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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意见范文

建设意见

建设意见范文第1篇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充分认识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街道、社区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市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街道、社区在城市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两新组织”大量涌现,迫切需要加强这些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进入社区,迫切需要转变管理和工作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社区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迫切需要增强街道、社区的领导、协调功能和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2、切实增强做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近年来,我市结合实际,对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通过市、区共建,社区党建工作的基础条件和整体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两新组织”等领域的党建工作拓展不够,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街道、社区党员数量急剧增多、身份不断复杂化,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街道、社区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与当前社区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服务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驻区单位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不强,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开创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3、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为基础,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组织体系网络化、工作内容制度化、共建机制协调化、活动阵地标准化为目标,努力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和谐社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吉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4、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要努力实现“五个好”。即:(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2)党员干部队伍好。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治安良好。(5)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对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街道、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

5、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是党在街道、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街道、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驻区内的“两新组织”开展党的工作。(4)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5)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三、进一步扩大党在城市社区的覆盖面

6、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有50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应建立社区党总支;有100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可建立社区党委。社区党委(党总支)要按照“便于组织学习、便于开展活动、便于加强管理”的原则,以地域或党员类型为依据,合理设置所属党支部。根据城市建设和实际需要,及时做好在城市新区、开发区、新建居民区建立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在调整社区设置时,要同步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通过不断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

7、强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街道党(工)委要指导、协调和支持驻区“两新组织”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社区统筹组建等方式,灵活设置党的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位,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不足3名党员的单位,要通过支部建在楼宇、建在市场、建在协会等办法,建立联合党支部。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要通过设立党员联络服务站,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帮助建立工会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等办法,先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街道党(工)委要与“两新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双向联系制度,适时向他们通报这些组织党建工作的情况。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将这些组织的注册登记和年度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其所在街道党(工)委。

8、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的党员进社区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及时把他们落实到党的一个基层组织。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不同的教育管理方法。要以时事政策、就业技能、社区管理、科学文化知识等为重点内容,切实抓好社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确保党员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天。广泛开展党员义工服务、党员承诺服务、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等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做好经常性的关爱帮助党员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开展困难党员帮扶活动,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在优秀社区工作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典型、社区贤能等各类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为党员队伍注入生机和活力。

9、动员和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方式,通过开展“亮党员身份,树先进形象”等活动,动员和组织在职党员到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报到,并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和服务群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驻区单位党组织要把教育引导本单位的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列入本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宜、适时、适度地组织他们参加党员义工服务等社区公益活动。要通过“参加社区活动登记卡”、“社区表现情况反馈单”等形式,建立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双向沟通、双向考评、双向反馈等制度,强化在职党员社区表现的约束和激励。驻区单位发展党员、评先评优、考核考察等均应征求有关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四、进一步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10、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采取“公开招聘一批、下派充实一批、结对帮带一批”等办法,通过选派机关干部到社区任职,从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中选拔等措施,拓宽社区工作者选任渠道,同时要注意把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党员充实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努力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依托党校和社区学校,抓好对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本领。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实行社区工作者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者的奖惩挂钩。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确定1-2个社区作为联系点,每年至少要有4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11、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社区其他组织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社区组织体系。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所有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辖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遇有重要工作可随时召开。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不断增强为驻区单位服务的意识,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驻区单位党组织要自觉接受驻地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与协调,大力支持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注重发掘、整合和利用社区内的人力资源,充分发挥社区贤能和广大居民群众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

12、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更新管理观念,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以及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在服务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反映诉求等方面的作用,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从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布局合理、内容周全、管理严格、服务规范的要求,抓好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点)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服务网络。

13、开展契合居民需要的服务活动。着眼于满足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着眼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通过努力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开展面向贫困户、老年人、儿童和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开展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驻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努力构建“小社区、大服务”的工作格局。针对不同社区、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按照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以无偿、低偿服务为主的原则,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同时,按照市场需求,遵循经济规律,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引导社区服务机构走向市场,扶持社区服务企业走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道路,不断做大做强社区服务产业,推动社区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

14、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有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街道党(工)委要配齐配强组织员,保证专职专用;社区党组织可从实际出发,设置、聘任专、兼职组织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社区党建工作制度,特别是在基础设施薄弱、工作难度大的街道、社区建立联系点,挂点领导要经常深系点,切实加强指导,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建设意见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嘉善”的高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重新定位对外来务工者的管理理念,用“居民管理模式”代替以往的“外来劳动力管理模式”,引导全社会尤其是企业要更加关心、关注和帮助外来务工者群体,形成用人单位配套建设为主、集体组织和社会资本举办为辅的企业职工宿舍多元化投资运作机制,实行集中居住和公寓化管理,使外来务工者既能建设嘉善,又能居住在嘉善,真正成为融入嘉善的一部分,增强外来务工者的归属感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把解决外来务工者的居住和管理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为外来务工者的就业和生活创造公平、宽松、和谐的环境,确保我县发展稳定大局。

二、总体要求

(一)新设立和迁址的工业企业,招用外来务工者180人以上的,应将职工宿舍建设列入计划,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县经贸局等部门要严格把关,严格准入,对企业职工宿舍与主体工程一并依法办理立项以及建设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

(二)企业职工宿舍必须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厂区内,层数应在三层以上(含三层),包括管理服务、文体活动、食堂、卫生设施等用房在内,其用地纳入企业非生产性用地管理,企业非生产性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企业总用地面积的7%,外来务工者入住人数不少于100人,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60%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企业职工宿舍按单间标准设计、建设,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部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职工宿舍,可建设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的宿舍间,作为企业外来专家住房。企业外来专家宿舍间的累计面积不得超过职工宿舍总建筑面积的20%。

(四)企业职工宿舍除居住用房外,还应配置管理服务房、文体活动室、食堂用房及卫生设施等。禁止企业在厂区内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或招待所等设施。

(五)企业建设的职工宿舍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县经济开发区(木业城)、镇级工业功能区的管理机构本着集约建设、方便服务、社会化管理、综合配套的原则,必须预留一定比例的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用地,列入园区总体规划,并编制好企业职工宿舍修建性详细规划,以适应生产配套需求。

(七)县经济开发区(木业城)、镇级工业功能区根据企业需求和本园区实际,确定企业职工宿舍年度建设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发主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并明晰产权,规范管理。

三、优惠政策

(一)企业职工宿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规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予以减半执收。原已办理的有关审批手续继续有效,已缴纳的规费不予退还。

(二)外来务工者入住企业职工宿舍后的水、电费均按居民标准执行。

(三)企业职工宿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县经贸局确认,由县工业发展基金按宿舍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给予30元的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企业职工宿舍不得改作他用;改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追缴减收的规费。

(二)企业职工宿舍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得分拆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交易;禁止利用建设企业职工宿舍搞变相房地产开发等有碍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的行为。

(三)企业职工宿舍建设项目一般应在立项后3个月内施工,工程建设应在合同工期之内完成。无故拖延工期或批而不建的,取消立项,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四)企业职工宿舍建设作为鼓励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县经贸局要确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对不执行本意见的企业,不得享受《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善政发〔20*〕132号)规定的有关扶持政策。

(五)县发展计划、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外来员工宿舍楼建设服务、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外来员工宿舍楼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建设意见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进二轻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树立机关新作风、新形象。注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注重建章立制,进一步落实促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注重领导带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认真在班子中开展“科学发展创新业绩,为民办事树风范”主题实践活动,在总公司机关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树立干部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形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

二、重点内容

总公司机关总体运行是好的。但从高标准严要求角度来看,机关作风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有的职员在新形势面前缺乏紧迫感和进取精神;工作四平八稳,按部就班,缺乏争创一流、敢于争先的精神;有的职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上班迟到早退,出勤不出力,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上班玩游戏,流传闲言碎语,工作流于形式;有的职员说得多、做得少;工作计划订得多、落实得少,留于形式、纸上谈兵;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存在着不落实、不切实、不扎实的现象;有的职员工作作风散漫,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无所事事,遇事推诿扯皮,存在办事难的现象,服务基层主动性不够等。这些现象虽然只在个别职员身上存在,但它严重背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二轻机关的整体形象。为切实改变这些问题,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加强学习,找出差距,提高认识。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使总公司机关每位党员、职员深刻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学习使每位职员充分认识到: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职员作风转变的有力武器;是抓党风、树政风、带民风,推进我市二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强有力保障。

(二)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总公司机关全体党员、职员要履行职责,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奋发有为,争创第一的服务。对待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怕苦,不怕累,精益求精。工作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增强责任意识、敢打硬仗、勇于承担责任,反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拈轻怕重,上下推脱。第一责任人要有自己动手的能力,既要部署工作,又要狠抓落实,重要工作需亲历亲为。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提倡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对市委、市府下达的重大事项和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要坚决贯彻、积极回应、不打折扣;对每项工作要分解到各科室、直至到人;工作必须有举措、有落实、有检查;对基层提出的具体问题,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回音。

加强和谐机关建设,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职员与职员之间要坦诚相见、开诚布公、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做到责任不推、困难不让、和谐共存、协调并进;求同存异、取长补短;体谅包容、宽厚待人,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生活,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促进机关工作协调运转。

(三)调查研究,务实创新,提高效率。

调查研究就是总公司每个党委成员和联厂职员要围绕上级组织对二轻企业的一系列政策,结合我市二轻企业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系统的调研活动。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制定调研计划,拟定调研提纲,提倡调研职员自己动手撰写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党组织提供决策依据和有用的参考价值。调研报告作为年终考核职员业绩的依据之一。

务实创新就是要善于继承,勇于创新;以改革意识、开放精神和务实态度对待新事物,反对循规蹈矩,墨守成规。要围绕二轻工业总公司的中心任务,抓住重点,开动脑筋,结合实际,在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工作载体上开拓创新,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切实转变会风文风。提倡写短文、开短会、出精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提高工作效率。

