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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管理范文

农村社区管理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村级社区服务探析

论文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强化农村社区服务对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农村村级社区服务组织发展的目标出发,在阐述了农村村级服务的含义、作用和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其在促进农村社区建设一些思路。

1农村村级社区服务的含义和作用

社区服务的本质属性是政府的社会政策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福利属性,其本质是一种基本社会福利事业,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即使是实行有偿服务,也是为了维持开支和事业的发展;社区服务具有群众性,它是社区内的成员通过互助自己动手办起来并实行自我管理的形式;社区服务具有服务性,属于服务保障,它是社区群众之间的相互服务、相互帮助或是通过一批设施为本社区内的群众服务;社区服务具有区域性,它的服务对象不是全社会,或不是以全社会为主,而是具有区域性,为本社区成员服务…。

农村村级社区服务是指村一级农村服务组织向农民提供的一种服务J。它仍然包括上述对社区服务界定的内容,在农村城市化Et趋明显的今天,这种服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农村社区服务组织是农业服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村级组织和农民自治组织(包括个体服务组织以及社区内的民间协会组织)是社区服务组织的两大部分,前者现阶段是农村社区服务的主体。村级社区服务在满足整个农村服务需求中一直占有一定的份额,在某些区域某些项目上甚至占据主导地位,其对解决农村社区的各种问题、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社区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村级社区作为一个生产、生活共同体而存在。命名为村级社区而非村是因为村作为一个基层行政单位,过多的强调了管理职能;而村级社区在于强调在村委会的带领下为本村村民服务。在村级社区地域范围内,包括了社区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他们的生产土地趣此较集中,并且离居住生活的社区不远,因此,生产性和生活性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农村村级社区人口的社会流动Et益活跃,其中包括行业流动,特别是“离土又离乡”的剩余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转移,从而出现了大量的农民工,据统计目前大约有1亿农民进城务工。而农民工的流动既包含了行业流动,又体现了地域流动,对于我国农村村级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状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如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外流,农村常住人口倾向老年化、妇女化、儿童化,但生产任务却落到“三八、六一、九九”人员身上,导致部分农村甚至出现了土地抛荒现象。把抛荒的土地利用起来,让回村农民有土地种,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生活问题引导他们合理正确的消费和生活,是农村社区服务不可忽略的一个方面。

农村社区居民改善家庭邻里之间的关系,也是社区服务的一项内容。农村社区往往具有一定的历史传统和风俗习惯,村级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较强。农村村级社区实际就是相同行政籍贯的农村居民组成的一个集体。受过去集体经济影响比较大,大家对属于同村的人都互相照顾帮助,邻里之间彼此很熟悉,只要一家有什么事情,基本上本村村民都知道。再者又受传统家族的影响,一个村子里同姓的村民比较的多,家庭伦理道德观念比较强。社区服务组织要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全社区居民,积聚集体的力量,为本村建设发展做一些实事,以巩固“互相帮助、睦邻友善”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设和谐村级社区。这些方面在农村进行要比城市容易得多。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和谐农村建设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统筹考虑、一同谋划。因此,认真研究农村社区服务建设、努力提高农民自身素质、改善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等,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而农村村委会作为与农民直接联系的村级社区服务者,应该把它作为农村村级社区服务发展的中坚力量。所以必须对村委会的功能全面改革,使其转变到为村民服务、为本村服务的轨道上来。

2加强村级社区服务建设的建议

作为村级社区的领导者,村委会应该紧紧围绕本村村民的生产生活开展服务。应从农产品的服务需求出发来加强村级社区的服务功能。

2.1大力开展市场信息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的经济生产活动愈来愈需要大量的市场信息作为指导。目前大部分农村由于长期封闭,居民文化素质偏低,对信息的捕捉能力不强。农村“分田到户”的实质是一种分散经营,与市场经济要求生产规模化是背道而驰的,这就需要及时的市场需求信息,来避免生产的无序性和流动的盲目性,从而维护社区村民的经济利益。因此,专门的信息服务能够更好的把广大的市场需求和社区需要结合起来,从而使农村社区更好的融人到市场经济运作当中去。特别是在农业种植和生产上,村委会要及时向农户反馈市场信息,告诉农户哪些是市场走俏的农产品,哪些产品市场已经饱和,这样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也有利于村里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局面。村委会可以与在外打工的本村居民建立联系,要求他们提供外面各种农产品信息,或者单独成立一个农产品信息办公室,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资源,免费提供给本村村民使用,指导他们如何生产、销售各种农产品。今年,全国各地猪肉涨价,如果能事先把握猪肉供不应求的信息,并让村委会迅速把消息给村民,不仅村民的经济利益得到了保证,全国人民的生活也不会受到影响。

2.2提高知识技术服务要提高我国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就需要提高我国农业的科技含量。因此必须有专业的农业技术指导来加快这一进程,既可以实地指导、集体讲授,也可以采取操作示范等多种方式。而对于一些乡镇企业也需要对他们的技术提供支持,努力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另外,对于剩余劳动力的输出,也可就地进行一些简单的技能培训以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水平。如今随着高校扩招,就业压力的增大,许多有理想的大学生甘愿到农村来大展宏图,政府也要大力宣传和引导制订优惠的政策。可以把他们的工作地点定在村委会,延长服务的期限。村委会也可以聘请本村有一定技术的村民做技术指导,同时村民自身也应该有为本村服务的主人翁精神,积极发挥自己在生产经营上的特长,带动大家一起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2.3注重村级社区间资源整合服务整合指社会系统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维持和协调,它既是社会系统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状态,可以促使社会成员形成共同价值观念,遵从相同的社会规范,加强各阶层间相互依和功能上的互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农村社整合、增强农村社会凝聚力的有力杠杆。广大村民在社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通过自我娱乐和自我教育,不仅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巩固和发展农新型的、和睦的人际关系,而且通过共同的社区参与可增加彼此之间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从而也增强了农村社会发展的凝聚力和整合力。特别是当前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涌人城市打工,农村人口相对较少,老人和孩子较多,村级社区服务组织应担起照顾和联系他们的责任。各村委会可以加强联系,团结各村现有群众,在遇到农忙或其他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增加人手和力量。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2篇

(一)美国的自治型社区管理模式

在美国,只有密西西比州、缅因州、西弗吉尼亚州和佛蒙特州的绝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其他各州的农村地区很分散。美国农村社区通常指的是人口在2500人以下的农村居民点。目前,美国农村社区的占地面积大约为48.58万km2,人口规模在6000万人左右。美国是一个实行高度地方自治的国家,乡村自治在整个地方自治的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乡村自治制度是美国农村社区管理的基础。村民委员会是美国乡村自治的权力机构,拥有一定限度的立法权。社区、村民是农村社区管理的主体,在管理的过程中不受政府的干预。

1.村级自治体机构履行村自治职能,是美国农村社区管理的核心

村自治体机构包括议事机构和执行机构。理事会是村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安全体系和福利体系建设,以及设立与废止村其他办事机构等。村长是理事会的负责人,理事会其他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通常由村中比较有地位的人担当。执行机构的负责人也是村长;办事职员实行聘任制,由村长任命并对村长负责,主要承担村的日常事务。村法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是4年。村法官的职责是司法调解,类似于中国的农村司法员或调解员,虽然裁决的程序没有诉讼严格,但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2.村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社区管理

社区会议、社区听证会和村民公决是美国村民参与农村社区管理的常用方式。在定期召开的农村社区会议上,村民听取社区管理委员会主席所做的前一阶段工作汇报,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展开讨论。在社区听证会上,村民主要就与自己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尽快消除分歧,达成共识。村民公决是美国乡村立法的基本要求。村民公决主要是村民对一些重大事项,比如村选举时间变更,村的设立、更名、合并和撤销,立法等,进行集体表决。

3.社区组织在社区管理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美国社区组织完全不以营利为目的,以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为中心,主要负责社区公共福利事业工作,服务领域涉及社区治安、教育和文化等各个方面,承担着社区治安、教育、环境保护和社会福利等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4.政府在农村社区管理中起辅助和指导作用,主要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宏观指导

在制定法律法规方面,美国政府主要制定涉及农村社区住宅、民权、信用贷款和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农村社区管理方面的法律一般由农村社区的村民委员会制定。在宏观指导方面,政府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和政策要求来推动一些和村民生活和生产相关的项目,带动农村社区经济发展;通过扩展社区组织来执行有关政府社区开发项目,传递社会服务;建立一些公益组织,丰富村民的精神生活,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层次的需求。

(二)日本的混合型社区管理模式

日本农村社区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区居民的自组织联合,主要表现为单个自然村落或多个自然村落的联合。日本农村社区的管理表现出如下两大特征。

1.政府和社区居民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处于双重主导地位

在日本农村社区管理中,政府和社区居民具有明确的管理分工。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农村社区的整体发展规划,政府的规划不仅仅是指导,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方向性,决定着社区的整体发展方向;并为农村社区提供经费、技术等,推动其发展。社区及社区居民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政府制定的农村社区发展规划,并管理农村社区的日常事务。在处理农村社区的日常事务时,社区及社区居民有决定权,政府不会干涉。可见,日本农村社区事务管理的自治水平较高。

2.农村社区管理在多方共同参与下完成

从总体上看,社区自治组织,民间性、公益性社会组织,自组织性、服务性经济组织(协会),以及半自治性、半行政性组织共同参与日本农村社区管理。日本农村社区的自治组织是町内会(有的地方称为自治区)。日本的市町村内部一般有村内会,有的村内会下面还设了班、组等基层构成单位。村内会具有社会性、志愿性与公益性特征,是农村社区居民自我治理的主要平台。村内会主要从事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基础的公共性管理、服务及其他自治活动,比如公众健康、信息服务、交通安全、犯罪预防、筹集基金和防止灾害等社会和公益活动,以及能够增进农村社区居民间相互了解和友谊的活动。日本农村社区有数量众多的民间性、公益性社会组织和自组织性、服务性经济组织(协会)。民间性、公益性社会组织大都由社区居民组成,分布广,服务领域广泛,开展的活动包括社区治安维护、活跃当地文化体育生活、保护消费者利益、社区环境治理、增进社区福利、社区就业和社区社会保障等。各种各样的农协是日本自组织性、服务性经济组织(协会)的代表。农协除了对农民进行专业培训,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推广农业技术,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农业保险外,还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日本市町村公共团体一般设置涵盖农林、民生、商工、卫生、劳动、土木和水产等方面的行政委员会,比如选举管理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固定资产评价审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这些半自治性、半行政性组织是日本农村社区的重要组织机构,主要从事国家层面的公共服务及公共管理、办理地方自治事务,在实施政府基层管理和实现社区自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日本农村社区管理的重要补充。

(三)新加坡的行政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

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南端,毗邻马六甲海峡南口,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和多元语言的移民国家,人口主要由近100多年来从欧亚地区迁移而来的移民及其后裔组成。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移民社会的特性,加上殖民统治历史的影响,新加坡呈现出多元文化的社会特色。新加坡的国情和社会特点,决定了其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是行政主导型,行政管理力量贯彻于社区管理全过程。

1.政府直接干预社区管理活动

在新加坡,有负责全国社区管理工作的专门职能机构。人民协会是全国社区建设、发展和管理总的协调机构和领导机构,具有半官方性质,主席由国家总理担任。全国又分5个区域设立社区发展理事会,社区发展理事会负责本地域内的社区管理工作,主席一般由议员兼任。为了直接指导和管理社区工作,新加坡在社区内也成立了各种形式的行政机构,在社区管理中体现了国家行政管理行为。此外,政府行为与社区行为结合紧密,政府会对社区组织的管理行为进行引导,并统一组织社区管理层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管理理念、管理行为等,在新加坡社区管理中体现了政府的社会价值观。

2.社区管理体系完善

除人民协会和社区发展理事会外,全国设了16个市镇理事会。市镇理事会受政府安排,负责辖区内社区的公共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再往下是公民咨询委员会,公民咨询委员会按照选区为单位设立。公民咨询委员会负责协调与组织社区的国庆庆典、植树节、讲华语运动和礼貌运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并修订社区内的公共福利。居民委员会是新加坡社区管理的最基层组织,主要负责社区的日常管理。比如,组织文娱活动、休闲旅游等社区交际项目,密切邻里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发动组织社区内居民,实施各种美化公共环境的活动;通过组织邻里守望计划等,维护社区治安环境。

3.民间组织是推进社区活动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新加坡,有各类自愿福利组织,这些民间组织广泛而深入地参与社区活动,为各类人群提供公共服务、救助服务和义务服务。“道德太和观”是新加坡最大的慈善机构,下有55个实体,不仅为残疾、贫困的弱势群体提供服务,还帮助普通居民。

4.社区居民自主参与意识不强

由于新加坡社区管理中的行政性和官方色彩较浓,社区居民依赖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习惯于接受制度的安排,参与社区管理的意识较为薄弱,自主参与社区管理的程度较低。但来自社会各个领域的义工群体在新加坡社区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加坡政府注重培养为社会自愿贡献的“义工精神”,在子女就学、购买住房和荣誉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义工队伍发展。目前,新加坡有3.2万义工,他们利用业余时间,为社区义务提供各种服务。

(四)3种管理模式比较

1.相同点

一是3种农村社区管理模式都具有健全的社区管理机构,而且权责明确。二是社区组织均作为重要的管理主体,在农村社区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3种农村社区管理模式都切合本国国情,因此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不同点

一是政府在农村社区管理中的介入程度不同。在自治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政府不直接介入农村社区管理,而是间接管理或用法律、经济手段调节。在混合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政府只是为农村社区管理提供指导与支持,较少介入农村社区管理。在行政主导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政府处于领导地位,直接负责农村社区管理工作。二是农村居民的参与程度不同。在自治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农村居民积极、主动和多途径参加农村社区管理。在混合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农村居民开始主动参加农村社区部分领域的管理。在行政主导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居民很少主动参加农村社区管理。

二、对中国的启示

1.建立队伍精良的农村社区管理机构

当前中国农村社区管理机构中高素质人才缺乏,管理人员素质整体水平较低。要提高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为表现优秀的人才设计一些升迁和奖励的渠道,吸引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加入到农村社区管理中来。对在岗的管理者定期进行培训,培训前要做好培训需求分析调查,创新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养一支稳定的素质高、有专业技能的管理者队伍。乡村精英素质相对较高、能力相对较强,在农村社区中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威信,对当地的风俗习惯、资源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又熟悉,如果参与社区管理,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又可以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农村社区发展策略。要积极引导乡村精英参与农村社区管理,通过专业管理人员与乡村精英的互补,实现专业与本土相结合的高效管理。

2.培育社区组织,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

在美国、日本和新加坡的农村社区管理中,社区组织发挥了很大作用。总体上看,目前中国农村社区服务缺位较多,服务水平不高,这跟社区组织发展不足、作用没得到很好的发挥有很大关系。政府要放宽社区组织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鼓励农村社区组织发展。根据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在农村社区倡导成立一些有特色的服务组织,比如,有助于社区居民反映诉求、化解矛盾的维权类社区组织,能够满足社区居民公共需求的公益类社区组织等。尽快完善社区组织相关立法,以制度化保障社区组织在农村社区管理中发挥应有功能,并为社区组织活动营造良好的条件、提供资金支持。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把一些社会性管理与服务职能交给相应的社区组织来完成,放权给社区组织,逐步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3.鼓励农民广泛参与农村社区管理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村社区;社区管理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新农村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新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媒介,也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途径。党的十报告指出,新农村社区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对改变农村面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探索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对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构建和谐新农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社区管理的发展过程

随着社会经济和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中国农村社区管理也在逐渐发展,只有构建适合国情的管理模式才能保障农村社区管理的合理运作。而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在内外各种条件变化下,随着国家的制度变革不断发展。目前中国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经过了以下几个时期。

1.乡村体制时期。农村社区管理在地域上南北不同,北方是以区和村为建制,南方是以区和乡为建制。农村社区的管理规模很小,主要以个体所有制和私有制为基础,在后期的国家政策调整下,乡村制度逐渐作废,转换为。

