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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问题范文

农村社区问题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农村;社区教育;人;财;物;理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属于社会主义范畴内的问题,具有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建设目标和要求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也就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使农村社会内在的发展动力和创造活力进一步迸发出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是一个贯彻和体现以人为本的过程,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生活质量全面提高为根本目标。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他同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有着密切联系。教育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产生而产生的,同样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当今教育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影响作用力已由边缘化走向了中心,教育对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强烈的促进功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解决好农业、农民、农村这“三农”问题,而农业、农民、农村三个要素中农民是最活跃的因素,农村的主体是农民,农业的主人也是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发点就是通过教育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这就是教育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所在。所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必须积极探求农村社区教育的问题,本文从人、财、物和理念四个方面来探讨农村社区教育的问题。

一、人

人是第一要素,没有人什么事情都谈不起来,把人的问题解决好了,农村社区教育问题就解决一半了。我们这里所说的人,一方面是指从事农村社区教育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及自愿者,另一方面是指农村社区中接受教育的人――农民和农民子女。

农村社区教育的模式有多种,但是无论是那一种模式在县、乡两级都必须有专门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师,专职人员列入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系列。我国目前大学教育中还没有专门培养社区教育人才的专业,更谈不上专门为农村社区教育而培养的专门人才。在组建农村社区专职管理和教师队伍时,要制定选聘标准对社会公布,列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体系,对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聘用先培训后上岗,在任用过程中实行年度考核淘汰制,农村社区教育的专职人员岗位不能变成“养人”的岗位,农村社区教育的专门机构更不能变成将要退居二线领导干部的休养所。

相对专职教师而言,兼职教师在农村社区教育中占的比重较大,兼职教师大部分由下列人员承担:(1)普通学校中的教师。(2)社区内的生产第一线的技术骨干、专家。(3)社区领导、社会名流以及英雄模范人物。农村社区不同与城市社区,农村社区人才缺乏,兼职教师难找,在目前情况下,一方面要与农村社区周边的城市社区建立联系,利用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请他们帮助选聘兼职教师,另一方面调查了解退休返乡的各类专业人才情况,从中选聘身体健康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做兼职教师。兼职教师虽然有一技之长,但是不一定个个都适合做农村社区教育的教师,所以在选聘兼职教师时也要有标准,聘用时要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与义务,也要进行岗前培训,也要进行考核。建立兼职教师档案和数据库,社区聘用教师原则上在兼职教师库内选择。兼职教师库内人选定期不定期地更新,符合条件的进来,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出。

志愿者是指以不计报酬的方式,自愿将自己的才智、专长贡献出来,服务于农村社区教育。目前在我国农村社区教育中的志愿者还不多,有组织的志愿者还仅仅停留在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这个层面上,还有一些是个别大学生或社会人员自发的志愿行动,还没有形成制度和体系。但是对于我国目前农村社区教育的现状而言,招募一大批志愿者从事农村社区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很好地解决农村社区人才缺乏兼职教师难找的问题,但是对志愿者的招募也要有标准,也要先培训后上岗,管理上也要有相应的制度,不能仅凭热血和冲动行事。

农村社区教育的对象要比教育者复杂得多,所有愿意或不愿意接受教育的社区内人员都是教育对象,不分年龄、性别和原有文化基础,教育对象没有可选择性,根在社区而人外出进城打工者也是教育对象。现在的农村已经不是过去的农村,现在的农村社区教育也不再是过去的农村社区教育。所以要开展农村社区教育就一定进行教育对象分类,如分成:从事农业生产人员、外出务工人员、颐养天年人员、学龄儿童、学龄前婴幼儿等。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还可以根据具体生产项目来分类,外出务工人员也可以根据从事工作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类型的教育对象,了解清楚他们的教育需求,选择适合的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才能取得比较好的成效。

二、财

经济是基础,没有经济做支撑,前面所讲的人的问题解决得再好,农村社区教育也持续不了多久,所以在解决好人的问题的同时也要很好地解决财的问题。我们这里所要探讨的问题,一方面是如何获得经济来源,另一方面是有了经济来源如何合理地使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中央提出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转变,这应当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背景。在这样的前景下开展农村社区教育,经济来源自然应该以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为主渠道,社会各界捐助为辅,不提倡农村社区教育机构自己搞创收,不能通过向农民或农民子女收费来积累财富,也不能为了获得某企业的资助而出卖农村社区的市场资源,限定农民购买某品牌的商品,更不能为了获得资助做出伤农害农的事来。我觉得现在在农村社区教育中处理好如何用好财的问题比解决财的来路问题要难得多,因为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国家和地方财政已经积累了相当可观的经济基础,从中央到地方对农村的扶持力度比较大,在建设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开展农村社区教育的经费还是会得到很好解决的。但是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农村社区教育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没有制度化的管理,靠人治化的管理有了钱未必是好事,所以在制定政策解决农村社区教育经费来源的同时,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相关经费支出与管理的办法,如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兼职教师课酬标准等,这个问题很重要,待遇低了留不住人也聘不到适合的兼职教师,标准高了经费筹措的难度又加大了,所以本人建议参照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或公务员标准执行比较恰当。还要建立基础设施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图书资料采购事前申报与审批、事后检查与评估制度,在当今市场经济时代钱物交换中最容易滋生腐败,如果在农村社区教育的问题上发生了腐败,不仅害了当事人,让其受到法律或党纪的处罚,也会大大地挫伤农民或农民子女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从而直接影响农村社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培训事业经费下拨应与社区教育培训量的完成情况挂钩,年初按培训教育方案制订财政预算,分季度或半年度结算,让每一分钱落到实处。

三、物

由经济转化为物质才能体现经济对教育的支撑作用,很好地整合原有物质资源才能让物发挥最大功效。所以在农村社区教育中如何整合物质资源,合理建设和添置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图书,也就成了另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了。

教育必须通过一定的载体才能发挥作用,也就是教育要通过一定的途经才能实现教育的价值。实现教育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途径有:依托农村现有教育资源进行教育资源重组和充分利用。在我国由于有效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农业人口不断向城市人口转化,农村学龄儿童呈逐年下降趋势,农村中小学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闲置或未充分利用的教育设施,所以发展农村社区教育,一方面可以利用中小学闲置和未充分利用的教育设施为开展农村社区教育的场所,另一方面要整合农机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成人中心校、县乡文化站等为农服务机构的教育资源。在整合和利用的同时,进行物质建设也是很必要的,特别是农村社区教育的教材建设。教育者有目的的活动和受教育者的活动以教材为中介。教材在一定程度是衡量农村社区教育发展水平的测量器。有了很好的老师没有很好的教材,农民听完课后很难巩固和进行实践,教育的成效就大打折扣。开发和建设农村社区教育适用的教材,是农村社区教育能否顺利进行的又一关键问题。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社区教育的教材体系应当是,适应农村各个年龄阶段、不同文化层次、不同需要的学习者为中心的教材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农村适用技术教育、人文知识与科学常识教育、道德法律与公民教育、卫生保健常识教育、运动闲暇与行为习惯教育等教材。以前我们只注重前三类教育的教材开发和出版,后面五类教育的教材开发与出版几乎是空白,就是有一些也是针对城市社区居民的多,针对农村社区居民的少。就是前面三类也是针对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人而开发的教材多,以理论讲述为主,对于只有小学或脱盲后的农民来说学习起来还是有一定困难的。目前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8.5%。所以对于农村社区教育的类教材,相同的教育内容要以不同的形式来编写,以便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年龄、不同学习方式的学习者需要。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同一类型的教材还有区域适应性的问题,相同内容的教材还要以不同文字的形式出版。所以在开展农村社区教育的前期,大量的经费要投入到教材开发与出版上。学习资料的管理可以实行无偿借阅制或图书漂流制,本人不赞成无偿赠送制,因为赠送制不符合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原则,在农村社区教育经费还不是十分宽裕的情况下,管好物质资源,使资源利用达到最大化还是十分必要的。教学设备的添置要以够用为度,不搞小而全,更不能搞大而全。要做到能借用替代,尽量借用替代,无法借用替代必须添置的,要分批添置,特别是电脑、投影仪等现代教育设备,因为技术更新快,设备折价和技术升级也快,设备淘汰也快,不能搞一步到位。

四、理念

“理念”在《辞海》中是这样解释的:“独立存在于事物与人心之外的一般概念,它是事物的原型,事物不过是理念的不完善的‘摹本’或‘影子’。事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们‘分有’了理念,理念是永恒不变的、绝对的,是唯一真实的存在。”那么在开展农村社区教育中坚持哪些永恒的理念呢?

1.学习将成为一种人的自身发展的需求; 2.学习将成为社会一切成员整个生命期的活动; 3.学习和教育将成为一个结构和功能完整的社会体系; 4.学习和教育要成为一种社会的责任; 5.学习和教育将包括家庭的、学校的、社区的,正规的、非正规的、非正式的一切过程; 6.学习和教育将包括社会的、文化的各个方面; 7.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个组织和机构,在行使自己的专业职能的同时,也要行使学习和教育职能。

对于农村社区所在地的党政部门而言,要坚持的理念是:做好农村社区教育工作是自身的工作职责,是实现工作目标的手段和重要途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因而对于各级党政部门来说农村不能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标准,肯定就无法实现农村社会的全面小康,农业生产是关系全社会食品安全的源头,也是良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区域。而农村社区教育对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殖水平,保证食品原料安全,提高广大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等方面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说加大投入做好农村社区教育工作不是政府的包袱,而是政府实现工作目标的促进剂。在不久的将来农村社区教育必然从农村社区政治、经济、文化大舞台的边缘迈向舞台的中心。

对于从事农村社区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而言,要树立的理念是:从事这项工作是实现自我价值,积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乐土,不是谁给谁施舍,不是谁帮助谁,农村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了全面小康,社会将更加和谐与稳定,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将惠及社会上的所有人,是一个多赢的结果。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除了享受建设的成果外,对于专职人员来说,农村社区教育这项工作给他们提供了工作岗位,实现了就业,解决了自己的生计问题;其次,这项工作让他们学有所用,实现了自身的价值。对于兼职教师而言,农村社区教育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专长和才能的舞台,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增加经济收入的合法渠道,在这样的岗位上实现了自身价值的进一步升值,愉悦身心。对于志愿者他们虽然不能从这项工作中得到物质上的报酬,但是这样的一个舞台给他们提供了检验自己能力、了解农村社会的机会,从而丰富了经历和内心世界,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为自己将来从事的事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以上本文从人、财、物、理念四个方面,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村社区教育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与探讨。在正确理念的指导之下,管理好用好人、财、物是开展农村社区教育的基本保障,有了基本保障后,教育内容上要做到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教育的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人格的完善和提升,所以在进行技能性针对培训的同时要进行社会知识、科学知识、生活常识培训,通过开展文体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文化娱乐、运动休闲的兴趣和能力,提供菜单式培训或活动内容供社区农民选择,达到全面性与针对性的完美结合;教育时机上要做到适时性和长期性相结合,农有农时,农民有忙时与闲时,所以在农村社区开展教育与学习活动时机把握很重要,如种养殖技术与知识,要有适时性和超前性,外出务工人员教育培训要在外出人员集中返乡的春节前后开展;有了适时性还不够,还必须坚持长期性,不能搞运动,要有长期为农服务的人员和阵地,随时协调各方力量解决社区内的各种教育培训问题,这项工作不是一年两年可以结束的工作,而是伴随着农村社区存在而存在的长期工作。

参考文献: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新型农村社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意义 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区的概念

所谓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地区,按照城市社区建设管理的理念,将若干个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整合,统一规划建设的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的公共服务、有效的组织管理和较强的产业就业支撑的农民就地城镇化的人口聚居模式。城中村、城郊村、城边村、产业集聚区、中心镇等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村庄改造建设的社区是城市社区,而不是新型农村社区。

二、新型农村社区与新农村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

(1)新型农村社区与新农村的关系。新型是对农村社区居民生活“质”的一个提高,他们不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其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而新型农村社区,实现了让农民群众享受与城市同质的、一样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待遇,并通过产业支撑,把农业劳动力变成了一产、二产或三产工人,实现了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生活理念的根本转变,物质、文化生活的根本转变,群众文化素质修养的根本提高。

(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农村社区建设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间关系密切,表现在:农村社区建设能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要求的实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也是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最终追求目标。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二者具有一个共同的社会功能,那就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必须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建设的作用。

