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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1篇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the diversification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makes the construction numbers increase gradually. Construction companies is one of the leading industries of paying taxes. Therefore, the reasonable tax planning is important for the increasing of enterprise profitability and competitiveness.

关键词:纳税筹划;建筑;企业

Key words: tax plann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3-0016-02

0引言

所谓纳税筹划就是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政策的原则下,综合应用会计、税法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尽最大努力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优秀的纳税筹划方案往往能直接为企业创造利润。结合我国法律法规和牡丹江建筑企业的现状,归纳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如下:

1积极利用承包、分包合同进行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工程承包公司对工程的承包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各项工作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负责各个环节的协调与组织。如工程承包公司自身没有施工力量,或者自身虽有施工力量,但不参与该项目的施工,将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等项业务全部转包给其他单位,自身只从事协调或组织工作;有的自身有一定的施工力量且参与了该项目的施工,但仍将其中大部分施工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总承包金额与分包金额之间的差额。第二种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对于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参与工程施工业务,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不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于第二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不与建设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而仅作为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的中介人,无论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备施工力量,一律按“服务业”税目中的“服务”项目征收营业税。

以上两种形式之间,适用的营业税税目和税率不一样,营业税税负也不一样。获取中介费收入的营业税税负重于获取承包收入的总承包单位的税负。然而,这两者之间是可以转换的。应该说,建筑企业以其资力和实力获取工程承包资格,再部分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具有中介性质,如果中介方也具有施工能力和施工资格,就应该尽力避免中介收入,或者将中介收入转化为承包收入。

如某工程承包总公司通过竞标,向业主承揽了一项价值1亿元的建筑安装工程(其中电梯等设备由业主提供,金额为4000万元),工程承包总公司又将该工程以5000万元(不含设备价值4000万元)的价格分包给甲工程公司施工。工程承包总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同时又与甲工程公司签订了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上述两份合同时,涉税事项如下:

①由于电梯等设备由业主提供,投标时就明确为4000万元。因而总承包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金额为6000万元,电梯等设备价值不包括在该合同内。这样总承包公司可节税:

营业税4000万元×3%=120万元(其它税金不计,下同)这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不作为安装产值的,营业额不包括设备价款。

②总承包公司与甲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总承包公司涉税处理有两种选择:

A按建筑业征税:1000万元×3%=30万元

B按服务业征税:1000万元×5%=50万元

按A方案可节税20万元。这是由于:工程承包总公司与甲工程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就应按建筑业征税。税法规定:建筑安装工程实行转分包形式的,总承包人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本企业的计税营业额。

从上述可以看出,总承包公司通过筹划可节税140万元(120万+20万)。同理,甲工程公司如果将部分项目(如安装作业、装饰等)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也有筹划空间。

2科学利用营业额项目进行筹划

由于营业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缴营业税=应税营业额×税率,各个行业(包括建筑企业)利用税率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相对较小,所以,营业额的确定是决定营业税税负大小的关键因素,要降低营业税的税负,最直观的方法就是降低应税营业额。利用营业额进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也能起到比较好的效果。

2.1 降低材料费用

根据税法规定,建筑企业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中均包含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也就是说,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动力的价款。所谓包工包料,是指建设单位不负责供应材料,而由建筑企业自行采购并进行施工的工程,这种承包方式取得的收入包括料、工、费的收入;包工不包料,是指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建筑企业只负责施工的工程,这种承包方式取得的收入,没有材料部分,只有人工费收入。包工包料工程和包工不包料工程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将材料的供应纳入建筑企业的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使用同样的原材料,由于材料的供应渠道不同,建设单位一般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价格较高,这必然会使建筑企业的计税依据较高,而建筑企业则可以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利益上的原因,供应商往往可以给予比较优惠的价格,这样就可以降低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原材料的价值,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建筑企业作业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所消耗的原材料也具有一定的重复使用的可能,如果企业通过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预算开支,提高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使用效率,做到一物多用或者在多项工程中重复使用,也可以降低工程材料、物资等价款,从而减少应计税营业额,达到营业税的节税目的。

2.2 降低安装工程的产值

根据税法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中应该包括设备的价款。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其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利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筹划

同一笔税款,尽量延迟交付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些资金暂时留在企业里,可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或者可以减少企业在银行等机构的贷款,减少财务费用。所以,利用税法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合理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尽量往后推迟,也是一种重要的纳税筹划方法。另外,由于建筑企业作业周期长、耗费资金大,所以很多建筑企业都采用预付工程款、分期结算等方式,纳税时间的选择对建筑企业则显得尤为重要。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建筑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为:①一次性结算价款的工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②平时预支、月终结算或竣工后结算款项的工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或竣工后结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③分阶段结算价款的工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④其他方式结算价款的工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

根据以上规定,建筑企业收到预付备料款和预收工程款时不是建筑企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就为建筑企业进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打开了方便之门。建筑企业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在保证款项按期到账的前提下,应尽量不将预收款的时间作为结算时间,而将结算时间往后推迟,从而达到使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推迟的目的。

4利用合作建房进行纳税筹划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即纯粹“以物易物”方式和成立“合营企业”方式,两种方式中又因具体情况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纳税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只要认真筹划,就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如甲、乙两建筑企业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提供资金。甲、乙两企业约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均分。完工后,经有关部门评估,该建筑物价值1000万元,于是,甲、乙各分得价值500万元的房屋。

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甲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从而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的义务。此时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额为900万元,因此,甲应纳的营业税为500×5%=25(万元)。若甲企业事先进行纳税筹划,则可以不缴纳营业税。

具体操作过程如下:甲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乙企业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现行税法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由于甲向企业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因此,无需缴纳营业税。仅此一项,甲企业就少缴了25万元的税款,从而取得了很好的筹划效果。

5建筑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建筑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确定,企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建筑企业营业利润包括工程结算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劳务作业利润、材料销售利润、多种经营利润和其它业务利润(包括技术转让利润、提前竣工投产利润分成收入等)。

建筑企业企业所得税筹划重点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而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关键在于正确计算企业的收入、费用、资产的价值和亏损的弥补。合法扩大费用支付,减少收入费用差额,主要筹划策略有:

①在收入额的确定上遵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应以产品或商品已经发出,工程已经交付,服务或劳务已经提供,价款已经收讫或者已经取得价款的权利为原则,确定收入的实现。但是,当企业所承担的施工工程和提供的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这样,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企业可确定合适的收入实现时间,实现节税的目的。

②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固定资产的价值是随着实体的磨损而逐渐转移的,因此,只能以折旧形式分期列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线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另一种是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企业采用不同的方法,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也不一样。由于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一般会转移到产品的成本中去,或作为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直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如何对折旧费用进行筹划与安排,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计提的折旧额相同,比较均衡;而使用加速折旧法则前期计提的折旧相对较多,后期相对较小,由于在前期将大部分的折旧已经列支或转移到产品的成本中了,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③选择不同销售方式的筹划。产品销售方式有现金销售、预收货款销售、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分期收款等,不同的销售方式对应不同的收入确认时间。由于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企业对销售方式有自由选择权,销售方式不同,往往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这就为利用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而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取决于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利用税收屏蔽(延迟纳税)提供了筹划机会。

④利用企业坏账损失处理方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税法及现行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均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备抵法(即计提坏账准备金法)或直接冲销法(即不计提坏账准备金法)处理企业的坏账损失。不同的坏账损失处理方法对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的影响不同。一般情况下,选择备抵法比直接冲销法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因此,企业选择备抵法处理坏账损失,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企业的一部分后移,使企业获得延迟纳税和增加企业营运资金的好处。

纳税筹划是企业的权利,市场经济不断推进建筑行业的多元化发展使得建筑企业的施工项目逐渐增加,合理地纳税筹划,对于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和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企业来说,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同时不需要缴纳比税法规定的更多税收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3.

[2]许瑜蓉.浅议施工企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筹划[Z].2007,3.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监控

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流程包括:第一,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准备。具体包括,确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目标、成立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小组、收集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信息、制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计划。第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实施。具体包括,纳税筹划风险识别、纳税筹划风险评估、纳税筹划风险应对。第三,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监控。具体包括,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评价、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总结与改进。

一、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评价

(一)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评价的含义

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评价,是对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以保证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实施效果,并通过监督与评价活动对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修正意见,为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总结与改进提供依据。

(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评价的内容

第一,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持续监督与评价。它是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整体情况所进行的连续的、全面的、系统的监督、检查与评价。第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个别监督与评价。它是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些方面的情况所进行的不定期的、专门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与评价。

(三)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评价的途径

第一,各部门自查。企业各有关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其自查报告应及时报送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小组。第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小组的监督与评价。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并对单个部门及跨部门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监督与评价报告,及时报送高层管理人员或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小组负责人。第三,审计机构的监督与评价。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审计是指审计机构采用一种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进行以测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各业务循环以及相关部门的纳税筹划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等为基础的一系列审核活动。审计机构对相关部门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价,有利于提高过程效率,帮助企业实现目标。第四,外部评价和改进建议。企业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或顾问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出具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评估和建议专项报告。

(四)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结果的评价

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成本是指纳税人因对纳税筹划风险进行管理所付出的所有成本,包括显性成本、隐性成本和风险成本。显性成本是企业在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力、财力、物力的耗费。隐性成本是指由于进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而放弃的潜在利益。风险成本主要是指企业因风险应对策略制定失误或执行不当而造成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目标落空的经济损失。在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中,显性成本、风险成本是较容易确定的,而隐性成本却是一个不容易量化的因素,但在效果评价时又必须加以考虑。

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收益是指纳税人因对纳税筹划风险进行管理所获取的所有收益,包括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前者主要是指因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而使企业减少的纳税方面的成本或损失等;后者是指由于进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而为企业带来的良好的纳税信誉,企业因顺应税收政策导向,优化了资源配置,为企业长期发展提供的良好外部环境有利因素等。

根据“成本与收益分析法”,只有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成本小于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收益时,该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方案才是可行的;反之,不可行。

根据监督和评价情况,企业要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计划。企业必须定期对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结果进行评价及反馈,重新检查和审视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实际效果,为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总结和改进打下基础。

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总结与改进

(一)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总结与改进的含义

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总结与改进,是根据在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监督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足与缺陷进行持续不断总结与改进的动态过程,是一次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结束,又是下一次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开始。

(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总结与改进的内容

第一,解决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从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流程看,包括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各个流程中出现的问题。从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中出现问题的原因看,包括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不高、各部门沟通协调不利、领导不重视等。第二,应对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中出现的变化。这主要包括应对税收政策的变化、企业自身经营活动的变化、企业其他环境条件的变化等。第三,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总结与改进的途径。这主要包括:加强主管领导对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加强对纳税筹划人员乃至全体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工作人员的相关素质;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与协调;改进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方法与手段等。

总之,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监控也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提升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实施效果,同时通过发现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来不断改进纳税筹划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3C框架课题组.全面风险管理理论与实务[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3篇

1.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系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整体管理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内容,在实际的财务工作中也必须作为一个重点来对待,首先就是在组织财务活动(比如,开发票)中必须要将纳税筹划总结进去,一切经济筹划活动都必须要以纳税总额作为总体依据,这就是最基本的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之间的简单的关系,其次在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之间还有的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关联就是:纳税属于财务管理的范畴,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财务管理的一切活动都必须要受纳税筹划的限制,一切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必须要以税收为基本依据来开展!总之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之间就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关系,他们共同构成了企业财务管理和纳税缴税的核心环节。

2.纳税筹划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企业之所以要开展财务管理不仅仅是为了向国家缴税,服务社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更是为了保证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业务往来有凭有据,同时也是为了给企业管理者和外界企业财务信息使用者更清晰的公司运行和财务状况,有助于更好的开展企业的管理和未来规划,这也是企业都想要设立财务工作岗位的关键所在。

3.纳税筹划有助于履行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职能

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能从大体上可以分为财务计划、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三个主要方面,具体来说财务计划就是根据企业实际的运行状况做出最有利于企业未来发展、壮大的财务决策,另外财务计划还包括合理运用企业资金展开投资获得可观的收益等;财务决策是财务计划的第二步,制定出财务计划之后要根据实际的市场状况,经过缜密的思量和讨论之后再决定这些计划和决定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会给企业的正常运行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最后财务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职能,财务控制就是指一切的财务和资金往来都必须要经过企业财务人员和管理层人员的审批才能开展,否则不属于企业正常运行过程中的经济活动。

