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

国内经济市场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1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更多地参与到国际贸易大潮中,我国对外贸易的开展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与美国、日本、欧盟等传统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关系始终保持着稳步增长的态势,同时自身内部的贸易市场也在形成新的格局,这不仅充分表明了经济发展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内部市场经济的进步与完善。但受到对外贸易秩序混乱、特保措施以及技术贸易壁垒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内外贸易开展中的不均衡现象日渐突出,内外贸易发展障碍的凸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内部市场的需求结构,同时也造成了对外贸易产业结构以及供给结构的失衡,加之我国市场经济贸易管理制度尚未实现全面的完善,更使得我国内外贸易过程中的发展障碍得以进一步扩大,如何妥善处理内外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障碍成为今后我国贸易开展的重要课题。因此,针对我国内外贸易发展障碍进行及时的预见与分析,可以为发展策略的制定提供切实有效的参考,这也是我国内外贸易未来发展的有利导向。

2我国内外贸易市场经济发展障碍及问题探究

2.1投资消费失衡,增长动力结构畸形在我国的内部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投资与消费结构失衡的状态长期存在。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进行分析可知,2013年全国社会固定资产增长为19.3%,扣除其他因素影响后实际增长为10.7%,而这一数据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个百分点。通过对比投资、消费以及净出口三大市场需求对我国GDP增长的拉动作用不难发现,投资在市场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仍占有绝大多数比例,而市场消费与其相比,则略显乏力。我国市场经济中投资消费比例的失衡使得经济增长动力结构的发展呈现畸形,这不仅充分表明了我国内需市场的严重不足,而且也反映出了我国房地产投资行业、能源建设行业所制造的大量泡沫,使得物价升高,造成通货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因此,为了调整内部市场经济结构,就要科学有效地协调经济增长和潜在增长之间的关系,并通过推动内部生产与发展动力消除投资与消费之间的失衡关系,进而促进我国内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2资产市场流动性泛滥就近些年我国的出口贸易进行分析,出口贸易的开展形成了巨大的贸易顺差,这也使得我国的外汇储备累计到了三万亿美元。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贸企业及居民必须将其掌握的外汇结售给中央银行,这便使得中央银行在市场中投放的流动性大大增加,资产市场流动性也日渐泛滥。随着资产市场流动性的不断提升,人民币的预期进一步加剧,这便会直接吸引热钱流入市场。此外,由于金融市场的运营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也造成了市场流动性疏导能力的缺乏,大量市场流动性流入到股票投资和房地产投资领域中,不仅制造了大量泡沫,也使得经济输入发生剧烈膨胀。与资产市场流动性泛滥相比,我国的实体经济发展却呈现出了流动性短缺的问题。随着实体经济与银行体系脱媒现象的普及,银行在资产负债表外与民间所建立的资金链条不断增加,这便使得企业在信贷额度收紧的状况下,面临更大的资金链断裂风险。

2.3进出口结构失衡,贸易摩擦增多就2012年我国外汇管理局的数据统计显示,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的状态,其经常项目顺差已达到2138亿美元,而资本和金融项目的顺差则达到了1270亿美元。由此可见,在多年来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中,双顺差状况已逐渐成为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常态。巨额的贸易顺差在带来巨大外汇储备的同时,也会直接造成中央银行流动性投放的激增,此外,贸易顺差过大也会造成其他国家向我国制造贸易摩擦,如反补贴、反倾销和特殊保障措施等,从而使我国在国际贸易的开展中受到不平等待遇。

2.4外贸结构失衡,储备面临风险在国际市场贸易的实际开展中,贸易分工主要表现为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两种类型,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的开展中,依靠跨国公司掌握了定价权,从而有效地实现了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的过渡,而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外贸经济的开展中始终处于货物贸易阶段,无法将贸易结构进行调整与升级。就拿今年以来我国国际贸易中的服务贸易发展进行分析,多年来我国的服务贸易始终处于逆差状态,并且呈现出了逐年增大的发展趋势。外贸结构的失衡,使得我国贸易条件出现恶化,加之我国服务贸易的综合竞争力较弱,更是使得恶化程度不断加深。就我国的外汇储备进行分析,截止2013年,3.8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分配中,美元资产占有约64.6%,但由于美国市场经济无法在短期内复苏,因此我国的外汇储备货币也面临着减值的风险。

3我国内外贸易市场经济未来发展对策分析

3.1限制投资扩张,积极扩大内需在我国今后的内部市场贸易发展中,为了有效规避发展障碍,就要针对投资扩张进行全面限制,并结合扩大内需工作的开展,以促进市场经济实现从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的转型。为了限制投资扩张,就要着重对工业部门投资进行控制,首先要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型企业建设项目的开展,防止投资扩张造成内部市场经济的畸形发展。与此同时,还要正确引导工业部门的投资发展方向,通过将投资引向服务领域和高新技术开发领域,拉动内部经济市场需求的提高,从而有效鼓励民间自主投资活动的开展。在对我国国内贸易进行内需扩张的过程中,要先对国民收入分配体制进行改革,通过提高劳动要素报酬率,促进生产要素价格体系的不断完善,从而推动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此外,为了进一步稳定居民消费的预期,还要对城乡社会保障体制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加之对服务贸易进口门槛的降低,从而为内需市场提供更多的服务产品,增加内需福利。

3.2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发展就我国当前的贸易市场发展进行分析,我国金融体系仍保持着以银行业为主导的传统结构,这一结构的长期保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也极易导致利率汇率形成机制扭曲,这都充分表明了银行业主导机制对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制约。在未来的内外贸易发展中,为了有效地解决金融产品贬值、市场落后及汇率扭曲等问题,要充分利用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并以发展良好的金融服务业为基础,对金融投资工具进行丰富,从而促进我国建立起更为完善、高效的金融体系。在这一体系建立与完善的基础上,国内金融市场也会出现更大的储备空间,这便会给外汇储备提供更为丰富的储备选择,金融市场的内部投放,也会使外汇储备中的货币错配风险得以有效控制。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内外贸易的现代化改革与发展,利率市场化工作的转变还要大力推动我国本土经济参与到国际经济发展中去,从而在“走出去”的同时,更多引进外资金融机构中的现金管理技术与理念,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与结构的完善奠定重要的发展基础。

3.3加快外贸转型,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为了切实有效地调整我国外贸结构,就应在今后国际贸易的开展中不断加快外贸转型,在确保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及汇率政策等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转型。同时,为了进一步减少我国市场内部产业分工引起的贸易顺差,还要大力落实扩大进口政策,通过更具选择性地对进口贸易内容进行筛选,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方式的现代化转变。与此同时,在国际贸易的开展中,为了推动外贸转型,还要努力减少设备配件及其中间品进口,从而使国内市场成为进口配件的主要供给方,避免市场加工贸易出现附加值较低的问题。为了在今后的对外贸易中进一步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应首先建设国内服务贸易的发展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提高我国服务业在国际贸易范围内的竞争力。在金融危机引发全球经济改革与调整的宏观背景下,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要抓住服务业跨国转移的大好机会,并通过不断扩大贸易规模,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优化与完善。

3.4促进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的构建我国在内外贸易的实际开展中,长期存在着内外失衡的问题,货币错配与“斯蒂格利茨怪圈”所导致的经济困境,也使得我国内外贸易发展障碍不断加剧,所以,为了在今后的市场经济贸易发展中有效地消除障碍,就要在调整投资储蓄结构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国际收支结构的改革,通过改善我国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单一霸权现状,有效地促进内外贸易的稳健发展。为实现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的构建,就要首先对外币计价的外汇规模进行调整,通过适当地降低外汇规模,使更多的人民币得以流入国际市场。同时,我国还要借助国际货币体系调整的契机,使人民币逐渐掌控区域核心货币的地位,从而使得我国与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逆差进一步增加,推进人民币流入国际市场的同时,促进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的构建。在构建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的同时,我国的市场效率会随之提高,资本市场的流动性也会不断增加,这也使得我国的内外贸易开展能够有效地规避发展障碍,从而推动内外贸易的健康、长期发展。

4结语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2篇

能否取得欧盟和美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认同问题,已日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本文将着重分析影响欧美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具体因素以及对欧美反倾销法中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相关规定提出质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如何争取市场经济地位以及在现阶段如何来应对欧美反倾销。

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影响因素分析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一个与经济相关的问题,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问题已不可能脱离政治因素而独立存在。同样,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能否获得,不能简单的仅从经济层面来考虑,而要考虑政治因素对其具有的更为深远的影响。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已成为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地位获得的两大直接因素。

(一)政治因素

当今世界中,经济因素已成为国际交往的最主要内容,但世界经济仍不免受到政治因素的困扰。在世界各国频繁的经济往来中,为实现本国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各国往往利用政治权力来积极干预与他国之间的贸易活动。因此,对本国经济利益的维护和扩展已成为国际政治斗争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一场政治较量。

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以及中国一贯推行的有别于美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以及独立的外交政策,使得美国的商界和政界在我国“入世”、“最惠国待遇”这些可以对中国加以限制的手段相继失去作用以后,一致寻找新的更有力的手段来遏制我国的发展,而“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正中其怀。

市场经济地位的赋予,绝不仅仅是对经济体制的认同,还带有相当的政治色彩。欧美等西方国家在确定一国是否属于市场经济国家时,政治因素、国家利益都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美国2002年给予俄罗斯市场经济地位,2003年给予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市场经济地位,与美国在反恐行动和伊拉克战争方面对这些国家的需要密不可分。欧盟2002年给予俄罗斯市场经济地位也是出于政治需要,欧洲大陆在能源上还要依赖俄罗斯,而且俄罗斯产品对欧盟市场的冲击也不大。

另一方面,世界上很多国家,特别是与我国有众多贸易利益关系的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明显感觉到我国迫切需要解决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他们已经开始利用它来牵制我国,牟取最大政治经济利益。今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要求市场经济地位的呼声会越来越高,行动也会越来越多,而西方发达国家的要价也可能会不断提高,范围也会不断扩大,从而我们受到的牵制也将越来越多,付出的政治经济代价也会更加高昂。目前,欧盟和美国拒绝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理由,已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国家干预、法治、汇率、劳工标准等许多方面,远远超出了倾销和反倾销的范畴。对此,我们需要保持足够的清醒和警惕。

(二)经济因素

近年来,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各国的国内产业都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与威胁,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也顺势开始抬头,反倾销因此被各国频繁利用,来保护本国的工业发展。

尽管欧美国家对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也有反倾销,但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实行反倾销则更为容易。因为对一个在市场经济下经营或者对一个和政府没有任何关系的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诉讼国必须自己拿出有力证据来指控他的倾销行为。而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来说,可以不用拿出证据,只要指其价格不正常,援引第三国价格做一比较,而无须提出更多的证据便可轻而易举地指控倾销成立。因此,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实行替代国制度实质上就是欧美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操作简便、成效显著的工具。

在国际竞争日益加剧以及在我国已加入WTO的情况下,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对我国的限制作用已逐渐减少,对我国实行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这一非平等的甚至是歧视性的待遇,使得反倾销成为发达国家有效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的同时,直接导致了我国反倾销案件的增多。

如表1所示,我国已连续十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各国对我国的反倾销立案总数在WTO立案总数中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如图1所示,我国现已成为以欧、美为首的包括印度、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国家和地区反倾销的主要对象,成为世界上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和首选指控对象。

欧美国家只要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就可以以此为条件,随意挥动反倾销的贸易制裁大棒,征收高额关税,制造另外意义上的贸易壁垒和不公平竞争。

对非市场经济地位相关规定的质疑

非市场经济广泛存在于各国的反倾销条例中,尽管各国反倾销法中都有针对于它的具体条款,但是无论是在对它的判定标准上还是在对它的具体反倾销适用标准上,国际上都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规定。从而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争取市场经济地位以及更好的应对反倾销带来了很大障碍,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一种不公平待遇。

(一)对非市场经济认定标准的质疑

对非市场经济地位认定的随意性——由谁认定、以什么标准认定,既没有规则可寻,也没有透明性可言。即使在关贸总协定GATT和WTO的相关规则中也并没有专门针对非市场经济的条款,既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的定义,也没有规定统一的判定标准。

(二)对替代国选择标准的质疑

1.替代国选择标准的随意性。在一个反倾销案件中,视为符合替代条件的国家往往不止一个,至于选择哪一个国家为替代国,是由主理机关确定的。主理机关在确定替代国问题上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而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很大。实践证明,同一案件中对符合替代国条件国家的不同选择,对案件的结果即是否构成倾销、倾销幅度的大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如在1976年波兰高尔夫草地车倾销案中,美国商务部先选定加拿大为替代国,认定倾销成立,后因加拿大生产商停止生产而改由西班牙作为替代国,又认为倾销不成立,即是典型的一例。

另外,在同样一种贸易争端中,不同国家也会选择不同的参照国。譬如,1998年欧盟对我国彩电的反倾销是以新加坡为参照标准,2004年美国对我国彩电的反倾销则是以印度为参照标准,这种做法不利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向市场经济的转化。

2.忽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以及比较优势的存在。替代国制度是建立在一个经济学的假设之上的,即如果受调查产品出口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与替代国经济发展水平相近,那么其生产同类产品的成本也必然是相近的。这一假设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不同国家间的生产要素是完全相同的。

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世界上并不存在两个经济发展水平完全相近的国家,即使经济发展水平相近,也不意味着同类产品生产成本近似。不同国家的生产要素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异质性,国际贸易才得以存在和发展。而不同国家间生产要素的异质性也会造成各国不同的比较优势的存在,这种比较优势也是影响成本的重要因素。但是替代国制度却否认了这一事实,忽视了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比较成本优势,结果往往是高估了产品出口国的生产成本。

