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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

进出口贸易概念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外贸管制权;法律概念;文本

[中图分类号]D922.2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1763(2013)03―0149―06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加强,政府对贸易进行管理和监督已成为各国政府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自顾倾向强化,贸易保护主义升温。在国际市场需求增长乏力,国际竞争加剧的情况下,美欧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强化对绿色、新能源产业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贸易保护。因此,国家所拥有的外贸管制权已跃入了法制视野,成为国际法与国内法中共同关注的法律问题,并以此为焦点形成了大量的学术理论与规范创设。

然而,外贸管制权这一概念,来源于外贸管制实践,现实生活中各国实施外贸管制的方式千差万别,相关理论也无法明确外贸管制的内涵,已有的法律规范中更是未对外贸管制权进行明确定义,特别是在一些具体的制度构建中也有许多必须予以面对的理论障碍。这种理论与制度的发展困境显然与外贸管制权在现实生活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不相称,同时也阻碍了外贸管制权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而在法律文化的研究方法中,特定词语的渊源文本,尤其是权威性的法律文本,不仅仅是法律概念的引证来源,其本身也是反映法律概念的重要研究资料[1]。从法理层面对外贸管制权进行解读,必须将外贸管制权置于特定的文本语境下,依现实主义的历史观通过法律规范予以界定。相关文本的表述,不仅表明外贸管制权具备了形式正当性,同时也是证明外贸管制权实质正当性的现实根据。以文本视角对外贸管制权进行深入探讨,显然对促进外贸管制法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

一不同学科理论中的外贸管制权文本解释

(一)经济管理学理论中的“外贸管制”与“管理贸易”

由于经济学文献中使用的“管制”和“规制”以及“规管”,均源出于英语“regulation”,其一般含义界定为:“管制者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的依据或既有的规则对被管制者的活动进行的限制”[2]。因此,外贸管制的含义,目前也多从经济管制的角度进行解释。通常认为:“外贸管制,是对外贸易管制的简称,也叫进出口贸易管制,是各国政府或为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增加出口、限制进口而采取的鼓励与限制措施;或为政治目的,对进出口采取禁止或限制的措施。它是一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的体现”[3]。体现对外贸易总政策的具体政策措施包括进出口商品政策、国别政策或地区政策等方面,涉及到国家对外贸易活动的经营管理体制、法律制度和行政干预三个方面的内容。而狭义的贸易政策则是指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政策体系。目前主要的贸易政策类型包括: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中性贸易政策和偏向性贸易政策。

管理贸易(ManagedTrade)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盛行于80年代以后。迄今为止,关于管理贸易内涵的界定国内外学术界还存在分歧其中国外学者的观点如下:第一,管理贸易是指非竞争环境条件下的贸易行为(L.R.Krause,1992);第二,管理贸易是指受政府政策控制的贸易(Trzon,);第三,管理贸易是受非关税壁垒控制的贸易(J.E.斯贝茹);第四,管理贸易是管理本国与世界经济而对贸易与投资的直接干预(R.J.Waldman,1986)。国内学者的观点如下:第一,管理贸易是有组织的贸易(薛荣久,1993);第二,管理贸易是介于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之间的贸易(薛进年,1992);第三,管理贸易是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李述仁,1993)第四,管理贸易是有组织的贸易,是保护贸易的一种形式(陈寿琦)。转引自薛荣久.国际贸易[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

。在经济学理论中,通常认为管理贸易是以协调为中心,政府干预为主导,以磋商谈判为手段,对本国进出口贸易和全球关系进行干预、协调和管理的一种国际贸易制度[4]。而由此产生的管理贸易政策是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加强而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双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一种协调和管理兼顾的,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之间的一种国际贸易体制。这种“管理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发展的方向,体现了各国政府既要保护本国市场,又不伤害国际贸易秩序的政治意图。目前,实行管理贸易最为典型的国家是美国和日本,其中美国以管理贸易为特征,而日本主要是有选择的管理贸易[5]。

外贸贸易政策应属于一国的公共政策范畴,具有宏观性和实务性,它本身的表述并不是一个以权利与义务为基本视角的法律概念,显然与外贸管制权不同。“管理外贸”既然属于贸易政策的范畴,同样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但是,由于这种政策最主要的特点是将管理贸易的政策法律化、制度化,因而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了对外贸管制权的研究与发展。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2篇

上海自贸区概念股是第一主战场。上海本地贸易、物流、金融、地产、航运等行业龙头辈出,两桥一嘴再现昔日辉煌。本周市场以上海物贸、东方创业为龙头的贸易概念股、以华贸物流、锦江投资为龙头的智慧物流概念股,以陆家嘴、浦东金桥为龙头的园区开发概念股,以上港集团为龙头的港口概念股成为上海自贸区概念股的“七大天王”,持续飙升连续5涨停,荣登周涨幅榜。笔者上期看好的上海自贸区概念股大多成为龙头品种,相信激进型投资者如第一时间介入应该取得不错的收益,笔者建议投资者中线继续看好上海自贸区概念股的前提下,回避下周二附近的短线震荡调整风险,空仓者可在震荡急跌中逢低吸纳,中线持有上海自贸区概念股,迎接下一波主升行情。

天津自贸区概念股成为自贸区概念股第二战场的急先锋,以天津海运、天津港、津劝业为龙头的的天津自贸区概念股接力上海自贸区概念股成为踏空资金的主选,周四更是出现13只天津概念股涨停热潮,整体板块启动迹象十分明显。笔者认为,如果按照上海自贸区概念股的炒作模式进行操作,大龙头上海物贸七月初启动,正式成立上海自贸区在八月下旬进入加速拉升周期,故笔者认为天津自贸区概念股目前也应处于启动初期,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

展望后市,第一主战场上海自贸区概念股王者外高桥相信会有N个涨停。第二战场在天津自贸区概念股的带领下,深圳前海、广州南沙、重庆等新的生力军或将爆发。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3篇

栏目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海关研究所、公共经济系徐晨

本期观点:在外贸业界,FTA和FTZ常因字面意思相近而被一概译为“自由贸易区”,这是一种

概念混淆。FTA和FTZ其实有着很大的区别,厘清概念,才能完善管理、用好政策。

何为FTA?

受WTO多边贸易规则自身特点影响,多边谈判要达成协议非常困难。为促进贸易自由化,WTO允许各国援引GATT(1947)最惠国待遇第24条例外条款,签订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议(RegionalTrade Agreement,RTA)。依据该条规定,区域自由贸易协议可分为自由贸易协议(Free Trade Agreement,FTA)、关税同盟(Custom Union,CU)以及为成立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所缔结的“过渡性临时协议”(Interim Agreement);其区域经济组织型态可按整合程度大致分为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关税同盟、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和经济同盟(EconomicUnion)。在当前的国际社会,按照自由贸易区(FTA)型态建立的区域经济组织最为发达。

就FTA而言,该条协定是专门针对“边境贸易、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做出的,其中第8款(b)对自由贸易区概念作了具体解释:“自由贸易区应理解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组关税领土中,对成员领土之间实质上所有有关产自此类领土产品的贸易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法规。”对于其中的“关税领土”,第24条第2款规定:“关税领土应理解为一对与其他领土之间贸易实质部分保留单独关税或其它贸易法规的任何领土。”

可见,FTA这种区域经济组织型态是WTO多边贸易体制中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一个重要例外。其核心特点有二:其一,区域外的WTO成员国不能通过多边最惠国待遇原则自动享受区域内各成员国享受到的各种优惠,即“排他性”特点;其二,成员间的贸易要“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法规”,即“互惠性”特点。

何为FTZ?

在FTA蓬勃发展的同时,各国也在积极推动FTZ(Free Trade Zone)。将FTZ翻译成“自由贸易区”也不为过,但其真正含义其实源自世界海关组织(WCO)的“自由区”(Free Zone)概念——更准确的中文名称应为“海关自由区”。源自WCO的自由区(FTZ)概念与源自WTO的自由贸易区(FTA)概念有很大的区别,必须界分清楚。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上出现了数千个位于国境之内、与贸易紧密相关的生产区域。由于采取特殊的自由化措施,这些区域在国际上被笼统地称为自由区(Free Zone),所含类型繁多、名称不一。在我国,这些区域被统称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目前主要分加工和物流两大类型进行管理。

FTZ起源于欧洲,1970年有30个国家(地区)成立了约80个FTZ,现在则有120个国家(地区)成立约5000个FTZ。FTZ之所以在上世纪70年代后迅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得益于WCO对“自由区”(FreeZone)的规范统一解释。该组织在1973年制定的《京都公约》(Kyoto Convention)“附约”中,将“自由区”概念明确定义为:“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人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境内关外”。

近年来“自由贸易”蔚然成风,各国纷纷上马自由区,但具体做法并不统一,国际国内关于各类自由区的称谓也是花样迭出。但FTZ对区域化自由贸易产生的影响不亚于FTA。例如,美国已有266个FTZ,创造了约200亿美元的年出口值与40万的就业人口。近30年,亚太地区的FTZ发展尤其显著,我国内地与台湾地区、新加坡、韩国等均积极发展FTZ,这也是上述经济体腾飞的重要动力。FTZ已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研究的热点之一,但其所得到的关注比FTA少,业界对二者存在一定的认识混淆,这种情况在我国尤其突出。

概念理解不清、管理不统一,给自由区的发展带来了一定困难。近几年,我国有关部门将自由区概念统一口径,主张使用“自由贸易园区”称谓。但就其核心内容而言,将自由区中的“自由”解释为“自由贸易”并不准确,因此这一名称也还未在实际监管中得以广泛运用。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加工贸易规模和影响都很大,此类区域种类不一、功能多样,但与国际上的自由区存在重要区别。辨析国际自由区发展的特点和类型,可为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创新提供借鉴。

WCO认为自由区可分为工业区和商业区两种,“运人商业自由区的货物系供以后进行处理的,至于加工或制造通常是禁止的”,而“运人工业自由区的货物可以进行经核准的加工作业”,且“自由区一般设于海港、内河港、航空港以及具有同样地理优势的地方”。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境内关外”在使用时必须加以“就进口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的限制,不能单独使用。国内很多文献认为自由区就是设立在关境之外,是错误的认识。辨析

通过考察《京都公约》关于“自由区”(Free Zone)的定义和各国发展FTZ的实际做法,可知两者实为一致,“Free Trade Zone”就是“Free Zone”。

通过比较“自由贸易区”(FTA)和“自由区”可以发现,“自由贸易区”(FTA)的“排他性”和“互惠性”特点,在“自由区”的解释中并小存在。也就是说,FTZ不是“排他”和“互惠”的,将“Free Trade Zone”翻译为“自由贸易区”并不合适。

FTA和FTZ按其字面意思均被广泛译为“自由贸易区”引起了概念混淆,根本原因在于对“自由”的理解不当。这两个概念中,FTA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的一种特别约定,而FTZ是国家内部区域的一种制度安排。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目前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甚至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都具有FTZ的局部或大部特征,但目前尚无与FTZ完全对应的区域。2008年5月我国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专门就此问题发文,建议将FTA统一译为“自由贸易区”,将FTZ译为“自由贸易园区”。但是,将两者在自由贸易范畴内进行讨论似乎并未尽善,上述对国际规范的考察说明,FFZ本质上与国家间自由贸易无关,实属已在海关领域使用多年的专门术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际上较多地使用“海关自由区”的提法。

综上所述,FTA与FTZ的重要区别有:

第一,FTA是国与国之间的一种贸易制度安排,而FTZ是一国自主设立的一种贸易制度安排;FTA是双边或多边谈判的结果,而FTZ无需经过谈判即可达成。

第二,FTA的实施一般普及至全部关税领土即全关境,FTZ的实施则限定在指定区域。也就是说,实施FTA带来的政策落差存在于国与国之间,而实施FTZ带来的政策落差存在于自由区内和境内自由区外之问。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贸易模式演变 贸易模式的测度 贸易模式演变规律

一国的经济发展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往往集中体现在贸易模式(Trade Pattern)的演变上(陈飞翔,1994)。贸易模式探讨的基本问题是,一国应向哪些国家出口何种产品,又应当从何处进口何种产品以增进本国福利、促进本国发展。随着一国经济成长,其对外贸易模式必然会出现某些重大变化,而对外贸易模式又对经济成长具有重要的引导或制约作用。因此,清晰认识和合理处理经济发展和贸易模式转换之间的关系,是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共同课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多年的快速增长,参与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在这一大背景下,认识和把握贸易模式的转变方向和作用机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贸易模式测度指标的总结和评价

1、贸易模式的概念界定

虽然“贸易模式”这一概念频繁出现在国内外文献中,但很少有作者给出非常确切的定义。Dominick Salvatore的《国际经济学》(第五版)将贸易模式表述为“一个国家出口、进口何种商品”。从本意上看,贸易模式是指一国“是否”和“如何”进行贸易。霄、孙莉莉(2003)将一国的对外贸易结构(Structure of Foreign Trade)概括为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结构、贸易模式结构和贸易区域结构四个方面,具体如图1所示。

