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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1篇

一、以人控为着力点全面推行《税收执法检查作业指导书》实现执法监督规范化标准化

五年来**市国税局把深化执法监督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突破口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先进理念从确定执法标准入手制定《**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检查作业指导书》以标准化执法检查促进税收执法科学化、精细化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力度

《税收执法检查作业指导书》突出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标准化为执法者和监督者开展执法自查与执法检查提供了思路和方法解决了长期以来开展执法检查诸多困惑一解决了过去存在检查随意、监督乏力问题改变了广大干部对执法检查认识消除了干部存有侥幸心理、抵触情绪二检查标准有“据”可依有“规”可循减少了与被查单位扯皮三检查标准给检查人员提供了检查方法逐渐摆脱检查深度过分依赖检查人员业务素质现象四根据标准检查能达到查深查透、全面完整检查效果

二、以机控为突破点实行网络作业、环节监控实现税收执法权网络监督

根据ISO过程控制原理市局以作业标准为蓝本充分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工作流为主线根据工作流运行特点逐条梳理工作流,设置监控指标将所有执法行为纳入监控又实时监控着工作流运行全过程实现了检查监督日常化

一通过自控每一个税收执法人员都应该按照作业标准要求进行操作实行自控特别对执法中涉及自由裁量权、操作时限以及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作业标准执行而不依靠管理人员监督被动控制;二通过互控即工作流各环节间相互关联控制由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传来工作流信息进行分析当发现错误时即作为不合格工作流予以退回纠错对不按要求退回承担连带责任实现环节间流转控制;三通过机控即在工作流中寻找关键控点对可量化设定一定控制指标全程利用计算机进行自动控制执法行为实现了由“人工管人”到“机器管人”转变;四通过专控即检查控制将执法检查纳入征管信息系统通过有重点、有目标地定期或不定期日常、专项、重点执法检查检查系统记录超标信息随机筛选工作流处理情况以及对在税务稽查、大要案审理、群众举报、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反馈等发现执法问题均建立核查录入异常信息机制以此形成了层层控制、环环制约、全方位、多层次多维化立体监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失控问题保证了监控不留缝隙

三、内联外举提升执法监督质量

(一)整合共享信息资源构建横向监控关系

五年来**市国税局执法监督除在征收、管理和稽查各系列依托征管信息系统建立基于工作流事前、事中、事后前移监控关口监控体系外还着力对各系列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共享相互间形成执法监督制约关系如:通过稽查系列每月《征管建议》来监督反思管理系列中存在执法问题;通过定期对稽查系列发现重大涉税案件分析查找和反思管理、征收系列中税收征管漏洞和存在执法问题

(二)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接受外部监督

主动接受领导监督实行局领导定期走访制度每半年到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走访一次并听取意见;定期汇报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定期检查制度邀请领导检查指导国税工作

寻求部门监督建立三项制度即部门联席会制度请有关部门座谈;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向有关部门寄送征求意见信;协同配合制度联合有关部门执法

诚邀纳税人监督一登门走访寻监督市局规定:区、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走访5户以上地区重点企业法人区、县局每年走访重点税源户70%并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凡没有摸清企业意见要求重新走访二联席座谈求监督各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纳税人座谈会每年一度外税沙龙就深受在宁外商及代表、机构欢迎称这一举措有利公正执法维护纳税人利益三民主评议帮监督全面推行执法评议制度每年向纳税人寄送《税收执法情况评议信》收集对国税人员服务态度、公正执法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在办税服务厅设立评议箱由纳税人根据税务人员执法情况填写评议卡市征收分局办税服务厅去年共收到评议卡300多张其中反馈38人(次)服务态度一般分局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考核扣分使办税人员服务态度大为改进

四、追究与纠正并举提升执法监督深度

加强执法监督有效性五年来**市国税局内部执法监督逐年加强20*年全市国税系统内部执法监督融入创新理念将执法监察与执法检查资源整合积极探索执法监察与执法检查联合检查运行机制在“人控加机控”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上增加联合检查形成“人控加机控检查加监察”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格局

细化责任追究途径市局一方面按照信息管理原则重新修订了适应于执法监控《**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保证了责任追究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将可能出现税收执法过错进行梳理、细化共梳理出了37个过错项目并将其固化在执法监督系统中由市局、县(区)局、市区直属机构组织实施追究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追究决定由责任人所在单位局长办公会议集体作出杜绝责任追究随意性此外责任追究还预留接口将外部审计、财政部门检查中发现责任问题纳入追究

五、执法监督科学化精细化凸显成效

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实施使内部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增强保证检查结果与执法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岗位责任制考核等有机结合使执法监督能够切实促进执法责任制落实五年来全市国税系统先后组织10余次重点和专项执法检查共追究过错责任人千余次有效防止了税务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发生

(一)有效地促进了征管质量提高

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实施夯实了税收征管基础重点解决了“监控弱化、责任不清、管理不到位”问题征管质量明显提高全市国税系统以“七率”为核心各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均达到省局要求

(二)明显优化了内部税收执法环境

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实施对税务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出了严格要求促使税务干部自觉地钻研业务规范执法自觉性、责任心都明显增强内部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此外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避免了权力失控、随心所欲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腐败现象滋生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干部受到了干部普遍欢迎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2篇

近年来,崆峒区地方税务局坚持“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思路,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带好队、收好税”的根本性措施来抓。根据税务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其职能的特殊性、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税对税务干部素质的要求和该局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区局抓廉、干部自廉、纳税人协廉、家庭助廉、社会监督员帮廉”为主要内容的“五廉建”活动,坚持一手抓税收征管,一手抓队伍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广泛深入开展廉政勤政教育,精心构筑反腐倡廉的立体防线,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一、开展“五廉建”活动的工作实践

(一)领导重视,形成合力,把握重点,区局抓廉。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建立领导倡廉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监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党组和基层单位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科室和税干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制度促廉机制。健全完善了规范班子和干部个人的约束型制度、警示教育税务干部的防范型制度、保证税务干部勤政廉政的措施型制度。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建立民主评廉机制。利用党风廉政责任制巡视检查、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等时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他干部进行双向的背靠背评议和无记名民主测评。四是保证管理有序,建立了组织考廉机制。对局属各单位和全体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实行跟踪检查、动态考核,把考廉结果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对地税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做好税收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等级实施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五是创新“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拓展纪检监察工作新路子。

(二)加强教育,明确责任,自查自纠,干部自廉。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建立了干部践廉机制。要求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地税人员“二十不准”。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向第一责任人汇报廉政方面的情况,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谏言献策,自觉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注重公开透明,建立了定期述廉机制。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由班子成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每年底按党组成员、各单位“一把手”和其他干部三个层次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三是从干部教育入手,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税干学习了省局编发的《反腐倡廉警示录》,观看了先进事迹的录相片,引导大家吸取教训,开展自查自纠。

(三)加强宣传,明确权利,公开评税,纳税人协廉。一是结合每年四月份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发放表格等方式,广泛征求纳税人对地税工作及税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接受纳税人的监督,二是与===户重点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签订了《税企廉政公约》,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和税务人员应当遵守的廉政规定。三是以分局、税务所为单位与纳税户建立了双向廉政制约机制。对税干建立了与廉政档案相配套的“工作登记册”,并向管辖区域内的纳税户发放了“助廉协议书”、“廉政回访卡”。四是针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开展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对内、对外制作了公告栏,定期不定期地向全局税干公告区局党务、政务情况,向纳税人公告税收政策等有关事宜,让纳税人意见提到明处,对定税人员的监督放在亮处,使纳税人对自已的纳税情况做到心服口服。

(四)积极疏导,交流经验,及时监督,家庭助廉。一是每

年“三八”妇女节,定期召开干部职工及家属参加的“家属助廉座谈会”,签订“家属助廉协议”,倡议每名地税干部家属都要做好地税干部的家庭监督,协助区局管好自已的人,在家庭筑牢反腐倡廉第二道防线。二是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夕制作“廉政提醒单”,预防节假日腐败;与干部家属签订了《干部八小时之外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责任书》,督促干部家属把好“家庭廉政关”。

(五)建立网络 、密切配合,定期联系,社会监督员帮廉。

近年来,针对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努力在以下五个方面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帮廉机制。一是把税收工作和队伍建设置于法治与民主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推进依法治税和队伍建设。二是积极与区检察院联系,成立了税检两方人员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探讨新形势下地税系统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三是通过建立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等办法,认真处理*举报案件。四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帮廉网络,每年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会议,听取他们对地税系统廉政、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二、创建“五廉建”活动取得的基本成效及启示

(一)基本成效

通过开展“五廉建”活动,崆峒区地税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一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契机,营造勤政廉政氛围,增强了广大地税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二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基础,狠抓干部廉洁自律,增强了广大地税干部勤政廉政的原动力。三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依托,重视作风纪律建设,提高了地税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四是以实施”五廉建”活动为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了地税系统反腐倡廉的保障力。

(二)启示

=、制度建设重在创新与落实。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做到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相统一。同时要抓好制度的落实,提高执行力。

=、思想教育重在引导和分析。加强教育是反腐败的关键。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机制,丰富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切实加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从而形成一种无形的力量,形成一种坚定的廉洁准则,正确的价值观念和严格的行为规范。

=、监督重在过程监督。要根据新形势下地税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因势利导,探索、不断创新加强地税干部权力监督的新机制。监督要注重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到监督的关中前移,全过程跟踪,依靠上下左右内外力量,严格监督,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剖析,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从小事抓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反腐败也一样,必须从小事抓起,使广大地税干部明白“恶小而为之”,其后果同样严重。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重在查找和堵塞漏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手段。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注重查找各种漏洞,包括制度、教育和监督上的漏洞。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3篇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

