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有岗可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新的一年必须紧紧依靠发展促进就业。

1、全力办好再就业园区,打造统筹城乡就业平台。再就业园区是我县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及统筹城乡就业的平台,力争园区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

2、转变就业观念,推进组织就业、灵活就业。全民创业行动为契机,以组织起来就业为基础,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失业不失志,努力创办小型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转变就业观念。

3、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劳动力就地转移。探索建立就业、求职登记制度,帮助农民逐步实现就地转移就业,有序组织劳务输出。

4、全面落实再就业政策,发挥政策促就业效应。认真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突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

5、办好劳动力市场,构建城乡一体化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强化管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平台作用。组织好招聘、交流洽谈会和日常职业介绍。

6、加强社区平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加快社区平台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健全劳动保障联络员制度。落实专职人员,并及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7、积极招商入园,开发就业岗位。认真开展“招商引资突击年”活动,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方面引进各类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发就业岗位,创造就业平台,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二、技能是就业之本。“有岗能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新的一年必须以技能鉴定为抓手强力推进职业准入制度。

1、统筹培训资源,抓好技能培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阳光工程培训、社会培训、扶贫培训、SYB创业培训、企业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

2、推进技能鉴定,培养大批技术工人。提高对职业技能鉴定重大意义的认识,以培养技术工人为核心,强化就业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并要求培训机构做好培训和就业结合的文章。

3、加强执法检查,严格职业准入。提高对职业准入制度的认识,加强企业用工资格检查,初步形成就业准入的用工氛围。

4、发展职业教育,力争引进一所新办职业技术学校。争取与上海客商联系,办一所以培养高端家政为主要对象的职业技术学校,为职业培训平台建设添砖加瓦。

5、“引凤返巢”引导有一技之长的民工回乡创业、就业。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何吸引有能力创业的民工回乡创业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应尽早谋划,采取多种优惠措施鼓励有一技之长的民工回乡创业和就业,从根本上解决现在的“中青年在外打工,老幼弱在家看门”的乡村现状。

三、权益是和谐之本。“有岗愿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新的一年要以劳动合同为抓手,全面推进劳动关系的融合。

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力推进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力争启动生育保险,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五大保险的全面启动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的根本前提,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的征缴是扩面工作的重点。

2、加强劳动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确保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解决职工“当务之急”。工资支付问题已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特别是民工工资拖欠,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焦点问题之一。要加大力度不定期开展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争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加大执法力度,首先必须有一支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

4、加强劳资纠纷调处,力争与相关部门组建职工维权中心,在民营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督促民营企业做好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劳动关系协调机构的组建工作,同时与工会、司法等部门组建职工维权中心,充分发挥就近、就快处理劳动争议作用。

5、做好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案件。热情接访,主动下访,慎重处理每一件,力争使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减少重复案件的发生。

6、加强宣传,办好简报,筹建歙县劳动保障网。宣传工作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下大力气办好歙县劳动保障简报,并积极筹建劳动保障网,使之成为宣传政策、沟通信息、解决问题的窗口。

四、队伍是事业之本,“高效务实”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保证,新的一年必须着力锤炼一支思想解放、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特别能战斗的劳动保障队伍。

1、思想建设。继续弘扬“奋斗、兼容、敬业、爱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干部职工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规范从政行为,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树立“广就业”理念,筑牢民生之本

(一)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搭建促进就业平台。加强镇街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镇街采取新建、置换或租赁等方式,确保对外办公面积均达到150平方米。加强村居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服务半径约2公里、服务范围1000—2000户的标准划分社区,在每个社区选择一个中心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开设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服务窗口,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二是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小额贷款贴息、就业困难群体援助等促进就业系列政策,发挥好政策效用,引导劳动力多渠道实现就业。三是完善促进就业制度。确立80户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监测制度,采取企业报表、实地调查等方式,按季对企业岗位增减变化、参保人数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形成监测分析报告,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调控失业措施提供依据。严格裁员报告制度,对个别企业需要裁员的,严格进行审核调查,帮助企业制定裁员方案,避免因企业大规模裁员引发不稳定因素。

(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措施。一是优化就业信息服务。定期对全市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加强与商务局、工信局、招商局、镇街的联系,摸清扩建、新建、投产、在产等各类企业用工现状,搜集企业用工信息,利用政务网、劳动保障网站、市情、镇街社情等媒介和就业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镇村政务公开栏等设施,及时对外公布,实现“信息无遗漏、信息覆盖全方位”。二是优化劳务对接服务。改变“以市内人力资源为主,以市外人力资源为辅”的就业服务观念,同时抓好市内、市外两种人力资源的就业服务。在市内,举办好每月至少一次的综合劳务洽谈或专场劳务洽谈会,组织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面对面洽谈交流。对市外,加强与等劳务输出大省以及省内地区的联系,开展好市外招聘活动,吸引外地劳动力到打工就业,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三是优化扶持创业服务。围绕我市六大支柱产业,广泛征集、科学筛选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储备库,并利用各种渠道,向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等创业重点人群进行项目推介,实现人与项目的有效对接;加强对创业培训基地、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创业培训体系、创业示范体系和创业孵化体系。四是优化就业援助服务。对城乡各类失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对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确保及时认定率达到100%。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通过走访入户等方式,年度内每人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就业信息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100%。

(三)建立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在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争取专项资金,优化实训基地内设施设备,重点对服装加工专业设备进行更新,提高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规模,增强实训基地的培训实力。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总体部署,制定出台《市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途径、激励办法、资金投入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通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转型的进程,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劳动者自主择点培训,完善以公共实训基地为龙头、以其他培训基地为骨干的的多点培训格局。根据企业技能人才需求调查情况,搞好“预约培训”、“订单培训”、“岗位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有计划地开展失业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四个系列培训,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建立“全保障”体系,夯实民生之基

(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一是稳定正常参保缴费。将正常参保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大、人数多、管理规范的企业做为稳定缴费对象,定期进行缴费情况调度,确保正常缴费单位持续为职工参保缴费,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额稳中有升。二是推进新增参保缴费。将参保缴费不稳定的企业、新建扩建企业以及从事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推进缴费对象,采取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等手段,调动企业、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实现参保扩面增长。三是加强社保欠费清理。用好欠费企业信息预警制度,按月统计企业欠费信息,形成简报提供给各镇街及市直有关单位,确保各镇街及有关单位及时了解企业欠费现状,促进形成清缴欠费合力,督促欠费企业及时清理欠费。四是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安排好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环节工作,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确保年内参保率达到60%以上,确保6月底之前发放首批养老保险待遇。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一是设置基金管理机构。把握好全市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参照人社局机构设置办法,争取设置基金管理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基金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不出任何问题。二是优化保费征缴模式。优化“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划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模式,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代收单位管理,减少社会保险缴费环节,避免社保基金征缴过程中出现问题。三是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研究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基金支出月报季审制度》、《基金运行定期报告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等基金监管系列制度,建立起基金内控责任追究机制和基金内部审计稽核机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发放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提高社保基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搞好四险市级统筹。加强与市局的沟通和协调,根据市局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好系统、基金、账目等方面的对接,确保顺利实现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保险市级统筹。

