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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1篇

Abstract: With the progress of economic society,the change of growth patter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the importance of value measurement of environmental and ecological resources is more and more obvious, by dint of property assessment theoryto do the value assessment,which can analyse and mast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nvironmen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o reconcile the contradictions,which will offer data decision-making refrence.

关键词:环境生态资源;资产评估;价值计量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and ecological resources;property assessment;value measurement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7-0073-02

0引言

目前,环境问题已经超越地域和国别,影响着世界每个角落。应对全球环境危机,保证环境与生产、贸易、消费等协调发展已成为重要议题。另外,国民经济总量指标及其发展速度是国家决策最主要的信息依据,如果它里面没有充分体现环境的价值,那么指标就是不完善的。联合国制定的《21世纪议程》和我国制定的《中国21世纪议程》都明确提出要扩展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便建立起环境与经济的综合核算体系。将环境资源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措施之一,也是环境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要使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理论付诸实践,那么揭示环境生态资源的成本概念和价值信息,以提高经济活动和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也就成为了一条值得研究的方向。

1环境生态资源价值计量的重要性

1.1 经济社会进步的结果环境资源与经济发展相互制约,一是无序规划、盲目发展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造成了环境破坏,甚至引发了一系列的生态危机;二是消耗过大、日益脆弱的生态基础不能承载经济的高速增长,制约了社会的持续发展。另外,环境资源与经济发展也有促进,一方面应该把环境标准的提高看成是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契机,保护环境意味着提高经济单位的环境生产力,意味着有效地利用资源,降低单位产出所制造的污染量;从另一方面来说,环境保护的实施和治污义务的承担也已成为企业和国家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环境生态与经济发展结合更为紧密,联系越发突出,两者之间的平衡很脆弱,也容易被打破,这就需要相对精确地对其定量预测和深入研究。

1.2 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对环境和经济的认识要客观、动态;既不能不计后果地发展经济,也不能不计成本地保护环境。社会进步需要的是可持续发展、集约式发展和科学发展。转变以往粗放式的增长方式,除了要求观念上的更新之外,还需要将环境问题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当中,最好能通过市场经济的手段来梳理和调和环境问题,发挥环境通过经济手段施加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以价格运行机制和经济调节杠杆来抵制和扭转人们无偿或低代价损害环境的观念和行为。

1.3 环境经济学发展的必然以往,环境生态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长期以来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被排除在经济学的主流视野之外,更谈不上专门考察环境生态资源的价值。随着当前环境经济学、环境会计分析、环境价值评估方法的不断发展和研究,也为环境生态资源的价值计量提供了可能。

2环境生态资源的经济特征属性和分类

环境与资源的概念存在着纷争,联合国环境署在1972年给环境(资源)下的定义是:环境(资源)是在一定时间和技术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因素的总称。这一概念突出了环境生态资源的经济属性,促成了环境和资源在认识上的统一,二者的结合使环境有了实际的物化途径,也使资源有了具体的量化指标。另外,环境系统是由生态资源系统和社会系统所组成的开放系统。其中生态资源系统能够提供四种服务:原材料输入来源、维持生命系统、分解和容纳生产与消费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提供舒适。同时,环境生态资源系统和社会系统之间还存在三种经济联系:社会发展为环境改善提供经济条件,而环境生态保持可为社会发展提供物质保障,两者的不协调将造成削减行动或环境恢复。资源―社会的经济联系,也决定了环境价值的存在,而且这种价值是可以随着经济活动的进行而发生交换和传递的。环境生态资源被赋予经济属性、服务功能和传递价值后,也就具有了资产的特征,以至可以作为商品进行交易。联合国统计署在1993年的“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体系”将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实际或潜在影响的自然资源归为自然环境资产。应该注意的是,环境生态资源又不同于一般物质资产和金融资产,它的特征有:

2.1 整体增值性和长期受益性合理利用环境生态资源,其使用价值和价值将不会缺失,甚至可自主积累,自动增值,长期受益。

2.2 自然选择性和市场竞争性。环境生态系统各因子遵循共生、相生、相克等自然竞争规律。同时,环境生态资源又与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存在着市场竞争,遵循市场竞争规律。

2.3 开放性和融合性。环境生态资源既具有开放性与多样性,又具有一般资本的融合性和扩张性,它的经营可以采用产权主题多元化、利益共同体等方式。

2.4 固定性与逃逸性。环境生态资源既具有空间固定性,又具有一般资本规避风险的逃逸性。低回报率的生态环境会造成环境生态资源转移地域或变换形态,流动到回报率较高的领域,引起资本功能性逃逸。

2.5 替代性与转化性。在一定条件下,环境生态资源与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能够相互替代或转化。

2.6 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和严格的地域性。不同区域的环境生态资源与社会关系的组合和匹配都是不一样的,而“因地制宜”是合理使用环境生态资源的一项基本原则。

对环境生态资源经济特征属性的认识和总结,为其计量打下了基础,提供了可能。

3环境生态资源的价值计量

环境生态资源的计量包括实物计量和价值计量两类。实物计量主要利用环境资源统计方法,直观地核算出环境生态的现有当量;价值计量以实物计量为基础,是环境生态资源的计量重点和难点。价值计量根据有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和公认准则为依据,研究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联系,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生态环境的价值运动,即生态环境的价值、成本、耗费、损失、经营开发、绿色收入和利润等,确定出环境生态的绩效。

3.1 环境生态资源实物量确认与计量环境生态资源的实物量,受资源的质量品位、资源的赋存利用条件和地域因素制约。以森林资源为例,如果确认森林的实物量,应该具体核查林地和林木的权属、数量、质量和空间位置等,实践中通常采用抽样控制法、小班抽查法和全面核查法进行。要核查的具体项目有:①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地类、面积、立地质量等级、地利等级等。②林木:树种权属、树种组成、林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幼龄林的单位面积株数、中龄林单位面积活立木蓄积,近、成、过熟林的立木蓄积,材种出材率等级、经济林的单位面积产量、薪炭林的单位面积立木蓄积量,未成林造林地上的幼树的造林成活率、造树保存率、竹林的立竹度、均匀度、整齐度、产笋量等。

3.2 环境生态资源价值计量的思路环境生态资源价值计量较实物量计量复杂。我国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研究工始于1988年。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进行了《自然资源核算及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课题研究。1994年以来,许多部门相继开展了此领域的相关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成果有:原国家科委牵头开展的中国自然资源核算研究、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牵头并与世行合作开展的城市环境与真实储蓄及绿色GDP核算研究、北京大学进行的可持续发展下绿色国民核算研究等。不少学者也对环境的实例进行了研究实践。

我国目前环境生态资源价值计量如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各种方法名目繁多,提供了计量的很好条件,但是可以发现,各种方法的理论基础和应用范围不尽相同,对它们的研究、比较和探讨还不够深入,方法很多,但是应用起来却往往难于下手;各自之间的联系也缺乏细致的甄别,选用不同方法,得出的价值往往出入很大,又往往难以提供令人信服的过硬依据,权威性、公正性、中立性受到质疑,不利于普遍理解和广泛推广。如前文所述,作为一种资产,环境生态资源利用资产评估的理论来进行分类和评估,有利于整体把握和更加公允。主要基于以下考虑:①资产评估作为国际通行的中介服务,理论研究深入,学科体系健全,并且对于资源资产的评估已拥有一套成形的工作方法和程序,工作结果受到各方认可;②资产评估以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为基础进行分类和衍生,便于理解、掌握和应用,使工作方法更系统科学,能够计量和区分种类繁多的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为制定经济政策、自然资源政策、环境政策及其他政策提供客观、系统、轻重有序的基础数据;③资产评估行业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专业服务行业之一,目前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几万名,具有广泛的实践群体,活跃在市场经济一线,并且环境资产评估的中介性和环境影响评价的专业性可以有机结合,更有利于环境生态工程的构建。④资产评估是涉及有关生态环境价值资产的产权转让、抵押、担保等经济行为所必要的程序和标定公允价值的主要依据。

3.3 环境生态资源价值计量方法

3.3.1 成本法是指在计量环境生态资源时首先估测被评估资源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源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方法举例如下:①重置成本法。如探矿权在现行技术条件下,采用新的价格费用标准,获得与被评估的探矿权具有相同勘探效果的探矿权重置价格,扣除技术贬值来估算探矿权净值的方法。②复原成本法。如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要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林木资源价值的方法。

3.3.2 市场法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环境生态资源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方法举例如下:①享用效益估价法。指享受某种资源由于环境的不同产生的差价,记为环境差别的价值。如景观好的地段房价高,高出基准价格的部分被认为是享用该地段景观的超额收益,可以通过平均价格乘以调整系数算得。②资源交换估价法。采用替代的方法评估资源交换的意愿价格,如调查某地“能否用A元作为交换而禁止商业捕鱼?”通过对A的设定和变化,将结果作为对此地渔资源价值的一种衡量。

3.3.3 收益法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环境生态资源未来预期收益折现或者本金化处理,来判断资源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方法举例如下:①现金收益法。如企业排污权交易、二氧化碳交易可以获得现金收益,那么相应的资源和设备就拥有减排价值,选取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予以折现或者资本化,评定出价值。②权益收益法。如某些风景区被评定为世界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4A级景区等称号会带来更多的收益,这种权益价值应该进行核算,增加到资源价值当中。

3.3.4 综合法即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两种或三种方法的综合。

3.4 环境生态资源集合价值计量的步骤环境生态资源的利用通常是通过对多个环境资源要素的集合,以系统的形象出现。对这个集合进行计量、评定价值,需要在进行实物计量、价值叠加之后,还要累加收益,核销损失,抵减支出。其中,收益主要体现在排污权交易、CDM交易、生态补偿收益、生态以奖代补收益等现金收益和通过环保认证、质量认证等权利收益。环境系统损失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环境破坏所造成的损失,如森林增长速度减缓、工厂单位产值耗能增多等;另一方面包括因环境破坏而付出的罚款和超额税收。在此基础上就能核算出环境生态资源集合的价值。

4结语

基于资产评估理论的价值计量方法只是环境生态资源计量的一条思路,目前在实务中结合起来应用还不多,但是随着人们的逐步认可和有关业务的不断开展,并通过加强与环境工程传统领域的交叉、渗透和融合,这种方法应该能为环境和谐与经济发展提供有益的支持。

不可否认,目前任何一种环境生态资源价值计量方法基本上都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只能计量那些可以商品化的环境资源,而对其他一些环境资源由于认识上、技术上的一些局限而无法实现价值量化;或者当环境资源与传统资产之间的替代关系比较复杂时,往往容易造成计量结果与环境实践的出入很大;此外,资产评估方法更多的时候还是给出资源的标定价格,对于内在的价值会因各种条件的局限而与实务有所出入。但可以肯定的是,基于资产评估理论的环境生态资源价值计量方法应该可以成为能够依托的重要工具,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生态,推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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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生态系统服务;生态价值;资产评估;生态价值评估制度

中图分类号:DF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4)01012006

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为自己服务的过程中,曾经一度盲目追求最大化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其本身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生态价值为人类提供了生存发展所必须的物质基础――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受人类中心主义的影响,人类忽视了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系统,而人类活动频率和范围不断增大,其决策和行为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力也日益增强,几乎所有的生态系统都已遭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损害,如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锐减、森林覆盖面积减少等。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已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但由于自然资源和生态服务是公共产品,一般不具有产权的排他性,所以人类长期认为其是可以自由获取且充足的产品。人类无偿使用自然资源,免费享用生态系统服务,却较少关心这些公共产品从何而来以及如何维系,生态系统的承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下降以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损的现状迫使人类不得不转而重视生态系统对维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意义。

Costanza在《全球生态系统服务和自然资本的价值》一文中指出生态服务是人类从自然和生态系统获取的各种利益,包括直接的生态产品和支持功能、调节功能等其他生态利益①在生态服务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的形势下,为了保护

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生态系统的功能。保障可持续地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人类开始运用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协调各生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生态利益补偿制度应运而生。生态利益补偿制度是通过调节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保护生态系统服务,激励积极的生态保护行为,是抑制消极的生态破坏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其实现受困于生态价值难以合理评估。由于生态系统本身的复杂性和各生态系统服务之间的相关性,加上人类各个发展阶段对生态系统服务的偏好有所不同,生态价值难以量化和简单计算,所以不建立起合理的生态价值评估制度,生态利益补偿就难以有效实现。生态价值评估制度不仅为生态利益补偿提供了补偿依据,而且为补偿多少、如何补偿等问题也提供了科学、客观的理论支持。

资源的稀缺性和维护生态环境的人类劳动决定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转化为生态资本,有偿使用和为生态环境服务付费是实现其相应的资本权益的有效途径。“我们不得不经常在维护自然资本和增加人造资本之间进行取舍, 在各种生态系统服务和自然资本的数量和质量组合之间进行选择, 在不同的维护和激励政策措施之间进行比较,一旦被迫进行这些选择, 我们也就进入了评价过程”[1]。事实上,人类在对生态系统服务的比较和选择过程中已经对生态价值进行了评价,只是这种评价缺乏明确的货币化的价值表现形式,所以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有助于人类合理认识、有效利用并充分保护好生态系统,为人类的永续经营提供保障。

一、生态价值评估的理论内涵

(一)生态价值评估的含义

生态价值评估是指专门机构或专业评估人员按照特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及其所提供的生态服务进行货币化的价值评价和判断的行为。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既需要直接从生态系统中获取生存所必须的食物、水、工业原料等生态产品,也需要间接获得如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等生态系统服务,还需要获得认知发展、消遣娱乐、美学享受等其他生态利益。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项目中把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不同利益分为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和支持服务 “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 ,MA/ MEA) 项目是 2001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由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宣布正式启动的。该项目是全球范围内第一个针对生态系统变化对人类福利的影响进行的科学评估计划。

。人类活动范围和频率不断增大,对无偿享用的生态系统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但与此同时,人类需索无度、肆意破坏生态系统的行为模式也造成了生态系统服务水平和能力持续降低。这一矛盾已严重影响到人类的福利。人类必须转变生态系统服务任意获取且永远充足的观念,应对生态系统进行有效的管理,从生态系统服务的形成机制入手,研究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对生态系统服务进行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可以帮助人类了解生态系统服务的边际变化对人类的影响,有利于约束消极的破坏生态系统的行为,引导积极的维护生态系统的行为,以保障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与生态系统服务的各种不同功能相对应,生态系统服务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价值:(1)直接使用价值。主要指人类可以直接从生态系统中获取并使用的生态产品所产生的价值,这类价值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其量化和评价相对简单,并已基本形成相应的评估方法和准则。(2)间接使用价值。指无法或难以商品化的生态系统服务所带来的间接效益,如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对间接使用价值进行量化评估需要借助于替代成本、支付意愿等经济学方法。(3)存在价值。指生态系统的存在自身所具有的价值,这种内在价值脱离了对人类的效用,与人类是否利用无关。对这类价值的承认和测度能为决策者提供更为丰富的信息,本身也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生态价值评估就是对以上价值进行货币化的评价,以便掌握生态系统服务的现状变化和最新信息,为决策者提供依据以确定生态资源存量的合理值,完善生态系统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

(二)生态价值评估要素

生态价值评估是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生态利益补偿机制的前提,为生态系统服务评值既能为决策者提供科学合理的信息,又能为生态利益补偿提供有效的货币化补偿依据和标准。在人类对生态系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与生态系统不断耗损退化的矛盾越发凸显的背景下,生态价值评估作为一项新兴的资产评估业务,无论从政治、经济还是社会的角度都有着越来越广泛的需求。

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必须研究和分析生态价值评估的各个要素:(1)生态价值评估的主体是依法取得注册评估师资格且专门从事生态价值评估的机构和专业人员。《资产评估法(草案)》中指出“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定注册评估师专业类别”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第二章第七条。

,因为生态系统服务的复杂性导致生态价值评估的专业化程度高,所以从事生态价值评估的评估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生态学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科学的评估框架体系下进行评估工作。(2)生态价值评估的客体是拟被评估的对象,由于生态系统服务的公共产品的属性和外部性不同,所以生态价值评估与传统的资产评估也有所不同,除了评估可市场化或准市场化的经济效益外,还需要评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生态价值的评估需要考虑其存量、流量,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3)生态价值评估的依据是指评估人员作出价值判断的根据,通常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评估对象相关的各种资料信息、生态学的相关技术支持、经济学有关原理等。这些信息一起构成完整的评估框架体系,是对评估对象作出价值判断的基本前提。(4)生态价值评估的目的不是为每一项生态系统服务贴上价格标签,而是为了帮助人类掌握区域生态系统资源存量的历史变迁和流量的现状变化,从而把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纳入经济体系中,迫使人类改变现有发展模式,保护生态系统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代内、代际公平。

(三)生态价值评估与传统资产评估的不同

生态价值评估作为资产评估的特殊组成部分,因其评估对象的特殊性、价值类型的多重性和评估技术的专业性而有别于传统的资产评估。生态价值评估与传统资产评估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生态价值评估关注的不仅仅是某一个生态产品或某一项生态服务的价值,更重要的是研究整体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传统资产评估涉及的是委托方和利益相关人的利益,生态价值评估所评估的公共商品和社会资本与全体社会成员的福祉相关。“生态系统评估的中心任务是评价生态系统现在的状况、预测未来的可能变化并提出为改善生态系统管理状况而应采取的对策”[2]。(2)生态系统具有内在价值,这种内在价值也应在生态价值评估的考量范围内。生态文明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模式,人类在利用自然为自己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尊重自然本身的存在价值和运行规律,并且除了对人类的效用以外,生态系统对其他物种也有着不可替代的存在价值。人类对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偏好也随着人类认知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有所不同。如果只看重眼前经济利益而罔顾生态系统的内在和谐,会对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和对后代人发展的权利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3)生态价值评估需要采取多尺度的评估途径。“通常意义上的空间尺度和时间尺度是指在观察或研究某一物体或过程时所采用的空间或时间单位,同时又可指某一现象或过程在空间和时间上所涉及到的范围” [3]。生态系统及其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很强的相关性,任何一种特定尺度上的评估结果都会受到其他尺度来自生态、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影响,而不同时空尺度的生态过程又是相互作用的,所以应对生态价值开展多尺度的评估。生态过程与评估活动尺度上的相匹配能够使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可操作性极大提高,对确定生态系统各项指标信息的合理值提供科学依据。(4)生态系统处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生态价值评估既要考虑生态资产存量的计量,也要考虑生态系统能够为人类提供服务的流量(即生态系统服务的过程变量)的测度。要对生态系统的实物量和价值量在科学的评估体系下进行综合评估。

二、构建生态价值评估制度的必要性

(一)生态价值评估的作用

生态系统及其所提供的服务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但自然的承载力和自我修复、更新能力已越来越无法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由于生态资产效益外部性和其所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导致人类长期忽视经济发展中的生态成本,对生态价值进行评估是将生态效益外部性内部化与促进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的前提。生态价值评估借助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对生态系统服务进行量化和货币化的评价,能够帮助人类更清晰地认识生态环境的动态发展状况,对人类的永续经营作用巨大。

第一,生态价值评估可以为人类提供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化了的信息,有利于帮助决策者提高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和方案的科学化。生态系统服务是一种间接的经济价值,与一般的资产在所有权和流转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它的价值循环和价值补偿难以通过市场直接交换。所以必须对生态价值进行评估,以经济学手段把隐含的生态成本显现出来,量化生态系统服务的边际价值。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曾于2000年4月在联合国成员国大会上说:“如果没有充分的科学信息,就无法拟定有效的环境政策。”维护生态环境、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这就需要决策者根据科学合理、可信度高的环境信息和被货币化了的生态价值制定环境政策,引导人类活动尽量降低对生态系统的损害和影响。

