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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1篇

1、中心每月会计凭证的复核(二级复核)及季度及年度会计报表的编报;

2、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年终财政决算报表的编制;

3、每月25日之前完成上月银行存款账户的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4、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核算和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的录入;

5、《收费许可证》年检工作;

6、担保公司支付业务的复核,会计凭证的复核及会计档案的装订工作;

7、中心工会业务支付的复核,会计凭证的复核及会计档案的装订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查风险点

1、是否充分掌握会计知识,可能影响会计工作的判断;

2、是否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规定办事;

3、是否隐瞒罚没收入,不偷税、漏税;

4、可能发生利用职务之便编制人情预算、拨人情款等风险;

5、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等没有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6、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报表是否真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7、是否有保密意识,不对外透露单位财务信息;

8、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易出现物资的流失和浪费。

防控措施

1、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的财政税务法规知识,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2篇

1、中心每月会计凭证的复核(二级复核)及季度及年度会计报表的编报;

2、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年终财政决算报表的编制;

3、每月25日之前完成上月银行存款账户的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4、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核算和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的录入;

5、《收费许可证》年检工作;

6、担保公司支付业务的复核,会计凭证的复核及会计档案的装订工作;

7、中心工会业务支付的复核,会计凭证的复核及会计档案的装订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查风险点

1、是否充分掌握会计知识,可能影响会计工作的判断;

2、是否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规定办事;

3、是否隐瞒罚没收入,不偷税、漏税;

4、可能发生利用职务之便编制人情预算、拨人情款等风险;

5、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等没有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6、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报表是否真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7、是否有保密意识,不对外透露单位财务信息;

8、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易出现物资的流失和浪费。

防控措施

1、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的财政税务法规知识,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3篇

1、中心每月会计凭证的复核(二级复核)及季度及年度会计报表的编报;

2、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年终财政决算报表的编制;

3、每月25日之前完成上月银行存款账户的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4、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核算和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的录入;

5、《收费许可证》年检工作;

6、担保公司支付业务的复核,会计凭证的复核及会计档案的装订工作;

7、中心工会业务支付的复核,会计凭证的复核及会计档案的装订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查风险点

1、是否充分掌握会计知识,可能影响会计工作的判断;

2、是否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规定办事;

3、是否隐瞒罚没收入,不偷税、漏税;

4、可能发生利用职务之便编制人情预算、拨人情款等风险;

5、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等没有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6、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报表是否真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7、是否有保密意识,不对外透露单位财务信息;

8、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易出现物资的流失和浪费。

防控措施

1、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的财政税务法规知识,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4篇

营改增后,增值税这种风险最大的税种成为目前众多企业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一些税务风险预防和承受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来说,税务风险控制更是成为主要的风险控制工作内容。

一、营改增后现代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务人员面临着税制、政策的变化,尤其是营改增还改变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在诸多操作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产生税务风险。总的来说,造成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财务核算不健全。准确地说,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更为复杂、严格。如现有的税收法规指出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则要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缴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虚开发票。在新规定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这无意中增加了发票管理的难度。如果企业不重视发票核查、管理,则很容发生发票管理风险。三是纳税时间差。在税收规定中,要求发生纳税义务后,经营者的行为就会被纳入税收征管范围内。如果税收义务时间不合规,则有可能发生罚款的风险。而另一方面企业还可以通过合同条款推迟纳税义务发生实践,从而获得一定的纳税期限。除上述的原因外,还存在非法避税、业务办理不规范等。企业若要真正做好税收风险的控制,就要重视深入研究税收风险的产生原因,然后才能提出合理的控制措施。

二、中小企业税收风险的控制措施

1.建立预警机制

为了将企业税收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并尽量降低税收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企业应当重视建立起全面的税收风险预警机制,积极预防、控制税收风险。

首先,应当树立全面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企业管理层人员要做出榜样,树立正确的税收风险预防理念。同时,还应当建立于企业风险较为一致的税收风险管理目标,并将税收风险深入到企业的各个管理环节部门中,从而实现税收风险控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其次,应当建立全面的信息沟通平台。在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内容会更加复杂。从企业角度来说,应当及时加大营改增税法的培训,提高全员的认识。另外,还要重视的是企业要及时了解到当前营改增后,税收的政策变化以便于会计人员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预防税收风险。最后,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比如某企业运用风险管理平台、行业数据模型对大企业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日常申报等各类事项的风险点进行综合评定,依据风险等级,下发红橙黄三级预警卡,分别实施约谈、组织企业自查、实地复核、反避税调查等措施,及时纠正失误和偏差,避免问题深化发展成偷税行为。对整改不力、错误继续蔓延构成偷税逃税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2.加强税收风险监控和评估

在实施营改增后,企业计税方法、缴税方法都发生了变化。企业要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估,尽量以积极预防为主,建立健全以查、防、控、评为主要内容的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控制税务风险。

首先,在税务风险监控方面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岗位。确保监控人员能够进行日常业务的检查,确认其是否满足营改增的要求,同时还应当重视及时监控各部门对营改增政策、税务风险预防政策是否理解到位,是否落实到实处。另外,监控人员还应当那跟踪与企业有关的大型税务风险,并进行深入分析,而后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其次,在税务风险评估方面。营改增后,企业规避税收风险工作的难度更大。对此,企业要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来评估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有多大,从而将税务风险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另外,企业还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基本状况、容易发生的税收风险等进行税务风向的评估测试、发生频率预测等,合理控制税务风险。同时,还可以建立风险会审机制,结合企业税务遵从管理年度报告评审工作,由风评、税政、征管、数据等部门就报告中的典型风险问题进行集中探讨,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所有权结构、纳税申报、内控机制架构等方面的高中低风险分布规律,扩大企业个性化风险识别的指标、模型范围,提升后期风险应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强化税务风险危机管理

在营改增之后,不是素有的税务风险都是可以控制的。当税收风险真正变成现实风险后,企业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这些风险,从而度过税务风险危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红线底线,持续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

按照县局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持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行动的同时,以“五化”工作法为统领,持续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实施精准管控,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化精准管控。要持续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见微知著、对症下药”,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1.摸清风险底数。各行管单位要督促指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的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计划,依照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对照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清单(见附件3),完善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手册,开展全面的风险辨识和评估,精准摸清各类安全风险的全要素信息,建立安全风险专项档案,准确记录每一家企业的安全风险等级、地理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后果等基础数据和信息,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个清单”,确保各类安全风险基础信息清、责任明、措施实。

2.实施动态监管。各行管单位要对摸排出的较大以上风险实施动态管控,动态跟踪掌握较大以上风险“五个清单”信息,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通过“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按月报告较大以上风险情况;要逐项梳理重大风险防控清单中涉及本地区本行业的风险及变化情况,每季将所涉及的各项重大风险中风险程度较高的5个重大风险点信息通过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报送至局安委办。

3.加强跟踪管控。要督促指导企业科学规范制定较大以上风险管控和处置措施、程序,加强较大以上风险管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科学实施、精准治理,形成闭环;要动态监测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状态,完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遇有风险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做到措施严实、可防可控。

4.实施“图斑化”管理。要将本单位较大以上风险点的重要信息纳入月度信息调度的重要内容,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二)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各单位要不断推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分别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5.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研判机制。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系统性、区域性、多发性、偶发性和季节性特征,围绕行业安全发展趋势、环境影响因素、风险规律、事故教训和突出问题,加强风险调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安全风险研判。

6.建立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1)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加快推进各单位领域安全生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建立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分析、协商和评估等具体程序。(2)建立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制定和实施涉及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政策制度、重大工程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依托行业相关科研院所、大学等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家作用,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听取各方意见,防止决策失误。

7.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协同机制。(1)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与同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针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防范化解措施,充分运用部门间联席会议、联防联控和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等平台,推动实施部门间重大风险信息共享、措施共商、联手共防。(2)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上下协同机制。推进实施重大风险市、县行业管理部门分级管理、同步防控。(3)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内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部署各单位业务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并推进落实。(4)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跨区域协同机制。协调解决涉及跨区域的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风险防控突出问题,提高风险防控的协同能力。

8.建立健全风险防控责任机制。(1)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细化明晰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风险监测、管控、应急等环节具体工作责任,形成重大风险防范责任网络,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2)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将风险防控责任传导到第一线,压实到源头,落细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完善风险防控责任链条、责任清单,制定岗位风险防控履职行为规范或操作规程,切实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精准化、规范化和高效化。(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因重大风险管控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风险防控责任。

四、方法步骤

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分为实施风险精准管控和防控机制建设两部分,共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底前)。各行管单位要成立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风险摸排阶段(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各行管单位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计划,完善风险辨识手册,对照重大风险清单,开展风险辨识,精准摸排各类风险底数,完善安全风险分布图和专项档案,建立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个清单”,对各类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管控,对较大以上风险的动态管控。

(三)防控机制建设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县局已将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安全应急“十四五”规划,各行管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规划部署和本方案的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各行管单位要认真总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局安委办。

五、保障措施

各行管单位必须充分认清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压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责任,持续提升风险预判防控能力,严密防范和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压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责任。各行管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部署安排,坚持把“五化”工作法贯穿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全过程,切实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作为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作为行业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作为研究、部署和督促督办的重要工作,确保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县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机构(见附件1),各行管单位也要按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工作,“一把手”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下大气力研究解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重视不够、标准不高、措施不实、推动不够、底数不清等突出问题,确保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加强统筹谋划,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能力。局属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切实将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本单位安全应急重点任务,加强重大风险摸排、评估、监测、管控的人、财、物保障投入,解决好道路运输、公路运营、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暴露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精细、不精准问题,解决好行管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风险缺乏有效监测、职责边界划分不清问题,要系统梳理长期以来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认知能力、研判能力、决策能力和支撑能力,推动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不断迈向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6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纳税风险;防控措施;识别

一、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

纳税风险的产生主要有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内部原因主要是企业的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遵从度不高,出现逃税、避税等现象。现阶段,大部分企业的纳税人缺乏足够的纳税知识,纳税业务不佳,相应的纳税员工也没有定期进行考核、培训,员工纳税能力较低,在纳税的多个环节中存在许多漏洞,不断提高纳税风险。而且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完善,甚至有的企业还没有税务管理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税务管理工作,缺乏税务风险的预测和防范。外部原因包括两部分,首先,目前相关税收政策还不够完善,多遵循普遍适用性原则,而一些个别新出现的问题或者一些较特殊的领域没有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将会出现政策规范“真空”阶段,有的企业会存在侥幸心理,抓税务法规的漏洞从而获得不正当的税收利益,产生了纳税风险。其次,现阶段正处于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机制的大规模调整,例如“营改增”,增加了税金核算、税率应用等环节,企业需要一段适应时间,在这过程中容易产生涉税业务识别和核算错误。阻碍了纳税的正常工作,也间接隐藏了纳税风险。

二、正确识别纳税风险

(一)分析纳税风险的主体

在识别纳税风险时,应先找到纳税风险的主体,明确纳税风险的识别、评估等工作。按照法人负责制要求企业纳税人作为企业法人的主体,而负责纳税风险的业务主体应是由法人授权并确定可以进行税款核算、税务信息申报以及纳税义务等工作的相关税收人员,一般是税务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企业要不断加强纳税风险管理,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重点是一些大项目的涉税业务进行严格的管控,企业长远规划中增加纳税风险管理战略,另外企业还可以邀请一些纳税风险管理专家人士对企业的纳税风险进行分析,协助纳税部门正确识别、评估纳税风险。

