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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合同管理范文

会计合同管理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瞬息万变。如果经济业务执行前期出现失误,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影响,轻则影响效率和效益,重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如果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加以必要的会计监督,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专业优势,则能够有效地规避这种现象的发生。这就是会计事前监督的意义。

影响会计事前监督作用发挥的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缺乏有效的介入途径。受传统的单位组织结构和运转机制限制,会计人员往往没有在经济活动发生之前进行监督的权限。即使有,也仅限于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与参与,但这没有实现对所有经济业务的事前监督。而且在性质上,财务负责人只是进行决策参与,属于管理,而非监督;在内容上,由于这种监督处于决策阶段,宏观性较强,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能防微杜渐。严格说来,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参与一般侧重于宏观层面而非微观层面,这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经济活动的事前监督不相符。

二、合同管理之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业务大多以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签约人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此保障经济业务的正常进行和签约各方的利益。即便有的经济业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经济行为在性质上也同样是合同行为,同样受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制约。从范围上讲,合同覆盖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经济业务进展情况的好坏,经济业务参与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与合同的约定有着直接关系。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约定性使其在经济业务中具有先导性作用,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合同应同时具有保障和规避作用,即保障权益,规避风险。保障权益就是保障签约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避风险指的是合同对于经济业务进程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了全面完整地预计,并在合同中就此进行了相应的约定,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即使这种不利情况实际发生了,合同也可以通过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保障守约一方的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合同所具有的规避作用也可以理解为“止讼”,即通过合同约定,使经济纠纷能够在合同自身的框架内得到解决,使合同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发生率下降到最低限度。因此,合同的作用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是事前监督。

三、合同管理定位——经济管理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于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合同所具有的对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使得合同管理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单位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也把合同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指法律顾问机构)履行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是承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法律事务和管理职能。对于企业法律顾问的资质也兼具法律和管理的知识背景要求,属于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之一,虽然与法律密切相关,但是其根本目的则是为本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属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往往不负责具体的合同起草工作。合同一般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起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只是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查。从性质上讲,合同管理属经济管理。事实上,许多单位的合同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在业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而不是法律事务部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往往也并非法律专业人员,而是业务人员或财务人员。因为这种做法能够使合同的签订更加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更加有利于合同的事前监督。

四、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的途径

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监督的性质与会计事前监督具有相通之处,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事前监督提供了一条新途径。这是合同管理应用于会计事前监督的理论前提。

从实务上说,合同条文是具体的,每份合同都对应于特定的经济业务。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管理合同的弊端是不切合实际,合同条文空洞,容易遗漏问题;业务部门管理合同的弊端是在对外经济业务往来中,由于存在卖方市场等原因,业务部门往往容易受制于人,在签订合同时易被对方压制,不能保持平等的合同主体地位,被迫接受对方的霸王条款。

相比较而言,财务部门管理合同则能有效地克服二者的弊端。财务部门处于单位经济活动的枢纽,熟悉单位的经济活动,能够使合同签订不遗漏问题;财务部门不与合同方直接发生关系,能够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能够在合同签订中保持平等地位,保证合同签订的公平。因此,从合同管理机构设置来说,由财务部门行使合同管理职能较适宜。财务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单位合同进行管理。这样就能将会计事前监督和合同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会计人员还可以根据其专长,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以合同为手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监督。这种监督是微观的、实时的、事前的从而也是有效的。会计人员通过对合同进行管理,找到了适当的进行会计事前监督的介入途径,使会计事前监督不再是会计监督的盲区。

五、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处理好与单位法律事务机构的关系。财务部门是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和评价,单位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核,对合同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进行评估和评价,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这是财务部门与法律事务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能分工。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合同管理;管理会计;预算管理

一、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该《规范》分总则、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附则。合同管理是单位经济活动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随着高校事业的快速发展,合同管理在高校内部管理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决定了高校经济法律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利于提高高校整体管理水平,保障高校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二、A高校合同管理现状

A高校是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较齐全,涵盖文、理、医、工四大学科领域;多地办学,校区分散。近年来教学科研事业发展迅速,收支预算规模扩大,国际影响力增强,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基于A高校办学特点,合同管理涉及领域广泛,种类繁多,内容复杂。

(一)现行制度

2016年《A高校合同管理办法》实施,明确了学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授权、分级审批、归口管理、部门会签、执行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及全过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合同管理机构包括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合同类型包括合作办学合同;科研技术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采购合同;修缮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其他类合同。要求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业务管理权限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合同事项进行业务审查。(1)涉及人事、人才事项的,由人事、人才部门审查;(2)涉及人才培养、培训事项的,由本科生教育部门、研究生教育部门及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查;(3)涉及科研工作事项的,由科研部门审查;(4)涉及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的,由国际事务部门审查;(5)涉及资金事项的,由财务部门审查;(6)涉及资产事项的,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查;(7)涉及修缮事项的,由后勤部门审查。涉及其他事项的,按照职责范围及管理权限由其他相应归口管理部门审查。

(二)合同审核流程

①学院(部门)提交合同及相关资料送审;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重大合同报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职责范围内合同的审批及合法性审查,并实行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建立合同台账;③学院(部门)负责合同及时全面的履行,办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解除、终止及验收;④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结算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付款;⑤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在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中,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负责人、责任人的监督、执纪问责。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验收等环节及管理过程中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实施情况

因发文部门宣传力度不足,很多教职工不知道该文件的及实施,存在学院和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经学校授权、盖学院公章签订合同的情况。各个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自行签订合同并已经执行,只有在到财务部门报销或借款时,才得知合同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因报账时依据的合同未经过学校授权审批而无法付款,老师们只能重新按照流程履行合同签订审批手续,导致老师们误认为财务部门刁难,报账手续繁琐,激化了矛盾。

三、A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预算管理缺失

管理层对预算编制的重视程度不足,监管力度差,财务部门与合同执行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信息不对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严重脱节。财务部门参与合同审核的人员与负责报销审核的人员沟通不足,导致财务报销审核人员不了解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与合同管理脱节。

(二)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有待完善

现有的合同管理办法侧重宏观的指导性意见,各个环节的实施细则不够细化,审批流程复杂,效率低。合同管理机构(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都没有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老师们在合同签订执行时无据可依。合同签订流程复杂,从提交到各个环节审核、批复,流转时间没有限制,例如一份设备租赁合同从申请人提交到签订完成,历经18天、五个部门间的35次OA流转。老师们无法预计合同审核通过需要的时间,严重影响到下一步教学科研工作的进行。

(三)归口管理部门分工不明确

例如老师签订出版合同时,按照支出的经费性质划分归口管理部门,从院部运行经费支出时由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从科研经费支出时由科研部门审核。如院部运行经费和科研经费各负担一半出版费时,则易出现两个归口部门相互推诿。同类型的合同,有时归口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有时归口科研部门审核。不仅老师们无所适从,也造成管理部门权限和业务重叠,疲于解释、协调,降低了工作效率。

(四)归口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合同签订的审核流于形式

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归口管理部门缺乏监管的动力和压力,每天审核合同数量多、类型多,工作量大,合同审核和监管职责流于形式,在签订合同时不严格审核条款,不审核该业务是否有预算,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只负责盖章,导致出现采购验收完成后无法入账的情况。归口管理部门甚至引导经办人拆分合同,化整为零,低于财务要求必须附合同的报销金额就可以不签订合同直接购买,以减少合同签订审核工作量并逃避应承担的监管责任,学校的权益没有保障,无法有效降低合同风险。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缺失,例如一份委托加工合同签订后,由提交部门负责执行,财务部门按照合同条款付款,归口管理部门对加工进度、产品数量质量验收等方面不再跟踪监管。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的执行进度不跟踪,对执行结果不验收,存在签订虚假合同以套取资金的风险。

(五)对合同的税务筹划不重视

在全面营改增的形势下,由于缺乏对高校作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认识,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认真核实对方的资质、信用和履约能力,未能全面考虑税务筹划问题,结算条款普遍语焉不详。如有的采购合同签订后完成验收,到付款时出现供应商不能开具合规发票,用其他公司发票代替的情况;或是有的供应商不接受对公转账,要求支付给个人账户的情况。合同中对付款进度、开具发票的种类和时间条款约定不严谨,对赔偿金和违约金的约定不详,有的条款明显有失公平,如某学院因50名学生要到外地实习,与交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约定提前2个月预付全部车费,没有具体的赔偿金和违约金条款,只写“出现纠纷协商解决”,不能有效保障学校权益。

四、高校合同管理改进建议

(一)建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

财政部的《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信息化是支持管理会计理念与方法落地、支撑管理会计功能发挥及价值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推动力量。建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报销等数据信息对接,实现全校范围内合同管理的网络化、自动化和信息共享,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以保证高校合同管理的正确决策。财务报销时自动调取系统中的合同信息,按照合同预算、招标采购结果、执行进度、各管理部门的验收结果等进行结算,提高信息准确率,提高财务结算效率,减轻经办人奔波于多校区多部门之间盖章签字请示验收等环节的负担。

(二)完善制度,再造流程

一是学校管理层应重视风险控制,组织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各个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权责范围。二是简化合同管理流程,减少反复流转的环节,以减少经办人因逃避繁琐流程而拆分合同的现象。三是加强执行力,对不作为的部门、管理缺失的环节重点监管整改。

(三)实施合同模板管理,建立合同示范文本库

组织专业人员制定合同模板,细化财务结算条款,明确付款进度和付款方式、质保金条款;明确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时限、供应商银行账户;发生退货时,约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约定合同标的发生变更时发票的开具与处理等。关注国家税务政策,按照新制度要求及时修订补充合同模板中涉及财务结算问题的条款,如2017年7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要求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须填写税号,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四)财务会计人员转变观念,工作重点由单纯的报销核算转向管理分析,更好的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

将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的关口前移,与各个归口管理部门配合,例如在采购合同签订环节提前审核供应商的工商税务资质,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法律义务与风险责任。将会计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前移,力求财务管理精细化,为教学、科研业务合同的全面预算、税务筹划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王春晖,曹越.内部控制视角下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6(19):87-91.

[2]靳海虎.浅析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财会学习,2016(7):43-44.

[3]周山.高校合同管理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4):101-103.

