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

农村经济学论文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党的十六大明确了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整体框架。但由于每个省或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在具体的路径选择上也应该是因地制宜的。作为市场经济和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在新农村建设方面有自身的特殊性。文章首先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对新农村建设的内涵、目标和方式做出诠释;其次分析了浙江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及其形成机制;最后,结合浙江新农村建设的现状,根据浙江自身的特点提出了浙江建设新农村的现实路径选择。

2006年,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新农村建设运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新农村的含义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这种提法就意味着新农村建设不能只注重农业生产,还要注重农村文化、农村福利事业的建设,不能简单加速农村经济增长,而是要促进农村和谐健康地发展。笔者将通过对浙江省的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研究,根据政治经济学原理,结合浙江实际情况,提出一条适合浙江的新农村建设路径。

一、政治经济学中新农村建设的诠释

当今学术界对新农村建设内涵的界定主要有两种倾向:第一种是极端的具体化,把新农村建设运动定义在农村基础设施的更新和完善上;另一种则是极端的宽泛化,把农村的所有工作都纳入新农村建设运动。现有的一些文献主要讨论了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和测度,尤其对其推进思路,提出了多种制度变革和发展方案。①②这些对于人们深化认识新农村建设无疑是有很大价值的。但是,这些文献更多的是一种政策性建议,很少从新农村建设的内在机理和内涵层面上研究新农村建设的路径选择。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关系到文化、精神、环境和经济的现代化的系统工程。总结各国的新农村建设历程,笔者认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功能是调节城乡之间的结构失衡,其本质含义应该是通过各种措施和建设,使农业经营者和农村工作者与其他职业的就业者获得同等的经济收入,享受同等水平的福利。从这个层面上来讲,衡量新农村建设的绩效标准应该包括:是否增加了农民收入、是否改善了农村的福利水平、是否提高了农民的素质。

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方式,根据政治经济学原理,可将其分为二个层次: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③经济增长主要靠生产的发展,而社会发展主要包括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等。在经济增长方面要实现生产的发展,主要靠提高农村生产力,而提高农村生产力不能仅从要素角度出发,还要考虑要素的组合效率和制度因素。实现社会发展则主要靠一些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来维持。综合这两方面因素,笔者认为,新农村建设主要应该解决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和一些必要的制度变更问题。从政策的角度来看,可以归结为发展策略和制度建设两个层面。发展的策略必须从促进农民收入和福利持续稳定提高出发,而制度供给则主要以农村发展的制度需求为宗旨。浙江省政府提出的浙江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要通过推动产业新发展、建设新社区、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构建新体制,把农业建设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能让农民致富和可持续发展的高效生态农业,把村庄建设成为让农民能享受现代文明生活的农村新社区,把农民培育成为能适应分工分业发展要求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形成城市和农村互补互促、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二、浙江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和形成机制

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制定和落实《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统筹城乡发展的系列工程,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面貌改观。浙江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正在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业化、城市化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撑力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农村人口和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致富门路拓宽,使县城和“中心镇”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点、农村企业和人口的集聚中心、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主要依托。在农民不断增收的情况下,浙江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全省城市化率达到60%左右,新转移农业劳动力200万人,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到20%以下。2007年,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65元,连续23年居全国各省区的首位,几乎为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的两倍。其中,来自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收入达到80%左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发展差距。2006年,浙江各级财政在“三农”投入达373.5亿元,同比增长19.9%以上。其中,累计完成环境整治村8236个,示范村852个,转移就业技能培训70.2万人,下山脱贫1.72万户;15665家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10205个城市文明单位与9830个行政村结对。但与此同时,浙江省农业基础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还没有完全得到改变,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机制尚未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制约“三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地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纵观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的历程和取得的成绩,主要可以归结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浙商”精神和发达的民营经济。浙江人多地少,农业资源有限,原有城市较少,自古就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说,且国有企业不发达,这些都使农民受到了巨大的就业压力。这些迫使农民要去“闯市场”,走农村工业化道路,去自主创业带动他人就业,而各级政府对农民的这种“闯精神”,这种自发的、大胆的、超前的实践也非常支持。可以说,正是各级政府和农民的解放思想造就了当今遍布全球的浙江农民企业家。如今的“浙商”,锐意进取、有胆略、有拼劲,敢于创新,善于学习和利用外部资源。正是这种“浙商”精神造就了如今浙江发达的民营经济,使浙江农民逐渐走上非农道路。(2)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浙江是全国县域经济最发达的省份,而浙江县域经济的特色就是块状经济和专业化市场。浙江农民收入长期保持第一的原因主要也在于其强大的县域经济和产业集群经济的迅猛发展。这几年,浙江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以中心城市、城镇和块状特色经济的发展带动产业和农业人口的集聚,目前已使全省80%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浙江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也是非农业,浙江农民增收的经验就是把农村富余的劳动力解放出来,成为推动工业化、城市化的生力军。这也是浙江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最成功的方略。(3)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和“三化”农业。在农业发展上,浙江农民充分发展“三化”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科技化),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以现代产业发展的理念经营农业、以先进的装备设施来武装农业、以农产品加工流通的龙头企业来带动农业,积极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投资农业,形成了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而农业“三化”的发展正是以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为载体的。2003年4月,浙江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唯一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试点省,目前,合作社已经成为浙江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整合资源和生产要素、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2004年11月11日,浙江人大会议通过了《浙江省农业专业合作社条例》。这部专业农民合作组织法规为浙江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扫清了没有法人地位的障碍,使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更有效地发挥了作用。与此同时,浙江农业也积极实行“走出去”战略,目前,浙江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主的农业资本在国外和省外,获得了大量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4)浙江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绩与浙江省各级政府的新农村机制建设是密不可分的。浙江在统筹城乡、以工带农、以城带乡的机制上形成得较早。浙江农民敢于创新、勇于实践,而浙江省的高层领导和基层干部的理论工作也做得非常好,高层干部把基层干部对农民的经验提高到了理论政策的高度,又用理论指导推动了实践。其次,省政府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速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形成了城乡互动互促的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促使浙江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率连续多年位于全国各省区第一。

三、浙江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路径选择

根据浙江省自身的特点和新农村建设的现状,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浙江新农村建设应该继续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作用。继续发扬“浙商”精神,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走集群化、工业化道路。充分利用县域经济和专业市场,带动农村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因此,建设新农村就要以农民的收入和福利的提高为中心和根本出发点;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增强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重点转向农村;政府要继续提供和改进新农村建设所需求的各种制度和政策,着眼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制度,形成城乡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农村财富源泉充分涌流、新农村建设动力不断增强的体制和机制。

(一)继续发扬“浙商”精神、大力发展集群经济,带动农村经济增长

浙江的经济发展离不开“浙商”,同样,浙江的新农村建设也应该继续发扬“浙商”精神,让农民实现自主创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强民营企业在浙江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引导浙江的民间资本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而对于民营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的浙江来说,建设新农村应该走产业集群道路,充分发挥块状经济和专业化市场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产业为支撑,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促进企业集中和产业集群,利用块状经济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就业门路,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目前,浙江几乎每个县都有作为依托的乡镇企业,以及从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起来的非农业产业集群,而发展集群产业既能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又能推动农村工业化的进程。

对浙江新农村建设的农业发展来说,第一要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继续发展“三化”的农业集群,具体来说,可以依托当地特色农业而形成的农业或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也可以依托地方的一些中小企业带动发展农业产业集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农业产业园区,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和农业产业集群。第二要继续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逐步实行以农户为主体的土地流转制,这样可以促进土地资源向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流动,实现土地的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的进程,克服家庭分散经营的风险,并且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不仅要根据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等优势来发展农产品,还要形成支撑长期发展的技术优势,必须充分发挥各种层次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技术研发能力,实行农学研结合,要不断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来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能力,靠科技产业化提高农业效益。

浙江新农村建设还要大力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因为农业的先天性缺陷,单靠农业,农民是无法致富的。所以,应该继续发扬“浙商”精神,走农村工业化道路。把农村经济结构由以农为主的单一经济结构向以工业为主、农工商结合的复合经济结构转变。通过农村的农工商结合使农民富起来,充分发挥工业化和城市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和带动作用,着眼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致富,大力发展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民营经济和特色块状经济为支撑的县域经济。着力提升县域特色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块状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大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向工业功能区和中心镇集聚力度,推动农村产业集群化发展。对于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也应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发展自己的集群产业,一些发达的农村可以建立工业园区。而服务业方面要继续发挥农村山水景观、农耕文明、人文历史等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业。

(二)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培育新型农民

要以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重诚信、讲礼仪的新型农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综合应用文化教育、思想教育和市场机制等多种手段,全面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人力资源基础。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需要从教育人手。政府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水平,着力增强科技、教育对培育新农民的作用。首先,要改革农村教育体制,使农村教师将关注普通教育与关注农民教育结合起来,了解农民的基本需要,激发农民的求知欲望,促进农村生产发展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次,要在实践中努力探索适合浙江新农村建设、培育新型农民要求的农村教育新模式,大力发展创业教育和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技能培训,建立农民操作技能认证制度,为农村“可持续发展”、为农民增收提供直接动力,为农民素质提高创造条件。通过各种教育培训,形成新农村建设和新农民培育良性互动的机制,通过新农民的培育造就一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力军,让新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源泉。

(三)借鉴现代社区理念,推进农村“新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新村”建设也是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推进村庄整治、改变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任务。浙江建设“新村”应该借鉴现代社区的建设理念来改造传统的村落社区,在村庄整治建设中要以农村新社区建设为方向。要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城乡一体和创造最佳人居环境的要求,对现有的布局分散、杂乱无章的村落和农居点进行科学地规划和整治建设。重点是要搞好中心村的建设规划,使中心村成为农民的集中居住点和农村公共服务的基点,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社区建设,引导农民住宅建设和居住向中心村集中,努力把传统村落改造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设施齐备、服务配套、管理民主、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

(四)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提高供给效率

对于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农民的生产提供良好的外在条件。对一些公共产品的投入要确立以政府为主导,政府、集体、农民三方共同出资的政策。同时,要拓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的来源,根据浙江民间资本充足和民营经济发达的现实,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金融市场等方式进行融资,具体可以通过发行政府债券、建设农村公共产品生产专项基金等方式。在供给方式上,除了政府或农村社区的直接供给方式外,应该增加政府委托私人的供给方式以及政府补贴私人或企业的供给方式,鼓励帮助企业或私人提供农村公共产品。④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是一个投资回报率低、回收期长的事业,因此政府要通过提供财政补贴、提供民间资本贴息、免掉企业税收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对于社区内的一些公共产品提供,则主要由社区自身提供。提高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效率,就要求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要以农民的需求为引导,推行自上而下的公共决策制度,要创新农村公共产品生产与管理制度,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公共产品使用收费上,要兼顾公平与效率。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的公共产品供给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包括养老、医疗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的职业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五)实行农村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在农村管理体制上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进行农村管理体制创新,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逐步完善相关法制体系,提高村委会直接选举的质量。通过规范选举程序,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民主选举,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村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竞争意识和参与意识,放弃原来的公推公选模式,而代之以差额直选的方式,选举出真正有能力、有魄力的人当干部。(2)理顺农村两委关系。明确区分村庄的领导权与管理权,处理好政治领导与处理具体事务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且在乡镇级或大村可以建设以村民代表组成的农村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党政领导的监督。村级党组织的权力主要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管理好党务工作和自身建设。村委会的管理权在于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3)要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加强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建设,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制、电算化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要充分推广“枫桥经验”,切实加强农村社区管理在农村管理中的作用。

(六)深化农村综合配套体制改革,建立城乡协调的发展体制

浙江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职责就在于进行体制改革、实行农村体制的制度变迁。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推进、城乡二元结构的消除,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和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农村综合配套体制改革,首先,要废除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其次,要实行农地股份制式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最后,重点应放在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制度完善、农村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的改革上。

在财政体制上,浙江省政府要继续深化农村基层财政体制改革,取消乡级财政,建立县乡一体的、由县级财政统筹的公共财政体制,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一套科学投入、投资的机制和有力的监督机制专任制。在财政政策上,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民的投入与补贴,要调整和优化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结构。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积极调整支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的发展,加大对农村公共品和公共设施基础建设的投入。从目前来看,要加大对农业科技、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共品的投入力度,因为这些投入不仅可以使农民收入提高,而且可以提高农民的综合能力。

在金融领域,要继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首先,要通过吸收地方政府、民间资本或外资将农村信用社改为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次,要提高农村信用社和合作银行扶持三农发展的信贷比例,改革邮政储蓄功能,开发其农村贷款业务,利用各种政策,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对于农业发展银行,可以由政府给其提供一定的财政补偿,引导其转型为一家真正的农业产业银行。针对浙江民间资本数量大,民间金融较为发达的事实,可以考虑先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制定公平的市场进入退出制度,规范民间信贷,通过建立民间银行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闲散资本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为农村农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⑤⑥⑦政府要合理引导农村社区金融组织、农民互助金融组织的良性发展,通过多方吸引资金而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和农民共同基金。在融资制度方面,可以通过制度安排、财力扶持等建立农村信用担保制度,多渠道筹资担保基金,改变农民和农村中的中小企业大额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同时,要积极在农村推进现代化的金融工具,积极利用金融市场的各种金融工具来筹集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政府要建立股权融资制度,利用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扩大农业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支持有前景的高科技农业产业化项目上市融资,为进一步促进非银行金融发展积极创新条件。

注释:

①马晓河《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及其政策建议》,载于《改革》2006年第1期第5至11页。

②韩俊《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载于《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年第9期第14至20页。

③高帆《新农村建设:一个政治经济学视角的解析》,载于《当代经济科学》2007年第1期34至39页。

④施从美、倪慧《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体制创新》,载于《统计与决策》2008年第3期第141至143页。

⑤高亮《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载于《农村经济》2007年第6期第58至60页。

⑥彭红利《金融抑制背景下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载于《农村经济》2007年第2期第53至56页。

⑦邹欣《“准入开放”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思路》,载于《财政研究》2007年第11期第39至41页。

[参考文献]

[1]陈运国,陈和平.新农村建设的问题与思考[J].宏观经济管理,2007,(12):50-52.