4.纳税筹划不仅融合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而且反作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在实际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纳税筹划工作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相辅相成,互相融合的,纳税筹划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现在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通过税收筹划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而且管理的效率也会得到大大的提升。但是反过来说,纳税筹划也会反作用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主要是由于纳税筹划本身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方面,其次还因为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财务管理的某些过程。总之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运行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

二、小结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4篇

计划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

自公司成立以来,计划财务部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和公司的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

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从公司成立时的税务登记,到每月的纳税申报;从开立银行账户,到通过银行的业务结算;计划财务部各个员工勤勤恳恳,忍劳忍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财务部除按时申报纳税外,还积极配合税务局安装使用了税控装置,使用税务局推行的网上申报,使纳税更及时更准确,同时积极了解学习国家税收的最新法规以及有关优惠政策,做到用好政策,用活政策。

计划财务部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严格的管理,对负债进行严格的控制,杜绝了资产流失。财务部定期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点,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核对。

二、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制约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是使公司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

为了保证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公司领导的管理意志在财务的各个环节得以实施,保证会计人员按照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程序、要求办理会计事务,保证办理会计事务的规则、程序能够有效防范、控制违法、舞弊等会计行为的发生。财务部制定出适用于本公司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了财务制度。

根据公司的统一部署,财务部制定了财务部职责及财务部各岗位的职责,明确了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

在公司成立初期,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了公司报销制度、核算流程和审核流程。并且,在公司的发展、运行中,及时调整和修订会计的有关规定,以适应公司业务的开展。

财务部还制定了采购物品与劳务管理办法,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业务。

三、努力节省开支,杜绝浪费,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为了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在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下,财务部努力节省开支,杜绝浪费。

财务部定期对支出做出预算,计划开支,合理分配资源,以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在各部门的配合下,财务部还编制了公司预算。

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的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在销售xxx期间,财务部员工深入一线,为销售业务提供服务。

尽管在工作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例如,对财务部工作的不理解,但是我们深知财务部工作的重要性,并站在公司的立场上,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把好审核关。

财务部工作计划

积极推进财务管理体系、财务制度的建设,建立高效、科学的财务管理机制

财务部计划通过各种途径作好财务制度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工作。并通过公司网站等多种方式开展的财务知识宣传活动,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管理,使财务工作的开展有据可依,有法可依。

(二)出纳2月工作总结月工作总结首先,在领导的帮助下我了解了出纳岗位的各种制度及其日常的工作流程。在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下使我学到了很多工作中的知识,使我最快的熟悉了这份新的工作。在工作岗位没有高低之分,一定要好好工作,来体现人生价值。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平时自学电脑知识和ERP的出纳知识及操作,利用ERP使工作更加准确和快速。

其次作为公司出纳,我在收付、反映、监督四个方面尽到了应尽的职责,过去的几个月里在不断改善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顺利完成如下工作:

一、日常工作: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定期向会计核对现金与帐目,发现金额不符,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2、及时收回公司各项收入,开出收据,及时收回现金存入银行。

3、根据会计提供的依据,与银行相关部门联系,井然有序地完成了职工工资和其它应发放的经费发放工作。

4、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凭证上必须有经手人及相关领导的签字才能给予支付),对不符手续的凭证不付款。

二、其他工作

1、迎接公司上市财务审计,准备所需财务相关材料为迎接审计部门对我公司帐务情况的检查工作,做好前期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统计,并提交领导审阅。在工作中,我忠于职守,尽力而为,领导和同事们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鼓励。

2、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回顾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认为:

一、学习不够。

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会计软件的应用及理论基储专业知识、工作方法等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

二、对针对以上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是:

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业务的熟悉,必须通过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虚心请教领导和同事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学习,争取在明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在过去的2月中,付出过努力,也得到过回报。人到中年,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在工作中一丝不苟的执行制度,是我们的优势。我坚持要求自己做到谨慎的对待工作,并在工作中掌握财务人员应该掌握的原则。作为财务人员特别需要在制度和人情之间把握好分寸,既不能的触犯规章制度也不能不通世故人情。只有不断的提高业务水平才能使工作更顺利的进行。我会扬长避短,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三)出纳2月工作总结经过了将近1个月紧张的工作实践和总结,知道了要作好出纳工作绝不可以用轻松来形容,出纳工作绝非雕虫小技,更不是可有可无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岗位,出纳工作是会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它是经济工作的第一线,因此,它要求出纳员要有全面精通的政策水平,熟练高超的业务技能,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作为一个合格的出纳,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要求:

一、学习、了解和掌握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财务出纳月工作总结。

二、出纳工作需要很强的操作技巧。

打算盘、用电脑、填支票、点钞票等都需要深厚的基本功。作为专职的出纳员,不但要具备处理一般会计事物的财务会计专业基本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务的出纳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

三、做好出纳工作首先要热爱出纳工作,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

四、出纳人员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各种印鉴,既要有内部的保管分工,各负其责,并相互牵制;也要有对外的保安措施,维护个人安全和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5篇

例:A公司主要从事货物的批发和零售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该公司现需采购一批增值税税率为17%的货物,在同样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有三家单位提供了货物报价:(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2)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货物价款10000元,增值税300元;(3)丙为个体工商户,只能提供普通发票,发票列示金额9500元。A公司预计所购货物全部售出可以取得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请为A公司选择最佳购货对象。

1第一阶段启发学生建立纳税筹划思路

这一阶段通过层层设疑的方法,帮助学生建立纳税筹划思路。

1.1启发学生指出需要运用的税法知识首先向学生提出:“该业务需要缴纳哪些税?”这一问题,然后引导学生展开讨论,得出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计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启发学生确定纳税筹划目标提出:“以应纳增值税最少还是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纳税筹划目标?”学生分析认为增值税不影响损益,应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纳税筹划目标。

1.3启发学生找出分析问题的思路提出:“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纳税筹划目标,在选择供货对象时应考虑哪些因素?”在老师的启发下,学生提出既要考虑不同购货对象提供的进项税额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影响,以及由此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又要考虑不同购货对象提供货物的成本不同,对获利能力产生的影响。

1.4启发学生将分析思路运用到具体方案中提出:“针对需要考虑的因素,列出税前利润的表达公式。”学生在老师的启发下列出:税前利润=不含税销售额购货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要求学生将公式运用到每一具体方案中。(1)从甲公司购货:应纳增值税=34001700=1700(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1700Χ(7%+3%)=170(元)税前利润=2000010000170=9830(元)(2)从乙公司购货:应纳增值税=3400300=3100(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3100Χ(7%+3%)=310(元)税前利润=2000010000310=9690(元)(3)从丙个体工商户购货:应纳增值税=3400(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3400Χ(7%+3%)=340(元)税前利润=200009500340=10160(元)通过计算得出丙个体工商户是最佳购货对象。在这一阶段的“启发式”教学中,引导学生自己找出最佳购货对象,使学生在学习中有成就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后续的教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第二阶段启发学生总结出纳税筹划方法

这一阶段通过由具体到一般,引导学生总结出纳税筹划方法。通过围绕:“能否用一个简明的换算公式,迅速判断合适的购货对象。”这一问题展开教学。

2.1启发学生建立各种购货对象对应的税前利润表达公式(1)从甲公司购货:税前利润=不含税销售额购货成本1(不含税销售额-购货成本1)Χ增值税税率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率)(2)从乙公司购货:税前利润=不含税销售额购货成本2(不含税销售额Χ增值税税率购货成本2Χ征收率)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率)(3)从丙个体工商户购货:税前利润=不含税销售额购货成本3(不含税销售额Χ增值税税率)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率)

2.2启发学生找出不同购货对象税前利润相同时购货成本的关系假设从甲、乙公司购货在税前利润相同时,将相关税率代入公式,通过计算得出等式:9.83购货成本1=9.97购货成本2。即:购货成本1:购货成本2=1.0142,此时两方案的税前利润相同。上述分析过程也可由老师进行讲解,然后要求学生分别计算出甲公司与丙个体工商户利润相同时的比率和乙公司与丙个体工商户利润相同时的比率。

2.3启发学生绘制出表格反映各种情况下利润无差别点的购货成本比率增值税税率包括17%、13%、11%、和6%,假设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如果将利润相同的点称之为利润无差别点,启发学生分别将三种购货对象和不同增值税税率指标代入公式,计算出各种情况下利润无差别点的购货成本比率(计算过程略),并绘制出表格如比表1所示。由于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只存在可以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情况,二者利润无差别点的购货成本比率为1.0030。

2.4启发学生运用利润无差别点的购货成本比率选择购货对象通过各方案的实际购货成本比率,与利润无差别点的购货成本比率进行比较,选择最佳购货对象,具体计算分析过程如下:甲公司购货成本与乙公司购货成本的比率=10000χ10000=1<1.0142因此,从甲公司购货利润高于乙公司。甲公司购货成本与丙个体工商户购货成本的比率=10000χ9500=1.0526>1.0173,因此,从甲公司购货利润低于丙个体工商户。从甲公司购货优于乙公司,而从丙个体工商户购货又优于甲公司,因此,从丙个体工商户购货最优,与计算税前利润得出的结果一致,但比较利润无差别点的购货成本比率可以迅速做出购货决策。运用利润无差别点的购货成本比率进行分析,其关键点是无差别点的确定,最后通过总结将上述分析方法称之为无差别点分析法,通过这一阶段的“启发式”教学,使学生对无差别点分析法有了比较深刻的把握。

3第三阶段启发学生将无差别点分析法运用于纳税筹划中

3.1启发学生总结出无差别点分析法的特点提出:“无差别点分析法的特点有哪些?”在老师的启发下,学生总结出以下特点:一是存在两个以上备选方案,二是每两个备选方案存在无差别点,三是需要计算出无差别点指标作为决策依据,四是用实际指标与无差别点指标进行比较做出纳税筹划决策。

3.2启发学生根据无差别点分析法的特点灵活运用该方法要求学生在后续的课程中始终带着:“还有哪些情况可以运用无差别点分析法进行纳税筹划?”这一问题。可以说,几乎每个税种的纳税筹划都可以运用无差别点分析法。例如,在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中,学生在啤酒、卷烟和高档手表定价中灵活运用了无差别点分析法确定了定价;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中,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也运用了无差别点分析法。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6篇

【关键词】越南工程所得税筹划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

【中图分类号】F812.42

一、境外工程项目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和主要思路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企业境外经营所得规定,从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的国家取得的经营所得,当年在该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国内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限额抵扣,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笔者认为国内企业境外项目的税务筹划总体思路是:减少境内外应交所得税的时间差异、金额差异等,使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得到相应抵扣,同时利用境内外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项目的所得税税率,提高该工程项目盈利的空间。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内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境外工程项目当年在境外已缴所得税总额与按中国税法缴纳的所得税额尽量趋同;二是境外所得的境内外纳税义务时间差异尽量缩小;三是项目前期境内应缴纳所得税应尽量小于、等于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四是有效利用两国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协定的有利条款,降低工程项目的所得税税负。

二、内外账收入成本费用的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及解决方法

(一)时间性差异原因分析

中越两国在收入成本费用方面的会计核算方法、企业所得税法的计算方式的不一致,导致越南工程项目在计算所得税时存在时间差异。(下文“内账”是指按照中国国内会计、税法等规定进行的核算;“外账”是指按照越南会计、税法要求进行的核算。)

1.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方法不同产生时间差异

国内税法要求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基本上按照建造合同确认的收入减去成本及合理的费用损失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简称建造合同法);而越南税法则按照业主工程结算确认收入及成本(简称业主结算法)。

(1)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结算滞后于工程实际完成。建造合同法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业主结算经过审批时间相对滞后。如果项目存在国内采购后出口到越南的设备,因进出口业务本身所用时间较长,内账已经按照核算方法确认收入,但是业主收到设备,确认结算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

(2)在工程结算时,建设单位一般会扣留结算金额的5%~20%,作为保留金至工程项目完工,即:在项目完工前,外账核算的开累收入有5~20%的业主计价金额滞后于建造合同法下开累确认的收入。

(3)建造合同法实现的毛利在整个工程项目中是均衡的,但是业主结算法却因同一项目的分步分项工程毛利存在差异,不能达到均衡。

因此,在两种不同的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方法下,可能会导致越南项目实际缴纳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

2.资产界定标准及其会计估计不同产生的差异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在中越两国的确认标准、折旧年限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导致计入工程项目费用的时间存在差异。

