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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1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一般思路;基本方法

一、税务筹划的定义及特征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缴税款的一种合法经济行为。税务筹划的特征:(1)合法性。税务筹划必须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这是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的本质区别。(2)超前性。纳税行为具有滞后性,企业可对自身应税经济行为进行预见性安排,比较不同经济行为下的税负轻重,做出相应选择。纳税人可事先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投资经营和财务决策。(3)综合性。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各种税种,使其总的税负最低。要综合考虑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收益和成本,使纳税方案的综合效益最好。(4)时效性。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与纳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在不断变化,税务筹划方案必须立足现实,适时调整和更新。

二、税务筹划的一般思路和基本方法

一般企业缴纳的最主要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基于比例税率的企业,企业应缴税额=计税基础×适用税率。从最终节税结果上看,税务筹划的基本思路可分为两条:有直接节税效果的绝对节税思路和有间接节税效果的相对节税思路。

1.绝对节税。是指直接使纳税绝对总额减少,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在各种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中,选择缴纳税款最少的方案。基本方法:对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三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和公司制。总分公司和母子公司。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特殊地区和投资方向的选择。纳税人身份不同,其适用的税收政策和享有的优惠政策也不同。(1)兼营业务分别核算。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都存在兼营业务的情况。企业应尽量将其兼营业务分开核算,避免适用从高税率缴纳额外税收。(2)混合业务分拆。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会加重企业税负。(3)合理利用转移定价法。企业在采用转移定价法将税基转移到低税率地区或亏损企业时,要全面了解税法及税收征管的相关规定和税务机关对“合法和合理”的界定,避免税务筹划的风险。(4)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金额的筹划。将不能税前扣除或超过扣除比例的项目向允许据实扣除的项目转化。对于一些营业外支出,须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的,应及时报核。(5)消费税的税基筹划。企业可通过成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分和内部转移价格,包装物收取押金,商品先销售后入股、抵债、换货,汽车先买后配,彻底的委托加工再销售等方式降低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2.相对节税。是指一定时期的纳税总额不变,通过筹划使各个纳税期间纳税额发生变化而增加收益。相对节税的产生根源是货币时间价值,主要应用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基本方法:(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在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对稳定的条件下,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会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前期的折旧费用较多,减少当期所得税支出,留于企业的资金可再投资增值,从而产生相对节税作用。(2)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物价水平大幅上升时,库存存货的总成本会增加,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不能增加已销产品的成本,其他方法则能相对增加当期的已销产品成本,从而减少所得税支出。(3)债券摊销方法。在货币时间价值的作用下,溢价发行的债券采用实际利率法,折价发行的债券采用直接法会使总体税负现值相对较低。企业应结合其投资的意向确定摊销方法,并根据已确定的摊销方法选择有利的债券投资。(4)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企业可以根据已选定的后续计量方法,确定有利于企业的投资方案。(5)坏账计提方法。我国企业应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企业应结合其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客户的资信水平,选择适当的坏账损失估计方法,使企业的相对纳税额降低。(6)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房地产价值通常会随市场条件的变化而上涨,企业采用成本模式,将增加企业的营业成本,有利于企业相对节税。(7)收入确认时间和金额。关于长期工程的合同收入一般情况下采用全部完工法,可达到延缓纳税期限的目的。明确各种销售收入处理方法,避免虚增收入。(8)借款费用的处理。借款费用资本化部分将在以后的期间通过折旧或摊销等方式计入损益;而费用化部分则直接减少当期的纳税支出,达到相对节税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虹.税法与税务筹划[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

[2]钟骁勇.基于会计政策选择的税务筹划[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

[3]王建怀.浅谈企业税收筹划及其应用[J].发展:学术纵横.2011(3)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2篇

(一)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2011年10月31日,财政部第65号令,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11月1日起大幅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具体幅度调整如下:(1)销售货物的,由现行月销售额2000~5000元提高到5000~20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由现行月销售额1500~3000元提高到5000~20000元;(3)按次纳税的,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150~200提高到300~500元。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具体幅度调整如下:(1)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从1000元~5000元上调为5000元~20000元;(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从100元上调为300元~500元。

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的优惠,只适用于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即使是同样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不适用该优惠政策。

(二)印花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其他优惠政策 《财政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字[2011]104号)规定,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二、小型微型企业税务筹划基本思路

(一)恰当选择纳税人身份进行税务筹划 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部分增值税应税项目为13%),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所适用的征收率为3%,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所使用的征税方法不同,因此有可能导致二者的税收负担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为小型微型企业选择纳税人身份的筹划提供了空间。小微企业为了减轻增值税税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而决定如何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做出选择。

案例1:潍坊市嘉禾食品有限公司为一家微型生产企业,预计2012年销售额为48万元(不含税)。由于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不健全,不符合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若公司健全会计制度,每年需多支出2万元,于是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增值税税率为17%)。嘉禾食品公司从济南青田农牧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购入原材料30万元(不含税),其他支出6万元。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嘉禾食品有限公司选择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应纳增值税=48×3%=1.44(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44×(7%+3%)=0.144(万元),公司利润总额=48-30×(1+17%)-6-0.144=6.756(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6.756×25%=1.689(万元),税后利润=6.756-1.689=5.067(万元)。

方案二:嘉禾食品有限公司选择申请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应纳增值税=48×17%-30×17%=3.06(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6×(7%+3%)=0.306(万元),公司利润总额=48-30-6-0.306-2=9.69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9.694×25%=2.424(万元),税后利润=9.694-2.424=7.27(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税务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多获得税后利润2.203万元(7.27-5.067)。因此,嘉禾食品有限公司应当选择申请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合理选择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仅对投资者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投资者个人从公司获得股息时还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小型微型企业而言,可以计算不同组织形式下其税负的大小,来选择税负最低情况下的企业组织形式。

案例2:2012年1月,青岛市民高炜准备设立一家微型商品批发企业,预计该企业年盈利100万元,高炜原计划创办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税务筹划方案。

方案一:高炜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则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公司税后利润=100-25=75(万元),如果税后利润全部分配,高炜应纳个人所得税=75×20%=15(万元),个人获得税后利润=75-15=60(万元),合计纳税=25+15=40(万元)。

方案二:高炜可以考虑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本身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则高炜应纳个人所得税=100×35%-1.475=33.525(万元),税后利润=100-33.525=66.475(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税务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税负6.475万元(40-33.525),高炜多获得税后利润6.475万元(66.475-60)。因此,高炜应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三)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对于国家税法限制的费用,小型微型企业可以考虑通过设立子公司增加扣除限额的途径来解决。但前提条件是不能违法,并且要测算好相关的数据,不要“按下葫芦浮起瓢”,这边节约了税金,那边却又多交了税金。

案例3:济南正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为一家小型生产企业,2012的销售收入预计为1000万元,但2012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预计为2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预计为50万元,没有办法压缩。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税务筹划方案。

方案一:仍采用原来的生产经营方式。则业务招待费超标额=50-1000×5‰=4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额=200-1000×15%=50(万元),超标部分应纳企业所得税=(45+50)×25%=23.75(万元)。

方案二:该公司可以将销售部门分立出来,组建一个全资子公司专门负责销售。

这样,正佳照明科技公司将生产的产品以900万元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1000万元对外销售。同时,该公司将所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一半分配给销售公司来承担。由于增加了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这样一个新的组织形式,也就增加了扣除限额,但因最后都是1000万元对外销售,没有增值,所以不会增加增值税的税负。

则正佳照明科技公司业务招待费超标额=25-900×5‰=20.5(万元),正佳照明科技公司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100万元,而扣除限额=900×15%=135(万元),因而该公司可以将所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全部扣除。

销售公司业务招待费超标额=25-1000×5‰=20(万元),销售公司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100万元,而扣除限额=1000×15%=150(万元),因而该销售公司也可以将所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全部扣除。

两个公司超标部分合计应纳企业所得税=(20.5+20)×25%=10.125(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税务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3.625万元(23.75-10.125)。因此,济南正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应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从事销售业务。

(四)利用起征点进行税务筹划 起征点是对课税对象征税的起点,即开始征税的最低收入数额界限。当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时,不用征税;当课税对象达到起征点时,对课税对象全额征税。目前,起征点在增值税、营业税中的应用比较多,这就为相关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在具体实务操作过程中,纳税人应充分考虑收入增加带来的利益和放弃起征点的优惠而增加的税收负担间的关系,避免增值率稍高于起征点而得不偿失。

案例4:淄博市个体工商户徐帆经营一家美发店,2012年6月的营业额为20800元,应当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已知该行业的利润率为40%,当地财政厅和国家税务局最新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为20000元。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税务筹划方案(只计算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暂不考虑其他税负)。

方案一:美发店月营业额为20800元。该美发店应纳营业税=20800×5%=1040(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40×(7%+3%)=104(元),合计纳税=1040+104=1144(元),当月税后利润=20800×40%-1144=7176(元)。

方案二:当月月末实行老年人理发优惠制度,将营业额降低为20000元。则该美发店可以免缴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当月税后利润=20000×40%=8000(元)。

由此可见,美发店当月实行优惠制度既可以赢得顾客,树立良好形象,实际上又提高了税后利润824元(8000-7176),可谓一举两得。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五)利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为20%。财税[2011]117号文件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因此,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接近30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就有可能利用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对于超过这一规模的小微企业,则可以通过分立机构的方式来享受税率上的优惠。

案例5:山东新东方出版社下设四个部门:编剧部、广告部、印刷厂和读者服务部,四个部门资产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30万元,员工分别为40人、20人、50人、10人。2012年,该出版社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其中,编剧部、广告部、印刷厂和读者服务部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28万元、27万元、29万元、6万元。根据这种情况,请提出税务筹划方案。

方案一:新东方出版社保持原有的经营方式。则应纳企业所得税=90×25%=22.5(万元)。

方案二:新东方出版社将广告部、印刷厂和读者服务部分别变更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出版社分立之后,每个公司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则四个公司共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8×20%+27×20%+29×20%+6×50%×20%=17.4(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税务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5.1万元(22.5-17.4)。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纳税筹划;设计流程;税收法律法规;人员素质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9-0125-01

