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税务;增值税

“营改增”是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主要指将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调整为缴纳增值税,减少了应税项目的重复纳税,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特点。国家近年推行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措施对于电力施工企业的发展经营起着一定程度的影响。电力施工企业在实施“营改增”政策的过程中相关税务工作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对于“营改增”环境下电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问题的具体分析和探究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营改增”政策下电力施工税务问题

随着“营改增”政策在全国各类企业中开始广泛推广,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需要妥善处理相关问题。“营改增”内容的实质,是指企业的相关项目营业税被增值税所取代,增值额作为企业的纳税收取标准,与过去以企业营业收入额作为税收基础的计税方式相比,企业只需为营业额刨去成本后的剩下金额缴税。

“营改增”的实施在税率变化层面也有着显著影响。3%的增值税征收率只应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多数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普遍分为11% 、13% 、17% 三种情况。相对电力施工企业而言,“营改增”政策的执行,意味着相关电力施工例如线路安装、电线架设等业务的税率上调至11%,电力企业的税负增加无可避免;增值税的调整加大了企业税务的操作难度, 税收业务量的增加意味着相关财务操作人员的工作量增加;此外,增值税的税率调整对税基换算、税率归类统计、发票抵扣等相关事宜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原材料费用占据比重过大是当前电力施工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企业主要生产费用来自于人工劳务,而多数劳务公司正处于“营改增”实施范围以外,这种情况下,如果与电力企业的合作厂家生产规模或资质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导致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使得电力施工企业的发票抵扣成为一大难题。

另一方面,“营改增”政策实施过程中上下游企业在合作阶段的衔接问题也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营改增”在电力企业的顺利推广需要将合作企业统一维持在相同产业链上,但是鉴于电力企业自身的税务规划特点,上下游企业在税务筹划的衔接上难以保证和谐调节,主要原因在于电力企业的营业税征收及相关规定与“营改增”政策存在着一定冲突,尤其是对于工期长的施工项目,在短时间内难以快速的按要求完成相关转变,因此,“营改增”实施初期在企业财税方面的消极因素是难以避免的。

二、营改增境遇下电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转变

伴随着增值税政策逐渐占据企业经济体质中的主导地位,税务筹划成为电力施工企业财务工作的核心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依据相关政策制定落实方案,配合财务人员完成税务筹划转变工作。

在税务筹划转变工作进程中,负责相关合同管理、票据开收、采购等工作的税务筹划人员,需要及时加强自身对于“营改增”政策理论的学习,提升对于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生产经营的认识, 深入分析“营改增”及相关税务政策,加强理解,帮助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关于财务人员税务筹划能力的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能力,促使员工在落实具体工作时能够有效进行增值税的相关的税务筹划工作。

对于企业中即将启动施工项目的准备工作,准备过程中需要将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作为工作的重心,“营改增”环境中的税务筹划工作建立在严谨的会计核算及符合规范的会计工作基础上,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前,会计基础工作必须得到落实,增值税精细化的特点决定其工作开展中对会计基础及会计信息管理的要求很高,为了营造“营改增”工作的良好推进氛围,同时也为企业工作人员打造良好的工作平台,电力企业在工作进程中应当不断完善会计工作制度,对于不当的会计工作行为及时规范处理,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水平,全面优化会计基础工作,促进“营改增”工作下电力企业的税务筹划顺利转型。

切实有效的落实“营改增”工作,需要电力企业在税务筹划工作中科学制定月度现金流方案,加强与项目建设方的沟通,参照实际情况调整资金收款时间点,保证企业月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统一,将企业营业额维持在稳定的波动范围内。财务工作人员依据相关工作流程,落实企业收付款工作,拒绝批复企业计划外的资金收支,对不同厂家的报价进行科学数据对比,优先选择帮助压缩企业生产成本的厂商。此外,企业资源采购部门在进行项目采购、分包等业务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集中管理,与良好信用额度的生产厂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帮助增加企业税额度,减少税额负担,提升企业票据管理水平,构建科学长远的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三、结语

“营改增”政策在全面范围内正逐渐实施和推广,电力企业应及时做好科学的筹划税收工作,帮助企业降低税务风险,增长企业的经营利润,在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加强企业自身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宋佳.“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的研究[J].商情,2013(30):114-114.

[2]黄晓晖.试析营改增境遇下电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转变问题[J].财经界,2016(14):325-325.

[3]熊瑛.营改增境遇下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转变问题探微[J].现代经济信息,2014(22):303-303.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就目前房地产企业对自身的税务筹划工作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没有得到实际的实施,房地产企业并没有根据自身不同的实际情况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很多的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设计方案都轻视了业务实际特点,违反了具体分问题具体的实际原则,甚至违背了房产企业的特有属性(2)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增值税规划过程中,没有按企业具体实际进行税务筹划工作,也不注重个体的税务规划工作,其中在税务筹划中缺失科学化分析,因此难以给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提供必要的参考信息。(3)同时,房地产企业在税务规划中,实行的是超额累计税率,根据增值额占比进行累计税率。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中,企业财务费用支出中,能提供金融机构相关证明并且按房地产相关项目份额计提利息的,准许按实扣除,但不应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额。因此,房地产企业应政策优惠上进行具体相关性税务筹划工作,减少房地产企业税务负担,促进房地产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

(一)明确税务筹划空间

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主要是以其收入与可扣除项目为主要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企业税务负担,即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应纳税额。由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过程时间周期性长,工程建设资金数额较大,经济业务复杂繁多,使得房地产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难度加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对自身经济业务税务涉及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了解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空间临界,及时规划财务预算,保障税务工作的合理有序进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合理选择土地增值税筹划方法

税务筹划工作的质量共同依赖于税务筹划空间的合理界定和税务规划的合理化与科学化,所以增值税的税务筹划工作要合理有序开展就必须结合房地产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加以相应科学化的税务筹划方案,方可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由于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是以控制或减少相关纳税额为目标,因此,房地产企业应综合分析土地增值税纳税额的影响因素,在保证按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结合其实际纳税份额分析增值税占比,并在规划增值税额的前提下,通过增加税额扣除和收入分散法,选择合理化、科学化的土地增值税筹划方案,给房地产企业降税,促进房地产企业持续发展。

1.分散收入法。房地产企业应按法律相关规定,在两个及其以上纳税人间分担应纳税额,以此实现减少企业税务负担。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加大与其它相关企业合作力度,分散资金纳税额,同时还可以通过分散地产模块来获取政府税务优惠,比如开发性地产、租赁类地产和商业地产等等,分散企业投资模式,以此获取超额利润,一定程度上能降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务负担。房地产企业通过不同的销售合同确定相应的收入,由于商品房毛胚房销售收入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金,装修收入则不需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降低毛胚房售价,提高装修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纳税额。

2.增加扣除项目法。增加扣除项目法是房地产企业在合法前提下通过适度增加扣除项目,以此调整税务扣除额,给企业减少相关纳税额,促进房地产企业发展。由于增值税额与扣除项目额的合计比率是影响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土地增值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对扣除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充分利用扣减项目对土地增值税额进行调整,在扣除项目额的实际调整过程中,不断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费用进行合理的规划,以实现减少税费的目标。按照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分别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以及其他扣除项目。在其他扣除项目扣减的过程中,房地产企业的纳税人可以按照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a开发成本之和的20%进行扣减。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期间费用的扣除并不全是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而是按照企业支付土地所有权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进行扣除。在企业的税收筹划中,纳税人可以将一部分的期间费用进行合理的筹划,将一部分期间费用直接的转到成本中,一旦在税收筹划之后进行转移,就属于偷税行为,因此在事前进行相关筹划是十分重要的。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增值税;电力施工;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02

一、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对电力施工企业纳税问题的挑战

自2011年以后,营改增试点不断深入,范围不断扩展,可以预期全行业实施营改增可能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各行各业都应该思考应对,这同样也是摆在电力施工企业面前的一个课题。

营改增,通俗的说就是增值税取代营业税,这种取代引发的最显著区别就是不再以营业收入额度为税收基础,而是以增值额度,也就是营业额减去成本的那部分,结合税率形成的公式就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比如A企业某年度营业额是800万,成本是300万,增值500,在营改增之前该企业的税收基础是800万,营改增之后该企业的税收基础是500万。这种转变引导了另外一个变化就是,在没有发生增值的情况下可以不纳税,亏损额度甚至可以在下一年度抵扣,结合税率形成的规范说明就是“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比如A企业当年成本如果超过了800万,可以不纳税;如果支出成本也就是当期进项税额超过了800万,比如是850万,超过的这个50万将计入下个年度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营改增的另外一个显著变化是税率的变化,由营业税以3%、5%为主,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保持3%的征收率,但对于一般征税人根据不同业务情况设置了11%、13%、17%三种情况。

对于电力施工企业纳税而言,主要挑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最明显的影响就是税负的增加,电力输电线路安装及变电站建筑业务的税率提高了8%,电力技术咨询等服务性业务的税率也有所增加,在暂时缺乏足够抵扣项目的情况下,税负大幅度增加可能难以避免。

二是操作难度加大,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税基换算及确定、税率的归类和具体税负的统计、抵扣项目的斟酌、抵扣发票的取得和甄别等技术层面的事宜趋向繁杂,对于实务层面的负责人员来说是一个技术、素质及精力等方面的挑战。

三是抵扣难题严重,在这些系列微观事宜挑战中,取得抵扣发票普遍存在困难。目前,在电力施工行业,原材料费用占比一半以上,如果相关合作伙伴在规模和资质方面不够资格的话,无法开具发票,抵扣困难;人力劳务费用占三分之一左右,相关劳务公司目前尚处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确定的范围之外,指望他们开具增值发票也存在难题。

四是衔接问题,首先是指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和衔接问题,假定上下游相关合作企业也就是这个产业链的企业集群均实施营改增的话,电力施工企业推进营改增应该顺利的多,不过目前这方面的节奏并不一致,如上所言的人力劳务公司及原材料供应企业的情况便是这方面的表现;其次是特定电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衔接问题,在实施营改增之前,电力企业税务筹划在这方面的基点及营业税的征收及与其相配套的各种规定,营改增的实施会中断这个思路,倒逼特定电力施工企业相关税务筹划的重点和基点向增值税转型,在转型过程中往往出现衔接难题,这对于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而言尤其如此。比如A电力公司的B施工项目,历时五年,启动的时候营改增尚未试点,当时确定税务筹划方面没有这方面的考虑,而在项目中后期部分事项涉及到了营改增,会对该项目的推进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二、营改增境遇下电力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努力方向

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境遇下,电力施工企业应该以税务筹划为中心和重心,做好准备工作、基础工作、策划工作及配套工作等四大工作体系。

首先,做好准备工作。具体而言,准备工作主要有两点,一是具体负责税务筹划及涉及采购、合同及票据等方面的人员,应该着眼于营改增的转变而实现自身素质、意识及行为习惯的转型,对此比较通俗的路径就是加强他们的理论及实务学习,比较实际的行为方式是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强化他们的培训工作,确保他们在素养方面了解增值税政策、在具体工作中考虑增值税问题并且主动配合与增值税相关的税务筹划行动;二是对于即将开展或初步开展不久的施工项目,特定电力施工企业在准备与该项目相关事宜的时候,应该注意转变以营业税为思考重心和目标的习惯,转而以增值税为目思考重点,甚至不惜暂时牺牲部分经济利益,以确保长远利益,及配合工作推动营改增的顺利贯彻。

