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

执法工作方案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权力,全面提升镇依法行政能力,为全民创业、全面创新、全市“五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延伸镇执法监察触角,建立健全镇执法监察网络,加大基层执法监察力度,有效保障各部门执法权的规范行使和有效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队伍素质,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经常化等“六化”目标,从而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三、主要措施

1.明确执法监察职责。镇纪委受市纪委监察局委托,行使镇的执法监察职责:一是了解掌握本镇依法行政情况;二是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三是参与镇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四是做好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的基础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抓好镇的执法监察工作,确保监察到位,确保镇执法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2.实行执法备案机制。实行重要执法、许可事项双重备案机制,涉及建设规划、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城管、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一般程序案件、责令整改案件、案件,部门备案,同时又要向镇纪委备案。镇纪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强化监督,要了解案情、加强监察、认真归档。

3.开展执法联动监察。执法监察的主要途径:一是定期听取执法情况汇报;二是对备案案件进行重点监察;三是对执法情况开展民主评议或测评;四是对执行相对人进行回访。执法监察的主要形式:一是对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和一般案件,镇纪委可独立组织开展监察活动,通过了解情况、抽查案卷、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督促整改等方式,增强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二是对专业性强、程序复杂、涉及面较广的案件,镇纪委可与市级委开展联动监察,增强监察实效,确保案件质量,提高执法水平;三是每年将组织对执法情况开展联合执法监察,加大监察力度,发现共性问题,抓好督促整改。

4.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各行政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根据依法行政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遵循实事求是、合法公正、奖惩结合的原则,以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切实促进依法行政,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评议考核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含实行垂直管理的各行政执法机构),以及其它区政府所属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以下简称被考评单位)。

三、评议考核内容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定规定;

(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三)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六)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情况;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九)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有否不作为情况;

(十)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履行执法案件审核职能的情况。

考核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制定。

四、评议考核方式

评议考核采取日常考评方式,最后成绩由日常考评成绩累计形成,实行百分制量化。日常考评主要采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选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对行政执法情况实地调查、抽查有关执法资料及执法档案、查处行政执法案件以及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

评议考核结果由区政府进行通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城管为目标,以规范行政处罚权运行程序为突破口,以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畅通司法强制执行权申请渠道、增强执法对象自觉守法意识、营造社会公众广泛支持参与城管行政执法的社会环境为着力点,以标准化执法工作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树立城管执法权威,改善队伍形象,提升管理效率,为保障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二、规范行政处罚权运行机制

明确职责分工,再造执法流程,建立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执行权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一)督查机构与执法大队共同行使检查权。各执法大队负责所辖区域内日常巡查,发现轻微违章行为应及时教育改正,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和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规定立案查处。各级行政执法局督查机构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配备各类取证设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执法大队日常巡查未能发现的违法行为,收集违法线索,制成督办单交执法大队办理。

(二)执法大队依法行使调查权。执法大队自行发现的违法线索和督察机构派遣的案件,由两名以上正式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主要采取拍照、录像、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制作勘验笔录等方式。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执法对象应尽量避免使用暂扣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减少对立情绪,避免激化矛盾。执法大队经调查取证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提出拟给予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建议。涉及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三)分级行使行政处罚决定权。局法规科负责对执法大队提请审查案件的主体资格认定、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程序法和实体法的适用进行审查。凡证据不充分、程序有瑕疵的案件,应退回大队补充完善;凡证据严重缺失、无法补充完善的,应进行撤案处理。经法规机构审查合格的案件分别由分管队伍和法制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审核;最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案情复杂和罚款超过1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件由领导班子集体召开案审会研究决定。

(四)申请人民法院行使强制执行权。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不能执行到位的城管行政处罚案件,各县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申请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申请执行书》应由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全市城管系统所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应由市行政执法局法规机构再次审核把关。

三、建立和完善考核培训机制

要进一步加大对城管执法的考核和培训力度,保障城管标准化执法成效。

(一)建立导向型量化考核机制。实现执法队员工作任务的目标化和工作标准的量化,以案件办理的多少和办案质量的高低检验工作绩效。在《市城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试行办法》和《市城管行政执法督察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以案件完成率为主要依据,制定出台《大队月度考评办法》,进一步量化绩效考核体系。