(二)找到科学合理的识别方法

企业税务种类繁多,应合理对每种税收进行分析、识别,如常见的印花税、房产税、环境保护税等小税种也应受到重视,经过深思熟虑后进行识别。而一些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大税种可以聘请相关专家人士共同完成。企业与专家要建立相互的信任,将企业的税务风险、业务情况、投资状况以及财务指标等资料交于专家,专家可以客观的分析识别出税务风险的种类,并给出相应的结论。企业再做出最后的汇总,对不同的税种进行评估和防范纳税风险。另外,专家人士可以与企业一同确定税收风险,严格审核企业的账户和交易条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为识别重要税收风险点打下坚实的基础。但该方法存在不足,适用范围局限于大中型企业,并有中长期纳税计划的目标,而一些小型企业资金力量薄弱,无法聘请专家进行协助,当面对纳税风险时,只能通过网络上的免费咨询获得少量的识别知识和技术,不能全面、正确地进行纳税风险识别。因此,对于大中型企业在进行纳税风险识别时,应加强税收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的联系,相互作用下有效的防范纳税风险;而小型企业可以开设税务顾问或者税务咨询师,对企业纳税风险识别起一定的作用。

(三)有针对性地进行纳税风险识别

面对不同种类的纳税风险应先进行合理的分类,再具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纳税风险进行识别,例如“内源性风险”属于会计核算风险,可以通过问卷调查、预警指标分析等方法分析风险,再利用信息技术制定控制流程,找到纳税风险的关键点,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7篇

关键词: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控制措施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的支柱性行业之一,只有实现健康、快速发展,才能为国民经济的有序运行提供可靠保障。面对企业全面实行“营改增”和金税监管下的各类财税风险,各个行业该如何采取有效内部控制措施防控企业的各个环节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并运用风险管控的手段获取最大化的税收收益,成为目前各类企业的首要任务。对此,房地产企业应对各业务流程进行调整与完善,加大内部管理力度,注重提升税务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税务,从而有效规避各种税务风险。

一、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分析

(一)税务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营改增”政策虽然已经全面实行,但是很多房地产公司仍然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仍实行“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领导与管理人员纳税观念和税收遵从意识不强,工作上只关注财务风险,忽视了税务风险,这样不利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缺乏健全的税务风险机构

很多房地产公司还未成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也没有安排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个别公司虽然有税收管理岗位,也仅仅是承担报税的职责,未履行税务风险管理职能。且一些房地产公司的税收管理人员由出纳或其他会计岗位人员兼任,其税收专业素质不能满足规定要求。

(三)税务风险内部防控制度不完善

现阶段很多房地产公司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首先,各部门涉税信息传递与交流不及时;其次财务人员与税务机关沟通与交流较少,不能第一时间了解税收政策变化情况;最后未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无法及时识别税务风险,缺乏对税务风险评估、应对措施及控制、风险控制评价等环节。可见税务风险控制过程中,加强内部管理,将防范措施做到位,是税务风险控制首要任务。

(四)会计制度与税法不统一

当前会计制度和税法还有着很大的差异,营改增后税法产生了新的问题。在此背景下,财务人员需要认真学习、理解并掌握改革后的财务和税务知识,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将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差异协调好。这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系着对税务风险的控制效果。

二、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控制措施

(一)增强税务风险控制管理意识

首先应在公司内部创建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文化氛围,公司领导要带头转变自身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税务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培养员工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各业务流程,制定相应的报销制度,并进行全员培训,强调各业务环节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明确违反报销制度的奖罚措施。将税务风险管理与员工利益相挂钩,促使税务风险管理意识不断增强。

(二)健全税务管理体制

健全税务管理体制是防范税务风险的前提,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设置税务会计岗位,由专业人员负责涉税事项,明确职责权限。负责定期收集税收政策并汇总上报,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筹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保证税务工作顺利运行。二、成立合约规划小组,合理分解项目成本,编制合约规划。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执行、付款审核过程中的权限。编制采购、施工等关键环节合同模板,明确重要条款内容,减少税务及法律风险。三、根据税法规定做好纳税申报工作,避免出现错报、漏报情况。将纳税资料及时装订成册,妥善保存,确保其完整性。积极配合税务检查,防止因资料丢失带来不必要的处罚。四、财务部应加强发票管理力度,为避免出现不合规发票的情况,应明确可抵扣进项,不可抵扣进项业务范围,制定详细的审核及付款流程,保证财务核算准确规范,促进税收筹划工作正常运行。

(三)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企业组织架构、营销模式、集中采购、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合同涉税、信息系统等各环节都可能出现税务风险,为确保将所有税务风险问题解决好,除增强风险管控意识、健全税管理体制外,还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过程主要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部分,且各部分有着一定的联系,需要加强各部门人员之间的配合与支持,才能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在事前预防方面,应对公司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将各业务流程中的审批、执行、记录、资料保管等职权分离,将不相容业务分离,形成权力制衡。

(四)加强会计核算实务与税务风险管控

随着营改增全面落地,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财政部也出台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文件,同时,“金税三期”系统的上线实施也使得税务监管手段不断丰富,稽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增值税的处理成为纳税人每月都要面对的一道难题。要解决这个难题,首先要理清增值税会计核算基础和会计科目设置,以及与之相关的纳税申报思路。其次财务人员要熟悉商品房销售与交付流程,掌握各项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申报纳税。项目开发过程发生的成本费用要合理归集分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完税凭证由专人负责保管、认证及抵扣工作,提前做好土地增值税测算工作。财务人员既要熟悉营改增相关政策又要做好会计核算和申报工作,才能规避相关税务风险。

三、结语

总之,房地产企业如果不及时解决税务风险,将不利于自身的稳定发展。税务风险存在于房地产企业所有业务活动中,需要企业领导提高重视程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将税务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方能保证经营管理工作更加安全。此外,房地产公司还要结合税法政策变动情况,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提升税务风险控制能力,为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参考文献:

[1]李军.浅谈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及其应对策略[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09):60-61.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8篇

[关键词]电费;回收;风险

一、电费回收模式及风险现状

当前我国电费回收模式主要为:供电营业厅窗口收费,多个银行网点实时代收,通过银行采用电费划拨方式,电费代收点缴费,网络缴费和银联POS机刷卡交电费等。多年以来,电费回收工作基本依靠人海战术、集中整治等方法,导致电费回收管理的随意性大,电费回收效果难以有效控制,恶意欠费屡禁不止,大额欠费时有发生。人员管理不到位,导致企业认人缴费;业务流程控制不到位,导致企业易名而居。城市快速扩展,催费难度加大;农村流动人口增多,催费无从催起;贫富差距增大,无力缴费者增多,电费风险持续增大,常规的电费回收方式已难以适应管理的要求。我们对省内欠费企业和客户按欠费的用电类别、行业性质分类整理,并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分析研究,总结造成当前电费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风险

全社会尚未形成自觉交费的意识。电力客户先用电后交钱已形成习惯,交费意识淡薄,甚至以不交电费为荣;交费环境恶劣,恶意拖欠电费,甚至出现时有谩骂、殴打电费回收人员情况发生,欠费停不了电,增加了电费回收的难度。

(2)经营风险

电费风险防范措施不完善。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影响,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逐步关停,供电企业对这部分企业的电费防范仅停留在事后补救,对前期的风险无法做到可控能控。重要客户电费存在较大“风险点”。我省几个高能耗用电大户尚未采取电费风险防范措施,每个月电费应收余额的完成存在一定风险,同时这部分用电大户均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电费风险也随之加大。IC卡表的推广力度不够。部分存在电费风险的老客户不具备安装IC卡表的条件,并不愿意出资改造;已安装的IC卡表故障率较高,部分客户的IC卡表的跳闸回路已解除。

(3)运行风险

传统营业厅收费运作矛盾较为突出。一是有的收费网点范围偏大,部分客户距离营业厅较远,定点交费不方便;二是客户电费金额不是整数,自然涉及到找零问题,因而会加长单笔业务办理时间,容易引发客户不满情绪;三是因电费结算周期的周期性强,逾期产生滞纳金,营业厅收费高峰期人满为患,等候时间长,客户容易产生急躁情绪。

二、科学防范市场风险

针对上述存在的环境风险、经营风险、运行风险,我们进一步完善科学的防范措施,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电费回收风险管控机制。

(1)事前防范电费风险

①完善管理考核制度。继续完善动态应收电费余额管理机制,以电费回收进度目标和年度目标为控制重点,形成对电费回收的过程化管理和控制;以月度电费回收工作简报和考核制、重大事项跟踪督办制度,来有效控制电费风险;强化电费回收“一把手”工程制,健全严格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到部门、到具体员工;加大考核和奖罚力度,引导员工主动思考收费,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坚持电费回收“问责制”和“说清楚”等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电费回收劳动竞赛活动,营造比贡献、争先进的良好氛围。②健全电费预警机制。进一步做好用户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大用户以及用电量较大的低压动力用户的用电量变化、生产经营动态以及交费能力和信用数据库,按季评定用户信用等级,差别化地采取或拟定相应的电费风险防范措施。开展电费回收预警工作,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重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用户信用等级,对可能发生电费风险的用户,及时做好电费协议的重签工作,及时采取预收、抵押、多次抄表结算等方式,遏制欠费,防范和降低电费回收风险。③开展个性化服务防风险。重点开展电费充值卡缴费业务,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协调,配合开通“公共事业交费系统”平台,让电力客户足不出户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利用负荷管理系统终端预购电功能,防范电费风险;建立适当的预缴电费奖励机制,加大宣传预交电费赠送礼品以及按时交纳电费积分奖励活动。事先制定好交纳电费积分规则和奖励规则,鼓励广大居民客户踊跃参加,年底抽奖并兑现奖品,调动广大客户交费的积极性。

(2)事中防范电费控制

①及时做好改制企业的电费回收。及时与企业改制清算组联系沟通,了解企业改制的进展情况和改制后的动向,为防范电费风险做准备。及时向企业改制清算组通报该企业的用电情况、电费交纳情况及欠费相关信息,争取企业改制清算组的支持。及时掌握企业改制期间的生产经营情况,对于租赁经营的企业采取安装IC卡表、预收电费等风险防范措施。企业改制期间一旦发生欠费现象,要坚决按规定采取停电催收措施,等用户交清欠费并采取相应的电费风险防范措施(预付电费、IC卡表等)后恢复供电。②多种措施保大用户的电费回收。一是每月电费发行后及时上门送达电费通知单和电费发票票样,并与客户经办人员认真核对电量、电费数额,防止因电量、电费存在疑问而影响客户及时交纳;二是为缩短客户电费的在途时间,防止因银行方面的原因影响电费的及时到帐,必要时安排人员和车辆,协助客户办理电费转帐事宜;③完善95598客户热线催缴功能。要求抄表员利用抄表收费机会收集客户的电话或手机号码,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由95598客户坐席员每月将上缴电费不及时的客户挑选出来,定期对客户欠费及时进行友情提醒。

(3)事后做好电费补救

①强硬措施应对不按时交费客户。受资金周转、交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总有部分的专变客户和低压动力客户经常出现不按时交费的现象,且这部分客户非常了解我们的催费方式和相关的规定程序,往往在下达欠费停电通知、实施停电的前一天或当天交清电费。针对这些客户,我们除反复采取短信、电话、上门等常规的催费手段外,坚决按规定实施停电催收。恢复供电前,坚决采取预收电费或安装IC卡表等风险防范措施。②做好电费追缴的合理合法。针对倒闭破产企业、拆迁困难户等特殊客户所形成的陈欠电费采取特别手段,尽可能地追回欠费,如跟踪企业破产倒闭程序、提前介入拆迁过程、完善担保抵押配套措施甚至争取政府垫付电费等。事后补救作为电费回收管理机制的一种补充手段,公司在正确把握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边界的同时,切实做到电费追缴的合理合法。③寻求法律手段防范电费风险。比如采用《担保法》中规定的除抵押之外的保证、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方式,以及《物权法》承认的浮动担保;政府扶持企业可以采用政府财政收入担保。