总之,农村社区建设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间关系密切,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1)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城乡差距逐步拉大,“三农”问题愈来愈突出。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政府财力的增强,解决“三农”问题,改善农民生产条件、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已迫在眉睫,而且也到了能够逐步解决这一难题的程度。所以说,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互动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必然要求和必然选择。

(2)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中国城镇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城镇化是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之路。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证明,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必须要推动城镇化,否则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3)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加大,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农业现代技术的应用,粮食产量逐年增加,我们洛阳市已经实现了“八连增”。在目前的基础上,要使农业粮食生产再上一个台阶,实现继续增收、继续增效,专家论证,实践也证明了必须走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的新型农业现代化路子,要构筑完善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

(4)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国制定了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大的问题、最难的问题是“三农”问题。因此,要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必须解决好农民问题.小康目标是一个内涵很丰富的目标,它不仅是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还包括教育水平、文化素养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这同样迫切要求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通过完善农村各种公共服务和文化教育设施,全面提高广大农村的文化教育水平,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的文明素质。

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建设资金问题。这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关键。万人社区的建设资金大概在3.5亿元左右(人均3.5万元),钱从哪里来?可以考虑从以下六个方面解决:

一是利用节约出来的原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解决主要建设资金。二是财政支持。三是社会参与。四是政策支持。五是通过市场化运作。六是群众自筹一部分。

(2)社区居民的就业问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单纯是建社区的问题,还有一条很关键,就是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五个途径来解决。

一是每个社区都要立足自身资源和优势,因地制宜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具备条件的可建设规模适当的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没有污染、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业和工业品初级加工业,吸纳社区群众就地就业。

二是通过建设用地指标飘移到工业集聚区,用于哪个企业发展,必须吸纳当地群众到企业打工。

三是社区服务业要全部使用社区群众。

四是通过土地流转,农业公司和农业合作社要吸纳部分群众作为农业产业工人,在公司从事农业生产。

五是市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区居民自主创业。

六是通过政府组织的技能培训来实现农民的就业。

(3)社区居民的生活来源问题。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生活环境。我们可以借鉴许昌市的经验通过“三金一补、两证两保”,拓宽群众收入渠道,确保群众有恒产、有恒业、有恒心,真正实现新型农村社区的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社区;社区文化建设;问题;对策

当今社会,文化越来越为世人所重视,文化的社会价值在现代社会也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在国家层面,文化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文化建设同经济建设一样成为提高综合国力的重要途径。在国家大力推进文化建设的同时,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不足这块短板也引起了我们的焦虑和深思。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而农村社区文化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的好坏也直接影响着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

一、农村社区文化的内涵

目前学界对农村社区文化的内涵存在着分歧,不同学者对农村社区文化有着不同的理解。吴理财认为对农村社区文化定义的分歧源于研究者试图找出一个什么是农村社区文化的本体主义的答案来,但由于研究者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差异导致对农村社区文化的定义也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因此他提出要基于处境化经验来定义农村社区文化:“一群农民日常生活所共同享有的处境化经验及其价值观”。黄辉祥则把农村社区文化定义为“农业人口在特定的地域长期生活和劳动过程中形成的集体意识,乃是信仰禁忌、价值取向、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文化现象之总和。乡土文化、家族文化和礼俗文化共同构成了乡村文化。” 张桂芳认为“农村社区文化就是由居住在农村的一定地域范围内(非严格的行政区划)的人们,由一定的纽带和联系而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情感归属和道德规范等。”本文在广泛吸收借鉴不同学者的观点的基础上,将农村社区文化定义为农民在特定地域范围内,经过长期生活和劳动实践而形成的并在日常生活劳作中所共享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等文化现象的总和。

二、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在政府和学者的倡导努力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村社区文化发展欣欣向荣。成绩值得肯定,但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从人才层面、物质资源层面、制度层面对我国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人才层面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主体缺失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很多农村变成空心村,只有老人和儿童常年居住于村中,导致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缺失。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服务于农民,也依靠于农民,农村社区文化必须从农民中来,到农民中去。只有依靠农民产生的文化才会为农民所接纳,受到农民的欢迎。广大农村社区居民是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基础,缺少农村居民的广泛参与,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就无从谈起。

2.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

当下我国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专业人才缺乏,人才结构失衡问题严重。因为农村条件艰苦,很多年轻的文化工作者不愿意到农村中,甚至不愿意到镇文化站工作,因此目前农村社区文化队伍中专业的文化工作者以老年人居多,中青年文化工作者凤毛麟角,并且在农村社区文化工作者中,大量文化工作者是兼职从事农村社区文化活动。专业技能好、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社区文化工作者是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条件,农村社区文化队伍只有具备这种优秀人才,才会切实的推进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

3.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较低

受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我国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而农村居民作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现阶段我国广大农村中存在的很多不良文化例如黄赌毒等,很大程度是由于农民经济条件提高了而素质却没有得到相应提高而造成的。同时,农民受教育程度高低也影响农民参与农村社区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参与农村社区文化活动的积极性高于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民。

(二)物质资源层面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资金匮乏

我国农村地域广大,农民居住较为分散,因此国家对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较少,很多地方政府没有把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经费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中,农村社区的文化活动经费没有固定的来源,这严重制约了农村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很多农村社区由于没有文化活动经费,连续数年无法开展相应的文化活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更无从谈起。要进行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为支撑,资金是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

2.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不足

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不足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我国农村数量巨大,并且较为分散,因此无法像城市一样在每个社区都建立相对完善的文化基础设施;其次,农村文化建设资金严重不足也制约了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只有有充足的资金为支撑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才会得到切实的发展;最后,已建成的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缺乏维护,导致大量的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无法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三)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

1.地方政府忽视农村社区文化建设

由于我国政府对官员的考核指标侧重于经济方面特别是GDP的增长,因此基层政府重视抓农村社区经济发展而忽视农村社区的文化建设。虽然基层政府重视改善民生,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但基层政府没有注意到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不仅包括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还包括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只有同时提高了农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才是切实改善民生。现实中正是由于政府不注重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才导致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发展迟缓,无法满足农民精神生活,无法提高农民的精神生活,进而没有做到真正的改善民生。

2.农村社区文化管理体制不健全

农村社区文化管理体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隶属乡镇政府领导,业务接受主管部门指导’的管理体制,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很多方面不能过问,也不便过同,使乡镇文化站处于一方不愿管,一方管不了的‘两不管’境地”;二是农村社区文化专职工作人员编制不清,农村社区文化专职工作人员编制不清直接导致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人才流失严重,同时也无法吸收到优秀的文化人才服务于农村社区文化建设。

三、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

第一,加强政府的文化建设意识,转变过去重经济轻文化的思想。在国家层面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是国家发展的象征,同样在农村这一层面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水平是农村社区发展的象征。因此政府必须转变思想,树立农村社区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并重的发展思路,一改过去重经济轻文化的思想。一方面,政府应该改变过去固有的以经济发展为导向的发展思路,树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发展观念,既要抓经济发展也不能忽视文化发展,五位一体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加强对基层官员的思想文化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文化的重要性,只有政府官员转变了思想,政府的发展思路才会转变。

第二,完善农村社区文化管理体制,培养农村社区文化人才队伍。各级政府应该创新完善我国的农村社区文化管理体制,使农村社区能留住文化人才,使文化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首先应该明确县、乡文化管理部门和农村社区文化站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的职责和作用,改变农村文化站行政上归乡镇政府管,业务上则接受文化部门指导,最终导致谁都不愿管的现象。其次要通过改革农村社区文化管理体制,解决社区文化人才的编制问题,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吸引不到人才留不住人才的现象,主要是由于在农村社区文化站工作无编制,工资也无法保证。因此要培养农村社区文化人才必须改革农村社区文化管理体制。最后“要建立健全乡镇农村文化骨干人员的人才库,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的文化骨干网络”,以人才为支撑推进我国的农村社区文化建设。

第三,创新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投入机制,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一方面政府应该把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资金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中,保障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来源,只有保证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资金具有可靠地来源,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才不会中断、停滞,才能不断的完善农村社区文化基础设施,进而推进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另一方面,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要引入社会资本,政府应该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投资社区文化建设,通过优惠政策等方式促进私人、集体或企业举办社区文化活动,兴办与社区文化有关的企业或公益组织,共同促进社区文化的发展,同时实现政府、企业和社区居民的共赢。

第四,尊重农民的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地位,促进农民积极参与。首先,政府应该尊重农民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例如一方面政府可以在社区中搭建文化平台吸引农民参与其中,从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定期举办社区文化活动,使农村社区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吸引农民的参与。第二,农民作为农村社区文化的主体应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农村社区文化是由农民创造的,也是服务于农民的,因此农民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应该具有主人翁意识。最后,“要创新文化活动的形式,把农民自娱性文化活动与文化部门举办的送戏下乡、文艺调演、汇演、比赛以及大学生假期“三下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创新文化活动的形式,激发农民参与社区文化的热情。

参考文献:

[1]吴理财.处境化经验:什么是农村社区文化以及如何理解[J].人文杂志,2011(01).

[2]黄辉祥.农村社区文化重建与村民自治的发展[J].社会主义研究,2008(02).

[3]张桂芳.试论转型期农村社区文化建设[J].兰州学刊,2004(05).

[4]徐碧英.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问题和对策――以四川地区为例[J].黑龙江史,2008(16).

[5]徐碧英.发展农村社区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法制与社会,2008(01).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社区;新农村;农村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通过这一概念可以分析出农村社区主要由地域、人口、社区意识、社区设施四部分组成。现如今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都可以从这四个方面进行研究。农村社区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社会结构体系,从新型农村社区开始建设到建设成功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这些问题也可以在新型农村社区中得到反映。

一、农村社区的历史沿革和特征

自从人类开始出现,人类就过着群居的生活。随着人类开始运用工具,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便逐渐形成了氏族、部落、联盟等组织化的单位。最后国家的出现,使得氏族、部落、联盟等组织化的群体成为国家组成体系中的一部分。相对较早出现的氏族,便演变为村庄。随着历史的发展农村社区的概念逐渐形成。城乡一体化之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可以说是自成一体。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我国作为“地球村”的重要成员之一,应该学会接受新的事物和学会尝试改变。新型农村社区便是改变过程中的一部分。(一)农村社区中的基本单元是农民。农村居民不仅是农村社会进步的有力推动者,也是农村社区的缔造者和维护者。正是因为这样,农村社区的建设不是以环境或者经济为主要参考因素,而是把人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新型农村社区作为一个新的活动场所,它能不能将农民吸收进来,并使农民定居,就要看农民们能不能接受并希望改变原有的生活状态。(二)农业生产是最基础的经济活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其经济组成都离不开农业生产,因为农业生产是保证一个国家运行的最基本条件之一。在我国城市及其周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普遍存在,而在我国农村,农民绝大多数还是以从事农业为主。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比如一些地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农民开始增多,但是农村居民内心还是希望拥有自己的土地,以基础农业为主要活动。(三)农村社区的人口密度低,规模小。农业活动的性质决定了它需要大面积的土地。这使得农村地区的居民不能像城市、县城的居民那样聚居在小范围区域内,这就造成了农村居民大多数是小规模的、分散的定居。这是因为这样,新型农村社区可以将农村居民聚集在一起,实现人力资源的整合,同时可以增加农村社区的人口,对土地实现整体规划。所以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时代的需要。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一)缩短城乡贫富差距。基尼系数是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基尼系数越小收入分配越平均,越大表示收入分配越不平均。从2008-2015年之间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基尼系数徘徊在0.47到0.49之间,说明我国收入差距很大,尤其是城镇居民内部和城乡居民之间。然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其目的就是整合农村人力资源,使农村人口不再分散便于管理。这样就可以缩小城乡贫富差距,使我国未来的基尼系数继续保持下降的趋势。(二)促进经济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整个社会的物质极大丰富。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的居民,对来国家、社会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公共服务在农村地区普及率还是很低。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成之后,人口集中在一个地域范围内,日常生活消费其实是拉动内需的一种方式。(三)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美好的追求,其特征就包括安定有序。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就包含着社会稳定,发展有序的理念。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是老百姓永恒的追求,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就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我们应该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为契机,将“和谐”融入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推动和谐社区的构建。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拉力不足,内部推力有限。所谓拉力就是来自农村地区以外的助力,这些助力可以帮助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也可以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所帮助。主要形式是招商引资到乡镇,但是很多企业都因为农村的交通落后或者是环境等原因搬离了该地区。招商引资的困难和企业的离开,使得农村的产业结构难以得到调整,最后出现了外部拉力不足的局面。传统农村社区以一种稳定的文化作为凝聚力,在于其一成不变的生产、生活和交往方式。传统的生产方式不能推动农村的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新农村社区的建设的内部推力不足。(二)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财政动力。资金是保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社区建设的主要资金是国家拨款。虽然市县各级财政积极筹措、大力投入,但与新型农村社区发展规模、实际所需相比却相去甚远。比如一些偏远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没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导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缓慢。由此可以看出,建立起多种资金来源渠道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保证。(三)农村居民过于分散,积极性不高。我国九亿多农民分布在五百多万个自然村,如此大的数字告诉我们想要将村民集中在新型农村社区存在一定难度。如此庞大的数字背后就是农村公共服务和基层设施建设的缺乏。仅仅从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就可以看出“集中难”的困661周刊境,新型农村社区首要的任务就是解决这个问题。新型农村建设中也存在一些现象打击了村民的积极性,比如房屋建设没有考虑到农民生产工具的存放、没有针对养殖业专门规划土地等事项,对农民的实际需求考虑不够周到,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

