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收入局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是依照税收法规、税收程序和行政管理组织结构而设计的。例如,有三个不同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支持税收征管工作,因为不同种类纳税人适用不同征收程序,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操作程序。并且,各地的硬件和软件也有所不同,因为不同税务服务中心和地区税务部门,可能获得不同产品,即使同样产品,使用方法也有所细微差别。另外,有许多特别的程序和系统,以适应税法特别的规定,到目前为止有800多次因为税法修改而导致计算机程序的修改。

建设规划

在收入局,税务信息化十分重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建设税务信息化的问题,另一个是如何利用信息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问题。1998年,美国国会批准了收入局改组革新法案(IRS Restructuring and Reform Act of1998),收入局经科学应用国际公司(SAIC)策划,由分区域税收管理的大框架组织结构,改革成为了直接面向纳税人税收管理的大框架组织结构。

目前,收入局下属的业务单位按照纳税人类型分为工资和投资收入司、小企业和自我经营企业司、大中型企业司、免税组织和政府实体司等四个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类别纳税人的征收管理。职能单位有犯罪调查司、复议司、纳税人辩护支持服务司等部门。服务单位有纳税服务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等。

随着收入局组织结构改革,业务系统也在变革调整,因此必须更新信息技术系统来适应这种变革更新。况且,信息技术系统已经严重落后,也需要更新和集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局制定了耗资100亿美元的信息化建设15年规划,建立一个面向纳税人高效服务,税收征管高效公平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中10个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如下:纳税人服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近期建成)、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图像识别处理系统、小企业稽查管理系统、大企业审计管理系统、综合电子服务系统(战略)、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税收统计信息系统、综合财务管理系统。

上述各系统中,电子申报系统是近期目标,其具体规划是在2003年前使所有的申报准备工作通过电子手段完成。1999年收入局局长CharlesO.Rossotti向国会财政委员会汇报时,称信息技术在推动收入局现代化和完成国会要求在2007年底前实现80%个人电子纳税的目标等方面将起到关键作用,但是收入局需要解决资金、培训和技术问题。当年12月,国会批准从5.06亿美元信息技术资金账户支出3500万美元给美国国内收入局进行技术更新。之后,收入局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公司(CSC)以及一组顶尖技术专家和咨询顾问签订了一个协议,来管理和协调对IRS核心业务系统的建立,实施税务信息化建设。

2001年,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建设步伐,收入局设立了新的副局长职位,主管信息化建设,聘请有着信息技术背景的John Reece担任副局长兼任首席信息官,由于John Reece长期在企业工作,有业务和技术整合工作经验,所以被寄予厚望。

截至目前,收入局与以计算机科学技术公司为首的八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其中科学应用国际公司(SAIC)提供核心数据库系统的总体框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作,达到卡内基梅隆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三级资格水平;NorthropGrumman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负责更新图像识别处理系统,该系统从1993年开始已经处理了8.5亿份图像及表格,该公司还将负责以后的程序修改及技术更新。为推进电子申报系统建设,加强纳税人服务系统,收入局加强了网站建设服务,在目前已经十分成功的网页上增加更多的内容,以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例如提供近10年的税表、文献;提供在线表格,纳税人可以直接下载使用,提供纳税人经常性问题及回答,给纳税人指导;充分发挥E―mail功能,给纳税人提供新闻信息。较好的纳税服务,较大地促进了电子申报率的提高,由1998年的20%上升到2002年的35.8%。

建设经验和问题

从美国国内收入局信息化建设及初步成效等来看,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首先,国会、财政部、收入局等高度重视,是信息化建设成功的关键。收入局信息化建设是联邦政府各部门中最大的项目,国会财政委员会亲自过问方案制定、资金预算及实施情况,并要求按期递交实施情况报告,听取有关汇报。

其次,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系统整合是信息技术实施的前提。工作实践中,随着业务工作的改变,信息技术也必须相应地改变。收入局首先完成了组织结构重组,伴随着业务系统的重新整合工作,继而提出了信息化建设规划。新设立的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在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副局长的领导下,实施组织机构进一步重组工作,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系统整合方案,全面实现面向纳税人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重组工作。

第三,强调利用信息化建设提高为纳税人和其它业务部门的服务功能。收入局一方面加强信息技术部门建设,信息技术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对信息建设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有效管理、利用信息资源,给纳税人提供高质、高效服务,给其他税务部门提供高质、高效服务,把其他业务部门当作自己客户对待。

第四,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内部与外部协调配合,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一是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与其它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需求方案;二是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门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实施方案;三是收入局与外部各大公司合作,充分发挥公司在业务和技术系统集成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近几年来,由午税务部门涉足的范围越来越广,对发展经济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相应的.税务工作信息也不断增加石其内容不断丰富更新。税务信息管理慨括起来可分为四个方面:

(一)经济税海信息管理

经济税源信息是税务信息的一部分.对经挤税漂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税原情况,研究分析影响经济税源发展变化的各种因家,预测经济发展趋势,挖橱税源潜力,增强税收工作的预见性.税收收入来探于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经济税浑是各项税收收入的直接来源,经济税源的好坏对税收收入有极大的影响.因此,对经济税源信息的管理.就是对有关经济发展变化对税收分配的影响及其相互关系进行调查和分析研究,了解现状,掌握厉史状况,并在分析预测未来发展趋势的荃础上,作出正确的判纸,为领导决策和编制税收计划提供可靠的依据·正确开展这项工作,对于加强税收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增加税收来源,保证财政收入.以及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收入信息主要由各级税务机关的计会部门负责,包括悦收收入计划的制定、统计以及监督检查悦声收计划的完成情况.这是税务信息的基本部分。

税收收入计划是一定时期内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奋斗自标,也是检查和考核税务工作成果的重要依据.但目前,在税务系统编制计划的过程中,首先是由下级税务机关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计划、建议,分级编制,逐级上报。然后由止而下核迁税收计划指标.并下达执行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其弊端在予领导掌握情况不解,投有真实二充分的资料,单凭下级税务机关的申报数编制税收计划,缺乏准确性和真实性。正确编制税收计划,首先必须开展税晾情况调查,收集整理资料.这是编制税收计划的重要前提。只有切实掌握了经济税源变化情况和其对税收收入所具有的重要影响的有关因素,才能编制出积极可靠的税收计划。税收统计信息管理主要是运用各种综合统计资料为税收理论的发展、税收政策的制订、税收体制的改革提供资料依据,使锐收业务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对税收统计资料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加以综合分析,找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供以指导工作,明确方向。

(三)税务政策信息管理

税务政策是税务部门据以工作的税收法令、法规、制度的总称。税务政策信息管理是对税务文件的管理。首先要建立起合理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通过对各种税收文件进行合理的分类,使税务政策信息条理化、系统化.其次,对文件内容要加以整理。在实际工作中,山于文件的来源不同.不同文件之间有抵触的倩况时有发生.在悦务政策信息整理中应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剔除或纠正不健全的文件规定,保证税务政策的正确性和权威性。再次是文件的替换更新.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税务政策必然会有所改变.因此有必要在清理过时的文件规定时,以最新的悦务政策锌换旧的。

(四)税务内部组织信息管理

税务内部组织信息管理包括悦务机构没置和悦务干部管理.税务管理打L构是国家职能机关的组成部分.税务干部则是这个组织中的工作少、员,在悦务内部组织管理中.应广泛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借鉴各国在机构设置、人员管理方面的经验,了解税务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状况,掌握税务机关在内部监督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促进税收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市场经济运行体制,必须构造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税收调节机制·而税收调节机例的建立又必须和加强税务信息管理联系在一起,解决好税务信息管理问题对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能有效的税收调节机制是大有益处的。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税收分配触及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它既是国家手中直接掌握的重要经济调节手段,又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个里要参考依据.它的变动直接影响经济主体的利益,也间接地影响着市场价格及供求,对这些情报和数据的搜集、调查、整理,最后反馈到决策领导部门,通过研究分析.制定出有效的措施办法.再反彼到经济中去,这正是税务信息工作的杨心所在。

