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根据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印发的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湟投字〔2020〕23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我厂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升思想政治站位,严守安全发展理念,围绕“防风险、化危机、保稳定”总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传达并落实公司关于开展行动的指示精神,积极配合安环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最大限度控制事故蔓延、减少事故损失。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优化结构,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现成立西宁市第一、三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集中观看学习。通过网路宣传学习宣贯“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部门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措施,组织班组长对一线职工进行宣传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力度,大力提高我厂职工的安全意识。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制度机制。认真落实《西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为实现厂部职工零伤害,设备零事故安全生产目标,达到生产经营的长治久安尽职履职。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企业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三是加强安全人员持证上岗。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工作。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上报。做到每月自查自改自报,逐步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必须在安全环保部的监护下销毁或移交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理。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危险化学品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或移交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化学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化学危险化学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三厂办公楼及厂区道路上喷绘安全标线,并为安全生产车辆管理提出要求,严禁各类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确保厂区生产安全。二是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我厂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规范厂区停车场的停车秩序,标出停车位和禁停位及过车通道。全面排查厂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为厂区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五)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中的隐患设备的排查治理,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二是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积极推进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企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种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自2022年12月底结束,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一)方案制定(2020年7月)

制定西宁市第一、三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方案。

(二)排查隐患及整治(2020年7月至11月)

对我厂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认真开展隐患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密防范事故发生,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构,对排查出来的风险和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和预防措施,完成整改后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本部门不具备整改能力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厂部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

(三)集中攻坚(2021年)大力推进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建立健全我厂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深入实际,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施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园区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园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思想认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公司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

(一)

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积极配合园区组织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

,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全体员工全面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使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深入到基层、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公司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公司将在宣传栏、宣传墙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结合“安全生产月”“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公司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培育公司安全文化。将省《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纳入学习内容一并宣传贯彻。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公司积极配合园区安监局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国家、省、市、园区管委会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全面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的通知》和《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法》要求,强化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到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公司根据园区部署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三是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公司重要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根据园区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将风险识别管控与隐患治理有效结合,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积极配合园区在2021年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规划部署,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五是强化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

及时关注各行业主管部门修订的企业安全培训教程,贯彻落实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落实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演练后应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三)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认真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防火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要结合消防安全特点和主要风险点,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全员防火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意识到位、培训到位、处置科学、应对有效。四是组织全员观看学习消防安全相关视频及典型事故教训,分析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

(四)安全监管基础全面整治。

一是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及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根据园区安监局要求定期做好安全风险评估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四是强化突出隐患问题整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的开展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五是加强承包商管理,要建立完善公司承包商入厂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厂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五)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一是配合园区安监局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定期检测。二是突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是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

(六)危险废物储存处置安全整治

一是公司加强危废(废活性炭、废滤芯)的处置管理,定期开展排查工作,严禁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正规危废处理单位签订合同。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

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部门探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本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集中发力,取得初步成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巡查。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机制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各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机构,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领导,负责统筹推进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综合办公室具体承担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在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突出整治治理,重点瞄准重要风险和典型问题;强化基础管理,与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季节性、关键性时段安全工作要求相结合,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效进行。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强化安全检查。

严格根据公司检查制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针对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金乡县得威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

8

11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党w、ZF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各地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教育系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对盟市、高校学校安全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健全地方ZF的领导责任、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2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和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加强学校安全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责任处室:人事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督导室)

(二)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法规文件纳入各级教育部门、高校党w(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培训等形式,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w、ZF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指导学校建立教职员工安全业务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学生安全教育教学有关要求,不断师生提升安全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党w、学校安全管理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三)推进安全基础保障体系建设。

推动地方ZF落实安全投入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学校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条件。制定出台学校安全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管理、事故处置、责任追究等行为。加强高校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学校安全管理提供人才支持。以学校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和连接公安部门的应急报警系统,实现隐患排查、问题清单、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信息化。(责任处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高等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信息中心)

(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

建立安全隐患“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消账闭环管理。推动各级建立学校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应急、市场、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综合治理,形成护校安园工作合力。(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各有关业务处室)

(五)推进应急处置能力体系建设。

全面修订完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制度、程序。严格落实学校应急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学生与思想政治工作处、科技与信息化处)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为重点,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监管责任,严管严控食品经营风险,坚决防范校园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四D”、“六T”厨房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全覆盖建立,创造条件推进家长陪餐制度实施;*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实施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达到*%以上。(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体育与卫生艺术教育处)

(二)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微型消防站建设为重点,*年,集中解决一批校舍消防验收问题,完成校园消防通道清理、划线标识和畅通工作,重点部位微型消防站全覆盖,中小学全面启动消防操活动;*年,城市校舍消防未验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城市校园微型消防站达到全覆盖,中小学消防操活动全面开展;

*年,全区校舍消防未验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消防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校园微型消防站达到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专业管理人员满足消防管理工作需要,消防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各有关业务处室)

(三)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

以“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年完成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城市校园“护学岗”“四个*%”的基础上,*年,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达到*%;*年,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完全实现“三个*%”。

以建立和完善学校联席会议机制为重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月会商机制、定期通报机制、联合整治机制、督导检查机制、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文化环境、食品卫生环境、交通环境整治,形成常态化护校安园工作合力。(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督导室)

(四)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和日常管理责任,形成从购买、储存、使用、监督到废弃物处理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体系。*年,全面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现状,摸清底数,建立危险源电子台账、分布图,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年,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机制,改善重大危险源储存管理条件;

*年,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建立,日常管理职责明晰,运行科学规范、安全有序,有关管理人员、科研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周)制度常态化,建立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机制。(责任处室:科技与信息化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

(五)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整治。

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继续推动各级ZF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推动校车制度实施。协调配合应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持续开展拉载学生车辆、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杜绝非法校车和黑校车接送学生的现象。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加强对驾驶人和随车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测,保障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督导室)

四、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动员部署(*年*月-*月)。

制定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级教育部门、高等学校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分工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全面部署和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年*月至*年*月)。