(二)建立实战与理论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模式,通过对执法实践大的共性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情景模拟执法考核、典型案例分析、专题执法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质量。在全系统推行统一格式执法文书及使用规范,每名执法队员都要熟悉把握实体法和自由裁量权标准,正确运用法律程序,熟练掌握各种执法艺术和技巧,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四、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各级城管部门要主动搭建城管执法互动平台,主动延伸服务触角,畅通群众参与和监督城管执法渠道,努力营造社会拥护支持城管执法的舆论氛围。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城管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编印城管便民服务手册,定期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合理化建议,争取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让当事人详细了解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增强对城管执法的理解度和参与度,消除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动因和对立情绪,实现工作重点从只注重事后管理的"单极"模式向事后处罚与事前预防并重的"两极"模式转变。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市全力建设国际旅游胜地的第一年,是我区狠抓落实、加快发展之年,执法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四次全会、市四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区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推动,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1.认真开展对全面推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工作、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美丽·清洁乡村”行动的执法监察。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建立巡查和监督机制,建立日督查、周通报、月讲评工作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2.开展节能减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以节能技术改造、重金属污染防治等资金为重点,认真查处并纠正骗取、套取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节能减排资金等行为,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执法监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统计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逐宗清查违反国家政策闲置土地情况,坚决纠正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闲置土地等问题。

4.督促水利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会同有关部门对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田水利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节水改造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选择水利资金投入大、建设任务重的项目进行检查。

5.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生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推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6.按照党的十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依据行政监察法,会同区法制办开展对政府机关各个部门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情况的专项督查。

(二)督促基层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会同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合理配置执法权限,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综合执法。推动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在执法中、办事不公、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行使职权。

(三)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是对已排查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新建项目的排查力度;三是健全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及时转化为规章制度。

(四)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索贿受贿的案件;坚决查处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案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的案件。严厉查处在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查处违反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五)继续做好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考核、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效果,杜绝和减少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检打联动、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加大品种退出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下沉监管重心,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有效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努力确保良种供应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种子案件。

二、活动目标

(一)杜绝未通过审定品种入市,依法加快无标准样品和不适宜继续推广品种退出。对未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品种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期提交标准样品的品种,按程序公示后予以退出。

(二)依法清理违法或停止生产经营企业。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屡次违法违规,或多次被举报投诉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依法限期整改、注销或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

(三)加大种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种子管理机构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推动种子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和高效。

三、监管重点

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突出抓好“五重一大”,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针对性,提高执法效率。

(一)重点内容:品种真实性、合法性、种子质量和种子生产经营情况。

(二)重点作物:玉米、水稻、棉花、油菜和本县主要蔬菜种子。

(三)重点市场:辐射面、影响面大的店埠、梁园、撮镇、石塘、八斗、古城、白龙等种子集散地和集贸市场。

(四)重点环节:种子生产及市场销售等环节。

(五)重点企业:监督抽查品种真实性和去年被查质量不合格、多次抽不到样品、近两年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

(六)重大案件:社会举报投诉、跨区域和久拖不决的重大种子案件。

四、重大活动安排

(一)2012年放心种子下乡暨全县种子执法年启动仪式

1、时间:3月。

2、地点:店埠

(二)春季种子市场调查摸底活动

1、时间:2-3月。

2、任务:组织暗访1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2个乡镇集市,登记所有门市部经营的水稻、玉米和棉花种子及其生产企业(同一企业同一品种登记一次,下同),重点梳理未依法通过审定品种、已退出品种、超区域推广品种、生产企业(指包装经营企业,下同)与标注经营许可证不一的种子、标注的产地与生产许可证和检疫证书相互矛盾的种子、标签标注不真实或可能套牌的种子及其生产企业等信息,并于2月底前以电子报表报市农委。

3、措施:3月初,通报各类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及其生产单位,指导群众购买。

(三)春季市场执法检查活动

1、时间:3-5月。

2、内容:一是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二是检查种子标签、经营许可及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等,以水稻、玉米、棉花、蔬菜种子为主。

3、任务:开展春季市场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及各乡、镇种子门市部。

(1)检查市场。检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乡镇种子门市部(累计抽查不少于15个门市部,每个门市部抽查不少于2个种子样品)。

(2)抽样检测:对抽样种子的品种真实性和品种纯度(主要农作物种子)、净度、水分和发芽率进行检测。

4、措施: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抽样检测不合格企业整改、提交整改报告。春季查处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于8月底前报市农委。

(四)种子生产基地巡查活动

(1)时间:5-8月。

(2)内容:检查种子生产档案,核查种子生产地点、品种名称、生产面积等信息,检查种子生产条件。

(3)任务:5-6月和7-8月,在种子生产的苗期和种子生产关键期,对辖区内种子生产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地核查备案企业生产情况。巡查结果汇总后于9月底前,以电子报表报市农委。

(4)措施: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抢购套购、品种侵权等违法行为。

(五)秋季油菜种子市场调查摸底活动

1、时间:8月中旬。

2、任务:组织暗访1个集中交易市场和3个以上乡镇集市,登记所有门市部经营的油菜品种及其生产企业,重点梳理未依法通过审定品种、已退出品种、超区域推广品种、生产企业与标注经营许可证不一的种子、标注的产地与生产许可证和检疫证书相互矛盾的种子、标签标注不真实或可能套牌的种子及其生产企业等信息,并于8月20日前以电子报表报市农委。