在我国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发展和完善的结果。企业通过事先进行纳税筹划使该经营活动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发生,能给企业带来很多的好处,但筹划不好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企业进行好纳税筹划是至关重要的,在进行纳税筹划的前、中、后需要全方面考虑。

首先,了解在我国进行纳税筹划还存在有哪些局限性,以便于更好的制定相关法规及提高筹划的效率和效果。纳税筹划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税收法规与会计法规存在一定的差异;筹划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纳税筹划人员的筹划水平不高;征纳双方所处的低位不同。

其次,在了解了纳税筹划的局限性后就该明了该如何改进才能为有的放矢的进行筹划为企业真正节约税务成本。这些改进措施主要有:研究掌握税制变化规律;把握好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纳税筹划要树立超前意识;要有长远的眼光;树立经济效益最大化概念。

其三,纳税筹划的目的:企业要明白自己为什么进行纳税筹划。(1)直接减轻税负;(2)涉税零风险;(3)获得资金时间价值;(4)实现财务目标。

纳税筹划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综合性很强的纳税运作技巧,它存在于企业的经济业务之中,离开企业经济业务谈纳税筹划就好比空中楼阁,根本谈不上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纳税筹划是一项事前行为。企业在经济业务发生前就应该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或经济业务各环节的纳税问题并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框架及具体的方案设计思路。整体纳税筹划框架设计是以精通财务及税法为前提,整合财务、税务及相关经营管理流程,以税务检测防范涉税风险。

通常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检测企业自身纳税安全状况:(1)企业在筹建阶段考虑到哪些税是否进行过税负测算·很多企业在实际中只管先注册什么都不考虑,事后到经济业务发生了,税务局让交税了又委屈到让交的税好多。(2)企业在招聘会计人员时,是否考核过其纳税筹划能力·对很多小企业来说不可能会去请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财务人员又不多,但只要企业存在就存在缴纳税的问题,那么财务人员本身如果具有纳税筹划的能力将可以为企业带来不小的收益。(3)是否知道从事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将可以为企业节约不少的税务成本。(4)是否对采购人员索要发票事项进行专门培训·基础工作做的扎实更有利于纳税筹划。(5)对外签订合同中付款方式、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考虑过对纳税的影响·即合同的纳税筹划。(6)租赁办公场所或以法人名义贷款购房而由单位使用时是否考虑过纳税事项·流转税、所得税、房产税的筹划。(7)新业务发生时是否咨询过财务人员或税务专家·特别是重大战略决策更需要财税专家的参与。(8)新颁布的税收政策是否在30日内完整得到·及时了解新的税收法规将更加有助于企业的纳税筹划。(9)税务机关在通知查账时是否知道查账的重点·这点就需要看平时和税务机关相处是否很融洽了,如果融洽也会节省不少的税,这是实务工作经验,每位财税工作者都体会过的。(10)是否聘请财税专家定期进行财税风险监测·企业如果出现三条时就说明你的企业可能存在不安全的隐患,出现六条时,则说明你的企业有重大隐患,必须要请专家进行进一步纳税方案设计。

纳税筹划方案是纳税设计的成果,纳税设计依赖于一套科学的设计思想。纳税设计思想作为一种行动指南,对筹划方案设计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纳税筹划设计思想可以概括为管理思想、创新思想、合同思想。纳税筹划就是要达到合法纳税、科学纳税的目的。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引起纳税活动复杂性,因此可能存在着不同的纳税方案,然后就需要分析,优化选择。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关键途径是从不同角度考察税负点,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突破思路是寻找关键契入点,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定位思路如更需要纳税筹划方案涉及到企业——新办或正在办的企业、财税核算比较薄弱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中的关键结合点即纳税筹划=业务流程+税收政策+筹划方法+会计处理。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基本步骤:(1)对企业基本情况与需求分析进行调查,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基本情况;(2)企业相关财税政策盘点归类,根据企业业务流程的涉税点对企业现行纳税情况进行评估;(3)全面分析企业各项涉税事项或者需要筹划事项的各种税负分布点;(4)确立筹划目标,设计多种筹划方案具体包括可筹划的涉税事项、法律依据、现金净流入量;(5)筛选纳税筹划方案:对每一个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风险(税收政策风险、企业风险)等分析,可操作性分析,逐一排序,确定最终方案;(6)执行筹划方案,实施跟踪管理,作出绩效评价(修正)。

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也是筹划方案成败的关键。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服务意识、大量的知识信息、逻辑思辨的能力。

掌握一定的纳税筹划技术及方法往往更能事半功倍。这些纳税筹划技术有:免税技术、减税技术、税率差异技术、分劈技术、扣除技术、抵免技术、延期纳税技术、退税技术等,纳税筹划方法有:临界点法、增值率法、抵扣率法、成本利润率法、增值税类型选择法、采购对象法、业务转换法等。

综上所述,其实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这些还远远不够,但这是做好具体筹划的前期工作,筹划本身就是具有事前的,但除了事前筹划,事中、事后的监督跟踪和分析评价也是至关重要的,为企业整体良好运行提高切实保障。随着纳税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纳税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企业只要有纳税筹划活动,就存在纳税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4篇

【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使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成为热点问题。税收筹划不仅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且符合税法的立法意图。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无疑是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由于企业所得税难以转嫁、相对而言税负重,而且由于其税负弹性大、可筹划空间大,故而成为企业微观经济主体进行税收筹划时的首选税种。本文提出了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以保证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效果与效率。【关键词】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法为确保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我国的有效开展,提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2003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了《美国财务报告采用原则基础会计》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以后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既不是“规则导向”模式,也不能是“纯原则导向”模式,而应是“原则基础会计准则”模式,即目标导向法。笔者认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亦可出于同样的考虑,采用与该理论一致的模式,即首先确立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导向,在此基础上,辅之以确保目标实现的操作原则和一般程序。最后,提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适用方法。一、正确定位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有效开展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键问题,是正确定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目标,是指通过税收筹划要达到的经济利益状况。它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是税收筹划应当首先解决的关键问题。在目前的理论与实践中,对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着定位过窄和过宽两种错误认识。一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是最低纳税或节税。对此,笔者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使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负降低了,但如果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错误,无疑是南辕北辙。因为税收筹划属于企业理财的范畴,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要考虑节减税收,更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利益最大化,既要算“小账”更要算“大账”。对于纳税人而言,在既定纳税义务(如既定的投资与经营地点、方式、内容)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绝对成本,选择节税方案一般可以减少绝对的税款支出,增加税后利润,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但是,在未定纳税义务(如有多个投资和经营方案可供选择)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相对成本,节税方案未必就是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目标定位范围过宽,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不仅包括节税,而且包括避税,将避税纳入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目标之中,不仅会误导纳税人,而且也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因此,将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应定义为:在法律认可且符合立法意图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定位,既克服了节税目标的狭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图的避税问题,是企业定义其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目标的正确选择。(二)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派生目标是涉税零风险如果说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一个目标,那么,实现涉税零风险就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二个目标。也是税后利润最大化这一税收筹划根本目标的派生目标。涉税零风险指企业受到稽查以后,税务机关做出无任何问题的结论书。即,税务稽查无任何问题。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通常会面临着三种不同性质的稽查: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举报稽查。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为了实现日常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必须要强化其内部管理制度,尤其要着重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创造平稳、有序的内部税收筹划环境,以备顺利通过稽查部门的日常检查;为了实现专项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有必要根据历次接受专项稽查的经验,按“专项”有针对性的准备齐全各项备查资料,特别是对于涉及某项减免税的一系列申请、审批文件,更要严格、规范的建档保存,做到经得起稽查;为了实现举报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除了要在日常税收筹划中注意保持合法、谨慎的工作作风外,还要在遭遇举报稽查时保持冷静的自查态度,并且要与税务稽查部门充分沟通,力争规避涉税风险。必要时,企业还要做好抗辩以及提请复议乃至诉讼的准备,力争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较高的问题,所以税收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纳入进来。这使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二、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二)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即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三)可行性原则税收筹划工作要根据纳税人的客观条件来进行量体裁衣。另外,税收筹划的可行性还应该具体表现为“程序流畅”,即在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个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会计凭证的获取、会计账项的调整,还是纳税申报表的最终完成,都应该是顺利、流畅的,不应该因为受到阻碍而无法进行或付出额外代价。(四)有效性原则对纳税人有关交易行为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经济目的,同时优化税收、节约税款。另外,有效原则还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不是为了筹划而筹划,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的作为首要选择,这样也易于被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三、确定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步骤(一)搜集和准备有关资料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纳税义务人,必须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参考。特别是最新税收法规资料、最新会计准则、会计法规资料、政府机关其他相关政策;最新专业刊物;生效期内的内部资料等。(二)制定税收筹划计划税收筹划者或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和情况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纳税计划。税收筹划者应该首先制定供自己参考的内参计划。包括将来要向纳税人提供的内容和只作为自己参考的内容如: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税务计算4.各因素变动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三)税收筹划计划的选择和实施一项税务事项的税收筹划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个,税收筹划者为一个纳税人或一项税务事件,制定出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个,这样,在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就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最优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选择节税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财务利益的筹划方案;2.选择节税成本更低的筹划方案;3.选择执行更便利的筹划方案。四、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的适用建议(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构成要素为基础,进行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1.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的税收筹划意义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是新企业所得税最基本、最固定的构成部分。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2.适用性分析如果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大,或者虽然生产经营规模大,但经营业务单一、会计基础好,则可以采用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的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二)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1.企业筹资、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意义对于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考虑的是如何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这首先是从企业选用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开始的。企业筹资主要面临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方式。当企业负债筹资比重增大,利息节税的收益增加,特别是当负债筹资的资本成本低于权益资本成本时,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可以增加所有者权益,从而使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这并不是说企业负债筹资越多越好,而要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否则,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会增大,当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时,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因此,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负债筹资的度。对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面临扩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两种方式的选择。如果企业选择扩大投资方式,则面临是建厂房买设备,还是收购一家近几年账面亏损企业的选择,如果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又可分为购买和租赁两种。采用购买投资方式的好处,是折旧可抵减账面利润,少纳企业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是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对于租赁,经营性租赁方式的好处是租金抵税。而且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不足的是无折旧抵减。融资性租赁方式虽然可以抵减折旧,但财务负担较大。企业应权衡以上几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2.适用性分析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计基础好,有进行财务管理预测、决策的能力,则可以建立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三)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1.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差异的税收筹划意义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二,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依据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三,部分涉税事项的处理方法的差异。第四,税务处理规定不准扣除项目差异。第五,税收法规对部分准予扣除的项目做了限制性规定差异。第六,对部分应税收入的规定差异。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间存在着上述差异,因此,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的过程即是在会计核算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这无疑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筹划思路和操作空间。2.适用性分析对于所有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可以建立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这种思路简单、易于操作,可以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结合进行,从而减少基础工作量,提高筹划效率,且受限因素少,适合于任何查账征收的企业。【参考文献】[1]黄黎明.税收理论的最新发展.涉外税收,2004,(02):77-78.[2]方卫平,税收筹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20.[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3-4.[4]刘军,郭庆旺.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52-254.[5]朱洪仁.国际税收筹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260-262.[6]杨斌.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税务与经济,2003,(06):76-78.[7]王守昆.透明度原则是税收理论的重要发展.税务研究,2001,(03):28-29.[8]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StatementofFinancialAccountingConcepts,2003,342-346.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法

