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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

合同管理的建议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1篇

一、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配套制度对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场公平竞争、合同权益维护、合同管理职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技能,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合同管理的积极作用。然而,许多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脱节,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全面实现,给企业造成损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须选择合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市场经济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投标、中标、谈判、签约、结算、缺陷维护等一系列过程中,合同是维系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准绳,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部分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效益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筑市场活动中,一些业主钻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设计单位拓展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设计费的过程中百般刁难,迫使建筑设计单位违约。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设计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志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业主、设计单位等合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组织人财物等资源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当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够完善,未建立系统的合同资格审查、合同评审等程序。合作对象的选择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建筑设计企业内部常常好事大家抢,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问题久悬未决。甚至由于惯性思维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2)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应围绕合同履行全面展开,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的签订,轻视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设计的实施,忽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现象屡见不鲜。干赢了工程设计,却输了经济利益。

3、履行过程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合同作为约定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文件,是对合同当事人争议判定的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责任、工期、质量、款项结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设计内容变更、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都有明确界定。建筑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标准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却忽略了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在责任约定上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给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祸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合同约定事项消极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建筑设计企业索赔过程艰难,经济利益受损。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变更过程难免引起合同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变化。往往会因此出现合同争议,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设计企业经济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二、加强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发出要约、做出承诺、合同签约等过程。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潜力,实现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企业才能保持良好信誉,规避市场风险,顺利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在市场状况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应设置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之中。建筑设计企业可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网,开通合同管理服务专线,用合同管理论坛、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树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员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合同纠纷,减小企业损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能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企业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开创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管理,专项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程序、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并通过行政监察、纪检监督、审计等办法加大制度执行力的检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动态监控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选择标准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档案,分类分级建立合同登记管理台帐。对涉及工期、款项结算、质量登记、业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进行系统归类,设置合同管理要素预警线。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作业、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部门沟通,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全过程。一旦发现进度延误、质量缺陷、款项结算等要素有突破预警线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纠偏措施,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政策环境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研究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正确认识合同变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落实合同变更相关工作,为合同变更索赔准备事实依据。

三、结论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2篇

Abstract: With the effect of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ing (PMC) mode become more and more significant in the international arena, mastering the advanced management mode, management ideas and management methods has become the compulsory subject of project managers, but there are no clear rules about how to divide the owners and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s'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and the author make suggestions 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PMC mode from this angle.

关键词: PMC;合同管理;项目管理

Key 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contract management;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7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4-0080-02

0 引言

伴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以及业主们对建筑工程要求的多样化,我国建筑工程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也越来越复杂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就显得非常的重要。经过多年的工作经验,一套优秀的项目管理模式,对工程建设的诸多方面都是有好处的。不仅能够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还有利于工程的工期缩短,另外对工程建设的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的提升都有好的效果。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是目前世界范围内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它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而产生,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同样也带有一些问题,其中项目管理合同双方的职权划分是这种模式面临的一个最严峻的问题。

1 PMC项目管理模式

1.1 PMC项目管理的概念 PMC模式包含于项目管理,而项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为达到项目目标而对项目所实施的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PMC服务模式是指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商(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等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1-3]

1.2 PMC服务模式的对象 PMC服务作为提供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业主。但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下,由于我国工程总承包企业尚处于发展过程中,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面对复杂庞大的工程项目可能难以驾驭,因此,项目管理企业也可以根据总承包商的需要提供某阶段或某几个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4]

1.3 PMC服务的范围界定 PMC的服务范围是非常的广泛的,可以说从建筑工程从策划立项一直到建成运行都在PMC的服务范围之内。具体的服务范围需要特定的项目具体来制定,由工程的项目管理企业和服务的对象进行共同商讨来决定服务的范围。从服务的内容来说,PMC服务能够提供以下这些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协助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设计管理、采购管理等服务;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5]

2 PMC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2.1 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PMC合同模式 关于PMC承包商的选择,通常的方式是进行招标,另外也可以通过面试或者谈判的方式进行选择。业主在选择PMC承包商的之间,最好将合同的格式,条款,报酬等内容提前约定,这些前期工作的准备能够有效的降低和承包商谈判的难度,也可以节约谈判时间,从而有利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PMC合同一般可分为总价包干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类型。针对工期短的工程项目,需要采用总价包干合同;而工期比较长的就采用单价合同或者成本价酬金合同。在具体的实施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的特点来确定合同类型。 [6-7]

2.2 根据PMC服务内容提出具体合同条款(专用条款)建议

2.2.1 立项决策阶段 ①协助甲方进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及立项报批;②协助甲方选择咨询单位,并对咨询单位的编制工作进行检查、管理。

2.2.2 设计管理 ①协助甲方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和签订勘察设计合同;②协助甲方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所需的各种资料及外部条件的证明。

2.2.3 前期准备阶段 ①协助甲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配合甲方做好设计、施工、管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③协助甲方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

2.2.4 采购管理 ①协助甲方进行整个项目的合同体系策划,制定采购计划;②完成招标的全部工作;③协助甲方进行采购合同的管理。

2.2.5 项目实施阶段 ①负责协调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的配合工作;负责图纸催交工作;②配合设备、材料招标工作、技术协议的签订、设备催交催运;③负责工程管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④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合同的履行,负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基建期的现场协调会的主持工作;⑤协助甲方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⑥审查承包商的竣工验收报告,代表甲方组织竣工预验收;⑦负责移交竣工资料并配合甲方办理备案手续;⑧协助甲方完成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⑨负责施工单位报审的月度完成工程量的审核。

2.2.6 项目文档管理 建设项目实施时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保存,在项目竣工时将工程来往批件,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整理完好归档移交甲方。

2.2.7 项目后评价阶段 项目竣工后,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生产运行等方面的后评价工作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工作。

2.2.8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其他管理内容。

2.3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乙方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4 奖罚办法建议 ①乙方通过采取科学管理办法,提出合理的建议,优化设计或施工方案,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安全、进度、质量的前提下,甲方根据相应奖惩制度给予乙方适当奖励。②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如决算投资额比批准的投资指标有节余,甲方根据相应奖惩制度给予乙方适当奖励。③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管理工作内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扣减乙方项目管理费用。

3 展望

由于PMC项目管理模式在我国实行时间较短,以致我国目前还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定业主和PMC承包商,PMC承包商与工程监理等咨询单位,PMC承包商和工程项目总的权利义务,易导致在部分工程的实施中发生争议,尽快的划分各个利益方的权利义务是我国PMC模式合同管理发展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丁郡瑜.从业主角度浅析PMC合同管理[J].管理世界,2010.

[2]王学科.项目管理的PMC模式及其应用分析[D].天津:天津大学,2007.

[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M].中国计划出版社,2010,44-46.

[4]曹先平.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模式构建研究[J].管理科学,2008.

