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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项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断发展与创新,有关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所占据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总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对于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而言有重要意义与价值。

1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业以书面方式对自身为当事人所展开的一系列工程建设与施工行为进行管理的约束与控制,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多个方面。工程管理人员应当以总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依据,对工程建设中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行为进行全面监督与审查,把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细节,促进工程建设整体稳定性的提升[1]。总承包合同管理应当具有全过程性、系统性以及动态性的特点,重视合同自签订至失效期间各个阶段的管理,深入现场调查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人在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情况,把握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性发展动态,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调查时间,避免在履行总承包合同过程中导致工程建设出现一系列质量事故或安全隐患。

2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总承包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首先,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在变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随着工程招标设计以及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工程建设设计方案更为细化与具体,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下一系列的变更事项。但变更管理若不及时跟上,可能会导致工程建设设计方案的更改缺乏监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的整体质量,甚至存在诱发投资风险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学性。在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相关条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错漏可能在后期诱发工程纠纷或其他风险事件,对合同约束与管理工作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除此以外,总承包合同的职责效用也难以得到履行,合同双方可能产生大量的纠纷与矛盾。最后,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错漏。在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分包过程中,各方责任人多关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视对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在这一背景下,施工方执行项目建设任务过程中常因业主方原因导致总承包工程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导致工程建设存在巨大的资金风险。

3总承包合同管理的关键策略

3.1完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通过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证体系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进而使工程项目建设中相关合同事件有所约束与控制,促进总承包合同建设目标的实现。在完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过程中,应着重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项目部工作人员应当负责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的具体执行工作项目部包括项目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及班组成员等均应当对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认真学习,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内容与目标。项目经理应负责向工程项目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释合同主要内容并说明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在此基础之上,各部门负责人应面向本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标管理机制,确保管理人员熟悉总承包合同相关内容、管理程序,了解总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应履行的合同责任、法律责任及工程范围。项目部上下应严格按照总承包合同展开施工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执行中存在的误差。2)规范总承包合同管理程序总承包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务,必须对各方关系进行认真协调,提高合同实施的程序化及规范化水平,并引入质量保证工作体系促进合同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这样一则可以在总承包合同管理实践中引入协调会制度,二则可针对合同执行中的经常性事务制定规范化工作程序,为合同管理人员的各项操作提供可靠依据[2]。3)建立报告行文工作制度在总承包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包括总承包商、业主方、与分包商及监理方)的沟通交流均应当有书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实际需求。在报告行文中,应纳入包括工程量定期报告、工程环境变化、工程地质条件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内容,并由业主方以及监理方负责人签字复核。各方在工程合同执行中的所有协商与意见均应有书面文件作为工作依据。

3.2加强合同实施过程控制

在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通过对工程目标的严格管理以及合同实施期间的动态监督跟踪,促进承包合同中相关条款的有效落实。1)加强对工程实施的跟踪与监督在总承包合同实施期间,相关条款的执行会受到大量因素的影响,合同实施情况与预期目标间容易产生偏差。为避免该问题影响合同管理质量,应加强对总承包合同执行期间的全过程监督控制,及时发现偏差原因,并对合同实施进行适当调整,以采购合同以及分包合同为重点。对合同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完善反馈信息,以保证合同实施达到理想效果[3]。2)加强对工程目标的管理总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该目标经层层分解后落实至各个分包商,并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总体目标经分解后的实现情况将直接关系到总承包合同执行目标的实现。因此,合同控制不仅是针对与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关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也包括这些合同间的协调控制。尤其在目前的总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况下,沟通和协调变得尤为重要。

3.3强化合同变更管理

总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受大量因素影响频繁发生变更,这正是工程建设合同的最主要特点之一。合同变更是工程建设中现场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方责任人必须针对合同变更进行全面及时的处理,变更内容应当立即在工程实施中体现出来。从总承包商的角度来说,一方面需要参考工程建设合同条件的变化,及时向业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工程建设中的损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据分包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对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诉求进行分析,针对分包商自身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或质量缺陷的事件,应当积极展开反索赔。

4结语

总承包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动态实施,同时使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在合同职责履行过程中具备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设期间总承包合同双方出现纠纷或矛盾,促进工程建设目标的圆满实现。

参考文献:

[1]鲍玉婷,刘贤才.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管理[J].水利水电技术,201647(8):85-88.

[2]张克忠.浅谈水利水电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下的总承包合同管理[J].甘肃农业,2016,(18):50-51.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首先就总承包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意义进行分析,简要总结了现阶段在总承包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管理中的关键策略与要点,望能够为后续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项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断发展与创新,有关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所占据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总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对于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而言有重要意义与价值。

1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业以书面方式对自身为当事人所展开的一系列工程建设与施工行为进行管理的约束与控制,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多个方面。工程管理人员应当以总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依据,对工程建设中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行为进行全面监督与审查,把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细节,促进工程建设整体稳定性的提升[1]。总承包合同管理应当具有全过程性、系统性以及动态性的特点,重视合同自签订至失效期间各个阶段的管理,深入现场调查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人在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情况,把握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性发展动态,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调查时间,避免在履行总承包合同过程中导致工程建设出现一系列质量事故或安全隐患。

2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总承包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首先,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在变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随着工程招标设计以及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工程建设设计方案更为细化与具体,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下一系列的变更事项。但变更管理若不及时跟上,可能会导致工程建设设计方案的更改缺乏监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的整体质量,甚至存在诱发投资风险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学性。在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相关条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错漏可能在后期诱发工程纠纷或其他风险事件,对合同约束与管理工作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除此以外,总承包合同的职责效用也难以得到履行,合同双方可能产生大量的纠纷与矛盾。最后,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错漏。在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分包过程中,各方责任人多关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视对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在这一背景下,施工方执行项目建设任务过程中常因业主方原因导致总承包工程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导致工程建设存在巨大的资金风险。

3总承包合同管理的关键策略

3.1完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通过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证体系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进而使工程项目建设中相关合同事件有所约束与控制,促进总承包合同建设目标的实现。在完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过程中,应着重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项目部工作人员应当负责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的具体执行工作项目部包括项目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及班组成员等均应当对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认真学习,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内容与目标。项目经理应负责向工程项目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释合同主要内容并说明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在此基础之上,各部门负责人应面向本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标管理机制,确保管理人员熟悉总承包合同相关内容、管理程序,了解总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应履行的合同责任、法律责任及工程范围。项目部上下应严格按照总承包合同展开施工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执行中存在的误差。2)规范总承包合同管理程序总承包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务,必须对各方关系进行认真协调,提高合同实施的程序化及规范化水平,并引入质量保证工作体系促进合同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这样一则可以在总承包合同管理实践中引入协调会制度,二则可针对合同执行中的经常性事务制定规范化工作程序,为合同管理人员的各项操作提供可靠依据[2]。3)建立报告行文工作制度在总承包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包括总承包商、业主方、与分包商及监理方)的沟通交流均应当有书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实际需求。在报告行文中,应纳入包括工程量定期报告、工程环境变化、工程地质条件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内容,并由业主方以及监理方负责人签字复核。各方在工程合同执行中的所有协商与意见均应有书面文件作为工作依据。

3.2加强合同实施过程控制

在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通过对工程目标的严格管理以及合同实施期间的动态监督跟踪,促进承包合同中相关条款的有效落实。1)加强对工程实施的跟踪与监督在总承包合同实施期间,相关条款的执行会受到大量因素的影响,合同实施情况与预期目标间容易产生偏差。为避免该问题影响合同管理质量,应加强对总承包合同执行期间的全过程监督控制,及时发现偏差原因,并对合同实施进行适当调整,以采购合同以及分包合同为重点。对合同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完善反馈信息,以保证合同实施达到理想效果[3]。2)加强对工程目标的管理总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该目标经层层分解后落实至各个分包商,并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总体目标经分解后的实现情况将直接关系到总承包合同执行目标的实现。因此,合同控制不仅是针对与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关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也包括这些合同间的协调控制。尤其在目前的总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况下,沟通和协调变得尤为重要。

3.3强化合同变更管理

总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受大量因素影响频繁发生变更,这正是工程建设合同的最主要特点之一。合同变更是工程建设中现场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方责任人必须针对合同变更进行全面及时的处理,变更内容应当立即在工程实施中体现出来。从总承包商的角度来说,一方面需要参考工程建设合同条件的变化,及时向业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工程建设中的损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据分包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对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诉求进行分析,针对分包商自身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或质量缺陷的事件,应当积极展开反索赔。

4结语

总承包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动态实施,同时使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在合同职责履行过程中具备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设期间总承包合同双方出现纠纷或矛盾,促进工程建设目标的圆满实现。

作者:赖炜圣 单位:中交(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鲍玉婷,刘贤才.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管理[J].水利水电技术,201647(8):85-88.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管理;

epc英文为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和施工。epc的工程管理模式在国际的大型工程上使用的非常普遍。epc模式下设计、采购和施工都由承包商负责。业主通常只指派咨询工程师或监理方作为业主代表对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协调。目前,epc合同模式在我国国内应用也相当普遍,尤其是自一些大型建设项目上,例如国内的一体化石油化工项目,煤化工项目,主体装置基本上采用的都是epc合同模式。另外,在国家倡导走出去的战略背景下,epc总承包模式正越来越被重视和广泛实施。

作为epc总承包商,成功的合同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之一,同时能为相关利益方带来最大利益,并且能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公司信誉。好的epc总承包合同管理,应从投标开始,到合同谈判,一直到合同执行,最终到合同关闭,实施全过程重点管理。

第一章 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投标期间的合同管理主要工作为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审查,及合同谈判。 合同条款和条件,通常分为普通条款和特殊条款。

一、普通条款的审查和谈判重点:

1、适用的法律方面

合同中通常规定选用发包方所在地的法律或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或承包商所在地的法律,或双方共同选择的第三方的法律。如果选用的是发包方所在地的法律或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最好聘请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这样可以避免某些法律上的漏洞或陷阱。如果能争取到适用承包商所在国的法律,那将是最好的选择。

2、合同币种和汇率要求

由于我国实施的是外汇强制结算制度,因此如果是国外工程,应选择和人民币汇率相对固定的合同币种,或者对人民币具有升值潜力的币种,避免在汇兑上出现损失。

3、工程保险和履约保函

应在合同中明确保险的种类和承保的范围,通常工程安装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应由业主负责承保,承包商具体负责雇主责任险和机动车责任险等,这些在合同条款中一定需要规定清楚。

履约保函应重点关注保函的种类、金额、开具保函的银行,以及保函的退还时间等。履约保函分为无条件和有条件保函,业主通常愿意选择无条件保函,承包商应争取选择有条件保函。履约保函金额应争取在合同价的10%以内,不能过高,有些业主会要求25%左右的金额,这是相当高的,一方面加大承包商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会给承包商带来过高的资金成本。开具银行保函的银行也有讲究,国际工程中应争取首选国内的银行,例如中国银行,有些外方业主会要求承包商提供国际一流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这会加大承包商的资金成本。履约保函的退还应明确规定,如工程验收后14天内业主退还履约保函给承包商。

4、留置权

随着我国物权法的颁布,工程的留置权相当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对于业主来说,希望承包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和现场形成的设施或建筑物都放弃留置权,作为承包商来说,应尽量保留留置权。一旦业主由于资金原因,承包商没有获得足额的项目报酬或双方在执行合同时产生较大的争议,而合同设施没有完成竣工验收,而业主又想尽快使用已经完成的设施或建筑物,承包商就有权使用留置权。总之,在没有得到业主的完全支付情况下或争议未解决前,不要轻易放弃或忽视工程的留置权。

5、误期损害赔偿金

误期损害赔偿金或者说延误违约金的比例和金额,一定要特别关注。有些业主会将此比例和金额规定的很高,一旦承包商违约,那么承包商将遭受相当大的损失。因此,epc总承包商必须重点审查此条款,尽量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努力,具体金额和比例应视合同金额大小而定。

6、仲裁

对于在中国执行的合同,首先应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国内的仲裁机构可以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如果是国外工程,应争取选择国际上比较独立的仲裁机构,例如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其次是新加坡的仲裁机构,应尽量避免选择当地的仲裁机构。

二、特殊条款的审查和谈判重点

特殊条款的审查和谈判重点应放在合同的价格和工作范围上,主要审查工作如下:

1、合同价格形式和工作范围

epc合同通常为固定总价形式,有些合同为总价加奖励形式。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关注的内容为合同计价的工作范围,应对工作范围界定清楚,这部分工作最合理的形式是以矩阵的格式将合同双方的责任进行逐一清晰的表示出来。在涉及到政府许可和第三方协调方面,承包商应重点关注,通常此项工作应由业主负责,epc总承包商承担相关配合工作。

2、机械竣工和工程交工的定义应明确

机械竣工是国外引入的,通常涉及的是设备的安装工作,在国内通常是以工程中间交接出现。机械竣工和中间交接有着不同,因此在承接国外工程时需要明确机械竣工的定义,应当将各个专业工作在机械竣工时所达到的状态进行详细描述,确保双方不因竣工的定义产生歧义,而导致合同的关键里程碑不能达到,从而造成违约情况出现。