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存在,为某些国家以替代国政策为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预留了相当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也使得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努力时刻面临不公正的反倾销调查的威胁。

我国的应对策略

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已取得了重要进展,应该积极地加强对外交流与宣传,主动地与有关国家就反倾销问题进行谈判,争取相互达成友好协议,并努力尽快使有关发达国家充分认识和承认我国已是市场经济国家,争取尽快使我国应诉企业摆脱由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因素而遭致的歧视性待遇。在必要的时候,我国政府也应当出面与反倾销有关当局进行交涉,努力为我国企业争取公正裁决。

(一)加强对外交流与宣传

市场经济的审查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歧视性和任意性,对此,被调查者在应诉中的抗辩是力不从心的。俄罗斯取得美国市场经济的认定,俄官员认为是其双方长期谈判的结果。因此,我国政府应该通过外交手段与西方国家的高层磋商,促使他们尽早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我国政府在坚持不懈地与欧美等西方国家就非市场经济及替代国问题进行双边谈判的同时,还必须向国际社会大力宣传我国基本完成市场经济转轨的事实,使国际市场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有客观、真实的认识。另外,如确有国家利益需要时还要理直气壮地拿出必要姿态,迫使外国政府从经济、政治、外交等因素考虑做出让步,通过各个击破的方式,摘掉非市场经济帽子,解决替代国问题。

(二)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我国已是世贸组织成员,应该充分利用世贸组织所提供的法律救济手段,就欧美等西方国家替代国制度中的不合理与不公正之处,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进行有理有力的抗辩。根据GATT附件九第6条第1款第2项规定,“只有全部或大体上全部由国家垄断贸易并由国家规定国内价格的国家”,才属非市场经济国家。然而,事实上中国的对外贸易并未受政府垄断,一般商品的国内价格业已放开,从这一点来说,对我国适用替代国制度是有违GATT附件九第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的。我国政府适当时可就此提出异议,请求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主持公道”。

(三)主动寻找对己有利的替代国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3篇

一、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法治”一词,在我国古代早已出现。春秋战国时期管仲(前708一645年)就基于历史斗争经验,明确提出了这一概念,他说:“故先王之治国也,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虑于法之内也,动无非法者.所以禁过而外私也,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可见,当时已有了“法治”思想。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人类文明、民主发展的产物,是指以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最基本的手段和方法.它要求以反映客观规律的法律置于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之上,是以法主治,“垂法而治”、“任法而治”、“缘法而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的经济体制。与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不同,它要求一切经济要素都进入市场,并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来引导资源合理流动。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征途上的一次历史性飞跃。要实观这一目标,必须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因为与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的实行需要一整套更系统、更全面的法律与之相适应,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以加强和规范国家宏观调控工作。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是指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权利和义务都由法律确认和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由法律来规范和维系,市场行为靠国家用法律来调整。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无论哪一种市场经济总是和一定的规范相伴随的。马克思谈到法律起源时,曾经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的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每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心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随着人们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性质和规模不断发生变化,法律也随之进一步发展和完备。法律作为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往往是“将经济生活直接翻译为法律原则”②因而,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市场经济必然把该国内的法制建设推向现代化。尽管市场经济在现代各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历史、规模和速度等具体情况不同,但有一点是大致相同的,即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是与法制建设的完备同步发展的,基本上也是相适应的。这种情形,已为许多国家的发展历史所证实,同时也正被许多正在搞市场经济的国家实践不断证实。法治经济是相对于“人治经济”而言的。人治强调的是个别领袖、党派的权威,经济方面亦不例外,它要求依某个党派、个人的意志来治理经济、管理经济.法治经济是人治经济的对立面,它要求经济主体、经济运行秩序、政府干涉经济的行为等一切均由法律来规范。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自由经济,一种契约经济,需要法律来保驾护航。市场需要法治、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市场经济是权利经济,市场经济运行主休的地位、权利要法律来确认和维护。市场经济,无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具有活跃的市场主体体系。这一主体体系是一种多元化、多层次的全方位主体结构。这些经济主体之间既各自独立、互不依赖,又互相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产权关系、经营关系和交换关系,只有对这些复杂的经济关系加以法律规范,使各自的责、权、利明晰化,才能为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提供必要前提。

(2)市场经济是公平竟争的经济,是契约经济,是信用经济。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早已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社会革命。市场经济的运行,必然需要借助于合同形式,并发展信用制度。而信用、合同关系,只有得到法律的规范、确认,才能有效地实现。在市场,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经济活动都是通过契约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契约的订立、履行以及违反契约的行为如何处理等,都需要借助于法律,可以说契约法律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法律作后盾,任何契约都可能只是一纸空文。市场经济还是一种公平竞争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充分发展要通过竞争来实现,只有通过竞争才能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而竞争必须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要用法律来规范和调整,保证市场经济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享有同等的机会和地位,并采用公平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保障市场竟争活动正当、公平、公开、合理地进行.

(3)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妥通过法律来实现。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因此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的宏观调控。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主要以间接调控为主,只有在相应法律保障下,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政府活动的界限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式方法都需要纳入法制的轨道。

二、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无序状态更需要加强法治

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下,经济主体是模糊的,政府往往直接控制和替代企业行为,企业成了政府的附庸,因而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但在这一体制下政府政策和政府行为是具有权威性的,它在经济运行当中尽管有许多缺陷和不尽人意之处,却起码可以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和行政机制来控制社会经济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以削弱政府以往的许多权力为前提的,目的是为了强化企业独立的法律地位、独立的财产权利及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利。理想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在实际运作中,应以法律为先行,以指导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象我们这样以政府力量启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政府应依靠法律来组织、培荞和发展市场,企业也需要依法规在充满风险的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遗憾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尽管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但至今仍处于严重滞后状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的建立和完善还有相当的过程。已存的法律许多已不适应现时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呈现出无序状态,权.钱,情向法无情挑战,经济司法工作显得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具体表现在:

(l)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备,法律空白很多,有的纠纷在处理时无法可依。改革开放十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会经济生活的主体和生活方式日趋纷繁复杂,所有制结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局面,市场发育日渐完善,人们的消费结构比例也发生了重大变革。我国经济立法的规模和速度亦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经济立法成就显著,但总的看来.立法的规模和速度始终跟不上经济的高速发展,许多市场经济关系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据,如我国一度拒于市场之外的客体,如技术、信息、土地、票据、证券等现在均进入商品市场,而我国有关方面的法律几乎还是空白,尤其是缺乏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因而在发生纠纷时,几乎是无法可依。

(2)现有的法律法规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很多规定过于原则和简单,难于操作。长期以来,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经济法律,一是太少,二是过于原则,因而在实践中运作的往往是依靠各行政部门和最高法院接二连三的实施细则、实施条例、办法、意见、规定等名目不一的规定,以弥补法律的空白,对许多含糊不清的概念加以界定。而这众多的规定由于出于多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因而互相冲突、重叠。如合同法首先分而为三,即民事合同、经济合同、涉外经济合同等各自由不同的法律调整。而同一类合同又有多个合同法规重复调整,如购销合同由《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及有关部门规章进行调整。很多法律用语不统一,同样含义的不一定用同一个词,而同一个词不一定表达同一个意思,因而在使用中,又要反复地依靠有关部门的再解释。由于奉行“宜粗不宜细”的宗旨,我国现存法律规定普遍过于原则和简单,原则条款、弹性条款和任意性条款难以胜数,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最高人民法院为此大批量地司法解释,而这又属内部掌握性质,因而使得法官在原则性规定上实际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可以无限制地从抽象原则中推导出运用于个案的具体规范,可在任意性条款中随意选择所运用的法律,极易导致司法专断、判决不公。权大于法、以钱压法、以情动法的现象日趋严重、屡治无效。

(3)现代立法中不少法律条文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基本要求相悖。由于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确认不久,现行法律中与这一目标完全吻合的还不多,很多法律在立法时一是受左的、保守思想的影响,二是为了与当时的计划经济模式相适应,因而不仅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甚至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和基本要求相悖,如现在在处理企业之间不经过银行拆借资金,买卖汽车、房屋等未办过户手续,承包未经上级批准等纠纷案件时,均按无效合同处理,甚至以民事违法行为进行制裁。这些规定和做法,显然是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

三、市场经济法律的墓本内容

(1)完善市场主休立法。法律都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马克思在描述商品交换过程时指出:“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寻找它的监护人,商品的所有者。”为丁‘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已的商品,占有别人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心这就表明,商品交换的实现,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交换者具有独立的人格权、财产自以及与这二权利相适应的合同自由权。前面已述,我国企业长期以来一直依附于政府,企业在立法上和实践中都不具备应有的独立性。这就要求法律首先要确认自然人和法人的法律地位,确立权利主体制度,主张主体的财产独立和责任自负,完善法人制度。现代法人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法律反映,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早已由掌握一定资本的个人转变为以企业为主的法人。法人自主性的一个要求是财产的自,要求自主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自主地运用财产负盈负亏。这就要求我国完善产权法律制度,在政企分开、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明确界定所有权、经营权和其他财产权的范围,保证企业应有的权利。这些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民法通则》确认了以法人和公民为主体的民事主体制度,最有现代色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亦已颁布并实施。应该说,从法律构造上看,市场主体组织法已初具规模,但还是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因为一方面如合伙、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都缺乏较系统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最根本的就是现有法律的不完善。从上述立法可以看出,以往市场主体法是按所有制性质不同分别制定的。企业所有制不同,在法律上许多相应的权利义务等亦有不同,而这与市场经济主体平等、公平的要求是相悖的。从实践中看,要想彻底改变这一状况是很难的。如全民所有制企业对企业财产享有的权利就确实不可能与私营企业相同,这必然导致相关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差别,加上前面已述的历史的影响,企业要真正完全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还有赖于理论上进一步探索及立法上的逐步完善。从我国目前的国情看来.以国有企业法、集体企业法为基础,以公司法为骨干,以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法为辅助,以个体工商业者法为补充的市场主体组织法正在进一步完善并将长期维持下去,而各个具体法律的内容将会不断地修改、完善,总的目标还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企业与国家的各种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的经济实体,具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谋市场、自我完善能力的市场经济主体。

(2)规范市场获序、维护公平竟争的法律法规。经济离不开秩序,秩序需要法律来建立,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的核心应是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规范市场秩序最主要的法律是契约法,即合同法,在我国立法上和实践运用中都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与计划经济模式相适应,合同法被人为地分而为三,导致了适用上的混乱及人为的不平等。其中最重要的《经济合同法》经过修改虽较前有很大进步,但总的看来还是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重新制定统一的合同法,完善合同制度,使其与国际合同制度接轨已显得越来越必要。一些新型契约形式如期货交易、抵押、典当等也需要相应的法律规定。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是公平竞争的经济。现代信用制度是商品交换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我国尽管一向都提倡诚实信用原则,但无论银行信用、商业信用还是消费信用,都还缺乏权威性的法律规定,这与西方国家发达的信用制度尤其是银行信用制度相比,确实差距很远。维护公平竞争,就要反对不公平竞争,我国已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竟争法》,但依然还不够。我们还需要制定垄断法、票据法、商业法、证券交易法、广告法、消费纠纷处理法等等一系列规范市场竟争行为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运用也有待于进一步实践。

(3)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因而单纯自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存在许多缺陷,它不能全面始终保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稳定发展,并产生多种阻碍自身发展的因素,因而它需要政府参与,并利用政府权力和政府权威来加以调节,通过法律调节加以弥补,使市场经济得以正常发展。要注意的是,政府的宏观调控应区别于以往以人治为基础的行政干预。它必须要反映市场规律要求,实行对宏观调控的法治化管理。我国目前已处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因此既要防止旧体制的恢复又要防止新体制创建过程中产生的混乱。这样最主要是要制定预算法、计划性、固定资产管理法等,改变政府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传统,通过法律明确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规范政府活动的界限,同时还要明确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式方法,把一切都纳入法制轨道。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4篇

1、房地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2009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08年三大需求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5.7%、45.1%、9.2%,同时计算出2004年至2008年的房地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一直在23.0%左右,可见房地产业对投资拉动作用就不可小觑。今年年初全球金融危机肆虐,在当前全球经济衰退面前,出口外需大大缩水,我国只有靠扩大内需,即投资和消费来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而房地产业兼有投资和消费的双重功能,所以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越来越确立。

2、房地产业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作用

在温饱问题解决的情况下,追求生活的进一步改善成为老百姓的新的目标。住房问题的解决和改善是提高百姓生活的关键方面。同时,住房水平提高和居住环境改善,可促进生活消费的多方面,拉动多方面产品销售和劳务交换。只有拥有了最基本的房子,人们才会有进一步消费的心理,比如,家庭装潢、添置家具、电器、娱乐、健身等,这样在无形当中就拉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因而,发展房地产业,从住房综合消费方面讲,为人们生活其他方面的提高创造了条件,提高居民住房消费水平,促进生活消费水平全面提高。因而,全面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房地产必然要成为新的增长点。

3、房地产开发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带动作用

房地产开发可以带动相关建筑材料和运输行业的发展,我国建筑成本中70%是材料消耗,由其他部门和行业出售产品配合的。发展房地产业需要国民经济中的建材、设备、机械、冶金、陶瓷、化工、玻璃、五金、燃料动力等许多物质生产部门和服务行业的产品和劳务提供相配合,从而“波及”、拉动相关行业发展,对整个社会经济起到带动作用。

二、房地产市场波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1、房地产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关联性

