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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和事故督查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打击无证行医,查处采供血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计划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1、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工作。在3.15、6.1、9.1前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或集中开展法规咨询和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引导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订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1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全体会议,召开4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议,组织开展2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1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2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召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长效机制。

(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以涉铅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全面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

(3)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4)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管档案。

(5)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2、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监督内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从事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100%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X射线机使用及防护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应用质量)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3、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县自来水公司各水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2)监督内容

①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县自来水公司、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

③督促疾控中心开展水质检测.对市政供水单位—县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2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对辖区内3-5家乡镇水厂出厂水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

(2)监督内容

①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1次以上,查处违法行为。

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开展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

5、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2)监督内容

1、建立学校信息卡和档案。

2、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6、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1)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1次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情报告、消毒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2)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管。至少抽查5家辖区内药店等经营单位经营的抗(抑)菌制剂情况。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无检验依据抑/杀微生物类别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现象。

(3)开展采供血机构监管。对本地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监管工作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2次以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或整改的行为,按要求进行处罚或整改,并加以落实。

(4)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管理、菌(毒)种管理等。是否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进行分析、调查与核实,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和业务指导等。

7、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档案。

(2)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查处违法行为。

(3)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1次卫生学评价并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评价内容包括选址、布局、基本设备、操作区卫生、仓储与运输卫生、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等。卫生学评价结果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进行通报和公告。

8、医疗机构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和内容

①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档案。

②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覆盖率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注册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9、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游医、美容美发场所、保健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

(2)监督内容

①充分利用乡镇卫生监督检查员、村卫生监督信息员,畅通打击非法行医群众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

②开展美容美发场所、保健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不定期检查,查处非法行为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③巩固同公安局建立的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及时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10、医疗广告监管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及个人。

(2)监督内容

①开展广告监测。每月定期对报纸、电视、广播、户外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并按月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②根据监测情况,及时查处非法医疗广告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任务非常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各科室负责人、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均要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认真做好幼儿园卫生安全工作

1.要从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2.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要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4.分管卫生工作领导要时刻关心幼儿园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好有关重大问题。

5、要建立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保健室等卫生管理档案。

6、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确定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7、明确责任人,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8、要加强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监控与指导。

二、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幼儿园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

1、加强幼儿园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管理。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章。

3、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4、食堂应设置独立配餐间,落实消毒措施。

5、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

6、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7、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幼儿园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建立采购台账。

8、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做好生活饮用水净化消毒,防止水源污染和使用不合格饮用水造成疫病传播。

9、加强幼儿园教室的卫生管理与安全和卫生通风条件。

10、要明确相关责任与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

三、要完善幼儿园卫生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1、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区、卫生、教育部门报告。在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幼儿园饮食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和传染病流行。把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贯穿日常教学之中,使广大家长熟悉幼儿所预防的常见传染病以及预防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要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组织校园日清周扫,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督促教职员工带领幼儿积极参加体锻活动,不断增强体质,增强防疫抗病能力。

4、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建立预防接种登记,并向家长发放卫生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宣传单,告知家长带幼儿到所在区进行接种。

5、要及时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教学、生活设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加强幼儿园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2、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食堂、教室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整改。

3、按规定,要经常性地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进行自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4、每周至少对本幼儿园食堂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5、专项检查或督导检查结果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幼儿园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抓住关系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学校传染预防工作,为促进学校教学稳定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部门和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参与,聚为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把危害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和《全市学校内外饮食商品摊点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突出重点、很抓落实

今年,我局将坚持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很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事前预防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为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我局逐步完善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急性传染病在学校爆发流行的管理措施,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预案,同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制定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能力。

(三)、加强校内外门前摊点治理,营造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

学校门前、周边普遍存在大量食品经营、摆摊设点叫卖的现象,多数卫生状况较差,制售伪劣食品,只图营利,不顾学生健康,是隐患的源头,必须堵住。学校门前和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涉及到很多单位和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主动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取缔学校门前、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食品销售摊贩,杜绝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健康权益行为,在突击检查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其次学校可以同周边摊点签定“搞好卫生责任书”,并把学校保安人员维护校门前安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委以重任,要求保安人员要担负每日校门前流动摊点、小贩的驱赶清理工作,对不听劝阻者,及时通知市食品安全协调办协助执法,使教学环境得到净化。

五、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校医、专职管理干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弄懂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如何提高自己的烹饪方法,以免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的过程。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本着代表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结果可用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或修订以及指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监测范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范围应包括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各环节,监测的产品应包括食品和食品原料、辅料。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起草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起草监测计划时应邀请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应收集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定期制定或修改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名单,作为起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科学依据。

第五条 (预警管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建议。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建议,并决定是否予以公布。

第六条 (能力建设)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本着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原则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各省、市(地)、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

第二章 监测计划的制订

第七条 (计划分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分为常规监测计划和临时监测计划。常规监测计划是为掌握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而进行的系统、持续的监测活动,一般以年度为一个监测时段。

临时监测计划是针对食源性疾病信息、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新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而制定和实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临时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

第八条 (监测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按照优先顺序提出需要列入监测计划的建议。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的优先顺序基础上,参考以往食品安全监测情况、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提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草案,报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上述计划草案研究同意后联合印发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监测内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监测目标、监测范围、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措施和考核等内容。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起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时,同时对需要列入监测范围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食品中有害因素名单进行补充或修改。

第十条 (优先范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覆盖的范围和年度重点,并优先考虑以下品种:

(一)婴幼儿或儿童食品;

(二)容易反映食品安全状况的食品;

(三)消费者关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热点问题;

(四)使用范围广、消费量大的食品。

第十一条 (优先危害选择)食品安全监测的风险应优先选择毒性作用和健康影响较大、风险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风险因素。

第十二条 (具体内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包括以下与实施该计划相关的具体要求:

(一)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包括采样机构、检验机构、结果汇总等);

(二)各监测机构所承担的具体监测内容(样品种类、来源、数量、检验项目);

(三)样品的封装、传递及保存条件;

(四)采样方法、检验方法及依据;

(五)结果汇总及报送机构;

(六)监测完成时间及结果报送日期。

第十三条 (信息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核实相关信息,对需要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或需要制定临时监测计划的,应提出草案内容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章 监测计划的实施

第十四条 (技术机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

管部门共同确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计划实施)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和检验工作有关规定,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完成监测计划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监测数据,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第十六条 (隐患检测)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机构还应承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食品安全隐患检验任务,及时报送结果,并根据检验结果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是否需要进行风险监测、评估、检验和管理的建议。

