,让客户的体验更好。在大数据支持下的生态系统,成本更低;大量生产、交易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将促使银行对企业信息的获取成本大幅下降,更紧密地把金融服务与企业的生产交易捆绑在一起。资源整合下的生态系统,将更有效率;在客户和银行之外,选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优质第三方,从而更有效提高商业银行服务客户的执行力。

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是我国建设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成员,本文在分析互联网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后,着重研究了商业银行建设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的策略,并通过解剖部分商业银行已构建的金融生态圈,从而为商业银行建设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于互联网金融生态理论深化也具有现实意义。

1 互联网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互联网+”是指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银行业领域,“互联网+”也在推动着行业的变革与发展,并在银行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着深刻影响。

1.1 转变商业银行发展理念

互联网对于经济社会的变革不仅仅在于技术层面,更在于理念上。互联网时代的无所不达、互联互通使得封闭发展、摒弃合作、不顾客户利益竭泽而渔等商业理念获得成功变得越来越难,取而代之的是企业生态系统的竞争。在这一互联网“利他”时代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只有转变观念,通过打造开放合作的客户、合作伙伴及自身共存共荣的生态系统,才能推动商业银行自身的不断发展。

1.2 促进商业银行整合资源推动生态的竞争

“连接一切”,这是马化腾关于腾讯战略的表述,正是基于这一战略,腾讯近年来通过开放生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并将超市、医院、政府机构、企业等各个领域的服务融入微信平台中,打造无所不在的生态,实现人们通过微信可以浏览各种各样的信息、办理各种各样的线上业务,进而将增强客户粘性。银行业也是如此,由于牌照、产品覆盖度等方面的限制,商业银行不可能独立地为客户提供全量的金融服务,而客户的需求又是希望能在一个地方使用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因此,商业银行未来的竞争将是金融生态的竞争,需要其整合自身和第三方的金融产品和非金融服务,在生态中为客户提供全量的金融产品和多样化的非金融服务,牢牢的黏住客户,进而推动业务的持续发展。

1.3 对银行客户体验提出了更高要求

落实真正以客户为中心和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快创新的关键在于打造网络金融生态。要赢得互联网金融新的竞争优势,仅靠单个产品或渠道已远远不够,商业必须发挥出银行集团整体乃至第三方合力,发挥并继续固化在综合服务、系统整合和规模效应等方面的优势。分析把握客户需求的基础上,整合银行集团整体的产品资源、提升外部资源管理能力。在金融服务基础上丰富非金融服务,扩大与优质第三方合作,通过加强渠道协同,连接客户、银行和第三方。要用好大数据技术,构建新的盈利模式,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生态,才能更好的服务客户。

2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的策略分析

随着支付宝、陆金所、余额宝、众安保险、微信红包、微众银行、个人征信、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新企业、新产品、新业态创新发展,长尾效应、网络效应、赢家通吃、体验为王等互联网思维和现象的出现,商业银行建设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但也存在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有的优势。商业银行只有认清自身的优劣势才能更好地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采用适合自身发展的策略,在同业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2.1 SWOT分析

面对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的优势在于品牌信用、线下网点、客户经理队伍、风险管理、客户资源、资金实力、全产品,网络银行等产品的先发优势,并且熟悉金融监管。劣势在于创新点分散,线上线下未统筹整合,布局不全面,缺乏配套机制,创新效率不高,缺乏互联网基因,用户体验不足,专业队伍缺乏,技术开发流程长,系统迭代速度慢。机会在于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新的金融需求、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的应用;挑战在于监管的取向、同业内外的竞争、客户互联网化、互联网金融冲击、客户体验变化。

2.2 策略分析

2.2.1 金融为本的主导策略

在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商业银行变革,仍要遵循金融规律,坚守金融本质功能。商业银行业务领域最主要的“存(存款+理财)、贷(贷款+多渠道融资)、汇(支付结算+流动性管理)”三块业务,可将标准化的“存、汇”业务尽可能实现线上全流程操作。作为金融最核心的功能之一,也是对风险控制要求高、服务实体经济最直接的融资业务,可将额度相对较小、信息对称、风险便于把控、适合标准化的融资服务,运用互联网与大数据建立风险控制模型,完善风险监控。对专业化、定制化、个性化的融资需求以及复杂的综合金融服务,以专业经验和专业人才把控信贷风险。

