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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1篇

第二条对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建筑物、构筑物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六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及室内用品、材料的配套供应、陈设布置等活动。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室内装饰装修协会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承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认证、审查工作,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协会章程。督促设计、施工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对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自律管理。

第五条各级经信委、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安监、城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疾控、环保、财政、发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本市范围内从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并向工商、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未取得《室内装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的不得从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活动。

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室内装饰装修企业。

第七条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包括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人员。应取得有关装饰装修行业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八条室内装饰装修企业承揽设计、施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备营业执照、室内装饰资质证书。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

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室内装饰装修定额预算和设计取费标准。第九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营业范围和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应将设计图纸和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备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第十条室内装饰装修企业从事公共场所装饰工程的工程开工前。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

委托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机构实施全程监理。第十一条凡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接受监督和管理。第十二条市外单位来本市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的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室内装饰资质等级认证书。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报验登记备案。

禁止使用违反国家有关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第十三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必须规范经营。

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室内装饰装修企业不得交付使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

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垃圾通道或下水道抛弃装饰装修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第十四条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

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五条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从事装饰装修活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户及财产的安全。装饰装修企业应为施工人员的操作安全,购买人身意外事故保险。

不得侵占公共空间,第十六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监理和设计项目,第十七条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及社会团体投资的新建、改建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凡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投标的企业,应取得室内装饰装修资质认证书方能参加投标,具体办法依照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第十八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对涉及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已鉴定为危险建筑物的不得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

进入小区作业须遵守小区规定的施工时间,第十九条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的从业人员。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对住宅装饰装修进行监督把关,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配合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将小区内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及装饰装修企业。

发现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行为,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对住宅装饰装修进行巡查。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同时应及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室内装饰装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报告,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使用符合环保和消防安全规定的材料,第二十二条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工艺规程和质量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三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实行保修制度。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免费负责维修。非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损毁,由施工单位维修的施工单位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不得涂改、转借、出卖、伪造或骗取有关证照。第二十四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必须规范经营。

禁止销售、使用违反国家有关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第二十五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未取得企业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的

二)应公开招投标而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

三)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进行室内装饰施工的

四)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五)已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内进行装饰施工的

六)室内装饰施工中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

视其情节轻重,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依照《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公告违规行为的处罚:

一)未在规定时间的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备案手续、年检手续的

二)涂改、出借、转让《资质等级证书》

三)伪造《资质等级证书》承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的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2篇

关键词:装饰;装修;施工管理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投资控制

1.1 设计方案的确定

建筑装饰装修方案的确定,是为搞好整个工程的必需程序,任何建筑装饰装修方案都必须在根据业主的安全使用功能和要求来确定。做为监理首先掌握工程的建筑结构情况,水电暖通等设备的安装情况。同时要了解业主对装饰装修使用要求,功能要求及业主的意图。一个美好的装饰设计方案,必需在满足建筑结构要求的前题下,通过材料的选用,精确的施工工艺及精心的施工技术发挥和严格的管理,才能达到具有功能性,舒适性,安全性,艺术性为统一的整体效果。做为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单位,要配合业主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的原则下,本着经济,实用,美观的主导思想,应与业主反复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最佳的装饰装修标准,效果,并整理完整的装饰工程设计方案。

[JP3]装饰设计阶段是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投资控制的关键性阶段,必须处理好质量和投资之间的关系。质量和投资之间,质量是核心投资决定于质量。装饰装修设计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项目的质量在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的条件下,满足业主的要求。装饰装修设计阶段除满足质量和投资要求外,还要考虑施工可行性,施工安全性,设计经济性,这也是设计监理控制质量的主要内容之一。

1.2 装饰装修工程投资的控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投资控制首先要从设计阶段开始,设计在满足其质量及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在不超过计划投资并尽可能地节约费用。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设计单位的概预算,如发现超投资,要向业主提出建议,在业主的指示下,通知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以控制投资。

[JP3]在设计或施工进展中,如遇业主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要慎重对待,认真分析,要充分研究设计变更对投资和进度带来的影响,并把分析的结果提交给业主,由业主最后审定是否要变更设计。

[JP3]在装饰装修工程中,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投资占整个装饰装修工程投资约60%~70%,其对投资控制极为重要。监理工程师还要充分研究主要材料,设备的用途和功能,了解业主的要求,保证主要材料,设备的选用及采购经济实惠,即满足了业主的功能要求,又降低了造价。合理的投资是指满足业主所需功能条件下,所付出的费用最小。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核与控制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所包括的项目和范围及工期要求。由于装饰工程风格迥异,工艺复杂多变,加上多专业工种交叉施工,所以要求进度计划的安排要有重点。在不同时期的重点部位必须有所侧重。在施工计划表中,要有单项工程量,劳动力安排。装饰装修在整体计划中要给水电,空调制冷,暖通,设备安装留有穿插时间。

监理人员在施工进度控制中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期完成计划内工程项目,对工期滞后项目及时发现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赶上去。并在定期的工程例会时,合理统筹协调施工,对难度大延长工期项目应尽量提供方便,以达到全局进度计划的实施。

3 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控制

3.1 施工方法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曾经规定:“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进行”。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在大面积开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严格按样板施工。当多单位施工时,为避免做法不统一而造成反工现象,可指定一个单位先做单项样板,经设计认可,甲方和监理同意后得以推广。

依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定期或按部位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三方面为主。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联合检查达到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作用。

3.2 技术措施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该施工组织设计要由承包单位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和上岗证书。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盗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 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

因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该施工单位负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因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该施工单位负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建设单位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风等设施。

建筑装饰装修凡涉及隐蔽验收的分项工程必须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报验合格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

制订保证设备设施使用功能,维修功能,检查功能的措施,避免因装修后影响了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

3.4 施工质量控制

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所定的施工程序施工。施工单位应做好各道工序的交接检查,对隐蔽工程要组织有关方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做好记录,对不合格部位,坚决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装饰工程的隐蔽工程应重点验收保温,防腐,隔音,受力构件锚固,电线管路,通风管道和防火等,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和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要求。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3篇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美观,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四条市、县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装饰装修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外地进入本市的装饰装修单位,应当向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装饰装修人不得将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房屋使用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应当取得所有权人的同意。

第七条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装饰装修项目,装饰装修人应将其与建筑结构工程总体发包,依法实行招标投标的方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报建、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

第八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人应当采取招标方式发包。

对不宜招标的军事设施、保密设施、特殊专业等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人可以直接发包。

第九条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报建、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总投资在10万元以上30万以下的工程,装饰装修人应当向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装饰装修工程发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二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人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对经鉴定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方案,经加固处理达到结构安全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三条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和消防等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毗邻建筑物或相邻住户的安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并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装饰装修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装饰装修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负责修复,达到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造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4篇

虽然对装饰装修有了立法,可这些规定是简单的。2004年为清理取消一些行政许可,建设部废止了《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各仅用了一个禁止性条文和一个处罚性条文对装修工程作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用了一个命令性条文对装修装饰工程申领施工许可证作了规定。相对于法律法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规定得比较具体、详细,也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其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有很大的局限性。总之,纵观我国现行的装饰装修制度,总体来说是,一、法律规定过于简单;二、行政法规层面,没有制定装饰装修管理条例;三、部门规章调整对象与范围过窄;四、没有建立从上至下逐级补充细化的法律体系。