第二,生态价值评估有助于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保护和加强生态系统的生产和更新能力,实现人类的永续经营。可持续发展要求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可现实的全球性环境危机已严重损害了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只有通过对生态价值合理评估,使决策者意识到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同等重要,才能

在制定发展计划时综合考虑社会、资源、环境、经济等各方面因素,建立可持续发展和符合人类福祉的指标体系。为保护生态系统,应该对生态价值综合、全面地评估,在多个时空尺度测度生态系统服务,确定生态资源和服务的存量合理值,推行绿色GDP,实现人类发展的代内、代价公平。

第三,生态价值评估是实现生态利益补偿的首要条件,通过评估使补偿的内容具体化和定量化,为生态利益补偿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生态效益补偿是一种用经济的手段达到激励人们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维护和保育,解决由于市场机制失灵造成的生态效益的外部性并保持社会发展的公平性,达到保护生态与环境效益的目标”[4]的效益。实践中生态利益补偿的实施在补偿依据、补偿多少、如何补偿、补偿给谁等方面都缺乏公认的标准。因此,应建立生态价值评估机制,以完善的、科学的核算方法体系确定补偿标准,为生态利益补偿提供数量化的技术保障。生态利益补偿量化、标准化的有效实施必须依赖于生态价值评估,评估结果是补偿的科学依据。

第四,生态价值评估有利于制定合理的生态资源价格,将生态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生态系统既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有形的生态产品,又为人类提供无形的调节、支持等诸多生态服务。人类在获取这些效益和福利时往往认为是无价的、可以自由获取而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在这种思想主导下,生态系统被过度消耗,生态平衡被破坏,威胁到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对生态价值进行合理评估,确定生态资源的有偿使用和生态利益补偿,才能科学地反映现行经济增长和生态系统的关系,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实现生态文明。

(二)构建生态价值评估制度的意义

如前所述,生态价值评估在提供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化信息、制定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生态利益补偿、制定合理的生态资源价格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生态价值评估制度的构建对维护生态系统、保障人类可持续发展也有着重大意义。生态价值评估是随着人类对生态系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生态系统功能的渐次衰退而逐渐产生和发展出来的新型资产评估类型,生态价值可以被描述、测度和估价也随着生态学的不断发展而日渐成熟起来。把生态价值评估上升到制度化的层面能够充分发挥和保障其在维护生态系统、保持生态平衡方面的作用。首先,生态价值评估的制度化是建立正确的生态系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生态价值评估可以从生态系统服务的形成机制入手,全面、综合地对生态系统进行价值化评价,把这种评估行为和过程制度化,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生态系统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其次,生态价值这种特殊资产的评估由于其公共产品的属性而受到广泛的社会关注,评估的需求也逐渐增多,用制度规范生态价值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评估内容等,对行业管理和建立行业规范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人类普遍接受和认可的生态系统及其所提供的服务的状况和能力在生态价值评估制度的作用下,会有更为科学合理的量化标准,使评估结果更具可信度。再次,由于生态价值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甚至影响到全人类的福祉,由谁评估和评估主体的法律地位等问题都需要规范化、制度化,以保证评估主体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有助于生态价值评估行业的完善,是管理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制度支撑。最后,生态价值评估制度的建立能够保障生态效益补偿的科学化和有效性,通过综合分析生态系统的运行规律和经济运行规律,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价值度量方式,再以法律规范和制度化的形式对整个评估过程予以确认,促使生态利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三、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的构想

(一)生态价值评估制度的构建是对资产评估法的补充和完善

生态系统及其所提供的服务作为生态资产,与传统的资产相比具有很多特殊性,如经营的永续性、功能的多样性、评估的专业性等。这些特殊性决定了生态价值的评估与传统的资产评估有所不同,对生态价值进行评估时要综合评估相应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在不同评估目的主导下,所选择的评估价值类型不一样,得到的生态价值评估结论也就不同。生态价值的评估涉及存量和流量两个方面,除了对生态系统的存量价值进行评估外,还要评估生态系统服务的流量价值,传统的资产评估一般只对资产的存量价值进行评估,流量只是作为计算存量价值的工具之一。生态价值评估的计量、计价方法也具有复杂性,需要借助于专业化的生态学知识和经济学原理。种种原因表明,生态价值评估应区别于传统的资产评估,应在资产评估法中对生态价值这一特殊的资产类型作特别的规定和解释。

传统的资产评估是对资产价值的货币化判断,是随着市场化产权交易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针对不同评估领域的评估制度。生态价值评估是整个资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生态资产的量化并货币化的评价和判断。在人类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向的时代背景下,生态价值评估无论从宏观尺度反映国家、局地的生态系统状态和发展趋势,还是从微观的具体经济行为看,都具有广泛的社会和市场需求。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草案)》)

这部专门的资产评估法(草案)规定:“资产评估业务包括不动产评估、动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和其他经济权益的评估。”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

从这个评估业务的分类可以看出,并未对生态价值评估作出专门的规定和说明。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不仅是为了满足广泛的社会和市场需求(如生态利益补偿的补偿量、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景观价值的评估等对生态价值评估制度化的现实需求),也是对整个资产评估法的补充和完善。

(二)构建生态价值评估制度的具体策略

由于生态价值的多样性和评估的复杂性,生态价值评估制度的建立需要综合运用生态学和经济学的有关知识和理论,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研究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服务的影响机制,在生态系统整体评估框架下对评估的行为和过程进行制度化的规范和要求。笔者拟从评估主体、评估客体、评估方法等方面对构建生态价值评估制度和完善资产评估法进行探究。

生态价值评估的主体是从事生态价值评估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

生态价值评估涉及公共利益,应属法定评估,所以生态价值评估主体的确认和其法律地位都应在涉及生态价值评估的法律中作出专门规定。《资产评估法(草案)》对于法定评估特别规定“应当依法采用公开方式选择评估机构”⑤。生态价值评估工作要求的技术性和专业性都非常严格,必须具有相当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和专门机构才能完成。生态价值评估的结果将影响决策者作出判断并牵涉众多相关者的利益和社会公益。所以,对评估过程和结果的科学可信度、道德可靠性及客观性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对相关从业人员和机构的执业要求也非常严格。《资产评估法(草案)》中对注册评估师、评估机构和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等都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些普适的通则对生态价值评估同样有效。除了普适要求外,还应针对生态价值评估的特殊性设立专项资产评估机构,通过建立专家顾问团队、培训专业评估人员、参与国际合作、研究和吸收国内外生态价值评估的发展动态和实践成果等途径使评估人员和机构掌握系统的生态价值数量化的技术和结合生态经济学的货币化评估手段。生态价值评估主体的责任性和风险性都相对较大,应对其给予相应的行业和法律地位,保障评估行为和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生态价值评估的客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及其所提供的各种功能和效用,按生态系统的要素分类,生态价值评估可分为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矿产资源生态价值评估、草地生态系统价值评估、流域生态价值评估、海洋生态价值评估等。

生态价值评估要对各种不同生态类型的服务价值进行评估和判断,某些领域已在实践中形成了比较成熟和完备的评估体系和方法。如森林生态价值评估,1996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虽然该技术规范对林地、林木和森林景观三种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作出了专门规定,但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涵养水源、保护土壤、调节大气、维护生物多样性等价值评估并未作出规定和说明。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进行价值评估,需要特别的法律规范或政策制度专门予以规范。制定专门的规范可以对某特殊类型的生态系统作出更全面、科学的价值判断,对不同的价值类型在分别细化的基础上形成整体的价值评估框架体系,对实物存量的计量方法和价值流量的计价手段更具针对性和细化,实现评估结果所提供的价格信号更具客观性和可信度,最终达到生态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兼顾平衡。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是指分析和判断拟被评估的生态价值的方法和途径。

传统的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这些方法可以部分地适用于生态系统某些方面的价值评估。由于与传统的资产评估多是对资产存量的评估不同,生态价值评估更为关注生态系统服务的流量价值。生态价值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传统资产评估的方法。根据国内外的研究结果和实践经验,生态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1)市场价值评估法。主要用于可以直接在市场中进行交易的生态产品和某些调节性的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估。该方法依赖于人类对生态系统服务的偏好和对可市场化的服务的需求,市场的变化极大地影响着生态系统服务的货币化价值判断。(2)替代市场技术的方法。大部分生态系统服务无法直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其价值循环也不依赖于可交易的市场,所以不存在市场价格,可以利用可替代的市场技术以“影子价格”和消费者剩余来描述和测度生态系统服务的经济价值。其中包含费用支出法、旅行费用法、享乐价值法、机会成本法等。(3)条件价值法。某些生态系统服务既不存在实际的交易市场也难以寻找到可替代的市场,于是通过描述假设市场的不同情景和状况进行问卷调查以获得公众的支付意愿。该方法曾在1 600多项关于环境政策方面的研究中应用 Gregory R.Identifying environmental values.In:Dale V H,English M R,eds.Tools to Aid Environmental Decision Making.New York:SpfingerVerlag New York Inc,1999.

,因其能够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评估而应用最为广泛。(4)集体评价法。是指通过公平公开的程序聚集不同的社会团体一起讨论生态系统服务这种公共产品的经济价值,该方法受社会学理论的影响而形成。这种方法反映了社会平等性,以集体讨论的方式对生态价值进行更为公平和民主的评估。以上方法可以分不同情况运用于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估,但由于生态系统自身的复杂性和服务的多样性,评估方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之中,只能尽可能地追求相对科学化、合理化的评估行为和结果。

综上所述,生态价值评估是人类在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过程中,基于维护生态系统服务的持续性和对评估的现实需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资产评估。由于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功能的多样性,以及人类对生态系统的依赖性,生态价值评估有着高于传统资产评估的难度和要求。为了保障生态价值评估的专业化、技术化和科学化,有必要把生态价值评估上升到制度层面,用法律和制度的形式将其规范,以实现评估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达到合理认识、有效利用、充分保护生态系统及其所提供的服务的目的。生态价值评估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专项资产评估制度,它的形成和发展也是对资产评估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参考文献:

[1]赵景柱, 徐亚骏, 肖寒, 等. 基于可持续发展综合国力的生态系统服务评价研究――13 个国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测算[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3,1(1):121-127.

[2]赵士洞, 张永民. 生态系统评估的概念、内涵及挑战――介绍《生态系统与人类福利:评估框架》[J].地球科学进展,2004,8(19):650-657.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3篇