参考文献

[1]马强.我国现代供电企业危机管理体系构建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1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9篇

一、完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1.明确目标。长远的战略目标是通过一系列预防腐败工作制度、措施和机制的建设,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当前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的情况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目标应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门为重点,针对各级政府和工商、税务、海关、国土、财政、金融、产权转让、城建开发等容易发生权钱交易腐败行为的领域和这些部门中涉及干部人事管理、财务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环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重点突破,全面覆盖。建立权力结构配置科学、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预警处置准确有力、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基本原则。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原则。紧紧围绕党中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总体战略,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与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在宏观层面上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纳入国家惩防体系整体布局统筹考虑。

改革创新原则。在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工作实践中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尊重基层单位和普通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践中的探索和创新,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防控模式和工作方式。

从实际出发原则。针对不同地区、部门、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按照不同行业、部门特点和廉政建设发展水平,分类管理、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工作,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创新管理方法

1.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制定相关制度。结合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体制、司法体制、财税、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规范公共资源的交易以及管理,从体制、制度、机制上滋生和泛滥的条件、机会,有针对性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制度和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导致廉政风险行为发生的因素。

规范权力运行。科学配置行政权力,通过分离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强化权力之间的制约关系。进一步明确权力的边界范围、运行程序和实施标准,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避免权力被滥用。

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加快风险动态管理、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和检查考核评估等机制建设,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调整廉政风险防控的内容和方法,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2.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重点对象。在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中负有一定责任的领导干部,具体工作部门中分管人事选拔调整、纪检监察、行政审批、司法裁判、行政执法、行政监管等权力的领导干部和分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具体工作人员是风险防控的重点对象,要对他们的用权标准和用权过程进行重点监督。

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涉及基建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土地出让、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的领域容易出现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这些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集中精力,重点防范。

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突出环节。要合理分解与配置重点岗位的权力,加强对这些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例如,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要实行评审、决定和绩效评估分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权力的相互分离;专家评审事项要实行审裁分离及对专家管用分离,重大、复杂、敏感的事项要实行集体决策;政府采购要实行管理、采购的机构、职能、财务、人员分离;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要实行主管、办理、评审、监督权力相分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管理要实行调查权、决定权和执行权的分离。

3.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系统。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网络公开运行及在线电子监察系统,把廉政风险点、公共资金使用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的范围。根据部门权力运行流程把业务流程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措施等内容逐步纳入电子监察范围中。

建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将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权限、时限等数据,通过程序设计固化为工作流程,实现用制度管理人,用机器管权,如有违反程序、逾越权限、超过时限的行政行为,系统会自动进行风险提醒。同时,将政风行风评议、投诉处理、举报、风险等级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纳入廉政风险综合信息平台之中,实现各系统信息有序连接。

研发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系统。运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现代管理学等最新研究成果,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收集,搭建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库,收集、分析廉政风险点,并设立相应的监察点,依托网上监察系统实现对风险点的动态、实时监控。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分析评估、预警处置和督促整改机制,实现风险信息跟踪记录信息化评估分析模块化、监控预警动态化。

三、建立健全配套措施

1.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全社会认识水平。积极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的必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头脑中树立起廉政风险意识。消除“风险防控无效”论,引导民众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的信心和决心,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增强公职人员的危机意识与责任感。紧密联系世情、国情、党情变化实际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党的宗旨、执政理念和价值取向融入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之中,将廉洁从政转化为各级官员的职业操守和自觉意识。

树立人民群众的反腐信心。强化人民群众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廉政风险防范、对党员干部的人文关怀与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内容有机结合,形成廉洁的社会风气。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增值税税务风险管控措施

一、新形势下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意义

在推行营改增前,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影响主要是现行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法的影响,在进行营改增税务风险防控过程中,主要关注如何保证企业合法权益不受到影响,在营改增过渡期间内使企业保持稳定健康发展。随着营改增全面推行以后,营改增进入常态实施阶段,让企业尽快适应营改增对于旧有财税管理体制改革,让企业顺利进行过渡时期的管理调整。在新形势下,要想尽快适应营改增政策,就要做出更多的管理应对与调整,并不仅仅是维持企业现有发展水平和收益,而应加强学习,利用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引导,促进自身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充分发挥营改增对于企业的重要影响,促进企业效率提升,这也是推行营改增的初衷。现如今,营改增正逐步进入常态化,企业要加强增值税税务风险管控,就要为企业提供有效帮助,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加快产业结构创新和转型。在新目标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和总结增值税税务风险,从而把握税务风险防控方向与办法。

二、新形势下企业的增值税税务风险

随着营改增实施全面进入常态化运作,企业应当及时转变对增值税税务风险防控的认识,摒弃维持企业经济稳定的观念,而逐渐转变到推动企业经济发展中来。正是在这种认识之下,就要求我们能够全面认识增值税税务风险。就当前国内企业发展现状而言,企业增值税主要面临的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一是纳税资格风险。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工作人员来说,应当取得专用发票开具资格,如果不具备这种资格,也就不能从事专用发票的开具资格,这样一来,企业也就享受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对企业而言,纳税资格风险是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关卡,也是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基础。二是税费计算风险。在实行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税费计算过程中的计算基础,不少企业在进行税费计算时,并未开展较多研究。随着营改增正式进入常态化实施阶段,各税率的混合应用也就成了一种新的趋势。对同一家企业来说,采用的税率不同,在计算时就会获得不同的税费计算结果。所以,加强税费计算风险防范将会对企业效益产生直接影响。三是在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时期,因营业税属于价内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与商品交易时并未认真考虑与确认。但在推行营改增后,因增值税需要考虑价内税与价外税的问题,企业倘若没有对增值税进行区别和确认,就会影响其交易收益。如果交易数额较大,就会导致企业出现盈亏变化,因此,如果对税费计入与否判断不准确,也会引发税务风险。四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风险。不管是营改增实行期间,还是营改增全面推行开来,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主要是由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引起的,但是在营改增过渡时期,盲目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会造成成本的忽视,大多数企业都面临这一问题。另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会造成企业税务风险增加,这就需要不断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止企业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还有可能进入法律误区。

三、新形势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管控措施研究

现如今,经济发展形势不断变化,企业加强增值税税务风险防控,是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尽可能地享受到更多的税收政策优惠,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升。在税务筹划作用之下,企业应当分析增值税税务风险,不断提升增值税税务风险防控水平,促进企业积极发展。为此,我们需要从风险入手,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一)及时转变思想,加强应对管理

管理意识对于管理行为与管理成效有直接决定作用。面临增值税税务风险的不利影响,管理者应当加快思想与态度转变,明确税务风险会给企业造成的影响与推动力作用。同时,还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强化增值税税务管理与筹划,系统性的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和国家政策,以实现全局统筹安排。

(二)构建增值税税务科学管控体系

对现阶段的企业来说,存在诸多增值税税务风险隐患,仅靠加强制度建设根本无法实现全面风控与管理。所以,有必要构建增值税税务管控体系建设,而对于成熟的增值税税务管控体系而言,就要不断加强合作方管理与企业管理。

1、合作方管理

为了有效加强合作方管理,企业应对现有合作企业或机构进行分析和判断,看其能否开具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判断还有没有继续合作的价值。同时,还要加强对合作方与潜在合作方的审查,看其是否属于营业税纳税主体向增值税纳税主体转型的情况,这样就能做好合作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增强洽谈目的性,提升企业自身权益。为加强合作方管理,应当构建完善的合作方数据资料库,比如说,纳税人主体资格、历史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还要加强合作方数据更新,以便有效确认合作方资格,为企业更好地寻求合作方提供有效参考。

2、企业方管理

第一,应当强化合同管理,对合作方纳税人性质和资格进行深入考察,确认合同中报税价格与合同总价,以免影响到企业预期收益。第二,强化企业计税管理。税费计算是计税管理的内容,比如说,对那些存在多种税率的企业来说,应当确认不同税率项目情况,比如说,如果是劳务、服务以及无形资产等业务,按照营改增后税法规定,一旦不能加强核算,就会根据高税率项目进行征税计算,应当加强确认与准确计算,以免使企业承担负税压力,进而对纳税筹划管理质量产生影响。第三,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中的问题,对资金流、物流、票流进行规范管理核实收款额、销售额以及发票额的一致性,尽量避免出现三者内容不一致,做到“三流一致”。“三流一致”无法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提高纳税筹划的规范性,以实现对增值税税务风险的有效预防。除此之外,还要对增值税发票索取工作给予足够重视,既要考虑发票索取,也要分析企业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需求,而不是一味索取发票以免引起其他成本增高。

(三)强化问责与绩效管理

对财会管理人员与税务筹划人员加强问责,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让其加强自律,与此同时,做好绩效考评管理工作,加强税务筹划,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加大对客户满意度以及员工成长率的考核,使企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强化;措施

一、企业内部控制要素概述

内部控制主要是指企业在一定的发展环境之下,为了更好的获得有效资源,提高自身盈利而在企业内部所采取的一系列程序、计划和方法。总体来看,企业的内部控制要素主要有五点:第一点是环境的控制,主要是管理层和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态度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包括管理职能、治理职能等。第二点是风险的评估工作,这主要是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识别经营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第三点是信息的共享沟通。第四点是监督,主要是指企业制度以及内部工作人员的监督。第五点是控制活动,其主要包括业绩评价、实物控制、信息处理以及职责分离等方面,帮助管理层的指令可以有效执行。

二、我国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现状以及问题分析

(一)税务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缺乏对于企业管理层来说,其主要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市场的开拓方面,对法律风险以及财务风险关注度较低,再加上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不足,我国的大多数企业都并未构建完善科学的税务内部控制系统。具体来说,企业对于税务风险认识存在两个误区,一是企业将税务风险单纯的归纳为税务机关的管理任务,认为只需要关注财务管理,但事实上,企业税务风险涉及企业整个发展经营的过程,它涵盖了每一个生产经营需要涉及税收的环节。二是企业将税务风险防范单一的归为会计核算部门的人物,忽视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等部门对税务风险的重要作用。

(二)企业过于强调收益而忽视了税务风险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等特点,这与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对立性,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甚至不惜违反税法,以非法的方式来获得财富,这样的行为将会给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税务风险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纳税人擅自更改、销毁、藏匿记账凭证、账簿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纳甚至不缴纳税款等行为都属于偷税,国家相关机关将对企业偷税行为进行严惩。同时,企业为了减轻自身的纳税负担会进行纳税筹划,但一旦相关人员操作不当,企业很有可能会出现违反税务法律法规等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三)缺乏专门的税务管理队伍以及税务风险管理机构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企业有效实施风险防控措施,及时避免风险的基础,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大部分企业在税务机构的设置上都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大部分企业在进行税务管理时都只是让公司的出纳或者会计担当相关的办税人员,并未设置独立的税务管理岗位及机构,企业税务管理的独立性与有效性得不到保障。与此同时,财务人员在承担繁重会计核算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应付税务申报缴纳工作,这些使得其很难有充分的时间及精力来关注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及时了解最新税务信息,再加上专业风险管理人才的缺乏,企业在处理复杂的税务风险时很容易出现问题,以上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四)缺乏针对税收风险管理的约束机制

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控工作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关的体系以及制度都还尚未完善,例如,大部分企业都尚未构建其一套科学的税务风险控制制度,严格规范纳税的各个环节阶段,规范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并将其以书面的形式呈现,避免税务风险控制的主观随意性。同时,尽管我国企业对税收风险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因为缺乏相关的约束机制,多存在主观随意性,其真正的作用并未得到有效的发挥。