3、适用的设计标准和验收规范

适用的设计标准和验收规范,对于一个合同至关重要,尤其是国外工程,一字之差很可能就是上亿元的代价,例如业主要求以美国或者欧洲的标准进行设计,如果承包商是按中国的标准来进行投标的,那么后期的损失将不可估量。在这点上,中国铁建承建的沙特轻轨项目就是一个代价高昂的例子。 4、支付条款的审查

支付条款的审查通常应关注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支付时间通常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支付比例原则上为10%。进度款的支付通常规定为按进度检测的比例进行支付或者按实际完成的里程碑进行支付。如果可以的话,承包商应在合同谈判时候将进度款的支付确定为按实际进度检测的比例进行支付,这样可以减轻承包商在资金上的压力。同时支付时间应当尽量缩短,例如完成进度款申请审批后一个月内完成支付。对于业主拖延支付的的条款,也应当予以关注,会存在有些业主故意拖延支付。因此业主违反支付时间的违约金应当在合同内明确规定,如业主延迟支付,则应赔偿承包商未支付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5、税收条款的审查

由于2009年以来国家积极实施营改增的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业主对设备材料的增值税的规定会非常的明确,作为承包商应当熟悉此项工作以及它可能带来的管理成本。对于国外工程,尤其应了解对方国家的税收政策,最好聘请当地的税务专家,避免漏计某项税,从而带来损失。

6、调价条款

虽然说epc合同通常为固定总价合同,但是,由于近年来各项设备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例如2010年年初国内普通螺纹钢在3900元/吨左右,但到了2010年底价格就涨到了近5000元/吨,价格涨幅超过25%,这给承包商的成本造成很大的压力,甚至出现亏损,图为2010年国内普通螺纹钢的价格走势图。

因此有必要在合同条款中加入调价条款,例如,当涨价幅度超到5%时,可以进行调价,并在合同中约定调价的公式。例如世界银行的如下公示可以作为参考:

其中,x+a+b+c+d+e+......+t=1, c为价格调整指数或者综合涨价幅度,x为固定系数,通常为0.15,a,b,c......t为各项成本所占的比重, , 等为计算期的价格指数, , 等为基期的价格指数,通常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价格指数。

这样一来,承包商不会应为外界的价格剧烈波动而造成大的损失,或者说能保证合同的整体盈利性,而不是白白为业主打工。

总之,epc总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和合同谈判阶段就应主动发现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并作出相应调整的措施,或争取修改条款,或在报价工作中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尽可能的将合同的风险降到最低点。

第二章 合同执行中的合同管理

1. 项目团队贯彻合同风险管理意识

合同执行中同样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epc总承包商应当在合同执行之初就将项

目执行中存在的风险识别并进行分类列表,并告知到每一个项目团队成员,一旦判断某项风险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应立即向项目成员发出预警和警示并采取预先制定好的措施。

2. 分包合同管理

合同分包是目前epc总承包商惯常的选择,尤其是施工工作,除非主合同中明文规定不予分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作是epc总承包商合同管理的重点之一,尤其是在选择分包商的环节上,选择一个好的分包商对于项目施工的安全、质量和工期能否满足主合同的需要是非常关键的。选择分包商以及劳务分包管理一般需要重点关注一下几点情况:

1) 分包商的同类装置的经验

事实证明,分包商有同类装置建设经验是很重要的,有着类似装置施工经验的分包商在施工组织计划上有着明显的优势,这对于项目施工顺利平稳及按期交付起着重要作用。

2) 分包商先前是否有过良好合作

对于选择的分包商如果和epc总承包商前期有过良好合作,那么施工阶段的信息传达会更加通畅,管理工作会更加顺利。因为彼此熟悉对方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各项工作指令就能够以最快的方式传达到一线施工人员,并且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项目的建设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是一个团队的建设,只有拥有一个好的项目团队,才能将项目做好。如果总承包商的管理人员和分包商的管理人员彼此沟通困难,甚至相互有不满情绪,那么这样的项目百分之百是做不成功的,不光是管理成本被消耗,现场的安全、质量和工期都会受到影响。

3) 劳务分包的管理

劳务分包近年来比较普遍,但劳务分包如果管理不好,很容易造成工人集体讨薪事件,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有负面影响的。好的管理方法和经验是劳务分包商应当将所有进场的劳务分包人员的详细情况向总承包商进行备案,同时在工人发放工资方面,建议实施一人一卡制度,由总承包商直接将工资额打到分包商的工人工资卡上,防止劳务分包商或者说包工头卷了钱跑路,导致工人集体到总承包商或业主处讨要薪资,从而造成恶劣影响。

3. 变更和索赔的管理

此处的变更和索赔管理主要指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间的变更和索赔,作为epc总包商平时要注重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业主的每一个指令都需要认真琢磨,例如在设计阶段业主对hazop(危害性和可操作性审查)的审查,业主就此提出的有些意见是涉及到合同变更的,需要格外关注。另外,对于业主的口头指令一定要在事后获得其书面确认。第三,索赔应注重时效性,一个好的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非常熟悉合同,同时应有明锐的洞察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索赔及时、准确、合理。

4. 工程量的审核及价款支付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及质保金的支付。重点在进度款的审核和支付上,好的管理办法是是由业主,总承包商及监理单位或业主的咨询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工作小组,这样对于工作量的审核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是联合审核,其加强了沟通,减少了争论,可以大大缩短工程量的审核时间,这对于缩短业主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章 合同关闭管理

合同关闭可以分成初步关闭和最终关闭,初步关闭是指工程在完工验收及结算完成后进行的合同关闭,最终关闭则是指质保期结束后的合同关闭。由于合同关闭特别是初步关闭的管理涉及到很多项目部门和人员,因此业主通常会制定一个关闭程序。作为epc总承包商需要关注的是索赔是否全部关闭,业主是否颁发验收证书,以及是否已经退还履约保函等。

综上,epc总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全过程的重点管理,从投标到合同关闭,每一个过程都很重要,好的合同管理对于提升总承包商的公司利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且有助于将其打造成一流的工程承包商,另外也是国内的优秀承包商走出国门承接国际工程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王建国: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常发生的合同问题, 建筑经济2000年第2期

2、欧阳光,肖琦:招标投标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7 年

3、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

4、成虎: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7年

5、张水波,陈勇强:国际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合同与管理,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年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法律法规;市场需求;规范合同;设计理念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6-045-02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主管部门逐渐在许多文件及建设法律法规中提倡、推广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管理,至今过去了20多年,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的民用建筑项目相对并不多,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没有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缺少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融资困难,存在市场准入障碍,缺少对业主采用工程总承包行为的有利约束,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身存在行为及管理的不足等,这些问题限制了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推广和有力的发展步伐。

1 法律法规方面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不健全,缺少配套的支持政策和相应的实施和操作细则。法律法规方面缺少工程总承包的实施条款,没有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没有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融资困难,缺少配套的工程管理文件和工程检查备案规定,工程技术资料也无相关的填写格式。

推行建设工程总承包,必须要有法律及政策的保障。政府应完善和建立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角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做出硬性规定要求,尽快制定适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式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相应的标准和实施细则,颁布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法规,规范工程总承包的管理,规避工程总承包可能与到的风险,使更多建筑设计企业能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

2 市场需求方面

2.1 总承包市场需求存在问题: ①由于我国建筑业长期以来采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发包、分别管理的建设体制,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招标投标市场还没有完全培育形成,更没有大的需求市场。②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总承包的理解认识程度不一,缺少相关的许可手续、规定和标准等,工程总承包存在市场准入障碍。③国内较多业主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式陌生,认可程度很低,不信任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考虑相关利益等原因,不愿采用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组织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仍习惯于传统的自行管理,分阶段分开招标活动。④部分业主管理缺乏质量意识和市场行为程序、一再压低造价、行为极其不规范、拖欠工程款等行为目前仍极其普遍,给从事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企业带来了较大风险,有些项目业主甚至还设定了带资承包、垫资承包的先决不合理条件。

2.2 市场需要法律法规支持:只有在国家健全工程项目总承包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建立制度,加上社会对工程总承包成功工程优点的宣传,使业主接受和认可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工程总承包才能不断地推进和发展,同时要做到:①政府应完善和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市场,规范业主的建设行为并建立到位的市场监督机制。提高业主对工程总承包方式的认可,是发展工程总承包的关键所在。②支持业主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强调凡符合工程总承包条件和标准的建设项目,业主应优先采取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方式进行建设,否则视为违规。③针对我国设计企业融资能力不足的实际,协调建立和完善融资、保险、担保服务体系,为设计企业推进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市场提供经济支撑,创造良好环境。

3 规范合同及管理方面

3.1 合同规范管理的重要性。目前大多从事工程总承包的民用建筑设计企业,除设计工作自行承担外,其他设备、材料、施工等均通过采购、分包方式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项目,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和供应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合同规范及加大管理手段,所以合同管理对工程总承包设计企业来说极其重要。

3.1.1 建设主管部门应尽快完成制定《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总承包企业对签订符合质量要求内容的合同进行规范,利用合同进行经营和管理,同时进行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的能力不足、工程索赔意识不强、索赔知识欠缺等是导致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3.1.2 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式下,设计企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工作,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其风险与传统单一的设计或施工承包相比复杂很多,风险也大得多。如果合同管理做不好,不但会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甚至还会给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企业带来很大的信誉和经济负担。

3.1.3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的依据,一般情况是业主对项目功能、使用标准的要求而没有设计施工图纸。合同双方之间对项目仅有文字而无图纸约定,这样会导致承包内容和合同变更难以确定。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约定强调要满足业主的各项最终使用功能,支付规定合同总价,工期大多不可逾越。这种承包方式对工程量的估计,设计参数的确定,工程费用的估算等不可预见因素很多。业主对设计文件的一些修改意见,都被认为是满足工程使用功能要求的设计优化和完善,而不是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费用会得不到调整。由于当前建设领域相互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比较普遍。业主常以各种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总承包企业担心分包工程达不到合同要求就扣留分包商一部分工程款,这种现象有时会影响到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3.2 工程总承包重视合同管。①工程总承包设计企业必须完善项目合同管理组织和程序,设置有经验的合约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对象选择、谈判、履行、变更、收尾等工作。对合同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风险问题要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加强有效的防范意识。②合同签订前要全面了解业主的意图,澄清和明确业主的要求,避免潜在未满足业主要求的风险。合同中要明确业主和工程总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为防范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风险,应要求业主提供支付担保,分包企业提供履约担保。③要将分包合同纳入整体合同管理范围,并保持总包与分包合同的协调一致。在分包合同中列明总承包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利用合同条款约束分包企业严格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履约,严格遵循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规定要求。评审合同文本,研究合同内容、避免发生分包范围分界不清、项目缺漏、工程量偏差、理解歧义等易造成扯皮纠纷的问题。④对合同文件范围内的信息、记录、证据、函件、资料、报告、相关政策等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对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收尾等活动实施控制,避免合同管理由于某些不当给工程总承包企业造成损失。

4 提高设计人员的理念

长期以来,广大工程设计人员已经习惯了工程设计与施工分别承包、分别管理的模式;再加上目前国内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相对不多,设计人员仍然以单一的设计任务为主。所以设计人员观念没有完全转变,对设计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的态度、目的不一致,对工程总承包的采购与施工配合支持不够,不能充分发挥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式的优势。

4.1 现在一般情况下设计人员普遍存在对经济合理性意识的淡薄,设计过分保守。认为设计在功能上满足,技术上可行,质量上安全就行。对具体设计方案优化、精确细算,仔细推敲、经济上更加合理、投资更加节省等则相对考虑较少。

4.2 设计深化不够考虑不周,随意性大;套图设计,图纸粗糙,图纸中存在原则性错误和漏项时有出现;优化深度不够,满足不了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采购和施工要求;各专业间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会签审核把关不严,彼此间经常出现错、漏、碰、缺的设计矛盾;尤其当因施工中某个专业图纸有问题而签发设计变更时,专业间相互配合、沟通、协调不够,又常导致其他专业出现新的问题。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与传统的单一设计承包的区别在于,由设计问题而造成工程投资增加和工期拖延的损失在实际工程中还是比较多的,如果要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身来全部负责承担是不现实的(在过去这种损失一般是由业主承担),目前都采用固定总价包死合同。所以,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要实现好的经济效应,设计是先导。设计人员要改变传统的单一设计观念,更加尽力减少设计中的问题,对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细化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5 设计企业的管理运行体制

5.1 建筑设计企业与国际工程公司的差距。

5.1.1 现在设计企业的体制尚未彻底转变。多数民用建筑设计企业尚未按照功能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体制性改革和机制性改革进行结构调整,没有参照国际工程公司的模式,改造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服务资质和能力的综合型工程公司,只是设立了一个院属二级机构来承担工程总承包业务。同时由于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技术和管理观念相对落后。部分设计企业还没有真正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低水平的经验型、粗放型管理阶段。没有甚至不懂采用赢得值技术方法对工程项目费用和进度进行控制,分析费用和进度偏差。

