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1篇

一、关于基建会计核算的概述

(一)基建项目

基建项目,顾名思义就是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它是指在统一的范围内,兴建的独立工程按照独立的总体设计或者是由若干个相互的,但有着内在联系的工程项目的总和。同时工程完工后,可以有着统一的行政管理,可以独立使用和经营。而企业办公楼基建项目则是以整个办公环境出发,其项目的建设包括:办公主楼,附带的停车场以及道路建设等。

(二)基建会计

基建会计是专业会计其中的一种,主要限制在基础设施项目方面的会计工作。基建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一般采用会计的专业方法对建设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运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种管理活动,它是基本建设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是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核心,可以真实的记录和反映企业单位经济关系的基础,在基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和费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想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最大经济效益值,提高企事业或者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就必须利用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作用,加强对基础设施项目会计核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工作水平以及发展要求。

二、企业办公楼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发挥的作用

基建会计在企业单位办公楼工程核算上,主要在三个时期上发挥着其检查、监督的作用,为企业单位办公楼的合理合规建设保驾护航。

(一)工程项目前期的作用

在企业单位办公楼的基建工程计划初期,相关基建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与招投标工作,做到对工程开工前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参加有关企业单位办公楼基建项目前期的各种准备会议,了解实际招投标的过程、了解工程的特点、了解工期预算价格和承包方式等方面。做到在基建工程事物巨细的了解工作,从而利用本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加上对此项工程的实际调查研究,从会计财会角度上为企业提出合理建议。为企业的高层或者相关部门提供第一手的参考资料,做好参谋的本职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对工程的建设有着进一步的监督工作,还可以提高企业单位的投资效益。

(二)工程项目施工中期的作用

由于企业单位公办楼的基建项目有着自己的独特性,在投资强度上工程实施的阶段比其他阶段都要高,这样就要求到工程项目要有充裕的资金,不能因为资金供应不及时或者不足而导致工程停工,进而影响工程建设的进度。但是又不能占有过多的资金,导致利息支出过多或者影响企业单位在其他方面的资金投入,从而影响到整个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由此可见,为了减小融资难的问题,基建项目应该把利息和前期费用分摊到各个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上,这也就是基建会计在施工中期工程投资管理上所要发挥的作用。因此,基建会计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建立和健全基建会计核算的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算账以及记账的核算工作;要将反映、管理和监督有效的结合起来,对日常开支要以计划和合同为依据,对处于正常需要的超预算支出,一律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补办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章制度以及不利于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开支要严格把关;做好基建工程监督工作,对于贪腐行为以及损坏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的行为进行严格打击。

(三)工程项目后期的作用

每一个基建项目在竣工后都有合理的决算,都是经过有关企业的审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再通过会计人员进行结算。对于不符合基建工程在预算上的费用进行严格的核算,继而发挥工程的监督工作,对于已经使用的在建基建工程但未经过决算的要按照预算金额办理交付使用手续,进而发挥工程的管理作用。还要提供必要的财会经济活动数据,正确划分出建设费用和其他费用,做到保证交付使用资产建设成本是真实完整的和准确无误的,从而达到工程建设的要求,提高企业单位的执行效益。

三、影响基建会计在企业办公楼工程核算中发挥作用的因素

目前,由于企业单位的办公楼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常常出现都是赶工期、赶进度等问题,这也就导致了有些建筑单位不按照法规行事,在功能设计缺失、对设计施工图有较大的改动,会计工程核算不严谨等问题。有时候还出现了为建筑队伍的转包、假借资质或无证施工等违法行为开了绿灯,导致部分投资成本持续提升。出现一些计划外的支出以及超额支出等许多问题。这也就导致了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作用只是流于形式。

(一)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

由于企业单位办公楼基建项目的建设主要投资在工程的主体上,大部分的工程材料在工地里进行,而企业单位的高层以及会计核算人员主要办公地点是在本单位的写字楼里。从而导致了相关企业并没有对基建项目工程核算的规章制度进行立项或者只是做出简单的要求而没有完善。

(二)不够重视基建会计核算的监管

目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整,在许多企业单位的基建项目上往往出现“一言堂”的情况,这也就造成了权力的真空,出现了贪腐的情况。我国很多企业单位对于基建会计核算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也没有为会计核算设置相关的部门或者聘请相关会计事务所,这也就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而导致在各项资金审批上不够严格;同时,由于没有预先的核算,有些基建工程出现有问题才处理的现象,对于基建项目缺少精确的预判,最后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从而可以看出,要想真正很好的发挥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作用还要进一步提高对权力的监督。

(三)基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基建会计作为一门重要的学问,对于从业人员有着很大的要求。不仅涉及到专业的会计知识,还会涉及大量的建筑工程技术,即使是掌握了大量的正常会计核算业务知识和在正常的业务中有着优秀的表现的会计人员可能也无法完全胜任。然而,我国有些企业单位在有的时候却出现由非专业知识人员带头工作的状况。因此,有必要提高专业人员的挑选以及培训,提高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过程中的规范化

(四)基建项目中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有些时候,企业为了省时省事,往往会把建设项目挂靠在建筑工程投资中,在建筑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后,没有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而是将其转到固定资产科目中。还有就是预付款的问题,由于基建工程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有时候对于预付款的考量只是流于形式,胡乱操作。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2篇

独立学院是指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不同于以往普通高校按照公办机制和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它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它是依托现有普通高校,引进社会资金投资,以新的机制创办的一种新型办学形式。一方面它依托于国有普通高校,充分地运用其优质办学资源;另一方面它又以民间资金为其主要的资金来源,运用民办学校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拥有独立的校园、独立的财务、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颁发学历证书。因此,它具有“民”、“独”、“优”三个特征。独立学院是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体现,是中国高等教育体制创新的产物,其所有权与办学权的分离、产权主体的多样化、民营的运作机制,投资的合理回报等创新之举必然会对原有高校会计核算体系造成冲击,从而也带来了独立学院会计核算方面的困惑。

一、独立学院会计核算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基础问题

目前与独立学院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尚未建立,独立学院会计核算大多参照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而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要求学校对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均以现金是否收到或支出为依据,而不考虑该项资金取得或付出的真正归属期间,从而不能正确、真实地反映学校当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不利于成本的确认和计量,无法按配比原则合理匹配各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支出,满足不了加强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难以评价与考核独立学院办学的成效。依其计算出来的结余无科学的依据,难以说明会计核算的结余是否客观,更难以评价给予投资人的回报是否合理,同时还可能会造成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人为地调节各年结余的情况出现,使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获取非法所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家的利益。

(二)基本建设会计核算问题

《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因此在独立学院创办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到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问题,有相当多的独立学院参照现行高校方式执行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将建设项目单独实行账务核算,未纳入统一的独立学院账务中,从而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独立学院财务状况。由于基本建设投资单独进行会计核算,投资方投入学校的建设资金划拨到基建账上,在学校账上体现不出投入资金所产生的效益,即基本建设投资情况,且金额一般较大,造成了学校资产负债情况的不真实,严重歪曲了学校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三)资产折旧与摊销问题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中,一方面,固定资产只核算原值而不计提折旧,平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损耗,只有到报废时再一次性减少固定资产的价值,导致高校固定资产账目不实,人为夸大了资产总量,同时也导致了教育成本核算不准确。独立学院投资方投入高校资产按规定在补偿了合理开支之后可以获得合理回报,但教育事业支出中由于没有考虑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而这一项占总成本中的很大比例,就会直接影响回报计算的科学性与正确性。另一方面,对于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未正确划分,如独立学院的申请者――母体高校以办学声誉、品牌、土地使用权等投资的无形资产,高校管理需要而购置的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这些资本性支出数额较大,收益期很长,如果不进行摊销,而在支出时一次性计入费用,则会造成各年结余的不正常波动,不利于正确评价学校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四)资产投入与收益分配核算问题

目前独立学院大多均采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这一制度是针对国家投资兴办的公办高校而建立的,并没有考虑到社会资金投入教育及民办教育促进法所允许的获取合理回报的问题。独立学院的资源投入者不仅要具有所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又要收取合理回报,而在投资者投入资产入账时却出现没有会计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的资产和资金,也没有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分配的情况,这对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独立学院来说,不能反映各投资主体权益构成比例和投资各方净收益分配情况,使独立学院的会计核算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影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

二、独立学院会计核算的建议

独立学院的会计核算必须适应社会的变革,顺应时展的潮流,遵循产权明晰,有利于学校内部管理、有利于出资者和有关各方了解其总体财务状况及收支结余的需要。既要考虑到投资者的所有权及合理回报,又要考虑到独立学院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带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以便于同其他民办或公办高校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具体建议如下:

(一)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权责发生制是对会计主体收入和费用成本的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和义务已经发生为标准。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成本。权责发生制是学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先决条件,同时也更接近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便于实现会计核算的统一和可比。可以说,经济业务越复杂,采用权责发生制越必要。

(二)基本建设会计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

2002年新修订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单位,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实行基建与企业财务合并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国家设置此制度的目的在于对国有基建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基本建设管理与核算。但对于独立学院来说,其办学资金主要靠民间资金投入,人为地将其划分成两个会计主体进行核算,无疑是不恰当的。因此,基本建设会计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在学校财务账目上增设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两个一级科目。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学校为基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预付大型设备款等的实际成本。学校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在建工程一级科目下又可设置三个二级科目。一是建筑工程科目,该科目核算学校在基本建设期间为建造房屋、建筑物等土建工程所发生的支出,本科目按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二是安装工程科目,该科目核算学校在基本建设期间进行设备安装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等费用。三是待摊基建支出科目,该科目核算学校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这样既规范了基建工程开支,又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学校的资产负债情况。

(三)合理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资本性支出是指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通常是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性资产而发生的支出。收益性支出是指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通常是为了取得人工、材料等经常性项目发生的支出。对于独立学院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应通过计提折旧,分期摊销的方式均衡计入学校成本。因此,为正确反映固定资产净值,正确核算教育成本,应增设“累计折旧”科目,该科目核算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四)建立资本金核算制度

资本金是一个经济实体运转的基础,是学校作为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保障,建立学校资本金核算制度是适应高等教育投资多元化、核算投资主体权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必然结果。独立学院并非完全的企业性质,它是一个带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不能完全照搬企业会计制度的模式,必须考虑独立学院会计核算的特点,在吸收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可以在高校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的净资产中增设资本金科目、其他净资产科目、结余分配――提取投资收益科目。资本金科目核算学院按照学院章程及投资协议的规定,投资人投入学院的资本。按投入学校的出资人不同分设明细科目。学院收到投资人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所占的份额的部分,在“其他净资产”科目核算,不计入本科目。其他净资产科目核算学院所拥有的除资本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以外的净资产。可以设置资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等5个明细科目。结余分配――提取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按规定提取的应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五)建立成本核算体系

正确地核算独立学院办学成本是政府确定独立学院学费标准、评估办学效益、估计投资回报的前提与依据。教育成本核算可以借鉴企业会计中已十分成熟的核算思想及相关体系,并考虑到高校会计核算的特点,设计一套既能满足成本核算的需要,又能比较方便地同其他各类高校进行横向比较,向国家宏观管理部门提供可比性数据的成本核算科目。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工程会计;工程核算;成本控制

长期以来,我国基建会计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分离,单独反映一个单位建设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情况,在分析、考核基本建设投资概算、投资计划执行情况、项目投资效益以及加强基本建设宏观管理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这种独立于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两大体系之外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将建设会计与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具体说是行政事业会计)合并的呼声日益高涨。财政部《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标志着基建会计与企业会计的融合已基本解决,但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会计仍然相互独立、分立核算的会计模式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1、基建会计核算概念

基建项目,顾名思义就是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它是指在统一的范围内,兴建的独立工程按照独立的总体设计或者是由若干个相互的,但有着内在联系的工程项目的总和。同时工程完工后,可以有着统一的行政管理,可以独立使用和经营。而企业办公楼基建项目则是以整个办公环境出发,其项目的建设包括:办公主楼,附带的停车场以及道路建设等。基建会计是专业会计其中的一种,主要限制在基础设施项目方面的会计工作。基建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一般采用会计的专业方法对建设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运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种管理活动,它是基本建设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是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核心,可以真实的记录和反映企业单位经济关系的基础,在基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和费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想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最大经济效益值,提高企事业或者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就必须利用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作用,加强对基础设施项目会计核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工作水平以及发展要求。