2.体制时期。以集权体制为基础,不但将分散的农民统一整合,也将农村的土地进行了整合,彻底实现了公社体制。乡村社区表现为、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形式的组织结构,同经济组织、公社组织相统一,进行社区管理。

3.乡村政治体制时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前提,社区内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经营权,其特征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和村民组织相互独立,政府执政,提供基本的公共管理,而村民对社区进行自治。

4.新型农村社区时期。农村社区管理组织结构体系多元化,通过系统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制约机制来维持社区管理的运作,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途径进行管理服务。

二、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管理理念落后。改革开放后,经济及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乡镇建设以及社区建设有了极大进步,效果显著,新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同以往相比有了提高,这为新农村的发展奠定了稳定基础。但是,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新农村社区组织的扩大,同国家战略实施的层面比较而言,新农村社区管理在理念上还较为落后,主要体现在管理组织、管理人员、管理手段滞后,管理者的文化水平、法律观念、服务意识等大大制约了新农村社区的管理水平,传统的行政化管理依然很普遍,社区委员会传递政府信息较多,服务社区较少,忽略了公共管理和服务。

2.管理体制有待完善。现阶段的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仍然以政府为主导,自上而下的结构相伴随,由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党组织进行统一领导,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委员会展开具体的管理工作,上下结构紧密,横向互动相对较少,并没有形成多元化的主体结构,其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了社区党组织、社区村委会、农民小组、专业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从整体运行上来看,虽然组织架构存在,但新农村社区还处于隔离的状态中,并没有实现具体的社区功能,也没有达到社区居民对于社区的认同,新农村社区管理上的村民自治、村民民主、制度化进程都发展缓慢,沟通渠道不畅通。

3.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人口较多,新农村社区内流动人口密集,安置矛盾突出,相比城市的社区管理更加复杂,对于管理者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现阶段受专业化的人力资源限制,新农村社区内的管理者及工作人员来源不规范、后备力量不足、综合素质较低,缺乏常态化的培训机制,管理方法落后、陈旧,引发村民与社区管理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较多,现阶段新农村社区管理水平很难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的速度缓慢。

4.居民参与意识有待提升。新农村社区的居民大部分是农民,对角色转换尚未充分适应,对新农村社区内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往往不清晰,大部分居民同传统的生活方式一样,只顾及自己利益,当自身利益受损时才会参与社区事务,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意识普遍较低,其参与行动更是少之又少,这同社区内居民的文化水平和人文素养程度是不可分的。

三、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的构建

1.树立以人为本的社区管理理念。新农村的社区管理,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从社区居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服务设施、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上给予居民最大的支持,满足居民对于物质及精神生活的需要。以人为本的社区管理理念,要求管理者坚持以创新服务型社区为工作重点,借鉴国外服务型社区的管理模式、理念、方法,促进新农村社区的管理在各个方面提高。管理者需要主动了解社区内居民的需要,发挥新农村社区主体的作用,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同时居民也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参与社区管理,在享受社区提供服务的同时为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2.创新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政府要重视在新农村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落实社会管理职能,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理念以及国内新农村优秀模式,努力构建互动的多元化社区合作治理构架,将社区的公共管理功能、自治功能以及服务功能充实到新农村社区的建设中来。改变原有的自上而下的控制模式,建立乡镇政府服务、社区自治服务、市场服务、村际社区互动服务的统一体制,赋予农村社区一定的自我管理权,促进自治管理组织之间的共同合作,充分满足新农村社区居民的需求,不断对陈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3.提高新农村社区管理队伍素质。新农村社区管理者面向农民,是同农民接触最多的基层服务者,能否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村民对于地方农村社区管理水平的评价。因此,新农村社区需要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首先,要通过指定的考试来选拔优秀人员,为管理队伍增添新鲜血液和力量,优化管理结构和管理动力;其次,保障定期岗位培训,调整社区管理者的工作态度并提高积极性,从业务领域到综合素质进行培训,提升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最后通过一定的绩效考核来刺激管理队伍的整体进步。

4.鼓励农民参与新农村社区管理。首先,要加强对村民参与社区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村民认识融入社区管理的利益所在,激发农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其次,要为农民融入社区管理活动提供更多的平台,对能够参与社区管理的村民给予一定的肯定和支持,呼吁广大村民采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来支持社区管理及社区建设,为社区贡献力量;再次,要将社区和广大村民的利益联系起来,优化村民和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效地促进村民参与社区管理活动;最后,要提升村民的整体素质,在新农村社区管理中,参与者需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管理能力,而这些恰恰是农民需要的。基层管理者要加强对村民的道德教育和文化教育,帮助农民早日具备参与新农村社区管理的能力。新农村社区是城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村社区的管理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探索新农村社区管理上,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社区管理理念、创新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提高新农村社区管理队伍素质、鼓励农民参与新农村社区管理。

参考文献:

[1]李增元,田玉律.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J].重庆社会科学,2012(01).

[2]袁方成,李增元.农村社区自治:村治制度的继替与转型[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01).

[3]仇丽萍.城乡统筹发展视角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J].理论与当代,2011(01).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4篇

持续扩大的城乡差距使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惴惴不安。邓小平曾就农村问题多次讲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要解决农村问题。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②]“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们没有摆脱贫困。”[③]“如果不解决这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活问题,社会就是不安定的。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和其他的经济活动,不能建立在百分之八十的人口的贫困的基础上。”[④]现在,许多人都意识到必须在三农之外来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就是要减少农民,要迅速城市化,要把农民转化为市民。但社会的发展是连续的、渐进的,那种突飞猛进的社会跳跃所带来的恐惧感早已嵌入我们民族的仍时时隐痛着的记忆里了。城市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被称为中国城市发展战略“白皮书”的《2001-2002中国城市发展报告》认为,未来5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要从现在的37%提高到75%,每年需要大约有一千万到一千两百万人口从乡村转移到城市。即便如此,届时仍有几亿人口生活在乡村。在如此长的时间段内如何缩小城乡差距,给那些远离城市的人们以不算匮乏的生活和平衡的心态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建国前,作为无产阶级最可靠同盟军的农民为中国革命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建国后我国长期推行二元经济结构模式,通过牺牲农村,限制农民流动来为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推动了城市工业化,使城市成为一个人口集中,文教发达的社区,而广大农村则仍长期停留在传统的、封闭的落后状态。直到几年前为连绵不绝的通货紧缩寻找对策的时候,才发觉其主要原因是农民的收入太低,70%的农民消费只占到全社会消费总量的30%多一些;一个叫李昌平的乡党委书记终于向国家总理说了实话: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三农问题由此被抬到了一个从未达到过的认识高度。经过几十年的建设,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门类比较齐全的现代工业体系,国家整体经济实力也大为增强。现在,无论是在道义上还是从实际的经济建设和政治发展的需要上都已经到了工业返哺农业,城市关怀农村的时候了。我们认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可据以振兴农村的具体途径。

在这里,农村社区建设的含义是,在逐步改善外部宏观环境的同时,以输入一定的资源为契机,推动农民充分参与,自主,自为,以期最终建设起一个环境优美、人文和谐、可持续内源发展的农村社区。

以下就乡村社区建设的实质、内容与形式分述如下:

一、融入社会

农村社区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活动内容而聚集起来的人们生活的共同体,其社会结构简单,封闭程度较高,日常生活通过其特定地域内的社会关系网络进行。在我国主要包括:单村或联村社区,村镇和集镇社区,其他因历史等因素形成的特殊社区。

农村社区建设并不是要为农民构筑起一个个世外桃源,相反,它的实质是使一个个孤立的农村社区融入整个社会。

二元化社会是后发外生型现代国家具有的特征,但是中国的二元化尤其典型。城乡隔离政策的施行导致了城市化远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的滞后带来的损失是双重的,一是制约了城市自身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人口的自然增殖进一步加剧了农村人地的矛盾,农业无法产生规模效益。更重要的是,它所带来的社会伤害;农民首先不是一种职业,而成了一种社会或政治身份。打破户籍屏障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的外部条件。

只要我们到农村去走一走,就会发现有许多新建的房子根本没有人住,那些在城市经商或务工的农民一方面不得不每月缴着房租,另一方面自己的房子长年闲置,这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财富的浪费。当然制约农民移居城市的障碍不仅是户籍制和其他一些各具特色的歧视政策,还有一个因素是农村土地制度。由于人的禀赋和资源占有的不同,那些热爱城市生活并已经在城市中有着稳定收入的人是有能力成为一个地道的市民的。但是,模糊不清的土地所有权使他们仍然对土地保持着一种微妙的牵挂。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既有利于解决那些进城务工经商和以非农产业收入为主的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也方便了城市工商企业投资于农村。如果说户籍制度改革为城乡一体化打开了一扇单向流动的门,那么对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探索就有可能为城乡一体化打开一扇双向流动的大门。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功能就是优化配置资源,而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恰好阻碍了对这种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体系,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是绕不过去的。无论是鼓励农民进入大中城市,还是就地发展小城镇,都和土地制度的变革有着紧密关联。政府应鼓励各地在具体的乡村建设中探索各具特色的有利于土地流转的制度创新。

在许多人的调查中,对农民的善分不善合有着诸多的描述和埋怨。可谓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分田承包之后,每家每户都是一个微型的生产企业,每家每户都购置相同或类似的生产工具,采取相同或类似的生产方式,户与户之间基本上不发生生产联系,而提供生产资料和收购农产品的部门都是和农民无干的国家垄断企业。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精辟地论述了建立在这种生产方式上的社会组织的特征,“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⑤]现代的农民经济仍然是自然经济,只不过改善了生产工具,实现了地租和赋税的货币化而已。只要这种农业仍然是生计农业,仍然是建基于一块块土地被分割开来的农业,农村的这种状况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改观。

农民的这种不合作不止导致社区生活的死气沉沉,更要紧的是他们作为一个个孤立的个体已经被深深地卷入了市场,而不是作为一种有机的联系以在市场经济中进行有效的合作。以前,他们每个人都被限制在一个木盆里,没有扩大活动的余地,现在他们还是在木盆里,但是这个木盆连同木盆里的人已经被抛进了市场经济的湍流。

分散的、同构的生产模式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资财的闲置,在中部地区的农村调查中,特别是旱作区,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家庭都备有整套的农业机械,而这些机械能够发挥作用的时间在一年里也就是二十天左右。加之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的攀升以及苛捐杂税的沉重,狭小的土地已无法承负日渐增加的成本,一些农民已经抛荒而逃,“耕者乐田”的乡村图景渐行渐远。

农业产业化是解决分散的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的一个发展方向。目前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农户”、“专业协会+农户”、“股份合作”、“合作社”等。在以“公司+农户”为代表的农企合作过程中,分散的农户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合作社能使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改变弱势团体的谈判地位。合作社扎根于社区,实行“一人一票、民主管理”,主要目的是为社员提供服务而不是象企业那样仅以赢利为目的,所以不会轻易变更运营方向和地点,有利于促进社区的就业和福利,是具有一定社会功能的特殊经济组织。合作社是处于农户、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中介组织,它的存在有利于市场的发育,有利于社区融入更为广阔的社会联系中去。但目前,合作社在产业化经营组织中所占比重很小,其他各种农民合作组织也很少,这是由政府的治理方式以及农民的自组织能力所决定的。

在生产日益社会化的今天,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培育农民自己的服务组织极为迫切。产前,产后乃至产中的服务可以依据产品的不同组成不同的专业协会。基于农民自身利益之上的专业协会是城乡市场的中介,是经济上融入社会的桥梁。应该允许农民经营目前还有利可图的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储运加工销售,使初级产品增值的利润回归到农村社区居民手中。也应该允许农民成立自己的金融互助组织。只有农民才最了解农民的需求,而且他们的运作在成本上也是极具优势的。欧洲最大的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起初就是由农业信贷合作社发展起来的。把积极构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乡村建设的持续和深入开展。

有农民面而无农民社会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非赢利组织的缺乏。应该鼓励农民成立一些社区内或跨社区的民间组织,诸如老年协会、公益协会、生产技术协会等等,这样,既丰富了农村生活,又和整个社会沟通了起来。马克思说,"一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取决于它的生产以及内部和外部交往的发展程度。"[⑥]乡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培养农民合作精神与合作技能的过程。

中共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要求,而推行农村社区建设正是对这一要求的实践。全国县级行政区划2861个,除去市辖区共计2073个,国土面积900多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国土面积的94%,县域内人口数9.4多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3%,县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县域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对于繁荣农村,推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至为关键。和大多数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同,中国是一个双二元社会,不仅存在着城乡差异,还存在着国有和非国有的差异。在计划经济时期,县域是薄弱环节,很少有国家投资的大中型企业,而民营经济却长期受到禁止和歧视,未能发挥应有的建设性作用,县域经济遭遇着双重困境。从这个角度来说,发展县域经济就是发展民营经济。改革开放之后,那些政府转变了观念、职能和经济体制的地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比如浙江,2000年,全省县级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10亿元,占全省的71%;该省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连续十多年居全国第一,这正是他们大力发展县域民营经济的结果。和大城市里民营经济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不同,在县域范围内民营经济的投资项目大多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调动和保护民营经济的积极性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繁荣农村经济的一条重要途径。农民经济实质上也是民营经济,只不过它比民营经济的待遇更为恶劣而已。能否在广阔的乡村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是推动县域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最大变数。至于在县域范围内,是就地工业化还是发展小城镇或者发展县城等中心城镇,只要存在一个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的开放的市场,市场的主体自己会做出最经济的决定。如果说改革开放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外部创业的宏观环境,那么乡村社区建设就是在为农民内部创业提供契机。让农民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体和最大受益者。

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不足,部分地造成了地方政府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施行分税制之后,中央财政状况得到了改善,而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却日趋窘迫,现在国家应调整宏观政策,真正把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以乡村社区建设为主要组织形式,大力投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包括通讯、电力、广播电视、文教以及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村沼气、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农村融入社会的物质基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投资不仅是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基础工作,也是推动乡村社区变革的契机和初始力量。韩国政府自1962-1971年实施了第一、二个经济发展5年计划,扶持重点产业和扩大出口,但在此期间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调。为解决这一问题,韩国政府自1970年开始发起了“新乡村运动”,并设计实施了一系列的开发项目。政府为新村运动的顺利进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1980年4月的十年间,政府投资总额达到了27571亿韩元,兴建了大量的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农村市场体系、能源设施等,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超出预期目标的效果,实现了一个发展中国家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的模式。[⑦]

我们在借鉴韩国经验的同时,可赋予它更为丰富的内容。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并不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全部,甚至远远不是,乡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永续的创新过程,它不断为本地居民提供重新评估和规划自己生活的机会,不断唤醒被惯常的生存伦理所催眠的创造力。但是首先由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投资仍然是一个可由之展开的具体的切入点。对农村的公共工程投资以社区生产生活为中心,以吸收地方劳动力为主。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社区居民调查分析社区的资源和自身需要,自主提出革新计划与合作方式,自主参与项目的决策、实施、监督和评估,这样就为社区与人共同发展提供了可能。

运作模式可因地而宜。比如在县一级,可以成立一个由政府相关部门、研究机构、非赢利组织(NPO)、社区代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的乡村建设委员会,它从政府预算中获得资金,但是不在政府编制序列之内。该机构按照现代NGO模式运作,施行透明管理,每一财政年度,由政府审计局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交叉审计。

任何一个村都可以与专业组织或研究机构联合申请社区建设项目。项目申请书必须是社区居民充分参与下的结果,它既包括实体工程的计划,也要有未来全村的发展设计,它必须体现出村民合作的清晰脉络。乡村建设委员会根据提交上来的项目申请,实地考察,评估村民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质量以及后续的自我发展能力,决定是否投资。如果予以否决,必须给出详细的理由和改进的建议。