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三)集中攻坚(*年全年)。

在全面排查、建立“三个清单”的基础上,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实行问题销号管理。要对梳理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细化责任和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为加强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从餐饮卫生、住宿、旅行社产品、游客行程、景区游览等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过程入手,强化每个环节安全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旅游行业安全预防能力。依法依规对景区玻璃栈桥类等高风险项目和特种设备实施严格管控,落实景区、星级酒店等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设施,增强景区抵御气象和地质灾害能力,整合各方救援资源,提升行业整体应急救援能力。经过三年整治,通过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旅游行业安全体系,确保旅游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般和轻微事故明显减少,切实保护游客和从业人员以及企业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景区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

依据《XX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快健全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制度建设,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分类治理存量,严控新建增量。加强五一、汛期、十一、春节等重要时段景区玻璃栈桥项目的巡查督导,严防项目违规运营。

(二)整治景区高风险项目。

依据《XX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加强对景区(点)高风险项目安全监管。建立全县景区高风险项目清单,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无资质违法经营行为。指导景区(点)开展高风险运营场所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高风险运营场所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提示标识,进一步完善游客安全防护设施。指导景区(点)健全完善高风险项目专项应急预案,按年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整治景区气象和地质灾害。

会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做好景区气象和地质灾害防范。指导景区(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年度核查、排查工作,建立台账,落实防治责任人和监测预警责任人。建立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暑期汛期疏散应急救援演练。对已经查明的地质灾害风险点,指导景区(点)在加快治理的同时,完善危险区域警示标识设置以及游客应急疏散通道线路、避险安置区域的设置。对治理难度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普适型监测仪器设备,做到人防+技防,提高监测预警水平。继续对未排查的景区内易发生岩体坍塌、落石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四)整治景区安全设施。

指导景区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景区(点)要加强安全设施维护,保证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对易造成游客滑落跌倒路段和区域增设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提示标识,对老化损毁的及时修复。依据《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指导景区(点)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指导景区(点)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五)整治景区游客流量。

督导景区(点)依据《景区最大承载量导则》完成最大承载量核定,在景区入口处、售票处设置流量提示公告牌。督导景区(点)建立完善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对游客密集区域实施流量分级管控。加强五一、暑期、十一、春节等重点时段景区(点)流量控制现场督查,严防发生拥堵踩踏事故。

(六)整治旅行社安全。

加强旅游产品线路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下架不合格、“不合理低价”产品。建立落实行前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导游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强化行程中游客安全管理。严格督导旅行社租用合法运营资质旅游大巴,对旅行社的租车合同、责任险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旅游大巴行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原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杜绝司机疲劳驾驶,严防旅游团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履行事故报告职责,妥善做好游客救助及保险理赔工作。加强出境旅游的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醒游客密切关注境外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和预警信息,谨慎前往安全局势复杂、安全事件频发、疫情高发的国家或地区旅游。增强游客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购买出境保险的意识,理性选择境外旅游项目,提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指导出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平台做好出境游客的信息登记管理,针对性境外旅游目的地以及游客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风险提示。

(七)整治旅游住宿业安全。

加强对星级饭店、民宿、农家乐等住宿行业用电用气用火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指导星级饭店完成客房疏散指示图设置以及客用防毒面具、应急电筒的配置。加强旅游住宿业服务单位餐饮、住宿卫生检查,指导旅游住宿业服务单位落实卫生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服务操作流程,加强服务外包监管。

(八)整治行业风险和隐患。

继续落实《XX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XX县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全县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12月)。

按照细化实施方案,指导督导本辖区旅游企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摸排,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切实打牢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基础。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

针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和高风险旅游项目,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

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

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旅游企业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旅游行业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为切实加强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发动,5月底前要完成专项整治方案的制订和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旅游企业落实整治工作要求,把风险排查化解工作贯穿三年始终。

(三)加强配合协作,强化联防联治。

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县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组织开展安全巡查、执法检查,实现数据共享、预警预报联动,健全区域旅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及安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严格履职尽责,严肃追责问责。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度,普及公众生产安全知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根据《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及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来思考,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来把握。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党政部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压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公益宣传。

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市级电视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片,大力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宣传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观看学习宣传资料。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常态化宣传内容,组织各媒体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阐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广泛报道我市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举措做法。组织市内主要媒体针对春季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夏季防台防汛、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国家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日以及劳动节、国庆节、春运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利用全市各地广场公园、商场宾馆、主要街路、社区学校、机场车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出入口、风景名胜区等社会宣传阵地,广泛张贴悬挂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公益广告和标语口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印刷发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在节假日或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等部门单位,开展全市电影市场安全检查活动,在影片放映前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将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对于发生有全国重大影响安全生产事故的地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市文旅局配合;各区、县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各区、县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深理解,学深悟透,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加深对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各级党委(党组)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充分发挥各级党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采用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网络培训等方式,兴起学习热潮。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五级宣讲体系理论宣讲骨干和理论宣讲志愿者作用,有效运用好大喇叭宣讲等做法,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走深走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学习体验和培训活动,指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制作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拓展宣传覆盖面,增大教育受众面,扩大知识普及面。针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通过公示反面案例或黑名单,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社会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不同行业领域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和大培训,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市应急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消防救援支队等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排查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编制完成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落实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市应急局牵头,市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消防救援支队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宣传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

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着重完善宣传工作制度,制定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宣传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三年专项整治期间宣传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三)总结表彰(2022年11月)。

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树立一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标杆县区,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宣传工作报告和三年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报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位置。

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防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三年行动督查督导和考核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放在首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筹划、亲自参与、亲抓落实,分管领导要精心筹划部署,整合宣传工作力量,强化检查督导,推动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整改提高。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跨度长、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市网信部门要强化舆情监测,妥善应对敏感舆情,及时回应舆论热点,确保舆情稳定。要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查找宣传工作不足,向着短板问题改,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着力从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坚决抵制“运动式”“突击式”等形式主义做法,