[4]宋洁.论高校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J].文化学刊,2016(10):209-212.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合同管理;管理会计;预算管理

一、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该《规范》分总则、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附则。合同管理是单位经济活动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随着高校事业的快速发展,合同管理在高校内部管理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决定了高校经济法律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利于提高高校整体管理水平,保障高校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二、A高校合同管理现状

A高校是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较齐全,涵盖文、理、医、工四大学科领域;多地办学,校区分散。近年来教学科研事业发展迅速,收支预算规模扩大,国际影响力增强,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基于A高校办学特点,合同管理涉及领域广泛,种类繁多,内容复杂。

(一)现行制度

2016年《A高校合同管理办法》实施,明确了学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授权、分级审批、归口管理、部门会签、执行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及全过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合同管理机构包括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合同类型包括合作办学合同;科研技术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采购合同;修缮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其他类合同。要求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业务管理权限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合同事项进行业务审查。(1)涉及人事、人才事项的,由人事、人才部门审查;(2)涉及人才培养、培训事项的,由本科生教育部门、研究生教育部门及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查;(3)涉及科研工作事项的,由科研部门审查;(4)涉及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的,由国际事务部门审查;(5)涉及资金事项的,由财务部门审查;(6)涉及资产事项的,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查;(7)涉及修缮事项的,由后勤部门审查。涉及其他事项的,按照职责范围及管理权限由其他相应归口管理部门审查。

(二)合同审核流程

①学院(部门)提交合同及相关资料送审;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重大合同报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职责范围内合同的审批及合法性审查,并实行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建立合同台账;③学院(部门)负责合同及时全面的履行,办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解除、终止及验收;④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结算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付款;⑤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在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中,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负责人、责任人的监督、执纪问责。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验收等环节及管理过程中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实施情况

因发文部门宣传力度不足,很多教职工不知道该文件的及实施,存在学院和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经学校授权、盖学院公章签订合同的情况。各个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自行签订合同并已经执行,只有在到财务部门报销或借款时,才得知合同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因报账时依据的合同未经过学校授权审批而无法付款,老师们只能重新按照流程履行合同签订审批手续,导致老师们误认为财务部门刁难,报账手续繁琐,激化了矛盾。

三、A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预算管理缺失

管理层对预算编制的重视程度不足,监管力度差,财务部门与合同执行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信息不对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严重脱节。财务部门参与合同审核的人员与负责报销审核的人员沟通不足,导致财务报销审核人员不了解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与合同管理脱节。

(二)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有待完善

现有的合同管理办法侧重宏观的指导性意见,各个环节的实施细则不够细化,审批流程复杂,效率低。合同管理机构(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都没有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老师们在合同签订执行时无据可依。合同签订流程复杂,从提交到各个环节审核、批复,流转时间没有限制,例如一份设备租赁合同从申请人提交到签订完成,历经18天、五个部门间的35次OA流转。老师们无法预计合同审核通过需要的时间,严重影响到下一步教学科研工作的进行。

(三)归口管理部门分工不明确

例如老师签订出版合同时,按照支出的经费性质划分归口管理部门,从院部运行经费支出时由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从科研经费支出时由科研部门审核。如院部运行经费和科研经费各负担一半出版费时,则易出现两个归口部门相互推诿。同类型的合同,有时归口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有时归口科研部门审核。不仅老师们无所适从,也造成管理部门权限和业务重叠,疲于解释、协调,降低了工作效率。

(四)归口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合同签订的审核流于形式

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归口管理部门缺乏监管的动力和压力,每天审核合同数量多、类型多,工作量大,合同审核和监管职责流于形式,在签订合同时不严格审核条款,不审核该业务是否有预算,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只负责盖章,导致出现采购验收完成后无法入账的情况。归口管理部门甚至引导经办人拆分合同,化整为零,低于财务要求必须附合同的报销金额就可以不签订合同直接购买,以减少合同签订审核工作量并逃避应承担的监管责任,学校的权益没有保障,无法有效降低合同风险。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缺失,例如一份委托加工合同签订后,由提交部门负责执行,财务部门按照合同条款付款,归口管理部门对加工进度、产品数量质量验收等方面不再跟踪监管。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的执行进度不跟踪,对执行结果不验收,存在签订虚假合同以套取资金的风险。

(五)对合同的税务筹划不重视

在全面营改增的形势下,由于缺乏对高校作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认识,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认真核实对方的资质、信用和履约能力,未能全面考虑税务筹划问题,结算条款普遍语焉不详。如有的采购合同签订后完成验收,到付款时出现供应商不能开具合规发票,用其他公司发票代替的情况;或是有的供应商不接受对公转账,要求支付给个人账户的情况。合同中对付款进度、开具发票的种类和时间条款约定不严谨,对赔偿金和违约金的约定不详,有的条款明显有失公平,如某学院因50名学生要到外地实习,与交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约定提前2个月预付全部车费,没有具体的赔偿金和违约金条款,只写“出现纠纷协商解决”,不能有效保障学校权益。

四、高校合同管理改进建议

(一)建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

财政部的《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信息化是支持管理会计理念与方法落地、支撑管理会计功能发挥及价值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推动力量。建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报销等数据信息对接,实现全校范围内合同管理的网络化、自动化和信息共享,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以保证高校合同管理的正确决策。财务报销时自动调取系统中的合同信息,按照合同预算、招标采购结果、执行进度、各管理部门的验收结果等进行结算,提高信息准确率,提高财务结算效率,减轻经办人奔波于多校区多部门之间盖章签字请示验收等环节的负担。

(二)完善制度,再造流程

一是学校管理层应重视风险控制,组织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各个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权责范围。二是简化合同管理流程,减少反复流转的环节,以减少经办人因逃避繁琐流程而拆分合同的现象。三是加强执行力,对不作为的部门、管理缺失的环节重点监管整改。

(三)实施合同模板管理,建立合同示范文本库

组织专业人员制定合同模板,细化财务结算条款,明确付款进度和付款方式、质保金条款;明确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时限、供应商银行账户;发生退货时,约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约定合同标的发生变更时发票的开具与处理等。关注国家税务政策,按照新制度要求及时修订补充合同模板中涉及财务结算问题的条款,如2017年7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要求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须填写税号,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四)财务会计人员转变观念,工作重点由单纯的报销核算转向管理分析,更好的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

将合同风险控制和防范的关口前移,与各个归口管理部门配合,例如在采购合同签订环节提前审核供应商的工商税务资质,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法律义务与风险责任。将会计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前移,力求财务管理精细化,为教学、科研业务合同的全面预算、税务筹划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王春晖,曹越.内部控制视角下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6(19):87-91.

[2]靳海虎.浅析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财会学习,2016(7):43-44.

[3]周山.高校合同管理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4):101-103.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效益分享; 会计处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或EMC)是由能源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能企业提供节能诊断、融资、节能改造、运营维护、培训等服务,并通过与用能企业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实现获利的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它是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这种机制降低了用能企业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企业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目前全世界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合同能源服务行业作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的重要产业加以积极推动。我国自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

一、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的特征

根据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的具体协议内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多种类型。目前成熟的模式主要有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与节能效益分享型。但在国家政策支持层面和实务操作层面,基本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为主。2010年底的《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指出,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格式和内容需要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等规定。《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该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是在项目期内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分享节能效益,期间节能改造工程的投入和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后,节能效益首先保证节能服务公司收回投资成本;然后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能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客户享受。

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用能企业在零投资、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节能效益,以节约的能源费用在合同期内分期支付节能改造项目的建造和服务成本。

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先垫付资金为用能企业进行节能改造,承担资金使用成本和投资可收回性方面的风险,但可以取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因为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投资收益远高于仅建造(出售)节能设备或提供相关节能技术所获取的利润。

三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建设的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其所有权属于节能服务公司,使用权属于用能企业,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在合同期满后,用能企业从节能服务公司取得该节能设备的所有权。

二、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相关业务的现行会计处理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规定,“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企业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尽管上述规定对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处理作了一定的规范,但远不能满足企业进行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需求。这导致实务中企业的会计处理出现较大差异。部分企业按照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核算,部分企业则按照建造—经营—转移(BOT)模式进行核算。目前用能企业对节能设备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作为分期付款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处理

有些企业认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设备,可以看成是一种销售活动,即节能服务公司将其控制或拥有的节能设备出售给用能企业,其价款在整个合同期间予以分期收回。因此,这些企业将节能设备作为分期付款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

(二)作为租入的固定资产处理

有些企业认为,在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改造需依赖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在合同期内节能设备由用能企业使用和管理,但所有权仍属于节能服务公司,尽管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条款表现为效益分成,而不是租金的收付,在某些情况下企业签署的协议所包含的交易虽然未采取租赁的法律形式,但该交易就经济实质而言属于租赁业务。因此,这些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对租赁业务的解释,按照租赁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采用建造—经营—转移模式处理

建造—经营—转移(BOT,build-

operate-transfer)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些企业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有着明显的建造—经营—转移这一过程,与上述建造—经营—转移模式具有一定相似性,因此参照建造—经营—转移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四)作为长期摊销的费用处理

还有一些企业认为,由于未来的节能收益不能准确确定,每期的节能收益都不相同,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按合同期平均计提的折旧与每期的节能收益不配比。因此,这些企业在合同期间将节能设备的投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同期限内按与确认收入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合同能源管理(EPC); 租赁; 建造―经营―转移(BOT)

【中图分类号】 F206;F2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1-0107-05

近年来,雾霾天气、水污染等环境问题越发显现出来,环境保护刻不容缓。目前,国家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举措。由此可见,对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会计问题有必要进行探讨。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所必要的设备和服务,并负责合同期内设备的运营维护;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收入,具体支付比例按合同规定有所差异。合同期内,节能设备所有权归属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满后设备所有权无条件转让给用能单位。

一、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会计处理模式的现状

目前,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时,会计方面的相关文献主要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处理,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自身特征,与传统节能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与损益有着本质区别,集中体现为明显的“融资租赁”特征,即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统一的特点[1],因此可以作为融资租赁处理;也有观点提出,应将合同能源管理的过程套用经营租赁的准则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因为其项目收益不稳定,与设备相关的所有权和相关风险均未转移给用能单位[2];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有着明显的建造―经营―转移(BOT)这一过程,这与BOT项目具有一定的相似性[3],因此可以参照BOT项目进行处理。在实务中,多数节能服务公司将合同能源管理标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之后通过经营租赁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用能单位只按照经营租赁支付租金,在租金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也有一些企业按照BOT项目模式进行会计处理。

本文认为,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无论采取租赁方式还是BOT项目方式都有一定道理,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存续期间拥有节能设备的所有权,而用能单位拥有使用权,并支付节能服务公司一部分节能效益,这符合租赁业务的定义;另一方面,合同能源管理首先是进行建造,在合同期内是提供运营维护服务,最后是将节能设备无偿交给用能单位,这也符合BOT项目的处理思路[4]。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思路,可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的管理层按照企业节能项目特点来分析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但是对于涉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合同能源管理一般应按照BOT项目处理。作为一项会计政策,企业确定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后,以后类似的项目,都应采用相同的方式进行处理,不应随意变更会计政策选择,以保证会计处理的一贯性。

那么,在选择这两种会计处理方式时需要注意什么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是否包含租赁?如果作为租赁方式处理,是应该作为固定资产租赁还是作为无形资产租赁呢?如果包含租赁,究竟应该作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如果作为BOT项目,BOT项目中涉及的特许经营权应该作为固定资产、金融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处理?