    从三个方面确定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开展思想上防蜕变、工作上防懒靠、服务上防冷横、生活上防贪占的 “四个严防”。树立执法标兵、服务标兵和廉洁勤政典型,进一步浓厚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二是加强行风建设。通过规定“示范窗口”创建标准,开展评比活动,增强示范窗口的潜在效能和辐射作用,实现以点带面,认真解决服务态度冷漠,办事拖拉、管理不扎实等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州局制定的“两权监督”办法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保障“两权”监督工作运行效力;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建立联席制度,探索内外互动监督评议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

    在年初州直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2009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更加明确责权,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下工夫,真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逐级负责的有形责任网络。

    (三) 加强廉政教育,进一步促进干部的自律意识

    我们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在税收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使教育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为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一是强化了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制定了学习教育方案,包括《工作规划》、科学发展观学习方案,发放辅导资料,明确了学习重点,设计了思考练习题。党组带头,人人参与,组织了学习笔记和学习体会展评,增强了学习的实效性。

    二是把加强廉政教育放在预防职务犯罪的首位,围绕“思想教育的主攻方向如何定位的问题”进行探讨,以各项活动为载体,“聚平安之力,奏和谐之曲”,把住干部职务犯罪的“总开关”。继续开展 “重敲警示钟,高筑防范墙”、“规范执法行为,端正行业作风”等主题教育;开展思想上防蜕变、工作上防懒靠、服务上防冷横、生活上防贪占的 “四个严防”。开展服务零距离、办事零差错、管理零疏漏、效能零投诉的“四零服务”。争创无越级或集体上访、无违法违纪案件、无重大执法过错、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四无单位”。树立执法标兵、服务标兵和廉洁勤政典型,进一步浓厚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同时在全局逐步树立三个理念、坚持一种精神、营造一种环境、实现一个目标的氛围。三个理念,即“亲民、为民、利民”的从政理念、“团结就是生产力、团结就是战斗力、团结就是事业发展基础”的理念和“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纳税户服务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服务理念。坚持一种精神,就是坚持“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团结进取、创造佳绩”的地税精神。营造一种环境,就是营造“凝心和谐、爱岗敬业”的良好环境。实现一个目标,即实现“各级党委、政府满意、纳税人满意、广大地税干部职工满意”的目标。通过廉政教育和行风教育,使州直地税系统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专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 “两权监督”

    针对以往在“两权”监督工作中较注重对税收执法权监督的现状,我们在加强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的监督制约中,加大了检查力度。结合《**州地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对涵盖的税收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真正发挥出“两权”监督的监督作用,同时也提高了我州各监督主体的整体效能,真正实现各个监督主体在“两权”监督工作中对制度、程序、实体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所形成的约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合力。通过采取个人自查、处室检查、县局重点全查的“三级”检查方法,我们对税务稽查、税务处罚、税款解缴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信访案件受理查处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检查中与科级领导谈话30人次,与预警信息员座谈60多人次,明查暗访206户,采集信息12条。较为全面地掌握并反映了各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情况。

    同时查看干部有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今年,我们已经对120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通报批评89人,诫免教育14人,书面检查17人,经济惩诫100人,惩诫金额达3741元。通过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和行政行为,使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得到提高。 共3页,当前第1页1

    (二)优化纳税服务,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1.我们全面推行政务“八公开”,建立新型、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实行服务承诺,公开办税,接受监督,真正体现税务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诚信理念。公开办税主要有八个方面:一是税收法规公开。公开国家和地方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岗位责任公开。公开各办税窗口的岗位职责;三是办税程序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四是服务标准公开。公开办税服务的各项服务标准;五是收费标准公开。公开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和依据;六是违章处罚公开。公开纳税检查情况、对纳税人处罚结果和依据;七是工作纪律公开。公开工作人员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八是社会监督公开。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部门和监督电话,设置投诉箱。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诚信建设落到实处。

    2.在系统开展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要求各局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了“三时”、“四办”服务活动。“三时”即准时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四办”即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个部门办不了的,两个部门一起办、纳税人有困难的,上门去办。积极参加“新广行风热线”和“伊广行风执线”,解决纳税人疑难问题。同时在各个服务窗口,设立咨询台、监督台、意见箱、意见征求表等,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按月评选最佳办税员,切实加强了行风建设工作。我州直地税系统各县市局的办税服务大厅均已获得了“自治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称号。

    3.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局和**州政府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在5月份制定了《**州地税系统创建"行风示范窗口"和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系统本着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要求,通过邀请行风评议员进行动员教育、自查自评、察访反馈、整改复查、总结评议五个阶段的工作,对具有行政审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职能的重点(科)所、室及窗口单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评议。为了增强评议活动的针对性,确定了评议重点内容包括:是否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工作方式方法是否切合税收工作实际;是否遵守政治纪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党的纪律;评议是否坚持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为基层企业服务中是否做到向一线倾斜;在行政执法中是否坚持公正公开、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有无改进,是否坚持深入基层(企业)检查辅导工作;每次检查是否要求限期改正,各科、所(室)办事效率是否提高,为纳税人服务是否热情周到;履行“八公开”、政务公开是否到位;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对举报和反映的问题是否做到件件查清处理;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是否落实税务干部廉洁自律、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上交等制度。通过明查暗访,接受群众监督。

    各单位针对征求的群众意见和评议员收集的问题,认真分析,展开讨论,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由部门、个人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了纠建并局的长效机制,不仅有力地转变了行业作风,而且为开展争创自治区级行风示范窗口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开展明查暗访,接受群体监督。

    一是定期聘请义务监督员、纳税人,评议税务部门的工作,评议纳税人税负情况,堵塞一切可能产生不正之风的漏洞。全系统共聘请义务监督员、特邀监察员250人,通过发放4000余份社会调查问卷和走访230户纳税人,社会满意率达95%以上。

    二是伊宁市局为预防干部职工发生不廉现象,制定了《伊宁市地税局预防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上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新源局制定了《廉政预警工作实施办法》,按照信息员报送的信息分为绿、橙、红三种颜色,按月税务廉政预警信息。目前州直地税系统有60名预警信息员队伍。在接受社会监督中,我们在各主要的经营场所张贴了提示纳税人的标语3万多张,全系统设置了举报电话21部,举报箱47个。同时,还实行了承诺制,规定了时限和要求,印在纳税手册上使纳税人便于监督。**州地税局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坚持收入申报、礼品上缴登记制度,配偶、子女没有一人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5.开展述廉述风。我们开展了面向纳税服务对象述廉述风活动。召集企业、个体纳税人代表听取税务干部的述廉述风,发放测评表。并将纳税人的意见整理筛选,对符合事实的责令其税务干部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反馈整改情况。目前我们已有119名税务干部参加了述廉述风,邀请纳税人代表近600人。通过加强内外监督,进一步促进了我局的纠风工作。

    (三)把纪检监察工作贯彻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防止腐败,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根本利益。共3页,当前第2页2

    一是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对税收执法工作中容易出现渎职、不廉行为的漏征漏管、税额核定、行政处罚、减免税、退税审批、企业检查等管理性检查和税务稽查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堵绝“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是通过明查暗访、社会调查等方式查找税务干部有无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问题,了解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有无吃、拿、卡、要、报等现象。查找税务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从制度上、办事程序上堵塞商业贿赂的漏洞。

    三是结合2009年度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求,堵绝将办公电话变私人电话的不正之风,对办公固定电话捆绑小灵通进行彻底清理。截止六月底,全系统共清理电话21部。

    四是深化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办公室、服务中心、计财处和监察室综合运用各种检查督导手段,通过专项督查、日常检查、行政监察等方式,开展对人财物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经费审批使用、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发票管理、银行户头、“三代”手续费、非税收入和津补贴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堵绝了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4篇

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新特点

从今年省、市和丰南区纪委下发的行风评议方案看,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与往年相比具有以下新特点:一是取消免评奖励措施。按照省纪委和唐山市纪委的要求,从今年起开始取消两年免评的奖励办法,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将全部纳入参评行列,竞争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参评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参评单位不光包括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公用事业单位、金融服务部门和重点投资项目审批部门,更是将参评单位的下属二级单位作为重点窗口单位,分别以执法类、综合管理类和社会服务类进行单独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单位总分。评议的范围是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服务单位均纳入评议范围,给今年的民主评议带来了新的考验。三是评议内容更加丰富。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改变了往年的单一评议方式,而是将当前开展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效率年”活动的开展、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地税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及政务公开等项工作紧密结合,使参评的内容更加丰富,涉及的面更广。

二、当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自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以来,各级广泛动员、严密组织,从组织领导、评议内容、活动形式、工作纪律、结果运用等方面都建立了规范的运作制度,有力地保证了民主评议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新形势下,民主评议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新问题,影响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质量和在群众中的形象。

一是民主评议活动存在着思想认识不上位的问题。在部分人员中存在着民主评议活动评的是单位,压力主要集中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触及利益最直接的是单位“一把手”,板子只打在领导班子身上甚至只打在“一把手”身上,与己无关紧要。思想上认识不高,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对民主评议活动产生“厌评”情绪和“自满”倾向。

二是民主评议活动存在着重评时轻平时问题。在个别单位和人员中存在着轻视平时制度落实和作风培养,日常考核内容不落实,或落实不规范、不系统、不彻底,没有形成有效的量化管理。只注重每年年底前的问卷测评和考核,造成一些单位在测评和考核前临时搞突击补报日常考核资料和补填日常考核内容,产生临时应付评议活动的现象,更有极个别单位在年底测评时通过各种手段甚至是拉票的方式来达到预期目的,影响了评议的权威和真实性。

