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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80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资源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25个职位拟计划招聘4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7年资源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7年12月1日为界。

2、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因工作需要,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

2017年资源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招聘公告和职位计划表。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9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资源县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日除外)。

报名地点: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局办公室(401室),联系电话:0773—4311159。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和《资源县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确认后,由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四、确定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书面意见报资源县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

五、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7—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局办公室(401室)。

六、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资源县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设置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形式为客观性试题。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范围包括哲学基本原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内容。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七、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

(二)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网站上面试公告,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的形式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五)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六)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须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程序的,面试成绩须达70分才能进入考察。

八、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并负责实施。考察组应由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由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八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报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核对。

2、本次资源县2017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第二条在**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矿产督察工作的部级矿产督察员、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的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设矿产督察员办公室,由矿产开发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职责:

(一)制定督察工作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矿产督察员开展督察工作;

(二)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组织解决矿产督察报告提出的问题;

(三)每年1月底前,向矿产督察员聘任单位报告上年度督察工作情况;

(四)负责矿产督察员的培训与年度考核;

(五)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的计划安排和使用工作;

(六)负责矿产督察员推荐、解聘的报批工作;

(七)召开矿产督察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督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第四条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地质调查院承担日常具体的督察组织工作,**省地质调查院设立矿产督察站,矿产督察站业务上受矿产督察员办公室直接领导。

第五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管理办公室,由负责矿产开发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根据矿产督察工作年度计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督察工作;

(二)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协调处理矿产督察报告提出的问题;

(三)每年1月中旬前,向省厅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报告上年度矿产督察工作情况;

(四)负责对部级矿产督察员的年度考核提出建议,并提出对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的考核、解聘、续聘意见;

(五)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矿产督察员监督管理范围

部级矿产督察员重点负责大中型矿山企业及重要的矿区和大中型地质勘查项目及重要矿种勘查区域的督察;地方级矿产督察员负责中型以下矿山企业及矿产开发区域、勘查项目及主要矿种勘查区域的督察。矿产督察员的具体督察任务由省国土资源厅下达。

第七条矿产督察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的通知》(国土资发〔**〕279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建地方级矿产督察员队伍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33号)规定的职责实施督察,并要求:

(一)每年每位矿产督察员应有不少于4次的现场督察,提交有矿产督察员、矿业权人签字的《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附1)或《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附2),编写矿产督察报告,送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相关市国土资源部门;

(二)督促矿业权人按照督察意见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及时向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有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立案调查的建议;

(三)在督察矿区发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且事实清楚的,应在5日内向有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四)发现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作为的,或发现越权发证的,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

(五)在执行督察任务时,要向督察对象出示矿产督察员证;

(六)对被督察的矿业权人提交的有关资料保守秘密;

(七)年底向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相关市国土资源部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八)总结和报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九)完成矿产督察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矿产督察员考核及管理

(一)矿产督察员的年度考核由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的内容包括:

1、现场督察情况,《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填写情况;

2、矿产督察报告提交情况;

3、有无虚报、瞒报、漏报、知情不报或严重失实上报的情况;

4、廉洁自律情况。

(二)矿产督察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优秀和称职的矿产督察员,继续任用。对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不称职的,由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向聘任单位呈报,经聘任单位审定后,解除聘任,收回督察证。

(三)矿产督察员因工作关系或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承担督察任务时,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应及时向聘任单位申报,予以解聘。

第九条矿产督察员发现问题的解决

(一)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矿产督察员报告其查处矿业权人的违法行为,应在15日内赴现场查处。对于有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在7日内赴现场查处。

(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矿产督察员反映的违法行政或行政作为不力的情况,应在10日内组织查处。

(三)国土资源部门对矿产督察员报告的问题不作查处或查处不力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矿业权人对督察工作不配合、设置障碍、隐匿实情、拒绝督察或有问题逾期不改正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法定的处罚权限依法进行处罚。

(五)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帮助矿产督察员做好督察工作。

第十条矿产督察员自律要求

(一)矿产督察员不得与矿业权人有合资、合作、入股、持股或其它形式的经济关系;

(二)矿产督察员不得接受矿业权人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向矿业权人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矿业权人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借矿产督察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矿产督察员、、,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或者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由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报聘任单位解除聘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矿产督察经费管理

(一)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来源:

1、矿产督察工作专项经费;

2、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列支的专项经费。

(二)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矿产督察员的工作补贴、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日常办公费用、奖励、督察工作所需用品以及培训、会议等。

(三)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有挪作他用的,予以追回,并在下一年度下拨经费时予以扣减。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一、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9日前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点: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401房间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5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后果自负。

四、面试有关注意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五、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为了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实现“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新路子,依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职责

(一)包村工作队职责

1、严格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报告制度。

2、及时掌握村内国土资源动态信息,第一时间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劝阻,确保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3、宣传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

(二)村主干、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职责:

1、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劝阻、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2、及时介入协调村内因村民用地行为引起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的激化、避免群众出村上访。

3、积极配合镇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在对村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实施工作时,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劝阻群众不要进入拆除现场。

二、工作制度

(一)动态巡查报告制度。

包村工作队、国土资源协管员在履行职责中,应当了解和掌握本村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信息情况,认真做好动态巡查及巡查记录,做好巡查不留死角。第一时间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劝阻,并于发现当天如实向镇国土资源所报告。

1、对个人违法用地建房的,必须在底梁灌浆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国土资源所。

2、对非法采矿行为的,必须在非法采矿行为实施3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国土资源所。

3、对其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应于发现当天向国土资源所报告。

(二)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在本村辖区内因村民建房、开矿等方面引发矛盾纠纷,包村工作队、国土资源协管员应及时与村主干介入调解,防止矛盾的激化和群众上访。村级确实无法调解的,应及时向镇司法所、国土资源所等部门报告。包村工作队、国土资源协管员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群众矛盾纠纷的排查,减少案件的发生。

(三)工作联系制度。国土资源协管员每月一次向镇国土资源所如实上报国土资源工作方面的动态情况报表,按时参加镇国土资源所召开的工作例会,学习协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协管工作能力,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情况和建议,以利上级部门了解协管员工作动态,妥善解决工作困难与问题。

三、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办法

为了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职责落到实处,由镇政府成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考核小组,对包村工作队、村主干、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履行职责情况年终进行考评。具体工作由镇党政办组织实施。

1、成立考评小组

2、考评内容:所辖村内有无巡查不到位情况;能否及时发现或发现后能否及时报告;能否及时化解因用地产生的矛盾纠纷;有无出现群众因用地原因上访的情况。

3、考评结果:考评以宗数为计量标准予以奖励或惩罚。

(二)奖惩制度

1、一年内,本村范围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劝阻和不及时报告,造成完成底梁灌浆达1宗的,建议区国土局对国土资源协管员予以解聘,同时对包村工作队、村主干给予通报批评;达2宗(含2宗)以上的,视情节轻重,对包村工作队予以效能告诫或追究纪律责任,对村主干予以降职或停职、免职;对各村实行经济惩罚,每1宗罚款1000元。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工建筑物 安全管理 安全法规 安全报告 责任保险 俄罗斯

近10年来,俄罗斯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包括实施了新的民法,该法律规定危险工业装置、设备和建筑物的业主,对由于这些工程失事引起的损害应承担财产责任.当前俄罗斯经济极其困难,致使水工建筑物的运行费用下降到最低限度以下[1].1993年和1994年乌拉尔地区的两座土坝相继失事,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促使人们更加重视挡水建筑物的安全问题.

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俄罗斯联邦于1997年7月颁布了第117号联邦法律,即《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该法律贯彻实施2年多来,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做了大量工作,使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1 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

近些年来,俄罗斯有关部门研究了在新经济条件下,如何改进和加强水工建筑物安全工作.在总结水工建筑物安全实行部门监察的实践和广泛吸收世界各国大坝安全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各方面的专家起草了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草案,1997年6月23日获国家杜马通过,1997年7月21日由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签发生效[2].这是俄罗斯历史上第一部在国家意义上调整水工建筑物安全问题的法律文件[3]。

该法律适用于因其破坏可能导致发生紧急情况的水工建筑物.所谓紧急情况是指由于水工建筑物失事,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人员伤亡、健康受损害或者周围自然环境遭到破坏、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破坏人类生存条件的情况[2].

该法律规定了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机关、实施水工建筑物安全国家监察的机关和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的职权;规定了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的总要求和水工建筑物业主和运行单位的义务.水工建筑物业主或运行单位对水工建筑物存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安全负责;确立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制度、水工建筑物设计、施工和运行活动的许可证制度和由于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风险义务保险制度(义务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将要出台的联邦法律进行调整);该法律强调对违反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规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该法律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是俄罗斯联邦一些行政机关受俄罗斯联邦政府委托,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法律赋予监察机关广泛的权力,直至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禁止不可靠建筑物的运行以及拆除或维修的决定,作出关于注销建筑物运行许可证的决定[2]。

为了更好地贯彻《水工建筑物安全法》,1997年8月以来,俄罗斯联邦政府组织制定了一批标准法规,如:《水工建筑物安全国家监察的组织》、《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的组建和运作办法》、《对有关联邦的俄罗斯政府部分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及《关于批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条例》等.今后还将根据情况制定一些法规.