2.2.2 动态优化的场景策略

建设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要在精准把握客户特征和行为的基础上细分客户。目前,对公客户主要由在商业银行的公司客户和机构客户两类组成,其中公司类客户又可以分为大中型客户、全球客户等。在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中,要从客户“生命周期、经营轨迹”两轴出发,在现有分类基础上不断捕捉客户特征,形成最大公约数的客户生态场景。客户生态场景的形成是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应细化客户特征,以突出客户需求特征和交易特征为标准,为客户打上生动鲜明的标签,动态、持续的搭建出更多的、具有相同行为特征的生态场景,配置相应产品组件。商业银行可以先选择与具备合作基础、应用场景特色鲜明的客户群体,针对其行业特点、行业需求、业务实施方案、拓展要求、典型案例等开展生态系统应用场景建设工作。未来根据市场发展进度和深度,再选择一些新的有代表性的客户场景,不断推出更多的应用方案。

2.2.3 体验更佳的客户策略

客户是生态链条的最前端,以客户为中心的分层分类,不仅要涵盖传统的“有贷户、无贷户”、“大中小”、“上下游”,更要以全新思维细分客户,既要捕捉客户当期特征,又要持续跟踪客户生命周期,逐步实现对细分客户生态场景的全面深刻洞察和专属服务方案的全周期覆盖。商业银行应让每一个客户都能找到适合自身经营模式、支付特点、投资习惯、交易环境、战略布局等各种场景的生态系统。

2.2.4 与时创新的产品策略

产品是向生态系统输送养分的源头,创新应与时俱进、永不停转。“互联网+”时代引发出海量长尾客户的新需求,也撬动了产品快速定制潮流。一是要升级数据处理能力和分析能力,根据客户生态场景,主动配置、新和推送产品。二是调整“先写制度、再做业务”的产品创新流程,根据市场和客户细分,以互联网+速度,缜密确定交易结构(创新)和合同条款(合规),快速推出产品。三是下迁产品制造车间,做更多“直通车式”的快速创新,打造核心、拳头产品,形成供应齐全、优势突出、组合多元的产品目录体系。实现随客户需求变化及时调整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因时而变、因需而变。

2.2.5 合作共赢的伙伴策略

商业银行业务要向“资金组织者”转变,这与“互联网+”时代所倡导的开放性思维不谋而合。客户、银行、第三方构成的生态系统,核心是资源的有效整合。这里包括银行集团混业经营全牌照优势下的子公司资源,还包括合作第三方的资源。第三方不仅能作为补充,与银行共同为客户提供完善的产品和服务,还能作为客户拓展平台,带来更多的商机。各方角色边界清晰、交互协同创新的生态系统,必会枝繁叶茂、焕发生机。

2.2.6 善用自身的平台策略

电商平台是消费互联网发展的高级阶段,具有独特的系统构架、运用模式、交易信息和结算方式。与电商平台紧密合作,充分挖掘平台大数据,利用金融云等大智慧技术,不仅是银行布局互联网支付、互联网理财、互联网融资三大产品线的重要通道,更是寻找更多合作客户商机,提高资金承接和体内循环的机会。以招商银行为例,招行已经搭建起“掌上生活”平台。加强了与电商平台的合作,招行将与掌上生活等自身平台放在首位,充分运用现有产品和工具,依托交易数据挖掘,创建客户线上信用体系,不断优化产品适配度,使掌上生活的发展与业务转型互为促进,推动了业务发展。

3 针对商业银行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的几点建议

3.1 积极学习与应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理念

商业银行应从战略高度理解和把握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积极培养互联网思维,树立互联网金融理念,学习掌握基础IT数据知识和统计理论;调整过往客户营销和服务方式,把互联网金融生态场景应用作为银企互联、合作、共赢的新模式。

3.2 运用大数据支撑互联网金融场景建设

应发挥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中的支撑作用,利用大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更加全面、真实、深入、快速地洞察客户,并基于客户的经营模式、行为特征、服务偏好等,搭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场景,提高产品推送和客户交互的针对性和相关性,持续提升客户的长期忠诚度。