(四)改变作风,服务基层,甘当公仆。

积极改变工作作风,真诚为基层服务。全体职员尤其是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及时了解和帮助基层企业职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找准工作定位,切实把工作放到企业发展的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党怀忧患之思,恪守公仆之责”,通过开展工作,为广大二轻职工排忧解难,为社会化解矛盾;认真贯彻“养老保险条例”,让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实行政务、厂务、财务公示制度。切实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增加透明度。

坚持联片工作责任制度,对企业提出的要求,积极协调解决,能办的马上办,不能办的做好解释工作。

(五)建章立制,廉洁守纪,文明服务。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每位职员都要对如何完善总公司机关办事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听取基层企业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使各项工作形成制度化,有章可据、有法可依,使制度能真正对企业、职工有效。

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标准。接待来客推行工作餐制度,中餐严格执行禁酒令。严格控制会议费用,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切实压缩行政费用开支。加强办公用品等易耗品的管理,提倡节约水电,使节约意识深入每位职员心中,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重点解决好公费出国、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费接待及公车使用管理等问题。深入实施《**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严格从政各项规定,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机关职员崇尚健康、廉洁的生活方式。

严格执行《二轻工业总公司机关办公秩序工作规范》,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办公秩序。职员之间要相互理解、尊重、爱护,态度要诚恳、谦和、礼貌。对待兄弟部门和基层企业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谦虚谨慎;倒茶让座,微笑服务;做好记录,认真解答;尊重和理解基层的难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六)狠抓落实,不图虚名,讲究实效。

要紧紧围绕影响二轻发展和基层职工反映强烈、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自身问题。针对已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对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整改。

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科室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的修订和完善,每人都要为如何改变工作作风献计献策,把自己融入新形势新要求的行列中去。

组织一场机关工作作风大讨论,针对机关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找出源头,提出解决的办法,使之形成制度化。

认真听取基层企业和兄弟单位的意见,向各乡镇有关部门及总公司下属相关企业发出《关于作风建设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函》广泛征求意见。

做好结合文章,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开展一次专项活动,查隐患、杜漏洞,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畅通无阻。

三、实施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总公司“作风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阶段(3月-4月)。及时召开党委会,讨论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通过上党课、听报告、专题讲座、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召开动员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查找问题,边整边改阶段(5月-8月)。坚持查、改、建相结合,利用多种形式敞开大门,走出机关,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9月-12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各项制度,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并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成绩,发现不足,把“作风建设年”活动转入经常化、制度化,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建设意见范文第4篇

一、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和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为基础,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和各部门中心任务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总体目标是:建设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执政为民的一流队伍;培育勤奋工作、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清正廉洁的一流作风;创造依法行政、开拓创新、优质高效、服务群众的一流业绩,始终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构建和谐陕西与和谐机关作出新贡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开展“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探索建立机关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机关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在思想建设上,建立学习理论指导实践的长效机制;在组织建设上,着重抓好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的“固本强基”工程;在作风建设上,建立培育优良作风的长效机制;在领导体制上,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影响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践行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理论武装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坚持理论武装工作的基本格局。坚持以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为龙头、处以上干部为重点、各级党组织抓落实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等制度,并把学习情况作为党员评议的重要依据。党支部要了解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改进学习方式,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工作,以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积极推进省直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严格要求,明确主题,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机关党委要为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做好服务,总结经验,提高质量。

(三)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结合机关实际,健全和完善干部在职学习、脱产培训、学历教育以及述学、考学、评学等制度,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充分发挥工委党(干)校和各部门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把增强执政意识、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作为干部培训工作的重点,落实规划,创新内容,改进方式,整合资源,优化师资队伍,提高培训质量。

三、以“固本强基”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大力推进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的“固本强基”工程。全面落实《党支部工作细则》,不断加大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力度,实现机关党支部建设规范化管理。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省直机关绝大多数党支部达到“政治坚定、组织巩固、作风良好、制度健全、队伍精良”的目标要求。

(二)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通过健全“”制度,使党员及时了解新形势新任务,牢记职责,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健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制度,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通过健全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定期谈话制度,使党组织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党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使党员正确认识自己,明确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通过健全党员激励机制,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党员争当先进的内在动力;通过健全党员发展工作制度,严把“入口”,确保质量;通过健全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建立健全党员民主参与机制。进一步树立党员是党的事业的主体的观念,确立党员在管理党内事务方面的主体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要情况反映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扩大党员向党组织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探索机关党务公开、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的具体办法,拓宽机关党员了解机关党务、参与重大问题讨论的渠道;健全保障党员民利制度,调动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完善民主评议、民主议事等制度,规范民主监督的标准、内容和程序,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建立健全抓党建促工作机制。机关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兴陕富民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与发展服务的思想,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一手抓机关党的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围绕党的第一要务和机关中心工作,谋划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探索机关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两结合、两促进的新途径、新办法;搭建党员在完成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创一流业绩;建立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的党员考核评价制度,把完成业务工作成绩作为机关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考评、领导班子考核和党员个人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改进机关作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级机关党组织创造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好方法,转化为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结合机关实际,加强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建立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特别是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指导促进工作;健全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度、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拓宽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健全为群众服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有效工作机制,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使党员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和正确评价各级党组织的工作;健全机关党的群众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坚持求真务实精神,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水平。教育党员干部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做表面文章;制定的政策措施要符合客观实际,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简化办事程序,改进会风和文风,减轻基层负担。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符合部门实际的惩防体系,切实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的监督,不断疏通监督渠道。落实警示提醒制度,强化事前防范,形成廉政预警机制;落实诫勉督导制度,强化事中监督,形成纠偏机制;落实责令纠错制度,强化训示纠错,形成挽救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组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研究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疏导为主,用启发式、谈心式、引导式的办法,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加深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解,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加强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不断增进同志之间的信任和友谊,努力营造和谐机关。

(二)做好党的统战工作。完善情况通报、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外代表人士、走访慰问等制度,充分发挥派和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提高党务干部做统战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群众工作与党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加大服务职工工作力度,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六、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

(一)完善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制的意见》,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成功经验,建立省直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党组(党委)负总责、机关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直机关工委要发挥组织规划、检查指导和协调各方的作用,完善与部门党组(党委)的联系与协调机制,分类指导好省直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推动部门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形成合力。部门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建立机关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为机关党组织有效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要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的要求,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围绕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总目标,实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党委)成员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形成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级级有任务的工作格局,确保机关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定期汇报制度。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每年至少向部门党组(党委)专题汇报两次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经常听取处室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按照重在建设、重在平时、重在实效的原则,开展机关党建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先进。抓好机关党委专职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党委)有关会议、任免机关干部听取机关党组织意见等规定的落实。坚持部门处室党员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的制度,规范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

(四)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扩大交流、增强活力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既懂党务又懂业务的复合型党务工作队伍。选好配强机关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机关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的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新任职的年龄应当能够任满一届。健全机关党委工作机构,配备好专职党务干部。把从事党务工作作为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岗位交流。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着重抓好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培训、岗位锻炼、学习考察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关心和爱护党务干部,认真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把继承与创新统一起来,改进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内容,增强工作活力,使机关党的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注意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机关党建研究,探索机关党建工作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指导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实践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七、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制度,促进机关党建总体目标的实现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制度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明确标准,把上级考察与基层评价结合起来,把党内考核与群众测评结合起来,注重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机关党建总体目标的实现。

评价机关党建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把握:

一是重视机关党建工作。部门党组(党委)把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作为部门工作总体思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实施意见,指导工作开展,听取工作汇报;坚持把优秀干部选配到机关党委书记岗位,保证机关党委的人员编制、活动经费,加强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交流;积极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营造氛围,把党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通过组织学习和实践锻炼,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党员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提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精神状态。

三是改进机关作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群众观念不断强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得到落实,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政风、会风和文风得到进一步改进,办事效率得到提高;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是保证完成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党建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心任务的完成,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建设意见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有(集体)企业推行以民营化为基本取向的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效益,推进工业强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改制后不仅企业的产权结构将发生深刻的变化,而且企业的组织形式、用工制度、利益分配方式等方面都将出现新的改变。如何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加强改制企业党的建设,是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课题。当前,我区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虽然随着改革的深入有了新的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有的认为,企业通过改制实现了民营,只要依法经营,党建工作可要可不要;有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没有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造成有党员无组织;有的虽然有党的组织,但是隶属关系不明确、不合理;有的党组织不能有效的开展活动,党的工作职能弱化,党务干部难选、待遇不落实、队伍不稳定等等。这些都影响了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各级党组织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既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又是促进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企业不论怎么改,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不能改,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改,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不能改。相反,越是改革,越是发展,越是需要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各级党组织要从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措施,把改制企业党的建设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坚持企业改制与党组织设置同步进行

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必须根据《》规定和企业改制的形式、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和原企业党组织设置情况,在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下,同步组建或改建党组织。凡企业党员人数在100人左右的,成立党委;党员人数在50人左右的,成立党总支;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就近或按隶属关系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如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党委批准,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置党组织。保留原企业作为承债主体,同时对产权剥离经营的企业,原企业党组织撤销,重新调整设置党组织。对破产拍卖或被兼并的企业,原企业党组织撤销,根据新企业实际情况,重新设置党的组织。实行合资合作或资产租赁的企业,党组织设置可作适当调整,并随企业名称的改变,更改企业党组织名称。

三、明确和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开展企业党的工作,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改制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要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确定,事前应征求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出售转民企业、承债主体企业、合资合作企业和资产租赁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原则上保持不变,需要调整的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同意。

在汉台区内被兼并的企业党组织归并于兼并企业党组织;跨地区兼并的,被兼并企业党组织暂维持原隶属关系不变,需要归并兼并企业党组织的,由兼并企业党组织与被兼并企业上一级党组织协调确定,并报经当地党委批准。