[2]葛兵.发展产业集群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路径[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2):86-87.

[3]姜作培.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政府运作机制[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3):43-46.

[4]李厚廷.新农村建设:战略目标与策略选择[J].宏观经济研究,2007,(12):27-30.

[5]林毅夫.建设新农村既是目标又是手段[J].改革,2006,(3):5-6.

[6]杨继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探讨[J].农村经济,2007,(10):3-7.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语:交易成本规模经济合作组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废除了制度,,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框架。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农户为单位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如何与国内外市场衔接,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进入市场,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真正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对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为贯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促进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早日实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规模化,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建设合作经济的合理性、必要性,并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阐述建设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农业经营规模与成本费用的角度探讨我国农村发展农村合作组织必要性。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总成本构成为转型成本和交易成本(或称交易费用)。转型成本它具体又由三部分组成:活劳动消耗,流动资本消耗,固定资本消耗。

交易成本的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行为所引起的成本支出:完成交易本身所需的成本,如时间﹑精力。交易成本可分为事前成本与事后成本,事前成本包括搜寻信息成本、谈判成本、契约成本;事后成本包括监督成本、突发状况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总成本构成也应该由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两部分构成。他们的大小都同样与农业经营规模相关。

生产成本的活劳动的消耗,对于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而言,由于家庭成员是以血缘为基础结成的利益共同体,激励效果比较显著,同时在生产时间安排上也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相反,大规模经营的农场一般采用雇工经营或集体经营方式,不仅存在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而且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并且随着农场雇工人数的增加或集体成员数量的增加,管理费用也要相应地增加。

流动资本的消耗与农业规模大小没有直接关系。农业流动资本主要体现在化肥、农药、良种和其它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上。一般说,可以在较小面积的农地上投入更多的流动资产,也可以在较大面积的土地上投入更少的流动资产。因而流动资本的消耗与农业规模没有直接关系。

对固定资本的消耗,农业经营规模大小与单位产品所分摊到的成本有直接的关系。固定资本主要体现在机械、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上,在购买和使用上具有不可分的特点。一般地说,农业经营规模越大,固定资本能够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在其生产能力允许的范围内,随着产量的扩大,单位产量所分摊的成本就会降低;而小规模经营的农产,不仅购买固定资本比较困难,而且利用也不充分,因而单位产品分摊的成本就比较高。

由于以上特点,在使用机械耕作的条件下,大规模农场的成本费用比较小,而小农户的成本费用则比较大。

交易成本,具有不可分的特点,无论农户经营规模大小,其交易成本大体相近。因此,农户经营规模越小,单位农产品所要分摊的交易成本就越高。近年我国出现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户对农产品信息掌握不完全,而农户要掌握农产品的完全信息,就要花费比较高的信息成本。对小农户而言,他根本无法支付高额的信息费用。

而在以机械耕作为主的情况下,农业小规模经营不但生产成本高于大农场经营,而且交易成本也远远高于大农场经营,因此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总成本也高出大农场经营总成本。

如上所述,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成本要高于大规模经营的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居于不利的地位。要改变小规模经营农户的不利地位,就要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因此,在当前应当重点推进农户外部的合作,即建立农业合作组织,通过农户之间的合作,达到降低交易费用的目的。

(二)、交易成本和经济规模大小影响农村经济发展迟缓的表现。

1、从事家庭经营的单个农民可以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但一家一户的生产主体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指进入市场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当事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单个、分散的农户既不能接收到全面准确的市场供求信息,又不熟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和运作方式,进入市场风险增大,既不能有效规避风险,又无法独自承担由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引发的生产经营后果,由此必然导致整个农业竞争能力的弱化。

2、农业现代化建设必然要先经历农业的“工业化”发展,即用现代工业化的理念来发展现代农业,包括用现代工业来装备农业,用现代工业的生产方式来运作农业,用现代管理方式来管理农业,改变农业只生产初级产品的现状,实现农副产品的加工开发增值。而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很难整合信息、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无法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

3、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逐步联成一体。我国的小规模经营农户要想进入国际市场,就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就要实行大批量、标准化生产,培育品牌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否则就很难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而我国人多地少,农户经营规模很小,每户农民平均耕种五六亩地。这样小的经营规模,很难实现产品的标准化和大批量生产,从而也就难以扩展国内外市场。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实现中国农业大的发展,就需要实现规模经营,创新经济组织,让农民走新的合作道路。

4、从农村工作实际看,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滞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户经营规模较小,城乡经济分离,农业和工业脱节。这使农业生产中效益较高的加工和运销环节基本被排斥在农业之外,农业内部只剩下盈利较少的生产环节。这造成了农业发展过程中投入不足与利益流失、效益低下并存的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就要紧密结合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多种经营,把农民从分散的领域和地域中组织起来,通过规模化生产,牵动农业向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发展,使新经济组织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联合体。因此,在坚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长期不变的体制背景下,创新农村经济组织,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正确的方式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扩大产业链条,促进专业化、提高区域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实力增强,加快农业第二次飞跃,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必然选择。

农村经济组织的创新,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是新形势下对农村改革的深化,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内在要求。1985年,邓小平提出了“两个飞跃”的重要思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这一科学论断,深刻地揭示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规律,为农村经济组织结构创新、完善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决定了建立农村合作组织的路径

制度变迁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诺思直接把西方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制度创新和变迁,它指出技术创新、规模经济、教育、资本积累等不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北大的林毅夫教授提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由于个体或群体在寻求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施的制度变迁,它具有盈利性、自发性和渐进性的特点。农民是实施制度变迁的主体,它较符合农民群体的利益需求,因而其内部合作成本较低;强制性制度变迁则是由政府凭借其控制的资源组织实施的制度变迁。政府是实施变迁的主体,它必然要符合国家或政府的意志,体现国家或政府的意图。当前土地制度非均衡情况下,较高的交易费用使得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同时存在。

根据这种理论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鼓励农民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通过农民自办、官民合办、能人领办、嫁接联办等多种形式改造传统组织,发展民间组织。同时,充分发挥新型经济组织的积累效能,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存、发展和竞争能力,以此来增强凝聚力,维护合法性,保持农村社会政治稳定。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组建各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另一方面要发挥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引导和宣传发动,在政策上多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

三、制度变迁理论决定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原则和模式

1、坚持合作组织的建立由农民自己组织的原则。政府在农村经济组织建立中应坚持“监控、引导、扶持”的基本原则,减少行政介入,政府不再作为创建主体,政府人员也不再兼任经济组织领导,政府与经济的关系由上下级行政等级关系转变为政府对社团组织的调控行为,逐步退出对农村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还权于民。农村经济组织的组建应充分尊重农民的平等主体地位与合作意愿,坚持自由进出。只有坚持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由农民自己组织的原则,让农民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自发组织起来,其才可能获得发展,才有凝聚力、生命力。ƒ在实际运行中,必须坚持民主原则,使每一个成员的利益诉求都能得到表达和尊重,一切决策行为,利益相关者均可参与,而且保证每一个成员在组织内能获得与其成本和风险对等的收益,这是一个经济组织良性运转的条件。无论是服务型专业合作组织还是利益代表型组织,其组织宗旨必须坚持为内部成员服务,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使成员获得实惠,维护成员和本行业利益。

2、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这种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不能与过去的生产合作社混为一谈,它可以是农民生产上的联合如农民组织的土地股份制合作组织。也可以是在经营服务领域中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也是现阶段农民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的联合或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合作组织可以采用企业的形式,也可以与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产品批发市场挂钩,把产加销连为一体,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体制。管理制度上国家可赋予农村现有的村委肩负引导宣传合作组织的任务.也可直接从村委会分离出纯粹经济意义上的合作组织.农民的组织都应得到法律的保护给予其法人地位。总之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为契机,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未来一个时期将得到较大发展,从而大大提高我国农业组织化程度。

四、由新制度经济学得出要尽快建立农村合作组织的相关措施。

第一、清晰产权,变农民承包的土地的债权性质为物权性质,赋予农民对农地拥有完整的经济所有权。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界定越完整越能提高效率。因为市场交易过程存在交易费用,如果所要交换的物品没有明晰和专一的可以自由转让的产权,那么为交换的顺利进行所需的各种费用支出就非常高,甚至高到交易无利可图的程度,所以必须首先明晰产权、④优化产权配置是降低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费用,优化资源配置的首要前提。农地产权制度作为正式规则,通过其强有力的实施机制的建立并充分发挥作用,能有效地增强农民交易谈判能力。它能有效遏制利益集团通过重构产权而对收益进行再分配的谋利行为。农民因有独立的经济所有权,而具有了维护自身利益的土地权利基础和组织法律保障。所以要从法律上使农民得到了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使用权,把土地使用权物权化。

第二、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上,继续把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起来。我国农民数量多、规模小,近些年发展了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但生产规模也就相当于加拿大的一个家庭农场,迫切需要进行再合作、再联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推动贸工农一体的农业产业化。

第三、推进金融改革,搞好资金保障。当前,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解决这一矛盾,就要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户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政府投入为导向”的投资新机制。发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财政贴息贷款,制定统一的财政贷款贴息标准,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参与贴息贷款的发放;加大对农户小额信贷的发放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等级和生产经营情况档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小额信贷的发放,充分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和入股社员参与信用社评估,实行农户信息公开和贷款信息公开,有效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制定小额信贷相关法律和法规,确立民间专业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机构地位,逐步建立由商业银行以外的专业小额信贷机构为主的小额信贷发放体系。

第四、完善服务体系,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农村经济组织创新要求政府必须从全局出发,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首先搞好引导,结合国家规划指导各地从实际需要出发,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落实有关政策、法规,为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依据。搞好协调。协调地区之间的产业布局,合理调节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单位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民等内部各方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合理调节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主导项目通过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方式,大力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对发展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农业一体化经营企业或企业集团给予鼓励,财政的支农资金应重点支持产业化经营重点项目,扶持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发展龙头企业。搞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主导产业覆盖地区交通便利,信息畅通,从而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健全和完善包括市场流通组织、市场调节组织和市场管理组织的市场组织第五.推行普惠性的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合作社的扶持也应考虑这个问题,应对所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合作社给予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让它们处于平等的发展起点上;对农村经济组织创新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照顾;对市场开拓力强的外向型企业,在出口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⑤积极为新型经济组织在农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并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执法部门和金融部门对农村经济组织创新,要给予必要的保护和支持,使它们能够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中快速发育。

第六、成立地方各级协调合作社工作的综合领导小组。

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培训引导。领导小组应包括农业局、供销社、科协、妇联等与合作社有关的机构组成,由当地分管农业的领导来抓。领导小组的工作重点应是政策导向,为当地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它应负责整合与合作社相关的各个部门的资源,协调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普及性的合作社知识、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合作社干部的能力培养。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兼职,并按贡献参与合作社的分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参与组建农村合作组织。⑥对到合作社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县人才交流机构要为其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办理集体户口、党团组织关系挂靠、代缴社会保险等服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经县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备案)的聘用或劳动鼓励人才落户。

参考文献:、

1、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2、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211林毅夫:《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3、詹晶《从交易成本角度论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必要性》载《农村经济》2004.8

34-36页。

4、傅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及问题》载《经济学家》2004.5101

一109页。

5、路剑、李小北《关于农户信息化问题的思考》载《农业经济问题》2005.553

-56页。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地流转利益关系谈判能力权贵阶层制度变迁

中国的问题,基本上是一个人口膨胀而资源短缺的农民国家追求工业化的发展问题(温铁军,1999),因此,“三农”问题历来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核心问题。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农村的稳定与发展是关全局,而土地关系的稳定是农村稳定的基础。当前我国农村问题的核心仍然是土地问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2001)。

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特别是新的《土地承包法》颁布之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更加引起了广泛关注②。近一段时间来,认为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已经不能适应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不利于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的观点,越来越多地见诸各种媒体和理论刊物。让“土地流转起来”,“让农民变股民”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本文以现代西方制度变迁理论和集体行动理论为分析框架,试图通过对现行农地制度形成的原因和演变的考察,揭示农地流转制度形成的背景及其所蕴含的利益关系,并认为中央政府应充当制度供给的主体,整饬法律框架,保护农民权利,防止新权贵阶层的全面登台。

一、建国以来农地制度变迁的轨迹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到农业合作化运动,体制到现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一次农地制度的变革发生在50年代初期,地主的土地所有权被剥夺,土地分给了无地的农民耕种,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新中国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50年代末化运动的开展标志着第二次农地制度的变革,建立了高度的土地集体所有制③。70年代末的第三次农地制度变革逐步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大成功。制度经济学强调制度因素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认为“制度”因素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建国初期农地制度变革对农业的刺激作用和化对农业的巨大破坏已为事实所证明。而1978—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制对农业产出增展的贡献率达35.6%—75%,整个80年代,我国农村社会总产值增长了近5倍,显示了制度变迁对农业发展的激励效应。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潜能释放(1979——984)到潜能消散(1984——),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对农业的激励作用逐渐得到释放,原来合理的制度安排也可能成为阻碍农业发展的因素。