切实做到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三)丰富载体形式,真正学深悟透。

各地区、各部门要灵活宣传工作形式,创新宣传工作方法,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有用管用的宣传活动,宣传报道要坚持深入现场,深入群众,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报道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提高报道实效。要坚持移动优先,注重融合传播,用好“两微一端”平台,策划推出动漫、微视频、H5等适合互联网传播特点的新媒体产品,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增强宣传工作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切实把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搞得实实在在、富有成效。

(四)注重统筹结合,全面整体提升。

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强化统筹结合、不折不扣把“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期间相关报道长期性、延续性、稳定性,确保宣传热度不减。要注重中央省市宣传联动,统筹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联合网上网下、打通市内市外,形成报道合力。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与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宣传工作的落脚点聚焦到防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风险上,渗透到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日常管理之中,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将宣传工作转化成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动力,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体现宣传工作成果。

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调度、通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标语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3.加强公共安全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安全是发展之本,安全是发展之基

5.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6.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7.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

8.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9.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0.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11.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2.安全生产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13.生命至上,安全为天

14.安全优先,生命为大

15.关注安全,平安是福

16.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17.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18.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19.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0.落实《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21.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22.身边隐患大家纠,安全生产众人管

23.推动安全文明建设,宣传安全文化知识

24.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

25.生命最可贵,安全第一位

26.安全警钟日日鸣,平安大道天天行

27.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28.安全工作要“全力以赴”,而不是“应付”

29.安全管理要抓大不放小,抓小防大,以小见大

30.安全生产打折后患无穷,100分是满分更是及格线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7篇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总结形成实用管用的制度成果,制定出台小而精的管理办法,完成安全生产领域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控制和减少较大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全社会齐抓共管和全民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安全生产的服务保障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主要任务

全面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5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带头、覆盖企业全部门、全链条的全员主体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制考核标准、奖惩措施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相关要求,实现企业主体责任“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督促监督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安全风险辨识体系,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动态管理,并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促进企业形成安全生产良性循环体系,到2020年底前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完成以“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2021年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报自改。三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从业人员劳动保护,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机构进行安全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在线监测,并制定出台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工作。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制定,详见附件。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自行制定并印发,各区县(市)实施方案由各市(地)安委会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均于6月底前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按照省市总体安排,紧密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组织编制方案,做出工作安排,召开工作会议,层层传达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深入分析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本地、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强化标本兼治措施,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重点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管理滑坡、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多发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紧紧围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并报省安委会。总结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具有哈尔滨特色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紧密跟踪国家和省立法进程,加强地方立法研究,推动安全生产、消防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修改完善,推动制定短而精、有特色的地方立法,解决安全生产区域性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特种设备、城市轨道交通等易造成群死群伤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地方标准。推动实施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9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和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梳理、找痛点、定措施、猛攻坚”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全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根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分析研究,拿出管用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挖掘各类风险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快政策治本、源头管控、科技提升,着力解决历史性、根本性问题。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规定要求,相关部门、科室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主动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各企业要在风险辨识管控的基础上,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同时对员工进行风险管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治理,并建立本地、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定期督促调度整改情况。确保2021年底,企业自查、街道排查一般隐患,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三)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以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贸、校园、农林水、能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铁心硬手、重拳出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要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以危险化学品、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倒逼,依法依规、统筹协调”原则,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进行全面摸底;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严禁新批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在行政许可和执法检查过程中,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装备,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五)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依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加强对村级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规范现场检查记录及排查表格,定期开展网格巡查,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加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

(七)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导向,以落实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提升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为重点,配合上级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严格落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到2021年底,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着力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补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短板,为高危行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支持。

(八)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战。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以“互联网+”“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平台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检举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推进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科学应急意识,真正实现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抓好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九)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按照《持续深化“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在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三项任务,摸清底数、制定目标,明确示范企业数量和名单。2021年,全街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小微工贸企业达标比例75%,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管理,积极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推动一批优秀企业建设成为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

(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攻坚战。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管理,进一步督导企业应急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指导各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进一步统筹全街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整合武装民兵和森林消防,组建专业应急队伍,推行规范化管理、训练、作战和保障,打造一支地方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加强重点专业救援队伍装备的配备,结合行业特点优化应急救援队伍的布局,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四、整治步骤

从2021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及责任单位,科学部署推动;各村(社区)要通过动员部署会、微信助推、短信速递、温馨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十大攻坚战”具体内容及有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各负有安全职责的科室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在3月底前制定完成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并把方案传达到每个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本企业方案,推动“十大攻坚战”落地落实。

(二)实施攻坚(2021年4月至9月)。各村(社区)、各科室及有关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抽调骨干力量(各村、社区要安排一名干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三)评估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村、社区和街办各相关业务科室及有关单位要对“十大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扎实推进我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十大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在街道三年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应急办具体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书记为属地第一责任人,各有关科室、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细化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相关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全面分析评估本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抓好统筹协调。街道应急办公室,负责全街安全生产“十大攻坚战”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研究解决。各村(社区)、相关科室、部门要充分发挥三年行动工作统筹督促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实现长效长治,推进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0篇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马头山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这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亲自批准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重大战略行动。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坚决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维护全县大局安全稳定的重要抓手,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二、科学安排部署。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前两年我镇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全面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县整治方案基础上,可适当增加整治行业领域,科学、合理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主动承担起抓落实的关键责任,结合地区实际和单位职责,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要按照方案安排,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完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每项工作见行见效、务求必成。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镇安委会将在今年下半年,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督查,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列为督查的重中之重,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马头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马头山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抚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资溪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建设秀美和谐智慧幸福的甜蜜茶乡营造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村、镇属各单位和企业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监管合力及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全县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宣传中央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团队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按照《江西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赣安办字〔2016〕55号)要求,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同时依托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实现事故隐患闭环管理,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没有达到所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建设。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严格执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企业要严格按照《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要求,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八是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将监督检查对象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加快建立全镇重点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严格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安〔2018〕28号)要求,突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车间、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100%查处,形成对违法违规震慑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工作。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新材料新业态等重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商务、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加强消防站点、力量、装备、水源和通信等保障建设。四是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社会火灾动态、精准防控。五是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持续针对一线重点人群,开展以“实操实训”为基本内容的消防技能培训,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六)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各涉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摸清全县危险废物底数,合理规划布局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七)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勘察、监理、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二是落实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不同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制度。三是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完善事故责任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四是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切实采取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五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六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发挥查处典型案例的威慑作用。