3.3 以综合金融服务实现银、企、第三方共赢

在互联网金融生态场景建设和应用过程中,应深入挖掘分析客户需求,充分发挥银行集团整体优势,协调利用第三方资源作为有力补充,为客户个性化需求匹配综合化金融服务;同时,以互联金融生态场景建设和应用下的综合金融服务为切入点,推动产品研发、渠道布设、流程优化、风险防控、技术开发、数据支持等方面的改造和升级。

总而言之,我国商业银行应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认真分析和详细研究具有自身特色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发展策略,在充分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着力推动银行资产、负债、支付、托管等业务的转型发展,进而选择有利于自身网络金融业务发展的策略模式,以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思路,全面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为促进我国实体经济的持续、健康成长作出新贡献。

参考文献

[1]刘伟毅.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时代的金融革命[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5).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13篇

互联网的影响无远弗届,聚焦到金融领域,迅速崛起的互联网金融,正在深刻影响重塑着金融业的格局,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乘着互联网的快车,开启了新的发展历程。

大而求强,稳而求新,直面汹涌澎湃的互联网金融浪潮,作为国内首家高调互联网金融战略的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下文简称:工行)正在用行动向人们证明,“强者恒强,并不只是个传说。”

从一个表情包说起

“过去,结交朋友可以通过很多种方式;现在,结交朋友先通过好友验证。”

“过去,破裤子补好补丁穿;现在,新裤子撕破了穿。”

“过去,年轻人凌晨5点起床工作;现在,年轻人凌晨5点回家睡觉。”

……

2016年9月底,一组80岁高龄老大爷穿着时髦手持各种网络流行语的照片登上了新浪微博热搜,火遍了大江南北。

据记者探访,原来这位老人是在参加工行融e联“晒出你的江湖面子”创意表情大赛,该活动9月5日上线,截止到9月22日,老人所属的微博话题#时髦爷爷神吐槽#话题的阅读量已达3277.9万、讨论量达6万。

火的不只是这位老人。据记者了解,融e联表情大赛活动突破性地在全国最著名的五岳景区做了联合推广活动,在泰山景区遇到阴雨天气的情况下,参与现场活动的群众仍然络绎不绝。数据显示,创意表情活动开展期间,工行以融e联作为活动主要环境,其他社交平台做衍生传播,活动页面全网浏览量(PV)2800万人次,日均PV达到53万,页面访问独立用户数突破750万人,通过活动上传表情作品突破2.3万幅,累计投票总量1670万票。

工行多年蝉联全球市值最大银行、最赚钱银行的宝座,被网友戏称为“宇宙行”,兼之其国有银行背景,素以稳重、可信赖的形象示人。此次一改常态,重磅推出了这样一项呆萌、逗比、接地气的活动,据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吴翔江透露,皆缘自“求新求变”四个字。

“基于互联网的玩法和原来传统线下是不一样的。”吴翔江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坦言,银行感受到了来自互联网的冲击,“这次互联网金融冲击波始于2013年,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新进入者以行业颠覆为口号,全面拼抢市场。首先是个人支付业务军情告急,以支付宝、财付通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快速发展,逐渐成为银行支付渠道的重要补充。其次是理财业务分流明显,像余额宝、理财通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加速了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进程,提前将国内银行业推向了全面市场化的风口浪尖。再次是信贷业务遭遇挑战,风生水起的P2P网贷凭借手续简单、方便快捷、无需抵押等优势,吸引了大量融资者和投资者。”

转型之路

“商业银行的发展转型要以未来为导向。”近两年,面对互联网的冲击,从低调观望到积极参与,商业银行与互联网的关系愈加紧密,布局互联网金融的步伐逐渐加快。而一向被外界解读为“船大难调头”的工行,无论是整体战略,还是产品创新,都展现出了对互联网金融前所未有的重视。

2015年3月,工行高调了e-ICBC互联网金融战略。具体来看,该战略主要包括“融e购”电商平台、“融e联”即时通讯平台和“融e行”直销银行平台三大平台,支付、融资和投资理财三大产品线上的“工银e支付”、“逸贷”、“网贷通”、“工银e投资”、“工银e缴费”等一系列互联网金融产品,以及“支付+融资”、“线上+线下”和“渠道+实时”等多场景应用服务。