二、农地制度:委托—悖论及其利益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作为土地所有权代表的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并忠实的代表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因而村民与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形成了委托—关系。但是事实上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就很难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一级党委、政府能够直接决定村两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村两委不是代表“村农民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职能,而是贯彻执行乡镇意图。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土地的所有权由于不具有完全的排他性,或者说是排他性的占有权受到更高级别的乡村机关的侵蚀。土地分配的具体执行常常要通过集体的人——乡村干部来实现,土地事实上是乡村干部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甚至完全掌握的一种非市场资源。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是虚拟的,而这一层虚拟的土地所有权实际是归属于乡镇一级的,委托—关系完全脱节,因此就产生了所谓的“委托—悖论”。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无不指出,在私有制条件下土地所有者会要求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有所实现,这种实现就是地租。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两权分离也必然会引起土地所有者对使用者的地租要求,但与纯粹地租不同,是一种经济地租。在完全竞争市场下由于土地和劳动力是稀缺的,经济地租的水平取决于两种要素在市场中的均衡水平,其均衡点符合帕累托最优。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土地相对于劳动力是稀缺的,且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自由进出劳动力市场的成本较高,劳动力对土地需求弹性较小,则作为土地所有者处于垄断地位的基层政府与作为土地使用者的农民在租金上的选择将处于非平等地位,租金水平将取决于垄断者的地位强弱如何。由于土地占有关系与农村基层政治治理格局存在着密切的逻辑联系(王景新,2000),经济地租就成为基层组织经济权力的实现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必然的一种寻租行为,也是农地制度的委托—悖论必然蕴含的利益关系。

三、农地“流转”:弱谈判能力及次优选择

在明确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之后,农地流转制度的形成就是显而易见的了。我们认为,农地“流转”制度是在较高制度成本下的形成、维持和强化的,涉及到农民群体相对于其在改革初期的分化和乡村精英(权势)阶层的形成、现有体制下分散的普通农民的谈判能力较弱、普通农民与精英阶层的信息不对称、农民个体的理性选择对于群体的非理性作用。考虑到这些因素,我们认为,缺少国家财产法律制度规范下的乡村土地制度的自发调整和演化就未必一定是制度创新。如果因为农民个体在既定制度下选择了某种最优方案,就认为这种制度是农民的选择的高效率的制度,那么就忽视了这样一个问题,当农民个体在无法左右这种谈判格局的背景下被迫作出的所谓最优选择是一种次优选择——其实是别无选择。农地集体所有制和征地制度之间的联系,这是一种巧妙的制度,使农民对土地权利的丧失(农地转为城市、工业用地的升值)形成集体的麻木,因为一个人对于自身财产权的50%丧失回无法忍受,而100个人几乎不会在意被剥夺0.5%的财产权。这种制度的形成不是设计的结果,而是在制度形成的谈判和博弈过程中,各方面都要保证自己的权益,最后只有谈判能力最弱的普通农民承受最大的损失;而且这种损失的过程是间接和隐蔽的,无法被大多数农民觉察,因此收当来自农民的阻力业较小(周其仁,2001)。

我国当前农地“流转”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探讨这个问题有利于明确我们讨论的基础。经过界定的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转让、入股、互换、租赁、继承、拍卖等。农业部农村经济司胡建锋提供的资料表明,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农用地发生流转和集中的在5-6%左右。而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这一比例只有1%。基层政府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创造性的发明了很多“流转”形式。如“反租倒包”,划定项目区等等。但是,很多地方的“反租倒包”实质上是借“反租”为名,强行无偿集中农民土地,再由不具备经济法人资格的乡镇组织或村自治组织统一转包出去。情况好点的,农民可得一点所谓土地“租金”。情况不好的,农民分文难得。而“划定项目区,政府以优势产业,吸引农民拿出土地集中发展特色农业,进行产业化经营”的“流转”。我们认为,根本不涉及土地承包权或者经营权的转让。如果说有关系的话,“划定项目区”的做法在更多的地区演绎为干预农民农业生产选择权。一些地方甚至提出了“加快使用权流转,发展规模农业”的口号,下硬性指标;有的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实行“一票否决”。乡村组织成为土地流转的操作主体,先将农户的承包地包给开发商,再回过来找农户办理租地手续。从丽水市某镇的情况看,镇村组织在事先没有征得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先入为主地与开发商签订了包地的协议。这实际上是用乡村组织的行为否定了农户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使土地家庭经营变成集体经营或政府经营。一旦乡村决定集中土地,原来的承包户就得服从,自愿的原则得不到体现。而对不同意反租的农户则视为“钉子户”,采取强制手段。许多地方土地的租期少则20年,多则30年甚至50年、70年,比农民二轮承包的期限都长。农民一旦失去其他谋生途径,也就没有了依靠。由于“反租倒包”、租赁等土地流转,一般都实行定死价格一次性买断方式,因而今后不管发生何种变化,农民再也无法分享土地可能产生的效益④。

可见,对农地实行“流转”而不称为农地“交易”并不仅仅是约定俗成的通称问题,“流转”只是在许多法定的财产权利模糊不清的情况下的一种模糊的定义:农地的最高级的排他的所有权是残缺的、虚置的,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没有明确规定是何种债权,甚至没有规定是物权还是债权,在此基础之上的其他物权比如用役权、抵押权、地上权等等都是不明确的。交易往往意味着各方财产对象的财产权利界定基本清晰,各方的在交易中的民事法律地位对等,而农地流转的主体是谁、应当是谁以及各主体是否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都不明确。交易中基本能够做到基本的等价有偿,否则就不会形成普遍的稳定的交易活动了;而“流转”则并不意味着一定是自愿等价有偿的等价交易,事实上许多地区正是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低价剥夺农民的土地权利,而土地财产权利界定的模糊特别是农民个人和家庭的土地承包权缺少法律的充分保护,又为这种剥夺提供了机会和政策依据。

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民转让”。但是地方上热衷于“两田制”、“反租倒包”、“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往往是基层干部和相关的企业家。所谓土地“流转”,主要的收益并非农民个人所得,而首先是市、县级的土管部门和地方财政,其次是乡镇和行政村。在当前各级地方财政日趋紧张的情况下,这部分收入基本上成为弥补工资缺口的重要来源,和农民已经基本没有太大的关系。既然模糊的农村土地权利界定和农村土地“流转”能够给各级行政机构和人员带来巨额的收入,那么维护当前这种模糊的农地权利和农地“流转”体制的“利益集团”便具有充足的的动力。而公正清晰地界定土地财产权和平等的土地交易,虽然能够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但相应的会严重影响市、县的既得土地收益,会减少乡镇和行政村的官员的权利,所以短期内这种制度变迁在短期内绝不是帕累托改进。

农地制度改革不仅仅难在是利益之争,关键是在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下,而又要依靠这些既得利益集团来实现这种制度变迁。面临着中央政府政策压力和农业经济学界的理论压力,地方既得利益集团(指从农村土地“流转”中受益的集团)既然不能用直接手段反对或者拒绝,那么采用热农地“流转”冷界定土地权利,或者是先流转后界定权利就成了维护自身局部短期利益的主要手段。种种农地“流转”的所谓实践深得各级地方基层政府部门的推崇(当然和理论界不同),如两田制、三田制、反租倒包、股田制,似乎农地“流转”就会带来农地集中,农地集中就会带来高效农业,农地“流转”俨然成了农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手段。因此,“乡村干部主张要调地动机是很复杂的,更多有权力和利益方面的考虑。不论是两田制、招标承包、反租倒包,各种各样的名堂,不会白折腾的,确实折腾出利益来了”(陈锡文,2001)。

我们认为,要提高农民收入,就必须充分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在农民个人的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性质没有确定之前,对于所谓的农地“流转”应当慎之又慎,防止在“流转”的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受到进一步的侵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前提应当具备公平、明确、稳定的物权划分和公正公开的交易规则。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我们认为就应当进一步试点土地流转。在农地的财产权利性质和使用权交易规则逐渐完善之前,为防止土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产生大量的无地流民,应当对土地的所谓“流转”给予一定限制⑤。根据战后日本、韩国、台湾的经验,为了避免土地兼并的加剧和小农破产,可行的方案并非禁止土地交易,而是直接禁止企业和个人拥有农地的具体面积。这样的限制使得农地交易主要是农户之间的土地交换或者是出卖土地用于非农用途,前者没有农民会失去土地,而后者农民卖出土地时可以得到巨额的收入,当然不会破产。日本自二战后实行一直到1961年,在长达15的时间中法律不仅严格禁止法人进入直接的农业生产领域,还规定非农业生产者不得拥有农地,规定农户拥有的土地不得超过3公顷、出租的土地不得超过1公顷,超过的部分必须由政府强制收购等,其目的是不允许在农业人口大批转移之前,就出现以大资本排挤小农户和土地兼并的现象。当这方面的法律有所修改时,日本的农业人口已从1946年的占50%降到了1961年的只占27%。即便如此,日本的法律至今仍对公司进入农业直接生产领域有着一系列严格的附加条件。而在以农场规模大而著称的美国中西部地区的9个州,至今也还定有“禁止非家庭性的公司拥有农地和从事农业生产”的法律。以大资本排挤小农户,追求农业的效率,必须具备相应的社会、经济条件,否则就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再者,家庭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并不矛盾。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在成本——收益框架里可以分析清楚。首先必须明确农业产业化必须有利于农民收入的长期增长,不能为了产业化而产业化,或者牺牲农民的利益去为其他产业或者阶层服务。在此基础之上,农民的家庭经营是否采用某种现代化的经营手段或者耕作手段,取决于农民采取这种手段的成本和收益,也取决于它所拥有的货币和实物资本以及农业知识,如果我们把货币、实物资本也看成是获取农业知识的必不可少的条件的话,如果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对于大多数农民家庭来讲收益等于甚至小于成本,或者根本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那么农民家庭和个人就应当有权利不选择这种对他们不利的产业化。农民采用什么手段进行耕作,是手工作业还是机械化,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经过一定的成本收益权衡的⑥。

四、制度与利益:警惕新权势阶层全面登台

由于只有少数农民有充分的谈判机会和大多数农民参与制度谈判的权利受到限制,现在的自发的乡村农地制度变迁更多的体现出来少部分阶层的利益,往往损害了大多数农民的利益,整体的效率损失远大于精英阶层的额外收益。而乡村精英阶层往往只会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而且某个精英用自己高尚的个人行为为农民整体的利益服务也不会对这些阶层的整体行为有实质影响(那个为农民利益上书总理并为之奔走呼喊的李昌平便是一例)。考虑到这点,大多数的个体精英便会放弃这种起不到作用甚至会被同僚所诟病的行为,这样在乡村精英阶层操作下的所谓“制度创新”更多的体现的是制度退化。在农民个体分化的情况下(改革前我国的农村基本不存在这种分化,在吃饭问题上都是同质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如果要实现显著的效率优化,就必然要求有外来的强大的权利资源对制度变迁的目标和过程予以引导,这种权利资源的主体往往与乡村精英阶层没有直接的密切的利益关系,可以更多的从农民整体和农业发展甚至从国民经济的整体目标来考虑制度变迁的方向和路径。可以说没有这种外来权利资源的强大干预,即使是少数阶层可以从控制土地的分配和出让中获取一部分利益,让他们自愿放弃这份权利而把终极的排他的物权化的土地权利公正的赋予农民也是根本不可能的。极端的例子就是土地的地主所有制为主的制度不会自发的演变为自耕农为主的制度。中国解放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进行的和建国前后在全国进行的,以及战后日本、韩国、台湾的都建立了以自耕农为主的农民个体的土地所有制,都促进了农业的迅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为工业的发展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这些土地制度的改革都是在外来(相对于传统的乡村社会)的相对独立的强大权利资源干预下进行的。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政府和农村的地主、士绅没有利益关系;败退台湾的国民政府与台湾本岛地主基本没有任何关系;而大力推进的驻日韩的盟国占领军和当地的大小地主更没有利益关系。不但如此,这些外来的权利主体都认识到当时农村存在的以士绅、地主、乡村官员为代表的精英阶层是维护农民的整体利益和发展农业经济的严重障碍,使用强制手段甚至是暴力手段限制传统乡村精英阶层是推行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区别的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要建立有效率的符合大多数农民利益的土地财产制度,必须要考虑到现存乡村权势阶层的反对,必须要用国家政权特别是法律的力量来限制这些阶层。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之下,国外大资本堂而皇之的登堂入室,并与本土的新权贵们结合在一起,形成所谓“新权贵资本主义”,这足以令中国的民间资本望尘莫及⑦。因权势而有钱财,比因钱财而有权势更为危险得多,无论何时,我们始终不能不警惕权贵资本家阶层的悄然登台.