庞大的生态系统不仅为人类社会提供必不可少的载体,生态系统功能及其服务无疑是维系地球生命的厚实基础。历史与现实都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就是要在着力保护生态环境之时,更好地实施生态系统服务管理,以求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要深入开展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管理,必须充分考虑由于生态系统复杂性等诸多因素所引起的不确定性,要合理应用新的技术手段,不断揭示其内在的变化规律、依存关系及其动态影响,科学地建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指标体系。本文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内涵—定义深化—具体分类—价值评估—方法改善—发展趋势为主线,对近年来的研究动态与若干进展进行综述,以期为后续的相关研究提供借鉴与参考。 1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内涵与定义表述 1.1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提出与发展 人类很早就开始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初步探索,意识到生态系统与人类的生存及发展密切相关。古希腊时,柏拉图就认识到当时水土的流失和水井的干涸与雅典人砍伐森林有关[1],《淮南子》中也有关于保护生态系统服务而使其永续利用的论述,建立和保护风水林也反映了人类很早就认识到森林对村庄及居住环境具有重要作用[2]。1864年,Marsh[3]在其著作《Man and Nature》中首次提出生态系统对人类生产生活发展具有重要的服务功能的观点,同时对资源是无限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和批评,但因当时处于工业革命时期,他的观点并没有得到重视。 20世纪40年代,Tansley提出生态系统的概念后,生态学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研究才逐渐形成学科体系,研究重点从生态系统的结构逐渐向生态系统功能方向发展。Leopold、Osborn、Vogt也才开始对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进行深入思考。Leopold[4]研究发现,狼群对维持牧群和草地的平衡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将狼群杀光,就破坏了狼群对牧群的控制作用,指出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是其自发的,人类不可能替代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Osborn[5]对生态系统在维持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进行了研究,指出水、土壤、植物和动物等是维持生态系统的基础,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Vogt[6]认为社会耗竭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壤)资本越多,偿还债务的能力就越低,从而提出自然资源是有限的概念。 20世纪70年代初,SCEP[7]首次明确了生态系统对人类生存及发展的服务功能,例如大气组成、土壤形成、物质循环、水土保持等,此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渐形成生态学与生态经济学研究的分支,也成为1个科学术语。随后,Westman[8]提出社会要做出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管理决定,应该要考虑生态系统收益的社会价值,并将这些收益称为“自然的服务”。1981年,Ehrlich[9]对“环境服务”、“自然服务”等概念进行了梳理和统一,首次使用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一词,这一术语逐渐为人们所公认和广泛使用。 1.2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定义与表述 目前关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定义有多种描述(表1),最具有代表性的是Daily和Costanza等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的定义。Daily[10]指出生态系统提供的能够满足和维持人类生存发展所需的条件和过程就是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该定义着重强调3个方面,即人类的生存发展需要生态系统的支持,发挥服务功能的主体是自然生态系统,而生态系统发挥服务功能是通过条件和过程来完成的[11]。1999年Daily等[12]在肯定了之前3个观点的同时,还补充强调了生态系统状况和过程的广泛性以及生物物种的生态系统性,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定义更加明细化。 Costanza[13]认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就是生态系统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指出生态系统产品(如食物)和服务(如废弃物处理)是指人类直接或者间接从生态系统功能中获得的收益,即生态系统服务是指人类从生态系统功能中获得的收益。Cairns[14]则认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应该是对人类生存和生活质量具有贡献的产品和服务。该定义同样强调了生态系统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产品和功能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体现的主体,与Daily定义的实质基本是一致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15]中认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人类从生态系统中获得的各种效益,基本上采用了Costanza的观点。 我国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20世纪90年代,我国有一批学者开始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概念进行译介、综述、分析,结合实际工作与相关区域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进而对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详尽描述。如董全[16]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定义描述为:“自然生物过程产生和维持的环境资源方面的条件和服务”,该定义不仅强调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支持作用,还指出此作用是通过环境资源的条件和服务来发挥的。谢高地等[17]认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通过生态系统的功能直接或间接得到的产品和服务;阎水玉等[11]总结得出,自然生态系统产生的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支持作用的产品、资源等就是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敖登高娃等[18]认为自然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所需的一切自然资源和生存环境,而这些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生境、物种和生态过程产生的资源物质及生活环境对人类的作用就是生态系统发挥的服务功能。李文华[19-20]认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人类从生态系统中(自然生态系统和人造生态系统)获取的直接的和间接的、有形的和无形的效益。 纵观分析,笔者认为,近年国内外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定义与内涵研究可归纳为5个观点:一是明确了生态系统功能及其服务价值作为地球生命的支持体系,直接或间接地关系着人类的福祉。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为活动影响的加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与威胁。三是不同生态系统的复杂性与关联性决定了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四是目前经济学方法的局限性与可比性难以概全,必须因地制宜寻求复合评价办法。五是要进一步关注观测尺度,不同生态系统本身与环境条件的多择性等引发的服务功能与价值的空间异质性,合理指出指标体系,以利于揭示内在规律,做出合乎实际的理论界定。#p#分页标题#e# 目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仍尚未形成比较系统且统一或完整的概念,但是总的来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界定关键在于如何阐释“自然组分-生态过程-生态功能-生态服务-获得利益”之间的关系[21]。虽然我国系统的研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较晚,但是通过许多学者的不懈努力,我国在生态系统服务领域多个方面已有所进展,积累了大量的第一手数据资料,加上我国幅员辽阔,具备多种多样的生态系统,这为生态系统服务研究奠定了基础,对国家的生态政策也将产生重要影响。 2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与研究现状随着人类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可替代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研究。这一领域的研究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从最初探索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定义、内涵及分类,逐渐向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以及不断修正价值评估方法的方向发展。 2.1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体分类的研究 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多种多样,相互之间又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根据不同的定义和标准,不同学者和组织机构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分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表2)。Costanza等[13]从功能的角度,根据生态系统的生产、基本功能、环境效益以及娱乐价值4个层面,将全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划分为17类,包括:气体调节、气候调节、水调节、土壤形成、养分循环、休闲娱乐等,还划分出了16种生态系统类型,并以货币的形式进行了估算。这是目前生态价系统服务功能分类方面最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之一,许多学者都是依据此分类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进行评估研究。此后Norberg[22]从生态学角度以及生态系统的同属性考虑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为维持种群密度、处理和转化外部干扰物和组织生物学单元3大类。Groot[23]则根据生态过程的特点以及生态系统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划分为调节功能、提供栖息地功能、生产功能及信息传递功能等4类。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15]主要依据人类获得效益的关系,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为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和支持服务4大类。该分类较为直观,但是在此分类体系中不同类别的生态系统服务会出现重叠,如O2的产生既是调节服务,也是支持服务。 我国许多学者也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分类进行了大量研究。孙刚等[25]从不同角度出发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细分为生物生产功能、物质循环功能、气象气候调节功能、生物多样、防灾减灾功能及娱乐文化功能等。张志强[26]认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一是生态系统生产出人类生存发展所需的生态产品,二是维持人类生活环境的生态功能。谢高地[17]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划分为三大类,第1类是生态系统通过生产功能为人类提供生活所需的产品,如食物、燃料等;第2类是维持人类生存环境的生态功能,如气体组成、气象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传粉播种等;第3类是为人类提供娱乐休闲的功能,如打猎、钓鱼、漂流、滑雪等。而张彪等[27]以人类需求的角度,考虑是否同属于一个生态功能,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为物质产品、生态安全维护功能和景观文化承载功能3大类。其中,物质产品是指生态系统通过大气、水、土壤等组分和光合作用等生态过程,将太阳能转化为有机质(生物量),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基本物质;生态安全维护功能则是指生态系统通过一系列生态过程来维护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及生物资源等生态安全的作用;而景观文化承载功能是指生态系统因其独特的组成结构作为美学景观、历史文化和科研教育等的载体功能。此分类体系较简单,易于大众理解与接受,也有助于开展基于人类需求差异的生态系统服务时空动态变化与供需平衡研究[28]。 这些不同的分类方法都强调了生态系统对人类生产生活具有不同的重要作用,便于人们从实践上去理解。但是部分学者认为这些分类方法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即无法区分开服务功能本身和产生这些服务功能的过程。Boyd等[29]认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自然所产生的,应将生态系统服务本身和产生服务功能的过程区分开,也就是说生态系统服务并非是中间服务而是最终服务,在进行评估时应当只计算其最终服务。Maler等[30]根据与人类福祉的关系来分类,将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中划分的4类合并成2类,即供给服务和文化服务是属于最终服务的,而支持服务和调节服务应合并为中间服务。而Fisher[31]认为,由于研究尺度及目的不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但重点还是要取决于生态系统通过何种因素影响人类福祉变化。Costanza[32]则认为不管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本身还是产生这些功能的过程,或者是属于中间服务或最终服务,只要是能为人类福祉作贡献的就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之,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及人们认识的局限性,任何分类方法都可能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合理性[21]。 2.2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评估方法 自然资源价值中引入经济学的概念推动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在经济学中,福利常用“效益”来表达,因此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是可行的。假如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未完全进入市场,或者没有把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这就容易使人类在经济活动决策过程中忽略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会导致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生态系统的破坏[17]。因此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进行尽可能的估算是实现生态服务等非商品化“自然资本”货币化的有效手段,是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并实施的重要依据。随着人们对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方法也在其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扩展。目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直接市场评估法、替代市场评估法、模拟市场价值评估法三大类。 2.2.1 直接市场评估法  直接市场评估法,是以当前的产品的市场价格来作为其经济价值,主要包括费用支出法、市场价值法等[33-34]。费用支出法是一种发展较早且简单易懂的方法,它通过消费者的角度对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进行价值评估,将消费者享受某种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时支出的费用来作为其经济价值[33-35]。比如评价某个自然景观的游憩价值时,可将消费者支出的费用总和(包括吃、住及门票所花费用)作为该景观的游憩价值。费用支出法通常又分为3种形式:一是总支出法,即以消费者所花的总费用(包括交通等)作为该区的游憩价值;二是区内支出法,即仅以消费者在游憩区内所花的费用来作为该区的游憩价值;三是部分费用法,即只将消费者所花的部分费用作为该区的游憩价值[33-34]。费用支出法通常用来评价森林游憩的价值。我国台湾省在1984年采用费用支出法对其森林游憩区的价值进行评估,得出该省森林游憩区的总经济价值为159.8亿新台币。日本在1991年采用费用支出法对其63个森林游憩区进行价值评估,得出日本森林游憩区每年的总价值为19 546.6亿日元[36]。市场价值法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评价方法之一。某些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没有费用支出,但存在市场价格,常用市场价值法来进行评估。市场价值法评估的步骤是先定量评价某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效果,然后再结合这些服务效果的市场价格来估算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经济价值。其评价方法通常有2类,理论效果评价法与环境损失评价法。理论效果评价法要先计算某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定量值,如农作物的增产量、二氧化碳的固定量等;接着评估生态服务功能的“影子价格”,如可根据当前市场的价格来给农作物定价;最后综合估算出其总的经济价值。而环境损失评价法是指用生态系统破坏所造成的损失来估算其经济价值[33,37-38]。欧阳志云等[39]采用市场价值法评估了我国陆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得出中国陆地每年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为304 880亿元。肖玉等[40]采用市场价值法研究了稻田生态系统气体调节功能的经济价值,结果表明稻田生态系统的气体调节的经济价值每年能达到204亿美元。但是由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种类的多种多样,以及在评估过程中很难定量某些间接使用价值,因此实际操作中仍有困难。#p#分页标题#e# 2.2.2 替代市场评估法  替代市场评估法,是指根据某种技术手段获得与某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相同的效益所需的费用,间接估算出该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主要包括旅行费用法和机会成本法等[33,38]。旅行费用法是最早用于评价环境质量价值的非市场评估方法,主要用于狩猎、森林观光等大众化的户外娱乐场所的价值评估[41]。此方法通过游憩的费用(包括交通及门票)来估算游憩区的消费者剩余,并以此作为该游憩区的经济价值,即Ev=Ae×P(Ev为经济价值,Ae为旅游者的平均消费,P为旅游者人数)。旅行费用法最先使用消费者剩余作为游憩区价值的评价指标,同时也是最先对游憩区的消费者剩余进行估算的[33,38]。靳乐山[42]以北京圆明园的旅行费用作为其环境服务价值,估算出圆明园每年的环境服务价值为11 697亿元。谢贤政等[43]应用旅行费用法估算出黄山风景区的游憩价值每年为3.532亿~4.395亿元。但是旅行费用法仍然存在着局限性,例如在评价森林的游憩价值时,只能评价其使用价值,而无法评估其非使用价值[33]。机会成本法是指在相同条件下,利用某些自然资源来生产某种产品时,必须放弃生产另一种产品时产生的价值,或者利用某些资源会获得某种收入时所放弃的另一种收入,以此作为该生态系统的经济价值。常被用来评价不能直接估算的某些资源应用的社会净效益,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方法。在评价稀缺资源时,不能用其平均机会成本来决定其经济价格,而应该通过边际机会成本(边际生产成本、边际使用成本与边际外部成本之和就是边际成本)来决定[33,38]。 2.2.3 模拟市场价值评估法  在无法使用前种评估方法,即不存在市场交易和实际市场价格时,只能人为的构造假想市场来评估该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并综合消费者的支付意愿或接受意愿来估算出其经济价值,此种方法就是模拟市场评估法。其评价方法主要为条件价值法[33,38]。条件价值法是指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直接询问人们对某种环境物品改善的支付意愿,或放弃某种环境或资源的服务功能愿意忍受的接受意愿,并以此来表示该环境商品的经济价值。适用于评估环境物品或自然资源的利用价值和非利用价值,任何不能通过直接市场技术或替代市场技术评估的环境物品或自然资源都可以应用条件价值法来评估。条件价值法被认为是评估环境物品和服务的非使用价值的唯一方法[41],相对于其他方法,更适宜于评价非使用价值比重较大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目前条件价值法较多的应用于生态系统恢复方面的研究[44]。条件价值法是一种极有用的评价方法,能为决策者和公众提供宝贵的有价值的信息,是美国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领域的主要方法之一。条件价值法根据获取数据的途径又可分为3大类:直接询问法,包括投标博弈法和比较博弈法;询问选择的数量,包括无费用选择法和优先评价法;征求专家意见,即德尔菲法(也称专家调查法)[33]。条件价值法的评估结果表现了人们对环境物品或自然资源的价值取向[41],但是其结果的准确性与调查方案设计的严谨性、被调查对象的不同有很大关系,其可信度可能会低于替代市场评价法[38]。 2.3 不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的研究状况 2.3.1 森林生态系统研究动态  侯元兆[45]选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中的3项生态效益(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固碳制氧),首次较全面地评估了我国森林资源的价值。杨永辉、毕绪岱[46]估算了河北省森林固定二氧化碳的服务功能的效益。蒋延玲等[47]根据Costanza等划分的服务功能及相关的价值评估方法,以我国38种主要森林类型为研究对象,估算出其生态系统服务的总价值为117.4亿美元。薛达元等[48]对长白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的间接经济价值进行估算。结果表明,保护区总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为1.76×109元,其中活力木生产量价值为1.08×108元,涵养水源价值约为6.97×108元,保护土壤价值为2.31×107元,固碳价值为8.77×108元。Gram[49]探讨了森林产品被人类利用部分的经济价值的评价方法的优缺点,还提出了新的综合评价方法。姜东涛[50]还针对森林制氧固碳的服务功能,估算了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每年氧气与二氧化碳的生态效益,两者效益总和达80.58亿元。 2.3.2 草地生态系统研究动态  Kundhlande等[51]估算了津巴布韦热带稀树草原生态系统的碳沉降服务的价值,结果显示,当时津巴布韦国家森林和公共林地碳沉积的经济价值每公顷约为3 200津巴布韦元,预测50年后大约会降到3 000津巴布韦元。谢高地等[52]按照土地覆盖类型,将我国草原地区划分为18类草原生态系统,并按照Costanza划分的17类服务功能,对各类草原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进行评估,得出我国草原每年的生态服务总价值达12.7万亿元。2003年,谢高地等[53]参考Costanza评估全球生态服务价值的部分成果,结合我国专家问卷调查结果,构建了我国陆地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的生态服务价值表,同时针对青藏高原不同生态资产的服务功能价值进行研究。研究表明,青藏高原生态系统每年的生态服务价值约为9.36×1011元,其中土壤形成与保护价值占了19.3%,废物处理价值占16.8%,水源涵养价值占16.5%,生物多样性维持的价值占16%。 2.3.3 海洋生态系统研究动态  Loomis等[54]采用条件价值法对受损的Platte河流域5种生态系统服务恢复的经济价值进行估算,其中包括废水稀释、水的自然净化、侵蚀控制、鱼类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以及娱乐场所等。结果表明,每个家庭每年要为额外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支付约252美元,如果将这个结果标准化到河流沿岸的家庭,得出河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的经济价值为19×106~70×106美元。Duarte[55]研究了海洋生物多样性与其生态系统服务之间的关系,认为两者之间的联系复杂难以琢磨。陈仲新等[56]评估中国海洋生态系统的效益价值,得出我国海洋面积为473万km2,其生态效益价值每年高达2万亿元。石洪华等[57]对桑沟湾的气体调节、污水处理、空气净化、渔业生产等服务功能进行价值评估,得出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总价值为10.51×108元,其中渔业生产的服务价值占了总价值的65.29%。#p#分页标题#e# 2.3.4 湿地生态系统研究动态  严承高等[58]针对湿地生态系统研究了生物多样性的概念、价值及其分类,并提出了湿地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评价指标及其评估方法。Engelhardt等[59]研究发现大型水生植物的物种丰度能够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辛琨等[60]综合运用环境经济学、资源环境学、模糊数学等方法,对盘锦区的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了价值评估,得出其服务功能价值高达62.13亿元。庄大昌[61]、段晓男[62]等还分别对洞庭湖、乌梁素海的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进行了评估。陈鹏[63]采用生态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对厦门湿地生态系统提供的栖息地、湿地产品、涵养水源、污染净化等7种服务功能进行价值评估,得出该湿地污染净化的服务功能价值量最大,每年高达66.46亿元。邓立斌[64]运用市场价值法、影子工程法、替代费用法等对南四湖湿地的物质生产、大气调节、保护土壤、生物栖息地、休闲娱乐等9个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生态经济价值进行评价。 2.3.5 农业生态系统研究动态  农业生态系统是一类特殊的人工与自然复合的生态系统,它通常能够在有限时间段较小空间尺度内更为有效地提供某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高效性。农业生态系统不仅提供人类生存发展所需的物质基础,还为人类提供旅游服务等多项服务功能,因此不少学者开始关注农业生态系统。Bj?rklund等[65]比较了瑞典20世纪50年代与90年代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变化,其中研究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类型包括:直接生产、土壤肥力、水质量、生态因素以及对全球气体管理的贡献。结果表明,瑞典的农业生态系统支持自然系统及过程的能力,从农业集约化程度较低的20世纪40年代到集约化程度较高的90年代,呈下降的趋势。高旺盛等[66]对典型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安塞县境内7种不同类型的农业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评估,总计为3.17×1010元,是当地农林产品价值的170倍。肖玉等[67-68]对稻田生态系统服务温室气体调节形成和累积的过程进行研究,表明尿素的施用会促进稻田对温室气体的吸收。 2.3.6 果园生态系统研究动态  刘炳钻等[69]对福建省香蕉果园主要的生态服务功能进行了评估,从而估算出福建省香蕉果园在2006年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为7.67亿元。江福英等[70]采用市场价值法、机会成本法和影子工程法等评估方法对福建省茶园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了价值评估,其中研究的生态服务功能的类型包括:茶叶初级产品的生产功能、气体调节功能、营养物质循环与贮存功能、水土保持功能以及涵养水源功能。通过对这些功能价值的评估,估算出福建省茶园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总价值为164.895亿元。陈菁等[71]估算了福建省莆田市2002~2008年果园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结果表明,其服务价值总体呈大幅上升的趋势。田志会等[72]就土壤保持功能对北京市平谷区果园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该区果园生态系统年均土壤保持价值为每公顷633.47元,年均减少土壤养分损失的经济价值为800.8万元,该区果园生态系统就土壤保持功能所创造的价值相当于2006年该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1.6%。 3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研究动态与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自然的干预能力不断增强,森林砍伐、过度放牧、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都将造成全球生态系统格局发生极大的变化,自然生态系统的面积会逐渐减少,受人为控制的生态系统面积会迅速增加。同时,人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污染物都排放到生态系统中,大大超过生态系统本身所能承载的容量,进而严重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其服务功能也受到极大的损害。这使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成为当前生态学与生态经济学研究的前沿课题。今后的研究将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 3.1 明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完整定义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定义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内涵和适用对象及范围是随着人类对其认识的不断深入而发展演化的。多元分类的方法也使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定义多种多样。但是,为了使在不同时空、政策背景下的不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结果具有可比性以及协作的可能性,就必须得到一个较为明确、统一且实用的定义。不同背景下,都有与之对应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定义。要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进行客观的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定义不仅要符合基础生态学的原则,还要与相关的经济核算体制一致。明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定义不仅有利于科学划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合理评估也有重要作用[28]。 3.2 完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分类体系 由于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种类多种多样,相互之间又有错综复杂的关系,至今还没有一个比较全面、科学的分类体系。如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分类主体不明会造成评估过程中的重复计算,即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造成影响。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类体系,不仅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客观地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重要基础。 3.3 深化农业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其不仅是为人类生存提供优质食品的产业,也是绿色覆盖度最为广泛且光合作用旺盛的载体。要深入评估不同尺度和多种类型的农业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为生态补偿与农业环境保护提供参考依据,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态保护以及种地与养地相统一的意识。要多学科知识综合,多种方法和多技术手段的集成,力求在农业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体系研发过程中,充分考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不同系统特点与耦合要素,嵌合经济社会生态复合模型、生态过程模型与乡村社会模型。 #p#分页标题#e# 3.4 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的尺度 要加强对不同空间不同生态类型的各种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研究。目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主要集中在对大尺度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但是大尺度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对于小区域范围的服务功能指导意义并不直接和明确[15]。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同种生态系统,因其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不同,表现的服务功能也有所差异。尤其我国许多学者在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时,照搬国外研究的模型和参数,这使得我国当前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脱缺乏可靠性[68]。因此还要加强对不同空间、不同生态类型的各种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研究。 3.5 引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新方法 国内外学者为推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价值评估研究,都在探索新模式与新方法。例如地理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为多源数据和多学科模型的集成分析平台,遥感的多角度、多尺度的动态监测能力可有效改善生态过程观测的质量与效率。生态经济理论与指标体系及其方法也可以丰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内容,为合理量化提供科学的计算方法支持。要积极倡导学科交叉与知识共享,引入先进的科研理念与研究手段,创新思维,集成技术,突破制约,优化组合。要开发适于生态学深度研究的多功能观测工具箱。要立足于多维度分析生态系统内部运行机理,并进行专家知识整合与综合评判。尤其要注重以生物多样性变化以及通过不同类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之间的结构关系,而选取最佳观测技术组合。 3.6 健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体系 通过不断深入的探索与实践,目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和评估方法的框架,但是其中还是有许多细节问题需要完善的。例如现有的评价方法过于依赖经济学理论,对生态系统自身规律分析较少。理论上,任何一个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都可用一定的方法进行价值评估。但因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本身的复杂性,主观认识的差异性,不同的研究人员所选用的评估方法的不同,得出的评估数据差异较大,无法形成对比。因此要针对不同的评价对象和要求选择好方法仍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4篇

通过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研究方法及湿地、草地、森林、流域和农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相关研究的整理,发现我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评估方法的科学性、数据选取、研究结果准确性和应用性等方面。而随着生态文明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及推进,科学有效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意义非同寻常,在综合分析后提出在今后的研究中需要从方法及内容上进行深入的讨论及革新,使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研究能够更好的发挥社会作用。

关键词: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研究进展;问题探析

0引言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效用来自于大自然的特殊产品,是完全有别于劳动价值的一种特殊的价值系统。由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的局限性,以及人类不断上升的需求膨胀性,使得生态系统的有偿使用成为必然[1-2]。特别是Costanza等人[3]在《Nature》发表了评估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相关研究后,国内学者关于生态系统的研究日益增多,但依旧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研究方法不统一,虽然相关研究较多,但依旧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化且权威的方法,因此导致研究的结果可对比性及参考性较低;二是调研数据的科学性及结果的准确性,目前研究所选取的对象及数据较为分散、随机,不能很好地形成全国范围的数据统计及分析;三是研究成果的应用及转化率较低,这是因为部分研究数据所得到的结果未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导致研究结果无法被决策者所接受;四是部分研究中将生态系统的价值放大或对其实质认识不清,导致测算结果远远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混淆了价格与价值的概念。

1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方法

目前,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常分为四大类[4]:一是直接市场法,主要包括市场价值法、机会成本法等;二是替代市场法,主要包括旅行费用法和享乐价值法等;三是模拟市场价值法,主要包括条件价值法和有防护费用法等;四是团体商议法,主要有生态足迹法和能值分析法。目前国内的研究大多参考Costanza等人[3]的研究理论体系及方法。范小彬等人[5]提出了通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内容部分指标进行动态评估,建立了不同指标的计量模型。谢高地等人[6]的研究中结合Costanza[3]研究中的模型提出了“中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当量因子表”,同时采用价值转化法对中国生态系统服务进行试验性评估。赵景柱等人[7]将评估方法分为3种:一是能值分析法,二是物质量评价法,三是价值量评价法,并对3种方法进行优点及局限性分析。

2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研究结果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可分为多种类型[8],通过参考生态系统的类型,本文对其进行了分类,主要包括湿地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流域生态系统和农田生态系统。

2.1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湿地生态系统是水路相关作用形成的独特的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学意义。湿地生态系统价值评估方法中,Costanza等人[3]的研究最具代表性,在其研究中湿地具有的气候调节、水体净化等10类可服务全球的生态功能被进行价值估算。张翼然等人[9]统计了71个湿地案例点的价值量然后进行对比,得到湿地生态系统各服务功能排序及不同地理位置下的价值量特点。张玲等人[10]研究表明Meta分析价值转移方法是评估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一种可行且快速的方法。李伟等人[11]通过构建优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体系以更加准确地评估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赵同谦等人[12]对中国陆地水生态系统的价值评估作了探索,得出2000年我国陆地水生态系统总价值为9810.83亿元/a。

2.2草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草地生态系统主要由多年生的草本植物占优势的植物群落构成的陆地生态系统,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金良等人[13]研究符合中国国情的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高雅等人[14]将草地生态系统生态服务价值评估分为4个步骤进行,分别为内涵确认、功能分类、指标设定及价值核算。陈敏等人[15]的研究表明,首曲湿地保护区的草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是所在地玛曲县生产总值的15~19倍,约为55.76亿~71.54亿元/a。赖敏等人[16]以三江源区草地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采用物质量和价值量结合的方法对生态工程实施前后的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评估和对比分析,为后续的生态管理决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指导。

2.3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森林生态系统指森林群落与周围环境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功能和自调控的自然综合体,在面积上是在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我国森林资源较为丰富,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起步也较早,赵同谦等人[17]的研究将我国的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分为四类,并认为需要继续加强对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相关基础研究。李金昌[18]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计量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了总结及评价。王兵等人[19]的研究表明,我国2009年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为10.01万亿元/a,并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的空间格局分布特点进行研究。

2.4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流域生态系统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复合生态系统,包括社会、自然和经济三个要素。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能分流域生态补偿、修复及综合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于秀波等人[20]通过定量化评估方法,建立了鄱阳湖流域生态系统评估的概念框架和指标体系。丁辉等人[21]利用LandsatTM遥感影像数据并参考Costanza提出的评估研究,对比了2000,2005,2010年黄河上游甘南段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李传奇[22]通过直接使用价值和间接使用价值法对大黄铺洼蓄滞洪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评估。