(三)落实社会保险各项待遇。一是落实养老保险待遇。用好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的死亡信息共享制度,搞好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普查,全面掌握所有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对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待遇,对死亡人员按规定停发养老金,防止出现冒领养老金现象。同时,关注重病离退休人员状况,及时停发死亡且办理医疗保险报销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二是落实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优化住院审批、费用审核、门诊大病审批、异地转诊、医疗费用支付等工作流程和办法,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继续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指标控制,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医疗费无违规支出。三是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规范工伤认定流程管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加强工伤认定前与企业及所在镇街的沟通,降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率,对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四是落实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对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对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实行分兵把口、逐级审批制度,确保生育保险基金不流失,保证符合条件人员及时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三、构建“大维权”格局,维系民生之安

(一)抓好劳动纠纷超前预防。一是加强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培训。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年内组织2次以上针对企业经营者以及劳资人员的集中学习培训,开展3次以上送法到企业活动,走访50户以上企业,教育和引导企业管理者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二是用好企业联络人制度。利用好全市规模以上的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按月收集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相关信息,及时发现侵权苗头,将各类劳动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搞好劳动纠纷排查。组建劳动仲裁、监察、联合执法小组,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非法职业中介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按季度对各类案件的发案数量、案件类型、发案原因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案件发生。同时,依托劳动监察信息网络平台和建立在各镇、街道的劳动监察网格,指导镇级机构年内主动采集企业信息2次以上,并随时进行动态信息采集,实现企业的动态管理。

(二)完善劳动维权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重心下移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镇街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对已经独立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的镇街,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在制度建设、流程规范以及调解方法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对尚未独立开展工作的镇街,协助镇级组织直接受理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基层受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达到30%以上。二是完善调解前置工作机制。突出使用调解手段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在案件立案前进行案前咨询调解,在送达应诉文书时进行庭前建议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庭中程序调解,在庭审结束后进行庭后事实调解,让当事人权衡利益得失,自愿接受调解,从而避免因劳动争议加深而导致争议双方“反目成仇”。三是完善沟通先行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工伤认定“沟通先行”,对所有工伤案件,提前与企业以及所在镇街就认定问题进行沟通,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工伤认定无异议,切实降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率。

(三)推进劳动合同科学管理。一是推进劳动合同网上备案。运用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开展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情况调查,对不按要求办理网上劳动合同备案的企业,采取电话指导、实地督查等措施,督促企业进行网上备案。利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对企业招用职工情况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安排16至18周岁人员以及处于劳动保护四期之内的女职工从事高危、有毒、高强度体力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坚持集体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相协调,重在集体协商的原则,将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集体协商的重点,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范围,力争到年底,大型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中小型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5%以上。对未建立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进一步提高覆盖比例。三是落实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抓好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的落实,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合理地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为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政策依据。

四、创新“精服务”管理,心谋民生之利

一是理顺内部管理体制。根据全市机构改革会议精神,参照上级业务部门机构设置办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职责,从严核定人员编制,坚持“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人员编制先随职责划转,计入新部门基数后重新核定,确保通过“三定”工作,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转变部门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健全培训教育机制。实行学习培训层级管理,分层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将《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作为年度重点培训内容,纳入各层级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内容,并结合各自工作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安排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良好氛围。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树立“广就业”理念,筑牢民生之本

(一)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搭建促进就业平台。加强镇街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镇街采取新建、置换或租赁等方式,确保对外办公面积均达到150平方米。加强村居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服务半径约2公里、服务范围1000—2000户的标准划分社区,在每个社区选择一个中心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开设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服务窗口,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二是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小额贷款贴息、就业困难群体援助等促进就业系列政策,发挥好政策效用,引导劳动力多渠道实现就业。三是完善促进就业制度。确立80户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监测制度,采取企业报表、实地调查等方式,按季对企业岗位增减变化、参保人数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形成监测分析报告,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调控失业措施提供依据。严格裁员报告制度,对个别企业需要裁员的,严格进行审核调查,帮助企业制定裁员方案,避免因企业大规模裁员引发不稳定因素。

(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措施。一是优化就业信息服务。定期对全市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加强与商务局、工信局、招商局、镇街的联系,摸清扩建、新建、投产、在产等各类企业用工现状,搜集企业用工信息,利用政务网、劳动保障网站、市情、镇街社情等媒介和就业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镇村政务公开栏等设施,及时对外公布,实现“信息无遗漏、信息覆盖全方位”。二是优化劳务对接服务。改变“以市内人力资源为主,以市外人力资源为辅”的就业服务观念,同时抓好市内、市外两种人力资源的就业服务。在市内,举办好每月至少一次的综合劳务洽谈或专场劳务洽谈会,组织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面对面洽谈交流。对市外,加强与等劳务输出大省以及省内鲁西南地区的联系,开展好市外招聘活动,吸引外地劳动力到打工就业,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三是优化扶持创业服务。围绕我市六大支柱产业,广泛征集、科学筛选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储备库,并利用各种渠道,向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等创业重点人群进行项目推介,实现人与项目的有效对接;加强对创业培训基地、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创业培训体系、创业示范体系和创业孵化体系。四是优化就业援助服务。对城乡各类失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对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确保及时认定率达到100%。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通过走访入户等方式,年度内每人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就业信息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100%。

(三)建立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在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争取专项资金,优化实训基地内设施设备,重点对服装加工专业设备进行更新,提高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规模,增强实训基地的培训实力。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总体部署,制定出台《市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途径、激励办法、资金投入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通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转型的进程,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劳动者自主择点培训,完善以公共实训基地为龙头、以其他培训基地为骨干的的多点培训格局。根据企业技能人才需求调查情况,搞好“预约培训”、“订单培训”、“岗位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有计划地开展失业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四个系列培训,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建立“全保障”体系,夯实民生之基

(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一是稳定正常参保缴费。将正常参保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大、人数多、管理规范的企业做为稳定缴费对象,定期进行缴费情况调度,确保正常缴费单位持续为职工参保缴费,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额稳中有升。二是推进新增参保缴费。将参保缴费不稳定的企业、新建扩建企业以及从事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推进缴费对象,采取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等手段,调动企业、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实现参保扩面增长。三是加强社保欠费清理。用好欠费企业信息预警制度,按月统计企业欠费信息,形成简报提供给各镇街及市直有关单位,确保各镇街及有关单位及时了解企业欠费现状,促进形成清缴欠费合力,督促欠费企业及时清理欠费。四是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安排好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环节工作,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确保年内参保率达到60%以上,确保6月底之前发放首批养老保险待遇。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一是设置基金管理机构。把握好全市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参照人社局机构设置办法,争取设置基金管理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基金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不出任何问题。二是优化保费征缴模式。优化“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划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模式,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代收单位管理,减少社会保险缴费环节,避免社保基金征缴过程中出现问题。三是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研究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基金支出月报季审制度》、《基金运行定期报告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等基金监管系列制度,建立起基金内控责任追究机制和基金内部审计稽核机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发放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提高社保基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搞好四险市级统筹。加强与市局的沟通和协调,根据市局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好系统、基金、账目等方面的对接,确保顺利实现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保险市级统筹。

(三)落实社会保险各项待遇。一是落实养老保险待遇。用好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的死亡信息共享制度,搞好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普查,全面掌握所有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对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待遇,对死亡人员按规定停发养老金,防止出现冒领养老金现象。同时,关注重病离退休人员状况,及时停发死亡且办理医疗保险报销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二是落实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优化住院审批、费用审核、门诊大病审批、异地转诊、医疗费用支付等工作流程和办法,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继续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指标控制,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医疗费无违规支出。三是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规范工伤认定流程管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加强工伤认定前与企业及所在镇街的沟通,降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率,对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四是落实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对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对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实行分兵把口、逐级审批制度,确保生育保险基金不流失,保证符合条件人员及时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三、构建“大维权”格局,维系民生之安