二、作为租赁方式处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是否包含租赁

在判断合同能源管理是作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处理之前,首先要明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是否包含租赁,是否可以按照租赁的方式处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4号――确定一项协议中是否包含租赁》指出,若协议的履行取决于某特定资产或资产组的使用或协议转移了该资产的使用权,则可将协议认定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服务企业提供的节能设备是合同履行的关键,同时,设备的使用权转移给了用能单位,因此,可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包含租赁,可以作为租赁方式处理。

(二)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选择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对于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来说,虽然节能设备需要依靠节能技术,但由于节能技术是凝结在设备中且无法单独计价的,因此,本文认为节能服务公司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在融资租赁的情况下用能单位也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三)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选择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指出,融资租赁实质上是指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对于节能服务企业,(1)每年获得固定报酬,该报酬的金额与节能效益的多少无关;(2)每年获得基本确定的报酬,即尽管根据节能效益获得报酬,但对于未来取得的节能效益可以准确估计并有极大可能获得;(3)合同规定节能服务企业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且该保底收入能够弥补节能企业所有投资成本。如果合同收入属于以上三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就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此时,节能服务企业可以作为融资租赁来进行会计处理,用能单位相应地应确认固定资产。对于节能服务企业,(1)获得的报酬金额不确定或不能可靠估计,并与节能效益相关联;(2)合同规定的保底收入不能弥补所有投资成本,此时,表明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完全转移给用能单位,节能服务企业应该按照经营租赁来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用能单位相应地不应确认固定资产,而应在租金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①

三、作为BOT项目处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是否可作为BOT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中对BOT项目的界定,BOT项目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某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企业承担特定公用基础设施的工程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允许经营企业向用户定期收取费用,以此来回收工程的投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经营企业将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一种投资模式。关于EPC与BOT项目的比较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节能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未必是政府,所建设的设备也未必是公共基础设施,除此之外,合同能源管理与BOT项目基本一致,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在一定情况下也可参照BOT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政府招标的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合同能源管理则必须按照BOT项目处理。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4号――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包含租赁》中具体指出,如果项目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12号范围中的公办民营服务特许权协议,则该项目不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4号的范围,此时的合同能源管理只能作为BOT项目处理,不能选择租赁方式。

(二)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选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中的规定,节能服务企业提供建造或升级服务,通过特许经营权获得收入或者公允的对价可作为金融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的收入权利。如果合同能源管理规定了:(1)每年获得固定报酬,该报酬的金额与节能效益的多少无关;(2)每年获得基本确定的报酬,即尽管根据节能效益获得报酬,但对于未来取得的节能效益可以准确估计;(3)合同规定节能服务企业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此时,代表节能服务企业处于具有无条件向用能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约权利范围之内,节能服务企业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如果节能服务企业获得的报酬与节能效益相挂钩且金额不确定时,代表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而是依据用能单位使用节能设备获得的节能程度而定,此时,节能服务公司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综上所述,有关EPC项目会计处理方式判断图如图1所示。

四、EPC项目会计处理案例分析应用

案例1:M酒店拟对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采用同时具备供热、供冷、供热水三种功能的三联供技术。技改工程由N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工程投资1 260万元,为设备购置费用,由N节能服务公司投资。设备寿命为10年,双方合作时间为6年,合作期满后,设备无条件转让给M酒店,并由M酒店进行运营维护。

情形一:如果合同规定合作期间无论节能效益多少,M酒店都需要给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支付600万元的费用。

案例分析:在情形一中,合同规定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获得与节能效益无关的固定报酬600万元,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此时,可按照融资租赁方式处理;M酒店相应地应确认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N节能服务公司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3 600万

贷:融资租赁资产 1 260万

未实现融资收益 2 340万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600万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600万

用能单位M酒店:

计算租赁内含利率:1 260=600×(P/A,i,6)

利用插值法计算得:i=42%

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固定资产 1 260万

未确认融资费用 2 340万

贷:长期应付款 3 600万

第一年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时:

借:财务费用 529.2万(1 260×4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29.2万

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万

贷:累计折旧 210万

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 600万

贷:银行存款 600万

情形二:如果合同规定合作期间,M酒店每年至少支付N公司210万元,当M酒店某年节能效益高于420万元时,则按照该年节能效益的50%支付给N节能服务公司。收益情况见表2。

案例分析:在情形二中,合同规定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210万元,该保底收入能够弥补N公司所有投资成本,此时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可按照融资租赁方式处理;M酒店相应地应确认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N节能服务公司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 085万

贷:融资租赁资产 1 260万

未实现融资收益 825万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210万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10万

用能单位M酒店:

计算租赁内含利率:1 260=210×(P/F,i,1)+280×(P/F,i,2)+390×(P/F,i,3)+400×(P/F,i,4)+410×(P/F,i,5)+395×(P/F,i,6)

利用插值法计算得:i=14.85%

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固定资产 1 260万

未确认融资费用 825万

贷:长期应付款 2 085万

第一年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时:

借:财务费用 187.11万(1 260×14.85%)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87.11万

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万

贷:累计折旧 210万

第一年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 210万

贷:银行存款 210万

情形三:若合同规定合作期间内,M酒店每年至少支付N公司190万元,当M酒店某年节能效益高于380万元时,按照该年节能效益的50%支付给N节能服务公司费用。收益情况见表3。

案例分析:在情形三中,合同规定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190万元,但该保底收入不能够弥补N公司所有投资成本,此时不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应按照经营租赁方式处理;M酒店相应地在租金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N节能服务公司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9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0万

借:银行存款 190万

贷:应收账款 190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万

贷:累计折旧 210万

用能单位M酒店:

第一年支付租金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90万

贷:银行存款 190万

案例2:N节能服务公司参与S市政府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拟对锅炉房进行集中供暖技术改造。锅炉房由N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工程投资成本1 260万元,特许经营期6年。特许经营期满后,该锅炉房将无偿转交给S市政府。

情形一:如果合同规定经营期间,锅炉房收入归N公司所有。每年锅炉房经营收入300万元。

情形二:若改造前后,预计能耗费用很可能将从1 150万元/年降到350万元/年,年节约费用约为800万元。合同规定经营期间,S市政府按照节能效益的50%支付N公司。

情形三:若合同规定经营期间,S市政府按照节能效益的50%支付N公司,并且,如果当年节能效益低于420万元,则该年支付N公司210万元。

情形四:如果合同规定经营期间,S市政府按照节能效益的50%支付N公司,但年节能效益无法合理估计。

案例分析:在案例2中,项目来源于S市政府并且标的资产属于基础设施,因此,在处理时应该按照BOT项目考虑。在情形一、二、三中,代表节能服务企业N公司具有无条件向用能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约权利,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核算。而在情形四中,N公司获得的报酬与节能收益相挂钩且金额不确定,代表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而是依据节能程度而定,此时,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核算。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模式,在节能环保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目前在会计处理上尚没有形成一个具体的、统一的系统处理方法,使得实务中合同能源管理在会计处理方式上不够规范。本文依照我国会计准则和IFRIC相关规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提出了一些见解。同时,在对合同能源管理核算进行探讨时,有的文献资料将其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类,且只对节能效益分享型进行会计处理。本文认为在考虑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时,最为关键的应是考虑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或者是否有无偿获得现金的权利的方面。

【参考文献】

[1] 马勇.合同能源管理中的会计处理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13(6):87-89.

[2] 李全.刍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财务处理[J].财政研究,2013(11):13-17.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会计核算 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是节能服务领域的一项新兴业务,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尚未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作出相应的规定,在会计核算的科目、内容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都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实际工作中很多节能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非常混乱和模糊,迫切需要从理论和实务上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模式的研究,以利于节能服务企业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工作。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现状分析

目前节能服务企业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实务中,主要存在以下四种核算模式:

(一)存货准则核算模式

即认为节能服务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向用能单位提供的是自产的节能设备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后续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笔者认为:就“实质重于形式”而言,节能设备购置在本质上是节能服务公司的一项资产投资业务,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转化为货币资产。取得的收入是节能服务收入,而非销售节能设备的收入。所以无论是从业务性质上还是从交易实质上分析,都不符合存货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BOT项目核算模式

此种模式即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参照BOT项目处理方式进行核算。BOT是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采用这种核算模式的企业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也要经历建造――经营――转移这一过程,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相符。笔者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BOT的(建设―经营―移交)项目是为了缓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与投资资金紧张的矛盾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投资模式。政府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非政府部门的投资者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投资者承担该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和维护的权利。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投资者通过向设施使用者收取费用,来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同时,政府部门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督权。特许期届满后,投资者将该基础设施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部门。可见,BOT项目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两者在运营模式上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也不适用BOT核算方式。

(三)融资租赁核算模式

此种模式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就是节能服务企业按照客户的要求建造的特殊固定资产,在合同期分期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合同期满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客户。且资产多为专用设备,一般只有用能企业才能使用,所以与准则中的融资租赁规定相吻合。笔者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下的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资产所有权仍属于节能服务企业,用能企业只拥有使用权,而且未来的节能收益并不能确定,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全部转移给用能企业。节能服务企业在合同期内要对资产进行折旧或摊销,而用能企业无法视同自有固定资产入账,支付的租金已列入当期损益,也不允许再计提该项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而且该资产在合同期的使用中因运营的需要可能不断的发生投入,所以事先很难确定资产的价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期通常远短于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与融资租赁规定的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相悖。而且租赁期发生的正常维护费用由出租方承担而不是承租方,与融资租赁的规定不同。能源管理合同条款表现为效益分成而不是固定租金的收付,通常是确定一个节能额的分成百分比,而不是一个绝对额。对节能服务企业来讲也是一种未来的不固定的服务收入,对客户来讲也是一种未来不确定的支出,具有波动性。这就导致无法按照融资租赁的核算要求计算最低付款额和最低收款额。

(四)经营租赁核算模式

此种模式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属于经营租赁业务,节能服务企业建造的设备是未来出租的固定资产,未来从用能企业获取的收益中,一部分是投资成本的回收,一部分是租金收益,合同期内,节能服务企业将各期取得的收益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收益;而用能企业由于设备在合同期内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按各期的节能收益的一定比例向节能服务企业的支付设备使用费(即租金)通常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支出。与准则中的经营租赁一致,应按照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能源管理合同的履行需依赖特定资产,即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建造的节能设备,该节能设备虽然形式上是由节能服务公司使用管理,但是这种使用管理是受到用能单位限制的,在合同期内,合同条款对节能服务公司在运营设备期间的服务类型、服务对象、服务价格进行了限定,因此节能设备的实际使用权在用能单位,即节能设备的使用权发生了转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释义,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属于或包含租赁业务,应重点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履行该协议是否依赖某特定资产;二是协议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所以,合同能源管理应该属于租赁业务范畴。

综合分析上述四种核算模式,相比较而言,合同能源管理更多的是经营租赁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合同期内的诸多不确定要素,也使得采用经营租赁核算方式更加简单、直观。在此,笔者认为,可以将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界定为一种特殊的经营租赁业务,即在租赁结束时双方发生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这种转移双方基本都是以赠予与受赠的方式完成,而且现行的税收政策也是这样规定的。对节能服务企业来讲,该资产随投资的回收基本已折旧或摊销完毕,账面价值几乎为零,只需做简单的资产清理;对用能企业来讲,不需另行支付资产价款,只是取得资产所有权,账务上也只是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为此,笔者建议现阶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拟参照租赁准则中经营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二、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的制度性考量

