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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1篇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中国联通**分公司全体员工,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公司视察指导工作表示热忱的欢迎。

安全生产及运行维护是通信企业的“两大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公司在省分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2005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总部《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观念,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以加强监管制度、加大考核制度为2005年安全生产的切入点,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了公司经营工作的发展。

下面我就中国联通**分公司安全生产及运行维护工作向大家作一个汇报,敬请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一)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公司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尤其是对我们通信行业来说,实现生产安全,保证网络畅通,就是保障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因此,树立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建立先进的安全生产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也就是推进公司做大做强的有力保证。

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坚持管理、培训、落实并重,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改革、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营造“关注安全,平安是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管理精细化”的平安公司奠定了基础,实现了长治久安。

(二)落实组织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

1、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以及各部门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员工安全生产职责所在,并将绩效考核与之挂钩,严格执行,把它扩大到整个公司整个安全生产中,明确“责任不落实就是安全隐患”的全局观念。

2、2002年为我公司管理规范年,该年度,我公司依据总部及省分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其他运营商的相关制度,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描述,明确规定了各个岗位员工的职责与义务,同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一切违反安全生产工作的现象,坚决杜绝违纪违章事故的发生,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3、按照省分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公司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和员工认真学习预案的各项内容,熟悉掌握应急救援职责、事故报告及救援程序、步骤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好必需的物资储备,真正做到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由于荆州地处长江中下游,容易受到洪涝灾害的浸袭,我公司每年都在省分公司的组织下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以确保网络安全运行。多年来我们制定了GSM网应急预案、CDMA网应急预案、基站应急预案、关口局应急预案、长途/IP应急预案、传输应急预案、互联网应急预案等多类应急预案。并经过多方论证,可操作性强,同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时准确预警,探索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尤其是做好生产经营一线的预警工作,从预测、预警、预防三个方面入手,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用科学完善的防范措施,建好事故防范的“防火墙”,坚决避免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意识,开展各项检查及整治工作。

1、本年度,我公司根据省分安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截至现在,开展了一月的“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六月的“关注安全、平安是福”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进行了两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二次消防演练,讲解了各种消防知识,学习了各种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传授了应对各种灾害时的自保、自救方法。组织全体员工117人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并进行了考试。通过以上各项活动,帮助员工树立了正确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了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大力开展检查及整治工作。一是切实抓好防火和重大电器设备的安全工作,特别是通信机房、电力机房、库房、营业场所、客服等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理顺防火防灾的重要部位、环节和对象,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公司网络稳定运行。二是随着近年来,我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各县市营业网点的不断增多,营业厅的资金管理、人身的安全等问题呈现出来,针对这一情况,我公司立即调查解决,加强所有营业网点的安全防护措施。抽调专项资金购置了电警棍、消防灭火器及自救式呼吸器,分别安放在营业厅、办公区域、机房、电视电话会议室、电力室等地。从硬件上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确保了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时各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通过相互交流、观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升了全市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每年度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上年的实际开支情况,结合各部门上报的各项整改预算,制定年度的安全生产维护费用,确保能及时对生产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有效的保证了安全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二、狠抓运行维护工作:

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联通荆州分公司牢固树立“运行维护出质量,网络优化出效益”的理念,加强运行维护基础管理工作,提高我公司网络维护、网络优化的水平。

(一)加大新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从2004年10月开始,荆州分公司多次组织新规程、制度的学习及考试,要求各专业不折不扣执行新规程、制度,并建立了与省分KPI考核挂钩的考核奖励办法,将运行维护的各项KPI考核指标分解到各专业部门,落实到具体执行人,强化了执行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建立“全程全网”的运维管理体系,加强对干线的维护管理,清理维护管理流程。认真贯彻落实总部及省分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了一干机房、二干机房、中心机房及城区各基站的标准化工作,并根据总部有关光缆线路更新改造工作的安排,对一干、二干网络进行了改造和调整,以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汛期间,我们还制定了相应的巡线计划和三盯措施,委派巡线人员认真填写巡检日志,定时上报外力情况,并建立应急处理体制,提高自维能力。