(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

例1:越南某项目合同总价2 500万美元,工期2014年4月~2015年3月,项目毛利20%,2015年项目全部完工并结算完毕,不考虑纳税调整及其他事项,全部使用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具体财务数据差异对比如表1:

项目在整个工期按照越南和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缴所得税均为95万美元。由于中越税法在核算收入成本方法上不一致,(1)2014年度,在越南应当缴纳所得税额50万美元,在中国应当缴纳所得税额75万美元,在越南缴纳的所得税50万美元可以全部抵扣;(2)2015年度,在越南缴纳所得税额45万美元,按照中国税法应当缴纳所得税额20万美元,越南缴纳的所得税45万美元只能抵扣20万美元,剩余25万美元留抵下年,但该项目已经完工,只能按照分国不分项的规定,可以用于公司其他项目的抵扣,实际上就造成了该项目的所得税增加25万美元,该项目负担所得税总计120万美元,综合所得税税率31.58%。如果在该国没有后续项目的话,该公司多缴所得税25万美元。

从以上案例可以发现,在内外账核算的项目所得税前利润相同条件下,项目前期内账确认的利润多于内账时,该项目抵扣同一年度境外缴纳所得税后,在国内仍须补缴所得税,但在国内补缴的所得税部分不能在外账中税前抵扣,增加了越南项目的企业所得税负。反之,项目前期外账利润高于内账时,在国内则会产生留抵境外所得税额,导致项目资金提前流出。

(三)时间性差异的解决方法

1.合理调低外账利润。外账利润高于内账时,境外缴纳所得税较高,项目产生留抵额。如果金额不大,可以考虑下年留抵;如果金额较大,可根据越南税法规定:应缴所得税较大,影响到企业经营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部分税金的延期缴纳,延缓项目资金提前流出;如果预计未来留抵额不能抵扣时,可以考虑下面的永久差异解决思路。

2.合理调整内账利润。在内账利润高于外账时,境内缴纳所得税较高,项目资金提前流出。可考虑延缓确认项目的完工进度,降低内账利润。

3.加强与业主结算管理,减少内账下的工程结算借差额(即已完工未结算部分),及时将已发生的收入成本按照越南所得税法规定记入外账,使外账入账时间接近内帐入账时间。

4.加强项目合同商务谈判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积极做好双方合同协商工作,争取获得更高的结算比例,降低境外所得税在项目结束后不能抵扣的风险。

三、内外账收入成本费用的永久性差异及解决方法

(一)永久性差异原因

内外账成本费用永久性差异是指部分成本费用不能在外账核算所得税前扣除,导致外账下项目成本费用虚减,所得税税费增加的问题。

1.前期开发费用无法计入外账。在项目注册成立前,实际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成本费用无法计入外账,导致项目外账成本虚减。

2.以下成本费用无法计入外账:

(1)项目在国内发生的一些项目成本费用,如项目人员在回国时,国内支付的交通、住宿、通讯费等不能计入外账。

(2)职工薪酬不能全额计入外账成本。①境外项目员工的国内工资不能计入外账;②超出越南规定社保缴费种类、比例的社保不能计入外账;③项目计提的工会经费不能计入外账。

(3)国内采购,带入越南使用的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等不能计入外账成本。

3.项目上级管理费用不能全额计入外账。越南税法允许税前抵扣的上缴公司管理费用比例为2%,高出部分不得计入外账。

4.汇率变动损益影响不得计入外账。内账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账采用越南盾作为记账本位币,而越南项目一般采用美元作为核算单位,在结算支付过程中,产生的汇兑损益不得计入外账。

(二)永久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

例2:在越南某工程施工中,通过与税务局沟通,总承包商争取到了该项目上缴管理费税前扣除政策,即:承包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则可以按规定比例上缴的管理费用在境外缴纳所得税前扣除,扣除的管理费用=外账当年收入×总承包商上级公司管理费用/总承包商上级公司营业收入。

假如2013年度该项目业主结算5 009万美元,总承包商2013年度上级公司的管理费用10.39亿元,营业收入201.37亿元,该项目外账税前可增加抵扣管理费用= 5 009×10.39/201.37 = 258.45万美元,境外可少缴纳所得税258.45万美元×25%=64.61万美元。

永久性成本费用差异必然导致外账成本费用虚减,工程项目利润虚增,导致境外缴纳所得税高于境内应缴所得税,并且多缴部分不能完全抵扣,产生了重复性纳税,降低项目的利润。

(三)解决内外账的成本费用永久性差异的方法

1.有的放矢,重点解决。针对每一项差异应认真学习两国税法要求,总结分析,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1)如有后续可持续的项目,可以考虑成立法人公司,而非分支机构,项目前期开发费用可以计入当地法人公司成本费用;(2)优化组织机构,增加越南当地人员的聘用,减少中方人员的聘用;(3)项目有关的费用尽量在越南发生,除非越南不能提供的,或者越南发生成本高于国内发生成本的25%及以上并且金额较大的情况外;(4)中方人员的薪酬尽量在越南当地发放,减少国内发放。

2.充分利用越南税法规定及认定的灵活性,加强与越南税务机关的沟通,争取更高比例上级管理费用能在税前扣除。针对越南税法规定,外国承包商可以扣除合理的一定比例的上缴上级公司的管理费用,一般为2%,如果证明其真实并且合理,则可以相应提高扣除比例。

四、税务筹划的其他途径

(一)合理选择越南税法下的纳税方法

根据越南税法规定,对越南非居民工程承包商可以申请适用简易计算法计算应交所得税,计算方法:应交所得税=工程结算收入×(8%×25%)。根据这一规定,可以计算出当工程项目利润>8%时,选择简易征收办法,会缴纳更少的所得税。反之,则使用非简易计税计算方法,以降低项目应缴纳的所得税。

(二)充分利用双边税收协定

中越在签订《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后,2013年越南为促进经济发展,对该国的所得税的实际征收率降至22%(临时优惠减免),按照双边税收协定,国内企业境外项目可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

例3:越南某工程项目2013年度内外账核算的税前利润均为100万美元,2013年度,在越南应交及实际缴纳所得税100×22%=22万美元。国内应交所得税=100×25%=25万美元,根据国内所得税法抵免规定,越南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视同在越南已经缴纳,允许抵免境外所得税100×25%=25万美元。在国内则不需要再补交所得税,实际综合所得税税率为22%。

五、总结

越南工程项目所得税的筹划是一项系统工作,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这涉及到两国的税法和会计核算,在很多情况下,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都不可控。要做好越南工程项目的所得税筹划,首先应当明确所得税筹划目标;其次应该加强对中越税法差异的学习与研究,指定专人负责税务筹划的管理,如有必要可以聘用当地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咨询及服务,建立税务筹划管理的程序,制定详细税务筹划管理、实施流程,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分析模型,切实细化所得税筹划工作,做到超前预测,事前计划,事中调控,事后总结,进行全过程管理。

主要参考文献:

[1]唐永峰.境外EPC总承包项目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J].财会学习,2003(09):56-58.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 施工企业;税收筹划;营业税;合同

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有自己的特点,主要通过承包各种工程,提供建筑、安装劳务来取得收入,实现利润,其中,还涉及到很多总包,分包,承揽的问题,因此,根据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对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一般特点

(一)合法性

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表现在其活动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国家征税必须有法定的依据,纳税人只需根据税法的规定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款。当纳税人依据税法作出多种纳税方案时,根据资本市场中人的自利行为原则,选择税负较低的方案来实施是无可指责的。因为法定最低限度的纳税权也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利,纳税人无需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国家税赋。

(二)筹划性

由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如实现或分配净收益后才缴纳企业所得税,销售不动产后才缴纳营业税,其滞后性使得税收筹划成为可能。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有权通过对纳税义务人、纳税对象、税基、税率作出不同的规定,引导纳税人采取符合政府导向的行为。纳税人则可以在其作出决策之前,明确国家的立法意图,设计多种纳税方案,并比较各种纳税方案的不同税负,挑选出能使企业整体效益达到最大的方案来实施。

(三)目的性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降低税收支出。企业要降低税收支出,一是可以选择低税负;二是可以延迟纳税时间。不管使用哪种方法,其结果都是节约税收成本,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这有助于企业取得成本优势,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生存与发展,从而实现长期赢利的目标。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签订各种经济合同,由于合同所涉及的价格因素会影响税负,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应该考虑其条款对税负的影响。譬如,总分包合同价格的界定,建筑施工费与建筑材料费的区别,土地转让合同中有关转让办法,合作建房合同,代建房合同等,都需要仔细斟酌,避免导致不合理的税金支出。

(一) 通过选择营业税不同税目进行税收筹划

《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七条规定: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即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也就是说,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筑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若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应按服务业税目适用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率的差异为建筑工程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工程承包公司可通过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达到节税的目的。例如:

方案一:建设单位a有一项工程由工程承包公司b组织安排施工单位,最后施工单位c, d中标并直接与a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金额共3 000万元,a另外支付给b100万元的中介服务费,则b缴纳营业税(城建税等附加暂不计算)100万元×5%=50 000元。

方案二:b与a直接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金额为3 100万元,之后b将工程转包给c, d,转包金额为3 000万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之规定,b应纳营业税(3 100-3 000)×3%=30 000元。

这样,按方案二,b公司可以避税

20 000元

此处,需要强调的是,选择订立合同的分包企业,必须拥有施工资质,否则,总承包人不能取得完税证明,也就不能按余额纳税,反而增加了税收支出。所以,审核分包人的完税资质,在税收策划中,也非常重要,是控制税收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通过选择不同的合同订立人进行税收筹划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不动产开发转让中,选择不同的合同订立人,可以节约许多税赋,比如:

a施工企业购得土地100亩,价值

2 000万元,由于土地手续未完备,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来情况发生变化,a施工企业欲转让该土地,b房地产公司与a施工企业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2 200万元,签订合同后预付8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支付尾款1 400万元。由于半年内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b房地产公司不能进行工程开发,欲按原价转让,然后收回预付800万元。随后,b公司经过多方努力与筹划,与有购买意向的c房地产公司谈妥相关事宜,具体条款如下:a施工企业与b公司签订中止原土地转让合同执行的协议,并约定由a施工企业返还b公司预付款800万元;a施工企业与c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合同,金额为2 200万元,并约定由c公司直接支付b公司土地预付款800万元。a施工企业向c公司开具委托付款通知书,明确将800万元转让款直接付给b公司,b公司通过这番筹划,不需要交纳转让土地使用权所需交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比直接与c公司签订转让合同,至少可节约营业税110万元(2 200×5%),节约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1万元。

(三)通过合同合理规避增值税来进行税收筹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7号)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包括金属结构件、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等)、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但分开纳税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安装)资质;二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在建筑施工行业,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这种属于税法中的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人应先办理资质证明,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否则其收入要全部征收增值税。

例: 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的a公司,2007年4月承建了建设单位b的路桥建设工程,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注明:工程耗用机器设备价值500万元(不含税),由a公司用其自产货物提供;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取得收入200万元(不含税)。

a公司应纳增值税额=500×17%=85(万元);a公司应纳营业税额=200×3%=6(万元);合计纳税=85+6=91(万元)。

当我们进行税收筹划时,若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没有单独注明建筑安装劳务的条款,则应就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缴纳增值税,即a公司应纳增值税=(500+200)×17%=119(万元)。

由此可知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的建筑公司,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的价款,即可节税=119-91=28(万元)。

(四)利用纳税时间不同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营业税法,施工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实行合同完成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

2.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3.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4.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

然而,施工企业收到预付备料款和预收工程价款时不是施工企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施工企业在选择结算方式时,不应将预收款的时间作为结算时间,应将结算时间尽量往后推迟,使得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向后延迟。这样做,可以增加施工企业的运营资金,使企业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从而为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

五、总结

总体来说,在遵循国家法规的前提下,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都是围绕两个思路来进行的:

(一)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

当同一经济行为可以采用多种方案实施时,纳税人尽量避开高税负的方案,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以获得税收收益。具体的方法有改换营业税税目,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转换,通过合同改变规避营业税等。

(二)延期纳税

延期纳税可以把现金留在企业,用于周转和投资,从而节约筹资成本,有利于企业经营。在利润总额较高的年份,延期纳税可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同时,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得到的延期税收收益等于延期缴纳的所得税乘以市场利率。

总之,纳税人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用系统的观点统筹考虑和安排。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目的是使企业财富最大化,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充分研究各项法律法规,把握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时刻算好账,算细账,多思考,多探讨,才能真正做好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工作。

【参考文献】

[1] 徐蕾. 施工企业营业税税收筹划方案解析. 山西建筑,2007-33(9).