(一)从长远考虑,应加快制定出台合同能源管理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准则

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因此,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我国长期的战略性产业,从合同能源管理未来的发展要求出发,很有必要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单独制定企业会计准则,以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会计核算。为此,财政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组织相关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在深入调研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运作模式和会计核算情况的基础上,抓紧起草《企业会计准则X号――合同能源管理(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早制定出台并实施《企业会计准则X号――合同能源管理》,以满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的现实需要,促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顺利发展。

(二)从短期看,应租赁准则解释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核算

在目前财政部尚未出台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相关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可先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方式,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核算方法作出统一规定。现阶段,节能服务企业应当在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后,根据现行有关会计准则、解释和合同能源管理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务的特点和交易实质进行判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实务操作。

三、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建议

根据租赁准则中经营租赁的相关规定,对现阶段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各阶段经济业务事项的账务处理,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一)项目前期阶段

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项目拓展阶段、项目方案阶段以及项目合同阶段。项目前期阶段经济业务应通过设置“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用来归集相关的前期费用。在项目前期阶段发生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聘请专家的劳务费、交际应酬费等费用应根据受益原则,直接为该项目提供劳务(工程技术部)的,应计入“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行政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或销售部门(市场营销部)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即相关费用发生时,借记“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项目建设阶段

项目建设阶段的主要经济业务内容包括:采购原材料、设备,组织项目施工、安装和调试等。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节能服务企业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节能服务公司应将购建的资产,以及开发和购置的无形资产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因此,项目建设阶段应通过设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科目,核算根据项目设计要求采购原材料、设备,组织项目施工、安装和调试,以及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合理支出。

为区别节能服务公司内部自用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时,应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二级科目;应在“无形资产”科目下设置“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形资产”二级科目。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购建的账务处理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节能设备时,借记“固定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的节能设备时,节能服务公司应将相关的成本费用可先通过“在建工程――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科目进行归集;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后转入“固定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项目建设阶段购入设备、材料时,按实际发生额,借记“在建工程――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发生施工、安装和调试等费用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3)项目完工结转成本时,借记“固定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科目。

3.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的,购入设备、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借记“在建工程――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合同能源管理无形资产购置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按购置成本,借记“无形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经济业务包括对项目的运行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安排好项目资产的管理、维护和检修,与用能企业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分享收益等。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节能服务企业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计提折旧或摊销。项目实施阶段经济业务应通过设置“生产成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并确认节能效益分享收入。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计提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科目。

2.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摊销合同能源管理无形资产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形资产”科目。

3.根据有关规定,合同能源管理应属于节能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的收入、成本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

(1)发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费用等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应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2)按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收益,收取节能服务费确认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XX用能单位”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的,借记“应收账款――XX用能单位”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收入”科目。

(3)收取节能服务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XX用能单位”科目。

(4)期末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成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4.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节能服务企业应分别核算各项目的成本费用支出额。对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划分不清的,应合理进行分摊,期间费用的分摊应按照项目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两个因素计算分摊比例,两个因素的权重各为50%”。

(四)项目期满移交资产阶段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期满后,应将节能设备从节能服务公司无偿转移到用能单位。项目期满移交资产时,应通过设置“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支出――非公益性捐赠”等科目,核算移交过程中的相关支出。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按照上述规定,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企业移交节能设备等资产时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1.节能服务企业应将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全部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再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即先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固定资产”科目;再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公益性捐赠”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2.移交无形资产时,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公益性捐赠”科目、借记“累计摊销――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形资产”科目;根据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货记“无形资产――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形资产”科目。

参考文献:

[1]张明贤.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及节能效益分配型财务核算方法[J].中国总会计师,2011(5).

[2]杨仁标.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会计处理初探[OL].浙江电力优秀管理论文大赛,2013-9.

[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5]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释义.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7篇

1.1会计人员应重视销售动态管理

在企业销售的过程中,会计人员为了保证销售情况和产品信息能够相匹配就需要按照生产情况编制生产计划,不过企业生产、销售、运营等活动是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的,但是当前这些部门之间的沟通并不紧密,这就可能造成企业发货不够及时,进而给企业的信誉产生不良影响,销售量也达不到企业的标准。如果部门和部门之间,员工和员工之间能够及时地沟通,那么遇到任何问题都能够及时地找到解决办法。企业也能够根据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情况及时地更改生产销售策略,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利润。所以在企业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实行动态管理,外部环境的变化,市场需求的增减都是企业决策的参考方面。

1.2合同与应收款管理部门人员应重视参与全合同过程

企业应收账款和合同管理之间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关联系的。作为参与应收账款管理中的人员也会参与到企业合同管理当中。由于企业合同的签订和生效是十分复杂的过程,我们应该对对方的财务情况基本掌握,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部门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沟通能力。会计部门相比其他部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合同谈话的过程中需要掌握一定的话语权,使得合同建立在公平、平等的基础上。财务管理风险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关注的方面,会计人员必须通过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合同管理期间会计人员必须对每个流程加以了解,并参与到各个环节中,保证合同的有效运行。例如有些企业为了规避应收账款风险,就在企业销售管理的过程中使用合同管理制度,并授权一些人员和客户签订合同的权利,通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在签订后不得随意改变。这就体现了会计人员应该加强自身能力的提高,积极参与到企业活动中,不断地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1.3会计监督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制度考核中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合同的管理,我们需要把合同管理工作直接纳入到企业制度考核中,为企业实现发展目标提供可靠依据。会计监督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构建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重视会计人员工作,将其纳入到构建企业制度的工作中,把管理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保证各方面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时,企业也可以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并落实到每个部门,特别是财务部门。这样就你能够保证企业合同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企业有贡献的人加以奖励,损害企业利益的人加以惩罚,全面依照合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2会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2.1重视应收账款日常管理

作为会计人员应该做好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记录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应收账款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总结,归纳出用户的信用情况以及信用关系发生的具体时间,拖欠款项的具体金额,及时地了解信用情况的变化,并对所有应收账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特别需要注重对相关客户的信用等级的评价和核查,时刻观察其信用额度有没有超出规定限额,避免用户的款项拖欠数额超出规定的数目。针对那些拖欠账务已经超出信用期限的用户,我们必须要对他们进行及时地提醒,科学开展催款工作。同时,会计管理人员应该深入分析企业的应收帐款在周转周期及平均收账期是否合理,时刻关注企业资金的流动情况,对企业应收帐款的相关管理事项进行科学评价,对于那些信用条件不够合理的情况要及时给予调整和改正。

2.2加强应收账款的事后管理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会计业务 管理 探讨

一、引言

合同能源管理是70年代由西方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投资服务管理机制,其实质就是用能单位通过节省的能源耗费支出来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北美及欧洲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新兴节能产业。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行节能减排政策,倡导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逐步加大了对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的政策扶持力度。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财政部也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资金两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以促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类型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商务运作及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三个类型:

(一)节能效益分享型:在该种模式下,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所需全部资金,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享有。

(二)节能量保证型:在该种模式下,由用能单位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所需资金(含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利润),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节能项目的设计及实施,如项目实施后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要赔付全部未达到的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三)能源费用托管型:在该种模式下,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改进和管理能源系统,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减少。

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投资总额一般较大,大部分项目实施中会形成有形资产(节能设备或系统),但其与公司日常设备资产投资相比,存在以下特点:

(一)投资目的(需求方)不同:日常设备资产投资一般是为满足或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或规模而预先计划;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则是根据客户的需求而发生。

(二)折旧期限及政策不同: 通常来讲,公司自有资产折旧期限及政策由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则是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计提折旧,不留残值。

(三)受市场因素影响程度不同:公司自有设备投资计划着眼于公司长期运营能力而制定,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是为了满足客户的节能需求,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

(四)资产最终处置方式不同:公司自有资产在折旧期满后,经技术部门鉴定后进入资产处置程序,其净值要转如营业外收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在合同期满后,其所有权一般都转交到客户一方。

四、会计业务处理

(一)会计业务处理原则

目前,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制度中尚未对该类业务进行统一规范,各企业处理方法不同,既有参照融资租赁处理模式的,也有参照经营租赁模式的,本文中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会计业务处理采用以下原则:

1、业务操作简便、清晰、易于掌握。

2、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及准则要求,体现谨慎性原则,满足收支配比的需要。

(二)项目初始投资额的归集

对节能服务公司而言,节能项目初始投资额应包括:购买的节能设备,经建造加工而形成的有形设备或系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效果所发生的项目设计、系统改造、安装调试等全部初始费用。

初始投资会计核算科目的选用:如项目实施完毕后能够形成一项实物资产,且同时满足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先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项目决算后转入“固定资产-合同能源管理资产”,在合同收益期限内计提折旧,不留残值。如项目实施完毕后未形成实物资产,同时也不满足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可先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而后转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合同收益期限内摊销完毕。

(三)一般情况下会计业务处理

1、节能服务公司会计处理方法

节能服务公司可按收到的节能分配收益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在合同期内分摊节能项目投资额,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净残值为零,合同期内如发生运维服务等相关后续支出时,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1)采购、建造节能设备及发生安装、调试等初始直接支出时

账务处理:

借: 在建工程—节能项目资产

在建工程—建造、安装调试支出/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供应商

核算依据:合同、采购发票、各项内部审批手续等

(2)节能项目验收合格,形成固定资产时(如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则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

账务处理:

借: 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节能项目资产

贷:在建工程—节能项目资产/安装调试支出/其他支出

核算依据: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

(3)收到客户支付的节能服务费时

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节能收益分成

核算依据:合同、发票、银行进账单等

(4)节能服务单位发生日常运维服务等支出时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修理费/差旅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核算依据:合同、发票、内部费用核销审批手续等

(5)会计期末(月度、季度、年度)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节能项目资产

贷:累计折旧/长期待摊费用—节能项目资产

核算依据:折旧计算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算表等

(6)折旧(摊销额)计算方法

年折旧(摊销)额=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原值/合同年限

月折旧(摊销)额=年折旧(摊销)额/12

(7)合同期限届满,设备资产转交用能单位时

账务处理:

借: 累计折旧—节能项目资产

贷:固定资产—节能项目资产

核算依据:合同、资产交接单、各项内部审批手续等

2、用能单位(客户)会计处理方法

①支付节能服务费时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节能服务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

核算依据: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内部审批手续等

②合同期满,接收节能设备资产时

账务处理:

借: 固定资产—节能项目资产

贷:累计折旧—节能项目资产

核算依据:合同、资产交接单、各项内部审批手续等

注:①如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单位为关联方单位,处于同一企业集团合并范围内时,为保证整个集团公司合并报表数据的完整性,设备资产接收方应按接收时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的账面累计余额同时入账。

②如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单位为非关联方时,设备资产接收方则无需进行账务处理,待资产接收后做好备案登记实物管理即可。

(四)特殊情况下会计业务处理

1、特殊业务情况及会计业务处理案例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约定收益分享方式可能会存在以下情况:

①用能单位各年度能源耗用情况稳定,但合同规定每年的收益分享比例不同。

②合同规定每年的收益分享比例固定,但用能单位各年度的能源耗用变动较大。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每年实际取得的收益都不相同。但一般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对于项目投资都按直线法进行折旧或摊销,年度间数额一致,因此会造成单个合同项下的年度经营损益出现较大波动,在单个合同经营损益对公司整体经营成果影响较大的情况下,为保持公司经营成果的客观及均衡反映,可采取以下核算方式确认收益:

针对情况①,节能服务公司可结合该项目年度成本费用发生情况,在保证年度收支配比及合理体现项目效益的情况下,可计算确定一个固定收益分享比例,以该比例乘以合同金额确认年度收入,合同约定的分享比例超过该固定比例的部分可确认为递延损益,转入以后年度的当期营业收入。

例:假定XX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期为三年,合同约定每年收益比例分别为80%、70%、60%,节能服务公司按三年平均计算确定的固定收益比例为70%。

(1)节能服务单位账务处理

第一年收益确认

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80%部分)—用能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70%部分)

递延损益(“80%-70%”部分)

第二年收益确认

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70%部分)—用能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70%部分)

第三年收益确认

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60%部分)—用能单位

递延损益(“80%-70%”部分,第一年确认的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60%部分)

主营业务收入(10%递延收益转入)

(2)用能单位账务处理

第一年支出确认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节能服务费(70%部分)

预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80%-70%”部分)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80%部分)

第二年支出确认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节能服务费(70%部分)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70%部分)

第三年支出确认

账务处理:

借: 成本费用—节能服务费(60%部分)

成本费用—节能服务费(预付账款转入)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60%部分)

预付账款-节能服务单位(“80%-70%”部分)

针对情况②,节能服务公司需计算确定一个固定分享金额,在合同期内每年以该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其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与情况①类似,可参照处理,不再赘述。

2、固定分享比例和固定分享金额计算方法及核算应用前提:

年固定比例=Σ各年度分享比例/合同期

年固定分享金额=Σ各年度分享金额/合同期

特殊情况下业务处理方式一般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可考虑应用:

①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较大,对公司整体的收入、利润均产生重大影响。

②单个项目整体盈利/亏损,但在合同期内如按合同约定分享比例或分享金额确认收入会导致各年度间该项目损益出现前盈后亏或前亏后赢的情况,不能均衡、真实、客观地反映该项目实际效益状况。

③固定分享比例及固定分享额可根据每项合同实际情况单独确定,一经确定,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对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较小,且对公司整体产值、利润均不产生重大影响的,根据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原则,节能服务公司可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税政策运用

根据财税[2010]110号《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节能服务公司从事节能减排项目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扶持。节能服务公司在具体税务操作时应关注以下事项。

(一)涉及减免的税种

营业税减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减免: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

1、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2)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企业从节能服务公司接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应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3)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二)享受减免税政策需满足的条件

节能服务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2、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

5、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

6、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三)减免税政策运用注意事项

1、文件对优惠的对象进行了限定,即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的合同必须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2、节能服务公司签订效益分享合同后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获批后方可按减免税项目操作。

3、节能服务公司应按项目记录、统计享受到的减免税情况和实际减免的税款。

4、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5、用能企业对从节能服务公司取得的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的资产,应与企业其他资产分开核算,并建立辅助账或明细账。

6、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适用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项目运营风险管理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我国尚属新兴的产业领域,目前在相关管理体系及操作经验上仍相对不足。为降低或避免公司经营风险,确保公司效益,节能服务公司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建立和完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体系,。

(一)项目可行性分析

项目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项目可行性分析,在自有人员技术、业务能力不足时,可借助外部专家,确保项目收益水平不低于公司预期。

(二)项目合同评审工作

必须做好项目合同评审工作,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在合同条款中应该建立对用能单位的相关约束性条款,以避免节能服务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三)客户资信评估工作

项目合同签订前要做好对用能单位的资信评估工作,以降低或避免我方项目运营风险及资金风险。

(四)政策法规运用

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与学习,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避免政策运用失当风险。

(五)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做到责、权、利有效结合,确保公司效益。

参考文献:

[1]《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9篇

从2001年起,财政部先后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等具体的会计控制规范,旨在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规范与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防止相关人员利用职权取得不正当利益,防范经济活动风险,保护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加强经济活动管理的作用已不言而喻。目前,经济合同是企业为规范经济业务而采用的最主要的管理形式。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公司制定了《加强和规范经济合同签订工作管理的规定》。

一、对应当签订经济合同的经济业务从范围上做出明确规定

规定要求,公司采购物资(包括采购设备、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建筑施工(包括保温和土建零星工程等)、委托加工和技术服务等经济业务,都必须签订经济合同。

二、对经济合同的签订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

以采购物资为例:一是对签订购销合同的标的额下限做出了规定。单项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因特殊情况不能签订合同的,需说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批准。二是强调采购的计划性。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采购的物资,公司不予付款,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后果,采购人员自负。三是强化了物资采购时技术人员的责任。物资使用单位负责技术的人员对所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和质量等技术要求,必须明确、具体。技术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先签订技术协议,该协议作为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合同签订的具体步骤和审批权限,这部分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环节。我公司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分三种情况作了规定:单项价格在5000元以下的(不含5000元),业务部门联系供货厂商商谈后,起草购销合同,经企管部和财务部共同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签订经济合同;单项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由业务部门提供三家以上供货厂商报价,会同生产部或领导指定的人员一起同供货厂商谈判,比质比价,择质优价低者,起草购销合同,经企管部和财务部共同审核,主管领导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后签订经济合同;大宗和重要物资(1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应事先进行考察,在考察基础上实行招投标,选择供货厂商,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总经理审批后签订经济合同。上述规定增加了物资购销的透明度。多部门参与和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既促进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保证了业务的规范有序进行,又有利于从源头上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在建筑施工方面,则着重强调签订施工合同要以施工预算为依据;项目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须经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竣工决算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办理结算。

三、对经济合同形式和内容方面的要求

开展经济业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实际业务中,业务部门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特殊要求在经济合同中增加必要条款。签订合同要做到:经济业务真实合法,合同双方权责明确,合同条文不重不漏,文字表述准确、简练。防止出现因缺少必要条款,表述不清,以及文字错误,而导致权责不明,跌入合同陷阱,产生经济纠纷,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四、设计《经济合同签订审查审批表》,加强对经济合同签订的过程控制

《经济合同签订审查审批表》须填写的主要内容有:上次购买同类物品或接受同类劳务的价格;本次供货或提供劳务的厂商;经办部门和经办人;本次物品价格或劳务费;企管部和财务部审核意见;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意见。同时还规定,公司办公室凭《经济合同签订审查审批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签订的各种经济合同,连同《经济合同签订审查审批表》交档案室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考。通过对审批表的设计,本次物资采购或接受劳务价格与上次价格形成直观对比;经办人、审核人、主管领导和总经理逐级把关,层层审批,经济合同凭表签章,逐级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重点突出对合同签订过程的控制。

五、特别强调参与经济合同签订的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要求相关人员一定要恪尽职守,精打细算,严格程序,严肃制度,从经济活动源头上对费用加强控制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节约就是效益。对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对签订经济合同诸环节的会计内部控制的设计,一方面,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增强了制度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业务操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经济活动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其注重过程控制,这样才能实现降低采购成本,防范经济合同风险的最终目的。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财务会计 管理会计 协调同步 融合

一、前言

会计属于管理活动的一种,而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则均属于会计的范畴。财务会计是采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已经展开的经济业务进行一定的监督和反映,为企业经济的统筹管理提供保障;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有些出入,它针对的是企业未进行的经济业务,对其进行控制、规划、决策和预测,以达到为企业提供未来经营地目标以及具体方向。虽然它们看待问题的侧重点有些许的不同,但都是为了会计技能能高效的为企业服务,进而提升企业的适应能力。然而,在国内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变和知识科技的不断进步的今天,独门独户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唯有两者相辅相成、有效融合,才能使企业会计管理体系呈现全新的状态,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水平。

二、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和协调同步性

1.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区别

作用时效不同。财务会计几乎都是反映的过去,有时也可以体现现在正在进行,而管理会计则从分析过去开始,借助于现有的会计材料,决策和预测未来。

提供信息的载体不同。财务会计信息的呈现载体一般为统一的报表系统、凭证系统、账簿系统三种,而管理会计信息则不然,它不需要借助统一的报告形式,只要方便企业管理者对竞技项目进行预测决策和控制考核即可。

观念取向不同。财务会计主要反映的是企业在经营运作阶段人力、物力、财产等方面在企业各部门中的消费、使用及分布的情况,管理会计主要针对的是企业过程的管理。

人员素质要求不同。财务会计需要会计技能高、工作态度良好的人员,管理会计却广纳具备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果断的应变能力以及具备广泛知识面的人才。

2.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协调同步性

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本质都是致力于企业的管理。会计这一角色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它必须借助于企业这一载体,才能发挥它的作用,使企业更好的管理。在搜集、处理加工、经济信息的使用期间,会计部门主要负责调节、控制、组织和指导各个经济项目。财务会计倾向于记录、分析和总结企业的运行状态,管理会计倾向于为管理者指引方向,使其做出正确的决策及预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共同构成了一种耦合的开放系统,前者的改革和发展必须要协调于后者的管理要求,后者的进行需以前者的工作质量为保证,共同为企业会计系统的良好运行努力。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实施对象相同。二者均是立足于价值运动和物资运动,服务对象皆为企业的经营资金运动。被称为外部会计的财务会计使企业的外部使用者对本企业的会计信息有一定的了解,能促进或者缓解本企业与外部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被称为内部会计的管理会计使管理者对企业的资金运营情况了如指掌,方便其做出正确的抉择。虽然两者各局其职,但它们并不是彼此孤立的,管理会计也要服务于企业的管理者,财务会计也要服务于企业的外部使用者,两者相辅相成、协调共进。

三、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融合势在必行及其契合点

1.采取会计和管理会计融合势在必行

随着国内经济环境的改善,市场对企业会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单一方向的会计技术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由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研究对象和根本目的一致,并且会计信息同质、原始资料同源,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融合埋下了伏笔。现实社会中,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一直呈现出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的状态,既降低了财力、人力的消耗,又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水平,这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有效融合起到了倡导的作用。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面临的激烈的竞争力,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有效融合创造了有利的背景条件,使其成为了必然。二者的有效融合为企业提供了比较全面的信息平台,是企业财务和管理的双刃剑,为企业的管理作出贡献。

2.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契合点

财务报表是财务会计提供信息的载体之一,它体现了某一阶段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也可以作为其他企业进行信贷、投资以及其他相关决策的依据。财务报表中的预计财务报表,也是企业财务收支及运营状况的评判依据。因为项目实施期间,企业管理人员可以根据预计财务报表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效、资金收支等方面进行预测。由此可见,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企业进行专门的决策预算和各项业务预算已经离不开预算财务报表了。而企业执行完某个项目活动后,生成的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能反映企业的管理情况。这样企业管理者便能通过对比分析预算财务报表和显示结果之间的偏差,及时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并对其管理不断的进行反省和改善。通过财务报表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有效地融合在一起,使其更好的为企业的管理服务。