2.5农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农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是农田的生态与人类活动之间所维持的自然条件的效用与价值。对农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能够更好地考虑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及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为全面地认识农田生态系统提供科学理论依据。孙新章等人[23]采用生态经济学方法,获得2003年我国农田生态系统总服务价值为19121.8×108元(2003年现价),认为人类发展农业并没有使得这部分价值降低。肖玉等人[24]通过中国科学院栾城农业生态系统试验站田间试验数据的基础上,评价了华北平原小麦-玉米农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

3研究面临的现实问题

通过以上不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研究,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有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数据选取的可行度及结果的准确性、研究的现实应用价值及可能性等。杨光梅等人[25]认为目前我国生态系统服务的研究内容局限于而导致结论的科学性和现实有效性受到质疑。谢高地等人[26]认为目前研究的局限性包括评估结果准确性、生态资产与服务的混淆、评估方法的不确定性以及其本身的复杂性。

3.1研究方法的科学性

Serafy[27]提出在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研究及总量的计算时,若在计算时不考虑替代效应等因素的影响,一般会使估值过高,但目前学术界并未形成统一的、具有公信力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研究的方法及体系。目前我国的研究一般参考Costanza的方法,虽然经过了多年的发展,但大多研究偏重对服务价值的量化评估上,因此在研究的基础理论、方法上并未有较大突破。

3.2数据选取及研究结果的准确性

谢高地等人[6]采用意愿调查评估法,通过问卷调查和直接访问的方式,对我国生态系统单位面积进行了价值当量表的绘制。但2002年200份问卷仅回收38份,2007年500份问卷仅回收213份,而根据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标准,需要至少60份问卷才具有统计学意义。所得到两个年份的档位面积服务价值当量差距较大,可能是由于评估方法涉及存在问题,从而导致数据及结果准确度不高,因此应用性不强。然而有部分学者的研究将该数据及结果作为参考,因此后续研究也可能会产生较大的误差。

3.3研究结果应用的可行性

目前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一般均为静态的,但现实中其服务价值是通过人类活动、市场运作而实现的。目前国内对生态系统服务的研究主要为对其价值的量化,模糊化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与生态服务价值研究之间的区别,从而产生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有效性和必要性之间的矛盾及争论,因此忽略了研究的最终目的应该是对评估结果的应用。总体看来,目前我国关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与市场经济、政府决策及管理未能有效整合,同时研究结果的现实应用率也较低,实现为社会服务的道路依旧较远。

4研究价值和展望

4.1研究价值

4.1.1绿色经济核算体系的基础研究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研究重点应该是建立标准规范的价值评估体系,使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充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一定作用,其研究结果能够为政府决策人员服务,能够合理地被应用于生产、生活当中,这是建立国民绿色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理论支撑。在1988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就进行了“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相关研究,因此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必然会成为国民经济核算系统的一部分,并为合理管理和使用生态系统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和依据,并能够将目前多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整合,并为生态系统的有偿使用、保护奖励措施提供有力的依据。

4.1.2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基础依据

人类高速发展长期以来主要依赖于无限制地从环境中索取,而非回赠。而通过对生态系统服务机制的评估,能科学地获得国家或地区的生态资源价值,可对生态环境进行生态补偿,为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而生态补偿制度最重要的基础为界定生态环境的物权及产权,通过这一明晰的制度对行为主体进行约束,从而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形成生态环境公平高效的交易制度,逐渐实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以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进行配置,实现社会的公平[19]。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标准需要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4.1.3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指导

可持续发展是建立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而目前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中,生态系统的保护及价值所占比例很小,甚至没有。因此如何有效评价当地的生态系统价值,为决策者提供评价地方发展有效性的理论依据,同时为地方决策者提供可持续发展可能性方案的理论指导,也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重要作用[23]。通过建立不同生态系统的资源评估账户,建立产权的归属、有偿使用及保护奖励等制度,完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单位面积的GDP的函数关系,从而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是否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否是可以被接受,可为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4.2研究展望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能值;服务功能;森林;评估

在应用能值进行分析的方法我国较早就从国外引进这种理论与方法。在对森林的生态环境的价值分析上采用能值分析可以综合的分析和评定森林系统的价值。森林的服务功能价值可以根据森林生态系统能值的分析进行得出。能值理论的应用可以很好的解决在对生态系统分析时所会遇到的自然、气候、经济等方面的资料复杂、获取难度大等问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的所拥有的资源与价值等都转换成为同种类的标准能值进行定量分析得出一个可以度量的数值,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合理评估,并推算出其发展的可能性,组合成科学的依据,这就是能值。能值的计算中也包含着服务功能价值这一项。

一、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概念

SCEP在《人类对全球环境的影响》中首次使用了服务这个词,并列举了生态系统对人类有益的一些环境服务。Holdren和Ehrlich在人口与全球环境这篇文章中首次提到公共服务,并认为这些服务不能被科技取代。之后,出现了自然服务功能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两个词。进入90年代,Costanza等对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系统服务进行了阐述和对比,指出人类直接或间接地从前者以产品和服务的形式获取服务。而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委员会编写的《生态系统与人类福祉》一书中提出生态系统服务是指人类从生态系统获取的收益。Fisher等进一步将生态服务扩展为生态系统直接或间接为人类提供福祉的方面。综上所述,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可以理解为森林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中形成及维持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与效用。

二、能值的作用

能值就是将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中的资源、商品或服务等的价值进行定量分析。产品或劳务形成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投入应用的一种有效能量,就是其所具有的能值。而任何形式的能量均源于太阳能,故以太阳能为基准来衡量各种能量的能值。任何资源、产品或劳务形成所需直接和间接应用的太阳能之量,就是其所具有的太阳能值,其单位为太阳能焦耳。该方法解决了不同等级和不同类型的物质不能同时分析、比较的难题。

三、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方法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评估方法分为能值分析法、价值量评估法和物质量评估法3大类,而根据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其基于市场理论的价值评估方法又可以分为3类:

1.实际市场法。对于具有实际市场经济价值的森林资源,将其相关产品以相应的市场价格计算其价值。评价方法主要是市场价值法。

2.替代市场法。有些生态服务没有直接的市场和市场价格,只能通过寻找相关替代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和市场价格,间接得出其具有的价值。其主要包括机会成本法、替代成本法、恢复和防护费用法、影子工程法、旅行费用法、享乐价格法、人力资本法和疾病成本法等。

3.虚拟市场法(又称假设市场法)。对于森林生态系统中没有市场交易价格的生态服务,必须在人为条件下设定一个虚拟市场,通过询问大众对该森林的支付意愿或受偿意愿来估算其生态价值。其代表方法为条件价值法(意愿调查法)和意愿选择法。

四、能值与服务功能价值的关系

目前,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森林生态系统具有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和支持服务4种服务功能,由此衍生出的评估指标体系多样,但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就国内外现有的相关体系、评估方法及计算方法做了归纳总结。其中,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所包含的6项功能(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11个指标(调节水量、净化水质、固土、保肥、固碳、释氧、林木营养物质积累、提供负离子、吸收污染物、滞尘和物种保育)构成的评估体系科学性较高,被广泛采用。

森林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根据第7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及森林资源状况报告,2004-2008年我国森林覆盖面积为19.5亿hm2、占我国陆地面积的20.31%。森林生态系统的变化对我国环境、生态起重要作用。应用能值理论对生态系统进行评价的方法相对简单,资料获取容易,且可以做长时间尺度的推算。如果能找到森林生态系统能值与服务功能价值的关系,就可以通过森林生态系统能值计算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从而解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计算繁锁,资料获取难度大等问题。应用能值理论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理论建立中国森林生态系统能值和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关系。在建立中国森林生态系统能值和森林功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关系时,为保持研究数据的一致性,减小估算过程中的误差,采取统一基准建立中国森林生态系统能值和价值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关系。

在建立能值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估算时,应该按照地区分区进行。寻求能值与服务功能价值的关系,以此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同时通过数据的统计,应用能值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价值估算发现,在我国因为人类的生活活动对森林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虽然森林覆盖率大,但是服务功能价值却不高,这就需要对森林系统进行保护,加大造林工程。

结语:现今在许多领域都应用了了能值计算其价值,而生态系统中所蕴含的价值如今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在如何将其中的各项价值转换成同一种能量单位上,能值的计算方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森林生态系统中的服务价值的评估是帮助森林服务体系改善其中的不足,建立良好的森林生态结构,以此促进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同时应用能值的计算方式,弥补了常有的估算森林系统价值的不足,简化的其中的步骤,并且更加直观、客观的给出数值,对森林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评估。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6篇

选择浙江省南部山区泰顺县作为研究区域,对全县各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了定量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及其区域分异规律的综合评价。结果表明:2012年全县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334.1×108元,是当年该县GDP的6.40倍,其中以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土壤保持服务价值为主,三者分别占总价值的62.35%、21.8%、7.16%,生态系统有着巨大的间接服务价值。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分析结果显示,极重要、很重要、重要区、一般重要区域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31.43%、34.57%、20.35%、13.64%,评估结果可为生态系统的科学管理、生态保护关键区的确定以及生态保护和建设政策的制订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InVEST模型;浙南山区;泰顺县

生态系统服务是指生态系统提供给人类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主要包括向社会经济系统输入有用物质和能量、接受和转化来自社会经济系统的废弃物,以及直接向人类社会成员提供服务[1]。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与自然资产核算是目前生态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的研究热点和焦点。为了对这些价值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估,国内外基于各种时空尺度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进行了大量的案例研究和理论探索[2~4]。初步建立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理论框架,探索了不同生态系统、不同服务类型的评估方法[5~8]。生态系统服务与权衡综合评价(integratedvaluationofecosystemservicesandtradeoffs,InVEST)模型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常用的工具,该模型运行较简单,并且已取得了良好的模拟效果[9~10]。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是针对区域典型生态系统,分析生态系统服务的区域分异规律,并明确生态系统服务的重要区域,目前对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方法基本是按照环境保护部《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即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沙漠化控制、营养物质保持、海岸带防护功能6个方面进行评价,该评估在省级、流域、全国甚至全球尺度上可行,但在小尺度上就略显简单。

浙江省南部山区属于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划中的浙闽赣交界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是我国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同时也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如何加强该区域生态系统的科学管理,确定生态保护关键区以及针对不同区域制定相关生态保护和建设政策,均需进一步明确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极其空间分布。本研究选择泰顺县作为研究区域,通过构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确定评估方法,定量评估各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并进一步分析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以期为权衡生态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重要基础数据,亦有助于将价值评估结果纳入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政绩考核体系。

1研究区概况

泰顺县土地总面积1762km2,属亚热带海洋季风型气候,年均气温16.1℃,年均降水量2008.8mm,年平均蒸发量1148.6mm。境内沟谷纵横,有大小溪流数百条,分属飞云江、交溪、沙埕港、鳌江四大水系。森林资源丰富,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5.6%,有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竹林、山地灌丛等5个群落类型。除乌岩岭自然保护区内保护较完整的13.4km2原始森林外,其余基本都是次生林。土壤类型以红壤、黄壤、紫色土和水稻土为主。全县中度以上土壤侵蚀所占比例为25.09%,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729.96t/(km2•a),属轻度水利侵蚀,水蚀的主要形式是坡面侵蚀和细沟、小切沟侵蚀,并伴有重力侵蚀和泥石流。

2研究方法

2.1数据来源数据主要包括:①土地利用数据,以遥感影像作为基本信息源,结合2012年1:5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30m×30m分辨率的数字高程模型(DEM)以及野外实测的地物光谱数据和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等资料,通过计算机解译和人工解译相结合的方法获得;②气候数据,来源于中国气象局数据共享中心,包括2012年日平均温度、相对湿度、降水量和日照时数等,降水量的空间分布格局通过ANUSPLIN插值软件[11]将研究区及周边共12个气象站点的降水量观测值进行插值获得;潜在蒸散(ET0)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于1998年对Penman-Monteith模型的修订版本[12]计算获得;③土壤数据,通过对1:1000000土壤空间属性数据栅格化获得;④植物养分数据,来自遥感估测以及已有研究成果;⑤NPP(净初级生产力),采用周广胜等[13]的自然植被NPP模型得到;⑥产品供给及其他(如SO2、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等)统计数据,主要来自《泰顺县统计年鉴2013》和泰顺县环境保护局,该研究以2012年为核算年。

2.2评价指标体系在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和Haines-Youn等[14~15]生态系统服务分类基础上构建泰顺县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产品供给服务、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价值3大类17项指标构成(产品供给包括6项,表1包括11项),并采用市场价值法、替代成本法、费用支出法等[16]进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

2.3评价方法

2.3.1产品供给生态系统产品供给价值指环境资源直接满足人们生产和消费所需的价值。

2.3.2固碳释氧植物每生产1t干物质可以吸收1.63tCO2(CO2分子量中C元素的含量为27.27%),同时释放1.19tO2。生态系统的净化环境功能包括大气环境净化和水环境净化。大气环境净化主要考虑生态系统对SO2的吸收和滞尘功能的价值;水环境净化主要考虑生态系统对COD和氨氮净化功能的价值。用污染排放量分别乘以单位排放量的处理费用,即为生态系统环境净化功能的价值。SO2治理费用和除尘价格根据《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确定,生态系统年净化水质价值采用网格法得出的全国城市居民用水平均价格计算,水的净化费用为2.09元/t。

3结果与分析

3.1生态系统直接服务价值生态系统直接服务价值主要是指其产品供给服务所产生的价值。主要包括农业产品、林业产品、畜牧业产品、渔业产品、水资源利用和水电6项。农业产品主要指粮食、油料、药材、茶叶、水果和蔬菜;林业产品主要指油茶籽、笋干、板栗、木材和毛竹;畜牧业产品主要指猪肉、牛肉、羊肉、兔肉、禽肉、禽蛋、蜂蜜和牛奶;渔业产品主要指水产品;水资源利用主要指农业灌溉用水、林牧渔畜用水、工业用水、城镇公共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和生态与环境用水;水电是指泰顺县全年135个水电站的总发电量。依据《泰顺县统计年鉴2013》统计得到全县生态系统产品供给总价值为8.11×108元,其中农业产品产量为16.63×104t,总价值为5.67×108元;油茶籽、笋干、板栗产量共计0.36×104t,木材1.90×104m3,毛竹109.37×104根,林业产品总价值为0.43×108元;畜牧业产品产量为0.83×104t,总价值为1.52×108元;渔业产品产量为298t,总价值为429×104元;水资源利用总量为6615×104m3,总价值为3839.88×104元;水电发电量为6.89×108kWh,总价值为0.05×108元。

3.2生态系统间接服务价值及总价值固碳释氧服务价值:由自然植被NPP模型计算得到2012年泰顺县单位面积NPP为710.13g/(m2•a)(以C计),故全县NPP总量为125.12×104t/a,计算得到,2012年生态系统固碳价值为4.19×108元,释氧价值为4.92×108元,固碳释氧总价值为9.11×108元。营养物质保持服务价值:在营养物质保持量的计算中,以各气候带营养元素N、P、K在植物体中的质量分数为依据[20],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来计算泰顺县生态系统的N、P、K含量,分别为0.485%、0.054%、0.27%,计算得到,2012年泰顺县生态系统固氮量为6068.53t,固磷量为675.67t,固钾量为3378.36t,总营养物质保持功能的价值为1.3×108元。水源涵养服务价值:2012年泰顺县年均降水量为2162.75mm,年均潜在蒸散量为690.56mm,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为27.16×108m3,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价值为208.32×108。土壤保持服务价值:由1:1000000中国土壤数据库获取泰顺县不同土壤类型的N、P、K含量。计算得到,泰顺县土壤保持总量为6908.63×104t,保肥总量为88.4×104t,总经济价值为22.98×108元;因土壤保持功能减轻泥沙淤积量为0.12×108m3,经济价值0.94×108元,泰顺县土壤保持功能总价值为23.92×108元。气候调节服务价值:2012年泰顺县森林、草地和城市绿地等植被覆盖面积为1684.21km2,每公顷绿地夏季在周围环境中可吸收81.1×103kJ的热量,全县植被因蒸腾作用吸收的热量为136.59×108kJ,合379.42×104度电。全县水面年蒸发量为0.22×108m3,在气温25℃环境下,1m3水汽化为相同温度的水蒸气需消耗2.43×106kJ的热量,全县水面蒸发消耗的总热量为54.6×1012kJ,折合15.17×109度电。植物蒸腾和水面蒸发产生的经济价值为72.82×108元。环境净化服务价值:2012年泰顺县SO2排放总量为163.73t,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为174.69t,生态系统净化空气总经济价值为22.27×104元。全县废水排放总量为52.39×104t,全部直接排入自然界中,其中,COD排放量195.27t,氨氮排放量为1.36t。生态系统净化水质的价值为109.5×104元。文化旅游服务价值:泰顺旅游区面积占全县面积25%,拥有乌岩岭部级自然保护区、飞云湖部级风景名胜区、承天氡泉省级自然保护区、氡泉-九峰省级风景名胜区、三魁天关山省级森林公园、南浦溪市级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区。全县2012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06×104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51×108元,其中接待国内游客205.8×104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0.48×108元;接待入境游客1605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281.21×104元。由表1可见,泰顺县生态系统间接服务价值为325.99×108元,其中,调节服务价值为315.48×108元,文化服务价值为10.51×108元。结合3.1节可知,泰顺县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334.1×108元,具体地,水源涵养价值为208.32×108元,占总价值的62.35%;气候调节价值为72.82×108元,占21.8%;土壤保持价值为23.92×108元,占7.16%。

3.3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综合评价根据泰顺县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特点,选择固碳释氧、营养物质保持、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等服务指标进行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综合评价,建立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采用综合指数法[21~22]对各评价指标分级赋值后进行等权重叠加,并将评价结果分为4级,即极重要、很重要、重要和一般重要。由图1可见,泰顺县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表现出明显的空间差异。西北部的黄桥、乌岩岭、杨寮一带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最高,该区域为全县的多雨中心,加之乌岩岭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原始森林保护较为完整,森林植被覆盖度高,动植物种类十分丰富,是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极重要区,占全县总面积的31.43%;中北部的百丈镇、莜村镇以及南部仕阳镇一带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较高,该区域降水较为丰富,蒸散量低,植被覆盖度高,是水源涵养重要区,占全县总面积34.57%;其他区域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处于中等,这些区域城镇化水平较低,农村及农用地沿山间盆地及溪谷广泛分布,占全县总面积的20.35%;罗阳镇、泗溪镇、三魁镇、雅阳镇一带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最低,该区域地处山间盆地,属全县人口集中分布区,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和建设用地为主,占全县总面积的13.64%。

4讨论

生态系统服务的评价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物质量评价法,另一类是价值量评价法[23]。本研究分别从物质量和价值量两方面对泰顺县生态系统服务进行评估,物质量评价法主要从物质量的角度对生态系统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定量评估,其特点是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生态系统的生态过程;价值量评价法是以货币价值量的角度对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进行定量评估,其结果易于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可以从另一侧面展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以引起人们高度重视,进而保证持续地利用生态系统服务。本文采用InVEST模型对泰顺县生态系统服务进行定量评估,在此基础上开展的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能够较为精细地反映生态系统服务的空间差异及其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该研究结果显示,泰顺县生态系统服务以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土壤保持为主,有着巨大的间接服务价值。生态系统服务极重要区面积为553.8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1.43%,远大于目前县域的林地保护面积。随着泰顺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用林地面积逐步增加,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趋突出,加之水土流失日趋严重,应该大力恢复和发展生态公益林,既能保持水源涵养功能,又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并积极有效地应对气候变化。