2完善装饰装修制度的建议

基于我国装饰装修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就如何完善装饰装修制度,提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2.1建立工程设计制度在法律法规中规定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制度。目前《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涉及建设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作出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方案的,不得施工。对其他的装饰装修工程没有要求进行设计,并且住建部现在还未公布装饰装修设计的国家标准规范。但目前正在制定中,拟于2013年下半年完成送审稿报送住建部。规范层面的制度落实后,法律法规应对此作出规定。2.2完善工程企业承包制度在装饰装修业中,市场的发展速度远快于装饰装修企业的发展。这就使得大批没有资质的人员参与到装饰装修活动中来了,实践中管这些人叫“游击队”。游击队与正规企业相比,一是不需要收取任何管理费;二是不缴纳税收。这无疑迎合了一些贪图便宜的业主。但他们忽视了其中所带来的风险:因为游击队没有专业资质,其施工技术难以得到保证,出现装饰装修质量问题有时连人都找不到,问题得不到解决;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因业主存在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人,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从法律上规定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装饰装修资质才能承揽工程,有利于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进行公平竞争,化解相关风险。

2.3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施工图审查,是由施工图审查咨询公司依法依规对建筑施工设计图进行技术审查。其目的是从源头上把好设计技术关,避免存在设计缺陷的施工图纸用于施工,给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我国现行的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建筑施工图纸必须进行审查合格后,才能凭此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规定要对该方案进行审查。还有现在公共建筑物和高大构筑物绝大部分都是公共场所,它涉及公众安全和公共利益。笔者认为,要建立法律制度规定限额以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施工设计图纸应强制进行审查合格后,才能用于施工,否则应于禁止。

2.4创立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在土建工程中已得到了普遍施行。但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实行监理的还不多见。可能有些人认为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不大,对于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要求也没有土建工程那么高,对其不实施监理影响也不大。我们知道,现在的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有的已超过了工程土建部分的造价。且是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美化的活动。投资如此之大、要求如此之高的装饰装修工程在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方面必须要慎重对待。对此选择一家良好的监理公司对工程施工实施全程监理,可以防范和化解一些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以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在构建装饰装修监理制度时,可借鉴现行土建工程的监理制度。

2.5建立室内环境检测制度对室内环境的关注,也是对人们健康的关注。装饰装修给人们带来舒适居住环境的同时,也来带了环境影响。目前室内装饰装修的环境污染源主要是,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这些污染源对人的危害极大,轻的使人生病,重的能使胎儿变成畸形等。现行的装饰装修制度对室内环境的保护没有作出规定,特别是对装饰装修的用材、施工工艺和检测标准等未进行规范。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时,人们还感到很茫然。制定新的装饰装修制度,搞好室内环保保护,是关系子孙后代健康成长的大事,已迫在眉睫。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家居装饰;工程监理

一、家居装饰装修程序简介

1、技术资料准备:房屋平面图、水电布置图、建筑结构图、水、电设备、灯具、洁具、家具及装饰材料资料的搜集。

2、装修初步方案制订:根据经济条件,确定装修投资与档次

3、市场调查:到装饰(建材、家具)市场了解装修行情、装饰材料价格、家具价格后制定装修总投资计划。

4、选择装饰公司:选择装饰公司要以知名度高、信誉好、资质等级较高的企业作为首选对象,同时要考虑价格因

5、确定装修设计方案 1)自己设计,邀请装饰公司报价后选定施工单位;根据您的设想,请装饰公司进行装饰设计或由装饰公司根据房屋情况进行装饰设计后,对设计方案进行比较后确定 2)设计审查:项目是否齐全;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标注是否明确

6、确定装修价格:根据确认的装修设计方案,审核施工预算,然后确定装修价格

7、签订装修合同:与确定设计方案和价格的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装修内容、质量标准、承包方式、材料提供方式、施工方购买材料的品牌和质量要求、工期、价款、支付条件、环保要求、施工安全要求、违约责任、保修条款、施工方承诺、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参见标准合同)

8、聘请装修监理: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最好聘请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质量和进度;也可以在选择装饰公司时就聘请监理工程师,请监理工程师参与设计方案的制订、设计审查、价格确认及合同的签订工作。 聘请监理工程师时,要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范围、职责、酬金及酬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9、装修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要参与的工作: 1)在物业管理部门办理了入住手续后,业主需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办理开工手续。协助装饰公司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2)如施工过程中改变施工方案或材质,要签署设计变更洽商单。签署前要请监理审核内容、工程量及费用的增减。涉及结构的要报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中间验收:包括材料和设备检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 4)施工过程中按合同规定支付装修工程款。支付前须经监理核定工程量。

二、家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及新进展

保护结构及安全原则:在设计中首先要考虑家庭居住环境的安全。一是保护结构,对承重墙、阳台的半截墙、房间的梁或柱,无论其位置如何,绝对禁止拆除、改动。二是在装修设计中所选用的材料不得超过住房的荷载能力。三是注意保护防水层,在装修设计过程中,如果施工危及或破坏防水层,就必须进行防水层的修补或者重做。四是注意安全防火,设计装修中使用的木材、织物等易燃材料应该进行阻燃处理;根据用电器具的摆放位置,对电表容量、导线的粗细等都应重新进行设计,以避免使用时发生事故。个性化原则:首先,尊重并行使用者的自。其次,要根据每个人的嗜好选择突出其居室的特征。在设计中个性的表现主要是通过居室空间内的造型、造景、色彩运用和材料选择来体现的。正确表现装修个性的方法,任何家庭在装修时都要借助一定的参照物,很多人不顾家庭的生活需要,选择宾馆饭店作为家庭装修的样本,就不可能反映出家庭的特点。突出个性要注意与整体和谐,要以长远的、发展的指导思想进行家庭装修设计。倡导“绿色建筑”

途径:(1)制定相应的建材法规,从生活层面促进环保材料和环保设备的研制和使用。(2)通过对维护结构进行改定,以及先进技术和设备的研发,促进建筑室内环境控制体系节能。(3)研制低能耗高强度材料及塑性材料。

三、工程监理建筑装饰装修

1、设计方案的确定

建筑装饰装修方案的确定,是为搞好整个工程的必需程序,任何建筑装饰装修方案必须根据业主的安全功能和要求来确定。作为监理要首先掌控工程的建筑结构情况。,水电暖通等设备的安装情况及施工的质量,布局,功能等的实际情况。同时了解业主对装饰装修的使用要求,功能要求及业主的意图。

装饰设计阶段是装修工程质量,投资控制的关键阶段,必须处理好质量和投资之间的关系。装饰装修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使项目的质量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的条件下,满足业主的要求,另外考虑施工的可行性。

2、装饰装修工程的投资控制

在装饰装修工程中,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投资占整个装饰装修工程投资约60%―-70%,其对投资控制极为重要。监理工程师还要充分研究主要材料,设备的用途和功能,了解业主的要求保证主要材料,设备的采用及采购经济实惠,既满足业主的功能要求,又降低造价。

3、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控制

(1)施工方法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曾规定:“高级装饰工程施工之前,应预先放样板,并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进行”。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在大面积施工之前,应有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严格样板施工。

(2)技术措施

承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各单位应备有相应的资质,并包括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经承包单位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

(3)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该施工单位负责。装修凡涉及隐蔽验收的分项工程必须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验合格方可转入下一程序。

参考文献:

[1] 李天鹰. 论新时期的室内装饰设计[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8,(03) .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质量控制

1、引言

由于在工程建设中,装饰装修施工质量的好坏,不但对工程质量评优影响很大,对人的使用及居住也有很大影响。而装修工程要整改和修复,也会给使用单位及业主单位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在施工监督工作中,确保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显得十分重要。

2、装饰工程中引起质量问题的方面

2、1设计方面

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1)设计材料选择、整体搭配效果不佳;(2)节点处理不到位,设计要求不明确;(3)关键部位计算不清或未予计算,留下隐患;(4)专业配套不到位,质量得不到控制;(5)设计交底没有体现。