四、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有效融合的措施

制定健全的当代企业会计制度。以往财务会计的职责是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计量、统计及确认,这并没有体现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融合。健全的当代企业会计制度应明确规定会计管理人员应有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充分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为企业经营的项目活动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平台,使会计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得力帮手。

采取渐进式融合策略。将原本独立的两个分支融合在一起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循序渐进才是上策。这就要求企业在会计体系、业务流程、人才管理、数据处理、组织机构的等方面系统的安排,这几个方面是一个企业良好运营的关键,环环相扣,哪一个环节都不容忽视。只有企业各方面运营良好,才有望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有效地融合。

实现组织结构融合化。先前企业的组织结构一直处于混合的状态,会计并没有很好地融入在企业的运营中。当下,企业应在保持现有组织机构的前提下,分离出决算预算会计和财务管理,并将其慢慢的发展为独立的会计管理部门。再将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机构有机的融合在企业的运营中去就容易多了。

数据资源共享化。财务会计收集的数据为填制会计凭证、计量、会计确认的重要依据,最终形成分类明细的数据资源;管理会计使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挑选有用的数据进行统计、预算,最终得到各种报告和实施方案。虽然两者的信息资源和使用方式不同,但管理会计确实是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完成的。若借助于信息技术使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实现资源共享,既能相互监督,共同进步,也能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提高会计的人员素质要求。财务会计需要会计技能高、工作态度良好的人员,具备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果断的应变能力以及具备广泛知识面的人才在会计管理部门比较吃香。可在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不断融合的面前,单方面的技能已经很难在企业里站稳脚跟了,会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很重要。并且企业要不断的挖掘并培养高素质人才,努力打造一支企业会计精英部队。

五、总结

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转变,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有效融合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企业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不断地健全企业会计制度,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体系逐渐的融入到企业的每一个环节,不断地引进高素质人才,为企业的稳步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张琼.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性研究[J].会计之友(上旬刊),2009(10).

[2]张群燕.谈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融合[J].交通财会,2009(06).

[3]王厉鸿.论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与发展趋势[J].现代经济信息,2010(23).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11篇

一、前言

会计属于管理活动的一种,而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则均属于会计的范畴。财务会计是采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已经展开的经济业务进行一定的监督和反映,为企业经济的统筹管理提供保障;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有些出入,它针对的是企业未进行的经济业务,对其进行控制、规划、决策和预测,以达到为企业提供未来经营地目标以及具体方向。虽然它们看待问题的侧重点有些许的不同,但都是为了会计技能能高效的为企业服务,进而提升企业的适应能力。然而,在国内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变和知识科技的不断进步的今天,独门独户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唯有两者相辅相成、有效融合,才能本文由收集整理使企业会计管理体系呈现全新的状态,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水平。

二、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和协调同步性

1.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区别

作用时效不同。财务会计几乎都是反映的过去,有时也可以体现现在正在进行,而管理会计则从分析过去开始,借助于现有的会计材料,决策和预测未来。

提供信息的载体不同。财务会计信息的呈现载体一般为统一的报表系统、凭证系统、账簿系统三种,而管理会计信息则不然,它不需要借助统一的报告形式,只要方便企业管理者对竞技项目进行预测决策和控制考核即可。

观念取向不同。财务会计主要反映的是企业在经营运作阶段人力、物力、财产等方面在企业各部门中的消费、使用及分布的情况,管理会计主要针对的是企业过程的管理。

人员素质要求不同。财务会计需要会计技能高、工作态度良好的人员,管理会计却广纳具备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果断的应变能力以及具备广泛知识面的人才。

2.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协调同步性

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本质都是致力于企业的管理。会计这一角色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它必须借助于企业这一载体,才能发挥它的作用,使企业更好的管理。在搜集、处理加工、经济信息的使用期间,会计部门主要负责调节、控制、组织和指导各个经济项目。财务会计倾向于记录、分析和总结企业的运行状态,管理会计倾向于为管理者指引方向,使其做出正确的决策及预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共同构成了一种耦合的开放系统,前者的改革和发展必须要协调于后者的管理要求,后者的进行需以前者的工作质量为保证,共同为企业会计系统的良好运行努力。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实施对象相同。二者均是立足于价值运动和物资运动,服务对象皆为企业的经营资金运动。被称为外部会计的财务会计使企业的外部使用者对本企业的会计信息有一定的了解,能促进或者缓解本企业与外部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被称为内部会计的管理会计使管理者对企业的资金运营情况了如指掌,方便其做出正确的抉择。虽然两者各局其职,但它们并不是彼此孤立的,管理会计也要服务于企业的管理者,财务会计也要服务于企业的外部使用者,两者相辅相成、协调共进。

三、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融合势在必行及其契合点

1.采取会计和管理会计融合势在必行

随着国内经济环境的改善,市场对企业会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单一方向的会计技术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由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研究对象和根本目的一致,并且会计信息同质、原始资料同源,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融合埋下了伏笔。现实社会中,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一直呈现出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的状态,既降低了财力、人力的消耗,又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水平,这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有效融合起到了倡导的作用。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面临的激烈的竞争力,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有效融合创造了有利的背景条件,使其成为了必然。二者的有效融合为企业提供了比较全面的信息平台,是企业财务和管理的双刃剑,为企业的管理作出贡献。

2.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契合点

财务报表是财务会计提供信息的载体之一,它体现了某一阶段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也可以作为其他企业进行信贷、投资以及其他相关决策的依据。财务报表中的预计财务报表,也是企业财务收支及运营状况的评判依据。因为项目实施期间,企业管理人员可以根据预计财务报表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效、资金收支等方面进行预测。由此可见,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企业进行专门的决策预算和各项业务预算已经离不开预算财务报表了。而企业执行完某个项目活动后,生成的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能反映企业的管理情况。这样企业管理者便能通过对比分析预算财务报表和显示结果之间的偏差,及时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并对其管理不断的进行反省和改善。通过财务报表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有效地融合在一起,使其更好的为企业的管理服务。

四、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有效融合的措施

制定健全的当代企业会计制度。以往财务会计的职责是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计量、统计及确认,这并没有体现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融合。健全的当代企业会计制度应明确规定会计管理人员应有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充分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为企业经营的项目活动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平台,使会计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得力帮手。

采取渐进式融合策略。将原本独立的两个分支融合在一起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循序渐进才是上策。这就要求企业在会计体系、业务流程、人才管理、数据处理、组织机构的等方面系统的安排,这几个方面是一个企业良好运营的关键,环环相扣,哪一个环节都不容忽视。只有企业各方面运营良好,才有望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有效地融合。

实现组织结构融合化。先前企业的组织结构一直处于混合的状态,会计并没有很好地融入在企业的运营中。当下,企业应在保持现有组织机构的前提下,分离出决算预算会计和财务管理,并将其慢慢的发展为独立的会计管理部门。再将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机构有机的融合在企业的运营中去就容易多了。

数据资源共享化。财务会计收集的数据为填制会计凭证、计量、会计确认的重要依据,最终形成分类明细的数据资源;管理会计使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挑选有用的数据进行统计、预算,最终得到各种报告和实施方案。虽然两者的信息资源和使用方式不同,但管理会计确实是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完成的。若借助于信息技术使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实现资源共享,既能相互监督,共同进步,也能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提高会计的人员素质要求。财务会计需要会计技能高、工作态度良好的人员,具备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果断的应变能力以及具备广泛知识面的人才在会计管理部门比较吃香。可在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不断融合的面前,单方面的技能已经很难在企业里站稳脚跟了,会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很重要。并且企业要不断的挖掘并培养高素质人才,努力打造一支企业会计精英部队。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12篇

李国丽(大兴安岭松岭林业局财务核算中心)

摘要: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对于企业的会计核算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方向,所以做好合同审计是会计事前监督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合同管理审计方法会计事前监督途径

0引言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瞬息万变。如果经济业务执行前期出现失误,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影响,轻则影响效率和效益,重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如果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加以必要的会计监督,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专业优势,则能够有效地规避这种现象的发生。这就是会计事前监督的意义。

1企业合同管理审计的方法与内容根据企业的管理模式和要求、合同数量的多寡、内部审计机构资源等的不同,合同管理审计可以采取项目管理式审计和过程参与式审计两种模式。

1.1项目管理式审计项目管理式审计是有重点、有目的地将合同管理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形成特定审计项目,并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项目管理式审计主要审查合同的管理是否规范、有效,其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审查。企业的合同管理应首先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审计时应着重审计企业合同管理机构或管理网络的设置是否合理;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上下左右关系是否协调;组织最高领导层与合同管理机构及各个机构之间、各机构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是否充分;合同管理流转是否科学、有效;相互之间的控制是否有效;合同的履行是否受到定期检查等合同。二是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关系到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优劣,必须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审查。

首先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其次应审查合同管理人员是否熟悉企业的内部运作流程和外部信息。此外,还应审查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敏捷的洞察、分析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责任心等。三是合同管理制度的审查。首先审查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否是根据企业实际而制定,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审查制度或审计审签制度、合同的鉴证、公证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制度、合同档案制度、市场调研制度、大件大宗企业采购(包括物资、服务、工程等)或资产处置的制度。在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进行测试和评价后,还应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合同执行结果和管理效果的审查。主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严格地履行;审查有无合同违约、违约的原因及违约处理结果,如对方违约,是否及时组织索赔;如本方违约,责任人是否向分管领导提交书面报告,经审批后办理赔偿手续,并追究相关责任;协商不成的合同纠纷是否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和法律部门,通过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纠纷。另外,还要审查合同管理效果是否达到合法、规范、效率、效益的要求。

1.2过程参与式审计过程参与式审计是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内部所签合同进行审计审签,参与监督合同管理的部分重要过程,实现合同审计审签的日常化。其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审“该不该签”;,即对合同项目的可行性审查和效益性审查。应该检查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或经组织内有批准权的部门或领导批准;检查合同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或项目评估,其技术性、经济性是否达到了先进、合理;检查与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检查合同标的数量是否适当,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是否能满足对方的要求,或者合同标的数量是否能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的需求;检查合同履行时间是否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或实际需要。二是审“跟谁签”;和“以什么样的价格签”;,即对合同签约主体的选择和合同价格选择的合理性、适当性进行的审查。

首先,对合同经办部门是否进行市场调研,是否采用了一定的合理方式确定合同主体和合同价格进行审查。其次,应对合同签约主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三是审“怎么签”;,即对合同的形式、文本格式和合同条款进行审查。按照民法一般原则,合同属于不要式行为。审查时,首先注意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其次应审查合同文本的规范性。签订合同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对企业有特殊要求的,示范文本不能满足的,企业可以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但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对其他没有示范文本的,采用手写或微机打印的合同,要特别注意一式多份合同条款的一致性,防止被他人篡改内容,引起合同纠纷。在审查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和文本格式的规范性后,要重点对合同条款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或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融合基础;内外部条件

