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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科技计划项目是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为重点,由国家科技计划安排,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从科技计划项目的表述中可以看出,科技计划项目是属于科研项目的范围,是由国家财政支持开展的科学技术的研究项目,而科研项目不仅包括科技计划项目,也包括企业、个人或团体出资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就是科技计划项目在立项、研究、验收、成果转化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应该归档保存的各种类型及载体的原始记录。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是科技计划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及时、有效的信息记录,是科技计划项目执行管理、监测、评价的依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逐年加大了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大幅增加了每年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投入。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支出达到13400亿元,比2013年增加1553.4亿元;R&D占GDP比重预计可达2.1%,比2013年提高0.2个百分点。按照《科技部关于下达2014年度有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对2014年下达的部级的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立项情况统计,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共达到4136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资源是我国宝贵的技术资源,如何管好、用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是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档案部门必须解决的问题,是重要的职责所在。

1 我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现状与问题

1.1 管理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机构(部门)设置现状

我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机构的设置是依据上个世纪80年代制定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这两个都是我国现行的国家法规性文件,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都具有约束力。从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体制看,其中仅规定了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和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负有检查职责,其管理机构和遵遁的管理要求都是以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形式,即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机构由本级科技主管部门主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业务受上一级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机构指导。以省一级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机构为例,机构和机构负责人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上――省科技厅或省科委来负责机构申请成立和人员任免,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业务上应由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机构来指导。现在从国家层面来说,并没有一个专门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机构或科技档案管理机构。原来管理科技档案工作的国家科技部科技信息司也在1998年机构改革中被撤销了。所以现在的状况是没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或科技档案)管理机构,省级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机构或相似的机构也不是全国所有的省市都有,也就上海市、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四川省等几个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科技档案)比较重视的省市成立有专门的科技档案馆(或科技成果资料馆),市一级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构就更少了。由于没有部级层面的相关行业规章政策和业务标准制定,以上几个省级科技档案馆在管理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包括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数字化工作)都处于群龙无首,各自为政的混乱状态。总之,目前,我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这样重要的国家科技资源的管理机构体系建设方面却是很薄弱的。

1.2 科技计划项目纸质档案的管理现状

目前科技计划项目纸质档案的管理办法仍然按照《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文档材料管理办法》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执行,这些规范都是二三十年前的标准,已不能满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的需求。从科技计划项目纸质档案归档情况来看,经过长期的宣传普及档案常识,科技主管部门和科技档案部门相互配合,大部分的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都能按照《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完成科技计划项目的归档工作,将科研立项、研究实验、总结鉴定验收、成果和奖励申报、推广应用等各阶段形成的相关纸质材料进行归档。但还是有一些应归档的科技计划项目纸质档案材料存有遗漏、断续、丢失等现象,这与科技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的档案意识不强,只重视物质形态的“硬成果”,而不重视知识形态的“软成果”,或只重视“软成果”中的总结性材料,而不重视原始记录性材料有关,使得相当一部分应归档的科技计划项目纸质档案,在其产生之后因没有妥善的保存而无法收集齐全。

1.3 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管理现状

本世纪初我国开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模式改革,2002年年初科技部启动科技计划项目网络管理工作,开始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2003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正式开始通过网络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受理,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不仅有纸质档案,也有了电子档案。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科研档案)双套制管理,成为当今科技管理、科技研究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面对的问题。“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我国进一步完善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功能,基本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立项、任务书签订、中期评估、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网络管理功能。由于国家科技部门没出出台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规范要求,所以各省级科技档案部门从自身管理实际出发,参考国家电子档案的相关法律法规,从2002年左右就开始陆续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主要是通过课题引领,规范管理,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以研究带动实践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 我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迅速兴起,特别是信息网络化时代的到来,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也将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与时俱进,形成以下发展趋势。

第一,从2013年开始国家开始实行科技报告呈交制度,由政府部门立项并利用国家财政全额或部分经费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呈交,并指定政府科技情报部门负责收藏并提供共享服务,目前,国家科技部已在联合多个部门研究建立中国的科技报告制度,以优化对科技计划项目资源的积累、管理和共享,这是改进现在科技管理和展示科技投入绩效考评的重大举措。科技档案部门要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配合科技情报部门做好收藏和提供共享服务工作。

第二,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管理成为数字化环境下科研活动及其管理程序化决策的重要保证。在科研活动过程及其管理活动过程中实时开展电子科研文件的规范化和档案化管理,变事后滞后管理为事前前端控制,变阶段性孤岛系统管理为连贯性集成化管理与网络化服务,建立与科技计划项目活动及其管理业务流程集成的全项目期和全文件生命期动态管理机制,成为保障科研活动数字信息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长久可用性的基本功能要求。

第三,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成果管理与绩效评估、信用管理与审计管理、学术规范治理与研究经费风险管理等科技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随着我国科研创新体系的建设,国家在科研与发展方向的投入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期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方面的投入产出及其运营管理能够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的科技计划管理,需要基于证据的科技计划项目治理,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已成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管理对象和管理手段。

3 新形势下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的发展思路

新形势下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应从健全机构设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制定统一标准、采用现代技术以及加强业务协作等六个方面大力推进。

3.1 健全机构设置,统一指挥领导

目前作为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机构的科技档案馆在体系上还不健全,没有统一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规章和工作标准,还没有形成强大的合力。至今还未成立部级的科技档案馆,缺乏一整套从上至下的管理规章,同时国家对科技档案馆的性质、工作内容、任务要求、相对规模均无统一要求。已成立的部分省级科技档案馆都是按照各自的省情和工作情况自行规定规章和办法。所以新形势下我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要适应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就必须建立健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设置,笔者建议,国家应尽快成立国家科技档案馆以承担起对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有效管理,同时指导全国各省市的科技档案馆开展工作。各省市建立健全省级科技档案馆,将本省市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统一管理起来,地市一级可根据条件需要相应建立科技档案馆,无条件成立的可由省一级科技档案馆承担起代管地市一级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职责。如此 才保能证我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在部级、省级、市级立项研究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得以及时、完整、安全地管理。

3.2 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档案意识

①加强领导档案意识,建立明确的领导责任制,定期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的开展。②加强档案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认识,宣传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和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宣传档案开发利用的方法及查阅的程序。③增强科研人员的档案意识。特别要持续向科研人员广泛深入地宣传《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他们学习相关的法律条文,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使他们认识到,科研成果虽然凝聚着科研人员辛勤劳动的汗水,因为有国家财力的资助,科研材料应属国家财富,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将属于国家和单位的知识产权成果据为己有、非法使用、泄露或转让。④科技计划项目档案部门要提高档案服务意识。政府信息公开已成社会主流,档案部门也要做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依申请公开的准备工作。

3.3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造就复合型管理人才

针对目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部门知识更新快,需要学习掌握新技术知识多的状况,对现有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注重实用性,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与实际工作紧密配合,并根据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需求,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便于实际操作,讲究实效。其二,适应岗位发展需要,拓宽知识面。学习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方法,开阔视野,增长技能,以适应档案工作的最新发展动态。其三,因材施教。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类型和形式方法与手段,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基础知识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和掌握可因人而异,人员变动比较频繁的单位,需要学习基础知识,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档案人员相对稳定的单位,需要补充一些新技术、新方法。

3.4 加快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强化业务指导工作

前面提到我国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方面还没有一整套规范要求和整理标准。“无规矩无以成方圆”,要实现我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有效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必须在全国推广统一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标准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改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方式,如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是否可以以件归档?同一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中可否划分不同的保管期限?卷内目录是否可以采用固定格式来填写各部分的材料内容?等等一系列问题,研究并统一了这些整理操作方面的问题,有助于提高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统一的管理标准在全国推广开来,强化对全国科技系统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工作,为实现全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网络共享奠定基础。

3.5 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全面实现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现代化管理

目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现代管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由文件处理向信息管理系统的过渡阶段,要使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过渡到计算机管理模式上来,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如缩微技术、数字扫描影像技术、OA系统软件等的应用。当前,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研究验收都是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网络管理系统来进行,科技档案部门在建立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系统的同时,还必须解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的有效连接问题,此外。通过采用先进的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逐步建立起一个全国范围的、面向社会提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服务的信息资源网络系统技术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实现技术资料的网上传递和档案资源的数字化管理,并具备上网咨询、查阅及传递等档案资源共享服务功能。

3.6 加强业务协作,开展多形式的交流

“闭门造车”是做不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的,也是跟不上时代步伐的,在当今改革开放和走出国门的时代大背景下为档案工作者相互间的学习交流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第一,要积极参加全国科技成果档案协作网的活动,让各省市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者交流,取长补短。也可以充分发挥各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家科技计划 管理 发展 创新 改革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10-009-04

党的十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是我们党放眼世界、立足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明确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发展是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实现我国建设创新型战略目标的重要基点。国家科技计划是政府科技投入的主要途径,是为实现国家发展战略进行统筹科技资源、激励和引导科技活动、落实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的重要手段,在推动国家科技发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国家科技计划的特点与作用

科技创新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依靠科技创新提升综合国力、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走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的道路,已经成为当前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国家科技计划是政府将有限的科技资源配置到国家迫切需要的地域和领域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国家科技发展、提升国家科技实力、增强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

(一)体现政府意志,弥补市场不足

国家科技计划主要面向国家急需的高科技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着力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是政府科技意志的具体体现。国家科技计划一方面能够实现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体现政府意志;另一方面是弥补市场不足。国家科技计划的实施需要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要多部门协调参与完成,而且一些创新性研究、基础研究研究周期长、成功率低,且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总体来看,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是国家科技计划的显著特点,这样就很难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为了弥补市场的不足,有必要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通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一方面满足国家发展需要,另一方面有效地弥补市场不足,从而保证关键科技领域有稳定的支持,促进国家科技研发活动稳步发展。

(二)战略性、前瞻性显著

国家科技计划针对某一特定时期内国家科技发展总体框架下,为了实现预定的科技发展目标,在政府部门的组织下开展的事关国家中长期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瞻性的科研活动,是国防和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要为实现国家的经济、科技、教育及国防等领域的总体战略目标和任务服务。

国家科技计划是国家从战略层面布局科技资源的有效手段,是国家在着眼未来,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抢占世界关键领域技术制高点等因素下对科技资源进行的针对性安排。国家科技计划的前瞻性体现在:集中攻克关键领域的前瞻性技术难题,紧跟世界科技前沿,为国家获得关键的核心技术,保证国家的总体科技发展水平持续领先或逐步赶超科技强国,掌握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为国家未来的科技发展提供导向、打下基础。

(三)是国家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国家科技计划立足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需求,着手解决国家科技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难题,是实现国家科技发展目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国家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科技计划围绕未来科技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因此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科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国推出的国家科技计划除了满足国家战略性发展需求外,还要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并不断把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促进本国的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美国和日本的国家科技计划现状

20世纪30年代以美国“曼哈顿”计划为代表的、政府主导的重大科技计划的成功,表明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让战后许多国家认识到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一些重大科技计划能够在国家科技进步中发挥显著的作用。

进入新世纪,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一些国家也在逐步强化国家科技计划的地位和作用,充分体现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加强提高国家科技竞争力的科技储备,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经济、科技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国外科技发展对我们的影响不容忽视,许多国家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一些国家科技计划,了解科技实力强、技术水平发展迅速国家的国家科技计划的发展情况、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方向和最新的改革动向,将对我们产生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美国的国家科技计划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科技实力最强的国家,其国际竞争力稳居世界第一。美国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实施不同的科技计划,不断抢占关键领域的技术制高点,本着重要科技领域位居全球前列,若干领域处于主导地位的科技发展战略,维持其在全球科技发展中的绝对优势地位。

美国的国家科技计划分为两部分:一是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等机构协调下设立的跨部门的科技计划,具体包括全球变化研究计划,新材料技术研究计划,高性能计算机与通信研究计划,数学与科学教育研究计划,先进制造技术研究计划,生物技术研究计划等六个跨部门计划和国家安全战略计划,基础科学战略计划,环境和自然资源战略计划,健康、安全和食品战略计划,信息和通信战略计划,交通研究与开发战略计划,民用工业技术战略计划,教育研究与开发战略计划,国际科学与工程技术战略计划等九个科技战略计划。二是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科技计划,这些计划的设立或管理部门主要有:国防部、农业部、能源部、商务部、交通部、国土安全部、联邦小企业局、环保署、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家科学基金会、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等。

美国没有成立专门统一管理科技计划的行政部门,其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建设主要依靠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等协调机构来推动,国家跨部门科技计划的实施和管理一般由各参与部门具体负责,并成立有专门的管理委员会或顾问委员会,各部门的科技计划在国家统一的法律约束下进行分类管理,从项目的立项到成果的转化应用都有具体法律规章来进行规范。总的来说美国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从科技计划的管理政策到相关机构,都有法律法规或制度约束,保证了科技计划实施管理的规范性;二是依靠不同专业管理机构对科技计划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分散为主、集中为辅的管理模式。分散体现为研发活动中以企业为主体,具有市场前景的竞争性技术的研发和科技成果的商业化以企业为投资和研发的主体,科技计划的管理由专门的机构负责,政府的职责时制定具体的科技规划、完善制度,制定相关的税收和金融政策进行引导和支持,起到监督和间接的调控作用。集中是指政府在基础性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及关系到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的前瞻性、公益性基础研究计划中,政府作为投资的主体,由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直接负责制定具体的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管理。

(二)日本的国家科技计划

日本科技实力雄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迅速崛起充分显示了其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日本政府形成了一套以《科学技术基本法》为核心的科技创新体制,并已经融合到政府内阁及相关部门具体的科技管理工作中。

日本政府的科技计划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和计划,由日本科技发展的最高领导机构综合科学技术会议(2001年1月设立,之前是科学技术会议)负责,该机构主要是制定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协调各省厅的科技事务、对研发项目和国家重要研发项目进行审议或评估。二是政府各部门(省厅)制定的科技计划与发展战略,重大科技计划提交综合科学技术会议进行审议,一般的科技计划由部门的科学技术审议会议决定。三是各政府部门管理的科研机构(咨询机构)制定的科技计划,由科研机构的运营和管理委员会进行具体的实施和管理。日本政府不断强化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具体研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国家科技计划纳入增强国家竞争力的战略目标中。综合科学技术会议依据《科学技术基本法》从1996年开始先后制定了四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第一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1996-2000)、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01-2005)、第三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6-2010)、第五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1-2015)。期间也先后制定实施了《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战略》和《国家科技新纪元工程》研究计划。2013年为配合“日本再兴战略”的启动,出台了面向2030年的《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近年来的科技经费预算重点支持国家科技行动计划重大项目、重点科技项目包计划、科技技术计划专项(包括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等内容)和科学技术振兴专项计划。下一步重点实施的科技计划还包括产业再兴计划、战略市场创造计划(针对关键领域进行专题攻关)、国家开展战略等。