三、内部控制视角下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

(一)明确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目标

通过构建相关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来有效的防控企业税务风险,减少税务风险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实现企业盈利的最大化,以上便是企业进行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的主要目标。具体来说,企业加强税务风险内部控制需要从监督和制约这两个方面入手,企业在分配权责、设置机构、治理结构以及业务流程时注意其相互的监督与制约,以此来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施行。

(二)坚持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原则

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时需要遵循多个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这要求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牵制原则,企业在具体构建税务风险内部防控系统时,一个事项需要有多个具有相互监督制约关系的部门来完成;授权原则,企业在发展经营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授予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责,确保其权责的明确;成本效益原则,企业之所以进行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措施,主要目标是为了保证企业的发展效益,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应该坚持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保证风险管理的经济性。

(三)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要素的税务风险管理

1.规范税务事项,构建科学的内部控制系统内部环境是企业进行有效内部控制的前提与基础,它主要包含了企业的内部人员分工、结构治理以及内部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某些集团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需求,在下属企业或者是产品事业部、地区性总部等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或者是税务部门;而某些组织结构较为复杂的企业,也可以结合自身的发展特点,在分支机构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对于有条件的企业来说,可以采用外包的形式将自身的税务事宜包给经验更为丰富的中介机构,从多个方面来加强自身税务风险管理,保障税务事项的规范化,构建科学的内部控制系统。2.加强企业的风险控制评估工作,降低税务风险税务风险评价和税务风险评估工作是企业进行税务风险评估需要重点关注的两个方面,企业应该提高自身对于风险的防控能力,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当遇到特定税务风险时,企业才能够对于风险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准确的评估,并及时的借鉴相关的技术方法以及原理,对系统中所潜藏的风险进行准确的定量、定性分析,从而为企业相关的管理者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基本保障,帮助企业及时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措施。3.加强企业内部业务流程规范化企业进行内部控制活动,主要是通过企业的相关领导者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来实现的。具体来说,内部控制活动主要体现为企业管理者针对企业发展情况而制定出的一系列规章流程、制度、授权、分权与集权等。例如,企业运营部门对信息处理的控制、整理、传达,对企业的绩效进行考核、分析。不仅是企业管理层对资产进行保值,确保企业所有者利益的有效措施,更是促进企业科学、正常运营的重要保证。企业在加强内部控制,实现内部业务流程规范化的同时,还可以制定相应的税务风险应对措施,以有效、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来保证税务管理控制方法、流程的合理性,实现税务风险控制的全面性。4.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的有效沟通共享,是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实现自身正常发展的关键,因此,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健全,是企业的首要工作,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企业还应该根据法律法规的不断变化来及时更新自身的信息储备系统,健全信息管理系统。除此以外,企业应该重视业务部门与财税部门,自身税务、财务人员与地方税务机关的交流沟通工作,从而保证税务风险防控措施可以有效的施行。5.加强内部监督,以税务自查、内部审计促进涉税事项的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是企业进行有效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企业应该重视监督工作,对自身的税务事项进行定期检查,并以内部审计的方式对纳税进行统一管理,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审计人员或者税务审计机构对自身税务事项进行审计,从而有效的发现潜藏的风险。

四、结语

总的来说,我国大部分企业都未设置完善的内部控制机构、构建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税务风险方面,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仍然还处于初级阶段,税务管理缺乏规范性、对税务风险认识缺乏科学性,在税务风险内部制度设计上更是缺乏合理性,但这些问题的彻底解决,还需要各个主体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进行不断努力探索。

参考文献:

[1]周志国.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探讨[J].经济研究参考,2010(09).

[2]刘茜.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J].山东大学,2014(09).

[3]刘庆国.简论公司税务风险及防控控制[J].商场现代化,2011(07).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法律风险基础理论法律风险源法律风险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Abstract:The legal risk theory system is the legal risk guards against controls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the rationale,the legal risk guards against controls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is this theory system application,is the theory system systems engineering.The article focuses in the legal risk theory the basic concept formation,the concept connotation and the reciprocity,searched in the legal principle theory of law and the enterprise service two stratification planes has analyzed the legal risk essence,from this and formed a set about the legal risk basic concept and the legal risk research methodology.In this foundation,inquired into the legal risk guards against controls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the mentality,the system construction,replied explicitly how the system does construct with the service union,the risk should to measure attribute,type,formulation principle as well as system questions and so on development form,finally has formed a set of cover enterprise primary service domain,the same enterprise various departments service close correlation,the easy servicer to understand,the operation,the execution standardization,the institution legal risk guards against controls the system.

Keywords:The legal risk basic theory Law risk source Law risk Law risk guards against controls the system

2005年的中航油事件仿佛一记春雷震撼了国人敏感的神经,南方网用略带感慨的文字写到:中国企业就像一个既没有受过正式训练又没有足够装备的新兵,试图击退一大群入侵的法律风险敌军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与准备充分的外国竞争者相比,中国企业会遇到更多的法律风险问题。[1]其后,国资委专门组织召开了“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论坛”,就法律风险的本质以及防控的方法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共识:要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高度重视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增强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2006年6月,国资委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系统介绍了风险管理的涵义、基本流程以及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信息系统和风险管理文化等,[2]是早期关于风险管理的具有指导性意义的重要文献。2006年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了《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纲要》,成为集团公司关于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法律风险一时成为热议之题,乃至甚嚣尘上。

然而,由于认识深度、观察向度以及历史条件等多种因素,关于法律风险的概念、防控的方式以及如何与企业实际结合,却始终无统一之认识。2007年9月,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法律部、内部控制部组织多家地区企业法律人员及内控人员,并聘请多家中介结构,[3]在吸收以往工作经验、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的讨论、多次调研与修正,终于编写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手册》,并于2008年四月正式。笔者有幸参与其中。本文基本概念的表述沿用的是集体讨论的成果,但本文是笔者以自己的思考对法律风险基础理论的阐释,大致是注释法学的进路,仅为个人观点,文责自由笔者承担,特此说明。

1.第一部分,法律风险概念体系及方法论

1.1法律风险概念的形成。

1.1.1早期法律风险的有关理论及其简要评述。在早期有关法律风险的理论中,关于法律风险的概念大致形成了三种观点:责任说、责任损害说和不利后果说。

责任说认为: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企业自身及有关各方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可能性,法律风险以企业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4]将法律风险限定为以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概括了企业作为行为主体实施侵权、违约或违反公法上义务所承担的不同类型的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法律风险的实质;但此种观点有其局限,它无法解决因行为不当导致自身权利丧失、应取得权利而未取得权利以及遭受不特定主体侵权的问题。

责任损害说认为:法律风险是基于企业权利义务失控或受外部环境影响招致法律责任、产生实际损失的现实可能性。[5]责任损害说将法律风险界定为法律责任以及产生的实际损失,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责任说的局限,但对于企业权利义务失控的类型以及实际损失的法律本质未予明确。

不利后果说认为:法律风险是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即法律权利和义务落实于主体生活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作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导致的,与其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现实可能性。[6]不利后果说用相对抽象的修辞——法律不利后果对法律风险进行了概括,克服了责任说的局限,但仍然未就“不规范具体法律行为”的类型以及“法律不利后果”的本质予以揭示。

其后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纲要》中(以下称《纲要》),将法律风险描述为:基于法律环境产生的与企业权利义务有关的商业风险。[7]基于法律环境以及与权利义务相关揭示了法律风险产生的深层本质,商业风险则是以利益视角观察得出的结论,表明了法律风险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它是在通观早期法律风险各类观点基础上得出的在当时条件下相对科学的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下属的部分地区企业依据前述理论,按照按照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防范、风险处理的逻辑结构,形成了早期有关法律风险防控的框架体系,发挥了相当积极的作用。

1.1.2早期概念的特征及未解决的问题。通过以上的叙述,可以发现早期法律风险概念的特征为:其一,逻辑结构为前后的因果关系:其二,原因部分与权利、义务紧密相关,结果部分总是与“法律责任”、“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实际损失”——这些法律消极后果同一。那么究竟作为原因部分即那些与权利义务相关的行为的实质是什么,其产生的消极后果又是什么,相互关系如何,从法律层面看其本质又是什么,就法律风险的实质而言是不利后果的可能还是可能的不利后果?这是一组亟需解决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另外,由于没有严密统一的概念体系,在前期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始终存在工作范畴不明确、对风险识别及叙述标准不统一以及过分依赖经验的问题。所以,建立一套概念缜密、逻辑严整、表述清晰、界定科学的有关法律风险的概念体系实为必要。

1.2法律风险的概念体系。

1.2.1法律风险的实质及构成。法的一般理论认为,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8]基于法的规定,主体的特定行为必然引起自身权利义务状态的变化。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也一定存在那些能够引起企业权利、义务状态发生变化的行为;这些抽象法理层面权利义务状态的变化又必然表现为企业利益的变化,而利益的变化恰恰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关注的焦点所在。所以,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也一定是那些引起权利义务状态发生变化的行为。从另外一个角度观察,引起权利义务状态变化也既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关系;[9]而引起法律关系变动就是法律事实——即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10]对于企业而言,此类属于法律事实的行为应当为法律行为,即依照主体意志变动法律关系的客观事实。

需要说明的是,法律行为是德国民法上的基本概念,乃是指“私人的旨在引起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此种效果之所以得依法产生,皆因行为人希冀其发生。法律行为之本质,在于旨在引起法律效果之意思的实现,在于法律制度以承认该意思的方式而于法律世界中实现行为人欲然的法律判断”,简言之法律行为即是旨在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11]不过,德国民法上法律行为的概念仅限于私法范畴,而企业法律风险所关注的涉及方方面面,依照此种分析问题的进路,将此扩及到各个法律领域,借助国内研究成果,我们将法律行为界定为: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12]

之所以这样考虑,是出于一个基本假设:企业只能控制自身的行为,并因此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故而一切有关权利义务的行为的着眼点也只能是自己。这样会产生一个问题,对于来自外部的侵权行为,行为的发生取决于不特定的主体的意志,从形式上看存在逻辑解释瑕疵。其实未必:对于他方的侵权行为,企业则因此产生相应的请求权,只有依法行使请求权才可能保护自身权利,而依法行使请求权恰恰取决于主体自身意志。

研究发现,引起企业权利义务状态发生变化的法律行为包括: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当,未依法取得、行使、保护权利以及缺乏法律技巧的行为等。这些行为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权益被侵害或丧失、增加义务或负担等。无论前述哪种法律后果从企业利益的角度来看,均表现为损失,既可以是直接的财产性损失,也可能表现为信赖利益的损失,还可能表现为无形性损失——如企业声誉受损等。将原因部分定义法律风险源,后果部分定义法律风险,于是产生了两个基本概念:

法律风险源是指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未依法取得、行使、保护权利以及缺乏法律技巧的行为等法律事实。[13]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权益被侵害或丧失、增加义务或负担等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在两个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又产生了两个下位概念: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是指法律风险源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法律风险源诱发因素是指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导致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的原因。

之所以创设这个两个下位概念,是出于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实践的需要:其一,由于法律风险源的界定是一种抽象的法理描述,而法律风险防控的实践牵涉企业各个业务部门,结果必然造成理解上障碍,从而失去基础理论应有的指导功能。故而以具体行为表现的形式直观描述,更有利于理解;另外一个原因在于,法律风险源高度抽象的描述抹杀了实际工作中本质上属于一类法律行为,但形式却各有不同诸多行为之间的差异性,并且与这些具有差异的具体行为相对应的各类措施也有所不同;[14]其二,法律风险源固然从本质上揭示了此类行为的法律特征,但这些行为已经是一种事实状态,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更需关注的是造成此类行为发生或产生的原因。[15]而探究这些原因并通过各种方式有效的防止、遏制、消除这些原因发生的可能性,才毋宁是管理上最本质的需要,也是法律风险防控实践的关键所在。