一、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相同点

(一)相同的会计研究对象

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通过反映与监督企业价值运动,从而帮助合理安排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作。二者的核算对象都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资金运动。

(二)相同的会计数据基础

虽然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各自代表会计工作的不同方向,但是在应对同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时,他们服务于同一企业,依赖相同的信息源进行工作,既都依赖于企业经济活动所产生、记录的经济数据。

(三)相似的会计核算手段

虽然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工作过程中,所面对的会计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目的不尽相同。但随着现实商业世界对于会计工作的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国家财政调控政策的进步,二者正在逐渐深化各方面的合作,并逐步趋于一致。

(四)相同的会计职能

事实上,不管是企业管理会计还是企业财务会计,他们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对于企业的日常工作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财务会计的主要工作是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企业的各类经济业务,强调保障企业经济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对此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而管理会计工作的强调服务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数据取自于企业财务会计系统,这二者的结合是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财务会计是管理会计的支撑,而管理会计是财务会计的继承与演化。

二、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结合的保障

(一)科技手段的结合

普遍情况下,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会计核算对象和对于核算对象的分析是一致的。在当代企业中,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工作主要以企业资金运动作为根本,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过程。同时,随着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电子信息技术开始在社会各个领域进行渗透,这都为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整合提供了技术支持平台。企业会计工作通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引入先进的数据集成系统,使得会计数据在企业内部的传递变得更为有效率。随着智能化会计工作的逐步推进,这就要求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并逐步帮助企业建立一个完善的融合系统,将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职能发挥到极致。

(二)会计理念的结合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领域的相互渗透与快速融合是国家经济平稳运行、快速提升的重要保障。在会计实践中,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是为企业管理层服务,为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帮助企业控制生产和管理成本,有效提高利润。而在这过程中,财务会计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必须与管理会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为了加强企业的管理工作,使会计工作的管理职能落到实处,企业必须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会计信息管理系统,最大化会计工作的管理职能,为企业管理层决策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帮助企业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三)国家制度基础的结合

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在出现之初,都具有自身特殊的职能,所以二者的结合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采取一定的策略保证结合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国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工作分开进行,二者缺乏实际关联。在已存在完整、适用、先进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下,管理会计发展相对滞后,缺乏国家统一标准,相对于与财务会计较灵活,更依赖于企业自身的独特特性。在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结合过程中,国家必须制定相关会计政策以加强这两种会计工作的协同性,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管理会计的工作,帮助实现企业会计工作的整合和加强企业会计数据在不同部门间的共享,促进我国财政事业的发展。

(四)优秀人才的结合

人才是是企业持续、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合理保证。随着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社会上涌现出一大批高素质的会计人员。高质量的会计人才不仅需要掌握先进的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知识,同时也需要具备较强的会计实践技能。日渐完善的会计人才培养方案、职业素质评价体系和越来越高的会计人员从业素质,为企业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提供人才保障的同时,优质的会计人才队伍也在为宏观经济的发展创造活力。

三、融合的其他内外部条件

(一)构建融合体系的要求对于企业来说,实现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之间的资源整合,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而发展新的会计体系,是实现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结合的保障。二者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交流并传递信息。与此同时,企业必须积极发展会计人员素质教育,为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融合体系的建设提供一支高水平、高质量的会计人员队伍。财务会计领域的主要改革在于应当及时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及时、准确、可靠的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管理会计工作需要根据企业的独特性、管理会计的服务对象、管理会计的目标来设计、指导管理会计的工作,确保管理会计工作的适用性。加强二者结合并服务于企业决策的同时,发展科学合理的,正确的企业销售、经营预测。(二)提升数据信息共享能力的要求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尤其是财务数据的交流,对于企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企业内部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更加开放的信息传递平台的构建,共同帮助实现企业内部实现财务和会计数据的跨部门传递。在现实的会计工作中,管理会计目标指导财务会计工作的进行,在使用相同数据源信息的基础上共同管理和监督企业现金流,这一点充分证明了信息共享的重要性。企业应该为会计信息的跨部门交流提供良好的内部制度与环境保障,通过共享的环境实现二者的融合,使会计工作人员意识到会计资源整合的必要性。(三)提升从业者职业素质的要求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对于提升企业经济管理能力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一方面,是否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巧,是会计人员能否胜任会计工作并顺应新时展需要引导会计工作变革的基础;另一方面,企业需要加强在职会计人员的培训,通过专业化培训培育真正适合本企业会计工作的会计员工。提高会计员工的综合素质,不仅在于发展员工的专业素养,还应该培养会计员工的创新能力,使其勇于面对新挑战、接受新理念。通过不间断的会计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现实的会计实践,使员工充分意识到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结合的重要性,并鼓励员工帮助企业实现会计资源的整合。这些挑战都要求企业会计员工必须树立新观念,时刻关注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及时更新会计理念以适应新的会计工作。

四、总结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工作作为为企业决策的数据支撑的重要环节,企业内部如何改革会计工作,以保证管理职能的实现是新经济形势下企业的发展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在企业内部的联合是新时代企业会计工作发展的一定趋向。新问题的解决依赖于新的融合技术、融合理论、国家政策、会计人才的全面发展,并且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在这过程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是企业整合资源以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能力的要求,企业必须建立新的融合体系与数据共享系统以确保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利用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二者基础数据来源相同的这一独特特性,集成企业会计工作所有方面,促进社会经营管理能力的进步。随着时代的进步,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于财务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会计核算体系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领域的完美结合。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工作存在着趋同的要求,但依目前的情况来看,仍有较大差距,会计工作者还需继续努力。

作者:张靖茹 高璇 单位: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程艳.新形势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J].财会研究,2011,02:52-54.

[2]孙雅琼.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研究[J].财会研究,2015,08:44-47.

[3]叶建木,费伦苏,黄莺.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J].财会月刊,2006,14:2-3.

[4]洪康康.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关系探究[J].财会通讯,2012,19:13-14.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14篇

企业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结合后可以实时为企业提供各项管理项目的财务信息、项目发展的趋势、项目评估和项目可行性分析等,这等于在企业内部形成了一个专门为企业各项经营项目服务的部门,这个部门可以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一条龙服务。这不仅提高了企业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中的竞争力,还减少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为企业各项经营管理项目的运行提供方便。要探讨企业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结合的优势,首先要先了解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异同。

一、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异同

1.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不同点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作为企业财务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不同点主要有两个。其一,工作方向不同。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是基于会计准则实施开展的,其工作重点是核算并反馈企业各项经营管理项目。财务会计核算、反馈企业各项经营经济收益、支出等情况的方式是向上级主管部门移交核算统计表格,表格内容会真实反馈这一时间段企业整体经营状况。故此,财务会计工作的方向更加侧重于对上级部门的外部表格报告。企业管理会计工作是融合会计理论和管理理论而展开的,这与财务会计工作理论基础明显不同。企业管理会计工作的核心是企业管理者的决策,围绕管理者的决策不断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营和管理的质量。因此,企业管理会计工作的方向更加倾向于内部报告。其二,核算要求不同。因为企业财务会计的核算主要是为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外部报告,这决定财务会计的核算目的是为企业外部报告服务,它的核算必须满足企业外部报告的不同需求,所以财务会计核算的要求是及时、准确向外部报告企业各经营项目的财务信息,确保外部报告报表可真实、客观反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务状况,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为了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准确,要求财务会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会计规范等标准,基于财务的角度全面评估企业各项经营管理项目。它核算的是企业过去的经营管理项目。企业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不同的是它满足的是内部报告的各种需求,它结合企业管理学后已经脱离会计核算的传统模式形成以企业会计成本为主的预测机制,它核算的是企业未来各项经营管理项目。

2.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相同点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相同点,主要体现在核算对象、核算信息和核算目标上。两者的核算?ο蠖际瞧笠蹈飨罹?营管理项目,计算的主体也都是企业各项经济活动。两者作为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核算的信息均来自企业各项经营管理项目,核算的内容都是企业各项经营管理项目的经济收益和财务支出,两者工作报告的形式都是表格。虽然两者工作的重点和基础理论存在很大差异,但两者工作的目标都是为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项目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有效参考数据。同时,两者的服务对象都是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项目,两者工作的目的都是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相结合的基础

1.目标基础

两者相结合的目标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两者相结合的整体基础都是满足企业经营管理项目的不同要求,结合的目标都是提高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项目的最终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企业只有看清过去、现在的经营管理情况,预测准确企业未来生产经营的趋势,才能够确保企业在高速发展的经济潮流中不被淘汰出局。两者相同工作目标是影响两者相结合的重要因素之一,企业应采用有效的结合措施,尽可能统一两者的工作内容,全面探析两者结合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项目的发展情况,加大结合后的会计管理力度,实现企业财务信息智能化管理。

2.人才基础

人才不仅是企业经济发展的保障,还是企业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相结合的基础,构建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可以促进企业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快速结合,同时还能推动企业信息智能化的发展。企业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结合后不仅可以统一企业财务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还能培养综合素质高的人才,为企业的会计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构建高素质人才队伍的措施有三种,一种是内部培养,一种聘请企业外部的高素质会计人才,最后一种是支持高校会计系人才的教育培养,为企业的将来储备高素质人才。企业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结合需要专业的高素质人才,而内部培养耗时比较长,而且效果不显著,聘请专业高素质人才虽然可以为企业添加新鲜血液,促进两者的快速结合但是成本太高。相比前两种措施与高校会计系对接,既节约构建高素质人才的成本,又能满足企业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企业可鼓励、支持会计系学生参加专业技术考试,提高学生专业素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为企业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相结合打牢人才基础。

3.理论基础

企业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结合需要大量的会计、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支持,因此企业在结合两者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结合企业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理论,为两者相结合打牢理论基础。两者相结合的理论基础可以规范企业各项经营管理项目的发展过程,可以为两者的结合提供理论指导,可以为企业未来的经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因此,结合二者的理论基础对企业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结合非常重要。具体做法是,将会计准则与会计理论、管理理论相融合,为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提供科学、合理的理论指导,指导企业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融合后的理论正确核算、评估企业各项经营管理项目,确保二者结合后可以为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提供过去、现在、未来的财务信息,可以为企业提供各项经营管理项目的评估情况,反馈企业各经营管理项目各阶段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方便。

三、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相结合的优势

1.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企业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潮流中,我国各大企业意识到,只有完善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整合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才能缓解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压力,才能让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始终不被淘汰出局。将企业的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相结合正是企业为完善内部经济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水平,整合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主要表现。企业在结合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时势必需要全面、深入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现状,然后才能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相结合的可行性分析,制订结合的计划和实施策略以及结合项目所需的经费、人才、理论等。如此,企业在将两者相结合的同时梳理了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等,这不仅促进了企业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结合,还优化了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生产经营模式,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结合后,形成了一条专门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系统,这个系统具有明确的服务对象以及明确的目标,可以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实时财务信息、各项经营项目的评估和会计成本的预测等,可以满足企业各项经营项目的不同需求。故企业的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结合后,可有效提高企业各项目运行效率,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进而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潮流中的竞争力。

