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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论文范文

生物安全论文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篇

所谓的GMOs(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s),是指经遗传修饰了的生物体。转基因作物就是GMOs中的一种。目前在国际上对GMOs存在下列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是赞同大力发展GMOs的观点,其理由是基于下列几点。

1)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下面有几个数字能说明问题。如美国,1996年时70%的转基因Bt棉花不再喷洒杀虫剂,产量提高70%,每公顷节约140~180美元;美国原来每年约有一半的玉米田(3200万hm2)受棉铃虫危害,丧失金额达10亿美元,但种植转基因Bt玉米后,产量提高9%,而经济效益1996年是190万美元,1997年达1900万美元;在加拿大,在1996年种植了1200万hm2耐除草剂油菜后,产量提高9%,经济效益达600万美元;中国种植转基因抗虫棉花,从1997~2000年的4年,总的经济效益达3亿3千7百万美元。全世界2000年转基因作物产品的价值为30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时价值可达300亿美元。由此可见,经济效益是十分明显的。

2)解决发展中国家人民的饥饿问题

世界人口,特别在发展中国家,会不断增长是肯定的,而粮食如何能随着增长的人口同时增加,是一个全世界关心的严重问题。不少人认为,基因工程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将是解决21世纪不断增加人口对粮食需求的唯一途径。1999年,在英国皇家学会曾召开过一次世界上有关科学院共同讨论GMOs问题的会议,会议上一个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长认为:"我们与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不一样的是他们国家人口少,已经有足够的粮食,可以不发展转基因技术。而我们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多,需要大力发展转基因技术来解决我国的粮食问题"。转基因技术不仅能提高粮食或作物的产量,并可提高其品质。全球每年由于维生素A缺乏症导致50万人失明,100万儿童死亡,这类事件多数是发生在以稻米为主食的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口中,特别是非洲。瑞士科学家IngoPetrykus领导的研究组用基因工程技术培育出一种称为"金稻"的水稻,这是一种具高含量维生素A原物质的水稻,有可能解决维生素A缺乏症问题。

3)可能大大缩短作物生长期

西班牙科学家从拟南芥菜中提取一种基因插入柑橘树中,使原来要5~6年才能成熟的柑橘树,在一年内就开花结果(Penaetal.,2001);又如德国科学家培育的马铃薯在栽种后15周就能收获马铃薯,比普通马铃薯块茎收获时间要提早7周之多,这种新品种并能产生一种细菌酶,可以把能使马铃薯萌芽的焦磷酸盐分解而阻止其出芽(Farreetal.,2001)。

2001年7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第12期《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中对基因改良技术的可利用性的一面也是充分肯定的。《报告》指出,尽管充满争议,基因改良生物(GMOs是一种翻译方式)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突破性技术。在承认需要面对基因改良技术所带来的环境和健康等方面风险的同时,仍要注意到这一技术在生成抗病毒、抗旱和富有营养的作物方面具有的独特潜力,这些作物能够大幅度减少目前仍困扰着全球8亿人口的营养不良现象。《报告》认为基因改良生物带来的风险可以得到控制。

另一种观点是全面对GMOs持否定的态度。特别是"绿色和平组织"等一些非政府组织,他们不仅游行、抗议,有时甚至采取行动。2001年8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节目中播出了法国的反对GMOs的群众,拿起了镰刀大量的砍除已长得很大的转基因玉米,因为法国食品安全机构在递交给政府的一份报告中说,"在受测试的玉米种子中,大概41%的样品含有转基因物质成分。此外,一小部分油菜种子和大豆种子也含有转基因物质"。报告还指出,"我们观察到的一些现象使我们得出结论,常规食品含有转基因物质的现象并不仅限于我们所研究的种子。现在常规谷物的种子或作物含有微量转基因物质的可能性已成为现实"。

绿色和平组织在对一片赞扬声中上述的"金稻"也持截然相反的立场。当然他们对任何转基因产品都是反对的,他们认为转基因技术存在着不可预测、不精确、和不可逆转等问题。与其他基因工程技术一样"金稻"没有解决根本的安全问题,对环境有潜在的威胁。他们引用营养学家的意见说,贫困人口的饮食结构中缺乏脂肪,为之才影响了他们吸收大米中维生素A。因此"金稻"解决不了维生素A缺乏症。从营养学角度考虑,转基因技术能够解决饥荒的理论是没有充分依据的。他们甚至认为不论是在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想仅仅凭借某一种技术力量解决复杂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是不可能的。

对上述能使传统产品大大缩短生长期的转基因技术,环境保护主义者也持强烈反对的态度,他们认为这些作物对环境和健康的长期影响还不得而知。在他们的强烈反对下,西欧目前实际上禁止对转基因作物作商品化的种植。

2转基因作物的潜在生态风险

关于转基因作物的潜在生态风险早在1992年公布的《生物多样性公约》条款中就已明确提出来,要求制定或采取办法酌情管制、管理或控制由生物技术改变的活生物(LMO或GMO)在使用和释放时可能产生的危险,既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也要考虑到对人类健康的危险。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包括了对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及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影响是多方面的,我们已有文章报道(钱迎倩等,1998),在Kjellsson(1997)的基础上列了表1。

表1中所列的不少是生态风险,转基因作物因为是人工制造的品种,我们可以把这些品种看作为自然界原来不存在的外来种。一般说来,外来种对环境或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或危险会有一段较长的时间。有时需10年的时间,或更长的时间。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种植至今最长也就是5~6年的时间,一些潜在风险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一定能表现出来。可是有些风险在实验室水平上已经证实。如Mikkelsen等证实抗除草剂转基因油菜的抗除草剂基因可以通过基因流在一次杂交、一次回交的过程已转到其野生近缘种中(Mikkelsenetal.,1996)。这就是表中所指出的在农田生态系统中可能产生新的农田杂草。没有预料到的是转基因作物自身变为杂草成为现实的时间来得如此之快。根据2001年8月的报道,在加拿大主要的转基因作物是耐除草剂的GM油菜,但它们正在变成杂草。农民们正在与他们农田里的一种新的有害植物作斗争。因为在他们农田里已出现了未种植过的GM油菜,而这种植物能抗常规使用的除草剂,要杀死它们还较困难。曼尼托巴大学的植物科学家MartinEntz说,"GM油菜传播的速度要比我们想到的要快很多,而要控制它是绝对不可能的"。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已劝告农民们用另外的药剂来杀死他们。可是其它的药剂能把农民种的作物杀死,在某些情况下,GM油菜对这些药剂却具有抗性。这些GM油菜真正成为所谓的"超级杂草"。

表1转基因植物释放到环境后潜在的风险

对环境有害的影响造成影响的过程

农田生态系统Agro-ecosystem

增加杀虫剂的使用抗性的选择和转运到可相容的其它植物中

产生新的农田杂草基因流和杂交

转基因植物自身变为杂草插入性状的竞争

产生新的病毒不同病毒基因组和转基因作物的病毒外壳蛋白的重组

产生新的作物害虫

病原体-植物相互作用

食草动物-植物相互作用

对非目标生物的伤害食草动物的误食

自然生态系统Naturalecosystem

侵入到新的栖息地花粉和种子的传播

干扰

竞争

丧失物种的遗传多样性基因流和杂交

竞争

对非目标物种的伤害改变了互惠共生关系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竞争

环境的胁迫

增加的影响(基因、种群、物种)

营养循环和地球化学过程的改变与非生物环境的相互作用

(如转基因植物与N2固定系统)

初级生产力的改变改变了物种的组成

增加了土壤流失增加的影响(与环境、物种组成的相互作用)

再举一个例子是GMOs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Losey等(Loseyetal.,1999)的实验结果在Nature上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他们在实验室中用加有Bt玉米花粉的马利筋叶片来喂饲大斑蝶幼虫,加普通玉米花粉及不加玉米花粉的马利筋叶片作为对照,结果说明喂饲加有Bt玉米花粉的马利筋的幼虫第二天死亡10%以上,4天后死亡44%,而对照全部存活。此外,对加有Bt玉米花粉的马利筋摄取量小,幼虫生长缓慢,重量只有喂饲无花粉叶片的幼虫的一半。从另外一角度也可能威胁大斑蝶的生存,在无转基因抗除草剂作物前,除草剂一般只能在作物种子萌发前喷洒一次。在种植抗除草剂作物后,就可在作物生长期多次喷洒除草剂,杀死杂草而对作物无威胁,随着多次除草剂的喷洒,马利筋就大量减少。由于大斑蝶的惟一的食物是马利筋,随着马利筋大量减少,也就威胁到大斑蝶的物种的生存。大斑蝶是一种非常漂亮的蝴蝶,深受美国人民的喜爱。还有另外几个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的例子,已在另外文章中报道了(钱迎倩等,2001)。GMOs对环境的其它方面影响,我们也作过报道(钱迎倩、马克平,1998),国际上近年来普遍重视生物安全的研究工作,随着时间的推延,会不断有新的报道。

顺便也要提到关于对人体健康问题,据报道,美国市场上已有千种以上的食品是从GM作物来源的,因为至今还没有一个实验证据证明被政府批准作商品化种植的GM产物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即使这种情况,美国农业部对某些GM产物还不允许作为人类的食物,只能作为牲口饲料。2000年美国曾发生一事件,StarLink公司培育的抗虫的Bt玉米,农业部担心一部分人可能对这种玉米内含有Cry9C蛋白质而引起过敏反应,因此只允许作为动物饲料。但是StarLink公司却把这种玉米出售给生产人类食品的工厂,从而在杂货店的食品架上就出现了含转基因玉米成分的煎玉米卷、玉米点心和其它玉米食品。美国农业部发现后,不仅迫使这些食品从货架上收回,把去年生产的所有玉米都作为转基因玉米来处理。因为转基因玉米的价格要比常规玉米的低,因此造成种植常规玉米的农民及中间商蒙受损失,也影响到整个玉米出口量下降。

上面提到法国食品安全机构在普通玉米种子中已检测到转基因物质,其含量通常不超过0.1%,安全机构负责人声称,"食用这些谷物生产的食品对消费者造成危险的可能性非常小"。

3拟采取的对策

生物技术这门高新技术在解决医药、农业、环境等各个方面问题确实是一条重要的途径,并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但GMOs对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安全性也是不能忽视的。UNDP《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呼吁,人们应对基因改良生物的长期影响做进一步研究,并提倡对基因改良产品做标记,以便使顾客做出知情的选择。《报告》并指出,生物技术和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是政策欠妥、法规不当和缺乏透明度的结果。

提出下列几点对策:

1)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第3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还规定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未标识的,不得销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载明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要原料名称等等。《条例》的颁布,为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的安全使用打下了重要的基础。下一步有两个重要的工作可能应该重视的,一个是转基因作物的安全问题涉及的部门多,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第二个是宣传、教育、贯彻落实问题,转基因作物将涉及到广大农民,目前中国农民对什么是转基因作物、转基因作物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为什么要采取标识制度等等方面的教育十分重视。

2)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的科学研究工作。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一些国家,在生物安全方面较早就开展了研究,而中国在这方面还处于刚起步或尚未开始的阶段。对农田及自然生态系统中一系列的生态风险的研究如何起步,如何切入,得到的结果往往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影响。对此又如何作分析等等一系列问题有待研究。在对人体健康影响问题,可能与生态效应一样,得到结论有一个时间问题。可能在短期内得不到结论。这些问题都是在考虑生物安全科研时可供思考的问题。

3)提高粮食产量,解决饥饿问题有一个创新的问题。前面已经肯定,转基因技术是解决粮食短缺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应该说不是惟一的途径。中国育种家袁隆平培育出来的"超级稻"最高亩产可达1139kg,他的杂交水稻提高的产量可解决5000万人的吃饭问题。因此研究新的提高粮食产量及品质的途径,走创新之路是非常重要的。

4)切实加强正确的全民宣传活动。尤其要注意媒体的报道。2000年12月,北京一个发行量很大的媒体作了如下的报道,题目为"本报记者驱车百余里,寻找转基因草"。记者在北京近郊见到6.67hm2由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美国引进的转基因草,在宣传这草的一系列优点外,最后一句话是"转基因,让小草也"疯狂"。这里最少有两个问题:一是任何转基因植物种植这么大面积,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可报道上并未提到一点;二是我们虽然不知道这种转基因草是什么种,它在北京近郊是否有亲缘关系很近的近缘种?一旦这种小草真的疯狂起来,上面我们提到的加拿大转基因油菜问题很快在北京近郊就会发生,有可能通过种子传播到大量的农田里成为杂草,如有近缘种,还可能通过杂交,让本来不是杂草的近缘种也到处疯狂起来。

5)不能让中国的大地成为发达国家的实验场所。现在在一些发达国家,虽然进行大量的生物技术,包括GMOs的研究,但不允许作商品化的种植。如挪威等欧洲一些国家,GMOs作商品化种植要经过国王或国会的批准。目前国际上实验室已经成功的转基因作物是大量的,但真正被各国政府批准能作商品化种植的还极少。已有迹象表明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各种途径把实验室的成果拿到中国来作大田试验,甚至大面积的种植,而我们多数人还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上述"转基因草"可能是一个很好的双方都愿意接受的例子。但如果大面积种植后真出现严重的生态负效应,后果将不可收拾。

参考文献

Farre,E.M.etal.2001.Accelerationofpotatotubersproutingbytheexpressionofabacterialpyrophosphatase,NatureBiotec.,19(3):268-272.

Losey,J.E.etal.1999.Transgenicpollenharmsmonarchlarvae.Nature,399:214.

Mikkelsen,T.R.etal.1996.Theriskofcroptransgenespread.Nature,380:31.

Pena,L.etal.2001.ConstitutiveexpressonofArabidopsisleafyorAPETALA,genesincitrusreducestheirgenerationtime.NatureBiotec.,19(3):263-267.

钱迎倩,马克平.1998.经遗传修饰生物体的研究进展及其释放后对环境的影响.生态学报,18(1):1-9.

钱迎倩,田彦,魏伟.1998.转基因植物的生态风险评价.植物生态学报,22(4):289-299.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2篇

所谓的GMOs(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s),是指经遗传修饰了的生物体。转基因作物就是GMOs中的一种。目前在国际上对GMOs存在下列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是赞同大力发展GMOs的观点,其理由是基于下列几点。

1)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下面有几个数字能说明问题。如美国,1996年时70%的转基因Bt棉花不再喷洒杀虫剂,产量提高70%,每公顷节约140~180美元;美国原来每年约有一半的玉米田(3200万hm2)受棉铃虫危害,丧失金额达10亿美元,但种植转基因Bt玉米后,产量提高9%,而经济效益1996年是190万美元,1997年达1900万美元;在加拿大,在1996年种植了1200万hm2耐除草剂油菜后,产量提高9%,经济效益达600万美元;中国种植转基因抗虫棉花,从1997~2000年的4年,总的经济效益达3亿3千7百万美元。全世界2000年转基因作物产品的价值为30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时价值可达300亿美元。由此可见,经济效益是十分明显的。

2)解决发展中国家人民的饥饿问题

世界人口,特别在发展中国家,会不断增长是肯定的,而粮食如何能随着增长的人口同时增加,是一个全世界关心的严重问题。不少人认为,基因工程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将是解决21世纪不断增加人口对粮食需求的唯一途径。1999年,在英国皇家学会曾召开过一次世界上有关科学院共同讨论GMOs问题的会议,会议上一个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长认为:"我们与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不一样的是他们国家人口少,已经有足够的粮食,可以不发展转基因技术。而我们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多,需要大力发展转基因技术来解决我国的粮食问题"。转基因技术不仅能提高粮食或作物的产量,并可提高其品质。全球每年由于维生素A缺乏症导致50万人失明,100万儿童死亡,这类事件多数是发生在以稻米为主食的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口中,特别是非洲。瑞士科学家IngoPetrykus领导的研究组用基因工程技术培育出一种称为"金稻"的水稻,这是一种具高含量维生素A原物质的水稻,有可能解决维生素A缺乏症问题。

3)可能大大缩短作物生长期

西班牙科学家从拟南芥菜中提取一种基因插入柑橘树中,使原来要5~6年才能成熟的柑橘树,在一年内就开花结果(Penaetal.,2001);又如德国科学家培育的马铃薯在栽种后15周就能收获马铃薯,比普通马铃薯块茎收获时间要提早7周之多,这种新品种并能产生一种细菌酶,可以把能使马铃薯萌芽的焦磷酸盐分解而阻止其出芽(Farreetal.,2001)。

2001年7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第12期《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中对基因改良技术的可利用性的一面也是充分肯定的。《报告》指出,尽管充满争议,基因改良生物(GMOs是一种翻译方式)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突破性技术。在承认需要面对基因改良技术所带来的环境和健康等方面风险的同时,仍要注意到这一技术在生成抗病毒、抗旱和富有营养的作物方面具有的独特潜力,这些作物能够大幅度减少目前仍困扰着全球8亿人口的营养不良现象。《报告》认为基因改良生物带来的风险可以得到控制。

另一种观点是全面对GMOs持否定的态度。特别是"绿色和平组织"等一些非政府组织,他们不仅游行、抗议,有时甚至采取行动。2001年8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节目中播出了法国的反对GMOs的群众,拿起了镰刀大量的砍除已长得很大的转基因玉米,因为法国食品安全机构在递交给政府的一份报告中说,"在受测试的玉米种子中,大概41%的样品含有转基因物质成分。此外,一小部分油菜种子和大豆种子也含有转基因物质"。报告还指出,"我们观察到的一些现象使我们得出结论,常规食品含有转基因物质的现象并不仅限于我们所研究的种子。现在常规谷物的种子或作物含有微量转基因物质的可能性已成为现实"。

绿色和平组织在对一片赞扬声中上述的"金稻"也持截然相反的立场。当然他们对任何转基因产品都是反对的,他们认为转基因技术存在着不可预测、不精确、和不可逆转等问题。与其他基因工程技术一样"金稻"没有解决根本的安全问题,对环境有潜在的威胁。他们引用营养学家的意见说,贫困人口的饮食结构中缺乏脂肪,为之才影响了他们吸收大米中维生素A。因此"金稻"解决不了维生素A缺乏症。从营养学角度考虑,转基因技术能够解决饥荒的理论是没有充分依据的。他们甚至认为不论是在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想仅仅凭借某一种技术力量解决复杂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是不可能的。对上述能使传统产品大大缩短生长期的转基因技术,环境保护主义者也持强烈反对的态度,他们认为这些作物对环境和健康的长期影响还不得而知。在他们的强烈反对下,西欧目前实际上禁止对转基因作物作商品化的种植。

2转基因作物的潜在生态风险

关于转基因作物的潜在生态风险早在1992年公布的《生物多样性公约》条款中就已明确提出来,要求制定或采取办法酌情管制、管理或控制由生物技术改变的活生物(LMO或GMO)在使用和释放时可能产生的危险,既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也要考虑到对人类健康的危险。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包括了对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及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影响是多方面的,我们已有文章报道(钱迎倩等,1998),在Kjellsson(1997)的基础上列了表1。

表1中所列的不少是生态风险,转基因作物因为是人工制造的品种,我们可以把这些品种看作为自然界原来不存在的外来种。一般说来,外来种对环境或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或危险会有一段较长的时间。有时需10年的时间,或更长的时间。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种植至今最长也就是5~6年的时间,一些潜在风险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一定能表现出来。可是有些风险在实验室水平上已经证实。如Mikkelsen等证实抗除草剂转基因油菜的抗除草剂基因可以通过基因流在一次杂交、一次回交的过程已转到其野生近缘种中(Mikkelsenetal.,1996)。这就是表中所指出的在农田生态系统中可能产生新的农田杂草。没有预料到的是转基因作物自身变为杂草成为现实的时间来得如此之快。根据2001年8月的报道,在加拿大主要的转基因作物是耐除草剂的GM油菜,但它们正在变成杂草。农民们正在与他们农田里的一种新的有害植物作斗争。因为在他们农田里已出现了未种植过的GM油菜,而这种植物能抗常规使用的除草剂,要杀死它们还较困难。曼尼托巴大学的植物科学家MartinEntz说,"GM油菜传播的速度要比我们想到的要快很多,而要控制它是绝对不可能的"。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已劝告农民们用另外的药剂来杀死他们。可是其它的药剂能把农民种的作物杀死,在某些情况下,GM油菜对这些药剂却具有抗性。这些GM油菜真正成为所谓的"超级杂草"。