(三)建立三级维护体系,落实维护人员,强化维护力量。目前,在维护工作上我公司实行由运行监督部全面负责监管,***进行代维的管理模式。为保证网络质量,各专业部门分别与***签订了协议,每月对代维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结算费用,同时***负责人每月还定期对维护中出现的难点与专业部门进行沟通,有效确保了代维工作的顺利开展。05年以来,***已对***境内的一、二干线路进行了多次整改,消除了隐患,降低了故障率。目前移动基站总数已超过300个,为此我们成立了传输优化小组,全盘考虑传输网络规划,全面掌握网络资源,及时调整网络结构。数据方面:对IP超市进行了多次的硬件优化和软件升级,针对互联网电路丢包严重而ATM电路相对较空闲的情况提出了宽带IP超市走ATM路由的建议,经过实施后话音质量明显改善。针对县市互联网带宽低,与对手相比处于劣势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IPOVERSDH的技术实现方案,借传输建设2.5G本地网的楔机,通过加装以太网板卡实现了县市100M互联网电路的开通,从而大大增强了县市互联网业务的竞争实力。通过这些网络优化工作大大改善了网络运行的状态,为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四)加强对各网络运行状态的监测及维护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要求各专业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班组、县市维护基础工作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运维部加强对各专业部门和县市分公司维护工作的检查和考核。主要是检查原始记录登统计的管理,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值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操作规范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事故报告分析制度,加大对障碍处理的预见性和及时性,将障碍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将各专业部门对县市维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纳入对专业部门的考核范围之中,将运行维护分析工作落实到县市分公司,对运维中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责成相关部门与单位进行限期整改,从而将运行维护工作形成有效的闭环,不断的将运维工作推向深入,使县市的维护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五)狠抓指标分析和提升工作,提高网络运行质量。05年以来我公司开展了多次专项分析,不断提升网络质量。对G网位置更新成功率进行了专题分析,通过减小周期性位置更新的时间间隔使该项指标从78%上升到93%;对G网录音通知机拥塞情况;对IP电话忙时落地应答率指标;对G网交换系统接通率等进行了分析,通过联系网管修改ISUP消息参数方式,将此类不规范ACM修改为规范ACM。从而将去话系统接通率由78%提高到95%,整个交换机的系统接通率也提高了1.5%。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方针,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道路运输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使运输企业(包括道路客运企业、道路货运企业和运输站场等)和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道路运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专项检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专项检查治理的重点

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货运场站。

(一)道路货物运输专项检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源头治超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2)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3)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4)对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情况。

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情况,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等。

(5)车辆经营许可与装载货物匹配情况;对普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夹带危险品处理情况;

(6)车辆载重情况;

(7)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情况。

(8)危险品运输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情况。

(二)客运专项检查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2)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

(3)对驾驶员超限、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客运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客运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对客运车辆超载、夹带危险品处理情况;

(5)客运安检员、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客运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

(三)货运场站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库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库场及铁路专用道线取得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10)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1)安装称重设备、车辆缓冲带、路障、进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况;

(12)企业签订《源头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责任书》情况。

四、时间安排

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为期1个月(从6月1日开始至7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6月1日起至6月10日,各行业企业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查找自身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隐患检查排查档案,并及时向辖区运管所上报隐患

整改情况。

(二)集中治理阶段:自6月11日至6月20日,运管局各职能科室会同各运管所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达到要求仍存在隐患的,立即整改,坚决完成安全检

查治理工作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自6月21日至7月1日,局各职能科室、所将检查治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后报局法制科,将我局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汇总后上报市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局各科室、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在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运输、存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根据本方案的

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效果。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方针,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道路运输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使运输企业(包括道路客运企业、道路货运企业和运输站场等)和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道路运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专项检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专项检查治理的重点

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货运场站。

(一)道路货物运输专项检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源头治超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2)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3)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4)对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情况。

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情况,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等。

(5)车辆经营许可与装载货物匹配情况;对普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夹带危险品处理情况;

(6)车辆载重情况;

(7)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情况。

(8)危险品运输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情况。

(二)客运专项检查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2)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

(3)对驾驶员超限、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客运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客运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对客运车辆超载、夹带危险品处理情况;

(5)客运安检员、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客运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

(三)货运场站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库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库场及铁路专用道线取得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10)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1)安装称重设备、车辆缓冲带、路障、进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况;

(12)企业签订《源头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责任书》情况。

四、时间安排

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为期1个月(从6月1日开始至7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6月1日起至6月10日,各行业企业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查找自身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隐患检查排查档案,并及时向辖区运管所上报隐患

整改情况。

(二)集中治理阶段:自6月11日至6月20日,运管局各职能科室会同各运管所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达到要求仍存在隐患的,立即整改,坚决完成安全检

查治理工作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自6月21日至7月1日,局各职能科室、所将检查治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后报局法制科,将我局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汇总后上报市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局各科室、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在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运输、存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根据本方案的

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效果。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我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坚持与今年安全生产“三个专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整顿持续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20*年5月至7月底。

三、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明电[20*]15号、河北省、*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攻坚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市级督查不少于1/3的县(市)区,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烟草、邮政、通讯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类设备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内容

1、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全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明电[20*]15号和唐安办[20*]1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这;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重点督查的专项内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督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9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94号)确定的内容,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在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烟草、电力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水上运输:“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船只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推进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路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物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电力: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辅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煤矿安全供电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

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督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于20*年5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我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坚持与今年安全生产“三个专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整顿持续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20*年5月至7月底。

三、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明电[20*]15号、河北省、*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攻坚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市级督查不少于1/3的县(市)区,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烟草、邮政、通讯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类设备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内容

1、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全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明电[20*]15号和唐安办[20*]1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这;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重点督查的专项内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督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9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94号)确定的内容,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在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烟草、电力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水上运输:“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船只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推进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路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物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电力: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辅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煤矿安全供电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

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督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于20*年5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6篇

一、总体要求

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三年行动和“集中攻坚年”行动,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持续推动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二、任务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面压实局属行管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具体实现“五个”100%:对局属行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举报或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对通报问题隐患督促整改率100%,对挂牌督办问题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率100%,对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率100%

三、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层级监管的原则,局属行业监管部门主要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局安委办主要对所属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四、督查方式

采取“领导+干部+专家”和“四不两直”(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用接待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暗访抽查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督点

