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

执法工作要点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在5月中旬前,完成造纸、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工作和“一厂一档”系统企业信息录入工作,更正和完善已录入系统企业信息。5月30日前,组织辖区内相关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系统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实事求是编制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报告,并依法公开。6月5日前,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行政处罚及公众投诉等情况开展排查评估,将有关排查评估结果报送市环保局。

从7月1日起,对造纸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无证排污的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罚。将8个行业中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并将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推进我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钢铁等9大重点行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工作计划》的要求,已列入安装计划的排污单位要按照《县2017年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自动监控设备的选型和监测站房建设,2017年9月1日前,完成安装、联网和验收。年内在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在试生产时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要迅速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摸底排查,不得漏报瞒报重点排污单位,并做好登记造册,2017年5月31日前,将《市重点行业排查统计表》报送至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逾期未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或者不与环保部门联网的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现场检查频次。

二、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一)迎接省环保厅对市的综合督查。

今年省环境保护厅将对市人民政府开展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对中央环保督察的落实整改情况、当地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请局各股(室)、站、大队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对综合督查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县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二)迎接省环保厅对市的环境监察稽查。

今年省环保厅将对我市部分地方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局机关各股(室)、站、大队要对照《稽查方案》的要求和内容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和环境工作。

严格按要求落实中央环保督组交办的案件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做好涉环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做好突出环境污染纠纷和群众关注的重点、焦点的案件的调处工作,为党的“”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

(一)以宣贯执行新“两高”司法解释为契机,利用刑事手段严惩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

(二)以持续推进四个配套办法实施为抓手,强化行政责任追究。

要持续加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实施力度。

(三)支持环境民事诉讼,积极推动民事责任追究。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鼓励环保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提供调查、监测方面支持,使污染企业付出高昂经济代价来赔偿污染受害者和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

(四)高度重视大案要案查处。

采取刑事处罚等手段,集中力量查办未批先建,篡改或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违法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联合查办等方式进行重点查处,对违法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恶化的地区,公开约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并对情节严重的,提出追责建议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完善案件信息上报制度。

每月3日前将上月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挂牌督办和公开约谈情况等报送市环保局。认真梳理、提炼具有典型意义的违法案例,在当地媒体中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报道,把“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执法问责“点名道姓”等要求落到实处,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倒逼企业自觉守法。

四、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一)开展工业园区综合整治。

开展工业园区综合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工业园区,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矿山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情况的大检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完善“一厂一档”。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落实整治。通过大检查,淘汰落后产能,取缔非法企业,关停整改无望的企业,解决工业园区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二)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登记造册,限期解决。要依法取缔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取缔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5月底前,完成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的排查,摸清沿河化工企业数量、类型和排污口数量,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量,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情况等底数;2017年底前,对现有化工企业及园区存在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排污口不规范、自动监控设施不完善、治污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等问题,督促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任务,50%以上企业要完成整治任务。2017年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进展情况,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四)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结合实际,在日常检查中,将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工业园区作为重点排污单位或特殊监管对象加强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增加暗查、夜查频次,重点检查企业用水量、排水量、排水去向等。实施加密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行为。

五、持续提升环境监察执法基础性工作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017年6月底前,依据市环保局印发《市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人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二)充分发挥环境监管执法平台的作用

借助移动执法系统,实现对环境执法相关流程进行统一集成管理,随时了解执法任务完成情况,提高环保执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升案件处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推动依法、廉洁、高效执法。

(三)稳步推进信息公开

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大超标排污和弄虚作假案件的公开力度,继续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

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6月底前督促列入本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公开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要监督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进展情况,对拒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的要依法处罚并予以公告。

(四)继续做好排污费日收管理工作

继续做好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推进VOCs排污收费试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做好环保费改税衔接工作,做好排污费专项稽查和排污费清欠工作,确保完成2017年排污费征收计划。

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保障

(一)推进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推进执法行为标准化和规范化。要严格执行《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完善执法工作程序和制度。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推广使用现场执法模板,实现执法过程“留痕”,推进现场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

推进执法文书标准化和规范化。要认真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等文件要求,推进环境行政处罚标准化和规范化。

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和规范化。要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装备,并完成每两年一次的达标复检工作。

(二)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

认真落实《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重点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的规范性进行专项练兵,突出重点行业执法练兵。要将大练兵活动和监管执法的实践结合起来,善于发现和培养重点行业优秀执法人员。10月中旬,将自评工作报告、候选单位及个人推荐名单上报环境监察支队。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工贸行业等为重点,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县安监局执法计划对象为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受委托执法的乡镇安监站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相关行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检查:1、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的中央、省、市驻岳企业;2、非煤矿山;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4、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5、涉铅、涉毒、涉粉尘等危害较重的职业卫生企业。同时县安监局对各乡镇负责执法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按各乡镇检查总数不少于15%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频次