泰顺县2012年全县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334.1×108元,是当年该县GDP的6.40倍,该比值高于国内外大多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结果。如Costanza等[24]对全球生物圈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估算结果显示,1994年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约合当年世界GDP的1.82倍;Boumans等[25]利用全球生物圈复合模型(GUMBO)得出,2000年全球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约为当年世界GDP的4.5倍;陈仲新等[26]把我国植被类型合并为若干个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并参考Costanza等包含16个生态系统类型的分类系统与17大类生态系统效益的分类方法及经济参数对1994年我国生态系统功能与效益进行了价值估算,结果表明,我国生态系统经济效益为当年GDP的1.73倍;吴珊珊等[27]通过构建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分类体系,计算得出2004年渤海海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相当于环渤海地区GDP的1.73倍;欧阳志云等[11]提出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概念及核算方法,并估算出贵州省2010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为当年全省GDP的4.30倍,比较发现,泰顺县生态系统在评价指标不是特别多的情况下,依然有着巨大的服务价值。

这种差异可能是由于评估时间、评估指标选取、评估方法及参数的不同造成的。一方面,利用遥感技术测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克服了传统生态统计方法以点代面的缺点,ANUSPLIN插值软件、Penman-Monteith模型、自然植被NPP模型等技术手段使得各项评估结果更能反映区域实际情况;但另一方面,遥感数据处理、模型运算精度、统计数据获取等都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最终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结果产生一定偏差。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7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 价值类型

一、资产评估及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是对资产进行的一种定量研究活动。这种定量研究有很严苛的限制条件。如,特定目的、评估原则、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等,不同的提前条件下同一资产的价值量会有显著的差异。而在诸多前提条件当中首要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

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辩证统一,要正确研究其量,首先要认识其本质,定性分析是定量研究的基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就是对评估对象进行的定性分析,是在特定目的下正确判断资产价值量的前提条件。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即资产评估的价值尺度。由于资产所处状态的复杂性导致价值尺度不止一种,即丈量资产价值量的尺子长短是不同的。不同的价值类型从不同的角度反应资产的价值属性。不同属性的价值类型所代表的资产评估价值不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在数量上往往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在资产评估中对价值类型的理解和选择是至关重要的。

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探析

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以及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理解方面的差异,人们对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有多种分类方法,比较重要的分类有下两种。

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表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四种。此种分类方法在我国评估实践中应用了十多年。虽然目前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很少再使用这些标准,但并不意味着这些估价标准已经过时,它对我们理解价值类型的内涵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重置成本是在现时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的构成与历史成本一样,只不过它是按现有技术条件和价格水平计算的。重置成本标准适用的前提是资产处于使用状态。现行市价是资产在公平市场上的售卖价格。现行市价标准源于公平市场,适用于资产在市场正常变现的情况。收益现值是根据资产未来预期获利能力的大小,按照“将本求利”的逆向思维--“以利索本”,以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将未来收益折成的现值。收益现值标准适用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预期收益。清算价格是指资产在非正常市场上限制拍卖的价格,其价格一般低于现行市价。清算价格标准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资产处于破产清算状态。

为什么资产评估中会有不同的价值类型呢?要探析其原因就必需从评估评估的对象即资产所处的客观状态作为切入点寻求答案。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资产有两种存续状态:一种参与社会再生产过程当中。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中,各类资产相互继起同时并存着;第二种状况是资产暂时脱离再生产过程处于流通领域中,流通是在不同的市场中进行着。资产处于再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以及在不同的市场流通,其各自的价值属性是不同的。因而在资产评估中,选择与评估对象所处状态相匹配的价值类型对资产价值量进行分析、评判正是资产评估科学性的体现。

社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我们分析时简化为投入和产出两个阶段。资产处在投入和产出阶段价值属性是不同的,即决定资产价值量的基本因素不同。以企业为例,企业成立之初,处在投入阶段,投资者在市场中购买各种生产要素,作为一般的生产要素,决定其价值大小的基础因素是成本,但在资产评估活动中,评估的是资产的现时(评估基准日)价值而不是资产购置时点的价值,因此不能运用历史成本而要选用其重置成本才是恰当的。资产处在产出阶段时,对企业而言产出就是利润或收益,此时衡量一个企业的整体价值显然不能用成本而是其收益或利润。从经济学理论出发,资产的收益都是未来的预期收益,资产评估的价值是基准日的现时价值,因而此时价值类型应选择收益现值标准。

如果资产暂时脱离社会再生产过程必然在市场当中流通着。流通的市场有一般的要素市场和资本要素市场,不同市场中流通的资产价值属性也是不同的。一般要素市场中资产的价值决定因素是成本,而资本市场中的资产其价值决定因素必然是收益,因为资本的本性是增殖。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涉及的资产对象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的多样性。评估对象处在投入状态时一般应选择重置成本标准;评估对象处在产出状态时应选择收益现值标准;如果持续经营中断,资产退出生产过程进入市场流通,正常退出的资产在正常市场中变现应选择现行市价标准;被迫退出的资产在非正常市场中变现选择清算价格标准。若评估对象暂时脱离社会再生产过程在市场上流通着,处在一般要素市场中的资产应选择重置成本标准;处在资本市场中的资产应选择收益现值标准。

以资产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以及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划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以外的价值。

市场价值。我国《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把市场价值的定义为“自愿的买方和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市场价值的核心要点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的实质上是对被评估资产的状态、交易环境和条件的假设,这种假设也可以称为市场价值的约束条件。在满足市场价值约束条件的前提下资产评估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即是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也称非市场价值、其他价值,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资产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在评估实务中使用频率较高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主要有: 在用价值、投资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

其中,“在用价值”是指作为企业组成部分的特定资产对其所属企业能够带来的价值,而并不考虑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或资产变现的情况。“投资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者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亦称特定投资者价值。从上述列举中我们可以看出市场价值与市场价值以外价值类型的根本区别在于,市场价值适用于公开市场中的任何市场主体;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是具有特殊性的,是针对特定资产主体的价值。

一般而言,属于市场价值性质的资产评估结果主要适用于产权变动类资产业务。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性质的评估结果,既适用于产权变动类资产业务,同时也适用于非产权变动类资产业务。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只对特定的资产业务当事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即局部市场认同。总之,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的市场认同范围基本上限定了两种价值类型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

统计分类理论表明:每一具体分类仅仅是就所分类的条件进行约束和限定,其他条件的变化并不影响所选择分类标准本身的科学性。上述价值类型的两种分类方法并不冲突,只是分类时切入的角度不同。按估价标准分类方法测重于关注评估对象所处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不同阶段所具有不同的价值属性;市场价值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分类方法则更多地关注资产交易时的市场限制条件。

三、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中的作用

在资产评估实务中明确价值类型有利于评估人员对评估条件与评估结果性质的认识,便于评估人员在撰写评估报告时更清楚明了地说明其评估结果的确切涵义。价值类型是影响和决定资产评估价值量内涵的重要因素。资产评估价值是某项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表现,其价值类型不同,结果也不一样。《国际评估准则》中指出:“专业评估师应避免使用未经限定的‘价值’概念。而应对所涉及的特定价值类型进行详细描述。” “价值类型和定义需要与特定的资产评估业务相适应,价值定义的改变会使各种资产所具有的价值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每一个资产评估价值都是有条件的特定价值,并不是资产本身的客观价值和内在价值。在评估工作中,评估师首先要明确价值类型的涵义,即在正确定性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科学定量评估。唯有此才可以在评估报告中更清楚地表达评估结果的确切内涵。

在资产评估实务中明确价值类型便于评估人员划定其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如上所述,任何评估结果都是有条件的,不同的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决定其价值涵义是不同的,评估价值也不相同。划定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是评估师的职责之一。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提出评估价值量,并明确其价值类型及定义,可以使委托方更好地理解评估结果的价值内涵,从而正确使用评估结论。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8篇

关键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估算方法

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内涵及意义

生态系统服务(EcosystemServices)是指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及所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1],它不仅给人类提供生存必需的食物、医药及工农业生产的原料,而且维持了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支持系统(Daily,1997;欧阳志云等,1999)。由此得出生态系统不仅可以为我们的生存直接提供各种原料或产品(食品、水、氧气、木材、纤维等),而且在大尺度上具有调节气候、净化污染、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减轻灾害、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进而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近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有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效益评估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生态系统服务及其价值评估已经成为当今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研究的前沿课题之一。

随着生态经济学、环境和自然资源经济学的发展,国内外学者开始致力于此问题的研究,对各类生态系统进行定性及定量的研究,为及时、准确和动态的掌握生态系统功能的价值提供了依据,对国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和政府的宏观决策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2)促使商品观念的转变;(3)促进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4)促进环保措施的科学评价;(5)为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建设规划奠定基础(引自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

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

(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构成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源于它的功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多样的,决定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也是多样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2]于1993年组织一些专家编写了《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指南》,将生物多样性价值划分为五种类型,即:具显著实物形式的直接价年进行的“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项目,王健民提出生物多样性总经济价值包括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价值、潜在使用价值和存在价值四个方面。欧阳志云等学者又将其分为:直接利用价值、间接利用价值、选择价值、存在价值[3]。虽然不同的学者对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给出了不同的分类,但总体上都是围绕着利用价值和非利用价值进行研究的。

(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估算方法

美国康斯坦扎等人在测算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时,首先将全球生态系统服务分为十七类子生态系统,之后采用或构造了物质量评价法、能值分析法、市场价值法、机会成本法、影子价格法、影子工程法、费用分析法、防护费用法、恢复费用法、人力资本法、资产价值法、旅行费用法、条件价值法等一系列方法分别对每一类子生态系统进行测算,最后进行加总求和,计算出了全球生态系统每年能够产生的服务价值[4]。随后依据生态系统服务与自然资本的市场发育程度,将以上的生态系统服务与自然资本的经济价值的评估研究方法归结为四类:(1)实际市场评估技术,对具有实际市场的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以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作为生态系统服务的经济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价值法、费用支出法。(2)替代(隐含)市场评估技术,生态系统的某些服务虽然没有直接的市场交易和市场价格,但具有这些服务的替代品的市场和价格,通过估算替代品的花费而代替某些生态服务的经济价值,即以使用技术手段获得与某种生态系统服务相同的结果所需的生产费用为依据间接估算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这种方法以“影子价格”和消费者剩余来估算生态系统服务的经济价值。评估方法较多,包括替代成本法,生产成本法—机会成本法、恢复和防护费用法、影子工程法,旅行费用法(TCM),资产价值法或享乐价值法(HPM),以及疾病成本法和人力资本法、预防性支出法、有效成本法等。(3)假想(模拟)市场评估技术,对没有市场交易和实际市场价格的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纯公共物品),只有人为地构造假想市场来衡量生态系统服务和环境资源的价值,其代表性的方法是条件价值法(CVM)。(4)空间—能值分析技术,包括生态足迹法和能值分析法,目前由于其不够完善应用较少[5]。

1.实际市场评估技术

费用支出法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评价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它以人们对某种生态服务功能的支出费用来表示其经济价值[6]。例如,对于森林景观的游憩价值,可以用游憩者支出的费用总和(包括往返交通费、餐饮费用、住宿费、门票费、入场券、设施使用费、摄影费用、购买纪念品和土特产的费用、购买或租借设备费以及停车费和电话费等所有支出的费用)作为森林憩的经济价值。它仅能评价森林游憩的使用价值,不能评价非使用价值,如该方法不能说明游憩者较少的(热带雨林)森林的游憩价值。

市场价值法:市场价值法与费用支出法类似,适合于没有费用支出的但有市场价格的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评估[7]。理论上,市场价值法是一种合理方法,也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评价方法。如计算产品提供功能价值多采用市场价值法来计算,以农产品为例可有:

Va=ΣQa,iPs,i(1)

式中:Va为农产品的价值(元):Qa,i为当年第i类农产品数量;Ps,i为第i类农产品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调整。如果涉及到整个生态系统由于其功能种类繁多,而且往往很难定量,实际评价时仍有许多困难。

2.替代市场价值法

替代成本法:在生态系统遭受破坏之后人工建造一个系统来替代原来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用建造新工程的费用来估计生态系统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方法。如水循环功能价值可用替代成本法计算,以农业水循环为例可列为

Vw=a×(Q1-Q2)×Pw(2)

式中:Q1为农业用水总量,Q2为农业排水总量,Pw为水价,a为调整系数。

影子价格法:在完善的市场条件下,市场价格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当供求均衡时,价格趋于稳定,此时需求者为多购买单位货物所支付的价格—边际产品价格,恰好等于供给者多生产单位货物的生产成本—边际生产成本。该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即为线性规划所求的影子价格。资源优化配置的线性规划中存在对偶规划,一旦实现了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各种资源的最优价格就是影子价格。当社会处于某种状态时,影子价格能更好的反映各种资源的价值、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资源的稀缺程度,使资源配置向优化方向发展。如果排除市场价格不合理因素后计算的结果已不同于线性规划所描述的的影子价格。影子价格的基本计算方法大致有两类:总体均衡分析法和局部均衡分析法,前者虽然理论上比较严密,但是应用比较困难,后者则需要根据分析对象的特点和所处的供需环境来具体确定影子价格。机会成本属于后者,目前此种方法主要应用于生态环境供水效益的计算[8]。

影子工程法:又叫替代工程法,是恢复费用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当生态系统某些功能难以直接进行估算时,可借助于能够提供类似功能的替代工程即所谓的影子工程的价值来替代该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如森林涵养水源的功能,很难直接进行价值量化,但可以寻找一个影子工程。如修建贮存与森林涵养水原量同样水量的水库,则该水库的价值就可以替代该森林涵养水源的价值。姜文来等分别用影子工程法对森林涵养水源的价值进行了评估[9~[10]。

旅行费用法(TCM),TCM的设想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霍特林于1947年提出的。他认为,可以应用经济学的需求理论,按照游客到达国家公园的旅行距离和对国家公园访问率之间的经验关系,估计出人们对国家公园的需求,进而计算国家公园对游客产生的总效益,其应该等于游客的旅行费用支出加上消费者剩余。简单的计算方法为Vt=P×Sp(P为旅游人数,Sp为旅游者平均费用)。TCM模型分为分区旅行费用模型(ZTCM)与个人旅行费用模型(ITCM)。它的最大贡献是对消费者剩余的创造性应用[11],其主要原因有:人们常用市场价值表示商品的经济价值,但像森林游憩这样的“公共产品不仅没有市场交换,而且没有市场价格;消费者剩余是根据商品市场价格资料计算除了的,但森林游憩没有市场交换和市场价格,因而其消费者剩余没办法计算出来;它的有点在于提出了游憩商品可以用消费者剩余作为其价值的评价指标,并计算出其数值。同时,它又有它的局限性,只能评价森林游憩的使用价值,不能评价其非使用价值。

疾病成本法和人力资本法:生态系统服务的变化有时会影响人类的健康。它主要表现在:因污染致病、致残或早逝而减少本人和社会的收入;医疗费用的增加;精神或心理上的代价等。疾病成本法用来计算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损害函数为基础,把人们接触到的污染水平与健康状况联系起来。人疾病成本法和人力资本法包括以下步骤:(1)确定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2)确定污染作用下发病率的增加量;(3)使用治疗成本、工资损失和生命损失去估计患病和过早死亡的成本[6]。

防护和恢复费用法:用于评估水土流失、重金属污染、土地退化等环境破坏或噪声、危险品和其他污染造成的损失。其基本思想是:用恢复被破坏的环境(或重置相似环境)或避免某种污染的费用来表示该环境污染造成损失的价值的费用来表示该环境的价值。例如,某地湿地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后,要恢复到原来状态所需的费用,或确保使其不被遭到破坏所需的费用。

资产价值法:把环境质量看做是影响资产价值的一个因素,当影响资产价值的其他因素不变时,以环境质量恶化引起资产价值的变化额来估计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方法,称为资产价值法。例如,用房屋资产价值变化来估计大气质量变化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收益:房屋的价格受房屋特性(如大小、新旧、结构类型等)、四邻条件(交通便利程度、周围学校、商店等情况)和环境质量的影响,通过调查并使用多变量分析建立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计算出大气质量变化引起的房屋价值的变化,说明大气质量变化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收益。目前应用此类方法较少。

3.假想市场法

条件价值法(CVM),也称调查法和假设评价法,通过假想市场询问人们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支付意愿(WTP)或受到损害后的受偿意愿(WTA)来评估环境物品或服务的价值。它的核心是直接调查咨询人们对生态服务功能的支付意愿,并以支付意愿和净支付意愿来表达生态服务功能的经济价值[12]。在实际研究中,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在一系列假设问题下,通过调查、问卷、投标等方式来获得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和净支付意愿,综合所有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和净支付意愿来估计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经济价值。根据条件价值法计算公式:

E(WTP/WTA)-Pibi[13](3)

式中:E(WTP)为被调查者平均支付意愿,E(WTA)为被调查者平均补偿意愿,Pi被调查者选择某数额的概率,bi为投标数额进行计算;再结合当地实际根据被调查者表达出的WTP或WTA建立适当的数学模型,进而确定价值影响人群最大WTP或最小WTA,实现评估非市场物品价值目的。

条件价值法与其他方法相比它特别适宜于对那些非使用价值占有较大比重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因此,他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效的科学依据。但它也有一定的缺点,主要是假想性和存在偏差,这需要在问卷设计和调查过程中采取具体的办法以减小或克服它的缺点。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9篇

关键词:地价评估 居住用地 剩余法 城镇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4(c)-0212-02

我国经过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的形成,房地产业发展迅速[1],导致土地市场政策和价格不断变迁,城市居住用地地价跟随基准地价的不断调整而变化。居住用地价格作为房价的基础,逐渐成为政府、开发商和城市居民普遍关注的敏感热点问题[2]。居住用地价格可以被认为是反映了作为竞租者的开发商在对不同居住用地地块特征和开发潜力评估基础上所愿意支付的成本[3]。居住用地地价的评估也是地产开发商首要解决的问题,其评估方法有多种,而剩余法是地价评估中广泛采用的方法之一,在城市居住用地地价评估中经常被使用。但其方法运用时有多种解法,每种方法计算结果都不一样。因此,对居住用地怎样合理的估价,如何正确看待剩余法的应用尤其重要。

1 居住用地地价评估常用方法概述

根据全国土地分类规定,居住用地指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通常分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和空闲地四种,其中单一住宅用地是指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用地、公寓用地和别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是指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农村宅基地和空闲地分别指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和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4]。对于居住用地地价的评估,可以结合该宗地的具体状况,可以选用如下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剩余法。市场比较法以代替关系为途径,接近市场情况,但它必须以发育健全的地场市场为基本条件,没有充足的交易实例资料就不能使用;收益还原法以取得土地纯收益为途径,只适用于有现实收益或潜在收益的土地,但其纯收益和还原率的确定比较困难;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具有快速、方便评估多宗土地价格的特点,主要用于已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具备基准地价和相应修正体系成果的城镇中的土地估价,其精度与基准地价及其修正体系的精度密切相关[4];剩余法根据最有效使用原则和合法原则来确定土地利用最佳方式,它假设在开发期间租金与交易价格不变,各项成本投入是均匀或分段均匀,也不考虑物价上涨影响,它的理论依据是地租理论和价格构成理论,是一种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在城镇居住用地地价评估中经常使用。

