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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

政治哲学辩证法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1篇

一、文献资料缺乏限制黑格尔深入理解中国哲学

在《哲学史讲演录》里我们不难发现黑格尔对东方哲学的论述篇幅不大,只对孔子、易经哲学和道家做出简要论述。稍加总结可以发现以下特点:首先,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概括基于西方传教士对中国哲学思想评述和翻译。黑格尔对孔子的概括资料来源于1687年出版的耶稣会神父普罗斯佩利•若内塔、赫尔特利希、卢热孟、古布累等人的拉丁文翻译和注释[5];黑格尔对《易经》起源的论述资料来源于1776年出版的“关于中国人的追述”里阿米欧神父“论中国古代”的文字[6];黑格尔对八卦认定为可以唤起意义的便利和对中国哲学从思想开始、没有概念且流入空虚的判断,来源于温地士曼的观点[7]。从资料的来源看,黑格尔没有接触中国哲学的第一手资料,更没有接触过中国哲学翻译成德文或英文的资料,因此资料的缺乏是黑格尔对中国哲学误解的最重要原因。以孟子和古希腊哲学家为例,黑格尔在论述中国哲学的结尾才匆匆提到孟子哲学思想,而对毕泰戈拉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出现的伪书他却已做出辨别和区分,这一点佐证了在研究资料的占有方面黑格尔用以思考中国哲学资料是不足的。其次,文献资料的缺乏导致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认识缺乏历史性思考。黑格尔论述中国哲学的文献仅限于先秦时期,因此他无法思考和理解中国哲学在秦之后与印度佛学融合进程;也无法思考和理解中国本土哲学经佛学的濡养向宋明理学的发展;更无法对中国哲学后来的发展中出现的,与西方哲学发展史中类似的命题进行思考和准确地评述。恩格斯曾概括黑格尔的哲学思考有别于其他的哲学史家,称其以巨大的历史感为基础[8],但是在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论述中这种巨大的历史感显然因文献资料的局限而缺失。再次,文献资料缺乏直接影响黑格尔对中国哲学进行概念化地思考。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明确指出“:……哲学的目的即在于用思维和概念去把握真理”[9]“思维的产物一般地就是思想;但是思想是形式的,思想更进一步加以规定就成为概念”[10]。因为文献资料的缺乏,黑格尔无法将中国哲学准确地转化成他所谓的哲学思维的形式,更无法准确把握中国哲学思想进一步规定成概念。因此,从黑格尔的哲学思考方式看,他无法将中国哲学的内容准确地概念化,成为他自身思想所思考的对象。

二、对中国哲学思考对象的误解导致黑格尔误读中国哲学

首先,中国思想的主要对象与西方思想的主要对象存在差异。司马迁曾对先秦思想进行概括,“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11]牟宗三先生也呼应司马迁的看法“:可是周文发展到春秋时代,渐渐的失效。这套西周三百年的典章制度,这套礼乐,到春秋的时候就出问题了,所以我叫它‘周文疲弊’。诸子的思想出现就是为了对付这个问题。这个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它不是泛泛的所谓社会问题,也不是笼统的民生疾苦问题,它就是这个‘周文疲弊’问题。”[12]从司马迁和牟宗三先生的总结看,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思考的对象是周朝旧的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之间的差距,是如何过上更良善的政治生活。中国思想从肇始之初其对象就是对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之间关系的思考,而非西方思想那种从古希腊发端直至近代所围绕的思维与存在而进行的思考。其次,中国哲学的思考对象有别于西方哲学的思考对象。黑格尔认为,“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不过哲学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13]黑格尔的意思是:哲学是对思想形成的概念进行思维着的考察。这种考察的对象是种概念化的思想和概念化思想的对象。从黑格尔对哲学的定义出发,中国哲学是对概念化的中国思想的思维者的考察,这种考察关涉到中国思想和中国思想的对象———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的关系。因为政治制度与政治关系更多呈现出对如何过上更良善生活的追问与思考,因此中国哲学所进行的概念化思考主要也呈现出道德哲学的特点;西方思想主要对思维与存在关系进行概念化探究,因此西方哲学的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形成的思想为思考对象的思考,其主要特点必然与中国哲学的不同。再次,忽视中西哲学思考对象的差异导致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片面认识。中国哲学以对政治制度和政治现实关系的概念化思考为对象,思考的主要内容和概念化表述,主要与伦理道德、国家治理、宗教典章等密切相关。在黑格尔看来这些都是伦理学说或道德哲学的主要内容,而不是西方哲学要探讨的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主要内容,更不是西方哲学要达到的目的。因此当黑格尔将西方哲学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思考思路,套用到对中国哲学内容进行理解和评述时,就对中国哲学做出错误的论断,认为中国的伦理道德归于宗教,并认为中国哲学对解决思维与存在问题而言是抽象枯燥的言论,无法对西方哲学主要思考的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进行范畴[规定]的探讨。若要求中国哲学在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的关系哲学思考中,产生一个在思维与存在关系思想中的范畴[规定]的哲学王国,这显然是个“种豆得瓜”的非分要求。把中国哲学主要思考的对象认为是关于思维与存在的概念性思考的这种误解,在《历史哲学》中显露无疑:“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展到了它今日的情状;但是因为它客观的存在和主观运动之间仍然缺少一种对峙,所以无从发生任何变化……”[14]黑格尔没有明白,中国哲学对峙的两方面应是政治制度与政治生活的现实,中国哲学的变化发展,一直在围绕政治制度的主观规定性与政治现实的客观现实性之间寻求更好的解决之道。

三、对中国哲学辩证法的片面理解加深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误读

首先,黑格尔无法通过文献挖掘来思考中国哲学辩证法的发展史,也就无法以他自己的方式获得对中国哲学辩证法的正确认识。上文已说到黑格尔研究中国哲学的文献仅限于先秦时期,先秦之后资料缺乏制约黑格尔深入思考和发掘中国哲学的辩证法内容。其次,黑格尔没有发现中国哲学应有的辩证法的内在线索,从辩证法角度思考对中国哲学就显得非常片面。如上所述,黑格尔对中国哲学思考对象错误地认为与西方哲学思考对象一样的,所以黑格尔只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中辩证地考察中国哲学中蕴藏的辩证法,没有考察中国哲学中对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之间关系的思考,实际上也蕴藏的辩证法,被黑格尔归纳入西方哲学的道德哲学的范畴内。中国哲学的辩证法观点除了对政治制度与政治生活关系的思考之外,也融入中国的科学技术发展之中。以黑格尔探究的周易之阴阳爻驳为例,黑格尔就没有看到用作占卜的先天八卦经过变化后形成的后天八卦,成为中国古代思想中标志方位变化的内容,而这种方位变化的描述通过固定的语言形成一整套概念体系,在中国古代的堪舆和建筑中就体现出这种概念体系的思维方式,这套概念体系在中国发明的许多仪器中也有异常重要的作用。所以黑格尔认为中国哲学无法在概念化的思考后作用于科学技术是种误解,这种误解源于对中国哲学蕴藏的辩证法的失察。再次,黑格尔从辩证法角度编纂中国哲学,产生了对中国哲学评论的误读。贺麟先生在评论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时特别指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在他的哲学史别阐述了辩证法的发展史。任何一个或一派的哲学家只要其中有丝毫辩证法的因素,都被黑格尔挖掘出来加以着重阐明。”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2篇

因此,中国化也成为当时哲学建构的主要动力和目标。必须指出,在20世纪许多中国哲学家的心目中,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化实际就是传统儒学的现代化。儒学的现代化包括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在形式上,儒学的现代化就是采用西方逻辑分析方法来说明传统儒学的概念和辩论,使之更清晰,使儒学更具有理性主义的形式。冯友兰说:中国需要近代化,哲学也需要近代化。近代化的中国哲学,并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那是不可能的。新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使那些似乎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

(冯友兰,1992年,第207页)冯友兰所谓中国哲学的现代化,与他以前多次提到并进行实践的一样,就是把逻辑分析方法引入中国哲学的观念,使中国哲学的辩论和证明更清晰、更理性化。张岱年说:哲学之基本工夫,实在于解析。解析法是英美新实在论的贡献。中国哲学不太注重解析法,中国新的哲学必须运用解析之方法,使儒学的唯物论观念更加清楚。(《张岱年选集》,第40、42页)张岱年所说的解析法就是逻辑分析法。总之,以冯友兰、张岱年为代表的一些哲学家,把逻辑分析理解为现代化的哲学特质;他们所做的哲学现代化的努力,首先就是使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学逻辑化、理性化,使之更具有理性主义的特征,使儒学在形式上实现现代化。

然而,儒学的现代化不仅有形式方面,而且还有实质方面。在实质上,儒学的现代化就是引进西方哲学的某些重要概念或理论架构,对传统儒学的一些观念进行发明和新诠释,以应对新时代的社会、政治、自然和人生问题。按张岱年的说法,现代的中国哲学必须能指导科学工作,给科学一种广阔的前提;必须能指导生活及政治社会的实践,为人们提供改造世界的指针;必须是一种有力量的哲学,能给中华民族以勇气的哲学。(同上,第30-34页)相对于儒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时被认为是现代的,它无所谓现代化,但却存在着中国化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也包含着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在形式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实际上牵扯着一个更大的问题即哲学的民族性。

那么,哲学的民族性如何表现且有何意义呢?冯友兰说:民族哲学之所以为民族底,不在乎其内容,而在乎其表面。我们以为民族哲学之所以为民族底,某民族的哲学之所以不仅是某民族的,而且是某民族底,其显然底理由是因为某民族的哲学,是接着某民族的哲学史讲底,是用某民族的言语说底。(冯友兰,1995年,第269-270页)照冯友兰的说法,接着本民族的哲学史并用本民族的语言讲,就表现着哲学的民族性;而且这种哲学的民族性对于这个民族精神上的团结和情感的满足有很大贡献。因此,哲学的民族性是必要的、有意义的。冯友兰把接着本民族的哲学史讲,用本民族的语言讲,作为衡量哲学民族性的标准,这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上的衡量。马克思主义哲学要被中国人接受而成为中国的民族哲学,就必须使它的语言中国化,必须接续中国哲学史讲,这是一种形式方面的中国化。

事实上,20世纪30年代开始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就是语言的中国化和接着中国哲学史讲的。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通俗化开山之作的《大众哲学》,是艾思奇有意识运用本民族熟悉的、日常的语言讲哲学的典范。当时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要语言中国化,而且要接着中国哲学史讲。胡绳在《辩证唯物论入门》中说,辩证唯物论的中国化,要述及中国哲学史的遗产。(《胡绳全书》第4卷,第162页)1938年,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他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这对于指导当前的伟大的运动,是有重要的帮助的。共产党员是国际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

很显然,把继承孔子以来的中国哲学史遗产看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环节;而他所说的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民族形式就是中国化,它不仅包括语言形式,而且还包括由接续中国哲学史而来并被中国人喜爱的所谓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正是在的号召下,陈伯达在延安开设中国古代哲学讲座,这是要接中国哲学史讲唯物辩证法的尝试。艾思奇在《研究提纲》中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有它的基础,即中国古来伟大思想中的辩证唯物论要素的存在。

由此可见,当时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确实是从语言中国化和接着中国哲学史入手的,这其实是形式方面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质方面,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当时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具体问题相结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和理论。然而,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上,不管是儒学的现代化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其目标都是为了创建一种新的中国哲学,此两者不可能是截然分离的。如果我们能撇开长期存在于头脑中的政治意识形态或党派性的纷争不谈,那么就会发现:在具有哲学活力的30至40年代,儒学的现代化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是融合为一的。

在这场创新活动中,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曾在同一群哲学头脑中际遇,并在双方的会通中激出了活力。这是一个特殊的哲学群体,它包括张申府、张岱年、,还有冯友兰、梁漱溟、熊十力等人。这些头脑长期被儒学浸染,并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做相当程度的同情了解。在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会通中,围绕着辩证唯物论和唯物史观,以张申府、张岱年、等人为一派,他们将辩证唯物论做某种儒学的解读,通过儒学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而以冯友兰、梁漱溟、熊十力为代表的另一派,他们将儒学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做某种唯物史观的解读,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使儒学现代化。下面就沿这一线索述之。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张申府、张岱年、等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努力,是接着中国古代哲学哲史,并用儒学的语言来格义、诠释辩证唯物论的。张申府是较早提出将儒学与辩证唯物论结合的哲学家,他要合孔子、列宁、罗素而一之。(张申府,1996年,第240页)他把《易传》的辩证思维与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结合起来,并用罗素的逻辑分析方法表达,形成了自己的辩证法。张申府认为,辩证法的本质就是相反相成、矛盾的和谐,它是科学的、客观的规律。受孔子哲学的启发,张申府重视相成、和谐,但又认为相反者之统一是有待的,暂的,转移中的,相对的,而互相拒的相反者之交斗相争,则是绝对的,如动与演化然。(同上,1986年,第117页)他强调对立、斗争的绝对性,看上去更接近马克思的辩证法。当然,张申府的辩证法是零散的、很不系统的,还有待后来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其功劳则在于指出了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会通的方向。在张申府的影响下,张岱年以儒学来融会辩证唯物论。

经过长期沉潜研究,他完成了《天人五论》,建立了自己的新唯物论体系。张岱年的哲学是将《易传》、张载、王船山、颜元、戴震的辩证法和气论,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加以综合创新而成。在方法论上,张岱年首先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辩证法总结为六条规律,认为对立统一规律为辩证法的核心并贯穿于六条规律之中。然后他又把六条规律汇归为儒学的反复、两一两原则,认为反复是事物的阴阳两方面向对立面的变化,而两一即矛盾,它指事物内部矛盾的两方面(阴和阳)的作用相推,是事物变化的原因和根据。(《张岱年选集》,第80-88页)以此,张岱年便既精巧地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儒学化,又不失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实质。另外,他发挥张载的仇必和而解观念,强调了矛盾的和解与统一的真义。(同上,第216页)的儒学与辩证唯物论的会通,体现在他的矛盾论、实践论和实事求是观上。

毛--泽-东的矛盾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讲变化的宇宙观,第二是讲作为变化的原因及变化规律的矛盾。把传统哲学的新陈代谢观念与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相结合,来讨论事物的发展变化。他认为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变化和发展是宇宙不可抵抗的规律,从而建立了变化的宇宙观。把事物内部的矛盾(即对立统一)作为事物变化的原因和根据。他认为,中国哲学的相反相成、和而不同就是对立统一。他用相反相成来分析矛盾的对立性和统一性,提出了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的区分,重视次要矛盾和矛盾次要方面在矛盾运动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强调矛盾的对立面在特定条件下的统一和转化的重要意义。(《选集》第1卷,第301-333页)在认识论方面,接着儒学的知与行关系的讨论,把儒学的知行论与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批判地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实践论。其实践论所主张的理论与实践、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和理学家的知行合一有很大的相通性。(同上,第282-288页)还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实事求是观念来格义辩证唯物论,并对之做出新的解释,认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求就是研究,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所谓实事求是就是从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去研究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选集》第3卷,第801页)的实事求是与朱熹的即物穷理实质上有一致之处。

三、儒学的现代化

众所周知,在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中,唯物史观可以说是对中国人影响最大、也最容易接受的。从理论上看,唯物史观是辩证唯物论哲学方法在历史、政治和经济方面的运用。冯友兰、梁漱溟、熊十力等人曾经接受唯物史观,并对儒学的历史观和政治思想作新的解释。

20世纪30年代中期,冯友兰欧游回来接受了唯物史观,并把它与秦汉春秋学的五德三世说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的新五德三世论历史哲学。冯友兰认为,从秦汉时期邹衍的五德说、董仲舒的三统说及何休的三世说,可以寻出适合现代的历史观。他指出,历史是演变的,没有永存不变的社会政治制度,《周易》所谓穷则变、变则通之言,很可以拿来说明这个意思。历史演变乃非依精神的势力,而是依经济的势力。