其次,做好基础工作。税务筹划的基础是清晰、到位而规范的会计核算及其支撑起来的会计基础工作。所以,这里所言的做好基础工作实际上就是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具体而言有两个维度的重点,一是扎实会计基础工作,增值税相对于营业税有精细化的特点,对会计基础及会计信息的要求较高,所以通过提升会计人员素质、完善会计工作制度、规范会计工作行为及提升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等角度全方位的优化会计基础工作,以便为税务筹划人员思考基于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提供良好的基础和参考;二是推动会计工作转型,征收营业税和征收增值税两种情况下需要的会计处理和会计核算方式有一定差别,为此国家财政部及税务局曾专门颁发《营改增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电力施工企业应该根据该规定,参考本企业具体情况,修正企业原有的财务管理核算内容,以求与增值税的推进实施同步,以便为增值税境遇下推进税务筹划提供更适当的会计基础。

再次,做好具体策划工作。具体到微观层面的税务筹划层面,主要应该根据增值税公式而确定两方面的筹划重点,一是尽量减少销项税额,即借助原来基于营业税税务筹划的手段,尽量减少营业额,也就是增值税法意义上的销项税额的税基,比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拖延特定款项的入账时点,再如以以物换物的方式暗中抵消部分入账额度,等等,应该说这方面的思考可行点及可行限度不是太大。二是尽量增加扣税额度,以便增加当期进项税额,进而减少增值税。对此,应该重点优化票据管理水平,确保尽可能地开出或获得能抵扣的发票,在采购、聘请员工、分包等方面也注意强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比如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在价格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注意选择购买能开具规范增值税发票的一方。另外,注意寻找政策优惠点,目前增值税的实施处于试点状态,政策体系尚待完善,在完善的过程中基于出现的系列问题国家可能会考虑给某些行业、某种情况、某些地域以一定的优惠政策,尤其是施工期较长的电力工程的税务交接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的可能性较大,应该随时注意这些可能出现的动点。

最后,做好配套工作。这方面的事项比较多,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完善企业管理的内控机制,确保电力施工企业及具体的施工项目能有效地应对营改增的变动,支撑增值税境遇下的税务筹划的顺利进展;二是加强分包管理,优化总包商和分包商等相关方之间的合同管理,明确具体的付款流程及税负分配及其责任,避免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三是加强上下游企业的选择及相关的招标管理,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尽量选择有规范资格开出增值税发票的合作方,以便既能降低或有效转移增值税,也能降低筹划成本。另外,还应该注意加强施工预算、决算、报价等系列工作。

三、实施营改增后电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注意要点

在征收营业税为增值税的转变中,电力施工企业在思考新的筹划方向和要点的过程中,应该基于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注意在一些事项方面把握适当的度。对此,主要有如下四点。

一是尽量减轻近期税务负担。一般来说,税务筹划的基点是最大化地降低需要承担的税负,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这种有较大变化的境遇下,更应该避免因转型滞后或其他相关原因导致税负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对此,需要在企业发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发掘近期降低税负的方向和要点,避免因税种改变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二是避免影响产业链的健康状态。电力施工企业立足电力行业,施工项目往往拥有数量不等的上下游企业,属于特定产业链中的一部分。基于国家试点营改增的不均衡安排,产业链中的系列企业试水营改增的时点和步伐不一,彼此基于转移税负或对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的歧视,可能会影响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所以,电力施工企业在思考基于增值税的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应该适当考虑对产业的影响,力求多赢,避免俱损情况的出现。

三是紧抓提升竞争力的机遇。电力施工企业面对营改增的变动,暂时性的税负增长很难避免,这种行业的共同情况特定企业难以改变。对于特定企业而言,能有所作为的动点有二,一是如第一点所言尽量减轻近期税务负担,让自己的税负情况在行业内具有相对优势便是成功和胜利;二是根据增值税的相关特定,抓住提升自身竞争力的机遇,比如有条件的话在增值税实施初步更新相关施工设备,既提升了当期进项税额减少了增值税,也提高了自身的施工能力。

四是逐渐构建长远的筹划方案。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是一个宏观的很难出现逆转的趋势,基于增值税考虑的税务筹划同样不是一个短期行为。所以,电力施工企业在思考税务筹划的时候,在尽量减轻近期税负的同时,更应该着眼于企业发展的未来,从战略层面思考确定具体的筹划方向和动点,避免过于急功近利或者因小失大。

注释: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当前,纳税筹划已经成为了会计领域中的核心内容,其直接决定了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市场经济的日渐完善,赋予了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更多的主动权。众所周知,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内部管理的关键内容,而纳税筹划则是财务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所有实力雄厚的企业都会构建行之有效的纳税筹划体系,作为纳税筹划的依据。做好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工作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很大的帮助。

一、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其流程

(一)意义

增值税指的是国家对商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新增的价值所征收的税,其最突出的特点是落实税款抵扣制,涵盖在流转税领域,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各环节均有紧密的联系,企业在完善的纳税筹划下,不仅不需要缴纳较高的增值税和税费,还有助于提升企业财务效率。

此外,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筹划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税收法规,制定能够有效应对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增值税计划,从而避免增值税出现过高的税收成本,实现税收收益最大化。

(二)流程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共具有以下流程:一,系统收集和整理对增值税纳税筹划有帮助的各类信息;每个企业的经营情况、经营范围都不一样,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来制定纳税筹划计划,从战略目标、经营需求、经营状况等角度出发掌握策划主体的需求。二,深入分析企业的涉税环境;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开展前,应先深入分析企业当前所处的涉税环境,系统总结归类财税政策等资料,通过与国家税务机关协作,进一步加快了企业纳税筹划的进度。在实力雄厚的企业中,可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税收数据库,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便利。三,制定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目标;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根本原因是实现价值最大化。不同的企业所采用的纳税筹划目标也不尽相同,比如有的企业以降低纳税风险为纳税筹划目标,有的企业以资金的有效利用为纳税筹划目标;等。四,确立行之有效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企业在组合筹划技术,深入分析潜在的风险后制定一系列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方案制定完成后,接下来就是分析论证方案的可操作性、科学性,以最终确立优势最大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五,全面贯彻落实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企业在明确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后,还应将方案及时交到管理部门中,由管理部门对方案进行系统审批,审批认可后方可运用到实际中。企业应对方案执行过程加强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有效处理,比如工作人员的操作缺乏规范性、纳税筹划方案存在不完善之处等,可通过信息反馈机制综合评价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的成效,以明确方案是否满足企业经济效益目标。由于企业所处的环境变化多端,对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与执行过程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导致方案执行结果和企业预期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企业应及时分析和反馈存在的差异信息,确保决策者能够对方案及时有效调整。

二、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措施

(一)通过各类销售方式开展纳税筹划

首先,商业折扣;指的是企业结合现代市场的供需要求,为了提高商品销售量而适当的扣除商品标价。国家税法明确规定,当销售额与折扣额同一天存在在发票上,将折扣后的销售额作为征增值税。其次,现金折扣;指的是为了使顾客尽早付清款项而提供的一种价格优惠。现金折扣是在货物销售后而产生的,属于具有融资性质特点的理财费用,因此不能在销售额中进行现金折扣,应全额计征增值税。或者对合同规定加以调整,将现金折扣变为商业折扣,从而发挥节税作用。最后,销售折让;指的是当货物已经销售出去,因其质量、规格等问题消费者未退货,但销售方适当的给予价格优惠。国家税法中明确指出,可在货物的销售额或者应税劳务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剩下的余额作为计缴增值税,不过需要消费者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递交给主管税务机关,销售方在此基础上开具红字发票。

(二)培养一批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

一批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是实现预期纳税筹划效果的关键。所以应不断强化纳税筹划队伍的建设力度,尤其要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水平。虽然企业中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多,但这些人员的素质水平、业务能力各异,多数财务人员实际中并没有掌握企业预期的纳税筹划目标、筹划流程等。尽管有部分优秀财务工作者逐渐进入到领导岗位,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统领性作用,也十分了解纳税筹划各工作环节,但因涉及的工作较多,很难有空再涉及这项工作。所以企业应重视对纳税筹划人员的培训,不仅开展入职培训、晋升培训,还应开展有关于纳税筹划的内容培训。

(三)落实减免税政策

现阶段,我国增值税优惠政策具体涵盖了两方面:一方面是在特殊情况下,为某一特定行为提供相应的减免优惠,比如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在整体投资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了《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涉及到的商品外,其他的商品均应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另一方面,为特定产业和特定行为提供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比如农业生产资料、化肥生产销售免征增值税,等。对于旧货销售、水泥、医疗卫生等行业,均具备一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可将各类优惠政策整合到一起,发挥共同的优势,从而提高纳税筹划效益。与此同时,对减免税政策的使用过程中,企业还必须清楚了解自己在增值税纳税链条中的具置以及税收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主要涉及下列几点:一,突出公平性;会计核算过程中,企业应贯彻落实会计制度及其准则,以有效确认、计量会计收入要素,只要发现计量标准和税法背道而驰的,严厉禁止对会计账簿记录私自整改。对当期应交税额计算过程中,要以税法中的相关规定为依据明确具体的应税销售额,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出当前需要缴纳的税额,做好缴纳税款的申报。二,强化财税合作力度;会计准则是由国家财政部门制订,税收法规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由于这两个部门的目标不相同,不可避免的会导致各自出台的政策法规存在冲突问题,不过关于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间出现的某一短期差异,这两个部门可以经过及时沟通交流来避免。从制度层面的角度出发,这两个部门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关系,能够构建以彼此为代表的协调机构,任何时候都紧密联系,很好的保证了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协调一致性。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合作,尽可能的减少彼此间的冲突矛盾,节约成本,及时了解会计准则与税法间的不同之处,从而保证两项规定的顺利实施。如果实际购买的原材料属于应税货物,所销售的货物则具有免税性质,那么将会实现较好的节税效果。

(四)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全面实施后,扩大了增值税抵扣范围,因此,企业在经济业务中,应当积极向供应商或者相关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抵减进项税,最大限度的减少增值税纳税额,降低企业税负。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采用以上措施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能减小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使得企业拥有了较高的盈利水平,现金流量也为此得到增加。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过程中,还应全面考虑因此而带来的各种风险,如税收政策变化风险、税务行政执法偏差风险等,并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突出增值税纳税筹划的优势,切实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黄桃红.增值税转型对企业会计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2(10) .

[2]李怀森.增值税转型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09).

[3]王云萍.对消费型增值税十个纳税筹划点的分析[J].商业会计,2010(05).

[4]季松.新增值税条例下增值税纳税人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20111(20).