关于人才。县乡财政负责中小学教育实质上就是农村为大中城市培养人才,即便是由国家为农村教育买单,在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的情况下,培养出来的人才也还是要留在城市。这样的单向流动必然使农村智力资源得不到相应的增长,从而进一步造成农村的衰落。现在,有许多人在谋得了安稳的生活之后,愿意为农村提供一些服务,包括许多在城市中长大的人也有这种愿望。农村社区建设要为这些真诚的想为农民作点事的人提供一个有序参与的组织化平台。追逐着利益的城乡互动是一种常态,是必需的、是基本的;基于关爱的奉献是弥足珍贵的,这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一种方式。

把各种行有余力的人都引入到能够增加农民福祉的具体的建设行动中去,在农村社区内发现新的增长点(物质的和文化的),培植它,发展它。由于参与的力量来自不同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他们带着不同的信息和不同的思维方式去和农村社区的居民交流,在比较中发掘社区的特色和优势,并在持续的交往中建立起城乡之间的诸多网络。

农村社区建设同时也是基层政府转变职能革新自身以适应农村现代化的过程。

居于城市之外的农民虽然没有尝到多少现代化的物质果实,却在传媒发达的今天日益被现代的文化食粮所滋养着。传统的“生存原则”被现代性解构之后,农民对民主,平等,权利的意识逐渐清晰了起来,甚至非常敏感。农民的法制意识也随之上升了,行政权威以及政治动员权威的效果下降了,靠传统的方式已经很难再动员整合已经分化了的社会。从近年不断增多的农民的各种表达符号中似乎也隐含着一条寻求基层组织制度重构的逻辑线索。

这是一个利益分化的时代,利益愈是分化,就愈是要求一种整合。政治发展就是一个不断适应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但现在,有些地区的基层政府已经失去了利益整合与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功能。在计划生育情况好转之后,臃肿的基层政府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钱。要钱难就再增人,再增人就需要更多的钱,甚至动用黑社会的力量。日益紧张的干群矛盾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使党的权威损失殆尽。正如总理在谈及农村税费改革时所强调的那样,“要改革农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最重要的是要精简人员”,他在回答记者问时还引用了古代《大学》里面的一句话,“生财有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

农民的负担不只来自直接的税费。费改税之后,政府为弥补缺口,加紧了对集镇商贸和游走于乡间的小商小贩的盘剥。须知,盘剥商业就是盘利农民。正是这些商贩为农民提供了市场信息,把他们的产品运送到一个价格更高的地方去。销售日常用品的商贩受到盘剥之后不得不抬高价格,最终还是转移到了农民的头上,而且这些商贩本身就是兼业的农民。另外还有一些有了点资金、积蓄了点创业冲动的农民因这种不良的市场环境而不敢轻举妄动,脆弱的草根经济生态不得不在权力的寒霜冷雨中一次次遭受摧残,什么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统统落花流水而去。即便从这么狭小的范围来看,三农问题也的确不是在三农之内所能解决的。农民负担只是表面现象,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乡村治理结构不合理。[⑧]转变政府职能乃至改革基层政府的组织架构都是十分迫切的,基层政府不能成为阻碍农民融入社会的障碍。建立一个公平、开放、打破城乡分割和免除行政干预的全国统一市场是农村社区融入社会的基本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农村需要休养生息,它已经不能再提供经济乃至政治的资源了。

其实,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城市放开,农村放手。

二、差异化发展

正如贫穷的具体原因各各不同一样,发展的具体道路也是多种多样的。农村的每个社区都大致相似,但每个又都独一无二。现代化不是一种僵硬的发展模式。任何一种成功了的现代化都是结合了本地的特殊性并把这种特殊性转化为现代化资源的过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这么一个鲜活生动的农村现代化过程。

乡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新的资源组合过程,在它的初始阶段并不需要一个固定的可操作化的主张,它倡导的是一种探索,是当地民众充分参与下的充分发挥了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探索

乡村社区建设并不要求立即全面展开。首先是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尝试,然后根据积累的经验,选择那些能够提供由全体居民充分参与下制定出完善的社区发展计划的村进行投资。这样的示范作用会带动起临近村子居民参与本村发展规划的热情,所有村民行动起来以民主协商的方式掀起建设自己家园的热潮或许能由此颇为壮观的形成起来。

差异化发展的其中一个层面是,每个社区都有其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社区建设的切入点。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亟需首先解决的问题,这就是社区居民共同利益所在,也是他们能够积极参与的起点。

差异化发展的另一层面意思是,虽然社区居民在公共资源的占有上是平等的,但社区的机制决不限制个人的独具风格的发展;因为每个人的禀赋和个人资源的拥有是有差异的。在公平规则下的其中一部分人的快速发展并不会减少其他人的福利,反而会为他人创造更大的空间,这也是人类文明能够持续进步而不是停留在低水平零和博弈上的原因之一。农民内部的分化也是真实的现状,那些逃离了“把生存作为首要目的”[⑨]之困境的农民如果得着了一个好的环境,他们是有条件转变为一个面向未来发展之熊彼特式企业家的。这些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的转变了的农民一方面退出农业经营从而减轻农业内部的压力,另一方面又其他农民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其实,这种变迁就是在削弱农业内卷化的机制。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涌现了许多这样的大大小小的“企业家”,虽然他们的前面还要加上农民两个字(当然,这些企业家的数量比起庞大的农村人口的基数是微不足道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村社区建设就是在营造一种创业氛围——一种鼓励个人创新发展的氛围。“农民”是被赋予的,它既是国家的定义又是历史演绎和社会结构的界定。“农民”,作为内化了的历史与社会现实结构,同时也是一种行为方式和经济伦理;在城乡整合以及乡村社区内部革新过程中这些沉淀了的惯习势必要被创新的潮流所冲刷并反过来促进农村社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关于乡村生活的形式、意义或从文化的角度来看。虽然乡村建设所欲达到的其中一个目的是使农村社区居民过上一种在价值上和城市生活“相等或差不多的”的乡村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理性就是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倾向于并能够清楚地计算出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成本仍然是人类主流文明的主要行为标准,目的理性仍然要贯穿到人的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人不是为了文化而存在,恰好相反,文化是为了人而存在。狭义的文化是一套行为系统,其核心是由一组传统观念,特别是由价值系统所构成。乡村文化是中国农耕文化的大本营,它是适应农耕生产制度的产物,它已经深入到了人格系统,使知足、拒变、守旧成为主流,同时也养成了人们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传统作风。一百多年来的西风东渐不只在器物和制度层面上而且也在文化上侵入了“停滞的乡村生活”,特别是上个世纪的几次历史巨变早已使乡村文化支离破碎了。旧的没有去除,新的尚未建立,尴尬的文化生态使人们无所适从,社会失序与失范乃至道德滑坡在农村几成普遍现象。渗透进来的商业精神既找不到立脚的坚实的经济基础,又无时不在权力的威压下缩头缩脚,破碎了的传统文化也不能提供自我保护,这真是一种痛楚的过程。安身立命的文化重建远急迫于寻求“亚洲的意义”或“中国的意义”,虽然后者在文明的层面上或更为宏大,但是,就从来就没有从容过的中国现代化和中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来说却颇多奢侈的味道。破碎的乡村生活中仍然残留着逝去的朝代的基因,不管它们会发出什么样的新芽,只要是在各个具体的社区建设中获得了自然的发育机会,而非某种思想运动的催生,它就具有了成长的内在的合理性。千差万别的社区的实际状况在具体的建设中生发出多样性的社区文化或可预期。乡村社区建设就是为这些有差异的也因而丰富多彩的文化重生提供机会,但它极力避免统一的思想指导,它不寻求那种最高抽象的文化结果。

中国是一个大国,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各地都差异巨大,试图用一个方案来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最起码在方法上是不合适的。但是,我们却从来都没有真正的走出过这么一个怪圈。

农村社区建设可以被理解为一个始终开放着自身的变迁过程,是一个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过程。它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效益优先,权益平衡,多元一体。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探索过程。一个极其严肃的,建基于满足民众不虞匮乏和获得自尊为目的的过程。它不是一种理想主义下的狂躁的运动,而是一种脚踏实地的一个个具体的充满着艰辛和创造幸福的生产与生活实践。

三、政府及各界的作为

农村社区建设试图从困扰整个中国健康稳定发展的三农问题上打开一个缺口,以期迈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可以看做是一个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再动员。这是一个宏大的工程,是一个需要许多人,许多机构共同参与才能做好的工程。但是,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这一点是其成败得失的关键。

政府。政府是乡村社区建设最有力的推动者。但对政府的挑战也是最大的,挑战不是要它从预算中拿出一大笔钱来,更不是额外增加了它的工作,而是角色的转换。政府要从一个支配者、控制者转变为一个合作者,一个在社区建设中和各参与者平等的角色。当然在当前的政经格局下如果没有一群具有宽阔胸襟和革新观念的官员作坚强后盾,推动乡村变革也是困难的。

研究机构及知识分子。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时期的梁漱溟认为中国当时最为迫切的问题是个人权力和生命财产的稳定和保障,中国民族的富强和中华文化的复兴关键在于全体国民生命意识的甦醒。只有生命意识的甦醒才能使“人的个性伸展”成为可能,他在《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中指出:“个性不立绝不是健全的社会组织,个人在社会中地位的尊重,毕竟是永恒的真理”,个性的伸展以及社会对个性的尊重和保护从而使民族获得勃勃生机。解决中国问题的主体是农民,但愚昧、贫困的农民却缺乏这样一种自我意识,梁漱溟认为,知识分子到农村去促进农民自我意识的觉醒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中国的命运。我们现在提倡知识分子积极参与到乡村社区建设中去,并不是要他们去促进农民自我意识的觉醒,这个任务已由上个世纪的波澜壮阔的革命运动特别是七十年代末开始的市场经济变革所基本完成了,虽然对自我意识的满足仍有极大差距。当下知识分子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和协调,是传送知识和信息(在客观上也起着弥合社会裂隙的作用)——传送适应现代生产方式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知识以及生产技术知识和相关信息等。

城市社区。繁华都市与偏远乡村的差距很大,这同时也意味着前者可以在许多方面帮助农村的发展,提倡城乡两种社区可以结对建设。当然不是那种流于形式的捐钱捐物,而是一种有专业机构参与了评估和建议的长久的互动的平等的伙伴关系。这种合作有助于开阔视野和心胸,有助于消除社会隔膜。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5篇

1.1美国自治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

美国是一个有着优良自治传统的国家,乡村自治在整体国家自治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村民委员会是美国乡村自治的权力机构,拥有乡村自治、乡村发展的重大决策权,同时还享有一定的立法权限。这种自治性的立法权不受联邦及各州政府的干预,当然,并不由此表明,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对村民委员会没有管理权。在美国的很多州,均以宪法或法律的形式对乡村自治制度进行了规范,比如纽约州就专门颁布了《纽约乡村自治法》,该法是纽约州乡村自治制度发展的法律依据,内容涵盖了乡村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美国乡村自治的核心是村民委员会动员与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区自治功能。在村民委员会之下设立具体的村级自治管理机构,包括各种议事机构与执行机构。美国各级政府与农村社区的关系比较松散,政府对农村社区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宏观政策指导,二是为农村社区管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具体而言,宏观的政策指导,就是政府通过各种财政、税收等相关手段与政策来推动一些与农村社区相关的生产、生活项目,由此来带动农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同时负责农村社区相关的公益设施建设,满足居民的精神与文化需求。在法律法规制定上,联邦及州政府一般只负责制定乡村自治以及涉农投资、开发、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涉及农村社区管理与发展具体事务的法律法规均由村民委员会制定。由此表明,美国的农村社区管理基本上处于一种社区与居民自治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社区、村民是社区管理的主体,拥有决定社区发展的绝大部分权力,在自治管理过程中,其权力不受联邦及各级政府的干预,村治机构无需对政府负责,只需对社区全体村民负责。政府在管理过程中是起辅助与指导作用,不参与社区事务的直接管理,各级行政权力也无法延伸到农村。美国的这种自治模式给农村社区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自由空间,也充分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但这种管理模式,对地方自治的要求比较高,需要各种完善的公共制度来支撑。从长远来看,社区自治模式是农村社区管理的发展趋势。

1.2新加坡行政主控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

1965年新加坡建国后,为了消除种族隔阂,实现社会稳定,开始着手发展组屋社区计划。行政主控型社区管理方式就是在组屋计划中形成的。20世纪60年代,新加坡至少超过150万人没有住房,不但如此,快速的人口增长远远超过了新建住房的增长速度,为了解决人口多、住房少的矛盾局面,1960—1980年,新加坡实施了组屋计划,20年间修建了各类公租房6万多套,并专门成立了组屋发展局,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作用,广泛吸收社会各种资源,为组屋建设提供支持,同时政府还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措施来帮助居民解决住房问题。新加坡人多地少,为了充分利用空间与节约成本,组屋社区建设多为高层建筑,实行集中居住;社区配套建设也由政府统一规划,各种配套设施较为完善,一般配有学校、图书馆、医院、体育馆等公益场所,在完成了“居者有其所”的目标之后,新加坡继续在此基础上推行组屋社区计划。从1980年之后,新加坡政府主要通过完善组屋社区的公共设施等活动来提升居民的社区认同感。组屋社区计划的推行加快了新加坡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农村社区完全被组屋社区所取代。亚洲开发银行显示,到2010年,新加坡的城市化率达到了100%,传统的农村社区已经被历史所淘汰。但这并不说明,新加坡社区管理模式没有意义。总体而言,新加坡的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完全是在政府推动下进行的,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型,人民协会作为政府体制的一部分,负责执行政府关于社区管理的具体事务。在这种模式下,政府的主导作用是直接而具体的,社区管理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这与新加坡政府体制是一致的。

1.3日本农村的政府与社区互动型管理模式

日本的农村社区是以村落或村落联合体为基本的载体,农村社区不仅是村民共同的生活场所,同时也是执行政府政策、进行村务行政管理的机构。经过长期的发展,日本农村社区管理主体已趋多元化,社区服务设施也比较齐全。从整体上看,日本农村社区管理是由政府、社区自治组织、各类民间社会组织、公民等共同参与的,其中民间力量是社区管理的主要力量。社区自治性组织是以社区全体社会成员为基础而形成的公共性管理组织,包括町村长及其助役、行政委员会、地方公营机构及议会村级事务局,主要行使各种具体的行政事务,在居民日常生活、日常事务、服务、公益建设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日本的这种处于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混合模式,是在政府与居民的双重主导之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与居民的积极性,但两者的角色分工不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主要负责社区的发展规划,为社区发展提供技术、政策、经费的支持,政府规划带有较强的政策性,社区与居民无权决定社区发展方向。社区与居民主要负责执行政府的规划与政策,处理社区中的日常事务,在日常事务管理中,社区与居民拥有较大的决定权,政府不会干涉。由此可见,日本这种双重互动模式中社区自治还是有较高的水平,但政府的作用也比较大,两者相辅相成。

23种农村社区管理模式的比较

2.1共同之处

2.1.1社区管理机构比较健全,权责较为明确

尽管3种模式下农村社区管理主体各不相同,但无论是哪一种模式,参与农村社区管理的都有政府、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等不同层次的机构。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居民素质、历史文化传统、政治体制等不同,各个管理主体在农村社区管理中行使权力的幅度不一样,从而造就了管理模式的差异。从整体上观之,政府一般负责农村社区发展的规划与政策指导,只是在不同的模式下,政府的规划与指导的力度不同。社区组织及居民是日常事务的管理者,在不同的模式下这种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的自治性程度不同。

2.1.2在农村社区发展中非政府性社会组织的作用较为突出

无论是哪种模式,都充分利用了社区现有的人力及组织资源,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让其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在这些资源中,非政府组织是较为突出的,一般称之为社会中介组织。在美国,长期形成的自治传统使得社会中介组织非常发达,其在农村社区管理中扮演着居民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推动社会服务功能的拓展与建设,并实施具体的服务项目,在社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及公益性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日本,政府与社区是双向互动的,非政府组织同样承担了政府与社会沟通的任务,特别是将政府的政策与规划传递给社区,同时也承担了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在新加坡,虽然社区管理是政府主控型的,但也有一些非政府组织为社区提供服务,同时在执行政府的相关政策。