第十七条 (检测方法规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用的检测方法应经方法学研究确认可行,并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与成熟技术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八条 (数据汇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进行汇总分析,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第十九条 (信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费用保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为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提供检验费用。

第二十一条 (检验管理)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应当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对出具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 (质量控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质量控制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考核范围、考核项目、评价标准等,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食源性疾病监测)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预警与应急等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特有的人口特征、主要生产和消费食物种类、预期的保护水平以及经费支持能力,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第二十五条 (术语定义)本规定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食源性疾病监测:是指通过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对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和调查所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信息。

食品污染:是指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则,在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过程中因非故意原因进入食品的外来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真菌毒素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2011年@@@@以***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为中心,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力保辖区内不发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相关责任事件,结合我科实际情况,规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定2011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廉政建设和执法教育,树立良好形象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健全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各项反腐保廉制度,科室内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抓好制度的落实;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重点环节的制约和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决纠治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树立“高效、廉洁、负责”的良好形象;完善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加强执法教育、执法指导和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监管效能。着重加强行政执法技能、电脑操作技能、法律法规专业化等方面的培训,着力提升监督员履行监管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开展队伍学习教育活动,全科争当业务骨干。定期组织开展有益于监督员身心健康、锻造团队协作精神的各种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发监督员的工作激情,全面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和凝聚力,努力营造团结向上、锐意进取、平安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规章制度,提升监管效能

实现监督工作的量化考核,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在正确处理好传统监督模式的基础上,找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切入点,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卫生安全监督工作向现代化监管升级的转变,监管模式从单一模式向复合模式升级的转变,监管对象从个案执法向规范行业经营和信用管理升级的转变,监管方式在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向标准化综合管理转变,监管层次从低端监管向高端监管服务转变,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做到(1)整顿与规范并举;(2)打击与扶优并重;继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坚持日常巡查监督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联合各方面的执法资源,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切实加大违法成本,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环境。(3)探索和创新并进,明确监督重点,勇于创新,敢于探索,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4)建立健全科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协调与其他科室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按照“巩固、规范、提高”的方针,坚持不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是最为突出的民生问题,是我科的重点工作,我们将按照“巩固、规范、提高”方针,全力推动餐饮服务卫生安全要求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和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继续严格坚持食品安全监督卫生安全指标要求,以强化日常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和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卫生监督程序;推进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

1、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力查处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的餐饮食品安全。探索提高食品快速检验检测能力的有效方法。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顿工作。

2、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原料索证、加工经营场所、加工操作环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餐饮具消毒等内容进行检查,定期实施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完成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测工作。

3、科内也将不定期对劳动纪律、监督笔录、(pos机)等监督执法情况、行政处罚档案、工作计划、工作小结进行检查,并有记录。科内监督频次和覆盖率信息公示,逐月完成量化考核。

4、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投诉工作做到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回复。及时上报各项工作的信息,每项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年底按时上交归档。按时完成每月工作,上报各种报表做到准确。

5.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档案的立案、建档工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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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继续适时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组织培训工作。

7.努力提高卫生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执行一岗双责制,把管辖区内的单位落实到人。科长每月不少于2次对监督员依照公务员考评制度实施督察,作为考核依据。

8、落实北京市卫生局下发的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对管辖区的餐饮单位,依据“北京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实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9.服从上级领导,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临时性监督监测任务,做好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防止食源性疾患及食物中毒的发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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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计划是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任何组织中的各项管理活动都离不开计划。那么食堂管理人员下半年工作计划该怎样写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食堂管理人员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食堂管理人员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一)2020上半年已经过去,回想过去的半年,有欢笑,有泪水,有收获,也有淡淡的失落。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迎来了2020下半年,对下半年有了一些期待和展望,面向下半年,怀着感恩的心,我将下半年的食堂管理工作做了以下工作计划。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提高思想认识,为自己的工作指明方向,有了明确的方向,才能更好的完成上级领导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

2、学习食堂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组织培训食堂人员学习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

学习各岗位职责的内容。组织学习综合服务处20项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的内容。

3、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在日常采购工中,严格把关,所购食物要新鲜,不能有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在以质量为前提的情况下,货比三家,直接降低材料价格。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最大限度为站上节约成本"的工作原则。

4、加强食堂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管理、保障政令畅通,不能再出现指挥不灵的现象和姑息养奸造成的很多问题,要大胆管理、不怕得罪人,一切以工作为前提。

5、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自身修养今年要多方面改变自身的好多缺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平日和同事搞好团结,互帮互学、共同进步,提高自身的修养,做一个合格的食堂管理人员。

下半年的到来,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未来从来都是因为它的不确定性而让我们充满激情。我似乎已经看到了希望,我将以更饱满的情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与某某全体员工共同学习、共建和谐、共创辉煌!

食堂管理人员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使全体师生有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就餐任务的顺利进行,作为食堂管理人员,特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践行贯彻落实都教育局《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食堂管理,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为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

3、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在有限的条件下让学生和教师吃好。

三、主要措施

1、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管理,同时加强食堂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为师生服务的自觉性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

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把好食品质量关。

4.加强食堂管理。

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胡主任操作,购进食品、物资要和胡主任一起验收。抓好月底的各种库存盘点及有关事宜。

5.缩减成本,努力不浪费食物。

每天监督下料。各种物资、食品、蔬菜的采购要保证质量,供应必须及时,少采勤购,注重价格成本合算。采购伙房需用物资(餐具、炊具)及其它物资,必须由胡主任批准后方可采购。动用大的资金应由校长批准。

6、搞好学校食堂卫生,食具要做到天天消毒,生熟分开,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食品要洗干净,饭不夹生,尽量做到现吃现做。

7、食品要保持清洁,夏季要加大防蝇措施,

8、对各种要下锅的食品,包括:面食类、油盐类、调料类、蔬菜类、肉食类等要认真做好成本合算,以保证食堂经济的正常运转。

9、个人方面要注意:要球食堂人员上班时间要穿戴好工作服,工作时间严禁吸烟要定期洗澡。

理发,不得留过长指甲。对于分给个人的卫生区,要坚持及时收拾干净,保证饮用餐具、地面、库房的整洁。使食堂始终保持清洁、卫生、有序。

四、工作安排

食堂卫生月,彻底收拾食堂卫生,做好员工培训。食堂安全月,学习食堂安全知识。食堂劳动月,组织学习各种食堂工作技巧。如:如何更快的打土豆皮。食堂质量月,提高饭菜质量,努力做到色香味俱全,达到大部分教师和学生满意。

