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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

社交媒体的概念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1篇

这个时代已被“网罗”,时间都有可能跟不上信息奔跑的速度。人们已渐渐习惯了坐享信息“快餐”,殊不知,它方便快捷却缺乏营养,有时甚至叫人吃坏了肚子。在社交媒体应用的助推下,很多所谓的新兴术语、流行词汇充斥着人们的耳目。而这过程就可能伴随着对各种概念或现象的误读。其中,就有近年来在新闻传播领域流行开来的“全民记者”一词。笔者认为,这值得我们作一番冷思考。

“全民记者”产生的背景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4.85亿,较2010年底增加了2770万人。随着互联网web2.0技术与3g移动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微博、sns、维基等为代表的网络媒介异军突起。它们以网络为载体,富有即时性、广泛性、公开性、交流性及社会性等特点。人们面对一个几乎拥有无限参与空间的线上媒体,变自我为传播主体,通过这些“自媒体”特定的网络生态系统与现实生活产生关联、发生作用,以此创立和维系与他人的联系并完成社会性的互动交流。因此,此类媒体也被称为“社交媒体”。

社交媒体带来的传播交流的便利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参与其中,人们通过形式各异的社交媒介平台进行信息的、搜集、分析以及传播。就微博而言,中国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2011年7月的《第 28 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微博用户数量以高达208.9%的增幅,从2010年底的6311万爆发增长到1.95亿,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应用模式。

2010年8月8日凌晨3时23分,一位名叫“kayne”的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出了一条19个字的信息:“水灾、停电,几乎一幢楼的人们都围在这烛火旁”。这条来自舟曲的信息一经发出就得到了大量的关注和转发。在之后的时间里,“kayne”的微博就成了网友、媒体以及社会了解灾情的重要信息源。2011年9月27日14时37分,上海地铁10号线两列列车发生追尾事故,网友@祁桑于14时41分微博:“10号线突然刹车,人都甩出去全摔地上了。”14时49分,身处车厢最后面的网友“季法师”发出了一张受伤女子躺在地铁车门边的现场图片。到了15时17分,上海地铁官方微博首次证实,“上海地铁10号线因设备故障导致该故障区段(豫园站至老西门站下行区段)2列列车碰擦。”之后,传统媒体便就此展开了大规模的跟进报道。

从新媒体第一时间爆料到传统媒体迅速跟进,诸如此类的“新闻报道模式”已逐渐广泛而明显地作用于我们的信息生活。中国社科院2009年底的《社会蓝皮书》指出,过去一年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有30%是由网络率先公开爆料而引发了公众的关注。而这些通过社交媒体平台首发并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信息者(普通民众),被传统媒体和部分业界学者称为“全民记者”,他们纷纷感慨一个“全民记者”的时代已经到来。

“全民记者”是对“记者”概念的一种误读

在某些新闻传播学者看来,“全民记者”体现了“参与式新闻”的理念,即“民众在收集、报道、分析和传播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发挥了主动作用”。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吴文虎教授认为,全民记者 “必须具备发现线索、记录事件和传播信息三个特质”。 显然,所谓“全民记者”,其实是指诸多不具备新闻专业素养的公众在新闻事件的报道和传播中发挥“线人”作用的一种现象。换句话说,他们的作用更接近于通讯员。尽管,他们通过非传统媒体平台如论坛、微博和社区等,在对新闻线索的发掘、搜集甚至分析及传播上表现得较为主动,但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不具备职业记者身份和专业背景的普通民众。深入来看,他们与专业记者存在根本性差异,主要体现在职业特征、社会功能和具体操作等方面。

众所周知,职业是指在社会分工中以特定手段和技艺向公众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和岗位。而记者作为一项新闻职业,是以专业的新闻传播手段向社会提供新闻及其他各种信息服务。因此,记者的职业特征就必然包括:一,熟练地使用各种专业的新闻传播手段和平台;二,能够及时而敏锐地反映社会和时局的变化,同时与社会生活及民众保持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三,作为“喉舌”因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四,作为舆论的代表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最后,它还是一种节奏快、强度高的创造性劳动。显然,以上这些身份特点都是“全民记者”无法同时具备的。

就社会功能方面而言,作为“社会航船”上的“?望者”,长期以来记者所肩负的社会功能和职业意义绝不仅仅局限于为公众提供新闻信息。新闻工作者基于一定的政治立场、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业务水平,在内心信念和道德责任感的驱使下,自觉履行对事实、受众和社会应尽的职责、使命和任务,这也是社会对新闻工作者提出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他们代表了媒体乃至政府和社会,为所言所行负责,并监督着社会的运行,维护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然而,活跃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普通公众,面对不论是重大突发事故还是小道消息、名人轶事或是草根消息,从“最牛警察”、“最美妈妈”到“郭美美”,抑或“动车追尾”、“绿领巾”等,在散播信息的同时普遍抱持着一种主观倾向性和目的性。在很多情况下,信息的流出也因此具备了一定的偶然性质。例如,某条信息可能只是作为一种日常生活的记录,却因为信息内容存在着一定的价值和社交媒介裂变式的传播模式,而产生了传者自身主观以外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与此同时,“全民记者”无需遵循记者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不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很多情况下就有可能不顾及事实的真相,闻风即动。更有甚者,他们或是别有用心的利益主体,在信息传播中进行了相应的议程设置,通过各种渠道和力量的助推,达到了“不花一分钱”而实现自我宣传的根本目的。

因此,在具体的信息传播实践中,公众尤其是新闻事件的参与者或目击者毕竟不同于职业记者,他们借助微博、贴吧、聊天群等社交媒介进行的信息传播常常不具备确定性、准确性以及法律依据。同时,传播主体的活动又多是建立在个人社交网络基础上的,其获得信息的渠道非常有限,“信息播报”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种社会事件的“放大镜”和社会情绪的“发泄口”。

但是,当我们反观现今职业记者的新闻实践时,却发现专业领域的新闻传播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社交媒体语境的“视听混淆”。诸多传统媒体和从业者纷纷将视线投向网络信息互动渠道,希望在第一时间、低成本地获得和新闻信息。这一手段相对提升了新闻的时效性,却同时助推了假消息、谣言的传播。值得一提的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全民记者”现象。

记者应提升新闻职业素养

2010年12月6日20时19分,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用户“中岛”了一条微博消息:“刚刚得到消息,著名武侠作家金庸,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2010年12月6日19点07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不到1个小时,这条微博就被转发了3000余次,讨论超过5万条。据了解,这是金庸一年内遭遇的第二次“被去世”。在2010年6月就有网帖爆料“金庸逝世”。而拥有十几万粉丝的《中国新闻周刊》因为首先参与了这条微博的传播,其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刘新宇最终辞职。

面对这样一种日益复杂的信息传播环境和社交媒体时代“全民记者”的“混淆视听”,从事新闻传播的专业人士该如何应对?

一方面,“家底”不能丢。根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记者应时刻用这些职业原则武装自我,体现作为一个职业新闻人最基本的素养和内涵。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2篇

这个时代已被“网罗”,时间都有可能跟不上信息奔跑的速度。人们已渐渐习惯了坐享信息“快餐”,殊不知,它方便快捷却缺乏营养,有时甚至叫人吃坏了肚子。在社交媒体应用的助推下,很多所谓的新兴术语、流行词汇充斥着人们的耳目。而这过程就可能伴随着对各种概念或现象的误读。其中,就有近年来在新闻传播领域流行开来的“全民记者”一词。笔者认为,这值得我们作一番冷思考。

“全民记者”产生的背景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4.85亿,较2010年底增加了2770万人。随着互联网Web2.0技术与3G移动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微博、SNS、维基等为代表的网络媒介异军突起。它们以网络为载体,富有即时性、广泛性、公开性、交流性及社会性等特点。人们面对一个几乎拥有无限参与空间的线上媒体,变自我为传播主体,通过这些“自媒体”特定的网络生态系统与现实生活产生关联、发生作用,以此创立和维系与他人的联系并完成社会性的互动交流。因此,此类媒体也被称为“社交媒体”。

社交媒体带来的传播交流的便利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参与其中,人们通过形式各异的社交媒介平台进行信息的、搜集、分析以及传播。就微博而言,中国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2011年7月的《第 28 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微博用户数量以高达208.9%的增幅,从2010年底的6311万爆发增长到1.95亿,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应用模式。

2010年8月8日凌晨3时23分,一位名叫“Kayne”的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出了一条19个字的信息:“水灾、停电,几乎一幢楼的人们都围在这烛火旁”。这条来自舟曲的信息一经发出就得到了大量的关注和转发。在之后的时间里,“Kayne”的微博就成了网友、媒体以及社会了解灾情的重要信息源。2011年9月27日14时37分,上海地铁10号线两列列车发生追尾事故,网友@祁桑于14时41分微博:“10号线突然刹车,人都甩出去全摔地上了。”14时49分,身处车厢最后面的网友“季法师”发出了一张受伤女子躺在地铁车门边的现场图片。到了15时17分,上海地铁官方微博首次证实,“上海地铁10号线因设备故障导致该故障区段(豫园站至老西门站下行区段)2列列车碰擦。”之后,传统媒体便就此展开了大规模的跟进报道。

从新媒体第一时间爆料到传统媒体迅速跟进,诸如此类的“新闻报道模式”已逐渐广泛而明显地作用于我们的信息生活。中国社科院2009年底的《社会蓝皮书》指出,过去一年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有30%是由网络率先公开爆料而引发了公众的关注。而这些通过社交媒体平台首发并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信息者(普通民众),被传统媒体和部分业界学者称为“全民记者”,他们纷纷感慨一个“全民记者”的时代已经到来。

“全民记者”是对“记者”概念的一种误读

在某些新闻传播学者看来,“全民记者”体现了“参与式新闻”的理念,即“民众在收集、报道、分析和传播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发挥了主动作用”。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吴文虎教授认为,全民记者 “必须具备发现线索、记录事件和传播信息三个特质”。 显然,所谓“全民记者”,其实是指诸多不具备新闻专业素养的公众在新闻事件的报道和传播中发挥“线人”作用的一种现象。换句话说,他们的作用更接近于通讯员。尽管,他们通过非传统媒体平台如论坛、微博和社区等,在对新闻线索的发掘、搜集甚至分析及传播上表现得较为主动,但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不具备职业记者身份和专业背景的普通民众。深入来看,他们与专业记者存在根本性差异,主要体现在职业特征、社会功能和具体操作等方面。

众所周知,职业是指在社会分工中以特定手段和技艺向公众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和岗位。而记者作为一项新闻职业,是以专业的新闻传播手段向社会提供新闻及其他各种信息服务。因此,记者的职业特征就必然包括:一,熟练地使用各种专业的新闻传播手段和平台;二,能够及时而敏锐地反映社会和时局的变化,同时与社会生活及民众保持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三,作为“喉舌”因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四,作为舆论的代表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最后,它还是一种节奏快、强度高的创造性劳动。显然,以上这些身份特点都是“全民记者”无法同时具备的。

就社会功能方面而言,作为“社会航船”上的“瞭望者”,长期以来记者所肩负的社会功能和职业意义绝不仅仅局限于为公众提供新闻信息。新闻工作者基于一定的政治立场、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业务水平,在内心信念和道德责任感的驱使下,自觉履行对事实、受众和社会应尽的职责、使命和任务,这也是社会对新闻工作者提出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他们代表了媒体乃至政府和社会,为所言所行负责,并监督着社会的运行,维护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然而,活跃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普通公众,面对不论是重大突发事故还是小道消息、名人轶事或是草根消息,从“最牛警察”、“最美妈妈”到“郭美美”,抑或“动车追尾”、“绿领巾”等,在散播信息的同时普遍抱持着一种主观倾向性和目的性。在很多情况下,信息的流出也因此具备了一定的偶然性质。例如,某条信息可能只是作为一种日常生活的记录,却因为信息内容存在着一定的价值和社交媒介裂变式的传播模式,而产生了传者自身主观以外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与此同时,“全民记者”无需遵循记者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不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很多情况下就有可能不顾及事实的真相,闻风即动。更有甚者,他们或是别有用心的利益主体,在信息传播中进行了相应的议程设置,通过各种渠道和力量的助推,达到了“不花一分钱”而实现自我宣传的根本目的。

因此,在具体的信息传播实践中,公众尤其是新闻事件的参与者或目击者毕竟不同于职业记者,他们借助微博、贴吧、聊天群等社交媒介进行的信息传播常常不具备确定性、准确性以及法律依据。同时,传播主体的活动又多是建立在个人社交网络基础上的,其获得信息的渠道非常有限,“信息播报”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种社会事件的“放大镜”和社会情绪的“发泄口”。

但是,当我们反观现今职业记者的新闻实践时,却发现专业领域的新闻传播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社交媒体语境的“视听混淆”。诸多传统媒体和从业者纷纷将视线投向网络信息互动渠道,希望在第一时间、低成本地获得和新闻信息。这一手段相对提升了新闻的时效性,却同时助推了假消息、谣言的传播。值得一提的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全民记者”现象。

记者应提升新闻职业素养

2010年12月6日20时19分,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用户“中岛”了一条微博消息:“刚刚得到消息,著名武侠作家金庸,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2010年12月6日19点07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不到1个小时,这条微博就被转发了3000余次,讨论超过5万条。据了解,这是金庸一年内遭遇的第二次“被去世”。在2010年6月就有网帖爆料“金庸逝世”。而拥有十几万粉丝的《中国新闻周刊》因为首先参与了这条微博的传播,其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刘新宇最终辞职。

面对这样一种日益复杂的信息传播环境和社交媒体时代“全民记者”的“混淆视听”,从事新闻传播的专业人士该如何应对?