三是民主评议活动存在着重评议轻整改问题。在民主评议中个别单位只注重在年底前的测评问卷、质询代表的打分和本单位在参评组的排位,而对测评问卷和质询代表提出的问题不能引起足够重视,更不能认真组织加以整改;或者是整改不认真、不彻底敷衍了事,形成评议年年评、问题年年有的现象,没有达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预期目的。

四是民主评议活动存在着重税收轻评议的问题。部分人员甚至个别基层负责人混淆了税收与民主评议的关系,认为税收任务是硬指标,民主评议是软指标。税收任务摸得着、看得见,容易出成绩,任务完成了就可以代表其他工作都完成了。而民主评议就是补补软件,评议打打勾,满足于“随大流”、“过得去”,用税收任务的完成掩盖其他工作的开展。

五是民主评议活动存在着素质与要求不相适用的问题。个别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业务素质与民主行风评议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部分人员岗位再学习的热情不高,知识更新不快,直接导致了业务不精、素质低下,靠吃老本过日子或是安于现状,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税收发展步伐的要求。甚至还存在着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冷、横、硬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等极个别现象,严重影响了税务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全面着手,扎实推进民主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创新思想观念,构建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以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揽,将科学发展观教育贯彻到思想教育的始终,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内涵,以先进理论武装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开展宗旨观、政绩观和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人民谨慎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大力开展民主观、法制观教育,牢固树立行政必须依法、用权必须监督的理念,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开展以讲社会公德、讲职业道德、讲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三德”教育,不断提高系统全员的道德素质,通过教育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增强提高效率、优化环境的责任感。同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实现系统上下层层签订行风建设责任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主要领导对行风评议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专责,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分担行风建设的责任领导机制,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创新行建机制,摆正民主评议工作位置。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不是中心工作,但其影响中心工作的开展。因此,要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组织收入及其它各项重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做到抓收入与抓纠风“两手都要硬”。将民主评议行风考核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与公务员年底考核相结合;将行风评议结果与干部使用相挂钩,推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解决重税收轻行评的思想。同时,积极探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把日常考核、问卷测评、投诉考核以及明察暗访、召开恳谈会、听证会和质询会有机结合起来,对代表和测评问卷中提出的问题,向问题单位下发责令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要求被评议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注重对日常考核及基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被评议单位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指出,达到不断完善不断教育改进的目的。充分发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作用,解决行风评议中重评时轻平时、重评议轻整改的问题。

三是创新服务理念,努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和地税信息公开工作,改革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法,按照省局纳税服务办法的要求,正确处理优质服务与规范执法的关系,以服务纳税人为根本,创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立健全集纳税申报、信息咨询、政策、业务辅导、工作交流于一体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热点公示制、领导接访制、意见反馈制,全面落实“五制”和“五零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环境;推行“一窗式”服务、全程服务、延时服务等办税窗口纳税服务制度;全面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简化办税程序,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简并征期、简易申报和“税银联网、委托代缴”纳税方式,全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人性化服务措施。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5篇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14届3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20*年全市地税系统全年工作思路,全力打造以“强化征管、依法治税、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为主要内容的地税新形象。进一步密切地税干部与纳税人的关系,从根本上转变地税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把地税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自查自纠采取的措施(一)、为进一步加强地税系统行风建设,采取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纳税户及召开税企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听取纳税人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市地税局组织观看了电教片《闪光的税徽》,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了权利责任意识,更加珍惜自己的岗位,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利,珍惜集体荣誉。(二)、把廉政文化作为地税组织文化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拓展领域、创新载体、整合资源、形成声势,制作了《风正助帆扬廉香满税园》的廉政文化建设专题片,在全市地税系统逐渐形成了“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工作和生活氛围。(三)、市局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对各科室及基层税务所进行了明察暗访,重点对基层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办税窗口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四)、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行了廉政制度清理,修改完善了政务承诺、重大事项报告、“两权”监督实施意见等15项制度,并制定了审计通报制度、行政问责制度、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制度和与稽查局工作联系制度等四项制度,突出了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三、整改的重点通过行风问卷调查以及明察暗访,我局对软环境建设和业务工作实现了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管理机制,形成了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注重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支持了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全天开通12366服务热线,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作到税收服务大厅超市化、局长接待制度化、税收接待日常化,完善各项服务承诺,获得纳税人一致好评。但是,通过认真的自查自纠、多方面征求意见以及走访等发现,我局还存在以下需要整改的问题:一是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还有所欠缺。二是部分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四、整改措施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征求到的建议和意见切实得到整改,结合实际,具体采取以下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满洲里市电视台图文电视、广播、报纸、满洲里市地税论坛等载体,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拓宽软环境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建设软环境的认识,努力形成全系统“人人都是软环境,事事关系软环境,处处体现软环境,时时注意软环境”的氛围。(二)、量化考核,加大日常考核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满洲里市地税系统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日常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将软环境建设日常考核纳入年终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中,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各分局自查的基础上,市局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将继续采取不定期抽查、督导调研等方式,加强对税务干部工作作风日常的监督和管理。(三)、重礼仪讲文明,实现服务用语标准化。继续推行20句“标准化服务用语”和禁用30句“服务忌语”,提高全局干部的文明服务水平。(四)、严格对职工的考评,以考促优。定期请纳税人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评议,对评议差的税干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对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按照《满洲里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处理。(五)、扩大“首问负责制”的成果。落实“限时服务制”导税员制度。同时严格落实“检查程序制”,使管理人员都能够严格按照检查程序依法办事,做到“检查、咨询、服务、反馈”四落实。确保检查一户规范一户,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六)、加大培训力度,作好税收政策辅导工作。在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不定期的聘请专业资深人士为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培训。五、工作要求(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抓好工作的贯彻落实,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察部门协调抓的工作局面,确保“一个声音喊到底,一个班子抓到底,一竿子插到底”,上下结合,形成整体合力。(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结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以及我局实际,制定行政投诉制度、“一案双查”制度、巡视工作实施意见。(三)、要加大督查力度,保障软环境建设落到实处。结合内部审计、执法监察以及巡视检查工作的开展,监察室和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将行政效能监察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不定期的与特邀监察员上门访谈,使督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促进软环境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7篇

一、我市税务稽查部门的基本情况

目前现有国家公务员**人,人员平均年龄40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8%,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5人,内设****六个机关科室和****5个派驻机构,担负着整个**市地方税收收入的税收检查工作以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同时对**市下辖**分局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全市各级稽查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六个税务”建设,科学谋划稽查工作,打好稽查组合拳,以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稽查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全年共检查纳税人**户,查补收入**万元,同比增收**万元,增长**%。

二、我市税务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近两年,市稽查局在省、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围绕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稽查工作的全过程之中,以“清廉税务”建设为主线,以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了稽查职能作用。

(一)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我们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抓好了“三项教育”:一是抓好常规教育,凝聚人心增干劲。我们制定了廉政学习台帐,组织全局干部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资料,并要求干部写出心得笔记、体会文章,保证了学习效果。二是抓好典型教育,激浊扬清弘正气。我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通过“一把手”讲廉政课,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请检察院、法院来人讲课等形式,利用系统内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廉政,引导稽查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案情账、自由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抓好预警教育,源头防治鸣警钟。我局将预警教育分为纪律预警、责任预警、监督预警等三种形式,前移监督关口,从源头上预防不廉行为发生。通过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各项廉政纪律规定,明辨是非,分清黑白,加强纪律约束,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通过从上到下层层建立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对违反责任的实行责任追究;通过不定期走访企业和个体纳税户调查、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作风、定期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廉政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预警。我们还在节假日期间开展预防“节假日腐败病”专题教育,再次重申廉政要求,提醒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目标。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带动各项廉政工作落实

我局除了一如既往地在廉政教育培训方面严抓实管以外,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加大了力度。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结合一级稽查管理体制的实施,我们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年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综合科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社会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分局、科室及个人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进一步规范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有效了避免腐败行为的滋生。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按照省、市局要求,我局按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结合季度特点和具体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并提出下阶段工作部署,保证了党风廉政工作的时效性,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稽查中心工作的目的。三是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重点针对稽查执法环节在全局范围内展开了执法监察工作。整个执法监察工作分为各分局和科室自查,执法监察小组抽查,重点检查三个部分。主要针对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的文书送达与税务检查执行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检查税务文书送达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检查税务检查稽查程序是否合法,稽查处罚标准是否适当等情况进行执法监察。针对存在问题,按科室分别制作、发放《执法监察建议书》,明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细节,营造了和谐执法环境,确保了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深化行风评议,助推廉政建设“执行力”。近两年,我局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分别成立了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稽查局执法情况评议;同时,在往年行风评议和涉企科室评议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针对服务中的盲点、工作中的缺陷点和纳税人的需求点,按照自查自纠、征求意见、对面交流、整改落实等步骤,把行风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提高执法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为民服务的能力相结合,与加强稽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力求做到查找问题无盲区,自查自纠到位、征求意见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在近几年的行风评议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中,年年处于本系统前列。

(三)强化“两权”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强化“两权”监督和监控。针对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面临的新情况,我们对外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聘请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实行稽查程序、处罚依据、处罚标准等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内从完善机制入手,建立健全稽查各环节工作制度,形成选、查、审、执四环节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科学稽查机制,起到了机制促廉的作用;实行廉政回访制度,通过召开被稽查对象座谈会和发放《廉政回访卡》等形式强化廉政监督;与市检察院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预防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充分发挥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实行“阳光稽查”;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消极腐改现象。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所有固定资产做到如实登记,责任到人,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做到“先审批、后处置”。在计会、票证和报表方面,专人管理,定期审核,未出现任何差错。二是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我局坚持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一年分两次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考核结果记入科室和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橱窗、网站等方式将税收稽查程序、时间、内容、税收法律规定公开,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通过内网办公平台和政务公开栏的方式,将党风廉政各项规定上网页、上墙面,便于本局干部自觉遵守,便于纳税人进行监督;通过政务公示栏的方式,将我局重大工作部署、人事管理等进行公示,维护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强化了行政权利运行的监督。