参考文献

1、诺斯,1994,中译本,《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

2、奥尔森,1993,中译本,《国家兴衰探源》,商务印书馆。

3、温铁军:《三农问题:世纪末的反思》,《读书》1999(12)。

4、林毅夫、蔡日方、李周,1994,《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店。

5、迟福林主编,2000,《走入21世纪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国经济出版社。

6、叶剑平等,2000,《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

7、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新形势下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尤为重要》,《中国农村经济》2001(10)。

8、季虹:《论农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转》,《农业经济问题》2001(10)。

9、张岸元、白文波:2000,《乡村“三提五统”的理论、政策与实践》,《战略与管理》。

10、黄志冲:《21世纪初叶:中国农民负担治理的转型阶段》,《唯实》(南京)2000(10)。

11、管清友、邵鹏:《由财政压力引发的农民超负担:一个解释》,《上海经济研究》2002(7)。

12、陈锡文:《让农民自己为土地做主》,《南方周末》2001年11月1日。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4篇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总成本构成为转型成本和交易成本(或称交易费用)。

交易成本是指完成交易本身所需的成本,如时间﹑精力。交易成本可分为事前成本与事后成本,事前成本包括搜寻信息成本、谈判成本、契约成本;事后成本包括监督成本、突发状况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总成本构成也应该由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两部分构成。他们的大小都同样与农业经营规模相关。

转型成本又叫生产成本,具体由三部分组成:活劳动消耗,流动资本消耗,固定资本消耗。

活劳动的消耗,对于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而言,由于家庭成员是以血缘为基础结成的利益共同体,激励效果比较显著,同时在生产时间安排上也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相反,大规模经营的农场一般采用雇工经营或集体经营方式,不仅存在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而且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并且随着农场雇工人数的增加或集体成员数量的增加,管理费用也要相应地增加。

流动资本的消耗与农业规模大小没有直接关系。农业流动资本主要体现在化肥、农药、良种和其它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上。一般说,可以在较小面积的农地上投入更多的流动资产,也可以在较大面积的土地上投入更少的流动资产。因而流动资本的消耗与农业规模没有直接关系。

对固定资本的消耗,农业经营规模大小与单位产品所分摊到的成本有直接的关系。固定资本主要体现在机械、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上,在购买和使用上具有不可分的特点。一般地说,农业经营规模越大,固定资本能够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在其生产能力允许的范围内,随着产量的扩大,单位产量所分摊的成本就会降低;而小规模经营的农产,不仅购买固定资本比较困难,而且利用也不充分,因而单位产品分摊的成本就比较高。

由于以上特点,在使用机械耕作的条件下,大规模农场的成本费用比较小,而小农户的成本费用则比较大。

交易成本,具有不可分的特点,无论农户经营规模大小,其交易成本大体相近。因此,农户经营规模越小,单位农产品所要分摊的交易成本就越高。近年我国出现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户对农产品信息掌握不完全,而农户要掌握农产品的完全信息,就要花费比较高的信息成本。对小农户而言,他根本无法支付高额的信息费用。

而在以机械耕作为主的情况下,农业小规模经营不但生产成本高于大农场经营,而且交易成本也远远高于大农场经营,因此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总成本也高出大农场经营总成本。

如上所述,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成本要高于大规模经营的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居于不利的地位。要改变小规模经营农户的不利地位,就要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因此,在当前应当重点推进农户外部的合作,即建立农业合作组织,通过农户之间的合作,达到降低交易费用的目的。

二、制度变迁理论决定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原则和模式

1、坚持合作组织的建立由农民自己组织的原则。政府在农村经济组织建立中应坚持监控、引导、扶持的基本原则,减少行政介入,政府不再作为创建主体,政府人员也不再兼任经济组织领导,政府与经济的关系由上下级行政等级关系转变为政府对社团组织的调控行为,逐步退出对农村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还权于民。农村经济组织的组建应充分尊重农民的平等主体地位与合作意愿,坚持自由进出。只有坚持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由农民自己组织的原则,让农民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自发组织起来,在实际运行中,必须坚持民主原则,使每一个成员的利益诉求都能得到表达和尊重,一切决策行为,利益相关者均可参与,而且保证每一个成员在组织内能获得与其成本和风险对等的收益,这是一个经济组织良性运转的条件。无论是服务型专业合作组织还是利益代表型组织,其组织宗旨必须坚持为内部成员服务,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使成员获得实惠,维护成员和本行业利益。

2、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这种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不能与过去的生产合作社混为一谈,它可以是农民生产上的联合如农民组织的土地股份制合作组织。也可以是在经营服务领域中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也是现阶段农民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的联合或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合作组织可以采用企业的形式,也可以与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产品批发市场挂钩,把产加销连为一体,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体制。管理制度上国家可赋予农村现有的村委肩负引导宣传合作组织的任务,也可直接从村委会分离出纯粹经济意义上的合作组织,农民的组织都应得到法律的保护给予其法人地位。

三、由新制度经济学得出要尽快建立农村合作组织的相关措施

1、清晰产权,变农民承包的土地的债权性质为物权性质,赋予农民对农地拥有完整的经济所有权。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界定越完整越能提高效率。因为市场交易过程存在交易费用,如果所要交换的物品没有明晰和专一的可以自由转让的产权,那么为交换的顺利进行所需的各种费用支出就非常高,甚至高到交易无利可图的程度,所以必须首先明晰产权。优化产权配置是降低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费用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首要前提。农地产权制度作为正式规则,通过其强有力的实施机制的建立并充分发挥作用,能有效地增强农民交易谈判能力。它能有效遏制利益集团通过重构产权而对收益进行再分配的谋利行为。农民因有独立的经济所有权,而具有了维护自身利益的土地权利基础和组织法律保障。所以要从法律上使农民得到了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使用权,把土地使用权物权化。

2、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上,继续把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起来。我国农民数量多、规模小,近些年发展了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但生产规模也就相当于加拿大的一个家庭农场,迫切需要进行再合作、再联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推动贸工农一体的农业产业化。

3、推进金融改革,搞好资金保障。当前,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解决这一矛盾,就要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户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政府投入为导向的投资新机制。发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财政贴息贷款,制定统一的财政贷款贴息标准,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参与贴息贷款的发放;加大对农户小额信贷的发放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等级和生产经营情况档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小额信贷的发放,充分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和入股社员参与信用社评估,实行农户信息公开和贷款信息公开,有效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制定小额信贷相关法律和法规,确立民间专业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机构地位,逐步建立由商业银行以外的专业小额信贷机构为主的小额信贷发放体系。

4、完善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农村经济组织创新要求政府必须从全局出发,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首先搞好引导,结合国家规划指导各地从实际需要出发,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落实有关政策、法规,为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依据,搞好协调。协调地区之间的产业布局,合理调节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单位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民等内部各方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合理调节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主导项目上通过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方式,大力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对发展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农业一体化经营企业或企业集团给予鼓励,财政的支农资金应重点支持产业化经营重点项目,扶持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发展龙头企业。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5篇

农村义务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其供给应由政府主导并直接或间接参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长期由农民自己负担,各种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和学杂费占相当比重,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远不足,政府职责严重缺失。农村义务教育实现免费后农民彻底摆脱沉重负担,政府通过财政预算保障义务教育投入。

1.1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瓶颈随着《义务教育法》重新修订,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的职能分工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日益健全。义务教育供给由农民回归政府。经费投入机制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转向“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共同分担”。有了国家财政的坚强后盾,农村义务教育迅速发展,但也面临诸多困境,表现为:

(1)供给主体责任不合理。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大多由政府直接提供,市场参与有限。公办学校基础设施落后,民办学校数量少收费高,农民负担不起。政府和市场供给混乱造成资源浪费,损害社会公平。各级政府间事权不清、责任不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弱,县乡负担过重。

(2)供给筹资渠道单一。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筹资几乎全部依赖政府财政性支出和转移支付,民间和私人投资力量微弱。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达到4%”,但4%的宏伟目标直到2012年才首次实现,而且4%的教育经费远未满足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3)供给数量不足,效率低下。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短缺,有效供给不足,管理水平、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都与城市差距大。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投入不足,且在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之间分配失衡,基金捐款等社会性资金贡献率低,这些都导致农村义务教育供给数量严重不足。政府垄断义务教育供给,公办学校之间缺乏竞争和激励,提供的教育产品质量低劣,造成资源配置低效。

1.2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足的经济学分析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足主要是探讨公共选择理论下政府失灵。公共选择理论是关于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从“经济人”前提假设出发,研究政治市场中选民、政治家和行政官僚的决策行为。农村义务教育供给是政府决策过程,在这一公共选择中,政府决策成败直接关乎广大农民利益。作为追求私利最大化的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义务教育投资和管理中相互推诿卸责,将义务教育供给的主导责任层层下移至基层政府,却不为基层政府提供充分财政扶持。义务教育投资大、周期长、收益慢且溢出明显,政府官员为了出政绩、获升迁并不关心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减少甚至非法挪用义务教育专项经费。新《义务教育法》修订前,中央政府几乎不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各项支出由县乡直接承担。2006年新法虽明确了各级政府共同分担原则,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和有效监督,各级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各环节都存在失灵,造成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数量和质量严重滞后。政府失灵的另一表现是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农村义务教育缺乏强有力利益集团,无法与城市集团力量相抗衡,在博弈中处于弱势,无法从“经济人”决策者教育主管部门手中获得充足教育资源,造成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

2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有效供给的对策

经过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大大减轻,普九事业取得重大突破。2001年实行“以县为主”投资管理体制,2006年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全免,新《义务教育法》修订通过,农村义务教育事业获得各方支持。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

2.1明确划分各级政府职责,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新《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规定是“以县为主”,强调县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的管理,与以往县级财政直接负担经费筹集有很大不同,经费筹集责任逐渐上移,中央和省政府投资比重加大。但义务教育是全国性公共产品,“以县为主”的地方投资和管理体制不能满足农村义务教育长远发展,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投资中的事权财权,划分各自分担的经费比重。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做好整体统筹规划,扩大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单列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在资金筹集上承担主导责任,县级政府则负责具体资金管理和使用及学校具体教育事务的规划,政府间相互协调、各司其职,共同保障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有效供给。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有相当部分是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尤其是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实现的,因此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提供稳定来源。

2.2积极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长期以来城乡分立的二元格局造成了城乡之间差距拉大,城市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水平高,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义务教育发展也远落后于城市,农民基本需求无法满足,这种差别国民待遇对农民而言极不公平。近年来国家提出城乡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战略,表明国家已深刻认识到城乡发展的巨大差距。因此在义务教育供给中政府要积极统筹城乡发展,合理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提供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尤其要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投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整体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要不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投入,改善农村教师福利待遇,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教育教学环境等。但优化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能仅加大资金投入,要利用城市优质教育要素反哺农村,以城乡联动造就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新局面。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理论研究;方法论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7-0011-04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he theoretical study of China’s rural finance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This paper reviews the related theory from the view of methodology in order to draw a clear picture of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of China’s rural finance study, and give some commands and provide theoretical preparation for further study.

Keywords: Rural Finance; Theoretical Study; Methodology

一、引言

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历程与经验表明,只有取得科学理论的支持,农村金融改革才能有实质性突破,农村金融才能获得真正意义的发展。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没有理论的政策是抽象的,理论研究对于政策供给的意义特别重要。几十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农村金融已有了巨大变化。然而农村地区自然禀赋差异,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层次不一以及农村金融改革的滞后,中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协调日趋突出,农村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面临诸多难题,这使得农村金融问题的理论研究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目前,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理论研究已经取得较为丰富的成果,也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文献。本文将从方法论角度对相关文献加以梳理,旨在对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的发展状况作一个透彻的了解,以期对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的方法论作出恰当的评价,为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更深入研究提供方法论上的准备。

二、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的传统方法

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根本上解决了原有体制下激励约束机制不足的缺陷,使得濒临崩溃边缘的农村经济摆脱了困境,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随着中国农业银行的恢复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得以重新建立,农村金融有了极大发展。与此同时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理论研究也逐渐摆脱了教条主义的束缚,围绕着农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业务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为农村信贷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这一时期传统的金融理论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在既定的理论约束下,政策报告式的研究方法即存在问题――政策建议的逻辑思维成为主流模式,众多的研究是为政府实现特定的目标而直接投放信贷的方式干预农村金融提供政策建议。这种方法通常只追求旨在农产品增加的短期目标而忽视农村收入的可持续性增长,并且仅仅强调信贷投放而忽视储蓄动员和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建设[1]。总结这一时期的理论与实践,不少经济学家认为传统方法的效果总体上都不好,最多是效果一般,其结论是基于如下三个标准作出的:(1)传统战略如瞄准问题和补贴在解决问题上是否成功;(2)传统方法的成本效率分析;(3)在增加收入和减少贫困方面是否成功[2]。

三、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的方法转型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学开始逐步与世界主流经济学接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范式逐步主导着中国经济的研究领域。中国学者在接受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开始尝试运用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式来研究中国的经济问题。在分析发展中国家经济实践基础上建立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和金融发展理论,以及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流行,对中国当时进行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客观上起到相当大的启示和引导作用,同时也为中国的学者研究中国农村金融提供了理论框架支持。自此研究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文献不囿于农村金融内部,开始在更大的视野范围来研究农村金融,大量文献集中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关系、农村金融发展、农村金融结构与功能、农村金融制度以及农村金融体系的变革方式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

国内学者开始认识到农村金融研究目标不仅仅在于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以金融发展来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而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弄清中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必然联系以及内在机理。一些文献基于中国农村地区数据、运用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与格兰杰回果检验等经济计量模型,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和因果方向进行了定性与定量研究。研究指出,中国农村地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并不明显,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的各项指标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东部地区也仅仅只有农村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与其相反的是,农村经济增长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则是非常明显的。根据帕特里克的两种金融发展模式“供给引导式”和“需求追随式”,一些研究也认为,原有向农村金融机构大量注资的“供给主导”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并没有发挥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很好作用,因此在中国今后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应该转换思路,按照“需求追随’模式,有的放矢地促进农村金融增长[3]。

也有学者从金融发展水平以及金融结构两个视角,对中国农村金融状况作出全面的分析。一是依照金融发展理论所提供的金融发展水平指标(金融相关率FIR和M2/GDP),从宏观层面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指出这两个指标绝对值在中国农村并不大,但都有明显上升的趋势。不过由于这两个指标在衡量金融发展水平所具有的缺陷,对由这两个指标所获得的结论应持谨慎态度。如果以L/GDP来衡量,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并没有表现出如FIR和M2/GDP所表现出的那种极其明显的趋势。二是设计一些指标(如金融资产与纯收入之比及其行社贷款与纯收入之比)从农户层面来考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其分析的结果是,一方面农户经济生活中货币化程度增加;另一方面农户存在较强的流动性约束,不过农户可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融得资金从而使流动性约束得到部分缓解。也有文献依据戈德斯密斯 (Godsmith 1969)金融结构的概念来分析中国农村的金融结构状况[4]。

上述研究文献基本都遵循着戈德斯密斯的经济增长金融发展的研究思路,通过一系列数量指标从金融结构上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给予衡量,利用经济计量模型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数量化分析。较之于以前的研究方法,此方法具有逻辑更为严密,路径更为深入,结论更为精确的优势。然而局限性也是明显的。该研究方法只是指出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具有计量上的因果关系,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相互影响的渠道或环节在理论上依然是不清楚的,而且农村金融结构的变化未必能够准确度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