四、加强党组织机构和政工队伍建设

改制企业应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设置党务政工机构,配备党务政工人员。规模较大的企业党委,一般应设立专门的党务政工机构;小型改制企业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单独设立党务政工机构,也可以设一个综合机构,做好内部分工。党务政工人员的配备应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宜专则专,宜兼则兼。党务政工人员的待遇应与同级管理人员同等对待。

改制企业党组织都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党组织书记。要注意选配党性观念强、协调能力强、热爱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党组织的书记。在同等条件下,原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应优先作为企业党组织书记人选。改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人选经上一级党组织考核审批后,由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情况特殊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派。改制企业辞退或解聘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应报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党组织负责人与企业决策层、经营层应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酝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时,应首先考虑能实现交叉任职的人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党员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应依照《》及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并明确一名成员分管党务工作;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党组织书记的,要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企业其他党员管理人员与党务工作人员有条件的也应交叉任职。

五、改进和加强改制企业党员教育管理

改制企业党组织,要根据党员的分布和流向,对党员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对买断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仍在原企业工作的党员,由所在企业党组织管理。对买断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已离开原企业的党员,因人而异确定管理关系。一是在汉台区内再就业的党员,其党组织关系转至现在单位党组织;二是到外地打工、经商的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足半年的,可在流出地党组织办理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其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党组织;三是暂时未能再就业的党员,其党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企业党组织或转至居住地村(社区)党组织;四是离退休(含内退)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一般要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在坚持党员活动日和“”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保证党员始终在党组织的监督和教育下,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企业党员要认真学习《》,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积极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带头做好本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反映员工的呼声,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企业稳定。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重视在企业生产工作一线的业务技术骨干和青年员工中发展党员。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六、积极探索改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改制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落实《》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广大员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的具体职责,《》和党的十六大报告的有关部分已作了明确规定,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负责地加以履行。改制企业党组织要妥善处理好与企业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的关系,维护企业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的决策权、管理权,保证企业依法经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党组织要通过运用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在广泛征求党员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改制企业开展党的活动,要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保证党组织的活动时间。要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持小型、多样的原则,讲求工作实效,努力做到为党员和员工所欢迎,为企业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所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精神、建立先进的企业文化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努力将党员培养成技术骨干、经营能手,同时将技术骨干、经营能手培养吸纳为党员,注意将党员技术骨干、经营能手推荐进企业经营管理层,做到先进技术党员先掌握,岗位职责党员先做到,企业管理党员先参与。

改制企业党组织的活动经费要有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应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改制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按期换届。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对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改制企业党建工作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把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

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改制企业党组织制度。企业主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要联系一个改制企业党组织,指导党组织有效地开展工作。

建设意见范文第6篇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在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部党组的领导下,我部党的建设工作总体上看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为完成部党组和各单位的中心任务起到了保证和促进作用。但是,从我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别是开展“三讲”教育和揭批“”斗争中反映的情况看,党的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不够高,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好;少数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够严格;党务干部的积极性没有很好发挥出来,影响党务工作的质量与效果,等等。根据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部党的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

从我部“三讲”教育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看,不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学习理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有效地开展的问题,有些领导班子平时研究业务工作多,很少甚至长期不了解、不研究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存在着重业务工作,轻党的建设工作的倾向,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新时期党的工作的一条重要方针,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为了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保证政令畅通,保证和促进经济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做到抓党建工作思想认识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建立两手抓的考核监督评价机制,年终工作总结和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检查报告坚持两手抓的情况。部直属机关党委要配合人事劳动司,把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情况,开展党内生活,执行党的决议以及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满意程度等,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工作、领导干部素质和进行干部调整任免的一个重要依据。各直属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两手抓意识,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党的工作,同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贯穿全部工作的始终。

二、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

近年来,在部党组的领导和各单位党组织的积极努力下,我部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不断得到加强,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但是同“三讲”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有的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对面临的新情况和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敏感,不着力解决;少数党组织负责人缺乏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识,就事论事,工作被动,抓不到点子上;有的基层党组织不能按期换届改选,委员缺额不能及时增补,等等。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指出,在从严治党中,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组织班子的自身建设,作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和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的各项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基层党委会执行四年任期,总支、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任期届满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不能按期换届选举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延期的报告,并说明理由。延期换届选举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委员会委员要求有三年以上的党龄,并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历。委员缺额要按组织程序及时进行补选,补选时间不能超过半年,确保党组织班子健全和党的建设工作的正常进行。党组织班子成员年终考核时,要把履行党内职责的情况作为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干部考核指标。对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进行必要的调整,确保党组织班子的活力。

三、严格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

近年来,我部在加强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如开展党员“双学”活动、组织邓小平理论学习、开展创建“标准党支部”工作和“三讲”教育活动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不管党或不敢大胆教育、管理和监督;有的基层组织落实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不够严格,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对一些有问题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迁就照顾,处理不严,使党员意识淡化,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受到影响。

严格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要求,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要认真总结“三讲”教育理论学习的经验,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等有效的学习形式,建立相应的学习制度,如自学制度、培训制度、请假制度、考勤制度、补课制度、考核制度等,认真抓好落实,提高学习效果。

严格党内生活制度,按照“标准党支部”验收标准,对党支部落实党内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要建立健全党员参加党内生活的考勤登记制度,定期通报,及时补课,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规范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吸收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队伍。

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意识,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办法。加强党内监督是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保证。要强化领导集体内部、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努力拓宽和疏通监督渠道,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和经常性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等管理部门的关键岗位。要坚持十四大以来形成的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纪者要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责任制,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作为对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好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今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三讲”教育的基本做法和要求进行,领导干部要把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部直属机关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民主生活会不按程序与要求进行或质量不高的,要按规定责令其重新召开;为实施有效监督,各单位不是行政领导班子的党组织负责人要列席行政重要会议;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党内要认真执行谈话提醒制度、纪律检查建议书制度,对不称职或有问题反映的干部,要及时提醒、诫勉。

四、健全和完善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

我部“三讲”教育中,各单位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检查的问题比较多,既有民主不够的现象,也有集中不力的情况,或造成班子成员间的误解、隔阂,影响团结,或导致无人负责,表面上一团和气,心里互相埋怨,影响团结与合力。班子闹不团结,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缺乏足够的认识,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不强。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领导干部要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学习,把能不能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升到讲政治、坚持群众路线的高度来认识,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要继续抓好“三讲”教育整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一是议事规则。明确单位重大问题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如事关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干部的调整任免、干部职工奖金分配和出国安排等。二是民主决策程序。明确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决策时要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尤其要充分听取不同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决策。三是会议保密制度。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策后,应一个声音对外,个人如有不同看法,可以保留意见,但严禁将决策讨论过程透露出来,引发矛盾。严格执行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要做出处理。要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一言堂的现象,或名义上是集体负责,实际上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等现象的出现,影响领导班子的合力,贻误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将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

五、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从处理“”问题可以看出,思想政治工作显示了强大的威力,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确实存在薄弱环节。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要跟上时代步伐,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就必须不断开拓创新,努力适应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新形势。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批示精神和《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创造性地做好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核心内容。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结合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思想上的问题、工作中的难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根据不同人员的特点,通过形势宣传、思想引导、谈心交心等形式,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为做好中心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持。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的重点是中高级知识分子、青年干部、离退休干部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对中高级知识分子,要从政治上关心他们,工作上支持他们,生活上照顾他们;对青年干部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关注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对离退休干部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的同时,要加强思想教育,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教。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将面临一系列的思想与实际问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做好释疑工作,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3.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教育要强调针对性、实效性,管理要突出严肃性、制度化。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要靠制度和管理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对少数违反制度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理,以达到处理极少数人,教育绝大多数人的效果。

4.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群众的许多思想问题是由具体的实际问题引起的,各级领导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多办实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在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5.建立党政群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当前,尤其是要加大行政领导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一把手负总责,副手管好分管范围的人和事,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党组织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围绕部和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我部派组织和统战对象较多,要充分发挥作用,支持他们积极开展活动,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加强自身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各层次代表人物的举荐工作。

6.要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思想政治工作要通过有效的载体去做,如在部机关开展的“三优一满意”创建活动,直属单位开展的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妇女组织开展的“巾帼建功”活动,团组织开展的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以及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等。要继承发扬好的做法,并在新形势下努力创新。

7.思想政治工作要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通过建立相应的信息网络,及时收集、掌握、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把统一思想、化解矛盾、释疑排难的工作做到日常工作中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稳定党的工作机构设置,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随着改革的深入,党的工作机构同样要进行改革,这是改革大局的需要,给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党务工作机构改革要按照精干高效、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务工作的原则进行。部党组[*9]48号文件提出了原则意见,即“成立党委的在京直属单位,如党委书记由行政负责人兼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其职级与本单位行政副职相同。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应设办事机构与专职党务干部,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的,可不设办事机构,但要明确专人负责有关党务工作。”各单位特别是直属单位在改革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直属单位党委配备的专职副书记,要以党务工作为主,可以分管少量业务工作,以利于党务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避免两张皮;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的直属单位党委如不单设办事机构的,可与行政办公室(综合处)或人事处合署办公,并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工作,不能把党务工作放在业务工作部门。今后,直属单位进行机构改革和调整时,在党组织办事机构及负责人变动前,要向部直属机关党委通报。要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党的工作的考核机制。做好党的工作是更好地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的组织保证。兼职党务干部是我部党务干部队伍的主体,他们在承担一些业务工作的同时,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地做了大量党务工作。要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成绩,尊重他们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

1.在干部年终考核、职称晋升考核和提职考核时,对党务工作者增加党务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今后提拔处级及以上职务干部时,要考核其从事党务工作的实绩,作为晋职晋级的一个重要依据。

2.对优秀党员要大力进行表彰和宣传。基层单位可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和表彰,部直属机关党委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和表彰。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和先进工作经验。