表1转基因植物释放到环境后潜在的风险

对环境有害的影响造成影响的过程

农田生态系统Agro-ecosystem

增加杀虫剂的使用抗性的选择和转运到可相容的其它植物中

产生新的农田杂草基因流和杂交

转基因植物自身变为杂草插入性状的竞争

产生新的病毒不同病毒基因组和转基因作物的病毒外壳蛋白的重组

产生新的作物害虫

病原体-植物相互作用

食草动物-植物相互作用

对非目标生物的伤害食草动物的误食

自然生态系统Naturalecosystem

侵入到新的栖息地花粉和种子的传播

干扰

竞争

丧失物种的遗传多样性基因流和杂交

竞争

对非目标物种的伤害改变了互惠共生关系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竞争

环境的胁迫

增加的影响(基因、种群、物种)

营养循环和地球化学过程的改变与非生物环境的相互作用

(如转基因植物与N2固定系统)

初级生产力的改变改变了物种的组成

增加了土壤流失增加的影响(与环境、物种组成的相互作用)

再举一个例子是GMOs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Losey等(Loseyetal.,1999)的实验结果在Nature上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他们在实验室中用加有Bt玉米花粉的马利筋叶片来喂饲大斑蝶幼虫,加普通玉米花粉及不加玉米花粉的马利筋叶片作为对照,结果说明喂饲加有Bt玉米花粉的马利筋的幼虫第二天死亡10%以上,4天后死亡44%,而对照全部存活。此外,对加有Bt玉米花粉的马利筋摄取量小,幼虫生长缓慢,重量只有喂饲无花粉叶片的幼虫的一半。从另外一角度也可能威胁大斑蝶的生存,在无转基因抗除草剂作物前,除草剂一般只能在作物种子萌发前喷洒一次。在种植抗除草剂作物后,就可在作物生长期多次喷洒除草剂,杀死杂草而对作物无威胁,随着多次除草剂的喷洒,马利筋就大量减少。由于大斑蝶的惟一的食物是马利筋,随着马利筋大量减少,也就威胁到大斑蝶的物种的生存。大斑蝶是一种非常漂亮的蝴蝶,深受美国人民的喜爱。还有另外几个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的例子,已在另外文章中报道了(钱迎倩等,2001)。GMOs对环境的其它方面影响,我们也作过报道(钱迎倩、马克平,1998),国际上近年来普遍重视生物安全的研究工作,随着时间的推延,会不断有新的报道。顺便也要提到关于对人体健康问题,据报道,美国市场上已有千种以上的食品是从GM作物来源的,因为至今还没有一个实验证据证明被政府批准作商品化种植的GM产物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即使这种情况,美国农业部对某些GM产物还不允许作为人类的食物,只能作为牲口饲料。2000年美国曾发生一事件,StarLink公司培育的抗虫的Bt玉米,农业部担心一部分人可能对这种玉米内含有Cry9C蛋白质而引起过敏反应,因此只允许作为动物饲料。但是StarLink公司却把这种玉米出售给生产人类食品的工厂,从而在杂货店的食品架上就出现了含转基因玉米成分的煎玉米卷、玉米点心和其它玉米食品。美国农业部发现后,不仅迫使这些食品从货架上收回,把去年生产的所有玉米都作为转基因玉米来处理。因为转基因玉米的价格要比常规玉米的低,因此造成种植常规玉米的农民及中间商蒙受损失,也影响到整个玉米出口量下降。

上面提到法国食品安全机构在普通玉米种子中已检测到转基因物质,其含量通常不超过0.1%,安全机构负责人声称,"食用这些谷物生产的食品对消费者造成危险的可能性非常小"。

3拟采取的对策

生物技术这门高新技术在解决医药、农业、环境等各个方面问题确实是一条重要的途径,并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但GMOs对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安全性也是不能忽视的。UNDP《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呼吁,人们应对基因改良生物的长期影响做进一步研究,并提倡对基因改良产品做标记,以便使顾客做出知情的选择。《报告》并指出,生物技术和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是政策欠妥、法规不当和缺乏透明度的结果。

提出下列几点对策:

1)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第3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还规定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未标识的,不得销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载明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要原料名称等等。《条例》的颁布,为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的安全使用打下了重要的基础。下一步有两个重要的工作可能应该重视的,一个是转基因作物的安全问题涉及的部门多,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第二个是宣传、教育、贯彻落实问题,转基因作物将涉及到广大农民,目前中国农民对什么是转基因作物、转基因作物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为什么要采取标识制度等等方面的教育十分重视。

2)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的科学研究工作。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一些国家,在生物安全方面较早就开展了研究,而中国在这方面还处于刚起步或尚未开始的阶段。对农田及自然生态系统中一系列的生态风险的研究如何起步,如何切入,得到的结果往往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影响。对此又如何作分析等等一系列问题有待研究。在对人体健康影响问题,可能与生态效应一样,得到结论有一个时间问题。可能在短期内得不到结论。这些问题都是在考虑生物安全科研时可供思考的问题。