一方面,“家底”不能丢。根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记者应时刻用这些职业原则武装自我,体现作为一个职业新闻人最基本的素养和内涵。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3篇

2012年伦敦奥运期间,由于智能手机及微博的广泛应用,这次奥运也被称为首届“社交媒体”奥运会。有学者认为,伴随社交媒体的崛起,电视的观看方式也渐渐发生转变,注重观众与观众及电视内容间互动的“社交电视”,或许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传统电视的转型方向。①

所谓社交电视(Social TV),泛指能够在看电视(或电视内容)情境下支持传播及社交互动的任何技术,包括各种通过社交技术或平台支持用户进行与电视相关的社交活动。目前社交电视有两种形态:一是社会媒体运营电视,如美国的IntoNow、中国的“新浪看点”;二是电视在运营中嵌入社交媒体的手段,如CNN引入UGC(用户生产的内容)机制,开辟iReport频道等。国内的社会化电视平台始于2011年,除了“新浪看点”,还有“网易电视指南”、TV time等,主要功能在于提供当前热播节目单,并实时分享观感。有研究者认为,社会化电视、电视社会化,或称“社交电视”是把消费者重新拉回到电视节目前,以及用新媒体手段创新电视的一种新举措。作者指出,我国国内的社交电视还存在明显的问题,如缺少内容支撑与机制上的驱动力、功能设计和技术方面尚不完善、缺少“社会化民主”诉求的根基等等。②

也有研究者指出,就发展形势而言,我国社交电视尚处于市场形成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如个性化不足,用户体验差,社交网络和电视尚未足够融合及盈利问题等,但作者认为,“社交电视未来的发展也是可以预期的,一旦成熟,将给媒体行业带来变革性影响。对社交网络运营商和传统电视行业来说,这都将是一块巨大的蛋糕。”③

跨媒体叙事

面对新媒体环境下的“观众分流”“公信力下降”等发展困境,有关电视新闻叙事形态革新的话题在2012年度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出现了“叙事转向”“跨媒体叙事”“叙事创新”等用于电视媒体的词汇。

有研究者对当下电视新闻的叙事形态所面临的多重挑战进行了归纳,认为大致有几点:其一,网络共时时空的搭建,使得电视新闻报道的延迟与观众期待的共时时空形成明显错位;其二,缺乏互动的媒体独白依然是电视新闻的主要叙事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媒体与受众的疏离;其三,网络叙事的开放性为网民的积极参与提供了内在动力,而电视相对封闭的叙事结构正是电视新闻的现实困境之一。尽管电视新闻报道的叙事形态悄悄发生了转向,如电视媒体与电信、网络的广泛合作使得新闻事件的传播打破了单一的文本界限,电视媒体初步确立直播日常化的基本理念等,但这种转变还远远不能适应现实需求,“需要进一步确立现场直播的核心理念,加大与新兴媒体的合作力度,不断探索新闻节目叙事形态在新媒体语境下的最新发展。”④

有学者提起近年来兴起于欧美电视媒体的“跨媒体叙事”模式,认为电视的渠道优势逐渐消失,电视媒体的竞争者扩展到所有的内容生产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打破电视机的边框,将不同媒介平台传播的电视内容市场化、品牌化,让观众进入任何渠道都能够看到他们想要看的电视节目内容,同时有参与的机会。这正营造了适合的跨媒体叙事环境,即一个故事穿越不同的媒介平台展开,每一个平台都有新的内容为整个故事做出有差异的、有价值的贡献。在媒介全球化的今天,跨媒体叙事将成为电视媒体内容生产的新趋势,强化媒介产品本土化传播能力的新策略。但作者也指出,究竟如何跨媒体叙事,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可循,另外还要认识到,并不是所有跨越媒体的故事都能被称为跨媒体叙事,如跨媒体品牌营销、媒介内容的数字化或再媒体化、不同媒介形态的故事改编等等,算不上真正的跨媒体叙事。⑤

全媒体

伴随全媒体概念的广泛应用,以及业界对它的强力推进,2012年有关这一话题的讨论多了一些质疑、保留和反思的声音。

针对全媒体(omnimedia)的概念,有研究者指出,这一概念至今未被国外新闻传播学界提及,然而“在中国的业界、学界却广泛地流行着。因为其语出不详,所指不清,最终造成了一些媒体机构在实际操作中的偏向,反而影响着媒介融合的进程。”⑥还有研究指出:“现在业界和学界所说的‘全媒体’,是一个既涉及载体形式,又包括内容形式,还包括技术平台的集大成者。如此一个‘大而全’的东西,显然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内涵和外延都很清晰的定义。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全媒体’的概念并不科学。”⑦有研究者建议,全媒体最适合国内学者们给出定义的英文对应,应该是Digitization and Media Convergence,中文可直译为“数字化与媒介融合”。“事实上,也只有绕开全媒体的概念陷阱,才能将全媒体研究纳入国际视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形成中国特色,获得学术研究的合理性与学理性。”⑧

在实践层面,至今并没有一个技术平台可以同时适用于报纸、杂志、电台或电视台等所有媒体,最多可以同时处理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不同形态的信息。因而有研究者指出,“全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广而全”的整合应该建立在特定的媒介形态基础之上,“抛开特定的媒介形态去谈论全媒体运营,势必会成为无根之木”。就现阶段而言,全媒体的战略意义更大于其战术意义,并不是所有媒介都适合全媒体战略布局,全媒体转型与改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⑨

新闻直播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网络第四媒体/媒介网络媒体第二媒介时代“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

Abstract:InternethasahistoryofelevenyearssinceitisservedforthecommonpeopleinChina.Weshouldstudytheconceptionsdescribingthe“Internet”inahistoricview,discoverthecharacteristicsofdifferentphrasesreflectedbythoseconceptions,andeventuallyfindthenatureofInternet,andtheInternet’sculturalandsocialmeaningtowardthehumanbeing.ThenwecandevelopanewframeworkwhichissuitableforunderstandingtherelationbetweentheInternetandcommunicationorthetraditionalmedia,andthegrowthofitself.Myopinionisthatnetworkisactuallythevirtualworld,notthecommunicativemedia.

Keyword:network;thefourthmedia;networkmedia;thesecondmediaera;networkasavirtualworld

网络是什么?十多年中有过许多回答。今天重提这个问题好像有些幼稚,但是事实并非已经清晰。首先声明,我不是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来探讨网络的本质,而是追问网络的文化社会意义所在。似乎可以说,本文探索的是网络对于“人”或“人类社会”来说是什么。网络无疑已经对当今社会产生了深刻的重要的影响,它向前延伸的每个新进展,都使网络在远离起点的时候越来越需要人们反思它的社会本质。

一、网络概念的变迁和网络发展以及与此对应的人们认识的丰富和深化

网络的概念表述,大致按时间的顺序,出现了后面的概念。有的说网络是“第五媒体”,是排在包括杂志在内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是“第四媒体”,是排在不包括杂志在内、在新闻传播意义上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只提“网络媒体”,而回避了“网络作为一个整体是什么”的问题。还有的说,网络实际上是“信息平台、虚拟空间和商业平台”。有的说网络开辟了“第二媒介时代”、“第二世界”。而今,更多的人干脆不追问“网络是什么”,而只是用经验和直觉来从传统的框架来观察网络新媒体,如博客、维客、流媒体、网络电视等等。

这些概念的变迁真实地表现了我国学者、研究者和业界对网络认识的轨迹。从泛泛地谈网络是什么到具体地谈论网络的形态——“网络媒体”、“新媒介”;从既成的大众传播媒体的框架“内部”来理解网络到从更大框架——与传统社会、传统媒介时代对立的大视角——来理解网络;从具体的媒介形态的递进和演化上升到能够意识到媒介代际的更迭;从试图研究网络的本质到暂时放弃本质等待网络自身发展成熟后解答。这个轨迹明显地体现出人们对网络研究的深入,也从侧面折射着网络自身的成长。

二、网络的本质在争议和反复中渐渐显露

如今网络已走过童年期,童年期的网络远未成形,甚至看不出轮廓,人们只能根据有限的、暂时的现象近于臆测网络的本质。今天的网络展现出成熟期的某些特征,表现为:网络发展从早期的直线上升到现在的平稳上升,无论是网络用户,还是网络的技术的原创推出,都展现了同样的趋势。网络用户告别了此前的疯狂的增长,而原创性的技术也放缓了研发的脚步了。“三个月一年”的“互联网年”节奏[1]和“光纤定律”[2]已经成为一个沉入历史的辉煌记忆。这些现象都证明这个网络的本质已经渐渐浮出水面。我们知道每个新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成熟期,也就是形态和属性基本“定型”的时期,甚至是“类型化”的时期。这就是我们追问网络本质的根据,这是一个网络相对定型可以理解的时期。

不懂得历史,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同样,不知道网络在历史上出现的概念和理解,我们也无法直接推断网络的本质,从源流开始梳理,我们不仅可以更清晰地把握本质,而且能够更准确地把握不同时期的网络研究,懂得它的价值和意义,明了它的缺点和局限。下面对历史的角度对网络的概念进行梳理:

(一)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的阶段

“网络是什么”的问题最早是用“网络与媒体的关系”的方式提出来的。这是因为媒体尤其是大众传播媒体关系到人类“最重要的精神交往”。人们最渴望理解的是,网络对于当今时代“最重要的精神交往”——大众媒体有何种影响的问题。研究者首先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把网络看成是传统社会中大众传播系统中的一个媒介形态。这种理解很显然无法容纳网络中表现出来的如此之多的异质的、非大众传媒的特点和属性。把不同的东西混淆到一起,显然是牵强而缺乏说服力的。这个思路无法真正解决网络的定位问题,更无法达到对网络本质的思考。

作为“媒体形态的一种”,先后出现了“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的概念。具体考察,从时间序列上说,网络不是“第五媒体”,更不是“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这点已有公认;从承载内容的性质和符号载体上说,网络也不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理解后一点有些复杂,我想从“媒介的特质”和“传播的意义”两个角度来说明。

首先从“媒介的特质”的角度考察。我们知道,信息的载体是符号,符号传播是媒介的形式的本质。新闻意义上的大众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三大媒体。他们的最大特质是各自拥有独特的符号系统。报纸主要靠文字;广播主要靠音响;电视靠以影像、声响为主,文字为辅。独特的符号系统,是识别三大传统媒体的基本依据。而网络的符号仍然是文字、声音和影像,只是综合利用,并没有创造出新的传播符号。

然后,从“传播的意义”的角度做考察。传播的内容是新闻、神话传说还是历史知识也是媒体定位的标志。“三大媒体”都是在“新闻的意义”上谈的。所谓在新闻的意义上,是指他们都以新闻为本位,为重要任务。而网络显然是信息的集散地,它包含了不同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实时聊天、电子邮件等等。他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旨趣,从总体上网络传播是“大杂烩”,并没有形成对新闻的重点强调。

以上分析看出,把网络从“媒体”或“媒介”的角度,进行传统或习惯意义上的排名归队,无论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都是不妥当的。

(二)把网络的讨论分解到“网络具体形态——网络媒体”的讨论的阶段

网络与媒体关系探讨的突破,就是把“网络媒体”的概念从宏观抽象的网络的大概念中抽取出来,而从网络的一个形态组成来考察,单兵直入的讨论获得了成果。

“网络媒体”的提法,就是在这个认识背景下升温的。2000年后代替“第四媒体”的概念,“网络媒体”成为人们讨论网络时的主要探讨对象。[3]“网络媒体”的界定有很多困难。其中最重要的代表就是在网络传统新闻网站媒体和商业网站媒体,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具有某些大众传播媒体特征,具有“准大众传播媒体”的特性,因为庞大的网民规模支持着网页的浏览率。当然“按照传播学的定义,一种媒介使用人数达到全国人口的1/5,即可被称之为大众媒介”。[4]所以即使目前的有着庞大的受众群,也不能断言它已经成为大众传媒;但是根据互连网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肯定“网络媒体”成为大众传媒是未来的必然。这个阶段的探讨进入了网络的具体形态组成,讨论因为具体化而更为集中,对象的特性也更为清晰,“网络媒体”概念的出现表明人们对网络的认识开始深化。

“网络媒体”的概念回答了上面的疑问:网络作为整体不是媒体,但网络的组成部分“网络媒体”是媒体;我们可以暂时搁置是“第几媒体”的争论,至少从“网络媒体”概念中,我们长期感觉到的网络具有的“大众传播”的性质终于落到了实处,而不必忍受这样的困惑:一方面强烈感觉网络的大众传播媒体的属性和特点,一方面却清楚地察觉到网络与传统大众传播媒体的巨大差异。这两个感觉形成了一个在传统认识框架里解决不了的悖论。“网络媒体”概念破解了这个难题。

“网络媒体”回应了此前我们关于网络是“第几媒体”,是不是媒体的讨论;同时网络与“网络媒体”的不同,也暗示和提醒了研究“网络是什么”的复杂和困难。

(三)“网络媒体”不过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延伸”

进一步的追问是,“‘网络媒体’究竟是什么样的媒体”?具体化这个追问,我们需要搞清楚“网络媒体”有哪些特点和意义。它与传统媒体有怎样的不同?是本质意义上的不同还是表面的差异?前面搁置的问题再次提出,它与传统的三大媒体是什么关系?网络媒体是一个突然侵入的不速之客,还是一个和睦友好的邻居?是一个熟悉的同类还是一个陌生的异类?

从媒介符号来说,传统媒体各有自己独特的符号语言系统;而网络媒体没有。“网络媒体”的新闻载体仍然是传统媒体的符号语言系统,包括文字、声音和影像。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媒体”似乎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异类,而是一个似曾相识的邻居。“网络媒体”并不具有本质意义的特殊性,更多地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模仿”和重新组合。

从内容上说,无论是网络传统新闻媒体网站,还是商业网站的新闻传播,都是传统媒体的新闻传播的“延伸”。新闻网站从内容到形式,极大程度地依赖着传统媒体的资源。商业网站在主要意义上也只是传统媒体新闻的重新组合,而非本质意义上的颠覆或反叛。

所以,把“网络媒体”理解为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发展延伸”,是一种合理的逻辑。网络媒体是延伸,而不是创新;是熟悉的再造,而不是陌生的闯入;是文明的变迁,而不是文明的断裂或者重生。

(四)把网络看成是“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阶段

这个阶段,人们看到了网络的不同功能取向和复杂的性质。正像“网络媒体”概念的提出一样,“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同样表达了人们分门别类研究的努力。既然整体的认识很难达到,我们不如分别表述这个复杂的对象。“网络媒体”概念是对网络组成形态的个别研究,而“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提法则是对网络功能的总体上的分类研究,前者是微观的,后者是宏观的。这些认识终于深化和丰富了人们对网络的理解。而不是简单地、机械地为网络做一个定义。

同时,“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的意义还在于,超越了“媒体”的说法。这个提法能够从更宏观的层面认识网络的社会本质,为未来更准确地理解网络提供了一个台阶。但是,我们不能停留在一个分类的视角,如果网络什么都是,那么也什么都不是。我们仍然需要一个更本质的概括。

(五)网络就是虚拟世界

具体的、分类的角度看问题解决了许多基础性的问题,那么我们来从宏观的角度考虑问题。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相互映照,那么“网络媒体”的母体网络呢?网络的对照物是什么呢?找到网络的对照物和联系,我们似乎也就可以找到“网络是什么”的答案。这个思路接近马克思探究“人是什么”或“人的本质是什么”的思路,马克思如此定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5]

经由关系、联系来解释本质,是一个合理的路径。由此知道,“网络是什么”,当然也可以从网络与对照物和网络的全部联系中,认识网络的位置、特点和作用,那么“网络是什么”的问题也就得到一条清晰的出路。

“网络是什么”的长期争论展现了研究对象自身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其复杂表现为网络上形态众多,作用和影响各异;其多变性表现为网络上原创技术出现周期很短,网络组成部分新成员不断增加,新功能不断开发,原有的形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以前的研究思路就在这里出现了问题:我们长期从“网络和媒体”的角度来试图认识网络的本质。结果证明不成功。我们在探讨“网络是不是媒体,是第几媒体”的时候,长期纠缠不清,认识混乱。我们把“网络是不是媒体”这个问题抛开,跳出这个狭隘的怪圈,直接讨论网络对于人意味着什么?

用信息流的观点来看待网络可能更能接近网络的本质。信息总是从一地流向另一地,信息的复杂流动,也可称为精神交往,成为信息时代的非常重要的内容。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就是一个推动信息流动的计划。所以,如果把信息比喻为乘客;那么网络上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等就是在道路上奔跑的汽车;网络就是道路。三者的关系就是“乘客、汽车和道路”的关系。同样,我们观察另一个系统,信息依然是乘客;各种形态的传统媒体是在道路奔跑的汽车,比如报纸、广播、电视等;现实世界可比喻为道路。那么我们面前有两条道路,道路奔跑着形态不同的汽车,汽车里坐着乘客。

这个比喻的意义在于,把网络和现实世界看作是同等的存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对存在,互相作用和影响。那么,网络能够承担这样大的比喻么?网络有资格成长为足以与现实相对而存在的“第二世界”么?