3、措施:8月底以前,通报各类违法生产经营的油菜种子及其生产单位。

(六)秋季种子市场执法检查活动

1、时间:9-10月。

2、内容:一是组织开展种子质量检测;二是检查种子标签、经营许可及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等,以小麦、油菜种子为主。

3、任务:重点检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及种子门市部。

(1)市场检查:重点检查油菜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乡镇门市部。抽查不少于5个乡镇集贸市场,每个乡镇集贸市场抽查不少于2个门市部。

小麦市场检查依据是否继续开展小麦良补招标供种情况而定。对不采取招标供种的,参照油菜的市场检查要求进行。

(2)抽样检验:油菜市场检查的每个门市部不少于1个样品抽样。

小麦种子,对不采取招标供种的,参照油菜种子的抽样检验要求进行。

4、措施: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抽样检测不合格企业整改、提交整改报告。秋季查处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于11月底前报市农委。

(七)冬季种子企业督查活动

1、时间:11-12月,种子入库、加工、包装旺季。

2、范围与内容:本县已经申领种子经营许可证企业。督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档案是否规范,扦取待售商品种子样品。

3、任务:结合谁许可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督查任务。

许可企业抽样检测面不少于1/2企业,抽样净度、水分、发芽率室内检测结果于2013年1月底前报送省种子管理总站。品种真实性和品种纯度样品安排在2013年春季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进行鉴定。

4、措施: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屡次违法违规,或多次被举报投诉的企业,依法限期整改、注销或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将种子执法年活动作为重中之重,一把手亲自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精心部署实施。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科学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考核制度,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要重视和加强培训指导,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等规定及本方案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执法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结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在扦样、生产商样品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和异议处理等各环节,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保证合法规范,并妥善留存相关凭证证据,确保为检打联动提供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

(四)开拓创新,健全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要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协作配合,做到质量抽查和依法查处的衔接和配合,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健全协作沟通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跨区域案件协查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联动联查,发挥体系整体合力,提高查处效率。建立与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不同层次联席会议,会商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健全案情通报、案卷查阅等程序,确保案件信息交流畅通。三是健全案件移交工作机制。对构成犯罪的种子违法案件,要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并提供专业技术等必要支持,切实防止以罚代刑。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及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及遵守执法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

(一)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针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管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对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扩大综合执法试点,提高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要结合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手续简化、方便快捷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贯彻《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及时纠正和查处实施行政许可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下半年,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

(二)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进行广泛调研,认真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的问题。督促政府及其部门健全决策规则,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督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各县(区)都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追究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切实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廉洁高效地为民服务。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继续对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严肃查处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行为,坚决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中出现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城镇拆迁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拆迁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的配套制度,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利益。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力度,完成年的清欠工作目标,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杜绝发生新的拖欠,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认真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环保执法部门在纠正企业排污中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督促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行为。

二、紧贴中心,围绕经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紧贴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发挥最大的效益;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一)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和安全,使之发挥最大效益。

(二)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督促土地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征收征用土地,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控制土地征用和拆迁规模;督促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的各项规划,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要严格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纠正和解决滥用行政权力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配合主管部门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整顿规范工作,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继续好转。

(四)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和安监部门要认真参加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对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惩防并举,围绕制度建设推动抓源治本相关工作

各级监察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围绕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认真解决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过程不透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改革矿业权出让方法,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

(二)推动《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56号)和《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要求,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要按照信息公开、程序合法、交易公平、行为规范的要求,督促主管部门针对目前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特别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逐步将分散的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从部门和行业管理中分离出来,建立统一的招投标机构。各级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所在地和驻在部门工程项目招投标全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防止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规避招投标、越权招标、虚假招标、串标、非法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推动投资体制改革,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大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力度,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四)开展林业生态工程执法监察,检查有关部门是否按国家退耕还林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检查退耕还林补助款是否足额兑现农户;检查种苗款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种苗招标采购情况。对退耕还林中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补助款和种苗购置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要继续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件,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案件,工程承发包中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的案件,政府投资决策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四、靠实责任,保证执法监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年执法监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执法监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履行职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执法监察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执法监察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具体业务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总体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履行职责,狠抓的执法监地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本地、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组织实施好各项执法监察工作。要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执法监察工作不重视是失职,抓不好也是失职,不抓更是失职,对责任不到位、工作失职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将执法监察各项任务量化、细化、分解。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抓住关键环节,抓住重点部位,确定执法监察切入点和突破口,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同时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注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执法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保质保量完成执法监察任务。牵头单位要增强搞好执法监察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履行职责,对牵头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执法监察,配合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和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主动将承担的工作任务列入本单位执法监察项目,开展执法监察,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执行制度,强化协调联系。执法监察工作量大面宽,需各方协作配合。市、县监察机关要加强执法监察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县(区)监察机关和市直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要及时向市监察局报告执法监察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好的做法和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件,纠正和处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的各项制度及从源头上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等。要严格执行制度,及时上报执法监察信息月报和半年报表,做到月初有安排、月中有小结、月终有总结,促进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畅通,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在及时上报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的同时,要组织力理认真查处,该移送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7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领会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及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步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推进依法行政,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全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这部法律。监察部门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的高度,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把对落实《*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作为一项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真准备,抓好宣传,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

