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全面加强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搞好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紧紧围绕全区的工作重点做好残疾人政策落实和法制宣传,稳定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提高政策法制水平和业务素质,更好的为广大残疾人服务。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1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2社区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镇党委镇政府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完成20--年度残协会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本社区残疾人工作完成得更好,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在市残联和镇残联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目标。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意愿。深入辖区残疾人家中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了解残疾人生活情况,目前辖区共有残人4人,(其中:肢体残疾27 人,智力残疾 6人,视力残疾 2人,听力残疾2 人。)精神残疾 4人。首先为他们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制定了残疾人工作计划和制度,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生活得到保障。

不定期的到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进行广泛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仅要宣传正式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也为建立平等,互助的社区氛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多组织残疾人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助残日、精神残疾日”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欢乐与喜庆传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四、特别要关注残疾儿童和较贫困的残疾人家庭,纳入进入更深层扶助。

五、为社区残疾人及家属进行宣传,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

六、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培训等服务工作.

20--年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从残疾人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为推进社区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3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五、以法律为武器,完善残疾人的维权工作

保障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该是残疾人工作者的天职。为确保把这项工作准确无误地履行好,今年,街区残疾人工作者要有计划地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增加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大残疾人的维权力度。充分利用维权示范岗的职能,切实维护好广大残疾人朋友的根本利益。

六、依托国家相关政策,妥善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根据国家和各级政府现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力争在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农村低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残疾人小型贴息贷款等方面多谋取福利,具有实效地解决辖区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以解他们的后顾之忧。

七、继续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办理工作

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的新申请、换领、发放、建档工作仍然是今后一定时期的工作任务,我们还将不遗余力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继续采用入户走访、调查掌握全部信息,针对特殊残疾人进行特殊的服务方式进行特殊的服务。为广大残疾人顺利办理《残疾证》大开方便之门。

八、利用各种契机,开展各项残疾人活动

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活动是增加残疾人竞争社会能力,参与社会意识的有效锻炼手段,丰富业余生活,提高思想情操的课堂,也是广大残疾人朋友直接感受党和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亲切感受。同时,也是彰显我街区残疾人工作的有力依据。我们将不失适机地在辖区搞好各项活动。

以上为我福安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420--年,街道残联将始终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医疗和维权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现制定20--年莲塘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意见》,扎实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各项工作。巩固社区职康中心和康复站成果,认真做好“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迎接国家检查组检查验收,确保完成20--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

二、大力推进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20--年残奥会、中国残联成立20周年和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开展以“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为主题的第18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三、在区残疾人就业所指导下,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多种渠道开展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整体素质的提升。落实长江高科技助残项目。

四、推动符合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就近免费入学;逐步实行残疾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推进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工作,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开展重度残疾儿童就近接受教育和残疾学生课外照顾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创建规范化社区工作,对社区残协工作队伍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对专职委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管理质量。建立健全培训、引进、激励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相关的优惠政策。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

20--年,街道残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残联和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大精神,落实区政府制定的惠及千万残疾人的政策,突出重点,克难攻坚,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开创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520--年元通街道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盐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大力倡导助残扶残风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努力开创我街道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扶残助残的新风尚

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利用广播、橱窗、网络等渠道,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广泛开展社会助残活动,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积极发挥村(社区)残协、村(社区)康复服务站及残疾人专职委员等组织网络的作用,深入到残疾人家庭,把党和政府的扶残助残政策贯彻到残疾人手中。

树立残疾人先进典型,弘扬残疾人自尊、自强的精神,鼓励残疾人参与到各项社会生活中。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完善残疾人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保障机制,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作,将重度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托(安)养范围。对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或其他庇护服务。

做好18-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救助工作,开展经常性摸底调查工作,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切实做好服务。

重视残疾人学生教育工作,做好残疾学生就学补助工作。推进残疾人义务教育,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长效机制,做好危房检查改造工作,推行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工程。

继续开展一户多残家庭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一户多残家庭的基本生活情况,给予生活补助,改善家庭生产、生活条件。

三、完善康复服务体系,优化残疾人生活环境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实施“残疾人阳光康复工程”。一是抓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宜居工程扩面工作,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好实施方案,切实改善残疾人的居住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二是继续抓好重点康复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0—6周岁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助明、助行、助听”康复项目,为有适应指征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完善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补助政策。四是深化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康复中心、站建设,开展基层康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康复中心、站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对残疾人员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构建残疾人良好的生活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残疾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业余文化生活,鼓励残疾人参与到更多的社会活动中。

开展残疾人的维权服务。开展残疾人普法活动,增强残疾群体的维权和社会各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务的力度,建立服务残疾人的专项法律援助和服务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四、重视就业培训,开展残疾人扶贫帮困

完善以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为主,以自谋职业、工疗庇护工场、网络就业为辅的就业格局。开展辖区内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鼓励扶持残疾人以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改善自身家庭生活条件努力。

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与科协、农技站及成校进行协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和残疾种养大户、创业户补助,以点带面,带动周边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五、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在村(社区)组织换届的基础上,配备配足基层残协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者培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机制,发挥公益性岗位性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建成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零距离”网络,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统筹残疾人事业发展为全局,以残疾人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为重点,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的实事做起,切实让广大残疾人得到实惠,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全区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二是坚持统筹计划、协调发展;三是坚持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助残惠残;五是坚持建管并举、注重长效。

二、工作目标

残疾人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重点是加强八个方面的残疾人工作。

(一)制定一个扶助残疾人的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扶持残疾人的政策,进一步健全以保障残疾人生活、康复、就业为重点的政策措施。

(二)建设一个重度残疾人的托管托养所。依托敬老院建设一个重度残疾人托管托养所,对辖区内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管托养。

(三)建立一个残疾人的扶贫示范基地。引导和培育现有农业企业和残疾人种养业骨干,建立一个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以带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和逐步脱贫致富。

(四)成立一个残疾人的技能培训站。依托成人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种养业培训,增强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

(五)形成一个残疾人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依托卫生院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中心,并普遍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和服务。

(六)整合一个残疾人的文化活动场所。依托村(社区)老年活动室,增设适合残疾人文体活动的器材和设施,建立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丰富残疾人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七)健全一个残疾人工作的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不断完善残疾人基础数据,实行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管理。

(八)完善一个残疾人工作的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认真选聘好残疾人工作(兼)职委员,增强基层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步骤

残疾人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从2013年4月开始至12月完成,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4-6月)。搞好调研,制定实施意见,成立工作机构,进行工作试点。

(二)实施阶段(7-10月)。根据实施意见和试点经验,召开全区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各镇(开发区)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全面开展残疾人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验收阶段(11月)。按照残疾人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要求,进行全面考核评比,对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四)完善提高阶段(12月)。及时总结工作,查漏补缺,提出整改意见,确实将残疾人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落到实处,并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结合实际,围绕残疾人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的要求,制定有效工作计划,按照建立、完善、提升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的宣传,使广大残疾人知情参与,使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使残疾人工作者全力参与,真正形成残疾人事业良好的、持久的发展氛围。

(三)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关心残疾人工作,制定出台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扶助残疾人的政策。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服务活动,同残疾人结对帮扶,为残疾人工作献计出力。

(四)整合资源,强化保障。大力整合资源,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和保障能力。各项公共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都要有残疾人优先、优惠或免费服务的标牌,配置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提供热情、周到服务。

五、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人力资源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局和各镇(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残疾人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残联副理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真正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而形成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各镇(开发区)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加强残疾人工作切实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具体计划。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全面加强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搞好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紧紧围绕全区的工作重点做好残疾人政策落实和法制宣传,稳定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提高政策法制水平和业务素质,更好的为广大残疾人服务。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1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2社区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镇党委镇政府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完成20--年度残协会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本社区残疾人工作完成得更好,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在市残联和镇残联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目标。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意愿。深入辖区残疾人家中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了解残疾人生活情况,目前辖区共有残人4人,(其中:肢体残疾27 人,智力残疾 6人,视力残疾 2人,听力残疾2 人。)精神残疾 4人。首先为他们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制定了残疾人工作计划和制度,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生活得到保障。

不定期的到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进行广泛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仅要宣传正式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也为建立平等,互助的社区氛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多组织残疾人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助残日、精神残疾日”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欢乐与喜庆传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四、特别要关注残疾儿童和较贫困的残疾人家庭,纳入进入更深层扶助。

五、为社区残疾人及家属进行宣传,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

六、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培训等服务工作.

20--年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从残疾人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为推进社区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3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办的大力支持下,福安街残疾人各项工作通过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一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实效,在诸多方面给辖区广大残疾人朋友带来了实际好处,可以基本上圆满地划上句号了。为能更好更快地把我街区残疾人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有特色、更加全面、更具实效地把本街区残疾人工作做好,现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市残联近期几次培训会议精神,对20--年本街区残联做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两个“体系”为指导,展开新一年的工作

遵循中残联关于建设两个“体系”总体工作战略部署,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本街区两个“体系”的建设,并以此为统领,全面开展20--年福安街残联的各项工作。

二、依据街道为平台,更加全面地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根据现有掌握的我街区残疾人各方面的信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大的耐心、更多的诚意、更高服务质量对全街区的残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服务。把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温暖输送到全体残疾人朋友心中,提高他们竞争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磐石贡献这只特殊队伍的力量。

三、借助社会公益的帮扶,做好各项康复工作

今年,将借助“彭年光明”与“国家电网”假肢安装扶助活动等行动,对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适应假肢安装的残疾人、脑瘫儿童、智障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及时、准确地报送上级,使得他们及时得到康复。我们还将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将对残疾人家属及亲友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做好“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一条龙康复服务工作,并做好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

四、拓宽就业平台,广开就业渠道

残疾人就业工作历来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也是福安街道残联工作的重点区域。除对辖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筛查外,还将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展开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协调工作。与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沟通,尽最大努力安置残疾人上岗。并把一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宣传,为残疾人的就业铺好路搭好桥。

五、以法律为武器,完善残疾人的维权工作

保障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该是残疾人工作者的天职。为确保把这项工作准确无误地履行好,今年,街区残疾人工作者要有计划地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增加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大残疾人的维权力度。充分利用维权示范岗的职能,切实维护好广大残疾人朋友的根本利益。

六、依托国家相关政策,妥善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根据国家和各级政府现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力争在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农村低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残疾人小型贴息贷款等方面多谋取福利,具有实效地解决辖区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以解他们的后顾之忧。

七、继续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办理工作

认真做好二代《残疾证》的新申请、换领、发放、建档工作仍然是今后一定时期的工作任务,我们还将不遗余力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继续采用入户走访、调查掌握全部信息,针对特殊残疾人进行特殊的服务方式进行特殊的服务。为广大残疾人顺利办理《残疾证》大开方便之门。

八、利用各种契机,开展各项残疾人活动

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活动是增加残疾人竞争社会能力,参与社会意识的有效锻炼手段,丰富业余生活,提高思想情操的课堂,也是广大残疾人朋友直接感受党和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亲切感受。同时,也是彰显我街区残疾人工作的有力依据。我们将不失适机地在辖区搞好各项活动。

以上为我福安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420--年,街道残联将始终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医疗和维权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现制定20--年莲塘街道残联20--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意见》,扎实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各项工作。巩固社区职康中心和康复站成果,认真做好“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迎接国家检查组检查验收,确保完成20--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

二、大力推进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20--年残奥会、中国残联成立20周年和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开展以“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为主题的第18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三、在区残疾人就业所指导下,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多种渠道开展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整体素质的提升。落实长江高科技助残项目。

四、推动符合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就近免费入学;逐步实行残疾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推进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工作,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开展重度残疾儿童就近接受教育和残疾学生课外照顾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创建规范化社区工作,对社区残协工作队伍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对专职委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管理质量。建立健全培训、引进、激励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相关的优惠政策。完成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

20--年,街道残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残联和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大精神,落实区政府制定的惠及千万残疾人的政策,突出重点,克难攻坚,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开创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社区残联度工作计划520--年元通街道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盐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大力倡导助残扶残风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努力开创我街道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扶残助残的新风尚

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利用广播、橱窗、网络等渠道,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广泛开展社会助残活动,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积极发挥村(社区)残协、村(社区)康复服务站及残疾人专职委员等组织网络的作用,深入到残疾人家庭,把党和政府的扶残助残政策贯彻到残疾人手中。

树立残疾人先进典型,弘扬残疾人自尊、自强的精神,鼓励残疾人参与到各项社会生活中。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完善残疾人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保障机制,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作,将重度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托(安)养范围。对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或其他庇护服务。

做好18-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救助工作,开展经常性摸底调查工作,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切实做好服务。

重视残疾人学生教育工作,做好残疾学生就学补助工作。推进残疾人义务教育,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长效机制,做好危房检查改造工作,推行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工程。

继续开展一户多残家庭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一户多残家庭的基本生活情况,给予生活补助,改善家庭生产、生活条件。

三、完善康复服务体系,优化残疾人生活环境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实施“残疾人阳光康复工程”。一是抓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宜居工程扩面工作,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好实施方案,切实改善残疾人的居住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二是继续抓好重点康复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0—6周岁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助明、助行、助听”康复项目,为有适应指征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完善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补助政策。四是深化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康复中心、站建设,开展基层康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康复中心、站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对残疾人员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构建残疾人良好的生活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残疾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业余文化生活,鼓励残疾人参与到更多的社会活动中。

开展残疾人的维权服务。开展残疾人普法活动,增强残疾群体的维权和社会各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务的力度,建立服务残疾人的专项法律援助和服务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四、重视就业培训,开展残疾人扶贫帮困

完善以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为主,以自谋职业、工疗庇护工场、网络就业为辅的就业格局。开展辖区内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鼓励扶持残疾人以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改善自身家庭生活条件努力。

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与科协、农技站及成校进行协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和残疾种养大户、创业户补助,以点带面,带动周边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五、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在村(社区)组织换届的基础上,配备配足基层残协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者培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机制,发挥公益性岗位性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建成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零距离”网络,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残疾人文体工作现状