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法规责成国家监察机关根据水工建筑物的等级、使用特点、结构和运行条件以及特殊的安全要求,制定出各部门的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的标准法规文件和技术标准文件[4,5].

2 水工建筑物安全监察体系

为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必须实行水工建筑物安全的国家监察.俄罗斯联邦政府决定由以下联邦行政机关承担国家监察职能[1,4,6]: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负责对燃料能源综合体的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运输部负责对航运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矿山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工农业生产的残液池的围护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自然资源部负责对不受上述主管部门监察的一切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又将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的职责委托给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国家能源监察与能源保护司,又称国家能源监察局[1,4]。

为了组织对能源建筑物的监察并提供科技保障,俄罗斯燃料能源部成立了国家机关——大坝与能源建筑物监察科技中心(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能源监察科技中心),在国家能源监察局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1999年第4季度起俄罗斯燃料能源部着手在能源监察科技中心成立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燃料能源综合体工程水工建筑物分局[1,4,6].

国家能源监察局在各地区设有地区管理局,各俄罗斯联邦主体也没有国家能源监察管理局.它们的职能主要是对运行单位执行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会同国家能源监察局科技中心参加水工建筑物的定期检查和巡视检查,其中包括对事故和事故状态的调查;在国家能源监察局组织下,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4]。 3 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制度

1998年11月6日俄罗斯政府颁布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条例》,规定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的内容、编制方法和对其实施国家鉴定的方式.

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是论证水工建筑物安全性并根据它的等级确定水工建筑物保障程度的文件.已运行水工建筑物,其中包括废弃的和改建、大修、修复或者停用后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由业主或者运行单位编制.正在设计和在建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由履行发包职能的法人或自然人编制.在编制已运行和在建建筑物的安全报告之前,由业主或运行单位组织,并且必须有监察机关代表参加的水工建筑物检查[7]。

已运行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应由报告人提交监察机关,不得少于5年一次.根据监察机关的决定或报告人的主动要求,如出现了故障和紧急情况,经过改建、大修后以及法规和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也应提交安全报告;设计中的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应在设计进行国家审查期间提交监察机关;在建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应在建筑物规定移交日期的4个月前提交监察机关[7]。

安全报告的国家鉴定由国家监察机关组织进行.俄罗斯燃料能源部指定国家能源鉴定局和国家能源监察局科技中心两家作为鉴定中心对能源系统的安全报告进行有偿鉴定[8].鉴定中心成立鉴定委员会,聘请经过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进修学院和国家能源监察局培训并确认的高级专家参加委员会的工作,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对委员会专家成员的技术素质要求由国家能源监察局制定[4].

鉴定中心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监察机关提交鉴定结论,经监察机关批准后,该结论就具备国家鉴定的资格.经监察机关批准的安全报告是进行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和发放水工建筑物运行、启用、废弃、停用和拆除许可证的依据.在安全报告有效期内由监察机关发给上述许可证[7]。

《1999年下半年和2000年的燃料能源综合体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计划》规定将编制133座电站的建筑物安全报告,但相当多的电站将推迟完成,其原因是缺少由设计总负责人参与制定的水工建筑物安全准则,而且各设计、科研单位对安全准则这个概念持有不同观点,故目前尚无统一的部门标准文件;一批老工程缺少部分设计文件和行政文件;许多能源企业的财务状况不好,不能为编制报告及其国家鉴定提供必需的业务经费[4]。

4 水工建筑物的维修加固

水工建筑物安全的部门监察系统在电力部门运作的28年中,对水工建筑物状态进行定期(每5年一次)检查[5,6],检查结果表明属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的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状态基本上能胜任工作,是符合联邦法律要求的.但是许多工程在运行中发生的变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处理,以防产生不良后果[5].建筑物有严重缺陷的工程十分重视维修加固工作,近年来许多水利枢纽都做了大量工作.在《1998年俄罗斯联邦电力系统设备和建筑物维修改造计划》中包括有44座水电站和65座火电站,在这些电站中共有215项水工建筑物维修措施,总工作量为2.496亿卢布[5],其完成情况如下:溢流坝、水电站厂房的混凝土维修工作完成了39项计划中的20项,完成的工作量为2432.34万卢布(计划4962.06万卢布);土工建筑物(土堤和主坝)完成了19项计划中的10项,完成的工程量为588.62万卢布(计划962.62万卢布);渠道和输水建筑物尽管只完成28个计划中的14个,费用却达9164.95万卢布,已超出计划;机械设备的更新和防锈保护完成了原定1968万卢布的695.57万卢布.

最近5年来联邦级水电站用于水工建筑物维修和改造的费用的可比价值上升了2倍多.一方面说明电站工作人员重视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进行了大量的维修改造工作;从另一方面讲,说明建筑物的老化问题已显示出来,有些故障和缺陷必须立即排除.预计这方面的费用还将增加[8].

在联邦级水电站用于维修建筑物的费用平均占电价的12.5%的情况下,有些水利枢纽却只占电价的3%~5%,况且它们的建筑物状态远未达到最佳状态,应引起电站领导人员的重视[8]. 5 水工建筑物安全的科技工作

水工建筑物安全问题的科技工作是围绕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和“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的部门《科技纲要》的0.05节“水电站和能源建筑物”和0.11节“能源工程的抗震性”来进行的[5,6]。

1998年10月1日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审查批准了国家能源监察局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共同制定的部门《能源建筑物安全纲要》.这个纲要由下列第一层次的课题组成[1]:①完成制定和报送标准法规文件和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纲要》和《危险工业生产工程安全纲要》;②制定和推行能源建筑物安全评价和监控方法;③在俄罗斯国家能源监察系统中,组织对能源建筑物安全的国家监察;④编写检查和监测能源建筑物状态的现代化的技术大纲性材料;⑤制定建筑物失事及其后果的预报和防止方法,包括制定在建筑物上进行预防失事工作的操作方法;⑥研究和实施当能源建筑物的状态不符合安全运行准则时,防止其失事的工程技术措施.上述纲要中的课题必须在2000年前完成,而且与完成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的要求紧密关联.但是由于1998~1999年间缺乏资金,为保障法律实施的科技工作已显得滞后了.目前科研单位要完成的最迫切的任务是:①以现代监测仪器与监控建筑物和地基的计算机系统为基础,研制监测电站主要建筑物状态的新方法和新设备;②研制分析和预报建筑物状态及其安全水平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研究运行中建筑物及其地基的数学模型,根据原型观测资料校正模型和保证监测静动应力-应变状态、渗透流状态和建筑物与地基物理力学性质变化的模型;③研制和应用检查水工建筑物及其地基与设备的现代方法和技术手段;④编制和鉴定计算挡水建筑物失事发生、发展和预报冲击波扩散区可能造成破坏的软件,对具体水电站和火电站水工建筑物包括对灰渣坝进行计算和预报;⑤研究在自然和技术因素作用下,建筑物和结构的构件材料和建筑物地基的性质随时间变化时,它们的可靠性指标的评价方法;⑥研究失事风险的计算方法,其中包括用计算和实验-计算的方法评价各种失事方式的概率方法;⑦研制和应用在地震荷载作用下,监测地震对建筑物和地基的作用以及监测它们的应力-应变状态参数的现代方法和设备;研究和改进计算建筑物和地基的抗震强度和抗震稳定性的方法和软件;⑧对能源工程的建筑物和地基进行专门研究,以确定它们的强度和稳定性出现负面变化的原因、形式和数量特征,并研究实施维修工作的方法和工艺;⑨在电站编制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和对其进行国家鉴定时,提供科技帮助[5]。

6 水工建筑物业主民事责任风险义务保险

法律规定建筑物业主或运行单位对失事后果和公民、法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5].通过投保,建立因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资金保障.业生的民事责任赔偿金,一部分是业主的自有资金,另一部分来自按照现行法律和标准法规,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险金额.如果实际赔偿总额超过该两项总和时,损害赔偿的办法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制定[2]。

根据俄罗斯燃料能源部的要求,目前正在加快制定联邦《因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义务保险法》,在联邦法律出台之前,先着手实行民事责任风险的自愿保险.现已制定了《关于水工建筑物业主民事责任风险自愿保险的规定》,并已在俄罗斯财政部进行注册登记.“能源担保人”保险股份公司已取得了俄罗斯财政部颁发的第一份有权进行水工建筑物业主和运行单位民事责任保险的许可证.俄罗斯燃料能源综合体保险家协会的其它保险机构正在办理类似的许可证,依据许可证建立起对其他俄罗斯保险机构开放的保险者联营体[4,5].