从历史上看,李普曼提出了“拟态环境”的概念,日本学者藤竹晓提出“信息环境的环境化”的概念,[6]这些概念都传达出这样的含义:在一个走向信息社会的时代里,大众传播媒体营造的信息空间,已经构成了一个区别于现实环境的“第二环境”,也即“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尽管当时这个环境还没有足够完整、真实和独立。而在今天,这个“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在网络的催生下已经相当成熟,甚至形成了夏学銮使用的“网络社会”[7],开辟了马克·波斯特提出的“第二媒介时代”[8],发展出一个张允若提出的“第二世界”。[9]那么我们将面对着刘建明提出的“双重存在”的“社会”(即领土意义上的国家社会和超级信息和观念全球化的社会)。[10]

我们深知,网络在传播技术方面的优势远胜传统大众媒体,它对“信息环境”、“拟态环境”的构成起到更为巨大的作用。社会演变的信息化,信息传递的网络化,这两个趋势就决定了未来的时代是一个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对立而存在。既相互渗透,又相互联结和影响。

如果从世界的角度来理解,那么此前的“道路和汽车”的比喻,可以置换为比喻为“大地和房子”的比喻。那么显然存在着两种“大地和房子”,现实大地上建造着现实中的传统媒体形态;虚拟大地上建造着虚拟中的网络媒体形态。在本质上,虚拟大地不是“上帝之城”,只是现实大地的一个变形的折射;同样在本质上,网络媒体形态不是“创新”的产物,而是传统媒体形态在虚拟大地上的折射,也是延伸。

这个比喻超过了传播的意义,而是建造了一个“精神交往”的世界。如果说,传播毕竟强调的是信息的流动和疏离个体的连接;那么“世界”的概念显然要大得多,它包含了驻留和传播,固守和变迁,稳定的秩序与流动的革命或者改良等等。

最后笔者的观点水到渠成,“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超过了“作为传播媒介的网络”,更充分而且有说服力地解决目前网络理论解释中遭遇到的困惑和纠缠,也是我们对网络本质认识发展的新阶段。

[参考书目]:

[1]方兴东:《“网络社会化”新时代的来临》,参见陈卫星主编:《网络新闻和社会发展》,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2]闵大洪:《网络传播研究亟待加强》,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00年第1期

[3]闵大洪:《网络媒体定义与中国网络媒体生态环境》,参见邓炘炘李兴国主编:《网络传播与新闻媒体》,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4]杜骏飞:《网络新闻学》,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

[5]《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陈力丹,第1版,北京,开明出版社,1993年8月

[6]郭庆光:《传播学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7]彭兰:《网络传播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8][美]马克·波斯特著范静哗译:《第二媒介时代》,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网络第四媒体/媒介网络媒体第二媒介时代“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

Abstract:InternethasahistoryofelevenyearssinceitisservedforthecommonpeopleinChina.Weshouldstudytheconceptionsdescribingthe“Internet”inahistoricview,discoverthecharacteristicsofdifferentphrasesreflectedbythoseconceptions,andeventuallyfindthenatureofInternet,andtheInternet’sculturalandsocialmeaningtowardthehumanbeing.ThenwecandevelopanewframeworkwhichissuitableforunderstandingtherelationbetweentheInternetandcommunicationorthetraditionalmedia,andthegrowthofitself.Myopinionisthatnetworkisactuallythevirtualworld,notthecommunicativemedia.

Keyword:network;thefourthmedia;networkmedia;thesecondmediaera;networkasavirtualworld

网络是什么?十多年中有过许多回答。今天重提这个问题好像有些幼稚,但是事实并非已经清晰。首先声明,我不是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来探讨网络的本质,而是追问网络的文化社会意义所在。似乎可以说,本文探索的是网络对于“人”或“人类社会”来说是什么。网络无疑已经对当今社会产生了深刻的重要的影响,它向前延伸的每个新进展,都使网络在远离起点的时候越来越需要人们反思它的社会本质。

一、网络概念的变迁和网络发展以及与此对应的人们认识的丰富和深化

网络的概念表述,大致按时间的顺序,出现了后面的概念。有的说网络是“第五媒体”,是排在包括杂志在内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是“第四媒体”,是排在不包括杂志在内、在新闻传播意义上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只提“网络媒体”,而回避了“网络作为一个整体是什么”的问题。还有的说,网络实际上是“信息平台、虚拟空间和商业平台”。有的说网络开辟了“第二媒介时代”、“第二世界”。而今,更多的人干脆不追问“网络是什么”,而只是用经验和直觉来从传统的框架来观察网络新媒体,如博客、维客、流媒体、网络电视等等。

这些概念的变迁真实地表现了我国学者、研究者和业界对网络认识的轨迹。从泛泛地谈网络是什么到具体地谈论网络的形态——“网络媒体”、“新媒介”;从既成的大众传播媒体的框架“内部”来理解网络到从更大框架——与传统社会、传统媒介时代对立的大视角——来理解网络;从具体的媒介形态的递进和演化上升到能够意识到媒介代际的更迭;从试图研究网络的本质到暂时放弃本质等待网络自身发展成熟后解答。这个轨迹明显地体现出人们对网络研究的深入,也从侧面折射着网络自身的成长。

二、网络的本质在争议和反复中渐渐显露

如今网络已走过童年期,童年期的网络远未成形,甚至看不出轮廓,人们只能根据有限的、暂时的现象近于臆测网络的本质。今天的网络展现出成熟期的某些特征,表现为:网络发展从早期的直线上升到现在的平稳上升,无论是网络用户,还是网络的技术的原创推出,都展现了同样的趋势。网络用户告别了此前的疯狂的增长,而原创性的技术也放缓了研发的脚步了。“三个月一年”的“互联网年”节奏[1]和“光纤定律”[2]已经成为一个沉入历史的辉煌记忆。这些现象都证明这个网络的本质已经渐渐浮出水面。我们知道每个新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成熟期,也就是形态和属性基本“定型”的时期,甚至是“类型化”的时期。这就是我们追问网络本质的根据,这是一个网络相对定型可以理解的时期。

不懂得历史,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同样,不知道网络在历史上出现的概念和理解,我们也无法直接推断网络的本质,从源流开始梳理,我们不仅可以更清晰地把握本质,而且能够更准确地把握不同时期的网络研究,懂得它的价值和意义,明了它的缺点和局限。下面对历史的角度对网络的概念进行梳理:

(一)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的阶段

“网络是什么”的问题最早是用“网络与媒体的关系”的方式提出来的。这是因为媒体尤其是大众传播媒体关系到人类“最重要的精神交往”。人们最渴望理解的是,网络对于当今时代“最重要的精神交往”——大众媒体有何种影响的问题。研究者首先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把网络看成是传统社会中大众传播系统中的一个媒介形态。这种理解很显然无法容纳网络中表现出来的如此之多的异质的、非大众传媒的特点和属性。把不同的东西混淆到一起,显然是牵强而缺乏说服力的。这个思路无法真正解决网络的定位问题,更无法达到对网络本质的思考。

作为“媒体形态的一种”,先后出现了“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的概念。具体考察,从时间序列上说,网络不是“第五媒体”,更不是“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这点已有公认;从承载内容的性质和符号载体上说,网络也不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理解后一点有些复杂,我想从“媒介的特质”和“传播的意义”两个角度来说明。

首先从“媒介的特质”的角度考察。我们知道,信息的载体是符号,符号传播是媒介的形式的本质。新闻意义上的大众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三大媒体。他们的最大特质是各自拥有独特的符号系统。报纸主要靠文字;广播主要靠音响;电视靠以影像、声响为主,文字为辅。独特的符号系统,是识别三大传统媒体的基本依据。而网络的符号仍然是文字、声音和影像,只是综合利用,并没有创造出新的传播符号。

然后,从“传播的意义”的角度做考察。传播的内容是新闻、神话传说还是历史知识也是媒体定位的标志。“三大媒体”都是在“新闻的意义”上谈的。所谓在新闻的意义上,是指他们都以新闻为本位,为重要任务。而网络显然是信息的集散地,它包含了不同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实时聊天、电子邮件等等。他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旨趣,从总体上网络传播是“大杂烩”,并没有形成对新闻的重点强调。

以上分析看出,把网络从“媒体”或“媒介”的角度,进行传统或习惯意义上的排名归队,无论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都是不妥当的。

(二)把网络的讨论分解到“网络具体形态——网络媒体”的讨论的阶段

网络与媒体关系探讨的突破,就是把“网络媒体”的概念从宏观抽象的网络的大概念中抽取出来,而从网络的一个形态组成来考察,单兵直入的讨论获得了成果。

“网络媒体”的提法,就是在这个认识背景下升温的。2000年后代替“第四媒体”的概念,“网络媒体”成为人们讨论网络时的主要探讨对象。[3]“网络媒体”的界定有很多困难。其中最重要的代表就是在网络传统新闻网站媒体和商业网站媒体,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具有某些大众传播媒体特征,具有“准大众传播媒体”的特性,因为庞大的网民规模支持着网页的浏览率。当然“按照传播学的定义,一种媒介使用人数达到全国人口的1/5,即可被称之为大众媒介”。[4]所以即使目前的有着庞大的受众群,也不能断言它已经成为大众传媒;但是根据互连网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肯定“网络媒体”成为大众传媒是未来的必然。这个阶段的探讨进入了网络的具体形态组成,讨论因为具体化而更为集中,对象的特性也更为清晰,“网络媒体”概念的出现表明人们对网络的认识开始深化。

“网络媒体”的概念回答了上面的疑问:网络作为整体不是媒体,但网络的组成部分“网络媒体”是媒体;我们可以暂时搁置是“第几媒体”的争论,至少从“网络媒体”概念中,我们长期感觉到的网络具有的“大众传播”的性质终于落到了实处,而不必忍受这样的困惑:一方面强烈感觉网络的大众传播媒体的属性和特点,一方面却清楚地察觉到网络与传统大众传播媒体的巨大差异。这两个感觉形成了一个在传统认识框架里解决不了的悖论。“网络媒体”概念破解了这个难题。

“网络媒体”回应了此前我们关于网络是“第几媒体”,是不是媒体的讨论;同时网络与“网络媒体”的不同,也暗示和提醒了研究“网络是什么”的复杂和困难。

(三)“网络媒体”不过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延伸”

进一步的追问是,“‘网络媒体’究竟是什么样的媒体”?具体化这个追问,我们需要搞清楚“网络媒体”有哪些特点和意义。它与传统媒体有怎样的不同?是本质意义上的不同还是表面的差异?前面搁置的问题再次提出,它与传统的三大媒体是什么关系?网络媒体是一个突然侵入的不速之客,还是一个和睦友好的邻居?是一个熟悉的同类还是一个陌生的异类?

从媒介符号来说,传统媒体各有自己独特的符号语言系统;而网络媒体没有。“网络媒体”的新闻载体仍然是传统媒体的符号语言系统,包括文字、声音和影像。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媒体”似乎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异类,而是一个似曾相识的邻居。“网络媒体”并不具有本质意义的特殊性,更多地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模仿”和重新组合。

从内容上说,无论是网络传统新闻媒体网站,还是商业网站的新闻传播,都是传统媒体的新闻传播的“延伸”。新闻网站从内容到形式,极大程度地依赖着传统媒体的资源。商业网站在主要意义上也只是传统媒体新闻的重新组合,而非本质意义上的颠覆或反叛。

所以,把“网络媒体”理解为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发展延伸”,是一种合理的逻辑。网络媒体是延伸,而不是创新;是熟悉的再造,而不是陌生的闯入;是文明的变迁,而不是文明的断裂或者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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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把网络看成是“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阶段

这个阶段,人们看到了网络的不同功能取向和复杂的性质。正像“网络媒体”概念的提出一样,“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同样表达了人们分门别类研究的努力。既然整体的认识很难达到,我们不如分别表述这个复杂的对象。“网络媒体”概念是对网络组成形态的个别研究,而“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提法则是对网络功能的总体上的分类研究,前者是微观的,后者是宏观的。这些认识终于深化和丰富了人们对网络的理解。而不是简单地、机械地为网络做一个定义。

同时,“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的意义还在于,超越了“媒体”的说法。这个提法能够从更宏观的层面认识网络的社会本质,为未来更准确地理解网络提供了一个台阶。但是,我们不能停留在一个分类的视角,如果网络什么都是,那么也什么都不是。我们仍然需要一个更本质的概括。

(五)网络就是虚拟世界

具体的、分类的角度看问题解决了许多基础性的问题,那么我们来从宏观的角度考虑问题。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相互映照,那么“网络媒体”的母体网络呢?网络的对照物是什么呢?找到网络的对照物和联系,我们似乎也就可以找到“网络是什么”的答案。这个思路接近马克思探究“人是什么”或“人的本质是什么”的思路,马克思如此定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5]

经由关系、联系来解释本质,是一个合理的路径。由此知道,“网络是什么”,当然也可以从网络与对照物和网络的全部联系中,认识网络的位置、特点和作用,那么“网络是什么”的问题也就得到一条清晰的出路。

“网络是什么”的长期争论展现了研究对象自身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其复杂表现为网络上形态众多,作用和影响各异;其多变性表现为网络上原创技术出现周期很短,网络组成部分新成员不断增加,新功能不断开发,原有的形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以前的研究思路就在这里出现了问题:我们长期从“网络和媒体”的角度来试图认识网络的本质。结果证明不成功。我们在探讨“网络是不是媒体,是第几媒体”的时候,长期纠缠不清,认识混乱。我们把“网络是不是媒体”这个问题抛开,跳出这个狭隘的怪圈,直接讨论网络对于人意味着什么?

用信息流的观点来看待网络可能更能接近网络的本质。信息总是从一地流向另一地,信息的复杂流动,也可称为精神交往,成为信息时代的非常重要的内容。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就是一个推动信息流动的计划。所以,如果把信息比喻为乘客;那么网络上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等就是在道路上奔跑的汽车;网络就是道路。三者的关系就是“乘客、汽车和道路”的关系。同样,我们观察另一个系统,信息依然是乘客;各种形态的传统媒体是在道路奔跑的汽车,比如报纸、广播、电视等;现实世界可比喻为道路。那么我们面前有两条道路,道路奔跑着形态不同的汽车,汽车里坐着乘客。

这个比喻的意义在于,把网络和现实世界看作是同等的存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对存在,互相作用和影响。那么,网络能够承担这样大的比喻么?网络有资格成长为足以与现实相对而存在的“第二世界”么?