运用上述四个相互关联的一组概念分析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存在的法律风险,称之为法律风险源分析,它包括法律风险源、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法律风险源诱发因素、法律风险四项内容。

以企业作为主体之权利义务状态的变化为分析问题的着眼点,以法律行为作为联系法律权利义务与企业管理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相应后果的介质,运用实证分析与逻辑推理结合的方式,在借鉴早期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法律风险源、法律风险两个核心概念以及由法律风险源衍生的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法律风险诱发因素两个重要概念,藉此回答了有关法律风险防控实践的范畴、标准、基础理论等关键问题,四者相互联系紧密结合形成了一套概念清晰、逻辑缜密的法律风险概念体系,并由此产生了一套分析问题的基本模式——这便是我们有关法律风险的方法论。

1.2.2概念的涵义及相互关系。法律风险源描述的是一组法律事实,[16]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就主体义务的履行而言,第二类是就主体权利运行而言,第三类是就法律技巧而言:

所谓不履行义务是指主体对其义务不予履行,不适当履行义务是指主体履行义务不符合法律规定或约定,此以合同领域表现最为显著。合同上的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有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其要求履行主体适当、履行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履行方式适当等,[17]违反其则构成合同履行的不适当。

所谓未依法是指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因为权利本身就是法律规定的产物。

所谓取得、行使、保护权利是指权利取得的缘由方式、行使方式及边界和权利保护的方式,而一切缘由、方式、边界的基础判断标准均为法律规定。须说明的是,在权利保护中,基于侵权行为而生之请求权的行使,在一定意义上也属于权利的行使,在修辞上与权利行使发生竞合,但实质上请求权之行使乃基础权利遭致侵害为回复其原初状态从而保护基础权利而生[18]的衍生性权利,亦称第二性权利,故而与基础权利相区分将之纳入权利保护的范畴实值必要;所谓充分,是指除了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行使保护权利外,取得、行使以及保护权利的方式(成本)及由此带来的后果(利益)为法律规定之极限并符合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显然这里有明显的主体价值判断的立场。

所谓缺乏法律技巧并无精确的概念,但其实质是行为的实施并非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依据法律知识实施该行为后,在应然层面必然更有利于维护企业利益然而却未予实施的事实。比如合同中可以约定担保而未约定,在诉讼种可以采取诉讼保全而未采取等。

法律风险描述的是可能承担的三类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所谓法律责任是指由特定法律事实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因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其类型大致有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在一般的责任理论中,除了此三类外,还有违宪责任,[19]就法律风险语境而言,企业几无可能成为违宪责任的承担主体。法律责任与不履行或不适当类型义务对应;权益被侵害或丧失是指遭致他方侵权或主体自身权利灭失,与未依法充分行使、保护权利对应;增加义务或负担是指法定义务的增加或非义务性负担增加,前者与未依法充分取得权利对应,后者与缺乏法律技巧对应。

另须说明的是概念中可能的具体涵义,就承担法律不利后果而言,此可能性有两个层面涵义:其一是作为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的那些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具体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此为一般风险管理理论中发生概率的问题;其二,由于法律风险源与法律风险之间是一种法理应然层面的逻辑因果关系,违反义务必然导致责任,但就实然而言并非如此,比如企业违约在合同相对人不追究的情形下并不会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将法律风险界定为“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而非“不利后果的可能”需要说明:一般的风险理论将风险定义为未来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20]藉此有人认为风险就是一种可能性。笔者认为法律风险关注的根本点在于企业权利义务状态变化给企业利益带来的变化,本质上关注的是不利后果带来的利益减损,而非不利后果发生可能性。当然,可能性是关注的因素之一,但不是根本点,从本质上说可能性是风险的属性之一,但不能说风险就是可能性,否则会产生风险理论自身的逻辑矛盾,也不符合认识规律。原因在于:在风险评价理论中,用风险发生概率和影响度来判断风险大小,[21]这个两分法本身隐含着风险是可能性后果的逻辑——风险发生概率本身则表明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影响表征了发生后果的影响度,两者运算的结果就是风险的大小,而最终关注的恰恰是风险的大小,可能性只是判断大小的一个因素。

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即是指那些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由各个业务人员实施的代表企业的具体工作行为,这些行为在本质上是能发生法律效果——抽象意义上的法律行为。法律风险源与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是同一法律本质不同层面观察的结果。如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即是抽象层面,而未按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价款以及逾期交付、提取标的物等则是此抽象法律风险源的具体表现,它就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实际行为。查找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以法律规定为依据,以业务活动为观察对象,结合已发案件成因分析,梳理各类业务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法律风险源诱发因素是指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导致法律风险源的具体原因,逻辑上可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查找,但关注的重点首先应在现有工作模式、制度及各业务部门配合度等客观因素诸方面,只有在特定情形主观才是主要因素。

注:其中A与B是经验意义上的因果关系,A是B的必要条件;B与B1、B2等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B包含B1、B2等;B与C在应然层面是逻辑上的因果关系,B是C的充分条件。

1.3风险评价及其标准。

1.3.1一般风险理论的评价方法。对风险的分析和评分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一是风险发生的影响。

分析的步骤为:根据资料分析和沟通的结果分别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发生的影响开展定性或定量分析;按照风险评估标准的使用方法选择风险评估标准;根据风险评估标准和定性/定量分析的结论,对该风险源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进行评分;所有风险的可能性分值和影响分值的乘积,就是该风险的得分。必要时需要界定不同风险源占该风险的权重,最后得出该风险的分值。

对数值大小的运算有两种基本的方法:定性与定量。一般来说定性用于风险不适于量化、定量分析需要的数据无法充分、可靠获取、数据分析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情形,一般有专家访谈小组讨论等;定量则用于所需数据能够准确、充分的获取,通过精确的数学计算完成。[22]

1.3.2关于法律风险评价标准的修正及补充。法律风险中所谓的风险等级,实际上是风险源具体表现的等级。借鉴deloitte的方法,可从两个角度考虑:其一,发生的概率(可以已案件为依据,即以已发生的案件是由什么法律风险源造成的,对其进行数理统计)。对于无法对应的情况,即某些法律风险源并没有与之对应的实际案例,此种情形 只能依靠定性分析得出数值;其二,影响度,可以考虑两个维度:A、造成的经济损失B、社会影响(对公司声誉的影响)。

在已有的理论中,关于可能性分值(即通过发生概率换算而来的分值)的计算,笔者以为可做修正以提高分值区分度(区分度愈明显风险分值的差异大,风险分值差异愈大,则愈易区分风险大小利于更有效配置管理资源)。修正运算过程如下:

设纠纷总数T,因某一风险源引起的纠纷数Ts;则其发生率 R=Ts/T,理论上R值区间为(0,1)。具体统计数据出来,比如最低为0.02,最高为0.65.,依照风险评价一般理论则以此数据为此闭区间的两个端点,分为5个等级,分值依次为1~5间的整数,然后对应打分。

为精确起见,可进行修正,还以上述数据为例,R值区间[002,0.65] 则修正系数为 1/0.65,为表述方便,设此值为p,则修正区间[0.02p,0.65p]每一个风险源具体表现的发生概率的最终分值为5*Rp。这样便得出每一概率数值对应的准确概率分值。

2.第二部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2.1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架构及功能。

2.1.1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必要性及体系建设的思路。《纲要》中从四个层面论述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必要性:一是法律环境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境因素,构建法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事关企业长治久安;二是集团公司是法律风险相对较高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已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三是依法治企是贯彻国家意志,塑造现代企业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法律风险防控是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基本保障;四是已经进行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设成效显著有待深化、完善。[23]

法律风险基础理论解决了认识论的问题,但抽象的理论并不能直接防控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所牵涉的法律风险。如何根据这套理论建设一套全面、统一并同企业各部门业务紧密相关,易于业务人员理解、操作、执行的标准化、制度化工作模式,从而最优的配置管理资源,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这就是要建设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它是基础理论的实际应用并系统工程化,从而成为企业的免疫系统。建设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面临着两个基础问题:体系建设的思路及架构,而这两个基本问题又会细化若干具体问题:其一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如何与企业其他业务相结合,其二风险应对措施(从实际工作层面看也是最重要的)的类型、属性、制定的原则、与企业现有制度的关系以及引发个部门权责状态可能产生的矛盾;其三体系的展示形式。

在早期的实践中,法律工作人员凭借经验与智慧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控的工作模式,根据这种模式,建立起了风险识别、风险评析、风险防范、风险处理的工作体系,部分中国石油天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下属的地区企业按此建立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并形成了手册及流程,在实践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正是在早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形成了现有的工作思路:依照部门业务的大致类型,参考《纲要》若干具体分类,将整个体系涉及的内容划分为资源权属、安全环保、交易管理、企业设立及运作、劳动关系、知识产权、财税管理以及内部基础管理八个领域。在每个领域内依照前述基础概念,查找梳理法律风险源并判断其法律风险,探究风险源诱发因素,寻找管理漏洞,制定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要纳入现有的业务流程中,从而实现风险防控与业务流程的有机结合;流程则以现有内控流程为基础,进行必要的修改或增加;展现形式则借鉴以往工作成果,借鉴内控体系,表现为法律风险防控文档和将风险源及应对措施标注于其中的流程图。

需要说明的是,领域的划分是体系建设中的难点之一。作为法律专业人员,研究者始终面临着两难境地:一方面过分的考虑法律抽象本质,则于实际业务关注不足,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基本功能是指导、改进加强现有业务的管理;另一方面,一味的强调与实际工作的联系,则必然于法律本质层面考虑不足,打乱体系应有的内在联系,也无法体现体系的特点,甚至可能在法律风险源查找梳理方面存在漏洞。正是在这样的两难境地中,研究者最终选择了相对折中的方案——领域的划分首先考虑实际业务的内容,其次则考虑法律关系的性质,最后兼顾业务部门职责划分现状,实际上此为准实用主义价值立场。

2.1.2措施属性的涵义及防控文档的模板设计。在早期的法律风险防控实践中,一般通过调查研究,经过分析、归纳,按照“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基本思路采取措施,对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识别、风险评析、风险防范以及风险处理四个环节进行应对。早期模式的有关概念其涵义大致为:风险识别是指对行为的描述及性质的判断;风险评析是依据法律规定对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进行简要分析,一般都会援引相关法条;风险防范与风险处理均对措施而言,防范即是就“事前预防”而言,处理是就“事中控制”与“事后补救”而言。借鉴这套分析问题的模式,形成了文章第一部分依据统一概念分析法律风险的“法律风险源分析”;风险防范与风险处理以及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模式又提供了风险应对措施大致类型的参考标准。

惟须注意的是,依靠经验形成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三分法在概念上缺乏一致性:简单的说所谓事前乃就行为发生之前而言,事中是就行为已经发生尚未结束而言,而事后则是针对行为后果的而言,[24]即事前与事中之“事”乃就行为而言,事后之“事”则是针对后果而言。这里的问题在于,虽然从修辞及经验层面上将应对措施进行了防范、控制以及补救的区分(甚至事实上早期成果的表述中,措施并没有分为这三类,这三类的分法是观念层面的),然就其属性、本质及涵义并没有清晰的表述;不过此三分法的思路有借鉴意义。