(二)农村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

1973年著名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一反传统主流经济理论以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偏重实物要素而忽视金融要素的研究方法,转而以广大发展中国家为样本,集中研究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从而提出了全新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其理论政策含义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国内一些学者沿着相同的思路对中国农村金融抑制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中国农村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现象。一些文献从农业的自然属性、农户的生存与发展特点出发来阐述需求型的金融抑制,解释了现象背后农户和农村企业信贷需求总量变化以及层次分布。也有文献是建立在对农村金融需求分析的基础上,从农户和农村企业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有限,融通资金渠道单一等方面来阐述供给型金融抑制。在阐述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资金为何供给不足的原因解释方面,指出金融制度、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是主要因素。供给型金融抑制的研究角度往往倾向于存量的修正,而需求型金融抑制视角则侧重于长远,注重增量的发展动态。上述研究文献禀赋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的思想,将视角投向农村金融市场,通过对中国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均衡的分析,得出中国农村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及其原因,其结论要深刻得多。这些文献的论证逻辑基本遵从现象原因这一思路,采用对大量农村地区抽样调查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方法。当然这些研究还存在着研究层面和视角上的局限,如基于需求视角是否存在其他复杂的需求制约因素?以及连带出农村金融主体的金融需求结构与其他各项经济活动的相关性分析等方面还存在研究上的空白。就其方法论来说,有些文献缺乏研究的规范性。

从金融功能论的研究视角对中国农村金融与经济关系作出客观的描述,被一些中国学者所运用,其中较为普遍的研究采用一种叫做机构分析法,简称为机构观。具体表现为结构功能行为绩效的研究思路。以此思路,农村金融要发挥其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功能必须在现有的农村金融结构框架下进行,根据现有的农村金融结构赋予其相应的功能,并通过其行为绩效判断其功能实现的效应。正是在这种观点的指导下,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走上了一条“机构路径”。长期以来注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形态,而忽视农村经济对金融资源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和农村金融制度整体功能的发挥。为此,另有一些学者提出,应以功能观来重新认识农村金融经济的关系,以此指导中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更好促进农村金融经济的协调发展。功能观是从系统的功能出发,然后探究需要何种结构来实现这些功能,它遵循的是功能、结构思维方法。其实质是从金融所处的系统环境和经济目标出发,考察金融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功能耦合关系,演绎出外部环境对金融功能的需求,在此基础上,根据成本――收益原则,选择能满足系统环境对金融功能需求的金融形态和功能实现机制,由此对系统进行结构优化,其遵循的是外部环境功能结构的思路[5]。功能观的研究范式为研究农村金融体系的变化提供了全新的解释思路,扭转了一直以来农村金融理论研究与实践忽视农村金融体系功能问题的倾向,也为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提供理论上的指导。

(三)农村金融制度

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新制度经济学无疑是经济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一方面对传统发展经济理论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另一方面也为传统发展经济理论提供了全新的分析框架。国内一些学者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采用历史演绎从制度层面上分析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演进逻辑,以及从实际经验数据来分析这种演进背后的悖论和缺陷。认为农村金融制度历史变迁的特点是,农村金融制度的每次变迁均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而非自下而上的诱发性政府行为,更不是农村经济主体自主,这种以扼杀农村经济组织自发行为为代价的外生性强制性制度变迁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悖,导致了农村金融主体的缺位,农村金融容量的增长赶不上经济总量的增长[6]。这些研究文献突破了将农村金融制度视为既定不变的外生变量传统研究方式的束缚,弥补了排除制度作用和制度对农村经济增长影响分析的传统农村金融理论研究上的不足。然而这种研究方式阐明的只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历史演变的逻辑,却无法说明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应有的逻辑。

(四)农村金融体系的变革方式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取向一直是中国农村金融研究所关注的,究竟是以合作制为主导还是以商业化为取向众多文献争论不一。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合作制为主导;另一种观点是商业化取向,甚至放弃合作制;还有一种折中观点,认为商业化和合作金融应共同发展。各种文献的观点之所以出现差异,从理论本源来说,关键在于其研究者对中国现实农村经济判断的差异。按照“理性小农”命题(Schultz,1964;Popkin,1979),中国的农户如能被确认为富于理性的小农,那么就没有必要单独为其设计一套农贷制度安排,而只需将服务于现代经济的金融体系直接延伸到农村经济,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即可,换句话说,商业化的金融体系同样适用于农村地区;按照“道义小农”命题(Chayanov,1925;Scott,1976),中国的农户如能被确认为是生存取向的,不会冒险追求利润最大化,那么农村地区商业化的金融安排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合作制的金融安排是恰当的。但无论从“理性经济小农”视角还是从“道义小农”视角来考察中国农村经济,得出的结论都难免简单化,中国小农经济到底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值得进一步讨论[7]。从研究方法论来说,持商业化取向或合作制主导观点的研究文献基本上采用理论演绎的三段论形式来得出各自的结论。理论前提承认合作制金融存在的基础是小农经济,而商业金融活动所具备的条件是农村市场经济,商业化金融不能提供高度分散小农经济化条件下的金融服务,进而从中国现实农村经济特性的描述中获得理论推理的依据。这些研究文献论证形式缜密严谨,其观点有一定的说服力。然而问题在于,缺乏对中国现实农村经济特性严格的实证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分析,没有哪一种关于中国农村金融的命题具有普适性。

(五)农村非正规金融

对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农村非正规金融产生的成因;其二是农村非正规金融中的利率问题。一些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分析了农村非正规金融产生的成因:(1) 从中国小农家庭的生存经济与其资金的非生产性需求两者之间内在逻辑联系出发,通过案例研究表明非生产性资金缺口和农贷需求不能指望由正规的或商业性的金融来满足。(2)从农村非正规金融与中国城乡的特殊结构与联系相关性入手,认为是由于城镇和农村之间缺乏一个较好的金融组织。特别是在转轨经济中,作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农村非正规金融是由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缺陷造成的。(3)从农村金融供给的角度,认为农村贫富差距的加大使农村非正规金融形成旺盛的供给。(4)从金融政策的根源来看,由于贷款管理的落后和贷款配给的错误,扭曲了农村正规金融资源的配置,收入较低农户的信贷需求仍然要通过非正规金融得以满足。对农村非正规金融中的利率问题,不少学者以农村民间金融为例,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出发,把民间信贷利率部分地视为具有调节借贷风险组合或过滤借贷风险的功能。有文献认为,民间信用利率决定于资金供求状况、借贷者亲疏关系、期限长短、淡旺季节等因素,因而利率档期分明。 也有文献依据修正的Stiglitz-Weiss信贷配给模型来揭示出民间金融各种利率形式的机理和长期并存的原因。

从已有文献来看,对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研究视角呈现多元化,研究方法从案例分析到规范论证呈现多样性。其不足之处在于缺乏非正规金融研究的系统性理论框架,视角的多元化固然可以使问题的认识较为全面,但多种结论的差异将使得理论研究失去了实践意义,另外案例研究中样本选取的不同将会影响到结论的可信度。

四、结语

通过对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理论研究的梳理,不难发现各种理论研究在思想和方法上存在的局限。不仅如此,无论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联系识别,金融抑制理论对供给型金融抑制和需求型金融抑制的区分,合作制为主导还是以商业化为取向的争论,还是农村非正规金融成因分析只是农村金融的一个方面,各种研究思想和方法忽视了农村金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以及系统内外存在的复杂联系,这也是导致各种理论研究与实际脱节的重要缘由。可见,农村金融问题研究不能简单地依赖某个理论。综合各种理论研究的优势,将系统论的思想引入农村金融问题研究之中,通过对农村金融系统内外复杂联系的研究寻找改革途径将是未来农村金融研究的趋势。

参考文献:

[1]周霆.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论――基于“三农”视角的分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229.

[2]雅荣,本杰明,皮普雷克.农村金融问题、设计和最佳做法[M].北京:中国农村金融研讨会阅读材料,2002,(9):23.

[3]焦兵.东、西部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增长贡献的比较研究[J].统计与决策(理论版),2007,(1):70-72.

[4]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及其金融结构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4,(11):36-41.

[5]李喜梅,彭建刚.经济变迁中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一个从隐功能角度的解释框架[J].农业经济问题,2005,(10):51-54.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新农村 经济建设 生态农业 实现途径

引言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意识形态领域重要的思想理论,其在指导革命、批判资本主义思想、理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方面的研究比较多。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将研究视角投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指导经济建设方面的作用。笔者拟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视角解读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对于明确农民群众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主体性,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关农村经济建设的概述

在马克思主义诸多理论和思想中,关于农村经济建设的论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主体性理论。在马克思系列理论著作中,无不肯定人的主体性地位,这也是其以“实践”检验真理为基础的具体体现。马克思认为人的主体性是人的自主、选择、自为以及创造性的高度统一,人是参与实践的主体,在对客体进行改造的过程中体现出其所固有的“自觉能动性”。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原则的论述是其在继承西方哲学的基础上发展、创新形成的,是辩证继承了传统的唯物主义;融入了西方有关主体性的传统学说,又批判了这些学说的唯心主义内容。马克思所倡导的人的主体性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作为主体性的人具有能动地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的“意识、倾向”,但是,人的主体性是必然要受到客观世界的制约的。马克思提出的人类的实践活动应该重点着眼于“改变客观世界”,这是其哲学思想与以往的传统的哲学思想、唯心主义哲学思想的本质区别所在。马克思对人类的主体性、人是实践的主体进行肯定,但并不意味着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主体就是必然等同的,只有具备自我、对象意识后,并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才能够成为历史活动的主体,其才具有了真正的“主体性”。①

马克思主义的和谐观。马克思和谐观的主要内容是强调人与社会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以及人类自身与人的统一,这构成了马克思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主张自然界与人之间互相为对象的辩证关系,人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作用过程中,自然界也同时以人作为对象,对人产生反作用。由于自然界的发展有其固定的规律,必然会对人类的实践活动产生客观的制约性。因此,人类改造世界必须要遵循客观世界发展的规律。人与社会的统一的辩证关系论述了社会与人之间是彼此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人是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具体的人,如果离开了社会具体的人就不存在,而离开了人的社会也是不能存在的。个人的发展、个人价值的实现不能脱离人与自我关系的辩证统一而存在。由此可见,马克思和谐观所蕴含的思想对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是一个整体性范畴,具有四层互相联系的涵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世界历史指的是人类的总体历史。这种历史发展的共同基础和统一性是世界历史观的基本含义,由此可见,世界历史和民族历史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第二,世界近现代历史主要是18、19世纪以来各个国家之间相互制约、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因此,世界历史就是交往和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世界历史和民族历史是整体和局部、系统和要素的关系。第三,世界历史指的是资本主义发展到特定阶段之后产生的共产主义运动和结果,从这个观点出发,共产主义运动所产生的世界历史属于更高阶段,属于彻底解放人类的阶段,是实现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的阶段。第四,世界历史是一个系统的、整体的方法和视野。马克思关于世界观与历史观的论述,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与经济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②

马克思主义理论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指导价值

从马克思主义和谐观、历史观、世界观以及主体性理论等视角解读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有助于明确马克思理论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指导价值,有力地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目标的尽快实现。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历史观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指导价值。相对于城市的建设、经济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生产力水平、居住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受到了其它国家的巨大冲击,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呈现出进一步拉大的趋势,甚至在部分地区,二元城乡经济结构不仅没有得到改善,还呈现出“两极化”的发展态势。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同步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而且农村居民经济收入的相对减少也导致他们的购买力出现下降,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乃至于宏观经济的发展。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世界观,人类社会的发展最终要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要实现这一崇高的目标,必须消除城乡二元经济差别。③

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如果不能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那么我们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崇高目标就根本不可能实现。因此,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首要任务,也是在实践中履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要取得成功必须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要发展特色农业、集约型农业。农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关键。因此,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要切实抓好农业生产。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推广种植新型、高产的农产品,提高农村居民农业种植的技术水平,发展集约型农业,以实现全面提升农业产出效益的目标。同时,要重点发展特色农业,挖掘农业的潜力。由于我国土地资源十分匮乏,尤其是耕地资源更是十分有限,通过深度挖掘农村耕地的潜力,可以提高单位面积土地上产物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另一方面,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以及其它工业,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工业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在镇驻地,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加工这一增值环节所带来的经济收益留在“农村”。而工业的发展又可以积累大量资金,使广大农村地区拥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业中去,如此,技术型农业、科技型农业以及生态农业的发展就有了充足的资金保障。简言之,农村经济建设就是要注重效益、生态并重,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可行性。④

马克思主义主体性理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指导价值。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理论的论述、强调的人的“实践”价值,对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首先,必须肯定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主体性。农民是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主体,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实现、维护以及发展好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这就决定了农民必定是新农村经济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最终受益主体。因此,新农村经济建设固然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引导,但是绝对不能忽视农民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决定性作用,要从思想上、工作中把农民放在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主体地位,创造有利的环境,调动农民发展农村经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以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目标的尽快实现。如果广大的农民群众被动地参与到经济建设,农村经济建设的效率就会比较低,新农村经济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也会需要更长的时间。

其次,激发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必须激发农民的能动性、创造性。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目标的实现,首先必须要农民了解新农村建设内涵、最终目标以及最终利益获得群体,让农民知晓经济建设是与农民的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只有激发、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的热情,我们的新农村经济建设才具有了更可靠的基础性保障。当然,新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也不能忽视农民的选择性,只有农民明确了想要什么、如何实现目标,经济建设才具有了必备的“人力资源”。相比能动性、选择性而言,创造性是农民主体性的最高阶段的表现,发挥农民的创造性作用,农民的创造性精神、创业意识能够推动新农村经济建设的进程。新农村经济建设目标能否实现,关键是取决于能否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只有让广大的农民群众称为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主体,他们才能够更好地享受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成果。⑤