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批发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的执法检查;对职业健康、综合监管行业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点事项

1.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为重点检查内容。

2.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皖政〔2010〕89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以及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具体参照《安全生产执法现场检查表》(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规范执法。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执法检查计划,各乡镇安全执法计划应在4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备案。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治统理念,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统计执法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执法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确保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专业抽查、统计巡查等方式,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统计违法行为要及时受理,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一)围绕“四大工程”建设,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的意见》《省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网直报平台日志监管办法》等文件要求,抓紧落实“四位一体”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是及时开展“重点”检查。针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领导批示的统计违法重点案件,及时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联合部门、专业,认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经济普查、联网直报、工业园区、服务业等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三是按月开展联网直报网上巡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加强专项执法检查。配合做好名录库建设、统计从业资格、统计法律事务告知等工作的专项检查,为“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三)认真做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反对和制止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确保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数据质量监控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源头数据质量,根据国家和统计局“五条红线”禁令和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平台数据质量监控管理,做好“一址多企”有关情况的报送,定期开展“一址多企”各种情形的工作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一)健全执法机构,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建设和执法人员的配备,充实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保证统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统计执法的宣传力度。通过统计普法骨干培训、统计专业会议、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上岗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统计法知识的学习培训,加强对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法制观念。

四、采取有力措施,夯实统计执法工作基础

(一)发挥统计执法的服务功能,适应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的要求,将服务理念贯穿统计执法全过程。

(二)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保障政府统计调查顺利实施。

(三)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统一按照规定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及《送达回执》,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及时做好统计法律事务告知、送达回执的回收和归档工作。认真做好对被检查地方、被处罚单位的回访指导工作,巩固执法成果。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树立统计守法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企业诚信统计。

五、其他工作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1、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功能作用。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

2、建立和完善县级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加快推进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到今年底,力争完成3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挂牌办公。

二、开展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

3、坚持群防群治,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格局。

4、部门联动开展电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积极协调县安监局、建设、国土、交通、林业等部门,按照电力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障、违法建筑、违障施工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5、开展涉电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电力警务室的作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废品回收站经营收购非法或不明来源的被盗电线或其他电力设施专项治理活动。

6、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验收考核工作。根据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电力函〔2009〕324号)文件要求,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认真做好省经信委等四部门来市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7、探索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下,按照《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许可审批制度,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三、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8、建立执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电力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案件移交等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电力行政执法追偿制度等,并与考核奖惩制度相结合。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环节,强化执法责任。

9、开展电力执法人员培训和申领电力执法证工作。为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工作的需要,积极组织电力执法人员参加省组织的电力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10、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将电力行政执法纳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中,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严格行政执法备案工作,实现备案制度化,县区重大执法案件报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备案。

四、深入基层调研和监督检查

11、开展电力执法调研工作。深入县乡(镇)、厂开展电力执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电力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用电情况存在问题。赴市外以及其它行业执法部门调研,积极探索和完善我市电力执法行为和模式。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督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

(一)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城市转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加强对省、市、区生态建设执行情况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致力服务于生态建设,加强对区有关部门落实省、市、区生态建设责任制及政策执行、目标任务完成、法治保障制度建设和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生态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依法追究责任。

2、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淮河流域治污核查、全省大气质量考核“三大考”顺利过关提供有力保障。督促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坚决整治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污染问题,抓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督检查,重点治理未批先建、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等问题。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建成、运转正常、发挥作用。加强对环境执法权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执法过程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会同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配合市监察局开展对环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得到有效利用。

(三)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水利建设实施情况、水利资金监管使用情况和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水利法律法规和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

2、配合水利部门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查找和纠正治淮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工程、水土保持等建设工程中的问题,重点解决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工程优质。

3、配合水利等部门严格实行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对各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责任。

4、会同财政、审计和水利等市直部门,配合市监察局开展对水利资金配套投入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对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节能工作安排部署,落实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五)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配合国土部门抓好《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贯彻落实,对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整改情况及时开展验收,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5%的有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2、结合年度全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联合国土、公安、城管、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对全区落实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弄虚作假和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重点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行为,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探索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拍挂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依法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采矿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置,严格贯彻执行《市中区安全事故和社会稳定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中室字〔〕5号)及安全生产责任提前追究相关制度规定,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强化“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抓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公室及时对责任事故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七)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目标,配合物价等有关部门开展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确保价格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八)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和财务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组织、审计、财政部门,开展“三审一查两覆盖”工作,加强对“三审一查”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工作程序科学规范,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确保审计和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及时联合进点,宣布工作纪律,公开举报受理电话,设立举报箱,认真受理有关问题线索。