[5]陈飞志,代建制.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在我国的理论与实践[J].科技资讯,2009.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3篇

(一)组织管理不到位。一是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主要表现在:未明确合同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未建立会计财务部门与合同承办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和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机制,也没有对合同起草、审核、签订、执行、监督等全过程控制;二是未设置具体的合同管理岗位及人员职责,未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和合同管理档案,合同分散在内部各主办部门管理,保管又分散在各经办人手中;三是合同印章使用不规范。如有些单位对签订合同使用的印章类型未作统一规定,对外签订合同有的使用单位行政公章、有的使用合同专用章,有的使用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办公室公章等;四是基层央行普遍未设立专职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二)合同订立及审核环节管理不到位。1.合同条款约定不完整。一是未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付款条件、违约责任、验收日期、验收方法等内容;二是未明确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合同终止条件,少数装修改造工程合同没有对工期作出规定,也未约定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收取质保金等内容;三是少数合同缺少关键条款,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某单位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办公楼窗户改造安装合同和空调维修保养合同,两份合同中均未明确安装(维修)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2.合同签订存在瑕疵。一是未对合同主体资质进行考察,部分协议供货单位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二是少数合同没有法人代表签字(用签章代替);三是有些存在招标公示期未到即签订合同,或存在履约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的现象;四是合同签订主体不合规。主要表现为:签订合同的主体为基层央行内设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未经授权)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3.合同审核把关不严。一是有些签订的合同未经法律部门审核,或存在先签订合同后经法律部门审核的现象;二是少数合同虽经法律部门审核,但仍出现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现象。如某单位与某基建项目管理公司签订《建设合同招标合同》,约定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而招标文件中则确定由招标人支付服务费;三是法律部门审核意见未得到重视。主要表现在:少数基层央行对法律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基本不予以采纳,且未见理由。4.长期合作对象合同签订期限待规范。如基层央行与电信、联通等网络运营商存在长期租赁的关系,有些基层央行为减少合同签订的次数,一般签订的网络租赁合同约定期限都是几年以上,合同期限过长,在网络资费不断下调的趋势下,基层央行的利益保护会受到限制,承担的合同风险会相应上升。(三)合同履行和监控不到位。1.合同变更不规范。一是少数合同重要内容变更未签订补充协议。如某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事项包括办公楼保洁、保安、收发管理、绿化管理,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服务内容增加了老干部活动室、食堂等保洁工作,而又未签订补充协议;二是合同变更未经双方确认。如某单位与某物业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岗位数量由5个改变为4个,变更合同上仅有某物业公司一人签字(加指印),未见用工方即某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2.合同履行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一是未追究违约责任。如某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4日,而实际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28日,竣工延期了54天,未见三方确认同意的工程延期说明,也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违约责任;二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或验收手续不完善;三是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未按规定留存质量保证金等。3.合同后续的跟踪不到位。目前,基层央行普遍更注重对合同的事前审核,对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合同风险责任的追究等方面关注不够,对合同的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缺位,未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分析,无法保证合同签订后的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的,同时也无法确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的利益。

二、基层央行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基层央行的上级管理部门还没有建立一套统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基层央行在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时,无章可循、无据可依,缺乏上级行系统部署和顶层设计的制度进行统一指导和规范,导致基层央行合同管理工作缺少制度规范,存在着一定的制度性风险。如: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因缺乏上级行的政策指导,基层央行对做好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建立合同履行监督检查机制,也没有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影响合同履行效果。(二)合同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首先,合同签订部门及经办人员对自身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认识不足,认为合同管理应该是法律事务部门或集中采购部门的事情,所以在合同起草、谈判等关键环节还存在把关不认真、核心条款审读不仔细,致使条款内容不完整、必备要素缺失、合同后续管理松懈等;其次,基层央行法律事务部门多为兼职人员,日常事务较多,加之合同标的金额较小、合同对象较为固定,受惯有的工作习惯和“熟人”思想的影响,审核合同时容易产生麻痹思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难免出现一些合同虽经法律部门审核但仍存在瑕疵的现象。(三)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基层央行合同管理人员多为事权部门综合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但却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且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不能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给合同管理带来风险隐患。还有部分合同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只注重合同起草,忽视合同签订、审核、执行等过程控制以及合同档案管理,导致了无授权签订合同、合同条款约定不完整、法律部门意见未采纳等现象发生。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4篇

1.1内容具体、条款多

建设工程项目因涉及内容较多,并且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其具有独特的特征。因而在制定合同时,除了常规性的条款之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别条款、保险、税收、专利等项。故此,合同双方在签订时,首先要全面掌握相关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全方位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从而有效规避日后因合同内容不相符导致的相关纠纷。

1.2合同的有效性

合同有效性指的是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出规定期限,该合同将不再具备法律效益,也就是说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了。而根据建设公路工程的相关数据表明,公路工程建设周期较长,其中有招投标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等,这样导致合同的有效期最少要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1.3合同复杂多变

公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工程合同变更频繁,在此是指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变更。因为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不完善以及施工现场的地质、环境条件,造成工程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实况不相符,导致工程合同的变更。此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着社会经济以及科技的不断进步,随时会出现新的附加工程,致使合同不断的在进行更改。这就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记录工作,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2目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不足分析

2.1合同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公路交通事业的进步,我国加大了公路工程的投入力度,从而导致建设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随之出现了不科学合理的公路工程合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公路工程合同文本不规范,没有全面、细致、严谨的约束条款,条款过于笼统、含糊不清;二是合同主体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显失公平或签订“阴阳合同”等。

2.2不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

经济效益是工程建设的重点,因此不少工程重建设轻管理。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更是没有建立健全应有的管理体系,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合同管理程序较混乱,同时工程合同的签订也缺乏有效的监督。虽然有的公路工程建立了一些合同管理体制,但没有贯彻落实到具体环节,例如合同审查、合同监管等方面。虽然对于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体制,我国相关部门也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但从目前来看成效不是很好。

2.3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主要表现在:第一,部分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员虽然具备丰富的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但是在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方面相对缺乏;第二,有的公路工程建设企业虽然建立了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但这些管理人员缺少必要的经济管理、专业技术以及法律知识的培训,在日常性事务工作处理中可以发挥作用,当解决深层次的合同矛盾以及纠纷时,就表现出能力不足。

3优化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3.1规范合同管理

由于公路工程合同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规范工程合同的管理,同时增强全面的合同法律意识。第一,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各项条款逐一进行分析,同时仔细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严谨性,方便在产生纠纷时,使自身处于有利地位;第二,合同签订后,对其进行科学化的管理,在合同纠纷发生时,其是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同时监督合同的全面有效履行,减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3.2按管理程序严格履行关键环节的管理

首先,对公路工程合同的审查要坚持“两级三审”制度,即由企业主办部门和职能部门两级单位,先后按照专业技术、经济商务和法律法规进行专业审查;合同主办单位在本部门内部进行审查结束后,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其次,明确合同审查的重点内容:①应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双方的资信情况、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详细的调查。②施工单位方面要做好资质审查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③建设单位方面要审查好项目建设的合法性。④合同文本方面要重点审查其文本是否使用的是规范文本,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公平平等及全面,是否能准确表达双方的责权。第三,在合同签订之前,合同双方要遵循公平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对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实质性的沟通。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招标文件要求,对合同所涉及的条款逐条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相关建议并作出相应的承诺。合同双方对工程合同中全部条款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文本。

3.3培养专业的管理人才

目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够满足我国公路交通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应着重培养高素质、高能力的合同管理人员。公路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加大培训投资力度,为管理人员的培训做支撑,通过定期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各种相关能力。另外,还可以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法律、道德和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相关专业知识,并进行具体的案例分析,举办工程合同管理经验交流活动,从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4结束语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合同风险