2、2施工方面

2、2、1现场施工

包括:(1)施工前没有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发现实际缺陷没有处理;(2)不能完全按图施工,擅自改变设计;(3)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4)施工前未做好施工技术交底;(5)施工过程中某些节点不放线,未做预拼排;(6)细部处理不到位;(7)工种配合不协调;(8)检查验收工作做的不细。

2、2、2资料方面

在资料的收集整理中,有的缺少专职人员管理;有些资料收集整理不齐,不能掌握资料的基本要求,对国家标准中的检验批,分项等划分要求不清,现场需复检的材料没有见证取样送检,完成的工程量没有及时验收签证,也容易导致出现质量隐患。

所以,为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做好以上几个方面的质量控制工作。

3、装饰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与措施

3、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的好坏是设计方案整体效果的最终体现,施工人员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接受设计人员的技术交底,些都是施工前必须准备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因此熟悉图纸就可少走弯路,减少损失。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有了它,就能在施工过程中指导施工,能有效的进行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某些节点必须按图进行,预先放样、拼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消除隐患的可能和存在。如造型、拼接料、块料安装等,室内吊顶和样板等分项在装饰工程中涉及的面是较广的,也是最易出问题的,温度收缩裂缝经常发生。因此除要固定龙骨外,还要认为地设置温度缝或采取其他的防控措施。

3、2采取主动控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包括:(1)装修工程开工前,实行图纸会审制度,图纸未经会审,坚决不允许施工,做到尽可能地减少图纸上存在的错、漏、碰、缺,防止造成变更、返工影响工程质量;(2)要求施工方根据工程投标文件的承诺、工程的特点编制出实施细则、施工方案;(3)做好装修工程材料的控制工作,装修工程一般所涉及的材料品种较多,所确定的材料的规格、品种、制作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特别要达到国家《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4)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等所投入情况,能否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施工单位所投入的人员素质是影响装修工程质量的关键,因此必须要工种齐全,对各工种大工与小工的比例要作一定的限制,特种工还要持证上岗;(5)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利用测量手段,在工程开工前核查工程定位放线;在施工过程中核查工程的轴线和标高;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检查各部位的轴线位移、标高并量测其几何尺寸;(7)定期组织举行工程例会,在会上及时解决与协调施工单位各方存在的问题及提出需注意的问题,排除影响装修质量的问题。

3、3把好材料质量关,监督检查所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

装饰装修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445)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规范要求。

3、4全面、细致、系统监督检查施工工艺和隐蔽工程

施工是整个装饰装修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应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有:(1)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工艺标准和经审定的技术方案施工;(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是否有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的,是否有未经设计确定和有关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4)饰面材料安装前,要隐蔽的龙骨、钢木结构、设备及管线应重点检查;(5)吊挂灯具及设备的预埋件及后置埋件是否牢靠;(6)建筑幕墙的埋件、龙骨和板块的安装是否牢靠;(7)建筑幕墙防雷装置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3、5抓好装饰工程各施工工序完成后的质量控制

包括:(1)督促施工单位对影响装修工程质量中的前一工序进行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若整体偏差较大,如个别砌体墙体垂直度达不到要求,应进行返工处理。(2)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施工方必须先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书面通知建设监理验收。(3)建设方代表要及时组织施工方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为编制完整合格的竣工技术资料做好准备。除此以外,施工工艺对保证装修质量也至关重要,防火、防腐、防水等有关规范和规定要全面贯彻实施,这也是更好地控制装修工程质量,建更多精品工程的关键。

3、6细化建筑装饰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和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执行。应重点审查的资料有:(1)消防验收证明;(2)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3)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报告;(4)设计变更文件;(5)规范中要求进行复试的材料的复验报告;(6)隐蔽工程验收文件;(7)各种材料的合格证书;以及其他质量保证资料等。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7篇

1引言

我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环保节能设计,起步较晚,在环保建材的发展上缺乏创新性,并且缺乏规范的行业环境[1]。同时,随着环保理念的逐渐深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环保设计主要包括建筑本身和装饰等方面,进行环保性能的构建。基于该两方面,明确环保技能设计的要点,以实现装饰装修工程的环保性。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环保节能的问题

基于生活理念的转变,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注重环保节能。然而,我国的现代装修理念,形成较晚,在环保设计的理念上还较欠缺。我国的环保建材相对欠缺,装饰材料的环保指标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因而我国的环保装修,在建材上比较欠缺。同时,我国装修产业相对混乱,未能形成规范的市场模式,进而在环保装饰中,在装饰技术、装饰环保性都不能有效地控制,诸多的环保建材存在浪费或超量使用的问题。并且,装饰的环保设计理念比较陈旧,缺乏创新性,在设计中对于空间的利用和规划欠缺,以至于空间装饰的浪费。

建筑装饰装修的环保技术还处于发展阶段,诸多的技术和建材还处于研发的阶段。我国也加大了装饰装修环保产业的管理,以可持续发展眼观,发展我国的装饰环保产业的发展[2]。然而,我国在该领域的软实力还欠缺,以至于我国的环保节能设计与社会建设相冲突。同时,我国在装饰装修的环保指标的规定上,与实际的环保装饰能力存在差距,诸多的环保指标,无法在装饰装修中满足,诸如墙漆的有害气体的指标,与国家的标准不符合,造成装饰装修的环保设计与环保理念存在差距。因此,我国在装饰装修工程的环保节能的设计中,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尤其是在工艺和建材上,需要进行创新性发展。

3建筑环保节能的方面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环保节能设计,主要基于建筑本身和装饰两方面。建筑要在结构设计上体现环保理念,而装饰的环保节能是环保设计的主要方面,也是现代建筑环保节能设计的主要理念。

3.1建筑本身

建筑在结构设计上,遵循环保节能理念。并且基于建材和结构空间为环保的切入点,实现建筑结构系统化的环保设计。同时,建筑本身的环保节能,还要基于后期的装饰装修需求,在结构的性能设计上,体现简洁舒适的特点,以实现建筑本身的环保节能。

3.2建筑装饰装修

现代建筑的环保节能设计,主要基于环保型装饰材料,实现各装修指标的绿色化。建筑在装饰装修中,充分利用建筑空间结构,在美观和性能上,构建现代化的环保装饰。同时,装饰装修的环保建材,减少了传统建材的使用,避免了装饰的高消耗、高污染的弊端。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环保节能设计的要点

4.1基于装饰装修,实现建筑环保设计

建筑工程的建设中,其装饰装修占到工程量的40%。因此,基于装饰装修,是实现建筑环保设计的基础。建筑结构在空间设计和性能设计上,以简洁舒适为主导,减小空间结构的装饰面。并且,对于建筑的性能设计,要做到恰到好处,避免多余功能的构建,带来装饰装修的浪费。而且,建筑的装饰装修,在建材、用电、用水等方面[3],要基于工程需求,进行有效的节约,以构建系统化的装饰装修工程。

4.2基于有效的施工管理,实现环保节能

建筑装饰施工的工程量大、工期长,因而有效的施工管理,是环保节能的重要方面。建筑施工中,要对于建筑施工进行有效的监理,指挥各施工工种的规范作业。并且,对于节能性结构进行有效的保护,避免施工造成结构的损坏。同时,严格控制结构的拆除与增建,这样会加剧施工建筑的工程量,其便随了大量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对于环保建材的施工,诸如外墙的装饰和门窗安装,都要控制好施工的质量,避免违规操作或不当作业,造成建材的损坏,以至于环保效果不达标。

4.3基于环保建材,实现装饰的环保节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环保节能,主要基于环保装饰材料的引用。在装饰材料的选择上,需要基于建筑需求,进行科学的选择。并且,基于环保的工艺和材料,减少传统工艺和装饰材料的使用,这样可以实现装饰装修环保的有效化。同时,在环保材料的使用中,要设计好装饰方案,以确保装饰环保性能的最大化。这点也是装饰装修工程中,需要严格控制的装饰工艺。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8篇