3)提高粮食产量,解决饥饿问题有一个创新的问题。前面已经肯定,转基因技术是解决粮食短缺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应该说不是惟一的途径。中国育种家袁隆平培育出来的"超级稻"最高亩产可达1139kg,他的杂交水稻提高的产量可解决5000万人的吃饭问题。因此研究新的提高粮食产量及品质的途径,走创新之路是非常重要的。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生物技术;生物安全;风险社会;反身性;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供给 内容提要: 科学技术是理性的产物,是知识的表现,是文化的成果,它打着正面的、文化的、文明的、理性的、合理的等各种正当的旗号去行使它的权力,所以科学技术对整个社会的严重后果有其正面影响与负面影响。这是社会学家对科学技术的文化认识。如果我们把科学技术发展与人类社会变迁作一个历史性的规律总结,其实科学技术的每一次突出的进步都深刻地体现了经济的烙印,当前一次科技革命的成果所带来的社会财富和经济成果不能继续满足社会总需求时,新的科技革命应运而生,它的使命将会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并最终成果社会经济运行和财富增量的核动力。 近年来,现代生物技术的出现和发展,逐渐成为推动世界新技术革命的重要力量,生物技术的产业化也开始对人类社会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然而,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一样,现代生物技术也是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向人们展示出解决人类面临的许多难题(如粮食问题、人口问题、能源问题、健康问题和环境问题)的希望之光,另一方面也逐渐暴露出一些负面效应,如人类生命和健康的安全性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现代生物技术产品使用者的知情权问题、隐私权问题、基因歧视问题以及是否侵犯人类尊严问题等。在过去的三次科学技术革命浪潮中,科学技术的社会经济价值已经为广大公众所充分认知,给人类的社会结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方式等带来了举足轻重的变化,但是科学技术的“反身性”和“吊诡性”特征也深刻地为广大公众所体会,机器、工厂、产品和市场将我们引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风险社会”之中。代表着第四代科技革命的现代生物技术亦不例外,其风险化程度将风险的范畴从人类社会延伸至自然,甚至整个生态系统,因为现代生物技术就是以生物作为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的。因此,现代生物技术的出现将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物视为必要的价值“目标”,但同时不可避免地将其演绎为一种生动的“工具”。 生物安全的立法必要性研究首先从风险社会理论出发,认为现代化的反身性必须在发身性的规律内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规范。风险社会的现代化要根据其反身性的属性对原有的个体化特征进行适当修饰和纠正,赋予其在当前社会状态新的历史内涵。这种修正的过程同样需要借助规则秩序的工具性作用予以实现,通过法律的指令性、规范性、预防性等功能将个体化为核心的传统现代型过渡到集体化和社会化为核心的全新现代性,强调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障,通过法律的规范体系预防风险,救济和弥补风险损失。如果将生物科技所带来的诸多风险视为现代社会反身性的一种外化,那么生物安全立法则是必要的和紧迫的。此外,在生物安全立法的研究上,文章将立法的利益目标设定在社会公共利益视角之上,认为生物技术本身社会公益性决定了生物安全立法的社会公益性,无论是转基因生物安全,还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抑或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等都需要在公益性法益价值观指导下,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扬生物科技之长,避其之短。 如果将法律视为一种市场产品,那么立法必然就是一种适应市场的市场供给行为,其经济学基础在于人们对于法律产品的市场需求。公共选择理论认为,风险社会的风险多元化和风险强化性前置了生物安全法律的社会需求,从而导救了生物安全的法律供给,生物安全法应运而生。 自18世纪法国大革命以来盛行的建构论理性主义为立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们将法学同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学科密切的联系起来,吸取充分的理论营养成分,抽象出一系列的价值、原则、规则和秩序,以“完全理性的基本假设为基础创设了整个制度”,创造了法律本身。建构论的立法理念常常以有意识的国家立法为主导,强调对国家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价值、立法宗旨;立法决策;立法程序等方面的研究。虽然以哈耶克为代表的反建构论理性主义者将法律与立法作出了明确区分,通过对自生自发秩序与组织秩序的界分阐释“社会秩序规则二元观”为基础的法律理论,但是仍然不能否定和排除有限理性所给予立法创造秩序的重要性。 一、风险社会的立法诉求 (一)现代化的反身性 关于现代性与反现代性的冲突与协调是20世纪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核心论题。与“现代性终结”相抗衡的“第二现代性”或称之为“反身性代性”的研究和探讨在德国学者U Beck的《风险社会》后变得更加引人注目。他从两个角度对现代化的反身性作出了说明: 一是“以财富和风险生产为例讨论反身现代化的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混杂”;二是“工业社会中蕴含的现代性和反现代性(modernity and counter-modernity)的内在矛盾”。Beck认为传统的现代化和工业社会的现代化是有区别的,一种是古典的现代化(classical modernization),是在19世纪反对封建社会、建立工业社会中发展起来的,而另一种是反身性现代化(reflexive modernization),是在今天的工业社会之中发展的。在工业社会之中,存在着现代性和反现代性之间的冲突,因此工业社会不是一个彻底的现代性社会,而是一个现代的封建社会。在这种半工业半封建社会中,封建性的方面并非传统的遗物,而是工业社会的产品和基础。 工业化社会的反身现代性主要起因于工业化过程中个体化崇尚取向,主张个体理性的张扬,强调自我为中心的权利建构。这种个体化的进程主要体现为三种维度:(1)解放维度,即“从历史地规定的、在统治和支持的传统语境意义上的社会形式与义务中脱离”;(2)去魅维度,即“与实践知识、信仰和指导规则相关的传统安全感的丧失”;(3)控制或重新整合的维度,即“重新植入——亦即一种新形式的社会义务”。在传统的工业社会中,社会不平等模式是阶级模式,即存在着权利的平等,每个市民社会成员作为个人都平等地拥有并享受着某些权利,这些权利的私有化属性最终成就了工业化社会发展的快速化和社会变迁。但同时这些私有化权利以其自身拥有的形式化外表逐渐掩盖着实质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将会主要体现在阶级之间的不平等,体现为对不平等社会经济现象的平等化和合法化。如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市场失灵现象本身就本源于代表个体化法律取向的民事法律制度,从而使得诸多经济不平等现象在没有进一步法律规制的前提下而被附上合法化的光环。个体化促使新的社会形成不同的结构和变迁,使阶级的社会认同的区分失去了原有的重要性;但社会不平等并没有消失,而是在社会风险的个体化趋势中重新定义;不同的群体和团体依据特定的利害关系问题和情境,建立或解散临时的联盟;而社会的长久冲突将体现在先赋的特征之上,如种族、肤色、性别、民族、年龄、同性恋、身体残疾等。 个体化趋势没有使得社会的不平等得到实质缓解,相反崇尚个体权益和理性的现代化社会结构和变迁在某种程度上正在加深这种社会内部的不平等,从而造成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甚至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不均衡,从而加速了风险社会的产生。 (二)风险社会与全球化 风险社会概念和理论的提出仍然归功于乌尔里希 贝克的《风险社会》,并随着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和英国疯牛病事件的爆发而成为西方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热点。该理论认为工业文明在为人类创造了丰厚的物质条件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足以使整个地球毁灭的风险,旧的工业社会体制与文化意识在所谓的现代化进程中已经凸现其内在的反身性和高风险性特征。社会的政治、经济和个人风险往往会越来越多地避开传统工业社会中的监督制度和保护制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不确定性,由此出现了以不确定性为基础的风险社会与不确定性为基础的现代政治法律秩序之间的内在紧张。风险社会理论本身作为一社会变迁理论,但与传统不同的是,风险社会挑战既有工业社会的认知、发展基础与典范,并企图从此种就社会现代化过程中所衍生的灾难风险、自危急性建构社会自我翻转、变迁的功能。 (1)风险的界定。风险是风险社会的基本范畴,对风险的理解构成了风险社会理论的基石。贝克在《风险社会》中指出,“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的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贝克对风险概念作了8点总结:①风险既不等于毁灭也不等于安全或信任,而是对现实的一种虚拟;②风险指充满危险的未来,与事实相对,成为影响当前行为的一个参数;③风险既是对事实也是对价值的陈述,它是二者在数字化道德中的结合;④风险可以看作是人为不确定因素中的控制与缺乏控制;⑤风险是在认识(再认识)中领会到的知识与无知;⑥风险具有全球性,因而它得以在全球与本土同时重组。⑦风险是指知识、潜在冲击和症状之间的差异;⑧一个人为的混合世界,失去自然与文化之间 的两重性。 风险与工业社会的反身现代性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统一与连接,互为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工业社会中个体化浪潮促使以个体权益为中心的社会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和发展,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推进和张扬个人理性在社会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和角色。也同时正因为工业化社会对个体理性和权益的推崇,从而导致了工业化社会在发展过程中衍生更多形式上平等,但实质上不平等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如企业的排污行为等。以个体利益促进为导向的工业社会市场经济逐渐形成了自身的规则体系和秩序范围,体现为建立以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意思自治等三大要素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并主导当今乃至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社会经济秩序构建。这就是所谓“现代性”的表现。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工业化进程的深入,出现很多诸如经济垄断、信息不对称、经济寻租、外部性、环境污染、生物技术安全等等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上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重大危害的行为和秩序内容。按照贝克对现代性和风险社会的理解,这种在工业社会高度发展时期出现的实质不平等现象就是现代化的反身性的表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反身性的现代化在内容层次和范围层次上更加突出,呈现出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2)风险结构——个体化到全球化。根源于个体化浪潮的反身现代性和风险,其初级表现形式为个体的风险。因为个体化使原有的各种社会关系变得松散和不稳定,个人失去了家庭、邻里、朋友、伙伴网络的支持。劳动市场之中流动性加强,缔结永久性社会纽带的可能性降低,激烈的竞争加剧社会群体内部的个人孤独感,而现代居住方式使个人面对的是陌生人的世界。这种个体的孤独感、社会纽带关系的不确定性也随之体现在经济领域,体现在个人对财富的追逐和占有。人们从对财富的追逐转向更多地对无所不在的危险和灾难的逃避。在风险刚刚出现时,作为潜在的编辑效应而得到合法性。但随后风险不再是隐性的,更变成一个全球的问题,成了社会关注和科学调查的主体。在全球化进程中,各种环境污染和各种大的灾害问题在风险分配中也跨越国界、跨越阶级,造成风险无处不在,人们将无法避免。如发生于20世纪直接著名的八大公害,以及不断产生和发现的食品安全、SARS、东南亚海啸事件、禽流感、疯牛病、松花江跨界污染、菲律宾泥石流等等无不印证着我们正处在一个全球风险化的时代。 如果从风险结构的维度来认识全球化风险,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①从文化的视角解读全球化风险,主要包含社会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其中社会政治风险还应当包括法律风险,经济风险主要集中在经济危机和经济周期等主要方面。就自然风险而言,包括对自然和社会所构成的生态威胁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负作用和负面效应所酿成的风险。玛丽 道格拉斯和威尔德韦斯在其《风险与文化》一书中将社会结构的变革和变迁分别归结为三种风险文化所酿成的结果,即倾向于把社会政治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等级制度主义文化、倾向于把经济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市场个人主义文化和倾向于把自然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社会群落之边缘文化。他们认定正式这三种文化风险类型导致了社会结构走向混乱不堪的无组织状态。②如果我们归纳综合风险社会几个关键性结构因素,大概可以从另外三个方面对风险结构予以认知和把握,那就是高科技社会与生态破坏;个人主义化以及全球化危机。此三因素并非各自独立、偶连性发生的,而是在工业资本主义与现代化过程中,倾向进步开发主义、扩张主义、个体主义及市场自由主义等的发展结果。首先高科技发展的本质原先就是使知识/社会的分化越趋复杂性,知识的分工越来越细密,知识专业的藩篱之墙愈来愈高,更不利于知识的整合;而科技带动社会分化的领域与速度也日益复杂迅速,往往无奈地打破人们(性别、族群)社会分工认知的基础和行动的认同范畴。更甚的是,当此种演化乃以工业—科技主义为优先,整个演化所产生的风险结构变成了专家暴力统治意义下的复杂性危机,在专业复杂性与社会功能复杂分化背后,明显的隐藏着“老大哥”统治的机制,从“知识就是权力”到“权力就是知识”,老大哥夹着工业进步、经济发展的威力俾倪于世,而将工业—科技进步强行等同于社会进步或纯化为现代文明的开展,事实上是将社会推向演化死亡的路向。同时基因科技业和核能科技同时并列为高科技对生态造成破坏风险的例子,以前述基因改造微生物或农作物为例,其在未通过数年严格的田间试验及管制时,若任意释放入自然界,所造成的生态灾难是目前科学所无法估量和补救的。高科技风险已逾越了传统科技的控制范畴,其具有不可计算、不可控制和损害无法复原补偿性的 内涵。特别是,以目前全球政经发展的趋势,高科技所涉及的生态风险也不再是局限于地域的、主权国家内的,而是透过自由贸易、买卖、境外移转、生态扩散(诸如汞污染、核废料、臭氧层破坏等),对生态的威胁已成为全球化的风险。 二、生物技术风险及其解决之道 (一) 生物技术风险 生物技术的发展使人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设计、并定向改造某种生物,这种人为改造的生物可以对原来生物的性状、代谢乃至生命过程产生变革性影响,从而产生新的生物。现代生物技术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对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生物技术在农业、医药、食品、环保、轻工等部门会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甚至有取代一些行业原有技术和工艺的趋势,生物技术产业可能成为21世纪的支柱产业之一,有人甚至还认为“基因世纪”即将到来。如,在美国1996年时70%的转基因Bt棉花不再喷洒杀虫剂,产量提高70%,每公顷节约140—180美元;美国原来每年约有一半的玉米田(3200万hm2)受棉铃虫危害,丧失金额达到10亿美元,但种植基因Bt玉米后,产量提高9%,而经济效益1996年是190万美元,1997年达到1900万美元。②除此以外,生物技术还对解决发展中国家、欠发达国家的粮食、食品供给提供强大的支持。不少人认为基因工程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将是解决21世纪不断增加人口对粮食需求的唯一途径。转基因技术不仅能提高粮食或作物的产量,并可提高其品质。全球每年由于维生素A缺乏导致50万人失明,100万儿童死亡,这类事件多数是发生在以稻米为主食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中,特别是非洲。2001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在其的第12期《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中指出,基因改良技术尽管充满争议,但该项技术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突破性技术,在承认需要面对基因改良技术所带来的环境和健康等方面风险的同时,仍要注意到这一技术在生成抗病毒、抗旱和富有营养的作物方面具有的独特潜力,这些作物能够大幅度减少目前仍困扰着全球8亿人口的营养不良现象。①就我国而言,目前,我国生物技术已广泛用于农业、医药、环保、轻化工等重要领域,为生物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奠定了良好基础。生物技术与产业已经开始从跟踪仿制到自主创新的转变;从实验室探索到产业化的转变;从单项技术突破到整体协调发展的转变。 然而,生物技术本身也像其他事物一样,在功用和价值上存在两面性,有人将其称之为“双刃剑”。它在带给人类巨大利益的同时,也会带来其他负面影响。生物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最终在不同技术的转化和连接之上制作或改变一种产品,这种产品既可能与人类自身利益和基因资源休戚相关,也可能与人类赖以存在的生态环境资源(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其他自然资源等)紧密相连,它的效应既可能是积极的,其目的在于实现人类及其财产的增量,但也可能是消极的,其危害在于破坏和威胁合理的生态规律或伦理纲常等。美国华盛顿特区的经济趋势基金会总裁杰里米·里夫金所言“历史上从来没有一种重大技术革新的引入给自然界带来良性后果”。学者认为,当代生物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的大量应用,对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包括粮、棉、油、畜禽、水产养殖等)、医药卫生、社会伦理都会产生很大影响。目前,对生物技术所可能引起的生物安全问题,特别是对自由研究、制造、引入(环境)、投放(入市场)和排放转基因有机物或转基因生物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问题,已经引起许多国家的关注和学术界争论。③从当前对生物技术安全的研究和观察来看,其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 1、生态系统安全风险:生物技术的发展在不断带来社会经济贡献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威胁着整个生态系统的安全。所谓生态系统安全,就是指从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稳定的角度出发来判断生物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潜在危险,主要体现在农田生态系统安全、自然生态系统安全两个方面。生态系统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非生物(如温度、湿度、土壤、各种有机物和无机物等等)之间,通过不断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而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一个生态学功能单位。④按照贝塔朗菲对系统的认识,系统决不是以数的简单相加,而是具有自身的规定性,它的整体性表现为时间维度上和空间维度上的内在稳定性、适应性、自我调整和内外环境的组织化。任何对系统本身的外在干预,都有可能破坏系统的稳定性和自我调整性。因此,生物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就是通过对生物体内控制其特定性状的基因作为外源基因按照人为的意思, 而非自然的过程,转入到另一种生物体内并使之表达。所以这种非自然的人为干预和创制行为是对生物本身内在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的一种干预,那么这种干预本身可能贵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它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或缩短自然生成的过程,也会在原有的生态系统内创制一种全新的物种,也可能造成物种与物种之间的相互影响等,所有这些都将有可能破坏整个系统的内部运行规律,其内在的稳定性将会遭到侵袭,从而改变甚至消灭一个已有的生态系统。 从当前生物技术发展来看,已经造成的农田生系统安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杀虫剂的使用、产生新的农田杂草、转基因植物自身变为杂草、产生新的病毒、产生新的农作物害虫、对非目标生物的伤害等;对自然生态安全造成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花粉和种子的传播、干扰侵入到新的栖息地、丧失物种的遗传多样性、对非目标生物的伤害、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营养循环和地球化学过程的改变、初级生产力的改变以及增加了土壤流失等。 2、自然环境风险:如果我们将生态系统视为超越于环境的宏观范畴,那么现代生物技术的自然环境风险就显得更加具体和客观,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破坏风险和环境质量降低的风险。以转基因生物技术为例,人们将基因食物的负面性视为一种基因污染,这种基因移植工程就等于把自然界不存在的工厂化学副产品,不管有毒、无度,全部流入江河海洋,肆意污染。一些西方人士将以基因强制移植为特征的转基因技术称为“扰乱自然和万物自身的运行”或“篡改上帝的作品”的行为。 现代生物技术的自然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同的阶段:首先是生物技术研究阶段;在此进程中一切科学的研究手段、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结果都处在不确定状态,其对研究对象生物的选取、实验室的安全装置、以及实验制剂等各方面均存在随意性,尤其在实验室研究阶段,实验室的环境安全措施显得尤为重要,从而保障实验生物、实验环境、实验排污控制等方面的无害处理。其次是生物试验阶段。所谓生物试验,就是将生物实验的结果置放于实际环境中予以检验和考察,以确定其研究效果以及实际功用的活动。任何不恰当或不合理的生物试验都将给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需要就试验地的选择、试验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试验方法,以及试验废物等进行详细的研究与判断。第三是生物产业化阶段。产业化发展是生物技术发展的价值终极表现,历经研究和试验阶段的生物技术的环境安全性并不就此告一段落,相反其生物产品的产业化发展会在更为普遍和广泛的层面上影响自然环境安全。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生物技术的自然环境风险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自然资源的物理表现形式上,生物技术发展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将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认知延伸至微观单元载体之上,即遗传资源。所谓遗传资源,是指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美学价值。遗传材料中所记载的遗传信息构成遗传资源的价值核心。生物多样性以遗传多样性为核心基础,遗传资源的有效保护构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必要组成部分。现代生物技术在自然资源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方面既包括物理形态的自然资源的法律保护,又包括微观形态的遗传资源的法律保护,避免生物技术的应用造成遗传资源的破坏、流失或不当变异。 3、人类健康安全风险:转基因技术及其他生物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人类解决粮食、疾病、能源和环境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带来充满希望的前景,但也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潜在的健康安全风险。一方面,生物技术对生态系统本身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诸如农作物产生新的变异、产生的病毒、动植物产品成分发生重大变化等都将给人类的食品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尤其重要的是这新的变异或病毒的潜在危害是很难在生物技术研发阶段就能够发现或预期的,有的即使能够得到准确预期,但能否通过现有技术条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人类也是属于整个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系统的任何变化和变迁都在外在生存环境上影响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物技术的扩大会给人类生存环境带来多大程度的影响是很难预期的,因此人类健康安全的风险在生物技术发展的初级阶段就已经显现,并为人所担忧。如1988—1989年日本一家公司利用基因重组为生物技术生产的乙色氨酸投放美国市场后引起37人死亡;1998年英国 Rowett研究所的生物学家Arpad Pusztai就郑重警告人们关注那些未被充分证明其安全性、便急于 推广的转基因食品(GMF),因为他们可能有潜在风险;美国得克萨斯州ProdiGene公司于2001年在内部拉斯加州一块约一英亩的田地里种植药要用胰岛素转基因玉米,在收获中漏掉三株转基因玉米以及一些溢出的玉米,2002年种植普通大豆时,结果使100万斗大豆受到要用转基因玉米的污染。① 4、社会秩序和伦理风险: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不仅加快了一切自然物人化的过程,也同时实现了将人予以物化,如克隆技术、器官再造技术,人体和动物之间的基因交换技术等。当代社会出现的人体器官移植、器官捐赠、精子买卖、代孕等现象已经将人体的一部分作为物或商品,而克隆人的设计、生产、销售、储藏和买卖,则将人本身(而不是人体的一部分)作为物或商品,这有可能引起新的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人身商品化、侵犯人的尊严等新的伦理道德问题,严重的会造成新的社会伦理奉献、经济风险和社会动荡。②生物技术的广泛应用不断地证明了人类主观能动性和改造自然界的强大力量,但是也不得不从社会秩序、社会伦理等角度重新审视生物技术的负面影响。 所有这些安全风险都必须在技术上、制度构建上予以很好地防范,从而扬长避短,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此外,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国相互间的融合程度以前所未有的趋势展开,随而引起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生物安全的重大问题之一。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有3亿以上的人在处于旅游的过程当中,每天有200万人在越过国际边界,每年有50亿吨以上的船运货物越过大洋和其他水道,每天大约有3000至10000个水生生物物种随全世界船舶压舱水在移动,并被排放到异地,这些都为世界大部分地方生物的混合创造了条件,④并同时由于物种相互间的排斥和侵袭造成触目惊心的经济损失。在外来物种入侵以外,我们还应当从迅猛经济发展的激情中醒悟过来,要充分重视由于人为活动范围的扩张而导致的物种灭绝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是现实生物安全研究的核心对象。 (二)生物技术风险的安全立法 风险社会理论一改传统社会理论对科技至上主义、理性至上主义以及现代性的崇尚和张扬,给繁荣的市场经济和全球一体化认识提供了一个逆向思维模式,给我们对生物科技发展的负面性和不确定性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维范式,为我们生物安全立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其重要意义在于:(1)风险社会理论为进一步广泛讨论生态危机和生物安全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风险社会的概念虽然还不太成熟,它却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打破了注重科技与工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的传统思想意识,培养了人们的反思和自省意识,从而,使人类进入了一个反思的时代。通过对现代性反思至少使人们意识到科学必须理性地发展。(2)风险社会理论增加了人们的风险意识,将生态危机与科技发展带来的风险突现出来。然而,它对未来风险的描述有些夸张倾向,既不可能被计算也不可能被预知,这样会使人们陷入一种无奈的忧虑,滋生悲观主义情绪。虽然贝克本人宣称他不是悲观主义者,但他的思想仍会使一部分人在风险面前显得焦虑不堪。为此,威尔金森专门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了风险与忧虑的关系问题,写出《风险社会中的忧虑》一书。(3)风险社会理论在制度层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风险社会中,旧工业社会体系已经过时,民族国家已经无力应对威胁整个人类的现代风险,这必然要求并引发社会结构深层的变化和政府制度的变革与角色的转换。在全球风险社会里,建立全球风险防范体系,最终以承担风险的基本单元为基础形成全球公民社会,这是贝克在《世界宣言》中的思想。然而,如何实现从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的转型、如何实现生态民主与保持社会正义都还是摆在人类面前的难题。总之,风险社会理论的主要贡献就是让我们利用其关于风险、灾害和社会思想的分析重建现代性理论。 现代化社会风险根源于个体化和全球化趋势中的反身现代性,主要体现在:(1)以形式上的平等掩饰更大范围内的不平等,以法律规定的合法形式赋予现代性的合法性特征,但无法预测并彻底解决合法性项下的公平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2)个体化趋势增加了个体的孤独感和社会裙带关系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个体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的不确定性;(3)利益个体化和经济科技全球化不能提供更为长久的稳定的利益实现机制和公平机制,不能保证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不能确保生物科学技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现代化的这种反身性必须在反身性的规律内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防范。从规则秩序的视角来看,现代社会 的现代性标准在于通过法律规则和规范的形式将这种个体化特征确定下来,主要体现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和所有权绝对。但随着工业化社会的不断推进,以个体化特征为核心的现代性呈现出明显地反身化取向,将人类社会导入风险社会的新型社会类型。当然不能决断现代化的反身性是否错误或者是否正当,但是风险社会的现代化含义和内容中必然要赋予现代化以全新的意义和内涵,即风险社会的现代化要根据其反身性的属性对原有的个体化特征进行适当修饰和纠正,赋予其在当前社会状态下新的历史内涵。这种修正的过程同样需要借助规则秩序的工具性作用予以实现,通过法律的指令性、规范性、预防性等功能将个体化为核心的传统现代性过渡到集体化和社会化为核心的全新现代性,强调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障,通过法律的规范体系预防风险,救济和弥补风险损失。这也是现代化的反身性所隐含的必然要义。 三、生物安全立法的社会公益探究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科技革命的时代,相较于物理领域的科技革命,此种革命展现出一种全新的、或许还是极不寻常、其所有的后果完全无法估量的局面:生物科技革命。”由生物技术引发的生物安全问题是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之一,是工业化社会个体化进程发展的高级表现,在彰显科技至上主义色彩的同时隐藏着不可预知的潜在风险。风险社会的反身现代性一方面追求个体理性和科学技术的无限魅力,另一方面力求通过理性的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达到对社会秩序的调整和规制。反身性的过程就是对现代化的批判和反思的过程。生物技术高度发展是现代化进程的显著成果,但同时生物安全的担忧和风险又凸显了现代化的反身性特征。根据上文对现代反身性立法诉求的论述,生物技术的风险回避就必须在法制目标上通过立法径路予以完善。 对于生物安全的立法研究不同于传统的、构成工业社会之规范基础的、以个体利益为内核民商事法律规范。虽然这种传统私益本位的法律制度体系成就了工业社会快速发展的成果,但是其反身性的属性也给现代社会秩序构成极大的风险,所以对现代化进程中反身性的克服就必须在法律制度构建以及立法宗旨的确立上有别于传统的民商事法律,而转向对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有和维护。 生物安全立法的公益性研究必须建立在对生物安全公益性特征的深刻把握之上。所谓公共利益,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分析和界定。美国社会法学创始人罗科斯 庞德将利益划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但他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带有明显地政治国家色彩,即将公共利益视为涉及政治组织社会的生活并以政府名义提出的主张、要求和愿望;而社会利益则是“即以文明社会中社会生活的名义提出的使每个人都能获得保障的主张或要求”。传统功利主义法学家杰里米 边沁认为“公共利益是构成共同体众多成员的利益的总和”,“社会公共利益只是一种抽象,它不过是个人利益的总和”。日本有学者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包括产业利益在内的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或指保护经济上的弱者。”我国学者孙国华先生认为,按主体的不同,利益可分为个人利益共和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又可以分为人类利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阶级利益、集体利益、家庭利益等等。也有人将公益性描述为“是一种利益所属的公共性而非私人性,一种利益分配的公平性而非独享性,一种利益本位的社会性而非个人性”。 鉴于社会公益欠缺统一的理解和认识,在不同的语境和背景下仁者见仁,作者见智。其最根本的分歧就在于对公益之“公共”的内涵和外延存在很大的差别,是众多私人之集合体还是在私人集合之外的更为广泛意义上的利益探讨?人们似乎自然而然地认为,公共利益在某种利益上讲必定是所有私人利益的总和;而如何把所有的私人利益聚合起来的问题,似乎又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当前对社会公益的不同见解主要仍可归因于思维的视角和切入点各异,即从不同的语境和研究背景下对社会公益的认识程度会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如在民法语境下探讨社会公共利益,可能更为主要地集中在对私人之集合的利益依存性;在行政法的语境下探讨社会公共利益,就不可回避地与国家利益相关联;在经济法语境下研究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会指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利益,其中同样包含国家的利益,因为它是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逻辑基础上建构的法律秩度体系;对于环境法来说,特别是生物安全立法,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研究和考察就应当走出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性利益范畴,而转向以全体社会成员利益为基准,人类利益关怀以及生态利益的实现和保护,所以这是更为宽泛范畴内的公益性释解。鉴于此,生物安全的社 会公益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深刻把握:(1)利益的整体性和普遍性。从公益性的利益范围维度来考察,生物安全主体中所关注的是社会成员集体利益、人类利益以及生态利益相整合的,具有普遍性特征的利益范畴;(2)利益主体的广泛性,生物安全中的公益性研究必须跳出传统以国家为界限的社会成员集合利益的藩篱,转而充分关注个人主体之外的其他主体的利益,包括人类、国家以及生态系统(包括生物)等。狭隘的社会观可能会使得我们对公共利益主体的理解囿于传统的社会理论观,但是正如学者在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为社会关系时指出的那样,“社会是人化的自然与自然化的人的综合体,社会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这点来看,利益主体同样也可以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联延伸至人与自然的利益关系,以及对整个生态利益的关爱。而且在生态伦理学中,生态利益是一个高于人类利益的上位概念,因为我们无法将人类与生态系统完全分割开来,否则将不存在实质性的人类利益,抑或社会成员的集合利益和个体利益。 1、 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 转基因的生物安全主要是指现代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特别是转基因生物活体释放到环境中以及进行跨国转移,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1)转基因生物的重组基因,打破了自然界物种的界限,进而打乱了生物进化的历程;(2)改变了生物的多样性和群落结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可能会遭到破坏;(3)转基因生物回归自然界后,会不会使种植区周围生物受到危害,会不会影响生态系统中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4)重组微生物对某些化合物降解后所产生的中间物或最终产物,有的又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重组DNA进入水体、土壤后,将流向何方?存活多久?他们会不会与细菌杂交,出现对人类有害的、新的致病菌?现在已知DNA在土壤中至少可以存留40万年;(6)转基因植物中,如含有对人体有害蛋白或过敏蛋白的花粉,有可能通过蜜蜂采集进入蜂蜜中,最后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转基因生物的潜在风险首先突出地体现在通过对转基因生物本身的基因转变或修饰而对生物内部组成结构、生物特性、生物机能等诸多方面产生的根本性演变,进而影响该生物所赖以生存的其它生物要素和自然生态环境,将其新产生的某种基因特性释放到他原有的生态环境中去,构成对原生态环境的冲击和影响,并在时间的长度上修饰和更改原有的生态系统,从而使得原有生态系统中的各自然生态要素的生存环境和能量交换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最终对人的生存健康产生重大的、不可预见的重大影响。由此可见,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就是在生物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衍生和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突出强调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共风险性的充分认识基础上展开对其公益性的影响研究和对策研究,具体探讨生物安全公共影响的深度、广度,以及针对转基因生物安全公共风险的防范对策、制度构建、规范设定性的研究。 从目前来看,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主要集中在对转基因生物的生态安全性研究和健康安全型研究两个方面。所谓生态安全性研究,是指转基因生物对任何以生态为单位的安全所构成风险的对策性研究,突出的表现为对以“基因污染”、“基因漂流”和“基因逃逸”等为核心的风险防范研究,从而确保生态环境的自然特性和安全特性。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安全”不是一个非常狭隘的概念诠释,而是包括人类的生存安全和健康安全在内的,有关生物本身的安全、生物种群的安全、生态群落的安全以及生态系统的安全。所谓健康安全性研究,是指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给人类健康所带来的潜在威胁的对策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人类个体的生命健康、人类生活群体的健康安全、人类社会的健康安全,以及人类社会代际之间的平衡与安全。 2、 生物多样性的社会公益性拓展 生物多样性是自然界的核心要素,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也是人类生存与发展不可缺少的或不能替代的伙伴与资源。作为自然资源中最重要的活的资源就是生物多样性,或者简称为生物资源,也像任何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一样,具有它自身的特征价值,主要体现为有限性、多用途性、可更新性、区域性、可变性和计量的困难性。所谓有限性是指生物资源是有边界条件的,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不能无限地供给;所谓稀缺性是指由于人类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以及生物资源本身的边界条件和有限性决定的资源稀缺性;所谓多用途性是指生物资源及其以生物多样性为骨架和主干组成的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与用途几乎是全方位的, 在不同的资源搭配和能量循环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和用途;所谓可更新性是指生物资源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繁衍性、自我恢复性和可再生性,但是可更新性具有明显地边界特性,因此受到资源有限性的约束,人类对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均不能超过资源本身的可更新能力;所谓区域性,是指生物资源和生物物种的分布带有明显的区域和地理位置特点,根据区域的水热条件、气候因素等,表现出突出的地带性和区域性,在地理区域的共轭性与相似性的基础上,又明显地表现出区域分异规律,即在同化前提下又显著表征为异化现象;所谓可变性是指生物多样性及其相应的生态系统在开放的不平衡条件下不断地同外界交换物质与转移能量,在不断耗散的前提条件与进程中,形成有序地自组织的耗散结构,在相对的临界平衡状态或混沌状态下不断地推陈出新,辩证地前进,其结果可能表现为生物资源的再生、恢复、扩张、萎缩、衰减、退化或消失等;所谓计量的困难性是指生物资源的公共产品属性、不确定性、条件参数的可变性决定了对其量化的困难性特征。 对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其社会公共利益属性重点体现在对人类社会共同体优良生存环境的保护和对生态系统保持平衡两个方面:(1)生物多样性是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基础,人类的生命维持资源、生活资源、健康资源、财富资源等均来自生态环境,其多样性决定了人类需求的多样性,任何多样性的丧失最终构成对人类生存的威胁;(2)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和创造优良生存环境需求的基本要素;从局部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有利于涵养水源、巩固堤岸、降低洪峰、防止土壤侵蚀和退化等;从全局看,它有利于维持地球表层的水循环和调节全球气候变化,有利于维持生物与生物之间的能量循环和守恒,从而确保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性。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发展和质量保持将从根本上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生物多样性的社会公共利益属性在很大程度决定了,当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或削弱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危害时,法律的规制和救济是非常必要的,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了生物多样性立法供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 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社会共益性 相对于一个生态系统而言,外来物种入侵是由原来天然存在的区域性生态系统中并没有某个物种存在,该物种借助于人类活动、自然因素或其他途径和因素越过不能逾越的空间障碍而进入新的生存环境和生态系统之中,从而给新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等造成一定影响。人类历史上发生的外来物种入侵现象主要是通过自然的传播、人类携带、有意引进等多种方式进行,其造成的不利影响也是非常深远的,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即生态系统危害和人类健康危害,共同构成了对环境法学上“公共利益”的威胁与挑战。 在生态系统方面,外来物种入侵给其他物种造成广泛冲击,入侵物种通过适应性进化能在定居建群后迅速繁衍,在竞争中夺取必要的营养和生存空间,创建了自身的竞争优势,造成本地其他物种的减少甚至灭绝;这种竞争一般称之为“似然竞争”(apparent competition),包括占据生态位的竞争和威胁本土物种生存;另外入侵物种还存在化感作用,入侵植物通过向外释放一些化学物质,影响、抑制或刺激临近植物的生长与发育,从而对生物多样性构成极大威胁;此外,入侵物种还会在物种遗传方面造成物种侵蚀,是生物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丧失,出现某些物种的濒危和灭绝。就中国而言,我们国家遭受的外来物种入侵威胁主要体现在:(1)生物多样性丧失;(2)破坏景观生态的自然性与完整性;(3)竞争并占本地物种生态为,使本地物种失去生存空间;(4)危害生物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② 在人类健康方面,外来物种入侵在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同时,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和安全。从生态学的视角来看,人类作为生态系统的一个物种和要素,与其他物种之间长期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系统环境,但外来物种的入侵给其他生物物种构成危害的同时,同样也威胁到人类物种的健康与安全。一方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和遗传多样性的丧失直接给本地居住人口的生存环境构成极大影响;另一方面外来物种入侵也在很大成多上侵占了人类的生活领地和居住范围,最近报道的红蚁等外来物种已经严重侵害到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有的外来物种已经将原来居民的劳作产所侵占殆尽;第三,最为严重的是,外来物种群侵害会造成人类的疾病,使原来深藏于自然生态环境中幽秘之处的某些病毒可能被激活报复或侵袭人类,如“第Ⅳ级病毒”,特别是1976年在扎伊尔、苏丹等地出现的埃博拉病毒和拉沙病 毒就是最恶劣的事例。③除此以外,由动物传给人类的疾病种类也很多,如拟杆菌署和丝杆菌属感染;炭疽;鼠疫、沙门菌;SARS;禽流感病毒等。 通过对转基因的生物安全、生物多样性和外来物种入侵防护的公益性探讨来看,其共同的目标都在于对生态系统安全、人类的生存健康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其公益性之所以与一般的公益性探究有所不同就在于,其间增添了对生态利益、生态安全、生态正义等价值观的考虑,丰富了公共利益的内涵,从而为生态安全立法的逻辑基础增加了更多的理论积淀,也为其价值目标的确定和立法本位的探寻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四、生物安全的法律供给需求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有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消费者(需求者)和厂商(供给者),在政治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员(供给者)。在经济市场上,人们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给他带来最大满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人们通过民主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在社会的上层建筑中,同样也存在着市场,以市场的秉性和模式运行。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秩序的法律制度当然也可以设定为像市场一样的运行模式和理论,存在着供给和需求的变换统一。任何一种法律都依存于供求双方的交换才得以成为法律产品,因为它也具有社会有用性和使用价值,但同时由于法律的公共属性,决定其在市场产品属性上有别于经济学中的私人物品,而凸现公共产品的特点。除此以外,法律市场在主体和效率方面与一般的经济市场存在明显的差别和特性,法律市场的供给者主要为国家,其消费需求者体现为广大民众,法律市场的立法产品、执法产品、司法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供给者都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因此享有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垄断权;正是因为国家机关对法律市场的垄断才造就了法律市场的低效率。但法律市场的上述特性不能根本改变其与经济市场在运行模式和构成要素上的统一性,即当前的法律制度不能有效满足社会稳定和秩序要求,不能保证广大民众的多数需求时,亦不能有效满足国家机关的统治意愿和利益时,法律的需求应然而生,国家为了继续稳固自身的统治地位和统治利益,保障社会整体的利益、安全和秩序,弥补法律供给之不足,通过立法等法律供给措施满足社会法律需求;此外,在法律供给中,法律生产要素资源的稀缺性,是制约供给能力的根本原因,法律供给能力的大小取决于法律生产要素的状况和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及资源配置状况两个方面,其中法律技术、法律工作者素质的提高、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都会扩大法律的供给能力。 (一)供给需求理论的法律延伸 经济学中的供给与需求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市场的运作原理,通过供给与需求的力量互补和相互作用,产生均衡的价格和均衡的数量,从而达成市场均衡。市场均衡发生在供给和需求力量达到平衡的价格和数量的点上。任何市场的非均衡态都决定了供给和需求的重新组合和排序,或增加供给,或减少需求。供给和需求的博弈永远处在均衡的此消彼长过程之中,在需求增加的情形下,需求和供给的非均衡决定了相应供给的增加。 在非经济的法律市场中,同样存在着供给需求的均衡解。当法律的供给成一定的稳定态势时,即在现行法律规范体系较为稳定的状态下,法律市场的均衡将主要取决于法律需求。法律需求决定了法律供给和法律市场的发展状况。但法律需求的产生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制约和约束。 第一、 法律市场均衡与法律需求。所谓的法律市场,实际上是按照一般的市场要素和运行规律所拟制出来的以法律作为交易客体和核心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法律市场的基本构成及其变换趋势同样依赖于市场主体双方的博弈,以及由此产生的价格因素,亦即在法律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因法律的供给和需求所产生的类市场环境。按照市场运行规律来看,相对稳定的市场在供给和需求方面基本持衡,市场的均衡态就要求市场主体双方在供给和需求上的相对均衡,任何一方发生变化,都会形成供给和需求的非均衡博弈,从而引发市场波动,通过供给增加或需求削减的方式再次达到均衡。就法律市场而言,国家或政府作为法律供给方,应当及时对市场的法律需求状态作出评估和回应,从而满足法律市场的要求,达到法律供给需求状态的均衡。法律的市场供给主要取决于法律制度约束、法律价格因素以及法律物质技术等要素的影响,也就是说在现行宪法的规范范围内,根据当前市场的守法成本和违法成本的差别比较,以及立法 、执法和司法技术等相关因素,决定是否在现行法律体系范围内增加或修订法律,从而更大程度地满足法律市场的需求。其中法律的价格因素客观地体现为拟供给法律的效用范围,如果其效用范围广,需求者的权益内容和范围会基于该法律的供给得到更大程度的确认或保护,从而形成守法的受益范围大于违法的潜在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供给就成为必要。 第二、法律市场主体的支付能力与法律需求。所谓需求,主要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是需求主体对某种客体的愿望和欲望,一是该主体具有购买产品的支付能力。法律需求的产生同样具有一般需求的内在要求,其支付能力主要体现为市场主体对国家机关法律活动的支付能力,执法、司法机关对立法活动的支付能力。法律市场主体的支付能力强弱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法律市场主体对自身权益、集体权益的认知程度,认知程度越高,就更大程度上决定了相应法律供给的需求度和必要性。也就是说,法律市场主体,特别是法律需求者对自身和集体权益保护的认识程度愈深,其相应的法律意识愈强,对能够更大范围内保障其权益的法律需求愈大,法律的供给市场应运而生,从而相应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措施成为法律市场的必然。 第三、法律价值与法律需求。 人们对法律的需求根源于法律的价值(秩序、自由、正义、效率),而法律的供给,仅仅是确立并实现法律的价值的过程。政府并不能直接供给法律的价值,如秩序和效率,而是通过提供法律,通过提供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来间接满足人们的终极需求。法律的这种工具属性,表明了国家机关仅能供给中间产品——法律,而不能供给最终产品——正义、效率等法律的价值和社会目标。在供给和需求之间探究立法的价值,就在于通过法律供给能否在法律的运作过程中实现对法律需求的满足,确认、维护或保障应当保障的权益,防范或者遏制权益侵害、受损风险的产生。也就是说,立法的供给必须能够明确确定拟供给法律的价值目标和立法宗旨,从价值目标上可以归顺法律供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四、法律市场利益与法律需求。市场运作的机理在于交易双方或供给双方的利益交换或互补,法律需求的产生必然归因于某种潜在利益的驱动,期望通过法律供给达到确认、维护和保障权益的目标。鉴于法律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其供给和需求必然要在基本利益取向上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和意愿。当某一种利益目标变成大多数人的利益指向,相应保护改种权益的法律规范的需求就应运而生,这种法律需求会打破原有的法律市场均衡,从而引发了法律市场的非均衡态,非均衡态向均衡态的发展就依靠保障该群体利益需求的法律供给与以相对应,从而最终实现立法。 (二)生物安全立法的供求逻辑 法律需求属于制度需求的范畴,是一种将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设计,虽然其供求逻辑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下可以被解释为一种供给和需求的逻辑发展体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不仅是一种非市场需求,而且是一种非物质商品的需求。法律需求根源于需求主体对某种“潜在利益”的期望和追求,是一种在已有的法律制度安排中无法实现和获取的利益。生物安全的立法需求源发于主体对保障生物安全利益的期望,从当前的法律结构体系和制度体系来看,该种利益期盼是无法予以满足的。 上述的制度经济学的立法阐释,至少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生物安全立法的立法逻辑: (1) 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体广泛。一般来说,法律需求的主体就是法律需要保护的利益主体,它既可能是一般的市场主体,也可能是国家政府,也可能是社会公众。生物技术的发展所产生的转基因安全风险、生物多样丧失风险以及外来物种入侵风险等统一构成了生物安全立法的风险体系和利益保护对象。在上述风险和利益保护的释解当中,基于对自身生命健康利益和人类世代延续的利益视角,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体主要体现为一般公众;基于对整体社会安全和秩序利益的视角,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体又将体现为国家及其政府;基于对生态系统安全利益诉求的视角,生物安全的法律需求主体甚至可以,也有必要突破原有的法律主体观念,转而确认并保护动植物,乃至生态系统的生存和安全利益。 (2) 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潜在利益”。法律需求的“潜在利益”一般不能完全在实现的规范体系中得以体现,其潜在性深刻地反映了现实法律制度所建构的利益体系的非完整性。正是因为“潜在利益”的存在,构成了法律制度体系发展的牵动力,形成一个相对稳定,但又不断地在“需求-供给”中发展的运动模式。 从生物安全本身来看,安全的主体范围非常明确,一切可以归属为生物学中的生物范畴的主体都应当在生物安全法律中得以体现,并由特定的“潜在利益”与之相对应。根据生物安全法律主体的广泛性,需要通过法律保护的“潜在利益”至少包括一般公众的生命健康利益,国家政府的安全与稳定利益,一切生物体的生存利益和相互间均衡利益,以及生态系统本身的安全利益。 (3) 现实法律制度安排和规范体系尚无法满足上述“潜在利益”。建立在传统法律理论体系上的法律制度安排缺少也很难对生物安全利益提供应有的风险防范机制和保护机制:首先,生物科技以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所带来的风险只是在20世纪末期才真正被人们发现和认识,科技的两面性和吊诡性只有在科学技术知识较为普及的情景下,才能被广大公众所知晓。科技发展所隐含的生物安全问题、生命健康问题、生态伦理问题等作为一种潜在的或现实的社会问题时,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才真正上升为多数人的社会风险意识。风险是一个与利益相比对的概念,它意味着主体的某类利益正在或将要被侵蚀或剥夺,当一种风险演化为一种群体性、社会性的风险意识时,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必须在整体上予以采纳或建构。法律作为一种规则和规范体系,预设人们的行为模式和行为结果,从而在制度层面上提供了一个可知悉、可预见、可防范、可制裁的规范模式,从而加快了主体的立法诉求,也推动了权力机关的立法供给。其次,现有的法律制度设计和安排都是建立在对人类自身利益的确认和保护之上,法律主体的范围也很难突破对自然人或法律拟制主体的传统认知,相应地法律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也很难突破传统之囿。然而,就生态系统而言,彰显人类利益和智慧的科技现代化正是成就当前生物乃至生态系统风险的主要因素,现代化的反身性深刻地印证了至高无上的人类利益的局限性和短视性,也从风险的角度提出了将人类利益与生物利益、生态利益相融合的利益取向和规范模式。但就目前的规范体系和法律制度建设来看,生物安全立法的利益谱系(包括人类利益、生物利益和生态利益)仍然任重道远。 五、立法必要性下的制度安排 工业文明,特别是以生物技术发展为代表的人类第四次科技革命,在为人类创造了丰厚的物质条件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足以使整个地球毁灭的风险,旧的工业社会体制与文化意识在所谓的现代化进程中已经凸现其内在的反身性和高风险性特征。社会的政治、经济和个人风险往往会越来越多地避开传统工业社会中的监督制度和保护制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不确定性,由此出现了以不确定性为基础的风险社会与不确定性为基础的现代政治法律秩序之间的内在紧张。不确定的生物科技和科学技术本身隐含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必须在原有的法律秩序体系框架内重新建立并发展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和由此产生的秩序体系。此外,生物安全立法的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分析认为,生物安全立法的逻辑基础在于,生物安全的社会公共性强烈呼唤并要求在法律秩序下重新建构生物安全立法的利益谱系,将人类安全利益与生物安全利益以及生态安全利益联系起来,从而将人类的发展与整个生态系统的安全相互联结,在利益层面确立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果我们将法律规范体系和制度体系的确立和完善放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背景下加以考察,法律需求和法律供给的辩证统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体系的均衡给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设定了经济学意义上的理论基础。 理论多元化、多视角的阐释为生物安全立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智识基础,但在生物安全立法必要性研究之外,就需要在具体制度层面上将上述理论、利益、逻辑、价值等范畴予以实现。笔者认为,生物安全立法的制度安排,将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和层次:(1)生物安全预防法律制度;(2)生物安全控制法律制度;(3)生物安全救济法律制度。 上述三个方面的法律制度都是在较为宏观的生物安全理念上的制度设计,每一项法律制度仍然需要根据立法的技术和特点加以细化和深入,结合人类科技行为的规律和特点,从而将人类的生物科技行为纳入到整体的法律制度思考中,如风险防范制度、实验室安全制度、申报批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4篇