近几年来。随惹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越来越明显,尽管税务信息管理工作连渐在加强,税务人员对信息重耍性的认识也大为提高,但税务信息管理一直是税务管理中最薄弱的部分,究其原因,与领导者的重视不够有很大的关系。目前税务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间题主要表现在:

(一)缺乏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税务信息管理系统是对税收资料、情报进行搜集、加工、存贮、传输.并提供有助于进行税务决策、什划、征管、控制所必需信息的完整体系.也就是说目前对税务信息的管理没有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大多是零散的不准确的。

(二)信息搜集的随机性大。由于缺少科学的计划和方案,没有、配备专职的人员,信息搜集的随机性大,信息的搜集不是从实际中经过调查研究获得.而是随意被动的、缺乏系统性。只根据各种杂志、报刊、简讯等进行收集、整理,因而很难保证信息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进而影响到税务信息的准确性。

(三)信息处理手段落后。目前税务系统信息的处理墓本还是手工操作。一方面工作量大,单靠手工很难及时准确的完成.另一方面处理的税务信息准确性差.不能为编制税收计划、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想认识未从根本上剐氰税务信息的重要性还没有被少数领导和税务人员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对信息工作的重视不够,在人员配备和调研经费划拨等方面存在不少间题。

(五)预测信息不够,信息参与决策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我们搜集、加工、贮存信息的目的,就是用其来指导实际工作,预测某项工作、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提高人们利用经济信息的能力.通过获取和掌握的经济信息来认识经济建设发展规律.控制影响经济发展变化的各种复杂因紊.取得经济建设的生动权。目前,税务信息工作只是简单的搜集、整理,由干缺乏实际的调查材料和先进的分析研究手段.很难为实际工作提出具有预见性的措施和方法.信息参与决策的作用基本没有发挥出来.

三、当前迫切需要加强税务信息管理.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税务信息管理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结合税轰部门的实际情况,应主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间题.

(一)睡立健全税务信息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税务信息总量随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加,目前税务部门的信息包罗万象,单靠某一部门、个别的兼职人员、一般的信息简报根本无法开展信息工作。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税务信息管理.税务信息人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不仅要熟悉税收业务,具有一定的信息处理知识,还要债电子计算机硬件、软件的专门知识,才能胜任信息管理工作.

(二)加强信息预测.搞好超前服务

信息预测是信息参与决策的重要方面。为了发挥信息的作用,铁得准确详实的税务信息.应经常到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情况,例如:调查税收政策的可行性、企业税负的轻重、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等,写成详实的调查材料,为领导决策和编制税收计划提供依据。调查搜集信息的方法,可从税务系统内部入手,就税务崔系统掌握的各行业各企业的税源情况.如各种类型企业的产品、质量、价格、成本、利润、销售情况等资料,一以及企业报送税务机关的各种统计资料和报表.有组织地加以整理和汇总.以便充分利用和了解掌握影响企业税源变化的因素,找出税利上升或下降的原因,为促产增收、完成税收计划、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准确的信息.

(三)魂立和完巷信息搜集与加工、贮存机创

搜集资料主耍是调查了解税收对经济的影响状况以及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间翘,汇总成书面报告或统计资料上报,还份要搜粼各个时期、各级政府硕布的有关税收方面的政策文件,加工指将搜集到的情报资料,进行研究分析,找出间皿成结所在.并提出解决的方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贮存主粤是将搜集、加了后的信息资料,分类整理,交由档案室或资料室保存,也可存入徽机,以备后用。

(四)吐立和扩展信息网络,祖离信息利用祖度

税务部门是国民经济管理中的一个职能部门,由于其职能作用的特殊性,和各个部门都有紧密的联系,特别和企业有更密切的联系.税务信息工作如何今与决策,里好地为企业服务,这是当前税务信息作的盆点,也是薄弱环节‘为了拓宽信息面,加强税务部门和其它经济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促进经济发展.应建立税务部门和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的联络点,经常性地搜粼各部门、各企业的信息.为各极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我国在信息的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间题,特别是信息的利用程度不商,很多经过信息人员千方百计收集整理的信息,被束之高阁,没有充分运用。如何提离信息的利用程度,为经济建设出谋划策,是税务部门以及各经济职能部门急待解决的间题,再好再有价值的信息如果不被运用到实际中去也是没用的.提商信息的利用程度和参与税务决策的能力,必须依靠信息反懊,即把税收杠杆作用于各经济实体后产生的信息资料拍送回来.利用反俄的信息不断调整和指导未来的工作。

(五)加快税务值息.理的现代化跪设

税收工作如何适应新的厉史条件下的经济改革,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其中皿耍的一环就是税务管理工作手段的现代化。随粉税务管理工作t的加大,现阶段以手工处理为主的信息管理手段,将无力处理浩萦的信息,也难以进行大t的、精确的分析计算。因此,运用电子计算机处理税务信息,实现税务俏息管理现代化.是提高税务信息管理的迫切俪要.

根据税务系统目前电子计算机配备的情况,建立税务信息自、动化管理系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发用:

1.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业务用电子计算机处理.税务系统目前报表的种类较多,而且是由基层层层编报.核算工作t大、报进迟级、差错多,采用电子计算机处理,可以大大节省时何.提高工作效率.井能及时上报反该.还可运用计算机对税收计划的执行悄况经常进行分析,找出增收、减收的原因,及时给予指导和监份。

2.用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征管工作的繁重,征管力量的不足及其人员素质急待提高等间题一直是税务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如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税收征管代替人工管理,则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用计算机进行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检查和票证管理等,可以加强纳税监任检查,有效地堵塞诵洞,减少漏管户,提高税收征管质皿和水平。

3.建立经济税谭分析系统.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控制和调节作用。利用电子计算机容盆大、速度快、方便的特点,可以将各种经济类型的大中型骨干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数据等.如产t、产值、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等项指标物入计算机贮存一方面分析预侧经济税谭变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以便及时来取措施,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正确预测实行某项税收政策措施后,对各经济部门产生的影响,克服工作盲目性,减少失误。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

以全省地税业务规程为核心,依照全省地税系统新一轮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全省地税核心征管软件流程为基础,整合我市地税系统现有征管资源,全市构建成一套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确保我市地税系统的征管基储征管质量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㈡工作目标

依托计算机广域网,通过核心征管软件上线。实现数据在省局、市局两级集中,形成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的专业化合理分工,并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信息共享的新的征管格局。促进依法治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内部监控,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二、工作任务

㈠纳税人信息采集

1编制统一的各类代码。根据全省地税系统的代码编制原则。采集内部各类信息。具体包括颁发证照机关代码、管理区域代码、纳税人开户银行代码、税款归属类型代码、归口主管单位代码、管理行业代码、收款国库代码等。

2纳税户信息采集。根据全省地税系统确定的纳税户信息采集的内容和要求。

3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将采集的纳税人信息资料。对认定资料、审批资料、稽查资料等具有时效延续性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同时在每份资料上明确标注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

㈡数据录入

1制定数据录入中心、档案库的建设规划。明确数据录入中心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要求以及配套设施的规格和数量。

2制订数据录入中心管理方法、征管档案库管理方法。制定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传送、数据审核、档案管理等管理方法和相应的业务流程。

3制定纳税人信息资料录入方案。录入人员将采集的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㈢技术保障

1加强市地税局中心机房和县(区)地税局机房建设。实现市与县(区)县(区)与乡(镇)广域网的链接,合理配置硬件设备,做好机房、网络、硬件的平安、维护工作。

2制定软件接收测试的配合方案并组织接收测试。

3配合其他各工作组做好相关的技术配合工作。

㈣业务培训

1制定师资力量选拔方案。

2制定干部计算机基础知识及操作的普及培训计划。

3制定核心征管软件运用操作培训计划。

4制定征管流程和相关征管业务的培训计划。

5制定数据录入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㈤风险防范

1制定历史数据的备份方案。

2制定新旧系统并行管理方法。

3制定风险预案。实行税务登记、税款申报征收、涉税申请、发票发售的手工应急处置。

四、实施方法

1准备阶段:整合全市地税系统现有征管资源。并对照新的机构和新的岗位,设计完成每项税收征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完成市地税局中心机房和县(区)地税局机房建设;完成核心征管软件上线前的培训工作;开展内部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并上报省地税局录入。