3.党内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进行精神鼓励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获得部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要进行重点培养,具备条件的要提拔使用。

建设意见范文第7篇

一、进一步明确加强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原则

1、加强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健全组织、配强干部、搞好活动、发挥作用”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扩大党的覆盖面,使我市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巩固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在提高中深化,为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在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照规定,在符合建党组织条件的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完成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监督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依法经营和管理。二是立足于促进发展。党组织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密切联系群众,针对职工工作、生活和思想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依法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四是坚持经常性地开展活动。以创建各具特色、健康有益的文化为载体,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五是注重工作实效。坚持从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的实际出发,找准党建工作切入点,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党组织,明确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责

3、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新型经济社会组织按规定建立党的组织。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50名以下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100名的,可分别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组织的组建,要与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的开办同步考虑、同步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地或有关部门的党组织负责。

4、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型经济社会组织,要通过多种渠道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对仅有个别党员或没有党员的,可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也可从市直部门单位、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中选派党员到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工作,或把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党员推荐到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同时,上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建立向新型经济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制度,帮助指导做好党建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建立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可以实行一人一企,也可以一人数企;可以是专职,也可以是兼职。党组织建立后,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可按规定程序担任党组织负责人,也可以撤回,由各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党建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支持、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员工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支持和督促企业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3)协调企业有关方面关系,及时了解和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4)领导和协调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5)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5、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建立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党组织的组建、撤销、变更必须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新型经济组织的,要根据单位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的组织。

6、选配好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领导成员,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党组织负责人可先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党组织负责人应由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管理人员中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担任。私营企业选配党组织领导成员要防止家族化。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符合条件的退休党员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兼任党组织负责人,也可利用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公开招选人才的机会,积极推荐。具备条件的中小型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可由一人担任。是党员且符合条件的群团负责人可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7、加强对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把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纳入党务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要充分利用党校等阵地,采取集中培训、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每两年对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轮训一次。在培训内容上除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外,还要突出党务知识、工作方法、领导艺术、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内容。

8、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执行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职工(外商投资企业为中方员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1)新型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对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关心、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协调企业内部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依法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搞好合作共事;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2)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支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有关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特点的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和所在地党组织的领导,定期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三、理顺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

9、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促进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新型经济组织党组织以属地管理为主,也可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归口管理、指定管理或委托管理。规模较小、职工主要来自所在行政村(居)的企业,党员组织关系可挂靠在村(居)党组织,或单独建立党组织由所在村(居)党组织管理;党员人数较多或设在镇(街道办事处)驻地的,可由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管理,也可委托镇(街道办事处)经济管理部门党组织进行管理;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由辖区党组织管理;大型专业批发市场设立的党组织,可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联或个体私营协会党组织管理;外商独资企业中的党组织,一般实行属地管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党组织可由中方投资单位党组织或外商投资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而成的新型经济组织,其党组织隶属关系保持不变,也可经原国有、集体企业上级党组织与属地党组织协商同意,实行属地管理。仅有个别党员,不具备建党组织条件,又无主管上级党组织,党员所在企业职工人事档案在市劳动、人事部门管理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可由管理人事档案的市劳动、人事部门党组织管理。待企业具备建党组织条件后,市劳动、人事部门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企业所在地党组织,由所在地党组织负责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

10、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原则上以条为主、条管与块管相结合。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原则上由举办单位党组织负责建立,并领导其工作;举办单位确有困难或由公民个人及其他形式举办的学校,可由学校所在地党委负责建立党组织,并领导其工作。

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11、加强对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根据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特点,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大精神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和岗位技能知识,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技能。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教育设施。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职工等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广泛开展评先树优活动,大力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对已是私营企业主的党员,要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2、认真执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加强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党员的管理。新型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都要转到所在企业党组织。对因特殊情况不能转移组织关系或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企业党组织的活动。新型经济组织中仅有个别党员,建立不起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按本意见第9条有关规定执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仅有个别党员,建不起党组织的,组织关系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上级党组织管理。

13、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实行严格标准、适度倾斜的政策,把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发展党员规划。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是职工人数较多、规模较大、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发展对象主要是生产经营管理骨干、业务骨干和一线优秀员工。发展党员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原则上,要求入党的职工,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征求其原单位党组织的意见。积极推行党员发展对象党委预审制、发展党员公示制,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经上一级党委审批。

要搞好党员后备队伍建设,建立党员积极分子跟踪考察网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

14、按照“参与、服务、渗透、结合”的指导思想,开展党组织活动。合理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坚持集中和分散、脱产与业余相结合,以小型、业余、分散为主,增强活动的实效。形成活动时间灵活、活动内容和形式多样、组织生活正常的党建工作机制。适应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特点,继续深化“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同时,在全市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广泛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

五、加强对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

15、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加强对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市委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联席会议除承担对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新型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职能外,把社会团体、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等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其职能范围。各有关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地理顺体制,明确责任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6、建立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是抓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都应联系一至两个新型经济社会组织,指导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要强化督促检查,把抓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成效,列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建设意见范文第8篇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街道、社区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街道、社区在城市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街道、社区党组织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迫切需要依托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这些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进入社区,迫切需要街道、社区党组织转变管理和工作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形成社区群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社区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迫切需要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协调功能和街道、社区的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近年来,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些地方党组织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有些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为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服务的自觉性不高,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与当前社区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有些驻区单位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尚不完善;有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社区党建工作还比较薄弱。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把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于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满足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社会需求,对于加快城镇化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开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正确把握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城市社区建设的实际,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2)党员干部队伍好。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治安良好。(5)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对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街道、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

三、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是党在街道、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街道、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4)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5)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四、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重要任务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工作重点从注重创收进一步转移到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上来。更新管理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从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搞好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点)的建设与管理。加强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为骨干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针对不同社区、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按照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以无偿、低偿服务为主的原则,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开展社区服务活动。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着眼于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通过努力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开展面向社区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尤其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面向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流动人员的维权服务等,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

五、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

及时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尤其要重视及时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在调整社区设置时,要同步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

不断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指导、协调和支持驻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支部建在楼上”等方式联合建立党组织,通过采取设立党员联络服务站、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及帮助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街道党(工)委要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双向联系制度,适时向他们通报这些组织党建工作等有关情况。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将这些组织的注册登记和年度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其所在街道党(工)委。

加强和改进对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对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党员,其正式组织关系不在工作所在地(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的,应及时把他们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所在地(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对在城市无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员中的党员,要在核实其党员身份后,及时把他们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开展适宜的活动。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在重视做好原有居民群众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重视做好在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宜、适时、适度地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建设。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加强联系,必要时可把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反馈。驻区单位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应注意听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通过以上工作,不断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

六、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动员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社区其他组织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社区组织体系。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由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牵头,驻区有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参加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围绕辖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不断增强为驻区单位服务的意识,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要自觉接受驻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与协调,大力支持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和社区建设,并教育引导本单位的党员、群众积极参加社区建设。

七、切实加强对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要将街道、社区党的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之一,纳入当地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与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其他领域党的建设有机衔接起来,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及时研究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要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责任主要在市、区(市、县)委。市、区(市、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市、区(市、县)委常委要建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市、区(市、县)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加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好配强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尤其是要注意选好街道党(工)委书记。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中选拔等措施,把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党员充实到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采取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办法,面向社会选贤任能,优化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加强对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和发展社区事业的能力。通过多方面努力,使街道、社区党组织无论在平时的各项工作中,还是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都能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为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市、区(市、县)党委和政府要下决心切实解决社区党组织办公用房、活动场地和活动经费等问题,及时拨付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运行费用,发放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要主动关心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体谅他们的难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市、区(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改进作风,做好在社区的行政业务工作,对于需要委托社区居委会承办的事项,应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妥善处理。

建设意见范文第9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街道在城市管理,社会服务,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任务。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城市改革的过程中,许多问题需要街道来解决,街道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街道党组织是党在城市中的基层组织。要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必须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城市繁荣、保持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为搞好街道党组织的建设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应当充分肯定。当前,街道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党委对街道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要求不明确,指导不得力;有些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工作状况尚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治党不严,干部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居民区没有以居委会辖区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有些支部班子不健全,一些居民区党支部没有活动场地和经费;一些街道企业和新建立的经济组织有党员、无组织。这些问题,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市基层的贯彻落实,不利于城市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改变街道党建工作薄弱的状况。

二、正确把握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街道党的建设工作,应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从新形势下城市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出发,围绕搞好城市管理、社会服务,保持社会稳定和发展街道经济,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为重点,切实搞好街道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服务。要处理好加强街道党的建设与完成街道各项任务的关系。既要防止和克服脱离发展街道经济与搞好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稳定,单纯就党建抓党建的倾向,也要防止和克服单纯强调发展经济,放松党的建设,忽视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倾向。

三、明确街道党组织的地位和主要职责街道党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6)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居民区党支部是居民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居民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3)支持和保证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4)按照街道党委的要求,做好居民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6)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做好街道党的工作,关键是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把领导班子建设好。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街道工作特点,把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密切联系居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协作,廉洁务实,能够带领群众搞好街道两个文明建设的坚强领导集体。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街道党委书记选配好。党委书记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熟悉党务工作和街道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调整。要认真改善街道党委领导班子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街道党委成员一般为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应由政治上较强、群众威信较高的同志担任。他们中既要有熟悉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同志,又要有熟悉经济、城市管理和政法工作的同志。党委工作机构应根据街道规模、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设置,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干部。专职党务干部应以主要精力做党的工作。地方党委要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包括企业中的优秀干部到街道工作,进一步改善街道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结构。加强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建设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实“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强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断提高街道党委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同时要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学习街道管理和经济工作知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党委工作和党内生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街道党委应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洁勤政和联系群众等制度,并认真付诸实施。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力弘扬正气,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建设意见范文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新城区为目标,紧紧抓住入世和迎办奥运两大机遇,积极实施城市化和经营城市两大战略,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城区环境和房地产开发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断改善城区环境,为群众多办实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招商引资大局创造出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改革开放原则