2、贸易模式测度指标的总结和评价

对于贸易模式的测度主要集中在贸易商品结构和贸易模式结构上。贸易商品结构主要对各种商品占总出口或总进口的比重及其变化进行描述;贸易模式结构则对产业内贸易(Intra-Industry Trade)和产业间贸易(Inter-Industry Trade)作出区分。伴随着国际贸易的深化和广化,也出现了产品内贸易(Intra-product Trade)、贸易复杂度(Sophistication)和贸易多样化(Diversification)等一些新的指标。

(1)贸易商品结构测度指标。表1为测算出口商品结构的传统贸易指标,这些指标都建立在比较优势论和要素禀赋论的基础之上。其中,显示性比较优势是最常用的描述比较优势的指标;对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则在显示性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利用数学办法将该指标值域规范到-1到1之间;贸易出口份额用出口份额表示贸易集中的程度;贸易强度指数、出口相似性指数和贸易互补性指数常用于刻画两国间贸易特征;结构变化指数、pearson相关系数和Bray-Curtis非相似系数主要从统计角度发掘数据之间的相关关系。

(2)贸易技术结构测度指标。“复杂度”(Sophistication)这一概念最早由Lall(2000)提出,用于描述出口商品的技术结构(Technological Structure)。关志雄(2002)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提出“出口复杂度”(Export Sophistication)指标。该指标首先计算整个世界各种产品的附加值,即用各出口国占该产品世界市场份额作为权重计算得出人均GDP加权平均数;然后用各种产品占一国总出口的份额作为权重计算该国所有出口产品附加值的加权平均值,以此作为一国出口结构的高度化指标。后来,陆续有一些学者对该指标进行了改进。樊纲、关志雄、姚仲枝(2006)对该指标的权重进行了改进,使用RCA作为产品附加值的权重。杜修立、王维国(2007)将附加值的权重改用生产份额所占比重,具体使用贸易依存度作为生产份额替代。Rodrik(2006)和Lall(2006)也提出类似的指标,只是在权重和人均GDP的处理上略有不同,前者的附加值计算,权重使用1999—2001的比较优势份额平均值,人均GDP用该产品的出口额代替;后者的附加值计算,权重和人均GDP均都进行了排序分组处理。目前普遍使用的是Hausmann,Hwang and Rodrik(2007)提出的计算办法:

PRODYk=·Yj(1)

EXPYj=·PRODYk (2)

其中,PRODYk是产品k的复杂度,代表产品k在世界水平下的整体附加值或国家整体技术含量;EXPYj代表j国的出口复杂度,代表该国所有出口产品的总体技术含量或水平。xjk 为j国产品k的出口额,Xi为j国的总出口额,Yj为j国的实际人均GDP。二者值越大,说明该产品或该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或水平越高。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平贸易教育 绿色营销 社会责任 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概念源于美国,于80-90年代开始兴起。很多人都认为公司治理是属于企业内部的管治问题,主要是完善内部监控流程,其实公司治理也可以帮助企业于国际市场上提高企业的营销竞争力,尤其是对企业外部的形象、品牌,都有正面的帮助。现在有不少的大型跨国企业,以公司治理概念中的公平贸易、绿色营销、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为手段,以突出自己本身的品牌,以及加强其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二、公平贸易

随着国际贸易越来越普遍,富裕国家的资本家,通常都会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买原材料,或者在贫穷地区生产,以获得较低的生产成本,但因当地的法规、执法不完善,贸易当中包含不少剥削农民、血汗工厂的情况。以很低的价钱向没有议价能力的农民去购买原材料,而那些低价交易可能令农民不够糊口。另外血汗工厂的情况也很普遍,工人过长时间的工作、不安全的工厂设备、恶劣的工作环境、童工的问题、工资过低不能维持工人基本生活,这些都是贫穷国家很常出现的剥削情况。

因为这种不公平的情况,开始有人提出公平贸易的概念。公平贸易运动,试图透过与被边缘化的生产者及劳工的紧密合作,将他们从易受伤的角色,转化成为经济上的自给自足与安全,它也试图赋权他们,使他们成为其自己组织的利害关系人,同时在全球市场中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公平贸易,最广为人知而且接受的定义,是由四个公平贸易的主要组织定下,四个组织包括Fairtrade Labelling Organizations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 Fair Trade Association、Network of European Worldshops及European Fair Trade Association,简称FINE。公平贸易的定义“公平贸易是一个基于对话、透明及互相尊重的贸易活动伙伴关系,志在追求国际交易的更大公平性,以提供更公平的贸易条件及确保那些被边缘化的劳工及生产者的权益为基础,致力于永续发展,公平贸易组织则积极的参与支持生产者、认知提升及志在改变传统国际贸易习惯的项目等活动”。

公平贸易不单是社会责任,也是一个商机,而且发展速度很快,已经有不少的跨国大型的企业及生产商采用公平贸易材料,如Cadbury, Pacific Coffee, Starbucks, Marks & Spencer等。一方面是实行公平贸易责任,另一方面也能寻找商机,而且对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都有正面帮助。按国际公平贸易协会(IFTA)的年报显示,由2004至2010年公平贸易产品销售额每年增长20%至40%。 可以见到公平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公平贸易的市场发展得越来越大,所包含的商机越来越多,尤其是商品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更加要注意公平贸易带来又影响。

道德采购是公平贸易其中之一的概念,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增强,社会对企业的要求和评判标准已由单纯地关注企业的经济业绩,转向更加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道德水平,而迫于社会运动压力,很多企业也开始越来越重视其社会业绩,纷纷加入到道德采购运动中,有一些企业为求生存,不参与道德采购也不成,可见道德采购也是一个国际营销的趋势。目前西方国家正对社会业绩表现好的企业和企业的行为进行奖励, 具体做法是由具有一定社会权威和影响力的机构组织及专家协会发起,通过设立一系列衡量企业道德的指标体系对各类企业进行评级,给予道德级别高的企业一定奖励,并借助公众媒体的作用对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企业家或企业行为进行宣传。这已经是市场上的一种策略,企业把资源投放在道德采购上,效益往往可能比投放在市场推广的高,而且采购的道德水平慢慢发展成可量度的指标。

三、绿色营销

绿色营销亦是一个近年来越来越流行的概念,绿色营销就是市场学上的一种环保营销方式,但范围不单单只是环境保护问题,亦可以成为企业于国际市场上的一种优势,不少企业把绿色营销当作一种市场营销的手段。绿色营销是以可持续发展论为指导,以全球的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基础的,以既能相对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对后代人发展构成危害并为其发展创造优良条件为宗旨的市场营销活动。在商品、生产过程、推销过程、渠道分销、包装、物流上,绿色营销都有涉及,以往传统市场营销以企业为中心转移到由市场、社会、环境为中心。、

以中国的企业为例,不少的地方企业以政府的环保补助为主营业务,政府的补助往往是一家企业的最主要收入,不单只是市场营销层面的策略,也是企业生存的策略。在十二五规划中,关于绿色发展的纲要占了六章。“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在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推进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动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

于国际营销上,环保、安全等问题可以成为一个国际营销的策略,国际贸易越来越盛行,各国为发展贸易,很多国家、地区都组成贸易联盟,成员国都被要求撤销进口关税、进口限额、出口补贴等贸易壁垒,以保持各成员国之间的公平贸易,并得到保障。但有些国家为了保持自己的优势,就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去保护自己国内的企业,这种情况尤以发达国家为严重,因为发达国家的环保技术比较先进,有条件把环保的要求订得比较高,而发展中国家因为技术及资金都有限,环保水平未必能达到发达国家的要求,发达国家就以这种优势去设立对自己有利的贸易壁垒,以抵抗发展中国家的平价优势。中国输往欧美的产品,很多时都是因为环保不符标准而不准进口,这样一视同仁的标准作法,表面上看似是公平,但不理不同国家的技术基础,其实是保护主义中的贸易壁垒,亦是部级层面于国际贸易的一种战略。

四、社会责任

近年来,社会营销导向观念对市场营销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之前只注重企业、顾客价值的传统营销方法,转型到除了注重企业、顾客价值之外,还包括社会整体的价值。从产品、服务、价格、渠道、销售手法、市场推广这些环节中,考虑到企业、顾客和社会三方面的平衡,社会导向营销的理念就是对市场导向营销的修正和补充。它并不否定企业是追求经济利益,而是进一步完善经济利益的获得方法和途径,提倡在有盈利的情况下,提供有利于消费者和社会的产品。社会导向营销仍是以顾客的需求为出发点,但是充分顾及到顾客需求中的非理性因素,抱着对顾客和社会负责的态度,有选择地开发、生产、推销确实能增进顾客和社会利益的产品。经营者在制订营销策略时,考虑到了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和社会利益三者之间的平衡。

公司治理中的社会责任变得更加受重视,在一家拥有高水平公司治理的企业当中,每年的年报一定包括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主要是介绍企业对社会所作的责任及贡献、以及当地社区的活动。社会责任包括对营销发生地区、国家以及非营销发生地区、国家的自愿。对营销发生地区、国家的自愿,好处是直接服务客户的地区,对营销发生当地的消费者带来好的印象,从而增加该品牌于当地的销售及顾客对该品牌的接受度,有助于品牌打进新的市场。而对非营销发生地区、国家的自愿,可以增加该品牌于国际的知名度,对突出企业及其品牌正面的形象,有很大程度的帮助。

社会责任也算是国际企业的一种本土化策略,在国际贸易上,除了进口关税、进口限额等贸易壁垒之外,文化的差异也是国际企业打进本土市场的一个很大的障碍。而社会责任,就是消除这种文化障碍的一种本土化策略,更容易打进不同文化地区的市场。

五、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亦是近年来比较多人谈及的题目,主将改变传统的消费模式,以达到持续发展的方向,所以对市场营销来说,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及重要性。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按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Our Common Future中所述“既能满足我们现今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能满足他们的需求的发展模式” 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中,都有包括上述所提及的公平贸易、环境保护、企业社会责任等元素,但可持续发展是从一个比较宏观的角度,来平衡几方面的要素,当中包括环境与生态要素、社会要素及经济要素三大方面,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要满足人类的需求及经济上的追求, Johann在Sustainable Development一书中,很清楚的说明可持续发展,一定要平衡生态要素、社会要素及经济要素三方面的关系,三方面都要得到平衡才算可持续发展,缺少了其中一种元素,都只是可平衡、可承受、可生存,而不算是可持续。

而实行可持续发展,其中的一个概念是要改变现在以资源消耗的消费模式,从产品、包装、分销物流等各方面都有不少的改变。从产品方面,产品要求更多的环保元素,例如是电芯的环保改进,传统的电芯含有毒物质汞、硫酸化物、铅、镉等,对环境及人体都有害,现在开始有一些对环境无害的环保聚合物电池电芯、锂电池,都是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改进的。另外,包装纸的物料都有不同,很多重视环保的品牌都开始用循环再做的物料做包装物,也是突出自己品牌的一种方法,英国大型零售商TESCO在商品的包装上标识该商品的碳消耗量,对于认同低碳理念的消费者,就可以根据包装上的碳消耗量,来决定是否购买。从分销物流方面,有环保团体提出“炭足迹”的概念,其中一种消费模式,是主张购买产地比较近的产品,而减少需要长途运输的产品,这对企业的分销物流方面,有另一种新的启示。

六、总结

按上述所论及,可见公司治理除了与企业内部的监控有帮助之外,对提高企业营销之竞争力都有一定程度的帮助。尤其是公平贸易、绿色营销、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越来越流行,公司治理的于这些范畴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强,利用这些新兴的概念来建立品牌,已经是不少成功的大型跨国企业的市场营销策略,在可见的将来,应该会成为市场营销的一个主流方向。

参考文献:

[1]Johann Dreo.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arch,2006.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6篇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合理性 应对措施

一、绿色贸易壁垒概念的正确解读

对于绿色贸易壁垒概念的界定,学界目前尚无共识。有人认为“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一种以保护有限资源、环境和人民健康为名,通过蓄意制定一系列苛求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或服务加以限制”,“在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进程中,随着传统贸易壁垒的逐步弱化,绿色贸易壁垒正在迅速成为一种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已经越来越成为有些国家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一部分。”有人认为“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为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健康,通过制定一系列技术性标准和法规,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或服务加以限制或禁止的贸易保护措施。”有人认为所谓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某些国家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对外国商品制定过分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所能接受的环保标准,或比本国商品的环保标准要高的双重标准,从而限制或禁止外国商品进口的贸易障碍。”亦有学者指出“所谓绿色壁垒,又被称为环境壁垒、绿色保护主义。目前国内学者形成了两种观点,其一认为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境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和烦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程序,实施环境标志制度以及课征环境进口税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绿色壁垒是发达国家通过制定高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质量标准准入条件作为限制进口的手段,从而使传统的贸易壁垒逐步演变为环境壁垒,或称绿色壁垒。”