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营、工程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或暗访抽查。重点对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一)春运安全综合督查。围绕两节、春运安全生产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相关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以及“两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保障、监督检查或暗访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抽查道路旅客运输、公路保通保畅、公路工程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局安全科、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重点时段安全综合检查。围绕“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以及汛前应急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准备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行管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准备情况、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抽查局属各企业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五个一”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局安全科、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汛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围绕暑期、汛期安全生产与应急工作开展督查。重点督查行管单位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抽查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安保和应急保通保畅情况,抽查道路运输企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防汛准备情况。(局安全科、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冬季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围绕冬季安全生产开展督查。重点督查本系统行业管理部门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安全监管履职情况,抽查道路运输、公路除雪防滑、隧道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局安全科、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成立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组织(见附表1),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局属行管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科学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局属行管部门要将县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内容融入本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内容,与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共同做出具体安排。

(二)突出重点领域,严格监管执法。县局重点对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重大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抽查。局属行管单位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方式,组织综合检查、专项督查、重点巡查或暗访抽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7篇

一、当前我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现状

当前我国工业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其主要原因,既有一些行业经济发展方式仍较为粗放,生产力水平不高且不均衡等问题,也有我国工业整体安全科技水平低、技术保障能力不足、安全装备手段落后等问题;既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也有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需完备、体制需健全和制度需完善等问题。由于近年来工业规模快速扩大和国内外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一些高危、重点行业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仍未较好地抑制重特大事故。据统计,我国近年来因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均在2500亿元以上,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左右。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超前预警体系,也未开展过类似工作,更未从国家层面出台过加强安全生产运行监测的相关政策措施,较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工业行业管理中的安全生产指导水平。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英国等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体系,政府和行业协会等机构也形成了加强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和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约束机制,特别是在一些重点领域,如在危化品安全监管方面,欧美国家加强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并普遍发展了危险辨识,评估技术,建立健全了基础数据库,利用现代网络化技术开展了评估、预测和预警,实现了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

为促进我国工业平稳运行和安全发展,切实增强工业行业本质安全化程度,改善我国工业安全生产状况,提高行业管理和指导的水平,当前亟需在了解工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掌握现阶段工业安全生产特点,准确诊断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重大问题和隐患,并初步建立起反映实情、显露重点、超前预警的安全生产运行监测体系。

二、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运行监测的主要内容

针对我国现阶段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业行业构架,开展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运行监测主要体现在行业和地方,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技术进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投入、人员素质及安全设施配套等。

(一)行业管理方面

监测内容应包括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实施情况、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行业管理中解决行业安全问题的科学规范性和准确性等,以体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行业技术进步方面

一是鼓励安全技术创新的内容。评价在推进安全技术创新、安全监测手段创新的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加强生产工艺提升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创新应用,突破并解决现有工艺和装备的安全生产薄弱点,以及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的相关工作。二是推进技术改造的内容。评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工艺改选提升现有生产工艺及安全配套设施,大幅度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基础条件,逐步建立并完善生产工艺自动化和安全生产监测系统等技术改造安排等。

(三)隐患排查治理方面

监测内容包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落实进展,治理工程质量评价、人员、设备和资金实际情况、隐患治理总体效果评价等。

(四)安全生产投入方面

监测内容包括行业或企业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落实情况,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以及安全生产培训等到位情况。

(五)从业人员素质方面

监测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文化程度和安全培训体系的建立及其必要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情况,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执行情况。

研究分析认为,安全生产运行监测的主要内容应视行业发展所处的不同阶段而体现出不同的权重,在诸多的监测内容中还要深入评价安全生产内在机制的形成和发挥的作用,这是反馈决策是否准确、内在动力是否形成的重要依据。

三、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运行监测的方法

(一)数据判断分析方法

即充分运用行业发展的经济运行数据和事故统计,来判断安全生产形势、突出问题和趋势。有关数据可包括生产力水平、市场变化情况、技术发展程度、投资发展规模和速度、安全技术措施改造投入、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利用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从业人员每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等。数据判断分析将以统计数据为基础,通过多元组合来综合剖析工业发展进程中的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及趋势。

(二)专题重点调研

即根据重点行业发展中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优化升级目标和安全发展要求,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力求掌握重点行业、重点工业区的普遍与特殊情况,分析全局与局部的关联程度,高危领域和低危环节的主要因素,以及市场影响和自身发展中的制约条件,形成对当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的判断与建议。

(三)专家研讨

即在数据判断分析、专题重点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业经济的运行态势、各行业特点,行业安全发展的难点、热点和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业内专家安全生产会诊。综合分析原由和后果,形成一定认识基础上的共识、整体判断和咨询意见或建议。

四、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运行监测的保障措施

(一)统筹拟订行业安全生产运行监测的整体工作方案

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提出安全生产运行监测工作要求和安排措施,逐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二)加快做好安全生产运行监测的基础性工作

加强实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运行监测内容、组织保证和支撑条件的研究,在紧密衔接现在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工业数据统计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等基础上搭建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运行监测平台,提高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运行监测试点工作

鉴于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运行监测工作基础性较差且系统庞大,应考虑选择重点行业试点开展探索性工作,积极积累经验和工作基础,逐步扩大应用面。

(四)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运行监测工作经费,建立相应的支撑体系

安全生产运行监测工作是政府决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提高运行监测的质量和水平,必须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员,同时,要在有条件情况下建立起相应的支撑机构,逐步提高工作水平。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2号)要求,现就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形式和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