日本对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针对性的计划、规划进行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一些具体措施表现出了借鉴国外的特征,如最高科技决策机构综合科学技术会议的设置类似于美国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每五年一期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类似于我国的科技发展规划。日本政府制定具体的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计划时一般立法在先,将整个科技计划活动置于法律的保障和约束之下。日本宏观的科技发展战略或规划及一些重大科技计划由综合科技会议提出或审议,一般性的科技计划由相关部门的科学技术审议会议审定,各省厅依据专业发展需要实施的科技计划可自主制定,但要报文部科学省审查,避免与其他机构的科技计划重复立项;综合性的科技计划项目由文不科学省统一组织实施。总的来看,日本政府重大科技发展战略、科技计划等,是由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相对应的审议或咨询机构审议通过,经各级政府的认可后才实施的,最高科技管理机构审议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各部门具体执行科技计划的设置与管理,充分体现了日本科技计划管理中高水平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三)美国、日本国家科技计划的总结

1.从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看:均有从事国家科技宏观管理的高级机构,主要负责对重大科技计划的审议和相关法规及政策的制定,但不负责科技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科技计划的制定、管理和实施由政府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虽然科技计划的层次不同(有的是政府机构,有的是政府所属的科研机构),但都是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2.从科技计划类型看:基本分为基础类研究和应用研究;应用研究一般包括公共(益)技术研究、行业关键技术研发、政策引导计划、战略性科技专项计划等内容。

3.从管理制度建设看:十分重视立法工作,强化了国家法律法规对科技计划工作的保障和约束,赋予国家科技管理最高决策机构承担着协调多部门制定和实施科技计划的职能,突出了政府专业管理部门对具体计划的落实和管理。

三、我国的国家科技计划

为了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提高我国科技发展水平,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按照不同时期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了一系列不同层次的科技计划。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科技计划体系也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从1982年开始,国家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部级科技计划和相关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开发活动,促进了科研成果的广泛应用。

(一)我国科技计划的发展

我国的科技计划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发展历程。“六五”期间原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在《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重点项目和项目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咨询、分析和讨论,从中筛选出最迫切和可能的38个项目,编制为《“六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于1982年11月经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六五”攻关计划的出台,标志我国科技计划已从科技发展规划中分离出来,具备了独立的形式,成为我国第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可操作性的科技计划,国家科技计划体也由此开始酝酿和产生。

“六五”(1981-1985年)期间,我国的科技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国家“六五”计划期间出台的科技计划有: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大技术装备研制计划、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国家技术开发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计划、国家重点新技术推广项目计划。

“七五”(1986-1990年)期间出台的科技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科技扶贫工作、民科技开发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七五”期间,随着国家科技计划逐渐充实扩展,初步形成了一个具有多方面功能(研究开发、中间实验、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的、在三个层次分别部署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见下页表1)。

“八五”期间(1991-1995年),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加强技术的工程化与集成配套能力、推动基础研究发展、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技计划相继出台。期间出台的科技计划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项目计划(攀登计划)、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示范工程、生产力促进中心。

“九五”期间(1996-2000年),国家科技计划在深度和广度上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根据国内外科技发展形势,分别制定了: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知识创新工程、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三峡移民科技开发专项、国家大学科技园、西部开发科技专项行动。

“十五”(2001-2005年)期间,根据《国家“十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总体跟进、重点突破,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对我国的科技计划进行了新的调整和完善,出台了: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奥运科技(2008)行动计划。

“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科技主管部门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的改革和完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在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公益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由科技平台计划上升为主体计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的16个重大专项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经过多次的改革和调整,“十一五”期间已经形成由5个基本计划和重大专项构成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进入“十二五”时期,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发展形势和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的调整,对科技计划体系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使得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更加符合我国科技工作的需要。与“十一五”相比,“十二五”科技计划体系对基本计划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将国际合作专项计划由原来的“政策类引导类计划与专项”提升为与973计划、863计划平行的国家基本计划;第二,把原来的“政策类引导类计划与专项”调整为现在“政策引导类计划”和“其他专项”两个内容;第三,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改为“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同时,也相应的调整了各个计划的具体内容。这样一来,“十二五”科技计划体系由重大专项和基本计划组成。

上述国家科技计划的内容是以科技部管理的科技计划为主,我国的科技计划一般是以科技部为主进行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教育部、国防科技工业局、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国家部委协作参与。

另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也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科技计划。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二)我国国家科技计划总结

1.设立专门的科技管理机构。我国设立有国务院直属的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家科技规划、科技计划的制定和管理部门,目前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其余的科技计划均由科技部牵头组织实施。

2.科技计划在科技发展整个链条上全方位覆盖。我国的科技计划的具体内容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科研平台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等多个环节,研究领域涉及多学科、多行业,参与主体包含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

3.计划类型分层设计。16个领域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我国在重点领域实现战略性跨越的保障,基本计划是促进我国科技稳步发展和推动原始创新、带动关键产业发展的关键基础。基本计划中973计划侧重基础研究,863计划重点是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强化我国对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目的是改善我国科研基础环境,政策引导计划重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其他专项为关乎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和行业提供针对性支持。

四、改革我国国家科技计划的思考

毋容置疑,我国科技计划的实施为我国的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启动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工作的逐步开展,对于科技计划的设置和管理也应该进行一些调整。近年来暴露出来的一些科技计划管理和经费使用问题也对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应该与时俱进,逐步调整科技计划体制,使其更加适合科技发展规律和专业化管理的需求。

(一)当前我国国家科技计划继续调整的方面

1.不同部门的科技计划容易出现重叠。最典型的就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973计划,两个计划都重点支持基础研究领域,从公布的研究领域看有交叉和重复,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个项目多个计划支持的现象。

2.业务管理与行政管理分离,不利于科技计划的监督和调控。我国的科技计划的管理和实施以科技部为主,承担主体是中国科学院、高校、企业等机构,在行政上中国科学院归国务院直接领导,高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企业实行了政企分开,原则上没有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主要涉及国防科技工业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科技部负责科技计划的立项、结题、经费划拨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各承担主体具体参与完成科技计划项目,这样对于监督和调控科技计划的实施带来一些不便,在我国现行的垂直管理行政体制下会造成不同职能部门管理上的交叉或错位,有时甚至是相互冲突,影响了科技计划的管理工作和执行效果。近年来科技计划项目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经费管理问题也说明了这一点。

3.涉及市场调节领域较多。政府科技计划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弥补市场失灵,而不是直接参与或干预市场行为。近年来我国科技计划种类不断增加,涉及领域也在不断拓展,一些竞争领域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领域,政府通过科技计划用政府资金直接技术市场的发展、支持成果的转化等行为有些违背客观的市场经济规律,没有实现让市场发挥调节科技资源的额重要作用。

4.一些计划定位不准确。目前国家科技部开展实施的科技计划叫“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部委的设置的专业性科技计划被称作“部级”科技计划,同样是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领域也一样,计划的级别有明显的差别。比如:国家软学科研究计划,主要是针对国家科技政策开展的软课题研究,而其他领域,如农业、扶贫、工业等领域的软科学课题被定为部级政策研究课题,同样是为国家不同专业领域开展的软科学研究课题却呈现了明显的级别划分。

5.科技计划中间管理环节错综复杂。目前,表面上看国家科技部在实行科技计划的管理职能,除了前面说到的科技计划管理中业务管理与行政管理分离的问题,科技计划中间管理环节也十分错综复杂,相关的专业管理部门也不能直接行使管理权力。比如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科技部制定规划后由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牵头实施,专业管理部门并不直接负责科技计划的管理实施,而是转交给下属的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由这些机构负责科技计划的立项、评审等日常管理工作,无形中延长了科技计划的管理链条,增加了科技经费寻租的空间。

(二)改革我国国家科技计划的思考

1.改革目前科技部主导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模式。应该参照美国、日本设置国家科技计划的一些做法,各种科技计划应该根据专业领域分别划分给不同的职能部门来负责实施和管理,科技部负责相关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研究出台相关的引导政策。如:973计划可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并实施,工业领域、信息通信领域可由工业信息化部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管理,农业领域的科技计划由农业部负责实施和管理,医学领域可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实施,等等。

2.成立国家科技工作协调办事机构。成立由国务院直属的国家科技工作协调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安排各部委负责的各类科技计划,审核各部门科技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避免部门重复立项。该机构还应该负责完成由科技部拟定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法律法规的审查工作。各专业性计划交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自主审定、实施。

3.适当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内容。突出国家科技计划服务社会需求、弥补市场不足的作用,逐步取消国家科技计划对竞争性和市场能够很好发挥调节作用的领域,同时及时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引导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强化对尖端技术、关键产业技术研发工作的支持。

4.明晰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定位。国家科技计划服务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需求,通过国家专门的科技发展规划进行明确,由中央财政资金直接支持,具体的实施和管理由各专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没有在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中明确的科技计划均不是国家科技计划。各行政管理部门为满足各自领域发展需求设立的科技计划属于部门计划。同时,应该加强从而进一步明确国家科技计划和部门科技计划的定位,理顺相关科技计划的层级。

5.简化科技计划管理的中间环节。消除当前各级部门“转包”科技计划管理权限的做法,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科技计划应该由具体的业务部门直接负责科技计划的立项、实施、验收等管理工作,避免行业协会和其他中间机构组织成长为“科技计划项目中介”,增加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复杂性,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因此,要消除科技计划管理中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强化专业管理部门对科技计划的直接管理和监督,逐步实现国家科技计划的专业化管理。

[科学技术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科技计划成果进场交易运作模式研究”(2013GXS6B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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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摘要]科技计划作为政府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与发展虽然因各国的科技体制、发展历程、发展水平不同而存在着差异,但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体系化,从无序到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阶段。分析和掌握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特点,将为我国制定和管理科技计划提供有益的启示。本文对发达国家科技计划特点进行分析,并对比分析了我国科技计划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结合国外科技计划管理的启示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科技计划;科技计划管理;改进建议

一、国外科技计划的特点

国外的科技计划一般实施决策、管理、咨询与评价相互分离的计划运行模式,即由政府各部门进行科技计划的决策,由各部门委托下属科研机构进行项目的管理,社会相关组织共同参与计划项目的咨询和评价。

科技计划的制定在许多国家已形成较为规范的程序,并有相应的咨询审议机构。在美国,每个领域、部门、科研机构都有十分详尽的计划,科技研究和发展计划的编制通常采用兰德公司上世纪60年代提出的规划、计划和预算一体化的编制方法;在日本,科学技术会议以回答总理大臣咨询的方式提出科技发展大纲,各科技主管部门采用向科学技术会议或本部门技术会议咨询的方式,制定出本部门的重大科技发展计划,一些依法设立的审议会、委员会等机构持续开展科学技术调查与技术预测、分析与评价,为科技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发达国家一般都有不同层次的制定和实施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的机构。在日本,以研究开发为主要目标的计划,由政府直接管理,或委托部门技术会议、国立科研机构管理;以技术应用和再开发为主要目标的计划,主要委托有关民间机构管理。在美国,一些跨部门的计划一般由国家科技委员会成立由国家科技顾问牵头、合作各方首脑联合组成的高级领导小组制定政策,并进行协调;高级领导小组下设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计划、预算、执行计划和具体的协调工作。

在科技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呈现多样化,依据计划项目的领域、性质不同,由相应的部门与机构,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于基础研究计划和基础性的应用研究计划,一般采取专家管理模式;对于涉及经济发展的技术开发计划,多采用部门与专家相结合或部门、专家与产业界结合的管理模式。例如:美国的“人类基因研究计划”和日本的“创造性科学技术推进计划”属基础研究开发计划,采用的是专家管理模式;韩国的g7计划属技术开发计划,其管理模式则是部门和专家相结合。

在资助模式方面,基础性研究计划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如日本脑科学研究计划。高技术计划多采取政府匹配资金的模式,如美国先进技术计划项目政府资助低于项目研发总投资的50%;日本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计划各项目中政府拨款仅占40%;英国大型战略计划一般也采用政府、学术界和企业合作方式,政府与企业各自承担50%。再有,刺激民间科研投资的积极性。是国外高技术产业计划的一大特点。政府所采取与企业分担经费的办法,既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又使企业自身获益。

在执行模式方面,不同性质项目选择不同执行机构。基础研究类项目主要由政府部门下属实验室和高校执行;而技术开发与推广类项目,多通过有关部门与企业签订合同来委托公司承担,或由政府实验室与公司签订合作研究开发协议来共同承担。

在计划评价方面,各国一般都有专职机构负责计划的审议与评价,以美国为例,国会审议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计划的审计;白宫管理与预算局和国会评价办公室负责计划项目的可行性评价;各执行机构负责年度项目的自评价。评价方法同样因为计划项目性质的不同而各异。例如,国家航空航天局的应用研究项目有严格的验收程序;而政府对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计划评价方式则相对简单,基本上不搞定量评估,而采取模糊定性的方式,以专家判断其是否“成功”为标准。

通过对各国科技计划决策、管理、咨询和评价等分析,国外科技计划具有如下特点:

1.国家科技计划都是专项领域计划,战略目标突出。在美国,每个计划又可分为若干专项子计划,每个子计划有明确的领域、目标技术或目标产品。这既保证了计划边界清晰,减少了计划之间的重复和交叉,又确保了计划实施效果与目标的高度统一。综合性战略计划不是单纯的项目计划,而是以项目为主,兼有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技术推广、信息网络建设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有机整体。

2.国家科技计划一般通过立法或制度化方式确立,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阶段性。而且关于科技有关的立法,包括科技发展战略的拟订与修订,都集中在国家这一层面上,当然,地方也可以制定一些促进地方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

3.计划以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总目标。计划充分反映了本阶段经济与科技发展的状况,是政府为实现国家目标进行干预的有效手段,是构建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有利措施和方法。计划内容成体系,大部分以国家优先领域专项计划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研究开发、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

4.计划项目根据目标、性质、对象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基础研究计划和基础性的应用研究计划,一般采取专家管理模式;对于涉及经济发展的技术开发计划,多采用部门与专家相结合,或部门、专家与产业界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计划的决策、实施、管理、评价之间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机制。

5.计划中政府投资的份额,依计划性质设定。体现国家意志,关系到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前瞻性、公益性基础类研究计划,以政府投资为主;与产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高新技术、前沿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类计划,以政府引导资金的方式,刺激社会资金的广泛投入。

6.研究开发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基本相同或相似。即由独立的研究机构(包括国立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机构等组成,而且,分工较为明确,一般来说,大学的科研机构以基础研究为主,独立科研机构以应用研究为主,企业科研机构以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为主,社会科技中介机构则主要从事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活动,以促进技术的转移。

二、我国科技计划的不足

1.科技投入低,特别是对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我国的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13%、1.23%、1.33%。而2005年,美国为2.6%,日本为3.1%。科技投入低是影响科技计划实施和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据“八五”科技攻关计划的抽样调查,在未完成的项目中,有28%左右停滞或拖期的项目是由于经费不足而引起的,在未应用的成果中,有33%的成果也是由于经费不足所造成的。

2.缺乏整体战略和目标。我国有一些科技计划缺乏围绕某一个产业进行研究发展的战略思路。现有的科技计划大多是通过“自下向上”的机制制定的,即由基层科学家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特长提出重要题目,再汇总、平衡,特别是各区域的地方科技计划。这种做法缺乏战略目标,缺乏前瞻性研究,缺乏科技规划的指导。各个计划之间缺乏集成,重点不突出。