从历史上看,李普曼提出了“拟态环境”的概念,日本学者藤竹晓提出“信息环境的环境化”的概念,[6]这些概念都传达出这样的含义:在一个走向信息社会的时代里,大众传播媒体营造的信息空间,已经构成了一个区别于现实环境的“第二环境”,也即“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尽管当时这个环境还没有足够完整、真实和独立。而在今天,这个“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在网络的催生下已经相当成熟,甚至形成了夏学銮使用的“网络社会”[7],开辟了马克·波斯特提出的“第二媒介时代”[8],发展出一个张允若提出的“第二世界”。[9]那么我们将面对着刘建明提出的“双重存在”的“社会”(即领土意义上的国家社会和超级信息和观念全球化的社会)。[10]

我们深知,网络在传播技术方面的优势远胜传统大众媒体,它对“信息环境”、“拟态环境”的构成起到更为巨大的作用。社会演变的信息化,信息传递的网络化,这两个趋势就决定了未来的时代是一个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对立而存在。既相互渗透,又相互联结和影响。

如果从世界的角度来理解,那么此前的“道路和汽车”的比喻,可以置换为比喻为“大地和房子”的比喻。那么显然存在着两种“大地和房子”,现实大地上建造着现实中的传统媒体形态;虚拟大地上建造着虚拟中的网络媒体形态。在本质上,虚拟大地不是“上帝之城”,只是现实大地的一个变形的折射;同样在本质上,网络媒体形态不是“创新”的产物,而是传统媒体形态在虚拟大地上的折射,也是延伸。

这个比喻超过了传播的意义,而是建造了一个“精神交往”的世界。如果说,传播毕竟强调的是信息的流动和疏离个体的连接;那么“世界”的概念显然要大得多,它包含了驻留和传播,固守和变迁,稳定的秩序与流动的革命或者改良等等。

最后笔者的观点水到渠成,“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超过了“作为传播媒介的网络”,更充分而且有说服力地解决目前网络理论解释中遭遇到的困惑和纠缠,也是我们对网络本质认识发展的新阶段。

[参考书目]:

[1]方兴东:《“网络社会化”新时代的来临》,参见陈卫星主编:《网络新闻和社会发展》,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2]闵大洪:《网络传播研究亟待加强》,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00年第1期

[3]闵大洪:《网络媒体定义与中国网络媒体生态环境》,参见邓炘炘李兴国主编:《网络传播与新闻媒体》,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4]杜骏飞:《网络新闻学》,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

[5]《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陈力丹,第1版,北京,开明出版社,1993年8月

[6]郭庆光:《传播学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7]彭兰:《网络传播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8][美]马克·波斯特著范静哗译:《第二媒介时代》,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6篇

关键词 媒介间性;媒介融合;本体论;媒介边界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提出,媒介技术在分化,而文化在融合。新旧媒介融合发展是当下媒介现状的主旋律,随着融合进入纵深阶段,探索媒介融合的深层规律已成为重要议题。本文通过分析媒介间性(intermediality)理论在西方学术界的发展脉络,挖掘其在新旧媒介融合传播中的新价值,并将媒介间性视为重新理解和诠释媒介融合的一个理论维度,探讨其在当下重新获得新概念内涵的可能。

对于媒介间性概念的来源,学术界说法不一、争论颇多,最典型的现象就是它经常被当做一个新发明的概念。实际上,作为一个术语,媒介间性在西方学术界有二十余年的历史,在人文艺术多个领域形成丰富的理论传统,但其在传播学领域尚属新兴概念。《英汉大词典》对媒介间性intermediality的前缀“inter-”的解释为:1.表示相互;2.表示“在…中间”,“在…之间”,“在…内”,因此中文文献中的intermediality有两种译法:“互媒体性”和“媒介间性”,本文采用第二种译法。在概念内涵上,媒介间性与媒介融合有重合之处,两者都关注新旧媒介之间关系。不同的是,媒介融合侧重媒介技术维度的关系,而媒介间性则侧重媒介文化维度的关系。维尔纳・沃尔夫(Wenner Wolf)认为,广义的媒介间性涵盖了不同媒介间的任何关系,狭义的媒介间性则聚焦人类艺术作品中一种以上媒介参与的现象。

作为一个舶来品,媒介间性与媒介融合两个概念发生联系是一个新现象。自2010年始,为了更为清晰地阐释媒介间性的内涵,研究者们常常将媒介间性与媒介融合相提并论,这个做法回应了数字技术引发的媒介边界消解现象:一方面产生了融合的数字终端,另一方面则是同样的信息或内容在不同媒介之间穿梭游移。媒介融合关注前者,而媒介间性关注后者。在理论前提上,媒介融合被视为具有浓厚的技术中心论色彩,而媒介间性则被视为具有文化中心论背景,两者既有区别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媒介间性与媒介融合的关系浅析

对于媒介融合与媒介间性之间的关系存在多种说法,有人认为媒介间性是媒介融合的补充,即“补充说”;有人认为媒介间性不仅是一个学术概念,而且是一种理论和方法论,其解释力在传播研究中超越后者,即“超越说”。对于媒介融合与媒介间性的理论倾向,还分别存在“技术中心论”与“文化中心论”的说法。

“补充说”认为,媒介融合关注的是传统媒体如何利用新媒体技术实现自身进化,而媒介间性关注媒体间相互作用力所产生的传播效应,可以与媒介融合形成补充关系。每一种新媒体与旧媒体之间都存在密切的联系,而这种相互关系以具有强大冲击力的新媒体的作用为中心,具有各种媒体在震荡的媒体环境中寻求新的平衡关系的特点。而“超越说”则认为,媒介融合理论充满技术乌托邦色彩,在当下新旧媒介并存的环境中存在局限,其根本缺陷在于掩盖了媒介数字化变革中内在的结构性变化与社会性变化,通过强化同质性的过程,媒介融合模糊了媒介变革中的区隔性,所有的现象被同一个概念覆盖。而媒介间性则更多将注意力放在传播环境的特殊性中,因此能够超越媒介融合的缺陷。芬兰学者尤哈・海尔克曼认为,“媒介间性比媒介融合提供了更为有用和有效的方法,用以分析媒介技术发展的社会文化影响与后果。媒介间性的概念更加注重于变幻的社会与文化背景中媒介形式的持续性和媒介的结合与再结合(articulation and re-articulation)”。

由于历史背景与理论传统的差异,媒介融合与媒介间性代表着不同的媒介观。尤哈・海尔克曼(Juha Herkman)提出,媒介融合是技术中心论,而媒介间性是文化中心论(表1)。

媒介融合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伴随媒介数字化而兴起的概念,一般被认为由美国未来学家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Nicolas Negroponte)提出。此后,媒介融合成为一个兼容并包的概念,并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传播学与媒介产业研究中的热门术语。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伊索尔・索勒・普尔(Ithiel De Sola Pool)在《自由的科技》一书中提出,技术驱动的整合一直是媒介融合概念的主要面向。由此,媒介融合披上了技术决定论色彩。不同于前者,媒介间性发端于人文艺术领域,并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文学、文化、戏剧电影等研究领域的热门术语,因此披上了文化决定论色彩。

在历史上,媒介间性与媒介融合有过多重交叉,但其重心与媒体融合倒是恰恰相反:媒介融合强调的是技术视野下的媒介共性,媒介间性强调的是文化视野下的媒介边界。而在宏观意义上,媒介融合与媒介间性并不矛盾,可以共同指向未来“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由此,媒介间性可以成为重新理解与诠释媒介融合的另一个维度。

二、媒介间性概念起源与发展

(一)媒介间性的起源

媒介间性的源头曾被视作一种艺术创作思潮。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媒介间性起源于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来源于激浪艺术家迪克・黑根斯(Dick Higgins)的跨媒介(intermedia)创作理念及相关论著。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对于媒介间性的讨论集中在超现实主义和达达主义艺术中,聚焦于文本与形象之间的关系。作为学术术语,媒介间性出现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其跨学科之旅中,媒介间性首先受到电影研究热烈拥抱,戏剧研究也对其展开正式讨论,由于其概念背景原因,文学研究是否已全面接受此概念则尚不明确。

在文学领域,媒介间性被视为二十世纪末期英国文学研究中的一种跨媒介转向(intermedialturn),在这个范式中,研究者倡导于以文学为中心,用媒介间性概念探讨文学与多种媒介之间的多重交叉关系。而文化研究对于媒介间性的系统性分析始于对数字化和互联网的讨论,主要聚焦在它对于文本的影响。通过媒介间性概念,文本间性的概念被扩展,应用到数字互联网文本形式的分析中。而在艺术研究领域,媒介间性被认为是二十世纪艺术与媒介研究的主流,其概念历史贯穿整个二十世纪,学者倾向于将媒介间性视为一种更为宽泛的思潮,所有后现代艺术和媒介均席卷其中。

对媒介间性的讨论是二十世纪末期欧美人文艺术研究领域的一个理论转型现象,其背景是媒介数字化浪潮对文学和艺术生产领域形成全面影响,是学术界对于媒介技术变迁驱动文学艺术生产转型的回应。而现在,以往对于媒介间性的定义开始面临挑战,越演越烈的“后媒介”环境将为媒介间性带来新的理论空间,同时媒介的商业化、全球化、数字化趋势,更使其作为一种跨学科理论愈发凸显出来。

(二)本体与融合:作为艺术(文本)生产方式的媒介间性

媒介间性与戏剧电影研究颇有渊源,许多研究者推崇麦克卢汉的“媒介即讯息”,认为媒介在艺术(或文本)生产中具有决定性作用。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有自己独特的媒介,这种媒介将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区别开来。克里斯托弗.B.巴姆(Christopher B.Balme)曾总结三种“媒介间性”研究的范畴:1.一个创作主题从一种媒介转移到另外一种媒介;2.媒介间性作为文本间性的一种特殊形态;3.在不同的媒介中,对某一种特定媒介的美学传统进行再创造(re-creation)。另外,研究者对于媒介间性的讨论充满本体论色彩,延斯・施勒特(Jens SchrOter)认为,媒介间性意味着对媒介的重新界定,一种媒介只有在与其他媒介发生联系时才能界定此媒介的本体,单独对一个特定的媒介下定义是不可能的,除非拿它与其他媒介相比较。在媒介融合背景下,媒介定义模糊是常出现的问题之一。尤哈・海尔克曼认为,媒介间性理论可以作为一种方法论,通过媒介相互之间的作用和联系来界定某种特定的媒介,“预设不同媒介之间存在这么一种关系(媒介间性,笔者注),媒介身份才能通过相互之间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被认可和被阐释。对媒介身份的重要思考是媒介间性研究方法的关键所在。”对某种媒介进行界定时,媒介间性会将媒介置于某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对媒介的定义来自于媒介与其他媒介作为比较研究时产生的意义,有利于研究者沿着历史脉络梳理某种媒介在不同社会情境或媒介环境中与其他媒介的关系,进而探索媒介身份及价值回归。例如,在对电视媒介的阐释中,学者菲利普・奥斯兰德(Philip Auslander)曾通过电视与其他媒介进行对比得出结论,认为电视是电影、戏剧、广播等媒介的融合形式。“电视不仅仅是简单地改变了现有的媒介形式(戏剧、电影、广播),而是改变和融合它们,把它们变成不一样的东西。”

在此范式中,媒介“边界”(boundary/border)的穿透是媒介间性概念的基本范畴,而近十年间,随着电子媒介的迅速发展,媒介与艺术的边界逐渐模糊,以往媒介间性概念中的媒介“边界”穿透的标准不再适用。在2010左右,媒介间性研究出现新的趋势,媒介“边界”讨论再次出现热潮。尤尔根.E.米勒(J n rgenE.M ti ller)论述认为,媒介间性是对马歇尔・麦克卢汉“媒介杂交”(media hybridity)的延展,麦克卢汉暗示媒介之间有固定的边界,而媒介“杂交”概念对于跨媒介研究来说非常狭隘,而媒介间性包含了跨媒介过程的社会功能层面,该层面与媒介地图中的文化技术互动相联系。劳斯・埃勒斯特罗姆(Larse EllestrOm)认为,媒介与媒介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交叉,而非相互隔绝的,“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媒介间性是已经建立的媒介边界被穿透的结果,实际上,媒介边界并不天然存在,但是为了解释媒介间性,我们需要讨论边界。”上述在本体论意义上对媒介边界的讨论丰富了媒介间性的内涵,对于如何解释融合背景下新旧媒介之间边界消失的现状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它或许暗示着,媒介间性研究的重心将是技术融合之后新旧媒介在内容生产与传播领域的新现象。

(三)意义与融合:作为文本间性延展的媒介间性

在文学和文化研究领域,媒介间性被视为文本间性在媒介范畴内的延展或创新。在这个范式之中,研究者首先反对抛弃文本、或背离以文本为中心去研究“文本一媒介”的关系。维尔纳・沃尔夫(Werner Wolf)认为,媒介间性的概念不是一个理论上的假想物,而是来自文学与媒介的关系,“在历史上和当代现实中有实质上的根基,上千年来被我们称之为文学的东西,与其他媒介发生了多重交叉关系。”其次,研究者还将媒介间性视为一个可与文本间性相对应、相比较的概念。“文本间性认为所有的文本都和其他文本之间的关系都是有迹可循的,对于媒介间性来说,媒介来也是如此。”“(媒介间性)在广泛的意义上,也是我们这里所认可的,是文本间性之与媒介的对等概念,它涵盖了不同媒介间的任何关系。”

文本间性概念指向媒介维度,最早可见于约翰・菲斯克(John Fisk)对文本间性的阐释,他将大众文化文本的文本间性分为水平和垂直两个纬度。文化学者米克・莱赫托宁(MikkoLehtonen)认为,垂直文本间性因文本与传播媒介发生联系,因而与媒介间性概念联系更为紧密。“在文本间性的概念中,所有的文本在阅读中都不可避免地与其他文本发生联系,文本知识被读者所拥有。媒介间性的概念转而表明,这些其他的文本、以及文本知识,并非一定或必须来自于相同的媒介。”因此,他将媒介间性定义为“超越媒介边界的文本间性”(图1)。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对文本间性的讨论,无论从广义还是狭义上,都在试图阐释跨媒介理论。尤其是在九十年代,媒介间性实际上顺着巴赫金的对话概念与克斯提娃的文本间性理论,为这两者提供了基础条件(Irina 0.Rajewsky,2005)。在国内,媒介间性亦被认为源自巴赫金或克里斯提娃,也是因为其与文本间性长期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实际上,这种说法遭遇到广泛批评,克里斯托弗.B.巴姆批评文本间性限制了媒介间性的空间,或者使得媒介间性泛化。尤哈・海尔克曼(Juha Herkman)批评这种思路是特定领域的学者为保持学科纯粹性的思路,媒介间性应与文本间性这些概念区别开来,如果可以被作为一种不同媒介间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关系而被广泛理解,它将会是一个有生命力的概念。杨霜也认为,媒介间性与文本间性有着共通的思维角度,同样具有反权威、反逻辑、去除中心、消融界限的特征,但如果涉及到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关系研究,互媒体性(媒介间性的另外一种译法,笔者注)比文本间性涵盖的内容与形式更为多样,影响力也更为强大。

(四)融合与文化:作为媒介认同机制的媒介间性

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之下,媒介间性研究开始关注新旧媒介边界消失之后发生的文化融合现象,如信息的穿梭游移、意见的冲突协商,意义的逐渐趋同。亨利・詹金斯曾提出的融合文化(convergence culture)概念,将媒介融合视为一个文化转向、一个消费者驱动的机制。消费者移民式穿梭于各种媒介,通过互动与集体智慧建构自己的神话,构成媒介文化的新面貌。“没有一个人能够知道一切,每一个人知道一点,如果我们能倾泻我们的信息、合并我们的技能,我们就可以将碎片放在一起。”媒介融合中的文化转向促使我们思考,在一个重大媒介事件中,哪些媒介或传播主体能起到沟通、协调和整合的作用?