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各省级安委会办公室对本地区有关行业部门专项行动指导、协调。

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

(一)坚持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地方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切实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三)坚持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坚持专项行动与有关部门已部署开展的第二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

三、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电力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地区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依据行业*年安全生产形势及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各自的体制运行情况,特别是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地区,选择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

(三)重点内容

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6.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7.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

8.按照明电〔*〕15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9.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0.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建议不同行业(领域)的专业督点内容为: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水上交通:“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客滚船的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推进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

民航:空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机组飞行准备质量情况;飞机故障处理情况;整顿机坪秩序情况;危险品运输管理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煤矿安全供电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奥运承办城市、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的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武器科研装备试验安全管理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

中央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调整和确定具体的督查内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督查内容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全监管总局已作出部署和安排。

四、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地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要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

3.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对查出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提高督查工作效能。

4.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督查的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5.总结情况,提出建议。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五、工作制度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涉及多部门,持续时间长,工作任务重,需要有关部门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期间,建议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4月底前制定下发开展本系统专项行动的具体督查方案,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制度。在国务院安委会联络员会议机制下,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交流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地、各有关部门反映的共性、重大或倾向性问题。

(三)信息沟通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编发《工作快报》报国务院,发有关部门。请各有关部门于8月上旬将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提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9篇

全市港航行业生产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2021 年 7 月 1 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纪念日。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喜事,党内外、国内外高度关注,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同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贵交函﹝2021﹞172号)精神,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庆祝活动安全稳定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府办发﹝2021﹞31号),深入推进港航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一步加强本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加强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庆祝建党 100 周年活动期间全市港航生产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保勇   市港航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黄醒仟   市港航发展中心副主任

吕  强   市港航发展中心副主任

阙小贤   市港航发展中心总工程师

成  员:吴晓敏   办公室主任

陆水柱   航运管理科科长(安全办主任)

李志民   信息管理科科长  

王  健   港口管理科负责人

孙秀娥   财务科负责人

李俊荣   规划建设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港航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庆祝建党 100 周年活动期间生产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航运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陆水柱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

三、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2021年6月11日下午在全国、全区、全市召开迎建党百年大庆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是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增强抓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杜绝麻痹思想,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长抓不懈。三是要坚决打好防风险、除隐患攻坚战: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研判风险级别,建立“两个清单”;严抓安全隐患问题整改,6月底前务必对以往各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验收销号;齐抓共管,联合一切力量抓实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大型活动、自然灾害、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不留死角、精准发力。五是做好行业防汛备汛工作。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工程建设、渔船行业6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建立好“两个清单”,狠抓问题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为确保建党一百周年大庆期间安全形势稳定,全面深入开展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结合此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工作要求,以企业安全生产单位风险和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为主,管理部门现场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隐患整改工作。同时,督促各辖区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汛期前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做好渡运交通秩序现场监管工作。

(一)企业层面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辩识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与危险源的管控。重点打击港口超范围存储装卸作业危险品行为;开展货物运输船舶防碰撞桥梁风险隐患治理,加强西江航运干线航行船员安全培训教育学习;特别是督促汛期加强船上安全值守、严格执行恶劣天气下客运船舶禁限管理有关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督促港航企业开展“四不放过”生产事故整改落实。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水运工程建设、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防控情况。重点检查港口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吊机、车辆、运输工具的装备维护,运输船舶机械和机电设备管理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重大风险排查、防控、责任落实等相关台账,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发现的问题通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落实组织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安全演练话动、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和安全培训情况。

(二)监管部门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情况。

2.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和规范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督办;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违规企业惩治情况和整改情况。

3.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对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情况。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委〔2021〕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1〕2号)的工作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应急演练、应急培训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重点领域集中治理和专项整治方面

1.港航安全领域:以客运、内河船舶涉海运输、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危险源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重点打击内河船舶超越经营许可范围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业务,港口超范围存储装卸作业危险品行为。

各交通运输部门、港航机构组织开展水上交通专项安全检查,加强与海事部门、乡镇政府工作联系,开展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知识宣传和渡运船员安全培训工作,提升渡口管理人员、船员和乘船群众的安全意识。

2.水运工程施工领域:开展严查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属地港口码头建设项目督促检查。

(四)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方面

1.港航企业防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汛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

3.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4.建筑施工防洪水、泥石流,港口码头防台风,危险化学品储运企业防泄漏爆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加强行业消防安全专项工作落实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行业重点监管领域为重点,围绕港口危险品码头装卸作业、货物仓储场地、运输船舶内部机舱安全风险排查。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仓储、码头装卸作业,水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各单位对职工集中居住小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规范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建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等使用燃气的场所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注意人员集中地个人卫生和戴口罩防护。节日期间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自觉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二是加强渡口渡船上落点每天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三是港口企业、航运企业注意从国境外回来和重点地区的接触人员,要主动上报社区防疫管理部门和居家观察防控。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10篇

通过开展百日检查行动,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将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我市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持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全市煤矿、冶金、道路交通、危化物品、民爆物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和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情况;重大隐患督办公示、整改销号情况;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情况;交通运输业超速、超载、超限运管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企业广大职工和全社会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扩大“百日安全检查行动”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自检自改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单位、企业要广泛发动干部和职工积极参与,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治理资金、保障措施、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加强监控监测,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三)检查整治阶段(6月11日至7月20日):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全市成立11个“百日安全检查行动”专项检查组,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百日安全检查行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于7月21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五、明确职责

