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工作上面踏实认真,积极主动,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大声喧哗,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积极配合部门内、外其他人员的工作,能主动帮助别人,能主动承担本职之外的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正确领会和认真、及时、有效的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不拖拉,不推诿。

(二)在具体工作指标方面

在实习期的三个月,主要是学习和熟练会计核算业务,熟悉信托业务系统的操作方法,网银制单,支票以及电汇的填写;也掌握了凭证、账簿的装订以及档案的整理等工作。

我在工作当中,严格遵循会计准则,根据公司信托业务特点,及时准确做好信托业务核算工作,合理归集费用,正确计算信托收益。同时在项目进行分配时,制作管理项目的核算明细表,供业务部门和领导参考。对业务部门的结算单、划款指令以及相关数据进行复核,根据信托合同年末正确计提应收信托报酬,及时清算代垫费用。对分管的信托业务有关账簿及时准确登记,满足对具体信托项目的核算要求,为信托项目管理提供财务信息,保证信托项目顺利进行。

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准确编制信托业务会计凭证;及时收集所管理项目的银行回单和对账单。及时编制月报信托业务会计报表。月报要求在每期末终了4日内完成,每季度末按时提交信托业务部门;提醒业务部门在每季度末及时领取所管项目的信托报表。并根据信托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托业务的披露工作;对于集合类项目,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计算受益人收益及分配,并向业务部门出具收益分配表,同时根据理财中心收益分配表,及时办理信托收益分配,无漏划错划现象,并保证应付受益人帐实相符。

信托账户管理,妥善保管银行帐户资料;及时向银行要回单和对账单,当有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来开户,而李强老师又不在时,协助银行工作人员准备开户资料,盖章等。项目结束后及时办理信托资金银行账户的清户手续,尽量保证本地开立的银行账户在信托项目结束时,在一个月内将信托专户注销。

对于资金划拨,负责所管项目的资金划拨,包括支票、电汇等单据填制及网银单据的制作,保证资金安全及时划拨。同时做好与银行的协调工作,有新项目成立时,提前向银行保头寸,保证资金能够按时,准确的划拨出去。严格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审查资金划拨程序,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违规越权现象;办理资金划款手续及时,不压票,认真核对银行账,编制分管项目余额调节表。

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分管信托项目会计凭证、报表、收益分配财务报告等信托核算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计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项目结束后及时整理上交项目档案。所管项目的明细账和会计报表已经全部装订完毕。按照公司会计制度办理会计档案借阅查询手续;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部门,及时提供审计所需要的档案资料。

受托人报酬计提,按照权责发生制,根据信托合同等资料,每季末计提存续信托项目的受托人报酬;年末按照考核办法,对业务部门的受托人报酬计算进行复核审查。

沟通与协调,做好与各对口业务部门有关会计核算的协调沟通工作,对业务部门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及时、准确提供,并配合业务部门做好会计资料的查找和对账工作,对新成立的项目及时配合好业务部门进行系统的录入工作。如果业务部门有需要查看项目资金是否到账,或者企业是否还款时,都会及时进行查账,把查账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理财中心和业务部门。如果企业是还款,我也会及时把还款凭证开好,并提供给业务部门。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档案管理;调查

企业档案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全部过程记录文献、资料信息的留存。档案作为一种信息资源,作为企业生产、技术、科研和经营等活动的真实记录和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作为与企业同步发展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管理等各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整个国家经济数据的统计分析、准确把握国家经济运行脉搏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因此做好企业档案工作是一项利于企业发展和国民经济整体事业的大事。笔者对滨州市111家中小企业进行了这方面工作的调查,发现在在不同的企业中,由于经营者承担着十分复杂繁重的工作,企业主对该项工作的认识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在档案工作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了更好地促进滨州市中小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现把调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几点建议提出,以期对增强滨州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有所裨益。

1.调查情况

1.1 被调查的企业总体情况概述

滨州市现有各类中小企业3350余家,分属于纺织家纺服装产业链、油化工和盐化工产业链、现代服务业产业链、基础设施产业链和粮油果蔬加工产业链,企业总数约占全市企业的17.5%,投资额约占20.7%左右,其中纺织类企业又占75%的比重。采取五十分之一的比例,随机抽取调查企业,共抽取了67家企业,其中纺织类企业34家,化工类企业9家,服务业企业10家,粮油加工企业14家;企业规模从从业人数看25-240人不等,从营业收入看100-500万元。

1.2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1.2.1 企业档案管理规范,诸如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齐全的企业,只有8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1.9%。在这些企业中,企业所有者全部都是原来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担任过领导职务者,企业管理经验丰富,所建立的企业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好,有3家企业产品出口国外;这些企业全部通过了ISO9000认证。

1.2.2 企业档案管理比较规范的企业有19家,占28.4%。这些企业中,在诸如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中,主要文件建档和归档保存,而有些文件没有建档和归档保存,没有建档的文件多数是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项目方案等,当然不是完全没有这些文件,其中的缺项和数目都各不相同,尤其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会议记录、决定等项,绝大多数企业缺少。这些企业中83%进行过ISO9000认证申请,42%的企业通过认证机构的认证。这些企业所有者,有73%的曾经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参与过中层管理工作,而且有相当比例的企业主是40岁以下的年轻企业家。

1.2.3 档案管理欠规范的企业有26家,占38.8%。这些企业中,有基本的企业经营、管理文件,但很多文件缺失。像统计资料、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项目有文件存在,其他项缺少。这些企业的所有者,大部分有国有企业工作的经历,许多是过去的业务员出身。