2、基建会计核算中的影响因素分析

目前,由于企业单位的办公楼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常常出现都是赶工期、赶进度等问题,这也就导致了有些建筑单位不按照法规行事,在功能设计缺失、对设计施工图有较大的改动,会计工程核算不严谨等问题。有时候还出现了为建筑队伍的转包、假借资质或无证施工等违法行为开了绿灯,导致部分投资成本持续提升。出现一些计划外的支出以及超额支出等许多问题。这也就导致了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作用只是流于形式。由于企业单位办公楼基建项目的建设主要投资在工程的主体上,大部分的工程材料在工地里进行,而企业单位的高层以及会计核算人员主要办公地点是在本单位的写字楼里。从而导致了相关企业并没有对基建项目工程核算的规章制度进行立项或者只是做出简单的要求而没有完善。目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整,在许多企业单位的基建项目上往往出现“一言堂”的情况,这也就造成了权力的真空,出现了贪腐的情况。我国很多企业单位对于基建会计核算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也没有为会计核算设置相关的部门或者聘请相关会计事务所,这也就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而导致在各项资金审批上不够严格;同时,由于没有预先的核算,有些基建工程出现有问题才处理的现象,对于基建项目缺少精确的预判,最后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从而可以看出,要想真正很好的发挥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作用还要进一步提高对权力的监督。基建会计作为一门重要的学问,对于从业人员有着很大的要求。不仅涉及到专业的会计知识,还会涉及大量的建筑工程技术,即使是掌握了大量的正常会计核算业务知识和在正常的业务中有着优秀的表现的会计人员可能也无法完全胜任。然而,我国有些企业单位在有的时候却出现由非专业知识人员带头工作的状况。因此,有必要提高专业人员的挑选以及培训,提高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过程中的规范化。有些时候,企业为了省时省事,往往会把建设项目挂靠在建筑工程投资中,在建筑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后,没有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而是将其转到固定资产科目中。还有就是预付款的问题,由于基建工程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有时候对于预付款的考量只是流于形式,胡乱操作。

3、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作用分析

基建会计在企业单位办公楼工程核算上,主要在三个时期上发挥着其检查、监督的作用,为企业单位办公楼的合理合规建设保驾护航。

3.1工程项目前期的作用

在企业单位办公楼的基建工程计划初期,相关基建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与招投标工作,做到对工程开工前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参加有关企业单位办公楼基建项目前期的各种准备会议,了解实际招投标的过程、了解工程的特点、了解工期预算价格和承包方式等方面。做到在基建工程事物巨细的了解工作,从而利用本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加上对此项工程的实际调查研究,从会计财会角度上为企业提出合理建议。为企业的高层或者相关部门提供第一手的参考资料,做好参谋的本职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对工程的建设有着进一步的监督工作,还可以提高企业单位的投资效益。

3.2工程项目施工中期的作用

由于企业单位公办楼的基建项目有着自己的独特性,在投资强度上工程实施的阶段比其他阶段都要高,这样就要求到工程项目要有充裕的资金,不能因为资金供应不及时或者不足而导致工程停工,进而影响工程建设的进度。但是又不能占有过多的资金,导致利息支出过多或者影响企业单位在其他方面的资金投入,从而影响到整个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由此可见,为了减小融资难的问题,基建项目应该把利息和前期费用分摊到各个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上,这也就是基建会计在施工中期工程投资管理上所要发挥的作用。因此,基建会计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建立和健全基建会计核算的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算账以及记账的核算工作;要将反映、管理和监督有效的结合起来,对日常开支要以计划和合同为依据,对处于正常需要的超预算支出,一律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补办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章制度以及不利于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开支要严格把关;做好基建工程监督工作,对于贪腐行为以及损坏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的行为进行严格打击。

3.3工程项目后期的作用

每一个基建项目在竣工后都有合理的决算,都是经过有关企业的审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再通过会计人员进行结算。对于不符合基建工程在预算上的费用进行严格的核算,继而发挥工程的监督工作,对于已经使用的在建基建工程但未经过决算的要按照预算金额办理交付使用手续,进而发挥工程的管理作用。还要提供必要的财会经济活动数据,正确划分出建设费用和其他费用,做到保证交付使用资产建设成本是真实完整的和准确无误的,从而达到工程建设的要求,提高企业单位的执行效益。

4、基建工程会计监督管理的对策

作为基建项目的财务会计人员,除了要掌握相关的会计制度和管理规定,掌握国家相关的基建管理制度和程序外,还需要掌握相关的基建工程知识,以及相关的招投标、合同、建筑等法律法规,从而为工作中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打下良好的基础。基建项目应该经常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基建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不同基建项目会计人员进行交流学习,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行经验分享,保证基建项目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基建项目投标核算的真实准确,对基建项目的投资进行有效地监督。基建项目的会计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相应的工程支付审核程序,严格按照相关的合同及施工进度来进行付款,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前,必须要具备施工合同、监理签字的工程施工进度证明、相关领导的审批单、施工单位的收款收据才能够进行进度款的支付。此外,还应该注意对结算中收据、发票开具的单位是否与合同单位一致进行严格的审核。另外,在对付款进行审核时,会计人员还应该对基建工程量的变更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工程量的变更会对原有合同的价款产生较大的影响。基建项目的会计监督工作应该融入到工程的所有环节中去,让会计人员参与到项目的实施以及变更环节中去,并对不同工程阶段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掌握相应的具体工程信息。保证会计人员对整个基建工程的全部过程进行掌握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基建项目的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更加容易的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对策。建设任务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设计全部完成后,要求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完整的档案资料,为确保建设项目新增资产价值的正确、全面反映投资者权益,对竣工后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移交资产投入生产交付使用交接表,双方签字盖章,明确责任。会计人员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就不能有效抵界的诱惑,部分会计人员极有可能制造会计假账,提供的会计信息,给企业造成比较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要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企业领导也要以身作则。坚决执行财务纪律。企业员要体现自己的职业道德素养。

5、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相关企业单位对于会计核算在企业办公楼基建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相关因素的影响,使得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基本职能不能完全地发挥。因此,需要基建会计人员不断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核算提出新的要求,做出新的改变。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基本建设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和技术保证,对加速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有计划地进行基本建设,合理运用基本建设资金,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加强经济核算,要充分利用会计这个管理工具,对基本建设计划的执行过程所体现的资金和资金运动进行科学地、严格地核算和监督。

参考文献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民办高校 会计制度 缺陷 改革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并形成了可观的存量资源。但是,由于民办高校采用的会计制度存在缺陷,导致民办高校在财务管理方面不科学和不规范,妨碍了民办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的举办者、经费来源、办学所遵循的规律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迄今为止,民办高校采用什么样的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均没有明确规定。

一、民办高校现行会计制度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执行的会计制度大体可以分为3种:一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二是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三是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结合运用。这些制度在规范民办院校财务管理、推动民办院校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些财务制度均以财产的公有制性质而设立,强调预算管理,突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功能,忽视了民办高校投资主体的知情权以及成本核算、营利等问题,影响了民办高校自身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基础不能真实反映民办高校财务收支情况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在收付实现制下,高等学校欠缴的学费不作账面反映,因此少计了学校资产,甚至形成无法收回的坏账;高校附属单位按经营承包合同应上缴而未交的款项,高校按照收付实现制不应列为当期收入,因而也就未能列为学校的债权资产;不能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对发生的应付贷款、征地款等不确认债务。这些由于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的不足导致不能如实反映高校财务收支情况,严重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很难适应当前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需要。

(二)会计主体的多元化不利于反映民办高校的财务状况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不执行本制度。这使得高校内部形成两个会计主体,而任何一个主体都不能反映会计主体的整体经济活动,违背了会计主体原则。在民办高校基建的投资绝大部分需要学校自筹资金,如果高校建设项目靠银行贷款解决,贷款本金及利息由学校财务偿还但却没有体现在学校财务报表上,造成学校负债状况不实,盲目扩大投资,可能给学校带来一系列的财务风险;同时贷款利息由学校支付,却没列入基建财务费用,也使基础项目的核算不准确,最后低估了固定资产价值。财务报表对负债及潜在财务风险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不能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

(三)会计科目不完善,无法进行全面的会计核算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没有设置接受投资方面的会计核算科目,高校投资的账务处理随意性很大,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客观性原则。由于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科目,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而不允许计提折旧。由于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在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发生损毁时,一般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取得的价款或收入直接计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这种处理方法不能综合反映固定资产清理中的收入、支出以及清理后的净损益,同时还增加了财务管理的难度。

民办高校经费主要来源以学费为主,为了筹措维持正常运作所需经费,民办高校不得不采取收取高额学费的方式,过高的学费导致公众对民办高校制定的收费标准产生了质疑,因此,民办高校需要为制定的收费标准提供合理的依据。同时,2005年出台的《高等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也明确,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性原则和分类核算原则。而现行会计制度无论从记账基础还是会计科目的设置都无法满足教育成本核算的要求。

(四)不重视对无形资产的核算,影响决策的准确性

无形资产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资产,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权利,这种客观存在的权利具有内在的价值,当无形资产进行转让或对外投资时,从价值上应得到确认并在账面上予以反映。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核算的主要内容为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目前大多数民办高校仅仅对土地使用权予以核算和披露,而对其他无形资产则没有在会计系统中进行反映,使得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价值不完整,用这样的资料计算出来的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去衡量高校的偿债能力,很可能会产生偏差,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对高校的准确判断,从而影响决策结果。

(五)基本报表的设置难以完整披露会计信息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的基本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侧重于反映预算收支结余情况,只为预算管理统计数据服务。而民办高校没有政府拨款,收取学费就成了民办高校的主要资金来源,现行制度下的报表提供的信息不能准确反映货币资金的收支情况,不利于进行监管和分析会计核算情况,不能提供准确的多元化信息。

二、对民办高校现行会计制度改革的设想

(一)综合运用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两种会计核算基础

虽然现行会计制度中的会计核算基础不能真实反映民办高校财务收支情况,但完全以权责发生制取代收付实现制的做法也不可取。国家对民办高校有些诸如科研项目、专业建设项目的财政扶持,因此,民办高校的会计一直被纳入行政事业的会计管理范畴,要求民办高校必须设立符合教育和财政等主管部门要求的财务机构,统一管理财务活动,全面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为此,完全以权责发生制取代收付实现制而披露的会计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应该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两种会计核算基础结合运用,对不同的业务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权责发生制体现了收入与支出之间的配比关系,如对学费的收取、附属单位缴款、金融借款融资等利息的核算等采用权责发生制,对高校的固定资产按权责发生制计提折旧,可以堵塞管理漏洞,在会计账目上明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满足高校成本核算的需要。而外单位汇入的暂时不明款项、财政拨款、捐赠收入、工资支出等仍采取收付实现制。用权责发生制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能够适应民办高校的核算和管理需要,可以很好地进行民办高校所有业务活动的会计核算。

(二)严格遵循会计主体一体化原则

现行的会计制度决定了民办高校必须将基建业务与基本业务分设两套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实体不能全面反映整个学校的经济资源。由此带来的各种问题可以通过基建业务与基本业务核算合并来解决。现阶段可以将各种借款都作为一般业务核算,增设“在建工程”科目,用于核算在建的基建项目价值,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竣工决算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支出或费用。也可以编制合并报表将基建报表的相关内容并入民办高校财务报表中,保证财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民办高校的财务状况。

(三)科学增删会计科目

民办高校可以根据实际经济业务的需要,按照国家统一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参照《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增设或删除一些会计科目,以满足民办高校进行全面会计核算的需要。如资产、负债性质账户中增设投资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受托资产、受托负债、预计负债等账户;取消“借入款项”科目;对于净资产类账户,在“非限制净资产”科目下增设“投入资本”明细科目,核算投资者资产投入,以明晰产权;对于收入类账户,设置“教育事业收入”科目和其他收入及相应的明细科目;对于支出类账户,设置反映教育成本核算的“教育事业支出”科目,增设“业务活动成本”会计科目和“管理费用”会计科目及相应的明细科目等。