面对粮价上涨可能引发的粮食危机,西方发达国家的部分媒体和政要,如德国总理默克尔把主要原因归结为“中国人吃肉多了,印度人的粮食消费多了”,使粮食和谷物饲料供求紧张。此言一出即引起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不满,这仿佛一个锦衣玉食的富人指责刚解决了温饱问题的穷人过度消费。与此不同的是,中国、印度和OPEC成员国等发展中国家认为部分发达国家加速发展生物能源,特别是“美国用数千万吨玉米生产燃料乙醇”才是本轮粮价飞涨的始作俑者。这个观点在国际社会上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如,2008年7月,英国《卫报》报道,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认为“生物燃料对粮价上涨的贡献是75%”,一时间舆论哗然。当日,该报告作者Don•Mitchell即向《华尔街杂志》澄清,“文中的75%是指从2002年到2008年2月粮价上涨了75%,并不是生物燃料使粮价上涨了75%;引起粮价上涨的原因有很多。”

价格反映供求关系,要探寻粮价上涨的真实原因,首先要考察粮食市场的供求问题。从统计数据可见,近十多年来,世界谷物、小麦、稻米和玉米的产量逐年上升,大米和小麦的年均增长率都在1%以上,玉米在4%以上;同时消费量也在平稳增长,消费年均增长率与产量的年均增长率十分接近,个别年份消费增长率还略低于产量的增长率。虽然2000年后,世界粮食库存呈现出渐进式减少的趋势,但仍在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的消费库存比17%~18%的安全线以上。这些数据表明,最近十几年的世界粮食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其次,判断以“玉米制乙醇”为首的生物能源开发是否导致了世界范围内的粮食供需失衡?数据显示,2006和2007年,美国分别用5340万吨和6500万吨玉米生产了乙醇,但2004-2007年美国的玉米出口量一直增加,其中2007-2008粮食年度还以7680万吨的出口量达到历史新高。这说明美国玉米产量的提高足以应付生物能源开发带来的玉米市场的供需矛盾。更为重要的是,在此次全世界感受强烈的粮价危机中,恰恰是玉米价格涨势比较平稳(见表1)。

2007年3月-2008年3月期间,小麦的价格涨幅超过了130%,而作为生物能源(燃料乙醇)主要原料的玉米的价格涨幅不足40%,充分证明了生物能源对世界粮价危机的影响很小,不可能是“主要原因”。

粮食价格上涨的原因

时至今日,粮食价格已明显回调,对于当初的上涨原因,可做如下总结:

(一)市场的正常周期性波动被夸大

数据表明,1995-1996粮食年度国际市场粮价升至历史最高,同期全球粮食生产达到低谷。1996年以后,国际粮价走势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1996-2000年,粮食价格处于下行阶段,并于2000年跌至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比1995-1996年度的历史高位下降了55%~65%;2001-2004年,是粮价的低位盘整阶段;2005-2008年上半年,粮价逐步回升并达到新的历史高点。

鉴于国际粮价的长期过低,2005年以来粮价的渐进式上涨,在某种程度上是市场规律的正常表现。然而追求新闻效应的媒体却对粮价上涨及其原因做了略显片面的报导,造成并加剧了社会的恐慌心理,对粮价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国际能源价格上涨提升了粮食的生产成本

通过长期研究历史数据,不难发现国际粮食价格与石油价格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全球的粮价和石油价格几乎同步涨跌。其缘由不难理解,因为粮食种植、加工和运输过程中需要化肥、农药、塑膜和农业机械,化肥等是石油的衍生品,农业机械需要消耗柴油和电力,油价的上涨必然增加粮食生产成本。由于粮食的需求具有刚性,成本的上升注定会抬升价格。

(三)金融危机中出逃的资金扰乱粮食市场

自2007年夏天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欧美股市屡屡下挫,金融市场动荡不安。欧美等国家多次下调利率,释放出大量的“热钱”。由于股市低迷和美元疲软,存在上行预期的农产品市场成为这些出逃资金的新流向。据新加坡《星岛日报》报道,2007年商品指数基金通过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持有的玉米、小麦、大豆等期货合约增加了29%;而据芝加哥农业资源公司统计,2007年11月份到2008年4月,对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投资已从250亿美元猛增至650亿美元。大规模频繁交易使得粮食价格和波动率都创出历史纪录,华尔街的投资家们一度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粮食囤积居奇者。

更能反映世界粮食市场有非正常资金进出的,是国际粮食价格的迅猛回落。以2008年7月国际清算银行研究报告宣称“次贷危机影响被低估”和拥有150年历史的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为标志,次贷危机从2008年6月以前的金融系统危机阶段进入了7月以后的实体经济危机阶段。此后全球性的通货膨胀预期已不可能存在,投资者增加资本效用的主要方式也从增值转变为避险。在这个时期,虽然没有任何国家宣布减少用于生物能源的粮食数量,但国际粮价却出现了戏剧性的大幅回落。FAS(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1月初主要粮食作物的市场价格相对于各自的最高价跌幅都超过了40%(见表2),而且如此巨大的下跌都是在2008年第二季度以后突然出现的。这只能是投机者抽逃资金所致。

粮食安全问题的解决建议

(一)全面认识并积极对待生物能源

生物能源清洁环保、可再生。不论是欧美发达国家,还是巴西、印度、马来西亚、阿根廷、尼日利亚等发展中国家,甚至委内瑞拉等石油出口大国都非常重视对生物能源的开发和扶持。我国曾在2006年出台四项财税政策,大力支持生物能源产业的发展。此后,因为顾及“生物能源威胁粮食安全”的舆论,生物能源的发展受到了限制。但实际上,这种舆论忽视了生物能源对于粮食生产的正面作用:一方面,农业及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会因生物能源的需求而提高,有利于刺激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以及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另一方面,农民“卖粮难”的可能性会因此变小,有利于粮食政策的长期稳定和粮食的持续增产。此外,开发生物能源并不一定要消耗大量粮食,如巴西主要使用甘蔗,马来西亚主要使用棕榈油,中国可以主要使用薯类等非粮作物或农作物秸秆。总之,随着技术的成熟与成本的下降,发展生物能源既能控制环境污染,减轻对石油资源的依赖,又能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现实选择。