3.条块分割,设置存在交叉,没有形成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现有的科技计划体系中,部分国家科技计划与省市科技计划重合,缺乏总体的指导思想和设计框架,各个计划之间交叉重复,计划内部重视单个项目,忽略了发展战略、配套政策、能力和体系建设等关联行动,使得现有的科技计划体系缺乏整体性和规模性。

4.地方科技计划制定缺乏地方特色。长期以来,我国地方科技计划或者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翻版缩影,或者是较少地依据本地区的资源、科技能力和科技需求来考虑本地区的独有特点以确定地方科技计划体系,地方科技计划缺乏明确的地区发展目标定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全国各行政区域的经济表现出越来越多的特色性和差异性,专精于某一产业形成产业群的区域往往能表现出其显著的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但作为支撑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结构的科技却经常没有表现出其应有的区域差异和特色,区域系统不完善。相反,从计划的设置、项目经费的投入到科技计划的管理很多是相同的,缺乏针对区域经济特色和差异的科技服务体系。

5.计划目标、重点多年一贯制,难以跟上实际需要和时代需求,影响计划实施效果。许多科技计划出台时,由于种种原因,出台时间仓促,比较重视当时的需求和目标,但随着经济、社会对科技发展的需求不断深入,原有计划目标重点任务没有及时调整,影响了科技计划的实际效果和作用,也影响了政府配置社会资源的实效。

6.科技计划含基地建设,但未与人才、优先资助领域相结合。科技大部分以国家优先领域专项计划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研究开发、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在5项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科技计划中,其中2项与基地建设相关,即重点实验室和大科学工程。其余不论是指令性还是指导性计划,大都采取单一的项目资助模式,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项目中,也不匹配设备设施费。

与一些国家计划相比,我国科技计划在人才培养和教育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远远不够,如目前的研究生教育经费由国家教育部统管,不论从投入数量还是投入方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严重影响培养研究生的质量。研究生始终是科研中最宝贵的人才资源之一,许多非常重要的研究工作都出现在博士论文中,而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却基本没有参与这方面的工作。

7.“产学研”研究开发机制未真正形成,企业无法成为创新主体。我国现行的科技计划基本没有考虑到构建有利于企业、公共研究机构、大学之间研究与开发合作的制度及其环境,而只是通过项目方式给企业以过高的r&d补贴。企业本身的r&d投资不足,这可按照国际通行的衡量标准,即企业r&d支出占gdp的比重比较,如在1988年只占o.32%,不及同期的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的25%。科技计划在资助阶段上主要集中于科技成果的商品化,这就导致了企业r&d缺乏激励机制,是企业不能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我国科技计划管理进一步改进的措施

1.加大科技投入,加速形成多元投入体系。“十五”期间科技活动经费虽然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但是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相比较还远远不够,科技活动经费(r&d)占gdp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企业r&d投入虽然已经占到r&d投入的一半以上,已经成为了创新的主体,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企业r&d投入到创新性科研行为的数量相对较少,严重阻碍了产业的发展后劲。科研经费由多家管理,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难以形成合力。今后这一局面应该得到改善。

坚持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动员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建立起以企业为科技投入主体、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多种投入方式并存的科技投入体系,同时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科技投入对经济增长的巨大作用。

2.加强科技管理,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十五”期间科技体制已经经历了比较大的变化,但还需加强管理,提高科技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科技立项、成果评定和科技奖励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科技系统行风建设。科技项目实施的管理力度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尚待完善,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文献资源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还难以满足科技发展的需求。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管理体系,提高科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科技工作的效率,促进科技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的提高。全面落实“人才、专利、标准”三大战略,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工作。完善科技评价体系,提高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是当务之急。

3.规划、集成科技计划项目,加强国家和区域创新系统建设。首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社会公益科学的研究和基础科学研究,重视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工作,为产业发展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充足的技术储备和人才培养。其次,加强科技中介建设,为技术转化搭建一个交流通畅的平台,同时加强整个交流平台的管理工作,提高买卖双方的彼此信任度,从而达到交易顺畅、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加强大型科技设施、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库、自然科技资源库、交互网络科技中心建设,以及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文献资源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等平台建设,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为创新体系建设做好谋划。

4.重视人才、技术战略,提升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尤其是与国家和区域经济和科技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采取相应的政策引导,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加强创新文化建设,提高人民对于科学技术作用的认识,使科技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深入人心,保障科技推广工作的顺利实施。积极引导和支持原始性创新活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原始性创新。

5.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使科技成果有效、快速转化。产学研合作机制有待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研究重点与产业发展相悖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科研成果束之高阁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不断展开,使得产学研三方达到共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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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台湾地区 农业 生物技术 科技计划

农业在台湾经济发展中曾经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上世纪20-30年代,日本占领下的台湾农业就形成了以稻米和甘蔗为主的单一农业生产形态。50-60年代推行的第一次,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台湾农业进入较快发展时期,农业生产年平均增长达13%、农业劳动生产力年增长6.3%。1952年台湾的农业产值达到62.18亿元(新台币,下同),占当年台湾GDP的35.9%,而工业只占18%。经过十多年的发展,1963年农业产值达到235.97亿元,占GDP的比重下降为26.8%,工业产值达到28.1%,工业产值从此超过了农业[1]。在1953-1968年期间,台湾农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平均年增长率达到5.5%,被称为台湾农业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代”。台湾当局开始实施“以农业培养工业,以工业发展农业”的政策,将农业部门的“成长”和“剩余”转移到工业部门[2]。而1969年则是台湾农业发展的一个分水岭,逐渐进入停滞阶段甚至出现负增长,增长速度明显放慢。台湾农业占GDP的比率不断下降,从1968年的22.1%下降到1970年的17.9%和1972年的14.2%[3]。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加速农村现代化,台湾当局开始实施“以工业发展农业”的政策[2]。

自上世纪80年代起,台湾当局对农业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农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转型期。1980年推行的“第二次土地革命”,主要措施包括了进一步加速农地重划,促进共同经营、委托经营和代耕,发展农业生产专业区等。这些措施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的现代化。

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台湾农业已基本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换,进入到所谓“精准农业”阶段,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都比较高[4]。台湾的农产品基本实现了良种化,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使农产品符合相关国际标准,推动农产品的出口。另外,台湾也开始大力提倡订单农业,将农业全面推向产业化和市场化,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在工业化时代的台湾农业发展也面临了许多的困难和挑战。第一,台湾是一个孤立的小岛,资源缺乏,人均耕地面积小,还面临着耕地的持续减少;第二,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受教育的水平普遍偏低,影响了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第三,台湾的城乡贫富差距也使得农村就业人口持续减少。

面对这些问题,台湾农业的出路在哪里?台湾农业在上世纪60-70年代的工业化起步阶段,曾经给工业提供了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支撑起了台湾的现代工业体系。在农民增收放慢、劳动力不断缩减的情况下,台湾当局面对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冲击,认识到只有顺应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积极倡导农业的转型升级,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提高农产品价值、提高生产效率,发展精准农业。因此,高度重视农业与生物技术结合的研究与应用,充分发挥生物技术在农产品开发上的巨大潜力,提出要创造新一轮的农业黄金时代。

一、台湾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科技计划的背景

20世纪末,台湾生物技术产业稳定增长,1997年的产值达到147 亿元。在产值结构上,食品占51%,医药占24%,特用化学品占11%,其它占14%,其中农业生物技术部分,包括种苗、动物用药品及食品等,约占70%以上[5]。

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从事农业生物技术研发的上、中、下游的配合以及产学界之间互动关系急待建立,中小型企业规模小、研发基础薄弱,从事生物技术研究的学术机构整合程度不高,研究效率需要提升[5]。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的巨大应用前景以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解决农业生物技术所面临的挑战和难题,台湾当局从政策上不断加大了对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增加科技研发经费和人力的投入。1982年台湾当局颁布的《科学发展方案》将生物技术列为8大重点科技之一,1987 年实施了《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开发利用计划》。在1995-1997年间,台湾“行政院”通过和修订的《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

为了发挥台湾的竞争优势并解决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的需要,整合研发各阶段的优势,推动官产学研整体的创新机制建设,台湾“国科会”于1996年提出设立“国家型”科技计划并拟定了《“国家型”科技计划推动要点》[6]。1997 年3 月,台湾“国科会”将农业生物技术确定为台湾首批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

二、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科技计划概况

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科技计划(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gram for Agricultural Biotechnology)的总目标是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上中下游的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加强本土性、具产业发展潜力的研究,落实产业应用,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该计划提出,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是精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台湾农业产业今后发展的方向。

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科技计划主要针对地区内产业发展需要,一方面开发本土性、具有市场前景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有关的科技资源,使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在本地区得以牢固扎根,同时建立可持续发展体系,将本地区发展为亚太地区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中心。该计划的首要目标是整合台湾既有的农业生物技术产业上中下游资源,发展具有市场前景、本土性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同时发展高科技平台,提升产品质量,增进产品的盈利率与国际市场占有率。在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方面,该计划整合各资助单位现有计划中具有产业应用前景的成果,引入产业界的参与,有效建立研发应用的完整体系。

农业生物技术科技计划共执行了三期,从1998年开始到2008年结束。2008年以后,为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自由化,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台湾农业的科技优势与地理条件,台湾“农委会”提出《精致农业健康卓越方案》代替农业生物技术科技计划,引导农业从生产转向生活产业发展,期望以台湾高素质的研究人力、多样性的生态和文化及以发达的资源技术环境为基础,推动农村再生计划、海岸新生计划及6万公顷绿色造林计划,共同支持精准农业的发展。

1. 各期计划的总体情况

第一期计划执行期为四年(1998至2001年),总经费为7.9亿元。由台湾“国科会”、“农委会”与中研院共同研拟、推动与执行。第一期计划主要针对台湾产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建立发展本土性农业生物技术产品有关技术、科技资源及研发与应用体系,结合既有的农业生物技术产业上、中、下游资源,发展具有市场前景及本土性的产品。发展领域如下:花卉与观赏植物、植物保护、水产养殖、畜产及动物用疫苗、农产品保鲜利用、环境保护、保健及药用植物。其中2001年加入了基因组研究专案。

第二期计划执行期为三年(2002至2004年),总经费为19.9亿元。由“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与“卫生署”共同参与、推动与执行。研究重点包括花卉及观赏植物、植物保护、水产养殖、畜产及疫苗、植物有用基因的利用、环境保护及药用保健植物等七大领域。

第三期计划执行期为四年(2005至2008年),总经费为25.72亿元。由“国科会”、“农委会”、“工业局”、“卫生署”及中央研究院等机构共同推动。“国科会”、“农委会”及中研院主要负责重点领域及产学合作计划的整合、推动与执行;转基因农产品在食品工业应用上所必须进行的安全评估与管制技术由“卫生署”协助管理,有关研发成果的厂商辅导及技术推广则由“经济部”、“工业局”协助办理。

为执行本计划,相关经费补助单位设有指导小组,另辅以工作小组、专家群、研究群等以利于业务推动。本计划规划的各项研究重点,由各研究群分别负责执行,而由计划工作小组负责规划、协调、整合审查与管理等的决策,计划办公室负责落实工作小组决策、执行跨部会协调、整体计划的科技行政管理及掌握研发成果并推动产业化。

计划第一、二期在七大领域发展的、具有产业化可能性的研究成果就已经开始以产学合作计划的方式转移给产业界。而自2005年进入的第三期,以发展15 项目标产业为主,包括:(一)植物产业领域的兰花产销体系的发展与整合、蔬果花卉保鲜技术的整合与应用、有机化农业的生产规范及关键技术的整合、中草药及保健食品产业化体系的建立及推动、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二)动物产业领域的生产优质种苗(石斑、虾)技术的研发、生物技术在台湾鲷国际化推动的研发、生物技术在海鲡箱网养殖与加工技术的改良、良质猪、鸡生产体系的精准化、动物用生物制剂的开发;(三)生物技术产业领域的转基因技术在观赏、医药及工业等产业上的应用、农业分子检测系统的开发、生物反应器生产特用产品相关技术的开发、基因改造生物(GMO)评估技术及产业认证、功能性基因组在生物技术产业的前瞻性研发等。加上“农委会”及“工业局”经费也开始支持产学合作计划,其促进厂商投资、提升诱发民间投资比例、以及学术界移转至产业界的情况就更为活跃。

已执行的三期农业生物技术科技计划年度经费及研究人力投入详见表1。

2. 计划各阶段的执行情况

农业生物技术科技计划第一、二期在材料(含品种)开发、技术创新或改进、环境平台建立等方面有丰硕的成果。为将先前取得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经济效益,2005年开始的第三期,重点规划了15项目标进行产业化,期望能具体且有效地整合既有的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真正达到产业化、商品化;另一方面联合产官学研各界,加强发展本土性及具产业化发展前景与潜力的产品与技术,以提升国际竞争力并协助将台湾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研发与营运中心。

从计划执行产出来看,第一期共获得专利授权3件,申请13件。其他研究成果例如:在第一期计划中,保健、药用植物属于重点推进的领域,设计有研究项目13个,有参与意向的厂商数达到28家。所取得的成果有:完成12个山药品种系的组织切片图谱及层析,供快速品种鉴定之用;引进12个山药种原并选育70W47、TNG2、70W35、70W34及70W73等具生产与抗氧化潜力的优良品系;证实山药萃取物对人类乳癌细胞生长具抑制能力及抗氧化作用;完成山药粉末、山药四神汤罐头等加工产品的制作。

在计划的第二期,开展的一般重点领域研究项目在2002-2004年共计完成52项。产学研发应用项目有8项获审核通过,另有8项处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核准数3项、申请待核准61项、已授权专利8项。

计划的第三期产业化效果明显。在第1、2期,7大领域具有产业化可能性的研究成果就开始以产学合作计划的方式转移给产业界。从2005年开始进入第3期后,台湾“农委会”和“工业局”也开始支持产学合作计划,尤其是“工业局”的加入明显提升了厂商投资的经济效益,加快了研究成果的转移。第三期完成推动成果产业化项目共39 件,带动35 家企业的参与,厂商投入研究及技术转让经费超过2亿元,这对业界研发能力的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及从业人才的培养做出了贡献。

农业生物技术科技计划1999-2008年各阶段的研究计划成果如表2、表3所示,产学合作计划成果见图1所示。

三、评述

台湾在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科技计划之初就考虑到以后的产业化问题,所以自始至终都有产学合作计划的实施。但计划执行10年来,虽然前期应用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研究成果的产业转化率并不高。

从各期的投入情况来看,经费投入在第二期有飞速的增长,从7.9亿跃升到近20亿,相应的人力资源投入在第三期呈现出了极大的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产业化阶段需要大量的人力来进行投资、建厂等活动,促进了投入的增长。而前两期投入的人力主要是研究人员和部分试验推广人员。

从产出来看,学术论文在第二期呈现爆发式增长,这与第一期的研究积累和第二期的巨大的科研投入有很大关系。专利数量则是呈渐进式的态势,从前到后逐渐的增多,由于产学合作计划的实施,在企业的推动下产业化过程中的成果更多地以专利的方式表现出来。

从研究重点可以看出,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科技计划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计划的第一期和第二期都把重点放在了七个重点研究领域,但在2001年,基因组研究开始兴起,通过改变遗传基因来实现农产品的优良性状成为新兴领域,计划适时地加入了基因组研究。到第三期时,由于一、二期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急需将产业引入,于是将前两期的成果通过组合形成15个产业领域给予重点扶持,通过技术转移实现产业化。

总体来看,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科技计划的执行尚有不足之处,例如基础研究成果的转化率不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找出原因。从开发产品的过程看仍有许多缺口,包括取得国内外认证、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试量产及量产技术、商品化技术及创投等。从分析合作厂商核心能力及查访发现,大部份厂商的核心技术不足且规模不大,故承接能力不够。比较策略性研究计划进入产学合作计划的比例可知,许多基因组研发成果没有厂商承接,显示出这方面的成果产业化技术缺口很多,需要加强,急需以整合性好的计划完成技术配套,使成果足以让合作厂商有能力衔接。分析技术转移及产学合作计划的分布,显示出厂商愿意偏向承接短期能开发成产品的项目经理。为此,需要了解及解决产业界关键技术的瓶颈,主动筛选优良成果以与厂商实现对接。

参考文献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 台湾总览[M]. 1992.