四、解决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坚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不足,而产业结构调整可以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种理念非常适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需要一种内部支撑,这种内部支撑可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实现。因为产业结构合理性的调整,不仅可以改变农村居民固有的思想观念,还可以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实现农村地区产业结构从较低级形式向较高级形式的转变,促进内部经济的发展。如此一来,即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又引导了农民主要生产活动向高级生产活动的转变,增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部推力。(二)扩展资金来源渠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投入。资金问题一直困扰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从以下两点出发。一是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政府投入的资金是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政府投入的多少直接影响到社区的建设。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政府必须做好“领头人”的作用,积极引导、规范使用资金。二是吸收社会流动资金。从新农村建设的现状来看,规范的合作制是当前农村经济体制的现实要求。政府虽然主导着社区的建设,但是太过于依赖政府反而会增加政府的财政压力。虽然政府不能主动吸收社会流动资金。但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政府可以引导农村金融平台的创建,通过融资的手段来吸收社会资金。(三)坚持以人文本,提高农民的积极性。新型农村社区是为人服务的,人口数量是新型农村社区必不可少的基本单位之一,农村居民的积极性之间影响新型农村社区的形成。积极性的调动离不开正确的措施,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一是增加宣传力度,提高村民认识。首先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让农民知道新型农村社区的存在。其次定期组织农民参观社区,增加大家对社区的认知。最后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培养农民的大局意识。二是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科学的规划能够促进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社区是为人服务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要考虑到居民的日常生活,要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提高绿化水平。整体规划严谨,使社区建设更加科学合理,那么农村居民就会产生心理上的认同。

作者:周广涵 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参考文献:

[1]厉有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困境与对策分析[J].西部学刊,2013,(08):35-37.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5篇

中文摘要……………………………………………4

英文摘要……………………………………………5

前言…………………………………………………6

一、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6

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8

三、在贫困的农村建立社会保障的重要性………10

四、对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12

参考文献……………………………………………17

辞谢…………………………………………………18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在以农业为主的我国越来越重要了,尤其是在贫困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更是得到人们的关注。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但是在贫困的农村地区依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问题,如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资金来源不足等。研究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实施方案,对于建设和谐社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 农村社会保障 贫困地区

Impoverished local countryside social security question research

Abstract: Along with market economy development, The countryside social security has been be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by agricultural primarily our country, In particular in impoverished countryside, The social security question obtains people's attention. Since founding of the nation, Our country countryside social security grows out of nothing develope to the present, Has obtained the inspiring result, But still has extremely serious issue in the impoverished countryside area, Like the safeguard coverage is narrow, The safeguard level is low, capital source insufficiency and so on. Studies the impoverished local countryside social security question and proposed the feasible implementation plan, says regarding the construction harmonious society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 Social security

countryside social security impoverished area

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因各种原因失去收入来源而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能不考虑到我国的地区差异。我国贫困地区人口比重大,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低,而且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的贫困人口,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更艰巨,贫困农村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更为突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紧迫性更为明显。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尽管从1991年开始已经在发达的农村地区进行了商业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试点,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地区仍是一个空白。我国现在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其迫切性及意义不亚于城镇的社会保障。

一、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建国50多年来,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建立了一些初步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安定,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都曾发挥过极为重要的作用。部分地区解决了部分群众“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但是,由于它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的,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它对农村社会发展的保障功能,却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存在多方面的弊端和问题。

(一)范围小,覆盖面窄

1994年,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虽达14854个,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3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仅占24%。没有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地区,尽管集体也以公益金和合作医疗基金的形式向农民收取社会保障费用,但由于个人缴纳的公益金只是赡养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社会供给性差,而且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农民没有积极性。而且大部分乡镇企业和私有企业以及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是空白。这种情况,使国家无法对农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极不适应多种

所有制并存的格局。

(二)保障水平低下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极其有限,所以他们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消费,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例如,自1992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民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但距离农民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的满足尚有相当距离。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基本上处于同样的境地。农民很多情况下都陷入缺医少药、疗费昂贵、毫无医疗保障的窘境,社会保障无论是范国还是标准都是很低的。有调查显示,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社会保障的11%,可见保障水平之低。

(三)社会化程度低

目前,在我国农村推行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说都不是真正的社会保障,而仅仅属于社区保障。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实行。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小,在如何确定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方面国家没有一个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数量规定。全国虽有1100个县开办养老保险,但参加人口只占总人口的10%,积极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解决部分群众“病有所医”的问题,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在保健医疗问题上对集体的依附关系,医疗保障只是社区化,而不是社会化。一般说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农村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亦较高,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则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许多人连温饱还未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另外,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不全,而且各项目间缺乏有机联系,构不成整体优势。

(四)资金来源不尽合理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以农民个人激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这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五)立法不健全,管理不够科学与规范

首先,管理体制不顺,表现为政出多门,管理多头。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机构涉及了农村社会保障,导致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其次,有些地方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难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再次,国内尚未立法,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由于多家分割,条块分割,职权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

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

(一)贫困地区的农村人口比重较大

贫困地区城市化仅为20%左右,低于全国20个百分点,这使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远高于我国其他地区。而且由于贫困农村城乡非农经济不发达,广大农村人口又大多积淀在农业领域。1999年,我国农村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比重高达63.7%,而其它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又远远低于其他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大,农业从业人员比重高,那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和负担重,这是显而易见的。

(二)农民收入水平低下

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贫困面大,贫困率高,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其人均可支配收入远远低于其他地区。另外,贫困地区农业产值水平低,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低,加上非农产业落后,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扩大收入的机会也很有限。大部分地区的居民收入还处于维持生计水平的状态。收入的低下使他们维持基本生活都很困难,根本不会考虑社会保障的问题。所以,农民收入低会严重制约其对加入社会保障网的积极性。在当前这种情况下,要农民自己出一部分钱,无疑还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三)政府财政困难大

由于一系列原因,贫困地区各级政府的财政困难较大。以1998年的统计资料为例,西部11个省区市财政收入共868.58亿元,财政支出则高达1678.21亿元,收支相抵,赤字为809.63亿元,财政赤字为当年财政收入的93%。分省区看,则各个省区市都有赤字。而东部地区地方财政既能办大事,又能有节余,并且还有潜力可挖,西部则支出不大,赤字不小,暂时也没有多大的潜力可挖。如果在现有财力的基础上再增加大笔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支出,地方财政可谓是雪上加霜。

很显然,贫困农村经济实力薄弱,三农问题突出,地方财力又很有限。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从总量上看首先是大笔的、而且是持续的支出,然后才是持续的受益。它的财政支付能力和农民的经济承载力的困难是问题的核心。解决支出的问题在先,办成好事的收获在后。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先,形成良性循环在后。这是对在此地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难题所做的基本估计。

三、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性

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健全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矫正收入分配市场失灵的有力手段,是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一)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作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实现共同富裕是不可动摇的目标,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尤其如此。因此我们必须注意防止两极分化,主要是防止城乡分化和农村内部分化。要防止两极分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便是一个重要的措施。社会保障可以在高收入和低收入之间进行分配,使整个社会收入趋于公平,这不仅可以保障老、弱、病、残等农民的基本生活,而且也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农村社会的“稳定器”,而且是经济运行的“稳定器”。

(二)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符合利益对等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

从农民的角度看,他们不仅以上缴各种费税直接为国家财政做出贡献,而且还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方式间接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且这种积累方式目前还在持续。按照利益对等的原则,政府以财政资金向社会提供服务及公共产品,作为这些服务及公共产品的受益者应该包括所有向政府上交税费的人。社会保障实际上就是政府向国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与城镇居民一样,农民应该是享有社会保障的主体。税收公平原则的标准之一就是根据受益的多少,即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水平,一般而言,多享受服务者多交税,反之则少交税,但无论如何纳税人都应在不同程度上享受到政府的服务。因此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也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

(三)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是贯彻以人为本,应对人口老化,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条件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执行这一国策的难点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在农村社会保障欠缺的情况下,除了土地,养儿防老是农民生活保障的第二道防线。农村老年人在年轻时,其全部收入投入家庭,主要是子女养育上,当其年老时只能由子女尤其是儿子来赡养。在这种社会存在下,要改变几千年来在儒家传统文化中形成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是非常困难的。何况,我国已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可见,只有建立健全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用”,逐步淡化传统观念才成为可能。

随着改革开放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空巢家庭”增多、“3859”部队成为农村主力的情况日益突出,因此农村养老压力将十分沉重,未雨绸缪是智者的选择,对于国家也是这样,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有可能度过这段危险时期。

我们常说要提高全民素质,全民素质主要是指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而农村医疗保障的缺乏严重威胁着农村人口的身体健康。在贫困地区的农村,有不计其数的农民不是因为医疗设施不健全便是因为昂贵的医疗费用而耽误了病情。社会保障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既保障公民的生存权,也保障公民的发展权,后者主要是指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据统计,“八五”期间,我国1.45亿失学儿童中,绝大部分分布在中国的贫困地区。要改变这诸多情况,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四)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

启动内需,一个重要的出路就是启动广大的农村市场。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村市场是非常可观的。但是当前农民消费水平比较低,据调查,1997年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仅拥有电冰箱8.49台,彩电27.32台,洗衣机21.87台,摩托车10.89辆。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民希望为自己和家人的生老病死积攒下足够的钱,为自己孩子的成长和教育积攒基础,这样就抑制了他们对高水平的消费。农民每年增加为数不多的收入很大部分会沉淀到储蓄中去,很多研究显示,中国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要远小于城市居民。所以没有社会保障的配合,只通过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减轻农民负担和向农村提供合适的产品并不一定就能取得理想的启动农村需求的效果。

四、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我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因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面临新的任务。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的趋势等客观现实情况,以及过去搞的社区型社会保障的夭折,迫使我们必须建立起中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对我们既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又是一个很好的机遇。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立足我国贫困地区的基本国情,即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我国目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做法和国际社会保障经验,都不能很好地解决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按通用的社会保障方式,即按严格的收入比例、严格的时间和地点、严格的投保年龄建立起一种规范的管理办法,在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村相当长的时间内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建立我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借鉴我国城市和国外社会保障的经验和教训,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为主与互济为辅相结合,社会基本保障与家庭保障、集体保障、企业保障相结合,实现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建立一个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生育等全方位的、城乡一体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劳动者和全体农民在面临年老、疾病、生育、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诸困难时,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能享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一)加大投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覆盖面是反映劳动者消除生、老、病、死、伤、残的后顾之忧,生活于有安定感的网络之内的比例数。覆盖面越高,社会越稳定,我国社会保障城乡的差别很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和社会保障水平都很低。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们必须重视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这样就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技术和精力的投入,建立包括养老、医疗、工伤、教育、生育等在内的全面的保障制度。

(二)采取各种措施加速农村经济发展,从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基金的多少直接受经济发展的制约,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必然要依赖经济的发展。因此,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根本,在于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不够发达,这就要求我们全力发展经济,同时要求我们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时,保障水平不能要求过高。

(三)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步骤分期实施

一般地区,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入手,创造条件逐步展开。经济贫困地区,根据贫困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要把社会保险与救济救灾工作统一起来,鼓励每一位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尤其要扶持贫困户参加社会保险,提高他们战胜灾害、脱贫致富的能力。保障范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高。逐渐从社区化的保障制度中走出来,建立全国范围的社会化的保障制度。总之,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要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民的感情,留有余地,循序渐进,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心理上、物质上的承受能力。