作为全球资产规模最大的银行,这也是工行首次正式以互联网金融银行的形象站在公众的面前。“此次全面启动互联网金融战略对工商银行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吴翔江表示,工行的互联网金融选择的是一条互联网与金融相互融合发展的路径。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实践,工行的“e-ICBC”战略开局良好,初步形成规模效应。据工行透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定位于“名商名品名店”的“融e购”电商平台,交易额便突破了5000亿元,进入国内十大电商之列;即时通讯“融e联”,用户已达200万户。而“融e行”,也由最初的直销银行定位悄然向面向全网用户的手机银行和网银体系转型。

不过,工行并未就此止步,2015年9月29日,其又正式了“e-ICBC”2.0版本的互联网金融升级发展战略,计划打造“三平台,一中心”的产品体系。

“工商银行互联网金融升级发展的战略是,以金融为本,创新为魂,互联为器,构筑起以‘三平台、一中心’为主体,覆盖和贯通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社交生活的互联网金融整体架构,以大银行的新业态、新生态,为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增添新动力,为推动自身经营转型提供新引擎。”在9月29日的会上,中国工商银行前董事长姜建清对工行的e-ICBC2.0版本进行了这样的说明。

谋变未来

“效果显著。”回顾这短短两年的转型之路,吴翔江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当然这不是自卖自夸。有数据为证:截至2016年9月末,工行融e行移动端客户数超过2.4亿户,增长17%,其中他行客户数增长占到全部增长的1/3;融e购B2C注册客户数超过4900万户,较年初增长超过50%;工银e支付客户数超过1亿户,较年初增长40%;企业网银证书版客户数超过350万户,较年初增37.6%;融e联注册客户数超过4800万户,较年初增长了9.8倍,月均增长超过500万户,而这一数据,在2017年1月底,更是一举超过了7000万户,月均活跃用户数超过2000万,愈渐成为工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的移动金融生态流量入口。

互联网的渗透正在改变中国金融的整个生态,对传统商业银行而言,拒绝改变就意味着脱离时代。吴翔江对此深有体会,据他分析,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未来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转型发展主要有三大方向。

第一,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要以金融为本源,“互联网+”时代是各个领域进行跨界与融合的最好时代,为商业银行转型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机遇,商业银行依托长期积累的金融服务经验,为客户带来更加深入的体验,才是银行创新转型发展根本目的。

第二,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要以客户为中心。手机从通讯工具发展成了生活必需品,大众的生活习惯、消费习惯、社交习惯在互联网的渗透将会越来越深。在应用市场化、需求多元化、市场细分化和金融虚拟化大背景下,客户的需求多样性、特色化和个性化的倾向也日益显著。商业银行发展必须牢牢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思想,打造满足客户需求、富有生命力的内容产品。

第三,商业银行的发展转型要以未来为导向。互联网的兴起对传统金融行业意味着不拥抱互联网就会被淘汰。这竞争不来自银行行业,也不来自互联网企业,而是来自这时代和未来,来自经营模式和理念能否跟上时展的脚步。

最新消息显示,作为国内金融业信息化建设的引领者,工行正全面加强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的研发和应用,并已着手组建金融科技七大创新实验室,全面推进以互联网金融为主体的e-ICBC架构升级,将率先打造智慧银行体系。这也充分体现了它对新技术、新风险的“未雨绸缪”。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 保理电票业务 财务融资管理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部分供应模式空前创新,特别是近年来,大量的电子商务平台,如商品交易市场应运而生,从小,从弱到强,欣欣向荣。传统的点对点的供应和销售模式逐渐取代,爆发出互联网供应链模式,产生了巨大的互联网金融服务需求。

一、电票发展迎来旺季

(一)产能过剩、应收账款增加呈现权放大电动车票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表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和成品库存水平从高位增长,意味着目前产能过剩的现象在国民经济中仍然十分严重。很多家上市公司2014元净利润总额高达2兆2312亿元,应收账款净额为1.34倍,根据应收账款过高而造成净经营现金流出,提高企业资金成本。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对微实体经济增长的制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不是货币供应不足的根本原因,但在巨额资金被沉淀下来的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减缓循环速度,降低货币效率。答案是:中央银行应该控制货币,尽快减少利差,信用约束电票系统同时发挥的环境,电票电子货币信用的功能和支付,可以实现低成本融资的多功能纸的特点,那么货币创新理念,引导企业使用电子机票为应付账款,应收账款的工具,为企业盘活应收账款,才能真正达到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槟勘辏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