(四)重视对无形资产的核算

近年来,随着“科教兴国”口号的提出和对高校科技转让有关优惠政策的出台,高校的科研成果以及取得的专利权大幅度增长,高校的科技创收和技术转让在高校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目前的账务处理方式只是从收入和支出的角度予以反映,而没有从资产的角度去考虑这一问题。对于属于高校的科研和教学成果,如专利、著作、非专利技术等由科研部门专门登记管理,财务部门则根据实际取得这些成果的成本计入学校的无形资产,并在其有效年限内按照直线法予以摊销,在财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

(五)建立一套全新的财务报告体系

民办高校会计的目标应当是尽可能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以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现如今,除原有来自政府和民办高校内部的管理需求以外,更多的市场成员如办学投入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受教育者及其家庭、纳税人等要求了解民办高校对资源的占有和使用情况,并对民办高校会计信息的内容和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提出了对民办高校受托管理责任进行成本绩效考核的要求等。而现行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未充分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难以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足够的与其决策相关的信息,不利于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为此,笔者建议将目前的财务报告体系修订为由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的财务情况说明书、教育成本明细表等构成的全新的财务报告体系,以满足民办高校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另外,民办高校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与民办高校的办学特点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一套具有普遍性、实用性的《民办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充分体现“民办”及“公益性”的特点,建立有效的民办高校财务制约机制,注重教育成本的核算,发挥民办教育的优势,最大限度地集中财力,使民办高校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贾华芳.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J].襄樊学院学报,2007(3).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 会计核算 问题 构建

一、我国独立学院的特殊性及其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独立学院的特殊性

我国独立学院的特殊性,可以概括为五点:(1)民间性。即在组织机构上与政府分离,非政府举办。(2)正规性。即具有正式注册登记的合法身份,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颁发《办学许可证》。(3)公益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和教育部第25号令《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指出:“民办高校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4)准营利性。即部分资源提供者要求取得经济回报以及享有独立学院的所有权,独立学院可以为其拥有者谋取利益,也可不为其拥有者谋取利益。(5)自主性。即独立学院与公办高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我国独立学院的特殊性,决定其既不属于政府组织,也不属于营利组织,它属于非政府准营利组织,属于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需要使用特定的会计制度。

(二)独立学院会计核算面临的主要问题

1.会计核算基础。目前与独立学院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尚未建立,独立学院会计核算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要求学校对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均以现金是否收到或支出为依据,而不考虑该项资金取得或付出的真正归属期间,从而不能正确、真实地反映学校当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不利于成本的确认和计量,满足不了加强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难以说明会计核算的结余是否客观,更难以评价给予投资人的回报是否合理。

2.基建会计核算。《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因此在独立学院创办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到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问题,有相当多的独立学院将建设项目单独实行账务核算,未纳入统一的独立学院账务中,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独立学院的财务状况。

3.资产折旧与摊销。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只核算原值而不计提折旧,平时不核算固定资产的损耗,只有到报废时再一次性减少固定资产的价值,导致高校固定资产账目不实,人为夸大了资产总量,同时也导致了教育成本核算不准确。对于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未正确划分,如独立学院的申请者——母体高校以办学声誉、品牌、土地使用权等投资的无形资产,高校因管理需要而购置的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这些资本性支出数额较大,收益期很长,如果不进行摊销,而在支出时一次性计入费用,则会造成各年结余的不正常波动,不利于正确评价学校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4.资产投入与收益分配核算。目前独立学院的资源投入者不仅要具有所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又要收取合理回报,但在投资者投入时又没有会计科目核算其投入资产和资金,也没有会计科目核算其收益和分配,这对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独立学院来说,不能反映各投资主体权益构成比例和投资各方净收益分配情况。

二、构建我国独立学院会计核算制度的设想

我国独立学院会计制度的设计理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规范独立学院办学行为,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维护独立学院举办者、投资方和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彰显我国独立学院的公益性特征,增加独立学院价值,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又要考虑到独立学院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带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以便于同其他民办或公办高校之间进行横向比较。

(一)关于会计核算基础

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但考虑到独立学院学生一般在秋季开学时一次性交清本学年的学费,计入当月的收入。如果在以后的每

个月内确认收入,那么发生的相关支出也需如此处理,以便于收入和费用相匹配。但是,有些支出很难分摊,配比性原则较难实现,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所以,对于学费收入的确认,可以采用修正的或不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二)会计核算所采用会计科目的调整

1.资产类会计科目。(1)基本建设会计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在学校财务账目上增设“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两个一级科目。“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学校为基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预付大型设备款等的实际成本。学校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在建工程”一级科目下又可设置三个二级科目。一是“建筑工程”科目,该科目核算学校在基本建设期间为建造房屋、建筑物等土建工程所发生的支出,本科目按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二是“安装工程”科目,该科目核算学校在基本建设期间进行设备安装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等费用。三是“待摊基建支出”科目,该科目核算学校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2)为合理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对于独立学院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应通过计提折旧、分期摊销的方式均衡计入学校成本,应增设“累计折旧”科目,该科目核算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3)取消“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科目,增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短期投资”核算独立学院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长期投资”核算独立学院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增设“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2.负债类会计科目。取消“借入款项”科目,增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短期借款”核算独立学院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长期借款”核算独立学院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同时,为加强负债管理,增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交税费”等科目;为核算或有事项,增加“预计负债”科目。

3.净资产类科目。建立资本金核算制度。独立学院并非完全的企业性质,它是一个带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不能完全照搬企业会计制度的模式,必须考虑独立学院会计核算的特点,在吸收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取消了净资产科目后,可以增设“资本金”、“其他净资产”、“结余分配——提取投资收益”等科目。资本金科目核算学院按照学院章程及投资协议的规定,投资人投入学院的资本。按投入学校的出资人不同分设明细科目。学院收到投资人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所占的份额的部分,在“其他净资产”科目核算,不记入该科目。“其他净资产”科目核算学院所拥有的除资本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以外的净资产。可以设置“资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等5个明细科目。“结余分配——提取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按规定提取的应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4.收入类科目。“事业收入”科目下增设“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两个二级明细科目。“教育事业收入”主要核算通过学历教育向单位或学生个人收取的学费、培养费、住宿费及其他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主要核算学校开展科研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经营收入”科目主要核算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济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主要核算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汇兑损益、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支出类科目。根据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支出类科目的核算口径应与收入类科目核算口径保持一致。通常情况下,事业支出应设置“行政支出”、“教学支出”、“学生管理业务支出”、“科研支出”、“后勤支出”及“其他业务支出”等二级科目,为了核算的需要,还可以增加三级科目,比如:教学支出可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四项经费:本专科生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

仪器设备修理费等设置三级科目。同时,增设“管理费用”及“筹资费用”科目。“管理费用”核算独立学院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经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资产减值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筹资费用”核算独立学院为筹集办学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三)财务报表体系修正

现有高校的财务报告体系不能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因此,需要重新设置一套能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学校一定期间财务状况、收支情况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结余分配表、教育成本明细表、基建投资明细表等报表及报表附注。独立学院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独立学院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向会计信息使用者公布审计结果。

(注:本文系2012年泰州市科技局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6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 会计核算 问题 构建

一、我国独立学院的特殊性及其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独立学院的特殊性

我国独立学院的特殊性,可以概括为五点:(1)民间性。即在组织机构上与政府分离,非政府举办。(2)正规性。即具有正式注册登记的合法身份,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颁发《办学许可证》。(3)公益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和教育部第25号令《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指出:“民办高校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4)准营利性。即部分资源提供者要求取得经济回报以及享有独立学院的所有权,独立学院可以为其拥有者谋取利益,也可不为其拥有者谋取利益。(5)自主性。即独立学院与公办高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

我国独立学院的特殊性,决定其既不属于政府组织,也不属于营利组织,它属于非政府准营利组织,属于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需要使用特定的会计制度。

(二)独立学院会计核算面临的主要问题

1.会计核算基础。目前与独立学院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尚未建立,独立学院会计核算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要求学校对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均以现金是否收到或支出为依据,而不考虑该项资金取得或付出的真正归属期间,从而不能正确、真实地反映学校当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不利于成本的确认和计量,满足不了加强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难以说明会计核算的结余是否客观,更难以评价给予投资人的回报是否合理。

2.基建会计核算。《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因此在独立学院创办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到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问题,有相当多的独立学院将建设项目单独实行账务核算,未纳入统一的独立学院账务中,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独立学院的财务状况。

3.资产折旧与摊销。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只核算原值而不计提折旧,平时不核算固定资产的损耗,只有到报废时再一次性减少固定资产的价值,导致高校固定资产账目不实,人为夸大了资产总量,同时也导致了教育成本核算不准确。对于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未正确划分,如独立学院的申请者——母体高校以办学声誉、品牌、土地使用权等投资的无形资产,高校因管理需要而购置的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这些资本性支出数额较大,收益期很长,如果不进行摊销,而在支出时一次性计入费用,则会造成各年结余的不正常波动,不利于正确评价学校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4.资产投入与收益分配核算。目前独立学院的资源投入者不仅要具有所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又要收取合理回报,但在投资者投入时又没有会计科目核算其投入资产和资金,也没有会计科目核算其收益和分配,这对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独立学院来说,不能反映各投资主体权益构成比例和投资各方净收益分配情况。

二、构建我国独立学院会计核算制度的设想

我国独立学院会计制度的设计理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规范独立学院办学行为,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维护独立学院举办者、投资方和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彰显我国独立学院的公益性特征,增加独立学院价值,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又要考虑到独立学院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带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以便于同其他民办或公办高校之间进行横向比较。

(一)关于会计核算基础

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但考虑到独立学院学生一般在秋季开学时一次清本学年的学费,计入当月的收入。如果在以后的每个月内确认收入,那么发生的相关支出也需如此处理,以便于收入和费用相匹配。但是,有些支出很难分摊,配比性原则较难实现,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所以,对于学费收入的确认,可以采用修正的或不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二)会计核算所采用会计科目的调整

1.资产类会计科目。(1)基本建设会计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在学校财务账目上增设“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两个一级科目。“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学校为基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预付大型设备款等的实际成本。学校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在建工程”一级科目下又可设置三个二级科目。一是“建筑工程”科目,该科目核算学校在基本建设期间为建造房屋、建筑物等土建工程所发生的支出,本科目按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二是“安装工程”科目,该科目核算学校在基本建设期间进行设备安装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等费用。三是“待摊基建支出”科目,该科目核算学校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2)为合理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对于独立学院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应通过计提折旧、分期摊销的方式均衡计入学校成本,应增设“累计折旧”科目,该科目核算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3)取消“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科目,增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短期投资”核算独立学院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长期投资”核算独立学院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增设“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2.负债类会计科目。取消“借入款项”科目,增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短期借款”核算独立学院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长期借款”核算独立学院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同时,为加强负债管理,增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交税费”等科目;为核算或有事项,增加“预计负债”科目。

3.净资产类科目。建立资本金核算制度。独立学院并非完全的企业性质,它是一个带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不能完全照搬企业会计制度的模式,必须考虑独立学院会计核算的特点,在吸收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取消了净资产科目后,可以增设“资本金”、“其他净资产”、“结余分配——提取投资收益”等科目。资本金科目核算学院按照学院章程及投资协议的规定,投资人投入学院的资本。按投入学校的出资人不同分设明细科目。学院收到投资人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所占的份额的部分,在“其他净资产”科目核算,不记入该科目。“其他净资产”科目核算学院所拥有的除资本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以外的净资产。可以设置“资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等5个明细科目。“结余分配——提取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按规定提取的应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4.收入类科目。“事业收入”科目下增设“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两个二级明细科目。“教育事业收入”主要核算通过学历教育向单位或学生个人收取的学费、培养费、住宿费及其他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主要核算学校开展科研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经营收入”科目主要核算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济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主要核算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汇兑损益、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支出类科目。根据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支出类科目的核算口径应与收入类科目核算口径保持一致。通常情况下,事业支出应设置“行政支出”、“教学支出”、“学生管理业务支出”、“科研支出”、“后勤支出”及“其他业务支出”等二级科目,为了核算的需要,还可以增加三级科目,比如:教学支出可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四项经费:本专科生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等设置三级科目。同时,增设“管理费用”及“筹资费用”科目。“管理费用”核算独立学院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经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资产减值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筹资费用”核算独立学院为筹集办学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三)财务报表体系修正