[2] 张艳辉,李冬旭,韩东海.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成本管理[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6.3.

[3] 宋凯.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实施税收策划.山西建筑, 2007-33(15).

[4] 李亚.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管的思考. 湖南地税,2007(1).

[5] 陈一杰.关于施工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探讨.中国总会计师,2006(12).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地下建筑;全过程筹划

为了适应大环境,目前众多建筑施工企业都采用多元化发展模式来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在这种多元化经营的情况下,企业如何选择最佳途径或方法来降低其综合税负率,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竞争力,纳税筹划显得尤为重要。笔者结合真实案例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纳税筹划。

一、关于地下建筑的经营模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1.1概念及相关政策规定。地下建筑是建造在岩层或土层中的建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如下:(1)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2)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 50 - 60% 作为应税房产原值。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 70 - 80 %作为应税房产原值。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1.2案例导入。地处东阳市的某建筑企业,2012年底新建一地下建筑,建造成本2000万元。2013年准备将此地下建筑投入使用。但眼前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作为本企业的办公场所;方案二,作为仓库,代客户保管各类建筑材料;方案三,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眼前这三种方案都有客户等待跟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经预算,三种方案都有100万元的收入,产生相应的经营成本为40万元。当地税务部门对地下建筑应纳房产税作出了以下规定:如果是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 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如果是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 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另外房产扣除比例为30%。

1.3纳税筹划:对比分析,选择最优

方案一,作为本企业的办公场所,每年的建造合同收入为100万元,相应的经营成本为40万元。则:应纳营业税=1000000*3%=30000元(按建筑业的营业税税率);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0000*(7%+3%)=3000元;应纳房产税=20000000*50%*(1-30%)*1.2%=84000元;税费小计=117000元 2013年税前会计利润=48300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483000*25%=120750元 企业净利润=362250元;税费负担合计=237750元。

方案二,作为仓库,代客户保管各类建筑材料。每年可以收取保管费100万元,相应的经营成本为40万元。则:应纳营业税=1000000*5%=50000元(按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0000*(7%+3%)=5000元;应纳房产税=20000000*70%*(1-30%)*1.2%=117600元;税费小计=172600元 2013年税前会计利润=42740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427400*25%=106850元 企业净利润=427400-106850=320550元;税费负担合计=279450元。

方案三,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每年可以收取租金100万元,相应的经营成本为40万元。则:应纳营业税=1000000*5%=50000元(按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0000*(7%+3%)=5000元;应纳房产税=1000000*12%=120000元;税费小计=175000元 2013年税前会计利润=42500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425000*25%=106250元 企业净利润=318750元;税费负担合计=281250元。

从上面三个方案的对比分析来看,节税效果最明显的是方案一;从净利润的角度来看,方案一也是最佳的。因此,综合考虑,该公司应该选择方案一。

二、关于分包经营模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2.1概念及相关政策规定。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2案例导入。地处东阳市的某建设单位A有一项综合楼建造工程,为找到一家施工企业,A单位聘请B施工单位要求其帮忙寻找施工企业。(因为B单位已有许多项目在做)在B的牵线下,施工单位C中标与建设单位A签订了金额为5000万元工程建设合同。建设单位A为了感谢B的帮忙,支付给B 100万元的服务费用。

2.3纳税筹划:对比分析,选择最优。运用营业税的相关知识进行以下处理:1.施工B单位应纳营业税(适用服务业税率)为:100万元×5%=5万元;2.施工C单位应纳营业税(适用建筑业税率)为:5000万元×3%=150万元;

进一步的思考,筹划方案如下:如果施工单位B与建设单位A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5100万元(把那100万元的服务费算进去)。然后,施工单位B再与施工单位C签订金额为5000万元的工程分包合同。这样一来:施工C单位应纳营业税(适用建筑业税率)为:5000万元×3%=150万元;施工B单位缴纳营业税(适用建筑业税率):(5100万元-5000万元)×3%=3万元;通过筹划,施工C单位可少缴2万元的营业税款。

三、关于房产税的纳税筹划

3.1概念及相关政策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又称房屋税。(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3.2纳税筹划对策。从税额计算公式中可以看出,从价计征比从租计征要节税,所以我们在房产税税收筹划中应该尽量向从价计征靠拢,我们可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来改变合同的类型,比如将出租的合同变更为仓储保管合同,这样就可以将租赁收入变为仓储保管服务费收入。在营业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我们的房产税的计征方式就变了,达到节税。

四、小结

要精通我们的税收法律政策和当地的相关政策,特别是相关政策中的优惠条款,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分析自身是否有筹划的空间和条件,而且也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不同的业务,不同的税率一定要分类清楚,否则就会核定征收或者税率从高适用,故要做到能分则分,账务处理清晰,档案资料齐全;③要全过程筹划,而且要考虑综合税负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9.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9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会计纳税;风险控制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多元化如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发展过程中,正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会计问题。若坚持延用原有的会计管理模式,必然会限制会计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可见,实施新会计准则至关重要。新会计准则是在原有会计准则基础上,不断补充和完善的。相对于原有会计准则,内容更加具体全面,能够有效解决会计发展中很多问题。

(二)标准化在经济市场持续健全完善下,企业税制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同时正向着国际化方向发展和迈进。新会计准确在完善和健全我国会计制度时,结合了我国当前国情,符合国际普通债务法。换言之,我国新会计准则不断缩小了与国际会计计量方法之间的差距,这也是我国企业走向开放和开展的必要前提。

二、施工企业在税务筹划中存在问题和风险

(一)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对建筑企业影响自实施“营改增”后,国家税收变化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变化,施工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选择合理的计税方式。最近几年,部分税率逐年下降,企业不断优化调整生产经营业务,重新核算了采购材料和项目。所以,施工企业特别是在采购环节,不但要实时调整商品税率,而且还要不断优化税务筹划。

(二)施工企业操作风险意识淡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大部门企业都盲目追求企业利润创造,而忽略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只有有效预防事前风险,提高风险预警,减少企业经营成本,合理规划和控制施工企业成本费用,降低企业资金风险,促进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不断提升,同时不断提高企业抵御经济风险能力和企业税收筹划能力。

(三)施工企业相关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一部分企业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对于总管财务方面的工作人员,往往只掌握了财务方面内容,而不具备财务税收解决问题的能力,导致企业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潜在的风险,最终使企业陷入经济危机。对于施工企业而言,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清晰地认识自身岗位职责,同时合理规划自身,不断努力学习,同时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从而整体提升企业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如何加强施工企业税收筹划与风险控制

(一)建立风险意识税收筹划通常在纳税人采取经济行动之前进行。由于企业的业务环境复杂多变,并且经常发生非人为事件,因此可以看出税收筹划风险随时可能发生。企业经营者和纳税筹划人都需要全面考量,考虑风险的存在,同时,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税务相关事务中,必须时刻保持对风险的规划。纳税筹划实施之后,必须要时刻留意纳税筹划风险,从而做出正确决定。

(二)财务人员应及时了解财税政策的变化,并根据最新政策动向进行会计核算随着新政策、新税收规定的推出,对企业管理者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需要管理人员时刻关注最新动态和紧张,结合最新会计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会计制度,同时结合最新指导方针处理相关问题。企业管理者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税务管理水平开展相应会计核算。施工企业应当谨慎、负责地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

(三)综合衡量筹划方案,降低风险首先,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考量,权衡利弊,绝不能为计划做计划。有必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整体投资,严格遵循“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原则,不应局限于个人税收。一旦有许多可供选择的计划,总体利益最大化计划就是最佳选择,而不是最低的税收负担。第二,必须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在实施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有关管理费用。一个好的计划应该是合理的,合法的,并能达到预期的结果。但是,税收筹划的实施通常是“一把手、全身而退”,这不仅为实施税收筹划付出了额外的费用,而且由于选择了税收筹划方案而产生了机会成本。因此,税收筹划应考虑企业面临的各种因素,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低的双赢目标。因此,税收筹划必须充分考虑企业面临的各种干扰因素,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四)保持税收筹划的灵活性由于纳税人的经济环境大不相同,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不断变化,这就要求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税收筹划,并灵活规划。为了适应国家税制,税法,相关政策和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项目投资,审查税收筹划计划,及时更新计划内容,并采取措施分散风险,奔向有利的一面,而避开有害的一面,确保税收筹划目标尽快实现。

(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因纳税筹划的运作很多都是徘徊在法律边缘,纳税筹划策划人难以精准地把控实际界限,同时一部概念定义界限含糊不清,每个地方税务征收都存在一定地域差异,因此,施工企业必须与当地税务主管机关单位联系,详细了解当地税务征收税收的特点及相应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纳税筹划和避税不通电,避免因各地税务部门自由裁量权造成不确定性。实际上,一旦纳税筹划方案不符合当地税务机关管理特点,此方案将不能充分体现它的作用价值。因此,纳税筹划人员需要重视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从而取得税务部门的肯定,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而且得到了当地税务部门的批准,实现了企业效益和税务部门效益的“双赢”,避免了税收筹划方案无法实施或适得其反的风险。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10篇

财务人员需要通过财务工作总结来总结一年来的成绩与失误、经验与教训、长处与不足等等,财务年终工作总结如何写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财务出纳的年终工作总结模板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财务出纳的年终工作总结模板1我是财务部出纳,时间飞逝,又到写工作总结的时候了。下面是我的工作内容情况,在此总结下:

一、严格遵守财务出纳制度和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出纳核算。

计划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出纳核算,进行出纳监视。自公司成立以来,计划财务部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出纳制度、税收法规和公司的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从填制出纳凭证,登记会算帐簿,到编制财务出纳报表;从公司成立时的税务登记,到每个月的纳税申报;从开立银行账户,到通过银行的业务结算;计划财务部各个员工勤勤奋恳,忍劳忍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财务部除按时申报纳税外,还积极配合税务局安装使用了税控装置,使用税务局推行的网上申报,使纳税更及时更正确,同时积极了解学习国家税收的法规和有关优惠政策,做到用好政策,用活政策。计划财务部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严格的管理,对负债进行严格的控制,杜尽了资产流失。财务部定期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核对。

二、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步财务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制约机制,进步财务管理水平,是使公司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为了保证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公司领导的管理意志在财务的各个环节得以实施,保证出纳职员依照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程序、要求办理睬计事务,保证办理睬计事务的规则、程序能够有效防范、控制违法、舞弊等出纳行为的发生。财务部制定出适用于本公司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了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的同一部署,财务部制定了财务部职责及财务部各岗位的职责,明确了出纳职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

在公司成立早期,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了公司报销制度、核算流程和审核流程。并且,在公司的发展、运行中,及时调剂和修订出纳的有关规定,以适应公司业务的展开。财务部还制定了采购物品与劳务管理办法,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业务。

三、努力节省开支,杜尽浪费,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为了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在公司领导和各部分的支持下,财务部努力节省开支,杜尽浪费。财务部定期对支出做出预算,计划开支,公道分配资源,以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在各部分的配合下,财务部还编制了年度公司预算。财务部对业务部分的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在销售期间,财务部员工深进一线,为销售业务提供服务。

财务部在这一年里,为建立公司的出纳核算体系、本钱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打下了基础。

财务出纳的年终工作总结模板220__年以来,我们财务科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以年初提出的“以企业效益为中心,以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质量贯标为主线,以人力资源管理为核心,以两烟生产经营和专卖管理为重点,以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保障,实现质量记录标准化,技术业务规范化,经营管理科学化,企业效益化,推动县烟草在快车道上高速发展”为工作指导思想,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强基础,抓规范,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所有中的核心作用,各项财务工作有了明显提高,现将20__年财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质量贯标为契机,不断增强全员的预算管理意识。

今年,将我公司列为第一批质量认证达标单位,职工的质量规范意识明显增强。我们以此为契机,根据财务管理的特点以及财务管理的需要,及时出台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各科室站所分别配备了预算管理员,从而使每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考核。在费用控制方面,一是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将手机、座机费、办公费、油料费定额控制,节约归已、超支自负,培养了职工的节约意识。二是采取预算审批的方式,对定额以外的费用,必须先层层审批,没有审批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在现金预算方面,为提高现金预算的准确性,在实际支付时做到,没有现金预算项目的不予支付,超预算支付标准的不予支付,从而提高了现金预算意识。在职工借款还款方面,规定了借款必须于出发后十五日内还款,并将其写入科室方针目标,确实起到了降低借款数额,减少资金占用,避免呆帐发生的积极作用。