2外部数据采集阶段:完成市、县(区)乡(镇)三级地税系统网络的改造;开展外部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3历史数据采集阶段:完成历史数据的采集、审核工作;对税收票证、发票进行一次全面盘点;以年10月份的会统报表为依据。

4数据录入阶段:完成核心征管软件上线前各项信息的验证、验收工作;进行系统集成工作及系统软件的装置;进行初始化数据录入。

5试运行阶段年12月底开始测试运行。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

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地税核心征管软件推广应用是地税管理模式的完全创新。涉及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各界多个环节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全系统核心征管软件的上线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民政部门应协助提供全市地理位置街道名称列表,人民银行应协助提供所有银行及其下属机构名称及地址,各县(区)要协助提供全市乡镇设置及村民委员会情况,城南、城北办事处应协助提供各居委会名称及地址。各级地税部门要增强对上线准备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加强对上线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

㈡广泛动员。

采取各种形式,各新闻媒体要主动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征管软件上线宣传工作。深入广泛地向广大纳税人、向全社会宣传我市地税系统新一轮征管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为核心征管软件在市顺利上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明性,圆满完成上线前各项准备工作。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四、重组征管业务流程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社会综合治税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方针,坚持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全市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工作目标。通过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夯实户籍税源管理基础,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着力解决税务部门涉税信息渠道不畅,部门协调配合乏力,税源控管特别是部分行业、部分税种税源控管难以到位的问题,加强户籍税源的源泉控管,真正实现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全面准确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和变化规律,有效解决税收跑冒滴漏问题,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保证全市社会经济秩序健康有序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积极稳妥地建立社会综合治税组织,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各级各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制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政府副处级干部等任副组长;市公安、法院、检察院、政务中心管理办、发改、经信、教育、民政、科技、司法、财政、国资、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事业单位登记、人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商务、市场服务中心、卫生、审计、环保、统计、安监、文化、房产、国税、地税、工商、住建、规划、海事、体育、物价、残联、粮食、电力、煤炭、质监、自来水、烟草、公安交警、电子政务、森林公安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地税局,由市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协调调度、制定综合治税方案及相关制度、信息平台的开发和维护、对各单位综合治税工作进行考核以及综合治税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明确职责

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及进度情况,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重大产业储备项目等涉税信息,年度重点骨干企业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总体情况、投资规模、投资进度、技术改造项目预计新增效益报告表等涉税信息。

商务部门负责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境外单位或个人转让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的有关信息、出口统计表等涉税信息;提供典当行业、拍卖行业的许可证的发放信息,酒类经营备案登记信息以及生猪屠宰管理的有关信息。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工商登记情况,主要是各类企业开业、变更、注销、吊销登记以及年检等涉税信息以及企业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

质监部门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检验情况,锅炉检测等涉税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国家和社会力量办学、成人教育和校办企业登记情况,各种民办学校的登记情况、每年年初提供知名学者和外籍文教专家、教师登记情况等涉税信息。

科技部门负责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名单、省级以上创业服务中心、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和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登记情况,专利、技术转让情况等涉税信息。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办理过“外国人居留许可”以及华侨、港澳台人员暂住手续的在我市就业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居民信息等情况;各类煤矿、矿山火工产品采购等信息;车管所接受各驾驶员培训学校为学员报名的信息,车船使用、车辆注册挂牌登记、经营性停车场注册、暂住人口居住、房屋租赁情况、涉税案件信息;税务机关移送案件反馈信息及个体户、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等涉税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福利企业的认定情况和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销等涉税信息以及福利业务登记、销售等情况。

事业单位登记部门负责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底册(主要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和年度检验情况)。

人社部门负责提供行政机关名单、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核定单位名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情况,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劳动就业证发放情况、技能培训单位登记信息,各单位社保费基数及申报情况,服务型企业、劳动服务企业和劳务派遣型企业年检情况,企业工效挂钩清算结果和企业工资总额基数核定情况等涉税信息。

财政部门负责提供行政事业收费的相关信息,行政事业单位基建投资信息,集中支付工资奖金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等涉税信息。

国资部门负责提供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兼并、转让、划转、改组改制以及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企业破产等涉税信息。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土地征收、供应、转让和矿山开设、合并、分立及股权转让和经营等涉税信息。

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各类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等涉税信息。

住建部门负责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项目合同备案,直接发包的项目备案情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准建证发放情况,市政建设项目情况等涉税信息。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房产交易和产权证发放情况、房产租赁情况、低价位商品房批准建设与销售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审批、项目审批情况等涉税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提供全市环境保护规划情况、环保工程建设等相关涉税信息。

交通运输、海事部门负责提供各类车辆、船舶营运证发放、公路建设工程许可等情况,国、省道的大中修及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公路及航道工程建设的招投标信息和船舶检验的信息,提供当年度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等涉税信息。

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水利、小水电站建设项目批文情况及项目招投标情况、河砂开采、销售情况。

农业及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负责提供农业开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等情况。

林业部门负责提供林业开发基本建设投资、林木砍伐、采购办证等信息。

文化部门负责提供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和各种演出及人员情况等涉税信息。提供举办文化艺术活动计划、文化团体演出登记信息。

卫生部门负责提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和年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等涉税信息。

体育部门负责提供体育比赛及体育界知名人士等涉税信息。

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地区生产总值及构成,工业生产、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批发零售贸易业情况,财政收支情况,存贷款情况,物价情况,人民生活日常劳动工资情况,相关地区比较情况等涉税信息。

物价部门负责提供核准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并提供相应收费许可证发放情况等涉税信息。

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证》发放情况等涉税信息。

国税部门负责提供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情况,发票开具及税收定额核定情况等信息。审计部门负责提供涉税审计信息、涉税审计结论、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发现的涉税线索等情况。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提供律师事务所登记批准信息。

粮食部门负责提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名单和其他粮食企业名单以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变更、改制信息。

电力部门负责提供小水电的并网、发电信息以及有关生产企业的用电信息。

烟草部门负责提供烟草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信息。

煤炭部门负责提供各类煤矿开设、合并、分立及股权转让和经营等涉税信息。

法院、检察院负责提供案件涉税信息。

供水部门负责提供有关生产企业每月生产用水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加快房地产综合治税模块建设,在信息平台打造房地产办证的专用模块,完善流程,做到先税后证,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

1.物价部门按照的要求,由价格认定中心统一鉴定二手房的成交价格。

2.房产管理部门按要求将各房地产开发公司登记的一手房销售合同全部录入综合治税平台,由地税部门进行比对。

3.住建、规划部门对已经规划好的建设工程项目,督促其先向地税部门进行登记管理,未登记的不发放相关许可证。

(二)公安部门对各类矿山进行火工产品管制,对于有欠缴、抗拒缴纳税款情况的,根据税务部门协助通知暂停对其供应火工产品等专用物资。

(三)公安交警、海事部门在车辆、船舶年检前,督促其办理纳税手续,对于未缴清税款的车辆、船舶,根据税务部门协助通知暂缓办理年检手续。

(四)林业部门对从事木材收购、采伐、销售的纳税人,相关税收,未缴清税款的,根据税务部门协助通知暂缓颁发相关许可证件。

(五)电力部门对小水电行业纳税人,代扣相关税收,未缴清税款的,根据税务部门协助通知暂缓支付电价款。

(六)国税部门在窗口开票时相关地方税收,对未清缴地方税收的增值税纳税人,经综合治税办提请,停止对其供应发票,督促其缴纳相关地方税收。

(七)财政部门协助税务部门把好发票关,凭正式税务发票支付有关款项。

(八)民政、文化、体育等部门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各种销售及兑奖、文艺演出及商业性比赛等项目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九)市场服务中心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各集贸市场内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商务部门协助税务部门做好酒类行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一)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严格按要求矿产品(煤炭)税费。