[5]邹春来.新形势下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应对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0(15).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摘要:房地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主要法人主体需要缴纳相关的税收,以便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税务筹划工作是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重点,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税前利润,进而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状况。因此本文将从土地增值税的优惠临界点入手,分析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法。关键词:房地产;税收筹划;问题;筹划方法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房地产企业的宏观调控力度,并开展了一系列的税制改革措施,对房地产企业的运作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国家为了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发展,颁布了国五条,这一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房地产企业投机行为的出现,但是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营运成本,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越来越复杂,高利润优势被削弱,行业竞争性不断增强。房地产企业要想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获得进一步的生存和发展,就要重视重视国家政策的变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开展经济活动,并要充分了解国家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要求,根据税务筹划要求做好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合理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营运成本。一、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以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就其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只要有转让房地产的行为,都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的税务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对象就是土地和建筑物,因此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目前房地产企业关于土地税收筹划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主要停留在个别实例筹划工作中,并没有根据不同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每一例的税务筹划方案都忽视了房地产企业的实际业务性质和特点,并没有做到实事求是,忽视了房地产企业的个性。同时,部分房地产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时,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建立税务筹划模型,也没有将个体化的税务筹划方案公式化,税务筹划工作缺乏科学的量化分析,难以为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再者,房地产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时,往往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按照增值额占扣除项目的比率划分税率累进级次。根据超率累进税率的相关内容可知,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规定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务筹划。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优惠政策的规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积极为房地产企业减少税负提供必要的基础,同时该项优惠政策也是房地产企业做好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法(一)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空间解析土地增值税是以房地产企业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税主要涉及到收入和可扣除项目这两个主要的因素。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和可扣除项目金额直接影响到其税率的高低,即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纳税金额大小,房地产企业开发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的业务和合作单位比较多,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数额较大,项目开发过程时间较长,生产周期和生产规模较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需要对自身的业务涉及范围进行明确的了解,同时要了解税务筹划空间边界,务必做好各项预算规划,从而为税收安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依据。(二)筹划方法的介绍税务筹划工作的质量不仅取决于税务筹划空间的合理界定,同时还取决于税务筹划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程度。因此,房地产企业要想做好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就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税务筹划工作要求选择科学合理的筹划方法。土地增值税有许多具体的筹划方法,从本质上看,主要的筹划工作就是为了控制增值额,并要充分了解增值额的影响因素,以控制增值额为基础找到合理的方法降低增值率,从而进一步降低应纳税额。房地产企业降低增值额,主要可以从分散收入法、增加扣除项目金额法和税率临界点法等入手,选择适合税务筹划工作需要的方法。分散收入法就是房地产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在两个或者多个纳税人之间分列应税所得或者应税财产,因此可以实现降低税负的目标,这是一种合法的税务筹划方式;增加扣除项目金额法是在合法的前提下适时增加增值税扣除额,从而实现直接节税或者调整各个计税期间的扣除额,从而实现节税的目的;比如:在订立不同销售合同时,房地产企业可以分别确认收入。在销售精装修住宅房产时应该分别与客户签订毛坯房销售合同和装修合同,并对销售毛坯房收入计缴土地增值税,装修收入则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应税金额。税率临界点是土地增值税税法中规定的一定比例标准,当应纳税额超过该比率标准时,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更高税率的增值税,因此房地产企业要重视应纳税额的临界点,将土地应纳税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便实现税务筹划工作的目标。比如,根据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可知,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临界点为20%,如果建造的是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为20%以下,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房地产企业要重视税率临界点。如果售价提高取得收入与增加税收相比,提高售价取得收入大于增加税收,则为可取,否则不可取。参考文献:[1]赵朝敏,刘拥军.营改增对土地增值税纳税方案优选的影响[J].财政监督,2016(17).[2]陈梅.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分析[J].企业导报,2016(10).(作者单位:山西中裕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关键词:营改增 铁路运输企业 税收筹划

国家现在处于“营改增”税制改革重要时期,因为营业税和增值税在税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同项目增值税税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制定了一定的纳税优惠政策,由此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税制改革之后,铁路运输业相应的增值税税率为11%。国家实行“营改增”后,确实一部分企业的税负上升利润下降,纳税事项出现更为复杂的情况。对此,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法规和企业管理中的弹性因素来应对“营改增”带来的负面影响,税收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概述“营改增”

(一)简述“营改增”

2010年,相关会议明确指出加快我国财务税制的改革进程,建立高效的财税体制,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形式转变,健全税收制度;2011年,十二五纲要要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形式的转变财务税收体制;当年10月国务院正式确定实行“营改增”税务的改革,由此消除重复缴税的弊端,加快社会的分工,推动科技的进步和发展。2012年1月1日,上海等地开始实行“营改增”试点工作,交通运输业和少数服务业划入试点范畴。此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正式开始实施“营改增”。

(二)增值税

所谓增值税指的是针对货物销售提供给产品加工、修理劳务或者其他应税服务的单位与个人,由此完成增值税收取的税种。增值税特点显著:首先,针对货物销售进行修理劳务或应税服务过程中增加的价值额进行税收的征收;其次这一税种的主要是税款抵扣制度;再次,采取价外税额的征收,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并不含有增值税。

增值税相应的计税方法有一般和简易计两种及税法方式。采取一般计税方法,其相应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当期销项额度和进项税额相比较低的情况下,相应的不足之处可转到下期进行抵扣。采取一般计税方法进行计算的情况下,从本质上讲,增值税主要针对企业生产各个环节所产生的增值额进行税收的征收,可以对各个环节的进项税抵抗,从而彻底消除了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专业协作的发展。

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其对应的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根据税收制度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也就是要想将进项额进行抵消,需要获得专业的增值税发票。现在,增值税抵扣凭证,含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的款项缴纳书,税收缴款凭证、农产品销售发票。因为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相应的抵扣凭证表示的是已经上缴完毕的税款。

(三)“营改增”后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政策对比分析

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营改增”是国家税制上的改革,其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降低企业税负,以减税让利的方式,放眼于长远,提高企业的经营活力和积极性,扩大企业规模和数量,利用增加税基来提高政府税收收入。税制改革初期阶段,“营改增”为企业造成各种税负影响,严重加重的税负,但是税改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各种方面共同努力,各项措施协同配合,反复实践优化才能真正达到税制改革的目的。因此,企业更应该以此为契机,利用“营改增”后的有利条件,从自身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合理的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达到企业利润增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一)促进企业税负的降低

尽管“营改增”实行之初有诸多税负变化的情况,但对于本身具有多元化性质的铁路运输企业来说,反而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从理论上吃透政策,转换增值税纳税身份、调整经营结构、调整定价系统、选择供应商等方法,组织好科学的税收筹划工作,就能够帮助企业降低实际税负。

(二)有利于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盈利水平为一项重要的财务能力衡量标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其税后利润之间存在着最为直接的联系。企业如果想获得更多的税后利润,可以尽可能的降低自身的成本,提升业务收入。税收成本属于企业自身运行成本中的一种,如果企业实施更为科学的税收筹划工作,可以显著的节约企业成本,实现企业资金使用率的显著提升。

(三)提升企业自身的经营和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可以促进自身的经营和财务管理能力的增强。一个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的三项重要因素为成本、利润和资金,企业组织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实现单项要素的合理结合,显著增强管理水平。除此之外,企业自身的纳税筹划工作对于内部财务人员的要求非常高,财务人员必须切实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企业财务管理者不单单需要熟悉我国现行的各项税务法律,还要吃透税制改革的深层意义,在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设计过程中提高理解政策、把握政策,运用政策的能力。

三、“营改增”下铁路运输企业采取的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所谓税收筹划主要指的是,纳税人为了合理规避或者降低自身的税负和上缴的税款,事先进行合理的规划,保障企业融资、经营等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同时也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相关事前设计和规划活动便是纳税筹划。

(二)“营改增”下铁路运输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1、合理的利用增值税税率存在差异这一特点

由于2014年1月铁路企业由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采用价外计税方式,因此利润表会出现收入减少、成本减少的情况,企业销项税额高于进项税额税款缴纳多,面对这种情况怎样纳税筹划呢?这种筹划就是在采购部门和设备部门寻找供应商的时候,必须关注是不是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质。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产品出售和劳务涉及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是17%,相应的小规模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率为3%,二者之间的适用税率差距较大。比如,某企业从外部购置材料所用23.4万元,面对甲、乙两个企业,分别是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7%,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该批材料当月全部出库计入成本,计算如下:

企业取得甲企业发票:计入成本23.4万元/(1+17%)=2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

企业取得乙企业发票(代开专用发票):计入成本23.4万元/(1+3%)=22.7184万元,进项税额0.6816万元。

由上面计算可以看出,对于企业来说,取得甲企业的发票有利,计入成本金额小,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

2、调整定价系统

“营改增”后,如果原有的定价系统没有变化,原价格就被分为不含税价格和销项税两块,那么企业的收入会有所减少,利润下降,因此在税收筹划时,企业需适当调整价格,才能保障自身利益。

3、选择合适的增值税缴税时机

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各项时间节点。详细的讲,财务人员必须明确当期销项税金额,与此同时对税收工作进行科学的统筹和规划,由此可以确定一个更为合理的采购时间,可以有效的实现进项和销项税额的配比,尽最大努力消除提前纳税情况。比如,在当月月底进行确认的收入可以按照约定的形式在次月进行确认,由此可以保障企业延期纳税。与此相同,假如需要月底组织的物资采购或者设备维修工作,应当争取在本月获得增值税发票,从而可以使本月可以获得足够的进项税抵扣额,也可以使企业延期进行纳税。

4、尽可能多的取得进项税额抵扣

首先,应当尽可能的取得抵扣凭证。取得抵扣凭证越多,税负下降就越快,所交税款就越少,就越有利于企业真正享受税改带来的优惠。

其次,铁路运输企业应该尽量多地取得高税率的进项税抵扣凭证,如购置、租赁、维修等费用都是可以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铁路运输企业是以11%计算销项税,那么就会存在“低征高扣”的乘数效用,企业降低税负效果也就可见一斑了。

5、完善发票管理制度

税制改革之后,应当采取“一票控税”,假如发票管理不到位,会给企业的税负造成影响,导致企业无法很好的进行进项税抵扣,从而企业成本上升。因此企业对增值税发票应该有一套严密的管理办法,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做好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工作。

6、积极学习税法知识,增强企业的税务操作能力

税制改革之前,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的财会人员很多都不了解增值税业务,增值税知识缺乏充足的认识。税制改革之后,铁路运输企业为了更好的应对“营改增”,企业财会人员必须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和综合能力,在财务实务中,必须熟练掌握增值税发票的处理工作,对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做出职业判断等,例如:福利费、餐费、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无法取得抵扣凭证、免税项目支出等均不能抵扣。因此各级财务人员仍需加强业务学习,避免产生对政策、制度的实质性内容理解不当而导致偷税、漏税风险。

四、结束语

目前,“营改增”实施已经近两年,作为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的亲历者,感受到了税收对企业充分积极的一面,同时也遇到了种种问题和困扰。政策到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企业的税收筹划也不可能做到立竿见影,这就需要在实际的运行中政府和企业相互之间不断反馈、不断调整,企业与税务部门充分沟通与对话,使政府的“营改增”政策继续完善,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有关部门应适当放宽抵扣限制,对“营改增”后税负偏高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使“营改增”能真正达到为企业减负的目的,使铁路运输企业依然能快速、良好的发展。随着我国法治逐渐健全,税法不断完善,税收筹划将成为铁路运输企业增收增运、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面对运输市场的激烈竞争,铁路运输企业引入先进管理制度和经营方法,必将会重新取得市场份额,相信在这样竞争中税收筹划必将发挥作用,税收筹划将会是铁路运输企业长期研究的课题。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新税制;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策略

新税制落地后,纳税筹划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巨大,会计工作也应以纳税筹划为核心。税制改革是对我国传统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让利于企业”、助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税制改革的初衷。对企业而言,只有迅速适应增值税务的新变化,将增值税纳税筹划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加速构建起适应新税制的增值税纳税筹划体系,才能尽可能降低新税制下税率变动给增值税筹划带来的较大风险,做好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让企业实现节税增效,切实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企业增值税筹划的内涵

增值税是针对交通运输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征收的流转税,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能够进行税额抵扣是这种新税法的特点之一。虽然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公平性强、透明性强,对抑制企业偷税漏税行为极为有效,但企业仍可以在法律许可前提之下借助增值税纳税筹划达到节税、合理避税的目的。节税筹划、避税筹划以及转嫁筹划是增值税纳税筹划包含的主要内容。第一,纳税人可以在不违背立法精神、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周密安排增值税纳税享受各种税法优惠政策,从而实现合理节税。第二,纳税人可以通过打“擦边球”,钻现行税法制度的空子,避免增加税务负担,通过避税确保自身利益。第三,纳税人可以对销售商品的价格进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适度调整,将税收负担成功转嫁给商品的购买者或供应者,从而达到降低自身税负的目的。简言之,在不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针对那些涉税事项进行合理规划以及安排,借助增值税纳税筹划切实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获得最大化的税后收益。结合纳税筹划主体需求对有利于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相关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析企业所处的纳税环境--制定科学的纳税筹划目标--制定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将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落实到位,这是企业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流程。