关键词: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应用

为了避免不必要资源的浪费和业主双方的损失,将装修质量的管理、控制及监督贯穿在整个装修过程,尤为重要的是隐蔽工程在隐蔽后,以免留下隐患,决定着整个装修工程施工的质量得到了保证及装修装饰工程顺利完成。若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发生的质量问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工期延误等非常大的损失,施工中有关隐蔽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一定要严密管理、控制及监督,以免留下质量祸根和隐患。

因此,如何做好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工作,我们特别要着重且密切关注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工作,通过对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方面进行分析,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研讨:一、装饰装修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我们将深入展开讨论。

一、装饰装修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1.缺乏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致安全和质量问题

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特别是出现房屋主体裂缝和露筋、渗水等结构性质量问题,那么业主也不清楚且未告知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查明原因并出具补强加固方案,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该房屋建筑的国家专业鉴定部门报告,从报告上可以获知是否该房屋建筑存在安全危害大的结构性问题。如果房屋建筑确实存在安全危害大的结构性问题,业主有权要求索赔或退房,一切相关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或开发商出具专业维修整修技术方案但拒绝对房屋建筑进行加固整修。为了保证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后期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由开发商负责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业主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整改后的专业监测。若合格,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将进行进场前质量预评估。

2.装饰装修工程中缺乏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机制

通常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在质量管理、控制方面施展的能力不足或薄弱,对装修前期开始的装修设计、技术交底、装修合同、装修标准工艺都无法准确地识别出问题,在实际施工中的工艺根本无法规范形式化,安装工艺也可能无法按施工规范执行,缺乏过程控制及监督机制,就给后期工作留下了质量祸根和隐患。

二、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

1.加强装修施工单位对开工前的施工组织审查,建立管理、控制以及监督机制

装修前期开始的装修规划设计、技术交底、装修合同、装修标准工艺、实际施工节点细节等全阶段的内容进行管理、控制及监督,主要从以下这几个维度进行导入管控:

(1)从开发商交的毛坯房开始对质量进行验收;

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特别是毛坯房验收,出现房屋主体裂缝和露筋、渗水等结构性安全、质量问题,从开发商交房验收开始,对房屋建筑的墙体、梁柱、防水、强弱电、给排水等方面进行全阶段、全方位的检查,确保房屋建筑是合格或可以直接进入装修工程阶段的恶,可以帮助业主完成交接验收及收房工作。

(2)装修规划设计图纸会审和预算审核;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组织业主、监理、设计方等进行会审图纸,业主、监理和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主要对规划设计图纸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往往对达到安全、功能性及合理性上再追求空间美观度。若存在不合理则需变更设计,对于改动部分要对安全、功能和合理性进行复核,特别是承重墙、空间设计布局合理性等。同时要结合预算审核,由于预算审核相对比较复杂且专业度较高,对于业主而言,预算审核不易理解,需要监理方来帮助业主审核预算是否合理或是否规范。

(3)装修咨询服务和合同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向业主提供装修咨询服务,可以提供施工总承包的服务,即咨询服务、规划设计、装修施工等,大多数的业主都没有装饰装修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委托具有丰富装修经验和专业装修知识的监理。所以,这些业主在装修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遇到自己无法把握的装修标准工艺、实际施工节点细节,乃至与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出现意见分歧或无法正常继续工作时,业主可以向监理来求助,咨询或处理相关的问题。

2.加强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现场管控和建立检查制度

(1)加强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和日常施工质量监督,质量负责人、监理要定期到施工现场巡视,主要对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检查和装修施工质量监督,对不合格的施工工序提出停工整改和整改意见。建立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对于关键核心的节点,要实施分期验收,如:开工交底验收、隐蔽工程、给排水、强弱电气验收。根据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合同文件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项目,立即提出停工整改、纠正措施及意见,将装修施工的质量得以保证。

(2)施工材料验收,在装修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材料到达施工现前,不仅需要对施工材料进行自检自查,还需监理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要出具相关合格文件和证明文件,严格控制施工材料质量关和防止流入施工工艺关。杜绝高估冒算、粗制滥造的问题,根据严重程度,可分别采取不同等应对策略,不得有任何马虎,并保留记录文件。

(3)最后竣工后的验收,装修施工结束后,对整个装修工程的材料、质量等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帮助业主审核装修的实际情况来验收。业主也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测。若合格,将进行验收。

三、结语

总而言之,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资源的浪费,还可以将装修质量得以控制,挽回了业主和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双方的损失,以满足业主的需求和提升了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苏州广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 袁大华.简议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J].城市建筑,2013(02).

[2] 余震宇.简议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J].科技资讯,2009(02).

[3] 宋志萍.装饰工程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J].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7卷),2007(07).

[4] 楼涛.论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与质量控制思路[J].广东建材,2008(10).

[5] 吴晓忠.装饰工程质量控制监督与现场施工管理[J].四川建材,2006(02).

[6] 刘惠波.无锡“三馆”装饰节能分析[J].山西建筑,2010(02).

[7] 于忠宝,吕东辉.浅谈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4).

[8] 黄可韶.装饰工程施工质量及管理[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8(07).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9篇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己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 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 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 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六)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 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宇航局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有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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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10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六)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问题;管理措施

1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存在的不足

室内装饰装修工作是当前房屋建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影响人民的正常居住。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不断提升,给装饰装修工程的进行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在未来的发展中,装饰装修工作人员需要学习先进的设计理念,优化装饰方案设计,提升施工质量,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提升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消耗,促进装饰装修工作的现代化发展。在当前的室内装饰装修工作中,一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工程的施工效果,下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1.1室内装修工程中质量要求不明确

在当前的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中,施工质量缺乏保证,一些工程施工片面重视施工装饰美观性,忽视了装饰工程安装质量。当前人民对建筑装饰的要求不断提升,部分工程施工人员意识到施工装饰美观性的重视性,却忽视了对施工质量的关注,导致建筑装饰施工中存在一些结构质量问题。除此之外,一些施工中,工程人员使用了较多的污染性施工材料,对建筑的居住安全性和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是由于当前的施工中,工程单位对装饰性施工材料的了解不够全面,片面重视材料的美观性,忽视了其污染性和使用的安全性,严重影响了建筑的使用安全性,不利于建筑的正常居住。在未来的发展中,建筑施工人员应当强化对装饰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居住上的安全性,推动建筑工程的现代化发展。

1.2施工细节不够规范

当前人民对建筑的要求不断提升,建筑施工质量不断提升,不断增加的功能对建筑装饰工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施工技术和施工的细节性发展不足,难以满足不断丰富和复杂化的建筑功能发展需求。在一些结构复杂建筑的装修施工中,施工细节的把握不当会严重影响施工装修工作的进行质量,降低人民的居住体验。建筑的美观性不仅依赖于创新的装修设计和装饰材料,把握装修工程的细节可以有效提高建筑的整体美观性,优化人民的居住体验。而在当前的施工中,细节性把握不足会导致建筑美观性有所下降,并影响建筑物的正常居住功能,对人民的居住体验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不利于建筑行业的现代化发展。在未来的施工中,建筑装修部门应当提升对施工细节的重视,严格按照施工细节性要求来完成装饰装修工作,保证建筑的整体美观性,提升居住体验。