为确保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我国的有效开展,提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2003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了《美国财务报告采用原则基础会计》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以后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既不是“规则导向”模式,也不能是“纯原则导向”模式,而应是“原则基础会计准则”模式,即目标导向法。笔者认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亦可出于同样的考虑,采用与该理论一致的模式,即首先确立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导向,在此基础上,辅之以确保目标实现的操作原则和一般程序。最后,提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适用方法。

一、正确定位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有效开展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键问题,是正确定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目标,是指通过税收筹划要达到的经济利益状况。它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是税收筹划应当首先解决的关键问题。在目前的理论与实践中,对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着定位过窄和过宽两种错误认识。 一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是最低纳税或节税。对此,笔者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使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负降低了,但如果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错误,无疑是南辕北辙。因为税收筹划属于企业理财的范畴,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要考虑节减税收,更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利益最大化,既要算“小账”更要算“大账”。对于纳税人而言,在既定纳税义务(如既定的投资与经营地点、方式、内容)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绝对成本,选择节税方案一般可以减少绝对的税款支出,增加税后利润,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但是,在未定纳税义务(如有多个投资和经营方案可供选择)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相对成本,节税方案未必就是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目标定位范围过宽,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不仅包括节税,而且包括避税,将避税纳入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目标之中,不仅会误导纳税人,而且也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因此,将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应定义为:在法律认可且符合立法意图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定位,既克服了节税目标的狭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图的避税问题,是企业定义其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目标的正确选择。

(二)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派生目标是涉税零风险

如果说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一个目标,那么,实现涉税零风险就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二个目标。也是税后利润最大化这一税收筹划根本目标的派生目标。涉税零风险指企业受到稽查以后,税务机关做出无任何问题的结论书。即,税务稽查无任何问题。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通常会面临着三种不同性质的稽查: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举报稽查。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为了实现日常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必须要强化其内部管理制度,尤其要着重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创造平稳、有序的内部税收筹划环境,以备顺利通过稽查部门的日常检查;为了实现专项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有必要根据历次接受专项稽查的经验,按“专项”有针对性的准备齐全各项备查资料,特别是对于涉及某项减免税的一系列申请、审批文件,更要严格、规范的建档保存,做到经得起稽查;为了实现举报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除了要在日常税收筹划中注意保持合法、谨慎的工作作风外,还要在遭遇举报稽查时保持冷静的自查态度,并且要与税务稽查部门充分沟通,力争规避涉税风险。必要时,企业还要做好抗辩以及提请复议乃至诉讼的准备,力争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较高的问题,所以税收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纳入进来。这使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二、 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

(二)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即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三)可行性原则

税收筹划工作要根据纳税人的客观条件来进行量体裁衣。另外,税收筹划的可行性还应该具体表现为“程序流畅”,即在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个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会计凭证的获取、会计账项的调整,还是纳税申报表的最终完成,都应该是顺利、流畅的,不应该因为受到阻碍而无法进行或付出额外代价。

(四)有效性原则

对纳税人有关交易行为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经济目的,同时优化税收、节约税款。另外,有效原则还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不是为了筹划而筹划,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的作为首要选择,这样也易于被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

三、 确定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步骤

(一)搜集和准备有关资料

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纳税义务人,必须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参考。特别是最新税收法规资料、最新会计准则、会计法规资料、政府机关其他相关政策;最新专业刊物;生效期内的内部资料等。

(二)制定税收筹划计划

税收筹划者或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和情况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纳税计划。税收筹划者应该首先制定供自己参考的内参计划。包括将来要向纳税人提供的内容和只作为自己参考的内容如: 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税务计算4.各因素变动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

(三)税收筹划计划的选择和实施

一项税务事项的税收筹划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个,税收筹划者为一个纳税人或一项税务事件,制定出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个,这样,在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就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最优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选择节税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财务利益的筹划方案;2. 选择节税成本更低的筹划方案;3.选择执行更便利的筹划方案。

四、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的适用建议

(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构成要素为基础,进行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的税收筹划意义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是新企业所得税最基本、最固定的构成部分。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大,或者虽然生产经营规模大,但经营业务单一、会计基础好,则可以采用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的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二)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筹资、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意义

对于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考虑的是如何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这首先是从企业选用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开始的。企业筹资主要面临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方式。当企业负债筹资比重增大,利息节税的收益增加,特别是当负债筹资的资本成本低于权益资本成本时,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可以增加所有者权益,从而使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这并不是说企业负债筹资越多越好,而要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否则,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会增大,当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时,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因此,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负债筹资的度。

对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面临扩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两种方式的选择。如果企业选择扩大投资方式,则面临是建厂房买设备,还是收购一家近几年账面亏损企业的选择,如果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又可分为购买和租赁两种。采用购买投资方式的好处,是折旧可抵减账面利润,少纳企业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是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对于租赁,经营性租赁方式的好处是租金抵税。而且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不足的是无折旧抵减。融资性租赁方式虽然可以抵减折旧,但财务负担较大。企业应权衡以上几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计基础好,有进行财务管理预测、决策的能力,则可以建立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

(三)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差异的税收筹划意义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二,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依据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三,部分涉税事项的处理方法的差异。第四,税务处理规定不准扣除项目差异。第五,税收法规对部分准予扣除的项目做了限制性规定差异。第六,对部分应税收入的规定差异。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间存在着上述差异,因此,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的过程即是在会计核算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这无疑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筹划思路和操作空间。

2. 适用性分析

对于所有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可以建立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这种思路简单、易于操作,可以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结合进行,从而减少基础工作量,提高筹划效率,且受限因素少,适合于任何查账征收的企业。

【参考文献】

[1] 黄黎明. 税收理论的最新发展. 涉外税收,2004,(02):77-78.

[2] 方卫平,税收筹划.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20.

[3]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税法.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3-4.

[4] 刘军, 郭庆旺. 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52-254.

[5] 朱洪仁. 国际税收筹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260-262.

[6] 杨斌. 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税务与经济,2003,(06):76-78.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6篇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税种纳税筹划

论文摘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的首要方法是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其次是选择适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尽量降低营业额,同时增加扣除项目金额,从而达到缩小计税基数或者适用低税率、零税率,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在此前提条件下,探讨具体各个税种的纳税筹划技巧才具有实际意义。

1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纳税筹划技巧

1.1筹划思路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营业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贯穿于企业经营的整个过程。营业税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一营业额×税率,由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要想降低应纳税额,一要降低营业额,二要争取适用较低税率甚至是零税率。

1.2筹划案例

案例一:丙企业通过参与土地拍卖竞得一块地价6亿元的土地。由于丙的技术水平有限,采用合作建房方式与丁企业联合开发此房产。由丙提供土地使用权,丁提供资金。丙、丁两企业商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平分。完工后,估计双方可各分得价值7亿元的房屋。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纯粹“以物易物”方式和成立“合营企业”方式。根据营业税法的规定,两种不同的合作建房方式将产生完全不同的纳税义务:(1)“以物易物”方式。丙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从而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应交纳营业税的纳税义务。此时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为6亿元,丙应纳的营业税为3000万元。(2)“合营企业”方式,丙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丁企业以货币资金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由于丙企业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无须缴纳营业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纳税筹划技巧

2.1筹划思路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按1.2%的税率计算年应纳税额;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称为从租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12%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两种方式的差异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房产税的筹划思路就是想方设法将“出租”房屋行为转变为“自营”房屋行为,或者采用拆分法将租金进行分解。

2.2筹划案例

案例二:A公司开发了一栋高层商住楼,第一到第四层楼设计为商场,开发成本为1500万元,市场价值6000万元,如果出租,预计年租金500万元。由于该商住楼的增值率比较高,如果对外销售需要缴纳2000多万元的土地增值税,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将该商场自留用于出租。H先生拟租下该商场用来做酒楼,提供餐饮服务。

方案1:A公司与H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年租金500万元。则应缴纳房产税:500X12%=60(万元)。

方案2:A公司将该商场转为固定资产,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变更营业执照,增加附营业务餐饮业,然后与H先生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年承包费500万元。此时,该房产属于自营性质,可以按账面原值从价计征。根据《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自建自用的房屋的入账价值为实际的建造成本加相关税费。为简单起见,我们不考虑将开发产品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有关税费问题,则应缴房产税1500×(1-30%)×1.2%=12.6(万元)。可见:方案2巧妙地将出租行为转变为承包经营行为,改出租房屋为自营房屋,就可以按建造成本从价计征房产税,比方案1少缴纳房产税47.40万元。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技巧

3.1筹划思路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差额。增值额越多,适用税率越高。另外,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如果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土地增值税的税率特点及有关优惠政策控制增值额,从而适用低税率或享受免税待遇。降低增值额的途径有两条:(1)减少或分解销售收入。可以将装修收入从销售收入中分解出去;也可以适当降低商品房的售价。(2)增加扣除项目金额。可以加大对园林绿化的投入;也可以提高住宅的配套设施标准。