(一)抓好劳动纠纷超前预防。一是加强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培训。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年内组织2次以上针对企业经营者以及劳资人员的集中学习培训,开展3次以上送法到企业活动,走访50户以上企业,教育和引导企业管理者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二是用好企业联络人制度。利用好全市规模以上的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按月收集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相关信息,及时发现侵权苗头,将各类劳动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搞好劳动纠纷排查。组建劳动仲裁、监察、联合执法小组,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非法职业中介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按季度对各类案件的发案数量、案件类型、发案原因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案件发生。同时,依托劳动监察信息网络平台和建立在各镇、街道的劳动监察网格,指导镇级机构年内主动采集企业信息2次以上,并随时进行动态信息采集,实现企业的动态管理。

(二)完善劳动维权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重心下移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镇街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对已经独立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的镇街,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在制度建设、流程规范以及调解方法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对尚未独立开展工作的镇街,协助镇级组织直接受理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基层受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达到30%以上。二是完善调解前置工作机制。突出使用调解手段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在案件立案前进行案前咨询调解,在送达应诉文书时进行庭前建议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庭中程序调解,在庭审结束后进行庭后事实调解,让当事人权衡利益得失,自愿接受调解,从而避免因劳动争议加深而导致争议双方“反目成仇”。三是完善沟通先行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工伤认定“沟通先行”,对所有工伤案件,提前与企业以及所在镇街就认定问题进行沟通,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工伤认定无异议,切实降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率。

(三)推进劳动合同科学管理。一是推进劳动合同网上备案。运用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开展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情况调查,对不按要求办理网上劳动合同备案的企业,采取电话指导、实地督查等措施,督促企业进行网上备案。利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对企业招用职工情况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安排16至18周岁人员以及处于劳动保护四期之内的女职工从事高危、有毒、高强度体力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坚持集体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相协调,重在集体协商的原则,将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集体协商的重点,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范围,力争到年底,大型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中小型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5%以上。对未建立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进一步提高覆盖比例。三是落实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抓好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的落实,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合理地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为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政策依据。

四、创新“精服务”管理,心谋民生之利

一是理顺内部管理体制。根据全市机构改革会议精神,参照上级业务部门机构设置办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职责,从严核定人员编制,坚持“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人员编制先随职责划转,计入新部门基数后重新核定,确保通过“三定”工作,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转变部门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健全培训教育机制。实行学习培训层级管理,分层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将《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作为年度重点培训内容,纳入各层级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内容,并结合各自工作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安排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良好氛围。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

(一)全面完成城乡充分就业目标任务。五城区和高新区、近郊区(县)及已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保持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达95%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二)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5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对象和内容,调整完善政策,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确保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尽快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就业督察,建立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创业培训的标准、规范和程序,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经营能力和带动就业能力。完善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等优惠政策,提高小额贷款规模和效益。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逐步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配套规划制度、社区就业工资制度、就业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灵活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工作协作制度。落实“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对象的扶持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自愿申报和退出制度;广泛收集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把“962110”就业援助热线延伸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包括失地农民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涉农社区),建立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的并行制度。按季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报告,积极开发失业预测预警软件,研究建立失业预警监测评估体系,严格监控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失业登记情况,及时做出评估反映和失业预警。

(六)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培训模式的创新,充分利用各类就业培训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就业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帮助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严管资金使用,提高培训质量。强化青年职业见习和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工作。加快成都市技师学院及分院建设,确保按期交付使用。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职业中介机构诚信制度。逐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筹集及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长效机制。深化区域劳务合作,继续实施远程见工工程,建立劳务交流工作平台,做大做强劳务品牌,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效率和规模化程度。

二、城乡社会保险工作

(七)做好城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8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5万人;综合保险新增参保17万人;年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70.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531.93万人;农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8.3万人。

(八)加强基金征缴。坚持“五险合一”的捆绑征收方式,以非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保征缴稽核工作,健全市、区(市)县稽核联动体系,探索利用计算机稽核软件开展稽核工作的新模式,继续保持覆盖面和基金收入的快速增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九)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研究制定科学、合理、便于考核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基金管理,建立基金管理巡查制度,启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十)做好养老保险工作。在已经解决有工作经历无社保关系即部分集体所有制人员、返城知青、知识份子家属农转非适龄人员的社保问题的基础上,研究解决这类人员中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和医疗问题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以耕地保护基金注入社保基金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可持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稳步推进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研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制定衔接转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对接;建立征地农转非一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制定促进征地农转非二、三类人员接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使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应保尽保。

(十一)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积极争取纳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支出项目试点,进一步发挥促进就业作用;在不增加综合保险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将参保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十二)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

现各项医疗保险在成都区域内的衔接,开辟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跨区域结算,实现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市)县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所在地结算;将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有条件的区(市)县争取提高到200元/人,提高全市新农合待遇水平;全面实施医疗保险软件系统二期改造,建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表统计和基金监管、预测体系,力争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医疗保障新信息系统运行。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落实好各项生育保险待遇,逐步扩大参保女职工生育并发症病种支付范围。

(十三)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基本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出台工伤职工康复试行办法,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积极妥善解决“老工伤”遗留问题;积极发挥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的作用,积极安排具有工伤康复价值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

(十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工作,覆盖面达45%以上;支部开展社保基金收益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增加社保基金收益的政策措施;对不少于3个区(市)县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促进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水平的提高;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做好社保基金决算工作。

三、城乡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在市政府第93号令基础上,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研究和制定适应我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层级效力较高,处罚力度较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同时,研究和制定配套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以形成内容完备、规范、系统和适用性强的地方劳动保障法制体系。密切关注法律实施后企业用工动态,研究新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重点支部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济支部负责人和本系统人员培训,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3年行动计划,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全覆盖。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并逐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

(十七)继续做好企业工资工作。推动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报酬水平。落实国家最低工资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八)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和相关政策衔接工作。建立成都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健全调解仲裁工作支部体系,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进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优质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预警、报告制度,妥善处置各类集体上访和,确保社会稳定。

(十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投诉举报管理、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标准》,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达标率90%以上;二级网格达标率50%以上。

(二十)加强农民工工作。落实和完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完善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有司法、公安等部门、群团支部等共同参与的农民工维权体系,形成多方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实现建筑行业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保证金及担保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参加社保、切实维权“四位一体”的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好农民工安居、乐业,享受与城市人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公益服务。

四、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二十一)开展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川省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台建设,建立机构上下贯通、功能定位准确、工作职责明确、运作规范有序、窗口服务优质、工作保障有力的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年内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特制定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中心工作,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推进“两网化”建设步伐,实现监管范围由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由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覆盖范围,加强征缴力度,切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和义务;深入宣传并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机构建设,增强队伍素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重点工作目标:

1、日常巡视监察10000户;

2、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率达到92%以上;

3、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用人单位信息录入率达到92%以上;

4、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覆盖率达到信息采集户数的92%以上;

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率达到97%以上;

6、投诉举报结案率达98%以上;

二、重点工作

2012年,我们要以《***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为契机,重点开展好“1、3、5” 九项工程,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新突破;“两网化”建设、保障金收缴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五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赋予新内涵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违法问题,实施 “一体执法”,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体执法”计划安排:

一是在劳动者集中外出求职打工的春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求职者权益的“黑中介”等违法行为;

二是在农村“四小”企业用工需求量大的夏季,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氛围;

三是7月1日-8月15日,开展为期45天的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用工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劳务派遣企业不及时与派遣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灵活就业;

四是8月16日-9月30日,开展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秩序,打击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选择性参加社会保险,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

五是在投诉举报案件高发的10-12月末,开展“秋冬战役”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顺利返乡。

此外,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劳动用工突出问题,还将适时组织开展其他内容专项检查活动。

(二)以“两网化”管理为基础,全面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积极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监控指挥中心系统,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手段,充分延伸和有效组织信息网络,逐步创建网上投诉举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基本数据库,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实现对城乡各类用人单位“无缝隙、全覆盖”的适时动态监管,切实将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对区、县(市)“两网化”管理业务骨干的培养,开办“两网化”管理培训班,使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社区协管员及时全面掌握“两网化”管理的知识技能和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预防违法行为发生;三是通过实地调研、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情况,交流经验,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个别区、县(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稳步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随着我市各类项目建设工程的陆续推进,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仍会处于高发态势,迫使我们必须集中精力做好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工作,从而实现国家提出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目标。一是通过“网格化”监察,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手册》制度,掌握各类建筑施工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情况,推动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启动后不补缴的建设施工单位,除对其进行重点列管和限制招投标外,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三是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手段,对涉及工程质量、进度纠纷等争议案件,立即移送市建委清欠办,实施综合治理;发现涉嫌恶意欠薪行为,立即移送公安部门,切实防止并有效处置欠薪逃匿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记入诚信等级评价系统。五是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覆盖范围,在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领域,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确保更多的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加强综合施策,充分运用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模式,形成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全面监控和适时查处的工作态势。一是在日常巡视检查工作中,坚持做到宣传警示在前、处理处罚在后,发现问题主动介入、及时化解,力争实现执法检查对象覆盖到位、用人单位情况收集到位、职工名册掌握到位、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的“四个到位”工作目标。二是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试行网上受理举报投诉,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有案必查、依法处理,杜绝行政不作为。三是以突出便捷性,高效性,体现全面性为特点,进一步完善书面审查程序、内容和标准,力求做到覆盖单位全、检查内容实、填报数据准。四是建立诚信等级评价督查和复查制度,对各区、县(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用人单位进行不低于10%比例的复查。五是做好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按照《***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要求,实施重大案件专人登记、专人负责、专人监督、专人催办“四个专人”制度,进一步提高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的效率和质量。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6篇

20__年,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目标要求和“破七难”工作任务,坚持方向,创新举措,强化基础,改进服务,在力解民急民忧中不断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服务理念,突出重点群体,确保全县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在当前新形势下,要精心设计载体,用好政策优势,调动上下资源,集中力量解决就业这一民生基础工程,不断破解“就业增收”难题。全年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200个,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3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之内。开展失业、失地人员培训1500人,技能培训1000人,创业培训80人,职业技能鉴定发证5000人。

1、用活政策,重点带动,促进就业的稳定增长。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积极推动重点人群就业,对城镇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困难人员、新增劳动力尤其是大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尤其是困难家庭劳动力三类重点人群进行分类帮扶,力保就业的稳定增长。强化公共就业援助服务,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创新大学生等特殊就业群体的就业工作,以__市争创“创业型城市”活动为契机,积极鼓励和引导创业,促进更多人创业以带动更多人就业。以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工作为基础,全面加强城乡就业服务,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2、注重基层,强化基础,构筑完善的工作平台。劳动保障工作覆盖全县各村,惠及全民。所有工作必须从乡镇(街道)、村(社区)做起。要深入乡镇(街道)调查了解实情,摸清民生底数,宣传解读政策,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基层站室建设包括对站室人员的培训和业务工作的指导。争取站室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工作经费有所增加,办事条件逐步改善,办理劳动保障事务能力明显提高。完善考核机制和办法,开展站室标准化创建活动,建立经常化的工作机制。巩固和深化“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提升创建层次,推进充分就业街道创建,确保明年底70%的社区、50%的街道达到创建标准。逐步推进“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尤其要通过帮助实现就业来缓解困难家庭的困难。到20__年底,力争50个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村”标准。

3、勇于探索,创新方法,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重点人群抓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培训社会和企业所需要的职业(工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突破年龄、资历、身份界限,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拓宽思路,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的作用,试行行业比武评定技能等级、技能等级工资参考价位等方式,调动企业及其职工学技术、赛能力的积极性。发挥政策优势,扩大失业保险使用范围,出台职工技能培训补助政策,使企业在提高职工技能水平中享受培训补贴,促进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培训,形成培训、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培训激励机制。积极培育和建立技能培训品牌基地,探索就业与培训紧密结合的培训绩效考评机制,将参训率、合格率与就业率作为评价培训效果和施补施奖的依据;通过设定目标要求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年度培训机构,促使培训机构把提高培训质量放在培训工作的首位。

二、综合完善政策,提升保障能力,编织更全更好的民生保障网。

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既是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也是全县上下民心所向,更是我们实施“民生保障”工程的核心内容。当前,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整合有效力量,提增群众共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推进社会保险的全覆盖。全年要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净增人,医疗保险净增人,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

1、整合梳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20__年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对新老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和比对,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底数、搞好测算,在切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尽早草拟出台既符合上级精神又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并积极组织实施。二是研究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对接方案。20__年要重点解决好百姓呼声最高的在杭城定点医院看( )病刷卡的问题。三是要积极研究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方案。无论是养老还是医保政策,都要努力做到在政策的调整过程中上下合拍、前后衔接、左右平衡、过渡平稳、民生改善。推行企业参保网上申报和个体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由 银行代扣方式,方便参保企业和群众。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探索贴近生活的宣传形式,使各项劳动保障政策通俗易懂,努力做到人人知晓,积极自觉参保。

2、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和内控。要创新方法,强化基金在征缴、使用、保管等各个环节的协调监管和控制,包括对乡镇合医办的考核。研究简便有效且能长期坚持的监管机制,包括借助中介和社会力量进行“全天候”监督,如委托重点审计或专项审计,向全社会公开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建立较完备的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基金运行的风险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举报明查与实地暗访、内部审计和外部审核、网上监控和现场稽核“四结合”的方法,重点加强医疗保险的监管。实行医保费用综合预算、专家会审制度以及利用现代化信息系统,并发挥医保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医保定点机构的监管。

3、创新企退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路方法。联合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服务创优竞赛活动和“特色社区”创建评比活动,充分调动社区的积极性;牵头组织社区以及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种有益于企业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组建社区特色俱乐部等形式,探索建立企业退休人员自我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和形式,使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更加灵活有效。

三、理性执法,和谐调处,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当前,企业发展还处于不稳定的时期。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矛盾包括劳资矛盾会更加突出。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和调解手段,做细关系调整和权益维护工作,着力构建城乡协调、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坚持“在服务中执法、在助企中维权”的执法服务理念。要重视培养、使用好乡镇劳动监察员队伍,通过组织乡镇劳动监察员分批到局业务科室、单位挂职的形式,提高监察员队伍的办案能力。继续办好《仲裁之声》,发挥好企业管理服务平台和基层劳动关系调解组织的作用,增强企业自身化解矛盾的能力;在政策调整、新法出台或特殊时点上继续利用短信、qq群平台,及时做好温馨提示和政策法律的咨询工作,并且通过典型案件的执法处理,帮助当事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同时教育其他企业引以为戒,防范矛盾纠纷,促进企业发展。