1.3装饰装修工程缺乏完善的规范制度

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规模不断扩大,施工流程也不断的复杂化。要想保证施工质量,则工程管理人员应当结合实际需求来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施工过程,提升施工安全性和施工质量。当前我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发展时间较短,缺乏体系化的施工流程和完善的施工规范,这给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体系化施工流程的缺乏使得装饰装修工作的进行流程混乱,实际施工方案与设计方案存在较大的差异,影响了装饰效果。在施工中,由于管理制度的缺失,施工进度的控制难度高,管理人员难以针对工程流程进行监督,也影响了管理工作的进行。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差异使得施工成本有所增加,施工材料的选择往往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工程对于环境和人民的居住安全产生了负面影响。除此之外,施工规范的缺失给装饰工程的施工安全性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装饰施工中,施工人员一般需要采取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提升自身的施工安全意识,避免施工事故的出现。施工规范的缺少使得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所下降,施工安全设施的建设不够科学,且施工材料随意堆放,对工程安全产生了严重影响。

2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证和技术管理措施

在当前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进行中,施工结构质量低,施工细节性不足,施工过程缺乏制度的规范管理,上述问题的存在给装饰效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施工人员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证建筑施工质量,优化质量管理效果。

2.1完善装修方案的设计

为了保证施工的细节性,提升建筑装修的整体美观性,施工人员要注意装修方案的设计工作,注重设计细节,提升设计方案的完善性。在设计完成之后,施工管理人员要联合施工技术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多方面的会审,针对可能的施工成本以及技术上的可行性进行分析,通过审核之后才能进行后续的施工操作,避免在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问题,加强施工成本控制。为了提升施工人员的责任感,施工管理人员可以在工程中实行工作责任制度,将施工责任细分到每个岗位上,提高施工人员对工程质量的重视,避免施工质量问题的出现。在施工管理工作中,施工人员应当结合不同施工环节的需求来设计管理计划,完善施工管理制度,保证管理效果。在实际的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施工工序设计来开展工作,保证工作的标准性和细节性,针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和施工问题做好准备,避免其影响施工质量。当前的施工中,许多工程人员会借助样板引路制度来开展装修工作,这一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施工规范性和秩序性。在室内装修建设中,技术人员需要结合实际的设计图纸,对不同功能区域的装修方案进行划分,明确不同区域下的样板分类情况,编制针对性的施工计划,保证不同区域的装修施工效果。

2.2加强施工材料管理

在装饰装修工程的进行中,材料的选择对工程的质量有着较大的影响。合适的施工材料可以保证装饰效果,优化施工质量,满足居住需求和美观性的需求。在材料的选择中,施工人员需要结合工程设计方案,对材料的类型和数量进行合理的编制,以便选择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材料。为了提升采买的效果,企业可以开展招投标工作,以此来优化材料供应商的选择质量,降低材料成本,提升施工质量。在当前的材料采买中,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材料采买工作中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当前市场上的建筑装饰材料种类众多,质量差异较大,在材料的采购中,若是管理人员缺乏对材料质量的了解,就可能出现材料选择上的错误。不合要求的材料在装饰装修中使用可能会严重影响装饰工程的建设效果。另外,一些生产不规范的材料中包含较多的污染物质,可能给人民的居住安全造成威胁。鉴于此,在施工材料的采买和选择中,采购人员需要严格按照工程的质量要求来进行选择,确保材料质量满足工程的使用需求。除了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管理人员还要针对建筑装饰材料的环保性能进行控制,避免在施工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另外,低污染材料不仅可以有效提升施工的环境友好性,也能够降低施工材料对住户身体健康的影响。在材料的使用中,管理人员需要对材料的质量和性能进行检查,合格之后才能进入施工区域中。为了提升使用效率,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来对材料进行取用,保证工程的建设成本。另外,为了保护装饰成品,施工人员应当在装饰施工完成之后对完成建设的区域采取隔离保护策略,避免施工行为影响已完工区域。

2.3实现规范化管理

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进行中,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提升施工质量。在实际施工中,施工人员应当结合工程需求,建立规范化的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的技术细节和施工流程进行管理,保证施工细节性,提升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需要借助管理制度来提升各个部门施工人员的工程质量意识,保证施工人员可以明确施工质量目标,严格按照施工细节性要求来完成施工作业。针对各个施工环节,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按照不同岗位的施工需求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保证材料使用、技术应用和设备操作的规范化进行,保证施工质量。为了优化施工效果,管理人员要针对各个部分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当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要及时进行修复和应对,避免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优化工程的施工效果。为了加强施工人员的施工问题应对能力,在施工开始之前,技术人员应当对施工难点和容易出现的施工问题进行交底,并设计相应的应对策略,降低施工问题对工程质量的负面影响。在施工中存在较为严重的技术问题时,施工人员需要及时停止施工,并联合技术人员和设计人员进行探讨,合理规划设计变更措施,尽量降低对施工质量和施工成本的不良影响。在施工中,技术人员需要针对施工标高、轴线等施工细节进行控制,保证施工质量,提升装饰的整体美观性。

3结束语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是当前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的施工中,管理人员需要加强管理,设计规范性的施工制度。在施工中,强化施工材料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对提升施工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推动建筑行业的现代化发展,满足居民的居住生活需求。

参考文献: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12篇

关键字:趋势 问题 安全 隐患 影响 措施 环境 规范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室内装饰、装修虽然经历几十年的发展,但是在现实工程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诸多问题,在设计、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均能体现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下面就这两方面的问题进行安全分析。

一、室内装饰、装修防火面临的设计问题

1.1、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防火设计是建筑防火设计的一部分,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首先要根据现行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然后再考虑内部装修设计的要求。另外,由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涉及范围广,该注意的细节不可能在规范中完全注明出来,这就要求室内设计人员在设计时除了执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并遵照国家有关建筑内部装修绿色环保要求。鉴于装饰装修内部材料是十分重要的火灾引发体,为了避免室内空间火势的迅速发展,影响人员的撤离和消防灭火,所以室内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必须要考虑材料的防火性能,这对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装修设计方面的消防法规知识,在设计过程中对材料使用没完全按消防要求考虑,没有做到合理设计。比如在图书馆、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房间的装修设计时,其顶棚和墙面应该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该采用不低于B1装修材料。但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地面材料设计成了B2、B3级的材料,这样会为使用者留下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设计师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时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使用,技术先进,安全合理。

1.2、设计师在进行某项设计时,对消防设计说明表达不完善。这就需要施工人员在做每一项工作之前,都应结合设计师设计意图来确定是否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就本人做过的搜宝商务中心项目来说,对消防设计说明做了明确规定。如本工程装饰材料消防检测标准为:顶棚材料A级,墙面材料B1级,地面材料B1级,本工程所用板材必须使用经消防单位备案的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涂刷防火涂料2遍。本工程所用壁纸、软包布、皮革等必需经过防火处理,达到B1级标准。本工程在电梯厅、公共走道设应急照明,应急照明采用双路电源加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蓄电池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消防应急照明支线应穿镀锌钢管暗埋在墙内,由顶板接线盒至吊顶灯具一段线路穿钢制耐火波纹管等等一系列说明。只有这样才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意识。

二、室内装饰、装修防火面临的管理问题

在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加强施工管理,杜绝因为违规装修留下的火灾隐患,对保证人民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

2.1、消防监管对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

目前室内装饰、装修面临着消防监管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及时的问题。在许多地区有很多公共建筑多在消防法规出台之前建设完成,这些建筑物的消防级别不符合现行的消防要求。消防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工作力度不够,有的不懂变通,给消防整改带了一定的困难。个别消防检查部门人员责任心不强,为贪图小利,疏于检查,以至于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有效处置。