现有高校的财务报告体系不能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因此,需要重新设置一套能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学校一定期间财务状况、收支情况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结余分配表、教育成本明细表、基建投资明细表等报表及报表附注。独立学院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独立学院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向会计信息使用者公布审计结果。

(注:本文系2012年泰州市科技局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7篇

【关键词】 高校基建; 会计核算; 对策

近年来,随着高校基本建设规模的扩大,许多新校区、新校舍的建设从工程项目前期开工到最后的竣工验收,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为了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堵塞漏洞,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基建财务会计管理和用好基本建设资金,进一步参与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会计核算的管理职能显得尤为重要。自财政部颁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补充规定后,各高校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有了不少进步,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在会计核算上出现了基建项目不合法、不合规,会计核算不严谨的现象,致使国家投资收不到应有的效果等。为了从根本上扭转以上不正常现象,更好地贯彻执行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笔者将从如何规范高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入手作浅显的探讨。

一、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高校基建会计核算中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一)对于理解和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认识不足,凭意志办事,使基本建设单位整个管理无序、基建财务失控、势必致使会计核算混乱。

1.有的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不合法、不合规。目前,部分建设单位对国家仍然控制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认识不够或是没有认识,有的只知道“领导指示就是计划”“领导指示就要开支”,搞一个基建项目以单位领导说了算,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没有执行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致使造成“边设计、边勘探、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及“超计划、超面积、超概算”的三超项目。

2.施工程序、施工队伍不合规。有的施工队伍无合格的资质证书也承担项目;合同条款中有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允许带资承包及其它不合法条文;没有工程项目开工证,施工队伍进场开工;施工队伍包工头自行进行工程结算、收款,而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工程转包现象普遍,有的签合同的施工单位并不承担施工作业,而将项目承包给项目经理,单位只收取管理费。加上相当一部分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为了单位或个人利益,尽可能利用制度上的漏洞,寻找机会赚钱,他们在施工场地往往打着“××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实为法定代表人的施工单位,为完成某一工程项目而组织的一支施工队伍,它并不能代表本应由合同签约的施工方法定代表人才能行使的权力)的名义进行违规基建活动,他们以项目经理部名义公开挂牌、发文件、刻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对建设单位开收据预收工程款,甚至结算。部分项目经理利用建设单位的无知,利用该名称为其违规活动作掩盖,建设单位不对项目经理部的资格及授权范围进行必要审查,使基建会计核算陷入混乱。

3.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施工合同的条款与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相互矛盾;施工合同内容不全面、条款之间不严谨,无主要设备及材料的规格、品牌、产地等规定,价格条款前后矛盾;施工合同有违反国家法律、财经纪律的条款,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不合理,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比例不适当;签订阴阳合同,施工队伍以低价中标,进场后采取变更、签补充协议等手段,不利于正确的会计核算。

4.财务会计核算把关不严。财务没有很好地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能,如财务人员对合同中违反财经纪律的条款仍然依照合同办理,建设单位有挤占、挪用基建费用的情况。

5.未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不能定时与施工队伍核对往来账目,客观上为施工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作了掩盖;单位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且已交付使用,施工队伍迟迟不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影响基建会计的正确反映。

(二)由于思路不清,基建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混乱

高校基建会计人员对基建方面的知识了解少、思路不清,基建账务处理不规范。如: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拨入基建经费不能按性质归入正确的二级明细科目;发生的基本建设支出,认为都是成本支出随便列在那个科目,不能正确使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科目;待摊投资不能正确分摊计入各工程项目;同一业务往来账科目使用不一致,造成查账困难。账务处理不正确,使用交付使用资产时不冲销基建拨款;建设单位为施工垫付的施工用水电费在最后的结算中没有扣回;工程价款结算单手续不全也作了记账依据,重复办理结算、重复付款等,导致基建会计核算混乱。

二、提高高校基建会计核算质量、规范会计核算的措施及对策

(一)加强项目管理,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和控制

1.基建会计核算首先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对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要促使其办理合规合法手续,方可开支。基建前期准备工作要做好,基建审批程序要到位,不能超前筹资和用款。按现行制度,基建项目的批准程序应该是:首先应有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然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呈报给有权批准的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部门编制初扩设计任务书,再报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由设计部门编制施工设计图,申请开工报告,由上级批准后,基建前期程序完成,才能进行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基建会计部门必须掌握这一程序中各个批准文件及明细附表(包括单位按照国家政府机关批准的总投资计划所编制的年度投资计划),特别是要将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资、使用资金、会计核算的依据。如没有正式计划,则应停止支用基建款项,绝不能采取先斩后奏行动。

2.所有基建经济活动要有文件及合同。凡是需要在基建会计上入账的款项应该有文件(拨款文件或协议)及合同(基建借款)资料提供给会计人员。合同包括施工、勘探、设计、材料供应,安装、设备合同等等。合同将工期、成本、质量和目标统一起来,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所以在基建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居于核心的地位,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高校基建财务管理也应该抓住合同管理这根主线,按合同条款和工程进度报表支付工程进度款,扣除违约金和保修金,以保证项目工期和质量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最终目标,维护学校的利益。

3.严格控制付款审核关口,杜绝基建支出违规现象。审查所需付的款项是否已列入批准的计划项目中,其付款事项是否是所签订经济合同中的事项;审查所付款汇至的收款单位是否为已签订合同中的法定单位的基本银行结算账户;付款时,需要验明收款单位所开的发票、收据是否是合同签约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出具的;所有列往来账的单位必须是签约单位名称;定时向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账对账并相互签字确认,以保证所有预付款项均由签约单位进行管理。

4.工程竣工时的控制。工程竣工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结算,进行结算的单位和所盖单位公章均应为合同签约的施工单位,而不是“项目经理部”的章(项目经理部公章只作加盖工地技术图纸用,所以不能乱接受“项目经理部”的文函、收据之类,以免造成失误);本地施工单位结算发票上应加盖与合同签约施工单位名称相符的财务会计章。异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结算发票也应加盖施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章。

(二)理清思路,简便账务处理方法

高校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属于财政性资金,一般应对其进行单独核算,不理清思路,容易出现账务处理混乱现象。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认为,高校基建账务处理一般方法可以遵循以下流程:

1.收到财政等基建拨款时(基建拨款科目应根据核算需要设置“以前年度拨款、本年预算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本年其他拨款”等明细科目)。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等明细科目。

2.用拨款购买设备时,借记“设备投资”,贷记“银行存款”。

3.向施工企业预付工程款时,借记“预付工程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贷记“银行存款”。

4.向施工企业预付备料款或自行购买材料时,借记“预付备料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预付备料款)”,贷记“银行存款”。

5.向施工企业结算支付工程款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记“应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银行存款”。

6.发生于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设备投资以外的并能单独形成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种其他投资时(如购置房屋和办公家具等),借记“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

7.发生江河清障、城市绿化、项目报废等特殊支出时,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在下年初报经批准后冲销有关资金来源,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等,贷记“待核销基建支出”。

8.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和监理费等待摊投资时,借记“待摊投资――明细项目”,贷记“银行存款”。待摊投资有直接分摊和间接分摊两种。间接分摊一般采用概算比例法和实际比例法,应在竣工验收和办理结算手续后,结转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一并结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交付使用资产”,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

9.资金来源方的各种本年拨款项目,在年度决算批复后,下年初建立新账时,即转入“以前年度拨款”项目,借记“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等明细科目,贷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10.交付使用资产项目的年末数,在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后,第二年年初与相应的资金来源对冲,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贷记“交付使用资产”。同时在单位经费账上记录,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至此,建设单位基本建设任务已经全部完成,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的账务处理,使建设成果亦全面反映在单位基建经费账上。

总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只有严格按建设法规及会计法规办事,基建财务工作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能进一步提高基建会计核算质量,杜绝基建核算管理上的混乱现象,保证基建项目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国家投资预算计划的顺利执行,使基本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EB].http://mof.省略.

[2] 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5-53.

[3] 徐崇禄,董红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文本应用[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213-216.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8篇

199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简称办法)和2001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简称制度),都分别对企业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的账务处理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就该办法和制度的实际运用情况看,还有些不尽如意的地方,还不能完全满足企业对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本文将结合笔者近年来在基建财务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对企业基建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探讨和设想。

一、当前企业基建会计核算方法的缺陷

现行办法和制度中有关基建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尚不能全面、准确、详细地反映企业基建项目的实际情况,不能充分体现出基建会计核算应有的专业特点,尤其是对大中型基建项目核算的指导性不强,其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按照制度和办法的规定,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在企业账内通过“在建工程”或是“基建工程支出” “更改工程支出” “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资”一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同时也规定企业应设置“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备查簿”,专门登记基建项目发生的、构成项目概算内容但不通过“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其他支出。如:不需要安装设备、现成房屋、无形资产以及发生的递延费用等。这也就是说,企业的会计账簿或是会计报表不能反映出工程建设的全貌,要了解项目的整体情况、要编制竣工决算,必须将“在建工程”等一级科目和“备查簿”进行整理和汇总。这对于核算内容庞杂的大中型基建项目或是引进国外生产线,不需安装设备但价值量较大的技改项目来说尤其不便。

(二)制度和办法都规定应在“在建工程”或“基建工程支出”等一级科目下直接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等二级明细科目来核算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这种科目级次的设置方式并不适合多个在建项目的核算。“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等科目余额很可能同时是几个建设项目发生数的汇总,既不能反映一个建设项目的总支出情况,也不便于完工后建设成本的结转,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出的数据不具备运用的现实意义。

(三)大中型基建项目建设内容多、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会计核算量大,仅靠“在建工程”或“基建工程支出”等会计科目已不能满足核算的要求。大量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工程结算款等环节得不到有效的记录和反映;同时基建核算和原本已繁杂的企业财务核算混同在一套账簿内,既不利于基建财务人员对基建支出情况的全面把握,也不便于凭证的查阅和日后工程的审计及决算。

二、对企业基建会计核算方法的探讨

(一)对于工程建设量不大、工期短、财务核算相对简单的建设项目,建议按照原办法和制度的规定在企业账内 “在建工程”或“基建工程支出”等科目进行核算,但先应按在建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然后再根据每个项目的概算批复类别加结转科目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这种科目级次的设置方式可使企业通过二级明细科目数量和二级明细科目余额对在建项目的个数和每个项目的支出情况一目了然,既便于日常管理又便于完工后决算的编制和建设成本的结转。此外由于三级明细科目是按照概算类别设置的,可及时比较概算批复与实际支出的差异,做到工程成本的事中控制,发挥基建财务核算的重要职能。

(二)对于工程建设内容多、涉及面广、工期长、财务核算复杂的大中型基建项目,建议采取参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另立账簿期末并表的方式进行核算。即,企业账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总括核算拨付基建项目的投资数,基建账参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明细核算建设项目的成本支出,会计期末将基建账的科目余额整理、分类后并入企业报表,同时抵销有关数据。

在采取另立账簿单独核算基建项目时需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的账务处理工作。

1.企业账“在建工程”与基建账“基建拨款”科目余额必须一致(假设项目资金来源均为企业拨款)。企业下拨工程款时,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基建账收到拨款时,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基建拨款。“在建工程”和“基建拨款”科目始终是企业账和基建账之间的纽带,是两账并表后需要拼销的数字,只有金额一致才能保证合并拼销后的资产负债表准确无误,这就要求分账核算后务必加强企业与基建的拨款对账工作。

2.由于基建账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科目设置和企业账有较大差异,期末并表时需先对基建账各科目核算内容进行判断,然后并表,切不可生搬硬套或随意进行。如:基建账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余额可汇总后并入企业报表货币资金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科目余额可汇总后合并入企业报表在建工程项目;“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和“库存设备”科目,经分析其实质将构成工程成本,并入企业报表在建工程项目;“其他应收款”科目经分析主要是存出保证金及个人暂借款等,不构成工程成本,并入企业报表其他应收款项目;“库存材料”经分析是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并入企业报表工程物资项目。负债类项目也应如此分析,对应合并。并表完成后应从资产类在建工程项目减去企业账“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从负债类减去基建账“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两数一致,资产负债相等。