(二)金融发展互联网企业,东风接收电子账户

在2013年发射电票,总是没有完美的发展,一方面企业发展银行纯银还并不理想,大量中小企业银行、纯银还在场,不仅开始建造电力系统、机票更不用说普及和发展市场。另一方面,银行业务不熟悉企业会计电声音采取缓慢、不愿使用。近年来,金融发展通过互联网经过多年的发展,企业市场纯银得到普遍承认,即使在中西部,如西部地区银行,我积极利用互联网银行企业客户为60%。在网上银行建设银行也完善各种电气渔票系统,绝大多数银行没有业务发展支持电票硬件环境以及企业客户账户、网上银行以及终端已经熟悉操作,可以接受电子票同意手术,加上电子账单更方便和更相信,越来越多的企业接受。

二、电力企业的保理电票业务的财务融资管理思考

(一)创新能源供应链贸易融资背景真实性标准门票

目前企业在贸易背景真实性议案权是合同债权和其他一级贸易形式发票和合同,审查交易每张发票的副本,而是实际问题实际银行虽然做了很多正式的贸易背景真实性的确认工作,但企业通过交易合同和发票等表单元素还可以避免支出审查银行贸易融资工具,假背景现象仍然存在。而价值链电票融资方法,通过数据分析,可以通过网络购物,网络数据和贸易背景真实存在,表水充分确认交易背景。为了提高电子供应链贸易融资工具和减少银行审查合同、发票和支付费用,人力物力积极促进电子供应链融资工具,需要从理念和制度创新规范要求。供应链融资为电子工具,通过印刷、网络和数据网络购物交易清单可以水,没有背景的真实性合同和发票为增值税审计。

(二)敦促加快建设电力系统中小银行,加快更换纸质票电票

虽然电子提交论文情况突变年均增长超过100%,但至今,纸质车票机票电替换率尚未达到50%。有关部门应对中小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电票系统安装施工要求严格,并敦促金融机构加快建设电票系统电子纸为中小企业加强宣传;中小企业;提高利率;减少纸张使用电子发票票同意加快发放纸质机票;电票完全取代的过程。企业积极实施功率电子供应链融资账户创造基本条件。

(三)建立电子账单尽快的法律地位,以促进电子客票的发展融资

目前,电子票据的法律规范只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措施”,“措施”的有效性水平的部门法规、有效性的程度较低,缺乏“票据法律”“电子账单账单作为有效的形式”。同时,电子帐单发行和流通网络中实现,使用没有无纸化电子交易,交易签名是实现电子签名在电子签名的形式,但随着票据真正具有法律效力,促进电力的快速发展票据融资应尽快明确,法律地位的电子账单,一是丰富的实践的内涵和外延上的“票据法律“保护范围比尔支付与结算的纸作为一种工具,扩大电子账单的数据基于消息的付款结算;二是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建立票据、电子签名和签名手动显然已经在法律上平等的法律地位,使电子票据融资的供应链根据供应链,然后促进电子票据融资业务的发展。

(四)帮助建立一个更有效的信用体系,促进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的形成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构建信贷环境,商业票据债务人的所有记录和付款历史细节,发行更多的行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付款计划,将有效地提高他们的信誉,获得银行的录取率。同时,电票系统规范的商业接受客户信息,但也看到他的过去的信用情况,也为越来越多的公司使用电子票提供了一个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作为传统金融服务线模式,适应强和后续调用格式为互联网快速发展形势,占领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商业银行抓住机遇,勇于挑战和创新,所以机票业务有利于电力供应链融资。虽然现阶段我国电力企业是投资和融资项目活动过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与不断创新战略预防风险,有效控制风险,无疑对投资和融资,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帮助。

参考文献

[1]《互联网金融理念下基于供应链的电子票据发展模式探讨》―邓伟伟,《金融会计》(2015年第3期).