二、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继续抓好前一阶段治理问题整改工作。对新开工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手续进行规范,重点对新开工和在建的棚户区改造、水利、交通运输、国土资源、铁路、电力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依法建设,防止发生新的违法违规问题。

(二)加强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治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入查找和解决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严厉打击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政府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监督,落实业主单位、施工企业、监理机构的质量安全责任,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坚决纠正违法转包分包工程、超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程结算价款严重超概算以及无证开工、违法建设等问题。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审批、监管职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行为。

(三)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项目共享平台,及时与市级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健全信用信息成果共享应用机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信用信息目录、信用评价办法、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等制度,实现信用信息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之间互认共享。

(四)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监管机制。对前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进行总结汇总,梳理工作开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会同各参与单位及时把有效做法和经验转化为具体监管措施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6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人民满意度为目标,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市场监管,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

1、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规范网吧经营秩序。

2、促进印刷发行及出版物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文化安全。

3、查处违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

4、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和营业性演出秩序。

5、抓好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

6、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全年办案70件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开展法律教育培训。

有计划地对全县所有的文化经营业主进行一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强化行业自律意识,促使其自觉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营。

2、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秩序。

(1)日常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文化市场日常检查,网吧的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四次,其他市场主体的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文化市场执法办公办案系统。

(2)加强技术防控措施。充分应用网络文化管理系统和文化市场执法办公办案系统,积极探索推进文化市场网上实时监控,实现人工巡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有效性。

(3)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对全县所有文化经营单位,重点是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艺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业主加强整改,推广文化产业保险,确保全县文化市场安全。

3、开展重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1)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实施“网吧管理年”活动。根据市、县安排部署,从2月中旬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实施“网吧管理年”活动,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规定登记核对消费者有效证件、超时经营、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等违法行为。所有网吧经营业主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经营场所张贴执法监督联系卡,公示执法监管人员的信息和联系电话,强化监管责任。对屡查屡犯的网吧坚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大力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实施“清源”、“净网”、“秋风”行动,坚决查缴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清查宣扬色情出版物及网络信息;打击假记者、假媒体、假新闻;规范印刷企业行为;整治少儿出版物市场,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

(3)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全面清查全县中小学校200米以内的文化娱乐及出版物经营场所,以实现“两个没有”为目标,即没有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违规进入电子游戏室现象;没有口袋书、低俗音像制品等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文化产品进入校园,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4)开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大力开展广电执法,依法查处违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

4、健全执法制度,提高办案水平。

(1)建章建制,强化落实。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执法的规章制度建设,强化学习和执行,促进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推进我县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2)应用网上执法办公系统。加强网上执法办公系统应用,每月的日常检查记录必须登录到全国文化市场网上办公系统。

(3)开展办案质量评比。今年将在大队开展案卷质量评比工作,通过评比促使执法办案人员相互学习,提高办案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

(4)加强部门协调。为规范和整治文化市场秩序,对部分案件和专项整治行动,我队将主动与工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联系,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取缔“黑网吧”,坚决清理取缔无证电子游艺和娱乐场所,提高文化执法办案的权威。

四、坚持公正廉洁,提高队伍形象

(1)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加强对全队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大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建立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严格考核,奖优罚劣,营造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实行职务回避,所有文化执法人员不得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严格执法办案流程,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严禁吃拿卡要、,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2)树立服务理念,助推文化繁荣。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通过执法扶持有益的,取缔违法经营的文化产业,让人民群众享受健康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繁荣文化市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7篇

一、突出重点目标,强化基础工作

一是优化办案结构。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以新《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为依托,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优势,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使民生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大要案件占比显著提升,力争办几件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

二是提升执法水平。建立案件异地管辖、重大案件报告、大要案件挂牌督办、执法办案信息公示等制度,积极研究建立健全电子证据的采集、固定和使用的相关工作机制,多途径、多渠道加强案件管理,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是推进专项执法。以案件查办为抓手,以整规秩序、服务发展为目标,以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及违法行为为重点,平均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做到目标明确,整治有力,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四是突出市局引领。新形势下要更加突出和强调市局公平交易执法局自身建设,在队伍素质提升、大要新案查办、廉政风险点防范等方面在全市发挥标杆作用和示范效应,把加强市级层面的监管执法与带领全市统一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二、确保执法统一,强化案件指导