食堂管理人员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三)为了提升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方面的质量,加强我镇各校(园)食堂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制止侵占学生餐费的违纪行为。作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我制定了2020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规范学校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记账合规合法、票据真实、手续齐全、账表规范。

2、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把紧支出关,严禁非伙食支出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严禁占用学生伙食费。

3、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力争食堂满意度达95%以上。

二、主要措施

1、强化学校食堂校(园)长负责制,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做到无证不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

各校控制使用合同工,适当使用钟点工,签订好合同,报教办核批。同时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

执行县局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建立三人以上购货队伍,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严堵违纪漏洞。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

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据并缴入财政专户。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

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

统一成本开支范围,统一按县局规定标准进行各项提留,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7、加强食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各学校食堂会计人员要依法取得原始凭证、填制好记帐凭证、登记好各类帐册、编制好财务报表,保管员要验收好、保管好、出库好各类材料并登记好材料明细帐。

8、加强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

建立由教师代表、工会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学生伙食成本核算和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对食堂帐目进行审查。

9、实行学生伙食账的公示制、报告制和民主理财制。

每月十日前,向全校师生公示上月的伙食收支状况,并将帐册、单据、公示表和财务报表送财务中心审核。学期结束,组织民主理财,结算好学生伙食费,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示。若有结余,立即退给学生。

10、加强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督查。

把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各校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堂管理人员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四)以及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强我镇各校(园)食堂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制止侵占学生餐费的违纪行为。

一、工作目标

1、规范学校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记账合规合法、票据真实、手续齐全、账表规范。

2、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把紧支出关,严禁非伙食支出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严禁占用学生伙食费。

3、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力争食堂满意度达95%以上。

二、主要措施

1、强化学校食堂校(园)长负责制,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做到无证不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

各校控制使用合同工,适当使用钟点工,签订好合同,报教办核批。同时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

执行县局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建立三人以上购货队伍,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严堵违纪漏洞。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

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据并缴入财政专户。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

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

严格执行《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统一成本开支范围,统一按县局规定标准进行各项提留,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7.加强食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各学校食堂会计人员要依法取得原始凭证、填制好记帐凭证、登记好各类帐册、编制好财务报表,保管员要验收好、保管好、出库好各类材料并登记好材料明细帐,8.加强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由教师代表、工会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学生伙食成本核算和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对食堂帐目进行审查。

9.实行学生伙食账的公示制、报告制和民主理财制。

每月十日前,向全校师生公示上月的伙食收支状况,并将帐册、单据、公示表和财务报表送财务中心审核。学期结束,组织民主理财,结算好学生伙食费,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示.若有结余,立即退给学生。

10.加强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督查。

把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各校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贫困地区和家庭困难学生为重点,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改善学生营养状况,进一步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推进“营养计划”稳步实施。

(一)认真做好国家试点工作。周至县为国家“营养计划”试点县。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在周至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全面推行以提供午餐为主要形式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计划”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承担,市、县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投入且总额均不低于原“蛋奶工程”,不再收取学生家长费用。市、县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实现“营养计划”试点工作全覆盖和提高补助标准。

(二)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逐步推行“营养计划”。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并与“营养计划”并轨实施。实施范围为:除周至县以外的全市所有义务教育段寄宿制学校、涉山乡镇学校、城乡家庭困难学生,户县、高陵县、蓝田县等3个县按照义务教育段学生总数的5%增加家庭困难学生享受补助的人数。

在尚未具备“营养计划”实施条件的区县、区域、学校,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实施内容以鸡蛋、牛奶为主,在目前补助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可适当提供水果、肉类、蔬菜等营养食品。对于已具备就餐、供餐条件的区县、区域、学校,经区县政府提出,市政府备案,即可实施“营养计划”。

“蛋奶工程”原则上继续实行全市统一采购牛奶,并提升牛奶的供应规格和品质标准,鸡蛋等其他营养食品由各区县负责提供。

(三)启动实施我市“营养计划”试点工作。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寄宿制学校中启动实施“营养计划”试点工作。各区县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到2014年底,“营养计划”实现全市覆盖。

(四)确定供餐模式。实施“营养计划”,要因地制宜,适时推进,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和模式。

“营养计划”供餐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主食、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干预等供餐形式。供餐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可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质量合格。

各区县可依据各学校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确定供餐模式。主要模式有:

1.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每天制作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必须确保每天对学生供应鸡蛋、牛奶),由学生凭餐券领取。

2.课间加餐。目前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为主,水果或其他营养食品为辅的加餐或课间餐。

3.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或者周边学校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五)积极改善就餐条件。各区县要按照时间要求,结合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统筹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逐步改善学校食堂设施,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各区县要根据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

三、经费安排

我市实施“蛋奶工程”和“营养计划”的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照7∶3的比例分担,学生家长不再承担。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扩大实施范围,扩大实施范围的经费由各区县财政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各区县用于实施“蛋奶工程”和“营养计划”的经费总额不得低于原“蛋奶工程”。

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根据我市及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区县财政按5∶4∶1比例分担(周至县、蓝田县地方负担部分全部由市级财政负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是实施“营养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监督检查,确保“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安全顺利实施。

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计划”的实施、指导、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物价部门负责建立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以及收费公示制度。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监管,供餐企业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负责所涉及的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奶制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

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实施医疗救助,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制定学生营养状况检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供餐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负责学校食堂及供餐餐饮服务单位的准入管理和监督检查,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对“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营养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宣传部门负责对“营养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省、市“营养计划”的有关政策。

各学校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营养计划”的落实工作。“营养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安全管理责任。各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确保“营养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各区县、各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三)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各区县要提高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区县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要明确安排专人负责“营养计划”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市、区县财政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特设账户,实行动态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要督促供餐单位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加强学校食堂的会计核算,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食品培训计划,供大家参考。

食品培训计划1一、培训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学校管理食堂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到文明、守纪、爱校、爱生、安全、卫生、有序、规范。尤其是:对食品安全卫生知识、业务知识要加大培训力度,真正做好卫生工作、安全工作,应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为创造高质量、高水平一流服务的目标而共同努力。通过培训,要提高我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他们的安全意识,使他们高质量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在日常操作中更加严谨、规范,工作水平更上一层楼。让每一位师生吃的放心、舒心、开心,为我县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案件警示教育,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责任。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的辨假识假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是民生的重中之重,我们一定要认清其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方案,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将食品安全深入人心,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科学分工,层层落实。有分工的进行落实方案,把每项培训任务分工到科室,有序的进行组织,做到点面结合,统筹进行,立培训评价机制;