按照唯物史观的说法,一种社会的经济制度要一有变化,其他方面的制度也一定跟着变。人的意向和行为,不是随意而为的,必须受到环境的限制。人类历史上所表现的制度,都是一套一套的,即有某种经济制度,就要有某种社会、政治制度;有某种所谓物质文明,就有某种所谓精神文明。一种社会、政治的制度,就是为了适应一种经济的制度;当它与经济制度成一套的时候,它就是好的。

人类的社会虽可有各种一套一套的制度,但人类社会之所以能成立是由于有一些基本条件是不变的。这些基本条件就是基本道德,它是每一个社会的人所必须遵守的(譬如信),没有它任何一个社会不能存在。所以,这些基本道德,无所谓新旧,无所谓古今,是不随时变的。关于历史的运动,五德说或三统说认为历史是循环的,而三世说认为历史是进步的;如果把五德说的循环与三世说的进步结合起来,我们就得到辩证的历史观,即历史的演进既是循环的,又是进步的。

因为在历史的演进中,我们不能恢复过去,又不能取消过去,我们只能继续过去。也就是说,历史的演变遵循着辩证的规律。(冯友兰,1984年,第345-351页)以上就是新五德三世论的历史哲学,其基本上是唯物史观儒学化的表达。当然,冯友兰肯定基本道德的普遍不变性,不大符合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精神。他以社会之所以成为社会的社会之理来肯定基本道德,与他在新理学中所强调的共相思维是一致的。在《新事论》中,冯友兰还用程朱理学的体用范畴来讨论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等经济基础是体,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是用。体改了,用会跟着改。(同上,1993年,第72页)然后,冯友兰用这种儒学化的唯物史观来讨论中国的社会政治发展问题,并指出:中国的发展道路,要经过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者(即所谓资本主义社会),然后实现生产社会化而支配亦社会化者(即所谓社会主义社会),最后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同上,第279页)这是为中国的现代化来寻找道路了。

梁漱溟对唯物史观的态度极为复杂含混。一方面,在哲学理论上,他似乎是与唯物史观相悖的。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批评唯物史观,指出物质环境对意识或文化创造只能说是有缘,不能说物质环境是产生意识的因。也就是说,只能说两者有关系或关联,不能说物质决定意识。他认为,中、西、印文化的不同,不是基于物质条件的不同,而是基于人生态度或精神欲求的不同。一个民族经济和政治的发展道路取决于一个民族的人生态度。(梁漱溟,1993年,第139-143页)因此,梁漱溟看上去更倾向于精神决定论而不是唯物史观。另一方面,在实践上,梁漱溟又主张社会经济制度的改革,以便能改善社会阶层的不公平,实现理想的人生。

30年代他放弃纯学术研究而推行乡村建设运动,就是先从改善农村经济入手,促兴农业以引发工业,为政治建设寻找新的出路,这又是肯定经济基础对政治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可以说,唯物史观在他的思想中形成了一种奇特而矛盾的混合。然而,可能正是由于对唯物史观在理论上的拒斥和实践上的接受,才使得他在寻找中国现代化的道路时,既没有简单选择欧洲近代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道路,又没有简单选择苏俄发明的道路,而是主张要走中国特色的民族自救道路。

其中的理由也在精神和经济两方面。他认为,欧洲近代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道路走不通,是由于中国现有物质条件的不适应,或因中国人对民主政治的态度问题;但最重要的原因是东西民族根本精神的不相契,即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中国人重视人际情谊,缺乏个人权益和竞争心,这与重视法律、个人权益保障和竞争心的资本主义是格格不入的。苏俄发明的道路走不通,是由于中国是职业分途的社会,缺乏西方社会的阶级对立,因此,革命的阶级基础不存在、革命对象不明确、思想理论难于统一。而民族自救的道路走得通,因为它是取于本民族固有的精神,同时符合当时的中国现实。

梁漱溟的这条民族自救道路,似乎要把孔家的生活方式与基尔特的合作社会主义结合起来,要走一种儒家式的社会主义道路。(梁漱溟,1989年,第510-512页)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哲学主张心物一源、翕辟成变,认为心具有刚健纯善的德性,它能主宰物而不随物转,具有改造物的特殊作用。熊十力重视心的作用,此与辩证唯物论重视物的观点大异其趣。然而,熊十力也承认,中国哲学有如张载、王船山那样的唯物论系统,但其气之为物,是灵妙有理且生生不息的,这与近代辩证唯物论之物差距甚远。不仅如此,熊十力认为唯气论不是儒学的真宗,讲心物同源的孔子之学才是正宗。

建国后,熊十力主张马列主义中国化,认为必须先昭明孔学真相,为吸收马列主义之基础。(熊十力,1994年,第29-32页)熊十力虽然倡导马列主义中国化,却是要使孔学借马列主义来实现自身的现代化。熊十力晚年的学术活动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他用唯物史观解读孔子的政治哲学。在《原儒》中,熊十力指出:孔子之外王学,主张废除统治阶级私有制,而实行天下为公之大道。(同上,2001年,第475页)因为在统治阶级与私有制之下,大多数人受少数人之侵欺,其道德与智慧不易表现。在阶级与私有制废除,天下一家之制度下,人人可以表现其道德与智慧。即荡平阶级,而建立天下一家之新制。(同上,第463页)这就是大同之世,而在大同之世里,没有阶级统治和压迫,没有私有制,人人都是道德和智慧觉悟很高的士君子。如何实现大同之世呢?

他认为,在政治方面上,必须通过人民革命拨乱的方式取消王权,消灭统治阶级,并通过人民选举来决定公共权力之执掌。(同上,第476、520页)在废除私有制方面,他明确提出三方面的措施:一是土地国有;二是生产事业,其大者皆国营,乃至全地万国,亦逐渐合谋平等互助,以为将来世进大同,国际公营事业之基础;三是金融机关与货物之聚散,皆由国营,无私人资本家。(同上,第534页)熊十力用唯物史观来解释孔子的大同思想,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容纳进儒学里,使儒家政治哲学看上去更有系统、更有说服力并具有现代内涵,从而使儒学现代化。冯友兰、梁漱溟、熊十力等人用唯物史观对儒家的历史观和政治观赋予一种新解释,不仅使儒家的历史和政治哲学显得更思辨化、条理化,而且还用唯物史观来分析中国历史的社会发展过程,试图为中国的现代化寻找一种道路,从而使唯物史观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也就是说,他们的努力不仅使儒学在形式上实现了现代化,而且使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实质上实现了中国化。

四、反思在儒学的现代化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双向会通的过程中,张申府、张岱年、等人以儒学来格义、诠释辩证唯物论,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同时又间接使儒学现代化;而冯友兰、梁漱溟、熊十力等人以唯物史观来引申、发明儒家的历史和政治哲学,使儒学现代化,同时又间接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此富有创意的会通中,我们能得出以下几点启迪与思考:

第一,在哲学的现代化和中国化中,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在上述哲学家的头脑中不存在僵化的对立。在他们看来,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在精神上有相通的地方,而且完全可以创造性地相互转化。那种所谓排斥说只是由于政治意识形态或党派性的立场而来,而那种对儒学与马克思主义都给予肯定的不痛不痒的并存说,在潜意识中还是存在着政治意识形态对立的影子。

第二,建构新的中国哲学必须做到哲学的现代化与中国化的统一。即,一方面我们要吸收现代知识学的新成果,使传统哲学的概念、辩论和证明更加明晰化、理性化和系统化,且不与现代科学常识相违背,以便使传统哲学适应现代人的心智,同时又切实应对现代人所遇到的自然、社会和人生问题;另一方面,所引进的西方哲学范畴和理论必须有一个中国化的过程,使之能接上中国哲学史、并用中国人熟悉的语言来表达。那些保持原汁原味中国哲学的要求,只是理想化的田园牧歌式的情调,因为这种做法只能满足少数人的美学口味,却有可能导致中国哲学在现代社会中死亡。同样,那些照搬照抄西方哲学而不能将其中国化的哲学,也只能供学院书斋中极少数人把玩,而不可能在多数中国人的心灵土壤里生根发芽并结果。因此,一种未来的中国哲学必定是现代化与中国化的统一。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3篇

1986年,著名哲学史家贺麟先生将1947年完成的《当代中国哲学》一书修改后以《五十年来的中国哲学》为名重新出版。新序有言:“全书在不影响原书的体系及主要论点的前提下,作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新版序》)揭呈此一修改所关涉的诸多方面,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学术与政治在现代中国所表现出来的关系形式。

一 哲学的政治化

经过50年代政治学习、思想改造和学术思想批判等“洗脑”、“交心”的运动之后,贺麟一代的学者纷纷修改旧作以适应新的环境。冯友兰修改《中国哲学史》,刘大杰修改《中国文学发展史》等都是著例。贺的《中国当代哲学》之所以要等到80年代才修改再版,原因正如他1988年为《文化与人生》的新版写序时说的 :“我记得我在1947年出版的《当代中国哲学》一书,曾引起一些人的注意。我对于孙中山知难行易说的意义,驳斥傅铜、胡适、冯友兰等人反对此说的论点,及发挥知行合一说的理论,也还有其新颖之处。不过严重的错误在用了一定的篇幅吹捧蒋介石所谓‘力行哲学’。”(《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新版序言)除了吹捧蒋介石,此书还包含对辩证唯物论的根本性批判,如此强烈的政治色彩在此前的30多年中连修改的基础也不具备。1986年新版之新,即在于以一种新的政治标准代替旧的政治标准,新旧两版实际上都具有政治化写作的性质。

贺在新版序中交代说:“只有第三章时代思潮的演变与剖析,因为涉及政治问题,且系基于学生的笔记写成,由于我当时对于辩证唯物主义毫无所知,所以这次作了较大的修改。”就“物质在于意识之先”而言,旧版认为这是科学常识而非哲学,“哲学要问在理论上逻辑上什么东西最根本最重要:什么东西是核心,是命脉?”新版在“物质在于意识之先”之前加上“有人误以为”数语以为限制;在指出哲学与科学的不同之后,加上“这并不能说是辩证唯物论”一句,表明所批评的并非真正的辩证唯物论,但辩证唯物论究竟是什么,新版却没有交代。

就辩证法来说,旧版首先强调,辩证法产生于哲学家研究人类情感生活后发现的通理,“只有应用到精神生活内心生活上去,才见其生动活泼”。贺本以此批评唯物辩证法,新版却加上“各国新黑格尔派大都认为”一句,表明这不是自己的观点。其次,辩证法不能颠倒 :“马克思并没有把黑格尔的辩证法颠倒过来。我们要研究辩证法还当读黑格尔柏拉图的著作。读马克思的著作对于辩证法的学习,并无多大帮助。”新版删去了最后一句,减轻批评的力度。第三,关于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旧版认为对“对立统一”的原则,“辩证唯物论者从不曾好好发挥”,新版式改为“辩证唯物论者不见得有更多更好的发挥”,语气稍缓;有关“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新版没有改动;关于质量互转规律,旧版认为质量关系“既无所谓互转,其本身和辩证法也不相干”,新版改为“它们的对立,不是僵死的,也有互相转化,自身辩证发展的过程。”有改有不改,新版对辩证法的评论前后矛盾。

就唯物史观而言,旧版以“以上种种说明了辩证唯物论哲学思想的贫乏,不过辩证法唯物论主要观点还是它的历史哲学”开头,新版把这一句话改为“以上种种说明了辩证唯物论哲学的方法论,许多都是承黑格尔而来的。”语气由批判改为介绍。旧版对唯物史观的批评有三点:一是判定它是注重社会背景的历史观,属于“客观的或外观的研究”,虽不能说错,却不如“从思想本身来看思想”的内观法的深刻; 二是不同意下层决定上层 :“在我们看来,经济始终是工具,上层的生活才是目的,我们固然不否认工具的重要,但是我们更注意目的的重要。”“归根结底不是经济支配人,而是人在支配经济,我们表面上受经济支配,实际上受经济背后的主人公支配。”三是认为阶级斗争理论不足以解释历史:“这种只是政治斗争的一个口号。但是历史上的斗争并不限于阶级,我们也可以说历史是观念的斗争,民族的斗争”。新版对这三个观点基本没有修改,我们无法从中看出贺对唯物史观有什么新的认识。(以上修改情况,参看旧版第61—67页,新版67—74)

旧版一以贯之地以“批判”为基调,首尾一贯;新版易“批判”为“剖析”,有所肯定却又保留了大部分“批判”,实际上并未改变旧版对辩证唯物论的批判。从弃旧迎新的角度看,这一部分的修改是不成功的。为贺设想,最好的办法应当是全部改写。

其实,新版的改动决不限于第三章。这一章的内容是批判实验主义和辩证唯物论,以过渡到“正统哲学与三民主义哲学的展望”。所谓“正统哲学”,主要是西方源自古希腊罗马的德国古典哲学和中国程朱陆王的新儒学,它的当代版即是三民主义哲学。三民主义哲学既如此重要,故旧版第四章全部讨论“知行问题的讨论与发挥”,前4节讨论孙中山的“知难行易”,第5节讨论蒋介石的力行哲学,以为“当代哲学”的总结。孙中山既仍被奉为革命伟人,自无需大的改动,第五节则须全部删去并换上毛泽东。贺在新版序中对第四章的修改情况不着一辞,何以如此,我们不得而知。

旧版对蒋的评论,首先是在中外哲学的比较中发现其政治意义。“深切著明地见到一个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须建筑在一个伟大的民族哲学与民族精神复兴的运动上面,恐怕要首推为德意志复兴建立精神基础的大哲学家费希特了。而蒋先生谋国规模的远大,识见的超卓,却处处与费希特所见,几若合符节。”(旧版第107页)如批评本民族之堕落,复兴民族首在复兴民族的道德、发展民族性等,蒋都堪与费希特媲美。其次是从融会王阳明与孙中山的角度表彰其哲学价值。贺认为,王阳明致知之教,其归宿即在一个“行”字,蒋的“力行”就是重新提出阳明的致良知之教。鉴于孙中山认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与真理相背驰,而无补于世道人心”,蒋特别提出“致知难行易的良知”来融会阳明与中山。所谓“致知难行易之良知”,就是“本着我们自己的良知,照着我们总理知难行易的学说去做。”“我们大家皆知道知难行易的哲学,是今日救人心救民族最好的学说。这个知道就是知,就是良知。我们能够努力实行这个知难行易的学说。这就是致知难行易的良知。”(旧版第111页)一个融会了从王阳明到孙中山的哲学,当然就是中国哲学史上知行问题研究的最高成果:“蒋先生的力行哲学实在是发挥了中山先生知难行易说的伟大成果,也就是为知难行易谋最高的出路,求最高的证明。”(旧版第117页)其三是把“行”与古儒“仁”、“诚”联系起来分析其文化贡献。旧版把蒋的前后言论联贯起来,认为“蒋先生不惟承认仁是人的天性,而且指出行亦是人的本性。这种看法不惟对人性有新认识,且于孔孟性善说也有新的证明与发挥。”(旧版第113页)蒋的人生观“实亦代表中国儒家正宗的仁的人生观”。

蒋之于中国哲学是如此重要,一旦删去,岂不残缺不全?贺应当感到高兴的是,蒋之后有毛泽东。《实践论》所论也属于哲学史上的知行问题,而且他同样重视实践。所以以毛易蒋,内容上仍然和谐一致。新版以“知行合一问题——由朱熹、王阳明、王船山、孙中山到《实践论》”为结束。“从辩证法唯物论的认识论来看”,朱熹的知先行后论没有看到知识的感性和实践的基础;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只是主观上内心体验,王船山见解正确却没有把知行问题作为哲学的重点;孙中山的知难行易缺点最少,但把知行划分为二截,认为难易悬殊,理论实践上都有困难。毛泽东“不像朱熹那样把知行分为二截,也不像王阳明那样在当下的直觉里或内心的良知里去求知行合一,他乃是在阶级斗争和社会实践、生产实践里去求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他不像孙中山那样去作知行孰难孰易的比较,他不像朱熹、王阳明两人那样皆同隐于内心生活体验、知先行后的说法,而是提出知识出于实践而又为实践所证明的实践论。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掌握住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武器,并灵活地运用它来处理知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知行统一论。所以他在立场上,唯物观点上,辩证方法上以及问题的提法上超过了孙中山,扬弃了、发展了王船山的革命观点。他文中虽未提到他们,然而他又没有把他们的贡献完全抛开”。(新版第209页)所以,不是孙中山,更不是蒋介石,而是毛泽东,才是中国哲学的最后总结。