5.1.2 部分民用设计企业尚未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对应的组织机构,虽然已经开展了工程总承包业务,但组织和项目管理体系尚不健全、机构设置尚不合理。采取的组织管理模式不能完全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需要,内部各部门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过程中协调配合,尤其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分离的现状,造成设计部门和施工部门对项目理解、态度、目的和行动上不一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弥补不够,需要项目的进展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5.1.3 部分民用设计企业缺乏工程总承包所需要的高素质的懂业务、具有工程组织能力和管理经验的项目管理人才,人才结构配备也不能满足工程总承包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缺少有职业资格的高层次管理人员。有的仅由边缘人员或设计企业的剩余人员临时拼凑组成项目管理班子。项目部人员配备不齐,有的仅挂名兼职,实际并不从事具体工作。大多数人员为从事设计专业,对项目组织管理不很清楚,经验少,组织管理协调水平不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低。这些都会导致投资增加、项目不能按期交付业主使用、工程总承包利益受损的风险。

5.1.4 目前许多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建筑设计企业,在过去仅从事单一的设计承包,对建设项目的采购和施工组织管理比较陌生,项目采购和施工管理的涉及的问题比较多。自身并不具备施工实力,即使与施工企业强强联合组成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也往往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实现。大多数工程总承包建筑设计企业都将所承包工作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施工企业,由于企业间体制、管理模式、利益目的等的差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理解、目的不同,所以工程总承包的施工组织管理协调比施工总承包复杂,难度也较大。

5.2 建筑设计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①建筑设计企业要抓住历史发展机遇,参照国际工程公司的模式,尽快深化体制改革。通过企业改造和重组,建立适合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工程建设能力的综合型工程公司。合理设计项目的管理模式,理顺内部关系和管理机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适应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②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管理依靠的资源主要是自然人。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条件:首先是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具有有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其次是要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的发展需要有靠得住、层次较高、有综合素质的管理骨干。对于普通员工,也应要求其具备一定的素质、基本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这是运作必备的最低要求。

设计企业必须坚持人才竞争战略。选用人的范围要尽可能宽松,也要引入竞争机制。大力培养和引进工程总承包所需要的项目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财务经理以及合约、商务等方面的高素质项目管理人才,以适应国内外工程建设市场的需要。特别要强调项目施工部的施工经理、质量技术工程师等的配备素质、层次、数量要满足施工组织管理的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组织、协调、安排的科学合理。避免由于施工考虑不周、组织安排不当,工作失误等造成工程大面积返工、窝工的损失,给项目造成工期拖延、费用增加的风险。推广应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加快技术进步,依靠技术占领市场。

上述工程总承包设计企业除了要有合格的设计能力外,还应具有采购能力和施工承包的资质能力。当前要鼓励企业间联合兼并,使之具有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能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工程总承包,避免发生因设计、供应、施工等不协调造成的工期拖延、投资增加、合同纠纷等问题,这是发展的需要,也是走向世界市场的必然需要。

参考文献

1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05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深入,建设项目向大型化的发展,以及业主对建设工程需求的综合性和集成性越来越高,大量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建设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逐步形成了工程总承包的承包发展模式。

1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承包和交钥匙工程承包是严格意义的工程承包,是指从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行全过程承包。

1.1 工程总承包的方式

按照工程项目特点以及业主的管理意图,工程总承包的发包工作范围可以分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简称EPC承包)和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二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如下。

1.1.1 承包工作范围。1)EPC承包:项目立项成立后业主招标选择EPC总承包商,承包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和保修。2)交钥匙工程承包:32作较EPC承包范围大。除EPC承包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向前延伸的前期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中期的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移民、拆迁等;中后期的生产运营准备所必须的综合工作等。

1.1.2 外部协调责任。1)EPC承包:合同履行期间所需满足的条件以及外部协调工作均需业主负责,总承包商仅负责设计、采购、施工。2)交钥匙承包:由于交钥匙承包的范围广泛,因此,合同履行期间所有正常的外部协调工作均由总承包商负责。只有特殊情况必须业主亲自办理的事项,才属于业主的责任范畴。

1.2 设计采购施工度钥匙合同特点

目前,我国尚未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合同示范文本,普遍采用FIDIC 1999年的《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签订总承包合同。该合同条件对两种承发包模式均可适用,仅是在合同的“业主要求”和专用条件两个条件中,对委托的承包工作范围分别加以细化。

1.2.1 合同条件。对业主和总承包商有约束力的合同包括五部分:合同协议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业主要求;投标书和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2.2 总承包商义务。从承包范围而言。总承包商负责完成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项目全过程的实施任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任务包括: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

1.2.3 工期和合同价款。由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风险要由总承包商承担,因此,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固定合同工期和总价合同的形式。不同于业主提供设计的施工合同内的责任规定,通常在发生以下情况时才可以延长合同工期和(或)调整中标的合同价:

1)签订合同后,由于法规的变化导致增加的项目建设成本。2)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工期和项目损失。3)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提出增加或改变合同文件“业主要求”中的约定内容,构成“变更”后,应予补偿的费用和工期。4)由于业主及雇员的不当行为,对项目实施造成的损害后果。

1.3 总承包商的分包

EPC总承包和交钥匙总承包均允许总承包的实施任务进行分包。总承包商的分包管理不同于项目管理承包,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建立的是合同关系,业主不与分包商产生合同或管理关系。

2 工程项目建设部分阶段承包

部分阶段承包是相对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承包而言的。常用的模式有设计―施工总承包和设计―采购总承包等。部分阶段承包的主要特点是将设计与施工紧密联系,由一个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项目的前期立项、土地征用、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等,由业主与其他承包商另行订立合同,与总承包商不发生关系,由业主代表或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各合同之间的履行监督和协调管理。

3 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内容

工程总承包活动由项目部按合同要求负责的具体实施活动管理,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职能部门以指导、协助、支持、监督等形式参与项目的管理,两个管理层次共同协调、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任务。工程总承包是完成项目生命期的全部活动,因此,应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按项目的实施进程划分,从取得承包合同后,要承担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按管理内容划分。包括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管理等。

4 工程总承包的管理组织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目前,在国内建筑市场上,主要采用由建设单位分别选定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各施工专业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和各专业工程之间进行协调配合管理的承包模式。该模式在名称上像是施工总承包模式,但其实质内容却介于平行发包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之间。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而言,更接行发包模式。

在合同关系上,由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处于平行关系,因此,在工期和质量方面,施工总承包单位仅对自行施工以及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分包的工程向建设单位负责在竣工资料方面,汇总各专业工程竣工资料并移交建设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各专业工程的工程款不需经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同意,而由建设单位直接审核支付。

在国际建筑市场,承包模式以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为主。其共同点均为建设单位只需面对一家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单位或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承包人进行设计或施工专业分包,并对分包内容负责,工程款由建 设单位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再向分包人支付。

2承发包模式优缺点对比

2.1平行发包模式的缺点

长期实践表明,平行发包模式对于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很高,需要配备设计管理、招标管理及合同管理(包括工程、设备、造价、档案资料等方面的各类高素质专业人员,并参与协调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及各总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但建设单位的主要任务不是建设管理,在专业素质上,更倾向于开发和运营策划管理。临时配备结构复杂、综合性强的建设管理团队,对建设单位本身的管理来说,是一项不小的考验。在临时组建的建设管理团队综合管理能力上,存在较大风险,而建设单位往往无力承担这样的风险。基于风险应当由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承担的理论,建设单位更需要一个长期从事建设管理和具有丰富经验的咨询机构,或选择一家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来承担建设管理的任务。

2.2平行发包模式的优点

平行发包模式既然对建设单位要求高,管理复杂,但为何在中国持续采用多年,并且至今仍是承包模式的主流?笔者分析认为,这主要是与中国总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一方面,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是从小到大,再到综合性的发展过程。此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就其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根本无法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对多专业设计与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工程咨询业在中国更是从无到有的过程,工程咨询公司为建设单位提供的专业咨询管理服务也需要一个发展历程。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阶段,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包括设计周期都因为多种需要而被压缩了,因此出现了分阶段设计的状况。而分阶段设计为平行发包模式创造了条件,却给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招标带来了阻碍。

2.3平行发包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及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对比和发展变化

在平行发包模式实践中,随着竞争日益激烈,过去粗放的工程管理模式盈利日趋微薄,促使各专业施工单位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由粗放逐渐向精细化和集约化转型,越来越多的合同管理问题由以往的不被关注变为盈利的突破口。由建设单位亲自实施建设管理的平行发包模式显示了临时组建的建设方合同管理水平的不足,合同争议问题的暴露为合同结构模式的转变及风险的合理分配意向带来了机遇,也即是为承包模式向更有利于风险控制的模式转变创造了条件。随着国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综合能力的提高,以及咨询业的发展壮大,在技术和管理能力方面,使得承包模式的转变成为可能。

在平行发包模式下,建设单位对设计的管理相对薄弱,由于分阶段设计,各专业设计间的设计配合能力不强。某些重要功能处于后阶段设计,而如果在前阶段的结构、装修或水电设计考虑不够细致,就会导致后期出现设计变更。这不利于工期和造价控制,甚至可能引发大量的索赔事件与合同争议事件。

在国际上,发达的建筑市场的主流模式为从施工中分离出来,专门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服务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机构所形成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以及集施工与管理于一体的施工总承包模式,甚至在某些建设单位对需求明确的项目上,承包单位同时承担了设计任务,形成了工程总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模式需要较长的设计周期,完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施工总承包招标的重要前提。施工总承包单位就整个承包项目的工期、质量、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难度,转移了合同管理风险。同时也充分发挥了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身的管理优势,使其与各专业分包单位间的管理关系变成“专业人士间的对话”能够有效地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考虑到施工总承包模式下较长的设计周期,对于工期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适应性差,故引入了包含设计任务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建设单位需求明确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承包单位的创造力和对设计优化的积极性。这种模式进一步减少了设计变更的发生,更有利于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建设单位只需按需求验收即可。该模式将市场经济中建筑工程管理这一复杂的建设过程变为了“简单交易”关系,充分体现了建筑工程作为商品的特性。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发包模式的导向

在计划经济时代,各行各业的建设管理都是以各专业部门为主导的,各部门的发展计划性很强,都有自己的建设管理定额。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工程建设管理逐步分离出来,转化为以建设部门为主导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各专业部门强化了开发阶段和运营阶段的管理,而弱化了建设阶段的管理,将资源投入最多、最集中、管理最为复杂的建设阶段交给建筑部门来实施。

随着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咨询机构的不断发展,以及建设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的调整,建筑工程承发包模式逐步由平行发包模式向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模式转变。为适应这一转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明确提出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材料采购及专业工程发包的计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又进一步明确提出施工总承包单位除协助建设单位采购及进行专业工程发包外,还应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各专业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工作的计价。

尽管如此,为避免施工管理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争议,避免责任界面不清引发的合同纠纷,部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提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的要求。这一要求将充分发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主导优势和专业优势,真正做到将风险分担给最有能力承担者承担,同时也将进一步促进施工总承包单位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工程承发包模式最终转变为施工总承包模式迈进了一步。

4影响承发包模式转变的因素以及解决办法

尽管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极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模式,但目前国内建筑市场中却存在一些阻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设计周期短、分阶段分专业设计的情况在目前设计管理中经常出现。在设计文件尚未完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为基础的招标无法很好地实现施工总承包,而更多的是“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这一不完整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仍需一如既往地全面参与建设管理过程,承担较多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及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协调管理工作,处理较多的设计变更问题,面对较大的合同争议风险。

解决办法正确地认识工程需求与设计周期,不能违背当前生产力状况去任意压缩建设周期,以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完善设计。有条件的项目,可考虑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尽可能将后期需要施工单位深化设计的专业工程,如建筑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等,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以避免在施工期间引发较多的设计变更。

(2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综合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工程咨询机构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要更全面、深层次的发展。

解决办法在建设工期不紧的项目上,尝试性地推动施工总承包,并要求严格实施,以提高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工程咨询机构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适应能力,使其积累经验并逐步发展壮大,而不是总处于旧模式下经验的不断延续。不断研究调整工程建设合同范本,使其风险分担更趋合理,合同管理结构更清晰。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摆脱冗余的合同条款烦扰,有更多时间在其专业知识领域进行深入研究。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7篇

在2000年以后,我们公司迅速发展,工程项目多、电源机组容量大、管理人员缺乏,部分电源工程建设存在管理不到位,遗留问题多、扯皮多,导致不能及时完成竣工验收。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与同类型电源工程有差距,电源工程不能实现“优生”。在这个背景下,我们不断寻求新的建设管理模式,在电源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探索采用总承包模式,同时也不断改进和优化总承包模式,但是仍有部分人员对总承包单位能力和投资控制持怀疑态度。