3.由于期末并表的需要,完工交付使用资产时企业账和基建账必须同步进行账务处理。企业账,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基建账,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在建工程 , 同时做结转分录,借:基建拨款,贷:交付使用资产。在这里不能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那样,次年初再进行结转。完工交付时如存在企业欠拨资金的情况,企业、基建双方均通过应收应付往来科目挂账,企业账补分录,借:在建工程 ,贷:其他应付款――欠拨工程款;基建账补分录,借:其他应收款――企业欠拨工程款 ,贷:基建拨款。完工交付后企业账“在建工程”和基建账“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为零,合并报表后应拼销企业欠拨款往来挂账科目。这样的账务处理符合了并表的需要,也避免了企业账出现“在建工程”为负数的不合理现象。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9篇

关键词:基建会计 工程核算

基建会计的工作就是要对基建工程中的经济活动做好记账、算账和报账等工作,及时为企业高层以及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还要对基建活动全过程进行核算,为企业高层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以达到能充分提高基建资金的利用率。 由此可以看出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重要性,所以要充分发挥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作用,为基建工程的健康、良好发展提高支持。

一、关于基建会计核算的概述

(一)基建项目

基建项目,顾名思义就是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它是指在统一的范围内,兴建的独立工程按照独立的总体设计或者是由若干个相互的,但有着内在联系的工程项目的总和。同时工程完工后,可以有着统一的行政管理,可以独立使用和经营。而企业办公楼基建项目则是以整个办公环境出发,其项目的建设包括:办公主楼,附带的停车场以及道路建设等。

(二)基建会计

基建会计是专业会计其中的一种,主要限制在基础设施项目方面的会计工作。基建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一般采用会计的专业方法对建设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运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种管理活动,它是基本建设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是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核心,可以真实的记录和反映企业单位经济关系的基础,在基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和费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想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最大经济效益值,提高企事业或者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就必须利用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作用,加强对基础设施项目会计核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工作水平以及发展要求。

二、企业办公楼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发挥的作用

基建会计在企业单位办公楼工程核算上,主要在三个时期上发挥着其检查、监督的作用,为企业单位办公楼的合理合规建设保驾护航。

(一)工程项目前期的作用

在企业单位办公楼的基建工程计划初期,相关基建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与招投标工作,做到对工程开工前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参加有关企业单位办公楼基建项目前期的各种准备会议,了解实际招投标的过程、了解工程的特点、了解工期预算价格和承包方式等方面。做到在基建工程事物巨细的了解工作,从而利用本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加上对此项工程的实际调查研究,从会计财会角度上为企业提出合理建议。为企业的高层或者相关部门提供第一手的参考资料,做好参谋的本职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对工程的建设有着进一步的监督工作,还可以提高企业单位的投资效益。

(二)工程项目施工中期的作用

由于企业单位公办楼的基建项目有着自己的独特性,在投资强度上工程实施的阶段比其他阶段都要高,这样就要求到工程项目要有充裕的资金,不能因为资金供应不及时或者不足而导致工程停工,进而影响工程建设的进度。但是又不能占有过多的资金,导致利息支出过多或者影响企业单位在其他方面的资金投入,从而影响到整个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由此可见,为了减小融资难的问题,基建项目应该把利息和前期费用分摊到各个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上,这也就是基建会计在施工中期工程投资管理上所要发挥的作用。因此,基建会计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建立和健全基建会计核算的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算账以及记账的核算工作;要将反映、管理和监督有效的结合起来,对日常开支要以计划和合同为依据,对处于正常需要的超预算支出,一律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补办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章制度以及不利于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开支要严格把关;做好基建工程监督工作,对于贪腐行为以及损坏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的行为进行严格打击。

(三)工程项目后期的作用

每一个基建项目在竣工后都有合理的决算,都是经过有关企业的审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再通过会计人员进行结算。对于不符合基建工程在预算上的费用进行严格的核算,继而发挥工程的监督工作,对于已经使用的在建基建工程但未经过决算的要按照预算金额办理交付使用手续,进而发挥工程的管理作用。还要提供必要的财会经济活动数据,正确划分出建设费用和其他费用,做到保证交付使用资产建设成本是真实完整的和准确无误的,从而达到工程建设的要求,提高企业单位的执行效益。

三、影响基建会计在企业办公楼工程核算中发挥作用的因素

目前,由于企业单位的办公楼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常常出现都是赶工期、赶进度等问题,这也就导致了有些建筑单位不按照法规行事,在功能设计缺失、对设计施工图有较大的改动,会计工程核算不严谨等问题。有时候还出现了为建筑队伍的转包、假借资质或无证施工等违法行为开了绿灯,导致部分投资成本持续提升。出现一些计划外的支出以及超额支出等许多问题。这也就导致了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作用只是流于形式。

(一)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

由于企业单位办公楼基建项目的建设主要投资在工程的主体上,大部分的工程材料在工地里进行,而企业单位的高层以及会计核算人员主要办公地点是在本单位的写字楼里。从而导致了相关企业并没有对基建项目工程核算的规章制度进行立项或者只是做出简单的要求而没有完善。

(二)不够重视基建会计核算的监管

目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整,在许多企业单位的基建项目上往往出现“一言堂”的情况,这也就造成了权力的真空,出现了贪腐的情况。我国很多企业单位对于基建会计核算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也没有为会计核算设置相关的部门或者聘请相关会计事务所,这也就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而导致在各项资金审批上不够严格;同时,由于没有预先的核算,有些基建工程出现有问题才处理的现象,对于基建项目缺少精确的预判,最后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从而可以看出,要想真正很好的发挥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作用还要进一步提高对权力的监督。

(三)基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基建会计作为一门重要的学问,对于从业人员有着很大的要求。不仅涉及到专业的会计知识,还会涉及大量的建筑工程技术,即使是掌握了大量的正常会计核算业务知识和在正常的业务中有着优秀的表现的会计人员可能也无法完全胜任。然而,我国有些企业单位在有的时候却出现由非专业知识人员带头工作的状况。因此,有必要提高专业人员的挑选以及培训,提高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过程中的规范化

(四)基建项目中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有些时候,企业为了省时省事,往往会把建设项目挂靠在建筑工程投资中,在建筑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后,没有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而是将其转到固定资产科目中。还有就是预付款的问题,由于基建工程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有时候对于预付款的考量只是流于形式,胡乱操作。

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相关企业单位对于会计核算在企业办公楼基建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相关因素的影响,使得基建会计在工程核算中的基本职能不能完全地发挥。因此,需要基建会计人员不断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核算提出新的要求,做出新的改变。

参考文献:

[1]马德家,孙桂珍.基建会计制度的“存”与“废”[J].交通财会,2008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10篇

1.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2012年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制定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依据。国家对一般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应该全部体现在公路养护财务会计制度中,公路养护事业单位通过执行行业办法即可以达到实施国家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2.符合财政改革的基本要求。政府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管理有重要的影响。按其要求,财政拨款资金需要进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分类管理,并进一步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核算与管理。此外,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管理等财政管理规定也应该体现在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中。3.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财政部2006年印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中明确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属于国有事业单位,单位拥有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对此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的取得、使用和处置等,都需要执行财政部和陕西省财政厅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4.符合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基本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公路养护划分为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还承担一些普通干线公路的扩建改造任务。不同的公路工程项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都有相应的规定,因此,有关公路养护工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必须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相衔接。5.符合陕西国省干线公路预算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公路养护财务会计制度的规范内容应当符合陕西省国省干线公路现行预算管理体制的要求。现行体制下,省公路局属于省财政厅的二级预算单位,市公路管理局属于市财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县公路管理段属于市公路管理局下设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省公路局和市公路管理局之间不存在预算关系。省公路局拨付市公路管理局的公路养护、建设项目和公路信息化、养护设备购置、道班房建设等专项资金应直接列入省公路局的支出;市公路管理局对取得的省公路局的补助,应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为事业收入。

二、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1.突出强调了预算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预算管理一般要求的基础上,特别明确了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应严格遵循的规定,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划分原则,编制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和事业支出预算的规则,对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具体项目的界定,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强调基本支出预算需要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定额标准编制;详细规范了公路小修保养、公路大中修、干线公路改扩建、对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补助、偿还贷款本息等特殊支出项目的预算管理。2.明确了不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是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应在财务制度中规定,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没有明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事项。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在施行《公路养护会计制度》过程中一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且计入养护成本。实施新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后,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不再计入支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失去了意义,因此,明确了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不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制度。鉴于公路养护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收入较少,计提修购基金意义不大,也明确了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不计提修购基金。3.细化了收入支出的管理。一是按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将财政补助收入细化为“养路补助收入”、“车购税补助收入”和“其他财政补助收入”三个财政补助收入类项目,将这些分类项目增设为明细科目。对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从其他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等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拨款,依据财政部国库司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解释将其确认为事业收入。二是明确了行业特色的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的区别。规定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对外提供公路养护服务等专业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对于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提供的其他工程收入计入经营收入。三是按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将事业支出细化为“养路补助支出”“、车购税补助支出”和“其他财政补助支出”和“其他事业支出”四个事业支出类项目,并将其增设为一级科目,以体现公路养护单位的行业特点;对公路改扩建支出、对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公路小修保养支出、公路大中修支出、绿化支出、渡口支出、安保工程支出、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支出、偿还公路建设本金支出和利息支出等归类的规定,也与公路工程预算管理保持一致。4.规范了公路债务管理的要求。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的负债管理要求相比,一是明确了借入款项包括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取得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以及特有的建设单位移交的公路建设投资借款。二是按照财务预算管理的规定,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借款不列入预算,用借款安排的公路工程支出不计入当期支出,以满足“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预算管理规定。对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用债务资金安排的支出,本办法采取单独核算的方法,未列入当期支出。

三、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保留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现的主要变化:新增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引入“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思路;明确基建数据定期并入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大账”;规范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系统改进财务报表结构和体系等。为了满足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特殊需要,本办法较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比主要做出了如下方面的变化:1.适当调整了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鉴于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基本上是财政性资金,本办法规定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采取收付实现制的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为了适应管理的需要日常核算可采取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支出,但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需要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2.增加了公路在建工程的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规范的在建工程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现行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并没有将公路基础设施确认为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陕西省公路事业单位从事的与公路基础设施有关的在建工程,包括公路小修保养、公路大中修与改建工程等,不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因此,本办法根据公路在建工程核算的需要新设置了“公路小修保养”、“公路大中修”、“公路抢修”、“公路改扩建”、“公路绿化”五个一级科目。3.增加了待核销借款工程支出的核算。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公路债务部分来自于公路建设单位将已建成公路移交给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同时一并移交的公路建设借款本息余额;部分来自于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为从事公路大中修与扩建改造工程负担的债务。用债务资金发生的支出,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不能计入当期支出,因此,本办法专门设置一级科目“待核销借款工程支出”用以归集利用债务完成的待核销公路工程支出。待预算安排了偿债资金后,在偿还债务的当期冲销“待核销借款工程支出”。4.细化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财政资金中,成品油税费改革交通专项资金和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都具有专项核算、专项管理的要求。为了适应这一要求,本办法在“财政补助收入”一级科目下,专门设置了“养护补助收入”、“车购税补助收入”和“其他补助收入”三个明细科目,以适应分类核算各种财政补助资金的需要。5.细化了事业支出的核算。为了更清晰反映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的结构,满足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专项核算交通专项资金支出的需要,本办法将“事业支出”科目拆分为“养路补助支出”、“车购税补助支出”、“其他财政补助支出”和“事业支出”四个一级会计科目,分别进行核算和反映。细化事业支出一级科目后,会计核算办法中设置的“事业支出”一级科目只核算用非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事业支出。6.增设了具有行业管理特点的财务报表。增设了养路支出预算执行表、公路小修保养表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表。本办法设置的报表主要反映养路支出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公路小修保养的实际成本、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体现了陕西省公路行业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路养护预算管理提供依据。