通过预算管理这一有效的管理手段,职工的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以培训为动力,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

几年来,(公司)一直把人员培训视为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突破口,财务管理工作同样迫切需要素质较高的出纳从业人员,因此我们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年初就制定了基层出纳人员培训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进行培训,今年共举办了三期出纳人员培训班,分别学习了《出纳法》、《烟站财务管理核算办法》、《企业管理工作意见》、《工作质量与方针目标考核办法》。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懂得了基层烟站出纳人员的工作要求,如何更好地做好基层财务工作等。提高了干好基层财务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财务科全体人员的业务培训,财务科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组织的大比武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在财政组织的财务基础工作检查中,得到好评。财务科成员更是把提高自身素质当成是能否胜任工作,能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头等大事来做。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今年先后有三人次参加了全国出纳中级职称考试,二人次参加了全国出纳初级考试。烟站出纳人员也有多人次报名参加了全国出纳初级考试。全体财务人员业务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为干好工作提供了素质保证。

三、以考核为手段,促进财务基础管理水平的提高。

随着企业管理的进一步深入,财务的管理职能逐渐增强。今年,(公司)为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保证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专门成立了考核组织,财务科同企管科及办公室一起积极参与考核,严格按责任制考核兑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了责任制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在今年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借(公司)的考核体系,采取了工作质量与方针目标的考核机制,将管理的要求与重点,纳入工作质量与方针目标考核。制定了烟站出纳、保管方针目标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将科室费用预算、职工借款写入方针目标。通过月份考核与工资挂钩,季度与奖金挂钩等兑现按《财务出纳制度》和《出纳法》的要求,全面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实事求是的体现财务经营成果,做诚信纳税单位。并顺利通过每年一次的国税、地税关于纳税情况的检查。

这就强化了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规范了各站所经营行为,有力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搞好公司财产物资的清查与盘点。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财务的管理职能日益显现。财务管理参与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从物资采购中的比价采购小组到基建的招投标,再到废旧物资的处理等等,财务科都参与其中,起到了其应有的作用。

为加强对基层站所各项财产物资的管理,迎接各级的指导于检查,通过现场清查,由物流服务中心建立了烟站、管销所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登记台帐。今年6月份,财务科全体成员利用晚上的时间,加班加点对各烟站烟用物资的扶持兑现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提高了基层出纳、保管的责任心,规范了烟站的出纳基础工作,有效的防止了错误的出现。这就加强了管理,确保了财产物资的帐帐、帐实相符,提高了财产物资的利用效能。

五、搞好财经秩序整顿工作,全面做好迎接审计的准备。

根据上级关于财经秩序整顿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公司自身的实际,认真搞好自查与整顿,特别是把整顿工作视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良机。首先,对__年以来的卷烟购、销、存业务认真检查,并与烟厂核对一致,确保做到帐帐、帐实相符,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保证了自查工作的质量。其次,对基层站所进行全面审计,加强对金曾出纳人员的指导。从出纳基础工作导演用物资的扶持兑现,再到烟叶收购中涉及到的财务工作,财务科人员都一一指导到位,规范了出纳的基础工作,为迎审计署的检查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六、加强资金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年初,我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为了切实降低资产负债率,从点滴做起,控制资金占用,提高资使用效率,首先对欠款情况进行了分析,会同各业务科室积极回收货款。其次做好现金预算的预算和编报,防止资金的积压。第三、严格执行省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规定,从严控制烟站资金占用,将物资销售款及时要求上划。从而减少了资金占用,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财务出纳的年终工作总结模板3财务部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在为全公司提供服务的同时,认真组织出纳核算,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站在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的角度,以成本为中心、资金为纽带,不断提高财务服务质量。在今年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一、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出纳核算。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财务核算,进行出纳监督。财务部全体人员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出纳制度、税收法规、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从收费到出纳各项原始收支的操作;从地磅到统计各项基础数据的录入、统计报表的编制;从审核原始凭证、出纳记账凭证的录入,到编制财务出纳报表;从各项税费的计提到纳税申报、上缴;从资金计划的安排,到各项资金的统一调拨、支付等等,每位财务人员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企业出纳制度,实现了出纳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以实施ERP软件为契机,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用。

在经过两个月的ERP项目的筹建和准备工作后,财务部按新企业出纳制度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着手进行了ERP项目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库存管理各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对供应商、客户、存货、部门等基础资料的设置均根据实际的业务流程,并针对平时统计和销售时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如:设置“存货调价单”,使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即定的流程规范操作;设置普通采购订单和特殊采购订单,规范普通采购业务和特殊采购业务的操作流程;在配合资产部实物管理部门对所有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将各项实物资产分为9大类,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ERP系统库存管理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在8月初正式运行ERP系统,并于10月初结束了原统计软件同时运行的局面。目前已将财务出纳模块升级到ERP系统中并且运行良好。

三、制订财务成本核算体系,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根据集团年初下达的企业经济责任指标,财务部对相关经济责任指标进行了分解,制订了成本核算方案,合理确认各项收入额,统一了成本和费用支出的核算标准,进行了医院的科室成本核算工作,对科室进行了绩效考核。在财务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费用。财务部每月度汇总收入、成本与费用的执行情况,每月中旬到各责任单位分析经营情况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协助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资金调控有序,合理控制集团总体资金规模。

由于原材料市场的价格不稳定,销售市场也变化不定,在油品生产与销售方面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为此,财务部一方面及时与客户对账,加强销售货款的及时回笼,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正、透明,先急后缓;另一方面,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方针与计划,合理地配合资金部安排融资进度与额度,通过以资金为纽带的综合调控,促进了整个集团生产经营发展的有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财务部根据公司原制定的《财务收支管理细则》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集团的财务工作、提高出纳信息的质量,财务部比较全面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包括:财务部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财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ERP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对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对各公司的出纳核算到出纳报表从报送时间及时性、数据准确性、报表格式规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从而逐步提高出纳信息的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

平时财务部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会,解决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后期的主要工作,逐步规范各项财务行为,使财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财务规则、程序有效地运行和控制。

六、开展了以涉税业务和执行企业出纳制度、出纳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自查活动。

为了规范财务行为,配合年终与明年年初的汇算清缴的稽查与审计工作,财务部组织了在本集团公司内的09年年终财务决算的财务自查活动,在年终决算之前清理了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检查在建工程未作处理的项目,对已支付的财务利息费用及时追踪开具了发票等等一系列的财务自查活动。骋请了税务师事务所对07年的帐务处理做了预审,对审计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进行了整改,降低了涉税风险。

七、组织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团队凝聚力。

财务部组织了两批财务人员培训与经验交流会,对整个财务系统做了工作总结和预期的工作计划展望,将财务人员分成出纳、出纳和统计、收费两组进行了分组讨论,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的问题。通过南峰出纳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和税务风险的专题讲座,丰富了财务人员税务知识。邀请了审计部、资金部、资产部和财务人员做了深入的交流。增强了整个财务链各部门工作的协作性,强化了各岗位出纳人员的责任感,促进了各岗位的交流、合作与团结。

八、提出了全面预算管理方案,建立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模式。

根据经营目标和各项成本核算指标的实现情况,财务部提出了全面预算管理的方案,全面预算管理按照企业制定的经营目标、发展目标,层层分解于企业各个经济责任单位,以一系列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完整的指标管理控制系统。在数据和以前年度各项经营数据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各单位的成本费用预算、销售额预算、人员预算、目标利润预算等一系列预算指标,希望通过“分散权力,集中监督”来有效配置企业资源,提高管理效果,实现企业目标。

财务出纳的年终工作总结模板4从20__年9月米肯接手南广开始,南广财务部门的工作一直紧紧围绕着财务部门的工作计划展开,在集团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围绕公司的中心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有序地完成了各项财务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现将20__年财务部门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细致地做好财务日常工作。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公司全年目标工作任务,我们财务部全面规范出纳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功能,使财务人员做到既当家又理财,认真做好各项财务工作。

首先,财务人员认真做好出纳报销、工资发放、出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审核、记账、装订及相关发票的领用等日常出纳核算、出纳监督工作,保证工作无差错;

其次,按照出纳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进行出纳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出纳档案全面、完整,以便日后查阅和利用;然后,做好报税工作,并积极与相关税务部门联系,能够利用国家相关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公司节约资金,创造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最后,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财务部始终坚持“公司工作一盘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利用财务部现有的各项资源做好力所能及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好我们应尽的努力。

二、制定各项财务成本计划,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财务成本计划,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成本方面,严格按照收入与成本配比的原则,控制成本;费用方面,除了每月必须承担的费用,如广告费、工资等,其余的严格按照标准,同时把成本费用控制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让成本控制、节约的观念成为每个部门、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资金管理,合理控制公司总体资金规模。

为了保证有限的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与日常开支需要,为此,我们财务部一方面及时跟踪订单销售和退货的情况,加强销售回款的及时回笼,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正、透明,先急后缓。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算和货币资金的自查、自检工作。这样,通过以资金为纽带的综合调控,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有序进行。

四、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财务部于今年下半年重新制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财务人员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其次,新的制度还对印章管理、资金管理、财产的清查和盘点、财务汇报、费用管理进行了重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借款的审批程序和执行标准、出差开支标准和报销程序、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等。财务部严格按照新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落实相关规定,提高了出纳信息质量,为公司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

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每月10日之前,我们财务部会及时向有关领导提供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通过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分析,我们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将公司的财务状况汇报给领导,便于领导决策。

总之,本年度财务部全体财务人员在繁忙的工作中都表现出自己的努力和敬业。虽然已经开始按照财务制度认真做事,但是有些事情做得不够。

一是每个月的销售回款不能及时收回,建议财务人员要及时跟踪订单回款情况,并及时催收应收货款。财务部要加强应收货款的管理,加大应收货款回收和清欠力度,确保提高货款回收率。

二是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财务软件、ERP软件需要的更新,便于财务做账更加方便、准确,使公司领导及时全面掌握企业资源情况。

财务出纳的年终工作总结模板5在上级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以年初支公司提出的工作思路为指导,以提高企业效益为核心,以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成本治理和资金治理为重点,全面落实预算治理,强基础,抓规范,实现了全年业务制度规范化,经营治理科学化,企业效益化,有力地推动了支公司财务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财务治理在企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现将20__年公司财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固定费用:1—9月份累计完成。

5,完成进度计划的117.2,同比增长27.4,增加支出2312627.8。

2、三项费用:1—9月份累计完成。

5,完成进度计划的136.3,同比降低10.5,减少支出171939.2。

3、内部利润:1—9月份完成—1元,较计划进度—828.4元增亏252.7元。

二、以资金治理为契机,不断增强全员的预算治理意识。

近年来,随着企业精细化治理水平的不断强化,对财务治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以此为契机,根据财务治理的特点以及财务治理的需要,及时出台了支公司《固定费用治理办法》、《资金预算治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从而使每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考核。

在费用控制方面,一是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将手机费、电话费、班站所办公费、车辆油料费、维修费、线路巡视费等定额控制,节约归已、超支自负,培养了职工的节约意识。二是采取预算审批的方式,对定额以外的费用,必须先层层审批,没有审批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在现金预算方面,为提高现金预算的准确性,在实际支付时做到,没有现金预算项目的不予支付,超预算支付标准的不予支付,从而提高了现金预算意识。在职工借款还款方面,规定了借款必须于发生当月还款,确实起到了降低借款数额,减少资金占用,避免呆帐发生的积极作用。通过预算治理这一有效的治理手段,职工的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从而有力地带动了财务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以培训为动力,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财务出纳工作的侧重点和基本点也在改变,因此财务出纳工作不能停留在简单的算账、报账等出纳核算上,应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结合本行业财务工作的特点,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查找不足,保证财务基础工作的准确、及时、完整,为领导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财务信息。

最近几年,分公司一直把人员培训视为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突破口,财务治理工作同样迫切需要素质较高的出纳从业人员,因此我们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结合支公司学分制考核,年初就制定了培训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进行培训。并且于5月份开始每周三全员定时参加分公司财务处举办的新出纳准则培训,在6月份、9月份还分别参加了省公司和国网公司举办的新出纳准则培训班,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各项治理制度,懂得了企业财会人员的工作要求,如何更好地做好基层财务工作等,进一步激发了干好财务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并且也为明年年初即将实施的新准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以考核为手段,促进财务基础治理水平的提高。