三、当前税务稽查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稽查部门是税务机关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稽查人员那种高超的查帐技能、严谨的工作作风、热情的服务态度、忘我的奉献精神值得肯定。但是,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工作的最后一道环节,各种矛盾都容易在这里集中,犹如战场上的最后一道防线,能不能守得住,事关战斗的胜败甚至事关全局。近年来我市税务稽查工作尽管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工作作风欠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

主要表现在:一是落实责任方面,虽然每年都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个别部门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每位同志的责任,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部门责任制拓宽和深化,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缺失现象;二是在组织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被动地应付上级,没有积极主动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因而也谈不上收到的成效。

(二)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缺乏与时俱进的理念

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比较薄弱,大多数时间还在沿用那种“一人讲众人听”或者看看录像、读读文章的老方法,显得途径单一,方法陈旧,效果不佳;二是对教育对象缺乏调研,没有针对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调研,没有分层次、分对象区别进行教育;三是对教育内容不加筛选,缺乏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抓到什么学什么,起不到教育的效果。

(三)贪图享受思想有所抬头,廉洁自律的要求不够严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理念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缺少争先创优的意识,对过去已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工作缺乏进取型、主动性,对分管的工作缺乏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思路;二是工作作风上的差距。一些干部工作浮夸,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办事随便、随意,服务质量不高;三是工作方法上的差距。工作中互相协调不够,部门之间出现问题,不能面对面商量,往往互相埋怨,互相推诿;四是干部素质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与当前税务稽查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依法行政观念淡薄,缺少忧患意识,在工作中表现出没有紧迫感,不比贡献,只比待遇,严重影响了税务稽查干部的整体形象。

(四)机构及制度缺失,监督难以实施

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机构缺乏权威性。目前,我市税务稽查部门在机构设置上,没有单独设置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业务由综合科承担,受人员配置因素的影响,没有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这种机构体系在监督方面就显得无力,监督难以到位。二是干部监督意识弱化。有的干部不大愿意接受监督,对待监督的态度不端正,认识不高;有的干部怕监督多了,影响关系,伤了和气,不想监督。三是监督方式缺乏整体性。税务系统现行的监督体制是多元化的,本应是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党内监督的有机统一,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结合不够,形不成整体效应。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中央先后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项规定”等若干文件和规定,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深化,我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防范体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坚持与时俱进面对当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要与时俱进,用全局的观念、发展的眼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观察和处理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必须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认真履行职责,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明确教育重点,按照干部分级管理原则,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要创新教育形式,通过开展讲传统、祭先烈、学先进、谈发展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和保持艰苦奋斗、务实为民、甘愿奉献的精神。同时要从多角度、多层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全系统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己”,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层次,扩大廉政文化内涵。(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免疫力

现代社会里,人们工作和生活的节奏加快、竞争加剧、压力加大,各种社会心态应运而生、竞相发声,其积极面与消极面相互并存、相互交织,对我们税务稽查干部的价值观带来影响,一些干部心理需要疏导,因此,思想教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思想教育具有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能培育我们干部奋发进取、理性平和的心态,能对不良作风和不廉行为增加抵抗力,这项工作我们要常抓不懈。从实践来看,我们过来一些好的做法值得发扬。例如,常给大家敲警钟,算腐败账:算经济账是倾家荡产;算政治账是自毁前程;算自由账是失去自由;算亲情账是众叛亲离。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8篇

一、我市税务稽查部门的基本情况

目前现有国家公务员**人,人员平均年龄40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8%,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5人,内设****六个机关科室和****5个派驻机构,担负着整个**市地方税收收入的税收检查工作以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同时对**市下辖**分局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全市各级稽查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六个税务”建设,科学谋划稽查工作,打好稽查组合拳,以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稽查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全年共检查纳税人**户,查补收入**万元,同比增收**万元,增长**%。

二、我市税务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近两年,市稽查局在省、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围绕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稽查工作的全过程之中,以“清廉税务”建设为主线,以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了稽查职能作用。

(一)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我们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抓好了“三项教育”:一是抓好常规教育,凝聚人心增干劲。我们制定了廉政学习台帐,组织全局干部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资料,并要求干部写出心得笔记、体会文章,保证了学习效果。二是抓好典型教育,激浊扬清弘正气。我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通过“一把手”讲廉政课,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请检察院、法院来人讲课等形式,利用系统内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廉政,引导稽查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案情账、自由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抓好预警教育,源头防治鸣警钟。我局将预警教育分为纪律预警、责任预警、监督预警等三种形式,前移监督关口,从源头上预防不廉行为发生。通过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各项廉政纪律规定,明辨是非,分清黑白,加强纪律约束,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通过从上到下层层建立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对违反责任的实行责任追究;通过不定期走访企业和个体纳税户调查、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作风、定期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廉政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预警。我们还在节假日期间开展预防“节假日腐败病”专题教育,再次重申廉政要求,提醒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目标。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带动各项廉政工作落实

我局除了一如既往地在廉政教育培训方面严抓实管以外,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加大了力度。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结合一级稽查管理体制的实施,我们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年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综合科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社会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分局、科室及个人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进一步规范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有效了避免腐败行为的滋生。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按照省、市局要求,我局按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结合季度特点和具体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并提出下阶段工作部署,保证了党风廉政工作的时效性,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稽查中心工作的目的。三是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重点针对稽查执法环节在全局范围内展开了执法监察工作。整个执法监察工作分为各分局和科室自查,执法监察小组抽查,重点检查三个部分。主要针对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的文书送达与税务检查执行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检查税务文书送达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检查税务检查稽查程序是否合法,稽查处罚标准是否适当等情况进行执法监察。针对存在问题,按科室分别制作、发放《执法监察建议书》,明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细节,营造了和谐执法环境,确保了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深化行风评议,助推廉政建设“执行力”。近两年,我局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分别成立了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稽查局执法情况评议;同时,在往年行风评议和涉企科室评议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针对服务中的盲点、工作中的缺陷点和纳税人的需求点,按照自查自纠、征求意见、对面交流、整改落实等步骤,把行风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提高执法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为民服务的能力相结合,与加强稽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力求做到查找问题无盲区,自查自纠到位、征求意见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在近几年的行风评议和涉企科室评议活动中,年年处于本系统前列。

(三)强化“两权”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强化“两权”监督和监控。针对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面临的新情况,我们对外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聘请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实行稽查程序、处罚依据、处罚标准等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内从完善机制入手,建立健全稽查各环节工作制度,形成选、查、审、执四环节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科学稽查机制,起到了机制促廉的作用;实行廉政回访制度,通过召开被稽查对象座谈会和发放《廉政回访卡》等形式强化廉政监督;与市检察院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预防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充分发挥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实行“阳光稽查”;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消极腐改现象。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所有固定资产做到如实登记,责任到人,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做到“先审批、后处置”。在计会、票证和报表方面,专人管理,定期审核,未出现任何差错。二是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我局坚持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一年分两次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考核结果记入科室和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橱窗、网站等方式将税收稽查程序、时间、内容、税收法律规定公开,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通过内网办公平台和政务公开栏的方式,将党风廉政各项规定上网页、上墙面,便于本局干部自觉遵守,便于纳税人进行监督;通过政务公示栏的方式,将我局重大工作部署、人事管理等进行公示,维护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强化了行政权利运行的监督。

三、当前税务稽查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稽查部门是税务机关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稽查人员那种高超的查帐技能、严谨的工作作风、热情的服务态度、忘我的奉献精神值得肯定。但是,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工作的最后一道环节,各种矛盾都容易在这里集中,犹如战场上的最后一道防线,能不能守得住,事关战斗的胜败甚至事关全局。近年来我市税务稽查工作尽管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工作作风欠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

主要表现在:一是落实责任方面,虽然每年都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个别部门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每位同志的责任,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部门责任制拓宽和深化,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缺失现象;二是在组织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被动地应付上级,没有积极主动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因而也谈不上收到的成效。

(二)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缺乏与时俱进的理念

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比较薄弱,大多数时间还在沿用那种“一人讲众人听”或者看看录像、读读文章的老方法,显得途径单一,方法陈旧,效果不佳;二是对教育对象缺乏调研,没有针对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调研,没有分层次、分对象区别进行教育;三是对教育内容不加筛选,缺乏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抓到什么学什么,起不到教育的效果。

(三)贪图享受思想有所抬头,廉洁自律的要求不够严

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理念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缺少争先创优的意识,对过去已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工作缺乏进取型、主动性,对分管的工作缺乏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思路;二是工作作风上的差距。一些干部工作浮夸,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办事随便、随意,服务质量不高;三是工作方法上的差距。工作中互相协调不够,部门之间出现问题,不能面对面商量,往往互相埋怨,互相推诿;四是干部素质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与当前税务稽查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依法行政观念淡薄,缺少忧患意识,在工作中表现出没有紧迫感,不比贡献,只比待遇,严重影响了税务稽查干部的整体形象。