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全面开放城市建设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外,城市建设项目面向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外商全面开放,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城市建设和经营。

(二)市场化原则

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和经营城市意识,逐步实现工作重心由建设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由政府封闭运行向开放竞争转变、由政府单一投资向多元化投入转变,把城市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推向市场,以市场化推进城市化。

(三)城市化原则

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新城区为目标,遵循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建立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体制和机制,推动城市化与工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同步发展。注重规模和效益统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和重点,逐步形成城市建设的新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四)法制原则

坚持"依法治国"的方针,依法实施城市规划,以法制的手段管理城市规划红线、绿线、蓝线、紫线。依法整顿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做到依法行政。

三、正确评估我区城市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四方区位于青岛市中部,地处城乡结合部,由老城区、东部新城区和西海岸经济开发带三部分组成,是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重的市区中心。总体上看,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四方区的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东西"两翼"开发建设顺利推进,目前东部新城区开发控制性规划已经形成,分区规划正在报批,局部区域开发项目已进入开工筹备阶段;西海岸开发基本完成了首期建设集装箱码头工程前期手续,北片2800亩围海造地工程已与合作单位签订了联合开发框架协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相继打通了南昌路、瑞昌路、南宁路等道路,308国道和重庆南路综合整治以及长沙路打通工程正在实施,完成了海泊河、郑州路河的清淤治理,全区道路硬化率达到95.3%;建成了海云庵、海琴、四方等8个休闲广场以及水清沟公园、南山公园、嘉禾路街心公园,建设整治了北岭山、嘉定山等山头公园,城区的绿化覆盖率上升到2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98平方米;彻底改造了上四方、北山、民政二院等约54.4万平方米的棚户区,一大批旧居民小区得到绿化、硬化改造,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城区面貌不断改观,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但是,我区的城市建设工作与市南区等兄弟市区以及国内上海、大连等其它城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仍存在许多不足。这些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改革创新的力度不大,缺乏紧迫感,措施不力,使许多问题长期积累,从而影响到城市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二是,经营城市的观念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传统的城市建设思路、体制、机制没有大的转变,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较窄,利用外资项目少、规模小。三是,城区规划滞后和规划设计水平不高,建设布局缺乏统一性和科学性,缺乏文化品味,保护生态环境意识较差。四是,建筑市场秩序还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不容乐观。房地产开发市场不平衡,在开发区域、住房供应体系等方面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五是,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仍然不少,如拆迁安置、旧城区改造、违法建筑等方面,建设行政管理效率还有待提高,管理者的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城市建设历史欠帐很大,历史遗留的问题很多,硬件设施建设的水平和档次不高,市政基础设施状况较差,破危陋房和旧城改造任务艰巨,特别是城区东、西部12个行政自然村依然是"城中村",整个四方区仍处于"半城半村"状态。二是,全区经济总量偏低,区级财政十分困难,加之近两年市里对四方区的投入偏少,使四方区的城市建设一直没有实现大的突破。三是,城区建设的相对滞后,直接影响了四方区对外招商引资的软环境,吸引外来资金的条件明显不足,导致了城市建设发展缓慢的恶性循环。

当前,中国入世、迎办奥运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城市化进程,缩小南北差距"战略部署,都为城市建设工作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全区上下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加强城市建设是推进城市化的需要,是我国加入WTO的需要,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努力实现城市建设的"三个转变":一是由建设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今后的城市建设要向市场、向社会、向存量资产筹集资金,走经营城市的路子,加快城市建设速度,推动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二是由局部建设向总体格局建设的转变,在规划建设中要提高档次和品味,既要注重点,又要注重面,点要高、面要广,统筹安排,重点启动,不断缩小南北差距,共同构筑大青岛的新格局。三是由内向型建设向外向型建设的转变,规划建设标准争取与国际接轨,建设、经营项目全面对外开放,引入竞争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多元化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

四、加快城市化进程,构筑新的城市建设格局

城市化进程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战略任务。我区必须紧紧抓住市委市政府"加快城市化进程,缩小南北差距"的机遇,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新城区为目标,加速城市建设步伐。超前做好规划,拉开城市框架,定准区域功能,科学地调整和拓展城市空间结构,不断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构筑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基本思路是: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搞好"一个中心、三个区域"的建设。以地处双山的四方区行政中心为中心,辐射带动四方区东西"两翼"和老城区三个区域的开发改造,分区功能定位规划为行政中心区、生活居住区、旅游休闲区、都市产业区。行政中心建设,要按照现代化国际城市的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发展成聚集功能齐全、辐射功能较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老城区建设,既要实施道路建设、旧城和村庄改造、河道环境治理,又要进行商业街改造、建设休闲广场等,大力推广物业化管理,不断扩大旧城区物业管理面积,保持和发展老城区的繁荣。西海岸开发,要充分利用陆域和海域,填海造地,开发建设占地约4000亩的集装箱码头、临港工业园和大型物流中心,形成青岛市新的港口聚散地。东部新城区开发,要通过高标准、高档次的整体规划,打破现有村庄格局,实行连片开发,重点突出东部区域4.82平方公里商住综合性新城区、中部区域31万平方米的集商贸旅游居住区和北部区域46.27万平方米商住中心区三大组团建设,同步拉动青岛市汽车交易市场、东方家园、胜利股份油库、红星家具、法国欧尚超市等大项目开发,使东部新城区与市北福州路小区和李沧南部新区连为一体,形成功能完善的城市化体系。

实现这一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必须注意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相结合,按照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改变开发建设方式,变先开发后环境为先环境后开发。要以北岭山森林公园建设为重点,以重庆南路、308国道、环胶州湾高速公路路域"三线一环"生态走廊为骨架,以城区道路绿化、公共绿地为覆盖面,建设和构筑全区点、线、面相结合的良好生态环境,从而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的招商引资外部环境。

五、高起点地实施城区规划,促进城市建设法制化

城市建设必须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用长远的战略眼光,高起点、高标准的搞好城市规划。四方区在我市缩小南北差距的战略中占据着比较有利的位置,具有较好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必须抓住机遇,按照四方区的城市建设规划,加快编制城区分区规划、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要积极研究并借鉴国际国内的成功作法,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关系。城市规划要适度超前,提高科学性和前瞻性,以人为本,突出四方区的特色,切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进利。对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要争取组织专家评审,要推行规划设计招标,有条件的可邀请国际国内高水平的设计机构参与规划设计,提高城市设计的品味,广泛吸纳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规划设计必须充分体现现代化气息,必须是生态的、园林的、可持续发展的、空中地下协调的,城市化的。

整个城区的开发建设必须从总体上考虑,按总体规划来搞。按照远期、中期、近期的规划,把所有建设区域、项目都包括进来,大的规划有了,每个组团,每一个区域甚至每一条街道和路的规划都必须精心设计,达到相互协调,融为一体,同时要按照高起点,出精品的要求,搞好城市标志型建筑、标志型景观、标志型风景线的规划设计。要坚决维护规划权威性,任何项目的建设都必须服从规划,规划道路红线、生态绿线以及蓝线、紫线等重要地段的保护界线与范围,必须严格管理,要把规划从人治上升到法治的高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变更。确保整个城区的开发建设规划上水平、上档次,推动城市建设跳跃式发展。

六、强化经营城市理念,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经营城市实现"三大突破"的要求,我区必须在城市经营权的市场运作、房地产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城市品牌的运作上实现新的突破,经营好土地资源,实现以地生财,以财建城。要积极争取市优惠政策支持,争取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或对建设用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确保土地经营收益,逐步使土地收益成为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要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利用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价值,对于经营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可全部推向市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有偿转让、招标拍卖等形式,经营好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等无形资产,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要抓住入世机遇、迎奥运机遇和缩小南北差距的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奥运板块,城建板块、旧城改造板块的模式,从四方区实际出发,排出四方区的招商项目,主动出击,用奥运资源和区域优势吸引内外资,努力吸引世界500强的大企业来四方区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要抓住外资项目不放,实行引资责任制,形成部门主动、干部出动和全区联动的局面,确保引资成功,提高城市建设的国际化水平。要进一步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运用市场机制机活民间投资,变一方投资为多方聚资,变政府包建为社会共建,开拓多元化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

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以迎奥运为契机,大力实施城市交通、生态环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项建设。城市交通,必须着眼于服从和服务于四方区城市建设总体格局,针对四方区地处青岛市交通枢纽的现状,积极推进打通长沙路等城市主干道工程,完善城市交通网络;综合整治重庆南路和308国道四方段,提高道路整体形象;翻建区内鞍山路、温州路等道路,彻底硬化区内的砂土路,不断改善全区道路落后的状况。生态环境,必须突出绿化建设,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建设北岭山森林公园,加快工作进度,力争用1-2年的时间建成市区一流的公园,以此为带动,全面启动区内双山、水清沟东山等山头公园的绿化建设,形成全区山头公园生态景观;加强老城区内道路、广场等区域的植树绿化,大力推广居民庭院、墙面、屋顶、桥体的立体绿化和美化,多建绿化精品,多建生态树林。新城区的绿化建设必须纳入前期规划设计,标准要高、覆盖率要高,要利用3-5年时间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左右,争取实现市政府"把城市建在森林"的目标要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必须抓好全区河道的治理,重点是张村河一期工程、水清沟河、南昌路河、昌化路河等河道的治理,张村河一期工程必须加快实工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同时要结合四方区东西"两翼"开发建设,加大拆除城乡结合部违法建筑的力度,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及时进行环境配套建设。

八、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

确保工程质量是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四方区的城市建设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必须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认真贯彻"抓源头、保过程、治违规"的方针。