1 文体活动不丰富,形式单调。残疾人大多行动不便,开展文体活动主要集中在重大节日和有关政府部门、残联等组织的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艺术作品展等,活动格局几乎一成不变,经常性活动开展较少。内容形式比较单一,推广普及率不高,尤其缺乏适合残疾人开展的活动,创新很少。

2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总量偏少。专门用于残疾人的文体基础设施非常少,大都借助公共文体设施进行。盲人阅览室设在公共图书馆,社区、农村的文体活动场所基本以健全人为主,残疾人使用参与极少。仅有一些文体设施也集中在特教学校及省残疾人体训中心,而且也不够规范完备,全省没有专用标准运动场、文体活动场馆,基本为训练而用。

3 没有固定队伍。残疾人文体工作,除各级残联参与推动外,主要依托社会力量完成。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站所即使热心帮助开展文体工作,但毕竟只是协助,没有专业管理队伍,真正关心残疾人文体生活需求难免纸上谈兵。

4 残疾人自信心不足,期望值低。总感觉残疾人还搞什么文体活动,岂不让人笑话。因此在文体生活上要么没有需求,要么就压抑需求。

5 专业队伍缺少经费,成绩一般。全省仅省本级成立了残疾人体训中心,部分设区市成立了残疾人专业训练队,个别县设有拳头项目训练基地,但由于经费不足,残疾人体育竞技项目主要围绕拳头项目和特色项目,在国内外赛事总体成绩位居全国中下游,基本和江西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没有专业文艺团体,参加全国文艺汇演仅限于临时选拔演员、短期集训等,缺少专业和训练有素的残疾人艺术人才。

二、制约残疾人文体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

1 重视和投入不够。江西全省有283万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39%,是一个庞大而特殊的群体,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对残疾人文体工作还不够重视,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其重要意义。有的残联领导和干部也不重视残疾人文体工作,精力完全放在康复、扶贫、教育、就业等残联主要业务工作上,对残疾人文体工作不闻不问,不抓不管。经费投入相应不足。省本级体育有少量预算经费,文化方面没有固定经费。各市、县基本没有预算经费,投入具有随意性。

2 人才队伍严重匮乏。全省除特教学校和省残疾人体训中心有少量专业文体人才外,文艺创作、文化演出、体育训练、文体管理、活动策划人才很少,更缺乏良好机制、稳定环境引进和培养人才。省残疾人体训中心曾长期临时聘用教练和工作人员,今年省政府批了8个编,主要靠临聘人员干活,编制少待遇低难以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特教学校大多以教学为主,涉及文体不多,难以吸引高素质文体人才。

3 大型活动举办少,没有整体推动效应。目前省本级没有举办承办过大型综合性残疾人运动会,文艺方面只举办过“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江西巡回演出”等少数活动。大型活动少,无疑缺乏力度和整体全方位推动的作用。

三、加强残疾人文体工作的思考

1 应加强文体设施和工程建设。加快设施建设。加强专用场馆建设。省本级和有条件的市县要尽快建立专门标准场地和运动场馆。加强基层活动场所建设,将残疾人健身器材、文化活动器具配发到所有社区、村委会,将残疾人书籍配发到所有农家书屋,将盲文阅览室、残疾人活动室建设到乡镇、街道。加强整合利用社会文体资源,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充分利用公共文体活动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开辟残疾人专区。

加快工程建设。继续参与实施好全民健身计划、流动舞台车、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等工程,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创新推出实施新工程,像去年实施、今年铺开的“文化进社区――农家书屋”等项目,形成示范效应。

2 要注重丰富活动内容。加大文体活动下乡进社区力度。文化下乡,结合“文化扶贫”、“文化助残”,组织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并在“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试点基础上予以推广,确保农村、社区残疾人天天有书读、月月有戏看。体育下乡,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农村、社区残疾人特点“量身定做”体育活动。

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精心组织主题文体活动。围绕残疾人节日,组织文化艺术节、艺术作品展、文艺汇演、趣味运动会、才艺展示活动。结合全民健身计划和残奥、聋奥、特奥运动,将运动会项目大众化,成为残疾人喜爱的运动项目,提高参与度。注重创新活动内容。像去年推出的“社区残疾人趣味运动会”、今年推出的“残疾人唱红歌活动”等,喜闻乐见,参与度高。

3 要加大推广和产业发展力度。善于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2005年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到江西演出,组织了中央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通过策划演出前期、期间、后期系列报道,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立体刊播,社会反响大,让社会进一步了解了残疾人事业。善于把握特点策划推广。找准特色特点往往能吸引新闻记者关注和群众积极参与。

积极培育和发展产业。这种产业只可特色发展,不宜面面俱到。从江西省情看,成立残疾人艺术团体很有必要,这方面目前是空白。打造融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广告、演出经纪于一体的文化传播公司,联接残疾人文体活动和项目。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侵害残疾人。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和预防残疾的知识,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第四条  本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残疾人联合会承担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办事机构设在残疾人联合会。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重视残疾人事业,组织开展帮助残疾人的各种活动,树立扶残助残的社会新风尚。对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兴办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对自强不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残疾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根据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发放残疾人证。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享受国家和本市对残疾人的各种福利待遇。

第二章  康  复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开展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第九条  卫生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医疗单位设立康复医学科室,建立必要的专门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和科学研究。

市和区、县卫生、民政等部门和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组织指导城乡基层医疗卫生组织、社区服务网、红十字卫生站、残疾人之家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卫生部门应当把残疾儿童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治纳入市和区、县及乡、镇、街道三级保健网。

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残疾人康复医疗设施。

第十条  残疾人享受公费医疗或者参加医疗保险的,其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按现行公费医疗或者医疗保险的规定办理;不属此范围的,由本人或者法定扶养人负担;经济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三章  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统一规划,加强领导,逐步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教育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所、班)、启智班等,进行心理康复、智力开发、行走定向、听力、视力、言语等功能训练。

第十三条  普通中小学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不能跟班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当根据需要附设特殊教育班。

本市残疾人与外地人结婚所生子女达到入学年龄的,可以在本市残疾人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第十四条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招收学生,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达到录取标准的,必须录取,不得歧视。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残疾人中专班、中技班和职业培训学校,支持、帮助残疾人学习文化和技术。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十六条  从事残疾人特殊教育的教师以及从事聋人手语、盲文翻译的专业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鼓励教师长期从事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对从事残疾人特殊教育满十年的,发给荣誉证书,累计男满二十五年、女满二十年的,其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费的计算基数。

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达到就业年龄、肯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就业的残疾人,应当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就业。

第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经济组织都应当按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办法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社会福利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减税或者免税待遇。减免税款由企业列为国家扶持基金,单独记账和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用于企业生产和社会福利事业,不得挪用。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残疾人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符合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经营条件等方面给予照顾;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税或者免税。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和生产定额,保证残疾人职工必需的安全生产条件,对确需调整工种或者岗位的残疾人职工应当予以妥善安置。  残疾人职工在转正、定级、升级、技术职称评定、干部聘用、劳保福利、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方面,享有与本单位其他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录用残疾人职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残疾为由开除、除名、辞退残疾人职工。

残疾人职工对开除、除名、辞退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文化生活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团体应当重视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有计划地发展供残疾人活动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

第二十四条  文化、体育、民政等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积极组织指导残疾人开展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发现和培养残疾人文艺、体育优秀人才。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鼓励、组织本单位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

残疾人职工参加区、县级以上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保证其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条  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应当为残疾人参与活动提供方便和照顾。

公园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对残疾人实行减费或者免费开放。

第六章  福利与环境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残疾人救济、福利、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残疾人福利服务设施,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环境,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二十七条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城镇居民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济或者送社会福利院供养;属农村村民的,按照有关农村五保户的规定供养。

对无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职业收入、经济上有困难的残疾人,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的救济、补助。

第二十八条  残疾人所在单位和社会福利企业必须按政府规定为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统筹时,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统筹基金的提取比例上适当予以照顾。

无工作单位的残疾人的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应当帮助残疾人参加人民保险公司开办的养老金、大额疾病医疗等保险。人民保险公司应当为残疾人参加保险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条  铁路、民航、公路等交通部门和卫生医疗机构、公用事业、商业等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购票、购物、医疗、房屋修理等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

盲人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地铁列车。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第三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部门必须按照国家关于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对现有的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住宅小区,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按照规范进行改造。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公共设施,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管理、保护和维修,保证完好和使用。

第七章  经  费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兴办残疾人福利服务设施、开展康复医疗、特殊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款捐物,支持和帮助残疾人事业。

第三十二条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资金、经费和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和侵占。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者行政处分:

(一)拒不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入学的;

(二)不按照国家关于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规划、设计、施工的。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歧视、侮辱、虐待、遗弃、侵害残疾人的;

(二)破坏、损毁供残疾人使用的公共设施的;

(三)挪用、截留、侵占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救济、福利和减免税款等资金、经费和物资的;

(四)其他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

第三十五条  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全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关心下,经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已经完成或超额完成,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

(一)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生活等各项工作全面拓展。全市有32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由90%提高到99%;10156名残疾人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率由80%提高到85%;22718名贫困残疾人通过扶持解决了温饱问题,7887名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社会保障;通过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地减少了残疾的发生;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趋活跃。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不断增强,在各条战线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初步形成。各级政府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了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全社会更加重视残疾人事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执法检查得到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但是,当前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地区之间发展也不够平衡,特别是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任务还十分艰巨,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省残疾人事业的“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和围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发挥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和发展残疾人利益,努力推进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三、“十一五”期间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扶持残疾人基本脱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能基本得到培训;开展残疾预防,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

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提高。

努力创建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生活环境的无障碍设施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有较大进展。

增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社会公众服务业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逐步拓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实力,县(市)级基本建成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设施;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建设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

--贯彻“以人为本”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残疾人事业。

--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贯彻残疾人事业“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发展方针,不断提高为广大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和水平。

--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

--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大欠发达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力度。

--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广大残疾人自身的能动性。

四、“十一五”期间的分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残疾人康复

1.任务目标。

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1000例,其中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350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0%以上。为485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10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为3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为140名贫困聋儿免费验配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对30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术后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试点;继续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试点工作。为110名肢残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对555名成年肢残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对45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对450名智残儿童家长进行家庭康复训练知识培训;精神病防治康复覆盖人口达340万;市和各县(市)全面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20000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社会化、综合型、开放式的精神残疾康复服务;为4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抗精神病药品的费用减免。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8000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500件;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300例、功能补偿性矫形器485件。

2.主要措施。

(1)继续做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医疗队为我市经济薄弱地区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的组织工作。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建立低视力康复部,为各县(市、区)的低视力康复作好服务指导工作。

(2)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市新生儿听力障碍早期筛查网络,努力提高聋儿的早期发现率、早期助听器验配率和早期康复训练率;合理调整县级聋儿语训班(点)的布局,充分发挥基层聋儿康复资源的作用。

(3)市、县两级主要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康复医学科,对住院肢体障碍病人进行早期临床康复训练。

(4)承担社区康复任务的县(市、区)医疗康复机构开展对成年智力残疾人的社区康复训练服务指导。依托各地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相应设施,开展以学龄和成年智力残疾人为对象的智力残疾综合康复服务。

(5)以精神卫生机构或综合性医院精神卫生科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建立覆盖当地城乡全部人口的精神卫生检测、治疗和康复网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示范性康复设施。

(6)加强全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建设,并以创建达标站活动为载体,促进各级用品用具供应站的规范化建设。

(7)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各县(市、区)普遍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逐步使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基本康复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以残疾筛查、康复治疗护理、康复训练、康复知识普及和转介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康复服务。将社区康复档案内容逐步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并统一管理。

(8)加强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建设,注重服务水平和创办特色,进一步提高综合康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和技术指导作用。对康复重点项目争取达到开设30张康复病床;争取逐步增加康复服务项目。

(9)对市、县(市、区)级康复工作管理人员、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社区康复员开展统一的规范化培训,五年内争取轮训一遍,并逐步实现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管理。2010年前,市、县(市、区)针对五类残疾人的康复业务,至少培养1名康复技术指导专家。

(二)残疾人教育

1.任务目标。

以提高基础文化水平的义务教育和就业能力的职业训练为重点,使可以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当地其他儿童少年同等水平。加快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大力拓展聋教高中段职业教育,促进特殊教育与其它教育的协调发展。每年上录取分数线的高考残疾学生做到应录尽录。

2.主要措施。

(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

(2)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与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相衔接。

(3)做好残疾学生高考录取工作,对残疾人进高校深造予以特别照顾。

(4)继续深入开展“爱心助学”行动,使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教育及四年大学教育阶段都能受到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消除残疾学生因贫辍学现象。

(5)努力发挥省手语培训中心*分中心的作用,面向社会,积极做好中国手语的宣传、推广、培训工作;市手语中心开展对专业手语的研究,努力建立统一、规范的全市手语服务网络。

(三)残疾人就业

1.任务目标。

通过实施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开发公益服务岗位、劳务输出、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手工业劳动等形式,完成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4950名,农村就业残疾人达到3万人。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十一五”期间培训7530名残疾人,其中完成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05名。

2.主要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加大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检年审力度。

(2)加强对全市按比例就业、发展福利企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劳务输出、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手工业劳动等各种形式劳动就业的指导,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

(3)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培养高素质的盲人按摩人员,使盲人按摩业得到健康发展。

(4)建立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体系,对残疾人劳动能力进行评估。建立与用人单位互通的年会制度,促进稳定就业。

(5)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服务,完善并落实扶持保护政策,提高残疾职工待遇。

(6)推动城镇残疾人职业培训向正规化、专业化、学历化方向发展,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农村残疾人培训要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大力开展中短期技术培训。发挥社会培训机构效用,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形成残疾人培训网络。