(四)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

要给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无疑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因此,建设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首先要求国家投入资金。由于我国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多,国家财力有限,单一依靠国家财政来开展社会保障工作,是极不现实的。这就需要我们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如,通过有关政策来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来强化农村集体对保障资金的投入,采取政府积极引导和农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建立个人账户,不论集体补助多少连同个人缴费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个人所有,让农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主感,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保险,因为商业保险适应性强,能适应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

(五)加快相关立法,提高管理水平

首先,在鼓励农民自我保障的同时,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建设是非常必要的。而社会保障又必须通过国家立法才能得到保证,目前社会保障在农村进展不力,举步维艰,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社会保障立法滞后,比如,在许多私营、三资企业中,常常以社会保险不是法律规定为由,拒绝为农民工设立保险。因此可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使贫困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使贫困的农民感觉到社会保障有了法律的保护,可以很容易地落在实处。其次,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建立多层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水平。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国情,就是在同一村庄,户与户之间的收入也各不一样,单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照顾到各方面的要求。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改变以往“政出多门”的现象。各项保障项目都设立一个统一管理的机构,统一指挥,统一领导,让保障有统一文件,有统一的人员,把事情落在实处,确实让农民感受到社会保障的益处。

(六)坚持国家政策指引,农民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保障原则

社会保障也有度的问题,社会保障若过于浓厚,农民从社会保障中得到的好处越多,他们就会减少劳动供给,产生一种惰性心理,只等着社会的补助,而自己不去劳动,导致社会和经济效率的损失,国家财政负担过重。所以社会保障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设法引导农民产生自我保障的意识,帮助他们实现自我保障,把集体保障作为辅助方面。务必要处理好“养穷人”与“养懒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制订一个适度的保障标准,即社会保障的均衡点。在这一点上,既能够使低收入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制度的保障,同时又不会丧失寻找新工作机会的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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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文韬等:《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半月谈》,2004年第7期,加上起止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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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郑功成:《农民工的权益与社会保障》,《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年第8期,加上起止页码。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社区;新型农村社区;产业支撑

中图分类号:G64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新型农村社区概念界定、特征和功能

1.新型农村社区概念界定

较早的研究认为农村社区指居住于某一个特定区域、具有共同利益关系、社会互动并拥有相应的服务体系的一个社会群体,是根据血缘和地缘关系聚集起来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是农村中的一个人文和空间复合单元。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农村社区定义已经越来越得不到学者们的认可,学者们关注的和我们当今社会所要建设的是一种新型农村社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区”并非是一种自发形成的“社区”,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而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规划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更是一种国家规划性制度变迁的产物,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社区。

从我国现阶段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出发,新型农村社区可以定义为:在农村地域内以中小行政村或中心村为范围,主要以农民为主体构成,以多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相结合组成,具有较完备的社区组织和社区服务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新型农村社区承担着农村社会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功能。

2.新型农村社区的特征

新型农村社区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经济活动发生明显变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确立,农村社会经济发生巨大地的变化,农村社区居民不再仅仅依靠农业谋生,在农村社区中出现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到二、三产业。

(2)新型农村社区成员流动性不断增强,同质性下降。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劳动力非农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越来越多地到小城镇落户,农村社区成员从职业流动到地域流动,进入了一个高度流动状态。此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社区开放度、信息化的不断提高,农村就业结构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农民阶层处于快速分化之中,而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加,又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区成员同质的明显下降;随着城乡联系的紧密化和城乡交往的频繁化,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对农民的影响越来越大,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已不占统治地位,但因农村社会中的中间阶层尚未占主导地位,农村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也尚未形成,农民的价值取向呈多元化趋势。

(3)新型农村社区能够提供比较完善的社区公共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之一就在于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农村社区是社区建设由城市向农村的延伸,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不断满足农村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新型农村社区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能够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共进的新格局。

(4)新型农村社区多以居民集中居住为特征,社区组织形式多样。现阶段各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大多以社区居民集中居住形式进行,便于集中农村社区各种资源,同时有助于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也节约了大量农村土地资源。农村社区居民集中居住之后,需要社区化的管理方式,社区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在新型农村社区中发挥重要作用。

3.新型农村社区的功能

一是居民自治功能。组织居民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农村社区内部的政治生活在法制、有序的轨道上进行。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功能。新型农村社区具有较强的聚集组合功能,可以优化整合大量的社会资源,培育形成各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现代农业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加强合作和改善服务中推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三是社会管理功能。农村社区应该逐渐承接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的功能,建立起政府公共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具有维护本社区的治安秩序,调解民间纠纷的职能。

四是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履行社区照顾、卫生保健、社区环境卫生等多项功能。农村社区还应具有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社会保障的功能。

五是社区文化功能。新型农村社区要为居民提供各种类型的文化服务,组织农民群众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总之,农村社区要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扩大基层民主,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福利事业,改善社区卫生,丰富文化生活,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

二、发展现状

新型农村社区是“三化”协调发展的时代命题。新型农村社区是以城镇化的理念改造农村,以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农村,以现代化的产业体系支撑农村,让农民实现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改变。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可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加速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加速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加速向农村传播,城市资源加速向农村流动。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切入点。从河南实际看,农村人口多、农业比重大、保粮任务重,仍是制约“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最大症结,人多地少是最现实的问题,城镇化水平低是诸多矛盾中最突出的聚焦点。抓住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抓住了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战略基点。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国际经验表明,城镇化率一旦达到30%~50%,就进入了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最佳时期。截至2011年底,河南城镇化率达到40.6%。这标志着河南已进入推动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最佳阶段。把新型农村社区纳入城镇体系,实现了城镇化发展模式的重大创新,是继“离土离乡”城镇化、“离土不离乡”城镇化之后探索的第三条道路,即“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城镇化,顺应了城镇化发展的大趋势。经过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对居住环境、社会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突出表现在富裕起来的农民首先就是改善居住条件。如果不积极引导,让农民还像过去那样在几分宅基地上无规划地自发建房,就会错失机遇,重蹈一些先发展地方“有新房、无新村”的老路。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是农民“被上楼”,更不是“逼农民上楼”,而是顺应了广大农民群众对过上城里人生活的热切期待。

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时代命题,是推动城乡统筹、城乡一体的有效实现形式,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又有利于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既有利于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又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既有利于集约节约土地,又有利于农民减少住宅建设投入;既有利于优化城乡土地、人口和生产力布局,又有利于破解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资源瓶颈制约,增强经济社会发展驱动力,意义十分深远。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最终取得实效的关键。建不建、怎么建,都不能光由政府、村支两委说了算,而是要尊重农民意愿,各级政府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

2.突出政策先行先试。面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诸多难题,在政策方面要先行先试。要破解资金难题,就要引导各类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不断推进农村住房产权制度创新,为新型农村社区住房核发产权证,允许以转让、抵押、出租、互换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流转,为金融资本进入农村房地产市场创造条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按照自愿的原则,转变为城镇居民户口,在就业、教育、社保、低保、医疗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

3.坚持分类分步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牢固树立“规划为先、规划为要”的科学理念,稳步推进。充分考虑原有村庄布局、产业基础、生态环境、交通条件、文化传承和耕地保护,尊重农民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和民俗传统,积极推进村庄整合。同时,既要积极引导,着力推动,又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搞“政绩工程”。

4.不断强化产业支撑。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必须大力培育产业支撑,促进农民就近转移就业,让广大农民在社区住得进、住得起、稳得住、能致富。各地要善于面向城镇市场需要发展产业,坚持集约发展、集中发展、规模发展、特色发展、绿色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规模由小到大、产业链条由短到长、产业层次由低到高。

5.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要妥善处理新社区管理组织和原村级组织的关系,组建新的社区自治组织,加快推进社区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四、政策建议

1.明晰土地产权,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探索更多的征地方式,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的内容。

2.针对拆旧复耕难的现象,建议将整理复垦为耕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和新型农村社区建新用地,纳入年度增减挂钩实施计划,允许先占后补。每整合一个行政村可申请一定额度的周转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基础上,实行用地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定居规模挂钩。

3.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形成有效地定价机制,解决土地空间同价权益,最终实现土地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其实,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的客观存在,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内在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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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7篇

一、教育的普及程度不够

社区教育在实践中存在的首要问题便是教育的普及程度不高,这和很多农村居民的思想意识落后有着直接关联。不少人都认为,接受教育是孩子们的事,与大人没什么关系。其实不然,在一项统计中表明,在我国农村4.97亿的农村劳动力中,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37%左右,而接受过技能培训的比例更低,仅为1%。而农村社区教育立足农村,针对农村所需开展各类有关的讲座,通过这些讲座的学习,可以使更多的劳动者掌握从事劳动所必需的技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提高自身的经济水平。另外则是老年人。对于老年人来说,饮食、医疗、保健,这些都是生活所必须注意的问题。人一旦过了六十岁,随着身体机能的衰减,很多病症便随之而来。然而,多注意日常的饮食保健,一些疾病便可避免。农村的老年人,大多对自身的健康水平并不重视,在农村一句广为流传的俗语便足可表明他们的观念,即“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甚至这个原因,农村的老年人群体健康水平较低。然而,很多老年人却不愿意接受相应的社区教育,由于思想的固化使得他们对于这些内容甚至存在抵触心理。因此,在社区教育实践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改变人们的观念,要让各个层面、各个年龄段的社区居民都意识到接受相应的教育可以带来的好处,以及对于自己的生活所带来的改善,这样才能够提升农村社区教育的渗透力度。

二、教育的形式过于单一

农村社区教育中存在的另一个典型问题便是教育的形式过于单一,这也使得很多需要传播的内容得不到良好扩散。现在的很多农村地区在进行社区教育时采取的教育方法与教育模式还十分陈旧,不少农村地区的社区教育仅仅局限于讲座的形式,这会让很多农村居民都提不起兴趣。应当在这一点上有针对性的进行完善,并且要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年龄层次以及不同观念的居民创设不一样的教育模式。对于老年人可以增设一些他们感兴趣的养生课堂,可以聘请一些专业教师来教授老年群体一些生活中的容易实践的养生技巧;对于小孩,则可以根据他们的兴趣设置一些趣味性的课堂,也可以给孩子们普及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规以及行为规范等。社区教育在形式上一定要多样,并且要针对不同的群体进行教育模式与教育内容的区分。这样才能够让社区教育的辐射面更广,这也是发挥社区教育功效的基础所在。

三、教育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农村社区教育中在教育管理的体制建设上也不够完善,这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少农村干部认识不到发展农村教育的重要性,一味地把目光投入到招商引资,兴建土木之上,而对于社区教育却少有对策。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社区的教育,必须先改变广大农村干部的思想观念,鼓励农民主动参与到农村社区教育建设中来,然后选出专人负责本地农村社区教育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是农村社区教育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只有如此方可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并且能够让更多农村居民在社区教育中有所收获。

四、教育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8篇

1 发展农村社区的意义

1.1 农村社区发展的意义 农村社区是由一定地域的人群、按照相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行共同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所构成的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以亲缘和血缘为纽带,以居民为基础,在农村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农村社会建设的基本载体。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颁布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并要求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006年9月,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同年10月,民政部正式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验,把整合社区资源,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明确了定位。而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的背景下,如何建设和治理农村社区,不仅是农村建设的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社会整体发展的大问题。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是切实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内在需求。

1.2 陕北农村社区发展概况 陕北,特指陕西北部的

延安和榆林两市的25县区,地处黄土高原的中心部分,总面积92521.4平方公里。其中延安市辖1区12县,榆林市辖1区11县。2013年末,延安市常住人口220.61万人,城镇化率54.03%;榆林市常住人口337.03万人,乡村人口159.11万人,占47.2%。

陕北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迅速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延安市人民政府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制定了《延安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根据规划,到2015年,将力争完成12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现覆盖率60%的目标。榆林市截止2011年累计投入社区基建资金2.7861亿元,解决了102个社区的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覆盖率达到60%,并编制完成《榆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13-2030年)》,计划对12个市级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展开全面建设,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同时,积极推动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全面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引入市场运作机制,拓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新领域。

2 陕北农村社区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大量农村人口外流,社区发展主劳力缺失 由于受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干旱、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弱,农业开发程度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2013年,延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4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681元;榆林市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26820元、8687元。受比较利益的驱使,陕北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或经商,其劳务收益是部分农民家庭的经济支柱。仅2013年,榆林市转移农村劳动力65.3万人,延安市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据统计,从2009年至2013年,延安市人口流失在50%以上的自然村达到2594个。大量年轻有文化的劳力外出务工,不但阻碍了当地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还导致农村社区失去了建设的主力军。