二、新税制下企业增值税筹划面临问题

(一)企业增值税筹划面临较大风险

当前我国持续提升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各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但企业在持续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需承担不断增加的税务负担。在企业需缴纳的包括营业税、增值税等在内的各种税种当中,增值税是最主要的,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影响也最大,新税制实施以来,企业为适应增值税务的新变化,在增值税筹划思路及方法上也做出了新尝试。但外部因素的复杂性让企业在增值税筹划过程中的方向评估难度更大,企业所作的措施调整不一定具备合理性,增值税面临较大的筹划风险。企业增值税筹划面临的风险持续增加,直接导致企业税务负担加重的不良后果,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甚至长远发展都极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企业只有提升对新税制下增值税筹划风险正确预估的能力,才能积极适应新税制对企业增值税筹划提出的新要求。

(二)税率变动对企业影响极大

我国推出的增值税新政是新税制改革的标志,依据企业规模的区别划分为四档的增值税税率对企业的影响巨大。企业之前实施的增值税税收法案远不能满足新税制对企业增值税征收提出的新要求。为适应我国政治经济形势新变化突破既定税率征收规则实施的新税制企业无法在短时间内迅速适应,作为增值税主要纳税对象的企业只有充分利用新税制税率标准不同这一特点制定出新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措施,才能尽可能减少新税制对企业原有税负承担水平的影响。另外,新税制下税率变动也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活动策略。由于税率变动对企业的影响极大,企业必须重新考虑制定出新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措施以积极应对税制变化,尽可能少缴税款,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三、新税制下企业增值税筹划具体策略

(一)加强纳税筹划队伍建设,降低纳税筹划风险

纳税筹划原本就是以节税为目的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的纳税操作方案,要想达到通过节税提升经济利益的目的,企业需要一支熟悉新税制的纳税筹划人员。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纳税筹划队伍建设达到降低纳税筹划风险、实现合理节税的目的。虽然专业财务人员是企业必备的,但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的素质水平以及业务能力也良莠不齐,相当一部分财务人员对新税制缺乏了解,对新税制下企业增值税筹划的最终目标以及具体流程都不够了解。企业应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一方面应在财务人员招聘时加强岗前培训,另一方面应对企业中那些拥有丰富工作经验且工作积极的财务人员进行晋升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对纳税筹划工作的理解度。企业拥有一支熟悉新税制下增值税筹划最终目标以及具体流程的纳税筹划队伍,才能尽可能降低纳税筹划风险。例如,在纳税申报期限的选择上,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就可以通过在新税法许可范围内尽可能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可选择在15日办理)让企业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

(二)灵活选择销售方式,提高纳税筹划水平

对于企业而言,灵活选择销售方式也是提高纳税筹划水平的有效途径。第一,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商业折扣。将商品标价依据市场供需情况灵活调整,通过适当扣除标价提高销售量,从而增加营业收入。依据新税制,针对销售额以及折扣额同时填列到同一发票的,将按照扣除折扣之后的销售额来计算增值税。第二,采取现金折扣的价格优惠方式督促客户尽快将货款付清。具有融资性质的现金折扣一般用于货物销售完成之后,增值税也应按照销售额的全额进行计算,将现金折扣扣除的做法不被允许。另外,企业可以将合同规定合理转化为商业折扣从而达到节税目的。第三,在客户对企业所销售货物不满意却未退货时给予其销售折让。在客户由于规格不符合要求或质量问题对所购买的货物不满意却没有退货意愿的时候,企业可以给予客户销售折让。新税法规定可以将销售折让在计税时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可以让提出相应要求的客户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销售方将其提交给主管税务部门并将红字发票开具出来,销售方就可以按照扣除销售折让后的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了。

(三)严格落实新税收政策,提升纳税筹划效益

新税制下针对增值税有许多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新税制当中的各项减免税政策,提升增值税纳税筹划效益。第一,特殊情况下的特定行为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例如有外商参与投资的产业项目当中,隶属于投资额范畴的进口自用设备就可享受进口环节免征增值税的减免税政策。第二,特定产业及特定行为也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医疗卫生用品、农业生产资料以及水泥等均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在充分了解减免税政策的基础上将各种减免税政策高效整合起来,从而达到提升纳税筹划效益的目的。企业在享受各项减免税政策的同时必须对自身在增值税纳税整个链条当中的位置有清晰的认识,并将会计制度及准则全面落实到会计核算工作当中。在充分利用减免税政策的同时,企业还需严格遵循我国现行会计制度以及准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一旦发现与现行会计收入要素计量标准不一致之处,不能对会计账簿记录进行修改。在对当期的增值税应缴税额进行计算时,企业也必须严格遵循新税法的规定,准确计算当期应税销售额,并在准确计算应缴税额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四)策略选择供应商,降低企业税负

我国增值税法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规定的进项税额各不相同,例如企业分别选择一般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作为货物供应商,能够获得的进项税额抵扣率分别为17%和3%,相差巨大,所以企业可以通过策略选择供应商来降低企业税负。企业在与供应商合作时,应尽可能让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借此获得进项税额抵扣,这样做可以尽可能减少增值税的纳税额,从而尽可能降低企业税负。除了尽可能要求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找准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价格折让临界点,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抵扣进项税额很少,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货物往往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价格优惠,也能弥补无法取得专用发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企业可以将这一价格折让临界点计算出来,从而做出正确决策。例如,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或13%)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若能够提供与一般纳税人相比60.814%(或87.15%)的价格折让幅度,从两类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取得收益是相同的。若小规模纳税人仅能提供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则需重新计算价格折让临界点来确定从哪类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取得的收益更高。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营改增 电力施工企业 税务筹划转变 分析

自2011年国家下发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方案以后,随着这个方案的不断蔓延,涉及的领域也逐渐增多,全面实行营改增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怎样应对营改增背景下电力施工企业出现的税务筹划转变问题,是我国电力施工企业必须要引起重视的首要任务。

一、营改增的内涵

营改增,简单来说,就是指将国家以往收取的营业税改为现在的增值税。具体来讲,就是用企业的增值额度,也就是刨去成本的营业额来替换原有的营业收入额度,并以此来作为税收的基础。但是对于电力施工企业来说,实行营改增还会带来一些挑战:

(一)税负明显增加

营改增实施后,由于变电站的建筑业务以及输电线路的安装业务,这二者的税率都提高了8%,与此同时,其他的电力服务性业务的税率提高,因此,在企业没有其他足够抵扣业务的前提下,就会不可避免的使税负大幅度的增加。

(二)实际操作难度加大

由于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后,在税率的归类以及具体税负的统计、税基换算以及确认、抵扣发票的鉴别等环节都会不同程度上增加难度,这对于相关的负责人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三)抵扣难度加大

目前,电力施工企业的原材料成本至少要占总体成本的一半,因此,一旦上游供应商有大量的小规模纳税人,就很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导致无法抵扣;此外,员工的工资也要占总体支出的30%左右,这些因素决定了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要远远低于销项税额,导致成本的增加。

(四)衔接容易出现问题

第一,在实行营改增过程中,如果整条产业链中的所有企业都能实行营改增的话,电力施工企业的营改增进程就能顺利进行,反之则不然,一旦这些企业的营改增步调不一致,衔接就会出现问题;第二,在电力施工企业的税务筹划过程中也容易出现衔接问题。以往电力施工企业在以营业税为基础的税务征收过程中,会借鉴相关的配套准则,但是营改增以后,电力施工企业会将税务筹划的重点以及基点向增值税转变,而在转变的过程中,营改增细则尚待颁布,留给企业的准备时间非常有限,容易出现衔接问题。

二、营改增境遇下电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转变的措施

电力施工企业在实行营改增方案时,针对企业的税务筹划转变问题,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

要做好准备工作,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以往负责税务筹划以及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如预结算部门,在实行营改增之前,应该要对自身的综合素质进行转变,并且要加大对他们的增值税原理方面等的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在以后的营改增背景下,踏实做好应对计划,落地和实操,合法合规做好相应的电力施工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第二,电力施工企业在开展新的项目以及业务时,应该转变过去以营业税为主的想法以及习惯,将工作的重心变为以增值税为基础,与此同时,为了今后电力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应该严格的落实国家出台的营改增方案。三、需要对营改增宣贯,要单位各部门都一起来认识营改增,税种变化会涉及到到企业内控,经营管理模式的的变化。

(二)基础工作

税务筹划的基础工作,就是在会计核算清晰、合理以及规范的前提下支撑起来的。因此,做好了会计基础工作,也就代表税务筹划基础工作也达到了要求。其中,做好基础工作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第一,增值税比营业税要更加的精细,这就要求相关的会计基础工作能更加的扎实,与此同时,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改进现有的会计制度、严格规范会计行为等一系列的措施,都能在不同程度上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改进以及完善,为以后的税务筹划提供便利;第二,转变以往的会计工作形式。由于征收营业税以及增值税这二者之间在会计工作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策划工作

营改增扩围后,企业进项抵扣。第一、提前筹划跨期合同。营改增前签订的合同在营改增后很多正处于执行期,企业应抓紧找对方沟通税金承担方式等细节,按以往经验税务机关对开具发票时间把控。第二、对库存材料、库存合同进行盘点。94年的增值税改革时,对库存材料是有94年期初未抵进项税额的,但新的营改增有没有这项,还不知道,故需提前做好工作。盘点库存合同,需要确定有多少合同是在营改增之后开票的,需要考虑如改革前已完工但未结算的工程是不是现在开具营业税发票,以后能否开具专用发票;已开工但未完工的工程项目,是分段开还是开同种税票?第三、根据电力施工企业自身条件,以及下游企业的情况进行一个摸底,判断成为一般规模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哪个重。

(四)配套工作

关于税务筹划的配套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在保证电力施工企业相关的项目以及业务能适应营改增机制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控制机制;第二,对于总包商以及分包商之间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以及优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第三,在条件基本一致的基础上,优先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合作方,以此来降低企业的税务筹划成本。除此之外,关于施工预算、报价等方面的工作也要引起重视。

参考文献: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关键词:增值税;纳税管理;事业单位;营改增

一、背景描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电视台是一家省级事业单位,集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艺术团等业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传媒机构,以财政拨款和广告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隶属于XX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她是省重要的新闻舆论机构,是党、政府和人民的重要喉舌,具有传播新闻、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经过40多年发展,电视台目前拥有15个电视频道(10个免费频道、3个付费频道、1个移动频道、1个境外频道),1份综合类都市新闻日报,1个官方网站,2个文艺机构。目前,XX电视台属于经济衰退时期。

(二)单位现状分析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规模、资金等因素,XX电视台发展相对缓慢,随着广播电视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行业间的竞争逐渐加剧,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迅速发展,电视台生存、发展的空间越发狭窄,广告收入呈断崖式下滑,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XX电视台也一直提倡财务人员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但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局限性,发展比较缓慢,对于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也仅仅停留在制度的建设上。对于税务的管理筹划较为欠缺,缺乏事前的规划和决策、事中的控制以及事后的业绩评价。纳税筹划也限于其概念、原则等基本问题的探讨,总体的理论性、系统性不强,表现为主要还是针对税法的具体条文进行的,短期效应比较明显,较少有系统的前期策划、流程再造、实践分析、制度补充与完善。