(7)完善对残疾人的培训补助政策,使更多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

(8)举办全市残疾人技能比赛,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的提高。

(四)残疾人扶贫

1.任务目标。

扶持10000名残疾人实现脱贫,7000名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

2.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完善*市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的政策措施,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规划,在发展效益农业、培育特色产业、加快城市化建设等进程中,同步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

(2)加大残疾人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指导、督促、协调各地配套资金的筹措和投放。全面落实中央、省康复扶贫贷款,提高贷款落实率;帮助贫困残疾人以最优惠条件得到贷款扶持。加大市级残疾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投入,在用足用好省、市级残疾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基础上,各县(市、区)普遍建立扶贫贷款贴息专项资金。

(3)各县(市、区)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发挥辐射作用,使受扶残疾人尽快脱贫,逐步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对扶贫基地在硬件、软件、规模产量、功能、辐射效应等条件上作量化规定,因地制宜加强扶贫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贫困残疾人帮扶活动。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

1.任务目标。

在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健全低保边缘群体中残疾人的各项保障措施。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鼓励和帮助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当地农村养老、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推进残疾人托管(安养)工作。实施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2.主要措施。

(1)积极制定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范围,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生活不能自理、无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实行助困帮扶措施。

(3)促进社会各类用人单位为招用的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建立健全残疾人失业登记、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障补助制度。

(4)市、县(市、区)普遍设立残疾人专项扶助资金,提供发展援助与意外救助,使各类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得到切实保障。

(5)积极推进公办和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管(安养)机构建设,对民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管(安养)中心,在土地使用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6)以政府出资代缴参保金的方式,帮助农村残疾人和城市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参加当地合作医疗等保障制度,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可先以上述人员中的贫困残疾人为重点帮助对象。与医疗康复有关的项目普遍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还应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7)对贫困残疾人的康复训练、社区康复治疗、工(农、娱)疗康复、辅助器具验配、家长亲友培训等,普遍实施康复救助;继续以贫困残疾人为重点资助对象,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长江新里程计划”、“公益金残疾人康复”等项目。

(8)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危房改造的资金投入,在确保圆满完成全市残疾人“千户安居工程”任务的前提下,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助残安居工作的制度化、日常化。

(六)残疾人文化体育

1.任务目标。

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特殊艺术水平,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

2.主要措施。

(1)公共文体机构普遍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吸纳残疾人参与。市图书馆建立盲人图书室,县级以上残疾人基础设施中要建立残疾人阅览室。

(2)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特教学校、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娱乐活动,使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活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3)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提高特殊艺术水平,进一步发掘和培养具有艺术特长的残疾人,组织举办残疾人艺术演出。

(4)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总体要求,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活动,实现残奥争光目标,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人数在“十一五”末达到15%以上。

(5)切实加强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举办全市残疾人运动会,选送运动员参加市级以上的各类残疾人运动会,争取获得好的成绩。

(6)统合资源,活跃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并给予费用减免或优惠。特教学校和各级各类普通学校要组织适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提高残疾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运动技术水平。

(七)残疾人社会环境

1.任务目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2.主要措施。

(1)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增强公众人道主义观念。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推出人道主义思想公益广告;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2)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建设,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感召社会。

(3)动员社会力量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深入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在社会上组织和招募更多的志愿者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逐步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

(4)落实盲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残疾人进入各类公共文体场所,按有关规定给予免费。促进公共停车场为残疾人专用车辆设置出入方便的免费停车泊位。

(5)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星级社区”评选活动的具体要求。

(6)市县两级电视台、广播电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电视双语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八)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

1.任务目标。

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工作。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要建设无障碍设施,对现有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要进行有计划的改造,加强交通、教育、服务行业窗口的无障碍建设,促进信息交流无障碍,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2.主要措施。

(1)创造条件争取开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的创建活动。各级残联新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已建的通过改造,基本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促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2)加强对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组建无障碍建设专家技术指导组。出台规范无障碍建设工作各个环节的政府性文件,在设计审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落实强制性执行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监督管理责任制。落实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维护等环节的长效管理。

(3)组织开展对公众的无障碍建设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支持鼓励残疾和功能障碍等特殊人群的协会组织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舆论监督和依法维权活动。

(4)市残联沟通工程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

(九)残疾人社区工作

1.任务目标。

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夯实城市社区残疾人工作基础,使社区残疾人在康复、就业、扶贫、文化生活、维权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得到切实有效的服务。

2.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时,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和建设内容。

(2)建立健全规范化社区残疾人工作网络,社区普遍建立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工作专(兼)职委员,提供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活动场所。

(3)抓好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创建活动,巩固和提高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社区残疾人工作。

(4)多渠道筹资,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的投入;社区各类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开辟适合残疾人的活动场地和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方便、优惠、优质的服务。

(5)组织社会各界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业、康复、医疗、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

(6)各级残联要加强对社区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和残疾人协会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十)残疾人法制建设

1.任务目标。

进一步加强扶助残疾人规定的实施工作,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在社会生活领域逐步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和援助。

2.主要措施。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2)贯彻执行《浙江省残疾人社会保障条例》和我市已经出台的扶持残疾人政策,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康复、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在制定、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时,要将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

(3)在公务员录用等方面不能对残疾人歧视。在汽车驾驶等方面逐步放宽对残疾人的限制。

(4)重视流动人口中的残疾人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贯彻实施《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城乡法律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对象,为其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6)在全市创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示范岗,推动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

(7)各级政府应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残疾人法律援助,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助资金用于法律援助。

(8)依法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9)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市的调查工作。

(十一)残疾人组织建设

1.任务目标。

以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服务能力;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不断提高残联干部队伍和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加大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的工作力度,密切与广大残疾人的联系,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激励自强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2.主要措施。

(1)按照贯彻“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重视和加强乡镇(街道)残联组织建设,乡镇(街道)残联组织配备一名专(兼)职理事长或专(兼)职理事;建立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村残疾人协会和企业残疾人组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市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

(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协助各县(市、区)做好有关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着力建设“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各级残联领导班子。

(3)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十一五”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关心残联干部,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选拔,协助人事组织部门加大残联系统与外系统干部交流的力度,并始终保持活力。

(5)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精神,做好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切实增强残联组织的代表性;积极选拔各类别优秀残疾人干部,加强培养选拔,大胆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6)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各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推进残疾人素质教育,代表和维护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贴近残疾人实际,更好地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

(7)加强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进一步完善优秀残疾人数据库,培养残疾人参与残联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参政议政的比例。

(8)进一步规范优秀残疾人表彰工作,继续开展自强模范等各类表彰,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激励残疾人工作者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激励社会各界扶残助残,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

(十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1.任务目标。

县级以上残联要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

2.主要措施。

(1)县(市、区)残联应基本建成功能比较完善、配套比较齐全的集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文化体育活动、用品用具供应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单位,要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各项服务功能。

(2)市残联本级应充分利用已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一期项目),适时启动二期工程,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全市残疾人营造一个温馨家园。

(十三)残疾预防

1.任务目标。

完善措施,建立机制,减少、控制残疾发生。

2.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优生优育、母婴保健、医药卫生、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与残疾预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时修订完善我市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定。

(2)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人口计生、民政、环保、教育、公安、劳动保障、经贸、交通、工会、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

(3)加强残疾预防科研工作;开展“爱耳日”、“爱眼日”、“计划免疫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4)禁止近亲结婚,提倡婚前检查,开展婚前指导、咨询,减少遗传性残疾和先天性缺陷;加强计划免疫,控制传染病、后天营养不良及脑血管疾病致残;严格耳聋药物的管理,减少药物致聋;进一步普及合格碘盐,在缺碘地区加强对新婚育龄妇女、孕妇的监测,减少缺碘致残;严格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控制、减少意外事故致残。

(十四)残疾人事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1.任务目标。

基本实现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建立残疾人事业数据库,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提供服务。

2.主要措施。

(1)加强全市残疾人信息网络建设,办好市、县(市、区)残联网站,建立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网络联系,通过网络报送数据、传输政务信息。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2)建立连接到县级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运用电子方式完成统计数据的传输与汇总;建立残疾人事业数据库。

(3)利用网络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网上办理残疾人证、网上就业咨询、就业登记、网上康复咨询、购买用品用具、网上等业务。

(4)制定多层次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残联系统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

(十五)国际交流与合作

1.任务目标。

做好残疾人事业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增进了解和友谊,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2.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作为我市对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汤小泉在报告中将2004年的工作归纳为九个方面――

全面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

积极备战雅典残奥会并取得历史性突破;

启动并推进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

努力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规定的年度任务,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

全面实施公益金项目;

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工作日益活跃;

地方残疾人工作积极开拓,扎实开展;

积极参与国际交往与合作。

对于2005年的工作,汤小泉概括为七个要点――

全面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纲要;

切实落实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各项措施,加强对残疾人奔小康工作的指导;

继续推进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等重大业务工作;

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备战2007年特奥会和2008年残奥会;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和道德建设;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典型发言

在中国残联第十九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上,吉、皖、沪、陕、鄂等省、市的同志,介绍了他们在残疾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吉林:抓住机遇 改革创新 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2004年,吉林的残疾人工作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以解决残疾人基本生产、生活问题和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十五”计划,加强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以项目带动为载体,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促进残疾人事业向纵深发展。三、强化政府主导,加强法制建设,保障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吉林省残联按照中残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即将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省残联队伍和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作风正、业务精、能力强和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事业发展需要。

安徽: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努力推进残疾人工作上台阶

2004年,安徽省残联坚持源头参与制定政策,推进扶残助残机制化;坚持实施扶残助残项目,推进残疾人工作社会化;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残联干部队伍公仆化,初步开创了全省残疾人工作的新局面。安徽各级残联依靠党政领导,协调相关部门,为加强扶贫帮困、劳动就业、文体教育等业务工作出台了14个重要文件。其中,在《安徽省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办法》中,通过省残联争取将“因残”与“因灾、因病”并行列入三大救助对象之一,从而使救助资金1.2亿的40%近5000万元直接惠及40万贫困残疾人,并使之形成了制度。争取省政府出台的新的按比例就业办法,赋予了残联的执法主体资格,确立了地税机制,强化了用工单位的法定责任,明确了党政事业单位应缴保障金的列支渠道,使政令的刚性大大增强。

上海:着眼于为残疾人办实事

2004年,上海市残联全面完成市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的两项实事。一是开发社区残疾人助理员岗位,由残疾人来做残疾人的服务工作。二是推进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工作,受益人数达8.2万人次。上海初步建成了残疾人职业培训体制。创建市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见习基地。2005年将以在上海举办2007年世界特奥会为契机,实施“智障人士融入社会阳光行动”计划,为2007年上海举办世界特奥会准备基础条件。继续开发社区残疾人岗位,圆满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根据贫困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分类实施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标准。并计划围绕4月的国际残疾人口足画展览、9月的亚太区聋人领袖年会和10月的第八届亚太区蒲公英音乐节三项重大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与合作。

陕西:坚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 全面推进陕西残疾人事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把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始终放在陕西省残联工作的首位。2004年省残联向省政府呈送了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八件实事的报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出《关于2004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八件实事的通知》。八件实事的全面完成,使17万残疾人直接受益。10月,国务院召开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期间,省残联及时抓住时机,建议将“加大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力度”写入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行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陕西省委200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下发后,省残联又提出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其中,最后省委在《要点》中写入了“更加关心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注重维护社会公平”。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在各级党委和各级残联引起了强烈反响,各市市委都将残联工作写入2005年工作要点。各级残联反映,党和政府对残联工作越来越重视,影响从来没有这么大。陕西省残疾人工作在努力抓好“‘08’工程”、“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完成我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各项任务”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下大力,使实劲,出实招,推动基层和组织建设、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扶贫、宣传文体等业务工作上迈出新步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现有312万残疾人,涉及全省五分之一的家庭。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协调。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已经成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7号)精神,推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和“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为抓手,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建共享小康成果,使全省残疾人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和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力争到20xx年,全省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九年义务教育。到2020年,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完善,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使广大残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与全省人民一道迈进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在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

——坚持普惠特惠、全面发展。按照普惠加特惠、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优先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残疾人康复、教育和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权益维护等,加快事业发展和制度建设,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兼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特殊服务需求,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残疾人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坚持把基层残疾人工作特别是城乡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点,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服务产品和服务技术。

二、完善残疾人的基本保障

(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将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内容,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医疗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不起病的问题。

(五)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或定期发放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券(卡),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将贫困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所需补助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加强规划,合理布局,加 快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康复服务网络。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机构与设施,完善功能,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康复服务水平;有计划地在医疗机构中设立康复医学科室;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内各种有效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切实加强社会医疗机构、专业康复机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的密切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努力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逐步形成完善的康复服务网络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治疗。将残疾人康复人才专业培训纳入政府教育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培训的内容,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力度。支持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六)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专家参与协作的残疾预防工作管理体系。将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配套工作计划,广泛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优生检查。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健康宣教。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全省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0—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建立残疾人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工作。

(七)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居住条件。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机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政府救助机构要及时救助、妥善安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将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城市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提供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

(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各级政府要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给予相应的补贴。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要及时将农村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预防各种伤残风险和残疾人专项险种。