3.2筹划案例

案例三:Y公司开发一住宅小区,总可售面积100000m2,均为普通住宅。销售均价3500元/m2,预计总收入35000万元,预缴营业税及附加1960万元,总开发成本20800万元(不含银行费用)。

方案1:直接按现状进行开发与销售,则;

①可扣除项目金额=20800×(1+20%+10%)-51960=29000(万元)

②增值额=35000-29000=6000(万元)

③增值率=6000÷29000×100%=20.69%

④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6000X30%=1800(万元)

方案2:追加园林绿化方面的投资200万元,则:

①可扣除项目金额=(20800+200)×(1+20%+10%)+1960=89260(万元)

②增值额=35000-29260=5740(万元)

③增值率=5740÷29260×100%=19.62%

④因为增值率<20%,所以免土地增值税。

可见:方案2比方案1虽然多投资200万元,但却因此导致增值率低于20%,从而节约了土地增值税1800万元。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7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节税

1税收筹划的含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提高,税收筹划在企业和个人间逐渐被我们所熟知。而对于税务筹划的定义,国内外均有研究,但却不尽相同。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所编写的《国际税收辞典》提出:“税务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达到缴纳最低的税收。”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其《经济学》中指出:“比逃税更加重要的是合法地规避税赋,原因在于议会制定的法规中有许多‘漏洞’,听任大量的收入不上税或以较低的税率上税。我国盖地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规避涉税风险,控制和减轻税负,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谋划、对策与安排。”

2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至今,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认识到可以采用税收筹划的方式来为自己减轻税务的负担,使自己的实际收入尽量的多。因此,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也就有了其运作的必要性。第一,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有利于税收知识的传播,有助于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作为我国的公民或多或少都会与税收发生联系,可能我们最为熟知的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企业所缴纳的税种,对于我们公民个人,个人所得税与我们关系最为密切。为了减轻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税负,提高个人的实际收入,纳税人会不断研究税收政策方面的“漏洞”,由此,通过不断的学习可以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知识的了解和提高纳税意识。第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纳税人实现收入的最大化,节约和减轻税负。税收筹划可以在同样的情况下,提出多个纳税方案,纳税人可以通过比较选择税负较低的方案,有利于保证纳税人个人的实际利益,同时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这样提高了职工的实际收入,有助于纳税人在工作方面的积极性和保证纳税人的顺利发展,避免了缴纳多余的税。第三,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国家不断完善和规范个人所得税税收的法规和相关的政策。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收政策方面的漏洞提出更优的方案,这样从表面上看是有利于纳税人减少缴纳税额,但同时也是对税收政策法律的一种反馈,国家可以通过收集和分析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反馈信息,不断规范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同时改进与此相关的税收法律政策。

3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我国现在所实行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个人的11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了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同的计税方法和不同的税率,并且基于不同的原因和目标,设置了较多的税收优惠。这就使得纳税人在税收筹划方面有了潜在的活动空间。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思路和方法,已有的文献已经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和总结,在此仅列举几种主要的筹划思路。第一,通过有效利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来实施税收筹划。税收优惠是通过减轻特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达到鼓励或支持纳税人的政策目的。就捐赠项目而言,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首次,通过一定的机构捐赠和直接捐赠是有明显的区别,直接捐赠是没有30%的扣除标准的,所以在捐赠纳税中一定要选择规定的机构进行捐赠;其次,如果捐赠的数额超过了捐赠的扣除限额,此时应该找到捐赠的临界点,选择分次捐赠,这样能够有效的达到节税效果;最后,纳税人如果有多个项目的收入来源,例如有工资、劳务报酬、中奖和稿酬所得,这四个项目的税率是不同的,税率分别为3%、30%、20%、14%,这时的捐赠额应该在各应税项目间进行分配,纳税人应优先将捐赠额分配在适用高税率纳税的项目上,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减轻纳税义务。第二,同样的收入额按照不同额所得类别缴纳的税额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之间有的可以互相转化,纳税人可以利用不同应税项目的转化来恰当地进行税收筹划。全年一次性奖金是一个典型的案例。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应先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使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通过这个规定,可以计算出各个区间的临界值,运用临界值可以选择分次发放奖金。通过计算表明,除一次性发放全年奖金外,同样多的奖金随着发放次数的增加,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会逐渐减少,从而达到税收节约的目的。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筹划,提供劳务的纳税人可以考虑,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承担,同时适当降低自己的报酬,这样能够有效地提高纳税人的净收入。税法同时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去一定费用后的余额为纳税所得额,针对“次”的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尽量增加“次”来增加费用的扣除,单次收入使用的累进税率级次就会相应地降低,从而相应减轻纳税负担。第三,个人所得税法根据居住地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规定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纳税人身份转换来达到节约税收的目的。居民纳税人的纳税范围是境内境外所得均应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只限于境内所得纳税,很明显可以看出非居民纳税人的税负较轻。因此,借助于纳税人身份的认定来减轻纳税义务,实现节税效果是可行的。第四,个人所得税都是采用比例税率,但其中也有些项目也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这使得税率分级导致的临界点的存在,每当突破临界点,税率就会相应地得到提高,税负必然同时也会增加。纳税人可以很好的把握临界点,将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地进行拆分,尽可能的靠近临界值,这样可以有效的起到节税作用。

4结论

合理运用税收筹划,有利于纳税人个人的实际收入,也有利于公司对职工的鼓励和奖励,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也必须保证国家的利益,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以上的阐述,可以得知税收筹划是门很有学问,很有深度的学科,需要纳税人不断的钻研,不断的学习税法法规,实时跟踪税法法规的最新动态,才能使自己在同样的劳动成果下获得最大的收益。当然,个税的税收筹划的精髓远远不止本文说阐述的这些内容,还有很多其他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韩明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技巧分析[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8(2).

[2]岳希明,徐静.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收入分配效应[J].经济学动态,2012(6).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8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公路施工;策略;思考

中图分类号:F810.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公路建设的投资,这给工程施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激烈的市场竞争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正是在此背景之下,施工企业开始重视税收筹划的实施,进而实现企业经营成本的下降以及利润率的上升。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

税务筹划与是随着税收的产生而产生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务筹划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展并专业化。有效税收筹划是依托现代契约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充分研究在现实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不同类型的税收筹划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税收筹划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策划,合法地减少纳税支出的行为,它与避税、偷税、漏税、骗税、抗税等行为相比有着本质的差别。

二、税收筹划的方式

1.企业设立过程的纳税筹划。我国目前各种各样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经济生活中并存。对一个企业而言,如何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对于企业的投资者而言,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自然成为核心。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各种企业组织形式都有明确规定。

2.经营期间的纳税筹划。由于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致使税法及相应的税收政策亦不相同,不同的企业所运用的合理避税的措施也各有不同。以下归纳了企业中一般采取的主要方式:

(1)企业类型选择法。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

(2)转让定价避税法。在经济生活中,凡发生业务关系、财务关系或行政关系的纳税个人或企业为了躲避按市场价格交易所承担的税收负担,实行某种类似经济组织内部核算的价格方式转让相互间的产品,达到转让利润,减少纳税的目的。

(3)成本费用避税法。成本费用避税法是通过对企业成本费用项目的组合与核算,使其达到一个最佳值,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避税方法。采用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前提,是在政府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规定的范围内,运用成本费用值的最佳组合来实现最大限度地抵销利润,扩大成本计算。

三、 税收筹划对于公路公路施工企业的重要作用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纳税相关法律的前提基础之下,通过充分利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来合理安排企业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而达到合理减税的目的。对于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而言,良好的税收筹划对于其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利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我国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普遍面临资金瓶颈问题,这给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而通过税收筹划的良好开展,可以抵消因为行业环境的不规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实现财务的健康发展。

2.利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实现。税收筹划最直接的目的在于实现成本的削减,而各种税费支出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并不低,对于企业而言,通过税收筹划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为税收带来的成本支出,利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实现。

3.有利于企业社会形象的树立。纳税是企业承担社会义务的一种体现,税收筹划并非逃税,相反恰恰是为了更好地遵循国家的相关税法规定,进而提升企业的纳税意识,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并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策略

1.注意组织地点以及形式的选择。在企业创设阶段,应对地点、人员构成、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精心的规划,在创设地点的选择方面,企业可以根据政府所提供优惠政策的比较,来选择合适的地点注册企业。在人员构成方面,可以适当雇用一部分失业人员,可以使企业享受到所得税减免的优惠。而在组织结构的设置层面,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增减,通过交易的内部化来减少纳税基数。

2.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筹划。在施工企业中,固定资产价值通常较大,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抵扣的项目。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净残值率有明确的规定。在确定使用年限时应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这样企业可以及时将折旧费用计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3.利用集团优势进行筹划。公路施工企业可以通过组建集团公司的方法来平衡税负,适当地选择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组织形式,以此实现集团公司的内部各个纳税主体之间利益协调和平衡,进一步降低集团公司的税收负担。

4.对工程收入及成本筹划。企业所得税是采取按年征收,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但根据税法规定,企业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做偷税处理,企业在前三个季度尽量少确认收入,延缓支付所得税。公路施工企业确认收入是按工程完成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收入确认,所以,企业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合理地确认相关的工程结算收入,以便延迟纳税期限。公路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费用的列支直接关系到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的数额,所以企业应该重视对成本费用列支的税收筹划。

5.完善企业投融资的设置。在企业的经营管理阶段,公路施工企业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融资以及投资两个方面,在融资方面,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途径,即向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进行权益融资,但是向金融机构进行借款的融资成本要低于权益融资成本,而且还可以在所得税缴纳之前扣除利息费用。所以,企业应注意通过有效投资来减少纳税,并充分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来进行。

6.注重财务管理方法的改进。在财务管理方法层面,方法的改进同样可以起到减税的效果,比如在存货计价方法层面,钢铁、水泥等存货占用的价值巨大,通过存货计价方法的改进可以减少纳税基数。

7.加强经营模式的规划。公路施工企业可以采取非主体工程分包的方式减少施工成本。税法规定,分包工程的营业税及附加可以抵扣,同时,劳务发票、运输发票、机械租赁发票税率远远高于建安发票的税率。

总之,企业只有在充分认识自己所经营的业务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并贯彻我国的税法政策,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避开相对沉重的税费是有可能的,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要求企业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达到最大限度的合理避税。

参考文献:

[1]翁克江.公路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03).