(十二)工商部门协助地税部门加强对股权转移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在办理股权转移登记时,及时督促股权转让的企业和个人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纳税手续,未办理纳税手续的,根据税务部门协助通知暂缓进行转移登记。

(十三)三都镇、鲤鱼江镇、东江镇、兴宁镇政府和唐洞街道办事处严格按要求个人房屋出租的有关税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实际,依法履职,常抓不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文莱现行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自然资源税、印花税、预扣税、土地和财产税等。比较特殊的是文莱不征收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出口不征税。

1、主要税种简介

公司所得税。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经修改的《所得税法》规定:公司税实行30%比例税率,不分中央或地方税。公司税居所的界定是指公司组建地,或业务管理执行地。公司所得税税率与公司税相同,对其汇回给总公司的利润不征预提税。

自然资源税。石油资源开采税是由所得法特殊条款规定。此法仿效中东大多数石油生产国的模式。

印花税。所有的法律文件征收印花税。对某种文件征收从价税,但随文件的性质而有别。印花税率在印花税法中规定。

土地和财产税。地方当局征收财产税(根据财产多少),租赁土地根据租金多少征税。

2、主要税收优惠

对公司投资优先发展的工业,并达到投资标准的,5年内免征所得税,并对其进口规定的原材料免征关税,如符合条件还可延长免税期:经批准的企业扩大投资5年内按增加资本额抵免纳税。

菲律宾税制概况

菲律宾现行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自然资源税、关税、国内消费税、总收入税、土地与资产税。

1、主要税种简介

公司所得税。纳税人是国内公司,即按照菲律宾法律设立的公司。对于国内公司,不分收入来源,按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一般为32%。外国公司(居民外国公司)在菲律宾的分支机构按照与国内公司同样的税率征税,征税对象仅是其在菲律宾的净应纳税所得额。然而,对于某些外国公司按特别税率征税,对分支机构汇给国外总部的税后利润征收15%的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菲律宾公民、居民外侨和非居民外侨。个人各种来源的应纳税补偿所得,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除某些须缴纳最终预提税的消极所得外)按0至32%的累进税率纳税。个人纳税人必须按日历年度填报纳税申报表。没有在菲律宾从事工商业活动的非居民外侨,应就其来源于菲律宾的毛所得缴纳30%的预提税。在菲律宾从事工商业活动的非居民外侨按照居民外侨的同样税率,就其来源于菲律宾的净应纳税所得纳税。增值税。增值税向所有从事贸易和经营活动的人征收,税率为10%,如果属于销售、易货贸易或商品交换,按销售商品的总价格计征:如果是提供服务,按所获得的总收入计征;如果属于进口商品,按照海关在征收关税时所作的总估价,再加上关税、消费税(如果征收的话)以及其他收费一并计征。出口销售,以及对按照特别法律或菲律宾签约认可的国际协定给予免税的人或实体的销售,实行零税率。

遗产和赠与税。按照被继承人的遗产净值计征,税率从5%到35%不等,纳税人可以是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者或任何其他法定继承人。赠与税就日历年度内发生的净赠与总额征收。赠与税税率从1.5%到20%不等,由捐赠人缴纳。向外国人捐赠,税率一律为10%。

社会保障税。依据菲律宾劳动法典,雇主必须依法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障及老年和残疾者医疗保险。私营雇主必须为他们的雇员申请社会保险。每月的税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支付。

自然资源税。从矿场里通过采掘或生产出来的矿物、矿产品和石料资源,按照矿物总产量的市场价值征收1%至2%的自然资源税。对于金属矿产,根据法律规定的税率表实行分级税率。原油根据国际公平市价,按照最初应纳税销售额实行15%的税率,由购买者向国内收入局缴纳。

其他税收。消费税,就税法列举的一些特殊货物征收;总收入税,对于某些特殊的经营活动,按照经营总收入征收一个比例税或混合税:关税,进口商品关税税率从10%到100%不等,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一般是国内消费价格再加10%。

2、主要税收优惠

菲律宾1987年投资法汇编中规定,税收优惠给予投资项目属于优先投资计划(LPP)的企业,以及在投资局(BOI)注册登记总部设在菲律宾的区域性地区性跨国公司,及设立了区域性货仓的跨国公司。

LPP所列和在BOI注册登记的企业享受下列税收优惠:所得税免税期:附加劳务费扣除;进口资本设备免征关税和工商税:国内资本设备的税收抵免;免征增值税;简化入关手续;托管产品不限制使用;聘请外籍员工;牲畜饲养和遗传物质的培育免税;对原材料的工商税、关税给予税收抵免;允许进入保税的制造业、贸易业仓储系统;免征进口零配件的工商税、关税;免除码头使用费、所有出口工商税、进口关税和收费。

区域性总部享受下列税收优惠:免征所得税;免征承包商税;进口训练器材免征工商税、关税;进口摩托车免征工商税、关税。

跨国公司的区域性或地区性总部中的外籍员工享受下列税收优惠:只征收15%预提税;进口货物免征工商税和关税;免征旅游税。

印度尼西亚税制概况

印度尼西亚现行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奢侈品销售税、土地和建筑物税、离境税、印花税、娱乐税、电台与电视税、道路税、机动车税、自行车税、广告税、外国人税和发展税等。

1、主要税种简介

公司所得税。印度尼西亚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设在本国的公司和外国公司设在本国的分支机构及常设机构。本国公司应就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纳税。外国公司设在印度尼西亚的分支机构和常设机构就其在印度尼西亚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有关所得纳税。现行公司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8%,对所得较少的纳税人设置有优惠税率。除特殊规定外,资本利得视为普通所得征税。

个人所得税。印度尼西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居民和非居民个人。居民个人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纳税,非居民个人就其来源于印度尼西亚的所得纳税。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的应纳税所得按照与公司税相同的税率征税。配偶双方除工薪以外的所得一般要合并纳税,并提交联合纳税申报表。非居民个人按20%的税率征税。增值税。印度尼西亚同中国一样,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出口商品的税率为零,其他商品和劳务为10%。

奢侈品销售税。这种税主要是对某些进口或国内生产的奢侈品征收的。根据政府确定的奢侈品的类型,税率分别为10%、20%、35%。出口奢侈品税率为零。

土地和建筑物税。这种税按照土地和建筑物的市场价格征收,税率为5%。

货物税。货物税的征税对象为特定产品,如卷烟、雪茄烟、烈性酒等。

地方政府开征的税种包括:娱 乐税、电台和电视税、道路税、狗税、机动车税、自行车税、广告税、外国人税和发展税(对餐饮业和旅馆业征收)等。

2、主要税收优惠

印度尼西亚政府对东部的一些省份和一些产业给予税收优惠,主要有:亏损结转的年限扩大到10年:允许加速折1日;降低股息税负。另外,对资本品、原材料及特定投资项目给予减免关税的优惠。

移动信息化开辟广西旅游新天地――广西旅游局与中国移动广西公司签订广西旅游移动信息化合作协议

出门旅游前还没订好酒店怎么办?旅游途中又该如何订机票?今后只需发个短信、拨打旅游服务热线或者使用手机上网就可解决旅游线路、预订酒店、车票订购等一系列旅游问题。

5月16日,广西旅游局和中国移动广西公司签订了广西旅游移动信息化合作协议,今后游客将通过该旅游移动信息化服务平台,轻松享受到订房、订票、定餐等旅游消费一站式服务,双方表示将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深层次的旅游移动信息化合作,加快广西旅游信息化建设进程。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副局长甘向群在讲话中指出,本次旅游信息化合作是“把广西建设成中国―东盟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双方通过充分整合资源和优势,打造一个广西旅游信息化平台,为广大旅游者提供旅游公共信息服务。