[2] 张传国, 庄礼焕. 海峡两岸农业发展比较研究[J]. 台湾农业探索, 2010(5):16-20.

[3] 郑百龙, 翁伯琦, 周琼. 台湾“三生”农业发展历程及其借鉴[J]. 中国农业科技导报, 2006(4):67-71.

[4] 高焕喜, 秦庆武. 台湾农业发展现状及其启示[J]. 山东农业(农村经济), 2002(9):6-7.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1、适应知识农业发展需要,创新农业科研教育组织

为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策划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与目标,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考核,“农委会”于1986年成立任务编组的“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于1993年改组,确定该小组的主要任务:(1)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法规的拟定;(2)计划的规划、评审及预算编列;(3)计划的推动、管理、成果检讨与绩效的考评;(4)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的规划、推动与管理;(5)科技会议的筹划及其结论与建议事项的推动;(6)与相关“部、会”、学术及研究机构有关农业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联系。随后又改组为任务编组的“农委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委员会。这一时期台湾农业科技集中在“农委会”农粮处主管,部分科技项目由“农委会”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此外,“国科会”生物处主管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的基础研究。

为了适应知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委会”着手研究调整农业试验研究机构,于2000年把拟成立“农业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设置“农艺研究署”,从事全台湾农业科技研发工作。

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纪元的到来,“中研院”设立生物农业科学所,台湾大学成立生物技术中心,中兴大学成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民间企业于1998年投资12亿元新台币成立了花卉生物技术公司,投资六亿元新台币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几年还先后把屏东技术学院和嘉义技术学院扩大为屏东科技大学和嘉义科技大学。

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究机构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方面的研究工作;大专院校则以教学及训练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专业性特定项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属的试验研究机构为从事台湾地区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有关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与商品化及应用,依上、中、下游各层次负责推动。

2、应对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创新步伐

1992年“农委会”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依据《台湾科学技术发展12年长程计划及6年中程计划》、《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以及历次“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农业组顾问建议事项,确定生物技术、生物防治、种苗繁殖、栽培渔业、动物用生物制剂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实施。其湾“农渔牧产业自动化”十年计划,约投入经费25亿元新台币。

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台湾“农委会”按照台湾地区“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中的有关“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要求,在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整合农业科技研究群及区域推广体系、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台湾“农委会”研究拟定“迈进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做为2001年至2004年农业政策蓝本。该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业知识经济,厚植农业竞争得基”策略,明确了新世纪初台湾地区农业知识经济的发展重点。2001年台湾农政机关用于扶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的经费预算为450.01亿元新台币,2002—2004年约需195.18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

2001年“农委会”制定台湾地区农业各领域科技发展中程纲要,包括11个研究领域,分别是作物科技领域、林业科技领域、渔业科技领域、畜牧业科技领域、农业环保科技领域、农产品加工科技领域、农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农业共通性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林业防灾科技领域,“农委会”计划从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产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国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创造台湾地区农业的新绿色革命: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2)在生活方面:生产卫生、安全、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提升国民生活品质质,重点发展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大众需求;结合民间力量发展食品科技,带动产业发展。(3)在生态方面: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强化农业支持生态环境维护的功能,重点改进动植物生产、检疫防疫技术与体系,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3、大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世界产业发展趋势,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突破台湾农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提升传统农业的技术能力,近十几年台湾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增加研发经费、人力和设备投入。

1995年8月台湾“行政院”第2443次会议通过《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并于1997年修订方案内容,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农委会”为落实“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1996年优先执行了花卉种苗、动物用疫苗及生物农药三个推动计划。

1997年3月,台湾“国科会”委员会选定农业生物技术为台湾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同年10月,成立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专案计划规划工作小组。1998年1月,聘任该计划个案咨询委员会委员。1998年2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的目标、规划重点提交“国科会”委员会审定通过,推动执行,课题申请通过率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课题补助金额,共有42项课题列入该“国家型”计划。其主要研究目标是:(1)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既有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落实产业应用,使农业生物技术在台湾得以生根并茁壮发展;(2)加强本土性的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以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建立台湾研发与应用体系,确保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永续发展,尽快提升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水平;(4)整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尖端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台湾建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与营运中心,促进台湾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

该科技计划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花卉及观赏植物领域,(2)植物保护领域,(3)水产养殖领域,(4)动物用疫苗领域,(5)农产品保鲜利用领域,(6)农业环境保护领域,(7)保健及药用植物领域。

4、加快农业科技管理创新

“农委会”为加强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本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的执行、管制与运作,设立农业科技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农业科技研究发展方向规划的咨询,农业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制度、法规、策略及重大方案审议之咨询,农业科研计划资源分配审议的咨询,农业科研计划成果检讨审议的咨询,其它农业科技发展事项的咨询。委员会下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及生物技术五个技术领域审议小组,各技审小组的任务是:对“农委会”个别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审查及管理考核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与业界合作事项协调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有关科研计划事项的咨询。

为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执行绩效评估,促使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有效运用,“农委会”2001年3月6日成立农业科技绩效评估委员会,该评委会的任务是:以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计划为对象,评估过去该领域的研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术,对提升台湾地区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效益。评委会设委员23—25人,由“农委会”主任委员遴聘学养优异、经验丰富,对产业科技、经济充分了解的相关产、官、学、研界专家兼任。评委会在对各领域专业技术进行评估时,得视需要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若干位参与绩效评估。此外,还在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中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在台湾地区农业科技中程发展纲要各领域聘请评审委员会。

二、注重农业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创新

从下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常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台湾地区农业科技经费投入

年度经费年度经费

199621.135200145.04193

199715.3857200249.51840

199816.6880200355.26226

200029.79313200461.94672

注:2000—2004年为中程科技纲要需求估计数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为21.135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农业基础研究(含农艺学、园艺学、农业化学、畜牧兽医、森林及水土保持、渔业科学及农业工程)的经费投入为3.9450亿元新台币,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科会”和“中研院”,共执行537个研究课题,参加研究人员1206人。同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含农作物科技、林业科技、渔业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经费投入为17.19亿元,执行197项整合性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研究人员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专著、934项技术报告发表,完成55项技术创新和923项技术服务,实现技术转移18项,取得专利权6项、著作权3项。从1996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结构看,应用研究占70%(12.172亿元),应用基础研究占3%(0.439亿元),商品化开发研究和技术发展占18%(3.077亿元),其他研究占9%(1.504亿元)。

1997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5.3857亿元。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6.6880亿元。从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各领域经费投入结构看:重点产业及资源保育利用研究发展的经费为10.94648亿元,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经费2.12078亿元,食品加工科技经费投入为1.79738亿元,遥测技术及精准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为0.44965亿元,农牧渔产业自动化科技经费投入为2.60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领域内部经费投入结构为:作物育种及生产技术研究2.822亿元,农业生物遗传资源研究利用0.8亿元,动植物防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研究1.25755亿元,渔业生产科技研究发展0.805亿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发展1.46606亿元,农业废弃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术研究0.44431亿元,水土森林资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亿元,农业经济、农产运销技术与农民辅导研究0.52亿元,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国际合作及计划管理0.6亿元,农业资导系统建立研究与利用1.07515亿元。

“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经费,包括台湾地区“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环保署”和财团法人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中心五部分的研发投入,预估1998至2001年度,总额达到8亿元新台币。各年度分别为0.2亿元、2.11亿元、2.6亿元和3.1亿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1、制定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农委会”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科技计划已有成果拟进行产学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项目一览表》、《“农委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法规。

《“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提出台湾地区生物技术发展策略是加强研究发展与其成果移转、扩散及应用,整合产、官、学、研的研究发展体系,成立“国家型”计划,畅通研究、发展、生产三者之间的渠道,以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其中与农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修订生物性农药开发相关法令规范;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以花卉种苗、水产养殖、动物用疫苗、生物性农药、保鲜技术等方向为重点,并落实于产业发展;加强花卉新品种智能财产权保护,并纳入植物种苗法新品种命名及权利登记范围的花卉种类,加强花卉新品种权利保护,以提高育种研发意愿,推动花卉种苗产业发展。

“农委会”为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绩效,鼓励民间产业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应用,以加速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发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费、研究设备费、包括杂支、材料、仪器设备维护等其它研究有关费用、管理费和必要的技术移转费用。

《“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提出,移转研究成果的技术或智能财产权给予厂商时,应以该成果作价取得价款。技术成果移转作价原则以“农委会”资助研究总经费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参与开发的合作厂商收取5%,未参与开发的厂商收取10—15%。(2)技术成果最终使用者若为供个别农家使用则收取5%,供农企业使用则收取10—15%。

2、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研究

台湾地区各年度的农业科研课题均包括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有关的研究课题。从2001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科技计划研究重点内容看,与推广相关的研究主要有,在农业政策方面,设有《农产运销制度、法规、批发、零售、渠道与市场的规划及评估研究》在健全组织及人力资源,提升农业经验管理效益方面,设有《农民组织功能研究》、《农业推广体系研究》、《农村建设规划研究》、《农业人力资源研究》、《农民福利制度研究》、《农业金融结构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方面,设有《推动花卉种苗、生物性农药、动物用疫苗及水产养殖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在农产运销电子化方面,设有《推动产销与网络商城信息整合研究》、《农业自动化与电子化推动配合措施研究》、《农产运销自动化及电子化研究》等。

从1999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农业科技计划实施结果看,安排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研究课题主要有,《现有农业网站与农业推广网络系统评估》、《农业知识信息推广体系研究》、《农业推广远距离教学系统的规划》、《农业知识创新的传播研究》、《作物基因转移技术的开发应用研究》、《生物技术在植物病虫害诊断与防治上应用研究》、《生物性农药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生物肥料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应用生物技术加强花卉种苗产业发展研究》、《加强推动动物疫苗产业发展研究》、《农产品服务业自动化计划配合措施研究》、《加强食品工业技术及管理的辅导》、《灵芝和樟芝菌种发酵培养技术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华民国”科学技术年鉴,“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编印

“农委会”九十年度委外办理之科技计划研究重点、汇整单位及汇整人一览表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大力发展知识农业

1、适应知识农业发展需要,创新农业科研教育组织

为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策划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与目标,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考核,“农委会”于1986年成立任务编组的“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于1993年改组,确定该小组的主要任务:(1)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法规的拟定;(2)计划的规划、评审及预算编列;(3)计划的推动、管理、成果检讨与绩效的考评;(4)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的规划、推动与管理;(5)科技会议的筹划及其结论与建议事项的推动;(6)与相关“部、会”、学术及研究机构有关农业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联系。随后又改组为任务编组的“农委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委员会。这一时期台湾农业科技集中在“农委会”农粮处主管,部分科技项目由“农委会”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此外,“国科会”生物处主管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的基础研究。

为了适应知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委会”着手研究调整农业试验研究机构,于2000年把拟成立“农业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设置“农艺研究署”,从事全台湾农业科技研发工作。

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纪元的到来,“中研院”设立生物农业科学所,台湾大学成立生物技术中心,中兴大学成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民间企业于1998年投资12亿元新台币成立了花卉生物技术公司,投资六亿元新台币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几年还先后把屏东技术学院和嘉义技术学院扩大为屏东科技大学和嘉义科技大学。

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究机构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方面的研究工作;大专院校则以教学及训练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专业性特定项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属的试验研究机构为从事台湾地区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有关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与商品化及应用,依上、中、下游各层次负责推动。

2、应对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创新步伐

1992年“农委会”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依据《台湾科学技术发展12年长程计划及6年中程计划》、《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以及历次“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农业组顾问建议事项,确定生物技术、生物防治、种苗繁殖、栽培渔业、动物用生物制剂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实施。其湾“农渔牧产业自动化”十年计划,约投入经费25亿元新台币。

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台湾“农委会”按照台湾地区“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中的有关“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要求,在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整合农业科技研究群及区域推广体系、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台湾“农委会”研究拟定“迈进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做为2001年至2004年农业政策蓝本。该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业知识经济,厚植农业竞争得基”策略,明确了新世纪初台湾地区农业知识经济的发展重点。2001年台湾农政机关用于扶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的经费预算为450.01亿元新台币,2002—2004年约需195.18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

2001年“农委会”制定台湾地区农业各领域科技发展中程纲要,包括11个研究领域,分别是作物科技领域、林业科技领域、渔业科技领域、畜牧业科技领域、农业环保科技领域、农产品加工科技领域、农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农业共通性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林业防灾科技领域,“农委会”计划从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产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国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创造台湾地区农业的新绿色革命: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2)在生活方面:生产卫生、安全、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提升国民生活品质质,重点发展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大众需求;结合民间力量发展食品科技,带动产业发展。(3)在生态方面: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强化农业支持生态环境维护的功能,重点改进动植物生产、检疫防疫技术与体系,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3、大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世界产业发展趋势,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突破台湾农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提升传统农业的技术能力,近十几年台湾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增加研发经费、人力和设备投入。

1995年8月台湾“行政院”第2443次会议通过《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并于1997年修订方案内容,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农委会”为落实“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1996年优先执行了花卉种苗、动物用疫苗及生物农药三个推动计划。

1997年3月,台湾“国科会”委员会选定农业生物技术为台湾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同年10月,成立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专案计划规划工作小组。1998年1月,聘任该计划个案咨询委员会委员。1998年2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的目标、规划重点提交“国科会”委员会审定通过,推动执行,课题申请通过率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课题补助金额,共有42项课题列入该“国家型”计划。其主要研究目标是:(1)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既有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落实产业应用,使农业生物技术在台湾得以生根并茁壮发展;(2)加强本土性的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以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建立台湾研发与应用体系,确保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永续发展,尽快提升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水平;(4)整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尖端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台湾建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与营运中心,促进台湾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

该科技计划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花卉及观赏植物领域,(2)植物保护领域,(3)水产养殖领域,(4)动物用疫苗领域,(5)农产品保鲜利用领域,(6)农业环境保护领域,(7)保健及药用植物领域。