我国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而对外宣布4万亿刺激经济计划之时,就把1000亿保障性住房投资列在第一位。加大房地产投资对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和刺激消费有双重促进作用,从而拉动经济增长。房地产的建造一方面要消耗如钢铁、水泥等多个物质生产部门的产品,避免生产过剩,另一方面能增加大量就业机会,从而带来居民收入增长,通过居民财富的积累促进居民消费。由此可见,房地产投资拉动众多上下游部门的发展,从而能拉动经济的增长。这样,房地产的兴衰与经济的繁荣萧条休戚相关。

2、房地产价格波动对消费造成的影响

房地产影响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其价格的变动,会对居民的消费产生影响。房地产价格的波动会对房屋所有者产生财富效应,所有者因为房地产价格上涨而出售或再融资,此时房地产价格的上升直接推动了实际财富的增加,扩大了当期的消费水平;即使所有者虽没有变现或再融资,但是由于房地产价格上升带来了的潜在价值上升而使人们感到了财富的增加,从而对未来产生一个良好的预期,增加当期消费。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又会对需求者产生预算约束效应。对于租房者来说,房地产价格的上升会引起租金的上升,进而使租房者租房成本提高而会压缩当期其他消费;对于潜在购房者来说,房地产价格的上升会增加还款压力,从而使欲购房者减少当期消费和未来消费。因此房地产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人们的储蓄和预算决策,结果便会直接导致居民消费行为的变化,进而影响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三、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在房地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仍然有许多不利的因素在干扰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首先是房价上涨幅度太大,导致了一些投机者看到了炒楼的利益巨大,出现了许多违规操作、投机炒作的行为。这样,导致一些恶性结果:一方面房子还是供不应求,房价还会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一些工薪阶层还是买不到合适的住房,基本的生活还是没有保障。其次,房地产市场的巨大商机促使一些企业不管自己有否具备建造房产的能力,纷纷建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这样导致一批不合格工程的出现,给未来的居住者带来安全隐患。而且由于土地有限而需求过旺,僧多粥少,会出现一些恶性竞争,引起房地产市场的混乱。那么,如何才能有效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国有土地的管理力度,保持国有土地买卖市场的稳定

众所周知,没有土地,建房也无从谈起,要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和谐稳定,加强国有土地的管理非常重要。现在房价为提升地如此之快,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地价也在不断地攀高。所以我们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强对国有土地的调控。国有土地管理部门要有完善的土地开发利用的衔接制度,完善土地供应的流程,实现土地的有节奏和科学投放。要建立起土地拍卖最高限价,以便控制土地价格的不合理上涨。

2、加强供需结构的调整,保证有效供给

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加大对一些高档住宅和小区的开发,这样使得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开发力度明显不够,供需失衡的情况日渐突出。社会中普通阶层所占的比例较大,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房要保证一定的比例,满足老百姓的需求,确保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一些高档住宅的管理力度,保证相关费用的征收,避免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偏向开发,忽视中小阶层的需求。

3、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

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就要对房地产市场信息有一个全面把握和准确判断,使各个部门和投资者能够有效的把握全局,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参照依据,避免盲目投资。有关单位应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预警与监测,通过有效手段进行数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积极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4、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提高企业入市门槛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旅游;市场;影响;营销。

1有关旅游营销

旅游营销的定义有两种。定义一:指旅游产品或旅游服务的生产商在识别旅游者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确定其所能提供的目标市场并设计适当的旅游产品、服务和项目,以满足这些市场需求的过程。具体还可以分为景区旅游营销、酒店旅游营销、旅行社旅游营销等等。定义二:通过分析、计划、执行、反馈和控制这样一个过程来以旅游消费需求为导向,协调各种旅游经济活动,从而实现提供有效产品和服务,使游客满意,使企业获利的经济和社会目标。旅游市场营销研究的出发点是旅游市场需要,研究的目的是获取效益。可见,旅游市场营销是获得效益的重要环节,对发展旅游事业起到重大作用。

2金融危机下我国旅游市场影响

(1)对居民旅游需求产生影响。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带来的诸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将快速传导到居民消费行为,并率先波及到旅游需求。金融海啸对全球实体经济造成的冲击越来越大,中国境内旅游业也受到了重创。国航、南航和东航三大航空巨头大幅降低机票价格,全国各地旅游景点纷纷调降门票价格,各旅行社纷纷大幅下调旅游团费。但由于民众消费信心已经遭受重挫,宁愿持有现金,对旅游成本的大幅降低并不买账,旅游业陷入多年来少见的“寒冬”。预计2008年国内旅游人数、国内旅游收入分别增长6%和12%。从出境旅游需求看,高端公务类、休闲类产品需求可能下降,跨洲远程出游也不排除下降可能;但考虑到出国旅游仍处在快速成长期,消费较为活跃,金融危机的冲击可能相对有限。预计2008年出境旅游人数增长12%。

(2)对外部旅游需求产生影响。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导致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少,入境旅游的外部需求明显减弱,拉动增长的需求端缺乏动力。主要表现为,客源输入进入下行状态,市场行情整体低靡;入境旅游者、入境过夜者、外汇收入全面回落,显示入境市场面临严峻考验。

(3)对市场供给及企业经营造成影响。全球范围内的财富缩水、资金趋紧、经济衰退,我国旅游业引进外资的外部环境有恶化倾向。外部需求减少,旅游企业经营国际业务困难加大。全国部分旅行社入境业务不振,市场预期悲观,更多转向本国居民需求,经营薄利多销的国内游和有较大利润空间的出境游。

(4)金融危机对旅游投资与就业的影响。金融危机损害了旅游经济的发展,而旅游经济发展遇阻又反过来影响旅游就业。由于旅游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而由金融危机带来的行业影响也会更大。加之旅游从业人员的资产专用性特征较低、流动性强,旅游企业招收普通员工的转换成本低,从而企业在不景气的情况下更可能减员自保,导致旅游就业压力增大。新晨

3改革我国旅游市场营销策略

3.1建设寻得旅游营销渠道体系

营销管理学理论表明,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存的组织。良好而畅通的营销渠道,有助于目的地营销组织更好地进行各种营销活动。全行业每年都组织和参加国内外例行展会、举办大型促销活动,邀请各大旅行商和媒体前来考察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所有这些渠道都面临进一步建设的任务。要在已有营销渠道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立体交叉和行之有效的旅游营销渠道体系。(1)提升已有渠道。例行展会、大型促销、旅行商及媒体考察采风等既有渠道,要进一步改进模式、强化专业、提升质量,把渠道优势用足用实。特别要加强业界联系,有效识别出与销售本地产品密切相关的利益攸关方,重点培育、扶持、协助,扩大共同利益,形成多赢机制。(2)培育网络渠道。网络渠道具有用户大众化、选择多样化、成本低廉化、操作简便化、时间全天化、空间虚拟化等诸多优势,各行各业趋之若鹜。要更加关注网络营销的作用,加快推进以提供公共信息和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多语种旅游资讯网建设,探索旅游宣传“无纸化”、“电子化”创新,借助网络平台,改进旅游宣传推广工作。(3)创造性地利用好其他渠道。运用好整合营销传播理念,调动或借助一切有用力量或时机,既要借力发力,又要借势造市。例如,要更加主动地向国家年、交流年、高层出访、首脑会晤、国际会议等重大国际活动靠拢,巧妙介入、积极有为。要广泛利用使领馆、海外华人社团等海外资源,拉长、拉宽营销渠道。各地也应主动寻找机会,建立相应渠道。

3.2开展以国内旅游为主的发展策略

面对入境旅游下降,出境旅游吸引力增强的现实,我们应该看到,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导向,以及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情况下,普通民众有提高生活质量的愿望,有进行国内旅游的庞大需求,有进行近程、中程旅游的能力。因此,应转变以往着力发展入境旅游,吸引大规模入境游客的策略,开展以国内旅游为主的发展策略。为此,应加强国内旅游产品策划、营销宣传、服务,刺激国内游客国内游,进而增加国内游数量,增加国内旅游消费。在刺激国内游策略中,应当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减除高门票价格对开展国游的阻碍。国内游应当着力发展自助游,自助游应当发展家庭游、自驾游。国内旅游还应当发展乡村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科技旅游、休闲旅游。

3.3旅游消费坚持走“低价路线”

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成为旅游市场关注的焦点。雪灾、地震、金融海啸等突发事件使我国入境旅游举步维艰。但是,美元、欧元在内的多种外币兑人民币的汇率节节走低,国际油价下降,包括欧美、澳大利亚、东南亚、日韩等在内的出境旅游线路价格普遍下跌,特别是欧洲游的下降幅度最大。与此同时,许多国内酒店客房、航空公司机票、景区门票的价格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也都大幅度下调,国内游总体价格与以往相比下降了。这种“低价旅游”将会直接刺激旅游需求的增长。

3.4大力发展网络营销

(1)凡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营销工作,就可称其为互联网营销,营销中的诸多要素如:品牌、渠道、促销等要素都会在互联网营销中体现,而互联网营销更为营销各要素带来新的形式与内容。我国互联网用户数量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有利于旅游网络营销的发展。(2)互联网营销和传统营销需要紧密结合,扬长避短。互联网营销还存在着很多弊病,比如付款方式、邮件浏览率低等问题,所以说互联网营销和传统营销需要紧密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旅游市场营销,从而促进旅游市场的繁荣兴旺。

3.5协助政府,制定一系列旅游需求政策

2008年11月16日中国旅游研究院副教授戴斌表示: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旅游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首先应及时预警、跟踪监测经济形势走势;其次,国内旅游需求是整个国家经济运行的绝对主体和内容基础,要及时调整旅游经济运行的总体战略,在继续确保尽最大努力保证入境旅游不出现大的波动的前提下,把国内旅游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再次,要尽可能地通过投资的拉动来确保旅游经济运行的基本面和就业存量的减少;最后,中国政府和旅游业界在解决自身问题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为亚太地区乃至国际旅游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在这过程当中,为促进旅游需求的增长,还需要制定一系列旅游需求政策。

参考文献

[1]和军.金融危机对我国旅游业的影响与对策[J].山东社会科学,2009,(4).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6篇

1农业附加值低

以小麦为例,目前在我国良田亩产小麦500公斤左右,即使按现在相对高价2.0元/kg算,一亩小麦毛利1000元人民币。现在再让我们算一算每亩的投入:①浇水,一季麦子需浇水6-7次,一次电费15元/亩,7次共计105元。②施肥,播种时施复合肥25公斤/亩,季中需追加一次尿素25公斤/亩,两次共计需160元。③耕种,联合收割80元/亩,播种10元/亩,共计90元。④种子,每亩需种子12.5-15公斤,合40元左右,4项之和共计395元。收入1000元减去支出395元余605元。假设一家5口有6亩地,总共产值是3630元,平均到每一人合726元,这是在各种条件都比较理想的情况下得出。从全国范围来看有很多地方是达不到上述收入的,再加上天灾人祸,农民一年的收入是可想而知的了,这其中还没计算劳动力的问题。有人可能会说,如果能规模化经营就会增加收入。我们暂时撇开不谈此主张能不能实现的问题,那就让我们看看美国的一个农场吧:格雷格夫妇的农场和牧场,加在一起大约有3000英亩(1英亩约合6亩),农场的主要农作物是大豆、小麦、玉米和荞麦。格雷格夫妇共拥有185头母牛和8头公牛,所有这些牛都是肉牛。为了打理这个农场格雷格夫妇拥有联合收割机、四轮驱动拖拉机、风钻机、农用轨道拖车、捆草机、播种机……这些农业机械的总价值大约为22万美元。实际上,已经有20%的美国农场开始用直升机进行耕作管理,很多美国中等规模的农场和几乎所有大型农场都已经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在这样的现代化条件下格雷格夫妇每年需投入39万美元,收入40万美元,净收入是1万美元,即使就是这1万美元也是由于政府的补贴,如果没有补贴能维持不赔不赚的局面就算不错了。这说明了什么呢?再让我们回到前一个问题“能不能实现规模化“的问题。作者认为实现规模化经营不是不行,但它是建立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之上的———即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这一问题解决不好谈规模化经营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2中国人的“机会主义情结”

我国社会长期以来就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以自然经济和自给自足为主要特征的小农经济具有天然的“机会主义情结”。有学者把我国的社会总结为“熟人社会”,这也正好契合了一位高校教授的社会调查,在一份调查问卷中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假设你有一头病猪,你会卖给谁a熟人b陌生人,被调查者无一例外都选择了b,由此可见一般。而市场经济又称之为法治经济,在一个不善于遵循规则的社会里,尤其是在一个素质较低的社会阶层里,要想只是通过简单的组成农业协会与市场经济接轨谈何容易啊!基于以上两点,提出以下思路:

2.1仅凭市场经济解决不了我国目前的三农问题,农业需要国家强有力的保护和支持。

让我们先看看美国和日本吧,这两个国家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比较充分和完善的国家。在美国,农业是一个受到高度重视和保护的传统行业。与其他行业如工业、服务业相比,农民所交纳的税明显要少,额度相对较低,也没有专门针对农民的税种。除了税收优惠,联邦政府还直接对农业进行补贴。2002年布什政府颁布的新农业法规定,在今后10年里,政府对农业的各种补贴和财政支持达到1900亿美元,平均每年投入190亿美元,而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每年农业补贴不得高于191亿美元,除此之外还有完善的保险体系。在日本,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日本政府在一些税种中,一旦涉及到农业问题,就会对农业团体或农民个人实施特殊的优惠政策。从事农业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在法人事业税、法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继承税和赠与税等方面得到减免。其次,日本政府为了支持和促进农业的持续发展,不断调整农业政策,使日本农业处于一种十分完善的保护之中。日本农林水产省在许多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对农民优惠的政策,例如:食品安全对策;稳定农业经营,加快农业结构改革;鼓励城市居民到农村和山村落户;接受或与有亏损的农协或渔业协会合并,可以减免企业事业税、法人所得税以及财产的登记注册税,等等。日本政府还对外采用关税壁垒和技术壁垒方式,阻止外国农产品的进人,对内实施高投入、高补贴的扶助政策,为农民建立起多重保护网。日本在工业制品方面一直提倡贸易自由化,但对部分主要农产品却设置极高的关税。例如,日本的花生米关税高达500%、大米关税高达490%、小麦关税为210%。在2003年9月11日举行的世贸组织坎昆会议上,日本代表坚决反对就农产品贸易关税问题设立上限、也表示反对增加重要农产品项目的配额,不惜与美国意见相左。在技术壁垒方面,日本不断提高对农产品残留农药的检验标准,并规定进口农产品禁用日本已经作废的农药,受此影响,中国原来向日本出口的多种蔬菜和水产品被挡在日本国门之外。日本政府对农业和农民的补贴更是惊人。据亚太经合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调查报告,日本对农民的补贴早已超过了农业的收入,日本农业经济存在着巨大的价格扭曲。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每年用于农业方面的补贴总额都在4万亿日元以上。2000年,日本对农业补贴的总量已经达到了6.4万亿日元,约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3%,而同期的农业产值只有9.12万亿日元。日本农业生产者收入总额中有一半以上来自政府补贴。日本的经验表明,农民收入要接近城市水平,一靠政府补贴,二靠农民创业和兼业。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7篇

关键词: 国内品牌 经济型酒店 市场营销模式。

1 我国境内经济型酒店现状概述。

随着旅游与旅行市场的快速恢复和商务旅游、会展旅游等新的市场增长点的出现,中国酒店产业呈现了相对繁荣的局面, 目前,自主决策的国内旅游者已经成为我国旅游市场的主体,与国内旅游市场相匹配的“经济型饭店”开始受到业内人士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

经济型酒店其最大的特点是房价较星级酒店低廉,其服务模式为“b&b”(住宿+早餐)。经济型连锁酒店始于美国,这类型的酒店也叫有限服务型酒店,其规模和硬件设施要高于汽车旅馆(Motel),属中档水平。经济型酒店规模不大,房价不高但却舒适、干净、实惠、便利。如今在欧美国家已是相当成熟的酒店形式。其便利性,经济性、简单化的服务风格带有明显的美国式生活的烙印。其知名品牌有:圣达特集团(Cendant)的天天(Days Inn)、豪生(HowardJohnson)、华美达(Ramada),法国雅高集团首家“宜必思”,巴斯集团(Bass)的假日(Holiday Inn)等等。

2 经济型酒店成长模式分析。

我国现有的“经济型酒店”大致可分为五类:一是新发展起来的专业化经济型酒店,如目前最具市场影响力的经济型酒店品牌“如家快捷”、“锦江之星”和“中江之旅”等。二是低星级饭店,这类饭店与第一类饭店在档次上并无太大差别,只是前一类饭店的装修和设施配备的自由度更大,而后一类则主要执行的是星级标准;三是大量未经改造的社会饭店;四是旅游景区、景点的乡土气息浓厚但具有一定规模档次的农家饭店;五是兴起于我国南方的青年旅馆。由此可见,我国的经济型饭店目前仍处于一种良莠不齐的粗放经营状态。

3 我国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在经济型酒店的成长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运用SWTO分析法来分析一下我国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环境。

3.1 外部环境分析。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国内城乡居民收入增加,民众的休闲度假意识已逐步形成并日益增强,国内旅游需求日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商务往来频繁,旅游者中自助旅游者的比例也不断上升,因而对经济型饭店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中国的大众旅游发展需要物有所值的住宿设施,同时日益繁重的商务旅游产生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中国入境旅游市场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国内旅游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等等。2005年,国内旅游人次达到12.12亿,产生的住宿市场已经达到3亿/人天,目前三星级以下的酒店,包括社会旅馆和个体旅馆的数量约为8万家左右,客房数量为400万间左右,其中70%以上都是一些设施设备简陋,管理及服务部规范,没有卫生和质量保证的社会旅馆和个体旅馆。另外,25%是分散经营,难以形成品牌有适合规模效应的低星级酒店。而真正符合“舒适、卫生、方便、安全”的现代经济型酒店非常少,客房总数不足5万间。

商务旅游对经济型酒店所产生的驱动,中国目前的商务旅游年支出在103亿美元左右,商务游客人数超过1亿,商务旅游酝酿着巨大的住宿市场。越来越多的民营私企,中小企业,以及改制后的国企,因为报销制度的改革,所以一些政府机构他们在进行商务和公务活动的时候所需要的住宿层次明显低端化,原先可能在报销制度改革之前,他们可以住四五星级的宾馆,但是在改革之后,往往倾向于选择一些比较低价的又能够保证舒适性的住宿居所。所以,商务旅游的发展对于经济型酒店也具有非常强大的驱动。

3.2 内部环境分析。

3.2.1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企业的内部优势。

(1)网点众多。在公务商务和旅游目的地,一般都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经济型酒店,酒店数量上具备相对的优势, 如“锦江之星”,是“锦江集团”的经济型酒店的品牌“,锦江集团”在中国广大消费者心目中有很高的地位和良好的口碑,这样其在推广自己的经济型酒店品牌时便可以利用原有的在国内的网点进行营销。

(2)有的有一定客源背景。和高星级酒店、普通社会旅馆一样,经济型酒店也存在数量巨大的客源,如“锦江之星”“, 如家快捷”在国内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客源市场。

(3)运营成本相对较低。相对高星级酒店,经济型酒店的运营成本较低。一些经济型酒店的运营费率远远低于高星级酒店的水平,而且民族品牌的经济型酒店本来就是国内企业,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这样经营起来就会更加的顺利,成本也会相对较低。

(4)与中国国情相适应。民族品牌的经济型酒店在中国土生土长,对中国消费者的消费特性和生活习惯最为了解,这样其所提供的服务可能更能适应中国消费者。

3.2.2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企业的劣势。

(1)服务较不规范。自营或承包是大多数经济型酒店的经营方式,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服务准则,经营理念也跟不上。

(2)舒适度较低,配套设施不完备。这是绝大部分经济型酒店的缺点之一,没有真正理解“经济”的涵义。

(3)酒店负担较重。特别是经营时间较长的国营经济型酒店(据调查,北京的国营经济型酒店占经济型酒店数量的70%,平均已营业10.1年),在人员等问题上负担较重。

4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模式分析。

经济型酒店在市场营销中应采努力改善不利于经济型酒店发展的劣势条件,回避潜在的威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谋求新的发展。因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4.1 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战略。

建立合理精确的市场定位。经济型饭店的市场定位应面向普通的观光旅游者和商务旅行者,即所谓“中产阶级”。他们的特征是年龄在28~45岁之间,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受教育程度较高,对生活质量有一定要求。其次,中小企业商务人士也是一个重要的市场,他们活跃的商业活动形成了以国内消费为主、出国消费为辅的商务客源群。这两类核心消费群体接近总人口的20%,他们常常对价格较敏感,同时又对公共卫生间和公共浴室的认同程度相对较低,目标市场的这些需求特征将直接决定经济型酒店的功能定位与产品设计。

4.2 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策略。

4.2.1 发展连锁经营、实现品牌营销。

连锁化经营是我国经济型酒店业发展的普遍成长模式,首先酒店管理公司要加快发展速度,中国酒店总体数量已经达到较高值,但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这给中国酒店管理公司的扩展带来历史性的新契机。其次经济型酒店也会考虑加入酒店连锁经营,让专业的高水平的酒店管理公司提供系统的酒店管理技术,利用酒店管理公司的品牌、客源网络提高经济型酒店的经营水平。“连锁”和“品牌”是经济型酒店成功的两个要件,前者可以使酒店企业做大规模,通过统一采购、统一订房降低成本,提升出租率;后者可以提高酒店企业知名度,增加客源,提高竞争力。

4.2.2 提供规范化服务。

我国的酒店管理普遍处于初级阶段,对于经济型酒店来说,其服务模式“从情绪化到规范化”的提升过程还没有完全完成,大部分经济型酒店的服务管理不规范,缺乏科学性、制度性和标准性,员工中存在较强的自由情绪化服务倾向,服务的非规范性无可厚非会影响酒店整体服务质量的水准和稳定性,酒店的品牌和声誉也会受到较大影响,而企业的服务质量将决定连锁经济型酒店企业到底能走多远。服务规范化是中国经济型酒店发展的必经阶段,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强有力的后备人力资源的支持,以及严格统一的标准是服务规范化的必备条件。

4.2.3 注重情感营销。

首先我国民族品牌的经济型酒店是中国本土的酒店,这样,在营销过程中可以把情感融入其中,激发消费者的民族情感,使消费者在情感上更倾向于民族品牌,为之创造一个“中国人自己的酒店更适合中国人,更了解中国人”的思考模式和潜意识的印象,从情感上影响消费者的决策过程;其次,要在平时的服务中真正的为顾客着想,体现出对顾客的关怀和尊重,使顾客来到这里,喜欢这里,并留恋这里,为顾客真正的提供一个“家外之家”。

4.2.4 利用网络资源。

基于客户完善的信息建立酒店企业支持系统是连锁经济型酒店必须做到的,把网络技术的优势整合到服务和销售业务中,完善信息支持系统,将从管理、销售和服务等多个角度大大降低酒店运营成本。

互联网同时给酒店增加了一个富有竞争力的营销手段。酒店的网站是酒店在互联网上的一个窗口,实际就是利用传统名片,但同时又比传统的杂志、电视、报纸其他的广告形式更有成本效益的一种广告方式,这种方式对于传统的酒店集团的网站,比如锦江、如家之类的集团网站,让他们可以在移动网站上看到集团酒店各个区域不同酒店的情况,了解每个单体酒店的客房和价格信息,进行网上预订,这样就为集团提供了一站式服务,集团各酒店可以在网上达到资源共享。但是互联网现在对单体酒店的帮助是更大的,因为在没有互联网之前,连锁酒店分布在全国各地有销售网络,有订房系统,但单体酒店没有,所以集团酒店在客源上有一定范围的垄断优势,单体酒店缺乏竞争力,但是有了互联网之后,单体酒店可以通过跟各个订房网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益共享,同时单体酒店在面对市场变化的时候显得更加灵活,能根据市场的变化更快地调整应对策略。

  

图1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营销模式。

由图1可知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应该在市场定位准确和成本优化的基础上,在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向顾客提供标准服务,通过网络和情感因素去影响顾客的消费决策,建立自己的品牌体系,从而形成酒店自身的特色,使顾客对酒店的忠诚度增加。

参考文献。

[1] 舒伯阳。中国经济型饭店的发展机遇与成长战略规划[J].财贸经济,2005(08)。

[2] 刘德光主编。旅游市场营销学[M].北京: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2.

[3] 万后芬主编。绿色营销[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8篇

关键词: 国内品牌 经济型酒店 市场营销模式。

1 我国境内经济型酒店现状概述。

随着旅游与旅行市场的快速恢复和商务旅游、会展旅游等新的市场增长点的出现,中国酒店产业呈现了相对繁荣的局面, 目前,自主决策的国内旅游者已经成为我国旅游市场的主体,与国内旅游市场相匹配的“经济型饭店”开始受到业内人士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

经济型酒店其最大的特点是房价较星级酒店低廉,其服务模式为“b&b”(住宿+早餐)。经济型连锁酒店始于美国,这类型的酒店也叫有限服务型酒店,其规模和硬件设施要高于汽车旅馆(Motel),属中档水平。经济型酒店规模不大,房价不高但却舒适、干净、实惠、便利。如今在欧美国家已是相当成熟的酒店形式。其便利性,经济性、简单化的服务风格带有明显的美国式生活的烙印。其知名品牌有:圣达特集团(Cendant)的天天(Days Inn)、豪生(HowardJohnson)、华美达(Ramada),法国雅高集团首家“宜必思”,巴斯集团(Bass)的假日(Holiday Inn)等等。

2 经济型酒店成长模式分析。

我国现有的“经济型酒店”大致可分为五类:一是新发展起来的专业化经济型酒店,如目前最具市场影响力的经济型酒店品牌“如家快捷”、“锦江之星”和“中江之旅”等。二是低星级饭店,这类饭店与第一类饭店在档次上并无太大差别,只是前一类饭店的装修和设施配备的自由度更大,而后一类则主要执行的是星级标准;三是大量未经改造的社会饭店;四是旅游景区、景点的乡土气息浓厚但具有一定规模档次的农家饭店;五是兴起于我国南方的青年旅馆。由此可见,我国的经济型饭店目前仍处于一种良莠不齐的粗放经营状态。

3 我国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在经济型酒店的成长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运用SWTO分析法来分析一下我国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环境。

3.1 外部环境分析。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国内城乡居民收入增加,民众的休闲度假意识已逐步形成并日益增强,国内旅游需求日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商务往来频繁,旅游者中自助旅游者的比例也不断上升,因而对经济型饭店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中国的大众旅游发展需要物有所值的住宿设施,同时日益繁重的商务旅游产生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中国入境旅游市场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国内旅游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等等。2005年,国内旅游人次达到12.12亿,产生的住宿市场已经达到3亿/人天,目前三星级以下的酒店,包括社会旅馆和个体旅馆的数量约为8万家左右,客房数量为400万间左右,其中70%以上都是一些设施设备简陋,管理及服务部规范,没有卫生和质量保证的社会旅馆和个体旅馆。另外,25%是分散经营,难以形成品牌有适合规模效应的低星级酒店。而真正符合“舒适、卫生、方便、安全”的现代经济型酒店非常少,客房总数不足5万间。