2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决定为什么选择总承包模式

2.1工程总承包模式优缺点

国内外通行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平行承包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模式、设计或施工总分包管理模式、联合体承包模式、CM模式、NC模式等,我国大部分采用平行承包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总承包单位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业主对总承包工程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协调和控制,业主对实施性工作介入较少,而对阶段性检查和监督较多。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最重要特点是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使总承包单位共同寻求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实施工程建设。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业主按合同的要求对工程项目以及其中的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与验收。通过专业总承包单位的建设管理,可以比较容易地解决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转整个过程的不同环节中出现的突出矛盾,使工程建设获得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效果,业主协调工作量小。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业主可以通过总承包将实施工程的风险进行部分转嫁,其管理也相对简单。有利于理清工程建设中业主与勘察设计单位、业主与承包商(施工单位、设备厂家)、总包与分包、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使得各方界限清晰。(2)实行工程总承包减少了资源占用与管理成本,让业主摆脱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杂乱事务,避免了人员与资金的浪费,解决人员短缺和经验不足的问题。(3)业主减少了变更、争议、纠纷和索赔的耗费,使资金、技术、管理各个环节衔接更加紧密,由于总价包死,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4)由单一总承包单位牵头,可以防止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责任推诿,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利于缩短工期。但是工程总承包模式也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类似电源工程的大型、复杂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很高。由于建筑施工管理体制的行业割裂原因,目前国内的总承包单位,不具备包括设计、施工、制造等一体化综合能力,大部分承担总承包的单位只是设计院、施工单位、设备厂家、项目咨询公司等单一类型企业,或者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工程大部分风险由总承包单位承担,风险承担过于集中。(3)对业主而言,由于电源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较高,所以能够承担总承包的单位选择范围小。(4)由于业主技术和能力限制,业主对总承包单位的监督控制不强,经常出现“客大欺主”现象。

2.2传统发承包与总承包比较的缺点

传统平行发承包模式是按照设计—招标—施工的路径进行工程建设,设计单位在招标前负责整个设计过程,而施工单位无权参与。因此,在设计与施工之间形成一个明显的界面,这一界面经常使各方沟通不良并导致工程变更、争端和索赔,这些困难在大型复杂的工程建设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传统发承包模式下业主根据设计文件,分别采购设计、施工、设备等各专业承包单位,这样导致业主负责的界面数量进一步增加,界面管理难度加大。在传统发承包模式下,遇到问题时工程建设各方往往相互推卸责任,而不是合力解决问题,容易导致合同纠纷,一个设计错误将导致数月或更长时间的工期延误,工程的组织结构需要重新设计,以适应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因此,传统发承包模式的界面管理对业主是一个严重的挑战。

3决策总承包模式

3.1发展的需要决定决策总承包管理模式

我们公司快速发展期工程技术管理较弱、工程管理素质较低,控制能力较弱,但是又遇到资源综合利用低热值煤电源项目快速发展的机遇,需要大量管理和技术人员,由于没有足够的管理和技术储备,经过慎重考虑、分析和比较,认为采用总承包模式进行电源工程建设是较好的选择,开始工程建设总承包模式实践,并不断完善总承包模式。

3.2总承包单位的优势决定决策总承包管理模式

总承包单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有工程管理的基础,有拓展产业的愿望。以设计院为例,高等学历、高级职称的人才大量存在,这些人都有展现个人才华、体现个人价值的强烈愿望,只是缺乏一个平台。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四部委在全国不同行业的1500多个甲级设计单位中,选择确定了13家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于是就产生了体现企业价值、做强做大的条件,一些单位也开始走总承包道路。这些单位依靠一批懂专业、精管理、注重实干的工程项目管理团队,实现了从单项工程到整体工程,从传统技术到高新技术,从设计咨询服务到“全生命周期一体化集成解决方案”,从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到专业化、系统化的集成总承包工程管理。

3.3市场的需要决定决策总承包管理模式

工程总承包体制的出现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我国建设领域生产力发展要求生产关系变革的产物,它涉及健全运作的市场环境宏观层面,还涉及生产技术与管理技术综合运用以满足市场多样性需要的微观内容。国家为工程总承包优秀单位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促使其健康成长,从而保障工程总承包模式得以顺利实施,并发挥其巨大作用。市场也引导加快设计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角色转换,即由单纯的工程设计者向工程建设的主要参与者转换。

3.4定量分析模型决策总承包模式

浙江大学李海研究生学位论文《建筑工程业主方项目管理模式优化选择研究》中,运用层次分析法提出了项目管理模式选择的的定量分析模型,我们采用其研究成果对是否采用总承包模式进行电源工程建设进行最终评价,为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经过分析计算,最终决定是否采用总承包管理模式。

4选择什么类型单位承担总承包工程

4.1承担总承包单位类型

在决定采用总承包模式进行电源工程建设时,在现实中,由于受到传统建设体制影响,在基本建设产业链上形成了多行业相互割裂的状态,形成采购、设计、施工、项目管理四足鼎立,能够集采购、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的综合性公司很少,国内承担电源工程建设总承包有设计单位、设备厂家、施工单位、咨询公司等,以及以上几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4.2各类型总承包单位优缺点

各类型单位承担电源工程建设总承包优缺点分析如下:(1)主体设计单位:主要指勘察设计甲级的电力设计单位,他们总体控制能力较强、技术能力较强、施工组织能力较弱。(2)主设备厂家:主要指锅炉、汽轮机厂家,他们关键主设备供货好保证,总体技术能力较弱、设计能力弱、总体控制能力相对弱。(3)主体施工单位:主要指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单位,他们电源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能力强、总体控制能力相对弱、设计能力弱。(4)咨询单位:总体控制能力较强,设备控制弱、设计能力较弱。(5)总承包联合体:总体控制能力较强,可以发挥联合体各自优势,内部管理较弱。

4.3建议采用的总承包单位类型和形式

电源工程建设投资往往在10-80亿元之间,投资大、时间长、系统复杂和管理难度大。运用较科学的项目管理模式选择的定量分析模型,结合我们公司实践和电源工程特点,同时也由于主体设计单位在总承包方面表现出的优势和设计单位的强烈愿望,所以建议采用主体设计单位或者主体设计单位与其他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总承包任务。对于主体设计单位承担总承包时在施工组织能力方面较弱的缺点,可以约定其分包的施工单位在业主确定的短名单范围内进行招标,约束其选择较优秀的施工单位。这样既可以发挥主体设计单位承担工程总承包的优势,同时也利用自身内部管理规范和自控能力较强的施工分包单位,克服一些设计单位承担总承包时在施工控制方面的弱点,形成发挥各方优势的总承包进行工程建设。

5总承包模式仍需要不断完善的问题

5.1业主的心理问题

投资是花钱,投资者处于至高无上的位置,因此业主认为这个钱只有他自己花才行,别人动不得,有一种控制欲,因此要处理好合同的责任和业主的控制欲望问题。由于电厂的投资大、工期长、影响的因素多,自然而然就出现了对总包单位控制能力的担心。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设计、安全、质量、进度等诸多风险,对于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如何处理业主也有担心。业主这些担心也是不无道理,所以需要明确合同责任,既要信任总承包单位,发挥总承包模式优势,又要业主加强监督总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

5.2合同技术规范深度问题

在电源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大部分总承包工程踩着工程标准的底线建设,设计标准不高、项目不够先进,业主经常或多或少不满意最终工程,又找不出处罚、返工、索赔的具体依据。我们的总承包定义强调是合同约定,而不是设计概念,总承包概念中的“合同约定”在有的资料被解释为概念设计,根据我们经验,必须将概念设计细化和合同化,形成详细完整的技术规范条件,以合同形式对总承包行为和结果约束,否则在合同执行时容易形成推诿扯皮,增加投资。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能够完整地表达电源工程总体性能的、系统的、能够用于合同约束的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即使有可能也存在可操作性差的问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争议,因此在开始签订合同时应有可操作的、较详细技术规范和变更处理的原则。这一套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我们公司已经基本形成,能够做到对总承包单位的约束。

5.3总承包团队能力和素质问题

电源工程投资大,涉及的专业多,因此对于工程总承包团队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同管理应不仅能够解决合同约定问题,更应能解决合同规范以外的事情,正确处理合同纠纷;设计技术要做到熟练的掌握规范,灵活的应用规范,同时通过研究系统,及时的向设备提出要求,既不保守,也不教条;设备管理既能够加强对于设备厂家的控制力度,又可以不断提高设备性价比,又研究设备,提高设备可靠性、提高技术性能、降低生产成本;施工管理应有驾驭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的能力。经营财务管理要有造价控制的能力和资金运作的能力,更能有效地控制过程中费用。这些能力和素质人员的需求决定业主对总承包单位能否胜任的担心,所以应严格控制总承包项目团队入场关,考察每一个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使总承包单位形成复合型高素质的工程项目管理团队。

5.4在总承包模式下业主仍要加强过程监督问题

虽然有总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但是业主仍需加强建设过程监督,以过程保结果,不断利用社会咨询力量加强过程监督。这就是业主在采用总承包模式的基础上,引进施工监理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管控,引进设计监理对工程设计进行监控,引进设备监造对设备的制造进行控制,引进计经监理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建设单位通过引进四个专业的咨询公司和定期专项咨询对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各项管理过程进行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这些咨询单位对业主负责,即解决了业主专业人才不足的情况,又有效的对总承包单位进行了全过程的监控,促使各方自觉履行合同和义务,促成工程整体建设水平的提升。

6结语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固定资产的总投资逐渐增加,但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相关制度建设,始终处于一种不完善的状态,资源的浪费以及资金的浪费,不仅仅带给业主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带给建设较大的损失。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水平同样也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难以体现出造价管理的优越性。工程项目的发展中,项目总承包这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一种项目管理,在多环节的应用中,注重工程造价的综合性管理。

一、工程项目总承包

所谓的工程项目总承包,主要是从事现代化工程总承包的一种企业,在业主的委托下,依据于合同的相关约定,在工程项目的勘察过程中,基于一种设计采购和实际的施工过程,结合全过程和相关若干阶段的一种承包。在总承包商的合理负责过程中,基于工程项目的全面进度和费用管理控制中,采取多种工程总承包的基础模式,并将工程的总体设计合理的完成。在实际的设计施工过程中,基于总承包商的一种业主负责和设计,在施工分包商的合同签订中,有着主要的方式。做好设计采购的过程,将钥匙工程总承包交出,对建造工程总承包的形式进行根本上的设计,对总承包进行综合性的管理,结合BOT承包模式,体现出特有的承包形式。

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发展中,基于一种简单合同的特点,在简单性的合同结构中,基于一种总承包的一种合同环境。业主通过在规定的额时间中,将项目工程的实施完成,基于设计和施工规划的过程中,保证有着较强的技术和相关的管理。在工程造价的实际估算过程中,有着相对较难的一种估价,基于承包商的一种经营利润状态,难以做好进度质量综合性控制的过程。这种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过程,难以体现出优化的设计,并存在相对较高的一种承包商利润,在信任监督的过程中,结合业主的基础信任状态,体现出一种综合性的建设和监理[1]。

二、总承包模式下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关于造价管理的流程,首先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中,做好投资的估算,而基于项目总承包招投标的过程中,做好合同价的合理控制,总承包实施阶段的应用中,基于项目设计和材料采购中,将项目施工的总包以及专业分包的过程合理实现,在项目成本的控制中,体现出的一种造价管理。基于项目竣工和试运行的过程中,注重成本核算的根本应用。而基于项目使用阶段的应用中,基于一种维修费的合理管理。

1、投资决策阶段的管理

投资决策阶段的一种综合性管理过程中,基于一种选择和实际决定的过程中,对行动方案进行综合性的投资,在项目的建设发展中,结合业主造价的全面管理,并本着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实现建设项目的一种基础投资和估算。

2、招投标阶段的管理

总承包招投标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基于一种工程设计的角度,在总承包的基础设计过程中,对总承包商的一种具体图纸进行根本上的选择,在未来工程项目的全面实施过程中,保证工程项目存在相对较强的一种不确定性。而业主总承包企业的综合性选择过程中,对总承包招投标方案进行合理的设置,在总承包企业的实力评估过程中,对优秀的一种总承包商进行选择,进而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实施。基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结合施工图的一种合理应用,基于工程总承包招标方案的合理应用,做好综合性的基础评价。总承包企业实力在实际的评估过程中,基于工作项目运作的过程中,将工程项目运作能力显著提高,在工程项目的顺利运行过程中,保证总承包企业有着相对较强的实力状态,对企业竞争能力的一种评价体系进行根本上的建立[2]。始终坚持评价体系的一种客观性和可操作性的基本原则,对建筑企业的生存能力进行判断,并综合性的评估总承包企业的一种发展能力,并做好企业文化的基础建设,从根本上对企业竞争力的相关评价模型进行全面的建立,进而采取合理的指标评估体系。