虽然以上对绿色贸易壁垒的认识尚无统一说法,但在本质上却并无区别:绿色壁垒是一个具有负面意义的概念,其实质是推进贸易保护和限制进口。绿色壁垒确实具有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也对我国贸易产生了重要影响,但这不能成为过分夸大绿色壁垒的负面影响而忽视其正面效应的理由。从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机理来看,贸易保护虽然是促使绿色壁垒产生的因素之一,但决不是其产生的根本原因。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与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密不可分,其根本在于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因此不能忽视或轻视绿色贸易壁垒存在的合理性及其正面功效。虽然“壁垒”一词在WTO语境下具有谴责的意味,但仍应将绿色贸易壁垒理解成一个中性概念,应该从两方面辩证地来看待它。一方面,不能否认绿色贸易壁垒在贸易自由化方面的阻碍作用,其已经成为贸易保护的一种新手段;另一方面,更应重视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促进作用。因为从本来意义上说,“它是指那些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有关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及其相应的行政措施,以避免这些贸易活动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合理性分析

绿色贸易壁垒是一柄“双刃剑”,但我国学者大多在负面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忽视或轻视了其正面效应。这势必会导致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抗拒和排斥心理,从而不利于我国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亦会造成在采取应对策略时主次不分、轻重不明。因此,很有必要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

1、绿色贸易壁垒和贸易自由本质上具有一致性。一般说来,多数学者否定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认为绿色贸易壁垒和贸易自由相互冲突,绿色贸易壁垒阻碍了贸易自由化。其实不然,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根源在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环境保护和贸易自由并不冲突,反而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无论是贸易自由还是环境保护都不是终极目的,而只是达到终极目的的手段,终极目标是全球经济共同发展,人类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福利不断增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绿色贸易壁垒和贸易自由在根本上是统一的。

2、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环境、技术和制度外溢效应。(1)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环境外溢效应。由于绿色贸易壁垒要求贸易产品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人类安全健康的要求,因此贸易产品在生产、运输和消费过程中不得破坏环境,在处理过程中也不得对环境产生污染。这有利于贸易进出口国的环境保护,也为投资创造了更多的资源。而全球的环境本身就不可分割,对一国环境的保护必然会影响其周边国家乃至全球的环境保护,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

(2)绿色贸易壁垒具有技术外溢效应。由于发达国家的环境科学技术、环保意识和标准都高于发展中国家,其在制定比较严格的环境标准和市场准入标准的同时,也促使发展中国家学习先进技术和观念,改善自身设施、提高技术和水平,从而带动了全球环保技术水平的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产生制度外溢效应。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主要指环保观念和意识。由于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促进了全球环保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全球绿色消费市场,因此各国政府将对其产品制定更加严格的生产标准,完善相关规范,以此增加产品的环境友好程度,满足消费者需要。在构建绿色消费市场和传播绿色产品的过程中,发达国家较强的环保意识也得以扩散,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范。在这种大环境下,非环保产品将逐步退出市场。

3、绿色贸易壁垒具有激励作用。波特假说认为严格而适当的环保标准可以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率,使用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可以提高生产力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从而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根据波特的观点,由环境标准的激励带来的创新会增加企业利润,最终会达到减少污染和增强竞争力的结果。因此,实施绿色贸易壁垒会促使各国重视与环境相关的技术水平,制定相关鼓励政策;会促使出口企业加强环境技术开发,改进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技术革新,提高国际竞争力。

4、绿色贸易壁垒有防止污染转移嫁接的功效。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标准普遍要高于发展中国家,因此发达国家的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规避严格的环保要求并实现利润最大化,纷纷将污染严重的技术、产品等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如果发展中国家能够合理利用绿色贸易壁垒,就可以阻止污染性产品、技术的进入,从而有效防止国际污染嫁接。

三、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

关于如何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学者多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来论述。有学者认为“破解国外绿色壁垒应两手齐抓,即在着眼于苦练内功、提高绿色经营水平的同时,也要积极而又灵活地运用国际舆论工具和世贸组织相关机制揭示和抨击一些国家的歧视性做法。”对于学者这种“两手齐抓”并“等量齐观”的观点,本文不敢苟同。本文认为,应该客观对待绿色贸易壁垒,既不否认绿色壁垒所存在的负面作用,也充分认识绿色贸易壁垒的正面效应,从而在选择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策略时做到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应该把重点放在国内方面,在产品生产、运输、经营与处理过程中尽量提高产品的环境友好程度,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要求,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突破绿色贸易壁垒,达到环境保护和贸易自由的内在统一。而这需要宏观上的正确指引和微观上的具体措施加以保证。

1、确立宏观上的正确指引方针。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根源在于环境问题的“外部不经济性”。环境问题的“外部不经济性”指“市场主体行为对环境资源的不利影响往往由该行为主体以外的第三方(包括他人及后代人)承担”。因此,在宏观上必须以“力求环境成本内在化”为指导方针,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2、微观上的具体措施。(1)建立有效完善的环保法律体系。我国的环保法律体系是广义的,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国现行环保法律体系主要存在行政性法规过多、立法权限不清、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甚至缺乏等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转变立法理念。我国在环保立法方面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把环保精神体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中,抓紧完善与绿色贸易壁垒紧密联系的《环境保护法》、《生物安全法》与《清洁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立法权限需适度统一,并加强清理工作,加强环保法律体系的严肃统一性。三是调整与WTO不相适应的环保法律制度。四是以立法形式尽快采纳ISO14000国际标准。ISO14000国际标准是国际贸易的“绿色通行证”,符合这个标准不仅可以获得国际认可,还有利于环境成本内在化,有利于环境保护。

(2)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环保意识。应该加强宣传教育,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公民提倡绿色消费,节约资源;企业树立绿色生产理念,力求技术创新。

(3)引导推动企业的清洁生产。首先,建立相关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在信贷方面,可让环境行为良好的企业优先取得信贷,对进行清洁生产的行业、企业进行扶持,实施税收优惠。其次,建立相关的惩罚措施督促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如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征收环境税并进行相应处罚。

(4)构筑合理的绿色壁垒。根据WTO规则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技术标准,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绿色壁垒,加强进口商品的检验和检疫,防止污染严重和危害人民健康的产品、设备、技术进入国内,起到一定的屏障作用,切实保护我国的环境利益。

综上所述,只有客观对待绿色贸易壁垒,充分认识其合理性,清除对其排斥、抵抗的心理,在力求产品环境成本内部化方针的指引下积极面对,提高产品的环境友好程度,才能从根本上突破绿色贸易壁垒。

【参考文献】

[1] 都亳: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分析及应对策略[J].当代法学,2006(1).

[2] 朱京安:我国绿色贸易壁垒的制度缺陷及法律对策初探[J].法学杂志,2006(3).

[3] 林琳:突破绿色壁垒迎接环保挑战――简论我国的环境贸易措施[J].法学评论,1998(6).

[4] 王禹:“绿色壁垒”的法律依据及其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7(4).

[5] 余鹏: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J].世界经济情况,2006(17).

[6] 谷波、林妍:浅析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与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8(2).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7篇

关键词:农业多功能性;政策工具;研究方向

中图分类号:F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2)06005107

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近年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逐渐呈现出“小部门化”的趋势。并且,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的加速使得农业面临着生态恶化、耕地退化、农耕文明失落等诸多问题。针对农业在现代经济发展中被弱化、边缘化的现象,农业多功能性理论悄然诞生。与此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对农业的国内支持政策各不相同,而由于该类支持常常不计入生产者成本,造成了国际农产品贸易价格的扭曲。WTO对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规范与划分,使得发达国家不断改善其农业保护措施,农产品世界贸易保护争端日渐凸显,从而使得农业多功能性问题逐渐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

农业多功能性(Multifunctional Agriculture),是指农业生产活动除了具备粮食和原材料供给功能外,还包括与农业相关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多样性、保持农村文化遗产等多重功能。从农业性质和功能来看,农业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农业生产的市场价值上,还直接表现在农业生产具有较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和外部经济性,且农业生产的外部效应远远超过了它的经济效应。由于农业多功能性所产生的农业生产的外部性或非商品产出价值,在不适度的国内政策干预情况下,农业多功能性的存在导致了贸易双方福利的变化,从而引起了各国尤其是农产品大国对其的重点关注。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世界农业的发展,农业多功能性的研究已经突破了传统农业经济理论和贸易保护理论的范畴,内涵更为丰富,并被赋予了积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本文首先概述分析了农业多功能性的发展演进,其次基于贸易政策视角梳理了各国在农业多功能性背景下的法律法规、价格支持、补贴等农产品贸易政策工具,最后对新时期农业多功能发展方向作一展望,以期为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农业多功能性的历史演进

自农业多功能性概念被提出以来,各国及国际组织对此的理解和研究各有侧重。Renting和Rossing等(2008)在探索欧洲各国(芬兰、荷兰、英国、德国等)对农业多功能性这一概念的理解后发现:欧盟各国认为农业具有和土地相关的一切功能,如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动物福利、农业景观保留、文化遗传、乡村发展、粮食安全等[1]。Boody和Vondracek等(2005)在以明尼苏达州为例的研究中认为,美国对农业多功能性的认知强调农业与环境特性相关的功能,比如改善水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环境收益[2]。农业多功能性理论研究也是国内农业理论学者关注的一个重要方向,在国内的相关研究中,肖爱清(2008)认为,欧盟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以下简称“FAO”)对农业的多功能性的定义侧重于挖掘人们忽视或没有重视的农业功能;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则侧重于从福利经济学角度分析农业多功能性,包括研究农业生产中产品的联合生产、农产品的外部性或公共物品等特征[3]。周基、邬东峰(2010)归纳了国内关于农业多功能性研究的最新文献后认为,我国学者主要是围绕农业多功能性的内涵与意义、价值表现、对发达国家的经验借鉴等方面进行论述[4]。综上所述,农业的多功能性涵盖了农业生产所具备的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等多重功能,其特色突出体现在各功能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上。

然而,农业多功能性的发展阶段在国内外的研究中并没有达成统一的结论,本文通过对国内外众多学者的研究梳理,按照其理论演进将农业多功能性的发展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起源阶段:发达国家的经验总结

孙新章(2010)、陶陶、罗其友(2004)等学者认为,农业多功能性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政府提出的“稻米文化”中,其提出的目的在于突出保护日本国内稻米市场。日本国内许多节日和庆典都是根据水稻播种、移植、收获活动确定的,水稻的种植不仅是粮食生产,还具有水土保持、环境净化、文化传承等功能,保持日本的水稻生产就保持了日本的稻米文化[5][6]。而欧盟在1985年的共同农业政策改革后,明确提出不仅要确保农业的战略性、经济性、社会性等功能,还要促进农业对农村环境的保护功能。

发达国家的经验总结让这一概念由抽象走向具体,内涵也在发展中不断丰富。农业多功能性理论的基础是农业生产所具备的经济功能(粮食、原材料供给等);而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文化传承等非经济功能即是这一概念内涵丰富的体现,也是其鲜明特色。Rossing、Zander等(2006),Rossing、Groot(2009)在探析了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农业多功能性概念的理解后认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农业生产相对过剩并达到顶峰后,欧盟各国开始重视对农业多功能性的理解,更注重农业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文化、乡村发展等非经济功能的开发,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更侧重于与农业生产经济功能相关的农业功能的开发[7]。陈秋珍,Sumelius(2007)在总结国内外关于农业多功能性的文献中认为,欧洲农业多功能性包含有环境保护、景观保留、生物多样性、农村生存与发展、粮食安全、食品质量卫生、农村农业历史文化遗传以及动物福利等[8]。目前,其内涵的不断丰富主要是基于发达国家对农业生产的经验总结,对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规划、农业功能的定位与开发具有借鉴意义。