4、加快农业科技管理创新

“农委会”为加强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本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的执行、管制与运作,设立农业科技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农业科技研究发展方向规划的咨询,农业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制度、法规、策略及重大方案审议之咨询,农业科研计划资源分配审议的咨询,农业科研计划成果检讨审议的咨询,其它农业科技发展事项的咨询。委员会下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及生物技术五个技术领域审议小组,各技审小组的任务是:对“农委会”个别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审查及管理考核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与业界合作事项协调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有关科研计划事项的咨询。

为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执行绩效评估,促使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有效运用,“农委会”2001年3月6日成立农业科技绩效评估委员会,该评委会的任务是:以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计划为对象,评估过去该领域的研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术,对提升台湾地区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效益。评委会设委员23—25人,由“农委会”主任委员遴聘学养优异、经验丰富,对产业科技、经济充分了解的相关产、官、学、研界专家兼任。评委会在对各领域专业技术进行评估时,得视需要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若干位参与绩效评估。此外,还在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中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在台湾地区农业科技中程发展纲要各领域聘请评审委员会。

二、注重农业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创新

从下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常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台湾地区农业科技经费投入

年度经费年度经费

199621.135200145.04193

199715.3857200249.51840

199816.6880200355.26226

200029.79313200461.94672

注:2000—2004年为中程科技纲要需求估计数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为21.135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农业基础研究(含农艺学、园艺学、农业化学、畜牧兽医、森林及水土保持、渔业科学及农业工程)的经费投入为3.9450亿元新台币,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科会”和“中研院”,共执行537个研究课题,参加研究人员1206人。同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含农作物科技、林业科技、渔业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经费投入为17.19亿元,执行197项整合性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研究人员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专著、934项技术报告发表,完成55项技术创新和923项技术服务,实现技术转移18项,取得专利权6项、著作权3项。从1996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结构看,应用研究占70%(12.172亿元),应用基础研究占3%(0.439亿元),商品化开发研究和技术发展占18%(3.077亿元),其他研究占9%(1.504亿元)。

1997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5.3857亿元。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6.6880亿元。从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各领域经费投入结构看:重点产业及资源保育利用研究发展的经费为10.94648亿元,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经费2.12078亿元,食品加工科技经费投入为1.79738亿元,遥测技术及精准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为0.44965亿元,农牧渔产业自动化科技经费投入为2.60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领域内部经费投入结构为:作物育种及生产技术研究2.822亿元,农业生物遗传资源研究利用0.8亿元,动植物防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研究1.25755亿元,渔业生产科技研究发展0.805亿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发展1.46606亿元,农业废弃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术研究0.44431亿元,水土森林资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亿元,农业经济、农产运销技术与农民辅导研究0.52亿元,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国际合作及计划管理0.6亿元,农业资导系统建立研究与利用1.07515亿元。

“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经费,包括台湾地区“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环保署”和财团法人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中心五部分的研发投入,预估1998至2001年度,总额达到8亿元新台币。各年度分别为0.2亿元、2.11亿元、2.6亿元和3.1亿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1、制定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农委会”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科技计划已有成果拟进行产学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项目一览表》、《“农委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法规。

《“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提出台湾地区生物技术发展策略是加强研究发展与其成果移转、扩散及应用,整合产、官、学、研的研究发展体系,成立“国家型”计划,畅通研究、发展、生产三者之间的渠道,以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其中与农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修订生物性农药开发相关法令规范;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以花卉种苗、水产养殖、动物用疫苗、生物性农药、保鲜技术等方向为重点,并落实于产业发展;加强花卉新品种智能财产权保护,并纳入植物种苗法新品种命名及权利登记范围的花卉种类,加强花卉新品种权利保护,以提高育种研发意愿,推动花卉种苗产业发展。

“农委会”为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绩效,鼓励民间产业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应用,以加速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发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费、研究设备费、包括杂支、材料、仪器设备维护等其它研究有关费用、管理费和必要的技术移转费用。

《“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提出,移转研究成果的技术或智能财产权给予厂商时,应以该成果作价取得价款。技术成果移转作价原则以“农委会”资助研究总经费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参与开发的合作厂商收取5%,未参与开发的厂商收取10—15%。(2)技术成果最终使用者若为供个别农家使用则收取5%,供农企业使用则收取10—15%。

2、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研究

台湾地区各年度的农业科研课题均包括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有关的研究课题。从2001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科技计划研究重点内容看,与推广相关的研究主要有,在农业政策方面,设有《农产运销制度、法规、批发、零售、渠道与市场的规划及评估研究》在健全组织及人力资源,提升农业经验管理效益方面,设有《农民组织功能研究》、《农业推广体系研究》、《农村建设规划研究》、《农业人力资源研究》、《农民福利制度研究》、《农业金融结构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方面,设有《推动花卉种苗、生物性农药、动物用疫苗及水产养殖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在农产运销电子化方面,设有《推动产销与网络商城信息整合研究》、《农业自动化与电子化推动配合措施研究》、《农产运销自动化及电子化研究》等。

从1999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农业科技计划实施结果看,安排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研究课题主要有,《现有农业网站与农业推广网络系统评估》、《农业知识信息推广体系研究》、《农业推广远距离教学系统的规划》、《农业知识创新的传播研究》、《作物基因转移技术的开发应用研究》、《生物技术在植物病虫害诊断与防治上应用研究》、《生物性农药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生物肥料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应用生物技术加强花卉种苗产业发展研究》、《加强推动动物疫苗产业发展研究》、《农产品服务业自动化计划配合措施研究》、《加强食品工业技术及管理的辅导》、《灵芝和樟芝菌种发酵培养技术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华民国”科学技术年鉴,“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编印

“农委会”九十年度委外办理之科技计划研究重点、汇整单位及汇整人一览表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2007年,按照《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统一部署,重点加强了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了公益类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政策的不断完善、继续实施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一)科研院所改革稳步推进

1.强化转制院所在行业技术创新中的骨干作用。为加强转制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其在行业科技进步中的骨干作用,科技部2007年启动了依托转制院所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确定在26家骨干转制院所开展首批建设。这批实验室主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着力解决产业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支持转制院所建立产业技术战略联盟。为增强转制院所对行业技术进步的带动辐射作用,2007年科技部围绕国家战略需求,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转制院所,依托国家“十一五”科技计划重大项目,支持其联合行业大企业、高校,开展建立战略技术联盟以及产学研合作研究组织。2007年6月启动了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一代煤(能源)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煤炭开发利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目前,4个联盟建设进展良好,转制院所在其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3.研究出台《关于稳定支持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实施意见》。这是《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之一,对于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该项政策已与财政部、中央编办正式联合。

4.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估试点工作。为推进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设,科技部组织力量研究制订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目前正在气象和国土系统有关公益科研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将结合试点工作情况,对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全面推开。

(二)推进科技管理改革,建立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1.立足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强化计划的系统设计和整体部署。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技部对“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各项计划的安排落实紧紧扣住自主创新主题,按照任务要求明确定位,有机衔接,保证了计划工作,纳入全面落实《纲要》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轨道。

2.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计划管理公平、公正、公开。2007年,科技部着力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推进实施《关于国家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等计划和经费管理办法、立项和评审规范等管理规定,转变了政府职能、调整了计划支持方式、改革了立项办法、建立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了科研道德和诚信建设。

二、2008年改革工作动态

2008年,科技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强自主创新这个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以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建设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以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和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重点。2008年的重点任务:

(一)系统总结与宣传20多年来科技体制改革的成就。

(二)继续深化科研院所改革。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一、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大力发展知识农业

1、适应知识农业发展需要,创新农业科研教育组织

为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策划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与目标,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考核,“农委会”于1986年成立任务编组的“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于1993年改组,确定该小组的主要任务:(1)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法规的拟定;(2)计划的规划、评审及预算编列;(3)计划的推动、管理、成果检讨与绩效的考评;(4)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的规划、推动与管理;(5)科技会议的筹划及其结论与建议事项的推动;(6)与相关“部、会”、学术及研究机构有关农业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联系。随后又改组为任务编组的“农委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委员会。这一时期台湾农业科技集中在“农委会”农粮处主管,部分科技项目由“农委会”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此外,“国科会”生物处主管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的基础研究。

为了适应知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委会”着手研究调整农业试验研究机构,于2000年把拟成立“农业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设置“农艺研究署”,从事全台湾农业科技研发工作。

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纪元的到来,“中研院”设立生物农业科学所,台湾大学成立生物技术中心,中兴大学成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民间企业于1998年投资12亿元新台币成立了花卉生物技术公司,投资六亿元新台币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几年还先后把屏东技术学院和嘉义技术学院扩大为屏东科技大学和嘉义科技大学。

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究机构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方面的研究工作;大专院校则以教学及训练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专业性特定项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属的试验研究机构为从事台湾地区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有关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与商品化及应用,依上、中、下游各层次负责推动。

2、应对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创新步伐

1992年“农委会”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依据《台湾科学技术发展12年长程计划及6年中程计划》、《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以及历次“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农业组顾问建议事项,确定生物技术、生物防治、种苗繁殖、栽培渔业、动物用生物制剂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实施。其湾“农渔牧产业自动化”十年计划,约投入经费25亿元新台币。

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台湾“农委会”按照台湾地区“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中的有关“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要求,在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整合农业科技研究群及区域推广体系、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台湾“农委会”研究拟定“迈进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做为2001年至2004年农业政策蓝本。该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业知识经济,厚植农业竞争得基”策略,明确了新世纪初台湾地区农业知识经济的发展重点。2001年台湾农政机关用于扶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的经费预算为450.01亿元新台币,2002—2004年约需195.18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

2001年“农委会”制定台湾地区农业各领域科技发展中程纲要,包括11个研究领域,分别是作物科技领域、林业科技领域、渔业科技领域、畜牧业科技领域、农业环保科技领域、农产品加工科技领域、农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农业共通性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林业防灾科技领域,“农委会”计划从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产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国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创造台湾地区农业的新绿色革命: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2)在生活方面:生产卫生、安全、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提升国民生活品质质,重点发展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大众需求;结合民间力量发展食品科技,带动产业发展。(3)在生态方面: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强化农业支持生态环境维护的功能,重点改进动植物生产、检疫防疫技术与体系,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3、大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世界产业发展趋势,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突破台湾农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提升传统农业的技术能力,近十几年台湾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增加研发经费、人力和设备投入。

1995年8月台湾“行政院”第2443次会议通过《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并于1997年修订方案内容,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农委会”为落实“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1996年优先执行了花卉种苗、动物用疫苗及生物农药三个推动计划。

1997年3月,台湾“国科会”委员会选定农业生物技术为台湾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同年10月,成立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专案计划规划工作小组。1998年1月,聘任该计划个案咨询委员会委员。1998年2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的目标、规划重点提交“国科会”委员会审定通过,推动执行,课题申请通过率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课题补助金额,共有42项课题列入该“国家型”计划。其主要研究目标是:(1)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既有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落实产业应用,使农业生物技术在台湾得以生根并茁壮发展;(2)加强本土性的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以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建立台湾研发与应用体系,确保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永续发展,尽快提升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水平;(4)整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尖端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台湾建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与营运中心,促进台湾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

该科技计划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花卉及观赏植物领域,(2)植物保护领域,(3)水产养殖领域,(4)动物用疫苗领域,(5)农产品保鲜利用领域,(6)农业环境保护领域,(7)保健及药用植物领域。

4、加快农业科技管理创新

“农委会”为加强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本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的执行、管制与运作,设立农业科技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农业科技研究发展方向规划的咨询,农业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制度、法规、策略及重大方案审议之咨询,农业科研计划资源分配审议的咨询,农业科研计划成果检讨审议的咨询,其它农业科技发展事项的咨询。委员会下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及生物技术五个技术领域审议小组,各技审小组的任务是:对“农委会”个别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审查及管理考核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与业界合作事项协调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有关科研计划事项的咨询。

为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执行绩效评估,促使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有效运用,“农委会”2001年3月6日成立农业科技绩效评估委员会,该评委会的任务是:以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计划为对象,评估过去该领域的研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术,对提升台湾地区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效益。评委会设委员23—25人,由“农委会”主任委员遴聘学养优异、经验丰富,对产业科技、经济充分了解的相关产、官、学、研界专家兼任。评委会在对各领域专业技术进行评估时,得视需要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若干位参与绩效评估。此外,还在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中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在台湾地区农业科技中程发展纲要各领域聘请评审委员会。

二、注重农业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创新

从下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常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台湾地区农业科技经费投入

年度经费年度经费

199621.135200145.04193

199715.3857200249.51840

199816.6880200355.26226

200029.79313200461.94672

注:2000—2004年为中程科技纲要需求估计数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为21.135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农业基础研究(含农艺学、园艺学、农业化学、畜牧兽医、森林及水土保持、渔业科学及农业工程)的经费投入为3.9450亿元新台币,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科会”和“中研院”,共执行537个研究课题,参加研究人员1206人。同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含农作物科技、林业科技、渔业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经费投入为17.19亿元,执行197项整合性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研究人员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专著、934项技术报告发表,完成55项技术创新和923项技术服务,实现技术转移18项,取得专利权6项、著作权3项。从1996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结构看,应用研究占70%(12.172亿元),应用基础研究占3%(0.439亿元),商品化开发研究和技术发展占18%(3.077亿元),其他研究占9%(1.504亿元)。

1997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5.3857亿元。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6.6880亿元。从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各领域经费投入结构看:重点产业及资源保育利用研究发展的经费为10.94648亿元,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经费2.12078亿元,食品加工科技经费投入为1.79738亿元,遥测技术及精准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为0.44965亿元,农牧渔产业自动化科技经费投入为2.60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领域内部经费投入结构为:作物育种及生产技术研究2.822亿元,农业生物遗传资源研究利用0.8亿元,动植物防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研究1.25755亿元,渔业生产科技研究发展0.805亿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发展1.46606亿元,农业废弃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术研究0.44431亿元,水土森林资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亿元,农业经济、农产运销技术与农民辅导研究0.52亿元,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国际合作及计划管理0.6亿元,农业资导系统建立研究与利用1.07515亿元。

“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经费,包括台湾地区“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环保署”和财团法人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中心五部分的研发投入,预估1998至2001年度,总额达到8亿元新台币。各年度分别为0.2亿元、2.11亿元、2.6亿元和3.1亿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1、制定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农委会”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

要点》、《“农委会”科技计划已有成果拟进行产学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项目一览表》、《“农委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法规。

《“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提出台湾地区生物技术发展策略是加强研究发展与其成果移转、扩散及应用,整合产、官、学、研的研究发展体系,成立“国家型”计划,畅通研究、发展、生产三者之间的渠道,以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其中与农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修订生物性农药开发相关法令规范;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以花卉种苗、水产养殖、动物用疫苗、生物性农药、保鲜技术等方向为重点,并落实于产业发展;加强花卉新品种智能财产权保护,并纳入植物种苗法新品种命名及权利登记范围的花卉种类,加强花卉新品种权利保护,以提高育种研发意愿,推动花卉种苗产业发展。

“农委会”为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绩效,鼓励民间产业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应用,以加速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发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费、研究设备费、包括杂支、材料、仪器设备维护等其它研究有关费用、管理费和必要的技术移转费用。