49年以后的旧作修改一般都不成功。冯友兰对此体会甚深 :“在解放以后,我也写了一些东西,其内容是主要是忏悔,首先是对我在40年代所写的那几本书的忏悔。并在忏悔中重新研究中国哲学史,开始写《中国哲学史新编》。”但“这个修订本只出了头两册之后,我又感到修订得连我自己也不满意。我又着手修订修订本,但是在它即将付印之际,我发现这个修订修订本也必须重新再写。这一次,我完全从头开始重写。三十年已经过去了,就这样修订、重写,还没有出版定本。”(《三松堂自序》,《三松堂全集》第一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37、309页)贺对第三章的修改是不成功的,但第四章以毛易蒋后,读起来并无突兀凑合之感,因为新版旧版都是政治化写作,其上下关系、历史位置乃至一些观点大同小异,两版各成一史,均较完整。可见,如果政治的力量强大并内化为学者的自觉认同,则政治与学术就没有矛盾。40年挥蒋介石,80年代阐释毛泽东,其间的过渡当然充满紧张和苦恼,在两头却似乎圆融无碍,水到渠成。

二 政治家的哲学化

哲学家认同政治,政治家需要哲学,哲学与政治在现代中国有相互接近的趋势,这是政治家进入哲学史的基础。

古中国有君师合一、政教合一的传统,在此传统中成长起来的蒋、毛都有“老师”情结,蒋爱以“校长”自居,毛在给个人崇拜降温时仍愿保留“伟大导师”。自然,对于始终以“革命者”自期的政治家来说,传统观念的存续并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现代中国全能政治的需要。领袖不只是拥有至上权力,更应当具有思想道德上的权威,以其道易天下。所以在繁重的军政事务之际,他们都一度成为哲学著作家。蒋介石认为:“有了哲学基础,然后我们的人生观才能确定。一切荣辱,成败,利害,生死,才能看透......一个人没有确定的人生观,临到危险的时候,就难免变节,临到富贵贫贱转变的时候,也难免变节。”(旧版第108页)毛泽东也认为 :“一切大的政治错误没有不是离开辩证唯物论的。”(陈晋主编 :《毛泽东读书笔记》,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831页)他们都认识到,为着实现治国平天下的大业,哲学不但可以用而且必须用。

哲学如此为政治家看重不是偶然的。从晚清开始,注重自我意识、反抗权威、重心贵力的陆王心学及大乘佛学独得盛大发扬,在不同时期担当了国家领导之责的蒋、毛两人,均对陆王心学深有体会,都认识到革命需要的个体的坚强意志和牺牲精神。虽然在政治上尖锐对立,但他们的哲学却有两个共同的特色。一是注重精神。蒋介石有言:“我们今天要抵抗敌人,复兴中国,完成革命,并没有什么困难,只是在我们一念。……只要个个人照着自己良心上所认为应该做的事去做,则一切不好的动念,如个人的意见和私仇可以消除净尽,这是致良知。”(旧版第110—111页)毛泽东在《矛盾论》也使精神突破物质的限制:“我们承认总的历史发展中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是同时又承认而且必须承认精神的东西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后来更是越来越强调人是决定性的因素 :“最重要的方面是能动性,提高中国人民的能动性、热情,鼓吹变革现实的中国是可能的。”(《毛泽东读书笔记》第828页)二是强调行动。蒋介石有云:“致就是行,致良知就是要打破行难的错误观念,就是要实实在在地去做。”(旧版第110—111页)毛泽东不但早期即有“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名言,后来也认为“先行后知,知难行易”(《毛泽东读书笔记》第863页)哲学的政治功能之一,是砥砺主体意志,鼓舞行动勇气,这里的意志是有明确的目标和统一的纪律的意志;行动是有组织、有目的的集体性政治军事斗争,他们的哲学是掌握群众的理论,是变为物质的精神。蒋、毛都不是柏拉图意义上的“哲学王”——按照英国学者巴克的解释,“理想国”的“哲学家不能对国家进行任意的动摇和变化,他应当让它在对其基本原则的忠实尊奉中保持稳定,静物一样的稳定。”(厄内斯特?巴克:《希腊政治理论》,吉林人了出版社,2003年,第286页)

蒋、毛是否有入史的资格,要由史家来审查。确实,我们没有看到一本西方哲学史把拿破仑、俾斯麦或其他什么政治人物的思想写进去。罗马皇帝奥勒留之入史,不是因为他是皇帝,而在其《沉思录》是斯多葛主义的经典,而且奴隶出生的爱克比泰德也享有同样的哲学地位。但是,蒋、毛的哲学并非政治家的私人独语,而是现代中国牢笼百态的意识形态,一度为无数人所信仰。抗战前周佛海说过:“相信主义要做到迷信的程度,服从领袖要做到盲从的程度。”(引自艾思奇《——极端唯心论的愚民哲学》,《艾思奇文集》第一卷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687页)1958年,柯庆施等人也说过:“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毛主席要服从到盲从的程度。”(引自李锐《毛泽东的晚年悲剧》,南方出版社,1999年,第338页)这种个人崇拜的言论,反映的是一种“主义”言说是如何成为一种真实的动员力量,并深刻地导引、规范着所属时代的文化思想,这就是毛的名言“马克思加秦始皇”的真正意义。所以“主义”云云不一定是哲学,却常常支配着哲学。比如贺麟的唯心认,一方面固然有德国古典哲学的资源,另一方面也与“主义”取同一主张:“新的中国哲学,主张一切建筑在理性的基础上,精神的基础上。没有精神,什么都没有。也只有精神的基础才是最巩固的基础。革命先要革心,知人贵相知心,甚至战争也以攻心为上。”(旧版第68页)49年以前的哲学史要写蒋介石,49年以后的哲学史要写毛泽东,迄今为止,海峡两岸关于毛、蒋的哲学研究已是汗牛充栋,其中不都是宣传。 三 哲学家的政治关怀

在现代哲学家中,贺是政治关怀较深的学者。49年以前,蒋介石对他也礼遇有加,数次召见,不但邀他到中央政治学校讲课,而且其侍从室在战争期间直接支持贺麟主持的“西洋哲学名著编译委员会”,如贺所说:“自从民国三十年中国哲学会西洋名著编译委员会成立后,我们对于西洋哲学,才有严格认真,有系统的有计划的经过专家校阅够得上学术水准的译述和介绍。”(旧版第26页)以“抗战领袖”而关心纯粹哲学,贺有知遇之感。冯友兰也是官方学者,其《新原道》从孔子开始一直写到自己的“新统”,却没有孙中山、蒋介石的位置,甚至还批评过孙中山的学说。贺不但在政治上维护蒋,还通过重心强调、历史联系、补充发挥等方式努力使蒋的哲学精致化、学理化。49年以后,贺麟的政治热情没有降温,且很快与时俱进。“当他第一次读完《新民主义论》以后,就产生了,当年第一次读完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讲演集时的类似感受。”(杨子熙:《贺麟的生活与哲学》,《会通集》,三联书店,1983年,第17页)1951年,贺表示“参加土改改变了我的思想”;1955年批判胡适时,有人因他“很臭”而不让他参加写作班子,贺主动写了《两点感想,一点反省》一文发表。1957年4月,毛泽东召见周谷城,贺奉命作陪。周谷城回忆:“大家受到领导同志的鼓舞,学习理论的热情都是很高的。贺麟同志则更积极,大有尽弃所学,专读马、列、毛书之概。记得大约在1965年11月左右,他有一次参加政协组织的参观学习团,路过上海,顺便到我家谈天,看到我书架上乱七八糟的书,几乎全是老古董;抽一本看,是柏格林的《物质与记忆》 ;再抽一本是柏格森的《时间与自由意志》,再抽一本则是詹姆斯的《极端的经验主义》,他不抽了,笑着对我说:‘尽看这些!’”(贺麟:《现代西方哲学讲演集》,周谷城序,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1982年,贺加入中国共产党。

新的政治认同改变了他对现代哲学的认识。他对胡适的实验长期持批评态度,但对胡适其人甚为尊敬。1945年曾致信胡适:“先生近年为国宣劳,功绩至伟,而对学问如此努力,写作收获如此之多,使国内朋友闻之莫不欣佩奋励。除亟盼先睹尊著外,并尤褥祝英文本的《中国思想史》早日写成出版。麟近应《五十年来的中国》编者潘公展先生的约,写有《五十年来的哲学》一文,文中有两三处提及先生,虽觉表述的不充分,但也足见向往之忱,特附寄一阅,尚祈指正。”(《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第40页)但数年后,贺却开始批判胡适“反动的资产阶级唯心论思想”,至有“胡适成为美帝国主义的走狗,成为头等战争罪犯,与人民公敌蒋介石一文一武,异曲同工,决不是偶然的”等语。对于旧版中高度评价的哲学家们,1961年却认为“他们把西方哲学某一流派与他们喜爱的中国哲学某一流派相联系,来一个‘中西合璧’,这样就使得自己的哲学思想有一点‘创造性’,自创体系,自己搞一套杂凑的哲学,更可以欺骗和影响较多的读者、青年。……这种所谓‘中西合璧’的一套思想,乃是不中不西的东西,既不是客观科学地介绍西方哲学思想,也不是实事求是地整理中国的古典哲学著作,没有推动学术文化的向前发展,反而拖着向后退。”(贺麟:《加强对西方现代哲学的研究》,《现代西方哲学讲演集》第176页)当然,在1986年的气氛中,胡适和那些“不中不西”的哲学家们已开始卷土重来,贺已无须按五、六十年代的标准来修改了。他应该庆幸自己没有五、六十年代修改旧作,那意味着冯友兰的遭遇在等着他。

贺的政治关怀不是被动的。他早就认为 :“凡是一个哲学家,与政治家总有着密切的关系,哲学思想与政治思想亦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往往互相了解,互相呼应,终必殊途而同归。”(旧版第69—70页)他是对政治敞开大门的哲学家。1941年《学术与政治》一文的重心,是说明“独立自由”和“脱节”根本是两回事。“一个学者求学术的独立与自由,有时诚应洁身自好,避免与政治发生关系。……但须知独立自由与‘脱节’是两回事,求学术的独立自由可,求学术与政治的根本脱节就不可,学术与政治不但须彼此独立自由,还须延缓此分工合作,就好像许多独立自由的公民,分工合作,形成一个健全的近代社会。”此论完全正确,尤其是在政治不上轨道、政府专制独裁的现代中国,学者的“洁身自好”,学术的超然脱节,很可能助长政府的胡作非为,最后仍不免要伤害学者和学术。所以贺特别批评学术界逃避政治、视政治为畏途的现象:

在初期新文化运动时代,学术界的人士,完全站在学术自由独立的立场,反对当时污浊的政治,反对当时的卖国政府,不与旧官僚合作,不与旧军阀妥协。……学术界这种独立自由的态度,可以说是为腐朽残暴的北洋军阀作了釜底抽薪的反抗,使他们不能罗致有力的新进分子,去支持陈旧腐败的局面;间接有助于国民革命军北伐的成功。此后政治虽有不少纷乱,学术上的自由独立,仍然保持相当的水准,但是学术界的人士,对于统一尚未真正成功的国民政府,态度似乎不能一致,冷淡,超脱,不理会是当时学术界的普遍现象。到了七七事变,学术界的人士,也就进而对政府取尽量辅助贡献的态度,政府对于学术界也取咨询尊重的态度,我们希望我们中国渐渐有自由独立的政府,来尊重自由独立的学术,同时也渐渐有自由独立的学术,来贡献于自由独立的政府了。(《学术与政治》,《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46 -247页)

贺此论基本上是站在国民政府的立场讲话。学术脱离政治在北洋军阀时代之所以是对的,因为它客观上支持国民革命。贺对当时的国民政府基本上是满意的,1945年给胡适的信中就说:“中央政府不患其不民主,而患其腐败狭隘,不能集中人才,有害民生耳。三民主义中,国民党贡献最少者亦惟民生。共产党人党见甚深,信仰甚偏,恐反较少民主精神也。”(《胡适来往书信选》第40—41页)

1956年,贺把政治上的忠诚奉献给此前曾批评过的马克思主义和共产党,再度批评学术脱离政治的现象∶

但是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的人民政府做了数不清的惊天动的伟大事业,有着无限的威信,为全国人民所衷心爱戴,所有知识分子、专家、学者们大都兴奋感激,拥护歌颂之不暇,更没有人愿意脱离政治,自外于人民、自外于社会主义的革命建设。所以现在的问题已不是脱离政治的问题,而是知识分子在他的专业基础如何依靠党,得到党的帮助和指导的问题。(《知识分子怎样循着自己专业的途径走向社会主义?》《哲学和哲学史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449页)

旧版拥蒋,新版颂毛,贺的哲学观一贯通。他没有指出甚或没有注意的是,学者主动以学术贡献于政治是一回事,在号令下把学术政治化或以政治取代学术是另一回事。其间的关键是政治家是否承认并尊重学术独立,政治本身又是否“独立自由”?无视这个差别而要求学术与政治的联系,即使理论上说得通,实践上也只会导致学术的取消。以贺本人为例,曾经写出过《时空与超时空》、《知行合一新论》、《宋儒的思想方法》、《辩证法与辩证观》这样文章的人,后来除了批判和翻译,基本上没有真正的哲学论文,以至于在迟暮的1988年,只能抒发对旧作一往深情:“《文化与人生》一书虽然在编排方面有不少缺点和错误,初次在报刊上发表时,读者尚有较好的反响。我自己也感到相当满意。”(《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新版序言)

四 政治家的哲学地位

贺是哲学中人,并没有在政治学说与哲学之间划等号。他的标准是 :“至于哲学的职责,则一方面要超出常识,成立一贯的理论系统,另一方面又要解释何以常识表面上最易接受,而理论上欠贯彻的地方。如果要成立一种学说,就事实言,必能解释问题范围内所涉及的一切事实,不能有一个例外。只消有一个例外,则此项学说便发生动摇,须得修正 ;就理论言,则该项问题中的主要概念必须加以严密的分析,而下一谨严的界说。对于概念和概念间的关系,必须建立有基本的原则,以作立论的根据。简言之,‘据界说以思想,依原则而求知’,是成立任何理论所必须遵循的方法。必须这样,才可得到普遍必然贯通的而不矛盾的真理或理论系统。”(旧版第71页)据此,孙中山、蒋介石对知行学说有贡献,所以可以入史,而马克思主义“压根儿就没有哲学兴趣,他们只徒摭拾黑格尔几句口头禅,牵强附会以为他们的信仰作辩护,以为他们的主义作宣传,他们的兴趣本既不在哲学,更不在了解黑格尔的哲学。”(贺麟:《黑格尔》,译序,商务印书馆,1936年)之所以提到辩证唯物论,只是因为它是“九一八”前后十年间的思潮之一,要专辟一节予以“批判”。

然而,“为信仰作辩护、为主义作宣传”是政治家的天职,马克思主义如此,孙中山、蒋介石又何尝不是如此?旧版其他哲学家均有批评,独对孙、蒋只有联贯、阐释、发挥而无任何批评。从贺对孙、蒋的细密铺陈来看,他并非在做应景文章,更不是外部压力下的政治表态,而是基于学理的评论。但我们注意到,在贺颇为自得的《知行合一新论》一文中,却没有孙、蒋的位置,这表明对知行问题提出“新论”,并不需要以孙、蒋为出发点。他们之进入哲学史,借助的是贺麟的力量。赋予一种政治论说以哲学意义,这是政治家取得哲学地位的一种方式,它主要通过哲学家来完成。