2.1.3农村社区管理较为法治化与规范化

上述3种管理模式均强调在社区管理中,要根据农村社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社区管理的具体制度,同时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强调法制的统一与公平。在农村社区管理中,确定法律的权威性,提供社区管理的科学性、开放性与高效性。在美国,自治传统由来已久,联邦及州只负责制定自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其他的具体涉及村治的法律法规均由社区自行制定,有理事会、村长、村法官来实际执行;在日本,农村社区管理法律法规也很明确,政府与社区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有些涉及村级自身事务的,由村议会来制定;在新加坡,虽然社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全由政府制定,但实际执行者还是社区管理者。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了农村社区管理的规范化,不同的社区管理机构及管理者行使不同的职权,互相配合,使得社区管理非常规范。

2.2差异之处

2.2.1产生背景

3种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体现了3种不同的文化传统。作为社区自治型的美国模式,更多体现的是美国浓厚的法治传统与民主意识。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分权与自治是其文化核心,农村社区管理也体现了这样了分权与自治;作为政府与社区互动型的日本模式,社区管理有较强的民主意识,但是也受到了日本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专制传统的影响,政府的权力在社区管理中占有一席之地;新加坡是典型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强调行政权力的垄断与高效,在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社区管理模式明显体现了其行政主控型的国家政治文化传统。

2.2.2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

在美国自治型模式中,政府与社区是完全分离的,政府只负责政策指导,不干涉具体事务,日常事务完全是由社区自行处理决定;在日本互动型模式中,政府与社区并不完全分离,政府虽然是指导与规划,但与美国不同,日本的这种指导与规划是负责社区中某些具体事务,能够形成具体的管理状态,可以说政府与社区分工不同;而在新加坡行政主控型模式中,政府与社区是不分离的,紧密结合在一起,社区完全在政府的领导管理下工作。

2.2.3社区管理主体

在新加坡行政主控型模式中,社区管理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各部门及其相应的管理机构,社区组织只是执行者;在美国的社区自治型模式中,社区管理的主体是社区及其自治机构,其负责社区管理各种事务,政府不干预;而日本互动型模式中,社区与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2.2.4社区管理主体的功能定位

在新加坡行政主控型模式中,政府的角色是进行直接管理,具体负责社区的各项建设;而社区组织也完全纳入到政府的体制中,是政府体制的一部分;居民并不主动参与社区管理事务。在美国的社区自治型模式中,政府的角色是进行宏观的指导或是用税收、财政、法律手段进行间接调节;社区组织是独立的社区管理主体,不受其他主体的干预;而居民也是主动、积极参加社区事务管理。在日本互动型模式中,政府的功能是指导与支持,承担一部分具体职能;社区组织也承担部分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职能;而居民也较为主动参与部分社区管理事务。

2.2.5表现形式

在新加坡行政主控型模式中,社区管理完全是一种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体制中的一部分;在日本互动型模式中,社区管理是在政府的监督与指导之下的一种半自治型管理方式;在美国自治型模式中,社区管理完全是自治管理。

2.2.6运行机制及后果

在新加坡行政主控型模式中,其运行机制完全是行政主导,所产生的就是大政府、小社会的结果;在美国社区自治型模式中,其运行机制是由社会组织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所产生的后果是小政府、大社会;而日本互动型模式运行机制是由政府与社区共同主导的,各司其职,其后果就是朝着自治方向发展。

2.3简单评价

3种模式各有所长,各自适应了本国的历史传统、政治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美国的社区自治型模式,可以说是发达国家的代表,也是联邦制国家的代表。在美国这样一个经济高度发达、有着悠久的法治自治传统、实行分权制衡体制的国家,其社区管理模式是其自身政治体制、经济制度的一个缩影,在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或联邦制国家,如英国、德国、芬兰,农村社区管理也是这种模式。新加坡的行政主控型模式则是体现了悠久的东方专制传统与儒家文化色彩的一种社区管理体制。新加坡实施的国家资本主义,强调行政权的垄断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高效率,这种社区管理体制印证了其政治体制;同时也应该看到,新加坡是一个人多地少、自然资源匮乏的国家,经济有较强的外向性,这样的特点也决定了其在社区管理上必然会强调行政权的主导控制以及社会资源的统一分配,各项具体社区事务由国家统一垄断,由此来达到社区管理的高效与统一。当然,新加坡的社区管理体制是适应其国情的,总体来说,新加坡的这种体制是由其特殊历史文化与政体所决定的,没有可推广性,也与当今世界基层组织的民主自治发展趋势不符。日本的双向互动型体制也是适应了其东方专制主义与西方民主法治交融的一种制度,是比较符合日本现存政治体制与经济制度的。日本的这种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在世界上有一定的影响力,欧洲、亚洲的一些国家在农村社区管理中也采用了这种双向互动型体制,如意大利、法国、波兰和韩国。

3借鉴国外社区管理模式经验来创新中国的农村社区管理

当前,中国正处在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部分地区在农村社区管理体制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按照“一村一社”、“一村多社”、“多村一社”的地域特征,形成了苏南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山东诸城模式、宁波地区“联合党委”管理模式、广东中山市农村社区管理模式。这些地方将农村社区管理积极融合到城乡统筹的一体化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缺点。基于此,笔者分析了国外3种模式的成功经验,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来设计中国农村社区管理的创新体制。可以借鉴美国模式中的自治理念、自治运作机制,还可以吸收日本模式中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机制以及新加坡政府部门的管理与服务方式,以“强国家、强社会”为价值目标,结合中国农村发展的弱质性,采用中国化的方式来创新农村社区管理。总体而言,中国农村社区管理创新要以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前提,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民需求,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村民自治管理的优势,形成“四位一体”的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

3.1以保障农民利益及需求为核心要义

中国实施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改变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弱质地位,提升农村的公共服务及公共产品的质量,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及社会保障水平。农村社区是农民生活的载体与平台,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础,因此中国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必须以此为中心,动员社会、国家等各方力量,解决好农村社区建设、农民身份变更的利益问题。

3.2强化农村社区自治管理的主导性

自治管理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中国农村社区自治管理制度已经基本成熟,因此,继续发挥与强化农村社区自治管理的经验与方式是“四位一体”管理模式的主导点。中国农村从整体上看,是一个熟人社会,农村社区自治管理是在熟人社会的基础上,基于农村固有的文化、规则、乡缘、地缘优势的一种自我管理,能够较好地将熟人社会资本运用到自治中来,有利于化解社区内部矛盾,从而更好地引导农民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的转变,有利于增加农村社区的归属感。应该继续发挥农村各种自治团体的作用,像农业合作社、各种合作理事会等,让这些组织参与到社区管理中来,以保障农村社区自治制度的强化。

3.3发挥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辅助作用

在中国传统的农村管理模式中,乡镇政府以行政管理、国家权力延伸为主要管理方式。在“四位一体”的模式中,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应该推到次要地位,不再起主导作用,这有点类似于日本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政府机构的作用,其主要负责农村社区发展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社区发展的方式与计划,结合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给予农村社区一定的政策、资金、技术上的扶持,负责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

3.4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与监督作用

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与监督不可缺少,在农村社区可以成立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社区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引导,还可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职能,推动农村社区的民主化、自治化进程,监督、保障、落实农村社区居民的各项民利,使农村社区自治制度得以彻底推行。

3.5改革原有的村民自治管理职能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社区 社会管理 新模式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谐农村社区,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农村社区的管理创新,唯有因时、因事、因地的推陈出新,打破传统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才能使农村各项事业提档升级,呈现出经济与社会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1.基本概念

人们所说的“社区”通常是指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根据一套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社会实体。从广义上讲,农村社区管理是对辖区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生态等方面的社会系统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活动;从狭义上讲,农村社区管理则是对农村社区内部社会生活所进行的管理。而社区管理模式则具体的表现为是农村社区组织为了达到管理目的而采取的各种管理手段、方法、机制、体制的结合体,它是开展好各项管理活动的操作平台。

2.改革传统农村社区社会管理模式的历史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发展浪潮逐渐延伸到内陆各地,广大的西部农村社区也日渐受其影响。一方面农村社区经济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有序,成效明显。另一方面,农村社区的社会主体发展开始出现分化,新兴的阶层与群体不断诞生,加上近年来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各种社会矛盾也随之激化,对传统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造成很大冲击,使其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尤其是在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矛盾频频出现,已成为农村社区管理的一个难题,若处置不当,各种社会矛盾可能一触即发,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上诉事件。传统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就很难适应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难以推进。

3.新形势下传统农村社区社会管理模式呈现的问题

一是矛盾纠纷调处能力有限。为降低成本,方便管理,许多农村社区干部来源于当地或附近地区,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他们对各类矛盾的调解往往过于刚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的矛盾也日渐突出,而社区干部沿袭以往解决问题的老思想、老套路、老方法,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明显不足,尤其是对于涉访、涉法、涉诉问题的处理更是有心无力。

二是集体组织能力弱化。转型的农村社区关系复杂化、矛盾多样化,致使集体组织也随之弱化,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农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日益凸现出来,如:农村低保评议、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土地确权颁证、人口普查工作等一系列农村基础基层业务工作对农村社区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原有的管理模式很难满足其自身发展的需要。

三是信息来源渠道受限。传统的农村社区组织的信息来源往往是报刊、电视、文件等传统工具。而信息时代的信息更新对受众群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掌握最新信息、识别有效信息、分解疑难信息,是摆在农村社区干部面前的又一难题。

四是群众参与度普遍不高。农村社区的主要构成要素是农村居民,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收入来源不稳定,情绪波动较为明显,对社区组织的认可度相对不高,部分居民难以参与到社区管理、组织活动中来,变相增加了管理难度。

4.如何创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模式

一是要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干部矛盾调处能力。定期组织农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学会如何在复杂事件中理清思路,创新方法,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矛盾纠纷调处能力,真正做到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公共事务管理。社区组织能力的不断强化,是适应社会变革的客观需要。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农村公共事业投入不断增加,如果处置不当,管理能力不强,会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如今,事关民生的许多公共服务职能已经延伸到农村社区,如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产业科技、院落文化、文娱生活等已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强化了组织保障,使农村社区干部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手段开展日常工作,才能有效的提升公共事务处置和管理能力。

三是要加大经费投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要加大财政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通过电脑、信息机等信息传递工具,逐步建立起农村社区的“信息高速公路”,切实保证信息畅通,沟通及时,最终提高农村社区干部的信息收集、分析、处置能力。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7篇

关键词:卢曼;社会理论;农村

社区管理由于近年来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导致现有农村社区结构与传统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发生冲突,阻碍了农村社区管理事业的发展,在基于卢曼社会理论的基础上,研究农村社区管理,对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1卢曼社会系统理论要点

1.1强调社会系统客观存在

卢曼认为:“人类的生活与活动,导致了系统的出现。”抛开卢曼学者的这一定论,我们也可以从生活中有所体会,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会潜移默化的以“系统”概念来作为分析、处理问题的工具和手段,也就是系统伴随着人们的生活活动而存在。故而,社会系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1.2强调系统与环境、封闭与开放的关系

卢曼认为,“系统理论是以‘系统和环境的差异的统一体’为出发点的。两者之间是相互并存的关系,但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界限,这种界限就是封闭与开放,其认为,系统先是封闭的状态,这样才能实现自我的组织、调节、指涉、再制,而后才能对环境开放,因为只有开放,才能使得系统不断的更新与进步。

1.3强调社会的自我指涉与自我再制

“自我指涉”与“自我再制”是由卢曼提出的,自我指涉强调了各个系统的自主性与差异性,是系统通过将其与环境不断区分开来的过程不断指涉自身;自我再制强调了功能系统只能实现自我的控制,但却无法由外部加以调控。在这一理论中,卢曼认为内在因素对事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正是由于这种差异,才形成了不同的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多样联系。

2社会系统下的农村社区特征

2.1农村社区客观存在

聚落的出现,标志着人类以进入文明时代,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之后,聚落逐渐演变成现在的城市与农村,而其中的农村则是优化成为现在的农村社区,社区形式的出现,让农民的生活、生产更加稳定。我国作为一个拥有强大基数的农业大国,要想真正的走向富强,就必须对农村社区这一承载着农业生产、生活等多种功能的社会系统进行完善,从而使农村地区得到健康、快速发展[1]。

2.2农村社区系统存在封闭与开放

社会学家卢曼将社会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归为封闭与开放两方面,这一理论对于我国的农村社区同样适用。一个特定的农村社区,必然在生活、文化、管理等方面有别于其他社区,这也是其保持自身特点,区别于其他社区的主要因素,这便是农村社区系统的封闭性,但这种封闭不是遗世独立,它与外部环境也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如自然环境系统、生产资料市场系统等[2]。因此,要推动现代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兼顾内外两方面问题。

2.3农村社区的自主性与多样性

系统通过自我指涉和自我再制,形成和维护系统的自主性与多样性。如同一地区的不同农村社区,可能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民风,有的彪悍,有的淳朴,这种现象的形成原因,主要是由于不同社区对外部环境的理解与接受程度不同而造成的。因此,在对农村社区进行管理时,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策略,通过科学的引导,使每个社区都能成为独立、完整的个体,并不断向前发展[3]。

3卢曼社会理论对农村社区管理的启迪

3.1重视农村社区管理:从边缘走向重心

从卢曼的社会理论可知,农村社区的客观存在,而从我国的发展历程来看,农村社区已然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必须要扭转思想,从中央到地方,都应提高对农村社区的建设意识,将重心回归到此处,构建一个多元化、多样化、功能齐全、发展有序的现代化农村社区,进而实现社会的安稳,经济的繁荣。

3.2完善农村社区内部治理:从稚气走向成熟

基于卢曼社会理论视角下的我国农村社区发展,在内部治理上应遵循以下几点:1)坚持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优化社区管理结构,完善社区中非政府组织的建设,并强化其在治理中的地位及作用;2)以现有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农务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优化社区村民的利益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4];3)以引导形式增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尽可能的实现利于村民管理机制的完善,使农村社区管理走向成熟。

3.3优化农村社区外部环境:从标准走向多样

基于卢曼社会理论中提到的社会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笔者认为,要想实现农村社区的健康发展,就必须要对其外部环境进行优化,要摒弃传统的“统一、标准、一刀切”的思想,承认农村社区的差异性与多样性,对不同社区的生活、文化、管理给予充分尊重,并以此为基础,设计不同的管理形式、方式,进而促进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于卢曼社会理论下的我国农村社区管理,要想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必须要重视农村社区管理,完善其内部治理,优化其外部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成福.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探讨[J].时代农机,2017,44(8):138.