(三)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的主要原因

XX电视台是一个以广告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事业单位,营改增后,主要税种也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而税款是台里的一项大额支出。因此,针对影视行业的特点以及台里的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做纳税管理筹划,梳理和建立业务和账务处理的新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纳税风险,增加经济效益,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成为管理会计人员的重要任务。另外,国家实施的“营改增”改革,不仅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促进结构调整、企事业单位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如何抓住这次财税改革的历史机遇,深刻把握政策精髓,最大限度地获取税制转换效益,合理分享改革红利,也是一个严肃而重大的课题。

二、总体设计

(一)总体思路

增值税纳税筹划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方案,涉及的内容和方面比较多,总体思路如下:1.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启动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本职工作情况,合理分工,周密安排,力争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要求负责人列出详细工作计划,及时沟通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进行调研,做好内、外部沟通协调,分析现有增值税业务类型,与主要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和座谈,了解增值税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强调和注意的环节,取得增值税发票的类型和要求,设计增值税业务新流程,制定完善的会计核算办法等。3.加强增值税培训管理工作,重点是组织会计人员、各部室(频道)报账员对新设计的增值税业务流程及会计核算办法学习和培训;初步试运行相关系统,不断进行完善。4.正式实施,重点是密切跟踪分析增值税缴纳和会计核算情况,及时总结相关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调整解决。

(二)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的内容

1.进行调研,了解XX电视台增值税业务的类型和特点,查找其中可能存在的纳税风险点。2.根据电视台业务特点和要求,合理选择上下游伙伴,尽可能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创新业务管理,多进行业务外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4.加强合同的管理,明细合同条款,从业务的前端合理地控制风险。5.重新梳理工作流程,确保核算业务流畅和准确。6.每季度进行增值税的分析和总结。

三、方案实施

(一)前期调研

为扎实推进XX电视台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工作,项目成员分别到税源丰富的六个改制频道座谈调研,并组织技术部、办公室、安保部及物业部等税源丰富的职能部室进行了专题座谈。通过密集调研,及时、全面、细致地向业务一线传达了增值税最新政策精神,说明了税制转换和全面营改增对全台、对各频道(部室)相关业务的深刻影响,普及了增值税纳税相关知识,提出了税源管理的重点业务,同时详细了解了改制频道的广告经营及节目生产现状,充分听取了业务一线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适当调整经营策略,合理选择上下游合作伙伴

各部室(频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总结分析增值税对自身税负变化影响的基础上,采取合理化分工方式,细化优化业务流程,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在选择上下游合作伙伴时,要考虑营改增变化,适当调整竞价策略、营销方式等,优先考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大限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创新业务管理方式,实施业务外包和筹划前移

由于增值税链条式层层抵扣的特性,特别适合业务外包,通过相关业务外包给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其他单位,可以最大限度地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既可降低我台综合税负,同时又可降低其他一些节目自制成本;而财务核算时按照价税分离原则处理,税款另行核算,不占用部室(频道)预算。要取得这样的结果,就必须思路前移,做好事前筹划,在业务洽谈阶段就要充分考虑,慎重选择有资格的供应商,做好合同管理等,这对各部门业务人员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合同的管理

合同管理是各项经济业务的源头和法律依据,是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如:发票开票时间、发票内容、金额、税率、付款方式、取得的票据、违约金等)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承担及税款交纳。签订合同合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增值税?第二,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第三,明确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类型和适用税率。第四,明确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如先款还是先票的问题都需要合同中有明确的界定。第五,应当考虑将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合同义务列入合同的相关条款。第六,在合同条款中应特别加入虚开条款。第七,合同应约定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

(五)对增值税业务核算工作流程进行重新梳理

根据项目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对涉及增值税业务的工作流程,进行了系统设计,重新梳理确定了业务操作流程,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为电视台增值税纳税筹划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可靠的业务操作平台。

(六)季度进项分析,增强税收筹划

每季度对全台取得的进项税额分部室、频道作比对分析,并分项目统计,依据重点项目支出,完善管理办法和制度,着力防控重点支出风险,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对税收进行筹划。季度进项分析包括各部室频道进项税认证总额、支出项目分类计算、与去年同期对比等统计分析。通过季度分析,能找到重点支出项目和重点部室频道的进项税额情况,并据此及时掌握我台业务支出变动,对支出项目做到重点支出重点管理,做好税收管理筹划,确保可抵扣税源不流失。

(七)对增值税专项知识做好扎实学习与培训

为了更好地把握政策精髓,项目成员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和学习,及时提高了工作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为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理论基础。一是积极参加现行增值税业务的专项培训。二是积极参加央视会计制度及营改增业务培训。特邀中央电视台财务部专家为我台财务人员讲解《广电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央视“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三是积极参加XX市国税局举办的“营改增”业务培训。四是积极参加广电局举办的业务专项培训。五是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熟悉掌握最新政策。六是积极参加对全台财务人员和报账员的专项业务操作培训。

四、取得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一)取得的成效

经过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以及国家营改增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推广,可抵扣范围不断地扩大,项目成员积极跟进政策更新和项目运行情况,随时发现、解决遇到的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使项目运行日趋完善。从2013年8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XX电视台累计抵扣进项税1.43亿元,税负平均降低30%左右。总体上分析,实施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整体节税效果显著,为我台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税制转换效益,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但各部室(频道)基础不同,还存在个体差异,税负有升有降。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单位税务管理工作单一、片面、被动和滞后的问题,对增值税的管理更加系统,从源头上控制有可能带来的风险,避免可抵扣税款的流失,从流程和制度上合理地保证纳税管理筹划的落实效果,从培训上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增值税管理工作。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对单位制定和落实战略目标提供了经济支持和决策支持,改善了业务处理的流程,有效地防范了风险。同时,对单位决策提供了更加科学、具体、有效的管理措施和依据,提高了电视台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会计人员的转变。

(二)存在的问题

增值税能够为我台带来税收红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广告收入确认额将有所减少。收入将由原来按实际收款全额确认核算,转变为按实际收款全额扣除税款后的余额进行确认核算,账面反映出来的广告收入确认金额较以往将有所减少。第二,支出预算编制难度加大。单位缴纳营业税时,我台“税金”支出预算金额明确,即按照收入预算的8.65%计算确定;单位缴纳增值税后,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其附加税金可以按收入的9.65%计算确定,但由于进项税额取得的不确定性,导致“税金”支出预算金额成为变动预算,给支出预算的编制带来很大的影响和难度。总之,增值税纳税管理筹划势必将对电视台的财务管理工作和相关业务流程带来重大变化,对电视事业、产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在这一重大税制改革的背景下,结合电视事业发展的实际,近年来电视广告创收持续下滑的不利形势,从内部管理入手,着力把握全面营改增的良好契机,主动适应税制弯化,深挖减税降支潜力,抓好用好税制改革红利,是当前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财税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

[2]财税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2016.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勘测设计企业 “营改增” 税收筹划

一、“营改增”后勘测设计企业税收现状

(一)勘测设计企业税收特征

对勘测设计企业来说,其接手的工程周期不仅周期较长,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通常也在市区之外,这决定了大多勘测设计企业的主营业务的特殊性。企业的经营业务的特殊性也使得相较于一般设计企业而言,勘测设计企业的税收具有自身的特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税收统一筹划。一般而言,虽然勘测设计企业下设有着如勘探、测量、造价、监理等多个一级核算单位,但是这些单位只是负责业务的不同,却并不会单独处理各自的税收相关问题,而是有总部的设计企业统一管理税收筹划事宜。除了这些一级核算单位,企业下属的以及承包单位也不会单独的缴纳各自经营中产生的税款,也是最后由企业总部来负责所有的税款。

(2)税收波动大。勘测设计企业的收入大多是按季度或是年度进行结算,因此,在某一结算时期可能会出现支出的费用高于收入的情况。结算时间的不确定性,造成了勘测设计企业税收存在较大的波动。

(二)勘测设计企业收税“营改增”的原因

我国实行税收营改增,一来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的要求,更是我国调整税制结构的重要举措。经济部门期望通过税收营改增,改变目前营业税重复征税的缺陷,降低企业的税负负担,进行增强企业的活力。2012 年 7 月 25 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从上海推广到了北京等 10 个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13年5月24日颁布了《关于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并且将工程勘测勘察服务纳入了现代服务业,开始实行税收营改增试点。但是,在近年来的具体实践中,由于很多企业原有经营模式的固定不变以及业务管理模式的限制,很多企业的税负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企业的利润相较改革前不仅没有提升,反正一步步被核酢:芏喙こ炭辈馍婕捌笠狄膊焕外,税收营改增对整个行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勘测设计企业的税收工作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新的筹划。

二、“营改增”后勘测设计企业的主要变化

(一)企业税负增加,收益减少

企业实行税收营改增的出发点是减少征收税的种类,改变之前重复征税的状态,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让企业有更好的发展。但是,因为税收仍在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进行试点展开,并没有在全国的各行各业展开,很多地方存在着营业税和增值税双重执行的现状,这种局面的存在很大程度的影响了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有效性。目前还存在很多企业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些企业不能获得响应的增值税进项的发票进行税收抵扣,使得企业的发票管理较为混乱,企业的税负并没有真正减轻。在勘测设计企业开始实行税收营改增试点后,很多企业在缴纳增值税后,税负负担相较以往甚至有上升的态势。这一来是因为勘测设计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税率提高,而合作企业仍旧缴纳营业税,勘测设计企业不能获得可以用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使得很多税额得不到有效抵扣。二来,勘测设计企业收入结算时间点的不确定性,使得企业在某一时期会出现需要缴纳很高的税收,也造成了企业税负的增加。

(二)企业财务管理方式改变

税收营改增后虽然没有改变收入确认的时间点,仍为开发票的当天,但是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改为增收增值税后,收入确认时收入指标会有所下降,面对此种情况,勘测设计企业首先价税分离。其次,由于勘测设计企业提供服务时通常会预收定金,但是我国规定在没有提供服务前,预收的定金不属于收入。一般而言,纳税的时间极为提供服务的当天。但是一般而言,客户均会在付定金时要求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勘测设计企业不得不将定金计入销项税,进而提前缴纳增值税。这种服务特点的存在,使得勘测设计企业不得不严格把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日常业务中的认证、开具、抵扣等其他管理。通常企业需要安排专门负责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申领、开具、抵扣工作。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还会建立客户台账,筛选不同的合作企业,尽量选择能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单位或个人。

(三)企业业务模式的改变

税收营改增不会改变企业的主营业务,但是却会通过影响企业的合作伙伴的选取来影响企业的业务模式。为了能够更好地做到进项税的抵扣,很多勘测设计企业会优先选择同样进行税收营改增的地区的企业,这些税改地区的企业可以出具增值税发票,这样勘测设计企业也能够有效地降低税负。除此之外,企业在与合作伙伴签署合同时,通常会签订价税分离的合同,并且会完善合同中的补充信息。这些补充信息通常是明确约定增值税发票中的信息,进而保证增值税发票的信息的准确性。这种合同签订方式的改变,也是税收营改增后对税改单位企业的有利保证。

三、“营改增”后勘测设计企业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企业通过税法改革中相应的优惠、见面政策,以及不同税种间税率的差异,制订科学合理的纳税方案,筹划出最优的纳税方案,进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在现代的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是为企业的纳税义务建立长远的筹划策略,其核心是运用会计核算的方法实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具有合法性和可预见性。在勘测设计企业实行税收营改增后,企业面临着新的税收变化与税收压力,因此必须做好合理的税收筹划,最大可能的合理合法地将税收成本最小化,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充分利用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优势