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是保障企业经济效益、保障企业经济活动安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针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应从企业员工合同管理意识的树立入手,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网络、强化合同内容的审核与分析,以此为基础来做好合同的签约与执行,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目标。在我国现代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今天,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基础,指导施工过程的各项经济活动,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危害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首先,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获得工程承建资格,对于合同中的制约投资商权利义务条款并不重视,进而增加了施工企业的风险。另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文本分析与探讨,也造成了施工企业风险的增加。例如:在合同签订前未对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深入分析,造成了施工进度确定并未考虑施工过程中气候因素、人为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了施工过程中进度控制、造成了竣工结算时因工期超时受罚等问题的发生。为了减少此类问题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文本等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明确分包合同管理。以信息化管理技术为基础,提高合同管理效率、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综合管理能力。

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分析

2.1树立合同管理意识,促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树立合同管理意识。通过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各部门员工合同意识的培养,为提高企业合同管理能力奠定基础。

2.2建立合同管理体系,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在现代建筑合同管理理论研究及经验总结中,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保障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关键。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建筑业的特点、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具有针对性、科学性的管理体系为基础,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2.3强化建筑工程合同文本分析,保障企业利益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文本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施工企业利益,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强化合同内容的分析与探讨。通过建立合同审查机制,对合同内容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在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调研中,了解合同内容的可行性与科学性,避免施工进度设置不合理、内容设置不合理等影响工程施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

2.4以信息化管理技术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中,针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内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文件极多。而且,根据工程变更需求,工程合同也存在频繁的变更。为了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保障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资料等辅材料较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提高合同管理工作质量。

2.5注重合同的执行管理,实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目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履行管理是贯穿于项目施工管理各个环节的重要工作,是保障合同内容有效执行的关键,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针对合同管理需求建立合同履行管理机制。将合同内容、责权分解落实到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部门,再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将内容落实到各个岗位,以层层分解、落实、执行的方式,确保合同内容的有效管理。

根据合同执行的各个阶段,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与项目部进行合同对接技术交底。以合同内容要求及项目管理需求为基础,将合同复印件、招投标文件、技术资料等与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在此过程中明确合同内容需求、明确合同技术要求,以此为基础促进合同的履行、促进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项目部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合同履行管理。根据进度、质量、资金控制等要求,确定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并开展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实现合同约定内容。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合同执行管理还应强化动态控制、强化变更审计,以完善的合同执行控制,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3、建立合同管理评测体系,强化企业合同管理能力

在现代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管理评测体系。在合同签订、分析、执行等各环节进行合同管理工作的评测评价,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在工程竣工结算后进行合同管理执行的综合评价,分析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为后期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为提高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能力奠定基础。通过合同管理的有效开展,促进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建筑工程科学管理目标。运用现代合同管理技巧、方法,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降低施工企业的市场风险。

结论

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市场日益规范的今天,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施工企业经济效益、保障施工企业利益、保障投资商利益的重要工作。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现状、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需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建筑施工特点为基础、以企业管理流程为中心,结合合同管理要点与重点,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管理目标、提高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6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国际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我国建设工程快速发展,配置建设活动资源的设计市场日益活跃,弊端也逐步显现,出现许多不按市场规则行事的案例,引起许多纠纷与问题,影响了市场健康发展。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作为设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建筑活动主体间沟通的纽带,起到剂的作用。自九七年我国颁布《建筑法》、《合同法》以来,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已成为规范建设工程主体各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法律文本和重要凭证,在完善设计市场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建设,以适应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发展十分重要。

一、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基本现状

1997年我国颁布了《建筑法》,1999年颁布了《合同法》、《招标投标法》,2005年建设部又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2007年印发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一系列法规的出台,使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出现新局面,相关单位能依法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权益受到保护,出现问题能依合同规定协商解决,设计市场迈入有法可依的轨道。

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也出现许多新问题。

1.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规大都是十几年前颁布的,这些法规只概括笼统地对签订合同双方和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简单的规定和说明,并没有相应的具体意见,对于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执法规定也仅在我国《刑法》中有部分说明,更没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具体法规,法规不完善造成了诸如设计费不按时支付,设计图纸因此不能继续交付,影响了建设工程进度,给信誉造成影响等一系列问题。

2.合同文本不规范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文本是按照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标准订立的,国家对于合同文本的制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合规格的合同文本。一方面,目前,在建设工程市场中不依照建设部出台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比较多,发包商与承包商之间很多都采取自制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签订承包合同。而自制合同带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约定的合同条款中,条款的词语用法、条款的前后衔接、条款的文本格式等都与规范合同文本有很大的差别,尤其对于一些不法的发包商而言,他们倾向于自制合同文本,这样就可以通过一些模糊的字眼以及笼统的语句来规避自身的风险,等到承包商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时,发包商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另一种解释来获得为自身利益辩护的权利。

3.法律意识淡薄

受封建思想束缚,全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多年普法,但具有法律知识能真正依法办事维权的不多,在建设工程领域也不例外。大部分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依法办事维权的习惯,一切服从领导已成为常态,一旦出现问题不懂依法维权。

4.管理人员缺乏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重资金、重技术、轻管理的倾向仍很严重,认为工程管理不是热门学科,许多优秀人士不愿参加这方面的学习研究,使得参加这方面学习的人大都是不得已或转业人员,他们学习兴趣不高,即使输送到建设工程单位,领导也不重视,工作繁杂辛苦,职务不明确,工资待遇低,工作不安心,更谈不上研究。因此造成包括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在内的建设工程管理人才缺乏。

5.管理水平落后

受重技术轻管理思想的影响,造成管理人才缺失,仅有的现岗管理人员,不但缺乏专业知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到终结,至出现违约问题等各方面整个过程缺失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可循,造成管理水平落后。

6.涉外需求不适应

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日益增多,在接纳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出现了许多障碍,既无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可依,又缺乏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可循,更缺乏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三、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法制化建议

1.完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国策,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有法可依的基础。针对我国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现状,建议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框架下,国家或地方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制定配套的实施意见和办法,使建设工程设计从双方开始业务洽谈至设计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到违约赔偿等各方面的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便于准确把握。

2.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观念

只有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者的法制观念,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缺失,法制观念不强的实际,建议建立对职管人员的学法、培训、考核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开展交流研讨活动,逐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

(二)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议

1.培养高素质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培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高素质人才至关重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才现状,建议制定严格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长效机制,规范职业准入门槛,同时加强对职管人员的专业理论与技术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水平,引进激励晋升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2.制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示范文本

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是重要的法律文本,也是重要的法律凭证。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的实际,建议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同时,制定限制使用自制文本的规定,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3.健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科学管理制度

科学规范系统化的管理制度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特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状,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科学的、与法规相配套的、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形成包括专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合同备案、审查、合同执行全程监督、文件档案管理、设计费第三方监管、信息网络管理等等在内的管理制度。

(三)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国际化建议

只有国际化管理才是现代化的管理。面对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市场不断对外扩展的实际,建议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制定签订涉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相关的实施条例与办法,在推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时,充分考虑国际化因素,参照国际合同文本,在满足跨国建设工程设计实际的同时,力争将合同做到与国际接轨,并尽快培育一支有较高专业理论与技术水平的高素质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结束语:

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迈进,才能适应设计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房维廉.经济合同法的理论与实务[M].中国商业出版社.1994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7篇

一、合同制用工的现状及成效

(一)用工现状

合同制用工是指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方式建立劳动关系、或以劳务派遣形式形成用工关系的用工形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同制用工包括两类人员: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用工环境的改变,合同制用工的数量和用工范围在不断扩展,用工要求越来越高。目前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在上级行核定的用工人数范围内合理使用合同制用工,用工模式由以前单一的合同制员工用工逐渐转变为以劳务派遣为主合同制员工为辅的双轨运行模式,合同制用工已基本走向市场化管理,劳务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单位主要是对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支付劳务服务费,劳动关系管理完全由公司方负责。以张家界中支为例:九十年代至今,合同用工由4名纯合同制员工壮大到38名纯劳务派遣员工,用工岗位从食堂和门卫2个岗位延伸到门卫、保安、司机、保洁、水电、复点、打字复印、开户许可、机房管理等9个岗位,用工人员的文化程度从以前清一色的小学文化提高到初中、高中、大专以上学历,这38名员工分别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到张家界中支,张家界中支只需要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按要求支付劳务费用,人员关系全权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处理。

(二)用工成效

合同制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制度,是行员制用工的有效补充,为解决分支机构部分操作性、辅岗位人员不足的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合同制用工人员是分支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履行好中央银行职能的重要人力资源。近年来,各分支机构在总行和各级分行的指导下把合同制用工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实施细则,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合同制用工管理日趋规范,劳务纠纷越来越少。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用工需求及决策管理不到位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同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分支机构的合同制用工数量要严格控制在上级行核准的总量之内。出于规避劳动纠纷的目的,一些分支行改变了对合同制用工的管理方式,人事部门不再统一组织合同制用工的招录和管理,也因此上传下达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给合同制用工管理带来了风险隐患。一是规划需求管理不到位。用人部门没有向人事部门提交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的计划申请,编制招聘方案;人事部门没有按照岗位需求提出岗位和编制数,制订用工规划。二是用工数量控制不明确。对合同制用工没有实行定岗、定编管理,没有设立指标控制,没有按照上级行的核准总量控制用工数量。三是招聘管理不规范。招录合同制用工没有通过民主决策;招录合同制用工的条件、程序及录用结果未公开。

(二)劳务关系建立和合同(协议)管理有漏洞

1、合同(协议)签订程序不合规。一是合同(协议)签订审核把关不严,与劳动者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没有提交法律事务部审核,或者是法律事务部门把审核审核过程当形式、走过场,没有起到真正意义上的把关作用,致使合同(协议)的签订失去了非常重要的法律保障环节。二是对合同(协议)的主体资格认识欠缺,签订的合同(协议)中,常有委托人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签订合同(协议)、以内设职能部门的签章对外履行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处只有签章无本人亲笔签字等现象,有悖于《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利于划分合同(协议)双方主体责任,不利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利于解决法律纠纷。

2、合同(协议)内容有缺限。一是合同(协议)内容不完整。已经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有些无劳动者的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没有对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进行约定,有些没有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有些明明标明有附件,却没有附件材料,还有些前后条款内容不一致,相互矛盾。二是合同(协议)填写不严谨。在合同(协议)中有甲乙双方未填写签订日期、当事人与签订人名称不一致、签订日期与生效日期不匹配(如签订日期在生效日期之后几个月)等现象。给合同(协议)的履行带来了风险,不利于争议的解决。

3、合同(协议)履行不到位。一是违规担保和收取保证金。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在合同(协议)内容中约定用工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不得向劳动者要求任何形式的担保,一些用工单位为了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对重要岗位特别是与资金财产密切相关岗位,仍要求提供担保和缴纳风险抵押保证金。二是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协议)。如合同(协议)对合同期限、服务岗位、人员数量和服务期限、人员配置、服务区域、服务项目、劳务服务费用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都有相应的约定,当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合同(协议)未及时变更,造成实际履行合同(协议)与约定不一致,加大了劳务纠纷产生的可能性。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8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存在问题 处理对策

由于建筑工程往往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利益主体多、对公共安全影响大等特征,所以其除具有一般承揽合同的特点外,还具有风险性强、动态性强、系统性强及专业性强等特点,这极大地增加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为此对如何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进行研究就迫在眉睫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法律知识匮乏及合同意识淡薄。建筑工程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双方必须依据合同进行工程建设。但是,作为合同主体的承发包双方的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不强,以及建筑业买方市场的市场导向,导致许多行为依经验和习惯行事,而非依据合同、法律来执行项目。通常情况是,买方在明确项目建设意图后,为了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通常会尽早将项目发包出去,而承包商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往往会选择尽快与业主签约,从而取得项目的建设权,这就导致项目双方均未能对项目进行详细筹划与准备,草率签约,待发生合同纠纷后,不愿也无法通过合同或法律途经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合同内容不全面。合同作为约束双方行为、主张权利的依据,通常项目发包人或承包从自身利益出发会相应地编制一些符合自身利益需求的合同文本。受制于合同地位不平等及合同法律知识储备不足,这些合同最大的问题是,权利义务不平等、合同条款描述不准确、合同内容不完善、合同条款间逻辑性不严谨等。

第三,合同管理人才稀缺及培训体制不完善。具体说来:①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工程技术、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合同管理者的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现实中很少能遇到这样具有综合素质的专业人才,这也正是合同管理的瓶颈所在;②对于合同管理者的培训与教育,通常都重点强调合同、法律方面的知识,少量涉及工程造价的内容,对工程技术、财务方面很少涉及,这种机制的直接结果是,合同管理者往往对合同标的无法理解透彻,此时编制的合同必然不可能做到内容完善、条款完整、逻辑严密。

第四,合同索赔纠纷问题。因合同任何一方没有遵守合同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效益损失时,损失一方可以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赔偿,但就在这个环节中,经常出现索赔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被要求赔偿的一方会坚持自己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现效益损失的一方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最终由法院和相关部门裁定。合同索赔纠纷,对建筑工程任务执行具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工期影响最大,需要加强控制管理。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对策

(1)标准合同文本的使用。目前,无论在国际建筑工程中还是在国内建筑工程中都有通用的、标准的合同文本。由于标准的合同文本具有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权利关系明确、易于分析等优点,因此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能确保承包商获得合理的合同条件。标准合同文本的使用,可以减少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核时间,减少漏洞使双方理解一致,极大地方便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实施控制,对双方都是非常有利的。作为承包商,如果有条件,则建议用标准合同文本。

(2)合同法律性质的深刻认识。合同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法律,签订合同同样也是法律行为,不能把道德观念或者政治观念应用到合同的谈判和签订中,从法律的角度规范合同签约管理,深刻认识到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紧密相关。提高合同的法律意识要注意如下几点:合同签订中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到,不能有侥幸心理;一切都应明确地、具体地、详细地规定;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要重视文本的作用,尽量避免口头承诺和保证;对合同补充的说明、允诺、解释和一些合同外要求,都应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是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核心,主要需做到如下几点:①聘用高素质合同管理人员。企业可以采用公开考评与竞争招聘方式选择合同管理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坚持择优录取原则;②合同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可根据企业跟市场实际情况,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期间进行继续教育学习,补充专业知识,关注目前业务热点问题;③合同管理人员的定期深造。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养力度,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培育有关技术的合同管理人员,定期选出能力强有潜能的业务主干去有关院校学习,学习最新前沿知识理论,并与实际工作中的事务联系起来。