[2]曹发康.新型农村社区管理的困境与对策[J].中国经贸,2016(11):126.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城市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化管理;同步推进

近年来,我国社会管理结构发生了时代性的剧烈变化。这种变化,叫“单位社会的终结”,即以前由单位统一解决的生、老、病、死等各种问题都转到了社会。这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即由那种基于“国家――单位――个人”的社会管理体制转向“国家――社区、社会团体――个人”的社会管理体制。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地权的变动,农民开始“洗脚上田”,他们最盼望的是富起来,最大的希望是孩子有享受很好教育,最大的愿望是过上城里人的生活,这些需要农村社区化管理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

一、城市社区建设与农村社区化管理同步推进是统筹城乡发展,构筑社会管理大格局的路径选择

(一)城市社区建设能为农村社区化管理提供样板参照

2002年,惠州市对社区进行了重构改组工作,全市成立了196个社区,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工作的七大职能:管理协调功能、社区服务功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功能、医疗保健计生服务功能、环境维护功能、文教体育功能、社会保障功能,其组织形式具有政府主导特征。同时,还成立社区工作站,将政府管理链条延伸到社区,建立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公共服务站)“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格局。这种社区管理模式目前成为了惠州市社区管理的基本模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社会运作方式。但是,惠州农村社区化管理还处在初步探索中,“进门像欧洲,出门像非洲”仍是农村社会建设的基本特点。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农村税费的改革,乡镇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职能越来越弱,农民对政府的管理需求越来越少;相反,农民对医疗卫生、科技服务、社会治保、计生优抚、转移就业等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大多集中在城区和乡镇驻地,城乡分布严重不均,农村公共服务资源非常匮乏,一些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很难得到公共服务的“阳光普照”这种状况仅靠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自我服务,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乏问题。因而,农村社区化管理已迫在眉睫,而城市社区建设不断探索,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社区化管理提供样板和参考,他们在不断的探索中,相互借鉴,互动发展。

(二)构建社会管理大格局需要城市社区建设与农村社区化管理同步推进

要推动社会管理大格局的形成,在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必须推动农村社区化管理。一是四个民主”的真正实现需要社区建设来推动。社区建设的终极目的就是要构建一个共同生活体,通过社区的管理服务和各种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让农民参与社区活动,实现平等的沟通交流,把社区当成一个家,把社区所有的人当成自己的亲人,让农民能以良好的社会心态公平公正对村里的事情“说了算”。农村大小事,都通过平等民主沟通的来解决,大家相互理解,农村社会就会减少矛盾,最终实现社会和谐。二是社区建设能有效激活农村集体力量。时解体后,农村社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社会集体力量开始出现弱化的趋势,一般情况下,除了村民选举外,农民参与集体事件,其它的情况下集体力量比较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多的需要农村的社区化管理来改变这种局面,减少非正常的农村集体力量的暴发,而激发集体正能量实现社会和谐。三是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农村社会地权发生了变动,需要社区化管理来改善农村社会的治理方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惠州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的农民洗脚上田当起了企业家,外来资本进行农村,农村土地快速流转,变为工业用地,变成一些农村经济组织进行规模化生产,农民开始不再干农活了,闲置的农民已开始“洗脚上田打麻将”,“风声雨声麻将声声入耳”成为农村社会真实写照。培育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和发展思维,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作风,培养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需要农村社会实行社区化管理。

(三)统筹城乡发展需要城市社区建设与农村社区化管理同步推进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部门一直致力于把公共服务送到农民手中,但效果并不理想。惠州农村村庄数量庞大、位置分散,各级政府财力不充足,让有限的政府财力、人员和公共服务资源直接延伸进入每一个村庄很不现实。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乡镇工业的兴起,农村的发展也出现了不平衡的状态。一些乡镇工业发达的强村兴起,由于工业项目较多,在土地、资源等方面的发展空间受限;而弱村组织涣散,逐渐衰落,许多地方出现了“空壳化”和“空心化”现象,与强村相比,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公共服务,都有较大的差距。强村对周围的弱村有兼并的趋势,弱村面临着发展经济、提升服务的需求。农村社区化管理能顺应这种趋势,打破了原来以自然村落、行政村为格局的管理,将使分散的各农户向中心社区聚集,解决了强村发展受限的问题,带动了弱村的发展,使弱村也能够享受到公共服务;同时也打破了村与村的界限,各村不再是直接对乡镇或街道,而是对社区中心,既节约了资源,又减少了行政成本。农村社区化管理,是农村社会发展的趋势与未来,它不但能改变农村的现有管理模式,也极大地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模式,将在农村逐步形成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农村人与城市人在生活方式、公共服务供给上协调发展。

二、惠州城市社区建设与农村社区管理同步推进的思考

(一)社区的组织机构建设

前面所述,惠州城市社区已搭建了是“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体制,这一管理体制已基本稳定,但惠州农村社区建设还处初始阶段,需要大胆创新。

1.农村社区的划分

目前惠州大部分农村农民住得较为分散,因而要合理地规则,统一划分农村社区范围: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即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制定了农村社区建设,建设了“一村一社区”、“多村一社区”、“一村多点”等三种农村社区建设模式。(1)“一村一社区”模式。村人口规模在1 000人以上的,在现行的村民委员会范围内,按“一村一社区”形式组织社区建设。(2)“多村一社区”模式。规模较小的村、人口居住密度较高或生产生活方式相近的地方采取这种模式。(3)“一村多点”模式。这种模式在本质上是与“一村一社区”模式相同,主要适用于地域范围较大、自然村较多或村民居住较分散的行政村。具体可以按照交通比较便利、班子基础好,发展潜力比较大的村作为中心村。一般服务半径在2公里左右,涵盖5个村、1 000-2 000户,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里就有村民休息、娱乐、健身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2.组织再造

农村的情况与城市不一样,城市一般情况下是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但是农村里还有农村经济的发啊呢,外人务工人员等等,农村社会的管理情况跟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农村管理情况是完全不同的。可以根据村民自治原则,依托现有的村“两委”班子,组建农村社区化管理与服务的机构。可以成立领导机构依然是农村社区党支部、社区村委会、社会工作站,这三个机构来统一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农村社区党支部是农村社会的领导中心,社区村委会仍是实行村民自治,社区公共服务站则负责农村社区化管理的统一规则和管理,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另外在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还可以,根据农村社区复杂情况可以成产和谐共建理事会、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站。外来人员服务站主要由社区工作站里的稳维中心来主管,里面的人员主要社区工作站的人员来进行管理。

3.社工引入

农村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必须要有社工,这一群人来服务我们的农村社会的管理。在城市里,主要有街道各部门、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经济实体及其它社会组织,一起来服务社区。但是在农村就不一样,这些家政服务等等社会组织还是不健全的。在农村社会里可以采取先在成熟地方试点,将社区工作者引入到农村工作中,可以按照村辖区总人口500-800名配一名专职社工的比例,农村社工的录用采取选聘和招聘两种方式,选聘主要是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脱产班子的成员中选聘,招聘主要是从社会人员中招聘。可以适行网格化、全覆盖的管理,明确了每个社工包片区域和工作站内兼职治安或社保、救助、计生、卫生、文化、教育等一项工作,通过农村社区这个平台,切实发挥社工优势,把(居民)群众组织起来,满足群众各方面需求。

(二)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在惠州的社区建设按照“六个一”标准化工程建设的目标在逐步完善和建立。而在农村社区中可以根据农村社区划分的标准,按照室内外设施相对完备、服务功能相对集中、群众办事便捷的要求,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这个中心要按照“五室三站二栏一校一场所”配备(五室:办公室、党建室、警务室、阅览室、活动室;三站:社区服务站、劳动保障站、卫生计生服务站;二栏:宣传栏、居务公开栏;一校:市民学校;一场所:健身娱乐活动场所)标准建设,街道也同时要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要求两者建筑面积一般在1 000平方米左右。同时,还可以根据需要引入社会组织进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参与农村社区化管理。农村社区的重建,使得社区里图书室、阅览室、谈心室、书画室、室、健身室等服务功能一应俱全,居民在这里学习、健身、娱乐、活动,社区中心成为居民接触社会的窗口、修身养性的场所、发挥才能的舞台、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心灵沟通的港湾。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9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行政村;村改社区;社区化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管理社区化的原因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基层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亟需纠正村委会的行政化倾向和变革行政村建制。一方面,农村基层社会的村务和政务显著增加,“政社不分”的村民自治无法承接并给予及时办理。由于大量公共事务已下沉到村,村委会的人力和物力都没有办法解决如此众多的公共服务与管理,必须转变传统的“自己办”或“代替办”的工作方式,支持上级政府从事公共服务和管理活动。另一方面,随着农业税和“三提”、“五统”费的取消,一些乡镇政府的财政状况捉襟见肘,无法再为村委会的行政化埋单。由此可以看出行政村建制既不符合市民社会/公民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也与生产型、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政府功能定位相悖。因此,农村基层的行政村建制变革为社区建制具有一定的发展必然性。

二、农村管理社区化模式典型经验

鉴于村改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及政府公共服务下乡的需要,一些地方政府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城镇化发展中自觉行动起来,加大拆村、并村、合村和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力度,个别地方的农村社区建制已经或正在替代行政村建制。村改社区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俨然成为农村社会转型、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藉此,越来越多的农村基层政府围绕农村社区建设及其社区化探索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诸多模式,如山东诸城的“多村一社区”模式、浙江宁波的虚拟社区“联合党委”模式和舟山的“社区管理委员会”模式,以及江苏在全省农村推行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模式等。这些模式是建设农村社区和调整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双重实践活动,弥补、修正了“乡政村治”体制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上的不足。由于各种模式各自针对的村情不同,在实施中也有不同的侧重和特色,但总的来看,这些模式都以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为大背景,迎合了农村居民提高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的需求,并且注重将政府公共服务送到农村基层。就此而言,它基本符合农村社会转型和城乡社会融合的趋势,不失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一大变革和创新。

三、新农村背景下农村管理社区化的具体推进策略

(1)推进村改社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村改社区,一般以政府供给公共服务方便性和有效性为准则,没有彻底废除现有村庄和行政村建制,而是新建立一个中心社区,以公共服务下沉为切入口,将周边村庄吸纳进社区服务范围,并逐渐将村民吸引进中心社区居住。至于那些暂时不愿意离开原村庄的村民,也可以通过建立服务站/点的方式,为他们提供社区化服务。新型农村社区是在农村场域内因房屋拆迁、农民失地,或因地方经济发展、土地开发的需要,将农民集中安置进新社区,它的城市化程度比较高,体现了城乡一体化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新型农村社区彻底打破了农村行政村建制,农民被集中安置在别墅或高层楼房里居住,内部公共设施齐全,有各式各样的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商业服务场所,并且,多数居民不再以农业劳动为主业,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房租等,有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新型农村社区类似于城市社区,有的城郊或经济发达地区的新型社区的居住条件、生活条件,以及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不低于甚至还好于城市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已经跳出了村庄改造的农村藩篱,不再局限于仅为农村人提供单纯的居住区,而在社区规模、公共服务水平、社会管理档次上都对接了城市社区,或与城市社区并轨。

(2)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管理机构

根据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发展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社区居委会没有发展经济、促进生产和组织农民经济合作方面的职能,村改社区或新型农村社区的居委会也没必要保留村委会的发展经济和生产职能,至于社区内的经济和生产活动,可设立一个专门机构。这个机构可以叫做经济合作委员会,以协助政府部门管理社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和富民股份合作社,以及其他类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和技术协会等。经济合作委员或是社区场域中的企业或公司,或是社区内的经济合作性质的群众组织,但肯定不是行政管理机构,只能按照市场规则运行; 社区中部分成员因与其存在产权关系,可转化为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或企业股东; 社会经济合作委员会与居委会等社区其他机构并列,它要接受社区或乡镇党组织领导,接受居委会对它的监督,以保证社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促进农村社区居民市民化或职业化

在推进农村管理社区化建设时,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难点在村落社区建设和市民化农民培育上。为此,一要对分散、凌乱、位置偏、经济落后、或已经陷于空心化的村落社区进行适度集中整治,改善其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 二要在搞好土地整理上,大力推进土地流转,鼓励种田大户或企业到农村经营农业生产; 三要化解农业生产的老人化、妇女化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无人种田隐患,大力培育有知识、懂管理、会经营的职业农民/新型农民,即市民化农民; 四要废除职业农民的农民社会身份。尽管他们仍从事着农业劳动,但他们是市民化农民―――和农场主与企业主一样,可以雇用劳动力赚取农业生产利润; 职业农民与产业工人一样,可以选择为农业企业/农场主打工,也可以自由流动,选择自己喜爱的职业。总之,不管他们从事何种职业,选择何种方式生活,他们的社会地位与市民一样,拥有与市民同等的公民权利,能享有与市民均等的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10篇

一、江苏农村新社区的三种类型

根据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直接动因,大致可划分为“征地拆迁安置型”、“耕地整理安置型”和“康居示范型”三种主要类型,且各种类型特征鲜明。

征地拆迁安置型新社区。以征地拆迁安置形成的农村新社区,是典型的城市化、工业化的产物。主要特征是:第一,新社区规模大。第二,居民社会身份改变。征地拆迁安置形成的农村新社区,以“双失型”居民为主体。绝大多数居民已完全失去了原有承包耕地(包括自留地)和农村宅基地,其社会身份特征已经彻底“非农化”,其生存形态也已与城市居民基本相同。第三,居民原有的社会组织隶属关系被彻底打破,基层社会组织必须重新构建。

耕地整理安置型新社区。通常以“万顷良田工程”等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为抓手,在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下形成的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有以下主要特征:

第一,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新社区绝大多数居民仍保留原有集体土地承包权和自留地经营权。但在承包地经营方式上,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苏南多数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类土地流转平台,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具体经营方式上,以大户承包经营为主,部分为农业企业承包经营,少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市、镇两级政府为鼓励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往往实行政策性财政补贴,每年每亩补贴规模经营者300元左右。在苏中和苏北地区,则基本上仍维持原有的分户经营方式,有些地方政府为解决农户集中居住后耕作半径过大、路途太远的矛盾,每年给农户发放一定数额的农业生产交通补贴。

第二,居民社会身份未变。与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相对应,耕地整理安置型农村新社区居民的农村户籍身份没有改变。对于非整村拆迁的新社区居民而言,虽然居住地离开,但与原行政村仍保持着所属关系,特别是经济上仍保持密切联系,如村委会换届选举等重大活动也都要回到原行政村参加。在社会保障方面,苏南大多数进入各类企业的职工基本上已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而仍留在农业上的劳动力及农村老人绝大多数只能参加“新农保”,目前每月每人领取的最低养老金标准为60元。在我们调查的吴江震泽镇,农村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60元。

第三,社会管理上双重架构。耕地整理安置型农村新社区规模通常较大,同一社区内往往集中了不同行政村的居民。事实上新社区居民的生活居住地与村民自治组织往往形成了空间上的分离。一方面,由于其与原行政村在土地承包等经济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另一方面,当然也要接受现居住和生活所在新社区的管理,这就形成了新社区居民受原行政村和新社区组织双重管理的态势,原行政村管理职能在经济、政治生活方面占主要地位;新社区组织着重负责社区治安、生活服务和社区环境保洁等,居相对次要地位。

康居示范型新社区。康居示范型新社区,是目前全省各地最为常见的农村新社区,旨在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它有以下主要特征:首先,新社区规模相对较小。由于并非是行政指令性的大拆大建,而以农户自由选择为导向,入住农户规模多在100户左右。第二,居民社会关系不变。社区居民原有土地承包权属关系不变,自留地隶属关系不变,新社区居民与原有村组自治组织的隶属关系也维持不变。第三,新区建设统分结合。即新社区公共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统一建设,以优越的环境条件吸引村民自愿落户新社区。居民住房则按规划的地点和宅基地面积由农民自建为主,农民自建房较少有政策性补助,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投入负担较轻。许多地方对农户旧房翻建有强制性规定,即必须迁建到规划的新社区。第四,社区管理村社合一。新社区建设规划中,各地通常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办公地点、村民生活服务网点设在新社区。

二、江苏农村新社区管理的困境

管理体制不顺,“管不着”与“不服管”并存。征地拆迁安置形成的大型农村新社区,居民跨区域居住、与原基层自治组织空间上分离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集中居住的村民仍要在原村进行选举、获得集体资产分红、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等,因此他们与原村的关系很难割断,心理归属也倾向于原行政村,户籍关系留在原行政村。理论上新社区管委会与原行政村对社区居民实行双重管理,但两者管理职能上难以有效整合,双方的责、权、利难以协调统一。原居住地村委会往往因“跨界”管理不方便而“管不着”。新社区村委会则因不是本村的村民,管理起来总觉得名不正、言不顺,加之集中居住的村民又觉得居住地村委会不会给自己什么利益,往往也“不服管”。还有部分在集镇购房定居的村民则出现“无人管”的状况。

拆迁安置政策前后不一,居民长期积怨影响安定。征地拆迁安置型新社区,通常是边拆迁、边建设,居民拆迁工程也是分期、分批进行的,往往是建到哪拆到哪。拆迁安置和补偿政策缺少连贯性,使得新社区干群关系“先天不足”,给新社区管理者的日常工作及和谐社区建设带来很大麻烦和阻力。