三、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九)发展残疾人教育。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十五年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根据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情况,构建“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全省特殊教育体系。人口40万以上的县(市)必须建1所培智学校,人口30万以上、智力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应建1所培智学校,设区市的区和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可以采取独立建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合作建校、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区域内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级政府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享受免收学费、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或辍学;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要免费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积极创造条件,创办特殊教育高等学校,鼓励、支持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和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各类专业人才。鼓励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录用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录用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录用标准;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要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依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地税部门制度,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促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县(市、区)政府要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的产品作为残疾人庇护工场的专产、专营产品,同等条件下,政府应当优先采购残疾人专产、专营的产品或服务。各级政府要积极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将农村扶贫开发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和优惠支持。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凡具有一定规模、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成效明显、被列入省、市、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依照同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积极组织和推动残疾人异地就业,帮助欠发达地区残疾人增加收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开发和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充分调动残疾人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定期举办残疾人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充分调动和鼓励残疾人钻研技术、提高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一)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将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文化大省、“体育强省”建设内容,鼓励、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体育权益”。在推进“文化低保”工程等工作中,加大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的力度。公园、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支持残疾人参与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并提供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服务;城乡健身公共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器材;公共图书馆要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鼓励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图书室,配置盲文版书籍;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加快建设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加强对残疾人体育运动的指导,市、县(市、区)要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管理和训练功能。承办好20xx年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和比赛,市、县(市、区)要每四年举办一届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省、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每四年举办一届特奥会。积极开展残疾人国民体质监测,建立残疾人国民体质数据库,科学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办好省残疾人艺术团等特殊艺术团体。定期举办省、市级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比赛和演出,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文化艺术比赛和交流。各类学校要创造条件组织残疾学生开展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文艺体育健身活动,增强素质,康复身心。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激励机制,完善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保障,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全面提升对残疾人的服务

(十二)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服务为基础、家庭服务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照料、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辅助器具服务、专门协会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同时推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根据当地残疾人的数量及基本服务需求,配备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服务人员;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保证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正常有效运转,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需求。加强行业监管,推进残疾人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进一步放宽残疾人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支持面向残疾人家庭的家政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及依托信息产业的现代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居家服务。加大对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法运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扶持残疾人服务业发展。采取多种灵活措施,为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残疾人服务业减免相关费用,为残疾人优惠提供有关公用事业服务。各地应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残疾人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技研究、引进、应用和创新,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扶持科研机构开展辅助器具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推广,实现产业化生产,促进残疾人服务业的技术升级。

(十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规范和标准,实现无障碍设施与城镇发展建设相配套。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要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小城镇、农村地区要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要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对不依照国家强制性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要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查、审批与验收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时,要听取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吸收其参加项目验收。强化无障碍设施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加大适宜残疾人居家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公共交通工具和站所要配置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代步车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进站、上下机(车、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应予免费携带;盲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搭乘公共汽(电)车、地铁等市内交通工具。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加大投入,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发信息无障碍产品;公共机构要积极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推广应用文字转换语音或语音转换文字装置,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级以上电视台要定期播出手语或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并确保字幕播出的完整性;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十四)加强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合作。鼓励、支持开展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以残疾人文化、体育、职业技能比赛等为载体,拓展国际交流领域,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提高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

五、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和社会支持

(十五)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要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在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中做到残疾人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亲自过问残疾人工作;要明确一位党委领导和一位政府领导分别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汇报,及时推动工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评估、督促落实,并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评估考核体系,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创强”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的残疾人工作。要强化职责,规范制度,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估等制度;落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残联承担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要健全工作制度,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并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将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考核结果纳入文明城市和新农村建设的考核体系。

(十六)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各地每年应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落实中央和省重点扶助项目的相应配套资金,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投入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经济发达地区要以山海协作、对口援助、结对帮扶等形式,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加强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建设。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修订相关政府规章,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扶持残疾人的配套政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应充分考虑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代表;尊重残疾人对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要听取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开展与残疾人权益有关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视察、检查、验收等活动,要吸收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在各级残联和基层社区、福利企业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可设立法律援助联络部或工作站。各级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八)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事迹,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各地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专版专栏,刊登播放相关公益广告。教育部门要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内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儿童、残疾妇女和残疾老人的扶助力度。全面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爱心乡镇、爱心单位创建和“自强模范”、“助残先进”等评选活动,并纳入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九)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各级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拓宽渠道,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健全基层残联组织,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落实残联专职理事长,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城乡社区(村)要建立残疾人协会,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爱护。大力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充实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各级党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残联组织中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省、市、县(市、区)残联干部队伍中,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全面落实残联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残联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上一级残联要履行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及提出使用建议的职责。根据当地残疾人口总量增长和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需要,配备必要数量的残疾人专职、专业人员,并落实相关待遇。各级残联专职理事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可推选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逐步完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建立和规范任职资格评定体系,稳定专业人员队伍。特殊教育教师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二十一)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和社会助残捐赠政策,鼓励社会支持、参与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事业。按照公益金的使用宗旨,加大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福利和体育公益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等福利项目和残疾人教育及体育事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各市和有条件的县要成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为残疾人开展爱心捐助活动。积极培育扶持为残疾人服务的慈善公益组织,广泛募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创新残疾人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促进为残疾人服务的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现有312万残疾人,涉及全省五分之一的家庭。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协调。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已经成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7号)精神,推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和“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为抓手,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建共享小康成果,使全省残疾人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和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力争到20xx年,全省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九年义务教育。到2020年,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完善,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使广大残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与全省人民一道迈进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在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

——坚持普惠特惠、全面发展。按照普惠加特惠、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优先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残疾人康复、教育和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权益维护等,加快事业发展和制度建设,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兼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特殊服务需求,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残疾人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坚持把基层残疾人工作特别是城乡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点,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服务产品和服务技术。

二、完善残疾人的基本保障

(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将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内容,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医疗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不起病的问题。

(五)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或定期发放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券(卡),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将贫困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所需补助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加强规划,合理布局,加 快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康复服务网络。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机构与设施,完善功能,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康复服务水平;有计划地在医疗机构中设立康复医学科室;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内各种有效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切实加强社会医疗机构、专业康复机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的密切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努力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逐步形成完善的康复服务网络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治疗。将残疾人康复人才专业培训纳入政府教育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培训的内容,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力度。支持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六)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专家参与协作的残疾预防工作管理体系。将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配套工作计划,广泛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优生检查。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健康宣教。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全省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0—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建立残疾人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工作。

(七)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居住条件。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机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政府救助机构要及时救助、妥善安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将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城市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提供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

(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各级政府要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给予相应的补贴。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要及时将农村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预防各种伤残风险和残疾人专项险种。

三、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九)发展残疾人教育。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十五年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根据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情况,构建“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全省特殊教育体系。人口40万以上的县(市)必须建1所培智学校,人口30万以上、智力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应建1所培智学校,设区市的区和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可以采取独立建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合作建校、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区域内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各市、县(市、区)都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级政府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享受免收学费、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或辍学;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要免费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积极创造条件,创办特殊教育高等学校,鼓励、支持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和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各类专业人才。鼓励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录用人员时,除特殊岗位外,录用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残疾人的录用标准;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要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依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地税部门制度,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促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县(市、区)政府要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的产品作为残疾人庇护工场的专产、专营产品,同等条件下,政府应当优先采购残疾人专产、专营的产品或服务。各级政府要积极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将农村扶贫开发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和优惠支持。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凡具有一定规模、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成效明显、被列入省、市、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依照同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积极组织和推动残疾人异地就业,帮助欠发达地区残疾人增加收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开发和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充分调动残疾人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定期举办残疾人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充分调动和鼓励残疾人钻研技术、提高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一)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将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文化大省、“体育强省”建设内容,鼓励、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体育权益”。在推进“文化低保”工程等工作中,加大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的力度。公园、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支持残疾人参与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并提供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服务;城乡健身公共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器材;公共图书馆要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鼓励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图书室,配置盲文版书籍;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加快建设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加强对残疾人体育运动的指导,市、县(市、区)要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管理和训练功能。承办好20xx年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和比赛,市、县(市、区)要每四年举办一届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省、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每四年举办一届特奥会。积极开展残疾人国民体质监测,建立残疾人国民体质数据库,科学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办好省残疾人艺术团等特殊艺术团体。定期举办省、市级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比赛和演出,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文化艺术比赛和交流。各类学校要创造条件组织残疾学生开展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文艺体育健身活动,增强素质,康复身心。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激励机制,完善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保障,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全面提升对残疾人的服务

(十二)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服务为基础、家庭服务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照料、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辅助器具服务、专门协会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机构,同时推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根据当地残疾人的数量及基本服务需求,配备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服务人员;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保证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正常有效运转,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需求。加强行业监管,推进残疾人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进一步放宽残疾人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支持面向残疾人家庭的家政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及依托信息产业的现代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居家服务。加大对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法运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扶持残疾人服务业发展。采取多种灵活措施,为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残疾人服务业减免相关费用,为残疾人优惠提供有关公用事业服务。各地应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残疾人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技研究、引进、应用和创新,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扶持科研机构开展辅助器具的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推广,实现产业化生产,促进残疾人服务业的技术升级。

(十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规范和标准,实现无障碍设施与城镇发展建设相配套。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要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小城镇、农村地区要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要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对不依照国家强制性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要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查、审批与验收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时,要听取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吸收其参加项目验收。强化无障碍设施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加大适宜残疾人居家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公共交通工具和站所要配置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代步车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进站、上下机(车、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应予免费携带;盲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搭乘公共汽(电)车、地铁等市内交通工具。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加大投入,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发信息无障碍产品;公共机构要积极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推广应用文字转换语音或语音转换文字装置,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级以上电视台要定期播出手语或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并确保字幕播出的完整性;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十四)加强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合作。鼓励、支持开展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以残疾人文化、体育、职业技能比赛等为载体,拓展国际交流领域,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提高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

五、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和社会支持

(十五)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要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在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中做到残疾人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亲自过问残疾人工作;要明确一位党委领导和一位政府领导分别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汇报,及时推动工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评估、督促落实,并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评估考核体系,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创强”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的残疾人工作。要强化职责,规范制度,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估等制度;落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残联承担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要健全工作制度,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并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将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考核结果纳入文明城市和新农村建设的考核体系。

(十六)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各地每年应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落实中央和省重点扶助项目的相应配套资金,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投入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经济发达地区要以山海协作、对口援助、结对帮扶等形式,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加强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建设。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修订相关政府规章,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扶持残疾人的配套政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应充分考虑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代表;尊重残疾人对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要听取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开展与残疾人权益有关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视察、检查、验收等活动,要吸收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在各级残联和基层社区、福利企业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可设立法律援助联络部或工作站。各级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八)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事迹,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各地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专版专栏,刊登播放相关公益广告。教育部门要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内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儿童、残疾妇女和残疾老人的扶助力度。全面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爱心乡镇、爱心单位创建和“自强模范”、“助残先进”等评选活动,并纳入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九)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各级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拓宽渠道,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健全基层残联组织,乡镇(街道)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落实残联专职理事长,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城乡社区(村)要建立残疾人协会,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爱护。大力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充实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各级党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残联组织中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省、市、县(市、区)残联干部队伍中,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全面落实残联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残联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上一级残联要履行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及提出使用建议的职责。根据当地残疾人口总量增长和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需要,配备必要数量的残疾人专职、专业人员,并落实相关待遇。各级残联专职理事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可推选为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逐步完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建立和规范任职资格评定体系,稳定专业人员队伍。特殊教育教师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二十一)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和社会助残捐赠政策,鼓励社会支持、参与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事业。按照公益金的使用宗旨,加大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福利和体育公益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等福利项目和残疾人教育及体育事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各市和有条件的县要成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为残疾人开展爱心捐助活动。积极培育扶持为残疾人服务的慈善公益组织,广泛募集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创新残疾人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促进为残疾人服务的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主任会议:

我就2003年以来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依法推进残疾人法制化进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市残疾人及基层残联组织概况

一年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市残工委)以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线,以残疾人康复、就业为两翼,以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和增强残疾人自强意识为动力,整体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据科学抽样调查结果,我市残疾人总数为12.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其中,听力语言残疾人为4.29万,占34.3%;智力残疾人为2.46万,占19.7%;肢体残疾人为1.83万,占14.6%;视力残疾人为1.83万,占14.6%;精神残疾人为0.49万,占3.8%,其它综合残疾人为1.6万,占13%。此外,还有麻风病、侏儒等其他类别的残疾人未统计在内。按城镇与农村所处户籍划分,全市农村残疾人为9万,占72%,城镇残疾人为3.5万,占28%。

全市六个县市区残联均全部组建并对外开展工作联系,残联的社会地位、工作性质越来越被广大人们及社会组织所认可,各级残联办公无场所、机关职工无住房、残疾人活动无场地的“三无”现象得到了基本解决,做到了有牌子、有编制、有经费、有人员。改变了残联工作“一穷二白”面貌,残疾人法制建设驶入健康发展轨道。

(二)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作法

1、以残疾人康复工作为龙头,全面完成各项康复任务

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工作永恒的主题,是贯彻《残疾人保障法》重点,涉及到残疾人千家万户。全市各级残工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事业。

市残工委以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为主轴,以“复明工程”为重点,以“社区康复”为依托,使大批残疾人得到康复,全年共完成聋儿语训40名,培训聋儿家长35名,低视力配用助视器72名,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121名,训练智残儿童39名,对7500名精神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96%,显好率达67%,社会参与率56%,肇事率下降到0.2%,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1520件。

市残工委采取“社会参与、政府资助、市场化运作”工作模式,2003年4月份,由个人投资,残联扶持,管理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兰之心”弱智班、“阳光”聋儿语训班投入运行,招收残疾学员累计达38名。周边几所小学的少先队员与该弱智班儿童一起开展“手拉手,一帮一”红领巾助残活动,既培训了健全儿童的关爱之心,又促进了弱智儿童的身心健康。

2、以提高残疾人素质为动力,促进残疾人文体工作全面进步

整体上提高全市残疾人素质,必须把残疾人教育作为切入点,也是贯彻《残疾人保障法》重要内容。

2003年4月,市残工委与市教育局密切配合,在分管教育副市长的主持下,召集财政、体育、文化、民政等部门举行现场办公会,研究探讨全市三所特教学校生源、师资、经费等问题,全年共募集资金3万元,其中市残联在困难条件下资助经费1000元。三所特教学校办学条件逐年改善,招生范围逐年扩宽,政府部门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全市三所特教学校累计招收残疾学生达187名,在参加全省全国比赛中获奖夺牌达10多人。

盲人教育是残疾人教育的一个难点。市残工委一方面把盲童教育列入“长江新里程计划”实施范围,2003年对10名盲童每人给予资助经费150元,另一方面利用盲协主席姚则安懂盲文优势,采取私办公助方式全年完成7名盲童培训任务,使盲人教育成为近年教育工作的一个“亮点”。