《行政许可法》所确定的原则和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所以,《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是各部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一项重要任务。区监察局、法制办多次研究、协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详细分配了各职能单位的具体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并要求于2004年7月1日前完成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此监察局和法制办认真部署,经区政府批准,把整个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活动分为三个阶段:1、清理全区审批项目阶段。2、学习、培训《行政许可法》阶段,全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分成处级及以上领导、科级领导和科员三个层次分别由组织部、人事局、法制办进行培训,并对专门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3、考核、考试、发证阶段,考试分为开卷、闭卷两种方式,对专门从事行政许可实施的工作人员实行闭卷考试,其他人员开卷考试。监察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将定期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的落实工作。同时,《行政许可法》对监察机关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的职责作了规定,对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区监察局、派驻机构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是要带头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准确理解、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其立法精神和基本内容,使监察干部能够熟练掌握《行政许可法》,增强依法监察意识,提高依法监察能力,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责。

三、严谨认真,高度负责,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奠定坚实的基础,监察局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各项清理工作。一是要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依法明确实施机关;对行政机关超越职权实施行政许可的,擅自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或者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都要依法予以纠正。二是要清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对增加违反上位法的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程序和超出法定期限的都要予以修改或废止。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公布我区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主体名单。自7月1日起,凡未经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主体,一律无效。

四、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依法强化对《行政许可法》的推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法》规定,监察机关的职责主要有三项。第一,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违反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以及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取费用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有权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第三,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区监察局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履行《行政许可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责,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一)区政府成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推行全程办事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分设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办公室和推行全程办事制工作办公室。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日常事务,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

(二)设立区行政投诉分中心(于今年4月1日挂牌工作)。制发了《*区公务员违法行政行为投诉办法》和《*区全程办事制投诉督察暂行办法》,保证了救济渠道的畅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把监督工作落实到行政许可受理、审查、监管等各个环节,创新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进行立项检查。

(三)设立下列制度:

1.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2.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

3.定期检查制度。

4.两员监督制度。

5.申诉举报制度。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8篇

一、检查范围

本区范围内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各调查单位。

二、检查原则

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坚持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对经查实确属统计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从严处理。

三、检查内容

(一)2005年统计年报资料和年已上报的统计定报资料的数据质量。重点检查指标:

工业: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销售收入、中间投入、出货值、营业利润

建筑业:建筑业总产值、竣工产值、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利润

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商业:商品购进总额、商品销售总额、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利润总额

住宿业:期末客房数、期末客房床位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房地产业:本年完成投资额、施工面积、竣工面积、现房销售面积、现房销售金额、期房销售面积、期房销售金额

服务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从业人员数

劳动工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和生活费、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二)统计基础工作。

⒈是否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⒉是否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档案等统计管理制度;

⒊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持有今年到期的统计上岗证的人员或已报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统计人员可作为持证上岗统计);

⒋统计登记办证情况。

(三)各调查单位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包括培训及采集、整理、汇总、上报统计资料等各环节。

四、检查安排

(一)各街道、镇(漕开发)统计站,要在对单位详细摸底的基础上,组织所属的全部单位开展自查,并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

(二)各街道、镇(漕开发)统计站,在完成统计年、定报数据质量自查情况汇总表的基础上,于6月20日前按专业上报汇总表及关于自查结果的分析小结;并根据自查情况提供拟进行检查单位名录及其基本情况,同时上报区统计局。

(三)区统计局年报工作结束后,从6月起抽选部分单位逐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违法单位进行查处。抽选单位首先是以各街道、镇(漕开发)统计站提供的名录为主。在进行检查时,要求各街道、镇(漕开发)统计站做好配合工作,并派统计人员参加。检查的重点是围绕本区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抓好工业、商业、房地产、服务业和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的专项执法工作。具体的时间安排如下表:

(四)区统计局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各专业实际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地开展经常性检查工作,并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查处。

(五)在年度工作结束后,区统计局将对全年的自查、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违法单位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公布。

五、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应积极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法律意识,提高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统计的认识。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9篇