法律风险源是法律行为,法律风险是可能承担的法律不利后果,将这两个逻辑上因果关系的概念放入某一事件的过程观察,则产生两个点,即行为的发生点以及不利后果的产生点,这两点将整个过程分为三段。从逻辑层面考虑,某一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即企业实际存在的某一具体业务行为)发生,从而引发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而我们的目标是防范或者消除不利后果的发生,则首先考虑的是不让此后果产生的原因发生,也即避免某一法律风险具体表现这种行为的发生,它具有预防的性质;其次当此行为发生,但相应不利后果尚未发生,则考虑采取某种应对措施避免不利后果的发生,它具有控制的性质;最后,当不利后果发生则考虑是否可以采取手段减轻不利后果的实际损害,它具有补救的性质。这种三分法的逻辑思路,只少从逻辑上完整的考虑了防控法律风险可能采取地一切属性的措施,形成了措施配置的梯次分布状态,从而形成有效的防御阵地。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产生了关于措施的一组概念:

防范措施是指法律风险源发生或产生之前,采取的避免法律风险源发生或产生的措施;控制措施是指法律风险源已经发生或产生,但尚未产生不利后果时,采取的控制不利后果发生的措施;补救措施是指实际不利后果发生之后,采取的消除或减轻实际不利后果的措施。

这种措施属性的分类及其概念,[25]事实上也隐含着措施本身的分布规律:对于一般情形即风险源具体表现尚未发生,发生后其行为呈持续状态且实际法律不利后果以持续一定时间为必要的情形,三种属性的措施均存在;对于风险源具体表现尚未发生,行为为非持续状态即行为的发生与不利后果的发生系于同时,则只有防范和补救措施;对于基于历史原因(此类以土地遗留问题之表现最为显著)风险源具体表现已经发生,且发生后其行为呈持续状态的,则只有控制和补救种措施。当然,这种措施属性的区分在逻辑上是极清晰的,但在实际中有时界限未必十分明显,甚至可能一个实际的应对行为兼有两种属性,这并不矛盾。之所以如此区分,是逻辑完整的需要,也即至少在考虑措施的制定时,要从这三个层面依次进行,惟此方可能完善,至于实际的应对行为其根本目的在于防控风险,其究为何种属性非为关键。以上论述,通过对措施功能的观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关键在防、重点在控、必要在补。措施解决的是行为问题,与之紧密相联的则是主体问题。因此,在措施中设定了责任部门。

有了前述有关核心问题的基本认识,借鉴内控RCD文档,最终形成了法律风险防范控制文档:文档以EXECL表格的为展现形式,嵌入一系列相互依存的概念,概念之间依照彼此间逻辑关系排列。

责任部门是指组织落实各项措施的主要负责部门,通常为该项业务主管部门。一般情况下,一项措施只有一个责任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作为协作部门在措施内容中列明;[26]措施内容是指防控措施的规范要求及流程;实施证据是指记载或证明防控措施已经落实的各类表单、文件等资料,是判断和测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实施情况的主要依据之一;法律依据是分析法律风险源、制定防控措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体系文件针对法律风险源具体表现及其防控措施,列明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文。

2.1.3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目标及功能。依照《纲要》,结合企业实际,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在公司各经营管理领域实现法律风险防控流程化、体系化,形成对法律环境变化应对迅速、应对机制健全,避免损害效果显著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就实质而言,体系中关于业务行为的要求及规范为企业管理制度,甚至可以说这些要求及规范就是一系列单项制度的有机结合。因此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有指引、预测以及评价三项基本功能。所谓指引是指它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业务上的指南从而指引具体业务人员;所谓预测是指业务人员可在一定程度上来预测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所谓评价是指可以用体系中关于业务行为的要求及规范来评判业务人员履行职责的标准之一。

2.2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手册(文档分册)的内容。

体系手册涉及八个业务领域,简述如下:

资源权属管理领域,包括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水资源利用三部分内容。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权取得、利用、处分的逻辑顺序,归纳了5个法律风险源。其中,1.5.3“部分土地权属不清……” 属历史遗留问题,在风险源表述和防控措施,有别于其他风险源。探矿权、采矿权和水资源利用,按照权利取得、利用、保护的逻辑顺序,分别归纳了3个和5个法律风险源。其中,“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内容,主要涉及油气田企业。

安全环保领域,包括安全和环保两部分内容。安全管理,按照机构及人员配置、人员素质、安全设施、安全合同、安全事故处理的逻辑顺序,归纳了7个风险源。其中,2.6关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问题,需要给予重视。 环保管理,按照环评、环保设施、非法排污、污染事故的逻辑顺序,归纳了5个风险源。其中,2.12“环境主管机关未依法行政”这一风险源,着眼点是企业未对这些行为采取有效应对手段,手册中的表述是为了通俗易懂。

交易管理领域,包括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和资产处置三部分内容。招投标管理,3.1-3.3是就我方为招标人而言,按照招标项目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程序的顺序归纳的3个风险源。3.4是就我方为投标人而言,列举了2个具体表现。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及解除、违约救济的逻辑顺序,归纳了7个风险源。资产处置,列举了“处置权利瑕疵的资产”和“未依法处置废旧物资”两个风险源。资产处置实际也属于合同行为,单列出来是因为这里涉及到物权、诉讼及行政监管等其他法律关系。

企业设立及运作领域,内容较为复杂,需要引起大家足够重视。这部分包括行政许可及工商登记、合资合作、企业改制、资本市场四部分内容。 行政许可和工商登记,是针对所属单位和法人分支机构而言,归纳了3个风险源。 合资合作,是就参控股企业而言,包括出资、股权取得、股权行使三部分内容,归纳了5个风险源。企业改制,包括国有资产评估转让及企业合并分立注销程序二部分内容,归纳了4个风险源。资本市场,重点归纳了“未依法进行信息披漏”这一风险源。

劳动关系管理领域,以《劳动合同法》为主线,主要包括员工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五部分内容,共归纳了8个风险源。其中,5.1关于企业规章制度、5.4关于劳务派遣、5.7关于工伤事故认定的协助义务等内容,内容较为新颖,值得注意。

知识产权领域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四部分内容。 商标管理,包括商标注册及续展、商标使用、商标侵权3部分内容,商标侵权中,6.3.1~6.3.3是结合他人侵犯我公司商标三种常见行为归纳的。专利管理,包括专利申请权约定、专利申请、专利引进、专利使用和专利侵权5部分内容。其中,专利引进与交易管理有交叉之处,单列出来是为了内容完整。著作权管理涉及内容不多,需要注意的是6.11.2关于软件和6113关于域名的内容。商业秘密包括对商业秘密未采取有效措施和他人侵犯我方商业秘密两个风险源。

财税管理领域,包括税收、应收帐款、发票、票据、单证五部分内容,共归纳了8个风险源。税收部分,包括财税凭证和税控装置、纳税纳税、纳税筹划3个风险源。应收帐款部分,归纳了清欠方面的1个风险源,同交易管理和内部基础管理有交叉。发票部分,归纳了在发票开具、索取、报帐方面的4个风险源具体表现。票据部分,包括票据遗失后的处理及接受伪造、变造或背书不连续票据3个风险源具体表现。单证部分,归纳了违规转让仓单、提单这1个风险源具体表现。

内部基础管理领域,包括印鉴管理、文书档案、法律文书处理三部分内容。印鉴管理,重点归纳了擅自对外用印的5种情形和未有效应对盗用公司印章两方面的内容。文书档案管理,主要是从重视证据的角度,包括信息形成及保管、对外出证方面的2个风险源。法律文书处理,归纳了未及时、正确处理法律文书这一风险源。

参考文献

[1]南方网:《中航油事件再击中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软肋》,下载链接:southcn.com/news/china/zgkx/200506140147.htm

[2]《指引》将风险大致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此类划分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细究则会发现,此种划分本身缺乏统一的标准。下载链接:sasac.gov.cn/gzjg/qygg/200606200105.htm

[3]项目总决策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郭进平,负责人为集团公司法律部副主任杨大新,执行负责人为法律部企业法律工作处副处长柳峰,日常负责人为华东销售公司企管处副处长阎紫峰,项目组成员有:大庆油田时世进、黄珍涛、长庆油田安小毅、刘欣、吉林石化尚宏武、兰州石化张旌、冀东油田薛青、大庆炼化孙晓龙,另有中介机构Deloitte 、IDS、港大三家公司各两人

[4]吉林石化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吉林,企业内部刊印资料,2006年,第1页

[5]长庆油田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西安,企业内部刊印资料,2005年,第1页

[6]长庆石油勘探局:《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西安,企业内部刊印资料,2006年,第8页

[7]下载链接:petrochina/sites/lad/xxgx-new/DocLib3/中国石油法律工作文件汇编(三)/中国石油法律工作文件汇编(三).doc

[8]关于法的本质,不同法学流派因观察向度的差异而有不同的界定,但“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则是被普遍认同的

[9]所谓法律关系是指法所构建或调整的、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10]张文显.《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65页

[11][德] 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42~143页

[12]张文显.《法理学》,第150页

[13]本质上,法律风险源定义中所描述的这些取决于主体意志的行为乃法律行为

[14]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价款”、“逾期交付、提取标的物”都属于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法律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在实际业务中的表现却是迥然相异的,若只用抽象的“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来描述,显然抹杀了两类具体行为间的差异性,更重要的是针对不同行为的不同应对措施的差异也将被抹杀

[15]还以“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价款”为例,它本身描述的是一种事实状态,就法律实务工作来说,更需要关注的是造成此种状态的原因

[16]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正式下发的体系手册中,将法律风险源中的三类情形界定为法律事实,其实这些取决与主体意志的行为更精确的表述应当是法律行为

[17]崔建远.《合同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91页

[18]王泽鉴.《民法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2~94页

[19]关于法律责任的本质有多种理论,有影响的有三种: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规范责任论。本研究采综合说,有关概念及分类的详细论述见张文显:《法理学》,第169~172

[20]《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

[21]此为一般风险评价方法论,本研究引自德勤华永(deloitte)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内部资料

[22]引自自德勤华永(deloitte)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内部资料

[23]详细的论述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纲要》

[24]有人认为亦可理解为事后是对行为发生后言,形式看似乎可通,但此种说法存在逻辑矛盾,补救本身说明,是对消极后果的补救而非对发生后的行为的补救,因为发生的行为已属过去状态,实无补救可能,惟有后果尚存补救之余地——减轻乃或消除;还有将“事“理解为发生纠纷或者一项工作,总之至少在同一场景下就一个行为而言,这三个“事”的涵义也不尽相同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集约;资源;风险;防控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成本控制成为电网企业提升竞争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税收管理作为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税制改革以及国家对税收监管不断精细的背景下,也面临压力和挑战。如何健全企业税收内控体制,科学合理制定税收管理策略,防范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整体提升,就成了电网企业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背景

精益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是地市级供电企业紧紧围绕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发展方式要求,以全面深入推进财务集约化管理为主线,以依法经营为理念,通过精细税收过程管理,进一步整合税企文化,有效控制税收风险,合理筹划税收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一整套税收风险防控机制。

二、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内涵和目的

1.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内涵。近年来,电网企业税收管理的精益化程度愈来愈高,税收筹划的重点不断细化,税收筹划的范围已实现从大税种向小税种、从主营业务向农维费的覆盖,逐步实现了从基本税收政策的单一层次筹划到税收优惠政策等多层次筹划的拓展,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等。同时,企业注重加强企业税收风险文化建设,逐步建立了企业依法纳税、合理筹划、合法节税的意识。在税收管理活动过程中,建立了畅通的税企交流机制,达到了促进电网企业政策运用与税务机关执法趋同的目的,进一步优化具有电力企业特色的、集约化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