(二)发展阶段:农业多功能性概念的积极拓展

在日本、欧盟提出农业多功能性之后,这一概念迅速在世界各国和各国际组织中引起共鸣。此后,韩国、法国、意大利、挪威等国也根据国内农业生产情况,赋予农业生产类似的特点。姬亚岚(2009)认为,在国际组织间,农业多功能性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此后,1996年世界粮食首脑会议通过的《世界粮食安全罗马宣言》和《地方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等国际文件对农业多功能性给予承认和利用[10]。OECD、WTO、FAO等国际组织也在不同场所使用了这一概念,以农业多功能性为主题的国际学术交流也逐渐频繁,农业多功能性也因此迅速传播。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对农业多功能性的积极探索,促进了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对其功能特点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探讨。这也标志着农业多功能性的发展开拓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这一阶段,国际组织和各国对这一概念外延的研究也在不断的深化。非贸易关注、可持续农业、公共品和外部性等已经成为其外延研究的热点方向,而非贸易关注(Non-trade Concern)更是目前国内外学者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狭义的非贸易关注是指纯粹的农产品自由贸易无法体现和实现农业的全部价值,从而导致贸易某一方利益受损。广义的非贸易关注还包括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内容。Prestegard(2003)认为,非贸易关注与农业的非商品生产关系密切,并且外部性和公共物品两个概念常被用来分析非贸易关注[11]。姬亚岚(2007)认为,非贸易关注注重的是农业政策对市场或国际贸易的影响,如果政策不影响贸易或不产生市场扭曲作用,那么它在非贸易关注上的意义就是可以接受的[12]。罗芳(2007)基于农业多功能性理论存在的联合生产特征、公共产品特征和外部性三个基本特征进行理论分析认为,通常观察到的自由贸易中进口国利益受损的原因是农业的外部性没有内在化,而不是通常认为的是自由贸易所致[13]。Blandford和Boisvert(2002)认为,当涉及到正的非商品性产出时,必须考虑土地和自然资源对此的积极贡献,对负的外部性也必须给予政策性的惩罚[14]。OECD(2003)在《多功能农业:政策含义》中也依据联合生产、市场失灵及非经济品的公共产品特性和空间分布,提出了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最优政策设计方针[15]。

(三)应用阶段:各国积极推进本国农业的多功能性发展

农业多功能性这一理论尚在探索阶段,而各发达国家已着手推进农业多功能性的发展。张小慧(2004)认为,1999年日本颁布的《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对日本农业发展十分重要,该法案中有专门的阐述农业多功能性问题的条款,并根据农业多功能性理论提出了食品稳定供应、农业多功能、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振兴的理念和农产品自给率目标[16]。杜鹰(2000)认为,以1999年制定的《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为标志,日本的农业政策正处在战后60年代以来最重要的调整期,日本农业和农村的地位与作用被重新评估。据此,日本政府提出了若干新的理念,明确了农业政策改革的基本方向,并积极推进实施一系列新的农业政策[17]。同年,法国通过立法制定了国家的农业战略,主导思想就是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欧盟委员会也在1999年通过了《欧盟2000年议程》,该议程在继续强调保证欧盟农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采取市场和收入政策的同时,突出强调了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以确保欧盟农村的未来发展。1999年9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和荷兰政府召开了国际农业和土地多功能特性会议,会议指出:所有人类活动均具有多功能性,农业也是如此。除了其基本职能是为社会提供粮食和原料,农业还具有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多重功能和目标。尹成杰(2007)总结了欧盟各国及日韩等国在发挥农业多功能性实践中的做法,主要是:在乡村甚至全社会范围内激发对土地保护的热情,以保证农产品的供给;给予农业政策支持,并提供公平的国际贸易政策;保证农业经费的供给;将环境成本和健康纳入农业收益的总体评估;将农业科学技术和本土知识应用于农业发展中;支持小农场机械化的发展以及制定适应拓展农业功能的国家政策。我国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明确指出,“农业不仅具有食品保障功能,而且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这表明,中国已经在政策层面上开始重视农业的多功能性理论。2008年、2009年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16届、17届政府间会议中,农业多功能性也是“77国集团+中国”、欧盟、美国等利益集团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各国纷纷重视农业多功能性的发展,先后以政策形式出台关于本国农业多功能性的文件,这标志着农业多功能性的发展到了积极应用阶段。

二、世界各国对农业多功能在贸易

政策层面上的应用 农业多功能性的提出虽然只是农业产业功能变换的产物,但就其理论政策而言,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使本国的农产品贸易保护趋于合理化。Swinbank(2001)、Potter(2002)等基于贸易视角的研究认为,农业多功能理论是寻求农业保护合理化的理论支撑,在所有的研究中,联合生产是理解农业多功能性的核心。如果农产品的商品性产出和非商品性产出因技术上的联系而成为联合产品,那么,农产品自由贸易及其扩大则会影响农产品供给数量的变化,进而影响农产品进出口国家的福利水平[18]。一般情况下,对农产品进口国而言,由于自由贸易和比较优势,大量农产品进口会促使进口国农业产业萎缩,不仅影响本国农业发展,还对农业产业产生的社会效应、生态效应、文化保护效应等一系列非商品产出功能产生影响,最终减少了农产品进口国的国内净福利;对农产品出口国而言,农产品出口的扩大会促进国内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张,以及由此带来的生态效应、社会文化效应等非商品供给的增加,农产品出口国的整体福利趋于改进。

基于上述福利经济学原理,在对农业多功能性这个概念的理解应用方面形成了三大集团:一是以美国和凯恩斯集团为代表的反对方;二是以欧盟、日本和韩国为代表的赞同方;三是以巴西、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农产品国际贸易问题上,由于市场准入、出口竞争直接扭曲农产品国际贸易,所以市场准入和出口竞争成为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的重点。随着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推进,农产品的贸易保护更偏向于通过国内支持进行,从而使得削减国内支持成为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焦点之一。在农产品世界贸易谈判中,国内支持、市场准入、出口竞争等一直是谈判关注的焦点。本部分通过介绍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出口竞争三个层面上的政策,来分析三大集团中的代表国在农业多功能性理论基础上对以上三种贸易政策的应用。

(一)美国和部分凯恩斯集团成员

美国和凯恩斯集团组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实体。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凯恩斯集团(Cairns Group)于1986年成立于澳大利亚凯恩斯,包括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19个农产品出口国,是农产品出口国为提升其谈判地位而组成的一个利益集团。作为世界第一的农产品生产体,美国的农业政策不仅对自身有重大影响,也对国际市场的农产品价格走势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农业多功能性理论出现后,其贸易政策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在市场准入方面,由于美国是自由贸易的倡导国,在农产品贸易中,在强调关税保护的同时,通过突出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功能来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农产品进入的门槛。在国内支持上,在农业多功能性理论出现后,1996年美国对国内支持政策进行了重大改革,提出了以“生产灵活合同补贴”取代之前的价格支持补贴。王三兴(2007)指出,2002年的《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中提出的直接支付、反周期支付、销售协助信贷和差额支付花生、糖、牛奶等计划目标就是用严密的安全网来保障产品价格和农场主收入,直接支付事实上替代了1996生效的生产灵活合同。尽管反周期计划遭到WTO和他国的批判,但反周期支付目标价和有效目标价、销售协助信贷价格事实上构成了国内支持的层层保护网[19]。在出口竞争上,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主要出口农产品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补贴。此外,政府的农业科技投入和环境保护项目支付,商业性农业保险机制的完善也间接增加了美国农产品贸易的出口竞争力。

尽管凯恩斯集团由于国家众多,在农产品贸易中没有统一协调的农业政策,但该集团均提倡农产品出口的自由贸易,因而该组织中的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在推动农产品自由贸易上与美国立场相近,呼吁通过取消一切形式的出口补贴,来改变农产品贸易、根本性的改善市场准入、减少国内对农业的补贴,以期最终促成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取消农业补贴政策,改变由此造成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扭曲。

综上所述,美国和凯恩斯集团国家在对待农业多功能性这一问题上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人类活动都具有多重功能,“农业多功能性”这一新概念没有任何理论指导和实践意义,只能被用来作为反对贸易自由化的工具,因此坚决反对粮农组织进一步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二)日韩欧盟等发达国家

以日、韩及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站在美国与凯恩斯集团的对立面,他们强调农业多功能性在经济、文化、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性,并提出要重视农业多功能性的发展。此外,这些国家还认为,“农业多功能性”这一新概念的提出,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和认识农业这一古老产业,从而在新的理论基础上制定下一世纪农业发展战略,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8篇

前外经贸部副部长、博鳌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则颇不以为然。他说,现在很多人有种观念,认为出口越多就越好,进口多了就不光彩。事实上,中国已渡过了外汇短缺的时代,人民币汇率呈现升值态势,出口赚外汇不再是重要的目的。认真研究进口的结构,适当进口,会对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产生积极作用。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首席经济学家祝宝良从技术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现行增长研究中,按净出口计算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不全面的,净出口是个核算概念,不是个经济运行概念,从动态过程来看,出口增加必然带动相关产业的增长,不仅会提高出口产业的竞争力,而且会促进结构的变迁和升级。改革开放二十五年来,中国进口的增长每年推动中国经济增长0.5个百分点。这些都是计算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时所无法涵盖的。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长期的贸易顺差并非好事,它不仅意味着一部分资源没有利用,而且加大了贸易摩擦,增大了货币升值的压力,增加了外汇储备,部分丧失了货币政策独立性。国家发改委外经所副所长毕吉耀在此问题上和祝宝良的认识非常一致。专家们认为,逆差的出现将有助缓解通胀压力。原因在于,外汇占款已经成为人民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巨额的经常项目顺差会转化为货币投放的巨大压力,短期的贸易逆差正好有助于抑制通货膨胀。

暂时的贸易逆差也让“拿贸易说事”的美国态度有了变化。6月29日出席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第37届国际大会的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说:“目前美国制造业失业人口的80%,与贸易尤其是中美之间的贸易无关。”她提醒说,人们不应该一味指责中国迅速增长的出口,应该看到,中国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商品进口国。

毕吉耀说,过去中国长期追求贸易顺差,在现在是不可取的;但是如果我们长期逆差,认为中国是大国,可以大量进口,也是不可取的,因为我们没有像美国那样的长期支付能力。从未来的政策取向来看,贸易应该大体保持平衡,略有盈余,不必过分追求贸易顺差。(摘自2004年7月20日《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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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9篇

(一)低碳经济进一步拓宽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

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出现了一个金融概念,即碳金融。虽然到目前为止,针对碳金融的定义并没有能够得到统一,学术界仍然处于对碳金融的定义诠释状态之中。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顾名思义地把碳金融简单地界定为,就是与碳相关的一切金融活动。具体来说,只要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碳排放的一切金融制度安排与金融交易活动,我们都可以认为它就是碳金融,其主要包含了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因而,碳金融作为一项新的金融服务活动,其对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能够切实迎合低碳经济的理念来更为优化配置资源、降低排放成本等。所以,我们可以说,低碳经济创新了碳金融这个概念,使得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了。

(二)低碳经济促进了技术贸易与技术转让的竞争与合作

低碳经济概念的提出以及推广实施,催生了新一轮的技术革命,尤其是发达的欧美日国家早就认识到了低碳经济的必要性,并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更新与能源开发,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应该说,它们已经在低碳经济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然而,中国和其他新兴世界的国家则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对于低碳经济概念的理解与实施仍然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实践和推进,在新能源和新环保技术方面的开发与利用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摸索与实施的初期阶段。因此,发达国家提出要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新技术,这就催生并促进了国际技术贸易与技术转让,并在该国际贸易领域中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态势。

(三)低碳经济会使得潜在的国际贸易新壁垒出现

由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中出现了越来越多与之相关的单边贸易措施,比如说各种技术规范、标准、标签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等。而这些基本上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尤其对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有着不利的影响,主要是说其中的一些单边贸易措施与多边贸易规则之间存在潜在的冲突,比如说,碳标签和碳关税。碳标签是英国首先提出来的,其把产品中的碳含量用明确的指数标示出来,主要针对出口产品,而且并没有发展中国家的参与,显然会侵害到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利益。碳关税则是指边境调节税,它由法国和美国等提出并引入到国际贸易中的,而这与世贸组织的多边贸易规则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尽管如此,发展中国家也不得不接受碳关税,那么,它将有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国际贸易中的新贸易壁垒。

二、低碳经济下我国国际贸易战略调整的具体措施

鉴于低碳经济下,国际贸易格局与规则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巨大变化,我国企业必须积极应对这种挑战,尽快调整国际贸易战略。这是由我国国内环境与国外环境共同决定的。尤其在当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出口导向型的国际贸易参与国,低碳经济又主要针对的是出口贸易。为了进一步发挥出口导向型贸易战略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促进我国就业率的增长,推动技术进步,扩大和取得规模经济等。加之我国当前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在大幅攀升,对外贸易摩擦越来越大,粗放型的出口增长加剧了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压力,出口的增长并没有带来国际竞争力相应的提高,在国际贸易分工中仍处于低端位置。所以,我们必须尽快基于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切实调整我国的国际贸易战略。具体措施如下。

(一)国际气候谈判中兼顾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利益

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一个不可绕开的话题和热点。而我国作为出口导向型的贸易发展中国家,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具体来说,国际气候论坛上,我国应该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并努力为发展中国家争取应得的利益,强化与发达国家的合作,努力引进并使用发达国家的资金与技术,还要鼓励国内相关企业和行业投入更多的资金与人力物力等来对低碳经济模式进行深入的探讨与研究,切实提升自己的低碳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生产出低碳商品和气候友好商品,在国际贸易中尽可能地抓住优势,掌握国际贸易的主动权。