(八)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推动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管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构建系统、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二是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实施“互联网+安全”工程,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三是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辨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特种设备标准化创建,同时强化证后监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开展证后抽查,对自我声明承诺方式直接换证、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抽查。二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和客运架空索道专项整治,开展“三无”电梯隐患治理,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整治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回头看”。三是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监管。

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县三年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前两年县九大专项整治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制定印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镇属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下旬至12月)。各地、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采取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各行业领域每季度末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县“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要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建设安全生产实习实训基地,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人才培训、技术研发及管理创新。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强化检查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持续推进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应用,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按照“一报告双签字”原则,报送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考核问责。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县“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行业领域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有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切实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1篇

“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民政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行动,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攻坚治理”行动,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民政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推动全市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围绕“双万”安全警示行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节点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强化安全素质提升。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着力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二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事故案例、设置警示教育栏、举办警示教育宣传课等方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三是组织安全生产“进机构、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公众疑惑咨询。四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安全风险防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是加强民政工作人员安全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负责人和一线工作人员学习各种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法规、隐患排查方法、应急处置和自救逃生技能,切实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民政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做好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志每月至少组织研究部署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查出来,逐项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认真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各部门各岗位,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指导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推动各层级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全体员工要对照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提高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扎实推进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稳步开展,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机构自查、属地全面检查、部门异地互查、党委政府监督检查、专业机构重点检查等方式,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完善问题隐患和问题整改“两个清单”,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全面督导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结果通报,督促责任措施落实,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迅速行动、对照民政领域排查建立的问题隐患和问题整改“两个清单,统筹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以清单形式逐项落实工作措施、推进步骤、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进展情况等内容。坚持边整改边排查,针对排查新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并列入问题隐患和问题整改“两个清单”,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必须马上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项目设置整改时限,加强对整治情况跟踪监督,确保逐条逐项整治到位。

(五)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典型单位。实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引导和帮助民政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

三、方法步骤

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4月20日前)。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两个清单”动态更新和执行情况,制定“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安全工作任务扎实推进。

(二)集中攻坚整治阶段(2021年4月至12月)。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落实隐患整改和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确保各项风险管控到位、隐患问题整治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集中攻坚”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示范引领,统筹推进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前期部署推进基础上,积极总结提炼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三)加强考核督导,逐级压实责任。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将纳入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督查重点内容,并作为全市民政系统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民政局自2021年4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15日前报送“集中攻坚”阶段专项行动报告。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2篇

 

 

为切实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吉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工作方案》、《交通运输厅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制定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实现全市“七个勇争先,三个求突破”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影响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分析研究,拿出管用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全市交通运输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挖掘各类风险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快政策治本、源头管控、科技提升,着力解决历史性、根本性问题。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行业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地行业、本领域特点,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主动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二)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攻坚。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实化年度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制定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方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攻坚行动,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切实做到风险隐患见底、问题整治彻底、责任落实到底、运行管控筑底。同时要在“6项重点、5项难点”共11项专项治理任务上加大整治力度。要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各单位要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隐患;要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确保2021年底,企业自查、各级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三)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加强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文书标准;依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加强能力培训,适时开展轮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完善执法方式,科学制定市、县年度执法计划,确保辖区内重点企业名单在1个年度内全覆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排查导则。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加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四)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导向,以落实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为核心,聚焦道路运输领域的客货车驾驶员,水路运输领域港口作业人员、船员,工程建设领域的一线民工等关键从业人员,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从市、县两个层面提升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对新从业人员,要建立台账,加强培训。继续推进道路运输企业、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切实提升“两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分级分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突能力。

四、整治步骤

从2021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中旬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前阶段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及责任单位,科学部署推动;积极配合本地新闻会、在线访谈和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行动具体内容及有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4月中旬前要制定完成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推动集中攻坚工作落地落实。

(二)实施攻坚(2021年4月至9月)。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单位、本部门的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方案,抽调骨干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开小灶”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三)评估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对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下一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扎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市级层面在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统一领导下,由推进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集中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安委会关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各单位要全面分析评估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抓好统筹协调。市局三年行动推进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市局三年行动推进组研究解决。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三年行动推进组或工作专班统筹督促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实现长效长治,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集中攻坚任务目标、进展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交通运输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导考核。市局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将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评估”要求,及时调度、通报集中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单位,将适时进行约谈、问责。市局安委会将把集中攻坚工作情况纳入综合督查、暗查暗访及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确保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攻坚成果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定期梳理分析相关情况,每月两次(分别为8日、18日前)向市局三年行动推进办(局安委办)报送信息,2021年11月30日前,将年度整治总体情况和任务进展总结报局安委办(联系人:王岸生,联系电话:8938182,电子邮箱:fgajk8215911@163.com)。

 

 

附件:1.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

集中攻坚工作任务清单

2.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

“6项重点、5项难点”任务清单

 

附件1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任务清单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牵头科室

责任单位(科室)

2021年度成果形式或完成标准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观看学习 “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1.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学习贯彻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局机关党委、局安全监督科

局机关各科室、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2.分级分批组织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员全覆盖。

局安全监督科

局机关各处室、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举办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

2.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3.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推动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局机关党委、局安全监督科

局机关各科室、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作为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宣传思想工作重点。

2.加强宣传报道,在局网站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4.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以多种方式开展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局安全监督科、局机关党委

局机关各科室、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

2.针对疫情防控、高温生产、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期和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

(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5.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行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局安全监督科