2.2、应加大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核力度

消防建审人员要恪尽职守、秉章办事做好审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要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装修施工许可证,另外还要检查全套图纸、施工方案。资料不齐全的,应下发不受理通知单并注明不受理的原由。要根据不同的装修项目,确定不同的审核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只对装修材料的使用做了规定,而装修审核是对整个装修工程包括装修材料、装饰灯具、电线、装修是否影响原由疏散楼梯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进行综合审核,所以审核不仅要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还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装修审核应该与建筑审核、自动消防系统审核相衔接,审核时应先查看办理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建审手续保存的消防档案、掌握建筑的总体情况,然后再审核建筑的装修材料。在装修审核时,要审核所标明的装修工程的装修范围,未报审通过审核的工程严禁施工,严禁擅自对防火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装修,另外在装修过程中不要破坏、妨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对消防安全影响比较大的部位,要特别加以检查,比如门厅、楼梯、楼道、防火墙、防火门。同时也要严格检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

2.3、施工单位应规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

为加强对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的规范管理,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建设单位在选择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商时要选择那些具有消防水平资质、没有发生过重大消防事故的企业。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从事电焊、油漆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待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召开消防管理安全会议,安排安全消防检查工作,指出哪些位置需要改善,总结消防工作,做到工程过程随检随改,把安全隐患控制在矛头阶段。要求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在责任书中应该明确装修公司和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室内装饰、装修总承包单位应该对工程负总责,分包单位也要对分包的工程负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该安排专人监管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事事有预防。在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到安全工作“四不放过”,即安全工作处置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人员不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我项目搜宝商务中心1#楼装修面积大,施工工期短、装修节点复杂、技术含量高,首层到五层更是面临着消防管线、强弱电、通风空调等专业改造,为使本工程安全、顺利实施,我项目部安排了人员入职前的防火教育,积极宣传消防意识,要求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注意防火工具以及材料的使用,保护和完善消防设施。尤其是在吊顶装修过程中,会改动一些消防设备(如探头、喷淋头等)位置。我们在取得了消防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同意和配合后,才对这些位置进行改动。我们在容易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置了通风系统,并采用防爆电器。我项目部按规定要求留出了人员疏散通道和出口,并按要求设置了疏散指示标志以及事故照明设备,在施工现场按照要求配备了一定数量灭火器材……以上措施为安全施工提供了有条件,为工程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2.4、加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

对那些防火措施工作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责令其改正不当行为,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消除装饰、装修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避免施工期间管理混乱的现象,如可燃、易燃易爆的物品管理;违章作业疲劳上岗的工作作风;消防部门监管不利等都应严格控制。杜绝安全隐患。

室内装饰、装修防火在设计、施工、监管过程中,都会遇到不同的情况,相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恪尽职守,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1】 孙洪万 李卫芹 室内装饰装修须防火【J】上海消防 2009,NO.09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控制;措施

建筑装饰是建筑结构表面的装饰层,它不但能对建筑结构起到保护作用,而且也能使建筑结构更加美化,在使用功能上也能使建筑结构更加适用,同时也使环境得到更好的改善。作为建筑工程的一部分,它的作用不容忽视。随着人们对建筑装修兴趣的增加,使得建筑装修独树一帜。随着人们创意的增加,各种形式的装饰层出不穷,传统施工技术与现代施工技术相融合,更加提高了建筑结构的美观及突出个性。因此,如何按照业主和设计要求进行规范施工,如何保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使建筑效果能够达到预期效果成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业主单位备受关注的问题。

1 建筑装饰装修中常见质量问题

(1)渗漏。渗漏现象主要以厨卫最为典型,引起原因主要有线路、管线布置混乱,导致防水层破裂;选择使用不合格防水材料;施工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坡度,导致积水等多方面原因。(2)抹灰面出现空鼓、裂缝甚至脱落等现象。(3)装修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4)木地板变形。(5)门窗严密性差。导致原因主要是材料不当,如:强度不够,型材断面偏小,制作粗糙,小五金配件质量不稳定。 (6)油漆、涂料起皮,主要原因是油漆、涂料施工时基层潮湿,或为赶进度在阴雨天环境下进行施工。

2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应该是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并非单一的某一阶段或某一次检查;是以"预防为主",使质量问题提前消灭在萌芽之中,而非事后检查追究;质量控制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而非几个检查员或质量员所能办到的。在施工前,相关管理人员就应该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纠正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进场原材料控制、施工方法控制,施工人员控制、机械设备控制,环境控制等方面。

2.1 原材料质量控制

随着建筑市场的迅速发展,装饰装修材料多种多样,根据建筑特征和设计要求,正确选择、规范原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既要求内在质量,也要求外观质量。故在施工时应对装饰装修材料做好以下几方面控制:(1)必须根据设计要求选用装饰装修材料;包括材料品种、颜色、花纹、图案等方面。(2)选用材料必须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材料变更,必须按照程序做好变更手续,变更后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切勿随意替代。(3)对进场材料要严格控制,加强验收,并按照验收规范进行进场前检验,保证进场材料合格。验收主要项目为材料规格、品种、外观质量,出厂合格证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同时在检验时应按照规范要求对材料进行有害成份检测,严禁对人体有危害的成分超标。

2.2 加强施工工序控制

2.2.1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特点,列出主要施工质量控制点

建筑装饰装修工序较多,必须掌握工序先后施工顺序,熟悉工序施工特点,列出工序中重要工序、特殊工序,对这些工序加强质量控制,做到一般工序不能放过,重要、特殊工序应加强控制。通常将以下部位作为质量控制点:(1)结构中的关键部位;(2)复杂工程、复杂部位、复杂工艺或新材料、新工艺需要重点控制工序; (3)质量特性不稳定、质量通病容易发生的工序或部位。

2.2.2 加强工序控制

每个工程都是由若干工序组成,工序是工程实体形成最基本的阶段,因此每道工序质量关系着工程整体质量,工程质量受众多因素影响,如人员、机具、材料、方法以及环境等。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施工,采取科学有效的控制措施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1)提高所有施工管理人员质量意识,使每一位员工都能认识到质量关系着一个企业的命运,是每个人应有的责任。公司以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使每个技术质量人员以及施工作业人员熟悉每道工序,掌握每道工序技术要点,同时应该规范他们的操作行为。对于一道工序,应该根据其特点选择实用机具,也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工序所需材料是该工序是否合格的关键所在,应该加强检验控制,保证所使用材料合格 。(2)一个工程实体是由若干个工序组成,每道工序有其自身特点,若干道工序之间也有一定顺序。因此合理安排各工序之间施工顺序非常重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通常施工顺序是先上后下、先内后外,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工序颠倒,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处理或污染,不但影响外观质量,而且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3 设计变更控制

建筑装饰装修方面设计变更主要体现在材料方面和布局方面,如果变更涉及到建筑物结构,那必须经过设计方面进行相关力学方面的计算,计算结果符合结构安全方面的相关理论。若是涉及到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方面变更,则替代材料必符合被替代材料的技术指标和装饰装修效果。同时变更程序应该符合业主相关文件规定。

2.4 加强质量控制点控制

质量控制点指的是那些关键工序、重要工序以及特殊工序,对工程质量起着重要影响。对于这些质量控制点,公司相关部门以及项目管理人员应该加大监控力度,同时采取有效方法、科学措施进行监控。一般项目采用方法是样板引路,将这些质量控制点的技术要点加以明确,尤其是在一些材料标准、规格型号、颜色等方面;另外操作方法加以固定、规范,重点是在一些关键节点、工序交叉处等重要位置;在接下的工程中应该按照上述确定下来的方法进行施工,规范每个操作人员行为,使工程达到合格要求。

2.5 发挥质量管理体系作用

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作用,按照既定质量目标,去实施一系列质量管理活动。落实质量责任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考核,做好自检、专检和工序交接检、材料检等工作。根据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一些工序管理控制办法。同时要求各级质量管理人员严把质量关,强化质量检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质量意识教育,并指导作业人员专业技术的深入培训,使全面质量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实处。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实施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工程实体质量、工程技术资料及质量员考核。可以通过推行样板引路和细部做法等有效地管理,提前做好每道工序的质量预控,使各个控制流程和施工工艺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杜绝质量通病,达到业主满意。