(二)采取积极有效的创新措施来应对国际碳关税

虽然说碳关税是一些发达国家自行提出来的一种新税收,但是,发达国家凭借着在国际贸易中占据的优势地位与霸权地位,执意要征收与气候相关的碳关税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既然如此,欧美发达国家在碳关税征收方面占据着道德高地,那么,我们就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来应对碳关税,而不是盲目地反对和谴责。这就需要我国加强对于低碳经济的研究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加快我们的自主创新步伐,基于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来提升自己企业生产消费中的节能减排能力,并通过这些积极有效的低碳创新措施来推动我国制造业和经济模式的良性健康发展。尽管短期来看,低碳经济给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是,长远来看,它将促使我国企业及时调整国际贸易战略,强化国际间的低碳技术与产品合作。政府应给予低碳技术创新以一定的政策与资金支持,从而推动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

(三)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以减少贸易发展中的碳排放

我国经济的发展模式主要还是粗放型的贸易增长方式,其已经对我国资源与环境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影响与破坏。因而,在当前国际流行的低碳经济理念与背景下,我国在采取适度的自由贸易战略下,更应该引入低碳措施,顺应国际贸易发展的大趋势,更好地应对国际贸易中基于低碳经济的新贸易壁垒,保证我国企业低碳经济下仍然有一个强劲可持续的发展势头。那么,这就需要我国企业尽可能地减少贸易发展过程中的碳排放,对外贸企业进行结构优化和升级引导,还应该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制定出服务贸易的国际发展战略,推进其现代化的进程,从而努力保持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均衡发展,让我国的国际贸易结构更为优化。这将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国际贸易中我国所面临的巨大资源与环境压力。此外,我国还应该充分重视企业在低碳技术发展中的作用,引导外贸企业的自主转型。这就需要我国企业在参与到国际贸易中去的时候,尽可能地基于低碳经济理念加强环境技术创新,发展环境友好型技术,实现环境技术与理论创新和管理创新相结合,还应该积极开发各种绿色产品,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发,从而让我国企业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不仅得到政府宏观政策的支持,还可以让企业从内部转变自己的生产与管理模式,真正走出一条可持续的国际贸易发展道路。

三、结语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国际贸易实务 模拟教学法 感性认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涉外经济与贸易活动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只要掌握了国际贸易实务的相关知识,就能在进出口业务活动中,正确贯彻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经营意图,确保最佳经济效益,并且能按国际规范办事,使我们的基本做法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其教学内容不但包括有关法律、惯例、贸易术语、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结算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而且还包含了许多对进出口业务实际操作的概括和总结。该课程的教学要求不是对相关理论知识的简单识记,而是在实际业务中的具体运用。一般说来,学习好这门课程,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操作经验。采取实践教学的方法在实际操作中进行讲授,对于一般的高校而言不太现实,这就对该门课程的教学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抽象的概念具体化、理性的知识感性化。结合多年来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采用模拟法进行课堂讲授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根据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包括感性和理性两个方面: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对事物的各个部分、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这三种形式,其特点是直接性和形象性;而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们对事物的主体、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这三种形式,其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发展,二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因此,学生对课程知识的学习也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即对学习内容的直观认知(感性认识)和对相关知识的概括总结(理性认识)。一般说来,教材中的重要概念和结论多是对相关知识的高度概括和总结,而对其正确理解、把握和运用都离不开对相关业务的直观认知。因此,在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方法使学生对相关知识和业务进行更为直观的感性认识。

教学过程中的模拟法是指将相关业务活动的具体过程进行高度提炼,并通过一定手段和形式尽可能逼真地再现,使学生在比较真实的情形下,加深对相关概念、结论和规定的理解,从而达到在实践中巩固知识、锻炼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目的。结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内容的特点,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如实物模拟法、图形模拟法、案例模拟法、情景模拟法等。

(一)实物模拟法

所谓实物模拟法,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展示和教学内容有关的实物,使他们对相关的概念、要求有更直观的了解和认识,从而进一步激发起求知的兴趣和欲望,并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例如。在讲授货物包装的相关概念时,可以事先准备好一些不同类型的包装物在课堂上展示,从而使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包装的类型、作用、包装标志的不同表现形式,等等。再如。单证业务是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重要内容,它包括进出口业务单证的认识和填写这两方面的要求。学好这部分内容,首先就应要求学生对相关单证有比较全面的直观认识。虽然多数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中都有一些模拟单据的样张,但为了更切合实际,并拉近距离,激发学生的兴趣,最好能够在征得同意的前提下,到当地银行或相关贸易公司复印一些近期业务往来中的相关单证,并结合这些实际的单证向学生讲授相关栏目的含义及填写要求,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二)图形模拟法

国际贸易实务虽和实际业务密切相关,但其中的某些要求和规定仍然比较抽象。因此,要使学生准确地把握和理解,就需要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示意图的方法进行模拟。现举两例加以说明:

1、贸易术语的教学。贸易术语是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基础性知识,也是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学习贸易术语不仅是对相关概念的简单记忆,还应对有关规定进行深入、灵活地理解和把握,只有这样,才能在实际业务中选用合适的贸易条件。尤其是在不同的贸易术语中,与买卖双方相关的风险、费用和责任的划分等都是教学过程中的核心内容。目前,多数教材均依据《2000通则》的基本规定对这部分教学内容进行了文字性描述,但对于大多数没有进出口业务实际经验的学生而言,要深刻理解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在讲授中,需要采取图形模拟法,将“船舷为界”、“货交承运人”、“船边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目的港码头交货”等重要划分点标注在示意图上,使学生对不同贸易术语条件下的相关划分点有更为直观的认识,从而加深记忆。  2、国际货款收付方式的教学。货款的收付是教学过程中的又一个难点和重点,这是由于国际贸易中的主要结算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都属于非现金结算,与实际生活中购销活动中常用的现金结算方式有很大的差别。尤其是托收业务和信用证业务,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这是一种全新的业务。因此,要讲清楚相关的业务程序,教师就必须在课堂讲授时熟练地画出相关业务的模拟流程示意图,并在图上以箭头、序号和简单的文字说明整个业务的步骤及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使学生对业务程序有更加直观的认识和理解。

(三)案例模拟法

学习国际贸易实务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指导进出口业务实践,并解决业务中的实际问题。案例模拟法贯穿于国际贸易实务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在课堂讲授过程中,教师要向学生描述业务实例,使他们置身于案情当中,并对相关问题、现象进行一定程度的独立思考、想象和讨论,在此基础上,教师再对案情进行分析和解释,从而引出相关的概念和国际惯例的规定。譬如:在讲授“共同海损”的含义时,可先向学生介绍一个在海洋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类损失的案例,在他们充分思考的基础上,再总结出什么样的损失是共同海损、认定共同海损的条件,等等。采取案例模拟法不仅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变被动灌输为主动思考,使学习效果得到提高。当然,要使用案例模拟教学。首先就应设计好案例,并在教学过程中注意结合实际情况,此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考虑到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案例中应尽量避免涉及学生尚未掌握的知识点,否则就不利于他们对重点讲授知识的分析和把握。第二,要选择学生熟悉的典型案例,这样,才有利于分析和讨论,有助于举一反三。第三,在案例分析后,应给学生留任务,即布置一些相关案例作为课后作业,使他们独立完成,这种做法不仅符合认识规律,还可以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四)情景模拟法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11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跨境电商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及发展特点

1.电子商务的概念

商务广义上指电子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或活动。狭义上指利用Internet从事商务活动。

2.近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特点

(1)电商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明显增强。2014年,中国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先后美国的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引起了国际资本市场里热烈反应。

(2)爆发式增长的移动电子商务。2014年,我国的微信用户数量同比增长41%,达到了5亿;电子商务由PC端转换为更为便捷的移动端,同年我国移动端的购物交易总额达到了8956.85亿元,年增长率高达234.3%。

(3)电子商务成为2014年国民经济重要增长点。2014年,互联网行业中与电子商务紧密相关的收入增长了50%;全国信息消费规模同比增长18%,达到2.8万亿元,;信息消费的拉动,带动了其相关产业发展,对GDP贡献约0.8个百分点。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的交易总额增速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的近4倍:整年网络零售额增加速度相比快消品零售总额增速多37.7个百分点。

二、国际贸易的概念及发展特点

1.国际贸易的概念

国际贸易是指跨越国境的商品和劳务交易,也叫进出口贸易或世界贸易。

2.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

(1)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比重增强,贸易投资明显趋于一体化。

(2)世界贸易正处速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

(3)多边贸易体制将临来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趋势日益明显。

(4)贸易格局保持以发达国家为中心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新生代力量。

(5)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正在蓬勃发展。

三、跨境电商的概念、发展及扶持政策

1.跨境电商的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并且交易主体分属不同关境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2.跨境电商的发展概况

随着2015年“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跨境电商应运而生。当今世界,随着国际经济与贸易条件的逐渐恶化,日本、欧洲的需求持续变小,中国出口贸易增加速度出现了大幅减缓。然而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型贸易方式,近年来的发展脚步却在逐渐加快,并有望引领中国贸易乃至整个经济的增长。

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同比增长28.6%,为5.4万亿元。其中跨境进易规模为9072亿元,跨境出易规模为4.49万亿元。中国跨境电商的进出口结构比例中出口电商占比83.2%,进口电商占比16.8%;进出口比将近1:5。

从结构上看,跨境进口电商的比例将长期低于跨境出口电商的比例,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将持续以跨境出口为主,跨境进口为辅。我国近年来大力扶持跨境电商,更多是为了帮助传统外贸企业实现“互联网+外贸”的模式转型升级。2015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达到88.5%,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据绝对优势,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11.5%。

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将快速发展,2017年跨境电商交易额将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0%左右。而其中主导仍是出口电商,占比保持在80%以上,未来几年里我国出口电商交易规模继续保持20%-25%的增涨速度,预计2017年将达到6.64万亿的规模。未来随着支付方式、跨境物流等环节问题的进一步完善和跨境电商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跨境电商行业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将来我国跨境电商的重点将从B2C转向B2B,因为电商的B2B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通过帮助制造型企业上线,加强现代物流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转型速度,从销售端和生产端共同发力,成为未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策略。

3.跨境电商的扶持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六项具体措施:

一是为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建立了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

二是为了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较薄弱的问题,鼓励支付机构和银行机构为跨境电商提供支付服务;

三是为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支持企业正常收结;

四是为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

五是为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需要改善的问题,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

六是为了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

(2)《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该项《意见》中指出,现在我国跨境电商行业飞速发展,已形成了具有一定的交易规模和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首先有利于增加我国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全新的经济增长点;其次有利于用“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现有进优出,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最后有利于加速实施建设“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升级。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需要加快建设适和其特点的监管体系和政策体系,营造更加有利于跨境电商的发展环境,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速度。

四、电商行业中的一流企业发展历程

1.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集团)

1999年9月,阿里巴巴集团成立,集团的首个网站是英文全球批发贸易市场阿里巴巴。

2003年5月,创立购物网站淘宝网。

2010年4月,阿里巴巴正式推出全球速卖通,让中国出口商直接与全球消费者接触和交易。

2010年11月,阿里巴巴宣布收购国内的一站式服务供应商一达通。

2012年1月,淘宝商城正式更名为“天猫”。

2014年2月,作为天猫平台延伸方案的天猫国际正式推出,让国际品牌直接向中国消费者销售产品。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在纽约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BABA”。

2015年7月20日,阿里巴巴集团与联合利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帮后者将产品销售给更多的中国客户。

2015年8月12日,美国百货零售巨头梅西百货与阿里巴巴集团正式达成长期独家战略合作。天猫国际迎来梅西百货的入驻。

2015年9月8日,全球领先的零售贸易集团麦德龙(德国)与阿里巴巴集团达成独家战略合作,麦德龙官方旗舰店入驻天猫国际。

2016年2月12日,韩国SM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在华音乐业务和电子商务业务的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4月18日,阿里巴巴集团与新西兰政府指定机构新西兰贸易发展局(NZTE)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京东)

1998年6月18日,刘强东先生在中关村创业,成立京东公司。

2012年10月,京东商城开通英文网站,开拓西方市场。

2014年4月,京东集团正式进行拆分,设有海外事业部,同时京东商城首页开通了“全球购”。

2014年5月22日,京东集团在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股票代码“JD”。

2015年7月20日,京东宣布,将成为泰勒・斯威夫特商品在中国的第一家授权零售商。

2015年9月8日,京东集团与韩国知名电商综合性购物网站乐天网购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3.聚美优品

2010年3月,聚美优品前身团美网上线。

2011年6月,聚美优品商城上线。

2014年5月,聚美优品在纽约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JMEI”。

2014年6月,聚美优品低调上线海淘网站海外购,9月,聚美全面发力海外购,并在首页开通独立频道。

2015年4月,聚美优品推出了母婴频道,主推跨境母婴业务。

4.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唯品会)

2008年12月,唯品会名牌限时折扣网,正式运营。

2012年3月23日,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VIPS”。

2014年2月,开通港澳台跨境平台,发展跨境业务。

2015年2月,韩国著名电商平台CAFE24旗下的75万家韩国商家无缝纳入唯品会“全球特卖”海淘业务平台,直发中国。

2015年3月唯品会与韩国政府部门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签署合作备忘录,350万韩国商家有望在唯品会“海外精选”开售。

2015年3月,在郑州开通专属的海淘跨境自建仓库。

2015年11月,和广东省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了《跨境电商质量溯源合作备忘录》。

2016年1月,唯品会跨境电商西南运营总部项目落户重庆。

2016年5月,唯品会国际通过“产地直采自营,正品免邮包税”的策略,透过在全球1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买手团建立的选品优势,规模采购建立的价格优势,全球12大海外仓和国内11大保税仓的快速配送优势,订单实现100倍以上的快速增长。

五、结语

当前世界贸易增速趋于收敛,为开拓市场、提高效益,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着力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拉近国外消费者距离,所以外贸企业纷纷使用电子商务的信息便捷来发展自身企业。

同时因为贸易结构的差异化,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我国电子商务行业也纷纷利用自身信息的便利开通跨境业务。近年来,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的发展都走入了成熟稳定阶段,两者的优点强强联合,孕育了贸易的新模式--跨境电子商务。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迅猛,然而,随着支付方式的便捷和国际物流的日益成熟,跨境电子商务必定会迎来一个高峰。

参考文献:

[1]吴铎思.跨境电商帮企业走出国门[J].工人日报,2016年11月16日/第007版.