广西是一个自然资源丰富的旅游大省,拥有山清水秀的自然风貌和丰厚的文化底蕴,近年来接待游客数量和旅游收入持续攀升:2006年接待旅游者达7567万人次,旅游收入达366亿元,创历史新高;预计200 7年接待旅游者将突破8000万人次,旅游收入将突破400亿元。至今,区旅游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建成包括DIMOS系统在内的多项信息化应用系统,能够提供从旅游系统内部办公管理、从业单位管理、导游资质管理到旅游信息资讯提供的一条龙服务。

据悉,今年“十一”前后,到广西旅游的游客就能通过移动短信定制的方式,随时随地查询到所需的旅游信息,享受“掌上旅游宝典”服务:通过人工或者语音导航的方式,查询旅游线路、旅游资讯、订房订车票等信息;还可以通过手机上网,浏览到广西旅游局的官方网站――广西旅游在线的重要旅游信息。

此外,旅游部门也可以通过移动短信业务为旅游企业提供内部信息查询、通知和调度服务。通过中国移动广西公司覆盖全区100%乡镇和90%以上行政村的精品网络,让广西的旅游行业可以在全区范围内,按地域、分级别进行针对性旅游信息,并向特定人群就旅游资讯、旅游产品进行强有力的宣传。通过这一平台,广西旅游业可逐步实现订房、订票、定餐等旅游消费。针对区内中小旅游行业从业单位,该平台还能提供包括办公自动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导游和车队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子模块在内的中小旅游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满足旅游业的信息化需求。

旅游信息化只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掀起的信息化浪潮中的一朵浪花,但它却折射出公司助力广西打造“一个信息交流中心”的宏伟图景。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思路,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中国一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和把我区建设成为中国―东盟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战略思路。作为广西主导通信运营企业,中国移动广西公司率先展开移动信息化破冰之旅,发挥自身优势,以“助力广西社会信息化发展,服务政府信息化工程,履行公司信息社会栋梁责任”为指导,积极配合自治区重大战略的实施,提出并积极推进“移动电子政务”工程、“信息化培训”工程、“通信文化产业”工程、“爱心移动”工程、“绿色信息通道”工程、“农村信息化”工程、“应急通信”工程、“企业信息化”工程等八项信息化工程,着力打造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数字生态系统,加快向“移动信息专家”跨越,推进广西信息化建设步伐。这个涉及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信息化工程计划,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相关各级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得以顺利有效开展实施,并迅速在广西各地各领域落地开花。

中国移动广西公司认为,协助政府服务社会是实现“正德厚生,臻于至善”企业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目前,公司的“信息化八项工程”已完成和正在实施包括“移动电子政务”工程的南宁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统、行政审批信息化系统、广西灾情预警信息管理系统、海洋渔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等在内的18个项目。公司积极响应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的号召,持续开展包括“绿箱子环保计划一废旧手机配件回收”活动“环保漫游欢迎短信”、“环境保护自动监测项目”、“环保广西听我的”环保意见征集活动等“绿色信息通道”工程。公司在高速发展的同时,真诚感恩,回报社会,开展“诚信服务满意100”活动,推出“零听计划”系列新资费,不断丰富资费套餐和满足客户需求,将企业发展的成果进一步回馈社会和客户,让更多的人用得起、用得好手机。

本次自治区旅游局与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共同携手建设旅游移动信息化,是双方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快行政效能建设。大力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本领,树立服务意识的具体行动:将大力推进广西旅游信息化建设进程,为广大游客开辟一片旅游方式的新天地,并将最终实现以移动信息化助力广西实现“旅游强省”的新跨越。

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深化开展绿箱子环保计捌活动唤起更多人的环保意识

“……反正这些手机坏了放在家里也没有用,到处丢又会污染环境,我觉得‘绿箱子’活动回收手机废弃物做得很好啊,能让南宁的市容市貌更美丽……”民族大道服务厅内,呙阿姨在“绿箱子”里投掷了一只废旧手机如是说。随后,营业员给她送来的一枚精致的纪念徽章更让她感到意外和惊喜。

为积极响应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的号召,在5・17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期间,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以“携手你我让希望代代相传”为传播口号,开展系列公益慈善活动,继续扩大中国移动“绿箱子环保计划”的覆盖范围,大力回收废弃手机及配件,积极倡导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的通信消费习惯,努力营造城乡环境保护的文明和谐新风尚。公司在全区各地市的主要服务厅内设立了中国移动“绿箱子”,专门用于回收废弃手机和配件,包括废弃手机、手机电池、充电器、耳机等电子垃圾,力争2007年年底手机废弃件回收数量达到10000件的目标。此次计划不仅只是考虑回收本身,对后期处理也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回收到的废弃品将统一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交付一家国内顶级的电子垃圾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为鼓励参与者的热情,5月17日起,广西的“绿箱子”环保计划参与者还有机会获赠“绿箱子环保计划”纪念徽章一枚以及10元面值的“环保嘉奖”手机充值卡一张。

在通过回馈激励措施增大废弃手机回收量的同时,中国移动广西公司还与政府环保部门配合,结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社区建设和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需要,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丰富“绿箱子环保计划”的开展方式,努力使“绿箱子环保计划”走出服务厅,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进手机卖场。

“绿箱子环保计划一废旧手机配件回收”活动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信息化八项工程中“绿色信息通道”工程活动之一。目前,在“以天下之至诚以尽己之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企业责任观的指引下,公司还启动了“环保漫游欢迎短信”项目,并计划开展“环境保护自动监测项目”、“环保广西听我的”环保意见征集活动等其他绿色工程,通过这一系列公益慈善活动来培育手机客户环保通信习惯,唤醒公民的环保责任意识,倡导绿色文明消费,为构建节约环保型社会贡献力量,最终实现企业、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图片说明:

①旅游移动信息化签约仪式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1.1国库制度建设滞后于横向联网业务的发展

随着横向联网系统试运行的不断深入,业务量逐步提升,横向联网系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逐步暴露出了一些问题:①横向联网重复缴税导致退税问题该如何审批、1日常操作中发生的伺题该如何解决,没有具体的制度规定;②在相关制度上没有明确规定横向联网挂账问题。如中心支库下午收到的横向联网资金,是由中心支库挂账,还是由营业部各支库挂账没有一个明确规定}③当前的国库制度中没有明确TIPS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哪个岗人员兼任,或设置专职操作人员,导致横向联网岗位职责不清。

1.2在实际操作中,对重复缴税无法识别,不易区分横向联网责金与其他国库汇划资金

从TIPS系统及支付系统中无法确认是否发生了重复缴税,只有打印出的凭证有相同金额,操作人员需细心审核判断才能发现}横向联网资金,按规定是从支付系统的国库资金汇划(贷记)支付报文录人,但有部分商业银行的业务人员,往往是将横向联网资金从支付系统的汇兑支付报文进行汇划,加之发报行录入资金时附言不按规定进行录入,造成横向联网资金与其他资金从支付系统来账报单上看不易区分,要通过工作人员进入TIPS系统查询之后才能确定,增加了国库人员的工作量。

1.3税票资金到达国库的时间滞后于TIPS系统税票信息的时间

TIPS系统能提高税款征缴工作的效率,加快了财税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到账速度,缩短了税款入库时间,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税票资金到达滞后税票信息的情况。一般情况下,TIPS系统查询到了税票信息1天后该税票资金才能划到国库;还有一种情况是,税票资金已划到税收单位开户行,但税票却不能及时送达开户行,有时可能延迟几天,延缓了税款资金征缴入库的时间。

1.4对外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不利于横向联网系统工作的开展

由于横向联网系统是一种新的缴税模式,对于已经习惯了原始手工税款征收模式的税务工作人员来说不是很适应,所以,他们对使用横向联网的缴税模式的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横向联网系统的正常使用。