局机关各科室、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严格落实《省厅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开展各项工作,并对落实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2.贯彻落实部《港口、船闸和航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指南》。

6.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督,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手段和“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局安全监督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规划建设科、港航管理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制定市局《2021年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2.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出重拳、遏事故” 集中攻坚活动,强化督导抽查,持续健全完善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自改长效机制。

3.根据市局制定的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整改消除隐患。

7.加强桥梁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开展高处坠落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深入摸排、建立在建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桥梁、隧道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可能造成10人以上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危风险,详细制定管控措施,确保随时处于受控状态。

 

 

 

 

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8.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关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规划建设科、港航管理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组织召开四次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2.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责清单,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9.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局执法监督科、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规划建设科、港航管理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信用建设,收集汇总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记录,做好交通失信行为的公示。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0.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规划建设科、港航管理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严格执行省厅39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

2.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地图,实施“图斑化”管理。

3.推动重点地区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11.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规划建设科、港航管理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2.按季度向厅三年行动专班报送隐患清单,通报隐患情况,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

12.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规划建设科、港航管理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深度分析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根据厅、市相关工作要求,对 2015-2019年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3.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监督科、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会同铁路部门全面验收普铁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对重点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同时结合验收检查进行“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同步推进未完成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4.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公路、铁路、市政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对列入治理范围内航道上的各类桥梁开展桥区水上交通及桥梁隐患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要求为:

1.5月底前完成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并完善相关基础数据,按统一格式,建立“两个清单”等相关工作;

2.5月底前完成桥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完成桥梁的基础数据收集、汇总、填报等相关工作,并对各整治桥梁建立“一桥一档”、“一桥一策”及隐患风险整治台账等相关资料;

3.8月底前完成各整治桥梁抗撞性能的综合评估工作;

4.10月底前完成各整治桥梁标志标识的建设;对于桥梁需设置防撞设施、加固改造的,应于10月底前启动工程建设或养护工程实施程序,并落实资金渠道;

5.2021年10月全面启动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及桥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的各项工作。

15.开展水路客(渡)运安全治理。强化水路客运和渡运安全监管,严禁客运企业和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格执行客船、渡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渡工)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地区水路客(渡)运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

2.严把水路客运市场准入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超码头靠泊能力违规接靠客船等违法行为。

3.加强渡口渡运安全监管,推动渡口撤渡和渡改桥建设。

16.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指导各地抓好《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的贯彻落实,严格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

17.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红线问题治理。扎实推进“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狠抓红线问题整改工作,严肃问责触犯红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动红线问题动态清零。

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贯彻落实《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失信行为惩戒细则》。

2. 狠抓红线问题整改工作,对触犯红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推动红线问题动态清零。

18.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治理。加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力度,强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树立工程项目“零死亡”建设目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加强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审查及实施过程中的交底、检查、验收、监测、应急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着力解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不严,方案与实施“两张皮”等问题。

2.强化“平安工地”建设督导检查力度,在普通公路督导帮扶中,重点予以督导检查。

19.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事故多发地区、企业、项目安全治理。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防止事故发生。

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2.对2021年发生事故的在建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回头看,重点督导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20.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加强对“三无”采运砂船、装卸作业站点、码头的源头管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运输环境。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出台相关措施,要求港区码头企业禁止为违规砂石运输船舶提供港口装卸服务。

2.联合水利、公安等持续打击非法采砂运砂行为。严厉打击内河船舶从事海上运输和“三无”船舶非法运输行为,查处船舶停靠省内河码头(装卸点)卸载来历不明海砂、无法提供连续15天航行轨迹等行为。

21.强化我市水上运输安全治理。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控,针对影响水上交通的“三无”船舶、“僵尸船”、无线电使用不规范等行为,采取措施或专项治理等方式进行治理。加大船员培训力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安委办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要求,强化水上运输安全风险管控。

2.继续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去年工作的成果上,继续深化整治效果,对故意关闭AIS,使用非船载无线电设备、非法占用频道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提升我市水上通信秩序。

3.继续开展“僵尸船”治理,研究建立“僵尸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4.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对涉渔“三无”船舶进行清理整治,对“三无”涉运非法载客行为予以查处,对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协助查处移交至有关部门处置。

5.加强船员培训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五)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22.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严格建设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组织开展港口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

2.对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同步开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3.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认真执行国内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货物检查,深入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加强信息共享力度。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在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或船舶不满足水路运输管理规定要求的,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到期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按规定撤销经营许可。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核查工作。

24.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局港航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加快理顺地方海事、船舶检验体制机制,健全水上交通联合执法机制。

(六)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25.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

局执法监督科、局安全监督科、局财务审计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举办交通运输执法培训班。

2.落实相关要求,建立完善执法装备管理办法。

26.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修订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27.大力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港口客运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以港口客运为监管重点,针对港口经营许可手续不全的问题开展治理,督促港口客运企业加强安检查危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2.督促港口客运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8.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局安全监督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牵头,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引导航运公司提高自有船员比例,开展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

2.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加强从业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指导各地按要求完成道路运输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

29.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局安全监督科、局机关党委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每半年在市主流媒体推介1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做法,曝光1个负面案例。

2.利用行业网站、微信等平台,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宣传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30.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31.建立健全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监督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将道路运输领域重大隐患信息纳入月度通报。

2.建立联络员机制和微信平台。

3.开展安全检查,聘请道路运输领域专家参与。

32.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局执法监督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局安全监督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将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失信人员纳入信用交通评价内容,对严重失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33.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局执法监督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按照部署安排,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将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失信人员纳入信用交通评价内容,对严重失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34.严肃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监督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按要求派员赴事故现场,指导做好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35.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监督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36.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开展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报抽查结果,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相关技术标准。

37.按照交通运输要求,认真落实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按照交通运输要求,认真落实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38.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业车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按照《江西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赣工信装字[2020]336号)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抓好货车非法改装整治。

39.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按照安排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货罐车专项整治,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40.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各地按照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