[2]杨磊玉.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探析[J].商场现代化,2015Z1期.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比较优势;要素禀赋;二元结构;刘易斯转折点

在亚当・斯密提出基于劳动价值论的比较优势思想以后,国际贸易理论便沿着此逻辑主线不断发展衍进。从古典贸易理论到新贸易理论,直至当前新新贸易理论,诸贸易理论在不断放宽前人假设的基础上,取得了一次次在实践解释上的突破。尽管国际贸易理论在实践中推陈出新,但传统比较优势理论的解释力并未减弱。面对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外资大量向东南亚转移以及其他各类新型国际贸易现象,本文提出“比较优势二元结构”的观点,尝试在比较优势理论框架下,解释部分中国贸易现象。

所谓“比较优势二元结构”即在承认传统比较优势理论基础上,拓宽一国在多国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分析,认为在多边贸易中,类似于中国这样具有复杂国情的大国既可以拥有相对部分国家在劳动要素上的比较优势,又能够拥有在资本要素中的比较优势,从而解释中国对外贸易中同时存在大量劳动密集型与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问题。

一、 国际贸易现象对现有贸易理论的挑战

1. 贸易实践推动理论发展。贸易实践对理论的挑战推动了理论的发展创新并不断催生出理论对贸易实践的新解释。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与技术进步,国际贸易经历了产业间贸易、产业内贸易与产品内贸易。最初的产业间贸易在比较优势理论框架下得到了较为完整的解释,而二战后规模迅速扩大的产业内贸易更是使得对古典贸易理论的修正如春笋般产生。在不否认原有比较优势理论的逻辑框架下,基于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市场的新贸易理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解释指导了当时的贸易实践。而后在技术进步中,工序间分工愈加细致,由跨国公司主导的产品内贸易也愈加兴盛。由此,以Melitz为代表的新新贸易理论兴起,并以企业生产率异质性为逻辑起点,从微观视角说明了企业的贸易行为。

然而,不论在哪个时期,理论对实践的解释并不那么完美,针对各种贸易理论的质疑也从未停止。从早期“里昂惕夫悖论”对要素禀赋理论的挑战,到目前部分学者提出的“生产异质性”悖论对新新贸易理论的冲击,一次次贸易实践挑战的背后涌现出了对贸易实践的新解释,也由此推动了理论的发展进步。

2. 比较优势理论逻辑与发展。

(1)国际贸易理论对比较优势逻辑的承袭。在亚当・斯密之后,大卫・李嘉图等继承了比较优势的逻辑与劳动价值论的内核并发展出了相对比较优势理论。20世纪30年代,赫克歇尔与俄林加入了资源禀赋的差异,沿着古典比较优势理论框架,提出了要素禀赋的差异。而后的新贸易理论尽管放宽了对完全竞争与规模经济的假设,但其逻辑根源仍然是比较优势差异。直至Melitz从微观企业角度提出对贸易的理解才使得贸易理论最终得以出现新的逻辑突破,但新新贸易理论本身并不否认比较优势逻辑,其更多地偏重于企业异质性对企业国际经济行为的选择。

(2)动态比较优势理论。在古典贸易理论中,比较优势理论构建了静态并应用于两国的经典模型。而后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母国市场理论、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规模经济贸易理论等则都是试图以比较静态或是动态的角度试图完善比较优势理论。而新时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为动态化描述比较优势成为了可能,在经济增长的动态变化中,一国要素禀赋将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步积累与改变,同时由不完全竞争与规模经济等产生的影响也将动态改变一国禀赋,这一新发展成为近期研究古典贸易理论的热点。

除此以外,若突破传统两国、两种要素、两种商品模型的思维限定,比较优势还可能具有“二元结构”甚至多元结构,在多国贸易中,类似中国这样经济体量巨大、国情复杂的发展中大国,可能既相对发展中国家具有资本禀赋的比较优势,又可能相对发达国家具有劳动力禀赋的比较优势。本文将集中对这一多国情况进行初步思考和探索研究,尝试以比较优势理论说明中国贸易问题。

二、 比较优势“二元结构”对中国贸易现象的解释

在改革开放后的20年中,中国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不论是资本市场还是劳动力市场,多年积累带来的要素禀赋改变已经使得中国从单一劳动力要素充裕的国家变为劳动力要素与资本要素较为均衡的国家。随着要素禀赋变化,中国进出口贸易结构也发生着巨大变化;在近年中,中国不仅出口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同时还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而中国出口产品的贸易附加值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在外资大量撤离、中国国内制造业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转型期,本土资本越加重视科研投入与产品研发,但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中西部省份,成本优势依然是其制造业发展的最主要竞争力。

1. 中国的贸易结构。当前,中国的贸易结构构成比较复杂,作为转型期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既大量出口劳动力密集型产品也大量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同时,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与世界上绝对多数国家都有着密切的贸易联系。值得注意的是,在改革开放后20年的高速发展中,中国一直是公认的劳动力密集型国家,但同时,中国又是接受FDI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在过去20年中,中国参与的国际贸易既在劳动力要素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又能够在资本要素中具有十分强的竞争力。也就是说,由于发展中中国的大量剩余劳动力以及大量外国FDI使得中国具有了比较优势的“二元结构”以及与此相对应的贸易结构。

而据中国投入产出表,部分学者估算(水丽淑,2014),2007年,我国14个行业每亿元进出境口产品对资本需求量分别为3 732.798亿元与1 554.500亿元,每亿元进出口产品劳动需求量分别为265.54万人及120.74万人。资本劳动比率则分别为140 574.2(元/人年)及128 742.6(元/人年)。单纯从数据分析而言,2007年我国就已经净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净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在贸易结构中,我国同时大量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与劳动密集型产品。

2. 中国要素禀赋构成与比较优势。要素禀赋随着经济发展动态变化,同时在开放的国际经济问题中,要素的国际范围内流动也能够对要素禀赋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冲击,从而改变一国初始要素禀赋。

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劳动力、土地要素是中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最主要资源禀赋,这一时期,中国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达到刘易斯拐点之前,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支撑了中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低廉的工资水平,这使得中国在劳动力资源禀赋中具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相比其他国家,中国具有在劳动力资源上的禀赋优势。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中国制造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97元;经过改革开放10年后,1988年中国制造业年平均工资为1 710元,年均增幅为11.1%;至1998年中国制造业职工平均工资为7 064,1988年~1998年间平均工资增幅15.24%;而至2008年中国制造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4 192元。

同样在这一时期,外国资本也开始源源不断进入中国,中国在发展初期自有资本匮乏,大量的外来资本极大地补充了匮乏的资本要素。1983年,中国外商直接投资9.16亿美元,2003年,中国外商直接投资535.05亿美元,而至2013年,中国新增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为1 175.9亿美元。因此,相对于自有资本,改革开放以来迅猛增加的外来资本支撑起了中国在资本要素中的比较优势。

当然,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消失,经济到达刘易斯拐点,工资劳动成本逐年增加。同时,经济发展带来的自有资本积累也使得FDI在中国资本要素中的地位逐年降低。但是,由于中国经济体量巨大,中西部地区仍然在劳动力成本中具有比较优势:同样以2008年中国制造业职工工资水平为例,2008年,制造业工资成本最高的上海为43 678元/年,为最低的江西省17 643元的2.476倍。同时成长积累的资本要素使得中国本土资本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更加凸显。

3. 中国多边贸易下的比较优势“二元结构”。在两国、两种要素的国际贸易体系中,一国往往只能在一种要素中拥有比较优势,因此根据H-O理论,劳动要素充裕的国家出口密集使用劳动要素的产品,而进口密集使用资本要素的产品。而在更为复杂的多国贸易中,假设世界上有经济体量相当的不发达国家A,发展中国家B,与发达国家C;由于B相对A具有更加完备的基础设施等条件,使得贸易成本大大低于C与A间的贸易成本;同时,由于C对B国巨量FDI,使得B相对于A具有在资本中的比较优势,也就是说在三国贸易体系中,B国产生了比较优势的“二元结构”。

同样现今国际贸易中,以最终组装者融入国际生产价值链中的中国即充当了上述B国的角色,利用充裕的劳动力以及高质量的外来FDI资本,中国在短时间内拥有了在劳动力与资本要素中的“二元比较优势”结构,这一要素禀赋结构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即表现为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与资本密集型产品中,中国都具有比较优势。也即转型期的中国经济中“剩余劳动力”与FDI是造成比较优势“二元结构”的最主要影响因素。

三、 中国比较优势动态变化与未来国际贸易结构

比较优势概念是国际贸易中最为基本与核心的概念。而亚当斯密提出的比较优势概念具有“内生性”和“动态性”的本质特征。依靠发展初期的外来资本冲击与剩余劳动力,中国在短时期内形成了在资本与劳动力上“二元”的比较优势结构。然而,比较优势“内生性”与“动态性”的特点决定了在未来发展中,这一“二元结构”将会再次改变。

1. 中国要素禀赋变化与比较优势。比较优势动态变化与经济发展联系密切,可以说比较优势是经济发展中要素禀赋变化在国际贸易中的集中表现。对于发展中经济体而言,刘易斯在《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中指出了要素禀赋变化在发展中经济体到发达经济体演进过程中的一般规律:要素禀赋变化首先体现在农村剩余劳动力枯竭,经济发展跨越刘易斯拐点,而后当农业劳动力边际产品等于城市工业劳动力边际产出时,跨越刘易斯第二拐点。这一过程中,资本积累与劳动力成本上升对比较优势以及该国国际贸易结构都将造成长期影响。

对于中国而言,以蔡P(2007,2013)为代表的大部分学者认为中国已经跨过刘易斯转折点甚至可能已经跨过刘易斯第二转折点。从数据上分析,1997年~2012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总数从34 840万人降低至2012年的 25 773万人,而同期城市职工平均工资则从1997年的6 444元升至2012年的42 396元,与此同时,总从业人员人数增长率持续降低,至2013年,国内从业人员数增长率仅为0.4%。随着中国城乡劳动力市场将趋于统一,中国在劳动力要素禀赋中的比较优势也将逐渐消失。

相对于从业人员增长率的逐年下降与劳动工资的逐年上升,国内资本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更是迅猛增长。从外汇并轨后的1994年始,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从1995年的20 019.3亿元上升至2012年的374 694.7亿元,其中,外资固定资产投资额则从1995年的1 555.3亿元上升至2012年的10 629.7亿元。外资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从1995年的7.78%降至2012年的2.84%。笔者使用目前通用的永续存盘法(郭庆旺、贾俊雪,2004)对现有固定资本进行估算,截至2013年,国内固定资本净值达610 388.8亿元。

总结中国资本与劳动力市场要素变化,中国比较优势“二元结构”将在未来发展中逐步减弱,随着国内各省区经济发展收敛,劳动力市场也将逐步统一,中国在劳动力禀赋中的比较优势逐步减弱,而资本要素比较优势将持续增强。

2. 中国贸易结构发展与变化趋势。随着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单纯依靠低廉劳动力成本的对外贸易模式已经逐步减少。高速发展时期“二元”的比较优势结构也将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而消失。同时,随着本土资本的崛起,外资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作用也将逐步减弱。

并且,在我国制造业现行发展阶段,通过规模效益重构产业链的机遇已经成熟。垂直分离带来的生产碎片化,为我国实施产业链重构带来了意外的效应,大规模生产组装已经形成了规模效益。因此,在国际碎片化分工的基础上,国内资本将对生产片段进行二次组合,打造以自身为核心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结合劳动力成本的提高,未来的贸易结构将更加集中于进口劳动力密集型产品而出口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特别是在服务贸易的进出口中,国内企业将下游组装生产产业链外包也将成为可能。

目前国内电子制造业已经从产品研发设计到品牌销售实现了诸多有益的尝试,华为、联想、小米等电子制造商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功。产业结构实现研发设计与品牌销售的一体化突破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将更加强化资本技术领域的国际贸易比较优势而淡化在劳动力要素中的比较优势。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二元结构”的比较优势以及由此带来的贸易结构最终将随着要素禀赋的动态变化而改变重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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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郭庆旺,贾俊雪.中国全要素生产率的估算:1979- 呀2004[J].经济研究,2005,(6):51-60.