2、坚持“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劳动监察中队及专职监察员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调处的工作责任要求,坚持和完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月排查工作并及时报告排查情况,指导和帮助乡镇(街道)及时处置不稳定隐患和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力求做到矛盾在基层发现得了、防控得住。

3、坚持“县乡联动、三方协同”的“二级三方”协调防控机制。要进一步密切监察、仲裁、法院三方的协同关系,整合有效力量,遇有突发性、,能够及时采取协同作战,防止事态扩大;县乡两级要在做好“月排查、零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联系、沟通,共同研究和分析企业形势,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的劳动关系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研究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有效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4、坚持“不告不理,先通后理”的案件查处原则。从服务企业发展大局出发,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做到及时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在调查、核实后,要依法处理并帮助企业认真整改,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尽量避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正确对待和调处各类、投诉、举报和政策咨询问题,尤其要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历史遗留性和政策性的问题,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5、坚持“主调辅裁,先调后裁”的矛盾调处方法。不断提高仲裁员的调解艺术,和谐调处劳资矛盾。强化基层组织的调解作用,探索开展逐级调解和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高劳资矛盾的调解率;逐步推进乡镇劳动争议仲裁庭建设,增强乡镇(街道)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制度,吸纳非仲裁人员参与庭审调解活动,促进庭审调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案例的法制宣传教育。

6、坚持“一镇一册、一企一卡”的企业信用管理基础建设。建立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调查、采集企业的基本信息,逐步建立健全“一镇一册、一企一卡”的用人单位信息台帐,夯实管理基础。坚持年度企业书面审查与日常检查记录相结合以及相关单位协同审查的方式,做好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完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公示和失信企业警示性公布制度,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建设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

四、加强学习教育,健全考评机制,着力打造“廉洁从事、潜心干事”的劳动保障队伍。

干部职工能力强、业务精、作风实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基本保证。因此,必须注重教育培训,精心设计载体,打造“活力机关”,凝聚团队的智慧和力量,把工作的着力点引导到力解民急民忧上,在全局营造“以民为本、服务为先、廉洁从事、潜心干事”和“单位荣而荣、同事乐而乐”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能力水平和团队形象。

1、坚持正确地教育引导,崇尚先进的人文、工作和处世理念。坚持并深化中层干部上大课、新职工业务培训、业务技能比武等学习教育制度,创新学习形式,包括典型案例分析研究、工作体会学习交流、政策理论中心论坛、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开展重点难点课题调研、请授与外学相互补充、集中与分散有机结合、廉政与勤政自然融合的教育学习模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临窗办事尤其是办理难事、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努力打造“廉洁社保”。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7篇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普法办发〔2000〕1号,以下简称《2000年普法要点》)和《关于印发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普法办发〔2000〕2号,以下简称《“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2000年普法要点》的要求,继续抓好《北京市劳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京劳法发〔1997〕32号)最后一年普法教育工作的落实,确保“三五”普法教育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认真搞好本单位“三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按照《“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意见》提出的基本标准、基本方法和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北京市“三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见》(京法治〔2000〕1号)的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7月底前为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查和总结阶段,8月10日前将总结交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月10日前为市局对区、县局的检查验收、评选阶段,具体形式另行通知。市局在9月20日前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接受验收检查和评选。

    三、提高对“三五”普法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义的认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法治的基础工程。对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可以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系统内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实施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我们已经经历了三个普法五年规划,通过总结,找出经验,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0?2002)》(京办发〔2000〕25号),制定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四、加强对“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该项工作的组织,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明确具体承办人,确保总结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2000年是“三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是为开创二十一世纪普法教育工作新局面打好基础的重要之年。根据全国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2000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开展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切实做好“三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下一步规划,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将普法教育不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围绕劳动保障工作全局继续推进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必须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全局来开展。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宣传、教育、引导、保障作用。

    一是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对党和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贯彻中央关于从严治政的要求,为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面的学习,继续开展对干部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是结合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把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将两个确保、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劳动力市场管理等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认真做好“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做好“三五”普法教育总结验收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根据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决议精神,以及全国普法办制定的验收指导意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方案。这次总结验收的基本原则是,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验收的方法是在自查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验收,有重点地进行抽查。为此要求:

    一要抓好验收的质量。在严格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做好“三五”普法的收尾工作。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地区,要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进行补课。

    二要做到验收工作不走过场。要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工作中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的改进措施。部里普法办将对各地开展总结验收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要按期完成验收工作。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在9月底以前完成本地区的验收工作,并写出总结验收报告及下一步的普法工作建议,上报部普法办。部里将进行评选,为全国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做好准备。

    三、研究制定新的普法教育工作规划

    开展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根据中央的要求,在做好“三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基础上,要抓紧研究制定今后的普法教育规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的普法工作规划的制定,从整个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形成一些前瞻性的思路,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为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服务。

    一是制定新的普法教育规划要与立法规划相一致。通过开展普法教育,一方面要促进现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也要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际情况。要结合总结“三五”普法情况,对下一步的普法教育工作思路、主要任务、方法措施等问题进行调研,注意总结和发现“三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成功的做法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使新的规划内容贴近实际,具有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进一步细化普法教育的具体措施。各地要进一步积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方法,采取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开展一些生动活泼、简明易懂、深入浅出的普法教育活动。

    四、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结合各项法制工作的推进,坚持不懈地推进普法教育。同时,要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一是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等项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注重以普法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中,要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促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工青妇组织、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各类用人单位和新闻媒体等加强联系,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的氛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

    根据全国“三五”普法教育规划,2000年将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检验“三五”普法成效,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将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引入深入,根据《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的意见》,现对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全国“三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决议的总体要求和劳动保障部“三五”普法规划,结合各地实际,注重实效,以总结验收为契机,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扩大普法教育工作成效,为下一步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在总结验收中,既要突出劳动保障“三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对象和普法教育中的难点和热点,又要对普法教育的一般情况进行总结,要全面地反映本地区实施“三五”普法教育的总体情况。

    二是条块结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三五”普法验收工作要与本地区组织的总结验收工作相结合,以服从本地的验收安排为主;要主动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搞好协调,总结验收材料同时报送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

    三是求真务实。劳动保障“三五”普法验收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总结“三五”普法的实施情况。通过验收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普法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三、基本内容

    (1)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的内容;

    (2)各地政府及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三五”普法规划的内容。

    四、基本标准

    (1)对单位的验收标准。领导重视,组织普法工作措施得力,制定有普法教育规划;确定有负责机构,经费和办公条件有保障;加强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建设,有年度普法计划,普法教材、培训有保证;开展了检查落实,较圆满地完成了“三五”普法知识考核,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对重点对象的验收标准。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到实处;按年度普法计划,参加了规定内容的普法知识考核,有考核成绩记录;通过普法学习,能较熟练地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五、基本方法

    总结验收按自下而上、分级实施的方法进行,在自查的基础上,上一级普法主管机关验收下一级的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普法办对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抽查。具体步骤可分三个阶段: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8篇

㈠结合我盟实际,调整补充劳动用工年检内容,设计和改进劳动用工年检表。㈡改变劳动年检方式,由过去来我处年检,变上门年检(按系统年检),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㈢对劳动用工年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