1.2.4 档案管理不规范的企业有14家,占20.8%。这些企业中,往往有企业经营情况的记录簿,如原料购进、产品出厂记录,工资发放,资金来往账薄等等;其他像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委托书等反映企业情况的文件基本没有,更不要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项目等企业发展和建设等特征文件存在。这些企业所有者绝大部分是从其他行业转移过来的,在其他行业积累了一定资金后,看到某一行业经济效益好,投资建厂,对本行业发展趋势不是十分的了解,普遍缺乏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多数没有长远的发展规划,甚至有部分企业所有者准备转行。

经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滨州市中小企业中,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十分突出,有近60%左右的企业(不规范企业和欠规范企业综合为59.6%)需要特别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有28.4%的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档案工作。

2.造成中小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不完善的原因

2.1 企业家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自身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从调查情况看,凡是有过在国有企业工作经历,尤其有参与管理工作的经验的企业家,在经营企业时,各方面工作包括档案工作,都比较规范。这些企业家对本行业和自己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清楚的目标,企业的规划、计划等思路清晰,企业的经营情况好,效益高。相反,那些缺乏国有企业工作经历,尤其企业管理经历的企业家,所经营的企业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各种问题,企业经营运行过程中,忙于应付和处理各种日常问题,在总体上的把握能力不强,不善于从数据分析入手,诊断自己企业发展、运行中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档案中介; 服务水平 ;项目管理 ;提升

运用项目管理的思维来提高档案中介的服务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档案中介服务公司,若因为管理能力不合格,使得与档案中介合作的干系人否定其管理的做法,那么档案中介公司的名声会被损害,如果被委托单位很久都无法完成,那么业内水平会被怀疑,若是用完成一个项目的态度来对待档案服务,那么将会不断地提升档案中介服务水平。

一、档案中介服务项目管理的要求

如今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依照相关法则任职档案中介服务的工作人员要必须具备下面的条件:档案中介开展的有关的业务一定要符合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所含有的内容;能有拥有相关档案鉴定、咨询、评估、整理、寄存以及数字化能力与资格;拥有不少于两位有着丰富档案工作经验的相关工作人员,其中至少要有一位获得了档案中级的职称。虽然在《广东省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里,清楚的规定有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怎样的能力,不过档案管理人员仍要时时刻刻努力提升自己,完善专业素养,掌握如今最优秀的档案管理情况,努力实现不与时代脱节。

二、档案中介服务项目管理过程以及意义

1.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指的是在项目的过程中运用到工具、技能、知识、以及技术作用,用来实现项目的所需的条件。

2.通过项目管理提高档案中介公司管理水平。

2.1在项目开启阶段,提高档案中介公司的工作效率。某档案中介服务项目,能不能合作,要通过商业来证明,重点是对成本的效益以及业务的需求的讨论,讨论该项目是否具有合理性,预估该项目档案的中介是不是有实力完成,所具备的业务水准以及公司的业务水准有没有达到要求,是不是和公司的发展的目标相同,所预估的报价能不能让公司获得收益等等,都影响着档案公司的水准,因此必须思考周全,是提高档案中介服务水准最根本要求。项目签订了合同之后,接下来就是认识项目干系人。了解干系人即要寻找与项目行动、战略或成果相关的组织、群体或者是个人。这就必须立刻寻找到有关的干系人,迅速设立工作关系。由于早期阶段的工作尤为紧要,若是到了往后的阶段,没合有关的干系人意,或者是有关干系人拒绝走档案里的部分程序,这会让委托方不断反复地改正甚至重做,使得成本提高,同时让委托的一方感到不合心意。项目管理的概念里,最为主要的是干系人是否符合心意,项目的圆满完成,不但减少了很多成本,加大了工作的效率。若干系人感到不合心意,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2.2在项目规划阶段,提高完善干系人管理水平。计划不单单是管理进程里的内容,最主要是将管理进程综合成一个相应的规划,用作制订规划过程组。在新开启的档案项目中,第一思考和明确它的管理的范畴,在这个范畴内的有哪些,不在这个范畴内的又有哪些?明确了范畴,就可以估算出它会用到几个工作人员,需要什么的时间可以做好该项目,它的成本又是几多,所要求的技术水平等等目标。明确项目范畴后,就可以明确该项目需要花费的时间,按照委托单位进程方案,明确该档案中介项目方案,然后设定项目计划进程标准。制定进度计划的原因是什么?这是由于档案中介服务公司大多数不会单单接手某个项目,大多数都是几个项目档案管理一起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档案管理人员容易因为资源而产生矛盾,无法做到项目所要求的“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的指标。计划了档案中介所要求服务的质量管理目标,制定了质量需求,应该能完成怎样的程度,怎样的专业工作人员才是档案中介所具备的。完成沟通方案,应该和怎样的工作人员交流,创建工作联系关系。完成风险管理方案,分辨风险,进行风险判断,完成风险相应举措,防止当意外事件发生时不能解决的情况,在购买有关商品先要做好购买方案。完善干系人管理工作,其中含有委托方以及委托方的直系上司。将制定完成的子计划,整理合成一份综合的项目管理方案,规划过程组算是正式完工。

2.3在项目执行阶段,提高对中介公司员工的管理水平。完成方案以后,必须仔细根据方案来实施,这是档案中介服务中最主要的内容。执行过程组,不单单依照方案实施,还包含众多主要的工作,例如实行质量的保障,这需要在项目当中实行质量审计,实行阶段解析,明白实行阶段是不是遵守方案的要求。比如档案管理阶段有没有根据中介公司的需要实行分部、单位以及分项归档,有关的质量文件考核要求和权限有没有和规定的相同。执行过程组里的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部分,含有创立项目团队、完善项目团队以及管理项目团队,它是档案中介服务管理之中非常主要的内容,档案管理简单说来就是管理人,所以人力资源管理实际上是档案中介服务工作的最最重要的一点,依照人力资源方案创立项目团队,依照预计招聘、分配等对团队实行完善,记下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段,保证项目能够按时完工。团队的创立不过是作为工作的前提,广泛意义的团队还含有所委托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当他们将工作完满完成,才可以说档案中介服务公司的工作圆满完成了。