2 剩余法在居住用地地价评估中的应用

城镇居住用地地价评估中,市场比较法是首选方法,对于新开发完成的居住用地,还可以使用成本逼近法。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最常用的是剩余法,在运用剩余法时,必须注意其资金的时间价值。下面进一步说明剩余法的应用。

2.1 剩余法及其资金时间价值概述

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到算法或预期开发法。它是从待估对象土地所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的预期销售收入减去有关开发建设成本、税费及正常利润后,求取待估对象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5]。其公式如下。

地价=楼价-建筑费-专业费-利息-利润-锐金

式中:(1)建筑费依据社会一般发生费用及行业惯例预算。

(2)专业费包括建筑师、工程师、测量师的收费,一般以占建筑费的百分比i计算,即。

专业费=建筑费×i。

(3)正常利息率为r,则利息=(建筑费+专业费+地价)×r。

(4)正常利润率为p,则利润=(建筑费+专业费+地价)×p。

(5)与地价有关的税收为t。

(6)按上述每项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汇总,即可得到。

地价=楼价-建筑费-建筑费×i-(建筑费+专业费+地价)×r-(建筑费+专业费+地价)×p-t。

整理后即:

(1)

土地开发项目从投资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需要一定的周期,在这一周期过程中,各项资金费用的投入和回收都与它们发生的时点紧密相关,即资金的时间价值运动形态时刻贯穿于地产开发的全过程中。据此,剩余法中所涉及的土地取得与开发费用、建筑费用、专业费用等的投入和销售收入的获取都表现为开发周期内不同时段上的现金流动量,充分反映出资金运用的时间价值规律特征,因此,假设开发法在实际评估中运用的关键是判断好各项费用发生的时点,运用资金时间价值运动规律进行估算,才能使估算的结果准确可靠。资金的时间价值,是通过时间和利息率来体现的,有借贷款,但无借贷时间,如马上就还,则利息为零。在剩余法评估地价时,全部预付成本=建筑费+专业费用+地价,或者,全部预付地价=土地开发费+生地地价,是计算利息的基础,但是,利息额的大小则与开发过程长短有关,开发过程越大,利息额越大[6~7]。针对这一情况,现就剩余法的具体计算公式、利息、利润的计算案例进行讨论。

2.2 剩余法应用的案例

(1)委估对象:某七通一平的空地,面积2400平米,允许用途为商住混合楼,容积率7,覆盖率≦50%,土地使用年限50年。

(2)估价要求:2007年10月出售,求购买价。

(3)其他估价条件:①设计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14层,1~2层2400平方米用于商业,3~14层14400平方米用于住宅;②开发费用估计:总建筑费1200万元,专业费为建筑费的6%,利息率10%,税费按楼价的8%计;③估计建成后商业楼即可全部售出,住宅楼的30%在建造完成后即可售出,50%半年后才可能售出,其余20%一年后才能售出。预计当时售价商业楼6000元/平方米,住宅楼5000元/平方米,投资利润率为20%;(4)建设共需3年完成(到2010年10月),第一年投入50%的总建筑费,第二年投入30%,第三年投入20%。

计算方式的选择。

(1)公式法:①总楼价=6000×2400/(1+10%)3+5000×14400/(1+10%)3×[30%/(1+10%)0+50%/(1+10%)0.5+20%/(1+10)1]=65248986(元)。

②总建筑费=[(12000000×50%)/(1+10%)0.5]+[(12000000×30%)/(1+10%)1.5]+[(12000000×20%)/(1+10)2.5]=10732323(元)。

③总地价=[65248986-10732323×(1+6%+10%+20%+6%×10%+6%×20%)-65248986×8%]/(1+10%+20%)=34799943(元)。

④单地价=34799943/2400=14500(元/m2)。

(2)静态方法:①总楼价=6000×2400+ 5000×14400=86400000(元)。

②总建筑费=12000000(元)。

③总专业费=总建筑费×6%=12000000×6%=720000(元)。

④总利息=(总地价+总建筑费+总专业费)×利息率

=总地价×10%×3+12000000(1+6%)×50%×10%×2.5+12000000(1+6%)×30%×10%×1.5+12000000(1+6%)×20%×10%×0.5=总地价×0.3+2226000(元)。

⑤总税费=总楼价×8%=86400000×8%=6912000(元)。

⑥总利润=(总地价+总建筑费+总专业费)×利润率=总地价×20%+12720000×20%=总地价×0.2+2544000(元)。

⑦总地价=86400000-12000000-720000-(总地价×0.3+2226000)-6912000-(总地价×0.2+2544000)。

总地价=61998000/1.5=41332000(元)。

⑧单地价=41332000/2400=17222(元/m2)。

(3)动态方法(一)。

①总楼价和总建筑费都参照公式法的原解法,分别为65248986元和10732323元。

②总专业费=总建筑费×6%=10732323×6%=643939(元)。

③总税费=总楼价×8%=65248986×8%=5219919(元)。

④总利润=(总地价+总建筑费+总专业费)×利润率=总地价×0.2+2275252(元)。

⑤总地价=总楼价-总建筑费-总专业费-总税费-总利润。

=[65248986-10732323(1+6%+20%+6%×20%)-5219919]/(1+20%)=38647960(元)。

⑥单地价=16103(元/m2)。

(4)动态方法(二)。

①总楼价和总建筑费都参照公式法的原解法,分别为65248986元和10732323元。

②总专业费=总建筑费×6%=10732323×6%=643939。

③总税费=总楼价×8%=65248986×8%=5219919(元)。

④总利润=(总地价+总建筑费实际投入额+总专业费实际投入额)×利润率/(1+10%)3

=总地价×0.1503+1911345(元)。

⑤总地价=总楼价-总建筑费-总专业费-总税费-总利润

=[65248986-10732323(1+6%)5219919-1911345]/(1+0.1503)

=40634148(元)。

⑥单地价=16930(元/m2)。

每种计算方法所得的结果都不一样,但要注意,动态与静态方法不能在同一评估项目中混合使用,这样不仅会产生重复计算,而且使估算结果出现偏差;同一项目不能用两种方法分别计算,这样有可能出现测算结果差别较大,给人产生评估方法不科学合理的印象,使评估价格的可信程度受到影响。然而在公式法中,出现动态方法和静态方法混用:总楼价、总建筑费的计算采取折现现金流的动态计算公式;地价计算却直接套用静态计算的理论公式;利息计算存有偏差,与假设开发法的总体评估思路矛盾。静态方法是从单利计息的角度,通过地价款、建造成本、管理费用、营销费用的数量及投入时间、销售收入的数量及回收时间来计算利息,从而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8]。实际上是确定计算时点为开发之初,不考虑各项支出、收入发生的时间不同,即不是将它们折算到同一时间上的价值,而是直接相加减,但要计算利息,计息期通常到不动产开发完成为止。静态方式主要适合现有新旧房地中的地价评估。动态方式要考虑各项支出、收入发生的时间不同,即首先要将它们的价值折算到同一时点上(通常是折算到估价日期上),然后再相加减,但这一过程中,为避免重复不再单独考虑投资利息[5]。可见此题只能运用动态方法,在一些文献[9~12]中,曾出现应用公式法,静态方法和动态方法(一),但如果总利润的计算基数是总地价、总建筑费用和总专业费用三者之和,在采用动态方式计算时,不应以折现后的总建筑费用和总专业费用加总地价之和为基数计算利润额。因为,按“折现过程即计算过程”,折现后的总建筑费和总专业费中已包含利息在内,以致无形中,利息也计了利润。另外,应注意利润的取得应在商品房售出之时,无销售收入则无利润可言。因此,总利润值也应进行折现,以与其它指标相统一。据此分析,动态方法(二)是相对正确解法。该案例应采用动态方法(二)计算。

3 结语

剩余法的应用在目前来说是比较成熟的,但其运用时需注意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影响。在公式法中,由于出现动态方法和静态方法混用,使得计算结果过低,与假设开发法的总体评估思路矛盾。静态方式不考虑各项支出、收入发生的时间不同,使计算结果过高,而且主要适合现有新旧房地中的地价评估。动态方法(一)实际上是假设利息计利润,但由于折现后的总建筑费和总专业费中已包含利息在内,以致无形中,利息也计了利润,造成计算结果偏低。动态算法(二),实际上是假设利息不计利润,是对动态方法(一)的改正,计算结果相对比较正确。在实际估价中,应合理预测地产开发周期及费用支付特点、融资及销售等情况,在此基础上适当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影响,运用正确的评估方法,这样才能得出科学的评估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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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风险投资项目; 净现值; 价值评估

风险投资项目是指蕴含较大风险,可能为投资者带来高额收益或对投资者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项目。风险投资是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将资本投资于具有高成长价值的固定资产项目或创业公司,促进企业快速发展,通过项目营运,而获取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许多企业的风险投资项目经营实践表明,风险投资项目是推动企业技术更新、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另一方面,风险投资项目因为其内在的风险性以及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投资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风险投资项目既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同时也可能成为导致企业经营发展失败的原因。

风险投资项目管理的关键在于投资决策问题,正确的投资决策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对投资项目的价值准确评估。二是对投资项目风险准确识别并加以测量。投资决策就是在收益和风险这一对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矛盾统一体中寻求均衡。投资项目价值评估是在充分考虑各种风险的作用下,对投资项目收益与投资额的测算与比较,也就是对投资项目所具有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风险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是投资决策的关键问题。

一、风险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风险投资最大的特点在于其高收益、高风险性。正是由于高风险的存在,风险投资家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必须进行科学的评估和严格的筛选,以尽可能承担较小风险。风险投资项目价值的评估关键在于对投资项目收益与风险的评估。目前,风险投资项目的评估一般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定性方法主要以因素分析法为主,因素分析法是通过对投资项目的各种因素与投资项目收益的相关性分析,从而筛选出一些主要指标,形成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相应方法对各指标赋于不同的权数,对各指标进行打分测评进行的投资决策。因素分析方法并不能对投资项目实际价值进行计算,仅是一种是否进行投资的决策方法,并未真正对投资项目的价值进行评估。定量的分析方法主要以净现值法(NPV)为主要方法,净现值法是根据投资项目从建设到终结的各时间期的净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来计算现值,从而对整个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净现值法是一种最为传统,应用最为广泛的投资项目价值评估定量方法。现金流量贴现法将风险投资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贴现,仅适用于处于成熟阶段、现金流量稳定并可准确预测的风险企业,适用范围较小。净现值法是一种静态投资评估方法,局限性明显。

无论是定性分析的因素分析法,还是定量分析的净现值法,从实践来看,现有投资项目评估方法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放弃对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而把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转化为一种决策方法运用。二是在投资项目价值评估中注重投资成本而忽略了对投资项目未来收益的定量计算。三是在对投资项目收益计算时,以一种静态的观点,没有充分考虑在风险情况下,其收益的变化。尽管如此,净现值(NPV)法还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成为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理论的经典方法。净现值法是一种静态分析方法,没有考虑投资项目本身所具有的选择权价值。实物期权评价法弥补了这一缺点,实物期权评价法是在考虑投资项目各阶段所具有各种选择权价值的基础上,对投资项目价值进行评估的一种投资项目价值评估方法。按照实物期权方法,投资项目价值为NPV与选择权价值之和。与传统的投资决策分析方法相比较,实物期权的思想方法不是集中于对单一的现金流预测,而是把分析集中在项目所具有的不确定性问题上,即现金流的所有可能变化范围,用概率的语言来描述,就是项目未来现金流的概率分布状况。实物期权是一种考虑投资项目柔性经营策略的动态投资项目价值评估方法,但实物期权的方法过于复杂,其应用受到极大限制。这是因为:第一,利用实物期权方法对投资项目价值评估时,很难识别投资项目具有的所有期权;第二,对各种选择权的价值难以准确评估。

如果不考虑投资项目的柔性经营策略价值,净现值法(NPV)是目前投资项目价值评估最为理想的方法,优于其它评估方法。但净现值法没有充分考虑风险的影响,以静态的观点对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价。如果在净现值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风险的影响,对净现值方法进行一定的修正,那么,利用修正的净现值法进行投资项目价值评估将更为准确与符合实际。目前,利用净现值修正模型进行风险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二、净现值法的调整方法分析

净现值法(NPV)是目前风险投资项目评价的主要方法。所谓净现值法是指将投资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各个期间的净现金流,按一定的投资报酬率(折现率)进行折算,在投资项目起始点的现金流的折现累计值,并把折现累计值与项目初始投资额进行比较的评价方法。这种方法考虑了项目从起始点到终结点的现金流,并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其表达公式为:

n:投资项目的寿命周期;

CFt:资产在t时刻产生的净现金流;

r:折现率,通常为项目的无风险折现率;

CF0:项目初始投资额。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11篇

关键词: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价值评估

休闲农业是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新型产业型态,是推动现代农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发展的有效形式。近年来,休闲农业悄然兴起,并逐步成为各地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之一。现阶段,已有不少成功的实例,但是该领域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与国外相比,特别是在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经济价值评估方法研究方面差距还很大,尚不能完全胜任指导实践的重任。

一、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价值的一般特征

与传统大众旅游资源不同,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突出休闲农业旅游环境质量的重要性。从经济和社会、自然生态发展的角度分析,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外部性。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的外部性体现在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功能上,这种外部经济的公益效能是其外部特征。二是社会性。部分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可以直接产生生物产品,具有经济价值和个体性,但是在其实现个体价值的过程中发挥的生态环境效益远远大于前者,而且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目的是对其资源和环境效能的可持续利用,可视其为社会价值。三是生态敏感性。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具有独特、敏感和脆弱的生态系统,特有的生境养育着珍稀动植物资源,是自然遗产存留和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的重要区域。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流和能量流的运移对生态系统退化恢复意义重大。四公共物品属性。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侧重的是独特的生态系统和环境,其生态和环境服务属于人类共有的公共财产,无法通过市场确定其经济价值。

二、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价值研究的意义

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价值决定了休闲农业旅游的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核算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价值,有利于旅游开发投资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有利于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开发的保护、规范与可持续发展。目前,国际上资源与环境价值货币化核算的理论和评价方法多建立在效用理论、资源稀缺论、福利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基础之上。国内对旅游价值经济价值的研究也已有所深入,多是将可供游憩的资源,尤其是自然资源作为一种环境物品,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进行研究,通过替代价值或间接评估得到,而且以森林资源的游憩价值研究较多,对休闲农业旅游资源货币化核算方法尚未涉及。主要原因是休闲农业旅游资源评估核算理论和社会需求的相对滞后。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并非独立存在的,确切地说是自然资源和环境所具有的一种游憩功能,很难将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从区域范围内的自然资源或环境中单独剥离出来。由于休闲农业旅游资源至少在形态上是一种环境资源,具有不可分割、非竞争性、难以排他消费的公共物品特征。因此,不宜用传统的商业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经济价值评估。随着面向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经济-环境一体化国民经济绿色核算体系的倡导以及世界性休闲农业旅游的潮流,对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与环境的货币化核算有必要进行全面的研究。

三、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价值分析的理论基础

第一,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价值界定。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从形态上与区域景观类型及其环境,是休闲农业旅游景观资源和环境资源的综合体,从本质上休闲农业旅游景观资源是其环境资源的组成部分,休闲农业旅游资源提供游憩功能的同时,无形中提供了环境享受功能。因此,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的价值包含了其游憩价值(经营性)和环境价值(非经营性)。非经营性的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属于社会公共财产,具有无排他险和不可分割性。它需要通过可经营性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产生旅游吸引力,要依靠社会资金维持发展。经营性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为社会准公共财产,在提供公共生态功能同时,提供旅游服务功能,包括有形的景观、无形的环境,具有无排他性。由于经营权一经营大众有偿分享使用权的权利可以分离,因此其具有部分可分割性。如可进行旅游观光活动的试验区,国家、集体的经济林,农业用地、荒山的承包权等。无论休闲农业旅游资源是否可经营,都具有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包括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和选择价值(option value)。使用价值可理解为有差别,有人指的是直接服务价值,这里指的是直接使用资源的实物生产价值;间接使用价值,指的是不消耗资源,间接使用资源的服务价值,包括了旅游等多功能使用价值;选择价值指为确保未来仍可使用的一种保险支出,意指消费者对某种游憩资源的未来需求不太确定。非使用价值,包括遗赠价值、存在价值。人们对于某一游憩资源,愿意支付若干代价以保护该资源,让未来世代也得享有资源所产生的各种劳务,则民众为此一目的而愿付出之代价总和可称为遗赠价值;某些游憩资源具有独特的景观,或为许多野生动物之庇护和栖息之所,或因该资源具有国际性或民族性的特殊意义,所以,民众如果知道此一资源获得适当保护而存在,便能得到相当程度的满足,民众因此心理的满足而愿意付出之代价总和称为存在价值。

第二,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价值评估理论。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经济价值货币化理论和方法主要来源于环境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学科,与环境影响评价理论(EIA: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并随公共产品理论、福利经济学中的消费者剩余和个人偏好等理论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美国未来资源研究所(RFF)、伦敦环境经济中心(LEEC)、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OCED)等为该领域研究其做出重要贡献。20世纪60年代以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理论的一部分,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经济价值货币化理论主要是成本效益分析理论(Cost-Benefit Analysis,CBA),其思想来源于Julse Dupuit在《论公共工程效益的衡量》(1984)中提出的“消费者剩余”的概念。6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旅游业的迅猛发展以及旅游与环境冲突问题的日益严重,John Krutilla在《美国经济评论》(1967)上发表了自然保护的再认识,提出了“舒适性资源的经济价值理论”,认为出于科学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不确定性等原因,需要对一些稀有的珍奇的景观和生态等舒适性资源进行保护,在可再生限度内严格控制使用,特别是提出了舒适性资源的“唯一性”、“真实性”、“不确定性”、“不可逆”等重要概念,这为后来旅游资源的货币价值评价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70年代以后,随着福利经济学对消费者剩余、机会成本、非市场化商品与环境等公共产品价值的思考,旅游资源货币价值评价逐步形成理论体系。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旅行费用法(travel cost approach,TCA)在旅游资源货币价值评价中得到广泛应用。80年代后,享乐定价法(hedonic price approach,HPA)得到广泛应用。90年代以来,条件价值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CVM)在旅游资源经济价值货币化评价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同时也受到不同方面的冲击和责难,主要集中在CVM理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等方面。

四、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价值的评价方法选择

目前,旅游资源货币价值评价方法主要有两类:一是替代市场技术评价法。它用影子价格和消费者剩余来表达旅游资源的货币价值,具体有旅行费用法、机会成本法、费用支出法、市场价值法、享乐定价法等,主要适合无市场交换但有市场价格部分的评价。二是模拟市场技术评价法。它以支付意愿来表达旅游资源的货币价值,目前主要是条件价值法。休闲农业旅游与生态系统和环境密切相关,通常休闲农业旅游资源被作为一种环境物品进行价值评估,通过将生态资源作为一种资产进行评估,并纳入旅游资源开发的成本一效益体系,避免对资源的无序开发、无偿使用和资源浪费。但无论是对生态资源的游憩功能进行经济价值评估核算还是对基于生态资源环境的生态系统功能评估核算,目前国内外其代表性的评估方法有以下几类:政策性评估、生产性评估、消费性评估、替代性评估、间接性评估、直接性评估。评估方法为实际市场评估法、旅行费用法、条件价值法、影子价格法以及机会成本法等,从本质上是通过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的影子价格、公众(包括游客等)的支付意愿和消费者剩余来表达的,从方法上也是上述几种方法的变种或组合。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的直接价值可以通过估计生物生产量计算得到,包括游憩价值环境享受价值在内的间接使用价值可以采用上述评估方法或者上述方法的组合估算,非使用价值可以根据其表现形式,如珍稀动植物生境、科学研究、生态系统永续等与其直接价值融合评估,因为,资源与环境的价值不是独立的几部分,而是互有重叠的。以下是对游憩价值的两种主要评估方法:

第一,旅行费用法。旅行费用法(Travel Cost Method),是基于西方现代经济学的效用价值理论和消费者剩余理论的一个方法,旅行费用法是利用游客与旅行目的地之间相关行业的市场消费行为来评估风景区(旅行目的地)的旅游价值,同时考虑旅行时间的机会成本,建立需求函数测算消费者剩余。但是旅行费用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需求函数自变量的范围界定,费用是旅行总费用、区域费用还是游憩费用,由什么组成;二是时间的机会成本的比例选取,休闲农业旅游区别于大众化旅游,其时间的机会成本增加;三是游客的当前支付意愿与资源价值的关系,不同游客的支付意愿和资源价值的关系;四是对于没有游客的风景秀丽之地,就没有旅行费用,但肯定有支付意愿,采用该方法时需要变通;五是计算结果代表的消费者剩余,往往是旅游价值总量的一部分,造成实际价值偏低。一般适用于短途旅行或游憩目的地评估。

第二,条件价值法。条件价值法(Contingent Value Method,CVM),属于直接性经济评价方法,从消费者的角度通过一系列的条件假设,通过问卷、调查、投标等方式获得消费者的WTP(Willingness To Pay),通过数据处理综合得到所有消费者的WTP,即该区域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的游憩值。常见的方法有:自愿支付法(Willingness To Pay)、调查法(Survey Method)、直接询问法或假定价值法(Hypothetical Valuation Metho)。该方法是基于自愿支付是商品价值的唯一合理表达这一认识的。该方法存在的问题:如何确定所有游客或者潜在游客的支付意愿;资源环境价值的支付意愿的游客范围如何确定;现在评估价值与未来评估价值、资源环境实际价值之间的关系等等;对CVM理论和应用的有效性问题,用个人意愿偏好的直接调查法易出现阿罗“不可能定理”描述的公共产品投票悖论现象,因为个人在无法影响他人意愿偏好的情况下,受决策退出自由和无须承担责任的影响,易出现“搭便车”行为,有意夸大或减少对某种旅游资源的支付意愿,因而难以显示整体的真实支付意愿,旅游资源的货币价值也就难以评估。

综上,任何方法都只是在当前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对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价值的一种估价,多是通过支付意愿、心理价格、旅游费用、游客调查等基础数据实现的。目前休闲农业旅游地的经济价值评价有三方面的问题有待解决:一是数据基础问题:旅游资源经济价值的评价需要包括社会经济、生活、人口、资源、发展等在内的大量数据,数据的现实性、准确性、可用性甚至选用什么样的数据都会影响评价核算的结果;二是未来的价值的评价问题:采用未来价值为基础的经济价值核算可能比较准确;三是包括3S在内的新技术应用问题:所有的模型中都需要大量的空间数据支撑,通过空间拓扑分析、属性分析可以较好的展示景点、景区、景域之间的空间关系,叠合社会经济生活等基础数据,利于大量游客各种数据的分析与处理。随着计算机数理统计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日益成熟,在其他领域已经有不少成功应用范例。在旅游资源评价与核算中,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综合分析与利用,对旅游资源价值核算与评价的准确度将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建军,李朝阳,田明中.生态旅游资源分类与评价构建[J].地理研,2006(3).

2、王建军,郑进军.旅游资源调查和评价信息系统的开发[J].旅游学刊,2004(1).

3、袁书琪.试论生态旅游资源的特征、类型和评价体系[J].生态学杂志,2004(2).

4、翟辅东,肖曾艳.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的概念和应用[J].旅游学刊,2004(6).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

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生态服务功能,促进城市生态系统的改善,满足市民接近和回归自然的渴望,已成为城市化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提高绿地生态功能,促进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则是当今主流的研究方向。

1.城市森林的概念和内涵

城市森林与城市林业的概念主要差异性在于城市林业主要侧重于行业的经营和管理,将城市园林绿化纳入林业经营管理的范畴,是一个多方面的经营管理体系;而城市森林是将城市绿地主要以森林的形式进行构筑和管理,是一个比较狭义的概念[1]。因此,城市森林是建立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借鉴地带性自然森林群落的种类组成、结构特点和演替规律,以乔木为骨架,以木本植物为主体,艺术地再现地带性群落特征的城市绿地。

2.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2.1生态服务功能的含义

广义上的生态系统服务包括生态系统产品和生态系统服务,生态系统服务是指生态系统与生态系统过程所形成及所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2]。一般而言,生态服务功能(Ecosystem services)是指自然生态系统及其物种共同支撑和维持人类生存的条件和过程;它能够比较清晰地描述人类对生命支持系统的依赖性,为人们评价各种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长远影响提供了一种参考,以防止和减少自我毁灭性的经济和社会活动[3]。

2.2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

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是指森林生态系统及其生态过程为人类提供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4]。从复合生态系统的角度来看,它不仅包括该系统为人类提供食品、医药和其他工农业生产的原料这内部效益,更重要的是支撑与维持地球的生命支持系统,维持生命物质的生物地化循环与水文循环,维持生物物种与遗传多样性,净化环境,维持大气化学的平衡与稳定的外部公益作用。

3.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主要研究方法

客观准确的计量评价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其价值仍然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理论和技术难题,已成为国内外生态学与生态经济学研究的前沿课题。面对当前极为紧迫的生态环境建设局面,充分认识森林生态系统在预防自然灾害和促进资源经济协调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保护与恢复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应该成为各级决策部门的共识[7]。

3.1城市森林生态功能评价方法

生态系统服务的评价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物质量评价法,另一类是价值量评价法。根据城市森林生态功能属性,以择优原则选择适用的评价办法。

3.1.1物质量评价法

3.1.1.1森林固定CO2和释放O2的价值

考虑到森林生态系统是一个复杂生态系统,有植物的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凋落物层的呼吸作用和土壤释放CO2的作用[9],因此:

式中,Q为CO2固定量(1.hm-2.a-1);S为净第一性生产力所同化的CO2量(1.hm-2.a-1);Rd为凋落物层呼吸释放的CO2量(1.hm-2.a-1);Rs为土壤呼吸释放CO2量(1.hm-2.a-1)。根据已有资料报导,我国森林固定CO2和释放O2的成本分别为273.3元t和369.7元t,取碳税法和造林成本法两者的平均值来评价森林生态系统固定CO2的价值。

3.1.1.2净化空气的价值

森林净化空气的主要机能是:吸收气体污染物、阻滞粉尘、杀除细菌、降低噪声、释放负氧离子和萜烯物质。因而对空气的清新和人体健康有利。这里重点对吸收污染气体价值和阻滞粉尘的价值进行评估[2]。

(1)森林吸收污染气体的价值

以SO2为例,常用有吸收能力法。根据单位面积森林吸收SO2的平均值乘以森林的面积,计算出吸收的SO2量,再根据防治污染工程中削减单位重量SO2的投资额度,算出森林吸收SO2的经济价值“阈值法”对吸收能力的推算以SO2在林木体内达到阈值时的吸收量来计算“叶干重法”树木吸收:

SO2量=叶片积累+代谢转移+表面吸附。通过实验测定某树种叶在一定期间含硫量变化作为吸收量,再根据叶干重占植物的比例计算出转移的流量和叶面表面蒙尘量。

根据《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阔叶林对SO2的吸收能力为88.65kg/hm-2/a-1,针叶林平均吸收能力为215.60kg/hm-2/a-1,减少SO2的成本为600元/t-1。

(2)森林阻滞粉尘的价值

森林的滞尘功能价值评估方法运用替代花费法, 通常以森林的平均滞尘能力乘以森林面积计算滞尘量,再按削减粉尘的成本计算经济价值,从而估算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滞尘功能的价值。

式中,Vd为滞尘价值(万元/a-1);Qd为滞尘能力(1。hm-2.a-1);S为面积(hm2);Cd为削减粉尘成本(元/t-1)。

3.1.1.3休闲游憩功能评估

旅行费用法(TCM法)是当前世界上最流行、也是应用最广泛的森林游憩价值评价方法。由森林旅游产品的消费逆向流动,游客必须支付一定的交通费用以到达林地从事旅游活动,通过对这些费用的统计分析可得出旅游需求与旅行费用之间的关系,求出旅游需求曲线。将旅游者的旅行费用包括旅行时间价值作为“影子价格”求出游客的消费者剩余,一个风景区的旅游价值就是该风景区全体游客的消费者剩余之和。

3.1.2价值量评价法

3.1.2.1 直接利用价值

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的直接经济价值是由于环境资源对目前的生产或消费的直接贡献决定的。也就是指环境资源直接满足人们的生产和消费需要的价值。如木材、野生药物、森林游憩等,都是森林的直接经济价值。直接利用价值可用产品的市场价格来估计,其主要表现为林产品价值和游憩价值。

3.1.2.2间接利用价值

间接利用价值是由环境所提供,可用来支持目前的生产和消费活动的功能中检索截获的价值。间接利用价值不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但为生产和消费提供了支持和保障,没有它们,生产和消费就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存续。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的间接经济价值主要表现为森林生态系统的环境功能,如保持水土、净化水质、固碳制氧等、营养物质循环等,是其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主体,是最难以进行评价而又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价值。因此,对这部分价值进行定量评价对确切评价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意义。间接利用价值的评估常常需要根据生态系统功能的类型来确定。目前多运用市场价值法、替代市场法等方法评估其经济价[5]。

(1)涵养水源价值计算

采用水量平衡法来计算水源涵养量, 水的价值采用替代工程法(或影子工程法)来计算:

W=(R-E)A=θ.RA

式中W为涵养水源量(m3/a);R为平均降雨量(mm/a);E为平均蒸发散(mm/a);A为研究区面积(hm2);H为径流系统。

森林增加地表有效水量的价值可用下式计算:

式中,V为森林增加地表有效水量价值;Si为第i树种的面积;H0、Hi分别为对照地和第i树种单位面积的拦蓄降水能力,m3.hm2;P为当前生活用水价格,取2.0元m3。

(2)净化水质价格计算 采用替代工程法来计算。

(3)保持土壤价值计算

森林植被的存在可以极大的减少土壤侵蚀量、保护和提高土壤肥力水平。因此,森林保持土壤的价值可从减少土地损失、减少土壤肥力损失和减免泥沙淤积和滞留3个方面加以考虑。其中,森林减少土壤肥力损失的价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f为森林保肥效益经济价值计算;d为单位面积水土流失量;s为森林面积;P1i为森林土壤中氮磷钾等含量;P2i纯氮磷钾等折算成化肥的比例;P3i各类化肥的销售价。

(4)净化空气价值计算 主要采用影子价格法来计算。

(5)净化环境价值计算 一般是根据森林面积及森林对有害物质、噪声、辐射等的减除能力及影子价格计算[10]。

4.关于城市森林生态功能评价的建议

就我国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多数研究尚处在对于其理论方面的探讨,研究的对象比较单一,功能范畴方面的考虑也不够全面;在估算方法上,大多直接引用国外的研究方法或者直接套用国外的标准。由此可见,在我国尽快开展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生态经济价值的研究,是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5]。为此建议:

4.1 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形成机制研究

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是人类从生态系统维持自身的生境、生物、生态系统的特征或过程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利益,而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与过程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研究这两方面的相互作用关系是弄清生态系统服务形成机制的基础,也可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维持与保育提供方法与对策。

4.2 不同城市森林生态类型的各种服务价值研究

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评价是区域规划的基础和重要依据。通过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评价,可以明确区域内生态系统重要性差异及其空间分布特征,确定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不同类型服务功能重要地区及其分布,确定区域优先保护生态系统和优先保护地区,从而科学合理地进行区域生态区划和生态规划,在时间和空间尺度上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区域可持续发展。

4.3多学科有机结合和集成创新

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依赖于生态学的基础研究,应着眼于对地球生命维持系统具有特殊意义的生态系统的生态过程,加强自然研究与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交融。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实现与补偿不仅依赖于价值估算的技术发展,而且也有待于现有市场价格体系和人们价值观的改革。

4.4对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的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国外已开始采用SWAT, UFORE以及C ITYGrccn等相关软件,并在地理信息系统支持下对森林服务功能进行了监测与评估,其精度与便捷性都得到了提高[38],然而目前国内对森林生态效益评价研究的技术支持手段还较为落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还不多,其结果不仅速度慢,费工费时,而且不能很好地分析、管理和应用评估所需的数据信息,更难以做到动态管理和评估。为此,在今后的研究过程中关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的手段与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

5.结语

由于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多样性、生态过程与经济过程之间联系的复杂性以及自然过程的不确定性,对生态系统服务进行核算难度极大,无法作到准确无误。但在这方面的任何尝试都是有益的,不仅给出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相对量的近似值,使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潜在价值范围明朗化,而且为进一步研究建立了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庆费,徐绒娣.城市森林建设的意义和途径探讨[J].大自然探索, 1999,18(68):82~86

[2]关文彬,王自力,陈建成,张秋岩,汪西林.贡嘎山地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2,2(4):80~84

[3]石培礼,李文华,何维明,谢高地.川西天然林生态服务功能的经济价值[J].山地学报,2002,20(1):75~79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13篇

随着工业革命的发生及现代科技的进步,以创业企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异军突起。这些小型科技企业除知识产权外没有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财产,而其产品的开发与研究等需要大量的长期资金投入,由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逐渐兴起,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也随之而诞生。1995年我国颁布的《担保法》中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可以作为一种担保形式,这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并没有达到人们预期的程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存在困难。因此分析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的难点问题并探索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对于完善我国评估理论体系、促成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等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的难点问题分析

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的特殊性致使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务中面临着诸多难点问题,现就主要难点问题分析如下:

其一,知识产权在质押日的权属、状态及有效性难以确认。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及法定性决定了其在质押日的有效性难以确认。要确定知识产权的权属及有效性,首先在于确定出质人是否持有证明其为合法权利人的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或者著作权登记证等。但众所周知专利证书只记载授予专利权时的状态,对于随后发生的权属变化、许可他人使用及有效性变化均没有反映:如该项权利是否已经办过质押登记,是否有第三方主张权利,或者是否已经被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等。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可以被多个主体占有或使用,具有多种权利表现形式,不同的形式对应不同的价值,因此必须明确被质押知识产权的状态。另外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该知识产权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以及是否在法律规定的地域都很难确定,必须经过严格审查。

其二,评估价值类型确定时的难点问题。按《国际评估准则》和我国资产评估业普遍采用的分类方法可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国际评估准则》中规定:市场价值是资源买方与自愿买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的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制压迫。我国资产评估理论界一般认为: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资产评估的市场价值通常适用于产权变动类资产业务的需要,如:资产出售、转让等。在资产交易的市场上通常由多个买方和买方,他们都希望资产交易价格是公平合理的且市场价值应该是能够反映市场价格趋势的资产的估计值,而不是具体的交易价格。

非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各种非公开交易市场条件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价值。《国际评估准则》中将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定义为非市场价值。非市场价值不强调资产的最佳使用状态,而是强调资产在特定条件下所能发挥的效用或可能带来的效益。在特定条件下,被评估资产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并没有得到最佳使用而发生资产交易后该资产仍按原用途继续适用,资产处于一种非最佳状态但对特定的交易双方来说是公平合理的。非市场价值不以公开市场数据为基础,也无需得到公开市场的认可。

知识产权质押是由特定的买方贷款企业特定的买方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质押融资这一特定市场条件下进行的,针对同一产品市场上没有众多的买者和买者,且交易过程中企业处于不利地位,强调资产在质押融资条件下所能发挥的效用或可能带来的收益,而不是最佳状态,其更符合非市场价值的特征。当企业不能如期偿还债务,银行处置被质押知识产权时面对的又是一个公开的市场,市场上由众多的买者和买者,双方地位平等且都希望价格公平合理,其更符合市场价值的特征。由此可见,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的价值类型的确定也是一个难点问题。

其三,评估方法应用中的难点问题根据《国际评估准则》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应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类型、特点和市场条件合理选择评估方法。但就我国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的实践来看主要使用收益法,因此本文主要就收益法在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在运用的难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收益法是指通过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估测,并将未来各期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现值,以此来判断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其主要决定因素为:超额收益、折现率以及收益期限。现分别就以上三个要素确定是的难点问题分析如下:

(1)确定超额收益时的难点。知识产权所创造的收益是指不包括知识产权所依附任何有形资产的正常收益在内的超额收益,因为在实际中被评估知识产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与其他有形资产结合在一起使用,因此必须采用一定的方法将由于使用被评估知识产权而增加的收益分离出来。目前常用的方法有直接估算法、差额法、分成率法及要素贡献法。

直接估算法是通过未使用无形资产与使用无形资产的前后收益情况对比分析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额。而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有其特殊性,当债务到期前由贷款企业继续使用而贷款期届满时有可能产生企业无力偿债银行将其处置的情况。若采用直接估算法,则收入增加额或成本节约额很难确定。因为被质押知识产权对贷款企业的有用性并不一定意味着对其他企业的有用性,其使用该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入增加额或成本解决额并不一定适用于其他企业,且作为无形资产经济寿命很短,此种方法计算出的超额收益与该知识产权在未来期间真正产生的超额收益有较大出入。很有可能在短期内由于其完全替代品的出现致使被质押知识产权的超额收益额大幅度降低,甚至为零。况且对于某些企业而言,商标权很难区分其使用前和使用后,且其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差额法同样如此,且差额法计算出的超额收益往往是由无形资产共同带来的,要计算单项知识产权的价值还必须采用一定的方法进行分解。分成率法也同样存在上述问题,贷款企业的分成率不一定适用于其他企业,且知识产权、商标权、著作权各自有其特点,其超额收益的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而我国目前尚未统一、规范的确定超额收益的方法,致使评估实务中超额收益的确定很难。

(2)确定折现率时的难点。无形资产评估折现率的本质是指该无形资产的投资报酬率,其一般包括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评估时应根据被评估知识产权的功能、市场条件等因素确定折现率。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折现率确定的影响因素很多。首先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经济寿命短,和被评估知识产权类似或更先进的替代品的出现会给被评估知识产权的使用在时间和空间上造成威胁,从而使其预期收益额和预期收益年限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另外,知识产权的应用过程中需要和一些专门的技术人员配合来完成且需要一定的财务支持,企业资本成本的高低及人员流动将会对被评估知识产权的保值增值产生影响,因此还必须考虑财务风险和人员流动风险。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时还要考虑其他诸多因素:国家行业政策变动风险,汇率风险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折现率的确定较为复杂。

确定收益期限时的难点。被质押知识产权的收益期限,是指知识产权发挥作用并具有超额获利能力的时间。作为无形资产,其受科技进步、人们偏好及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前所述当类似或更先进的知识产权出现时,被评估知识产权的经济寿命将会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会对其法律寿命产生影响。另外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也会对收益期限产生影响,如:在经营过程中,贷款企业不能提供足额的资金和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维护会严重影响其收益期限。尤其作为商标权当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恶化时期收益期限会大大缩短甚至贬值为零。在综合考虑以上那些因素时,各个因素所占的比重又有多大,这都很难确定。