1.5系统信息增值服务欠缺

TIPS系统集聚了大量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运行的积极成效也得到了税务、国库一线工作人员的认可。但目]~/TIPS系统只面对具体的单笔电子缴税业务提供了核算信息明细查询功能,但对与国库统计分析相关的大量税收征管信息没有开放统计查询功能,大量的查询结果只可读、可打印,没有自动统计和可导出功能,导致对查询到的信息无法进行二次加工、统计、分析,TIPS系统信息再利用效果不理想。

2相关建议

2.1建立健全相关国库制度,使制度建设紧跟业务发展的需要

对已过时和缺乏实用性的旧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制定统一的横向联网系统操作规程,规范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操作,拓宽国库制度覆盖面,确保横向联网业务依规有序、安全开展。

2.2加强业务培训,统一操作规程

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增加对重复划税的识别功能。加大对各商业银行及参与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力度,使其尽快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准确无误的办理每笔横向联网业务。

2.3加强横向联网系统汇划资金管理,确保税票资金与税票信息同步

税务部门和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协调好日常工作,尽量做到税票资金和税票信息同步到达,提高税款资金的征缴入库效率。

2.4加强推广宣传,不断提高横向联网系统的使用盎

在系统运行阶段,相关部门仍需不懈怠地加强TIPS系统的宣传推广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对纳税人进行宣传和辅导,让纳税人认识和了解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的方便快捷,促使各方达成“合作共赢”的共识。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对横向联网系统的认识,提高TIPS系统的使用率,充分发挥TIPS系统的应用效能。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大数据; 云会计; 房地产开发企业; 税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32;F234.3;C39;C9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8-0134-04

一、引言

2013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珠海市某房地产企业通过股权转让规避土地增值税1亿余元。同时,2005―2012年间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额超过31.2万亿元,2009年全国房地产行业平均毛利率为55.72%。据央视测算,房地产业毛利率达到34.63%以上均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全国各类房地产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6万亿元,实际上8年间征收的土地增值税仅为0.8万亿元,这意味着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自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实施税收专项检查以来,房地产被列入指令性检查已有10余年,每年被查处的偷漏税金额巨大,存在伪造报价、预收账款不及时入账、开具多个账户逃避监管、随意调整申报税额等多种问题。当前,税务机关由于征收管理方式和技术方法等方面的问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管理极其有限和滞后。

云会计[1]是一种基于互网、以数据为中心的会计信息系统,具有动态性和可扩展性等特点,其核心是资源共享、应用模式的改变,其可信性包括可用性、可靠性、风险可控性等9个一级属性[2]。大数据是运用数据采集、挖掘、分析等技术,进行实时数据处理、实时智能决策,通过嵌入到具体业务流程中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大数据时代,基于云平台进行税务管理,云会计的动态性和可伸缩性的计算能力使高效海量的涉税数据分析成为可能;云会计环境下的群体智能为领导决策支持提供了运行环境;云会计的服务化特征为面向广大纳税人的数据挖掘个带来机遇。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随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上线,税务管理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不断推进税务管理现代化,对保障税收职能的发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房地产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的引擎,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旧城改造被中央确定为民生工程和国家发展战略之一,面对其复杂的开发业务以及集团化的经营战略,如何在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数据中快速获取并高效利用有价值的信息显得尤为必要,基于云会计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全面、有效的税务管理,同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A集团税务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A集团背景介绍

A集团创立于1988年,主要由广场和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形成了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旅游、连锁百货四大产业。集团的核心是以广场命名的城市综合体,在其多年经营商业地产的基础上,持续发展并逐步完善,形成汇集大型商业中心、高级酒店、写字楼、公寓、住宅和公共空间等多种建筑功能、业态的大型综合型建筑群。通过将不同的业态融为一体,有机地整合了商业、商务及居住等多种城市商业功能。在规划设计中通过建筑功能分区实现综合体中不同业态的划分与互动,成为我国城市综合体投资与运营管理的先行者与领导者。

A集团下设北方项目中心、南方项目中心、酒店建设公司、商业管理公司、商业地产研究部等,划分南北区域,按照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产业、连锁百货等开发业态进行管理。业务范围分布全国,分别在各地设立项目公司管理具体业务,开发业态涉及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各大税种,经营流程涉及拿地、开发、销售、持有等多个环节。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流程有了较大的改进,质量与水平也不断提升。但由于数据来源、数据处理等原因,对A集团等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管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3]。

1.数据来源渠道单一,真实性、准确性不够

A集团从事的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源整合型行业,开发流程长、资金密集,住宅从拿地到交房一般开发周期为22―26个月,商业地产则更长,开发周期为3―5年。在商业地产中以速度取胜的A集团,从拿地到开业开发周期也至少需要18个月。在其税务管理过程中,采集了大量涉税数据,如房管国土部门的土地出让、拆迁许可数据,工商部门的公司登记数据,发改委的立项数据,规划部门的选址、方案审查、用地许可、放验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数据,建设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数据、施工图审查备案数据、工程招标及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数据等,均由A集团主动把相关证照提供给税务机关。在这个过程中,税务机关不能及时获取其立项证明、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数据,造成无法在开工前合理确定其土地增值税项目分期、合理确定其企业所得税成本对象等。同时,由于其开发周期长、过程复杂,且涉及公司设立、拿地、开发、销售、竣工后持有等各个环节,面对复杂繁冗的数据,其真实性、准确性税务机关难以逐一验证。

2.数据处理效率和质量不高,无法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随着集团的急速发展与扩张,除消费税和关税外,A集团的业务几乎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各大税种,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和涉及税种的复杂性,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全面有效的税务管理。对于其开发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种涉税数据、企业会计数据、第三方数据等各种结构化、半结构化及非结构化数据,税务机关目前只能进行局部的、常规统计分析,无法进行充分的数据应用和信息共享,没有建立并利用数据仓库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内外部信息用于纳税申报的“情报深加工”,不能及时发现企业纳税申报中存在的潜在问题,造成许多“信息孤岛”,难以形成实时、动态的税源监控。

三、基于云会计的A集团税务管理框架构建

对A集团进行税务管理,按照“项目控税、集中管理、事前监控、事后清算”的原则,以项目管理为对象,基于云会计平台,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对其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预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项目清盘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实现税务管理与纳税人项目开发同步。本文以A集团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税收业务为分析对象,从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分析、数据应用三个层次,分析了云会计在登记管理、过程监控、纳税申报管理、稽查管理和纳税服务中的应用,构建了大数据时代基于云会计的A集团税务管理框架[4],如图1所示。

对A集团进行税务管理将不再仅仅依赖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内部数据,应借助云会计平台,通过社交网络、语义Web、物联网等新兴应用,运用Hadoop(Map Reduce技术)、批量流计算(Twitter的Storm技术)、Apache等数据处理方法,OLAP、ODS、DW/DM等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获取税务机关内部、企业会计和外部第三方的各种成组数据、面板数据、空间数据、高维数据、多响应变量数据以及网络层次数据等结构复杂的数据形态,基于无形数据的有形模式进行识别、比较、分析、融合,生成房产国土信息、建委信息、规划信息等,对数据中的信息进行有序解读、有效运用,从而实现实时、动态、个性化的税务管理。

(一)登记管理

登记管理分为税务登记和项目登记。其中项目登记包括项目土地登记、项目开发登记、项目预售登记、项目产权登记和项目销售登记五个方面。

税务登记时,对A集团提交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在云会计环境下,通过查验工商营业执照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法人身份信息,核其提供给税务机关的数据是否相符,以确认企业登记类型、所属行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查验中介机构的验资报告,核实企业股东构成、投资规模、投资国别、出资方式等资本结构;查验房产部门提供的产权证明,核实企业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查验集团合同、章程、协议书等,核实其生产经营业务的真实性进而对其进行税种鉴定;查验其会计核算办法及软件,全面分析集团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审核确定其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项目登记时,通过查验国土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涉及土地转让及投资入股,通用云平台查验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投资入股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土地评估及验资报告等相关资料,建设部门提供的项目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立项批复或《投资备案登记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等,规划部门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房产部门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源统计表》、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商品房预售方案、初始《房地产证》等核实其建筑施工、规划和房源情况,逐一填写项目登记信息,确保项目登记真实、完整。