2.4在项目监控阶段,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档案中介服务在监督的阶段里,若是发生进程、质量、范畴、成本、购买、风险等超出了临界值,则必须依据制定的风险管理实施风险措施,例如委托单位的档案资料进程一直延后,则必须马上让业主单位对所托的单位计量实行监控,档案资料进程若是一直延后,计量就不允许批准。若是档案的质量非常糟糕,改善之后的结果依旧非常糟糕,则必须马上告知质量监督单位,质量监督单位这时会根据降低信用评价的手段来实施处理,使得所托的单位负责人开始注重档案工作。

2.5在项目收尾阶段,总结项目经验。目最终不单单是转移档案资料,最主要的内容还是审核项目结果、收集过程、收集经验总结以及存档项目信息,让档案中介服务公司能够在接下来的时间很好的利用。项目过程中得到的总结,是档案中介服务公司的最重要的经验,让它在接下来的项目里,更好的做出风险判断,做好风险措施,提升项目的圆满完成的几率。

三、通过项目管理提高档案中介公司自身价值

通过项目管理,可提升档案中介公司规范化管理程度。档案中介公司在其工作过程中的每一项管理活动都将记录在文件、档案之中,利用对各项目所形成文件的考核、检查,可提升档案中介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将项目管理的思维运用到档案中介服务之中,经过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总结、收获管理经验,并且不断改进,从而提升了档案中介公司的自身价值。

四、结语

依据以上描述,项目管理的思维应该贯彻到档案中介服务的方方面面,它不仅让项目工作在范围内得到最好的效果,还能在管理过程和完结之后得到宝贵的财富,从而得到不断改善以及最好实践经验,得到最后的圆满成功。

参考文献:

[1]贺吉元.关于档案中介机构的几点思考.[J].湖南档案,2000(03):18.

[2]郑金月.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及.[J].其对策,中国档案,2000(03):8.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内建设单位、招标机构(含外埠入境招标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以下简称招投标档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的原件。

包括下列内容:报建手续(计划、土地、规划)、业主委托书、邀请招标审批表、招标文件、招标工作报告(招标公告、购买标书登记表、开标记录表、招标工作方案、补充文件、评标标准和办法、评委抽取表、评标报告、评标结果的确认、关于确定中标人的函、中标通知书、业主评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备案。

资格预审参照以上要求备案存档。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投标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工程招标实行委托的,由招标机构负责招投标档案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移交工作。建设单位自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上述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完成。

第六条招投标档案应当具备本规定第三条所要求的内容。

第七条归档的招投标档案应当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真实的反映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全部内容,保持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利用和保管。

招标投标活动形成的案卷,建设单位自行招标的一式二套,建设单位、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各一套。实行委托招标的一式三套,建设单位、招标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各一套。

勘查设计、工程监理、施工、装饰装修、材料设备采购等阶段的招投标档案应当分别组卷。

第八条实行委托招标的工程,或者经批准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工程,招标机构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过程的全部档案材料报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第九条招投标档案应当设专人保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证招投标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第十条招投标档案保管人员接收档案材料后,应当及时登记,并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立卷、分类、归档和集中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大型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公共建筑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的招投标档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五年,其他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三年。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为半年(自开标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招投标档案保管期满,经档案保管人员鉴定,档案保管单位领导批准,登记造册后方可集中销毁。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建设期间的招投标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四条招投标档案保管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当按规定移交招投标档案,不得擅自处理或带走。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倒卖、涂改、伪造招投标档案。

第十五条档案存放地点应当具备防火、防潮、防盗等条件。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时,建设单位和招标机构应当主动配合,出示档案原件或相关档案资料。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1、《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函(说明用地基本信息、报建情况、建设情况、申请的原因、申请依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和现状照片。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5、其他指定提交的材料。根据申请事项还需有: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复函);(2)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立项批文;(3)总平面规划图;(4)建设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如水源保护区)内、或属有污染的工业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有环境影响评估意见;(5)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交通枢纽以及引发交通量较大的项目,应有交通影响评估意见;(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复函)中要求有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7)农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还应有市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2、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有:(1)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立项批文;(2)已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3)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总平面图。3、通过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招标、拍卖、挂牌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市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市国土部门招标拍卖挂牌的确认文件;(3)市国土部门招标拍卖挂牌文件;(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4、旧城(村)改造项目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旧城(村)改造合同(协议);(2)市改建管理部门、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拆迁面积的核准文件。5、历史用地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1)建设用地的历史资料(如已取得的产权证明,或市国土部门的确权文件);(2)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审批市政工程施工图,含变更)

(一)审批要求: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市政工程,均须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是该证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梁、隧道、轨道、城市给水、排水、防洪排涝、电力、照明、通信、电视、油气管线、环境卫生等公用设施工程。