(4)合同索赔管理的强化。一方面,工期索赔管理的强化。工期索赔管理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管理,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约完成,这个周期内都要把工期索赔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积极做好对方索赔的应对措施,和自己向对方索赔的工作,作为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对合同条件逐条分析,识别索赔机会,根据潜在的索赔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建立项目索赔程序,积极准备基础材料,索赔理由遵循合同条件,做到有理有据。

另一方面,费用索赔管理的强化。承包商对待不同的干扰事件和费用项目可以采用不同策略:如果一些费用项目如工程量有固定计算基础或标准的,尽量不要把费用的计算值扩大,防止对方察觉到;有些干扰事件如果将按实际费用支出计算索赔值可以扩大,如加速施工提出的索赔值(因为发包方对承包方实际费用开支进行鉴别的工作量比较大);对于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提出的索赔,承包方可以提高报价以增加利润。

三、结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施工双方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法律基础、处理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虽然近年来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受到经济体制及传统合同管理观念的影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仍凸显了诸多不足,为此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9篇

【关键词】合同制用工 管理 建议

基层央行通过公开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充实守卫、押运、税票录入等岗位,缓解基层央行人员不足,已成为县支行用人的一种新的用人模式。如何加强合同制人员的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又一新的课题,笔者针对县支行合同制人员管理现状、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建议,规范合同制用工管理:

一、当前县支行合同制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县支行聘用合同制人员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在用工管理上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管理规则不完善,人员管理不到位

县支行聘请合同制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招聘人员全部由省会中支统一招聘,统一管理。县支行目前对合同制用工人员的管理主要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同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分支机构押运岗位合同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而通知和暂行办法仅对合同制人员管理提供粗略的指导意见,省会中支、市中支对如何加强对所招合同制人员的管理、考核、奖惩还没有下发明确的管理细则,造成县支行对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无所适从,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二)上岗前业务培训不到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所招聘人员上岗前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金融知识及信息技术方面的培训,对现有业务还不熟悉,对监控设备、业务系统的操作还没有完全掌握,所担任的工作容易出现差错,影响了央行的形象,聘用人员的自身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工资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

由于目前合同制人员属编外用工,与正式人员在待遇上有较大区别,使他们缺乏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在工作责任感、积极性等方面与正式工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缺乏主动学业务的劲头。

(四)激励机制不健全,队伍不稳定

目前,合同制用工没有建立与正式员工正常的教育培训机制,缺少与其工作相对应的晋升和薪酬等方面的激励机制,合同制人员对自身发展前景堪忧工作数年后主动辞职的不在少数,造成合同制用工队伍不稳定,影响了基层央行工作连续性。

二、加强合同制人员管理的建议

加强对合同制人员管理,提升合同制人员的整体素质,关系着县支行员工整体队伍素质状况的改善,关系着县支行的声誉与安全,因此加强对县支行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工作是保障基层央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一)健全合同制用工具体规定

省会中支或市中支应尽快根据总行规定制定合同制用工具体实施细则,规范对合同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教育培训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各基层央行实际的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及奖惩挂钩。

(二)搭建合同制用工的成长平台

考虑到合同制人员的特殊身份与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在合同制人员的管理上应为他们搭建起有利于个人成长成才的有效平台。一是加强对合同制人员的思想教育。通过正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端正工作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站好每一班岗,完成所交办的每一项任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教育。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加强对合同制人员的业务技能、内控网络操作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合同制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能力。三是建立领导与合同制人员的定期谈心制度,通过谈心让他们正视自己,打消的心理自卑感,消除他们的心理隔阂,从而体现支行领导对合同制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四是开展以老带新的帮扶活动,对新进的合同制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使他们尽快熟悉业务,并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三)创造合同性用工温馨的工作环境

要将合同制用工日常管理纳入正式工管理平台,增强其央行归属感和认同感。一是对合同制人员要从生活上给予关心,工作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激励,在全行上下积极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积极进取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为每一名合同制员工创造一个平等的发展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工作的潜能。二是引导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基层央行举办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充分展示他们的特长和形象,增强他们以行为家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10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合同管理;问题

一、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由于高校每年都要签订大量的经济合同,故几乎每天都有合同履行时点出现,合同履行情况既无法即时汇总,也实现不了动态智能管理。高校的经济合同从资金流向方向区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付款合同,即高校购买货物或者劳务等需支付外单位或个人款项的合同;第二类是收款合同。收款合同又分为联合办学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接受捐赠合同,应收水电费、取暖费等合同。

1.联合办学合同。即高等学校与有关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合同。主要涉及学费、培训费、住宿费的收入分成,收入分配时点,违约责任等。

2.资产租赁合同。即高校将闲置的教育教学设备以及教室、食堂、超市、房产、车辆等资产对外租赁取得收入签订的合同。

3.对外投资合同。即高校利用货币资金、实务资产和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签订的合同。

4.国有资产处置合同。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有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处置应逐级申报,分级审批。资产处置行为应和购买方或接收方签订经济合同,借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5.接受捐赠合同。学校接受校友、有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均应签订捐赠协议。以证明资产产权转移和作为财务入账业务依据。

以上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时点高校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财务报销、审核、入账又需要一定过程和时间。故高校基本上不能即时汇总出所有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结果,也不方便跟踪管理。

(二)财务审核和合同管理脱节。高校财务部门岗位设置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报销审核人员不一致,报销审核人员不了解和掌握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也就不能科学、准确地办理款项支付业务。比如:某一时点,某基建工程款应付对方工程款的总金额?应挂往来科目的款项金额?第二次付款时点?第二次应付金额?留取质保金多少?等。在工程款中还应扣取多少租赁校产款项、水电费等一系列复杂的经济往来控制要素。如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出现遗漏,财务部门再不精准地掌握合同内容,就容易造成多付款,少收款等问题的出现。

(三)提供给决策层的数据滞后,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最新、最准确的数据。高校决策层在对学校整体运行情况作宏观部署时,要审议高校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收入负债情况。其中,分析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款项的依据就是经济合同。由于财务账套确认应收、应付往来科目受对方单位开具发票,本校各部门、各级次签字审核报销程序的制约,故财务确认应收、应付资金情况有滞后性。高校决策层需要审议经济合同整体履行情况,只能发动各部门将繁多的经济合同按收、付款情况分成两种类型分析,故牵扯面广、周期长,比较繁琐,不能为决策层提供即时、最新数据。

(四)目前的经济合同管理中环节较多,容易出现人为缺失给高校造成损失。目前,大部分高校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是部门或处室牵头法律顾问审核分管领导审阅学校决策层会议通过合同签订经办部门交办公室存档编号办公室编号后转交财务备案纪检审计部门存档。如果以上几个环节出现某个纰漏,会给经济合同的执行带来实质性损失。