二、建立各类施工企业及较大规模民营企业诚信档案制度

㈠结合盟内实际,研究制定我盟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实施办法细则。

㈡完善诚信数据收集体系,按ABCD四级评价标准评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㈢面向社会公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定结果,并实施“有出有进”的动态监管制度。

三、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各项规范、优化我盟劳动环境的专项监察工作

㈠配合医疗保险科对盟直定点药店进行专查。

㈡配合劳动仲裁科对各类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专查,对少签或未签者,及时补签。同时对各类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进行专查,力争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

㈢配合工资科对国有企业及各类企业工资分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协助二级局开展各项专项监察工作

㈠继续开展“五险”征收工作监察,重点是协助盟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生育保险科做好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登记、申报和征缴、扩面工作。

对拒不参加的单位予以批评、曝光。

㈡协助盟劳动就业局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包括民办职介机构和中介组织〉,规范用工行为。对失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开展专项监察,并开展锡市地区大项目用工情况的专项监察。

㈢在培训就业科配合下,协助技工学校、各技能鉴定站开展持证上岗专项监察。

五、加大维护农牧民工、女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察力度

㈠配合盟市两级就业局开展“春风行动”,做好“两节”期间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确保农牧民工春节期间拿到工资。

㈡年内按季度对各类施工企业支付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民工工资的及时到位。

㈢及时做好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结案率,切实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

㈣开展女工、未成年工权益保障专项监察行动,重点对餐饮服务业女工权益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沟通

㈠配合劳动监察科开展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㈡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的若干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合同规定》等法规的宣传活动。

㈢对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进行调研,重点指导和规范旗县监察大队的基础工作和办案程序。

㈣召开全盟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集中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我盟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七、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基础工作

㈠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改进受理、立案、结案等各类监察文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㈡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各项临时监察行动。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9篇

㈠结合我盟实际,调整补充劳动用工年检内容,设计和改进劳动用工年检表。

㈡改变劳动年检方式,由过去来我处年检,变上门年检(按系统年检),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㈢对劳动用工年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

二、建立各类施工企业及较大规模民营企业诚信档案制度

㈠结合盟内实际,研究制定我盟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实施办法细则。

㈡完善诚信数据收集体系,按ABCD四级评价标准评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㈢面向社会公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定结果,并实施“有出有进”的动态监管制度。

三、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各项规范、优化我盟劳动环境的专项监察工作

㈠配合医疗保险科对盟直定点药店进行专查。

㈡配合劳动仲裁科对各类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专查,对少签或未签者,及时补签。同时对各类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进行专查,力争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

㈢配合工资科对国有企业及各类企业工资分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协助二级局开展各项专项监察工作

㈠继续开展“五险”征收工作监察,重点是协助盟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生育保险科做好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登记、申报和征缴、扩面工作。

对拒不参加的单位予以批评、曝光。

㈡协助盟劳动就业局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包括民办职介机构和中介组织〉,规范用工行为。对失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开展专项监察,并开展锡市地区大项目用工情况的专项监察。

㈢在培训就业科配合下,协助技工学校、各技能鉴定站开展持证上岗专项监察。

五、加大维护农牧民工、女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察力度

㈠配合盟市两级就业局开展“春风行动”,做好“两节”期间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确保农牧民工春节期间拿到工资。

㈡年内按季度对各类施工企业支付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民工工资的及时到位。

㈢及时做好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结案率,切实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

㈣开展女工、未成年工权益保障专项监察行动,重点对餐饮服务业女工权益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沟通

㈠配合劳动监察科开展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㈡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若干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合同规定》等法规的宣传活动。

㈢对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进行调研,重点指导和规范旗县监察大队的基础工作和办案程序。

㈣召开全盟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集中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我盟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七、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基础工作

㈠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改进受理、立案、结案等各类监察文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㈡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各项临时监察行动。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十三届六次人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小康和推进“五大建设”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抓住重点,精心组织,振奋精神,大胆实践,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为我市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小康、建设富裕XXX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任务分解

根据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重点目标和市政府下达各辖市、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险目标任务,以及《富裕XXX》建设纲要及三年行动计划中劳动保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2012年劳动保障重点工作目标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本项工作由戴亚东副局长负责,各辖市、区劳动保障局、局就业失业处、市就管中心配合落实。

2.完善社会保障。全市养老、医疗、失业三大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7%,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分别净增参保6万人,工伤、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同步扩面;建立惠及城镇老年居民和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险制度。

本项工作由朱建林副局长负责,各辖市、区劳动保障局、局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配合落实。

3.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推进新型农保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多层次、覆盖全社会的城乡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到2009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全覆盖,新征地农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实行政府保养;建立完善个人负担、财政补助和集体补贴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到2009年,新型农

; 站内范文搜索 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90%以上,农村养老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本项工作由朱建林副局长负责,各辖市、区劳动保障局、局农保处配合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抓紧抓早”的原则,确保在2012年10月底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三、推进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对我市实现全面小康,促进“五大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好劳动保障全局与局部、重点与一般、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问题。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着眼长远,以重点工作带动全面工作的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2.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发扬“创新、创优、创业”精神,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层动态,研究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提供领导进行决策,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丰富劳动保障理论成果。

3.科学分解目标。各地区要结合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科学制订和合理分解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工作目标明确到具体责任部门和个人,确保层层均有明确目标。有关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对重大事项亲自部署;全系统上下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观念,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落实。同时,各项重点工作都要按照“抓紧抓早”的原则,确保劳动保障重点工作提前超额圆满完成。

4.创新推进举措。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要着力于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创优工作作风,确保劳动保障重点工作的全面贯彻和落实。要全力贯彻新一轮就业新政,发挥政策最大效应,加快“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步伐,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社保扩面力度,改革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实施城市居民和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制度,推进新型农保制度试点工作;要强力推行劳动用工登记录用制度,实现劳动关系全程动态监管,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全覆盖,完善企业工资调控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处理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内部督查制度和行风监督制度,优化窗口服务,严格各项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承诺履行到位。

; 站内范文搜索 5.营造浓厚氛围。要着力发挥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宣传网络的作用,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网站、电台、电视专栏、报纸等各类宣传平台,加大劳动保障重点工作、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在全系统上下营造“人人知道重点工作、人人都为重点工作、人人配合重点工作”的浓厚氛围,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形成整体合力,使推进落实更有成效。

6.配强工作人员。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对重点工作的推进要负总责,并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专职人员,确保责任到人;要建立完善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最新动态,按月上报统计报表、按季集中反馈推进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定期通报各地区、各部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7.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将工作经费向重点工作、重点目标倾斜。建立重点工作经费的保障机制,压缩一般非业务性支出,将经费优先用在业务工作的推进上,80%以上的工作经费要确保用于重点工作的推进;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坚持厉行节俭原则,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支出行为,管好用好每一分钱,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8.夯实基础平台。要着力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平台,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的宣传能力、资源的整合能力、部门协调配合能力。一是完善劳动保障基层平台,着力完善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劳动保障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劳动保障平台网络,抓好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平台在统筹城乡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劳动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实现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二是完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加快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大楼、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三是要完善劳动保障信息平台。要全力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充分整合现有的劳动保障数据资源,建立完整、高效、务实的劳动保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确保年内运行;四是要完善劳动保障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12333”电话咨询服务内容和功能,做好劳动保障网站维护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劳动保障最新动态,为全市人民提供全面优质高效劳动保障服务。