一是加强理论指导。执法办案既是一个具体实践的过程,也是不断推动执法理论研究和创新的重要方面。要站在执法为民、统一执法的高度,从法理、法则及执法实践等方面开展研究和指导,不断拓宽基层执法人员视野,增强基层执法人员理论素养。

二是加强分析指导。进一步改进和深化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对案件发生的苗头、动向、趋势、特点进行深入的研究、评估、预测,结合举报投诉情况和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每月重点工作指导意见,每个季度案件统计分析报告,确定办案重点,明确工作方向,指导基层执法。

三是加强分类指导。要抓住重点工作和重点目标,针对基层办案实际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类别,按行业、分阶段、分地域进行分类研究,归类指导,做到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行业制宜。对重、特大案件采取跟踪式现场督办指导,以提高案件查办效能。

四是加强案例指导。推行典型案例指导具有释疑解惑、定纷止争、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等多重作用。要在严格分析论证、多方收集整理的基础上,依托市局局域网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典型案例数据库及“指导性案例”信息库,实现全系统典型案例、学习资料等重要工作信息的共享,使案件指导工作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围绕职责要求,强化执法办案

一是围绕统一的市场监管,加强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近年来,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企业限制竞争的行为有所抬头,阻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优势的发挥,严重损害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企业经营行为的调查研究,摸清行业现状,对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二是围绕净化市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金融、房地产、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力度,认真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以商业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中介组织和具有系统性行业潜规则特点的商业贿赂案件。力争通过案件查办,规范、引导经营者进行公平有效的竞争。

三是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打商业欺诈违法行为。要在深入摸底调查和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针对科技类商业欺诈的新形式、新特点,健全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有针对性地加强打击和防范,特别要针对现阶段利用网络虚假宣传实施商业欺诈的违法行为,理清查办思路,加大惩处力度,对屡次违法的此类企业,一律按照法定高幅度处罚。

四是围绕服务企业发展,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要以“一打四保”(打假保名优、打假保农业、打假保民生、打假保节日)系列执法行动为载体,以儿童用品、汽车零配件、家用电器、成品油、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施工材料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积极发挥打假维权联络站作用,严厉打击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认的傍名牌行为。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等的合作,针对相关行业的竞争状况和行业特点,进一步提高打击假冒侵权、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的执法效能。坚持改进和落实打假维权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打假维权联络站制度,为我市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竞争环境。

五是围绕维护武汉城市形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继续以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对于虚假违法广告,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要一并检查、一并查处。认真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规范医疗、保健品和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广告内容,清理网上非法“性药品”、性病治疗广告、低俗不良广告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六是围绕当前热点,扎实开展服务转型升级监管执法工作。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是当前改革发展的重点,也是各级 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要围绕绿色发展、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抓住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充分运用好《产品质量法》、《循环经济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扶持先进产业的监管执法工作。

四、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打传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尽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重点打击以“1040工程”、“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新型直销”等为幌子从事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式传销和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等为名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树立全市一盘棋、全市一体化的整体打击思路,着力针对黄陂、东西湖、洪山、江夏等举报投诉集中的传销高发区域进行深入、反复整治,严防传销反弹、蔓延。

二是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在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定期召开小组成员单位及打击传销责任部门联席会议,通过沟通、协商、研究,在日常监管、案件查办、人员遣返、“无传销”创建、宣传教育上形成合力。

三是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要善于借助各种媒体平台,坚持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宣传模式。要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注重宣传实效,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揭露传销犯罪实质和骗人伎俩,提高群众的辨别能力,使“拒绝传销、远离传销”观念入脑、入心。

四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协作,建立传销分析预警制度,依托工商12315、公安110投诉举报网络,广泛搜集传销活动线索,加强传销信息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监控、早预防、快处置。以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为基础和起点,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逐步创建无传销街道、无传销区,从而实现“无传销武汉”的目标。

五是进一步深化直销监管。要以加强直销监管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直销市场监管,对直销企业经销商和服务网点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引导直销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时刻注意直销市场的新动向,严厉查处直销企业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五、维护和谐稳定,强化综合治理

一是大力开展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市场整治工作力度,不断强化日常巡查、宣传教育及案件查处工作,切实做到应查尽查、应扣尽扣、应罚尽罚,坚决杜绝销售、摆放超标电动自行车行为。

二是扎实开展无照网吧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电信部门的协调协作,采取从源头上根治断网的措施,建立起高压严管的责任机制,坚决遏制黑网吧多发势头。

三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协作配合意识,密切配合新闻出版、公安等部门,对印刷企业集中、潜在风险较大的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印刷非法出版物的企业,坚决取缔非法印刷窝点,持续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认真开展综合治理其他工作。要站在维护政治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高度,加大相关案件的查办。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限改禁”、规范军服制售、处置非法集资、禁毒、反假币、反洗钱、打击发票违法、打击非法拼装车等工作,维护国家政治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队伍建设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8篇