《“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提出,移转研究成果的技术或智能财产权给予厂商时,应以该成果作价取得价款。技术成果移转作价原则以“农委会”资助研究总经费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参与开发的合作厂商收取5%,未参与开发的厂商收取10—15%。(2)技术成果最终使用者若为供个别农家使用则收取5%,供农企业使用则收取10—15%。

2、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研究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关键词:技术创新;国防装备;管理

中图分类号:I25 文献标识码:A

1 正确认识自身特点,加强预先研究管理工作

1.1 认识技术创新的重要性

作为技术创新型的科研院所,首先要认识到技术创新和引领对本单位的重要性,因为这是本单位能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首要条件。核心技术的研发和顶层创新思路是一个单位的生命线,核心技术的储备是一个单位寻求增量的基础和有力保证,同时技术的转化和应用又决定着今后的出路。所以,技术创新型的科研院所一定要具备先进的创新理念,要拥有、掌握和用好核心技术,在行业内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那么,加强国防装备预先研究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1.2 认识预先研究的重要性

国防装备预先研究(以下简称预研),核心是围绕国防科学技术中的关键性、基础性技术开展研究攻关。通过预研,可造就一支具有战斗力的人才队伍,提高科研人员的技术水平。预研能够科学地验证新理论、新思路和新技术,通过评估可以减小型号研制的风险,缩短研制的周期。对于技术创新型的国防科研院所来说,只有重视预研,重视新技术开发,才能不断拓展新的研究领域,才能争取更多任务,后续发展才能上水平、出成果、出人才,才能在行业内保持领先。

1.3 建立完善的预研框架和组织体系

预研要出成绩,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组织架构,形成高效的管理模式,这是基本前提。首先要策划和构建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体系的梳理,完成研发主体、核心技术、科技人才、管理机制的重构,建设起总体能力完备,核心技术突出,人才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共享,管理科学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其次,要形成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和技术带头人为代表的专家梯队和组织,从顶层上做好核心规划,加强重大科技项目谋划,支持和指导技术创新团队,并着重培养专业人才和后备力量。第三,要建立完整的组织管理队伍。在院所领导层上,要有专门负责分管预研工作的领导,在预研的整个生命周期从顶层给予指导。

1.4 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和保障队伍

预研项目干的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及保障团队的构建和该团队战斗力的发挥,组织构建一支强有力的技术和保障队伍至关重要。一般科研院所从事预研工作的技术人员同时也在承担着其它型号任务,研究人员时间精力很难兼顾,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研制人员所在部室要设立专门的分管领导和管理协调人员,在型号研制和预研中进行决策,以保证相关资源用于预研项目。因预研项目有些元器件指标要求高,有些进口元器件很难引入,国产化本身就是一项关键技术。所以,对物资采购、外协加工和资金保证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在物资采购部门设专人负责预研所需物资的采购和引进;加工生产部门安排一批人员专门进行预研项目的生产和加工;财务部门出台专项专款使用政策,有力保证预研专项资金的及时到位等。

1.5 院所领导高度重视预研工作

国防科研院所的领导层要认识到预研工作的重要性和战略作用,要做到真正重视,特别是院所主管领导要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意识,高度重视预研工作,要具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分管预研工作的院所领导,在预研的整个生命周期内,要起到顶层指导和决策的作用,要亲自抓项目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积极为管理和运行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推动二级管理层采用现代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预研项目的管理水平,从而为预研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预研管理环境,营造一个良性的的预研管理机制。

2 建立健全有关预研各项管理制度

预研工作管理制度是开展预研工作的规则和指导, 建立适合本单位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可以有效指导预研的运行和管理。

2.1 面向创新探索新的的预研管理模式

预研要突破许多新的关键技术,具有很大的不可预见性。另外,如果管理模式不适合、组织体系不健全、精力分散、资金投入不到位等等都会给预研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因此,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建立一套适合本单位情况的预研管理模式。在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国防科研院所,项目管理也要推陈出新,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七研究所在“十一五”期间加强了对预研的项目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手册,目前正在结合新的组织架构和自身特点优化管理流程和执行程序,“十二五”期间,对这些新型管理模式和创新举措的探索将会大大推动本所的预研工作开展。

2.2 加强立项管理,完善课题立项制度

在预研发展战略研究和综合论证阶段,组织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单位顶层专家团队参加上级部门的战略规划和指南编制任务。要在指南前,积极开展前期论证和市场开发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充分论证,认真编写战略规划和项目指南,及时上报上级机关供选。在项目论证和选题中要进行充分的需求分析和综合论证。目前,大部分科研院所在申报国家预研任务的同时,还自筹资金,围绕本单位技术发展方向,大力开展自筹开发工作。在自筹项目立项工作中,要根据本院所长远发展战略,认真组织专家做好立项评审工作,严格把关和审核,是好钢就要使在刀刃上。

2.3 用规划指导计划,加强计划管理

科研院所中长期规划是长远的方针和指导方向,如何根据单位长远规划制定详细的计划是必要的。针对运行计划的管理是预研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体现预研管理水平和效益的关键环节。为了确保预研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应根据项目具体需要,分阶段、分层次的编制计划。自“十一五”以来,项目的验收改为每年组织一次,那么我们制定计划就可以分为五年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等。对上级部门下达的重大预研项目,除了要编制上述计划外,还要制定更加详细和可考核的周计划等。对五年计划的编制,应侧重于项目的研究目标和内容;对年度计划的编制,应侧重于里程碑节点和关键成果的体现;对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的编制,应侧重于对相关技术细节的控制,周计划更是要具体到人财物的控制等。在计划编制时要体现规划、计划和经费的一体化考虑。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实行计划进度网络节点管理,加强节点的考核和检查,做到月、季、年度都有检查,关键节点都有考核。管理部门要积极督促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一旦发现问题,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保证项目顺利运行。

2.4 强调风险控制,重视延期预研项目的管理

由于预研项目研究过程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出现延期和反复现象,所以要提前做好预案,做好风险预防和控制。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措施,首先要冻结其经费的使用并收回其科研经费,其次要马上着手拟制研制验收申请并向上级机关报送。接下来,对外要做好阶段成果的展示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对内要给予一定的处理,并积极寻求技术改进和弥补工作。

2.5 加强预研项目经费管理

由于预研项目投资大、见效慢,如果没有合理有效的经费控制和使用策略,项目很难顺利开展。因此,必须加强经费管理,只有不断加大对预研项目的支持力度,才能使此项工作持续稳定地发展,关键时刻所内通过自筹资金的支持也是很有必要的。预研经费管理目前大都采用按照年度计划拨款方式,根据任务计划和关键节点配置相应的经费,从而保障经费的合理使用。所以只有通过有效的日常管理使预研项目顺利运行,使上阶段经费得到合理使用,才能征得下阶段的研究经费。

2.6 健全考核制度,推行合理的奖惩制度

预研项目的主力军是奋斗在一线的研究开发人员,因此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营造“想干事的人能干事,能干事的人干成事,干成事的人得实惠”的综合环境,逐步建立健全骨干选拔与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在考核方面,要做到赏罚分明,以鼓励和奖励为主,处罚为辅但要到位,责任要具体到人,可以采用通报制每月进行通报。合理的奖惩机制对预研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有着很重要的引导作用,它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优秀科技人才的培养,同时也可以敦促和惩罚拖延怠工者。最主要的是通过采用多种激励方式,在物质和精神上多进行奖励,宣传一线科技人员的作用和成绩,形成尊重人才、重视预研、注重成果的良好氛围。

3 加强预研成果转化,推进产业化发展

预研过程结束后,可以提供周密而完善的概念研究及方案、先进而成熟的系统性技术储备和重要的关键技术研究成果。把这些经过多年预研开发工作获得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转化为产品,推向市场,逐步形成批量生产,产生规模效应,并不断进行技术改进、产品升级,持续经营,同时带动上、下游产业同步发展,是预研项目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的真正内涵。当前很多科研院所在预研的整个生命周期管理中,存在运行管理和成果转化脱节现象,甚至出现两者隶属不同部门管辖的实际情况,这就造成预研成果不能及时得到应用和转化的问题。这样,通过预研辛苦奋斗的结果就是成果搁置、技术得不到应用,仅仅是锻炼了一批技术队伍、拿到了一点阶段研究经费而已,很难推进后期的产业化所带来的增量。那么,在推动预研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过程中,一定要注重需求牵引,研究阶段要与用户经常保持沟通,了解需求、满足需求;研究成功后,要及时请用户评估认可功能指标和作用,并做好推广和宣传,加强在型号装备中的更新和应用。

4 增强原始自主创新,提高创新和管理水平

自主创新,就是从创新能力出发,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通过提高创新和管理水平,储备核心技术,增强原始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自主创新指数。面向未来长远发展,积极开展前沿性、探索性、基础性技术研究,密切关注新兴技术领域和交叉学科的技术动态,力争在前沿科学领域实现原创性突破。

5 加强与大学高校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

在美国3000多所大学中,与国防部有预研合作关系的大学就有近300所。这种现象在我国也普遍存在,这些大学在上级部门和科研总体单位的资助下,积极从事前沿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活动,很多还建立了应用研究机构,同时还保持了和国际前沿的交流和接轨。例如,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这些大学高校不仅为我国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输送大批技术人才,同时还承担着大批的前沿科学研究项目。作为技术创新型的科研院所,加强和这些大学的合作很有必要。科研院所可用到这些高校先进前沿的理念和资源,高校还可以将理论应用于实践,面向工程化应用培养人才,继而向科研院所和社会输送高质量的人才。这样,双方就形成优势互补、各取所长,最终达到双赢。

参考文献

[1]许艳林.面向十五发展,如何加强预先研究管理[J].科研管理,2001(3).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早在20世纪70年代,重庆市的人口计生科技工作者就勇闯“”,在全世界首先研究创造了“直视钳穿法输精管结扎术”。这种居世界领先水平的节育手术,大大减少了因短效措施失败导致的人工流产、引产手术量,不仅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健康,为国家和个人节省了大量费用,而且还大大缓解了人口压力。30多年来,这一先进技术已推广到全国28个省市,共有800多万人接受了这种手术,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中国和世界的人口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得到国际社会人口学界的公认,美国、英国等国家先后派专业技术人员来重庆学习。1978年,这一科技成果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科技大会二等奖,1985年荣获国家计生委科技进步二等奖。

自直辖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重庆市人口计生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彻底改变计划生育工作旧理念,确立了以人为本、维护生命权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要等新理念,坚持把控制人口数量与提高人口素质共同作为人口计生事业的核心点。广大人口计生科技工作者自觉树立新理念,顺应新要求, 展开新的科技攻关,不断取得新的重大成果。

1995年到2003年期间,通过全市人口计生科技工作者坚持不懈,刻苦攻关,成功研制了系列“活性宫腔型节育器”。这种新型女性节育器采用了不锈钢内置铜离子、消炎镇痛缓释系统等新型技术,不仅形态设计巧妙,减少了脱落率,提高了避孕效果,而且大大降低了出血、疼痛等副作用。这一科技成果不仅在我国率先按照WHO(世界卫生组织)的新技术和新思路推广到了全国20多个省市广泛应用,取得了良好的节育效果和巨大的社会效益,而且已被WHO采纳应用,为全人类的人口计生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一成果荣获了2004年度重庆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自2000年以来,重庆市人口计生科技工作者围绕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充分发挥团队攻关的优势,开展了一系列科技攻关,创造了一批处于技术前沿的人口科技成果。尤其是在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中,重庆市人口计生科研院展开了出生缺陷监测体系建立及其应用的攻关研究,在全国首创了全新的“3+1”出生缺陷监测模式,使全市的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取得了重大突破,得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和重庆市政府的肯定。在这一过程中,还设计研制出了《优生优育科普知识转盘》,获得了2项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第六届全国优生科学大会优秀产品奖。

重庆市人口计生科技的发展,不仅助推了全市人口计生事业的科学发展,而且也增强了自身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应用能力。仅在“十五”期间,重庆市人口计生科技工作者就瞄准国家未来15年人口与健康领域的科技发展战略,主动承担了国家和重庆市的46个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组织联合市内各领域科研力量共同开展了35个科研课题的研究,发表学术论文60篇,出版学术专著6部,获得市科技进步奖2项。其中,“重庆市人口承载容量与人口转变战略”研究项目,首次提出了到2020年重庆市小康承载容量为3333.52万人,到2050年以前有望达到富裕承载人口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首次提出了重庆市人口“红利”窗口将在2015年关闭,为市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简介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首家集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产业开发于一体的副厅级公益性综合型科研机构,成立于2003年8月28日。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这次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大会是深入学习贯彻全省科技大会、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大会精神,努力开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新局面的一次重要会议。我首先代表省政府向获奖的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向广大的计划生育科技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对这次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大会,国家人口计生委给予高度重视,江帆副主任亲临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这对于我们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大会精神、做好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计划生育科技创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之后,省委、省政府及国家人口计生委相继召开了全省科技大会和全国人口计生科技大会,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分别提出了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这三个重要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对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保人口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开创全省人口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期间,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在国家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取得了显著成就。科学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一批计划生育科研成果通过鉴定并获奖。2004年完成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作出平抑第四次人口高峰的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科研、服务机构得到巩固和加强。省计生科研所优生技术重点实验室被列入全省12个重点建设的实验室之一,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队伍素质逐步提高,为稳定全省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了有利的科技支撑。但是,我们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科技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还不能满足建设创新型省份和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需要,与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科技投入相对不足,服务机构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加以提高。

科学技术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同科学技术的发展紧密相连、密不可分。我省先于全国7年实现低生育水平、连续15年保持低生育水平、30多年累计少出生5000多万人口,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功不可没。目前,我们要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应对人口老龄化,搞好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坚持自主创新,积极推进科技进步。要在提高现有避孕药具质量的同时,对带有全局性、带动性的关键技术进行协作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的普及、推广和应用,形成种类齐全、方法多样的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系列,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生殖群众的健康水平服务。

总之,坚持自主创新,加强计划生育科技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科技改革,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我省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相适应,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任务相适应。

二、以自主创新为重点,加快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发展步伐

实现“*”人口计生发展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促进人口健康、保障人口安全为目标,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为保障,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和科技管理能力,加快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科技工作水平,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跨越提供科技支撑。

(一)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制约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科技问题。一是围绕*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人口发展面临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建立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人口安全动态监测评估体系以及人口安全预报预警制度。要建立多学科交叉渗透的学科群,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专家主导、课题运作”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二是围绕《*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提出的“重点开展生殖、发育与衰老生物学研究,加强生殖医学、新型避孕节育技术、生殖健康服务技术研究,提高出生婴儿质量,开展环境因素对人类生殖健康的研究”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攻关,力争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关键技术。三是积极推广计划生育新技术、新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大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不孕不育和生殖保健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强对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努力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二)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继续完善以省计生科研所为龙头、以市指导中心为纽带、以县服务站为骨干、以乡镇服务站为基础的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省计生科研所在科技创新方面的龙头作用,加强省优生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在人才、仪器、经费、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市级指导中心建立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中心,使之成为区域性的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技术指导培训中心。要根据国家和省对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要求,继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多能少”的激励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要逐步建立起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法人地位明确、单位自主运营、政府依法管理的科技管理体制。要积极扩大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科研单位和人员参加科技合作计划,拓宽研究领域,提高创新水平。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政策引导和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科技工作考核办法,把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纳入科技考核内容。