[2]高艳.浅谈公路施工企业合理避税[J].财经界(学术版),2010(09).

[3]帅俐,曾重飞,秦亚南.公路公路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09(12).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9篇

一、税收筹划基本思路

税收筹划目标决定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路径。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指出: “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尽可能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款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其基本思路有:

一是适用较低税率。各种税法除少数采用单一税率外,均有各种不同税率,一般采用累进税率、税目,节税效果最大。

二是缩小课税基础。这不但可以直接减少应纳税额,间接也可适用较低税率,以达到双重减税效果。如在税法允许范围和限额内,使各项成本费用最大化,使各项收入最小化等。

三是延缓纳税期限。资金有时间价值,延缓纳税期限,可享受无息贷款的利益。一般而言,应纳税款期限越长,所获得利益越大。如将折旧由平均法改为定率递减法即可获得延缓税款的利益。

四是合理归属所得年度。这可以通过收入、成本、损益等项目之增减或分摊,但需正确预测销售的形成、各项费用的支付,以了解企业获利趋势,作出合理安排,以享受最大利益。如分期付款销售毛利认列方法或时点的决定和存货计价、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等成本认列方法的确定等。

二、税收筹划主要方法

税收筹划具体方法有分税种的、经营环节的、国别的,具体筹划时企业要结合实际综合交叉使用以使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本文仅对常用的方法进行探讨。

(一)企业设立环节纳税筹划。第一,股份公司和合伙企业的选择。目前许多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次个税。而合伙企业营业利润不交公司税,只课征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税。第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企业进行外地或国外投资时,它可以在建立常设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选择。由于一些低税地区或国家可能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投资者的利润不征税或征税较低,并与其他地区或国家广泛签订了税收协定,对分配的税后利润不征或少征预提税。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税收待遇不同于子公司,但其只负有限纳税义务,且经营初期,境外企业往往出现亏损,做为分公司的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利润以减轻税负。这样,纳税人可在分支机构设立前期采用分公司形式,后期采用子公司形式。第三,注册地的选择。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沿海向内地推进的战略布局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的生产力布局以及扶持贫困地区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不同地区税负差别的优惠政策,这就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纳税筹划空间和机会。因此,投资者选择企业注册地点,就应该也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扶贫地区、保税区、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可以节省大量的税金支出。

(二)企业筹资与投资环节的税收筹划。从税收筹划角度看,为获取较低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一般来说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拆借资金方式筹资较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方法效果较差。通过企业内部融资和企业间拆借资金因涉及人员和机构较多,易寻求到较低的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企业还可利用与金融机构特殊业务联系实现一定规模的筹资,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另外,企业应缩短筹建期和资产购建期,尽可能加大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以便直接冲抵当期损益,从而达到节税目的。企业在投资决策时,通过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比例,实现税收筹划。因借款利息可列入被投资企业期间费用,而节省所得税开支,同时可减少投资风险,享受财务杠杆利益。再次,通过出资方式及资产评估进行税收筹划,如尽可能选择设备和无形资产投资而少选择货币资金投资、争取分期投资等,原因在于设备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费都在税前扣除,缩小所得税税基;同时,设备投资计价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于产权变动时须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增值既可节省投资成本,又可缩小税基而节税。

(三)企业内部核算环节的税收筹划。根据国家规定所允许的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合法要求而进行的内部核算活动,使成本、费用、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如通胀时选用后进先出法计价存货,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等来递延税款;反之,通货紧缩时采用先进后出法计价存货、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也可递延税款。在购销活动中利用地区性税负差别在低税区设立分支机构,将货物调其销售,通过转移定价减轻税负等。在财务成果及分配中推迟开始获利年度,保留在低税区的投资利润不分配,利用再投资退税等进行税款递延。

(四)设立公司财务中心进行国际税收筹划。跨国公司财务活动常常实行集中化管理,对公司整体而言,财务中心扮演银行角色,向跨国公司内部经营单位放款借款,其职能在于集中管理公司财务风险。这些财务中心除了可以因财务功能集中而节约费用外,还可为跨国公司带来可观的税收利益。如其设在税收协定网络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可获得享受借贷款免征或少征预提税的好处;如所在国对利息不征税或只征轻税,利息收入就可通过财务中心得到累积取得延缓纳税的效果。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1引言

经济日趋复杂化,传统纳税体制已不适应现在经济发展水平状况,我国税制改革也在不断推进。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之一,关系着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但现阶段由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意识不强、筹划方案不完善等,因此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的研究。房地产企业发展迅速,其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份额。但由于房地产企业前期投入资金大,开发周期长,涉及业务繁杂,理解难度大,税收情况更为复杂,相较其他行业具有更高的涉税风险。基于此,文章以纳税筹划为切入点,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对房地产企业提供税收筹划思路,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2理论基础

2.1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具有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说明纳税是企业资源的净流出,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前提下,总是想减少税费缴纳。税收筹划策略正是在这种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产生。税收筹划可以理解为在众多备选税收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实现税后利润最大。税收筹划得当,企业取得了节税经济利益,在涉税零风险情况下,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提高自身经济利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2.2政策依据

税收筹划必须符合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这就需要充分理解税收政策。具体来说,税收筹划主要利用差别化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特殊规定以及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的差别化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全面“营改增”作为时间节点将房地产分成了新老项目,老项目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因此适应选择简易计税,相较之下新项目选用一般计税方法下抵扣进项税,税负会明显降低。利用税收政策的特殊规定是指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和抵扣范围不同,比如企业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开发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直接扣除,而要按照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之和的一定比例扣除。在这种规定下,企业可以在符合规定下扩大开发成本总额。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在一定时期对特定项目的鼓励和支持,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和思路。

3税收筹划基本思路

3.1增值税

在我国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情况下,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主要税种,“营改增”的实施对房地产企业来说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筹划得当能降低企业税负。

3.1.1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全面“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企业购进环节取得的进项税可以凭票抵扣,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水平有重大影响。一般来说,结算方式选择上,企业在购买物料时尽可能采用分期付款的结算方式,这样取得的发票能实现及时抵扣进项税额的目的,而采用预付或赊购结算方式,只要货款尚未完全付清,房地产企业不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实现抵扣进项税的目的。采购方式上,尽量选用集中采购,不仅能取得价格优势,还能确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房地产企业还应注重加强对虚假发票的识别和防范,相关部门人员在接受发票时应仔细辨别真假,确保抵扣进行税额时发票合规。

3.1.2合理选择上游纳税人上游提供货物和劳务的企业纳税人身份是影响进项税抵扣的关键点。在报价相同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或者建筑企业时,最大限度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如果货物和劳务的提供方为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企业可以取得13%、9%或6%三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货物和劳务的提供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申请代开成功后,房地产企业才可适用3%的抵扣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远低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税率,并且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委托代开环节,推迟了房地产企业取得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会增加企业资金占用成本。这种按抵扣率来选择上游企业并不是唯一因素,在实际工作中还应考虑净利润,如果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后,企业获得的额外净利润大于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损失,那么应当选择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合作。除此之外,房地产企业将上游建筑业务独立分离出去,单独成立新的建筑公司,由建筑公司从事建筑服务。这样终端房地产销售公司以购入方式取得的建筑公司的劳务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房地产企业整体上减少了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1.3利用进项税抵扣额“营改增”之前,企业缴纳营业税,开发精装房所产生的直接材料以及人工费用等全部计入房屋成本,销售时不能抵扣进项税。“营改增”后,开发精装房的材料费用和人工成本,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具体来说,精装房中可以进行装饰、配置家具家电,购买时按13%的基本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销售精装房时,将装饰费用以及配置的家具家电款等合计计入房价销售额,按销售不动产9%计算销项税,这样房地产企业在精装房环节可能获得4%的额外抵扣率。目前绝大多数中小房地产企业受融资约束的影响,开发多为毛坯房,这些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精装修房的比例,使企业少缴纳增值税,还能提升品牌影响力。

3.2土地增值税

开发建造阶段,土地增值税在开发成本中占据很大比重,房地产企业资金回收慢、开发周期长等特点使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使用压力,因此有必要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

3.2.1合理利用征税范围在二级市场上未发生产权转让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具有“转让”特征。房地产企业建房方式主要分为自己购置的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代建和合作建房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自建房屋对外销售,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税负较重。代建房屋是在委托方的土地使用权上建造房产,房屋建成后房屋产权仍归委托方所有,建造过程中收取的代建费用属于提供劳务服务收入,不动产产权未发生转移,这项行为也不必缴纳土地增值税,但采用代建行为需要提前确定买房客户。合作建房是指合作双方共同建造房屋,一方提供资金,另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其中一方是土地的持有方,免除了先转让土地再去购买房产这一环节,由此不仅减少了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还有印花税、契税等多项税收。如果房地产企业能寻找到这样的合作方,双方均可实现节税和获利的收益。

3.2.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这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另一条思路。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商品时,需要提前对房屋建筑类型做出合理区分,分别计算其土地增值税。首先,房地产企业需要对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做出明确的区分,分开核算各自的销售额,这样对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标准住房才符合税收优惠的范围。其次,纳税人可将住宅的售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控制好产品的价格,此时需要纳税人计算不同售价的备选方案企业净利润情况,这样将土地增值率控制在20%内,以此来达到免税的效果。除此之外,房地产企业可以考虑扩大普通标准住房的建筑面积,充分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3.2.3利用税收政策特殊规定土地增值税采取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与增值率成正比,增值率是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比例,增值额是用收入总额减除扣除项目的金额,因此降低增值税要从降低增值率入手,需要合理筹划收入和扣除项目。对于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但降低售价会影响企业利润,所以纳税人需要比较减少的收入和少缴纳的税金。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经过简单装修后对房屋进行出售,纳税人可将最终售价拆分,分成出售合同和装修合同,独立核算房屋原价和装修费用,这样装修合同对应的收入属于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只需缴纳增值税,不并入到销售房屋的价格中,因此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收入不包含装修费用,大大减少了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于扣除项目,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按一定标准抵扣,不是按实际支出扣除。当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中的财务利息支出能够合理确定时,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开发成本、土地价款和利息合计的5%以内;当开发费用中的财务利息支出不能确定时,开发费用扣除限额为土地价款和开发成本合计的10%。企业筹资一般选取负债筹资或权益筹资。税法规定,合理的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利息属于开发费用的一部分也可以扣除,从扣除项目来看,房地产企业可以适当增加负债筹资的比例。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利息费用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扣除方式,加大了土地增值税筹划空间。如果房地产企业利息支出大于地价款和开发成本合计的5%,这时应当选择第一种开发费用扣除方式;否则,房地产企业主要依靠权益筹资方式,选择第二种开发费用扣除方式。除上述单独降低售价或加大扣除项目金额外,企业也可采用综合方法降低增值率。如企业可以加大开发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的投入,一方面满足用户高质量需求,而这部分投入资金的成本可以从提高售价中得以补偿;另一方面增加了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增值率。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11篇