(五)合同管理较为粗放。一是高校的每个处室或部门出于职能需要,都会牵头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经济合同。高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纪检审计部门有时拿不到经济合同,或者拿到经济合同时间比较滞后,也容易在有关款项催收,支付过程中出现纰漏。

(六)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签订部门和人员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经济合同签订的重点部门是学校的后勤基建部门,招生培训部门等。以上部门容易出现摸不清自己的家底,管不好自己的合同台帐,尽不到合同执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不能第一时间催收催办。

二、抓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要求。确立了新的历史时期高校教育科学发展的方向,要求高等学校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积极推进内涵管理。这就要求高校将经济合同管理纳入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的管理轨道。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高校开发经济合同动态管理平台,基本功能设想如下:

(一)网络会签功能。各处室、部门按照职能设立各初始登记入口。合同签订经办部门经办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将合同的名称、标的物数量、金额、质量要求、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登记到系统中合同签订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在网上审核法律顾问网络审核财务处网络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网络审核校长网络审核(重大合同的签订需经高校领导集体研究签订)法人代表签字、验印经济合同专用章、签订纸质正式合同办公室档案管理员网上编号后收集纸质文档纪检审计部门存档。此功能,相比传统合同会签流程,网络会签能实现无纸化办公,更方便、快捷,而且能实现异地会签,避免传统方式因某一节点人员离校耽误合同签订的缺陷。

(二)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动态化管理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构建最关键的一个功能就是要实现财务数据动态化录入。财务部门要设定录入端口,由主管会计根据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动态情况,依据合同目录及时录入收入和支出金额。实现此功能的前提是财帐据要及时更新,对已经收付的款项,在记账软件下账后,要同时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中登记。

(三)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系统要设定合同履行节点自动预警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运行时,到关键时点时要实现红字预警功能,及时提醒经办部门及时催收或者办理相关财务报销手续。同时,财务、纪检审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都能收到合同到期预警信号。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为学校领导设立超级管理员账户,随时调阅每个经济合同的应收和应付情况,并能统计出某一阶段的高校应收金额和负债金额,便于领导层宏观管理和决策。

(五)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的总管理员最好设在学校纪检审计部门。该部门可随时跟踪检查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可随时生成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报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要设立两个基本模块,即收款模块和付款模块,两个模块都要分别设立报表系统,要能生成以下数据:一是经济合同应收款总金额,二是经济合同应付款总金额,三是经济合同已收款项占应收总金额的百分比,四是经济合同已付款项占应付总金额的百分比。

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各种新常态的涌现,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推行内涵式发展和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翟苡辰.财务管理要注意对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的监督[J].经济研究导刊,2010(15).

[2]毛丹.高校新区建设中经济合同管理的财务介入[J].现代经济信息,2010(04).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11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合同管理;财务管理;问题;建议

在高校运行过程中,其教研工作及各项业务的开展使高校财务管理需要面对大量的经济活动,为了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使展开必须要通过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来使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向着精细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对现今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情况的调查发现,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些固有问题使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阻碍,为了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以下从多层次剖析了其存在的根本因素,并针对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特点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

一、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固有问题

1.经济合同类型复杂,实际管理僵化

根高等学校的经济合同来看,其主要分为两个种类,收款合同及付款合同。其中付款合同主要包括购置物资、劳务支付、对外支付、个人款项等,而收款合同则包括联合办学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接受捐赠合同,应收水电费、取暖费等合同。由此可见学校经济合同类型的多样化及复杂化,而在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由于高等学校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经济合同,可以说在高校日常运行中的随时都可能会有相应的经济合同进行履约,但是在管理工作中却无法对合同履行、签订情况进行及时的汇总及管理,无法做到全过程管理的效果,无法达到现今在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中对财务合同动态管理的要求。

2.财务管理工作中审核工作与经济合同管理之间脱节

目前在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经济合同及审核工作的进行属于不同的人员来开展相应的工作,因此在实际中存在着审核人员对经济合同的了解不够的情况,因此在报销审核工作中无法科学、全面、准确的对项目进行支付业务。如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出现遗漏,财务部门再不精准地掌握合同内容,就容易造成多付款,少收款等问题的出现。

3.合同管理较为粗放

一是高校的每个处室或部门出于职能需要,都会牵头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经济合同。二是高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纪检审计部门有时拿不到经济合同,或者拿到经济合同时间比较滞后,也容易在有关款项催收,支付过程中出现纰漏。

4.合同管理意识不强

合同签订部门和人员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经济合同签订的重点部门是学校的后勤基建部门,招生培训部门等。以上部门容易出现摸不清自己的家底,管不好自己的合同台帐,尽不到合同执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不能第一时间催收催办。

二、解决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1.建立完善、健全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现今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尤其是在现今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其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需要面对较为复杂的过程及一定的财务风险,为此必须要根据高校实际的经济流动情况来制定符合其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保证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同时,对于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保证其内容的科学性、具体性、可行性等特点,通过管理体系来对合同管理过程进行规范、管理,以此来保证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进行下可以有效的规避其存在的风险,并维护高校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使管理体系可以作为管理活动开展的唯一依据。

2.重视财务管理人才的引进及培养

由于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为此在管理工作的进行中必须要保证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及技术,并且在经济合同管理中高素质人才作为其在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对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因此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对人才队伍进行建设。首先,需要扩大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吸收更多的专业管理人才;其次,制定完善的培训学习制度,保证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得到良好的培养,吸收最新的经济合同管理知识,从而使其适应岗位职责;最后,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促使工作人员形成学习意识及竞争意识,从而有效的提升经济合同管理的综合水平。

3.做好经济合同全过程的审查及管理

在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其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对其签订和审查过程的管理,这也是保证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同时其也关系着合同的履约执行能力,根据就经济合同签订及审查的内容,需要做到以下部分。首先,需要加强对合同签订及审查的重视程度,保证在经济合同签订中可以做到组织审计、财务等部门等对经济合同管理进行共同的审查及管理。其次,相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必须要对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校对及审查,保证后续工作可以得到高效的开展及进行。

4.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动态化管理功能

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构建最关键的一个功能就是要实现财务数据动态化录入。财务部门要设定录入端口,由主管会计根据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动态情况,依据合同目录及时录入收入和支出金额。实现此功能的前提是财务数据要及时更新,对已经收付的款项,在记账软件下账后,要同时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中登记。

三、结语

在高等学校发展中财务管理工作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经济合同管理更是在管理工作中需要重点掌握的部分。对于如何提高在高等学校中经济合同管理的水平还需根据学校内部经济形态、资金流动等进行管理,保证管理工作的进行可以贯穿经济合同的全过程,并对其进行系统、全面、规范、动态的管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高等学校需要保证其经济合同内容及环节都是以法律作为基础,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具有合法权益,从而降低经济合同管理所带来的风险。

参考文献:

[1] 孙蓉.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对策[J].科技、经济、市场,2016(4):239-239.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12篇

论文摘要:结合山口水电站发电厂房工程监理实践,以合同管理为主线,从质量(主要讨论分包管理)、进度、投资等几方面进行了简要论述,总结了厂房监理中宝贵经验,工程从开工建设至全部完工,圆满地实现了工程建设预定目标。 

 

1工程概况 

 