(二)审批文件内容:1、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许可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委托人身份证。4、申请人身份证明。5、有效计划立项批文。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应有以下相关文件:1、申请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需有:(1)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其中必须有绘制在1/500(或以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批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平面设计图;管线工程施工设计图,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须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长输管线工程设计须绘制在1/2000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2)该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会议纪要。(4)历次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意见。(5)电子图件及其他需要的资料。(6)管线工程涉及河流、桥隧、公路、铁路、港口、机场、通讯设施、电力设施、军事设施等用地,应有有关技术条件计算书及相应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7)敷设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管线工程,应有安监部门的意见。2、调整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还需有:(1)要求调整的情况说明(包括调整原因及要求)。(2)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3)有关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调整或管线工程规划调整的批准文件或会议纪要。(4)调整工程涉及其它专业管理部门的,应有专业管理部门意见。(5)调整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其中必须有绘制在1/500(或以原要求一致)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平面设计图;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须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长输管线工程设计须绘制在1/2000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6)电子图件及其他需要的资料。3、调整规划路口还需提供:(1)要求调整情况说明(包括调整原因及要求)。(2)绘制在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路口调整方案。(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相关变更文件。

三、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审批建筑工程施工图,含临时、变更)

(一)审批要求: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均须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是该证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的审理包括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和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批两个阶段。

(二)审批文件内容:1、在方案设计阶段提供的全部资料。2、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4、1/100建筑施工图及相应的电子文件;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附按文件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总平面图。5、根据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跨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直接进入建筑施工图报建阶段的,应有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需初步设计的项目,附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6、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并说明调整原因。7、电子报批光盘资料。8、其它材料。

四、市政类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核发

(一)审批要求:建设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委托市规划主管部门认可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测量,竣工验收测量一般应当在工程完全竣工后进行,但隐蔽性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之前进行。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应当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责令改正或依法处理后再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接水、接电、供气及房地产权证。

(二)审批文件内容:1、《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验收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身份证明。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批准的施工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6、批准的总平面图。7、《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册》、《市建设工程验线记录册》、《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8、经市测绘大队确认同现状一致的建筑竣工图一套。9、市政工程按施工图内容附隐蔽工程覆土前验线测量记录及完工后工程控制点坐标、标高复测资料。10、电子文件及其他需要的材料。

五、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核发

(一)审批要求:建设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委托市规划主管部门认可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测量,竣工验收测量一般应当在工程完全竣工后进行,但隐蔽性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之前进行。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应当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责令改正或依法处理后再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接水、接电、供气及房地产权证。

(二)审批文件内容:1、《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身份证明。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7、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8、《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册》、《市建设工程验线记录册》、《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9、经市测绘院确认同现状一致的建筑竣工图一套。10、土地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11、竣工各立面彩色照片、实际使用外墙材料的色彩和材质说明。12、电子文件及其它需要的材料。

六、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一)审批要求: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

(二)审批文件内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1、《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请表》。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或市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4、建设用地批准书(市政工程不需)。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涉外安全审查意见表。7、市整顿办意见(房地产项目需要)。8、不可撤销支付保函;9、监理合同。10、施工合同。11、白蚁预防合同。1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1、本市监理企业提交项目总监手册。2、外来监理企业提交备案证明。3、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证书。4、送样见证人证(须是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驻工地监理员)。施工单位提交的文件:1、安全员、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2、不可撤销履约保函。3、不可撤销工资支付保函。4、注册建造师证书。5、外来施工单位提交备案证明。6、安全生产许可证。7、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建设工程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的封面及相关汇总表(附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电子文档)。8、《市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许可

(一)审批要求: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造、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已经通过规划、消防、建设等有关部门验收许可使用。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第二条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的目的,是强化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使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跟上改革开放的步伐,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地方政府部门所属和中国科学院所属的县团级以上(含县团级)独立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考核内容

第四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分为: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和省(部)级三个等级。国家一级、国家二级等级标准及考核内容见附件一。

第五条省(部)级标准及考核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未单独制定部级标准的部门,其直属科技事业单位的考核、评审可按该单位所在的省级标准进行。

第三章申报、考评与审批

第六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申报工作,原则上采取自愿申请,逐级晋升的办法。一般在升级一年后方可申报更高一等级。

在首次申报档案管理等级时,对确实具备越级申报条件的单位,其越级申报需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批准。直接申请升为国家二级档案管理的单位必须经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直接申请升为国家一级档案管理的单位必须经国家档案局批准(科研单位同时抄送国家科委,勘察设计单位抄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考评和审批工作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从严要求。

第七条升级申报程序为:各单位在严格按照《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级标准及考核内容》自检合格后,按其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见附件三);并填报《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登记表》(附件四)及《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五)。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所属单位向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抄送地方专业主管部门;部委直属单位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档案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抄送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的考核评定,按隶属关系进行。地方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升级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会同地方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评定;部委直属的单位以国务院主管部门为主,会同或委托(必须有委托函)单位所在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评定。国家一级档案管理的考评应分预审和考评两步进行。

第十条考评工作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自检情况汇报;

(2)对照申报等级标准,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考核;

(3)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评意见并作出考评结论;

(4)向申报单位公布考评情况,并宣布考评结果;

(5)整理汇总有关考评材料,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报告(上报材料要求见附件二)。

第十一条审批工作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考评组的考评意见和结论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国家一级档案管理"单位的审批工作按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二级档案管理"单位的审批工作,由国家档案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国家档案局备案(备案材料见附件二)

科研单位档案管理的等级经批准后抄送国家科委;勘察设计单位档案管理的等级经批准后抄送建设部。

"国家一级档案管理"的审批工作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二条"省(部)级档案管理"的申报、考评和审批工作由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国务院主管部门进行。

第四章考评组的组织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的需要设立考评组,负责进行考核评审工作。考评组由部级和省(部)级评审员组织。

第十四条考评组一般由5--7人组成。考评"国家一级档案管?quot;单位时,考评组至少应有4名部级评审员;考评"国家二级档案管理"单位时,考评组至少应有2名部级评审员。