2.2 投入不足,社区发展不平衡 陕北地区是陕西省经济落后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几乎没有集体经济的工业和企业,社区的公益事业,办学、修路、医疗卫生等均依赖政府的投入和群众自筹。由于陕北农民缺少经济来源,2013年人均收入尚不到8700元,属于较低的水平,农民参加社区的积极性不高,难以筹措社区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农村社区的建设资金主要取决于上级政府的拨付。而陕北地广人稀,如榆林市面积43578平方公里就有176个乡镇、5474个行政村,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政府对于农村社区的投入必然是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这就导致社区建设资金地区间分配的不均,使得社区发展不平衡。农村公共设施投入明显不足,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短缺尚难以根本改善。

2.3 自然村消亡现象明显,农村社区整合难度加大

改革开放使农村社会结构日益呈现碎片化,农村社会结构的解体影响着农村社区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农村过去那种自给自足为主体的经济解体。农民的生活日益融入市场经济中,农民已完全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随着统一市场的形成,农村、农业、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于不利地位。由于农民依靠土地和传统农业收入难以维持生计,而外出务工相对见效快、收入高,导致大量农民外出务工。部分自然村落随着原住民的锐减,乡村文化瓦解,导致村落活力丧失并且村落逐步消亡。据统计,从2009年至2013年,短短5年时间,延安市原有自然村逐步消亡1059个。新型农村社区在空间布局上不是简单的村庄合并,应该遵循城镇布局的发展规律,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较强的空间布局合理性,从而避免空间布局不合理为日后发展带来的空间结构调整难度和损失。但大量自然村消亡,则进一步凸显陕北地广人稀的特点,造成产业项目、基层设施、公共资源投入方面资源闲置或浪费,使农村社区空间布局难度加大。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9篇

Abstract: Carries out the countryside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is deepens the rural sanitation reform an important action. Although the country and the local All levels of the government have made all sorts of endeavors, but the rural sanitation cannot go out the health resources deployment to be unreasonable throughout, the farmer looks down upon the strange circle which gets sick. This article attempts from analyzes the countryside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the present situation to obtain, to discover affects its development several prominent questions and carries on the preliminary discussion to its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

关键词:农村社区 卫生服务 对策研究

Key words:Countryside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The countermeasure studies

作者简介:陈晓晨(1984-),女,河北沧州人,河北经贸大学社会保障专业硕士; 韩立娜(1981-),女,河北廊坊人,河北经贸大学社会保障专业硕士

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快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措施,对保障农村群众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同时方便了农民就医。

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现状

近年来,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农村卫生工作投入的加大,这充分说明政府已经把农民的健康和医疗问题放在了一个十分显著的位置上。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从开展之日起,就与城市同步,实行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已带来的社会效益是多方面的:一是基本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二是使农民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三是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巩固完善;四是使农村卫生体制的改革更切合实际;五是中医药技术在农村逐步得到普及;六是促进了农村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但也有很不尽如人意之处:一方面,乡镇卫生院房舍简陋、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效益低下的状况始终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另一方面,很多农民均是自费医疗,小病不医,大病医不起,甚至因病影响生产致贫返贫。调查反映,当今农民凡是生活贫困的,多数都与疾病和健康因素相关联,生病或健康因素是制约农民走向小康重要障碍。

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是广大农民健康的保证,而这种情况与调查者家庭的经济收入和调查者个体的受教育程度无明显关系,说明农村居民,富的和不富的、高学历的和低学历的,均需要有社区卫生服。而且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呈现出综合性、多元化的特点,不仅需要疾病治疗,而且需要预防、保健和康复等综合性卫生服务。这些都有力的表明帮助农民摆脱因病致贫困境、建立有效的农村医疗保健服务制度已是迫在眉睫。

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分析

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刚起步,且呈快速发展的态势,但日渐暴露的矛盾和问题,将制约这项工作的推进和可持续发展。

(一)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认识不足。有人认为,乡镇村现有医院、卫生院的技术力量不错,已能够完成卫生医疗工作的任务,没有必要专门去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未能从改革农村卫生体制的大局来认识卫生机构一体化的重要性。

(二)社区卫生服务职能落实不到位。社区卫生服务是包括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但就目前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而言,多数偏向于重医疗、康复方面,预防方面还可以,但对保健、健康教育、计生等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都是在诊疗方面做得多,这就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化,农村更是如此。

(三)城市与农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较健全的大多数集中在城区,而乡镇村基本以农村卫生站的旧模式为主,这导致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保大病、保住院方面做得比较好,但由于缺乏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知识,导致很多早期可以控制的疾病由于缺乏社区卫生服务的参与,而出现大病重病才住院的情况。如果农村社区居民日常就能够得到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规范用药,则既能够节省医疗耗资,又可以减少大病重病才住院的情况。

(四)政府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金、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多年来,有的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将有限的卫生经费着力投入到大中型医院建设上,忽视了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必要投资。农村社区卫生事业似乎成了社会资金投入的盲区,缺乏市场化融资的渠道和机制,造成投资渠道单一。由于缺乏资金投入,村卫生房屋设施和设备远远达不到要求。此外,乡村医生待遇普遍偏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待遇得不到保障,挫伤了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导致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

(五)缺乏服务的标准化概念和措施,缺乏评价指标体系。目前,乡镇医院缺乏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概念,“六位一体”的实施缺乏规范操作措施;乡村二级医务人员缺乏社区卫生服务专业的培训和指导,服务质量上缺乏统一标准。

(六)人员素质偏低。大多数镇、村医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从业经验主要集中在常见疾病的治疗上,缺乏全面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咨询和计划生育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知识结构难以适应社区卫生服务的市场需求。

三、发展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对策研究

为从源头上打破“小病不治拖成大病,治大病又需要消耗更多资源”这样一个恶性循环,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新的服务关系,使农民认同社区卫生服务存在的必要性。在广大农村建立起以情感为交流、以服务为纽带、以服务合同为契约的新型医患关系。每位社区医护人员成为所负责村民健康的监护人、教育者、咨询者以及治疗中的协调者,使农民拥有自己固定的保健医生,乐于就医。

(二)加强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确保农村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落实到位。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切实贯彻社区服务的预防、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的“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不能以搞医疗为主,过多考虑经济效益。要把“预防”作为六位一体服务的重点,从农村实际出发,结合完成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把慢性病的控制和疾病的预防作为重点,加强对慢性病的治疗和控制。在传染病的防治上,抓早、抓深、抓实。同时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三)尽量缩小城乡差距,这样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原则,保证农村居民享受到适宜安全的服务。

(四)政府要加大投入,包括对人、财、物的投入以及对人才的培养等。要落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逐步解决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加大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

(五)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是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将独立分散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个体医生组织起来,统一布局,成为乡镇卫生院有机联系的组成部分,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围。相应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人员调配、统一财务、统一药品购发、统一文书档案、统一医疗业务、统一行政管理。

(六)建立起适合农村需要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区卫生优质服务水平,加大社区医生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切实转变服务观念,彻底转变服务模式,增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吸引力和生命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是一条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遵循低成本、高效益原则的卫生服务改革之路,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是对农村卫生工作的创新实践,没有经验可供借鉴,只有通过探索实践-归纳总结-再探索实践,才能取得成功。我们要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实践,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各地实际的农村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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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10篇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发展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在向城市社区化管理方向发展。但是当前中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条件差异较大,农村社区建设在范围、内容和模式上都需要不断探索与实践。

义乌作为一个县级市在城市急剧扩张中,对城区7个街道的社区管理作了规划与尝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在义乌城区之外的一些街道及乡镇并没有实现社区化管理或者在农村社区化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为了确实的让农村社区服务于民,研究义乌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对策,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未充分实现村民自治

社区村民自治的实质就是按照村民自己的心愿,选择大多数村民都认可的人来担任村干部,决策村民自治范围内的重大各类事务,规范各种行为。村民自治是农村社区治理的方向,也是推进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前提。但是义乌农村自治实施中发现很多问题。(1)村民自治发展不平衡。村民自治的改革实践滞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村民法制概念薄弱,参政议政积极性不足造成如:竞选的条件、规则、选票的制作程序做没能做到完全公开公正;唱票和计票的规则、方法、方式么能做到公开、透明。对村委会选举中贿选、补选的处罚没有落到实处,对罢免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2)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尚未理顺。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不明晰,乡镇政府行政控制与村委会自治权利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乡镇政府把村委误作为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不协调。村党支部过多干预村民自治。(3)农民政治意识薄弱。一方面农民对权利迷信、盲从。对政治生活缺乏责任心和关注度,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参与村里的政治活动中,对政治评价不倾向不抵制。另外,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程度低,理性弱,民主监督没有发挥该有的作用。

2、农村社区没能给村民带来认同感

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农村生活方式的解体,新的生活方式还未健全的前提下,乡民各顾各,乡村日益变得一盘散沙,农村社区认同感不强。农村不再是老树、黄昏、昏鸦,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设计风格 统一的建造经营理,村村专业街,到处是作坊的建造模式,人们过往的记忆都被“农村社区建设取而代之”。农民很难融入到新的乡村生活中,无法对乡村文化产生亲和力、归属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富裕了,人心却散了,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体赋予的安全保障。另外,义乌外来人口的价值观、宗教信仰、人生观、风俗习惯等都与本村农村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农村社区在传统文化和新进外来文化的双重作用下,原有的村约、规范对农民的约束和影响能力下降,农民集体意识和道德责任感不强下降,不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崇尚实用主义,顾“小家”忘“大家”,农村社区已经没有以前淳朴特质;反而人际关系资本化和利益化得到放大,大大降低了农村社区凝聚力和感染力。

3、未充分发挥社区功能

村民家庭住宅建设后,人们的住宅形式、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但生活习惯仍保持着原来的作风。依靠农业收入也转变成了租金收入,闲余时间越来越多,社区管理人员没有充分发挥引导与指导作用,导致村民部分村庄改造后,村民仍然过着“耕地种菜”的纯农民生活,绿化带里种菜,车库里养鸡,耕具随处放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仅有碍于整体环境的保护,也不利于社区统一管理。另一方面,部分村民对于社区化管理存在观念偏差,不愿交物业管理费用,认为是不必要的支出,粗放的生活方式没有得到有效改变,这也制约了农村社区化管理的进一步深化落实。

4、农村社区自身的定位不明晰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上级有关部门办一项活动,盲目下达农村社区治理任务,他们明确要求制度上墙,新成立的组织更是要“挂牌子”,似乎有了牌子一切事情就成了。为了迎合上级各部门的要求,部分社区也只能“热衷于”制度上墙、挂牌子等表面文章,钱花费不说,真正能起作用的并不多,大多数的治理只是形式而己。

通过调查发现,对于居民而言,有些居民认为农村社区治理是主要靠政府投入和上级管理为主,自己的主动参与很不适合时宜,对很多公共性事务采取不闻不问、也从不干涉。对于政府这边而言,如何治理社区认识还不够清楚。对于农村社区的建设和治理还没有成熟的理论和政策,都在摸着石子过河,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搞好搬经镇农村社区治理,首要问题是对社区进行了定性和定位。根据各社区的特点,发展自己有利的项目,来带动群众致富。

三、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对策研究

1、不断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是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在社区自治过程中要不断优化运行机制,使社区自治适合社区的实际,逐步建立社区内民间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健全村企与村民之间的协商机制,即通过政府指导和协调。一般而言,只有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人人起来负责,这样才不会人亡政息,农村社区治理最终才能达到善治。例如:社区民主选举过程中,以居民自治为核心,要规范居委会民主选举程序,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不能只讲口号,做做表面文章,尽量减少行政干预。

2、要围绕农村社区文化、改善社区人居环境等建设,以增强居民以社区为家的理念,“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让居民觉得有一种归属感。搬经镇通过社区品牌的建设,提出“一村一品”,也采取和利用送戏下乡等文艺汇演?矸岣蝗褐诘木?神文化生活,大力弘扬农村文明道德新风尚,努力满足农村社区文化发展的需要,让社区居民充分参与其中,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感受到社区治理自己也是其中一员,而不仅仅是党委政和居委会的事情。