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不同方式,使得税收营改增后,勘测设计企业有了税收筹划的可能性。税收营改增之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一般按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额,进行税额不予抵扣。对一般纳税人而言,进项税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的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必须直接计入成本。因为上述差别的存在,勘测设计企业在x择纳税人的身份时,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如果是增值税率较高的勘测设计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比较轻,相反如果是增值税率较低的勘测设计企业,应选择一般纳税人的身份来减轻税负。除此之外,还要看合作企业,若合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并且经常性地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勘测设计企业应将自己作为一般纳税人,相反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除此之外,在选择纳税人的身份时,除了要考虑不同身份缴纳税款和税款抵扣多少的问题,还要考虑选择不同的身份时,需要投入的成本。如果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的身份,除了要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还需要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这回加大勘测设计企业的财务核算成本。除此之外,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在征收和管理增值税的程序较为复杂,除了投入财力,物理消耗也多,这些投入无疑会给纳税造成额外成本。所以,勘测设计企业在选择纳税人的身份时,要充分考虑,全方位梳理企业的业务,明确企业的利润空间和增长点。多方筹划,尽量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

(二)有效利用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营改增的规定中指出,营业税仍延续原有不变的优惠政策,勘测设计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将这些优惠政策考虑在内。除此之外,营改增政策中还对勘测设计企业的税率进行了优惠,勘测设计企业在国税局和相关的税务单位进行优惠备案后,便可以依据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便可有效运用。除此之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除了关注营改增方面,还要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税负负担。许多的设计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小的设计单位,由于税收问题导致了资金链的断裂而造成危在实行税收营改增后,设计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再税前进行扣除,企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能够产生的劳务和运输等成本也不能在税前扣除。这些变化,也要求勘测设计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将所得税的变化因素考虑在内,从整体的角度筹划减轻税负的方法。

(三)规范企业自身的税收管理制度

在税收营改增之后,勘测设计企业的增值税销项计算以及进项税的抵扣变得更为复杂,而这些必须有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

首先,要增强增值税发票的管理,防止出现发票使用混乱。增值税可以使用进项税金进行抵扣,很多企业认为抵扣越多越好。但是在营改增之后,会计核算不能只关注金额的增减,还应关注税改后纳税时间的变化。有些纳税筹划方法不会减少纳税总额,但是可以起到延后纳税期限的作用,这在某些时候也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在实际的规划中,企业可以合理的规划收入,在进项税额比较少的时间段,可以延迟收入的确认,进而减少销项税额,在之后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时在缴纳税款。通过获得足够额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合理增加进项税额。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的合作企业,没有办法开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获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选取一般纳税人为合作伙伴。除此之外,对于支出较多的人工成本,而很多人工成本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可以通过在其他办公及日常管理费用中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后,设计企业还应调整现行的项目处理办法。税改之后,勘测设计企业纳税人的身份发生变化,原来的营业税转为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也应改变。要改变之前会计账目只体现计提和缴纳的部分,现在的会计账目要严格加入增值税的核算,特别是对进项税抵扣增值税的部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账目,降低会计核算风险。

四、结束语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关键词:“营改增”;规划;筹划;部门职责;会计核算

“营改增”是2016年国家税制改革的重大举措,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战略规划、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税务统筹和财务处理等各项工作。增值税计征复杂、管控严格,涉税刑罚处理严重,稍有疏漏,就会发生亏损或出现涉税风险,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规范和优化增值税业务管理工作,降低涉税风险,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效益,必须对“营改增”工作进行合理规划与筹划。

一、围绕“营改增”工作进行全员培训,转变全员观念

增值税税制要求以票抵税,发票管理是增值税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发票的取得报销涉及每一名员工,涉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战略规划、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税务统筹和财务处理等各项工作。因此进行全员培训,转变观念是非常必要的举措。

二、围绕“营改增“重新修订各部门职责

建筑业增值税制改革实施能够促进建筑施工经营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和机械化作业,推动建筑施工企业精细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增值税管理需要各部门、各项目的分工协作。

(一)财务物资部牵头组织全局增值税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核算、监督以及涉税业务处理,指导各部门、各项目涉税工作。控制要点包括督促相关部门(项目)确保票据合法,及时完成票据传递、外部申报、内部清算等。

(二)市场开发部门主要负责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总包合同的涉税风险。控制要点包括界定承(发)包模式(尤其注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混合销售中低税率应税行为等合同条款约定的涉税风险),优化纳税义务时间,争取质保金扣留基数为不含税工程价款,注意区分不同税率项目合同分别签订,控制无收益价外费,做好项目预算和成本测算等工作。

(三)项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中的涉税风险。控制要点包括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加强成本测算、控制管理,界定分包模式,确保采购合同真实,票据合法有效,对于应取得增值税专票的项目,必须要求取得专票。

(四)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工成本涉税风险。由于企业本身支付的人工成本不能抵扣,所以人力控制的要点包括测算人工成本比重,调整人工成本构成,积极扩大劳务外包范围,使用集中采购模式,建立合格供方名库,制定增值税绩效考核办法。

(五)合同法规部门主要负责发包、采购合同涉税风险。控制要点包括完善合同条款,督促落实合同执行。合同范本应增加供应商、分包商的身份识别条款,对分包合同明确不允许再次分包,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还应当进一步确认是企业还是个人;对合同价款进行价税分离;明确提供发票的类型、时间以及不能按约定提供发票的违约责任;增加对不同税率合同标的物的描述和区分等。

(六)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物资、设备采购涉税风险。控制要点包括结合采购比价机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库,落实集中采购制度,合理使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合理选择结算方式,确保采购合同真实、票据真实合法,加强物资过程控制管理,完善各环节物资资料等。

三、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取得的管理,提高进项税额的取得率

增值税税制下,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销项税-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以此核算方式来看,进项税额的取得对增值税税负的影响至关重要,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应加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取得的管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业务人员有权拒收。

(二)发票的取得以实际业务活动为基础,所有施工项目的采购合同均需到合同法规部门审核并签署“合同专用章”,合同中应明确对方提供发票的义务和种类,取得发票时,业务人员应审查发票票面信息的准确性。

(三)发票的取得应确保“三流对应”,即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保持一致,建筑施工企业有多个在建项目,多个项目资金的划分,建议采用虚拟账户的形式分别核算。

(四)用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日常采购的钢材、水泥、砂石料、分包工程、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等所有货物和服务,只要取得合法票据,除限定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职工福利等)和明确规定不可抵扣外,都可以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日常管理中,应加强进项税额的取得的管理以降低增值税税负。

四、重新修订财务核算流程,新设增值税核算科目,制定相关的增值税核算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款及城建与教育费附加,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层级管理体制,制定相适应的增值税核算管理制度,以方便增值税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纳税稽查等。

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增值税收入项目应单独核算,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分别核算;对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应保证其合法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考虑建筑施工企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核算层级及项目财务独立核算、方便进行纳税申报应重新设置增值税相关会计科目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营改增”是指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其主要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以此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以促使企业经营效益的提升。但对于社会企业而言,营改增背景下的纳税筹划将面临新的挑战,只有在政策背景下合理控制企业的纳税,才能真正让且有的税收减少,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但根据目前的情况,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的增值税纳税筹划还存在很大问题,不利于其税收总额的减少,很容易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加强对“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1.“营改增”背景下增值税概述

1.1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其在“营改增”以前是针对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目。营改增后,增值税则变为以货物、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对于社会企业而言,增值税能够有效平衡税负,为社会的公平竞争提供良好的条件。同时,增值税能够对本国经济起到保护作用,并对本国经济在国际上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再者,增值税的实施能够有效实现相互制约,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出现。

1.2“营改增”相关政策内容

根据“营改增”的相关政策文件,其主要是将原来属于营业税范围的征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以此让重复纳税的情况得到消除,避免且有因税负过重而导致其发展受到影响。“营改增”的理论以税收中性理论为主,其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方面为国家在避免为纳税人或社会带来额外损失和负担的基础上,征收相关的税目。另一方面为在进行征税的过程中应明确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为市场机制,降低税收项目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影响。还有一种理论为最优税制理论,其主要是指在政府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习惯和能力均缺乏必要了解时,如何采取有效的方式让税目的征收和企业的税负公平维持在平衡状态。

1.3纳税筹划相关内容

纳税筹划是指在保障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基础上,纳税人通过税务人员的帮助或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进行的涉税事项的筹划和设计,以此实际税负降低,即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有效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项目和纳税负担。纳税筹划的特点较多,其最大的特点是合法性,即所有纳税筹划工作均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完成,纳税人所使用的降低税收的方法并不违法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纳税筹划还具有政策导向性的特点,其主要是因为纳税筹划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不同的政策背景下纳税筹划的方法将存在差异;再者,纳税筹划还具有目的性,其最终的目的是让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得到控制,以此促使利益的最大化;最后,纳税筹划还具有时效性,其在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应不断适应政策的导向,以此满足纳税人的正常发展并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

2.“营改增”背景下的纳税筹划策略

2.1合理利用政策优惠

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其中首先要合理利用税率差异,这种筹划方式相对复杂,但其适用的范围很广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利用税率差异时,关键在于寻求稳定性和长期性并存且最低化的税率,同时需要在保证纳税筹划行为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完成,一般情况下在有效掌握税率差异运用基础和关键后,均能让企业的税负得到长时间稳定缩减。同时,还要善于利用免税政策,其主要是针对某些特殊的征税对象和特殊的纳税情况,通过这些征税对象和特殊情况来有效避税以减轻企业的税负。但是免税政策适用范围较小,且实际应用存在较高的风险。

2.2合理选择销售方式

企业在适应营改增政策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在增值税计税依据越小时,其应当缴纳的税额将越少。因此,企业在开展销售活动时应充分考虑计税依据对税目的影响,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销售方式,以此减少纳税额度。其中企业首先应考虑商业折扣销售,其主要是指在销售商品或应税劳务时,买卖双方因各种原因而达成以折扣优惠方式完成交易,这种折扣是在交易实现的同时发生的一种实际存在的情况。同时,企业应当注意销售产品与提供劳务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其中企业在开展销售活动的过程中,有时会因为商品的特殊性而在销售商品后为买家提供相应的劳务,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对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并合理完成会计处理,其中在销售商品部位和劳务部分能得到明确区分且可以采用单独的计量方式时,应当将商品与劳务部分分开计算,避免两者同时计算而出现差错;而在商品与劳务不能区分时或不能以单独方式计量时,企业则需要将劳务部分纳入商品部分进行计算,并且要全部按照商品部分的计算方式完成。

2.3购买渠道的选择

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企业的增值税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供应商的影响。其中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行商品采购时,通常能够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能从销项税目中扣除进项税目,以此让企业的税额降低。但在购买中小规模纳税人的产品时,其价格相对较低,但购买商品后只能得到普通的发票,这样就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导致税额的控制无法正常完成。因此,在进行商品购买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供应商,从而尽量降低税负。

2.4纳税期递延法

纳税期递延法是指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延期缴纳税目的方式让资金获得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其在使用纳税期递延法时,在一定时间内且当纳税总额相同时,进行延期纳税的项目越多将会让实际缴纳的税款越少,企业节省的税款将会越多,纳税筹划的收益将得到最大化。

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3.1存在的问题

根据“营改增”实施过程中社会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其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较多。首先,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困难,其中通常是因为进行商品采购时企业规模较小而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其难以通过专用发票进行税目抵扣。同时,一些企业在购买商品时需要为供应商支付代收的税款,但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税率却很低,这样将会导致企业的增值税抵扣额下降;其次,企业缺少专业的财务人员。其中主要是一些中小型企业为了节约企业成本而没有引进专业的财务人员,其已有的会计人员工作能力相对有限,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其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受到不良影响,不利于企业增值税的缩减;再者,纳税机构较少。根据我国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其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通常需要引进专业的工作人员,但这样会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明显上升,因此很多企业会选择机构为其进行纳税筹划,以此节约企业运行成本并降低税额。但我国税务行业的发展较慢,其在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的过程中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目前行业中通常以小规模机构为主,其难以满足社会企业适应营改增政策的需求。