(三)继续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确保服务机构稳定。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供技术服务的公益性机构,是为人民群众提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公共服务产品的重要阵地,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石。在农村综合改革过程中,各级要坚决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的指示精神,确保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稳定,不得随意撤并。要积极协调,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网络优势,确保育龄群众得到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按照国家计生委的有关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尽快实现“职能法制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人员职业化”的目标。

(四)继续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要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为目标,继续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一是要大力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根据育龄群众的需求,大力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不断开发、引进和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更加安全、高效、方便的新型避孕药具和技术,帮助育龄群众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避孕节育方法。二是要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学习推广周村区等地的经验,开展包括婚前检查在内的优生优育一条龙服务,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为基础,继续完善省、市、县三级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加大优生遗传检测工作力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各地要逐步向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或已孕3个月内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优生四项病毒检测服务,努力实现到*年出生缺陷发生率降至6‰以下的目标。三是要大力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结合查环查孕为育龄群众查治常见妇科病,提高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水平。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三、加强领导努力为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领导。各级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服务于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这一战略方针的认识,强化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意识,真正把科技工作摆到人口计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计划生育科技知识,不断增强科技意识,正确认识和把握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律,善于用科学的思想、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处理科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相关部门责任,为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人事部门要优先解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针对人口计生科技工作的特点,为计划生育科技人员的职称晋升创造有利条件;卫生部门要把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纳入农村卫生区域规划,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申请《医师执业许可证》注册要继续认真办理,使其积极参与到农村卫生工作中去;科技部门要把计划生育科技工作作为整个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科研课题的立项、成果评审和表彰奖励。

(二)加大对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投入。各级政府要着眼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全局和长远发展,把计划生育科技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要逐步提高计划生育科技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使计划生育科技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在确保服务机构人员工资足额到位的前提下,为服务机构提供必需的科研经费、事业发展经费和人才培养经费。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政府投入保运转,自我创收促发展”的原则,在做好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的前提下,依法拓宽服务领域,围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开展服务,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促进服务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0-0170-02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作为记录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资料,是重要的科技信息储备资源,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发挥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促进科技创新、支持生产建设和科研发展等重要作用的主要手段。

一、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的重要性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是我国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了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完整过程,包含大量有价值的科技信息。做好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才能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潜在的科技信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为进一步支撑国家科技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对科技创新具有奠基作用

科技创新对于人类的发展来说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科技创新是在继承前人的研究和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也就是说,如果科技创新没有前人的研究和成果作为它的基础,科技创新根本无法实现。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作为非常重要的科技档案资源,将前人的研究和成果都给予了精确记录,有助于当前的科技工作者真实地了解前人的研究历程和成果,由此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对科技创新具有启迪作用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对于科技创新来说,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当前的科研人员可以从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中得知前人相关研究中的材料,通过对材料的研究、分析,有助于产生新的研究思路,激发产生科技创新的灵感。第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则可以提供与科学判断有关的信息资源,由此来验证科技人员的判断。第三,科技人员在进行研究之前,通过对相关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来进行有效的研究,能避免重复研究。

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中,由于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导致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开发意识淡漠,重管理轻利用;知识产权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电子档案的出现也给项目档案的保密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开发意识淡漠,重管理轻利用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长期处在封闭和半封闭的环境下,导致一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的思想观念仍停留在“重管轻用”上,主要完成按时接收,安全保管,按规定接待查找档案人员等工作。再加上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察觉科技市场和科研工作者需求的最新变化,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将收集、保存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进行系统加工,导致多数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仍处于简单的数据整理状态,信息开发不充分,价值低,无法实现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的快速查找和共享。

(二)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突出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中还存在不少知识产权问题,突出表现在产权的流失、产权破坏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效益的发挥。

1.产权流失问题突出

由于多数承担单位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科研人员重项目研究、轻项目档案的观念依然很严重,造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十分淡薄。对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政策掌握不全面,致使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缺乏保护意识,进而导致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中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2.知识产权人为破坏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知识产权人为破坏是指在开发利用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过程中,由于人的行为而造成的知识产权破坏。如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制度的不健全、执行不力导致无意或者蓄意破坏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知识产权。如有些科研人员缺少归档意识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科研实验原始记录不记录或记录不规范,造成重要的科研数据丢失、科研报告不完整等情况,最终造成科技计划项目文件材料的归档不齐全;有些科研单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被国内外的竞争对手窃用或抢先注册专利,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电子档案的发展使保密工作面临新挑战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电子档案的管理成为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电子档案的大量产生打破了传统的信息贮存方式,随着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逐渐增多,纸质档案也在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电子档案为传统科技档案的利用开辟出一条新路,但同时也给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信息安全带来了新问题。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记录了重要的科技信息,不能随意变更、传播,重点针对特定的科研人员开放。电子档案便于储存和利用,但是,对电子档案的处理过程必须依赖于电脑和专用软件等现代工具,一旦借助的工具出现故障,会造成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的可变或丢失。另外,电子档案便于修改、容易拷贝,这就给原始档案的认定带来了难度。虽然有技术可以防止伪造文件和在“原始文件”上任意修改,但是类似的限制功能是人为设置的,发生失真的可能性依然很大。所以,在现代工作环境下要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原始性和信息传播的可控性仍是需要攻克的一大课题。

三、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对策建议

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才能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信息作用,为科研人员及时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更好的服务科研活动,对提高新的科技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技术成果水平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一)注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积极开发和利用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意识到,面向本单位,面向科技领域,大力开发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为新的科研成果的形成和发展服务,促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是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业务。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档案记载、积累的科技信息在科研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创造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取得的经济效益可以进一步加大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管理、开发和科学研究的投入。

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来说,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化项目档案开发利用环境,及时升级相关技术和设备,为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提供良好的基础支持。

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人员来说,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开展和推进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增强保护意识

1.加强普法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知识产权保护要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首先,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科研人员和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保密法》等档案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将属于国家和单位的知识产权成果据为己有、非法使用、泄露或转让。其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各单位或科研人员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是由国家公共财政资金提供资助,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属于职务发明,其成果具有公共属性,更多的是要为国家发展提供支撑,个人不能随意处理。所以各级管理部门应对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科研人员为国家服务的意识。

2.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使用者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必然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应分清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中哪些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哪些是属于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之外的,对于利用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项目档案,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犯他人权利。在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利用服务活动中,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开发出来的具有创造性的信息产品,这种智力性劳动成果由于具有独创性,则应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于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的利用者,既要注重对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资源自由阅览、复制等合法权利的保护,同时也要强调对其非法利用行为的控制和惩治。

(三)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与利用

在计算机网络广泛应用的环境下,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信息在产生、处理及传输的过程中,使资源共享、近远程查询利用成为现实的同时,也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保密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安全威胁。因此,利用计算机系统处理各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必须要配以多项行之有效的保密技术,以确保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才可以较好地实现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信息化服务功能。为了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利用的安全,建议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物理技术保障,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的保密管理。具体可采取物理隔离的办法,严禁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上传,严禁联网或一台计算机多用;也可以采取安装屏蔽设备或使用视频监控保护等方法来解决。二是网络技术保障,主要是使用保密技术来建立访问监控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定位跟踪等。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有专人负责,对上网的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必须进行保密检查。应依据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设定的密级层次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内容尚不能完全开放或未解密的电子类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不得使用普通的移动存储设备通过拷贝的方式利用。对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要用专用工具进行定期检测和拷贝,以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信息的可靠性。对科技计划项目电子档案,应明确规定归档时间、归档范围、技术环境标准等,以保证电子文件的质量。

四、结语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具有能够及时保存科技信息的优势,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的开发利用是对科技计划项目资料的升华和再创造。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国家科技信息资源的积累,为推动我国科学技术发展供完整、可靠的信息资源。

参考文献:

[1]王新才,陈荷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建设思考[J].档案学通讯,2013(2):84-88.

[2]刘春泽,宋宇.关于科技计划项目档案若干问题的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1(8):135.

[3]潘世萍.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中政府权益的体现[J].档案学研究,2007(6):11-13.

[4]宋峥嵘,唐宝莲.浅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J].科技档案,2012(1):6-9.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科技发展规划 技术路线图

1、国内技术路线图方法研究及应用情况

技术路线图是在某一特定领域集成技术、产业等方面专家对众多重要因素进行判断,指出未来的技术发展路径、可能形成的产品、市场应用前景,并对他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勾勒出有优先顺序和相互关联的一系列技术获取和扩散的图谱。美国的经验最多,技术路线图绘制的过程比较成熟,所以很关注技术路线图绘制过程的结果。英国(或欧洲)的技术路线图出现也比较早,但应用普及率低于美国,他们更关心技术路线图的绘制过程。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引进时间较短,比较注重与市场的紧密结合。我国台湾的技术路线图源于美国的理念,也更加注重结果。

1.1 技术路线图的研究与应用渐成趋势

进入“十二五”时期,技术路线图在我国国家层面和各个省级政府部门,企业和行业已经开始大量应用,特别是科技部在启动国家“十二五”科技规划战略研究工作中强调:采用编制技术路线图,实现科技规划的方法创新,切实提高《规划纲要》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国家科技部和许多省级科技厅局也把它作为“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的重要技术管理工具。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的省市有广东、北京、福建、湖北、浙江、内蒙古等,上海、天津、广西等省市在技术预见的基础上也已纷纷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图的研究和制定工作。虽然我国对于技术路线图方法仍处于探索研究阶段,但其影响得到迅速扩大,技术路线图的研究与应用已是大势所趋。

广东率先启动省级产业技术路线图计划,成立了“产业技术路线图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共组织开展了7个领域的技术路线图制定工作:“龙芯应用技术路线图”、“广东省绿色无铅产业技术路线图”、“广东省生物质能产业技术路线图”、“广东省铝产业技术路线图”、“广东省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价技术路线图”、“广东省建筑陶瓷产业技术路线图”、“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路线图”等。通过对相关产业技术路线图的绘制,明确了产业发展战略,形成了产业共识,产学研战略联盟亦应运而生,凝练出的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项目池”成为各类科技攻关计划重点关注的目标。

1.2 辽宁省制定“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中采用技术路线图

2010年,在辽宁省的“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中,运用技术路线图方法完成了《辽宁省数控机床产业技术路线图》的市场需求分析工作和产业目标确定工作。并初步对技术壁垒分析和研发需求凝炼工作达成共识。研究按照“市场需求分析产业目标确定技术壁垒分析研发需求凝练”的路径,集中了省内外近百位专家学者、企业家以及政府领导的智识,利用SWOT分析方法、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RAS矩阵等分析方法。

《辽宁省数控机床产业技术路线图》紧扣国家相关政策和国际数控机床产业发展趋势,为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时序安排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企业、高校和研发机构选择不同时期研发重点的提供参考。并且,在整个制定工作中,始终强调技术经济指标,尽可能做到用数字与数学方法来进行描述和分析,改变过去多为定性的战略规划方式,提高了本技术路线图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对辽宁省的相关工作建议

2.1 及早启动,做好技术和人才队伍储备

(1)在工作规划层次有序渐进采用技术路线图方法。技术路线图作为一种综合管理工具,可以被企业、产业和国家等多个层面所采用,而且已经被证实是很有效的管理工具。要有序渐进的启动代表辽宁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等的技术路线图的编制工作。但应用技术路线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工作规划中提前部署、逐步开展,并加强规划和计划的有机衔接工作。(2)加强研究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借鉴福建产业技术路线图战略研究基地以及湖南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中心的经验与做法,建议辽宁省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引导立项,并启动辽宁省技术路线图战略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大力培养研究的人才队伍,建立多领域、多学科、高层次的专家网络,为技术路线图在辽宁省的推广应用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逐步向研究基础条件好、软科学研究力量强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延伸,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若干技术路线图战略研究基地,为全省产业技术路线图的研究制定提供支撑。

2.2 优化资源配置,为重大科技项目立项提供决策依据

积极应对后危机时代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新形势、新挑战,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战略机遇,认真做好战略谋划,及早、科学地部署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提高科技进步与创新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和显示度。提出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发展任务、战略重点及其相互关系,明确技术发展优先序、实现时间和发展路径,为制定出具有集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科技规划和计划指南提供决策依据。

2.3 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积极尝试在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建设过程中采用技术路线图方法

采用技术路线图方法,为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提供新的战略发展思路。产业技术路线图的编制需要企业、大学、研究机构、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和政府广泛参与,在研究过程中明晰产业发展的技术路径、发展重点,明确不同时段所要攻克的重点以及各创新主体的定位与功能,使各创新主体可依据路线图采取协同一致的行动,有利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研究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从产业发展战略角度推动产学研长期有效的结合,形成动态的技术创新联盟。

参考文献

[1]David P,Michael R.Frontier experiences from industry-academia consortia[J].Research Technology Management,2003,(3/4).

[2]程家瑜.编制国家技术路线图,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创新科技[M],2008,8.