一、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与步骤

1.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增值税的筹划主要是在遵循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基本前提下,企业自行、委托人通过对经营活动中可能会涉及到的增值税及时指定的应对计划,以实现最大限度的较少增值税的税收成本、获得最大税收收益的目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从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委托代购代销货物、混合销售、折扣与折让销售等促销手段、机构分离、贷款结算方式、利用纳税义务时间等方面对企业的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

2.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基本步骤

第一:认真收集、整理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有价值的资料与信息。由于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同、经营规模不同、经营范围不同来制定不同的纳税筹划。企业可以根据战略目标、组织结构、投资的取向、企业高层领导的风险于医师、企业的经营需求、企业的经营状况等的基础上了解企业策划主体的真正意图。第二:了解企业的涉税环境。企业在着手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前,必须先了解本企业的涉税环境、了解相关的国家财税政策等资料进行整理、归类、总结、分析,在正确的到国家税务机关的合作与支持下,有效的帮助企业实现纳税筹划。对于条件相对较好的企业而言,可以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税收数据库,方便日后使用。第三:确定具体的纳税筹划目标。企业之所以选择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经过对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后,我们可以进一步确定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有的企业将纳税风险的最小胡作为纳税筹划目标、有的将资金利用率最大化作为纳税筹划目标、还有的将企业利润最大化作为纳税筹划目标。第四:制定具有备选性质的纳税筹划方案。经过前面的步骤后,企业就可以利用拥有的资料,根据决策者的要求来制定出具有一定目标的纳税筹划方案。值得提醒的是,企业决策者的思想与决定将对方案的制定产生影响。因此,企业纳税筹划的制定者要将各种方案的利弊向企业的决策者解释清楚,以便决策者能够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择合理的方案。第五:选择最佳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最终确定需要通过对筹划技术进行科学的组合、对风险进行分析才能最终予以确定。因此,在制定出不同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后,企业应对方案的可行性、合法性、目标性等进行多方面的分析与研究,并最终确定一个合适的方案。第六:实施已经确定好的纳税筹划方案。企业选择出最适合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后,应将其提交到企业的管理部门中进行审核与批准,然后就可以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企业应按照新的纳税筹划方案对相关内容进行处理与变更;应对实施的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监控,例如: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不规范、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纳税筹划方案中存在的漏洞等,对于发现的这些问题应充分利用信息的反馈机制对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的效果进行科学的、恰当的评价,看方案是否已经实现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或者是否已经实现了企业的结果。由于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在设计时、执行时会遇到各种环境变化的影响,因此,实施的结果与预期值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必须及时对这些差异进行分析、反馈,从而帮助企业的决策者及时调整方案。

二、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实施的建议

1.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科学的制度

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在进行纳税筹划时,由于其组织体系庞大、组织结构复杂、各部门众多、工作人员众多等因素的影响,使得纳税筹划工作很难在各部门之间实现其协调统一。如果没有相关的纳税筹划制度作保障,很难使得整个纳税筹划体系得以顺利实施。因此,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时,必须建立完善、科学的制度作保障。对于企业的管理层而言,必须高度重视纳税筹划制度建设,将其视为企业的纲领性文件。并将这种思想深深植入每一名员工心中,使员工在心里产生对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敬畏感。在建立纳税筹划相关制度时,企业的领导者一定要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一线员工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所在,然后制定出相关的制度。

2.加强对纳税筹划人员队伍的培养

增值税纳税人才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关键,只有良好的纳税筹划队伍才能实现最佳的纳税筹划效果。因此,必须加强对纳税筹划人才队伍的建设,特别是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于很多大型企业而言,虽然拥有众多的财务人员的,但是由于财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各不相同等因素的存在,很多财务人员对纳税筹划工作的目标、程序、环节等并不了解。另外,很多企业的优秀财务人员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对企业的发展做着统领性工作。对于纳税筹划工作环节等虽然比较熟悉,但是由于工作繁忙也是分身无术。因此,必须加强对纳税筹划人才队伍的培训。可以从员工入职培训、晋升培训等方面着手,加入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相关内容培训。

3.不断加强对涉税风险预警机制的完善

现代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科学的、系统的巨大工程,所面临的涉税风险也较大。虽然,随着现代企业竞争的日趋激烈,风险管理已经成为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但是,很多企业对于涉税风险的重视程度还不足,对于一些企业而言,由于业务种类繁多、涉及到多税种,因此,其涉税风险高于一般企业。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才能使企业在风险来临之前做出明确的、科学的判断,避免更大的损失出现。

4.实现与各地税务机关的良好沟通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博弈;德州扑克;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及其特点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对政府税收政策导向分析,事先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合理筹划和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比较,最终选择最优纳税方案,降低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税收筹划有其固有特性:首先要合法,这是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本质区别;其次,筹划带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与国家税收政策相辅相成;因其前瞻性和专业性,必须由专业人士及早运作布局;任何一种税收筹划都不可能永远是最优的,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纳税人一定要顺应税收法律环境的变化,因时、因地制宜地设计相应的筹划方案。

2.税收筹划与博弈的相通之处

博弈是参与者在特定条件制约下的对局中,利用相关方的策略,而实施对应策略的行为。博弈中的行为一般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参与者具有不同的目标或利益,各方均应考虑对手可能的行动方案,从而针对性地采取对自身最为有利的方案。

在税款的征收过程中,税务机关作为国家强权机关,需要尽可能多征税;而纳税人有依法纳税义务,但同时国家也赋予了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权力,纳税人希望通过税收筹划尽可能少缴税款,这就形成一种对立,双方通过不断博弈,直至达到“纳什均衡”,按照特定条件下税法规定来征收税款。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也要考虑纳税人的生存发展,在制定税制的过程中,有必要为纳税人留出一定空间,这也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相对于偷逃税款的严厉惩处,税收筹划显然是双方都愿意看到的结果。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税收筹划本身就是一种“纳什均衡”。但很有可能因争取利益最大化而打破这种平衡,纳税人有可能铤而走险,偷逃税款或为了达到目的而行贿;各级税务人员信息不对称或征税人员的专业素质也可能造成执法过程中的偏差,导致税收筹划不被认可。

但我们不是为了单纯研究博弈论,而是要运用博弈的思路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下面就结合博弈经典―德州扑克博弈思维对税收筹划进行剖析。

3.税收筹划过程中的德州扑克博弈思路

3.1看筹码说话,量资本筹划

德州扑克比赛中,筹码的多少决定你的发言权,也就是能参与多大的赌局;能在多大范围和层面与税务机关进行讨价还价也取决于自身实力的大小。其实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企业经营规模和行业跨度、公共影响力、税收筹划的专业水准以及对风险的承受能力。

从个体经营的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到集团企业关联交易转移定价,可以看出税务机关给予纳税人的自随着纳税人经营规模的扩大逐步放宽,税收筹划的余地也进一步加大。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和扩张,已从单一设计行业转型为横跨几大板块的集团公司,股权投资结构、投资的多样性及多方关联交易为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丰富资源;同时随着业务的拓展,一批国内外EPC项目的承接(如工业分院正在洽谈的印尼项目),业务涵盖设计、建筑安装、设备采购、国际运输及监理等,税种涉及面宽泛,存在多项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前景更为广阔。

企业综合实力的增长也带动了社会影响力的提高,区内国、地税对企业纳税诚信度认可较高,多次选择企业作为代表配合税政宣传,今年企业财务人员还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区国税“营改增”节目录制,畅通的税收沟通渠道营造了良好的筹划氛围;集团领导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也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两年内公司开展了多次“营改增”及税收筹划专题培训,财务人员已有多人取得相关资质(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集团税收筹划能力显著提高。

业务规模、产值收入、社会影响、专业水准的提高大大增强了企业在税收筹划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税收筹划的抗风险能力。

3.2分析底牌:大浪淘沙,择优介入,及早布局

对底牌的分析类似对税收筹划进行一个盲选,从多个有可能的筹划思路细致筛选,主要从成本效益、可行性两方面入手分析,确定进行筹划还是放弃。首先是成本效益分析,对符合效益预期的方案还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我们需要多渠道了解本地区政策细节,税务人员专业素质及对类似案例的处理风格,综合判断筹划的可行性,如可行则正式开始制作税收筹划方案参与(call),否则退出(fold)。

集团实现以股权为纽带的产业链构建,分设几大板块,各参控股企业均涉及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分配所得税问题,集团财务事先筹划,合理安排利润分配时机,确保在股权对外转让时,不会因之前未分的股息转化为股权转让所得而白白纳税。这一筹划思路易于操作,且收益颇丰,经考察,以往有成功案例,所以决定先行介入筹划,以观后效。(call)

再比如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企业签订的各类设计合同(万分之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按件五元)都是计税依据;印花税税基广阔,但税率极低,也有一些优惠政策,却因税负轻微,多数企业并不重视;印花税与其他税种不同,历来是轻税重罚,虽然新税收征管法对此作了修订,但处罚震慑力还在,筹划的结果可能会得不偿失,所以此类税种应照章纳税,没有筹划的必要(fold)。