3 结束语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施工中将会出现更多新问题,很多装饰装修材料也将会不断更新,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方法,同时也需要在管理方面有所创新,确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能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14篇

关键词: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中图分类号:TQ174.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依据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 标准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进行探讨。

2.产品/服务范围

2.1 装饰装修工程的主要材料

木材、胶合板、防火门、石膏板、硅钙板、水泥、轻钢龙骨、饰面板(砖)、铝合金型材、涂料(含防火涂料)、玻璃(含特种玻璃)。花岗石、不锈钢型材、型铜(镀锌)、高强度螺栓等。

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分项工程

包括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饰面板(砖)工程、幕墙工程、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工程、细部工程。

3.产品/服务实现过程

3.1装饰装修工程常规要求

3.1.1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一般为主体中间结构验收后)

3.1.2装饰装修工程通常应先做样板(样品或样板间),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

3.1.4室内装饰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

3.1.5一般应在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

3.1.6裱糊工程在墙面、顶棚及门窗的涂料工程完工后进行,木地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在裱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3.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流程

3.2.1一般施工程序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先湿作业后干作业,先上后下.室外装饰装修(抹灰涂饰类)工程应自上而下进行.

3.2.2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流程举例

施工准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核查水电到位情况及试水结果弹线、立挡天棚、橱柜、门窗骨架施工墙面、地面湿作业墙面涂装底层处理天棚、橱柜、门窗安装面层施工地面干作业(木骨架与面层)天、墙、地涂料层施工裱糊与软包施工水电洁具及电器设备安装验收

4.关键质量活动

4.1装饰装修工程关键质量特性

4.1.1装饰工程所涉及的材料较多,有些受行业管理,例如:对铝合金门窗(含幕墙)及PVC塑钢门窗,建设部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防火涂料、 防火门、防火玻璃、防爆玻璃、岩棉板、轻钢龙骨阻燃电线管等有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并实行年审制度,幕墙工程实行设计资质、制作资质和安装施工资质管理;防水涂料及PVC管材、型材实行推广许可证制度管理。因此,对合格分供方的评审及控制应予以充分关注。

4.1.2装饰工程用的材料有些是化工产品,保质期对产品质量有显著影响。例如:玻璃幕墙用的结构硅酸酮胶有效期对双组份胶是9个月,对单组份胶是9-12个月。应充分注意产品的标识和质保书。

4.1.3装饰工程中易燃易爆品多,施工过程别要注意防火、防毒,用电安全等要求。

4.1.4玻璃幕墙的安装施工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1.5装饰工程施工中也有隐蔽验收,如基层的防水和防火(涂料)处理;幕墙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竖向构件与水平构件的连接节点,防雷接地节点等等。

4.1.6装饰工程特别应注意产品保护。

4.2特殊过程

4.2.1防火涂料的施工。应收集涂料遍数的施工记录或涂膜厚度的抽样检验记录。

4.2.2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骨架与主体结构连接件的焊接。应收集焊缝厚度、长度的抽样检验的记录和外观检查记录。

4.2.3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的制作工序。应收集打胶间温湿度记录、结构胶型号、有效期、质保书相容性检验报告、粘结宽度和粘结厚度记录。

4.3关键过程

4.3.1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和石材幕墙骨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收集隐蔽验收记录。

4.3.2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的安装。应收集结构胶、耐侯胶的质保书,有效期记录。

5.过程控制要点

5.1设计和开发控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直接影响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因此,对于有设计资质的施工企业,设计和开发控制应作为审核重点。

5.1.1装饰装修设计的策划

装饰装修设计一般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效果图、设计说明;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天棚图、节点详图及设计文件。应根据顾客的设计意向和要求,明确设计意图和时间的安排,明确各设计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负责人及时间安排。

5.1.2装饰装修设计的输入

装饰装修设计的输入主要包括设计意向书(合同要求)、有关的建筑施工图、有关的设计规范标准、有关的设计参考资料。

5.1.3装饰装修设计的输出

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平面布置图、效果图、施工图、设计说明、有关的采购信息等设计文件。

5.1.4装饰装修设计的评审

根据设计的专业要求和难易程度,各阶段的评审可多人参与评审,简单的也可以设计负责人签字作为评审的依据,但应在设计策划中明确要求。

5.1.5装饰装修设计的验证

根据实际情况,装饰装修设计的验证可在各设计阶段与设计评审一起进行,也可在最后阶段的设计输出评审中结合进行,以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5.1.6装饰装修设计的确认

设计成果在实施之前,应与顾客充分沟通,并得到顾客的确认;装饰装修工程在交付前的验收中,应与顾客共同参与验收确认.

5.1.7装饰装修设计更改的控制

装饰装修设计更改包括设计阶段的更改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更改,都应进行适当的评审、验证和确认。适当时可结合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更改,必要时应到现场确认。

5.2采购控制

装饰装修工程的材料和半成品一经投入使用,便难以更换,且装饰效果(外观质量)对于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至关重要。材料的好坏、价格的高低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相差很大,在当前建材市场不够规范的情况下,应将采购和进货验证验收列入重点审核项目。

5.2.1对影响工程结构质量,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如幕墙工程的连接件、结构胶、耐候胶,以及防火涂料等,必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供方,并提供相应的质保书和检验报告。

5.2.2对室内环境污染有影响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材料应严格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执行。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应提品检验合格证明。

5.2.3对影响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的饰面材料,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供方,并对进场物资严格检验把关。可行时应进行样品对比,杜绝与采购样品不一致,以次充好、色差大等问题发生。应认真做好进货验收记录。

5.3生产过程控制

装饰装修工程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制作和现场施工安装。生产制作一般在生产车间进行,主要有幕墙预制件、铝合金、塑钢门窗、轻钢龙骨、铁件加工等。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隐患;材料控制;施工质量

【中图分类号】 TU712.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727-5123(2010)02-006-02

Architectural project management and quality control

【Abstract】 Decoration has become an independent division of the building, when the subject again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the de-

sign and construction, decoration of construction paper is concerned with the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s, as the corresponding

Zhiliang control method proposed requirements.

【Key words】 Building decoration;Quality hazard;Material control;Construction quality

现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主体工程已从室内外装饰工程实行分离,作为一个新的领域已成为一个不争的现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1-2001已经实施了多年,对指导和规范建筑装饰工程起到了重要保证,尤其是在奥运会工程装饰施工中发挥了积极功能。但是从总体来说整个装饰工程的质量还是普遍不高,有些花费巨资的装饰效果并不好,而且还存在质量污染的隐患,这是装饰工程中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

1建筑装饰装修所包括的内容

建筑装修按照工程划分共有9个子分部工程,分别为: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幕墙、涂饰、裱糊、软包及细部等。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还包括地面子分部工程,室内装饰内容除了建筑装饰的内容之外,它更注重于以下4个系列:①室内空间功能的分割与组合;②室内用品的配置;③室内空间物理性能的体现;④综合艺术风格的统一,如色调、壁挂、字画、盆景、绿化,各种摆设和艺术小品的布置等。

2装饰工程主要存在的问题

2.1合格率偏低。有的地方曾对装饰工程质量进行过专门的抽查,其结果都反应出装饰工程质量合理率很低,环境污染严重超标,有害气体也超出规定,甲醛、苯、氨气、氢气没有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1-2001限量值,无限制的超,有些存在安全隐患。本世纪初建设部对装饰施工水平比较高的6个大城市装饰质量进行检查,合格率也只有55%左右,这使装饰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差距太大,基本是不合格的装饰。