(一)市安监局检查组:重点检查非煤矿山整顿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情况,矿山开采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落实情况,防范因自然灾害威胁矿井、采石场及尾矿库整改情况;冶金有色行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企业关闭情况,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能耗高和环境污染严重企业的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危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不够的危化品企业搬迁及使用危险品登记工作情况;烟花爆竹企业非法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防止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组织演练情况;开展民爆器材“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及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和安全管理情况及打击“三非”工作情况等。

(二)市公安局检查组:重点检查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治理情况。并于6月30日前督办完成全市道路交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

(三)市消防大队检查组: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情况;“三合一”场所整顿关闭及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四)市交通局检查组:重点检查全市客货运企业、客运站、公路设施、公路建设工程和水上交通的检查工作;公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情况;水上交通“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超限服役的旧船只淘汰情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等。并于6月30日前完成省政府挂牌督办的三项重大隐患的整改。

(五)市城建局检查组: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城市交通建设施工、城市燃气等;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场所“三违”现象的治理情况;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事故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遂道、高大桥梁以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城市燃气设备设施、燃气管线老化及被建筑物占压的治理情况;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六)市水利局检查组:重点检查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水库除险加固隐患治理及汛期安全管理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七)市海洋与渔业局检查组:重点检查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及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及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只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落实及应急预案编制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八)市农发局检查组:重点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及其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农机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上路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九)市质监局检查组: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十)市国土局检查组:重点检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采矿情况;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情况;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关闭的矿山企业注销采矿许可证情况;矿山等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勘察、设计、预防与治理等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地质灾害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情况。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1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1、重点行业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农业机械单位。

2、重点领域和场所,即:人员密集场所、学校、食品卫生、森林防火、旅游景点景区。

3、各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

4、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

三、明确职责

1、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由煤炭部门牵头负责,安监、国土、公安、供电、劳动保障部门配合。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冶金等相关企业的患排查治理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由国土、有关乡镇配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经销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由公安、供销部门配合。

3、民爆物品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

4、打击私采滥挖和矿山企业越层越界开采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公安部门配合。

5、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使用等公共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对非法制售、储存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排查打击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6、成品油市场隐患排查治理由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合法加油站的隐患排查治理由安监、消防、工商部门配合;非法加油站排查打击由安监、国土部门配合。

7、建筑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

8、学校隐患排查治理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

9、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等隐患排查治理由交通部门牵头负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负责。

10、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由消防部门牵头负责,安监、旅游、文体等部门配合。

11、食品卫生隐患排查治理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配合。

12、电力隐患排查治理由供电部门组织排查。

13、农机隐患排查治理由农机部门组织排查。

14、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治理由林业部门组织排查。

15、水库堤坝及防洪防汛安全由水利部门组织排查。

16、旅游景点景区由文物旅游部门组织排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调度、指导、协调和汇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制定负责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

五、实施步骤与要求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从年月日至月日,为期两个半月。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牵头部门根据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在年月日前安排部署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月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与整改登记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认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自查自改结后,各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和《登记表》及时上报牵头部门。

(三)部门排查阶段:月日至月日,各牵头部门在日前对企业自查情进行汇总,集中向领导组进行一次汇报。然后,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组织强有力的排查队伍,深入企业逐个进行排查,并认真填写《职能部门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理决定登记表》,于月日前将《登记表》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排查阶段,区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和抽查,抽查率达到%以上,重点企业和近年来发生事故及隐患排查上报为零的单位抽查率%。

(四)上级部门督促检查阶段:月日至月日,迎接市政府督查组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督查和验收。各牵头部门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认真汇总,进行“回头看”再检查,确保隐患排查全面,整改到位。

六、排查与整治的共性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七)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的清查、治理、取缔情况。

(八)各行业生产经营合法和非法企业底数澄清情况。

七、各行业排查与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煤矿企业

1、下列五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立即关闭:

(1)非法采矿、已吊销证照并确定关闭但尚未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的煤矿。

(2)证照不全或过期、停产整顿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煤矿。

(3)超层越界生产的煤矿。

(4)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以及多头多面、以掘代采、井下使用三轮车的煤矿。

(5)私自采购、储存、使用非法火工品的煤矿。

2、下列十三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立即停产整顿:

(1)《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在万吨/年以下未按“一井一面、两掘”要求布置工作面的煤矿,必须在自查自纠阶段停产整顿予以纠正,关闭多余采掘工作面。自查自纠结束后,在排查、抽查中发现未纠正或密闭不合格、弄虚作假的煤矿立即予以关闭。

(2)劳动用工管理混乱,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劳动合同签订率、职工工伤保险交纳率和全员培训率未达到%的煤矿。此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其中备案率、签订率、交纳率、培训率在%以上的责令停产整顿个月,未达%的要予以关闭。

(3)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合格,不具备下井资格即组织该类人员下井的煤矿。此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责令停产整顿个月,其中,主要岗位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的要予以关闭。

(4)没有统一灯房和为井下人员全员配备自救器或入井人员未佩带自救器的煤矿。此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责令停产整顿个月。