(二)坚定不移地推行农业改革

“粮食安全”问题的出路在于提高粮食产量,而不是限制出口、压低粮价。保证和提高粮食产量的根本途径则是维护和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这必然要求粮食价格,即粮食相对于工业品、服务等的相对价格,要适时适度提升。实际上,农产品的供给完全不存在垄断,也不存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农民协议一致抬高农产品价格的可能性,因此,粮食等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只是供求平衡的正常表现抑或通货膨胀的中间环节。一切直接限制农产品价格的措施,只能压缩农民的利润空间,迫使农民减少粮食生产并且把预期升值的农产品作为“金融资产”囤积起来,进而在减少农产品供给总量的同时增大涨价压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的名言:“粮荒和饥荒从来不会因气候原因而产生,更多是人为因素,即政府对自由市场的人为干预。”——说的正是这个道理。面对中国有13亿人需要吃粮的客观实际,中国必须比其他国家更加坚定地坚持农业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寻求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途径。在此过程中,一切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产业,包括生物能源产业都应当鼓励而不能打压。

(三)关注金融与粮食市场的相互作用

本轮粮价危机再一次提示,如今粮食的期货和现货市场都已成为国际游资逐利的重要场所,金融机构有必要更加关注粮食市场,建立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尽早发现异动,提示风险。当前中国还应当研究增加粮食期货的种类和数量,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的作用,给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以更多选择,给国家宏观调控以更大空间。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282号,2007

2.庾晋.生物燃料的主要作物及经济性分析.中国新能源网,2008

3.福特•朗格,本杰明•赛诺,官进胜.生物能源:发展趋势还是穷人梦魇.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8(2)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5篇

长期飞行的航天器环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生态环境,适合属于特殊物种的细菌和真菌的生长发育和繁殖。细菌和真菌主要驻留在空间室内装饰物和结构与设备材料的表面。这些地方聚集着有机化合物和空气冷凝水,足以让各种异养微生物(如霉菌青霉、曲霉、枝孢菌)生长和繁殖。在航天器长期飞行期间,菌群的数量变化和结构动力学特性不是线性的,在生物群落激活和停滞的交替期间呈现出一个波形周期变化,变化周期由内部生物机制的自我调节能力和外部空间环境控制。菌群激活期间,充满着医疗和技术风险,显著地影响着飞行安全和硬件的可靠性。微生物可以轻易地借助航天员或者货运飞船进入空间站,同时迅速适应空间站内的环境并四处蔓延,微生物主要来源及在载人航天器中可能存在的位置如图1所示。前苏联科学家曾经在“礼花”号空间站与“和平”号空间站内发现上百种对人体和空间站设备有害的致病细菌和微小真菌。“和平”号空间站曾发生过微生物“蚕食”电缆的事故。国际空间站上也发现了危险的微生物,这些微生物可能导致设备发生故障,可能会对空间站结构造成灾难性后果。它们不仅会损伤金属,也会损伤高分子聚合物制成的设备,进而可能导致技术故障。2003年国际空间站内,细菌堵塞了3套舱外航天服的冷却泵,航天员不得不使用穿脱更为麻烦的备用服装完成了太空行走,造成问题的细菌生活在作为冷却液的水中。研究人员对空间站的水样进行分析后曾发现,空间站自身冷却系统内细菌数量增加的速度远比预料的快,这让人担心细菌有可能腐蚀冷却系统最为脆弱的组成部分。根据各种体外研究,空间微重力环境促进微生物的生长。不同的细菌在空间或在地球上模拟的微重力试验表明,重力变化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它们的生长和微生物的代谢和生理,例如增加自身的抗药性和毒性,改变生物膜增长方式等。长期暴露于高剂量的空间电离辐射中,也能影响微生物的代谢和生理。除了封闭和微重力条件外,还存在各种未知因素影响微生物的生长,如热交换影响,磁变影响,细胞悬浮,营养物的浓度梯度、毛细特性、流体行为等均可能引起生物体的遗传和生物学特性的变异反应,这导致了某些微生物最终变得更难消除。因此,空间环境条件可能会促进微生物生长的这一新特征,并且增加了损害航天员健康和导致环境恶化的风险,影响生命支持系统的稳定性。

2空间应用系统生物安全工程技术体系框架

空间应用系统生物安全工程技术体系覆盖了在空间应用有效载荷的工程研制过程中应遵循的生物安全要求、分析、设计防护以及评价等各项技术范畴,其总体框架如下图2所示。图中可以看出,在空间有效载荷产品研制过程中,空间生物安全在工程上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空间生物安全要求指标问题,然后根据生物安全要求,结合空间应用的需求情况,对应用系统的生物危害材料进行危害等级的识别,再依据危害等级的识别结果确定相应的安全性包覆等级,作为空间实验载荷设备的生物安全性设计准则要求,依据此设计准则开展相应的安全性设计防护;在采用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同时,有效载荷对于生物危害还应具备有效的监测手段,确保空间应用实验过程中的生物危害可检测。最后,空间应用载荷在上站之前,应对生物安全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其结果将作为空间科学实验载荷上站安全性认证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从而为工程决策提供安全性方面的依据。

2空间应用系统生物安全的工程设计要素

2.1空间应用系统生物安全指标要求借鉴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以及国际空间站有关生物安全的经验,生物安全指标主要是指针对微生物的最低可接受阈值,相关指标又可细分为饮用水、食品、舱内空气、表面四个主要方面,其中,饮用水、食品以及舱内空气的最低可接受阈值与航天员的医学要求密切相关。对于表面的生物安全要求,涉及舱内舱体内表面、舱内平台设备和有效载荷设备表面等多个方面,其可能的影响除了传染到航天员(航天员有可能接触的情况下),影响航天员健康外,另一个重要的影响就是对硬件设备的腐蚀和侵蚀,最终导致硬件设备的失效或者污染舱内环境。因此,对于空间应用系统设备,应提出明确的表面生物安全指标要求,该要求可以参照空间站平台的表面微生物最低可接受阈值要求,也可根据空间应用系统载荷研制的特点和使用需求单独提出。另外,对于影响实验任务成功的可致病的病原体(包括植物可致病病原体和动物可致病病原体)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指标要求。空间应用系统生物安全相关指标体系框架如图3所示。图中涉及的植物可致病菌主要是寄生性病菌,病原体有病毒、类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氏体、细菌、真菌、藻类、线虫和高等植物,其中以细菌、真菌、病毒、支原体和线虫诱发的病害较普遍和严重,尤以真菌性病害为最,如水稻的瘟病、小麦锈病、棉花的萎蔫病等。各种病原体的生理、生态、增殖方法和生活史以及侵染寄主的方式、途径和时期各不相同。可根据具体实验样品和实验要求确定需要检测的植物可致病菌。动物可致病菌主要是微生物,包括原生动物、细菌、真菌、病毒、支原体、酵母等,其中细菌和真菌污染是最常见的,如各种沙门氏菌等。可根据具体实验样品和实验要求确定需要检测和加以控制防护的动物可致病菌。以微生物污染为主要检测对象,包括原生动物、细菌、真菌、病毒、支原体、酵母等,其中检测重点为细菌和真菌。空间站微生物主要存在于舱内气体、食品、水、舱体材料、硬件设备表面以及有效载荷等地方,因此,其微生物控制的要求也应根据这些方面进行规定。例如,国际空间站微生物控制的指标要求如表1所示。我国空间站工程微生物控制定量要求主要参照国际空间站制定,在我国载人航天工程一期和二期阶段,未对微生物控制提出明确的定量要求,在载人空间站阶段,提出的初步医学要求中,也仅仅对空气和物体表面微生物控制提出了限值,与表1中国际空间站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而对于食品和水未作明确规定。

2.2空间应用系统生物安全等级的识别开展空间生物安全防护设计时,首先应对生物危害的等级(或称生物安全等级,BiosafetyLev-el,BSL)进行识别,根据不同的危害等级制定不同的设计防护策略,避免设计上的冒进所带来的安全患,或者设计过于保守而带来的资源浪费和技术瓶颈。根据NASA的生物安全小组的工作经验,所有有关生物学的材料都要进行生物危害识别,对识别出的生物危害材料都要分配一个生物安全等级[18]。因此,生物危害材料生物安全等级的确定是生物安全工程设计的首要出发点。NASA的JSC中心针对空间应用项目的生物安全等级制定了专门的规定[19],如表2所示。空间生物安全等级主要来源于地面公共卫生系统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相关标准,在空间上用时考虑了空间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由于空间飞行独特的环境和条件,BSL-2微生物又被分为两类,BSL-2(中等风险)和BSL-2(高风险)。主要是由于在微重力环境下,微生物气溶胶可能比在地球1g重力下具有更大的风险,对于地面上BSL-2等级的微生物在空间应用时可能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因此,在对空间生物安全等级的规定上进行了适应性修改,其原则为:对于地面上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高致病性)的微生物(BSL-3和BSL-4)禁止在太空项目中使用;对于地面上可能造成中等危害后果的微生物,其在空间环境影响下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后果,甚至是灾难性的,因此,地面上BSL-2级微生物在太空中又分为中等危害和高危害两类。我国载人航天工程目前采用的生物安全等级划分标准主要遵照现有的国内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等级相关规定,对于空间生物安全等级尚无具体的标准进行规定。因此,合理的划分生物安全等级对于工程中遴选生物样本和明确有效的控制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2.3空间应用系统生物安全包覆等级的识别与设计

2.3.1空间应用系统生物安全包覆等级的确定工程实践中,在已明确了有效载荷生物安全等级BSL的基础上,需要根据生物安全等级确定相应的包覆设计等级(LevelofContainment,LoC)要求。两个重要的原则是:1)生物安全防护的包覆等级不得低于其生物安全等级;2)存在多种微生物的情况下,其包覆等级应根据生物安全等级最高的生物样品来确定。我国空间站空间应用规划了多项有关生物、生命、生态、医学等应用与科学领域实验项目。以当前规划的有关生命科学研究的实验平台为例,确定其初步的生物安全包覆等级,如表3所示。

2.3.2空间生物安全设计准则空间应用载荷生物安全控制的优先级主要包括五个层次(见图4)。工程设计实现过程中,有效载荷研制单位应根据识别出的生物载荷的生物安全等级确定相应的防护设计准则,遵循以下原则:1)生物材料的选择上,应在满足科学实验需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危害等级低的生物材料和样品;2)生物实验载荷的生物包覆等级应与其生物安全等级相对应,不得低于其生物安全等级;3)对于具有致病性或可能导致设备故障的主要微生物应具有实时监测或者离线检测能力;4)包覆设计应按照最小风险控制或者故障容限,或者两者相结合的设计准则进行设计,如金属结构采用较高的安全系数要求;采用多层密封包覆等;5)包覆设计应考虑最大使用条件下进行设计,并采用试验的方法验证;多层包覆设计时,应对每层包覆手段的有效性进行独立验证;6)采用物理隔离的方式进行包覆设计时,应满足密封设计要求,如所有泄漏路径均采用软密封件,垫片或其他密封材料进行双重密封;金属零件沿着所有接口有两个密封(如盖);流体连接器内部和外部的双道密封;电连接器外部双道密封和引脚周围双密封等;7)采用密封设计时,需要考虑容器材料与有害生物质的相容性设计与验证问题;8)采用多层包覆设计时,应尽量采用组合式包覆形式,即不同形式的隔离方式,如物理隔离与负压相结合,确保各级包覆是相互独立的,不会发生关联失效;样本操作用手套箱采用在手套故障的情况下保持负压的双故障容限的设计等;9)对于有限寿命的生物危害防护措施,如HEPA过滤器,应具有有效的寿命预测手段,以便采取定期的更换或者清洗消毒等措施。

2.4空间生物危险的监测空间微生物的监测是实施微生物控制的前提条件。目前对于载人航天工程领域,较为先进的微生物监测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非培养核酸技术(基于PCR聚合酶链反应);2)三磷酸腺苷生物发光技术(ATP);3)生物传感器,直接激光检测;4)流式细胞术方法;5)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电离飞行时间质谱(Matrix-AssistedLaserDesorption/IonizationTimeofFlight(MALDI-TOF)massspectrometry);6)微观方法(MicroscopicMethods)。传统上,环境和人员的微生物监测主要集中在采用基于培养技术的细菌和真菌。然而,在空间环境中,采用大量的分子、生化和理化实验系统,建立在非培养技术基础之上。采用单一的监测技术往往难以满足微生物监测的需求,因此,在工程实践中,空间科学实验载荷研制单位应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结合各种检测技术的优缺点,合理选用生物检测技术。生物检测技术选用参考表如表4所示。另外,空间科学实验载荷应重点监测BSL-2级以上的微生物。根据国外的经验(ISS,MIR)[10],空气中主要的细菌种类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枯草芽孢杆菌,内表面主要的细菌种类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芽孢杆菌等;真菌主要为青霉属和曲霉。在监测点设置方面,对于密闭的实验培养箱,应从空间应用的需求出发,对于影响实验效果的入口端应设置微生物监控装置,防止舱内空气和水源中的有害微生物影响实验效果;同时对于出口端同样需要设置微生物监控装置,防止科学实验产生的有害微生物污染舱内大气环境和热控管路。

2.5空间应用系统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国际空间站上,有效载荷生物材料的生物危害风险评估在发射前必须进行,评估生物有害物质的标准包括微生物的特性,感染剂量,微生物的存量、感染途径,以及与实验协议相关的危害。识别出的所有有害微生物被分配一个生物安全等级(BSL)。有效载荷安全审议小组参照BSL为每个有效载荷制定必要的防护等级。空间应用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的实施流程如图5所示。

3结论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6篇

1.1生物安全控制对象根据病媒生物的本底调查结果,确定场馆生物安全控制的对象。通常情况下,国内常见的共性病媒生物主要有:蝇类、蚊虫、蜚蠊、鼠类。另外,有些场馆还需要对红火蚁等进行清理。

1.2一般病媒生物的控制措施检查核心区的防虫纱窗、纱门等,如有破损即行修复;核心区域内的马厩、饲料仓、马医院、室内运动场等建筑物室内,每100~150m2设置1个长期开启的电灭蝇器;核心区域的室外部分,在不影响马匹活动的前提下,每50~800m2设置1个紫外线捕虫器;场馆其他区域的室外,可按每1000~3000m2设置1个在夜间开启的紫外线捕虫器。检查垃圾桶、垃圾站、粪便处理站、水渠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的蚊蝇类活动情况,采用药物喷洒和灯光诱捕的方式进行清除;及时清理废弃杂物、生活垃圾,断绝食源和水源,清除蜚蠊卵荚。对蜚蠊,可采用物理方法(热杀灭、诱捕器、粘蟑纸或器械)和化学方法(药物熏蒸和喷洒)进行清除。可采用投放毒饵、蒸熏灭鼠、器械灭鼠等多种方式开展鼠类清除工作。在核心区内赛马无法接触到的地方,可投放经国家农药登记的慢性灭鼠药,放置在有避雨功能的灭鼠药投放盒中,每个投放盒放约30g,根据地形均匀放置并设置明显标识,每日检查灭鼠药数量,如减少即行补充。对在粘鼠板、捕鼠笼内或在巡查途中发现的活/死鼠,应及时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1.3控制要求在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场馆内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的情况下,本文推荐应达到表1中的要求。

2野生和流浪动物的管理要求

赛马进场前应该对场馆内的野生和流浪动物进行清理,这一工作要在赛马进场前10天内完成。清理的对象主要有流浪犬、猫及猴、蛇等。场馆内应成立野生、流浪动物专职处置工作小组,配备通讯、长臂捕网、捕蛇手杖、笼具等器械装备,每日在场馆范围内设点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现动物的方位、种类、数量及其颜色、体态、性别等。在动物出没的可疑位置可适当放置诱捕器、驱散剂(如硫磺)等。捕获的野生或流浪动物应移交给当地林业部门或作无害化处理。

3防疫程序要求

3.1场馆检疫设施的防疫消毒赛马进场前应对场馆马厩区进行3次消毒。每次消毒应间隔3天,最后一次消毒应在赛马入场前3天完成。赛后所有马匹离开场馆后,应对场馆相关检疫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

3.2进出场馆的人员和车辆的防疫消毒场馆大门应分别设有人员和车辆出入专用通道,出入人员应通过鞋底消毒,出入车辆应在入口处消毒。人员须更换专用服和鞋,经过消毒通道和消毒液洗手后进入马厩区。进入马厩区的车辆和装载赛马的运输车辆须经过专用的消毒通道,做到有效消毒。

3.3赛马装卸场地的防疫消毒将赛马卸离后,应对运输车辆包括车内垫料、排泄物等废弃物以及所涉及的相关场所和设施,包括装卸场地、运输台、赛马出入通道等可能污染场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消毒。

3.4赛事期间场馆的防疫消毒在马厩区通往比赛和训练场区的动物通道内铺设消毒垫,并保持有消毒液的浸润。对马粪便、剩余饲草、污染垫草等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堆积在指定场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马厩区内应保持整洁,每天对比赛场、训练场等场地进行清理,定期对马厩区内各通道以及与饲养活动有关的区域、设施、用具进行消毒;每次清运马粪后,要及时清扫运送马粪的通道并进行消毒;及时清扫场馆内产生的积水;污水储集池要保持封闭状态,以减少蚊蝇滋生。

3.5发现疫病或死亡赛马后的防疫消毒措施一旦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赛马,须立即将其转移至病马隔离舍,原马厩及其所在的马舍内各条通道、相关用具、转移沿线均须用消毒液彻底清洗消毒。如赛马发生死亡,则应封锁相关区域,并及时处理,原马厩及其所在的马舍内外各条通道、相关用具、转移沿线均须用消毒液彻底清洗。

4无害化处理程序要求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7篇

1家禽的健康标准

作为一名合格的养殖场管理者,必须要了解本公司/本场所饲养的家禽的健康状况,也只有了解了家禽的健康状况,才能为下一步的生产经营做出正确的决策。设立家禽的健康标准需要关注四方面内容:家禽外观评价标准、家禽的运动指标、家禽的生产指标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前三项健康标准来源于养殖现场的观察和数据统计,可以比较直观的反应家禽的健康状况。健康的家禽外观标准,包含了家禽精神状态、体型、眼睛、鼻冠喙、羽毛、翅、等内容;家禽的运动指标包含了家禽的动作姿势、呼吸、吃料、喝水等内容;家禽的生产指标包含了死淘率、产蛋率、受精率、周增重等内容。不健康的家禽会在这些评价指标区别于健康的家禽,这种差别就会第一时间给养殖场管理者足够的信息,帮助其了解家禽所处的健康状态。

2家禽的健康评估体系

建立了健康标准,就可以根据健康标准设立一套可行的健康评估体系,利用评估体系作为工具,对饲养的家禽进行定期的健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可把家禽分为健康、亚健康和发病三种状态,不同的状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家禽健康评估需要注意三点:定期评估、全面评估和及时记录分析。家禽在不同的周龄、不同的季节和不同的时间段都有特定的表现,健康评估体系要和这些特定表现相对应,评估结果才会更加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例如对呼吸道的评估就要夜晚熄灯后进行。3家禽健康检测体系健康的家禽,有其外在的健康标准,同时也有一些内在的健康标准。这些内在的健康标准,就需要我们借助化验室检测体系进行评估,主要包含免疫抗体水平的高低、区域内流行毒株抗体水平高低、家禽的带菌或者带毒情况、免疫抑制病等几个方面评估,如果有条件还可以对肠道微生物检测、分离菌株耐药性检测、脏器的病理学变化等进行检测分析,更加系统的、全面的了解家禽的健康状况。