随着企业治理的进一步深入,财务的治理职能逐渐增强。今年,支公司为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保证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制定了双文明考核办法,细化了各项指标和日常工作的考核。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加大了财务基础工作建设,从粘贴票据、装订凭证、签字齐全、印章保管等最基础的工作抓起,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细化财务报账流程。按照分公司有关通知精神,我们又成立了资金风险安全检查领导组,具体制定了《资金治理办法》、《货币资金治理办法》、《工资资金治理办法》、《工程资金治理办法》等,将内控与内审相结合,每月都进行自查、自检工作,逐步完善了支公司的财务治理体系。

在今年的财务治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借助支公司的考核体系,采取了工作质量与方针目标的考核机制,将治理的要求与重点,纳入工作质量与方针目标考核。将费用预算通过月份考核与工资挂钩,全面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实事求是的体现财务经营成果,做诚信纳税单位。并顺利通过每年一次的所得税汇算检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开展了电力专项检查。

五、积极参与企业经营治理,搞好公司财产物资的清查与盘点。

随着财务治理职能的日益显现,财务治理参与到企业治理的方方面面,这其中包括材料物资的采购和废旧物资的处理等。为加强对基层站所各项财产物资的治理,通过现场清查和新领用登记,各班站所建立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安全工器具登记台帐。今年5月份,财务科材料治理人员加班加点对库存物资情况进行了核查,规范了材料治理基础工作,确保了库存物资的帐帐、帐实相符,提高了材料物资的利用效能,顺利通过了公司供给站的检查。下一步,随着新库房的整合投运,以及对二级库房的清理,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材料物资的监督治理,以求全面提升财务治理水平。

六、加强资金治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近年来,为加强对资金的统一归口治理,规范运作,强化资金使用的计划性、预算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尽可能地规避资金风险,通过银行账户的清理归并,建立了与国网公司相适应的银行帐户治理体制。今年为进一步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今年重点对现金流量、未达帐项、应收应付款项、流动资产周转率等一些项目加大了考核力度,并且通过一年的运行发现现金流量明显提高,资金周转率显着加快。三是建立了统一的财务预算治理制度。通过建立覆盖支公司所有层次以及业务范围内的资金预算,确保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安全、有效。四是严格执行现金治理制度,实行财务制约制度。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更加有效地减少了资金的占用,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七、财务工作计划。

为全面搞好20__年全面预算治理与财务治理工作,我们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根据上级公司下达的预算指导意见,进一步搞好预算治理工作。

预算治理作为财务治理中的重要一环,与全面做好财务工作息息相关。在明年的工作当中,要进一步加强对科室、站所的费用预算指导与预算治理,认真做好预算的分析、分解与落实工作,使全面预算治理真正成为全员预算治理,让预算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结合新出纳准则的实施,当好领导的参谋,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

随着公司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经营质量不断提高,企业资产得到进一步净化与整合。结合绩效考核治理,本着“严、深、细、实”的原则,全面强化责任制的制定与落实,在售电收入增收的基础上,千方百计研究节支,力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同时,围绕盘活资产,对现有闲置的资产进行盘点;加大电费回收力度,保证每月电费回收真正结零;减少资金占用率,提高企业资产周转速度。

根据上级公司物资采购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物资比价采购制度。

(三)继续开展出纳从业人员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搞好财会基础工作,提高治理水平。

企业越发展进步,财务治理的作用就越突出。所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财务治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这一要求,就必须继续开展出纳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出纳从业人员的水平。在提高出纳人员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与指导,搞好出纳的基础治理工作,为更好的参与企业的经营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11篇

摘 要 加强纳税筹划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一大税种,其纳税筹划的意义更为重大。当前纳税筹划存在着误区,本文从所得税纳税时间入手,通过相关案例探讨了安排纳税时间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的实际问题。

关键词 所得税 纳税筹划 利息费用 工资总额

一、所得税与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取得的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课征的一种税。纳税筹划是指经济主体为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纳税事务进行的系统安排。它与避税、偷税、漏税等行为相比具有本质差别。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降低企业所得税税基的思路为:使收入总额极小化和使税前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极大化。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实务研究

1.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

新税法统一实行 25%的税率。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新政策扩大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同时,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和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企业可以利用这些产业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2.工资薪金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即工资从限额扣除转变为全额扣除。当然,相应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也提高了。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意味着职工教育经费可全额扣除。尽可能多地列支工资薪金支出、扩大税前扣除应是税收筹划的基本思想,可采用的措施有:提高职工工资,超支福利以工资形式发放;持内部职工股的企业。把向职工发放的股利改为绩效工资或年终奖金;企业股东、董事等兼任管理人员或职工,将报酬计人工资;增加职工教育、培训机会;建立工会组织,改善职工福利。在筹划时应注意职工工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加工资幅度时需权衡利弊,必要时可采用增加人数,提高退休金、住房公积 金、增加职工福利等替代方案。

3.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筹划

《实施条例》没有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扣除限额较以前的基本扣限2%和8%有所提高、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较以前的5‰明显提高,且可向以后年度结转。因此,企业的部分宣传完全可以不再通过广告公司策划,而是将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当作礼品赠送给客户,以达到广告的目的,同时又可降低成本。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有所下降,且超支部分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因此筹划时要特别关注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实务中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部分内容有时可以相互替代。一般情况下,外购礼品用于赠送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印有企业标记,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相反,企业因产品交易会、展览会等发生的餐饮、住宿费等也可以列为业务招待费支出。因此,可以适当规划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比例,当其中某一项费用超支时,及时进行调整。例如,当业务招待费可能超过限额时,则应以业务宣传费名义列支。另外,企业可以通过改变经营方式,以自销代替代销、销售公司分立等方式提高限额计算基础。

4.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的纳税筹划

在具体筹划分支机构设立形式时,需考虑企业的发展前景、税基及税收优惠条件。新《企业所得税法》采取纳税人法人判定标准,分支机构不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对于初创阶段较长时间无法盈利的行业,应设置分公司,这样可以利用创立时的成本冲抵总机构的利润,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对于成立初始就盈利的分支机构,应设立子公司,或许可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但如 果总机构汇总起来亏损,且新设立机构不享受税收优惠或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很小还应设立分公司,汇总冲抵总机构利润。但目前跨区域的大企业集团普遍面临的问题是:跨地区总分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汇总缴纳问题,尤其是在同一市辖区跨区县的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法中只明确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但未明确同一市辖区跨区县的总分机构如何汇总缴纳,需由省一级税务机关进行明确汇总纳税方法。

5.严格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规范帐目,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国税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的通知:对纳税人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如果企业会计资料不规范,税务机关难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即使企业经营业绩较不错,也只能采用核定征收,核定的应纳税额往往比实际应纳的税款高。企业还应关注的是审核原始票据的合法真实性,原始凭证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是税务检查的重要依据,一旦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不合法,可能会沾上“偷税”的罪名,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将接受票面金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且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

例1,某企业应纳所得税适用税率25%,1月份生产任务相对集中,产品正值销售旺季,于是,给职工多发奖金8000元,业务招待费2000元,则该企业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减少10000元,少预缴企业所得税=7000×25%=2500(元)。

这少预缴的所得税2500元,将在以后的月份或年终汇算清缴,纳税义务的滞后,使企业获得这笔税款的时间价值,相当于享受国家的无息贷款。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节税筹划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但企业的收入及费用列支要到一会计年 度结束后才能完整地计算出来,平时在预缴中不管是按照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还是按纳税期的实际数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企业由于受任务或季节因素的影响,会在某一段时间多列支一些费用,在另外一段时期少列支一些费用,但总体不突破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偷税处理。

例2.某企业有一辆价值900000元的货车,残值按原价的4%估算,估计适用年限为8年,按直接法计提折旧额如下:

900000×(1-4%)/8=108000(元)

假定该企业资金成本为10%,则折旧额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现值如下:

90000×25%×5.335=120038(元)

如果将折旧期限缩短为6年。则年折旧额如下:

900000×(1-4%)/6=144000(元)

因折旧而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如下:

(144000-108000)×25%×4.355=39195(元)

尽管折旧期限的改变,并未从数字上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总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后者对企业更为有利。当税率发生变动时,延长折旧期限也可节税。利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减轻税负。折旧年限的确定: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的会计利润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的延期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参考文献:

[1]隋玉明,王雪玲.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08).

[2]赵选民,王平.纳税筹划的新策略―政策性筹划.财会月刊(会计).2006.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12.6.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 系统要素 系统环境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即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目前,对纳税筹划的探讨多集中针对某一类型的单一业务或某一个税种的探讨,其系统性不强,对于指导企业对纳税筹划的总体把握存在欠缺。因此,从系统论的角度分析企业纳税筹划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纳税筹划系统的构成

1.系统构成要素

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为系统。系统论认为,系统是无处不在的,在研究和处理任何对象时都应将其看作一个系统整体。观察纳税筹划,既应该看到纳税筹划活动,也应该看到纳税筹划系统。纳税筹划系统就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各要素组织的有机整体。系统是运动的,纳税筹划活动就是纳税筹划系统运动的表现形式。在这一活动中的人、资金和信息就是构成纳税筹划系统的基本要素。

(1)人要素。人包括企业从事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也包括实施筹划方案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没有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企业不可能有纳税筹划活动;企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会计人员不按照筹划方案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纳税筹划同样无法实现。

(2)资金要素。资金是指企业拥有、占用和支配的财产物资的价值形态,包括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价值角度看,就是资金不断循环和增值的过程。资金处于不同阶段和形态会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和权利。如,购买材料时,货币资金转变为储备资金,企业产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权利;销售产品取得收入时,成品资金转变成结算资金或货币资金,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有盈利,还产生了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纳税筹划正是通过对资金形态的控制实现节税收益。

(3)信息要素。此处的信息是指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反映了企业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在这个反映过程中,会计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资产磨损的折旧,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数总和法。不同的方法,在不同时点的结果是有差异的,但最终结果是一致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在不同年份,计提的折旧额不同,但总额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残值。由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以会计信息为基本依据的,因此不同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应纳税额计算结果不一样。因此,只要税法允许企业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企业就可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以实现节税目的。

2.系统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

从系统论的基本观念出发,整个纳税筹划系统是一个立体系统,由一套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要素构建,它们之间存在这相互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

(1)三大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在这一系统中,人是主体,资金是基础,信息是载体和工具。没有人,就没有了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主体,更谈不上筹划;没有资金,也就不存在纳税义务,更不存在减轻纳税义务,所有的筹划都是空谈;会计信息是筹划得以进行的基础,没有准确的会计信息,就无法比较不同方案的效益,筹划就无法进行,同时会计本身也是筹划的工具。只有纳税筹划相关人、资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纳税筹划才可能产生效益,实现目的。

(2)三大要素都不是以独立形式存在的。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要素,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人,不是单一的个人,而是由方案设计者、方案实施者组成的集体。资金,也不是唯一的资金,而是多种形态的资金。信息,也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通过发送方和接收方让信息得以传递。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个系统,是纳税筹划系统的子系统。因此,可以说纳税筹划系统包含筹划人的系统、资金系统、信息系统。

(3)纳税筹划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纳税筹划系统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因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纳税筹划的目标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3.系统环境

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受环境制约,并对环境产生影响。纳税筹划系统面对的环境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环境,二是人文环境,三是经济环境。

(1)法律环境。会计活动的有效运转是以完善法规环境为前提的,法律既为会计提供了一个规范化的环境,同时也对会计活动提出严格的要求,会计活动既受到保护又受到约束。当今的大多数国家、政府对会计事务进行影响和干预,一般政府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强制实施,通过立法确定会计程序从而影响会计事务。它对于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会计信息市场,净化会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有很大的作用。法律环境决定着纳税筹划系统的筹划活动是否被允许,它由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以及执行它们的税收执法活动等因素构成。

(2)人文环境。人文化环境对于形成一个国家的会计文化以及相应的会计氛围至关重要。随着改革开放脚步的加快,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我国纳税人的独立经济利益主体身份在逐渐的体现,对纳税筹划的认知程度也在不断加深,纳税筹划系统慢慢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子系统。

(3)经济环境。经济形势决定着国民经济发展的总趋势,从而制约着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制约着纳税人纳税筹划的走向。经济环境主要由企业内部、企业供应商、企业经销商等要素组成,它决定了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是否可行。