三、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评估难点问题解决对策

针对以上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中的难点问题,我们必须分别采取各自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为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具体业务的开展扫清障碍。

其一,完善法律,严格审查,明确评估标的。由于知识产权在质押日的权属、状态及有效性难以确定,因此评估人员必须进行严格审查、查询被评估知识产权的内容、国家有关规定、专业人员评价情况、法律文书,并核实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

其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体系,明确评估价值类型。评估目的决定评估价值类型。质押评估由于其特殊性评估价值类型难以确定,而评估价值类型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必须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体系,明确评价价值类型。应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深入研究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的特殊性,明确其价值类型,形成行业内统一规范,为具体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依据,从而进一步完善评估结果。

其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选用评估方法并选取参数评估人员在评估时应根据被质押知识产权的具体类型、特点及市场条件合理选择评估方法。当被评估知识产权存在活跃市场,能够找到类似参照物时,可选用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否则采用成本法或收益法。在采用收益法评估时,遵循一般方法的前提下应注意:(1)确定超额收益时,合理估计与被质押知识产权相关产品的未来超额收益。假定知识产权质押品转让个一般受让人,然后根据市场预测估计利用该知识产权开发产品的超额收益,同时考虑市场竞争因素和技术进步因素等。(2)确定折现率时,认真研究该技术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充分考虑技术替代性风险;注意关注国家对于该技术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收益期限的影响风险;关注贷款企业的财务风险和人员流动风险,并合理确定其权重。(3)确定收益期限时,同样关注行业内技术进步因素对其技术寿命的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法律寿命的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对其经济寿命的影响等。

参考文献: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森林资源资产;森林保险;资产评估;批量评估

一、森林保险标的资产分析

森林资源是以多年生木本植物为主体并包括以森林环境为生存条件的林内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在内的生物群落。它具有一定的生物结构和地段类型并形成特有的生态环境。在进行科学管理及合理经营的条件下,可以不断地向社会提供大量物质产品、非物质产品及发挥其多种生态功能。

二、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评估

按照评估技术手段对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评估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单项资产评估和批量评估。IVS(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2005)认为,批量评估是在特定日期,应用统一的系统,考虑到统计检验和结果分析的评估方法和技术以评估多个财产的活动[3]。

批量评估(Mass Appraisal)是相对于单项资产评估(Fee Appraisal)的一种评估方法。评估某单项财产的市场价值时,该评估业务通常被称为“单项资产评估”,而一次性评估大批量财产的评估业务则被称为“批量评估”。批量评估区别于单项资产评估的关键在于:批量评估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评定估算大量资产的价值,其一次性评估的对象是一批或一组资产而不是单项资产,并应用统计检验来校正批量评估模型以保证评估质量。

三、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的基本要素

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与单项资产评估一样,有10个评估基本要素,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方法、评估主体、评估客体、评估依据和评估程序等。下面对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要素的特殊性加以分析讨论。

(一)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主体

我国现行的森林保险实行的是“政策性森林保险为主,商业性森林保险为辅”的森林保险体制(简称“政商结合”森林保险体制)。这种“政商结合”森林保险体制,必然有多方森林保险主体的参与,其中包括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保险企业、森林经营者和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森林保险制度的制定者和监管者,履行森林保险制度运行的监管职责,如果由其履行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职责,则超越其行政职责权利范围。森林保险企业是森林保险服务提供商,由其履行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职责,势必导致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森林经营者是森林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由于其受到缺乏资产评估专业知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具备评定估算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的专业能力。另外,从我国目前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现状来看,大部分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不具备森林资源资产单项资产评估和批量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需要利用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的工作协助其完成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总而言之,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保险企业、森林经营者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与森林保险相关的主体都不能很好地胜任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工作,需要组建专门的森林资源资产批量评估机构来履行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工作职责。

森林保险目的的评估对象是森林保险标的资产。在现行的森林保险制度下,由于森林资源资产中的林地、动植物、微生物、森林景观资产和森林生态资产不是森林保险标的资产。因此,不能作为森林保险标的资产评估的对象纳入其评估范围。

(三)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的目的和价值类型

森林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规定如何计算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件发生后,履行赔付或给付的最高责任限额。就保险一般规律而言,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是森林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依据和计算基础。因此,正确评定估算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是保证保险金额和保险费计算结果正确性的前提。

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评估,其目的之一是确定森林保险标的资产的可保险价值,从而决定购买多少保险额才算充分,以保证投保林木资产不受损失。可保险价值是指可能因危险造成损失的森林资源资产的重置或重建成本。可保险价值是保险单条款中记载,或认同的某项森林资源资产损失,或森林经营者的整体森林资源资产价值损失的一部分。可保险价值是林木资产占有方、债权人、保险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所关心的。

如果保险额是以重置形式提供的,那么可保险价值可以按照更新重置成本来计算。按更新重置成本计算可保险价值是以更新重置成本为依据,扣减去陈旧贬值;如果保险额是以市场价格形式提供的更新重置成本,那么可保险价值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选择树种、树龄、立地条件等因素类似的林木资产所需更新重置成本外加适当运费、税负等计算出可保险价值。

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评估目的之二是,当森林保险标的资产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满足森林保险损失结算需要所做的评估,其具有非常特殊和有限的目的,即证实资产价值是根据保险单条款规定确定的,可称之为保险损失结算价值。保险损失结算价值类型与保险评估确定的可保险价值相同;唯一的区别在于,为损失结算所做的评估是在损失发生以后进行。

(四)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的评估基准日和评估周期

事物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资产的价值也会随时间的变化而波动。资产评估是确定资产某一时点(评估基准日)的静态价值,并非确定资产每时每刻的价值变动过程和变动趋势。

在森林资源资产占有方投保森林保险时,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的评估基准日就是森林保险的购买日,或者森林保险合同签署日。

当林木资产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损失时,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的评估基准日应该是保险事项发生日。保险事项发生日之前或之后都不宜作为保险损失结算评估基准日。因为,如果以保险事项发生日之前或之后的某个日期作为评估基准日,其评估结果必然不符森林保险合同的规定,也违背了资产评估的客观性原则。

根据现行森林保险制度的规定,森林保险以一年为一个保险周期。一般而言,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系统的评估周期一般应与森林保险周期一致,即批量评估周期为一年。从林木资产的生长周期来看,在国民经济状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和市场稳定的前提下,一年生长期对经济林以外的林木资产的价值并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因此,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周期可以是一年或一年以上,具体评估周期可以根据林区主要树种生长阶段确定。

(五)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批量评估的评估途径方法

1.批量评估的成本途径评估方法,是根据成本法的评估原理构建批量评估模型的方法。评估师在选择该模型对林木资产评估时,采用成本法(更新重置成本法)评估保险目的林木资产的价值。更新重置成本是指采用新的设计、新的标准、新的造林技术、新的经营水平,以现行价格新造相同林木资产所需的成本。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受林分组成、树种、生长状态、生产材种、产品品种、市场价格、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在批量评估林木资产价值时具体考虑的是林木资产的苗木生产成本、造林抚育成本和管护成本等。林木资产生产成本可能受到林木资产树龄、树种、面积、森林蓄积、经营方式、物价因素、区域因素等影响。

在采用成本法评估森林保险标的资产价值时,还要考虑林木资产的增值(贬值)问题。林木资产一般不存在贬值,反而因林木材积生长使之增值。当然有些林种、树种、某些年龄段的林木,类似于一般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和功能性贬值也的确存在。譬如过了盛产期的经济林,产量明显下降,甚至收不抵支,存在实体性贬值和功能性贬值。用材林和防护林如林木年龄达到过熟年龄或防护成熟龄,其林木生长功能衰退,生产能力下降,防护功能下降,产生实体性贬值和功能性贬值。由于森林经营或林木年龄的问题,其增值(贬值)的速度有快有慢,量有大小,在评估中需要注意调整。对于经济林,还有一个有别于用材林资产的问题,即其生长过程分为产前期、始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四个阶段,盛产期有较高的产出,过了盛产期产量明显下降,有一个经济寿命的问题,即存在类似于一般资产的成新率问题。其成新率计算公式是:

成新率=1-已收获的年限÷盛产期的年限 (1)

2.批量评估的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是按“以利求本”的基本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合理价格或价值的评估途径。其计算公式:

V=∑n

3.批量评估的市场途径评估方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类似资产”是指在用途、结构、位置等方面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似的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市场价格比较的评估途径。目前在批量评估中,有两种市场途径评估方法可供选择使用。

一是可比销售法(间接评估模型)。它通过两个步骤实现:先建立一个确认可比销售样本的模型;然后再根据可比销售林木资产样本与目标林木资产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其模型表达式为:

V=SPC+ADJC (3)

式中,SPC表示可比销售林木资产的销售价格,ADJC表示对可比销售林木资产的调整。传统的可比销售法的调整原理,采用的是非统计校准的样本分析,即在模型中设定两个销售样本的特征在其他方面都相同,根据两个销售样本中某一特征的差异反映销售价格的差距。这种方法较为原始,可靠性不足。因此,可比销售法虽然构造简单,易于被使用者和法庭接受,当其精确度难以与市场法媲美。

二是目前在批量评估中应用最为广泛的直接市场法(Direct Market Method)。直接市场法模型通常是采用了统计校准技术的愿望模型(Hedonic Models)。它以当地市场可比林木资产的近期销售状况为基础,需要采集有关林木资产具体特征的信息以确定价值。当地市场上可比林木资产的近期销售状况用于估测评估对象的价格。

四、结论

森林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依据可以是森林面积、森林资源资产价值或森林资源资产生产经营成本。而最能真实反映森林保险金额和保险费计算依据的是森林资源资产价值。

从森林资源资产的特征和可能遭受灾害的情况来看,目前森林保险标的资产就是林木资产,除林木资产以外的森林资源资产不宜作为森林保险标的资产。

生态价值评估方法范文第15篇

一、基于成本途径的资源环境价值评估方法

以维持、保护、恢复及优化生态环境系统所付出的代价作为生态环境系统的价值。成本途径的资源环境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机会成本法、防护费用法、恢复费用法、人力资本法和影子工程法等。

(一)机会成本法对一定资源总存在着多种用途,可以选择一种使用方式,同时也就失去了其他使用方式的机会,把失去使用机会的方式中能获得的最大收益称为该资源的使用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如某水域被划为保护区后,不能进行水产养殖,该水域则失去了作为渔业生产的机会价值。

(二)防护费用法防护费用(Defense Expenditure,DE)是指人们为了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或生态恶化的影响而支付的费用,避免了损失,就相当于获得了效益,因此用防护费用来替代资源环境的价值。例如,为了得到安全卫生的饮用水而购买安装净水设备;治理噪音污染、防护噪音干扰的花费,计为选择低噪音或无噪音环境的价值。

(三)恢复费用法当某一生态环境污染恶化,其功能降低,为了能将其各种功能恢复到受污染破坏前的水平而采取措施,所花的各种费用相当于该生态环境质量的最低价值。如当某湖泊遭破坏退化后把湖泊恢复到受破坏以前的状态所需的费用,即可看作湖泊的价值;矿山开采完后,对周边环境的恢复费用,计为矿区原有环境的价值。

(四)人力资本法人力资本法(Human Capital Approach,HCA)是通过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损失来估计资源环境价值,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人生活在受污染的环境中过早死亡和生病造成的投入损失;由疾病引起的医疗费开支;人们心理上的损害。

(五)影子工程法影子工程法是恢复费用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当环境破坏并发生不可逆变化后,用人工方法建造一新的工程来替代原来生态环境系统的功能,建造新工程所需的费用则可视为生态环境的某些功能的价值。如一片森林被毁坏,使其涵养水源功能丧失,就需建造一座库容与森林涵养水源的水量相当的水库,水库建造费用就作为森林涵养水源功能的价值。

基于成本途径的估价方法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估价的不是生态环境提供的正效益、正价值,而是人类为了获得正效益而必须支付的费用,即体现了环境物品(包括舒适)的一部分成本,因此用这些方法估算出的价值量只能代表环境价值的一部分。如防护费用有使用效益问题,在预防或治理环境污染的效果相同条件下,防护费用应该是费用最低的那种方式所需的费用;用人力资本法估算出的经济损失价值只能说明环境被污染后流失的价值量而不能以此完全代表环境价值;在使用人力资本法时,估算早亡的损失是用损失的劳动收入来衡量,其中隐含着的推论是收入小于支出的人的死亡对社会有利,因而会引发伦理上的争论,为避开这一道德困境。实际中可用改进的人力资本法来计算人的健康损失和生命价值;恢复费用法和影子工程法有一个相似的假设,即被恢复的生态环境系统和影子项目工程要与原有生态环境系统有相同的生态环境功能,这在实际中难以做到。

二、基于收益途径的资源环境价值评估方法

收益是指资源环境所生产的物质和提供的生态服务。收益途径的资源环境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价值法、收益资本化法、替代市场法等。

(一)市场价值法市场价值法(Market Value Approach)是费用效益分析的一种基本方法,该法将资源环境质量看成是一个生产要素,认为资源环境质量变化导致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变化。即这种变化引起在给定资源条件下影响市场商品的供应量。或者导致产量或预定收益的降低。因而可以用市场商品数量或产量的变化来表示,其变化值以市场价格测算,以此作为评估资源环境的价值。例如,化工厂的空气污染对厂周围的农业生产有不利影响,可用损失农作物产量的价值作为减少污染措施的效益来计算资源环境价值。

(二)租金或预期收益资本化法1992年李金昌首先将地租理论用于探讨资源环境价值及其估算。他是在知道了一块土地、一片森林或一个生态环境系统的租金或预期收益和利息的情况下,用资本化法求取资源环境价值的基本值。再用环境稀缺性体现出的供求关系和时间加以调整,从而得出资源环境的价值。生态环境作为一种自然资产,其在未来一定年限内产生的物质性产品和功能的价值,即预期的收益或租金,按一定社会贴现率折为现值,就作为资源环境资产的价值。

(三)替代市场法所谓替代市场法就是找到某种有市场价格的替代物来间接衡量没有市场价格的资源环境物品的价值,替代市场法主要包括物品替代法、旅行费用法和享乐价格法等。一是物品替代法是用以估算生态环境系统所提供的多种生态功能效益,如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小气候、净化环境及营养循环等,它们不能直接在市场上进行交换,因而也没有体现出相应的市场价格,因此就要寻找一种有市场价格且与某项生态功能有相同或相似作用的产品作为替代品,用其产量和价格来间接估算该项生态功能的价值。例如,为获得与一片森林产生氧气的价值可以用氧气厂生产相同数量的氧气的费用来替代。为获得持留在土壤中养分的价值,可以用含相同数量营养元素的化肥的市场价格来替代等。二是旅行费用法(Travel Cost Method,TCM)是用于评估资源环境的旅游娱乐价值,如钓鱼、狩猎、森林观光等,虽然这些功能不能直接在市场交易中体现其价格和数量,但可通过人们在与这些环境服务密切相关的市场中所支付的价格或获得的明显利益来估算这些环境服务的价值,如所耗交通费用、门票及其它相关的费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人们在消费环境资源的这些服务时所支付的费用并不能完全等同于环境服务的价值,因为消费者根据其个人收入水平、文化层次、距离远近及其它情况而有着不同的消费者剩余。TCM通过消费的资料信息,求出消费者剩余,资源环境的服务价值就是消费者的实际支付与其消费者剩余之和。三是享乐价格法(Hedonic Pricing Method,HPM)是根据人们为优质环境物品享受所支付的价格来推断环境质量的价值,即将享受某种产品由于环境的不同产生的差价,作为环境差别的价值。此方法的出发点是某一财产的价值包含了它所处的环境质量的价值。如果人们为某一地方与其它地方相同的房屋和土地支付更高的价格,且其它各种可能造成价格差别的非环境因素都加以考虑后,剩余的价格差别可以归结为环境因素。

上述基于收益途径的资源环境价值评估方法都各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分析如下:市场价值法是在估算生态环境产品(资源)的经济价值上运用最广泛和最直观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易观测计量,其结果普遍能被接受。但在市场价格失真时,就需要作出修正,或采用以边际价格为基础的影子价格,但很难准确确定。租金或预期收益资本化法运用的首要条件就是要知道当年或每年生态环境系统的收益或租金,而每年的收益的估算又要涉及到其他多种方法,况且每年的生态环境系统收益受到气候、水文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实际误差可能很大。物品替代法将无市场的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转化为有市场价格的物品,从而实现其价值,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属于经济资产的自然资产的存量的估价,比如海洋捕鱼、采伐原始森林等。因为鱼类-木材都有市场价格,但对于自然资源的流量或者环境的损害等则无法使用该方法。旅行费用法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方法,但该方法需要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大量数据,估算过程较为繁琐。同时,旅行费用法主要适用于独立的某个景点,对多目标游览活动给出的结果比较模糊,也难以适用于城市内景点的估价,因为这些景点的旅行费用少,游客也不会把市内景点作为出行的唯一目的。此外,当该方法运用到诸如娱乐区或野生生物保护区时,由于忽略了这些景点的地方利益、非景点价值及非使用价值,会导致价值的过低估计。享乐价格法需要有足够大的单一均衡的资产市场,并要依赖大量数据包括环境数据,才能建立相应的方程,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实际市场数据的基础之上,所以比假想的评价方法有较少的系统误差。

三、基于市场调查途径的资源环境价值评估方法

通过市场调查的途径评估资源环境价值,目前在国际上最常用的是条件价值评估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CVM),主要用以评估资源环境的非使用价值,如存在价值、遗产价值及选择价值等。

(一)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利用征询问题的方式诱导出人们对环境物品的偏好,并导出人们对环境物品保存和改善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WTP),其计算方法类似于TCM法,即WTP=商品实际支出价格+消费者剩余,求出WTP,即可得到环境物品的价值,它针对的是缺少市场的环境物品,提供给消费者一个假设市场,其导出的WTP值依赖于向应答者描述的假设市场条件,所以又称为条件价值法。条件价值法早在60年代初就在国外开始应用,并在应用中不断改善,我国是在90年代引入的。CVM的具体操作流程是通过采访,要求调查对象对环境变化给出价值。CVM需要解决4个技术问题:采访方式、调查问卷的设计、提问方式和数据统计分析。它不仅是评估环境非使用价值的一种很好的方法,而且还可以用以评估资源环境的使用价值。

(二)条件价值评估法的争议条件价值法虽然目前此法应用广泛,但其争议也较大。首先,支付意愿与人们对研究对象(资源环境)的了解程度密切相关;其次,WTP与调查对象的文化背景、自然保护意识和收入水平相关;第三,需要较大的样本数量,因为WTP值与样本总人口数极大相关。由于这些因素的不确定性,导致了结果的较大偏差,甚至是扭曲,而且一项CVM的调查统计还需要足够的经费和时间。总而言之,CVM虽然存在很多缺陷,推广应用有一定难度,但却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四、估价方法选择

按收益途径估算的资源环境正效益所体现的资源环境价值与按成本途径估算出的环境成本(环境损失),其实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从收益的效果与失去收益的损失上考虑。

(一)从收益的效果上考虑在估算资源环境价值时。要根据研究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环境系统提供的收益较明显和容易定量时,接收益途径估算;而当环境损失比较明显和容易定量时,按成本途径估算。在估算缺乏统计数据的资源环境物品时,还可以运用参照对比的方法,即使用别地的估算结果,经修正来反映本地该项资源环境的价值,当然其结果的误差也最难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