四、改革陕西省公路养护财务会计制度的效果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11篇

2012年3月17日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建设奠基仪式的举行,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山东大学的建设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借鉴美国加州大学的办学模式, 探索中国特色的加州大学办学模式,创建有济南、威海、青岛三个校区的山东大学系统,是山大的办学管理方向。但是加州大学的各个分校之间是彼此独立的,它采取了事业部组织结构,运用“集中决策,分权管理”的管理方式,而山东大学的几个校区都是在山大的统一管理下,对各自的学科进行布局,因此山东大学又不同于加州大学,是山大特色的加州模式。

根据我校的办学目标、校区功能定位、办学特色、师生规模、年度资金流量和财力状况,山东大学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坚持“五个统一”,也就是统一的预算,统一的经济分配政策,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的会计核算,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因此,借鉴国内外多校区财务管理理论文献和实际管理经验,对我校一校多区的财务管理体制、青岛校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核算、基建财务和高校新会计制度的衔接等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厘清我校财务管理目标

对我国拥有多校区的高校而言,由于校区的分散、规模的扩大以及人员的增加,学校无论采用什么管理模式(基本分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混合制”三种),目前都面临校区融合、资源配置、办学成本和办学质量等各方面的挑战,所以如何完善机制、创新管理、拓展多渠道筹融资,把学校的人、财、物进行优化配置,达到办学效益最大化,是多校区高校管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财务管理在高校管理中又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对学校各类资源有效整合的关键环节,是学校各方利益关系统一协调的重要因素。“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因此厘清符合学校办学总目标、又适合学校发展现况的财务管理目标,是我校多校区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从我国高校财务管理的实际来看,目前以“核算型”“报账型”为主的财务工作模式严重滞后于高校改革,而且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严重不相适应,这也是造成了很多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始终处于被动地位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务工作的重点还基本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等方面,过多地强调服务职能,而忽视了管理职能;只重视财务会计的核算职能,忽略了管理会计的控制职能,因此普遍存在重核算、轻管理,重部门项目预算和项目控制,轻筹资、投资和经济效益分析现象,财务管理体制落后于高校发展,形成了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财务工作的作用和地位反而有所削弱的反常现象。二是财务管理目标不明确。当高校财务人员局限在记帐、算帐、报帐等事务性工作时,财务管理目标就是把钱用好,高校缺乏应用“经营型”财务管理的环境和土壤,忽视理财成本,因而造成了现在的高校管理成本的高昂和管理效率的低下。通常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效益最大化”,它又难以引入高校财务管理中。高校财务管理仅仅停留在一般意义上的收拨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很多人对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办学,高校财务管理“应该做什么、如何做”不甚了解,从而决定了财务管理也是低层次的。三是财务人员管理意识薄弱,财务管理观念陈旧。“思想决定行动,创新来自观念”,由于一些财务人员受传统思维的影响,财务管理观念陈旧,对国家财政法规制度的执行教条化,高校内部的一些财务管理制度又与实际相脱离,导致了财会工作面临的压力和矛盾增加,财务管理难以全面地深入地推进。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高等学校已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一个依靠财政拨款、学费收入、银行贷款、社会捐赠、企业合作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格局正在形成。多校区大学办学规模不断扩张,教育成本不断增长,资金来源多渠道,资金运用多元化,财务工作已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加强财务管理越来越重要,因此,在我校的办学总目标指引下,通过加强预算管理、筹资投资管理、分配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核算体系,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拓展融资渠道,扩大经费收入,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率应该是我校长期的财务管理目标。

二、适合我校青岛校区的财务管理体制

体制的构建必须以相应的制度规范为基础,而运行机制是在某种体制条件下的运行机理和制衡系统。可见体制、机制、制度三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本文将高校管理体制定义为:在国家财经制度和办学方针的指导下,高校对其各类财务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制度和方法的总称,其核心是调节各方面经济利益,其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财务人员的配备和责、权、利的划分和内部财务制度安排和执行。

根据“统分结合,优势互补,各具特色,一体发展”的战略原则,我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采用“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集权制的管理模式,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机构、统一制度、统一财务和统一规划,对各校区实行各职能部门的“延伸管理”,新创建的山东大学系统除了在合作办学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在行政权和学术权分离方面进行探索外,基本沿用原来的管理模式。学校管理模式决定了学校宜采用什么样的财务管理体制,我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这样就保证了学校的“财力集中”,也兼顾到各二级单位的“财权下放”,并且作到了财务部对各项资金的“统一核算”。

(一)青岛校区财务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考虑到近期要执行的高校新会计制度,实行基建财务和事业财务合并核算,青岛校区财务应成立单独科室,业务上其基建财务从属于基建财务科,其事业财务属于会计服务中心,其机构设置见图1。

加强基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为青岛校区配备专门的财务会计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基建财务制度进行设账、建账和财务核算,并保持机构、人员的相对稳定。选择具备一定的财经和基建方面的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财务人员,并定期组织他们参加基建专业和财务专业培训和学习,使其能熟悉基建的相关法规和程序、熟悉经济合同法和招标法、熟练掌握工程建设合同的商务条款,逐步推动基建管理信息化进程,不断更新管理手段,使他们能满足多校区办学形式下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青岛校区财务核算体系

青岛校区财务部门作为校财务部职能的延伸,经费的收支和资金的运转不独立核算,所需经费由学校发文下达,按照总预算额度控制经费支出,充分利用了网络会计的功能,与校本部使用同一套财务软件系统,同样的会计科目,在原有的各校区核算系统下,实行凭证分校区的单独编号,办理各项会计业务,核算办学成本,单独保管记账凭证及明细账。中心校区凭单为A**,千佛山校区为B**、趵突泉校区为C**、基建财务(含青岛校区基建财务)为D**、青岛校区(事业财务)为E**。青岛校区和校本部借助于互联网,使财务管理及会计信息集成在财务部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实现校区间会计信息资源共享,动态互通,两地都可实时了解会计信息。

(三)青岛校区融投资体制

融投资也就是平时说的“开源节流”,顾名思义就是:开辟源头减少流失,“开源”与“节流”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源”是收入,“流”是支出,开源是增效的途径,节流是增效的措施,二者是辨证的统一体,总体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作为总原则,从项目管理学讲,也就是,在项目建设期,开源表现为扩大项目融资渠道,保证项目能够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节流是控制融资成本、建设成本,最节省地实现项目的必要功能。在项目经营期,开源表现为增加项目经营收入,节流就是控制项目经营成本。增收和节支笔者认为二者同等重要,都不可偏废。青岛校区利用制度上的创新优势,尝试拓展与企业合作办学、与政府共建、银行贷款、社会捐赠、股份合作、自筹投资等多种融资渠道办学。

(四)加强办学成本控制

由于青岛校区是新建校区,在管理上有一定的优势和特点,更容易采用新管理办法,结合高校新会计制度改革,采用借贷记账法,除实行预算控制,按预算开支有关经费外,引入“大学需要经营”理念,把经营理念、成本意识、效率观念贯穿于青岛校区建设的始终,计算教育成本,进行效益分析,进而采取措施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提高办学效益和效率。这包括与企业合作办学院的教育成本核算,也包括青岛校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工程成本的核算。

三、建立高效的与高校新会计制度相适应的基建财务运行机制

(一)青岛校区基建财务管理和核算

近年来,我校为提升办学层次,扩大招生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建设了新校区、新设施,随着我校基本建设规模的空前扩大,我校教育事业也得到了跨越式发展。我校在政府追加投入的同时,利用银行贷款及吸收社会力量等方式,加大基本建设的资金投入。作为基建会计人员应积极参与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堵塞漏洞,控制建设成本,强化会计核算的管理职能,发挥会计内部控制职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效益。在日常工作中,我校出现了基本建设项目变更缺乏论证,随意性大,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三边”现象,造成建设项目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超”问题,使投入的资金得不到应有的效果。笔者将从基建财务的例行管理和例外管理入手作以下探讨。

1、基建财务以例行管理为先,作好基建财务核算工作,发挥财务会计职能

(1)规范基建财务会计核算

目前高校基建的会计核算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基建会计要主动了解项目建设进程,将建账、记账、会计核算、项目核算和工程紧密衔接,保证账务处理规范化。

(2)作好各类合同管理

基建项目的管理就是广义上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因此所有合同条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凡签定的各类合同应在基建部门和财务部门统一编号,分别留存,各自建档。基建会计依据合同建立台帐,登记合同单位、合同编号、签订单位名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以便付款时予以审核、监督,在付款时要登记支付日期、凭证号、支付金额、发票数,以便更好地控制支付,以及往来款核对,避免超支付款。

(3)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工程竣工后,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进行结算的单位和所盖单位公章均为合同签约的施工单位。对项目大、变更多、甲供材品种复杂的工程,要严格进行校对和审核,督促审计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竣工造价审计。

2、基建财务以例外管理为主,控制基建工程成本,发挥管理会计职能

我校基建财务运行规模持续增长,随着青岛校区建设的启动,各项经济业务会呈现高度集中性和复杂性,各项工程建设法规和财务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创新,财务部门会长期处于压力大、强度高的超负荷工作状态。如果还是一味地坚持按常规管事、抓常规事项,不分轻重缓急,面面俱到,势必管不住抓不起。倡导例外管理,就是在新形势下基建财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主抓重点,力抓主要矛盾,抓大不放小,这既体现了管理创新理念,也符合会计核算原则中的“重要性原则”。

(1)从源头管理入手

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阶段,而整个项目投资的规模、效益等对高校今后的发展又有着更深远的影响,因此为了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合理,对于投入较大的投资项目,都要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项目效益、投资风险等都要事先进行科学论证,并以论证结果作为决策的依据。财务人员应该参与项目的投资决策,在资金来源、资金成本、资金结构、资金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财务角度保证项目立项经济合理。

(2)履行工程全过程控制管理

基建财务工作要从管理会计角度出发,加强基建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工程项目的内部财务控制是实现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包括项目决策控制、勘测设计与概预算控制、招投标与合同控制、施工过程控制、竣工验收与决算控制等五个环节,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凡在基建财务立项的建设项目,必须申报有计划,论证有报告,设计有图纸,资金有来源,开支有预算,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只有与基建工程全过程环环相扣,真正做到“事前控制、事中介入、事后把关”,基建财务管理职能才能得以发挥。

(3)资金使用审批前移

高校普遍存在基建项目变更随意性大的现象,“多头领导”、项目变更缺乏论证、先施工后变更,财务监督失位,造成基建财务管理被动,因此必须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申请变更的项目必须先确定资金预算,才能进行设计、施工,使资金使用审批前移,增加基建资金的可控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事业财务合并核算的会计实务

现行高校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并且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不执行本制度。这使得基建资金单独核算,学校财务会计只核算教育事业经济活动,高校内部形成两个会计主体。而任何一个主体都不能反映会计主体的整体经济活动,违背了会计主体原则。教育体制的改革使基建的投资大部分需要学校自筹资金,教育经费的主体与基建经费的主体分别核算会造成高校资产账实不符。尤其是高校基建项目近年来主要靠学校贷款解决,贷款本金及利息由学校财务偿还而没有完全体现在学校财务报表上,学校负债状况不实,基建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会计核算对负债及潜在财务风险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不能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

2009年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高校会计制度的成熟核算制,它更加揭示出高校会计制度的本质及其规律,使高校会计核算更全面、更真实,就此也结束了基建账游离于财务账之外的历史,基建账纳入高校“大账”后,资产负债表的数据一目了然,给相关部门提供的报表数据更接近真实情况,基本解决了原来在合并事业财务、基建财务报表后造成的高校资产状况、负债状况失真的问题,更好地反映了高校的会计信息。

1、基建账纳入“大账”

在基建账纳入“大账”之前,必须对原来各个基建科目进行归集整理、合并,同时对基建账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列表,便于实行新会计制度时合并建账。

2、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核算的合并

为了达到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核算的合并,《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增加设置了新的会计科目和修改了报表内容,新增了“基建工程”科目,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经发展规划部门批准而进行的建造、改建、扩建固定资产等工程及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建设成本。本科目下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基建转出投资”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高等学校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成本。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根据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账单

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高等学校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基建工程”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按预付工程款余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2)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购入设备,按构成设备成本的金额

借记“基建工程”科目(设备投资),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3)基建工程发生的有关待摊间接费用