4.系统的功能

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参排和筹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得“节税”利益。纳税筹划系统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其功能就是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具体包括节税功能和调节功能。

(1)节税功能。节税功能是指纳税筹划为企业节约税收支出,这是纳税筹划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为存在这个功能,纳税筹划才倍受企业的青睐。纳税筹划从三个方面节税,一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和会计政策的运用,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直接减少企业税收支出;二是通过对税法的严格执行和合理运用,实现涉税零风险,消除税收罚款等涉税支出;三是通过对企业经营和会计的安排,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延期交税,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节税功能的意义在于有利于纳税人实现税务利益最大化。

(2)调节功能。调节功能是纳税筹划的宏观功能,也是纳税筹划的间接功能。税收法律法规作为贯彻国家意志的重要杠杆之一,必然要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国家会在公平税负、税收中性的一般原则下,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对纳税人的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使他们的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的符合国家预期的宏观经济发展要求,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如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或不同产品,实行区别对待,对需要鼓励的,往往少征税或不征税,对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税。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纳税筹划的活动,也是企业执行国家政策的活动。国家税收的宏观调控意图正是通过一个个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得以实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调节功能,体现其有利于发挥国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也正是这一功能的存在,纳税筹划才得到国家的允许和支持。

三、企业纳税筹划系统的原则

作为一个系统,其能够不断生存发展的条件是系统内外的协调性,即系统内各个要素相互协调,并且能与外部环境相适应。这也是通常所谓的系统性原则,它包含三方面要求:一是整体性原则,二是目标一致性原则,三是环境适应性原则。

1.整体性原则

系统所具有的整体性是在一定组织结构基础上的整体性,要素以一定方式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一定的结构,才具备系统的整体性。

(1)纳税筹划系统是一个整体。纳税筹划系统是由人、资金和信息要素在一定组织结构基础上形成的,三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一定的结构,才具备纳税筹划系统的整体性。如果三要素处于无组织状态下,虽然要素无组织综合也可以成为整体,但是不能成为纳税筹划系统。因此在纳税筹划工作中一定要把纳税筹划系统视为一个整体。

(2)纳税筹划系统整体功能大于各要素功能之和。虽然纳税筹划系统是由人、资金和信息要素组成的,但纳税筹划系统的整体性能可以大于各要素的性能之和。因此在处理纳税筹划系统问题时要注意研究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重视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任何要素一旦离开系统整体,就不再具有它在系统中所能发挥的功能。

(3)纳税筹划系统要素影响整体。三要素有其相对独立性,会反作用于纳税筹划系统这个整体,要素的变化也会影响整体的变化。如果不及时调整三要素的关系,将可能会对纳税筹划系统发生重大影响。

2.目标一致性原则

(1)纳税筹划系统目标与财务管理系统的目标一致。纳税筹划系统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其目标应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一致。纳税筹划不能以短期的税负最低作为目标,要综合考虑筹划方案实施的成本费用和收益,要考虑实施筹划方案对企业总体战略的影响。采用一项纳税筹划方案要看其是否符合以下两个标准:①筹划方案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②筹划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实现企业总体战略目标。采用不符合这两条标准的筹划方案,只能让企业得不偿失。

(2)纳税筹划系统的各个要素必须协同一致。纳税筹划系统的各个要素必须协同一致。纳税筹划系统三个要素中,人是主体,资金和信息是由人操控的,处于被动地位。因此,纳税筹划系统各要素的协同一致,关键是相关人员要协同一致。从上述对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及其关系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财务人员只是纳税筹划系统中人的要素之一,他只能完成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纳税筹划方案最终取得效益,需要所有参与资金运转控制和信息控制的人按筹划方案的要求从事相关工作。这些人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经营人员、营销人员、会计人员等。

3.环境适应性原则

环境适应性原则要求纳税筹划方案与法律、经济环境相适应。只有与环境相适应的才具有实践可行性。环境适应性原则也具有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合法性要求,二是与人文环境相适应,三是与经济环境相适应。

(1)纳税筹划方案与法律环境相适应。只有合法的纳税筹划方案,才能得到税务行政机关的许可,才有实施的可能。强行实施不合法的纳税筹划方案,只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罚款等涉税负担。合法性原则既要求纳税筹划方案形式上合法,更要求在实质上合法。形式上合法的要求是,任何纳税筹划的方案,形式上不能含有与我国当前有关企业、工商、金融、保险、贸易、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政策等法律法规相矛盾的地方。方案设计的具体操作程序、步骤和方法也必须合法有效。

(2)纳税筹划方案与人文环境相适应。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纳税筹划的人文环境也随着经济体制的变迁而处于变革之中。虽然纳税筹划在当今企业中越发重要,但人们在纳税筹划的认可程度上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主要是由于一部分纳税人打着纳税筹划的旗号进行偷税漏税,严重地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使得社会对纳税筹划产生了不信任,甚至反对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所以企业所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以法律为基准,不能为了企业利益而钻法律漏洞,损害国家的利益。

(3)纳税筹划方案与经济环境相适应。很多纳税筹划方案并不是企业内部就能完成的,还需要企业外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企业并不一定能够采用税负最低的筹划方案,采用哪种方案是由谈判决定的,企业只能向最优的筹划方案靠近。能否实现目标,取决于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竞争力大小,设计与自己的能力相适应、与环境相适应的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黄桃红.基于系统论的纳税筹划[J].市场周刊,2010.1

[2]杨林泉.管理系统工程[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

[3]王汤.浅谈企业纳税筹划系统[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11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13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为了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承揽到施工任务,施工企业相互压低报价、垫资施工的现象非常普遍,致使企业资金紧张,缩小了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应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和税收筹划水平来缓解压力,扩大利润空间。从法律上讲,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依法进行税收筹划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施工企业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用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从而提高企业效益。

一、税收筹划的一般特点

税收筹划,就其目的和结果而言,又称节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延缓税负或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它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积极性、选择性和收益性等特点。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路

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房屋、公路、铁路、桥梁等土木工程生产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等流转税,就其拥有的财产缴纳房产税等财产税,就其实现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对施工企业来说,其税负主要是营业税与所得税。

(一)施工企业营业税的税收筹划思路

1、合理利用对不同税目的选择。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可将营业税划归为两个不同的税目,即建筑业和服务业。工程承包公司对工程的承包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项工作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只负责各环节的协调与组织。第二种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对于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参与工程施工业务,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于第二种形式,工程承包公司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不与建设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而仅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中介人,无论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备施工力量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建筑业的适用税率为3%,而服务业的适用税率为5%,税率的差异带来税负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工程承包公司可通过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达到节税的目的。

2、纳税时间的合理选择。同一笔税款,尽量延迟交付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些资金暂时留在企业里,可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或者可以减少企业在银行等机构的贷款,减少财务费用。所以,利用税法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合理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尽量往后推迟,也是一种重要的税收筹划方法。另外,由于施工企业作业周期长、耗费资金大,所以很多施工企业都采用预付工程款、分期结算等方式,纳税时间的选择对施工企业则显得尤为重要。

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或竣工后结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

(二)施工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思路

1、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与纳税企业年度内全部经营行为及其结果都有联系,它是对企业经营成果的认可,在企业总税负中占较大比例。因此,企业所得税可以说是纳税筹划的核心税种。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施工企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寻求减少纳税额,延缓缴纳税款的途径。

(1)选择有利的所得税预缴方式。我国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征收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做偷税处理。税法规定了三种预缴方式: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首先从纳税筹划的时间价值观念出发,企业应尽量降低预缴所得税。其次,企业应在预测未来年度盈利水平的基础上,选择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预缴方式。如果施工企业估计未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呈下降趋势,则不宜再使用现行的预缴税款方式。相反,如果该企业估计未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将呈现增长趋势,则可继续使用现行的预缴税款方式。

(2)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就折旧年限而言,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所得税税率稳定的情况下,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这样因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另外,由于施工企业普遍采用项目管理,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工期质量、效益负责,项目经理出于自身项目效益的考虑,推迟固定资产的入账时间以降低固定资产及周转材料在本项目的提取摊销,从而虚增当期利润,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因此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项目财务管理的检查,确保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避免企业放弃折旧费用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效应。

(3)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在包工包料方式下,材料物资成本是工程项目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采购材料时,施工企业应采用经济订货批量等方法降低材料物资的采购成本。存货的发出计价,包括按实际成本或按计划成本计价。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实际成本计价又有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先进先出和个别计价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会导致不同的会计利润和存货估价,通常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选择先进先出法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相对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的目的;反之,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加权平均法计价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2、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既可以是营业税应税劳务所在地,也可以是企业机构所在地或纳税人居住地,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出具在企业机构所在地或纳税人居住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明细表)就可以无需在营业税应税劳务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有两种:一是查账征收(俗称申报缴纳);二是核定征收。目前地方税务局一般只对在本地注册且账簿健全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按查账征收办理,对外地企业和账簿不健全的本地企业按核定征收办理,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比率为施工产值的0.2%-2%不等,这样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比申报缴纳的纳税额要多出几倍甚至几十倍,多出部分最终只能由企业承担或变相由企业承担,而这部分支出又不能在税前扣除,还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尽量达到查账征收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祝铁耀.浅议纳税筹划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07(16).

2、刘永.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J].改革与战略,2006(9).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14篇

(南京图书馆 210018)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税法对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以及目前事业单位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常采取的两种变通方法,分析了这两种方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结合事业单位经费构成情况,采用新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企业所得税 汇算 方法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从定义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有公益性的特点。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深入,只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进一步强化了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此外,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会计核算也有很大差别,首先在核算基础上就明显不同,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针对企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这点与事业单位的核算基础是相悖的。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上的种种差异导致了事业单位的所得税汇算方面存在政策模糊区域,造成了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比企业复杂。

一、税法对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

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规定,制定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法规定事业单位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减去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事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说。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同时对公式中“收入总额”“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作了规定。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是指与事业单位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主要包括:(1)工资。(2)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3)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事业保险基金支出。(4)用于公益、救济性以及文化事业的捐赠。(5)为取得应税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贷款利息等。上述支出项目均需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扣除。同时,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也作了规定,将应税收入与应税支出相互配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的执行情况

由于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制定的,事业单位与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差别较大,导致上述办法对于事业单位而言,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因此,事业单位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常采取以下两种变通方法。

(一)据实扣除法

站在企业角度,将事业单位收支按照企业核算的要求,大致划分出应税收入与应税支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将事业单位的收入划分为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应该还是比较容易的。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是指与事业单位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但是,在实际支出中,哪些成本费用与应税收入有关,哪些成本费用与应税收入无关,税法无明确标准,只规定了范围,无法准确划分,因而在操作上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举例来说,事业单位通常需要通过创收来弥补人员经费不足,从事多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工资如何分摊?即使是专业的税务人员,也常常无所适从。此外,事业单位是收付实现制,收入支出难以准确配比。因此,会计人员通常只能将支出按自己理解简单划分,肯定不会准确。

(二)分摊比例法

税法规定应税收入支出确实难以划分清楚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纳税人可采取分摊比例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确定。

分摊比例法是根据事业单位应纳税收入总额占该单位全部收入的比重作为分摊比例,分摊其全部支出中应当由纳税收入分摊的部分,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收入总额应分摊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额= 支出总额×(应纳税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

对于全部支出中应当由应纳税收入分摊的支出,一部分能够划分清楚,另一部分划分不清的,可对划分不清的部分按分摊比例法计算出的分摊比例,计算出应纳税收入总额应分摊的支出项目金额。

(三)对上述两种方法的分析

据实扣除法,这是一种理想的方法,但实际操作上根本无法实现。将应税收支与免税收支分开核算,意味着不仅仅要按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建两套账,还要将每笔经济业务按照应税、免税的标准划分。不仅是工作量大的问题,税法也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能划分清楚?