还是共产党人干脆。1941年,艾思奇发表《抗战以来几种重要哲学思想述评》一文,给哲学下的定义是 :“哲学是各阶级党派的世界观,是他们认识事物的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南。”(《艾思奇文集》第一卷,第549页)所以,不但辩证唯物论,陈立夫的唯生哲学、阎锡山“中的哲学”、国家社会党的哲学、中国青年党的哲学、张申府的哲学,都是当时“重要的哲学思想”。毛泽东后来也说 :“我劝在座的同志,你们如果懂得唯物辩证法,那就还需要补学一点它的对立面和形而上学,康德和黑格尔,孔子和蒋介石,这些反面的东西,需要读一读。”(《毛泽东读书笔记》第691页)党派世界观就是哲学,哲学研究就是政治斗争的一环。在比较陈立夫与阎锡山时,艾思奇竟然能发现他们在权力系统中的不同位置甚至掌权时间:“‘中’的哲学不同于唯生论,在社会基础上说,就是后者只是代表大革命以来才当权的国民党当局者的世界观,而‘中’的哲学却是民国以来就统治自成一个局面的地方政权当局者的哲学。”(同上,第571页)赋予哲学以政治意义,这是政治家取得哲学地位的另一种方式,它主要由政治家自己来完成。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领导干部;辩证思维能力;路径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判断形势、科学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必须辩证分析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领导干部的辩证思维能力,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进行理论创新、实践开拓的客观需要,是在思想理论上和实践行动中同步协调推进的过程。

一、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基本路径

辩证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内容,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掌握辩证思维的理论前提,也是提高领导干部辩证思维能力的内在要求和最基本路径。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中国共产党坚持在思想上建党的一条重要途径,就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和武装全党。

中国共产党的几代领导人都重视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志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中国革命中所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创立了具有中国共产党人特色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志十分重视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武装全党,就是一场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是全党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过程,为抗日战争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建国后党中央也几次要求领导干部学习马、恩、列、毛的经典著作特别是的哲学著作,多次强调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1990年党中央向全党明确发出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号召。同志十分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2013年12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我们的看家本领;2015年1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又集体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同志再次要求党的领导干部应该更加自觉地坚持学习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进一步增强辩证思维能力。

领导干部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掌握辩证思维方式,坚持用客观地、全面地、普遍联系地、系统地、发展地眼光和视野去观察事物、分析矛盾、解决问题,而不是凭个人的主观想象,片面地、孤立地、零散地、静止地认识事物解决问题;领导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认真地往心里学、往血里学,不断学、经常学,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决不能流于表面形式,为了装门面、为了完成学习任务而简单应付。

二、学习借鉴同志辩证思维方法是必要路径

提高辩证思维能力,需要学习并采用辩证的思想工作方法。而善于从哲学高度去提升工作方法,是我党几代领导人的共同特点。同志曾形象地把完成任务比喻成“过河”,把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工作方法形容成“船”,如果不解决好工作方法,完成任务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也强调指出:“学好马克思主义哲学,把思想方法搞正确,增强工作中的科学性和全面性,才能不断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善于运用辩证思维去观察和处理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这也是他们鲜明的领导特色。同志在其一系列重要讲话中,体现贯穿着辩证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他不仅强调要善于运用辩证思维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中要敢于直面矛盾,把握并运用矛盾的各种特征,解决矛盾并推动事物的发展,而且他也是在治国理政中运用辩证思维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典范人物。比如在分析国内外形势时,强调坚持一分为二的视野看问题,既要看到国内外形势中对我们有利的方面,也要看到对我们不利的方面;他在阐述全面深化改革时,既强调要大胆改革,又要求改革的步子迈得一定要稳;在阐述社会治理时,强调管理的松紧要适度,管的太死和放的太松都不行,强调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阐述经济发展时,提出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在谈到提高工作效率时,认为必须学会运用辩证法,分清工作层次,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他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都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2016年1月18日,他在省部级主要I导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专题研讨班上又再次强调:“我们要学会运用辩证法,善于‘弹钢琴’,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要求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运用辩证思维方法进行科学的设计规划和施工操作。

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做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需要坚持正确的思路和方法,学习同志的辩证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把握其基本思路和精神实质,才能提升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水平,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干部只有把握住辩证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才能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自身的辩证思维能力,提高自身化解各种矛盾、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三、认识化解实践中的各种矛盾问题是直接路径

学习并掌握辩证思想方式和方法,是提高领导干部辩证思维能力的前提条件,提高领导干部辩证思维能力的关键在于实践中运用辩证思维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同志明确指出:“提高辩证思维能力,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过程中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克服极端化、片面性”。

提高领导干部辩证思维能力,领导干部必须要在工作实践中树立谋全局谋长远的战略思维,这是坚持辩证思维在治国理政方面的集中体现,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要具有开阔的视野,宽阔博大的胸襟,能够始终紧跟时代的前进步伐,站在时代的前沿,把握住国情世情,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去观察和处理问题;必须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注意从政治上认识和判断形势,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统筹兼顾并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非重点的关系。特别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全局的能力与水平,领导干部无论做任何工作,一定要紧紧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掌握解决问题的实践制高点;各级领导干部要具有大局观,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处理好工作中所遇到的各个方面的关系,分清层次范围,做出正确的决策。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必须要坚持矛盾分析方法,提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力。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矛盾异常复杂,既有中国强大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国际矛盾,也有自身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解决旧矛盾中产生的新矛盾及新出现的各种矛盾,这些矛盾是我国发展到现阶段不可避免地出现的,是必须要面对的,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充分认识矛盾、不断化解矛盾,并以此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坚持矛盾分析方法,尤其要重视矛盾的特殊性,不了解矛盾的特殊性,就无法确定事物的特殊本质,更无法把事物区分开来,也就不能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原因,更谈不上正确处理事物的矛盾。重视矛盾特殊性,既要注意矛盾斗争方式、解决方法的特殊性,面对新的斗争形势,能够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有针对性的化解各种不同的矛盾;还要善于在工作中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虽然领导干部分工不同,面对着不同的矛盾问题,但都需要全力找出并努力解决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同时正确认识到次要矛盾及对主要矛盾的影响,处理好次要矛盾,推动和促进其他矛盾的解决,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好“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合理有序地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领导干部只有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中,在面对国际国内复杂的矛盾问题时,始终坚持并善于运用辩证思维的方式方法分析解决各种矛盾问题,才能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辩证思维能力。

【参考文献】

[1] 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公共事务管理;应用探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机关公共事务治理中二元对立的传统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必然要有所改革或者被彻底打破。当下,二元对立的治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多元化治理理念的冲击。

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成果之一,不仅在社会各个领域发展中得到了应用,且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机关公共事务管理作为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的治理中明显存在治理理念滞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有限、部门不够完善等问题。

因此,为了使这一系列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本文结合自然辩证法对辽宁省盘锦市机关公共事务管理展开研究分析。

一、自然辩证法理论概述

何谓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恩格斯思想的自然科学观以及自然观的反映,主要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恩格斯思想的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换而言之,自然辩证法研究的是自然界与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它是对人类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的活动以及成果进行高度的哲学概括和总结的产物。自然辩证法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涉及的领域主要是自然界、科学、技术与社会。

自然辩证法作为一门哲学性质的学科,主要从认识论、方法论、自然观、价值观等多个方面对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关系进行研究,所以自然辩证法作为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思维科学交叉的学科,为科学技术研究提供了理论与思想指导。

综上所述,自然辩证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与社会关系, 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和自然观是其理论的基石。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自然观、科学观、技术观、科学技术与社会。

二、当前我国机关公共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过程。本文以辽宁省盘锦市机关单位为研究对象,对其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治理理念滞后

由于受到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我国的平民百姓仍然存在服从权威、惧怕权势的现象。在管理系统中,下级对上级也只存在服从或遵守上级指示现象。从另一个层面而言,红头文件早已高过法律法规,官僚利益早已高过人民大众的利益。所以现实中,请客送礼、不守信用等作风盛行,使公共事务管理成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因此,从管理理念上看,我国机关公共事务管理比较滞后,仍然停留在“二元对立”的管理模式。

2.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垄断

改革开放以后,虽然我国不断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社会依然是“强政府、弱社会”模式。因此,在公共事务管理上,仍然由政府垄断,而非全民民主。各项公共事务的决策权由政府主导,因此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平衡,客观上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某种程度而言,当前公共事务管理不仅不适应社会经济全球化、信息化以及市场化的潮流,而且同现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法制化、社会化、市场化取向背道而驰。

3.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有限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直是我国经济改革的重要目标。但是由于受到公共事务管理理念与实践的重大影响,这一改革进程缓慢。受传统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影响,市场体制受到过多的行政干预,因此市场体制本身的优势未得以完全发挥。尤其是近年来,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独立性比较明显,并且通过市场机制将部分企业引进来,但这样的管理方法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所以,在当下的机关公共事务管理中,社会市场机制并没有将其作用完全发挥出来。

4.部门不完善

从管理范畴而言,政府是我国第一部门,企业为第二部门,第三部门则在第二部门与第三部门之外。通常,第三部门称为志愿部门,是公共部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第三部门对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第三部门不仅缺乏独立性,而且人力、物力以及设备资源都比较缺乏,法制也不健全。这些条件限制了第三部门的发展以及作用的发挥,所以第三部门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并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三、自然辩证法应用于公共事务管理

为了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将自然辩证法融入公共事务管理中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本文提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其一,以科学性为核心,认识论和方法论辩证统一,进行公共事务管理。要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传统的二元对立、政府垄断等治理模式已然没有实践意义。因此,要以科学的观点看待公共事务的管理,抛弃传统的,以认识论与方法论作为指导,由落后的治理观念逐步向责任理念、服务理念、民主理念、法治理念转变。辩证地处理市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关系,构建民主型、法治型、服务型以及责任型机关。

其二,以内在关系说和过程哲学促进公共事务管理。机关部门作为公共事务的重要部门,只有协调好内部组织关系,并注重管理过程,才能够有效地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因此,以政府为例,应加强其结构的完善,一方面,注重服务第一,另一方面,在公共事务管理中鼓励企业竞争发展。除此之外,政府内部应合理分权,激励工作人员提高服务社会的效率与质量,以此实现机关与社会组织关系的和谐,也以此促进公共事务在发展过程中发挥职能与作用。

其三,以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历史与实践的统一、唯物与经验的统一,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性与前沿性。在公共事务治理中,处理好治理者与被治理对象的关系,遵守事物客观规律,寻求科学的方法与治理经验来管理社会医疗、社保等公共事务。同时,在治理中应注重事物发展的可能性,并不断地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发展提供指导。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公共事务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公共事务不仅关系到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社会国家的利益。无论是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离不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多方利益,因此自然辩证法为实现科学的机关公共事务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方法与理论指导。本文结合自然辩证法的相关内容,对机关公共事务管理进行了研究分析,对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6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哲学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 方法

一、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应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统一

我们认为,真正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学说视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在统一,这构成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注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方法论意蕴的理论出发点。要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有一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就是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即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这个说法固然正确,但却未免简单化。因为它容易使人产生这样一个看法:似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学说涉及两个平行不一的领域,即作为客观现实世界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存在规律和作为人类主体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的思维规律。其实,这两者是一致和同一的。作为主观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辩证法的正确反映,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作为世界观的含义。而这一主观辩证法作为一种辩证思维的方法,在社会实践中被用以认识、规范和改造世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又具有了方法的意蕴。

据此,我们可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方法论意蕴作如下一个界定: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方法论意蕴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学说在正确揭示客观现实世界规律的基础上,又把这种认识作为主体的一种思维工具,反过来规范和改造客观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过程。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方法论意蕴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观点和学说转化为人们认识问题、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思维方法的过程。

二、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如何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转化为方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方法论意蕴,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具体是通过如下三个途径体现出来的:

其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范畴所体现的方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学说体系中,范畴是对客观现实世界的正确摹写和反映,但它一经形成便又转过来规范现实。而这个规范现实的过程也就是范畴转化为方法的过程。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物质范畴,如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曾论及的那样,作为一种方法,就是使当时许多的自然科学家从“原子非物质化”的迷误与困惑中解脱出来。因此,范畴的方法论智能是以范畴在本质上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对象的属性作为基础的。没有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正确摹写和反映,就没有范畴的方法论意蕴。这也算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要求。

其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命题所体现的方法。与范畴的方法论意蕴相同,所谓命题转化为方法,其真实的含义也是指反映现实和规范现实的相统一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命题,其中尤其是那些重要的通常被称之为理论原则的命题,无疑都是对客观现实世界存在之规律的正确反映。只是基于这一正确反映的基础上,我们才能以此来规范客观现实世界,从而指导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这也就是理论转化为方法的过程。在马克思主义者的命题转化为方法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值得特别加以研究,这就是,能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所有理论命题均能有效地转化为方法。显然,对这个问题的探讨直接涉及我们现在能否和怎样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根本问题,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其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所体现的方法。根据列宁对《资本论》方法的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一普遍一般方法还具体包括如下一些方法:一是个别和一般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归纳和演绎相结合的方法;三是分析和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四是逻辑的和历史的相结合的方法。当然,这些方法就其实质而言都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具体展开和运用。

三、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注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之方法论意蕴的意义

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注重发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意蕴,探讨理论如何转化为方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们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从本质上讲是人类改造主观世界的一种实践活动。一些教条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具体理论作为永恒不变的真理而到处生搬硬套,而实用主义者则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片言只语为我所用,以此去任意的图解现实。在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存在的往往只注重知识的传授、结论的灌输,而忽视发掘其中所蕴含的方法论意义。

由此可见,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注重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所具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统一的角度进行传授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学说绝不只是马克思、恩格斯个人天才思想营建的产物,这个学说正如列宁指出的那样,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认识工具。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说既是我们认识和把握世界的科学世界观,更是我们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科学方法论。也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对青年学生人格塑造和精神素质的总体提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瑜. 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理论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作用[D]. 四川师范大学, 2010.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7篇

近年来,和谐观在我国逐渐深入人心,凝聚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共识,并日益成为执政者进行经济与社会建设、处理国内国际政治问题的主要指导原则。从理论高度上说,和谐观念明显扬弃了上世纪80年代之前强调政治斗争的意识形态。作为改革精神的自觉与总结,和谐观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阶段的终极概括。

不过,和谐观在经济发展社会政治上的内容显然多于哲学上的。它虽然克服了“无产阶级下继续革命”的阶级斗争式政治话语,却缺乏哲学上的系统表述去克制作为这一话语基础的所谓斗争哲学。换言之,和谐观尚未成为和谐哲学,以便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层面上同样成为哲学的后继者。思想是一个包含了世界观、认识论、社会历史图景与政治经济学说的完整体系。有斗争哲学必有斗争政治,无法在不改动其哲学的同时单单改正其政治话语。

给和谐时代的理论家们带来的麻烦还不止于此。正是同一个思想在指导着革命和建设。如果完全抛弃斗争政治,那么就意味着一笔勾销中国革命与革命建国的正当性。和谐理论如果以斗争的态度对待斗争学说,以革命的态度对待革命,那么它仍然只是斗争学说与革命实践的极端变形而已。强调对立是斗争哲学的特点,和谐理论的陷阱是它既不能强调它同前者的对立,又不能抹杀它与前者的差别。和谐理论的不足在于缺少哲学以圆融地处理“和谐”与“斗争”的关系――它甚至极少严肃地反省过这对概念。

实际上,早在改革前期,冯友兰就在“世界观”上严肃检讨了“斗争哲学”,代之以“和谐哲学”。在其晚年巨著《中国哲学史新编》的结尾,冯以“中国古典哲学”亦即儒家道统的继承人自居,对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做了深刻的批评,也对当时中国的改革探索做了回应。迄今为止,思想界关于“和谐哲学”所能产生的一切构造,无非都在以各种方式运用或改写冯友兰的晚年思想。本文将在对冯氏版本的“和谐哲学”进行批判性考察之后,以综合“斗争”以及“和谐”的方式,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期的思想探索给出哲学方面的建议。

冯友兰版本的“和谐哲学”及其疑难

冯友兰认为,马列主义思想与“中国古典哲学”的哲学立场是有根本差异的,他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中引了宋儒张载的四句话,明确地总结了这两种不同的辩证法认识在立场上的差异:

“‘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这四句中的前三句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也同意的,但第四句马克思主义就不会这样说了……照我的推测,它可能会说‘仇必仇到底’。”

按照冯氏的解释,“仇必和而解”“是要维持两个对立面所处的那个统一体”。而所谓“仇必仇到底”,则是“要破坏两个对立面所处的那个统一体。”他更直接质疑说,“思想也当然要主张‘仇必仇到底’。问题在于什么叫‘到底’,‘底’在哪里?”