传播学领域中的媒介间性研究往往聚焦于此。例如,尤哈・海尔克曼曾研究2006-2008年芬兰政治选举,结论是芬兰政治传播领域传统媒体仍占主导地位、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隔阂依旧,以至于无法形成融合文化。“并非像融合概念所说的‘走到一起’,传播与媒介在格式、标准等方面的多样性甚于以往,更有历史、社会、美学和体制等方面的因素使得对单个媒介的认同顽固持续着。”杨霜以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事件为例,分析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之间“渠道互补、内容分享和内容对立”的关系,认为传统媒体对事件的报道具有“安全倾向”,网络媒体具有“危险倾向”,而“第三方机构”(研究机构的学者群体、民间社团组织)“成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效结合的‘互媒体’实践的重要平台,成为借助网络媒体互动优势提升传统媒体信息质量的有效手段,最终为促进科学传播与民意和谐互动做出贡献。”在现有相关研究中,每一种媒介均被视为独特的媒介形式或内容生产方式,研究者在此基础上考察其在传播领域的角色关系、相互作用和影响力。如在关于芬兰政治选举的研究中,尤哈・海尔克曼采用访谈法界定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在竞选中的角色与特征,并根据四种媒介的特性推论新旧媒介之间的关系。与此类似,杨霜也在媒介间性研究中提及四种媒介的不同功能,借此推断新旧媒介危机事件传播中优势互补的状态。

孟建提出,媒介融合的“数字终端”转向实现了数字技术对媒介边界的消解。“媒介与媒介之间的传统界限化为乌有,媒介与媒介之间的内容得以轻而易举地实现共享,媒介与媒介之间的融合,不再只是必要,而成为了必然。”在边界消失之后,媒介间性研究关注的是信息在不同媒介间逐渐调适、实现受众认同的过程与机制,其核心为新旧媒介融合传播可以推动媒介向心力,强调媒介的凝聚力与社会整合功能。与媒介融合不同,媒介间性对新旧媒介互动关系的研究深入到信息聚合、意义整合、文化融合的层次,尤其关注集体意识的凝聚和群体身份认同。

三、媒介间性是重新理解媒介融合的另一个理论维度

尽管同时发端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媒介融合与媒介间性却在数字化浪潮中形成了不同路径。媒介融合一词在大众视野中频频出现,而媒介间性则稍显冷僻。当下,两者殊途同归,共同指向新旧媒介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媒介间性既非媒介融合理论的补充也非超越,而是重新理解媒介融合另外一个维度。

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关系,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传统媒体建设新兴媒体,二是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互动发展,三是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现在正进入第三个阶段。融合已成为当下媒介关系的主流方向,而文化融合是新旧媒介之间融合关系进入复杂阶段的时候发生的。随着新旧媒介融合走向纵深阶段,以技术决定论为导向的媒介融合在解释新现象时难免乏力,尤其是在文化层面,未来媒介将在内容生产、传播结构、价值观念领域发生一系列深刻变革,这并非媒介融合一词所能完全解释,而媒介间性作为另外一种维度,重新理解与阐释媒介融合带来的变化。

在媒介融合背景之下,新旧媒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交叉重合性。劳斯・埃勒斯特罗姆(LarseEllestrOm)指出:“什么是媒介间性?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清楚什么是媒介,媒介间性在哪里为它们之间的‘鸿沟’搭建了桥梁。”媒介间性将媒介文化而非技术作为融合主体,考察新旧媒介在冲突中对话、在协商中共谋的动态,探索不同媒介共通之处,为搭建媒介之间的对话平台,促进媒介文化深度融合提供启示与方法。广义上,媒介间性涉及到对多种媒介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研究,与媒介融合不同,媒介间性探索新旧媒介互动传播的客观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媒介的融合路径与格局提出建议。狭义上,媒介间性研究将每种媒介均视为具有独特内容生产体系与文化特征的个体,关注媒介在深度融合过程重构传播格局的过程,如:新旧媒介如何在重大事件传播中重新定位,进而形成传播合力;新旧媒介在互动过程中如何超越主体限制、融合不同社群的话语,形成更为广泛的共识;新旧媒介如何相互促进,转换固有角色,重塑媒介形象,形成更强大的公信力。在新旧媒介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媒介间性重点考察新旧媒介在冲突中对话、在协商中共谋的动态,以及新旧媒介弥合话语裂痕与观念鸿沟,合作共建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的过程。因此,在融合大范畴之内,媒介间性能够超脱以往技术偏向的融合话语对新旧媒介关系的宽泛解释,同时区别于一直以来在文学艺术研究中的批判模式,通过对新形势下媒介生态与传播格局的参与观察形成新的理论空间。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7篇

文章编号:1671-489X(2015)08-0034-03

1 教育信息化概述

何为教育信息化 在我国学者围绕教育信息化开展的大量研究中,就其概念而言,南国农先生指出,教育信息化就是将信息技术运用到教育中,其中主要涉及资源开发及过程优化,目的是达到对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和提高,促进教育现代化[1];黎加厚则认为教育信息化是一种新的教育体系,这种新教育体系的基础是现代信息技术,涉及与教育相关的观念、组织、内容、模式、技术、评价、环境等的变革,是一项关系教育改革和教育现代化全局的系统工程[2];李克东也用了系统工程的概念来理解教育信息化,认为教育信息化是一项加速教育现代化的系统工程,并指出教育信息化的目标是培养适应信息社会的人才[3];何克抗先生则将教育信息化定义为:“信息与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和教育教学部门的普遍应用与推广。”[4]可见,教育信息化强调的是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运用,其目的是提升教学质量、培养适应信息时代的人才。

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 信息技术作为学习型社会最有利的推动武器,其应用范围和程度已经扩展到全世界,各国在信息化的浪潮中迎难而上,紧跟时展,制定出诸多相关政策措施。国外教育信息化相关政策文件包括:美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信息高速公路”“国家教育技术计划”;澳大利亚“数字教育革命”;东盟ICT国家计划;等等[5]。

我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2010年我国教育部颁布的教育信息化纲领性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2013年6月,全国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班在我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拉开序幕,七期培训班共计1100多人参加培训。

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指出,教育信息化是国家教育战略选择。在论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性时,陈宝江教授指出,教育信息化已经不再是一个概念问题了,已经到了非干不可的地步了,抢占教育先机占领教育制高点的人,就是那些走在教育信息化道路最前面的人。学习型社会已经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可以预见,未来的学习将是在信息化学习环境中的学习,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人可创造、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无论是在沿海发达城市,还是在中西部地区,未来的宽带网络将全面覆盖所有学校,各地区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将均衡发展。

教育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我国教育信息化全面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相应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在人员及部门分工上,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开发运用被少数人所垄断,技术上的要求加大了全民参与、人人贡献的难度;教育相关机构彼此孤立,缺乏互通性。在资源开发效果上,教育信息化理论与实际严重脱节,相关教学软件缺乏交互性及智能性;各种教学资源零星琐碎,未得到系统整合。此外,教育信息化的认识误区普遍存在。正如杜占元强调,高级计算机、智能移动设备的教学应用,仅仅是信息产品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算不上是教育信息化,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信息化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过程的紧密结合,是信息技术为促进教育生产力而对教育教学过程的改造。而许多教育工作者往往就是将教育信息化等同于信息产品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以致多媒体教室呆板乏味,缺乏趣味性,信息技术的作用不仅没有得到良好发挥,还使得教师对多媒体设备产生反感情绪,等等。

2 社交媒体概述

社交媒体及其特点 基于互联网社会交往的需要,社交媒体孕育而生,2008年以来,社交媒体更是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就其概念界定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国外学者安东尼?梅菲尔德的论述,以及国内学者王宏涛、王宏武两位研究者的论述。安东尼?梅菲尔德认为,社交媒体是具有参与性、公开性、交流性、对话性、社区性和连通性的在线媒体,能够给用户提供广阔的分享平台和空间[6]。

研究者王宏涛、王宏武认为,社交媒体的技术基础是Web2.0,新的功能特点是在线互动和对话,用户变被动的信息接受者为主动的信息创造者和传播者,其类型包括博客、微博、图片分享、视频分享、论坛、社交网站和网络社区等[7]。

就社交媒体的特点而言,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研究者曹博林的论述,他将社交媒体的优点总结为:用户平民化、交流方式具有社交性和对话性、网络平台的匿名性以及信息内容的海量性[6]。

学术界对于社交媒体的研究除了其概念、优点外,也有有关其缺点与不足方面的研究,但总体而言,对社交媒体的赞扬和肯定多于批判。就社交媒体存在的问题,研究者指出,社交媒体传播规范的缺失、信息传播的失控,致使社交媒体的传播极易出现各种负面功能。革新者将社交媒体看成无所不能的组织工具,高估了社交媒体的效用。社交媒体信息海量性的特点,加大了用户在信息海洋里迷失的可能性;社交媒体虚拟性和言论自由性的特点,同样有可能会形成对公众舆论的误导[8]。在正视社交媒体不足的同时,要承认社交媒体的缺点并不能抹杀其在信息化教育中的发展运用。

社交媒体与教育信息化 截至2014年4月,我国学者针对社交媒体进行的研究主要涉及其概念、特征,以及社交媒体与政务、社会事件、外交等的关系五个大的方面,其次是诸如社交媒体与传统媒体关系、社交媒体的负面效应等方面的研究[9]。有关社交媒体在教育信息化领域的运用研究还比较少,比较典型的是就社交媒体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展开论述的研究。研究者在对社交媒体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等方面的优点进行论述的基础上,以微博、微信两大社交媒体平台为例,分析社交媒体在高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可见,在促进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进程中,社交媒体的运用优势已经受到一定关注,但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关研究也还比较少。

教育信息化范畴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将数字化教材、教学视频、电子档案、实验演示等海量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通过网络平台集中存贮与管理,借助多媒体教室投影、手机、电脑等接入终端,虚拟教学实验演示工具等现代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与移动学习,将会是未来教育信息化不可逆转的趋势。开发支持教育信息化的媒体工具,已是当今时代教育信息化中永恒的主题,在支持教育信息化的媒体工具开发中,社交媒体的开发应用将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3 支持教育信息化的社交媒体开发要点

以数字化教学资源的三易为目标 开发能在任何教与学情境下轻松使用的社交媒体,追求数字化教学资源易得、易用、易识别的三易目标。在教室、实验室、家中甚至在公交车上、在咖啡厅里,在将有限的物理学习空间扩大为无限逻辑空间的同时,消耗更低的资源来营造更安静的学习环境,使教师能轻松教学,学生能高效学习,并最大限度减轻学生书包的重量,最终的追求是达到数字化教学资源的三易,即易得、易用、易识别。

覆盖任何领域,适当侧重职业教育 开发全面覆盖教与学领域的社交媒体,宏观上覆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各个层次,微观上覆盖任何学科、任何章节、任何知识点。在均衡促进各领域发展的同时,适当侧重职业教育。2014年以来,我国两位领导人少有地就职业教育问题发表言论。2014年6月,主席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职业教育在多样化人才培养、技术技能传承以及促进就业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李克强总理强调,职业教育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正如媒体报道,领导人对职业教育的忧虑并不是无据可依的,因为处在较低层次的职业学校的质量可能会对中国未来经济增长产生重大影响。

平台要先进智能系统化,政策要跟进 教育信息化社交媒体的开发要抓牢各大要素,包括教与学所涉及的师生及其他工作人员、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政府方面等。

1)教育信息化社交媒体平台要具有系统性。教育信息化社交媒体平台要能整合信息化教学资源,形成系统,要能实现诸如教室、实验室等教学环境的便利连接,要能充分利用人员、场地、设备等资源,扭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时空上割裂开来的局面。

2)教育信息化社交媒体平台要具有智能性。在传统教学互动与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开发智能化的社交媒体学习平台,推进教与学的深度融合,使教学行为更加人性化,学习行为更加具有自主性。平台除了提供传统的互动管理,更要注重实现提供轻松便捷的影像录制和播放功能。

3)教育信息化社交媒体平台要具有先进性。社交媒体上的教学内容开发要以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为导向,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学质量及教学效率,降低教学成本。

4)教育信息化社交媒体平台要具有政策性。政府方面,推进多媒体技术发展,制定引导性鼓励政策。教育信息化的目标是提升教育生产力,科学技术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强有力因素,基础设施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实施的基础,政策又是基础设施建设中起引导和促进作用的关键一环。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8篇