山口水电站工程是新疆某河流干流梯级开发的最末一级,主要承担发电任务,其次是反调节任务。工程规模属大(2)型,工程等别为ii等。电站厂房、尾水渠等其它永久建筑物的级别为3级。厂房采用坝后式布置,由主厂房、副厂房和开关站组成。采用3台机布置方案,总装机为3×47mw,单机流量157.30m3/s。 

 

2建设工程监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作为山口水电站监理部发电厂房分部在施工合同的项目管理中,将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贯穿始终,通过对施工合同全方位管理,较好的实现了工程预定目标。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工程监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 

2.1合同责任的监管监理工程师在执行监理工作中,如果发现施工合同的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时,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对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合理的解释,并做好双方的协调工作,发挥监理的指导作用。山口水电站发电厂房监理部严格执行以下原则:一是检查承包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若与合同法条款规定相抵触,建议业主对条款予以更改,使之符合合同法规定;二是监理工程师在执行解释时,要按照合同文件的先后排列顺序,有序安排,防止忙中出错;三是监理工程师对文件之间的歧义的解释,不能随意修改文件中原定的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四是对于固定总价承包项目,严格按照总价予以结算,不再吸纳各方提出的任何主客观理由,实属各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五是对于合同规定模糊之处,执行大局利益和业主利益等方面周全考虑,协调好多方面的关系。 

2.2工程进度的合理控制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审批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计划,同时,严格按计划进行监理,但是,对于承包商提出的组织施工方案,作为监理工程师不应过多干涉。特别是由于业主的某种需要,要求承包商提前完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①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②承包人的赶工措施;③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④赶工费用和奖金,以及专用条款相关具体规定。以便提高承包方工作积极性。 

对于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的,严格按《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的条款区别对待,特别是如由于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超过专用合同规定百分比的,不可抗力原因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工等任何干扰或阻碍,要认真分析,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解决。 

2.3工程价款支付的监管监理工程师在监理项目时,严格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协助业主按期审批工程款,工程款项支付不搞官僚,找理由拖后支付,厂房监理过程中,未有滞后支付工程款现象,确保了承包方按期得到应得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对于业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还以及由于物价上涨、意外事件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防止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 

2.4工程的变更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对工程的变更管理。对于由于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的工作量;改变使用功能、质量要求标准和产品类型;任何部分施工顺序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变更令,从提高工程效率出发,避免造成管理混乱。 

2.5工程分包的监理根据施工合同的通用条件规定,对于未经业主同意的分包项目,承包商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对于业主同意分包的项目,监理工程师要按标准审核分包商的资质,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批准,特别是当承包商与业主对分包商的选用发生矛盾时,要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按质、按期、按量完成。对未经监理批准的分包商,监理应执行不准分包商进入现场施工之权利。 

2.6合同争议与索赔管理 

2.6.1合同争议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合同争议时,作为建设监理,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解决:一是监理工程师主动协调解决;二是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请第三方调解解决;三是对调解不成的,则需通过仲裁或诉讼最终解决。本人查阅很多合同时就存在专用条款并无规定,但山口水电站合同中就已作了约定,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协助业主签订合同时应提醒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便合同发生争议时妥善处理。 

2.6.2索赔管理根据索赔的依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公正地判明责任方。施工合同索赔的成立条件是:①与施工合同对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②不属于承包商应承担责任;③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的通知和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在审核索赔条款时,应认真审核以下项目:①对某一事件的影响可能涉及到承包商成本的增加是否合理;②承包商的取费标准是否正确、合理;③分清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之间是否有出入,防止出现经济黑洞。 

 

3 几点建议 

 

结合山口水电站厂房监理实践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引起同行关注:①重视金结、机电设备订货与土建进度不协调及滞后现象;②重视金结、机电设备安装与土建协调工作;③重视材料供应;④重视处理索赔及时处理。实践证明,本文论述方面,工程监理中能够引起重视,必将对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00-0208第二版(2000年版).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13篇

Abstract: As the core conten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contract management has a very special effect on it. Good contract management, not only can standard the market behaviors,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that contract get involved, but also can avoid risk effectively, control the cost of whole process project reasonably, achieve the maximum benefit.

关键词:合同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影响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whole process cost;control;effect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7—0064—02

0 引言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全过程造价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提高工程效率,项目的目标也难以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按时完成,同时也对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1 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工程造价是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同时也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自始至终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的原因,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还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虽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合同管理中存在大量问题;法律意识淡薄,忽视合同的严肃性;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工期延误,成本增加。有些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结算各行其是,造价成本“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情况在现实中屡见不鲜。加强工程造价改革与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2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概念及当前存在的问题

2.1 概念 全过程造价控制,是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地、系统地、有效地进行管理,在不同阶段进行造价控制,即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将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全过程造价控制,应从谨慎编制的投资估算开始,并随着设计的深入而细化。在建筑师进行设计时,开始概预算工作,同时让建筑师、顾问工程师和业主了解工程预算中所包括的项目。一项正确的初步预算需要经常评价、修订、并被建筑师接受为设计目标,这样才可以使建设成果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使造价得到控制。

2.2 存在的问题

2.2.1 不重视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投资决策是实现工程造价的源头,在项目的建设中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具有先决性和指导作用。在该阶段,计算和核定出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其重要性直接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关系到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正确编制以及项目建设期造价的有效管理与控制。发达国家对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十分重视,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做出较准确的工程造价,而我国却经常出现工程造价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其主要因为我国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只能凭借以往的经验和参考以往的工程项目造价进行估算,有些单位为了项目能被批准,有意低估投资金额,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2.2.2 设计与造价控制脱节 设计是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人员在设计中重技术轻经济,对于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并不关心,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缺少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那是造价是工程预算员的工作,因此往往造成设计与造价控制相脱节,最终没有做到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总造价。

2.2.3 恶意低价中标,对工程合理造价不力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严或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等原因,使一些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为了中标往往恶意报低于成本的价格,不仅使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也无法真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2.4 忽视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由于缺乏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理,施工单位常常为了自身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未经严格地审批就想方设法、巧立名目地增加签证及设计变更或以少报多,以获得额外的收入。现在有不少承包人在竣工结算阶段不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多算工程量,材料价差不按规定调整,签证不合理,施工合同条款不符等现象。加强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坚决打击弄虚造假现象,工程造价务必真实、合法。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must adhere to the systematic, whole process, dynamic management principl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China's construction contracts, an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to address these issu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 协调双方工作关系、 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从依法治企的角度看,牢固树立合同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从而增加企业应变、 发展和竞争能力,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另一方面从企业的管理角度看,对建筑施工企业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 监督、 检查、保证企业正常施工和正常结算的管理过程的任一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过程是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使施工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之一。

一、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一是不习惯按合同办事, 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 或者请客送礼, 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二是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 缺乏可行的有效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 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2、合同法律环境不好

一是我国建筑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 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 有漏洞可钻。二是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 执法不严的问题时有发生。

3、业主行为不规范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业主常常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 而承包商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有些承包商希望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 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业主的不规范行为难以实施。

4、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目前, 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面不清, 责、 权、 利不明确, 而互相推诿, 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 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 扯皮较多。