一方面,要努力吸引有实力、信誉高、服务好、品牌优的房地产企业以及大的内外资开发公司,参与四方区的城市建设,提高对新区和旧城等城市建设项目开发改造的能力与档次。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和监控力度。按照省市有关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要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程招投标范围。进一步规划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和清出制度,对达不到要求和违规操作的坚决清理出市场,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增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依法实施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居民上访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要提倡建设单位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大力发展节能建筑、智能建筑,建设放心房、优质房,调整优化住宅结构,以满足不同层次收入居民住房需求。同时,要根据四方区城市建设总体格局,按照近期、中期、远期规划尽快确定开发建设项目库,逐步开展项目招投标,控制开发总量和建设进度,保障全区的房地产开发健康有序的发展。

九、实施民心工程,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城市建设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就是为人民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城市建设工作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重点抓好市、区两级政府确定的在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方面要办的实事,落实责任,尽快启动。要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与社区建设相结合、与迎办奥运和入世要求相结合。各级领导要带好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亲自动手调查研究,深入社会体查民情,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对旧城改造和城中村庄改造的力度,首先要启动湖岛村、孤山村、靶子沟、鞍山路7号等改造项目,积极借助市政府有关"捆邦改造"政策,动员和吸引社会力量,运用房地产开发机制逐步解决危破陋住房问题。同时,及时解决城区东西"两翼"开发建设中涉及到的居民拆迁安置,拆除违法建筑,小区配套、住房质量等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从政策方面和人、财、物的投入上给予适度倾斜,早预测、早解决,为群众不断创造出更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建设意见范文第11篇

根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的有关要求,市公司于**年12月28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上,市公司领导班子听取了党群工作部关于基层对市公司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汇报,要求于**年春节前向基层单位进行反馈。综合市公司**年有关安排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现对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如下:

1、关于加大对年轻干部的使用培养,引进高科技人才,制定有利于邮政可持续发展的用工制度

章干泉总经理在市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报告中已经明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结构,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加大年轻干部上下交流和挂职锻炼的力度。要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逐步在全公司范围内实行竞聘上岗。要开展员工职业生涯设计工作,做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要坚持因人而异,走多元化发展之路,为各类人才成就事业搭建舞台。要建立员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长效机制,为员工个人成长搭建有效平台。加大营销专业全日制大学生引进数量,整体提高营销人员素质及营销水平。积极从社会引进高级专业营销人员,聘用社会著名营销专家担任邮政营销顾问。

2、希望提高办事效率,及时答复、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

市公司于**年底前,圆满完成了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在改革中创新了**邮政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公平合理、科学透明的竞聘上岗方式,选拔出优秀人才到机关管理岗位任职,促进了机关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在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加强机关职能部门的自身建设,强化机关服务基层的意识,更好地为二级单位做好服务支撑,及时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职责明确、管理高效”。

3、希望对内部处理环节干部职工的收入问题给予一定关注,建议参照经营单位分配办法,制定持续稳定的内部处理环节分配办法

为保证中心局等内部生产单位的职工得利水平,**年市公司在人工成本挂钩办法里对中心局、汽运局的人工成本挂钩政策给予了倾斜,挂钩工资不仅与全公司收入增幅挂钩,而且比重占到40%,远高于其他经营单位。此外,考虑到市公司今年经营预算目标达到15.86%,营收单位超预算难度远远大于**年。为更好地调动内部支撑单位的生产积极性,增加了节支奖励政策。第一,对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网路、节能降耗等措施节约的成本费用,可按节支额的40%奖励职工。第二,对于其自身收入超预算带来的成本空间也可按40%奖励职工。

4、希望市公司领导班子对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使企业发展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去年,市公司编制了《**市邮政公司发展规划》(**年—2015年),对企业未来9年的业务发展、经营策略、能力建设、资源配置、企业管理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划,确定了发展目标和实施措施。该规划得到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的认可。从**年开始分期落实规划,争取早日全面完成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提高**邮政的核心能力。

5、希望市公司领导继续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更多地为基层和生产一线排忧解难,为广大职工办实事;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职工收入,改善职工生活。

在**年工作中,市公司已经作了安排:要进一步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员工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和困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为员工办实事的力度。第一,确保员工收入水平继续稳步提高。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在收入增幅不低于计划安排的前提下,**年全公司员工人均收入水平增长不低于8%。第二,提高外勤津贴标准和地下室津贴标准,全年增加投入480万元。第三,每年行政投入约340万元,工会投入20万元资金,安排10%的员工疗休。第四,落实《关于实施**邮政职工体育健身推进计划的通知》,积极开展员工健身活动和体育比赛活动,提高员工身体素质。第五,红居街员工宿舍投入使用,解决250户员工住房困难。对部分员工宿舍进行维修改造。第六,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第七,努力为员工创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市公司领导在生活会上一致表示,今后要结合分管主抓工作,继续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调查研究,为基层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6、关于加快对局所装修改造的审批时间,保证装修进度

**年,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城区重点街区邮政网点的改造,做好奥运临时网点的装修。要打造3—4个邮政网点精品店、示范店和旗舰店,充分展示**邮政形象,提高首都邮政品位。要加强统建配套和局所拆迁还建工作,充分利用市政府给与邮政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对奥运场馆周围和重点商业街区等地区新增和更新邮政报刊亭。相关部门将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程进度、质量。

7、邮政报刊发行充分体现了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特点,建议进一步加强优化网络组织,以促进发行业务的发展,提高邮发市场的占有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年,市公司将以转变发行业务经营观念为突破口,加快能力建设和流程再造,实现报刊订销收入排名升位。采取的措施包括:进一步推行分层作业、分班作业,扩大信报分投,全面提升报刊发行处理能力;强化日常收订,拓展城市发展新区的订阅市场;注重发展期刊等低本高效业务,进一步加大报刊亭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报刊配送时限,调整郊区报刊亭零售及对外批销折扣政策。

建设意见范文第12篇

1.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进重点文化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较好的发展局面。同时也要看到,农村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问题是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现有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文化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文化活动相对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种状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变。

二、农村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3.农村文化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调控,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倡导科学、文明,克服愚昧、落后,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4.农村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文化服务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现有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农民自办文化更加活跃。文化产业较快发展,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基本解决。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整体素质有所提高,文化在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

5.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以提高中央台和省台广播电视节目入户率为重点,采取多种技术手段,加大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力度,争取到2010年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已通电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重视完善和发挥现有无线转播台站的作用,利用无线、有线和卫星等多种技术手段,力争使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到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西部地区村村通的建设给予适当的基建投资支持,对新疆、、内蒙古、宁夏和青海、甘肃、云南、四川藏区的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西新工程要继续重点解决好新疆、等老少边穷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和少数民族语言译制等问题。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做好农村接收广播电视的服务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运行服务机制,确保村村通长期有效运行。

6.积极发展农村电影放映。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加大专项资金投入,重点做好配送电影流动放映车和电影拷贝工作,丰富农村电影片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和农村科教影片的放映。采取定点、流动、录像放映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农村电影放映的新方法新模式,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国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加强农村影院的更新改造,增加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推广电影数字放映技术,在农村逐步实现由胶片放映向数字放映的转变。

7.开展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加快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重点支持边远贫穷地区乡镇、村基层服务点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要与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利用,使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逐步具备提供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的能力。要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以共建方式发展基层服务点。

8.推动服务“三农”的出版物出版发行。实施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出版单位选题规划要向农村倾斜,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服务“三农”为主的出版单位,增加农民群众买得起、读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读物的品种和数量。发展农民书社等农民自助读书组织,为农民群众读书提供方便。继续实施送书下乡工程。以政府采购形式,每年集中招标采购一批适用于农村的图书,直接配送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村文化站(室),方便农民群众阅读。改进报刊订阅发行工作,缩短发送时间,使农民群众及时看到报刊。

9.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到2010年,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县文化馆要具备综合,图书馆要加强数字化建设。乡镇可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站(所)整合,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村文化活动室可“一室多用”,明确由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在学校布点整顿中腾出的闲置校舍,可改造为村文化活动基地。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提倡中小学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定时就近向农民群众开放,把中小学校建成宣传、文化、信息中心。对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适宜开展流动服务的地区,由政府给乡文化站配备多功能流动文化车,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

10.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对重要的公共文化资源进行合理调整,逐步增加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人民日报要加大农村和农业报道的份量,逐步创造条件开办农村版。农民日报等专门面向农村的报刊要不断提高质量,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增加农村节目、栏目和播出时间。农业大省的省级党报要开设农村版,电台、电视台要开办农村频率、频道。有条件的省级党报和电台、电视台也可开办专门的农村版和农村频率、频道。市(地)党报和市(地)县广播电台、电视台要把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

四、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1.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农村文化活动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原则,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花会、灯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紧密结合农民脱贫致富的需求,倡导他们读书用书、学文化、学技能,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等为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根据时代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变化,不断充实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

12.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授予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等称号,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命名活动。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戏曲、杂技、花灯、龙舟、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古镇游、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

13.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题材文化产品。加强选题规划和内容建设,把农村题材纳入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和电视剧制作、各类书刊和音像制品出版计划,保证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在出品总量中占一定比例。宣传文化领域的有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资助力度,每年推出一批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购买适合农村需要的优秀剧本版权,免费供给基层艺术团体使用、改编并为农民群众演出。全国性文艺出版评奖要安排一定数额,用于奖励反映农民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报刊、电台、电视台对优秀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在刊发、播出、宣传评介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

14.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的改革主要是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劳动、人事、分配等方面的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全面实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的用途;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县、乡文化机构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制订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方式,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加强对农村文化骨干和文化中心户的免费培训辅导,扶持奖励民办文化。