交通银行发展前景范文第15篇

但是,应该注意到,虽然国内商业银行自助渠道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自助渠道的定位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主要渠道功能仍然是在网点内为柜面分流,在网点外为客户提供基本的业务办理功能。自助设备自身的功能升级和技术革新主要侧重提升基础业务办理的效率,但并没有从本质上扩大其功能内涵。所谓功能的升级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复制更多的柜面交易功能,使更多的原来只能在柜面完成的交易同样能在自助设备上完成,如更改预留手机号码;二是提升某些操作环节的效率、便利性和安全性,比如人脸能够让客户免去输入密码的环节,提高操作安全性。这两类功能升级与自助设备诞生之初即具备的取现功能没有本质区别,该功能的设计就是为了分流柜面业务,具备高效率和便利性,只是沿着类似的思路进一步扩展功能。

与国内银行自助渠道规模扩大、定位不变的形势相反,国外发达国家银行自助渠道近年来的发展趋势是规模保持稳定、定位发生转变。国外银行自助渠道的服务密度已经较高,近年来变化不大。发达地区如北美、欧洲等近几年来服务密度基本保持不变,有的甚至出现阶段性下降。2009~2015年,高收入国家的ATM服务密度整体趋势走低。西班牙、日本、法国近年来ATM服务密度均出现下降,西班牙的下降趋势尤其明显;加拿大作为世界上ATM服务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服务密度较为稳定。因此,国外银行自助渠道的变革与创新主要体现在自助设备功能设计的新思路和自助渠道的定位转化上,其功能设计在功能拓展和结构性改进上都有不同于以往的新思路,这使得自助渠道日益成为全功能、场景化、跨渠道协同和重视品牌体验的新型物理渠道。这是国外银行紧跟移动互联网时代新形势,努力适应金融消费者新的行为习惯的结果。

本文对国外发达国家银行自助渠道的功能创新动态和渠道定位转型趋势进行了观察总结,为国内商业银行自助渠道转型、完善自助渠道的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国外银行自助设备功能创新趋势

用“剧变”来形容近年来国外银行自助设备的功能创新并不为过。自助设备从外形到内在功能,从处理效率到客户体验,都有了非常明显的改善。而且,自助设备的功能设计正在越来越多的与商业银行的渠道网络协同起来,在获客上加入了场景化功能,在客户引流上与越来越多的其他渠道融合。总之,自助渠道功能正在以崭新的思路进行着全方位的革新。

从金融功能到泛金融功能。从功能演变上看,国外商业银行ATM的功能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单一现金功能、多业务功能和泛金融功能。目前,国外大多数银行的ATM已经处在多业务功能阶段,具备现金存取、支票功能、转账、查询等金融功能。近年来泛金融功能的趋向开始显现。例如,富国银行ATM可以购买邮票、演出票;设置了专门的功能按钮,点击进入可以给美国红十字会捐款;还可以播放富国银行公益项目的宣传片,提升品牌声誉。桑坦德银行的校园ATM不仅支持金融业务功能,还支持学生查阅学业信息。

从功能实现到客户体验。与此前ATM服务满足于实现功能相比,现在国外商业银行非常重视ATM服务的客户体验,从外观、屏幕、键盘、取款、识别、回单、问题及时响应等方面挖掘客户痛点并予以改善。比如,西班牙BB VA的ATM转化了安装角度,使排队等候的客户与ATM屏幕呈180度角,巧妙保护了使用ATM客户的个人隐私。富国、花旗、摩根大通等银行使用大型触屏式ATM,屏幕布局合理,功能人性化,语言通俗易懂,方便客户与银行互动。

从业务办理到个性化营销。国外商业银行都在致力于研发“更智能”的ATM。通过将ATM与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相联系,ATM不仅能够“记住”客户常用选项,还能够挖掘和预测客户需求,为客户推荐个性化服务。ATM由此增加了营销功能,不再仅仅是一台交易处理机器。比如,富国银行ATM把客户常用的取款金额和回单形式自动标记为绿色,方便客户迅速选择。新加坡华侨银行的ATM能够显示带有客户姓名的个性化问候语,还能够根据客户的偏好展示广告,或推荐客户到柜台体验产品,受到客户热烈欢迎。桑坦德银行巴西的ATM也已经具备了个性化营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