目前正在制定上述保险形式的标准法规以及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及其安全等级确定保险收费的原则,为具体能源企业办理保险手续,把办理保险的费用列入电力成本,以及在保险公司内建立保障能源建筑物安全的预防措施基金,作为水工建筑物安全工作的附加资金来源[5].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义务保险是促使业主向提高水工建筑物安全措施投资的有效手段.

但是保障建筑物安全工作的资金、建立用于预防和消除失事的物质和资金储备、建立失事后果的民事责任资金保障,其中包括在自愿保险基础上的资金保障等问题目前均未解决[6].

7 结 语

俄罗斯正处在经济、政治体制变革的年代,但依然十分重视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工作,从法律、监督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科技、经济等多方面保障水工建筑物的安全.他们不仅着眼于运行,还注意到对设计、施工阶段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管理.既致力于预防失事的发生,还考虑到一旦发生事故时的报警、紧急状态消除和赔偿处理等环节.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俄罗斯的水工建筑物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其中有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参考,以促进我国大坝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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еэопасностьэнергетических сооружений”и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м надэоре эабеэопасностью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их сооружений[J].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ое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2000(2):10~12,

[2]王正旭泽.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S].水利水电快报,1999(9):14~18.

[3]Дьяков А Ф.Реалиэация и научно-техническое обеспечениеФедеральногоэакона“ О беэопасности 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ихсооружений”[J].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ое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2000(2):2~3.

[4]Интервью с руководителем Департамент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энергетического надэора иэнергергосбереженияМинтопэнерго РоссииБорисом Петровичем Варнавским[J].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ое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1999(5):2~5.

[5]Бритвин О В.Основные научно-технические правовые иорганиэационно-финансовые проблемы,вытекающие иэФедерального эакона“Обеэопасности 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ихсооружений”,пути их решения[J].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ое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2000(2):4~9.

[6]Бритвин О В.О ходе реалиэации и научно-техническомобеспеении Федераьного закона“Обеэопасности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их сооружений”[J].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ое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2000(2): 20~23.

[7]王正旭译.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条例[S].水利水电快报,1999(22):26~28.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6篇

一、招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6.年龄:1982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用岗位及数量

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3名。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汇东丹桂北大街256号高新区管委会三楼310室)。

3.报名资料:报考者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明(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zgpta.gov.cn:8015/examinfo.aspx?myid=32、高新区管委会网站zggx.gov.cn下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二)资格审查

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招用资格。

(三)面试

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按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重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本环节只递补一次。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六)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招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高新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

五、工资待遇

工资每月2500元,绩效考核每月300元左右,按政策缴交“五险一金”。

六、其他

(一)本方案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813-8115961)。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原标题:2018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招用编外人员3人公告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7篇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温政发〔2009〕59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浙江台州温岭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温岭市税务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户籍 性别 专业要求 01 专技 1 温岭市户口或温岭市生源 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与金融       三、报名时间、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当场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温岭市财政局(地税局)人教科 ( 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1302室), 咨询电话:86086578。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如实填写《温岭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如有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资料也一并提交。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应聘。

    四、考试方式、内容

    1.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财政局(地税局)、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者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市财政局(地税局),并提供毕业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高校期间的学生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充分证据材料。市财政局(地税局)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正式的补充公告为准。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8篇

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俄罗斯联邦于1997年7月颁布了第117号联邦法律,即《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该法律贯彻实施2年多来,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做了大量工作,使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1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

近些年来,俄罗斯有关部门研究了在新经济条件下,如何改进和加强水工建筑物安全工作.在总结水工建筑物安全实行部门监察的实践和广泛吸收世界各国大坝安全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各方面的专家起草了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草案,1997年6月23日获国家杜马通过,1997年7月21日由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签发生效[2].这是俄罗斯历史上第一部在国家意义上调整水工建筑物安全问题的法律文件[3]。

该法律适用于因其破坏可能导致发生紧急情况的水工建筑物.所谓紧急情况是指由于水工建筑物失事,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人员伤亡、健康受损害或者周围自然环境遭到破坏、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破坏人类生存条件的情况[2].

该法律规定了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机关、实施水工建筑物安全国家监察的机关和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的职权;规定了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的总要求和水工建筑物业主和运行单位的义务.水工建筑物业主或运行单位对水工建筑物存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安全负责;确立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制度、水工建筑物设计、施工和运行活动的许可证制度和由于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风险义务保险制度(义务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将要出台的联邦法律进行调整);该法律强调对违反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规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该法律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是俄罗斯联邦一些行政机关受俄罗斯联邦政府委托,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法律赋予监察机关广泛的权力,直至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禁止不可靠建筑物的运行以及拆除或维修的决定,作出关于注销建筑物运行许可证的决定[2]。

为了更好地贯彻《水工建筑物安全法》,1997年8月以来,俄罗斯联邦政府组织制定了一批标准法规,如:《水工建筑物安全国家监察的组织》、《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的组建和运作办法》、《对有关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的俄罗斯政府部分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及《关于批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条例》等.今后还将根据情况制定一些法规.

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法规责成国家监察机关根据水工建筑物的等级、使用特点、结构和运行条件以及特殊的安全要求,制定出各部门的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的标准法规文件和技术标准文件[4,5].

2水工建筑物安全监察体系

为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必须实行水工建筑物安全的国家监察.俄罗斯联邦政府决定由以下联邦行政机关承担国家监察职能[1,4,6]: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负责对燃料能源综合体的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运输部负责对航运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矿山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工农业生产的残液池的围护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自然资源部负责对不受上述主管部门监察的一切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又将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的职责委托给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国家能源监察与能源保护司,又称国家能源监察局[1,4]。

为了组织对能源建筑物的监察并提供科技保障,俄罗斯燃料能源部成立了国家机关——大坝与能源建筑物监察科技中心(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能源监察科技中心),在国家能源监察局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1999年第4季度起俄罗斯燃料能源部着手在能源监察科技中心成立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燃料能源综合体工程水工建筑物分局[1,4,6].

国家能源监察局在各地区设有地区管理局,各俄罗斯联邦主体也没有国家能源监察管理局.它们的职能主要是对运行单位执行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会同国家能源监察局科技中心参加水工建筑物的定期检查和巡视检查,其中包括对事故和事故状态的调查;在国家能源监察局组织下,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4]。

3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制度

1998年11月6日俄罗斯政府颁布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条例》,规定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的内容、编制方法和对其实施国家鉴定的方式.

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是论证水工建筑物安全性并根据它的等级确定水工建筑物保障程度的文件.已运行水工建筑物,其中包括废弃的和改建、大修、修复或者停用后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由业主或者运行单位编制.正在设计和在建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由履行发包职能的法人或自然人编制.在编制已运行和在建建筑物的安全报告之前,由业主或运行单位组织,并且必须有监察机关代表参加的水工建筑物检查[7]。

已运行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应由报告人提交监察机关,不得少于5年一次.根据监察机关的决定或报告人的主动要求,如出现了故障和紧急情况,经过改建、大修后以及法规和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也应提交安全报告;设计中的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应在设计进行国家审查期间提交监察机关;在建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应在建筑物规定移交日期的4个月前提交监察机关[7]。

安全报告的国家鉴定由国家监察机关组织进行.俄罗斯燃料能源部指定国家能源鉴定局和国家能源监察局科技中心两家作为鉴定中心对能源系统的安全报告进行有偿鉴定[8].鉴定中心成立鉴定委员会,聘请经过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进修学院和国家能源监察局培训并确认的高级专家参加委员会的工作,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对委员会专家成员的技术素质要求由国家能源监察局制定[4].

鉴定中心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监察机关提交鉴定结论,经监察机关批准后,该结论就具备国家鉴定的资格.经监察机关批准的安全报告是进行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和发放水工建筑物运行、启用、废弃、停用和拆除许可证的依据.在安全报告有效期内由监察机关发给上述许可证[7]。

《1999年下半年和2000年的燃料能源综合体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计划》规定将编制133座电站的建筑物安全报告,但相当多的电站将推迟完成,其原因是缺少由设计总负责人参与制定的水工建筑物安全准则,而且各设计、科研单位对安全准则这个概念持有不同观点,故目前尚无统一的部门标准文件;一批老工程缺少部分设计文件和行政文件;许多能源企业的财务状况不好,不能为编制报告及其国家鉴定提供必需的业务经费[4]。

4水工建筑物的维修加固

水工建筑物安全的部门监察系统在电力部门运作的28年中,对水工建筑物状态进行定期(每5年一次)检查[5,6],检查结果表明属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的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状态基本上能胜任工作,是符合联邦法律要求的.但是许多工程在运行中发生的变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处理,以防产生不良后果[5].建筑物有严重缺陷的工程十分重视维修加固工作,近年来许多水利枢纽都做了大量工作.在《1998年俄罗斯联邦电力系统设备和建筑物维修改造计划》中包括有44座水电站和65座火电站,在这些电站中共有215项水工建筑物维修措施,总工作量为2.496亿卢布[5],其完成情况如下:溢流坝、水电站厂房的混凝土维修工作完成了39项计划中的20项,完成的工作量为2432.34万卢布(计划4962.06万卢布);土工建筑物(土堤和主坝)完成了19项计划中的10项,完成的工程量为588.62万卢布(计划962.62万卢布);渠道和输水建筑物尽管只完成28个计划中的14个,费用却达9164.95万卢布,已超出计划;机械设备的更新和防锈保护完成了原定1968万卢布的695.57万卢布.