3健康管理方案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8篇

1.实验自身特点

(1)实验材料方面。有些是有毒的,比如“色素的提取和分离实验”中用到的丙酮,其毒性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麻醉作用,高浓度接触对个别人可能出现肝、肾和胰腺的损害。由于其毒性低,代谢解毒快,生产条件下急性中毒较为少见,大量稀释后,对人体危害较小。还有石油醚对眼睛、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性;对皮肤有强烈的刺激性。另外,很多需要加热的操作中用到的石棉网,石棉本身并无毒害,它的最大危害来自于它的纤维,这些细小的纤维释放以后,会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容易被人体吸入。石棉粉尘进入人体后,在肺部逐渐沉积,导致肺部组织纤维化,胸膜增厚,形成“石棉肺”。有些是有腐蚀性的,如“观察植物细胞的有丝分裂”中用到的盐酸。有些是易燃物,如酒精、丙酮、石油醚等。有些是容易致伤的,如制作临时装片使用到的刀片、盖玻片、镊子、剪刀等。在微生物的筛选、培养、鉴定等实验中应该特别注意,防止致病杂菌感染人体。(2)实验操作方面。有些实验需要酒精灯加热,如“还原糖的鉴定”“DNA的鉴定”需要沸水浴加热。有些实验需要用到电源,如使用显微镜时用到电光源。凡是实验中用到的加热操作都可能用到玻璃器皿,如果不正确操作会引起玻璃炸裂,或液体沸腾溅出,导致烫伤、炸伤。另外,在使用电器过程中不正确的操作有可能出现触电的危险。

2.学生方面

(1)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在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和预防中,人为因素占据了主要地位。据资料统计,在实验室安全事故中,人为因素所占比例高达98%,其中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学生心中无安全,对自己的行为意识不到严重的后果,常常有违纪行为或违规操作。(2)学生缺乏安全知识。学生缺乏必要的防火、防触电等常识,不清楚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注意事项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学生在遇到安全问题时不知道怎么处置,不知道灭火的具体方法。当学生的身体受到安全威胁时部分学生不知道如何应对。

3.教师方面

(1)部分教师安全意识薄弱,认为实验室安全应该是实验员或学校的事,自己负责讲好课,让学生掌握实验原理,掌握相关操作方法就可以了。有这样的思想自然不可能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了。(2)教师也缺乏相关的知识,据笔者了解,很多教师并不了解灭火的专业知识,对有毒化学物质的防护知识了解也不多。

4.学校方面

一些学校注重学生生活中的防火、抗震教育以及演练,但很少有专门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控演练的,有些学校甚至缺乏必要的通风换气设备,这无疑给实验留下了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1.教师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每次实验教师应强调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强调学生应做到如下几点:(1)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回答实验教师的提问。(2)要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爱护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使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不准将任何物品带出室外。(3)实验完毕后,要关闭设备的电源、关好门窗、整理好仪器设备,打扫卫生,并经实验工作人员检查仪器及使用记录后方可离开。(4)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有关制度处置。

2.教师应给学生介绍一些应对意外事件的临时处置方法

例如,如何预防实验室火灾发生,触电时如何处置,被刀划伤如何处置,使用腐蚀性药品不慎接触皮肤时应如何处置等。

3.学校管理应重视实验室安全

学校相关负责人制定《高中生物实验室安全规则》,并且在实验室醒目位置设置安放。另外,应该定期检查实验室通风设备是否正常。在实验室放置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更换。在一些需要加热处理的试验中,应给学生配备防护眼镜。

4.实验分组时指定安全小组长

平时实验时教师基本上都能安排实验小组长,但对小组长的职责没有明确的安全职责要求,因此,建议指派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安全小组长,专门负责实验小组的安全监管。这种安排可以引起每位学生对实验安全的重视。

5.教师加强监管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9篇

对于采集多管血液的患者,第一管血液用于凝血象管,第二管常规管,第三管生化管。标本的保存及运送。标本采集后要及时送检。一般情况下尿常规标本在1h内送检,生化标本在2h内送检。不能立即送检的标本可暂时储存,应根据检验目的选择不同的储存温度。

2.加强实验室人员技术管理

实验室人员应承担的工作除日常常规检验工作外,还应涉及到:(1)实验室各科室的事务管理;(2)大中型实验设备的集中管理与使用;(3)通用性较强的实验器械、试剂及其它消耗性材料的供应与管理;(4)搜集实验设备、实验方法、试剂资料以及实验医学领域的有关动向;(5)积累实验技术与方法,开展实验方法研究与创新。

3.完善人力资源管理

3.1岗位设置:实验室应设立管理岗和技术岗。管理岗在实验室中担负着对整个实验室及人员的工作进行决策、筹划、组织和控制,在整个管理活动中起决定性作用。实验室管理层科学管理人力资源,合理进行人力资源的整合,根据专业需求分配各组人员(包括数量和质量)。

3.2培训:培训对象是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新员工进行岗前医德医风培训和上岗前的技能培训及实验安全培训;在岗员工实行轮岗培训;离岗6个月或以上人员进行培训后应经相关专业组考核、评估合格后给予授权;常规培训为以科室为单位组织集中培训以及各专业组组内的小范围培训;外部培训为医院每年组织的干部培训及实验室内部选拔出的优秀骨干技术人员到国内外先进实验室进行中短期进修。

3.3完善绩效激励机制:绩效管理对于实验室发展非常重要,有效的绩效管理能激发实验室人员的工作潜能、使实验室运转通畅、促进实验室长期短期目标的完成。制定绩效管理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实验室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及自身特点,要遵循如下原则:(1)激励内容和方式要恰当;(2)员工绩效目标要合理可行;(3)实验室管理者要注意维护组织信用。

4.重视生物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9-0113-03

动物性食品,又称动物源性食品,广义上是指动物肉、蛋、奶等可食性组织及其加工的产品,而在日常生活中,与健康密切相关的动物性食品则多数来源于集约化、规模化饲养条件下的畜禽[1]。肉、蛋、奶作为基本营养物质的供应源,在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二英、疯牛病、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兽药残留等事件不仅给畜牧业、食品加工业造成重创,更重要的是直接危及消费者健康,影响我国整体对外形象。因此,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的高等教育从职业培训式的专业教育,逐渐向全面素质化培养进行转变。当前形势下,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与生命科学相关的选修课,不仅是时代赋予高等教育的使命,更是符合社会发展对综合性人才的现实需要。《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是生命科学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该门课程以动物性食品安全为主线,概述动物性食品安全有关的基本知识点及关键技术。授课内容要点包括绪论、化学和物理性污染、生物性食物中毒、共患病、公共卫生、食品标准化、食品质量控制、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认证、食品残留分析[2]。在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理论,拓宽学生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一、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的重要性

1.促进多学科交叉发展,有利于培养综合性人才。交叉学科是指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综合理论或系统学问。交叉学科并不是简单的多门学科的拼凑堆积,而是依赖于多学科内在逻辑关系且相互渗透形成的新学科[3]。21世纪是学科交叉大发展的时代,健康是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直接关乎人类健康、关乎农业和工业化产业链条的可持续发展。《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涉及畜牧学、兽医学、化学、物理学、医药学、食品科学等专业的相关理论和技术方法,在教学内容上,涵盖动物健康养殖、动物性食品安全隐患因素及其检测方法、共患传染病及预防措施、动物性食品加工质量控制及标准。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有利于促进农学、工学、理学、医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有利于推动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方法的产生。

2.强化动物性食品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涉及动物饲养、疾病预防、动物性食品加工和流通等环节。从目前我国屡次发生的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国民对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公民动物性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薄弱;(2)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只要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得不到重视,已经发生的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尚未对公民起到足够的警醒作用;(3)动物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不足;(4)动物性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尚未全面纳入通识教育体系。我国的动物性食品安全总体形势逐年趋转,但由于深层次问题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仍然较多,也备受各级政府和广大消费者关注。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危害严重、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进程。我国的高等教育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专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具备培养专门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获得长足发展。高等院校作为实现高等教育的“载体”,在当前形势下,更应该重视学生对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知识的培养,《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贴近生活、实用性强,鉴于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的特点,开设该门课程作为公选课,是非生物类高等教育培养综合性人才的重要补充,是增强国民动物性食品安全意识长远规划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促进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新思路、新技术和新方法产生的有效途径。

二、《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课程设置

1.确立教学目标。结合目前国内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存在的诸多问题和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的教学目标就是通过教学和学习,使学生了解国内外关于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的最新研究进展,掌握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通过学习,主要使学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畜禽健康养殖的生产模式;(2)掌握影响动物性食品(肉、蛋、奶)安全的理化因素;(3)掌握影响食物中毒的生物性因素;(4)掌握共患传染病病原的种类及预防措施;(5)了解动物性食品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质量控制关键点;(6)了解食品安全认证的流程;(7)了解食品残留分析的技术方法。

2.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1)优选教学内容――贴近生活,切合实际。教学内容的选择直接影响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理解、掌握和应用情况。根据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本身特点确定课程的主要讲授内容分为以下五部分:①畜禽健康养殖关键知识,包括畜禽健康养殖关键技术、无公害功能性饲用添加剂、畜禽重大疫病防控等内容;②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因素,包括理化因素(辐射、兽药残留、农药残留、有害重金属、有机化合物等),生物因素(细菌性中毒和真菌性中毒);③重大共患传染病种类及防控(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④动物性食品生产标准化,包括无公害动物性食品标准、动物性食品质量控制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等内容;⑤动物性食品残留分析技术,包括萃取技术、色谱技术、质谱技术和现代生物检测技术等内容。(2)优化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手段与互动式教学模式统一。教学方法是教师讲授方法和学生学习方法的统一。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多媒体教学手段得以进一步普及,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多媒体技术借助图像、动画、声音等形式传递课程内容信息,具有丰富的表现手法和巨大的表现力,扩大直观视野,把复杂的变化过程及抽象的宏观或微观世界,以生动鲜明的直观形式展现出来[5]。对于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而言,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具有以下优势:①采用图文并茂的多媒体技术,以直观的形式加深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对该门课程所涉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程度,缩短教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增加单位时间内的教学容量;②采用Flas、VCD示教片演示动物性食品中共患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检测方法、防控措施,无公害标准化动物性食品生产加工的操作流程,以及动物性食品残留分析检测技术等,突破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学习该门课程的时空局限性,在有限的时间和专业背景下,以生动形象、主题鲜明的特点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该门课的教学模式上,采用互动式教学。所谓互动是指教师和学生双方不是主动和被动,而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6]。《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公选课的互动式教学模式就是要规避公选课教学课程中普遍存在的“教师填鸭式教学”和“学生以修学分为主的被动式听课”的问题,打破传统的以教师为主导地位的教学方式,实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主导地位与学生主体地位的有机统一。该门课程因实用性较强,与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所采取互动式教学模式主要强调两方面:①“互”,即在传统的教师启发与学生思考之外,更加侧重于课堂中“学生提出疑问,教师思考解答”的环节。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授课所涉及的相关知识领域,将学生进行分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查阅信息,集中收集问题。②“动”,即学生的动脑和动手。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增设专题讲解形式的学生讲授环节,以学习小组为单位,每次讲授时间20分钟,讲授内容围绕该门课程的教学目标,采取学生自拟题目,教师辅助指导的方式,进一步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3.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与传统的闭卷考试方式相比,开卷考试对于公选课的成绩评价更加客观,也更能反映出学生对所学课程相关知识的搜集和掌握程度。因此,《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课程作为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的公选课,应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试卷结构以主观题为主,形式为问答题和论述题,试题在宏观上要具有“知识点的实用性、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解决问题方法的多样性”等特点。在考核方式上,公选课的成绩评价不能仅限于单一的试卷测试,合理的成绩评价要从整体上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就决定成绩的高低不能仅凭试卷考试,可通过能体现学生运用知识能力的小论文、专题报告、课堂提问和课外参考书学习,以及对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态度、完成作业质量的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将各项成绩加权后计入学生的总成绩,可以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高等院校涉及生物类专业已逐渐开设或完善了关于食品安全或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相关的课程,符合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要。而高等院校非生物类专业因专业本身的固有特点和学生知识背景多样性的特点,开设《动物性食品安全概论》选修课应注重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的培养,以拓展学生知识面、强化国民动物性食品安全意识和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倡导的综合性人才培养的高等教育体系做了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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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吉教科合字(2009)第32号,吉教科合字(2010)第21号),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20090246,201101004)。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1篇

Abstract: Based on the Wuli-shili-renli methodology, work safe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large enterprises is researched in this paper. Firstly, combining with current domestic and foreign research status of work safety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large enterprises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WSR methodology, the advantages of WSR methodology to solve problems of the work safe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large enterprises are analyzed. Then from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wuli, shili and renli, the key work safety risk factors of large enterprises are expounded. Finally. Th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work safety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for large enterprises is proposed from the two hierarchies, both top level planning and the actual practice.

关键词: 物理-事理-人理(WSR)方法论;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Key words: Wuli-shili-renli methodology;large enterprises;work safety;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3-0059-04

0 引言

大型企业大多涉及石油、煤矿、化工、建筑、交通等高风险行业,企业组织结构复杂、从业人数众多,与中小型企业相比更易于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目前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总体趋向好转,已经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在设备、工艺层面,我国大型企业的整体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在高铁、核电领域已经具备了国际领先水平。然而近年来大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特、重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近年硐嗉谭⑸了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8・12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追其溯源,虽然我国引入了大量国外安全管理体系和先进设备,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延续影响及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影响,“水土不服”的问题的较为普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存在“两层皮”的现象。我国的大部分大型企业还未真正建立以风险管控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缺乏科学有效的手段,导致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往往不能及早发现并得以真正解决。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是一项系统工程,以往大部分研究往往聚焦于企业微观视角的安全“4M 模型”(人、机、物、管)[2-4],忽视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主体(社会、企业、人)及其如何作用于(管理、文化)客体(设备、技术、环境)的能力和态度。因此,本文将依据我国系统工程界一直倡导的“懂物理、明事理、通人理”的实践与理论原则,基于具有东方思维特点的物理-事理-人理(WSR)方法论对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进行分析研究,为完善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管控模式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路。

1 WSR方法论及其在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域的适用性

1.1 WSR方法论

WSR方法论由我国学者顾基发先生提出,WSR方法论具有中国传统的哲学思辨,是多种方法的综合统一,根据具体情况,WSR将方法组群条理化、层次化、起到化繁为简之功效,属于定性与定量分析综合集成的东方系统思想[5]。WSR方法论目前已经在管理决策支持[6]、综合集成项目应用[7]、各类评价项目[8-10]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广泛应用。

在WSR方法论中,“物理”是指客观物质世界所蕴含的法则和规则,主要涉及自然科学相关知识;“事理”是人们做事和管理的道理,主要涉及管理科学、系统科学和运筹学等学科知识;“人理”是指做人的道理,包含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和为人处事的道理,主要涉及人文科学、行为科学等领域的知识[11]。

1.2 WSR方法论应用到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适用性分析

1.2.1 系统性

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是一个复杂的动力学系统,通过协调人、机、物、管、环五大要素相互融合,达到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其中涉及了政府监管、企业自身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企业生产、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WSR方法论作为一种面向复杂巨系统的方法论,从物理、事理和人理三个维度深入归纳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要素,并基于这三个维度将大型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管控要素纳入定性和定量的研究分析中,从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实现了对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认知升级,从而能够为相关研究学者和管理人员提供认识和解决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问题的思路和工具。

1.2.2 科学性

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WSR方法论在物理、事理、人理三大层面由各自对应的科学理论支撑,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系统科学、行为科学等多个科学领域,又从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人类发展、传统民族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WSR方法论相比于西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理论,能够更为科学、全面的挖掘出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深层次问题,符合“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和“协调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在探索完善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模式持续改进机制方面具备很强的指导作用。

2 基于WSR方法论的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关键要素分析

2.1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物理因素分析

基于能量意外释放事故致因模型[12],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物理因素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因素、固有危险源因素、生产环境因素和安全设施因素四大方面,它们之间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

2.1.1 生产设备因素

生产设备是指企业为了进行生产活动,对投入的劳动力和原材料所提供的必需的相关生产活动工具的总称。Willie Hammer关于事故的研究结果表明,生产设备的危险因素在一个时期的调研中曾被认为导致了工厂绝大多数的伤害事故[13]。生a设备的机械化水平、安全性、可靠性、功能选型、完好率、人机设计水平等是影响安全风险大小的关键因素。

2.1.2 固有危险源因素

固有危险源是指企业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产出、运输或存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性的物质,主要涉及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原材料、辅料、产品、半成品和废弃物[14]。固有危险源的安全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生产系统中危险物质的自身的物化性质和数量。固有危险源的数量越大、自身危害性越大,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越大。

2.1.3 生产环境因素

生产环境是指企业人员进行生产活动所处的环境,其风险因素是指生产系统中对机器、设备(或某些部件、装置等)正常运行,以及人员的安全、健康产生重要影响的所有天然的和人为的因素的组合。生产环境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和作业环境因素两个方面,自然环境主要包括自然界中与人类生产活动相关联的因素,作业环境是生产环境中与人密切相关且可以被人类改变的环境因素。

2.1.4 安全设施因素

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减少、预防和消除可能发生的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标识等,包括: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监测报警设施、防火防爆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环境防护设施、应急与救援设施、消防设施和安全标识等。

2.2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事理因素分析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事理层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合理配置各种资源以寻求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基于WSR方法论对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事理因素进行归纳,主要可概括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建设、安全投入,安全风险预控、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激励与惩戒、应急组织与响应七大因素。

2.2.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建设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等文件体系的制定、完善及运行落实情况。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树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尊严性、权威性和指导性,若存在缺陷和不足,必将导致安全生产工作的缺乏引导与约束,使安全生产的各方面要求得不到保障,从而增加安全风险。

2.2.2 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为了控制安全风险因素,消除事故隐患或危险源,提高作业安全水平所进行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各种资源的投入。安全投入包括主动投入(预防性投入)和被动投入(控制性投入)两个方面,主动投入又可分为硬件投入和软件投入。硬件投入主要包括安全设施、生产环境安全、安全科研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投入;被动投入是指处理已经发生或发生后的生产事故成本投入,如事故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安全设施修复和人员伤亡赔偿、补偿等。

2.2.3 安全风险预防

安全风险预防是指企业有计划地对企业存在的隐患、危险源或其他危险因素开展预防性控制、治理,并有效降低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的专项管理活动。安全风险预控因素主要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审查、安全评价、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专项治理等[15]。

2.2.4 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企业和个人在安全生产领域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安全文化可细分为安全观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管理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16],其中安全观念文化是根本,在其影响下产生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管理文化,最终形成安全物态文化。安全文化对象具有层次性,通常包括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三个层面。对于不同的对象,安全文化的表现和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决策层、管理层应主要强调事故预防、安全投入、以人为本等理念,而执行层则强调积极参与、安全行为等观念。

2.2.5 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努力提高企业各层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学会从安全的角度观察和理解要从事的活动和面临的形势,用安全的观点解释和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的一种活动。安全教育培训主要面向态度、知识和技能三个层面。安全态度教育是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根基,通过安全态度教育,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通过安全知识教育,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微观层面的认识;安全技能培训主要是针对一线操作工人,将安全知识转化成安全操作,实现从“知道”到“会做”的过程。

2.2.6 安全激励与奖惩

安全激励与奖惩是通过内、外部的物质或精神奖惩刺激,激发人的安全工作动机,最充分地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的安全绩效。安全激励与奖惩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在当前新形势下,安全激励与奖惩要从惩罚性管理向激励性管理转变,从事后惩罚向事前预防转变,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等管理理念。

2.2.7 应急组织与响应

应急组织与响应是指为了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预先有组织、有准备地制定措施与应对方案,用最小的代价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应急组织与响应因素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两个部分。应急预案是指为降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所采取的应急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主要包括预案准备、编制、实施和修订四个部分。应急救援是针对事故采取的准备、响应和恢复等一系列活动,主要包括事故的预警预测、应急体制建设、响应机制建设和应急装备建设。

2.3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人理因素分析

WSR理认为“人理”是核心问题,主导“物理”和“事理”,主要包括“人”和“关系”是两大核心因素。其中“人”是指人行为及人所具有的直接影响人行为的因素总和,如人的生理、心理、动机、意识、知识、能力等;“关系”是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所有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化过程。

2.3.1 企业领导人因素

企业领导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者,其个人安全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着企业安全生产组织、决策和指挥能力等关键因素,还会对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行为等产生较大影响,直接决定着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企业领导人因素主要包括安全法律意识、安全重视程度和安全组织、决策和指挥能力。

2.3.2 中层管理人员因素

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成败的枢纽。安全责任心及态度、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和安全技能是一个合格中层管理人员必须要具备的三大关键要素。