商务旅游对经济型酒店所产生的驱动,中国目前的商务旅游年支出在103亿美元左右,商务游客人数超过1亿,商务旅游酝酿着巨大的住宿市场。越来越多的民营私企,中小企业,以及改制后的国企,因为报销制度的改革,所以一些政府机构他们在进行商务和公务活动的时候所需要的住宿层次明显低端化,原先可能在报销制度改革之前,他们可以住四五星级的宾馆,但是在改革之后,往往倾向于选择一些比较低价的又能够保证舒适性的住宿居所。所以,商务旅游的发展对于经济型酒店也具有非常强大的驱动。

3.2 内部环境分析。

3.2.1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企业的内部优势。

(1)网点众多。在公务商务和旅游目的地,一般都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经济型酒店,酒店数量上具备相对的优势, 如“锦江之星”,是“锦江集团”的经济型酒店的品牌“,锦江集团”在中国广大消费者心目中有很高的地位和良好的口碑,这样其在推广自己的经济型酒店品牌时便可以利用原有的在国内的网点进行营销。

(2)有的有一定客源背景。和高星级酒店、普通社会旅馆一样,经济型酒店也存在数量巨大的客源,如“锦江之星”“, 如家快捷”在国内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客源市场。

(3)运营成本相对较低。相对高星级酒店,经济型酒店的运营成本较低。一些经济型酒店的运营费率远远低于高星级酒店的水平,而且民族品牌的经济型酒店本来就是国内企业,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这样经营起来就会更加的顺利,成本也会相对较低。

(4)与中国国情相适应。民族品牌的经济型酒店在中国土生土长,对中国消费者的消费特性和生活习惯最为了解,这样其所提供的服务可能更能适应中国消费者。

3.2.2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企业的劣势。

(1)服务较不规范。自营或承包是大多数经济型酒店的经营方式,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服务准则,经营理念也跟不上。

(2)舒适度较低,配套设施不完备。这是绝大部分经济型酒店的缺点之一,没有真正理解“经济”的涵义。

(3)酒店负担较重。特别是经营时间较长的国营经济型酒店(据调查,北京的国营经济型酒店占经济型酒店数量的70%,平均已营业10.1年),在人员等问题上负担较重。

4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模式分析。

经济型酒店在市场营销中应采努力改善不利于经济型酒店发展的劣势条件,回避潜在的威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谋求新的发展。因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4.1 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战略。

建立合理精确的市场定位。经济型饭店的市场定位应面向普通的观光旅游者和商务旅行者,即所谓“中产阶级”。他们的特征是年龄在28~45岁之间,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受教育程度较高,对生活质量有一定要求。其次,中小企业商务人士也是一个重要的市场,他们活跃的商业活动形成了以国内消费为主、出国消费为辅的商务客源群。这两类核心消费群体接近总人口的20%,他们常常对价格较敏感,同时又对公共卫生间和公共浴室的认同程度相对较低,目标市场的这些需求特征将直接决定经济型酒店的功能定位与产品设计。

4.2 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策略。

4.2.1 发展连锁经营、实现品牌营销。

连锁化经营是我国经济型酒店业发展的普遍成长模式,首先酒店管理公司要加快发展速度,中国酒店总体数量已经达到较高值,但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这给中国酒店管理公司的扩展带来历史性的新契机。其次经济型酒店也会考虑加入酒店连锁经营,让专业的高水平的酒店管理公司提供系统的酒店管理技术,利用酒店管理公司的品牌、客源网络提高经济型酒店的经营水平。“连锁”和“品牌”是经济型酒店成功的两个要件,前者可以使酒店企业做大规模,通过统一采购、统一订房降低成本,提升出租率;后者可以提高酒店企业知名度,增加客源,提高竞争力。

4.2.2 提供规范化服务。

我国的酒店管理普遍处于初级阶段,对于经济型酒店来说,其服务模式“从情绪化到规范化”的提升过程还没有完全完成,大部分经济型酒店的服务管理不规范,缺乏科学性、制度性和标准性,员工中存在较强的自由情绪化服务倾向,服务的非规范性无可厚非会影响酒店整体服务质量的水准和稳定性,酒店的品牌和声誉也会受到较大影响,而企业的服务质量将决定连锁经济型酒店企业到底能走多远。服务规范化是中国经济型酒店发展的必经阶段,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强有力的后备人力资源的支持,以及严格统一的标准是服务规范化的必备条件。

4.2.3 注重情感营销。

首先我国民族品牌的经济型酒店是中国本土的酒店,这样,在营销过程中可以把情感融入其中,激发消费者的民族情感,使消费者在情感上更倾向于民族品牌,为之创造一个“中国人自己的酒店更适合中国人,更了解中国人”的思考模式和潜意识的印象,从情感上影响消费者的决策过程;其次,要在平时的服务中真正的为顾客着想,体现出对顾客的关怀和尊重,使顾客来到这里,喜欢这里,并留恋这里,为顾客真正的提供一个“家外之家”。

4.2.4 利用网络资源。

基于客户完善的信息建立酒店企业支持系统是连锁经济型酒店必须做到的,把网络技术的优势整合到服务和销售业务中,完善信息支持系统,将从管理、销售和服务等多个角度大大降低酒店运营成本。

互联网同时给酒店增加了一个富有竞争力的营销手段。酒店的网站是酒店在互联网上的一个窗口,实际就是利用传统名片,但同时又比传统的杂志、电视、报纸其他的广告形式更有成本效益的一种广告方式,这种方式对于传统的酒店集团的网站,比如锦江、如家之类的集团网站,让他们可以在移动网站上看到集团酒店各个区域不同酒店的情况,了解每个单体酒店的客房和价格信息,进行网上预订,这样就为集团提供了一站式服务,集团各酒店可以在网上达到资源共享。但是互联网现在对单体酒店的帮助是更大的,因为在没有互联网之前,连锁酒店分布在全国各地有销售网络,有订房系统,但单体酒店没有,所以集团酒店在客源上有一定范围的垄断优势,单体酒店缺乏竞争力,但是有了互联网之后,单体酒店可以通过跟各个订房网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益共享,同时单体酒店在面对市场变化的时候显得更加灵活,能根据市场的变化更快地调整应对策略。

图1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营销模式。

由图1可知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应该在市场定位准确和成本优化的基础上,在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向顾客提供标准服务,通过网络和情感因素去影响顾客的消费决策,建立自己的品牌体系,从而形成酒店自身的特色,使顾客对酒店的忠诚度增加。

参考文献。

[1] 舒伯阳。中国经济型饭店的发展机遇与成长战略规划[J].财贸经济,2005(08)。

[2] 刘德光主编。旅游市场营销学[M].北京: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2.

[3] 万后芬主编。绿色营销[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4] 戴斌。经济型饭店发展的国际经验[N].中国旅游报,2003.

[5] 戴斌,冯颖。中国经济型酒店专栏总结篇[EB/OL]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9篇

目前,自主决策的国内旅游者已经成为我国旅游市场的主体,与国内旅游市场相匹配的经济型饭店开始受到业内人士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

经济型酒店其最大的特点是房价较星级酒店低廉,其服务模式为bb(住宿+早餐)。经济型连锁酒店始于美国,这类型的酒店也叫有限服务型酒店,其规模和硬件设施要高于汽车旅馆(Motel),属中档水平。经济型酒店规模不大,房价不高但却舒适、干净、实惠、便利。如今在欧美国家已是相当成熟的酒店形式。其便利性,经济性、简单化的服务风格带有明显的美国式生活的烙印。其知名品牌有:圣达特集团(Cendant)的天天(Days Inn)、豪生(HowardJohnson)、华美达(Ramada),法国雅高集团首家宜必思,巴斯集团(Bass)的假日(Holiday Inn)等等。

经济型酒店成长模式分析。

我国现有的经济型酒店大致可分为五类:一是新发展起来的专业化经济型酒店,如目前最具市场影响力的经济型酒店品牌如家快捷、锦江之星和中江之旅等。二是低星级饭店,这类饭店与第一类饭店在档次上并无太大差别,只是前一类饭店的装修和设施配备的自由度更大,而后一类则主要执行的是星级标准;三是大量未经改造的社会饭店;四是旅游景区、景点的乡土气息浓厚但具有一定规模档次的农家饭店;五是兴起于我国南方的青年旅馆。由此可见,我国的经济型饭店目前仍处于一种良莠不齐的粗放经营状态。

我国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在经济型酒店的成长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运用SWTO分析法来分析一下我国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环境。

外部环境分析。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国内城乡居民收入增加,民众的休闲度假意识已逐步形成并日益增强,国内旅游需求日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商务往来频繁,旅游者中自助旅游者的比例也不断上升,因而对经济型饭店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中国的大众旅游发展需要物有所值的住宿设施,同时日益繁重的商务旅游产生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中国入境旅游市场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国内旅游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等等。2005年,国内旅游人次达到12.12亿,产生的住宿市场已经达到3亿/人天,目前三星级以下的酒店,包括社会旅馆和个体旅馆的数量约为8万家左右,客房数量为400万间左右,其中70%以上都是一些设施设备简陋,管理及服务部规范,没有卫生和质量保证的社会旅馆和个体旅馆。另外,25%是分散经营,难以形成品牌有适合规模效应的低星级酒店。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全球经济危机;机电企业;研究和分析

一、前言

伴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降临,给我国制造业的冲击非常的巨大,由于出现生产过剩且需求量不大的情况,导致制造业的产能极度过剩,以致国内经济受到相应程度的冲击及影响,在进出口贸易方面也出现了大幅度下滑的趋势。

二、全球济危机对我国机电行业的影响

1.技术水平落后,国际市场占有率低

由于我国机电行业的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导致机电行业在进出口贸易市场中占有比例非常小,大部分都被国外先进技术垄断,我国每年造成的出口贸易损失不断增多,其中机电行业损失比率约为11%。由于技术水平的落后,企业对产品的生产成本也在不断增加,但整体收益却未见成效,加之国际出口贸易方面未能得到良好的改善,因此我国机电行业在国际市场中占有的比例非常低。

2.国际贸易保护,出口数量严重减低

由于全球经济危机带来的影响很大,各国在进出口贸易方面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目的是防止因为进出口贸易数量过度无法形成正常的比例以致经济出现严重亏损的情况发生。然而在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市场中,进出口的总体比例依旧是国际贸易组织进行规定和限制,更有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对中国的出口贸易进行限制,以致给中国的机电产品的出口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3.营销理念落后,国内市场缺乏定位

虽然我国是经济大国,可是在市场营销方面,却是如同“小树苗”一般,缺少足够的“养料”来茁壮的成长,由于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市场的复杂性,因而往往采取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导致市场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企业发展方向得不到定位,销售比例与市场占有率严重下降。另外,由于我国市场是多边形的态势,存在世界顶尖行业的同时,也同样拥有最落后的行业,因此导致我国机电行业的市场定位出现严重问题。

三、全球经济危机的机电企业国内市场服务营销战略

1.经营模式的转变

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主要注重针对产品进行开展,在市场的竞争当中大多采取的是在价格方面的竞争,也就是打价格战,然而这种经营模式往往看不到市场营销的真正效果,只会让市场的竞争变得逐步激烈化。机电企业目前需要将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进行转变,通过建立良好的市场营销模式,由产品的价格到服务的模式进行转变,也就是针对产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进行专业化的服务,将传统意义上市场营销的核心由产品转变为客户,从根本解决因市场价格战而导致的市场资源的严重浪费。

2.注重建设产品的品牌效应

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的过程中,由于营销的主体发生错误,导致企业的发展方向出现偏差。机电企业的市场营销过程中应当注重对产品的品牌效应的建设,若只是针对产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只会让市场陷入价格战的死循环中,无法从根本意义上改变市场,因此,产品品牌效应的建设是至关重要的,客户的满意程度并非是只针对产品,更多的是针对品牌,通过对品牌的不断建设,能够更好的化解市场风险,从而减少因产品成本的增加而带来的资金风险。

3.确定市场定位

确定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是保证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只有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确定企业的自身定位,才能有利于企业发展方向的选择。我国的市场环境是极为复杂的,市场发展态势两极分化十分严重,世界上最发达与落后的市场都存在,因此机电企业在国内的市场环境下,应当找到自身定位,根据当前市场现状,及时的确定自身的发展方向,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改变市场营销模式,建设良好的品牌效应,从而缓解全球经济危机带来的冲击。

4.加强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应用

客户关系管理是进行市场营销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也就是CRM,在实际的市场营销活动中,CRM能够帮助企业更好的进行市场客户的开发与发掘,还能够针对现有客户进行管理,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应用能够帮助服务人员更好的进行企业与客户间关系的维护,也可以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进行客户资源的再次挖掘,避免因为市场态势发生变化时出现客户资源短缺等情况。另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能够从根本上帮助企业减少进行市场营销成本,大大提升营销效率,还能对客户提供的售前、售后等服务进行快速有效的跟踪记录,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客户与企业的相互信任,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四、结束语

面对全球经济危机带给市场的巨大冲击,机电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要将市场服务营销战略进行相应调整,将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转化市场服务营销模式,通过确定企业自身的市场定位,不断的加大机电企业的品牌效应,帮助企业减轻因全球经济危机带来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徐俊.我国机电企业现状、问题、对策研究[J].企业导报,2013,03:115.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市场机制 供电企业 内部经济活动 分析方法