最近5年来联邦级水电站用于水工建筑物维修和改造的费用的可比价值上升了2倍多.一方面说明电站工作人员重视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进行了大量的维修改造工作;从另一方面讲,说明建筑物的老化问题已显示出来,有些故障和缺陷必须立即排除.预计这方面的费用还将增加[8].

在联邦级水电站用于维修建筑物的费用平均占电价的12.5%的情况下,有些水利枢纽却只占电价的3%~5%,况且它们的建筑物状态远未达到最佳状态,应引起电站领导人员的重视[8].

5水工建筑物安全的科技工作

水工建筑物安全问题的科技工作是围绕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和“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的部门《科技纲要》的0.05节“水电站和能源建筑物”和0.11节“能源工程的抗震性”来进行的[5,6]。

1998年10月1日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审查批准了国家能源监察局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共同制定的部门《能源建筑物安全纲要》.这个纲要由下列第一层次的课题组成[1]:①完成制定和报送标准法规文件和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纲要》和《危险工业生产工程安全纲要》;②制定和推行能源建筑物安全评价和监控方法;③在俄罗斯国家能源监察系统中,组织对能源建筑物安全的国家监察;④编写检查和监测能源建筑物状态的现代化的技术大纲性材料;⑤制定建筑物失事及其后果的预报和防止方法,包括制定在建筑物上进行预防失事工作的操作方法;⑥研究和实施当能源建筑物的状态不符合安全运行准则时,防止其失事的工程技术措施.上述纲要中的课题必须在2000年前完成,而且与完成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的要求紧密关联.但是由于1998~1999年间缺乏资金,为保障法律实施的科技工作已显得滞后了.目前科研单位要完成的最迫切的任务是:①以现代监测仪器与监控建筑物和地基的计算机系统为基础,研制监测电站主要建筑物状态的新方法和新设备;②研制分析和预报建筑物状态及其安全水平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研究运行中建筑物及其地基的数学模型,根据原型观测资料校正模型和保证监测静动应力-应变状态、渗透流状态和建筑物与地基物理力学性质变化的模型;③研制和应用检查水工建筑物及其地基与设备的现代方法和技术手段;④编制和鉴定计算挡水建筑物失事发生、发展和预报冲击波扩散区可能造成破坏的软件,对具体水电站和火电站水工建筑物包括对灰渣坝进行计算和预报;⑤研究在自然和技术因素作用下,建筑物和结构的构件材料和建筑物地基的性质随时间变化时,它们的可靠性指标的评价方法;⑥研究失事风险的计算方法,其中包括用计算和实验-计算的方法评价各种失事方式的概率方法;⑦研制和应用在地震荷载作用下,监测地震对建筑物和地基的作用以及监测它们的应力-应变状态参数的现代方法和设备;研究和改进计算建筑物和地基的抗震强度和抗震稳定性的方法和软件;⑧对能源工程的建筑物和地基进行专门研究,以确定它们的强度和稳定性出现负面变化的原因、形式和数量特征,并研究实施维修工作的方法和工艺;⑨在电站编制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和对其进行国家鉴定时,提供科技帮助[5]。

6水工建筑物业主民事责任风险义务保险

法律规定建筑物业主或运行单位对失事后果和公民、法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5].通过投保,建立因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资金保障.业生的民事责任赔偿金,一部分是业主的自有资金,另一部分来自按照现行法律和标准法规,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险金额.如果实际赔偿总额超过该两项总和时,损害赔偿的办法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制定[2]。

根据俄罗斯燃料能源部的要求,目前正在加快制定联邦《因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义务保险法》,在联邦法律出台之前,先着手实行民事责任风险的自愿保险.现已制定了《关于水工建筑物业主民事责任风险自愿保险的规定》,并已在俄罗斯财政部进行注册登记.“能源担保人”保险股份公司已取得了俄罗斯财政部颁发的第一份有权进行水工建筑物业主和运行单位民事责任保险的许可证.俄罗斯燃料能源综合体保险家协会的其它保险机构正在办理类似的许可证,依据许可证建立起对其他俄罗斯保险机构开放的保险者联营体[4,5].

目前正在制定上述保险形式的标准法规以及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及其安全等级确定保险收费的原则,为具体能源企业办理保险手续,把办理保险的费用列入电力成本,以及在保险公司内建立保障能源建筑物安全的预防措施基金,作为水工建筑物安全工作的附加资金来源[5].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义务保险是促使业主向提高水工建筑物安全措施投资的有效手段.

但是保障建筑物安全工作的资金、建立用于预防和消除失事的物质和资金储备、建立失事后果的民事责任资金保障,其中包括在自愿保险基础上的资金保障等问题目前均未解决[6].

7结语

俄罗斯正处在经济、政治体制变革的年代,但依然十分重视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工作,从法律、监督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科技、经济等多方面保障水工建筑物的安全.他们不仅着眼于运行,还注意到对设计、施工阶段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管理.既致力于预防失事的发生,还考虑到一旦发生事故时的报警、紧急状态消除和赔偿处理等环节.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俄罗斯的水工建筑物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其中有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参考,以促进我国大坝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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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9篇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日益加快,城市建筑不断向地上和地下空间延伸,对建筑地基承载力、变形控制、基坑工程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岩土工程勘察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进行有着重要意义,准确详细的岩土地质报告不仅能真实的反映出勘察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岩土性质、地下水等问题,还能科学的展开地质分析,为工程建设提供原始依据,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降低安全隐患,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完全统一。

【关键词】岩土工程 勘察工作 问题 对策

一、岩土工程勘察简介

(1)岩土工程勘察的作用。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包括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现场检验和检测、勘探及采取土试样等几个方面,通过对先进设备和勘察方法的运用,对工程地质条件进行综合性的评判,并形成供工程建设参考的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是按阶段进行的,它根据不同阶段分派的任务,对工程现场岩土体的分布状态进行分析,并利用岩土工程的原理对工程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从可行性研究勘察的角度到初步勘察的角度,再到详细勘察的角度,从而使岩土工程勘察具有更高的严密性,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也为岩土工程施工提供了指导性的意见。

(2)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类。岩土工程勘察根据勘察对象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具体来说可以分为民用建筑、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多个不同的方面。由于受到工程规模和复杂度的影响,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庞大的工程建设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资金也是比较大,因此对岩土工程勘察的范围和准确性要求也较高,往往还需要通过相关的勘察规范和技术标准来实现。而对于一些像民用建筑类型的工程建设,最初的岩土工程勘察结果,会对建筑后期的稳定性有重要的参照价值,因此也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边坡工程、基坑工程等多方面的勘察工作。

(3)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性。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工程施工的前提。通过对工程场地的勘察,可以对工程场地中存在的问题有提前的预见性,然后将存在的问题运用岩土工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进行解决,并在工程设计中进行优化,从而将工程施工受地质环境不良影响的效果降到最小。由此可见,岩土工程勘察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所涉及的勘察对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非常的多,并且岩土工程勘察是一种反映工程问题的间接手段,因此在具体的实现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技术问题,常见的技术问题主要表现在勘察资料收集、勘察任务实施、外业施工、勘察报告制定等多个方面,下面是对这些方面的具体介绍。

(1)勘察资料收集方面的问题。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是其勘察工作开展的主要目之一,勘察资料的收集为工程设计、基础处理、施工指导提供了重要的参数参照价值。而一些施工单位,为了片面的追求工程进展效率,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对勘察资料的收集不细心,这就影响了勘察资料的使用性。不详细的勘察资料收集,使施工单位不能对工程的整体建设有可靠性的把握;不准确的勘察资料收集,会影响设计人员或施工人员对工程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影响工程的质量。

(2)勘察任务实施方面的问题。勘察任务的分派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有详细的记录,对岩土工程勘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在现实的勘察任务分配过程,一些勘察单位在这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勘查的过程中随意的设立勘察点,也不考虑当地地形对勘察过程的影响,一方面不能保障勘察人们自身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勘察结果的正确性也存在着很大程度的质疑,由此可见岩土工程勘察在勘察任务方面存在着十分的不规范性。