【摘要】媒介素养是一件舶来品,只有对它有清晰的认识,才能去研究某一特定人群的媒介素养现状,进而开展媒介素养教育。本文指出,所谓媒介素养,就是公众与媒介交往的能力和理念,也即公众批判性地解读和创造性地使用媒介以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理念。 【关键词】媒介素养;内涵 媒介素养是一件舶来品,只有对它有清晰的认识,才能去研究某一特定人群的媒介素养现状,进而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国内由于理解的差异,早期的译法主要有媒介素质、媒介素养、媒介教育、传媒教育等等。近年随着研究的深入,基本统一为媒介素养。 一、媒介素养的概念与内涵 媒介素养是英文media literacy的中文意译,要用科学准确的语言来表述媒介素养的概念,首先需要引用西方学者的不同理解来加深认识。大卫·白金汉给出的定义是:“媒介素养这个术语是指为了使用和解读媒介所必须的知识、技巧和能力。”加拿大学者对媒介素养的定义是:“媒介素养旨在帮助学生发展对大众媒介的本质有知晓和批判的理解力,懂得大众媒介所运用的技术以及这些技术所产生的影响。更具体地说,媒介素养是一种教育,这种教育的目的是增加学生对媒介如何运作、媒介如何传递意义、如何组织起来以及如何构建现实的理解和享受。媒介素养也旨在让学生具有创造媒介产品的能力。” 媒介素养的定义在中国本土化研究中也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国内学者对媒介素养的概念表述,大致有以下几种:张冠文、于健认为:“媒介素养就是指人们正确地批判和估价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作用,有效地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素养。”张志安、沈国麟认为:“媒介素养是指人们对各种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用的能力。”段京肃、杜骏飞认为:“媒介素养是指公众接触、解读、使用媒介的素质和休养。它包括了三个主要的环节:接触媒介——获取信息;解读媒介——批判地接受媒介信息;利用媒介——借助媒介工作和生活,通过媒介发出自己的声音并维护自己的利益。” 尽管学者们对于媒介素养的认识有所不同,但有关媒介素养的概念表述,其基本理念是相通的,即:人与媒介是互动关系;媒介素养是维持和发展人与媒介良性互动关系的能力和理念;媒介素养是一种能力,一种解读和使用媒介的能力;媒介素养是一种理念,一种批判和驾驭媒介的理念;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有利于个人生活和社会发展。综合各家之言,所谓媒介素养,就是公众与媒介交往的能力和理念,也即公众批判性地解读和创造性地使用媒介以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理念。 二、媒介素养的三个维度:媒介认知、信息处理与媒介参与 把媒介(media)与素养(literacy)合并而成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体现的正是人与媒介的互动关系。公众与媒介的交往,如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建立在彼此了解基础上你来我往的互动关系,媒介知识理当成为媒介素养概念的核心内涵。因此,公众媒介素养可以从三个维度来分析——媒介认知、信息处理和媒介参与。 处于知识层面的媒介认知是媒介素养最基础的维度。人与人交往的前提是彼此的相互了解,同样,公众与媒介交往,无论是由彼及此的信息处理还是由此及彼的媒介参与,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媒介知识基础上,包括有关媒介属性和功能、媒介信息的特质、媒介生态和组织等系统的知识。当然,这种知识不同于媒介从业人员所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而是常识性的基本认知,大体上能够通过个人媒介交往的实践经历和主观经验来获得。这些有关媒介的基础知识,不仅是媒介素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现代公民知识储备的重要内容。 处于理解层面的信息处理是媒介素养最重要的维度,即公众如何解读所接触的媒介信息,是否具有批判精神。当前,大众媒介的普及使空前海量的信息充斥于世界的各个角落,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接触和获得形形的信息,传统的“把关人”角色淡化。因此,公众如何处理接触到的信息,能否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理性地分析媒介信息就成为媒介素养最重要的内容。通过培养社会公众对媒介信息的分析、判断能力,进而过渡到使他们建立自发抵抗负面信息的能力,最终具备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意识,这也是世界范围内媒介素养运动兴起的意义所在。 处于应用层面的媒介参与是媒介素养最关键的维度,即公众在多大程度上介入媒介内容的生产和创造。较之媒介认知和信息处理,媒介参与更具能动性和创造性。媒介参与的渠道多样,从传统的三大媒介广播、报纸、电视到最具互动性的网络,都在为受众的普遍参与不断完善与改进;内容广泛,包括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表达观点看法和开设个人博客等;动机不一,从单纯报料、到个体维权甚至服务公益,但其本质都超过了单纯的媒介使用者的角色,上升到更积极地使用媒介,对媒介内容施加某种影响的程度,也是最能体现人与媒介互动关系的环节。 三、对媒介素养内涵的再认识 现代社会,媒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中心地位,被视为社会公器的大众传播媒介更是无止尽地渗透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和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影响着人们的衣食住行、工作学习和生活。因此,每一个人都面临着如何和媒介打交道的问题——如何科学地认识和理解媒介,如何合理地选择和接触媒介,如何正确地评价和解读媒介所传达的信息,如何有效地积极地使用媒介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媒介素养”是在媒介接触活动中应运而生的,体现为公众在媒介交往活动中的素质和能力,也即公众批判性地解读和创造性地使用媒介以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理念。任何一个生活于现代社会的正常人,都具备这一素质,不存在没有媒介素养的人,只在素质的水平高低上有所区别。媒介素养理论是一种深层次的人文关怀,其价值在于使人—媒关系向着和谐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白传之, 闫欢. 媒介教育论[M]. 北京: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08: 23. [2] 段京肃, 杜骏飞. 媒介素养导论[M].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7: 18. [3] 张冠文, 于健. 浅论媒介素养教育[J]. 中国远程教育, 2003,(13): 69. [4] 张志安, 沈国麟. 媒介素养——一个亟待重视的全民教育课题[J]. 新闻记者, 2004,(5): 11. [5] 段京肃, 杜骏飞. 媒介素养导论[M].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7: 19.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9篇

首先要解决的一个理论问题在于辨析媒介与媒体概念以及厘清新媒体、多媒体等不同媒介形态之间的关系。

媒介的出现让有价值的信息能够方便、快捷、低成本地生产、复制和大规模传播。施拉姆指出,“媒介就是插入传播过程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送的工具。”作为传播渠道,媒介具有一种物质实体、工具或技术手段的概念,如广播。作为技术手段的传播媒介的发达程度决定着社会的传播速度、范围和效率。

媒体一般指媒介组织及媒介机构,是一种从事信息的搜集、整理、制作、传播的专门组织机构,如广播电台。作为组织机构的传播媒介的制度、所有制关系、意识形态和文化背景通常决定着社会传播的内容和倾向性。而且,一些重要的稀有公共传播资源,国家以某种制度方式委托给传媒组织专用(如下文提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市场信息指定媒体披露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大众传媒是传播特权的拥有者,它们所拥有的传播能力及权利远超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或其他一般社会群体。

笔者以为,对于媒体的概念界定和理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媒介形态发展的终极取向,而非止于现状的保守定义。所谓新媒体的概念是历史的、动态的,与时俱进的,是相对传统媒体而言的。新旧媒体共存构成了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的多媒体传播格局。

一方面,传媒产业日渐形成跨媒体生存、多媒体业务、全媒体发展的新态势;另一方面,理论地探讨“网络化传播”与“移动式传播”这一媒介传播业态发展的主题主线,具备了坚实的现实基础和必要的指导意义。对此,大致勾勒如下:

第Ⅰ象限为弱交互性、强弃取性,如传统报刊图书、手机报、电子书、手机电视、广播、移动硬盘、MP4等;

第Ⅱ象限为强交互性、强弃取性,如对讲机、智能手机、非智能手机、IPTV、NGB以及三屏融合与三网融合传播技术等;

第Ⅲ象限为弱交互性、弱弃取性,如HDTV、车站电视、楼宇电视、有线(闭路)电视、复印机、打印机、印刷机等;

第Ⅳ象限为强交互性、弱弃取性,如传真机、固定电话、各行业部门内部专用通信系统等。

多种传播渠道及接收终端的出现,表明信息的传播链条日益变长,参与者日渐增多,角色逐渐丰富。同时,在学术上也已经很难用单种模式来界定信息制作及传播方式了。

笔者绘制的这张基于二维坐标的媒介图谱,更多的是对空间物理意义上新媒体技术发展与变革的反映和关照。事实上,信息传播新格局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在实现史无前例的突破。

除了有形的物质维度之外,无形的媒介用户互动关系模式这一维度,对于完整、准确地理解“移动式传播”与“网络化传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这一点,虽隐匿在图谱背后,但与之同步演进并持续发酵。

从本质上讲,互联网媒体发展初期的新闻门户网站、电子邮件及搜索引擎等业态,无异于使用传统媒介的习惯。浏览新闻网页相当于读一张报纸、看一本杂志;收发电子邮件近似于收寄实物信件,即便抄送、群发也只是在短时间内完成一批电子数据信息的复制和发送任务;使用搜索引擎只是比去图书馆、档案馆查阅资料更便捷一些。Web1.0时期的特征就在于新媒体使用的空间上的延展性和时间上的经济性(诸如在阅听网络电视和在线广播时超越使用传统广电的非线性特色)。实质仍是受众被动地接收已被安排好的信息。

Web2.0时期的突破性成就,则在于赋予新媒体用户原创及社交功能。

每个人不仅仅作为受众有阅听的机会,也有独立自主地内容并广而告之的条件,如文字、照片、音乐、视频等内容。文字、声音、图像这人类传播史上的三元素(信息代码)亘古不变,但从这一时期开始则标志了传播权的大规模“去中心化”——即一次倾向普罗大众的再分配。这一点具有革命性意义。

除了新媒体被赋予自媒体的内涵之外,另一大特征在于其社交功能较好地满足了源自人类现实生活中的交际需求。具有即时通信功能的多媒体软件(如腾讯QQ、MSN、阿里旺旺、移动飞信、新浪微博即时通及人人桌面等)及社交网站便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笔者以为,在牢牢把握“移动式传播”与“网络化传播”这一主题主线的创新实践过程中,在不断厚植已往两个时期传播发展之基础上,新媒体的上述重要特征极大地催动其向更深层次挺进——媒介发展正在加速迎来Web3.0时代。

针对这一时期的总体特征,笔者将其描绘为“新媒体以深度参与的姿态嵌入到社会各产经行业的组织架构之中,并对社会公共事务既有的管治程序及习惯产生难以估量的深远影响。”

迄今为止的媒介发展史揭示了如下这一重要事实:新媒体造就新的用户体验,新的用户需求推动新媒体的进一步发展。

综观前文所绘的媒介图谱,其直接发展动力正是源自媒介用户对媒体的业务在时间、空间、内容及行为等四大维度上不断提出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新要求。

在上述这对逻辑而辩证的关系中,原本的“受众”概念拥有了新媒体经济属性的新内涵,而“用户”则是新媒体时代的新的产物。例如,“看电视”发展为“用电视”或“体验电视”、“数字电视+IPTV+移动”即为交互式媒体的一大代表。传统意义上的“电视观众”、“广播听众”或“报纸读者”等转型升级为媒体的“用户”(主观能动性),并同时具有“信息及娱乐的消费者”这一经济属性。

笔者以为,这是在新媒体时代条件下,突破原有受众观的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①【美】威尔伯·施拉姆、波特著,陈亮译:《传播学概论》[M],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

②【美】沃纳·J·塞弗林、詹姆士·W·坦卡德著,郭镇之译:《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10篇

但是,如果不敢于直面谬误并纠正之,最终的代价将无比高昂!事实上,在一些流传甚远的谬误影响下,运营商虽抱有良好的出发点,但结果却总令用户感到“傲慢与偏见”。

在2009新年第一期的专栏中,罗小布老师对运营领域的十对基本概念范畴进行了理论梳理和澄清,希望能启发行业同仁的深入思考。热忱欢迎您的观点,来稿请发.cn。

谬误往往“头头是道”。

例如,“高端人群有钱,所以会购买付费频道”就是一个谬论。首先,中国的高端人群不是以“有钱”为代表,而是以“社会地位”为准绳;其次,有钱人往往不看电视i最后,要看电视的人往往不愿意花钱,

谬误一旦流行,运营商具有再好的出发点,也会让用户感到傲慢与偏见,其后果难以预料、这些年来,广电已为许多谬误付出了政治、经济和心理上的沉重代价。追溯谬误的产生,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忽略了许多不该忽略的因素,另一个就是缺乏精确的定义。本文就一些容易引起谬误或混淆的基本概念进行探讨,旨在力争澄清概念,尽量少犯错误。

一、媒体与媒介

媒体与媒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传媒领域,媒介是指各种信息的传输手段,包括纸张印刷(报刊)、电波传送(广播、电视)、IP数据(互联网);媒体是指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等社会组织机构。在运营商领域,媒介是指实现应用的技术手段,媒体是指技术手段实现的应用或内容。例如,拥有一台印刷机,可以印刷报纸、杂志、书籍等,这只是媒允而媒体是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等。

媒体和媒介遵循不同的规律,不能混淆,否则就会产生严重的失误。例如,交互电视只是媒介,作为媒介需要追求技术完备性和完美性,如高带宽、高清晰、互动、时移等;而作为交互电视承载的媒体,却是要追求议程的合理性、政治性、新闻性、解读性等,以及点击率或收视率、冲击力或表现力、公信力等。

将报纸和互联网的文字内容引入标清数字广播电视和交互电视,站在电视“媒介立场”上完全可行,站在电视“媒体立场”上就不行!因为没有表现力、不方便阅读。数字化以来,全国广电占用大量频道资源的数据广播业务收视率如此之低,就是该种谬误的后果。

二、“三网融合”与“三功能融合”

“融合”如果界定不清,就会导入歧途。

“三网融合”自身就定义不清,第一,是指哪三个网――互联网、数据网、电视网?还是互联网、语音网、电视网?第二,在哪里融合――组织机构或体制上?还是在网络或终端上?与其说“三网融合”难以进行的原因是体制或机制障碍,不如说自身就存在概念不清的原罪;而且,由概念不清所产生的谬误,将使电信和广电都蒙受巨大损失。

数字化时代,用户家庭拥有数字三大件(电视机、计算机、手机)已成现实,基于不同终端的“三功能融合”并没有错,但引导或延伸的概念发生了错误,也就是“言外之意”充满谬误。

比如,以电视机为终端的“三功能融合”,言外之意是替代计算机;以计算机为终端,言外之意是替代电视机;以IPTV为代表,言外之意是替代广播电视,甚至是电信替代广电……实际上。谁也替代不了谁,看文字的、快捷的、个人主义的用户,还是用计算机上互联网;找正确的、轻松的、政治社会内容的用户,还是看广播电视;找方便的肯定会用手机。

事实上。对任何一个用户来说,数字终端的“三功能”都有主从之分,电视机对应视频、计算机对应图文、手机对应通话和短信。“三功能”融合的谬误已将许多运营商导入歧途,消耗了大量的投资和时间成本。以交互电视为例。又有多少人会用电视机上网、发短信和下围棋呢?

三、显示器与接收机

显示器是计算机的必备外设,接收机(电视机)则是独立产品,两者截然不同。

显示器(电脑)作为学习或参与工具,具有鲜明的个人使用、主动方式、近距离观看特点,因此最佳尺寸不宜超过21英寸。电视接收机作为娱乐工具,首先是家庭使用;其次主要是被动方式,即便实现双向,也以非对称应用为主;最后是远距离,尤其随着城市居民住房环境的改善,电视机的最佳尺寸可达50乃至60英寸以上。

交互电视应用的开发者往往忽略了计算机强大的CPU和内存,结果是事倍功半、事与愿违,如放弃Push下推、采用互联网流媒体方式下载,就是一个典型。

这种概念的混淆造成的损失同样巨大,一则浪费研发费用,二则盲目升级换代。比如,在技术标准和应用没有成熟的情况下,急于实现EPON的大规模应用,并且与CMTS对立起来,实乃一个典型谬误。

四、三室一厅和三代同堂

基于用户家庭结构的概念细分,本是不应该被混淆的。

这是一个不应该被混淆的简单概念或道理,但却不乏谬误。比如,所谓“家庭综合信息网关”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

网关概念自身没有错误,关键是它设在哪里?如何实现?如果以家庭智能交接箱为代表,是“三室一厅”的物理结构思维;如果将CM、硬盘等内置于机顶盒,就是“三代同堂”的社会结构思维。

恰恰是有些有线运营商,采用“三代同堂”的物理结构去面对“三室一厅”的社会结构,结果没有人采用其内置CM(无法或不愿将五类线从客厅引入到书房),从而造成巨大浪费或损失。

五、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

自上而下是指从媒体到媒介的思维,也就是从应用、运营和用户出发,投射到技术层面,即市场拉动;而自下而上则是相反,即技术推动。实际上,两者缺一不可。但作为以技术集成为主的网络运营商。更需要自上而下的市场拉动思维。

广电运营商基本缺乏这一能力,典型现象是:实现技术不考虑运营成本;技术可实现但没有应用,也敢推向市场;不知道用户体验和关心的是“效用”,而不会关心技术……结果造成难以挽回的政策失误,带来政治、舆论和社会上极其恶劣的影响。

有线电视数字化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老百姓并不关心是否数字化,也不关心后台技术和投入规模,只是关心数字化之后能带来什么效用!俗话说,花钱值不值、涨价该不该?当应该带给老百姓效用的“新电视”没见到,不怎么用的数据广播和广告一大堆,老百姓的实际效用不是增加、而是降低。那么,群情激奋、口诛笔伐、名声扫地就是这种谬误带来的必然结果。

六、冷媒体和热媒体

当电视从“冷媒体”变为“热媒体”,从传媒学原理出发,电视的双向化就并非耍的了。

“冷媒体”和“热媒体”由现代 传媒之父马歇尔・麦克卢汉提出。冷媒介是指信息清晰度低的媒介,需要观众高度介入,如电话、电视等;热媒介指信息清晰度高的媒介,不需要观众高度介入,如广播、电影等。

双向化面对的是冷媒体;而随着高清电视到来、全面报道的专业频道出现,电视已经由冷媒体变成了热媒体。也就是说,当电视进入热媒体时代,双向化不是必须的,即双向在高清时代只具有或然性,而不具有必然性。

有线运营商要清醒地认识到,实现―个或然性的事物,不仅要付出巨大成本,而且要冒巨大风险。典型例子是,放着大量广播数字频道不开发,却要盲目实现双向;更为缪误的,以为双向电视可以与互联网竞争、替代计算机,结果除互联网视频新闻外,一个都比不过!别忘了,互联网视频新闻的主要来源,恰恰是广播电视。

七、公民主体媒体和国家主体媒体

互联网与广播电视的对应主体不一样,资源的无限性与稀缺性存在天壤之别,这一点必须要搞清楚。

作为媒体,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的主体不一样。前者的主体是个人,可以说互联网是个人主义社会,核心责任是个人的自由表达;后者的主体是国家,是政治社会媒体,其核心责任是维持社会秩序,包括政治、文化和经济秩序。

广播电视的数字化和双向化。是为了满足国家主体服务社会的需要,而不是满足个人主体自由表达的需要;实现的应用是以社会应用为主,而不是以个人应用为主。需要提醒广电同仁们注意:个人点对点上传可以,个人点对多点上传或广播是不允许的一一这就是广电与电信的区别;否则蒙受损失的不仅是经济或企业,更是政治大局或个人前途。

经济学基于资源的稀缺性,即研究如何利用有限资源做出科学选择。数字电视至今没找到商业模式,原因之一就是混淆了“无限资源”和“有限资源”的概念。

个性需求多样、变化、无止境,而电视频道和有价值内容资源是稀缺的。稀缺资源环境决定了电视永远无法满足所谓的“个性”,经济学上称之为“开放型谬误”。而互联网是无限资源环境,将无限资源理论用于有线电视,将使有线电视数字化颗粒无收,数据广播疯狂占有频率资源但所获寥寥,就是最好例证!