冯友兰指点说,破坏统一体之后,就进入了下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也是有对立和矛盾的,但此时的矛盾斗争应该要维护这个共处的新统一体,此谓之“和”。“和”是张载哲学的关键概念,不是“随便下的”。它既是辩证法对立统一的范畴,又表达了客观世界的“正常状态”。因此, “仇必和而解”既有宇宙论含义,更有社会政治上的含义。在张载那里,作为宇宙正常状态的“太和”与作为“社会正常状态”的“和”是一致的。张载的“和”要维持“封建社会的统一体”。而冯友兰主张的“和”,则是在革命终结(是为仇之到底)、作为革命对象的社会统一体被破坏后,维持那个作为革命目的的新社会的统治关系,同时在国际上谋求和平。“和”的社会历史含义,就是后革命的统治,与后战争的永久和平。

冯友兰依据张横渠阐发的和谐精义,既代表儒家传统回应了马克思主义,又通过哲学思辨把握了时代大势,以精粹的语言概括了中西理想之差别、古今世变之枢机。然而,冯氏之说也存在疑点。

首先,冯氏所理解的“仇必和而解”果能代表“中国古典哲学”乃至儒家吗?如果不能,儒家究竟如何看待这一命题?

其次,冯氏明白表示,“仇必和而解”才是客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确实可以表述为统一先于斗争吗?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儒家的差别确实在于“仇到底”与“和而解”,亦即一主斗争一主统一吗?

第三,冯氏所谓“和”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命意。在辩证法上“和”指“统一”,在实践上“和”指后革命的统治、国际和平等等。理论上统一在先,也就是实践上“和谐”在先。儒家与马克思主义会如何看待对“和谐”的这种解释?

下文将沿着这些疑问研究,以期在明了中国古典思想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前提下,从所谓客观辩证法的层面搞清楚“和谐”与“斗争”的关系。

儒家主张“仇必和而解”吗?

冯友兰发挥张载“仇必和而解”的思想,并以此代表“中国古典哲学”与马列主义思想相抗衡。冯的权威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张载的这个观点――无论在宇宙观还是伦理政治观上――在儒家正统中其实大有可议之处。我们且从理学与经学上分别考察之。

冯引横渠四句,出自《正蒙》首篇――《太和》。本是对气化万物过程之总概括。《太和》立清虚一大为本。太虚无形即所谓气之本体。气之聚散,乃成万物之变化。万物消散,仍返于太虚而已。即张子所谓“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一气无对。气化为万物,则有刚柔、寒温、生杀之对立乃至互夺。彼此对反之万物,终有消亡,形销气散,返归太虚,不复成其对立。依王船山注,所谓“仇必和而解”,不过“解散仍返于太虚”之意. 所立之一,无对无仇,并非对立统一,实是不含对待之太虚一气

横渠之说,以理学正统核之,不无瑕疵。杨时尝疑“民胞物与”有消解仁爱等级界限的墨家兼爱倾向。程颐则直指此误之本在于四句所出之气论,朱熹更在道体上反驳了无仇无对之一:

“渠初云‘清虚一大’,为伊川诘难,乃云‘清兼浊,虚兼实,一兼二,大兼小’。渠本要说形而上,反成形而下……须是兼清浊、虚实、一二、小大来看,方见得形而上者行乎其间。 ”(《朱子语类》,卷第九十九)

朱子说得清楚,无仇无对之气,只是形而下的,形上之道,必须是兼一二的对立统一。用冯友兰喜欢的术语也可以说,无仇无对之物,本非对立统一,只是抽象统一。很显然,这不可能是任何“辩证法”的主张。

冯先生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强调张载是讲对立统一的,是有辩证法的。但从前引朱子言论就可以知道,张载的那些“对立”是后来面对批评的补救措施,是强索精思凑泊上去的“造道之言”,并非出自真切的体会。这就是为什么还能在同一本《正蒙》里发现“若一则有两……无两亦一在”这样仍然主张抽象统一先于、高于对立的词句。必须明白,被冯先生大书特书的“仇必和而解”即属于此类词句。其所主张的就是无对立的抽象统一。这非但不属所谓辩证法,也不为理学正统所容。

与“和”相比,“仇”乃是张载的特殊用语,在理学传统中并无多高地位。不过“和”与“仇”都能在儒家原典中找到相应的阐述。那么,就经义说,儒家是否会同意“仇必和而解”呢?恰恰相反。此言如以理学正统观之,不过义有未安。然群经诸传之中,但凡言仇,唯主复,绝不许和。

《礼记・曲礼》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丁:随身佩武器,见即格杀之)。交游之仇,不同国。”《礼记・檀弓》、《周礼・调人》说有小出入,其主复仇大义则一也。

复仇实出于对君臣父子关系主导的伦理秩序的维护,非同小可,实是大经大法所在。《春秋公羊传》认为,作为鲁国国史的春秋之所以高度肯定鲁仇齐襄公为报九世远祖之仇而灭纪国的行动――须知齐襄公于鲁君有弑父之仇、之辱――就是为了表彰复仇大义。甚至齐襄公的卑劣都无法掩盖他复仇行动的高尚。“《春秋》…..何贤乎襄公?复仇也……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春秋公羊传.庄公四年》)荣复仇,正深恶不能复君父之仇也。不复仇者无臣子之道,不可立于天地之间。

在儒家传统的影响下,中国历代法律主流虽对私相复仇设定了若干限制,但仍坚持了复仇大义,甚至设立了“亲属为人杀私和”的罪名(参见《唐律疏议笺解》卷第十七,“贼盗”)。这就是说,不是不许复仇,而是应当依律复仇;不复仇、“和而解”是有罪的。

于此可知,与张载的主张正相反,有仇必复才是儒经大义。宋儒主流,于春秋大义,每多隔膜。故北宋先默然于“攘夷”,南宋终噤口于“复仇”。张载以北宋五子之一,甚至公然说出“仇必和而解”来,倒是为赵构秦桧之流的腼颜事仇,事先给了一个哲学辩护。

综上所述,无论核之以经学还是理学,无论察之以宇宙论还是社会政治,“仇必和而解”之说均未得儒家之正。至其末流,学出异端,行在乡愿而已。张载在哲学上一味强调抽象统一,贬低乃至取消对立,在实践上就为抹煞家国天下之内必须的伦理界限开了方便之门。以德报怨,似是而非。知和而和,乡愿之道。伦理上的乡愿主义在政治上对应的就是以无条件和平面目出现的投降主义。

“和”在辩证法上的意义与地位

现在我们把中国哲学的内容撇开,从辩证法的视野略论冯氏本人所主之“和”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地位。

冯友兰把“和”及“仇”解释为矛盾的统一性与斗争性。他的辩证法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倒转,即将矛盾斗争性在哲学上第一性、绝对性的地位,转赋予矛盾的统一性。

显然,冯友兰认同马克思主义对事物的矛盾以及其斗争性与统一性的含义分析。他只是在此基础上调整了两者的地位。这个调整所针对的当是《矛盾论》的第五部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与斗争性”。那里发挥了列宁的如下观点“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毛对此解释说,“一切过程都有始有终,一切过程都转化为它们的对立物。一切过程的常住性是相对的,但是一种过程转化为他种过程的这种变动性则是绝对的。”很清楚,所谓矛盾斗争性是绝对的、第一位的,矛盾的统一性是相对的,第二位的,无非是以更具体的方式解说了变化先于存在的观点:亦即运动、过程是绝对的、第一位的,静止、实体则是相对的、第二位的。这个观点绝不是马克思主义发明的,它既贯穿在从赫拉克里特到黑格尔的古典辩证法历史中,也在例如现代过程哲学那里得到回应,更是六经之首《周易》的基本精神。马克思主义的特点在于通过处理事物复杂的具体矛盾来解说和把握变化的原理与规律。但马克思主义从未以绝对运动的名义拒绝暂存。这就是说,从未以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去排斥矛盾的统一性。“在(客观的)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列宁,同上)

冯本人也承认,变化的机理在于矛盾之间的斗争,存在的机理在于矛盾双方的均势或者统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并不回避矛盾之间的统一。因此虽然主张矛盾之间斗争在先,却仍然建议“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列宁,《辩证法的要素》)这是因为它从未割裂运动与静止、过程与实在。运动之理即仇,暂存之理即和。是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主张的乃是仇与和的统一。在某种意义上,它也主张仇可和而解。但在新的统一体之中,却仍然存在着矛盾的斗争。因此,凡有和解之处,必有新对新仇生焉,否则就是否定了运动的绝对,暗示宇宙有终,大化不流,就会割裂、对立存在与变化。只要主张变化在先,就无法接受矛盾统一性在先。因为变化可以包摄暂存,而存在无法包摄变化。即使暂存之中,亦渗透着矛盾双方之较量转化。因此,“对于客观的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说来,相对只是相对的,是排斥绝对的。”(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这样看来,主张矛盾的统一性先于斗争性,实际上主张的是可以有超脱于变化过程的永住者,它作为绝对的东西先于变化。而主张斗争在先者反是而已。庸俗版本的“和谐哲学”只是简单地把“斗争哲学”翻转过来而已。

斗争云云,首出于赫拉克里特残篇,为解释事物的暂存与流变。它首先是个理论概念,不是为了在实践上挑起矛盾搞斗争,而是用来解释事物变化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正因为在理论上正视流变与暂存的统一,在实践上才能既不回避变革斗争,又能稳健持重。常变之间,时中而已,岂能泥于一端。然而时即变,知时中之道即已以变为唯一常道。难道因为在实践上厌倦斗争害怕革命,就要在理论上承认永住、降低变化的地位吗?这难道不是神学与末世论的翻版吗?将变化的地位取消于无形,还能自称为辩证法吗?

“和”在儒学中的意义与地位

冯友兰自认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倒转是承接了中国古典思想“和”的学说。现在撇开冯友兰所谓“辩证法”意义,专就儒家思想考察“和”。

关于“和”最著名的儒家论述大概出自《论语・学而》: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此章既讲了和对礼的补救,亦讲了礼对和的节制,决非单纯主和,而是透出了儒家在这个问题上的圆融与审慎。朱子认此章得礼乐之本。则此间所谓“和”,实指乐之用。儒家一贯礼乐并重。盖礼主分别,乐主和融,不可偏废。“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者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礼记・乐记》)“离”,郑玄注曰:“析居不和也。”礼主分别,分别过甚则疏远不和,此时即需“乐”的补救。“礼之用,和为贵”的真意即以和融克服礼的分别疏远倾向。而反过来一味主和,则“乐胜则流”,“流”为“合行不敬”,盖指上下失序,抹煞界限,即孔子所谓近则不逊之类。此时便需礼来节制这个越界的“和”。然则礼乐孰为本?礼为本,和为末。朱熹确然指出:

“有礼而不和,则尚是存得那本之体在。若只管和,则并本都忘了。”(《朱子语类》卷第二十二)如此看来,和只是对礼的补充,地位逊于礼。

儒家对“和”在实践上最全面的阐述当推《礼记》之《乐记》篇。“和”在儒家经典之中的首要意义是“乐”的功用。《乐记》篇对乐“和”的阐述即从自然与人性的本源一直贯穿到伦理与政治的意义。但即使在这篇赋予“和”最高地位的权威文献中,乐也始终附随于礼。“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记・乐记》)此篇中但凡说和,必并举礼乐。但凡礼乐并举,多说一端过重之危。实际上,“和”只是自然德性之一。天地之德既备,单举一端便是不准确的。王道法天地,不可只取“和”。“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同上)

很明显,王道不能仅用“和”概括。王道不是无原则的亲善和平。它也包括了适宜的刑戮甚至战争:“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斧钺者,先王之所以饰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喜则天下和之,怒则暴乱者畏之。”(同上)这就是说,斗争与和睦一样是王道的组成部分。两者都是王道的运用,都不是根本。根本在于运用斗争还是和睦的合宜原则与适时判断。这就是 “时中”。

导“和”归“中”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期的哲学

对于“和”在道学上的意义与地位,儒家最深刻的表述出于《礼记・中庸》。此篇并未选择“和”,而是强调“中”为根本: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礼记・中庸》)

《中庸》所谓“和”首先拓展了《乐记》之意,将后者与乐之和对立的“怒”都收入“和”的范围之内。但两者仍有贯通之处,这就是以“节”引导、规范“和”。节就外在而言,出于礼文。其实质即无过无不及,亦即篇题所谓“中”。 “‘中庸’之中,本是无过无不及之中,大旨在时中上……是兼已发而中节、无过不及者得名。”(《朱子语类》卷第六十二)也就是说,时中为和之本,和即时中之用。和只是中节,也就是无过无不及。和无非是中的一种形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周濂溪甚至干脆将和化入中:“惟中者,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通书・师第七》)复核《乐记》可以发现,王道中体现为战争的中节之怒,在《中庸》里完全可作时中之和处理。

通过以上梳理可以发现,“和”在儒家传统中固然重要,但只是表用的,不是表体的。就其狭义而言只是补救性的,与一切补救性的东西一样带有片面性。而就其作为一切时中发用之广义而言,包含了斗争。无论如何,“和”不是首要、全面、本体的概念,不宜用之概括中国古典思想或者中华文明的精神,更不能拿它代表中国古典哲学来抗拒思想。

如我们恰当地把握儒家思想的精髓,就不会对马列主义辩证法与中国古典思想的关系采取鲁莽的态度,也就能更好地把握“和谐”与“斗争”的关系。

上文已示,儒家哲学比“和”更为根本的概念是“中”。“中”有两个基本维度。一面通过“时中”与变易(时)联系,一面通过“中庸”与常住(庸)联系。也就是说,“中”体现了变易与常住的统一与沟通。儒家义理学的最重要典籍《周易》与《中庸》研究的就是常变关系问题,“中”就凝聚了儒家对于这个问题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回答。

中道既包含随时变化的尺度,又体现平实不变的定理,更指涉在行动上把握适宜的分寸,通过变化实现不变。

从儒家传统看来,中为本、体,和为末、用。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看来,“中道”概念更是将“斗争”与“和谐”作为两个环节统一在自身之中。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阶段的哲学最合适基础就是中道。理论上的和谐与斗争已包含在“中”对常变的统一之中,实践上狭义的和谐与斗争则都是时中之用。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问题正是常变关系问题。所谓矛盾的斗争性与统一性就是用来思维常变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主张变化是绝对的,常住是相对的,而绝对与相对又是统一的,相对之中也包含了绝对。马列主义辩证法的矛盾论充分地思维了变化和常住的原理,但却没有为两者之间这个如此重要的统一性单独提供一个概念,以致常常要做补充说明。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传统哲学完全可以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做实质性的推进。

辩证法的核心既非绝对的变化观,亦非相对的常住观,而是两者的统一。用具有中国化佛教哲学风格的话说,变化观是“真谛”(哲学之理),常住观是“俗谛”(世俗生活之理),作为变化与常住统一的时中观才是“中道第一义谛”(最高的圆融真理)。分离的、单纯的“斗争”、“变化”与“和谐”、“常住”都是应当被扬弃的片面见解。