第十五条部级评审员的条件

(1)能够正确理解并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够熟练掌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标准,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档案业务指导或科技管理工作经验。

第十六条部级评审员的职责

(1)接受对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进行的业务咨询;

(2)参加国家一级、国家二级档案管理的评审工作;

(3)及时向档案行政管理棵藕凸裨褐鞴懿棵欧从晨萍际乱档ノ坏蛋腹芾砩豆ぷ髑榭龊臀侍狻?br>第十七条部级评审员的聘任

部级评审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推荐,国家档案局审核后聘任(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六)。

第十八条各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主管部门档案管理机构中,已聘任为企业档案管理部级评审员的,可以兼任科技事业单位管理部级评审员。

第十九条推荐人选中要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或科技管理人员。档案管理部级评审员任期五年,到期可以续聘。不再从事升级工作的应改聘。

第五章发证与奖励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等级证书是验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的标志。获得部级档案管理证书的单位,在全面质量管理、设计单位资格认证、单位管理升级等考核验收时,享受档案管理专项工作免检权,并可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考核依据。

国家档案局统一印制国家一级、国家二级档案管理证书,并定期公布"国家一级档案管理"单位名单。

第二十一条暂未进行单位管理升级等评估活动,而先行获得档案管理升级证书的单位,单位要给予有关部门或人员以表彰和相应的奖励;单位已进行管理升级等评估工作,档案管理达到同步升级或高于单位管理等级者,档案管理部门和人员同时享受单位管理升级的奖励待遇。对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做出重要成绩、表现突出的档案管理人员,其事迹可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或晋升的考核依据。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人事;人事制;劳务派遣;对接

一、人事、人事制、劳务派遣的定义

(一)人事的定义。人事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成立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和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和现代化手段按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其代办有关人事业务的一种制度。[1]

(二)人事制的定义。人事制是我国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适应非公有制多种形式用人单位和众多待业、就业人员的需求,为促进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和求职者自主择业,由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综合代管部门,受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对其在人事方面提供社会化的综合管理和服务。[2]

(三)劳务派遣的定义。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用工需要,招聘合格人员,并将所聘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工资支付及保险缴纳等日常管理工作,用工单位则实际使用劳动者,并向劳动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以及便于用工管理。

二、人事制与劳务派遣产生背景分析

(一)人事制产生背景。我国传统计划体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的是“国家干部”统一调配的管理制度。而国家干部在传统体制下概念极其广泛,一般来说,凡是列入干部编制、享受干部待遇,从事各种公务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均为“国家干部”。它不仅包括党和国家机关、军队干部,而且包括企事业单位行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对于国家干部,我国传统人事管理奉行的是单一的进、管、出三步骤“档案式”管理,干部人事调配实行的是人员和档案并行的调配制度,人随档案走和档案随人走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管理的主要特点。“要实现干部人事流动,首先必须通过档案调离这一关,档案调离本质上不是市场行为,是一种计划性质的管理行为。”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下的人才归“单位”、“部门”所有,社会流动性极差,它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力资源市场配置的需求发生严重冲突。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政策上允许专业技术人才流动,人事逐渐出现。1995年国家人事部总结各地人才交流机构中的人事工作的经验,标志着人事开始走向规范化、社会化、制度化。人事的出现反映了属权与具体用人权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分离,它冲破了传统人事管理体制下人才“单位所有”、“部门所有”的藩篱,使得人才自由流动成为可能。

我国人事大规模出现是在21世纪初,伴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人事部(现人社部)、国务院办公厅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及下发,标志着事业单位的改制全面开始。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精神,事业单位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实行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而要实行聘任制改革目标,就必须“从技术层面割断各类人才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对单位的依附关系,保证人才有充分的择业的自由” ,同时满足个单位选聘人才需求。人事的社会化服务为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提供了平台。

(二)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自20世纪上半叶劳务派遣在西方国家产生之初,除美国以外各国及国际劳工组织对其采取严厉禁止的态度。但到了20世纪60-90年代,随着各国工业化不断发展和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就业形式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劳务派遣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企业和劳动者尤其是高端人才灵活用工和就业的需要。欧洲各国相继对劳务派遣解禁,一些国家如德国、法国、日本等对劳务派遣专门立法,承认其合法性但对其进行严格规制。本世纪以来,为了发挥劳务派遣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各国立法纷纷对劳务派遣放宽规制。

我国的劳务派遣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其快速发展时期是90年代。劳务派遣在我国的发展背景,一方面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大批工人下岗失业、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各地政府面临巨大压力,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解决就业方式被广泛运用;另一方面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对于劳动力灵活配置提出要求,当然降低用工成本是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主要动因,由于劳务派遣在我国2007年前一直是在缺乏法律规制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它在实践中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派遣工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2007年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首次进行规定,立法确立了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同时对劳务派遣进行了严格规制。

三、人事与劳务派遣的运行机制

(一)人事的运行机制。从现在全国的人事制来

看,人事服务内容包括:(1)政策咨询与规划。向委托单位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委托单位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帮助委托单位解决人事工作中的问题。(2)人才招聘引进。根据委托单位工作和发展对人才的具体要求,代拟和人才招聘启事,组织报名、考试、考核。素质测评工作,提出初选名单。根据单位的特殊需求,向省内外、国外招聘引进人才。(3)应届毕业生人事。为委托单位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申报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为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转档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4)代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手续。为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走及资格考试报名、晋升推荐手续,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评议推荐工作。(5)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人员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6)办理在职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按转手续。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党团员组织关系等;为合同期满流动者,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7)聘用合同鉴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合同鉴证。(8) 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凋解或提交仲裁。(9)开展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单位对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进行岗位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为单位代培中。长期专业人才。(10) 按照有关协议,向社会推荐委托单位的辞聘、解聘人员重新就业。(11)代办失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委托单位代管人员代办失业、养老保险。(12)为委托单位承办其他人事管理事宜。(13)对个人委托的人事,可参照上述人事内容提供服务。