为解决贫困残疾学生的入学,2003年市残工委制定了《全市扶残助学奖励实施办法》,市残联挤出经费7200元对8名高考上线残疾学生给予资助和奖励。

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是陶冶残疾人情操,提高残疾人素质的又一体现。在体育方面,组织举办全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全市6个县市区近5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各项成绩较前第五届运动会有了新的突破。按省残联工作计划,承办全省游泳项目的比赛活动,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2003年4月全国盲人门球锦标赛在我市举行,来自全国400多名盲人朋友聚集我市,展示了自己竞技水平。在文艺方面,组建市残疾人雄鹰文艺演出公司,规范残疾人文艺演出行为,培养文艺新手,继续支持鼓励皮红军、李四参加全省、全国的各种文艺演出活动,带出新苗。利用12月3日“世界残疾人日”活动之机与市文体局联合,在工人电影院举办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为题材的《一样的人》电影观摩义卖活动,举办演出10多场,观看人员达3000多人,促进残疾人与健全人感情交流。

3、以分散按比例就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稳步提升

市残工委以《残疾人保障法》、省人大《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为法律依据,依法推进全市分散按比例就业,巩固集中就业,指导和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

继2000年我市被中残联、省残联授予“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市”称号后,2003年全市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再攀新高。市残联以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依托,组成强有力的工作专班,深入到全市400多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重要性及必要性,催收就业报表,审查就业人数及残疾人基本状况,做到政策清、方向明、任务具体。各县(市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稳步回升,安残力度明显加大。据统计,全市各单位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3243名,其中市属、中央省属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残达2900人,涉及单位达100多个。

为加大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执法力度,提高单位领导安残意识,对既不安置残疾人又未达标的单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表明市残联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决心。2003年全市共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余万元,其中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收缴就达168万元,超过了历史最好水平。

发展壮大残联产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市残联依托12家福利企业,累计安排100多名残疾人就业。据统计,全市福利企业达69家,集中安置残疾人达900多名。

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按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依据财政部、国家工商局、中残联对个体就业要求,落实有关政策,改善残疾人个体就业及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环境。教育残疾人转变择业观念,鼓励帮助他们解决个体就业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使全市个体从业人数达6000多人,有力促进全市个体就业的发展。

盲人就业是各类残疾人就业的难点,市残工委发挥他们触觉灵敏、精力集中的优势,加大对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管理力度,规范全市盲人按摩点管理,使盲人按摩点由原来2家发展到现在10多家。为推动全市盲人按摩培训工作,举办盲人按摩培训班,培训盲人达24名,培训后盲人通过外出打工、自谋职业等方式使盲人就业由原来摆摊算命规范到保健按摩、医疗按摩轨道上来。

4、以欧盟合作项目为载体,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活动

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一个组成部分,2003年市残工委在这方面继续进行有益的探索。同时,紧紧抓住职业培训不放松,使全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出现可喜局面。

2002年省残联领导把“欧盟/中国项目黄石培训基地”匾牌授予市残联后,我市及时做好价值近20万元受援电脑及相关设备接收工作。2003年3月,承办了第二期“欧盟/中国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教学人员培训班,受到与会代表好评。

市残联借助欧盟项目培训东风,按省政府145令的要求,累计投入经费100多万元,将办公楼底层全部改造成730平方米的教室、训练室及活动室。制定培训计划,对参加培训残疾人登记造册,实行“三免一补”政策,一免住宿费、二免书本费、三免培训费,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给予每天3至5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在培训内容上,巩固家电维修、毛线编织、服装裁剪“老三篇”,发展电脑制作、工艺广告、艺术摄影“新三篇”。在培训方式上,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培训相结合、初级培训与高级培训相统一,培训后残疾人能走向市场,实现就业。据统计,全市举办各类残疾人职业培训班16期,培训残疾人257名,培训后上岗率达到67%。

5、以残疾人工作为纽带,依法维权办实事

市残工委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将工作与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结合起来,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就地、就近、依法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结合起来。

各级残联在人员编制十分紧张情况下,配备兼职或专职人员,为工作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全系统基本形成工作“网络”,保证信息的畅通无阻。县级残联多办少转,乡镇街道残联只办不转,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降到最低程度。一年来,各级残联接待来信来访达360人次,稳定婚姻家庭13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达45件,稳定社会事件18批次,广大残疾人由衷感谢各级残联的鼎力支持,由衷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

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市残疾人状况,市政府颁布了《黄石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这是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是社会各界关爱残疾人事业又一体现。

为把我市残联各专门协会工作开展起来,使残疾人工作面向基层,面向残疾人,上半年,对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等四个专门协会进行改选,提供办公场所,投入活动经费,让各个专门协会工作开展起来。

6、以《残疾人保障法》宣传为契机,大力开展助残日活动

以社会弱势群体为对象的残疾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全社会理解、关心与支持,又需要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宣传如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市残疾人事业整体水平。

2003年市残工委按等十四个部门统一部署,以“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赴小康”为主题,组织开展了“有形式、有内容”的助残日活动,实行“市长挂帅,部门负责”,各县市区残联统一部署,及时迅速的掀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助残日活动。

市残工委十分注重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利用市政府的“一月一法”活动,把“残疾人保障法”列入学习范围。为把这一活动组织好,邀请《残疾人保障法》起草成员、中残联教授李志岐同志来我市讲授《残疾人保障法》,使与会领导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铁山区残联把《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列入该区普法学习内容,为残疾人工作在全区开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在市交警部门支持下,组织宣传车上街,以《残疾人保障法》、《省人大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省政府145号令为宣传内容,制作录相带、配备广播员,深入到全市四城区、主要街道进行滚动宣传。黄石日报、东楚晚报在主要版面,大篇幅报道领导专访稿及领导答记者问。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制作滚动字幕,播放残疾人专题及残疾人先进典型。黄石港区残联在工人文化宫购置四个版面的灯箱广告,进行动态宣传。据统计,助残日期间全市各级宣传媒体,播发残疾人稿件98篇,举办宣传专栏37个,制作宣传字幕37条。

为丰富助残日活动,市残工委会同黄石港区政府在文化宫举行大型文艺演出募捐活动,市“四大家”领导光临现场,市日豪水都、市康拓公司、市康源公司经理带头捐款捐物。部分残疾人利用自己掌握的盲人按摩、家电维修、服装裁剪等技术免费提供服务达150多人次,利用自己技能来回报社会。

走访慰问活动是每次助残日活动一个重要内容,在省残联支持下,苏晓云副省长专程来到黄石,在市长肖旭明陪同下看望了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刘泽兵、柯玉仙,鼓励他们再接再厉,勇攀高峰。2003年助残日及节假日期间,全市走访慰问各类残疾人130户,送去慰问物资折合人民币5万多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是社会应尽的责任。我市的残疾人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上级残联的要求,与广大残疾朋友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㈠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仍滞后于整个社会发展的平均水平。一是在卫生康复方面:全市城镇精神病社区康复点建立覆盖面不广,农村精神病防治康复、肢体残疾人康复点在很多乡镇无法建立,农村精神病康复无法启动。残疾预防中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阳新县近亲繁殖等姻亲引起的残疾预防意识相当薄弱。二是在教育方面:全市近1.8万盲人中没有一所盲校,盲人教育仍是一个“盲点”,普通学校开设特教班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并不理想,小学、初中推行随班就读工作举步维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未达到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要求,《残疾人教育条例》若干规定贯彻落实难度较大,教育部门对残疾人学杂费减免执行不尽人意,财政部门对残疾人教育经费投入捉襟见肘,全市三所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办学经费明显落后于其他城市。三是在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工商、税务部门对个体残疾人应给予照顾的工商费、办证费、摊位费,由于受部门利益驱动,无法落实到位。下肢残疾人代步车推行艰难。四是在残疾人事业经费方面:按“九五”、“十五”计划纲要要求,地方财政按辖区人口每人平均0.15元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经费37万元/年一直未能落实,白内障、聋儿语训、肢体矫治、弱智儿童康复等30万元配套经费无法兑现,严重制约了我市各项康复工作的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贴息资金落实难度越来越大,基层残联人头经费、工作经费大多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不能落实到行动。等等,这些严重制约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㈡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再就业压力依然存在。我市在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政府145号令、国务院84号文件、省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中,一些单位与部门存在认识不高、配合不好、支持不够的问题。一是目前我市残疾人就业率由原来68%提高到现在78%,自己与过去相比有所进步,但与全省、全国相比差距较大,沿海发达地区残疾人就业率达90%以上,中等省份达80%以上,我市目前的就业率是明显落后。二是在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中,我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完成面只有35%,很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还达不到30%。大部分单位都是象征性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来减轻单位按比例安残的责任,这与政府推行的“安残是目的,收取保障金是手段”的指导思想相违背。在集中安残工作中,集中安残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使集中安残工作日渐萎缩。三是个体就业形势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竞争态势形成的挤压空间越来越窄,残疾人由于文化水平、知识面、社会参与能力、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制约,个体就业应该给予兑现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自食其力解决就业后,各种应给予减免的土地税、农业税等人头税费在执行中走了样、变了形,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残疾人中的形象。四是企业改组、改制、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中残疾人首当其冲,目前,我市下岗残疾人越来越多,再就业残疾人压力有增无减,上访对象所占的比重加大,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使《残疾人保障法》中应落实的合法权益无法兑现。

㈢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存在问题较为普遍,铁山区、下陆区机构仍未完全单列,大冶市残联机构虽然单列了,2001年机构改革后又归并到同级民政部门。全市乡镇、街道残联处于“无机构无人”或“有机构无人”的状况。各级基层残联财政编制十分紧缺,工作人员偏少、经费十分匮乏,严重制约了全市残疾人事业的整体发展。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暴露的问题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改革指导方案》、《中国残疾人“九五”计划纲要》精神是相违背的。

㈣残疾人的外界障碍依然存在,残疾人权利实现受到限制。《残疾人保障法》指出: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我市在规划建设中通过历届政府部门努力有所改善。但全市部分商场、广场、电影院、文化娱乐等场所大多没有按国家建设部和中残联要求实行无障碍设计,残疾人及其亲属对此意见较大,这与我市对外开放、WTO规则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㈤残疾人维权工作有待加强,侵权案件逐年增多。社会中歧视残疾人、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黄石市扶持残疾人暂行规定》得不到落实,城市盲人和下肢残疾人免费乘车问题,由于公交集团内部实行承包及买断经营权,使企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阻碍政策的落实。

三、今后工作打算与建议

通过一年来工作,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客观存在一些问题,对照我们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工作,我们既不能骄傲自满,也不能妄自菲薄,同志指出:“做好残疾人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今后一段时期,现提出如下工作打算与建议。

1、利用每年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扎实做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工作。按每年助残日活动主题,为残疾人解决一至二个问题。加强社会相关部门、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联系,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来协调处理残疾人的重大问题。主动争取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大检查,就残疾人教育、劳动、卫生、民政、文化、体育等涉及残疾人工作问题作为执法检点,使我市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工作既重点突出,又深入扎实。

2、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继续加大省人大《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省政府145号令的执法力度。市残工委要按市委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做好“三件大事”为主题,在优化环境建设中,既要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又要实切维护好我市投资环境。为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省政府145号令,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促进全市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全面发展。

3、树立科学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观。按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千方百计增加残疾人收入,把发展残联经济、改善残疾人生活作为残疾人工作重点,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收入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人、财、物等方面呼吁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给予必要的倾斜,在社会保障、医疗统筹、扶贫解困等工作中为残疾人创造一个宽松环境,使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共同迈向小康社会。

4、为进一步落实《黄石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出台我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使残疾人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盲人及下肢残疾人免费乘车问题实施监督,责成市城管部门向人大作专题报告,制定我市盲人及下肢残疾人免费乘车工作方案,促使该问题尽快解决。

5、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改善残疾人基础设施,要按照“一体化的机构、一专多能的队伍、有机结合的业务、统筹安排的经费、综合利用的场所”要求,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选址、规划已列入“十五”计划,是我市近期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实施监督中,将基层残联的组织建设纳入监督范围,使基层残联做到“三个到位”,即“编制到位、经费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对残疾人基础设施给予倾斜,督促残疾人康复中心早日建成。版权所有

6、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社会其它行业一样,都离不开地方财政的投入。为此,恳请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在地方财政预算中,监督财政部门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确保到位,促进我市残疾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及一系列重要决策,使残疾人事业与西部大开发、大发展同步进行,特制定《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年年)》。

一、“九五”期间的基本估价

“九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残联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市残疾人事业按照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市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的要求,圆满地完成了“纲要”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残疾人事业开始步入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

残联各级组织建设体系基本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残联组织体系日趋完善。市和13个区县残联全部理顺了关系,机构单设,经费单列,局级建制。实现了“一体化的机构、一专多能的队伍、有机结合的业务、统筹安排的经费、综合利用的场所”的要求,全市23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健全了残联组织。4839个村(居)委会建立了残疾人工作小组。

康复工作全面完成“九五”计划任务。全市共建立康复服务指导机构和基层社区康复站14个,完成任务100%;建立聋儿语训部2个,完成任务200%;建立低视力康复站2个,完成任务200%;建立用品用具供应站6个,完成任务100%。全市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1172例,达“九五”任务数的274%;完成肢体残疾矫治手术2020例,达“九五”任务数的918%;完成低视力康复1302名,达“九五”任务数的930%;完成聋儿语言训练384名,达“九五”任务数的167%;完成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562名,达“九五”任务数的216%;完成系统化肢残康复训练9444名,达“九五”任务数的2097%;完成肢残装配矫形器贫补829名,达“九五”任务数的180%;完成聋儿家长培训243名,达“九五”任务数的347%;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15373件,达“九五”任务数的118%;特需人群补碘661419名,达“九五”任务数的272%。