一、20*年度房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标准及重点

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遵府办发[20*]154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的通知》(遵府法[20*]3号)要求及《*市房产管理局20*年度*市房管系统适用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基本标准》的要求,重点对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入卷装订、行政自由裁量,行政许可案卷程序、案卷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对梳理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组织整改提高。

二、组织机构

*市房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另行文对小组成员进行调整)领导全市房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分设四个指导检查小组,分别市房管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各指导检查小组成员及指导检查单位如下:

第一组由副局长徐江同志带队,成员由产权处、市场处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仁怀市房管局、赤水市建设局、习水县建设局和桐梓县建设局;

第二组由副局长李晓东同志带队,成员由经营科、直属分局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绥阳县房管局、正安县建设局和道真县房管局;

第三组由副局长谭华同志带队,成员由拆迁处、市场处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湄潭县建设局、凤冈县房管局、余庆县房管局和务川县建设局;

第四组由纪检组长张家美同志带队,成员为拆迁处、监察室和法规科各抽调1人组成。指导检查单位为市房管局各业务部门和*县房管局;

各指导检查小组成员及指导检查单位由*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和调整。

各指导检查小组根据20*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步骤

和时间安排自行开展指导检查工作。应当于20*年10月15日前检查完毕,并形成书面材料送法规科汇总上报。

二、20*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7月---8月31日)

1、市房产管理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应当将本部门和本机关20*年7月1日至20*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已受理或立案,但未办结的,拟写说明材料;并将本评查年度(20*年7月1日至20*年6月30日期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受理、决定数据于8月30日前报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2、制定评查工作的具体方案;

3、制定评查工作的激励办法和发现违法行为的纠正程序;

4、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要明确本机关参加案卷评查工作的机构、人员,并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及案卷评查工作安排情况于8月30日前报送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二)自评阶段(20*年8月31日---9月15日)

1、对照方案和有关评查标准开展评查工作;

2、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评出本机关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标准案卷及相关决定书各1份;

3、市房产管理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评出本部门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许可标准案卷及相关决定书各1份,并于9月10日前将评出的案卷送第四指导检查小组和政策法规科进行复查。法规科在各部门评出的行政许可标准案卷中评出1—3份案卷,以备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4、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于9月10日前将评出的案卷报送相应指导检查小组和市房管局政策法规科。

(三)综合评查阶段(20*年9月15日---10月15日)

1、*市房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小组抽查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同时对各县(市)房管行政执法机关上报的标准案卷进行复查;

2、市房产管理局指导检查小组共同评出本系统4卷标准案卷,并将评查出的各类标准卷和优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本系统,以指导行政执法工作。

3、市房产管理局于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行政处罚案卷1—3卷,行政许可案卷1—3卷复印按规范要求装订后,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由市法制办、档案局等部门联合组成评查组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的问题反馈到各被评查单位。

(四)整改提高(20*年10月15日-11月15日)

1、市房产管理局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梳理出本部门和本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书面报送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汇总,再由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梳理出本机关、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

2、对梳理出的问题拟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的具体标准、期限;

3、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房产管理局、并同时报送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4、市房产管理局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省建设厅,并报省建设厅法规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五)总结阶段(20*年11月15日---12月5日)

市房产管理局汇总本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于12月5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总结。总结要求有本评查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受理、决定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各县(市)房管局(建设局)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10篇

一、总体要求

强化审计部门普法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股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全体审计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不断提高全体审计人员学习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自觉性,为建设全域九寨和“三个领先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审计和普法宣传相结合

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审计执法的全过程,利用审计进场见面会和审计结果情况通报会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法规,通过现场审计向被审计单位和财务人员宣讲财经政策规定,采取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二)坚持常规宣传和集中宣讲相结合

依托全省审计大讲堂、集中学习培训等载体,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针对审计自身特点和工作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重点开展各类审计检查发现突出问题、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审计工作实效。

(三)坚持上下互动和整体联动相结合

强化省、州、县普法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加大对各股室的业务指导、检查,坚持整体联动普法。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每年制定普法计划,就有关重要政策和依法行政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等培训,将学习法律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

三、工作内容

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主动参与相关责任单位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2.利用年度审计项目实施,对被审计单位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

3.利用开展“走基层”、“双联”、“双报到”等活动的深入开展,重点宣传普及党的方针政策、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各项惠农利民政策。(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4.依托审计大讲堂,重点宣传普及与审计机关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预算法、《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重点宣传普及新颁布的审计法律法规和财经法纪的宣传教育。通过审计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依法治市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审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各股室)

6.按时完成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县司法局安排布置的有关工作。(责任部门:局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

各股室要按照州、县有关要求和本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内容和重点时段,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11篇