(3)外业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外业施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作业任务非常的多,如:钻探操作、取样操作、数据测量等多个方面,但是由于外业施工的规范问题,导致了外业施工难度的增大。在数据测量的过程中,一些勘察单位对要勘察的对象并不够详细,如:在地下水的测量过程中,只对浅层水进行测量,没有对水源进行分层测量,这就影响了水源勘察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4)勘察报告制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岩土工程勘察的结果往往是以勘察报告的形式展现出来,在勘察报告制定的不合理就会直接的影响工程人员的使用。现在勘察报告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例如:勘察描述的参数不详、结论的针对性不强、参考价值不大等多种问题。勘察描述的参数不详,当工程周边的环境发生变化时,就不能对工程场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及时的扑捉,从而影响施工方案的调整工作。结论的针对性不强,说明在勘察报告制定的过程中没有进行有效的分析工作,不能对工程施工提供可靠的意见和建议。参考价值不大,会使勘察报告制定丧失它本来的价值,而且还会导致前面的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付之一炬,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劳动力浪费。

三、解决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的相关措施

(1)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活动。 受工程环境、地势、规模等多方面内容的影响,工程建设对岩土工程勘察活动有着不同的要求。由此可见,岩土工程勘察活动应该根据不同的工程情况展开,这样不仅能提高勘察结果的参考价值,而且也能够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勘察活动,从而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效率。

(2)加强岩土工程勘察活动中的资料收集力度。在岩土工程勘察中涉及的资料非常的多,为了避免遗漏,首先可以通过提前书写一个勘察活动有关的资料清单,将有价值的勘察内容进行记录;其次在勘察的过程中,可以按照资料清单展开勘察活动,如果发现当地的勘察环境与事先预想的有出入,可以对资料清单进行及时的修改或添加一些被遗漏的勘察资料,从而实现勘察资料的完整性。

(3)实现外业勘察活动的规范性。在外业勘察活动,要严格的遵循勘察规范,对于一些勘察规范中未提到的内容,要根据外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的处理。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10篇

面对国土资源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土资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干部工作的一个新课题,而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正是适应这一形势需要。为此,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下管一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突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依据,突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是突出政治表现的监督。着重通过对一把手政治理论学习,执行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提高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改进领导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二是突出行使权力的全程监督。着力加强对“一把手”任前、任中、任后的全过程监督,着重加大“三个力度”,即加大对“一把手”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大对“一把手”履行职责的监督力度,以及加大对“一把手”离任的审计监督力度。三是突出事前监督。着眼于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注重对干部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强事前督促和提醒,及时“扯袖子”、敲警钟,防止“一把手”由小过失铸成大错误,帮助他们构筑一条组织约束和自我约束的防线。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的查处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2、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慎独”意识。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结合查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强化“自谨”意识。认真执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收入申报制度,注重把监督触角伸向干部的周围群众。在考察干部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综合分析,给干部以全面客观的评价。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自律”意识。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同时,注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群众评议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网上评议、开辟网上监督信箱以及聘请作风建设监督员等措施,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的监督。

3、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和对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调整的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按照《条例》纪律与监督的要求,从国土资源的实际出发,坚持在把好“思想认识、民主推荐、考察考核、酝酿决策、广泛监督”等“五关”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书面推荐署名制、考察干部预告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公示制、票决制、试用期”等“六项制度”,以此来进一步扩大下管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促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近几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格遵守任用干部的纪律,确定由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干部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全程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对新提任的干部一律进行任前公示和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干部方面的问题认真核查,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参与、事后监督,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选任干部事前监督还在于有效预防“带病上岗”,最大限度地清除干部培养成长中的负面影响。至今没有发生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增强干部监督管理实效性

1、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制,进一步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如2*年市本级新成立江南新区和延平西区两个国土资源服务中心。市局党组按照干部制度人事改革的要求,对新提任中心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在市局、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中按自愿报名、竞聘演讲、民主评议、组织考核、党组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此次共有20名干部报名,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查,有18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竞聘,然后根据各环节积分,从高到低决定考核人选。这次公开选拔干部,邀请省国土资源厅人教处处长,市人事局、江南新区管委会,西芹镇、夏道镇党委以及本局领导作评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选拔的每个环节包括面试答辩、考核、公示和任前谈话等工作监督。整个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又如20*年市局党组对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程序,提任直属事业单位正科三名,副科三名,对二名科级领导岗位进行了异岗交流。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过考核组综合考核,党组听取汇报后下发任职书。

4年来,通过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从而在系统内部竖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激发领导干部增强进取意识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2*年以来,国土资源系统先后提拔、调整、交流任用干部共45名。其中,市本级20名(提拔16名,交流4名);县(市)局25名(提拔22名,交流3名)。

2、建立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根据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局党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档案,切实做好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选配工作。在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选配过程中党组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党委沟通协商,严格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审批、干部任免这五个环节,做到共同参与民主推荐、共同考察、充分酝酿、严格审批。2*底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的调整配备,延平分局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调整配备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党组和纪检组的设立,充实了党组成员,对各县(市)上报干任免的征求意见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并及时研究作出书面复函。近4年来各县(市)共有50多名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并建立领导干部在册档案,使之形成规范的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机制。目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已基本配齐,党政班子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3、建立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初,*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要求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和由群众进行评廉,接受群众监督。局党组成员对每位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述廉情况进行面对面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跟踪检查。全体党组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含二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在大会上向全体干部职工作反腐倡廉承诺,并表示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实行报备制。*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每一位成员都认真阅读了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从中可以看出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在述职上求“实”。主要围绕一个“我”字,写自己的工作实绩,查找自己的不足,剖析自己的思想原因,畅谈自己的今后打算;突出一个“法”字,局长们主要报告学法、用法、护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情况;体现了一个“实”字,讲成绩低调务实,找问题实事求是,讲风格树品德,推功揽过,责任面前不推不怠。在越来越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下,供需矛盾压力下,守职敬业无私忘我,在困难面前用真心、用智慧、用合力破解了许多难题,摸索了一套套行之效的办法。在利益、情份面前,清醒而谨慎,难能可贵。

二、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我们采取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从中发现,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1、少数干部的思想素质不够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高。少数干部包括个别一把手表面上讲政治,但“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一言堂”和“家长制”的现象在少数领导干部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极少数一把手认为来自上级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来自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支持,来自党员群众的监督是不安份,容不得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

2、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施党内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全面认识,被动应付;极少数同志在原则问题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看到问题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自己升迁;监督班子成员怕今后不好共事,反对意见提多了被当成“闹不团结”;监督下级怕失去群众基础;作自我批评又怕丢自己的面子,影响自己在班子中的威信。因此,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活力与氛围。

3、干部监督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监督渠道比较单一,信息不够畅通。对党政正职的监督,虽既有专门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的监督,但这些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沟通和交流,造成了信息梗阻,联系不畅,配合不够,影响监督整体合力的发挥,使犯了错误的干部,尽管错误行为早就发生了,但是组织上没有发现和掌握,没有及时制止。此外,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草率处理,使少数干部得不到及时提醒和批评,导致“闯红灯”。原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彭盛友、原建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春林等人,之所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除自身法制意识淡薄外,也有监督不够到位的原因。

上述问题,归根结底还在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有的还不够规范,不够系统,过于原则和笼统,操作起来不好把握,在执行过程中容易流于形式。

三、关于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几点思考

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监督、管理的目的是培养关怀人,是教育引导人;通过监督、管理,更好地培养干部品形修养的自觉性和纪律约束的自律意识,使每一位干部都能真正明白自己:“什么事要做?什么事不要做?不要做的事做了,要做的事而没有做,其后果是什么?”因此,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管理的实效性,必须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的机制上下功夫。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境界,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廉政理念,打牢思想防线,是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基础。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重点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督促干部特别主要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推行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制度和在职领导干部年度政治理论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促进各级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实行谈话教育。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定期或不定期与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和局党组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脉搏。切实做到“八个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取得突出成绩,得到表彰时必谈;接受急难险重任务时必谈;个人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时必谈;群众有举报或有意见时必谈;有错误苗头和错误倾向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谈。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市局党组以及纪检组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要结合年终述职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同时将述职述廉报告向市局党组报备。

2、建立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一是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人事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组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二是建立民主评议和民主考察制度。每年都要对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意测验和民主考察,集中了解群众的公认程度。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要坚持开展述职述廉评议。三是完善领导干部的、举报制度,调动公众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要通过健全举报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拓宽信息来源,及时了解群众对干部的意见,及早发现问题。

3、建立信息处理反馈警示机制。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本人,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建立正职诫勉制度。对主要领导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要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等措施,给予告诫和劝勉。三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

4、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县(市)局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机制。一是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避免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要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上充分沟通,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局党组成员实行挂点负责制,定期参加县(市)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对“班长”的帮助教育,及时指出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三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要建立和完善会议议事规则,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