八、应用与技术

技术与应用分属于两个层级,一项技术可以形成多项应用,这是浅显的道理。

广电往往是技术、功能和应用不分。例如,交互电视的VOD到底是技术还是应用?站在规划和运营角度,VOD、PVR、Push等都是技术,时移、快进和快退、暂停等为功能,电影和电视剧点播、商场浏览、卡拉OK、订票等为应用。

按照自上而下的方式,一个应用需要定义具体领域、描述使用典型场景、制定使用流程、说明基本功能、阐述对应的技术等。综观这几年的数字化进程,广电在没有业务规范的情况下,盲目听信厂商“忽悠”建设BOSS系统,不是面临着大量修改、升级,就是推倒重来,甚至推倒重来后再重来,堪为典型案例。

此外,技术、功能和应用概念不清,还造成分不清“增值”与“增值业务”的区别。增值业务不仅应用形态明确、边界清晰,而且能够产生独立的产品形态和现金流;增值是指增加价值,并不是所有增加价值的东西都能成为增值业务。盲目将所有增值视为增值业务,结果往往“竹篮打水一场空”。

九、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

通俗但不严谨地讲,能看见的投入为显性成本,看不见的投入是隐性成本。需要指出,机会成本(把资源投入某一用途后所放弃的在其他用途中所能获得之利益――编者注)往往是隐性的。例如,互联网网民的劳动是隐性成本,电视的版权节目投入为显性成本。广电认清这个概念的主要目的,是树立信心、促进理解。

以互联网盗版为例,盗版显然不是长远之计,因为版权所花费是显性成本,广电是显性成本最佳的保护者。可以说互联网的盗版对广电是好事,随着时间推移,市场“看不见的手”将让广电聚集大量的传媒投资。可怕的是,一些有线运营商非要把自己由“显性成本中心”变成“隐性成本中心”,可谓“自掘坟墓”!

所谓的理解,就是有线运营商和节目商要相互理解,不能自己投入的叫成本,别人投入的就不叫成本。所谓的机会成本,是提醒同仁别做无用之功。把资金、时间和精力花在应该花的地方,可谓机会难得――本来就穷,浪费不起呀!

十、“抡钱”与挣钱

“抢钱”往往靠暴力,靠行政方式也是一种暴力行为。不过,国家和行政的“暴力”主要是依法,不一定是错的、往往是对的。挣钱靠投入、劳动和对用户的贡献,做生意是指挣钱,而不是“抢钱”。

长期以来,广电行业的成本和收益倒挂,应该用行政方式、依法予以调整。但广电最终还要靠自己做生意的本事生存,而不是靠动员行政能量生存!因此,广电不能单等涨价或政府补贴,而不去靠服务主动挣钱,否则只能是听证会难过、政府难帮。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新媒体;新媒体定义;概念;形式逻辑。

如今,互联网已经被公认为继电视、广播、纸质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手机媒体也被冠以“第五媒体”的称号。这些不断涌现的新媒体不仅改变了大众传播中的传者和受者之间的关系,颠覆了大众媒体传统的传播模式和内容生产方式,而且给人类传播活动及生存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和影响,同时也给学术理论界带来了全新的课题。“新媒体”一词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也成为传播学理论研究的最前沿的研究对象。伴随着新媒体系统化研究规模的展开,针对“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定义的依据是什么?”、“究竟哪些新兴媒体应该归属于新媒体范畴?”等基础理论的探讨,越来越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概念的定义都有它的内涵和外延。所谓内涵,就是思想的内容,可定义为“构成一概念元素之总和”或“特征的和”。概念的外延,或称指谓,是指一概念所能应用的范围,可定义为“一概念所能代表的个体和集体的总和”或“对象的和”。①从新媒体一词诞生以来,对于“什么是新媒体”在国内外的研究中有种种解释。很多学者专家、研究人员都从不同角度对“新媒体”下了不同的定义,对新媒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提出了自己的界定,可以说是各执一词。这使得新媒体的归属性和发展方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术争议。早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对新媒体做过这样的定义: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还有类似的诸如“新媒体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等等。尽管这些概念已被广泛传播,但迄今为止尚无某种定义被广为认同。鉴于此,本文在列举了种种定义观点并进行分析比较之后,根据形式逻辑原理,从媒体的属性和要素等方面对“新媒体”做出全新的定义,以求抛砖引玉,丰富和完善新媒体的理论建设,促进新媒体实践发展。

一、新媒体定义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 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 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 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 schramm)曾经预言: “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 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 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 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 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 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 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 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 is “new 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http://blog.soufun.com/13171620/2054279/articledetail.htm

《中国人网上阅读率年均增长107%》, /2007-04/12/content_9772578.htm

《我国网民人数达2.1亿》, http://finance.jrj.com.cn/news/2008-01-17/000003192711.html

《2008年1-3月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showdt.asp?sid=336158

胡昱晖:《新媒体的泡沫经济?》,《广告人》,2007(12)

郑治:《新媒体是什么?》,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1 eeecd0100085r.html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12篇

雅虎和Facebook围绕专利的矛盾起于雅虎前CEO斯科特·汤普森(Scott Thompson)。今年3月,雅虎宣布Facebook,指认后者侵犯雅虎10项专利,涉及网络广告、隐私控制、通信和社交网络技术。我分析汤普森当时的意图是为转向新的数据方向而扫除后顾之忧。但汤普森的激进调整引起雅虎内部激烈反抗,对方找茬子让他出局。随后雅虎临时CEO罗斯?列文森马上就了结了此案。

事实上,在和解前,双方已没有什么可争的了。这有助于理解雅虎和Facebook和解不包含任何现金协议。不仅如此,双方还在列文森主动调整后走近了。走近的含义是:互联网2.0模式(SNS)与1.0模式(网络大众媒体)抱团取暖。形成的新概念,被业界美其名曰“社交驱动的媒体”。

雅虎、Facebook、谷歌、Twitter四家对“社交驱动的媒体”概念的需求程度是不一样的。只有雅虎的需求是战略性的。因为汤普森出局传出的信号是雅虎不想向数据化方向进行转型,但停留在1.0媒体,又受到市值和现金双重压力。与Facebook闹一场下来,虽然没得到利,但加入SNS概念,可以得2.0的名,算是对市值有所交待;从阿里巴巴脱身,又可缓解来自现金的压力。综上可以看出,雅虎当前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被动应付状态,顾不得长远了。不要说对谷歌构成威胁,能自保就不错。

Facebook与雅虎的和解没有太大意义,而合作则是一种权宜之计。Facebook下一步的主攻方向是大数据,但他为什么此刻要向传统方向(1.0媒体相对纸媒先进,但相对2.0媒体传统)后退一步呢?原来,Facebook前一段时间颇为难受,在资本市场上受到收入结构单一的指责,分了他的心。雅虎市值不佳,但收入却颇丰。Facebook与之合作的战略意图显然是先稳住收入再出击,这好像在打拳出击之前,先把拳头收回来。

这样一来,最难受的当然是Twitter而非谷歌。因为Twitter现在处于危险之中,正需要“社交驱动的媒体”当救命稻草。“社交驱动的媒体”如果当“救命”声听,里边是两声:社交代表叫好,媒体代表叫座。现在叫座的资源叫Facebook顺带着就搂草搂走了,对Twitter来说是雪上加霜。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13篇

10月11日,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宣布中国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早在此前,受莫言可能获奖的猜测,新华传媒(600825)已在“莫言概念”的影响下一连三天股价上涨。数据显示,在11日当天,两市出版业公司中,仅有新华传媒一家逆市上涨,涨幅为4.81%,三个交易日内新华传媒累计涨幅超过9%,周五受相关消息影响,莫言概念股出现全面上涨,成为市场热点,下面重点跟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概念的龙头新华传媒和其它受益股,并对有关操作策略跟大家做个分析交流。

莫言概念股由于概念较新,被游资炒作的可能性较大。从游资炒作的逻辑看,出版类的传媒股将表现强于影视制作类的传媒股,拥有莫言相关小说版权的出版商将是莫言获奖的最大受益者。

新华传媒应为莫言概念股龙头,主要是因为早在去年,公司曾与上海文艺出版集团签约共同打造数字出版产业,而上海文艺出版了莫言18部作品,几乎将莫言现有作品全部囊括在内。公司并未拥有莫言作品的版权,但是,与拥有其作品版权的出版社有合作关系,主要承担其作品的发行、销售业务。新华传媒是全国最大的出版发行商,拥有可观的渠道。所以,如果莫言作品因获奖事项而销售火爆,公司也将随之受益。

莫言图书的出版社除上海文艺外,还有中国文史出版社、作家出版社、山东文艺出版社等多家出版机构。所以,在A股上市的有关图书出版的上市公司也可以跟拥有莫言版权的出版社合作来共同拓展市场,并从中获益。传媒板块中的长江传媒、出版传媒等出版类传媒股也有望受益。

二级市场,新华传媒本周走势基本上没有跟随大盘,而是出现逐步盘升,在公布诺贝尔文学奖的前夕周四更是出现异动,说明有资金提前布局此莫言概念龙头股,由于此股价格便宜,拉升前只有5元多,未来有出现持续拉升的可能。这跟笔者前期重点推荐概念龙头股如常发股份、光韵达有些类似,所以投资者仍可下周逢洗盘或震荡重点关注。

从本周市场表现看,诺贝尔奖概念被游资大肆炒作,如诺贝尔化学奖公布后,相关概念股安纳达涨停;诺贝尔医学奖公布后,中源协和等概念股出现大涨。

小盘股中部分受化工产品涨价影响的小盘化工股表现强劲,如卫星石化和江山化工等,创业板中的英唐智控因与泰国教育部门签订平板电脑大单,出现连续涨停。信隆实业因三季报业绩向上修正,也出现持续拉升。

操作上,重点布局三季报业绩预增的绩优股仍是投资者可重点关注的,节能环保、部分受益于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及移动互联网高景气的电子信息公司可重点布局,周期类的券商和部分稀有金属绩优股也可关注。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社交;可供性;社会化营销;引爆

麦克卢汉曾经提出“媒介即讯息”的观点,认为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今时代,社交媒体方兴未艾,新媒体技术对人类社会和生活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无论微信、微博还是无秘、吐司都彰显着社交互动的力量,企业使用社会化媒体做营销推广已经成为营销的新形态,但是几乎所有的社会化营销都是在围绕新媒体技术的可供性之一“社交互动”做文章。新媒体技术是社交互动的前提,为社会化营销提供了技术层面功能层面的支持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研究新媒体技术社交可供性与社会化工具之间的关系,从认知心理学层面思考新媒体技术对社交互动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社会化营销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可供性与社交可供性的概念

可供性与社交可供性均属于认知心理学领域中的范畴,在对新媒体技术的社交可供性进行分析之前笔者对可供性以及社交可供性的概念进行梳理。可供性与社交可供性均是认知心理学领域的概念,可供性以及社交可供性的理念偏重表述人机之间的互动。

可供性(affordance)的概念最早由Gibson提出,该概念是Gibson直接直觉论的核心内容。环境的可供性是指这个环境可提供给动物的属性,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① 。 可供性既不能像在物理中那样来衡量可供性既不像物理属性是一种客观属性,但也不像价值和意义那样是一种主观属性,可供性跨越了主观和客观的二分法,既是物理的也是心理的,也都不是,它同时指向环境和观察者。Norman将可供性的概念引入到了设计学的领域,认为可供性是“是物体被感知到的和实际的属性,主要指那些可决定物品可以怎样被使用的基础属性”。Norman 认为可供性与物品的本质属性相关,而 Gibson 认为一个物品的不同可供性是没有差别的 ②。

社交可供性(social affordcance)是可供性的一种,是环境或物体允许社交互动的属性,比如说朋友悲伤的脸会让人有安慰举动,等在咖啡机钱的人意味着可以交谈,一个伸出的手意味着一次握手。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社交可供性很多情况下用来描述社会化工具,比如维基百科、即时通讯工具、Facebook等社交网络③ 。

二、新媒体技术的社交可供性对社会化营销的影响

技术的可供性是在人与技术的互动的清下产生的,当人际之间的社会互动以技术作为中介,那么技术便具有了社交可供性,技术也对社交行为本身产生影响。笔者以微信为例分析新媒体技术的社交可供性对社交行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社会化营销所产生的影响。

1、语音对讲为对话提供模拟现实的对话体验

微信的语音对讲是微信的功能之一,语音对讲结合即时发送的技术一方面减少了单纯文字描述的生硬感,增加了社交互动的趣味性,社交互动增加了声音元素;另一方面语音对讲模拟了现实环境中的对话情境,减少了因文字解码差异带来的交流障碍。模拟的现场对话感让用户更容易产生交流的欲望,提供模拟现实对话体验这一重要的社交可供性。飘柔开启了陪聊式的微信对话,用户添加好友之后可以根据选择进入聊天模式与小飘实时语音聊天,真人版的对话拉近了品牌与用户的距离,给用户带来趣味性极强的仿真的对话体验,同时使品牌人性化的印象深入人心。

2、即时状态发送增强身份认同感

微信的即时状态发送名称为“朋友圈”,朋友圈的状态是获取朋友圈内热议信息的来源,同时也是社交行为中身份确认的重要源头,在与朋友的互动中获取身份的认同,获得别人的认可。朋友圈提供了话题来源、身份确认的社交可供性,在圈子成员进行身份确认对信息进行传播的时候便很容易在圈子内部形成口碑传播效应。朋友圈即时状态的增加了用户进行社交对话的话题,激发人们进行身份确认的欲望和热情。举例而言,小农女针对白领阶层做圈层营销,每日发送的菜单在朋友圈得到转发形成口碑引爆了在白领阶层圈子,最后形成在朋友圈卖菜的独特营销景象。如汤姆・海斯所言:“营销即身份,身份即营销 ”④。