一、成立综合整治“三车”领导小组小陈老师工作室

由于“三车”非法上路搭客营运涉及到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拼装组装和非法销售,同时“三车”非法上路搭客营运还引发了大量交通和刑事案件,执法主体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建议由市综治办牵头,成立整治“三车”非法搭客营运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指挥。我局由黄南飞副局长参加领导小组成员(电话:13318391633),执法一科科长陈汉梅为联络员(电话:13902410268)。

二、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按照各部门职能配置和法律授权,对“三车”非法上路和搭客营运的执法主体分别是:对无牌无证(行驶证)上路的非法“三车”由公安交警支队作为执法主体进行处罚;对非法搭客营运的“三车”由市、区两级交通局作为执法主体进行处罚;市公安巡警协助对现场“三车”的拦查,禅城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抗法闹事的治安、刑事案件的立案和处理;市、区两级工商局负责对非法“三车”的生产、销售的查处;市、区两级执法局负责对非法“三车”的乱停放的行政处罚;市残联负责对本市和外地流入本市的残疾人机动车主的非法搭客营运进行宣传教育和规劝,并做好被处罚后车主情绪的化解和就业指导工作;市技监局负责对拼装组装机动车辆的技术鉴定,为交警的处罚提供依据,并协助工商局查处“三车”非法生产、销售的窝点。

三、整治的人员组成和车辆安排

这次对中心市区非法“三车”的联合整治行动的单位和人员车辆安排是:市公安交警支队20人,执法汽车4辆;市巡警支队20人,执法汽车4辆;市、禅城区交通局10人,执法汽车2辆;市、禅城区执法局10人,执法汽车2辆;市、禅城区工商局4人,执法汽车1辆;市技监局2人,执法汽车1辆;市残联2人;禅城区公安分局10人,执法汽车2辆。南海区应与市同步开展整治行动,参加单位和人员可参照市的组成办法。

四、整治的分组和时间安排

这次整治行动本着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分组是:路面治标执法分两个大组,以市东路、大福路为界,禅城中心城区为一组,禅城东部和南海桂城为一组,大组内可再分小组。端窝点治本以工商、技监、公安(2人)为一组。整治联合执法为期一个月,安排8个白天和8个晚上的联合行动。联合整治行动结束后,由公安交警、巡警、禅城区公安分局、市、区两级交通局和行政执法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小规模专责小组,进行跟踪管理(人员每个单位2人),才能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小陈老师工作室

五、整治的经费和拖车安排

这次联合整治“三车”因参与单位和人员多,时间跨度长,需要安排拖车和停车场,建议由各单位先做专项整治经费预算,尔后由市综治办统一编制整治“三车”专项经费申请。专项经费由市综治办根据各部门的执法需要统筹安排使用。市、区两级执法局这次专项行动所需经费初步预算是8000元(未含拖车费和场地费)。拖车分别由公安交警支队和市、区两级交通局安排,并做好停放场的准备工作。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全面推行以案释法,推动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入融合,为深入推进镇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公正司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党政主导、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单位牵头,相关单位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体制。

(四)坚持立足本职和协调配合相结合。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理清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执法对象、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对涉及面较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互联互动互助,形成普法合力。

(五)坚持普法宣传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以推动普治并举为导向,发挥法治宣传的源头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台账管理机制。镇直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细化量化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并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镇普法办。

(二)督导推进机制。镇纪检、普法办要制定督导工作办法,定期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对镇直各单位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公益普法机制。推动各新闻媒体单位在报纸、杂志、广播开设普法专版、专栏、专题等,配合相关普法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和手机报等传统和新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四)考核评价机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本单位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加强普法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13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主线,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巡查预防,依法查处各种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为重点,以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为根本目的,全面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确保发现率90%,制止率90%,维护好国土资源管理的正常秩序。

(二)加大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基层所国土资源案件的办理质量,完成既定案件查处任务,实现乡、镇强拆违法建筑“0”的突破,增强震慑效果,提升部门形象。

(三)加大部门配合力度,严肃追究国土资源管理违规违纪责任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1、2、3、4”宣传措施,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推介执法监察工作亮点。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1、加强执法监察巡查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执法监察力量,调优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现有执法人员结构。各国土资源所也必须成立相应的执法队伍,确定2人专职或兼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建立专门档案。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划分工作责任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的巡查职责为:组织和指导国土资源所的动态巡查工作;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巡查责任;对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本级巡查人员的巡查效果进行考核;每年对全市的动态巡查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国土资源所的动态巡查职责为:建立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划分巡查区域,确定巡查人员,开展巡查工作;建立好动态巡查工作台帐,每月定期向执法监察大队汇报,填写《动态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月报表》,及时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动态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报告;市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对巡查人员的巡查情况和巡查效果进行互查互评,汇总和分析动态巡查情况,每月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动态巡查月报表。