5、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 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 产生缺陷和漏洞, 双方因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6、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偏低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 目前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有的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缺少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有的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却又不懂工程技术。 更有甚者,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工程实践经验,更谈不上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了。 有些施工企业虽然设立了合同管理人员,但对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只是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 知识面宽、 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二、 解决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主要对策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 放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

1、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 。所以,首先应加强对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 培训和教育,使项目组成员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 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 法律意识、 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

2、规范工程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就结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 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 利益、 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 但从根本上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 、不协调和矛盾。事实上,在工程合同的实施中,违反合同的现象是屡见不鲜,部分当事人故意违反,以谋取某些不法利益,但更多情况下属于当事人法制观念不强,没有把违反合同提到违法的高度来认识 。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费用控制的重要环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 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的法律后果,有效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利益。

3、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首先应该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 合同工作范围、 合同目标、 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 其次,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然后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同基本情况、 本部门的合同责任及执行要点、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属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各部门将交底情况反馈给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 、合同管理程序、 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活动。

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 全面、 系统、 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 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 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 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据。

5、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 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 其次还要建立文档系统 。项目上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 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 、整理和保存。 最后还要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 。项目各方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 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 意见、请示、 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6、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强调按合同要求施工,而不仅仅是按图施工。 企业可以经常举办学习班、 讲座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具体可从下述三方面着手:一是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 二是组织好在职学习 。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 。方式方法可以有: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 权 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7、工程合同的跟踪管理

一是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 、按计划地实施;二是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履行中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做好增减、 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 费用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纠纷,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采取一些策略、 手段 、措施达到自己的目标管理,又不损对方利益,妨碍工程顺利实施;四是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 数量、期限、 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五是做好工程签证、 记录、 协议、 补充合同、 备忘录、 函件、 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六是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投资 、工期、 安全按计划实现。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系统性、 全过程、 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是基础, 加强合同签订后实施过程中管理是重点, 控制好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管理是获取利润的重要保证。使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 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 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真正把合同管理落到实处, 保证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陈启红,丁志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J]. 山西建筑, 2010,(24) .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优化

近年来,我国在公路工程建设上取得的成绩足以让人自豪,伴随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加,合同的管理逐渐成为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并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合同管理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将会对公路工程最终效益的实现产生直接的影响,不仅如此,当前市场经济的多变性,公路工程的承包方以及建设方为了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职权与义务就必须要通过合同来进行实现,这也就充分展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1公路工程合同特点

公路工程中对于合同的管理一定要对合同的特点进行全面的了解,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①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广,条款多。公路工程合同的管理所涉及到的内容是比较广的,除了要保证承包方与建设方的自身利益之外,还要为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所以对于公路工程合同的拟定,不仅要对常规条约进行制定,还要以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状态为基准来进行特别条约的拟定。公路工程中的建设方与承包方在进行合同签署的时候,一定要先对彼此企业的全部情况进行掌握与了解的前提下,来进行合同的签订,以此来避免由于合同内容的差异性而引起不必要的纷争;②合同的法律性特点。公路工程合同在签订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性,因此必须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来完成工程,并履行合同中的各种条约,倘若合同超出时间限定的话,就不会再具有法律性,自然也就不会受法律保护。公路工程的建设所花费的时间是比较长的,除了要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之外,还要对公路工程进行施工设计与规划,之后才可以进行工程的施工,还包括工程竣工阶段的验收等,因此工程合同的有效期限必须要在两年或者两年之上;③多变性特征。公路工程属于户外工程,在对其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合同会经常性的进行更改,这就使工程合同具备了多变性的特征。引起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就是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施工进度慢所导致的,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施工前期阶段的准备工作没有做到位。此外,公路工程的建设也会涉及到一些附加工程,所以在对其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管理人员一定要结合现场情况来及时的进行记录,以此来为索赔以及变更等提供凭据。

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管理的重要性

公路工程建设施工中,对合同管理加以重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公路工程合同条款中除了会对与经济利益相关的内容进行约定之外,还会对企业的社会效益目标进行呈现,不仅如此,对技术、经济以及法律三者之间也会进行有效结合。公路工程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对建设方与承包方的各自职责与义务等进行明确规定,倘若两者之间出现经济纷争的话,合同也会发挥其自身的法律效应。不管是对于公路工程的建设工作还是施工过程的管理工作都必须要依照合同中的规定来执行,只有这样才可以让合同落实到工程中的每个阶段。对于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主要就是对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等的管理,而这些管理必须要以合同管理为基础,如果合同的管理没有实质性作用的话,工程的管理也就无法进行,因此对公路工程合同加以管理,并进行优化,是保障双方利益以及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3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近况

3.1合同管理缺乏规范性

城市的持续化发展,使我国在公路工程建设上的资金投入也不断的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让市场变得更加激烈,对合同的管理也会带来不好的影响,致使合同的管理缺乏规范性,主要体现在:①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条约不具备严谨性,合同内容的制定也不全面,甚至有些条款模棱两可;②合同的制定中建设方与承包方的职责与权益不一致,具有不公平性。

3.2合同管理的相关体制不完善

不管是任何一所工程的建设,都是建立的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的,公路工程也不例外,所以就会导致大多数施工企业比较看重施工的建设,而不注重工程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的管理更是认为没有必要。就目前而言,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上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从而导致合同管理比较絮乱。不仅如此,对于合同的签署过程也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就算有部分企业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的过程中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最终导致合同的无效管理。

3.3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能力偏低

当前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之所以取得的效果不显著,其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能力偏低,具体体现在:①合同管理相关人员在法律以及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较为缺乏;②没有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知识培训,导致在遇到深层矛盾或者是纠纷的时候,处理能力明显不足。

4优化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对策

4.1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只有保证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才可以为企业的经济效益提供保障,所以对合同管理进行规范是很有必要的,并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①双方在对公路工程合同进行签署的前期阶段,一定要对合同中所包含的各种条约进行逐一查看,并对合同的严谨性与法律性进行审核,以此来避免遇到合同纠纷时,能够保证自身的利益;②合同在签署之后一定要进行严格管理,倘若建设方或者是承包方出现合同纷争的话,可以作为索赔以及合同终止的凭据。

4.2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

为了保证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就必须要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查,主要就是检查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性,是不是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以、双方是否有履行能力等,并且也要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保证其规范性,合同中的内容也要确保双方公平,建设方与承包方的职责与权力也要进行明确。在对合同签署之前,不管是建设方还是承包方都必须要按照公平的原则,并结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对合同中的条约进行协商,当双方协商完毕之后才可以签署合同。

4.3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能力

只有不断的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能力才可以达到当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要求,所以企业一定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此来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与素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作为支撑,以定期培训的方式来对相关知识与管理技能等进行培训。除此之外,培训内容还应该以法律知识以及职业道德等作为主要内容,可以通过案例分析以及合同管理经验交流的方式来使管理人员获得更多的知识与管理方法。

5总结

总的来说,随着公路事业的蒸蒸日上,公路工程的建设也取得显著的成绩,合同管理对于工程的开展以及各种的职责都会进行明确与规范,而公路工程中合同的管理必须要保证其执行的操作性,以此来保证建设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在对建设方与承包方进行约束的同时,能够为工程的开展以及施工的质量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彩华.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J].经营者,2016,30(2).

[2]郑碧娇.关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