在哲学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第一期的“斗争”观无非更为强调变化,第二期的“和谐”观无非更为强调常住。则第三期的哲学基础必然是作为“斗争”与“和谐”两端统一的更高概念――中道。

“中道”哲学除包含常变统一之外,也保证了两者在实践上的沟通。“中”在实践上的体现就是广义的“和”。政治伦理学说都可依此发挥。“中”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意蕴既代表了儒家的精髓,也可以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上同时推进辩证法与实践哲学。在把儒家从误读中解放出来的基础上,中国古典思想与马列主义的贯通与互补是可能的,对“和谐”观念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与辩护同样也是可能的。“和谐”的本意并非与“斗争”对立的死水一潭的稳固。正如老黑格尔早就指出的那样:“和谐正是绝对的变或变化”。(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8篇

关键词:科技哲学;自然辩证法;哲学;科学发展

1 科学技术哲学的起源及发展

科学技术哲学的前身是自然辩证法。它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只要是指从哲学的维度上去研究科学与技术,包括自然界的一般规律是什么,以及在发展中又会出现哪些哲学问题等等。过去的三十年,自然辩证法传统与科学哲学传统始终保持对立关系。前者属于德国古典自然哲学传统,关注的是社会中的一些现实问题,存在意识形态的优势;而科学哲学传统却属于逻辑经验主义传统,更重视学科建设或倾向于强调学科的自主性。但二者长期和平共存所带来的确是科学技术哲学的致命问题,即名实长期冲突和学科定位不明。

科学技术哲学的由来与科学技术史有着密切关系。科学技术史首先研究科学技术的内在逻辑联系和发展规律,同时又要探讨它与整个社会中各种因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之间的辩证关系。可见,科学技术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科学,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历史学。表面上看,科学技术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但本质上它不单是人文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而是一门高度综合的横跨于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综合性学科,具有浓厚的方法论性质。匈牙利著名哲学家拉卡托斯力图使科学技术哲学与科学技术史一致,他的科学哲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倡导“精致证伪主义”。另外,其他科学哲学流派,像图尔明等,他们也主张用科学技术史来检验科学技术哲学。

2 科学技术哲学的基本内容

科学技术哲学主要研究领域是基础研究,包括自然科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工程哲学和科技方法论等;也做应用研究,包括人们熟知的三大学科数学哲学、物理哲学、化学哲学,还有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医学哲学、生物哲学,以及比较玄奥的天文哲学和地学哲学等。除此之外,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范围还包括科学与宗教、科学思想史、生态哲学、环境哲学等,以及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产业、行业领域里面的一些方法论、科技政策和发展战略等等。

目前随着人类社会逐步进入信息时代,为了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科学技术哲学开始将信息科技纳入到自己的视域范围,逐步形成了信息哲学学科群,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前沿学科性质。其中的计算机哲学、人工智能哲学以及系统哲学等已经成为相对成熟的学科。

另外,科学技术哲学也应用进了军事科技领域里面,已成为一种相对其他而言比较特殊的应用哲学。在我国的军事院校中,已经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军事哲学学科,其中包括军事技术辩证法、军事技术创新思维及方法、军事技术创新、军事技术与社会、军事技术哲学、军事科学认识论与方法论、国防科技发展战略、军事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军事科学技术与文化、军事科技伦理学、军事技术创新与管理等等。科学技术哲学开始在整体上统帅、驾驭军事科学技术,在提高军队战斗力方面日益凸显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 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进程

近代中国是闭关锁国的中国,一部近代的科学史本质上就是西方科学在中国的传播史。中国近代的第一批科学家同样是第一批科学哲学家,因为他们的任务一是在中国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里面教授科学知识,二是负有向中国社会、中国民众传播科学观念的使命。自然科学家竺可桢、粱思成、茅以升以及李四光等人,都对科学的人文层面有自觉的意识和反思;人文学者中的胡适、赵元任、金岳霖等人,也都有很好的科学哲学素养。在近代中国,最早的科学哲学课程是北京大学于1918年开设的“科学概论”。而由北大教授王星拱编写的《科学方法论》是中国现代最早的科学哲学著作,该书于1920年出版,是《科学概论》的上卷。到了20世纪20年代,关于“科学与人生观”的大论战客观上促进了人们对科学的哲学思考,一大批科学哲学的著作在此后的二十年中大量出版。较早的有,1924年的《科学与哲学》(张东荪),1937年的《科学哲学与人生》(方东美);稍晚的有,1948年的《自然哲学概论》(罗克汀)以及《科学概论新篇》(竺可桢)等等。其中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著作是1945年的《维也纳学派的哲学》(洪谦),和1948的《知识论》(金岳霖)。

建国以后,来自西方的科学哲学被认为是资产阶级哲学思潮,受到了批判和清算,这个传统由此被迫中断。马克思主义传统取而代之,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亲自发表的有关自然科学的论著,具体如《数学手稿》(马克思)、《自然辩证法》和《反杜林论》(恩格斯)以及《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等。其次是20世纪30年代的科学史、科学学以及自然科学哲学研究等,这些虽然是由英国剑桥左翼科学家倡导的,但是也都在社会主义阵营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50年代,于光远同志担任科学处处长,具体负责制定中国的科学发展政策和科学家政策。他早在延安时期就翻译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同时组织学习小组研究自然辩证法。因此,《自然辩证法》》成为制定中国科学政策和科学家政策的指导性文献。于光远召集了一批感兴趣的自然科学家,制定了“自然辩证法”的学科规划草案。草案指出,要直接继承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把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这门科学暂定名为“自然辩证法”。但是也有人认为应该称呼为自然科学和数学中的哲学问题。虽然有争论,但久而久之,“自然辩证法”还是成为了这个新学科的名字。

4 科学技术在未来哲学中的发展趋势

对于我国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基本形势的评估,首先必须要考虑的就是政治功能的弱化和淡化。我国目前已经全然解除了对科学家们的政治紧箍咒,所以很少有科学家心甘情愿来聆听“科技哲学家”们的“教诲”了。当代的一线科学家已经不再关心自然辩证法的问题,如果说还需要对他们进行统战的话,那自然辩证法也不再是一个合用的统战工具了。正是因为政治功能的弱化,科学技术哲学进一步发展的外部资源势必大打折扣。为了从长计议,更好地发展,就需要从内部挖掘潜力,实际上就是要搞好学科建设。同时在学科建设之外,应该适度改革之前的“政治必修课”制度,把它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逐步转化成科学-人文的素质教育功能。当前国情之下,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要做,但是应该结合人文教育来做,我们思想教育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失误或者失败,有可能就与它们割裂了与人文教育的传统纽带有关。对当前的大学生而言,不管是研究生,还是本科生,对他们进行科学-人文的素质教育,也就是最好的思想政治教育。

素质教育首先要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因此,“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听规定的老师讲课”的这种“三规”式的必修课制度,可以变成:在学制所规定的时间内(比如本科四年、研究生三年)必须在科学人文类课程中修满一定的学分,至于具体什么时间听、听哪门课、听哪位老师讲,可以由学生自由决定。

进行科学-人文素质教育的改革,可以促使教师把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教师们可以拿出自己最擅长的课程,教学中讲授自己最熟悉的问题。现在讲公共课的教师平时教学量大、教学内容相对单调,因此没有时间去搞科研,久而久之就缺乏了创新精神,所以,一到评职称的时候,他们总是被作为照顾的对象,总是觉得比其他教师“矮”一些。在今后的大学课程里,如果能够把公共必修课改成限制性选修课,必能大大提高教师的科研和教学水平,不断扩大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的教学阵地和科研阵地。

参考文献

[1]张东荪.科学与哲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

[2]方东美.科学哲学与人生[M].北京:中华书局,1937.

[3]罗克汀.自然哲学概论[M].北京:中国书店,1948.

[4]竺可桢.科学概论新篇[M].南京:正中书局,1948.

[5]洪谦.维也纳学派的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45.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9篇

关键词:和谐哲学;系统哲学;建设哲学;人本哲学

中图分类号:I253.7 文献标识码:A

一、从矛盾辩证法到系统辩证法:和谐哲学的理论基石

传统矛盾观是斗争哲学的根基。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一分为二是事物的根本特征,“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在把它分成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和谐产生于对立,“自然也追求对立的东西,它是从对立的东西产生和谐,而不是从相同的东西产生和谐”。赫拉克利特关于对立面统一的思想达到了那个时代对事物运动变化规律认识的最高峰,因而列宁称他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从柏拉图到黑格尔,矛盾学说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深化,而赫拉克利特的这些基本观点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一再被强调和发挥。

系统辩证法是对矛盾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并不否定矛盾的存在及其推动事物运动发展的重要作用,但它把矛盾置于系统的普遍联系之中,强调整体大于部分,系统整体的质决定部分的质。任何事物都是多种多样关系的总和,任何事物都互为中介相互联结,把“一分为二”的矛盾观作为普遍方法论观察判断万物之间多维的、全面的、活生生的联系,势必把无限丰富无限生机的世界简单化、凝固化。

马克思把人类社会看作是一个活的有机体,把社会历史看作是一个由不同动机的人们所创造的合力交互作用过程,体现了系统辩证法的整体性、动态性、过程性原则。系统辩证法对传统矛盾辩证法的超越,就在于它强调矛盾与整个社会机体的结构的不可分割性,强调矛盾与该结构的存在条件和制约因素的不可分割性。传统矛盾论中所谓对立面的统一只是在把整体还原分割为部分的前提下,作为“简化模型”才有意义。

以系统辩证法为核心的和谐哲学将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理论指导,为人类化解现代社会困境、建设和谐世界做出贡献。

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来看,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想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对西方现代化困局的破解和超越。但是,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尤其是我国目前发展正处在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和生态失衡等矛盾突出;伴随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而出现的利益矛盾和利益纠纷普遍化,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

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要从社会主义这个本质属性出发,充分认识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历史要求、时代意义和社会基础,努力探索各种化解利益冲突和解决社会矛盾冲突的和谐机制;走出一条经济发达、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新路子。

从人类社会发展角度来看,近代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的现代文明在有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无数的社会问题和危机:尤其是它造成了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尖锐问题,使得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考验;它还造成了整个社会伦理道德沦丧、人际关系物化、人性异化,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尖锐化。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既与西方社会制度的性质有内在的联系,也与西方的主―客、心―物、自我―他人两分的思维模式有内在的联系,是受传统矛盾辩证法思维局限的结果。以系统辩证法为核心的和谐哲学将有力化解现代工业文明的困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缓解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通过“和而不同”、“平等”、诚信、互利等价值观化解世界各种冲突和危机、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消解不断升级的国际冲突等世界性难题,从而引领人类文明走向和谐世界新境界。

二、从革命思维到建设思维:和谐哲学的时代视角

从矛盾辩证法必然引伸出不断革命的哲学逻辑。在矛盾辩证法看来,矛盾双方的统一、同一是相对的、暂时的、易逝的,而斗争是绝对的、普遍的、常态的,为了达到对立面的转化,对保守方面的否定而达到质的飞跃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新旧所有制的交替是不可避免的,阶级对抗和革命暴力是不可避免的,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的对立是不可避免的。

系统辩证法则认为,世界是多样性统一的物质世界,人类社会和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物质世界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整体,强调对立双方的共生共存,侧重于对世界的整体性、动态性把握。如果说矛盾辩证法是革命性的哲学,那么系统辩证法则是建设性的哲学。

不可否认,在阶级斗争或敌我矛盾占据社会主要矛盾背景下,我们以革命思维为指导取得了社会主义政权,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但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时代背景下,面对建设和发展的和平环境,如果还继续依据这种理论思维治党治国显然就有其局限性了。在这方面我们是有过教训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前,经历了很多挫折和弯路。

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突破了革命思维的桎梏,以建设思维为指导,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和道路;使我们党从原来主要领导无产阶级斗争,为夺取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长期执政,带领人民搞建设谋发展的党。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根据时代特点,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和发展目标,这是党在新时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进一步思考和创新,既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就需要以系统辩证法的建设思维为指导,团结和动员一切有利于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设的力量和因素,形成最广泛的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设的国际国内统一战线。要吸纳和激活一切有利于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设的文化资源和精神价值,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建设。

总之,从革命思维转向建设思维,就是要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新任务和全球化的历史潮流,深刻地变革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从依靠人民的政治激情到依靠常态的社会治理,从依靠行政权威到依靠法律的权威,要把我国建成一个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强国,就要从思维方式上从重“破”到重“立”,以建设性思维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一切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一切社会潜能充分发挥,让一切思想成果为我所用,创造一个既有统一意识又有个人心情舒畅、充满活力而又安定有序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机统一的社会生态环境。

三、从斗争哲学到人本哲学:和谐哲学的价值向度

斗争哲学之所以是“左”的错误的思想根源,在于它片面地强调“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由此机械地把自然矛盾运动与人类社会运动混为一谈,把社会对立面的斗争作为推动历史进步的固定模式和唯一动力,习惯于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个领域寻找对立面,习惯于用斗争乃至对抗的方式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

于是,斗争成为目的,运动成为一切,而人成为革命运动和经济发展的手段和工具。在革命和发展的名义下,人的价值、人的需要、人的享受被漠视,从而使社会进步与人的发展相对立,使人的政治利益与人的经济、文化利益相对立,使每个人的发展与一切人的发展相对立。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运动是合客观规律性和合主体目的性的统一。社会历史运动是有目的有意志有激情的人的自觉行动,社会矛盾运动是有价值导向的主体性的发展过程,一切真正意义上的社会革命都是为了打破压迫人、奴役人、剥削人的制度和关系,都是以增进人的幸福快乐和谐为宗旨。

因此,面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践的和谐哲学,不仅要求从革命思维向建设思维的转变,而且要求从斗争思维向人本思维的转变。人本哲学坚持人的价值是最高价值的理念,坚持人的价值实现的历史性和过程性。全部人类进步史是人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程中达到自我解放的历史,是一部从人性复归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阶级的解放到全人类的解放,从经济解放到政治、文化解放的历史。

社会主义所以有不可遏止的吸引力和旺盛的生命力,就在于高举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旗帜,在于克服阶级的利益分立而达到一切人的公平和谐。把人作为发展主体和发展目的的和谐社会,保证人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当家作主的神圣的民利;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防止社会特殊利益集团的形成,更多地关怀困难群体,保证正义成为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并落实到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

我国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经济因素和体制性因素仍然长期存在,由每个人发展条件的差异而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差别和矛盾仍然长期存在,和谐哲学并不否认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而是在共建共享社会和谐的大目标下致力于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形成体现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等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从而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创造经济条件、制度框架和文化氛围,最大限度地发挥主体能动性,促成矛盾各方的合作,在差异性中达到互动、互补、互利,促进社会全体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依,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10篇

 

众所周知,哲学本身是属于政治理论课范畴,那么如何理解它们两者之间的联系,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具有哲学思想呢?这主要是由于政治理论课教学虽然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乃至考核方式都不同与其它学科,有自己的特殊规律,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揭示支配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的发展规律,因而它也是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基本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的基本观点是一切工作的指导原则,具有最高层次、最普遍的指导意义,也是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指导,这是科学确定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正确地选择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方法,有效进行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可见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包含着许多哲学思想。

 

一、唯物论思想

 

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论告诉我们,世界本质是物质,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反映的客观实在,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是求实,对政治理论课教学来说也不例外,具体表现:首先,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包括思想实际、学识水平实际等)制定教学计划,采取教学方法。就拿哲学课来说吧,从内容上看,它大都是理性思维的东西,逻辑性较强,较之于其他学科它更抽象、深刻、概括得多。而且学生在这个年龄阶段抽象思维能力又较弱,因此我们制定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的要求、教学进度、作业计划等)都要尽可能地符合学生实际。教学方法也应能最大限度的适合并促进学生的学习,可采取多种教法相结合,还可以加强对学生的动手、动脑、动口能力的综合训练等。其次,在物质和意识关系中,由于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而这种反作用又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和结果,正确的意识指导人们采取正确的行动,从而促进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指导人们采取错误的行动,从而阻碍事物的发展。因此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同学们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正确地对待学习、生活、交往、就业等过程遇到的挫折和困难;同时要摒弃其他的错误思想,克服大家在遇到挫折时产生的悲观论,更要消除在重大挫折面前以为生命无法控制、自身不能驾驭的宿命论和唯心主义观点。