(四)机构及制度缺失,监督难以实施

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机构缺乏权威性。目前,我市税务稽查部门在机构设置上,没有单独设置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业务由综合科承担,受人员配置因素的影响,没有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这种机构体系在监督方面就显得无力,监督难以到位。二是干部监督意识弱化。有的干部不大愿意接受监督,对待监督的态度不端正,认识不高;有的干部怕监督多了,影响关系,伤了和气,不想监督。三是监督方式缺乏整体性。税务系统现行的监督体制是多元化的,本应是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党内监督的有机统一,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结合不够,形不成整体效应。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中央先后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项规定”等若干文件和规定,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深化,我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防范体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坚持与时俱进面对当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要与时俱进,用全局的观念、发展的眼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观察和处理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必须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认真履行职责,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明确教育重点,按照干部分级管理原则,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要创新教育形式,通过开展讲传统、祭先烈、学先进、谈发展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和保持艰苦奋斗、务实为民、甘愿奉献的精神。同时要从多角度、多层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全系统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己”,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层次,扩大廉政文化内涵。(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免疫力

现代社会里,人们工作和生活的节奏加快、竞争加剧、压力加大,各种社会心态应运而生、竞相发声,其积极面与消极面相互并存、相互交织,对我们税务稽查干部的价值观带来影响,一些干部心理需要疏导,因此,思想教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思想教育具有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能培育我们干部奋发进取、理性平和的心态,能对不良作风和不廉行为增加抵抗力,这项工作我们要常抓不懈。从实践来看,我们过来一些好的做法值得发扬。例如,常给大家敲警钟,算腐败账:算经济账是倾家荡产;算政治账是自毁前程;算自由账是失去自由;算亲情账是众叛亲离。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9篇

【关键词】地税系统;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科学管理

一、江苏省淮安地税局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胜利召开,指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我国权力运行比较注重自律机制建设,重在思想和信念教育,强调权力行为主要依靠公职人员的自律来约束,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却不够完善。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约束权力运行的法律制度建设也不断得到加强,我国的权力运行正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具体落实到税务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提出2012年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继续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江苏省淮安地税局是淮安市的重要行政执法部门,专司淮安地方税的征收与执法,与纳税人的利益关系密切,若能通过借鉴相关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理论,建立与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将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理论引入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必将能够有效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提高执法水平,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江苏省淮安地税局部门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建设现状

江苏省淮安地税局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建设的实践和探索在促进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连续十年无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十年被评为“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新华日报》、江苏省委研究室《调查与研究》相继报道和转发了相关经验。

(一)责任主体深度参与强化了干部的执法意识

一方面,分类排查,梳理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风险。围绕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两个重点,对税收执法行为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梳理,登记备案,对内部行政行为潜在风险进行排查,提交党组民主审议。另一方面,分类管理,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层级考核体系,内容涉及征收、管理、稽查、行政等部门,部门之间共同参与、权力合理制衡、条块分层控制,通过指标比对和考核,基本实现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由上级部门单向监控向多层次相互监控制约的转变。

(二)信息技术运用提升了科技防腐能力

依托现代管理技术,积极开发税务监管软件,提升内部监控水平,实现“以机器管人”,先后研发了网上办税、网上申报、税库银联网、企业财务报表数据采集、综合查询分析、行政办公管理等6大软件系统,建成了“电子办税服务厅”,使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就能办理95¥以上的涉税事宜,使所有办税事项按照岗责要求定向、限时处理,提升了监控效能。

(三)公开透明的阳光操作推进了标准化管理

全面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对权力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流程再造,实行过程控制,明确136个岗位职权,制定行政类规范25个、流程35个,业务类规范24个、流程90个,将每个岗位的工作依据、权限、标准、责任和追究等进行细化量化,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60多条,完善制度100多项,增强了廉政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内部进行标准化管理的同时,在网站上对行政权力进行网上公开,内容涉及收费标准、办税时限、处罚标准、办税指南等33个大项,主动公开250条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条,公开手段的电子化率达100%,有力推进纳服、征管和稽查系统的标准化管理。

(四)推行权力分解达到以权制权

通过权力的下放、分解、制衡,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新机制,税收征管上,实行“征收、管理、稽查”相分离,避免因权力集中、权责脱节而导致的腐败问题。选人用人上,做到推荐权、考察权、任用权相分离,坚持群众推荐、基层考察、组织任用,形成公平竞争。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项目安排上,实行“立项、审批、招标、实施”相分离,接受全局人员监督。

(五)内外监控渗透效应提高了税收执法成效

建立岗位质量标准管理、执法责任追究、社会外部监督“三位一体”的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将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等12大类工作分解为55项指标,建立集“流程、责任、业绩、质量、评议、检查”为一体的量化考核制度体系,实行全面量化考核。严格社会外部监督,聘请了209名人大、政协、派、新闻单位、企业代表作为特约监督员,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几年来,共追究违反内控制度824人,通报批评93人。

(六)江苏省淮安地税局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建设存在的问题

因为受到内外部条件的制约,淮安地税局从机制运行的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形成规范执法阻力。虽然许多税务干部通过后续教育获得高学历,但是税务干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仍然不高,具备一定业务能力的人数不多,直接影响了税收执法权的规范实施。二是程序缺乏科学性制约广度。事后消极被动制约监督居多,事前积极主动制约监督过少,没有对行政权力的运行进行事前控制和过程控制。三是权力分解不合理提高执法风险。决策、执行、监督权力分离不够彻底,行政执法岗权力相对集中,决策失误责任不能量化,导致决策者风险提升,失误责任不能有效追究,不能有效发挥决策主体内部成员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作用。四是信息整合度不高影响深度。信息资源尚未实现有效的整合,各类系统平台多而杂,提供的信息零散,未能对其他部门的外部信息进行采集和共享,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存在难度,影响了功能的全面发挥。五是责任追究缺失弱化力度。制度层面上,缺乏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过错行为的责任追究难于从法律上找到依据,操作层面上,工作阻力较大,往往由于追究难而导致难以真正落实。

三、完善江苏省淮安地税局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监控理念,突破部门利益局限。

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通过创新理念,完善制度,充分发挥科技反腐在权力制约和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地税机关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要敢于突破个人和部门利益局限,充分尊重和相信纳税人,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勇于突破传统,打破常规,创新思路,大胆变革,主要是破除有罪推断,先入为主的观念,破除以管理者自居、唯我独尊的观念,破除以堵为主忽视预防的观念。

(二)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动机关职能转变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优化公共服务为方向,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规范的严格监管,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创新行政管理手段,积极发展电子政务,加强规范化管理,使政府的监管工作更加严密、规范,服务更加快捷、高效,优化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减少审批层级,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使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双向减负。

(三)突出权力制衡,推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一方面强化权力运行从上而下的纵向制约与(下转第214页)(上接第212页)监督。分级准确定位税务部门的权责,明确权力和权利边界,严禁越权行为,自觉维护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抓好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三个层次的权力制约,认真落实“一岗两职”的规定。另一方面强化权力运行的横向制约与监督。通过优化流程、规范程序,重新配置权力,构建全系统岗责体系,对税收执法权运行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项评估,对税收自由裁量权和执法风险较大的重点环节的权力进行集中或分解,加强后续管理,形成具有内在约束力的业务流程。

(四)坚持制度创新,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建设的长效机制

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做到“以制度管干部,靠机制促落实,用机器来把关”,制定“监督制度执行的制度”,将工作重心放在对税收权力运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管理上,将监督直接切入到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税务干部上,使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明确岗位责任和惩罚措施,确保制度的刚性和执行力,大胆地进行组织体系创新,依据专业化、流程化、系统化的理论,突出专业化职能,要通过制度创新,改变过去领导管人的状况,实现制度管人,按章办事。

(五)加大监督力度,发挥监督的约束功效

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控制,进行权力分解,完善控权手段,将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随时整改,注重责任的落实。健全外部执法监督机制,将所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地税机关的办事流程公之于众,增强税收执法权的透明度,使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执法的依据和执法过程。建立多渠道的纳税争议解决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畅通纳税人申诉和投诉途径,完善评议-反馈-整改的机制,形成权力制约合力。加强舆论监督的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团体的监督,依托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税务机构等,为纳税人权利救济提供服务和帮助,减少权力寻租,完善权利对权力的制约机制。

参考文献:

[1][法]孟德斯鸿.论法的精神[M].商务印书馆,1982.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R].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3].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4]杜力夫.权力监督与制约研究[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

[5]吴振钧.权力监督与制衡[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6]孙比.提高当前税收行政执法水平对策研究[J].税务研究,2006(6).