(二)过程监控

通过云会计平台,强化房地产开发各环节和税源监控,以登记管理和信息采集为基础平台,以拿地―开工―预售―竣工―销售为关键节点,以契税“先税后证”为支撑,以项目完工清算作保证,全方位、全过程加强A集团的各税种管理。

在土地登记环节,将土地使用税进行全面监控;对通过资产或股权收购,企业兼并、分立、置换等债务重组形式取得的土地,以契税“先税后证”或变更登记为基础,加强土地转让或变相转让时各税种的征收管理。通过土地登记环节土地使用状态的监控,加强土地再开发环节的营业税管理。

在项目开发―开工登记环节,跟踪了解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投资、施工单位、出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施工进度等情况,掌握从事建设施工、装饰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税源情况,并利用建设施工、装饰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的纳税情况,确定A集团的建筑安装成本的实际进度,为税前扣除提供参考;根据A集团所得税前工资等税前列支情况与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相比对,确认其工资税前扣除是否真实及个人所得税是否足额缴纳;根据土地增值税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等扣除项目与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比对,分析集团税前扣除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通过该节点全面深入掌握A集团各开发项目的开发模式、立项及规划数据、物业类型及开完工时间,实现税务管理精细化。

在项目开发―预售登记环节,全面加强预售阶段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的管理。通过云会计平台中的房屋销售数据、发票开具金额等,强化该节点的不动产发票监控工作,全面了解A集团各项目的实际销售进度、价格变化、营销策略等。

在项目开发―初始产权登记环节,全面掌握A集团各项目的竣工面积、可售物业面积、不可售物业面积、已售面积、未售面积等;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完工情况及工程结算进度,及时做好建设环节各承包商及分包商的税款清算工作,为项目最终的税项清算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项目开发―销售申报登记环节,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A集团房地产交易信息,掌握房地产交易中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源信息,将转让方名称、识别号码,转让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与有关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实时掌握集团的销售收入、销售面积以及计税成本与收入实现是否配比,确属差异的进行纳税评估及预警分析。对达到清算条件的项目,及时发出清(结)算通知书。

同时,对A集团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产生的各类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各类审批和备案事项的相关数据与综合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以及其他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动态、后续管理。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特点,重点关注其跨年税前扣除项目、亏损及税前弥补亏损、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

(三)纳税申报管理

通过云平台获取全面、真实和客观的涉税信息。包括A集团涉税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会计核算方式等,各种核定、认定、减免税审批事项等,生产经营规模、开发量、开发流程、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水电气能耗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房屋销售、自用、捐赠及抵债情况,拨付工程款项,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领购和开具明细,不动产销售监控明细及企业申报数据、财务会计报表等。根据云平台中的行业信息,结合行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点,掌握房地产业成本构成特点,针对A集团纳税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确定税务管理的重点环节。

以A集团提供的纳税申报和财务会计数据作为实施监控的主要数据,以日常税源管理采集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其他数据作为实施监控的辅助数据,与预警指标进行比对,对A集团一定时期内的纳税情况进行监控。通过拿地信息,判断其楼盘规模,核实其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通过前期开发费、基础设施费、工程建设费、公共配套费等,核实其成本,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发项目完工产品结算的依据;通过房屋销售合同、预售登记等,核实销售情况,判断其是否足额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预征土地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通过云会计平台获取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商品房购销合同、销售明细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数据,以及中介出具的《鉴证报告》,审核完成其土地增值税清算和企业所得税完工产品结算;结合A集团的申报、税款征收及入库信息、发票使用信息、享受税收优惠信息、涉税违法信息等,通过对A集团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与其他房地产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较,分析税负等指标的变动趋势,实现动态监控。根据审核分析的结果,及时风险警报,按执法风险的性质提出管理建议。同时,根据建议对预警信息进行持续监控和评价,及时启动征收管理、纳税评估防范措施。

(四)稽查管理

充分利用云平台,构建稽查信息系统[5],全面涵盖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个环节所需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各种税目税率、企业经营状态、外部稽查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全面及时掌握A集团企业变革、市场变化、电子商务等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偷逃税比对,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入稽查程序。

(五)纳税服务

通过税收信息服务系统,根据A集团房地产业的特征,及其复杂的业务形态,自动为其推送相关的税收政策、纳税提醒、评估预警等,并可实现实时政策咨询。利用程序服务系统,为A集团提供涉及具体办税事项时可能运用到的所有程序。具体包括网上办税、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发票管理、远程抄报送、网上认证、申报缴税[6]。同时实现实时办税查询,如受理办税结构查询、文书审批结果查询、证照办理查询、发票流向查询、欠税户查询等。通过权益服务系统,启动执法监察和检查程序,受理A集团的投诉、提起行政复议、进行监督举报等。最终实现以纳税人为中心,以信息化为依托、以降本提效为原则,为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提供全过程、全方位高效便捷的服务,提高社会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四、结语

大数据、云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正逐渐影响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A集团为例,对数据视角下房地产业税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案例研究的方法进行了分析,从登记管理、过程监控、纳税申报管理、稽查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构建了基于云会计的A集团税务管理框架,期望能够充分发挥大数据、云会计对税务管理的支持与促进作用,进而加强房地产业税务风险管理,提高税务机关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 程平,何雪峰.“云会计”在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中的应用[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55-60.

[2] 程平,温艳好.基于云会计的AIS可信性层次结构模型[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24-31.

[3] 张艳玲.云审计――审计信息化的发展趋势[J].商业会计,2013(10):47-48.

[4] 张建光,朱建明,张翔. 基于云计算的税务信息化建设模式探讨[J].税务研究,2013(11):59-61.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调控措施

(一)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各项税制改革政策,配合做好地方税税制改革工作。加强地方税税制改革和民族自治地方税收自治权问题的研究,积极提出完善地方税税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研究制定各项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配合国家出台的税费改革政策,争取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纳入地方税管理。(法规处牵头,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税科所配合)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大力宣传贯彻中央已出台的各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税收政策,确保税收调控政策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调控经济的作用。(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负责)

(三)积极完善地方税收调控政策。抓好已经出台的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改进房地产税收管理、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落实。制定实施支持“三农”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扩大消费需求的地方税收政策。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研究提出我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有关地方税收的各项后续措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负责)

(四)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积极参与国家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的制定工作。深入开展北部湾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继续联合财政、国税等部门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税收扶持政策的具体建议,并切实做好政策建议的跟踪落实。(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牵头,税科所配合)

二、强化组织收入工作

(五)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加强减免税和缓缴税款审批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批准减免税和缓缴税款。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努力实现收入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计划统计处牵头,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配合)

(六)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坚持月、季、年收入分析预测制度,提高分析预测的质量和效率,充分运用分析预测结果为实际工作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税源分析预测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七)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建立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与激励机制,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计划统计处牵头,各部门配合)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税

(八)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会签和备查备案工作。对本机关制定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税收执法制度体系。(法规处负责)

(九)广泛宣传税法。加大税法宣传咨询力度,抓好每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以需求为导向,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税法公告制度,及时将税收法规和政策告知纳税人。充分发挥地税网站、纳税服务热线、税务书刊的宣传、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税法宣传格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严格税收执法。严格执行税收行政执法操作规程,以规范的执法程序来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税务行政审批和处罚标准。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切实提高税务文书的制作质量。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法规处负责,各业务部门配合)

(十一)强化执法监督。继续抓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试点和推广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税收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大力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加大新形势下法制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法规处牵头,监察室、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稽查局配合)

(十二)整顿税收秩序。强化税务稽查,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地区和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加强重大案件督办工作。继续推行分级分类稽查,加强征、管、查之间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检察、公安、监察、国税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税务稽查规程,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稽查局负责)