社区建设标准低、质量差、维修难。总体而言,目前农村拆迁安置新社区的房屋质量远不如商品房,居民意见很大,新社区管理人员每天为各种问题消耗大量精力。此外,新社区建筑质量不高,维修压力自然就很大。而农村新社区物业维修难,没有物业维修的经济承受能力,而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则难上加难。据了解,农村新社区基本上不可能申请到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权。

社区管理经费无着落是最大的问题。无论是苏南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苏中、苏北农村新社区,至今未见靠收取物业费维持社区日常运转的。目前不同类型的农村新社区,物管经费筹措的来源也不相同。康居示范型新社区,居民来自同一个行政村内的一个或相邻几个自然村落,实行村社合一社区管理体制,也即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社区管委会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物业管理经费来自村集体经济收入。100多户规模的康居示范型新社区,每年的物管经费在15—20万元之间。征地拆迁安置形成的农村新社区,目前的物业管理经费通常由地方财政承担。

居民对新社区归属感不强,民主管理亟待加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不足,社区凝聚力不强。部分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不能有效落实,村干部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设流动票箱、拿钱买票的现象也不鲜见。此外,部分社区表现出较为明显的行政化色彩,管理干部与居民之间的关系较为疏远,居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有限,社区民主管理和居民自治流于形式。

新社区管理者工作强度大待遇低。原行政村比较而言,已建成的农村新社区,尤其是以拆迁安置为主体的新社区普遍规模较大,社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十分繁重,社区管理人员承担的工作量大、强度高。当前社区管理人员中大部分由原行政村干部转任,与所承担的繁重管理工作任务比较而言,社区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

三、建立江苏农村新社区管理的长效机制

尽快理顺新社区管理体制。要在积极借鉴城市居民小区管理经验的同时,较好地适合农民集中居住的特点;农村新社区管理也不能是单一模式,应针对不同类型农村新社区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社区管理模式。对康居示范型新社区,由于新社区居民与基层自治组织的经济纽带和社会组织关系没有发生改变,现行的管理组织体系也无需变更,需要重新适应的是新社区居民的管理、服务方式,还有新增加的社区物业管理成本的消化。对征地拆迁安置形成的农村新社区,其居民身份、生存状态已完全城镇化。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建立专职、稳定的社区管理队伍,管理人员部分从乡村干部中分流,部分采取面向社区和社会公开选聘;二是发动和依靠群众,教育农村居民改变原有不良生活习惯;三是针对失地农民建立创业机制,帮贫扶弱,提供公益性岗位,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四是努力丰富小区居民文化生活,组织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对耕地整理安置型农村新社区,一是要建立专职、稳定的社区管理队伍(包括明确职级、报酬、经费来源);二是要加强新社区组织与原行政村相互间理解、沟通与工作交流,努力探索并建立制度化、高效率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纠纷处理机制;三是组织筹建物业委员会,提高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和自我管理能力;四是社区管理人员目前以原有村组干部为基础,今后应逐步引进年轻新型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水平。

明确扎口统筹管理部门。农村新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涉及许多政府部门。如建设局负责小区规划、选址、审批、施工许可、验收以及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民政局负责社区居委会设置、审批、选举、公共服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培训、上岗、使用考核,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等;农工办负责统筹新农村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土地流转、环境整治、农民收入等;小区所在镇政府则具体负责农村新社区的投资施工建设。根据当前部门工作职责分工的实际情况,农工办比较适宜担当这样的扎口统筹管理部门角色。

加强长效管理工作制度建设。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的城西花园社区,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完整地制定了一整套社区工作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社区居民公约、社区民主自治制度、社区民主理财制度、社区门卫值班制度、创建工作奖励制度、公共秩序(保安)管理制度、绿化管理制度、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公共设施维修管理制度、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治安调解工作职责、学习培训制度、志愿者工作制度、独居老人居家养老工作制度,等等。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力水平不同,不能要求各地建设统一的新社区管理和服务硬件设施,但加强新社区长效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度软件建设,应引起各地更多的重视。

积极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努力消解居民怨气。拆迁安置和补偿政策缺少连贯性,是各地较为普遍的现象。各地应认真吸取这一深刻教训,保持不同时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可比性、连贯性,充分保护被征地拆迁农户的应得利益。各地基层政府和新社区管理人员,要通力协作,不回避矛盾,积极调解处理拆迁遗留问题,真心实意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现实中的切身利益问题,努力消解这部分社区居民的怨气。

培育“造血”功能,构建良性物管经费保障体系。目前,全省各地农村新社区物业管理经费筹集渠道单一。康居示范型新社区物业管理经费通常完全是由村集体买单;征地拆迁安置型农村新社区,物管费基本上是由地方财政买单;耕地整理安置型新社区物业费,通常由乡镇政府和行政村集体共同承担。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8个乡镇,2011年用于全区拆迁安置新社区物业补贴投入高达3000万元。随着农村新社区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完全由政府和村集体承担的物管经费筹措方式,不仅会日益加重村集体和地方财政负担,长期下去难以为继,也不尽合理和缺少效率。努力培育农村新社区物业管理的“造血”功能,多渠道筹措物业管理经费,是今后必由之路,也是当务之急。鉴于农村新社区居民在转型期处于“城市居民生活方式,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城市贫民社会保障”的弱势地位,不应照搬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模式,积极探索建立一个“社区居民交一些、社区商业配套用房赚一些、政府财政补一些”的良性社区管理经费保障体系,比较符合当前社会现实。

而由新社区管委会通过出租社区商业配套用房获得租金收益,是培育农村新社区物业管理“造血”功能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但不少地方的农村新社区建设开发商,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将社区商业用房全部买光了,使得社区居委会接手后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对此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应严加防范,严肃查处。征地拆迁安置型农村新社区,大多数位于城乡结合部,社区居民身份绝大多数也已转为非农业户口,可以在这类社区进行“社区居民交一些”的先行试点。努力引导居民转变习惯性思维,确立付费获得服务的观念,并随着物业管理质量的不断提升,向住户收取一部分物业费,逐步减轻政府负担,努力形成良性可持续的社区物业管理经费保障体系。

努力引导和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与城市居民小区相比,农村新社区的管理有其特殊优势。一是与城市居民小区常见的邻里甚至对门邻居老死不相往来不同,农村新社区是一个熟人社会,或沾亲带故,或来自同一个村组的邻里关系,熟人好办事;二是农村新社区有大量原村组的老干部、老党员等组织资源;三是农村新社区有大量刚刚失去土地的中老年闲置劳动力资源。新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在社区管理中应充分利用这些特殊优势和宝贵社会资源,把热心的社区居民组织起来,努力引导他们开展民主管理,从而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亲和力和凝聚力,达到实现充分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如淮安市城西花园社区将整个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网格有几幢楼,充分利用原行政村的老党员、村组老干部资源,聘任他们担任“格长”和“楼长”,参与小区的管理。要求格长每天走访辖区内两户家庭,既了解民情,又广泛听取小区内居民对社区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该社区还组织社区热心公益的居民,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社区校外辅导站”、“社区志愿者工作站”等群众组织,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有序开展各项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前述社区家庭困难居民以提供绿化、保洁和突击性劳务抵消物业费的方式,也都是很好的自我服务形式,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11篇

一、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农村社区化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管理与服务能力的现实要求。我区外来务工人员登记的已达20万,总数与本地户籍人口基本相等。外来务工人员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社会问题,辖区内居民不同地域、不同生活习惯、不同文化背景,诱发许多新的纠纷甚至冲突。通过农村社区化管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综治警务室、法律援助等机构及运作机制,不仅可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同时也可以实现新镇海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逐步使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本地居民一样的教育、文化、卫生等服务,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农村社区化管理是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治镇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几年来,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已经在我区农村基本建立,但随着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难以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民主和参与的渠道。在新形势下,如何通过一个有效载体来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农村社区化管理正是适合这种新形势下的突破口,它不仅可以通过民主参与方式把辖区内所有人员动员起来,同时可以为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居乐业良好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农村社区化管理是当代农民追求生活质量的内在需求。我区2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136元,绝大多数村民物质生活基本上无后顾之忧。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广大村民生活质量内涵的理解已不仅仅是居有房、穿有衣、食有粮等基本消费层面,而是逐步向人居环境追求舒心,人际关系追求和谐,自我发展追求个性,社会服务追求便捷等现代文明需求层面发展。主动地接受现代城市文明的辐射,象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现代文明成果,已越来越成为当代农民的迫切愿望。农村社区化管理适应了农民这种客观需求,通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等为农民提供便捷的生产、生活服务,在居住环境、文化教育、娱乐休闲、医疗卫生等方面满足农民的不同需求。

(四)农村社区化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二、三产业比重持续增加,农民就业方式、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从业人员、驻地人口呈现多样化,尤其在工商业较为发达的近郊农村,复杂的管理层面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难以适应,迫切需要一种新的管理理念来指导,新的管理方式来替代。通过农村社区化管理,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逐步整合城乡资源,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伸延,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基础条件。

二、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主要做法

在农村推行社区化管理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开创性工作,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借鉴。我们充分结合试点村实际,把城市社区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到农村社区建设之中,努力构建社区化组织网络,积极创新社区化服务体系,着力营造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社区化管理体制。试点工作中,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地制宜,构建立体式试点覆盖优质化的社区服务体系。从2009年开始,区委计划用3年时间,由区、镇、村三级投入5000万元,在全区农村建设集村干部办公、便民服务、党员活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村民服务中心。在农村社区化管理工作中,依托村民服务中心的资源,调整功能设置,努力建设一个室内外设施相对完备、服务功能相对集中、群众办事便捷的社区化综合服务中心,较好地满足居民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公共卫生、综合治理、便民利民等社区服务功能的发展要求。在功能的设置上,完善了“三站六室两厅两栏两中心”;即党员服务站、社区工作站、志愿服务站,村务(社区)办公室、党员活动室、综治警务室、城管工作室、卫生计生服务室、新*人党建工作室(管委会办公室),便民服务厅、综合议事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文体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成和完善,极大地方便了辖区内单位和居民,资源共享的“社区之家”雏形初步形成。在建好硬件的同时,我们着力把服务网络延伸到辖区,努力实现服务全覆盖。在职介服务方面,建立社区职介所,进一步规范失业登记、职业推介、就业跟踪、权利维护等制度,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指导和帮助,在综治服务方面,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增加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建立综治警务室,提高辖区治安防范能力。在文教卫服务方面,围绕建好“十五分钟文体活动服务圈”,建立业余文体队伍,深入开展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谐相处的新型人际关系;依托社区培训学校等阵地,开设各类居民教育培训项目,切实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建立“十五分钟卫生计生服务圈”,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提高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生殖健康、计生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功能。在救助保障服务方面,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孤寡老人“五保”制度,探索建立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和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在便民服务方面,全面延伸了区21890服务职能,开展便民利民的市场化服务,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公司,组建居民专业家政服务队伍,采取市场化服务的方式,使社区化服务真正形成体系和网络。

(二)抓住根本,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在进一步加强村“三套班子”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通过整合现有村干部资源,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按辖区人口500—800:1比例,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区、街道二级财政按每名社工3万元进行补助。对专职社工实行定岗定责定人,按分片包干,条块结合原则,明确社工在片区内治安、社保、救助、计生、卫生、文化、教育等工作任务,通过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对辖区内社会管理全覆盖目标。在工作要求上,引入城市社区社工对包片区“一口清”工作方式,即社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一口清”,对片区住户基本情况、依靠对象、重点服务对象“一口清”,同时通过制定社工管理办法、社工考核评估标准,提高社工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使他们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员,掌握了解社情舆情的信息员,协调化解群众矛盾的调解员,沟通密切党群关系的联络员。

(三)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化建设工作,区委书记酝酿会议,常委会专题听取农村社区化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具体任务。区委成立了以郭书记为组长,区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社区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由民政局长担任组长,抽调区委农办、组织部、综治办、农业局等骨干组成,对农村社区化管理进行全程指导把关。区委书记在自己的蹲点村亲自为该村党员上党课,相继召开了村干部、外来人口、党员、村民代表、企业主代表等各类座谈会,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努力找准农村社区化管理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为顺利启动奠定坚实基础。工作组同志重心下移,全程指导帮助街道、村做好方案制定、组织设置、硬件功能建设和舆论宣传等,保证工作质量。为使社区化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区委专门邀请了市委政研室、市文明办、市农办、市民政局、市综治办等有关领导、专家,召开了农村社区化管理研讨会,共同探讨问题,破解难题、突破重点,为提升工作层次,确保健康长效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调整设置,搭建与社区化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框架。合理的组织体系是社区化管理的关键。我们注重发挥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在社区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管理作用,建立完善了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全体辖区居民为主体、村级各类组织共同参与、共同创建的社区化组织格局。按照地域和行业不同分布,重新调整设置党支部,组建“新*人党支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夯实组织基础。组建“*村社区共建理事会”,由村级班子主要成员、驻地企事业单位以及有一定威信的村民代表、外来务工人员代表等组成,对社区化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议事、监督,充分挖掘整合共建单位人财物资源,形成共驻共建、共建共享格局。为确保社区化建设运作规范,管理有序,工作到位,设立了“社区工作站”,在村党组织领导和村委会运作下具体实施社区化管理工作。同时,还组建了“新*人管理委员会”,作为在村党组织领导和村委会指导下的管理和服务全体外来务工人员的组织机构,并物色1—2名有威信、能力强的外来人员脱产进入管理委员会从事具体工作。通过组织再造,构建起适应农村实际的新型社区化组织体系。

三、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的初步成效

我区农村社区化管理体制改革虽然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但它的积极作用、工作成效正逐步显现。

(一)村民自治实现了拓展和延伸。农村社区化管理,是通过农村社区这个平台,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通过自治、自助、互助,满足群众各方面需求,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随着农村社区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使村民自治得到了延伸和拓展,农村基层民主在新形势下得到了创新和发展。

(二)社区化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农村推行社区化管理,以构建具有社区化特色,适应城郊型农村管理的组织网络为重点和切入口,使各系组织的资源得到了有效合理的配置,管理触角进一步延伸。初步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依托,“新*人管理委员会”、共建理事会为补充,运转高效、定位合理的组织体系。

(三)整合了村级管理服务的工作成本。在农村探索试行社区化管理模式,改变了传统的村级管理模式,初步理顺了城乡之间、条块之间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尤其是随着公共财政不断倾斜,使社区化管理真正成了以工补农、城市反哺农村的有效载体。同时,对不断扩张的村级管理服务成本进行规范,使各系统的管理配套成本转为上下呼应的综合“一口清”,初步形成了全覆盖网格化管理状态。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12篇

一、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农村社区化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管理与服务能力的现实要求。我区外来务工人员登记的已达20万,总数与本地户籍人口基本相等。外来务工人员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社会问题,辖区内居民不同地域、不同生活习惯、不同文化背景,诱发许多新的纠纷甚至冲突。通过农村社区化管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综治警务室、法律援助等机构及运作机制,不仅可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同时也可以实现新镇海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逐步使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本地居民一样的教育、文化、卫生等服务,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农村社区化管理是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治镇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几年来,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已经在我区农村基本建立,但随着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难以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民主和参与的渠道。在新形势下,如何通过一个有效载体来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农村社区化管理正是适合这种新形势下的突破口,它不仅可以通过民主参与方式把辖区内所有人员动员起来,同时可以为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居乐业良好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农村社区化管理是当代农民追求生活质量的内在需求。我区2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136元,绝大多数村民物质生活基本上无后顾之忧。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广大村民生活质量内涵的理解已不仅仅是居有房、穿有衣、食有粮等基本消费层面,而是逐步向人居环境追求舒心,人际关系追求和谐,自我发展追求个性,社会服务追求便捷等现代文明需求层面发展。主动地接受现代城市文明的辐射,象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现代文明成果,已越来越成为当代农民的迫切愿望。农村社区化管理适应了农民这种客观需求,通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等为农民提供便捷的生产、生活服务,在居住环境、文化教育、娱乐休闲、医疗卫生等方面满足农民的不同需求。