2、科学划分国土资源巡查区域等级。全市划分三级巡查区域,具体划分办法为:各所要按照国家重点保护的资源对象和本地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划分巡查区域。一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含开发区)、城郊结合部和国道、省道两侧的土地以及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二级巡查区域为: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农用地、乡村结合部、市(乡)道路两侧的土地以及矿山较集中的地区。三级巡查区域为:集中的大型居民点周围的土地、农民建房用地和零散分布的矿产资源所在地区域。各国土资源所将所划分的巡查区域及等级在各乡(镇)办事处的行政区域示意图上标识清楚。

3、按照要求搞好巡查工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巡查中队对辖区一级巡查区每月巡查不得低于一次,二级巡查区二个月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域实行随机巡查。国土资源所所属巡查队伍对所辖区域一级每月不得低于二次,二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三级区域每二个月巡查一次。在巡查中,各巡查队伍要填写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台帐》,写明巡查时间、线路、巡查情况和巡查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记录违法现状和制止措施,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或拟处理建议。巡查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所每月于25日前将巡查月报表报到市局。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会同市局纪检监察室每季度对各所的执法监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全市通报。对巡查失查、渎职造成国土资源违法,且后果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1、严格按照各级政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国土资源部门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执法主体的要求,开展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按要求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停工继续施工建设的,国土资源所应及时上报乡、镇政府研究处理意见。对乡、镇政府做出拆除决定的案件,国土资源所应及时将案件调查材料和政府决定上报市局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协助乡、镇政府共同拟定强拆方案后实施。强拆所需费用由市局审核后据实报销。

2、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对各基层国土所下达了一定的案件查处任务(见附表),各所在日常案件查处工作中,既要完成案件查处任务,又要确保案件查处质量。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调查笔录必须查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户籍,主要社会关系、建房资金来源、经济收入、违法用地动工的时间、土地座落、数量、土地性质、土地类型、建设程度及土地来源等内容;勘察笔录必须绘制详细的宗地图,标明本宗地建设程度和相应的参照物,方位要清楚,四界要明白,量算要准确,弄清土地类型及性质。各所将证据收集齐全的案件材料报市局执法监察科审查后,对违法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罚。对于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按照已经制定出台的“两违”清理整顿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3、深入开展“两违”清理整顿工作。一是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州城“两违”清理整顿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继续由局长李胜荣、党组副书记饶志钦和执法监察大队长唐斌负责对全市清理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调优人员结构,增强专班力量抽调相关执法人员从事清理工作。三是依法履行职能,搞好动态巡查工作。对顶风违建行为及时完善相关法律程序,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符合处罚后补办手续条件的,及时按照清理文件处罚后及时补办用地手续。四是深入开展城市建设调研工作,为建立州城土地长效管理机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三)强化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各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落实好执法监察协管员,在聘用协管员时,应将在当地威望高,原则性强的人员为国土资源执法协管员。对聘用的乡、村协管员,颁发聘书,建立联系档案,并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建档。乡、村协管员的职责是: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协助国土执法人员搞好国土资源管理,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向国土部门报告。每年要对所聘协管员进行国土资源知识培训2次以上,增强协管员对国土资源法规的了解。同时,市局对所聘用的协管员每月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具体标准为:一级区域协管员50元,二级区域协管员40元,三级区域协管员20元。提高协管员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四)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工作

一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全程跟踪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征地利用科应将每月审批的用地情况向执法监察大队提供名单,由执法监察大队建立跟踪检查档案。

二是严格土地登记制度。对登记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办法予以立案查处。同时,执法监察大队将立案查处的案件向相应的所、科室进行通报,各所、市局机关各科室对已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不得继续办理各项手续。

三充分发挥经侦联络室的作用。经侦联络室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土资源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和维护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环境。在案件执行中要搞好与市公安局联系,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确保强拆工作顺利开展。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涉嫌国土资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立案侦查,及时提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追究违法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对国家干部职工涉嫌参与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应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15号令的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五是争取法院对依法申请的强执案件能及时裁定,及时执行。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办好一份简报。即办好一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简报,积极向上推介我市执法监察工作亮点,反映工作动态,每年不低于四期。

二是编制二种资料。即制作好一张国土资源法规宣传光盘,编写一本国土资源法规“一口清”知识读本。

三是搞好三个报道。即报刊报道,继续与××晚报联合办好硒都国土专栏,利用报刊宣传执法监察工作动态;电视报道,继续与××电视系,通过电视屏幕宣传执法工作中的正反典型;网络报道,通过我局的国土资源网站宣传最新的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开展四项活动。做好“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国土资源知识培训活动,法律知识“一口清”竞赛活动,政策法规调研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减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六)强化对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案件查处质量,结合我局人事调整的实际,对我局案件审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成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办公室主任。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