3.3.分析公共牌:权衡利弊,管控资金,耐心守候,勇于决断。

三张公共牌发出以后,情形进一步明朗,类似公司已制定初步税收筹划方案,并就税政法规与征收机关有初步咨询沟通,征税机关对筹划方案的法规依据有初步了解,同时征收机关也有自由裁量权,企业需要进一步搜集信息,研究征收机关可能的决策,再次权衡筹划的成本效益,综合资金面进行分析,和德州扑克一样,对筹划方案的跟进将有三种走向:

――Fold,该情形是新的信息表明继续跟进胜率非常小。2013年8月份“营改增”,企业税率由原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6%,但设计行业人工成本占到总成本近半,这部分不可能有进项税抵扣,单从流转税考虑,税负是增加的,税改前我方就了解到,上海某大型设计企业向上海市政府成功申请退税补贴,所以我们初期也有申请退税计划。“营改增”后,经与征收机关接洽,我方分析认为:上海之所以能申请成功,取决于他是最初试点城市,政府有一系列政策支持,我方税改时已是全国推行,政策基础有变;同时上海的财政与本地区财政也有一定差距,再进一步跟进退税没有现实意义,后果断放弃。

――Call,该情形是跟进后有一定胜率,但收益情况与把握性均无绝对优势。例如我们在进行个税筹划时提到:在不违背税法规定前提下可以从职工福利方面着手,将某些工资支付方式转化为费用或福利,比如每年为职工提供一定费用额度的培训机会或学习交流费用。这项费用就极具争议,站在征收机关角度,相关税法规定并不是非常明确,各省执行情况也不一样,征收机关态度模糊,若不认同会要求企业按职工工资补交个税;我方提出,设计行业生产的是智力产品,高素质的设计人员是企业最重要的生产力,职工交流学习是学习国内外知名建筑的必要活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外出考察旅游。但这一项费用使得企业在应对税务检查时面临很大压力,最终认定与否取决于征收机关。现阶段双方均无绝对优势,征收机关难以一刀切,我方也没有必胜的把握,相持时明智的选择是继续跟进,但我方需清醒认识到风险和收益的对等性,审时度势,时时关注政策的风向转变,控制形式变化,积极促成对方认同我方观点,如此则一劳永逸,若情势一有反转,则及早执行退守的筹划方案,将损失锁定在可控范围。

――Raise。对企业利润影响巨大,且涉及面广,意义重大的税种筹划,需加大投入力度,一举拿下。起初企业一直套用西部大开发政策。这之后,有两项政策可选择:一,继续沿用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所得税优惠政策;二,加大科研投资力度,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除可享受15%高新优惠税率,同时也符合北部湾优惠政策(区域内高新企业可免征地方分享部分(40%)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降为9%。企业专门科研机构成立时间不长,加大研发投入也符合企业发展思路,科研投资规模在当年基本能达到要求,但取得高新资质手续比较复杂,需满足一系列评定指标(如研发投入、高新收入占比,研发人员比例等)。这时企业需多方组织人力、物力,内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高新评审,外部请专业人员协同办理,最终成功拿下。有了高新资质,后续在征税机关的审核和备案基本一路绿灯,仅此一项优惠筹划,三年时间节税效果显著。

――All in应该看到,这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能斩获收益,用得不好就是自断手脚,所以应慎之又慎。按所得税政策规定,研发投入可按50%加计扣除,除满足一系列政策外,还需专项管理,并分别经营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核算,方可扣除。但企业的管理和核算方式所限,且研发和经营投入往往混同,研发转为产值收入也体现不明显,在所得税汇算时,认为此项筹划风险极大,征收机关对加计扣除查核一向非常严格,如不被认定则可能构成实际上的偷、逃税,且金额巨大,一旦出纰漏,补交税款,罚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以及公司声誉的损失将无法估量,经侧面咨询,权衡利弊,最终没有加计扣除。正是这一处理,使得企业在后续的税务大检查中,得以成功脱身。

3.4.分析转牌和河牌:对周期长的筹划项目的过程控制和跟进

对于一些周期长的筹划项目,虽然前期稳定,但中途可能出现一些临时状况,如中间推出了新的税政法规,征收机关关键人员变动等引起对前期认定的重新审议,或者要求企业进一步上报材料,更改部分方案等,出现类似局面,公司可能的应对思路如下。

――若收益可观,后续投入不大,且没有根本翻转局面出现,应分析事态根源,梳理关系,加强沟通,进一步跟进(call),这一阶段,考虑到前期投入,不可轻言退出(fold),否则前功尽弃。如集团内企业之间转移物业,若不是以出售这种方式,而是以物业进行投资,则不需要交纳诸多流转税及土地增值税,集团内企业互转物业,就运用了这一优惠政策进行策划,税务初期认可,但后续又要求补充一系列资料,累计查核了几年的纳税情况,经多方梳理沟通,经过一年的周旋,终获通过。

――不管项目前期投资如何,如果后期局面发生反转,不能只看到前期投入而一撑到底,关键时刻要懂得自控和节制,应分析风险效应,若风险过大,不应心存侥幸心理,应果断出局,保存实力。我们在前述案例中提及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在前期为企业节约大量税金,但是目前只有技术部牵头负责科技研发,研究院虽然也承担一部分研发项目,近年已逐步向设计所转型,随着企业年产值的逐年高速增长,企业研发投入明显不足;新研发项目转为生产力概率很低,并且与其企业正常设计项目收入很难区分。以前期间税务稽查虽已基本完结,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即使高新资质复审通过,企业以后运用高新优惠进行税收筹划将面临很大的税务风险(高新资质多项硬性条件事实上难以达标),且今年高新企业北部湾优惠已终结,所以目前企业已筹划转向申请“西部大开发”政策优惠,同样可以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但税务风险相比高新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大幅降低。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公路施工企业 纳税筹划 税负

一、公路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要了解纳税筹划的重要性,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纳税筹划的含义。纳税筹划一般分为三种,违法的纳税筹划称为偷税,不违法的纳税筹划称为避税,合法的纳税筹划称为节税。公路施工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应当是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使得企业税收负担最低或税后财富最大化,争取实现“纳税最少” 、“纳税最晚”。

二、公路施工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措施

在我国,企业都是要缴纳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采用按年计算,分月或者是分季预缴的方式。在税法中,关于预缴方式规定了三种:一是按纳税期限的是实际数预缴;二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三是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由于企业在税务的预缴上是有选择权的,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应该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一年的盈利情况作出明确的分析和准确的预测,选择最适合该企业的税额预缴方式,当然还要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在纳税筹划时,还应该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而不是一味的比较数额上的多少,将时间价值考虑在内,再结合了对未来年度盈利水平预测的基础上,选择预缴方式,尽量降低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纳税的重头戏,它与纳税企业年度内全部的经营行为及其结果都有联系,因此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合理的筹划,是可以大大减少企业税负的。企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以减少纳税额:第一,合理确认营业收入,一般来说,营业收入越高,缴纳的所得税也就越高。营业收入确认的时间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又是相关的,所以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筹划,选择最为合适的施工企业完工进度。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进行核算,为了能合理地确认收入,企业必须合理地预测合同的预计总成本,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正合同预计总成本,以便合理地确认合同总收入。第二,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施工企业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材料物资成本上。企业在采购材料时,都会使用经济订货批量等方法来进行采购,都是为了降低材料物资的采购成本。当这些材料到位以后,会涉及到存货的发出计价,税法允许的计价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实际成本计价,一种是按计划成本计价。不同的计价方式,会导致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不同。因此,在选择计价方式时,需要企业根据本企业当时的情况进行合理筹划,比如,当物价持续下降时,最好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反之,则应该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都是为了将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这样可以减少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减轻企业税负。第三,合理化费用支出,施工企业经常接受建管处、监理单位、质检站等各方面的检查,相应的会议和接待就比较多,如果这部分费用全部进入业务招待费会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就是说在不超过营业收入5‰的情况下无论发生多少业务招待费总有40%的业务招待费不准予税前列支。第四,注意收集国家新出台的各种政策法规,供公司领导决策时采纳,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施工企业领导可以根据这一规定,在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时,尽可能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从而为公司减轻税负。另外还有,财税[2009]70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所以企业如果安置了残疾人,就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二是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三是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是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这样企业在加计扣除时才能得到税务局的认可。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息息相关,企业财务人员在平时注重相关政策的收集与整理,并将其运用到工作中,以便减轻企业的税负。

三、结束语

对于任何施工企业来说,都不能忽视税收筹划,它也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合理合法的降低企业的成本,使得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也是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张艳辉,李冬旭,韩东海.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成本管理[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6(3).

[2]刘隽廷,刘李胜.纳税、避税与反避税[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9).

[3]张启銮.会计学原理讲义[D].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02:12.

[4]徐蕾.施工企业营业税税收筹划方案解析[J].山西建筑,2007,33(9):244―245.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 会计政策 工资薪金 思想路线

一、前言

近些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在全世界处于至关重要的位置,但是由于我国的税收筹划起步较晚,税收又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所以作为发展中国家,当务之急就是必须严格要求我国的每个公民依法纳税。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来进行税收筹划,减轻因为税收带来的经济负担,从而达到降低实际税负的效果。因此,怎样合理地运用税收筹划,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但是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首先就应该界定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点,合理地分析税收筹划对现代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给现代企业的经济带来利益。

二、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点

在不违背相关现代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的税收筹划通过合理安排对纳税人的投资、筹资、日常生产运营活动等等其他理财项目,来达到合理交税或避免税收损失的目的。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根据税收筹划所涉及的具体活动项目来界定,税收筹划可分为投资活动税务筹划、生产运营活动的税务筹划、筹资活动的税务筹划等。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超速发展,我国的税收制度及相关的税收法规也在不断制定和完善,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企业税收筹划发生了新的巨变,并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具有挑战性的作用。

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新的项目活动,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点。

(一)普遍性

税收筹划对于纳税人、纳税对象、纳税地点和时间、税负、减免税等一系列方面的规定存在普遍性差异。同时也给纳税人提供了税务筹划的机会,对于企业的理财观念,税务筹划存在着普遍性。

(二)合法性

税收筹划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以不相悖于法律为界限,违背于法规为原则,本质上与偷税、避税、漏税存在实质上的区别。另外,税收筹划是享有国家的新政策的引导和鼓励