先在“待摊投资”科目明细科目中予以归集;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合理的分配方法,摊入相关工程项目成本和在安装设备成本。借记“基建工程”科目(待摊投资),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交税费”、“长期借款”等科目。

(4)购买工程用材料

借记“存货”(库存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领用材料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基建工程”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记“存货”科目(库存物资明细)。

(5)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对于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基建工程”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工程)、“基建工程(待摊投资)”、“基建工程(设备投资——在安装设备)”、“基建工程(设备投资——不需安装设备)。

总之,实现把山东大学建设成“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总目标,与学校的财务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加强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和完善也是一个持续的系统工程,我们要不断地探索和修正,做到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创立一条中国高校加州模式山大特色的新道路,借地域之“名”,行大学之“责”,达大学之“实”。“纳天下之贤才,任社会之资源,办特色之大学”,只有不断地推进我校在中国教育事业中的跨越式可持续性发展,才能再创山东大学的第三次辉煌。

参考文献:

[1]徐孝民,许家瑞,郭鹏,李善民.高等学校多校区财务管理模式研究[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

[2]陈鹏勇.挑战与出路:高校异地办学的发展之路[J].教育与经济,2009(4)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12篇

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基础,只有准确进行会计核算,真实计量工程成本,才能使形成的固定价值落到实处,在交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有:

1.会计核算不规范

(1)建账不规范,有的基本建设单位不设置专门的基本建设会计账簿,不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而是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分不清项目资金的来龙去脉源,从而使项目的成本费用与其来源不配比,从而不能考核资金的使用效益。

(2)使用会计科目不准确,这个问题非常普遍,对“建筑安装投资”科目只进行一级核算,这就不能准确的填制竣工决算的财务决算报表,不能客观反映建设项目各个组成部分成本,很难考核各个组成部份实际成本与预算的差异,从而影响各组成部份的绩效考核。比如,我们项目财务核算上是在“建筑安装投资”一级科目下设“路基、路面、桥涵”等二级明细科目。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科目没有进行三、四级明细核算,只是进行二级明细核算,使得各项费用的具体内容混为一谈,不能正确划分费用界线,比如我们项目是在“待摊投资”一级科目下设“建设单位管理费”二级明细科目,再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二级明细科目下设“办公费、旅差费”等三级明细科目。

(3)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完整,有些单位由于管理不善以及缺少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无法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因此不能进行账务处理,因此有些成本费用不能进入项目建设成本,造成项目建设成本不完整。

2.资金管理不规范

(1)没有对建设资金专户存储或专款专用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应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设置专门的基建账簿,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会计核算上,对不同资金来源按不同会计科目进行明细核对算,比如我们项目资金来源有三种即国家资本金、地方配套资本金、和银行货款,分别在“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基建投资借款―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等科目核算,而资金的收付却是在一家银行的一个基本账户结算,但是有些单位把建设资金混同在事业经费、或其他资金中核算,还有的单位对同一个建设项目资金在几个银行开设账户结算,违背了建设资金专户存储的规定。

(2)不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

按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在项目尚未批准开工以前,不得支付工程款,但可以支付前期费用(如堪查设计费、专项评估费、可研费等),在计划已下达,初步设计和概算尚未批准的,可以按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后合同金额的10%预付一定金额的开工预付款,如果施工企业需要提前备料的,还可以根据合同规定预付不超过当年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5%的材料预付款,在工程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度应支付的工程款陆续扣回所预付开工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得拨付开工预付款或材料预付款,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不按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拨付预付款,甚至不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而是超计量为施工单位大额垫付资金。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的管理费用都超预算、超概算特别是差旅费严重的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旅差费报销标准,另外公务用车费用过高,严重挤占建设单位成本。

4.工程各环节资金管理不合理

首先,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工程价款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工程竣工一年后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再退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但在实际操作上有些建设单位不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一旦有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很难索回应扣回的款项,对确保工程质量起不到约束作用.比如我们项目在每期计量工程款时必须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有问题立刻扣留质保金。其次,资金到位不及时,尤其是地方配套资金和银行货款到位迟缓,有些项目都已经交付使用了但部分银行贷款还迟迟不到位。建设单位款项拨不下去,施工单位就无法施工,使整个项目主体工程难以按计划如期完成。有的项目还为了赶进度、抢工期来增加职工的劳动强度,忽视工程质量。再次,对工程结余资金管理不合规,有些交通建设单位工程已经完工并且已经办理了竣工结算手续,但结余资金在很长时间内挂在账上迟迟不做处理,甚至转为经费处理。

3.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力

(1)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建设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与监督体系,很多基本建设单位领导人及财务人员还局限于事后算账这样一个体制,不搞事前预算,事中监督及事后控制,财务管理作用不大,还有一些没有筹资、投资概念的小规模、建设资金少的单位,只要有关单位拨款,按照规定使用既可。根本不考虑资金的效益问题。另外,一些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没有一套成熟的绩效评价机制,根本不像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说的那样效果明显,甚至没有直接产生效益,存在只建设而没效益的状况。

(2)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的执行流于形式

目前,我国一些建设单位在内部控制管理上没有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的审批权责不明确,不按规范程序执行,一人多职,为弄虚作假,及营私舞弊大开方便之门,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严重者致使大批国有资产流失。在内部审计方面,作为一个很重要的监督力量,目前发挥作用甚小。一些单位看似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只要领导发话,复杂的审批程序便变得简单化了。账务处理程序及办理手续也不真实了。对单位的检查监督经常出现以偏概全,以点带面的局限性。缺乏完整性和全局性。

(3)财务与业务脱节

目前,很多基本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平时只起到“核算”“付款”的作用,财务人员很少参与工程建设的概(预)算审定工作,使得工程概算、会计核算、竣工决算三者很难有机融合在一起进行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很少参与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不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基本不参与工程量的检测与工程质量的验收,对工程的设计变更、追加概预算及动用工程预备费用等方面了解甚少,对本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参与较少,弄不清相关事物的来龙去脉了,导致单位财务和业务办理脱节。

二、完善交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1.强化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知识

规范和强化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应单独设置基建账套,建立完善的财务体系,按着交通基本建设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明确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准确无误的计量工程成本,正确计量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

2.大力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大力提高单位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树立领导的理财观念。财务会计人员应熟练运用会计电算化进行业务处理,同时将财务会计人员单纯的会计核算向全面参与单位决策转移,将事后算账向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控制方面转移。将单纯会计管理向全面的财务管理转移。单位负责人也要为财务人员创造条件,使其熟悉工程业务,参与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会计信息。

2.加强资金管理,杜绝资金浪费

(1)一是要建立资金审查和专户存储制度

一定要建立资金审查和专户存储制度,不准多头开户,以我局为例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批准建设以后,成立项目部,项目部下设工程部、财务部、质检部、综合部等部门,其中财务部专门管理资金的部门,资金的收入、拨付等必须在财务部进行。

(2)规范资金拨付程序

财务部制定了相应的资金拨付办法来规范资金的拨付。以我们项目部为例,对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支付计量款。对其他款项的支付如:汽车、办公设备、仪器、生活家具等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支付价款。对占拆款、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一律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

(3)建立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比如,我们项目签订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银行三方“工程资金监管协议”。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款项拨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订协议的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必须将建设单位拨入资金专项用于公路项目建设。银行应为施工单位提供有效的银行服务,并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施工单位在其银行开设的基本结算户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完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

(1)制定完善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从管理资金方面来看: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要从动态角度观察资金,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浪费和损失,提高投资效益。从其他方面来看,单位还应当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支出标准、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库存现金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

(2)完善内部控制

首先,单独设立与基本建设管理任务相适应的基建财务机构,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其次,完善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设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再次,对资金的请款、拨付、会计凭证的审核、账务的处理、印鉴的保管以及发票管理等按着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全方位内部控制体系。

4.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首先,为了使建设项目的成本完整可靠,必须与有关单位和部门沟通,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其次,财务管理人员与工程人员密切配合可以加深了解项目招标管理、合同管理、建设过程管理、投资控制、工程价款支付等工程方面情况,有利于了解工程进度和施工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也有利于加强彼此之间的了解。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问题;建议

农业建设项目基本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是指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为达到某项具体目标,在确定的地点,投入一定量的建设资金,经过策划、决策与实施的必要程序形成固定资产,形成新的生产和服务能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设任务。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设单位既是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者,也是农业建设项目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还是项目建成后的使用者和管理者,而建设单位大都是重建设轻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容易出现血栓,不仅影响到项目建设整体运行状况,还影响了整个项目的实施效果。

一、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一)是农村和农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中央财政安排的建设投资,是国民经济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而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即是国家利用价值形式对农业领域新增固定资产构建过程中的资金运用及其体现的各方面的财务关系,行使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职能,也是建设单位落实投资计划,有效、合理运用建设资金,确保固定资产构建活动顺利完成的重要手段。所以,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否能达到预期目标。

(二)是项目顺利实施的保证

农业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要从建设项目申报开始贯穿到项目通过验收并完善交付使用资产才可以结束,也就是说项目的财务管理不是简单的记账、算账,而是要参与到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中去,这样才能最好的筹集资金,使用资金,防范财务风险;要对项目的结算、决算进行审核,编制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完成资产的交付使用。也就是说,从建设项目财务的管理情况就可以看出项目实施是否顺利。

(三)与建设的实施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知道农业建设项目最终要形成固定资产,那么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核算、设备投资的核算、其他投资的核算、待摊投资分摊等形成成本的轨迹都要在财务管理中体现,并且与建设项目实施内容、进度保持一致,现场看到的建设情况在财务管理中要看到,在财务资料中看到的也应该在现场看到,例如,按照项目批复购置某批设备,现场要看到设备的品名、数量、型号、产地等信息,财务账面也要看到它的品名、数量、型号以及出入库情况、付款情况等,而且二者一定是一致的。

二、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等等。

(二)依法设置账簿会计科目,按照项目单独核算,并按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

非经营性农业建设项目资金一般包括:国家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市县配套资金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而同一个项目的所有资金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建账,单独核算,如果建设单位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他们的账务由核算中心核算,而核算中心将项目建设资金做财政专款处理,不建专账,这种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也要按照项目批复和项目要求,对项目建设的财务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建设项目核算专账,确定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可以使用原始凭证或分割单复印件为依据,按照相关核算办法,建立项目财务专账。

(三)按照计划和工程进度付款,及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要依据合同约定、工程量单、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

(四)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和年度项目财务决算报表(五)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加强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财务档案整理(六)编报项目竣工决算,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三、农业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建设在项目批复之前开工

例如某个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是2015年4月27日,但是工程实际在2014年11月底就完成了,于是在财务账册中看到的工程发票是2013年9月到2014年11月之间的,设备采购是2014年9月发生的,管理费用的单据也都是2014年之前的,虽然项目单位把签订的工程合同日期、监理合同日期、设备采购合同日期做了修改,但是与发票时间与账面付款时间不相符,也就是说,从账面反映的情况看,工程已经完工、工程款已经支付后,项目建设单位方与施工单位才签订施工合同,显然存在造假嫌疑。项目建设周期应该是以项目批复下达为起点,竣工验收资产移交为终点,如果在项目批复之前就开工甚至完成了建设内容,这不符合项目管理规定,有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嫌疑。

(二)项目单位财务账面核算不完整

有的项目单位项目专账只核算国家资金和省市县配套资金,不核算自筹资金。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只要是同一个项目的资金无论是财政资金还是自筹资金都要纳入专账统一核算,项目单位对于国家资金的支付一般会提供正规发票,而自筹资金要么没有到位,到位了也不按照财务制度核算,而是采用白条、大额现金支付的方法游离于专账之外。

(三)项目资金长期滞留

由于项目单位在申请项目时,为了得到资金,不考虑实际情况,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做的过大,而在具体实施时资金不能完全到位,只能按照实际到位的资金重新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变更工程设计、减少项目措施,造成实施困难加大,实施时间延迟;有些项目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在项目实施时得不到项目实施区群众的支持,致使项目在中后期出现许多问题,自然资金也不能如期拨付。还有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限期改正,项目单位却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纠正和落实,而管理部门按规定通不过验收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也造成了资金滞留。特别是扶贫资金滞留较大,扶贫项目任务重、人手少,无法在项目期内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造成资金滞留;还有的贫困县地处高寒山区,生产经营周期短,贫困群众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积极性不高,致使扶贫项目立项申报或工程实施进度慢,资金无法拨付,也造成了资金滞留;为保证扶贫资金的安全,财务制度制定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繁琐也是资金滞留的一个原因。