三是把培训内容、实际效果、平时抽查情况多点结合作为培训成果检验标准;

四是确保培训的实效性。倡导、鼓励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示范点创建活动,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四、培训安排:

五、培训对象: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

六、培训内容:

食品培训计划2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案件警示教育,增强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责任。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的辨假识假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内容

(一)对我县区域内酒类、肉类生产经营企业、商户集中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保障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培训时间,确保生产源头食品安全。

(二)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集中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时间,确保执法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重大节假日前将酒、肉类食品安全管理的《条例》、《办法》以宣传单、牌匾的形式进行发放和公示,并设立展位现场讲解酒、肉类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酒类真伪辨别的相关知识。使食品安全深入人心。

三、教育培训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结合我局职责,制定具体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年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内容和意义。

(二)工作实施阶段。7月21日至11月31日,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按照计划安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2日,对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本辖区或监管领域内是否完成20--年工作目标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是民生的重中之重,我们一定要认清其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方案,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将食品安全深入人心,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科学分工,层层落实。有分工的进行落实方案。把每项培训任务分工到科室,有序的进行组织,做到点面结合,统筹进行。

(三)建立培训评价机制。把培训内容、实际效果、平时抽查情况多点结合作为培训成果检验标准。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四)倡导、鼓励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示范点创建活动,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食品培训计划3一、总体要求

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从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大局出发,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学习,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切实增强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水平;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板报、专栏、升旗、班会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进一步增强师生、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在学校构筑起保障食品安全坚实的法律屏障。

二、学习、宣传活动要求

在这次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活动中,各学校要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题会,二是对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法培训;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专题宣传活动。

三、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2日一6月5日)

1、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布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3、安排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时间、形式及内容。

(二)培训阶段(6月8日一6月12日)

1、各学校分别开展对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和师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

2、对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的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三)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19日)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条款,对本校食堂、小卖部进行认真清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于6月19日前上报保健所,以便对照检查)

(四)整改阶段(6月22日—8月24日)

以此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抓住暑期时机,全面开展学校食堂软、硬件整改、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项细则,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落到实处。

(五)检查阶段(8月31日—9月11日)

教育局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将开展对学校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检查。

(六)总结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各校按照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方案,将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严密,不走过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员参与,宣传到位。

(二)加强协调,增强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全员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实际工作效果。各学校要将学习《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师生参与学,学校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重点学,确保学习效果。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抓住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食品培训计划4一、培训目标

为了提高员工专业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员工综合素质,在原有知识面的基础上不断向员工灌输新知识、新理念,以拓宽员工的知识面,从而更好地工作。现依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员工需求等制定20--年度培训计划。

二、培训项目

1、国家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2、标准、卫生等文件知识培训。

3、安全、沟通、虫控、等方面的培训。

三、培训大纲表:

序号 培训目的 培训内容 培训人 培训地点 受培训人

1、掌握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食品安全学、健康饮食、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 待定 新入职员工

2、认真学习食品验收规范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高员工的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度,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食品安全法、采购索证索票规定、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 待定 厨房新入职员工、部分老员工

四、培训方式

1、组织人员集中书面培训;

2、现场实际教学等方式。

五、培训考核方式

1、现场提问评估;

2、实际操作评估;

3、考试。

食品培训计划5一、目的 提高员工素质,保证食品安全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

三、权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

1、评估员工的培训需求。

2、制定公司的整体培训计划。

3、编撰有关的培训计划。

4、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5、考核、总结、上报培训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方案。

6、研究拟订、执行其它的人力开发方案。

各部门权责

1、制定员工培训需求的分析报告。

2、制定、修改、呈报本部门的专项培训计划。

3、按计划实施内部培训。

4、编撰专门的培训教材。

5、检查、上报本部门的专项培训结果。

四、培训类别

1、新进人员的培训:岗前的公司、部门、班组培训。

2、公共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组织实施的针对全体员工的共同培训内容。

3、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计划实施的培训,指在提高员工专业水平。

4、个人进修申请办法:

(1)申请程序:凡公司认可之外界培训课程,由本人填写个人进修申请表,并附相应文件呈核。核准者,应预先垫付培训费用,事后凭毕(结)业证及发票交财务处报销。

(2)进修人员在结业三日内呈交心得总结。

(3)培训部应主动收集相关培训课程信息,以供各部门人员选择。

五、培训计划的制定

1、各部门从实际情况出发,于每年12月前拟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汇总。

2、各部门依客观需求,拟定专项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人力资源部合理安排各部门上报的培训计划,汇编成表,提出预算,并上报之。

4、人力资源部应以最快的效率安排各部门不定期培训计划的实施。

六、培训的实施

1、定期培训:依年度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2、不定期培训:依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共同完成。

七、培训考核

1、考核依据:测试(考试)结果、个人心得、直接上级的评定。

2、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建档存查。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关键词】高校食堂;HACCP;食品安全

0 前言

高校食堂是为学生和教师提供餐饮的重要场所。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校食堂采取承包制,交由个体承包商来经营管理。在提高经济效应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个体承包制的很多弊端,如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食品安全管理,这将成为师生餐饮的食品安全隐患。

HACCP( 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为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是对可能在食品加工环节产生的危害进行评估,进而采取控制措施的一种预防性食品安全体系。在2003年8月,国家卫生部就制定了《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该计划明确规定:到2006年所有的学生集中供餐企业必须实施HACCP管理。

此外,HACCP也具有很强的可行性,近年来,通过高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不断改革,特别是标准化制度和卫生量化等级管理的大力推行,食堂的硬件设施和卫生操作规程已经有了统一的规范。而制定HACCP计划,首先必须建立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卫生操作规程(SSOP),GMP和SSOP是HACCP的基础。此外,HACCP的管理理念与食堂现有的卫生管理理念是相通的。HACCP管理体系的核心是控制关键点,而食堂在加工食品过程中,从原料的选择、初加工、切配,原料的烹饪,到装盘成菜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另外,原料的贮存、烹饪环境、就餐环境以及烹饪人员自身的卫生状况都会影响最终产品的卫生安全问题。上述这些环节中的不少因素正是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关键控制点,通过推行HACCP管理体系,可以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1 组建高校食堂HACCP小组