一、大力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

各县工商局要加强《反垄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及时学习内地兄弟地区反垄断执法工作经验,加强对垄断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有效监督,主动走访座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行业规范经营。

二、继续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各县工商局要以查处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金融、房地产、医疗、教育等重点,认真组织查处辖区内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加大对以商业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双保”工作,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政企互动和部门联动,指导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和侵权动向,健全完善“双保”工作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省、州局开展的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拓宽案件查处领域,强化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傍名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落地查处,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有代表性的、领域新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力开展查处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以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反应强烈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坚决查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强化行政指导,促进零供关系健康发展。

加大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相关理论的学习培训及研究,强化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意识,重点指导知名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推动商业秘密案件的查办工作,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各县局要积极与烟草部门建立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治理无证、照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制售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等违法活动,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三、认真做好相关市场秩序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开展查堵非法出版物以及涉藏地区市场依法管理等工作。

按照省委《关于在我省藏区开展涉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击“网络共享”网站、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短信群发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等。

强化军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军地协作制度,加强宣传、培训等,坚决查处违反军服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进一步创新完善竞争执法工作机制制度

继续认真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督查落实情况,做好案件回访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案件回访工作常态化。

继续强化执法办案信息化工作,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严格执行绩效管理考核相关规定,扎实做好公平交易执法绩效管理工作,力争绩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五、加强执法办案专业化队伍建设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9篇

2012年,经济检查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牢牢把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责,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执法能力为保障,发挥工商部门执法办案主力军的作用,依法全面履职,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四个之城”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深入开展竞争执法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按照“双打”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将打假工作常态化。县局、各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分时段设立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相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二是继续加大对批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傍名牌”行为的打击力度,抓好源头治理。三是强化案件的延伸查办工作,顺着小案、个案追线索、究源头。今年,县局、各分局要力争抓1-2件案件延伸工作典型。四是加强对工商机关周边的专项检查,防止出现“灯下黑”的问题,维护工商机关形象。五是加大对大型商场和超市销售绿色食品的检查,严厉打击掺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侵犯绿色食品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六是加大与名优产品企业联手打假保优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傍名牌”行为。切实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竞争秩序。

(二)开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打虚假、铸诚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服装、家具、房产、社会培训、医疗、保健品等领域和行业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标示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三)加大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纠风、公、检、法等部门的合作,加大对社会中介、通信、房地产、担保、图书发行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抓住国家商务、发改、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的契机,组织开展好对零供关系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查处的专项行动。县局、区分局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件以上,开发区、商城分局力争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上有突破。

(四)严肃查处限制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作,依法查处供气、供水、供电、有线电视、交通运输等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差别待遇和附加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力度,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积极开展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二、坚持“以防促打”,扎实推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打传工作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发挥市、县(区)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打传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作用。强化打击传销综合治理格局,推动打击和防范传销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扎实开展综合考评工作。保持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是深入开展“皖剑-2012”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党的十期间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保持高压态势,早发现早打击,重点打击“资本运作”式传销、“拉人头”式传销和网络传销,防止传销活动被组织、黑恶团伙、民族分裂势力利用,避免引发。

四是巩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工作成果,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和“无传销示范社区(村)”评选活动。启动“无传销县(区)”、“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

五是继续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进车站、进劳务市场”的“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网络等媒介平台开展立体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传销的识别能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维护直销市场秩序。重点是直销员招募、培训和考试行为,企业的信息报备披露,服务网点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丰富和强化监管的手段,县局、各分局特别是工商所要加强日常巡查,建立监管档案,实施有效监管;定期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强化对直销企业案件查办工作和备案报告。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按照市“扫黄打非办”的统一部署,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认真建立、落实“扫黄打非”台帐管理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数据。

二是继续开展打击“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网络电视棒。

三是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意识,认真做好军服管理、打击走私、禁毒等工作

四、完善执法制度,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加大办案监督和指导力度,严格执行大要案报告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跨地区案件联办机制,树立正确的办案理念,按照“过罚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强化对全市罚没(暂扣)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执法风险防范。强化对大要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完善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三是慎重做好案件移送工作。正确把握政策规定,慎重处理案件移送,稳妥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