[7] 水丽淑.我国进出口产品结构与“里昂惕夫之谜”[J].科学经济社会,2014,(2).

[8] 章祥荪,贵斌威.中国全要素生产率分析:Malmquist指数法评述与应用[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8,(6).

[9] 程永宏.改革以来全国总体基尼系数的演变及其城乡分解 [J].中国社会科学,2007,(4).

基金项目: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后危机时代 国际贸易政策 变化

一、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政策

经济全球化(Economic Globalization)概念由特・莱维(LevyT)于1985年提出,他认为经济全球化是“商品、服务、资本和技术在世界性生产、消费和投资领域中的扩散”。到20世纪90年代,经济全球化的概念得到广泛的认可,但至今尚无统一的解释。朱贻庭、崔宜明在《伦理学词典》中将经济全球化解释为:“经济全球化是世界各国和不同地区经济活动日益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的趋势。”国际商务学会的主席、印第安纳大学教授阿兰・鲁格曼(AlanRugman)认为,经济全球化即“跨国公司跨越国界从事外国直接投资和建立商业网络来创造价值的活动”。对经济全球化的解释为什么会出现众说纷纭的情况呢?问题的关键在于对经济全球化理解的出发点不同,如果从生产力的角度看待经济全球化,那么,它就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运动的过程,是一个历史过程;如果从生产关系的角度认识经济全球化,那么,它就是发达国家和发达国家通过跨国公司控制世界经济;如果从内容的角度分析经济全球化,那么,它就是商品、服务、资本、技术的全球流动,是各国(地区)经济的发展与全球经济的发展相互影响和制约。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正是全球认可“经济全球化”的拐点。经济全球化并不代表贸易保护政策的消失,事实上,贸易保护政策、国际贸易政策不断以新的形式出现,新贸易保护主义不断产生。因为世界贸易组织在不允许成员采用不正当贸易手段进行国际贸易竞争或扭曲国际贸易竞争的同时,又允许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进行出口补贴、配额和许可证等“特例”扭曲国际贸易竞争的现象存在,为少数发达成员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的“特例”玩弄贸易保护主义开了方便之门。由此可见,经济全球化使国际贸易政策更加复杂化、隐蔽化、多样化。世界贸易组织为成员之间敞开国门创造了条件;为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创造了条件;为自由贸易与全球经济的融合创造了条件,但在经济全球化的同时,在全球经济相互紧密依赖的同时,在世界各国(地区)对外依存度提高的同时,贸易摩擦的机率增加,贸易摩擦的频率增加,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也会层出不穷。

二、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政策

经济全球化与知识经济是一个问题的两面,经济全球化时代与知识经济时代是同一个时代。经济全球化是从全球经济的紧密联系、全球经济的相互依赖、全球经济以市场为基础出发看问题,知识经济是从全球经济的动力、全球经济以知识为基础出发看问题。当今社会,既是经济全球化时代,又是知识经济时代。人类经历了5000多年的农业经济时代,又经历了大约300年的工业经济时代,现在进入一个崭新的知识经济时代。农业经济时代是一个完全封闭的时代,小农经济从微观上使各个家庭封闭,从宏观上使民族封闭;工业经济时代使微观的企业相互联系,但宏观上的各民族可以相互独立;知识经济时代使全球经济无法分开,使全球经济的时空界限缩小和模糊。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使崭新的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同时,经济全球化时代也到来。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看,知识经济是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知识经济从赖以存在的基础看,它是与以物质为基础的经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知识经济概念的提出与经济全球化概念的出现是同时代,都是20世纪80年代。1990年,联合国研究机构有了“知识经济”的提法,1997年初,世界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面对近20年来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给经济发展带来的一系列新特征发表了一份年度报告,报告的标题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简称为“知识经济”。世界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在该年度报告中指出: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耗)之上的经济。知识经济的核心、本质是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而知识的核心、本质不是口头禅中的书本知识或死知识,而是科学技术知识与高附加值的信息。

知识经济不等于高新技术经济,但知识经济的支柱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如信息科学技术产业、生命科学技术产业、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科学技术产业、空间科学技术产业、海洋科学技术产业、有益于环境的科学技术产业和管理科学技术产业等。高新技术应以生产智能和新思想为主,开发人的“脑力”、“心力”。知识经济的前瞻性产业是文化教育产业,而文化教育产业是生产、传播文化和知识信息的产业,是开发“软实力”的产业。知识经济的灵魂产业是研究开发及咨询决策产业。知识经济的核心是创新,它涉及到理念的创新、科技的创新、知识的创新,而知识的创新是原动力。自然资本创造的价值或者说物质财富在使用中不仅消耗,而且不能增值,有些资源甚至不可再生,而知识财富在使用过程中不仅不会消耗,而且通过创新会不断增值,成为全社会共享的资源。知识经济时代的新特征使国际贸易政策逐渐向高端推进,特别是从技术、环境、社会、安全、健康等方面考虑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一方面,发达国家控制知识经济的制高点,通过国际贸易政策严格控制高新技术的出口,另一方面,在进口上则提高进口货产品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健康标准、安全标准等。我们也看到,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政策的出台上也体现了知识经济的核心――创新。他们不断出台维护本国利益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这些政策的知识含量越来越高,国际贸易的准入门槛也随之越筑越高。这就迫使贸易国不断提高自身产品的知识含量,但同时也加大了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的难度。

三、低碳经济时代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政策

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是一个比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晚一些出现的概念。2003年英国政府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这是第一次以政府文件形式直接论及低碳经济。提出低碳经济概念的国际社会背景,1992年6月4日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公约》指出:“人类活动已大幅增加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这种增加增强了自然温室效应,平均而言将引起地球表面和大气进一步增温,并可能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产生不利影响。”《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CO2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之前发表的一份报告认为,如果对造成全球变暖的温室气体的排放不采取“猛砍”的措施,那么到2050年,全球变暖每年将给全球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多可达3000亿美元。发展低碳经济必将成为21世纪经济的主流、技术革命的主流、新能源革命的主流;发展低碳经济必将成为21世纪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革命的主旋律;发展低碳经济必将带来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必将带来国际贸易政策的新变化。

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低碳经济是从三个不同的侧面描述当今时代的概念。低碳经济从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环境出发;从子孙后代的利益出发;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发,要求全球降低CO2的排放量,实现低碳生产和生活,要求用同样多的CO2排放创造更多的GDP或者用更少的CO2排放创造更多的GDP。低碳经济使市场体系大家族增加了新成员,在原有生活资料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的基础上增加了碳交易市场。低碳经济的出现、碳交易的介入使国际贸易政策增加了新的内容,有了与碳有关的国际贸易政策,如碳关税等。

四、后危机时代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政策

后危机时代的“危机”是什么呢?危机,《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危险的根由”,或“严重困难的关头”。《辞海》中的危机有三种解释,一指“潜伏的祸机”;二指“生死成败的紧要关头”;三指“经济危机”。《政治经济学辞典》认为,经济危机又称“经济恐慌”,通常指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周期性爆发的社会经济大混乱。这些解释泛指的都是危机或经济危机,而不是后危机时代的“危机”。后危机时代的危机是特指起始于2006年由美国的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美国次贷危机又称次级房贷危机,它是指一场发生在美国,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的金融风暴。所谓“次贷”即“次级按揭贷款”,是相对于资信条件较好的按揭贷款而言的,“次级”是与“高级”、“优等”相对应的概念。在“次贷危机”一词中,“次”指信用低,还债能力低。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次级”指按揭贷款人没有(或缺乏足够的)收入和还款能力证明,或者因负债较重而资信条件较“次”。美国“次贷危机”起始于2006年春季,2007年8月开始由美国蔓延到欧盟、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由于次贷抵押贷款机构纷纷破产,投资基金不得不被迫关闭,从而使西方股市剧烈震荡,引起世界性的金融风暴。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于2007年4月2日宣布申请破产保护,并裁减员工25%。随后,德国工业银行于2007年8月2日宣布盈利预警,原因是工业银行及其下属的一个127亿欧元规模的投资基金――莱茵兰基金参与了美国房地产次级抵押贷款市场业务而出现巨大损失,估计亏损82亿欧元。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公司也于2007年8月2日宣布,由于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使旗下的两只基金倒闭,负责此项业务的共同主席和共同营运官沃伦・斯佩克特(WarrenSpector)当天辞职;紧接着,美国第十大抵押贷款机构――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投资公司于2007年8月6日向美国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法国第一大银行――巴黎银行旗下的三只基金由于投资美国的次贷债券而损失惨重,2007年8月9日被宣布冻结。日本、韩国也因美国次贷危机出现损失,如日本第二大银行瑞穗银行的母公司瑞穗集团于2007年8月13日宣布由于参与美国次贷而损失6亿日元。根据瑞银证券日本公司的估计,日本九大银行持有美国次贷担保证券超过1万亿日元,韩国5家银行持有美国次贷担保债券权565亿美元。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如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美林证券等宣布有百亿美元因美国次贷危机而损失。

2011年,全球经济进入后危机时代,所谓后危机时代不是危机已经结束,不是危机已经成为过去,而是指危机缓和后出现的一种看似风平浪静的状态。这种“平稳”状况是相对危机而言的,因为造成危机的根源并没有消除,影响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存在,一有风吹草动,危机就有可能会卷土重来,随时可能会出现新一轮的经济震荡与心理恐慌。故后危机时代,一方面表明全球金融危机暂时过去,另一方面表明现阶段世界经济并没有明显摆脱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金融危机随时可能会再出现。2011年8月,欧洲债务危机引发欧美股市狂跌。该月4日,美国股市道琼斯指数跌500点以上,为2008年12月以来单日下跌点数之最。恐慌像瘟疫一样蔓延,油价狂跌近60%,犹如投下一颗“金融炸弹”,刺激了脆弱的金融神经,引爆了信用危机。后危机时代并非繁荣期的到来,并非意味着经济进入高涨期。金融危机使全球贸易处于近50年来的低谷。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世界贸易下滑12%,其降幅远远超过世界生产的降幅,为二战以来最大跌幅。金融危机造成全球经济特别是发达国家经济萎缩,国内消费减少,失业增加。发达国家由高调的新自由主义贸易转向新保护主义贸易,表现为反倾销调查、贸易救济调查、反补贴案件的有增无减。他们启动劳工标准限制国外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进口;利用汇率、利率政策影响经济和贸易。从一定意义上讲,经济危机同贸易保护是一对孪生兄弟。经济衰退到来时总想把危机转嫁给其他国家,于是首推贸易保护政策。这种贸易保护会引起他国贸易报复,引发贸易大战,从而扩散经济危机的破坏力、影响力,使经济危机外溢,而形成恶性循环的局面。后危机时代,注意危机对国际贸易的消极影响,注意危机对国际贸易政策的左右,并采取相应的举措应对显得十分重要。

后危机时代并非意味着保护贸易政策的消失,并非意味着保护贸易政策的减弱。在这次全球性金融危机中,中国饱受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危害,仅2010年第一季度,就有10个国家对中国发起19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直接涉及中国出口金额12亿美元。而在2009年,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116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直接涉及出口金额126亿美元。据WTO统计,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被反倾销调查最多的成员。此外,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高筑绿色贸易、技术等新贸易壁垒,出现了主要针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保护主义倾向,限制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能源、金融等领域的投资,甚至把经贸问题政治化。针对以上新情况,我国应在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寻求经济发展之策,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注:武汉商学院校级课题,项目编号2014Y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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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14篇

【关 键 词】竞争优势/比较优势/国家竞争优势/国际贸易成因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9世纪初,李嘉图在斯密的绝对优势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比较优势论,成为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石。100多年来,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基本上没有跳出比较优势的范畴。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由哈佛大学迈克尔·波特教授提出的竞争优势论异军突起,尤其是1990年《国家竞争优势》一书的出版,引发了理论界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关系的热烈讨论。