 

二、辩证法思想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内容极其丰富,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纲,也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首先是全面联系的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过程这样或那样地联系着;任何事物、现象、过程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成分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辩证法强调用全面、联系的观点研究分析事物,这就要求在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要坚持全面联系的观点,具体来说就是:一是由于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特殊使命,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分析影响教学对象思想道德形成相互关联的因素,包括社会、家庭、学校等,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在三种教育中起主导作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社会环境对学生的影响也是巨大的,社会教育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补充和扩展。因此我们要把家庭、社会力量与学校联系起来,调动并凝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这样就可以形成强大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合力。二是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施加相互联系的教育内容。人的思想与心理素质、审美素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等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在进行政治理论课教学时,不能割裂这些联系,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审美教育、文化素质教育有机结合,使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其次是变化发展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发展之中,绝对静止不变的事物是没有的,政治理论课教学要贯彻变化发展的原则,具体说来就是:一是由于政治理论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因此要顺应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对教育对象的思想状况进行动态分析,不仅要看到他们的思想现状,而且要了解他们的思想过去,预见他们思想发展的趋势,从思想发展的全过程中去把握他们思想的特点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性,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教学工作的前瞻性,从而更有效地进行政治理论课教学。二是要如实地把教学对象的学习思想状况看作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既要看到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条件下学生表现出种相对稳定的状态,又要看到他们是一个绝对运动的过程,是变化、发展的,因此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推动起其思想道德认识朝着符合社会要求的方向发展。

 

三、认识论思想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强调认识来源于实践,认识的辨证过程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主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这就要求政治理论课教学也应遵循这一认识辨证发展的规律,具体地说就是:一是教学工作要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首先政治理论课各科知识的结构都有严密的逻辑系统;同时,学生的认识也是有顺序的,是由已知认识未知,由简单到复杂的逐步深化的渐进过程,因此政治理论课教学要做到既符合科学知识本身的“序”,也要符合学生年龄和认识发展的“序”。我们可以通过例证、演示等具体方法让学生了解感知基本概念、原理,然后再通过比较、分析、综合引导学生把握它们之间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这样由浅入深从而实现认识上的质的飞跃。当然以上只是认识过程的一个阶段、一个环节,真正认知应要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二是要坚持共性和个性相结合,就是在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要认真对教育对象个体的学习、思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积累资料,总结提炼,从个别研究中总结一般规律,找出教学过程中的一些共性的东西,再从一般规律研究个别情况,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坚持共性和个性相结合。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11篇

科学技术哲学的前身是自然辩证法。它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只要是指从哲学的维度上去研究科学与技术,包括自然界的一般规律是什么,以及在发展中又会出现哪些哲学问题等等。过去的三十年,自然辩证法传统与科学哲学传统始终保持对立关系。前者属于德国古典自然哲学传统,关注的是社会中的一些现实问题,存在意识形态的优势;而科学哲学传统却属于逻辑经验主义传统,更重视学科建设或倾向于强调学科的自主性。但二者长期和平共存所带来的确是科学技术哲学的致命问题,即名实长期冲突和学科定位不明。

科学技术哲学的由来与科学技术史有着密切关系。科学技术史首先研究科学技术的内在逻辑联系和发展规律,同时又要探讨它与整个社会中各种因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之间的辩证关系。可见,科学技术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科学,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历史学。表面上看,科学技术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但本质上它不单是人文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而是一门高度综合的横跨于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综合性学科,具有浓厚的方法论性质。匈牙利著名哲学家拉卡托斯力图使科学技术哲学与科学技术史一致,他的科学哲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倡导“精致证伪主义”。另外,其他科学哲学流派,像图尔明等,他们也主张用科学技术史来检验科学技术哲学。

2 科学技术哲学的基本内容

科学技术哲学主要研究领域是基础研究,包括自然科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工程哲学和科技方法论等;也做应用研究,包括人们熟知的三大学科数学哲学、物理哲学、化学哲学,还有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医学哲学、生物哲学,以及比较玄奥的天文哲学和地学哲学等。除此之外,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范围还包括科学与宗教、科学思想史、生态哲学、环境哲学等,以及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产业、行业领域里面的一些方法论、科技政策和发展战略等等。

目前随着人类社会逐步进入信息时代,为了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科学技术哲学开始将信息科技纳入到自己的视域范围,逐步形成了信息哲学学科群,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前沿学科性质。其中的计算机哲学、人工智能哲学以及系统哲学等已经成为相对成熟的学科。

另外,科学技术哲学也应用进了军事科技领域里面,已成为一种相对其他而言比较特殊的应用哲学。在我国的军事院校中,已经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军事哲学学科,其中包括军事技术辩证法、军事技术创新思维及方法、军事技术创新、军事技术与社会、军事技术哲学、军事科学认识论与方法论、国防科技发展战略、军事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军事科学技术与文化、军事科技伦理学、军事技术创新与管理等等。科学技术哲学开始在整体上统帅、驾驭军事科学技术,在提高军队战斗力方面日益凸显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 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进程

近代中国是闭关锁国的中国,一部近代的科学史本质上就是西方科学在中国的传播史。中国近代的第一批科学家同样是第一批科学哲学家,因为他们的任务一是在中国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里面教授科学知识,二是负有向中国社会、中国民众传播科学观念的使命。自然科学家竺可桢、粱思成、茅以升以及李四光等人,都对科学的人文层面有自觉的意识和反思;人文学者中的胡适、赵元任、金岳霖等人,也都有很好的科学哲学素养。在近代中国,最早的科学哲学课程是北京大学于1918年开设的“科学概论”。而由北大教授王星拱编写的《科学方法论》是中国现代最早的科学哲学著作,该书于1920年出版,是《科学概论》的上卷。到了20世纪20年代,关于“科学与人生观”的大论战客观上促进了人们对科学的哲学思考,一大批科学哲学的著作在此后的二十年中大量出版。较早的有,1924年的《科学与哲学》(张东荪),1937年的《科学哲学与人生》(方东美);稍晚的有,1948年的《自然哲学概论》(罗克汀)以及《科学概论新篇》(竺可桢)等等。其中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著作是1945年的《维也纳学派的哲学》(洪谦),和1948的《知识论》(金岳霖)。

建国以后,来自西方的科学哲学被认为是资产阶级哲学思潮,受到了批判和清算,这个传统由此被迫中断。马克思主义传统取而代之,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亲自发表的有关自然科学的论著,具体如《数学手稿》(马克思)、《自然辩证法》和《反杜林论》(恩格斯)以及《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等。其次是20世纪30年代的科学史、科学学以及自然科学哲学研究等,这些虽然是由英国剑桥左翼科学家倡导的,但是也都在社会主义阵营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50年代,于光远同志担任科学处处长,具体负责制定中国的科学发展政策和科学家政策。他早在延安时期就翻译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同时组织学习小组研究自然辩证法。因此,《自然辩证法》》成为制定中国科学政策和科学家政策的指导性文献。于光远召集了一批感兴趣的自然科学家,制定了“自然辩证法”的学科规划草案。草案指出,要直接继承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把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这门科学暂定名为“自然辩证法”。但是也有人认为应该称呼为自然科学和数学中的哲学问题。虽然有争论,但久而久之,“自然辩证法”还是成为了这个新学科的名字。

4 科学技术在未来哲学中的发展趋势

对于我国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基本形势的评估,首先必须要考虑的就是政治功能的弱化和淡化。我国目前已经全然解除了对科学家们的政治紧箍咒,所以很少有科学家心甘情愿来聆听“科技哲学家”们的“教诲”了。当代的一线科学家已经不再关心自然辩证法的问题,如果说还需要对他们进行统战的话,那自然辩证法也不再是一个合用的统战工具了。正是因为政治功能的弱化,科学技术哲学进一步发展的外部资源势必大打折扣。为了从长计议,更好地发展,就需要从内部挖掘潜力,实际上就是要搞好学科建设。同时在学科建设之外,应该适度改革之前的“政治必修课”制度,把它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逐步转化成科学-人文的素质教育功能。当前国情之下,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要做,但是应该结合人文教育来做,我们思想教育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失误或者失败,有可能就与它们割裂了与人文教育的传统纽带有关。对当前的大学生而言,不管是研究生,还是本科生,对他们进行科学-人文的素质教育,也就是最好的思想政治教育。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市民社会;辩证法;马克思;卢梭;黑格尔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14)01-0015-06

市民社会的概念起源于亚里士多德,以城邦共同体的定义跃入了政治哲学史,但是随着生产关系和政治形态的演变,从14世纪开始,市民社会(Bourgeois Society)的概念才开始具有了城市自治共同体和公民社会的含义,并与政治国家相对立。当怀着古典主义情怀的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试图在资产阶级大革命成功的前夜从正反两方面批判市民社会的同时,他无意中实现了辩证法在政治哲学中的不自觉运用。然而,只有当黑格尔继承了他的遗产并将辩证法自觉运用于市民社会批判中,才得出了关于市民社会真正“历史主义”的概念。卢梭与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思想图式共同揭露了启蒙精神的内在矛盾,而矛盾的和解最终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得到实现,并通过实践回顾了现实性。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市民社会概念神秘主义的一面终被解蔽(Unverborgenheit);并在政治经济学中被依寓于现实生存而呈现(Anwesenheit)。

一、卢梭:市民社会的预见性批判与辩证法的非自觉运用

卢梭思想的辩证性在于,其思想既是启蒙精神的产物,也是启蒙精神的第一个掘墓人。自卢梭以降,“历史不是神义的证成,而是悲惨和腐败构成的故事”――成为了政治哲学史中难以扭转的市民社会批判潮流。卢梭政治哲学的革命性远超出资产阶级的狭隘诉求,其理论所指也不局限于资产阶级的胜利。没有理由否认,“卢梭是从左翼攻击资产阶级社会的第一位政治哲学家……他攻击新兴的资产阶级,并非为贵族或教会招魂。”当历史的帷幕即将为资本主义社会展开,卢梭预见性地揭示出了资产者普遍统治下的不平等和道德异化。卢梭的市民社会批判是造就“真正人格”的努力,从三个方面勾勒出了市民社会的形成、本质和最终解决内在矛盾的政治道路。

首先,以自然状态为逻辑起点,将市民社会定义为历史的偶然产物与道德堕落的产物。狭义地看,卢梭的“自然状态”在二论中实指“原初状态”,是对人类政治伦理状况所做的历史考察,并借此为政治伦理作了原初设定。关于私有制与市民社会的产生,卢梭将其视为人类脱离自然状态的偶然结果,是非公共性的、不可逆的历史困境,注定将“导致对市民社会及其一切基本制度的激烈批判:包括家庭、私有财产以及法律”。尽管卢梭的自然状态理论似有好古讽今之嫌,但他却在社会契约论中彻底否定了“回归”自然在未来政治制度构建中的可行性。因为自然状态作为赘留于个体理性中,表现为“自然法”面前个体的平等性,每个人“自己是保护自己的法官,并是自己的主人”。故而,卢梭基于自然法所确定的个体意志的绝对性,在市民社会阶段“根据自然秩序,个人意志总是强于公意。”这与黑格尔关于个体意识的论述产生了共鸣。

其次,根据对布尔乔亚(Petite bourgeoisie)在政治伦理上的全面批判,揭示出市民社会与公共性之间的张力。卢梭对布尔乔亚的批判不仅在一论与二论中被凸显,更是通过在社会契约论中设定政治权威来表达他对布尔乔亚的不信任。“公民”在卢梭政治哲学中具有沉重的公共德性负载,公民只能是那些自觉让渡部分自由并尊重公意的政治个体,自私和虚荣的布尔乔亚不配拥有公民的称号,因为布尔乔亚“把自己的利益与公益区别开来,他的利益需要社会的存在,因此他剥削他人而同时又依赖他们。”布尔乔亚的自私性被市民社会最大程度保护了,却将公共利益作为了代价。在卢梭看来,对公共利益的藐视必然与政治德性相悖,因此资产者一方面与“人”对立,另一方面亦与“公民”对立,不仅缺乏自然性和独立性,而且缺乏公民的公益精神和无私精神”。

最后,通过社会契约建立维护公意的国家政体,并以政治权威扼制市民社会中布尔乔亚之自私性对公意的破坏,完成个人自由与政治德性的辩证统一。卢梭的市民社会批判,最终指认出市民社会将不可避免地陷入“某种低等人不可避免的普遍统治”,这种统治将“可能导致人类永久的堕落”,他将这低等人“识别出来并加以命名:资产者(bourgeois)”,资产者之所以被卢梭指认为是低等的阶层,是因其自然需求的彻底丧失和被欲望的完全控制,进而与公共利益对立。因此,市民社会的公民不可避免地将“终日辛劳,一直辛劳到死……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或者舍弃生命以求永生……以充当奴隶为荣”因此卢梭将塑造出合格公民和新的社会文化寄期望于社会契约论的政治设计,他坚信“好的社会制度是能改造人的制度”。通过社会契约所建立的政体,将是拥有强大政治权威的有机体,是“一个强大的整体并有着极高的权威……能完全阻止个人或寄生阶层的任何旨在脱离整体的运动。”,“寄生阶层”则明显地意指即将获得历史统治权的资产阶级。

卢梭对社会契约所建立的市民社会国家甚为满意,自信能够通过以法权的形式实现平等和自由。但事与愿违,在资产阶级所建立的共和国,“契约所形成的公共权力是为私人财产服务的,使富人占有他们的财富,使穷人占有他们的贫穷”。黑格尔指出了社会契约论中关于主观自由与客观自由之统一的过于简单的逻辑跳跃,而契约本身必然“包含着意志(从而是他人的意志)的环节”。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13篇

一、中国哲学中的辩证思维

辩证法体现在人类思维中就是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通过对世界万事万物的观察而得到的,根据这些观察从而形成一些基本的关于世界的观点看法,形成自己的认识思维,进而指导人们的其他活动,辩证思维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与逻辑思维的“非此即彼”不同,辩证思维的核心在于辩证。辩证思维自从人类开始认识世界时就已经存在了,虽然这时人们并不知道这就是辩证思维,而只是在生产生活中无意识地运用辩证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西方哲学史上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而且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体系以及思想传统。亚里士多德研究了辩证思维的形式;康德提出了“二律背反”问题及其在认识上的困境,表明人类科学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必须运用辩证思维来解决;黑格尔通过对思维的辩证性进行研究从而建立了自己的逻辑体系;马克思系统地提出了唯物辩证法,从而为人们认识世界提供了正确的理论基础。中国的辩证思维研究虽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基础,中国古代也很少使用辩证思维这一词汇,但是中国传统哲学中存在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辩证思维是中国传统哲学最重要的特点之一,中国人很早就在运用辩证思维,而且留下了丰富的思想资料,阴阳调和的思想就是这一思想最典型的体现。

中国的辩证思维诞生于中国独特的地理环境以及特殊的文化环境,与中国的历史、地理、经济等密切相关,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不同于西方的辩证思维。中国独特的辩证法思想对我国古代的法律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中国古代法律中的很多方面都体现中国古代的辩证思维,从而使中国传统法律具有了自己独特的性质,孕育出了与众不同的中华法系。

二、整体性思维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

(一)中国哲学中的整体性思维

中华文明诞生于黄河流域,充足的水源以及肥沃的土壤孕育了中国古代的农耕文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经济模式,农业与气候、水文等密切相关,农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自然环境,所以中国人形成了对自然的深厚感情以及对自然的崇拜,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抱有美好的幻想,形成了“天人一体”的观念,形成了整体性的思想。古代哲人没有把人与自然分裂开来考虑,而是把人与自然看作是一个整体,从整体上进行把握。这种整体思想在中国古代的影响是非常广泛的,中医理论把人体看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反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从相互联系的系统关系中把握疾病的治疗;在中国人的国家观念中,国家也是一个整体,大一统思想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理念,即使中国历史上有过国家分裂的情况出现,但是国家民族的统一始终是历史发展的主流;整体性思想表现在生活中就是普通民众对于自然的敬畏以及热爱,努力调和人和自然的关系;整体性的思想表现在法律上就是中国古代诸法合体以及法律渊源的单一性。