(5)通风系统不完善、无风微风作业的煤矿。此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责令停产整顿个月。

(6)资源整合煤矿主体未明确、该关闭的多余坑口未关闭。此类煤矿所有参与整合的井口必须全部拉倒井架、拆除设备、封闭井口、停止供电,否则取消资源整合资格。

(7)甲烷传感器等瓦斯监控系统未按规定位置设置或虽设置但不能正常运行的。此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责令停产整顿个月。

(8)出入井登记不真实的。此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责令停产整顿个月,超定员的一律关闭。

(9)井下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避灾线路图、井上下对照图不能如实反映井下开采实际的。此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责令停产整顿1—3个月。

(10)复工整顿矿井超出批复的整顿内容进行其它采掘作业的。此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责令停产整顿个月。

(11)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落实的,隐患排查制度不落实的。此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复工矿井责令停工,生产矿井责令停产整顿个月。

(12)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此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复工矿井责令停工,生产矿井责令停产整顿个月。

(13)煤矿停送电制度及应急措施不落实的,年产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此类煤矿一经检查发现,复工矿井责令停工,生产矿井责令停产整顿个月。

(二)非煤矿山

1、露天矿山开采台阶高度和边坡角度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深凹露天采场是否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是否落实。

2、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

3、火工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储存和使用火工品现象。

4、矿山开采是否符合开采设计以及安全规程、技术规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5、地面工业场地以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新、改、扩建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是否按照批准的开采设计进行施工建设;是否存在“以采代建”,边建设边生产的行为;建设施工过程中,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非法生产的小采石场是否彻底取缔;确定关闭的企业是否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进行了关闭;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的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1、摸清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区域数量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在专用区域的数量情况;摸清使用液氯、液氨、氰化物等剧为原料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及基本情况。

2、逐一核查和登记已经过核准和备案的拟建、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情况,依法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在建和新建项目。

3、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仍整改不到位的要一律停产整顿。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是否存在周边安全距离严重不足、需要搬迁的情况及组织实施情况。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6、对小焦化、小焦油加工、粗苯加工、小二硫化碳等小型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清理整顿情况。

7、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查处四类违法行为:

(1)委托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车辆及从业人员承运危险化学品的;

(2)超量充装危险化学品的;

(3)采用未经定点生产的包装物、容器包装危险化学品的;

(4)未按规定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等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资质查验、审核、充装登记、资质档案管理等制度建立情况。

(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1、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情况;仓库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是否建立入库登记台帐。

2、烟花爆竹零售点专柜储存、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五)冶金企业

1、《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煤气安全规程》等冶金行业相关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2、冶炼、铸造车间的控制、操作和值班室以及人员聚集场的布置符合相关安全规程和标准情况。

3、冶炼、铸造过程中吊装运输液态金属和高温废渣的专用设备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设备选型配套、设备生产企业资质、制造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起重、吊运、球罐、煤气柜、压力管道等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

5、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危险区域煤气防泄露措施;高炉本体、热风炉、煤气净化装置、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及辅助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转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等各环节防止煤气泄露、中毒、爆炸的关键防护监控设施的配置、运行、检查、维护及应急处置等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7、冶炼过程涉及的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氨气等气体,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预防发生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措施及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8、冶炼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环节,预防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9、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情况。

10、煤气加压站、喷煤厂房防爆电器设施的配置及日常维护、检修情况。

1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治,管理及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佩戴使用情况。

12、炼钢生产企业铁水运输情况(本厂铁水运输车辆及外来铁水运输车辆数量、运输方式、车辆运输相应的手续、装卸、押运人员安全资格及保障铁水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民爆物品销售企业

1、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取得资质情况,以及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规定。

2、炸药库是否严格按核定能力及核定的品种储存,炸药库与周边建筑及有关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距离。

3、销售台帐制度及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是否及时登记,是否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执行销售审批配送制度情况,是否依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爆炸物品购买证和有关部门提供的合法企业名单限量供应;配送民用爆炸物品是否建立完整的提货、交货报告制度。

5、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经常进行维护、保养。

6、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储存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储存库建设情况、“人防、技防、犬防、物防”落实情况及安全保卫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民爆物品信息化系统管理、簿册登记和人员培训落实情况。

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查处情况。

(七)成品油经营伞业

1、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和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现象。

2、加油站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并经有关部门检定,有无过期或损坏等问题。

3、加油站法人代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营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等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4、加油站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预案等,并进行过安全应急演练,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

(八)建筑施工企业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总分包单位之间各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2、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和审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公示和监控管理情况。

3、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编制及执行情况,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安全检查情况。

4、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情况。

6、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7、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九)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楼道、楼梯护栏、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及食品安全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雷击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十)道路运输企业

1、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情况。

2、清理个体挂靠车辆情况,加强对“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3、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严格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处理情况。

4、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运输单位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情况;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的情况;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

5、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及例行保养制度的情况。

6、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按规定在沿途休息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线路审批执行情况。

7、严格铁水运输审批,加大铁水运输车辆的检查,凡未依法取得铁水运输许可证的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十一)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封堵或占用现象;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存在被广告、货架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情况。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4、防火、防烟分区划分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门的安全出口是否分开设置。

5、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处是否设置铁栅栏;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是否存在安装金属护栏、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情况。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建筑产权或使用单位是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测试;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