(四)农村社区化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二、三产业比重持续增加,农民就业方式、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从业人员、驻地人口呈现多样化,尤其在工商业较为发达的近郊农村,复杂的管理层面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难以适应,迫切需要一种新的管理理念来指导,新的管理方式来替代。通过农村社区化管理,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逐步整合城乡资源,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伸延,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基础条件。

二、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主要做法

在农村推行社区化管理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开创性工作,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借鉴。我们充分结合试点村实际,把城市社区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到农村社区建设之中,努力构建社区化组织网络,积极创新社区化服务体系,着力营造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社区化管理体制。试点工作中,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地制宜,构建立体式试点覆盖优质化的社区服务体系。从2009年开始,区委计划用3年时间,由区、镇、村三级投入5000万元,在全区农村建设集村干部办公、便民服务、党员活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村民服务中心。在农村社区化管理工作中,依托村民服务中心的资源,调整功能设置,努力建设一个室内外设施相对完备、服务功能相对集中、群众办事便捷的社区化综合服务中心,较好地满足居民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公共卫生、综合治理、便民利民等社区服务功能的发展要求。在功能的设置上,完善了“三站六室两厅两栏两中心”;即党员服务站、社区工作站、志愿服务站,村务(社区)办公室、党员活动室、综治警务室、城管工作室、卫生计生服务室、新××人党建工作室(管委会办公室),便民服务厅、综合议事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文体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成和完善,极大地方便了辖区内单位和居民,资源共享的“社区之家”雏形初步形成。在建好硬件的同时,我们着力把服务网络延伸到辖区,努力实现服务全覆盖。在职介服务方面,建立社区职介所,进一步规范失业登记、职业推介、就业跟踪、权利维护等制度,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指导和帮助,在综治服务方面,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增加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建立综治警务室,提高辖区治安防范能力。在文教卫服务方面,围绕建好“十五分钟文体活动服务圈”,建立业余文体队伍,深入开展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谐相处的新型人际关系;依托社区培训学校等阵地,开设各类居民教育培训项目,切实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建立“十五分钟卫生计生服务圈”,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提高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生殖健康、计生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功能。在救助保障服务方面,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孤寡老人“五保”制度,探索建立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和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在便民服务方面,全面延伸了区21890服务职能,开展便民利民的市场化服务,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公司,组建居民专业家政服务队伍,采取市场化服务的方式,使社区化服务真正形成体系和网络。

(二)抓住根本,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在进一步加强村“三套班子”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通过整合现有村干部资源,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按辖区人口500—800:1比例,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区、街道二级财政按每名社工3万元进行补助。对专职社工实行定岗定责定人,按分片包干,条块结合原则,明确社工在片区内治安、社保、救助、计生、卫生、文化、教育等工作任务,通过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对辖区内社会管理全覆盖目标。在工作要求上,引入城市社区社工对包片区“一口清”工作方式,即社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一口清”,对片区住户基本情况、依靠对象、重点服务对象“一口清”,同时通过制定社工管理办法、社工考核评估标准,提高社工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使他们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员,掌握了解社情舆情的信息员,协调化解群众矛盾的调解员,沟通密切党群关系的联络员。

(三)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化建设工作,区委书记酝酿会议,常委会专题听取农村社区化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具体任务。区委成立了以郭书记为组长,区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社区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由民政局长担任组长,抽调区委农办、组织部、综治办、农业局等骨干组成,对农村社区化管理进行全程指导把关。区委书记在自己的蹲点村亲自为该村党员上党课,相继召开了村干部、外来人口、党员、村民代表、企业主代表等各类座谈会,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努力找准农村社区化管理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为顺利启动奠定坚实基础。工作组同志重心下移,全程指导帮助街道、村做好方案制定、组织设置、硬件功能建设和舆论宣传等,保证工作质量。为使社区化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区委专门邀请了市委政研室、市文明办、市农办、市民政局、市综治办等有关领导、专家,召开了农村社区化管理研讨会,共同探讨问题,破解难题、突破重点,为提升工作层次,确保健康长效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调整设置,搭建与社区化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框架。合理的组织体系是社区化管理的关键。我们注重发挥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在社区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管理作用,建立完善了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全体辖区居民为主体、村级各类组织共同参与、共同创建的社区化组织格局。按照地域和行业不同分布,重新调整设置党支部,组建“新××人党支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夯实组织基础。组建“××村社区共建理事会”,由村级班子主要成员、驻地企事业单位以及有一定威信的村民代表、外来务工人员代表等组成,对社区化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议事、监督,充分挖掘整合共建单位人财物资源,形成共驻共建、共建共享格局。为确保社区化建设运作规范,管理有序,工作到位,设立了“社区工作站”,在村党组织领导和村委会运作下具体实施社区化管理工作。同时,还组建了“新××人管理委员会”,作为在村党组织领导和村委会指导下的管理和服务全体外来务工人员的组织机构,并物色1—2名有威信、能力强的外来人员脱产进入管理委员会从事具体工作。通过组织再造,构建起适应农村实际的新型社区化组织体系。

三、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的初步成效

我区农村社区化管理体制改革虽然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但它的积极作用、工作成效正逐步显现。

(一)村民自治实现了拓展和延伸。农村社区化管理,是通过农村社区这个平台,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通过自治、自助、互助,满足群众各方面需求,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随着农村社区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使村民自治得到了延伸和拓展,农村基层民主在新形势下得到了创新和发展。

(二)社区化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农村推行社区化管理,以构建具有社区化特色,适应城郊型农村管理的组织网络为重点和切入口,使各系组织的资源得到了有效合理的配置,管理触角进一步延伸。初步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依托,“新××人管理委员会”、共建理事会为补充,运转高效、定位合理的组织体系。

(三)整合了村级管理服务的工作成本。在农村探索试行社区化管理模式,改变了传统的村级管理模式,初步理顺了城乡之间、条块之间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尤其是随着公共财政不断倾斜,使社区化管理真正成了以工补农、城市反哺农村的有效载体。同时,对不断扩张的村级管理服务成本进行规范,使各系统的管理配套成本转为上下呼应的综合“一口清”,初步形成了全覆盖网格化管理状态。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农村社区化社会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城乡统筹力度不断加大,城镇化建设步伐迅速加快,社会人文也随之日益巨变,延续了几千年的农民生活方式正悄然发生深刻变化,逐渐从传统分散庭院生活向现代集中居住转变,农民生活社区化正在成为农民生存的主流方向,管理农民和服务农民的农村社区化管理要求日高,解决目前农村社区的存在问题,提高农村社区化管理水平成为崭新时代课题。

一、目前农村社区的存在问题

1、观念问题,小农意识仍然主导农民思想行为

从居住形式来看,农民上楼成了市民,但生活方式的变化不可能一下子带来思想上的彻底改变,小农意识根深蒂固。一是小富即安,吃饱喝足略有结余,就会产生富有感觉,琢磨享受玩乐,追求层次较低,满足现状不思进取;二是自由散漫,小农生产方式决定个体行为随心所欲,时间不分、上下不分、内外不分、轻重不分,公私不分、没有规章,不懂约束,缺乏自律。三是宗族势强,由于生产个体经营,无组织协作,无利益责权共存,故无抗风险能力,风调雨顺时养尊处优,天灾人祸时求助无门,唯一可依赖的只有本宗族人,易拉帮结派,任人唯亲。小农思想的客观存在决定了聚居农民思想方式的经验性、直观性和不系统性,缺乏开阔的视野和长远的目光,缺少向上发展的动力和人心凝聚力,缺乏制度意识和约束意识,缺乏遵章守纪的观念和习惯,缺乏吸取新知识新思想的激情和活力,缺乏主动进取精神和变革要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地悠远,谁奈我何,制度形同虚设,管理难度较大。

2、生产问题,缺少规划随意性强弥失发展方向。

农民上了楼,土地被征用,农民群体生产方向明显分化。青壮年农民相对文化程度较高,出外闯荡走天下,读书、参军、经商、做工、个体道路也还宽阔,靠聪明才智、年轻力壮或一技之长,养家糊口不成问题,勤劳致富也不乏其人。留守农民绝大部分为老小妇孺,没有年龄优势做工少体力,文化水平低缺头脑无技能,经济底子薄小本经营无资本,家乡情结重离不开乡土,这些无精力、无资本、无技能的老弱病残留守人员失去了土地的心理支撑,找不到新的努力方向和目标,终日无所事事,只能呆在家里做点家务、接送孩子,玩点小牌,偶尔也做点手工编织之类贴补家用,经济不能独立,对家庭成年子女依赖性强,对社会贡献感不强,或多或少有一种失落感,少数人员创业找不准位置,带有一定随意性和盲目性,时间具有间隙性、地点具有流动性和效益具有不确定性。

3、生活问题,收入差距致贫富不均少数人困难。

农民社区化改善了生活环境,总体提高了生活质量,但家庭之间收入差距悬殊,贫富不均现象严重,极少数人生活有一定困难。家有国家工作人员或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主相对生活富裕,幸福感较强;离退人员、子女多且年轻、文化程度较高、手艺人家物质比较充足,也会衣食无忧;年老无子女、文化程度低、身体状况不佳之家创业无门,劳作无力、经营无本、手中无技,整体收入单一偏低,日常生活相对艰苦,维持温饱有赖政府补贴;特别困难的鳏寡孤独相对集中于小套房,民间俗称“光棍楼”,完全依赖社会最低保障,有一些基本生活困难,需要政府进一步扶持,需要得到更多的政府特殊补贴、成功企业的公益热心捐助、爱心人士的定点定时帮助,以及更多的社区管理细节服务。

4、管理问题,农村社区化建设亟待提高水平。

制度建设方面,针对农民市民的规章制度不全面,有的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存在管理制度局部盲点;管理人员方面,人数严重不够,除正规物业主任外,以聘请社会4050人员为主,个体素质良莠不齐,管理效果往往取决于个人能力;环境卫生问题较多,公共场所物品管理困难,私自占绿毁绿种树种菜时有发生,楼道通道乱堆乱放现象严重,旧农具旧家具随处可见,煤球炉户外烧水做饭,道路变为晒谷场;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对陌生人缺乏应有警觉,有时门户开敞家中无人;喜欢走家串户,热心议论家长里短,爱好凑热闹看笑话,容易出现失控场面,影响邻里之间团结;封建迷信活动猖獗,攀比心理严重,畸形消费比重大,理性消费反而不足。

二、几点思考

1、必须充分认识农村社区化管理的意义

在中国,农业是第一产业,农民是最大社会群体,农村社会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加强社会管理的重点应该在农村。适应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新形势,夯实党的执政群众基础,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是一项紧迫而实际的工作。实行农村社区化管理,是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新探索,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也是全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支撑。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重大课题,不仅关系着中国农民的生活和命运,也关系着国家稳定发展和民族复兴的大局。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2010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2011年3月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正式通过《十二五规划纲要》,重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稳妥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了长足进步,农民收入逐年快速增长,农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居住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并逐渐从分散居住向集中居住过渡,农村社区管理提上议事日程;十二五规划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农村社会面临重大变革时期,只有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适应农村人口转移的新形势,因地制宜突出地域和农村特色,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搞好农村基础社会化公共服务,逐步缩小城乡社会管理的差距,维护农村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

2、必须高点定位农村社会管理的目标

农村社会管理目标应当高点定位,农村社区化管理模式需要探索。在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要发挥党的核心作用,从制度建设开始,从思想方面重视,从环境建设入手,系统设计、由点到面、同时推进、全面发展。

制度建设方面,农村社区管理要有章可循,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有针对性、规范性、长期性和统一性,减少笼统性、随意性、临时性和不合理性。要创新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着力提高养老保障参与率,使村民老有所养,逐步实现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全面高标准覆盖合作医疗,使全民病有所医,不再因病致贫、返贫;建立农村网络管理机制,形成城乡网络一体化,共享网络管理数据平台;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社区内商店、诊所、菜场、学校、健身等功能齐备,形成居住、医疗、教育等全方位一揽子服务体系;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大调解机制完善发展,开展五好家庭和文明户等评比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大小矛盾,弘扬社会正气;思想意识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注意教育农民全面提高素质,灌输上楼农民的市民意识,逐渐减少小农思想,相信科学减少迷信活动,树立集体观念、制度观念、增强进取精神;环境建设方面,注意小区整洁卫生,减少楼道乱堆乱放,加强公共空地管理,营造优美生活空间。按照由点到面、系统设计、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加强社区化管理服务,让农民市民生活在集中居住区舒心方便,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繁荣,社会安定,使国家长治久安。

3、必须不断创新农村社区化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要体现“农”字特色和地域特色,不应简单把农民搬上楼就万事大吉,必须充分适应经济发展水平、注重配套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尊重农民生活风俗习惯、关心农民生活实际需求、切实高效提高农民收入,将一揽子因素综合统筹考虑。十二五期间,随着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更高目标要求,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必将不断加大,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服务职能必然延伸到基层,村级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必然增多,如思想教育、物业管理、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商业购物、娱乐休闲等方方面面,如果管理不科学、覆盖不全面、处置不合理,服务不到位、疏导不得力,容易引发农民群众不满,失去百姓呵护支持。要加强农村社区日常服务管理,增强为民服务理念,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增加为民服务内容,扩大为民服务范围,增多便民服务项目,及时为民排忧解难。要加强农村社区应急服务管理,健全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应急预备方案,通过网络平台建设,注意随时舆论引导、进行实时舆情监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

二是加强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拆迁矛盾是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动荡,如皋市长江镇确保拆迁群众“失房不失居,失地不失业,收入有保障,生活有提高”的做法,从源头上消除了农村社会矛盾的最大隐患。农村社区化管理要注意日常生活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相对于从前庭院生活而言,农民生活空间变得狭小,毫爽开放随意的生活方式受到约束,公共关系处理变得敏感细腻,容易造成各种纠纷和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尤其重要。乡亲族人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同村、同族、同学、同事之间的利益关联度较大,老年人、妇女儿童无心之间的闲言碎语,未成年人的教育、思想动态,有待于社区管理人员的正确引导和经常性教育,形成正确的人际关系导向,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社区管理人员做到矛盾发生前提前介入干预,矛盾发生后要及时化解处理,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防止矛盾扩大失控,打造农村社区“防火墙”。

三是加强农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农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应以宏观为主微观为辅。宏观上以公共空间管理为重点,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起契机,大力提升农民市民文明意识和卫生标准,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养成文明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持小区优美环境,注意道路、绿化、楼道、活动等公共场所整洁,着重引导和教育农民市民不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踩乱种、乱停乱晒。增强为民服务理念,适当考虑农家生活需要,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根据农时节气适当变通部分功能,可以尝试开辟一些统一晾晒场所,或规划一些临时公共堆放之地,既解决农民日常生活要求,又保持社区有序美观,使农村社区环境达到较高标准。加强农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在微观上以单个家庭卫生管理为辅,适时进行环境卫生检查,经常开展家庭卫生评比,形成人人讲卫生、家家比清洁的氛围。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农村社区;自然灾害管理;多元主体

自然灾害一直是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具有灾害种类多、地域分布广、爆发率高、损失重等特点。自1994年第一次世界减灾大会以来,世界各国都将社区作为防灾减灾的重点,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社区灾害管理工作,《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提高社区尤其是广大农村社区和民族地区的防灾减灾能力,是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影响的核心,也是防灾减灾工作的基础。”然而,当前我国“农村社区的防灾减灾管理还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社区防灾减灾管理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社区的自救互救能力还比较弱。”从农村社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灾害管理依旧是政府行为,社区减灾模式单一,社区其他群体的参与性较弱。因此,在践行以社区为本的灾害管理模式时,如何让农村社区居民、村委、上级政府、非政府组织等有效的参与到社区灾害治理中,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灾害治理的功效,提高农村社区的灾害管理水平,值得特别的关注和研究。