2.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目标。电网企业希望通过创建具有电力企业特色、精益化的创新型纳税管理体系,集约税收管理资源,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加强风险管理,达到节约税收成本、控制税收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具体而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制,促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全面、有效开展。(2)深化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将税收风险控制融入实际管理工作。(3)通过多维度开展税收风险研究和分析,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4)通过精细税收日常管理,着力控制税收风险。(5)通过建立良好的税企互动交流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纳税环境。(6)通过建立全地区一盘棋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集团运作效益。(7)建立健全税收信息档案,为企业税收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提供经验参考。(8)向上级单位提出加强税收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建立全系统税收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具体运作

1.创新管理理念,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电网企业是资产、资金密集型企业,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建设各个环节,涉税事项较多,涉税风险也较大。随着税务机关监管力度的加大,税收协调空间越来越小,且由于各地税收监管环境差异,税收筹划与税收风险关联度愈来愈高,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细、更高要求。企业需要将税收风险与税收效益融入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不断优化税收管理组织体系,大力推进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构建税企间常态联络机制,逐步建立了税收风险防控机制。2.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将税收风险控制融入内控体系。近年来,税务部门的税收监管手段愈加先进,监管工作更加严格,国税及地税部门陆续开展了重点税源监控,对电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提出更加精细的要求;与此同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及《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电网企业依法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电网企业应把握契机,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将税收流程风险控制融入其中,通过优化、规范税收内部控制流程,落实关键风险点控制,建立起税收风险的事前预控、事中协调及事后评价改进的防控机制,实现全过程、动态的管控,主要做法是:(1)优化税收核算和管理控制流程。建立起税管会计核算,财务稽核岗位审核,税收主管岗位把关及局预算管理委员会参与决策的动态管理机制。(2)设置关键控制,把握控制重点。组织企业财务骨干研究和分析税收管理环境,主动查找和收集企业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列出关键风险点,在兼顾全局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风险流程和领域,有针对性地落实预控措施,避免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失。(3)定期监督评价,持续改进税收流程内控。建立常态的监督管理机制,将税收内控工作有效性评价纳入电网企业年度财务稽核工作计划,同时将外部检查与内部自查有机结合,推动税收流程内控的持续改进和完善,确保税收流程内控科学有效运转,防范经营风险。

3.开展税收风险分析,提高风险甄别能力。税收政策面多量广、更新快,要全面掌握、合理运用存在较大困难,而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在计量、确认等方面虽然逐步趋同,但仍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企业会计核算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而税法上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并存,同时企业由于缺乏定期全面检查机制,因自身计算差错或对税收政策误解导致差错也难以及时发现出来,因此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无处不在。电网企业税收风险类型复杂多样,具体分类(见表1)。正确分析税收风险的类别和级次是税收 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作的关键环节。

4.精细税收管理,着力控制税收风险。从外部环境来看,随着税制的改革和发展,税收监管手段趋于科学化、信息化及精细化,税收风险存在于企业税收管理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日益复杂多样的税收风险对企业税收管理提出更加精细的要求;从内部管理来看,税管人员的轮换使政策运用的延续性和衔接性方面存在风险,而税收筹划业务的不断拓展,进一步加大税收风险,企业必须做细做实税收管理工作,为高质量的税管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电网企业通过细化税收日常工作,有效落实各业务环节管理责任,将税收风险管理与经济业务核算管理相融合;按期梳理企业各项税收政策变动状况,定期组织各岗位人员学习和交流,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有效提高日常税收核算过程中的政策运用水平,从源头上控制风险;注重企业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强化风险的前瞻性管理,要求各岗位针对政策变化主动查找风险环节及风险关键点,科学、细致的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定多层次的风险预控措施,不断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水平,努力构筑企业税收风险防线,为企业依法经营保驾护航。

5.建立一盘棋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集团运作效益。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与企业经济安全紧密相连,企业涉税事项可能触及经济违规,上级单位严格的考核机制也给企业带来压力。因此,涉税事项出现时,各单位呈现出各自为阵、逐级协调的局面。涉税事项可能只是暂时在局部范围内得到协调,并不能彻底改善,不利于地市级电网企业及上级单位今后相关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同时,由于各自为阵,大大增加了税收协调成本,加大企业经营风险,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及稳定发展。

为改变企业税收协调各自为阵、税收风险零散管理的状况,地市级供电企业需要坚持“集约出效益”的理念,紧紧围绕用足用好财税政策的管理思路,努力构建全区一盘棋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通过优化管理体系,细化税收管理职责,实施分专业垂直管理,对全区税收环境进行全面调研,对涉税共性业务,实行统一协调管理,从地区层面协调至县域层面,确保共性税收事项的集约管理并实现管理效益;对非共性涉税业务,集全区财务人员之力,组织专业讨论,制定解决方案,主动与业务属地税务部门沟通,务求达成一致意见,解决方案经验证可行后,在全地区供电系统推广运用。6.开辟顺畅税企沟通交流渠道,营造良好纳税环境。中国税制改革举措频出,但税收政策无法兼顾各行业差异,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解读和研究面临巨大挑战,如果企业不注重与税务部门在政策解读方面进行沟通、交流,有可能加大政策运用风险,甚至可能造成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与税务执法相对立的局面。

电网企业应注重开展税企之间交流互动活动,“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一方面组织电网企业财务人员走进税务,积极参加税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参与税务部门工作效能监督;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邀请税务部门走进企业,请税务部门到企业来授课、指导,探讨税收政策风险点及运用思路,让税务部门适时了解电力企业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管理理念、行业状况以及在税收管理方面的专业特色,促进税企在税收政策的执行、运用上形成共识,实现双方共赢局面。

7.建立健全税收风险信息档案。将税收风险档案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档案系统。要求电网企业定期对税收管理新政及文件制度收集整理,并将近年来历次税收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发现的税收风险点及风险预控措施、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等信息资料汇总上报至上级单位,上级单位集约汇编形成信息档案。税收风险信息档案的建立,为指导各单位深层次防范税收风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工作经验参考。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1.深入税收政策研究,实现节税增效。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做好税收政策研究,调整税收管理策略,通过加强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转型、节能设备抵税等各项政策筹划,带来明显成效。电网企业通过应用“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优惠目录》的环保产业设备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均衡工资发放和利用一次性奖金纳税特殊优惠政策的筹划、技改利用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可实现节税增效。

2.建立风险管理的预控机制,提高基层企业抗风险能力。结合当地税收管理环境,针对税收管理的重点环节,制定风险管理的预控措施,促进税收管理体制有效运转,提高抗风险能力,使电网企业在变化莫测的市场环境中有效的化解税收风险,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3.纳税环境日趋优化。以税企沟通平台为纽带,电网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与税务部门通过开展互动交流,让税务部门适时了解电网企业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管理理念,及在税收管理上的特色,促进对方在执法时能结合企业管理特点作出决策。同时通过邀请税务专家来企业授课以及受邀担任税务机关的廉政监督员等多种互动形式,多渠道整合税企文化,企业纳税环境日趋优化。

参考文献:

[1]王艳玲.小议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及对策[J].中国科技财富,2010,(24).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14篇

关键词:集约;资源;风险;防控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成本控制成为电网企业提升竞争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税收管理作为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税制改革以及国家对税收监管不断精细的背景下,也面临压力和挑战。如何健全企业税收内控体制,科学合理制定税收管理策略,防范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整体提升,就成了电网企业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背景

精益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是地市级供电企业紧紧围绕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发展方式要求,以全面深入推进财务集约化管理为主线,以依法经营为理念,通过精细税收过程管理,进一步整合税企文化,有效控制税收风险,合理筹划税收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一整套税收风险防控机制。

二、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内涵和目的

1.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内涵。近年来,电网企业税收管理的精益化程度愈来愈高,税收筹划的重点不断细化,税收筹划的范围已实现从大税种向小税种、从主营业务向农维费的覆盖,逐步实现了从基本税收政策的单一层次筹划到税收优惠政策等多层次筹划的拓展,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等。同时,企业注重加强企业税收风险文化建设,逐步建立了企业依法纳税、合理筹划、合法节税的意识。在税收管理活动过程中,建立了畅通的税企交流机制,达到了促进电网企业政策运用与税务机关执法趋同的目的,进一步优化具有电力企业特色的、集约化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

2.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目标。电网企业希望通过创建具有电力企业特色、精益化的创新型纳税管理体系,集约税收管理资源,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加强风险管理,达到节约税收成本、控制税收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具体而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制,促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全面、有效开展。(2)深化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将税收风险控制融入实际管理工作。(3)通过多维度开展税收风险研究和分析,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4)通过精细税收日常管理,着力控制税收风险。(5)通过建立良好的税企互动交流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纳税环境。(6)通过建立全地区一盘棋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集团运作效益。(7)建立健全税收信息档案,为企业税收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提供经验参考。(8)向上级单位提出加强税收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建立全系统税收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具体运作

1.创新管理理念,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电网企业是资产、资金密集型企业,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建设各个环节,涉税事项较多,涉税风险也较大。随着税务机关监管力度的加大,税收协调空间越来越小,且由于各地税收监管环境差异,税收筹划与税收风险关联度愈来愈高,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细、更高要求。企业需要将税收风险与税收效益融入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不断优化税收管理组织体系,大力推进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构建税企间常态联络机制,逐步建立了税收风险防控机制。2.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将税收风险控制融入内控体系。近年来,税务部门的税收监管手段愈加先进,监管工作更加严格,国税及地税部门陆续开展了重点税源监控,对电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提出更加精细的要求;与此同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及《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电网企业依法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电网企业应把握契机,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将税收流程风险控制融入其中,通过优化、规范税收内部控制流程,落实关键风险点控制,建立起税收风险的事前预控、事中协调及事后评价改进的防控机制,实现全过程、动态的管控,主要做法是:(1)优化税收核算和管理控制流程。建立起税管会计核算,财务稽核岗位审核,税收主管岗位把关及局预算管理委员会参与决策的动态管理机制。(2)设置关键控制,把握控制重点。组织企业财务骨干研究和分析税收管理环境,主动查找和收集企业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列出关键风险点,在兼顾全局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风险流程和领域,有针对性地落实预控措施,避免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失。(3)定期监督评价,持续改进税收流程内控。建立常态的监督管理机制,将税收内控工作有效性评价纳入电网企业年度财务稽核工作计划,同时将外部检查与内部自查有机结合,推动税收流程内控的持续改进和完善,确保税收流程内控科学有效运转,防范经营风险。

3.开展税收风险分析,提高风险甄别能力。税收政策面多量广、更新快,要全面掌握、合理运用存在较大困难,而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在计量、确认等方面虽然逐步趋同,但仍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企业会计核算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而税法上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并存,同时企业由于缺乏定期全面检查机制,因自身计算差错或对税收政策误解导致差错也难以及时发现出来,因此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无处不在。电网企业税收风险类型复杂多样,具体分类(见表1)。正确分析税收风险的类别和级次是税收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作的关键环节。

4.精细税收管理,着力控制税收风险。从外部环境来看,随着税制的改革和发展,税收监管手段趋于科学化、信息化及精细化,税收风险存在于企业税收管理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日益复杂多样的税收风险对企业税收管理提出更加精细的要求;从内部管理来看,税管人员的轮换使政策运用的延续性和衔接性方面存在风险,而税收筹划业务的不断拓展,进一步加大税收风险,企业必须做细做实税收管理工作,为高质量的税管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电网企业通过细化税收日常工作,有效落实各业务环节管理责任,将税收风险管理与经济业务核算管理相融合;按期梳理企业各项税收政策变动状况,定期组织各岗位人员学习和交流,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有效提高日常税收核算过程中的政策运用水平,从源头上控制风险;注重企业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强化风险的前瞻性管理,要求各岗位针对政策变化主动查找风险环节及风险关键点,科学、细致的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定多层次的风险预控措施,不断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水平,努力构筑企业税收风险防线,为企业依法经营保驾护航。