四、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监督工作的原则和建议

(一)监督应该把握的原则

1、坚持关口前移的原则。要按照“两个转向”的要求,立足防范,将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意识和主动监督意识。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实行监督的有效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

2、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或限于一定时间和范围知晓的事项之外,党务政务以及个人的重大活动、生活待遇、工作和社交活动情况都应最大限度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健全党的民主生活,拓宽监督渠道,增加群众参与程度。要改革封闭、神秘化的监督制度,增加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对监督的内容、形式、过程和结果,有的可以在党内公开,有的可以面向社会公开。

3、坚持从严要求的原则。监督必须体现从严治党方针,高标准、严监督。在党内对任何人都必须实施监督,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监督,党内没有特殊党员,也不允许有“个体户”做超越组织破坏原则的事。

4、坚持打总体战的原则。监督工作不应当是一家的事,方方面面都要协调配合,形成总体合力。总的讲要搞好四个结合。一是自我约束与严格监督相结合。自我约束是防止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自我约束只有匹配以严格的外部监督,才能实现和持久。因此,必须使内因和外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监督来促进自我约束,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包括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班子内部的监督、党的纪检机关的监督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其中,班子内部的监督十分重要。班子内部监督包括“班长”对成员、成员对“班长”和成员之间的监督。从党内监督的实践看,一定要保证对“班长”的监督不流于形式。党外监督主要靠行政司法监督、人大、政协、派的监督,还有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要不断畅通党外监督渠道,建立定期召开多边或双边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形成合力。三是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在上对下监督方面,我们已有不少好的形式,而在下边对上监督方面,则难度较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参与意识,树立起自觉履行监督权力,敢于和善于监督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四是“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的监督,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相结合。主要是建立事前防范监督体系、事中跟踪监督体系和事后惩戒监督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功过是非、财产评估监察制度和“八小时”内外全天侯监督制度。

(二)监督的主要形式。根据近几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贯彻《条例》的实践经验,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有的已在实施。

1、任前提醒。主要对拟任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由党组书记、局长或纪检组组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其提出要求,做到任前提醒或由纪检组发出廉政提示,对他们提出希望和要求。

2、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由纪检组找其本人向组织说清楚,进行诫勉谈话教育。

3、定期谈话。就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等项工作,由市局党组书记或纪检组组长同下管主要领导定期谈话、交换意见,提出要求。

4、述职述廉。“一把手”每年参加市纪委、市政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局机关科室负责人每年年初要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并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同时“一把手”要定期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述廉。

5、发警示通知书。对群众反映较大并有一定错误,但又构不成立案查处的,经诫勉谈话仍无改正的,由纪检组下警示通知书,令其说清楚并限期改正。

6、实行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干部调出调入、任免奖惩、重要工作部署,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两权招拍挂、土地更新调查、土地整理等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接受群众监督。

7、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审核。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9、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转变作风,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廉政专题调研,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密切与群众关系,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10、对反映领导干部的件,纪检组、监察室要做到有信必查,有访必问,逐件落实,采取调查与约谈相结合,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形式,发现重大问题向党组汇报,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保证件监督检查到位,教育规范到位。

(三)监督的重点和关键环节

1、对下一级国土资源局党组织监督的重点放在“两个落实”上。一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落实,以保障党内民主生活会和核心作用。二是党和国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政方针的落实,以保障国土资源服务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11篇

面对国土资源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土资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干部工作的一个新课题,而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正是适应这一形势需要。为此,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下管一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突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依据,突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是突出政治表现的监督。着重通过对一把手政治理论学习,执行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提高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改进领导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二是突出行使权力的全程监督。着力加强对“一把手”任前、任中、任后的全过程监督,着重加大“三个力度”,即加大对“一把手”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大对“一把手”履行职责的监督力度,以及加大对“一把手”离任的审计监督力度。三是突出事前监督。着眼于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注重对干部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强事前督促和提醒,及时“扯袖子”、敲警钟,防止“一把手”由小过失铸成大错误,帮助他们构筑一条组织约束和自我约束的防线。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的查处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2、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慎独”意识。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结合查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强化“自谨”意识。认真执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收入申报制度,注重把监督触角伸向干部的周围群众。在考察干部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综合分析,给干部以全面客观的评价。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自律”意识。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同时,注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群众评议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网上评议、开辟网上监督信箱以及聘请作风建设监督员等措施,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的监督。

3、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和对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调整的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按照《条例》纪律与监督的要求,从国土资源的实际出发,坚持在把好“思想认识、民主推荐、考察考核、酝酿决策、广泛监督”等“五关”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书面推荐署名制、考察干部预告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公示制、票决制、试用期”等“六项制度”,以此来进一步扩大下管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促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近几年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格遵守任用干部的纪律,确定由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干部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全程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对新提任的干部一律进行任前公示和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干部方面的问题认真核查,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参与、事后监督,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选任干部事前监督还在于有效预防“带病上岗”,最大限度地清除干部培养成长中的负面影响。至今没有发生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增强干部监督管理实效性

1、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制,进一步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如20*年市本级新成立江南新区和延平西区两个国土资源服务中心。市局党组按照干部制度人事改革的要求,对新提任中心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在市局、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中按自愿报名、竞聘演讲、民主评议、组织考核、党组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此次共有20名干部报名,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查,有18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竞聘,然后根据各环节积分,从高到低决定考核人选。这次公开选拔干部,邀请省国土资源厅人教处处长,市人事局、江南新区管委会,西芹镇、夏道镇党委以及本局领导作评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选拔的每个环节包括面试答辩、考核、公示和任前谈话等工作监督。整个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又如2006年市局党组对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程序,提任直属事业单位正科三名,副科三名,对二名科级领导岗位进行了异岗交流。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过考核组综合考核,党组听取汇报后下发任职书。

4年来,通过建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从而在系统内部竖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激发领导干部增强进取意识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20*年以来,国土资源系统先后提拔、调整、交流任用干部共45名。其中,市本级20名(提拔16名,交流4名);县(市)局25名(提拔22名,交流3名)。

2、建立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根据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局党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档案,切实做好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选配工作。在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选配过程中党组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党委沟通协商,严格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审批、干部任免这五个环节,做到共同参与民主推荐、共同考察、充分酝酿、严格审批。20*底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的调整配备,延平分局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对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的调整配备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党组和纪检组的设立,充实了党组成员,对各县(市)上报干任免的征求意见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并及时研究作出书面复函。近4年来各县(市)共有50多名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并建立领导干部在册档案,使之形成规范的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机制。目前,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已基本配齐,党政班子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3、建立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初,*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要求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和由群众进行评廉,接受群众监督。局党组成员对每位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述廉情况进行面对面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跟踪检查。全体党组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含二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在大会上向全体干部职工作反腐倡廉承诺,并表示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实行报备制。*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每一位成员都认真阅读了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从中可以看出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在述职上求“实”。主要围绕一个“我”字,写自己的工作实绩,查找自己的不足,剖析自己的思想原因,畅谈自己的今后打算;突出一个“法”字,局长们主要报告学法、用法、护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情况;体现了一个“实”字,讲成绩低调务实,找问题实事求是,讲风格树品德,推功揽过,责任面前不推不怠。在越来越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下,供需矛盾压力下,守职敬业无私忘我,在困难面前用真心、用智慧、用合力破解了许多难题,摸索了一套套行之效的办法。在利益、情份面前,清醒而谨慎,难能可贵。

二、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我们采取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从中发现,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1、少数干部的思想素质不够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高。少数干部包括个别一把手表面上讲政治,但“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一言堂”和“家长制”的现象在少数领导干部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极少数一把手认为来自上级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来自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支持,来自党员群众的监督是不安份,容不得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

2、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施党内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全面认识,被动应付;极少数同志在原则问题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看到问题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自己升迁;监督班子成员怕今后不好共事,反对意见提多了被当成“闹不团结”;监督下级怕失去群众基础;作自我批评又怕丢自己的面子,影响自己在班子中的威信。因此,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活力与氛围。

3、干部监督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监督渠道比较单一,信息不够畅通。对党政正职的监督,虽既有专门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的监督,但这些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沟通和交流,造成了信息梗阻,联系不畅,配合不够,影响监督整体合力的发挥,使犯了错误的干部,尽管错误行为早就发生了,但是组织上没有发现和掌握,没有及时制止。此外,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草率处理,使少数干部得不到及时提醒和批评,导致“闯红灯”。原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彭盛友、原建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春林等人,之所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除自身法制意识淡薄外,也有监督不够到位的原因。

上述问题,归根结底还在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有的还不够规范,不够系统,过于原则和笼统,操作起来不好把握,在执行过程中容易流于形式。