(四)擅自变更批复内容

例如某个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购置小型喷雾器100台,但是由于其他项目中也配置了一批小型喷雾器,所以用不了那么多,就按实际需要购置了小型喷雾器60台,用结余资金购置了办公桌椅;还有的项目批复为挤奶厅的新建,实际建设中增加了饲料库的建设;有的批复为打深井3眼,实际打深井1眼等等。

(五)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某个技术推广示范项目,项目批复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维修、设备购置两项,项目单位按照批复完成了设备的购置,但是没有完成设施的维修,账面项目支出中列支了单位人员的工资及单位水暖电费用,支出金额占了总资金的20%。这是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经费来源,从感情上可以理解,但是违背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违反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九条财政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

(六)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现象

有的项目单位的财务凭证中显示,项目资金支付的合同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单位不一致;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的项目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现场看到工程完成50%,账面体现工程款已经支付到95%;合同约定预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但是账面却没有预留,而是全部支付;有的项目单项工程尚未结算,但资金支出总额已超过合同金额。某项目单位将设备款或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个人,例如,某项目单位将刮粪机、孵化器、鸡笼购置款228.39万元直接打入供货方法人个人账户,其中3万元以现金形式支付;某项目单位将育成舍、道路硬化工程款59万元直接支付给工程单位法人个人账户,其中22.28万元以现金形式支付。有的项目,全部以现金支付,且无正式发票,均以白条入账。还有一些项目不使用基本建设会计科目核算,而是使用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用:“事业支出”或“专款支出”核算,账面无法看到固定资产的形成轨迹、无法形成固定资产。有的项目财务竣工决算表数字与财务账不相符、财务审计报告与竣工决算表数字不相符;财务账册中交付使用资产设备型号与现场实物检查不相符。有的项目工程决算中有项目批复之外的工程费用;待摊投资账面不做摊销直接计入报表的交付使用资产中;有的项目单位不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也容易产生腐败。

四、加强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项目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的法律法规中首先是会计法,不论任何项目只要会计核算,那么必须执行会计法。制定会计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所以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计划执行

项目实施中财务执行的依据就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文件、投资计划下达文件、项目支出预算及部门预算批复等。实施依据同时也是验收的依据,任何一个项目的实施都应该依据批复计划执行,不得任意变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按程序向原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第十四条规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三)严把项目收支审核关,全面提升财务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成效

支出审核是一个很重要的步骤,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我们要审核到位资金是否合理、支出内容是否符合批复、设备购置是否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开支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支出的依据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整性等,防止出现变更资金项目批复、挪用、挤占和浪费的财务风险。《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四章第二十二条有明确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标准和支出责任,以下支出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超过批准建设内容发生的支出;不符合合同协议的支出;非法收费和摊派;无发票或者发票项目不全、无审批手续、无责任人员签字的支出;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等损失,以及未按照规定报经批准的损失;项目符合规定的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支出;其他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

(四)科学编报项目竣工决算,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项目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应当数字准确、内容完整。为使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准确,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待摊投资支出按合理比例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转出投资价值和待核销基建支出。涉及到农村沼气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渔民上岸工程等涉及家庭或者个人的支出,形成资产产权归属家庭或者个人的,作为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形成资产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形成资产产权归属其他单位的,作为转出投资处理,否则,会虚增建设单位的资产,造成资产账实不符。按照2016年9月起实施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包括:项目概况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资金情况明细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情况;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尾工工程情况;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察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预备费动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需说明的其他事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表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汇总表、资金情况审核明细表、待摊投资审核明细表、交付使用资产审核明细表、转出投资审核明细表、待销核基建支出审核明细表。

(五)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有的项目在审计或者监督检查中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超出了项目批复范围;账面不做交付使用资产的核算;资金直接打入个人账户或直接支付大额现金等情况,要求项目单位整改,但是财务人员提出,目前的情况是真实发生的,如果整改就是做假账,所以,必须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人员素质,强化法制意识,保证项目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

[3]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电力; 基建; 工程; 其他费用; 探讨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两个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开展四化建设,以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为目标,全面推动公司管理水平上台阶,公司财务管理实行五集中、六统一,财务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网建设工程项目逐年增多,电力企业需加强工程成本核算,强化工程财务全过程管控,推行工程成本精益化管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管理,以提高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健康的发展。笔者在工程财务管理实践中,对项目法人管理费、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培训费及提前进场费等三项工程其他费用的核算方式以及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

一、项目法人管理费的核算和使用仍需规范

(一)预规①对项目法人管理费的规定

项目法人管理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机构开办费及经常性费用,其内容包括项目法人机构开办费和项目法人工作经费。

1.项目法人机构开办费的使用方向是:办理相关执照及相关手续的申办费用支出;购置必要的办公家具、生活家具、用具和交通工具的购置费用。

2.项目法人工作经费用于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咨询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印花税、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清理及验收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二)项目法人管理费在实际会计核算和使用上与预规规定的差异

1.核算口径差异

在实际工作中,项目法人管理费科目未核算建管人员的工资及附加费、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交通工具的购置费等,核算口径比预规的口径小。建管人员的工资及附加费、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直接列入了生产成本。交通工具购置费根据河北省电力公司的规定不允许发生。核算口径和预规口径存在差异。

2.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

费用核算口径的差异,不利于工程财务管理分析和工程资料积累后对预规的修改,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形成固定资产原值的正确性,对宏观和微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都很不利。建议会计核算口径和预规口径实现统一,以便于正确反映工程项目实际的造价水平,便于工程实际和预规的全口径对比分析,为预规的修订提供基础资料,同时也为正确贯彻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的核算原则提供保障。

(三)各单位对项目法人管理费中购置的流动资产,核算形式不统一

河北省电力公司范围内各单位对建管费购置的办公家具和生活家具等流动资产,核算形式不统一。有的单位是通过低值易耗品库将费用分摊入工程成本,有的单位是直接摊销入工程成本。具体分析如下:

1.购入低值易耗品办理收领料

账务处理建议如下:

1)购入

借:低值易耗品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领用

借:项目成本――建设单位法人管理费――**工程

贷:低值易耗品

3)结转

通过费用分摊结转到工程项目成本。

2.购入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无收领料,但需要建立流动资产备查簿

1)借:项目成本――建设单位法人管理费――**工程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建立流动资产备查簿,对实物进行管理。

3.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

方式一注重过程管理,对流动资产的管理符合有关规定,但账务处理稍显繁琐;方式二过程简单,又对实物的管理缺少过程监控,存在一定的不诚信风险。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购置流动资产的处置建议使用第一种方法。

(四)项目法人管理费中的业务招待费使用缺少政策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电网建设项目业务招待费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 394 号)文件对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特殊规定执行:“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的10 %。”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 号)文件明确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是否包括电力单位只能靠理解,不是很明确。但是有一点很明确,就是在任何工程建设中,业务招待是不可避免的,建议明确规定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业务招待费的相关规定。

(五)有的工程概算计提建管费不足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工程项目建管费不足,概算中建管费按比例计提,规模较小的电力扩建工程中建管费太少,不能满足建管需求,建议提高扩建工程建管费计提比例,或据实列支。

二、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实际核算和国网公司核算办法的差异

(一)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对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的会计核算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支出,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应设置“基建工程其他支出备查簿”,来专门登记。

(二)实际核算和国网公司核算办法的差异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虽然可行,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核算起来比较零碎,决算时容易误计或漏计。为提高会计核算和竣工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切实地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建议按以下程序核算:

购入时:借:项目成本

贷:货币资金

结转时:借:在建工程

贷:项目成本

转出时: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三、对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的不同理解

(一)培训费及提前进场费不应该取消

河北省电力公司明确规定,在其所辖概算批复范围内,批复工程概算、下拨工程款、工程竣工决算中不包括本项费用,各单位基建工程发生的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直接在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也就是说在省级批复概算中已取消此项费用,但在国网公司所辖概算批复范围内仍保留此项费用。

随着高等级电网建设项目的建设,对新进厂人员的技能要求相应提高,新进厂人员的培训时间、培训技术水平,造成培训费用增加,按工资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根本无法满足培训需求,也不便于正确反映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总体投资,因而建议保留此项费用。

(二)建议培训费及提前进场费通过在建工程核算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基建工程发生的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等,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而不通过“在建工程”核算,且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损益。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企业应设置“基建工程其他支出备查簿”。

这种做法容易误计或漏计,最好先计入工程项目成本,然后在工程投运当月转入长期待摊费用中一次性摊销。

以上是笔者多年来从事工程财务管理实践的一些感受和建议,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电力基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提高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和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准确性,为电力基建工程项目造价分析及预规修订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希望和大家共同探讨研究。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第15篇

存在问题:

(1)有些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不合法、不合规。有些建设单位对国家仍然控制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认识不够,搞一个基建项目以单位领导说了算,按领导意图办事,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没有执行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在基本建设中擅自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建设工程中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的现象较为严重。具体表现为:工程项目未经政府或投资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就兴土动工。没有按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立项文件不齐全等。报建方面没有按规定到当地建筑管理部门报建,没有工程项目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实施建设项目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层次与批准文件不相符等。有些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很多工程项目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现象屡禁不止,造成许多质量通病甚至结构隐患。

(2)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有的建设单位有法不依,将工程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标准,规避招标,或利用各种方法,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不经批准搞定向招标或私自与投标单位、招标单位机构互相串通,泄露标底,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等。

(3)施工程序,施工队伍不符合规定。有的总包单位承揽工程任务后,直接转包给低资质或无资质的企业,以收取管理费牟取利益,而施工队伍,包工头自行进行工程结算,收款。而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出现施工单位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现象,双方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与项目建设范围不一致,有的包大干小,包小于大,标的价没经公开招标,而是议标。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不符合当时的市场价格。

(4)不按规定设置“建设项目专账”进行专项核算。不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专账核算,只在经费账中设基基建专户科目进行核算,所有成本费用均在这一个科目反映,没有严格划分基建费用和其他行政、办公费用的界线,甚至挪用基建资金等,严重影响了基建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5)不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有些单位对工程决算工作不重视,不按规定认真清理检查各项收支,核实核对各方的财务往来,清理各种垫付、代扣款项,清查财产物资,正确计算应负担的水电费、自供材料退款等应分摊的费用,己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迟迟不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对项目概算中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在项目建成后,未计入投资项目整体总建设成本等。影响了基建会计的正确反映。

(6)不按规定处置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变价收入,造成基建支出费用不实。有些单位在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对应变价处理的一些库存设备,废旧物资、材料等不加管理,涉及固定资产报废的未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作相应的贝长务处理,造成资产流失。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有些建设单位的基建法制观念淡薄,不能认真理解和执行国家现行的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凭意志办事,造成单位基建管理混乱,加上相当一部分施工。单位为了小集体或个人利益,尽可能利用制度上的漏洞,寻找机会赚钱。另外基建单位会计人员,对基建管理方面知识制度了解太少,无法进行认真监督,也只能对发生的混乱现象听之任之等。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以便规范基建财务管理。

(1)基建会计核算时,首先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对不符合法规的项目要促使其办理合法手续,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情况较多,应及时掌握变更内容,督促手续的齐全完备,了解掌握基建批准程序中各个批准文件及明细附表,特别是要将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资、使用资金,会计核算的依据。依合同和监理审定的工程进度做好各项建设付款工作。

(2)建议加强财政基建管理部门财务管理的力度。在基建财务管理过程中财政部门应切实按照工程进度序时拨付建设资金,以加强施工项目的监督管理,制止种种违规行为。

(3)基建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补充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对工程实施从项目概算,编制审核,资金筹集,工程成本控制到竣工决算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加强往来款项的控制。查看合同主体资格与实际施工单位是否一致,所有列往来账的单位必须是签约单位名称。定时向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账对账,并相互确认,以保证所有预付款项均由签约单位进行管理。检查所付款项是否列入批准计划,其付款事项是否是签订合同中的事项,付款时,验明收款单位所开的收据是否是合同签约单位的财会部门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