3、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这一阶段的造价管理,往往是总承包商之间进行的一种全面造价和管理,基于施工总承包的主要形式,在设计施工采购综合性管理中,做好设计造价的控制和管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造价以及材料采购中的一种控制和管理,基于工程总承包的一种全面优势,实现集成性的综合性管理。设计阶段过程中,总承包企业项目的一种基础承担,在设计阶段中的总造价影响过程中,注重造价项目中主要因素的一种合理控制。总承包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通过对工程原理进行综合性的运用,并结合成本的一种设计,进行综合性的设计。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全面发展中,对产品功能结构进行确保,并结合客户需求的状况和实际的生产能力,并在市场分析的过程中结合一种成本分析,实现产品的基础加工,不能够对工程本质进行综合性的运用,做好设计人员的一种全面协同和管理,将传统部门的一种部门分隔进行打破。施工阶段中的一种造价管理,主要是结合设计图纸的一种控制过程,基于工程项目的合理价值使用,并在工程造价的基础控制中,将建设项目中的一种全过程综合造价管理进行综合性的实现,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加强,就要做好就爱你舍资金的合理应用,将项目投资效益进行全面的提高,并在总承包单位的全面应用中,将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进行全面的加强。

三、结束语

工程造价的管理,作为现代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是现代化工程管理领域极其关注的一种重要课题。基于固定资产的全面投资发展中,建设项目的合理造价控制,对于工程的腐败和工程的浪费有着积极预防作用。总承包模式作为全新的工程项目承包模式,日益呈现出专业化、系统化及规模化的特点。在总承包模式下应做好以上几方面工作,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使施工能够按照施工计划逐一实施,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9篇

由于项目的差异性,国际上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的模式多种多样。但一般来讲都基本满足以下几种模式或依据以下几种模式演变而来的:

1、总分包模式: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个分包单位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凡能够实行总承包模式的工程的其中任何一项,如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工作,大都可以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当然,设计业务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承包人时,必须选定一个设计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各地在招标投标实际工作中,也是这样操作的。

采用总分包管理模式的项目组织管理简单,工程质量及造价控制较为容易;此种管理承包模式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平行承包模式: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分别发包给多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厂商,各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平行承包模式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大多数国家的建筑市场中,专业性强、规模小的承建单位一般占较大的比例。这种模式的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使它们有可能参与竞争。因此,无论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业主可在很大范围内选择承建单位,提高择优性。

采用这种模式首先应合理地进行工程建设任务的分解,然后进行分类综合,确定每个合同的发包内容,以便选择适当的承建单位。进行任务分解与确定合同数量、内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工程情况。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等是决定合同数量和内容的重要因素。建设工程实施时间的长短、计划的安排也对合同数量有影响。

(2)市场情况。首先,由于各类承建单位的专业性质、规模大小在不同市场的分布状况不同,建设工程的分解发包应力求使其与市场结构相适应;其次,合同任务和内容对市场具有吸引力,中小合同对中小型承建单位有吸引力,又不妨碍大型承建单位参与竞争;另外,还应按市场惯例做法、市场范围和有关规定来决定合同内容和大小。

采用平行承包模式时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合同关系复杂,使建设工程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加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各承建单位之间的横向协调工作。同时,投资控制难度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影响投资控制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投资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投资增加。

3、联合体承包模式:当工程项目规模巨大或技术复杂,以及城堡市场竞争激烈,由一家公司总承包有困难时可以由计价公司联合起来成立联合体(JV)去竞争承揽工程建设任务,以发挥各公司的特长和优势。

联合体,并不一定是“分别具有不同的专业施工资质”,有时候,具有“相同的专业施工资质”,也一样是可以联合的。这主要取决于招标人的要求,以及投标人的考量。对招标人来说,有时候是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因为联合体的问题就是管理不集中,容易因联合体内部争议,从而影响到项目的整体工作。但有时,因为项目过大,复杂性太高,一家单位已经无法单独完成任务,就时候,就需要集中几家单位的资源,才能对项目有一个很好的保障。

4、合作体承包模式:由几家公司自愿结合成合作伙伴,成立一个合作体,以合作体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合同。达成协议后,再由几家公司分别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5、EPC承包模式:一家总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对整个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实行全面的、全过程的承包,俗称“交钥匙”承包。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本质是要充分发挥总承包商的集成管理优势,需要总承包商强大的融资和资金实力、深化设计能力、成熟的采购网络,以及争取施工技术精良的专业分包商的资源支持和有效监控等。总承包商以项目整体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对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管理,对共享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型专用设备的提供以及各种风险的控制为项目增值,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

EPC 模式在我国还处于初兴阶段,对EPC模式特点的把握与管理的研究,对于推动EPC模式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工程的设计(或深化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调试验收的管理,只有通过EPC模式经历了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交付的全过程管理,才能够真正掌握项目建造的全部成本要素。施工总承包项目只给承包商提供了发挥施工技术优势的空间,对EPC项目而言,总承包商有机会通过把握设计优化机会以及EPC的一体化管理来降低整个工程的建造成本并保证工程的质量。

6、CM承包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即Fast-Track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加利润”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10篇

关键词:码头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运用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世界范围内较为先进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对于当前我国码头项目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EPC管理模式在提升项目建设和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成本等方面优势明显。码头项目工程建设涉及勘察、涉及、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众多单位,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EPC管理模式在码头项目建设中在应扬长避短,积极推进我国码头项目建设管理创新。

1EPC项目总承包模式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和施工,就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由总承包公司,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1]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阅读对总承包企业负责。与传统模式不同,EPC总承包模式有独特的使用范围、招标方式、风险承担形式和项目管理方式。[2]

1.1EPC总承包类型

EPC总承包根据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不同具体方式主要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总承包及采购———施工总承包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就是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直接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责任的延伸形式也加交钥匙总承包,总承包企业最终向业主负责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且向业主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方面的责任,但不承担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3]

1.2EPC总承包的特点

EPC总承包在工程建设中能够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4],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不断优化。在项目建设中,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合理衔接,可以有效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建设单位业主完全将项目建设给总承办单位,总承包单位在专业化管理下弥补业主项目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不足。1.2.1综合控制质量、费用和进度。EPC总承包模式以项目管理为核心,承包商必须具备现代化管理人才及技术,合理控制项目质量、费用和进度,而满足业主所期望的项目建设目标。1.2.2责任主体明确。EPC总承包模式运行下,发包人(业主)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了解工程进度、质量等能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能否达到合同约定的功能标准,而不用去审查施工图纸、施工工序等问题。EPC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工程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负总责,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5]EPC总承包模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权责分明。1.2.3优化资源配置。EPC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方没有工程建设中事务管理责任,减少了人力和物力浪费;主包方没有变更、争议、纠纷和索赔等耗费,工程建设管理业务环节衔接更加紧密合理;分包方专业化程度高。总体来说,整体优化了各项目资源的配置。

2码头项目建设

码头项目建设是一项专业性、综合强的工程,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其建设程序复杂。鉴于码头项目建设复杂性,绝大多数业主选择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从设计、采购到施工及单机调试、联动试车采用"总承包"以达到高效的目的。

2.1码头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复杂

在我国港口工程的批报、批建及验收有着一整套基本建设程序,大多数业主都是第一次建设港口码头,相关政策、法规、程序、审批等不是特别清楚。码头工程立项审批是工程建设的关键阶段。港口岸线具有唯一性且不可再生,相关审批手续复杂严格,一般需要1~3年时间。这期间需要编制和报送16份报告并逐级审批上报,最终汇总到发改委审核。

2.2项目设计阶段

项目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勘察、初步设计、专项及专业审查、批准、施工图勘察、设计、审查、批准等环节,专业性强,有专门工程公司完成,方便控制质量。

2.3采购及施工阶段

采购是项目建设中主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是工程建设质量保障的关键因素。项目施工阶段需要大量人力、机械及设备在现场施工,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实体及设备安装完成,通过各种单项验收,施工阶段完成。

2.4单机调试、联动试车及验收

码头项目建设最终需要单机调试、联动试车后进行竣工验收。单机调试为检验设备,联动试车是工程系统的检验。联动试车完成后,经过试运行,工程新建设全部完成。

3EPC总承包在码头工程应用

EPC总承包模式合同签订时间在项目立项核准或即将核准时签订,初步设计勘察为实施合同的开始,联动试车完成后合同执行完毕。其范围及内容包括从初步设计勘察到联动试车整个码头工程建设中所有工作。

3.1前期工作

EPC总承包商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主要是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配合业主测量、勘察及工程可行性相关报告编制及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等工作。

3.2设计阶段

设计是工程建设中较为重要的工作,甚至关系着工程的成败。具体内容有:勘察及初级设计,配合进行初级设计专业审查批准及施工图的设计及审查。勘察及初级设计包括详细的测量、勘察,初级设计,形成相关专题报告等。

3.3项目报建

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开工备案、质检申请等报建工作。

3.4设备采购

完成项目建设中设备采购相关的编制技术规格书、招标、评标定标、监造等工作。

3.5施工及试车

工程项目施工包括疏浚、水工及配套设施施工。试车包含的工作内容有机械设备安装及单机试车。

3.6验收及试运行

码头项目单项验收及联动试车,检验设计、施工成果及工程效能。码头专项验收及整体验收;办理试运行相关手续及进行试运行,最终完成整个工程项目。

4码头项目EPC总承包组织实施

码头建设项目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其建设一方面受EPC总承包企业内部因素影响,另外一方面受政策、法规等外部因素影响。码头项目的EPC组织是一项科学、系统性工程,组织结构设置要科学完善、制定详细的总体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合理的管理制度。

4.1矩阵式组织模式

码头项目建设EPC总承包适合选择矩阵型管理组织模式。矩阵型模式合适于工程周期短、沟通复杂的项目。[6]矩阵管理组织结构模式设置纵向和横向两种工作部门,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一切以项目管理为核心,所有工作围绕项目开展。EPC总承包采用矩阵型管理模式在码头建设项目中有利于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出人力、物力、财力最大效能。

4.2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必须依靠健全的管理制度。码头项目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管理制度要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其中主要的岗位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控制部、设计部、采购部、施工部、HSE部、财务部及综合部。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执行与管理。项目总工负责项目技术及质量管理工作。控制部控制工程进度、费用、合同等,协调设计、采购、施工间相关问题。设计部主要管理项目设计基础数据、项目设计计划及实施等与设计相关事宜。采购部负责项目采购物资的核算、验收及质量控制。施工部负责工程项目实施及单机调试和联动试车。SHE部负责工程安全与环境保护,执行OHSAS18001和ISO14001管理体系在项目管理中的实施。财务部负责项目中财务管理工作。综合部主要负责项目协调、后勤服务等工作。

4.3设计

码头项目建设中设计师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决定着工程的质量、费用和进度。EPC项目总承包商工程项目建设状况及履行合同策略依赖于设计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设计工作的详细程度及方案取舍决定工程的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并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有着直接影响。[7]针对码头工程特点,EPC总承包商对设计方案要进行充分比选,全面优化设计,在保证工程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费用。

4.4采购

码头建设项目是大型工程,投资规模、管理难度均属较大,专业技术要求极高。工程中设备、材料占总投资比例高,采购周期较长,码头需要设备大多需要单独定制,需要设计及制造。因此EPC总承包模式下,经业主同意总承包商可在设计的同时进行设备材料采购,进而缩短工期。EPC总承包模式实施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容及工程寿命期等,发挥专业设计作用,设计、采购、施工、试车各部门分工协作、深度合理交叉保证码头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作者:沈瑞光 单位:1、湖北工业大学 2、浙江中航油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胡德银.现代EPC工程项目管理系列讲座[J].化工设计,2003(1)44-48.

[2]孟宪海.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模式之比较[J].经贸实务,2004(11):49-50.

[3]赵艳华.D-B模式与EPC模式比较研究[J].项目管理,2007(7):149-152.

[4]刘绍普.发挥EPC总承包优势全面实现工程目标[J].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与总承包,2006(5)14-16.