供电企业的内部经济活动分析,指的是对一个企业的经营运作成果进行全面、细致探究的手段,其分析以经济核算为主要工作方式。通过设立一定的经济核算指标(涵盖统计、会计等核算指标),来对供电企业在某一时期内的经济运作情况与生产状况做研究,以得出企业所取得经营成果。并发现其中所存在的问题与隐患,以便于企业及时应对解决,为其生产、经营成果取得更大进步奠定良好基础。因此本文将以我国县级供电企业为研究出发点,对其在市场机制下的内部经济活动分析方法,做详细的探究分析。

一、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分析与模拟市场运营研究

(一)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分析的方式流程

我国各级供电企业(包含县级供电企业)的经营运作活动,指的是对各类电能物资的生产、供应等环节的工作,经营活动中包含有物资、资金以及生产运营信息的流动使用。因此对其内部经济活动的分析,就是将企业这一复杂、多变的经营流程予以科学预测、管理、规划与决策的研究手段,这其中涵盖对电能物资的生产与产品分析、对资金的使用分析与产品销售研究等环节。依据对各企业经营要素的分析研究,就能掌握到本企业的经营活动规律,进而制定、规划出符合本企业生产发展的决策制度。其具体的分析方式流程有以下三种。

在供电企业经营运作过程中,依据深入的市场调研结果,运用经济活动分析手段对企业今后的发展趋势予以推测,进而规划出具体的生产经营战略方针,并由此设计企业的生产、供应成本方法,确立经济核算指标。

以各项战略、规划为指导,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做具体管理与控制工作,并对各项经济活动数据信息予以收集整理,定期核算其经济状况,并编制相应的成本利润报表。

供电企业依据成本利润报表等信息,对其内部经济活动做再次分析研究,以核查自身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果与问题,并对问题缺陷予以及时应对处理,提升企业的经营发展水平。

(二)企业内部模拟市场运营研究

要研究县级供电企业在市场机制下的内部实际经济活动,就需以模拟电力市场的方式检验企业经济活动中的情形与指标,其模拟方法经由在供电企业内部实行市场经济运行制度,来弥补部分县级供电企业自身管理经营体制尚不全面的缺陷,并对其在市场运作机制下的生产、经营状况做具体的研究分析。模拟电力市场运营并不是虚构一个市场做实验,也不仅是在企业计算机中做试验分析,而是设置一个真实的电力市场,并且将其与企业经济活动指标与工作业绩直接挂钩,由此调动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能让企业逐步适应市场运营机制。由此迈向成熟的管理经营水平,以优化供电企业的内部经济活动指标与效益。

二、市场机制下我国供电企业具体内部经济活动分析方法探究

(一)对供电企业经济数据的分析方法

县级供电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会记录、收集到海量的经济数据信息,这类数据信息通常均是带有时间性质,并蕴含企业经营活动变化与发展规律、趋势的因素,因而对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分析研究首要工作就是对已有的经营活动数据信息做探究分析,具体分析手段主要有两种。

1、比率分析法

比率分析法是指将供电企业相关的经济指标做各类比对,依据指标间的比率来研究其各自之间联系,由此分析、探索企业经济活动、财务情况的分析手段,其所用的研究比率一般有关联指标比率和构成比率。

关联指标比率。其指的是对供电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相互依存、关联特性,同时又是不同性质类别的经济指标,做具体对比得出比率,以研究企业在经营运作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比如可将县级供电企业的资金指标与销售成果指标、利润所得指标做关联对比,以求出本企业的资金周转比率、资金利润比率等数据,由此了解、掌握到企业的经营与财务情况,为后续的决策、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构成比率。构成比率指的是测算某一经济指标在供电企业各生产、运营系统中所占的具体比重,由此研究该经济指标的状况与变化规律,并分析出企业在该项经济工作中的具体内部与发展特性等。比如把县级供电企业的负债额度与本企业所有资金做对比,由此得出其负债比率,进而可研究本企业的财务经营风险状况。并通过对负债比率在企业不同经营时期的表现与差异比对,分析其财务经营风险的具体变动规律与趋势,为企业规避相应风险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2、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指的是将供电企业的同一经济指标做不同方面的分析比对,由此探究该企业内部经济活动情况的一类分析手段。该分析法经由对同一经济指标的差异化比对分析,从具体差别数据状况上研究成因与变化趋势。例如将不同历史时期中供电企业的某一经济指标做对比分析,由此研究、掌握到该数据信息及其所代表的经济活动的具体变化规律。或是对相同供电企业的同一经济指标做比对研究,由此探究先进企业在该数据指标上的成果与先进性,并分析落后企业在该项经济活动中的不足与具体成因。亦或对企业同一经济项目中各类方案计划做比对分析,由此研究、判明各项方案计划的优缺点,为后续企业的决策管理提供分析成果指导。

(二)对供电企业经营活动决策的分析方法

如前文所言,对市场机制下县级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分析研究,除了对相关经济活动数据信息做研究整理外,还需以数据分析结果为依据,进行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决策与方案制定工作,其也是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分析的目标所在。该环节步骤可用到的分析决策手段主要是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主要是经由提出具体问题、设立层次分析结构模型、建设分析判断矩阵、对层次做单排序与总排序五个环节,来测算出各层次要素在企业总体经济指标中所占的比重。由此为各项方法计划测出具体评价数值,未来企业的决策判断提供最优化依据。其在县级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分析的具体步骤与应用方式如下。

1、提出具体问题

县级供电企业的任何经济活动决策,往往都需从多个备选方案计划中进行选取,因此需要相应的选择标准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而实际上企业的选择标准往往不止一个,且相互间存在冲突矛盾,比如某县级供电企业需购入符合本企业生产、经营需求的计算机,要让计算机符合企业经济活动需求,就应从功能、成本与维护管理等方面设立选择标准尺度。而从实际市场调研结果来看,存在A、B、C三类机型可供选择,但三类机型均无法完全满足三个选择标准,进而难以分别出各自机型的优劣,影响供电企业的决策判断。因此需要先设立出具体的决策问题,为应用层次分析法建立评判基础,以得出最优化的计算机选择方案。

2、设立层次分析结构模型

提出具体决策判断问题后,企业就可依据问题的来设立选择标准,或是提出新的解决方案计划等。例如设定在处理企业计算机选购问题中,企业已设立计算机采购目标A,以及用于采购的m个选择标准C1,C2,...Cm,同时当前已有n个备选方案计划P1,P2,...Pn,由此设立相关决策问题的层次结构图(如图1所示)。

3、建设分析判断矩阵

比较矩阵,指的是对层次结构中某一层次中所有因素,与其上一层次的因素做比较分析,以判断相关指标数据的优劣与重要性。比较矩阵中各因素的数值指代其在所在方阵中的重要性。例如图1中C1准则层的比较矩阵即为BC1。其所含要素如图2所示。

企业由此可对矩阵中各因素bij在不同方案计划中的数值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具体比对方式如表1所示

4、对层次做单、总排序

对层次的单、总排序,就是依据比较矩阵的比对结果,得出各个选择标准的重要程度排序,并依据各层次的排序结果,具体排列各层次因素对上一层因素影响的重要性排序。最终得出各方案计划对选择标准的重要性排序结果,由此确立各方案对计算机采购目标的排序,进而确立企业的计算机选购方案。

三、结束语

对市场机制下的县级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分析,不是做单一的数据信息研究即可,而应将数据分析与企业决策工作相结合,在各类分析方法的推动帮助下,对企业的经济活动指标与方案做细致的探究掌握,以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发展水平提升。

参考文献:

[1]邓曦.经济活动分析类比方法在供电企业的应用[J].现代商业,2014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婴幼儿米粉;市场现状;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TS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5-0155-02

引言

稻谷是中国第一大粮食品种,年产量约1.85亿吨左右,约占中国粮食总产量的42%。米糠是稻谷脱壳后精碾糙米的副产物,占整个稻谷产量的5%~8%,即我国年产米糠1 000多万吨,资源非常丰富[1]。米糠包括糙米的果皮层、种皮层、外胚乳层、糊粉层及部分胚乳细胞、大部分胚芽和少量碎米等。它含有稻米中64%的重要营养成分以及90%以上的人体必需元素。世界各国对米糠的开发利用程度有较大的差异,本文综述了国内外米糠开发利用现状,分析了米糠开发的潜在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结果表明:米糠的深度开发及综合利用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一、我国米糠开发利用状况

我国年产米糠约1 000万吨,尽管我国米糠产量居世界之首,但米糠的深度开发应用及相应理论的研究尚处于较低水平。就我国米糠的利用而言,大部分都被用作畜禽饲料,只有10%~15%的米糠用来榨油或进一步提取植酸钙、肌醇、谷维素等价值较高的产品,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与发达国家对米糠的综合利用深度和技术难度以及因此而获得的经济效益相比差距很大。为了赶上米糠基础理论及开发利用的世界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研究和生产米糠健康食品的空白,江南大学食品学院率先在国内开展了米糠的稳定技术、米糠健康食品的研究与开发,自1993年起,不断研制出了米糠脂多糖、米糠营养素和米糠营养纤维、米糠蛋白等产品,这些产品可使米糠的附加值提高10~20倍,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重要的社会价值[2]。另外,利用米糖蛋白的衍生物(乙酰化多肽钾盐)制备具有生理活性的功能肽,已成为食品、医药领域研究的热点。

国内也有不少企业已将米糠开发成功能性保健食品,如上海莱仕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利脂灵”和“润畅舒”保健品,莱仕牌天然“利脂灵”是利用高质量的稳定米糠通过物理方法和生物技术方法相结合的提取工艺,经分离浓缩干燥获得的可溶性萃取物,其中保留并富集了米糠中的γ-谷维醇标志成分,具有降血脂、降血糖、通便、减肥、防止结肠癌等多种功能。目前,我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部分食品企业都相继开展了米糠深加工及应用方面的研究工作,米糠的开发及综合利用已经成为行业关注的热点课题。

二、国外米糠开发利用状况

美国和日本是目前世界上研究开发米糠资源最发达的国家。美国利普曼公司、美国稻谷创新公司在米糠稳定化技术、米糠营养素、米糠营养纤维、米糠蛋白、米糠多糖方面的提取、分离、纯化等技术在世界上处于领先水平。以全脂米糠或脱脂米糠为原料生产的各种米糠健康食品,如可溶性米糠营养素、米糠纤维、米糠蛋白、米糠多糖等产品具有明确功能因子和确切保健作用,以它们为原料生产的降血脂、降血糖及具有明显免疫功能的健康食品已经上市,并深受消费者的青睐。目前,美国利普曼公司的米糠稳定化技术及米糠健康产品已有进军中国市场的意向。美国利普曼米糠营养素的出口价格为2 800美元/吨,至少相当于中国米糠价格的20倍[3]。日本筑野辅美食品工业公司的RICEO产品RICEO米糠功能制品是以脱脂米糠为原料,经萃取、浓缩、干燥而成的水溶性粉末。该制品最明显特点是植酸含量高,将近30%。米糠中含有较丰富的植酸,加之在萃取过程中采用植酸水溶液萃取,使制品植酸含量增高。植酸因具有螯合作用,会阻碍小肠对无机质的吸收,故在营养学上被视为抗营养因子。但近年研究表明,植酸具有抗氧化、抗癌症、抗脂肪肝、抗炎症、降血脂、防肾结石等诸多生理活性作用。而且,在食品添加剂目录中已列为可作“酸味剂”、“制造用剂”等。因此可以认为,若不极端大量摄取,植酸对人体有一定有益生理作用。除了植酸,日本还将米糠中其他的功效成分如IP6、肌醇、γ谷维素等种种功效作为卖点,开始进行商品的销售。

总之,国外对米糠的开发及综合利用水平较高,特别是在功能性成分提取及分离纯化,以及米糠保健食品开发等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并相继开发出了系列米糠食品,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三、米糠潜在的市场经济价值分析

米糠原料丰富廉价,其潜在经济价值很高。鉴于米糠用途和产品的多样性,无法详细分析各种产品的经济效益,本文仅以米糠粉中间产品为评价对象,进行基于成本会计的简单经济评价[4]。

按目前米糠市售最高价格1 500元/吨,而改性加工的米糠粉按面粉价格计算3 500元/吨(由于改性米糠粉的营养及保健功能,其价格将高于面粉价格),扣除加工过程中人工费、水电费、设备使用维修及折旧费、物流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以单位产品最高成本1 000元/吨算,则可获纯利润1 000元/吨。如企业年加工米糠粉10 000吨,即可为企业带来1 000万元的巨大经济效益。如果以米糠粉为原料加工米糠保健食品,由于采用了相对廉价的米糠原料,成本会相应降低;同时,由于米糠保健食品的特殊营养和保健效果,其经济效益必然会高于普通的同类食品,也将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其社会效益是对人体具有一定的保健功能,能预防和控制多种疾病,提高全民的身体素质,这种潜在的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无法替代的。

基于上述米糠及米糠产品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可见,米糠的深度开发及综合利用具有广阔的前景。

结语

尽管我国米糠资源丰富,产量居世界之首,但我国对米糠的深度开发及综合利用还相对较为落后。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米糠开发利用现状的介绍,分析了米糠开发的潜在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结果表明,米糠的深度开发及综合利用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参考文献:

[1] 梁少华,赵西周,胡前.米糠深加工技术的分析与评价[J].中国油脂,2005,30(10):41-44.

[2] 吕莹果,季慧,张晖,等.米糠资源的综合利用[J].粮食与饲料工业,2009,(4):19-22.

[3] 王仲礼.国外对米糠深加工产品的开发应用[J].中国稻米,2005,(3):49-51.