分摊比例法简单方便,但是它的前提是应税收支在全部收支中的比例一致,这显然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这种方法实际上也是估算,对单位而言,存在多缴和漏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这不符合会计谨慎要求。

上述两种方法,其实都是估算,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不唯一,缺乏税法的严肃性。就会计学科而言,选用任何一种方法都不够严谨。

三、考虑新的方法——以收定支法

以收定支法,简而言之,就是以免税收入确定免税支出,从而倒轧出应税支出的方法。

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结合事业单位经费构成情况,以谨慎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紧扣税法中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采用合适的方法。对于事业单位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通过分析应纳税收入总额和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得出新的方法。

(一)应纳税收入总额部分

对于事业单位,通常免税收入比较好划分,也较容易取得免费证明。应纳税收入总额为剔除免税收入后的收入总额。计算公式为:应税收入= 收入总额- 免税收入。

收入总额和免税收入税法已有详细界定,这里就不再赘述。计算应税收入只要根据事业单位《收入明细表》,将免税收入从收入总额中剔除即可,这点应该较好理解。

(二)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即公式中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

这部分支出就是应税支出,它的定义是“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事业单位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不易划分清楚,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难点。可以重新定义应税支出,得出新的方法。首先从分析事业单位的经费构成情况入手。

1.财政补助收入。目前,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家将加大对公益事业发展支持力度。《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由此可以看出,事业单位的收入,以财政补助收入为主。这部分收入根据税法定义属于免税收入。

2. 事业收入。目前即使是以往按照老的分类标准划分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也不能全部满足事业单位运转的需求。经费不足主要体现在人员经费上。事业单位需要通过创收来弥补这部分缺口。主要的创收收入就是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但是,由于事业单位从事各项业务活动是以社会公益而不是以经济效益为首要目标,因此,大多数事业单位的这部分收入收取标准很低,相对于财政补助收入而言,数量有限,只能视为对财政补助收入不足部分的有效补充。这部分收入中大部分是纳入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属于免税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通常事业单位的这部分收入就更少了。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中有一部分属于免税收入。结合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以财政补助收入为主的免税收入不足以承担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全部支出,超出的支出由取得的应税收入分摊,这部分应税收入包含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将超出的支出与应税收入配比,反映的就是剔除了免税收入影响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盈亏情况。如将这部分支出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即应税支出,应该是合理的。

(三)得出新的方法——以收定支法

新方法与税法相比,应纳税收入总额的规定不变,准予扣除的项目定义为免税收入所能承担的支出以外的支出,两者的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不变: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收入总额- 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

事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说。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事业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是免税收入所能承担的支出以外的支出。计算公式为:免税支出= 免税收入承担的支出,应税支出= 支出总额- 免税支出。以免税收入确定免税支出,从而倒轧出应税支出。这种针对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方法,对于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事业单位应该普遍适用。

(四)实际操作

事业单位年度预算中明确规定各项支出分类科目对应的收入来源,根据税法规定很容易区分各项支出的来源是免税收入或应税收入。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将事业单位预决算相互比对,分科目逐条分析支出,确认免税收入承担的支出,倒轧出应税支出。但是,上述方法仍然很繁琐。

换个角度考虑,事业单位的支出通常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现逐一分析: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项目收入通常全部是财政拨款,支出全部计入免税收入承担的支出,这点应无异议。项目支出根据预算执行,通常不会超支,可能会有结余。基于专款专用原则,结余结转下一年。项目支出全部是免税支出,数值可从账上直接取到。

基本支出是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三部分。既然创收收入是为了弥补免税收入不足争取的收入,可以认为免税收入不能满足事业单位运转的需求,免税收入通常全部用完,不存在结余。这时,可以认为基本支出中免税支出等于基本支出免税收入。当然,基本支出免税收入也不排除存在结余的可能性,不需要创收收入弥补经费不足,基本支出结余来源于免税收入。这时,当年总收入与总支出的差值为总结余,包括项目支出结余和基本支出结余。已知总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可以倒轧出基本支出结余。然后用基本支出免税收入减去基本支出结余部分得出当年基本支出中免税收入承担的支出,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免税支出。当然,如果该事业单位还有额外的创收收入,需在计算基本支出结余中剔除创收收入结余。最后,用应税收入减去应税支出,就可以得到应纳税所得额了。

经过上述操作会发现,最终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反映的是基本支出的盈亏情况。如果数值是正值,与年终决算中转入事业基金数一致;如果数值是负值,则与年终决算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数一致。这也印证了上面所说的应纳税所得额反映的是剔除免税收入影响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盈亏情况。

四、结论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不同于企业,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有公益性的特点。应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结合事业单位经费构成情况,以谨慎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紧扣税法中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采用适合事业单位的计算方法。以上介绍的以收定支法容易理解,便于操作。对于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事业单位普遍适用。计算结果唯一,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也符合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这种方法应该是切实可行的。

出纳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第15篇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全文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划管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版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版式、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定,并将专用发票票样及时下发各地。

(二)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制定

1.专用发票的印制,由国家税务总局实行统一计划管理。

2.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应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每半年安排一次,印制计划上报后一般不再调整。

(1)县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8月20日以前将下一年度上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次年3月20日以前将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地市级国税局。

(2)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9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机关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国税局;应于次年4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级国税局。

(3)省级国税局于每年的9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应于次年4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4)国家税务总局将各省级国税局上报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进行审定汇总,送交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安排印制,并下发各省级国税局。

二、专用发票的仓储管理

(一)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

1.省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以造币总公司提供的专用发票发运单进行验收。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对运抵的专用发票种类和数量进行核对。

(3)检查专用发票的包装质量。

(4)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附件一)。

2.地市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依据造币总公司提供的专用发票装箱明细表进行验收。

(2)核对专用发票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核准的计划相符。

(3)抽查专用发票的印制质量。

(4)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

3.县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采取随机检验的方式,抽检数量一般在所运专用发票总量的5%-10%左右,如发现有严重问题,可扩大抽查面。

(2)核对专用发票的各种版式和数量是否与核准的计划相符。

(3)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

4.各级国税局在专用发票验收时,必须由两人以上负责,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5.在专用发票的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将有质量问题的发票统一集中收缴、封存,由省级国税局报国家税务总局,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6.各级国税局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时,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

7.各级国税局要建立专用发票收、发、存台帐。

(二)专用发票的调拨

1.上级国税局向下级国税局调拨专用发票时,应及时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拨单》(附件二),同时收取专用发票款。

2.各级国税局在专用发票调拨后,登记专用发票收、发、存台帐。

(三)专用发票的盘存

1.各级国税局对所属库存的专用发票必须建立定期盘存制度。

2.上级国税局应对下级国税局的专用发票盘存情况组织不定期的检查。

3.省级和地市级国税局每季度末应进行一次盘存,同时每次盘存都应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盘库报告表》(附件三)。县级国税局每个月应进行一次盘存,同时每次盘存必须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盘库报告表》。

4.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国税局应不定期进行盘存。

(四)专用发票的销毁1.专用发票销毁的范围

(1)属于有印制质量问题专用发票的销毁

①专用发票印制质量问题的确认。省以下各级国税局发现专用发票有印制质量问题后,应将有质量问题的专用发票封存,并逐级上报到省级国税局。

②省级国税局与所承印专用发票的企业联系,由印制企业负责进一步认证。

③经双方共同认证确有印制质量问题的专用发票,应在双方共同监督下,由省级国税机关指定的企业负责销毁,并由印制企业报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备案。

④如双方有不同意见,由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共同协商后,另行处理。

(2)属于国税机关换版、改版以及超过国税机关法规的使用期限,应予作废的专用发票的销毁。

①对换版后,尚未使用已作废的旧版专用发票进行销毁。

②对不符合使用大面额版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已领购的,尚未使用或整本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进行销毁。

③对改版后,凡不符合改版要求的专用发票进行销毁。

④对超过国税局法规的使用期限,尚未使用或整本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进行销毁。

2.专用发票销毁的方法

(1)对上述专用发票销毁范围中,凡属于未使用的整本专用发票,由省级国税局统一组织进行销毁。

(2)对整本发票中未使用的部分,可采取剪角方法核销。即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处,按V形剪角。

3.专用发票销毁的要求:

(1)各级国税局要建立健全销毁专用发票的制度,要有专人负责,严防在发票销毁过程中,发生被盗或丢失的事件。

(2)在专用发票销毁过程中,必须对销毁的专用发票实行双人管理制、经手责任制,做到数字准确无误、责任清楚。在待销毁的专用发票运输过程中,要有专人押运,确保安全。

(3)专用发票销毁工作结束后,省级国税局要及时将销毁的情况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五)专用发票的存储安全管理1.必须建立专门存储专用发票的库房,库房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库房设在国税局或发售网点的建筑群体内,不得与其他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相连。库房底部不得有管道、暗沟等公用设施或不能控制的地下室;无法避开的,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库房出入口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安装金属防护装置。

(3)库房内配备防潮、灭火装置,安装防爆灯,配备应急照明灯。

(4)库房安装防盗自动报警装置。守库室设置接受报警并与外界联络的通讯设备。

2.专用发票发售网点营业室的安全保管措施,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营业室出入口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安装金属防护装置。

(2)发售工作区与其他工作区隔离。

(3)营业操作室与领购者之间设置必要的坚固隔离防护设施。

(4)营业室安装紧急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可与所在地公安机关实行报警联网。

(5)设置存储专用发票的保险柜。

(6)配置专用发票防伪鉴别器。

3.各级国税局应根据专用发票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设立保卫机构,配置专职保卫人员,将安全保管工作纳入职工的岗位责任制。专用发票仓库的管理及保安工作,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配备专职的守库人员,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

(2)严格控制非库管人员进入库房,非库管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库房,如因工作需要临时进入库房的,应经领导审批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3)遇节、假日,仓库管理人员应对仓库存储情况进行清点检查。

三、专用发票的运输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运输

1.国家税务总局委托造币总公司每年向各省按季运送专用发票。

2.各省级国税局接到专用发票后,可根据基层国税局的需要,自行组织专用发票的运送工作。

(二)专用发票的运输安全管理各级国税局运输专用发票必须配置运送专用发票的专用车辆;配备安全保卫人员及必要的通讯工具。远途运送大宗专用发票,应与当地公安、武警部门取得联系,采取相应的保卫措施,以确保专用发票的运输安全。

四、专用发票的发售管理

(一)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帐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见附件四)。

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

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附件五)。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次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购票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

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

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法规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二)专用发票的发售专用发票的发售工作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发售,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税务机关不得将发售工作委托给企、事业单位,更不得雇用临时人员承办发售管理业务。

发售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法规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购票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帐》(附件六)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附件七)。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法规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3、监督纳税人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国税局发售专用发票时(电脑版专用发票除外),必须监督纳税人在专用发票一至四联(即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的有关栏目中加盖刻有销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的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经检验无误后方可将专用发票交付纳税人使用。

4、根据专用发票发售情况逐笔登记《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帐》、《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日记帐》(附件八)和纳税人领购簿,按日汇总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分类帐》(附件九)。

(三)专用发票的注销注销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发售部门应登记《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帐》和领购簿。

1.在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前,国税局应按法规检查纳税人已使用的专用发票,经检查无误后予以注销。

2.专用发票发售部门应对按照法规收缴纳税人库存未用的专用发票予以注销。

3.对于纳税人丢失、被盗的专用发票,在按照法规给予纳税人处罚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予以注销。

(四)专用发票收发存情况统计

1.专用发票发售部门应建立健全专用发票管理帐簿,做好专用发票收发存情况的核算工作。按期编制收发存情况统计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发存报表》(附件十)应逐级报送到国家税务总局。

(1)县级国税局应于季度和年度终了后10日内将专用发票收发存报表报送地市级国税局。

(2)地市级国税局应于季度和年度终了后20日内将专用发票收发存报表报送省级国税局。

(3)省级国税局应于季度和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专用发票收发存报表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3.专用发票收发存报表的格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

五、专用发票的票款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结算价格专用发票的结算价格由国家计委统一确定。各级国税局按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中央管理的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11号)的法规,加收一定比例的专用发票管理费,经同级物价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专用发票的票款结算管理

1.专用发票票款结算的方法和时间专用发票的票款结算采用签订结算协议的方法,即:每年各省级国税局与造币总公司签订一次专用发票票款结算协议。

专用发票的票款按季度进行结算,即于每季度开始15日内按季度计划票款总价30%的价款预付给造币总公司,待每季度票到后10日内通过银行将其余70%票款划给造币总公司。

省级以下国税局专用发票票款结算的方法和时间,由省级国税机关确定。

2.专用发票的票款管理专用发票的票款由省级国税局统一管理,省、地、县级国税局实行分级核算的原则。

各级国税局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法规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专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帐簿要完整,会计核算手续要齐全,专用发票票款要设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专用发票管理费的使用管理各级国税局收取的专用发票管理费可用于以下几方面开支:

(1)专用发票库房建设、维修及仓储设施条件的改善;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所需必要的交通及通讯工具的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