2.3.3 一线作业人员因素

一线作业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直接参与者,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成败的基础。对于一线作业人员而言,安全行为习惯、安全知识及技能和安全作业意识是保证安全生产、避免安全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此外人的生理和心理特性、身体健康状态等也都会成为潜在的安全风险,需要引起注意。

2.3.4 外部人员因素

外部人员是指会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产生影响的外部单位或组织的人员,例如政府安监部门人员、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人员、公安消防机关人员、外协单位人员等。例如政府安监部门人员如果安全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管不到位,会让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进而增加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人员如果缺乏职业公德,为了经济收益而开具虚假验收评价报告致使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企业可以正常营业,也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

2.3.5 关系

在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是十分必要的,这里所指的“人”,既指单个的个体人,也可以是由单个人集中起来形成的群体。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

①员工关系。这里的员工关系主要包括两层含义: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员工关系主要包括员工对企业的满意程度、工作压力情况、员工与直接领导的关系、员工对薪水的满意情况等,和谐的员工关系可以促进员工对企业、对他人的关爱,进而降低企业的安全风险。

②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关系。企业内部各部门关系是会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大型企业尤为明显,大型企业内部人际关系以及繁杂冗余的机构和审批程序,使得企业办事效率较低,因此各部门能否通力、高效协作,对安全管控的效率和质量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③企业与外部之间关系。以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关系为例:政府作为监管部门,需要对企业的日常风险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的管控工作,一旦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监部门将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因此企业与政府在安全风险管控问题是会存在博弈,例如部分企业为逃避检查或者处罚,会特意隐瞒相关事故或者危险源,对有关情况会瞒报或者谎报、甚至不报,因此,政府则需要制定合理、合情的政策、法规,引导或者强制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控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3 启示和建议

从本质上解决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问题,一是需要结合企业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抓住主要矛盾,提高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效能;二是要本着统筹兼顾的原则,综合全面的分析“物理”、“事理”和“人理”层面的各个因素,做好相关风险的预控措施;三是要充分考虑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系统的动态性,把握不同阶段、地域、行业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规律。具体建议如下:

①强化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工作。风险辨识是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基础,目前大型企业特、重大事故数量高居不下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企业风险辨识工作不到位,特别是人的意识、行为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等“人理”和“事理”要素通常被忽视,建议基于WSR方法论建立“物理”、“事理”和“人理”风险辨识清单,全面辨识企业日常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②创新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评估机制。一是前移考核评估关口,推动考核评估的重点由注重结果向注重过程转化,建立动态考核评估机制;二是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加大对于人员意识、行为及关系和过程管理等“人理”和“事理”因素的指标的考核力度;三是确立以发现安全生产风险为导向的“激励型”考核评估导向,考核评估的目的是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找出解决的方法,如果过分强调处罚和追责,这会极大挫伤各级领导和员工的积极性,势必造成掩饰事故真相的现象,因此应该将考核评估的重点放在风险溯源和教训吸取上,鼓励对未遂、先兆事故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大事故的发生。

③完善大型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发挥法制对安全生产管控中“物理”的支撑作用和“人理”、“事理”的约束作用。我们国家目前仍然处于严格监督阶段向独立自我管理阶段过渡时期,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政府部门要做好顶层策划,加强关键和缺失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制修订工作;要严格约束政府、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种行为,加强日常监督和审核;要充分发挥市场能动性,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支撑作用。

④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理”为主导、“事理”为核心、“物理”为保障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模式,着力打造“安全素养再提升工程”;要重视“关系”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隐形”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人际关系和技术两个层面的协调,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企业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经济效益,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改造提升企业“物理”水平,以创建“本安型”企业为终极目标。

⑤努力打造企业安全文化,筑牢企业安全根基。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企业安全生产“人理”、“事理”的终极需要。安全文化是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对安全生产表现出的态度和素质的总和,建设企业安全文化需要决策层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道德观、预防为主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的效益观;需要管理层要认真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安全管理技能,引导推动员工建立安全价值观;需要操作层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和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⑥相比于目前已有的研究方法,基于WSR方法论能够更加全面、系统的分析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中的各个关键要素,下一步可以考虑与系统动力学等理论进行结合,深入分析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管控生态系统的演化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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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2篇

作者简介:张智光,博士,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林业与环境经济系统工程。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林业绿色供应链的共生理论与模式研究”(编号:7087305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生态-产业共生关系的林业生态安全测度研究”(编号:71173107);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生态与产业共生视角的林业生态安全测度理论与方法研究”(编号:2011320411000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林业大学生态经济研究中心)重大项目“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研究”(编号:2010JDXM018)。

摘要从产业-生态复合系统的视角研究人类文明演进与生态安全变化的一般规律。现有相关研究在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演进的“质变”边界、 如何克服人与自然“二元分立”理论的局限性、人类文明与生态安全的相互作用关系等方面尚有缺陷。为解决这些问题,根据人类文明史和共生理论,将产业系统与生态系统共生关系的已知类型拓展成完整的模式谱系。由此揭示出人类文明与生态安全演化的本质属性:共生属性。为进一步论证这一论断,由共生关系谱系分别推演出人类文明的产业属性、科学属性和生态安全属性等。研究表明,人类文明的演进包含以下几个阶段:本色文明(即原始文明、采猎文明、天然生物文明),黄色文明(即农业文明、人工生物文明),黑色文明(即传统工业文明、天然化学文明),青色文明(即新工业文明,包含人工化学文明、天然和人工物理文明),绿色文明(即生态文明、后工业文明,包含防病式和健康式绿色产业文明,或天然和人工超生物文明)。其中,生态文明是从产业偏利共生向产业与生态互利共生演进的模式,它使生态安全达到稳定的健康状态,是一种比新工业文明更高级的文明形态。最后,将以上成果在产业-生态二维共生空间中进行集成,构建出完整的人类文明与生态安全的椭圆演化模型。该模型深化和发展了环境库兹涅茨理论,为我国乃至世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人类文明;生态文明;生态安全;共生理论;产业-生态复合系统

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3)07-0001-08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3.07.001

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人们并没有对自然资源的有限性、环境的制约性和生态的脆弱性给予足够的重视。文明的不断进步极大地刺激和鼓舞了人类改造自然、进军自然和征服自然的信心,加速了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的步伐,但同时也付出了环境污染加重、资源消耗加速、生态平衡破坏等惨重的代价。随之而来的是大自然的“报复行动”:自然灾害频发、自然资源耗竭、生物物种灭绝、生物多样性锐减、荒漠化加剧、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新疫病爆发等等。随着人口、资源、环境与人类发展的矛盾逐渐突出,人们不得不开始考虑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到21世纪初提出的低碳经济理论,都标志着人类已经对自身的发展历程进行深刻的反思,并意识到生态安全的威胁,为此提出了全新的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模式和绿色行动纲领。当今中国也十分尊崇绿色哲学和绿色文化,提出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等观点,并正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鉴于以上背景,近年来关于人类文明演进的研究都与生态环境及生态安全的变化联系在一起。目前已形成了对人类文明发展阶段划分的共识,即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等阶段,并正在向生态文明阶段演进。但是,关于人类文明各个阶段,尤其是生态文明阶段的本质属性,以及人类文明与生态安全的演化规律,尚未形成比较成熟的认识。本文依据共生理论,将自然科学和经济管理理论相结合,从系统哲学的高度探讨人类文明与生态安全的共生空间演化理论。

1人类文明与生态安全演化的本质属性:共生属性1.1现有研究的分析

关于人类文明与生态安全演化的研究,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对于人类文明的演进过程及其与生态安全的关系,尤其是对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演进的“质变”边界,缺乏本质性的认识。在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之间的“过渡地带”,许多学者提出了诸如“现代文明”、“信息文明”、“智能文明”、“新工业文明”等不同的说法。2001年11月,在上海举行的“全球化与人类文明模式”学术研讨会上,学者们认为:所谓现代文明也就是以工业化为依托的文明,即工业文明;即使是现代文明后期出现的所谓信息文明,仍以工业化为依托,其工业文明的性质并未改变;而新工业文明是“人工创造和利用化学物质的新文明”,使得人类可以摆脱工业文明所遇到的天然化学资源枯竭和化学污染严重的困境[1]。但现在看来,这一观点仍然欠妥。实际上,新工业文明也只能缓解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速度,仍然没有达到产业与生态相互促进的状态,生态安全的危机并没有根本解除,因此还是没有改变工业文明的性质。近年来人们已经认识到,只有生态文明才是后工业文明(postindustrial civilization)。但它与工业文明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呢?目前还未找到明确的界定依据。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食物安全;食品系统;可持续;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F062.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9-0157-06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9.026

在资源短缺、自然灾害频发和食物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下,食物安全问题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长期以来,我国讨论粮食和食物问题时,在很多方面用“粮食安全”来代替“食物安全”。这种做法在食物匮乏的历史阶段,有利于突出核心问题,解决主要矛盾。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不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水平,而追求更高的营养需要。在新环境和新形势下,依然用“粮食安全”来代替“食物安全”可能导致观察分析问题过于简单化,使研究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继而误导政策方向。现在国际上有一种新兴理论,即食品系统理论可以为我们研究食物安全提供新的视角。这一理论是最近十几年在国外兴起的农业和食品经济的新兴理论,在我国还很少有学者关注,但在日韩已经形成了新的研究热潮。本文试图引入国外新兴的食品系统理论,在探讨其概念内涵和理论背景的基础上,剖析食品系统与食物安全的关系,影响食物安全的因素和研究视角,期望为我国研究食物安全提供新的思路。

1 食物安全研究现状

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食物安全始终是中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因此食物安全研究也备受学者们的关注。在学术界长期以来存在着两种研究倾向:一是用“粮食安全”概念代替“食物安全”来研究食物问题;二是以粮食不安全为前提研究粮食供求平衡问题。以下分别就上述两种问题进行探讨。

1.1 食物安全与粮食安全

国内多数研究在讨论食物和粮食保障问题时,普遍使用FAO(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的“粮食安全”概念作为讨论前提[14]。“粮食安全”是英文“Food Security”的译语,早期在引进“Food Security”概念时翻译而沿用至今。“FOOD”的含义是食物、食品,包含一切能够给人类提供营养的可食用物品,比粮食包括的范围更广;“粮食”的英文对应单词是“GRAIN”,包括谷物和薯类。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定义是:粮食包括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薯类、豆类及其他杂粮。按照FAO的统计规范,食物或食品的范围包括:谷物、淀粉块茎(木薯、马铃薯、甜薯、红薯等)、糖类、豆类、坚果、油料、蔬菜、水果、刺激物(咖啡、可可豆、茶)、调料、酒类、肉类、食用蛋白、动物脂肪、奶类、蛋类、鱼和海产品、其它水产品及其它,共18类。粮食只是这18类中的4类。可见粮食并非等同于食物或食品,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种译法并不准确。

“Food Security”概念引入中国最早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当时人们的消费水平较低,主要的食物就是粮食,因此,将“food”替换为“粮食”可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核心,符合当时中国食物安全的实际需要。在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食物消费水平下,由于食物匮乏,所有的食物几乎都处于短缺状态,解决好粮食短缺问题就基本解决了食物安全问题,因此这种概念的置换有其合理性。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已经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居民的食物消费水平也在不断的升级和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以粮食为主的食物消费局面逐步得以改变, 2007年粮食消费占食物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至三成。在这种状况下,看不到食物变化的格局,仍然以传统思维方式来分析新问题、判断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必然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导致政策偏差 [5]。对此,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学者使用“食物安全”、“食物供给安全”等用语,以适应更广泛的食物消费格局的变化和食物安全问题。由于这两个用语含义相同,而“食物安全”更为简洁,因此本文采用“食物安全”这一用法。

1.2 关于食物安全内涵的解释

FAO的多种研究报告中指出,“食物安全”是一个弹性概念,如果要使“食物安全”概念具有政策意义,需要恰当的界定。FAO以及《国际食物安全条约》、1974年世界食物大会发表的《消除饥饿与营养不良全球宣言》及该大会批准的《世界食物安全国际约定》、1996年世界食物安全首脑会议发表的《世界食物安全罗马宣言》等,都针对此进行了探讨。国际上关于“食物安全”的定义多达200多种,其中有代表性的定义主要有以下5种:

(1)1974年世界食物大会。食物安全是“在任何时间,世界食物供给在维持基本食物消费的增长与抵御生产和价格的波动上的有效性。”

(2)1983年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的修改定义。食物安全是“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既能买得到又买得起他们所需要的基本食物”。

(3)1986年世界银行。1986年世界银行《贫困与饥饿》报告中提出,食物安全是“在任何时间所有的人获得满足积极、健康生活的足够食物。”

(4)1996年世界食物峰会宣言。食物安全是“在个人、家庭、国家、地区、全球层次上,所有的人在任何时间都能在物质和经济上获得足够、无害、营养的食物,以满足他们积极、健康生活所需的食物需要与食物偏好。”

(5) 2001年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2001年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在《食物不安全状况》报告中定义,“食物安全是这样一种存在状态,即在任何时间,所有的人从物质、社会、经济的途径获得足够、无害、营养的食物,以满足积极、健康生活所需的食物需要与食物偏好。”

综合上述五种定义,从食物安全的类型来看,主要有两种:一是立足于解决饥饿问题的基本食物消费保障观;另一类是不仅要保障基本食物消费,而且要保障较高水平的食物消费需求。从时间上来看,食物安全的概念是在动态变化的,从最初的基本食物保障观念向更高水平的食物保障观念转变,反映了国际上在不同的食物营养条件下对食物安全的认识也在随之变化。

在我国长期以来前一种观念较为普遍,然而近年来也有部分研究已经开始对过去进行反思,认为只研究粮食问题已不符合现实状况 [6-7]。尽管粮食在食物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并可以通过转化替代一些其他食物,但是实际上粮食替代其他食物是有限的;反过来看,其他食物也可以替代粮食,往往在满足基本生存条件后更是如此。实际上,就现代消费而言,通过粮食转化生产其他食物的程度越高,特别是肉蛋奶,恰恰不是满足人们的基本生存,而是为了满足人们更高水平的营养需要。作者认为应该根据现实的居民饮食消费需要,把粮食、肉禽、蔬菜、蛋奶、水产品等在内的各种食物及其加工品都囊括其中,只有满足居民所需要的所有食物的安全才是高水平的食物安全保障 [5,8]。

1.3 基于供求平衡的粮食安全研究

一直以来,由于将“粮食安全”和“Food Security”视为同一概念的中英文表述,所以,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粮食安全问题的研究。这些成果多是从供求平衡的角度研究粮食的供给安全问题 [9-11],且多数研究结论显示,现阶段在口粮上中国并不存在粮食安全问题,而主要问题在饲料粮上。就此有学者提出“二维空间”论,认为解决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需要充分利用好“二维空间”,即粮食的国内自给与粮食贸易。但是,粮食供求平衡与食物安全是不同范畴的概念,粮食供求平衡问题是指生产供给(包括国产和进口)与国民的消费需求是否相适应;所谓食物安全问题,应当是指能否保障国民的基本食物消费。供求平衡只关注生产和需求,而保障食物安全需要关注更多的问题。因此,有学者提出了“五环节”说和“大粮食”概念等。“五环节”指生产、流通、储备、进出口和低收入人口的定向补贴[2];“大粮食”概念认为要从粮食经济运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各个环节上看粮食安全[4]。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我国的食物安全研究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集中于粮食安全问题研究,以贫困和饥饿问题为前提,目的是保证居民的基本食物需要;二是重视粮食的供给安全问题,把供需平衡作为实现粮食安全的基本方法,关注生产和需求。过去几十年这些研究方法在粮食安全研究与政策制定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部分学者已经认识到过去的方法已经逐渐失去了有效性,而逐渐被新的观点所取代。首先,把“粮食安全”等同于食物安全,虽然在以谷物等粮食为主要食物的消费阶段这种研究方法有其合理性,但是由于经济的发展和饮食消费需求的变化,很多学者已经认识到食物安全应该从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向满足更高的营养需要转变。其次、基于供需平衡来研究粮食安全问题时往往只关注生产和需求,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生产与消费需求之间介入了更多的环节,而保障食物安全除了要关注生产和需求以外,还需要关注加工、流通和分配等更多的问题。

现阶段多数研究还只是从各自的观点出发对食物安全进行了零散的分析,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支持和整体思维。本文引入国外新兴的食品系统理论,为食物安全研究提供了更系统的理论指导和新的食物安全理念。

2 食品系统的概念及内涵

“食品系统”是 “Food System”一词的直译,也有人翻译成“食物系统”或“食物体系”,但是由于最早介绍这一概念的文献使用的是“食品系统”,因此本文采用“食品系统”。这一用语来自于英美农业经济学界,由安玉发等人[12]介绍至我国。从文献来看,这一用语早期由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教授B.W. Marion[13]等人提出,而后EC委员会的研究报告 “Prospects for the European Food System”[14]中首次进行了概念界定:“食品系统包括食物链” (Food Chain),食物链是指“农民―食品加工业者―食品零售业者―消费者”的连锁”,而“食品系统不仅包括食物链,而且还包括农业资料与设备提供商、食品加工设备供应商等”。

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引进了这一概念,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高桥[15]认为“食品系统是把农林水产业、食品制造业、食品批发业、食品零售业、餐饮业和食品消费作为一个整体,从他们之间的关联性入手进行系统化研究的一个体系。”它的范畴包括“上游”的农林水产业、“中游”的食品制造业与批发业、“下游”的食品零售业与餐饮业以及作为“湖”的最终消费者,并包括将对其产生影响的各种制度、措施和技术创新在内的系统。”

其构成要素又分为两个层次,直接的和间接的。农林水产业、食品制造业、食品批发业、食品零售业、餐饮业和食品消费等为直接要素,即直接参与食品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主体。此外,从更加宏观的视角,食品系统的构成要素还包括各种相关制度、措施等政策主体,为农业提供融资的金融主体,和提供饲料、肥料、农药、种子等生产原材料的农业资料产业等。此外,高桥等人认为食品加工、流通和零售的关联产业,如食品包装业、食品印刷业、广告咨询业、自动贩卖机供应商等主体,通过技术创新也会间接地影响食品系统的运行 [15-17](见图1)。

上述构成要素通过各种关系相互关联,形成了食品系统,因此要素间关系也是食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关系的调节形式来区分要素间关系可分为内部组织关系、中间组织关系和市场交易关系,高桥等人称之为“主体间关系”。内部组织关系通过组织内部决策机构行使权力进行管理;市场交易关系是由市场的价格机制来调节。而中间组织关系则介于内外部之间的组织形式,如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技术合作、战略联盟等是近年在食品系统领域逐渐增加的合作形式,也是食品系统非常重视的研究课题。

3 食品系统理论与食物安全

3.1 核心立论

在食品系统理论创建初期,学者们之间形成了两种主要的论点,国家食物安全论和消费者论。

前者以高桥[15]为代表,认为食品系统理论应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构筑和谐的食品系统(各主体的协调配合),以及在资源与环境问题背景下的食品系统的变革问题”为研究目的。生源寺[17]代表了后者就此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从“FOOD”一词就可以看出“食品系统”本身就是以消费者的视角为重心的,因此 “食品系统研究应该是为了实现人们更加富裕的饮食生活”而服务。作者认为这两种观点并不矛盾,只是范畴不同,保证国家的食物安全也是为了满足国民(消费者)的食物需要,只是前者更加侧重于整体,而后者侧重的是个体,前者提出的是国家的食物安全,后者提出的是个人的食物安全。

3.2 可持续的食物安全观

受资源的有限性和农业生产中的收入递减原则的制约,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必须改变过去一味向农业求保障的做法,可持续的食物安全保障才是长远的食物安全解决办法。此外,随着饮食消费的升级,便利化、营养化、丰富化、效率化等饮食需求的增加,使食物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环节产生的废弃物越来越多,对环境的破坏也日益严重,因此必须注意越来越严重的由食品系统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资源问题。基于食品系统理论,高桥[18]提出了一种可持续的食物安全理论,动脉与静脉理论。他认为食品系统对于国家或地区就像人的血液系统,布满全身,为人类活动提供充足的养分。血液在肺部与吸入的氧气混合,再由心脏经过动脉和毛细血管输送到全身,这一过程就相当于食物由生产、加工、流通,最后被消费的过程,称之为“动脉流”。而氧气在身体末端被消费变成能量,同时血液也会把这一过程当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等废物吸收,再由静脉经肾脏、肝脏和肺净化,然后再次被输送到全身,这一过程相当于把食品在生产-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过程,称之为“静脉流”。