3、首先明确功能定位、完善管理体制。建立村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的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地方政府将用人权利、工作经费按工作业量下放到各社区;进一步加强社区共建机制建设,做到把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作为社区共建的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其次优化农村社区生活环境与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村庄集镇规划,保护农村社区的自然环境,维护农村社区生活环境,努力保持村容整洁、乡风文明促进人与自然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另外建立并完善社区公共服务,通过影视、广播、戏剧等形式传播政治文化思想,提升农民的政治素养,积极推进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努力建立农村就业指导与服务,积极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农民提供基本保障,使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4、随着义乌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对农村社区管理方式和治理机制也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党委也需要深化认识,把统筹配套改革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来抓,建立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构建在社区党的组织领导下,以地区、乡政府管理为基础、居民自治为核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建立起农村社区管理绩效评估的机制,将农村社区治理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并且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直接挂钩。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形成区县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镇负责、社区主导、群众参与的良好格局,合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结语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农村社区;利益和谐;双重利益模式;平台困境:模式回应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7)06-0063-06

农村社区的建设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进行的。和谐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题中之义,而利益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最基本要求。当前,农村社区在制度、市场、文化和组织等维度的利益非和谐现象凸现,严重制约着农村社区建设的进行,这种现象从根本上说是现行的制度安排扭曲了利益机制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制度的框架下运用利益机制实现利益和谐无疑是治本之策。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法律能够有效地规制公平竞争、缩小贫富差距、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利益的和谐分配,形成良性利益机制,最终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在法律框架下导入利益与利益机制原理,建构良性利益机制,对于解决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村的利益和谐问题意义重大。

一、利益与利益机制的理性考量――和谐农村社区的一种理论视角

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利益是“人们通过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不同的需要”。人们的一切行动都根源于利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就是利益关系。从哲学上讲,利益是利益主体对客体价值的肯定,它反映客体所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认为,任何一个社会首先必须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用,满足人们的物质要求,即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要求。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动力因素。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需要和利益是社会生产不断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因。任何社会变革归根到底都必须重新调整人们的利益关系,以促进和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以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的利益需要。从本质上来讲,利益是社会主体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的具体转化形式,它表现了社会主体对客体的一种主动关系,构成人们行为的内在动力。由此可见,利益对于人类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们追求的一切都与利益相关,人类活动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利益。

由于利益是关系到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问题,由此形成在追求利益这一基本动因驱动下的人类进行社会活动的利益机制。因为社会发展是一个由无数的社会个体以及利益群体不断博弈的过程。高速发展总是要伴随着新的利益分化与组合,旧的博弈均衡会不断被打破,新的均衡会逐步建立。整个过程呈现出一个由均衡到非均衡再到均衡的动态的博弈进化过程。对一个社会而言,规则的改进就是制度的创新和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因此制度创新和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是实现和谐社会的现实途径。有学者指出,我国逐步形成的利益关系,特别是重大利益关系已经构成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与此同时,也构成了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社会危机的基础。原有的利益关系均衡被打破,利益群体的形态由隐变显,利益冲突由暗变明,利益差距和矛盾更加明朗,利益群体的利益观逐渐变强,利益冲突亦日益突出。笔者认为,利益机制是社会主体在一定制度条件下追求自我利益,并以利益为动力从事相关社会、经济活动,改造社会经济活动的对象,创造物质财富的各要素相互作用的过程。在利益机制作用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利益的和谐成为建设和谐农村社区的关键点。

制度作为社会的规范系统,对调整利益秩序、协调利益冲突、减少利益分配的不确定性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正如美国法学家庞德指出的,法律制度的根本任务就在于“尽其可能保护所有社会利益,并维持这些利益之间的、与保护所有利益相一致的某种平衡或协调。”由此可见,利益机制作用需要借助于法律等规范性制度中介得以实现。利益机制作用的实现就是在有效制度的框架下,社会成员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人们在制度对逐利行为的鼓励作用下,并在制度所建立的行为规制体系中,达到个人利益之间、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协调发展,减少社会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最终促进社会的发展。而在现阶段的我国,社会利益主体在利益关系上发生了重大调整,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利益机制被扭曲了,导致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距离拉大,出现不平等非均衡发展的现象,再加上利益结构分化的弱质性、不平衡性以及利益整合机制的缺乏,利益表达机制的软弱,造成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之间呈现出矛盾和冲突的态势。这种利益矛盾不仅表现在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之间,即使在同一利益群体内部也存在着利益的矛盾和冲突,进而导致大量的非和谐因素的出现。

利益和谐是指在制度的安排下,利益的产生、分配、表达及保障等环节和谐有序,使各利益主体的需求得到有效供给。利益和谐是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是社会能够整合且能全面发展的关键。人类社会就是在利益和谐一利益非和谐一利益和谐中发展和进步的。因此,要在利益调整中找到新的利益平衡点,在利益机制作用下,进行合作博弈,达到利益和谐,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制度创新,构建良性利益机制。具体到农村社区建设中,就是必须协调好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减少或避免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利益机制,让一切有利于农村社区建设的资源都充分发挥作用。

二、利益非和谐因素的现实提炼――建设和谐农村社区的实然困境

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农业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农民社会地位也有了很大提高。但我们更应该看到,在我国社会不断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农村社会的各种利益冲突日益凸现,农民社会地位边缘化,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最大的“社会弱势群体”(social-vulnerablegroups),农村社会的利益不和谐现象越来越突出。究其原因,我们可以寻根到影响人类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四个基本度――制度、市场、文化和组织。

(一)制度失调:城乡二元体制扭曲化

从严格意义上讲,城乡二元体制是一个多向度中性的社会经济现象。在经济层面,表现为城镇与乡村在所有制及其在交换、分配、就业、税赋等方面存在的政策差异;在社会层面,则表现为城镇与乡村居民在教育、医疗、劳动、社会保障、养老、福利等方面适用不同的政策。长期以来。城乡二元体制被赋予了多种不合理的价值倾向和利益因素而被扭曲化。具体来说,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不合理利益倾向突出表现为我国农民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在社会、经济、法律

等方面享有不对等的待遇和权益。这种城乡不平等的现状具体表现为: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剥夺了农民迁徙和居住的自由;农民承受着不该由他们承担的重负;长期存在的“剪刀差”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社会保障制度只面向城市居民,而农民则被长期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在城市建设用地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城市剥夺农村的现象。

城乡二元体制被扭曲化的存在具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经济根源和具体制度的根源。在建国初期,这种二元治理模式是符合当时国家的利益取向――赶超型的现代化经济发展,是在当时工业优先发展的利益机制下一种较为合理的制度安排。世界各国经验表明,工业化初期都要在一定程度上牺牲农业、剥夺农业,用农业剩余来支持实现工业化。根据当时的具体国情,我国选择了以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发展战略,这就需要在初期动员一切财力、物力作为重工业启动资金,农业自然首当其冲。然而,在我国持续发生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制度变迁过程中,这种城乡二元体制得以沉淀、延续,乃至进一步被扭曲化,必然使得资金、农产品等农业生产要素和农村资源,源源不断地流向工业和城市。这种短期性的现代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只能维持工业化暂时的快速发展。从长远来看,它不但不能支持工业和城市,反而制约了工业、城市、农村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快速发展,使得国民经济比例失调,自然资源遭到极大浪费和破坏,农业资金积累不足,农业技术进步缓慢,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的利益遭到严重损害,从而造成了农村社会种种利益不和谐的现象。因此,农村社区建设中要实现农村的利益和谐,必须要通过制度创新,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建构有利于促进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制度体系。

(二)市场失灵:发展资源配置非和谐

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能使资源流向效率较高的部门,从而实现“帕累托最优”。市场是资源配置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农村要发展,农村的市场化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社区建设就是一个农村市场化的过程。而目前,我国农村市场尚不成熟,农村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市场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如农村交通不发达,市场数量少,基础设施落后,层次低,农产品卖难的问题突出;市场制度不健全,垄断经营,强买强卖现象严重;政府对市场的不规则干预过多,使市场机制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依然存在,农民在市场交易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农村要素市场发育缓慢,生产要素市场欠发达,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科技市场远未形成,以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尚未完全确立,还不能有效配置农村资源。此外,我国农民一般采取独立、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模式,农户之间缺乏横向联系,面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时往往缺乏保护自身利益的能力。再者,由于受传统农业思维和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分散农户的商品交换、交易方式落后,商品竞争意识和市场风险意识总体上不强,在与组织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竞争意识强的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博弈中往往处于劣势,利益被剥夺、流失的现象严重,农民增收困难,农业的发展缓慢。

另外,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以及农业的部门利润较之其他生产部门低,市场的介入将会使农村优质资源在利益的作用下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的其他高利润部门,从而进一步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

(三)文化乏力:技术迟滞与精英流失

文化是一个复合性、综合性的概念,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因素之一。文化只有存在于适应的社会中,社会文化中的价值因素通过一定的方式传输给社会成员、促进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演进和改变,从而激发人们身上所蕴含的潜能,以致在现实中焕发生机勃勃的生命力。农村社区建设需要形成一种崇尚科学文化,以先进文化为正驱动力的动力体系。文化的一个突出的动力作用就是孕育社会精英,从而间接推动社会的进步。

农村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内发的性质,而这种内发发展的原发性力量就是农民,农民的代表就是农村社会精英。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村精英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他们在农业科技现代化进程中所发挥的主体性积极影响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利益分配的积极推动等方面。而我国长期以来的对城乡二元体制的扭曲使得国家对于农村的教育、科技等文化领域的投入十分有限,使得农村的技术迟滞,造成了农村文化发展的制度性屏障,无法形成农业的技术化经营和产业化的规模。可以说,在中国现行的制度框架下,由于制度和市场的双重剥夺导致了农村科技文化发展的严重滞后。科技文化土壤的缺失,不仅使农村精英的产生受到了本源性的障碍,也造成了农民思维意识的封闭,大大降低了农村社会本身塑造精英的可能性,进而导致农民的发展权不断丧失。另外,在市场的利益导向作用下,农民作为理性的社会人,个人价值取向发生了扭曲,他们对于现行体制的适应变成了“民工潮”现象。由此导致大量的农村精英流入城市,进而加剧了农村的技术落后,加大了农村社区建设的难度。因此,从根本上说农村精英流失与缺位是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利益机制作用的负面影响。

民族和国家的振兴,没有大多数人的积极主动参与是不可能成功的。而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70%左右的人口集中在农村,我们的农村社区建设没有农民的参与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要赋予农民应有的文化权益,实现其文化利益,改变现阶段的技术迟滞和精英缺位问题。

(四)组织缺位:利益和谐的平台困境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组织建构体系中,对农村中间层组织的培养、发展和规范被置于重要地位。美国在政府支持和《农业调整法》不断修订和完善的背景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持续的兼并使其规模不断扩大。日本在《农业基本法》中规定了农业团体的地位,并制定配套法律――《农业协同组织法》。作为一种改变单个农业生产者和大市场之间进行不对等交易状况的制度安排,农村中间层组织正发挥着一种独特组织形式的巨大作用,应该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力量,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载体。在我国,农民的生产经营一般是个体性、分散性的小规模经营模式,农户之间、农户与市场之间缺乏紧密联系,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评估和防御能力比较弱,对于自身利益的保护不足,出现构建利益和谐的平台困境。我国农民应在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上进行提高,进而增强竞争意识,提高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博弈能力,使农民利益免受剥夺,实现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可见,我国农民要改变自身的弱势地位,保护自己的权益,必须提高自身的组织化程度,建构能代表和保护自己利益的利益组织体――农村中间层组织,作为实现农村社区建设中利益和谐的平台。

我们在对农村中间层发展与规范的研究中发现,

农村中间层组织涉及到许多与外部行为主体的关系,包括与政府的关系,与城市强势市场主体的关系,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关系等,应寻求他们之间一个利益联结点,保证他们之间关系和谐、共同发展。另外,应对农村中间层组织设立的基本原则进行构建,对农村中间层组织的内部资本制度、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分配制度、责任制度等制度体系进行完善,改善其外部制度环境。在农村中间层组织发展与规范中要发挥各方力量,做到政府力量的适当控制、市场力量的合理发挥、社会中间层力量的积极调动,作出三者之间权利配置、力量整合、责任明晰、利益和谐的制度安排。