9.实行目标管理。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列为今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局将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科学制订考核标准,加大重点工作考核比重和奖励

; 站内范文搜索 力度,促进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10.严格考核奖惩。加大重点工作督查力度,市局将对各地区、各部门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目标管理内容经常进行自我督促检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对未完成年度目标、未能按时上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四、组织机构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11篇

一、总体目标

以现有乡镇行政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为基础,依托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乡镇、村(居委会、社区)行政区域设定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责任区,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在每个网格责任区配置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兼职助理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协理员,调查掌握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建立县、乡镇、村(居委会、社区)一级执法、三级管理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管理服务体系。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利用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进行管理,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管理机制。

二、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建立网格。以全县17个乡镇为基本单位,建立17个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以网格内的村(居委会、社区)行政区划为单位建立253个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信息联络责任区。

(二)建立信息库。各乡镇、村(居委会、社区)在确定网格的基础上,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动态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信息库内容包括辖区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名称、住址、性质、经营范围、经营网点分布)、单位代码、法人代表、电话、传真、员工基本信息(职工名册及变动情况)。

(三)落实人员。聘任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为劳动保障监察兼职助理监察员;在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内的村(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中选聘1名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协理员。劳动保障监察兼职助理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协理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

(四)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探索试点单位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试点引路,在全县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

三、工作职责

(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1、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划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配置网格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兼职助理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协理员;

3、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乡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人员;

4、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全县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数据库。

(二)乡镇职责

1、负责辖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兼职助理监察员和配置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协理员;

3、负责采集辖区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材料,规范档案管理;

4、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责任区工作;

5、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妥善处置劳动纠纷,对劳动保障重大及时介入、掌握动态、报告处理;

6、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三)村(居委、会社区)职责

1、采集本网格责任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建立信息档案;

2、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

3、负责动态掌握本网格责任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4、负责受理、记录、反映和传递本网格责任区用人单位违法信息和劳动者的举报、投诉;

5、负责协助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各项监察执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人员要到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岗位要求,配强劳动保障监察兼职助理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协理员,人员到岗、到位;督促劳动保障监察兼职助理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协理员开展工作,形成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监管、强化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实网格,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心下移,在街道形成普法宣传、日常监管、执法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平台,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试点范围

试点工作在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先行开展。其他中队可根据各自实际适时准备。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劳动监察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5日—8月31日)

1、科学调配人员

按照素质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试点街道安排或派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同时根据辖区内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数量,科学配置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

2、办公场所和设备配备

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实现与本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大队联网,配备微机、办公桌椅、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以保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正常开展。

3、制度建设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制定街道劳动监察派出机构的执法职责,赋予相应的执法权,同时建立监督、管理、考核等配套工作机制,按照台帐规范、职责清晰、运转有序、考核有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的工作水平。

4、加强指导和协调

劳动监察大队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人员配备,破解人员短缺、设备落后问题;从内部管理上健全基础台帐、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保障日常监管的有效运行;从业务工作上强化普法宣传、延伸维权服务、实行分类监管、快速案件调处,最大限度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三)自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试点中队要按照人员到位、硬件配齐、机制健全、经费保障、执法到位的标准,逐项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照检查情况进一步整改、完善、提高,争取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区劳动监察大队将组织成立试点专项工作小组,逐一听取和查看试点中队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13篇

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市政府93号令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部署和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作了大量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了突破性的发展。自市政府93号令实施以来,全市累计监察用人单位5.64万户,年检4.1万户,处理群众投诉举报2.05万件,为城乡劳动者追回欠薪和加班工资1.41亿元,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无论是队伍建设,还是管理手段都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用人单位54万户,从业人数276万人,而全市仅有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128名,人均工作量不仅与国际标准相差甚远,与国内先进城市也有较大差距。近年来,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和用人单位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用工不签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保的现象还较为普遍,不仅损害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影响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开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工作力量的不足和传统的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已成为制约我市深入贯彻市政府93号令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瓶颈。

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在认真调研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思路,其目的是以创新的工作方式,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有限监察为全面监察、静态监察为动态监察,建立起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形成市、区(市)县、街道三级联动执法的新格局,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93号令的深入贯彻实施。今年2月,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成立了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的责任,并在部分区(市)县进行了试点。当前,要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加大93号令的贯彻力度,推进城乡充分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首先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93号令贯彻落实,春城书记、红林市长前不久还专门提出了要求,各区(市)县要通过提供政策咨询、举办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执著的追求来做好工作,提高本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提高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识,明确各自责、权、利,理顺劳动关系。通过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确保93号令得到深入贯彻,实现用工必须签合同,用工必须参加社保的要求。其次配合要进一步加强。要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综合治理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与劳动关系政策业务工作的衔接,建立工作互通机制。刚才,我们看到的春熙路街办企业、劳动者、工会或商会三方协调机制,就是很好的探索。第三执法要进一步规范。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热情服务,严格执法,规范化执法。对于违法案件要敢于碰硬,严肃依法查处,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二、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重点是服务和管理的有机结合。推行这项工作,要以服务劳动者、服务用人单位为宗旨,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逐步探索和完善网格化管理,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执法能力,方便群众办事。一是以资源整合为基础。要加强协调配合,处理好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自上而下、全面推进的工作态势和工作合力,把分散在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以及就业、社保参保缴费和劳动用工等方方面面的数据加以整合,摸清用人单位底数,建立准确的用人单位数据库,为搞好管理打下基础。做到市和各区(市)县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一口受理、一网协同,在区域内进行综合管理和共同监督,做到发现、分析、分派、执行、监督等环节上环环相扣。要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重心下移、事权下放,把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实到基层,明确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各自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对用人单位的违法案件,必须由专职监察员依法处理。二是要以优化流程为核心。要把规范化执法与方便劳动者相结合,优化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和回复全过程,通过构建统一的受理渠道,建立统一的资源调度和协调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在各个网点中设立各种便民设施,使劳动者能就近就地通过服务热线、投诉网点等渠道,以最快速度提出服务需求,做到在网格化管理中实现及时发现、反应灵敏、处置有方和管理高效。三是要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要充分发挥已覆盖全市528个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的作用,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的建设,按期在年底覆盖全市。同时,在劳动保障信息网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形成连接市、区(市)县、街道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争取在明年内实现劳动保障信息网与监察网的对接和互动。

三、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必须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为行政执法机构,对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就必须做到人员有编制,工作有经费,办公有场所。市政府〔20*〕9号文件要求,各区(市)县应在每个网格中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全市建立一支由专、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组成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把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上周,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了进一步做好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落实保证政策到位的经费。春城书记、红林市长对实名制调查、网格化管理、就业督导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实名制调查工作要做深做细做实,决不能走过场。但从全市的情况看,落实情况不平衡,个别区(市)县执行情况还不够好。各区(市)县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放到更重要的位置,研究政策,彻底解决制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分管领导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突出重点,将此项工作抓在手上,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区(市)县劳动保障部局要增加措施、完善机制、增加人员、保证经费,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自身建设,培育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一要端正执法思想。要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展执法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二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防止出现交叉管辖、重复执法或执法缺位的现象。三要进一步严明执法纪律。要坚持服务在先、管在其中的原则,以优质的服务赢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认可,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四要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业务素质。要加强培训,使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掌握法律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同时,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增强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和成就感。