5.建立一盘棋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集团运作效益。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与企业经济安全紧密相连,企业涉税事项可能触及经济违规,上级单位严格的考核机制也给企业带来压力。因此,涉税事项出现时,各单位呈现出各自为阵、逐级协调的局面。涉税事项可能只是暂时在局部范围内得到协调,并不能彻底改善,不利于地市级电网企业及上级单位今后相关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同时,由于各自为阵,大大增加了税收协调成本,加大企业经营风险,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及稳定发展。

为改变企业税收协调各自为阵、税收风险零散管理的状况,地市级供电企业需要坚持“集约出效益”的理念,紧紧围绕用足用好财税政策的管理思路,努力构建全区一盘棋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通过优化管理体系,细化税收管理职责,实施分专业垂直管理,对全区税收环境进行全面调研,对涉税共性业务,实行统一协调管理,从地区层面协调至县域层面,确保共性税收事项的集约管理并实现管理效益;对非共性涉税业务,集全区财务人员之力,组织专业讨论,制定解决方案,主动与业务属地税务部门沟通,务求达成一致意见,解决方案经验证可行后,在全地区供电系统推广运用。6.开辟顺畅税企沟通交流渠道,营造良好纳税环境。中国税制改革举措频出,但税收政策无法兼顾各行业差异,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解读和研究面临巨大挑战,如果企业不注重与税务部门在政策解读方面进行沟通、交流,有可能加大政策运用风险,甚至可能造成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与税务执法相对立的局面。

电网企业应注重开展税企之间交流互动活动,“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一方面组织电网企业财务人员走进税务,积极参加税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参与税务部门工作效能监督;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邀请税务部门走进企业,请税务部门到企业来授课、指导,探讨税收政策风险点及运用思路,让税务部门适时了解电力企业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管理理念、行业状况以及在税收管理方面的专业特色,促进税企在税收政策的执行、运用上形成共识,实现双方共赢局面。

7.建立健全税收风险信息档案。将税收风险档案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档案系统。要求电网企业定期对税收管理新政及文件制度收集整理,并将近年来历次税收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发现的税收风险点及风险预控措施、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等信息资料汇总上报至上级单位,上级单位集约汇编形成信息档案。税收风险信息档案的建立,为指导各单位深层次防范税收风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工作经验参考。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1.深入税收政策研究,实现节税增效。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做好税收政策研究,调整税收管理策略,通过加强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转型、节能设备抵税等各项政策筹划,带来明显成效。电网企业通过应用“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优惠目录》的环保产业设备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均衡工资发放和利用一次性奖金纳税特殊优惠政策的筹划、技改利用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可实现节税增效。

2.建立风险管理的预控机制,提高基层企业抗风险能力。结合当地税收管理环境,针对税收管理的重点环节,制定风险管理的预控措施,促进税收管理体制有效运转,提高抗风险能力,使电网企业在变化莫测的市场环境中有效的化解税收风险,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3.纳税环境日趋优化。以税企沟通平台为纽带,电网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与税务部门通过开展互动交流,让税务部门适时了解电网企业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管理理念,及在税收管理上的特色,促进对方在执法时能结合企业管理特点作出决策。同时通过邀请税务专家来企业授课以及受邀担任税务机关的廉政监督员等多种互动形式,多渠道整合税企文化,企业纳税环境日趋优化。

参考文献:

[1]王艳玲.小议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及对策[j].中国科技财富,2010,(24).

[2]阴锦春.中国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1,(4).

出纳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集约;资源;风险;防控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成本控制成为电网企业提升竞争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税收管理作为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税制改革以及国家对税收监管不断精细的背景下,也面临压力和挑战。如何健全企业税收内控体制,科学合理制定税收管理策略,防范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整体提升,就成了电网企业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背景

    精益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是地市级供电企业紧紧围绕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发展方式要求,以全面深入推进财务集约化管理为主线,以依法经营为理念,通过精细税收过程管理,进一步整合税企文化,有效控制税收风险,合理筹划税收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一整套税收风险防控机制。

    二、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内涵和目的

    1.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内涵。近年来,电网企业税收管理的精益化程度愈来愈高,税收筹划的重点不断细化,税收筹划的范围已实现从大税种向小税种、从主营业务向农维费的覆盖,逐步实现了从基本税收政策的单一层次筹划到税收优惠政策等多层次筹划的拓展,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等。同时,企业注重加强企业税收风险文化建设,逐步建立了企业依法纳税、合理筹划、合法节税的意识。在税收管理活动过程中,建立了畅通的税企交流机制,达到了促进电网企业政策运用与税务机关执法趋同的目的,进一步优化具有电力企业特色的、集约化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

    2.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目标。电网企业希望通过创建具有电力企业特色、精益化的创新型纳税管理体系,集约税收管理资源,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加强风险管理,达到节约税收成本、控制税收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具体而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制,促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全面、有效开展。(2)深化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将税收风险控制融入实际管理工作。(3)通过多维度开展税收风险研究和分析,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4)通过精细税收日常管理,着力控制税收风险。(5)通过建立良好的税企互动交流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纳税环境。(6)通过建立全地区一盘棋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集团运作效益。(7)建立健全税收信息档案,为企业税收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提供经验参考。(8)向上级单位提出加强税收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建立全系统税收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的具体运作

    1.创新管理理念,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电网企业是资产、资金密集型企业,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建设各个环节,涉税事项较多,涉税风险也较大。随着税务机关监管力度的加大,税收协调空间越来越小,且由于各地税收监管环境差异,税收筹划与税收风险关联度愈来愈高,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细、更高要求。企业需要将税收风险与税收效益融入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不断优化税收管理组织体系,大力推进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构建税企间常态联络机制,逐步建立了税收风险防控机制。2.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将税收风险控制融入内控体系。近年来,税务部门的税收监管手段愈加先进,监管工作更加严格,国税及地税部门陆续开展了重点税源监控,对电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提出更加精细的要求;与此同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及《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电网企业依法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电网企业应把握契机,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将税收流程风险控制融入其中,通过优化、规范税收内部控制流程,落实关键风险点控制,建立起税收风险的事前预控、事中协调及事后评价改进的防控机制,实现全过程、动态的管控,主要做法是:(1)优化税收核算和管理控制流程。建立起税管会计核算,财务稽核岗位审核,税收主管岗位把关及局预算管理委员会参与决策的动态管理机制。(2)设置关键控制,把握控制重点。组织企业财务骨干研究和分析税收管理环境,主动查找和收集企业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列出关键风险点,在兼顾全局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风险流程和领域,有针对性地落实预控措施,避免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失。(3)定期监督评价,持续改进税收流程内控。建立常态的监督管理机制,将税收内控工作有效性评价纳入电网企业年度财务稽核工作计划,同时将外部检查与内部自查有机结合,推动税收流程内控的持续改进和完善,确保税收流程内控科学有效运转,防范经营风险。

    3.开展税收风险分析,提高风险甄别能力。税收政策面多量广、更新快,要全面掌握、合理运用存在较大困难,而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在计量、确认等方面虽然逐步趋同,但仍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企业会计核算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而税法上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并存,同时企业由于缺乏定期全面检查机制,因自身计算差错或对税收政策误解导致差错也难以及时发现出来,因此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点无处不在。电网企业税收风险类型复杂多样,具体分类(见表1)。正确分析税收风险的类别和级次是税收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作的关键环节。

    4.精细税收管理,着力控制税收风险。从外部环境来看,随着税制的改革和发展,税收监管手段趋于科学化、信息化及精细化,税收风险存在于企业税收管理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日益复杂多样的税收风险对企业税收管理提出更加精细的要求;从内部管理来看,税管人员的轮换使政策运用的延续性和衔接性方面存在风险,而税收筹划业务的不断拓展,进一步加大税收风险,企业必须做细做实税收管理工作,为高质量的税管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电网企业通过细化税收日常工作,有效落实各业务环节管理责任,将税收风险管理与经济业务核算管理相融合;按期梳理企业各项税收政策变动状况,定期组织各岗位人员学习和交流,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有效提高日常税收核算过程中的政策运用水平,从源头上控制风险;注重企业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强化风险的前瞻性管理,要求各岗位针对政策变化主动查找风险环节及风险关键点,科学、细致的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定多层次的风险预控措施,不断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水平,努力构筑企业税收风险防线,为企业依法经营保驾护航。

    5.建立一盘棋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集团运作效益。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与企业经济安全紧密相连,企业涉税事项可能触及经济违规,上级单位严格的考核机制也给企业带来压力。因此,涉税事项出现时,各单位呈现出各自为阵、逐级协调的局面。涉税事项可能只是暂时在局部范围内得到协调,并不能彻底改善,不利于地市级电网企业及上级单位今后相关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同时,由于各自为阵,大大增加了税收协调成本,加大企业经营风险,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及稳定发展。

    为改变企业税收协调各自为阵、税收风险零散管理的状况,地市级供电企业需要坚持“集约出效益”的理念,紧紧围绕用足用好财税政策的管理思路,努力构建全区一盘棋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通过优化管理体系,细化税收管理职责,实施分专业垂直管理,对全区税收环境进行全面调研,对涉税共性业务,实行统一协调管理,从地区层面协调至县域层面,确保共性税收事项的集约管理并实现管理效益;对非共性涉税业务,集全区财务人员之力,组织专业讨论,制定解决方案,主动与业务属地税务部门沟通,务求达成一致意见,解决方案经验证可行后,在全地区供电系统推广运用。6.开辟顺畅税企沟通交流渠道,营造良好纳税环境。中国税制改革举措频出,但税收政策无法兼顾各行业差异,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解读和研究面临巨大挑战,如果企业不注重与税务部门在政策解读方面进行沟通、交流,有可能加大政策运用风险,甚至可能造成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与税务执法相对立的局面。

    电网企业应注重开展税企之间交流互动活动,“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一方面组织电网企业财务人员走进税务,积极参加税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参与税务部门工作效能监督;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邀请税务部门走进企业,请税务部门到企业来授课、指导,探讨税收政策风险点及运用思路,让税务部门适时了解电力企业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管理理念、行业状况以及在税收管理方面的专业特色,促进税企在税收政策的执行、运用上形成共识,实现双方共赢局面。

    7.建立健全税收风险信息档案。将税收风险档案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档案系统。要求电网企业定期对税收管理新政及文件制度收集整理,并将近年来历次税收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发现的税收风险点及风险预控措施、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等信息资料汇总上报至上级单位,上级单位集约汇编形成信息档案。税收风险信息档案的建立,为指导各单位深层次防范税收风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工作经验参考。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1.深入税收政策研究,实现节税增效。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做好税收政策研究,调整税收管理策略,通过加强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转型、节能设备抵税等各项政策筹划,带来明显成效。电网企业通过应用“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优惠目录》的环保产业设备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均衡工资发放和利用一次性奖金纳税特殊优惠政策的筹划、技改利用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可实现节税增效。

    2.建立风险管理的预控机制,提高基层企业抗风险能力。结合当地税收管理环境,针对税收管理的重点环节,制定风险管理的预控措施,促进税收管理体制有效运转,提高抗风险能力,使电网企业在变化莫测的市场环境中有效的化解税收风险,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3.纳税环境日趋优化。以税企沟通平台为纽带,电网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与税务部门通过开展互动交流,让税务部门适时了解电网企业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管理理念,及在税收管理上的特色,促进对方在执法时能结合企业管理特点作出决策。同时通过邀请税务专家来企业授课以及受邀担任税务机关的廉政监督员等多种互动形式,多渠道整合税企文化,企业纳税环境日趋优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