“复明工程”被市政府连续三年列入为群众所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受到中残联和省残联的充分肯定,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扶贫解困全面推进。全市13个县(区)残疾人扶贫全部纳入政府扶贫攻坚计划统筹安排,13507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并解决温饱。3200名特困残疾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之列,落实扶贫贷款470万元。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处级以上,区、县局级以上干部和残疾人结成对子的“千助千”扶贫活动进展顺利,共结扶贫助残对子1289对。全市开展助残活动的单位和团体达890多个,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315个,助残志愿者已达38000多人。每年开展的百名贫困救济活动、百名残疾人轮椅受赠活动、百名新闻助残扶贫活动、百名特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活动、百名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活动等五个百名扶助活动深入人心。

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发展,劳动就业全面开展。全市13个县(区)已有12个县(区)建立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并在4000多个单位开展了工作。收取就业保障金480万元。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6800人,集中安置残疾人4436人,扶助城镇残疾人个体就业13000人,农村残疾人就业96510人。全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80.5%。开展了各类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共培训残疾人7722人,其中城镇培训2100人,农村培训5622人,盲人按摩培训160人,完成任务数的133%。

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残疾人法制体系初步建立。市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联络部和13个县(区)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站已全部建成,市和13个县(区)、231个乡镇先后制定出台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3154个村(居)委会制定了扶助残疾人的村规民约。连续三年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开展执法大检查,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举办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使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基本走上依法治理的正轨。

宣传文化教育工作取得大的进展。“九五”期间,共发各类宣传稿件1036篇(条)。体育事业成绩显著,共获得奖牌98枚,其中国际级奖牌:金牌2枚、银牌5枚、铜牌1枚;部级奖牌:金牌16枚、银牌10枚、铜牌10枚;省级奖牌:金牌34枚、银枚13枚、铜牌7枚。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共建特教学校5所,在校生1912人,普校设特教班10个,入学少年儿童91人,随班就读共1276人,入学率为90.8%。

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正在加快。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投入使用,残疾人陪员楼基建已动工。户县残疾人康复医院六层楼主体工程峻工,高陵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其余区县残联基础设施建设陆续开展。

“九五”期间,市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仍存在着薄弱环节: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乡镇(街道)专职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发放工作进展缓慢,跟不上事业发展的需要;推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因实行省、市、区(县)三级操作办法,影响了区(县)的积极性。

鉴于上述基本状况,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倍努力,使存在的不足在年至年内彻底解决。

二、“十五”计划纲要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于残疾人事业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南,遵循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大胆探索,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参与能力和生活水平,使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法制建设、权益维护和文化生活以及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等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促使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跨上新的台阶。

三、“十五”计划纲要的目标任务及完成措施

(一)康复

1、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四级社会化网络康复服务体系,全市共建社区康复指导站150个,积极开展社区康复训练,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

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6571例,肢残矫治手术354例,矫形器装配贫困补助741例,低视力残疾人配用助视器226名,智残儿童系统训练420名,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726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370名。

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应网络建设,在5个县、2个远郊区建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开发研制和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160种,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增强其生活自理能力。

建立健全聋儿语训机构4个(市聋儿语训康复中心、市聋儿语训部、周至聋儿语训站、临潼聋儿语训站)。完善各种语训设备,提高招收聋儿的能力,完成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力争成为全省聋儿语训先进单位、全国聋儿语训一流机构。

2、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及其残工委要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领导,协调计划、民政、卫生、教育、财政等部门和残联,按照业务分工,相互配合,各负其责,保证残疾人康复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从年起,市和县(区)政府每年按10%的递增速度增拨康复经费。

(2)进一步完善以区县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机构为指导,以街道(乡镇)社区康复站为骨干,以居(村)委会及残疾人家庭为基础的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体系。制定全市统一的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意见。

(3)组织实施视力残疾康复工作。市和区县的白内障复明机构及有条件的医院眼科要加强技术力量,对有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有条件的区县要建立和完善低视力康复站(点)。以儿童、少年中的低视力患者为重点配用助视器。

(4)加强聋儿语言康复工作。充实市、区县聋儿语训机构和功能建设,建立稳定的师资队伍,在全市逐步建立社区康复指导站,加强对聋儿家长的培训和指导。

(5)肢体残疾康复注重矫治手术、假肢和矫形器装配、功能训练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和系统服务。医疗机构实施矫治手术时应考虑假肢或矫形器的装配以及功能训练,避免二次损伤。同时,做好转介服务和业务指导。从事假肢、矫治器装配的人员要掌握必要的医学工程知识。医疗部门要供应急需、面广、经济、实用的器具,并提供装配等售后服务。

(6)加强和完善已健全的智残儿童康复机构,结合家庭训练,提高智残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认知能力。智残高发区要因地制宜地设立智残儿童康复站,开展对智残儿童的训练。

(7)建立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机构,为残疾人优惠提供经济、实用、急需的用品用具,做好用品用具供需摸底调查,加强科研和产品开发。

(二)教育

1、任务指标

可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其他儿童、少年同等水平;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左右;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较大发展。

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原来市盲哑学校、市第二聋哑学校、临潼盲哑学校、长安县盲哑学校、户县特殊教育学校等5所学校的基础上,再新建1所市培智学校。全市共设特教师资培训中心1个,在长安、临潼、户县、第二聋哑学校设培训站4个。举办弱智儿童辅读班20个。全市盲哑学校教师达300人。平均每年在校残疾生保持在2500人。举办“汉语双拼盲”、“中国手语”学习班10期,培训人数达500人次。

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教育。根据社会需求,依托各级政府、社会各办学单位、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培训。城镇就业培训3000人,农村就业培训7500人,盲人按摩培训150人,在校学生职业培训600人,全市共培训残疾人11250人。

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均应进入普通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2、主要措施

(1)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普及义务教育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统计义务教育对象时,必须将残疾儿童、残疾少年专项列出,入学率未达标的,不得宣布实现“普九”。

(2)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依托,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格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特教资格标准,规范特教学校管理。使盲聋哑学校教师达300人,弱智儿童辅读班教师达20人。

(3)以普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辅,大力开展中短期培训,积极发展初、中等职业教育。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进行残疾人职业培训。教育部门要利用各级职业教育机构,开办各种中短期培训班,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劳动部门所属各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工作计划。各行各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学员,针对残疾人求职需求,设班就读,为残疾人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及职业培训机构要切实做好本地残疾人职业培训的调查摸底、规划安排、组织协调、转介服务、设点开班,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

(4)招生部门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录取残疾考生的有关法规,确保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入相应的教育机构学习。同时,在残疾人中开展宣传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5)重视“汉语双拼盲文”和中国手语推广工作。以盲聋哑学校及特教师资培训机构为依托,开展“双拼盲文”师资培训,重点做好特教班及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通过电视手语讲座或开设手语教学辅导等多种形式,在聋哑残疾人中逐步普及中国手语。

(三)扶贫

1、任务指标

控制新的贫困残疾人产生,在全市残疾人温饱问题得以解决的基础上,努力促使不低于20%的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2、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议程,加强领导,落实经费,采取措施,消灭贫困。

(2)继续搞好特困残疾人的专项扶贫,促使康复扶贫贷款用于扶持覆盖大、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直接解决和带动残疾人脱贫,切实使贫困残疾人受益。

(3)制定落实扶助残疾人脱贫的优惠政策,做到政策扶持到户,科技推广到户,技术培训到户,生产服务到户。

(4)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五保供养制度,使应保未保的特困残疾人全部进入低保或五保供养范围,并逐步提高供养标准。

(5)进一步建立完善助残志愿者队伍。深入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互助,倡导社会各界帮、包、带、扶到户。开展每年度的“百名贫困救济”活动、“百名贫困残疾人助学”和“千助千”扶贫等各类助残扶残活动。实行领导包扶责任制,“一帮一”结对子,扎扎实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6)依托当地各级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班,积极开展科技扶贫活动,使农村贫困残疾人掌握生产劳动技术知识,促使他们尽快脱贫。

(7)结合西部大开发和“山川秀美”工程,在全市各级残联和残疾人中实施“自强绿色行动”。各级残联积极建设自强林、自强园等果林基地。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要积极发展种植、养殖业,发展庭院经济。提倡残疾人种植自强树,亲友为残疾人种植关爱树,政府和机关为残疾人送植温暖树,志愿者为残疾人扶植助残树。五年内,全市发展自强果林基地10个,面积达到1000亩,残疾人自强树30万棵。

(四)就业

1、任务指标

使城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并相对稳定在85%左右,基本实现残疾人就业普及、稳定、合理的目标。

依法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由“九五”末的6800人增加到7800人。机关、团体、企业单位,城乡经济组织普遍要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投资100万元,建成市和13个区县联网的全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并与各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互联,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有效服务。

2、主要措施

(1)依法全面推行按比例就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并出台《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各区县也制定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2)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使全社会理解支持,主动安排残疾人就业,逐步形成安置残疾人就业光荣,不安置残疾人就业可耻的社会氛围。

(3)依法规范残疾人就业录用手续。用人单位必须与残疾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办理录用手续,与健全人同工同酬。若提出解除合同或变更人事关系,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报当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机构备案。

(4)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以工代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水平。

(5)制定并出台《市关于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扶持保护政策。积极推进福利企业和残疾人劳动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多渠道、多形式地扶助残疾人个体就业。逐步形成并完善分散按比例就业、相对集中就业和扶持个体就业工作网络。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逐步将从事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城镇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6)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奖罚措施。对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要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批评教育仍不改正又拒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组织建设

1、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

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四级残疾人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达到机构、内容、标准、形式、服务五统一。

加强各级残联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机构改革中配备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

区县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达到45岁左右,文化程度达到大学专科以上,领导班子中必须有残疾人代表。

街道、乡镇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达到42岁左右,文化程度基本达到大学专科以上,领导班子中必须有残疾人代表。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由社委会主任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或社委会社会保障干事担任。委员由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代表和社区有关方面人员共同组成。

加强基层残联干部培训。结合实施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造就一支开拓进取、高效务实、人道廉洁的干部队伍,举办干部培训班8期,培训干部800人次,使残联干部的文化程度基本达到大学专科以上。

2、主要措施

(1)加强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建设,发挥其综合协调作用,表彰奖励残疾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全面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残联的组织作用,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改善工作条件,强化工作手段,使各级残联真正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残疾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开展争创残疾人工作先进区(县)活动。不断提高残联干部素质。加强机关廉政建设。遵照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四化”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掌握社会化工作方法,具有“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和一专多能的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队伍。

(4)按规定召开好各级残疾人代表大会,搞好选举换届工作,依据“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要求配备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

(5)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残疾人工作,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中,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纳入社区建设内容之中,并将社区残疾人工作做为有关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各级政府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各级民政部门要听取残联的意见,把社区残疾人工作列入社区建设工作计划,给予具体指导。各级教育、公安、司法、劳动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体育、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把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各自的工作领域,兼顾特性,同步实施。

(6)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自强”活动。通过开展“建家做友”、“自强不息”等活动,激励残疾人奋发向上的精神。通过表彰“自强模范”,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到西部大开发大发展的建设中去。

(7)加强基层残联干部培训,采取以会代培、召开现场会培训、外出考察等形式,分期分批对市及区县残联干部进行培训。

(六)法制建设

1、任务指标

形成较完善的残疾人事业法制体系,使残疾人事业有法可依,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四级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和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制定并出台《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规程》,使残疾人法援工作规范化。

增强法制观念,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和出台扶助残疾人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不断修订和完善扶助残疾人的规定,出台各种政策,使残疾人事业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2、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以《残疾人保障法》为基本依据,制定和完善优惠残疾人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建立完备的执法体系。

(2)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和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健全制度、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化、规范化。

(3)依托城乡社区法律服务网络,以法定或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为骨干,就地、就近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为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残疾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或酌情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4)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加强《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托业务工作、结合重大活动、利用新闻媒体,进一步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残疾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西部大开发、大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5)加强执法检查。市和县(区)每年要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帮助残疾人解决有关问题。

(七)基础设施建设

1、任务指标

按照中残联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府

“在两年内建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的要求,两年内建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聋儿语训和弱智康复等配套设施。13个区县中,3个城区、5个县建成建筑面积不低于300至5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区县残联基础设施建设5年内应达到:有残疾人康复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就业服务、机关办公等各种服务设施。

2、主要措施

(1)区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由区县投资建设,地方计划部门应予以立项,划拨相应资金,免征土地转让金,减免建设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2)对确有困难的区县,除市财政给予适当资助外,要积极争取省、中央给予适当补贴。

(3)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除市财政投资外,要争取省、中央适当的资金支持。

(八)社会环境

1、任务指标

弘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创造文明进步、充满爱心的社会环境,为西部大开发、大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不断完善宣传网络,拓展宣传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刊登和播发宣传稿件1000篇(条)。

认真搞好“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红领巾助残”活动,继续开展争当“助残志愿者”及“千助千”活动,增强全民助残意识。

在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博物馆等社会公用服务设施和公共场所新建、添设和改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专门设施,开设方便残疾人使用的专设窗口,使残疾人可以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举办两次全市性残疾人文艺演出竞赛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各种类别的文化艺术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提高残疾人特殊文艺水平。培养5名以上有竞争力的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

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举办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建市残疾人健身康复中心,组织残疾人普遍开展体育健身运动,并使3至4个竞技体育项目居国内国际领先水平。

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除代步工具外,作为解决残疾人就业的一项过渡性措施,“十五”前期,每年全市机动轮椅车控制在500辆以内从事营运,并使运营管理规范化、统一化。五年使参加营运的残疾人有30%从事新的行业。

完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五年内对市内未建造无障碍设施的各大商场、街道及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全部建立无障碍设施。

2、主要措施

(1)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并积极组织“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奖”及参加中残联、省残联“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的评选活动。