波特对竞争优势的研究经历了从企业和产业层次向国家层次、从参与国内竞争向参与国际竞争演进的过程。他早期的研究,如1980年的《竞争战略》和1985年的《竞争优势》在分析产业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竞争优势的概念。到了1986年的《全球产业竞争》,波特开始将其理论架构延伸到国际竞争的背景当中。而成为里根政府产业竞争力委员会成员的经历,使波特意识到国家环境对于企业竞争的成功所扮演的关键角色,因此他开始探寻一个国家创造并保持其产业竞争优势的因素,终于在1990年出版了《国家竞争优势》。可见,产业竞争力始终是波特研究的核心。当研究重心提升到国家层面和国际竞争后,波特将衡量一国某产业是否具有竞争优势的最佳指标确定为该产业是否具有向众多国家持续、大量出口的能力。这样,在客观上,竞争优势理论对传统的由比较优势引发国际贸易的理念提出了挑战: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究竟哪个是国际贸易的真正动因?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梳理代表国际贸易理论主流的比较优势论与新兴的竞争优势论之间的关系,这对于明确国际贸易理论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国内对此问题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国家竞争优势》刚刚问世,国内对此理论还缺乏系统的了解,因此,这一时期的相关文献中的某些认识违背了波特竞争优势论的本意,从而不能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对比作出正确的评判(注:如熊贤良虽然开创性地指出了竞争优势与比较优势的一致性,但同时强调一国货币汇率的低估会导致竞争优势与比较优势的分离,使该国在不具备比较优势的领域也能具有竞争优势。而波特认为低估本币虽会带来一时的出口增长,但这不具有可持续性,并将损害该国长久的竞争优势,因而并不认同这种由汇率因素引致的优势(参见波特著《国家竞争优势》,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内对波特的竞争优势论已经有了全面的了解,但在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对比中,都把比较优势的概念仅仅停留在20世纪30年代的资源禀赋论的层面上(注:波特本人在其著作中谈到比较优势时,将这一概念限定在资源禀赋论的层面,并认为在现代经济中比较优势概念应该让位于竞争优势概念(参见波特著《国家竞争优势》,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再版序第1页,正文第11、14页),国内学者的上述观点可能是受此影响。),由此,符正平(注:符正平虽然注意到了当代就比较优势内生性和动态性的研究成果,但在与竞争优势的对比时,仍主要将比较优势的概念停留在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时代,强调比较优势采用的是“静态均衡分析方法”,没有将当代比较优势论的研究成果充分纳入其对比分析中。)认为竞争优势概念与比较优势概念是互补的,且在当代,竞争优势更为重要;洪银兴、谢娟认为必须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才能形成真正的出口竞争力;盛晓白甚至认为竞争优势的概念全面超越了比较优势的概念,将会取代比较优势,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

俄林在1933年创立的资源禀赋论虽被誉为是比较优势论的集大成之作,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经过这半个世纪的发展,比较优势论已经不再局限于资源禀赋的理念了。随着里昂惕夫之谜的提出,二战后,国际贸易理论经历了20年的大发展时期,再经过20世纪70~80年代的整合归纳,形成了被称为国际贸易新理论的一系列贸易理论,使比较优势论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和发展。所以,理应将20世纪80年代初的、经过发展了的比较优势论与这一时期诞生的竞争优势论进行比较,才能准确地把握两者的联系和区别。

由于对国际贸易成因的阐释是国际贸易理论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也是学术界就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关系论争的一大焦点,因此本文将就比较优势论和竞争优势论对这一问题的解释进行比较。又由于比较优势论基本代表了至20世纪80年代初国际贸易理论的核心和主流,因此这一比较也将揭示竞争优势论在国际贸易成因探索历程中的贡献及其地位。

二、比较优势论对国际贸易成因的探索

(一)比较优势论对国际贸易成因的探索历程

1776年亚当·斯密提出绝对优势论,认为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异是产生国际贸易的原因。1817年大卫·李嘉图发展了绝对优势论,提出比较优势论,认为只要两国在生产成本上存在相对差异,即生产两种商品的成本比例存在不同,就能产生互利贸易。由于斯密和李嘉图所使用的成本概念是指劳动成本,即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在将其转化为商品的货币成本后,便会发现不论是绝对优势还是比较优势都意味着具有货币成本绝对低廉的优势。正如李嘉图本人在阐述了比较成本模型后,紧接着指出:“因此,毛呢在葡萄牙所能换得的黄金如果不比输出国所费的黄金多,就不可能输入葡萄牙;葡萄酒在英国所能换得的黄金如果不比葡萄牙所费的黄金多,便也不可能输入英国”。又由于斯密和李嘉图使用的都是完全竞争模型,因此生产的货币成本等于销售价格。所以,对李嘉图的以上表述可以归纳为,只有当一国生产某商品的货币成本(同时也是其国内销售价格)绝对地低于另一国家国内同一商品的销售价格(同时也是其国内生产成本)时,国际贸易才会产生。俄林将此概括为:“贸易的立即原因,永远是按货币表示的商品能从区外比在区内生产更便宜地买进”。

1933年,俄林在继承赫克歇尔的思想的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资源禀赋论,指出各国在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的禀赋方面存在的差异,是最终导致各国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的根源。这样就将国际贸易的成因进一步建立在了外生性生产要素的禀赋差异的客观基础之上。20世纪50年代以来产生的国际贸易新理论在比较优势的范畴内进一步补充和发展了对国际贸易成因的解释。被统称为新要素理论的诸多理论分别引入了技术要素、人力技能要素、研究与开发要素、信息要素、规模经济和管理要素等等内生性的生产要素,丰富了对比较优势来源的解释。格雷和兰卡斯特在产业内贸易理论中引入了商品异质性的概念。异质性为每种商品提供了有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特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相对于同类商品的非价格形式的垄断优势。商品的异质性成为了继商品价格的国际绝对差异之外的另一种引发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林德提出的代表性需求理论摆脱了以往从供给角度阐释国际贸易成因的束缚,开辟了从需求角度进行研究的新视角。国际贸易动态理论则认为,比较优势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因素。由筱原三代平提出的“动态比较成本说”指出,一国可以通过政府政策干预,开发要素资源,形成比较优势。

强调内生性生产要素的作用、引入商品异质性的概念、关注需求因素、提出比较优势动态化的观念,国际贸易新理论极大地补充和完善了比较优势论对国际贸易成因的解释,使当代的比较优势理论远远超越了20世纪30年代资源禀赋论的理念。

(二)比较优势范畴内的众多理论尚待整合

为了便于和竞争优势论的比较,笔者将比较优势论解释国际贸易成因的逻辑结构大致归纳如图1所示。该图仅仅是将比较优势范畴内的众多理论简单拼接而成的,事实上还不存在一个能够涵盖整个逻辑结构、完整地描述国际贸易成因的理论。

比较优势范畴内的每种理论都对国际贸易的成因提供了一种独到的看法。虽然各理论之间有着一定的互补性,但总体而言,汇聚于比较优势范畴内的理论为数众多,略显纷繁、杂乱,具体表现为从形式上看,各理论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比如,作为比较优势来源的各种因素之间会发生怎样的相互影响?对于这类涉及数个理论间相互关系的问题,我们尚无法直接找到答案。此外,比较优势理论体系内对同一主题的论述又往往散见于诸多理论之中。比如,就生产要素在比较优势形成中的作用这个主题,资源禀赋论和统称为新要素理论的许多理论各就某一特定种类的要素的作用作了静态的阐述,产品生命周期论就产品生命周期中由于产品要素密集性的变化而引发的比较优势的转移作了论述,“动态比较成本说”提出了要素的动态开发可以扭转比较成本的劣势、创造比较优势的观点。因此,有必要对上述理论进行归纳,形成统一的要素理论。 转贴于

三、竞争优势论对比较优势论的整合与完善

从客观上看,在对国际贸易成因的解释方面,竞争优势论整合了比较优势论的观点,并有所补充和完善。

进出口贸易概念范文第15篇

关键词:社会倾销;企业社会责任;SA8000 

社会倾销主要由发达国家提出,对其有多种认定。一般认为社会倾销可以有两种定义,一种是因劳工标准低而致使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很低,由此造成的出口竞争优势;另外也有把跨国企业的低福利国家生产返销国内的行为也称为社会倾销。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蓝色贸易壁垒的概念。无论哪种定义,其核心内容都是劳工标准问题。社会倾销的提出并不是只针对发展中国家,但事实上,由于发展中国家在此问题上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前者常常成为社会倾销问题的核心。

与传统的商品倾销相类似,社会倾销一样具备传统倾销的特点,但由于其提出的特殊环境与时代,它又具备自己的一些特点,概括而言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经济性。就根源来说,最早的倾销概念的提出并不具有今天的褒贬色彩,但随着对于国际贸易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倾销的概念也被戴上了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含义,社会倾销也不能例外。社会倾销的提出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对于人权与劳工问题的关注,实质上由于国际之间劳工标准的差异,存在一些国家的劳工标准低于一些高福利水平国家,在劳动力成本上产生了差异,而最终导致了商品价格上的差异。而这种差异,高标准国家认为是低标准的国家享受了不公正的竞争优势而产生的。 

(2)隐蔽性。与传统的倾销形式不同,社会倾销具有较大的隐蔽性。被认定为社会倾销的产品往往需要探究其在生产过程中员工所被对待的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等问题。而这种问题需要长期而且繁冗的调查过程,并且调查过程中也存在较多主观因素,缺乏量化标准。

(3)国别性。社会倾销的产生除了有作为生产者的企业不重视劳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的原因外,还与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发展水平有很大相关。一些发展中国由于经济发展较晚,经济和立法制度不完善。然而这种不完善并不是刻意的。只不过是这些国家发展中的一个阶段。

1 社会倾销产生的原因以及影响

1.1 宏观方面

(1)随着WTO的影响逐渐扩大,GATT所宣传的促进贸易的理念得以延续,加之WTO对于发展中成员利益的重视。使得越来越多国家参与到规范国际贸易的行为之中,而关税这种传统的贸易保护政策的作用也随之淡化。因此保护本国贸易已经越来越需要依仗非关税贸易壁垒、技术壁垒、环境壁垒直至社会壁垒也应需产生。非关税壁垒较之关税壁垒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在结果上也更易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以社会倾销为例,由于国际社会上对于社会倾销行为并没有统一的认定与限制,所以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在认定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为社会倾销时就存在极大的主观性,也无需经过其国内繁冗的立法手段就可以实施各种反倾销行为。对于许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要出口产品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所需要面临的国际贸易壁垒形式由显现向隐蔽转换,使得国际贸易遇到的压力更大,防御和应对的难度也加大。

(2)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国家间的贸易关系已由“物”的层次扩大到了“人”的范畴。国际竞争的焦点也从经济领域转向社会领域。加之许多国家都作为ILO成员国,该组织所制定的核心国际劳工标准也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劳工标准。“任何一国不采用合乎人道的劳动条件,会成为其他国家愿意改善本国状况的障碍。 ”也为社会倾销概念的提供了理论的依据。因此在发达国家国内劳工标准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下,社会倾销的概念较之其他倾销概念更易获得发达国家国内普通民众的支持。而这种社会倾销的矛头往往直指发展中国家政府制定政策或法律的不足以及对于执法的松懈,所以社会倾销一般不针对单独一国的某几个企业,产生的负面印象会波及此国相关行业,而形成对于该国产品普遍不利影响。

1.2 微观方面

(1)国内企业参与的对外经济活动主要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其一阶段生产位于国内,通过商品出口的方式进入他国市场,其二阶段生产位于国外,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进入他国市场。在其一阶段中,由于母国产品被指控为存在社会倾销的问题或者嫌疑,该国同类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出口到东道国的难度加大,尤其是进入外国的供应链与销售网络的难度加大。许多大型的跨国零售企业会相应要求供应商拿出不存在社会倾销的证据,即企业已经承担相关社会责任的证据。比如在全球零售业占据重要地位的沃尔玛对社会责任十分重视,它有专门的工厂认证制度来保证其供应商生产的产品是符合社会责任的。在其二阶段,企业进入他国生产的过程中,更要注重社会倾销这个敏感问题。尤其在东道国中,存在社会倾销外延可能被扩大的可能性。德国最大的折扣连锁店利德,就是在进入他国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够重视员工的个人隐私以及休息权利,因此被指责为存在社会倾销,而受到东道国的批评和抗议。从这两个角度来看,作为经济个体的企业,受到社会倾销的影响是直接的。

(2)由于外国的消费者的消费理念的转变,从“理智消费”时代经过“感觉消费”时代,转向“感情消费”时代。外国消费者的消费价值判断是对企业满意不满意,与此同时,他们比原来更加重视产品的外延部分,而不仅仅停留在产品本身。他们通过购买企业声誉好、附加价值高的产品,来满足其“尊重” 以上的需求。他们更加注重在消费产品的过程中能够保护环境,乃至支持人权状态的改进。由于社会倾销观念在国际上的认知度越来越高,存在社会倾销嫌疑国家的企业往往在树立企业形象上难度更大,容易给外国消费者造成产品生产过程中员工缺乏人权对待的印象,由于文化环境注重社会福利和消费者个人注重产品附加价值,企业产品很易遭受到冷遇甚至抵制。 2 应对社会倾销的方法

2.1 国家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