过去人们关注的多是动脉流,实际上只有动脉流是不够的,如果没有静脉流则各个器官就会生病,无法持久工作。也就是只有动脉和静脉同时正常运行,血液才能循环起来,身体才会持续的得到活动所需要的足够能量。因此,只有食品系统上的各个主体协调配合,通过提高效率、减少浪费,同时还要注意越来越严重的由食品系统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资源问题,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食物安全。

3.3 影响因素

影响食品系统变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18-20]:①消费者需求,消费者饮食需求的变化对食品系统和其构成要素的影响。消费者的饮食需求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程度、社会家庭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断变化。饥饿的时代、温饱的时代和超饱食的时代,饮食需求从量到质,再到追求多样性、便利性和时尚性;另一方面,社会的发展也带来家庭的小规模化、食化和饮食的外部化,这些变化可能会带来餐饮业、食品制造业或其他新的产业的发展,进而对食品系统整体产生影响。②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中的技术创新是改变食品系统的重要影响因素。十几年来冷藏、包装、保鲜、加工、信息等技术的进步给食品系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不仅改变了食品系统,而且也改变了消费者的饮食生活。如冷藏和保鲜技术的进步使运输实现全程冷链,弥补了远程产地与消费者之间的地理距离和时间距离,使消费者全年都能获得丰富而新鲜的食品供应。③企业的商业行为。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获取竞争优势而进行战略联盟的案例在食品产业也越来越多,如产销联盟、研发联盟以及垂直一体化等。这种企业间联盟不仅限于产业内,还有很多纵向的跨产业的合作。探究企业间合作中食品企业的商业行为与权力关系的变化,以及对农业生产者的影响尤其重要。④政府的制度与政策。在食品系统的运行中政府的制度与政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农业保护与扶持、食品安全以及农产品贸易等各方面的制度与法规直接影响着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还会通过主体间的关联性间接的影响到食品系统上的其他产业。

3.4 研究视角

对于研究视角高桥[15]认为应该把食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从他们之间的关联性入手进行系统化研究”。这一主张主要来自于对传统农业经济学研究的反思,农业经济学是从农业的视角去考虑供需平衡问题,具有生产导向;而且研究问题时容易限定于某一产业内,而忽视与其他外部要素的关联性。食品系统是由处于不同产业的多个主体构成,这些主体在经营与决策层面具有独立性,同时又相互关联,通过市场交易,合作、联盟等各种中间组织形式或内部组织联系在一起,呈现出多层次性、各要素之间的独立性、相互关联性的系统特征。而这种系统特征直接蕴含了不稳定性的存在,任何一个主体的变化都会通过其关联性对其他主体,以至于对系统整体产生影响。因此,食品系统理论非常关注主体间关系对系统绩效,即食物安全,的影响。此外,生源寺[17]等提出研究农业和食品问题还应该注意“以消费为起点”。即以消费需求为导向是食品系统研究的另一个重要的视角。

综合高桥和生源寺的观点,食品系统理论的研究视角是将各个经济主体联结而成的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从主体间关系入手来进行系统化研究。

4 新的食物安全理念及在我国的应用

食品系统理论为我们提出了新的可持续的食物安全理念,符合我国未来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导向和实际需要。自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来,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等一系列文件,“十一五”规划也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列为基本方略。从“大生产、大消费、大浪费”的粗放的资源消耗型增长方式转变为可持续的资源节约型增长方式已经成为我国的国策和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

在此背景下,改变现有的只重生产和供给的食物安全观,建立可持续的新的食物安全理念是现实和必要的,新的食物安全理念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4.1 以消费需求为导向

食物安全的内涵需要根据实际的消费需求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食物安全需要。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食物安全的具体问题也存在很大差别。对于仍处于贫困线边缘,解决饥饿问题为主要需求的时期,从国家层面上获得足够多的粮食成为首要目标;而对于经济发达,均衡营养为主要需求的时期,确保每个公民获得足够、安全、富有营养和满足需求偏好的食物成为食物安全需要考虑的重点。

我国正处于这两种情况之间,解决了贫困问题向发达经济转变的过渡时期,但是公民的营养和健康意识已经足够强烈,当市场出现某种常用甚至非常用食品的价格快速上涨时,消费者对这一食品的可及性(可获得程度)降低,即会引起恐慌心理,导致对食物安全的不安感的放大,如近年的绿豆、大蒜和姜等。因此,在我国已不能用国家层面的粮食产量和需求量来衡量食物安全,有必要从消费需求的视角,以确保常用食品的供给安全为基础,并兼顾一些非常用食品来考察食物安全水平。

4.2 食物安全的内涵和范畴

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进入饱食阶段以后,食物安全应该以满足人们更加丰富的饮食需要和需求偏好为目标,确保每个公民在时间、空间、经济上无障碍的,获得足够、安全、富有营养的食物。在家庭直接消费的生鲜农产品当中,谷物等粮食虽然在饮食中仍占有主要位置,但是其重要性在迅速下降,而肉蛋奶蔬和水产品等副食品需求不断增加。此外,加工食品和外出餐饮的需求则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继续扩大。这其中任何因素的变化都有可能影响到食物供给和食物安全保障。因此,只有把研究视角放开,才能看清食物安全问题的全貌,更好的协调和解决好现代的食物安全问题。

根据食品系统理论,我们可以把参与食物安全保障的主体分为两个层次,直接的和间接的。直接的保障主体包括农林水产业、食品制造业、食品批发业、食品零售业、餐饮业和食品消费;间接的主体包括政策主体、金融主体、农业资料供给主体。

食品系统理论认为各个经济主体相互关联,任何部分的变动都会通过其关联性对食品系统的整体绩效,即食物安全,产生影响。

4.3 可持续的食物安全观

食品系统的研究者们运用动脉和静脉理论提出了可持续的食物安全观。把食物由生产、加工、流通,最后被消费的过程,称之为“动脉流”;把这一过程中个各环节所产生的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过程,称之为“静脉流”。只有动脉和静脉同时正常运行,血液才能循环起来,人类才会持续的得到活动所需要的足够能量。因此,只有食品系统上的各个主体协调配合,通过提高效率、减少浪费,同时还要注意越来越严重的由食品系统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资源问题,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食物安全。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8亩,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淡水资源量为2 100m3,仅为世界平均水准的1/4。我国由于土地、水等农业资源的脆弱性,食物供给的持续扩大是难以为继的,因此,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可持续的食物安全观,系统全面的分析食物安全问题,制定可持续的食物安全战略,并有计划有步骤的加以推进。可持续的食物安全战略除了要在农业生产中减少资源的投入外,还需要提高食品系统中间阶段的原料的综合利用效率,以及通过废弃物的再利用,增加可使用的资源量。我国不仅需要考虑在农业生产阶段注意引进绿色、节能节水技术,减少资源的投入,还需要把减少加工、流通过程中的资源浪费提高到足够的高度加以重视。可通过诱导性政策促进企业引进科学的管理和技术创新,减少浪费,提高原料的综合利用效率,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食品企业的废弃物排放,以及激励企业把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的行为。此外,还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教育并强化公民对食物资源的节约意识,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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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齐藤修.フドシステムをめぐると企行[M]//高桥正郎.フドシステム学の理と体系.东京: 农林统计协会, 2002: 116-132. [Saito Osamu.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and Business Behaviors in Food System[M]// Takahashi Masarou. Theory and Systems of Food System Studies. Tokyo:Association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Statistics, 2002: 116-312.]

Food Security:An Approach Based on Food System Theory

ZHANG Qiuliu

(Graduate Universit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190,China)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网络管理与安全课程群;综合课程设计;项目角色划分;协同设计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29-0094-03

作者简介:徐慧,女,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网络与服务管理;邵雄凯,男,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教学副院长,研究方向为计算机网络、移动数据库技术和Web信息服务;陈卓,女,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信息安全;阮鸥,男,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网络安全。

作为一所地方工科院校,湖北工业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目前面向本科生稳步推进“721”梯级、分类、多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针对70%左右的本科生,以就业为导向,实施以培养实践动手能力为主体、创新创业精神为两翼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针对20%左右的本科生,培养具有一专多能、湖北工业经济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中坚人才;针对10%左右的本科生,扎实推进卓越工程师项目计划,培养高素质创新型的、未来湖北工业经济发展的领军人物。在这一背景下,网络工程专业与物联网工程专业在培养方案设置和修订的过程中,考虑利用科研平台、培训、竞赛等方式,切实加强实践环节的设计,进一步推进我校“72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并以此为契机,进行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的教学改革与实践。本文旨在讨论网络工程专业与物联网工程专业的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的改革实践。

一、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的定位

按照“721”梯级、分类、多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思路,我校依据学科专业特点探索实施“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创新教育――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六元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在这一实践教学体系的规划下,网络工程专业与物联网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都明确规定六大内容的基本要求和学分,并分为基础层次(基础课程实验、生产劳动、认知实习等)、提高层次(学科基础实验、课程设计、专业实习或生产实习、学年论文等)、综合层次(设计性实验及科研训练、学科竞赛、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等)三个层次,从低年级到高年级前后衔接,循序渐进,贯穿整个本科生培养过程,旨在增强本科生的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

面向网络工程专业本科生的网络管理与安全课程群,主要包括“信息安全概论”、“应用密码学”、“计算机网络管理”、“网络防御技术”、“网络性能分析”和“网络安全编程与实践”这六门专业课程。在课程安排上,“信息安全概论”课程首先引入信息安全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包括消息鉴别与数字签名、身份认证、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技术以及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等知识点;而“应用密码学”课程则介绍密码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主要密码体制的算法与应用;更进一步,“计算机网络管理”课程以协议分析为导向讲授网络管理的相关理论,包括功能域、体系结构、协议规范、信息表示等知识点;“网络防御技术”课程以统一网络安全管理能力作为培养目标,阐述网络攻击的手段和方法以及网络防御的基本原理;在此基础上,“网络性能分析”课程着重讨论网络性能管理的理论与应用;“网络安全编程与实践”课程讨论网络安全编程实现的基本技术。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工程专业的网络管理与安全课程群建设成果,目前正在为面向物联网工程专业的相关课程体系设置与教学方法改革所借鉴。

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介于实践教学体系中提高层次到综合层次的过渡阶段,作为网络工程专业与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生第四学年实践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利于深入培养相关专业本科生的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实践能力。

二、基于项目角色划分的实施方案

为了培养网络工程专业与物联网工程专业本科生的工程实践能力,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实施过程的改革思路是:采用自主团队方式,选择并完成一个网络管理与安全项目。对于相关专业本科生而言,因为是自由组成团队,项目角色划分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一背景下,提出基于项目角色划分的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实施方案。

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并不是要求本科生在短时间内便可以完成一个很大的网络管理与安全项目,主要是希望他们能够利用已有网络管理与安全课程群的知识基础,按照软件工程的思路合作完成一个规模适中的网络管理与安全项目,提高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实践能力。基于不太大的项目规模,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的项目角色划分与相应职责见表1。

三、网络工程专业与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协同设计

作为一所地方工科院校,我校自2008年开始面向本科生开设网络工程专业,并于2012年面向本科生开设物联网工程专业,同时已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网络工程专业与物联网工程专业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专业,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如何保证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的实施方案对于这两个专业的协同设计,是专业改革实践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图1给出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在实施过程中网络工程专业与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协同设计方案:

如图1所示,网络工程专业的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的选题主要包括四个方向,即“信息安全与密码学”、“网络防御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与“统一网络安全管理”。其基本的选题思路在于帮助本科生熟悉常用的网络管理与安全编程开发包,并掌握网络管理与安全项目实践的基本技术,为将来从事网络管理与安全方面的研发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各方向的参考选题见表2。

更进一步,较之网络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具有更强的整合性与自身的特色,见图1,物联网工程专业的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的选题主要包括两个方向,即“物联网安全”与“物联网管理”,各方向的参考选题如表3所示。[1,2]

按照我校“721”梯级、分类、多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思路,作为实践教学体系中提高层次到综合层次过渡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网络管理与安全综合课程设计在改革实践过程中,考虑采用基于项目角色划分的实施方案,并尝试实现该方案在网络工程专业与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协同设计,同时给出这两个专业不同方向的参考选题。

参考文献:

生物安全论文范文第15篇

摘要:现代生物技术的深入研究和广泛应用已经深深影响了医学、农学和一些应用学科的发展进程,但同时也带来了引起人类过敏或中毒、生态环境破坏及一些相关的社会问题。作为现代生物技术的重要产品,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性问题是高校生物技术专业生物安全课程中的重要教学内容和难点之一。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分析和教学实践,对目前师范大学高校在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性一章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展开讨论。

关键词:基因工程;生物制品;安全性;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4-0173-03

重组DNA技术的研究和高通量测序技术的发展有力推动了众多生物学理论问题的解决,并且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生物制品是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原料,应用传统技术或现代生物技术制成,用于动物或人类疾病的预防、治疗和诊断[1]。与传统生物制品相比,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使得生物制品在动物疾病防治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研制过程。因此近年来基因工程在生物制品研发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兽用生物制品一词,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含义。我国所指的兽用生物制品,是用微生物(细菌、病毒、衣原体、钩端螺旋体等)、微生物代谢产品、原虫、动物血液或组织等,经过加工制成用以预防、治疗或诊断动物特定传染病或其他有关疾病的免疫制剂。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是指利用重组DNA技术生产的兽用免疫制剂。由于其研发和制作过程均涉及基因重组技术,故其生物安全性和潜在危险不可避免地摆在人们面前[2]。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性这一章内容较为复杂,涉及多个生命科学前沿学科,知识更新速度快、内容抽象[3];有关生物安全防护方面也一直受到国家和社会重点监控和高度关注,因此具备该方面理论基础十分必要。但是考虑到生物安全学课程的整体安排,此章内容如何才能在计划的二个课时之内高质量完成呢?本文将从合理组织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两方面入手,对提高该章节教学质量展开详细的探讨。

一、教学内容安排

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性这一章节内容可大致分为两部分:一是围绕基因工程生物制品学展开,包括其定义、分类、研制过程和应用等侧重于有关工程技术的理论知识;二是以安全性问题为出发点的产品质量评价、生产管理和控制规范,及结合已有知识体系对国内外的标准进行比较分析和评判。然而在有限的课时内,全面讲述如此众多内容几乎不可能,因此,课程内容的取舍就显得异常重要。研究近年来使用较为普遍的生物安全学教材[4][5][6]后发现,该章节内容一般分为四个模块展开: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概况、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性、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性概况和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管理。而其中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性这部分内容涉及基因工程核心技术,既是重点,又是难点,所以在教学前需要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对基因工程的相关内容进行复习和拓展性学习。而其余部分内容可在教学过程中直接介绍、讲解或组织学生自行讨论。下表仅就重要讲解和讨论内容做出安排。

二、教学方法探讨

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性是生物安全学课程中的难点所在,涉及内容十分广泛。教师需要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分配教学时间、综合应用多种教学方法使教学活动形象生动、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及课堂参与度,以期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良好的课堂效果,帮助学生充分理解并掌握教学内容。在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性这一章的教学中,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背景和学校的教具设备等多方面问题,可以应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使课堂更加充实以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7]。

1.参与式教学。学生在前期的专业课程中已经学习过细胞生物学、基因工程、细胞工程等一些基础课程[8]和生物安全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如生物安全性评价、生物安全控制措施、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等,所以在此章教学过程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可以通过学生的自学或者小组讨论解决,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参与式教学特别适用于难度不大、逻辑性较强的教学内容,可以通过学生小组或个人展示汇报、课堂或课下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解决内容多与课时紧之间的突出矛盾,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学习能力,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文献检索、协同合作及语言表达等能力。就本章节而言,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发展历史并不久远且脉络清晰,分类依据明确,简单易懂,适合学生自学。而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在养殖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先进的生物技术在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研究与生产中得到了广泛和充分的应用[4]。正因如此,这部分的内容较为繁多,与生产实践的联系也最为密切,可以通过个人或小组汇报展示的方式进行教学,不仅可以使内容更加全面,而且能使学生切身体会到生物技术的实用性,进一步意识到生物安全的重要性。

2.多媒体教学。基因工程技术迅速发展,生物制品更新极快,本章内容十分丰富,但是从课程总体安排来讲时间有限,为了达到在较短时间内高效完成教学任务的目的,充分应用多媒体教学成为了必然选择。多媒体教学可以形象、直观、生动地展示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效率。灵活恰当地应用多媒体课件、录像等模拟和再现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研制过程与各国对基因工程生物制品采取的安全管理等,有利于使抽象、枯燥的热菪蜗蠡、具体化,加深学生的形象化理解与记忆,从而突破教学难点,节省课堂时间[9]。另外,建设课程网盘及网络论坛,上传课件、习题及补充知识等,使得学生更快速的获得大量有用信息,也更有利于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解决课程中遇到的问题,教师可以随时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据此灵活调整教学方案,更有针对性。

3.小组研讨法。基于大学教育课堂人数众多的普遍特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无法充分顾及到每个学生的学习状态,可能会引发学生对教学内容接受度低、课堂效率低下等问题,而小组研讨则能解决此类问题。本章节中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性部分,既可以从受体细胞、基因操作等方面入手,利用基因工程和分子生物学实验的基础知识,展开对其安全性的讨论;也可以联系生物工程下游技术的相关知识,评价转基因生物制品的工业化生产可能会导致的潜在危害;还可以让学生们寻找新的切入点并展开讨论[10][11]。

让每一位学生都参与到课堂中来,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阐述自己的意见与独到见解,小组成员共同合作完成问题的解决,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提高学生的合作能力,而且能够增强学生对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安全隐患的预见能力。

4.案例式教学法。自从19世纪70年代哈佛法学院在大学课程中开始使用案例式教学以来,这一有效教学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生物制品安全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使用案例式教学具有很好的前提。虽然在有限课堂教学时间内,对所有内容进行案例式教学的可能性不大,但可以选择部分内容进行案例式教学[12],如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的制备、血浆蛋白的分离纯化、抗毒素的研制等有代表性的生物制品。

5.对比归纳法。对比归纳可以让教学内容化繁为简。生物制品教学中有很多相似知识,如生物制品和生物药品,抗血清和多克隆抗体,血清和血浆,免疫调节剂和生物反应调节剂,等等。也有很多相反知识,如灭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类毒素和抗毒素,人工主动免疫和人工被动免疫,等等。通过对不同事物的比较,寻求同中之异或异中之同,分别加以归纳总结,有利于学生学习和理解。最重要的是对各种不同类型生物制品的优缺点和工艺技术路线进行分析比较、总结,找出规律,有利于学生深入理解[12]。

三、小结

通过教学实践发现,以上安排的教学内容和计划相比传统教学具有如下优越性:①内容全面,涵盖了教材中的基本知识点,并能进一步拓展延伸;②形式多样,采用多媒体和小组讨论等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兴趣;③影响深远,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团队协作能力。此外,在教学环节中教师要能精准把握教学的节奏和进度,并根据教学反馈即时调整,否则无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该章教学任务。为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各校必须结合我国生命科学教育现状和各个生命科学院校课程设置的实际情况灵活选用以上方法,不能生搬硬套。S着现代基因工程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教学硬件设施的逐步完善,要及时对教学内容进行补充和调整,对教学方法进行改进和创新,紧随学科前沿,探索更适合的教学方案[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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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伟,宋小玲,等.生物安全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175-199.

[5]郑涛.生物安全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6]谭万忠,彭于发.生物安全学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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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吕立堂,刘洋.本科生《基因工程》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J].教育文化论坛.2016,(4):60-63.

[9]殷红英,杨柳,魏子晴.高校非生物类专业生物学教学方法的探索[J].科技视界,2012,(12):16-17.

[10]俞路,章世元.兽用基因工程制品生物安全性探讨[J].上海畜牧兽医通讯,2007,(5):58-59.

[11]范书才.兽用基因工程生物制品的安全性问题[J].中国兽药杂志,2000,34(6):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