上述13项业务中,其中档案保存、管理和对存档人员身份认定是人事的最核心业务。根据我国人事管理体制,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对存档人员身份的认定是一种国家组织全力和行政权力。但从性质上看,纯粹的人事档案保存和管理并非人事,仅为委托合同关系。人事涉及三方当事人和两个法律关系,三方当事人即委托人(用工单位)、人(机构即人才交流中心)、第三人(劳动者);两个法律关系是指:一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用工关系,二是用工单位与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由于人事制度形成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实践中人事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分为两类,一类为劳动合同,一类为聘用合同。

(二)劳务派遣的运行机制。劳务派遣在实践中通常以两种方式运营,即常雇型方式和登录型方式运营。所谓常雇型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在等待派遣期间、两次派遣间断期间、派遣机构撤回或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期间,即便劳动者没有提供实际劳动、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依然有效,派遣机构有义务继续支付工资。登录型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在派遣机构预先登记,但不与派遣机构订立劳动合同,直至用工单位提出用工需求时,派遣机构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机构以与用工单位约定的实际用工期间为自己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届满或解除,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也随之终止和解除。

一般而言,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两种法律关系。三方主体是指劳动者、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两方法律关系,一是指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之间的民事契约关,双方就劳务购买形成对价关系,派遣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发放薪酬以及代办养老保险、档案托管等人事业务,用工单位必须向派遣机构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二是指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雇佣关系。

四、人事与劳务派遣对接的可能性

要做好人事与劳务派遣的对接,必须要解决好下面两大问题:一是人事档案管理体制问题。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机构)尽管代管人事档案,但档案的制作补充均在用工单位,档案的及时补充转递普遍存在不及时和不衔接问题。且派遣机构代管用工单位的一部分职工档案,这更大程度地增加了档案管理的复杂性。因此理顺档案管理关系极为重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外经验,由社会中介机构来担任档案保存和管理工作。而人才交流中心作为此中介服务机构比较合适,由于人才交流中心专门从事人事档案保存的管理业务。档案的制作和形成在各用工单位,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规定对其员工档案进行制作和补充,并按规定负责向人才交流中心转递档案。二是劳动合同关系对接的问题。在人事中,劳动合同关系是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签订,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签订。两者的区别在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不同。既然只是对象不同,可以采用将人事的劳动合同关系规定在用工单位和机构之间形成,与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结构形成一致。这就为劳动合同关系的对接提供了可能。

人事与劳务派遣在我国劳动力市场配置以及满足用工单位灵活用工需要方面具有相同作用,两者分别运作不仅不利于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而且会造成理论和实务混乱。在目前我国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相互融合的大背景下,人事、劳务派遣的对接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能性。

参考文献:

[1] [2] [3] 王云兰 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比较分析[J] 现代管理科学.2004年版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作者:齐玉萍 杨培记 单位:河南省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要求。⑴《职业卫生防病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⑵《职业病防治法》第48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这是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所必须旅行的举证责任。⑶《职业病防治法》第33条规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病防治法》第64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有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基本要求:(1)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准备工作。①简明扼要的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执法机关、内容、文种3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内容。②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③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④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3)档案工作人员要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补修复制。(5)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6)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对于涉及劳动者个人健康资料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2)职业卫生管理方针、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3)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4)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①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②建设项目初步计划书。③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④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⑦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等内容。(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数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与评价报告。(9)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维修档案,包括,①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②安装、调试验收记录。③运行使用记录。④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①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职业禁忌证明单及调离情况。③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治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④职业病检出名单。(12)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14)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15)各种监督文书,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16)各种汇总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培训情况汇总资料,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劳动者死亡资料等。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创建范围

2016年全县9个乡镇,名单附后。

二、申报创建时间

根据全市村镇建设档案室创建计划目标,我县9个乡镇今年内要全部完成村镇档案室创建工作,并于10月份前申报创建验收时间。

三、申报认定程序

申报工作由属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申报材料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由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推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进行认定,最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并授牌。申报“省级特级”村镇建设档案室的认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档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申报“省一级”及以下级别的村镇建设档案室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组织实施。对于成功创成“省特级村镇档案室”和“省一级村镇档案室”的乡镇,市住建局将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推进创建工作。县住建局和新农办将督促各相关乡镇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创建村镇建设档案室各项工作尽快启动、迅速推进、如期完成。在计划安排上,要细化分解工作进度,精心编制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创建时序。各相关乡镇要明确一名创建村镇建设档案室联络员,负责定期上报创建进展情况。

(二)成立机构,加强资金争取。各相关乡镇要以创建村镇建设档案室目标管理工作为依托,扎实推进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专项资金,保障档案库房,购置相关设备,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行政立法工作,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档字474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城办字第585号)等,并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纳入了建设工程预验收制度;原建设部在1992年成立了“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履行管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职能;全国一些城市的城建档案馆根据相关行政职能,经编办审批增挂了城建档案管理处的牌子,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有些地方的档案部门已经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比如,广东省内,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梅州市城建档案馆、茂名市城建档案馆、清远市城建档案馆、韶关市城建档案馆都已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广州市档案系统,基本上已实施公务员管理,“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也已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关于城建档案馆有关问题的复函》(建办函〔2010〕5号)中也明确指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参照各地工作实际,城建档案馆一方面是保管城市重要城建档案的基地,另一方面承担着指导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任务,属于科学技术事业单位,并兼有政府职能部门的性质。”