HACCP小组是负责制定HACCP计划的工作小组。HACCP小组能够分析食品制造过程中的步骤是否符合规定,从而提供专业的指导,并对高校食堂HACCP的实行做出系统规划。HACCP小组的组成必须有对食堂食品制造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和熟悉食品加工的操作人员。由于食堂食品的生产是个比较复杂的过程,HACCP小组应由分工明确的各个部门组成。由采购部门,卫生部门,日常操作部门,质量监控部门等组成。此外,HACCP小组还应该组织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学习HACCP,树立食堂每个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在高校我们还可以充分利用资源,请相关专业的老师、学生参与制定HACCP计划。

2 高校食堂的管理流程

采购――包装――运输――入库冷藏――加工(切割、冲洗、烹饪)――消费(分发、食用)。

3 高校食堂HACCP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措施

经过对高校食堂管理流程的危害分析,确定以下几个流程为关键控制点:采购、包装、运输、入库冷藏、切割、烹饪、分发、食用。

在原材料制作的过程中,采购、包装、运输、入库冷藏、加工、消费每个环节对于食品安全都有决定性作用。

采购过程中必须采购生产过程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物,坚决拒绝无证销售品,选择质量可靠的商家作为固定供货商。肉类的采购要避免购买无证肉,蔬菜的采购应该选择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严格遵循安全间隔期的蔬菜。鱼、肉、蛋类原料的安全限值――肉:挥发性盐基氮mg/100g小于等于20[1],鱼:挥发性盐基氮,mg/100g小于等于20[2],蛋:汞(以Hg计),mg/kg小于等于0.03[3]。粮食类原料的安全限值:磷化物(以pH=3计)(以原粮计)小于等于0.05,氰化物(以HCN计)(以原粮计)小于等于5氯化苦(以原粮计)小于等于2,二硫化碳(以原粮计)小于等于10,砷(以As计)(以原粮计)小于等于0.7,汞(以Hg计)(以成品粮计)小于等于0.02,六六六(以成品粮计)小于等于0.3,滴滴涕(以成品粮计)小于等于0.2,七氯(以原粮计)小于等于0.02,艾氏剂(以原粮计)小于等于0.02,狄氏剂(以原粮计)小于等于0.02[4]。

包装过程中注重原材料分类,防止交叉污染。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包装要求,拒绝使用非食品包装材料,例如使用聚氯乙烯的塑料袋作为食品的包装等。包装材料的相关安全限值:无色透明颗粒,无异嗅,异物。己内酰胺,mg/L小于等于150[5],偏摧毁乙烯单体残留量,mg/kg小于等于10,氯乙烯单体残留量,小于等于2mg/kg[6]。

运输食材用的交通工具应该定期消毒,并且在运输和冷藏过程中注意控制温度和湿度。若发现食材在储藏过程中发生变质,应及时处理掉,杜绝以次充好,危害学生和教师健康。温度应该控制在-1~2℃,而相对百分湿度则应在75%~85%[6]之间。蔬菜在炒制前先用开水热烫,肉类制作时温度应高于74℃,并保持15s。

为了防止致病菌的传播,切割工具每次使用前后应用开水烫20s以上,餐具每次使用后都要用消毒水浸泡,切割室温

在烹饪过程中,要防止食物烧焦或者未烧熟,未烧熟的食物可能含有致病菌,而炒焦的食物则会生成多环芳烃以及亚硝基化合物等有害物质。烹饪鱼肉蛋,烹饪温度>74℃,烹饪时间>15秒[6],烹饪蔬菜,清洗干净后浸泡15min,烧前入水汆烫。

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也十分重要,高校食堂应该对操作人员定期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个人卫生,才能生产出更安全的食品。食堂操作人员还应定期体检,如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撤离岗位。对于就餐人员,食堂应加强宣传,文明用餐,安全用餐。以防在就餐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姜培珍,吴巧珍,殷明杰.GB2707-1994猪肉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4.

[2]姜培珍,陈敏,王杉,等.GB2736-1994淡水鱼类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4.

[3]王中州,杨心适,袁文福.GB2748―1996蛋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7.

[4]袁宝君,郑云雁,谢华民,等.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1 做好宣传工作

(1)对于上级各级部门的文件、通知和要求,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以引起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认真领会和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2)及时公示政策性的文件,确保全体师生了解、熟悉政策。

(3)政策有所变化时,要及时地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学生会、印发告家长书、举办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让师生及家长知晓。

2 加强食堂管理

2.1 严抓过程管理

(1)坚持卫生检查制度:食堂卫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前提。我校实行食堂炊事员工作量化考核制度,主要考核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炊管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食堂用火用电安全等。每月汇总考核结果,考核分三部分:每日检查量化考核,每周检查量化考核,每月检查量化考核,每样考核由各考核小组不定时、提前不打招呼进行根据考核标准检查、考核,每样考核的评分结果在考核总分中占一定比例。每周一后勤例会上通报食堂存在的问题及评分结果,并对外公示,每月结果与炊事员工资挂钩。

(2)加强各个操作流程的管理,严守操作规范:根据有关规定,借鉴宝贵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食堂操作规范,包括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粗加工、细加工、陪餐、试尝、留样、消毒等,将食堂操作规范印发给每个炊事员学习并遵照执行,并且每个操作流程都要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人员安全和校产安全。

(3)准确统计人数,严格学生签字程序:营养午餐每餐要实名签字,签字表实行日签制。全体在校学生必须实名签字,不准代签、重签、少签、补签或提前签,每天上午将学生签字表上实名签字人数和教导处对学生的考勤通报人数进行核对,无出入后再统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补助人数。

(4)严格按人数和带量标价食谱下料:根据签字表上统计的人数和带量标价食谱进行原料出库和下料,下料由校方两名专人和炊事员进行操作,确保每位学生能吃到等值的营养午餐。

(5)落实监厨制度:为防止在加工过程中食品原料的流失,下料后由专人在食堂监厨,若发现有克扣、窝藏原料的现象,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回损失。

2.2 档案建设

(1)修订完善制度:每学期初总结以往的成败得失,重新修订并完善食堂管理各项制度。

(2)真实、细致、认真做好各项记录:食堂工作各项记录是食堂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平时一定要坚持做好各项记录,包括:验收、入库、出库供餐内容、留样、消毒、卫生检查、粮油肉菜等存放情况检查、食品安全检查、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等各项内容。

2.3 重视学生的满意率:最清楚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数量的是学生,因此,要想知道这些情况,除了管理人员亲自陪餐、试尝外,还应听取学生的意见。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调查问卷,认真统计、分析问卷结果,对于好的做法要继续发扬,对于存在的问题一定要给学生一个满意的答复,并立即整改,不能置若罔闻或拖延。