7、是否存在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8、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等情况;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是否存在擅自拉接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情况。

9、是否存在使用、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情况。

(十二)食品卫生

1、加大初级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重点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隐患排查。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对全区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进行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加工食品以及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食品流通环节重点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隐患排查。

4、食品消费环节重点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进行隐患排查。

(十三)电力安全隐患排查

1、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

2、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妁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3、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况。

4、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措施落实情况。

(十四)农机行业

1、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的发放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情况,进一步规范牌证核发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2、防范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

3、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和农机事故统计、上报等工作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情况;对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提高牌证检验率、审验率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十五)水库及防汛安全

1、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浆和老化现象情况。

3、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资储备情况。

4、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情况。

5、大坝安全检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况;投入蓄水运行的病险水库加固项目验收情况;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的落实以及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情况。

7、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或专门的看护人员落实情况;日常巡视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

8、防汛措施及防汛物资储备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十六)森林防火安全

1、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防火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

2、防火救援队伍及培训情况;防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3、进入林区站卡设置和值班责任制落实情况。

4、气象预警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情况。

(十七)旅游景区景点安全

1、景区景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人员紧急疏导预案制订情况;危险区域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情况。

2、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大型游艺机等设备检测检验、日常维护管理情况及安全运营情况。

3、旅游客运车辆审批情况,旅游线路危险路段标志及防护设施情况。

(十八)打击私采滥挖和矿山企业越层越界

1、是否存在非法采矿的死灰复燃现象,对查出的私开矿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严肃查处。

2、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生产行为以及对超层越界的查处情况。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积极行动,狠抓落实,一把手要亲自抓,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组织、监督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活动的落实,及时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未整改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严格执法,根据情况,该停则停、该关则关。

(三)强化监管,联合执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按各自职责和分工,相互配合,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12篇

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依法行政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发现问题、力促整改,标本兼治、防范未然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强化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控,规范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零死亡”年度目标,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督促责任单位和部门依法依规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和查处,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对象

按照“三个必须”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督查对象为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延伸至行业所属企业。

四、分组安排

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行业负责人及业务部门(科室)成员略

五、督查内容

(一)对于交通运输企业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方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

4.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5.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设(修编)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6.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情况。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能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7.其他应当检查的职业健康等安全生产事项。

(二)对于交通运输监管部门重点检查

8.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总结。

9.责任制建设情况。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并制定单位、部门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三个清单”制度,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10.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部署“平安交通”“道路运输平安年”“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11、安全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日常检查、隐患整改、督查督办(挂账)、宣传教育(七进)、培训、例会等工作制度并正常开展,是否进行记录并存档保存。

12.安全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的情况或问题进行跟踪处理,闭环管理相关资料档案;加强节日假期、重要时段、恶劣天气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客运站场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应急预案、有处置措施。

13.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情况。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加快推行工作进度,对发现风险点和问题隐患进行整改或督办,建立常规巡查制度。

14.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培育一支专业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继续推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

15.其他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六、督查方法及形式

(一)督查方法

监督检查按照“企业自查、责任单位(部门)全面检查、局综合督查”的三级联动方式进行,以“双随机”抽查方式为主,做到对全行业、全领域的全面覆盖。在方式上,根据需要采取局机关人员独立进行、与局属行业管理部门联合进行、局属行业管理部门人员直接进行等;在方法上,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查现场与查工作台帐相结合等。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力求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与发现经验、总结推广相结合,对安全隐患现场督办与挂牌督办相结合,现场情况反馈与综合发文通报相结合。

(二)督查形式

1.综合督查

1至3月,以春运、春节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客货运量快速增加、公路通畅安全、交通建设施工复工安全生产和大雾(霾)雨雪冰冻等天气气候状况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至5月,以“五一”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假日出行小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前安排部署汛期行业安全应急工作。

6至9月,以汛期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汛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局地突发性暴雨大风等天气气候状况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至10月,以“中秋”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旅游运输和公路通畅安全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1至12月,以冬季恶劣天气为重点,开展应对寒潮、雾霾、冰雪等天气和交通建设施工可能存在“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局领导带队,全面督查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

2.专项督查

以长途班线客车、旅游包车为检查重点的道路客运专项整治;以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的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交通建设项目落实施工方案等专项整治;城市公交运营安全检查;安全经费提取和职业健康专项检查;防汛专项检查;夏季消防大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自治区、市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为重点。

由局养管科组织,围绕工作重点组织针对性督查检查。全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不少于6次,原则上每2个月1次(附件1)。

七、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科学安排进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和减少监督检查项目任务。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要组织对行业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时间、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等,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1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永安委[20*]22号)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就*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推动行政村及重点行业领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落实隐患的治理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监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要求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街道组织实施。

此项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

(一)坚持专项行动与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监管责任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三)坚持专项行动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坚持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相结合,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

(五)坚持专项督查行动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确保各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督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1、尾矿库、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

2、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单位、场所、路段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电力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单位、场所及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多合一”建筑、“三合一”企业及其它小旅馆、出租房。

8、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3、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责任分工情况。

5、安全生产隐患公示情况及监控措施和整改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费用的提取及风险抵押金缴纳的实施情况。

7、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

8、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9、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10、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行业(领域)督查的重点内容