三、利益机制的多向度良性建构――建设和谐农村社区的模式回应

对农村利益非和谐因素实然分析可以看出,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利益和谐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社会性、系统性工程,仅从某一个方面进行对策性研究,是不足以解决问题的。社会各阶层之间关系的调整,实际上是利益关系的调整,而建立和谐的利益关系,对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各利益主体,将会起到积极的引导、协调和保障作用。我们应发挥以普遍化和标准化为特征的制度优势,特别是法律在保护农民利益时所产生的利益机制作用,从而最终实现和谐的利益关系。因此,必须着眼于农村社会的实际,多向度进行探讨,在法律的框架下从双重利益模式和谐互促、利益聚合到利益和谐的转变和农民个体利益的实现等层面进行多元利益机制的架构,深入研究利益机制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影响和作用,促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双重利益模式和谐互促:利益机制的协调与良性互动之宏观视野

根据米格戴尔提出的“国家的社会嵌入与互动论”分析范式,国家嵌入于社会当中,并与社会发生互动,而且两者处于一种相互转换过程之中。根据这一理论,在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双重作用下,政府会采取某种选择,而这种选择以政府的相关政策或行为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能动作用是巨大的。这种双重利益模式正是在利益机制中应加以恰当利用的互促形式。

第一,在社会公共利益层面。社会公共利益反映的是社会与其环境中对其牛存和发展具有一定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之间的关系。一定社会的需要一旦具体化为社会公共利益,就会成为政府活动的基点与归宿,以实现其社会公共利益的安排。其中法律在这一层面的本质特征最为鲜明,这是法的独特价值之所在。政府在现代的经济活动中是一种主导型主体,是一种领导性、管理性力量。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为了达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优化,政府被赋予了宏观调控权和其他的经济职权,而恰当的行使这些职权,是政府对于社会公共利益最优化的追求,由此形成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政府的利益作用。从另一个角度考察,政府作用的发挥是通过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参与,政府对施动对象的决策对于其他的利益主体具有巨大的驱动作用,甚至可以对社会的发展方向产生重要影响。

第二,在个体利益层面。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我们可以看到,因为“利己心必然会使人去选择优越的有利的事业。在农业受到保护时,就没有一种职业能和农业一样可以保证获得确实的利得。因此,农业可以由那些把必要的财富拿来投资的人而获得复兴。”可见,在农村社区建设中,个体利益(主要是农民利益)会对政府的相关决策发生作用,其通过对市场的参与行为,以其参与信息和利益实现状况对政府的决策进行现实反馈。而政府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动者和主导性力量,其职权的恰当行使对于个体利益的实现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最优化具有促进、强化和协调作用。

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我们应从利益的产生和分配方面建立政府宏观层面的利益机制。政策着力点应在充分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现状的基础上,进行恰当的利益引导,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进行合理的利益引导:首先,坚持非均衡发展的原则,实现政策的差别,因为现在的城乡差别已经不是发展速度问题,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实现利益的实际均衡必须给予农村发展建设的加速度;第二,冲破制度坚冰,改革户籍制度,将户籍制度中所附加的不合理利益因素及价值倾向从该项制度中剥离,还农民以“国民待遇”,给予农民最基本的平等权与发展权;第三,完善农村投入制度,特别是加大对于教育与科技的投入力度,培育农村精英,实现对于农村的实质意义上的政策倾斜,并逐步形成制度化投入机制;第四,实现基层政府的综合性职能转变,明确其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经济协调者、生产服务者、市场培育者等方面的定位。

(二)从利益聚合到利益和谐:农村社会中间层的促生完善之中观视域

马克思的利益理论论证了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根本动因是对利益的追求;处于社会利益结构体系中的个人只有成为利益集团成员才能维持其社会、经济地位和保证其根本利益。David B.Thman认为,利益集团是指一种在其成员所持的共同态度的基础上,对社会E其他集团提出某种要求的集团。当前我国城乡利益集团的力量对比十分悬殊,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已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由于农业生产在经济上具有弱质性,因而更加需要合作,以联合起来的集体力量共同抵抗各种利益侵害。否则农民在中国社会利益博弈中,其所表达的利益始终不能形成对决策的有效参与和影响,不能通过组织化形式和集体的力量来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正是在这种聚合利益的作用下促生了农民组织化利益表达的机构的诞生――农村中间层组织。有学者指出,组建中国的农业利益集团,通过在法律的框架内就“三农”问题进行利益表达与矛盾疏导,不仅可以逐步恢复农业的造血再生功能,而且可以避免基层矛盾的极端式触发,在政府、社会各利益集团和农民之间构筑起缓冲与调和的通道,有着巨大的政治与经济意义。而法律对于社会中间层有着特别的关怀。社会中间层主体是指独立于国家经济管理主体与市场活动主题,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及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体。基于对社会中间层的促生,就需要农村社区建设中,在利益的协调与表达层面建构中观的利益机制――农村中间层组织。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对农村中间层组织加以完善。

首先,弥补农村中间层组织法律主体缺位问题,进一步明确农村中间层组织的法律地位,形成有效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目前我国农村中间层组织主体的法律地位模糊,没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在很多事务上受行政机关很大的制约。而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村中间层组织的主体作用将进一步发挥,将成为农村社区建设利益分配过程中的协调主体,所以要大力发展农村中间层主体,赋予其明确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人格,政府也要把具体的利益协调机能赋予农村中间层主体,使他们拥有相应权限,保障其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对于农民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及文化利益组织化争取;其次,完善农村中间层组织体系,加强农村专业性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农村中间层组织是

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之一,要实现其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利益协调作用,必须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即建立各种农村专业性经济合作组织对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各种利益参与协调与分配,各种组织相互独立,相互配合,实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和谐。最后,要建立农村中间层组织的利益联动,农村社会中间层本质是在农民的聚合利益机制下建立的,是利用农民集体力量来对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利益进行协调,即以农村中间层组织具体运作为平台,实现对农民利益的表达与协调。

(三)实现利益和谐终端突破:农民个体利益的导向与保护之微观视角

经济学的理论表明,农民也是具有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农民是中国各利益群体中的现实主义者,农民与其他社会个体一样要追求自身利益。对自身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的追求,形成了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原发性力量――对个体利益实现的追求。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主力军,农民能够发挥出巨大的内发性力量,而内发性力量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本动力,左右着农村社区建设的成败。因此对于农民的利益导向与保护至关重要。没有农民利益的保护,就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影响国家的稳定、繁荣和发展。农民利益是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经济利益是农民最基础的利益。现阶段,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农民利益的矛盾与冲突问题日益突出。各社会主体作为“经济人”展开对社会利益的争夺,这就需要对利益争夺中处于弱势的农民及其利益进行特殊保护。实现利益机制作用的最主要方式是制度,因此在以制度实现对农民利益的导向与保护具有当然性。法律对农民利益的导向与保护体现在对农民市场交易过程中利益实现的关注,我们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架构利益的实现与保障层面的微观意义上的利益机制。

首先,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得到应有确认。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体制下,户籍制度中的不合理的利益因素与价值倾向实际上制造和巩固着城乡居民之间的实质不平等,而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农民作为原发性力量的社会角色及其待遇应得到法律的明确承认,这就要求在法律面前推动市场主体地位的平等,进而实现在文化利益上的平等,实现人才回流,精英归位。其次,切实保障农民在市场交易和分配中的公平待遇,需要通过合同制度、价格制度和竞争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的有机组合,并在此组合中实现对农民利益的保障。再次,确保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权利实化。因为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实现是客观上推动政府决策的终极力量。最后,使农民行为得到恰当引导。正如前文所述,农民也要追求自身利益,在利益机制下,要求我们用利益来引导农民的行为,政府可以利用税收、信贷、金融、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运用经济手段来引导农业的健康发展。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12篇

当前,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必须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着眼于农村发展,围绕解决农村社会问题,以民主管理为基础,以为民服务为根本,以社区活动为载体,在为民服务中实施民主管理,在民主管理中体现为民服务,在社区活动中推进服务与管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社会协同、农村居民参与的农村社区管理机制,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找准工作定位,确定发展思路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首先要对农村社区划分进行定位,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进行定位,进而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思路、工作措施。

农村社区建设内容为:农村社区建设应属于社会管理范畴;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任务是,完善村民自治、发挥驻区单位和各类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结合实际,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应该包括进一步扩大民主管理,完善为民服务体制,深入开展社区群众性活动,建设民主型、服务型、文明型农村社区,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不断深入。

为此,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首先要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这是一项基础工作。目前对社区比较普遍的定义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的划分不同于城市社区划分。农村社区的划分必须考虑居住范围、民族差异,风俗习惯、经济发展等各种因素,要因地制宜。

二、必须以发展民主管理为基础,构建充满活力的农村社会管理新机制

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基本内容,就是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这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基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的民主管理建设,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地发展而不断完善提高,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管理基础和政治保障。近年来,滨州市就创造出村级组织建设“三配套”经验,为全国村级组织建设提供了样板。之后,滨州深入探索,不断创新,开展村民“民主日”等活动,创造了许多鲜活经验,连续三届成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今年又被评为全国首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实践表明,农村实行民主管理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但是,应该看到,当前农村民主管理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计划经济体制沿袭下来的城乡二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村委会和党支部直接管理村庄经济事务、政府管理中的行政命令等,已经成为推进农村的民主管理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重点应该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扩大农村村级组织建设视野。按照中央提出的城乡一体建设要求,城乡社区组织建设应该是基本一致的。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应是单纯的政治组织和群众性民主自治织组织,将经济职能进行剥离。同时,应把城乡社区组织扩大范围。

二是扩大民主管理参与者。针对人口流动的特点,要打破户籍限制,将民主管理的参与者扩大到社区内的所有居民。无论是城市社区还是农村社区,凡是在本社区居住、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都要纳入社区居民范畴内,享受《村委会组织法》或《居委会组织法》规定的政治权利。

三是扩大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范围。要将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范围从本社区扩大到市、镇政府,畅通民情、民智、民权渠道,构建群众参与的政府工作机制。

四是扩大和加强农村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社区工作者是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开展的执行者,是社区工作的主体。随着农村社区建设的深入,要逐步发展壮大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

三、必须以开展为民服务为根本,构筑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

服务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公共设施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政务信息服务等。二是社区服务。包括社区各种组织提供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自助和互助服务、社区服务业提供的服务。目前,我区的为民服务工作已经形成规模,特别是市镇两级的为民服务机构建设、服务制度建设,都已达到一定的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但是,农村村落分散、社区服务业水平低、基础设施薄弱、弱势群体多等一系列困难,制约了农村为民服务的发展,这也正是农村社区服务中要解决的问题。滨州从2003年开始,推出了“为民服务”新举措,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有效载体,成为农村社区建设的亮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重点加强基层社区的为民服务工作及基层服务与政府服务之间的及时快捷。

四、必须以开展社区活动为载体,激发社区居民共建社区热情

农村居民的文明程度,是文明社区的重要标志。建设文明型农村社区,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要紧紧围绕提高农村居民文明程度这一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社区活动,激发农村居民热爱社区、共建社区的积极热情。

一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文化活动。要开展对农村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改变农村居民的思想意识、生活陋习,提高农村居民的文明素质,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促进农村社区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层次的提升,从思想、行为上达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生活层次,使城乡一体化的理念得到实现。

二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实践证明,村庄开展的党员示范户、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好邻居等评比活动,对于提高农村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具有重要的作用。要结合农村社区文明户的评比,指导农村社区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通过村民会议制定好文明户评比标准,增强文明户评比的有效性。要根据社会发展和农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文明户评比活动,提高文明户评比的针对性。对文明户要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五、健全领导组织机制,形成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关键。市东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村级组织建设,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了我办事处的村级组织建设不断深入,扎实有效,并始终保持在全国先进行列。只有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才能有力推进和谐社区不断走向深入。

一是加强领导和考核力度。区镇两级要成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总体部署,对本部门分工的农村社区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要组织调查研究,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镇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及时交流;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理。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应组织开展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制订考核标准,组织检查验收,对于达到要求的授予农村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荣誉称号,通过示范典型带动农村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农村 牧区 社区建设 兴安盟

在现代社会学中,社区的含义尽管有上百种,但基本上是这样概括的:社区是指地区性的生活共同体。这表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要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总离不开一定的地理条件,人们在一定地域内形成一个个区域性的生活共同体。整个社会就由这些大大小小的地区性生活共同体结合而成的,这种聚居在一定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社会学上称为“社区”。构成一个社区至少包括五个基本要素:(1)一定数量的社区人口;(2)一定范围的地域空间;(3)一定类型的社区活动;(4)一定规模的社区设施;(5)一定特色的社区文化。我国目前所称谓的城市中的“社区”,是特指经过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后,经过规模调整了的居民委员会辖区。农村社区是指以农牧业生产为主要活动内容而聚集起来的人们生活共同体,其社会结构简单,封闭程度较高,日常生活通过其特定地域内的社会关系进行。经过分析可见,在我国农村,人们聚集而居、世代繁衍,自发形成具有历史传承性、地域性特色的农村村落,或者集镇,也是社区。而这些农村社区是人类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的,具有特定地域空间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因此,“社区”既不是单指城市社区,它也包括了农村的村落社区。