四是进一步强化区域执法办案工作的合作与交流。扩大与周边兄弟单位的联系与交流,建立执法协助与信息互通机制,拓宽办案思路。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0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挡水平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提高执法准备效率,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办、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执法、敢干负责、敢抓敢管,通过实施跟踪执法、跟踪监管,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进一步增强监管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执法机构自身建设,重点解决执法人员、经费、装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的问题,今年内务必落实执法人员全部到位,做到编制、人员、机构、工作经费“四到位”,努力确保执法机构的稳定性、工作相对独立性和工作机制的完整性。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定期学习制度,采取以会代训、走出去请进来、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教材,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要求,根据监管的权限、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执法覆盖率。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安全执法工作,对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进行分类,作为今年的执法检点对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证照不全、“三超”生产、“三违”现象。加大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查处力度。同时,对省局隐患举报平台转发的和本部门受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举报,应认真进行核实,及时回复举报人,属实的予以依法查处。

(五)加强镇(街道)委托执法的业务指导,督促镇(街道)执法人员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加强镇(街道)委托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正确行使委托职权。

(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权益。对未按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也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高危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七)加强执法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省、区三级执法统计网络,负责协调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加强对镇(街道)执法统计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执法分析。做到执法统计工作专人负责,各项执法统计数据准确、完整,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1篇

一、基本思路

2015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统揽,以贯彻落实新《安法》为契机,以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五依法、三着力、三加强”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安

一是依法执行新《安法》。要利用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机,采取上门宣讲、警示约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法》和即将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要严格按照新《安法》执法,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依法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新《安法》规定及《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4〕169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全面达标。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落实执法人员予以推进。

三是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要把“打非治违”专项斗争,作为安监执法队伍的“主业”和经常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原则,较真逗硬,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在总结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是依法规范执法办案。要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学习并应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统计、共享和文书生成自动化,提高安监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抓好队伍全面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定落实年度全员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全员学、全员讲、全员考的形式,狠抓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培训学习效果落实;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委托执法工作,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二是着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市安监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深入推动我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创建达标作为今年安监执法队伍建设的硬性任务,在2015年第三季度必须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保障条件。要清理、归建、到岗安监执法人员,到岗率达到80%以上;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三)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相关要求,办理案件一律同步上网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

三是加强自身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例会、学习培训、执法计划、日常管理、统计台账、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对安监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适应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依法治安的高度,正确认识安监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加强对安监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全面建设。安监执法队伍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创新工作,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安监执法队伍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突出队作用,监察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重要助手作用,检验反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管理成效的有效途径作用。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这一主题,以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能力为目的、以提高队伍素质为重点、以贯彻省厅、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交通法制建设,为全市交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制订20__年法制及普法工作规划,抓好《xx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xx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xx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和省厅八项行政执法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我局及各执法部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对公路建设市场实施依法管理,进入法律程序,确保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认真贯彻《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行政处罚法》,依法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取缔非法营运车辆,取缔非法站场,打击违法经营业主。

3、组织召开法制工作会议,搞好普法培训学习,全面总结07法制工作情况,布置“十一五”法制工作任务;聘请司法局法律老师讲课,全面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素质。

4、加强执法证资格管理,完成《交通行政执法证》和省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和新增人员发证前的培训考核工作。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为了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水平,拟在年内组织一次行政执法培训。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交通行政执法是交通工作中一项带全局性的工作,它贯穿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管理、交通规费征收、公路路政管理、水上交通管理等各个方面,交通部门的各项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才能去做,离开法律法规的规定都是乱作为,无法制即无行政,依法行政是交通工作的必要条件,有时也是充分必要条件。交通法规是我们做好交通工作的依据,交通行政执法管理交通工作的基本手段。实践证明,依法依规处置各类矛盾是解决问题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因此,相关执法部门,特别是公路管理段、运输管理所、出租车所,要把交通法制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对待,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面对新形势,一定要健全法制机构,配好法制专干,落实办公场所,解决办公经费,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队伍的管理,执法行为的规范只能靠制度,交通执法的门类多、人员多,与社会接触比较广泛,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出现吃、拿、卡、要现象,就会发生公路“三乱”行为,严重影响交通的社会形象。为保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健康、有序地开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错案追究制、规范性文件审批制等制度。按照省市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执法工作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不仅要定期考核,还要落实到位。今后凡是因工作不力造成错案的执法人员,要按照市政府的错案追究办法处理到位,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凡是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按市政府的规定,首先报法制机构审查,然后才能对社会公布。

2、落实执法检查制度,严肃查处个案。市局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部门的执法检查、监督,形式可以多样,方法可以灵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查处,对违法违纪的执法人员,该处分的要处分,决不姑息迁就。

3、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市局要聘请行风监督员,运管所、公路管理段、出租车所也要聘请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要由人大、纪检、政府、政协、新闻媒体、群众车主等多层面的代表组成,随时欢迎他们举报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还要定时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便促进执法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段、所要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法制工作的重点来抓。