[7]李小平,朱珊.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与控制[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10篇

     一、建立健全规范的税收行政立法机制

    一要严格遵守立法权限。《立法法》和有关税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税收事项上的立法权限,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要严格遵守,特别是不得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不制定与新《税收征管法》相抵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越权解释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避免层层授权、层层补充。

    二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度,认真履行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公告、备案等立法的必经程序。各项税收行政立法的基础调研应当充分,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要保持立法的系统性。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整合,对越权制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明显不合理的要在法定权限内尽快修订,将分散的税收规定适当归并。

    四要提高税法的透明度。税法不仅税务机关要执行,纳税人也要执行,因此税法应当广为人知。要改变过去单纯靠层层转发红头文件执行政策的做法,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技术,确定法定的公告方式,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

    首先,要实行集约化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要因地制宜收缩基层征管机构,积极推行多种申报和纳税方式,大幅度提高集中征收程度,减少执法主体。

    其次,要实行专业化管理,分解税收执法权。要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和专业职能不交叉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和人员。要科学进行业务重组,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使征、管、查职能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制衡关系,提高征管效率。

    第三,要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关既要规范执法,又要优化服务。税务机关一定要管理与服务并重,当前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的重点是首问责任和执法公开。

    三、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

    要分解岗位职责。定岗定责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基础,要按照法定权限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构建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要按照分解后的岗位职责,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任务。

    要明确工作规程。设计好工作流程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重点。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要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

    要开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关键。要定期组织以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考核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考核指标要尽量量化,反映执法行为的真实情况。要在执法公开化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

    要严格过错追究。追究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没有追究就没有执法责任的落实。需要强调的是:过错追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都是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是为了防止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所以,在进行过错追究的同时,必须要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整改。

     四、建立健全严密的内外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所谓事前监督,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从而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加强事前监督,要严格执行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加强对重点环节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所谓事中监督,就是要把那些权力比较集中的执法环节进行适当的权力分解,重在强化过程控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执法随意性。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11篇

一、建立健全规范的税收行政立法机制

一要严格遵守立法权限。《立法法》和有关税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税收事项上的立法权限,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要严格遵守,特别是不得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不制定与新《税收征管法》相抵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越权解释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避免层层授权、层层补充。

二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度,认真履行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公告、备案等立法的必经程序。各项税收行政立法的基础调研应当充分,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要保持立法的系统性。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整合,对越权制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明显不合理的要在法定权限内尽快修订,将分散的税收规定适当归并。

四要提高税法的透明度。税法不仅税务机关要执行,纳税人也要执行,因此税法应当广为人知。要改变过去单纯靠层层转发红头文件执行政策的做法,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技术,确定法定的公告方式,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

首先,要实行集约化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要因地制宜收缩基层征管机构,积极推行多种申报和纳税方式,大幅度提高集中征收程度,减少执法主体。

其次,要实行专业化管理,分解税收执法权。要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和专业职能不交叉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和人员。要科学进行业务重组,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使征、管、查职能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制衡关系,提高征管效率。

第三,要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关既要规范执法,又要优化服务。税务机关一定要管理与服务并重,当前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的重点是首问责任和执法公开。

三、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

要分解岗位职责。定岗定责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基础,要按照法定权限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构建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要按照分解后的岗位职责,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任务。

要明确工作规程。设计好工作流程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重点。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要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

要开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关键。要定期组织以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考核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考核指标要尽量量化,反映执法行为的真实情况。要在执法公开化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

要严格过错追究。追究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没有追究就没有执法责任的落实。需要强调的是:过错追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都是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是为了防止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所以,在进行过错追究的同时,必须要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整改。

四、建立健全严密的内外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所谓事前监督,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从而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加强事前监督,要严格执行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加强对重点环节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所谓事中监督,就是要把那些权力比较集中的执法环节进行适当的权力分解,重在强化过程控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执法随意性。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12篇

这次会议是在全省国税系统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税收强省、法治税务、和谐国税,积极开展“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刚才,江涛同志回顾了近几年来全省国税政策法规工作,总结了工作经验,就如何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综合职能作用,把政策法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提出了要求,我完全同意。我相信,这次会议对于全省各级国税政策法规部门认真履行税收执法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税收法制和税政管理的综合职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策法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五”期间,尤其是**1年全省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在促进全省国税系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推动依法治税工作深入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前,税收政策法规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工作人员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充分认识加强政策法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构建和谐国税需要加强政策法规工作

和谐社会必然是法治社会,实现民主法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要求和主要内容。实现民主法治,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在未来十年内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体现在税收领域,就是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构建和谐国税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税,既是国税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需要,促进税收事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营造全社会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坚实基础。“法者,定分止争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顺利解决征纳双方争议,营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税收环境,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也是对经济发展全局最大的支持与促进。

在构建和谐国税的过程中,各级国税机关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治税的重大意义和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依法治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推进依法治税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将推进依法治税贯穿到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税务管理等工作中,不断理顺税收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决策机制,完善税收立法,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加强税收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提高广大国税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税的观念和能力,在国税机关内部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和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通过健全税收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及时、准确地办理好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等事宜,为纳税人依法行使权利建立必要的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从组织和物质上予以保障,确保纳税人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建立完善协税护税的网络和机制,加强沟通和协调,努力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依法治税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协税护税的网络和机制。

政策法规工作是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依法治税的许多工作和措施,都要靠政策法规部门去落实。政策法规部门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承担着很繁重的任务。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发挥政策法规部门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牵头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为政策法规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工作,把依法治税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为推动**国税税收强省、法治税务、和谐国税建设,促进**国税的科学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提高税收执法水平需要加强政策法规工作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大力规范和强化税收执法工作,取得了可喜进步,主要表现为:依法治税观念日益增强,广大国税干部逐步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对称”的法治观念,依法征收、依法管理、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依法治税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各级国税机关成立了依法治税领导小组,落实了政策法规工作主管部门,充实了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切实加强了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各级国税机关逐步形成了“征、管、查”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税收执法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从“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转变;税收执法监督显著加强,各级国税机关通过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监督制度,逐步实现了对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依法治税环境明显好转。各级国税机关通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全社会协税护税的网络和机制逐步建立。

依法治税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全体国税干部的共同努力,离不开全体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省局党组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在政策法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付出艰辛劳动,作出无私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省国税系统执法工作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国务院提出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准则要求相比,与总局提出的要实现依法治税“五项中期目标”和建立“四大机制”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依法治税的认识还未能完全统一。相当一部分国税干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完全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转变,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淡薄,重实体、轻程序,重征管、轻服务的错误认识仍然存在。对政策法规工作的重视还有待加强。部分国税机关领导对政策法规工作不够重视,在政策法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方面没有给予充分的支持。执法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从近年来我省国税系统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情况来看,部分基层国税干部随意执法、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和管理松散的情况仍然存在。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业务水平不高,税收管理技能缺乏等问题,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依法治税的环境还存在不和谐因素。

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国税机关的社会形象,必须引起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加强政策法规工作,统一依法治税的认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与地方党政和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税收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外部监督力度的增强需要加强政策法规工作

当前,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外部监督力度不断加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的局面已初步形成,税收执法风险在逐步加大。新的《税收征管法》、《行政许可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相继出台,对我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关部门特别是人大、纪委、检察、财监、审计等部门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力度明显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意识也不断加强,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人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对税收执法的监督作用也日益加强。少数基层国税机关和个别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往往不是内部执法检查中反映出来的,而是通过外部监督发现的。

外部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我们既是鞭策,也是保护,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我们既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外部监督,同时也要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化压力为动力。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工作,以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维护国税机关的执法权威,树立国税机关依法治税的良好形象。

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依法治税要标本兼治,而重在治内、治权。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权力的滥用,甚至导致腐败。国税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拥有大量的税收执法权力,这些年来,我省国税系统执法随意、执法违法、执法腐败等问题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对税收执法权力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税收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需要加强对广大国税干部的宣传教育,需要广大国税干部增强自律意识,需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更需要建立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科学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对执法问题的自我发现和自我纠正,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遏止在萌芽状态,真正使每个执法人员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做到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当前,税收执法监督中,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软弱无力”、下级监督“形同虚设”,内部监督“天下太平”、外部监督“狼烟四起”的现象非常突出,反映了国税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严密,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对此,总局谢旭人局长在今年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总局王力副局长也明确指出要在落实现行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参与、多环节协调、多层次监督的税收执法内控机制。

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概括起来可分为税收法制和税政管理的综合职能以及税收执法监督职能这两方面。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税收法制和税政管理的综合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在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贯彻“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理念方面切实发挥作用。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强化事前监督

各级国税机关要严肃认真对待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结合贯彻《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总局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逐步改革和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建立和完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评价机制,推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税收决策民主化,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和大额减免税、缓税集体审议制度,强化事中监督

各级国税机关领导要提高对重大案件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办事,对经过审理的案件,处理和处罚决定一律要以审理委员会所在机关名义作出;政策法规部门要增强责任心,敢于坚持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审理的法律关、政策关和协调关,切实提高审理质量,对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促进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稽查部门要严格执行由所属国税局进行重大案件审理的规定,对达到重大案件审理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交政策法规部门;审理委员会各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重大案件审理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能力建设,强化事后监督

各级国税机关领导要切实提高对税收执法检要性的认识,支持重视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各级政策法规部门要敢于检查、善于检查,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检查方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过程中,各级国税机关要注意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依法检查、规范检查的原则,要以执法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作为检查依据,以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检查工作,既要抓好上级对下级的层级检查,也要抓好对本级征、管、查等工作部门和工作环节的同级检查,推动同级检查的日常化、规范化;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克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注重客观全面收集证据材料,确保反映的情况真实有效,发现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坚持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根据被查单位实际,结合历年执法重点检查情况和日常执法检查情况,抓住税收执法过程中权力比较集中、自由裁量权空间较大、问题相对突出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确定每个被查单位的检查项目和检点;四是坚持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反映,不扩大、不缩小、不隐瞒、不回避,要求被查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要跟踪落实,通过完善执法检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考核评比制度,促进税收执法水平和税收执法检查水平的提高。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完善相关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注重运用调解和说服教育手段,以法服人,以理服人,避免权大于法、以权压人,胁迫纳税人撤回复议申请和撤诉的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争议的负面影响,有效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对于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司法监督,认真反思我们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应诉工作,争取胜诉的最大可能,同时也要努力通过税收政策法规的说服教育,促使纳税人主动提出撤诉,尽量减少税务争议的负面影响,维护国税机关的权威。