[5]赵冬,张华.浅谈EPC管理的优势与风险[J].建筑设计管理,2008(2):40-43.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总承包;变更;管理

一、引言

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模式已在国内推行30余年,也达到了一定的广度、深度与高度。无论业主、承包商还是其他项目干系人,都在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甚至管理理念上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然而近年,由于工程建设中工艺技术复杂、周期长、外界因素影响日渐增多,很难在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签订时明确所有的技术指标、执行规范、使用要求等,由此可能发生总承包合同费用和工期的巨大变化。变更的发生,是承包商的主要风险之一,而且总承包模式下的变更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多样性。总承包商对变更的成功管理有利于控制项目风险、保障工程成本、工期和自身利益。

二、常用的工程建设总承包模式

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模式。EPC是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是指一个总承包企业或者总承包商联合体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承担整个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实现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及投资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设计加采购承包模式(EP)。在EP承包模式中,按照合同的约定,承包企业只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工作,并对其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负责。

3.采购加施工承包模式(PC)。在PC承包模式中,按照合同的约定,承包企业只承担工程项目的采购和施工工作,并对其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负责。本文讨论的样本就是某承包企业在某大型炼油项目(以下简称“样本项目”)中承包的部分装置,采用的是采购加施工的承包模式。

4.设计加建造承包模式(Design-Build,以下简称为DB)。在BD承包模式中,按照合同的约定,承包企业只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工作,并对其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负责。

三、总承包合同的类型

合同的类型虽有多种,但基本上可划分为固定价合同与开口价合同两大类。总承包模式下,业主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样本项目业主采用的是邀请招标。总承包商的利益获取点是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设计、采购、施工之间的相互脱节和时间等待,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有机融合在一起,进行统筹安排、优化设计、合理深度交叉,从而拾取节省、集约、技术增值和服务增值的效益。但这种效益也是建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度和投资进行有效控制上。同时,业主通过与总承包商建立合同关系,将大部分风险转移给了总承包商,业主责任和风险较小,同时也极大地减少了业主的协调工作量。

四、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变更的界定

总承包模式虽然有很大优势,但由于总承包项目一般是固定总价合同,项目不确定因素较多,项目实施中难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变更。本文重点论述与费用有关的变更在国内工程建设项目中应是如何管理的。通常总承包合同中对变更的起因都有界定,我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中,对变更权、变更范围、变更程序及变更价款确定等都有明确的定义。样本项目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中,对变更的定义如下:第X.1.1条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包括:发包人直接下达的变更指令、或经发包人批准的由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令。第X.1.2条变更权:发包人拥有批准变更的权限。合同生效后至工程性能考核前的任何时间内,发包人有权下达变更指令。变更指令以书面形式发出。第X.1.3条变更建议权:总承包人有权随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变更建议,包括:缩短工期,降低发包人的工程、施工、维护、营运的费用,提高竣工工程的效率或价值,给业主带来的长远利益和其他利益。发包人接到此类建议后,发出:不采纳、采纳、进一步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工程变更才能实施。在样本项目中,业主编制了一系列的变更和费用索赔管理规定,各总承包商要按照管理规定执行。

五、工程变更分类

1.业主变更。业主变更通常指在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发生的变更,包括:工程/工作范围变更、计划调整、赶工指令、工程暂停、合同终止等及因执行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总承包商对业主变更可以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工程/工作范围变更是最普遍的变更,是变更控制的主要对象。在工程建设中,工程/工作范围变更主要表现为新增工程。新增工程可能包括各种不同的范围和规模,其工程量也可能很大。因此,总承包商应严格按工程总承包合同规定的项目范围和业主书面指令实施工程,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尤其是合同工程师要认真学习合同条款,熟悉合同内容及特殊要求、相关规定、标准,掌握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及法律义务。

2.总承包商变更。总承包商变更是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一般包括:设计变更、设备材料变更、工期调整、施工措施变更、供应商或分包商履行合同的失败、有缺陷的工序和低劣的工程等。按照国际惯例,总承包商提出的各种书面变更建议,如果业主采纳并给项目带来利益应由合同双方分享。总承包商在合同谈判时就应当提出来,并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利益分配方式。但在样本项目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写明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在该项目不适用。一般由总承包商自身原因的变更,总承包商是无法向业主进行费用和工期索赔的,这也是对总承包商必须做好变更控制管理的要求。

2.1设计变更。一般总承包项目的合同基础是基础设计文件,项目的基本功能已确定,投资和进度目标基本确定,随着详细设计的开展,某些设计方案的调整和优化必不可少。对总承包商来说,设计在总承包项目中处于主动地位,设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总承包商的效益。在详细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应在原基础设计文件上,尽可能进行设计优化,同时严格控制总承包商自身的设计变更,减少其对投资和进度带来的不利影响。

2.2物资采购变更。物资采购变更内容有价款变更、货物规格、供货计划等等。价款变更最多表现在采买过程中由于材料变化引起的。材料变更一般按照以高标准(等级)材料代用低标准(等级)为原则,但是产生的费用一般由总承包商承担。

2.3施工变更。施工变更内容指在施工实施阶段,对图纸、材料、进度计划、合同、施工条件、施工技术规范与标准、HSE管理要求等做出的修改。2.4其他方变更。其他方变更一般包括:不可预见的工地地质条件及其他自然条件的改变、管理机构的变更、工程所在地的规章变动、劳动纠纷等。由于不可抗力持续而无法继续施工的变更,一般只能对工期进行索赔。

六、变更的处理

1.变更处理程序。在总承包合同中,一般对变更都有约定。样本项目总承包合同中对变更程序约定如下:第X.3.1条变更通知:为避免变更对工程的功能或使用功能等产生不利后果,发包人的变更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总承包人发出通知。第X.3.2条变更通知的建议报告。总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后,有义务在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建议报告。第X.3.3条发包人的审查和批准。发包人接到总承包人根据第X.3.2条约定提交的书面建议报告后,在15日内对此项建议给予审查,并发出批准、撤销、改变、提出进一步要求的书面通知。总承包人在等待发包人回复的时间内,不能停止或延误任何工作。第13.3.4条总承包人根据第X.1.3条的约定提交变更建议书的,其变更程序按照本变更程序的约定办理。

1.1业主变更指令。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业主往往会在设计、采购、施工过程中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并变更指令。除非承包商向业主提出不能照办的理由并经业主同意,否则应遵照执行。变更指令的内容包括详细的变更范围、变更处理原则等。业主的这些要求,往往对项目和其自身是有利的,但其中有些是超出总承包合同范围的,实际上构成了费用变更。总承包商一定要及时分辨出变更部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变更程序。样本项目业主变更规定:总承包商必须按《设计变更管理规定》、《施工变更管理规定》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变更通知单等手续。

1.2总承包商建议的变更。在总承包合同第X.1.3款变更建议权:总承包人有权随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变更建议,包括:缩短工期,降低发包人的工程、施工、维护、营运的费用,提高竣工工程的效率或价值,给业主带来长远利益和其他利益。发包人接到此类建议后,发出:不采纳、采纳、补充资料等书面通知。总承包人只有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工程变更才能实施。就是说业主收到总承包商的建议书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给出是否批准或修改建议书的回复。双方就变更方案和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后,业主签发正式的书面变更文件。总承包商确认收到该变更指令,则此变更成立。在业主没有正式下达变更令前,总承包商不得擅自对工程实施任何变更,否则将导致业主方索赔。还有一种情况,第X.4.1条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发出紧急性变更指令,责令总承包人立即执行此项变更。总承包人接到此类指令后,立即执行。发包人以口头形式发出紧急性变更指令的,应当在48小时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此项变更。同样,总承包商最终也要得到业主的书面指令,以便事后进行索赔。

1.3总承包变更。总承包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详细设计优化、错漏的修改和对成品设计文件的修改或完善、物资采购的变更和施工过程中的缺陷等原因引起的变更,业主一般不视为变更,如前面说所的总承包合同中第X.2.5条。但是总承包商还要按业主的相关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或施工变更等有关手续,因为业主要知道总承包商的设计变更、物质采购变更是否存在减少设备数量、材料以低代高、现场施工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等损害业主利益的情况。

2.变更价款确定。变更的费率或价格是业主和总承包商双方协商的焦点。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业主应根据合同条款确定或与承包商商定变更项目的计量方法、费率和价格,进而确定变更项目的合同价格。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以参照此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综合单价或执行当地的指导价格。

七、合同价格调整

有变更就会有费用发生,就会涉及到总承包合同价格的调整,样本项目总承包合同第X.7条约定:合同价款固定价格部分,除合同中约定的变更外,不因人工、设备材料、机械价格变化及工程量变化而调整。设计联络单、工程联络单、材料代用申请等必须根据发包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转化为工程变更,并经发包人批准、由总承包人实施。需要变更合同费用的,总承包人按照发包人《项目费用变更和费用索赔管理办法》提交费用变更申请,只有按发包人工程变更审批流程转为合同变更的,方可作为合同价格调整的依据。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争议,一般都是先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能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合同价格的调整达成一致,发生争议时,采取仲裁或诉讼解决索赔争议。

八、总承包商变更应对

1.准确界定工程/工作范围。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变更的主要成因是工程/工作范围变更。因此,准确界定工程/工作范围在项目合同谈判阶段尤为重要。总承包商在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时要对相关条款逐条进行严格审查,工程/工作范围描述尽可能做到全面准确,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这样总承包商才能够充分理解业主的要求,尽量避免或减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误会。总承包商也要对超出总承包工程/工作范围内的内容提前以书面方式正式告知业主,得到业主书面批准后才能实施。

2.加强变更技巧,转嫁风险。总承包商要注意分包商变更与业主变更的转化关系,从总承包商的立场出发,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将自己所面对的变更转化为业主变更,即及时将分包商提出的由于业主原因产生的变更索赔提交给业主,形成对业主的索赔。另外,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要将与业主的总包合同条件同步到与分包商的合同中,让分包商也承受业主的合同条件约束。

3.加强对设计的管理力度,减少设计变更。总承包商的优势在设计控制。设计的优化将会带来项目的利益。能否抓住设计变更至关重要。总承包商应精心准备、周密筹划,全面、细致、扎实地做好前期策划工作,为设计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严格控制设计质量,将设计质量优劣与效益节约挂钩,促使设计部门提高设计深度、改善设计质量,将设计变更降到最低。同时,现场要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审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规范化。

4.加强变更管理。总承包商要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总承包商,不是直接具体控制施工方案,而是对分包商所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优化,提出适合合同的规划,追求正当效益最大化。所以相关专业管理人才将直接影响控制效果。在总承包模式下,充足且优良的项目组织和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是现场变更管理、费用管理及项目其他各个方面管理的保障。

九、结语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总承包;投资控制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EPC总承包模式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通过EPC 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解决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转整个过程的不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使工程项目实施获得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效果。EPC 总承包模式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模式,这种模式能充分发挥设计在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能有效地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深度交叉,能有效地对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综合控制,从而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降低成本,增加项目经济效益,加速建设总工期的进度。

2 EPC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工程总承包最大的特点是实行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商可以把资源最佳地配置、结合在工程项目上,减少管理链和管理环节,充分体现总承包协调和整合能力,有利于优化设计方案,对缩短工期、保证质量、控制投资,节约资源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种原因,EPC 模式管理在实际工程中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2.1总承包项目管理组织和体系

工程总承包不仅要求总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关键是要求总承包商作为总包方要建立健全系统、完善和科学的总承包组织管理体系,并从企业的经营战略、项目管理理念、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多形式的承包模式等,全面、全方位、全过程都要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然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尚没有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对应的组织机构,开展工程总承包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很多企业在开展EPC总承包时,依然沿用的是以前的施工模式。而且项目管理体系也不完善,在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工作手册和计算机应用系统等方面都不够健全。完善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总承包项目管理组织和管理体系,建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总体统一目标和内部运行模式。从组织体系、技术体系、项目管理体系、人才结构等方面为建设项目全过程提供服务,转变总承包商内部原有的运行模式,切实加强内部设计与施工、采购的融合,紧紧抓住通过设计、施工方案等过程优化节约成本的本质要求,这样才能满足进行工程总承包的客观要求,真正实现总承包本来的意图。

2.2风险意识

项目风险是一种不确定事件或状况,一旦发生,会对项目目标产生有利或不利后果。未知风险则难于管理,同其他任何一种新的管理创新一样, 作为EPC管理模式下的“意识风险”属可预知风险,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人为因素,完全可控,只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识别和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加之应有的预控措施, EPC 管理模式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是完全可能的。

2.3 复合性项目管理人才

人才匮乏影响着我国工程总承包的推广和开展。我们缺乏的不仅是大量高素质的能够组织大型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合理确定报价、合理承包并商签合同的商业人才,还缺乏能够按照国际通行项目管理模式、程序、方法、标准进行管理,熟悉各种合同文本和各种项目管理软件,能够进行质量、投资、进度、安全、信息控制的复合型高级项目管理人才。

在人才培养方面,一方面,可将企业和各高等院校有机结合起来。在各高等院校有关专业中增加项目管理的课程,普及项目管理知识,抓紧培养后备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注重人才培养,更要防止人才流失。

2.4 合同管理

图1-1 图1-2

图1-1与图1-2分别展示了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包模式间的合同结构差别,通过比较可以得知,EPC总承包模式很好地减轻了业主的管理负担,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节约了业主的管理费用和管理难度。在这种模式下,业主只需加强对EPC承包商的管理,至于相对复杂的技术与施工管理,完全由EPC承包商自己负责。基于管理要求,EPC承包商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必须考虑到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影响,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但是,我国工程总承包项目一直沿用以前的合同范本,EPC 总承包项目没有出台配套的合同文本,在国际总承包项目中大都沿用 FIDIC 出版的合同范本,这无疑影响了 EPC 总承包模式在我国的发展和应用。因此,应加快制订配套的合同范本,以满足总承包项目开展的需要。由于市场发展状态,社会文化和我国现阶段建设水平等原因,FIDIC 合同条款包括EPC 在内的总承包合同在我国并不完全适用。因此迫切需要以这些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为基础,编制适合我国现阶段需要的合同条件范本。从而使我国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工作能以规范的、严密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与项目管理合同范本为指导。