[4] 王志红.成本会计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Analysis of domestic and abroad rice bran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status

and potential market economy value

XU Jia-wen 1a,XU Shu-lai 1b,WANG Li 1c,CHEN Dong-ming 2

(1a. Accountancy college ,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1b.College of food engineering,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1c.Logistics management head office,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Harbin 150076;

2.Great Northern Wilderness Xijie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Harbin 150060,China)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市场;中国制造;经济全球化;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1-0031-02

我国经济在发展中也应认识到自身在消费空间上潜在的巨大优势,在努力扩大外需的同时,应将目光同时集中于国内市场,以通过不断发掘国内市场的潜能,促进我国经济在当前相对低迷的经济发展形势下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

1关于“市场在中国”

1.1“市场在中国”的提出

“市场在中国”最早于2006年由麦肯锡研究所首次提出,这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中国在国际经济中的影响力有着重要的关系,尤其是“中国制造”在全球范围内的蔓延以及逐步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一种标志性特征之一,中国经济的发展形势受到越来越多的国际经济学家及国际性经济研究机构的关注,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由于中国经济相对较小的波动,更使得中国成为国际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之一,而对中国经济的关注也同时发生了视角的转换,由过去习惯上在“中国制造”下将中国定义为制造业大国而逐步转化为对中国消费市场的关注,由中国拥有的广大的劳动力市场以及中国经济自身具有的发展潜能,而衍生出对中国劳动力的重新认识――在一个具有经济发展潜能国家的广大劳动力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必将同时也是一支存在巨大消费潜能的消费群体。因此,“市场在中国”逐步得到全球许多经济发展实体的关注,并企图通过在中国境内拓展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全球性的经济份额,来保持经济旺盛的增长潜力。

另外,“市场在中国”不仅是基于“中国制造”衍生出的对中国经济的新认识,而且同时是国际经济格局发展变化中对新兴经济体关注程度日益提高的结果。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新兴经济体的规模不断扩大化,并作为经济发达国家的消费市场培育体而不断得以关注,中国经济的崛起和发展也逐步受到发达国家的关注,并逐步将中国定义为新兴经济体之一而成为拓展海外市场的目标之一,基于此种经济发展趋势和情形,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仍能持续保持一定的增长率,更加成为发达国家拓展消费市场的重要目标之一,因此“市场在中国”的提出也是一种国际经济发展格局变化调整下的必然结果。

“市场在中国”的提出并非只是一种发展口号,而是一种全球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当前国际经济发展态势相对不容乐观的情况下的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是在拓展海外市场中,经科学研究和分析而作出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目标,即将开发中国市场作为经济增长率提升的一个重要的着眼点。“市场在中国”的提出也充分表明了中国经济在未来发展中的美好前景,以及巨大的发展空间,表明中国经济相对较好的发展态势已经得到全球性的认可。而同时,“市场在中国”的提出也给了国内经济学家以及各企业新的发展启示,即依靠拉动内需保持经济较稳定的增长率以及良好的发展态势,将是我国经济在未来发展中重要的发展策略。

1.2“市场在中国”的前景预测

“市场在中国”是一种基于经济发展的经验和理论分析而得出的比较科学的结论,且在此基础上继续对“市场在中国”进行进一步的前景推测,可预见在未来的发展中,“市场在中国”将可以继续保持较持久的发展空间。首先,对中国经济在近些年的发展趋势进行梳理,并对照同期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发现,中国经济在未来的数十年仍将保持相对较高的增长率。台湾曾有报道即指出,中国的GDP在2025年之前能持续保持高于5%的增长率,经济的发展表明中国在未来仍能继续维持较好的经济拓展能力,而中国居民的消费必将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增长而同步保持持续的增长空间,基于中国人口巨大的基数,在未来的发展中,居民随着中国经济增长而出现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必将持续对消费市场产生较强的刺激。另外,随着我国“十二五”计划的逐步实施,在“十二五”期末时如能完成预期经济发展目标,中国经济将出现新的较大增长,对于消费空间的拓展将产生直接的明显影响。其次,经国际经济学家对中国消费趋势作出的直接分析得知,中国在未来的经济消费中,将保持持续的增长空间,且消费总能力将在2015年超过全球总消费力的10%,而相比于美国这一第一大消费体将具有比较惊人的消费增长空间,2020年将超过美国,而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消费体。而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消费体。总之,不管是由中国经济的发展趋势对中国消费空间的增长情况进行推测,还是直接基于当前中国消费市场的扩展态势进行预测,中国在未来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消费增长速度,“市场在中国”在未来也仍将具有较广阔的发展空间。

2“市场在中国”与扩大消费内需

2.1基于“市场在中国”的消费结构

“市场在中国”不仅是国外经济学家以及经济研究机构对中国经济关注下,主要满足发达国家拓展海外市场的目标,同时,也启示我国经济学家重新对借助内需的增长实现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展开认识和探析。“市场在中国”不仅是当下市场在中国,同时也是一种全球经济在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基于以上分析,“市场在中国”需要我国通过不断调整消费结构来达到当前对“市场在中国”前景的美好预测,以真正发挥“市场在中国”的重大作用。

当前国内的消费还缺乏构建较大的、完善的不同层次的消费市场,要通过内需的不断增长实现国内经济较高的增长速度,应从实际出发,科学化分析和建构起系统化的消费群体,并根据消费群体的规模和需要程度采取不同的消费品供应策略。同时,应注意科学预测随我国经济发展可能出现的巨大的消费群体,并根据消费群体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扩大消费市场占有力度的策略。

我国目前对未来经济发展和消费空间的拓展将产生较大影响力的消费群体,主要包括不断兴起的中产阶级消费群体、城镇消费群体、农村消费群体以及西部消费群体,另外,奢侈品市场消费需求的不断提升也将在未来我国经济消费中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城镇化的不断发展,以及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推进和西部经济的继续崛起和进一步发展,必将促使中产阶级消费群体的规模不断扩大,农村消费市场份额的不断提升以及西部消费力度的不断增强;另外,伴随我国整体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高收入人群在生活品质以及对消费品的需求上将不断与发达国家实现接轨,对奢侈品的消费力度将不断加大。

此外,除全方位单纯于国内进行新的消费结构的调整外,以中国为中心,将消费群体不断衍生和辐射到周边的亚洲地区,借助中国经济的影响力以及消费方式的不断科学化,带动和影响周边亚洲地区消费群体,并形成以中国为核心的贸易消费区,将以一种泛义上的内需增长促进中国消费市场的不断发展。

2.2基于“市场在中国”扩大消费内需的建议

首先,转变发展观念,积极将目光瞄向国内市场。要想通过扩大内需来进一步拉动我国经济的增长,国内各企业应充分认清当前国际经济发展形势,以及我国在国际经济发展中的巨大潜力和对国际经济的影响,从而转变旧有的盲目看好国际市场的认识,能积极将眼光回放到国内,并通过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以及未来国内的消费空间和消费趋势,来对今后产品生产制订新的计划,以能满足不同的或者特定的国内消费群体的消费心理,不仅实现企业自身发展的良性循环,且借助各企业的联合作用,实现国内经济整体的良性循环发展。

其次,构建不同层次的消费市场。鉴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了几个不同层次的新的消费群体,应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实际情况,构建不同层次的消费市场,以能在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内需的增长。针对城镇化不断发展促成的新的中等阶层的消费群体,应积极构建中等层次的消费市场,并根据中等层次这一未来庞大的消费群体的消费观,通过强大的宣传作用,打造出属于他们的消费理念,以通过耳濡目染让中等层次的人群逐步认同打造出的这一消费理念,并在日常的消费中无意识按照此种消费理念完成消费,通过消费理念对消费群体思想上的作用,久而久之形成他们特定的消费需求和方向,而这种消费方向与需求正是基于为他们专门打造的消费理念之下的。同样,针对农村的不断发展和西部经济的发展,应打造专属于他们的消费商品以及消费理念,并不断提升他们的消费层次,以促进我国整个消费结构的不断科学化。对于高收入的人群应积极向发达国家汲取经验,以不断促成和培育起奢侈品消费市场,借助高收入人群巨大的消费潜力促进整个消费力度的不断增加。

最后,应不断促进内需范围的拓展,以我国为中心,通过促使亚洲周边地区在消费上向国内市场的聚拢,实现内需更加广泛意义上的增长,并借助我国经济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促使国民对消费国产商品的热情不断提高,以此来反哺国内市场,进一步拉动内需的增长。

3结论

“市场在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并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而逐步受到越来越多的海外市场的关注,拓展中国的市场空间已经逐步使得很多海外的企业改变了基于“中国制造”形成的对中国是制造业大国的认识,而逐渐认识到中国存在的巨大的消费市场空间。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应积极转变旧有的极力拓展海外空间来实现增长的发展理念,而应主动将目光回放到国内的市场中,认识到国内需求的巨大潜能,从而能借助对内需的拉动,继续保持我国稳定的经济发展态势,并实现我国经济在未来的良性循环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定溶.经济全球化与中国贸易[J].经济视角(下),2012(3).

[2]胡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对策[J].现代商业,2012(24).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14篇

一、确立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的标准

确立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的标准涉及到以下问题。

首先,首要问题在于确定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出发点,是从现行的法律规定出发还是以西方的法的体系为标准来确定和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呢?目前,经济法学界一致认为应以实践的需要来确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发展生产力的需要,来确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注:杨紫煊:《论中国的经济法理论》,《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3期。)笔者认为,这一出发点是正确的。 其一,从法理上看,法的部门是实质意义上的,即它是由特定的法律规范组成的,而不是指某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从现行的法律规定出发确定法的部门有违常识。所以,显然不能想当然认为《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一出,经济法与民法便泾渭分明了。其二,从法的发展历史来看,西方的法的体系是历史地形成的,对于我们而言,有必要进行扬弃,而在扬弃中,其基本依据必然是从实践的需要出发。因此,在具体确定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时是否应充分尊重民法、商法传统的调整领域,以维护中国本不发达的私法体系的完整?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是否正“日趋缩小”或越小越好?笔者认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应符合现实的要求,并不一定拘泥于现已被认可的法的体系。法的体系是主观的产物。法的部门的存在与否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方面,人的认识可能落后于实践,囿于各种原因,人们可能认识不到已经存在的事物,或虽有所认识但混同于其他事物。另一方面,人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随着知识的积累、现实发展的要求,人们的认识逐渐提高,已有的法的体系将会被打破,更为科学的法的体系将会建立起来。

其次,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应是特定的,是由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的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目前,国内经济法学界虽然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性质有不同的表述,但均认为经济法不调整非经济关系,也不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只调整国家对经济生活发生作用而产生的经济关系,即体现国家意志的经济关系。

再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其他法的部门的界限应当区分清楚。如果不能划分出经济法与其他法的部门的界限,则经济法无从建立;如果不能严格划分经济法与其他法的部门界限,则经济法的体系也不可能严谨科学。因此,关于经济法与其他法的调整对象“交叉”或“重叠”等说法只能说是对经济法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或相当程度的认识,但还不能说完全科学地界定了经济法的概念和应有地位。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在经济法学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识在深化中走向一定的趋同,如均认为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均认为经济法所调整的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包括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但还在一些领域存在一定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调整问题

市场经济主体是指市场活动的参加者(或参与市场的交易者),即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具体包括企业、个人、政府或国家等。对于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规范应否纳入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在法学界存在一定的争论,有人认为它主要属于民商法的范畴。那么,是否应以市场主体的身份为标准划分法的部门的范围呢?笔者认为,市场主体的身份在不同的场合是会发生变化的,如国家或政府不仅具有组织和管理经济的职能,也可以消费者和和经营者的身份直接进行市场活动,成为市场主体,其身份随着所参加的经济关系的性质不同而发生了变化。因此,只能以市场主体所参加的经济关系的性质来判断其应受何种法的部门的规范。可以说,同一个市场主体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可以由不同的法的部门进行规范。

经济法所规范的市场主体也是由其参加的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的。只要参加了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即体现国家意志协调的经济关系,该市场主体,不论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还是国家、政府、企业、个人等,均成为经济法规范的对象。

在市场主体中,企业是市场最具活性、最具拓展力量的经济实体。它既是生产者,又是初次分配承受者,还是交换主体,以及同时面对生产、生活的消费主体,它是市场上最经常、最大量的需求者和供应者,它体现了所有市场经济关系,决定市场的发展和功能。企业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问题是法学界争论的一个焦点,它应当由民法、行政法还是经济法调整呢?笔者认为企业也应依其所参加的经济关系的不同受不同的法的部门调整。经济法是规范企业经济关系的重要的法的部门,但不是唯一的法的部门。

企业经济关系可分为企业外部经济关系和企业内部经济关系。其外部经济关系包括企业的外部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企业内部组织管理关系包括企业内部领导机构与内部组织、分支机构、职工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企业内部经济协作关系包括企业内部领导机构之间、各内部组织之间的平等的经济协作关系。

笔者认为,企业外部的经济管理关系应由经济法调整,企业外部的经济协作关系应由民法和经济法调整。企业外部的经济管理关系,是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是在国家协调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它虽然有国家或政府参与,但不是行政法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应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企业外部的经济协作关系,相当大的一部分是企业在市场中的自治行为,主要体现为企业之间或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应当由民法进行调整。但在企业外部的经济协作关系中,还有一部分虽然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但体现国家干预经济关系,如国家合同关系、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系等,这一部分关系与前面一部分企业外部的经济协作关系已有质的不同,因有国家干预的成分,实际上属于广义的企业外部的经济管理关系,应当由经济法调整。

关于企业内部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问题,法学界存在较大的争论。传统的法学理论认为,法只调整组织、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即它们之间的外部关系,因而,企业内部经济关系传统上不受任何法的部门的调整。但是,各国立法均涉及此方面的内容,从企业立法的发展看,此部分关系的法律调整将十分重要。传统的法学理论有待突破。