(四)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税收执法责任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依法治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深化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当前税收工作的一件大事。我省国税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沿着积极试点、夯实基础、稳步推进的路径逐步深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已全面上线,全省统一征管岗责体系和征管业务规程也已建立,执法人员“做什么”、“怎么样做”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但是,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尤为关键的是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部分国税机关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拉不下脸”、“狠不下心”,处理起来“轻描淡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是贯彻权责一致的依法治税理念,避免税收执法人员有权无责、权重责轻的重要措施。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必然导致税收执法责任制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不处理“一个”,将影响“一大片”,偏袒护短、“法外施恩”不是对干部真正的关心和爱护,而是对税收执法过错的变相纵容,助长侥幸心理,不利于教育过错责任人和其他干部,避免更多、更严重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因此,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加大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力度,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要按照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责任追究的范围、追究的形式、追究适用的原则、追究申辩程序等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思想教育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纠正过错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严格要求与爱护干部相结合,对于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要严格按照总局规定执行,坚决防止以经济处理代替行政处理,以经济责任代替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力求做到追究范围适量,责任追究适度;要将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与评议考核、执法检查、重大案件审理及其他监督形式相衔接。

(五)各监督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国税机关行使内部监督职能的部门很多,既有政策法规部门的执法检查,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巡视部门的巡视监督,还有各业务部门的专项检查,但各监督部门之间往往各自为政,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一方面造成多头、重复检查的问题,增加了基层国税机关的负担,另一方面各监督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也使监督的力度大打折扣。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探索建立各监督部门之间良性互动、协调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政策法规部门在执法监督检查中要发挥积极的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由税政、征管、稽查、巡视和纪检监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联动机制,改进执法监督工作汇报制度、重大问题线索移送转办制度、监督整改跟踪考核制度等工作机制,加强各监督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整合各监督部门优势,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共同推进税收执法监督的落实。

三、抓住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考核软件全面上线契机,努力开创全省国税法治税务建设新局面

实行计算机自动化考核是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关键和难点,也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是一项全局性、整体性的工作。根据总局的工作部署,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考核软件已于今年6月中旬修改完毕,并将于今年年底前在我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行。今年年底之前,主要做好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软硬件环境准备、系统初始化、系统模拟运行工作。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考核软件的全面推行,对我省国税系统而言,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一方面,对我省国税机关执法情况将是一次大检验,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将提出更高的要求,“无规矩则不成方圆”;另一方面,对于简化考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解决执法人员“做得怎么样”问题,实现行政执法管理方式和执法监督方式质的飞跃,进一步推进我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为此,各级国税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以下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的支持,继续发扬征管软件上线的工作精神,一鼓作气,攻下难关。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政策法规部门作为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落实和沟通协调工作;法规、监察、征管、信息中心及有关业务部门要互相配合,及时沟通,形成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良性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上级国税机关要对下属国税机关的推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掌握各地进展情况,解决推行中的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科学统筹安排,做好准备工作

在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软件之前,各级国税机关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软件顺利运行。要做好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软硬件环境准备、系统初始化、系统模拟运行工作;省局信息中心要设置专人对该系统实施管理,政策法规和监察部门要调整相关职能,增加有关职责,设置专门岗位开展工作;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使系统运行及问题处理有章可循。?

(三)完善考核措施,兼顾效率公平

推行自动化考核不是对人工考核的全面否定,而是要将两者结合起来,对于计算机无法实现考核的内容、需要复核计算机考核准确性的内容,以及配合外部监督、受理举报等过程中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仍然要辅之以必要的人工考核,实行“人机结合”的考核方式,增强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同时,要积极探索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与现有考核制度的结合。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之间的整合协调,保障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各项制度的相互促进,同步落实,提高考核效率。积极探索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利用,将执法人员行为的评价与年终评先、提拔使用挂钩,将对个人的考核与所在单位的考核结合起来,奖惩结合,“奖一人众人悦,罚一人三军震”,切实解决“不干不罚,多干多罚”和“干多干少,干差干好一个样”的现象,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不断总结创新,建立长效机制

在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工作中,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随着国税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的发展变化,结合当地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尤其要深入基层一线,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持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开放性,及时更新内容,体现最新的工作要求,探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践行

廉政文化

深化国税廉政文化建设,不仅仅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不仅仅是满足税务干部精神文化和道德建设需要的重要举措,而且是发展国税先进文化、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面临新形势下国税收入任务的紧迫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艰巨性,目前兴化市国税局加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公正执法的氛围尤为迫切。他们积极探索了一套具有国税特色的廉政文化,塑造培养了与国税工作相适应的廉政、勤政意识,使全体税务工作者更好地肩负起为国聚财的伟大使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他们是怎样加强税务廉政、勤政文化建设的:

一、塑造国税廉政文化氛围

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从而形成一种“强势”,使广大党员税务干部克服不良风气、抵制各种诱惑腐蚀,创造相适应的环境和条件,构筑起“不愿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1、弘扬好廉政文化政策。大力弘扬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廉政文化理念,讴歌先进、鞭挞丑恶,形成“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2、定位好廉政文化理念。大力营造国税廉政文化“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理念氛围,使广大国税干部不断接受中华民族优秀廉政文化的沐浴,筑起为民、务实、清廉的精神堡垒,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使勤政廉政成为广大国税干部的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一种自觉行为。

3、落实好廉政文化举措。要把廉政文化建设当作全局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认真谋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其他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要建立廉政文化建设的考核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列入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考核,奖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要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真正融入日常税收工作中,融入思想政治工作中,成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4、结合好廉政文化载体。加强国税廉政文化建设,要立足于国税工作实际,增强其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系统性,注重现实性、直观性,实效性,以“看得见、摸得着、普遍性,重实效”的活动载体丰富廉政文化建设,使广大国税干部在活动中长知识、受教育,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以不同类型的教育方式建立长效机制。比如通过开设廉政文化网、建设廉政文化墙、举办廉政文化书画摄展览,观看廉政图片展、开设廉政热线电话、家庭助廉等活动,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廉政文化建设格局,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吸引力、感召力,让“廉荣腐耻”成为国税干部的精神支柱,在国税干部的日常生活和税收工作中开花结果。

5、使用好廉政文化阵地。廉政文化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廉政文化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它需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实践中丰富,在实践中发展。因此,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形成税务干部、纳税人、干部家属共建的局面,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使廉政文化渗透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为税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通过大力宣扬税务廉政文化,就是要让“廉”的意识占领税务人员的思想阵地,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廉政意识占领税务干部的思想“阵地”,从而形成一种“强势”,构筑起“不愿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用科学发展观来践行国税廉政文化

今年以来,兴化市国税局把20__年作为国税文化建设年,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理念来制定全系统国税文化建设的长期、中期和当期目标,全面建设全员参与、学以致用的学习文化,与时俱进、勇于突破的创新文化,以人为本、风正气顺的和谐文化,内外并重、权责统一的法治文化,拒腐防变、清正廉洁的廉政文化,践行宗旨、尽职尽责的服务文化,最终实现“四个一流”的总体目标,即营造法治、文明、和谐的一流工作环境,培育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一流干部队伍,形成规范有序、严密高效、运转协调的一流管理体系,树立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高效、奉献社会的一流行业形象。

(一)强化人员素质树勤“正廉”

积极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围绕提高国税干部的学习力、创新力和岗位适应能力,该局着力构建“大教育”、“大培训”格局,实施凡训必考和教育培训积分制;制定了鼓励干部参加自学、函授学习,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考试的激励机制;以江苏省国税局开展的“征管、稽查能手”竞赛为契机,制定了经济上重奖、政治上重用的“双重”政策,激励大家学业务、练技能、比本领。20__年,在江苏省国税局组织的“六员”达标竞赛活动中,有11人获得省局“五员”能手称号,占干部总数的8%,达标竞赛综合成绩在全省排名领先。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促进了干部素质的稳步提升。

(二)建章立制构建屏障“保廉”

今年以来,兴化市国税局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大力加强国税廉政文化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最终形成良好的用制度来规范从政行为的机制,充分发挥了国税廉政文化制度的规范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设置严实的廉政屏障。

1、建机制寓廉于行。一是组织保障机制。为此,市局专门成立了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廉政文化

宣传员、联络员队伍,形成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学习教育保障机制。我们坚持在广大税务干部中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思想道德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辅导、个人自学、专题讲座和组织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三是廉政建设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我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考核制度,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把责任制考核作为岗位目标考核、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责任的落实。 2、用制度寓廉于册。兴化市局将廉政制度、相关廉政法规及条文单独汇编成册,在认真落实党纪、政纪的基础上,针对行业特点,结合国税税收管理、税款征收、纳税评估、办理税务行政许可、办理减免退税等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具体工作中的廉政制度,全方位约束税务人员行为,保证做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为税清廉。

3、编联系卡寓廉于信。为更好地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税收服务措施,增强诚信立税意识,市局要求各分局完善了服务承诺制和政务公示制,对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内部纪律等上网上墙公示,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重点梳理,将有关的政务公开内容汇编成了小册子,大力推行评议卡、联系卡、投诉卡,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投诉渠道,今年共发放了评议卡1181张,收回1160张,其中收到投诉卡11张,对投诉卡反映的问题,市局通过廉政监督调查组认真调查核实,及时进行了信息反馈,用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三)优化环境筑牢阵地“美廉”

兴化市局在优化环境,筑牢思想阵地,美化、造化廉政文化氛围方面,以科学发展观为先导,以“干事、干净”为廉政文化的核心,积极打造廉政文化景观,使全体国税干部耳濡目染廉政文化,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