二、城建档案行政行为的种类和依据(以广州馆为例)

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广州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推进申请行政类事业单位,根据广州市编办《关于广州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批复》(穗编字〔2013〕211号),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挂广州市规划局建设档案管理处牌子)更名为广州市规划局城建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广州馆对照“三定”方案及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梳理城建档案的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并通过分析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责任边界,进一步坚定城建档案馆行政类事业单位分类的改革方向。依据马怀德《行政法学》,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包括行为主体合法、行为权限合法、行为内容合法、行为程序合法、行为形式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一般分为以下几类: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现结合广州的城建档案工作实际,广州馆梳理出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确认、行政处罚4种共5项城建档案的行政职权,具体分析如下:

(一)城建档案行政规划行为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示有关行政目标,事前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须的各项政策性大纲的活动。城建档案行政规划是一种依职权自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城建档案馆,行为内容是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广州馆“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该项职责是“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法规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第三条: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3.《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2013〕9号)第一章第五条:市、县级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拟城建档案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城建档案行政确认行为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确认、认定(认证)、证明、登记、鉴证等。行政确认分为依申请的确认和依职权的确认,具体包括对身份的确认、对能力的确认和对事实的确认。城建档案行政确认行为有两种:第一种是依职权自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城建档案馆,行为内容是负责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书》。广州馆“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该项职责是“受城市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法规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四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3.《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务院批准,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档案局颁发)第七条:各单位在对每一项科研成果、产品试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进行鉴定、验收的时候,要有科技档案部门参加,对应当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加以验收。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科技文件材料的项目,不能验收。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5.《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6号令)第六条: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6.《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竣工验收资料交由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归档。7.《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第56号,2014年11月26日通过)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原规划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规划核实手续,原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核实,并查验其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和测绘单位的测量报告。符合的,应当予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8.《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2013﹞9号)第十三条:列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二种是依申请的自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城建档案馆,行为内容是负责出具城建档案证明。广州馆“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该项职责是“负责全市规划管理业务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档案等城乡建设档案的统一接收、保管、利用及城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出具城建档案证明是档案利用的一种形式,是依申请对行政相对人所需的城建档案中的法律事实予以确认,用途包括:房产分割、合并,办理房产证,报建依据,资质评选,司法取证,法律诉讼等。出具证明件盖有“档案业务管理专用章”,与档案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在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中,形成大量的声像档案,这些声像档案在规划管理、土地勘探或者土地征收等工作中均可作为法律证据。法规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第十九条:档案馆应当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应当逐步实现以缩微品代替原件。档案缩微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4.《刑事诉讼法》(主席令第55号)第五章证据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5.《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2013〕9号)第四章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二十四条:我国公民、组织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城建档案。6.《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第十条:城市、县和有条件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的建设和管理,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城乡规划建设档案提供便利。7.《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15.3提供利用服务可采取下列方式:3档案证明;15.3.8提供利用档案,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查验利用者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三)城建档案行政指导(监督检查)行为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行为。城建档案行政指导是一种委托或授权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受城市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行为内容是负责对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广州馆“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该项职责是“负责对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法规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四)检查、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2.《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务院批准,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档案局颁发)第二十六条国家档案局和各级档案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科技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3.《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第四条……中央和地方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部门,应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负责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第三条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5.《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四条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6.《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档案局发)第二十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基本任务:……对城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7.《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2013〕9号)第四条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县级市城建档案工作。第五条(二)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列入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进行进馆验收。

(四)城建档案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城建档案行政处罚是一种委托或授权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受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行为内容是负责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逾期未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行为进行处罚。法规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五十九条违法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4.《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6号令)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八条: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5.《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2013]9号)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三、新形势下对城建档案依法行政的新探索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和治国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应用领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继续深入推进;新一轮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型已经部署,在此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依法行政可以说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为此,广州馆以行政类事业单位为改革发展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以管理行政化和信息化为两大抓手,从依法治档、科技强档、人才兴档、廉洁守档四方面探索广州城乡建设档案依法行政的新局面。

1.依法治档是新形势下城建档案依法行政的关键。广州馆以管理行政化为抓手,落实《关于广州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批复》(穗编字〔2013〕211号),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从完善制度、明确职责、依法行政三方面,实现单位性质向行政类转变。不断地完善法规体系,并加强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建立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

2.科技强档是新形势下城建档案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的技术支撑。广州馆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将城建档案信息化顶层设计实施落地,从创新管理、制订标准、开发系统、建设新库四方面实现理论研究向实践创新的转变。搭建内部、外部的协同创新、互惠共赢的管理机制;创新全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在线收集归档管理机制,协同各建设单位和政府部门探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网络;搭建全市规划管理业务档案管理网络,协同主管部门各平行机构创新全市规划管理业务电子文件在线收集归档管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和资源整合,提升行政行为的技术含量和城建档案信息数据利用价值;借脑借力,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完成全新的管理系统平台建设:(1)以搭建建设工程档案、规划管理业务档案、声像档案行政管理系统平台为目标,开展广州市信息项目“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监督、指导及验收业务管理系统”的研发,并确保系统平台的实用性、前瞻性;(2)以提升规划管理业务档案信息服务于政府决策和社会利用成效为目标,配合文件形成部门,探索规划管理业务电子文件在线收集功能,并与档案管理平台无缝对接。

3.人才兴档是新形势下城建档案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广州馆以管理行政化为抓手,把建设高素质城建档案干部队伍放在首位,从强化学习、提升能力、优化结构三方面实现干部队伍向行政型转变,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六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第六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末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2.职业卫生管理的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4.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它内部文件。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包括: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9.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及维修档案,包括:

(1)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2)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3)运行使用记录;

(4)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职业病检出名单。

12.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

14.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

16.各种监督文书。

17.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2)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3)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4)职业病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5)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6)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7)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8)劳动者死亡资料;

(9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要求

1.职业卫生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1)简明扼要地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制发机关、内容、文种三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的内容;

(2)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

(3)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4)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3.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在信息采集环节,要购置相关的采集设备,如照像机、录像机、扫描仪等;在信息存储环节,要购置必备的磁带、磁盘、光盘及相配套的磁盘阵列和光盘库;在信息利用环节,要购置必备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确保档案数字化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加强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鼓励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在职培训、业余进修等形式,熟练掌握和运用档案专业理论和现代技术技能。其次,要面向社会引进掌握信息技术、具备软件开发能力的专业人才,建立一支能够胜任农业科技档案数字化建设任务的档案员队伍。

一、建设数字资源

一是建立目录数据库。2004年,台州市农科院购买了专业档案综合信息管理软件,开始建立归档科技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在建设过程中,对案卷目录著录格式的标准化严格把关,控制好机读目录数据库的质量。目前,我院2005年以前形成的农业科技档案案卷级目录已经全部录入计算机。二是建立全文数据库。2011年,台州市农科院将档案综合信息管理软件升级为全文版,开始启动室藏科技档案全文扫描数字化项目。针对室藏档案资料量大、数字化力量薄弱的情况,农科院采取“外包与自建相结合”的数字化建设方案,对2005年以前形成的保管期限为长期和永久的农业科技档案进行全文数字化加工。

二、方案实施前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精彩专题推荐: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

四、

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档案托管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关键词:管理流程;软件柔性设计;共性与差异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3)21-4776-02

随着汽车的普及,各地汽修企业普遍建立起来,企业竞争激烈上升。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力,汽修企业通过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能力,增强竞争力。

1 汽车维修企业管理需求分析

汽车维修厂部分附属于汽车4S店,部分属于独立维修厂,以为客户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为理念同时以精细化的成本核算为生存之道,其业务流程大体相似,购买软件系统主要目的有四项:汽修过程管理、汽车配件管理、维修成本及工时核算、客户档案及会员管理。

1.1 汽修过程管理

1)接车环节:车主提出修车要求,填写修车委托单,打印修车委托书。(2)派工环节:维修主管检查车辆后并与车主商议后确定修车项目并下达修车计划(3)维修领料:车间据修车计划到备件库领取原料并修车(4)确认领料登记完毕:修理完毕后,备件库核查用料数量并确认(5)结束维修(6)结算:打印结算单完成结算。

企业由于规模的大小及其它原因,对流程的需求有简有繁。有的企业认为维修前不需要签署修车委托单,将流程做了简化,将流程步骤(1)、(2)合并,有的企业认为车间结束维修后,由财务打印结算单,但有的企业认为(5)和(6)步骤应合并。

如图1,是委托修车单的状态转换图,委托单可以先填单打印委托修车单再进入派工状态,也可以直接进入派工状,修理完毕后可以直接结束,也可以转财务结算并由财务结束委托单。

1.4 客户档案及会员管理

对于汽车修理企业来说,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关怀服务,及时提醒用户保养车辆、保险到期时间,保存一段时间的维修档案,是拉近与客户关系的必要手段。对于附属于4S店的修理厂,当车辆后随即建档,其它类型的车辆来修时建立档案。档案包含车辆档案(包含车辆主要信息,如车主、底盘号等,是主档案)、车辆附属其它档案,如车主档案(如车主生日、性别、年龄等)、保险档案等。

会员管理:包含会员信息(会员号等)、积分记录等。会员接受赠品算负积分,修车算正积分,积分计算按照维修类型(小修、大修等)、维修金额、会员等级计算。

2 系统中涉及的主要对象及软件系统数据库模型

经过需求分析,得到了系统的类图,下面是系统中主要的几个类,为了简洁,省略了类的属性和方法信息 。

根据对象定义、对象间关系及对象与数据库映射的几条原则设计数据库结构。在数据库设计中,维修领料、配件外售定义为一个对象及一个数据库的表,主要是考虑到软件设计因素。

在维修类表中,底盘号作为车辆唯一标识关联各个表。

3 关键技术实现

3.1 系统模块柔性化设计

维修业务共由接车登记、派工、财务结算三个模块组成,这三个模块实现对委托修车单状态的控制,即实现对委托单状态字的控制,从而实现了对维修流程的控制。

为了体现不同企业应用时的流程差异, 将接车登记、派工、财务结算做成插件。系统采用插件技术,在软件安装阶段由用户选择不同类型(小企业版、普通版及大企业版),然后安装不同的配置文件,软件启动后根据配置加载不同的插件,可以不用接车登记模块并将接车登记体现在派工模块,也可以在派工模块执行完整个维修流程(不用财务结算),重复体现一套软件适应不同企业。

实现的基础是建立相关插件库,每一套插件的组合实现对结算单状态字控制,这种模块的之间是松散耦合的。当然有的企业还要求将维修领料做进派工模块中,整个维修过程中由一个人完成维修管理,这也是可以实现的,这样的设计极大的提高了软件的应用范围。

3.2软件功能的人性化设计

在实际应用中,客户需要将一些功能联系密切的功能集成到一个功能模块,以减少界面的切换。在查询时应同时提供各种检索方式。

参考文献:

[1] 王宝成,汽车销售服务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D].济南:山东大学,2007.

[2] 赵定贵.汽车配件销售管理系统开发设计[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