2.4 加强餐厅、洗碗池的卫生、安全管理:学校餐厅、洗碗池是学校人群最为密集的一个场所,也是安全事故高发地,因此很难管理,但学校管理人员绝不能忽视或轻视。我们可以将餐桌划定区域,由班主任负责本班区域学生的就餐秩序、就餐礼仪和卫生,值日教师负责供饭窗口学生队列的秩序,食堂管理员负责洗碗池周围学生的秩序,值周领导负责对这些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3 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情况监督

(1)要成立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和使用情况监督小组,明确各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

(2)建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挤占、截留和贪污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3)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信息库,不套取国家资金。

(4)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定期公示营养改善计划各种信息。

4 重视思想教育

4.1 坚持食品卫生及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应该至少分别召开一次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专题大会和食堂炊管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4.2 强化营养知识教育:广泛搜集材料,大力开展营养知识教育,改变学生错误的营养价值观,促进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成长。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20xx年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培训计划(一)一、总体要求

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从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大局出发,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学习,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切实增强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水平;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板报、专栏、升旗、班会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进一步增强师生、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在学校构筑起保障食品安全坚实的法律屏障。

二、学习、宣传活动要求

在这次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活动中,各学校要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题会,二是对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法培训;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专题宣传活动。

三、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2日一6月5日)

1、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布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3、安排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时间、形式及内容。

(二)培训阶段(6月8日一6月12日)

1、各学校分别开展对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和师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

2、对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的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三)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19日)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条款,对本校食堂、小卖部进行认真清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于6月19日前上报保健所,以便对照检查)

(四)整改阶段(6月22日—8月24日)

以此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抓住暑期时机,全面开展学校食堂软、硬件整改、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项细则,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落到实处。

(五)检查阶段(8月31日—9月11日)

教育局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将开展对学校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检查。

(六)总结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各校按照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方案,将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严密,不走过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员参与,宣传到位。

(二)加强协调,增强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全员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实际工作效果。各学校要将学习《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师生参与学,学校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重点学,确保学习效果。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抓住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20xx年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培训计划(二)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的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的法规和食品卫生操作规范,最终达到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包括肠道传染病)事件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

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三、岗位基本要求

1、食堂管理人员

(1)热爱师生,敬业爱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2)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3)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4)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包括炊事员、采购员、保管员等)

(1)热爱师生和本职工作,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2)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3)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4)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

2、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1)食堂建筑、设施与设备、食堂布局的卫生要求。

(2)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饮食卫生制度”、“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等。

(4)个人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1)食品采购与运输卫生要求;

(2)食品验收入库与储存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烹饪与分餐卫生要求;

(4)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具洗刷与消毒卫生要求。

4、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5、食物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1)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2)常见肠道传染病。

病毒性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霍乱与副霍乱。

(3)食物中毒处理原则与报告要求。

(4)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案例。

6、膳食营养知识

(1)人体基本营养素(平衡膳食);

(2)贮存、加工、制作过程对食物营养成分的影响;

(3)膳食中营养素的搭配。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培训管理原则与要求

学校负责制订本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本校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培训方式与培训时间:

1、培训方式:集中授课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原则上对新上岗人员和已在岗但未经过培训的人员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对已在岗但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采取分散教学(以学校为单位、利用培训教学资料)的方式进行强化培训。

2、培训时间与培训周期

(1)上岗培训:新上岗人员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建议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2)强化培训:原则上管理人员强化培训周期为三年,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从业人员强化培训周期为二年,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积极参加教育局和卫生局组织的集中培训。并认真学习发放材料,进行以自学为主的分散教学。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培训。

20xx年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培训计划(三)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慈溪”,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但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教育目的

通过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为打造一个健康、科学、文明的民族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教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qq分组 超拽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

组长:洪银国

组员:沈利峰 王鲁克 各班主任

(二)、加大宣传,古诗词大全营造氛围

利用学校宣传媒体营造宣传的氛围,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两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国旗下讲话;

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每班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的板报,开展一次以此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或班队活动;

大队部出一期食品安全的宣传报,发放一份以此为主题的倡议书;

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低段1――3年级组织观看食品安全卡通片,小学中高段4――6年级按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安全教育读本》,同时也可围绕慈溪市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食品安全知识100问》、《安全用药60题》进行教育。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工作,借助他们的力量整治和管理校外无证摊点。同时学校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摊点购买零食。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专项

计划

编号

专项计划名称

子项

序号

项目名称

____年工作进度

____年工作进度

市牵头单位

局牵头单位

局配合单位

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分管领导

具体

负责人

电话

_

规范

“五小”企业

经营

_

美容美发店

各区(县级市)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经营性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摸查,掌握基本情况,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确定重点整治区域。

完成__%以上的美容美发店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美容美发店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_%的美容美发店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巩固整治成果

巩固整治成果

市卫生局

企管处

注册处 消保处 市场处

××

××

________-____

_

浴场

完成__%以上的浴场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浴场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_%的浴场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巩固整治成果

巩固整治成果

_

小餐馆

完成__%以上的小餐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小餐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小餐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小餐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_%的小餐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_

游泳馆

完成__%以上的游泳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游泳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_%的游泳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巩固整治成果

巩固整治成果

_

休闲娱乐场所

完成__%以上的休闲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休闲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休闲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休闲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_%的休闲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市工商____-__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点督查项目第一阶段专项整治方案(____._-____._)

专项

计划

编号

专项计划名称

子项

序号

项目名称

____年工作进度

____年工作进度

市牵头单位

局牵头单位

局配合单位

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分管领导

具体负责人

电话

_

落实

卫生

保洁

制度

_

落实临街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

印制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状。

各区签订门前市容环境卫本文来源:文秘站 生管理责任状。

各实施单位抓落实,按标准进行监管。

结合“双竞赛”考评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通报

结合“双竞赛”考评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市市容环卫局

创建办

各处室

××

××

________

_

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普查全市现状

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各实施单位抓落实,按标准进行监管。

结合“双竞赛”考评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通报

开展市容环卫专项整治。

市场处

企管处 消保处

××

××

________

××市工商____-__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点督查项目第一阶段专项整治方案(____._-____._)