3 结论

EPC 总承包作为一种工程项目承包方式,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刚刚才开始实行的。EPC 总承包管理模式有利于对水利工程这类国家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有效的投资控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缩短工期,提高效率,降低项目的投资风险,而且合同关系单一,责任明确,提高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EPC模式 总承包 项目管理 策略

一、引言

EPC是一项典型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即便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环境、市场主体等方面还不够十分发达,某种意义上而言EPC总承包模式在国内依旧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然而EPC总承包模式代表了我国工程总承包的发展方向。由此可见,结合EPC总承包模式流程、特点及优势,依据我国EPC总承包模式推行问题,对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开展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概述

(一)EPC总承包模式流程

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指的是总承包企业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要求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等全过程的承包,最终以“交钥匙”方式完成工程建设目标的项目管理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内容全面负责,还要为完成工程开展全面环节的管理工作。近年来,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在我国得到广泛推行,以首钢北京顺义冷轧薄板厂总承包项目为例,作为首钢搬迁的一个重要项目,该工程由中冶集团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工期、成本完成了该项目的建设,受到首钢总公司的高度赞赏。

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流程,具体而言:业主及业主咨询机构挑选一个总承包商,总承包商既可以是拥有独立设计能力及具备一定资质的设计院、咨询企业,也可以是具备相应施工能力、资质的施工企业,不过就国际工程管理实践而言,通常选取前一种类总承包商居多;业主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汇集于一体模式委托给总承包商开展全面管理,并开展好与总承包商的沟通交流工作;总承包商开展好工程项目设计工作,设计工作涵盖有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规划设计等;总承包商开展好采购工作,并以主要材料采购为主,其他相关材料、设备则有分包商开展完成;总承包商对施工开展分包,将工程项目实际施工分包给拥有较好施工水平及一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此外,总承包商要委托相关咨询监督管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对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面环节的监督,促进工程项目施工有序进行。EPC总承包模式流程,如图1所示。

(二)EPC总承包模式基本特点

1、总承包项目大多为大型或特大型的

EPC模式适用于大型、复杂工程,通常牵涉庞大的项目及诸多的工程量,单单依靠某一企业是很难开展完成的,所以务必要密切协同不同分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开展期间进行资源整合优化,促进建设任务高效、低成本地完成。

2、总承包项目管理是全面环节的管理

总承包商需要对工程项目全面环节予以负责,不管是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还是后期运营维修等,均需要负责到底。所以,就要求总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方案设计过程中,就应当对其中利益关系进行全面系统分析,进而选取尽可能优良的设计方案。

3、工程项目设计人员应当了解市场发展状况

工程项目设计人员在工程总承包中扮演着极为关键的角色,所以,工程项目设计人员在开展设计前,应对市场实时动态进行全面深入了解,设计方案要满足功能要求、有利于施工、缩短工期、缩减成本。与此同时,不可将设计方案单纯看作是一件建筑作品,而更应当关注是否能为业主获取收益成为其设计的重中之重。

4、高风险

由于总承包项目十分庞大、复杂,是一般设计、施工等单项承包所无法比拟的,这使得总承包项目存在极大的风险;再加上其要面对由设计、采购、施工等组成的全面环节,无疑加大了其风险控制的难度。

(三)EPC总承包模式实施优势

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是现阶段十分有效的一种模式,相较于传统管理模式,其有着一系列独特优势,可促进工程建设创造更大的效率。

1、EPC总承包模式促进交易费用降低

相较于传统模式,EPC总承包模式采取一次集中招标,省去了反复招标,有效节省了不必要的交易费用。此外,总承包企业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面环节进行管理,同样能够缩减总承包企业成本,进而侧面降低了交易费用。

2、EPC总承包模式促进工程建设周期缩短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需要按照先后顺序开展实施,然而在EPC总承包模式下,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可交叉开展实施,并有总承包企业全面负责,如此能够确保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相互有效协调,进而促进工程建设周期缩短。

3、EPC总承包模式促进项目环节冲突的消除

EPC总承包模式中的设计与施工密切连接在一起,可有利于施工中设计方案技术性、实用性及安全性相互间冲突的有序消除,其次设计与采购相互的直接交流,可有利于采购成本的降低。EPC总承包模式将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汇集于一体,省去了每一节段的中间环节,促进工程项目的有序运行。

4、EPC总承包模式促进业主风险的降低

相较于传统管理模式,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建设风险不再由业主和总承包企业共同承担,总承包企业承担了全面环节的工作,也就是说工程建设风险全面转移给了总承包商。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面风险进行了承担,积极促进业主风险的降低。

三、推行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在我国依旧存在各种不利因素影响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有效推行,具体而言:

(1)受传统管理模式及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被条割分块等实际因素影响,使得在全球发达国家已然发展成熟的EPC管理经验在国内不可直接适用。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在不断为国内企业所引入期间,不同企业对其的认识、应用必然会存在一定差异,产生多点开花的发展情形,依旧没有生成一套可有效顾及项目各方利益、可为项目各方所认可的规范体系。

(2)国内一些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前身为相关设计院,不管是从运营机制、综合资质、员工框架、管理理念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欠缺。另一方面,现阶段可充分具备设计、采购、施工、组织等全面环节的复合型管理人才较为不足,使得EPC工程总承包企业难以实现有序发展。

(3)即便国内部分EPC工程总承包企业构筑起了较为合理的分包商、供应商关系网络,然而对它们的管理体制、技术水平、资质信用等方面进一步整合工作开展还不够完善,进而无法确保达到开展工程项目施工时一系列联动要求,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此外,我国在经由国际劳动力市场渠道引进国际人才方面依旧处在初级发展阶段。

(4)国内部分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在信息技术、历史数据收集方面,研发、应用大规模先进项目管理系统软件方面还不够普遍,就好比P6还未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得到广泛应用[4]。再者,受过去未有对历史工程数据进行很好的收集汇总影响,使得部分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在构建相关新项目落实标准上无从下手,执行期间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四、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策略

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工程技术水平的全面提升,EPC总承包模式逐步在国内得到广泛应用,一些国内企业也不断认识到其的重要性,并在国内市场中有意识的承揽工程,EPC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优势逐步凸显,已然成为工程项目承包的有效模式。全面工程建设领域在时展新形势下,要与时俱进,大力进行改革创新,引入先进科学理念、成功发展经验逐步强化EPC总承包模式的应用,如何进一步促进EPC 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序健康开展可以从以下相关策略着手:

(一)设计管理

1、强化注重项目设计科学性、系统综合性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企业往往在施工前要开展工程项目设计,从多个设计方案中挑选出最佳方案,然而受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对专业素质、技术水平等内容存在极为严苛要求影响,使得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在设计期间总是会产生一些偏差或者遗漏。鉴于此,总承包企业在挑选出最佳方案的同时,应当有效组织对应专家就设计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等方面开展全面详实的论证审核,找出问题并予以处理,为后续施工项目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等提供有利依据。

2、强化设计、采购、施工相互有效连接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企业要想达成自身资源的优化整合,应当展开有效协同,强化设计、采购、施工相互有效连接,促进三者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从而缩小工程项目管理所涉及的盲区,简化管理层次改善管理成效。就好比在工程项目施工前,要求施工分包企业先前一步进入到施工现场,对施工环境予以熟悉了解;设计期间执行施工设计、技术相互有效配合;采购期间优先采购有利于改善施工质量的新型设备、新型材料等,均属于科学合理的手段。

3、强化设计科学合理性

设计阶段花费相比于总承包花费微不足道,然而其对于总承包却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总承包企业在施工前或者施工期间为了降低成本,改善收益通常会对设计开展一系列优化操作,然而优化操作总是会对业主利益构成不同程度的危害。鉴于此,业主在发包文件、合同中应当对工程项目设计优化水平予以明确限制,而承包企业在设计优化中则应当对双方约定予以有效遵守。

4、强化施工现场设计

就跨区域EPC总承包而言,由于区域文化、人文等存在一定的差异,使得总承包企业与业主、分包企业相互沟通往往仅凭借少部分设计人员,进一步造成信息传递丧失全面性、准确性;再者全然以施工大样图用以工程设计依据显然是缺乏科学性的,因此总承包企业在设计过程中务必要强化施工现场设计工作。

(二)采购管理

采购花费主要体现于设备、主材方面,一般情况下,设备采购花费能够达成总承包工程项目采购花费的6成以上,采购成本控制有效与否受采购方案、效率很大程度的影响,总承包企业要想实现采购管理的有序开展,应当构建健全的采购体系、管理制度,构筑采购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相互科学合理的协作平台,对采购全面环节予以流程完善,建立采购数据库,并积极与供应商构筑可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等。此外,总承包企业应当在采购前组建由不同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采购优化小组,基于对采购优化小组权责的科学明确规定,促进采购环节的优化简化,既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又显现总承包企业对采购管理的重视度[5]。

(三)风险管理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能够科学地使业主消耗尽可能少的投入把建设风险转移至总承包企业,而总承包企业在项目管理期间则能够凭借自身优势对建设风险开展有效化解。当前,工程项目风险可被划分为多种不同形式,不过总承包企业风险管理则以合同管理为主要手段:总承包企业经由对分包标段开展科学有效划分,再基于此对合同界限、权责予以充分明确,在合同签订完毕后进行全面合同落实交底,一经觉察合同存在界定不清等问题应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理;总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强化对项目情况、潜在价格风险等方面的关注,于合同中对项目施工材料、技术、工艺等开展详实规定,并就计价方式等潜在变动因素开展说明,有效降低风险引发可能。

(四)团队管理

受工程项目特殊性影响,使得其完成质量极为依赖团队管理水平。鉴于此,总承包企业第一步一定要引入一专多能、一能多职等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就好比,项目经理一方面要具备工程项目关联专业知识、技能,一方面娴熟掌握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施工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此外,还能够依据实际情况开展灵活应用,在项目策划期间能够结合项目成员特征,对项目WBS开展科学划分,并建立相关的考核制度、作业流程;在施工开展过程中,不仅能够有效执行奖惩机制,还能够为项目营造良好实施氛围等。

(五)产业链管理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要求总承包企业协同业主、主管政府部门、分包企业、供应商等经济主体构筑起有序的合作关系,以促进企业资源的有效优化整合,促进企业强化自身抵御外部风险能力。相关研究数据指出,EPC总承包企业在关注产业链管理下,客户满意度平均上升26各百分点,索赔争议等一系列风险因素降低超过50%,积极促进工程项目的有序开展。值得一提的是,总承包企业在构筑合作关系期间,应当依据合作伙伴切实特征有针对的、合理的选取关系建立的手段方法,制定合作伙伴关系构筑管理的相关目标,并依据目标积极组织情感交流活动等。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推行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不仅能够为建设工程全面环节投资控制带来极大便利,能够促进质量、工期、安全等目标的协调共进,还能够促进招标层次提升,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鉴于此,相关人员务必要不断研究、总结经验,清楚认识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内涵,全面分析推行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设计管理”、“强化采购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强化团队管理”、“强化产业链管理”等,积极促进EPC 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序健康开展。

参考文献:

[1]李龙江,王世岩,刘玉东.提高EPC工程总承包运行效率的方案探讨[J].炼油与化工,2011,22(05):73-76

[2]董小军,叶燕萍,叶骏.EPC 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工程进度管理探讨[J].江西建材,2015,14(22):260-261

[3]陈楹泓.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设计控制及工程管理研究[J].工程技术:引文版,2016,(17):61-61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信息化管理;组织机构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3-0173-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3.085

1 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概念

1.1 工程项目总承包的含义

所谓工程项目总承包,主要指的是从事工程总承包的相关企业受业主的委托,并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全过程或者部分阶段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承包过程。它是一项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宗旨,并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思路、整体安排以及全面协调衔接工作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工程总承包企业需要依据相关合同的约定向业主负责项目质量、工期、成本等工作,同时工程总承包企业也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将所承包工程中的一些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此外,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宗旨是在节省造价成本以及满足业主对产品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定工期内,凭借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和技术能力,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

1.2 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特点

1.2.1 尽管业主招标环节是发生在项目立项之后,但是总承包企业一般都会在工程项目的立项前,就开始给业主做详细的项目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工作。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使总承包企业与业主建立良好关系,同时还便于总承包企业更好掌握业主的意图,进而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开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报价来中标。

1.2.2 由于总承包的项目往往都是工程量非常庞大的,往往不是一个企业就可以独立完成,因此就必须考虑加强资源的优化组合,综合各个承包企业的核心能力,进而有效地形成横向和纵向的供应链,只有这样才可以形成有竞争力的投标和报价,进而实现工程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1.2.3 在总承包项目中,业主更多的是关注工程需要达到的目标,而对于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只从总宏观的角度进行一定控制,进而使得承包企业能够更加自主地进行项目实施,尽管可能会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但也能够最大限度地锻炼在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等环节的创新能力。

1.2.4 总承包企业拥有完整的责任体系。总承包企业对项目设计、施工以及运营的协调责任是一体化的,这也就使得在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各专业工程之间的责任都非常的明确,不存在责任的盲区。