3.2“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问题的优化

针对“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企业在日常运行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优化。首先,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尤其是一些企业在“营改增”后并未对增值税发票进行严格管理,导致企业的纳税筹划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企业应在财务部门安装更新升级后的最新增值税发票系统,对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确保其能够正常完成日常财务工作。企业要完善对增值税发票的监管,组建专门的监管队伍并设置相应的岗位,确保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开具和核销顺利完成。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情况进行核对和检查,确保其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其次,企业要合理选择供应商,其中主要是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从而确保相关税款的抵扣能顺利完成。其中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信誉的供应商,并且要在交易时充分考虑税率,尽量选择增值税税率较高的供应商;再者,企业要对纳税筹划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管理,促使其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以此满足企业日常工作的要求。定期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让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不断提升。不断引进专业人才,让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能顺利完成,并不断提升纳税筹划队伍的整体水平。重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确保工作人员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日常工作;最后,企业应完善税务管理体系。其中企业首先应根据自身税务情况设置税务岗位或成立税务部门,引进专业的税务人员进行税务筹划。同时,企业在不具备组建纳税筹划部门的情况下可采用税务的方式,让专业的机构完成日常纳税筹划工作。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摘 要 房地产开发具有投资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其耗用资金之大、涉及领域之广、产业链条之长,为其他行业无法比拟。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销售过程中,涉及的税种至少有10种,平均税负高于国内其他行业,总体税率偏高。如何通过纳税筹划达到企业税负最低,从而减轻资金压力、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对房地产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纳税筹划 临界点

一、 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

(一)企业没有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实际工作中,很多领导和员工没有认识到纳税筹划在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降低企业资金成本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领导不重视纳税筹划,员工也不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来做企业的纳税筹划,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形成一个良好的筹划环境,纳税筹划水平偏低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错误的认为纳税筹划是财务部门的工作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在合法的前提下,以税收负担最小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纳税筹划的重点在于事前筹划。很多房地产企业决策人认为:税收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财务部门所做的账务处理决定企业的应纳税额,出现多交税或被税务机关处罚是财务人员的责任。财务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核算和反应,而税收是企业在土地转让、开发经营、销售房产等过程中产生的,决策人进行这些业务之前的纳税筹划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决策人没有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等合同签订后才发现税负过重,想通过账务处理来解决纳税问题,此时税收已产生,已不存在所谓的纳税筹划了。正确的纳税筹划观念为:合同决定税收,决策人在决策前可先与财务人员、税务事务所进行商讨,利用税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规避企业的纳税风险。

二、 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偷税漏税是国家法律所不容许的,税收征管法对各种违法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惩罚规定。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考虑以下几项原则:第一,合法性原则。在税收筹划中,首先必须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这是纳税筹划区别于偷税漏税行为的根本特征。第二,事前筹划原则。纳税筹划必须在事前进行,企业经营活动一旦发生,纳税义务也随之产生,纳税人此时觉得税负太重,在做任何筹划都是徒劳的,经不起税务部门的检查。第三,目标性原则。企业事前应分析企业的纳税环境,掌握存在的问题,考虑筹划的可能性,制定筹划的目标,然后确定实现目标的方法。

三、 房地产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应充分利用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直接减少应纳税额,来减轻或免除纳税义务。税法制定了大量的优惠政策,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依靠纳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

(二)利用企业或项目分拆

分拆法是通过将收入在两个或者更多的纳税人之间分配,或者将混合着不同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的项目进行拆分。通过降低纳税人的应纳税基础,减少应纳税额,达到节税的目的。

(三)利用税率临界点

通过税率的差异来调整应纳税额的方法。适用于具有多种税率的纳税项目,通过纳税筹划达到最佳税负点,使纳税额最低。

四、房地产企业主要税种的纳税筹划分析

(一)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税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税法规定,纳税人建筑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实际工作中,房地产企业要测算增值率,如果测算的增值率略高于20%时,应设法使增值率≤20%。改变增值率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合理定价。通过适当降低价格减少增值额,降低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二是增加扣除额。如房地产公司可将房屋进行简单装修或适当改善开发项目的住宅环境,通过提高房产的质量来适当增加扣除项目,既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又能合理避税。三是分解销售价格。如果有可能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就有可能存在纳税筹划的空间,通过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来减低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很多房地产在出售时已经进行了装修,房地产企业可以将装修作为单独的业务独立核算,这样就可以通过两次销售房地产来进行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可将经装修过的房屋出售分为两个合同:房屋出售合同和房屋装修合同。房地产企业只需对房屋销售合同部分核算土地增值税,在合理的情况下,尽量增加装修合同金额,减少装修对应的成本,以降低增值率。土地增值税共设定30%、40%、50%、60%四档税率。如果销售过程中增值率略高于两极税率档次交界的增值率时,房地产企业就需要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所以以上的方法不仅仅适用于20%临界点的筹划。在纳税筹划时开发商应考虑如何使房价在同行中最底,应缴土地增值税最少,所获经营利润最佳这个问题。

房地产企业还可以通过代建房、合作建房等方式进行筹划。第一种是代建房方式。税法规定,代建房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之初便能确定最终客户,可以采用代建房方式进行开发,而不需要采用先开发后销售方式。这种筹划可以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客户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和购买各种材料设备,也可以由客户自己购买和取得,关键是房地产产权没有发生转移。通过代建房方式建房,房地产企业只需按代建收入的3%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的附加税。第二种是合作建房方式。税法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再按规定征收。比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准备修建住宅,则该企业可以通过预收购房者的购房款作为合作建房的资金。这样,从形式上就符合了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的条件。而房地产企业只需对建成后转让属于房地产公司的住房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与劳务税。房地产企业缴纳营业税的范围主要有:销售不动产,自营建筑、修缮和装饰工程作业和出租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等业务。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按各自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使用税率。销售不动产的税率 5%,自营建筑、修缮和装饰工程作业的税率3%,出租商品房的税率5%。房地产企业在存在不同的生产行为的情况下,应使用拆分法,对基数进行准确划分,区别各自的应税行为,分别适用各自税率,既准确反映了经营状态,又减低了公司税负。例如,A房地产企业销售精装修后的住宅,总建筑面积80000,预计销售单价10000元/。如果A与买主按10000元/的价格签订销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完后A应缴纳营业税10000×80000×5%=4000万元。如果A与买主按8500元/的价格签订销售合同,然后按1500元/的价格签订装修合同,商品房销售完后A应缴纳营业税8500×80000×5%+1500×80000×3%=3760万元。两种不同的销售方式后着比前者节税240万元。对于混合销售行为要通过签订劳务合同,使所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与应缴纳增值税的劳务相分离开来,从而按照营业税率3%进行纳税筹划而不是17%缴纳增值税。

为了促进销售,房地产企业在销售不动产时推出促销活动是常有之事,在选择促销方式上需要合理筹划。例如,B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了一住宅小区,准备在国庆前开盘销售,并推出一个促销方案:凡在当年10月1日―10月7日与B签订购销合同的客户,均可赠送价值3000元的空调一台。该促销活动吸引了不少客户,在优惠期间共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并送出空调200台。根据税法相关规定,B的促销活动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赠送的空调应按市场价值并入销售收入缴纳营业税,B应纳营业税=(20000000+3000× 200)×5%=103万元。如果B更换另一种促销方式,直接给出3000元的购房折扣,将赠送空调的价值抵为购房折扣,以降低成交价。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值为营业额。在这种促销方式下,B可按折扣后的金额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20000000-3000× 200)×5%=97万元。后一种促销方式比前一种节税6万元。

(三)房产税的筹划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额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有两种征收方式:其一、根据房产计税余额的1.2%征收;其二、根据房产租金收入的12%征收。

财税【2008】152号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对按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房屋原值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对于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取决于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如果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纳税人会计核算时应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在建工程”计入房产原值的,应按账簿“固定资产”科目记载的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而不得为减少基数而分离土地使用权成本。如果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房产原值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计征房产税时是不包含土地使用权成本的。假设,房产公司自建自用的办公楼等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2000万,按30%计算房产的计税余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每年要多交房产税2000万×(1-30%)×1.2%=16.80万元。企业在房产税纳税筹划时,应综合考虑会计制度这一因素。

房产税税率的特殊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于同一房产出租行为,就房产税而言,出租给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税负是出租给个人用于居住税负的3倍。所以,房地产公司在进行房产出租时,在可获得租金差不多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出租给个人用于居住这一方式。

对企业而言,将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附属设施一同出租给其他企业是常见的情况,按照现行的房产税法规定,在同一份租赁合同中签订的相关标的,将视为一个整体征税。如果将房产和附属设施不加区分,附属设施租赁收入也按12%税率征收房产税。因此为减轻企业负担,对于房产公司将房产和附属设施同时租赁的行为,应分别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在当地税务机关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压缩房屋租金,提高附属设备租金,已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段光勋.房地产开发企业财税实物疑难解答.2010(1).

[2]黄剑伟.纳税筹划的方法与原则.中华会计网校网站.

省略/new/429/430/431/2006/7/ma2705354831167600217235-0.htm.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减轻税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运用

The Application of Ratepaying Plan in Shipbuilding Enterprises

ZHANG Ying

( CSSC Guangzhou Longxue Shipbuilding Co., Ltd. Guangzhou 511462 )

Abstract: Ratepaying plan is an action which enterprises retard or reduce taxes by legal means on the basis of paying tax according to law and within the limits permitted by tax law. Ratepaying plan can reduce enterprises’ taxes, save cost expenditures and enhance enterprises’ competitive power for markets. The main taxes of large shipbuilding enterprises are value-added tax and enterprise income tax. A reasonable ratepaying plan can reduce shipbuilding enterprises’ value-added tax and income tax and raise enterprises’ economic benefits. This paper sets a large shipbuilding enterprise as an example to analyze the application of ratepaying plan of value-added tax and enterprise income tax in the shipbuilding enterprise’s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 Ratepaying plan;Reduce taxes;Value-added tax;Enterprise income tax;Application

纳税筹划是指在依法纳税的基础上,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利用合法合规的手段,通过经营和财务活动的有效安排,使企业税负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合理的纳税筹划,可减轻企业税负,节约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目前造船企业新船毛利率大幅降低,企业降本增效任务艰巨。由于大型船舶制造企业的税负主要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因此,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造船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文以生产和销售大型船舶的造船企业为例,浅谈一下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在造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运用。

1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1充分利用船舶企业“先退税后核销”的出口退税税收优惠政策

出口退税作为一项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有效的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促进企业的经营发展。但出口退税须待货物出口且出口退税凭证(出口报关单、银行收汇水单、出口发票)收集齐全后,方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而大型船舶的建造具有建造周期长、资金投入量大的特点,如一艘30万t级原油轮,单船价格约8亿元,建造周期约一年半,如待全船出口后才能申请办理退税,企业资金压力极大。为支持船舶和大型成套机电产品出口,减轻企业资金压力,2004年,国税总局发文对此两类产品出口可实行“先退税后核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9号文)) “先退税后核销”是指企业在出口退税凭证尚未收集齐全的情况下,即可凭出口合同、销售明细账等资料,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申请免税或退税。根据此规定,船舶企业即可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如开工、进坞、出坞、交船等节点,凭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待船舶出口,收齐相关凭证后再办理核销手续,此项措施能使企业在船舶建造过程中即可收到退税款,大大加快了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但由于“先退税后核销”具体操作流程较为复杂,目前全国只有极少数地方的税局受理该申请。因此,企业应积极主动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充分利用国家的这项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实行先退税后核销,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1.2尽量取得合法扣税凭证以获得税款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由于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金减去进项税金,因此能否取得进项税金,以及取得多少进项税金,直接决定企业缴纳多少增值税。2009年1月1日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企业用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除房屋构筑物以外进项税金都可以抵扣,因此,对于可抵扣的固定资产,应要求员工注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除此以外,企业的批量物资采购、委外加工、外包劳务一般都签订合同,手续规范,同时也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零星采购却一般是随用随买,很少有员工注意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对办公用品、公用汽油等经常购买的零星物资,企业应通过招标指定一家或几家供应商,平时随用随送,月末统一结账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而言之,在造船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如固定资产采购、材料采购、委外加工、外包劳务以及零星采购等业务中,应尽可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以获得最大的税款抵扣。同时企业应在全体员工中普及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意识,要求员工只要是购买货物,就应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企业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增值税税负。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在造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可通过财务核算方式、计价方式、财务管理方式等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通过缩小税基、运用较低的税率、合理归属纳税所得额、税收交纳期间和加强发票管理等方式,起到减税或延期纳税的作用。