最后,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载体,尊重农民的自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农民主体性的发挥与其全面发展是分不开的。事实上,人的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就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新农村经济建设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保障,而人的全面发展又为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智力支持,以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为载体,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自利,使他们能够主动、自主地参与到农村经济发展中去。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性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的体现,只有广大的人民群众真正地意识到自己才是新农村经济建设、实践活动的主体,才能够承担起新农村经济建设的重任,然后通过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去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劳动技能水平,从而促进农民群众自身实践能力的全面提高。

因此,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并将其作为人的全面发展、人性发展的主要标志,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政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马克思主义和谐观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指导价值。马克思关于和谐观的论述对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经济建设目标实现的途径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首先,和谐观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可行性。马克思主义和谐观所提出的人的自然、社会以及精神属性的辩证统一,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以人为本”的重要的理论来源,能够激发广大的农村居民参与到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浪潮中去,为农民的主体性作用的发挥提供了理论支撑。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统一的论述,包含了人要尊重自然规律的思想,对当前广大农村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而其关于人与社会辩证的统一关系的阐述对于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增强农村居民的凝聚力向心力也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离不开农村的参与,建立和谐社会有助于提升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水平、思想认识水平以及综合素质,使他们能够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作用,从而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当然,尊重自然规律并不意味着不能改造客观世界,在新农村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广大的农村居民要积极地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通过认识各种自然现象、客观规律,逐渐掌控这些规律的变化,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农村居民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来实现人与客观实践之间“信息”、“能量”以及其它物质的交换,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同进步发展的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稳定以及健康地发展。⑥

其次,和谐观对新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实现途径具有指导价值。从马克思主义和谐观所倡导的内涵来看,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以农村产业结构优化为根本出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是基础保障,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不可否认,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活质量得到了质的改善、人均收入大幅增加,但是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以粗放型发展为主的,过度的索取致使农村的生态环境遭到巨大破坏。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要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引导农村居民发展生态农业、集约型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畜牧养殖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二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为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以镇、乡为主的基层政府的决策直接与农户的经济利益相关,决策正确将会有助于发现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促进和谐农村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政府职能的转变要紧紧围绕“服务农民、以农民为本”的理念为核心,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新思路。三是以塑造新型农民为关键,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新型农民的培育必须要提高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技术水平,使农民成为“技术水平较高、经营水平较高”的新型农民,进而为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

小结

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世界观,人类社会的发展最终要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要实现这一崇高的目标,必须消除城乡二元经济差别。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是一个长期、复杂、系统的工程。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成败、和谐社会建设能否成功、城乡二元经济差距能否消除、城乡经济一体化战略目标能否实现等都离不开农民的参与。政府必须进行科学的规划,激发农村参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使他们成为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主体。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注释】

①唐学文:“新农村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人民论坛》,2011年第7期,第46~47页。

②左然:“构建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人民论坛》,2006年第7期,第56~58页。

③付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思考”,《现代商业》,2011年第24期,第173~174页。

④黄剑:“新农村经济建设背景下民族传统体育产业发展探讨”,《商业时代》,2010年第9期,第121~122页。

⑤戚中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新农村建设的实证分析与策略研究”,华东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第9~15页。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解决农村成人教育存在的问题,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成人教育法治和信息体系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成人教育的投入以及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理论研究已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 

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新农村需要大批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这就对农村成人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所以,有效解决农村成人教育存在的问题,加强农村成人教育,使之成为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 

一、农村成人教育现状与问题 

1.观念滞后 

具体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对经济工作十分重视,而对农村成人教育却认识不足,他们摆不正农村成人教育与地方经济之间的关系,导致农村成人教育发展缓慢,跟上不经济发展的步伐。二是由于农村的文化、交通、通讯、信息、科技等相对落后,使得农民的思想观念也相对落后。农民作为受教育者,大多数存有小富即安的思想,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方式,小农意识比较强,不愿花钱学习,认识不到科学知识对农业生产的推动作用。这种陈旧观念严重制约着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没有政策和制度作保证 

长期以来,由于以普教为中心的格局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人们更多关注的是普教和城市成人教育,对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重视不够,无论是教育经费的投入,还是教育资源配置、机构设置、信息服务等,都没有相应的制度作保证,致使国家规定的许多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的政策与措施得不到贯彻落实。致使大多数农村成人教育基础设施陈旧、办学条件差、教学手段落后,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这是制约当前农村成人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 

3.师资队伍水平不高 

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成人教育师资队伍是农村成人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农村成人教育教师严重匮乏,而且专业化水平不高。大多数教师都是由普教转岗或是由刚走出校门的年轻教师组成的,他们对成人教育的工作方法及农业科学知识掌握不足,缺乏实用性教学经验和成人教育管理经验,严重影响了农村成人教育的质量。 

4.成教理论研究滞后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成人教育理论研究和农村成人教育实践严重脱节,在研究内容上,存在忽视我国基本国情和基本农情的现象,因而缺乏具有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和成果,所以也难以实现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二、应采取的对策 

面对当前成教的困惑,笔者认为,必须采取如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 

一是党政部门的思想观念。各级党政部门在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时,必须充分认识农村成人教育是解决农业增收、农民致富、农村人口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生力量和重要阵地,在此高度认识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有力保障,为农村成人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农民自身的思想观念。农民的观念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发挥成人教育善于培训的功能,让农民走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误区,逐步在农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好风尚,这样,才能改变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落后状况。 

论文关键词:成人教育;新农村建设;困惑;对策 

论文摘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解决农村成人教育存在的问题,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成人教育法治和信息体系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成人教育的投入以及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理论研究已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 

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新农村需要大批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这就对农村成人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所以,有效解决农村成人教育存在的问题,加强农村成人教育,使之成为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 

一、农村成人教育现状与问题 

1.观念滞后 

具体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对经济工作十分重视,而对农村成人教育却认识不足,他们摆不正农村成人教育与地方经济之间的关系,导致农村成人教育发展缓慢,跟上不经济发展的步伐。二是由于农村的文化、交通、通讯、信息、科技等相对落后,使得农民的思想观念也相对落后。农民作为受教育者,大多数存有小富即安的思想,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方式,小农意识比较强,不愿花钱学习,认识不到科学知识对农业生产的推动作用。这种陈旧观念严重制约着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没有政策和制度作保证 

长期以来,由于以普教为中心的格局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人们更多关注的是普教和城市成人教育,对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重视不够,无论是教育经费的投入,还是教育资源配置、机构设置、信息服务等,都没有相应的制度作保证,致使国家规定的许多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的政策与措施得不到贯彻落实。致使大多数农村成人教育基础设施陈旧、办学条件差、教学手段落后,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这是制约当前农村成人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 

3.师资队伍水平不高 

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成人教育师资队伍是农村成人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农村成人教育教师严重匮乏,而且专业化水平不高。大多数教师都是由普教转岗或是由刚走出校门的年轻教师组成的,他们对成人教育的工作方法及农业科学知识掌握不足,缺乏实用性教学经验和成人教育管理经验,严重影响了农村成人教育的质量。 

4.成教理论研究滞后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成人教育理论研究和农村成人教育实践严重脱节,在研究内容上,存在忽视我国基本国情和基本农情的现象,因而缺乏具有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和成果,所以也难以实现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二、应采取的对策 

面对当前成教的困惑,笔者认为,必须采取如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9篇

1问题的提出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是以服务“三农”为特色的学科,其职责是为农业领域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劳动者结构,培养不同层次的农村经营管理人才,以促进农业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然而,随着世界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中国传统农业正快速向现代农业转型,农业生产力水平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市论文联盟场化、国际化程度日益明显。现代农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也使得农村经管人才的需求类型与层次发生了明显变化。为了更好地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主动服务“三农”,许多农业院校从各个方面对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近期,湖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系主任罗峦副教授从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实践教学环节与教学内容等方面对这些学校的改革举措进行了归纳,并提出了新时期农林经济管理本科人才培养方向及思路[1]。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目前和今后较长时间内各地区对农村经管人才的需求究竟如何?如果有需求,具体需求类型是哪些,需求层次侧重在哪个方面?要培养出与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农村经管人才,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又该如何规划其职业发展?基于以上问题,本课题组走访了湖南省部分村级干部,重点了解各地区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对农村经管人才的需求变化,以期为新时期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职业发展的明确规划、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和人才培养类型的适应性提供现实依据。

2农林管理专业职业发展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耦合情况

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发展的融合状况是衡量一个专业的职业发展是否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基本尺度,也是衡量一个专业的职业发展是否与区域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的重要指标。

2.1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了农村经管人才的需求

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办学扩大了空间,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才能的发挥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据笔者2009年7月对湖南株洲主要村级干部的调查结果显示(表1):(1)增加了总量需求。92.5%的村级干部认为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当地对农村经管人才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2)扩大了需求类型。据调查,各地急需的农村经管人才已由过去单纯只需要村级管理干部扩大到农村企业经营人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带头人、村级管理干部、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和加工能手,其比重分别为77.5%、70%、50%、47.5%、45%和45%;(3)提高了需求层次。各地急需的农村经管人才的层次主要集中在大专生、当地土专家以及本科生,其比重分别为57.5%、45%和32.5%,同时,对高层次的人才——博士的需求也较大,其比重占到20%。这一方面可能与当下“高学历崇拜”的错误观念有关,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地方对具有全局把握能力与前瞻性高素质人才的渴求;(4)增强了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从调查中发现,复合型人才普遍受到欢迎,几乎全部的村级干部希望本单位的农村经管人才既能具备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能具备现代科技、社会学等深厚的文化素养;既能具备科学决策、开拓创新、沟通协调、政治鉴别、做群众工作等能力,又能具备对现实热点问题、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各自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有清晰的把握能力。

2.2现有的农村经管人才满足不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管人才表1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村经管人才的

需求的变化,众多农业院校都在调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但是从目前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人才来看,还远远满足不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的需要。据笔者2009年7月对湖南某县主要村级干部的调查结果显示(表2):(1)人才总量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当问及“本村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的总量是否满足当前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时,82.5%的村级干部表示“无法满足”;(2)人才层次与知识结构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当问及“本村农村经济管理人才的学历、专业知识的结构是否适应当前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时,67.5%的村级干部表示“不能适应”;(3)人才类型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在调查中,当问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您认为最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能否在未来产业结构调整中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时,65%的村级干部表示“无法给予肯定回答”,究其原因,主要是资金不足和缺乏人才,包括专业技术人才、领导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新时期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职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是专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为了满足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对农村经管人才的迫切需求,需进一步明确规划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职业发展,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3.1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的解决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进入21世纪,中国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调整为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化、产业化与市场化,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而据有关专家预测,中国要完成新农村建设所需的时间大约是50年左右,在这个长期的战略中必将伴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现代农业与农村改造将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的能力要求日益提高。这就要求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坚定专业定位、主动服务“三农”的基础上,“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作为办学宗旨,“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作为办学理念,重点培养学生“能思、能写、能说、能做”的综合能力。所谓“能思”是指通过先进思维方式的培养,为培养创新型、研究型农村经管人才打下扎实基础;“能写”就是通过写作训练,培养学生能以文字表达自己的观点,能将自己的素质和风格表现于字里行间;“能说”就是通过演讲等训练使学生能以口头方式充分表达出所思所想,把自己的观点能用优美流利的语言表达出来;“能做”就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能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独立解决问题。

转贴于论文联盟

同时,考虑各个地区的自然环境、要素禀赋、产业结构、历史发展基础、社会人文条件以及未来主导产业等的不同,各农业院校尤其是地方性的农业院校要增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还需要对国家和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区域产业结构布局等进行调查研究,并预测其未来发展走向。在此基础论文联盟上,应及时根据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目标,并在发展层次、规模、人才培养计划与人才培养模式上突出区域性和泛区域性[2],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教育的周期滞后性为目标,使培养出来的人才既能满足现实需求,又能兼顾长远需求,真正实现在保证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的同时,又可以提高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提供专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例如,日前湖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就以本省烟草这一优势产业为立足点,通过与本校特色专业烟草工程相结合,确立了烟草经济与贸易的研究方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该专业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

3.2优化调整知识体系,加强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培养

纵观当前农业发展,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各区域间的竞争已不在于规模与数量,而在于发展水平和质量。其中,决定农业发展水平和质量的最关键因素又是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这就意味着建设好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可以在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和能力结构方面与区域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实现对接,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经济发展培养出具有各种能力与素质的农村经管人才,从而使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成为促进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源。那么,在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后,如何才能切实地培养出具有各种能力与素质的农村经管人才,以满足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对农村经管人才的需求主要侧重于农村企业经营人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带头人、村级管理干部等三种类型。由以上三种人才类型可看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村经管人才的需求大致可归纳为三大类,即:对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企业性质的农业生产单位进行管理和经营的生产经营管理类人才、为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服务以及在现代农村出现的为人们生活提供各种服务的服务管理类人才、对一定区域内的现代农业建设进行方向性与政策性引导和管理的宏观管理类人才。这就决定了农村经济管理专业要培养出适应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满足于现代农业发展实际需要的农村经管人才,需要进一步调整知识体系,完善课程设置,并在专业理论学习上实行“分类培养、分级教学、梯度推进”的教学计划,采用分类、有重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将学生教育成一专多能、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村经管人才[3]。例如,在培养农村企业经营人才等生产经营管理类人才方面,可加强或增设农业生产概论、农产品加工概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企业经营预测与决策、企业财务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课程;在培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带头人等服务管理类人才方面,可加强或增设合作理论、法律制度、财务会计、市场营销、效益评价等方面的课程或专题讲座;在培养村级管理干部等宏观管理类人才方面,可加强或增设农村经济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学、农村统计学、农业政策学等方面的教育。同时,考虑调查过程中,各地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已逐渐显现,这就要求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未来的发展中还应重视研究生教育,在抓好在读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同时,为本科生进一步深造创造良好的条件,为研究生培养打好良好的生源基础。例如,笔者所在的湖南农业大学从2004年开始在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实施“创新实验班”教育计划,选拨部分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成立实验班,通过多项措施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与研究能力。