(2)加大残疾人事业的舆论宣传,树立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使其逐步深入到乡镇(街道)、社区。进一步办好电视台《每周回眸》双语新闻节目。创造条件在其它媒体上开办1—2个类似的节目。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展览会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举办自强不息报告演讲会3—4场。

(3)活跃残疾人文化活动,特别是加强社区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残疾人摄影、书画、棋类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活跃特教学校校园文化,举办专项文化娱乐活动。出版特殊产品,开辟残疾人活动室、图书室,办好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室),逐步形成有益于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文化环境。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充实完善业余建制、专业管理的残疾人艺术团,突出精品意识,节目推陈出新,进行3—4次巡回演出,激励和感召全社会。

(4)依据《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规定,将各地区残疾人体育纳入政府主管部门和各级体委的工作之中。市和区县残疾人体协要积极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市上每年举行一次单项或小型比赛,每四年举办一次大型综合体育运动会。建立业余建制,相对稳定、适时更新的残疾人骨干运动员队伍。集中力量,发挥优势,抓好重点项目,提高竞技水平,积极参与全省、全国和国际比赛。

(5)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以邓朴方在中国残联第十四次工作会议上关于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重要讲话为依据,发挥肢残协会的作用,做好残疾人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全县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县认真贯彻实施《县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残疾人组织、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等得到全面发展,“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指标都完成或超额完成。残联实行了计划单列,配备了专职理事长,健全了残联领导班子,建立了肢残人、盲人、聋人等专门协会,组建了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扶贫服务社,召开了县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健全了20个乡镇残联,组建社区残疾人协会6家、村残疾人协会137家。培训残疾人889名,安排残疾人就业437名,残疾人就业率由80%提高到85%。5700名贫困残疾人通过扶持解决了温饱问题,1300名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社会保障。落实残疾预防措施,有效减少了残疾的发生。通过实施助明、助行、助听等康复工程,1492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实施助学工程和就学补助奖励,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由92.6%提高到95%,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基本能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残疾人文体生活日趋活跃,五年间残疾人在国内体育比赛中获得金牌7枚、银牌9枚、铜牌6枚。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自强不息,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扶残助残环境进一步改善。新闻媒体更加关注残疾人事业。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社会扶残助残意识逐步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始起步。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有了突破,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列入道路改造和新建规划,并逐步实施。

当前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投入不足,与发达地区发展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不小差距;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方面存在很多困难;社会上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服务残疾人的综合设施尚未建设。加快发展全县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一五”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政府主导、统筹安排、讲求实效、加快发展”的方针,努力构建服务残疾人的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全面改善残疾人状况。全面解决贫困残疾人生活温饱问题,残疾人基本实现小康;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或接近正常儿童少年水平;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争取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开展残疾预防,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提高残疾人素质。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提高。

创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修订健全优惠政策,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进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及信息交流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建设一个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设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社区残疾人服务体系,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实力;加快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建设一支“人道、廉洁、高效”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三、“十一五”计划的各项任务目标和有关措施

(一)康复

任务目标: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00例,为5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对15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对其家长进行相应培训,受训聋儿康复率达到25%,免费验配助听器100台;为20名肢残人安装普及型假肢,完成10例矫形器安装;组织供应各种残疾人用品用具1500件;对120名肢体残疾人、10名脑瘫儿童、10名0—14岁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对重症精神病患者提高康复服务;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吸收、利用现代科技成果,提高康复水平。有关措施:

1、继续实施“复明工程”,密切配合“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培训县人民医院眼科医生,白内障致盲基本得到控制。

2、组织进行低视力患者康复、助视器供应和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3、加强聋儿康复管理工作,选送15名聋儿参加语训,培训15名聋儿家长;规范助听器市场,加强助听器技术、质量监督。

4、开办县康复中心门诊部,开设县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

5、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站)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资源共享,形成康复训练服务网络,开展肢残人功能、智残人能力、聋儿听力语言、助视器配戴、精神病防治康复等训练与服务。

6、开展以“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模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加强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为精神病康复者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7、完善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8、积极筹措资金,对贫困白内障患者、聋儿、肢残人、脑瘫儿童、智残儿童和精神病患者的康复治疗给予适当补助。

(二)教育

任务目标: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或接近正常儿童少年水平。

有关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依托县外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资源,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认真抓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在户口所在地学校随班跟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建立灵活的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机制,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都能接受正规教育。

2、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完成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及大学教育阶段的学业。

3、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中考录取工作。

4、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教育及大学教育阶段都能受到资助,杜绝出现残疾学生因贫辍学,使残疾儿童教育纳入政府义务教育优惠政策范围。

5、开展残疾人扫盲教育,逐步推广中国手语和汉语盲文。

(三)就业

任务目标: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就业服务体系,依法实施按比例就业,采取多形式扶持措施,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残疾人600名。有关措施:

1、贯彻落实《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加强对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等就业形式的指导。加大对企业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检年审力度。

2、做好残疾职工稳定就业工作,做好失业残疾职工再就业。制定完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

3、加大对福利企业监管力度,完善并落实扶持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4、积极发挥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规范化的就业服务,每年召开残疾人劳务洽谈会。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

5、积极组织社会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为就业创造机会。

(四)盲人按摩

任务目标:大力发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师8名,经过培训的盲人按摩人员90%实现就业;稳步发展盲人医疗按摩。

有关措施:

1、对盲人按摩实行政策扶持,鼓励盲人按摩人员开业,在场地、注册、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

2、宾馆、饭店等有按摩业务的服务行业及社会医疗机构中的按摩科室,要优先录用具有按摩技术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盲人按摩人员。

3、盲人免费参加盲摩培训。

(五)扶贫和社会保障

任务目标:扶持300名残疾人实现脱贫,200名残疾人奔小康,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鼓励帮助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资助农村残疾人参加养老、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积极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积极探索无业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措施。有关措施:

1、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规划,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效益农业,培育特色产业,下山脱贫,加快城市化建设中同步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继续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相结合,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辐射农村残疾人,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和脱贫奔小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对贫困残疾人帮包带扶。

4、切实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建立特困残疾人救助制度,对重残特困残疾人给予救济、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5、引导、督促社会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及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金;建立贫困残疾人个体基本养老保障补助制度。

6、对农村残疾人和城市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予以经济补助。扩大残疾人康复项目,与残疾人康复有关的项目普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7、加大残疾人危房改造的资金投入,实现助残安居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

(六)文体活动

任务目标:提高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文化需求。依托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率达到15%以上。有关措施:

1、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

2、广泛开展“爱心赠书(报刊、磁带)”、“入户读书、读报”等活动,便利残疾人及其家庭了解信息,增长知识,充实精神生活的志愿者文化助残活动。

3、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社区、村镇、学校、福利企业和残疾人专门协会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等自娱活动,吸引残疾人参加,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

4、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选拔、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

5、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充分依托学校的设施和师资力量,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训练,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建立健全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培训体系和奖励制度,选拔培养残疾少年运动员积极为省市输送优秀残疾人体育运动人才。

6、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举办首届全县残疾人运动会,组队参加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推荐运动员参加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争取优良成绩。

(七)社会环境

任务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发扬中华民族扶残助弱的传统美德,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倡导团结、友爱、和谐、进步的社会风尚,逐步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

有关措施:

1、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等活动;宣传残疾人事业。

2、新闻媒体要进一步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增加反映残疾人生活内容,宣传优秀残疾人和扶残先进典型的事迹;推广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

3、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建立完善志愿者助残机制。

4、积极推行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和重要公共建筑物时,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立无障碍通道。

5、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工作。探索开办手语新闻节目,本地电视台有关节目增加字幕。推动服务行业人员学习、掌握基本手语。试行适合盲(低视力)人、聋人、肢残人使用的通讯设备。

(八)社区残疾人工作

任务目标: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使残疾人在康复、就业、文体、法律咨询等各方面得到切实有效的服务。

有关措施:

1、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总体规划和建设内容。

2、建立完善社区残疾人协会,开展规范化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加强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区康复员的骨干培训工作。

3、充分发挥社区残疾人协会的作用,积极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残疾人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权益,反映残疾人意见和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服务。

4、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投入。

(九)法制建设

任务目标:加强对残疾人优惠扶持力度,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有关措施:

1、建立完善的扶持体系。县、乡(镇)要及时制定修订优惠扶助残疾人的规定,村(居)民公约中有扶残助残的内容。相关政策的制定、修订要将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

2、贯彻实施《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对象,为其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3、加强普法宣传,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的法律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4、认真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帮助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十)残疾人组织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任务目标:加强残联组织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各级残疾人组织,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加强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的工作,加强残联干部培训,提高残联干部队伍和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扩大为残疾人服务范围。

有关措施:

1、巩固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组织体系,加强全县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开展规范化残疾人组织建设。

2、关心、重视对残联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选拔更多的优秀残疾人干部从事残疾人工作。召开县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做好换届工作。

3、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4、加强专门协会建设,活跃协会活动,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

5、整合资源,建成一处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用品用具供应、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扶贫以及残疾人文化活动等服务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6、发挥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开展康复训练、聋儿语训就业服务、用品用具服务及文体娱乐等活动,规范管理,使之真正成为残疾人之家。

(十一)残疾预防

任务目标:从源头上减少、控制残疾发生。

有关措施:

1、认真执行优生优育、母婴保健、医药卫生、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与残疾预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计生、民政、环保、教育、公安、劳动保障、经贸、交通、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

3、加强残疾预防宣传工作;利用“爱耳日”、“爱眼日”、“计划免疫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节日,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4、禁止近亲结婚,加强婚前指导、咨询,减少遗传性残疾和先天性缺陷;加强计划免疫,控制传染病、后天营养不良及脑血管疾病致残;严格耳聋药物的管理,减少药物致聋;严格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控制、减少意外事故致残。

(十二)残疾人事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任务目标:实现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建立残疾人事业数据库,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提供服务。

有关措施:

1、开办县残联网站,利用网络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2、建立连接到省市残联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建立残疾人事业数据库。

3、加强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逐步提高残联干部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

(十三)残疾人事业经费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划建设为主题,采取“四种”方法,“五种”模式,大力开展残疾人培训、就业、执法工作,彰显“六大”特色,开创全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新局面,为改善全县残疾人民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开展残疾人及家庭成员培训1500人,其中:特殊技能培训50人,职业技能培训2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实名制培训250人。安置残疾人就业120人,其中集中就业20人,分散安置20人,个体从业80人。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70万元。开展残疾人宣传、调研、、维权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综合素质。认真学习党的十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残疾人政策、法律、法令、法规;认真学习残疾人培训就业专业知识。全面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标。根据宜市残联[2012]57号、宜市残就[2012]17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财政等部门,做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工作经费保障及时,机构运行高效顺畅,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实现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的“五统一”规范化建设。

(三)严明财经纪律,把有限的助残资金用到残疾人身上。加强扶残助残资金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中有检查,年末有决算。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实行财务公开透明,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非生开支。强化扶残助残项目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办、年末有验收,项目扶持到户,资金扶持到人,影像资料齐全,做好跟踪服务。

(四)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采取“特殊培训针对性、职业培训专业性、农技培训实用性、法律培训规范性”的方法,计划培训残疾人1500人。其中;特殊技能培训50人;职业技能培训2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实名制专项培训250人。通过特殊技能、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科技文化水平;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

(五)着力安残就业,缩小残疾人与正常人生活质量的差距。采取“依山就源安置、集中就业安置、分散按比例安置、异地联合安置、个体从业安置”的方法,计划安置残疾人就业120人。其中:县内残福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20人;县境内企业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20人;个体从业安置残疾人80人。真正达到“安置一人、幸福一家、和谐一片、稳定一方”的目的和效果。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及时安排部署全年工作

一是利用每周集体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7号和省委省政府18号文件、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省残联五届二次工作会议、各级党政领导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准则》,使全会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新时期残疾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一季度,共组织全会干部职工学习9次。二是组织召开了由11县区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市残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市残联二届三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XX年度工作,安排部署XX年度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上下团结一心,合力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

我会把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摆在突出位置,力求从制度层面上保障残联机关工作规范化。在认真执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基础上,一是成立了《关于促进××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编制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我市 《意见》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二是修订工作规则。及时修订市残联工作规则,明确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职责任务。严格实行理事会会议制度,规定对残联的重要事项均要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规范和执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规范行为,切实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四是制定和坚持政务公开。制定并公布相关残疾人工作业务指南和流程,将其文件依据、办事程序和时限要求等上网公开,把权力运行过程透明化,自觉接受群众的咨询与监督。一季度,我会全体干部职工没有任何违纪违法和被上级相关部门问责的现象发生。

三、职能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全市残联上下一心,全力以赴,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一)组织联络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专门协会的代表服务、桥梁纽带、团结教育和监督作用。制定了年度协会工作计划并认真加以落实。2月5日组织召开市专门协会春节座谈会,安排部署协会下步工作,真正使残联工作重心下移。春节期间,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还自发组织起来参与走访慰问活动,以送慰问金、慰问品、帮助困难残疾朋友打扫卫生、送节目下乡等多种形式,展示残疾人友爱互助、团结奋进精神。二是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市县两级残联系统的40名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根据《基层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修订)》开展基层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为今后全面加强我市县、乡、村三级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摸清家底,作好准备。四是认真开展第二代残疾人证审核工作,一季度,全市共审核第二代残疾人证3200余本。

(二)康复工作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及市政府为XX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的实事项目。市残联及早作为,康复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根据年初制定的《××市3-6岁聋儿、智力残、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深入永善、大关、水富、彝良等县开展普查救助残疾儿童工作,共筛查出3-6岁聋儿19名、智力残疾儿童24名、脑瘫儿童20名。目前已为符合救助条件的4名3-6岁贫[文章来源:kt250.com]困聋儿申请中国福利基金会给予救助,实行人工耳蜗手术及训练;对19名3-6岁聋儿和19名家长办班开展语训和培训家长,配戴助听器30台;对24名3-6岁智力残疾儿童及24名家长启动康复训练和培训;对20名3-6岁脑瘫儿童及20名家长启动康复训练和培训;同时联系省聋儿康复中心技术员帮助制作30只耳模及测听调合使用。二是根据市政府所办实事项目和市残联的工作要求,拟定《××市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实施方案》由市政府下发到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及时组织业务人员到基层筛查患者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三是对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开展摸底调查。