(三)合理性

现代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在发生在纳税之前,从而降低由于纳税带来的经济负担。

(四)效果性

税务筹划是企业通过合理降低税负以及拖延纳税时间所取得税收利益的目的。所以来说,税收筹划对于我国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经营理念,增加企业收入和利润,所以,企业必须重视合理的税收筹划。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原则性政策,合理的会计政策的选择对工资薪金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对于现代许多企业来说还是可以做到这一点的。然而税收筹划对于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本文就列举出会计政策选择中的工资薪金来研究如何做好税收筹划。

三、税收筹划在企业工资薪金制度中的基础性作用

税收筹划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企业通过合理经营、合法投资、有效的理财活动等系列的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进而获取税收利益。税收筹划是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目的性和普遍性的特点。

(一)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的进步和发展

作为税收筹划的义务者企业有权利通过有效地纳税筹划来增加职工的收入,这样就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让职工感受到企业就是自己的家,对企业有一种归属感,这样对企业长远发展就会产生有利的促进作用。

(二)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

如果企业积极进行税收筹划,认真研究税收筹划的合理可行的思想路线,筛选纳税较轻的可行性方案,就可以有效地降低税收成本,对企业资金的流失起到汇拢作用。

(三)税收筹划可以提高公民的纳税素质

如果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让公民积极合理纳税,减少偷税、漏税等可耻。税收筹划为纳税人增加个人收入提供了合理的保障作用,也在客观上降低了税收筹划的违法性。会不自觉的促进纳税人学习钻研税收的政策和法规,进一步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同偷税、漏税等可耻行为做斗争。

四、企业工资薪金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

(一)遵循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税收筹划应坚持合理纳税,避免漏税、偷税的基本思路

对于企业来说,要降低税负,无非是运用合理又合法的方法减少纳税成本,或者通过研究可行性的纳税方案,客观上是应纳税选择较低的纳税成本。应纳税是个人取得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等费用后的余额,费用扣除越多,所适用的税率越低。

(二)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国家为了减轻公民税负所制定的一套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税收宏观调控,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三)实行职工工资薪金的均衡发放

职工工资薪金是企业对职工劳动所得的报酬,只有实施工资薪金的均衡发放,才会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和人道,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推波助澜。因此纳税人在收入总额情况下,让职工的收入尽量均衡,避免由于工资薪金均衡发放所以来的职工的各种非议,这就需要企业合理运用税收筹划来管理职工职工工资薪金的发放问题。

对于税收筹划对企业工资薪金的影响,企业可以保障职工的“三险一金”。应该充分利用国家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和社保医保政策来给职工带来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国家的优惠政策,企业应该以最高的基数标准为职工缴存“三险一金”,为职工的生活提供可靠性保障。只有这样,职工的福利待遇水平得到提高,同时也能有效降低企业和职工的税负压力。

(四)着力筹划定期奖金的发放问题

定期奖金的发放应按照合理的税率计算来纳税额,进而确保税率高于某一层次,其全额就要适用职工的奖金发放问题上,也就就形成了一个工资发放无定期制度。随着企业税收筹划的不断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也在发生变化,对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合理筹划每月工资的发放制度

针对职工全年收入比较固定的情况下,有效的制定一套不定期奖金的发放来激励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税收成本,按月发放职工的工资,确保职工的最大利益达到完善。

(六)及时处理税收筹划的突发事件

如果职工的奖金和月度工资筹划得不到完善的解决,职工的月度工资无法调整这样的情况下,运用合理的捐赠手段来降低税率。企业可以通过团体向社会上的公益事业以及严重自然灾害、贫困地区捐赠,这样既发挥了职工的自主作用,也让职工感受到企业对于自身的帮助,感受到社会需要企业发扬中华民族的“助人为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的基础。

五、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的税收统筹是会计政策的选择的基础,两者密不可分,企业只有调控好税收筹划,职工的利益得到完善,对于企业的深入改革有着重要意义。所以来说,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经营理念,增加企业收入和利润,所以,企业必须重视合理的税收筹划,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使企业必须充分运用税收筹划的合理性优惠政策,为我国的经济腾飞创造更高的效益。

参考文献

[1] 王娜.税法[J].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27):15-17.

[2] 杨小平.会计[J].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18):23-24.

税务筹划基本思路范文第15篇

关键词:中高职衔接;税收课程;设计思路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1.099

1中高职衔接税收课程存在的问题

1.1税收课程内容重复,缺乏有效衔接

因高职院校主要以普高毕业生为对象来设计教学计划,以致于专业对口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后,许多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与中职重复。据调查,就读高职的中职生普遍反映专业课以前大都学过,严重影响学习积极性。笔者就会计专业税收课程教学计划,将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的税收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了比较,发现课程内容的重复率超过60%,高职课程的内容基本上包含了中职课程内容。尽管中高职院校税收课程的名称不完全相同,教材也不尽相同,如《税收实务》、《税法》、《税务会计》、《企业纳税实务》、《纳税筹划》等等,但课程内容都基本相同,无非都是介绍税费的计算与纳税申报以及涉税会计处理等。

1.2税收课程内容存在脱节、断层现象

由于中高职院校之间缺少沟通交流平台,致使中高职课程教学内容不仅存在重复现象,还存在脱节和断层现象。以税收课程为例,中职教师在讲解相关税收时,由于受课时限制,可能会将某些内容省略,认为学生在高职税收课程里还会学到,而高职教师认为那是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无须重复讲授,这样就会造成学生知识面上的盲点,相关税收知识欠缺。我国中高职的课程标准不像基础教育那样是国家标准,基本上都是校本标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中高职课程衔接的不畅。

2基于中高职衔接的税收课程设计思路

中高职税收课程衔接应该是一个由窄到宽、由浅入深、稳步上升的过程。笔者以为,中高职税收课程衔接的设计思路主要有以下两种:(1)由窄到宽,横向设计。中高职税收课程的教学内容可以按不同的税收模块或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税收业务来进行划分,这样可避免中高职税收课程内容的重复。(2)由浅入深,纵向设计。比如,中职税收课程只介绍税收的基本征收制度和税费的计算,高职税收课程主要介绍纳税申报与纳税筹划以及税收的会计处理等,从而避免中高职税收课程的脱节和断层现象。

3基于中高职衔接的税收课程设计

3.1课程内容由窄变宽,逐步拓宽

相比中职毕业生,高职毕业生的专业知识要更加系统、更加宽广些。为了避免中高职税收课程内容的重复,将税收课程教学内容按税收大类划分为若干模块,如:税收基础知识模块、流转税类模块、所得税类模块、资源税类模块、财产税类模块、行为税类模块等六大模块,或按税种划分为若干模块,如增值税模块、营业税模块、消费税模块、关税模块、企业所得税模块、个人所得税模块、其他税收模块等,中高职可分别按不同的模块组织教学,这样可以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做到中高职税收课程内容的有效对接。但这种设计也存在缺点,其内容编排体系按税种分列,教师在讲授时,也多局限于按税种讲授,学生知识缺乏系统性,学生在以分税种的模式学习税收知识后,掌握的知识是零散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差,遇到复杂的涉税问题往往不能进行圆满的处理。因此,高职税收课程内容的设计也可以打破单一的按税种分类的编排方法,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采取分行业、分经营业务大类设置税收专题的方式,比如《税收实务》课程,对于与制造业、流通业联系紧密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资源税等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可以购销业务为专题串联起来;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通常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联系,可将相关税种的学习以房地产开发为专题串联起来。税收课程内容的组织直接与税收工作过程衔接,方便学生进行多税种有机联系的学习,提高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之,高职教育不同于中职教育,在组织教学时应牢牢把握两者特色,合理设计课程内容,实现中高职税收课程的有效对接和有机融合。

3.2课程内容由浅入深,逐步加深

按理说,中高职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内容有重复也是允许的,但学习要求、讲授内容与深度应有所不同。因此,中高职衔接的税收课程设计要向纵向延伸,做到同课程内容不同,由浅到深,稳步上升。如中职税收课程内容主要介绍税收的基础知识、税费的计算与申报,开设的课程为《税收基础知识》或《税费的计算与申报》;高职税收课程的内容主要介绍纳税申报、

各税种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筹划等,开设的课程为《纳税实务》、《税务筹划》等。另外要严格区分不同专业税收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力求把重复内容缩减到最小。许多高职院校不管是会计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均在《税法》或者《税务会计》之外,加开《纳税筹划》课程,实行一刀切,而没有深入把握各门课程的内涵,课程定位不准,造成不同课程之间内容交叉重叠,功能互相混淆。会计专业学生对税收知识的要求与财务管理专业应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专业的税收课程设置应有别于会计专业。根据会计专业主要面向的岗位群,税费计算与申报及涉税会计处理应是其主要的职业岗位能力之一,同时可开设《税务筹划》作为选修课,以拓展学生的职业发展能力。财务管理专业面向的岗位群较之会计专业要有所延伸,其核心岗位能力还应包括筹资管理,进而可细化到减轻企业税务成本,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应将《税务筹划》作为专业必修课程开设。在设计税收课程内容时,既要注重中高职课程的衔接性和递进性,还要区分不同会计专业的不同特点,综合开发和制定中高职税收课程标准,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其实,课程就是针对某一特定工作岗位而形成的学习领域,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任务可划分为不同的学习领域。税收岗位是会计类专业的主要工作岗位之一,税收岗位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三个:一是办理以纳税申报为目的的会计核算,是从原始凭证开始的基础核算环节;二是要依法处理好纳税人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关系,是以纳税申报表为主要载体的关键环节;三是依法保证纳税人利益最大化的纳税筹划,是对涉税事项进行全面设计的提升环节。这三项工作任务决定了“税务会计”、“纳税实务”和“纳税筹划”三门课程各自不同的学习领域。纳税实务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税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根据纳税筹划的目的来依法处理好企业与税务部门的经济关系。 具体而言,中职税收课程内容应主要介绍学习领域一,即《税收基础知识》或《税费的计算与申报》等课程,而高职税收课程的内容应主要介绍学习领域二和学习领域三,即《税务会计》、《纳税实务》或《纳税筹划》等课程。

参考文献

[1]周宇霞. 高职院校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探析[J].会计之友,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