另外,考虑各地对具备全面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的偏好,还要求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尤其应加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现代科技、社会学等基本理论与知识的学习,以及将其运用到现实热点问题、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各自的工作思路和对策等方面的分析与研究的能力,并重点培养科学决策、开拓创新、沟通协调、政治鉴别、做群众工作等能力,最终培养出既具备强大的理论武装与深厚的文化素养,又具备准备把握事物发展动态与科学决策等多项能力的复合型农村经管人才,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3转变单一的教学方式,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是以服务“三农”为目的、并能立即投入实际工作中的复合型人才,只有理论和实践真正得到良好的结合,才能确保该专业真正成为带动一方经济的主力军,促进现代农业与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因此,应转变过去单一的教学方式,进一步建设好自己的实验基地,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为此,一方面,在讲授专业理论的同时,应强化案例教学,尤其是应把当地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纳入教学实践中,从而在增强学生直观感受的同时,提高案例的解剖深度与广度。同时,针对一些现实中的焦点问题与热点问题,可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并召开师生一起进行讨论,以培养学生“能思、能写、能说、能做”的综合能力;二是采取多种形式与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乡镇部门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从而不仅为本专业的在校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实习场所,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加深对现代农业的理解,帮助其尽快树立市场意识,而且还能为广大在职人员的再教育与再培训提供场所,以满足在职人员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工作需要。这是因为,据调查,当问及村级干部“您希望学校以什么样的形式给您提供职业发展方面的帮助?”时,67.5%的村级干部希望学校能“提供学习考察基地”。

3.4加强专业思想教育,增强学生学农、爱农意识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经济实证分析

一、引言

金融与经济发展间关系一直是各国经济学家研究的热点问题,Goldsmith(1969)金融结构理论的核心是,金融发展的实质即是金融结构的变化。1973年麦金农(MacKinnonn)和肖(Shaw)分别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由于政府的金融抑制(压制),实际利率长期低于均衡利率水平甚至负利率。levine(1997)认为金融系统的作用就是消除由于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的存在而产生了市场摩擦,通过“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这两条途径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本文试图从农村金融发展相关率角度对农村金融进行理论解释,采用金融时间序列分析办法,用实证方法论证了重庆市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增长影响的基本路径。

二、农村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

1.研究方法

本次分析遵循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念,做到全面、协调的整合,首先进行单位根检验,其次分析出变量之间的协调关系。在整理完材料之后,得出变量之间的协整和回归方程。显而易见,得出了全国农村的发展状况,更加能够体现重庆农村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所呈现的关系,即正相关关系。

2.指标选取

(1)农村金融发展指标。农村金融相关率FIR。FIR是指一定时期内全部金融资产价值与全部实物资产价值的比值。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储蓄存款、定期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项目等。通过调查与了解,得出农村的居民拥有的金融资产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农村金融资产进行了研究,包括农民持有的现金和储蓄。实物资产价值采用农业生产总值指标。

第一,农村人民家庭持有的现金量。中国传统的消费观是以实物为基础的,在新中国时期,纸币成为流通的主要工具。在现阶段,将可获得的农村居民人均总支出作为指标。

故农村持有现金总额=农村居民人均总支出*农村居民人数

第二,农户本身的储蓄量。此者包括各个金融机构所持有的农户的定、活期存款。本文采用重庆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农村储蓄用来计算农户储蓄。

金融资产=农户持有现金+农户储蓄

所以,金融相关比率=金融资产/农业生产总值

(2)农村经济发展指标。虽然说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农业仍为主要产业,本文所选取的农村经济发展指标是以农林牧渔业为主的大农业的生产总值Y来代替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均折为现价表示。

3.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历年《重庆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统计年鉴》,根据1998至2011年的农村居民消费人均支出额、存款余额、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产值的有关数据整理而得到下表。

4.实证分析

(1)单位根检验。本文利用Eviews6.0软件,采用ADF方法对Y和FIR两个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

三、结论与建议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制”结构的存在,使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成为薄弱环节。当FIR变动一个单位时,在理论上本来可以通过金融效率的传导作用,使得农村经济增长6345.074个单位。由于农村金融的不完善和农户自身融资的局限性等各种因素的存在,导致FIR的作用严重削弱,并没有发挥其实质意义上的作用。因此,重庆市应该大力发展现有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首先,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所在,要一切以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到真正的务实,把金融机构的职责履行到位。其次,注重细节,紧抓效率,充分利用重庆直辖的优势和两江新区的带动作用,多给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自由。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出积极作用。再次,要注重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发达的不竭动力,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创新要提上日程。最后,要充分整合一切积极的因素,共同发挥它们对重庆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雷蒙德.戈德斯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周朔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11-35,78-99,103-109.

[2]陈默.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理论的演进及我国的实证分析.暨南大学2001.

[3]许成雯.江苏省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J].中国商界2012(6).

[4]赵洪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基于1978—2009年数据的实证研究[J].经济学家,2011(11).

[5]刘旦.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效率与农民收入增长.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

[6]谢琼.农村金融中介发展与经济增长的阶段性Granger因果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5).

[7]何亚玲.转型期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实证研究[J].商业时代,2011(3).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金融深化 中国农村经济 发展 改革

约在1973年,有关学者便提出了金融深化有关理论,其中诸多问题的涉及和研究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其中主要问题集中在金融深化和经济增长有关性之间的内容研究,研究成果显著。有关学者通过近30年的数据来分析世界80几个国家的金融发展情况和该国家资本形成的状况,综合分析了国家内部生产率提升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联性。还有部分学者在不同的角度和方向研究了金融深化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关关系。

一、相关理论分析

(1)金融压抑理论。国际著名学者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情况,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金融压抑理论,并指出金融压抑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主要原因在于金融压抑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德尔快速发展造成强大的阻碍,限制了国家经济资本的快速形成,加之国家信贷配给制度的影响,严重降低了当前农业资金的利用效率,主要特点表现出:①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不够完善,诸多中小型企业遭到排斥,导致资源配置呈现扭曲发展。②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导致国家的实际利率显著降低,最终降为负值。因此诸多居民的投资积极性较低,十分不利于资本的形成、拖慢了经济的增长。③政府常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将银行发放贷款的有关企业或者组织进行限制,由于该部分贷款利用率过于低下,导致资本的浪费现象。④一旦借款人贷款的利率较低,该部分客户将会将资金用于建设资金过于密集的企业类型,由此呈现出一个弊端,便是无法为劳动力富足的发展中国家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导致发展中国家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

(2)金融深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如果就金融深化和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理论方面内容分析看来,文章可以这么假设,假如人们的储蓄可以自动转移到相应的投资项目上,其中将Q作为农村经济的总产出,将y作为农村经济的实际收入,将K作为当前农村经济中的真实资本量,当前农业的生产总数则可以用y=QK来表示。

(3)实证结合结果。就理论分析的结果看来,当前金融深化对经济的主要作用机制包含:利率影响人们储蓄,储蓄情况影响投资,投资情况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如果将g作为当前农村整体经济的增长率,将Y看成农业的总产值,s表示为农户和农业的整体储蓄,I作为农业的总投资,将H作为农户及农业储蓄之间进行投资转化的特定比率,将s看做农户和农业的整体储蓄率。由此显现出我国农村经济的增长的主要决定性因素包含s、H和农村资本―产出比三部分。计量模型由此建立,即g=f(R、M、I、Q、S、F),详情见表1。其中的g代表当前农村经济的实际增长情况,即农村经济增长率;R代表农业经发展中的实际利率,M代表当前农村金融的主要发展指标,I表示当前农村投资的整体数量,Q可看作是当前农村投资的整体效益,S表示当前农户经营农业形成的农业经营储蓄,F则是当前资本主义市场整体的发展状况。

就当前回归分析的结果看来,各个变量在不同时期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作用不一样,综合分析得出,该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经济在不同发展阶段中受到不同特点影响,除此之外,分段回归的形式较于整体回归强度更大,主要内容体现在R2和F数值的不断增加。

(4)结果分析。根据前文分析的理论模型,采用以往的有关数据对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进行农村改革的过程中约在90年代初呈现出一个重要转折,由此衍生出市场类型经济,自此短缺经济转换成过剩经济,自此之后经济体制也发生变化,计划经济体制顺利转变成市场经济体制类型。除此之外,农村经济开始在资本市场的整体环境中进行融资,文章对整个区间进行分析,将诸多影响农村经济的变量划分,细致分析了各个变量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方向的影响。

二、结论

(1)农村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有关。当前金融深化理论特别注重实际利率,基于实际利率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不断促进,其作用最显著的阶段出现在1978年和1989年之间。但自1990年之后,该种措施的关系不断弱化,因此政府意识到可能合适的控制利率更能够帮助我国经济的良好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和利率政策需要和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状况适应,保障其功能的充分发挥。

(2)农村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微弱。当前我国处在金融改革的过程中,改革过程中应当将重点集中在提升经济的整体运作效率中,避免过度注重数量的增加。除此之外,农村资本主义市场的崛起,使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因此我国需着重发展当前我国的资本主义市场,不断提升融资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调节作用,提升直接融资的效率,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3)储蓄转农业投资存在障碍。储蓄转向农业投资的障碍主要表现为其阻碍了农村经济增长的推动,可见政府在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将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和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等问题放在第一位,由此来不断拓宽储蓄转向农业投资,在此基础上,加强控制金融投资的整体效率。

三、结语

文章指出,我国当前在改革金融深化理论和相应的利率政策过程中,需要和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适应。我国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将工作的重点集中在提高农村金融的运作效率内容上,尽量避免数量上的不断扩大。且改革过程中需不断完善当前国内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使其愈加完善,真正提升改革效果,完成金融改革的重要目标。

参考文献:

[1]田剑英,黄春旭.民间资本金融深化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证研究――基于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J].管理世界,2013.

[2]陈雷生.中国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基于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视角[J].吉林农业大学学报,2014.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12篇

怎么写论文的参考文献呢?参考文献的写作格式和标准要求都有哪些呢?这些都是我们在论文写作当中要考虑的问题,这些文献也一直困扰这大家,关注学术参考网查看更多优秀的论文参考文献,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新农村建设论文参考文献,欢迎大家阅读分享。

新农村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1]刘彦随中国新农村建设创新理念与模式研究进展[J]地理研究,2008,27(2):479-480

[3]陈昭玖,周波,唐卫东,等.韩国新村运动的实践及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

[6]李宾,张象枢.基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农村环境问题成因研究[J].生态经济.2012(04):77-79

[7]陈芳.湖南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基本问题及其特色研究2008.04:15.

[8]周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加快湖南科学发展[J]。求是,2011(16),23-25

[11]秦晓薇,朱天舒.韩国新村运动与我国统筹城乡发展之比较.学术交流.2012(07):81-84

[13]黄莉.浅析台湾地区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经验及其启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1(01):17-20

[1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J].小城镇建设,2005,(12):16-21

[16]赣州新农村建设启示录[J].建设科技,2006(l):18.

[18]陈锡文,如何突破农村发展瓶颈.农业农村农民.2007(01)

新农村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1]肯四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措施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4,23:143

[2]陈德强.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业经济管理[J].福建农业,2015,05:21

[3]王丽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业经济管理之我见[J].现代经济信息,2013,02:5

[4]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5]胡锦涛.统一思想科学规划扎实推进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N].人民日报,2006-01-27.

新农村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1]方明,刘军:《新农村建设理论文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年3月

[2]宋世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常识与政策》,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1月1日

[3]申端锋,刘国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评述》,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1月

[4]白宇阳:《农业科技发展趋势与战略选择》,农业科技2005年4月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效率;农村经济发展;AK模型;VAR模型;农村储蓄—投资转化率;农村金融相关比率;农村储蓄率

中图分类号:F30;F8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3)01-0035-10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罗默(1986)、卢卡斯(1988)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提出了内生增长理论,认为一个国家在经历了主要依靠有形要素(资本和劳动力)的投入、结构的优化配置以及制度上的创新等手段实现经济发展之后,都面临着如何继续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问题(邓莉 等,2005)。要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必须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即实现从依靠要素数量扩充的外延式增长转变为依靠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内涵式增长。 在这种转变过程中,需要有金融中介来动员居民储蓄,聚集金融资源,从而促进经济增长(董晓林 等,2004;张颖慧,2007)。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14篇

农村消费经济是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和提升内需经济发展战略下常谈常新的话题,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经济的发展特点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时代特征和哲学内核一脉相承,从制度经济视角梳理农村居民消费经济有助于系统化的理解当前农村居民消费经济现状,分析未来一个时期农村居民消费经济的发展方向,并从制度视角为农村消费经济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支持,这是本文的出发点,以期能够对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制度经济理论体系和铺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农村消费经济基础提供参考。

关键词:

制度经济;消费经济;农村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一、消费经济制度产生发展的理论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视角在马克思的经济著述中并不存在居民消费制度的概念和提法,居民消费制度更多的在其经济理论中以思想内涵的方式体现。马克思认为“对于生产关系,不能忽略社会本质属性而只谈生产;对于消费关系,也不能忽视不同社会条件而只谈消费”、“生产和消费在不同历史和社会条件下会表现出多样性”,这些对于消费关系的论点揭示了马克思关于居民消费制度必然随社会发展进步而对应变化的经济观点。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思想内核与马克思主义开放、与时俱进的理论一脉相承,在否定资本主义以剥削关系为实质的消费经济本质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消费经济以“为人民谋福利”为理论宗旨,消费和生产均“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为目的”。思想概述了“提高工人和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二者必须兼顾”;邓小平南方讲话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将居民消费列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科学发展观”七大主题将“以人为本”纳入转型时期经济发展的指引性思路;“供给侧改革”强调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的消费经济发展新思路。