专项

计划

编号

专项计划名称

子项序号

项目名称

____年工作进度

____年工作进度

市牵头单位

局牵头单位

局配合单位

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分管

领导

具体负责人

电话

_

加强

食品

安全

管理

_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全市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和市场,食品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_.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二期上线(工商)_、进一步推进屠宰厂(场)的建设,落实肉品质量检疫制度。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开展河粉和烧鹅烧腊制品无证查处工作,确保食品安全。_.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制度落实情况;_.开展国庆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_、做好食品职能转换衔接工作。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开展豆制品无证查处工作,确保食品安全;_.制定 各类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_.完成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升级改造;_.落实病死猪补贴措施和补偿机制。_.开展元旦节前及交易会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全面清理规范无证照经营行为;_.工商人员配备执法终端,提高执法效;_.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升级改造。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开展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_.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_.加强亚运场馆周边及城市重点区域的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亚运期间非定点供应的食品常规检验和定点供应亚运食品的检验;_.工商人员进驻亚运会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现场监管;_.根据分类监管原则,针对不同安全级别区域采取相应监管力度,保证 措施到位;_.开展亚运期间市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林勇胜副局长、周李宏处长)

消保处

企管处市场处经检处

××

××

________

_

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杜绝群体性食品中毒死亡事故发生。

_.组织亚运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工作调研;_.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培训;_.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

_.结合亚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制定亚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_.联合有关区、县级市举办一次全市性应急演练活动。_.做好食品职能转换衔接工作。

_.对责任单位及各下属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况进行督查;_.收集全市处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材料。

_.风险总结;_.适时预警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_.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HACCP是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缩写,称为“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它是一个保证食品安全的预防性管理体系,也是目前国际上公认为最有效地食品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其强调的是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预防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降到最低限度,而不是靠事后检验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HACCP具有预防性、安全性、动态性、非零风险及全过程控制几个特点。

HACCP的应用优势

(1) HACCP体系建立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对终产品的检测仅作为验证体系的有效性;

(2) HACCP体系可以进行预防性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出现;

(3) HACCP体系可以进行自行控制,使加工者具有自检、自控、自纠能力;

(4) HACCP体系可以追溯加工及控制记录,使政府检查或产品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相比传统食品安全控制方法,HACCP具有的独到之处

HACCP不是零风险体系,是用来将食品安全危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并持续改进的体系。传统的食品安全控制流程一般建立在集中观察、最终产品的测试等方面,通过“望、闻、切”的方法去寻找潜在的危害,而不是采取预防的方式,因此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举例来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食品加工工作,靠直觉去预测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最终产品的检验方面代价高昂,并且为获得有意义的、有代表性的信息,在搜集和分析足够的样品方面存在较大难度。

在HACCP管理体系原则指导下,食品安全被融入到设计的过程中,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最终产品检测。因而,HACCP体系能提供一种具有预防作用的体系,并且更能经济地保障食品的安全。部分国家的HACCP实践表明实施HACCP体系能更有效地预防食品污染。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水产加工企业中,实施HACCP体系的企业比没实施的企业食品污染的概率降低了20%~60%。

HACCP应用现状

HACCP自20世纪50年代末创立至今,已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FAO和WHO在80年代后期大力推荐。目前HACCP推广应用较好的国家有:加拿大、泰国、越南、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冰岛、丹麦、巴西等国,这些国家大部分是强制性推行采用HACCP。HACCP体系逐渐被美国官方机构认可,美国FDA和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先后要求在低酸罐头、水产品、肉禽类产品、果蔬汁的生产加工中建立HACCP体系。同时,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也对HACCP体系进行了研究和应用。1996年,加拿大食品检验署提出了食品安全促进计划(FSEP),制定了HACCP教程和通用模式。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也把HACCP应用到肉类加工上,了肉类安全质量保证体系(MSQA)制定指南。欧盟在93/43/EEC和94/356/EC指令中明确要求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以HACCP为原理的“自我检查系统”。日本厚生省在“食品小六法”中颁布了食品加工厂实施HACCP体系的认可管理制度。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属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在《食品卫生总则》的附件中也制定了“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HACCP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普遍认同和推广。

在我国,从HACCP引入到应用至今,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控制食品原料安全性、食品生产、食品与原料流通过程、餐饮等方面。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这一规定表明HACCP在食品安全控制及管理过程中将被作为一项长期的手段得以更深层次的应用。

我国食品企业HACCP体系主要特点

1. 不同类别产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各具特点

中国2008年了GB/T 27301~27307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罐头、速冻方便食品、速冻果蔬、果汁及蔬菜汁、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2009年了《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要求》,这些标准都是在CAC公布的通用HACCP体系基础上,考虑中国国情和具体生产企业HACCP体系特点,建立的专业HACCP体系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不同的专业标准建立体系对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更有针对性。

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中,对肉制品原料;宰前检验;宰后检验;粪便等可见污染物的控制;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的温度;物理及化学危害的控制等提出了要求。

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中,规定了捕捞、养殖、进口、双壳贝类等不同来源的水产原料卫生、储运要求;对加工过程温度时间的控制、不同加工工艺水产品加工条件特殊要求、终产品储运等与水产品安全管理特殊要求给予了规定,成为建立HACCP体系不可缺少的部分。

餐饮业要求中,识别了不同餐饮食品加工方法,包括粗加工、热菜加工、凉菜加工、面点加工、冷加工糕点、鲜榨果汁、生食海产加工等应实施的环境卫生及关键点控制内容。

乳制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标准是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制定并的,这一标准在HACCP原理的基础上增加了针对乳品原料标识和追溯计划、产品召回计划、应急预案和产品防护计划的要求,以全面保障乳品安全。

在中国食品企业发展尚不平衡的今天,在HACCP发展仅10年历史的中国,在HACCP基本原理及标准的基础上创新,建立一系列针对不同食品的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专业标准为建立实施HACCP体系的企业提供了专业方向。当前,企业建立的HACCP体系已逐步呈现出各自的特点,与企业的实际紧密相联。

2. 前提计划与HACCP计划共同实现对食品安全危害的预防控制

HACCP计划仅是通过关键控制点实施对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不能对所有面临的危害施加控制。前提计划,即在整个食品生产过程中为保持卫生环境提供必需的基本条件和活动,可对未由HACCP计划控制的危害实施预防。前提计划与HACCP计划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对危害分析识别出来的所有食品安全危害施加全面、有效的预防控制。在中国提出的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前提计划包含基础性前提计划和产品类别性前提计划,基础性前提计划针对食品生产环境中的一般潜在危害,产品类别性前提计划针对食品生产线中与生产工艺相关的特定潜在危害,HACCP计划针对生产线上的显著危害,前提计划与HACCP计划有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危害预防控制体系,两者共同实现对食品安全危害的预防控制已得到当前中国食品企业的共识,并在企业建立的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得到充分体现。