2.减少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们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因此它们提供的信息也会存在较大差异。传统企业一般会在财务内部设立两个部门分管企业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这两个部门相互独立由财务部门分别负责两个部门的支出。虽然两者的工作目标都是为企?I提供有效参考信息,但是分开支出增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还降低了企业的工作效率。企业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相结合后,可以在工作人员、财务支出以及会计管理等方面节约企业经营成本,优化企业各经营管理项目的会计信息,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比如,企业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结合后,企业某运行项目的负责总经理需要该项目的财务信息,需要了解该项目过去、现在运行的经济状况和该项目未来发展趋势,通过了解这些信息制定该项目的相关决策。如果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未结合,所提供的信息相互独立,容易误导该项目经理的决策,降低该项目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的同时还会增加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成本。因此,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结合后具有减少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优势。

会计合同管理范文第15篇

本文致力于促进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有机融合,对二者之间的边界和联系进行了阐述,用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将其边界划分明晰。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内在联系的探讨出发,在同源性、同向性、共享性三个方面阐述它们之间融合的可能性与必然性,然后找出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融合的障碍,包括所遵循标准不同、信息的共享性低、工作人员的素质不易协调。这些障碍在实际会计工作中导致了工作效率低,沟通成本高,数据可用性差等问题。本文从完善会计体系和相关会计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平台技术、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会计专业人才三个方面阐述二者有机融合的策略。

【关键词】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融合;服务业企业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加快调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上升到51.6%。服务业在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服务业经济活动的最基本的特点是服务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紧密结合。由此形成了其经营上的特点:服务范围广泛、综合服务与经营、业务技术性强、分散性和地方性。这些特点决定了该行业需要具备高水平的管理,特别是管理会计水平。因此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使其与财务会计有机融合,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管理会计是旨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并通过一系列专门方法,利用财务会计提供的资料及其他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和报告,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能据以对日常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规划与控制,并帮助决策者作出各种专门决策的一个会计分支。管理会计主要是利用有关信息预测前景、参与决策、规划未来、控制和评价经济活动。

财务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量度,对企业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运用专门的方法进行确认、计量,并以财务会计报告为主要形式,定期向各经济利益相关者提供会计信息的企业外部会计。其主要职责是核算与监督。它将企业视为一个整体,以会计准则为指导,运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提供关于整个企业及其分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

一、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边界与联系

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有机融合的前提是要找到两者的边界与联系,在实际工作中,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界限很难划分,管理会计所运用的不少方法可以用于财务核算,财务会计在诸多方面显现出管理会计的特征,给企业的管理者带来了困惑。

1.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边界

目前主流的观点,按照企业外界与企业内部为边界区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这个观点,可以称为“空间边界论”。财务会计是对外会计(External Accounting),其工作结果主要为企业外界有关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主要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以对外提供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为导向设计实施,以遵循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主,便于企业外界信息使用者在同一个认知标准下得到充分的解读,以了解服务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管理会计是对内会计(Internal Accounting),其工作结果主要提供给企业内部管理当局或者决策层,管理会计主要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等以对内提供管理相关信息用于决策为导向设计实施,以遵循财政部颁布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和应用指引为主,便于企业结合实际管理状况,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推动单位实现战略规划。

另一种观点,可以称为“时间边界论”,从时间角度对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边界划分,这个观点认为财务会计是面向过去的会计(Past-oriented Accounting),其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企业过去的经济信息,以当前为时间原点,凡是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已经发生,为企业预期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这些经济信息即为过去的经济信息。财务会计主要使用历史成本反映记录信息的货币价值,监督履约受托责任的情况。管理会计是面向未来的会计(future-oriented Accounting),其确认并计量未来经济活动的经济信息,当前时间以后即将或者可能发生的经济业务是管理会计主要报告的对象。管理会计主要使用公允价值反映记录信息的货币价值,以满足企业会计决策相关性目标的要求。

对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边界的确定,结合上述两个观点以及“互联网+”、“云存储与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当今大数据时代,我们要首先坚持时间边界论。管理会计无论从职责上还是从结果上,都面向未来,做好企业的“参谋长”,为企业创造价值。

2.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1)同源性

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看,它们同源于一个母体,共同构成了现代企业会计系统的有机整体。这就如同会计学科这棵大树上分出的其中两个枝杈,两个分支共同构成了现代意义上的会计活动。

从两者使用的原始信息来源看,也是同源性的一方面,财务会计反映的信息来源于企业过去和现在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经过会计核算信息系y的加工处理,形成有用的财务会计信息。这些信息能够有效反应企业过去和现在的情况。管理会计对企业未来经济业务进行确认与计量,同样必须建立在本企业或者参照企业过去和现在相同或类似经济业务信息的基础之上,这些信息经过财务会计的加工形成了财务会计信息,可供管理会计直接使用。

(2)同向性

财务会计并非是为了核算而核算,管理会计也并非是为了预测而预测,从工作目标来看,两者具有同向性,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提升企业管理质量,保证企业经济利益,能够实现企业战略目标而做的。正因为工作方向与目标高度统一,这正是需要进行二者之间有机融合的基础,也为其融合提供了条件。

财务会计的改革有助于管理会计的发展,管理会计的创新有助于财务会计的完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所处的工作环境相同,共同为实现企业管理目标服务。

3.共享性

由于原始信息的同源性,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能够相互分享信息。这样既满足了信息一致性的要求,也满足了企业中“最经济”的成本管理理念。管理会计需要的许多资料均源于会计核算系统,其主要工作就是对财务会计“生产”的信息进行深加工和再分析,管理会计所需要的过去或者现在经济业务信息,已经在财务会计的工作中,按照统一的标准确认、计量、记录成为易于理解且有效的会计信息,管理会计可以直接使用,这样节省人力物力与时间,同时也保证经济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借鉴性。信息的共享性是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与生俱来的联系,财务会计系统形成信息的第一使用者就是管理会计,管理会计使用这些信息也是管理活动所赋予的权利。

二、服务业企业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融合的障碍

1.规范标准差异

规范标准差异是制约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有机融合的障碍之一。财务会计的规范标准主要是依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小企业会计制度等,对服务业企业的营业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财务会计的原则和标准渐近成熟,与国际会计准则逐渐趋同。这些标准贯穿于会计从业人员整个专业学习过程,对于会计人员形成财务会计的观念起到了固化作用。

管理会计来源于企业管理,最终还要回到管理中去。管理会计属于企业的内部活动,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其他会计法规对其约束有限,管理会计需要遵循的财政部颁布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等指引性文件。从服务业企业来看,一切有助于企业管理改进与提高企业管理效益都是管理会计的工作准则。所以,管理会计比财务会计无论在规范还是方法上都更加灵活,更加多样化。

2.信息的共享性低

一方面,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所使用的基本信息具有同源性,财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这些基本信息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信息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保证,会计核算系统处理的数据必须是真实、可靠、完整,且具有相对的时效性。财务会计“生产”的这些会计数据记录在核算账套中,管理会计使用这些数据时需要不断的查找、检索,不断的需要与财务会计沟通经济业务的实质和记账手法。这样就降低了这些信息的使用效率和共享性;另一方面,管理会计由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测的需要,还需要同一业务的市场营销、经营决策、竞争对手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在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可以了解并收集,但这些信息不会在核算账套中体现。往往这些信息是管理会计做出决策服务的关键资料,核算数据以外的其他信息同样存在共享程度较低的问题。

3.工作人员的素质无法协调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都需要合格的专业人员来完成各自的工作,会计人员的素质是制约二者有机融合的又一个重要障碍。服务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服务业企业,财务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没有能够树立管理会计的观念,一般财务会计仅具有从业资格,能够满足日常会计核算中凭证编制、出具报表等一般性工作,能够独立完成纳税申报。一些财务会计人员认为完成报表就是完成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这些会计往往没有接受基本的管理会计知识的培训。合格的管理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财务会计工作知识和经验,在其他学科,比如高等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系统学等诸多方面,都需要掌握相关知识,从而可以产出高质量的管理会计信息,供信息使用者做出合理的预测和判断。

三、服务业企业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融合的策略

1.完善会计体系和相关会计制度

服务业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者应树立科学的会计观,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是财务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企业要构建科学合理的会计体系,对管理会计职务明晰化,由混合型结构向融合型结构转变,设立管理会计部门或者岗位,使其相对独立的完成工作,提高效率,充分发挥管理会计在整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功能与作用,为企业健康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会计部门内部也应进一步树立管理会计观念,对现有财务会计人员通过内部宣讲和外部学习等途径,增加人员的管理会计观念和知识,使得从个人认知层面更好的做到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有机融合。

管理会计所需的许多资料来源于财务会计系统,因而受到财务会计工作质量的约束。所以企业需要完善内部制定的相关会计制度,包括核算制度、报告制度等,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提供的流程、渠道进行明确和固化,建立健全会计报告体系,建立管理会计企业案例库,从业务执行层面使得二者能够合同协作和紧密配合,达到真正的融合。

2.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平台技术

在“互联网+”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的同时,服务业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系统平台技术,打造符合服务业企业的ERP系统,将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信息实现充分的交互与共享,从信息的采集与筛选到数据的分析都通过信息系统平成。同时将公司管理制度通过IT手段固化在相关的系统内,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进一步对会计信息的正确、可靠、完整提供保障。财务系统的搭建或者改造过程中,有意识的将管理会计模块与财务会计核算模块有机的融合在一起,两个模块间信息实现实时共享,对于核算轨迹和参考数据做到可追溯、可理解,减少人为沟通的时间成本。通过适合服务业的ERP系统让管理会计能够对企业未来发展预测精准度得到提升,建议信息系统研发企业能够开发出更加符合各类中小型现代服务业的系统平台,达到进一步提升管理会计水平的目的。

3.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会计专业人才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磐石,对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应该根据不同的发展时期选择不同类型的人才。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分为综合型人才与专门型人才,对于处于初创期或者衰退期的服务企业,要寻找综合型人才,这样做最经济,综合型人才自身能够完成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能够做到一定的创新。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的服务业企业,应寻找专门型人才,这个时候,企业的规模较初创期已经十分壮大,从管理的角度看,需要专门的管理会计人才,以应对频繁的管理决策需求。

企业要对现有会计人才要做好日常的培训工作,在强化专业技能的同时做好业务能力拓展和提升,激发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让人才自身做好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内化转型,与引进人才相结合,组建业务能力全面,结构合理的会计人才梯队,能够让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在服务业企业中更加迅速、更加有效。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常态下,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符合服务业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需要,管理会计的发展和二者的有机融合有助于服务业企业做好“三去一降一补”,不啻葱拢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让服务业企业可以健康稳定的发展。服务业企业通过建立健全会计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系统技术,引进和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实现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有机融合,保障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同时为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李振军,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路径分析[J].财会学习,2014,(07):17-19.

[2] 许金叶,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边界讨论[J].财务与会计,2015,(0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