1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收集资料,选取广州市从化区为调研区。从化区处于珠江三角洲到粤北山区过渡地带,属典型的丘陵地形,南亚热带季候风气候。全区下5个镇3个街道,总人口约56.58万人,农业人口42.1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74.5%,总耕地面积32.46万亩,城镇化率较低,是经济相对落后的以农业为主的地区。使用自编“农村社区自然灾害管理多主体参与现状”问卷,从基本信息、自然灾害影响、多元主体参与度等三个方面进行调研。采用整群随机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从从该区北部、南部、西部和中部4个群中随机抽取了4个行政村(菜地塱、何家浦、神岗、石明)的350名村民进行调查,收回有效问卷322份,有效回收率为92%。其中男性150名(46.6%),女性172名(53.4%);年基本收入5000元以下25名(7.8%)、5000~10000元129名(40.1)、10000元以上168名(52.2%);务农者100名(31.1%)、个体户91人(28.3%)、打工106名(32.9)、从事其他职业25名(7.8%)。采用SPSSforwindows19.0进行数据分析。本研究还先后进行了两次访谈收集资料,第一次访谈是在问卷编制之前,采用半结构式访谈在从化区菜地塱村选取6名村民、4民村委会干部进行访谈,为问卷编制提供信息;第二次访谈是在在调查过程中随机选择村民、村委干部、社工及志愿者(共23人)进行开放式访谈。

2从化农村社区自然灾害基本情况及影响

(1)从化农村社区主要灾害类型

在问卷中,设置了一道农户对当地自然灾害发生情况认知的题目。调研结果显示,调查区域内主要的自然灾害有水灾(63.04%)、低温冷害(29.19%)、雷灾(4.37%)等;部分处于山区的农村,也会在强降雨季节出现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性灾害。龙卷风灾害的则仅限于区域西部,且相对次数较少,受影响农户不多。

(2)从化农村社区自然灾害减灾形势

调查显示,66.8%的农户反应近年来灾害对其影响有所增加,18.6%的农户认为是“大大增加”。在具体影响因素上,半数以上的被访者认为灾害对生产、生活、收入的影响“大大增加”和“有所增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房屋受损、农作物减产、田地被损等,导致其经济收入减少,生产投入资金困难。农业生产是从化农村地区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频发的灾害已经对其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威胁,加强对该地区自然灾害的治理,减轻灾害带来的影响已是形势所在,必须引起各界的广泛重视。

3从化农村社区自然灾害参与主体分析

3.1参与主体总体情况

根据多中心治理理论,政府在治理灾害中起主导作用的同时,还应引导和动员社会其他力量,包括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公民、新闻媒体、宗教团体、民间组织乃至国际社会,积极参与到灾害管理中,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统筹协调、有序协作的救灾合力。调查显示(见表1),该地区农村社区灾害管理已初步形成以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参与的自然灾害管理模式。

3.2各参与主体行为分析

(1)基层政府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73.1%的农户认为镇政府没有采取任何灾前防御措施,44.8%的农民认为,灾害预警信息、动员社区和村民抗灾是镇政府常见的灾害事前管理行为,仅有一成的村民认为政府进行农田水利改造和灾前应急措施演练等相关措施。菜地塱村D村官认为,“基层政府进行灾害信息的目的仅在于紧急动员,虽然制定了应急预案,但几乎未组织过村民进行演练”,64.3%的村民证实了这一说法。 在被访农户眼中,基层政府在灾害发生后的应对措施稍好于其事前应对行为。47.8%的农民认为基层政府进行了救灾赈灾活动;其中农田水利的改造、农业技术培训、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等措施的居民感知程度均高于事前,但所占比例较低。总之,基层政府的灾后应对行为主要为救灾与救助,而对于基础设施改建等长效性减灾措施的实施力度不足。在问及村民应对灾害所面临的困难时,资金不足(80.2%)、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落后(78.5%)与农技及防灾知识不足(54.7%)是农户应对灾害三个主要困难因素,其次才是自然环境和防灾信息不对称。在村民看来,政府在灾害发生后最应该做的就是发放补助、对农田及水利设施进行改造、提供灾后发展优惠政策,而不是简单的救灾。

(2)村委会行为

当前,我国农村社区的划分一般以行政村的界限为主。社区在灾害管理中起着“纽带”作用,上接政府、下联农户。由上表可见,村委会在社区灾害管理中主要的行为是灾情数据上报和争取救灾物资,而在灾害管理过程中提倡的灾前演练与预防、灾后重建的举措明显不足。

(3)村民行为

从图3可知,村民在灾害前主要是加强田间管理、抢收作物等“个体行为”,而在他们眼中改造水利、调整结构等是全村人或政府才能做的事情,与他们无关。村民的灾后应对行为与灾前相比,稍显积极。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比例明显低于灾前,但其最普遍的行为还是田间管理等短期个人行为,采用“技术—组织”等系统减灾措施比例依旧偏低。

(4)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行为

调查显示,村民在关于企业、社会及宗教捐助参与等相关问题的回答是空白,这其中除了调查过程中访谈的技巧及被访者某些自私想法等主观因素外,也在客观上反映了从化地区农村社区灾害管理中社会力量的薄弱。

4从化农村社区灾害管理多主体参与现状讨论与分析

随着参与式管理理念和社区灾害管理实践在我国的发展,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灾害管理的认识逐渐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推崇。在调研中,政府、受灾村民、村委会、社会组织等都参与到从化农村社区灾害管理过程中,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自然灾害应对模式。但就调研结果来看,各参与主体在参与自然灾害治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1)社会组织参与力度不足,政府缺乏对其他力量引导,各主体间欠缺协调合作,尚未能形成救灾合力

政府在该区农村社区自然灾害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政府的行政主体作用,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受全能型政府模式的影响,政府依旧习惯于独自承担治理责任,喜欢命令式的行政动员,忽视了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非政府组织和其他非受灾公众参与度相对较低,甚至有部分乡镇政府并未将政府外救灾力量纳入救灾计划和应急体系中。

(2)基层政府灾害管理行为短期,忽略了灾害管理工作全面化、常态化的宗旨

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组织,是农村社区自然灾害管理的主导者和落实者,但在调研中发现,乡镇政府下设的应急办,常常处于“尴尬”的地位,其行为取决于“‘一把手’是否重视”和“上头要求”,而非依据各乡镇具体情况及需求开展工作。其灾害管理工作多是上级政府统一部署,上面安排就干,不安排就不干,缺少农村社区灾害管理的长期应对规划,对灾前防护和灾后重建中所起的作用群众并不满意。乡镇政府在实现国家关于减灾防灾政策时,主要还是依赖于上级的专项拨款。对于从化这样经济相对落后的社区而言,乡镇政府的财政压力本来就大,在救灾资金的分配上自然出现僧多而粥少的现象,导致乡镇政府在灾害管理时没有过多的资源用于灾害的长期防控。

(3)村委会职能错位,行为“任务化”“功利化”

在我国,村委会属于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但近年来在政府职能转变、部分法律、法规授权的作用下,村委会也在无形中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某些职权,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在农村社区灾害管理中,被访村委会基本上把自然灾害的管理界定为“行政任务”,其管理行为的出发点仅在于“完成上级交代任务”,对于“灾情上报”等既能“争取上级资源”又能缓解村民矛盾的行为非常热衷,而对于预防宣传、安全演练等“收效不大又花钱”的长期防治措施的实施,行为动机不足。此外,村委干部文化素质相对低下,也是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4)村民灾害意识薄弱,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当前,我国许多农村地区常驻村民都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文中调查区域也不例外。所以,在农村社区灾害管理时,有知识或有体力的青壮年因务工无暇顾及,而留守者既因“无知而无畏”又抱着“无利益、不作为”的原则选择性参与。

(5)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意识不强、力度不足、方式单一。

在从化农村社区,直接参与农村社区灾害管理第一线的NGO组织仅有社工、志愿者团体以及相关高校。其所做工作仅是在灾后帮助淤泥清扫、心理抚慰等灾后重建活动,虽也联系高校及其他销售平台对该村进行技术支持与农产品销售,但更多是出于“扶贫”的目的,灾害管理行为单一。另一方面,由于从化区主要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业,其辖区内所属企业数量较之其他区而言较少,也是企业参与度不高的客观原因。

5结语

从化农村社区已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应对”的治理格局,但若想达到社区灾害治理的理想效果,还需依据民政部2015年11月《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等灾害管理体制,加大相关法律建设,加大对各参与主体的统筹与协调,全方位、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策略,以进一步提高灾害管理整体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农村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研究报[R].2009.

农村社区管理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

如何建设管理好新时期农村社区,打造安居乐业、美丽和谐的新农村社区,是广大基层乡村社区建设管理者十分重要的任务。近年来,南京市江宁区在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思想、创新机制,在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中积极探索、大胆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我国新时期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广示范作用。

一、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矛盾

(一)想建设与不知道怎么建设之间的矛盾

中央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全国各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件大好事、大实事。但不少干部,尤其是村(社区)干部对如何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存在路数不多。有些村(社区)干部表示:“上面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一些村(社区)制订的新农村建设方案照搬照抄上级的文件,缺乏因地制宜的创造性措施。

(二)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其他建设之间的矛盾

新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全面协调的建设。但不少干部和群观众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将新农村社区建设片面地理解为村庄建设,过分注重建新房、造宽路等外在的东西,而忽略了经济发展、文明新风培育等内在的东西。在建设的精力和财力上过分地向村庄建设倾斜,削弱了发展生产、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投入。

(三)发展非农产业与发展农业之间的矛盾

许多村(社区)都把发展非农产业尤其是工业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首选策略,但却顾此失彼,重视了从农业和农村之外寻找外力来壮村,忽略了从农业和农村内部挖掘增收潜力来富民,放松了对农业的扶持和农民的引导。在打破传统的农业耕作方式和种植习惯,大力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等方面缺乏有效举措。

(四)土地流转不畅与适度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土地流转不畅,绝大部分农村社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很低,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缺少一个流转的协调机制和平台,土地流转的组织引导力度不大,基本上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状态;另一方面,农业结构调整未到位,市场农业不发达,流转出去的土地仍以种植效益不高的传统作物为主,导致土地流转的价格也不高。

(五)外源性支持与内源性发展之间的矛盾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投入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各地政府采用多种方式对农村进行帮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外源性支持,是新农村建设的“加速器”。但外源性支持再大也只能起外在作用,必须落实到内源性发展上来,以“输血”来增强生命,提高机体的“造血”功能。

二、南京市江宁区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的主要策略

江宁区域总面积1558平方千米,2012年全区户籍总户数328751户,户籍总人口945879人。2013年年末,全区有10个街道,200个社区村(居)委会,其中社区村委会72个,社区居委会128个。2012年,全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为4.5:58.2:37.3,30%的村级经济比较薄弱,26%的社区基础建设投入不足,50%的农村社区现代农业发展明显滞后。

(一)全面增强现代农业产业的实力和竞争力

1. 提升农业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水平

重点解决土地“谁来种”的问题。目前,大部分农村出现了外地人承包经营,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和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现象,必须加快培育本地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鼓励和扶持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致富带头人,通过流转土地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扶持发展农业合作社、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解决农户分散经营、市场信息掌握不充分、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等问题。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基地+科技”等模式,变一家一户分散生产为土地集约经营,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降低成本,提升农产品效益,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鼓励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从事农业创业,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

2. 培育新型农业业态

重点解决“种什么”的问题。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大面积推广使用农业机械化生产。通过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片的建设,加大对设施农业的投入,建设工厂化育苗智能展示平台,加快简易塑料大棚向自动化、机械化现代大型温室发展。分类、分片种植高附加值绿色蔬菜、高档瓜果、食用菌、花卉苗木等绿色农产品,倾力打造绿色农产品基地。进一步丰富休闲农业内涵,拓展农业功能,加快构建融现代农业、娱乐休闲、农事体验为一体的休闲农业产业体系,提升休闲农业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3.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重点解决“怎么种”的问题。通过农业科技创新,助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亩均产出效益,让农民由过去的“靠天收”逐步转变为通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作业完成灌溉、施肥等程序的现代新型农民。继续加强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构建生物肥料、生物菌剂、生物信息等新兴产业,实现产业规模与生物技术应用倍增,促进人才、科技、项目的集聚。积极当好“科技红娘”角色,帮助农业企业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联姻结亲,搭建农业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平台,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技术专项培训,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

(二)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态旅游

党的十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提高国家旅游文化软实力。要充分利用好自身丰富的山水资源和牛首佛教文化、南唐文化、汤山明文化村等资源禀赋,充分挖掘民俗民风和地方文化内涵,依托江宁的农村生态资源、田园景观,建设生态旅游特色生态村。同时,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园规划建设,以开展农事体验游为抓手,发展都市休闲旅游农业,从而打造南京周边地区集商务会所、旅游度假、养生康复、大型游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区,真正让文化旅游成为提升新农村社区形象,实现经济提速倍增,拉动农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的强大引擎。

(三)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

1. 进一步优化城乡统筹系列规划

继续开展社区农业规划修缮工作。高标准完成新市镇城市设计全覆盖和“美丽中国”核心示范区整体规划,打造整体有序、特征鲜明的田园新市镇风貌。

2. 进一步加快实施土地连片整治

结合新农村产业空间布局的调整,加快推进剩余的土地整治任务。引进农业龙头项目,加快推进整治后土地的高效运作。按照分批逐次的原则,实施“万顷良田”工程,分年度、分批次实施村庄拆迁,做到拆迁一批、整理一批、验收一批、调剂一批,形成滚动开发的良性循环。

3. 进一步多渠道促进富民增收

要积极筹划新增就业岗位,转移农村劳动力,联合用人单位制订定向培养计划,保证充分就业;鼓励农民创业,建设农民创业基地,鼓励群众参与农家乐经营,扶持创业典型;推进富民合作社建设,建立农民专业合社。继续加大对困难农户在政策、就业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确保低收入人均收入高于农民平均收入增幅。

4. 进一步实施保障体系全覆盖

加快推进失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养老、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新农合医疗基金标准适当提高,大病救助限额需要提高。梯度性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确保困难群体保障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四)打造美丽乡村、美丽社区

突出绿色这一动力,在加强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美丽社区建设上力求有更大突破。首先,要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按照“建设都市美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的要求,加大对农村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强化人居环境改造和整治,继续做好“动迁拆违、治乱整破”工作。加强规划保留村建筑特色风貌塑造,逐步形成布局协调、风貌各异、功能完善的村庄聚落体系。充分挖掘农村乡土文化资源,注重保护农村历史文脉,着力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其次,要大力实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工程。深入推进“绿色江宁”创建,实施蓝天清水净地行动,加强农村基础环境设施建设,完成河道疏浚、清淤河塘等水利设施。最后,要监管并重,不断完善生态文明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应纳入社区年度科学发展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奖惩。

(五)努力创新乡村社区建设管理

1. 进一步强化社会公共服务

积极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切实抓好各项富民惠民实事工程的推进落实。着力健全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创新建设集居民培训、休闲娱乐、文体健身等为一体的新型社区服务中心。不断优化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资源配置,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化。深入推进平安、法治社区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2. 切实提高乡村社区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一方面,要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有效化解疑难积案。充分发挥“12345”热线的作用,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交通、环境、住房、食品安全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完善矛盾预防化解机制。突出抓好源头预防、排查预警、矛盾调处三个环节,特别是针对街道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矛盾相对集中的领域,就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定期开展专项排查,做到及时掌握动态、主动应对解决。

3. 切实夯实乡村社区管理基层基础

各社区要继续深入推进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完善一批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群众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着力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围绕群众学习工作、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组织社区群众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文体娱乐等活动。继续积极推进社区信息“网格化”建设,简化工作流程,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着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社区。

三、结语

总之,在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中,必须冲破传统农业社会、农业生产的束缚,创新思想、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产业、创新组织、创新载体、创新技能、创新队伍,用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生产方式思考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创新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的资源和空间,从而打造出一个美丽淳朴、和谐幸福的新农村。

参考文献:

[1]寇凤超.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对策[J].集团经济研究,2006(08).

[2]左然.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需创新[J].望新闻周刊,2006(04).

[3]包宗顺,徐志明.乡镇财政的困境与解困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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