15.逐步推动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根据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推动基层国有艺术团体、电影公司、电影院、新华书店等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转制企业按现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配套政策内容,给予3年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劳动人事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艺术团体以各种形式和企业合作。鼓励电影公司、电影院以“院线制”形式、新华书店以连锁经营形式,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文化资源整合,提高经营能力。

16.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集(个)体放映队等,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的发展。引导文化专业户相互联合,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开发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扶持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服务,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有关行政部门要简化对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核程序,在土地使用、信贷、行业政策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兴办文化实体,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17.加强对拓宽农村文化市场的政策调控。按照普遍服务原则,运用市场准入、资格认定、价格调节、财税优惠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出版物发行、电影放映、文艺表演、网络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重点推动面向大众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中西部和老少边穷的农村地区。通过各种有效的调控,把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广大农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分、质优价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18.探索农村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新机制新办法。统筹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努力做到相关设施能够共建共享,着力解决农村文化设施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对电影院、剧院等设施,在确保其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其进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也可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模式,采取公办民营、公开招标、委托经营的方式,更好地提供文化服务。机关、学校内部的文化设施,有条件的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农民群众开放。

19.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管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取缔无证经营。重点加强对演出娱乐、电影放映、出版物印刷和销售、网吧等方面管理,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农村文化建设

20.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对口支援活动。积极探索“三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对重要项目和产品采取财政补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送到农村。充分发挥流动文化车、文化小分队的作用,使“三下乡”活动小型化、经常化,努力做到灵活多样、行之有效。鼓励和组织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农村辅导群众文化活动。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对口扶贫计划,建立和完善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支援农村文化建设。

21.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重点捐助文化站(室)、图书室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动员城市单位和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可由捐助者直接交付农村,也可由民政部门、人民团体和有关民间组织负责组织发送。鼓励权利人许可基层文化单位无偿使用其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或国家机关向农村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按税法的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中增加农村文化服务的内容,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深入广大农村从事文化信息传播、活动组织、人员培训等活动。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因增加农村文化服务内容而需要扩大人员规模和经费等问题,确保农村文化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23.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负有重要责任。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把农村文化工作列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乡镇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单位的评价机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情况作为文化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24.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提高用于乡镇和村的比例。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中央和省、市三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5.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逐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农村文化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文化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专业艺术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农村文化队伍的教育培训。积极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巩固农村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注意发挥农村文化经纪人的作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文化单位和基层文化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建设意见范文第13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团体迅速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作用。社会团体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团体中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在新形势下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渗透力,有利于保证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目前,社会团体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绝大多数社会团体没有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尤其是有些已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没有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在这些社会团体中工作的党员长期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一些已经建立党组织的社会团体,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比较薄弱,党员未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会团体党组织的设置形式不够完善,难以担负起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的职责;一些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对所属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疏于管理,有的甚至不闻不问。对此,各级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改变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薄弱的状况。

二、建立健全社会团体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凡按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经政府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其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包括长期聘用人员,下同)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的其他社会团体或其他邻近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或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其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上级党组织可向社会团体选派、输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为社会团体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或指派党的建设工作联络员,负责社会团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党组织的建立工作。

社会团体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社会团体党组织负责人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团体党组织负责人一般应由社会团体行政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

在社会团体举行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其他重要活动期间,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会团体临时党组织。社会团体临时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党组织批准成立,其设置形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社会团体临时党组织的领导成员,一般应由社会团体领导成员中的党员担任。

社会团体党组织(包括临时党组织)原则上隶属于其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建立,并领导其工作;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确有困难的,可商社会团体挂靠单位等有关党组织负责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建立,并领导其工作。

社会团体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由社会团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社会团体,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精干的党组织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党组织的活动经费要有保证。

三、明确社会团体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社会团体党组织应全面贯彻执行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监督社会团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支持社会团体及其负责人按照社会团体章程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社会团体党组织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定期汇报工作。如发现社会团体的活动违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报告。

社会团体在重要活动期间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社会团体重大问题的决策,制止和纠正违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定的活动,保证社会团体的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结束以后,要向主管部门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

四、做好社会团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社会团体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其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入社会团体党组织,参加社会团体党的组织生活。

社会团体党组织要结合社会团体业务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党员教育应体现社会团体的特点,贴近党员的实际。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大力提倡科学精神,自觉抵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社会团体的活动。要进行增强党性,发挥党员作用的教育,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并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团结社会团体其他成员做好各项工作。要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党员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加人社会团体的党员进行登记并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工作,经常了解党员在社会团体中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社会团体会员中的党员要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参加社会团体活动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社会团体领导成员中的党员,凡经常参加社会团体活动的,除应在所在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外,还应参加社会团体党组织的活动,接受社会团体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五、加强对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社会团体党的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人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各级政府民政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

党委组织部门要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做好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建立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加强对社会团体党组织的领导;对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建设意见范文第14篇

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粮食仓储设施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本载体,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我市绝大部分粮食仓储设施使用时间长,仓房破损严重,储粮设施和技术比较落后。全市现有可用粮食仓容中完好仓容仅占33%,需维修改造仓容占67%,严重影响了储粮安全和粮食流通功能的发挥,加上我市没有国有粮油加工企业、应急保障能力很弱,不利于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地处边海防地区,既是国防战略要地,也是缺粮销区,在当前粮食供求关系趋紧、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的新形势下,加快我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对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抓好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

二、我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市本级储粮设施,建设或改造市、县区级中心粮库和基层收纳库,提升市、县区级中心粮库储粮条件和流通功能,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形成以市级直属储备粮库为重点、县区级中心储备粮库为支撑、基层收纳库为基础的仓储体系,进一步增强我市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三、我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2012〕54号)精神,各级地方行政首长要担负起落实粮食储备、保证本地区粮食供需平衡、保障市场供应的责任和任务,是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加快本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责任,从确保粮食安全和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将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列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解决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规划立项、项目用地、资金来源、优惠政策等问题,进一步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四、我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资金渠道

根据桂政发〔201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筹集和落实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资金。

(一)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

(二)各级国有粮食企业原有的旧仓房及其他划拨土地,可结合实际,采取出租、出售或置换的办法进行处置。处置原有资产所得资金(包括各级政府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企业取得的收益),除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和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外,全部用于新建粮食仓储设施。拆除旧仓房异地征地建设的粮食仓储设施,其土地使用面积不能少于原有面积,仓容不能低于原有仓房仓容。

(三)根据桂政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合浦县作为产粮(油)大县(区),要从获得的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中,按规定安排不低于15%的奖励资金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并逐步提高调整奖励资金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支出比例。合浦县财政、粮食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产粮(油)大县(区)奖励资金中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资金落实到位。

(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786号)精神,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促进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各级财政、粮食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继续落实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粮食晾晒烘干设施建设,用于推广应用充氮气调、低温储粮等绿色储粮技术,降低粮食损耗,提高储粮保鲜能力。

(五)中央和自治区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申报办法。对于建设条件成熟且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积极性较高的县、区或单位,可按照国家、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办法,申报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

(六)通过其他途径落实的资金。

五、加快完善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我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一)粮食仓储设施属于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适当减免相关建设费用。积极支持国有粮食仓储企业招商引资,异地征地建设新粮库与旧粮库进行置换。

(二)各级人民政府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因城镇规划或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对原有粮食仓储设施进行拆迁的,或者“退城进郊”需要占用粮食仓储设施场地的,应按照“谁占谁还、占一还一、占补平衡、先建后拆”的原则,安排符合建库条件的土地建库置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储粮安全。

(三)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改变土地用途,建设各类粮食仓储物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项目,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资金安排、费用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

(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桂政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牵头研究制定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建设、资金变现、土地置换等具体优惠政策,报各级人民政府审定实施,在本级政府权限内减免项目建设和经营的相关费用。

(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土地、消防、粮食、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提供必要的建设条件。

六、加强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资金和项目的监管

(一)各级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挤占、挪用或延误拨付项目资金,确保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的程序申报、审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粮食仓库标准及规范,按要求进行设计、招标、监理、施工和验收审计,保证实施效果。各级发改、财政、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完善督导检查机制。

建设意见范文第15篇

一、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党的十六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县第十次党代会制定了“五年打基础,十年翻两番,2015年全面达康”的规划。要实现这些目标和规划,关键在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领导和执政的基础。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通过积极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年以来,我县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用六年时间抓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年开始,又开展了历时两年的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长期以来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推进了我县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党的基层组织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相当一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严重制约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发挥;有的基层党组织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生活不正常;农村党员年龄老化的状况比较突出,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一些党员党性观念淡薄,丧失了先进性;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正,严重脱离群众,有的甚至,违法犯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区、社团党的建设总体还比较薄弱;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措施不多,下岗党员管理办法不多,有个别国企党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积极投身到固本强基工程建设中去,扎扎实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好。

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市委提出的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和县委提出的“开放活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民营富县、旅游旺县、科教兴县、依法治县”的七大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把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突出工作重点,实行分类指导,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全县基层党组织政治上更加坚定、组织上更加坚强、作风上更加务实、制度上更加完善,真正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加快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中心任务来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六大机制”(农村基层干部选拔管理机制,农村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物质保障机制,农村基层干部任职培训和经常受教育机制,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机制,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以“三级联创”为载体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镇村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力争在3年内,有三分之二的镇党委被市、县委评为“六好”党委,有二分之一的村党支部被市、县委评为“五好”党支部。并努力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

1、要大力加强镇村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抓镇、村班子建设,把镇、村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干净干事的坚强领导集体。按照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原则,选配好镇、村两级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配强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选任要全面实行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并选择若干个镇党委领导班子试行此项改革,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两委”班子的交叉任职率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兼任率均应达到90%以上。注重选拔那些在改革开放中创业先富起来,愿意为群众服务的经济能人担任村主要领导。对一时没有合适人选任党支部书记的村,可以从县、镇机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选派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秀党员去任职。坚持每年从高等院校中选拔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到镇机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镇党政正副职的后备干部按2∶1的比例配备,每个村级组织要保持2—3名后备干部,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后继有人。