1、外渲环境。兴化市局不但在市局大楼内,设立了廉政勤政橱窗、专栏、画室,还注重了基层分局在优化环境,筑牢思想阵地,美化、造化廉政文化建设。一方面,在第六分局大楼前面的绿化带设立两块廉政石,一“勤”一“廉”,意寓着勤政、廉政。二方面,在第一分局充分利用墙报、专栏、标语、牌匾等在办公大楼开展反腐倡廉宣传。三方面,在第二分局大楼的过道墙壁上悬挂文化创建标语,创建国税廉政文化阵地,使国税廉政文化“登堂入室”。四方面,在第三分局大楼正对大门立了正身镜,是一镜两用,一正衣冠,二正清廉,提示我们做个堂堂正正的人。五方面,在第四分局制作各种廉政桌面和屏保,时时自省思廉,随时警醒自己。六方面,在第五分局办税大厅挂了6幅大型廉政图片等活动。七方面,在第七分局专门成立了纳税人监督国税廉政文化办公室(活动室)。分别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企业、进岗位进行全面展示,使其既成为市局廉政文化建设进程的展示,也成为市局整体文化建设展示的平台。真正让廉政文化建设入“入耳”、“入脑”、“入心”。

2、内建网络。市局始终着力构建一个信息渠道畅通、监督网络覆盖面广、反映情况和工作交流及时的和谐的廉政工作环境。首先是在市局内部建立了国税廉政文化网络系统。使全系统人员都充分利用税务廉政网络系统来交流国税廉政文化经验、吸取教训、传媒反腐媒介等。自觉地把国税廉政文化工作和当前税收经济工作的结合起来,努力把握好“执法”与“服务”之间的平衡。其次,加强了与地方政府的双向互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建立了信息共享制度。

3、拓宽监督。通过聘请兼职廉政监督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来提高国税工作的透明度,自觉地将执法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在今年上半年召开的廉政监督员会议上,对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落实回复。

4、整纪纠风。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热点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今年以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走访企业40余次,大张旗鼓地开展创建文明窗口系列活动,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等行业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用形式多样的载体“倡廉”

兴化市国税局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抓手,广泛宣传廉政文化知识、陶冶廉政文化情操、培育廉政文化理念,使廉政文化入情入理,廉政意识入脑入心。

1、典型导廉,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发挥典型人物在廉政建设中的教育作用,是廉政文化建设中十分重要的措施。一方面以正面典型感染人。开展向20年如一日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贴心办税服务的刘国贞同志学习活动,同时组织观看《郑培民》、《张云泉》等勤政廉政典型专题片;另一方面以反面典型教育人。我们利用市局以前曾发生的相关案件,痛定思痛,举一反三,积极组织全系统人员参观兴化市委反腐倡廉图片展,在全系统人员中开展一次廉洁从税感悟教育,人人写感想、感知、感悟,市局还在内网开展了心得体会交流园地,使全体人员在心灵中产生了强烈的震撼。

2、谈话促廉,增强廉政文化的感召力。我们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坚持完善谈话制度,把谈话教育作为关心干部、帮助干部、爱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来实施,充分发挥谈心谈话在廉政教育中的作用,实施了以廉政谈话为主要形式的预警促廉政机制。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坚持多提醒、勤教育,对热点岗位干部,常敲“警示钟”,敦促其廉洁奉公,防微杜渐;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适时亮“黄牌”,进行诫勉谈话,点问题、拉袖子,促其警觉,筑起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3、专题倡廉,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我们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守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强本领,塑形象”、“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新兴化”等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开展了“五廉”活动,“五廉”即:读廉政书、看廉政片、听廉政课、写廉政文、做廉政人。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我市国税廉政文化建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开展群评测评勤政“述廉”

为加大源头预防腐败力度,广泛接受纳税人监督,推动兴化市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局认真组织开展了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请广大纳税人为我们定奖惩,进行现场测评。年初,通过各分局开展的责任区责任人述职述廉报告会,每辖区内都有近百户纳税人参与,社会各界反响较好,经过市局测评纳税人,满意率达99%。

(六)严格执法公正办税“秉廉”

今年以来市局

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将廉政文化的理念不断渗透到税收执法之中,将税收执法风险点作为重点的廉政风险点,将个体定额核定、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发售管理、税收优惠审核审批、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和税前列支项目审核、纳税评估等作为分局的重点执法风险点和廉政风险点,要求做到出门带廉政回执,办税填服务测评表,事前报告,事后反馈,完善审议机制,公开执法过程,公布最终结果,力求做到公正办税,清正做人。 (七)亲和式贤内助家庭“助廉”

为了更好地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独特作用,兴化市国税局通过加强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广泛开展了家属争做“贤内助”活动,通过签订“家庭助廉协议书”、走访职工家属、召开干部家属座谈会、组织开展“五好家庭”、争当“廉内助”等活动,加强对干部家属的廉政教育,倡导她们常吹“廉政风”,常敲“警示钟”,增设“防腐门”,严把“进门关”,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自觉担负起干部职工8小时以外的监督责任。

上述几项廉政文化措施的开展,为今年兴化市国税局的国税廉政文化建设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验值得借鉴。

三、健全科学监督机制,确保国税文化廉政

虽然兴化市国税局在本系统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的国税廉政文化活动,但单靠这些还不够,他们摸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值得借鉴。

1、突出监督重点,树立抓主干带全盘的监督理念。一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的权力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应延伸到哪里,对人、财、物税收减免审批等重要岗位,要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要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交际行为,确保组织管理不失控、干部行为不越轨,做到八小时以内管住、八小时以外管好。二是税务执法人员。在国税干部经常下户进行日常检查时,被管户、被查户都 有“怕”的心理,很可能不择手段拉干部下水。所以必须加强对税务稽查人员、税收管理员的监督,规定每次下户至少两人以上,要有检查报告,要有纳税人的廉政回单,查出的问题要与纳税评估结果相比对。三是对一些重点部门的干部。市局加强了对从事人事管理、基建项目审批、大宗物品采购的招标、大宗固定资产的处理、经费管理、干部的调任、离任审计等都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登记、报告、审批、集体研究。

2、明确监督主体,树立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理念。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兴化市局每半年通过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走访纳税人等形式,对下级国税机关、分局进行考评、明查暗访进行监督考核。二是加强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事实上监督权不同于领导权,上级税务机关有权监督下级税务机关,下级机关其实也有权监督上级机关。新《征管法》明确规定,下级税务机关发现上级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这个报告不就是监督吗!三是加强内部的监督。采用社会调查问卷、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登门走访、联席座谈、积极参与兴化市“行风热线”等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网络、加大纳税人监督、新闻舆论、职能部门监督的力度。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14篇

    一要严格遵守立法权限。《立法法》和有关税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税收事项上的立法权限,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要严格遵守,特别是不得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不制定与新《税收征管法》相抵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越权解释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避免层层授权、层层补充。

    二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度,认真履行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公告、备案等立法的必经程序。各项税收行政立法的基础调研应当充分,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要保持立法的系统性。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整合,对越权制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明显不合理的要在法定权限内尽快修订,将分散的税收规定适当归并。

    四要提高税法的透明度。税法不仅税务机关要执行,纳税人也要执行,因此税法应当广为人知。要改变过去单纯靠层层转发红头文件执行政策的做法,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技术,确定法定的公告方式,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

    首先,要实行集约化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要因地制宜收缩基层征管机构,积极推行多种申报和纳税方式,大幅度提高集中征收程度,减少执法主体。

    其次,要实行专业化管理,分解税收执法权。要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和专业职能不交叉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和人员。要科学进行业务重组,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使征、管、查职能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制衡关系,提高征管效率。

    第三,要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关既要规范执法,又要优化服务。税务机关一定要管理与服务并重,当前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的重点是首问责任和执法公开。

    三、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

    要分解岗位职责。定岗定责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基础,要按照法定权限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构建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要按照分解后的岗位职责,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任务。

    要明确工作规程。设计好工作流程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重点。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要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

    要开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关键。要定期组织以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考核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考核指标要尽量量化,反映执法行为的真实情况。要在执法公开化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

    要严格过错追究。追究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没有追究就没有执法责任的落实。需要强调的是:过错追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都是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是为了防止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所以,在进行过错追究的同时,必须要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整改。

     四、建立健全严密的内外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所谓事前监督,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从而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加强事前监督,要严格执行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税务一体化监督建议范文第15篇

一要严格遵守立法权限。《立法法》和有关税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税收事项上的立法权限,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要严格遵守,特别是不得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不制定与新《税收征管法》相抵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越权解释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避免层层授权、层层补充。

二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度,认真履行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公告、备案等立法的必经程序。各项税收行政立法的基础调研应当充分,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要保持立法的系统性。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各项制度规定进行整合,对越权制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对明显不合理的要在法定权限内尽快修订,将分散的税收规定适当归并。

四要提高税法的透明度。税法不仅税务机关要执行,纳税人也要执行,因此税法应当广为人知。要改变过去单纯靠层层转发红头文件执行政策的做法,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技术,确定法定的公告方式,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

首先,要实行集约化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要因地制宜收缩基层征管机构,积极推行多种申报和纳税方式,大幅度提高集中征收程度,减少执法主体。

其次,要实行专业化管理,分解税收执法权。要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和专业职能不交叉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和人员。要科学进行业务重组,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使征、管、查职能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制衡关系,提高征管效率。

第三,要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关既要规范执法,又要优化服务。税务机关一定要管理与服务并重,当前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权的重点是首问责任和执法公开。

三、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

要分解岗位职责。定岗定责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基础,要按照法定权限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构建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要按照分解后的岗位职责,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任务。

要明确工作规程。设计好工作流程是建立执法责任制的重点。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要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

要开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关键。要定期组织以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考核。考核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考核指标要尽量量化,反映执法行为的真实情况。要在执法公开化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

要严格过错追究。追究是实施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没有追究就没有执法责任的落实。需要强调的是:过错追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都是为了促进规范执法,是为了防止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所以,在进行过错追究的同时,必须要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整改。

四、建立健全严密的内外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所谓事前监督,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从而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加强事前监督,要严格执行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