41.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部署,会同公安部门共同推进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

42.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继续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会同公安部门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道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完成安装4G实时视频监控和主动安全预警装置。

2.建立健全常态化道路重点营运车辆及企业登记信息排查比对工作机制。

43.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按照《关于深入推进的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开展在用道路运输车辆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排查比对,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使用性质比对。

44.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配合商务部门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会同公安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指导落实好《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45.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会同人社部门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执法监督科、局办公室

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46.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督促指导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提升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培训。

2.指导建立健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配合公安推行严重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提升驾培监管平台应用水平,推进驾培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47.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解聘严重交通违法事故驾驶人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开信息。

48.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督促企业对客运车辆乘客规范使用安全带进行百分之百宣传提示。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49.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验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积极培育网络货运龙头企业,推运输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工作。

2.指导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3.严格落实出租车汽车驾驶员背景核实有关工作要求,从源头上确保行业安全。

50.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监督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指导认真做好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共汽电车交通等领域的重大风险清单,严格风险管控。

51.会同公安部门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推广应用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客运站电子客票应用全覆盖

2.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52.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会同文旅、公安部门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按照省厅统一安排,联合公安、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出台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53.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工作,切实抓好长途客运安全监管。

54.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港口、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局执法监督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安排部署,会同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

55.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监督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推动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

2.按照《吉安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56.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从事学生运输的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校车营运安全措施的各项要求。

57.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新增向城市规划区延伸的公交线路,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农村客运动态监控应用,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超员、驾驶员不文明驾驶行为。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58.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宣贯落实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按要求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和处罚标准。

59.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要求落实。

60.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落实《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推动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打非治违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各类监管数据,完善非法营运执法打击机制,有效提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效能。

61.继续严格落实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重点车辆检查,精准查处“三超一疲劳”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监督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重点车辆检查,精准查处“三超一疲劳”,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62.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2021年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0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

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2021年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0公里。

2.以危旧桥梁改造为契机,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63.推进公路专业机械设备配备,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

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加强农村公路应急抢险队伍建设,逐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运行保障水平。

64.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逐步清理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巩固已完成的“千灯万带”工程成果,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事故多发交叉路口和穿乡过镇路段安全设施。

 

 

 

四、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65.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全部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路线安全风险排查。

66.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

局港航管理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67.加强港口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组织开展港口货物装卸存储安全生产检查,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68.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有关部门在化工园区管理专业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69.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部门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督促各地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 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积极配合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运输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

局港航管理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严厉查处船舶偷排超排、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重大缺陷等违章行为,利用船“e”行等方式监督船舶污染物移交上岸或合规排放。

2.加强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过程监管。

 

 

 

 

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70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指导企业强化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港务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查。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1.督促指导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督促指导各重点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执法监督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将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年度资质核查的重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限时整改,整改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72.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对违规挪作他用,以及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发生事故后依法依规惩处。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局财务审计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督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对《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开展2021年度“平安交通”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促进优秀科技促成果推广应用,鼓励技术及装备更新换代,引导行业提高安全科技投入力度。

73.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查处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局安全监督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搭建在线教育平台,对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在线教育培训。

74.督促推动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督促指导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推动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75.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辨识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督促各地加强对企业风险辨识工作指导培训。

2.对确定的重大风险督促企业进行严格报备。

76.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督促指导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企业对照厅明确的39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建立企业自身重大风险清单,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77.督促指导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强化危险源检测和预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重大风险向全体员工告知制度。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78.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对企业自报和管理部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督办,督促企业消除事故隐患。

2.对管理部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肃处罚到位。

79.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各地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80.督促指导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向社会公开企业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双公开制度。

81.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局执法监督科、局安全监督科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

82.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水平,筛选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

局安全监督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牵头,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

 

83.完成市三年行动中2021年“集中攻坚”阶段任务要求,重点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创建、各类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等三项任务。

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局安委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时,对照市三年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问题任务责任清单表”和三项阶段重点任务,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

 

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一)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资质资格安全准入

84.全面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准入情况。对现有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单位和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全面清理以“挂靠运营”形式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行为,依法取缔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单位、个人及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行为。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开展危货运输挂靠经营清理。

85.全面核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路上抽查、入企核查等形式,对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相应从业资格证进行全面核查,严肃查处无资质从业人员并追究其所在企业(单位)责任。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确保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作业的技能条件。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督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制定检查计划,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六十条进行处罚。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2018)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业务调度人员、动态监控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作业的素质技能。

86.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以及审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并依法查处取缔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以及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法行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指导各单位严把车辆准入关和年度审验关,对不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的,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不得通过年度审验。督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车辆维护和车辆技术档案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对未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档案不符合规定或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以及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法行为,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罚。

87.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评估导则,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依法吊销相应的营运资质。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60号)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隐患突出、隐患治理不力、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依法吊销相关营运资质。

(二)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保障水平

88.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保障技术应用。严格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一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19)、《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20300—2018)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标准,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规范并统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监管要求,加强对车辆运行状态、罐体及货品安全状态、行进线路状况等监控,及时识别驾驶员不安全行为、车辆运行异常状态等风险, 并釆取必要措施进行干预、严控风险。积极推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防碰撞装置、槽车罐体防损钢架、智能监控报警装置等。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按照交通运输部安排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货罐车专项整治。

2.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进行核查,确保车辆参数配置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

(三)规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控。

89.严格危险化学品托运、装载(充装)等环节安全管控。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菅和道路运输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并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2018)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遵守相关特殊规定要求,妥善包装危险货物,并在外包装设置相应的危险货物标志。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装载、充装前查验规定,依法从严查处未查验承运企业(单位)、车辆、罐体、人员资质和安全状况或者在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向道路运输车辆装载或者充装危险化学品,以及超过车辆核定载荷装载或者超过容器核定压力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道路运输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90.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监管。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及其车辆、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事故和违法违规记录进行摸排,分类落实惩戒措施,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照、资质。梳理近年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多发路段,形成清单,加强综合治理,切实消除隐患。推动地方政府规范建设、管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对接协作,推动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通报机制。