1、加强法制培训和教育,各执法部门要结合局

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按照交通厅的规定,领导干部每年不能少于40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执法人员每年不能少于80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3篇

一、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监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加强学习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到兄弟县市学习先进的执法监察工作方法、经验,选派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执法监察和行政执法培训班,县局开展全体执法监察人员实际操作培训,组织各管理所分片区召开执法工作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二)强化硬件建设。逐步解决执法监察工作装备和物质条件保障问题,如gps定位系统、电脑、通讯、摄影器材等办公设备。

(三)严格奖惩逗硬。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及案件质量评比活动,表彰先进,惩处落后,在全县树立正反典型,扬正气、鞭后进。

二、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与纪委、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城市执法、供水、供电等部门协作配合,构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有效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相关文件,充分授权基层管理所独立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并切实争取和依靠乡镇政府支持,实行联合执法,形成以乡镇政府为主导,国土、城建齐抓共管农民建房和农村宅基地的新格局。

(二)加强内部管理机构的联络、联系、联管制度建设,理顺执法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内部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严格遵守建设用地及探矿、采矿权审批程序,严格日常监管,做到批前监察大队早介入、批中各相关股室及国土资源所严把关、批后齐抓共管。

(三)继续严格执行《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各管理所是本辖区动态巡查的主体,主要负责日常巡回检查,健全巡查台账,按时上报报表,并结合本所实际,建立动态巡查的各项制度,完善动态巡查网络。监察大队要适时对各管理所的巡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将动态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列入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让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切实担负起本村(居)委会土地管理的监管职责,真正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执法监察网络,将土地执法的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真正从源头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三、重拳出击,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一)积极协助、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农民违法建房依法强拆行动。各管理所选择一批顶风作案、影响较大的违法占地建房,组织力量,起到教育、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农民抢占、乱占土地行为,特别是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继续发生和蔓延。

(二)各管理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对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后,报局监察大队会审,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监察大队要对各管理所办理的案件进行督办审查,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样或实地检查,确保办案质量;要对重大典型案件、督办案件、领导交办案件、基层政府违法案件以及监察大队认为应当由其直接查处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三)巩固矿业市场整治的成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与公安、林业、供电、安监等部门合作,坚决严厉打击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四)摸清全县地质灾害违法的现状,重点查处地质灾害治理转包工程案或违法进行地质灾害评估案。

(五)全力以赴参与县城规划区内“双违”整治,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抽调人员积极参与“双违”清理整治工作。

四、主动作为,精心安排部署,积极做好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

(一)成立局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组,从相关股室抽调人员,全力以赴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梳理、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摸透、吃透卫片检查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早安排,早布置,早整改。

(三)认真执行部、省出台的半月报制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严格审核“卫片检查”各类数据成果,确保上报的数据严谨、真实、准确。

(四)依法立案查处和全面整改,确保依法履责率达100%,积极采取恢复土地原状、“三不留一毁闭”等措施消除违法状态,确保顺利通过部、省组织的督查验收。

五、信息共享,依法督办、不断推进土地供后监管和内部追责力度

(一)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审批备案和公示制度。行政审批股要将行政审批的基本信息在批准许可之日起7日内,以电子文档或其他形式在辖区管理所或监察大队进行备案,辖区管理所应当督促各建设单位和采矿业主将除保密事项外的行政审批情况,在建设工地或采矿现场竖立或悬挂,接受监督;地质环境监测站应当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备案的资料报监察大队备份,各管理所应当按照备案的情况对评估人员的证件等身份进行核实,发现违反地质灾害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二)资产股、各管理所要利用网上监管平台,加强对国有土地供后行为进行监管,防止发生新的违法行为,对拒不接受监督监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移交执法监察大队或管理所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其纳入守信程度的重要条件予以登记管理,情节严重的纳入用地警示信息黑名单予以上报。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4篇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乡镇、各部门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行政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为继续加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各乡镇、各部门之间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还不健全,程序不够完善;二是考核机制运作不顺畅,奖惩措施不到位,责任追究难落实,组织实施还缺乏必要的保障;三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重制度建立、轻制度落实。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我县尽快建立并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职权清理工作

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三项基础性工作。年以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严格审核,基本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的清理工作。自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以来,一些部门进行了整合,行政执法依据有所变化,职能有所调整。目前,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各行政执法机关,一定要以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办法》的规定,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后的新“三定”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重点抓好行政执法职权清理工作。各部门行政执法职权清理结果要以本机关的各义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备案。全县行政执法职权清理工作务必于年4月底以前完成。