(三)西方消费经济理论视角西方经济学对于居民消费经济的理论概述最为体系化,内容也最为丰富。从马歇尔等早期古典经济学家到凯恩斯主义、霍尔假说,西方消费经济学经历了从制度架构到消费函数分析的转变。凡勃伦是西方经济学制度经济分析的鼻祖,他提出的消费炫耀性理论着重从居民消费心理、习惯等方面揭示消费行为的经济本质;以阿萨尔•林德伯克为代表的瑞典经济学派,通过划分制度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多维性论证了政府对于社会消费经济干预的必要性。

(四)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我国学者杨圣明通过对我国消费经济进行断代论证,分别划分了从1927-1949年、1949-1955年、1955-1978年、1978年至今为层次的供给型消费体制、供给与自理混合型消费体制、票证限制下的抑制型消费体制、商品经济下的开放型消费体制;国外学者的消费研究多从居民收入角度出发,大多涵盖在凯恩斯、杜森贝利、莫迪利安尼、弗里德曼等人的理论框架下,只有以MetinM.Cosgel为代表的少数学者提及了消费制度的概念,但也并没有从实践角度对我国的消费现象进行体系化的论述,相关经济模型对于处在转型时期的我国居民消费行为也不具备较好的解释力。

二、农村居民消费经济制度的演变历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经济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分水岭的传统和现代进程,如表1所示。

(一)传统阶段1949-1978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经济呈现出集中、限制、强制的特点,由于农业发展落后,国家实行对粮食等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票证等指标消费的适用范围遍布粮食、布、油等生活必需品,医疗、养老等消费由国家免费集中提供,福利替代消费。在“第三个五年计划”中,“一五计划”提出的大力发展农业、优先解决吃穿用等指导思想让位于三线建设,农村居民消费不进反退,“先制坡、后治富”、“先生产、后生活”的农业经济发展思想极大的限制了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识,农村经济从消费向供给全民倾斜,“价格剪刀差”下的农业原始积累几乎都用于维持工业低工资和原料成本。

(二)现代阶段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制度改革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农民在收入层面有了较大提升;另一方面,198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取消了落后的统购和派购制度,大量农产品可由农民自主上市和交易,粮食等农产品商品化率的攀升使得农村消费经济规模迅速扩大。期间农村消费市场计划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制度并存,国家对农村粮油、副食、交通等补贴使得农村地区生产力迅速恢复元气,为农村与城市消费经济差距的缩小积累了力量。1992-2002年,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明确提出和实施,农村消费市场供给不足的局面进一步得到改善。根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1992-1996年,农村市场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分别为16.8%、28.4%、30.5%、26.8%、20.1%,显示了农村消费经济厚积薄发的强劲增长势头。1994年,我国全民施行了财税、金融、投资、计划以及外贸五个领域的综合改革,至1994年底,全国市场基本取消了粮票制度,粮食价格全面放开,农村居民生产积极性和消费热情、消费能力得到巨大释放。2002-2008年处在我国经济腾飞的“黄金十年”期间,尽管“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在此期间农村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日益扩大,农村经济展现出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如利益分配不平等、贫富差距扩大、新弱势群体的产生等。处于经济和社会剧烈转型期的农村消费经济迎来阵痛。2008年至今,我国市场化资源配置政策全面确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业税全面取消,然而农民收入增长水平较之消费品价格增长水平有所不及,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依旧受到限制,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成为我国拉升内需既定国策的重要资源。

三、农村居民消费经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消费水平如图1所示,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绝对额从1092.4亿元人民币增长至54177.6亿元人民币,然而从我国居民消费支出的城乡差异构成来看,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占全社会消费支出的比例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发展态势,城乡消费经济发展的差异走势也印证了二元结构下的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现象。从政策及制度上追问城乡经济发展差异化的原因,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既定国策和东南沿海地区市场经济制度的飞速发展首当其冲,农村经济接受外来变革的时间进度和政策强度都落后于城市经济,农村居民消费市场潜力并未得到挖掘。

(二)消费结构从我国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组成内容(见图2)来看,2014年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食品类支出占据比例高达37%,表明农民大部分支出用于温饱,这也和我国社会较高的恩格尔系数相对应;农民衣着(6%)、居住(16%)、家庭设备类(7%)支出合计比例29%,与食品类支出共同占据66%的消费内容,合计高达66%的基本生存类消费支出与医疗、通信、文教娱乐、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各自12%、10%、7%、2%、1%的消费比例形成鲜明对比,说明农村居民消费依然处于较为初级的消费阶段,文化类消费在我国农村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和条件,这种较高的基本生存类消费结构印证了我国农村消费经济的整体落后。

四、农村居民消费经济的制度提升路径

(一)收入分配制度党的十报告中提出“两个比重”分别为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升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从政策层面完善农村经济的收入分配制度就要做好“调高、扩中、提低”三项工作。在提升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时,从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居民国家扶贫标准(2300元)基础上,还要施行阶梯扶贫标准,在“扶”之外,还要从支持农民就业、农民市民化等方面来“保”收入;将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的工作重心放在健全农民工工资增长机制和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上来;建立农副产品深加工行业品牌效应,给予农民企业税收优惠,通过致富示范效应提升区域经济。

(二)财政支出制度从优化财政支出角度振兴农村消费经济需要建立三个立脚点,一是增加国家和地方对于农业投入的支持力度,巩固农业作为我国基础产业的重要地位;二是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农的管理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三是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加大对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投入,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

(三)社会保障制度医疗、教育、养老是限制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的三座大山,我国虽然确立了至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目标,但目前城乡社保管理体制分割、群体间社保待遇差距大、社保基金缺口大的现实依然严峻。因此,从现阶段出发的农村医疗改革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加大支持乡镇医疗机构建设方面,采用农村居民医疗收支和价格管控两条线管理;农村教育体制改革比较现实的方法是继续加大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落实九年义务教育的异地就读便利制度;农村养老保障则通过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统筹全国养老金、城乡统一养老改革来减轻农民的养老负担。

(四)金融创新制度在现阶段,利用金融创新来活跃农村居民消费实际上与农村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消费意愿并不匹配,创新金融制度培育活跃的农村消费市场是振兴农村消费经济的上层建筑和中远期工具。其一,目前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沿海农村已经实验运行良好的农民小额消费信贷已经显示了巨大的市场潜力,消费金融服务体系在农村的渗透前景良好;其二,消费信贷以外的金融创新工具如农机具金融租赁在大田种植背景下的农村消费市场也显示了较好的融入能力,在新型农业合作社体系内运作良好;其三,1988年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这为我国创新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提供了法律基础,土地使用权抵押下的农村居民资金融通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等待挖掘,金融系统创新可以为农村居民消费提供活水和多样化的权益工具。

参考文献:

1.李思明.城镇化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地区差异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5(12)

2.张恒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J].经营管理者,2015(11)

3.丰倩.社会保障制度变革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D].湘潭大学,2015

4.李运.促进农村消费信贷背景下农户征信法律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4

农村经济学论文范文第15篇

一、研究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独特原因

1.三十年农村经历体验对农村金融有自己感性的认识

作者生于农村长于农村20年,对农业、农民、农村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了解,对“三农”有着自己独特的情感;在农村工作整整十年(1993-2003),这十年是中国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十年,对中国的经济社会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深理性的思考;妻子在乡镇农村信用社工作,家住在乡镇农村信用社内,对经济金融产生浓厚的兴趣,特别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考研时也曾连续3年报考五道口人行金融研究所,这十年是恰恰是中国金融大调整、大变革、大改革,农村金融更是如此,1994年4月组建农发行,1998年3月职能调整,对农村金融有自己亲身经历、观察和思考。譬如经历工作所在乡镇农村基金会成立、发展、疯狂、关闭和清算,自己并被迫入股,成为基金会的股东,耳闻目睹退股辛酸和艰难;再如目睹农村信用社与农行的“脱钩”和“分家”,二者之间有类似“父子一家”的上下领导关系演变为“兄弟两家”的平等竞争关系,员工由“同事”变为“同行”,目睹它们各种利益纠纷,办公楼、家属院等“一分为二”,自己也只好搬家。在邮政储蓄工作的同学经常讲述,分配给他们储蓄任务,目睹20世纪90年代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争储大战;目睹同事之间、邻里之间等各种各样的资金借贷,给借贷双方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也有个别意外风险。这虽是作者自己对一地的观察和体验,但是“窥一管而知全貌”,为作者更深入的了解、研究农村金融提供感性素材;同时这种巨变及其带来的混乱对三农造成严重影响,作者有一种非常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为有效更快解决“三农”问题,是作者把农村金融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根本原因。

2.全面系统经济学理论学习使作者有更多理性的思考

2003至2009年读研读博的求学,一方面系统学习经济理论,特别是读博期间在华中科技大学被称为“发展经济学之父”张培刚①教授及其研究发展经济学导师指导之下,深入学习发展经济学理论,对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具有更加深刻、更加系统的认识。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国民经济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金融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并逐渐强大,已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金融作用和功能的发挥与一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金融改革也基本上是沿着不断完善中国金融体系进行的,然而由于中国经济结构存在明显的二元制结构,中国金融改革也存在城乡二元制结构,城市金融体系相对比较完善、发达,而农村金融体系明显滞后,这样不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严重影响农村金融作用和功能的发挥。因此,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也成为农村金融改革甚至整个金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这是作者选择研究农村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原因。

该书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完成,得到了一批学者的指点,凝聚着众多专家的智慧。张培刚教授在世纪名篇《农业与工业化》中讨论农业国如何实现工业化的问题,作者深受大师的思想影响,认为中国在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之中必须注意农村金融的重要作用,应着重讨论如何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以有效发挥农村金融的重要作用。

二、该书可能的创新之处或者自己独特的观点和结论

1.明确提出构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指导理论

以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是遵循认传统的“机构观”的“结构――功能――行为绩效”的思路,陷入就机构论机构的困境,根本无法适应“三农”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情况,无法满足“三农”对资金的巨大需求;目前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应遵循“功能观”的“外部环境――功能――结构”的思路,即从分析系统的目标和外部环境出发,演绎出外部环境对金融功能的需求,然后探究通过何种载体来承担和实现其功能,根据“功能观”,判断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基本功能缺失,大量储蓄不能有效转化为贷款,资金外流严重。

2.准确概括农村金融体系与及其所处环境的特点和关系

农村金融体系所处环境――弱质农业、弱势农民、薄弱农村,严重影响了它的拓展,造成它病弱、脆弱;反过来看,病弱、脆弱的农村金融体系也减少对“三弱”“三农”的支持。要“一弱支三弱”,从政策要求上讲,有义不容辞的义务,从现实能力上来看,有心却无力的困境。最为关键的是,尽快建立起适应目前弱质农业、弱势农民、薄弱农村的金融体系,只有全面系统分析农村金融所处的经济环境,才能建立起适应“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不深入分析了解实际情况,就不可能找到农村金融体系虚弱的原因,也不可能建立起适合我国“三农”的金融体系。考虑农村金融及其服务对象的特点,应该采取更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引导各种社会资金投向“三农”领域,鼓励农民和社会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融资能力,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状况,变“抽血”为“回血”、“补血”,反哺县域经济,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3.较为科学合理定位四种官方农村金融机构

农行股份制改造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但须符合基本国情;须考虑农行服务“三农”特殊的情况,也不应该完全按照商业化模式来实施;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规模巨大,离不开农业银行的大力支持;须有利于发挥自己独特的优势和长处,发挥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作用,拓宽服务“三农”的领域。

把农业发展银行定位于“建设新农村的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服务新农村建设和“三农”的需要,传统意义上的政策性银行的定位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时代要求,把服务覆盖到“三农”中所有市场失灵领域;加大筹集资金力度,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农村信用社最大的问题是自身能力虚弱,难以发挥“一农支“三农”的作用;进一步理顺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因地制宜采取三层次产权模式;目标定位于“三农”,业务创新服务于“三农”,力争解决“贷款难”和“难贷款”的情况。

邮政储蓄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抽吸资金,加剧了农村金融中的资金供求矛盾;消除隐形担保、显性补贴、税收优惠的扭曲机制,建立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机制,增强其服务“三农”功能,实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

4.首次明确提出民间金融的独特优势

首次明确提出民间金融的独特优势在于“社会人际关系效应”,并据此分析三类新型民间金融机构。“社会人际关系效应”,它有四种效应组成:(1)“信息效应”,贷款人较好地处理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2)“成本效应”,具有对贷款实施监督和跟踪管理的便利条件;(3)“抵押效应”,民间金融能够充分利用民间资源条件进行抵押,最为特殊的抵押品――人的道德或信誉;(4)“信誉效应”或者“道德效应”,来自社区圈子内的道德约束力,具有天然独特的超越经济优势的约束。因此民间金融更适合于为经济实力弱小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提高金融的服务范围和主体;民间金融经营灵活,快捷高效,能到达正规金融达不到的地方和领域,所以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村镇银行――农村的社区银行,其社区性体现在农村“村镇”,服务对象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贷款公司――特殊的小额信货组织,小额信贷是以反贫困、促发展为宗旨的信贷方式,完全不同于正规商业银行的特殊的制度安排来解决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问题,我国贷款公司特殊性在于“只贷不存”;农村资金互助社――回归合作金融的机构,合作金融仍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必须积极多渠道融资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

5.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与我国农村经济的经验实证

利用计量经济学工具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率)与我国农村经济(农业、农民、农业经济)的经验实证关系。利用改革开放3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VAR模型为基础的协整理论,包括单位根检验,根据滞后长度准则选取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根据特征方程根的倒数值判断VAR模型的稳定性,协整检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模型)、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函数等,这部分的篇幅较大,论述较为规范和严谨,为学习、研究时间序列数据的读者提供一个规范的参考模板,值得一读。

总之,该书构建完整清晰农村金融体系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和改革提供极其具有参考价值的蓝图,也必将进一步有力推动农村金融研究的发展与繁荣,为繁荣学术思想又添一部重要的力作,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重要应用价值。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