2.2存在质量隐患也多。

2.2.1火灾隐患:据资料介绍每年发生在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大约占全国火灾事故的25%以上。而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是使用了易燃的装饰材料,违章设计施工所造成的,而且装饰设计很少纳入管理审查程序中,如有的室内装饰工程,不仅选择了易燃的化纤织物类饰面材料,还有的将电气开关直接安装在易燃织物上,这个安全隐患很明显。

2.2.2健康隐患:据监测检验资料介绍,中国由于每年室内污染引起死亡人数超过10万,从南方某中等城市环境监测,在2004年对近百套新装饰住房室内空气进行检测,只有约1/2住房基本符合国标,不达标房间污染物是甲醛,建筑用油漆含铅量高达10%以上,化纤地毯一般静电严重,易吸尘,不易清扫,这些产品有的挥发有害气体,有的会出现接触中毒,有的细菌滋生,有的则产生较大静电,对人体健康都会产生严重危害。氢气氡存在于水泥、矿渣砖、装饰石材和土壤中,氡的危害是放射性对人体导致肺癌病症。

2.2.3安全隐患:大面积玻璃墙及相关的装饰材料,因其外表华丽状观,观看效果很好,对于提升建筑品牌,增加城市景观有明显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建筑装饰的采用。但是由于采取结构设计的少,不考虑荷载而使用的装饰材料质量低劣,施工质量也差,这样装饰的工程安全性是得不到任何保证,安全隐患随时存在。

2.2.4结构自身隐患:由于现在的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的设计是独立分开进行,带来的质量问题是不少,大多数装饰工程是在土建完成后才进行施工。而主体结构荷载一般是不考虑装饰材料的,在装饰的过程中破坏结构的现象是极其普遍,拆除或削弱承重墙,或在承重墙上开洞,或以圈梁代替过梁,或在多孔板上固定膨胀螺旋,把吊顶挂在螺旋上,结构受力遭受破坏,传力方向改变造成结构开裂,过多的造成质量事故。

2.3装饰人员素质普遍低下。装饰工程不只是技术的运用,而是要求操作者具备一定技术修养,只有这样才能理解设计意图,发挥操作者的主观能动性。由于马路装饰队伍多施工技术不高,管理混乱和偷工减料,有些质量问题比较严重。而装饰工人看不懂施工图和相关结构图,不了解装饰设计与布置的基本知识,不熟悉装饰用材料的基本性能,材料含有害物质限量值及调配处理方法。不掌握本专业制作安装技能,施工工艺,因此装饰工程质量问题普遍多。装饰管理人员技术水平跟不上建筑市场的需求,没有一定的美学基础,也不具有对材质质量及有害知识的了解,不知道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内容要求,因此设计引发出一系列管理滞后工艺的现象,构成了装饰装修粗制滥造,无监控或监督不到位现象。

3提高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措施

3.1加强装饰市场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

3.1.1严格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坚持原则及标准,实行统一归口监管,通过资质审查,取消一批素质低质量差的不合格装饰队伍,这是提高装饰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

3.1.2严禁无证设计和无证施工,结合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净化装饰市场。并强化质量监督,真正做到所有装饰工程都办监督手续,实行监理制度真正得到控制。

3.1.3严格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制度,所有项目都办理招标手续,通过市场招投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排除不合格队伍。

3.2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筑装饰工程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由企业建立组织保证体系和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施工方案,实行三工序和三检制,使工序过程得到切实控制。

3.3推行样板引路示范。建筑装饰工程的实物样板是确保装饰效果的重要措施,实物样板是在大面积开始前在一间房屋或一小块面积的施工,这一方法在装饰中应用极其普遍,通过小面积的实物样板,从中检查设计中交叉接口是否合理,同时对不同专业施工配合有清晰的区别,有利于调整施工程序,选择优化方案,样板方式应考虑系统工程应用中解决的几个问题: 即检验设计效果;确定施工工艺;预测施工工期核定工作效率;核算材料消耗和施工费用;实现实物培训;为编制新工艺工法打好基础。

3.4做到设计与施工衔接。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工艺之间,在一些分项工程中并没有严格的界定,甚至装饰设计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中。所说的全过程并不是施工过程中的图纸修改,而是施工过程就是设计的过程。例如装饰设计中的大理石墙面,设计施工图纸标注比较简单。然而在具体施工中的具体操作问题就比较多,在工艺加工时也可以认为是大理石墙面的详细设计。这种详细设计不可能提前就做好,因为板材实际并不清楚,有些不好预测构造,而只能原则上提出大概要求。事实上天然大理石有其自身的特色,没有规律的纹理和差异的色差,也是大理石显著特点,利用好其特点正是工艺水平差距的反映。

4装饰材料及施工质量的控制

4.1使用材料质量的控制。在装饰施工过程中涉及使用的材料品种繁多,而且许多小配件价格较低,往往容易被检查时忽略,但恰恰是这些小部件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到装饰的功能和效果,因此要制定装饰材料的全部进场检验,尽量避免小配件质量低劣问题。同时由于装饰材料的批量相对较小,采用其它材料的质量控制方法,材料质量保证书,复试报告等手段,有时难以操作,这就要求在装饰过程中采取其它工作方法达到控制质量作用。

采取其它方法包括:各种装饰材料国家制定有质量标准,尤其含有TPOC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工商部门对伪劣产品有害健康的要追根朔源,运用法律武器来杜绝劣质品的生产源头;因装饰材料品种类多,规格质量不同,在选择使用材料时必须要符合设计质量的要求;对装饰材料的质量除符合设计外.还要符合各自材料标准的规定;对采购的装饰材料要有严格的验收制度,仔细进行规格及功能,尤其是检验质量。

4.2施工工艺质量的控制。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工艺相当复杂和繁琐,许多工序作业要交叉进行。因此作为质量管理人员,首先要处理好各专业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装修工程需要变更其它工程设计时,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的设计意图,熟悉各种规范的基础上,会同设计人员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才能够确保质量减少损失。其次要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明确工序要求,注重装饰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落实;另外还要求质量控制人员在现场跟踪检查,要求操作班组实行自检和严格互助检查,施工人员承担责任,并即时处理好发现问题不影响下道工序进度。最后,由于装饰施工是整个项目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面子活,所以在交叉施工组织中,加强成品保护和质量管理意识。

5室内污染的防治

5.1慎重选择装饰材质。选择材料必须按照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1-2001的相关规定进行。

5.2加强室内通风,经验表明凡是新装饰的房间,室内污染物的浓度高于室外10倍以上,有的甚至是数十倍,即使是安全环保材料仍然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在室内装饰施工期间,门窗不关让同外界散发。在通风不良情况下空气质量也十分差,装饰半个月内污染达到高峰,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一个月才能排出50%左右的有害气体。因此,房屋装饰后短时间不要进住,一般3个月后进住,也要常开门窗通风,尤其冬季别进行装修较好。

5.3养花种草减轻污染,不同植物可以吸收和消除不同化学污染物,如吊兰、虎尾兰可以消除甲醛,长青藤和铁树可以消除室内的苯,万年青和雏菊可以消除室内的三氯乙烯。据介绍生长在不同浓度如0.1~10mg/m3的甲醛气体中的吊兰,每一技新芽每小时可吸收0.1g的甲醛,一根吊兰可使空气中的甲醛减少40%左右。另外竹碳也可吸收室内有害气体,将干燥竹碳成包分散布放能起到好的效果,但要保持竹碳的干燥,时间长了在太阳下晒干再用。

装饰工程伴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而发展,其市场是巨大的,装饰材料从源头抓起,治理质量通病也要从源头抓起,做好装修装饰的优化设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力度,使建筑工程的装修装饰水平得到提升,装修装饰行业得到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