(三)助残及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开展“公益金助学项目管理”、“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管理”、“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管理”、“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启动工作,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阳光家园计划××市实施方案》下发11县区。二是拟定上报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计划(XX—XX年)评估验收报告;三是与民政、社保等部门开展城镇(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农村)低保、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医保等调查登记工作。四是下拨残疾人事业专项公益金助学项目义务教育阶段XX年项目经费和“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XX年项目经费,积极开展扶残助学活动。五是开展全市居家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600人托养人筛查落实工作。六是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共参与和组织走访慰问残疾人近4013人,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共计60.26万元。

(四)宣传文体与维权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社和网络等宣传媒体,深入宣传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关心、关爱、支持残疾人及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先进事迹,开展“爱耳日”助残宣传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据统计,一季度市残联共制发信息6条篇,其中被省残联采用6篇。协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报刊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50余次,印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份。二是积极开展残疾人信访工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帮助广大残疾人排优解难,我会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将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制定落实《信访工作制度》。一季度我会共接待来信3件,来访23件(不含电话访),回复办结率98.9%,没有无理越级上访、缠访和集体上访现象发生。

(五)全力支持抗旱救灾

在全市旱灾严重,各极党委政府全力抗旱保增长的重要时期,市残联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力为抗旱救灾献爱心。3月4日,市残联党支部组织干部职工向灾区捐款共1600元;3月24日,市残联党支部再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举行了“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12名党员干部(其中离退休干部3名)共捐款4600元。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13名(其中离退休干部3名,非党员职工1名)两次共为灾区群众捐款6200元。

四、专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项目资金争取

一是积极制定年度资金争取计划。根据我市残疾人需求与实际投入不足的突出矛盾,市残联理事会年初就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制定XX年度向外争取资金计划。为尽量使更多的残疾人受益,理事会决定XX年度计划向处争取资金290万元,比上年计划数增加88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资金争取工作。为使计划得以圆满完成,春节收假后,市残联理事长周训明同志就带领相关人员,及时上昆,向有关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做到了资金争取计早安排,行动早落实。

(二)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一是利用每周集体学习时间围绕如何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强化行政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学习讨论,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二是认真履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及时通报本单位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计划情况,公示本单位重点工作。三是认真履行“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联络员制度,安排了一名对单位业务和相关政策较熟悉、工作责任心较强的同志专们负责“96128”专线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一季度以来,我会共接听“96128”专线政务查询电话4个,回复4个,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没有受到任何相关举报和问责。四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在《残疾人工作服务指南》中公布相关服务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受理部门、办理流程等。建立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分别对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具体的分工调整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挂钩扶贫工作

一是做好挂钩扶贫点春节送温暧活动。1月25日至27日,陈祥副理事长一行4人,深入我会挂钩扶贫点—水富县太平乡复兴村,看望慰问了市残联结对的9户贫困户,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棉被、毛毯等御寒物资折合金额3000余元。同时,将2.1万元慰问现金交给太平乡残联用于慰问复兴村贫困群众,使全村群众都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是全力支持挂钩扶贫点开展好抗旱保增长工作。面对我市遭遇严重旱灾,市残联执行理事会高度重视,心系挂钩扶贫点复兴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抗旱保增长工作,召开理事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挂钩扶点贫抗旱救灾及保增长工作。一是要求单位下派驻村指导员林曦同志对扶贫点抗旱救灾工作进行每周一报,以便市残联及时掌握扶贫点群众生产生活及抗旱自救情况。二是成立了市残联挂钩扶贫抗旱救灾工作组,帮助挂钩扶贫点抗旱救灾。一季度,由陈祥副理事长带队,3次深入到复兴村开展抗旱救灾工作,通过补种马铃薯,蔬菜,豆类等农作物,力求将该村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三是积极筹措资金,资助群众抗旱自救,恢复生产。残联在紧张的工作经费中又挤出2万元资金,用于资助复兴村群众抗旱救灾及生产投入。四是多方协调帮助复兴村争取到救济粮7000斤,救济款6000元(已发放到受灾贫困群众中);争取到基建项目资金29万元,用于建水池,维修引水沟壑,水池,公路等,目前,已就位水泥40吨,沙石503立方,各项工程正在组织实施中。

一季度以来,市残联共资助复兴村各种资金4.1万元,干部职工共深入指导帮助工作15人次,领导干部深入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次。目前复兴村广大人民群众生产自救积极性高,抗旱保增长劲头十足,各项工作进展有序。

五、第二季度工作重点

一是在前期开展残疾人工作调研形成的专题材料进一步完善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我市贯彻中发〔XX〕7号和云发〔XX〕1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二是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市残疾人事业“xx”规划纲要。

三是推进市政府实事,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

四是围绕助残日主题,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五是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六是继续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

七是做好挂钩扶贫工作。

八是积极开展基层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

九是做好应届高中残疾人毕业生及在校残疾学生统计工作。

残疾人文化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提高残疾人生产生活质量,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风气,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加大投入,加速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给予政策倾斜;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认真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坚持自身建设。发挥残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教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四)坚持依法推进。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创建目标

用2年时间完成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任务,各项工作达到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标准,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残疾人工作机制目标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民生发展计划,并安排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领导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工作,主管领导重视残疾人工作;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将残疾人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得到保障,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牵头单位:市残工委;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二)残疾人社会参与目标

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乐观进取,奋发向上,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先进典型,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人数有所增加;残疾人的需求和呼声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得到反映,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基本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牵头单位: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

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大局和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长,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承担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重度残疾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给予保险费资助。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建立独立的市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加大对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落实康复资金,重点开展脑瘫、孤独症和聋儿早期康复训练,使有康复价值的残疾儿童得到有效的康复训练。受训残疾儿童语言能力、智力发展有明显提高,聋儿进入普幼普小率达到70%以上。7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残疾人康复机构;70%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配备社区残疾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服务率、建档率均达到70%。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基本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区。规范低视力康复机构,形成市级低视力康复机构、医院眼科、盲校低视力班、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配用助视器和家长培训任务,开展定向行走训练。全面完成市“十一五”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任务;在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及残疾人康复中心、各社区服务机构、残健融合的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开展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承担社区康复工作的区、县(市)能做到普遍开展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建档率达到100%;有康复需要的智力残疾儿童训练率达到7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40%。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及住院救助,解决贫困精神残疾人机构康复问题。完成国家下达的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供应和假肢矫形器装配任务。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预防残疾工作,做到免费体检,在婚检和新生儿健康体检工作中做好防残检查,降低遗传因素导致残疾的发生率。成立市残联早期康复中心,在医疗阶段介入康复工作,使患者在治愈伤病的同时恢复机体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卫生局;相关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市政府)。

(四)残疾人教育工作目标

围绕残疾人“学有所教”,积极推进残疾人教育工作。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普通义务教育同等水平,适龄听力、视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为满足其他各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加快发展特殊高中和残疾人职业中专学历教育,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入普通大专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开办残疾人远程教育大专班,为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完善残疾人助学机制,加大贫困残疾人及其子女的助学金资助力度;大力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发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辐射作用,利用社会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中国手语推广与研究,推进聋人社会交流无障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相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电大和各区、县、市政府)。

(五)残疾人就业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依法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大对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执法检查力度;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地税部门保障金制度。认真执行残疾人个体就业优惠政策,对失业登记残疾人优先提供就业援助,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并在申请就业创业小额贷款时给予优先考虑。依靠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兴办福利企业,并积极落实扶持福利企业新政策。保证上岗残疾人工资达到或超过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劳动监察,确保残疾职工用工手续齐全,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同工同酬,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国家规定。建立市残疾人就业指导基地,搭建残疾人就业信息平台,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和失业登记等残疾人就业服务。根据市场需求,针对残疾人特点,开展个性化培训,举办残疾人创业培训班,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要免费向残疾人提供服务,保证全市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培训和就业服务。扶持、规范盲人医疗保健按摩市场的发展,提高盲人按摩技术水平,经过培训的盲人按摩人员全部实现就业(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六)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各级政府及扶贫机构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整体扶贫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区县(市)、乡镇两级残疾人服务社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力度,城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范围,对低收入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在已有救助金的基础上,参照城市低保人员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加发低保金的做法及标准给予照顾。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体系。城镇残疾职工全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逐步扩大个体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面。实施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开展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多种服务;各区、县(市)要积极组织残疾人到市残疾人托养培训指导中心进行康复训练、技能培训和托养服务,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他人扶助的残疾人,其抚养人(或扶养人)因健康状况无力扶助残疾人的可由各级残疾人托养机构托养,市及区、县(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七)残疾人宣传文体和社会环境工作目标

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公共文化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社会公众文化生活广泛吸纳残疾人参加;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角),积极开展免费借阅服务;电视台开办手语新闻栏目,广播电台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社会综合类报刊开设反映残疾人内容的专栏,大力宣传具有时代气息的自强与助残典型;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和组织,广泛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体育活动,残疾人体育人口达到20%以上,全市各级残疾人组织举办的特奥、聋奥、残奥竞赛项目不少于40个,残疾人专项性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5次;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根据残疾人运动特点提供必要的体育训练场所和指导,城市每5万残疾人至少拥有7个残疾人专用或挂牌体育场馆,并为其提供优惠或免费服务;不断为省及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力争在国际国内残疾人体育赛事中取得好成绩;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体育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联、报集团和各区、县、市政府)。

(八)残疾人维权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及区、县(市)将残疾人保障法及其他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当地普法年度计划,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法规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区、县(市)及乡镇(街道)普遍制定扶助残疾人规定,村(居)民公约中有扶残助残内容。通过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制度,落实各项司法救助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帮扶对象,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各级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人大、政协定期进行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或专项调研,研究解决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沿街乞讨残疾人的救助管理;加强残疾人用工监督检查力度,禁止非法雇佣残疾人。认真贯彻《条例》,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保持对残疾人机动车的科学有序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和各区、县、市政府)。

(九)无障碍建设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项目、居住建筑、道路、公园景区等场所,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对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相关建设许可,不予项目验收。新落成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道路、公园景区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未建无障碍设施的道路、广场和建筑物要加大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有计划地进行分期改造;已建的无障碍设施,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维护和管理;公共停车场要设置有方便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对有需求的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影视节目普及推广手语和字幕,推广盲人、聋人手机短信优惠服务业务。主要公共场所建立明显的信息标志牌,市内主干道的公交车站等候区设置盲文车站牌,各种公共交通工具设置语音提示和即时文字滚动信息显示。道路交通设置音响提示信号。在全市服务行业推广使用中国手语。残疾人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取得较大进展,实现残疾人与信息社会的和谐发展(牵头单位:市建委;相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房产住宅局、市民政局、市广电局、市残联、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和各区、县、市政府)。

(十)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目标

各级残联组织机构完善、机制健全、富有活力和效能,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为公、勤政、团结、廉洁”,残疾人工作者思想素质高,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为残疾人提供周到的专业化服务。市残联配备残疾人副理事长,理事会配备驻会盲人理事、驻会聋人理事以及专(兼)职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友理事,市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达15%以上,各区、县(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配备残疾人干部。建设完善全市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市级数量不低于80人,区、县(市)数量不低于30人。市及区县(市)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健全、运作规范,有独立办公活动场所,有专门工作人员,市级协会年活动经费不少于1万元,区、县(市)协会年活动经费不少于5千元,各专门协会有计划、经常性开展活动,有效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牵头单位:市残工委;相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十一)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目标

加强各级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重点健全基层残联组织。乡镇、街道成立残疾人联合会,规格与当地内设机构规格相同,由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推举残联理事长,由党委任命,乡镇、街道残联从主席团委员中选聘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形成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为纽带、社区(村)服务机构为基础的社区(村)残疾人工作机制,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帮扶服务。社区(村)残疾人协会有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社区(村)聘有残疾人专职委员、设有残疾人活动室,广泛开展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扶残助残等丰富多彩活动。积极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将助残志愿工作纳入各级志工委和志愿者工作站(牵头单位: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和各区、县、市政府)。

(十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市和区县(市)功能齐全、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和托养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区、县(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指导、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七位一体”服务;逐步形成以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骨干,以区、县(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的市及区、县(市)两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区、县(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由同级政府负责解决,各区、县(市)人口在80万人以上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不得小于1200平方米;人口在60至80万人的,建设规模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人口在60万人以下的,建设规模不得小于800平方米;有条件的区、县(市)要将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确定级格,配备人员(牵头单位: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

(十三)残疾人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

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总体规划,残疾人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落实年维护费用;各级政府网站开辟宣传残疾人事业、服务残疾人的窗口;各级残联制定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有专职技术人员、信息报送人员和专职统计人员;市和区、县(市)残联建立办公局域网,实现与上级残联、本级政府部门及社会相关单位的信息交换,政务信息管理系统覆盖到60%的县(市),60%的县(市)实现业务数据本地录入,通过统计软件顺利完成统计数据的传输与汇总,实现统计数据覆盖90%的县(市);加强市残联门户网站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提供更多在线办事事项,积极推进网站信息无障碍。加强信息技术普及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牵头单位: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和各区、县、市政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对照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开展前期研究评估,起草总体创建方案和配套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工作机制,明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成立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创建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做到层层动员、层层部署;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此项工作已完成。

(二)创建阶段。认真对照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阶段工作计划,明确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验收阶段。做好验收工作各类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邀请省残工委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初审评估;做好验收申请工作;迎接中国残联的实地考核验收。

五、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张效廉市长为组长,王莉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创建的日常组织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地区创建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残联要把创建工作与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紧密结合,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根据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指导,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创建经费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需要安排相应的建设资金和事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体育公益金、残疾人福利基金及社会慈善募捐资金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