(二)下大气力,切实抓好执法职权分解和执法责任落实工作

行政执法依据赋予行政执法机关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的要求,对清理确认的行政执法职权逐项梳理,分解落实到本机关的内设机构(处、室、科、队、所)和具体执法岗位,确定不同机构、岗位和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并根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该承担责任的种类。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所属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使职权的行使与责任的承担紧密挂钩,形成职权明晰、责任明确的责任机制。全县落实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工作务必于年4月底完成。

(三)细考严究,抓好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检验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我省《办法》规定了评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组织领导,明确考评要引入外部评议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办法》的规定,每年结合年度考评,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确保评议考核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既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又是落实法定职责的重要保障。《办法》对责任追究行为、责任种类及承担方式,追究程序及追究主体作出了具体规定。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越权执法、粗暴执法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切实做到权责一致,奖惩分明,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责任追究机制。

(四)完善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长效机制

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事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正确实施和法律制度的权威,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的工作制度,形成行政执法责任制长效机制。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责的调整、行政执法职权的变动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要在30日以内报县政府办公室,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查后分批集中公布。调整变动后的行政执法职权,由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公布。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系统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网络查询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询。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的真实载体,也是检查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行政执法机关一定要重视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通过案卷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规定,统一本系统的执法程序、文书格式和案卷标准,根据不同的行政执法职权,制定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完善外部申请受理和内部审批运行的具体工作程序,明确执法案卷的统一标准和要求。统一后的执法文书格式、执法程序、案卷标准要报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备案。

完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为确保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度的落实,县人社局、监察局要积极协商,研究制定组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进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规范,明确各自的职责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措施。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夯实责任。要把解决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从组织领导上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力推进。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要承担起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管理责任。

执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5篇

 

2021年,全省城市管理监督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树立城市“全周期管理”意识,推动治理理念、治理手段、治理模式创新,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一、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一)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若干意见》。持续加强合肥、铜陵两个部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巩固示范成果、总结推广示范经验。以示范带动全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其他14个设区市以及所辖县(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分层推进省级以及各设区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

(二)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设区市厨余垃圾设施全覆盖,年度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500吨/日。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处置情况专项调查,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

(三)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抓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淮北市、蚌埠市、淮南市持续巩固提高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建筑垃圾变废为宝,推进其他市、县(市)落实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任务。

二、加强城市市容市貌治理

(一)开展“五大整治”。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在城市及县城的建成区范围内有重点地开展街面秩序、环境卫生、人行道净化、户外广告、架空管线“五大整治”工作。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开展城市管理效能评价工作。

(二)抓好“三个示范”。坚持以“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的试点示范为抓手,对标国家和长三角先进地区标准,结合《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排查问题短板,科学拟定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统筹疫情防控。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城市环境卫生有关工作精神以及省有关部署要求,适时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市容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加强环卫保洁,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强环卫设施和公共场所的消杀工作,提升城镇公厕服务水平。加强环卫人员安全防护,关心关爱一线环卫人员。

三、加强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大城管”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动立法机关加快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领域立法工作,为城市治理提供法治保障。结合实际建设完善城市管理、执法和评价标准,清理、规范执法事项。

(三)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强转树”专项行动成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用好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按照《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配备执法装备,保障需要、厉行节约。

(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城管执法协作。结合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加强联动衔接,推动在更大领域和范围开展协作。推动区域一体化城管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四、推进城市治理效能提升

(一)加强智慧城管“一个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作用,强化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强设区市与所辖县(市)智慧城管平台的一体化建设。积极与各市“城市大脑”建设相衔接,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调联动,既要主动争取资金项目支持,也要避免重复建设。创造条件推进城市治理“一网统管”。

(二)加快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快省和设区市智慧城管平台优化和数据对接,发挥平台综合管理、执法和服务功能。市县结合工作需要,建设完善智慧市政、智慧路灯、智慧渣土、智慧园林、智慧执法等各类信息化系统。根据国家综合管理服务评价体系要求,适时调整完善综合评价工作。

(三)推进地下管网系统建设。加强地下管网信息化管理和运行安全智能化管控。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建设、完善和应用好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运行安全监测系统,促进城市“生命线”高效协同管理。

(四)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居住社区延伸,依托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群众反映问题受理处置机制。做好部门职责分工衔接,依法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进城市管理行业建设

(一)坚持党建引领。抓好政治建设,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和执法水平。

(二)提高城市管理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的重点场所、区域的日常巡查;规范对生活垃圾处置、厨余垃圾处理,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窨井盖管理等的安全管控。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堆放点隐患,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化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健全建筑渣土处置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涉及高铁、普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