91.危险货物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路线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对排查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点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提出防范事故、消除隐患建议对道路损毁、交通设施损毁或灭失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修复。2021年3月完成排查并持续推进。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规划建设科、局执法监督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通过路政巡查、联合巡查等方式,逐步实现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交通设施损毁修复常态化。

2.督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路线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

(四)构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92.建立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令2019年第29号)规定,对照相关规定进一步梳理完善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依法加强托运、充装、运输车辆及容器检验、道路运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研究借鉴江苏、浙江、云南等地的做法,推动进一步厘清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依法加强托运、充装、运输车辆及容器检验、道路运行等怀旧的安全管理,推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和案件移交、接收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

93.畅通跨地区、跨部门间信息协同共享渠道。通过建立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健全完善信息系统等方式,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电子运单监管信息、道路运政管理信息、动态监控联网联控信息、罐体检验信息等数据全国“一张网”,数据有机融合,地区、部门共享联动。通过交叉比对,打造数据闭环,形成监管合力。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全面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全面推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全面落实电子运单制度。

94.健全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逐步探索建立各相关部门检查执法情况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车辆、从业人员等资质挂钩的工作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全面实行行业禁入、职业禁入。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七、消防、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95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局安全监督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组织对辖区物流园区和大中型物流仓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及时督促整改消除。

96.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作。

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落实“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相关任务要求,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契机,同步推进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作。

(二)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

97.督促指导强化港口码头等功能区安全管理,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理顺港口安全管理体制,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严防失控漏管。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回头看”。

2.指导建立港口与海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

3.指导督促港口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地方统筹港区陆域和水域公共消防能力建设。

七、城市建设

98.瓶装液化石油气治理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治理,重点排查整治无证运输等问题。

 

附件2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6项重点、5项难点”任务清单

 

 

内容

牵头科室

责任单位

2021年度成果形式或完成标准

6项重点

1

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局安全监督科、局机关党委

局机关各科室、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局党委中心组4月份进行专题学习,二季度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党委开展专题学习。

2.根据有关部门要求适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举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并组织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批分级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培训,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内容纳入每月党(委)组织学习中。

3.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宣传思想工作重点,在局网站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推动各地加快建设安全体验基地,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

2

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

局安全监督科

局规范建设科、局港航管理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印发《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

2.指导各单位编制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个清单”。

3.积极运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一张图”,实现交通运输重大风险辨识覆盖率100%,辨识出的重大风险管控率100%。

4.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督办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

5.开展涉客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研究,推动落实防范涉客船舶重大风险管理规定。

3

公路安全提升和危桥改造工程

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1.以危旧桥梁改造为契机,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2.2021年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1000公里。

4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按照《吉安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开展危货运输挂靠经营清理。

5

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客运安全管理的通知》部署,严厉打击涉客船舶超载、违反禁限航管理规定、冒险航行、客危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6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事故多发地区、企业、项目安全治理

局规划建设科

局安全监督科、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出重拳、遏事故”集中攻坚活动,强化督导抽查,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

5项难点

1

内河船涉海运输安全治理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通过宣传教育,广大船员安全技能及意识进一步提升,内河船超航区航行及有关航运企业、船员受到有效管控。

2.推动地方政府更好发挥综合管理和主导作用,落实属地政府安全管理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内河船舶、航运公司。

2

道路非法客运安全治理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相关部门抄送、执法检查过程中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罚。积极推动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打非治违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各类监管数据,完善非法营运执法打击机制,有效提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效能。

3

公路运输“百吨王”治理

局执法监督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贯彻落实《全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4

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监督科、局规划建设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结合普铁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会同铁路部门对重点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同时结合验收检查进行“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同步推进未完成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2.加强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开展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排查,重点整治桥区水域船舶淌航、掉头、违规追越、船舶超高超限航行等行为。

5

港口经营许可和竣工验收前置手续不全、动火等特殊作业违规行为突出问题治理

局港航管理科

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加强督查检查和调度,指导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依据职责对辖区内所有港口企业的经营许可和竣工验收手续。进行全面核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存在的问题依法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能保障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业,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业整顿直至撤销经营资质。

2.指导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动火等特殊作业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纳入安全检查重点,督促企业对照标准规范要求,完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销号。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3篇

各单位:

按照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根本问题消除根本隐患专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XXX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涉爆粉尘专项整治

粉尘颗粒物浓度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排放标准的,应规范设置环保除尘系统,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进行消防审核验收,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对标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按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工序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控爆措施、落后工艺、除尘方式、火花探测、粉尘清扫等6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务实“精准销号”,销号率100%。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管理、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

(三)开展燃爆毒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厂房和装置、库房、储罐(区)等场所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未经规划许可批准、违规搭建的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依法拆除。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危化品作业检维修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应急救援等规定,强化临时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溯源管理、储存仓库、安全距离、“两重点一重大”、防火防爆防中毒、监测监控、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中毒事故。

二、活动要求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对应专项,按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表(附件1),对照各类专项检查表(附件2-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在11月26日下班前报XXXXXX统一汇总。

(二)督查验证(2021年11月27日—30日)。由XXXX将收集的隐患上报表分发给XXXXX各区域督办人员,由督办人员对各自管辖作业区和协力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实施验证,验证有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

(三)各区域督办人员将验证后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报XXXXX统一汇总后在2021年11月30日报XXXXXXX。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4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甘亭街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重在完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和基础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意识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全街道事故总量和事故亡人数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保障措施

成立甘亭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召 集 人:沈军胜(甘亭街道党工委书记)

霍向辉(甘亭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召集人:杨  岭(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任  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周凯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丁  立(街道纪工委书记)

张  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贾武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闫瑞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亚洲(人民路派出所所长)

屠攀峰(渼陂路派出所所长)

薛锐林(机场派出所所长)