三、关于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几点思考

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监督、管理的目的是培养关怀人,是教育引导人;通过监督、管理,更好地培养干部品形修养的自觉性和纪律约束的自律意识,使每一位干部都能真正明白自己:“什么事要做?什么事不要做?不要做的事做了,要做的事而没有做,其后果是什么?”因此,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管理的实效性,必须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的机制上下功夫。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境界,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廉政理念,打牢思想防线,是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基础。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重点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督促干部特别主要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推行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制度和在职领导干部年度政治理论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促进各级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实行谈话教育。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定期或不定期与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和局党组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脉搏。切实做到“八个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取得突出成绩,得到表彰时必谈;接受急难险重任务时必谈;个人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时必谈;群众有举报或有意见时必谈;有错误苗头和错误倾向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谈。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市局党组以及纪检组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要结合年终述职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同时将述职述廉报告向市局党组报备。

2、建立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一是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人事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组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二是建立民主评议和民主考察制度。每年都要对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意测验和民主考察,集中了解群众的公认程度。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要坚持开展述职述廉评议。三是完善领导干部的、举报制度,调动公众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要通过健全举报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拓宽信息来源,及时了解群众对干部的意见,及早发现问题。

3、建立信息处理反馈警示机制。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本人,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建立正职诫勉制度。对主要领导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要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等措施,给予告诫和劝勉。三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

4、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县(市)局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机制。一是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避免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要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上充分沟通,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局党组成员实行挂点负责制,定期参加县(市)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对“班长”的帮助教育,及时指出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三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要建立和完善会议议事规则,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

四、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下管一级干部监督工作的原则和建议

(一)监督应该把握的原则

1、坚持关口前移的原则。要按照“两个转向”的要求,立足防范,将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意识和主动监督意识。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实行监督的有效形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

2、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或限于一定时间和范围知晓的事项之外,党务政务以及个人的重大活动、生活待遇、工作和社交活动情况都应最大限度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健全党的民主生活,拓宽监督渠道,增加群众参与程度。要改革封闭、神秘化的监督制度,增加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对监督的内容、形式、过程和结果,有的可以在党内公开,有的可以面向社会公开。

3、坚持从严要求的原则。监督必须体现从严治党方针,高标准、严监督。在党内对任何人都必须实施监督,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监督,党内没有特殊党员,也不允许有“个体户”做超越组织破坏原则的事。

4、坚持打总体战的原则。监督工作不应当是一家的事,方方面面都要协调配合,形成总体合力。总的讲要搞好四个结合。一是自我约束与严格监督相结合。自我约束是防止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自我约束只有匹配以严格的外部监督,才能实现和持久。因此,必须使内因和外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监督来促进自我约束,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包括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班子内部的监督、党的纪检机关的监督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其中,班子内部的监督十分重要。班子内部监督包括“班长”对成员、成员对“班长”和成员之间的监督。从党内监督的实践看,一定要保证对“班长”的监督不流于形式。党外监督主要靠行政司法监督、人大、政协、派的监督,还有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要不断畅通党外监督渠道,建立定期召开多边或双边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形成合力。三是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在上对下监督方面,我们已有不少好的形式,而在下边对上监督方面,则难度较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参与意识,树立起自觉履行监督权力,敢于和善于监督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四是“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的监督,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相结合。主要是建立事前防范监督体系、事中跟踪监督体系和事后惩戒监督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功过是非、财产评估监察制度和“八小时”内外全天侯监督制度。

(二)监督的主要形式。根据近几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贯彻《条例》的实践经验,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有的已在实施。

1、任前提醒。主要对拟任县(市)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由党组书记、局长或纪检组组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其提出要求,做到任前提醒或由纪检组发出廉政提示,对他们提出希望和要求。

2、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由纪检组找其本人向组织说清楚,进行诫勉谈话教育。

3、定期谈话。就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等项工作,由市局党组书记或纪检组组长同下管主要领导定期谈话、交换意见,提出要求。

4、述职述廉。“一把手”每年参加市纪委、市政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局机关科室负责人每年年初要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并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同时“一把手”要定期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述廉。

5、发警示通知书。对群众反映较大并有一定错误,但又构不成立案查处的,经诫勉谈话仍无改正的,由纪检组下警示通知书,令其说清楚并限期改正。

6、实行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包括干部调出调入、任免奖惩、重要工作部署,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两权招拍挂、土地更新调查、土地整理等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接受群众监督。

7、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审核。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9、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转变作风,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廉政专题调研,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密切与群众关系,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10、对反映领导干部的件,纪检组、监察室要做到有信必查,有访必问,逐件落实,采取调查与约谈相结合,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形式,发现重大问题向党组汇报,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保证件监督检查到位,教育规范到位。

(三)监督的重点和关键环节

1、对下一级国土资源局党组织监督的重点放在“两个落实”上。一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落实,以保障党内民主生活会和核心作用。二是党和国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政方针的落实,以保障国土资源服务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12篇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The Design and Using of Native History in Teaching

Subject of Modern China History

NIU Linhao

(Modern China Institute,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He'nan 475001)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s school-based curriculum of the Chinese modern history should depend on native history and cultural to deepen student's study of specialty knowledge and to show characteristic of native and school.This paper will research how the design, using native history and cultural, that significance and value of it, and will show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native history's construction in teaching of the Chinese modern history.

Key wordsSchool-based curriculum, native history and cultural

本文所涉及的中国近现代史校本课程的设计是指该课程对乡土历史资源的设计和利用等尝试,是指学校自己设计某种具有自己学校文化特色和地域历史文化特点的社会活动专题。对于乡土历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教育工作者们关注的多是基础教育中的乡土课程、历史课程的校本课程的开发和探索,对于高校历史学专业课程中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论述稍显薄弱。

1 校本课程改革对乡土历史课程资源利用要求

我国高等教育课程政策改革的方向应该从原来单一的国家课程模式走向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模式,校本课程的实施赋予了学校和教师的课程权力,是从国家课程开发模式中发展而来的。校本课程的开发也有强有力的政策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就指出“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三种课程管理层面。这实质上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国家和地方所设置、规定的课程,学校有一定程度上的自主选择权和决策权,如课时的适当调整、教材的选用等方面,不过这部分的课程最终仍由国家或地方来统一管理;二是国家所颁布的课程计划中,将课时分为三大块,国家和地方各占一部分,学校也占一部分,这部分课时由学校自主安排,学校独自设置课程,课程标准和教材也由学校自主决策,或者学校自己开发,或者选用他校开发的。笔者认为,基于上述校本课程的管理层面而言,历史学专业校本课程的开发应该以乡土历史文化资源和学校教育资源为依托而开发多样化的课程方式。特别是历史专业的校本课程开发则更需要结合学校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地方特色,让学生们感到亲切真实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课程改革明确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强调发挥地方、学校的资源优势与办学积极性的必要性。

在校本课程的建设中,历史学科专业必修、选修课程有着天然的优势。乡土历史文化资源应该成为师生主要的课程资源之一。历史乡土课程资源是指以学生所在地区的各种课程资源的总和。在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和设计中,高校历史学专业教师的历史学专业课程应该依托乡土历史素材,凸显地方、学校特色,使教育对象对于生硬的专业知识的学习自然演变为“历史就在我们身边”的教学模式。本地区的乡土历史文化资源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该深度挖掘的课程资源,特别是对于具有丰富乡土历史文化资源的河南地区而言更是如此。2009年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在全省旅游立省大会上提出了“一部河南史半部中国史”的论断,更是说明了河南作为历史文化大省的深厚历史资源。而这些历史文化资源应该在历史学校本课程开发中凸显出其对教育的价值。基于校本课程开发的课程改革要求和河南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现实,我们在中国近现代史课程的教学活动中,实行了一些乡土历史资源的课程设计。