1.2.5 由于总承包企业不仅需要负责项目整个生命期,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各个专业工程在工作中的协调,进而全面分析、研究和处理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 工程项目总承包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总承包方式是现阶段国内外建设过程中使用广泛的发承包方式,这种承包方式对于处理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设计企业与业主、总包与分包、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等各种复杂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1 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工程项目总承包不仅降低建设过程中资源占用和管理成本,同时也使得业主避免了各项繁杂事务的困恼,使得人力资源以及成本的合理化利用。此外,承包企业也减少了因变更、纠纷以及索赔的繁琐,使得成本、技术和管理的各个环节更加紧密。

2.2 利于提升履约的执行力,确保工期和质量

由于采取项目总承包,可以让承包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以及丰富经验的优势。而且在总承包企业的指挥下,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综合协调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进而促进项目建设的整体质量和进度。

2.3 利于政府部门打破行业垄断

不仅可以集中力量去处理激烈的建筑市场当中突出的各项难题,同时还可以加强风险保障制度的落实。

2.4 便于加强工程造价的控制,提升招标的档次

在落实工程设计责任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概念设计和成本的双重竞标,把“投资无底洞”的现象扼杀在工程发包当中。

2.5 利于组织结构的优化

首先,实现了组织形式从单一的形式转变为综合的形式,进而有效地整合成资金、技术、管理的大型企业;其次,建立了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分包三大梯度塔式结构形态;最后,不仅扩大行业市场的份额,同时还提升了参与BOT的实力。

2.6 利于促进管理的现代化

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作为建设协调中枢进行项目建设,就需要建立计算机系统,进而确保建设施工的各项工作能够实现信息化、自动化、规范化,进而有效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3 建筑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现状

3.1 相关法规不健全

首先,根据当前国家在工程总承包方面颁发的法规和资质体系来分析,现阶段我国在建设行业中的各项法律法规都还不够完善健全,尽管在《建筑法》当中提倡加强建筑工程实施项目总承包模式,但却没有明文规定该怎么样进行总承包工作的开展,也没有颁发相应的法规文件;其次,在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法当中,都有详细地对项目的施工、设计以及监理等分别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但对于项目总承包的招标投标方面没有做出相关的条文规定,并且还没有相关的总承包招标文件、合同的范本;最后,在项目监理、咨询、设计以及施工单位资质的分割方面,依然存在着政策性的问题,进而导致项目总承包还处于提倡阶段,没有实际的应用,从而游走在项目承包市场的边缘。

3.2 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现阶段,在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当中,专业的管理人员比较缺乏,尤其是在当前先进的科技、管理技术等多重基础素质的要求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人才就十分的缺乏,并且能够熟练掌握各项新技术、与国际交流的管理型复合人才也非常的少,进而导致管理人才在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上存在问题,无法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的要求。

3.3 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组织结构不合理

在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由于受到建筑行业传统机制的影响,导致建筑企业存在着部门分割和行业分割的各项问题,使得一个施工企业的内部无法有效地进行协作,更无法以专业化的方式来促进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提升,因此这种组织结构的不合理的情况,导致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3.4 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有待提升

在实践中,跟一些国际型的建筑公司合作后,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的许多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在项目管理技术方面与国际上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国内的许多地方,还没有意识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也没有有效地采用信息管理进行工程建设的沟通交流,比如采用互联网利用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工程管理。

3.5 技术创新与管理责任的落实工作有待加强

部分国内的大型工程企业虽然学习了总承包管理模式,但是缺乏相应的实践经验,同时还没有有效地重视总承包的管理,不仅对WTO的相关资讯不了解,同时还对国际承包企业的条例不了解,进而导致对总包和分包的责权管理混乱。此外,还有许多的建筑企业在技术创新和项目管理的学习流于形式化,导致企业当中缺乏有效的竞争和创新机制,在技术创新方面严重不足,进而使得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当中处于不利地位。

4 改进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措施

4.1 提升项目信息化管理,加强总承包管理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工作中,加强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实现项目网络化和虚拟化的管理,同时还可以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在一些管理软件的基础上开发出符合本工程的软件及管理方案,进而起到充分发挥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总承包管理的水平的作用,最终实现与国际接轨的目标。

4.2 调整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组织结构

对于调整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组织结构,我们可以采取提升总承包施工资质的标准,进而降低符合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数量,并对一些大型施工企业提供优惠的政策措施,进而有效地培养出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集团,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在国内外与国际承包商抗衡。

4.3 明确承包责任和质量责任

对于承包责任,首先,在项目实施前期,要保障社会及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协助业主完成规划、设计、报批等手续,做好拆迁工作;其次,要协调设计环节,主要是在施工图的设计阶段,要加强协调结构与建筑设计,在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的专业系统的设计工作;最后,要加强采购设备的协调,其内容主要是一些设备的外贸、报关、开箱、索赔等。

对于质量责任,主要是要明确各级质量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以《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为主要依据,加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质量目标设计,对技术、质量管理的权威和责任,并根据ISO9000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各分包单位的技术方案、质量设计方案、重点设备材料供应方案进行严格审批,进而保障总承包实施的整体质量。

4.4 加强复合型人才综合技能素质的培养

当前,我国存在复合型人才的匮乏,各项人才综合技能和素质普遍不高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充分学习一些发达国家在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方面的经验,并结合当前我们国家的实际国情来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制度等,同时从政府着重培养建筑公共管理人才,企业着重培养建筑工商管理人才,项目部着重培养项目管理人才等方面来培养复合型人才,使之既拥有坚实专业技术知识,同时还拥有较强法律知识、外语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等复合型管理人才。

5 结语

总之,在我国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实施已经有20年左右的历史了,在努力实施建筑行业的改革条件下,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其经营的质量,是当前每个建筑施工单位需要认真探索的课题。伴随着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经验的不断积累,需要不断把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重点放在强化组织结构、落实承包责任、质量责任、理赔管理等重要工作中,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建筑行业特色的总承包体系,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15篇

摘要:EPC项目管理;影响;措施

1、EPC项目管理存在的影响因素

EPC项目管理的组织模式和对成员的素质要求有别于传统的施工企业组织班子。EPC工程项目一般采用矩阵式的组织结构。根据EPC项目合同内容,从公司的各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组,以工作组(Work Team)负责工作包(Work Package)的模式运行,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作组的活动,而工作包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组员的活动和安排。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的法定权利对工作组的工作行使领导、监督、指导和控制功能,确保工作组的活动符合公司、业主和社会的利益。在EPC合同执行完毕后,工作组也随之解散。

尽管工程建设企业过去在国内外EPC项目管理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总体上在国外比国内要发展得顺利,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外部大环境的影响,另外一方面是企业内部问题。

(1)、企业外部大环境的影响

1.企业对总承包管理的认识有误区。人们对总承包管理的概念认识不清,误解较多。主要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各行各业各系统都有自己的基建队伍,在行业垄断、部门分隔的情况下,实施总承包阻力较大。对总承包管理的概念模糊不清,误解较多,认为总承包管理就是施工费再加管理费,是加大了管理费的“扒皮”承包方式,是皮包公司行为。“小业主、大监理、总承包”的管理理念未得到根本理解和贯彻。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引入FIDIC条款及欧洲采用的建筑师负责制,使我国企业对国际承包管理的通用做法有了一些了解,并在国内一些重点工程上收到了较好效果。但对CM模式、NC模式、BOT/PFI模式了解还不多,研究不深不透,这对于我国总承包企业面对加入WTO后的机遇与挑战,面对国外承包商的竞争非常不利。

2.业主行为制约了我国EPC项目的发展。在我国目前体制下,业主类型较多,由于业主的建设目的不同,对建筑法、招投标法的运用理解有所不同。有些业主为避开有关法规的限制,把大工程解肢,进行分块,分段招标,这种情况很不利于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

3.二级分包市场有待形成。国际大承包商一般不具有自己的施工队伍,总承包之后可能将大部分工程的不同专业分包给专业分包商。而我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总承包能力的企业在取得总承包任务之后,至少结构工程要独立完成,不能分包。这种规定是对我国建设企业开展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制约。国内建设企业分包项目往往仅限于各单位的二级公司(分公司),内部进行行政干预、保护,也是制约总承包市场的一个不利因素。

4.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加入WTO以来,我国建设领域与国际接轨步伐逐步加快,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发展已成大势所趋,工程总承包项目也会逐渐增多。然而,我国目前与工程总承包模式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虽然工程总承包已推行多年,但由于认识上的不一致,多年来没有制定工程总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只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有规定,而对于工程总承包这种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形式,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应的规定。在招投标管理上,国家有关部门已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但缺乏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办法。由于对工程总承包没有相应管理法规、部门规章、实施细则和标准合同文本等,导致了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知道如何对工程总承包规范管理,这些都制约了工程总承包的发展。

5.总承包组织结构不合理。因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形成了企业、部门和地区三重割据局面,短期内很难形成专业协作下的经济规模。建筑行业全方位综合改革的政策还不明朗,如对勘察、设计单位改制,还未把推进工程总承包作为主导方向等。

6.政府扶持政策力度有待加强,缺少配套政策。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认识不统一,对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工作支持不力,有的建设行政主管自己认识不清,只承认施工总承包,不承认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工作相关的配套政策。

(2)、企业内部软环境的影响。

1.没有建立适应总承包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架构。目前,除少数已改造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建设企业外,我国大多数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没有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对应的组织机构,开展工程总承包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开展EPC总承包时,依然沿用过去的施工总承包的组织模式。项目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企业管理职能交叉,缺乏资源支持,程序指导文件、管理手册以及先进实用和系统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软件,加上项目管理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落后,很难体现工程总承包对项目全生命周期集成化的、符合环境和历史的目标要求。

2.复合型管理人才缺乏。21世纪的竞争,主要是人才的竞争,工程总承包企业也不例外。我们缺乏的不仅是大量高素质的大型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合理确定报价、合理承包并商签合同的商业人才,还缺乏能够按照国际通行项目管理模式、程序、方法、标准进行管理,熟悉各种合同文本和各种项目管理软件,能够进行质量、投资、进度、安全、信息控制的复合型高级项目管理人才。

3.技术创新不足。大量的工程企业技术和项目管理的学习流于一种行业标准学习模式,企业缺乏内部竞争和创新机制,在设计、咨询与管理方面尚处于“技能”层面,创新严重不足,缺乏独特的技术,造成市场竞争力提升缓慢。

4.重视项目分包施工,忽视高层次总承包管理。首先:我国对项目分包施工的实践,在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实践证明我国企业在进行大型工程的总承包管理时与下属分包的项目经理部管理方式完全不同。其次:我们对于施工总承包研究较多,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没有系统地总结国内外EPC管理模式的方式、方法,开展EPC管理还停留在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经验积累阶段。再次:项目管理体系有待完善,项目管理水平和能力较低。

2、提高总承包管理水平

针对总承包管理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内外两个方面修炼内功,提高总承包管理水平。

(一)争取较好的外部环境。

1、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的法律和法规。目前我国建筑市场比较混乱,项目管理极不规范,“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极为普遍。为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环节都纳入法制轨道。

2、在《建筑法》修改时,明确工程总承包的法律地位,规范对工程总承包的市场管理,这是当前急需要做的一件事情。与有关部门一起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市场;参照FIDIC条件,制定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总承包合同条件范本。

3、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工程总承包推行难度较大,关键是政府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对工程总承包的认识不够到位。要加大对推行工程总承包的宣传力度,一是向社会宣传报道工程总承包的特点、优势和典型事例,使工程总承包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二是与有关部门以及企业管理协会等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EPC总承包研讨会、研讨班,对业主进行培训。

4、规范业主行为。我国已颁布《建筑法》及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总承包管理等法规,但目前管理力度不够,建筑行业应加快制定业主行业规范的制度研究,防止业主将工程切块、分块或分段投标。另外,逐步根治目前业主压价承包、垫资承包、索要回扣、拖欠工程款4种难于克服的病症,创造更多的机会实施工程总承包管理。

(二)、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1、组织召开高层次的专题研讨会,对EPC总承包的组织模式、运作机制、目标控制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总结,形成比较成熟、有我国特色的EPC管理体系和模式。

2、调整组织结构,建立适合EPC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参考国外大型建筑业集团在内部成立总承包部专门从事EPC总承包工作。在项目部的组建上,可以参考CPECC的做法,它们分别是大项目部的管理模式、以我为主进行项目管理,施工进行分包的管理模式、联合体模式、纯项目管理模式。

3、学习国外经验,大力培养满足EPC管理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各种学术研讨会,专题出国考察与交流,促进行业高层人员同世界最新管理趋势接轨。

4、继续组织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培训。应进一步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培训,培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适应国内外工程建设市场的需要。还要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设计、设备采办、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计划控制、投资控制等方面的人才。

5、建立6大控制体系,通过规范项目管理运作,提高工程总承包管理水平。要建立完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信息6大控制目标的管理程序,形成标准化管理。

6、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增加EPC实力。EPC项目管理需要总承包商具有很强的融资、筹资能力。很多大型企业集团拥有较宽的融资渠道,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长期借款,信贷等方式获得大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