2、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准经济发展路子,积极招商引资,千方百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基层组织为民办事的物质基础,力争在“十五”期间,使全县农村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其中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达到5至8万元;三分之一的村达到8万元以上;全县镇(办事处)机动财力全部达到100万元以上,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镇(办事处)要达到150万元以上。继续采取领导挂扶、部门帮扶、政策帮扶、科技帮扶、“结对子”帮扶等多种形式,加大帮扶力度。从今年起三年内,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人力、物力、科技以及项目等方面对贫困村给予扶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解决好当前一些村集体经济滑坡、返贫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强镇带村”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子。

3、要切实改进基层干部作风。镇领导干部每年下村的时间应不少于4个月,其中有90天以上的时间进村入户;乡镇领导干部每人要挂钩一个村,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挂钩帮助后进村;镇村干部每人要联系5户以上不同类型的农户,掌握民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镇领导干部每天值班制度、住镇制度和接访日制度,党政一把手接访原则上每月一次;镇党委、政府应组织涉农“站、所”负责人、技术人员,定期为农民提供咨询服务。

4、要坚持每年排查、整治、帮扶一批问题相对突出的镇、村。每年初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县排查镇,镇排查村的办法,每个镇(办事处)至少倒排出1个问题相对突出的村,作为重点帮扶整治单位,逐个组派工作队驻点帮扶,直到问题真正解决。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要集中整顿,限期改变面貌。同时,要建立农村基层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的机制。农村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不得隐瞒不报。

5、要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落实《广东省村务管理办法(试行)》,使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关系协调。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使村级组织能够各司其职、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村务公开、镇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把农村基层干部的各项工作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实现依法治镇、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6、要建立健全适合农村基层特点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通过建立这两个机制,调动农村干部积极性,推动农村工作重心下移。保证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并使之与工作实绩挂钩。在村级集体经济尚未发展起来的地方,村干部报酬每月少于300元的,在市补贴的基础上,由县、镇给予适当补贴。从2003年起,县也将每年拨出60万元,配套省、市拨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贫困村的干部实行考核奖励(县拨资金主要与计育工作挂钩,进行考核奖励)。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使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各镇各村要积极筹建党员服务中心和党员互助基金,对有困难的党员给予帮助、扶持。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1、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选拔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引入竞争机制,把政治强、品质好、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选拔到企业领导岗位上来。完善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和重大问题决策程序,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坚持企业年度审计和企业领导离任审计制度,企业领导人员收入申报、招待费用向职代会报告等制度。做好企业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

2、切实加强国有停产、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党建工作。对“软、懒、散”和瘫痪半瘫痪的班子要及时进行整顿。要根据企业深化改革和产权变动情况,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党员职工与转制及停产、关闭、破产的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作一次性安置的,已重新就业的,其组织关系应迁入新就业单位;未重新就业的,要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接收地党组织要切实做好企业下岗、分流及一次性安置的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确保企业党的组织有上级,党员有组织。企业在改制、改组和进行结构性调整过程中,要保留党务工作机构;配好党务干部。党务干部与企业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

3、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力度。要建立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立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要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凡具备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在2003年底前要基本将党组织建立起来。有党员但尚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要通过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要把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的企业作为党组织组建的重点,力争到2004年上半年,50人以上的企业有党员,100人以上的企业90%单独建立党组织。县和乡镇(办事处)要挑选若干个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党建工作示范点。示范点要达到“党组织班子精干高效、党员形象突出、促进发展有力、政治优势明显、自身建设扎实”的目标。坚持党建带团建、带工会组建。

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要围绕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开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把政治可靠、有专业造诣、富有朝气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术、技术关键岗位。要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领导,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4、积极拓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党建新领域。要以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民办学校及民办医疗机构为重点,按照“先行组建、逐步提高、突破难点、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按照“哪一级审批,由哪一级(或系统)党组织组建”的原则,做好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凡是专职工作人员或从业人员中党员人数符合建立党组织的,都要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要指派或明确党建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对一些松散型的社团和中介组织,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党组织要注意掌握情况,加强领导和管理,传递党的声音,保证方向正确、活动健康、事业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努力开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围绕社区发展、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服务、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等方面开展工作。要通过3年的努力,使我县街道社区党组织能够在城市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较好地发挥领导核心和组织协调作用。

1、要建立健全组织载体。新城办事处党委除了抓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支部建设外,要把无上级和管的各类企业、社团的党建工作做好,要帮助这些企业、单位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新城办和各镇都要把流入本区域的流动党员管理好,使这些流动党员有组织、有活动。

2、要创新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活动载体。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以社区服务为载体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要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以有偿、无偿、低偿的方式,开展社会保障、社会福利、计生、劳动就业、医疗保障、法律咨询等服务。要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提供舞台。要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社区服务活动,把党的建设融合渗透到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去。

3、要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街道社区干部队伍。通过选派、轮岗交流、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措施,优化街道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特别要选好配强街道党(工)委书记。每个街道党政班子中至少要配备1名3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年轻干部。在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建设中,提倡支书主任“一肩挑”。要根据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街道社区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联系群众、熟悉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具有较高素质的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4、要扎实抓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要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试范点,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县委安排一名领导同志兼抓此项工作。县委组织部和试点街道党委要安排专门的力量,按照示范点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使示范街道社区真正达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组织和活动载体比较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比较健全、社区环境文明祥和、社区服务方便快捷、社区文化活动健康向上,社区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镇社区居委的建设按照上述要求开展工作。

五、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改进机关作风

机关党建工作要以改进作风为切入点,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重点;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1、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要配好用好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县直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应参加所在部门党组;机关党组织书记可列席本部门党组(党委)会以及行政领导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其他专职党务干部,一般不再兼行政事务工作。党委(党组)书记在机关党建工作中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县直工委和各系统党委要自觉履行县委赋予的党建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既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情况,又要深入实际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要把加强机关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作为重点,把健全机关党的组织作为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要在巩固“三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通报,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机关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党员数量的变化,及时调整组织设置。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应设立党总支部,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应设立党的委员会。同时,要严格按照《》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对不执行换届规定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时改正。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各项工作的发展。

2、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联系点制度和下基层制度,每人要联系1个镇,挂1个村和帮扶1户贫困户,每年下基层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下农村2个月,进村住户10天以上,到联系点8次以上。县机关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千干扶千户”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部门都要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县级党政机关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精简、规范办事程序,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监督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努力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3、坚持每年进行机关作风评议活动。围绕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县直机关要坚持每年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通过机关作风评议,切实解决好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解放思想有新突破、转变职能有新举措,服务水平有新提高,干净干事有新气象,以良好的作风带动全县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1、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党员。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要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力争集中3年时间对所有基层党员干部轮训一遍。要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责任制。按上级要求选送县、处级领导干部和镇(办事处)党委书记、镇长(主任)到市以上党校培训;县委党校负责培训镇(办事处)党委委员、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和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镇(办事处)党校负责培训农村、街道党员和其他基层干部。通过轮训,要使党员干部的受训率达到95%以上。县委党校每期培训不少于10天,镇(办事处)党校每期培训不少于7天。基层党委班子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2天;要联系实际有重点地学好理论,切实解决好1—2个突出问题;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理论教员的作用,建立辅导员队伍,抓好机关和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和辅导。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保证教育活动的开展。

2、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五个一”(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每半年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总结评比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把组织生活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条件,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进行考核。要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要采取在外设立党组织、成立党小组或实行“联系卡”的形式加强管理。属同一基层党委管理的党员,凡3人以上外出,并在同一地方、同一单位的,要设立流动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1人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工作的,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行前教育和建立“联系卡”,并指定一名支委负责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对每个外出党员要做到知去向、知职业、知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督促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要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和处置工作。

3、建立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农村党组织要深入持久地开展“联系村务工作,争当四好党员”活动。对有活动能力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各人不同的特点,围绕村党组织建设和村务工作的8项任务,落实党员的工作责任制。每个党员要联系3户以上农户,带头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要坚持抓好检查督促、考评考核和总结表彰,在党员中形成人人奋发向上,争当“四好”的良好氛围。其他战线的党组织,要从各自的行业特点出发,运用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一帮一、党员模范岗等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舞台。

4、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县委要坚持每年研究两次发展党员工作;基层党委每季度要分析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抓好。党委组织部门要坚持分类指导,每半年要组织一次检查督促。积极抓好培养教育工作,保证入党积极分子数量逐年增长的同时,质量明显提高。坚持和完善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推优”比例要达到30%以上,力争3年内,35岁以下青年党员占全县党员总数的比例达到22%。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突出重点,进一步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部分和骨干力量。村级党组织连续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县委予以通报批评,所在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分管党群的副书记、组织委员以及镇驻村工作队长一律不能评为当年度任何先进个人,镇(办事处)党委不能评为先进党委。要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街道社区、社团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培养和吸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单位的优秀青年和积极分子入党;积极稳妥地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和在中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在发展党员中,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要继续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对违章和有关规定,利用不正当手段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基层党委、县直机关工委要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占当年发展总数的70%和80%以上,妇女应占当年发展总数的28%以上;生产工作一线发展的要达到发展总数的60%以上,不断改善我县党员队伍结构。

七、切实加强对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领导

各基层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把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县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各基层党委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调配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时,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总体目标和每年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任务落实。

要建立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各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抓。要坚持和完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到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县(市、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县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常委会研究部署固本强基工作。镇(办事处)和县直党委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每季度要专门研究一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把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成效作为考核党委和党委书记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不重视、不得力的党委及其书记要实行黄牌警告,取消评先资格,并追究领导责任。

要加强督查指导。县委将抽调干部,组成若干个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普遍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法,对各地、各部门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经验,纠正问题。县委将选派得力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驻镇(街)进村(居)进企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