3. 危害识别与控制逐步深化

危害识别预评估是HACCP应用的关键步骤,是HACCP体系的核心之一。在中国HACCP体系建立初期,识别各生产过程食品安全危害时往往只停留在对食品安全危害类别的识别上。10年HACCP体系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开始重视科学研究和各类资料、标准、文献的使用,对各类生物、物理、化学性危害的识别已逐步深入和具体。危害评估的方法也更具科学性,制定和建立的控制措施相应也对控制特定危害具有更好地针对性。

4. 重视原辅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及控制

保证食品的安全须从源头开始。食品加工原料,尤其是种养殖过程的化学危害难以由后续的生产环节消除,成为重要的风险来源之一。中国食品生产企业重视对食品生产源头原辅料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多数企业将种养殖过程的管理纳入HACCP体系的建立,用HACCP计划实施相应食品安全的控制,降低了原料风险的引入。

5. 标准卫生操作程序及关键控制点监控系统的可操作性逐步增强

在HACCP体系引进之初,企业在建立标准卫生操作程序(SSOP)文件时经常照搬标准要求,关键控制点的监视系统也难以明确规定如何实施监控活动、如何实施关键控制点验证,体系文件规定的内容框架性强,实施的可操作性差。企业通过一段时间的体系运行后,特别是中国提出的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卫生条件”和“潜在危害”概念后,逐步认识到将通用的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转化为本企业具体的卫生指标要求,对建立可操作性强的SSOP计划具有重要意义,并在明确潜在危害的机理情况下,可以更加有效预防潜在危害,更加可靠地在关键控制点上控制显著危害,一个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体系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有效的管理。近年来,更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可操作性体系文件的建立。HACCP体系文件一方面更满足标准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逐步接近企业的实际运行。

我国HACCP研究及应用的不足

(1) 企业对HACCP投入研究的精力和财力不足;

(2) 对产品安全危害的基础研究投入匮乏;

(3) 我国对HACCP的研究较国外的科研相对落后;

(4) HACCP研究成果转化慢,效果不明显;

(5) HACCP推进的保障措施效果与预期有所差距。

小微食品企业实施HACCP体系的困难与建议

1. 存在的困难

(1)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主要管理者HACCP知识匮乏,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对建立HACCP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管理能力不强,对实施HACCP体系重要性认识不足,例如有些企业虽然编写了HACCP计划,但未严格按照要求有效运行,有些企业没有建立质量否决制度,实验室对检验结果不做判定,致使不合格品出厂;高素质人才短缺,缺乏技术储备和发展后劲;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原料质量控制不严格;产品不能适时升级,达不到进口国要求;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个别企业唯利是图。

(2)外部因素给出口初加工食品企业带来的问题和困难

企业成本提高,利润压缩,企业用于质量安全控制投入降低,HACCP计划难以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国外市场需求下降,资金周转困难;招工难,员工队伍难以稳定;HACCP体系不能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导致企业无法有效实施;小微食品企业产品种类繁多,我国现有规范不能满足所有需求,且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标准过高,很多小微食品企业无法达到要求。

2. 建议

(1)政府和监管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将食品企业实施HACCP体系纳入地方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建立一套符合国际要求并行之有效的标准体系,既能提高准入门槛及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又适用于我国食品企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引入分级分类理念;大力发展认证认可服务业,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HACCP认证,帮助企业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巩固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保证原料质量安全;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帮助企业转型升级。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小海小学

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学校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各校(包括幼儿园及其他办学机构)均要制订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间餐、“学生奶”、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有计划的对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规模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扩大招生规模。

4.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督促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学校应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级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5.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经营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各地、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人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同时该校在当年的各项考核、评比中一票否决。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小商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学校规划、建设和危房改造过程中要统筹考虑食堂、宿舍、厕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每年必须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改善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施条件,使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符合规定。根据《如皋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开展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估。

5.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第五条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等部门制定、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组织所在地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国务院卫生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向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等部门通报。

第七条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等部门应当主动收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必要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等部门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作出调整外,必要时,还应当依据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有关疾病信息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疾病信息。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汇总、分析有关疾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疾病信息的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确定的技术机构承担。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系统、持续地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并定期将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报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下达监测任务的部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场所;采集样品,应当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一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并向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一)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二)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三)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

(四)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五)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

(六)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七)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通报。>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依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产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供。

第十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实施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和实施计划,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不同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

国务院卫生行政都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的代表组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实用性以及标准草案与相关的国家标准的衔接情况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的工作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备案的企业标准,向所在地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通报。

第十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责:

(一)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二)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三)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机构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第四条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制定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4年

第二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地二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设备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采取控制、投料环节等生产关键过程控制、包装贮存运输控制以及检验控制等措施。

食品生产过程中发生不符合控制措施要求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第二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外,还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进行食品出厂检验,应当按照有关检验规定保留样品。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八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食品安全法及本条例要求记录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餐饮服务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措施,确保所购食品、食品原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者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条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按照要求洗净、消毒餐具、饮具,并将消毒后的餐具、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三十一条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召回的食品通过修改标签、标识、说明书等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后继续销售。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四章食品检验

第三十二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复检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

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制定并公布;名录中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而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第三十四条食品检验机构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委托进行检验,发现送检样品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受到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二)含有不明物质或者非食品原料;

(三)有其他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第五章食品进出口

第三十五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报检时应当提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取得的许可证明文件。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进口产品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检验。

第三十六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进行注册的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其注册有效期为4年。在注册有效期间,发现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相关进口食品引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七条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添加剂的原产地和境内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添加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三十八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以及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查的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信息收集网络,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收集、汇总、通报下列信息: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不安全食品信息;

(二)境内行业协会、消费者反映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

(三)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的食品安全信息、风险预警信息,以及境外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接到通报的部门必要时应当采取相应处理措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获知的涉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的信息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四十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第四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

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包含食品抽样检验的内容: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进行抽样检验。购买样品所需费用和检验费等,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四十五条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初步筛查结果表明食品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送检。初步筛查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第四十六条食品安金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包括:

(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部署;

(二)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的行政许可;

(三)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结果和食品检验结果;

(四)实施重点监督管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录;

(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录;

(六)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情况;

(七)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情况;

(八)其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前款规定的信息涉及两个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由相关部门联合公布。

第四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布信息,应当同时对有关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投诉、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报告发现的不安全食品。

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投诉、举报电话;对接到的投诉、举报,应当完整记录并予以保存。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餐饮服务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生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餐饮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一条食品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检验资质。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通报等职责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十四条违反食品安全法及本条例的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给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业信誉、食品声誉,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第五十七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