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必须突出重点

各区(市)县要在抓好网格建立、人员落实、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建立市及区(市)县两级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和管理时限的全覆盖,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要突出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93号令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有能力缴费而拒不缴费的用人单位,要使用行政处罚权,坚决予以追缴,促进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

二是要突出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市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就为农民工追回工资8100万元。下一步主要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加强制度建设,解决管理与使用两张皮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一套欠薪预警、监控、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等长效机制。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清理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要求,采取坚决措施,抓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对拖欠工程款和欠薪企业经营者的惩罚制度,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农民工利益的现象发生。

三是要突出抓好劳动力(人才)市场整顿工作。这项工作春城书记、红林市长都作过批示,今年我们在体制机制上下了点功夫,明确了由劳动保障局牵头,人事、工商、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对我市各类职介机构进行统筹管理,改善了过去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局面。要结合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组织的力度,严厉查处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的欺诈行为以及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要加大对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执行技术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无证人员要责令下岗,并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和考核发证;要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与鉴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鉴证的,要责令补签,并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办理劳动合同鉴证。五城区和高新区要高度重视,完善措施,巩固劳动力市场整顿成果,力争不发生和少发生“曝光”事件。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劳动保障制度;社会保险;技能培训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01

我国的劳动保障经过持续的发展和完善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对我国后续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及相关工作还存在一定的挑战,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具体的经济形式下,分析劳动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应的应对策略,对完善劳动保障制度,保证劳动保障制度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一、完善劳动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我国政府及党中央对劳动保障工作极为重视,并将积极提高就业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就业格局和协调劳动关系等工作作为民生的重要举措,为我国劳动保障制度的改革创新提供了坚强的后盾。这主要是因为劳动保障制度在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形势下,对于优化居民收入结构、实现收入分配方式多元化、规范劳动关系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通过建立并形成一个完善的市场劳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保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二、我国劳动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保障制度存在的共性问题

1.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范亟待健全

我国的社会保障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只有通过法律的方式才能够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劳动保障制度的适应性,使得更多的民众在整个体系中受益。同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可以依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当前劳动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并不能全面覆盖各个人群,存在法律漏洞和真空地带。

2.就业形势严峻,结构性失业严重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和机械设备代替了人工操作,这使得社会生产对人力资源的需求降低。部分技术含量低、需求小的传统行业,例如农业、手工业等,受到较大的冲击,结构性失业问题严重。同时,城镇新生劳动力、大学生就业以及下岗职工问题等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当前极为严峻的就业形势。

3.人口老龄化压力较大,社会保障压力大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到了老龄化社会,但是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却因为工业化进程不完善而呈现出“未富先老”的问题,导致落后的国民经济整体实力严重制约着老龄化问题,导致社会保障问题不能够很好的得以解决。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速度较快,国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矛盾冲突严重,资金总量不足,使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压力急剧增加。

(二)公路行业劳动保障制度存在的特性问题

公路行业工作存在着工作场所流动性大、施工人员来源复杂以及工作环境较为恶劣等问题,这些因素使得公路行业的劳动保障工作更为复杂,在劳动保障工作实施的过程中必须针对公路施工行业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但是,当前公路行业劳动保障制度与其他行业并无明显差异,没有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构建特殊的保障制度,导致行业保障工作缺乏针对性,不利于保障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其次,还存在着职业技能水平偏低的问题。这主要与公路工程施工环境较差的因素有关。

三、劳动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针对上述劳动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提高公路行业劳动保障制度的整体水平,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践经验,提出如下创新策略:

(一) 劳动保障制度内容的创新

在对劳动保障工作内容进行创新的过程中,首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的工作,以适应整个社会的实际发展趋势,并满足社会发展过程中劳动群体呈现出的相关特点,有层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劳动保障工作,不但要满足社会个体人员的需求,还应该满足单位组织的实际需要。其次,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工作人员应该基于“以人文本”的基本原则,将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方式应用到劳动保障工作中,相关的领导人员应该充分发挥自身模范带头作用;最后,劳动保障部门必须要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培养一批综合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整体效能,实现劳动保障工作能力得以持续发展,从而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 劳动保障工作方式方面进行创新

1.做好离退休职工的保障工作

首先,应该保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能够及时足额的发放。其次,还要做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拓展以及养老保险的征缴工作,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资金;再次,应该合理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资助力度,保证困难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最后,要确保劳动保障的相关资金专款专用,不得将资金用作他用。

2.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资源相结合

通过联动管理能够持续提高劳动者的相关职业技能,提高全社会劳动者的整体保障水平。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做好社区、企业与政府间的联动工作,促进劳动保障实现一体化。同时,还可以通过培训以及提供就业信息的机会,促进全体劳动者职业技能的提高。最后,在政府及企业的支持下,持续加快社区劳动保障配套措施的建设力度,建立一个完善的劳动保障工作体系,在各个社区中建立一个社会保障网点,并逐步实现社会保障服务的信息化,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的资源整合。

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

首先,应该在城市街道及有条件的社区建立一个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的劳动保障工作机制,及时有效的将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延伸到各个社区当中,逐步形成一个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在县(区)级有“一站式”服务平台、城道有服务网点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其次,要尽快做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工作,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对既有的资源加以充分利用,逐步将社会劳动保障与就业等整合起来,形成一个集劳动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和社会保障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劳动保障管理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陈丽娟.浅谈劳动保障事业政工工作内容与形式创新[J].才智,2015(30).

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第15篇

为有效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闽劳社[*]105号)的要求,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年*、*两市做为试点城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已取得进展,2009年,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2010年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劳动者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面部署,整休推进,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年完成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年已完成试点工作,今、明两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分析当地用人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网格划分,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要参照“南劳社[*]综94号”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制度,并参照“南劳社[*]综251号”文精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设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组织网络,为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奠定组织基础。2009年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着手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2010年全市基本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

(二)抓好人员培训,建立健全队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要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地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明确其职责。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由省厅纽织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任;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由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请。为了节省差旅开支方便参训人员,初步定四个点集中培训:延平、顺昌集中延平区;建瓯、政和、松溪集中建瓯市;建阳、浦城集中建阳市;*、光泽集中*市。培训时间:*年4月份组织报名,5月份开始组织培训。

(三)深入用人单位,做好信息采集。各地要在建立网格的基础上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并廷伸至网格,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将全省各个地域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用工信息、监察情况等形成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过程、问题分析、监督检查的网络化,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和管理时限全覆盖,实现劳动保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效率。在我省金保工程运行前,可先用Excel电子表格或纸质表格按《福建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调查表(试行)》(见南劳社[*]综251号文)采集信息。

(四)发挥网格作用,构建维权网络。设区市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对辖区内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按照管辖规定行使执法权。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充实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体制。

三、工作职责

(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落实。包括:负责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具体方案;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培训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并指导县(市、区)建立两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发证。

(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划分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专兼职篮察人员;负责指导街道(乡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聘请;负责建立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负责落实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进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劳动违法案件,配合上级监察机构开展执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网格化监察是适应监察执法对象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创新劳动保障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整个劳动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针对我们闽北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用工信息不够明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制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意认识,将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白程,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划分网格、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需要协调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各方面的关系。*、*两试点城市以及省内外兄弟城市的实践经验都说明,领导重视、做好协调是顺利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关键。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要重点解决好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否正常发放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用工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标本兼治,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劳动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精神,既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少走弯路,又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确保网格化监察工作运行顺畅,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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