1、各基层国土资源所组织建设检查: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建设(如巡查制度和监察职责是否齐全);执法监察协管员是否落实,通讯是否畅通;有无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是否有2人专职或兼职执法监察工作。

2、宣传培训检查:每年是否对乡、村组协管员集中组织过2次以上的学习培训;在“4.22”、“6.25”、“12.4”期间是否组织过宣传活动,如宣传车,街头咨询等;主要交通沿线,重要居民点、集镇、基本农田保护区、矿区是否有宣传标语。

3、巡查工作检查:巡查台帐建立是否符合要求;每月是否按照巡查区域等级要求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每月25日前是否对当月情况实行了月报。

4、案件质量检查:卷宗调查笔录是否符合要求,证据收集是否能达到立案标准;法律文书送达是否及时,并按要求将送达回证交执法队存档;案件查处台帐是否完备。

5、案件完成情况检查:案件查处任务指标完成是否达到100%,结案率是否达到在90%。未全额完成工作指标的,不核拨案件办理经费,并扣减监察基础工作经费的30%。

6、行政强制效果的检查。对顶风违建的强拆是否实现了零的突破。未实现零的突破的扣减执法监察基础工作经费的50%。对于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而涉嫌渎职失职的,依法移交纪、检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个案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核采用百分制,作为被考核单位的基本分值。

市国土资源局继续给基层所核定一定比例的执法监察基础经费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案经费。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14篇

一、增加的工作内容

(一)确认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还没有申领或换发新式执法主体资格证的部门,要及进申领;已申领了的部门,如出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机构及其职责调整,要及时申领变更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

(二)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核发和使用等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整顿、规范执法队伍。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协管员和协警员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25日前)。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和本通知的要求,组建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准备情况和实施方案于5月24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及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派专人组建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

执法工作方案范文第15篇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以及省、市卫片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严肃惩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扎实做好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努力打赢自然资源保卫战。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XX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XX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XX

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局长

XX

县住建局局长

XX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XX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XX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XX

XX乡党委书记

XX

XX镇镇长

XX

XX乡乡长

XX

XX乡乡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卫片办”),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县卫片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县级督察、审核验收,挂牌督办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提请县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二)责任分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具体开展各项工作: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拟定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对卫片图斑进行核查、查处、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2.县检察院负责卫片中的公益诉讼。

3.县法院负责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4.县公安局负责犯罪行为的查处。

5.县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查处非煤矿山未经批准擅自建设井口行为。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部门查处结果,依法依规对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企业做出处理。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纠正违法违规土地流转行为。

9.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的具体卫片工作,要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通过比对、现场核实、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特殊矿种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对确定为新增违法行为的,要坚决“零容忍”,本着既要查事也要查人的原则,不能“以罚代管”和“以罚代刑”;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应拆除没收的坚决拆除没收、应移送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确保对新增违法行为打击到位。对历史遗留的尚未依法查处到位的违法行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解决,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将此类情况全部纳入台账管理,逐一进行销号。

(二)认真抓好信息统计上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填报查处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落实情况以及整改落实结果,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已经通过拆除、复耕、毁闭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的,要有实地现场照片;已经完善审批手续的,要填报审批文件文号、批准时间等相关信息。

四、工作内容

(一)工作对象

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为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8年度和2020年发现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

(二)图斑核查与成果上报

各乡镇组织所辖区域开展图斑核查,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违法行为。

2020年7月5日前,县卫片办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市级部门报送2020年第二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2020年10月5日前,县卫片办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市级部门报送2020年第三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2020年1月5日前,县卫片办向市级部门报送2020年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

(三)信息上报

1.工作方案。在县部署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后,各乡镇要及时制定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并报县卫片办备案。

2.数据审核及验收方案。各乡镇要尽快将数据审核工作方案、验收方案报县卫片办备案。

3.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情况。各乡镇在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案件后3个工作日内,要将相关情况报县卫片办。

4.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各乡镇负责汇总本辖区每月的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月20日前将电子件报县卫片办,遇双休日、节假日,在放假前一天上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即时向县卫片办作出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卫片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把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科学部署,扎实推进本辖区自查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强力推动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卫片执法自查整改的主体,对查、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推动违法图斑和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确保最终实现消除违法状态,并配合部、省、市、县完成督导、抽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验收、约谈、问责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协调和解决各乡镇及部门开展卫片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大图斑核查和重点执法检查,对重大典型案件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组织开展县级督查、数据审核和验收工作;对违法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或查处整改不力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建议县政府进行警示约谈或责任追究;配合部、省、市完成卫片执法验收、挂牌督办和约谈、问责等工作。

(三)严肃查处整改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日常执法评价

县卫片办要对各乡镇及部门查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查,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结果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作为衡量自然资源综合业务工作的检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