1、尾矿库、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2、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企业特殊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管理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等经济政策执行情况;剧、易制的安全管理情况。

3、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反“三超一改”活动情况,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艺布局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4、道路交通:打击超速、超员、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5、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6、学校:安全制度的制修订及其落实情况;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情况;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情况:传染病的防控情况,校舍及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情况。

7、医院: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放射源、有毒菌种的安全管理情况;毒、精、麻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8、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9、水利: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10、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设施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地下矿山的安全供电情况。

11、农机:农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12、旅游行业: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及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星级饭店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室外广告牌的安全情况,施行用车的安全状况及驾驶员的配备情况;游乐设施运行的安全情况。

13、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14、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民爆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打击民爆经营企业非法经营的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20*年6月13日前,相关办公室要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操作表格,在街道办事处安排下,统一组织实施。6月底之前,市政府督查组对重点镇(街、区)和部门进行督查。

(二)20*年6—7月,迎接省市二级专项督查组的督查。

六、省市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地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闽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二)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是要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

(三)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对查出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及时督促整改。

(四)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督查的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总结情况,提出建议。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14篇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水电站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市在2017年3月7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农村水电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镇政府、电站做好汛前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工作。为应对省水利厅检查组对我市农村水电站汛前检查的抽查工作,我局从2017年3月20日开始派出检查组对全市水电站汛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现将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市高度重视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了监管,做到了常抓不懈。2017年2月10日**市水务局下发了《关于建设**市小水电站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进一步将小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细处、实处。在汛前检查通知中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电站要高度重视小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确保电站及当地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深入现场,认真检查

今年的汛前检查以电站自查、镇政府核查、水务局抽查的形式,水务局抽查电站30宗,占电站总宗数14%。此次检查重点检查我市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履职情况、在建和已建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情况。在这次检查中,我们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检查有关镇政府“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镇政府与电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检查各电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水工建筑物和机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警示、护栏等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对于在建电站,重点对工程度汛预案及准备工作情况,以及施工围堰、高边坡、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栏、临时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通过这次汛前大检查,很好地督促了各小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大部分电站都已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专(兼)职安全人员,做到了有机构、有制度。在今次检查中,部分电站存在如下问题:电站没有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没有严格执行“两票”操作,未开展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消防器具配备不足,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上班人员未能持证上岗或上岗操作证已过期等等,压力管漏水(已发停机整改通知书),还有极个别电站出现上班离岗现象。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已即时督促电站业主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水务局汇报。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第15篇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水路、工程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现“三个明显”。既:道路、水路、工程安全事故明显下降,死亡人数明显下降,经济损失明显下降。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一)道路运输领域。

(二)交通基础设施领域。

(三)工程建设领域。

(四)水上运输领域。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今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局长陈庆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郭勇涛同志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法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单位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四、活动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15日)。各单位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展板、横幅,在车站、码头、收费站点等地段,开展广泛的宣传工作,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专门印发宣传资料手册,发放给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广泛深入的进行调查摸底,重点要摸清本部门在一些重点领域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势分析会等形式,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形成的主要原因和工作中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专项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边排查、边研究、边整治”的原则,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并定期召开专题会,对整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再研究再分析。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整个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五、整治内容

(一)道路运输领域。一是客运方面:重点对道路企业(含农公交、城市公交)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情况,超速超载车辆处罚情况,“三超一疲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驾驶人员安全例会制度执行情况,驾驶人员使用审核把关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车辆定期维护和检测制度执行情况,车辆例保制度执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GPS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强制保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排查整治道路客运企业在以上领域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安全投入缺乏,车辆技术性能不达标等情况进行集中治理。二是危货运输方面:重点对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情况,安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驾乘人员录用和管理情况,危化品运输车辆年检和技术状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历年危化品车辆发生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排查整治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在以上领域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安全投入缺乏,车辆技术性能不达标等情况进行集中治理。牵头部门:县运输管理所。

(二)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重点对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上的危桥险段、标志标线,通航河流上交通部门负责管理的桥梁运营情况,防撞设施完好情况和港口、码头设施、设备运营情况和完好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排查整治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上存在的危桥险段、标志标线,通航河流上交通部门负责管理的桥梁没有桥涵标志,没有防撞设施、桥梁存在隐患,港口、码头安全设施、设备不全等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和治理。牵头部门:县公路管理站、县航道管理站、县运输管理所。

(三)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对全县交通工程依法转包、分包情况、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新进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工作台帐整理情况和现场指挥部安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排查整治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不安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安全投入缺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没有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不经权威部门检验,操作人员不持证上岗,现场指挥部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情况进行集中和排查。牵头部门:县工程计划股、县质检站。

(四)水上运输领域。一是重点对全县通航水域内的“三超一无”船舶(超长、超宽、超吃水及无船名牌)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排查整治航行于洪泽湖河上的超长、超宽、超吃水的船队和单船,以及无船名牌(号)或者船名牌(号)设置不规范的船舶。二是对全县各个水上旅游景点旅游船的专项整治。要求船员持证上岗,各类水上救生器材配备到位,确保我县水上运输形势持续稳定。牵头部门:县地方海事处。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细化方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县局开展的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这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交通系统安全工作整体的促进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安排具体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局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表彰,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单位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要定期上报有关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各单位每月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