一、兴安盟农村牧区社区化建设之必要性

兴安盟地处内蒙古的东北部,是以农牧业为主要经济支柱的地区,属于半农半牧区,近年来经济的发展为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而新农村建设也为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紧紧抓住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创新农村牧区社会管理的水平,增强农村牧区社区的服务功能,对于促进全盟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的使命所在,也是我们突破三农三牧,稳固基层基础的关键所在。

(一)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广大农村牧区居民呼唤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牧区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流动性增加,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转移到了非农产业。就兴安盟来说,有很大一部分农村牧区居民已经过上了在物质上没有后顾之忧的生活,他们对生活质量的内涵理解已不仅仅局限于居有房、穿有衣、家有粮等基本消费层面,而是逐步向人居环境追求舒心,人际关系追求和谐,社会服务追求便捷等现代文明需求的层面。为此,要因势利导,顺应农民的期盼,把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要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必须依托社区这个平台。这些年来,农民收入普遍提高,这种物质基础的改变,带来的是农民对原有生活方式的不满足,农民对村级组织也表现了一种全新的、更高层次的需求,也就是我们在城市社区建设中经常提到的生活服务的需求、精神文化的需求,他们要求乡镇、村级组织提供他们所追求和需要的东西。加强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工作,不仅能解决农村牧区目前存在的问题,还会提高乡镇(苏木)、村(嘎查)级组织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三)新农村牧区建设中的村庄整治工作,已经为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提供了基础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据统计,经过整治的村已占农村牧区总数的15%左右。在已被整治的村可以看到,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环境卫生得到了全面整治,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的新农村已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也添置了不少,必要的公共服务用房也改建起来了,这为农村牧区居民提高生活质量创造了物质基础。

二、明确农村牧区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在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中,各地普遍进行了“12345”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即一个中心(农村牧区社区服务中心)、“两个一”(一个宣传栏、一个村民学校)、“三个室”(警务值勤室、老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四个站”(救助帮扶站、医疗卫生站、计生服务站、农情信息站)、“五个队”(文化活动队、志愿服务队、治安巡逻队、体育运动队、环境保洁队)。

三、 兴安盟社区化建设过程,需注意的问题

近年来,通过探索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摸索出不少的经验和做法,但要使农村牧区的社区建设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符合农村牧区的发展实际,顺应农牧民的客观需求,还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共同探讨。

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必须重视规划。城市建设有规划,新农村牧区建设有规划,农村牧区社区建设也必须注重科学规划。在一个地方,主要指县(市、区),也包括乡镇,必须对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规划。

(二)农村牧区社区的范围设置要从实际出发。从兴安盟行政村的设置情况看,基本上是两种形式:一是较大的自然村,本身设立村委会,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二是村落较小,由中心自然村带分散小村落范围内的人们所结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共同组成一个村委会自治区域。针对这种情况,在进行农村牧区社区设置时,有的可以由一个行政村设一个社区,有的可以由几个行政村共同设立一个社区,还有的则可以设置中心社区,以覆盖周边的几个村。

(三)农村牧区社区的组织形式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农村牧区社区化是在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开展的,农村牧区社区化进程是一个改革、探索和创新的过程,不可能只有一个共同的模式。

(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像重视城市社区建设那样重视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牧区社区建设顺利推进。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14篇

作者简介:刘秀华,讲师,黄淮学院教师。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192-02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管理并不是专属于某一专业领域的概念,它既不属于政治学,也不属于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社会管理是跨领域、跨学科的,以整个社会(包括地方社会)为对象的管理活动,以实现社会协调和发展、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的管理活动。社会结构和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社会管理一般带有综合性的特点,即它是站在整个社会的高度,解决社会问题,协调社会关系,为社会发展创造适宜环境的管理活动。”河南是一个人口大省、重要的经济发展大省,目前已经规划了上万个新农村社区,创新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问题的研究,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对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河南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管理的理念问题

当前河南省农村的社会管理体制仍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静态社会管理体制,这种机制在目标上直接指向对个体和组织的监管与控制。政府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社会的动态化服务理念尚未发展成熟,往往重视对管理对象的管理控制。随着社会的发展, 特别是市场化与流动性的增强, 这种陈旧的管理理念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形成了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与社会管理陈旧理念之间的冲突。对创新社会管理的内涵认识不够,一些干部把社会管理仅仅理解为加强社会控制,忽视了协调社会关系、激发社会活力、解决社会问题、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等基本任务,没有把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社会权利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涵和任务。一些基层干部主动创新意识还有所欠缺,仍依赖于老经验、老办法开展工作,创新举措和办法不多。一些行政主体人仅把人民群众当作管理对象,不尊重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和积极作用,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社会管理格局问题

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已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但是,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得还不够,有时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或表面形式上,由一元管理体制向多元管理体制转变还没有真正落实。乡镇基层党委、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着“越位”与“缺位”并存的情况。社会公众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认知度还不高,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

(三)社会管理体制问题

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社会管理体制作为一个相互联系动态的有机系统,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不断注入新的活力。虽然我国政府行政社会管理机构和职能分工经过多次调整,但政府社会管理“条块矛盾”依然突出。权责不匹配是造成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部门之间“条块矛盾”的主要原因,权责不匹配导致分工不合理、决策不科学、执行不顺畅、监督无力度,降低了社会管理效率,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内耗。

二、河南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中问题原因探析

(一)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河南省新农村社区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利益格局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目前河南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体制面临一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就业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农民转变为离乡离土的农民工,开始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农民的职业身份、价值理念、生活方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成为河南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的重大挑战。二是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近些年来随着基尼系数逐步攀升,不同群体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尤其是城市和农村地区的收入差距的扩大,分配不公现象成为河南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中的第二大挑战。三是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金字塔结构逐渐变化,家庭规模缩小,家庭成员减少,养老、疾病照顾和单亲抚养等过去可以由代际之间和家庭成员之间帮助解决的问题逐渐成为社会问题,这也成为社会管理面临的新任务。

(二)农村社会组织形式的变革

社会组织形式的变迁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入,社会组织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从 “组织人”到“社会人”。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的推进,农民在生产生活就业等方面对作为农村传统管理体制的行政村、生产队、大队等组织的依赖性减弱。另一方面,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民进程务工,就业选择的机会增加,收入来源和就业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进而使社会流动加快,在新的社会管理网络还不够完善之前,原有的组织管理网络的弱化,加大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因此,创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需要根据新农村社会组织形式的变迁,探索出一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的新路。

(三)农村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的变迁

农村现代化促使农村的社会关系网络、社会利益格局进一步调整,尤其是农民的流动性增强使农民的开始分化,使农民的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产生了重大变革。主要体现在: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与约束、监督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规范系统还不完善之间的冲突;社会生产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提高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技术的冲突;农民的价值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深刻变化和与这种变化相适应的诚信体系和社会道德建设之间的冲突。因而,应进一步更新社会管理的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完善与新型农村社区相适应的诚信体系、道德秩序和行为规范。

三、创新河南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的路径选择

(一)创新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以人为本,在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中就是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就学、就业、就医、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从根本上减少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

(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

河南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体制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党委领导,就是要在社会管理中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用。第二,政府负责机制。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我国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逐步确立了政府在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中的职能定位。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机制,政府主负责下的社会管理是一种高效、制度化与理性的治理模式。第三,社会协同。社会协同是体现在社会管理领域的社会性参与,社会性参与就是将政府职能通过向社会转移或委托等方式,转移出政府,以达到提高行政效率,推动政府管理现代化的目的。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应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如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第四,公众参与。公众参与主要指社会群众、社会组织、单位或个人作为主体,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有目的的社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要着力搭建让人民群众能积极参与的管理平台,真正实现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扩大群众参与度,依靠群众自我管理,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第五,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法治保障纳入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法治为保障。在当前利益多元化时代,社会管理中必须依靠法治来调节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三)健全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提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指由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资源配置、管理运行、供给方式以及绩效评价等所构成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提出规划范围: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为突出体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本规划的范围确定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业是民生之本,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农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收入,贯彻收入分配制度,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农村社区问题范文第15篇

关键词:社区,农村社区,农村新社区,管理体制建设

温州自2011年启动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以来,提出农村新社区建设,坚持以社区化党建为龙头,以深化村居“转并联”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共融发展,农村新社区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龙湾也在实践中也积累了诸多的经验,但由于还处于探索阶段,加之在“村社”双轨运行下的现实背景,还存在村社融合难、有效运行难等问题。

一、社区管理体制行政化倾向严重

农村新社区除了是“社会生活共同体”外,还具备作为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和国家治理单元国家基层治理单元的特性,具有“双重价值”属性。龙湾社区基本上都是在街道办事处下辖的行政村,通过“转并联”组建为新社区,一些办事处的组织机构、人员等转为社区组织成员,在组织上设置了社区党组织、社区管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社区负责人由街道干部选派任职,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转制后,新社区主要任务是承担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任,社区角色异位,职能不明确,社区自治组织的定位没有实现,社区运行行政化。

二、社区功能和职能定位不明确

据统计,2013年龙湾大部分社区创建任务中须完成幸福社区创建、创卫考核、老干部四就近示范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社区、文化礼堂创建等十几项各类创建考核工作外,每个社区一年平均涉及便民服务事项累计达到1.2万件,涉及各类文艺演出、文体比赛等累计达到20多场次。各社区干部疲于应付各类“硬性任务”,同时社区权责利不匹配,如安全生产、出租房消防安全、计生工作等责任由社区书记承担,即不合理也无根据。另一方面社区转并联后,行政村依然存在,当前尚处村、社双轨运行阶段,村社之间的关系、职责也没有彻底理顺,村社之间的管理职能、服务职能以及政治职能还存在交叉现象,相当部分街道干部、村居人员对社区的认识不够、概念不清。

三、社区组织与权力关系不清晰

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社区党组织是领导组织,本应发挥总体方向上的领导作用,但在实际过程中,社区党组织从领导角色转变为主导角色。温州农村新社区建设,大部分是在乡镇办事处层面上开展的,也有的是将办事处所辖村通过转、并、联的方式组建为多个城乡新社区。无论是社区领导机构、社区权力机构、还是社区执行机构,多以政府意志推动建构,主要负责人都由上级党组织及政府指派,社区沦为执行上级政府意志的机关。在实践中,因政府推动办事处转制成为的新社区,仍然不能成为一级独立的组织,社区的自治属性难以体现。

四、社区社会组织发育不完善

加快社会组织的发展应已经成为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是政府的有力助手,能够满足广大社区居民的部分需求,弥补政府管理与服务的不足。社会组织发育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自我治理能力的高低的重要指标,帕特南指出,“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然而,由于体制及社会基础等多方面的原因,温州的社会组织总体发展状况不容乐观,尚无法承担起社会治理的重任。从当前温州来看,据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温州的社会团体有1347个,会员人数达160万人,其中行业性协会2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00个,从业人员总数为3万人。截止2011年,全市约有25万志愿者,规模志愿者团队150多个,义工组织300多个,志愿者成员超100人以上的近10个。然而这些社会组织的行政性特征明显,社区组织管理也存在问题,大部分社区级社会组织都是以各类健身活动和兴趣爱好为目的,只能在社区办理登记,处于松散管理的状态,群众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基本不会向社区求助。

五、队伍建设保障机制不健全

在农村新社区“并联”过程中,龙湾区委贯彻市委意见对社区主要干部专职高配,来强化并、联村的统筹、协调、沟通能力。但是从调研情况来看,由于干部个人和人事体制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部分干部工作漂浮,未全身心投入社区建设。部分社区主要干部对社区社情、社区建设进程情况所知甚少,下辖村干部不听调配,协商协调机制名存实亡。在社区专职人员方面,社会聘任的专职社工较少。龙湾社区专业社工配备平均每万人社区专业社工人数仅4.2人,且工资不高,难以适应温州现在的生活物价水平和体现他们的工作价值,社区专职人员遭遇薪酬待遇和个人发展两方面瓶颈,导致社区专职人员队伍不稳定、优秀人才缺乏。

参考文献

[1] 谢宝富.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建设问题研究――以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为例[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