2 近现代乡土历史资源的开发设计及利用

在课程体系建设环境中如何在校本课程建设中挖掘和运用乡土历史文化的内涵,却仍旧处于探索阶段。在河南各个地区,适合校本课程需要的乡土历史文化资源是很丰富的,我们在教授中国近现代史课程时就根据河南本地的近现代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力图在课程的学习中间发掘出有地方特色又内涵丰富的校本课程资源。一般而言,河南近现代乡土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知识与能力层面。提高阅读、实践和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信息的能力。这主要是通过指导学生进行田野考察,到图书馆、方志办公室、档案馆、文物馆、党史办公室、纪念馆、政协文史资料办公室、地方高校等地方史资料保存单位查阅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及论文来实现。二是过程与方法层面。通过预设课堂讨论、辩论、读书、上网查阅资料、参观、访问、考察、调查等课内外的学习活动,促成学生的探究学习、自主学习和团队调研的能力,学习运用历史学的基本理论来分析、研究近代河南地方历史现象和历史问题。三是情感态度与价值层面。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感和事物的评判价值观。我们在历史教学和河南地方近现代历史文化资源的结合上,充分利用本地丰富的资源优势,让学生实际接触活的历史教材――文化遗产,在历史教学中创造条件让学生“触摸”近代历史。由于中国近现代史课程内容、时间断限上的特点,本课程的乡土历史文化资源在各地都是比较丰富的。具体来讲,本课程所利用的校本资源包括:(1)校史资源的利用。学校的历史积淀是校本历史课程的重要资源。河南大学完全是近代的产物,曾经在近代中国产生过很大的历史作用,也即将迎来它一百周年的创建历史。在近现代史的课程开发中历史教师组织成立校史研究小组,参与建设校史陈列室与校史资料的收集、整理。(2)乡土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主要有:①查阅历史文献,搜集乡土史教学资源时应当熟悉和掌握本省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中所存的近代书籍报刊,找出有关的方志、报刊、私人著述等书目;②参观考察。参观本地区的博物馆、展览馆和纪念馆,对本地区的名胜、古迹进行考察,能对近现代历史大事的遗存有整体的了解,可以掌握一些形象的材料;③访问调查。主要是向本地区一些历史事件的当事人、知情者或目睹者进行调查,搜集材料。(3)利用网络中的乡土历史资源。网络资源成为当下教学和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当前历史教学中的一个新模式和动向。在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过程中,更应该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教学,建立开放的历史课堂教学模式。网络资源主要以文档、图片、视频、音频、文献资料等形态存在,以古迹导游、访古游踪、历史博物馆、历史名城、历史人物等为近现代史资源的形式存在。这些网络资源必须经过筛选后才能确定,笔者认为让学生筛选的过程就是一个学习过程。具体来讲,网络乡土历史资源主要包括:当地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以及其它文化事业机构所提供的网站。

在每学年的乡土历史资源课程的开发与设计的实践教学模式中,我们的实施方案可以分为三个:课题研究、调查报告和档案调查。课题研究可以在日常教学中进行,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进行:首先,拟定研究专题,组织课题小组,分工协作。其次,课题组成员共同拟订课题实施计划和纲要。再次,课题组成员根据课题实施计划制定每学期的计划。第四,挑选学生,组成课题小组,进行训练,为寒、暑假进行田野考察做准备。调查报告主要是针对我院组织学生赴省内外进行考察时进行。首先是根据考察路线,按图索骥,梳理出该处近代历史上的大事,让学生每个小组选择一个调研事件,列出调研计划。其次,在考察过程中按照计划进行口述史料、碑刻史料、文献史料、实物史料等收集。再次,考察结束后撰写河南近代史调查报告呈交,并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公开评议。档案调查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长时间段内进行。中国近现代史课题组教师在上课的同时,组织学生考察开封市近现代遗迹,如辛亥十一烈士墓、河南省农业改进所遗迹、焦裕禄纪念馆等,并将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在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活动中,我们通过以上乡土历史资源的开发既可以锻炼学生对历史学习和初步研究的能力,也强化和提高了中国近现代史教学组教师的专业课程能力。

3 乡土历史课程资源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对于教育、学习以及教学单位三方而言,乡土历史资源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作用是比较明显的:(1)有助于学生专业的学习,使学生在掌握有关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培养分析能力、综合能力、比较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2)有助于教师素质的提高。乡土历史资源作为校本课程被开发和设计,可以使历史教师对专业知识不断构建和重组,最终使历史教师也将会从单纯的知识传授者成长为研究型的、专家型的、学者型的教育者。(3)有助于形成本校办学特色。历史校本课程开发是依据学校自身的性质、特点、条件而展开的,基于这种为学校“度身订造”的课程,将更能改善学校的育人环境。

我们在乡土历史资源的课程开发实践中,更加认识到,对于教学对象而言,这些多样的中国近现代史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使学生的获益更为明确,具体而言如下:(1)专题讨论,查阅文献,深化专业知识点。中国近现代史教学组选择中国近现代史热点问题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和研究,指导他们到图书馆、阅览室查找资料,且长期坚持,期中过后让学生根据所查资料撰写学期论文,为专业毕业论文的研究提供锻炼机会,并为写作打下基础。(2)实地考察,搜集文献,强化感性历史的认识。课题组教师组织学生到河南省各地区考察,让学生多角度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的发展脉络和发展规律。历史文化学院每届学生都要组织到省内各地考察,如郑州、焦作、洛阳、南阳、新乡、安阳等地。考察时教学组的教师征得院领导同意,在考察中指导他们观察近现代遗迹,搜集碑刻、口碑等各类史料,撰写考察报告,通过考察,使学生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历史知识。(3)调查报告,档案收集,迈开学术研究第一步。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在河南省内考察,由课题组教师进行指导,或采访老红军、老八路及民国时期的见证人,整理口述史资料;或到部分地市查找档案资料;在资料搜集过后,要求同学们根据搜集到史料及平时收集的资料,撰写论文及调查报告,汇集成册。初步选择了一些指导的学生回到原籍县市,奔赴县市档案馆通过钞录、复制、拍照等方式,对各县市档案馆所藏档案进行整体摸底,以便从中发现有学术研究价值的课题,也使学生进一步查阅文献能力得到实效性提高。目前已经调查部分县市,效果良好。

参考文献

[1]刘徐东,张宁娟,马丽主编.校本课程与课程资源开发.中国人事出版社,2003.

[2]贺建英.历史学科校本课程探究.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3]吴刚平.校本课程开发.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

[4]张力.乡土知识进入校本课程的三点看法.中国教育学刊,2010(1).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13篇

一、主要职责:

1.自主进行或协助投资经理进行新项目的考察并完成相关访谈和记录工作。

2.自主进行或协助投资经理完成新项目考察后的行业研究、竞品分析、背景调查、风险揭露等工作,独立分析识别新项目优劣点,区分项目优先级,并完成项目入库工作。

3.自主进行或协助投资经理对重点跟踪项目展开进一步投资分析与尽职调查,并独立输出投资分析报告或协助投资经理进行报告分项的撰写。

4.挖掘**地区符合基金投资标的要求的新项目,拓展并维护优质项目来源渠道。

5.协助开展已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

6.完成投资类和综合类的其他临时性、灵活性、机动性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新项目考察情况:试用期间,共计考察新项目16个。

2.项目入库情况:试用期间,共计完成项目入库12个。

3.投资实施工作情况:试用期间,协助投资经理进行锦华航空项目的尽调和投决会筹办工作。

4.投后工作情况:完成明润农业投后事项,向项目方揭示了其潜在风险和资质缺失情况。

5.综合事务情况:参与了基金宣传ppt制作与修改。参与了集团国庆演讲活动。

三、试用期总结与改进方向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14篇

一、主要职责:

1.自主进行或协助投资经理进行新项目的考察并完成相关访谈和记录工作。

2.自主进行或协助投资经理完成新项目考察后的行业研究、竞品分析、背景调查、风险揭露等工作,独立分析识别新项目优劣点,区分项目优先级,并完成项目入库工作。

3.自主进行或协助投资经理对重点跟踪项目展开进一步投资分析与尽职调查,并独立输出投资分析报告或协助投资经理进行报告分项的撰写。

4.挖掘**地区符合基金投资标的要求的新项目,拓展并维护优质项目来源渠道。

5.协助开展已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

6.完成投资类和综合类的其他临时性、灵活性、机动性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新项目考察情况:试用期间,共计考察新项目16个。

2.项目入库情况:试用期间,共计完成项目入库12个。

3.投资实施工作情况:试用期间,协助投资经理进行锦华航空项目的尽调和投决会筹办工作。

4.投后工作情况:完成明润农业投后事项,向项目方揭示了其潜在风险和资质缺失情况。

5.综合事务情况:参与了基金宣传ppt制作与修改。参与了集团国庆演讲活动。

三、试用期总结与改进方向

人力资源考察报告范文第15篇

一、公开竞争职位及职数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1名。

二、参加公开竞争人员范围

*县范围内符合公开竞争条件的在职干部。

三、参加公开竞争条件与资格

参加公开竞争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热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具备拟任职位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县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副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且任职2年以上(2008年1月之前任职,聘用干部除外);*县国土资源系统内任正股职2年以上(2008年1月之前任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四、公开竞争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2009年2月9日在“南通国土资源网”、“*党建网”上公开竞争职位的条件资格、选拔程序、时间安排等内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1日至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截止时间为2月12日17:30。

2、报名地点

*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1223室)。联系电话:88812971。

3、报名办法

*县各乡镇人员报名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县国土资源系统内人员报名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报名表可到*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领取或登陆“南通国土资源网”、“*党建网”下载。报名表必须由本人填写(一式两份),报名时须携带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领导干部职务任职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核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委组织部按照公开竞争人员条件及资格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外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少于5人,方可公开竞争。

(四)笔试

笔试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09年2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岗演讲

根据竞争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名进入竞岗演讲。如最后一名有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竞岗演讲。竞岗演讲成绩总分100分。竞岗演讲时间初定为2009年2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笔试成绩、竞岗演讲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前3名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县委组织部共同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任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将拟任用人选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在征求*县委意见后办理任用手续。对任用者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该岗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不予任用。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竞争工作由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