(二)整体性思维对传统法律的影响

1.诸法合体的统一法典

中华法系虽然具有广阔的时空性,涉及的范围也很广泛,但就其内容的属性来说,却是比较单一的,基本上只是一个刑事性的法律体系[1]。中国传统法律没有发展出现代意义上的部门法,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所有的法律规范都统一于一部刑事法律体系,所有的行为都通过刑罚手段进行调节。这种法典编纂体例受到了整体性思维的影响,“大一统”“法自君出”是我国古代政治哲学的要求,所以把各种社会关系综合在一部法律中进行调节,这是我国整体思想对政治的影响在法律上的反映,也是整体性思想直接对法律施加影响的结果。张晋藩认为,法典所采取的体例,或者是混合编纂,或者是单独编纂,是立法技术问题,是特定时代立法者的选择[2]。中国在整体性、统一性思想的影响下,古代立法者选择了混合编纂的立法方式,形成了一部部统一的法典,从《法经》《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两千多年的中国一直延续着诸法合体的编纂体例,直到清末修律才改变了中国传统的法典模式,诸法合体的立法体例贯穿整个中国古代法典,这种立法模式受到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整体性的思维方式对这种立法体例的形成以及延续也发生了重要的作用。

2.单一的法律渊源

中国古代的法律在渊源上也体现了整体性的哲学思想,也可以说体现了整体性思想影响下的大一统思想。中国古代的法律渊源在形式上有:律、令、科、比、格、式、敕、例等,虽然这些法律渊源从形式上以及字面意思上看是不相同的,但是这些法律形式在本质上都是由最高权力机关,皇帝直接或者通过皇帝以及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认可才具有效力。为了保证中央以及皇帝对于权力的掌控,古代国家发展出了立法形式的单一渊源,通过对生杀大权的掌控来控制国家的权利。三、强调同一、忽视斗争的矛盾观对传统法律的影响

(一)强调同一、忽视斗争的矛盾观

矛盾是对立统一的,西方哲学思想中重点强调的是矛盾的斗争性,在古希腊以及古罗马,早期西方哲学家的思想是通过互相辩论发展起来的,苏格拉底、柏拉图等留下的哲?W著作都是以对话的形式表现的,这种互相斗争、互相辩论的思维模式使西方形成了以斗争为主的辩证哲学思维。但是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传统哲学中主要强调的是矛盾的同一性,对矛盾的斗争性是不重视的。道家主张“清静无为”,主张什么也不做,那么矛盾自然也就没有了;儒家强调中庸,认为任何矛盾我们都可以找到一个调和点,通过调和矛盾,从而实现矛盾双方的互相转化,实现矛盾对立面的和谐一致,这种注重矛盾同一性、忽视斗争性所导致的后果就是竭力取消矛盾、消灭矛盾、寻求和谐。

(二)矛盾思想对传统法律的影响

1.无讼、厌讼的法律文化

“法律根植于文化中,它在一定的文化范围内对特定社会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出的特定要求产生反应[3]。”中国哲学中的矛盾观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也是一种矛盾,这种矛盾如果不及时解决将导致社会的不和谐。中西方对待矛盾的观点不同,所以造成中西方对待纠纷的态度也是不同的,中国的同一性思维强调和谐,“无讼”是我们的价值理想,通过调解化解矛盾,最终消灭矛盾,是我们处理纠纷的主要准则;注重斗争性的思维观则发展出了西方丰富的诉讼思想,形成了西方人注重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利的历史传统以及法律文化,通过法庭辩论、法庭斗争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西方社会处理矛盾的主要方式。

强调矛盾同一性的哲学思想形成了中国无讼、厌讼的法律文化,道家主张按照自然而生活,通过无为消灭矛盾产生的根源,消极地避免争议的发生,达到和谐的生活;儒家在我国历史上首次提出了无讼的法律思想,和谐是儒家的主要思想,倡导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对于矛盾与纠纷要互相忍让,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而不是动用法律让官府来解决,诉讼在儒家的观念中是可耻的,儒家是中国古代的正统思想,儒家的这种诉讼观也一直作为主流的法律思想影响着整个封建社会,成为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和终极目标,对我国古代法制发展和我国传统的法律意识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我国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无讼思想。

2.重视调解的司法方式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14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税务公共事务管理;应用探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受到重视,在时展需求下,需要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结合,在税务部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积极应用这一哲学理论做出更科学的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辩证法应用于公共事务管理。

一、自然辩证法概述

自然辨证法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交叉,在不同的学科研究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处于相对独立的位置,自然辨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分支,反映出自然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额重要规律,也间接体现出人类认识的重要过程,人类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必定会对自然造成影响,进而改造自然,逐渐这一理论逐渐发展成为重要的科学理论体系,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成为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多种科学之间的重要纽带[1]。自然辨证法的研究重点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最终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客观的自然。自然辨证法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三部分,即人类的认识、人类的实践活动、认识自然过程中的科学技术。自然界具有不断演化的规律,也称为自然界的辩证法,同时科学技术也具有不断发展的规律,将其称为科学技术发展的辩证法,将研究科学技术的方法称为自然界研究的辩证法。自然辨证法的学科内容主要包含三方面,即辨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辨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技术观、辨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技术方法论。

二、税务部门公共事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共事务是在国家发展过程中与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关的重要社会,例如公共物品的生产和公共服务的设立等,具有显著的公共性。机关公共事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如下。

1.治理理念滞后

现阶段在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理念落后的问题,税务部门公共事务管理认识存在误区,对社会责任了解不够深刻,缺乏对社会责任和公共事务管理的统一认识,导致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高。对一些企业而言,在公共关系的协调方面还不够完善健全,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针对治理理念之后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税务部门忽视了对自身和企业的深刻认识,无法认识到公众利益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仍然采用传统治理中的二元对立治理模式,导致社会责任中的经济目标较为独立[2]。

2.公共事务治理的政府垄断

公共事务治理中面临着政府垄断的问题,在现代政治活动中,政府是重要的政治行为者。政府管理将重点放在经济社会的主导方面,成为管理活动中权利的主要来源,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强调权利来源的多样性,但是对实际的规范和管理造成了垄断。政府管理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扮演着全能型选手,承揽一切经济社会服务,政府更多地发挥宏观的规范和调控作用,不同的税务部门主体合作之间并未实现有效管理,政府在管控的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自身主观意愿,习惯对社会服务进行命令和控制。3.部门不完善在税务部门公共事务管理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公共事务治理也逐渐表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正是因为这一点,传统的公共事务治理机构无法与时代接轨,部门不完善的问题逐渐突出,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税务部门公共服务计划的进一步推进。

三、自然辩证法应用于公共事务管理

1.以科学性为核心

自然辩证法应用于税务部门公共事务管理中,需要进一步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在管理的过程中,以自然辨证法的科学性为核心,对公共事务进行处理。以科学性为核心的重点是要认识到时展的特点,积极推进政府的治理变革,不断解放思想,促进治理观念的转变。公共事务管理需要结合实际发展,政府也不能单单依靠仅有的管理经验和固有的模式,必须认识到国家和政府的治理都是在多元主体协作下完成的。传统政府控制和管理的观念必须让位于当今社会的规范、调控和服务,管理的观念也必须转变为治理观念。在推进政府治理变革的过程中,首先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正确认识政府的职能,并合法履行职责,在不断优化内部组织结构的同时,提高管理水平。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充分结合自然辨证法的科学性,政府、社会和公民之间进行良性合作和互动,形成新的伙伴关系,政府应放下身段,尊重合作伙伴,平等对待管理对象,在管理的过程中增强信息,信任社会。

2.以内在关系说和过程哲学,来促进公共事务管理

自然辨证法将自然界、人类和社会历史统一起来,将三者视为自然历史的过程,利用唯物主义主页原则将它们看作是统一的物质世界进行考察,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同时也将人与社会包含到自然的概念之中,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出发,加入主体性因素,突出“人化自然”的思想。在税务部门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中,结合自然辨证法的内在关系说,建立完善的适合公共参与的制度框架。在这一方面,在推进政府治理变革的同时,保证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让更多的社会力量通过有力的制度渠道参与税务部门公共管理。推进政府治理变革的过程中,坚持民主和法治,为社会的治理和发展提供社会性的保障,深刻认识到民主和法治的重要性,没有民主的法治,会不断向集权和专制发展,没有法治的民主,最终会步入混乱和无序的局面。只有坚持民主和法治,才能有效地发挥机关税务部门公共管理部门的作用,规范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从税务部门的性质上讲,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虽然是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工作职责和征管范围有所不同,但都是政府引导下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在统一的税收法律的约束下,面对不同的纳税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必须在整合行政资源的过程中,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同时认清两者之间的关系,结合过程哲学理论,可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便于及时交流沟通,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换制度,从内在关系上实现统一。同时加强日管工作的合作,提高对纳税人的服务质量。利用自然辨证法的内在关系说和过程哲学,促进公共事务管理,需要借鉴现代文明的优秀成果,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在政府治理的经验中学习到适合国情的发展方式,结合本土经验,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创造出治理变革的路子[3]。

3.加强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性和前沿性

为了加强税务部门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性和前沿性,必须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充分应用自然辨证法学说,将管理的主体和客体统一起来,实现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历史与实践的统一、唯物与经验的统一,最终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在税务部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将政府的治理变革作为改革开放事业的重大战略构想。在发展经济、推进民主和改善民主的过程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丰富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同时清醒地认识到,机关单位税务部门公共管理过程中转型任重而道远,在管理的过程中必定会面临更多的困难,重点是要避免一些错误的观念和管理方式。第一,打破政府治理的垄断,将治理社会、治理市场和治理群众转变为政府治理,为社会和群众服务。第二,制定科学的税务部门公共管理目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稳定也是实现治理转型的重要条件。只有清醒地认识到管理过程中的挑战和困难,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国内公共事务管理的发展状况,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将公共事务管理深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去,实现民族复兴。

四、结束语

税务部门公共事务管理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内容,是现代社会管理中的宏大命题,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自然辨证理论,自然辨证理论崇尚人与自然的统一,借助这一理论实现群众、政府和社会关系的统一,以科学性为原则,加强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性和前沿性,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水平。

作者:沈玉鑫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薛勇民,路强.《自然辩证法》中的生态整体主义意蕴[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版),2014,15(5):84.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15篇

综合探究课既带有很强的实践性,又蕴涵基本的理论知识,是帮助学生体验研究性学习的重要环节。开展综合探究,有利于培养与发展学生对问题现象进行探究的基本素养,并使学生逐步形成对社会生活现象、事件问题的主动、积极、科学探究的习惯;使学生在获得理论观点、发展自己能力的同时,情感、态度、价值观得到培养和提高。在本文中,笔者结合多年参与教改的实践,以必修4《生活与哲学》模块第三单元综合探究《坚持唯物辩证法 反对形而上学》为例,对《生活与哲学》模块的综合探究课教学进行了思考。

一、在教材内容的处理上结合学生实际,适当取舍

《生活与哲学》模块的综合探究内容的编写上围绕着一个主题,对本单元所涉及的与此相关的问题进行系统的概括与总结,并对一些综合性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强化。例如,第三单元的综合探究就对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进行了总结和概括,并强化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每个单元都提供了探究活动目标、探究活动建议和探究路径参考。从内容上来看,每个单元的综合探究所涉及到的知识点都非常多,内容十分繁杂。从课时安排来看,每个单元的综合探究仅安排一个学时。如果按照教材提供的探究活动建议和探究路径参考进行教学,很显然课时不够,无法完成教学“三维”目标。因此,在综合探究课教学中,必须对教材内容进行删减、整合、重组,根据自己任教班级学生的实际,把握认识发展的规律,进行适当取舍。具体来说:对于所涉及的知识点应全部保留;但教材里对综合探究课的教学提供了很多的探究活动建议和探究路径选择,授课教师则应对它们进行分类整合,该用的必须用,但要有选择地用;离学生生活较远、时代性差的就弃之不用,换用自己准备的合适时政例子;有的探究活动要根据学情进行转换。

以必修4《生活与哲学》模块第三单元综合探究《坚持唯物辩证法 反对形而上学》为例,本单元所涉及的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分歧对立的表现、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哲学依据等知识点,我们予以全部保留。但教材中提供了三个探究活动建议、四个探究路径。如果都做,时间上来不及,也不符合学生的学习实际。因为学生平常的课业负担重,在政治学科的学习上学生课外是很难有时间保障的。所以,一般要求学生对政治课上所学的内容应当堂消化,布置作业的量也以半小时左右的量为宜。因此,我们在对第三单元综合探究教材内容进行处理时,根据学情,我们就删掉了两个探究活动和三个探究路径,只保留了“收集相关材料,组织一个小型交流会,就如何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谈谈自己看法”这一个探究活动和“对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的论述包含了什么哲学道理”这一个探究路径。而对于“收集相关材料,组织一个小型交流会,就如何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谈谈自己看法”这一个探究活动,我们也根据学情替换为“由一个时政演讲小组查找近期时政资料,其他小组同学派代表用所学的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进行评析”。这样既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又能保证教学“三维”目标的实现。

在综合探究课的教材内容上进行这样的处理后,我们既遵循了教材,又不囿于教材,结合学生实际,适当取舍,从而既提高课堂效率,又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取得比较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在教学过程中结合时政材料,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

新课改的精神是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要求教师还课堂、时间、讨论给学生,学生会的教师不讲,学生通过查资料、讨论等方式能解决的教师不讲,教师只讲非讲不可的关键之处。综合探究课的教学则更应该充分体现新课改的精神。由此,我们在综合探究课的教学方法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即在教学方法上结合时政材料,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具体做法是:课前布置一个时政演讲小组(以3-4人一组为宜)查找、嫂集近期时政资料,选定一个时政演讲主题。在课上,由该时政演讲小组派一代表进行时政材料宣讲。班上的其他同学则按班级小组分为四组,分别选出一个代表用所学过的综合探究课涉及的单元知识点进行评析。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概括总结。这一过程中,从课前的时政选题到课堂时政演讲、学生评析,教师应该进行适时引导,最后教师应对所涉及的知识点予以概括总结。

以必修4《生活与哲学》模块第三单元综合探究《坚持唯物辩证法 反对形而上学》为例。在本课的教学过程中,时政演讲小组最初拟了三个题目――朝韩纷争、中美关系和我国近期物价波动。后经师生讨论,教师引导,最终定为“我国近期物价的上涨与回落”。在课上,由该时政演讲小组派一代表进行时政材料宣讲。班上的其他同学则按班级小组分为四组,分别选出一学生代表适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对这一材料进行评析,教师点评概括。这一过程,师生共同对第三单元已学过的知识点进行了温习。接着,教师提出问题:“到底什么是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间的对立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由于学生在第七~十课中已经学习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这两个问题由学生进行概括。教师适时放映ppt“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之间分歧对立的主要表现”的表格进行归纳,紧接着抛出问题“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之间的根本对立和分歧是什么?”因为该问题仅仅出现在综合探究的理论评析中,学生在此之前并未学习过,所以由学生在教材中找到答案,教师做重点讲解。最后教师对三个问题进行概括总结。对“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的论述包含了什么哲学道理”这一个探究活动,则由教师引导学生结合时政材料分析出所包含的哲学依据,再由教师做重点归纳。这样,通过生生互动、师生互动、教师的归纳分析等有益的合作探究方式,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有关问题,提高能力,用行之有效的方法掌握本单元的相关重难点知识,为今后的高三总复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综合探究课教学过程中进行这样的改革尝试后,我们既提高了课堂的教学效率,顺利完成了教学任务,又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提高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