四、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十三)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完善征、管、查的业务流程和征管岗责体系(征收管理处负责)。大力推广和优化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完善财税库行联网系统功能,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征收管理处牵头,计划统计处、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配合)。试点并推广应用建筑房地产税收项目管理系统(流转税处负责)。充实基层一线税收管理员力量,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探索建立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机制,推行基层领导干部直接管户制度。改进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确保户籍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征收管理处负责)。修订完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完善税收票证领、用、存、核销和税款征收、缴库各环节的规程(计划统计处负责)。改革发票管理模式,改进发票防伪措施,堵塞发票管理漏洞,研究开展发票真伪查询工作,有计划地推行有奖发票(征收管理处负责)。积极做好税控器具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和指导试点单位做好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试点工作的宣传、辅导培训,做好数据的接收、审核、利用、维护等工作。(征收管理处负责,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配合)

(十四)加强各税种管理。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营业税条例,制定和完善若干行业(税目)的征管办法。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工作,制定*制糖业、旅游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重新制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加强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政策与纳税申报实务专题培训。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逐步扩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的推广应用范围,开展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专题培训,开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加强与保险、航管、车管部门的联系,强化车船税征管工作。以土地报批环节为抓手,理顺关系,规范耕地占用税管理。完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的管理办法,强化地方小税种管理。进一步强化减免税管理,加强对减免税使用情况及其效果的跟踪了解。深化反避税调查,积极做好反避税工作。(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负责)

(十五)强化税源管理。完善重点税源扁平化管理制度,将自治区地税局直接监控的重点税源由年缴纳地税收入3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扩大到1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健全自治区、市、县(市、城区)三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体系,把扁平化和层级化结合起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员的管理责任。抓好税收报表集中编报工作,建立自治区级重点税源数据库,强化数据的分析应用(计划统计处负责)。积极利用重点税源监控信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纳税户的征管(计划统计处牵头,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负责)。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建立典型评估案例资料库,建立我区部分重点税源行业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预警指标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征收管理处牵头,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配合)。积极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实行行业税收专业化、一体化管理模式(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负责)。

(十六)积极推动社会综合治税。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地方税源控管的若干意见》为契机,积极推动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征管处牵头,办公室、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法规处、稽查局配合)

(十七)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加强预算、资产和基建项目审批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征税成本核算指标考核体系。贯彻经费分配向基层、征管和艰苦地区倾斜的原则。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规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安全(财务管理处负责)。努力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办公室负责)。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工作(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积极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促进节能减排,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十八)做好金税工程(三期)基础工作。抓紧制定全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分析调研和基础准备工作。严格按照金税工程(三期)的软、硬件标准,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金税工程(三期)的试点和实施工作。(计算机信息管理管理中心负责)

(十九)抓好自治区地税局数据处理中心建设。加快机房工程、后备发电和局域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建设。抓好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应用、存储和维护等数据管理工作。对《*地税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模块进行整合,强化税收会统核算,提高数据质量。抓紧制定数据管理办法,在权限分配上满足基层查询、分析、评估和稽查工作的需要。(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牵头,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配合)

(二十)做好相关系统软件的开发、拓展、深化和应用工作。完善《*地税信息系统》、《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等现有应用系统,做好这些系统应用维护工作。以市地税局数据集中为基础,开展《*地税信息系统》数据自治区地税局集中工作。完善和推广应用《*地税远程纳税申报及缴税系统》,开发新版《*地税网上纳税申报及缴税系统》。完善税控机前、后台管理系统及开发与《*地税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加快研发*地税纳税人资料采集及报送平台,实现全区地税系统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推进重点税源扁平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对《*地税行政审批大集中系统》进行完善及完成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行政审批大集中系统。做好国家税务总局《综合行政办公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加快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完成以征管业务系统为基础的统计查询功能的开发和应用工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一)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实施全区地税系统内外网物理隔离工程,完善运行维护管理体制,明确各级运行维护职责,确保全区地税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配合金税工程(三期)第一阶段工作的实施,完成我区地税网络的扩容改造,建成通畅、高效、安全的信息网络。健全各类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增强干部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事件应对和防范能力。(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

(二十二)创新信息化建设机制。搭建起层次清晰、责任明确的信息化建设组织架构,明确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职责,实现业务需求和技术保障的统一。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借用社会资源等办法解决信息化人才缺乏问题。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

六、优化纳税服务

(二十三)建立以“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为导向的纳税服务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个减负”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涉税办税程序,简并纳税资料报表。适应纳税人个性化需求,不断丰富纳税服务内涵。大力推进申报纳税方式多元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探索完善*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纳税服务“全区集中”与“基层单位协同配合”的机制。(征收管理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四)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加强*首府纳税服务中心工作,继续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地税网站的咨询服务功能。完善各级办税服务厅咨询服务窗口建设,鼓励各级办税服务厅因地制宜设立纳税咨询自助服务区,建立疑难问题登记备案制度。(征收管理处、办公室负责)

(二十五)改善各级办税服务厅软硬环境。加大办税服务厅特别是中心城区办税服务厅建设力度,营造便捷、舒适的办税环境。研究开展“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创建工作,规范办税服务厅岗位和窗口设置,简并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效能。(征收管理处负责)

(二十六)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积极组织实施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实施分类管理,逐步建立税收信用评价、激励、监管和惩戒机制。(征收管理处负责)

(二十七)积极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新模式。通过网络传输,搭建国、地税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交换税务登记信息及纳税人缴税信息。推行税负预警指标同步分析,确定国、地税共同的税负警戒线指标。加强国地税共同税务事项管理,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征收管理处负责)

七、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二十八)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继续抓好自治区地税局机关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积极组织好今年全系统的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

(二十九)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培养机制,完善干部任免、交流、回避、任期制等办法。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加大干部培养锻炼、任职期满交流和跨单位、跨地区交流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拔使用优秀年青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机关干部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锻炼。(人事处负责)

(三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干部绩效考核,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奖励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公务员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全区地税系统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晋级和经济待遇挂钩。(绩效办牵头,人事处、监察室配合)

(三十一)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训。继续抓好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任职培训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基层教育处负责,各部门配合)

(三十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组织建设。以税务文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倡导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重视老干部工作,促进机关和谐。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和国际税收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基层教育处牵头,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团工委、妇委会、老干办、注税中心、国际税收研究会负责)

(三十三)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在全系统范围内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机构,制定周密的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绩效办牵头,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配合)

八、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三十四)加强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突出构建惩防体系主线,加强六个配套机制的工作,形成全区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机制,筑牢全体地税人员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具有*地税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监督。强化处理,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税务干部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着力加强行风建设和效能监察,重点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监察室负责)

税务信息中心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

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

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

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

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

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

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四、重组征管业务流程。

信息化要求对征管业务的处理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信息流的管理为核心,因此,必须依据对纳税人管理的信息流来重组征管业务流程。信息化条件下的征管业务,可大致划分为税源监控(包括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税款核定、信息采集和资料管理等)、税款征收(包括申报征收、审核评税、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等)、税务稽查(包括稽查选案管理、检查管理、审理管理和执行管理)、税收法制(包括税收政策法规、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赔偿)。当前首先应当加强税源监控工作,税源监控是税务机关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与分布的综合性工作,是征管能力与质量的集中体现,是税务部门获取税收征管信息资料的主要来源;税源监控的重点是有效的税源户籍管理、财务核算管理、资金周转管理和流转额的控管等。应按照加强税源监控的要求,对税收征管业务进行重组,重组的重点是按照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规范基层征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征管程序和征管行为;明确税务机构内部各专业分工及其联系与制约,实现上级机关对基层工作的全面的、及时的监督和管理。在业务重组的实施上,要以流程管理的思想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程序和内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与征管信息系统相配套的业务流程,使之适应信息化征管模式的要求。税务机关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都要主动调整不适应现代化管理的单项制度和内部规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规范信息数据的采集、传递、存储、加工和利用,建立标准、规范、真实、有效的信息数据库,最大限度地发挥计算机处理和网络传递效能,确保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顺畅运行。

五、规范纳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