对于企业内部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问题,国内经济法学界有不同的认识,“经济管理经济法论”完全否认经济法调整此类经济关系:“国家调节经济法论”认为国营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应由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经济法论”、“国家干预经济法论”、“经济管理与经济运行经济法论”均认为经济法应调整该类关系,但表述不同:“经济管理与经济运行经济法论”认为企业内部的协作关系也由经济法调整。笔者认为,对于企业内部经济关系,法律调整的具体范围在不同的体制下是不同的,而且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变化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不仅企业内部管理关系,企业内部协作关系均是受国家协调的,企业几乎没有自主范围;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企业内部的经济协作关系逐渐成为企业自己的事情,国家对之的行政干预已不被法律认可;在市场经济时期,只有企业内部管理关系受到法律规制,但不同国家以及相同国家的不同时期,其范围仍有所不同。所以,一般而言,企业内部经济管理关系是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对企业组织规范的内容,应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但是否所有的企业内部经济管理关系均应由经济法调整呢?这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是否只有部分企业的内部经济管理关系应由经济法调整,二是是否只有企业内部的部分经济管理关系应由经济法调整。对于第一个问题,“国家调节经济法论”认为国营企业内部经济管理关系归经济法调整,其他企业的内部管理关系由民商法调整。(注: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18页,第25页。)对于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其认为国家管理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国家一般只是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作为企业的组织和行为的规则,国家并不直接以一方主体参与该种法律关系;二是国家需要直接同企业发生经济管理关系,并以立法予以调整。前者主要是民法,后者为经济法或行政法。(注:王艳林、赵雄:《中国经济法学: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回顾与展望》,《法学评论》1999年第1期)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妥。其一, 按传统法学理论,民商法并不调整组织内部关系。其二,国营企业内部关系与其他企业内部关系并无质的不同,均需国家调节。从目前看,“国营”一词已改为“国有”,与其他经济成分统一按照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规范,国家作为所有者与其他经济成份的所有者是平等的。其三,国家本身是一个不具体的概念,也不可能以国家机构作为经营机关,国家企业管理机构行使管理权与国家在国有企业中行使所有权是应当分开的。(注:1999年9月22 日《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府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的职能,按出资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其四,国有企业的情况也非常复杂,如有股权较分散的和国有独资企业,有国家控股和国家参股的企业,有国家进行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企业以及其他形式的产权和经营方式,因此,划分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并以此确定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缺乏说服力,实际上是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划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对于第二个问题,答案应当是肯定的。只有体现国家意志的,受国家干预的企业内部经济管理关系才是经济法调整的范围,这一范围在不同国家或在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是不同的。

总之,经济法所规范的市场主体的范围是由市场主体参加的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的。对于企业这一最重要的主体,只有企业外部经济管理关系和有国家协调因素企业内部经济管理关系由经济法调整。

(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调整问题

市场运行关系是指在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市场运行关系可以从参加市场运行的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划分为经济联合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和经济竞争关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0~11页。)也可从市场运行关系中经济关系的性质不同划分为市场管理关系和市场交易关系,后一划分对确定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调整问题较有意义。

市场管理关系是对市场进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市场交易关系是指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市场管理关系与市场交易关系密切相关:市场管理关系是国家对市场交易进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是国家干预的市场交易关系;市场交易关系有有国家干预因素的市场交易关系和无国家干预因素的市场交易关系之分,前者即为市场管理关系;两种关系的区别在于是否有国家干预的因素。笔者认为,这两种关系是性质不同的经济关系,应由不同的法的部门分别调整。

市场交易关系应当由民法调整。市场交易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表现形式,主要是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即通过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发挥作用。国家对于市场交易不应干预,国家对此管不了,也管不好。但市场交易也需要法制的规范和保障。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自由进入和退出市场交易的条件需要法律形式的规范,市场交易的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也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民法就是确定这些市场交易秩序法的部门。

市场管理关系应当由经济法调整。市场机制对市场交易的调节并非是万能的,一方面取决于市场的状况,即是否存在一个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另一方面,市场调节又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打破行政垄断、地方封锁,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需要国家的干预;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消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也需要国家干预。在国家干预市场交易,对市场进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市场管理关系,与前述由民法调整的市场交易关系有质的不同,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由经济法调整市场管理关系,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市场的功能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目前,在经济法学界,一般均认为市场运行中的“市场管理关系”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注:“国家经济调节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所调整的是“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其中包括“市场障碍排除关系”:“经济管理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调整的“因市场管理而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实质上指的是“市场管理关系”:“国家协调论”划分了市场运行中的两种性质不同的关系,明确指出只有其中的市场管理关系由经济法调整。)但许多观点并没有对市场运行关系中“市场管理”与“市场交易”这两类不同性质的关系加以区分,从而未能划分清楚经济法与民法的界限。例如,“经济管理与经济运行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与民法共同调整“市场运行关系”,但是将应当由民法调整的市场交易关系(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关系)纳入了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国家干预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调整“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其具体内容实质是市场管理关系),也因为没有对市场运行中的关系进行区分,认为此类关系“不仅只受经济法调整,民法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原则对其调整,但主要的方面应当纳入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注: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从而模糊了经济法与民法的调整范围的界限。

总之,市场运行关系,根据其所组成的市场交易关系和市场管理关系的性质不同,应分别由民法和经济法调整。经济法只调整市场运行关系中的市场管理关系。

(三)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的法律调整问题

对于经济法是否调整社会经济保障关系,存在很大的分歧。在赞同的观点中,也存在范围大小不同的问题。这涉及到如何理解此类关系的性质和范围。有人认为,社会保障涉及多种性质的社会关系,需要由多种部门法(包括经济法、民法、劳动法、行政法等)综合予以调整,经济法虽在其中占重要地位,但不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唯一部门。(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5 ~156页。)还有人认为,社会保障关系不属于一种经济关系, 也不属于国家干预经济所产生的社会关系范畴;应由社会法调整。(注:刘国欢:《经济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回顾、评析与展望》,《法律科学》(西安)1996年第1期。)需要对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的范围和性质加以分析。

目前,关于社会保障并没有一个明确一致的定义,但有一些共识: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保障人们基本生活的需要;它主要以收入的形式提供扶助;它是由国家参与,一般通过立法而确立的制度。(注:覃有土、樊启荣:《社会保障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第3页。 )社会保障具有强制性和互济性,具有与经济法相一致的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的功能。社会保障关系属于经济关系,但严格而言,社会保障关系与宏观调控、市场管理和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有一定的区别,它并不一定是直接在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还包含有与经济运行密不可分的经济关系,它是经济运行的基础和要素。

从范围上看,社会保障涉及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市场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三大领域。首先,劳动经济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是生产要素之一,是企业的组成要素之一。为追逐利润,企业有压低劳动力价格的偏好,劳动者需要国家在劳动条件等方面的保护。此外,国家还要保障劳动者的生老病死,为企业发展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和后备力量。其次,劳动力市场是重要的要素市场,是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劳动力市场的障碍也需要国家干预予以排除,市场秩序需要国家管理,劳动力资源也需要国家提供社会保障以进行有效的保护。再次,在宏观经济的领域,投资与就业、通货膨胀与失业是对应关系,起连锁反应。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必然包含劳动经济的因素。可见,虽然社会保障关系涉及的领域很广,包含不同种类的关系,但这些关系的性质是相同的,即它们都是经济关系,都是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经济法调整。

从社会保障的运行看,社会保障涉及到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直接影响到经济运行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同时也是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的基础。从基金的组成看,有国家、企业和个人三部分,国家投资的部分是预算的内容,企业拿出的部分涉及到微观经济并需要国家的强制和保障,个人的部分不仅涉及到劳动者的生活条件、还有社会储蓄和金融状况。从基金的运营看,基金投资需要国家的监督和规范,并由国家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和监督,基金对市场的作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十分重要,已成为一些国家协调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从社会保障的特点看,社会保障关系的“强制性”与民法的“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相违背,所以不由民法调整,其“互济性”与行政法不符,也不应当由行政法调整。由经济法调整社会保障关系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促进经济的发展。

国内经济市场范文第15篇

如果将国际经济法限定为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很容易认为国际经济法只是国际公法的一个特殊分支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只具有国际公法的属性,即国际经济法主要关乎经济领域的国家主权、国际合作、共同收益。然而,国际经济法不仅具有国际公法的属性,而且具有经济法的属性,即国际经济法实质上涉及国际领域的自由市场、微观管理、宏观调控。在国际经济法的经济法属性和国际法属性之中,经济法的逻辑更能够彰显国际经济法的独特品格。有经济法学者从经济法体系理论提出的国际经济调节法学说对于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及其体系进行了极其有益的论证。

漆多俊教授认为,国际市场的形成和正常运行具有一障碍亦即国家调节的局限(政府规制障碍/壁垒),国际市场的市场调节固有三缺陷(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市场唯利性及其不进入某些领域、市场盲目滞后性及其调节的事后被动性),为此,需要国际调节三方式(排除政府规制和市场机制两个方面的市场障碍;国际组织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调节国际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经济信息和经济预测并且运用金融、财政、税收等经济政策和其他调节工具引导政府和民间主体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从而形成了作为国际经济调节法的国际经济法体系的三构成(市场障碍排除法、国际组织投资法、国际经济指导调控法)。

漆彤副教授则进一步明确认为,作为国际经济调节法,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际社会对国际市场之国家调节的再调节关系和国际社会直接对国际市场之市场调节的调节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国际社会直接对国际市场之市场调节的调节关系又可分为通过各国国内实施法间接调整市场主体活动的传统国家间国际法的间接规范和直接调整市场主体活动的新型国际法的直接规范。这种国际调节说提出的国际经济法体系遵循了经济法的逻辑而且非常具有启发意义。不过,就国际经济法而言,与国内经济法上国家投资经营法不同,国际组织投资法尤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法显然并非直接针对国际层面市场调节的唯利性及其不进入某些领域这一固有缺陷的国际调节方式,而主要是着眼于国际收支失衡和宏观经济考虑实施的国际贷款,因此,难以简单套用国家投资经营法的理解;而且,国家投资经营法就其体现为财政(亦即财政收支及其预算包括税收)、货币乃至规划的宏观决策及其宏观实施层面而言,应该归入宏观经济法,就其体现为具体微观实施层面而言,则应该归入市场规制法。

就此而言,尽管市场固有的三缺陷及其对应的国家三调节的划分极具洞见,但是,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分类和法律体系构建而言,国家投资经营法却仍然并没有突破市场规制法和宏观经济法二元结构的逻辑;此外,就国际市场障碍排除法而言,无论从经济逻辑还是法律逻辑角度,政府规制障碍及其政府规制障碍排除法与市场自身障碍及其市场自身障碍排除法都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问题与法律机制,因此,将其分解成为国际市场自由法与国际市场规制法更合逻辑。

二、国际市场自由法

国际市场自由法主要是指调整国家之间乃至国家与政府间国际组织之间、政府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一定情形下的私人与国家之间、私人与政府间国际组织之间)国际市场自由保护协调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的总称。根据商品要素和生产要素跨国流动的分类,国际市场自由法可以分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包括人员流动)、直接投资和知识产权四大领域具有相似或者趋同法律规范的市场准入法、市场待遇法、例外机制法和争端解决法四个层次。市场准入法是指国家之间就货物、服务(包括人员)、资本和知识产权的市场准入相互承诺消除政府管制壁垒的国际公法规范的总称。市场待遇法是指国家之间就货物、服务(包括人员)、资本和知识产权的税费规章相互承诺赋予特定待遇或者待遇标准(主要包括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国际最低待遇标准以及与其密切关联的公平公正待遇乃至一般法律原则和其他一般习惯国际法)的国际公法规范的总称。

例外机制法是指国家之间就货物、服务(包括人员)、资本和知识产权的市场准入和市场待遇相互承诺为了保护环境、公共道德、公共健康以及其他领域的经济、社会与文化人权乃至国际收支平衡、国家安全等等国内公共政策目标从而设定各种特别例外和一般例外的国际公法规范的总称。争端解决法是指国家之间就货物、服务、资本和知识产权的市场准入、市场待遇和例外机制的争议解决相互承诺达成的协商、司法、准司法或者仲裁等争讼程序的国际公法规范的总称。国际市场自由法是国际经济法体系中最为重要也最为成熟的组成部分。首先,在地位上,国际市场自由法是国际经济法体系最重要的内容。因为,与在几近不证自明的市场自由法语境下强调市场规制法的一般国内经济法有所不同,国际经济法的首要任务先是通过国际市场自由法限制乃至消除各种阻碍国际自由市场确立形成的国内法上的政府管制壁垒而后才强调国际市场规制法。

而且,迄今为止,国际经济法主要是国际市场自由法而非国际市场规制法。其次,在内容上,国际市场自由法主要体现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和知识产权诸领域市场准入的扩展、市场待遇的强化和争端解决的保障,而市场规制在此则主要作为例外机制予以对待。而且,国际市场自由法经历了从1980 年代末期以前强调消极地消除贸易边界壁垒的消极一体化法到1980 年代末期以来越来越强调积极地协调境内规章的深度积极一体化法的制序变迁,这在贸易协定、投资协定等领域都有所体现。于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和越来越深的程度上缔结了越来越多的条约从而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自由化义务。最后,在性质上,国际市场自由法主要体现为硬法。

在国际经济法乃至一般国际法中,市场自由法是法律化程度最高的。市场自由法领域的国际条约义务一般都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效力,都承担了更加明确的市场准入义务、特定保护义务和市场待遇标准,而且,往往都有比较强有力的独立第三方监督实施机制尤其是具有强制管辖权的国际裁判机制,例如WTO 裁判机制和投资条约仲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