成  员:  秦  云  张新风  刘宏权  景  强  郝少波   张希金  刘养博  刘罕伟  刘小军  石林博     杨朝辉  张向军  刘国欢  王  刚  王兴团  杨建云  郭  妍  雒创辉

职  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经发办,主任由刘罕伟同志兼任,具体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牵头做好与区安委办的对接联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跟踪督办重点工作。

制  度:(一)季调度会议制度。工作专班结合区安委会季度例会,统筹协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调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二)联络会商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梳理汇总全街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班成员单位联络会商会议,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协调推进相关事宜,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三)监督检查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每半年对全街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并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重点内容,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四)挂牌督办制度。工作专班相关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实施挂牌督办,督促整改落实。

(五)工作报告制度。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办公室每月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全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二是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及时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纳入专题学习计划,持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并及时组织研讨交流。通过学习强国、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网络学院等平台做好专题片公开版的常态化学习,迅速掀起全员学习、广泛参与的学习热潮。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党支部要加强指导协调,相关办公室要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牵头,街道各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完成“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定工作。二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审计等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三是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分级分类管理,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接入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依托省安责险管理平台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牵头,街道各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准入监管,2022年底前,制定我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落户我区。三是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2020年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台账。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具备远程提醒功能的主动视频监控系统,达到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明确危险化学品运输途径的监管目标。建立全覆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气体充装设施设备等特种设备和防雷电设施设备动态管理清单。四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2年9月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五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六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标准化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七是强化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

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牵头,街道各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重型货运车辆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外来过境重型货车失控漏管、车辆和人员资质不合法、车辆技术状态不可控、非法改装、报废车辆违法挂牌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货运车辆普遍超载、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货运装载源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查“百吨王”车辆。二是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城市建设工程车辆监管缺位问题。重点整治夜间、凌晨等易漏管失控重点时段,渣土车、水泥罐车超载超限、违法运输行为。三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缺失问题。重点整治运输企业只收费不管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严查客运、危运企业违法挂靠、挂而不管行为,严厉打击“黑客车”“黑货车”和“黑客运企业”。四是路面秩序管控存在盲区。重点整治过境公路、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和上下班高峰、农村集市、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严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和农村车辆违法载人、严重超员等问题。五是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公路及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路一策”;加快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做好道路应急保障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和警车带道等措施。六是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问题。重点整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控措施缺乏针对性,检查执法不严格,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街道农业办、城管办牵头,街道各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大型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学校、文物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加强城中村、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査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搭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街道经发办牵头,街道各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六)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坍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边坡、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城市改造等旧房及设施拆除、农村自建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大风、降温天气,室外高处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和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牵头,街道各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七)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农村“煤改气”用户、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燃气管线存在结构性隐患和管线交叉、安全间距、防腐、管道标识以及违章建筑等隐患;居民小区集中供热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燃气供气企业对居民家庭用气管网安全检查不到位;高层建筑及公寓住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

责任单位:街道城管办牵头,街道各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八)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

责任单位:街道市场监管所牵头,街道各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夯实安全责任,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增强教育活动吸引力。坚持做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不断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全街道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各类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

责任单位:街道党政办牵头,街道各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十)农林牧渔业安全整治。扎实推进农林牧渔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完善责任制和责任清单。加强对农林牧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场所、核心部位的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防控,切实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强化安全生产指导和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管理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实现农林牧渔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街道农业办牵头,街道各片、民政办,各村(居)委会

四、实施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8月)。街道经发办按照省、市、区安委会工作思路,结合我街道实际研究制定甘亭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对标中央行动计划,省级、市级、区级及街道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街道经发办。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办公室、各企业要在动员部署的同时,结合前期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成果,深入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十项重点工作”应急安全综合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持续更新“三个清单”,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积极学习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方式方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全面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全街道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归纳整理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经验做法,并借鉴其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街道推广。要总结全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本街道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按季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3月8日、6月8日、9月8日前报街道经发办,12月3日前报年度工作情况:2022年10月底前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并由街道经发办汇总梳理,形成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陕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街道高质量发展、十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进展提供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内在要求。为此街道办事处成立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办事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全街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经发办,建立运行机制,健全定期会商、监督检查、挂牌督办、工作报告等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街道经发办每季度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各专项整治牵头办公室,每月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整改。

(二)合力推进落实,全面覆盖盲区漏洞。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要找准安全监管盲区,针对性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研究分析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行业、地区、时段,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刊专栏,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问效问责,切实夯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以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村、社区和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治,做到及时排查,及时治理,防患于未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各项安全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努力实现“五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覆盖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监控管理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举报案件核查反馈率达100%,安全事故查处结案率达100%。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防止关键时期、敏感时期发生事故及连续发生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三、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XX年1月1日开始到XX年12月31日结束,整治时间为期一年。

四、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全聂家庄(中心)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我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五、整治方式及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学校全面自查自整、中心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我校督察组要对各班进行“会诊式”的检查。对存在的一般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治理,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员、措施、时限,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期间,态度不端正、行动不积极、整改不到位,要严肃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六、整治步骤及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按省、市、县、镇、联校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分五个阶段进行: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一月到二月初)。学校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全面部署工作。

2、全面排查整治阶段(二月初至四月底)。学校要全面自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制订整改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措施、人员、资金期限进行认真整改。学校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要求上报联校,并进行认真整改。

3、督查整治阶段(五月初至十月底)。在自查自整和排查整治的基础的基础上,我校专项整治督查组进行分类整治,同时,要与联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组搞好工作配合,做到“三级”联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4、“回头看”再检查阶段(十一月初至十二月上旬)。为了巩固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专项整治督查组要进行“回头看”再检查,重点跟踪检查存在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和专项整治中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5总结阶段(十二月中下旬)。我校专项整治领导组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大会。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和正确面对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负责性,深刻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努力实现“三个发展”目标的重大举措和开展“专项整治年”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县委、县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稳定的高度,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联校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做好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和难点文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细化、分解和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形成无缝隙的安全责任链条。要通过招开动员大会和层层签订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