2.1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筹划

企业如果能够推迟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1)会计上确认收入、税法上不确认收入的项目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有些经济业务在会计上应按照会计准则中的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务上则按照业务的真实发生予以确认,如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和衍生金融工具等各类金融资产期末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当期收入。而计税时,不确认应税收入,应按当期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又如权益法下的投资收益,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投资企业应按投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但税法规定不确认应税收入,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还有股权投资贷差等。因此企业应对此类在会计上确认了收入而在税法上不确认收入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收入时予以调减。

2)减免税收入、加计扣除和减计收入项目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有些在会计上作为收入处理的项目,在税法上可按照税收法规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如国债利息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当期收入,但税法规定可免交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又如技术转让收入,在会计上应确认为当期收入,但税法规定在一定额度内可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再如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税法规定可加计扣除。因此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减免税收入、加计扣除和减计收入项目应予以调减。造船企业一般研发投入较大,因此应正确核算研发费用,用足用好加计扣除这一税收优惠。

2.2准予扣除成本项目的纳税筹划

1)合理选择计价方式

如存货计价方式,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存货的发出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对存货的计价进行选择,以达到节税或缓缴税款的目的。一般来说,在物价下降时期,应采用先进先出法,期末成本最接近实际,其价值较低,销售成本较高,从而应纳税所得额也低,起到了缓缴税的作用;如物价出现上下波动较大,则适宜加权平均法,对实现的利润、税收起到了平衡的作用,避免大起大落。

2)合理选择折旧方法

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允许企业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加速折旧法(年限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可以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选择,以达到节税或缓缴税款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初期企业生产折旧成本较高,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起到了缓缴税的作用;采用平均年限法,每年均衡地计提折旧,则均衡地计提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规定,企业一旦选定存货计价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不得随意变更,这要求企业选择时,要谨慎处理,长短期利益兼顾。

3)加强原始票据的管理

如企业的对外捐赠、工会经费等都是凭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原始凭据方可税前列支的,因此企业应尽量取得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原始凭据,加强对原始凭据的管理,以减低税负。

2.3所得税税率的纳税筹划

按照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进行征收。大型船舶制造企业技术含量较高,应尽量利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争取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征的税收优惠。

3纳税筹划中应注意的事项

3.1纳税筹划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企业的纳税筹划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纳税筹划方案不能违背我国相关税收法规、制度。

3.2加强税收理论知识的研究

财务人员应加强税收知识的学习,深入对本企业业务知识的了解,造船企业业务流程较为复杂,只有深入了解本企业的业务流程,充分地将业务知识与税收知识相结合,才能做好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

3.3尽量配备专职的纳税筹划人员

纳税筹划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人来操作。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纳税筹划业务,最好配备专职的纳税筹划人员,确保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

总之, 纳税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体现。它是企业的一种长久举动和事前筹划活动,需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因此,大型船舶建造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仅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还要与企业长期战略结合起来,选择能使企业总体收益最大、最优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节税增收”。

参考文献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 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9号文,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 号,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 50号令,2008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20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2007

增值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关键词】营改增 企业税务 筹划措施

在营改增的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很多的产业都发生了不同的变化,不同产业经济、不同企业以及不同的经营模式在营改增的应用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营改增,是对服务业过去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从制度上解决营业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税制更科学、更合理。但是由于地区以及行业之间的不同,营改增并没有对所有的企业带去减少税收的好处,部分行业还存在着税率增加、进项抵扣不足让税负不减反涨的问题。因此,企业要在营改增政策下,利用其中具备的优势,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成为了现在企业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营改增与企业税务筹划的概念

(一)营改增的基本概念

在经济的发展与新社会时代进步的情况下,对应新的财税问题实施的新政策就是营改增。就是把专用的营业征收的形式在一定行业与范围内转变成增值税的征收方式,营改增主要的特点就是只征收产品与服务的增值部分,不对成本进行征收,这样就避免出现重复性计税问题出现。在营业税以及增值税的含义上看,营业税是依据企业的营业额进行税务征收的,这属于流转税的一种。而增值税则是对其销售的商品、进行加工等劳务服务进行征收。在当前经济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营改增的出现使企业减少了相应税务负担,进而增加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效益。在税率的设置上,在原来的13%和17%的基础上,增加6%与11%两个低税率。这些都是有相应的行业要求,比如在交通运输行业中就适用11%的税率,而在小规模的纳税人则可以使用3%的征收率。

(二)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概念

必须要知道的是,企业税务的筹划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以及目的性,是在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许可下进行的。企业法人在已有的财政和税收政策系统下,使用法律赋予企业税收和财务方面的权利,科学的对企业经营活动、投资以及理财等方面进行合理的调控,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税款、延缓交税时间以及控制递延税款数量等目的,从而让企业实现资产的实质性以及客观性的增值。税务筹划具备着很明确的目标,对企业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以此达到减少税收成本的目标。

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区别

想要全面了解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其先要明白的就是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的不同,其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计税的原理和基础方面

营业税具体实行的是行业内部价格税,其主要是每增加一次流转,全额交一次营业税,其中就存在重复性纳税的问题。而增值税是在商品生产、流通以及劳动服务等部分新增的价值征税,实行价外税能够有效的阻止重复性纳税的现象出现,同时还利于每个行业内部的专业化管理。在计税基础方面,其具体是营业税是建立在营业额计算上的,通俗的讲就是企业的收入计算,而增值税是建立在销售额的基础上,就是销售额为营业额扣除的方面。

(二)应缴税计算和税率方面

营业税的应纳数额的计算方式是:营业额与税率相乘,而增值税的应纳数额计算方式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在税率方面,营业税的税率比较低,其通常是在3%和5%等,而增值税的税率就比较高,通常有17%、15%以及11%等不同层次的分类。除此之外,增值税是使用专用票控制税务的方式,获取增值税专门的发票,在规范的时间内进行认证以后,可以M行抵扣,增值税计证复杂,征管很严格。虚假开增值税专用的发票以及非法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的买进增值税发票或者伪造都是需要承担向一定的刑事责任。

三、营改增政策下企业税务的具体筹划措施

(一)纳税人身份税务筹划措施

在营改增的政策之下,小规模的纳税人可以进行简易征收的方式,用一定的征收率与销售额相乘,就是其纳税的金额,这个政策的出现为企业在纳税安排上扩展了更多的筹划空间,纳税人能从经营的规模以及类型两个方面进行税务的筹划工作。相关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要对纳税人的身份选择加以关注,要对经营的类型进行明确,经过税务筹划获得身份选择的主动权。还要及时依据纳税人的身份实行税务筹划的合并与分离。除此之外,增值税纳税人以及营业税纳税人能够作为税务筹划的关键依据。其一是混合销售的方式,依据相关的规定,混合销售的方式可以只缴纳一种税,不同的税种的纳税负担是不一样的,这就为企业在税务的筹划方面提供了更多途径和空间。混合销售的税务筹划通常可以对销售没有差别的平衡点增值率进行判断,实际的增值率在平衡点之上的时候,选用营业税比较适用。在实际的增值率在无差别平衡点之下的时候,就可以选择增值税比较合适。所以,企业要对目前的经济形势进行仔细的分析,增加或者减少增值税与营业税在经营业务中占的比例。其二是兼营的方式。就这个方式而言,不论是税种相同、税率有差别的情况,或者是税种不同、税率有差别的情况下,都要在核算上分开进行,分别计税,以防出现高计税而让企业的税务增加。

(二)企业在采购业务税务筹划的措施

在企业的采购业务方面,其一是要做好对象的选择工作,一些小规模的纳税人可以选用质量高数量足的企业作为供应商。普通的纳税人要考虑到税务筹划这个影响的因素,要寻找价格优惠的节点,使用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让企业能够在科学的税务筹划下提高自身的财产效率以及价值,这其中的一般纳税人的抵扣率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抵扣率是不同的。其二是要对企业的采购时间进行安排,目前的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正逐渐的发展成熟。相关企业原则上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比如企业新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施工企业因为要缴纳营业税,外购设施进项税额无法抵扣。“营改增”颁发以后,施工企业外购设备进项税额得到抵扣。企业要及时获取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同时还要在当月实现发票的抵扣,这样能够帮助企业提高资金的价值。

(三)企业销售业务税务筹划的措施

在企业的销售业务方面进行税务的筹划,其一是在企业劳务外包的业务中做好税务筹划的工作,相关企业可以使用财政政策以及税收制度的倾斜,把劳务业务外包给营改增试点区域的相关企业,从而享受到营改增政策中的抵扣,这样能够提高企业在资金方面的充足率,从而减少企业的成本。其二是在企业的结算方式上,在这方面也要进行税务的筹划工作,企业要对传统的收款方式进行改革,使用分期付款或者销售等方式对税务进行一定的分摊,以此缓解自身的税务压力,从而为企业获得更多的销售资金以及时间。在提高企业资金作用以及使用价值的时候,对企业的资金规划以及结构进行一定的优化。其三是在企业的经验模式上M行税务筹划的工作,具体是经过企业在经营模式上的创新以及改革,从而提升税务筹划的水平以及相关的能力。相关文件指出,提供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其税率是17%。这里的有形经营性租赁具体是在约定的时间里,把物品以及相关的设备转让给其他人运用,但是租赁物的所用权不会变化的活动,这其中比如远洋运输、航空运输等等符合。在这个方面,相关企业要适当调整经营的方针,结合自身企业所处的行业特征,做好税务筹划的工作,要尽可能避免高税率的出现,提高企业对抗税收压力的能力。

(四)纳税申报和优惠政策的税务筹划措施

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的时候,必须要合理建设税筹划的模式,要精准计算企业合并申报和各自申报的各种税额,以此明确和比较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税收值的差异,并且合理进行税务的筹划工作,做好科学的纳税决策方案,要对营改增的优点合理的把控和应用。在营改增政策实施的初期,国家会对一些企业进行试点推行,试点企业要对营改增在运用的过程中进行仔细的研究,对其中一些有利的方面进行深入的把握,进而才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使用相关的优惠政策,然后为企业获得相应的优惠。企业还要对增值税差额纳税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因此,企业要尽可能加入到差额纳税的范围中,进而减少企业在税收方面的负担。国家在对营改增进行推广试用的过程中,也会相应推出一些免税的项目,这样企业就可以根据这些免税的政策选择进入相关的行业中。

四、结束语

营改增政策的出现让很多企业在税务的筹划方面有了更多的空间,能够对企业的税务进行一定的降低,减少企业在这方面的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经营的经济效益。在新的时代中,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以及行业的特征,对营改增政策进进行全面的理解,结合实际进行税务筹划,让营改增政策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以此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营改增所带来的利益和优惠。

参考文献

[1]吴卓.营改增政策下的企业税务筹划[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5,14:30-31.