[3]黎思佳,韩学平.关于开展技术路线图研究为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提供依据的几点建议[M].中国科技博览,2010,34.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按照我省科技工作总体安排,为了做好2009年度省级各科技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征集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征集以下计划面上项目:

1、*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

2、*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工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星火密集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农技培训、科技特派员、农技110、农技专家大院,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等的建设发展和科技中介服务培训工作;

3、*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项目;

4、*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包括出版项目;

5、*省星火计划;

6、*省火炬计划;

7、*省重点新产品计划。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2009年科技计划申报工作采用“*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单位按照拟申报项目类别,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相应的申报说明、项目申请书、申报表和申报软件。

(二)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对申报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除外)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发展计划处。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六份,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由各高校按照规定的申报数量限额(另行通知)统一报至我厅发展计划处。

(四)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直属、直管、协管单位和5家(工业)技术研究院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院所办初审后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陕医疗单位申报的医药卫生研究项目全部通过省卫生厅初审;省属及中央驻陕高校除医药卫生之外项目通过省教育厅申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项目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申报。

(五)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要根据2009年各计划的年度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一是要继续做好*年之前下达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二是要合理安排国家和省上申报项目的部署和配套;三是要严格把关,突出重点,按照各类计划申报限额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申报限额单位名单见附件二,未列入名单的省级部门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限报2项,其他计划合计限报3项。*年已经确定的同类项目,不再推荐上报,具体名单在*科技信息网查询。

(六)“13115”科技创新工程计划中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实行组织申报;科技扶贫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富民强县计划、技术转移及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以及各类科技计划的重点项目由我厅组织申报。请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与我厅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沟通,经同意后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盖章后报我厅发展计划处。

技术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基础科研;国防军工计量;科研管理机制

1引言

科研项目管理是以科研项目为对象,由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协调,以实现项目目标的过程。现代科研项目管理以实现政府、任务承担单位、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为目标。国防科工局统一管理包括计量专业在内的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科研项目,以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技术基础科研项目管理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与验收五个阶段。国防科工局成立以来,适应新形势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的需要,了一系列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注重科技自主创新,提高投资效益,计量科研工作上了新台阶,有力支撑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重大科技专项实施。

2国外基础科研管理现状

美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基础科研管理方面经历了从潜意识到传统项目管理再到现代项目管理的过程,应用科学的理论和管理手段、先进的工具和方法、明确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引领科研管理趋势,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1]。

2.1科研创新机制

针对如何在21世纪让美国经济更加繁荣,美国国家科学院、工程院、医学院共同成立委员会提出了四大战略:重视发展教育,增加基础研究、高风险研究的投资力度,发现和培养最优秀的人才,在科技、专利、财税政策上鼓励创新。美国的科技创新活动不仅有完整的体制、明确的政策、大量的投资,还具有成熟的融资市场、宽容的学术环境、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等优势。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通讯领域的通用公司贝尔实验室,汽车领域的福特汽车公司,飞机制造领域的波音公司,计算机领域的IBM、微软公司等大企业发挥了科技创新领军作用。德国作为欧洲的经济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其科技成就和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科研实力雄厚,德国科学家获得了10%左右的诺贝尔奖,每年在欧洲专利局登记专利数量超过2.3万项;国民富有科学传统和创新意识,全方位、多层次、长时间的教育与科普为科技创新储备了智力资源;政府大力促进创新,德国研发投入体制具有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为主力、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特点,政府采用科研事业费、专业项目计划以及政府投资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创新。

2.2科研投资与经费管理

美国的科研经费等于西方世界德、法、英、意等9个国家相应经费的总和,科研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国防科研经费在各类指令性科研开支中占主要地位,占国家研发费用总额接近50%,其中NASA占国家研发费用总额就接近15%。国防部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评估经费的大部分都用于工业,有一半用于航天事业。德国科研经费有四大来源:联邦政府、州政府、经济界和欧盟,政府投入占全部研究和发展经费的三分之一左右。德国政府通过拨款这一行之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来提高德国科研的整体实力,指导科研发展的战略方向。德国科研经费的管理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和严格的科研经费管理,为使科研项目实施得到有效评估与监督,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科研评估、监督考核体系,来监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

2.3科技评估体系

美国的科技评估具有立法保障,科技评估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办法比较成熟和完善。美国科技评估机构大致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会科技评估机构;二是州政府科技评估机构;三是大的院校和研究所的科技评估机构。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科技评估活动的机构主要有国会预算局、国会研究服务部、美国审计总署及世界技术评估中心等。科技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对科技计划当前和未来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各类影响的因果关系;对于正在实施的科技计划,考察是否有更好的替代方案,预测及比较不同方案的影响。由技术专家和相关的风险分析专家组成综合评估小组,分析要评估的内容,选择主要的评估方法,评估小组作出工作计划和调研提纲,与外部技术专家和风险分析家广泛接触,尽可能多地获得当前信息,完成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主要包括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政策、研究结构及科技人员。德国科研评价制度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并逐步完善,科研机构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价的过程一般为先阅读定量数据为主的状态报告,专家随后到研究所实地考察了解情况,最后通过集体讨论形成评价报告。同行评议专家几乎全部外聘,根据研究所性质与研究水平不同,外聘专家中来自国外的比例不同,马普学会外聘专家的比例最高达60%。

2.4科研人才培养和管理

美国非常注重引进和留住国外科技创新人才,许多科研项目和尖端技术领域的研究都是由外来人才主持完成的,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主要做法为:1)设立各种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或计划。美国政府各部门有针对性地设立人才培养项目和计划,如海军设立的“青年研究员计划”,专门在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设立基金,培养最近5年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研究人员。2)重视继续教育,营造终身教育的氛围。美国高度重视人才的知识更新,政府部门、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大批科技人才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3)加强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机制建设。采取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和任用机制;形成人才市场调节机制,通过规范的人才中介市场,实现双向自由选择,人才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形成人才竞争机制,包括岗位竞争、科研项目与经费、培训机会等。

2.5典型机构基础科研管理情况

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成立于1958年,是美国国防部独立的研究分支,已为美军研发成功了大量的先进武器系统,同时积累了雄厚的科技资源储备,引领美国乃至世界军民高技术研发的潮流。互联网、无线通讯芯片的核心技术在这里孵化。DARPA采用扁平化项目管理组织,目前设有6个负责颠覆性技术研发的技术办公室和2个负责特殊项目的办公室,但其组织结构经常随着时代的变化和需求进行调整。DARPA本身并不从事科研,其作用在于利用其监督作用成为连接不同研究和开发领域思想、资源和人员的建设性纽带。项目经理是DARPA的核心,负责分配每年约30亿美元的经费,管理约200多个研发计划,使DARPA既能迅速进入新领域,也能将资金迅速撤离进展不好的项目。项目经理承担4大任务:了解美国在目前和未来面临着哪些军事挑战;识别有助于应对上述挑战的新兴技术;推动从事新兴技术研究的科研人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确保将这些技术的进一步开发任务移交给军方或商业部门。DARPA现有政府雇员200余名,驱动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科研项目。DARPA通过外包方式将经费划拨到各大学的实验室、大型公司的研发中心,甚至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型科技公司,用于各式各样的前沿研究,避免了繁冗人员带来的负面效应。

科研管理的经验主要体现在前瞻性、独立性、敏锐性、针对需求与风险宽容性。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NIST)成立于1901年,隶属于美国商务部,承担了计量、标准化等公共服务的职能,是国际一流的计量技术研究机构。[2]NIST现有3000余名雇员和3000余名客座员工,即使在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布局下,仍然保持了较为庞大的建制和较充足的国家财政支持,2017年预算经费约10亿美元。NIST设有物理测量和材料测量两个计量实验室,工程化、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三个技术实验室,纳米科技中心和中子研究中心两个国家基础设施。NIST作为经验丰富的产业合作伙伴以及促进美国经济竞争力提升的联邦研究机构,通过其实验室以及创新和产业服务项目,在科学前沿技术探索研究、共性和基础技术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部分技术领域引领了产业技术的发展。德国马普研究所(MPI)是德国联邦和州政府支持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其研究领域的成绩享誉世界,作为世界一流的科研机构,具有优良的科学传统,产生了17位诺贝尔奖获得者。马普研究所下设82个研究机构和实验室,17900名员工,年经费约14亿欧元。马普研究所建立了完善的科研管理模式,有以下特点:研究部门设置灵活,在人才管理机制上“以人为本”,完善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注重对知识产权的认定和保护。西方发达国家在基础科研管理方面理念先进、方法科学、程序规范,给我们的启示在于:鼓励科技自主创新,尤其是原始创新;提倡适度竞争和国内外协作;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包括经费预算和使用管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注重高端科技人才培养。

3计量科研管理情况

国防军工计量科研工作从零散到严格的计划、从无序到全过程规范管理,取得一大批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在建立与完善国防军工计量体系、开展军工量值传递、支撑型号工程科研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1历史沿革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科研工作经历了国防科工委统一管理国防计量、总装备部和国防科工委分别管理军队计量和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以及国防科工局管理军工产品及配套产品计量等三个时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国防计量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由国防科工委统一管理国防计量等技术基础工作,加强计量科技研究,在联合和统一中实现了快速发展。推行计划项目综合论证工作,明确武器装备发展的计量科研需求,制定了专家咨询、立项预审、综合论证、专家评审、综合平衡等工作程序,保证科研计划质量。“九五”期间开展了“计量标准树图”编制工作,为系统地开展计量技术研究提供依据。为加强国际先进技术跟踪,增强技术储备,对一级计量技术机构投入少量预研基金。计量科研经费着重用于开展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研制,从源头完善国防量值传递体系。由于技术基础各专业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因此各专业管理模式相差较大。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后,国防科工委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工作。2002年国防科工委组织制订并了《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8号令),统一了技术基础各专业的科研计划管理与项目管理,注重加强科研管理的系统性,规定了项目立项、实施、监督检查和验收程序和要求,使项目管理有章可循、科学规范,为切实提高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能力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项目立项论证中引入了适度竞争机制,建立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科研项目均经过立项论证程序,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作用;在方案论证、实施、验收、监督检查等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发挥各军工集团公司管理作用,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组织军工集团公司开展科研需求论证,编制了科研项目指南并作为年度立项论证的依据;对通过立项评估的科研项目组织任务书编制与评审工作;制定了计量科研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科研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验收后的成果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了计量科研项目计划完成率逐年提高;计量科研计划中明确了型号工程计量保障和量值传递技术研究并重的发展原则[4]。

3.2国防军工计量科研管理现状

2008年,国防科工局成立后,为适应新形势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的需要,了《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防科工局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科研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构建计量整体平台、创新计量测试技术、集成型号计量保障能力、实现计量技术先行”的发展战略,注重科技自主创新,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研建了一批高水平计量标准,计量科研管理工作上了新台阶。科研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按照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了全过程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了计量发展战略研究,编制科研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和发展重点。国防科工局每年编制与下发科研计划要点,组织军工集团公司等有关单位开展立项论证工作,委托有关单位独立开展科研项目立项评估,完善了评估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立项建议;组织承研单位开展任务书编制工作,组织专家评审任务书,提出修改意见,国防科工局以文件形式批复任务书;组织地方科工办、军工集团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科研计划实施项目,每年抽查科研项目,督促承研单位落实科研计划,保证工作质量;在项目完成后,开展科研经费审计,促进科研经费合理使用。计量科研成果显著。“十二五”期间,通过开展计量标准器具研制项目,研建一批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及国防专用标准物质,完善了由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区域最高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组成的计量标准器具体系,并在的二百余项国防军工计量技术规范基础上,了《国防军工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有效满足了科研生产单位的量值传递需求,为保证军品量值准确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大计量科技创新力度,通过计量科研项目研究,突破计量关键技术数百项,取得一大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的科技成果,获得数十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会议上发表一千余篇论文[5-7]。

3.3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通过加强科研管理,鼓励自主创新,计量科研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在科研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项评估方法有待完善。科研项目立项论证评估与科研规划内容存在脱节的现象。对于长线、重大领域科研项目缺乏连续支持,不能做到横向成体系、纵向成系统。对于重点型号保障问题缺乏项目的快速立项及垫付经费的事后补偿机制,不利于解决型号面临急迫的计量瓶颈问题。缺乏申报科研项目的协作机制,不利于发挥产学研用各方合力。科研计划与经费管理有待完善。由于在任务书编制阶段进行经费预算时存在不确定性,目前要求的预算执行率、经费审减率等指标偏高,经费使用的序时进度按月考核刚性太强。事业单位不允许列支科研人员的工资费,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不足。对建立计量标准类、型号计量技术攻关类、前沿技术类等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采用同一种评价尺度;对科研项目的评价机制不健全,存在“重验收,轻转化”的情况,缺少科研项目后评价及其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的开放性不足,缺乏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量化考核。

3.4计量科研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国防科技工业担负着支撑国防军队建设、推动国家科技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需要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开创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新局面。国防军工计量作为国防现代化建设重要的技术基础、军工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科技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计量科研管理工作也面临新任务、新要求、新机遇和新挑战。武器装备跨越式发展提出了新任务。积极推进武器装备体系化、信息化、实战化和国产化的新形势,对国防军工计量科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计量科研管理必须围绕重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全过程,瞄准国际计量先进水平,系统性解决武器装备计量保证难题,形成军工特色的先进计量保障体系,提高武器装备计量保障水平。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提出了新要求。原始创新不足、应用研究不充分等因素制约了国防军工计量发展。计量科研管理机制应不断创新,鼓励发明创造,鼓励科研成果转化,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探索协同创新模式,形成跨领域、跨行业的联合攻关机制,发挥各方优势,利用各方资源,解决大型综合性型号计量保障难题。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在科研立项、实施、成果转化等方面,必须充分统筹军民两种需求,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利用军民两种资源,一方面需要完善民的机制,探索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民用科研项目中,发挥军工计量技术机构优势,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拓展民参军渠道,完善管理办法,为民用单位承担军工计量科研任务创造条件。[8]

4创新科研管理机制,提高科研管理水平

为保证“十三五”计量科研规划全面落实,要进一步完善计量科研管理机制,规范科研管理行为,提高国家投资效益,促进计量科技自主创新,强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着力提升计量科研水平。

4.1完善型号牵引、技术推动的发展模式

科研需求来自型号牵引、技术推动两个方面的合力。计量科研应转变为“战略导向、创新驱动”的新发展模式,一方面要密切围绕武器装备体系化、自主化发展需求,系统性、快速响应型号工程急需,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型号,另一方面要提升计量核心能力,实现自主可控,不断完善计量标准器具体系,坚持计量技术超前发展,加强对长线、颠覆性计量理论与技术的支持,增强技术储备厚度。

4.2健全科研项目评估与经费支持机制

为提高科技投资效益,要健全第三方评估、同行评议以及机关决策机制,做到公正公平、科学高效。通过机关决策机制把握年度科研项目立项方向,兼顾计量技术体系建设和型号保障需求;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发挥其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利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查新手段,完善同行评议的方式,对项目需求、技术难度进行评判,避免立项风险。改变单一的科研项目审批制,推进审批、基金、事后补偿等多方式并存。建立针对重点型号应急计量科研项目的“绿色通道”,缩短项目论证周期,避免计量科研项目研究滞后于型号需求的现象。

4.3建立协同创新机制

通过政策引导,促进计量技术机构、高校、科研生产单位联合攻关、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鼓励计量技术机构之间的合作,鼓励建立以一级技术机构为核心、二、三级技术机构联动的协作机制,系统解决型号科研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对于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奖励的团队和人才,在科研项目立项评估中其他条件相当时优先考虑或设立加分项,在科研计划安排时予以倾斜。

4.4完善科研计划与经费管理办法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研管理和运行机制。在立项评估、任务书评审、项目验收等工作中,增加财务专家,确保项目预算编制、经费使用合理。适当放宽部分技术难度大、风险大的研究项目审计中的预算执行率、经费审减率等指标要求,延长项目预算执行率的序时进度考核时间。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工资及劳务费的相关规定,允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列支,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科目分类方法,明确设计费、事务费等适用范围。

4.5建立有利于科研成果推广转化的机制

建立操作性强的计量科技成果绩效评价体系,从技术水平、人才队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对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进行系统评价,加强科技成果评价的开放性,评价结果与各单位承担任务情况挂钩。建立有利于计量科研成果技术转移的机制,在立项评估时增加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因素,并将科研成果转化作为考核各单位科研工作的重要指标。加大计量科技成果技术转移专项资金支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强的技术成果实施转化。完善计量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

参考文献

[1]林豆豆,田大山.MPG科研管理模式对创新我国基础研究机构的启示参考[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6.28(4):54~60.

[2]黄海洋,李建强.美国共性技术研发机构的发展经验与启示[J].科学管理研究,2011.2:63~68.

[3]张履谦.不断创新发展航天计量测试技术[J].中国计量,2010.11:70~72.

[4]章引平.试论技术基础与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J].国防技术基础,2007.1:7~9.

[5]国防科工局科技与质量司.夯实军工计量基础支撑国防科技工业发展[J].国防科技工业,2015(5):13~17.

[6]冯英强,胡毅飞等.国防军工计量技术规范体系研究[J].宇航计测技术,2015.35(1):57~62.

[7]国防科工局科技与质量司.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特色鲜明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不断夯实军工产品质量技术基础[J].国防科技工业,2015(5):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