3、地理位置定位减少社交的距离感

地理位置定位能够让产品的目标用户更加精准,同时减少人与人聊天的空间距离感。用户每发一次朋友圈消息,微信后台便会抓取用户的地理位置,并在朋友圈中显示,在查看朋友圈的时候看到地理位置定位可以减少人们了解朋友身在何处的社交成本和时间成本,看到自己感兴趣的地点和内容可以跟朋友进行聊天,从某种程度上减少了社交成本,促进了社交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营销者可以在地理位置上添加商家信息,在朋友圈进行品牌的曝光。此外,用户可以通过查看附近的人来看是否有可以聊天的的人,使地理位置成为社交考虑的因素,为用户随时随时找附近的人聊天提供了可能性,这种社交可供性对于对于社会化营销来说无疑会增加营销的精准性,如果营销人员在签名档上附注营销信息吸引用户的注意就能够及时吸引在附近的用户到店消费。

4、漂流瓶提供社交期待感

漂流瓶的一扔一捡的过程的社交可供性是用户对他人秘密的窥探和对未知社交的一种期许,社交期待感促成用户去捡瓶子和扔瓶子。招商银行曾发起一个微信“爱心漂流瓶的活动”,微信用户用漂流瓶功能捡到招商银行漂流瓶,回复招商银行之后便会通过“小积分,微慈善”平台为自闭症儿童提供帮助,在该活动中技术和创意得到了完美的结合。

5、微信公共平台带来精准互动的可能性

微信的公共账号允许发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多种媒体形式资源齐发力,视听结合的富媒体营销让品牌能够与目标用户进行亲密接触,在微信公众账号的后台可以进行用户分组和地域控制,从而实现信息的精准推送。微信公众账号每日可一对多地向用户推送消息,与用户进行互动,同时也可以实现一对一的信息互动。微信公共平台是信息分享的来源之一,同时也是用户获取优惠、参加活动的平台,微信公共平台提供了精准化社会互动的可供性。以星巴克官方微信为例,星巴克除了每日推送图文信息之外,还有一些与用户一对一互动的营销案例,2012年开展的“自然醒”叫醒服务时,当用户添加“星巴克”为好友后,用微信表情表达心情,星巴克就会根据用户发送的心情,用《自然醒》专辑中的音乐回应用户。在微信公号的营销过程中,除了技术的可供性之外,活动的创意、内容的趣味性成为用户是否选择社交互动的影响因素。

6、二维码打通线上线下

二维码是一个很潮的概念,扫一扫就可以轻松关注感兴趣的企业,具有方便、快捷的社交可供性,减少了用户搜索的环节,缩短了用户感兴趣到关注微信账号的时间差。但是用户自动扫描二维码添加好友这一主动的行为是在用户对企业或产品有极大兴趣的时候的举动,必须有相关的诱因和刺激机制,而线下电子优惠券、电子会员券对用户来说是极大的诱惑。用户关注之后企业可以通过一些线下优惠券的发送增加用户的粘性,培养用户的忠诚度。因此二维码成为线上线下结合的关键入口,企业借助二维码可以实现线上线下的互动。

三、结论

综上所述,新媒体技术所具备的语音对讲、朋友圈的及时状态更新、地理位置定位、微信公共平台等功能提供了不同的社交可供性,为人们通过新媒体技术进行社交提供了可能性。在利用新媒体技术做社会化营销的时候,除了充分认识新媒体技术所具备的的社交可供性之外,营销人员要有发现的眼睛,不断去发现技术所能够提供的社交可供性,并且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将新媒体技术与创意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技术提供的社交可供性,玩转社会化营销,下好社会化营销这盘棋。

参考文献:

[1] James J.Gibson.The Ecological Approach to Visual Perception [M].Psychology Press.1979:127 .

[2] L. Kaufmann and F. Clément. How Culture Comes to Mind[J]: From Social Affordances to Cultural Analogies[J]. Intellectica, vol, 2007. 2:7.

[3] Norman,D..The Psychology of Everyday Things[M].New York: Basic Books,1988.

社交媒体的概念范文第15篇

两个舆论场

“两个舆论场”的概念最早由新华社前总编辑南振中提出。他很早就注意到,在当下中国,客观存在两个舆论场,即党报、国家通讯社、国家电视台组成的官方舆论场,都市报特别是互联网构成的民间舆论场。两个舆论场重叠的部分越大,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越强;两个舆论场重叠的部分越小,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越弱。如果两个舆论场根本不能重叠,主流媒体就有丧失舆论影响力的危险。互联网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改写了“舆论引导新格局”。

2008年,《人民日报》在建立舆情观察室的时候,也提出要打通体制内和民间的两个舆论场。

2012年《南方传媒研究》第38期的“本期焦点”就专门针对“两个舆论场”组稿。

其中,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撰文《“两个舆论场”的由来和融通之道》指出:“两个舆论场的隔阂,需要体制内和民间双向拆除‘精神之墙’。”①

资深传媒人石扉客则撰文《两个舆论场的纠葛渗透融合》指出:“到2011年以后,两个舆论场之间的渗透与反渗透,影响与相互影响,已经呈现出相当细密的技术特征。”②

而现为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的韩国记者李成贤则撰文《中韩两个舆论场的比较》表示“两个舆论场的存在并非中国特色,韩国也有类似的问题”,并指出:“中国两个舆论场的‘一体化’将意味着中国社会的进步”。③

在打通两个舆论场这件事上,《人民日报》与《人民日报》法人微博、新华社与“新华社中国网事”微博都是值得关注的范例。其他党政机关、单位的政务微博也逐渐成为沟通“两个舆论场”不可忽视的力量。

社交奥运会

2012年伦敦奥运会是第一届在社交媒体上联欢的奥运会。新媒体,尤其是社交媒体(social media)带来的传播革命,给奥运会赋予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伦敦奥组委负责传播事务的主管杰基?布洛克?多伊尔的话充分体现了新媒体与奥运会的关系:“2000年悉尼奥运会时,互联网上网速度还很慢;2004年雅典奥运会时,智能手机还未出现;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社交媒体还没成气候。在伦敦,万事俱备,每个人都可以用社交媒体来关注奥运会的比赛。”④为此,国际奥委会针对2012年伦敦奥运会专门《社交媒体、博客和互联网使用指南》。

同时,全球最大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还获得国际奥委会的授权,面向64个国家和地区直播超过2200个小时的赛事。

而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上,独家买断奥运转播权的美国国家广播公司(NBC)主动迈出了一大步。它首次在NBCOlympics.com网站或通过各种新的移动应用程序进行现场直播,而它与推特的合作,通过台网联动打造“我推(特)故我看”的传播模式,也初见成效。统计数字显示,观看美国国家广播电视公司奥运节目的10岁~19岁的青少年观众上升了54%。⑤

而在我国,几大门户网站和开心网、人人网等社交网络也与独家转播商CNTV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合作,社交媒体更显得积极主动。

当然,本届“社交奥运会”也不乏在运用新媒体上引以为戒的案例。比如开赛前,希腊三级跳远女运动员沃拉?帕帕克里斯托因在推特上发表了歧视非洲移民的内容,被希腊奥委会取消参加奥运会的资格。而在男子足球第二轮小组赛后,瑞士队后卫米歇尔?莫加内拉因发表针对对手韩国队的不当言论,被瑞士代表团提前一轮驱离奥运会。

航母style

看到“航母style”,自然就会想到之前的原型——“江南style”,以及其后势不可挡地复制出来的各式各样的“XX style”。

《江南style》(英文Gangnam Style)是韩国歌手朴载相(PSY,网上俗称“鸟叔”)的一首单曲,于2012年7月15日。SY击量一路狂飙,12月22日凌晨时分突破10亿大关。

《江南style》的走红掀起全球范围内的模仿秀,各种Style亦纷纷出炉。在我国,至“航母Style”达到高潮。

2012年11月24日,中国首艘航母“辽宁舰”成功完成舰载机起降训练。在媒体报道的图片和视频中,起飞指挥员以半蹲为姿势,右手食指和中指指向飞行甲板前端,代表“允许起飞”信号。

这个动作迅速引起网友蜂起模仿,且被网友与网上流行元素“江南Style”结合而命名为“航母Style”,很快在各种社交媒体上传花样百出的模仿秀照片、图片,短时间内即在网上引起极大轰动。11月26日,“航母Style”登上了央视“新闻联播”。

抛开具体意义不论,无论是《江南Style》,还是“航母Style”,体现的都是互联网迷因(Internet meme)的巨大传染性和传播力。互联网迷因指的某个观念或信息迅速在互联网用户间传播的现象,通常以超链接的形式通过电邮、博客、社交网站还有即时信息等途径传播。

“迷因”(meme)这个词最早是由英国进化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他1976年出版的科学畅销书《自私的基因》中使用的。他判断“任何生命都是通过复制实体的差别性生存而得以演化”,而有生命的地方必然有复制因子,他给这种复制因子命名为“迷因”。稍后的1983年,美国学者侯世达提出了“迷因学”。

从“江南Style”到“航母Style”,作为一种流行的、以衍生方式复制传播的互联网迷因,和任何优秀迷因一样,都发展出了各自的诸多变体。这恰恰体现了互联网作为新媒体的病毒式传播效力。

一句话,要想真正理解作为新媒体的互联网,不能不深入了解互联网文化基因。

OTT TV

2012年8月,第一届中国OTT TV峰会在北京召开,大会的议题围绕着“OTT TV”概念,集中在中国视频新媒体的转型探索上。“OTT TV”是“Over The Top TV”的缩写,是以Over-The-Top方式服务的互联网电视,指的是“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终端可以是电视机、电脑、智能手机等等。意指在网络之上提供服务,强调服务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从消费者的角度讲,OTT TV是满足消费者需求的集成互动功能的互联网电视”。⑥早在2010年市场上推出的Apple TV及Google TV就属于这种模式。

相比于国际上的OTT TV概念而言,OTT TV只是中国电视触网在当前的一种新提法,属于互联网电视概念的演进。

电视触网是在三网融合的趋势下电视行业自身不得不走的一步棋。在互联网电视概念之前,由电信运营商主导的IPTV实验、运营早在2004年就开始了。而互联网电视作为一个市场概念早在2009年就开始走红,各家店厂商纷纷以上网看视频为名推出互联网电视产品,并通过与各大门户网站或专门的视频网站合作,获取视频内容资源。

目前,国家广电总局掌控着IPTV业务的集成播控权,并绕开电信开展互联网电视等产品。不同于美国以Google TV、Hulu和iTV为代表的开放式OTT TV模式,我国的OTT TV模式强调内容的可管可控,广电总局采取牌照制方式以实现其对OTT TV的可管可控,而且将电信运营商排除在外。

实事求是地说,OTT TV真要在我国发展起来,相关政策和带宽一样,都是至关重要的因素。而这将影响到电视产业的未来。

APP

“App”是“Application”的缩写,意思是“应用程序”。这个词按说不算2012年的新词,笔者将APP列在2012年新媒体关键词里,则有两个主要理由:

首先,这是移动互联网新时代到来的一个重要表征。本世纪的头一个十年,互联网在全世界的大规模普及给传统媒体造成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进入本世纪第二个十年,移动互联网浪潮到来。新技术不断推动新媒体的变革与创新。随着3G网络的规模化发展和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已经接近5亿,使用移动终端收看视频的用户已经过亿,PC用户正加速向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智能移动终端+APP”的移动新媒体模式迁移。

2012年9月召开的2012年度中国互联网大会的主题“开放?诚信?融合——迎接移动互联网新时代”,就充分体现出这一趋势。APP正是这一趋势的重要表征。

其次,作为自媒体的载体之一,APP在2012年显得特别引人注目。如果说作为游戏、工具类应用的APP此前早就受到用户热捧,那么媒体形式的APP的出现则是我国移动互联趋势下水到渠成的事,比如腾讯在2012月15日推出的全新自媒体产品平台《大家》,表示会开放移动APP,实现其在移动终端的渠道触达。

大数据 云计算

罗列2012年热词,“大数据”不能少。不过,在笔者眼里,“云计算”(Cloud Computing)与“大数据”(Big Data)这两词现在有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关系。索性,就把它们搁在一起。

2002年后,Wi-Fi技术迅速普及,上网越来越方便。于是,“随时随地访问、处理和共享信息的需求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云计算的概念因此诞生。Google、IBM和亚马逊在2005年就提出了云计算的概念。”⑦

谷歌董事长施密特曾打比喻说,“云计算”就仿佛银行的自动取款机(ATM),我们出门再也不用随身携带大量现钞,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取用。

抛开具体技术细节不说,大数据其实是云计算的延伸。因为只有在云计算的平台上,大数据才有真正的用武之地。

最早提出“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的机构是知名咨询公司麦肯锡。麦肯锡在研究报告中指出,数据已经渗透到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逐渐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

随着云时代的来临,大数据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大数据分析也就经常和云计算联系到一起。大数据的特点有四个层面:第一,数据体量巨大。从TB级别,跃升到PB级别;第二,数据类型繁多。比如网络日志、视频、图片、地理位置信息等等。第三,价值密度低。以视频为例,连续不间断监控过程中,可能有用的数据仅仅有一两秒。第四,处理速度快。1秒定律。最后这一点也是和传统的数据挖掘技术有着本质不同。⑧

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促进大数据研究的学术交流,2012年10月,中国通信学会大数据专家委员会在北京成立。而传媒界也普遍认为,随着诸种媒介之间的相互融合,新媒体的多元化发展,信息数据、用户数据的积累与整合不仅成为一种可能,而且势在必行,特别是新媒体的数据存储量庞大、数据信息处理量巨大、终端多样化、要求数据格式多样化,正需要云计算技术的支撑。可以说,大数据、云计算和新媒体可以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广为人知的经典案例是《纽约时报》。该报为向新媒体转变,需将1851年以来所有的报纸转化成电子版,以供用户在线检索查询。此事交给亚马逊的云计算服务处理。结果,1100万篇文章不到24小时就处理完了,生成了1.5TB的数据,且价格低廉,仅为240美元。而如果用报社自己的服务器去做这项工作,数月甚至是数年都无法完成。⑨

不言而喻,这将给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型带来新机遇。而新媒体的发展也将在技术驱动下呈现出更丰富多彩的可能性。(来源:《中国记者》杂志 文/邓瑜 作者是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

【注释】

①media.nfdaily.cn/cmyj/38/content/2012-11/27/content_58958710.htm

②media.nfdaily.cn/cmyj/38/content/2012-11/27/content_58961290.htm

③media.nfdaily.cn/cmyj/38/content/2012-11/27/content_58961669.htm

④zqb.cyol.com/html/2012-08/14/nw.D110000zgqnb_20120814_5-08.htm

⑤zqb.cyol.com/html/2012-08/14/nw.D110000zgqnb_20120814_5-08.htm

⑥古福,《OTT模式:广电野心膨胀》,《互联网周刊》2012年第16期第44页

⑦吴军,《浪潮之巅》第499页,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